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作品:《我是首富的亲姑姑[年代文]

    刚刚进屋坐定, 陆明珠的问题就一个接一个地抛出来。


    “大哥,您怎么现在才回来?路上顺利吗?您在国外出车祸受的伤好点了吗?”她发现陆长生进来时,跛得没那么厉害了。


    以前是很明显的一瘸一拐, 现在则是微跛。


    耳聋的问题也很有意思。


    陆明珠第一次见他,他耳朵很不灵光, 可后来相处没见他听不到自己说话。


    所以,现在才是真实的他。


    谢君峣给陆长生倒茶,笑道:“明珠, 你让大哥喝口茶、歇口气。”


    陆明珠扁扁嘴, 等他的回答。


    陆长生拿下帽子放在茶几上, 端起茶碗喝一口,络腮胡遮住唇畔的笑意,“都是陈年旧伤,称不上好与不好,路上倒是很顺利,没有发生任何意外。”


    至于为什么现在才回来?


    自然是为了把自己吃胖一点, 改变整体形貌。


    辞职南下后, 他到奉化转了一圈, 露个脸,回到上海寻个农家借住,什么都不干,停下日常锻炼, 连吃一个月的猪油拌饭和馒头蘸白糖、喝一个月的糖水和牛奶, 捂足一个月, 如愿变白的同时胖了十五斤左右,这才买身体面的衣裳打扮一番,前来和陆明珠会合。


    当然, 主要原因是他没钱了。


    辞职时国家发100万给他和富家出身战友又凑500万给他,他推辞不过,收下来后寄存在章振兴处,留待给陆爱党用,上路时身上只有陆明珠给他留的500万和一些粮食、几件破衣服被褥生活用品,路上遇到需要帮助的老乡散出去300万左右,最后就剩200万。


    靠这200万他吃了一个月的好东西。


    可惜的是时间过于短暂,如果再养两个月,络腮胡子就可以去掉了。


    陆明珠上下打量他,叹为观止,“您养得真好。”


    陆长生笑笑,“我们再过一个月离开可好?我需要再养一养。”


    养到陆逐日的痕迹消失到战友站在面前都认不出他。


    “没问题,事到如今咱们就不急了,您闲着的时候可以和君峣把爸妈埋在桂花林里的女儿红挖出来。”陆明珠自己不想动手,直接把任务交给他们俩。


    谢君峣还把配制的玉容散分两罐给陆长生,在他疑惑的眼神中道:“我用过,效果显著,还可以淡化疤痕。”


    从黑谢变成白谢,有玉容散的一部分功劳。


    外用玉容散,内服美容养颜的食物,双管齐下,再避开热烈的阳光。


    在等陆长生的一个月中,他叫保镖去一趟上海,买回许多名贵的滋补品,天天向陆明珠展示他的厨艺,如今再加上陆长生的一份。


    他只会煲汤,倒是陆明珠做饭意外的好吃。


    虽然雇佣附近妇女做饭,但陆明珠兴趣来了,也会偶尔下厨做两个上海菜。


    尤其是红烧肉,堪称一绝。


    这么一天三顿地补,再加一顿美味绝伦的宵夜,补得陆长生红光满面,肉眼可见地膨胀,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


    即将出发前的几天里,陆明珠毫不客气地指挥他们挖女儿红,没让保镖帮他们。


    谢君峣小心翼翼,动作轻柔,先挖出第一坛酒,脸上露出浓烈的笑容,“明珠,我挖到了你的女儿红。”


    “真厉害!”陆明珠踮起脚尖,在他脸上亲了一下,以资鼓励。


    看着她娇艳如花的脸蛋,要不是陆长生在一旁虎视眈眈,谢君峣真想亲回去。


    跟大舅子同住就是不合适,没法卿卿我我。


    陆长生的一双桃花眼继承自陆父,盯着他的时候眼光如刀,刀刀刻骨,让人不敢轻举妄动,感觉一天三顿的补汤真是白费了。


    见谢君峣老老实实,陆长生继续下铲子,没敢太用力,怕碰碎埋在地下的酒坛子,很快也挖出一坛女儿红。


    这时,谢君峣已抱起他先挖出来的酒坛,竟然没抱动。


    “这重量不对。”他开口道。


    陆长生和陆明珠一愣,同时凑过去。


    陆明珠伸手揭开泥封,“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入眼一片金光灿烂。


    里面竟是满满的金元宝!


