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给你做主

作品:《女人花

    误会了。


    误会了!


    我们不是夫妻,我是哥,她是弟…哦,我向大哥解释,我们是兄妹。


    “长得也不像啊!”


    也有那么点尴尬的大哥,小声嘟囔了一句。


    …… ……


    高林县城不大,一上午转差不多了,找到七家快递站,我和高红都进去了。


    除了两家爱理不理的,其它都挺热情。


    说我们小两口…


    哎~


    可能是一男一女的,确实容易让人误会,连着好几次被误会成夫妻。


    挺麻烦的,得一遍又一遍解释。


    不说这个了。


    几个店转下来,和第一位大哥说的差不多,总结就是:旱涝保丰收。


    现在县城的人们,网购越来越多。


    特别是美团、拼夕夕弄得那个、那个,叫什么来的?名字记不清了。


    就是今天订货,明天送到那种。


    在加上原本网购的人群,客流量很大。


    而人多,就是商机。


    能顺手卖的,可不止生活物品。


    比如最后转的那家,人家主要卖特产,还是我们怀赞县的特产大枣。


    还有个在高档小区的快递,卖南方运过来的水果。


    等等。


    啥都有。


    至于收入…


    还用第一家大哥的话说:“不多,一个月也就四、五千,凑合着干吧!”


    不少了。


    在我们村口磁砖厂上班,累死累活的不说,每月工资也就三千来块。


    我知足,也替陈炜知足。


    但就是觉着不公平。


    凭啥?


    主意是高红出的,钱也是她和我一起出的,而她还得在足疗店工作。


    我没去过足疗店。


    她也没和我说过工作的事。


    但想想就知道,伺候人的活不好干。


    可那天我和妈、陈炜争论时,高红却主动说继续上班。


    “你嫁到我们家,就是我们家的人,不用那么委屈,更不用依着陈炜。”


    中午在牛肉面馆吃饭时,我这样说。


    什么意思没直说。


    但她应该懂…


    彩礼。


    拿彩礼娶媳妇是传统,但在我看来是陋习,说直白点,像是买媳妇。


    当然。


    现在好多了。


    很多人家要彩礼,就是传统,等闺女出嫁时,也会将男方彩礼带回。


    又当然。


    高红娘家情况特殊。


    我听妈说的,妈以前打问过。


    高红养父以前是南庄村大队长,那会乡里下了指标,解决孤儿问题。


    男孩好说,很快被人收养。


    女孩就麻烦了。


    老以前的农村,重男轻女思想比较严重,几个女孩在孤儿院没人收养。


    可上面有指标,必须得落实。


    没辙。


    身为大队长的高红养父,只好以身作则、又不情不愿的收养了高红。


    所以…


    昂。


    总之。


    十五万彩礼,高家没让高红带回来。


    或许因为这,我妈和陈炜才能理直气壮的,让高红继续做她的足疗。


    或许还是因为这,她才‘心甘情愿’。


    “谢谢哥。”


    “我上班就行。”


    发呆片刻的高红,放下筷子,说话时,手轻轻的几缕黑发撩于耳后。


    她又一次拒绝了我好意。


    不行。


    我说了,嫁到我们家就是我们家的人,而她担心的,也不用当回事。


    “别怕。”


    “我给你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