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秦恒乐)

作品:《和顶流前任上养娃综艺后我红了

    秦恒乐不仅找到了他的学校和宿舍, 还认识了在异国他乡的第一个朋友。


    一段时间后,打电话的时候,他这样告诉家人和弟弟。


    准确地说, 画面里只有父母,但他知道秦恒桉应该在旁边听着。


    这段时间还没有正式上课,林斯华带着他熟悉了学校,校内学生宿舍和各处设施, 满眼全是陌生的建筑和陌生的人,秦恒乐不由自主地跟紧了他。


    其实小时候父母出国谈生意的时候也曾经把他带上, 那时候还是被命运选中的继承人, 穿上小西装, 头发也梳成大人模样,接受所有人“将来一定栋梁之材,后浪拍前浪”的夸赞。不过其实现在回忆起来, 只记得相当勒脖子的西装和低声提醒他不要东张西望的父母。


    哪里能像现在这样,想看哪里看哪里,想听介绍只用问问前面友好的林斯华同学。


    与第一印象不同,林斯华竟然是个挺好的人。初见面事留下了比较无礼的印象,但进了一趟校长室之后, 这个印象就被覆盖掉了。


    那天林斯华带着他进入学校,来到校长室, 那位歪果仁校长说了一连串快速的英文句子,秦恒乐一个字都没听懂,尴尬地转向林斯华。


    对方也坐在能听清话的范围里, 因为秦恒乐在门口时说自己被绕晕了,希望能再被带回去,于是林斯华不耐地跟进来, 随意坐在沙发上。


    但秦恒乐再看他时这人似乎在想事情,松散的坐姿不知什么时候变得端正。发现他的求助之后稍加思考,便神态轻松地翻译:“校长说欢迎你来我们的学校。”


    “啊,这样。”秦恒乐想到英文确实有很多表达,一个“wele”能解决的事情,却凑了这么多字数,写进作文的话一定很棒。


    “三克油。”他点点头,对校长说。


    校长露出困惑的神情,秦恒乐料想是自己的三脚猫英语不能在国际通用,讪讪地戳戳林斯华:“翻译一下,三克油。”


    林斯华沉默一下,叽里呱啦地说了一个长句子,秦恒乐再次强化了之前的作文凑字数观点,感觉这位林同学英语写作肯定不错。


    从校长室出来,林斯华就变成了一个很好的人,仿佛瞬间改邪归正。秦恒乐询问林同学他的宿舍号,林斯华还一直将他带到宿舍门口,彬彬有礼地说再见。


    “我就住在隔壁,有事可以找我。”对方还加上这么一句好感倍增的话,尤其是配上高大俊朗的外表。


    秦恒乐很受感动,毕竟是异国他乡唯一可以顺利沟通的人,而且还这么面冷心热。这冲散了刚见面时的那点不愉快,他上网搜了“Derek”这个名字,认真点了单词旁边的小喇叭,努力学了发音。


    每次见面的时候,他立刻热情“Derek”。林斯华的宿舍的确在隔壁,所以总能遇到,他的舍友是一个体格健壮的歪果仁。


    秦恒乐比较幸运,竟然一个人住。


    林斯华听到他的打招呼,总是不大明显地皱皱眉头,又似乎只是错觉,很快也笑道:“M,Qin.”


    两人一起去上课,秦恒乐因为英语太烂,所以除了学分课程之外还要另上语言班。


    林斯华听说他连语言成绩都没考出来,用种挺怪的表情说:“没事,我可以教你。”


    秦恒乐道了谢,他立志从头开始学,虽然觉得能接纳自己的学校,估计就是些野鸡学校,但从好的方面来看,大家的基础应该都和他一样。希望学起来容易一些。


    但当第一堂课地铃声打响,秦恒乐看着前排坐满的课堂,着实吃了一惊。很多人认真专注地记笔记,和professor互动,有种极其陌生的感觉,仿佛来到了电视剧里的世界。


    旁边的林斯华倒是连笔记本和书都没带,看上去像是和他一类人。于是秦恒乐小声和他说:“他们真的在学习吗?连我都能申上的学校,还以为没有人学习。”


