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异域奇缘》 第1章 穿越 本小说主题曲:《缘起缘灭》 远山,若隐若现,我记不清,来时的路,渐行渐远。苍天,我猜不透的心,不似从前。剑胆啊!江湖的路有多险?琴心,轻抚那断魂的弦。千古绝唱,唱不尽难分难舍的情缘。悠悠我心,漫漫长路,笑看大千世界缘起缘灭。 泪眼,朦胧迷离,执手相看,有谁与我,同病相怜。无悔,紧握的拳怎能,一表心愿。爱恋啊!妩媚的笑有多甜?离别,不忍心就在今天,执意挽留,留不住去意已决的意念。悠悠我心,漫漫长路,笑看大千世界缘起缘灭。 啊...啊...悠悠我心,漫漫长路,笑看大千世界缘起缘灭,缘起缘灭。 ~~~~~~~~~~~~~~ 正文: 夏夜,月黑风高,天气闷热。夜幕笼罩下的原始森林到处是黑漆漆的一片。 夜行昆虫叽叽啾啾的鸣叫、野兽的低吼以及偶尔传来的凄厉狼嚎构成了一曲让人毛骨悚然的交响乐。 天际山脊的轮廓影影绰绰的矗在夜幕之下,天空繁星密布,但那微弱的星光丝毫没有增加这山野间的能见度,偶尔有一颗流星划过天空,无形中给这静谧的夜空增添了几分诡异和不详的色彩。 这是一片原始森林,方圆百里空无人烟,这在偌大的山地丛林间,除了飞舞的昆虫和出没的野兽外,看起来什么都没有。 特战队员于清全副武装,潜伏在茂密的灌木丛中,密切注视着前方的山坳和对面的高地,在红外线夜视镜的视野里,这片森林几乎是一清二楚。 在于清的装备里,有95式突击步枪、综合头盔系统、伞兵刀、避弹衣、两枚军用手雷和一把九二式微声手枪。 现在已经是深夜十一点半。 于清潜伏在丛林里,他的每一根神经紧绷着,不敢有任何麻痹大意,豆大的汗水浸湿了他的作战服。 成群的蚊虫在他耳边嗡嗡地飞来飞去,对于这顿送上门的免费大餐,蚊虫们是丝毫不会暴殄天物的,它们尽情的叮咬着他的肉、吸食着他的血,还往他眼缝、鼻孔和耳朵里钻,不但奇痒无比,而且疼痛难忍。但是,这些丝毫没有动摇这个特种兵坚强的意念,他纹丝不动,就像一块地衣一样粘在那里。 他心里清楚,只要稍有差错,就会暴露目标,敌人的子弹可不会怜惜任何人。 据军方的情报显示,敌人极有可能在这一带出现。 虽然这样的任务,他已经执行过无数次,但是他一点也不敢掉以轻心。 于清胸前有一块心形黑曜石吊坠,是父亲弥留之际传给他的,他一直带在身上。据说这块黑曜石来自天外…… 一道闪电毫无征兆地划过天空,整个山地丛林被照亮得明如白昼,紧接着是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 一时间只见天空黑云翻滚,满天繁星消失得无影无踪。那闪电出现的地方黑云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旋涡,越来越厚,越来越急,仿佛一头巨龙就要从天而降。 片刻之后,那旋涡中心又出现了一道耀眼的白光。 于清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手握钢枪,蓄势待发,准备应对一切可能出现的敌人。 突然,他胸前的黑曜石发出五彩斑斓的波形纹彩,和那从天而降的白光融为一体。 顿时,丛林里隐藏的敌人发出了鬼哭狼嚎的惨叫,被那诡异的白光烧成齑粉。 于清也好过不到哪里去,五脏六腑像要沸腾了似的疼痛难忍,胸前的黑曜石剧烈抖动,发出的光芒也越来越强,空气中有一束束强烈的波动…… “难道这是什么先进的秘密武器?”于清强忍疼痛,暗忖道。 随着黑曜石的光和天上的白光高速旋转融合,于清感觉自己的身体仿佛已经不属于自己,那种剧痛从未体验过。他强忍着剧痛想把黑曜石扯掉,可是手却不听使唤,僵直在空中,顷刻间天旋地转,斗转星移,他眼前一黑,失去了知觉...... 也不知过了多久,于清幽幽转醒,发现自己正置身于一片银白的世界之中,前面像是一条螺旋状的隧道,身体轻得甚至感觉不到自己的存在。一道道螺旋状的白光向身后闪退,很明显,如果有参照物的话,自己在隧道里光速飞行。 这情景,他是熟悉的。不过是在电视上的科幻片里看过。 “或许,自己是死了呢!难道这是一种濒死体验?” “或许,进入时空隧道了?” “又或许,真特么的穿越了?” 但是,很显然一切设想都是徒劳的,因为这具仿佛不属于自己的身体仍然在以光速飞行…… “唉!是死是活听天由命吧!” 于清在冥冥之中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并缓缓地闭上眼睛,准备接受命运的安排。 第2章 奇异世界 不知过了多久,螺旋波形隧道突然消失了,白光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绿意盎然的世界。 空气中弥漫着沁人心脾的花香,烈日当空,但并不炙热,蓝天白云让人心旷神怡。 天边悬挂着一轮巨大的月亮,碧绿的草原、远处高耸的山峰、玉带般的瀑布、空中成群的飞鸟…… 一切都是那么美丽、那么新奇。 于清心想:“我是不是死了?这里就是天堂了吗?” 正在环顾四周的于清突然感觉脚下有点晃动。 他低头一看,不看不要紧,这一看着实将他吓出了一身冷汗--自己竟然是站在一棵大树的树冠上,离地面足有四十来米,那被压弯的树枝摇摇欲坠。 怕死是人的本能,于清心想,千万不能跌下去呀,如果跌下去,不死也要残废。 但是已经死了的人还会怕死吗? 真是百思不得姐。想不明白归想不明白,他还是小心翼翼的想把身体稳住,可是真的是怕什么来什么,随着一声清脆的树枝折断声从脚下传来,他失去平衡,一个趔趄从树冠上跌落向树梢。 在下落的过程中,于清本能的抓住了另一支树枝,稳住了身体。他吊在树枝上,想爬到树干上去,但是一用力竟然把这棵树枝也折断了,身体沿粗大的树干继续下落。 于清心想:“这下完了,看来这条小命要报销在这棵树下了。” 不过训练有素的他不愿也不会就这样结束自己的生命,在下落的过程中,他急中生智,从腿上抽出伞兵刀,使劲插向树干,锋利的刀刃插入了树干。 由于惯性,他的身子猛地砸在树干上,痛得他“哎呦!”大叫一声,身体来回荡了几下后总算稳住了。 惊魂未定的于清缓过气来向下望了一下,离地面只有五、六米了,跳下去应该没什么问题了,他向下一跃,跳向树下的草地。 着地的时候,他感觉冲击力很小,稳稳的落在地上。 于清此时已是精疲力竭,饥肠辘辘,他在地上休息了一会儿后,从背囊里取出军用压缩饼干吃了一小块,取出水壶喝了一口水。 回过神来后,他猛然想起之前是在山地丛林间进行夜间战术潜伏,怎么现在就到中午了? 回想起发生的一切,“难道自己是在做梦?没理由呀!不会是潜伏时睡着了吧?” 他使劲掐了一下自己的脸,很痛,很真实,不可能是做梦。 他环顾了一下四周,一切都那么陌生,一切都那么新奇,奇形怪状的大树,千姿百态的花草,这些他是从来都没有见到过的。 看着这空旷的原野和新奇的世界,于清百思不得其解,他忍不住大喊一声:“有……人……吗?” 除了远山回荡的回音和被惊吓的一群奇怪的鸟,没有半个人回应。 出于习惯,于清认真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装备,除了那只九五式自动步枪,其他的都还在。 他又摸了一下胸口,那块黑曜石吊坠也还在,他拿在手里仔细看了看,只见上面掠过一丝丝诡异的光斓。 于清自言自语地说:“难道发生的这一切都与这块石头有关?”说完无奈的摇了摇头。 出于人求生的本能,于清现在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走出这杳无人烟的鬼地方。 他举目四望,远处的瀑布引起了他的注意,按照自己积累的求生知识和经验,有瀑布就有河流,有河流一般就有人类活动,于是他深一脚浅一脚的朝瀑布的方向走去。 现在于清所处的位置是一片开阔的草地,草地的四周被一片茂密的森林包围着,要到达瀑布的地方,必须穿过森林。 吃了一块压缩饼干之后,于清明显感觉到体内充满了无穷的力量。 他迈开脚步,奔跑起来,只觉脚下生风,轻快无比,使劲一跃竟然跃出数丈开外。 他简直不敢相信,又试着往上一跃,竟跃出一丈多高。突然间就有了这种惊人的能力,于清又惊喜又讶异,这一切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但是管他的,有了这种超能力,终归是一件好事。 一眨眼的功夫,于清已经来到了森林边上,只见森林里长满了奇花异草以及各种从未见过的奇形怪状的大小树木。 于清小心翼翼的拨开灌木丛,进入森林,只听各种奇怪的叫声此起彼伏。 走在这片陌生的森林里,虽然风景秀丽,景色迷人。 可是此时的于清确实无暇去欣赏风景,他心里想的只是快点走出这奇怪而未知的大森林。 远处不时传来阵阵或高亢或低沉或悦耳或恐怖的鸟鸣声和兽吼声,阴森森的森林深处不知都隐藏着些什么鬼东西。 于清的每一根神经都是绷紧的,在也许是人类与生俱来的的对黑暗和陌生环境的恐惧,在这种环境中时间久了很容易让人产生幽闭恐惧症,就连训练有素、胆识过人的于清也不例外,孤独、恐惧、惊慌、无助充斥着他的每一个神经。 为了给自己壮胆,他吹起了口哨,想打破这种沉闷的局面,可是越想大胆点,就越觉得身后有什么东西跟着自己,他时不时的突然转过身去,却是么也没有发现,只不过是自己吓自己。 走着走着,他突然感觉到左边的树丛中有什么一闪而过,这回绝不是错觉,明显看见密林里树枝的晃动。 他心中一惊,定神一看,只见树丛中树枝摇晃,却没看见什么东西。 出于特种兵那种因强化训练而形成的本能反应,他习惯性的伸手到腰间,护住 92式军用手枪的枪套,小心翼翼地前行,随时保持高度的戒备状态。 就在这时,随着一声狂吼,一只巨大的怪物从他的左后方向他扑来。 于清心里一惊,定睛一看,只见那怪物青面獠牙,满身鬃毛,额前长着一只铜铃似的独眼,眼睛中闪烁着幽幽的绿光,那巨大的双爪有点象熊爪,鼻孔中呼出腾腾雾气,身体有一头成年水牛那么大,样子煞是吓人。 这种怪兽于清从未见过,他着实被吓得不轻,面对凶神恶煞似的怪物,于清丝毫不敢怠慢,他凝心聚气,沉着应对。 但由于事发突然,于清根本没有时间拔出手枪,第一反应自然是躲避。 面对来势汹汹的怪兽,只见于清一个侧身,向右后方跳出数米,躲开了怪物的第一轮攻击。 那怪物没有扑着目标,恼羞成怒,咆哮着调转身体,鼻孔中呼出的雾气硬是将地面的尘土冲起来一米多高,那只铜铃似的独眼因发怒而变得通红,张牙舞爪的再次向于清扑了过来。 部队上的训练让于清练就了一副沉着冷静的气质,虽然那怪物确实让人恐惧,可是他知道恐惧只会让自己方寸大乱,面对强敌只有处乱不惊、沉着应对才有取胜的把握。 眼看怪物就要扑到自己身上,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于清气沉丹田,蓦地向后方腾挪而起。 可是于清真的低估了那怪物的力量和速度,当怪物眼看于清向后方腾起时,竟然改变了前爪的攻击线路,凭空向于清面部抓了过去,好家伙,要不是于清的速度快,这一爪下来,他自己一定会被撕成碎片。 尽管如此,于清腾起的小腿还是被怪物的一个爪尖触到了,他只觉一阵钻心的疼痛,迷彩裤管被活生生撕破一块,鲜血瞬间浸湿了库管。 于清顾不得小腿的疼痛,一个后空翻,稳稳地落在地上,他还没有回过神来,那怪物又横冲直撞的冲了上来。 于清的第一个反应是逃。人在逃生的状态下,所有的潜能都被激发出来了,他只觉肾上腺激素暴涨,一使劲,脚下生风,飞也似的狂奔起来。 让他更想不到的是,自己的速度快,那怪物更快,一路紧追不舍。 于清边跑边回头看,眼看怪物越逼越近。于清心想:“糟了!跑不掉了!” 正在这是,前方的一颗大树挡住了于清的去路。 于清心生一计,突然一个左急转弯,避开了大树。 那怪物一时刹不住,径直撞向大树,只听“咔嚓!”一声巨响,那大树竟然让怪物活生生拦腰撞断了。 于清着实吓出一身冷汗,这怪物力量的惊人可见一斑。那怪物撞断大树后,仿佛有些懵了,甩了甩头,又再次调转身来,腾空而起,向于清扑了上来。 于清终于找准了空挡,迅速拔出手枪,几乎同时上了膛,这个拔枪射击的动作,于清不知在部队上练了多少万遍,早已得心应手。只见他抬起手枪,瞄准怪物的血盆大口,啪啪!连开两枪。 只听“嘭”的一声巨响,那怪物从半空中应声跌落,重重的摔在地上,但并没有死,挣扎着想翻身起来。 于清不想浪费子弹,将手枪插回枪套,拔出伞兵刀,一跃而起,飞身骑在怪物的背上,一刀插在怪物的眼睛上,只见绿水四溅,那怪物凄厉的惨叫一声,不断的抽搐了一阵后向泄气的皮球一样焉了下去,无力地摊到在地,一命呜呼了。 于清想拔出匕首,可是匕首像被什么东西卡住似的,很是费力。他使劲发力,竟然将怪物的眼睛连带着匕首拔了出来,刀尖嵌在一块绿莹莹的晶体上。 那晶体甚是漂亮,于清没想那么多,随手把它放进背囊里。 突然又是一阵钻心的痛传来,于清这时才有机会检查自己小腿上的伤口,他卷起库管,只见小腿上有一道口子,鲜血直流,还好没有伤到骨头。 于清从背包里扯了一块绷带,作了简单的包扎,止住了血。 突然,草丛中又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在这黑乎乎的大森林里,真不知还潜伏着多少未知的危险,如果再来一两只怪物,真不知要怎么应对,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此地不宜久留。 于清快速胡乱收拾行装,继续赶路,身后传来一阵吵闹的嘈杂声,他回头一望,原来是一群小型食腐动物在争抢那怪物的尸体,转眼间已经只剩一具骨架。 心有余悸的于清加快脚步,赶紧离开这恐怖的是非之地。 瀑布的声音越来越大,森林的另一头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河中游动着一些奇形怪状、色彩各异的鱼类。 于清沿着河岸往下走,瀑布的声音已经压过了一切动物的声音,小河的尽头是万丈悬崖,河水从这里倾泻而下,那雷霆万钧之势有如千军万马怒吼奔腾,声音震耳欲聋,瀑布上腾起团团雾气,形成了一道七色彩虹。 瀑布的下游是一片纵横交错的原野,原野的尽头隐约可见一处白色的城堡。 更远处是一些奇峰怪领,一条条白色的玉带从山峰之间直挂下来,不用说那些也一定是瀑布。 看见城堡,于清的心里泛起一线希望,因为有城堡自然就有人类居住。 如何下到平原上去却成了摆在他面前的一道难题。 第3章 飞鹿 就在他左右为难之际,一声战马般的嘶鸣从悬崖下方传来。 于清探下身子,循声望去,只见一只大鸟从悬崖上飞向空中,在他的头顶盘旋了几圈。 这时,他现在才看清楚,那是什么鸟?分明是一只长着翅膀的有点像鹿的动物。那大飞鹿腾挪跌宕,巨大的翅膀掠过天际,最后消失在大森林的天际线里。 这一切太不可思议了!这些可都是科幻片里才有的镜头,到现在于清都还怀疑自己是不是在梦境里。 震耳欲聋的瀑布声再次将于清从遐想中拉回了现实,趁现在天还没有黑,想办法下去才是紧要的。 他又仔细查看了一下悬崖的环境,发现崖上布满了粗大的藤萝,他灵机一动,戴上防割手套,沿着藤萝往下滑。 来到悬崖的半腰,于清发现半壁上有一处较为平缓的石台,石台上有一个巨大的草窝,他准备到石台上去歇息一下。 来到石台,他在草窝边上坐了下来休息。正休息着,脑后传来一团热气,紧接着有什么东西从后边添了一下于清的脸。 于清心里一惊,暗忖道:“又是什么鬼东西?不会是才出狼窝又入虎穴吧?” 他将右手按在枪套上,小心翼翼地转过头去,只见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奇地盯着自己,还不停地眨巴着,一个圆溜溜的脑袋两边长着一对毛茸茸的小耳朵,头顶长着一只漂亮的小犄角,前额上还有一朵左旋的梅花印,看上去就是一只小独角鹿,背上还长着一小对漂亮的翅膀。 “哇!太可爱了!”于清禁不住伸手去抚摩那可爱的小脑袋。 那小怪兽也不怕生,舔了舔他的手,围着他团团转,于清掏出了一块饼干,自己吃了一口,把剩下的递给小鹿。 小鹿犹豫了一下,一口把它吃了。 于清去抱着小鹿可爱的小脑袋,小鹿调皮的在草窝里打了一个滚,于清也和它一起翻滚打闹,终于有了一个伙伴,于清把在此之前的焦虑、恐惧、无助、孤独等一切烦恼抛在脑后,仿佛已经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 他们玩得正起劲,突然听到天空传来一声凄厉的长啸,于清循声望去,只见一只巨雕朝他们的方向俯冲下来。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刚才飞走的那只大飞鹿又飞了回来,快速冲向大雕。 眼看大雕就要被击中了,只见它一个鹞子翻身躲开了大鹿的攻击,然后来了一个180度转身,腾起数十米,和大鹿在空中你来我往搏击起来。 几个回合下来,大鹿显然不是大雕的对手,但是护子心切的大鹿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拼了命的攻击大雕。 看得出那大雕的目标不是大鹿,而是小鹿。 大鹿被大雕的利爪划了一下,迅速翻滚下坠。 而那大雕箭一样的飞向石台,直取小鹿。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于清出手了,只见他双手握住手枪,瞄准大雕,啪的一声枪响,大雕应声落下,像一片风帆一样,翻滚着跌入万丈深渊。 大鹿只是受了轻伤,它从崖下缓缓升空,停在石台上,盯着于清,气势咄咄逼人,明显是要于清离开它的幼崽。 于清指着小鹿对那大飞鹿解释说:“我们是朋友,我没有恶意,我不会伤害它的。” 小鹿也不住的点头。 “咦!难道他们听得懂我说话?” 大鹿见于清没有恶意,紧张的气氛渐渐缓和了下来,它深情的舔了几下小鹿,然后开始舔舐自己背部的伤口。 伤口不深,但是已经出血了。于清见状,从怀里掏出一瓶金疮药,涂在大鹿的伤口上,血立即就止住了。 大家在草窝里休息了一会儿,大鹿体力恢复了不少,它伸出一条前腿,搭在于清的胳膊上。 于清知道大鹿是在感谢他,他和大鹿握了一下手,借机说:“大飞鹿,你能载我到那城堡去吗?求求你了!” 那小鹿似乎听得懂,看着它的妈妈点了点头。 看着自己的儿子同意了,飞鹿妈妈跪下前腿,卧在于清的面前。 于清骑上大飞鹿,大鹿展开翅膀,腾空而其,在空中向小鹿叫了一声,小鹿也“咩咩”的叫了几声,跌跌撞撞的飞了起来。 好家伙!原来这小东西也会飞,只是飞得慢了一些。 他们径直朝城堡飞去,大概半个时辰就到了城门边上。 城外是一条深谷,从平原到城堡之间由一条长长的吊桥连接着,只见城门上写着三个奇怪的楔形文字。 来到城堡的一块平地上,大飞鹿停了下来,将于清放在地上,然后带着小鹿飞向空中,盘旋了两圈。 于清挥手和它们告别,依依不舍的看着一大一小两只飞鹿消失在夕阳的余晖之中。 城堡的大街上不时有三三两两的人们快速地走着,吊桥上也有人匆匆往城堡里赶,看来他们忙碌了一天,是回家的时候了。 这时,一男一女两个人从于清的身边走过,他们在谈论着什么,于清仔细一听,他们说的竟然是汉语,但再看他们的装束和发行,似乎有些不修边幅。 于清看着这一切,仿佛回到了古代的中国,但是那周边的建筑物又似欧洲的建筑风格。 于清一脸茫然,难道都是自己精神错乱出现的幻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心想,这不会他妈的真的穿越了吧?对于穿越这种荒诞不经的事,于清是不会当真的,那些只不过是出现在电视剧和小说里的虚构情节,但是现在自己遭遇的一切,除了用穿越来解释,还真无法解释。 难道就那么巧,自己无论如何都不相信的事,真就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一连串的疑问,于清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为了搞清楚这一切,他追上去拍了一下那男人的肩膀,问道:“不好意思,这位大哥,请问这是什么地方?” 那男的回头看了一眼于清还画着迷彩的脸和狼狈的样子,对那女的说:“唉!又是一个逃难的,这年头还要不要人活?”然后对他说:“你到了我们孑孓族人的孑孓城堡了,你是那个族的?” 于清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就随便回答到:“我是蒙古族。” 那两人摇了摇头道:“没听说过。”然后继续谈论着走了。 于清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脸还没有洗,找了一个水池把脸洗了,然后继续往大街上走去。 这条大街全是用石板铺成的,街边店铺林立,看上去十分繁华。他一边走,一边嘀咕着“孑孓城!孑孓族!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 走了一会儿,于清的肚子开始咕咕的叫了起来,看来压缩饼干还是不经事,肚子已经很饿了。 