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炮灰女配假结婚了》 第1章 我不下乡 八月的平城,正是一年里最热的时候,知了没精打采的在树上拖长鸣叫,扰的人烦不胜烦。 “不省心的死丫头,你当大西北农场是什么好地方!老娘豁出脸去才给你安排在红沟村插队,你倒好,说不去就不去。” 赵萍兰一边念叨,一边将手里的水瓢摔的震天响。 眼看闹出这么大动静,那死丫头依旧紧闭房门,半点儿反应都没有,心里更是充满了怒火。 深觉自己命苦,嫁到老张家,生了一窝白眼狼。 殊不知,真正觉得自己命苦的,另有其人。 张蕴清躺在硬邦邦的炕上,望着糊满报纸的天花板,哀叹自己逝去的美好生活。 想她辛辛苦苦工作七八年,好不容易凭借努力,在京市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虽然面积只有60几平米,还要还三十年房贷,但她依旧十分满足。 哪成想,刚住进去第一天,漏电的热水器就告诉她什么叫乐极生悲。 失去意识前,她还想着,赤身裸体被人发现在浴室,过于社死。 可是,现实连社死的机会都没有给她。 再睁开眼,张蕴清就发现,自己竟然来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膀大腰圆的中年妇女,正伸着食指,在她的脑门上狠狠戳着,一边戳,还一边念叨她是个蠢货,被男人一哄,就找不着东南西北。 张蕴清下意识后退一步,不等她质问这是怎么一回事儿。 陌生的记忆,瞬间侵占了她所有思绪。 原主是家里老三,上面一对兄姐,下面还有一个弟弟。 如今正逢1972年特殊时期,原主高中毕业,面临下乡插队的难题。 因着父母都是普通人,给原主的兄姐安排工作,已经耗尽了家里的积蓄和人脉。 所以到了原主这儿,就只能走下乡这一条路。 原主的母亲赵萍兰,虽然更疼大女儿,但对原主这个二女儿,也是尽了心力的。 找关系将原主下乡的地方,安排在了平城附近的大队,坐车也就两个小时的路程。 眼瞅着下个月就要去插队,原主却瞒着家里人,到知青办,把插队地点改成了大西北。 要不是知青办有人说漏了嘴,原主父母到她走,怕是都要被蒙在鼓里。 这消息,自然把家里闹了个人仰马翻。 张蕴清穿过来时,正巧接手了这一堆烂摊子。 骤然间生活天翻地覆,还拥有了一对完全陌生的父母。 她足足在炕上躺了两天,确定自己真的回不去后,才不得不认命。 揉揉饿的发慌的肚子,张蕴清无奈的从炕上爬起来。 这年头,城里人也就是听着体面,其实在计划经济下,想吃顿十成十的饱饭都难。 穿过来这两天,就算是玉米面糊糊,最多也只能吃个七分饱。 也幸好,这具身体已经习惯了这样的饮食结构。 要不然,张蕴清怕是连起身的力气都没有。 将及肩又枯黄的头发,随意挽在脑后,又在棉布背心外面,套上打着补丁的藏蓝色短袖。 张蕴清有些不适应的含胸。 原主身材好,在她看来,身上的棉布背心,根本起不到一点儿作用。 可如今条件就这样,大家都这么穿,她也只能认了。 在赵萍兰摔摔打打的背景声中,张蕴清踏出屋子,第一次认真打量起她今后要生活的环境。 平城属于北方,如今又值盛夏,气温干燥而又炎热。 张家的院子和周边邻居一样,正房两间。 有限的空间中,还搭建了两间西房,让本就不大院子,显得更加逼仄。 张蕴清从原主的记忆中扒拉了一下,她家的居住环境,在街道里,已经属于宽敞了。 张父是战乱时候逃荒过来的,上面没有老人,下面四个儿女,除了大女儿已经出嫁,其余三个都没成家。