    林斯华看着他,蓝眼睛很迷人,映着傻乎乎的秦恒乐。原本正在手里玩一块橡皮,听了这话之后微微用力,把橡皮捏得有点变形。但最终露出友好微笑,又转了回去。


    秦恒乐觉得或许是上课不该说话,于是打开他的同步翻译软件,实时对教授的话做了一番翻译,但是感觉连中文都不大看得懂。


    他隐约觉得有点不对,野鸡学校的授课为什么这么难,不过暂时没有朝别的地方多想。


    在接下来几周的生活里,他天天都和林斯华待在一起,闲聊时对方偶尔自然地问起秦恒乐在国内的生活。或许是实在无人可倾诉,秦恒乐一股脑地已经说了个干净。


    从他那富裕却悲惨的童年开始,一直到娱乐圈的失败经历,林斯华始终用一种礼貌的神情听着,秦恒乐觉得表情标准得有点像面具。但没想那么多,因为他很想和能够顺利交流的人说话。


    直到秦恒乐讲到暗恋一个男生,林斯华那副面具表情显现出一丝裂纹。


    “男生?a boy?”


    “耶耶,b-o-y。”


    林斯华打量他一下,这位东方人有着俊朗的外表,眼神很单纯,即使带着未谙世事的愚蠢,也不会令人厌烦。尤其是抬头看人的时候。他压下其他异样的情绪,蓝色的眼睛在想事情的时候看上去格外深邃。


    仿佛一团乱麻里找到了第一个结,他最近筹划的事情要迎刃而解了。


    秦恒乐皱皱眉:“为什么这么看我?不好意思,我以为这里没人恐同。”


    “当然不是,我也是gay。”林斯华忽然说。


    秦恒乐“哦”了一声,对这个“也”字稍有偏颇。他没觉得自己是gay,和所有情窦初开的人一样,秦恒乐认为他此生只喜欢夏秩一个人。既然还没开始恋就结束了,那么此生注定孑然一身,失意孤单。


    晚上,林斯华效率很高地邀请秦恒乐去酒吧。据说这是留学必备的酒文化,秦恒乐认真听,认真学,这可能是对他来说最简单的一门课,因为很轻易地就把自己弄醉了。


    歪靠在旁边人的肩膀上,朦朦胧胧间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小时候,说话无意识拖长语气,像在耍赖。


    林斯华沉默地看着他,伸手在眼前晃了晃,确定对方真的醉了之后,似乎觉得挺无趣。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干掉,带着人出去。


    秦恒乐几乎醉得不省人事,重量都压在别人身上。


    林斯华有种认真准备去参加拳击比赛,对手上来直接一拳自己把自己打晕的感觉。黑夜里高大的身形很显眼,脸上也没了那副友善的神色,显得不耐又危险。


    他无聊地吹着口哨,先开了个房,把肩膀上的人撂进去。然后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看着床开始思考。


    准确说来,从入学那天的校长室出来,他就在思考。


    当时在校长室他撒了谎,那一大串话也不止“wele”。


    校长说的其实是感谢秦家给学校捐了这么多钱,决定破格让秦恒乐获得入学的机会,虽然和正常考入的学生在学籍上有所差别,但是尽量做到相同体验......云云。


    林斯华听了那个数额之后就没再听别的,尽力掩盖住自己的其他情绪。本来只是出于一种被人撞破事情之后的弥补心理,真的把人送到了校长室,没想到恰好听到一番这样的话。


    他以前对这种行为是唾弃的,但最近恰巧需要钱,连带着对有钱人亲切起来。


    但是有钱人不多,能让别人赚钱的有钱人更少。


    眼前这一个简直可遇不可求。


    又傻,又有钱。


    “他说欢迎你来我们学校。”当时的林斯华露出一个笑容,犬齿比别人稍尖一些。他西方人的特征并不是太明显,除了鼻梁和眉骨稍微立体外,主要就体现在眼睛和身材上。那双阳光下明显的眼睛颜色,室内偏深一些。


