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身为扶弟魔的我开挂了》 第205章 给姐姐的礼物 冯西莫的面色变得格外冷峻,眼神锐利如刀,仿佛要将穆晨阳看穿,语气带着浓浓的斥责:“本官听说了最近发生的一件事。赵王殿下不在孟州主持疫情的事情,竟然私自跑到安平县! 而且仗着自己手中的权力,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将人掳走,在自己的马车上做出了不可描述的事情!此事已经在孟州官民之间传开,百姓们议论纷纷,都在指责殿下荒淫无道!这件事,赵王殿下怎么解释?” 穆晨阳愣了一下,随即很快就醒悟过来。原来冯西莫说的是这件事。 这也难怪,自己那辆镶嵌着宝石的豪华马车实在太招摇了,行驶在官道上,想不被人发现都难。 他去安平县见姐姐叶知渝,本是私事,没想到竟然被传成了这个样子。只是,自己去见姐姐的这件事,关系到姐姐和自己的安危,无论如何都不能说出口的。 想到这里,穆晨阳无奈地笑了笑,对着冯西莫轻描淡写地说道:“本王身为赵王殿下,身份尊贵,身边有几个美人相伴,也是寻常之事。 不过是相中了一个民女,想要和这个民女发生一些深入的交流,培养一下感情,难道都不可以吗?这在皇家之中,并不算什么出格的事吧?” “你!” 冯西莫被这句话气得浑身发抖,猛地一拍桌子,桌面上的茶杯都被震得跳了起来,茶水溅出,洒在桌案上,浸湿了一片纸页。 他指着穆晨阳,气得说不出话来,半天才憋出一句:“殿下!你太荒唐了!你知不知道你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皇家的颜面!你这么做,不但触犯了我们大武朝的律法,更是使得皇家的颜面尽失,让百姓们寒心!而且,你知不知道那个女人的身份?” 穆晨阳心中一动,脸上露出好奇的神色。冯西莫竟然知道姐姐的身份?他不动声色地问道:“哦?这个女人是什么身份?西莫大人不妨说来听听。” 冯西莫刚想开口,话到嘴边,却猛然间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神闪烁了一下,里面掠过一丝犹豫和忌惮,又把即将出口的话咽了回去,嘴唇动了动,最终什么都没说。 穆晨阳更加好奇了,追问道:“西莫大人,你倒是说呀。这个女人,到底是什么身份?能让你如此忌惮,连说都不敢说。” 冯西莫却话锋一转,不再纠缠这个话题,语气更加严厉,像是要将心中的怒火都发泄出来:“还有第三件事!本官听说,赵王殿下不但抓住了六百多名落花神教的余孽,还抓住了落花门主! 可是殿下,你为什么把这些人都放走了?赵王殿下这么做,是不是在同情这些叛乱分子?是不是和落花神教有勾结?殿下这么做的目的,究竟是为了什么?回到京师,你又该如何向陛下交代呢?” 冯西莫的这个问题,一下子戳中了穆晨阳的软肋。他脸上的笑容缓缓敛去,眼神变得深沉起来,像是蒙上了一层乌云。 落花神教的事,牵扯甚广,其中的内情复杂,根本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而且自己和蓝彩蝶那点狗扯羊皮的事,更是不能对外人言说。 他沉默良久,厅堂里再次陷入死寂,只有窗外的秋风呜咽作响,才缓缓开口,语气带着几分疲惫:“那六百多人,大多是普通百姓,是受到了落花神教的蒙蔽和蛊惑,并非真心想要叛乱。这些人愚昧无知,根本不知道自己做的是谋逆之事。他们所犯的罪,也并不严重。给他们一条生路,让他们改过自新,也可以体现我大武朝的皇恩浩荡,安抚民心。” 冯西莫冷哼一声,显然对这个解释并不满意,语气带着浓浓的嘲讽:“皇恩浩荡?殿下倒是心善!这些,我们先不谈。那个落花门主,是落花神教的罪魁祸首,手上沾满了百姓的鲜血,多少家庭因她而破碎,多少无辜百姓死于她手!如此罪大恶极之人,你为什么连她也放了?这又该如何解释?” 穆晨阳一时无言,张了张嘴,却半天也没有给出一个答复。落花门主的事,更是不能说。 冯西莫见状,缓缓站起身来,眼神里带着失望和愤怒。穆晨阳的沉默,在他的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肯定是穆晨阳见色忘义,那个落花门主不知道使了什么狐媚手段,让穆晨阳甘心被她蛊惑,连如此重罪都能赦免。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再和他谈下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不过,这位冯西莫大人素来光明磊落,虽然对穆晨阳的态度极为不满,还是挺直了脊梁,像是一根宁折不弯的竹子,大声说道:“本官会把这些事情全都整理好,写成奏折,一字一句,如实呈献给皇帝陛下!赵王殿下所做的一切,是非功过,自有陛下圣裁!告辞!” 说完,冯西莫一甩袍袖,袍袖带起一阵风,转身大步离去,脚步沉稳而决绝,只留下一个挺直的、带着几分孤高的背影,消失在门口。 穆晨阳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门口,无奈地摇了摇头,眼底掠过一丝复杂的情绪。他靠在椅背上,手指轻轻敲击着桌案,笃笃的声响再次响起,却没了之前的威压,多了几分疲惫和迷茫。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自己当初这么做,难道真的是错的吗?为了那个美丽的姑娘,得罪了这样一位清正的御史,值得吗? 就在这个时候,门外传来一阵沉稳的脚步声,步伐有力,带着一股军人的干练。黄涛推门走了进来,身上还带着一丝外面的凉意。 穆晨阳一愣,抬眼看向他,语气带着几分诧异:“我不是让你在安平县保护那个叫叶知渝的女人吗?你怎么回来了?安平县的情况怎么样了?” 黄涛连忙躬身行礼,动作标准,声音洪亮地回禀:“启禀殿下,安平县的疫情已经基本控制住了。如今当地的病患已经寥寥无几,剩下的几个轻症病人,当地的大夫足可以应付,不会再造成大规模扩散。 陶伟行和叶知渝已经被召回来,协助控制孟州城区的疫情工作。属下这次回来,是因为那个叫叶知渝的女人提出来想见你。属下原本准备把她带到百户所来,让她拜见殿下,她却不同意,说要让殿下亲自去见她。属下已经把她临时安置在李记老店。” 说到这里,黄涛的语气里带着几分愤愤不平,眉头紧锁,显然对叶知渝的要求很是不满:“这个女人好大的口气!也不掂量掂量自己有几斤几两,不过是个普通民女,竟然敢让赵王殿下去见她!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太过放肆了!殿下,属下看她就是故意刁难,不如将她强行带过来,让她知道殿下的威严!” 穆晨阳却没有在意黄涛的抱怨,他无奈地摆了摆手,打断了他的话,语气带着几分急切:“你不用说了。她现在在哪里?是不是还在李记老店?” 黄涛不禁一愣,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殿下这是怎么了?竟然一点都不生气?不过就是一个普通的民女而已,殿下竟然真的要去见她? 他迟疑了一下,还是如实说道:“回殿下,那女人已经被属下安置在李记老店的一间上等客房内,派人在门外守着,确保她的安全。殿下如果想见,属下这就去把她唤过来,不敢劳烦殿下亲自前往。” 穆晨阳却摇了摇头,站起身来,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袍,抚平了上面的褶皱,语气坚定:“不用了,你还是带我去见她吧。她既然有要要找我,那我亲自过去一趟也无妨。” 在黄涛目瞪口呆的目光中,穆晨阳缓步走到桌案前,打开了放在上面的一个包装精美的锦盒。黄涛站在原地,嘴巴微张,眼神里满是震惊,完全想不明白殿下为何对一个民女如此重视。 那锦盒是用上好的云锦缝制而成,质地细腻,触感顺滑,上面绣着繁复的缠枝莲纹,一针一线都极为精巧,边缘处还用金线勾勒出精致的云纹,在灯光下泛着淡淡的金光,一看就价值不菲,绝非寻常之物。 锦盒打开的瞬间,一抹莹润的光泽顿时映入眼帘,驱散了厅堂里的沉闷,让人心头一亮。里面静静躺着两枚晶莹剔透的翡翠玉镯,像是两颗凝聚了天地灵气的碧玉。 那玉镯是用上等的冰种翡翠雕琢而成,质地细腻温润,水头充足,通体澄澈透亮,没有一丝杂质,像是一汪凝聚了千年的清泉,在灯光下泛着淡淡的柔光,流转不定。 玉镯的颜色是极为纯正的阳绿色,绿得鲜艳,绿得浓郁,像是初春枝头最鲜嫩的绿叶,却又不显得艳俗,反而透着一股清雅高贵的气质,让人移不开目光。 玉镯的内壁光滑圆润,触手生温,带着玉石特有的温润质感,上面还隐隐可见天然形成的棉絮纹路,丝丝缕缕,像是云雾缭绕,那是翡翠独有的标志,不仅无损其美,反而增添了几分自然之美,更显珍贵。 这两枚玉镯大小均匀,款式古朴大方,没有过多的雕琢,却尽显匠心,一看便知是价值连城的珍品,寻常人家根本无力消受,就算是达官贵人,也未必能拥有如此上等的翡翠。 穆晨阳伸出手指,轻轻拂过玉镯冰凉的表面,指尖传来温润的触感,让他紧绷的神经舒缓了几分。 他的嘴角缓缓泛起一丝温柔的笑容,那笑容里带着浓浓的暖意,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思念,与之前面对叶青峰和冯西莫时的疏离、冷淡截然不同,像是冰雪消融,春暖花开。 他凝视着那两枚玉镯,眼神温柔得能滴出水来,心中默默说道:姐姐,我送你的礼物,你一定会喜欢的。你这个小财迷!这对玉镯,就当是我给你的礼物吧。 喜欢穿越,身为扶弟魔的我开挂了请大家收藏:()穿越,身为扶弟魔的我开挂了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06章 他来了 叶知渝百无聊赖地趴在李记老店客房的梨花木桌上,手肘撑着光滑冰凉的桌面,指尖漫不经心地拨弄着一枚磨得发亮的铜板。 那铜板在桌面上滴溜溜地转着圈,划出一圈圈细碎的银亮色光影,转得她眼皮都跟着发沉,连窗外掠过的鸽哨声都听着有些模糊。 她的目光轻飘飘地落在旁边的圆凳上,那里坐着个圆滚滚的小家伙,蓝白相间的短褂绷得紧紧的,正是哆啦A梦。 此刻它正捧着一块油润润的桂花糕,腮帮子鼓得像塞了两颗圆滚滚的汤圆,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着,甜腻的糕屑沾了满下巴,连胡须上都挂着星星点点的金黄,也顾不上擦。 叶知渝看着它这副狼吞虎咽的模样,嫌弃地皱了皱鼻子,拖着长腔开口:“我说哆啦A梦,你说你回厂返修一次,怎么饭量还翻了三倍啊?你这一顿造的,够我吃三天了,真不知道你那小肚皮是怎么做的,难不成是个无底洞?” 哆啦A梦闻言,含糊不清地哼唧了两声,好不容易把嘴里的桂花糕咽下去,才抬起头,脸上挂着傻乎乎的满足笑容,两只圆溜溜的眼睛亮晶晶的,像盛着两颗小太阳:“主人,你不懂啦!这个时代的食品,在我们那个年代根本吃不到!你尝尝,这个桂花糕,甜而不腻,还有桂花香,多好吃!” 它说着,又拿起一块桂花糕,狠狠咬了一大口,嘴角沾着的糕屑簌簌往下掉,落在衣襟上也毫不在意:“我们那个时代的东西,全是工业制品,什么营养剂、压缩粮,全是科技与狠活,吃起来味同嚼蜡,时间一长简直难以下咽。 而且那些东西生产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补充能量,一个黄豆大小的营养丸,就能顶我三天的摄入量。哪像这个时代,食材都是原生态、纯自然的,就是营养密度太低了,我不多吃点,根本不够维持能量的!” 叶知渝看着它那副理直气壮的样子,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撇了撇嘴:“得了吧你,我看你就是馋!分明是喜欢这个时代的吃食,才找这么多借口,你这个大吃货!” 她说着,无奈地用手捂住了额头,心里一阵唉声叹气。自从离开安平县,她把小宝和梁书恒带在身边,再加上哆啦A梦这个“超级大胃王”,手里的银钱简直像流水一样往外淌,眼看着褡裢里的碎银子就要见了底。 小宝大病初愈,小脸还透着几分苍白,正是需要补身子的时候,顿顿都得有肉有汤,鸡汤鱼汤换着花样来,半点含糊不得;梁书恒那小子更不用说,半大小子吃穷老子,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四个大馒头刚下肚,转眼就喊饿,再拿四个还能吃得干干净净,饭量吓人得很。 叶知渝有时候都忍不住琢磨,怪不得梁彦祖舍得把亲弟弟托付给自己,怕是早就被这小子的饭量愁坏了。 至于哆啦A梦,那就更不用说了,它一个的饭量,顶得上梁书恒三个,偏偏还挑嘴,粗茶淡饭还不乐意碰,只爱吃些精致的点心零嘴,桂花糕、绿豆酥、玫瑰饼,哪样不花钱? 最让叶知渝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这小家伙吃了这么多东西,竟然从来不去茅房,光吃不拉,难不成真的是传说中的貔貅转世? 叶知渝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心里暗自嘀咕。她不是没钱,只是这次来孟州,她是来治病救人的,身上只带了些散碎银子,谁知道会遇上这么多事,还平白添了三个“吞金兽”。 她拉不下脸向舅舅开口求助,毕竟当初是自己执意要来的,如今总不能跟舅舅哭穷。万般无奈之下,叶知渝只能把主意打到了那个“出息了”的弟弟身上。 她在心里盘算了千百遍,穆晨阳如今可是赵王殿下,大武朝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人物,手里握着锦衣卫,权势滔天,跺跺脚整个京城都要抖三抖,肯定不差钱。 想到这里,叶知渝的嘴角忍不住勾起一抹狡黠的笑,在心里嘀咕:“他现在是赵王了,富得流油,我是他亲姐姐,他的钱就是我的钱,我的钱还是我的钱,这个想法简直太公平了!” 就在她美滋滋地盘算着怎么从弟弟身上“薅羊毛”的时候,旁边的哆啦A梦却突然停下了咀嚼的动作,两只圆耳朵警惕地竖了起来,原本眯着的眼睛猛地瞪大,浑身的绒毛都好像绷紧了,连呼吸都变得轻了几分。 它放下手里的桂花糕,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兴奋,还有几分机械的锐响:“主人,等等!