    长得特别可爱。


    谢君峣赶紧叫陆明珠把泥封盖回去,“怪不得这么沉。”


    所以,没抱起来不怨他。


    陆明珠乐坏了。


    比起女儿红,她更喜欢黄金。


    “快挖,快挖,看看其他酒坛里是不是一样。”如果是,那就发财了。


    陆明珠跟着动手扒开旁边的泥土。


    白皙纤长的手指沾满泥土。


    陆长生抱起他挖到的酒坛,轻轻晃了晃,“这里面是酒。”


    不是黄金。


    陆明珠有些失望,“别的呢?”


    继续挖,三人挖到第十坛,又挖出一坛沉甸甸的金元宝。


    陆明珠愈加兴奋,“再挖,再挖。”


    她要看看到底有多少坛女儿红,有多少坛装的是黄金。


    三人不假手他人,挖出100个酒坛。


    以重量来分辨,他们打开10个酒坛,里面全是金元宝,剩下90坛则是女儿红,88坛完整挖出,两坛在挖掘过程中不小心碰破,酒水渗入泥土,满园浓香,令人微醺。


    埋藏十八九年,果然是酒香加倍。


    陆明珠抱住一坛金元宝,两臂使力,竟然没抱起来,“我的嫁妆!”


    亲爹说给她的。


    陆长生莞尔一笑,“没人跟你抢。”


    他知道父母惯爱藏东西,但没想到他们为妹妹埋女儿红时也会埋黄金在内,得亏没人来偷,否则就打水漂了。


    本地有埋酒的传统。


    富人多埋,百姓少埋,不会不埋。


    因为本地人爱喝花雕酒,经常小酌。


    陆明珠佩服之余,突然觉得陆父应该还有很多钱,以他这里埋埋那里埋埋的习惯,指不定哪儿又藏了黄金和白银。


    陆家还有宅子没捐没带走吗?


    有时间再去淘宝,带上金属探测器。


    从坛子里拿出两个金元宝,陆明珠仔细端详底部印记,“一只12两。”


    陆长生颔首,“是给你准备的嫁妆。”


    对于传统文化而言,十二是特殊的数字,陆家嫁女惯爱用此数准备嫁妆。


    陆明珠乐颠颠地开始数。


    一坛有100只金元宝,那么十坛就是1000只,总共12000两。


    陆明珠樱唇微张:“发了!”


    陆长生却皱眉。


    “怎么了?”陆明珠问他。


    “黄金外流于国家无益。”陆长生叹了一口气,但是又不能阻止陆明珠把属于她的黄金带出去。


    陆明珠同样叹口气,“你无私。”


    她不是啊!


    谢君峣笑着打岔,“禁止黄金外流其实是变相地储存外汇,在外汇不够用的时候,可以用黄金白银来支付,明珠这点儿嫁妆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往后我们为国家多捐点东西就抵过来了。”


    陆明珠跟着点头,“对啊,国家需要什么,我们有的话,肯定是该捐的捐,该帮的帮,机器、粮食、药品、石油等。”


    战争胜利后,封锁只会加剧,不会取消。


    历史也是这么写的。


    封上眼前的酒坛,陆明珠笑嘻嘻地说:“想把黄金留下来也不是不可以。”


    陆长生挑眉。


    这个动作像极了陆父。


    黑瘦的时候不像,胖了就有影子。


    陆明珠接着道:“用古玩字画来换,钱对我来说可没什么用,我是不会把黄金拿到国家银行里兑换新币的。”


    即使未来三十年物价不上涨,利息又很高,每年10%左右,她还是想钱生钱。


    “也可以兑换外汇。”陆长生道。


    陆明珠就说:“国家的外汇根本不够用,能舍得给我兑换?12000两黄金能兑换多少美金来着?”


    谢君峣回答道:“按金条来算,大概不到50万美金,但我刚才就着你的手看了看,金元宝的两是民国前的旧制,一两37.3克,所以价值在50万美金之上。”


    陆明珠问陆长生:“你觉得能换来么!”


    陆长生沉默了。


    陆明珠拍了拍手,“所以嘛,黄金带出去做嫁妆,将来有条件了回馈国家,到时候可就不止50万美金了。”


    想想机器,想想石油。


    都是国家绝对没有且急需的。


    她有贺云公司的股份,而贺云公司直接控股一家石油公司哦!


