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夜阑离村

作品:《重生九零悍妻不好惹

    她已经被三只可爱的狗崽征服了。


    没想到农村的狗也能这般好看,居然听得懂人话。


    夜雨凝磨磨蹭蹭的不想离开:“大堂哥,我可以带一只小狗离开吗?它们好可爱,我一定会好好对它们的。”


    夜阑:“……”


    刚来时啥都嫌弃。


    现在成了最不想走的人,这堂妹也是够奇葩。


    还有,那三只狗是专门针对他吗?


    只要他一碰就三狗凶狠,堂妹摸两下就像个没脾气的狗。


    云芷溪毫不留情的拒绝:“不行,这三只狗崽都是我的,不会送人。”


    她为了三只狗,曾经和人打的头破血流,要是送人,她的血就白流了。


    多可惜。


    云芷溪一拒绝,夜雨凝就不敢多话,垂头丧气的离开。


    夜阑轻轻捶了好友一拳头。


    “我先走了,多谢你们这段时间的照顾,以后遇到什么事都可以来城里找我,绝对义不容辞。”


    其实,夜阑也有点舍不得离开。


    但还有很多重要的事情等着他回去解决。


    摆了一个月的烂摊子,回去要忙成狗。


    白清风也回拍一巴掌,叮嘱道:“回去好好注意休息,也多注意身边的人,以后可别给别人可乘之机,我们和溪儿进城会去看你和伯父伯母。”


    夜阑这家伙,就是心大。


    吃了这次亏,想来以后会更警惕。


    云芷溪歪着头想了想:“一路顺风,记得把我的水泥钢筋这些材料送来,敢驴我,进城揍死你。”


    这个烦人的家伙总算走了。


    以后就没人和她抢吃的抢玩的。


    全部都是她一个人的。


    夜阑讨好的笑笑:“不敢,不敢。”


    说了一会话,夜阑几人趁着落日的余晖离开。


    村里不少人悔之莫及,白白浪费了一个这么好的机会。


    刘山站在山头,一动不动的盯着走远的女子。


    手攥成拳头,低伏着身躯,眼里的爱意汹涌。


    转眼间,又将一切感情压在眼里。


    直到那一抹靓丽的身影走远,他才脚步踉跄的离开。


    本挺直的身躯,像被一座无形的大山压垮,沧桑而惨烈。


    一滴晶莹剔透的泪珠落下,顺着眼角滑落,扬起些许灰尘。


    暗恋,比想象中的还要辛苦。


    夜阑走后,云芷溪悠闲的哼着小曲,逗着院里的三只狗崽。


    晏紫站在一旁眺望,磨磨蹭蹭许久,才走到云芷溪身边。


    “我有事想和你谈一下,方便吗?”


    云芷溪大眼满是困惑。


    “有什么不方便的,你直接说,我听着。”


    晏紫攥紧拳头,手里冒出许多冷汗,鼓足勇气。


    “我可不可以留在你家,我能洗衣做饭,以后还可以给你们带孩子,我也能帮你们种地建鱼塘。”


    她


    如今的她,已经无处可去。


    天大地大,竟是没有她的归处。


    她这一生,当真可笑。


    云芷溪眨眨眼,长睫毛忽闪忽闪的,不解道:“你不回去找你的父母吗?还有家人?回到你原来生活的地方?”


    虽然她帮了晏紫一把,家里也的确需要一个人。


    但她从来没想过把晏紫留下。


    在她看来,从九死一生的狼窝出来,应当归家心切才对。


    晏紫凄惨的笑一声:“就是他们把我卖给王二柱的,还怎么回去,如今的我无家可归,没有亲朋好友。”


    这样呀!


    云芷溪突然有点同情晏紫。


    本以为是被拐卖,没想到是家人出卖。


    那些所谓的父母,估计和渣爹一个品行。


    有些人,当真不配为人母。


    “行吧,那就留在家里,可不能有二心,被我发现,我可不会念情分。”


    留下人可以,但是要对这个家一心一意。


    晏紫攥紧的拳头松开,眼眶瞬间就湿了,用力眨眨模糊的眼角。


    声音哽咽:“谢谢,这份恩情,我一定会记在心里。”


    没想到,最后助她脱离苦海,给她一个家的人,竟然是一个不满二十岁的女子。


    人生世事难料。


    云芷溪叹息一声,她并不是什么好人,只是从晏紫身上看到了她刚重生的影子。


    绝望,无助,毫无边际的恐慌和恐惧。


    那种滋味,体会过一遍就够了。


    白清风给她一个家,让她有了根。


    此刻,面对绝望无助的晏紫,她难得动了恻隐之心。


    算了,都是同命之人,何苦为难彼此。


    再说了,晏紫做的饭菜也很好吃,留下来也不是没作用。


    至少白清风可以心无旁念的种植果树,不用担心她吃不好。


    云芷溪将事情告诉白清风。


    “我决定让晏紫留下。”


    白清风正在给她穿破的衣服补补丁。


    “这些小事,你自己做主就行,不用问我的意见。”


    有了晏紫,云芷溪穿破的衣服,就用不着他补补丁了。


    云芷溪这棒槌,碎花裙破了个大口子,白清风本来打算丢了,重新给她买一件。


    奈何她对这条碎花裙情有独钟,死活不同意丢。


    白清风没办法,只能学着村里的妇人缝缝补补。


    手艺有点差,碎花裙补出来皱成一团,连他自己都嫌弃。


    云芷溪却觉得好看,也不嫌丑,穿出去蹦哒几天,又给撕破一个口子。


    白清风又开始缝缝补补的生活。


    “溪儿,这条裙子不要了,已经穿不了,过一久我们空闲下来,再去城里买一条一模一样的好不好。”


    补是还能补补。


    但小妻子性子跳脱,又活波好动。


    万一不小心,撕破走光怎么办?


    他得悔死。


    云芷溪拎着比划了一圈,补了三四次,都短了一截。


    算了,不要了。


    “好吧,我不穿,但是不能丢,留着以后补其他裙子。”


    这可是她第一条裙子,她才舍不得丢。


    白清风松了口气,总算把这棒槌说通了。


    解决完裙子的事,云芷溪抱出一个小木箱。


    “夜姐姐买何首乌的钱,都在这了,你数数看,我也不知道多少。”


    云芷溪刚打开,就被红彤彤的百元大钞亮瞎眼。


    心里虽然很欢喜,但是她不喜欢数钱。


    箱子一丢,在床上翻个身,然后悠闲的晃着两只腿。


    嘴里哼着小曲。


    白清风无奈的摇摇头,开始数钱。


    数了一遍,眉头一皱,又开始数另外一遍。


    居然有五万五千。


    野生何首乌虽然很贵,但是也值不了这个价。


    明显,夜洁给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