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第二十一章
作品:《娘子掏出来比我还大》 爬到山顶的时候,日头已经划过当空,开始缓缓向西倾斜。
刚翻过山顶向下走了几步,便看到山坡下面一点,木屋所在的位置已经升起屡屡炊烟,显然是阿荔和陈青安又在灶头上忙活开了。
担心那两个又把盐当食材放,林镜加快步伐往回赶去。
到家时只见陈青安正把木盆往桌上端,阿荔则站在灶头边,用锅铲搅着锅里早上吃剩的稀豆饭。
见林镜走进来,陈青安朝他咧嘴一笑,“镜子哥,你回来啦?”
“嗯。”林镜点头,随手把背篼放到墙角,走过去一看。
还好,只是热一热饭菜,没糊。
想必就算不会做饭,阿荔也不至于热菜的时候往里头加盐。
厉卿沅回过身,把昨日张家嫂子给的,还没吃完的麦粑扬了扬,就打算放进锅里一并热过。
这要是放到稀豆饭里,非得煮成一锅糊糊不成,林镜连忙伸手阻止,临时削了几根竹片架在锅当中充当蒸屉,把麦粑放到上头,利用热饭的水汽把麦粑也热一热。
三人相安无事地吃完了午饭。
林镜在院子外靠着围墙的地方把两根丝瓜秧给栽了下去。
浇透水,又随手砍了几根细直的树枝搭成简易瓜架,这才回屋归置买来的那些东西。
杆秤依旧放在背篼里,等下次去卖东西时用得着。
他把那两小罐药膏拿出来,递给阿荔,“这个是解痒的,这个……大夫说抹在疤痕上,可以淡疤,你试试。”
“淡疤?”一旁陈青安准确捕捉到这两个字,伸长脖子看过来,“镜子哥,这玩意儿真的可以淡疤吗?”
林镜看他一眼,闷闷开口:“不晓得,大夫是恁个说的。”
阿荔看看林镜,又看看陈青安,接过两个小药罐,顺手便把据说可以淡疤那罐给了陈青安。
“嘿嘿!”陈青安一手接过,一手摸摸脸上已经恢复得差不多的鞭痕,“谢谢阿荔姐。”
“不过这是镜子哥买给你的,我还是不用了。”说着,他又把药罐推了回去,朝厉卿沅笑得揶揄,全然没注意到他脸上的尴尬。
林镜见阿荔这般,也知道这又是自己在自作多情了,抿了抿唇,没再看对方,低头继续从背篼里掏东西。
厉卿沅捏着那两个小药罐,一时有些两难。
这淡疤的药用吧,等于是接受了眼前青年的示好,他一个男子,怎么敢接受?
若是真把脸上的伤疤给治好了,就算林镜是正人君子不会对他挟恩图报,这张雌雄莫辨的脸也终究是个祸端。
不用吧,又显得自己实在是不知好歹。
所幸林镜一天到晚都在忙,其实也没太多功夫把视线放在他身上,厉卿沅想了想,还是把淡疤药膏给收了起来。
他已经打定主意不用这药膏了,但若是林镜问起来,就说自己用了但没效果。
“这个,裁成六尺左右长,两张缝在一起做成盖毯。”思绪间,林镜已经略过了刚才的话题,转而把一捆布料递到眼前。
厉卿沅接过布料,一脸茫然地看过去。
从前只知读书写字,作诗填词,君子六艺他倒是都略有涉猎,可这女红……它也不在六艺当中啊!
一看他这表情,林镜便懂了,只得叹口气又把布料拿回来。
这是带了个什么姑娘回来?做饭使盐用手抓,连最简单的针线活都不会,看这情景,地里的活也是指望不上的。
要不是阿荔那张即使是毁了容也难掩清丽的脸,林镜都要怀疑对方是男扮女装的了。
但想想又觉得不可能,戏文里只说有那不满旁人轻贱女子的闺秀女扮男装读书识字,还有为夫伸冤的女驸马,以及替父从军的花木兰,还从来没见过有女扮男装的说法。
便是有,阿荔的身契上也明明白白写着,她就是个女子。
此时的林镜还没反应过来,身契白纸黑字,亦是可以造假的。
许久之后,等他明白过来,已经为时已晚了。
很快,手中物品脱手,原是阿荔又把那捆布料夺了过去,放到床上后转身朝他比比划划。
见林镜看不懂,厉卿沅无奈,又拉起他的手,在他掌心写下一个‘学’字。
意思是他可以学。
掌心指尖一触即分,仿佛它的主人很不愿和自己触碰似的,林镜心里莫名有些烦闷,又不好发作,只得匆匆点头,转过身去欲盖弥彰地取下弓箭擦拭。
“下午我去要去打猎,你在家慢慢学。”
想了想,又觉不妥,若是无人引导,说不定阿荔会把两块布短的那条边给缝在一块儿,于是又拿起东西,给她讲了一遍如何穿针引线,如何把两片布缝在一块儿。
厉卿沅似懂非懂地看了半天,强自按耐住想开口询问什么是倒针,什么是拱针,什么又是包边针的嘴,稀里糊涂的点了点头。
开玩笑,自五岁开蒙至今,厉卿沅回回都是夫子口中最天资聪颖的学生,父母眼中的麟儿。
若是连这种缝缝补补的活儿都学不会,传出去怕是要以往那些对头笑掉大牙。
等林镜一出门,厉卿沅便拿起针线,和那比发丝粗不了多少的铁针大眼对小眼,抓耳挠腮地研究起来。
这边陈青安被林镜安排了劈柴的活,坐在角落里挥着柴刀吭哧吭哧发力,停下来歇口气的功夫,看着阿荔这幅样子,忍不住好奇心起。
“阿荔姐,你以前是干什么的啊?怎么什么都不会啊?”