一家五口住这院子,绰绰有余。 不像街道里有的人家,好几代人住在一起,两口子说句悄悄话,能传的全家都知道,每天少不了“热闹”。 “躺炕上一天了,还知道起来!” 看张蕴清终于起床,却直愣愣的站在房门口,不知道想什么,赵萍兰没好气的骂道。 “下个月就得去插队,不知道赶紧收拾东西,覃等着我干呢?下乡了看谁还能伺候你,一群讨债的玩意儿。” 越说,赵萍兰越生气,伸手就想拧张蕴清的耳朵。 许是肌肉记忆,张蕴清立马偏头,避免了耳朵遭受毒手。 在她的记忆里,原主妈最擅长的就是辣手催耳朵,原主兄妹几个,包括原主爸张俊忠,都没少被拧。 大跨步跑到赵萍兰身后,张蕴清喊了一声:“妈,我不去下乡!不用给我收拾东西!” “死丫头,不去下乡你想干什么!敢干出格的事儿,小心你的腿!” 赵萍兰竖起眉毛就要发火。 下乡是国家政策,这一批的名字早就报上去了。 他们当父母的没能耐,不能给闺女安排工作。 要想留城,除非伤了残了,或者嫁个有工作的。 但那有工作的好男人,怎么可能娶个没工作的女人。 她这小闺女漂亮是不假,但是再漂亮也不成,漂亮又不能当饭吃。 赵萍兰宁愿张蕴清下乡,也不愿意有个缺胳膊少腿的女婿,真那样,他们家怕是要被街坊邻居讲究死。 张蕴清摇摇头:“反正我有办法,你放心,我有分寸。” 说罢,不等赵萍兰反应,立刻跑出了门。 再不跑,赵萍兰手里的水瓢,就要出现在她的脑袋上了。 等跑出巷子,确定身后没人追,张蕴清才停下脚步,靠在墙上缓口气。 不禁吐槽,和她上辈子害怕加班猝死,常年保持健身习惯的身体相比,原主这小身板也太弱了。 跑了这么几步路,就喘成这样,还敢报名去大西北,也不怕交代在那儿。 真是没干过农活儿,不知道有多受罪。 刚刚和赵萍兰说不去下乡,她也不是开玩笑。 她上辈子就是从农村考出去的,种菜浇水割麦子这些农活,早就干的够够的。 若是穿来的早一些,原主没把下乡地点改到大西北,遵照原来安排的地方下乡,有人照顾也不是不行。 但偏偏晚了那么几天。 大西北,打死她也不去。八月的平城,正是一年里最热的时候,知了没精打采的在树上拖长鸣叫,扰的人烦不胜烦。 “不省心的死丫头,你当大西北农场是什么好地方!老娘豁出脸去才给你安排在红沟村插队,你倒好,说不去就不去。” 赵萍兰一边念叨,一边将手里的水瓢摔的震天响。 眼看闹出这么大动静,那死丫头依旧紧闭房门,半点儿反应都没有,心里更是充满了怒火。 深觉自己命苦,嫁到老张家,生了一窝白眼狼。 殊不知,真正觉得自己命苦的,另有其人。 张蕴清躺在硬邦邦的炕上,望着糊满报纸的天花板,哀叹自己逝去的美好生活。 想她辛辛苦苦工作七八年,好不容易凭借努力,在京市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虽然面积只有60几平米,还要还三十年房贷,但她依旧十分满足。 哪成想,刚住进去第一天,漏电的热水器就告诉她什么叫乐极生悲。 失去意识前,她还想着,赤身裸体被人发现在浴室,过于社死。 可是,现实连社死的机会都没有给她。 再睁开眼,张蕴清就发现,自己竟然来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膀大腰圆的中年妇女,正伸着食指,在她的脑门上狠狠戳着,一边戳,还一边念叨她是个蠢货,被男人一哄,就找不着东南西北。 张蕴清下意识后退一步,不等她质问这是怎么一回事儿。 陌生的记忆,瞬间侵占了她所有思绪。 原主是家里老三,上面一对兄姐,下面还有一个弟弟。 如今正逢1972年特殊时期,原主高中毕业,面临下乡插队的难题。 