于清走进了一家看起来像是饭店的铺子,见铺面上挂满了烤得黄贞贞的各种野味,有的像野兔有的像野鸡。 他指着“野鸡”向店家要了一只,又要了一碗酒,坐下来大吃起来。 没多大功夫,一只鸡和一碗酒就被于清消灭得一干二净,他心满意足地擦着嘴,问店家多少钱。 店家一边忙着手里的活,一边回答说:“十二个白晶。” 于清没有听明白,但是心里盘算最多也就一百元人民币。 于是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百元大钞,拍在柜台上说:“这个够了吧!” 那店家一看,没有明白于清的意思,再次强调说:“十二个白晶!” 于清想:“一只野鸡而已,一百元竟然不够?这也太贵了吧!”。 他又从口袋里掏出了一百块:“现在该够了吧!” “十二个白晶,没听明白吗?” 于清见店家还不满意,顿时怒上起头,大声吼道:“一只鸡而已,两百块还不够?你们还不如去抢人呢!什么白晶黑金?我没有,就两百块钱,要不要随便你。” 店家一听,顿时火冒三丈:“公子不会是开玩笑吧!你也不看看这时什么地方,没钱也敢到这里来吃白食?如果不给钱,休想离开这里。” 于清也不由得怒火中烧,吼道:“两百元还不够,你们简直是抢人!我于清什么世面没有见过,难道我是吓大的,还怕你不成?” 店家依然不为所动,喊了一声:“伙计们,有一个吃白食的,还横得很,打他!”。 只见几个伙计操着家伙从伙房里冲了出来。 此时,于清已经意识到货币不通,但又不知如何是好,想解释但是那些伙计根本不给他解释的机会。 一个伙计已经抡起一根棍子迎面朝他劈来。 于清本能地一闪,躲过了棍子,迎面一个弹腿,将伙计踢飞出数米。 另一个伙计操起一把椅子朝他头上砸来,他一个侧身,椅子挂在背囊上,将背囊里面的东西打翻了出来。 原来自己在森林里时由于紧张加上赶路太急,竟然忘了扣上。那些饼干、火机、牙刷、饭盒什么的全部掉了下来,一起掉下来的还有那块怪兽眼里的绿色晶体。 看见那块晶体,老板的眼睛突然发亮,叫伙计们住手,眼睛直溜溜的盯着那块绿晶。 老板的眼神告诉于清,这块绿色的晶体一定是什么值钱的宝贝。于清手疾眼快,抢先将绿晶拾起来攥在手里,然后开始收拾其他物件。 老板哈哈一笑,打圆场说:“误会误会!原来公子有钱。” 于清指着手里的绿晶说:“你是说这个?” 老板陪着笑脸说:“公子,不会不识货吧!你手里的绿晶够你吃一个月了”。 看来有钱能使鬼推磨这条真理在什么地方都行得通!于清说:“实在不好意思,在下初次来到贵地,对这里的风土人情,行情世道都不甚了解,还劳烦这位老板给介绍一下这里的情况,还有这块绿色晶体到底值多少钱?” 有钱可赚,老板不厌其烦一一给他讲解:“晶币是双子星球通行的货币,分为白晶、黄晶、蓝晶、绿晶、红晶五种。不管是我们本星球的孑孓族、多罗族、浩瀚族、飞龙族还是伴星的其他各部族都是一样的通行。白晶是最廉价的晶币,也是族人们最常用的币种,晶币只有嗜血动物身上有,其实就是他们的眼睛里的晶状体。最小的是食腐的地豚,他们种群众多,易于捕捉,只要放上一只诱饵,一次可以捕捉几十只,他们只有拳头大小,一只地豚有两个白晶,但是千万别小看了地豚,他们牙齿锋利如刀,虽然体型不大却凶恶无比,一口能咬断一根手指。其次是黄晶,一个黄晶相当于100个白晶,再次是蓝晶,一个蓝晶相当于500个白晶,第二昂贵的就属公子手里的绿晶,这样一个绿晶相当于2500个白晶。绿晶一般很难得到,要鬃猪以上级别的肉食猛兽才有,而红晶那就更昂贵了,只有喷火龙身上才有,所以红晶也称为‘龙晶’,一个龙晶可当1000个绿晶,一般老百姓基本上见不着,我这一辈子也没有见过。” 于清听到这里,才想起来在森林里遇到的怪兽应该就是鬃猪了,而那些抢食鬃猪尸体的小型食腐动物就是地豚。 他掐指一算,这顿饭花了12个白晶,自己还剩2488个白晶,还够花上好一阵子,就故意提高嗓门说:“掌柜的,有上房吗?” 老板高兴地说:“有,龙字号,三十个白晶一晚。” 于清要了一间龙字号上房,安放好行李,痛快的洗了一个热水澡,躺在舒服的大床上,疲惫不堪的他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第4章 城主二公子 在一片开满鲜花的草原上,有一个穿着粉红色衣裙的美少女,那女孩粉面含春,柳眉朱唇,说没有沉鱼落雁之容也有闭月羞花之貌,仿若仙女下凡,他们似乎很是熟识,在草原一会儿互相追逐嬉戏,一会儿打情骂俏,一会儿那女孩又依偎在他怀里撒娇......他们含情脉脉的注视着对方,在美丽的花丛中相依相拥,那女孩闭上了双眼,献上朱唇…… 已经20岁却还是处男之身的于清手忙脚乱地想要抱紧女孩亲她,可是女孩突然叫到“二公子!二公子!” 真是大煞风景,那里来的二公子坏了自己的好事,一急,他就醒了,原来又是南柯一梦!“奇怪,我最近为什么总做这个梦?” 于清揉了揉眼睛,原来这一觉已经睡到了第二天中午。只见一个挽着发髻的女孩惊讶地看着自己,虽然没有梦中的女孩漂亮,却也是十足的美女,不但美丽,而且还透露出一副干练的样子,脸上嵌着两个甜甜的酒窝。 “二公子,您醒啦!我守了你一夜,看你睡得香,没有叫醒你。” 女孩的后面跟着店老板,那老板忙不迭的点头。 于清一看屋里除了自己没有第四个人,很明显,那女孩是在和他说话。“二公子?你是在叫我吗?请问姑娘是……?” “公子您糊涂了?我是你的侍女央金呀,您不认识我了?” “央金?央金是谁?二公子又是谁?” 央金看着一脸茫然的于清,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她焦急地说:“您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看来真的是糊涂了,您是我们孑孓城主的二公子罗格里克.奥斯。自从公子失踪后,老城主到处寻找您,老夫人也一病不起。谢天谢地,总算把您找到了。” 店老板轻轻的拉了一下央金的衣袖,指着自己的脑袋说:“他这里可能有点问题,连绿晶都不认识,自己是谁也不知道。” “不会是失忆了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央金着急地问店老板。 店老板说:“央金姑娘还是先带他回城堡去见城主再做打算吧!” 听着眼前的两个人说的一番话,于清心里觉得好笑,但是又故作镇静,看一看他们到底要把自己带到那里去。 于清也难为情的将双腿曲起来,掩盖住那高高顶起的棚子。这时,一个伙计端来了一盆温水,央金为他洗了脸,服侍他吃了早餐,就迫不及待的催促他回家。 于清享受着这从天而降的帝王般的待遇,心想:“看来当这个叫什么罗格里克.奥斯的二公子也没有什么不好,好吃好喝还有这么漂亮的姑娘陪伴,服侍。”他将计来一个顺水推舟,假装失忆,让央金姑娘把关于奥斯的一切告诉他。 在他们往城堡赶的途中,于清不停地询问关于奥斯的事情。 经过央金的解释,原来,一个月前,奥斯带着十几个随从到森林里去打猎,一去就杳无音讯,是死是活无人而知。老城主罗格里克.马裤罗斯万分着急,传出命令无论如何都要找到奥斯—他最喜欢的儿子,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奥斯的哥哥罗格里克.格里芬也被派出去寻找,最后格里芬在森林里找到一只鞋,是奥斯的,上面布满了血迹。他回来复命说弟弟一定是被野兽吃了,老夫人一看见这只鞋,当场昏倒,最后一病不起,整天都念叨着奥斯的名字。 于清心里已经有了大概的眉目,和央金一起来到了城堡外。只见堡门口站着两个全身戴着盔甲的武士,手执战斧,威风凛凛,见到于清,立即向他行了一个礼。 央金朝城门上一喊:“二公子回来了,开门!”城堡门开了,一个着轻装的小斯飞快的跑进去高声通报:“二公子回来了!二公子回来了!” 他们进入堡内,来到厅堂,那厅堂金碧辉煌,华丽无比,简直和电视上放的皇宫没有两样,两边站着两排威武的铠甲武士。只见一个头戴华冠,手持权杖,满脸长须白发的老者站在铺满红毯的通道一端,急切的向他们迎了上来。那老者万分激动,不用说一定就是老城主了,可是于清故意不认识他。 央金走上前去,跪在老城主的面前说:“奴婢该死,现在才找到二公子,但是二公子他……他……失忆了”话还没有说完,就大哭起来。 谁也不知道一个月以来央金从来都没有放弃过寻找自己的主人,还一个人到大森林里去找过,还差点被森林里的怪兽吃掉,险些回不来,但为了主人,就算搭上自己的性命又算得了什么? 央金拉着于清的手说:“这是城主大人,您的父亲。” 于清仔细一看,那老者竟然和他的亲生父亲长得一模一样,只是苍老了许多,他情不自禁的扑上去抱着老城主失声痛哭,“父亲,我终于找到您了,您让我想你想得好苦。”都不知道他是发自内心的痛哭还是在演戏。 老马库罗斯抚摸着于清的头,欣慰地说:“还好,虽然失忆了,但并没有忘记自己的亲爹!” 站在一旁的格里芬脸上露出极不自然的表情,他暗自纳闷:“奥斯不是在一个月前已经被自己亲手推下山崖了吗,怎么会没有死?”奥斯的突然出现,格里芬始料未及,如果奥斯将自己所做的事告诉父亲,不但自己的嗣子地位不保,还有可能被打入大牢。幸运的是奥斯失忆了,也许对之前发生的事都不记得了。格里芬的这些心里变化,让他忐忑不安但是又不能显现出来,只得装模作样的上前拥抱了一下于清说道:“奥斯,我的好兄弟,你终于回来了!哥哥想死你了!” 看着格里芬那假惺惺的样子,于清故意问道:“你那位?” 老马裤罗斯笑着说:“看来我们的奥斯失忆得不轻,连自己的亲哥哥也不认识了。” “哦!原来是大哥,实在是不好意思,我失忆了,记不起来了。” 格里芬勉强一笑,说:“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他们一起进入大厅坐下,只见一个中年妇人被几个丫鬟搀扶着跌跌撞撞的从后院走了进来,人还未到就听见她嚷道:“儿啊,你到那里去了,吓死娘了。” 于清知道这一定就是奥斯的母亲,就对大家说:“这一定就是我的母亲吧!” 当老夫人听说儿子失忆了,不由得大哭起来。 老城主吼道:“这不是回来了吗,哭丧什么?儿子没有死就是万幸的事,别哭了。”又对央金说:“央金,带二公子进去把衣服换了,看这穿成什么样子!” 于清看了看自己的迷彩服,才发现这一身装束与这里的环境格格不入,就和央金一起进入后院厢房。 进入卧室,央金上前给于清更衣,他觉得很别扭,有点不好意思,就对央金说:“让我自己来吧!”。 央金急忙跪在地上哭着说:“主人,以前都是奴婢为您更衣,是不是奴婢那里做得不好,请主人责罚我,请主人不要赶我走。” 于清被眼前的突发情况吓得不知所措,扶着央金的手说:“你快起来,我让你脱还不行吗?” 央金破涕为笑,将他扶上床,为他把衣服脱了,又脱他的裤子,只剩一条弹力短裤在身上了。 央金见状,吓得又急忙跪下,自己骂自己道:“奴婢该死,不小心弄疼了主人,奴婢该死。” 于清见这个动不动就下跪的女孩,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看得出她对以前的正真主人是又关心又害怕。真不知道这个奥斯是个什么人。既然现在自己是以奥斯的身份出现,虽然自己假装失忆,但有些天生的性格是不会轻易改变的。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鬼地方,显然奥斯的身份比自己的真实身份实用得多,特种兵适应不同环境的特性让他能很快学习并调适自己来适应这个新的身份和环境。 为了不引起央金的怀疑,于清尴尬地说:“没事,没事,可能这段时间一直在外边漂泊,身体有些不适,你继续!” 央金信以为真,准备继续为他脱掉短裤。 于清本来准备强装镇定,但自从懂事以来从来都没有接触过女人的于一魔鬼17清还是很难为情,央金刚伸手过去,他又应激性的缩了一下。 央金又问道:“主人,怎么啦,还是不舒服吗?”于清这种肢体语言,显然和被弄疼或者不舒服的表情大不一样。虽然央金也还是黄花大闺女,但是男女有别这点常识她还是有的,俗话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主人今天的反应让央金也感觉到了异样,她的脸竟然刷的一下子变得绯红。 第5章 多萝郡主 这一切,就连一向从容得体的央金也被搞得有点不知所措了。看来二公子的失忆症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境地,以前她服侍主人宽衣解带、洗澡收拾,生活起居都是那么的自然娴熟,在主人面前她自己只是尽到一个奴婢的责任,主人的身体她早就看熟了,而且几乎那里有一颗痣她都清清楚楚,也没有当自己是女儿之身,顶多就是一件傢俬、一件工具。 可是主人今天的反应分明是把自己当人而且是当女人,她虽然没有经历过男欢女爱之事,主人的风流韵事她基本上都知道,有些还是她安排的,已经习以为常了,可是今天生理的本能让她感觉到主人明显的变化与往日大相径庭,这让她觉得不可思议,一个月的失踪竟然让主人完全变了一个人。 于清难为情地说:“内裤也要脱吗?” 央金也不知如何回答,就说:“既然主人不想换内裤,就不换吧!” 于清终于舒了一口气。央金熟练的为他换好衣服,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换上服装的于清俨然一副贵族公子的打扮。 他们来到大厅,还没有坐下就听见一阵吵闹声,一个银铃般美妙动听的女孩声音传入了于清的耳朵,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只听那女孩说:“听说二哥奥斯回来了!在那里,我想死二哥了!” 老城主说:“哈哈,一定是我的宝贝女儿回来了!” 央金悄悄在于清的耳边说:“是多萝郡主,你的妹妹。” 于清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穿粉红衣裙的少女一蹦一跳的跑了进来,于清定睛一看,顿时惊呆了。“这不就是梦里见到的那个姑娘吗?”梦里的情景又浮现在他的眼前,不由得热血喷张,心如鹿撞,一年来朝思暮想的可人儿如今就在眼前,这不会又是在做梦吧! 于清还在心猿意马的想着,多萝郡主已经来到了跟前,她一下子扑在于清的怀里,嗲声嗲气地嚷着:“奥斯,我可怜的奥斯,你终于回来了,你可把我们急坏了,这些时间我一直在寻找你,你到底是死到那里去了,嗯嗯!” 于清呆来原地,不知如何是好,全身僵直,任凭多萝在他的怀里撒娇。 一旁的老城主见于清没有什么反应,认为他已经不认识自己的妹妹了,就说:“奥斯,这是你的妹妹多萝,平日里你和他的感情最好,这小丫头整天总是缠着你玩,你连她也不记得了?” 于清清醒了过来:“哦!原来是妹妹!”他双手搂住多萝,抱起她的腰在空中转了几圈,然后停下来抚住她的头,深情款款的端详眼前的人儿,空气中洋溢着幸福欢快的气氛。 城主对多萝说:“你二哥得了失忆症,他可能记不得你了,但是毕竟是亲兄妹,平日里你们又最亲,奥斯好像还是有些印象的。” 多萝心痛的抚摸着于清的脸,淘气地说:“是不是那里损坏了?让我看一看”说着要检查于清的身体。 老夫人说:“乖女儿,别闹了,你二哥才回来,我们要为他接风洗尘,祝贺一下。” 多萝放开于清,高兴地说:“好!一定要好好的庆祝一下。” 大家拥簇着于清来到宴会大厅,华美的餐桌上已经盛满了各种山珍海味和琳琅满目的水果。老城主在主位上坐下,夫人也在他的左边坐下来,侍女们陪侍在身后。 于清不知道自己该坐在那里,多萝挽着他的胳膊,说:“奥斯你呢,坐这里,我呢,坐这里。”说着把于清安排在父亲的右边坐下来,自己则坐在于清的身边。 这本是格里芬的位置,但是他还没有来得及坐下,已经被多萝抢了个先,气得格里芬脸色发白。多萝大大咧咧什么都不管,但是这些微妙的气氛被细心的于清看在眼里,特战队的训练让他养成了随时随地观察环境和人物细节的习惯。 格里芬的妻子克拉拉看见于清(在她看来是奥斯)坐了丈夫的位子,就不干了,嚷着对城主说:“父亲,这是格里芬和我的位子,你看被奥斯和多萝占了。” 老夫人说:“多萝,奥斯,你们到我这边来坐吧!” 多萝调皮地说:“我就不,我们就要坐这里!”老夫人又说:“多萝你就是不讲规矩,你们坐的是正位,应该由你大哥坐。” 于清听了,起身对大家说:“不好意思,我还是到对面去坐吧!” 话音未落,多萝一把把他拉下来说:“我们就坐这里,我看谁能把我怎么样?我们就要坐在父亲的身边,哼!” 老罗格里克城主见状,有些生气,发话道:“好了好了!吃个饭而已,总是这么吵吵闹闹的,今天奥斯回来,本来是件喜事,现在连吃个饭都吃不清静,我们为奥斯接风洗尘,他是主角,就让他坐我身边吧!” 克拉拉不满地说:“父亲您总是偏心,什么事都要依多萝,格里芬是长子,长子应该坐正位,现在却让给奥斯,是不是今后您也要把城主的位子传给奥斯?” 老罗格里克被儿媳妇的话气得脸色发青,指着克拉拉说:“你......你......你竟敢......”话还没有说完就开始咳嗽起来。多萝急忙起来为他拍背顺气。 格里芬见状,大声对克拉拉吼道:“能不能闭上你的臭嘴?” 见格里芬发火了,克拉拉也不敢再说些什么,心有不甘的嘟哝着坐下了。 于清没想到一个简简单单的接风宴竟然发生了这些意外的插曲,他已经隐约感觉到这个看似风光无限的领主之家,其实已经是暗流涌动,看来这里也并不是什么太平盛世,也勉不了权力和利益之争,一来二去之间,于清已经看出了此间的端倪,为了缓和一下这尴尬而火药味十足的气氛,他急忙起身坐到“母亲”这边来。 老城主总算缓了过来,多萝见于清坐过去了,也跟了过去,说:“我挨着奥斯坐。” 风波总算平息,“一家人”才开始在尴尬的气氛中吃饭。 吃完饭,多萝拉着于清的手说:“奥斯,我们散步去!” 于清给老城主和夫人行了一个礼,又给格里芬行了一个礼,就跟着多萝出去了,央金拎了一篮水果跟在他们身后。 于清和多萝出去后,老夫人对老城主说:“老爷,这奥斯得了失忆症却变得如此懂礼貌守规矩,简直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看来得这失忆症也并不是什么坏事!” 老城主也赞同地点了点头说:“希望他今后能改掉他那顽劣的习性,能挑起我孑孓族人的大任。” 格里芬听了父亲对奥斯的赞赏后,脸上浮过一丝阴郁的杀机。 于清跟着多萝来到后花园,只见花园中栽满了各种奇花异草,山水树木、亭台楼阁相映成趣,别致典雅。穿过一片假山林地,过了一个拱门,眼前豁然开朗,前面是一片开阔的草地,草地上星星点点的撒落着朵朵漂亮小花,空气中弥漫着馥郁的花香。这一切是那么的熟悉,这情景于清似曾相识,好像是在那里见到过。 看着身边蹦蹦跳跳的多萝,于清恍然大悟,原来这就是在梦里经常见到的情景。 多萝挽住他的胳膊,嘟着嘴说:“奥斯,你在想什么呢?” 于清说:“我好像来过这里。” 多萝格格地笑了出来:“好像来过?你是不是真傻了?这是我们家的后花园,我们从小玩到大的地方,你不要告诉我这你都不记得哦!” 于清深情款款的凝望着多萝美丽俊俏的脸蛋,意味深长地说:“不管我不记得什么,我都不会不记得你,我的仙女,我的梦中......”说到这里,于清突然打住,差一点就说漏嘴了。 可是多萝却不依不饶“你的梦中什么?” 于清迟疑了一下红着脸说:“梦中......梦中也不会忘记你,我的好妹妹。” 他们在草地上坐下来,央金将果篮放在他们身边,自己退到一旁去侍着。于清突然想起来央金还没有吃饭,就对央金说:“央金,你回去吧,我们不用你服侍了。” 多萝也说:“是呀!最讨厌,像个跟屁虫一样。” 央金听到主人的命令后,欠身行了一个礼,后退几步,转身离开了他们。 多萝好奇的问于清:“奥斯,这段时间你究竟到哪里去了?我好是担心,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于清不知怎么回答,就说:“一言难尽!”但是多萝却不依不饶,一定要他说清楚,否则就要不理他了。 于清不知从何说起,灵机一动,准备把自己经历的奇妙经历和央金告诉他的情况说给多萝听。于是故作神秘地对多萝说:“这件事我只告诉你一个人,你一定要为我保密。”多萝说一定保密,还和他拉了勾。 于是,于清娓娓道来:“一个月前的一天,我和几个侍卫到大森林里去打猎,来到森林,突然一道白光闪过......” 多萝被他的故事吸引得睁大了好奇的眼睛,看着这对天真活泼而又美丽动人的大眼睛,于清真想搂住她亲吻她一下,可是现在的身份是她的哥哥,怎么能做这种不伦之事?于清暗自决定一定要找一个合适的机会把真像告诉她。 故事说完了,多萝将信将疑,但是她觉得二哥是不会骗自己的,她对于清说:“奥斯,我亲爱的二哥,要不我们去灵塔圣地找巴赫大巫师咨询一下吧,也许他能解释你的奇妙遭遇。” “灵塔圣地?巴赫大师?什么意思?”于清不解地问。 “灵塔圣地是我们乌鳢罗干国各族人民祭拜天神的地方,每年5月20日,国王带领各族首领、城主到灵塔祭拜不死谷神,祈求不死谷神的庇佑,也祈求风调雨顺。” “这不死谷神又是何方神圣?”于清继续追问。 第6章 灵塔圣地 多萝说:“这个你应该比我知道得多啊,为什么反而要问我。” 出于好奇的于清本来只是随便找点话题聊,没想到差点就露了馅,说:“我的好妹妹,你明知道我得了失忆症,你还要这样问我。” 多萝咯咯一笑说:“哦,我一时竟然把这事忘记了。那么我告诉你吧,这个故事也是父亲大人告诉我们的,说是在3600年前,我们的星球还是一片蛮荒地带,那时恶龙横行于天,猛兽出没于野,狂莽行凶于泽,人类苟活于世间,拾浆果而食,择岩穴而居,不识文字,不懂文明,不但饱受猛兽怪物之害还要频遭天灾人祸之苦,生活困顿无比。有一天,发生了一次离奇事件,一个巨大的天外飞船坠落在飞龙族现在所在的地界,发生了大爆炸,有一人在一个黑水晶救生舱里幸存下来,其他船员无一幸免。他来到这里后,就教人们狩猎捕鱼,种植谷物,还教大家习文断字,学习文明礼仪。从此,人类逐渐发展壮大起来,他又带领人们驱逐猛兽,将它们赶到大森林里,驯服了飞龙,斩杀了狂莽,建立了乌鳢国,他和飞龙族的枭龙女结合,生下一个儿子,儿子长大后成为乌鳢国国王。国王将他尊奉为“谷神”,谷神年老以后,他告诉国王自己将要死去,如果不想他死,就要修一座水晶塔,将他放置在黑水晶里,不能见到阳光。于是国王就照他的要求修了水晶塔,将他供奉在那里。从此历代国王都由飞龙族枭龙一脉担任,其实他们是谷神的后代。每年5月20日即年中日,各族首领都要到飞龙族的领地,也就是国王的王宫所在地去拜祭谷神,据说他能预测一切,发出预旨,指导各族人民,所以大家尊他为‘不死谷神’,大巫师就是接受并传达不死谷神的预旨之人。灵塔圣地由五大护法护卫,一般人根本进不去,只有王族的人可以进去,而且必须持有国王谕旨。” “那么我们不是就不能进去?” “这倒未必,不知是什么原因,大巫师巴赫和二哥你特别有缘,你们是好朋友呢!有一次你还带我进入了灵塔圣地。” “有这事?”于清笑道。 “当然了!走,我们这就去找大巫师。”说罢多萝拉起于清的手起身就走。 离开花园,多萝带着于清回到前厅,对一个侍卫说:“去准备两头坐骑。” 侍卫诺的应了一声,快速离开,半响功夫,牵来了两头健壮的雄鹿,配着华丽的络头鞍鞯和一副弓箭,箭鞘里插着10只长箭。 于清对多萝说:“等我一会儿,我去拿一样东西。”然后回到卧室,从衣柜里取出那只92式手枪,将弹夹退出来检查了一下,还剩六颗子弹,又将弹夹上进去,把枪插在腰间回到前厅。 多萝问他拿的是什么东西,于清说:“这是我的武器。” “你的武器也太奇怪了吧!我以前怎么没有见过呢?”多萝奇怪地问道。 于清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就敷衍道:“说来话长,以后再慢慢告诉你吧!”这时他才发现多萝腰间多了一柄漂亮的短剑。 他们分别骑上一头鹿,一登镫子,两头鹿飞也似的向前奔去,一眨眼的功夫已经出了孑孓城堡,用地球上的速度来衡量的话至少有100码的时速。于清不由得对这鹿的脚力暗自惊叹。 穿过一片原野,趟过数条溪流,他们进入了一片峡谷地带。多萝说:“这一带多有枭雕出没,这是它们的栖息地,我们要格外小心”。 多萝的话让于清想起了在悬崖上和小飞鹿遭遇大雕的情景仍然心有馀悸,因为雕的凶猛他是见识过的。于清和多萝都使劲夹了一下镫子,让鹿加快了脚步,想尽快离开这险恶之地。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虽然他们万般小心,可是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随着一声凌厉的长啸,一个巨大的阴影铺天盖地的压了下来。 于清心里大惊,而多萝已经拉开了长弓,嗖的一声,一只长箭急速射出,那大雕利爪一伸,活生生将长箭弹了回来, “好厉害的家伙!”于清不敢怠慢,从腰间抽出了手枪,向空中瞄准,一声清脆的枪响过后,什么也没有改变,只见大雕径直向多萝扑去,凭经验他知道没有打中。 面对来势汹汹的大雕,多萝抽出了腰间的短剑,向大雕劈去,大雕的翅膀一掠而过,利爪一击,强大的冲击力让多萝身体失去平衡,从鹿背上跌落下来,短剑飞出数丈开外。 于清手疾眼快,飞身下鹿,一个凌空前滚翻,稳稳的将被吓得花容失色的多萝接住抱在怀里。于清还来不及将多萝放下,那大雕已经展开了第二轮攻势。训练有素的于清抬手啪啪啪连开三枪,不知有几枪击中了大雕,那大雕一声凄厉的悲鸣,焉了似的从半空中跌落下来。 惊魂未定的多萝目睹了这一切,对于清说:“奥斯,你的武器实在是太厉害了!能让我瞧瞧吗?” “当然!”于清慷慨的将枪递给怀中的多萝。 多萝说:“你先放我下来呀!” 刚英雄救美的于清看着以为自己是她亲哥哥的多萝,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无奈,只得将不想放下的美人儿轻柔的放了下来。 多萝端详了半天,看不出武器的威力奥妙在那里。 于清提醒她说:“我们还是继续赶路吧,如果再来一两只枭雕,我们就不好脱身了。” 多萝点了点头,他们重新骑上大鹿,继续赶路。穿过峡谷,来到一片林地,眼看天色已晚,不能继续往前走了,鹿也累了,脚步慢了下来。 多萝说:“鹿夜间看不见路,我们只能在这里过夜了。”听到多萝的话,于清心里不说有多期待和高兴。 他们找了一处干燥的地方,将鹿栓在树上,喂了鹿。野外求生可是特种部队的必修课,于清三下五除二就搭起来一个窝棚,扯了一大捆干草铺在里面,并脱下自己的外衣铺在草上。然后找了些干柴升起了一堆火。于清让多萝坐在火边取暖,自己带上弓箭,进入了森林,没多大功夫就回来了,他手里多了一只野鸡。做一只叫化鸡对于一个特种兵来说,可不是什么难事。一堆火渐渐息下来后,一只香喷喷的叫化鸡就出炉了。于清将叫花鸡掰开,递了一半给多萝。 吃着香喷喷的叫化鸡,多萝无比惊讶而又称赞的说:“奥斯,你什么时候学会了这手艺?实在是太香了!” 看着自己心爱的人吃着自己亲手做的晚餐,于清有一种极大的成就感。 吃完晚餐,他们进入窝棚,多萝枕在于清的大腿上休息。 看着这个年方十八,如花似玉的姑娘匀称的呼吸和起伏的胸脯,于清有些心猿意马,但是自己目前尴尬的身份显然不便造次,就故意逗她说:“我们的小多萝已经长大了,将来嫁人以后就不能吃二哥为你做的美食了。” 多萝都着嘴撒娇说:“我才不嫁人,如果要嫁,也要嫁一个向奥斯一样对我好的人。” 于清趁势说:“如果我不是奥斯呢!” 多萝不假思索的说:“那么我就嫁给你!”说完多萝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故意生气地说:“奥斯你说什么呢!我不理你了。” 其实多萝也隐约感到现在的奥斯与以前的奥斯有些不一样,自己对奥斯的感情仿佛也不仅仅是兄妹之情,但是自己也说不清楚到底是那里不一样。 夜里,疲惫不堪的兄妹俩在熠熠的火光中美美的睡了一觉。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入森林,林间空气清新,景色迷人,让人心旷神怡,鸟儿在枝头欢唱,小动物们也开始忙碌起来在林间觅食。 一条小青虫爬上于清的脸,将他弄醒,身旁的多萝还在熟睡,他不忍心叫醒她,在他甜美的脸上轻轻的一吻,一股幸福的暖流流遍全身。此情此景此人着实是人生一大快事,于清暗自下决心,一定要告诉她自己是谁,并把她娶到手。 一觉睡到自然醒的多萝起身走出窝棚,于清已经准备好了早餐,他们吃过早餐,喂了鹿,骑上它们继续向飞龙城堡飞驰。 穿过森林,飞龙城堡就在前方。更远处的一座山顶隐约可见一座宝塔,闪烁着迤逦绚烂的光芒。多萝指着塔的地方说:“那就是灵塔圣地。” 来到飞龙城堡城下,他们向卫兵出示了腰牌,士兵向他们鞠了一个躬,让他们进入城堡。城堡内人来人往,熙熙攘攘,一片繁荣的景象,王城就是不一样!明显比孑孓城要繁华得多。 “兄妹”俩跳下大鹿,牵着鹿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步行。多萝掏出钱袋,取出一块黄晶,买了些水果和鲜肉挂在鹿背上。于清暗自赞叹,还是女孩子心细,还买了礼物。 走过繁华的大街,进入一片居民区,从民居的简繁程度可以看出,就算是王城也不是一片歌舞升平,也存在贫富差距,这里甚至还有低矮的茅屋,于清不仅有些伤感:“不知道家乡脱贫了没有?年迈的老母亲是否安康?”想到这些一丝忧郁从他的脸上拂过,因为他入伍的时候,乡亲们还过着风餐露宿的游牧生活。 “嗨!奥斯,既然我们已经到了王城了,我们就顺便去逛一逛吧!”多萝的话把于清从回忆中拉回了现实。 为了不扫多萝的兴,于清说:“好吧!但是我们去哪里呢?” 多萝说:“以前你不是最爱去赌坊吗,我们去玩几把吧!” 于清想:“反正都是玩,哪里都一样。”就和多萝去赌坊。 来到赌坊,只见一个富人公子模样的年轻人对于清招呼道:“嘿!看谁来了?这不是孑孓二公子奥斯吗?你可是很久都没有来了!” 于清根本不认识他,但是他知道这一定是奥斯的赌友,就打哈哈道:“好久不见!好久不见!” 赌坊中央有一十来个平方的舞台,舞台上一个衣着暴露,身材火辣,打扮妖艳的女子在婀娜多姿的扭动着曼妙的身躯,载歌载舞。见于清进来,向于清抛了个媚眼,挑逗地说:“哟!孑孓二公子,好久没有来照顾我的生意了,我新学了一个舞蹈,今天要不要来捧场一下?让我好好的为你舞上一曲,一定会让你飘飘欲仙,爽到骨子里面去的!”说着,一阵风似的飘然而至,风情万种的倒在于清的怀里。 于清哪里见过这个阵势,窘迫不已,无所措其手足! 多萝倒是早已习惯这里的环境,对这里的一切习以为常,对于清怀里的美女说道:“阿丽娜,我们今天是来赢钱的,你不要坏了我们的好手气!” 阿丽娜嘟了嘟嘴,没好气地回到了舞台上继续跳她的舞。 来到赌桌旁,他们玩的是什么于清根本不知道。刚刚和于清打招呼的公子嚷道:“还发什么呆呢,奥斯?还不赶快下注?” 于清说:“我先观察一下,再看押那边。” 那年轻公子咂了咂嘴说:“这可不是我认识的孑孓二公子奥斯的作风,怎么才一两个月不见,你变得如此婆婆妈妈的?” 声旁的多萝听了,一撸袖子说:“我帮我二哥下注,一个红晶买大!” 天哪,多萝这一出手,着实把在场的人都吓了一跳,这可是一个红晶。整个赌桌上的晶币加起来也没有一个红晶。庄家说:“这位小姐出手阔错,在下佩服小姐的气质,但是我们每一次下注最多十个绿晶封顶,你看准备下多少?” 多萝说:“那就下十个绿晶吧,免得有人狗嘴吐不出象牙!” 还别说多萝的运气真不错,连赢了几把,总共赢了几十个绿晶。 可是于清对赌博不感兴趣,实在是觉得无聊得很。而多萝却玩得兴起,看她样子一时半会还不想收手,于清拉了一下多萝的衣袖说:“多萝,我们走吧,你已经赢得够多了,见好就收吧,这里乱哄哄的没什么意思!” 多萝不解地问道:“奥斯,今天你是怎么啦?你不是一向最喜欢赌吗?怎么会突然不想玩了?” 于清也不知要如何向多萝解释,就说:“我们还有正事要做呢,等办完事再来玩吧!” 多萝非常不情愿地说:“好吧!”然后她对大家说:“各位玩得尽兴一点,我们今天有事,*就到此为止了。” 他们刚要走,两个满身横肉的大汉拦住了多萝的去路,其中一个说道:“怎么,赢了就想走?我们这里的规矩我想你们不会不知道,要么就是输光身上的钱,要么就是赢光别人的钱,你们现在走不合适吧?” 于清上前说:“这位兄台,我们确实有事,还请给个面子,让我们过去。” 那大汉说:“奥斯,这是王城,不是你们孑孓城,你既然是常客,不会不懂我们赌坊的规矩,血战到底,你不是不知道?” 于清望向和他打招呼的那个公子,问道:“还有这规矩?” 那个公子回答道:“一直都是这规矩呀,之前你不是还说这规矩好,痛快吗?怎么才两月的时间没来玩,你就把你最喜欢的规矩忘了?” 血战到底这个词,于清确实听说过,不过那是在老家听人们说过这是四川麻将的一种玩法,他大底也知道一二,那不是还要耽搁很久?于是他说:“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还劳烦二位老兄通融一下,给我们行一个方便!” 另一个大汉说:“行一个方便也可以,把身上的钱留下,人就可以走。” 多萝一听,这是什么规矩?那不就是输打赢要?她气愤地说:“如果我们不呢?” 大汉冷笑道:“那就只有多有得罪了!” 急性子的多萝拉着于清的手说:“走,奥斯!我看谁敢拿我们怎么样?”说着已经冲开了那两个壮汉的手,准备往外走。 那大汉一把抓住多萝的手臂,多萝硬是动弹不得。 毕竟是在别人的地盘上,一来于清不想节外生枝,二来这既然是赌场的规矩,大家都遵守,自己犯规就是自己的不是了,于是他说:“好吧,你们把我妹妹放了,钱我们一分也不要!”然后他叫多萝将晶币全部给了赌坊的庄家。 那大汉说:“这还差不多,有空回来玩呀!” 多萝生气地说:“还玩你个头!” 在离开赌坊的途中,多萝非常不满地对于清说:“奥斯,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胆小了,以前都是他们让你几分,我们以前和他们打架就从来没有吃个亏,今天怎么这么熊?” 于清也不知道要怎么回答她,就说:“哎算了吧,家有家规,行有行规,既然这是赌坊的规矩,我们总不能不讲道理吧!虽然他们这个规矩是有点霸道了,但是人家并没有强逼我们进去赌呀,今后还是不要来这种地方了。” 其实于清很清楚多萝不是在乎钱,而是咽不下这口恶气,但是他对惹是生非,打架斗殴等小混混们喜欢的事一点兴趣也没有,作为特种兵的他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轻易动手的。看来这个奥斯还真是一个十足的纨绔子弟!要扮演好奥斯的角色还真是不容易呀。 从赌坊出来,多萝一直闷闷不乐,于清好不容易逗乐她半天,她才把刚才的不愉快忘记了。 他们又到处逛了一会儿,也没什么好玩的,多萝失去了兴趣,就说:“走吧,我们还是去灵塔圣地吧!” 于是,他们走过居民区,骑上鹿,继续往灵塔的方向奔驰而去。 眼看灵塔越来越近,突然一道天堑横亘在他们的面前。于清一勒缰绳,雄鹿前足腾空而起,险些没有停住,着实把他吓出了一身冷汗。跟在后面的多萝也停了下来,他们站在天堑边缘往下一看,只见下边无边无底,雾气弥漫,涛声阵阵,偶尔还有一两声怪异而沉闷的低吼。 要到灵塔圣地,就必须越过天堑。去年拜祭谷神的时候,是飞龙族的人驾驭飞龙载人们过去的。其他民族不懂御龙术,多萝也不懂。但她见过飞龙族唤龙时打的口哨,就学他们的样子打起了口哨。 这一招还真灵,只见从涧底的雾气中腾腾升起一个巨大的怪兽,看起来有点滑稽,头上长着一对巨大的鹿角,两边长着一双清澈的鳄鱼眼,吻上长着一对长长的触须,全身长满金黄色的鳞甲,一对硕大的翅膀微微煽动,卷起阵阵云团,那尾巴有点像狮子的,只不过是粗大了许多倍。 巨龙飞到多萝的身边,闻了闻她的气味,摇了摇头,又飞到于清这边,闻了闻,又上下打量了于清一翻。只见它一欠身,稳稳的伏在于清的面前。但于清踯躇不前,面对如此巨兽,竟不敢轻易骑上去。 多萝走到他身边说:“奥斯,它可能认得你,看来我们可以乘它过去,还不快骑上去。” 于清犹豫了一下,但是不能在自己的心上人面前丢脸,心一横,跨了上去,摇摇晃晃的坐在龙背上,他一只手抓稳龙鳍,一只手将多萝拉了上来,坐在自己的面前。但是那巨龙却在原地徘徊不走,还不时回头来看他俩。 多萝说:“大飞龙,麻烦您载我们到对面去,好不好?” 巨龙摇了摇头,发出一声低吼,并回过头来用触须拨弄于清的胸口,仿佛是要找什么。 于清伸手摸了一下怀里,原来是还没有花出去的那块绿晶,他把绿晶掏了出来,指着绿晶对巨龙说:“你要这个吗?” 巨龙点了点头。于清将绿晶摊在手心,向巨龙的头部送去,巨龙张开大口,露出了整齐的牙齿,一口将绿晶吞了下去,然后展开翅膀,腾云驾雾一会儿功夫就将他们送到对岸。 于清暗想:看来普天之下都没有免费的午餐!它之所以在自己的身边停下,并不是因为认识自己,而是因为嗅到了自己身上的绿晶的味道,没想到这绿晶对龙来说也是贵重的东西,果然是有钱能使鬼推磨! 不一会儿功夫,巨龙就腾云驾雾的把于清和多萝二人驼到了对岸。上了岸,前面是一块用花岗石铺砌成的八角形石台,石台的一端面向悬崖,另一端是一条斜向上的汉白玉铺成的台阶一直通往灵塔。 他们沿台阶往上走了3600阶,来到塔前,从这里回头望,飞龙城堡净收眼底,这里是飞龙城的至高点。灵塔被一层结界包围中,两边是一些奇怪的建筑。 于清正想往结界里走,突然听到左右两边分别传来“灵塔圣地!休要乱闯!”的喝声。 于清还没有弄清楚声音是从那里来的,一道凌厉的剑气已经向他袭来。 于清大惊,暗叫不好,“好凌厉的剑气!”同时习惯性的去摸腰间的手枪,这才发现原来枪拿给多萝看后还没有来得及收回来。 还是多萝反应快,迅速拔出短剑,一招醉里挑灯将第一道剑气化解。 于清暗自惊叹,这位看起来金枝玉叶的尊贵大小姐的身手也着实不凡。 可是,第二道剑气紧接着斜冲过来,多萝已经来不及反应,情急之下,于清拔出了伞兵刀,使出十二分力量,向剑气袭来的方向掷出去,只听“哐当”一声巨响,使剑之人急忙收回了剑锋。 这时他们才看清是戴着金面具的一高一矮两个白衣人,其中个高的厉声问道:“你们是什么人,竟敢私闯灵塔圣地,是不是不想活了?” 多萝说:“我是孑孓族的多萝郡主,这位是我二哥孑孓二公子奥斯,我们无意冒犯,我们是大巫师的朋友,前来向他请教一些问题。” “哦!原来是孑孓二公子和郡主,多有得罪!但是你们应该知道只有5月20日年中之日六星拱日之时才可以进入灵塔拜祭谷神大人,现在是不可以进入的。” 于清说:“我们不远千里来拜见巫师大人,还是麻烦二位通融一下,就让我们进去吧!”说罢掏出了两个绿晶。 “不行,少来这套!”高个白衣人斩钉截铁地说。 看着软硬不吃的二人,于清不服气地说:“我就不信了,如果我们一定要进去呢?” “那就先过我们这关!”两个白衣人异口同声地说。 “那么这下只有得罪了!”于清说完捡起地上的伞兵刀握在右手,又对多萝说:“把你的剑给我。” 多萝顺从的将短剑递给于清,于清将多萝的短剑握在左手。对于清来说,他从小习武,武功和剑术都不错,而且在部队上也经过特殊的训练,想来对付一俩个人还是可以的。 多萝小声地说:“真的要打?他们可是灵塔护法,你的剑法根本不能和他们同日而语,刚才他们只用了两成功力,我们就招架不住,还是算了吧!” 于清微微一笑:“没事,看我的吧!”言罢拉开了架势。两个白衣人也拉开架势,挺剑向他逼来。 于清想:“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突然腾空而起,径直向那个高个子刺去。 高个子白衣人没想到于清下手这么突然,急忙用剑挡了一下,没想到竟然被震退了十余步。他站定后心中暗暗吃惊:“这个孑孓二公子的内力竟然如此深厚!”不仅是他,就是于清本人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之间就有了这种惊人的内力。 矮个白衣人见高个被震退那么远,不敢轻敌,运足真气,使出一招仙女散花,只见一阵剑雨夹带着逼人的剑气向于清的头上罩了下来。 于清用短剑来了一招翻云覆雨,将剑气挡在身外,然后用短剑护体,抓做伞兵刀上的链扣一甩,使出一招石破天惊,将刀锋向矮个白衣人掷去。矮个白衣人猝不及防,眼看飞刀就要刺中自己,幸好高个白衣人及时赶上,一剑挑开刀刃,于清顺势收回刀刃,抵进两个白衣人,和他们展开近身拼刺。近身搏击,这是于清的专长,而白衣人的长剑却施展不开,搞得两个白衣人手忙脚乱,不知所措。一旁观战的多萝看得眼花缭乱,连连拍手叫好。 白衣人加快速度后退,想脱身,没想到他们快于清更快,就像粘糕一样的粘着,使他们根本无法脱身。十来个回合之后,逐渐被于清逼到结界处,他们不知使了什么招,突然进入了结界。于清想跟着进去,却被硬生生的弹了回来,就像撞在弹簧上一样。 于清很生气,拿起短剑向结界砍去,但是就像砍在橡胶上一样,软绵绵的。多萝也不知如何是好。 正当他们一筹莫展的时候,结界打开了,一个秃顶的白发长者带着两个仆从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多萝眼前一亮:“巴赫爷爷,我是多萝,我来看望你了!”并献上了礼物。 巴赫亲吻了一下多萝的额头,示意仆从收下礼物,却没有和于清打招呼,就像不认识他一样。 于清倒没有觉得有什么异样,因为他们本来就不认识。可是却把多萝搞得一头雾水:“为什么奥斯不和巴赫大巫师打招呼呢?就像陌生人一样。” 于清礼貌的向大巫师鞠了一个躬,道:“巴赫先生好!” 巴赫看都不看他一眼说:“年轻人,跟我来吧!”说罢将他们领入灵塔。 进入室内,只见两个青衣金面人盘腿端坐在一道厚实的铁门两边,身上透着阵阵真气,一看就是驭气高手。 第7章 克拉拉 巴赫来到一张水晶桌前,桌面上有一块白玉做成的棋盘,上面摆着五颜六色的水晶棋子,巴赫用身上的长袍遮挡住玉盘,摆弄了几下棋子,只听“嚯”的一声,铁门开了。