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山主云华》 第1章 初冬 1972年初冬。 悬崖之下。 一道纤细的身影静静地躺在泥泞里,苍白的脸上满是血污。 云华缓缓睁开眼。 冰冷的雨水砸在脸上,刺骨的寒意让她混沌的意识逐渐清醒。 她试着动了动手指,却发现身体沉重如灌了铅,连最简单的抬手动作都做不到。 左腿传来钻心的疼痛。 她最后的记忆,是敌国铁骑踏破城门,万箭齐发。 皇城将倾,她站在祭坛之上。 以血为祭,催动禁术。 灵力耗尽的那一刻,她必死无疑。 可再睁眼,却躺在这陌生的山崖之下,满身泥泞,衣衫破碎。 浑身上下都是树枝刮出的细碎伤口,火辣辣地疼。 这是哪里? 她闭了闭眼,尝试调动体内灵力,指尖翻转,一抹金色的光点转瞬即逝。 还好! 灵力在,巫力也在。 一段陌生的记忆涌入脑海。 云丫头,十七岁。 心智如孩童。 父亲是一名军人,在一次执行任务中牺牲。 母亲改嫁,再无来往。 与奶奶相依为命。 奶奶出生中医世家,云丫头很小的时候,奶奶就开始教她辨认药草。 虽说智力只有六七岁,但识得很多药草。 祖孙俩平日里靠卖草药为生。 奶奶病重,云丫头冒险上山采药,不慎跌落山崖。 云华试着撑起身体,想要坐起来,被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按住了肩膀。 “小丫头,你伤得不轻,别乱动!” 低沉冷冽的男声在耳边响起,带着不容置疑的命令感。 云华顺着声音看过去。 雨水模糊的视线里,是一张棱角分明的脸。 男人眉峰凌厉,下颌线条紧绷,一双黑眸如鹰隼般锐利,眼底藏着几分淡淡的疏离,看起来并不好接近。 他穿着雨衣,雨水顺着他的眉骨滑落,滴在她的脸上,冰凉刺骨。 男人利落地脱下身上雨衣撑在她头顶,挡住倾盆大雨。 回头厉声道: “谢和平,过来!” “周红旗,徐向阳,就地取材,制作简易担架,这里不能久留!” 不远处,一个戴眼镜的年轻男人快步跑来。 蹲下身检查她的伤势。 云华注意到,周围还有几个同样穿雨衣的男人,正警惕地环顾四周。 看得出来,这些人训练有素,不是普通人。 “老大,来不及了!” 徐向阳突然指着他们身后,声音紧绷。 在他们身后三百米外,山体正在崩塌,浑浊的泥流裹挟着碎石,朝他们汹涌而来! 谢和平迅速检查完毕,语速飞快: “左腿胫骨骨折,体表多处擦伤,无致命伤,但需要尽快固定!” 周红旗从背包里抽出匕首,利落削出两根笔直的树枝,递给谢和平。 谢和平将树枝置于云华的左腿两侧,用绷带固定。 云华长这么大,还从不曾受过伤。 她本可以用巫力疗伤。 但现在不行。 这个世界对云华而言,是陌生的,这些人也是。 谢和平的速度已经很快,但云华还是疼的腿一哆嗦。 陆知行一把按住云华的腿,掌心灼热的温度透过布料传来: “忍着点!” 陆知行低沉的声音在头顶响起。 云华抿唇,看过去的眸子里含着一抹冷色,身为王朝最尊贵的灵巫,何曾有人敢这般触碰她? 但很快她就反应过来。 她已不是王朝受人尊崇的灵巫。 这里也不是灵巫阁。 谢和平的动作干净利落,显然是受过专业训练。 “老大,可以了!”谢和平说完,迅速收拾随身携带的药箱。 “速速撤离!”陆知行话音一落。 弯腰抱起云华,把那件雨衣给她穿在身上。 随后,云华只觉得身体一轻,整个人被一双有力的手臂托起,稳稳地背在了背上。 他的后背宽阔温热,雨水混合着男人身上的气息萦绕在鼻尖。 云华下意识抓住他的肩膀,指尖触到他颈侧跳动的脉搏。 “抱紧!” 简单的两个字,不容拒绝。 云华垂眸,手臂轻轻环上他的脖颈。 视线扫过自己满是泥水的手臂,唇角勾起一抹自嘲的弧度。 天之骄子,云氏家族最强大的灵巫。 祖父说,她这样的灵力,千年都难出一个。 因为灵力太强,出生后就被祖父寄予厚望。 从小住在灵巫阁。 没有父母天伦,没有兄友弟恭,没有姐妹情深。 性子清冷。 衣食住行都有专人随侍左右。 何曾这般狼狈过。 陆知行背着她,大步朝山路走去,男人步伐极稳,即使山路湿滑泥泞,也是稳稳当当的。 身后,泥石流的轰鸣声越来越近。 云华指尖轻点了一下男人的肩膀,指着一个方向: “我家住在半山腰,往这边走,那里有一条山道。” 说完,云华苍白毫无血色的唇轻启,单手结印,一道道散发着金色光芒的符文印记,飞射而出。 雨势湍急。 没人留意到那些飞射而出的金色光点。 金色光点消失的地方,一条直直通向半山腰老屋的山道出现在众人眼前。 “你们是谁?” 云华轻声问道,声音里带着几分虚弱。 “别怕,我们是军人,路过此地!”陆知行简短说道。 从原主不多的记忆中得知,这个时代的军人就像她那个世界的护国军一样。 是值得信赖的存在。 原主的父亲就是军人,是一名烈士。 云华稍稍放松了紧绷的身体。 雨幕中,一座老宅子若隐若现,谢和平在陆知行的示意下,上前敲门。 沉闷的叩门声在雨声中显得格外清晰。 无人应答。 云华指尖微动。 随即心头一沉,里面的老人已经逝去。 “进去吧!”云华低声道。 谢和平推开门,一股药香扑面而来。 廊下晾晒着很多草药。 都是原主采回来的。 在云华的指引下,陆知行背着云华来到奶奶住的房间,推门进去,昏暗的房间里,老人静静地躺在床上。 “放我下来!” 云华轻轻拍了拍陆知行的肩膀。 陆知行把人轻轻放下,一手稳稳扶住她的手臂。 只见老人面容安详,双手交叠在胸前,嘴角甚至还带着一抹笑意,仿佛只是睡着了。 谢和平上前,手指轻探老人的鼻息,随即对陆知行摇了摇头。 陆知行声音低沉: “节哀!” 云华沉默地坐到床边,握住奶奶冰凉的手。 她不是真正的云丫头,可在这一刻,心脏却像是被无形的手攥紧,酸涩难言。 原主的记忆里,那一幕幕的画面,全是奶奶对云丫头的疼爱。 陆知行看着眼前的一幕,皱眉。 老人离世,唯一的孙女身受重伤,可他们还有任务,不能久留。 老人的身后事得找人帮忙。 陆知行看向徐向阳,沉声道: “下山,找村里人帮忙!” 徐向阳应了一声,转身离去。 不多时,徐向阳带着青槐村村长夏满仓回来。 陆知行还挺惊讶,一问才知。 村长夏满仓正好上山给老太太送东西。 夏满仓穿着蓑衣,蓑衣下面鼓鼓囊囊的。 进了屋,夏满仓抹了把脸上的雨水,从蓑衣下面拿出一个包裹,外面用防水的油纸包着。 打开,里面又是几个纸包。 “这是老太太嘱托我进城办事的时候,帮忙带的,半斤红糖,两块肥皂,还有五斤面,老太太说云丫头的生日快到了,想着给孩子做一回饺子,哪曾想老太太她……” 说到这里,夏满仓的声音哽住,粗糙的手指摩挲着油纸包上的皱褶。 “老太太是个好人,医术也好,村里不管谁病了,都愿意上山来找她,医术比那些大医院的医生厉害多了!” 夏满仓至今还记得,前年公社书记来镇上,突发绞肠痧,镇卫生院的医生束手无策,最后还是老太太三副汤药给救回来的。 “县公安局的孙局长也一直惦记着老太太祖孙俩,云丫头的父亲当年牺牲的时候,孙局长是他的下属,就在现场, 本来, 孙局长的意思是要接祖孙俩进城的, 是老太太不愿意,说是不给组织添麻烦,还说自己年纪还不大,能把云丫头养大。” 夏满仓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化作一声沉重的叹息,布满老茧的手突然狠狠的抹了一把脸,转身就往外走: “我这就回去喊人!” “等等!” 陆知行快步追到檐下,在门口把人喊住: “村长!” 陆知行压低声音,朝屋内偏了偏头: “小丫头伤得不轻,还得麻烦村长下山找一位婶子上来,照顾她几日。” 夏满仓点头:“放心!这事儿我来办。” 陆知行嗯了一声,又从兜里摸出一叠钱票塞进夏满仓手上: “老太太的身后事就拜托你了!” 夏满仓像是被烫到似的往后缩手,推拒不要: “不用!不用!老太太这些年给乡亲们看病,连个鸡蛋都不肯多收,你放心,我们一定把老太太的后事办得体体面面的,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陆知行直接拽过村长的手,掰开手掌,将钱按进手心: “你刚才也说了,这姑娘的父亲是军人,是烈士!他是值得我们尊敬的人!这钱算是我们的一点心意!” 夏满仓顿了顿,点头: “那我就替云丫头收下了!” 夏满仓脚步匆匆的离开,下山喊人。 守在院门外的周红旗突然快步走到陆知行身边,在陆知行耳边低语了几句。 陆知行听后,脸上的神色变得凝重,回身看向云华: “小丫头,我们还有事,这就得走,你……保重!” 陆知行说完,转身就往门外走去,刚要跨过门槛。 “等一等!” 陆知行脚下一顿,回头。 就见小姑娘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只黑色的蝴蝶: “相逢便是因果,这个送你!” 陆知行只当是小孩子给的礼物,拒绝的话,会伤了孩子的心。 便接了黑色蝴蝶,带着小队匆匆离开。 因着孙局长的缘故,每个月夏满仓都会派人上来看望祖孙俩人。 也顺道给她们捎带些物资上来。 今儿村长夏满仓亲自上山,其实是为了自家儿子夏国强来的。 半年前,夏国强在山里偶遇了采药的云丫头,回家后就茶饭不思,一问才知,儿子看上了住在半山腰的傻女云丫头。 要娶云丫头为妻。 这怎么能行呢! 夏满仓和妻子李红梅肯定不同意啊! 云丫头她是个傻子。 他夏满仓可是村长,村长的儿子娶一个傻子。 这传出去,多丢人! 这段时间,夏国强在家里闹得很凶,鸡飞狗跳的,夏满仓两口子就是不松口。 除了云丫头是个傻子外,两人年龄也不合适啊。 云丫头今年十七,儿子可都二十了,该娶媳妇儿了。 半年来,夏满仓前前后后找媒人给儿子相看了好几个闺女,儿子死活都不同意。 这次更是以绝食相逼。 还放出话来,不娶云丫头,他就去死。 