因着父母都是普通人,给原主的兄姐安排工作,已经耗尽了家里的积蓄和人脉。 所以到了原主这儿,就只能走下乡这一条路。 原主的母亲赵萍兰,虽然更疼大女儿,但对原主这个二女儿,也是尽了心力的。 找关系将原主下乡的地方,安排在了平城附近的大队,坐车也就两个小时的路程。 眼瞅着下个月就要去插队,原主却瞒着家里人,到知青办,把插队地点改成了大西北。 要不是知青办有人说漏了嘴,原主父母到她走,怕是都要被蒙在鼓里。 这消息,自然把家里闹了个人仰马翻。 张蕴清穿过来时,正巧接手了这一堆烂摊子。 骤然间生活天翻地覆,还拥有了一对完全陌生的父母。 她足足在炕上躺了两天,确定自己真的回不去后,才不得不认命。 揉揉饿的发慌的肚子,张蕴清无奈的从炕上爬起来。 这年头,城里人也就是听着体面,其实在计划经济下,想吃顿十成十的饱饭都难。 穿过来这两天,就算是玉米面糊糊,最多也只能吃个七分饱。 也幸好,这具身体已经习惯了这样的饮食结构。 要不然,张蕴清怕是连起身的力气都没有。 将及肩又枯黄的头发,随意挽在脑后,又在棉布背心外面,套上打着补丁的藏蓝色短袖。 张蕴清有些不适应的含胸。 原主身材好,在她看来,身上的棉布背心,根本起不到一点儿作用。 可如今条件就这样,大家都这么穿,她也只能认了。 在赵萍兰摔摔打打的背景声中,张蕴清踏出屋子,第一次认真打量起她今后要生活的环境。 平城属于北方,如今又值盛夏,气温干燥而又炎热。 张家的院子和周边邻居一样,正房两间。 有限的空间中,还搭建了两间西房,让本就不大院子,显得更加逼仄。 张蕴清从原主的记忆中扒拉了一下,她家的居住环境,在街道里,已经属于宽敞了。 张父是战乱时候逃荒过来的,上面没有老人,下面四个儿女,除了大女儿已经出嫁,其余三个都没成家。一家五口住这院子,绰绰有余。 不像街道里有的人家,好几代人住在一起,两口子说句悄悄话,能传的全家都知道,每天少不了“热闹”。 “躺炕上一天了,还知道起来!” 看张蕴清终于起床,却直愣愣的站在房门口,不知道想什么,赵萍兰没好气的骂道。 “下个月就得去插队,不知道赶紧收拾东西,覃等着我干呢?下乡了看谁还能伺候你,一群讨债的玩意儿。” 越说,赵萍兰越生气,伸手就想拧张蕴清的耳朵。 许是肌肉记忆,张蕴清立马偏头,避免了耳朵遭受毒手。 在她的记忆里,原主妈最擅长的就是辣手催耳朵,原主兄妹几个,包括原主爸张俊忠,都没少被拧。 大跨步跑到赵萍兰身后,张蕴清喊了一声:“妈,我不去下乡!不用给我收拾东西!” “死丫头,不去下乡你想干什么!敢干出格的事儿,小心你的腿!” 赵萍兰竖起眉毛就要发火。 下乡是国家政策,这一批的名字早就报上去了。 他们当父母的没能耐,不能给闺女安排工作。 要想留城,除非伤了残了,或者嫁个有工作的。 但那有工作的好男人,怎么可能娶个没工作的女人。 她这小闺女漂亮是不假,但是再漂亮也不成,漂亮又不能当饭吃。 赵萍兰宁愿张蕴清下乡,也不愿意有个缺胳膊少腿的女婿,真那样,他们家怕是要被街坊邻居讲究死。 张蕴清摇摇头:“反正我有办法,你放心,我有分寸。” 说罢,不等赵萍兰反应,立刻跑出了门。 再不跑,赵萍兰手里的水瓢,就要出现在她的脑袋上了。 等跑出巷子,确定身后没人追,张蕴清才停下脚步,靠在墙上缓口气。 不禁吐槽,和她上辈子害怕加班猝死,常年保持健身习惯的身体相比,原主这小身板也太弱了。 跑了这么几步路,就喘成这样,还敢报名去大西北,也不怕交代在那儿。 真是没干过农活儿,不知道有多受罪。 刚刚和赵萍兰说不去下乡,她也不是开玩笑。 