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那时候,她才十岁

作品:《萌宝三岁半,爹地宠上天

    语调,暧昧到极致。


    他呼出的热气如羽毛拂过她的耳垂,蚂蚁似的一点点往她耳中钻,微妙的电流滑过她的四肢百骸。


    云朝心尖一颤。


    那一晚……在京城的望月别墅。


    望月是他在京城边郊的一座宅子,风光秀美,依山傍水。


    那年冬天在医院遇到他,他抽身离开。


    她哭着在凛冽的北风中哀求众人,渴望能筹到救命的钱,但那一天没有等她筹到钱,甚至没有等到天黑,妈妈就去世了,没有抢救回来。


    那时候,她才十岁。


    天黑时,她一个人坐在医院楼下的长廊上,冷得缩成一团。


    长廊灯光昏黑,她就像一只蝼蚁,一只随时会被踩死的蚂蚁。


    没有人在乎她,也不会有人停下脚步问问她是谁。


    大眼睛空洞无力,脸上挂着泪痕,她仿佛被世界抛弃了一样,单薄无助。


    不管地上脏不脏,也不顾天气冷不冷,她像一只布娃娃,已经失去知觉。


    她没想到会在长廊上再一次见到贝绍楼。


    他肃杀如孤狼,踽踽独行,黑色皮靴踩在大理石地面上,灰色长大衣下是少年独有的清冷。


    她抬起头,在安静的长廊上嗫嚅叫了他一声“大哥哥”。


    他是她在京城唯一唯一认识的人。


    白天,他们就见过的。


    听到声音,他转头,视线落在角落里小女孩的身上。


    再后来……她被他安顿在了望月别墅。


    那一年,她十岁,贝绍楼十八岁,他刚从法国留学归来。


    京城的人都叫他“贝三爷”。


    他不常来望月,但时常会让佣人给她送东西。


    相识十年后,那一年的除夕夜,她选择用自己的方式报答他。


    收回思绪,云朝避开他的视线:“三爷,我还有别的事要做,先走一步。”


    说完,她低头匆匆离开,步子很急。


    既然已经两清,她和他不应该有任何牵扯。


    热风吹过她的裙角,她撑伞走到夏令营学校外,打了一辆出租车。


    她今天要去看一个人。


    “师傅,去城东墓园。”


    “好。”


    云朝途中买了一捧白菊花,还有一些纸钱。


    天很热,司机师傅开了空调,跟云朝絮絮叨叨聊天。


    “看,前面这条路又封了,得绕路才能去城东。”


    “修路吗?”


    “不是,听说是京城来了什么大人物,就住前面不远的别墅酒店。”


    “扰民。”云朝淡淡道。


    “可不嘛,我每天送孩子上兴趣班要绕很远的路。姑娘,你应该还在上学吧?”


    “工作了。”


    “哦,你看上去很年轻喔,做什么工作?”


    “实验小学当代课老师,现在是暑假。”


    “老师啊,老师好,教什么的?”


    “副课,书法。”


    “看不出来,小姑娘还会书法,现在对这个有兴趣的人可不多。”


    云朝笑了笑,没有多言。


    那年除夕夜后她就从京城离开了,重新回到安市。


    京城居,大不易。


    那里本就不该是她的久留之地。


    京城在北,安市在南,她似乎还是更怀念安市的春风细雨。


    安市才是她从小长大的地方,是故乡。


    她也没有什么一技之长,唯独书法极好,一撇一捺,都有着不符合她这个年纪的风骨。


    面试后,校长当即就留了她当代课老师。


    工资虽然不高,但很安稳。


    学校里几个老教师都对她的书法赞不绝口,问她师承何人。


    每一次,她都只是笑笑,眼里多几分酸涩。


    还能是谁呢。


    十岁前,她连毛笔都不会握,什么宣纸、砚台,她更是


    没见过。


    望月有一个独立的书房,那个人来望月时最喜欢在书房里呆着,一个人,沉静肃冷。


    彼时,她还小,会蹑手蹑脚探着脑袋上楼看他写字。


    她也不懂什么叫文房四宝,什么叫隶草行楷,只知道,那人写字时腰板挺立,低眉敛目,薄唇紧抿,极好看的脸上没有过多情绪。


    她悄悄藏在门框外,一看就是半天。


    贝三爷的字,遒劲有力,端方雅正,一撇一捺之间尽得风骨。


    那时候的贝三爷在她眼里也如天上皓月,星辉灿烂也难掩他一身风华,静水流深。


    她看得如痴如醉,最后被他从门框外揪出来。


    不知悔改,下次还犯。


    那人脾性孤冷,话不多,手段也狠,但大概念着她还是个小孩子,罚她在春天的太阳底下站了半天,也就罢了。


    再后来……也不知道从何时起,见她对写字颇有兴趣,他就开始教她。


    她学得也格外认真。


    她想,如果不是他亲自教,她也不会这样认真。


    为了得到他的几句夸赞,她平时里练得也特别吃力,从早到晚,甚至挑灯练习。


    也是在那个时候跟贝三爷熟悉起来。


    时间久了,她还会跟他开几句玩笑,但那人凉薄如水,并不怎么搭理她。


    离开望月时,除了一个装了衣服的行李箱,她什么都没带走。


    但,十年印记,她的一举一动,每一个细小的习惯里都沾染了贝三爷的影子。


    他们说她的书法极好,何尝……不也是他教得好。


    那人的字,更好啊。


    城东较远,司机师傅跟她聊了一路。


    “小姑娘,一个人去墓园?得小心点。”


    “谢谢师傅,我会小心。”


    “嗯,那边荒郊野外的,平时连个人影都见不着。你是去祭拜什么人吗?”


    “是的。”


    云朝没有多说。


    她去给陆启烧点纸。


    他走了三年了,今天正好是他的忌日。


    一大早她打算送小桃子去夏令营后就来墓园,不过耽误了一点时间。


    还好,不算太迟。


    路上,手机响了。


    小桃子打来的。


    小家伙抱着她的儿童手机跟云朝打电话:“麻麻,夏令营还木有开始,有点点点无聊。”


    “可以跟小盆友们玩哦,要学着去交朋友。”


    “小桃子想跟小哥哥交盆友,但小哥哥不理人哒。”


    “其他小盆友呢?”


    “就想跟小哥哥交盆友。”


    云朝笑了:“什么小哥哥让我们小桃子念念不忘?”


    “好看的小哥哥,好好看呐。就四不理人喔,小气得很。”


    云朝揉了揉额头。


    又是好看的……


    也不知道这小家伙随了谁的性格,尽喜欢好看的。


    这可不好。


    越好看的人越危险。


    “麻麻,我们森么时候可以去动物园玩?”


    “等天气凉快一点,妈妈带你去。”


    “好哟,拉钩。”


    “拉钩。”


    小桃子又奶声奶气在手机那头咕噜咕噜说了一通的话,云朝耐心地听着,唇角上扬。


    “小姐,墓园快到了,车子开不进去,你得自己走一段路。”


    “好。”云朝这才挂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