夏国强已经绝食三天,不吃不喝,急得他娘李红梅直抹眼泪。 李红梅在家哭,夏满仓烦得不得了! 今日夏满仓上山,就是来探老太太口风的,哪曾想到老太太没了! 哎! 老太太去世的消息很快传遍青槐村。 村民们自发上山帮忙。 灵堂很快搭了起来,女人们忙着剪白纸花,夏满仓的妻子李红梅带着几个手脚利落的婶子在灶房忙活。 云华简单洗漱后,穿着一身白衣,守在奶奶身边,低着头,安安静静的。 村里人都知道她是个傻子,也不到她面前来烦她,挺好。 云华正好借着这个时间,把原主的记忆捋一捋。 原主的记忆不多,记忆里最常见的是奶奶坐在小院的藤椅上。 膝头摊着本泛黄的《本草纲目》。 “这是‘当归’……” 奶奶的声音温和又耐心,布满老茧的手指在书页上轻轻摩挲: “是治女子病的……” 原主不懂什么叫‘女子病’,但记得奶奶身上那股淡淡的药香,记得当归长什么样子。 原主蹲在旁边,小手攥着根树枝,一笔一划在地上练字。 云华睁开眼,指尖下意识地摩挲着袖口上的补丁。 这具身体残留的肌肉记忆让她意外,握笔的姿势竟格外标准。 想来是奶奶一遍遍纠正的结果。 那些晦涩的医书内容虽然不解其意,却像儿歌般深深刻在原主的脑海里,那些药方也记得一字不差。 上山采药的时候,奶奶背着竹篓走在前面,原主蹦蹦跳跳跟在后面。 看到认识的草药就拍手笑。 奶奶会上前辨认,笑着接话:“是黄芩,妞妞真聪明。” 祖孙俩的日子简单。 上山采药,收拾药草。 跟着奶奶读书练字。 读的书多是医书。 字认得不少,就是难知其意,但这丫头练字很认真,一手柳体写得不错。 奶奶也不气馁。 每天都教,也是难得。 第2章 黑色绳结 梳理完原主的记忆,云华的视线落在自己右手手腕上。 手腕上是一圈不起眼的黑色绳结。 云华心中一喜。 这是云华亲手炼制的乾坤袋,外表看似普通的绳子,内里却另有乾坤。 云华闭目凝神,将一缕神识探入其中。 乾坤袋里的空间约莫三丈左右。 里面整整齐齐码放着各类东西。 最显眼的是靠东侧那一排青玉药柜,每个抽屉上都贴着朱砂写的标签。 原本这些抽屉里都放满了药。 只是那场大战,几乎把云华的存量消耗一空。 云华的神识轻轻拂过,几个抽屉自动滑开。 目光锁定在几个青玉药瓶上。 心念一动。 几个瓶塞自动弹开,浓郁的药香顿时在乾坤袋中弥漫开来。 ‘回春丹’只有七粒。 淡绿色的丹丸表面流转着莹润的光泽。 此丹虽不能活死人肉白骨,但治疗寻常内伤绰绰有余。 云华记得这是她用五百年份的灵芝配合晨露草炼制而成。 ‘九转续命丹’只有两粒。 丹体赤红如血,隐约可见九道金纹缠绕。 这是她给王上炼制的保命之物。 最实用的当属那十几包‘金疮散’,淡金色的药粉隐隐发光,这是她用百年金线莲配三七研磨而成,止血生肌有奇效。 神识扫过角落时,她突然注意到一个小陶罐。 揭开蜡封,里面是半罐琥珀色的膏体,这是‘玉肌膏’,主要功效是祛疤生肌,尤其是对烧伤有奇效。 正当她准备把那些抽屉全都关上的时候,发现最底下的一个抽屉里,有一个小小的锦囊,打开一看,里面是十几粒解毒丹,这是她用雪莲炼制的,可解百毒。 西侧墙边立着个乌木书架,上面堆满了她收集的丹方。 从最基础的‘益气汤’到失传已久的‘太乙青灵散’,全都分门别类用丝绦系好。 云华不由庆幸自己这个爱收集的好习惯。 这些都是无价之宝。 南边的柜子上放着各种灵草,数量不多。 让云华惊喜的是柜子上的一个藤编框子,里面放着几十个小布袋。 袋口用不同颜色的丝线系着。 这是她收集的各类灵草种子,虽然数量不多,但胜在品类齐全。 指尖轻点,一个小布袋悬浮而起。 打开,里面是十几粒青翠的种子。 这是聚灵草的种子。 不是什么珍稀品种,却有着聚集天地灵气的特性。 若是能种活它,就能形成一小片灵田。 回来的路上,云华就发现这里的灵气匮乏,稀薄得很。 云华收回神识,望向窗外。 实在不行,就只能先摆一个聚灵阵,再把聚灵草种下。 门外传来脚步声,是荷花婶子,手里端着一碗冒着热气的姜汤。 “云丫头,喝碗姜汤,驱寒!” 云华接了过来:“谢谢荷花婶子!” “云丫头真有礼貌!你先喝,喝完了碗放柜子上,一会儿我就过来收了!” “嗯!” 荷花婶子原本是要走的,看到云华满脸都是伤,心里不好受: “云丫头,你脸上这些伤不会留疤吧!” 这么漂亮的小姑娘,脸上要是留了疤,以后可不好找婆家。 云华抬手摸了摸,摇头: “没事的,奶奶有药。” 荷花婶子一听,笑着道:“那就好!那就好!我过去忙了!” 喝完姜汤,云华全身上下都暖暖的。 这才手心朝下,放在受伤最重的左腿上。 闭上眼,很快就感受到手心的地方传来一股热乎乎的感觉。 一团玉白色,好似一团云朵的东西包裹住了受伤的地方。 那是巫力。 玉白色的云朵缓缓融进伤口。 完全消失后,伤口也就恢复差不多了。 脸上,胳膊上那些细小的划伤,云华用的是玉肌膏。 “你们瞧见没,云丫头以前黑黑瘦瘦的,今儿个瞧着,白净不少呢!”王婶一边揉面一边压低声音。 “嗨,这你就不懂了吧,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 另一个婶子笑道。 李寡妇闻言立刻凑了过来,那双三角眼滴溜溜地转着,手里捏着柴火棍也不耽误她伸长脖子往屋里张望: “好看有啥用,一个傻丫头!老太太在的时候还好,以后就她自己,可咋活!” 荷花婶子瞪了李寡妇一眼: “可别这么说一个孩子!咱们村的人大多受了老太太的恩,以后云丫头要是有啥事儿,咱们多帮衬着点,过几年,等云丫头结了婚,有了自己的家,也就好了。” 李寡妇撇了撇嘴,视线落在云丫头那张脸上。 小姑娘刘海儿长,脸小,被遮住了一多半,又是个不爱说话的,平时住在山里,跟人交流少。 但李寡妇那双眼睛毒辣,早就发现这丫头五官精致,长得好。 稍稍收拾一下,绝对是一朵鲜嫩的娇花。 她娘家兄弟李勇,今年二十七,还没娶上媳妇儿。 都是家里太穷闹的。 李寡妇琢磨着这云丫头虽说傻,但鲜嫩啊,又漂亮,还会上山采药。 那些药草可都是钱。 要是把她娶回家,娘家就多了进项。 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儿。 她往灶膛里添了把柴,拖长音调:“红梅啊!” “你家国强呢,咋没把他叫上来!” 夏国强最近闹着要娶云丫头这事儿,村子里谁不知道。 要是村长家相中了这丫头,那就不好办了! 李寡妇想探探村长媳妇儿的口风。 锅里的蒸汽模糊了李红梅的脸,一提儿子,李红梅就闹心: “忙着呢!给老太太拉棺材去了!” 李寡妇立刻来了精神,把手里的柴火棍一扔,身子往前倾了倾,压低声音却故意让周围的人都能听见: “哎哟,我可听说,你家国强要娶这云丫头呢!真的假的?” 李寡妇边说边挤眉弄眼,见李红梅不搭话,又开口: “要我说,这云丫头模样是周正的,跟国强站在一起,也算是郎才女貌,可这丫头这里……” 李寡妇指了指自己的脑子。 那意思就不言而喻了,谁不知道云丫头是个傻子! 灶房里顿时安静了下来,只有柴火噼啪作响。 李红梅脸色变得难看起来,握着锅铲的手猛地一紧,指节都泛了白,盯着锅里翻滚的沸水,心里像是打翻了五味瓶。 胸口堵得慌! 嘴上也没闲着,赶紧撇清:“别瞎说!没有的事儿!” 心里也在想着,老太太这一走,云丫头得尽孝。 趁着这个时间,赶紧给儿子寻摸一门亲事。 实在不行,就听老头子的,狠狠心把儿子送去部队,这云丫头独身一人,又是个傻的,只怕用不了多久就得嫁人。 李寡妇挑眉,嘴一动,就要开口。 “李婶!”荷花婶子突然出声打断:“这面团还得再揉揉,过来帮忙搭把手吧!” 李寡妇讪讪地撇嘴: “我这不是关心国强吗!多好的一个俊后生!可别真的……” 荷花婶子伸手拽了一把李寡妇: “红梅都说了,没有的事,快来帮忙,谁不知道你做面食有一手!” 李寡妇过去帮忙揉面团,心里一阵暗喜。 她就说嘛,这李红梅眼光高着呢! 压根儿就看不上云华这傻丫头。 这样一来,她娘家兄弟李勇就有机会了。 夏满仓通知村民们的时候,也没忘记找人给县城里的孙兴华送信。 孙兴华听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就赶了过来。 跟着村民们一起忙活老太太的后事。 棺材是老太太自己提前好几年就备下的,一直存放在木匠家里,寿衣,纸钱香烛也都是备好的。 有村民们帮忙,老太太的丧事办得也算体面。 暮色四合,村民们三三两两告辞离去。 孙兴华蹲在云华身前:“云丫头,要不,你还是跟我去县城住吧!你自己一人在这里,我不放心!” 孙兴华是真心疼爱这个孩子的。 父亲没了,母亲改嫁,还再不来往。 从小就没得到父母的疼爱,身边只有一个奶奶。 如今,奶奶也走了。 孙兴华担心云丫头自己一人住在这里,被人欺负。 当年孙兴华复员转业的时候,就想过把老太太和云丫头接回家,自己照顾。 老太太不同意,家里那位也不同意。 说是家里已经有两个闺女了,再把云丫头接回去,家里就是三个闺女,加上一个老人。 就孙兴华自己那点工资,够干嘛的。 接过来,一家人吃啥喝啥? 喝西北风啊! 不说吃喝了,等云丫头长大,要说婆家,要嫁人,到时候又怎么办! 云丫头的年龄跟孙兴华家里的二丫是一年的,二丫要比云丫头大上几个月。 一个亲生的,一个领养的,到时候但凡找的婆家差了一点点,他们孙家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更别说云丫头还是个傻的,试想一下,就云丫头这样的,将来能找个什么样的婆家。 孙兴华的妻子当时手指头点在孙兴华的鼻子上: “就云丫头那样,能找个什么样的婆家,你心里没点数嘛!到时候二丫咋办!难不成为了云丫头,我这个当娘的就要亏待自家亲闺女,我跟你说,姓孙的,我做不到!” “你要是敢把人接回来,那咱们就离婚!这日子没法儿过了!” 