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女尊世界写话本》 第1章穿越 赵延玉穿越了。 上一秒她还在对着电脑屏幕通宵赶毕业论文,眼前猛地一花,再睁眼已是另一番天地。 她环顾四周,发觉自己正身处一间简陋的木屋,手里竟还攥着半个的馒头。 她下意识啃了一口。馒头有点发硬,但麦香味在舌尖弥漫开来,陌生的记忆也随之灌入脑海。 原来她穿越到了一个名为“月朝”的女尊世界。 这是个大一统王朝,四海升平,风调雨顺,无战乱纷争,百姓安居乐业。 这里女子为尊,地位尊崇。可以读书、科举、做官、经商,纵横捭阖,施展抱负。 而男子,则大多深居简出,讲究的是“在家从母,出嫁从妻,妻死从女”,地位卑微,行动也颇多限制。 这具身体的原主,恰好也叫赵延玉。身世倒也简单,父母早亡,留下了一间宅院和几亩薄田,家底算不上丰厚,但也让原主不至于流离失所,勉强算是小康。 原主也曾寒窗苦读多年,考取了秀才功名。秀才在月朝,算是有了初步的功名,衙门会发放一些银钱作为生活补助,算是社会地位的象征。 然而,原主的科举之路似乎也就止步于此了。举人考试考了几回,次次名落孙山。 一晃眼,原主已经二十多岁了,在普通人家,这个年纪的女子大多早已成家立业,有所成就了。 原主却仍是个秀才,靠着那点微薄的官方补贴,以及偶尔给书坊写些话本得来的稿费维持生活。性格似乎也有些孤僻和执拗,不怎么与邻里往来。 消化完这些记忆,赵延玉长长地呼出了一口气。 穿越最初带来的震惊过后,她心头浮现一丝庆幸。幸好她还是女子,而且这里恰好是女尊世界。 …… 赵延玉嚼完最后一口粗粮馒头,喝了点稀粥,勉强填饱肚子。 窗外天光早把巷弄照得透亮,她寻到铜盆舀了井水,仔仔细细洗漱一番。 原主是个不拘小节的单身女郎,屋里东西堆得乱糟糟也就算了,头发也乱蓬蓬的,衣衫带着褶皱沾着尘土。 赵延玉实在忍不了,对着模糊的铜镜将头发束得整整齐齐,换上了一件虽然半旧但还算干净的青色长衫。 收拾停当,再看向镜中,面貌竟与自己原本有七八分相似,只是更清瘦些,眉宇间带着些许郁色。 但整体看来,倒也算得上是个清秀端正的年轻女子了。她揣了家里的几吊钱,打算出门去看看。 原主家住在一条普通的民巷里,院子不大,左右都有邻居。她刚出门就碰见了隔壁的李大娘,正坐在自家门口晒太阳。 李大娘身材微胖,嗓门洪亮,见赵延玉出来,脸上露出些诧异,随即热情地招呼道:“哟,小官人,今儿个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这是要往哪儿去啊?” “小官人”是这地方对读书女子,尤其是有了功名的女子一种常见的客气称呼。 赵延玉学着原主可能有的态度,微微颔首,语气平和地答道:“大娘早,我随便上街逛逛去。” 李大娘一听,连连点头,“是该去逛逛!今儿天气多好!要我说啊,你早就该多出去走动了。一个大女人,正当年纪,合该多见见世面,结交些朋友,老闷在家里像什么话?难不成要学那些小男儿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 赵延玉面上不动声色,只笑着应了声。 就在这时,李大娘家院子里,李五儿正端着一盆洗好的衣服准备晾晒。他是李大娘的儿子,方才十六七岁。 听见门口说话声,他下意识地抬头望来,恰好撞见了赵延玉那温和的一笑。 眉眼带笑,清朗温润。 没想到平日里深居简出的邻居,笑起来竟这般好看,一时竟看得呆住了,脸颊瞬间飞起两朵红云,心跳也漏了几拍。 他手上一松,正准备搭上晾衣绳的一件衣衫便直直地掉在了地上,沾上了尘土。 赵延玉已走了,转眼身影消失在巷口。徒留李大娘闻声转头,看见男儿这副呆愣模样,气不打一处来。 “你个赔钱货!愣头愣脑的做什么呢?连件衣裳都晾不好!养你这么大有什么用?还不快捡起来重洗!” …… 踏出民巷,大街上热闹而喧嚣,满是市井气息。 