我感受到了,是你弟弟的气息!他没有死,就在附近,而且正在往这里走!” 叶知渝闻言,愣了一下,随即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说道:“我说你这未来高科技机器人,除了吃还能干点啥?他本来就没死,用得着你说?” 可哆啦A梦却不理会她的吐槽,依旧激动得原地转了个圈,两只短手拍得啪啪响,语气里满是雀跃:“他来了,他来了,他带着礼物走来了!” 它的话音刚落,客房的木门就被人轻轻推开了。一道颀长挺拔的身影逆光站在门口,玄色镶金边的蟒袍衬得他身姿卓然,墨发用一枚羊脂玉冠束起,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阳光在他周身镀上一层金边,竟让人有些不敢直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来人正是穆晨阳。 他面如冠玉,剑眉星目,鼻梁高挺,薄唇微微上扬,带着一抹温和的笑意。那双深邃的眼眸里,盛着细碎的光芒,明明是极具压迫感的长相,此刻却透着几分亲近。 他身上穿着的白色蟒袍,流云暗纹绣得栩栩如生,仿佛下一秒就要翩然飞起,腰间系着一块成色极好的暖玉玉佩,随着他的动作轻轻晃动,玉坠撞击的清脆声响,更衬得他丰神俊朗,气度不凡。 这般模样,再加上他赵王的身份地位,怕是京城里的那些怀春少女见了,要芳心大乱,魂牵梦萦,日夜惦念。 可落在叶知渝的眼里,却怎么看怎么别扭。 尤其是看到他嘴角那抹恰到好处的笑容,叶知渝更是忍不住撇了撇嘴,心里暗自腹诽:这家伙穿越当了王爷,越来越会装模作样了,以前在老家爬树掏鸟窝,摔得满身泥还咧嘴笑的野小子模样,半点都看不见了。 或许是血脉至亲独有的默契,哪怕他如今身居高位,威仪天成,叶知渝也总能从他的眉眼间,看出几分当年的影子,也因此,半点敬畏之心都生不出来,反而觉得有些讨厌。 穆晨阳关上房门,缓步走到桌前,手里捧着一个精致的锦盒,锦盒上绣着缠枝莲纹,边缘还镶着细碎的珍珠,一看就价值不菲。他笑着开口,声音温润如玉:“姐,我来了。听黄涛说你找我,有什么事?” 叶知渝哼了一声,懒洋洋地抬了抬下巴,冲着哆啦A梦的方向努了努嘴:“哆啦A梦,别藏了,亮个相吧,省得待会儿吓着某人。” 哆啦A梦这才解除了隐身状态,圆滚滚的身子“唰”地一下出现在穆晨阳眼前,还故意挺了挺肚子,摆出一副“我很厉害”的模样。 穆晨阳果然被吓了一跳,脚步下意识地顿了顿,眸子里闪过一丝诧异,忍不住脱口而出:“这是什么东西?” 哆啦A梦一听这话,立刻不乐意了,叉着腰,鼓着腮帮子,气呼呼地说道:“喂!初次见面,你这么称呼我很不礼貌!我叫哆啦A梦,是来自未来的智能机器人,我来到这个时代,可是专门来帮助你们姐弟俩的!我生气了,你必须向我道歉!” 叶知渝看着一人一机的对峙,无奈地叹了口气,开口解释道:“我们之所以会穿越到这个时代,是因为未来的时空机器出了点故障,算是他们的失误。为了弥补这个错误,他们就派了哆啦A梦过来,帮我们渡过难关。等时空机器修好了,它还能帮我们穿越回去。” 穆晨阳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他怎么也没想到,竟然还有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穿越、未来、智能机器人,这些字眼听着就像话本里的奇谈。 但看着姐姐笃定的眼神,他还是压下了满心的震惊,对着哆啦A梦拱了拱手,诚恳地说道:“原来你就是哆啦A梦,刚才是我唐突了,抱歉。我收回刚才的话。你不是东西!” 哆啦A梦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脸上的怒气一扫而空,又拿起一块桂花糕,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嘴里还嘟囔着:“这还差不多,原谅你了。” 穆晨阳看着它这副贪吃的模样,忍不住有些哭笑不得,转头看向叶知渝,压低声音问道:“姐,这就是你说的来自未来的智能机器人?我怎么看……它的智商好像有点堪忧啊?” 叶知渝摊了摊手,一脸无奈:“有什么办法?这家伙虽然看起来不靠谱,但现在我们也只能指望它了。” 她说着,对着穆晨阳伸出了白嫩的手掌,晃了晃,开门见山,半点不客气:“行了,别光顾着看它了,拿来吧。” 穆晨阳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连忙把手里的锦盒递到她手上,笑着说道:“姐,这是孟州知府孙泰孝敬给我的礼物,据说是从西域得来的翡翠手镯,价值千金,你看看喜不喜欢?” 叶知渝本来伸出手是想要银子的,没想到还有意外之喜,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像淬了星光。 她迫不及待地打开锦盒,只见里面躺着一只莹润剔透的翡翠手镯,阳绿色的质地,水头充足,在光线下泛着淡淡的柔光,通透得几乎能看见里面的纹路,一看就价值不菲。 她连忙把手镯戴在左手腕上,对着窗外的光线左看右看,又凑到鼻尖闻了闻,好像能闻到玉石的清润气息,嘴角的笑意怎么也藏不住,还不忘抬头问穆晨阳:“怎么样?好看吗?” 穆晨阳看着她眉飞色舞的模样,眼底的笑意更深了,点了点头,语气带着几分宠溺:“好看,我姐长得那么漂亮,戴什么都好看。” 喜欢穿越,身为扶弟魔的我开挂了请大家收藏:()穿越,身为扶弟魔的我开挂了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07章 身体里的蜈蚣 叶知渝美滋滋地欣赏着手腕上的手镯,指尖轻轻摩挲着冰凉的玉面,可看着看着,眉头却微微皱了起来,她狐疑地看向穆晨阳:“不对啊,这手镯怎么只有一只?按理来说,这种贵重的首饰,不都该是一对的吗?哪有只送一只的道理?老弟,你该不会是被那个孙泰骗了吧?” 穆晨阳心里咯噔一下,暗道一声不好,姐姐果然狡猾,这都能被她发现。 但他面上却丝毫不慌,反而露出一抹深情的笑容,一本正经地说道:“姐,你想多了。我特意只送你一只,就是代表我对你一心一意。这只手镯,代表的是我的一片真心,你肯定能体会得到的。” 叶知渝闻言,恍然大悟,拍了拍穆晨阳的肩膀,笑着说道:“行啊你小子,当了王爷,嘴皮子倒是越来越甜了,还挺有良心。行,这礼物我收下了。” 她顿了顿,清了清嗓子,摆出一副严肃的模样,好像真有什么大事要说:“不过我今天找你,确实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穆晨阳嘿嘿一笑,从怀里掏出一本厚厚的账册,那账册用牛皮纸包裹着,边角都有些磨损,一看就有些年头了。他把账册放在桌上,说道:“巧了,我也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想请你帮忙。姐,你先说。” 叶知渝翻了个白眼,又一次伸出了手掌,理直气壮地说道:“简单,姐姐我没钱花了,拿点银子给我。十两八两不嫌多,二两三两不嫌少,你看着给。” 穆晨阳愣了一下,随即失笑,他伸手在身上摸了摸,无奈地说道:“姐,你也知道,我出门从来没有带银子的习惯,身上还真没有散碎银子。不过我这里有一张银票,你要不要?” 叶知渝眼睛一亮,一把抢过银票,低头仔细一看,上面的数字让她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整整一百两! 她倒吸一口凉气,心里乐开了花,差点当场蹦起来。有了这一百两,别说养活三个“吞金兽”一年,就算是两年都绰绰有余了!果然是当王爷的人,出手就是阔绰,土豪就是土豪啊!怪不得人人都想和土豪做朋友呢, 叶知渝努力控制住自己激动的表情,摆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不动声色地把银票塞进怀里,还特意按了按,好像生怕它长了翅膀飞了,嘴里还嘟囔着:“银票就银票吧,还得我自己找地方兑换,真是麻烦。” 穆晨阳看着她这口是心非的模样,忍不住笑出了声。 叶知渝轻咳一声,收敛了脸上的笑意,故作淡定地说道:“好了,银子的事解决了,你有什么事就说吧。不过能不能办,还得看我的心情。” 穆晨阳收敛了笑容,把桌上的账册往前推了推,神色郑重地说道:“姐,我想请你把这本账册转交给冯西莫大人。” 叶知渝好奇地拿起账册,入手沉甸甸的,她翻了两页,看清上面的内容后,顿时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声音都拔高了几分:“这……这是孟州知府孙泰这些年贪污受贿的证据?这么详实?每一笔都记得清清楚楚,你怎么会有这个东西?为什么要交给我?你自己不能送过去吗?” 穆晨阳坐在桌边的椅子上,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发出规律的轻响,他缓缓解释道:“姐,你也知道,我们锦衣卫虽然有稽查文武百官违法犯罪的职责,捉拿贪赃枉法的官吏也是分内之事,但如今朝中的文官集团,和我们锦衣卫势同水火,他们恨我们,更胜过恨这些贪官污吏。” 他的语气里带着一丝无奈,还有几分疲惫:“这个案子如果由我们锦衣卫出面查办,不管我们做得多么公正严明,那些文官都会从中作梗,轻则阳奉阴违,拒不配合,重则直接参奏我们一本,说我们滥用职权,到时候只会麻烦缠身,案子没办成,倒先惹了一身腥。” “但冯西莫大人就不一样了。” 穆晨阳话锋一转,眼底闪过一丝精光,语气变得笃定,“冯大人是奉旨钦差,本身就有纠察百官的职责,而且他为人刚正不阿,嫉恶如仇,是个典型的一根筋,只要咬住了理,就绝不会松口。他是御史台的右都御史,御史台又代表着文官中的一股清流。由他来办这个案子,遇到的阻力会小很多。” 他看着叶知渝,继续说道:“最重要的是,我听说从京师来孟州的路上,你和冯大人相谈甚欢,他对你颇为欣赏,甚至还隐晦地提过,想收你做义女。 你把这本账册交给冯大人,不用说明来路,以他对你的信任,一定会相信你。只要冯大人一出面,孙泰就算在朝中有再大的靠山,也必定会伏法。 到时候,我们锦衣卫再从旁配合,不但能顺利办成这个案子,还能缓和一下和文官集团的关系,一举两得。” 叶知渝听完,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她在京师的时候,也听过不少文官和锦衣卫之间的龌龊事,两边就像天生的对头,见面就掐。上次科举大案,两边就斗得不可开交,明争暗斗不断。 她还记得,当初自己因为牵扯其中,被锦衣卫盯上,若不是京兆尹衙门的庇护,怕是早就麻烦缠身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她把玩着手里的账册,眼珠子转了转,看向自己手腕上的手镯,似笑非笑地说道:“那你还收孙泰的礼物?这手镯,怕是也是他孝敬你的吧?” 穆晨阳闻言,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容,语气带着几分狡黠,还有几分不屑:“他送我礼物,有谁看见了?证据呢?我只要不承认,你说,皇帝陛下会信我,还是信他这个贪官?” 叶知渝被他噎了一下,随即失笑,她把账册塞进怀里,拍了拍,爽快地说道:“行,看在你送了我这么贵重的礼物,又给了一百两银票的份上,我就帮你走一趟。不过丑话说在前头,事情能不能成,我可不敢保证。” 她顿了顿,又想起了什么,皱着眉头说道:“还有一件事,你能不能让那个黄涛别老跟着我了?那个家伙,傻不愣登的,一点眼力见都没有,跟在我身后,像个木桩子似的,烦死了。” 穆晨阳闻言,忍不住笑了:“姐,我那不是为了保护你吗?黄涛的性子是直了点,但他对我的忠诚,绝对没得说。有他跟着你,我才能放心。” 他看着叶知渝不满的神色,想了想,又补充道:“实在不行,我让他躲在暗处保护你。你要是真遇到什么危险,或者有什么困难,只要喊他一声,他就会出来。这样总行了吧?” 叶知渝权衡了一下,觉得这样也不错,起码不用被人当猴看了,这才勉为其难地点了点头:“行吧,就这么办。” 姐弟俩又凑在一起,低声说了一阵悄悄话,大多是穆晨阳叮嘱叶知渝注意安全,又说了些冯西莫的喜好,比如冯大人爱喝雨前龙井,喜欢听些坊间的侠义故事,让她投其所好,更容易成事。等说完这些,穆晨阳才起身告辞,临走前还不忘叮嘱一句:“姐,万事小心。” 看着穆晨阳离去的背影,那挺拔的身姿消失在走廊尽头,叶知渝松了口气,刚想转身找点东西吃,旁边的哆啦A梦却突然放下了手里的桂花糕,神色凝重地开口,语气里带着前所未有的严肃:“主人,我刚才发现了一个问题,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叶知渝正揉着酸胀的脸颊,漫不经心地摆了摆手,随口说道:“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别磨磨唧唧的。” 哆啦A梦这才正色道:“刚才你弟弟进来的时候,我用X光扫描了一下他的身体,发现他的体内,藏着一只虫子。” 叶知渝愣了一下,随即不以为意地笑了,伸手揉了揉哆啦A梦的脑袋:“嗨,我当是什么大事呢。那小子从小就野,上树掏鸟窝,下河摸鱼虾,整天在泥坑里打滚,肚子里有虫子不是很正常吗?这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不是普通的虫子!” 哆啦A梦的声音陡然拔高,语气里带着一丝凝重,还有几分机械的冷硬,“那是一只蜈蚣!很小很小,只有指甲盖那么大,藏在他的脾脏附近,不仔细扫描根本发现不了!” “蜈蚣!” 叶知渝的笑容瞬间僵在脸上,她猛地站起身,声音都有些发颤,抓住哆啦A梦的胳膊,力道大得几乎要捏碎它的骨头,“你说什么?我弟弟肚子里怎么会有蜈蚣?这怎么可能?” 哆啦A梦不紧不慢地解释道,眼底闪过一串数据流:“根据我的资料库显示,这不是普通的蜈蚣,而是一种非常古老的邪术,在这个时代,应该叫做‘种蛊’。你的弟弟,肯定是被人下了蛊!” “种蛊!” 叶知渝只觉得一股寒意从脚底直冲头顶,她的脸色瞬间变得苍白,血色尽褪,浑身都忍不住发起抖来,“那怎么办?哆啦A梦,你一定有办法的对不对?快告诉我,怎么才能把这蛊虫弄出来?” 