    秦恒乐感到新奇,盯着认真琢磨了一下。林斯华第一次见到这么rude的举动,笑容逐渐收了回去。


    此刻,林斯华看着床上毫无防备的人,从口袋里摸了摸,打火机在指尖熟练地转圈,点燃一支烟,静静地低着头。觉得是上天掉给他的一块大肉饼,一直在想怎么才能让利益最大化。


    绑架勒索他不愿意做,既有风险,而且一次性也搞不了太多钱。直到听说他喜欢男的,电光火石间冒出了一个可持续金钱来源,旋即又觉得荒唐,但很快又觉得为何不可。反正这种人从没遇到困难,应该替上天给他一点挫折。


    他需要速战速决。根据冷眼旁观,从□□开始的感情最为迅速,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忽然在第二天黏糊在一起,问及原由,大多是一句扭扭捏捏的“当时我们醉了”。


    林斯华清楚其中流程,只是没有实操过。不仅如此,以前赚钱也大都是用一些正经手段,不知为什么,对上秦恒乐,第一反应就是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想到这里,不耐烦地伸手碰了一下床上人的脸,并不是普通漂亮小男孩的圆圆脸,而是拥有清晰的轮廓和俊气的眉目,但皮肤还是细腻温热的触感,滑溜又白嫩,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少爷。


    他低下头,烟草的味道随之扩散,秦恒乐不由皱了一下眉头,看上去非常不满,把对烟味的厌恶写得满脸都是。


    林斯华觉得自己才应该厌恶这个人。单从上课时不屑的问话,就足够划入自己的黑名单了。轻轻松松一句,把其他人的努力踩在脚下,给以不屑和轻贱。很多人的挑灯苦读,比不上人民币的数字。当时的他花了很大力气,才压下辩驳的冲动。


    但怪就怪在他仔细观察秦恒乐的神情之后,发现对方睁大双眼,所有情绪都清晰地袒露在外面,除了发自内心的好奇之外什么都没有。


    那是一种很单纯的目光,容易让人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有什么平行的世界,在另一套世界法则里,这样做一点错都没有。


    呛人的烟味儿越来越浓,弥漫了整个房间。秦恒乐翻身,扯过被子蒙过头,迷糊间心想谁这么没礼貌,敢在公共场合吸烟。要不是自己现在睁不开眼,高低得理论几句。


    从前在娱乐圈混的时候,电视剧投资方在包间好几位女士面前公然吸烟,他都是友好地请对方熄灭的。虽然最后不知道为什么投资方撤了资,换成了他弟弟。


    一支烟燃完,林斯华仍在坐着,眼里暗沉的蓝色像蕴着一汪暴风雨。


    他起身把外套脱了,随手搭在椅背上,漂亮饱满的肌肉让里面单薄衬衫有些紧绷。


    之所以这么犹豫,是因为他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也没做过太坏的事情。要给一块洁白的布甩墨点,在一片整洁的草坪上踩脚印,给一块无暇的玉石划两道,对良知尚存的人来说,是很大的考验。


    燃到头的烟蒂被按进烟灰缸,带着火星的余烬很快吞噬在绵绵的灰白里。


    林斯华扳过秦恒乐的下巴,摩挲了一下,距离在不经意间缩短,柔软的嘴唇近在咫尺。就在要下定决心的前一秒钟,床头的电话忽然响了起来。具有儿童风味的欢脱音乐一遍又一遍,幼稚得让人非常烦躁。


    等了很长时间,依然再不间歇地响着,有种不接不罢休的倔强,仿佛电话的主人不会在干别的事情。


    林斯华只得先用秦恒乐的指纹按开,点了接通。


    接触时手指触感温温热热。


    电话一接通,那边似乎松了口气,声音却是与之相反的低沉冷淡,虽然听起来挺年轻:“喂。今晚为什么不报平安?”


