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第二十一章 沈九入股
作品:《我靠乙女系统暴富搞基建》 沈九姑娘是个很有意思的姑娘,如果说宋云书第一次对她的评价是出于惊讶,那么第二次给出这个评价就是肯定。
这位太守大人的掌上明珠、唯一的嫡女,在外的名声常年维持在“嚣张跋扈”、“目下无人”、“挑剔娇贵”的状态,并且无论是贵女公子,还是平头百姓,都在时间迁移中对她的评价越来越糟。
然而太守大人惯着,别人也说不了什么。
沈九姑娘带给宋云书的初印象诚然也是美丽、娇贵、好忽悠,但她偏偏送了宋云书一柄小剑模样的碧玉簪,又穿着隐秘来了第二回。
事情突然就有意思起来了。
宋云书笑问她:“女郎来这一遭,总不是为了看花笺样子的吧?”
沈九姑娘这一回连仆妇都没带,风尘仆仆地出现在了竹下斋,粗布衣裙还是侍婢才穿着的款式,还用垂下来及膝的帘幕挡去了外人的目光。
她取下帘幕,露出一张不染脂粉的英气面孔。
“宋娘子也不必与我来弯弯绕绕的,”沈九姑娘呼吸还没平复,喘着粗气,端起茶杯便一饮而尽,又用袖口擦了擦嘴,“我想和宋娘子做笔生意。”
她的动作粗犷利落,半点儿不像这时代养得出的名门闺秀。
尤其是没有繁复秾艳的妆面后,她那张曾饱受风沙侵袭以至粗糙泛黄的脸庞,还有挺拔笔直的体态,都一一彰显着主人日晒风吹的军营过往。
宋云书很难不联想到小说里的替身文学。
……不会真是沈太守遇到什么事,找了个相似的姑娘代替沈九吧?
沈九姑娘从她一言难尽的神情里约莫感觉出什么,挥了挥手,大大咧咧地给自己又倒了杯茶,再灌进嘴里:“别乱想,我就是沈九本人。”
宋云书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她:“我知道。”
然而怎么听怎么像是单纯的附和她。
“我真是沈九,之前装的比较好而已,”沈九姑娘英气的眉挑起,咧着嘴笑,“对了,我全名沈昭,直呼全名就好,我不习惯别人叫我女郎、娘子的。”
遥想起当日那个颐指气使的娇蛮贵女沈九,再看看面前这个英气十足的沈昭。
差别之大足以让围观的雁娘眼前一黑。
宋云书默了默,还是撑起了笑意:“沈九……嗯,沈昭,上次演得确实很好。”
“不说这个,”沈昭谦虚地摆手,还不忘时不时地往外看两眼,急匆匆道,“我给竹下斋带了些东西,想问宋娘子可缺搭伙做生意的人?”
宋云书状似不解地反问:“搭伙做生意?”
“我能给竹下斋带来订单,想必花笺之事后你也看到了我的用处,那是我的诚意。除此之外,太守府的名头能助你不受阻拦,可将书铺开遍扬州,我也可以给你提供更多本钱。”
高奢订单的确是她所需要的,幽王长史还没回应,那么太守府的名头也足够诱惑。
宋云书心思几转,杯盏轻轻落定:“很诱人。”
沈昭松了口气。
宋云书抬眸与她对视:“那沈昭你的条件呢?”
“五成利。”沈昭伸出一只手。
这怎么都说得上狮子大开口,而太守府与幽王府并不在一个量级,而订单之类的部分盈利也并不值她搭上五成利。
宋云书眯了眯眼:“那咱们怕是没得谈了。”
沈昭摇头,习惯性地揉捏着自己的指节:“从第二家竹下斋算起,我投五成本金,并给你提供庇护,五成利也从第二家竹下斋开始盈利算起。”
雁娘不懂行商,但闻言也睁大了眼睛。
“第二家?”宋云书失笑,“沈昭怎么能肯定我会开第二家,而第二家又能盈利呢?”
其实有一家稳定营收铺子足以安身立命,对平头百姓来说已是足够。
况且宋云书还是女子。
很多人都觉得,她只需要撑起竹下斋,直到她们三姐妹嫁人就够了。
廊下的香炉仍在徐徐的飘出一缕缕的白雾,在这个收拾得窗明几净的书铺里,无孔不入地盈满了温润春暖、却以清冽为底的“惊春”之香。
沈昭不喜欢馥郁的熏香,但意外的喜欢这里的味道。
她直言道:“我觉得你会做到的。”
这是一份莫名其妙但相当情真意切的信任。
宋云书被她哽住,苦恼地扶鬓轻叹:“沈昭啊沈昭,做生意不能靠‘你觉得’,这样子最容易被人哄骗的。”
“但你是女子,我找不着第二个比你更适合搭伙的人。”
沈昭认真看人的时候,目光如利刃般寒凉又尖锐,哪怕并非她的本意,也透露出了她骨子里磨砺出的敏锐:“阿爹阿兄不愿意,别的商人我看了就讨厌,他们也看不起我。”
说来说去,还是逃不过世道对女子的偏见。
宋云书静静听着,雁娘不自觉地又靠到她身边,抱住了她的胳膊。
但沈昭没再说什么,而是大笑着伸出手,眉眼间尽是认真。
“宋云书,我直觉一向很准的,你敢不敢和我赌一赌?”
