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美男老公

作品:《重生九零悍妻不好惹

    饭是白米饭,还有两个荷包蛋,配上好吃的菜和肉,云芷溪吃撑了。


    毫无形象的躺在椅子上。


    “嗝!把昨晚上的一起吃回来了。”


    果然,这个年代的菜和肉都是原汁原味,不是二十一世纪的科技与狠活能比的。


    白清风看了眼某人圆滚滚的小肚子,将碗筷收走,清洗干净。


    养胖之路,还长着呢!


    饭后,见云芷溪消化的差不多,白清风洗了个头,寻来一把剪刀。


    “这个可以剪头发吗?”


    云芷溪试了试,挺锋利的。


    拍着胸脯保证道:“没问题!看我的,保证给你剪的好看。”


    咔嚓!咔嚓!


    头发不断掉落,白清风闭着眼,感受头上的温度。


    带着厚茧的手,时不时触过他的耳朵和脖颈,泛起一股股痒意。


    那痒意似乎从耳朵和脖颈,一直蔓延到心口。


    碰不到也看不见,却留下厚重的痕迹。


    漂泊不定的心,有了停靠的港口。


    不一会,云芷溪拍拍掌心,自信道:“好了,真厉害,我理的头发就是好看。”


    自理自夸,没毛病!


    虽然换了一个身体,但她手艺没下降,以后还能靠这门手艺谋生。


    头型是二十一世纪很流行的自然中分,看起来很清爽。


    就是这胡子有点辣眼睛。


    白清风从她眼中看出嫌弃,自觉道:“我刮刮胡子,等我一会。”


    云芷溪乖乖点头。


    说实话,她有点小紧张。


    白清风整体气质一绝,身材高大,一举一动像极了前世作为军人的大哥,这也是她放下防备心的原因。


    刮了胡子后,不指望他是个大帅哥,但也不能是个丑逼。


    若是太丑,她晚上就卷了家里所有财产跑路。


    就在云芷溪神游天外时,却听有人叫她。


    “云芷溪!”


    “啊!”


    一抬头:“哇!”


    哇哦!


    剪了头发,刮了胡子,换了一身衣服,白清风瞬间大变样。


    被头发遮挡的阴沉黑眸,变成了多情带笑的凤眼。


    不同于手臂的小麦色,脸部常年被头发和胡子遮挡,肤色白皙。


    剑一般的眉,脸部轮廓刚毅而俊美,轻抿的唇厚薄相宜。


    没了邋遢的外表,一身气质风华绝代,站在屋檐下,同一幅水墨画般。


    云芷溪睁着水润的大眼,直勾勾的看着人,眼里满是惊艳之色。


    确定只是剪了个头发,刮了胡子?


    而不是换头大法?


    白清风很满意小妻子的神态,打趣道:“口水都流出来了!擦一擦。”


    云芷溪赶忙回神,一抹嘴角:“哪…哪有!”


    接着又直勾勾的盯着人。


    “你真的是白清风吗?变化好大!”


    便宜老公突然从丑男变成大帅哥,云芷溪又懵了。


    她幻想过好看一点,没想过这么好看。


    秒杀前世百分之九十的帅哥,连家里最帅的二哥都逊色些许。


    白清风亲昵的点点她的鼻尖:“是白清风,货真价实的白清风,起来,我带你去河里捉鱼。”


    云芷溪顾不上美色,惊喜道:“你怎么知道我想吃鱼!”


    自然是昨夜说的梦话。


    白清风从未见过睡姿如此清新脱俗的人,一会要侧睡,一会要蜷缩成一团。


    没几分钟,又摆成一个大字,时不时嘀咕两句梦话,一晚上不安分。


    白清风笑而不语,从兜里掏出一块麦芽糖:“早上买的,尝尝!”


    “这是什么?米白色!真硬。”


    居然扳不开!


    怎么尝!


    在九十年代,曾经眼界开阔的富家千金云芷溪,变成了个土包子。


    “这是麦芽糖,很好吃!”


    “糖吗?一点都不白耶。”


    巴掌大的麦芽糖,在白清风手里瞬间扳成几小块,云芷溪尝了一块。


    “咦!好甜,真好吃!”


    在嘴里含了一会,居然变软了,和她吃过的糖果一点都不像。


    有一股淡淡的麦香味,口齿留香。


    云芷溪把剩下的麦芽糖小心翼翼的放在兜里,留着时不时解解馋。


    白清风将一切都看在眼里:“喜欢就吃,没了我给你买。”


    这满足的投喂感,真让人上瘾。


    云芷溪没将他的话放在心上,男人脚上的解放鞋全是补丁,看着就很穷,肯定没钱。


    云芷溪对九十年代不说了解的一清二楚,却也知道不少。


    此时,z国的经济还很落后,沿海的大城市打破固有僵局,逐步走向世界,开始构建经济中心。


    内陆城市却还在固步自封,经济基础和建设措施都很落后。


    山区更不用说,许多百姓连解决温饱都成问题,更不用说吃糖等奢侈品。


    云芷溪敛着水润的大眼回味嘴里的甜味,享受着春日的阳光。


    像极了慵懒猫咪!


    “手给我!我牵着你。”


    白清风伸出大手,骨节分明。


    “哦,好!”


    换作是早上邋遢的男人,云芷溪肯定拒绝,如今男人牵着她走在村里,肯定特有面子。


    长得帅气,真是件让人心情愉快的事。


    云芷溪也不矫情,小手扣着大手,感受男人掌心的温热。


    白清风的房子在村子边上,出了篱笆院子,四周都是田地。


    田地里种满庄稼,庄稼长势不说多好,却也过得去。


    走了三四分钟,便能看见村里其他房子,也能看见走动的人影。


    云芷溪看了看不远处的房屋,再回头看看白清风的房子。


    原来,她嫁的是村里的大户人家。


    白清风有个篱笆院落,还有石头砌的五六间瓦房,房屋周围种了不少果树。


    貌似,男人还养了不少鸡和猪。


    而村子里的大部分房子,完全可以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来形容。


    典型的土胚房,屋顶用茅草和木棍搭建,有种摇摇欲坠之感。


    云芷溪突然庆幸,幸好穿越过来时,她没力气挣扎,乖乖的成亲。


    好运的拥有了大房子,俊美的男人。


    少奋斗几年!


    她前世被人伺候惯了,让她一个人奋斗,还真有点难为她。


    比起勾心斗角,还是混吃等死更适合她。


    说她没出息也好,能躺平的享受,谁还想拼死的劳累。


    白清风好笑的看着小妻子的各种小表情,真是有趣极了。


    一会皱眉,一会叹气的。


    “怎么了,挺多愁善感的。”


    云芷溪摇摇头:“没有,空气真好。”


    昨夜下了一场雨,万物润泽,空气中飘着泥土的芬芳,混着青草的气息。


    令人心旷神怡。


    云芷溪爱极了这种味道,这是前世工业化城市里寻不到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