里面是一条暗道,暗道的空间闪烁着旖旎的光芒,有点像卡拉OK里的旋转射灯。 巴赫对多萝说:“郡主,你在这里等一下。”然后对于清说:“年轻人,跟我来。”言罢弓身进入暗道。于清也跟了进去。 两人都进入暗道以后,铁门又“嚯”的一声关上了,进入光线四射的暗道,于清顿时感到头晕目眩,双耳嗡嗡作响,越往里走,这种感觉越强烈,而且四壁发出了阵阵翁哟翁哟的声音,好像五脏六腑都要震裂了一样。而巴赫却若无其事的继续往前走。 好不容易才穿过了暗道,进入了一个宽敞明亮的大厅,里面摆满了各种奇怪的仪器,还有一台看似天文望远镜的东西。巴赫指着一张奇特的椅子对于清说:“坐吧,年轻人。” 于清不假思索就坐了上去,刚刚坐定,那椅子不知从哪里突然间伸出好几只怪手,将于清牢牢地固定在椅子上。于清猝不及防,使劲挣扎,可是越挣扎越紧,勒得他差点缓不过气来。 巴赫冷笑着说:“别费劲了,这是百炼绕指柔钢制成的,你是挣不脱的,反而会越挣越紧。” 于清大怒道:“你这个妖道,我奥斯与你无冤无仇,为何要加害于我?” 巴赫从剑架上抽出一柄寒光宝剑,冷笑道:“哼!奥斯?你以为我会相信你吗?你根本不是奥斯,快说,你到底是谁,为什么要冒充奥斯。” 于清没想到竟然这么容易被这个秃顶的白须老头看穿,但是他又想,有可能只是诈他的,就说:“嘿!巴赫,我的老朋友,我不是奥斯是谁,你是不是老眼昏花了?” 巴赫用剑抵住于清的颈动脉,道:“从和两个护法交手,到进入炫光暗道,我就看出来你的身手不凡,内力雄厚,一般人进入炫光暗道就会七窍出血,筋脉爆裂而死,除了我,你是进来还活着的第二人,说!你到底是谁,有何阴谋?” 事到如今,于清只得如实相告,把自己的身世和奇怪的经历告诉了老巫师巴赫,并说自己也不知道奥斯是谁,就浑浑噩噩地被央金带入了孑孓城堡,糊里糊涂的成了二公子奥斯。 巴赫惊愕地说:“有这事?你说到黑曜石吊坠,在哪里?让我瞧一下。” 于清说:“你先把我放了吧!你这样把我绑着,我怎么拿?” “那可不行,在哪里?我给你拿。” 于清说:“好吧,在我的胸前,你自己来拿吧!” 巴赫走到于清身边,伸手到他的胸前,将吊坠取下,仔细端详了半天,然后将黑曜石放入一个有水晶盘的仪器里面。 于清见状,生怕把黑曜石弄坏了,大声吼道:“你要干什么?那是我的传家之宝,快还给我!” 巴赫用食指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不管于清,只顾抚弄那些机器,一会儿,只见黑曜石在水晶盘上冉冉升空,发出奇特的光芒,光芒照射的地方突然出现了影像,就像放立体电影一样。 于清不仅万分惊讶:“这不就是战术训练的那个山地丛林吗?还有潜伏在灌木丛中的自己……自己的经历就像放电影一样重现在眼前,那波形隧道,那大森林,那巨大鬃猪,那可爱的小飞鹿,忠诚的央金,不怀好意的格里芬,漂亮调皮的多萝……一幕幕在眼前闪过,一直到现在都历历在目。 巴赫笑道:“原来公子没有骗我,误会误会!”然后一按机关,椅子上的那些怪手全部缩了回去。 于清抖了抖筋骨,站了起来,再也不敢坐那椅子。他不时看着那奇怪的椅子,心有余悸的走过去问巴赫为什么会这样。 巴赫将黑曜石还给他,说:“这一定是时空扭曲造成的穿越现象,这种偶然事件千年难遇一次,竟然让你赶上了!” 于清追问到:“时空扭曲是什么意思?” 巴赫说:“让我细细给你道来吧!首先我先把你到的这个地方给你介绍一下:我们星球是双子星系的一颗星,根据我的研究,它产生于一百六十亿年前的宇宙大爆炸,一亿三千万年前开始出现了生物,大约在600万年前出现了动物,五十万年前出现了古人类,3600年前人类开始统治这个星球,建立了乌鳢国直到现在。我们现在的国度文学知识相对发达,主要是配合国王统治的需要,我们以‘不死谷神’的名义修建了灵塔圣地,其实一方面是用来凝聚各族人民,以不死谷神的精神力量来强化我们飞龙族对各部族的领导,另一方面我也可以潜心专研天文学而不受外界干扰,国王为我无偿提供人力、无力、财力,而我为国王提供准确的预测。‘不死谷神’其实也是一名外星人,人们不知道他来自哪里,传说他当初骑青牛从天而降,他来到这里后,带领人们斩杀了南方的狂龙,北方的巨雕,驱逐了东方的怪蛇,吓退了西边的猛兽,教给了人们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文化知识。人们经常听他说:“谷神不死,是谓玄牝。”因人们不知其名,就称他为‘不死谷神’。其实,他在二千年前就处于休眠状态,靠水晶舱保存他的身体,每年由各族为他供奉龙晶提供能量。我们这里一年只有10个月,一个月40天……” 对天文知识毫不感兴趣的于清不想听这些就打断他说:“还是说说我为什么会到这里来吧!” 巴赫慢条斯理地说:“至于你……也就是时空扭曲理论了,这还要从超新星爆炸说起,一颗超新星爆炸,原来超新星所在的空间无限坍缩成黑洞,爆炸的物质和暗物质的能量以从两级抛出的R射线和X射线的形式在宇宙空间穿梭,每到一个星球,都会给这个星球带来灾难性的后果,甚至是毁灭,它所经过的地方形成一个绝对真空状态,这个真空状态被科学界称为时空隧道。时空隧道会使原来宇宙间的引力平衡被打破,强大的引力拉扯着平行时空,使原本两个遥不可及,相去从几百万光年到几亿兆光年的星系之间发生扭曲,交汇,就好像是一截弹簧的两头,当它们拉伸时两头根本不可能相交而且相距甚远,但当把它们对折后,两头形成了交汇。由于大量的宇宙尘埃、星云及暗物质被吸入时空隧道,又使真空状态消失,恢复到原有的平衡。往往时空交汇时会产生巨大的能量,以光、热和离子束的形式释放。当时你看到的光亮就是双子星和地球发生交汇时产生的能量,本来你们星球上的动物,包括人类都无法忍受这种能量。幸运的是,你身上的黑曜石吸收了大量的能量,减弱了宇宙能量对你身体的直接伤害,才让你躲过一劫。这种几乎不可能的小概率事件,竟然也让你赶上了,这也许就是天意!” 对于时空扭曲理论,于清在探索频道看到过,印象比较深刻,好像是爱因斯坦发现的,形成的隧道被称为“虫洞”,和巴赫说的大概也是一个意思。至于双子星系,地球上的人类也是观测到了的,这个星系离地球有168亿光年,让于清没想到的是这个遥远的异域星球竟然也有人类居住。 于清想:“如果能把这个发现在地球上发表,一定能拿到好几项诺贝尔奖。” 从于清的观察来看,这个星球上的许多科技都比较落后,生产力相当于中国的明朝时代,但是对天体学的研究并不比现在的地球人类差。 巴赫说:“你们的星球应该就是被我观测到了,被我命名为‘巴赫水星’的星球,我就预言一定有生物存在,现在你的到来正好给我证实了,哈哈哈!”他又指着那台望远镜对于清说:“这是我研制的宇宙射线天体望远镜,可以看到几百亿光年以外的地方” 于清对他的科学研究成果不感兴趣,就说:“我以前没有这么厉害的武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巴赫说:“这就很好解释了,你的黑曜石吸收的能量被它转化后慢慢的被你的身体吸收,所以你的体内已经有了巨大的能量。你真的是一个奇迹,我曾预言我们乌鳢国将会遭受一次史无前例的大灾难,这次大灾难几乎是毁灭性的,我们的人民要想逃过此劫,除非出现一个神级的伟大人物来拯救我们。你的到来,看来与我的预言有很大的关联性,如果不出意外,能够拯救乌鳢国的人应该就是你,但是以你现在的能力和水平,还远远不够。你虽然有了强大的内力,但是还不会驾驭,我这里有一本驭气心法,你拿去潜心修炼,这对提升你的内力会有帮助。” 于清接过心法,又问道:“我要怎么才能回到地球呢?” “我看基本上没有这种可能,就算是光线要到达你们的星球也要168亿年,除非再发生一次时空扭曲现象,但是这种事件再次发生的几率几乎不存在,虽然在理论上是有可能的。” 于清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唉!我敬爱的老母亲,孩儿不孝,不能服侍你老人家了。” 巴赫接着说:“此事必须要保密,你现在的真实身份还不能公开,你还是以奥斯的身份回去吧,至于多萝,随便编一个故事骗骗她吧!” 于清和巴赫走出暗道,打开铁门,回到大厅,见了多萝,他们一道出了灵塔。 来到八角台,巴赫打了一个口哨,那只巨龙又出现了。巴赫问道:“你们还有回去的盘缠吗?” 于清也不客气,说:“多萝的晶币也被赌坊的人拿去了,只剩两个绿晶了!” 巴赫送给于清两个蓝晶,这对于他们一路的吃喝住宿已经足够了。 巴赫又对巨龙说:“送他们回去吧,可不要再收钱哦!”那巨龙点了点头,驼上二人,很快飞回到对岸。 于清和多萝上了岸,骑上坐骑,回到飞龙城堡。眼看天色已晚,他们决定在飞龙城歇一晚,等第二天天亮才动身回孑孓城。 在城里转了一圈,他们找了一家最豪华的客栈—天龙客栈,要了两间相邻的上房,歇息下来。 吃过晚饭,闲来无事,多萝邀约于清和他四处走走,于清也无事可做,就和多萝一起在大街上闲逛。 夜幕降临的飞龙城灯火辉煌,夜市上各种商品琳琅满目,人们开始了一天的夜生活,游玩的、卖艺的、杂耍的、做小吃的、卖饰品的应有尽有,各种吆喝声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正逛得起兴,一个熟悉的身影和多萝擦肩而过,多萝一惊,这个人怎么那么面熟,应该是在哪里见过。她仔细一回忆,对了,这不是别人,正是格里芬的得力手下兼大舅子,克拉拉的哥哥克里克斯。“这个讨厌的人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多萝心想。她悄悄对于清说:“奥斯,克里克斯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一定又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于清问道:“克里克斯是什么人?” 多萝回答说:“一个讨厌的人,他是克拉拉的哥哥,尽做坏事,曾经和格里芬图谋谋害你,他们见父亲喜欢你,认为将来父亲一定会把城主的爵位传给你,所以对你怀恨在心,他们有一次找了一个巫医差一点就将你毒死,后来事情败露,格里芬将所有的责任推给克里克斯,父亲一怒之下将他放逐到蛮荒冰原,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于清听了后,觉得有意思,就对多萝说:“咱们跟踪他,看他到底要干什么?” 多萝会意,他们悄悄跟在克里克斯的身后,一直跟到一个偏僻的客栈。 克里克斯在客栈门口四处张望,确定无人跟踪后就上了楼,径直走到二楼最里间的上房。 于清和多萝蹑手蹑脚的跟了上去,只听屋里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废物,让你办点事都办不好,你不是说他已经死了吗?为什么还能完好无损的回来?” 这女人的声音非常熟悉,于清正想说话,只听多萝小声地说:“嘘!是克拉拉!” 然后是克里克斯的声音:“妹妹,我容易吗?我所做的一切还不是为了你,希望你能座上城主夫人的宝座。不过没理由啊,我明明亲自射中了奥斯那小子,他的两个手下也是我杀死的,在大峡谷上,戴面具的格里芬亲自将他推下了万丈深渊,就算不被摔死,也会被渊底的怪鳄巨蟒吃掉,他怎么会在一个月之后回来呢?我觉得其中一定有蹊跷。” 克拉拉说:“本来我也不该吼你,不过你们男人办事就是靠不住,不管如何,一定要想办法把奥斯干掉,别让他坏了我们的好事。” 听到这些,于清倒是不以为然,因为在来到孑孓城堡的第一天他就感觉到了克拉拉对他的憎恨和杀机,今天听到这些话,他一点也不觉得意外。可是却把多萝吓坏了,她本来想冲进去质问克拉拉,可是被于清制止了。 于清小声说:“我们静观其变,看他们能使什么手段。” 他们二人蹑手蹑脚的下了楼,然后迅速离开,怕被克拉拉他们发现。 回到客栈,多萝对于清说:“真没想到,果然是格里芬害的你,回去我一定要禀报给父亲,让他把格里芬和克拉拉抓起来,实在是太可恶了!” 于清嬉笑着说:“我的乖乖妹妹,格里芬和我都是你的哥哥,你为什么要帮我而不帮格里芬呢?” 多萝说:“格里芬心术不正,我不喜欢他,而你光明磊落,对我又好,我当然帮你了!不过话又说回来,格里芬结婚以前不是这样的,都是被克拉拉教坏的,都说娶了媳妇忘了娘,一点都不错。” 于清说:“说正经的,你回去不要对父亲说这事,一方面是无凭无据,就凭我们的一面之词他们也不会承认,另一方面我不想惹父亲生气和担心,我看他身体不怎么好,知道这些事一定会受不了的。” 多萝说:“不行,一定不能让他们的阴谋得逞!” 于清微笑着说:“只要有多萝你的这句话,我就心满意足了,不过你放心,我们既然已经知道了他们的阴谋,小心点就可以了,他们伤不了我。” 这话倒是真的,因为多萝亲眼见了于清的身手,他已是今非昔比了,于是关切地对于清说:“不过,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你一定要小心点!” “我会的,去睡吧!” “那你多陪我一会儿吧!” “好吧,乖乖!”于清一直守在多萝的床边,见他睡着了,才把门关上,回到自己的房间。 躺在床上,于清思绪万千,辗转反侧,没想到自己会卷入这样一场权力争斗的漩涡,更没想到自己心爱的人就在隔壁,而她以为自己是她的亲哥哥!“唉!真是造物弄人呐!” 第二天一早,于清和多萝吃过早餐,骑上雄鹿,快“鹿”加鞭赶回孑孓城堡。 回到孑孓城堡,已经是傍晚,他们又饿又累,侍女们匆匆为他们准备了晚餐。他们吃了饭,还喝了一瓶葡萄酒,多萝回到自己的寝宫休息。 于清来到奥斯的寝室,央金已经准备好了一大桶热水,里面还洒满了芬芳馥郁的各种花瓣。 央金为于清脱了衣服,疲惫不堪的于清只想美美的泡上一个热水澡。 进入硕大的红木浴桶,泡着带有沁人心脾花香的热水,不说有多舒服和惬意。 不知不觉中于清就睡着了,渐渐地进入了梦境…… 他又梦见了美丽的多萝,这次的梦比以前的感觉清晰、真实得多,梦里的多萝风情万种,绝色迷人…… 于清不知在梦里呼唤了多少遍多萝的名字,在迷迷糊糊中,他看见多萝在浴桶边为他擦背、轻抚他的臂膀。 他一把抓住“多萝”的手,说“多萝,你不要离开我,我不是奥斯,不是你的哥哥,我是于清,我爱你!多萝!” 多萝挣扎着:“公子,别这样!” 已经快要发疯的于清那里由得她,一抱将她抱进桶里,深情地凝视着自己深爱的人儿, “多萝!多萝!”于清一直叫着多萝的名字。 不知过了多久,“多萝”已不再反抗,她热烈的回应着于清…… 第二天醒来,于清揉了揉蓬松的睡眼,只见央金批着衣衫,坐在床沿上抽泣。 于清问他发生了什么,她把昨夜发生的一切告诉了于清,还说你一直叫着多萝的名字欺负我。 于清看着床单上的点点落红,顿时明白一定是自己把央金当成多萝了。 自己的男儿之身就这样糊里糊涂的交给了丫鬟央金,真是阴差阳错啊。 看着眼前的央金,于清真不知要怎样安慰她,都是喝酒惹的祸!他现在才有机会仔细端详央金,她那粉里透红的脸蛋一夜之间竟然没有了少女的羞涩,反而多了一种温柔而娇嗔的美。 此时的央金虽然哭得梨花带雨,但是她内心是激动和幸福的,更是害怕的,激动和幸福是因为自己能把自己交给一直心底爱慕着的男人,害怕的是只怕这种幸福太短暂,害怕主人只是酒后的迷失,自己作为一个丫鬟怎么可能得到主人的爱? 想到这些,她哭的更厉害了,但是她清楚,这些也已经足够了,自己也许就是这个命吧! 对于央金这种复杂的情绪变化,于清当然能够看得出一二,男子汉大丈夫敢作敢为,他决定要为央金负责,他挪到央金的身边,安慰她说:“央金,从此你就是我于清的人了,我会对你负责的。” 央金说:“公子,都是奴婢的错!我……我……我不应该!” 于清用两个手指轻轻地按住了她的嘴,打断了她的话,说:“央金,不要再说了,我虽然是喝了酒糊涂了,但是有你这样一位贤淑美丽,温柔体贴的女人,也是我于清上辈子修来的福分。”说着,他温柔地把央金搂在怀里。 央金像一只温柔的小绵羊一样依偎在于清的怀里,心里有说不出的感动和甜蜜,昨夜也许是于清将他误作为别人了,自己虽然也很期待,但却只是一种服侍主人的感觉,现在却是和爱人在一起,她的心潮起伏,薄薄的轻杉,婀娜曼妙的身姿曲线让人无限遐想。 于清温柔的吻在她的香唇上,她闭上双眼,急切而又稍显慌乱的回应着自己心爱的男人…… 这是真正属于他们的时间。 清晨的阳光从窗户透进来,鸟儿唱着欢快悦耳的歌儿,如此良辰美景,佳人相伴,爱意绵绵,柔情似水,缠绵悱恻。 从温柔乡中缓过神来的央金突然向于清问道:“亲爱的!昨夜喝醉了的你说你不是奥斯,是于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都说酒醉人心明白,你可把贱妾弄糊涂了!” 于清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对央金说了些什么,他顿了一会儿,心里暗忖:既然现在央金已经是自己的女人了,还有什么话不能对她说呢?于是毫不保留地把真相告诉了她,并叮嘱她暂时务必要保守住这个秘密。 央金睁大了讶异的眼睛,这些无异于天方夜谭的故事,她始终无法相信于清所说的一切,但是她依然坚信,自己面前的这个男人不会欺骗自己。她看着于清那坚毅而诚恳的表情,说:“不管你是奥斯还是于清,我都认定你了,我这一辈子只想做一个贴心服侍你的女人,只要能够陪伴在你身边,我就非常知足和满意了!既然巴赫大巫师都说你是肩负使命而来,这些都是天意,为了你的伟大使命,你该做什么就放开手脚去做,妾身一定会为你保守这个秘密。但是我知道你真正喜欢的女人是多萝郡主,如果她不知道你的真实身份,我恐怕你的愿望要落空,这件事要告诉她吗?” 于清坚定地说:“肯定要告诉,但不是现在,等时机成熟了,我自然会把我于清的身份告诉她。” 再说回到城堡的克拉拉和格里芬见面后,把见到克里克斯的情况告诉了格里芬,并说:“克里克斯正在四处招募杀手,准备暗杀奥斯,除掉奥斯后再逼迫老城主退位,到时候你当上了城主,孑孓城就是我们的天下了,我看谁还敢和我们作对?” 格里芬说:“其实我也不想这样,毕竟我们是亲兄弟,血浓于水,当初我把奥斯推下悬崖是,心理确实愧疚了很久。只是父亲确实太偏袒奥斯了,我咽不下这口气。不过,无论如何此事一定要严守秘密,如果事情败露了,对谁都没有好处。” 克拉拉说:“开弓没有回头箭,趁现在奥斯失忆了,这是上天赐给我们除掉他的良机,我看你就是心太软,俗话说无毒无丈夫,你们男人做事怎么还不如我这个女流之辈?” 克拉拉以为他们的计划天衣无缝,但是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切都在于清的掌握之中。 第8章 比武招亲 转眼一月过去了,格里芬他们并没有来找于清的麻烦。于清也渐渐把这件事淡忘了,有了央金的悉心照料,于清精神大振,容光焕发,加上他对驭气心诀的潜心修炼,感觉气息顺畅,功力大增。 这天,于清正在府邸后花园的湖边静心打坐调理气息,多萝慌慌张张的跑来说:“不好了,奥斯,父亲大人说我已经满了十八岁,要把我嫁出去,已向王城及各族领主发出柬帖,准备十天之后在孑孓城公开比武招亲,我该怎么办?” 于清听了大惊,说:“我怎么不知道呢?” 多萝说:“都是克拉拉出的馊主意,她认为我总是和她作对,就故意在母亲的耳边吹风,母亲同意了,就向父亲提出来,没想到父亲居然也同意了!哼!要嫁他们嫁去,我就是不嫁!”说完,多萝嘟着嘴呜呜地哭起来。 看着心爱的人儿在自己的面前哭的梨花带雨的样子,于清被弄得六神无主,既着急又心痛。他安慰多萝说:“小乖乖,别哭了,让我想想办法。” 是啊,于清怎么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梦中情人沦为人妻呢,他默默地在心中盘算“拯救”多萝的计划。他问多萝:“是采用什么形式,决定了吗?” 多萝说:“谁知道他们采取什么形式,就是比武呗!” 于清说:“以你现在的武功,对付那些王孙贵族的纨绔子弟倒是还勉强,但是听说国王的二王子巴巴哈多剑术一流,又得到王族御龙诀的真传,内力也相当浑厚。从实力上,你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而且听说他生性残暴,喜怒无常,就连身边的丫鬟们都很怕他。” 多萝抽泣着说:“谁说不是呢,如果要嫁给他,我还不如死了算了。” “你放心吧,我的小美女,我奥斯是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的,到时候你就听我安排吧!”于清安慰她说。 多萝问道:“你是不是有事么好的注意?” 于清说:“注意,暂时没有,但是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们必须要先将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在制定对策。