哆啦A梦看着她焦急的模样,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声音放缓了几分:“主人,你先别急,听我慢慢说。 首先,这只蛊虫现在处于休眠状态,暂时对你弟弟的身体没有任何影响。 其次,如果想要把虫子取出来,需要做一台非常复杂的微创手术,需要用到很多精密的仪器,很显然,在这个时代,根本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它顿了顿,继续说道,语气越发郑重:“所以,现在只剩下第三种办法——长期服用药物,通过药物的作用,逐渐把这只蛊虫打下来。药物的配方我可以给你,但是这个过程非常漫长,起码需要半年的时间。” 哆啦A梦的眼神变得格外严肃,一字一句地说道:“还有最重要的一点,这件事绝对不能告诉你弟弟。如果他知道自己的身体里藏着一只蛊虫,一定会产生极大的心理负担,这对治疗非常不利,甚至可能会刺激蛊虫提前苏醒,到时候后果不堪设想。” 叶知渝听完,浑身冰冷,像是被人扔进了冰窖里,她缓缓松开手,眼神里满是后怕和担忧,还有一丝难以察觉的恐惧。 她看着窗外穆晨阳离去的方向,拳头紧紧攥起,指甲深深嵌入掌心,渗出血丝来也浑然不觉。原来,他身居高位,看似风光无限,背后却藏着这么多不为人知的凶险。 叶知渝深吸一口气,眼底的慌乱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坚定的光芒,她抬手抹去眼角的湿意,声音低沉却有力:“弟弟,你放心,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我也一定会治好你。” 窗外的风,卷起几片落叶,发出沙沙的声响,像是在诉说着无人知晓的秘密。客房里的烛火,轻轻摇曳着,映着叶知渝的侧脸,一半明亮,一半晦暗。 喜欢穿越,身为扶弟魔的我开挂了请大家收藏:()穿越,身为扶弟魔的我开挂了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08章 再见蓝彩蝶 穆晨阳辞别叶知渝后,并未多作停留。他抬手理了理玄色蟒袍的衣襟,腰间的暖玉随着动作轻轻晃动,碰撞出细碎悦耳的声响。 步履沉稳间,穆晨阳周身自带一股威仪。玄色蟒袍上绣着暗金色的流云纹,日光下流转着低调的光泽,衬得他身姿愈发颀长挺拔。 沿途百姓见了这等皇家亲卫的装束,皆是神色一凛,纷纷往路边避让,原本喧闹的街巷竟瞬间安静了几分,连挑担小贩的叫卖声都压低了许多,只敢用眼角余光偷偷打量这位气场强大的殿下。 孟州百户所坐落于城西北角,远离市井的喧嚣扰攘。院墙由青黑色的巨石砌成,高达两丈有余,墙头插着锋利的铁棘,透着生人勿近的凛冽。 大门上方悬挂着一块黑底金字的匾额,“锦衣卫”三个大字由名家所书,笔锋遒劲,力透纸背,每一笔都带着威慑人心的威严。 门口两侧各立着一尊石狮子,怒目圆睁,獠牙毕露,更添了几分肃穆之气。 离百户所还有约莫数十步的距离,穆晨阳的目光便被门口的动静吸引。 只见两三个身着飞鱼服、腰佩绣春刀的守卫正围着一个中年妇女,神色不耐地摆手驱赶,那妇女却执拗地站在原地,不肯挪动半步,双方僵持不下,已然起了不小的争执。 穆晨阳眯眼望去,那妇女身形中等,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粗布衣裙,裙摆处还沾着些许泥点和草屑,瞧着像是常年劳作的农户人家。 她微微低着头,额前的碎发被风吹得凌乱,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出一截线条还算柔和的下颌,双手局促地攥着衣角,姿态却透着一股莫名的倔强。 “何事喧哗?” 穆晨阳眉头微蹙,脚下的步伐不自觉地加快了几分。守在门口的锦衣卫眼尖,率先瞧见了他的身影,脸上的不耐瞬间褪去,连忙收敛神色,快步上前,单膝跪地行礼,声音洪亮如钟:“属下参见殿下!” 另一个正与妇女争执的守卫也闻声回头,见是穆晨阳,神色一慌,连忙撇下妇女,跟着跪地行礼,原本喧闹的门口瞬间鸦雀无声。 “起来吧。” 穆晨阳的声音平淡无波,目光掠过一旁垂首站立的中年妇女,才转向跪地的守卫,语气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斥责,“锦衣卫百户所乃朝廷重地,岂容尔等在此吵吵嚷嚷?成何体统?” 先前与妇女争执的守卫名叫周卫,闻言连忙站起身,躬身垂首,语气恭敬又带着几分委屈:“回殿下,这妇人执意要见您,说有极为重要的事情禀报,关乎殿下安危。属下见她身份不明,形迹可疑,劝她离开,她却不肯走,故而在此僵持。” “关乎我安危?” 穆晨阳心中一动,转头细细打量起眼前的中年妇女。他缓缓踱步上前,目光如炬,将妇人的模样尽收眼底。 她约莫四十岁上下,皮肤是常年日晒雨淋的黝黑,双手粗糙得布满老茧,指节处还有些泛红肿胀,想来是做惯了重活累活。 许是察觉到他的目光,妇女缓缓抬起头,露出一张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脸庞——眼角有淡淡的细纹,鼻梁不高,嘴唇偏薄,肤色暗沉,唯有一双眼睛,在抬起头的瞬间,亮得有些不寻常,像是藏着星辰,透着一股与这粗糙装扮不符的灵动。 穆晨阳在脑海中仔细回想,搜索着关于这张脸的记忆,可翻来覆去,确定自己从未见过这号人物。 他心中不由得多了几分疑虑,这妇人衣着朴素,瞧着并无过人之处,却敢在锦衣卫百户所门口执意求见,还口口声声说关乎自己安危,究竟是何来历? “你是什么人?” 穆晨阳皱着眉头,语气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审视,“有什么事要向我禀报?若敢胡言乱语,休怪我治你惊扰官署之罪。” 妇女听到穆晨阳的声音,身体微微一僵,眼中的光亮更甚,像是找到了主心骨一般。 她没有立刻回答穆晨阳的问题,而是缓缓抬起右手,从腰间系着的粗布布兜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小小的竹笛。那竹笛通体呈深褐色,约莫半尺来长,笛身上刻着简单的云纹,纹路已有些磨损,显然是用了有些年头了。 她将竹笛凑到唇边,轻轻吹了起来。悠扬的笛声缓缓飘出,旋律简单却格外婉转,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熟悉感,像是在久远的记忆深处盘旋,又像是山间的清风拂过耳畔,带着草木的清香。 穆晨阳浑身一震,瞳孔猛地收缩,吃惊地睁大了双眼,脑海中瞬间闪过无数片段——深山之中的清风、林间清脆的鸟鸣,还有那个总是带着狡黠笑容、湿漉漉衣裳紧贴于身的身影,曾拿着同样的竹笛,在他耳边吹过一模一样的旋律。 这笛声,这旋律,他绝不会认错! 周遭的一切仿佛都静止了,守卫们的身影变得模糊,百户所的威严也渐渐褪去,只剩下这熟悉的笛声在耳边萦绕。 穆晨阳强压下心中的震惊与翻涌的情绪,对着守在门口的周卫等人摆了摆手,沉声道:“你们不必阻拦,让她进来。”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周卫等人皆是一愣,脸上满是诧异。殿下素来谨慎,怎会突然让一个身份不明的妇人进入百户所?可军令如山,他们不敢多问,也不敢违抗,只能连忙侧身让开一条道路,眼神中却依旧带着警惕,紧盯着那妇人的一举一动。 中年妇女见状,脸上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容,挑衅似的对着周卫等人瞪了一眼,那眼神灵动俏皮,与她中年妇女的装扮格格不入,像是在说“你们看,殿下都让我进去了”。 随后,她放下竹笛,小心翼翼地揣回布兜里,乖乖地跟在穆晨阳身后,走进了百户所。 穆晨阳径直将她带到自己的书房。书房位于百户所后院的僻静之处,远离前院的喧嚣。 书房不大,陈设却简洁雅致,一张宽大的梨花木书桌摆在正中,桌面上堆放着些许公文和笔墨纸砚,砚台里还残留着些许墨痕。 墙角立着一个高大的书架,摆满了各类书籍,从经史子集到兵法谋略,应有尽有。窗边放着两盆兰草,叶片青翠,透着几分雅致。 穆晨阳示意妇女进屋,随后对着守在书房门口的两个锦衣卫沉声吩咐道:“牢牢守在这里,不许任何人靠近,也不许任何人打扰,哪怕是千户大人来了,也得等我传唤。明白吗?” “属下明白!” 两个锦衣卫齐声应道,神色严肃如铁,挺直了脊背站在门口,如同两尊门神,将书房与外界彻底隔绝开来。 穆晨阳关上房门,“咔嗒”一声落了锁,将外界的一切喧嚣与窥探都隔绝在外。 他转过身,看着站在书房中央,依旧维持着中年妇女装扮的人,心中的震惊尚未完全褪去,语气中带着一丝自己都未曾察觉的颤抖:“你不是走了吗?怎么还留在孟州?” 话一出口,他才惊觉,自己的语气里除了震惊,竟然还夹杂着一丝难以掩饰的欢喜。 他本以为,自上次分别后,他们便会形同陌路,各自走向不同的人生,再也没有相见的机会。却没想到,她竟然还在这里。 妇女闻言,嘴角勾起一抹狡黠的笑容,抬手轻轻扯了扯自己的脸颊,随后猛地一撕——一张与人皮无异的面具被她撕了下来,露出了原本的面目。 柳叶眉弯弯,杏核眼灵动,肌肤白皙如雪,唇红齿白,正是笑盈盈的蓝彩蝶!她今日内穿了一身淡紫色的衣裙,裙摆绣着细碎的蝴蝶花纹,衬得肌肤愈发娇嫩,与刚才那个粗糙黝黑的中年妇女判若两人。 “见到我,是不是很惊喜?意外不意外?开心不开心?” 蓝彩蝶眨了眨那双灵动的杏核眼,语气轻快如铃,带着几分戏谑,眼神却紧紧锁在穆晨阳身上,不肯移开分毫,仿佛要将他的模样刻进眼底。 穆晨阳看着她熟悉的脸庞,紧绷的神经瞬间放松下来,嘴角不由自主地露出一丝笑容,嘴上却嘴硬道:“惊喜谈不上,不过你掏出笛子的时候,倒是把我吓了一跳。” 他顿了顿,语气中带着几分疑惑和关切,“你不是已经离开孟州了吗?怎么又回来了?你的那些教民呢?你不管他们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走到桌边,拿起桌上的紫砂茶壶——这是他特意让人寻来的,泡出的茶水格外醇厚。他熟练地给蓝彩蝶倒了一杯热茶,茶水清澈透亮,茶香袅袅升腾,缓缓模糊了他的眉眼。 蓝彩蝶大大方方地走到桌边坐下,手肘撑在光滑的桌面,手掌轻轻托着腮,一双亮晶晶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穆晨阳英俊的面容,嘴角挂着甜甜的笑容,一个劲地傻笑,像是看到了什么稀世珍宝,连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喜欢穿越,身为扶弟魔的我开挂了请大家收藏:()穿越,身为扶弟魔的我开挂了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09章 造反头子 穆晨阳倒茶的动作一顿,抬眼看向她,见她这副天真烂漫的模样,像个得到了糖果的孩子,也忍不住觉得好笑,原本心中的那点疑虑和紧绷,瞬间烟消云散。 书房内的气氛变得格外温馨,烛火轻轻摇曳,将两人的影子拉得很长,映在墙壁上。他们就这样坐在桌子的两边,互相望着对方傻笑,没有多余的言语,却有一种难以言喻的默契在空气中流淌,温暖而静谧。 过了好一会儿,蓝彩蝶才缓缓收敛了笑容,轻轻开口,声音轻柔得像是羽毛拂过心尖,又像是春日里的细雨落在桃花上,带着一缕淡淡的柔情蜜意:“我们这样……算是朋友吗?” 穆晨阳闻言,微微一怔,随即郑重地点了点头,眼中带着几分认真。 随后,他又忍不住叹了口气,语气中带着几分感慨,还有几分世事无常的无奈:“来到孟州之前,打死我也想不到,竟然会和造反头子‘落花门主’发生这样的关系。” 蓝彩蝶听到“造反头子”四个字,脸颊微微一鼓,像是被踩到了尾巴的小兽,有些着急地说道:“你把话说清楚!我和你有什么关系?我才不是什么造反头子!落花神教是为了救苦救难,不是造反!” 穆晨阳看着她急巴巴辩解的模样,脸颊鼓起来,像个圆滚滚的小包子,忍不住笑了起来,解释道:“好好好,不是造反头子。” 他放缓了语气,眼神温柔了几分,“我们两个,本来应该是生死大敌。我是锦衣卫,奉旨稽查叛逆,你是落花神教的门主,被朝廷列为叛逆。按道理来说,我应该抓你归案,绳之以法。可偏偏,我抓了你,你却反过来救了我。这样的转变,是我之前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 蓝彩蝶听着他的话,眼中的焦急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丝淡淡的失望,像是期待着什么,却又没有得到。她微微垂眸,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投下一片小小的阴影,轻声说道:“原来,只是这样啊。” 但她很快就收敛了情绪,抬起头,神色变得郑重起来,正色道:“我这次来,主要目的是提醒你一件事。我在孟州找到了当初给你下蛊的那个人。” “给我下蛊的人?” 穆晨阳的笑容瞬间消失,眉头紧紧皱了起来,神色变得凝重,周身的气息也冷了几分,“你查到是谁了?” 他一直对这件事耿耿于怀,只是苦于没有线索,无法追查,没想到蓝彩蝶竟然带来了消息。 “查到了。” 蓝彩蝶点了点头,语气也变得严肃起来,眼神中带着一丝凝重,“这个人的蛊术和我一样精湛,甚至在某些方面还有独到之处,而且她非常擅长易容之术,神出鬼没,让人防不胜防。现在,这个人就隐藏在孟州城内,她的目标很有可能就是你。” 她顿了顿,语气中带着几分担忧,继续说道:“你现在虽然具有百毒不侵的体质,蛊术对你根本无可奈何,但这个人非常危险。她知道蛊术对你无效,一定会采用其他的方式暗中刺杀你,比如暗杀、偷袭,甚至雇佣杀手。你一定要万分当心,千万不能掉以轻心。” 穆晨阳的眉头皱得更紧了,沉声道:“那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对我下手?我与她无冤无仇,从未见过面。” 他仔细回想自己来到孟州后的所作所为,实在想不出自己何时得罪了这样一位擅长蛊术和易容的人物。 蓝彩蝶低头沉思了片刻,脸上露出一丝无奈的神色,还有几分为难:“这是我们落花神教中的秘密,涉及教派核心机密,我不能说太多,否则会遭到教派的反噬。” 