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阴康之咒

作品:《南派盗墓手记

    七十六号公馆,看上了哀牢山的秘密。


    便遣八大奇人中的紫三眼,在大灾之年,以望月鳝害了石崖寨满门。雷千侥幸逃过不死,冒大不韪,进入祖先看守的秘地,取活尸,杀尽进入哀牢山的土夫子。


    他自己也感染了诅咒。


    这种诅咒会世世代代传给子孙,生不如死,雷千曾花费大力气,与我爷爷合作,研究过这种奇异的远古巫术。


    “远古先民,是以部落杂居,各有姓氏。黄帝的部落叫有熊氏,神农的部落叫烈山氏。相传,上古时期,洪水滔天,百姓因为湿气骨骼肿胀,关节疼痛,常年为疾病折磨。有大圣人,研习巫蛊,专造舞蹈,以祭天地人神,并祀鬼妖,民大悦,是号‘阴康氏’。”


    “根据我分析,上古的这位阴康氏,年代比伏羲女娲还要早。她是最早研究巫蛊,并掌握祭祀的人。现在南疆的巫术、蛊术、以及对鬼神的扶乩,都来源于她。所以我把无瞳王的诅咒,称为‘阴康之咒’。”


    “那这种阴康之咒如何解?”


    话刚问出来,我就想给自己一巴掌。


    要是有解,雷千能变成这幅德行?


    “你小子,跟你爷爷一样,属狗眼,见风使舵!”雷千气得骂了声,“天下万物,有必死之局,就有逃生之术。想那阴康氏,研巫蛊,祭鬼神,难道她不会研究解药?”


    我升起一丝希望:“解药在哪?”


    “我怎么知道。”


    雷千古怪一笑:“我之所以让你来找我,就是准备跟你合作一把,随我来。”


    那是一片被人为砍光了的树林。


    月光下,白惨惨矗立着一土堆,像个泡菜坛子。


    我一看,这不是当时外国人挖盗洞,让我和胡子进去的那个地方吗?下面,就是明朝李姓土司墓葬,棺床裂缝通到南汉皇陵。


    我问这到底怎么回事。


    雷千让我进去。


    之前下斗的几个土夫子,不用问,肯定是被他搞死的。尸体被清理干净,土司墓室很小,约莫一个客厅大。


    “之前我说了,李姓土司为了向皇帝邀宠,带自己族人发掘无瞳王尸,感染了诅咒。但他并非死于诅咒,而是找到了破解之法!”


    “他带领自己的族人,前往了遥远的蜀地。据说那里,有治愈阴康之咒的神药,甚至能让人长生不老。”


    根据石崖寨族谱的记载。


    李姓土司带领几百人北上入川。


    回来的时候,只剩他一人,且身受重伤,但他身上的尸斑和诅咒,却消失了。


    雷千的祖先趁机杀了对方,自立为王。


    从李姓土司身上,找到一些记录数字的奇怪纸条,就顺手把它刻在墓室的地砖上。


    雷千用很细的木炭粉铺在土司墓地面。


    扫去浮土。


    那古老青砖上,果然浮现几个奇异的数字,还有短短几句话:


    欲寻蜀陵,以发天墓,入水不葬,见山不启,绝地之渊,受法无终。


    雷千道:“蜀国最早的君王,号‘蜀山氏’,比黄帝还要早很多年。他们发源于岷山,我怀疑,岷山之中,便有古蜀的神仙洞府,里面有无数奇珍异宝,还有化解阴康之咒的神物。”


    我问:“雷爷,你去过岷山?”


    “跟你爷爷去过一次,可惜,一无所获!”


    我心里凉了半截。


    啥都没有,那不是等死吗?


    转念一想,要是那么容易找到解药,雷千就不至于变成这幅模样。不过,他今年至少九十岁了,仍然健步如飞,比年轻人力气还大。


    或许,这就是阴康之咒带来的优势。


    如他所说,哪怕被子弹打穿心脏,他都可以“复活”,眼下他根本不能算人。


    我将土司墓所有线索拓了下来。


    我与雷千,不过逢场作戏,我本质是不信任此人,他一个劲撺掇我去岷山冒险,想来也有目的。


    “无瞳王尸,现在在我手上。”我试探了一句。


    “什么?”


    雷千大骇。


    随即道:“不可能啊,不是被你们烧了吗?”


    我摇摇头。


    告诉他,真正的无瞳王尸封印在黄金里,当时我们烧掉的,是南汉皇帝的御尸。


    “无瞳王是个有神力的人,能入视地下十丈,观测天下宝藏。鬼方部落被殷商灭族后,无瞳王率领族人迁徙到了滇南,既然你得到她尸体,那就好好保存吧,那可是凤族最后一个王了!”


    “凤族?”


    无瞳王尸包裹在蜡化的琥珀里,我只看了个大概,尸体眉心确实有第三只眼。


    “雷爷,你等等,怎么听你意思,无瞳王还喜欢玩鸟?中原王朝,不都是龙图腾崇拜吗?”