现在紧要的事是去向父亲大人把相关的情况摸清。” 多萝乖乖的点了点头说:“那我们还是先去问一下父亲具体的细节吧!” 于清和多萝来到城主府邸,拜见了老城主马裤罗斯。多萝嚷着说:“我就是不嫁!不嫁!不嫁,我这不是好好的吗,为什么你们那么狠心要将女儿嫁出去呀?一定是克拉拉那个坏女人出的馊主意!” 城主和蔼地说:“多萝啊,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也不要这样说你大嫂,你大嫂也是为了你好,希望你能找到一个好婆家和一个如意郎君,你总不能守着我们一辈子啊。” 多萝争辩说:“结婚是女儿的终身大事,你们怎么也要征求我的意见啊,就算要嫁,也要嫁我喜欢的人呀!” 城主笑着说:“那我们的多萝喜欢什么样子的呀!” 多萝不假思索的说:“就像奥斯一样……”说完她发现自己说错了话,紧接着说:“对我好的。” 一旁的于清听了脸上露出了尴尬的表情。幸好城主没有注意到,否则他一定以为兄妹俩有什么不伦之事呢。 多萝又自言自语地嘟哝着说:“如果奥斯不是我的亲哥哥该多好啊!” 老城主没听清楚,问道:“你说什么,多萝?” 多萝说没什么。倒是于清听得很清楚,他真想告诉她,自己不是奥斯,是于清,和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是为了巴赫告诉他自己所肩负的伟大使命,他只有把儿女情长放在一边,不过他也要想一个万全之策,绝不能拱手让别人抢走自己的梦中情人。 第二天,城主召集孑孓族的长老们和家人开会,讨论比武招亲的事宜。 通过讨论,各项准备工作都定了下来,就是比武的形式大家一直争论不休,达不成统一意见。 分管祭祀和礼仪的长老说:“还是按传统的方法吧,第一轮由参赛者抽签对决,优胜者进入下一轮,第二轮由优胜者和多萝过招,赢过她的进入第三轮,第三轮就和大公子比武,胜过大公子的进入抢绣球环节,怎么样?” 还没有等其他人发话,于清接过话说:“比武招亲,刀剑无眼,多萝金枝玉叶之躯怎么能和凡夫俗子过招,万一伤了多萝怎么办?不如第二轮改为文比好了。” 礼仪部长老看了一眼于清,慢条斯理地说:“二公子为了妹妹的安危说这话也可以理解,但是自从乌鳢罗干国建国以来,比武招亲流传数百载,可从来就没有听说过文比之事,如果因为怕比武受伤而改了规矩,别人还以为我孑孓部族无人,这岂不闹笑话?” 老城主点头同意礼仪长了的说法。 于清可急了:“可是......” 格里芬趁机说:“可是什么?既然奥斯那么关心多萝,平日里你们不是感情最好吗?要不就让奥斯来比第二轮吧!听说奥斯剑术了得,正好让我们大家开开眼界!也可以让各部族的人们见识见识我孑孓族人的风采。” 礼仪长老还是那么慢条斯理地说:“由兄长代替妹妹比武,倒是符合祖制的。” 于清什么都不想,率然而然地说:“既然可以,就由我来替多萝把把关吧!” 老城主同意了他的请求,格里芬不怀好意地说:“奥斯,我的兄弟,听说前来参加比武招亲的人都是各部族一等一的高手,到时候你可要全力以赴哦,可别丢我们孑孓族的脸!” 奥斯不以为然地说:“那当然,如果我抵挡不住,后面还有你呢!”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比武的日子比想象中的来得要快。 比武招亲这天,孑孓城张灯结彩,举城欢腾,街头巷陌的百姓奔走相告,说是孑孓部多萝郡主比武招选郡马,大家都想一睹这位美丽郡主的风采。各部族前来的招亲队伍也提前一两天到了,齐聚孑孓城。虽然各大客栈都趁机涨了价,可是仍然供不应求、人满为患。 国王的二王子巴巴哈多也提前一天来到了孑孓城,老城主派格里芬亲自负责接待。格里芬把巴巴哈多一行安排在孑孓城最豪华的驿馆下榻,并为他专门安排了一场接风晚宴。 酒过三巡之后,巴巴哈多对格里芬的接待非常满意,他对格里芬说:“我听说你的妹妹多萝郡主不但长得国色天香,而且多才多艺,不知是否像传说中说的一样?” 格里芬满脸堆笑的回答道:“尊敬的二王子殿下,不瞒你说,我那妹妹确实是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在整过乌鳢罗国她的美貌要是称第二,绝没有人敢称第一。但是在二殿下您这这位真龙的面前也不过是凡鸟而已,绝不敢称凤凰,如果能够得到二殿下的垂青,那将是我孑孓族无上的荣光,也是她多萝十辈子修来的福分。” 面对格里芬的阿谀奉承,巴巴哈多自然十分高兴。 比武的时间定在早上九时,时间还没到,偌大的孑孓广场已经是人山人海,热闹非凡。随着一阵隆隆的战鼓声响,主持人高声宣布,比武招亲大会现在开始,并宣读了比武规则: 比武分为四轮,第一轮是资格审查,由孑孓族礼仪部长了审查参赛者的资格,必须是王孙贵族、领主子弟或将军以上级别的人才有资格参赛。第二轮由参赛者抽签对决,优胜者进入第三轮。第三轮由优胜者和孑孓二公子奥斯过招,胜过二公子的进入最后一轮抢绣球环节,夺魁的就是郡马。 在资格审查的时候,一个自称是精灵王子的没有通过,因为历来精灵族都不与人族通婚。可是格里芬对审查的长老说:“他既然是精灵王子,也是王孙贵族,虽然历来我们与精灵族俗不通婚,但是人类私自娶精灵女子的情况却是存在的,来而无往非礼也,精灵王子既然不远千里来参加比武,我们拒人于门外显然不是待客之道,在说我不想让精灵世界瞧不起我们孑孓族人的武功,如果奥斯能够胜过他,那么我们孑孓族的威名也可以在精灵世界大震,今天我做主让他参赛。” 礼仪长了见大公子都发话了,不好再坚持,就让精灵王子参加了比武。 第一轮下来,乌鳢罗干国二王子巴巴哈多凭他祖传的屠龙十八斩优胜;多罗族大公子莫洛用一把威力无穷的霹雳杵优胜;浩瀚族少将军浩俊逸使一支流星追魂枪挑翻了对手;还有一个自称是掘地精灵国王子的白衣人凭一把玄铁青光剑横扫对手,进入了第二轮。 在一旁观战的于清看见这些人都是一等一的高手,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有把握赢他们,但是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多萝,他心一横,只有硬着头皮上了。 按照抽签的顺序,第一个出场的是浩俊逸,这个名字听起来很熟悉,像是家乡中国的人名,于清倍感亲切,对他颇有有几分好感,但是当他看见浩俊逸那张俊朗的脸时,嫉妒之心油然而生,不行!一定不能让他过自己这关。 浩俊逸上前一揖手说:“早就听闻孑孓二公子奥斯的剑术一流,所以我不远千里前来,不是为了郡主,而是想会会孑孓族的高手。”于清一听,原来是个武痴,自己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于清手握多萝的短剑走上台,说:“我今天代替多萝和各位高手过招,就用多萝的剑吧!” 客套话不用多说,只见浩俊逸挺枪飞身向于清刺来。于清一个侧身挑挡,避开流星追魂枪的锋芒,那流星追魂枪果然实如其名,招招追魂,只见流星追魂枪枪头一变,一招横扫千军向于清拦腰扫来。于清急忙使出一招翻江倒海,算是避过了流星追魂枪凌厉的攻势,但是他还未站稳,浩俊逸又使出了一招神龙摆尾,用枪尾向他斜挑过来,接着又是一阵狂挑猛砸,这一刺、一扫、一挑都是在瞬间完成,好一个流星追魂枪,真是步步紧逼,招招致命,枪枪追魂!杀得于清手忙脚乱,看起来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 于清心想:“这流星追魂枪是长兵器,擅长远攻,不利近击。”顿时心生一计,突然一个鹞子翻身,抵近浩俊逸,使出了自己的拿手好戏——近身肉搏技,一阵狂刺猛打,浩俊逸的长枪根本无用武之地,只有连连败退,直到被逼到擂台边缘,一个趔趄,险些跌落,于清急忙伸手将他拉了回来。 虚惊一场的浩俊逸一拱手说:“二公子使的是什么招数,我从未见过?真是让我大开眼界,爽快!爽快!我输了!” 于清还礼说:“承让!承让!我使用的是近身搏击技战术。” 浩俊逸摇摇头说:“鄙人在武术界也算是见多识广,可却从来都没听说过这近身搏击技战术,孑孓二公子果然名不虚传,后会有期!”言罢一转身,飞身下了擂台,消失在人群之中。 人群中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和喝彩声。 第二个上台的是国王二王子巴巴哈多,只见他头戴红缨白银羽冠,身披黄金龙纹战甲,手提七星斩龙宝剑,霸气十足,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当他看到多萝时,自认为阅女人无数的他也被多萝的美貌惊呆了,他色迷迷的看作多萝,恨不得一口把她吞下去。多萝厌恶的恨了他一眼,直接转过身去,简直对他不屑一顾。 自讨没趣的巴巴哈多为了挽回面子,昂首阔步地走到擂台中央,扬威耀武地对于清说:“奥斯,让我来领教一下你的高招吧!”话音未落就使出了御龙十八斩第一式:潜龙钻地斩。只见一片黑影从地上向于清袭来。 于清不敢怠慢,手握短剑,来了一个燕子穿心,和他短兵相接,顿时剑光四射,兵刃相碰之声乒乒乓乓大作。 巴巴哈多又使出第二式:神龙出水斩。于清只觉一阵狂暴的剑气由下而上直逼他的下盘。于清小心应战,使出一招孤雁出群,边打边退,避开其剑气的锋芒。 巴巴哈多又接连使出数招,都被于清巧妙的化解,不禁怒从心起,大吼一声:“飞龙在天斩!” 于清只觉无穷的剑气从天而降,犹如一条条巨龙以排山倒海之势向他俯冲而来,他慌乱之中使出一招石破天惊,挡住了巴巴哈多凌厉的攻势,但是自己被震得虎口发麻,短剑险些掉落下去。于清暗叹“如果不是使用强大的内力硬撑,恐怕自己已经成了巴巴哈多的剑下之鬼!” 而那巴巴哈多也好不到哪里去,被震出数米开外,他暗暗吃惊奥斯怎么会有如此浑厚的内力,只觉得自己心口闷痛,喷出了一口鲜血,站立不稳,歪歪斜斜的跪倒在地。 胜负已定,多萝连声叫好,兴奋得跑上台来拥抱住于清。 这时,主持人敲了一声锣,高声宣布:“早上的比赛就到这里,下午比武继续。” 正看得精彩而意犹未尽的人们从台下传来了一阵嘘声。 老城主马裤罗斯对今天上午比武奥斯的表现大加赞赏,没想到儿子的武功竟然能够和当今各部族的顶尖高手一比高下,而且还连胜了两局,这给孑孓族争了很大的面子。他对于清说:“我的儿子,咱们回去吃饭,午间你要好好的休息一下,下午还要继续比武呢!” 于清点了点头,准备和大伙一道回府。突然被一个人从背后拉了一下,他回过头来看,只见一个着披风带斗篷的人站在自己的身后。那人将斗篷的面纱揭开,于清定睛一看,原来是巴赫。 “巴赫先生,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巴赫小声说:“别出声,跟我走!” 于清跟在他身后,来到一片僻静的树林,巴赫表情严肃地说:“我今天看了你的比武,武功长进不大,但是基本上学会驭气了,我看你的套路乱七八糟,能够赢巴巴哈多,完全是靠内力。下午的比武就只剩莫洛和那个奇怪的白衣人。莫洛天生神力,加上多罗族是练气的内家高手,如果你和莫洛硬碰硬,吃亏的只会是你,因此你不能力敌,只能智取,要避其锋芒,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但是我真正担心的不是莫洛,因为他有勇无谋,应该不难对付,倒是那个白衣人,他自称是掘地精灵国王子,但是精灵族一般不和人类通婚,他为什么要来比武招亲?而且他的玄铁青光剑非同寻常,我不知到他真正的来头,反正你一定要严加防范,你不要对任何人说我来过这里。”说完,一阵风似地消失在树林之中。 于清回到孑孓城主府邸,一直在思考巴赫的话,因为他也觉得那奇怪的白衣人来者不善。 下午的比武继续举行,莫洛扛着巨大的霹雳杵昂首阔步地走上擂台,只见他身高八尺,满身横肉,走起路来地动山摇,他并没有理会于清,反而走到多萝的案前哈哈一笑说:“我的小多萝美人,一会儿就等着乖乖的跟我回去做老婆吧!哈哈!” 多萝白了他一眼说:“你做梦吧!死胖子!” 于清也说:“要想娶多萝,先看我手中的短剑允不允许!” 莫洛回过身来,大吼一身,猛然向于清扑去。于清牢记巴赫的话,不和他正面交锋,一个劲的闪躲腾挪。 莫洛见抓不着于清,双腿腾空而起,双手举起霹雳杵狠狠的向于清头上砸来,于清连续两个后空翻避开了,那霹雳杵重重地砸在擂台上,把擂台砸出一个大坑。 “好家伙!”于清暗自庆幸没有和他硬碰硬。 一个时辰过去了,莫洛仍然没有伤着于清,反而是自己被累得气喘吁吁,他想把于清抓住,但是于清根本不给他近身的机会。莫洛被急得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哭“嗯嗯!我不玩了!我不玩了!”逗得现场的观众哄堂大笑。莫洛拖着霹雳杵踹着粗气,狼狈不堪的下了擂台。 最后只剩白衣人“精灵王子”了,只见他冷冷的走上台,平静的说了一声:“请!”然后慢条斯理的拔出玄铁青光剑,只见那剑闪着幽幽寒光,透着逼人的杀气。 于清不禁打了一个冷颤,心中泛起了一丝莫名的寒意。 于清能明显感觉到白衣人浑身透露出的真气,显然对方内力十分浑厚,再加上那把透着杀气的玄铁青光剑,于清心底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压力,他根本没有十足的把握取胜,还未交手气势上就输了,但是于清故作镇静,他丝毫不敢大意,将伞兵刀也拔出来握在手里。 于清和白衣人在擂台上交换着脚步,互相凝视着对方,谁也没有贸然出手,果然是高手过招,与众不同。就连现场的观众都觉得空气瞬间凝固了。 于清心想:“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突然虚晃一招,刀剑齐发,向白衣人攻去。那白衣人飞身后退一步,只见寒光一闪,一道凌厉的剑气拦腰袭来。于清大惊,急忙收身,刀剑并用挡在胸前,只听“铛”的一声,一股强大的力量将自己震出数米开外。 一交手,于清就尝到了对手的分量,真是强中自有强中手,一山更比一山高啊!还容不得于清细想,白衣人已经展开了第二波攻击,他不仅剑快得吓人,而且内力也不在于清之下,很快于清就被打得别说还手之力,就连招架之功都没有了。眼看于清就要顶不住了,那白衣人突然使出一招白虹贯日,将于清的短剑击飞,于清只觉一股腥味从胸口涌了上来,一时站立不住,一口鲜血喷了出来,险些倒下,他艰难地用伞兵刀支撑着想站起来。 可是那白衣人没有给他喘息的机会,长剑一挺,向他飞身刺来,这哪里是比武,分明是要命。 坐在擂台边上的多萝惊得大叫:“奥斯!小心!”同时飞身上台,拔出于清给他的手枪向白衣人开了一枪。 白衣人那里见过枪这东西,以为是什么暗器,用剑一档,没有挡住,子弹击中他的肩部,他强忍剧痛,用右手向多萝击出一掌,眼看就要击中多萝,于清拼尽全力,一跃而起,用身体接住白衣人的掌峰,被重重的击落在地。 多萝接着又是一枪,正中白衣人胸部,那白衣人应声倒地,身受重伤,奄奄一息。 多萝向侍卫大喊一声:“给我把这个杀手拿下!”。几个侍卫冲了上来,将白衣人团团围住。 老城主上台抓住白衣人的衣领厉声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胆敢在众目睽睽之下行刺我孑孓二公子!是谁派你来的?快说!” 白衣人紧闭双唇,什么话也不说。老城主大怒道:“给我关进天牢,严加审讯,一定要查出幕后主使。” 格里芬见状,上前喝问道:“好个该死的精灵,竟敢对我兄弟下此毒手!看我不取你狗命!”话音未落,只见他手起刀落,一刀割断了白衣精灵的脖子。 多萝本想制止格里芬,但是格里芬出手太快,根本来不及。白衣精灵已死,其幕后主使自然无从查起。发生这样的意外,比武招亲无终而止。主持人说:“因发生意外事件,比武招亲暂时中止,大家听候通知。” 一旁的多萝扑上去搂住于清大哭“奥斯,奥斯,你怎么样了?你为什么要为我挡这一掌?” 于清面色苍白,勉强一笑说:“这点伤...算…什么,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 多萝哭着说:“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因为我...我...你...是我...妹妹…”于清还没说完就昏了过去。 老城主急忙吩咐将于清抬到府内,叫医师全力抢救。 由于于清伤势过重,府内的医师都无计可施。要不是于清身体素质过硬,加上有黑曜石的能量护体,精灵王子的这重重一击,绝对可以要了他的性命。 看着因伤势过重而虚弱不堪的于清,大家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都无计可施。央金和多萝更是无比心痛。多萝握着于清的手动情地说:“奥斯,你为什么那么傻,为什么要为我挡那一掌?” 于清干裂的嘴唇勉强一笑,虚弱地说道:“没事的,别担心!” 多萝哭泣着说:“你都这样了,还要我们别担心!”身后的央金更是哭得一塌糊涂。 老城主说:“大家别哭了,让奥斯好生休息,我们再去寻找更好的医生,无论如何都要把我的儿子治好!” 正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个家臣来报,说:“乌鳢罗干国大巫师巴赫求见。” 老城主急忙吩咐将大巫师请进来。 大巫师巴赫进入帐内,为于清把了把脉,脸色凝重,皱紧额头说:“二公子这伤势是被精灵族的无影穿心掌所伤,要不是贵公子内力深厚,如果是一般人,早已五脏六腑破裂而死了!” 多萝焦急的问道:“那么他还有救吗?” 大巫师巴赫说:“老夫也没有十足的把握,待我用内力为他调息疏通瘀滞的气血,再让他服下老夫秘制的九九还魂丹,再加以休息调理一些时日,应该可以恢复。” 大家退出帐外,巴赫运足内力,为于清打通任督二脉,并将一股股真气输入于清的体内。 一个时辰过后,累得满头大汗的巴赫走出帐外,对大家说:“我已经疏通了他的筋络,今后就要靠他自己的调理了。”并从药囊力取出一粒丹药,对多萝说:“再过一个时辰,你为他服下这颗九九还魂丹,并让他勤加练习御气心法。” 多萝一一记下大巫师的吩咐后,巴赫向大家道别就离开了孑孓城主府邸。 在央金和多萝的细心照料下,于清逐渐恢复了健康,他又开始修炼驭气心法,身体一天比一天好,功力一天比一天强。 被杀死的白衣人的玄铁青光剑被于清收于麾下,通过比武,于清才知道自己的剑术实在不怎么样,因此,他叫多萝教他剑术,一方面是确实想学剑,另一方面可以多接近多萝。多萝也不遗余力的教他。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刺杀事件的阴霾也渐渐散去。经过这件事,老城主也没有心情再办多萝比武招亲的事。格里芬和克拉拉也怕事情暴露,引火烧身,暂时也不敢再提招亲之事。于清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放了下来。 暗夜地宫--掘地精灵族的地盘。 克里克斯鬼鬼祟祟的来到地宫互市--精灵族和人类交易的地方,他找到了暗夜三怪的老大佝偻精灵,老二倭精灵,添油加醋的告诉了他们老三冷筋精灵被奥斯和多萝杀死的事,并献上一袋蓝晶。 佝偻精灵贪婪地嗅着蓝晶的味道,瘆瘆地说到:“真的是奥斯杀死老三吗?” 克里克斯阴险地说:“是的,我亲眼看到的,他们用一种奇怪的暗器杀了你们的老三。” “既然是奥斯杀死了老三,我们必须要为老三报仇。看来这单生意我们不接都不行。”倭精灵阴阳怪气地说。 暗夜三怪的名声在人族和精灵族都是赫赫有名的,他们的名字简直就是恐怖的代名词,只要一听到“暗夜三怪”这四个字,就可以让人闻风丧胆。他们的专业就是搞暗杀,凡是被他们接了单的业务,不管目标是谁,都难逃他们的魔掌。虽然他们以暗杀闻名于世,但是出得起价的雇主实在是少得可怜,因为他们杀一个人至少需要100颗蓝晶。 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两个黑暗的身影悄悄潜入了孑孓城主府邸,神不知鬼不觉的向于清的卧室摸去…… 在熠熠的烛光中,于清又开始想念自己的家乡了。温柔多情、善解人意的央金看出了男人的心事,就在一旁安慰他:“清哥,给我说一下你的故乡吧!” 于清说:“我的故乡在距离这里168万光年的地球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蒙古大草原。那里有一望无际的草地、有连绵起伏的高山、有勤朴善良的人民、有美丽热情的姑娘、还有我望眼欲穿的老娘……”说着眼眶中噙着晶莹的泪花。 他又习惯的去柜子里取出背囊,把自己的物品一件件的取出来端详,睹物思人,部队上的生活又浮现在他的眼前。他抚摸着胸前的黑曜石,自己的这次际遇不知是福还是祸。 这时,巴赫的话又在他的耳边响起,自己到底肩负着什么使命还不得而知,就既来之则安之,听天由命吧! 背囊里还有一条九五式步枪子弹带,一个九二式手枪弹夹,手枪还在多萝哪里,子弹已经打光了。