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红粉世界111

作品:《19世纪女继承人

    爱我就全订啊摔!!

    培根蛋被分别倒进三只盘子里,牛奶也倒好了,剩下的牛奶还有1/3,一般会在白天喝茶、喝咖啡时作为添加。

    除了牛奶和培根蛋,奥斯汀先生和奥斯汀夫人还吃面包,从最近的面包房买来的面包被切开。切成片,或者两指宽的小块,可以抹上盘子边缘放的小块黄油...薇薇安不喜欢吃面包,一般会吃点儿麦片粥或者土豆泥什么的。

    “说实话,我一直不太明白薇薇这一点到底像谁,麦片粥?土豆泥?天呐,这可不是什么好食物,我少年时代发誓,只要我有钱,绝对不吃这些。”奥斯汀先生挥动刀叉,将培根蛋叉起来,吃掉一大口,含含糊糊地说道。

    “我们儿时,麦片几乎只用来养马,不过最近确实有不少人喜欢上了燕麦。我记得我上次阅读的杂志里说,燕麦是营养而实惠的食物。”奥斯汀夫人给面包片抹上黄油,细嚼慢咽,小声说道。

    “即使如此,也没有几个人自愿食用麦片粥!不过,那些有钱人或许例外,他们总是热衷于赶流行。”奥斯汀先生简练地评价。

    而薇薇安在心里赞同: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是非常重视‘阶级’的,普通人都非常担心被人误解为比实际阶层低一层的‘下等人’。

    所以即使抛开饮食习惯,要让普通人接受燕麦这类食物也很难。不过真正的上流社会成员又是另一回事了,他们已经不需要这些证明自己的‘阶级’了,反而可以‘从心所欲,不逾矩’。

    “...我只是对面包实在无能为力...”薇薇安不喜欢面包完全是上辈子习惯的延续,习惯的力量确实强大,即使她没有上辈子的记忆也被保留下来了。

    要知道,即使是上辈子面包店里那种欧美人眼里更接近于糕点的面包,华夏人也很难当饭吃(那其实基本上是‘日式面包’了)。更何况是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面包——简单来说,作为主食的面包真的相当粗糙且无聊。

    无聊不算什么,主食味道单一才是正常的,但‘粗糙’就无法忍受了。

    面包房提供的是脸盆大小的圆面包,即使刚出炉时还算柔软,没有砸核桃的能力,也让薇薇安觉得干硬。

    她能肯定有好得多的面包,提供给贵族和大商人。但这没意义,平民聚居区的街头面包房不会特意制作更加精细的面包,没有市场。而更有钱的人,他们有自己的厨师和大厨房,也不太需要面包房出售高级面包。

    奥斯汀家的面包还算不错的,因为贫穷的家庭会购买更便宜的面包。那种面包或许更白,让穷人觉得还不错,但那种面包的‘白’其实是造假的结果,其中添加了白垩——增白只是附带的,关键是白垩比面粉便宜,可以节省成本。

    此外明矾、沙子等,也是非常常见的‘添加物’,用这些可以用更少的面粉制作更多分量的面包。

    薇薇安无比感谢自己出生在奥斯汀家,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之家,但也不是真正的底层。如果是此时随处可见的劳工家庭,说实话,她能不能活到现在都是个问题——穷人家的孩子因为营养不良‘慢性死亡’真的很多。

    吃掉一顿现代人看来也会觉得不错的早餐,薇薇安就要准备和奥斯汀先生一起出门了。她去戴自己的帽子,还顺便漱口...在这个牙粉其实并不算给力(还要担心摩擦剂的摩擦力太强),也没有现代治疗手段,牙医还极其粗暴的时代,她是很珍惜自己的牙齿的!

    可能比珍惜自己的眼睛更加珍惜。

    这个时代虽然只能配玻璃眼镜、水晶眼镜,体验感会差一些,但总算能过。可要是需要换牙,那就不知道要面对什么了......

    薇薇安的漱口水依旧是用基础油稀释过的薄荷精油,洒几滴在饮用水中。然后每一口水漱口10秒钟,漱得十分仔细,一点也不急躁,直到一杯水用完。

    薇薇安戴了一顶很普通的软帽,穿了一双黑色的圆头皮鞋——奥斯汀夫人从头到脚检查了一遍,确定任何问题都不存在,才让她和奥斯汀先生一起出门。

    奥斯汀先生看到一辆轻便马车经过,问薇薇安:“亲爱的,我们乘车去交易所好吗?”