见穆晨阳神色沉郁,她又连忙补充道:“我只能告诉你,这个女人名叫万雪花。她的弟弟万头根,是我的手下,之前死在了西门城门口,是被你手下的锦衣卫杀死的。所以,这笔账,她自然就算到了你的头上,认为是你下的命令。” 穆晨阳闻言,低头仔细回想了一番,很快就想起了西门城门口的那场冲突。 他抬眼看向蓝彩蝶,目光深邃,语气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动容:“你又偷偷跑回来,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些?” 他深知,蓝彩蝶作为落花神教的门主,朝廷正在四处通缉她,孟州城内到处都是锦衣卫的眼线,更何况这里还有冯西莫那个嫉恶如仇的老顽固。她留在孟州,无异于以身犯险,稍有不慎,就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蓝彩蝶被他问得一愣,脸颊瞬间泛起一抹红晕,像染上了胭脂,眼神有些闪躲,不敢直视他的目光。 她当然不好意思说,自己冒着这么大的风险跑回孟州,根本不仅仅是为了提醒他这件事。 更多的是因为,离开孟州后,脑海中总是浮现出他的身影,想起他的笑容,想起他的声音,思念如潮水般汹涌,让她无法安心,最终还是忍不住,偷偷跑了回来,只为了再见他一面。 她迟疑了片刻,才含糊地说道:“是……是这样的。我担心你出事,所以特意回来提醒你。”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穆晨阳站起身,在书房内来回踱步,心中思绪万千。一方面,他感激蓝彩蝶的提醒,让他有了防备;另一方面,他又担心她的安危,毕竟孟州对她来说,太过危险。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停下脚步,看向蓝彩蝶,问道:“这个万雪花的蛊术,和你比起来怎么样?孰强孰弱?” 蓝彩蝶闻言,嘴角微微一撇,露出一丝不屑的神色,眼神中带着满满的自信,像是一只骄傲的小孔雀:“万雪花?她就算是两个绑在一起,也不是我的对手!我的蛊术,在整个落花神教,都是顶尖的存在,师从教派的长老,她不过是旁支出身,仗着有点小聪明,才学到了一些皮毛。” 穆晨阳看着她自信满满的模样,眼中的担忧稍稍缓解,忍不住笑了起来,走到她面前,轻轻说道:“既然你这么厉害,那干脆不要走了,就留在我的身边。有你在我身边保护我,我什么都不怕。” 他说这话时,语气温柔,眼神深邃,带着一种难以抗拒的魅力,心中却藏着一丝私心——他想让她留在自己身边,想多见见她。 蓝彩蝶被他看得脸颊发烫,心跳瞬间加速,像揣了一只小兔子,“怦怦”直跳,羞红了脸庞,连耳根都红透了。 她的嘴唇微微蠕动着,差一点就脱口而出答应下来。 但她很快就清醒过来,想起了自己还有未完成的事情,想起了教派的重任,只能强行压下心中的悸动,眼中闪过一丝失落,有些遗憾地说道:“我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做,不能留在你身边。落花神教还有很多教民需要我照顾,我不能丢下他们不管。这次来见你,主要就是为了提醒你这件事。一会儿,我就要走了。” “走?你这么快就要走了?” 穆晨阳闻言,心中涌起一丝难以言喻的失落,像是心中的某块地方被掏空了,语气中带着几分不舍,“不再多留一会儿吗?” 蓝彩蝶点了点头,眼神中带着一丝期盼,轻声问道:“你……还有什么事情要对我说吗?” 她的声音很轻,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像是在期待着什么。 穆晨阳沉吟片刻,突然想起了她刚才说的话,开口问道:“你刚才说,我现在已经是百毒不侵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蓝彩蝶听到这个问题,心里咯噔一下,暗道一声不好,刚才一时得意,竟然差点说漏了嘴。 关于穆晨阳体内蛊虫的秘密,她可不能说出来,不能告诉任何人,包括穆晨阳自己。 她连忙站起身,眼神有些慌乱,避开他的目光,急忙解释道:“我刚才是口误,我的意思是你的体质好,抵抗力强,根本不惧怕一般的毒素侵袭,所以不用担心万雪花的毒计。时间不早了,我真的必须要走了。” 她说着,就拿起桌上的人皮面具,准备起身离开,生怕再多说一句,就会露出破绽。穆晨阳却突然喊住了她:“你等一等。” 蓝彩蝶停下脚步,疑惑地回头看向他,眼中满是不解。只见穆晨阳从怀中掏出一个精致的锦帕,锦帕是用上好的云锦织成的,上面绣着细碎的缠枝莲纹,做工极为精巧。 他快步走到她面前,将锦帕轻轻放在她的手心里。锦帕柔软丝滑,还带着一丝淡淡的体温,传入她的掌心。 “这是什么?” 蓝彩蝶疑惑地问道,眼神中充满了好奇,忍不住用指尖轻轻摩挲着锦帕上的纹路。 “你打开看看就知道了。” 穆晨阳笑着说道,眼神温柔得能滴出水来。 蓝彩蝶依言,小心翼翼地打开锦帕。 喜欢穿越,身为扶弟魔的我开挂了请大家收藏:()穿越,身为扶弟魔的我开挂了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10章 那一缕温柔 只见锦帕之中,静静地躺着一只莹润剔透的翡翠手镯,手镯呈阳绿色,质地细腻如凝脂,水头充足,在书房的烛光下泛着淡淡的柔光,通透得几乎能看见里面的天然纹路,一看就价值不菲,绝非寻常之物。 蓝彩蝶又惊又喜,眼睛瞬间亮了起来,像盛满了星光,不敢相信地看向穆晨阳:“这……这是给我的吗?”她从小到大,从未收到过如此贵重的礼物,一时间竟有些手足无措。 “当然是给你的。” 穆晨阳笑着点了点头,语气温柔得能融化冰雪,“来,让我给你戴上。”说着,他轻轻抓起蓝彩蝶的柔荑。 她的手很软,肌肤细腻光滑,像上好的羊脂玉,与之前伪装的中年妇女粗糙的手掌截然不同。 穆晨阳的指尖触碰到她的肌肤时,两人都微微一颤。他小心翼翼地将那只翡翠手镯套在她的右手上,手镯大小刚刚好,衬得她的手腕愈发纤细白皙,宛如玉镯本身就长在她的手上一般。 蓝彩蝶低下头,细细端详着自己右手上的翡翠手镯,嘴角的笑容怎么也藏不住,甜得像是吃了蜜一样。 她轻轻转动着手腕,手镯在烛光下折射出璀璨的光芒,流光溢彩,漂亮得让她移不开眼。她的指尖轻轻划过手镯的表面,感受着那冰凉温润的触感,心中涌起一股暖流。 “怎么样,好看吗?” 蓝彩蝶抬起头,眼神亮晶晶地看着穆晨阳,语气中带着一丝期待,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羞涩。 “好看。” 穆晨阳毫不吝啬地夸赞道,眼神专注地看着她,“你长得这么漂亮,戴什么都好看。这手镯戴在你手上,倒是委屈了手镯,反而衬得你愈发娇美了。” 蓝彩蝶被他夸得脸颊更红了,像熟透了的苹果,心里像是灌了蜜一样甜,连呼吸都变得有些急促。 她再次低下头,细细打量着手腕上的手镯,看了一会儿,突然皱起了眉头,疑惑地说道:“不对啊,手镯一般不都是一对的吗?怎么只有一只?另外一只呢?再说,这么名贵的手镯,怎么连个包装盒子也没有?” 穆晨阳闻言,不由得捂住了额头,心中默默念叨:女人怎么都这么在意这种事情?之前姐姐叶知渝问过同样的问题,现在蓝彩蝶又问,她们的脑回路,自己实在是想不通。 他无奈地摇了摇头,耐心解释道:“彩蝶,你想多了。我特意只送你一只,就是代表我对你一心一意。这只手镯,代表的是我的一片真心,独一无二,就像你在我心中一样。你肯定能体会得到的。而且这个手镯一直放在我的胸口,它和我的心紧紧的贴在一起。” 听到穆晨阳这番深情的解释,蓝彩蝶的心瞬间被填满了,所有的疑虑都烟消云散,心中只剩下满满的欢喜和感动。 她一时冲动之下,猛地站起身,快步走到穆晨阳面前,伸出双臂,紧紧地抱住了他的腰,将脸贴在他坚实的胸膛上,清晰地听着他沉稳有力的心跳声。 那心跳声,沉稳而有力,像是一种安心的魔咒,让她瞬间放下了所有的防备和顾虑。 穆晨阳被她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身体瞬间僵硬。他能清晰地感受到怀中人的柔软,感受到她发丝的顺滑,闻到她发间淡淡的清香,那是一种混合着草木清香和少女体香的味道,清新而迷人。 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悸动,像是有什么东西要破土而出。他缓缓放松下来,情不自禁地抬起双臂,轻轻抱住了她,将下巴抵在她的秀发上,忍不住在她的秀发上轻轻吻了一下,动作轻柔而珍视。 书房内再次陷入寂静,只剩下两人沉稳的心跳声和彼此的呼吸声。他们就这样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仿佛要将彼此融入自己的骨血之中,感受着对方的体温和气息,享受着这短暂而温馨的时光。 外界的所有纷争、危险、身份的隔阂,在这一刻,都仿佛消失不见了,只剩下彼此。 过了好一会儿,蓝彩蝶才依依不舍地从穆晨阳的怀中抬起头,眼神中充满了眷恋和不舍,还有一丝淡淡的水汽。 她知道,时间已经很晚了,自己必须要走了。她的师兄还在城外等她,如果自己回去得太晚,师兄肯定会来找她。 而且,师兄一直对朝廷官员深恶痛绝,尤其是锦衣卫,如果让师兄和穆晨阳碰在一起,两人必定会是你死我活的局面,她不想看到那样的情况发生,更不想让他们因为自己而反目。 蓝彩蝶狠了狠心,用力地将穆晨阳推开,眼眶微微泛红,却强忍着不让眼泪掉下来。 她拿起桌上的人皮面具,急匆匆地戴在脸上,再次恢复了中年妇女的装扮,将自己的不舍和眷恋都隐藏在面具之下。 她快步走到门口,手搭在门把上,却又忍不住停下了脚步,缓缓转过身,深深地看了穆晨阳一眼。 那眼神中,有眷恋,有不舍,有担忧,还有一丝难以言喻的柔情,仿佛要将他的模样永远刻在心底。最终,她咬了咬牙,像是做了什么重大的决定,一跺脚,拉开房门,快步走了出去,没有回头。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房门被轻轻关上,“咔嗒”一声,再次隔绝了内外两个世界。 穆晨阳站在原地,依旧维持着拥抱的姿势,手臂还微微张开,仿佛怀中的温度还未散去。 心中一片怅然,像是失去了什么珍贵的东西,空落落的。他的手上,似乎还残留着蓝彩蝶身上淡淡的馨香,怀里,也仿佛还残留着她柔软的体温,清晰而真实。 他缓缓走到桌边,坐下,拿起桌上那杯还未喝完的热茶,轻轻抿了一口。茶水已经有些凉了,苦涩的味道在舌尖蔓延开来,就像他此刻的心情,带着淡淡的失落和不舍。 他看着桌上空荡荡的座位,仿佛还能看到蓝彩蝶刚才坐在那里,托着腮傻笑的模样,那模样,天真而烂漫,深深印在他的脑海里。 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对一个“叛逆头子”产生这样的情愫。他是赵王,是锦衣卫的统领,身上肩负着朝廷的重任,要稽查叛逆,维护朝廷的稳定。 而蓝彩蝶,是朝廷通缉的叛逆,是落花神教的门主,他们之间,本就隔着天堑鸿沟,身份、立场,无一不冲突。 可感情这种事情,从来都由不得自己控制。从蓝彩蝶救他的那一刻起,他的心就已经开始动摇了。刚才那个拥抱,更是让他心中的情愫彻底爆发,再也无法隐藏。 他不知道自己和蓝彩蝶的未来会怎样,也不知道他们之间是否还有再见的机会。 或许,下次相见,他们又会回到对立面,兵戎相见;或许,他们会被身份和立场的隔阂所阻,再也无法像现在这样温馨相处。 但他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忘记这个敢爱敢恨、天真烂漫的落花门主,永远不会忘记她的笑容,她的笛声,她的温柔。 他只希望,蓝彩蝶能够平安顺遂,哪怕他们最终无法走到一起,只要她能好好活着,远离纷争和危险,就足够了。 想到蓝彩蝶刚才提醒他的万雪花,穆晨阳的眼神瞬间变得坚定起来,周身的气息也变得凛冽。 他不能死,为了自己,为了姐姐叶知渝,为了肩上的重任,也为了那个让他心动的女子,他必须好好活着。 他必须尽快揪出隐藏在孟州的万雪花,将她绳之以法,彻底消除这个隐患,不仅是为了保护自己,也是为了不让蓝彩蝶因为自己而受到牵连。 他拿起桌上的公文,摊开在面前,却怎么也无法集中精神。脑海中反复浮现的,都是蓝彩蝶那张带着笑容的脸庞,和她刚才拥抱自己时的温柔,还有她离开时那眷恋不舍的眼神。那些画面,如同走马灯一般,在他的脑海中不断盘旋,挥之不去。 窗外的夜色越来越浓,一轮明月挂在夜空,月光透过窗棂,洒在书房的地面上,形成一道道银色的光斑,静谧而清冷。 穆晨阳坐在桌前,久久没有动弹,身影在月光下拉得很长,显得有些孤寂。心中的思绪如同乱麻一般,剪不断,理还乱。 他知道,从蓝彩蝶出现的那一刻起,他的人生,就已经彻底改变了。他与她之间的牵绊,早已在不知不觉中,变得根深蒂固,无法割舍。 喜欢穿越,身为扶弟魔的我开挂了请大家收藏:()穿越,身为扶弟魔的我开挂了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11章 进入迎宾馆 叶知渝指尖触碰到账册粗糙的纸页时,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连呼吸都滞涩了几分。 这本巴掌大的账册,纸张泛黄发脆,边缘还带着些许磨损,显然是被人反复翻阅、妥善珍藏过。 可就是这薄薄一册,每页都以工整的小楷密密麻麻写满了孟州知府孙泰的滔天罪行——从克扣赈灾粮款、收受贿赂数十万两,到勾结山匪劫掠商队、草菅人命后伪造卷宗,桩桩件件都铁证如山,足以让孙泰身首异处、抄家灭族。 弟弟穆晨阳特意将账册送来时,千叮万嘱她务必亲手交到朝廷御史台右都御史冯西莫手中,可此刻指尖传来的粗糙触感,却让她清晰地感受到了这份任务的千钧重量,难度远比她预想的要大得多。 穆晨阳虽派了锦衣卫暗中保护,可孟州是孙泰经营十余年的地盘,他的亲信爪牙早已像蛛网般遍布城乡的大街小巷。 茶楼酒肆里擦桌的伙计,驿站客栈中打杂的学徒,甚至街角卖货的小贩,都可能是孙泰的眼线。 一旦自己的行踪暴露,不仅性命难保,这本凝聚了无数人心血、甚至有人为此付出生命代价的账册,也会瞬间化为泡影,所有的隐忍与牺牲都将付之东流。 叶知渝下意识地将账册往怀里又按了按,指尖传来的纸张纹理,仿佛在不断提醒她肩上的责任。 