悬在面前的手掌称不上纤细,更说不上白皙,指腹上有握兵器留下的茧——这让宋云书更加好奇她的过往,也难得的放弃了满腔的周旋之辞。
沈昭的目光很直接,很坚定。
宋云书想,她也的确会考虑去别的地方开分店,要开发新技术、要赚足够的本金、要让纸张还有更多的东西走向更广的天地。有人愿意入股共担风险,这样很好。
只是再告诉自己这是万般周全的考虑,她也没办法摆脱女子合作带来的热切与期待。
于是宋云书伸手,与沈昭重重击掌。
“赌了。”
沈昭心满意足地坐了回去,拎起茶壶才发现没水了,只好放弃,将茶杯里剩的底喝了个干净:“行,你搞个契约吧,过几日我再偷摸过来签了。”
“……偷摸过来?”宋云书重新注了水,任劳任怨地继续泡茶。
沈昭撇嘴,拉了拉裙摆,很是不屑:“我阿爹阿兄不准我出门,就怕我带着金银细软偷偷跑回西北去送死,说是来买书他们也不信,只能偷跑咯。”
非常非常简单粗暴的用词。
一度挑战到了雁娘小姑娘还未成熟的世界观。
这段日子阿姐的改变还有沈昭的出现,都像是在告诉她,她从小接受到的关于闺中女儿家的教导是有问题的。
可是母亲教导的东西又怎么会全是错的呢?
雁娘想了又想,还是细细弱弱地劝:“沈昭阿姐,咱们女儿家是不能这么说话的。”
沈昭还挺喜欢这个软软糯糯的小姑娘,听了也不生气,还伸手戳了戳小姑娘的脸,被忙着泡茶的宋云书无情拍开:“瞎摸什么?”
雁娘被她的动作吓了一条,兔子般的往后躲闪。
“不摸就不摸呗。”沈昭悻悻地收手,饶有兴趣地问,“有什么不能说的?”
雁娘的声音更小了:“至少、至少不能把死不死的挂在嘴边……”
沈昭嗤笑一声:“我在幽州的时候看的死人多了,有什么好避讳的?战场上可没人管你是男是女,说话又文不文雅,瞎讲究。”
她也不是针对雁娘,就是想起家里那些老学究骂她的话,心下恼怒得很,语气自然也凶。
吓得雁娘只差整个缩到宋云书的背后。
“这儿又不是战场,你好好说话。”宋云书撩起眼皮剔她一眼,语调也淡,将茶杯放到她面前的动作仍旧舒缓得挑不出错,“不过……你是说,你上过战场?”
那一眼凉飕飕的,沈昭不怕,就是突然冷静下来了。
她歉意地看了看雁娘,露出个和善的笑容:“不是在凶你妹妹。我阿爹在调任扬州太守之前,是幽州刺史。幽云十三州失守前,我偷偷跑去了阿兄的军营里,跟着打了几场仗。”
这个可以被称之为和善的笑容,别说雁娘承受不来,宋云书也是眼角一抽。
真的太像是在审犯人时想了什么歪点子、不怀好意的样子了。
宋云书安慰性地抚过雁娘的长发。
“听你的意思,你还想回幽云十三州?”
沈昭不笑了,挠了挠额角,憋闷得大口喝茶:“想啊,北匈奴还在南下,我想随军去西北,将那些匈奴恶鬼打回去。”
报国无门,走投无路。
宋云书听着也觉得沉重:“那你来找我搭伙做生意又是为什么?”
“缺钱啊。”沈昭实诚地瘪嘴,还有点可怜兮兮,“我自己用是不缺,但是我现在去不了西北,赚一点买粮草送去也好,再者之后我偷跑的时候有钱也方便。”
雁娘欲言又止,到底没敢再出言劝告。
宋云书寻思着她到底为什么这么渴,心不在焉地又给她泡茶,嘴上调侃:“这些话你也直接说了,不怕我去找太守告状?”
“反正我已经够出格了,不差——”
“沈九!”
沈昭无所谓的神情伴随着青年男子气急败坏的喊声凝固住,最后轰然崩塌,只剩下弱小无助又可怜的表情看着来人。
“阿兄,我真的就是来买书的。”
沈公子怒气冲冲的眼神瞪她,转向宋云书时又是一派儒雅:“舍妹叨扰娘子了。”
宋云书笑着圆场:“女郎是来买书的,是客,哪里有叨扰我的道理?郎君言重了。”
草草来往几句,兄妹二人便又匆匆离去了。
目测沈昭至少得关好几天的紧闭。
宋云书心中唏嘘,抱着雁娘夸赞道:“她性子虽不羁,却是难得的有志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