反正妻子要死要活的,就是不同意领养云丫头。 老太太也不同意,说她年纪还不大,能把云丫头拉扯大。 这事儿也就没再提。 孙兴华只能是隔三岔五的过来帮忙,顺便让青槐村里的村民们知道有他这么一个人护着。 没人敢欺负这祖孙俩。 现在老太太去世了,孙兴华实在是担心。 但云丫头拒绝了。 孙兴华只好把人托付给村长夏满仓,走之前,给云丫头留下了二十元钱。 最后剩下村长一家。 院子里安静下来,夏满仓把剩下的钱拿出来,一张张捋平,放在桌上,对云华说: “抬棺用的都是咱村自己人,没花钱,请人看坟地花了五块,买米面肉花了点钱,之前那位军人给了五十,剩下的三十八块七毛四,还有孙局长给的二十块,都在这里了,丫头,你收好!” 夏满仓说完,看着云丫头问: “老太太走之前可有留下什么话?” 云华摇头。 夏满仓搓了搓粗糙的手掌,掌心的老茧发出沙沙的声响。 夏满仓斟酌开口: “这老宅子就剩下你自己,你孙叔说得没错,你自己一人住这里,不安全,不如搬到村子里住,村尾有处空院子,收拾收拾就能住人。” 说完补充道:“到村里住着,好歹有个照应。” 他这话说得真心实意,但也不全是为了云华,因着孙局长的关系,夏满仓不得不为这丫头多考虑几分。 云华再次摇头:“不用了!住这里已经习惯了。” 夏满仓还想再劝,腰间突然传来一阵疼。 李红梅的手像铁钳一样拧了他一下。 “那……那要是有什么事,记得下山找叔!”夏满仓揉着腰。 一扭头就瞥见自家儿子直勾勾的眼神,心里顿时咯噔一下,这小子眼睛都快粘到云丫头身上,活像饿狼见了肉。 夏国强确实移不开眼,云华就坐在他对面。 瘦瘦小小一个,又过分安静。 煤油灯昏黄的光映照在少女光洁的脸上,夏国强见了,心里揪成一团,恨不得立即把人娶回家。 李红梅脸上一沉,用力踢了儿子一下。 夏国强这才收回视线。 视线往下,落在云华受伤的腿上,皱眉: “娘,云华腿受伤,干啥都不利索,要不,你留下来照顾她几天!” 云华一听,摆手道: “不用,已经好多了!” 李红梅瞪了自家儿子一眼,一个傻丫头有什么好。 强压下心头火气,看向云华,语气硬邦邦的说: “我跟你荷花婶子商量过了,我们俩轮班,你荷花婶子说她先上来照顾几天,再换我,这事儿你就别操心了,腿受伤就得养,养好了,以后才不会落下病根儿。” 说完又狠狠瞪了自家男人一眼,眼神里满是警告,不让夏满仓再说话: “行了,时间不早了,云丫头本来就受了伤,早点休息对身体好,咱们赶紧下山吧,再晚点,都看不清路了!” 又看向云华,脸上勉强挤出一个笑来: “云丫头,天不早了,我们就回去了,荷花婶子一会儿就来!你放心!” 夏国强还不想走。 李红梅见状,一把拽住儿子胳膊:“走了!” 夏国强被母亲李红梅硬拽出了门。 第3章 落水 夏满仓也站起身,看着眼前这个安静得有些过分的丫头,忍不住又叹了一声。 张了张嘴,最终只说道: “云丫头,把钱收好,有事……有事就来找叔!” 院子里,李红梅已经拽着儿子走出了老远。 夏国强一步三回头。 只剩下云华自己的时候。 云华闩上门。 木门发出‘吱呀’一声轻响。 指尖在斑驳的门上轻轻一点。 刹那间,无数细碎的金色光点如萤火般从她指尖涌出。 悄然隐入木纹。 整个宅院仿佛被一层无形的薄纱笼罩,院外的虫鸣鸟叫瞬间消失,连风都静止了。 空气中泛起细微的波纹。 一个看不见的结界悄然成形,将这座老宅与外界彻底隔开。 云华垂眸,素手轻翻,一盏通体漆黑的灯笼凭空出现在她掌心。 灯笼通体漆黑,像是能吞噬万物。 她手腕微转,挑杆儿轻轻一晃。 那浓墨般的黑色竟如潮水般褪去,转眼间化作素白。 灯笼内里亮起橘红色的光。 温暖却不刺眼,照亮了她半边脸庞。 光影流转间,她身上的粗布麻衣如水纹般波动起来。 白色锦缎自衣领袖口处蔓延开来,如同月光倾泻而下,转眼间覆盖全身。 暗金色的符文在衣摆上若隐若现,勾勒出古老的图腾纹样。 广袖垂落时,露出一截莹白如玉的腕子,在灯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 抬手从发间取下那支蝴蝶簪。 乌木簪子在她指尖突然活了过来,化作一只通体漆黑的蝴蝶。 蝶翼轻颤。 每一次振动都带起细微的空间涟漪。 随着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周围的空气开始扭曲,一个白发老人的身影渐渐凝聚成形。 老人慈祥的目光落在云华身上,满是褶皱的脸上绽开笑容: “你就是我家的云丫头!真好!” 老人伸出手想要触摸云华的脸颊,却只能徒劳地穿过去。 云华神色平静,眼中泛起一丝复杂: “你知道的,我不是云丫头。” 老人却笑眯眯的看着云华,眼角的皱纹舒展开来: “你就是我家云丫头!我曾做过一个梦,梦中,有人告诉我,我的云丫头会回来的!你只是回来了!” 云华抿了抿唇,没有再否认。 烛光在她低垂的睫毛上跳动,投下一片细碎的阴影。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 她确实来了。 而且她发现,原主的身体跟她的灵魂十分契合。 甚至可以说契合的很完美,没有任何不舒服的地方。 也许,奶奶说的对。 她就是原主。 “奶奶可是有什么事情要嘱咐?” 老太太虚幻的身影飘到炕边,手指向炕下的位置,眼中泛起慈爱的光。 “奶奶确实有事嘱咐你,你知道的,你父亲是烈士,那年大雪封山,你父亲救下陆老爷子的命,自己却埋在了那里。” 老太太停顿了一下,浑浊的眼中泛起水光,却又很快隐去: “陆老爷子感念你父亲的救命之恩,跟咱家定下了一桩婚事,就是你和他家的孙子。” 老人虚幻的手指轻轻抚过云华的发梢,叹息道: “原本我想着,等你年满十八岁,我就带着你一起去京城,去陆家......” 老人的声音哽咽了一下: “是奶奶不好,没能陪你到那天,丫头,你只能自己去了。” 云华看见老人的魂魄开始变淡,急忙上前一步。 灯笼的光映照下,老人透明的身躯仿佛镀上了一层金边。 老太太继续道: “包里面有照片,有婚书,有陆家的地址。” 老太太的声音越来越轻,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一星期前,我感觉自己的身体确实坚持不了,就给陆家写了一封信,陆家那边收到信,会派人来接你,你孤身一人留在这里,我不放心,去陆家吧! 那是你应得的婚事,是你父亲用命换来的,我相信陆家人会遵守承诺,照顾好你。” 老太太看着云华的眸子里,有不舍。 更多的是欢喜。 “丫头,你现在年纪还小,正好可以看看那孩子的人品, 我相信,陆家的孩子不会差的, 咱家云丫头这么俊!一定会让陆家人大吃一惊, 要是那孩子人好,咱就嫁,要是不合你心意,也没关系,就当是认了一门亲戚! 云丫头,奶奶就希望你平平安安,快快乐乐的,别委屈了自己!” 云华点头:“奶奶放心,我会的。” 上一世,云华的一生都献给了王朝。 这辈子,云华就想自己高高兴兴的活。 “丫头,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照顾好自己。” “奶奶走好!” 云华双手结印,指尖泛起淡淡金芒。 那光芒如流水般在指间流转,手腕轻转间,蝴蝶簪子幻化成无数只闪着金芒的蝴蝶,围绕着老人翩翩起舞。 点点星辉从蝶翼上洒落,如同夜空中的繁星。 在璀璨的光点中,奶奶的身影渐渐变得透明,最后化作一点点金芒消散在空气中。 屋内重归寂静,只剩下那盏素白的灯笼散发着柔和的光芒。 手腕翻转。 素白灯笼消失不见。 云华找到包裹,打开,最上面是几张泛黄的照片。 其中一张照片上,一名穿着笔挺军装的英武男人,嘴角含着温柔的笑,怀里抱着一个小小的婴儿,那是刚满月的云华。 云华发现自己的眉眼跟这男人很像。 这是她的父亲,云征北。 照片上只有父亲和她。 云华凝视着照片上的男人,想着,要是他还活着。 一定是一个温柔的男人,肯定会对自己女儿很好很好的。 下面的一张照片,是一张全家福。 照片的背面写着陆家。 是陆家人的照片。 云华的目光扫过照片,突然凝在照片的右侧,一个约莫十岁的男孩,小男孩的眉眼跟救她的那个男人如出一辙,活脱脱就是那个男人的缩小版。 是他! 原来他是陆家人! 男孩儿站得笔直,嘴角抿着,一点笑都没有,小大人一般的严肃。 照片中央应该就是陆老爷子了,端坐在椅子上,怀里搂着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儿。 面对镜头,小男孩儿笑得很开心。 莫非这就是她的未婚夫?小屁孩儿一个! 这时,门外响起敲门声。 是荷花婶子来了。 云华收好东西,挥手间,她身上的装束变了回去。 打开门。 看到云华站在门后面,荷花婶子第一时间就是去看她的腿,一脸担心的问: “云丫头,你的腿没事吧!要不要紧!” 云华笑着摇头: “我没事!” “那也得当心,伤筋动骨一百天呢,再说这大冷的天,伤口最不容易好!”荷花婶子扶着云华的胳膊: “走,婶子扶你进屋,饿了吧!” 云华点头。 “婶子这就给你做饭,中午那会儿还剩下不少菜,热热就能吃,再熬点粥。” “谢谢婶子!” “跟婶子客气啥!” 荷花婶子把中午的剩菜倒进铁锅,灶膛里添了把柴火。 云华本来是要帮着烧火的。 荷花婶子没让,见云华不走,只好搬了凳子放在灶房门口,让云华坐下。 云华坐在凳子上看荷花婶子有条不紊的忙着。 上一世的云华,压根儿就没机会进灶房。 她的衣食住行都有专人侍奉左右。 这一世,通过梳理原主的记忆,云华发现,云丫头也不会做饭,家务活儿都是奶奶在做,云丫头只负责上山采药,学着收拾药草。 所以。 吃饭是个问题。 学做饭也成了最紧要的一件事情。 云华手腕一翻,手心里就多了很多小小的蝴蝶,黑色的。 