长街之上,人来人往,目之所及,十之八九皆是女子。或高或矮,或胖或瘦,有的布衣荆钗,步履生风,有的锦衣华服,从容不迫。 沿街的店铺幡子迎风招展,酒楼、布庄、杂货铺、铁匠铺……各行各业,招呼生意、搬运货物、讨价还价的,也几乎都是女子的身影。 男子确实稀少,偶尔见到几个,也多是匆匆而行,且大都戴着遮挡面容的幕篱或面纱,身形往往微微躬缩,显得十分低调。 也有个别年纪稍长、看似已不在意这些规矩的半老徐郎,虽未覆面,但喉间都规规矩矩地系着一层纱罩,遮去了脖颈线条。 直到这时,她才真正有了穿越的实感。 逛了一阵,想起家中米缸将空,赵延玉便按着原主的记忆,朝着常去的那家米店走去。 店门口,几个伙计挽起袖子搬运米袋。 “小官人里边请!要多少米?” 赵延玉走进店内,问了问米价。那伙计报出价格,她心里便是一沉。这米价着实不便宜,她暗自盘算了一下原主留下的那点积蓄,若是买上足够吃一段时间的米,手里的钱便所剩无几了,往后的油盐酱醋都成问题。看来原主平日过得确实紧巴巴,竟是连余钱都没攒下。 真是手里没钱,寸步难行。 赵延玉在心里叹了口气,深切地体会到,无论在哪个世界,想要安稳生活,“搞钱”都是头等大事。原主留下的这点家底,实在支撑不了多久,得尽快想办法开源才行。 正当她为钱粮发愁,犹豫着要不要少买点米先对付几天时,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想起了一件事。 按照记忆,每月初一,也就是明天,是官府给秀才发放补助日子,正可解了眼前的燃眉之急了…… 次日一早 衙门口已有几个身着长衫的女子等候,想必也是来领补助的。 “延玉,这边来!” 一个衙役笑着冲赵延玉招手。 她显然与原主相熟,熟门熟路地接过凭证核对,很快递过来一袋银钱,“拿着,这月月钱,一分不少。” 赵延玉攥紧那银子,还没松口气,却听那衙役压低了声音又道:“不过延玉啊,有件事我得提醒你。你可别忘了,咱们月朝有律法,女子年过二十五若仍未娶亲,每年可是要加收重税的。我若没记错,过了这个月,你就到收独身税的岁数了吧?” 这话如同平地一声惊雷,赵延玉整个人都僵住了,脑子里嗡嗡作响。 她才刚穿越过来一天,连这个世界的东南西北还没摸清楚,怎么就要被迫成家,背上另一个人的生计了?这简直是无妄之灾,她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 衙役见她脸色发白,愣在当场,便知她怕是真把这事给忘了,或者原就没太上心。 她是个热心肠,又常在衙门做事,见识得多,便凑近些,带着几分过来人的狡黠,低声道:“你也别慌。律法是死的,人是活的。咱们这些在衙门里当差的,还能不知道这里面的空子怎么钻?” “律法只说了到时候必须娶亲,可没明说非得是八抬大轿娶正夫啊?你想想,是那么个意思不就完了?你随便去找个人牙子,花几个钱买个清白懂事的男子回来,放在家里,名义上算作你的侧室或者虜侍,这门槛不就过去了?不喜欢,晾在一边便是,只当家里多件会干活的家什,也省得你自己洗衣做饭了。” 苏奉武越说越觉得这主意好,声音也不自觉扬起了几分:“要我说,你这年纪,早该如此了!买个男人回家,好处多着呢!屋里屋外有人收拾,热饭热茶有人伺候,晚上……” 她见赵延玉神色愈发不自在,这才讪讪地收住了后面的话,只嘿嘿笑了两声。 赵延玉听得一个头两个大,她勉强稳住心神,抬手揉了揉额角,对衙役低声道:“多谢苏姐提醒……这事,这事来得突然,容我再想想,仔细想想。” 苏奉武见她这般,也不勉强,只拍了拍她的肩膀:“行,你心里有数就成,反正日子快到了,早做打算。快回去吧。” 赵延玉揣着银钱,步履沉重地走出了衙门。 第2章 官虜 几天过去了,赵延玉也没能想出什么更好的办法。 她又暗中打听了一下,确认苏奉武所言不虚。这税确实极重,原本每年只需税十五,一旦过了二十五岁仍未娶亲,便猛增至税三十五。 