她上辈子就是从农村考出去的,种菜浇水割麦子这些农活,早就干的够够的。 若是穿来的早一些,原主没把下乡地点改到大西北,遵照原来安排的地方下乡,有人照顾也不是不行。 但偏偏晚了那么几天。 大西北,打死她也不去。 第2章 穿书 话虽如此,但想留城,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张蕴清低着头往前走,思忖着有什么好出路。 找工作,她初来乍到,也没什么门路;摔个骨折,这年头医疗条件不好,万一留下后遗症怎么办。 思来想去,也只有嫁人这路子靠谱点儿。 但嫁谁呢? 上辈子,她上学时候忙着赚生活费,工作之后又忙着赚钱买房子,根本没什么感情经验。 而原主,好像也没什么可发展的异性。 至于刚穿过来的时候,赵萍兰说原主被男人一哄就找不着北的那个当事人。 被张蕴清选择性忽略了。 能哄着原主一起去大西北受罪的男人,能是什么好男人,何况他自身都难保。 “哎呦喂,我这个腰啊。” 正想着,伴随着重物落地的声音,一道做作的女声响起。 张蕴清抬头扫视,发现一个大约50岁上下的中年妇女,一边叫唤,一边揉着腰,还时不时瞟自己一眼。 而她的脚边,放着一桶井水,想来是打水闪了腰。 张蕴清愣了一下,不敢贸然上前帮忙,连忙从脑海里搜寻关于这个婶子的记忆。 她自小在村子里长大,邻里关系虽然亲密,但也复杂。 谁家和谁家是亲戚,谁家和谁家有仇怨不来往,都决定了她的处事方法。 眼前这婶子要是和张家有矛盾,她上去帮忙,被讹上就不好了。 见她没有动作。 那婶子直接开口叫人:“蕴清啊!我腰疼,你帮婶子把这水拎回家呗。” 正巧这时,张蕴清也搞明白了她的身份。 眼前这人,还真不是旁人,原主叫她一声槐花婶。 正是哄着原主一起去大西北那男人的妈。 能被哄着改了下乡地点,说明原主对他,是隐藏了几分小女儿心思的。 可在原主记忆里,那男人从来没有正面表态过喜欢,反而一口一个把原主当妹妹。 说是这么说,原主给的吃的喝的,却从来不推脱。 槐花婶儿也借着儿子的名头,不是这儿疼,就是那儿痒,使唤原主干了不少活儿。 要是以往,都不用她开口,原主早就屁颠屁颠的上去给她拎水了。 可张蕴清不是原主,不喜欢她儿子,对于这老虔婆的小心思,半点儿都不想惯着。 满脸真诚的开口:“槐花婶儿,这么重的水,你都拎不动,那我一个小姑娘,更拎不动,万一我也闪着,你还得出医药费。你还是找别人帮忙吧。” 李槐花脸上一抽,差点儿装不下去,不知道张家这个赔钱货今天吃错了什么药,怎么改了性子。 可还是不想放过这个免费的劳力,故作哀怨的念叨:“诶,要是你长林哥在家,婶子也不想麻烦你,这不是…诶…老了,不中用了。” 说完,李槐花就等着张蕴清像平常一样安慰她,顺便把活儿都干了。 可她等了半天,只看到张蕴清飞速离开的背影:“你老了,我可还年轻,腰可是有大用处的,您自己慢慢拎吧。” 差点儿没给李槐花气了个倒仰,决定等儿子回来,一定要好好告这赔钱货一状。 她不来给自己道歉,就不让儿子再理她。 要是张蕴清知道她的想法,一定会举双手赞成。 穿过来这两天,张蕴清脑海中虽然也有原主的记忆,但都像蒙了一层雾。 如同网络游戏里的npc,达到特定的触发条件,或是她刻意去回想,才能想起一些。 一直到刚才,槐花婶说起长林这个名字。 张蕴清脑海中那层雾突然散开,记忆渐渐清晰起来。 与此同时,她也发现,自己并不是简单的穿越,而是穿书。 《七零年代男知青》听名字就知道是一本以男性视角展开的年代小说。 而槐花婶的儿子沈长林,就是此书的男主角。 