其中一只,蝶翼轻颤。 黑色蝴蝶飞了起来,飞向荷花婶子,最后落在荷花婶子的发顶,跟荷花婶子的头发一个颜色。 剩下那些小小的黑色蝴蝶,则是飞出了院子,飞向山脚下的青槐村。 很快,饭菜的香气在屋里弥漫开来。 等荷花婶子做好饭,黑色蝴蝶又回到云华的头上。 两人对坐在木桌前,就着昏黄的煤油灯,安静的吃饭。 荷花婶子不是个多话的,云华更是安静。 吃过饭,简单收拾后,荷花婶子坐在灶前烧水,火光映着她眼角的细纹,铁锅里的水咕嘟咕嘟冒着泡。 夜半时分。 急促的拍门声骤然打破寂静。 “娘!娘!你开开门!” 是儿媳妇儿赵春华的声音! 荷花婶子心里一惊,摸黑抓起床头的粗布褂子,衣带都没系好就往外跑。 门闩刚抽开,春华就踉跄着扑进来,带着一身夜露的寒气。 “娘!”赵春华嗓子都哭哑了,满面泪痕: “娘,咋办呀!狗蛋儿不见了!” “狗蛋儿不见了!我也不想活了!” 荷花婶子一听,也急得不行,拍着儿媳妇儿的手,问: “别哭了,先说说,咋回事!孩子咋能不见了呢!不是在柳树屯他姥姥家!” “是呀,明明在他姥姥家待得好好的,可天黑了还没回家,我娘家那边起初还当孩子自己个儿跑回青槐村来了,都没当回事, 直到村里老吴家的二娃说……” 赵春华声音发颤:“二娃说他天黑前还见到咱家狗蛋儿,在河边玩水……” 话一说完,赵春华就站不住了,人直接跌坐在了地上: “娘,这可咋办呀!狗蛋儿是不是被水冲走了!” 荷花婶子心头猛地一揪,那响水湾的河岸陡得跟刀削似的,前几日暴雨过后,岸边的泥土早泡得松软,水流也湍急。 孩子要真是在河边玩水,万一……万一滑了脚…… 荷花婶子不敢想。 心里埋怨亲家那边没照顾好孩子,手上动作丝毫不乱,三两下把衣服穿好。 眼下当务之急,是找孩子。 荷花婶子转身跑回屋,对已经坐起来的云华急声道: “云丫头,我家狗蛋儿丢了,我得赶紧下山去找他!” 云华点头,声音轻软: “婶子,别慌,记得往河下游去找,找有树的地方,要快!” 声音不大,但云华说的话。 一个字一个字清晰的印刻进荷花婶子的脑子里。 荷花婶子顾不上说别的,转身跑了出去,跑到门口,拽了一把儿媳妇儿,没拽起来。 荷花婶子急得不行。 ‘啪!’地一声! 甩了赵春华一巴掌。 “再不走,狗蛋儿就真没了,赶紧的,起来,下山喊人!” 这一巴掌甩下来。 赵春华只愣了一瞬,就挣扎着爬了起来。 哭着嚎着往山下冲。 两人跌跌撞撞往山下跑,赵春华的鞋子都跑掉了一只,光脚踩在碎石子上也浑然不觉。 在农村,丢了孩子是大事儿! 很快,两个村的村民举着火把,火光在夜色中连成一条蜿蜒的长龙。 青槐村的村长夏满仓拿着喇叭喊: “分头找!上游也去一部分人!” 就在这时,云丫头说的话在荷花婶子的脑子里响了起来。 荷花婶子毫不犹豫,一把将村长夏满仓手里的喇叭抢过来,扯着嗓子喊: “去下游,孩子在下游!找有树的地方!” 这一刻,荷花婶子只信云丫头说的。 云丫头说孩子在下游,那就一定在下游。 一群人直奔河的下游。 走了十几分钟。 河水在那里拐了一个弯儿,形成一片洄水涡,岸边歪着几棵老柳树。 老柳树的枝条像老人的手指一般探入水中。 有些枝条还十分的粗壮。 柳树屯的王猎户突然指着一处地方大喊:“在那里!” 王猎户指的是一棵歪脖子柳树,纵横交错的枝桠间,就在河水中央的地方,隐约挂着一个小小的身影。 赵春华跑到近前一看,真是她家狗蛋儿,狗蛋儿身上的棉袄是赵春华亲手做的,绝不会认错。 只见棉袄被树枝勾住,狗蛋儿整个人趴在树枝上,一动不动。 得亏孩子趴伏的那根树枝粗壮。 狗蛋儿才没被大水冲走! 谢天谢地! “狗蛋儿!别怕,妈来救你!” 赵春华哭喊着拨开齐腰的芦苇丛,疯了似的往前冲,芦苇干枯的叶子在她脸上刮出一道道血痕。 “哎呀,你这人咋回事呢!救人也不能这么救啊!这多危险!” 夏满仓在赵春华身后大喊。 赵春华一心想要救自己的儿子,忘了之前跑的太快,摔了一跤,崴了脚。 此时崴脚的地方被冷水一激。 刺骨的寒意顺着脚踝窜上来,崴伤的脚踝顿时传来钻心的疼。 赵春华全然不顾,深一脚浅一脚地往河里走。 河水很快漫过她的棉裤。 每走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 第4章 想死还是想活 还没等她走到狗蛋儿跟前,一脚踩在长满青苔的河石上,整个人猛地向前栽去。 冰冷的河水瞬间没过她的头顶。 棉衣吸饱了水,像铅块般拽着她往下沉。 河岸上的人见到,都一个激灵。 几个水性好的汉子,一看这不行,孩子没救回来,再搭上一个。 赶紧脱掉棉袄就下水。 老吴家的大小子和王猎户的水性最好,一个猛子扎下去。 两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人拖回浅滩。 赵春华瘫在岸边不停咳嗽,吐出来的水在月光下泛着惨白的光。 “狗蛋儿!我的狗蛋儿!” 荷花婶子把自己的棉袄脱下来包裹在赵春华身上: “回来了,救回来了!” 夏满仓的儿子夏国强此时已经游到那边,正小心翼翼的把孩子从枝桠间抱下来,岸边的夏满仓赶紧把绳子甩过去。 孩子被抱上岸时,浑身冰凉,庆幸的是胸口还有微弱的起伏。 夏满仓蹲在地上掰开狗蛋儿的嘴掏了掏,孩子突然‘哇’地吐出一大口水,接着就剧烈咳嗽起来。 春华扑上去抱住孩子,哭得几乎背过气去。 荷花婶子这才觉得双腿发软,一屁股坐在了河滩上,冰凉的河水浸透了她的裤腿,她却浑然不觉。 火光映照下,她突然想起云丫头。 那丫头平日瞧着总是呆呆的,可之前说话的时候,那双眼睛,清亮得像是能看透这漆黑的夜色。 一个惊人的念头在她心里炸开。 莫非老太太带着云丫头独居在山上,就是为了云丫头的这个秘密! 云丫头那不是傻,是太厉害了呀! 荷花婶子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 云丫头是太厉害了! 但这种厉害现在不能被外人知晓,正破四旧呢,这事儿只能捂着,不能说。 难怪了! 镇上有卫生院,但卫生院里的医生医术实在是一般。 荷花婶子担心孩子,坚持把狗蛋儿送到县城医院。 荷花婶子一家都去了县城。 两个村子里的村民都忙着找狗蛋儿的时候。 李勇没有去。 此时的李勇正走在山道上,手里拿着一把砍柴刀,裤腰里别着捆麻绳。 李勇眯起眼,他是见过云丫头的。 去年在镇上卖菜的时候见过一回。 小丫头当时低着头跟在夏老太太的身后,呆傻呆傻的。 一个傻子,李勇都没多看一眼。 长啥样儿都记不清了。 昨天姐特意回娘家,偷偷告诉李勇,说那傻丫头傻是傻,但人变漂亮了,皮肤白净得很,还说要是能把那丫头弄到手。 既能当媳妇使唤,能睡,关键是还能当摇钱树。 那小傻子成天上山采草药。 那些草药可都是钱。 横竖是个傻子,睡了也没处说理去,就算是闹开了,大不了娶回家。 再过两年,李勇就三十,老光棍一条。 更没姑娘愿意嫁进李家了。 到现在李勇都没尝过女人的滋味儿,一想到那事儿,李勇此时的心里就跟猫爪挠似的。 痒得难受。 前些日子,吴老大倒是给李勇牵线,介绍了一个死了男人的寡妇,但寡妇不白睡。 得花钱。 李勇哪有钱。 一听亲姐姐说山上那小傻子长得漂亮,人又嫩,才十七。 一直护着小傻子的夏老太太也没了。 要是事情成了,他李勇可就不再是光棍儿,是有媳妇儿的男人了。 指不定过两年,小傻子还能给他生下一儿半女的。 那这日子可就有盼头了。 前面不远处就是老宅子,李勇猫着腰靠近。 荷花婶子下山后,云华躺在床上,反倒是睡不着了。 看着头顶上的蚊帐,想着将来的日子。 这些年原主并不曾见过陆家人。 在云华看来,这就是陆家人的态度。 谁又愿意娶一个傻女回家呢! 但婚约在,婚书在。 那是原主的父亲用命换回来的,陆家,她必须去。 是否履行婚约,得她说了算。 正想着,云华侧头看着院门的方向,眉眼轻抬: “有人上山!” 云华从床上坐起来,手指在桌上的碗里探了一下。 指尖一弹,一滴水珠悬在空中,凝成一面泛着幽光的水镜。 水镜中映出一个男人。 獐头鼠目,正往院子这边摸过来。 这人面生,云华不曾见过。 李勇猫着腰摸到院门前,砍柴刀在月光下泛着森冷的光。 他屏住呼吸,将刀尖从门缝里探进去,小心翼翼地拨弄着门栓。 “咔嗒”一声脆响,门栓应声落地。 李勇吓了一跳。 耳朵贴着院门仔细听了听,里面什么动静都没有,李勇嘿嘿一笑。 咧开嘴,露出一口黄牙: “小傻子睡得倒挺沉。” 伸手推门,看似破旧的木门却纹丝不动。 李勇皱起眉头。 不应该啊!门栓已经掉了! 咋推不动呢! 又推了好几次,门依旧不动。 李勇凑近门缝往里瞧,黑漆漆的什么也看不见,只闻到一股淡淡的药香。 “他娘的,什么破门,这么结实!老子就不信这个邪!” 李勇往手心啐了口唾沫。 后退几步。 借着一股子狠劲儿狠狠的踹向院门。 “咚!”的一声闷响在寂静的山林间回荡。 预想中门板碎裂的场景并未出现,反倒是一股剧痛从脚踝直窜上天灵盖。 仿佛踢在了铁板上。 李勇‘嗷!’地一声惨叫。 抱着右脚在地上打滚。 更骇人的是,那扇死活打不开的木门突然‘吱呀!’一声,自己缓缓打开了。 李勇还没来得及反应,就感觉衣领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猛地拽住。 他惊恐地瞪大眼睛,双手胡乱挥舞着想要抓住什么,却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拖进院内。 ‘砰!’的一声。 身后的院门重重关上。 院门合上的瞬间,李勇只觉得后颈一凉。 黑暗中,他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大得吓人,咚咚地撞击着耳膜。 李勇瘫坐在漆黑的院子里。 “嚓!”的一声响。 一簇火苗突然在前方亮起,映出云华执灯的手,纤细莹白的腕子。 煤油灯渐次照亮她精致的面容。 “你找我?” 云华浅声问道。 这声音轻得像片雪花落在李勇耳畔,李勇痴痴地望着灯下的少女,喉结上下滚动。 伤腿的疼痛突然变得遥远。 取而代之的是股燥热从小腹窜上来。 李勇看呆了。 一时忘了自己眼下的处境,拖着伤腿,喘着粗气就朝云华扑了过去: “好丫头,让哥哥好好的疼你!” 云华蹙眉。 人没动,依旧稳稳的站在原地。 李勇明明看见小美人就站在距离他三步之外,可无论他怎么扑腾,就是触碰不到她。 几次三番后,李勇累的呼哧呼哧直喘气。 双手撑在膝盖上,一双淫邪的眸子直勾勾的盯着云华。 欲望冲得男人满目赤红。 李勇望着云华,脸上狰狞的笑着: “小美人,老子今天非得办了你不可!” 说完,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狞笑着再次扑了过去。 这时,李勇腰上捆着的麻绳自己舒展开来。 麻绳的一端‘簌!’地一下立起来。 蛇一般沿着李勇的腰腹缠绕,李勇惊恐地瞪大眼睛,还没来得及喊出声,就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猛地拽向院中那棵老柿子树。 粗糙的树皮摩擦着李勇的后背,麻绳自动在他身上打了几个结,将他牢牢捆在树干上。 云华举着煤油灯,缓缓走来。 伸出食指,指尖泛着淡淡幽光,轻点向李勇眉心。 李勇浑身一僵。 “谁让你来的?” 云华的声音很轻,却仿佛带着某种不可抗拒的力量。 李勇的嘴不受控制地张开:“我……我姐。” “为何而来?” 李勇的瞳孔剧烈收缩,额头渗出豆大的汗珠,嘴唇却诡异地继续蠕动: “想……想要媳妇儿!” “接着说!” 他的声音干涩得像砂纸摩擦: “我姐说……说傻子好拿捏,夏老太太也没了,小傻子没人护着,娶小傻子当媳妇儿,连彩礼钱都不要,还能当牛马使唤……” 李勇的嘴巴像决了堤的洪水,把李寡妇的盘算倒了个干净。 怎么下药、怎么捆人、甚至连生米煮成熟饭后要去公社怎么闹,都说得一清二楚。 “有意思!” 云华唇角勾起一抹冷笑,指尖的光点倏地熄灭。 李勇猛地一个激灵。 反应过来后,顿时面如土色。 他拼命想捂住自己的嘴。 可被捆成粽子的身体压根儿就挣脱不开。 那些不该说的话,此刻清清楚楚地回荡在耳边,吓得他裤裆都湿了一片。 “我……我……”李勇哆嗦着想辩解。 云华的手指微不可察地动了一下。 随后,在她纤细的指尖上,一滴清澈的水珠凭空凝聚。 指尖轻轻一弹。 那滴水珠划过一道短暂的弧线,精准地滴落在面如死灰的李勇眼前。 静静地悬浮在空中。 紧接着,奇异的一幕发生了。 那滴水珠开始缓缓膨胀、变大,从豆粒大小渐至鸽卵,再到婴儿拳头般大。 李勇惊恐地瞪大了眼睛,死死盯着那悬浮的水珠。 水珠里面开始有画面出现。 最初是一片模糊的暖光,伴随着一声婴儿嘹亮的啼哭。 一个皱巴巴的小男婴降生在破旧的土炕上,旁边站着一个约莫五六岁、扎着羊角辫、好奇张望的小女孩,那是他的姐姐。 画面流转,三岁时,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走了家中顶梁柱父亲的生命,灵堂前,母亲抱着他和姐姐哭得撕心裂肺,天仿佛塌了下来。 年轻的母亲日夜操劳,背脊过早地弯了下去,用瘦弱的肩膀扛起整个家。 家境肉眼可见的贫寒,家徒四壁。 他的姐姐出嫁,生了孩子,没几年光景,他的姐夫因病去世,姐姐也成了寡妇。 李勇也到了适婚年纪。 但媒人从未踏进过他家门槛。 娶妻成家对他而言是遥不可及的奢望。 画面一转,一个长相精明的男人,吴老大出现了。 吴老大偶遇郁郁不得志的李勇。 递上廉价的烟卷,听他吐露苦水,然后看似不经意地帮他,说有条来钱快的路子。 接着,一个面容模糊却身段妖娆的女人走进了李勇的世界。 她对李勇展露笑颜,嘘寒问暖。 水滴中的画面显示出吴老大和那女人如何一步步诱李勇尝到甜头,然后便是欠下永远还不清的债。 画面快速流转,时间大约过去了三年。 吴老大再次找到李勇,这次的表情带着一种蛊惑人心的兴奋,压低声音说有一笔大买卖,南下跑一趟,成功了就能拿到足够李勇盖房娶媳妇的钱,彻底翻身。 早已被债务压得喘不过气的李勇,眼中燃起孤注一掷的渴望。 他心动了,几乎是迫不及待地点头答应。 然,等待李勇的不是大买卖,而是一个陷阱。 他被吴老大亲手卖给了一处偏僻黑矿的工头,换得了一沓薄薄的钞票。 最后的画面是长达五年的暗无天日。 水滴中映出深不见底的矿洞,沉重的矿石,监工冰冷的皮鞭和呵斥,还有李勇日渐佝偻的背影、麻木的眼神以及不断咳嗽的痛苦表情。 他像牲口一样被驱使着劳作,看不到任何希望,直到那一天,他瘦骨嶙峋的身体再也支撑不住,毫无征兆地倒在了冰冷的矿洞里。 心脏停止了跳动,眼睛至死未能闭上。 水滴中的画面至此戛然而止,最后定格的,是李勇死后那双空洞望着漆黑矿顶的、年仅三十五岁的眼睛。 那悬浮的水滴仿佛耗尽了能量,‘啪!’地一声轻响,碎裂开来。 化作一小片细微的水汽,消散在空气中。 李勇惨白如纸、浑身剧烈颤抖。 刚才那短短片刻,已经真切地走完了他那悲惨而绝望的一生。 云华眼皮轻抬: “想死还是想活?” 李勇摇头:“我不想死!我不想死!” 云华一挥手,绑在柿子树上的李勇就不见了。 翌日清晨。 李红梅挎着竹篮往山上走。 竹篮里是自家腌制的酸白菜,还有一些夏天晒干的菌子。 李红梅边走边骂: “臭小子,天不亮就嚎丧似的催!催什么催,一个傻子,跟你有啥关系!非上赶着!一顿饭不吃又饿不死人!” 儿子大早上就扒着门框非要她上山给傻子做饭。 还威胁她,说她要是不上山给小傻子做饭,他夏国强去,去了就不回来,住山上。 云丫头的伤什么时候好,他什么时候回家。 这把李红梅给气得。 抄起院子里扫地的苕帚,满院子追着揍人。 可惜儿子大了。 跑得飞快。 李红梅压根儿就追不上,反倒是夏满仓从屋里出来见了,笑弯了腰。 李红梅叉着腰指着儿子: “你娶谁都行,就是不能娶山上那小傻子!” “娘,别小傻子小傻子的喊人,人家有名字,叫云华,你叫云丫头就好了!” 夏满仓也笑着说: “儿子说得对,叫云丫头就好了,叫什么小傻子,多难听!” 李红梅气急,手里的苕帚用力扔向自家男人: “要你管!” 夏满仓一伸手接住苕帚: “行了行了,收拾收拾就上山去吧!云丫头自己在家,我也不放心。” 夏满仓发了话,荷花婶子家里又出了事。 李红梅不得不去。 刚拐过老松树,就见李勇浑身上下脏兮兮,四仰八叉地躺在对面那条沟底。 脸朝下趴着。 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作死的玩意儿!摔死了才好呢!”李红梅啐了一口。 李勇什么样的人,李红梅可太清楚了,那就是个流氓。 夏天那会儿,李勇竟然偷看自家闺女洗澡,要不是被发现及时,闺女夏美玲的名声就被毁了。 李红梅往山上走了一段路。 心里纳闷儿,李勇咋会出现在这里呢! 这条路是去老宅子的。 不会是看上小傻子了吧! 人家老太太刚走,李勇就摸上山,啧! 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连个傻子都惦记! 李红梅本不想管他,突然顿住脚步,手指紧紧攥着篮子的提手,指节太用力都泛了白。 要是……要是这祸害真缠上那小傻子,叫李勇得了手! 清白身子没了。 儿子还能看上一个破鞋! 李红梅眯着眼盘算起来, 要是那样的话,坏事不就变成好事了! 第5章 人越多越好 李红梅回家的时候,儿子夏国强正在院子里劈柴,见自家亲娘又回来了。 夏国强急了: “娘,这都啥时候了,你咋又回来了!” 李红梅把竹篮往石磨上一墩: “咋地,我自己家不能回了!还得你同意!” 李红梅气呼呼的进了门,把看到李勇的事情跟夏满仓一说,又说了自己想法,夏满仓一听,就不同意。 “你想啥呢!老太太刚走,云丫头虽说有点憨,可孙局长盯着呢!这种事情可不能从你我嘴里说出去,那叫啥,那叫缺德! 你说你也是,你一个长辈,哪能这样想,云丫头名声要是没了,你脸上就有光了!” “那咋整?你没见儿子那样儿,万一真铁了心,要把那小傻子娶回家,咱家以后还有好日子过嘛!就等着被人指指点点吧!” 李红梅气恼的说道。 “咋整!喊人去山上,看人还活着没!”夏满仓没好气的说道。 这一天天的,竟是事儿! 李红梅挑眉,喊人上山就对了。 谁不知道李勇那德性,半夜上山就没安好心! 甭管李勇得没得手,只要被人知道李勇半夜摸上山。 小傻子的名声就算是毁了。 有孙局长护着又能咋地,还能堵住这悠悠众口! 李红梅整了整衣襟,脸上的皱纹都舒展了开来,跟在夏满仓的身后,走了出去。 喊人!必须喊人! 青槐村,柳树屯都得喊。 人越多越好! 边境密林。 陆知行带着小队寻找一星期前失踪的三名侦察兵,他们身上有一份绝密文件,必须带回。 三名侦察兵里面,就有陆向东,陆知行的侄子。 浓雾在原始森林中缓缓流动。 陆知行抬手示意小队停下,半蹲在一棵盘根错节的大树下面,目光锐利地扫到树干上留下的标记,这是侦察兵留下的: “方向没错,继续前行!” “老大有情况!” 周红旗的声音很轻。 陆知行做了个分散警戒的手势,小队成员立即呈扇形散开。 陆知行缓缓靠近周红旗,周红旗面前是一片碎石,碎石四周有几枚弹壳,有一片暗红色的地面。 陆知行蹲下身。 指尖捻起暗红色的泥土,闻了闻。 是血迹,早已经干涸。 仔细查探后,陆知行低声道: “是交火痕迹,没有大规模战斗的迹象,应该是遭遇战,双方人数都不多,小范围搜索,注意隐蔽!” 陆知行下令。 小队成员立即展开行动,以弹壳发现点为中心,向四周辐射搜索。 