这对她目前捉襟见肘的经济状况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若被有心人举报故意违逆律法,衙门查实,甚至可能剥夺她的秀才功名,那每月的补助金也就没了。 似乎只剩下苏奉武指出的那条路子可走。 赵延玉只得硬着头皮,找到了城南那片专门从事人口买卖的坊市。 “这位娘子,是来看人的?快里面请,今日刚到了一批好货色,是官里发卖出来的,价钱实惠!” 赵延玉跟着走了进去。 院子很宽敞,里面已经聚集了不少人,三三两两地围在一起,对着前方指指点点。 管事的妇人提高嗓门对众人宣布,新来的一批是“官虜”,就是因家人犯罪而被官府抄没、贬为虜籍的人,如今分包给他们这些人牙子发卖。因为身份低贱,价钱比寻常仆役要便宜不少。 这个消息显然吸引了不少想来捡便宜的人。 在许多人看来,买一个这样的“官虜”回去,就像是添置一件能提高生活便利的器具,和现代人买个好用的冰箱、微波炉没什么区别。 赵延玉没有挤到最前面,站在人群稍后的地方看着。 人们互相搭着话,目光在那些垂首站立的官虜身上逡巡,议论声毫不避讳。 “瞧那个,身板倒还结实,买回去劈柴挑水应该是一把好手。虜庳嘛,价钱贱,用起来不心疼,脏活累活都可着他来。” “要我说,还是得看性子。这些官虜,以前说不定也是享过福的,心气高着呢,未必肯老实干活。得挑那些看着就怯懦、好拿捏的,省得买回去惹气生。” 不远处,一个像是小商人打扮的女子正仔细端详着一个面容清秀的少男郎,啧啧两声:“模样倒是周正,可惜了。就是年纪太小,怕是没什么力气,干不了重活。买回去也就是端茶递水,当个摆设看看。” 她旁边有人搭腔,语气带着几分戏谑:“王掌柜,你这就不懂了。这样的买回去,不就是图个顺眼嘛?重活自然有粗使仆役去做。放在跟前,看着也舒心不是?总比买个歪瓜裂枣强。” “官虜是好,价钱便宜,可这身份终究是脱不了的贱籍,想到这点,总觉得有点……” “想那么多干嘛?买个伺候人的,又不是娶正夫,讲究那么多作甚?便宜好用才是正经!难不成你还指望他们登堂入室?” 院子里的人渐渐稀疏,那些被挑中的官奴陆续被新主人带走,剩下几个或是年纪偏大,或是身体有明显残缺的。 赵延玉目光扫过最后那几个无人问津的身影,最终,落在了最角落里一个蜷缩着的人影上。 那人几乎完全隐在阴影里,穿着破烂不堪的衣衫,头发乱糟糟地沾着草屑,脸上布满尘土,几乎看不清本来面目。最显眼的是他额角有一道新鲜的黥刑留下的疤痕,形状像一片叶子,血痂还未完全脱落,看着有些狰狞。 周围的人都刻意避开了他,一来是嫌他身材瘦弱,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样子,买回去干不了活;二来是脸上刺了字,算是破了相,带回去别说暖床,看着都嫌晦气。 赵延玉深吸一口气,终于下定了决心,伸手指向那个角落,“他,我要了。” 人牙子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脸上露出明显的错愕,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娘子,你……你要他?你可看清楚了,他这身子骨,这脸上的印记……” “看清楚了,就他。” 人牙子虽然不解,但既然有人肯买这烫手山芋,她自然乐得出手。 她几步走过去,将那男子从地上拽了起来,推到赵延玉面前,“得,娘子你好眼光,虽说模样差些,但好歹是个齐全人。便宜,一两银子,你就带走!” 那男子被拽得踉跄一下,始终低垂着头,身体微微发抖,破烂的衣袖下,手指攥得死紧。 赵延玉没再多说,数出一两银子递给人牙子。 人牙子眉开眼笑地接过,顺手把系着男子的那根旧绳子塞到赵延玉手里,随口问道:“娘子买他回去是打算做什么呢……” 赵延玉淡淡道:“带回去,成亲。” 