说实话,要是没有这把手枪,自己的命早就完蛋了。 央金拿起于清的夜视仪把弄着,问他是什么东西。 于清就说这是多功能头盔系统,它具有夜视功能。说着,就让央金戴上体会一下。于清吹灭了蜡烛,央金指着漆黑的窗户说:“哇,真的看得见,就像白天一样……”但是突然打住了,因为她看见两个黑影从窗边一闪而过。聪明沉着的央金并没有大呼小叫,她迅速把头盔取下来递给于清,小声说:“清哥,外边有两个人影鬼鬼祟祟的。” 于清将头盔戴上,取出玄铁青光剑,轻轻推开了门,探出身去察看,只见一条瘦长的黑影从空中一掠而过,一道阴冷的寒光朝自己的面门划过来。于清大叫一声:“不好!”就地一个前滚翻,用玄铁青光剑一挡。只听“哐当”一声,挡住了剑光,好险! 突然又有一阵旋风从侧面袭来,于清定睛一看,一团丑陋的东西,盘旋着向他的下盘扫来,于清往上一跃而起,离地一丈多高,躲过了他的攻击,使出一招鹰击长空,向地面的那一团东西刺去。那东西突然钻进土里,不知去向。 “这丑八怪还会土遁?”于清正在纳闷,那瘦长黑影从树冠中飘然而至,凌厉的剑锋直抵于清胸部。 于清使出一招鱼翔浅底,用玄铁青光剑朝那黑影腹部一拉,只听那黑影一声惨叫,像一片树叶一样飘落在地。好一把玄铁青光剑,没想到它的威力如此巨大! 那黑影并没有死,他只是受了重伤,他就是那佝偻精灵,他凄厉地说:“不可能,你怎么会看得见?” 于清嘲讽地说:“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想夜间偷袭我?门都没有!” 但是于清可不能高兴得太早,因为那倭精灵又不知又从哪里冒了出来,展开了又一轮的攻击,可能是见同伴受伤,想给他争取逃生的时间,不给于清进一步攻击同伴的机会。不愧是臭名昭著的暗夜三怪,武功确实了得。 那佝偻精灵不知道于清有夜视镜,才大意吃了亏,险些丢命。这个倭精灵吸取教训,来个声东击西,左攻右突,招招致命,打得于清措手不及。通过和他过招,其功力和剑技决不在被多箩开枪打死的精灵之下。不过现在的于清得到玄铁青光剑后勤加修炼已经今非昔比,不但功力大增,而且剑术大进,不过尽管如此,虽然勉强能够应付,但还是略显吃力。 就在于清渐感体力不支的时候,听到打斗动静的多萝带领大批侍卫赶到,他们布下天蚕丝天罗地网,将倭精灵一举擒获。 多萝命令侍卫们把两个精灵杀手押解到城堡的铜墙铁壁监狱,进行严刑拷问,希望他们说出背后主使。但是他们就不说是谁指使的,看来这些精灵杀手还比较讲究职业道德。 典狱官说:“你们这两个丑陋的家伙,如果还不如实招来的话,我就不得不用乌鳢罗干国公认的最惨无人道的那招‘祸从口出’了!” 倭精灵一听,无比惊恐地问道:“你是指你们人类审讯犯人时所使用的那招最骇人听闻的祸从口出吗?”说话时直打哆嗦。 虚弱的佝偻精灵没有听说过这招“祸从口出”就问是什么酷刑。 倭精灵面带惊恐的表情说了半天也没有说出一个所以然来,却自个自的开始干呕。 典狱官说:“其实也没有那么复杂,只不过是将一只长着倒刺的百炼绕指柔钢爪从口中伸入肚内,将肠子从口中拉出来,然后将肠子勒住你的脖子,让你慢慢窒息而死而已!就这么简单,哈哈!” 和多萝一起进入狱中查看的于清刚好听到典狱官的话,哈哈一笑说:“这简直比满清十大酷刑还要残酷啊!” 多萝好奇的问:“什么是满清十大酷刑?” 于清发现自己又说漏嘴了就敷衍地说:“就是满清十大酷刑喽!” 典狱官叫狱卒取来百炼绕指柔钢爪,吩咐手下把倭精灵按固定在行刑凳子上,准备动刑。 于清大吼一声:“住手!”并给两个精灵松了绑,说:“如果二位精灵朋友不愿意说出幕后主使是谁,我们也不勉强,你们也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嘛,我现在就放你们走。”说着打开了监狱的铁门。 那精灵将信将疑,问道:“你真的要放我们走?” 于清说:“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趁我还没有反悔,你们走吧!” 倭精灵扶着佝偻精灵一瘸一拐的走出了监狱。于清牵来一头健壮的雄鹿,说:“你的同伴受了重伤,行动不便,你们骑鹿回去吧。” 倭精灵万分感动:“听闻孑孓二公子奥斯宅心仁厚,今天见了,果然名不虚传,公子的不杀之恩,来日再报。但是我就想知道,我们的老三冷筋精灵到底是不是被你所杀。” 于清把比武当天发生的事向他们说了一遍。两位精灵说:“原来是这样,看来我们错怪公子了!”倭精灵接着说:“但是有一句话,我不知当讲不当讲?” “但说无妨!” “公子你贵为贵族而又坦率正直,不会勾心斗角之事,但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精灵杀手是至死也不会出卖买家的,你好自为之吧!” 于清送了一瓶金创药给倭精灵,将他们送走。 回来后,于清想:“来到这里后,我和这里的人们一无怨二无仇,为什么接二连三的总是有人来针对自己?一定又是那个格里芬,他妈的!老子不拿样点颜色给他看,搞不好有一天我真的要死在他的手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虽远必诛!” 这起刺杀事件,多萝也坐不住了,她知道一定是克拉拉和格里芬指使的,她义愤填膺地对于清说:“奥斯,他们一而再再而三的想谋害你,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恶气,这次,我无论如何也要让父亲大人知道他们的阴谋诡计,决不能让他们得寸进尺地为所欲为!” 于清当然也很生气,但是他转念一想,如果这事闹开了一定会影响孑孓族的团结和稳定,为了顾全大局,他对多萝说:“就不要让父亲大人知道这件事了,一来他最近身体不好,怕受不了这种刺激,二来我也不想影响我们孑孓族人的团结。我今后小心点,严加防范就是了。” 但是多萝这次没有再听于清的,她不顾于清的反对,向父亲说了在飞龙城堡看到和听到的事。而且还说精灵王子和两个暗夜杀手都一定是格里芬和克拉拉指使的。 老城主听了多萝的话,不禁万分震惊,但是无凭无据,他还是有些将信将疑。 多萝说:“我一定要将那克里克斯抓住,到时候您就会知道我说的都是真的了。” 虽然不太相信这些事是格里芬做的,但是,多萝也是自己的女儿,她不可能杜撰这些谋杀的事实,而且这一而再再而三的针对“奥斯”的刺杀事件还是引起了老马库罗斯的高度重视,他暗中安排了探子调查此事。 三天后,跟踪克拉拉的暗探发现了克里克斯藏身之所,他们一面继续盯梢,一面派人飞奔回来向城主禀报。 城主派遣一个卫队长带领大队人马赶到克里克斯的藏身的驿馆,将驿馆团团包围。卫队长一挥手,一个孑孓士兵上前一脚踢开可驿馆的门。 说来也巧,此时克拉拉也在驿馆之中,正在与克里克斯密谋谋害“奥斯”的计划。原来,克拉拉见一而再再而三的谋杀“奥斯”失败,不禁大为光火,气急败坏的她实在等不下去了,迫不及待的再次找到克里克斯,商量除掉奥斯的对策。没想到竟然被卫队长抓个正着。 面对从天而降的孑孓士兵,做贼心虚的克里克斯故作镇定,大声怒吼道:“干什么,瞎了你们的狗眼了吗?这是大公子夫人,还不退下?” 面对昔日作威作福的克拉拉,卫队长仍然有几分忌惮,他一揖手说:“属下奉城主之命前来捉拿谋害二公子的凶手,还请夫人不要为难属下!麻烦跟我们走一趟,属下也好在城主那里有个交差。” 克拉拉冷冷一笑,道:“大胆奴才,还不给我滚开,竟敢对本座无礼,待我禀明大公子,定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卫队长不为所动,回道:“还请夫人不要为难属下,否则别怪我不客气!”说罢拔出了佩剑。 克里克斯见无处可逃,想来个鱼死网破,拔剑向卫队长刺来,可他哪里是卫队长的对手,没过几招就被擒获。 卫队长一声令下,士兵们蜂拥而上,也将克拉拉一举拿下,一起押往城主府。 听到风声的格里芬知道他们一定会供出自己,按照父亲的脾气自己一定不会有好结果,与其坐以待毙不如走为上策,于是慌忙收拾贵重物品,连夜逃往飞龙城堡,投奔残暴的巴巴哈多。 克拉拉和克里克斯果然经不住酷刑,才上了点手段,就供出了格里芬。 万分震怒的老城主立即派人去捉拿格里芬,当抓捕的侍卫赶到时,已经人去楼空,格里芬不知所踪。谋害家族成员是孑孓族人之罪大恶极之事,大发雷霆的马库罗斯下令立即将克里克斯斩首示众,并按惯例以五颗红晶的价格将克拉拉卖到兽人国去当官妓。 第9章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格里芬畏罪潜逃之后,投奔了乌鳢罗国二王子巴巴哈多。 这个巴巴哈多,生性残暴,性格乖张,平日就飞扬跋扈。但是老国王巴布尤斯却对他的言行视而不见,因为他觉得大王子哈里勃勃过分文弱,将来自己百年之后,还要靠他辅佐王兄。在老国王看来,飞龙族之所以能长期统治乌鳢罗干国,一方面是靠“不死谷神”的精神统治,另一方面还是各部族慑于飞龙族强大的军事实力。他怕哈里勃勃继位之后凭自己的一己之力,难以统领三军,要保证飞龙族枭龙一脉的统治地位,还得靠巴巴哈多协领三军。在老国王的纵容之下,久而久之,巴巴哈多更是肆无忌惮。 为了讨好巴巴哈多,格里芬投其所好,一面阿谀奉承,一面顺其心意行事,他们犹如一丘之貉,沆瀣一气。两人促膝长谈,谈权力,谈阴谋,谈女人,谈暴力,大有相见恨晚之感。其实格里芬一方面是为了逃避孑孓族人的追捕,一方面是想借巴巴哈多之手夺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一切。而格里芬作为孑孓族这个最大的部族的大公子,巴巴哈多也需要壮大自己的势力,因此二人心照不宣,一拍即合。 最后他们谈到了王位,格里芬唆使巴巴哈多说:“属下闻一山不容二虎,一国不容二主,眼看国王陛下时日不多,即将入木,二王子殿下您英明神武,战功赫赫,而他哈里勃勃却毫无战功,整天舞文弄墨。可是根据王室的传统,他是长子,国王一定是传位给他,二殿下你只能屈居人臣。依我看以二殿下的实力,怎么甘于人下?何不取而代之?” 巴巴哈多说:“可是父王陛下肯定会传位给哈里勃勃,我纵有天大的战功、通天的本领又有何法?” 格里芬说:“属下有一计,不知殿下愿听否?” “公子有何高见?我愿听公子妙计!” 格里芬如此这般的说了一通,巴巴哈多不住的点头称是。 在巴巴哈多的庇护下,孑孓族人慑于王族的威信,不敢贸然到王城捉拿格里芬,所以他暂时是安全的。在格里芬的唆使、策划和帮助下,巴巴哈多着手实施了一场大阴谋。 一天,巴巴哈多进献了一名年轻美貌的美女给国王。这位女子是他从柔嫣国买来的艺妓,名叫囡姬。囡姬本来是卖艺不卖身的,可是一听是进入王宫,为了贪图王宫的荣华富贵,她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巴巴哈多将囡姬买来以后发现她是一个绝色尤物,而且天生就很会讨男人喜欢,就先把她占为己有,并将计划告诉她,说大功告成后就封她做王妃。然后找一个心腹巫医施展了移花接木之术,把囡姬复原成“处子之身”进献给国王。 年迈的老国王看到这个绝色尤物,不禁喜出望外,对巴巴哈多的孝心大加赞赏。那柔嫣女子可是勾魂术一流,变着花样和法子讨老国王的欢心,想方设法让年迈的老国王终日纵情声色,在囡姬无微不至的“服侍”下,老国王的身体健康状况每况愈下。 巴巴哈多见老国王一天不如一天,又去购买了上好的名贵飞鹿鹿茸给老国王“滋补”身体。在飞鹿茸的滋补作用下,老国王感觉到自己简直是老当益壮,仿佛找回了自己的第二春,可谓是云行雨施,意气风发,就是勾魂术一流的囡姬都有些吃不消。 为此,老国王对自己的这个二儿子更是喜欢,却对大王子疏远了许多。 巴巴哈多又收买了一个大王子府邸的调酒师,让他在一场王庭宴会中,在除了大王子的酒以外所有人的酒中都投入了一种中性毒药。这种中性毒药毒性不强,一般的剂量不会致命,只会让人上吐下泻。 结果在宴会上,除了大王子哈里勃勃外所有喝了酒的人都中毒,由于毒药的毒性中等,对于健康的大多数人而言,他们只是呕吐和腹泻不止,年迈体虚的老国王中毒后,直接就被整虚脱了。 宫廷御医诊断后,发现是有人在酒里投毒。在场的人中只有大王子哈里勃勃一人平安无事,老国王毫不犹豫就怀疑是他干的。 无辜的哈里勃勃打死也不承认这种谋逆之事是自己干的,可是他的调酒师出来指认,一口咬定是大王子指使自己投毒谋害国王和二王子的。 国王大发雷霆,下令将哈里勃勃缉拿归案,打入天牢。哈里勃勃百口莫辩,含冤入狱。 在御医的医治之下,老国王竟然挺了过来。 巴巴哈多暴跳如雷,他本来想来一个一箭双雕既害死老国王,又嫁祸哈里勃勃,没想到老东西的命那么大,竟然没死。心急如焚的巴巴哈多吩咐囡姬给老国王加点猛料,直接让他吃了药力过猛的壮阳药,并双口齐下…… 老国王终于在极度亢奋中猝死在囡姬的肚皮上…… 老国王一死,巴巴哈多终于可以一手遮天,嫁祸给文弱的大王子哈里勃勃,说他利欲熏心,企图谋权篡位,谋杀了国王,然后带兵将哈里勃勃投入死牢,可怜的哈里明知是巴巴哈多陷害自己,却有口难辩,可谓是喊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最后不明不白的冤死在狱中。 巴巴哈多理所当然继承了王位,封格里芬为内务总理大臣,荒淫无度的他把父亲的妃子全部纳入后宫,还无耻的册封囡姬为王妃。他崇尚武力,建立了强大的军队。为了满足自己骄奢淫欲的糜烂生活和庞大的军费开支,巴巴哈多国王要求各部族每年要向他进献5000个绿晶,还有鹿只、布帛、粮食等,大肆收刮民脂民膏,不服从的重则斩首,轻则投入大牢,各部族人民苦不堪言,民不聊生。从此,乌鳢罗干国进入了巴巴哈多的残暴统治时期,各部族人民陷入了水深火热之中。 各部族人民为了完成苛捐杂税,不得不冒险进入莽莽原始森林,和猛兽怪虫搏斗取晶,许多人都因此而葬身兽腹。当时各部族之间流传着一首民谚: 鹿嗷嗷、弓咻咻,王城苛政猛于虎,七尺男儿入莽原,去时一百来时五! 风萧萧、雨蒙蒙,王城税赋半年粮,七旬老翁入田野,颗粒无收愁断肠! 猛兽猖,恶龙狂,国王榻上美娇娘,饿殍遍野君不见,酒池肉林嬉戏忙! 顺者昌,逆者亡,国王暴政胜虎狼,我愿苍天睁开眼,能让地狱变天堂? 从民谚中不仅反映出国王的荒淫无度、横征暴敛和普天之下老百姓民不聊生的悲惨现状,也反映了老百姓期待太平盛世,对国王的过度剥削的痛恨,同时也可以看出各部族反抗意识的萌发。 孑孓族人在多萝的有效治理下,本来过上了繁荣稳定,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好景不长,自从巴巴哈多执政以后,他们的好日子也结束了。他们同样没有逃脱承担苛捐杂税和繁重徭役的命运。面临这些苛捐杂税,为了完成任务,多萝城主不得不下令孑孓族的军队进入莽原地区扑杀野兽。三头食人兽虽然凶猛,但是一个头有3颗绿晶,一只就有9颗绿晶,战士们冒着生命危险前去捕捉。 一位将军带领50人的小队进入密林后,一个多月都没有回来,多萝万分着急,她召集长老和将军们商量对策,可是大家都知道三头兽的厉害,都相互推诿,谁也不敢贸然前去搜救。 于清见众将那战战兢兢的样子,知道单靠他们是什么事情也做不了的,就说:“城主大人,还是让我去吧!” 多萝不同意,因为她不能让丈夫去冒险。 于清说:“城主大人,我虽然是你的丈夫,但是我也是孑孓城的一员,将士们可以为了孑孓族的利益冒着生命危险去大森林,我们作为孑孓族的领导者,更应该与民同甘苦,共患难,否则怎么会能够得到他们的真心拥护与支持?” 多萝被于清的一番话感动了,长老将军们看到骏马爷都亲自上阵了,也纷纷表示愿意亲自或派人同行。 于清说:“我们将要面对的是一场硬仗,兵贵精而不贵多。”于是挑选了10名精壮的汉子,带上武器弓箭。他让多萝把92式手枪取出来,枪里已经没有子弹。于清从背囊里取出最后一个弹夹,将空弹夹换掉,带上多功能头盔和玄铁青光剑,率领队伍向莽原地区进发。 进入莽莽大森林,于清对士兵们说:“我们此行的主要任务是找到前面的那50个兄弟,顺便取些绿晶,不要和怪兽纠缠。” 于清将队伍编成一个蛇形战术队形,这个战术队形首尾呼应,奇正相生,因势而动,击其首而尾至,击其尾而首至,击其中而首尾皆至。加上于清的单个技战能力,足可以对付一般猛兽。 他们正急速行进,突然树丛中一阵风吹草动,雀鸟们被惊得四处乱飞。凭经验,于清知道树丛中一定潜伏着一只猛兽,他下令让队伍停止前进,做好战斗准备,小心应对。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一头鬃猪咆哮着向断后的士兵扑来。这个长蛇阵果然名不虚传,士兵们十箭齐发,十只利箭齐刷刷的嵌入那鬃猪的身体,可怜的鬃猪可能还没有明白发生了什么已经气绝身亡,一个战士麻利的取出了绿晶,大家继续赶路。 在森林里转了一天,也没有发现失踪士兵的踪影。他们也只收获了10来颗绿晶30颗蓝晶和一袋黄晶,万幸的是士兵们都没有伤亡。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大家找了一块开阔空地,升起一堆篝火,搭起帐篷,准备休息,于清安排两人一组轮流换岗职守夜巡。 夜里,奔波劳累了一天的于清睡得正香,突然被两声惨叫惊醒,休息的战士们也惊醒起来,纷纷拿起了武器和弓箭。一个士兵高声呼唤:“大家注意,是三头兽!”。 在夜视镜的视野里,只见一头差不多有大象那么大的怪兽,长着三个硕大的脑袋,面目狰狞,那眼睛里有三个瞳孔,发出幽幽绿光,让人不寒而栗。 值班的两个士兵被它衔在嘴里,看来已经凶多吉少。那怪兽仰起头,几口就将士兵吞了下去,这吓人的场景着实让于清开了眼界,不由得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剩下的八个士兵向三头兽的头上射出了八只箭,可是看上去就像给它挠痒,士兵们挥剑和长矛刺向怪兽,那怪兽尾巴一扫,一个士兵被扫个正着,飞出十来米,挂在一颗树枝上,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 那怪兽一声地动山摇的怒吼将于清从惊愕中吼醒过来,他顿了顿,丝毫不敢怠慢,凝神聚气,手握玄铁青光宝剑,运足真气,冷静应对。 三头兽盯着于清,九颗竖瞳发出幽深蓝光,六个岩洞般的鼻孔呼出团团雾气,加上周围郁郁葱葱的林木,如果撇开怪兽本身,大有一种白云出岫之势。但是,此时此景显然并不是欣赏风景,观赏动物的时机。 于清飞身一跃,骑在怪兽的背上,一剑砍在它的一个头上,只见绿色的鲜血四处飞溅。 可是那怪兽一甩身,将于清从背上硬生生甩了下来。于清一个鹞子翻身,稳稳地落在地上。 一个士兵高声喊道:“郡马爷,砍中间的头,砍中间的头!” 于清再次跃起,使出十二分力量,照准怪兽中间的头砍去,宝剑嵌入了怪兽的半个脖子,只听那怪兽一声低吼,散了架似的,像一堆软泥一样瘫倒在地。 士兵们将怪兽的绿晶取下,大家已经没有睡意,就围坐在篝火旁烤些兽肉吃补充能量等天亮。 天刚蒙蒙亮,一阵嘈杂声引起了于清的注意,他循声望去,只见一群大大小小的怪兽在林间草地上吃草。他看着这些可爱的兽群,睁大了讶异的眼睛,一个年纪稍长的士兵说:“郡马大人,那些是食草兽群,它们没有攻击性,是嗜血兽类的主要食物。” 于清想走近去观察这些奇怪的动物,可是它们受到惊吓,四散逃走了。 大家在森林里搜寻了半天功夫,发现一个狭窄的岩洞,两个士兵打着火把进去查看,发现一个奄奄一息的孑孓士兵,他们赶紧将他救下,喂他喝了水和吃了些食物。 那士兵清醒了一些,对于清说:“郡马大人,我们进入森林十多天,死了二十几个弟兄,收集了一千多个绿晶,还有大量的蓝晶、黄晶,剩下的人正准备回城时,遭到精灵族的埋伏,被杀死了十来个人,所有的晶币都被他们抢走了,其他的人也被他们掳走,我拼命逃了出来,但是在森林里迷了路,就躲进这个狭窄的山洞,所有的食物和水都吃光了,幸好被你们发现了。”说完失声痛哭起来。 于清一听,大怒道:“什么?精灵族的人竟敢抢劫我的人!简直是欺人太甚,必须要向他们讨个说法。” 在幸存者的带领下,他们沿着足迹一路追踪,找到了掘地精灵的暗夜地宫,两个守门的精灵拦住他们的去路。于清说明了来意,要求他们放人还物。那守门的精灵通报以后,于清的要求被拒绝了,一个精灵武士还警告他们说:“识相的话就尽快离开,否则连你们也要扣下当奴隶。” 于清大怒,不由分说一剑将那精灵武士刺死,带领士兵们往地宫里冲杀。 第10章 结盟 有人硬闯地宫,精灵卫士吹响号角报警,大批精灵武士从地宫四面八方赶来,将于清等人团团围住。眼看一场大战在所难免,于清指挥士兵们组成防守队形。一个精灵武士冲上来,挥剑向于清砍来,于清一个闪躲,顺势一剑,将精灵武士劈为两截。又有几个武士冲上来,但是不是被打死就是被打伤。 这时,一个将军模样的精灵喊一声:“一起上!”精灵们一拥而上,于清他们寡不敌众,死了两个士兵,其他的也不同程度受伤,于清也渐渐感觉到体力不支。 