    “无瞳王是女人啊,母系氏族不都以凤鸟图腾为象征吗?”


    雷千的话,倒令我吃惊。


    啥?那天生三眼,入地十丈的无瞳王,居然是个女娃子?


    “这有什么奇怪的。”


    雷千觉得我没文化:“世界上所有古文明,一开始,都是母系氏族,君主为女性,男人的地位很低。那位无瞳王,是少昊金天氏的苗裔,少昊一族,正是凤鸟图案,居住在西北的昆仑,不是女人又是谁?”


    我一时无话可说。


    远古的男人,早上出门打猎,中午回家做饭,下午洗衣服,晚上铺床叠被。


    钱要给女人管着,生活要给女人看着。


    是不是有点眼熟?


    我心说,现在男人日子跟远古也差不多啊。四川方言,有“耙耳朵”的说法,就是指的怕媳妇的男人。


    “蜀山氏与西王母交情匪浅,掌握丹药的炼制技术。你小子,如果运气好入了神墓,记得带一枚丹药给我。如果进不去,就来石崖寨陪我吧,咱们一起尸化。”


    临走时,雷千对我呵呵笑道,那话让我极度不爽。


    要我从神墓带枚丹药给他。


    估计是想复活古铜。


    这种设想未免过于荒谬,我没急着答应,先去了香岛跟胡子他们会师。


    香岛这边的收藏家着实不少。


    胡子和黄师爷把“一捧雪”拿到春拍现场,让那鉴定师估价。


    对方认识许多大老板。


    一见那一捧雪,便知是一件倾国倾城的宝物。把消息卖给了几个老板,当天就有人来问价。


    得知我们中了诅咒,胡子也没多大兴趣参加拍卖。


    最后找了一个李姓富豪,将“一捧雪”出给了对方,那鉴定师还分了百分之二的红包。


    我下了飞机,胡子和黄师爷来接我。


    阴康之咒的事,我发短信告诉他了。我和胡子见过风浪,倒也不是很怕。


    “一捧雪倒出去了?”


    “是啊,黄师爷这老掮客够精。咱们这个一捧雪,可是皇家御用宝器,说句不好听的,就是明清皇帝都未必见过。”


    胡子对我竖起一根手指。


    我点点头,如果上今年佳士得春拍,去了手续费,差不多也是这个数,还不如尽早倒出去。


    “我要去养和医院一趟,阴康之咒的事,咱们先不急,让他们急起来。”


    “那是,胡爷又不傻。”


    一般人知道自己中了诅咒,难免手足无措,势必要落入对手布下的陷阱,被人挟持。


    所以我和胡子按兵不动。


    如果诅咒是真的。


    和我们一起下墓的青萍肯定也出现了问题。


    让对方忙起来,我和胡子才有坐地起价的空间。


    养和医院是香岛颇负盛名的私立医院。


    和内地不同,香岛的好医生基本都在私立医院,不过价格比公立医院高得多。


    我给小安定的,是私家病房,记得当时的价钱,是一天两千港币,陪床费一天三百。也就是说,一年最基础的病房和护理,就在八十万左右。


    对于一个植物人加肾脏衰竭的重症病人,我只有用医院最好的养护措施,各种精密仪器,无非尽量给小安把命吊着。


    我与小安的主治医师预约过了。


    这几年对方把我认熟了,毕竟像我这种大金主,对方恨不得多来几个。


    “呀,我们的大情圣来了。”


    “孙医生,你好。”


    我与对方握手。


    “哎呀,客气了,实在是客气了。”对方的港普很标准,说话有点绕,“咱们科室的姑娘,早就听说过你啦,私底下开玩笑说,如果能遇见你这种白马王子,这辈子就值啦。”


    “玩笑了,不好意思,今年的费用拖了几个月。”


    “哎呀,咱们是老熟人了,不要太让我难做就是了。”


    孙医生一直怀疑我是内地某个大富豪的儿子。


    植物人苏醒的概率比中彩票还低,内脏器官会随着沉睡逐渐衰竭,现代医学根本无法治愈。


    换成别的富豪,就是再喜欢这个女人,怕也舍不得这么花钱,纯粹是把钱扔水里。


    “小安的情况怎么样?”


    “有些不乐观,咱们进去说。”


    私人病房是独立的。


    有单独的卧室、洗漱间,甚至还有一个台球桌和游戏机,主要是给家属使用。


    “夏先生。”


    孙医生扶了扶金丝眼镜:“四年前,你把这姑娘送到我们医院,就是我接的手。当时我说过,如果一年之内无法苏醒,那么以后的概率几乎就没有了。所谓植物人,她的脑电波和意识已经死了,身体器官还有一部分活力。”


    “国外的那些进口药物,多巴胺、营养液,只能维持心跳、呼吸,让她的身体组织保持活力。长期注射药物,肾脏方面会逐渐枯竭,这个,我以前多次和你提过。”


    我一阵沉默。


    药医不死病。


    听对方的话风,这次不是钱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