这话一出,不仅人牙子张大了嘴巴,像是听到了什么天方夜谭,连一直低着头的男子也猛地抬起了脸。 尽管脸上污迹斑斑,额角疤痕狰狞,但有一双很明亮的眸子。 那一双眼睛,写满了难以置信,还有一丝惶惑茫然…… …… 赵延玉将男子带回家,第一件事便是让他去洗澡。她骨子里那点轻微的洁癖实在受不了对方满身的尘土和狼狈。 男子始终低垂着头,闻言只是低声应了句“是”。 等他洗完澡,浑身还湿漉漉地滴着水,只胡乱披着赵延玉找出来的一件半旧长衫,怯生生地走出来时,却发现屋里空无一人。 他愣了一下,不敢随意走动,更不敢坐下,犹豫片刻,便依照虜仆的规矩,默默地跪在了床边的脚踏旁,安静地等待着。 过了好一会儿,赵延玉才推门回来,手里拿着一个小纸包。原来她是看男子身上带伤,特意去附近的药铺买了些伤药。 一进门,便看见那男子规规矩矩地跪在床边,湿发贴在苍白的脸颊旁。 男子听见动静,连忙抬起头,小声说:“主君,您回来了。” 语气小心翼翼。 赵延玉“嗯”了一声,扬了扬手里的药包:“给你买了点药,你身上有伤,得处理一下。” 男子愣住了,难以置信地看着那包药。他一个刚被买回来的官奴,主君非但没打骂,还……还给他买药? 他还没反应过来,却见赵延玉已经打开药包,示意他靠近些,似乎打算亲手给他上药。 这举动彻底吓坏了男子。 他猛地往后一缩,匍匐在地,声音颤抖:“虜不敢……怎敢劳烦主君……” 赵延玉看他吓成那样,也有些无奈,只好说:“顺手的事。你额角那个伤,自己看不见,我帮你抹了。其他地方你能自己够到的,就自己来。” 男子不敢再违逆,战战兢兢地抬起头。 赵延玉用手指蘸了药膏,轻轻涂抹在他额角那片狰狞的叶形黥印上。 药膏带来清涼的触感,而女子指尖轻微的温热却让他浑身僵硬,连呼吸都屏住了。 两人之间一时无话,一个专注地抹药,一个僵硬地承受,气氛有些微妙的尴尬。 昏暗的灯光下,男子只觉得脸颊微微发烫,幸好有湿发遮掩。 待他自行处理完其他伤处,将湿漉漉的头发擦得半干,简单梳理后,整个人看起来竟清爽了许多。 赵延玉这才有机会仔细打量他。 洗净了尘土,松散的发丝遮住了额角的疤痕,便显露出一张颇为秀美的脸庞,皮肤白皙,五官精致。一看便知,从前是没吃过什么苦的富贵人家的男郎。 赵延玉心里忽然生出一种奇异的感觉,像是无意间捡回一只受伤的小鸟,本以为只是只灰扑扑的麻雀,打理干净后,却发现羽毛竟也有几分别样的光泽,甚至称得上漂亮。这让她对自己这个仓促的决定,莫名地生出了几分满意。 转眼到了晚饭时分,男子不等她吩咐,便主动起身去灶房做饭。 赵延玉奔波一天,也确实累了,便由他去,自己靠在椅背上打了个盹。 等她迷迷糊糊醒来,桌上已经摆好了两碟小菜和两碗稀粥。虽然简单,但胜在热气腾腾。 这是赵延玉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和别人一起吃饭,感觉有些新奇。 两人默默吃饭,气氛倒也算平和。赵延玉尝了尝菜,味道竟出乎意料地不错,便称赞了一句:“手艺很好。” 男子受宠若惊地低下头:“主君喜欢就好。” 吃饭时,赵延玉随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以前家里是做什么的?” 男子顿了顿,似乎没料到主君会问这个。 他沉默片刻,才低声回答:“虜……原名宋檀章。家母……原是工部侍郎宋明。因……因贪墨案获罪,家被抄没,虜……也被没为官虜。” 赵延玉有些惊讶,工部侍郎的男儿,那确实是官宦子弟,怪不得气质与寻常男子不同。 “原来如此。” 宋檀章连忙道:“那都是从前的事了。如今虜身份低微,能得遇主君,已是天大的幸事,多谢主君垂怜。” “虜在家中时,也曾学过些针线烹饪,略识得几个字,只愿能尽心伺候好主君。” 赵延玉笑了笑:“宋檀章,这名字倒是风雅好听。” 谁知宋檀章闻言,却露出一丝惶恐,恳求道:“虜如今已是贱籍,怎配再用这般名字,没得惹人笑话。