故事大概讲述了,知识青年沈长林响应号召,主动前往最艰苦的大西北农场插队,在这个过程中,与因为成分问题被下放的前资本家大小姐相识、相爱的故事。 后恢复高考,二人一同考到海市,凭借大小姐家藏起来的资产,乘上改开的东风,一路升级打怪,成为首富夫妇的故事。 非常经典的爽文套路。 如果张蕴清没有穿越成炮灰的话,也会觉得这是个好故事。 原书中的张蕴清,依照计划跟随沈长林一同前往大西北。 因着从小就喜欢男主,在农场中,更是一有时间就帮他干活,小小年纪就落得一身伤病。 沈长林将这一切看在眼里,不仅没有不好意思,反而因为心疼大小姐,将她的活儿,也巧妙的推给了原主。 就连二人高考时,一人五毛钱的报名费,都是向原主借的。 说是借,其实根本没有还的打算。 原主在大西北等着沈长林大学毕业后娶自己,等来的却是他和女主结婚的消息。 常年劳累的身体经受不住这个打击,一口气没上来就撒手人寰。 人死了也没消停,多年后,已经成为首富的男女主,回大西北忆苦思甜时,还要踩着原主立一波念旧情的人设。 张蕴清当时看到这儿,还狠狠吐槽了一波他们又当又立。 谁知道,一场意外,她自己竟然成了这个炮灰。 想起剧情,她只恨不得离沈长林这种吸血鬼越远越好。 什么男主光环,全是踩着别人拿好处,妨人精还差不多。 不过,说起剧情,张蕴清眼前一亮,闷着头往前走的脚步突然一滞,随即拐了个弯儿,朝记忆里的国营厂片区走去。 要是她没记错剧情的话,在下乡前,男主从喜欢他的女同学那儿,得知了某厂子会有一场内定的对外招工。 招工他当然没去参加,作者的本意也只是为了凸显男主有多高尚无私,多受女生欢迎。 毕竟,故事主要展开的地方还是在大西北。 要是男主进了厂,这故事还怎么往下写。 对于这段剧情,描写并不详细,张蕴清并不清楚招工的工厂和时间。 但想到下乡,她还是决定去碰碰运气。 万一就是今天呢。话虽如此,但想留城,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张蕴清低着头往前走,思忖着有什么好出路。 找工作,她初来乍到,也没什么门路;摔个骨折,这年头医疗条件不好,万一留下后遗症怎么办。 思来想去,也只有嫁人这路子靠谱点儿。 但嫁谁呢? 上辈子,她上学时候忙着赚生活费,工作之后又忙着赚钱买房子,根本没什么感情经验。 而原主,好像也没什么可发展的异性。 至于刚穿过来的时候,赵萍兰说原主被男人一哄就找不着北的那个当事人。 被张蕴清选择性忽略了。 能哄着原主一起去大西北受罪的男人,能是什么好男人,何况他自身都难保。 “哎呦喂,我这个腰啊。” 正想着,伴随着重物落地的声音,一道做作的女声响起。 张蕴清抬头扫视,发现一个大约50岁上下的中年妇女,一边叫唤,一边揉着腰,还时不时瞟自己一眼。 而她的脚边,放着一桶井水,想来是打水闪了腰。 张蕴清愣了一下,不敢贸然上前帮忙,连忙从脑海里搜寻关于这个婶子的记忆。 她自小在村子里长大,邻里关系虽然亲密,但也复杂。 谁家和谁家是亲戚,谁家和谁家有仇怨不来往,都决定了她的处事方法。 眼前这婶子要是和张家有矛盾,她上去帮忙,被讹上就不好了。 见她没有动作。 那婶子直接开口叫人:“蕴清啊!我腰疼,你帮婶子把这水拎回家呗。” 正巧这时,张蕴清也搞明白了她的身份。 眼前这人,还真不是旁人,原主叫她一声槐花婶。 正是哄着原主一起去大西北那男人的妈。 能被哄着改了下乡地点,说明原主对他,是隐藏了几分小女儿心思的。 可在原主记忆里,那男人从来没有正面表态过喜欢,反而一口一个把原主当妹妹。 