    熟稔又责备的语气让林斯华皱了一下眉头,幅度很小,他自己都没有察觉到,换上了一副有礼貌地语气:“你好,我是秦恒乐的同学。他把手机落在我这里了。”


    “丢三落四。”那边自言自语了一下,转而也同样礼貌道,“请问同学你联系上他了吗?到宿舍了吧?”


    “对。今天不方便,明天大概能取到。”


    “好的,谢谢。明天麻烦让他给我回电话吧。”


    “您是哪位?”林斯华不动声色地问。


    秦恒桉当然不愿意承认自己是这个蠢蛋的弟弟,含糊而淡定道:“不方便透露,他知道。”


    挂了电话之后,偷听的秦母叹了口气:“他要闹到什么时候,翻译保镖助理都不要了,我们还能不能见到他。”


    “以他那个性格,和人起冲突还不知道会被打成什么样。”秦父也叹口气,“不能这么惯下去了,赶紧想办法接回来吧。”


    秦恒桉安慰了他们,说自己花钱让秦恒乐进了好一点的学校,至少不会有性命之忧。否则真让他去上不知名的学校,估计一言不合就已经横尸街头了。


    学校只提供类似旁听生的名额,并没有真的学籍,秦恒桉又租了间空闲宿舍,把他哥哥安顿进去。反正他哥傻乎乎的,英文不会说也听不懂,估摸着闹够了就回来了。


    秦家三个人相对而坐,他们都知道秦恒乐过得不开心。小时候一昧揠苗助长,扼杀天性。后来从小儿子被接回来掌管公司的那刻起,彼此都心知肚明,是宣告着大儿子走到一半的路不用走了。简而言之,就是放弃了。


    秦恒乐给他弟腾了位置,但始终找不到自己以后的位置。他折腾或许也是正常的,不过是本该在儿童时期完成的事情,被挪到现在来做。


    另一边挂掉电话的林斯华把手机撂到一边,重新把外套穿上了,他是个有原则的人,不会牵扯无辜的受害者。


    看着那张无辜的睡颜,有点没来由的怒火。就知道有钱人不会多单纯。在自己面前装得干干净净,背地里却和别的男人不清不楚。


    *


    第二天一早,秦恒乐睁开眼睛。觉得头疼得像有小人在里面开party,又蹦又跳。


    意识也不大清醒,混沌得一塌糊涂。


    在陌生的环境里看了一圈,苏醒的大脑告诉他这是一个酒店房间。四处都没有人,他先下了床,在房间里走动走动,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皱皱巴巴的衬衫和垂在额前的头发,露出了嫌弃的表情。


    实在是难以忍受,他顾不上那么许多,打算把酒店之谜先搁着,回去把衣服换了。刚一开门,就撞上了一个人的肩膀,把他吓了一跳,防备道:“Who,who?”


    抬头发现是林斯华,整个人才放松了一些。


    “Derek!是你啊,你怎么会在这里?”秦恒乐扶着眩晕的脑袋。


    “你记性一向这么差吗?”林斯华依然是那副彬彬有礼的神态,语气带着和内容不符的友好,“昨晚去酒吧,你喝醉了。”


    原来是这样。


    解开真相的秦恒乐终于不用再回想,感到一身轻松,全然不知道昨晚差点发生了什么。


    林斯华把手机递给他:“昨晚有人给你打电话,让你回一个。”


    “谁啊。”


    “他说你知道。”林斯华忽然压低了声音,配上那双占优势的多情蓝眼睛,语气显得有点暧昧。


    秦恒乐愣了一下,脸上有点热,他莫名其妙地解锁,看了一眼通话记录,不明显地咧了下嘴。


    林斯华观察他的神情。


    毫无察觉的秦恒乐给弟弟回了电话,揶揄道:“你还知道关心我?”