徐向阳检查了附近的树干,发现几处刮痕,像是枪托撞击留下的。 谢和平沿着一条几乎不可辨的小径前行,在腐叶堆里捡到一条沾血的绷带。 “老大,有人在这里包扎过,”他低声报告。 陆知行走过来,接过绷带仔细查看。 血迹呈喷射状,说明伤者可能是动脉出血,但周围没有更多血迹,显然伤者被迅速转移了。 “继续往前找,”陆知行沉声道。 小队又向前推进了约五十米。 浓密的灌木丛挡住了去路,地面上再也没有任何足迹或痕迹。 陆知行带着小队只能朝着侦察兵留下的标记,往东北方向推进。 两日后。 陆知行带着小队穿过一道峡谷裂缝,眼前的景象让所有人都停下了脚步。 一座巨大的溶洞矗立在峡谷尽头。 黑黢黢的洞口像一只蛰伏的远古巨兽,随时吞噬闯入者。 根据留下的标记来看,三名侦察兵最后是被逼进了这个天然溶洞里面。 陆知行站在队伍最前方,眯起眼睛打量着这个天然溶洞,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溶洞内部结构复杂,纵横交错,危险无处不在。 陆向东! 臭小子你给我撑住! 陆知行在心里默默的喊着! 溶洞深处。 陆向东舔了舔嘴唇,他已经很久没有进食了。 这里没有光源。 陆向东淌着水流,一点点往前摸索。 洞中时不时能听到水滴砸在地面的声音。 陆向东很累,摸到一块干燥的乳石,整个人趴了上去。 他太累了。 失去对时间的掌控,这让陆向东不安。 尤其是洞中错综复杂的环境,让陆向东没法回头。 身后早没了追击。 前路在哪里,陆向东看不到。 潮湿阴冷的环境,沁透了衣物,钻入骨头缝里。 陆向东下意识将自己蜷缩起来,这至少让他有些许安全感。 他有些绝望的想。 自己不会死在这里吧! 抬手落在胸口的位置,摸了摸,文件还在。 “陆向东,你一定要活下去!” 不然,大海跟斌子就白牺牲了! 还有曲欢。 那个笑起来一脸明媚的姑娘,她在等你! “曲欢!要是这次能活着回去,我就答应跟你结婚!再也不避开你!我要告诉你,我喜欢你!我早就喜欢上你了!” 至于那个叫云华的乡下丫头! 他连面都没见过。 娶什么娶!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可不兴盲婚哑嫁。 这事儿坚决不同意! 老爷子要是觉得愧疚,那就自己想办法,反正他陆向东喜欢的人是曲欢! 一想到曲欢,陆向东的神智清明了几分。 “溶洞内部结构复杂,随时会遇到各种危险,”陆知行冷峻的目光扫过每一名队员的脸:“八个人,不能都进去,必须分组行动!” 陆知行单膝跪地,动作利落的打开背包。 从里面取出一卷登山绳: “我跟谢和平进洞,其余人负责外围警戒和接应!现在把你们身上的应急绳都集中起来。” 队员们一听,立即炸了锅。 徐向阳一把按住陆知行的手:“老大,你留下,我跟谢和平进去。” 话音未落,何大勇就挤了过来。 壮实的身板把徐向阳撞了个趔趄: “扯淡!老子十岁就在矿洞里摸爬滚打!论探洞的经验,你们谁都比不了!我去最合适!” 陆知行笑着拍了拍何大勇的肩膀: “那是你十岁的时候,现在就你这大块头,要是遇到狭窄的地方,你都过不去,还怎么找人!执行命令!现在检查装备,十分钟后行动!” 如果可以,陆知行更想自己一人进去,奈何他不懂医。 谢和平必须带上。 陆知行和谢和平进入溶洞已经一天。 里面黑漆漆的,根本分不清是白天还是黑夜,好在陆知行手腕上戴着手表,还能知道时间。 更庆幸的是,这里有地下水,至少不必担心里面的人会因缺水而死。 陆知行神经紧绷,半点不敢松懈。 好在一路上都有侦察兵留下来的标记,只要细心一些,就能找到。 一路找过去,第二天,陆知行和谢和平的面前出现了三条岔道。 陆知行蹲下身,手电光照在岩壁,地面上。 可惜,什么标记都没有。 三条岔道,他们去了哪里? 时间已经过去了八天,里面的人还活着吗? 陆知行担心。 就在这时,陆知行胸前的口袋突然传来一阵细微的颤动。 他低头看去,就见那只黑色的蝴蝶居然缓缓的探出了翅膀,更令人惊异的是,在幽暗的溶洞中,蝴蝶的羽翼竟开始褪去黑色。 逐渐化作晶莹的雪白,周身还泛着莹莹微光。 “这……这也太神奇了吧!蝴蝶是活的?” 谢和平瞪大了眼睛。 白蝶轻盈飞起,在空中划出一道柔和的弧线。 最后停在最左侧那条幽深的岔道口,翅膀微微颤动,像是在等待他们跟上。 陆知行眼神一凛,当机立断: “跟上它!” 白蝶的飞行轨迹诡谲难测。 时而突然拔高避开垂落的钟乳石,时而在狭窄的岩缝间灵巧穿行,仿佛能预知前方每一处危险。 溶洞内部的复杂程度远超预期。 错综交错的通道如同迷宫,岩壁上凝结的水珠不断滴落,在寂静中发出令人心悸的回响。 通道逐渐变窄。 最后几乎只能容一人侧身通过,洞顶越来越低,压迫感让人呼吸不畅。 终于,转过一道弯后,到了一个地势相对平坦的地方。 陆知行的手电光束扫过去,突然定格在一处。 岩壁凹陷处蜷缩着一个人。 走近了,手电筒照在那团黑影上,发现那是蜷缩成一团的陆向东。 人已经昏迷不醒。 陆知行顿时眼眶一红: “东子!” 两人奔到陆向东身边,陆知行第一时间抬手,当手指触到陆向东冰凉的脖颈时,陆知行的手指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 直到感受到那微弱但规律的脉搏,紧绷的神经才稍稍放松。 陆知行轻呼了一口气。 还活着! 还活着就好! 谢和平已经开始检查陆向东的身体: “体温过低,身上多处擦伤,右肩有钝器击打的痕迹,没有骨折,但是……” 谢和平的手指触到陆向东干裂的嘴唇: “至少四十八小时没有进食进水,严重脱水!” 说完,拿出随身携带的水壶,小心托起陆向东的后颈。 给陆向东喂水。 陆知行则是开始四处搜寻,搜寻过后发现,这里只有陆向东,另外两名侦察兵踪迹全无。 谢和平喂了水后,又给陆向东打了一针。 陆知行走过来,直接把人背了起来: “先出去!” 通体雪白的蝴蝶再次飞了起来,在三人头顶上盘旋一圈后,往来时的通道飞了过去。 蝴蝶在错综复杂的溶洞中穿行。 偶尔,它会停在某处岔路口等待,直到陆知行他们跟上,才继续前进。 走了一段距离后,陆向东动了动手指。 “你是谁?” 陆知行耳边传来陆向东虚弱的声音。 陆知行精神一震: “臭小子,你可算是醒了!” 听到自家小叔的声音,陆向东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了回去。 “小叔,你可算是来了,我……我睡会儿!” “别睡!还有话要问你!” 身后的陆向东沉默片刻后,苦笑一声,道: “大海和斌子为了掩护我,没了!我没有保护好他们!” “你们三人谁受了重伤?” “斌子和大海都受了伤,斌子的伤最重,他的右腿被手榴弹炸断!大海的胳膊也……” 陆知行还想再问,身后已经没有声音,把陆知行吓了一跳。 谢和平检查了一番,道: “没事,他太累了,让他睡吧!” 陆知行和谢和平两人轮流背陆向东。 溶洞内的空气越来越潮湿,远处隐约传来水滴落下的声响。 终于,前方出现了一丝微弱的光亮,是出口。 当陆知行他们走出溶洞,重新呼吸到外面清冷的空气时,那只白色的蝴蝶在空中盘旋一圈后,落在陆知行的掌心。 下一瞬,化作一缕轻烟,消散在空气中。 此时陆知行的脑海里只有一个疑问,那个小丫头是什么人? 青槐村后山。 李红梅去了一趟柳树屯,等她带着柳树屯的人过来,那条山沟的周围已经围满了村民。 李勇被几个村民从沟底抬了上来。 此时正躺在一张破棉絮上。 “我的兄弟啊!”李寡妇突然从人群里冲了进来,扑在李勇身上嚎啕大哭。 “是哪个杀千刀的害你成这样!要让我知道了,我饶不了她!我的兄弟啊!你要是没了,咱娘可咋活啊!” 夏满仓蹲下身,探了探李勇的鼻息: “行了,别嚎了!还有气儿!赶紧抬下山,送镇上卫生所!晚了,就救不回来了!” 几个村民不敢耽误,赶紧抬着李勇下了山,李寡妇担心自家兄弟有个好歹,也跟在后面去了镇上卫生所。 剩下的村民迟迟未散,三三两两凑在一起交头接耳。 “这李勇,大冬天的,咋会躺在沟里?” “大晚上的不睡觉,准没干啥好事!” 有人指着沟底那面斜坡上的痕迹:“你们瞅瞅那边,看到没,李勇肯定是从那上面滚下来的!错不了!” “滚下来的?你是说李勇昨晚上了山?” “这不很明显嘛!” “他上山干啥呀!” 隔壁张婶正好看到李红梅,忙凑过来问:“红梅,听说是你发现李勇的!” 李红梅垂下眼皮,声音压低: “可不,看到他的时候,差点没吓死个人!” 这时就有人问: “大早上的,你上山干嘛呢!” 李红梅指了指山上: “我给云丫头做早饭,哪曾想到上山会遇上这事儿!” 李红梅说完就往山上走,她还要给云丫头做饭。 “哎哟,这老太太刚没,李勇就摸上山,真是造孽啊!” 第6章 隐秘山谷 还没半天功夫,闲言碎语就像是山火一般蔓延开来。 “听说李勇是从小傻子家里出来,没留神儿脚下,摔下沟的!” “哎呀,你是不知道,小傻子家里半夜摸进去了男人,衣裳都被扯破了!” “她就没喊人!” “喊了呀,可她住在山上,四周连个鬼影都没有,还能咋办!还不是只能被……” “哎哟,真是可怜哟!” 云丫头被人半夜摸上床的事情不胫而走。 夏国强扛着锄头走在田埂上,耳边不断飘来那些碎嘴婆子的闲言碎语: “听说山上那傻丫头被李勇得手了!” “啧啧!以后谁敢娶一个失了清白的傻子!” “这都摸到床上去了,李勇是不是得娶了小傻子啊!” “娶不娶的,不好说!” 夏国强气得握紧拳头。 后槽牙咬得生疼! 太阳穴突突直跳,却只能硬生生压下满腔怒火。 现在他要是冲上去跟人理论,为云丫头出头,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 那些长舌妇巴不得多些谈资。 明天村里传的就会变成‘夏家那小子跟傻女也有一腿’。 