还请……请主君赐个新名吧。” 赵延玉没想过这个,听他这么说,一时也不知该取什么好。 “名字不过是个称呼罢了,仍旧叫你檀章好了。” “……谢主君。” 宋檀章眼底隐隐泛起水光。 接着,赵延玉觉得有必要把话说清楚。 “我买你回来,实是为了应对律法。月朝规定,女子过了二十五若不成亲,需缴纳重税。我会给你一个妾室的名分,你安心住下,平日打理好家务即可。只要你安分守己,我自会好好待你。” 宋檀章怔怔地看着她,脸上不由现出一丝动容。 他原本以为自己此生尽毁,将为虜为庳,受尽屈辱,却万万没想到,会遇到这样一位妻主。 她不仅风华正茂,清俊温柔,还愿意给她一个名分,将他从泥潭里拉出来,洗净尘埃。 “虜明白,定会恪守本分,伺候好……妻主。” 第3章 成亲 赵延玉生辰的日子转眼就到了,纳妾的婚事也紧跟着提上日程。 她提前去官府报备妥当,从此,宋檀章的名字便正式记在了她的户籍之下,成为了她的妾室,对外可称赵宋氏。婚事就定在她的生辰那天,算是双喜临门。 纳妾不比娶正夫,礼仪从简。赵延玉想着好歹是桩喜事,便拿出些积蓄,在自家小院里摆了几桌酒菜,请了左邻右舍和几位相熟的朋友,其中自然少不了邻居李大娘和衙役苏奉武。 院子里难得地热闹起来。李大娘乐呵呵地帮忙张罗,嘴里不住地说着喜庆话,她家那个半大的儿子李五儿今夜因是亲近场合,年纪又小,便没戴面纱,安静地跟在母亲身后,眼神却时不时瞟向赵延玉,带着几分掩饰不住的失落。 他没想到,自己刚刚萌动的一点心思,还没等说出口,隔壁的赵官人就已经纳了妾室。 苏奉武更是高兴,连连向赵延玉道贺,说自己这主意出得好,既免了税赋,又得了人伺候,一举两得。 席间,她还主动帮赵延玉挡了几杯酒,挤眉弄眼地以过来人的口吻笑道:“小官人,少喝些,屋里还有新郎子等着呢!若是醉得不省人事,岂不是辜负了良宵美景?”引得众人一阵哄笑。 一番喧闹直至夜深,宾客们才尽兴而归。送走最后一位客人,赵延玉长长舒了口气,感觉比写一天话本还累。她定了定神,转身走向那间已被布置成新房的卧房。 推开门,只见红烛摇曳,宋檀章正安静地坐在床沿。 妾室不能穿正红,他只着一身水红色的婚服,长发柔顺地垂在肩头,盖着一方小小的红盖头,整个人看起来温和而驯顺。 听到脚步声,他放在膝上的手不自觉地收紧了些。 赵延玉走到他面前,轻轻揭开了那块红布。 烛光下,宋檀章抬起头,明亮的眼睛里带着紧张和一丝不易察觉的期待,与赵延玉目光相触的瞬间,他羞赧地侧过脸去。 赵延玉看着他这副模样,觉得有些有趣,便伸手轻轻扳过他的脸,指尖在他细腻的脸颊上捏了捏,触感意外的好。 宋檀章被她这突如其来的亲昵举动弄得面红耳赤,心跳如鼓,正以为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却见赵延玉眼神因酒意而显得有些迷离。 她打了个哈欠,含糊地说了句“睡吧”,然后便自顾自地脱掉外衣,倒在床的内侧,几乎是顷刻间就沉沉睡去了。 宋檀章愣在原地,一时间心情复杂难言,但他很快调整好心绪,小心翼翼地替赵延玉掖好被角,吹灭了多余的蜡烛,只留一盏小灯,然后才在她外侧轻轻躺下。 这一夜,解决了心头大患的赵延玉睡得格外香甜,而宋檀章也在经历了人生巨变后,迎来了第一个安稳入睡的夜。 第二天天刚亮,宋檀章就轻手轻脚地起床了。 他穿好衣裳,先去了灶房。他熟练地引燃火折子,塞进一把干燥的松针,火苗舔舐着柴薪,渐渐旺起来。 他往锅里舀上几瓢清水,又从一个布袋里小心地量出小半碗粟米,淘洗干净,待水滚了便下了锅。 趁着熬粥的工夫,他又从墙角的小瓮里捞出一小碟自家腌的咸菜疙瘩,细细地切成了丝,淋上几滴香油拌了拌。粥在锅里咕嘟咕嘟地冒着泡,米香渐渐弥漫开来。 做完这些,粥还没好,他便拿起靠在墙角的扫帚,开始打扫院子。他将落叶和尘土归拢到角落,又拿起抹布,将屋里的桌椅窗台都仔细擦了一遍。 看看时辰差不多了,他回到厨房,粥已经熬得稠糯适中,他将粥盛到两个粗陶碗里,咸菜丝也端上了那张小方桌。 