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枉费本王的良苦用心!

作品:《岳父朱棣,迎娶毁容郡主我乐麻了

    朱凝云身上的确散发着香味。


    因为她沐浴的时候,都是花瓣浴,香味久久不散。


    朱凝云哪里听到这么挑逗的话,脸红的不行。


    不过想到对方是自己的夫君,又如此爱着自己,她便不作回应,继续教导李逍练字。


    李逍接下来也没继续撩骚了,而是开始正儿八经的学写字。


    不能辜负人家的心意嘛。


    姿势纠正过来后,朱凝云又开始教李逍学习楷书字体。


    楷书工整规范,干净利落,不潦草、笔笔分明。


    这种字体用的最多,最实用,哪怕是上奏疏也是用的楷书。


    直到中午,李逍伸了个懒腰,有些疲惫了。


    “逍郎,练字非一朝一夕,不用气馁,明日我再来。”


    朱凝云十分有耐心,一点都不嫌麻烦。


    她想要帮李逍将弥补缺点,默默的帮助他。


    这也是母妃教给她的为妻之道。


    “嗯,你也累了吧,我送你回去休息。”


    李逍起身,准备送凝云回永安阁。


    他知道对方的身体并不太好,这一上午怕是有些劳累。


    朱凝云正要起身,突然发现桌子右桌角处,露出半截纸张,上面有一些小字,字迹很是好看。


    “咦...这是什么?”


    朱凝云瞧了一眼,指向那纸张道:“逍郎,你用什么笔,才能写出又小而又纤细的字啊?”


    “这是...钢笔字...”


    李逍如实答道:“暂时不要透露,是我刚研究出来的。”


    说着,他将钢笔拿了出来。


    “凝云你要是喜欢,就拿去用吧?”


    “钢笔?”


    朱凝云目光看向了这钢笔,坐了下来,紧接着尝试写字。


    “这....”


    朱凝云美眸微张。


    这也太流畅了,很轻松的就将字写了出来。


    更为关键的是,无论力道大小,线条始终差不多粗细。


    她又不停地写写画画。


    发现这钢笔,竟然不用蘸墨,能一直这样写下去。


    “逍郎,这钢笔是你做出来的?”


    朱凝云惊讶问道。


    “嗯...”


    李逍虚心的点了头。


    朱凝云激动道:“若是此笔能够普及,对于大明朝来讲,这将节约多少纸张,也无需磨墨这些繁琐之事...”


    李逍摇头道:“凝云...这玩意没法量产,我只能制作出一支出来。”


    “那...真是可惜了。”


    朱凝云爱不释手,又在纸上开始写字。


    “夫君,我这字很丑啊...”


    朱凝云发现自己用这种纤细的笔,都不会写字了。


    “凝云,不如我教你?”


    李逍嘿嘿一笑,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伱教我...你那字...咦?”


    朱凝云看向李逍写的字,竟然如此好看,愧疚道:“原来逍郎的钢笔字写得这么好看,只不过不会毛笔字罢了。”


    李逍的钢笔字,就是正楷,十分漂亮。


    这样一来,两人几乎相反了。


    “夫君,你这是摘抄这些文章吗?”


    朱凝云又发现了,李逍桌面上的钢笔字,是抄的那些扭扭捏捏的毛笔字写的文章。


    “嗯,这些是我以前在老家写的。”


    “现在来了这边,我想用好一些的纸张抄录下来。”


    “免得时间长了,遗失掉了。”


    李逍将文章拿了出来,差不多有一大摞。


    这些都是以前自己在大树口村里面写的...红楼梦!


    没错,那时候的李逍想要在历史上留下些什么,另外赚点钱。


    作为文科生,四大名著他都很熟悉。


    但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都是明朝出现的小说。


    于是乎他便开始根据回忆,写出自清朝的红楼梦。


    四大名著,必须有我李逍的名字!


    不过从老家带来这些年根据回忆抄写的红楼梦,用的都是草纸...


    有些难登大雅之堂,见不得人。


    李逍便打算,将自己写的,重新抄录下来。


    “逍郎,你还会写文章呢...这好像是...话本小说?”


    朱凝云越看越是惊喜。


    “闲来无事写的。”李逍道。


    “我可以看嘛?”朱凝云看向李逍。


    他想看看,李逍写的到底是什么。


    李逍点头道:“当然可以...不过我还没有抄写完...这草纸你不嫌弃的话...还是等我抄写完再给你吧?”


    “逍郎,我来帮你抄写。”


    朱凝云不想对方太累。


    “也行....不过,你慢慢抄,不用太累了,内容有些多...”


    说着,李逍将钢笔和墨水递给了凝云。


    然后耐心教对方如何使用。


    朱凝云也是极为聪明,一学就会。


    “嗯嗯...挺容易的,我懂了,这钢笔真是神奇!”


    朱凝云对这个钢笔越发的喜欢。


    笃笃笃——


    这时,下人前来敲门。


    随后将金凤鸾送来的彩头拿了进来。


    东西可不少,分别是价值一百两白银的凤尾金步摇一幅。


    价值三百两白银的点翠镶红玛瑙凤头步摇一对。


    还有两百两白银。


    “凝云,分赃啦!”李逍坏坏一笑。


    “分什么账,搞得我们跟强盗似的...”朱凝云小声道。


    “这场比赛是我们一起出力赢下的。”李逍将首饰递给了她:“这些首饰归你,银两就归我了。”


    “首饰你拿去折换成银两吧....我用不上。”


    朱凝云一直不已真面目示人,用不上首饰。


    她想也没想就要将首饰推回去。


    而且...自己不是没机会给他银两么,这刚好是个机会...


    “那可不成。”


    李逍紧紧握着她的手,将首饰放在她的手心,合上。


    认真说道:“这是我们第一次共同得到的东西,要好好保留着,以后我要让你戴着给我看。”


    对啊,这是我们第一次齐心合力获得的物件。


    很是有纪念意义。


    朱凝云这才反应过来,慌乱道:


    “啊...方才是我没有想到...对不起...”


    “傻瓜。”


    李逍捏了捏她的小手:“我们之间要说什么对不起啊,不分彼此....”


    “嗯...逍郎...我都听你的....”


    ....


    就如此。


    这几日,李逍每天都啥事不干,就跟朱凝云腻歪在一起。


    你教我写毛笔字,我教你写钢笔字。


    不经意间,小手碰在一起。


    甜蜜积分唰唰的涨...


    朱棣一直默默暗中观察,心说这小子应该懂我的意思吧?


    想要超过咱这几十年的箭术,弯道超车的话,只有火器了。


    给了你两千两银子,应该能琢磨出点什么把?


    可最终....他发现,这小子是沉迷女色了...


    整日跟闺女腻歪在一起。


    “可恶,枉费本王的一片良苦用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