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苏青桑,青丘国。

作品:《重生:我为人道剑仙

    女子听着林轩楠的话,心中不悦,道:“圣者的东西,岂能轻易交给别人?如果被人抢走,他的圣祖灵力就会被剥夺。只有用东西来交换,不会让圣人付出太多的代价,这是最好的办法。”


    林轩楠目光一凝,这女人还真是够霸道的。


    圣人的遗物,必须要有足够的价值才行。这番话,让林轩楠不由得想起了西游记中,唐僧去取经,找了个理由,让佛祖给他找个合适的人选。


    圣人的遗物,岂是那么好拿的?


    林轩楠嘴角抽搐了一下,哪个圣人会去要子民的寿元?


    “上仙,那个墙角的破灯台,不知能换我几年的寿元?”眼看着时间到了,林轩楠很是平静的指了指墙角的一盏灯。


    女人看了看,“这盏铜灯在神庙里也有一段时间了,不过因为放置的地方不太好,所以没有供奉。”


    她玉指一勾,铜灯便飘了过来,“虽然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但也算得上是一件圣祖级别的宝物,你能不能给我十分之一的寿命?”


    林轩楠心脏扑通扑通的乱跳。


    林轩楠从她漫不经心的目光中,听出了一个关键的消息。这位上仙,压根就不认识那盏灯!


    如此一来,他的计划就会顺利许多!


    “不愿意?”女人将灯台往前一推,“如果你想要更多,那就没有了。你若是不想要此物,现在就可以走了,别想着再来偷这件宝物。”


    “愿意,自然乐意。”林轩楠毫不犹豫的答应。若是这灯台内真的有一件秘宝,那么用一成的寿元,也是值得的。若不是听雨秘宝,他再想其他法子也行。


    “好,既然如此,那你的一成寿元,就是我的了。”


    说着,她伸出了自己的右手,五指之上,流光溢彩,美轮美奂。


    林轩楠眼睁睁的看着,五根手指,在光芒的照耀下,一点点剥落,露出了一双毛茸茸的兽爪。它的爪子上长满了白色的毛发,爪尖闪烁着寒光,让人一看就感觉到了一丝刺痛。


    女子的利爪,在林轩楠的天灵盖上轻轻一划,林轩楠身上便有一道淡淡的黄光,被她抓了出来。


    林轩楠感觉到自己的灵魂仿佛被抽离了一丝,整个人都变得虚幻了起来,但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这只毛茸茸的爪子上,正有一道淡黄色的光球,像是一条柔和的溪流,在空中盘旋。


    “我的寿元,只有十分之一?”林轩楠看着对方手掌上的黄色光芒,喃喃道。


    女人懒洋洋的舒展着自己的腰肢,那盈盈一握的纤细腰肢,“不,现在是我的了。这盏灯,你拿去,不要再来抢夺圣祖的宝物。”


    说完,她将手中的灯盏扔给了林轩楠,然后盘膝而坐,将林轩楠的寿元吸了进去。


    “敢问前辈尊姓大名?”林轩楠见她要走,连忙问道。若是有机会,他或许还能再找个机会,将这一成的寿命要回来。


    女人慵懒的目光从林轩楠身上一扫而过,红润的嘴唇微微张开,“苏青桑,青丘国。”


    林轩楠双眼一眯,躬身行礼,将铜灯收了起来,一言不发的离开了大殿。


    女子低头看了一眼林轩楠,将手中的黄光一饮而尽。


    “这孩子天赋异禀,寿命只有一成,这是一种难得的美食。”


    忽然,她面色大变,口中猛地吐出一道银色的血液。她咬了咬牙,银色的鲜血顺着她的嘴唇流淌而下。


    剧痛让她那张精致的脸庞都有些扭曲,露出了一张妩媚的脸,九条尾巴在她的身后一闪而逝。


    “怎么会这样?!”


    出了神庙,林轩楠抱着一盏灯笼,朝着客栈的方向而去。


    林轩楠一听是“青丘”,心中已经有了几分肯定。


    在后世的典籍中,有一种动物,是当之无愧的大名鼎鼎。


    狐狸精!


    她的眼睛很漂亮,耳朵很尖,鼻子也很尖,举手投


    足间都透着一股妩媚。林轩楠恍然大悟,眼前这个上仙,根本就不是神仙,更像是一头狐狸。


    青丘山中,有一只凶兽,长着九条尾巴,声音好似婴儿,能吃人。


    林轩楠对山海经里关于九尾妖狐的记载,有着极为深刻的印象。


    林轩楠不知道苏青桑的声音是不是真的像个孩子。但在林轩楠看来,吞噬他一成的寿命,就相当于能吃人了。


    林轩楠喃喃自语,“难怪会有这么多白色的毛发,原来是个小狐狸!”