    “你不要死了,我不想看到爸妈伤心。”


    一句话就让秦恒乐脸色大变,舒畅的心情也消失了,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已经被挂断。


    “是谁?”林斯华趁机友好地问,神色却没配合上,沉沉的。


    “我的傻蛋弟弟。”秦恒乐说。


    “biological?”


    “啊?”


    “生物学上的吗?”


    “什么生物学不生物学,说话不要总是拐弯抹角。同一个父母。”


    林斯华点头,说不上自己为什么感到轻快。假如不用意外之喜这种浮夸的词的话。


    那就继续他的计划了,看着情绪生动的秦恒乐,林斯华理了一下衣领,问:“你有男朋友吗?”


    “没。”秦恒乐还在翻着手机未读消息,随口回答道,也没觉得问题突兀。


    “我怎么样?”


    “你人挺好的。”


    两个问题没有被秦恒乐衔接起来,空气中一片沉默。


    林斯华就这么低头,冷静地看着秦恒乐,外面阳光很好,高大的身形处于背光位置,投落下的阴影把人整个笼进去。


    秦恒乐后知后觉地抬起头:“怎么了?”


    “做我男朋友,你。”林斯华不带感情地说。分明是达成目的手段,但看到那双瞪圆的眼睛,他的心率有些异常,或许是撒谎所致。


    这句话实在突兀,让秦恒乐怀疑林斯华的中文也不太好,但想了一下似乎没有别的解释,于是先按自己听到的回答。他拒绝道:“不用了。”


    “那以后你就没有翻译和向导了。”


    “......”


    即便这样,秦恒乐也觉得不行。先不谈他之前准备孤独终老的纯爱思想,他压根没把林斯华纳进择偶范围。就像路边的小树桩突然向他表白,这可以接受吗?


    他打量了一下这个小...这个有点高的树桩,此刻对方正低头看他,睫毛天生带弧度,让蓝眼睛更加迷人,这个角度看过去下颌棱角分明,自带的压迫感让人有点发怵,宽阔的肩膀时刻散发荷尔蒙。


    看了两下,不由自主地别开目光。虽然客观来说这人确实挺帅,但他是不会被这类人吸引的。因为自认为理想型有且仅有失去的夏秩,这俩没有一点儿相似。


    秦恒乐长得帅又有钱,从小到大经历过的表白不胜枚举。不过弟弟告诉过他这些人里面大半都是冲着钱来的,等有天家里破产就会把他扔到大街上,秦恒乐知道自己不聪明,狼人杀从来赢不了,所以统统拒绝。


    在拒绝人这方面他熟能生巧,已经成了一名优等生。


    林斯华没有想到,这个傻蛋在拒绝他。


    他目光愈发暗沉,像深不可测的海域。不是说同性恋吗,自己都豁出去做了牺牲,这人凭什么敢拒绝。


    “...你人真的很好。”秦恒乐还在吭哧吭哧走流程,忽然感到有只手捏住了他的下巴,


    强势霸道的接触落在唇上,力度很大,能够尝出怒气。


    1v1坚守者秦恒乐的世界观崩塌了,他不干净了,没法再为心中的白月光奉献终身。脑袋里一片轰隆轰隆,可能就是信仰之桥坍塌的声音。


    不过呆了一会儿之后,便拗不过本能地转移了注意力,投入到眼前最棘手的事情上来,皮肤和唇上的感官刺激都很陌生,伸手推了两下之后没有推动。


    在异国他乡被钳制得动弹不得,饶是迟钝如秦恒乐也感到害怕。好在林斯华最终放开了他,指腹碾过他的嘴唇,大步转身出去。


    秦恒乐慌乱了好一阵,一会儿想那个吻和蓝眼睛,一会儿又觉得自己心跳好快,如果英年早逝在异国,一定要把骨灰埋在祖国大地。好久之后平静下来,忽然发现自己被一个人丢在酒店。