    薇薇安摇摇头,最终他们是步行往交易所去的。奥斯汀家所在的白帆街西北方向就是剧场区,再靠里则是艾纽特花园,交易所就在剧场区和艾纽特花园之间。从白帆街去交易所不远不近,奥斯汀先生一般都会选择步行。

    如果要乘坐马车,那就太贵了。

    这个时候已经有了公共马车,但即使是公共马车,车厢也不算大,不能塞下足够的乘客,所以票价并不便宜。而且公共马车只跑固定的路线的,并没有线路连接白帆街和交易所。所以能选的就是出租马车而已,而出租马车实在是太昂贵了。

    出租马车的计费标准有两种,一种是按路程,一种是按时间。如果是按路程的话,起步价是8便士,此后每‘和礼兰里’4便士。至于按时间,则需要顾客和车夫自行商量费用,但也不会便宜到哪里去。

    正是因为出租马车的昂贵,爱林堡的中下层中产阶级也不会日常用出租马车(日常上班会乘公共马车,平常的娱乐活动、拜访朋友等,才会乘出租马车)。

    乘坐一次马车至少是12便士(也就是1先令),12便士在这个时代对普通人可不是一笔小钱。按薇薇安的经验,可以买1磅黄油,或者3条肥皂,或者半磅咖啡豆,或者4磅醋栗......

    奥斯汀先生和奥斯汀夫人对薇薇安是很大方的,就是这样,每次给她点儿零钱花,最多也不会超过半先令呢!

    薇薇安想着走着去还有一个理由,就是想多看看,看能不能激发搞钱的灵感。

    她一路上左顾右盼——清晨的白帆街是最热闹的,其实这个时候都过了最热闹的时间了,毕竟白帆街最有名的就是‘早市’啊!大量附近乡村的农产品,正是通过白帆街早市才进入爱林堡北部的。

    “罗丽莎明年要去佛罗斯吗?”有个女孩儿露出了羡慕的面容。

    此时一方面旅游还是富人的娱乐,另一方面随着信息传播的速度加快,大家对距离很远的地方也有了好奇心,旅行成为一个很时髦的事,去其他国家旅行就更是这样了!

    如果目的地还是佛罗斯,那就更令人羡慕了...毕竟佛罗斯的首都还有时尚之都、购物之都等等名号呢!

    “薇薇安,你羡慕她吗?”苏珊小声对薇薇安说。虽然她也很不喜欢罗丽莎,但就事论事,能去佛罗斯旅行,她还是很羡慕的。

    薇薇安摇头:“旅行是一件好玩的事,但旅途真的太辛苦了......”

    薇薇安对于旅游这种事和时下人的观点不太一样,她上辈子那会儿,出门旅行不说随随便便,但确实不是难事。大家的最大移动半径有个500千米、1000千米、2000千米,有什么奇怪的?

    都习以为常了。

    但这时,长途旅行还是一件大事,哪怕对于有钱人都是这样...于是态度也就不同了。

    “旅途是很辛苦。”苏珊顺着薇薇安的话,想到了自己的旅途经历。她还没有经历过长途旅行,最远只去过隔了两个郡的姑妈家。那一次他们坐了几天的马车,路上还住了驿站,路上住不好、吃不好,马车也很颠簸,现在想起来还乱糟糟的。

    “不过有机会的话,我还是愿意去旅行的。”最后薇薇安如此总结。

    主要是生活在这个时代,能够出门增长见识的机会太少了,哪怕知道辛苦,也会比较愿意忍受。这和上辈子旅行很容易,她反而更愿意宅家,真的完全相反呢。

    外语课之后,课间休息时间不长,教数学的夏普夫人就走了进来。这几乎是所有学生最不喜欢的课了——其实一开始的时候,大家并没有那么不喜欢算术,毕竟一开始教的东西都很基础,也是小孩子比较容易理解的概念。

    但去年开始,事情就不一样了。上一学年学到一半,她们的程度也不过就是能用钱币或者算筹计算所有加减法,另外还要能算简单的乘法、除法、分数、小数。但之后,‘混合运算’开始了,一些相对来说比较复杂的概念也引入了,就麻烦了。

    其实从引入分数开始,就有学生跟不上了......