叶知渝坐在自己客栈后院,背靠冰冷的土墙,眉头紧锁如拧成的绳结,手中反复摩挲着账册的封皮。 她不怕路途上的刀光剑影,也不怕孙泰爪牙的暗中窥探,最让她头疼的,是如何将账册“巧妙”地交到冯西莫手中。 冯西莫大人刚正不阿、嫉恶如仇,这是朝野皆知的事,可他同时也生性多疑,对来历不明的东西向来保持警惕。若是被他追问账册的来历,自己该如何作答? 弟弟早已千叮万嘱,绝不能透露账册与锦衣卫、与他赵王的半分关系——冯西莫最是看不起锦衣卫,斥之为皇帝的鹰犬,认为他们手段阴狠、扰乱朝纲,若是让他知道账册来自锦衣卫,恐怕不仅不会采信,反而会怀疑这是锦衣卫构陷地方官员的阴谋,到时候别说扳倒孙泰,恐怕还会打草惊蛇,让弟弟陷入被动。 “就说捡来的?” 叶知渝轻轻摇了摇头,嘴角勾起一抹自嘲的笑。这说法太过牵强,冯西莫何等精明通透,阅人无数,怎会相信如此巧合之事? “说是病人托付的?” 她又皱紧了眉,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就被掐灭了——冯西莫必然会追问病人的姓名、住址、病症,这些细节她根本无从对答,一旦露馅,后果不堪设想。 她将账册放在膝头,手指无意识地在纸页上划过,思来想去,翻来覆去地琢磨,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夕阳的余晖透过窗棂洒在地上,映出长长的影子,像一道催命的符咒。 她抬头望了望天色,心中暗叹一声,再不出发,迎宾馆就要闭门谢客了,到时候想再见冯西莫,就更难了。 事到如今,也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叶知渝咬了咬牙,眼中闪过一丝决绝。 她将账册小心翼翼地对折两次,再用一块干净的细布包裹起来,紧紧塞进贴身的衣服口袋里,又用手拍了拍,确保账册无论行走还是跑动都不会掉落。 做完这一切,她才转身走进屋内,从衣柜最底层翻出一件洗得发白、边角都有些磨损的粗布衣裙换上。 随后,她走到铜镜前,从妆奁盒里取出一小撮灶灰,用指尖蘸了,轻轻抹在自己白皙的脸颊和脖颈上,将原本细腻的肌肤衬得黝黑粗糙。 最后,她解开原本精致的发髻,重新挽了一个松松散散的普通妇人发髻,插上一根光秃秃的普通木簪。镜中的女子瞬间变了模样,再也看不到半分往日的清丽,活脱脱一个从乡下进城投奔亲戚的普通妇人。 做好伪装后,叶知渝又仔细检查了一遍医馆的门窗,确认门栓插紧、窗户关好,才提着一个不起眼的布包,低着头,脚步匆匆地走出了医馆。 此时,街上的行人已经渐渐稀少,两旁的店铺陆续上了门板,只有零星几家酒馆还亮着昏黄的灯光,传出阵阵喧哗与划拳声。 她刻意避开人多的主干道,专挑僻静的小巷行走。小巷里光线昏暗,两侧的院墙高耸,投下大片的阴影,只有偶尔从院墙缝隙中漏出的灯光,在地面上形成斑驳的光点。 她的脚步又轻又快,耳边时刻留意着周围的动静,心脏像揣了只受惊的兔子,怦怦直跳,几乎要跳出嗓子眼。每走几步,她都会下意识地回头望一眼,确认没有被人跟踪。 她不知道的是,在她走出医馆的那一刻,街角阴影里就有一双眼睛盯上了她。那是一个穿着短打、面色黝黑的汉子,身材瘦小,眼神却像鹰隼般锐利。 他缩在墙角的阴影里,只露出一双眼睛,死死盯着叶知渝的背影。见叶知渝走进小巷,他立刻弓着身子,像一只狸猫般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走了没几步,又突然停住,转身快步离开,朝着不远处的一处酒楼跑去。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叶知渝对此毫无察觉,一路有惊无险地来到了迎宾馆。这迎宾馆说是“宾馆”,其实就是一家规模稍大的客栈,院墙低矮,墙体斑驳,上面还爬着些许杂草。 门口挂着两盏破旧的红灯笼,灯纸发黄,光线昏暗,在傍晚的风中摇摇晃晃,将门口的地面照得忽明忽暗。院内的房屋都是简陋的砖木结构,屋顶覆盖着茅草,墙角甚至长着些许杂草。 院子里晾晒着几件客人的衣物,绳子被风吹得哗哗作响。住在这里的大多是往来的商贩、走江湖的艺人,还有一些不知名的闲散人员,三教九流混杂,鱼龙混杂,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气味。 叶知渝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压下心中的紧张,迈步走进了迎宾馆的大门。大堂里光线比门外还要昏暗,几根粗壮的木柱支撑着屋顶,木柱上布满了划痕和油污。 几张方桌旁坐着几个客人,有的在喝酒聊天,声音洪亮;有的在低头吃饭,狼吞虎咽;还有一个说书先生正在角落里摇头晃脑地说着书,周围围了几个听众,时不时发出阵阵喝彩。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郁的酒气、饭菜的香味,还有些许汗味,混杂在一起,让人有些不适。 她没有多余的停留,径直走到柜台前,对着正在低头拨算盘的掌柜轻声问道:“掌柜的,请问冯西莫冯大人住在哪里?”她的声音压得很低,生怕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掌柜的听到声音,抬起头,眯着眼睛打量了她一番。 见她穿着普通的粗布衣裙,面色黝黑,神色却有些紧张,不由得皱了皱眉,放下手中的算盘,搓了搓手,迟疑道:“冯大人?什么冯大人?姑娘你是不是找错地方了?我们这里是客栈,住的都是寻常客人,可没有什么大人。” 叶知渝心中一紧,难道冯西莫没有住在这里?还是掌柜的受到了孙泰的嘱咐,刻意隐瞒? 她正要再追问几句,眼角的余光却瞥见大堂角落里一张桌子旁,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正不动声色地盯着她看。那道目光锐利如刀,让她浑身一僵。 那汉子身材不高,体型微胖,穿着一件青色的短打,腰间挂着一把弯刀,刀鞘磨损严重,显然是经常使用。 他正坐在那里,面前摆着一碟花生米和一壶烧酒,一边慢悠悠地喝着小酒,一边哼着小曲。 他的五音严重不全,唱出来的曲调跑调跑得离谱,时而高亢时而低沉,难听得让人耳朵发麻,可他自己却浑然不觉,摇头晃脑地唱得不亦乐乎,脚还在地上打着节拍。 尽管如此,他的眼神却十分锐利,像鹰一样扫视着大堂内的动静。叶知渝刚一转头,他就立刻收回了目光,低下头,拿起酒杯抿了一口,仿佛刚才只是随意一瞥,可那瞬间的压迫感,却让叶知渝的心沉了下去。 叶知渝心中警铃大作,这个人绝不是普通的客人,看他的装扮和眼神,倒像是官府的人。 她强作镇定,压下心中的慌乱,又对掌柜的说道:“掌柜的,我不会找错的。我是冯大人的远房亲戚,从乡下过来投奔他的,一路奔波,实在是累坏了。您再好好想想,是不是有一位穿着青色官袍、头发花白的老人家住在这里?” 她刻意描述了冯西莫的外貌特征,希望能让掌柜的放下戒心。 掌柜的见她态度坚决,又忍不住抬头看了一眼角落里的汉子,见那汉子没有任何表示,才犹豫了片刻,压低声音,朝着后院的方向努了努嘴,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道:“后院最里面那间房,你自己过去看看吧。记住,别大声喧哗,那位老人家脾气不好,不喜被人打扰。” “多谢掌柜的。” 叶知渝低声道谢,微微颔首,转身朝着后院走去。她的脚步放得很轻,尽量不发出声音。 刚走了没几步,就听到身后传来沉重的脚步声,一步一步,不疾不徐,显然是有人跟了上来。 叶知渝的心跳瞬间加速,像打鼓一样咚咚作响,脚步也不由得加快了几分。她能感觉到身后的目光一直黏在自己的背上,让她浑身不自在,仿佛被什么可怕的东西盯上了一般。 “这位女子,站住!” 身后的汉子快步追上她,语气不善地开口阻拦。叶知渝停下脚步,缓缓转过身,只见那汉子双手叉腰,仰着脑袋,下巴微抬,一脸倨傲地看着她,眼神中充满了审视和警惕。 叶知渝仔细打量着他,只觉得有些似曾相识,可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心中不由得更加紧张,下意识地将手按在了胸前——那里正是账册所在的位置,指尖能清晰地感受到账册的轮廓。 她的手心微微出汗,生怕对方看出破绽。 “你要见冯大人有什么事情?” 喜欢穿越,身为扶弟魔的我开挂了请大家收藏:()穿越,身为扶弟魔的我开挂了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12章 洗脚 汉子眯着眼睛,上下打量着叶知渝,眼神像探照灯一样,从她的头发一直扫到她的鞋子,试图从中找出不对劲的地方。 他正是刘大鼎,自从上次在孟州城外活捉了护法玉玲珑后,深得赵王穆晨阳的赏识,从一个小小的城门官一跃提拔成了锦衣卫总旗。 这次高虎特意派他来迎宾馆,名义上是保护冯西莫的安全,实际上是暗中监视他的一举一动,防止有人趁机在冯西莫面前告赵王的黑状。 刘大鼎对这份新工作格外看重,毕竟这是他咸鱼翻身的好机会,自然不敢有半分懈怠。 叶知渝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挺直了腰板,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镇定:“我是西莫大人的朋友,特意从乡下过来探望他,怎么,难道不行吗?” 她故意将“冯大人”换成了“西莫大人”,试图拉近与冯西莫的关系,让对方知难而退。可话一出口,她就感觉到自己的声音微微颤抖,还是暴露了内心的紧张。她暗暗攥紧了拳头,指甲掐进掌心,用疼痛来提醒自己保持冷静。 刘大鼎见她语气不稳,眼中的怀疑更甚。他对于自己的新工作格外敬业,毕竟这是他摆脱底层、往上爬的绝佳机会。 他把眼睛一瞪,眉毛竖了起来,提高了音量,对着叶知渝呵斥道:“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就敢跟我这么说话!我告诉你,冯大人现在忙着处理公务,没空见你这种不明不白的闲杂人等,赶紧回去!不然休怪我对你不客气!” 说着,他还伸出手,作势要推搡叶知渝,脸上露出不耐烦的神色。 叶知渝见状,心中一急,灵机一动,突然扯开嗓子大喊起来:“来人啊!快来人啊!有人欺负我了!” 她的声音又尖又响,像被踩了尾巴的猫,瞬间盖过了大堂里的喧哗声,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众人纷纷转过头,朝着这边张望,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刘大鼎被她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愣在了原地,伸出去的手也僵在了半空中,脸上露出错愕的表情,显然没料到这个看似普通的妇人竟然如此大胆。 趁着刘大鼎发愣的功夫,叶知渝心中暗喜,再也不敢停留,头也不回地朝着后院跑去。她的脚步匆忙,却没有注意到,怀里的账册掉落在地上。 刘大鼎反应过来,顿时火冒三丈,脸色涨得通红,骂了一句“不知好歹的妇人”,抬腿就要去追。 可还没等他迈出脚步,后领就被一只强有力的大手死死拽住,像提小鸡一样提了起来,动弹不得。脖子被勒得生疼,他甚至能感觉到对方手上粗糙的老茧。 “谁他妈敢拦老子……” 刘大鼎愤怒地转过头,正要发作,可当他看到身后的人时,嚣张的气焰瞬间像被泼了冷水的火苗,瞬间熄灭了。 只见身后站着一个身高八尺、虎背熊腰的壮汉,身材魁梧得像一座小山,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眼神冰冷,带着一股慑人的气势。 这壮汉正是穆晨阳派来暗中保护叶知渝的锦衣卫亲信黄涛,他一直潜伏在叶知渝左右,时刻关注着叶知渝的安危,见刘大鼎阻拦,立刻现身。 黄涛嘿嘿一笑,露出一口白牙,笑容却带着几分冷意。他从怀里掏出一块黑色的腰牌,在刘大鼎眼前晃了晃。 腰牌上刻着一只展翅的雄鹰,雄鹰目光锐利,栩栩如生,边缘镶嵌着一圈金边,在昏暗的光线下闪着冷光。 这正是只有赵王穆晨阳身边最亲近的亲信才能持有的专属腰牌,见腰牌如见赵王本人。 刘大鼎看到腰牌,吓得脸色瞬间变得惨白,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连忙低下头,恭敬地说道:“属下参见大人!不知是大人在此,属下有眼不识泰山,还请大人恕罪!” 他万万没想到,这个看似普通的妇人,竟然有如此来历,连赵王身边的亲信都亲自暗中保护。 “兄弟,你很尽责。” 黄涛拍了拍刘大鼎的肩膀,语气轻松地说道,可手上的力道却不小,拍得刘大鼎一个踉跄。 “但你记住,什么人都可以拦,唯独这个女人,千万不能拦。” 黄涛说完之后,就马上奔向后院。刘大鼎嘟囔着倒霉,却在扭头的时候发现了叶知渝遗失的那本账册。 叶知渝一路快步跑到后院,这里果然比前院安静了许多,远离了前院的喧哗。后院里种着几棵老槐树,枝叶繁茂,像一把把巨大的伞,遮住了大半的月光。 地面上铺满了青石板,有些石板已经松动,踩上去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院子里摆放着几口大水缸,水面平静,倒映着天上的月牙。 她按照掌柜的指示,沿着青石板路走到最里面,找到了那间简陋的房屋。房屋的门窗都是木质的,已经有些陈旧,门上挂着一块褪色的门帘。她轻轻敲了敲门,声音轻柔地问道:“西莫大人,您在吗?” 房门很快打开了,冯西莫站在门口,他穿着一件朴素的灰色布衣,头发花白,脸上布满了皱纹。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看到叶知渝时,他脸上先是露出了一丝惊讶,随即化为温和的笑容,眼角的皱纹也舒展开来:“是知渝啊,快进来,快进来。” 叶知渝走进房间,发现房间里的陈设十分简陋,只有一张硬板床、一张老旧的木桌和两把椅子。 桌子上摆放着几卷文书、一盏油灯和一支毛笔,油灯的火苗跳动着,在墙壁上投下晃动的影子,光线昏暗。房间里没有什么多余的装饰,唯一能称得上装饰的,是墙上挂着的一幅墨竹图,笔墨简洁,却透着一股风骨。 刚一进门,叶知渝就看到冯西莫正扶着墙壁,慢慢挪动脚步,走到床边坐下。