    他走出去,有位服务人员拦住他说了一串英文,赶紧匆匆忙忙地去掏手机翻译,但手忙脚乱地操作不好,页面迟迟打不开。


    服务人员对着对讲机又说了什么,很快又来了几个人,都是外国面孔,嘴里说着听不懂的话。


    之前林斯华在身边,秦恒乐从来没有面临过这样的场景。一番尴尬的鸡同鸭讲后,他迫不得已地打电话给弟弟,秦恒桉帮他解了围。


    秦恒桉冷语劝他回去:“你想进娱乐圈就继续玩,之前的事情已经翻篇。夏秩和柏越已经见过家长,向所有人公开,上次见面还...”


    “不要说了。”


    “你不会还对人家夏秩旧情难忘吧,秦恒乐你至于吗?”


    “谁说的,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秦恒桉嗤笑了一声。


    “真的,刚刚还在这里。等回去让你们通电话。”


    这句话显然起到了震慑作用,秦恒桉警告他不要乱来,秦恒乐很得意地挂掉电话。综合生活便利,气死弟弟,还有不明原因的心跳加速来看,或许可以和林斯华试试。


    之后来到宿舍找林斯华,有点忐忑地告诉他自己经过考虑,答应了。


    林斯华感到被戏耍,但为了长远行事,他咬了一下后槽牙,作出意外又喜悦的样子。


    于是秦恒乐在异国他乡交到了一个男朋友。


    本来林斯华还担心自己装得不好,特地看了几部腻得要死的恋爱电影,结果是白费功夫,秦恒乐没谈过恋爱,林斯华怎样,男朋友就是怎样的。


    两人就这么谈了一段时间,出乎意料磨合得挺好。


    “Derek,what do you want?”说话的是歪果仁壮汉John,对林斯华的行为非常不解。这位John是林斯华和秦恒乐初见那天,抢劫女生的那位。


    其实当时的事情和秦恒乐见到的有些出入,真相是他们收了那个女生的钱,等待女生的心动男生英雄救美,结果被秦恒乐截了胡。


    John不理解Derek为什么和那个中国人混到一起,他记得Derek的父亲就是个极其有钱的中国人,工作时爱上了西方美人,两人有了林斯华。结果工签到期选择了回国,解释说国内很重视孝道。


    林斯华的母亲身体一直不好,几乎不可能跟着走,林父傲慢地说每年会过来看看,气得林母的病情加重。


    这是他所了解的模糊大概,John知道林斯华排斥一切和父亲有关的东西,比如有钱人和中国男人。


    如今却和一位有钱的中国男人搞起了对象,他想不通。


    林斯华告诉他自己只是为了骗钱,因为林母疗养需要很多钱,林父的生活费越来越少,从今年开始便“忘了”打。


    “那倒是骗啊!”John摊手,用能够表达强烈语气的英文句式说。


    林斯华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到目前为止确实一分钱都没有要,而且也不觉得这样的扮演令他难以忍受。开始还勉强称自己是温水煮青蛙,现在水都已经开了,他还没有把青蛙放进去。


    “斯华!”恰在这时,下了课的秦恒乐跑过来,勾住林斯华的脖子,旁若无人地亲吻了一下。林斯华自然地揽住他的肩,替他把书包拿下来。


    Jhon看了一眼,这个东方人又傻又有钱,就像一个行走的流油大鸭蛋。


    秦恒乐也朝他hello了一下,毕竟是林斯华的朋友。


    他发现林斯华在朋友面前和在自己面前差别挺大,对着自己有种刻意表现出的完美,情绪波动不会太大。应该是在一起时间不久导致,他觉得可以慢慢克服。


    现在秦恒乐越来越喜欢林斯华,已经可以给当时不明原因的心跳过速写下结题报告。他为自己的飞速变心而寻找理由,林斯华高大英俊,风度翩翩,在这种人格魅力的感染下,少有人能不沦陷。