    毕竟分数的求和相对普通的求和,多了求分母公倍数的步骤,要先将分数变型。这是一个说起来很简单,但对于学数学的儿童来说就很容易出错的过程。有的人好像一学就会,有的人则总是出差错,而且出差错的人自己也不能理解为什么会出差错。

    对于算术,薇薇安是完全没问题的。即使没有恢复上辈子的记忆,她靠冥冥之中的本能也能将数学学的很好了。而现在,她随便看了看新学年的数学课本,真就‘soeasy’啊!

    这个时代数学已经发展到了很高的水平了,简单来说,薇薇安上辈子高中读完,加上大学非理科专业所学的数学理论,此时全都已经有了,并且还不止。历史上就是这样的,17世纪下半叶以后,数学领域涌现出来的天才真的太多了。

    说到天才们给世界带来自己成果的年代,牛顿和莱布尼茨是17世纪下半叶,高斯是19世纪初,伯努利是17世纪末至18世纪初,欧拉是17世纪中叶,傅里叶是19世纪初,拉格朗日是19世纪末,费马是17世纪下半叶......

    这个世界虽然和薇薇安上辈子不同,但基本事件都差不多,很多时候就是人物不同(所以薇薇安看一些历史故事都有既视感)。

    数学的发展水平当然也达到了维多利亚初期的程度。

    但问题是,那是顶级数学家的水平!就算薇薇安上辈子那会儿,大学念完,不是相关专业的话,数学也就是学到了几百年前的水平。可想而知,此时的大学毕业,一般的大学生是什么情况了。

    不是专业研究数学,或者对此有爱好的知识分子,估计也就是学到了公元前的水平吧——不要小看公元前的水平,公元前有欧几里得、有毕达哥拉斯等大佬,如果还考虑古印度和中国同时代的数学进步,学的东西也不容易了。

    那是数列、初等几何、方程式什么的...在此时也不是随便谁都会的呢。

    所以,薇薇安只要不是想成为数学家,只靠上辈子的存货,就算一路读到大学,也不用担心数学这门课了。虽然,在这个时代,作为女性她是没资格读大学的。

    薇薇安觉得简单,其他大多数学生觉得很难,不过夏普夫人不在乎,大多数学生本人也算不上在乎。说到底,现在学的东西对她们没什么意义,未来根本用不到,作为家庭的女主人,要记家账的话,简单的加减乘除也够用了。

    而且都是最后一年了,很多人的心早就不在学校的学习上了。

    不过在其中,苏珊是个例外...数学课后,学校的校工就过来通知,可以去餐厅就餐了。学校上午的课开始的不算早,所以两节课后就要吃午餐了。

    薇薇安起身准备去餐厅了,苏珊还捏着自己的算术课本,看看课本,再看看薇薇安,敬畏地说:“夏普夫人刚刚教授的,你都听懂了吗?”

    薇薇安点点头,然后就被苏珊挽住了手臂:“请教教我吧!”

    薇薇安和她一起去了餐厅,耐心地说:“没问题,午餐后我就可以教你了。”

    其实现在的内容算不上高深,所以教起来也花不了多少时间,所以薇薇安才约好了午餐后教她,而不是刻意约一个比较长的时间。

    夏普夫人精英女子学院的午餐还可以,毕竟是中产阶级家庭的孩子上学的地方,还额外收了餐费的——说起来,这其实也不是学校自己雇厨师做的,学校的房间供六个年级的学生上课,另外还有画室、音乐教室等特别的教室,本来就很紧凑,根本没有留出大厨房的空间。

    要供一百多名师生吃喝的厨房,在此时是绝对小不了的。

    所以学校的午餐和下午茶实际上是从附近的餐厅订餐的,这样也有一个好处,就是几家餐厅轮着来,口味会比较丰富。

    可能是此时的教育机构比较淳朴?反正从薇薇安的感觉来说,学校没有从餐费上面赚什么钱的感觉,缴纳的餐费对应供应的午餐和下午茶,去餐厅吃也是差不多的开销了。

    “今天吃的是...冷牛肉、沙拉、马铃薯、海绵蛋糕和蛋奶布丁,有蛋奶布丁呢!”苏珊很喜欢蛋奶布丁,看到餐厅挂的餐牌,就兴奋地拉着薇薇安迅速坐到了座位上。她们的座位比较靠前,因为餐厅的位置本来就是按年级来划分的,高年级都挨着最前方的教师餐桌。

    大概是因为有下午茶的关系,午餐分量并不多,但味道挺好的。薇薇安很喜欢今天的冷牛肉,调味相当‘克制’——这在此时可不多见,走出了调味品贫瘠的时代,因为工商业发展渐渐富裕的和礼兰王国国民终于可以随意使用各种香料了(至少中产阶级是可以的)。

    这就经常导致很多菜肴的味道过重,薇薇安从来都受不了。

    “希望下午茶的糕点有午餐的水准。”苏珊对今天的蛋奶布丁和海绵蛋糕都很满意,最后还这样说道。

    其实薇薇安是不太习惯一日三餐,特别是午餐和晚餐中有甜品的,如果是在家,奥斯汀夫人甚至不会准备她那一份甜品。不过这是在学校,午餐分量很少,不吃甜品根本做不到,而且剩下太多食物也会被老师责备......