他的动作十分迟缓,每走一步,都皱紧眉头,脸上浮现出痛苦的表情,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 “西莫大人,您怎么了?” 叶知渝连忙快步走上前,关切地问道,语气中带着一丝焦急。她能看出,冯西莫的腿疾又犯了,而且比上次见面时似乎更严重了。 “老毛病了,老寒腿,一到阴雨天就疼得厉害。” 冯西莫摆了摆手,语气中带着一丝无奈,他用手轻轻揉着自己的右腿,手指按压的地方,肌肉微微抽搐。 “最近孟州一直在下雨,这腿就更不顶用了。” 叶知渝二话不说,蹲下身子,轻轻握住冯西莫的右腿,开始为他按摩起来。她的按摩手法十分娴熟,指尖的力道恰到好处,从大腿根部开始,缓缓向下揉捏、推拿,动作轻柔而有力。 她的指尖带着一丝暖意,透过单薄的衣料传递过去,让冯西莫原本僵硬的肌肉渐渐放松下来。 冯西莫原本痛苦的表情渐渐舒缓下来,他闭上眼睛,轻轻靠在床沿上,忍不住赞叹道:“知渝,你的手法真是太好了,比京城那些有名的御医还要厉害。按了这么一会儿,我就觉得舒服多了。” 叶知渝笑了笑,手上的动作没有停下,说道:“我跟着舅舅学过一些推拿按摩的手艺,舅舅是个老郎中,最擅长治疗各种疑难杂症,尤其是老寒腿。他教我的这些手法,专门用来缓解老寒腿的疼痛,您放心,我一定能让您舒服一些。” 按摩了一会儿,叶知渝见冯西莫的表情彻底放松下来,才开口说道:“西莫大人,我上次……” 话还没说完,冯西莫就立刻睁开眼睛,打断了她,脸上露出严肃的表情,语气郑重地说道:“知渝,我上次不是和你说过了吗?不要叫我大人,太生分了。你就叫我西莫先生好了。在我这里,没有什么大人,只有朋友和亲人。你要是再叫我大人,我可就不高兴了。” 叶知渝心中一暖,像有一股暖流流过心田。她能感受到冯西莫的真诚,这种真诚在官场上极为难得。她笑着改口道:“好,西莫先生。” 冯西莫的脸上这才重新露出笑容,点了点头,像个得到满意答案的孩子:“这才对嘛。” 叶知渝继续为他按摩,一边按摩一边说道:“西莫先生,我不是和您说过了吗?您的这条腿是老寒腿,不能经常走动,该歇的时候就要歇一歇。您先等一会儿,我去给您打点热水,再加入我配制的草药,泡脚之后,再配合按摩,一定可以缓解您的疼痛。” “不用麻烦了,我自己来就好。” 冯西莫连忙说道,想要起身。 叶知渝却摇了摇头,按住他的肩膀,语气坚定地说:“西莫先生,您就听我的吧。这草药是我舅舅精心调配的,里面有艾草、生姜、红花等多种药材,治疗老寒腿的效果非常好,可不能浪费了。而且泡脚的时候一定要配合我专业的按摩手法,才能让药效事半功倍,直达病灶。” 说着,她不等冯西莫反驳,就转身走出了房间,朝着院子里的水井走去。冯西莫看着她的背影,无奈地笑了笑,心中却充满了暖意。 冯西莫坐在床边,看着叶知渝忙碌的身影,心中不禁涌起一股暖流。他和老伴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身边连个贴心的人都没有。 这次来孟州巡查,一路辛苦,身边只有一个随从,根本没人像叶知渝这样细心体贴地照顾他。 看到叶知渝如此孝顺、体贴,他心中不由得生出一种异样的情愫——如果这个女孩是自己的女儿该有多好啊。有这样一个女儿在身边,晚年也能多几分慰藉。他看着叶知渝的身影,眼神越来越柔和,像看着自己的亲女儿一样。 很快,叶知渝端着一盆冒着热气的热水走了进来,水里还泡着一些草药,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清香,沁人心脾。 她把水盆小心翼翼地放在床边的凳子上,然后蹲下身,小心翼翼地帮冯西莫脱下鞋子和袜子。 冯西莫的双脚皮肤粗糙,布满了老茧,脚趾关节有些变形,显然是常年奔波劳累所致。叶知渝将他的双脚轻轻放进热水里,柔声问道:“温度怎么样?会不会太烫了?”她的动作轻柔,眼神专注,像在对待一件稀世珍宝。 “正好,不烫也不凉,舒服得很。” 冯西莫舒服地叹了口气,闭上眼睛,脸上露出享受的表情。 喜欢穿越,身为扶弟魔的我开挂了请大家收藏:()穿越,身为扶弟魔的我开挂了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13章 坑弟弟 叶知渝蹲在床边,一边为冯西莫按摩双脚,一边和他聊着家常。她很会说话,知道冯西莫久居官场,肯定听腻了官场上的套话空话,就专门捡一些自己在孟州听到的民间趣事讲给他听。 比如哪家的公鸡下了蛋,哪家的小狗会算数,还有走江湖的艺人表演的神奇戏法。她时不时还会说几个俏皮的小笑话,逗得冯西莫哈哈大笑,眼角的皱纹都挤在了一起。房间里的气氛温馨而融洽,油灯的火苗跳动着,映照着两人的身影,显得格外温暖。 聊了一会儿,冯西莫突然睁开眼睛,看着叶知渝,认真地问道:“知渝,方继尧那个老家伙想让你给他做儿媳妇,你怎么不答应啊?” 叶知渝愣了一下,手上的动作顿了顿,没想到冯西莫会突然问起这件事,脸上露出一丝惊讶。 冯西莫继续说道:“据我所知,他那个儿子方文轩很出色,年纪轻轻就考中了进士,现在在翰林院任职,才华横溢,前途无量,用不了多久就会外放当官。 方继尧在朝中也颇有威望,官声不错。你要是嫁过去,就是官宦夫人,一辈子衣食无忧,不用再像现在这样辛苦。这么好的机会,你怎么就放弃了呢?” 叶知渝笑了笑,手上的动作继续,语气轻松地说道:“方大人的好意我确实心领了,也很感激他能看得上我。但是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民女,没读过多少书,我性格不好,长相不好。唯一值得骄傲的就是——消化好。 您说,我这样的人,哪配得上人家方大人那样的官宦之家呢?再说,我本身也不愿意让别人说我攀附权贵,落人口实。我只想安安稳稳地找个真心对我好的普通人,组建一个小家庭,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一种平淡安稳的老百姓生活。那样的日子,才是我想要的。” 冯西莫听了,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拍着大腿说道:“好一个‘消化好’!知渝,你这个丫头,真是越来越对我的胃口了!不慕虚荣,踏实本分,性子直爽,比那些一心想嫁入豪门、攀附权贵的女子强多了!” 他顿了顿,眼神变得无比认真起来,看着叶知渝,一字一句地说道:“知渝,如果你不嫌弃我这个糟老头子脾气不好、年纪大了,我认你当义女,你看怎么样? 只要你当了我的义女,从今往后,再也没人敢欺负你,哪怕他是皇亲国戚、达官显贵。老夫在朝中还有几分薄面,就算是豁出这条老命不要,也定要护得你周全!” 叶知渝闻言,不由得大吃一惊,猛地抬起头,难以置信地看着冯西莫。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嘴巴微微张开,一时之间竟说不出话来。 她根本没想到冯西莫会突然提出认她当义女,这完全超出了她的预料。她愣在原地,手上的按摩动作也停了下来,心中充满了震惊和不知所措。 冯西莫却打断了她,脸上露出一副沉痛的表情,语气中带着一丝怜悯:“丫头,你就不用再瞒我了。我已经知道了,你在安平县救治病人的时候,是不是赵王殿下的马车也到了那里?而且赵王殿下还把你叫上了马车,禽兽不如地欺负了你?” 他的声音有些哽咽,眼神中充满了愤怒和心疼。 叶知渝彻底懵逼了,这都是哪跟哪呀!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她怎么也没想到,冯西莫竟然会有这样的误会。 冯西莫见她不说话,还以为她是默认了,心中更加愤怒,咬牙切齿地说道:“赵王那个纨绔子弟,在京城就是出了名的好色成性、为非作歹,仗着自己是皇亲国戚,不知祸害了多少良家女子。 他做出的这种恶行实在是令人发指,简直丧尽天良!等回到京师,我一定要重重地参他一本,把他的所作所为公之于众,让他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惨痛的代价!只是苦了你这个孩子,小小年纪就尝到了这种痛苦和屈辱。不过你放心,我肯定不能不管,这件事我必须还你一个公道!” 叶知渝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冯西莫是误会了。她心中又好气又好笑,想要解释,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这种事情,怎么解释得清楚? 如果说自己和赵王是姐弟关系,那自己的身份,来历就会暴露,弟弟的计划也会功亏一篑;如果不解释,冯西莫又会一直误会下去,还会在回到京城后找弟弟的麻烦,到时候姐弟二人肯定会陷入被动。 她左右为难,心中纠结不已,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叶知渝思来想去,最终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牺牲自己的弟弟。 为了完成任务,为了扳倒孙泰,也为了不让自己和弟弟的身份暴露,只能委屈弟弟一下了。 她深吸一口气,脸上露出一副“难以启齿”的表情,微微低下头,凑近冯西莫,压低声音,像是在说什么天大的秘密:“西莫先生,您误会了。赵王殿下把我叫到他的马车上,并没有对我怎么样,只是跟我说了会话,问了我一些安平县灾情的事情,然后就让我走了。”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我不信!” 冯西莫固执地摇了摇头,眼神坚定地说道,“赵王那个人,我还不了解吗?他不但心狠手辣,而且向来色胆包天,看到你这样漂亮的姑娘,怎么可能轻易放过? 肯定是你害怕他的权势,不敢承认!丫头,你不用怕,有我在,他不敢把你怎么样。你放心地把事情说出来,我一定为你做主!” 叶知渝万般无奈,知道不拿出点“证据”,冯西莫是不会相信的。 她只好再次凑近冯西莫,神秘兮兮地说道:“西莫先生,我告诉您一个秘密,您可千万别告诉别人啊。其实,那个赵王殿下根本不喜欢女人,他喜欢的是男人。”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声音压得极低,几乎只有两人能听到,脸上还露出一副“我冒着生命危险告诉你”的表情。 “你说什么?” 冯西莫脸上露出惊骇的表情,眼睛瞪得像铜铃一样大,声音都不由得提高了几分,差点从床上跳起来。 他难以置信地看着叶知渝,嘴巴张得大大的,半天合不拢,语气中充满了震惊和疑惑:“这……这怎么可能会这样?赵王他……他可是皇子啊,怎么会有这样的癖好?你是不是在骗我?” 叶知渝在心里默默念叨:老弟呀,对不起了,姐姐也是没办法才把你推进泥坑里的。反正你的名声在京城已经够臭了,也不在乎多这么一个两个的。等这件事结束了,姐姐一定好好补偿你。 她清了清嗓子,脸上露出一副一本正经的表情,开始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起来:“西莫先生,我怎么敢骗您呢?这都是真的。您还不知道吧?我有一个表弟,长得眉清目秀,比女孩子还漂亮。 他在京城的回春楼经常做男扮女装的表演,尤其是他唱的《贵妃醉酒》,那叫一个绝,在京城里可红了,好多达官贵人都专门去看他表演。赵王殿下就是在回春楼看到我表弟的,一眼就看中了,于是就想让我这个当姐姐的给他们扯个线,拉个皮条。 您说,我怎么能干这种伤风败俗的事?这种事想起来都恶心,我更不可能把我的表弟推进火坑里。于是赵王就一直缠着我,让我答应。那天他亲自跑到安平县,就是为了这件事,想亲自劝说我。其实他并没有拿我怎么样,只是想让我再考虑考虑。” 冯西莫仍然处于震惊之中,嘴巴张得大大的,半天说不出一句话。这件事情的信息量太大,完全超出了他的认知范围,让他一时半会有些消化不了。 他活了大半辈子,见过无数奇闻异事,可从来没听说过皇子有这样的癖好。 叶知渝怕他不信,又添油加醋地说道:“这件事情在京师的大街小巷都有流传,只不过人们都只敢在私下议论,谁也不敢公开说就是了,毕竟涉及到皇子的声誉。 您想想,锦衣卫千户史洪波,年纪轻轻就身居高位,能力平平,凭什么能爬得这么快?还不是靠着出卖色相,讨好赵王殿下才上位的。 还有经常站在他身边的那个黄涛,您看着他膀大腰圆、凶神恶煞的,像个莽夫,其实早就被赵王殿下收入房中,是他最宠爱的‘小妾’了。赵王殿下对他宠爱有加,好多事情都交给黄涛去办。这回您该相信了吧?” 冯西莫表情木然地点了点头,眼神中充满了难以置信、震惊,还有一丝难以言喻的复杂情绪。 他靠在床沿上,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脑海中反复回响着叶知渝的话,一时之间竟有些不知所措。 信息量太大,让这位年过半百的老人实在难以消化。他原本以为赵王只是好色成性、纨绔子弟,没想到竟然还有这样不为人知的癖好。这让他对赵王的认知彻底颠覆了,心中的愤怒也渐渐被震惊取代。 就在这时,叶知渝突然闻到一股刺鼻的焦糊味儿,混杂着茅草燃烧的气味,从屋顶传来。 她皱了皱眉,心中咯噔一下,连忙抬头朝着屋顶望去,只见屋顶的茅草竟然冒起了滚滚黑烟,黑烟越来越浓,紧接着,一道火光窜了出来,像一条火蛇,在屋顶上蔓延开来! “不好,着火了!” 叶知渝大喊一声,声音中带着一丝惊慌。 冯西莫也被惊醒了,猛地睁开眼睛,顺着叶知渝的目光抬头一看,只见屋顶的火苗越来越大,由于房屋简陋,屋顶全是干燥的茅草,火势蔓延得极快,转眼间就烧红了半边屋顶。 “噼啪噼啪”的燃烧声不绝于耳,火星不断从屋顶掉落下来。就在这时,一大捆烧着的干草从屋顶掉了下来,不偏不倚地砸在了冯西莫的头上! “哎哟!” 冯西莫疼得大叫一声,头发和胡子瞬间被点燃,冒出滚滚黑烟。他吓得魂飞魄散,手忙脚乱地挥舞着双手,想要扑灭头上的火焰,可越是慌乱,火焰烧得越旺,头发和胡子被烧得滋滋作响,焦糊味儿越来越浓。 叶知渝也吓得不轻,但她很快就冷静了下来,环顾四周,看到床边地上还放着刚才泡脚的水盆,里面还有大半盆水。她来不及多想,冲过去一把端起水盆,对着冯西莫的头就泼了过去! “哗啦——” 一盆带着草药味的洗脚水劈头盖脸地浇在冯西莫的头上,火焰瞬间被扑灭,只留下一缕缕黑烟和一股难闻的焦糊味混合着草药味的气息。冯西莫浑身湿透,头发和胡子都被浇得湿漉漉的,贴在脸上和下巴上,样子狼狈不堪。 