    他也改换了用终生怀念初次暗恋对象的原定计划,每天都过得很高兴。当高兴达到一定数值,会让人感到害怕,秦恒乐已经到了那个数值,却没有害怕。


    最近的日子像是一个很美妙的梦,之前人生的四处碰壁,只为沉沉睡去,然后才能遇到这个梦。


    直到醒了以后,他才觉得这个比喻的确贴切。


    那些梦幻的彩色泡泡勉强捱到了期中,教授进行了考试和成绩公布。考试前校长还专门问秦恒乐要不要参加,秦恒乐现在已经能勉强听懂一些简单句子,心想这学校真是人性化,参加考试都是自愿的。


    为了展现学习成果,他“yesyes”。


    到坐在单独教室考试,再到看到题目,最后公布分数,都是一场悲伤的回忆。很多年以后重新想起,像是被人为地快进过一样。


    多媒体屏幕上所有同学的成绩都很优异,模范试卷完美得像标准答案。饶是秦恒乐再傻,也能知道事情完全错了。


    而名单上没有列自己的名字,让之前隐隐约约的那些猜测迅速集合,增长,爆炸,在这一刻量变发生了质变,所有的一切叩击着秦恒乐的思维,轰然一片空白。


    秦恒乐扒拉出校名搜索了一下。之前刚被录取的时候他也搜过,但乱七八糟的各种英文介绍也看不懂,心想着能录他已经很感激了,再烂的学校也不会嫌弃。


    这次他搜索得很细致,逐行翻译成中文。


    发现这是一所很牛掰的大学。他又在官网上查了自己的学籍信息,一片空白让人觉得眼花。


    如同扮演了一场戏的丑角,直到戏幕落了才意识到。


    秦恒乐合上面前的书,心想真是悲伤的人生。


    关在宿舍想了一晚上,差不多厘清了思绪。他打电话问秦恒桉为什么这样做,秦恒桉分条告诉了他,委婉指出了很多客观事实。比如当年因为急着进娱乐圈而选择了休学,现在仍旧没拿到大学学位证书。


    比如他的自理能力为0。比如他的学习能力也很低。比如他平均每天就要得罪一个人。比如他惹不起也打不过别人。


    ......


    诸如此类。都是实话,其实秦恒乐本来应该一一经历,但是因为林斯华的存在,把一切都规避了。而本质上,他就是如此。


    最后秦恒桉说:“校长说第一天他已经告诉过你了,我一直以为你知道,对不起。”


    这可能是他弟弟第一次向他道歉,秦恒乐想象这个画面很多次,但这次没说什么,挂掉了电话。


    正在发呆的时候,林斯华撬开了他的门锁,生气地问他到底在干什么,还以为出事了。感情少见地外露。秦恒桉就把一切都告诉他。


    心想着要是林斯华能带他走就好了,反正他离了林斯华什么都不行,就是一个大废物。只要林斯华不嫌弃他,愿意把林斯华男朋友这个职位作为新的生涯目标,并尽量完成得优秀。


    但是随着他的话,林斯华的怒气一点一点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讶异:“你不知道?”


    “你知道?”秦恒乐望着他,感到有什么东西在破碎,心里祈祷不要这样对他。


    林斯华低头看了他很长很长时间,最后说自己误会他了,要和分手,说之前只是为了他的钱,对不起。


    秦恒乐也抬头看了他很长时间,没看出希望看到的玩笑神情,反而读出如释重负。


    于是第二天秦恒乐就坐上了回家的飞机。


    爸爸妈妈和弟弟都来接他,三位成功人士立在接机口,举止和穿着都让别人投来歆羡的目光。


    看到他们齐上阵的目标竟然是给这个普通的年轻男孩接机,路人都意外地从上到下打量秦恒乐,除了外貌之外没找出什么过人之处。


    秦恒乐回了家,彻彻底底地老实了。面对秦恒桉的故意挑衅也不再回击,安安静静地接受,仿佛一只决定从良的肉食动物,磨掉牙齿和利爪,以后决定温顺地吃草,同时放弃了很多东西。


