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三不打

作品:《穿书七零:炮灰女配的海岛养娃日常

    世界再次安静了下来,空气中都好似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茶味。


    姜源望着远处银装素裹的大青山,感觉自己是个大傻子。


    他叹了口气,闭嘴不言。


    叶临星却不肯放过他,“兄弟,我听你口音像是京城人啊。”


    “嗯。”


    “结婚了吗?”


    “······”


    “对不起,我忘了你单身。”


    姜源,“!!!”


    感受了侮辱。


    他正准备接话,叶临星又来了句,“要我给你介绍一个不?”


    简月岚他们,“???”


    啥情况?


    老叶还有认识的单身年轻小姑娘?


    正纳闷着,姜源来了句,“你认真的啊?”


    “逗你玩呢,我一心一意为媳妇,想也知道我不可能认识单身未婚女青年。”


    他说的掷地有声,简月岚他们额头挂满黑线,这真心不是什么骄傲的事,犯不着拿出来说。


    姜源沉默,他在接这家伙的话,他就是狗。


    这家伙就不合适聊天,会聊死。


    然而叶临星不肯放过他,姜源有心不理吧,架不住他时不时来一句宛若点睛之笔的话,勾起人的好奇心,再顺着他的思路走下去。


    然后玩球了,这话一接,好家伙,这货又开始不正经了。


    最后的最后,姜源和他聊天聊的脑阔疼,外加生无可恋、忍无可忍跟简月岚告状,“简同志,你管管你家革命伴侣同志行不行?”


    “行的。”


    简月岚一把薅过来叶临星,“闭嘴,节省体力和口水安静赶路。”


    有了她这句话,叶临星终于安静了下来。


    众人就觉得耳根子好清静,果然,不管男女,一旦聒噪过了头就不招人喜欢。


    叶临星就是个最好的例子。


    并不知道自己被嫌弃的叶临星,紧紧跟在简月岚旁边赶路。


    也不知道是不是老丈人给他补身体补的太好,他感觉身体开始发热。


    “扑棱棱——”


    就在这时,奇怪的声音传来,众人循声看去,就见林子中出现了鸟禽。


    有几只花里胡哨的野鸡特别显眼,也不怕人,看见他们不但没躲,还爪子扒拉着积雪低头啄食。


    “媳妇,这几只鸡挺漂亮。”


    言外之意:长的好看,吃起来味道肯定也不差。


    “不打。”


    简月岚看不上这几只野鸡,他们的目的地是大青山,而不是这些生活在山脚下林子里的野鸡。


    除了一身羽毛好看,野鸡真心没啥吃头。


    “大青山有更好的东西,不着急。”


    有了简月岚这句话,叶临星就不在打这些野鸡的主意。


    但接下来的路程中,他不但看见了雪兔在他们面前飞速跳过,引来猎犬的追捕,还见到了很多不认识的动物。


    有鸟禽,有浑身毛茸茸皮毛颜色各异的动物。


    “前面有个傻狍子,是不是可以打了?”


    前方一只傻狍子路过,叶临星再也按奈不住心中的兴奋催促道。


    “不打。”


    五伯平静道,“接下来不管你看见什么都给我稳住了,外围的动物我们都不打,等泛滥了再说。”


    “打猎和做人一样,不能只顾眼前。”


    谁都知道外围的动物好打,进深山危险,可不能因为外围好打,就逮着外围的动物打。


    容易绝根。


    这事不能干。


    叶临星有点汗颜,轻声跟简月岚道,“这是不是永续利用?”


    “嗯。”


    简月岚颔首,轻声解释道,“打猎的都知道这点,就跟爸他们采药只采摘上了年份的药材一样,打猎也有三不打。”


    “哪三不打?”


    接话的是姜源,简月岚笑道,“幼小之物不打;伤残之物不打;有孕之物不打。”


    “除此以外,遇见群体动物,猎物往往会对老年动物下手,而不会去选择青壮年。”


    “春季不会打猎,因为万物复苏不管是草木还是动物都要开始孕育下一代。”


    “夏季不打‘荤菜’······”


    “什么是荤菜?”


    “老虎、熊瞎子和野猪。”


    “你们还打过老虎和熊瞎子?”


    姜源很是震惊,简政东嘴角抽搐了一下,“没打过,老虎和熊瞎子基本不怎么下山,又是独行侠,山里转一圈都不一定能撞上,我们打的最多的是野猪。”


    狼也打过,不过那是多年以前的事了。


    自打那次狼群下山袭击人,武装部和附近几个大队一起组织人手进山灭了三个大型狼群后,山里的狼就开始绕着人走了。


    “野猪这玩意呀······”


    他啧了声,“真就是个祸害,成群结队以出现,大的野猪群可达20-30头,山里要是缺食了,就会组队下山搞破坏,不打不行。”


    “那我们这次是去打野猪?”


    “对。”


    野猪肉不好吃,但在这个物资贫瘠的年代,没人会嫌弃肉难吃。


    管它什么肉,只要是肉就香。


    因为肉代表着油水。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一群人越往里走,林子越密集,被白雪覆盖的山林,已经没有路径可循。


    猎犬在前面探路,林间小鸟叽叽喳喳,枝头时不时还出现几只在玩跳跃的松鼠,挂在枝头的雪扑簌簌往下掉,落在脸上带来阵阵凉意。


    “围巾把脸裹好。”


    生怕叶临星冻到的简月岚叮嘱,他哦了声,扯了扯围巾只露出一双眼睛。


    就在这时,哗啦啦的声响中一大一小两只傻狍子出现。


    “又来狍子了。”


    叶临星想不明白,这玩意怎么一点都不怕人,还好奇往他们这边凑。


    没错,这俩长的憨态可掬,却透着傻里傻气气质的两只傻狍子,见到他们这么大一支队伍不但没跑,还在打量了他们一下后往他们这边过来。


    一副要近距离接触一下的样子。


    “大黄,上!”


    五伯一声令下,没拉爬犁的猎犬汪地一声朝傻狍子冲了过去。


    两只顿时连跳带跑钻进了林子,五伯笑道,“好了大黄,回来。”


    被召唤的大黄摇着尾巴跑了回来。


    叶临星就挺失望,“我还以为五伯会让大黄抓一只回来。”


    “大的抓不到,小的不能抓。”


    五伯放大黄的目的压根就不是抓傻狍子,而是将两只傻狍子吓跑。


    诚心想抓的话会让五只猎犬一起上,而不是只放大黄出去。


    叶临星听懂了她话里的意思,正准备说话,简月岚却指着前方一只像鹌鹑颜色却比鹌鹑好看点的鸟道,“这玩意好吃。”


    叶临星瞅了眼,不置可否,“比野鸡好吃?”


    “野鸡比不上飞龙。”


    “啥玩意?”


    老知青云琛忍不住惊诧道,“这就是那个和熊掌、猴头菇齐名的飞龙?!”


    这未免长的也太其貌不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