一切收拾停当,屋里屋外已是窗明几净,连房后那小片菜地都浇了水。 这时,卧房那边传来了轻微的响动。 宋檀章连忙净了手,走到卧房门口,轻声朝着里面问道:“妻主,您醒了吗?虜已经把早饭备好了,是现在用,还是再歇息片刻?” 听到里面赵延玉应了一声,他才转身去将粥碗和筷子摆得端端正正,安静地站在桌边等候。 赵延玉洗漱完毕,在桌前坐下。 一碗粟米粥热气腾腾,配上一小碟淋了香油的咸菜丝,简单却勾人食欲。 她喝了一口粥,米粒已经开花,软糯适口,咸菜丝清脆爽口,正好下饭,一股暖意顺着食道滑入胃里。 她不由得想起之前自己一个人过活的时候,每天早上要么是啃个冷馒头凑合,要么就是手忙脚乱地生火煮粥,往往不是糊了就是夹生,哪有现在这般舒坦?热饭热菜准时端到面前,屋里屋外都收拾得利利索索。 怪不得这世道的女子都想着娶夫郎,家里有个知冷知热的人伺候着,这日子确实是大不一样,省心又惬意,真是件美事。 赵延玉夹了一筷子小菜,间隙抬头看了宋檀章一眼,随意提道:“以后在家里,不用自称‘虜’了,听着生分。你我相称就好。” 宋檀章闻言,眼睛微微一亮,脸上露出真切的笑容,应道:“是,妻主。” 虽然他明白赵延玉肯娶自己只是权宜之计,但他还是不由地放松了心弦。 这一笑,竟露出两个浅浅的梨涡,显得格外清秀可爱。 赵延玉看着他那小梨涡,觉得手有点痒,忍不住又伸手过去轻轻捏了捏他的脸颊。 宋檀章这次虽然还是害羞,却只是微微红了脸,没有躲开。 赵延玉这才想起,宋檀章才十九岁,比自己小了六岁,在她眼里,确实还是个半大孩子。 吃完饭,赵延玉说要出门一趟。 宋檀章几乎是下意识地就想问她要去哪里,眼神里流露出些许不舍,像只黏人的雀鸟,但他立刻意识到这不合规矩,赶紧低下头。 赵延玉看在眼里,主动解释道:“我去添置些东西,你有什么想要的吗?” 宋檀章连忙摇头:“我什么都不要,妻主不必破费。” 赵延玉也没多说,独自出了门。她先去买了些纸张和笔墨,这是她写话本必不可少的工具。 接着,她目光扫过街边的杂货摊,看到一条颜色鲜亮的红色发带,还是用柔软的绸布裁成的,她顷刻想到宋檀章,便掏钱买了下来。 回到家,她把纸笔放好,然后将发带递给宋檀章:“给你买的,看看喜不喜欢。” 宋檀章接过那抹鲜艳的红色,愣了一下,神情流露出欢喜,但随即又心疼起来:“妻主,这……这要花不少钱吧?家里用钱的地方还多……” 赵延玉却浑不在意地摆摆手,“赚钱不就是用来花的嘛。再说了,” 她看着宋檀章小心翼翼摸着红绸的样子,笑了笑,半是玩笑半是认真地说,“夫郎这般贴心可人,本就该好好宠着才是。” 宋檀章听着这话,只觉心里也像是被什么东西填满了,暖暖的,酸酸的。 他低下头,掩饰住微微泛红的眼眶,只能在心里暗自发誓,一定要更好地伺候妻主,把这个家打理得妥妥帖帖。 …… 家里统共只有两间卧房。原本父母住的那间,自他们去世后便一直空着,堆放些杂物;赵延玉自己住一间。如今既成了亲,虽说是纳妾,但也不好让宋檀章另住别处,两人便同住一室。 那间闲置的屋子便被宋檀章收拾了出来,搬进一张旧书桌和一把椅子,又塞进一个简陋的书架,赵延玉总算有了个能安心写字的地方。 她在书桌前坐下,铺开新买的纸张,磨好墨,深吸了一口气。 她早就想好了要写什么。或者说,从决定靠写话本赚钱那一刻起,她就已经有了打算。 她最大的优势,并非原主那点文墨功底,而是她来自现代,阅历匪浅,脑子里装着无数经过时间检验、脍炙人口的精彩故事。 直接拿来用,虽说有点文抄公的嫌疑,但眼下生存要紧,赚钱养家糊口是头等大事,也顾不得那许多了。毕竟,赚钱嘛,不寒碜。 月朝的话本行业颇为兴盛,下至市井百姓,上至达官贵人,都有阅读话本的习惯,算是一种主流的大众娱乐。 识字的人可以自己看,不识字的人也能去茶楼酒肆听说书人讲评书,甚至还有被改编成戏曲搬上舞台的,市场广阔得很。 纵观古今,爱情永远是文学创作中最能打动人心的主题之一。 