    分红超多的。


    听陆父说,就这一家小小的石油公司,一年利润近亿美元,而贺云还有扩大经营的计划,据说他以前和人合伙做过石油生意,在哪个国家还有油田。


    陆明珠没细问。


    陆长生不禁笑道:“难道让你兑换了你将来就不回馈国家?”


    “当然不是,但有心甘情愿和不甘不愿的区别呀!”陆明珠说完,开始和谢君峣商量把黄金怎么带出去。


    谢君峣建议她把一半黄金散开分别放入各个行李箱,剩下的仍放在酒坛中,灌入酒水,混在88坛女儿红酒坛里。


    陆明珠知道还有一个好方法,那就是放进自己的小空间。


    可惜这是个秘密,不能用。


    眼前这两位可是人精,她担心自己使用空间会被他们发现。


    他们就地买花雕酒注入只剩半坛黄金的酒坛中,混在女儿红里,搬上车,坐火车到上海,再从上海乘船前往香江。


    也许是运气加持,进行得很顺利。


    乘坐豪华游轮抵达香江码头时,已经是次年的1月初。


    虽属冬日,但不寒冷。


    站在甲板上穿着陆明珠根据兄妹情在上海为他重新购买的昂贵西装、呢大衣的陆长生手指轻颤,目光复杂。


    沉香拐杖又回到他手里了。


    话说,就是比普普通通的绅士棍好用。


    陆明珠趴在栏杆上四处张望,突然惊喜地大叫:“爸爸!”


    由保镖拥护的中年人不是陆父又是谁?


    他站在岸上,手里拿着望远镜放在眼前,清晰看到甲板上站着的一对子女,下意识忽略旁边的谢君峣。


    看到身材变成正常人模样不那么干瘦的长子,陆父无比激动。


    看到二十多年前他离家时的影子。


    白胖了,皱纹就淡了。


    自然而然地显出几分年轻风采。


    还不够,还得养。


    陆父看到冲自己挥手的小女儿,眼神有些湿润,但等她下船冲到自己跟前,嘴里又嫌弃道:“一去几个月,还知道回家呀?”


    陆明珠嘻嘻一笑:“当然知道回家,我还把不知道家在哪里的哥哥给捎回来了。”


    又问:“您该不会天天来等我们吧?”


    “当然不是,我没那么多空闲。”陆父否认,他只在会有一站停靠上海的豪华游轮抵达香江码头时过来转一转,看一看。


    这不,等到了。


    陆长生缓缓走到陆父面前。


    “爸。”他叫道。


    陆父故作生气,“你比你妹妹更不听话,不让你出去,你非得跑出去,遇到车祸就好受了?从前让你回国养伤,你也不愿意,怎么现在知道回来了?”


    “现在养好了。”陆长生笑道。


    他一手拄着拐杖,一手扶着陆父,亲昵地说:“爸,我在国外最想您老人家了。”


    明明是个大男人,还是个历经沧桑、身材高大的中年人,偏偏他在陆父跟前撒娇不会让人觉得违和,惊得陆明珠差点找不到掉地上的眼珠子。


    陆父不屑:“我有一群孝子贤孙,不稀罕你!”


    “我稀罕您就行。”陆长生笑容灿烂。


    陆父刚想再讥讽他几句,旁边有个在陆明珠后面下船的乘客过来给陆父打招呼,“陆先生,许久不见,您这是亲自来接人?”


    虽然陆父在香江的名声地位均不及在上海,但认识他的同行没人敢小看他。


    不说别的,那个孙子就很厉害。


    将门虎孙,不过如此。


    陆父脸上带笑,热情地回答道:“是啊,郑先生,我来接大儿子和小女儿,他们从上海过来,正好坐这一艘游轮。”


    “大儿子?”郑先生一愣。


    陆家长子不是英年早逝了吗?怎么又冒出来一个大儿子?


    不对,陆平安是亲孙子。


    这说明陆长生没在二十多年前就去世。


    他仔细一看,顿时吓一跳。


    这不就是陆长生吗?只是老了二三十岁的样子,不及昔日英俊潇洒,像是经历了重大打击似的。


    陆长生冲他点头一笑,“郑先生,多年不见,您可安好?”


    “安好,安好。”郑先生点头。


    看到他充满疑问的眼神,陆父不等他开口就主动解释道:“长生在国外遇到车祸,休养很多年才算有起色。”


    郑先生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当天,经过他的嘴巴宣扬,大半个老乡会的上海富商都知道陆长生回来了,包括陆长龄和陆长盛,他们经常和老乡打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