路过老槐树时。 夏国强实在是气不过,一拳砸在树干上,震落一地枯叶。 树皮粗糙的触感磨破了指关节。 渗出的血珠在树皮上留下几道血痕。 “云丫头!” 夏国强望着半山腰那间孤零零的老宅子,喉结滚动了几下。 恍惚间,仿佛又看见那个蹲在溪边采药的背影。 云丫头总爱把裤腿挽到膝盖,露出一截莹白的小腿,在阳光下美好得让人心颤。 远处传来笑声: “要我说啊,云丫头就该嫁给李勇!孤苦伶仃的一个人,也是可怜,不管怎么说,嫁给李勇后,也算是有个家,你们说,是不是?” 夏国强听到后,脸色阴沉,猛地转身。 他大步流星地往家走,生怕慢一步就会控制不住自己。 晚上。 夏国强跪在爹娘跟前。 “爹,娘,我要娶云丫头!” 李红梅手里的鞋底‘啪!’地一声掉在地上,猛地从炕沿站起来: “夏国强,你疯了!那些话你是没听到还是咋地!她名声都成那样了,你还要娶她!” “娘,那些人说的话我一个字都不信,我只想娶她!” “老娘今天就把话撂这儿,只要老娘我还活着,就不同意,你不能娶她,死了那条心吧!” 夏国强抬头,通红的眼睛在灯光下像两团火,直勾勾的看着李红梅: “娘,你没有亲眼看到,就不能这么作贱她!云丫头就不是那样的人!” 李红梅抓起扫炕笤帚就往儿子身上抽: “我打死你个糊涂东西!那傻子是什么样的人我不管, 那李勇呢! 李勇啥样的人,你知道的吧!有那样的机会,李勇能放弃,他傻呀! 李家啥样的光景你不知道, 你这臭小子,就气我,那小傻子有什么好?啊?有什么好啊!你这一天天的,你是存心要气死我!” 笤帚把儿砸在夏国强肩上,发出‘砰砰!’的闷响: “现在全村都在看小傻子的笑话,你还要往上凑!你这是想要我跟你爹的命,是不是?” 夏国强梗着脖子一动不动。 笤帚上的高粱秆断了。 一直沉默的夏满仓突然在炕沿上磕了磕烟袋锅,火星四溅: “国强,你娘说得在理,先不说那些闲话,那丫头……” 夏满仓手里的烟袋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 “云丫头这儿不清楚,怎么过日子?结婚是一辈子的事!不能儿戏!现在就两条路,娶妻生子,但新娘子不能是云丫头,再有一条路,去当兵!你自己选!” “爹!” 夏国强突然抓住父亲的裤脚: “您还记得我六岁那年吗?” “那年,我掉进冰窟窿里,是云丫头的奶奶发现了我,把我捞上来的。” 屋里突然静得可怕。 油灯‘啪!’地爆了个灯花,映出李红梅惨白的脸。 她嘴唇哆嗦着: “那也不能搭上你一辈子!我不同意!听你爹的,要么娶妻生子,要么就去当兵!” 不管夏国强怎么求。 夏满仓两口子就是不松嘴。 镇卫生所。 李勇睁开眼,茫然地瞪着头顶有些发黄、甚至能看到蛛网的屋顶,脑子里像是灌满了沉甸甸的铅块,又胀又痛,一片空白。 他挣扎着想用手臂支撑起身体,却瞬间倒抽一口冷气,浑身骨头像是被拆散后又胡乱组装起来一样,无处不在地叫嚣着剧烈的酸痛,尤其是后脑勺,一跳一跳地疼。 “疼!我疼!” 他无意识地呻吟出声,声音沙哑干涩。 “哎呦!我的祖宗!你可算是醒了!” 一个盘着头发的瘦削女人像是被针扎了一样,三步并作两步从床尾的板凳上冲过来,一把按住了还想挣扎起身的李勇。 她先是紧张地左右张望了一下,见这简陋的三人病房里另外两张床空着。 门外走廊也静悄悄的,这才猛地俯下身。 几乎将脸凑到李勇面前,压低声音,语气急切得甚至带上了几分狂喜: “怎么样?得手了吗?你个棒槌!快说啊!” 李勇被这突然逼近的陌生面孔吓了一跳。 眼神里充满了孩童般的懵懂和恐惧,他瑟缩了一下,使劲摇头: “你是谁啊?我不认识你!走开!你走开!” 李寡妇的脸色瞬间变了,青一阵白一阵。 她抬手就狠狠给了李勇胳膊一巴掌,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你个棒槌!你跟我装什么糊涂充什么愣!找打是不是!” 随后,李寡妇的声音压得更低,却更加咬牙切齿,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山上那个小傻子!云华!你不是拍着胸脯跟我说, 昨晚一定要摸进去,把生米煮成熟饭,以后就能拿捏住她了吗! 你到底得手了没有啊? 这关系到咱们家以后有没有钱花!” 李勇被她眼里的凶光和话语里的狠厉吓得浑身一抖。 猛地往后缩去。 后背紧紧抵着冰冷的床头铁栏杆,声音带上了哭腔: “坏人!你是坏人!走开!我不认识你!我要回家!” 李寡妇死死盯着弟弟那双明显不对劲的眼睛,那里面没有了往日的算计和油滑。 只剩下了陌生和惊恐。 她的心一点点沉下去,声音开始不受控制地发抖: “李勇,你……你咋回事啊!你看清楚了,我是你姐!你亲姐!你不记得了?啊?你别吓唬我啊!娘还在家呢!你摔下山沟这事儿,我还没跟娘说!” 李寡妇又气又急。 下意识地又抬手想打他一下让他清醒清醒。 李勇却像是受了惊的兔子,猛地往被子里面缩,挥舞着手臂胡乱挡着,哭喊起来: “坏人,你是坏人,你走!” 这边的哭闹吵嚷声终于引来了医生。 “吵什么吵?这里是卫生所!病人需要安静!” 医生先是把情绪激动的李寡妇拽到一边,然后走到病床前,打量着将整个人都快缩进被子里的李勇,尽量用温和的语气问: “同志,你感觉怎么样?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还记得吗?” 被子下的身体在剧烈地发抖。 听到问话,李勇猛地扯下被子,露出一张涕泪交加、写满恐惧的脸,他歇斯底里地尖叫起来: “坏人!你们都是坏人!走开!都走开!我要我娘!” 他一边哭喊,一边胡乱地挥舞着手臂。 试图驱赶靠近的人。 李寡妇一把抓住医生的胳膊,惊慌的喊道:“医生!医生!我弟弟他这是咋了呀!咋连我都不认识了!还净说胡话!他是不是撞邪了呀!” 医生挣脱开她的手,眉头皱得更紧了。 “什么撞邪!看不出来吗?他这是从高处摔下来,头部受到了严重撞击,摔坏脑子,现在傻了!” “傻了!” 李寡妇如遭雷击。 脸色瞬间惨白如纸,她猛地抓住医生的白大褂,像是抓住最后一根稻草,声音尖利得变了调: “医生!他不能傻啊!他傻了我们家可咋办?我娘还瘫在床上指望着他呢!医生我求求你,快给他治治!给他打针!吃药!他不能傻的呀!” 李寡妇浑身一软,瘫软在地,拍着大腿哭嚎起来。 之前的凶狠算计荡然无存。 而病床上的李勇,只是惊恐地看着这一切,把自己重新裹进被子里,嘴里反复嘟囔着含糊不清的词语。 山下发生的这些事情。 云华一概不知,她进山了。 站在一处陡峭的山崖上,山风猎猎。 放眼望去,层峦叠嶂的群山如同沉睡的巨龙,在晨雾中若隐若现。 云华打算在这十万大山里面寻一处有灵气的地方。 建灵巫阁,开辟灵田,种灵草。 她是巫。 掌祭祀、断吉凶、画符、绳结,这些是她的能力 但她最喜欢,最擅长的是炼药。 十万大山连绵起伏,太大,仅凭云华一人之力,怕是十天半月的都走不完。 手心里飞出数十只黑色的小小蝴蝶。 “去吧!” 云华轻启朱唇。 这些蝴蝶翅膀上隐约可见金色的纹路,在朝阳下闪烁着奇异的光芒。 它们四散飞去。 每一只都朝着不同的方向,像是一张无形的大网,覆盖住整片山脉。 云华自己则朝着最高的那座主峰方向走去。 偶尔驻足,云华会俯身抓起一把泥土,在指尖细细捻开,又或是将掌心贴在古树的树干上,闭目感应。 过了许久,一只蝴蝶翩然飞回,落在她的肩头。 片刻后,云华的眼中闪过一抹喜色。 跟着蝴蝶的指引来到十万大山的最深处,那里有一处隐蔽的山谷。 谷中有一泓清泉。 云华闭上眼,细细的感受了一下,这里居然有那么一丝丝的灵气,虽然依旧稀薄,但在这灵气匮乏的世界已是难得。 之后还有蝴蝶飞回来,云华比较了几个地方,最后还是回到山谷。 整座山谷被一层薄薄的白雪覆盖。 宛如一幅素雅的画卷。 狭长的谷地蜿蜒向深处延伸,两侧的峭壁覆着晶莹的冰凌,在阳光下折射出细碎的银光。 枯藤缠绕在岩缝之间。 寒风掠过山谷,卷起细碎的雪粒,簌簌地洒落在枯草与苔藓上。 再往远处,是一大片松林。 空气中夹杂着松木的冷香,呼吸间能感受到刺骨的寒意,却又莫名让人神思清明。 云华拢了拢衣袖,指尖微凉,掩不住眼中的满意之色。 这地方幽静而隐秘,是建灵巫阁的绝佳之所。 “就是这里了。” 云华轻声细语,决定先摆聚灵阵。 等这里的灵气浓郁一些后,再种下灵草。 至于建灵巫阁,得等灵力恢复到云华全盛时期的一半才可施展。 眼下还不行。 聚灵阵摆好后,云华轻轻呼出一口白气,转身离去,雪地上只留下一串浅浅的脚印,很快便被新落下的雪粒掩去痕迹。 三日后。 云华再次踏入这片山谷,感受了一番,轻轻蹙眉。 比她预想中的效果差了许多。 云华俯身掬起一捧泉水,指尖的金色光点与水中稀薄的灵气相互缠绕。 是比先前浓郁了些许。 但也只是从‘几近于无’变成了‘聊胜于无’。 强了那么一点点。 “看来这方天地的灵气,比我想象的还要贫瘠。” 云华轻叹一声。 指尖的水珠滴落,在泉面上激起一圈微弱的水纹。 云华沿着山谷缓步而行。 仔细观察自己布下的聚灵阵。 掐指推算,按照这样的速度,想要达到种植最低阶灵草的标准,至少需要半年的时间。 眼下低阶灵草种不了。 但,聚灵草还是可以的。 指尖轻点,一个绣着青纹的小布袋从乾坤袋中飘然而出。 云华解开布袋口上的丝线。 刹那间,一股清新的草木气息顿时弥漫开来。 袋子里面静静躺着十八粒翡翠色的种子,每一粒都晶莹剔透。 “聚灵草。” 云华轻声念出这个名字。 指尖抚过这些在修真界随处可见的普通灵草。 现在却成了宝贝。 云华挑出六粒,其余的小心收回袋子。 来到清泉边上,云华并未急着下种。 先以指为笔,在湿润的泥土上勾勒出一个小型的六合阵图。 每一道线条落下。 都有金色的光点渗入土壤。 