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敌人
作品:《重生:我为人道剑仙》 红发青年提着大包小包的衣服和工具,吃力地走上了阁楼的楼梯,两人拖着行囊,走向了最后一间空着的房间。
“老夫子妄,老夫不是你的对手!”是朝歌的人!”
青年兴致勃勃,刚坐下,就从包裹中掏出两个用布条包着的玉米饼,递给了林轩楠。尝尝我妈熬制的玉米饼子,味道很好!”
林轩楠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接过玉米饼,大口大口的吃着。
“如何?!是不是很美味?”
红发青年一脸喜色,一屁股坐在地上,从怀里掏出一个皮囊,大口大口的吃着玉米饼,喝着水。
林轩楠一眼就看出,这些人大多都是普通人家的孩子,身上还带着一些食物。
在殷商时代,人们基本分为三大阶级:贵族阶级、平民阶级和奴隶阶级。在那个时代,大部分的平民都是工匠、农民、渔民,他们都是靠着大城市生存的。
平民们虽然不像奴隶一样,会因为体力不支而死亡,更不会像牲畜一样被宰杀,也不会像锦衣玉食一样被人吃掉。
但林轩楠对后世的看法,却是根深蒂固,所有人都是一视同仁,没有贵族和平民之分,所以他并不在乎子妄的地位。
“赶紧吃饭吧,等我们忙完了,我们就可以出发了。”林轩楠将手中的糕点吃了下去,然后从子妄的手中接过了一个皮囊,咕咚咕咚的喝了起来。不得不说,这玉米饼的味道,比起在驿站的时候,要好上太多了。
两人很快就熟悉了,子妄一边打扫着房间,一边问道:“看你衣领上的花纹,是不是贵族?”
林轩楠挥了挥手,“还贵族呢,去了也是一回事。”
“是啊!”
林轩楠对大商的一切都了如指掌,再结合前世的记忆,他已经猜到了子妄口中的“伊尹”,也就是现在殷商供奉的两位神灵。
这可是一位从厨艺奴隶到宰相的大人物,几乎没有人认识他的名字。不过,他说的这句话,却被当今世界的政客们奉为圭臬:治理一个国家,就像是在烹饪一种美味。
林轩楠看着子妄天眼中的希冀,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容。
能有如此虔诚的孝心,肯定是个好孩子。
“对了,我听说一间屋子可以容纳三人,还有一间,怎么还不来?”子妄收拾好东西,从屋内探出头来。
林轩楠看了一眼紧闭的房门,朝子妄看了一眼,道:“我猜,他应该是进去了。”
“哈!”子妄笑道:“走,我倒要看看他是何方神圣!”
林轩楠和林梦雅,悄无声息地走进了紧闭的房间,侧耳倾听。
果然,里面有动静,应该是有人。
“别说话,我去开门。”子妄嘿嘿一笑,鬼鬼祟祟地推了推房门,房门被打开了一条缝隙,露出了里面的两个人。
一眼望去,房间里的惊天一幕,让两人都愣住了。
一张一人多高的巨型羊皮画卷悬挂在房间中央,一名穿着黑羽长袍的青年,正拿着一块丝巾,蘸着里面的红色液体,在上面勾勒出一张人脸的形状。
地上,七八只被割破了喉咙的老母鸡,一个个狼狈不堪,双眼无神,显然是被鲜血染红了。
“这么多的鸡。”
“这么多的鲜血?”林轩楠看得目瞪口呆,他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情况,这是一种类似于占卜的东西吗?
“安静,别吵,别吵我!”那穿着黑色长袍的年轻人看都没看他一眼,一字一顿的画着。
林轩楠和子妄,都是站在门口,看着那青年作画。
十多分钟后,他用鸡血画出了一张脸,两条鲜红的小辫子。林轩楠越看越觉得熟悉,忽然间,他脑海中浮现出一幅画,那是一个人,一半是鬼,一半是人的画像。
最重要的是,她的两个小辫子!
“专意语!”
林轩楠喃喃自语,黑衣青年转
过身来,脸上露出一丝喜色,仿佛遇到了知己一般。
可当他看到两个脑袋挂在门上的时候,吓了一跳,直接从床上摔了下去。
“妈呀!”
青年慌乱的站了起来,也不管自己有没有受伤,一把抓住了子妄的头,像是遇到了知己一样,“你刚才说什么?!”
“没有!没有!”子妄那张圆滚滚的脸,已经扭曲成了一团,林轩楠看着那青年将手伸到自己面前,连忙退到了一边,“我们可以商量,可以商量!”
青年见林轩楠不领情,也不以为意,一副欣赏的模样,对林轩楠赞许道:“你果然有眼力,连我的画像都能认出来!同道中人,都是自己人!”
林轩楠的脸微微一抽,“你要是看到我的两条小辫子,我想你会很惨的。”
子妄完全不明白这两人的对话,反而有些奇怪地看着旁边的黑衣青年,“阁下怎么称呼?难道是这屋子里的最后一个人?”
黑衣青年对两人的问题充耳不闻,全神贯注地看着手中的画卷,“在下风无一,门口挂着名字,我就是其中之一。”
林轩楠打量着风无遗的衣着,他的黑衣上布满了黑色的羽毛,显得极为精致,一头金色的长发下,一双狭长的眼睛,给人一种极为精致的感觉,但从他身上的气息来看,却是一位高贵的人物。
只是身上的气息,却透着一股懒洋洋的味道。他的目光有些玩世不恭,但是,他的眼中,却有一种奇异的光芒。
“你来自于鬼方?”子妄突然大喝一声。他一把抓住林轩楠的袖子,看了一眼风无遗的脖子,上面戴着一副黑色的水晶护目镜,如果不仔细看的话,还以为是一条项链。
“这玩意,只有鬼方的人能拿!”子妄喝道。
林轩楠在上一世的战场上,与这些鬼方之人,也有过接触。
鬼方在殷商北方,现在的地理位置是陕西西北部,山西的北部,内蒙古的西部,都是一些非常恶劣的地方。
在这个世界,殷商的地盘上,居住着大量的异族,其中一些拥有纯正血统的人,甚至可以长出翅膀,在天空中翱翔。
在空中飞行,眼睛会受到极大的刺激,再加上沙漠中的沙尘暴,还有暴风雪等极端天气,这副护目镜可以起到保护眼睛的作用。
虽然在这个时代,这个种族,这个工具,似乎很普通,但在未来,林轩楠无法想象,当一个考古学家,发现了一件3000年前的东西,会是什么反应。
“是啊!风无遗懒洋洋的上了床,用丝巾蘸了点鸡血,边说边道:“这护目镜不错,能挡住风沙,还能偷看美人,你怎么不带?”
“你是想让我把中原的巫师的骨头项链戴在身上,让我看到漂亮的女人,然后莫名其妙的跳舞?”
风无遗一边作画,一边兴奋的喃喃自语,“好一个年轻的女武神,在巫神殿大祭司面前,悍不畏死,悍不畏死。”
林轩楠见他玩的不亦乐乎,拉了拉子妄,道:“走吧,我们现在就出发。”
“妈呀!”
风无忌颤抖的厉害,一块布擦在了专意语那血淋淋的眼睛上,那鲜红的血液半浓半淡,看起来就像是一只厉鬼。
“罢了罢了,待会我再找几个美人,回去好好作曲!”风无遗说着,就下了床,这时林轩楠和子妄也要走了。
“喂,等一下,等一下!”风无遗扔掉手中的羊皮纸,急忙拎着鞋跟了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