赵延玉思来想去,决定将一个凄美动人、流传极广的爱情经典,带到月朝来。 这个故事结构完整,情节曲折,情感真挚,更重要的是篇幅不算太长,适合她这个新手在短期内完成,性价比最高。 她提笔蘸墨,略一沉吟,便开始在纸上写下第一个字。她并没有完全照搬记忆中的故事,而是加入了自己的理解和改动,尤其是语言上,力求通俗易懂…… “话说这祝家庄上,有位哥儿,名唤英台……” 第4章 写书 话说这祝家庄上,有位哥儿,名唤英台。 他自幼读书明理,勤奋好学,听说余杭一带文风最盛,便一心想去游学。 母父却拦着他,劝道:“自古女男七岁便不同席,不共饮食。你如今已十六岁了,还要独自外出求学,女男混杂,岂不惹人笑话?” 英台从容一笑:“我自有妙计。” 于是他改头换面,扮作一位书生的模样,走到母父面前。母父竟一时认不出他来,无奈之下只好同意了他的请求。 英台临行之时,正值夏初。院中榴花开得正盛,他随手折下一枝,轻轻插在花台之上,仰天祝祷道:“我祝英台此番出外游学,若能保全名节,不负家门,便让此枝生根长叶,年年花开不败;倘若做了不肖之事,玷辱门风,便叫此枝枯萎凋零。” 祝英台祷告完毕,便辞别家门,自称“祝九舍人”,一路向着余杭行去。 这日行至草桥亭,正欲歇脚,遇见一位书生,生得眉清目秀,文质彬彬。 二人相见,互相施礼。那书生开口道:“小生会稽梁山伯。敢问仁姊尊姓大名,仙乡何处?” 英台应答:“在下上虞祝英台,此去亦是往杭城游学。” 二人一叙谈,发现彼此志趣相投,都十分欣喜。于是在这草桥亭畔,撮土为香,义结金兰。梁山伯十七岁为姊,祝英台十六岁为妹。结拜后,二人便一同结伴,前往万松书院就读。 时光荏苒,匆匆三载已逝。 梁祝同窗共读三年,日则同食,夜则同寝,朝夕相处。 山伯为人敦厚,对这位贤妹格外照顾。每逢英台身体不适,她便守在榻前,悉心照料,端汤送药,情同手足。三年来,英台始终衣不解带,山伯屡次疑惑盘问,都被英台用言语遮掩过去了。 一日,二人正并肩于书案前研读。阳光透过窗棂,恰好照在英台耳畔。山伯无意间一瞥,竟发现英台耳垂上有着细小的环痕。 梁山伯问祝英台:“英台不是男儿身,因何耳上有环痕?” 英台心中微微一紧,面上却从容笑道:“耳环痕有原因,梁姊何必起疑云。村里酬神多庙会,年年由我扮观音,梁姊作文章要专心,你前程不想想钗裙。” 梁山伯轻叹。 心中暗潮涌动。 我从此不敢看观音。 为何不敢看观音?只因那宝相庄严的观音法像,总会让我想起身边这位清秀脱俗的贤妹。 为何不敢?只因我问心有愧,读书作文时,心神竟会不宁,眼前浮现的,并非圣贤章句,却是英台的眉眼。英台啊,于我心中,那锦绣前程,竟似不如你这般令人牵挂。 英台听她话语中似有深意,又见其神色有异,不禁脸颊绯红,低下头去。他对这位善良勤勉的姊姊早已暗生情愫,奈何山伯始终以为自己是女子,恐怕只将这份亲密当作姐妹之情,令英台心中既甜又涩。 三年学成,英台接到家书,催其速归。分别之日,山伯十八里相送,二人依依不舍。 英台屡次借机暗示,山伯却始终未能领会其中真情。 行至一处清浅池塘,但见水面上一对鸳鸯相依相偎,英台心有所感,指着它们道:“梁姊你看,这鸳鸯成双成对,多么和谐,恰如你我一般。” 山伯却摇头笑道:“贤妹此喻不妥。鸳鸯乃喻妻夫,你我姐妹,怎能相比?” 英台只得轻叹:“梁姊,你真是个实心眼的书呆子!” 途经一座观音庙,二人入内参拜。 英台再度试探道:“今日观音大士在此为媒,我与你便在此拜堂,岂不正好是一对妻夫?” 山伯闻言正色:“贤妹越发说得荒唐了,两个女子,如何能拜堂成亲?” 后又见一口古井,井水清澈,倒映出二人身影。英台又道:“井中双影,一女一男,相依相偎,笑靥盈盈,岂不美妙?” 山伯更是困惑:“愚姊是女儿身,贤妹莫再将我比作男子了!” 送至长亭,即将分离。英台见山伯始终不解风情,万般无奈之下,只得另辟蹊径。 祝英台道:“不知梁姊家中,可曾为你定下亲事?” 