第111章 嫂子太难追怎么办
作品:《分手后,高冷影帝每天都想倒贴》 但江愈礼并没有被冻死在大街上。
因为她被出来觅食的池挽星捡了回去。
说来也巧。
池挽星很少熬到三四点,但今天她写文,实在是被一个情节搞得抓心挠肝,不写完都舍不得返回下电脑回去睡觉。
直到终于将心心念念的情节写下来,又读了一遍改了改错别字和不通顺的地方,才终于舒了一口气。
满意下来,被她忽视的饥饿就浪潮般的涌了上来。
楼下有便利店,可她不爱吃,就手机上查了查,发现附近有一家餐厅是二十四小时营业,她直接就驱车过来了。
但是今天下了雪,地滑,她一个不常出门的死宅也不太认识这边的路,就在这一片饶了一会。
正沮丧的准备开导航回家吃口泡面对付一下,却看到了路边那个蜷缩着不知道是晕了还是冻麻木的身影。
“你还好吗?”
蜷缩的人影没动。
池挽星也摸不准她是因为风雪太大没听见还是晕了没听见,犹豫了一下,伸出手去触碰她的肩。
“请问需要送你去医院吗?”
那个人影动了动。
池挽星立刻将手缩了回去。
就见那个一直抱着双膝把脸埋在臂弯里的女人抬起头,一张娇俏的脸因为冷而发着一种不正常的白。
她眨眨眼,像是没反应过来,眼眶陡然红了,好一会儿才压抑着喉间的哭腔,哑声道:
“嫂子,你能不能带我回家啊。”
池挽星想拒绝。
她也诧异为什么江愈礼一个大明星会在大半夜在街上出现,还一副被抛弃的心如死灰的模样。
但她不八卦,就什么都没问。
“我送你去120。”她边拿手机边问,“在这坐了多久了?”
“不去医院。”江愈礼眼疾手快的把她的手机夺下来塞进自己的口袋里。
也是奇怪,她明明都被冻的身体僵硬麻木了,可是这一刻的动作却出奇的快。
快到池挽星都没反应过来,手机就已经从自己手上消失了。
池挽星:“……”
偏偏夺了人手机的小强盗握着她的手晃了晃,像一只对着主人撒娇的宠物犬。
嘴里还含着搞破坏的物证,但眼神湿漉漉的特别讨人怜惜。
她怯生生的说,“去你家,好不好嘛,嫂子……”
端得就是一副可怜楚楚惹人疼的样子。
可池挽星绝不是一般人物。
她前一秒点着头,把人先骗到了车上,后一秒就驱车去了江郁雪的公寓。
他和江铭生不一样。
江铭生是一个实打实的工作狂魔,尤其是两个孩子都成年后,他十天里面有八天都在办公室的休息间休息。
可江郁雪受不了这样工作和休息混为一谈的生活,就在附近买了公寓。
该工作的时候绝不含糊,可是到了他该休息的时候,无论多晚,他都会回去那个公寓里。
当然,很巧不巧的是,池挽星也住在这。
两人还是上下楼的关系。
江愈礼发誓,她只知道她哥在这边有一套房产,但具体在哪她不知道。
可是车子越往小区里走,她就越觉得不安。
“嫂子,你家不是在清衡苑吗?”
a栋9层,她记得清清楚楚。
结果她就看见这位甜美身御姐心的准嫂子轻描淡写的朝她递了一个眼神。
“你哥给我的。”
“……”江愈礼委屈巴巴,“她都没给我一套。”
“我送了他一本小说影视改编的权限,这房子,是他的回礼。”
江愈礼更加委屈巴巴。
“我帮他哄你的时候,他也没给我回礼,什么都没有。”
眼看着她被自己逗的快要郁闷死了,注意力也被转移的差不多了,池挽星笑了笑。
“好了,别难受了,骗你的,这房子我付了钱的。”
池挽星目视前方,嗓音却带着一点笑意,“不然吃人嘴软,拿人手软,我总觉得欠他的永远也还不清了。”
其实江愈礼也没多难受。
毕竟她哥从小到大对她都很好,他在追嫂子,动用一点君子坦荡荡范围内的手段也不足为奇。
只是听了池挽星这话,她又长叹了一口气。
“我哥巴不得你这辈子永远欠着他,欠的越多越好。”
池挽星笑了笑,没说话。
这副油盐不进的模样,让江愈礼感到了深深地挫败。
什么宋景什么回忆什么委屈难过心痛此刻全都被她通通丢到了一边。
她现在满心满眼满脑子都在替他哥发愁:
嫂子太难追怎么办?
她深刻的怀疑,她哥估计都没有什么再进一步的可能了。
车子停在了地下停车库。
池挽星从后座的一个帆布包里拿出一个针织帽。
米色的,衬得她的手指白皙纤细,还很小巧。
江愈礼接过帽子,忍不住和她比了比手掌,然后惊奇的一把握住。
“嫂子,你的手好小好软啊。”
手心里的触感和属于男性的骨节分明宽大燥热的感觉不一样。
甚至是两种极端。
江愈礼自觉自己的手已经算是好看了,不会过分大只,却也不会到了小巧的地步。
是面对镜头是刚刚好还能看出手指纤长的恰到好处。
可是池挽星不一样。
她个子小,骨架小,脸也小,手也小。
这样子一把握住她的手就能包裹住的感觉,有一种很奇妙的亲昵和妥帖感。
总而言之,就是舒服。
池挽星被她捏的不自在,用了点力气抽回手,有些无语。
“你现在眼睛里好像写着三个字。”
“什么字?”
“大色狼。”
江愈礼嘿嘿一下,“实不相瞒,好看的我都喜欢。”
“……”
池挽星被她的不要脸震惊到,率先一步转身朝电梯走。
江愈礼把帽子扣上,跟在她身后。
短靴带着一点跟,踩在地上发出“哒哒哒”的声响,又在寂静的地下车库里无限延长。
她忍不住看向身前那个称得上是娇小的背影。
她穿着鼓鼓囊囊的白色羽绒服,不知道是因为懒还是单纯的为了图方便,衣服长到几乎到了她都脚踝。
脚上也随意的穿了双毛茸茸的带着兔子耳朵的棉拖。
居家,独立,且反差感极大。
江愈礼和就明白,为什么她哥会对池挽星念念不忘这么多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