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双诗惊众人
作品:《玄幻:我在女儿国当诗圣》 红湖之上,小玉刀凌空而立。
在众人的瞩目中,魏千里控制小玉刀将一朵荷花切割开来。
趁着荷花还没掉落水中,魏千里又控制小玉刀轻轻插入荷花根茎中,把那荷花从30米外带回了自己手中。
这一手是从殷九双身上学来的,刚刚在看殷九双隔空取花时,魏千里就觉得逼格满满,非常炫酷。
现在自己上场了,不来一个更加炫酷的好像说不过去,所以这才有了那展露二重天实力的一幕。
“那接下来我就开始吟诗了!”
随着魏千里的开口,被震惊过后的众人都竖起了耳朵,想看看魏千里这个天赋绝伦的文道天才今日能作出什么样的诗。
“毕竟红湖三月中,”
魏千里的右手一边举着那株荷花,一边气定神闲的开口。
“风光不与四时同。”
装模作样的摇了摇头后,魏千里继续开口:
“接天莲叶无穷碧,”
在此句诗吟出后,场中的读书人纷纷瞪大了眼睛,从这句诗中他们能看出魏千里今日所作必定不凡,于是不由期待起了下一句。
“映日荷花别样红!”
在最后一句诗吟出来后,众人的眼神都瞬间明亮了起来。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妙!太妙了!这是我见过最佳的荷花诗,无论是今时还是古时,我认为都没有哪首写荷花的诗能比得上这首!”
“接天莲叶无穷碧……单是把这首诗念出来,脑海中就立即涌现了无数荷花莲叶的美景,这首诗真的太引人入境了!”
“妙!真妙!”
……
场中不管是再怎么孤高自傲的读书人,听到这首诗时都不会吝啬自己的夸奖。
对于能看到如此经典绝伦的好诗出世,他们感觉非常荣幸。
在他们看来,以这首诗的水平,就算是几百年、几千年过去了,都是能长久流传的。
能目睹这样的诗出世,对于一个读书人来说,何尝不是一种幸运?
就算是赵云蓝,在听完了这首诗后,眼中也是绽放出明亮的光芒。
虽然感觉自己的百年血玄参保不住了,心中肉疼无比,但是对这首诗的精彩,她却不会有任何异议。
作为一个身在武道心向文的读书人来说,她不会允许自己因为一株灵药就诋毁这么优秀的诗作。
在极致的惊艳中,赵云蓝看向魏千里的眼神变得复杂了起来。
那眼神中,似乎带上了一丝崇拜?
……
“好!这诗写得真他娘好!”站在魏千里身旁的谢流金猛然爆出了一句粗口般的夸奖。
作为一个不太懂得诗文之道的武夫,谢流金平时对诗词好坏并没有太清楚的概念,但是今天听到魏千里吟出的这首诗,她却莫名的感觉到惊艳。
看着四周无数孤傲文人真诚的夸奖和放光的眼神,谢流金只感觉内心一阵痛快。
连带着看向魏千里的眼神也越发顺眼了起来,谢流金感觉魏千里的文道天赋这么好,还这么给自己长面子,自己不给他长点月俸好像是说不过去了。
原本一直在强装气度的魏千里听了谢流金直白的夸奖,则差点崩不住爆笑出来,不过好在他忍住了。
在听众人好一阵的夸奖之后,魏千里感觉也差不多了,就很谦虚的向众人拱了拱手,拉着谢流金的袖子走回原处。
回到原处后,有很多人主动过来找魏千里攀谈。
对于这些人,魏千里都很有礼貌的给予了回应。
在魏千里和这些人礼貌交谈时,远在皇城的帝宫书院里,也正发生着一件事情。
帝宫书院的学童斋中,学童斋的先生赵云迪一手拿着一本教学书籍,一手拿着一把戒尺,缓缓走进了学童斋里。
学童斋里的学生不少,大概有30多人。
这些学生的身份都很不简单,如果是勋贵,得侯爵以上的贵族才能把孩子送进这帝宫书院,如果是文臣武将,得二品以上的官职才能把孩子送进来。
赵云迪刚踏入书斋,就看到所有学生都围在谢流银书桌旁,好像争着要看什么东西,非常吵闹。