    ………………


    回到客栈的时候,已经是中午时分,三个神神秘秘的仆人都已经离开了。


    金鳌学宫的几位教习,也来了一趟,给他们发了一条消息,让他们去报名。


    林轩楠狼吞虎咽地吃着一大块没有味道的红烧肉,另一只手拿着一张玉米饼,仔细地看着上面的内容。


    前面有几句话,讲述了金鳌学宫的由来。


    这一点,林轩楠自然心知肚明,他前世就是金鳌学宫的学生,对这里自然是无比的熟悉。


    金鳌学宫,乃上界天仙后裔所创,其中有一门仙法,乃是从仙人那里得来的。


    而殷商王朝信奉神灵,自然会对这种真实的仙迹进行虔诚的供奉,甚至会将王庭中的贵族子弟送到这里,让他们进入其中修炼,获得上仙的传承。


    金鳌学宫,就是王权的象征,是上天的眷顾。


    我大商的世家,都是仙人的直系后裔,统领天下,谁敢不从?


    这也是金鳌学宫在大商中,地位超然的原因。


    王庭更是在金鳌学宫附近,修建了一座巨大的城池,名为金鳌城。


    这些年来,他们培养出了无数的人才,大部分都被送到了王宫,成为了统帅、统帅、执掌一方的将军,也有一些天赋异禀的修士,被送进了代表着神权的巫神殿。


    林轩楠前世只是巫神殿的掌旗侍卫,对巫神殿的了解并不多,这一次,他有机会接触到巫神殿。


    在这份报告的后面,还写着一些需要注意的事情。


    比如,在进入学院之前,必须要烧香,洗刷自己的身体。进入学院后,必须自己留在学院,并且要有足够的金钱和衣服。


    训练营结束后,将会进行一场比武,以决出名次。没有获得名次的学生将被取消资格,必须在下一年重新参加,如果连续三年都被淘汰,那就永远不能在学院中修炼了。


    林轩楠看着上面的规定,有些类似于后世的大学,但考古学家们却从未听说过,在古代,还有这样的教学方式。


    当然,林轩楠也是老学员了,自然明白其中的道理。


    至于钱和衣服,他也不知道自己口袋里到底有多少。他将仆人离开时留下的钱袋一一清点,里面的玉贝足有一百多枚,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海贝,是一种商业流通的硬通货。


    而用兽骨和龟壳制成的贝类,价值最低,一百枚可以兑换一块。这些石贝,可不是每一块都是用贝壳做成的,而是用一些含少量玉石的矿石打磨而成,这样的话,一颗石贝就能卖到一百枚。而这种矿石,只能在翡翠矿脉附近才能找到,普通人根本找不到。


    而纯净的翡翠贝壳,却要一百枚石贝来换取一枚。


    玉贝温润晶莹,通体洁白如玉,极其罕见,也唯有王庭的铸器师,才能将其打磨成这样。普通的农民,一年的劳作,打猎,收集的粮食,才能买到一只玉贝。


    而在上面,则是最珍贵的一种货币,那就是海贝。


    这可不是什么人工的东西,这是一种产自遥远海域的海螺。林轩楠在前世的时候,曾经花了五块钱,买了一对。


    不同的海螺,大小不一,价值不一。


    一般的鸡蛋,也就是一百个玉贝。而一只手掌大小的海螺,可以兑换一千多只。物以稀为贵,别说是大的,就算是内陆人,也很少能看到一块


    。


    林轩楠估摸着身上的一百多块玉贝,足以支撑他好几年,在金鳌城也能随意挥霍,根本不需要为这些东西发愁。


    林轩楠唯一担心的,就是他的修为。


    前世二十多年的征战,林轩楠的眼力和心机,都不是问题。可这十四岁的孩子,力气不大,就算有经验也没用。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提升自己的体质,这样才能有更好的基础,去追求更高的层次。


    而且,听雨这样的宝物,就算是神仙也要打他的主意,林轩楠也不觉得,以他十四岁的年纪,能够掌控得了。


    可就算控制不住,也得想个法子,将那条白色的龙形光柱弄出来,不然随身带着一盏灯,万一有一天被人抢走了,那可就是欲哭无泪了。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制定一个适合自己的修炼方案,让自己的肉身变得更加强大,能够发挥出自己的身法。


    如果没有足够的自保之力,他的记忆和经验都是无用的。


    林轩楠双眼一眯,紧紧的握着拳头,眼中闪烁着坚定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