说是这么说,原主给的吃的喝的,却从来不推脱。 槐花婶儿也借着儿子的名头,不是这儿疼,就是那儿痒,使唤原主干了不少活儿。 要是以往,都不用她开口,原主早就屁颠屁颠的上去给她拎水了。 可张蕴清不是原主,不喜欢她儿子,对于这老虔婆的小心思,半点儿都不想惯着。 满脸真诚的开口:“槐花婶儿,这么重的水,你都拎不动,那我一个小姑娘,更拎不动,万一我也闪着,你还得出医药费。你还是找别人帮忙吧。” 李槐花脸上一抽,差点儿装不下去,不知道张家这个赔钱货今天吃错了什么药,怎么改了性子。 可还是不想放过这个免费的劳力,故作哀怨的念叨:“诶,要是你长林哥在家,婶子也不想麻烦你,这不是…诶…老了,不中用了。” 说完,李槐花就等着张蕴清像平常一样安慰她,顺便把活儿都干了。 可她等了半天,只看到张蕴清飞速离开的背影:“你老了,我可还年轻,腰可是有大用处的,您自己慢慢拎吧。” 差点儿没给李槐花气了个倒仰,决定等儿子回来,一定要好好告这赔钱货一状。 她不来给自己道歉,就不让儿子再理她。 要是张蕴清知道她的想法,一定会举双手赞成。 穿过来这两天,张蕴清脑海中虽然也有原主的记忆,但都像蒙了一层雾。 如同网络游戏里的npc,达到特定的触发条件,或是她刻意去回想,才能想起一些。 一直到刚才,槐花婶说起长林这个名字。 张蕴清脑海中那层雾突然散开,记忆渐渐清晰起来。 与此同时,她也发现,自己并不是简单的穿越,而是穿书。 《七零年代男知青》听名字就知道是一本以男性视角展开的年代小说。 而槐花婶的儿子沈长林,就是此书的男主角。 故事大概讲述了,知识青年沈长林响应号召,主动前往最艰苦的大西北农场插队,在这个过程中,与因为成分问题被下放的前资本家大小姐相识、相爱的故事。 后恢复高考,二人一同考到海市,凭借大小姐家藏起来的资产,乘上改开的东风,一路升级打怪,成为首富夫妇的故事。 非常经典的爽文套路。 如果张蕴清没有穿越成炮灰的话,也会觉得这是个好故事。 原书中的张蕴清,依照计划跟随沈长林一同前往大西北。 因着从小就喜欢男主,在农场中,更是一有时间就帮他干活,小小年纪就落得一身伤病。 沈长林将这一切看在眼里,不仅没有不好意思,反而因为心疼大小姐,将她的活儿,也巧妙的推给了原主。 就连二人高考时,一人五毛钱的报名费,都是向原主借的。 说是借,其实根本没有还的打算。 原主在大西北等着沈长林大学毕业后娶自己,等来的却是他和女主结婚的消息。 常年劳累的身体经受不住这个打击,一口气没上来就撒手人寰。 人死了也没消停,多年后,已经成为首富的男女主,回大西北忆苦思甜时,还要踩着原主立一波念旧情的人设。 张蕴清当时看到这儿,还狠狠吐槽了一波他们又当又立。 谁知道,一场意外,她自己竟然成了这个炮灰。 想起剧情,她只恨不得离沈长林这种吸血鬼越远越好。 什么男主光环,全是踩着别人拿好处,妨人精还差不多。 不过,说起剧情,张蕴清眼前一亮,闷着头往前走的脚步突然一滞,随即拐了个弯儿,朝记忆里的国营厂片区走去。 要是她没记错剧情的话,在下乡前,男主从喜欢他的女同学那儿,得知了某厂子会有一场内定的对外招工。 招工他当然没去参加,作者的本意也只是为了凸显男主有多高尚无私,多受女生欢迎。 毕竟,故事主要展开的地方还是在大西北。 要是男主进了厂,这故事还怎么往下写。 对于这段剧情,描写并不详细,张蕴清并不清楚招工的工厂和时间。 但想到下乡,她还是决定去碰碰运气。 万一就是今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