叶知渝不顾一切的把冯西莫拖走,逃离了这个着火的小房子。但是刚才泼水太急,自己身上的粗布衣裙也沾湿了,只好把这件衣裙脱下来,随手挂在院子里的竹竿上。然后带着冯西莫向前院跑去。 喜欢穿越,身为扶弟魔的我开挂了请大家收藏:()穿越,身为扶弟魔的我开挂了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14章 刘大鼎的狗屎运还在继续1 迎宾馆前院的喧嚣尚未散尽,刘大鼎捧着那本牛皮纸包裹的账册,缩在角落一张油腻的方桌旁,活像只护食的肥猫。 他粗短的大拇指在磨损的牛皮纸边角上来回摩挲,指腹的老茧蹭过纸面,发出沙沙的轻响,脸上却摆着一副堪比审案的郑重其事。 桌案上还残留着上一桌客人吃剩的酱渍,混着空气中弥漫的酒气与饭菜香,形成一股独特的市井气息。 刘大鼎毫不在意,将账册小心翼翼地摊开,脑袋恨不得凑得贴到纸页上,眼睛瞪得溜圆,瞳孔里满是密密麻麻的小楷,逐字逐句地“翻看”着——说是翻看,实则不过是顺着字迹的纹路胡乱扫过,指尖偶尔还会笨拙地在纸页上划过,仿佛这样就能参透其中的奥秘。 纸页上的小楷工整娟秀,对刘大鼎而言,却比天书还要难懂。 那些弯弯曲曲的笔画像是刚从泥里爬出来的小蛇,缠绕在一起,看得他眼花缭乱,太阳穴突突直跳。 “嘶——哈!” 他时不时倒抽一口凉气,腮帮子鼓得老高,又猛地将气呼出,带着一股粗气喷在纸页上,让几处墨迹都微微发潮。 他伸出粗短的手指,在纸页上点点戳戳,嘴里念念有词:“好家伙……这‘银’字又出现了……还有‘田’……定是这孙知府,可真够能折腾的……” 其实他连“孙泰”两个字都认不全,纯粹是凭着账册上偶尔出现的“银”“粮”“田”等几个歪歪扭扭认识的字,再结合自己在锦衣卫当差时听来的只言片语,脑补出了一场惊天动地的贪腐大戏,仿佛已经看到了孙泰收受贿赂、欺压百姓的丑恶嘴脸。 从头到尾“研读”一遍后,刘大鼎痛心疾首地合上账册,“啪”的一声轻响,惊得桌下一只偷啃骨头的老鼠窜了出去。 他重重叹了口气,那口气悠长而沉重,仿佛承载了对世间不公的无尽愤慨,连肩膀都跟着垮了下来。 “唉!真是可惜了!” 他猛地一拍大腿,震得桌上的空酒碗都晃了晃,脸上满是懊恼,眉头皱成了一个川字,“要是小时候老子能多认几个字,哪怕多认十个八个,也不至于现在跟个睁眼瞎似的!这上面写的到底是啥,只能瞎猜!” 他这辈子认过的字屈指可数,两只手的手指头加起来都能数得明明白白,掰着指头数一遍都绰绰有余。 这本账册对他来说,纯属蛤蟆跳井——不懂(扑通),空有一身想要邀功的心思,却连账册里的门道都摸不透。 懊恼归懊恼,刘大鼎的馋虫可没被这股挫败感打消半分。 他把账册随意往桌角一放,生怕被人瞧见似的,还用一只空碗压了压边角,随即扬着粗短的胳膊,朝着不远处的店小二招了招手,嗓门洪亮得能穿透前院的喧嚣:“店小二!再来一壶烧酒,加一盘白斩鸡、一碟花生米!要热乎的!” 店小二应了一声,麻利地转身去后厨忙活。不多时,一只冒着热气的锡壶和两个小菜就端了上来,白斩鸡切得厚薄均匀,裹着浓郁的酱汁,花生米炸得金黄酥脆,香气直往鼻子里钻。 刘大鼎提起酒壶,手腕一歪,琥珀色的酒液就倒进了粗瓷碗里,酒花滋滋地冒了两下便消散了。 他端起酒碗,仰头一饮而尽,辛辣的酒液滑过喉咙,呛得他剧烈地咳嗽了两声,眼泪都快出来了,却越发觉得舒坦,连带着刚才的懊恼都淡了几分。 他夹起一块鸡肉塞进嘴里,大快朵颐,牙齿撕咬着鲜嫩的鸡肉,酒肉的香气在口腔里弥漫开来,让他瞬间把账册的烦恼抛到了九霄云外,嘴里还哼哼着不成调的小曲,一副心满意足的模样。 他只顾着吃喝,筷子在两个小菜盘里来回穿梭,酒碗里的酒喝了一碗又一碗,却丝毫没有察觉,在他身后不远处的朱红柱子阴影里,一双怨毒的眼睛正死死盯着他。 那双眼睛里翻涌着滔天的仇恨,像是淬了剧毒的尖刀,每一道目光都带着凌迟般的狠厉,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这双眼睛的主人,正是万雪花。 她的左手袖口空荡荡的,被一块粗糙的麻布紧紧缠绕着,虽然伤口已经经过简单的包扎,但此刻仍在隐隐作痛,那种钻心的疼意如同跗骨之蛆,时刻提醒着她所遭受的屈辱与伤痛。 不久前,她在孟州城外与一个白衣男子交手,对方武功高强,出手狠辣,不仅生生斩断了她两根手指,还在她胸口狠狠踹了一脚,让她受了不轻的内伤。 如今她连引以为傲的蛊术都大打折扣,原本操控自如的蛊虫,现在召唤起来都有些力不从心,稍有不慎就会反噬自身。 也正因如此,她此刻才格外谨慎,像一头蛰伏的毒蛇,隐在阴影里,连呼吸都放得极轻。 弟弟万头根的武功她是清楚的,虽算不上顶尖高手,在江湖上也能算得上二流水准,一手飞刀绝技耍得炉火纯青,却死在了刘大鼎手中。 而且她还听说,刘大鼎还活捉了落花神教的护法玉玲珑,这足以说明对方的功夫定然非同凡响。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眼前这个男人虽然其貌不扬,身材微胖,肚子圆滚滚的,看起来憨态可掬,像是个只会吃喝的草包,但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个道理万雪花还是懂的。 她哪里知道,自己根本找错了仇人——万头根其实是被刘大鼎手下的士兵乱刀砍死的,刘大鼎本人别说武功,就连挥刀都费劲,当初能活捉玉玲珑,纯粹是走了狗屎运,误打误撞罢了。 为了混入迎宾馆,万雪花做了精心的易容。 她在脸上抹了一层泛黄的粉末,让原本还算白皙的肤色变得蜡黄暗沉,还特意在脸颊上点了几颗雀斑,穿着一身洗得发白、打了好几个补丁的粗布衣裙,头发用一根简陋的木簪挽着,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从乡下进城投奔亲戚的普通民女,毫不起眼。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赵王穆晨阳得知有人准备对自己不利后,便嘱咐手下的锦衣卫加大了孟州城的巡查力度,城门、客栈、茶楼等人员密集之地都有锦衣卫来回巡逻,盘查得十分严格。 万雪花身上带着伤,又背负着血海深仇,只能步步为营,谨慎行事。这次来刺杀刘大鼎,她可是冒了天大的风险,一旦暴露身份,等待她的便是死无葬身之地。 万雪花的右手藏在宽大的衣袖里,指尖夹着一枚细如牛毛的毒针,毒针通体乌黑,是用南疆特产的毒藤汁液浸泡过的,上面淬了见血封喉的剧毒,只要轻轻刺破皮肤,片刻之间便能取人性命,连抢救的机会都没有。 她借着桌椅的遮挡,脚步轻缓地向刘大鼎靠近,每走一步都像是踩在棉花上,小心翼翼地避开地上的木刺和碎石,生怕发出一丝声响。 眼中的凶光越来越甚,仇恨的火焰几乎要将她吞噬,她能清晰地听到自己剧烈的心跳声,“咚咚咚”的,像是在为即将到来的复仇倒计时,每一次心跳都带着对刘大鼎的刻骨恨意。 距离刘大鼎越来越近,只有三步、两步、一步之遥了。 万雪花深吸一口气,胸腔微微起伏,猛地屏住呼吸,右手在衣袖中蓄势待发,指尖的毒针已经对准了刘大鼎的后脖梗——那里皮肤薄弱,血管密集,是最致命的部位。 她眼中闪过一丝狠厉,手腕猛地一抬,藏在衣袖中的手闪电般探出,毒针带着凌厉的风声,朝着刘大鼎的后脖梗狠狠刺了下去! 这一下又快又狠,凝聚了她全部的恨意与力道,志在必得,她仿佛已经看到了刘大鼎倒地身亡的场景。 可谁能想到,刘大鼎这运气简直好到逆天,仿佛有神灵庇佑一般。 就在毒针即将刺入皮肤的一刹那,他突然从桌上抓起一块啃得干干净净、只剩下骨头架子的鸡骨头,脑袋一低,腰一弯,朝着桌底下扔去——原来桌底下不知何时钻进来一只瘦骨嶙峋的流浪狗,浑身的毛脏乱不堪,肚子瘪得像一张纸,正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眼巴巴地望着他,喉咙里还发出呜呜的哀求声。 “给你,小家伙,别光看着呀!快吃吧!” 刘大鼎乐呵呵地说道,语气中带着几分难得的温柔,完全没察觉到死神刚刚擦肩而过,后脖梗上的汗毛甚至都没来得及竖起来。 “噗”的一声闷响,毒针刺了个空,深深扎进了刘大鼎身后的木椅靠背里,针尖没入大半,只剩下一小截针尾露在外面,微微颤动着。 万雪花整个人都愣住了,脸上的狠厉瞬间凝固,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愕然与难以置信,眼睛瞪得大大的,嘴巴微微张开,仿佛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一切。 她怎么也想不到,眼看就要得手,竟然被一只不起眼的流浪狗坏了好事!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她的大脑一片空白,一时间竟忘了收回手。 就在她愣神的瞬间,刘大鼎喂完了狗,满意地直起腰板,揉了揉有些发酸的腰,疑惑地转过头,正好对上万雪花惊愕的目光。“这位大姐,你站在我身后干啥?” 喜欢穿越,身为扶弟魔的我开挂了请大家收藏:()穿越,身为扶弟魔的我开挂了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15章 刘大鼎的狗屎运还在继续2 刘大鼎挠了挠后脑勺,一脸茫然,眼神中满是不解,“你没事吧?咋直勾勾地盯着我看呢?” 万雪花心头一慌,像是被抓包的小偷,心脏“砰砰砰”地狂跳起来,几乎要跳出嗓子眼。 她连忙收回手,将毒针飞快地藏回衣袖深处,手指因为紧张而微微颤抖。她强装镇定,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生硬笑容,声音有些发颤地说道:“没……没事,我就是路过,路过……马上就走,马上就走……” 她说着,脚步匆匆地从刘大鼎身边走过,裙摆因为急促的步伐而微微飘动,路过刘大鼎身边时,她甚至能闻到对方身上浓郁的酒气和肉味,这让她胃里一阵翻涌,却也只能强忍着。 刚才那一幕实在是太惊险了,差一点就暴露了,现在她只想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再另做打算。 刘大鼎看着她匆匆离去的背影,挠了挠头,嘟囔了一句:“这娘们儿真奇怪,怎么在我头顶上忽闪一下?难道是风刮的?” 他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后脖梗,皮肤光滑一片,没有任何异样。 突然,他像是想到了什么,咧嘴一笑,脸上露出一副自恋的表情,得意洋洋地说道:“难道是被我这该死的魅力所折服了?也是,毕竟像我这样又英勇又帅气的锦衣卫总旗,在孟州城里可不常见!” 说完,他完全没把这小插曲放在心上,又端起桌上的酒碗,美滋滋地喝了起来,酒液顺着嘴角流下,滴在了衣襟上,他也毫不在意,依旧一副乐在其中的模样。 万雪花一路快步走到迎宾馆的后院,躲在一个堆放杂物的角落后面,胸口剧烈起伏着,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冷汗。 她紧紧攥着拳头,指甲深深嵌入掌心,带来一阵刺痛,这刺痛让她稍微冷静了一些,脸上却依旧布满了不甘与愤怒。 第一次刺杀失手,迎宾馆里还有不少客人,人多眼杂,到处都是锦衣卫的眼线,她不敢再贸然行动,否则只会自投罗网。 万雪花靠在冰冷的墙壁上,闭上眼睛,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沉思片刻,一个歹毒的念头在她心中缓缓升起:放火!只要在迎宾馆燃起大火,必然会引起混乱,到时候所有人的注意力都会被大火吸引,她就能浑水摸鱼,趁机寻找刺杀刘大鼎的机会。 而且大火还能烧毁现场的痕迹,就算刺杀不成,也能顺利脱身。这个念头一旦升起,就像野草一样疯狂生长,再也无法遏制。 说干就干,万雪花睁开眼睛,眼中闪过一丝狠厉。她四处张望,观察着后院的环境。 迎宾馆的后院比前院安静许多,摆放着几口大水缸,里面盛满了清水,是用来灭火和日常使用的。 院子角落里还有一间简陋的房屋,屋顶是用茅草铺成的,已经有些发黑,看起来十分陈旧,房屋的窗户也破了好几个洞,里面虽然有人说话,但是周围还堆着不少干柴、废纸和破旧的桌椅,正是放火的绝佳目标。 她确认四周无人后,从怀里掏出一个用油纸包裹的火折子,小心翼翼地吹亮。火折子发出微弱的红光,映亮了她狰狞的脸庞。 她悄悄靠近那间房屋,屏住呼吸,只是站在屋后面,将火折子用力扔到了房顶的干草堆上。 火折子落在干草上,瞬间燃起了小小的火苗,火苗像贪婪的小舌头,舔舐着周围的干草。借着房屋里积攒的灰尘和干燥的环境,火苗很快就蔓延开来。 “噼啪噼啪”的燃烧声不绝于耳,浓烟滚滚升起,从房屋的破窗户和门缝里冒了出来,很快就弥漫了大半个后院。 万雪花见状,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正准备转身离开,去前院寻找刘大鼎的身影,却没料到一阵风突然吹过,将屋顶飘落的火星吹到了她的裙摆上。 “不好!” 万雪花惊呼一声,低头看到裙摆上燃起的火苗,顿时慌了神。她连忙用手去拍打,可火苗像是附骨之疽,越拍越旺,很快就烧到了她的衣襟,灼热的疼痛感传来,让她忍不住倒抽一口凉气。 她手忙脚乱地扑打着,一边拍打一边在原地转圈,好不容易才将火苗扑灭,可身上的衣裙已经被烧了一个大洞,露出了里面破旧的内衬和青紫的伤痕,看起来狼狈不堪。 这样的模样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万雪花心中焦急万分,四处打量着,想要找到一件可以遮挡的东西。 突然,她看到院子里的竹竿上挂着一件粗布衣裙,颜色灰暗,看起来像是客人晾晒的,还带着些许湿气,似乎是刚洗过不久。 她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冲过去一把将衣裙扯了下来,胡乱地套在自己身上。衣裙湿漉漉的,贴在身上又冷又不舒服,还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霉味,但总比穿着破烂的衣服引人注意要好。 她整理了一下衣裙,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怪异,然后悄悄朝着前院走去,准备在混乱中寻找刺杀刘大鼎的机会。 