“安静!都要上课了怎么还这般吵闹!”赵云迪用戒尺重重敲了一下面前的一张书桌。
赵云迪声音刚落下,学生们立即一哄而散,纷纷听话地跑回了自己书桌前坐着。
“谢流银,你们这是在做什么?”赵云迪皱着眉毛,走向谢流银。
在谢流银的书桌前,赵云迪看到了一张纸。
纸上写满了字,那些字特别潦草与马虎,赵云迪没细看就感觉应该是谢流银随手涂鸦的。
“赵先生,昨天晚上我姐姐的门客魏哥哥送了我一首诗,我刚刚在给大家看我这首诗。”谢流银双手把那张纸拿起来,脸上满是灿烂笑容。
“魏公子送给你的诗?”听闻此言,赵云迪眉毛往上勾了一下,很感兴趣地把那张纸拿到了手中观看。
抬眼望去,赵云迪第一感觉就是这些字很丑。
如果谢流银不说,他甚至以为这是谢流银自己写的字。
不过毕竟教了谢流银快一年时间了,赵云迪是认识谢流银字迹的,这字确实不是谢流银所写。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女儿读书时……”赵云迪声音喃喃中把这首诗给念了出来。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随着整首诗念完,赵云迪原本还不太重视的表情瞬间庄重起来,他双眼直直看着手中的纸张。
“好诗!好诗!这首劝学诗写的太好了,文字简单易懂,就算是学龄的孩童都能轻易读懂诗中的意思,这诗这么朗朗上口,还这么富有人生哲理和劝学意义,真的是太妙了!”
赵云迪发完这句感慨,又看了一眼书斋里的学生们,神色难掩激动地说道:“你们先在书斋里坐好,我要把这首诗分享给书斋里的其他先生们看,我去去就回。”
说着,赵云迪双手拿着纸张离开了学童斋。
走的时候,赵云迪脚下生风,快步走到了平日里先生们课间休息的书房里,对书房里几位还没去上课的先生们激动说道:“诸位快过来看,我手中所拿的是魏千里魏公子亲笔所写的一首劝学诗,这首诗非常之妙,诸位快些看看!”
“既然赵兄都觉得妙了,那我等还真得好好看看!”
“魏公子这两日佳作连出,我看看今日又写了什么诗?”
几位先生听闻此言,纷纷从椅子上站起,迎向赵云迪。
“赵兄,这真是魏公子亲笔所写?怎么字这般马虎?”有人第一眼就看到了字的潦草。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好诗!”有人则是第一眼就看到了诗词含义的精妙。
虽然刚开始还有人纠结字的好坏,但是在真正了解了诗词的内容后,没有一位先生不是拍手叫好的。
“这诗写得太妙了,等下我就让书斋里的学生们背下来。”一位先生突然做出了一个决定。
“沈兄说得有理!这首诗的劝学意义非常好,我等会也让学生们背下来。”另一位先生附合道。
“哈哈,诸位和我想到一块去了,我在刚看到这首诗的时候,就打算抽空让学生们背了。”眼见几位同僚跟自己想法这么贴合,赵云迪脸上露出了笑容。
随后,在这一日里,整个书院陷入了被魏千里诗文统治的阴影中。
在这首诗传到其他几位已经去上课的先生耳中后,他们也全都决定让学生们把诗背下来。
诗,对学生们来说是好诗。
但是凡事一旦跟任务挂钩,那就会开始让人觉得痛苦。
谢流银刚得知自己要背这首诗时,小脸就跟苦瓜一样。
不过
谢流银后面想想,这是写给自己的诗,不仅自己要背,现在全书院都要一起跟着背,她们在背的同时,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什么?肯定是被送诗的自己呀。
这事想想就非常有面子!
这样一想,谢流银就没那么痛苦了,很开心的背起了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