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番外:李铭时1

作品:《快穿:疯批美人只想亵渎神明

    我是李家少爷。


    我知道我生来和很多人不一样,我的父母很宠我,我的姐姐也什么事情都护着我。


    李家是大家族,在乱世之中也能凭借家族的生意稳站脚跟。


    所以我自幼想要什么,都能轻而易举得到。


    我一直都以为我是幸运的,直到我后来发现……我护不住她。


    ……


    那年,我刚在国外留学回来。


    父亲和母亲都说要给我娶留过洋的千金小姐,这样才门当户对,我和她才有话题。


    可我有点抗拒,我想要的感情,应该是顺从本心,顺其自然的。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是一起长大的几个兄弟连拖带拽的带我去百乐门的时候。


    我拘谨地坐在他们身边,手足无措。


    他们笑我,说我在国外那么开放的地方待了那么久,竟还养成这个鹌鹑的性子。


    我心中既好笑又无奈。


    我在国外接触教授和学识,所谓的开放,是开阔我的视野和思维,并且学会去尊重每一个人。


    而不是像他们这样,嘴巴里叼着雪茄,翘着二郎腿,然后对着那些眼神懵懂的姑娘们说荤话,甚至还想要非礼她们。


    我旁侧的人还嗤笑道:“沦落到做这一行的,能有多干净。给她们点钱,招招手她们就得爬过来了。”


    我很想反驳。


    这个乱世,很多人都是身不由己的。


    若她们都是出身大家族,自幼有人呵护,不愁温饱,谁会愿意到这里来陪笑?


    再说了,我并未觉得这里一开始是风尘之地。


    是后来来这里的人,把它变成了风尘之地罢了。


    可我又懒得反驳了。


    因为我很清楚,我要是这样说的话,他们肯定会说我书都读肚子里面去了,不过是在装圣人罢了。


    如同阿姐说的那样,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你觉得不对,但你没法反驳。


    因为你一旦反驳了,你就显得格格不入,他们都会说你才是病了的那个人。


    如同阿姐那样,她其实一点都不喜欢当大家闺秀,她也不喜欢那督军府的少帅。


    可是所有人都告诉她,她是世家千金,一定要温柔贤良,并且要选择一个很优秀的夫婿。


    所以家族里的长辈们从很久之前就开始给她灌输思想。


    “这南城最优秀的男子就是督军府的少帅,你应该爱慕他,将来还得嫁给他。”


    时间久了,阿姐也恍惚了。


    她是喜欢慕湛礼呢,还是不喜欢呢?罢了,她貌似也分不清楚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也会恍惚,然后变成阿姐那个样子。


    家里和北平督军府的关系很好,他们说我将来是要给督军当军师的,这样才能保住家族。


    但南城督军府也不能得罪,必要的时候,只能让阿姐嫁过去。


    这种被安排好的人生,我有点郁闷,但又不知道如何反抗。


    茫然时,我竟见到了一个很特别的姑娘。


    她模样温婉,一颦一笑挑不出任何毛病来。


    我明白,她这是被人调教出来的模样。


    犹如阿姐那样。


    可她貌似,又有点不一样。


    她的性子好像有点倔强。


    旁边的人拿钱撒给百乐门老板,非要让她来陪喝一杯。


    她很温顺,像是一只猫一样没有脾气,乖乖地把酒给喝了。


    可她一转身,就端着酒去一个秃头港商那里。


    她用那口不熟练的港话和港商说,她一晚上只会陪人喝一次酒,那是原则。


    既然陪这边的人喝了,那就不可能和港商喝了。


    港商怒了,觉得自己被轻视。于是就冲过来,两边人打起来,百乐门的人拦都拦不住。


    我慌了……


    我读过很多书,见过很多人,也学过很多道理,可没有人教我怎么打架啊。


    慌张之时,一只柔软的手拉住了我的手腕,带我跑出百乐门。


    到了小巷子的时候,我才听到一声轻笑。


    “你傻了吗,见到打架还不跑,是想被误伤吗?”