梁山伯说自己家境贫寒,没有媒人愿意为她说媒。 英台闻言,心中一喜,连忙说道:“梁姊不必忧心。我家中有一九弟,与我乃是孪生,相貌才智一般无二。若梁姊不弃,我愿为你二人做媒,牵这条红线。” 梁山伯红了脸,说:“祝妹一表人才,想必家中弟弟也十分聪慧美丽,只是我家门第实在寒微,只怕高攀不上,这门亲事恐怕难以如愿。” 英台见山伯有意,只道:“梁姊放心,我家九弟最是知书达理,绝非嫌贫爱富之人。他若见了梁姊这般人品,定然心生欢喜。我此次归家,便将此事禀明母父,尽力玉成此事。还望梁姊在二个月内,早日前来提亲!” 山伯感激不已,深深一揖:“如此,多谢贤妹费心!愚姊静候佳音,定把花轿早来抬。” 十八里相送,终须一别。二人于长亭执手,依依难分。英台再三叮嘱,方一步三回头地离去,心中期盼着山伯能早日领会这片深藏的痴心。 …… 写到这里,赵延玉放下笔,揉了揉有些发酸的手腕,轻轻舒了口气。连续伏案写作,确实有些疲累。恰在这时,房门被轻轻推开,宋檀章端着一杯热茶走了进来,轻手轻脚地放在桌角。 “妻主,写累了吧?喝口茶歇歇。”他的声音轻柔。 放下茶盏时,他的目光不经意地扫过桌面上墨迹未干的稿纸,看到了开头的几个字,眼中闪过一丝好奇,但立刻意识到不妥,连忙低下头去:“虜……我不该看的。” 赵延玉正好想放松一下,便端起茶杯吹了吹气,不在意地说:“没事,看吧。你我既是一家人,看看也无妨。若是有不认识的字,我念给你听。你读过书,也能帮我看看,有没有哪里写得不通顺。” 得到允许,宋檀章这才小心翼翼地拿起那叠稿纸,就站在书桌旁认真地看了起来。 一开始,他就被故事吸引住了,尤其是看到祝英台竟敢男扮女装外出求学,更是惊讶地微微睁大了眼睛。 月朝历来女子为尊,男子通常深居简出,这样离经叛道的开端,对他而言简直是闻所未闻。 他接着往下看,祝英台与梁山伯同窗三载,朝夕相处,那份日渐滋生的情愫,在赵延玉细腻的笔触下显得格外美好动人。 “同窗共读三长载,情投意合相敬爱”,他看到这里,嘴角不自觉地泛起一丝温柔的笑意,仿佛也置身于那段纯净的岁月之中。 当看到梁山伯起疑,问出“英台不是男儿身,因何耳上有环痕”时,宋檀章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生怕下一刻祝英台的身份就被揭穿,紧张得屏住了呼吸。 幸好只是虚惊一场,他这才悄悄松了口气。故事里两人之间那种欲说还休的暧昧情愫,描绘得如此真挚,让他情不自禁地代入进去,心情随着情节起伏。 尤其是读到“十八里相送”那段,情节层层递进,情感酝酿到了高潮,祝英台一次次含蓄的暗示,梁山伯憨厚不解风情的反应,其间蕴含的深厚情谊与即将分离的惆怅,交织在一起,感人至深。 宋檀章完全被故事攫住了心神,迫不及待地往下翻页,想知道后续如何,却发现稿纸到这里戛然而止。 “妻主,后面……后面怎么样了?” 他抬起头,眼中满是期待和急切,心已经被故事紧紧吊了起来,“梁山伯会去提亲吗?她们一定能在一起吧?” 他下意识地认为,这样一对有情人,历经考验,最终必定会终成眷属,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赵延玉只是笑了笑,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就快写完了,今晚加把劲,明日就能看到结局。” 宋檀章虽然心痒难耐,但也知道写作费神。 他压下心中的好奇,脸上泛起红晕,带着几分羞涩,轻声关怀道:“那……妻主也别太劳累了,注意身子,熬夜伤神。” “知道了,写完这点就睡。”赵延玉应道。 当晚,赵延玉果然在书房挑灯夜战,一鼓作气将《梁山伯与祝英台》的结局部分写完。 抬头看窗外,竟然天都快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