在这紧要关头,突然听到一个沙哑的声音传来:“都给我住手!”那些精灵武士立即停止了进攻。那精灵将军向喊住手的精灵拱手道:“左长老!” 于清定睛一看,这不就是那位佝偻精灵吗?他怎么成了长老了? 佝偻精灵说:“公子别来无恙吧!哦,对了,你应该叫于清吧,我们掘地精灵也收到了孑孓族的告帖,当日公子对我们手下留情,放我们一条生路,我一直都在关注公子的动向,希望有机会报答公子的不杀之恩,可是今天公子为什么要闯我地宫呢?” 于清说明了来意,那佝偻精灵说:“原来如此,我们不知道那些是公子的人,你放心,当日公子有不杀之恩,我们一定放还公子的人,不过公子既然来了,请让我尽地主之谊,到府邸喝杯薄酒吧!” 于清说:“那于某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请!”说罢带领受伤的士兵跟随佝偻精灵进入了地宫。 佝偻精灵吩咐手下准备酒食,并叫一个精灵武士去请精灵王和右长老。 一会儿一个年轻英俊的精灵带着几个随从进来,其中一个随从正是那倭精灵。佝偻精灵介绍说:“这是我们的大王。”又指着倭精灵说:“这位你认识,我们地宫右长老。” 他们边喝边聊,原来倭精灵和佝偻精灵回到暗夜地宫后,决定改邪归正,不再做杀手,凭着他们的智慧和武功,做了精灵王的左右护法长老。 酒足饭饱后,佝偻精灵将俘虏的十多个士兵和一个将军归还于清,将抢去的晶币全部奉还,还额外送了他们1000个绿晶。 告别了地宫,于清带领大家昼夜兼程赶回了孑孓城。 于清回到孑孓城,见了多萝,多萝说:“亲爱的,你回来的正是时候,我带你去见一个熟人。” 于清问道:“熟人?是谁?难道是巴赫大师?”因为在于清看来,他在这里的熟人就只有巴赫。 “到了你就知道了。”说完多萝带着于清往驿馆方向走。 到了驿馆,只见屋内坐着一个人,于清疾步上前道:“浩兄,你怎么到这里来了?”来者不是别人,正是浩瀚族少将军浩俊逸。 浩俊逸有些拘束地行了一个礼:“城主大人,郡马大人!” 于清说:“别那么拘礼,当年比武大会上一别,浩兄的风采依然历历在目,我正在想何日能够重聚,没想到浩兄竟然先到了,是什么风把你吹来了?” 浩俊逸说:“于兄弟武艺精湛,人品一流,乃当今世上难得的英雄人物。当年领略了于兄的风采,在下佩服得五体投地,恭维的话我就不多说,今日前来,方知于兄与郡主已经成婚,实是可喜可贺。不过,我不远万里而来,确实是有事求于贵部。” 于清说:“浩兄过奖了,既然大家惺惺惜惺惺,有什么事,不妨直说,只要我于清能办到的,一定在所不辞!” 突然,浩俊逸单膝跪地,拱手拜求着说:“于兄弟,不,郡马大人,请您一定要救我们浩瀚族。” 于清大惊,急忙将浩俊逸扶起来问是怎么回事。 浩俊逸说:“这事还得从进贡的事情说起,上月,王庭的内务大臣格里芬代表国王到浩瀚族部落派税,见到了浩瀚郡主浩珍珍的美貌,色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故意让珍珍郡主陪伴他。因他是国王使者,我们也不敢怠慢,就好生款待,没想到他尽然对郡主动手动脚,我忍无可忍,痛打了他一顿。格里芬回去后,在国王巴巴哈多那里搬弄是非,故意挑拨,说我们浩瀚族不把国王放在眼里,国王一怒之下,派出大军征讨我们浩瀚部,我们浩瀚族兵弱将寡,那里能够抵御王城大军,我的父亲大将军浩连景不幸阵亡,中将军也牺牲了,士兵死了一千多人,上将军浩佐和我拼死护送大汗和郡主突围,逃到威比尔斯山区,而公子浩兰被他们俘虏了。现在我们的城堡已经被国王军队占领,他们要求用郡主换回公子浩兰。我们走投无路,只得向贵部求救。因为我听说那格里芬是孑孓族的大公子,城主大人和郡马大人出面,也许他能给个面子,把王庭军队撤回去。” 多萝听了,骂道:“格里芬这败类,尽然做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 于清说:“那格里芬本来就是从孑孓城逃跑出去的,他对我们恨之入骨,我们去找他是没有用的。” “那怎么办?”浩俊逸焦急地问道。 于清说:“我们孑孓部虽然也有精兵强将,但是怎么能和国王的强大军队分庭抗礼,要不我借你三千骑兵,把他们化妆成浩瀚族的军队,和你一起去解救大汗和郡主。” 现在别无他法,也只有这样了,浩俊逸谢过多萝和于清。于清安排一支精锐骑兵队伍随浩俊逸出发去营救浩瀚族。 从驿馆回来后,多萝召集长老们开会,通报这一情况。 内务长老说:“现在的国王不体恤民情,倒行逆施,横征暴敛,搞得举国上下民不聊生,已经引起了许多部族的不满,但是稍有不服从的,巴巴哈多国王就挥师征讨。” 军事长老说:“听说,就是大巫师巴赫的话,国王也听不进去了。我也收到消息,有些部族在相互联络,准备联合起来对抗王庭。” 于清说:“如果这个消息可靠的话,我们不妨派出信使,让他到各部族去联络一下,形成统一的反抗力量。” 这时,一个探子来报,说据可靠情报,黑河部落已经爆发了起义,多罗族也派出大公子莫洛带兵响应。 于清叹息说:“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很明显这些局部的反抗是微不足道的,如果凭他们单打独斗,无异于以卵击石,只有联合起来,形成强大的军事同盟,才可能有胜算的把握。” 进孑孓各部长老商议后,多萝同意了于清的建议,由于清亲自安排可靠的人员,派他们到各部族去联络串联。 一个月之后,派出去联络的人相继回来了,带回来了各部族都同意派使者来商量起义事宜的消息,同时还带回来一个人,此人自称是从王城逃出来的,要面见孑孓城主,说有重要情报相告。 多萝和于清一起接见了他,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那个被巴巴哈多收买投毒陷害大王子的调酒师,巴巴哈多掌权后,害怕自己的罪行暴露,就想杀他灭口。调酒师陷害了大王子后,一是心存愧疚,二是预感到巴巴哈多一定会杀人灭口的,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逃离了王城,投奔黑河部落的远亲。 国王巴巴哈多知道调酒师逃走以后,下了全国通缉令,并威胁说:“如果有那个部族胆敢窝藏调酒师,一定会让他灭族。” 黑河部落虽然也痛恨巴巴哈多,但是慑于国王的淫威,只得将调酒师驱逐出境。还好于清派去的联络人员知道后,冒险将他带回了解决部落。 调酒师向大家讲述了巴巴哈多弑父杀兄的经过,大家异口同声地骂道:“畜生!” 于清说:“巴巴哈多弑父杀兄在先,荒淫无道在后,逼迫的举国上下生灵涂炭、民不聊生,这种暴君在位一日,我们各部族的人民就会不得安宁一日,只有推翻他的暴政,从新推选一个仁慈爱民的国王,我们各族人民才能有好日子过。” 三天后各部族的使者齐聚孑孓城,商讨联合对抗王庭的行动。多萝授命于清全权代表孑孓部和大家商讨对策。 于清先历数了巴巴哈多倒行逆施的各种暴行,调酒师也出来公布了巴巴哈多夺权篡位的阴谋诡计。于清接着说:“虽然现在巴巴哈多的军队实力十分强大,但是我们地球上的一位伟人说过: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只要我们各部族团结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一定能够打败巴巴哈多,还我们各部族一个太平世界。” 通过激烈的讨论,最后各部族形成决议,由各部族派出精锐部队,组成一个讨逆联盟军。由于孑孓族的军事实力最强,就由孑孓族人担任盟主。多萝被推选为讨逆盟主,她任命于清为大将军,浩俊逸为前将军,莫洛为左将军,黑河部大将军塔塔木为右将军,掘地精灵也派了一只一千人的队伍前来支援。各部族的军队总数加起来差不多有50万,而王庭大军总共有60万。 各部族派出的部队秘密集结之后,于清作了战前动员令,并提出联军的口令是:“伐无道、诛暴君”。 讨逆联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击,首先攻击围困浩瀚族的王军,三天不到就解了浩瀚之围,救出浩瀚公子浩兰,迎接大汗回城。当于清见了珍珍郡主时,也被她倾国倾城的美貌惊呆了,但是战事要紧,甚至连坐下了和她说话的时间也没有。而珍珍郡主也被于清英明神武、气宇轩昂的气质所深深吸引。 解了浩瀚之围后,盟军势如破竹,浩浩荡荡的开往王城,国王听说各部联合反抗王庭,万分震怒,他任命格里芬为平叛将军,挥师南下,和于清率领的讨逆联军在大峡谷一带对峙,一场空前的大战在所难免。 国王的军队虽然占人数的优势,但是讨逆联军同仇敌忾,士气高涨,节节胜利,不断向王城推进。 巴巴哈多见自己的军队节节败退,召集将军大臣们开会研究对策。 宫廷国师献计说:“乌鳢罗干国自建国以来,各部族每年都前来进贡,他们是畏惧不死谷神的力量,但是现在谷神其实只是一个活死人,听说水晶舱里有一块万年龙晶,衔在他的嘴里,所以他的身体才得以保存至今。这块万年龙晶黑里透着血红,世间稀有,吸取了一万多年的日月精华,积聚了天地万物的能量,如果陛下将龙晶取出据为己有,将他服下,您将成为天下第一的世界霸主,那些区区之辈又何足挂齿?” 巴巴哈多一听,显然十分感兴趣,问道:“可是听说谷神被放在水晶塔里,要通过一道炫光隧道,一般人根本进不去。” 国师说:“这事好办,只要让大巫师巴赫去取出来不就可以了?” 巴巴哈多说:“只怕巴赫那老东西不会同意!” 国师又说:“听说巴赫有一个孙女,他对她疼爱有加,视为掌上明珠,只要陛下抓住他的孙女,嘿嘿!还怕他不就范?” “好,立即带人去把巴赫的孙女抓来!” 说完就让国师带着几个侍卫马上行动。 第11章 反抗暴君 国师和几个侍卫凶神恶煞的来到大巫师府邸。大巫师的两个家丁挡住了他们的去路,不让他们进入府内。国师嚣张地说:“我们奉国王陛下之命前来迎请米兰小姐到王宫一叙,你们是不是想抗旨不尊?还不给我滚开!” 一个家丁说:“先王有令,任何人不得骚扰国师府邸,就是国王卫队,也不得私闯,除非有国王的特别法令。” 国师冷笑着说:“先王?先王已经成神了,现在是大王的天下,大王御旨谁敢不从?”说罢大喝一声:“给我上!” 几个卫士一拥而上,家丁也拔剑还击,拼死抵抗,无奈寡不敌众,他们虽然也击杀了一个侍卫,但最终还是全部壮烈牺牲。几个侍卫一路往米兰闺房冲去,木兰的侍女也进行顽强的抵抗,都被一一杀死。 一个贴身丫鬟护送米兰小姐从后门逃跑,国师带领侍卫紧追不舍,虽然丫鬟舍身救主还是无力回天。最后米兰小姐被抓住,押进王宫。 来到王宫,巴巴哈多故作姿态的喝斥国师说:“我叫你们去请米兰小姐,为什么如此对待我的贵宾?”说完还打了国师几个耳光。 国师急忙说:“臣罪该万死,请陛下赎罪,请小姐赎罪。” 巴巴哈多假惺惺地说:“米兰小姐,实在对不起,这些奴才办事不力,多有得罪,还望小姐原谅!” 米兰怒目而视巴巴哈多道:“国王陛下,我米兰到底犯了什么罪,你要这样赶尽杀绝,如果我爷爷知道,一定不会放过你们的。” 巴巴哈多说:“小姐息怒,我就是想让大巫师给我拿一样东西,东西到手,我一定会把小姐原封不动的送回府上,并给巫师府5000个绿晶作为补偿。” 米兰问道:“你要什么东西?” 巴巴哈多说:“不死谷神口里的万年龙晶。” 米兰说:“休想,那是我们乌鳢罗干国的国宝,我爷爷是不会让你的阴谋得逞的!” 巴巴哈多哈哈大笑:“那就由不得他了。”然后下令将米兰软禁在王宫,好生对待。 将米兰挟持以后,巴巴哈多命人取下米兰的一对红晶耳坠,带领国王卫队和国师一起来到灵塔圣地,国师念动驭龙诀,数十条飞龙腾云驾雾,将国王及其卫队载到灵塔。 五大护法见是国王驾到,不敢怠慢,毕恭毕敬的将国王迎接到塔内。 巴赫见国王突然驾临,俯身接驾,并问道:“尊敬的国王陛下,今天并非谷神拜祭之日,不知陛下突然驾到,有何贵干?” 巴巴哈多说:“大巫师,孤王也不想给你绕弯子,我今天来就是想取走谷神口中的万年龙晶,希望巴赫先生给孤王一个面子,替我取出来吧! 巴赫说:“陛下此言差矣,难道您不知道万年龙晶是乌鳢罗干国的镇国之宝?再说谷神大人是我们飞龙族的祖先,历代先王和各族百姓奉之为神灵,如今陛下怎么会突然之间产生这种想法?” “我听国师说这万年龙晶能让我的功力大增,当下,各部族竟敢叛逆于王庭,联合起兵对抗王师,而王师节节败退,眼看不久的将来就要打到王城了,形势十分危急,如果孤王吃了龙晶,就是天下无敌,那些叛逆之辈又能奈我何?” 巴赫看了一眼国师道:“国师的话实在不可信,陛下不要轻信谗言,这龙晶根本没有这种功效。” 国师吼道:“大胆巴赫,巧言令色,大王叫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难道想抗旨?”说罢拔剑向巴赫刺来。 巴赫不动声色,一掌击出,将国师震飞出十来米远,口吐鲜血,跌倒在地,捂着胸口惨叫。 国王一声令下:“大胆!难道你反了不成,给我上!” 五大护法不敢和国王卫队作对,跪在地上一动不动。国王卫队的侍卫们拔出宝剑向巴赫发起攻击,巴赫抽出宝剑,一招仙女散花,一排卫士倒了下去。其他卫士见大巫师如此厉害,被吓得连连后退。 国王见状,知道他们都不是巴赫的对手。就取出米兰的耳坠说:“大巫师住手,请看这是什么东西?” 巴赫一看是孙女的耳坠,大惊道:“陛下为何有这东西?” 巴巴哈多说:“也没什么,我只不过是请米兰小姐到王宫做客而已,如果大师帮我取下龙晶,那么米兰小姐将会毫发无损的送回,否则米兰小姐实在是太年轻了,还很漂亮哦!如果她有什么三长两短,我可不敢保证。” 巴赫视米兰为命根,他万万没想到国王会使出如此阴险毒辣的手段,他几乎要发疯了,吼道:“暴君,如果米兰少一根头发,我绝不会放过你!”说着一掌记在壁柱上,那壁柱被击成粉末。 巴巴哈多被巴赫的气势吓得倒退了数步,说:“大巫师别生气,只要你取出龙晶,米兰一定原原本本的还给你。” 无奈之下,巴赫只得进入炫光隧道,国王使了一个手势,两个国王侍卫跟了进去,刚进入隧道就哇哇大叫,退了出来,国王上前一看,两人已经七窍流血,暴毙在地。国王只得在大厅里等待。 为了救米兰,巴赫不得不将龙晶从谷神口中取出,将龙晶交给国王。谷神失去了龙晶的能量,片刻之间就化为一堆尘土。 国王拿到万年龙晶后,说:“这个地方已经没有什么用了,烧了把!”说完起身回宫,并命令将水晶舱运回王宫。侍卫们一把火将灵塔烧了,可怜大名鼎鼎的灵塔圣地,就这样毁在了暴君的手里。 巴赫追上去说:“我的孙女呢!” 国王哈哈大笑:“等我安全了,会还给你的。” 国王回去后,并没有立即放还米兰,反而将她囚禁在王宫地下室里。 巴赫为了孙女的安全,又不敢冒然闯王宫。 巴巴哈多按照国师的方法指引将龙晶吞下,进入水晶舱闭关。一开始什么反应都没有,过了一个时辰身体开始发热,胸中通透发光,双目发出可怕的红光,龙晶开始发挥作用了。 再说讨逆大军一路势如破竹,向王城节节推进。 国师伤情病愈后到军中大肆鼓动说国王已经吃了万年龙晶,正在闭关修炼,要求各部队必须顽强抵挡盟军的进攻,为国王争取时间。国王的军队像吃了定心丸,战斗力大增。盟军攻到王城脚下后,被阻击在城外,形成了两军僵持的局面。 束手无策的巴赫万般无奈只有向于清求援,他来到盟军指挥部,见了于清,告诉他米兰被挟持和万年龙晶被取走的事情。巴赫说:“现在必须想方设法阻止巴巴哈多出关,否则一旦出关就无人能敌,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于清问有何对策,巴赫紧握于清的手说:“现在米兰在国王的手里,我要只身进入王宫,想办法救出米兰,如果我回不来,请于清兄弟一定要替我照顾好米兰,她现在才16岁,还有两年才成年,他的父母早亡,我含辛茹苦将她养大,她是我的全部寄托和希望,一定不能有事。”说完年迈的老巴赫竟然失声痛哭起来。 于清安慰他说:“放心吧!巴赫先生,我一定会替你照顾好她的。” 巴赫拿了一本书给于清说:“这是御龙秘诀,你学会后可以驾驭飞龙。现在我先入城,你必须加紧攻城。我们里应外合,阻止国王出关。”说完转身向王城走去。 巴赫走后,于清召集将军们召开军事会议商讨攻城之事。 前将军浩俊逸说:“王城的城墙固若金汤,国王的军队居高临下,我军很难攻破城门,现在我军伤亡较大,进攻受阻,我看现在军心有点动摇了。” 大家讨论了半天也拿不出一个万全之策。 于清说:“我们先在城下一里的地方扎营休整,补充军给,等大巫师进入王宫后看能不能打开缺口。” 巴赫进入王城之后,被狡诈的国师发现行踪,但是巴赫武功盖世,难以捉拿。国师就把米兰抓出来作为人质要挟巴赫。人都有弱点,对于这个足智多谋,身怀绝技的大巫师来说,孙女米兰就是他的弱点。 诡计多端的国师说:“只要大巫师束手就擒,我们就放了米兰。” 看着被折磨得不成人样的米兰,巴赫万分悲痛,心如刀绞,他说:“好!让我和米兰说一句话!” 国师说:“那就要先委屈一下巫师了。”然后叫人用百炼绕指柔刚锁胸甲将巴赫锁住。这国师见巴赫已经被控制住了,就让他和米兰说话。 巴赫说:“米兰,我的好孙女,让你受苦了,你出去后就去找于清大将军,他答应过我要照顾你的。” 米兰哭泣着点了点头,被几个士兵押往城墙边。巴赫见状,怒目圆睁地盯着国师,歇斯底里地吼道:“我已经答应了你们地要求,你们为什么不讲信用?为什么不放了我的孙女?” 国师冷笑一声说:“哼!你以为你还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不可一世的大巫师吗?现在你只不过是我砧板上的一块肉,我要弄死你还不是比捏死一只蝼蚁容易?不错,我是答应放了你的孙女,但是你也没有说要怎么放啊!哈哈!给我推下去!” 巴赫发疯似的吼道:“无耻小人,我要杀了你!”言罢挣扎着扑向国师。可是那百炼刚抓死死地抓住他的锁骨,那钻心的痛让他丝毫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米兰被推到城墙边上。有气又急又恨的老巴赫眼前一黑,昏死过去。 城下的于清远远看见城墙上士兵的举动,看出了他们的意图,风驰电掣地向城墙下飞奔而去。城墙上的士兵推着米兰哈哈大笑,然后将米兰推了下去。眼看就要着地之时,于清及时赶到,刚好把坠下的米兰接住,由于惊吓过度,加上巨大的冲击力,米兰还是昏了过去。而可怜的巴赫则被国师他们拖入了王宫。 于清将米兰抱回军中,吩咐军医将她救醒,于清关切地问道:“姑娘,你是米兰小姐吗?” 米兰点了点头,于清说:“我是于清,你现在安全了!”米兰一听是于清,就像见到了亲人一样,一下子扑进于清的怀里,痛哭起来,说爷爷已经被国王的人抓去了。 于清安慰她说:“米兰乖,我一定会将你爷爷救出来的。”说完,他吩咐女兵将米兰带下去吃东西,自己赶到指挥部商量对策。 现在情况紧急,巴赫已经被捕,里应外合已经不可能,可是大家又无计可施。鲁莽的左将军莫洛说:“要不我们带几个人去把城门砸开,大将军意下如何?”塔塔木说:“国王的军队居高临下,还没有等你到达城门边已经被万箭穿心了。” 于清打住塔塔木说:“莫洛将军你刚才说什么?” 莫洛说:“我说把城门砸开呀!怎么了?” “砸开,砸开,炸开,对呀,炸开!”于清一拍大腿说。将士们都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原来他想起了还有两颗手雷留在孑孓城堡的背囊里,莫洛的话一语惊醒梦中人,可以用手雷炸开城门。于是他叫一个小将骑一匹快鹿赶回孑孓城堡,找央金把他的背囊取来。那小将虽然不知道有什么用,还是飞快的赶回孑孓城。 第二天中午,小将风尘仆仆的提着背囊回到了军营。于清打开背囊,取出一颗手雷,然后下令半刻种后攻城。 将士们作好攻城准备后,于清拿着手雷,大喊一声跟我来,大军来到据城门50米远的地方已经进入了国王军队的射程。城墙上的守军亮出了弓箭。他命令军队停下,高声说道:“等我把城门炸开以后,大家就从城门攻进成去。”大家惊愕的看着主帅,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 于清拿着手雷,飞身跑到距城门30米的地方,拉下拉环,将手雷抛向城门。守城的士兵们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向他一阵乱箭射来,于清急忙用盾牌挡住。 只听轰隆一声巨响,城门被手雷炸开了一个大洞,于清大吼一声:“冲啦!”将士们潮水般向城门冲去,而守军被吓得魂飞魄散,以为于清会什么妖术,纷纷逃命。 盟军很快占领了王城,向王宫推进,国王的军队已经被吓破了胆,许多人束手就擒,国师被莫洛一杵打死,格里芬指挥国王卫队作最后抵抗。这些国王卫队训练有素,武器精良,而且个个身怀绝技,减缓了盟军的进攻速度。 于清急着先去解救巴赫,他吩咐浩俊逸继续指挥军队进攻王宫,自己一个人去寻找巴赫。 于清发现一个国王卫队的军官模样的人,拦住了他的去路,那军官挺剑向于清刺来,但是他根本不是和于清一个级别的,几招过去后就被于清生擒。 于清逼问军官巴赫的关押地,但是那军官守口如瓶,打死也不说。