厉卿沅闻言瞥了他一眼,没说话,也没给反应,继续埋头试针。
陈青安自讨了个没趣,小声嘀咕:“莫不是那个大户人家落难的小姐吧?”
可就算是大家闺秀,不会做饭可以理解,女红不应该是自小就要学的吗?
连他母亲娘家六七岁的小表妹,也不至于连把两片布缝起来的活儿都不会做,去年端午还送了几个哥哥姐姐一人一个亲手缝制的小荷包呢。
虽说丑是丑了点儿,那也只是绣工不佳,针脚还是细密的。
想到这里,陈青安一时又低落起来,开始愁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回家。
等镜子哥下次下山的时候,定要求他给自己带点儿纸和笔上来,届时写封家书回去求救,想必要不了多久父兄就会来接他了!
——
这边林镜把柴刀留给了陈青安劈柴,自己只得在腰间别了根削得溜尖的竹刺,打猎主要还是以弹弓和弓箭为主。
只要在山里,陷阱几乎每日都要巡视,林镜沿着愈发熟悉的路线,很快便把每个陷阱都看了一遍。
有些小型野物即便是踩中了陷阱,也会因为体重过轻而掉落不下去,反倒是把诱饵给吃得干干净净。
还有些讨人嫌的东西,还会在原地蹬腿儿,把他撒在陷阱上方作为遮掩的枯叶给刨掉。
诱饵要补,枯叶也得重新盖,这些事情他做了千百遍,即使间断了数年,依旧熟练。
这些陷阱都是针对中大型猎物设置的,因此不是每回都能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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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今天,林镜带出来的诱饵都用完了,一个猎物都没搞到,他不肯就这么空着手回去,于是开始朝没有设置陷阱的林子深处走去。
山中多风,拂过时树叶被吹得沙沙作响,林镜踩着不那么干脆的枯叶,并未发出半点动静。
待风停,树木枝丫也停止摇晃,林子里瞬间变得寂静无声,这也是猎人为数不多能靠耳朵寻找猎物的间隙。
林镜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观察着周围的动静,手缓缓伸向背后取下弓箭。
终于,随着“咻”地一声箭矢离弦,朝某个方向疾射过去。
尾羽已经发灰的羽箭最终扎入一簇半人多高的灌木当中,接着便是一阵属于兽类的凄厉惨叫声响起。
成了,林镜心念一动,迅速收起弓箭朝那边跑过去。
与此同时,灌木丛中被射中的猎物吃惊受痛,急于奔命,猛地从里头窜出来,一瘸一拐朝另一个方向逃跑。
林镜这才看清,竟是一只赤红的毛狗,被羽箭射中了屁股。
城里人都称呼这玩意儿叫狐狸,一张完整的狐皮可值不少银子,林镜自然不可能放过,当即便追了上去。
山里的动物野性难驯,哪怕是受了伤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那赤红毛狗不要命地往前奔,林镜抡圆了腿追,差点都没追上。
眼看好不容易拉进距离,却见前头突然多了一条被雨水冲刷形成的天然水沟。
毛狗纵身一跃,轻巧跳过水沟,前爪搭在对岸一块大石头上,扒拉了两下爬上去,竟是直接把屁股上的羽箭给抖落了。
沟里沟外皆是乱石嶙峋,还长满了青苔,便是寻常时候赶路,路过的人也得小心翼翼通过,若是直直地冲过去,莫说追猎物了,勒巴骨都得摔断两根。
林镜迅速刹住脚步,堪堪在一脚踩空之前停了下来,又舍不得放弃到嘴边的猎物,于是再次拉弓搭箭。
那畜生这回有了警惕,只听后头传来羽箭破空声,便迅速往旁边一跳,堪堪躲过了再次射中屁股的箭矢。
一击不中,林镜并未气馁,上一支箭射空的同时第二支箭便补了上去。
接连三箭,总算把那畜生射了个对穿,钉死在前方的树干上。
“啧。”林镜眉头微蹙,看着那不停挣扎的毛狗暗自惋惜。
又多两个洞,怕是要折价不少。
他收起弓箭,小心翼翼踩着满是青苔的乱石跨过水沟,走到对岸时顺手捡起刚才被毛狗弄掉的箭矢,掏出一张布巾擦拭掉上头的血迹和泥土,这才插回箭筒里。
一路不紧不慢,将所有羽箭捡回来,林镜这才去把那只被箭矢钉住的毛狗取下来。
赤红的皮毛上满是血污,箭矢被拔出来时毛狗还扑棱了两下爪子,好悬没在林镜手上抓出几道血痕。
林镜打猎是为养家糊口,并没有虐待猎物的习惯,见那畜生疼得难受,十分利落的拧断了它的颈骨。
毛狗气息断绝,总算没了动静,低身从地上抓起一把泥巴,抹在汩汩流血的伤口上,林镜掏出麻绳,捆住毛狗的后腿,拎在手上。
以往猎到兔子野鸡什么的,他都是随手扯根丝麻草或者棕树叶来捆。
这毛狗身价不菲,值得用一截麻绳。
有了这个,林镜也不贪多,当即便调头往回走,路过两山之间的河沟时,又顺手搬开石头,薅走两只大螃蟹。
这玩意儿没多少肉,还长着大钳子,夹得人生疼,可林镜就喜欢大钳。
大钳,大钱嘛,谁不喜欢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