    “...真是吃不惯,总是从一些小餐厅订餐就是这样。我妈妈让我‘忍耐’,毕竟1个月只要1镑,能指望什么呢?要知道,就算是‘辛普森’的肉类套餐也要2先令6便士一份了。”虽然有薇薇安和苏珊这样满意的,但也有不满意的,比如餐后不满的罗丽莎。

    ‘辛普森’是一家颇有名气的餐厅,但在此时算不上高档。大概就是那种豪华程度不足,但颇有名气的老店。他们最有名的就是肉类套餐了,甚至可以说是很多美林堡年轻人的集体回忆,属于美林堡旅游手册都会提到的。

    以‘辛普森’打比方,更容易有一个清晰的认知。

    然而罗丽莎故意大声这样说,苏珊和薇薇安都知道她这是想要引人注目了,苏珊甚至忍不住对薇薇安做了一个鬼脸。

    而白色的连身围裙,原本就是普通的防脏围裙,在女仆中非常常见,现在已经经常运用在童装中了。和这个类似的还有一种长罩衫,原本是乡村地区劳动者用来防脏的,现在似乎也主要用在童装中了...而且两者还越来越像。

    不过围裙就是围裙,罩衫就是罩衫,薇薇安校服里就是围裙,所以没有袖子,且后背是挖空的。

    另外,围裙的边缘增加了荷叶边,算是更具装饰性了吧。

    这样的校服大部分时间都可以穿,不过是天气变冷的时候多穿几层衬衣衬裙、又或者灯笼裤和衬衣衬裙的材质可以由棉麻换成羊毛的、丝绒的、法兰绒的。只有在最冷的时候,才会脱下连身围裙,黄色的丝绸外裙换成毛呢的同款,而且在外穿一件棕色的长外套。

    棕色长外套也是校服的一部分,厚羊毛面料,衣襟、衣摆、领子、袖口翻折的边缘都装饰了各种蕾丝,看上去非常优雅漂亮。就薇薇安的眼光来看,就算是她上辈子那会儿,这也是很适合出门穿的衣服。

    在这个纺织品都很贵的时代,做一套新衣服的成本并不低。所以对于很多家庭来说,可能最值钱的部分就是自己的衣橱了。而即使是中产阶级,一位女士的衣橱里可能也只有寥寥几套衣服,衬衣、衬裙的数量也有限。

    至于能够将女性杂志上提到的‘晨服、散步服、拜访服、待客服、旅行服、打猎服、戏剧服、晚礼服’等一系列名目的服装都集齐,还附带更换备用的...那至少得是中上层的中产阶级了。

    所以,薇薇安的校服并不经常做,制作了两套之后就会一直穿。中间也会有缝补,直到再缝补就要不体面了,才会换新的...不过托这时的纺织品都是天然材质,不怎么耐穿的‘福’(?),薇薇安穿坏的速度跟得上生长期的速度,倒是没因此穿过不合身的校服。

    唯一的例外是长外套,因为穿的较少,而且材质本身也比较耐穿嘛...不过衣服都是自己做的好处之一就是这个了,制作之初‘放量’是很方便的。等到有些不合身了,就可以拆开之前的放量,这样就依旧是合身的了。

    薇薇安之前的校服并没有穿到需要丢弃的地步,不过经过夏天三个月之后,已经有点紧绷了。不是说不能穿了,如果是以前的奥斯汀家,奥斯汀夫人也不会做新校服。但现在嘛,她甚至都没有特意说起过买布的事,薇薇安回过神来时,裙子都缝了一半了。

    “妈妈用的是很贵的丝绸吧,这样没问题吗?”薇薇安穿上之后觉得很合身,没什么可挑剔的。但想到丝绸的价格,下意识问道...主要是生活在穿衣节省的世界11年了,这都成了本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