于清知道这些宫廷卫士都是飞龙族一脉的忠诚之士,誓死效忠王室,用死来威胁显然是徒劳的。 于是于清对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我知道将军对王室的一片忠心,但是现在的国王巴巴哈多荒淫无度、残暴无比,在他的残暴统治下,天下苍生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就连大巫师这种忠节之士都要被他迫害。如果将军还有一点正义感,还有一点良知,怎么会忍心置黎民百姓的生死于不顾而助纣为虐,为虎作伥?将军何不顺应天下民心,一道推翻国王的暴政,另立王室一脉新君,还天下苍生一个太平盛世?到时候,将军可是奇功一件,不但可以拥立新君,而且可以名垂千古,流芳百世!” 在于清的劝说之下,军官终于被说动了,他同意带于清前往关押巴赫的地牢。有宫廷卫队军官带路,于清几乎没有遇到什么抵抗就到达了地牢。 军官说:“现在我已经带你找了关押大巫师的地方,但是我已经背叛了我的誓言,如果还苟活于世,到时我无颜见到九泉之下的先王,我只有以死谢罪。”说罢,拔剑自刎。 于清想制止他已经来不及,只能为他深深地鞠了一个躬,脱下自己的披风把他的尸体盖上。 于清从地牢救出巴赫。巴赫说:“你不要管我,先去找巴巴哈多国王闭关的地方,他闭关已经三日了,如果他吸收完万年龙晶的能量,再加上他的降龙十八斩,真的就没有人能抵挡了。” 还在说话就听到远处传来一阵喊叫声。“看来已经晚了!难道这是天意?我预测到乌鳢罗干国将出现一个大浩劫,而你是阻止这场浩劫的人,我只预测到开始,却预测不到结局,唉!” 于清和巴赫快速赶到叫喊声传来的地方,只见一个披头散发,眼放红光,全身青筋爆出的怪人,舞动一把斩龙宝剑腾挪起伏的飞跃击杀,所到之处横尸遍野,血流成河。 巴赫大喊:“不好,巴巴哈多出关了,赶快撤退。” 面对这个杀人恶魔,再多的将士也无异于以卵击石,只会增加无谓的牺牲。于清找到浩俊逸说:“浩将军,现在巴巴哈多已经出关,他吸收了万年龙晶的能量,已经天下无人能敌,我们不要作无谓的牺牲。你和巴赫大师立即组织将士们撤退,尽量保存实力,我去拖住巴巴哈多,给你们争取撤退的时间。” 浩俊逸领命,立即组织撤退,将士们听到撤退号令,像潮水般蜂拥着朝城门退去。 巴赫说:“以你一个人的能力,根本拖不住巴巴哈多,还是我和你一起去吧!” 情况万分紧急,已经由不得于清多想,能够多拖住巴巴哈多一些时间,就能给将士们争取更多的生存机会。他举起玄铁青光剑,巴赫也从地上捡起一把宝剑,一起向巴巴哈多飞扑过去,两把利剑风驰电掣的向巴巴哈多的头顶砍去。 巴巴哈多也不避让,反手一剑劈来,只听咣当一声,巴赫的剑被劈为两截,于清也被震得虎口发麻,手腕剧烈疼痛。 巴巴哈多哈哈大笑道:“奥斯,不,应该叫你于清,我们又见面了,看来你功力增进不少,但又能奈我何,我现在已经吸收了万年龙晶的能量,天下无敌了,你们就乖乖受死吧!”话音未落飞身一剑,来了个旋风屠龙斩,巴赫和于清运足十二成功力,想用真气护体,没想到他们的真气根本抵挡不住巴巴哈多的剑气,只听“嘭”的一声,犹如一个热气球爆炸,于清和巴赫双双口吐鲜血,摇晃着差点倒下。 于清和巴赫的抵挡为将士们赢得了一点撤退的时间,眼看大部分将士都撤出了城外,于清说:“撤!”和巴赫一道飞跃撤退。可是巴巴哈多紧追不舍,一路杀将过来。 好还巴巴哈多刚出关,控制体内能量的能力还不强,让于清和巴赫得以逃脱。刚逃到城门边,突然听到后面传来一声“爷爷!于大哥”的哭喊声。 于清回头一看,原来是米兰,这丫头怎么会跟进城来了,她一定是想去找爷爷巴赫的。 于清飞身回去,责怪米兰说:“我不是让你在军营等我回去吗?你怎么跟来了,这里有多危险,你知不知道?” 米兰委屈地说:“人家还不是担心你和爷爷的安危!你还要责怪我!” 眼看巴巴哈多已经越来越近,于清来不及多想,一把将米兰抱在怀里,继续往城外逃,眼看巴巴哈多就要追上来了,自己又抱着米兰,而且受内伤不轻,速度慢了下来。 巴赫也飞身回来,说:“于清兄弟,把剑给我,米兰就拜托你了。”说着挥剑向巴巴哈多飞去,他拼尽全力,想挡住巴巴哈多,给于清争取时间逃跑。 于清知道如果此时不走,就会全部毙命于此,抱起哭喊着爷爷的米兰,拼命跑出城,骑上一匹雄鹿,使劲一夹鹿肚子,雄鹿飞也似的向城外奔驰而去…… 格里芬看见于清逃走,带领大队人马向于清的逃跑方向追去,慌不择路的于清一路狂奔,也不知道要逃往那里,内伤也越来越严重,可是格里芬带兵穷追不舍。 也不知跑了多久,雄鹿由于太劳累,突然倒地而死。于清抱着米兰,徒步继续奔逃,逃到一个悬崖边上,前面已经没有去路,体力也渐渐不支。 格里芬的人马追了上来,他下了鹿,提着剑向于清逼近,弓箭手用箭瞄准于清,于清抱着米兰退到悬崖边上。 格里芬哈哈一笑说:“于清,我的好妹夫,我一开始还以为你是奥斯,如果早知你是个冒牌货,我还要煞费苦心的找杀手对付你吗?白让我那可爱的妹妹捡了一个大便宜,不过我和大王很快就会打回去了,城主的位子最终还是我的。” 于清说:“你这个败类,你知道你为了一己之私,害死了多少人吗?如果你还有一点良知,我希望你看一看天下的黎明百姓,他们在巴巴哈多的暴政下生不如死,举国上下生灵涂炭、哀鸿遍野。现在巴巴哈多吃了万年龙晶,已经无人能敌,你为虎作伥,迟早会遭报应的!” 格里芬听了,怒吼道:“闭嘴,我今天走到这个地步,还不是拜你于清所赐,本来城主之位就是我的,要不是你这个假奥斯的出现,我怎么会寄人篱下?不过事到如今,如果你乖乖就范,交出米兰,或许我会看在我那该死的妹妹的份上,饶你一命!” 于清说:“少废话,士可杀不可辱,今天落在你的手里,也是我于清的命数,要杀要剐随便你!” “那你就错了,如今你身受重伤,对付你不成问题,但是我不想让我那亲爱的妹妹守寡,让你们做我一辈子的奴隶吧。这个小姑娘很鲜嫩,我本来早就想办她的,可是国王陛下不准动她,他是害怕巴赫那老东西,不过现在什么也不怕了!哈哈!哦,忘了告诉你,当时我那死鬼兄弟奥斯就是被我从这里推下去的,你说你们是不是很有缘分?” 于清看着怀中这个如花似玉,却还有几分稚气的米兰,心想一定不能让她落在这群恶魔的手里,米兰也说:“不要把我留下,我宁愿死也不会成为他们的俘虏。” 于清望着悬崖问道:“米兰,你怕不怕?” 米兰明白了于清的意思,坚定地说:“只要和你一起,我什么也不怕!” 于清说:“闭上眼吧,我的小米兰!” 米兰搂紧于清的脖子,闭上了眼睛。于清抱紧米兰纵身跳下万悬崖…… 第12章 失忆 于清和米兰一起跳崖,无疑是凶多吉少,因为不被摔死也会被深渊里的巨蟒吞噬,不过对他们来说也总算是一种解脱。于清的部下就没有那么幸运了,他们群龙无首。国王巴巴哈多带领王庭军队全面反扑,无人可挡,他们一路烧杀抢掠,盟军溃不成军,浩俊逸和莫洛先后阵亡,塔塔木身负重伤,将士们也死伤过半。 盟军退到孑孓城后,砍断吊桥,截断了追兵,凭着深谷天险,暂时得以休整。多萝清点剩下的盟军人数,还不到20万,而且都是些残兵败将,战斗力尽失,加上于清的失踪,多萝心急如焚,万念俱灰。她和各部族首领商量说:“现在将士们死伤过半,毫无战斗力,而暴君的功力无人能敌,加上大将军生死未卜,我们还是投降吧!” 大家也都别无他法,只得派出使者,向国王递交投降书。 国王接受了他们的投降,条件有三,一是每年必须按时上交规定的赋税,另外加上进贡100个美女供王庭享乐;二是由格里芬兼任孑孓城城主,限孑孓族人三天之内修复吊桥;三是解除各部族的武装。 现在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明知道条件苛刻,也只得哑巴吃黄连,硬着头皮接受。 四天之后,吊桥修复,格里芬耀武扬威的带着卫队开进孑孓城,多萝带领文武长老们跪地迎接,献上城主大印。格里芬大笑:“我格里芬又回来了。” 格里芬上台,首先遭殃的自然是多萝,他下令削去多萝的爵位,贬为庶民,和央金还有几个贴身丫鬟一起被发配到洗衣房做苦力。 格里芬派了一个昔日的侍女当监工,这个一朝得势的监工大发淫威,看谁不顺眼就要鞭打喝斥她们,金枝玉叶的多萝那里受得了这种苦,还好央金和丫鬟们都帮忙完成她的洗衣任务。可是还是经常遭到监工的奚落和嘲讽,苦难的日子不知何时是尽头。 多萝甚至想到一死了之,对于清的牵挂和思念是支撑她顽强活下去的唯一理由,央金也经常安慰她说:“老爷一定会回来救我们的!” 日子一天天过去,毕竟是亲妹妹,格里芬也没有再过分的折磨她们,但是王庭的苛捐杂税、徭役劳役加上巴巴哈多的荒淫无度给孑孓族人带来了无尽的负担和灾难。其他各部族何尝不是这样,但是又有什么办法? 巴巴哈多吞噬了万年龙晶后,虽然功力大增,但是性情也大变,不仅更加凶残,而且更加嗜血,因为他的身体根本控制不了龙晶的巨大能量。这种能量在他的体内聚集,每年年中日要爆发一次,爆发时全身肌肉爆裂,面目狰狞恐怖,必须要吸食100个8到10岁的童男童女的鲜血才能恢复原形。因此王庭又要求各部族每年进献100个童男童女。 灵塔圣地被烧、谷神被毁后,昔日盛大的节日年中之日变成了各部族的劫难日。各部族为了躲避灾难,纷纷流离失所,逃离家园。短短一年时间里整个乌鳢罗干国民不聊生、哀鸿遍野、饿殍满地,一片凄凉的景象。 恢复人形时的巴巴哈多喜怒无常,加上他神功护体,不但没有人能够限制得了他,反而荒淫的需求量大增,被他蹂躏摧残而死的少女不计其数。为了满足他的淫欲,他甚至要求格里芬将多萝郡主进献给他。 巴巴哈多来到孑孓城,对格里芬说:“格里芬,现在我已经帮助你夺回了城主的宝座,你那妹妹多萝现在身在何处?当年比武招亲,一睹了多萝的美貌,我至今都恋恋不忘,要不是那该死的于清坏了我的好事,多萝早已成为我的囊中之物。现在于清已死,多萝就是我的了!去,现在就去给我把我的小美人找来,我一想到她都有点等不及了,立即带来,我要好好的享受享受!” 格里芬虽然不敢违背巴巴哈多的旨意,但是多萝毕竟是自己的亲妹妹,他知道多萝如果落入巴巴哈多的魔掌一定凶多吉少,就说:“我英明神武的国王陛下,那多萝已经嫁与于清,早已是残花败柳之身,如果让她来侍奉大王,岂不是玷污了陛下的英明?我看不要也罢,我孑孓城美女如云,待微臣给你安排几个漂亮的少女来更能尽陛下的兴! 巴巴哈多一听,不禁勃然大怒,顺手将格里芬的一个侍卫的头抓住一捏,顿时将那颗可怜的头颅捏瘪,脑浆四溅,吼道:“大胆奴才,你敢逆本王的意?” 格里芬吓得一下子跪倒在地,面如土色,战战兢兢地说:“奴才纵然有天大的胆也不敢忤逆大王,我对大王的忠心日月可见,我所说的话句句千真万确,现在多萝已经被我贬为庶民,流放到洗衣房当苦力,如果大王不信,让臣带您去看。” 巴巴哈多说:“我倒想看一看倾国倾城的多萝郡主变成什么样子了!”说完就要让格里芬带他到洗衣房。 格里芬说:“尊敬的国王陛下,洗衣房远在孑孓城郊外,不但地处偏僻,脏乱不堪,而且都是些下人居住的地方,我怕有损大王的万金之躯。再说现在天色已晚,微臣已经为陛下准备了丰盛的晚宴和精彩的歌舞,今晚一定要让大王尽兴,以表微臣的一片忠心和尽到微臣的地主之谊。如果陛下一定要亲自去见一眼多萝,明日再去也不迟。” 巴巴哈多一听,转怒为笑道:“我谅你也不敢欺骗我,也好,今晚我就不去了,就按你的安排办吧。” 格里芬一面为巴巴哈多安排晚宴歌舞,一面叫来自己的心腹,如此这般的吩咐了一番。 格里芬的心腹秘密来到洗衣房,故意让人将多萝全身涂上油污和臭水,让她不准洗澡,洗脸,不准梳头,然后拿破烂的脏衣服给她穿上,大家都不知道他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 央金见多萝受此奇耻大辱,不禁大怒,骂格里芬派来的心腹道:“你这个狗奴才,你为什么要这样对待郡主大人,难道你不知道她是城主大人的亲妹妹吗?我一定要将此事禀报城主,看他怎么收拾你!” 格里芬的心腹说:“央金姑娘,你就别难为在下了,这些都是城主安排的,你们照办就行了,不要问我原因!” 第二天中午,巴巴哈多在格里芬的带领下来到了洗衣房。当巴巴哈多看到蓬头垢面,满身臭气的多萝时,顿时兴趣全无,问道:“这真的是多萝吗?” 格里芬回答道:“如假包换,她今天沦落到这个地步,也是她咎由自取,谁叫他的男人于清竟然敢挑衅大王的权威,活该!” 巴巴哈多看见一旁的央金,问这是谁。 格里芬说:“这也是于清的老婆!” 巴巴哈多一听是于清的老婆,顿时兽性大发,他要将对于清的仇恨发泄在他的亲人身上,于是当着大家的面将央金按在洗衣台上,扯掉她的衣衫,当众把她强暴昏死过去。 亲眼目睹巴巴哈多的暴行,大家又怒又怕,相拥而哭。 巴巴哈多走后,多萝和丫鬟们将央金扶起救醒。多萝哭着说:“妹妹,都怪我没有能力才让你蒙受如此奇耻大辱,我真没用!” 央金虚弱地说:“郡主殿下,没关系,只要能保住您的清白,央金受这点苦又算得了什么,央金就是一条贱命,能得到老爷和您眷顾,已经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了,只要能服侍郡主等老爷回来,我就结束自己的生命,不会让老爷的名声受到玷污。我今天终于明白了,格里芬为什么要让你不洗脸不洗头,他是在保护郡主您!看来格里芬还不是坏到骨子里去的人,他还有一点点良知,他做的那些坏事,都是为了争权夺利。” 多萝说:“其实当初我也不想当什么城主,但是父命难违,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呢?不过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 巴巴哈多的暴行,就连一向心狠手辣的格里芬也被震撼了,他一方面对巴巴哈多的怪癖无法理解,对巴巴哈多的嗜血从害怕到憎恨,他逐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对于这个几乎是自己一手铸成的大错,他又后悔又无奈! 发生了央金被迫害的事件后,格里芬撤回了监工,也减少了每天的洗衣任务,还特别批准送药到洗衣房为央金疗伤,多萝可以到洗衣房外边放风,但是不准离开洗衣房,他心底的良知总算没有彻底泯灭。 这在苦难的日子里,多萝对于清的思念更是与日俱增,她总是看着一堆堆的衣服发呆:“清哥,你到底在那里,你知道你的小多萝在想你吗?你知道央金妹妹受了多大的苦吗?” 格里芬看着多萝那失魂落魄的样子,实在是不忍心,就说:“我说多萝你就死了那份心吧,于清早就死了,是我亲眼看见他和米兰一起跳下悬崖的。” 多萝哭喊着说:“我不信,你胡说,我的清哥不会死,他一定会回来找我们的。” 格里芬大声喝斥她说:“要不是看你是我的亲妹妹,可怜你,我才懒得管你的死活,听不听随便你,你就安心的等到死吧!” 格里芬怒气冲冲的走了,多萝还在自言自语:“不会的,清哥不会死,他一定还活着,一定不会死的!” 北风吹来,萧索的枯枝败叶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望眼欲穿的多萝茫然地遥望着远方,瘦弱的身躯显得更加单薄,心中满是思念和苦楚,泪水早已模糊了她的视线。真是悲歌一曲肝肠断,生离死别,何等凄凉! 世外桃园 清晨的阳光透过薄薄的雾气温暖的普照着这片神秘而美丽的大地,春天的气息将山间原野装扮得如诗如画,万物复苏,小草在沉睡中醒来,揉着蓬松的睡眼,伸着软绵绵的懒腰;泉水淙淙,鱼儿在溪水里嬉戏,吐露着珍珠般的水泡;山花烂漫,鸟儿在山林间欢唱,展现着动听悦耳的歌喉;清风徐徐,馥郁的芬芳夹杂着新鲜的泥土气息,好一幅质朴而静美的田园风光,这里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是那么的和谐美好,宛若人间仙境、世外桃源。 一曲悠扬的山歌更给这片大地增添了许多山野气息,循声望去,只见一个农夫背着一捆柴禾,悠闲地唱着山歌,时不时的喝着葫芦里的美酒,优哉游哉的走在山间小路上,这位早起而勤劳的农夫来到路边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边,走过遍布鹅卵石的沙滩,准备到河边去洗把脸。 他的刚接触水面,手像触电似的一下子缩了回来。水里好像有一个“死人”,在这荒山野岭的地方怎么会有死人?他取下一支柴禾,将那“死人”往岸上勾拖,是一个年轻的男人,看上去好像还有气息,他用手指放在年轻人的鼻子上一试,果然还有气息。农夫急忙将水里的年轻人拖上岸,并把他肚子里的水逼了出来,然后将他背回了家。 进入小村庄,来到一个茅屋边,农夫高声喊道:“莹子!莹子!快来帮爹爹的忙!” “什么事,爹爹?”随着一声娇媚的声音传来,只见一个穿着碎花衬衣的漂亮女孩揭开草席门帘迎了出来。看见父亲背着一个奄奄一息的男子回家,姑娘一边帮忙将陌生男子抬到竹榻上,一边问父亲是怎么回事。 将陌生男子安置好后,农夫将路上遇到的情况告诉了女儿。然后吩咐女儿去取了些粗布衣服来换下年轻人的湿衣服。 当他脱开年轻人的湿衣服后,发现他的胸前有一道紫黑色的伤痕,一看就是被剑气所伤。将衣服换好以后,农夫熬了一副汤药,让女儿喂年轻人服下去。 在父女俩的悉心照顾下,年轻人昏迷了三天后苏醒了过来,但是身体仍然十分虚弱。当他睁开眼睛,看见正在为他喂药的姑娘,无力地问道:“这是那里?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莹子关怀地说:“你总算醒过来了,你受了伤,是阿爹将你救回来的。你身子还很虚弱,还需要好好调养,就少说一点话吧!”年轻人听话的点了点头。 十多天过去了,年轻人的病情有所好转,身体渐渐恢复。 这天,莹子姑娘扶着年轻人到院子里晒太阳,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他们在院子的木椅上坐下来。 老农夫正在编竹篱,他一边干活一边问道:“年轻人,看起来精神好多了嘛!现在我们都还不知道你从哪里来,叫什么名字,为什么受伤。能告诉我们吗?” 年轻人摸着自己的头,拼命的想,可是什么也想不起来,只是隐约记得一道道耀眼的白光,他摇了摇头反问到:“我是谁,我到底是谁?”情绪越来越激动。 莹子说:“记不起来就算了,不要勉强自己,你的伤还没有完全恢复呢!” 莹子接着说:“你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看你的样子傻傻的,干脆就叫你‘陌陌’吧!”(‘陌陌’是当地的方言,就是傻子的意思。) 年轻人说:“陌陌!很好听,我有名字了,我叫陌陌,好耶!” 看着年轻人可爱傻傻的样子,父女两被逗得忍俊不禁。年轻人问他们叫什么名字,这里是什么地方。 老农说:“我们这里叫百鱼村,老夫我叫浩洋坡,我的女儿你已经知道了,她叫莹子—浩洋莹子,你就叫她姐姐吧!” 从此父女俩就叫年轻人作“陌陌”,并把他介绍给村民们。 陌陌的病情恢复得很好,身体也渐渐强健起来,他帮助莹子父女两干些挑水砍柴的粗活,倒是还很勤快,人长的高大英俊又憨厚老实,邻居们都夸奖老浩洋家捡到了一个好帮手,可惜就是有点傻。浩洋坡和莹子都很喜欢这个傻傻的小子,将他当家人看待。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三个月过去了。这天,莹子和陌陌正在地里干活,莹子拍了拍陌陌的肩膀说:“陌陌,明天是一年一度的赛诗大会,这是我们这个地区的盛会之一,方圆几百里的人们都要赶到思贤神社参加,我明天带你一起去吧!挺好玩的哟!” 陌陌呵呵的笑着说:“姐姐带我去,我就去吧!” 第二天一早,莹子和陌陌吃过早饭,莹子让陌陌背上一个小背篼,他们就兴匆匆的出门了。 他们沿一条清澈的小溪往上游走去,一路上风景秀丽,景色迷人,五颜六色的鱼儿在清澈见底的溪流里嬉戏,微风轻拂,百草芬芳,各色的花儿竞相开放,花香扑鼻,鸟儿清唱,让人心旷神怡。 陌陌和莹子大约走了一个时辰的山路,翻过一个山垭,远远就听见人们的喧闹声从一片繁花似锦的树林中传来,林中的一些茅草屋顶隐约可见。 莹子高兴地说:“思贤神社到了。”带着陌陌向树林跑去。 只见那盛开的花儿有点像桃花,又不太像,一株株古树蜿蜒盘旋,林间空地上布置着精致玲珑的藤椅,椅子沿上点缀着紫色的小花,都是就地取材编织的藤椅,还是活着的呢,真是别出心裁!再看那茅屋,简陋古朴,脚下是潺潺的流水,鱼儿自由自在的在小石桥间穿梭游弋......完全是山野人家,古道西风,小桥流水,丝毫看不出有什么聚会地的感觉。 走过小桥,是一道较高的修葺着茅草顶的木门,门匾上写着“思贤神社”四个大字,两边的门柱上用朱漆写着一幅对联: “琴棋书画,何来贫富贵贱,皆一比高下” “梅兰竹菊,那分长幼尊卑,咸乐在其中” 陌陌问道:“这对联是什么意识,好有趣哟!” 莹子说:“管他是什么意思,别磨蹭了,快跟我进去吧,傻瓜,比赛就要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