    他回到原来的大学继续修完课程,拿到大学毕业证之后给秦恒桉打下手,在公司认认真真地工作,边做边学,秦恒桉找水平高的人带他,秦恒乐努力得像被输入指令的机器人。


    几年下来,也能逐渐地独立完成一些项目,虽然小有差错但也在不断进步。从“老秦总的大儿子,秦总的哥哥”,逐渐也变成了“另一位秦总”。


    秦恒桉和父母没有再干涉过他的生活,倒是时常抱歉。面对他的巨大变化,认定他在国外经历了什么,知道与他们的自作主张脱不了干系,还送去看过心理医生,最后没什么改变。


    也疑心过那段没下文的恋爱,拐弯抹角问了很多问题,都没有取得答案。


    秦恒乐取得了很多成就,唯独在感情方面毫无建树。家里人给他介绍过一些,男的女的,从嘻哈rapper到古文字学教授,总之是在适龄人类范围内反复横跳。


    他也见过夏秩几次,对方仍是好看又耀眼,却没再掀起什么波澜。


    *


    直到又过了一两年,他受邀去参加某个晚宴。


    自打秦恒桉和青梅竹马的女朋友结婚以后,把公司很多股份和抛头露面的事务都交给了秦恒乐,自己退到幕后帮衬。


    秦恒乐阴差阳错还是走上了当初最不愿意走的那条路,整个人生像一个滑稽的笑话。不过现在不用动太多脑子,比最初又好一些。


    各平台也零星出了些新闻,诸如“昔日不知名艺人,今日逆袭成为秦氏集团总裁”“虎落平阳莫小觑”之类励志新闻,把这个笑话搞得完善了一些。


    晚宴盛大而隆重,受到邀请的都是贵客,不过有人的地方总会分出三六九等,这个晚宴的标准就是各自公司与身价。


    秦氏集团蒸蒸日上,潜力和价值都属于佼佼。秦恒乐单身又帅,简直是个香饽饽。


    他拿着红酒坐在座位上,游刃有余的神态配上那副皮囊,显得年轻有为,即使内里其实草包,只要外面那层绣上了金线,别人就可以假装看不到。


    很快就有成群的人带着女儿前来结识。那些女孩都身材窈窕,身穿昂贵的晚礼服,带着训练过的社交礼仪之标准笑容,根本分不清谁是谁。


    直到某位林姓董事介绍她的女儿今年十六岁,秦恒乐才抬起头,升腾起一些久远的冲动,比如不管不顾地骂他一顿。


    但最终看到周遭黑压压的西装人群,都是一模一样的嘴脸,他还是什么都没说。


    “...虽然年纪小了点,但是她们学校早恋风气盛得很,现在年轻人都是这样的,她也一直仰慕秦总,以后可以约着见面。对了,还有一位儿子,最近刚刚回国,也想和秦总认识认识,来,斯华。”


    听到这个名字,秦恒乐不自觉地握紧了手里的高脚杯,平静的表情有了少许变化,装作不在意地抬头。


    这个不要脸的禽兽父亲姓林,儿子叫斯华,那么名字就是——


    “林斯华。”


    记忆深处的人出现在眼前,还是那么高大英俊,风度翩翩,一双很有特点的蓝眼睛魅力无穷。西装这种衣物仿佛是为他而存在,宽阔的肩膀和笔挺的腰板熨帖得流畅,身材比例看一眼就令人心跳加速。


    两人就这么遥遥对视,一坐一站。秦恒乐觉得衬衫领口有点紧。


    他果然还是讨厌穿衬衫。


    在这一瞬间,他像是被催眠了很久猛然清醒。自己为什么会穿着这身衣服,在这个场合。


    “老禽兽,你的女儿还未成年,良心不能和你们公司的帐一样黑。”秦恒乐听到自己说,“这个儿子不错,可以开个价。反正他也缺钱,到时候你俩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