    我转头,对上了她那双明亮清澈的眸子,比那晚天上的月亮还要明亮。


    我的心跳莫名加速,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后来,我经常找理由去百乐门看她。


    她唱歌很好听,我发誓,我这辈子听过最好听的声音就是她的了。


    可在那里,大概除了我,没有人是冲着她的歌声去的吧。


    她一如既往地和那些人周旋,看着温顺,但时不时会伸出利爪,挠他们一下。


    我知道,那不过是她自保的方式罢了。


    我常常偷看着她,看她偷偷发泄情绪的样子,她的小表情真的好生动。


    也真……可爱。


    阿姐说,我大概是爱上那个古灵精怪的姑娘了。


    我开始了解她的身世,知道她的过往,我的心里堵了一团气。


    盛家怎么能这样对她呢?


    那么好的晚晚,他们怎么忍心这样欺负她?


    而且一欺负,就是十多年。


    我没忍住,在有一次她唱完歌之后,偷偷将她拉到那个小巷子里。


    我憋红着一张脸,用了我最大的勇气和她说:“晚晚,我喜欢你,我会想办法替你赎身的。”


    可她却笑了,眼睛弯弯的,非常好看。


    她开口,没有任何嘲笑之意,而是字字真切。


    “铭时啊, 我很高兴,因为你是真心和我说这句话的。这么多年来,很多人是贪图我的样貌和身子,才说要给我赎身,想要让我去当小妾……”


    “原来,也是有人真正喜欢盛晚秋的。”


    “可是啊,铭时你要知道,你喜欢我会给你带来困扰的。你是李家的少爷,按照原定的轨迹,你要继承家业,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姑娘,然后相爱一生。”


    “而我和在一起,你会被旁人看不起一辈子的。”


    “我虽不对自己的出身自怨自艾,但是,你值得拥有更好的。我不能连累你,懂吗?”


    那一夜,我不知道她在说完这番话的时候是什么感觉。


    但我记得,我回去之后,哭了一夜。


    晚晚啊, 我最好的晚晚,她到底吃了多少苦头,才能平静地说出那番话来。


    阿姐来到我的房中,听完我说的话之后,她温柔地笑了。


    “姐姐这辈子,是没有资格追求自己的幸福的,连自己喜欢什么人都得接受别人的安排。但我的弟弟,我希望你……能幸福。”


    “虽说我听过外面流传的关于那个姑娘的风言风语,可我相信我弟弟的眼光。弟弟说她是个好姑娘,那她就一定是很好很好的姑娘。”


    “去试试吧,爹娘这边,我尽量帮你。”


    我打定了主意,我厚着脸皮继续去找晚晚。


    见到我的时候,她愣住了,但也并不驱赶我。


    就这样,我赖在她身边好几个月。


    她为了让我死心,也不和我说话。


    一切破冰,还是在那一夜。


    百乐门的男人取笑我,说我居然低声下气去讨一双破鞋的欢心。


    我怒了,我冲小到大,从未这般愤怒过。


    我发了疯一样拿着酒瓶冲过去,把那个人给打得头破血流。


    我生气不是因为他们取笑我,而是他们说晚晚是破鞋。


    晚晚不是,她不是!


    她是珍珠,本该发光发亮,但他们都欺负她,才让她这颗珍珠蒙了尘。


    我把那个男人打得半死,可我也受伤了。


    但我还是很高兴,我见到晚晚冲过来抱着我。


    她哭了……


    虽然我舍不得她哭,但我知道,她此时心里一定是有我的。


    也是那一夜之后,我们的关系原来越好了。


    我问她要什么礼物,她说她要一串红豆手链。


    要是这条手链做好了,她就愿意和我在一起。


    我乐疯了,那一夜都是一路傻笑着跑回家的。


    我亲自去摘红豆,打磨红豆,准备做项链。


    但父亲已经坐不住了,他拉我过去,威胁我,让我和晚晚断了联系。


    我怎么可能会同意!


    我好不容易才让晚晚向我迈出一步,我不可能会后退的。


    那一夜,我在父亲的书房里跪了一夜,终于还是让他心软了。


    他答应我,要是我能证明自己有能力,即使不联姻将来也能阻止李家走下坡路,他就绝对不插手我的婚事。


    所以,我就收拾东西北上谈生意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