此时,大火已经越烧越旺,熊熊燃烧的火苗已经窜出了屋顶,将半边天都映红了,浓烟弥漫了整个后院,甚至飘到了前院。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着火了!着火了!快来人救火啊!” 一个店小二发现了火情,惊恐地大喊起来,声音尖锐刺耳,瞬间穿透了前院的喧嚣。 前院的客人和店小二听到喊声,都吓得不轻,纷纷放下手中的碗筷,朝着后院的方向跑去。 有的客人端起桌上的水盆,有的店小二提着水桶,还有的人随手抄起墙角的扫帚和水桶,乱糟糟地朝着着火的地方跑去,开始灭火。 刘大鼎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喊声惊动了,他酒意瞬间醒了大半,扔掉手中的酒杯,酒杯摔在地上,发出“哐当”一声脆响,酒液洒了一地。 他踉跄了一下,稳住身形,跟着人群冲到后院,也加入了救火的队伍。 他虽然没什么力气,身材又胖,跑起来气喘吁吁的,但也还算卖力,双手提着一个小小的水桶,来回奔波于水井和火场之间,将水泼向大火。热水溅在他的脸上和手上,烫得他龇牙咧嘴,却也不敢停下。 万雪花躲在救火的人群中,像一条灵活的蛇,在人群中穿梭,目光却始终紧紧锁定着刘大鼎的身影。 看到刘大鼎正忙着救火,额头满是汗水,脸上沾着烟灰,毫无防备,她心中一喜,眼中闪过一丝狠厉。机会又来了! 她悄悄向刘大鼎靠近,右手再次握住了衣袖中的毒针,指尖因为紧张而微微用力,毒针的针尖刺破了指尖的皮肤,传来一阵细微的刺痛,却丝毫没有影响她的决心。这一次,她绝不能再失手! 她借着人群的掩护,一步步靠近刘大鼎,距离越来越近,只有一步之遥了。她深吸一口气,再次屏住呼吸,右手在衣袖中蓄势待发,指尖的毒针已经对准了刘大鼎的后脖颈。 就在她准备再次将毒针刺向刘大鼎的后脖颈时,一个身影突然急匆匆地从外面冲了进来,速度极快,不小心撞在了她的肩膀上。 “砰”的一声闷响,万雪花被撞得一个踉跄,身体不由自主地向旁边倒去,手中的毒针再次刺偏,擦着刘大鼎的胳膊飞了过去,“叮”的一声落在了地上,滚到了一个石缝里,消失不见了。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撞人的正是叶知渝,她此刻心急如焚,根本没注意到自己撞了人,也没看到掉落的毒针,只是一个劲地往前冲,嘴里还焦急地大喊着,“救火!快救火啊!火势太大了,大家再加吧劲!” 叶知渝刚才在冯西莫的房间里,本来找机会将账册交了出去,可离开房间后,总觉得心里不踏实,像是少了点什么。 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衣襟,这一摸,顿时吓得魂飞魄散,脑海中一片空白——账册不见了!她明明记得把账册带在身上了,怎么会不见了?难道是刚才混乱中不小心掉在了路上? 这本账册干系重大,记录着孙泰横征暴敛的罪证,是弟弟穆晨阳的重托,也是扳倒孙泰的关键。 若是丢了或者被大火烧毁,不仅弟弟的心血白费,孟州的百姓也无法得到公道,她更是只能以死谢罪了。 叶知渝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嘴唇微微颤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她仔细回想,自己从冯西莫房间跑出来后,就一直往前院走,中途并没有去过其他地方,账册很可能是掉在了冯西莫的房间里面,说不定账册已经被大火吞噬了。 一想到这里,叶知渝就急得差点哭出来,她不顾众人的阻拦,想要冲进着火的区域寻找账册。 “叶姑娘,危险!不能进去!” 一个高大的身影突然挡在了她的面前,正是一直暗中保护她的黄涛。黄涛身材魁梧,像一座大山一样稳稳地站在那里,任凭叶知渝怎么推搡、拉扯,都纹丝不动。他的脸上满是严肃,眼神坚定,死死地拦住了叶知渝的去路。 “黄涛,你让开!我有东西掉在里面了,那东西对我非常重要,比我的命还重要!” 叶知渝急得直掉眼泪,声音带着哭腔,泪水顺着脸颊滑落,滴在衣襟上,却又不能明说账册的事情,只能含糊其辞地哀求着,“你让我进去找找,就找一下,说不定还能找到!” “叶姑娘,火势太大了,里面的房屋随时都可能坍塌,进去就是送死!” 喜欢穿越,身为扶弟魔的我开挂了请大家收藏:()穿越,身为扶弟魔的我开挂了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216章 柳暗花明 黄涛语气坚定,没有丝毫退让的意思,“殿下吩咐过,一定要保护好你的安全,我不能让你冒险。若是有什么重要的东西,等火灭了之后,我亲自帮你仔细寻找,就算是挖地三尺,也一定帮你找出来。” 叶知渝知道黄涛的脾气,他认定的事情,无论怎么说都不会改变。 她看着熊熊燃烧的大火,听着房屋燃烧发出的“噼啪”声,心中充满了绝望,只能站在原地,急得直跺脚,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往下掉,嘴里不停地呼喊着:“快救火!大家快用力救火啊!一定要把火扑灭!” 她的声音嘶哑,充满了无助与绝望,周围的人听到她的哭声,都忍不住看了过来,眼神中带着几分同情,却也没人敢停下救火的动作。 在众人的齐心协力下,经过半个多时辰的奋战,大火终于被扑灭了。 可那间房屋已经被烧成了一片废墟,断壁残垣之间还冒着袅袅的青烟,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焦糊味。 周围的几间房屋也受到了波及,墙壁被熏得漆黑,屋顶的茅草被烧得精光,露出了里面的木梁,看起来破败不堪。 叶知渝挣脱黄涛的阻拦,跌跌撞撞地跑到废墟前,看着眼前的一片狼藉,心彻底沉了下去。 她瘫坐在地上,再也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哭声凄厉,充满了绝望,在寂静的后院里显得格外刺耳。 前院的大堂里,冯西莫正坐在一张临时搬来的椅子上喘息,模样凄惨至极。 他的头发被大火烧掉了一半,剩下的头发焦黑卷曲,黏在头皮上,像是被烧糊的杂草。眉毛和胡子更是被烧得干干净净,露出了光溜溜的额头和下巴,原本严肃的脸庞此刻显得有些滑稽,却又让人笑不出来。 身上的衣服湿透了,还沾满了烟灰和泥土,紧紧地贴在身上,散发着一股焦糊味。他的脸上和手上还有几处轻微的烧伤,红肿不堪,显然是刚才救火时不小心被火星烫伤的。 刚才那场大火来得太过突然,火势蔓延得又快,若不是叶知渝反应迅速,及时冲进来拉了他一把,他这把老骨头恐怕就要葬身火海了。 现在回想起来,他还心有余悸,后背都被冷汗浸湿了。 冯西莫毕竟是久经官场的老臣,很快就从刚才的惊险中冷静了下来。他皱着眉头,眼神中满是凝重,心思缜密的他,觉得这场火来得太过蹊跷,绝不可能是意外。 他这次来孟州查访,明察暗访,查到了不少证据,无论是锦衣卫在孟州的胡作非为、欺压百姓,还是当地官员勾结权贵、横征暴敛,都触动了不少人的利益。 这些人肯定是害怕了,害怕他把这些证据带回京城,禀报给皇上,所以才想趁此机会杀人灭口!冯西莫的眼神变得越来越冰冷,心中充满了愤怒。 那么,凶手会是谁呢?冯西莫的脑海中第一个浮现出的就是赵王穆晨阳。那个纨绔子弟,在京城就是出了名的无法无天,心狠手辣,连男人都不放过,还有什么缺德事做不出来? 肯定是他!自己查到了他手下锦衣卫的罪证,他怕自己回京城后参他一本,所以才想趁此机会将自己烧死,永绝后患! 想到这里,冯西莫的心中升起一股熊熊怒火,眼中满是愤怒与不甘,双手紧紧攥成了拳头,指关节因为用力而发白。 “好你个穆晨阳!” 他咬牙切齿地说道,声音因为愤怒而微微颤抖,“仗着自己是皇亲国戚,就如此无法无天,做出这种丧尽天良的恶行!老夫就算拼了这条老命,也绝不会放过你!定要将你的所作所为禀报给皇上,让你受到应有的惩罚!” 他正怒不可遏的时候,无意中瞥到不远处的一张桌子上,放着一本被烟火熏得有些发黑的账册,账册的牛皮纸封面已经有些破损,正是刘大鼎之前随手放在那里的。 冯西莫心中好奇,挣扎着站起身,双腿还有些发软,一瘸一拐地走了过去。他拿起账册,拍了拍上面的灰尘,灰尘呛得他咳嗽了两声,随即随手翻了起来。 这一看,冯西莫顿时大吃一惊,眼睛瞪得溜圆,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双手忍不住微微颤抖。账册上详细记录着孟州知府孙泰这些年横征暴敛、贪赃枉法的罪证,每一笔贪污的金额、每一次受贿的时间、每一个送礼的官员姓名、每一个受害的百姓住址,都记录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铁证如山! 冯西莫的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他万万没想到,竟然会在这里发现如此重要的证据! 有了这本账册,不仅能扳倒孙泰这个贪官,还能顺藤摸瓜,也许还能把赵王穆晨阳也拉下马! 他紧紧地握着账册,像是握住了一件稀世珍宝,眼中闪过一丝激动与坚定。 他抬起头,四处张望,想要找到账册的主人,向对方道谢,可周围的人都去后院救火了,根本找不到谁是账册的主人。 就在这时,万雪花穿着那件湿漉漉的粗布衣裙,从后院走到了前院。她的头发有些凌乱,脸上还沾着些许烟灰和灰尘,看起来狼狈不堪。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她刚从人群中挤出来,正准备寻找刘大鼎的身影,却没注意到冯西莫的目光已经落在了她的身上。 冯西莫毕竟上了年纪,老眼昏花,再加上刚才被大火熏得眼睛有些模糊,视线不太清晰。 他看到万雪花穿着粗布衣裙,身形与叶知渝有些相似,又都是女子,便误以为是叶知渝走了过来,连忙开口喊道:“知渝,快过来!老夫有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说!” 偏偏就在这个时候,迎宾馆的大门被人猛地踹开,“哐当”一声巨响,大门撞在墙壁上,发出一阵刺耳的声响。 一伙人气势汹汹地闯了进来,为首的正是孙建楠。 他喝得醉醺醺的,满脸通红,脸颊上还泛着不正常的潮红,脚步虚浮,走路摇摇晃晃的,身后跟着几个同样喝得东倒西歪的狐朋狗友,还有十几个凶神恶煞的家丁,一个个手里都拿着棍棒、砍刀等凶器,眼神凶狠,一看就来者不善。 孙建楠刚刚和一群狐朋狗友在孟州城最豪华的酒楼喝酒,正喝得尽兴,手底下的一个家丁突然急匆匆地跑过来禀报,说在迎宾馆发现了叶知渝的身影。 一听到叶知渝的名字,孙建楠的眼中顿时闪过一丝狠厉与怨毒,酒意都醒了大半。他这辈子都忘不了,自己被叶知渝捅了128刀的痛苦经历,那些伤口虽然已经愈合,但疤痕却永远留在了他的身上,每到阴雨天就会隐隐作痛,时刻提醒着他所遭受的屈辱。 他当即拍案而起,摔碎了手中的酒碗,怒吼着要去找叶知渝报仇。一群狐朋狗友也跟着煽风点火,说要帮他教训叶知渝,于是他便带着手下的家丁和狐朋狗友,气势汹汹地赶了过来,势必要将叶知渝碎尸万段,以解心头之恨。 闯入迎宾馆后,孙建楠醉眼朦胧地扫视着四周,刺鼻的焦糊味让他皱了皱眉,却丝毫没有影响他的怒火。 他正好听到冯西莫喊“知渝”,便顺着冯西莫的目光看去,只见空荡荡的大堂里,除了冯西莫这个狼狈不堪的老头,就只有万雪花一个穿着粗布衣裙的女人。 “哈哈!叶知渝,你果然在这里!” 孙建楠大笑一声,笑声中充满了狰狞与得意,他伸出手指着万雪花,踉跄了一下,差点摔倒,被身边的一个狐朋狗友扶住了。 “这次看你往哪里跑!上次让你侥幸逃脱,这次我一定要将你碎尸万段!给我打!往死里打!别手下留情!” 他身后的手下和狐朋狗友们早就等着这句话了,一个个如狼似虎地冲了上去,手中的棍棒、砍刀朝着万雪花身上招呼过去。 棍棒落在身上的闷响、砍刀划破衣物的声响、万雪花的惨叫声交织在一起,场面十分惨烈。万雪花被打得晕头转向,身上的粗布衣裙很快就被打得破烂不堪,露出了里面青紫的伤痕和被火烧过的痕迹。 万雪花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竟然会平白无故遭到一顿毒打。她想要反抗,可身上的内伤还没好,又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只能双手抱头,蜷缩在地上,承受着雨点般的殴打。 她的心中充满了愤怒与不甘,自己明明是来刺杀刘大鼎的,怎么会落得如此下场?她甚至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要打自己,只能在心中暗暗发誓,若是能活下来,一定要让这些人付出惨痛的代价。 “住手!你们快住手!光天化日之下,竟敢如此行凶伤人,还有王法吗?还有朝廷的法度吗?” 冯西莫气得暴跳如雷,指着孙建楠等人怒斥道,声音因为愤怒而变得嘶哑。他怎么也想不到,竟然有人敢在迎宾馆如此肆无忌惮地行凶,简直是无法无天! 孙建楠在孟州横行霸道惯了,根本没把冯西莫这个看起来凄惨无比的老头放在眼里。 他转过头,斜睨着冯西莫,脸上满是不屑与嚣张,吐了一口唾沫,说道:“老东西,这里没你的事,识相的就赶紧滚开!否则连你一起打!别以为你穿着破烂就不敢动你,在孟州,老子想打谁就打谁!” “你……你简直无法无天!” 冯西莫气得浑身发抖,手指着孙建楠,却说不出更多的话来。他没想到孙建楠竟然如此嚣张,根本不把朝廷的法度放在眼里。 “无法无天又怎么样?在孟州,老子就是王法!” 孙建楠嚣张地说道,随即对着手下挥了挥手,“这个老东西多管闲事,把他也给我打!狠狠地打!让他知道多管闲事的下场!” 几个家丁闻言,立刻转身冲向冯西莫。冯西莫年事已高,又刚刚经历了大火,身体虚弱,哪里是这些年轻力壮的家丁的对手? 没几下就被打倒在地。家丁们对着他拳打脚踢,拳头和脚落在他的身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冯西莫却死死地将账册护在怀中,用身体紧紧压住,任凭拳脚落在自己身上,哪怕被打得口吐鲜血,脸色惨白,眼神却依旧坚定,丝毫没有松开的意思。 喜欢穿越,身为扶弟魔的我开挂了请大家收藏:()穿越,身为扶弟魔的我开挂了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