完成后。 “去!” 云华轻叱一声。 六粒种子应声飞起,精准地落在六合阵图的六个节点上。 随后掐诀念咒,清泉水面上升起六道细小的水柱,精准地浇灌在每粒种子上方。 缓缓渗入土壤。 做完这一切,云华盘膝而坐,双手结印。 与六粒种子之间建立起微妙的联系。 通过这种联系,云华能感受到种子正在缓慢吸收天地间游离的灵气。 半个时辰后,云华起身,回家。 这些日子,李红梅只在云华家里做了一顿早饭。 之后嫌麻烦。 都是直接在家做好了,送饭上来。 早上,李红梅挎着竹篮走在山路上,脚下的积雪咯吱作响。 寒风卷着细碎的雪粒拍在脸上。 像针扎似的疼。 李红梅心里憋着一股气。 大冷天的,自家那傻儿子最近天天往山上跑,美其名曰是为了改善家里的伙食,其实不就是为了给小傻子弄野味儿,改善生活嘛。 今早天还没亮。 夏国强就揣着自制的套索出了门。 手套也没戴,冻得通红的指节上全是裂口。 昨天好不容易套到只野兔。 瘦巴巴的,没几斤肉。 自己家就分了条后腿,剩下的全给了小傻子,原本李红梅还想给自家闺女夏美玲留一些,美玲生大妞亏了身子,且得养呢! 这不年不节的,就李婆子那精细人儿,只怕美玲连口肉都吃不上。 “这傻小子,亲疏都分不清……赶紧当兵,走了算了!眼不见心不烦!” 李红梅嘟囔着。 “云丫头!” 还没到老宅子,李红梅就扯着嗓子喊。 云华闻声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看着李红梅,笑道: “婶子来啦,进来坐!” 李红梅摇头: “不了不了,家里猪还没喂,一堆活儿等着呢!” 说着就把竹篮往云华手里一塞。 篮子里装着两个粗瓷碗,一大一小。 小的里面是玉米面贴饼子,大的那一碗里面是儿子夏国强装的,那只兔子身上一多半的肉都在这碗里。 “昨天你叔进山弄柴火,碰巧遇到一只傻兔子,就是肉不多,趁热吃!碗我中午再来拿。” 反正不能说是自家儿子弄回来的兔子。 自家儿子太优秀,遭人惦记! 就是小傻子也不行! 第7章 妞妞丢了 说完,李红梅就往回走。 都不带跟云华多说一句的。 云华家里就没有养猪,别说猪了,就是鸡鸭鹅也没有,奶奶说家里就她们祖孙俩,有那时间跟精力不如教云华读书认字,学医。 奶奶走了,留下云华自己一人。 倒也轻省。 只需喂饱自己就好。 云华提了篮子进屋,两个粗瓷碗端上桌,拿起竹筷,慢条斯理地夹了块兔肉送入口中。 顿时眼前一亮! 兔肉炖得酥烂,虽只放了盐和野葱调味,却意外地可口。 好吃! 喝了一口汤。 云华眯了眯眼,汤也很鲜美! 两个玉米面贴饼子,边缘烙得焦黄酥脆,看着就有食欲。 这里的饭菜虽不如灵巫阁里的精致。 胜在质朴天然。 别有一番风味。 放下筷子,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云华自己都没想到,原来她也是个好吃的。 端起茶碗抿了一口茶,望着窗外的山色微微出神。 在灵巫阁时。 云华的一日三餐都有专人伺候,连盛菜的碗盏都是上好的灵玉雕琢。 如今这般粗茶淡饭的日子。 倒是让她尝到了久违的烟火气。 青槐村。 夏美玲跌跌撞撞地一路哭着跑回娘家。 夏美玲扑进门的时候,李红梅正在灶台前烧火,一抬头就见女儿满脸泪痕。 “咋了!你这孩子,哭啥呢!不知道外嫁女不能回娘家哭么! 你这一哭, 咱们夏家这一年的运势都不好!本来因为你弟的亲事,我就着急上火!” “娘,妞妞丢了!” 李红梅手里的柴火‘啪!’地一声掉在地上。 “你说啥?妞妞丢了,咋回事!咋能丢呢!妞妞连路都还不会走呢!她咋能丢了!” 夏美玲嘴唇哆嗦着,眼泪扑簌簌往下掉: “柳家……柳家嫌弃妞妞是个丫头片子,把妞妞丢了!娘,我找不到妞妞!” 李红梅脑子‘嗡!’的一声。 突地一下站起来,抄起擀面杖就往外冲: “柳家欺人太甚!走,抄家伙!叫上你爹,还有国强!都什么年代了,还嫌弃闺女!” 冬天,地里没什么事儿。 又不能让村民们就这么闲着,夏满仓就带着村民去打石场弄些石头修水渠。 夏满仓老远就看见媳妇儿和自家闺女跌跌撞撞的跑过来。 心里‘咯噔!’一下。 待听媳妇儿说完,这个老实巴交的庄稼汉脸色顿时铁青。 “国强!” 夏满仓朝远处吼了一嗓子: “出事了,抄家伙!去柳树屯!” 夏国强正在抬石头,闻言扔下石头就跑了过来,小伙子一听又软又香的外甥女被柳家丢了,眼睛瞬间就红了。 顺手抄起地上的一把铁锹就要往柳树屯冲。 打石场里。 青槐村的青壮年都在,大多都是姓夏的,沾亲带故。 听说柳家把孩子丢了,纷纷跟了上来。 义愤填膺!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重男轻女!” “柳家也太不是东西了!那可是自家孙女!亲骨肉啊!” “走!找他们算账去!” 人群越聚越多。 不知谁喊了声‘开拖拉机去’,几个年轻后生立刻往大队部跑。 很快,拖拉机开了过来,李红梅站在车斗里,擀面杖往车帮上一敲: “今天不把我外孙女找回来,我跟柳家没完!” 拖拉机‘突突突!’地冒着黑烟。 载着满满一车愤怒的村民,浩浩荡荡朝柳树屯驶去。 夏满仓一脚踹开柳家大门的时候,柳支书还坐在堂屋里抽旱烟,见亲家带着乌泱泱一群人冲进来,脸色顿时变了。 “夏老哥,你这是干啥?” 柳支书站起身,强装镇定。 “干啥?” 李红梅红着眼,声音尖利: “我外孙女呢?你们柳家把我外孙女丢哪儿去了?你们柳家是不是养不起,养不起给我,我们夏家来养!” 妞妞的父亲柳景文听到动静,从屋里走出来,看到气势汹汹的岳母,眼神躲闪,嘴里辩解道: “妈,妞妞不是丢了,是没了,美玲她这是一时接受不了!等美玲的身体养好一些,我们再要一个孩子。” “放屁!” 夏国强年轻气盛,抡起铁锨就砸了过去: “我姐说是你们老爷子把妞妞抱走的,说,丢哪儿了!” 柳景文的二弟柳景武见了,赶紧抄起铁锹挡下。 柳景武一动手。 两家人瞬间打作一团。 柳家没准备,更没想到夏家能带这么多人来,夏家人多。 柳家几个男丁吃了大亏。 柳景武的媳妇冯翠兰挺着六个月大的肚子,躲在屋里不敢出来,听着外面的叫骂声、砸东西的声音。 手不自觉地摸上肚子,心里发慌。 要是她这一胎也是个闺女。 是不是也会被柳家偷偷丢掉? 一想到自己辛辛苦苦怀孕生下来的孩子,可能会被老爷子偷偷抱出去扔掉。 冯翠兰心里哇凉哇凉的。 想了想,开始收拾东西,决定回娘家。 柳家是不敢待了。 外面,李红梅揪着柳景文的衣领: “你们柳家丧良心!我好好的闺女嫁给你,给你们柳家生儿育女,你们就这么糟践人!说,妞妞丢哪儿了!” 柳支书见场面失控,抄起搪瓷缸子往地上一摔: “都给我住手!” 搪瓷缸子‘咣当!’一声砸在地上,白瓷碎片四溅。 院子里瞬间安静下来。 只听见夏满仓粗重的喘息声。 “老夏,你先冷静……” 柳支书话还没说完。 李红梅就扑了上来,指甲险些挠花他的脸: “我外孙女在哪?” 柳支书被逼得后退两步,后背抵在墙上,终于绷不住: “是老爷子!老爷子把孩子抱走的,说是送人了。” “送谁了?”李红梅尖叫。 “老爷子不说,我们也不知道。” 夏国强怒吼一声,一铁锨砸碎了柳家的水缸。 “老爷子人呢!敢做敢当,把人交出来!” 而此时,柳老爷子正背着手,哼着《智取威虎山》的调子,慢悠悠地往家走。 他刚在村口小卖部门口听了一上午的闲话。 这会儿琢磨着回家吃晌午饭。 青槐村的人开着拖拉机是从柳树屯的村尾进来。 柳老爷子不知情。 远远看见家里院门打开,围了一群人。 一问才知道是青槐村的夏家人来了。 有人看到柳老爷子,拉住他: “老爷子,你可算回来了,夏家来要孩子呢!你家小妞妞呢!” 柳老爷子一听,脸色‘唰!’地变了。 他踮脚往院里一瞅,正好看见夏国强举着铁锹的凶狠模样,顿时两腿发软。 就觉得不妙。 脚下一溜,人就跑了,躲起来了。 找不到柳老爷子,就不知道妞妞的下落,夏家人气得把柳家人挨个儿的收拾了一顿。 夏美玲急得嘴上起泡。 中午,李红梅没来送饭。 云华自己进了厨房,在黑色蝴蝶的帮助下,云华学着熬了小半锅粥,米粒熬得开了花。 早上那会儿红梅婶子送上来的玉米面贴饼子还没吃完,正好就着粥吃。 晚上,天刚黑下来,院门被轻轻叩响。 来的人是荷花婶子。 手里挎着一个盖着蓝布的竹篮。 “婶子,你回来了!” 云华笑着把人让进院子,顺手接了篮子。 “回来了,中午那会儿回的,狗蛋儿也好着呢,医生说就是受了寒,没事! 我那孙子身子骨壮实, 养几天就好了!你夏叔家里出了点事情,正好我也回来了,我就给你熬了点粥。” 荷花婶子其实很想对云丫头说句谢谢。 又担心唐突了云丫头,毕竟整个青槐村的人,甭管男女老少都默认了云丫头是个傻姑娘。 荷花婶子在心里琢磨了一番,还是决定不提。 感谢的话,放在心里就好。 荷花婶子想好了。 等云丫头结婚的时候,她就是云丫头的娘家人,给云丫头撑腰。 今儿再看云华,荷花婶子就觉得这丫头真的是哪哪都好。 尤其是那小模样。 十里八乡的姑娘,荷花婶子就没见过云华这样俊的。 以前咋就没发现呢! 再一看,小姑娘脸上那些划痕都不见了,光洁如玉,好看得不得了。 可见夏老太太的药是真好! 云华蹙眉问: “夏叔家里出事了?” “不是你夏叔家,是他闺女,他闺女夏美玲嫁到柳树屯,不在咱们村,先进屋,进屋跟你说。” 进了屋,荷花婶子利落的掀开盖布,从篮子里端出一碗还冒着热气的红薯粥。 金黄的米油在表面凝成一层薄膜。 又取出个小陶罐,里面是切得细细的咸菜丝。 云华深深吸了口气: “好香啊!” “我特意滴了两滴香油!香油也是自个儿家种的芝麻榨出来的,我在河滩地那边偷偷种了一小块,收成还行!” 荷花婶子得意地说着,又从篮子底摸出一个温热的煮鸡蛋: “你这丫头太瘦了,得补补。” 最后,她神秘兮兮地掏出个油纸包,小心翼翼地展开: “供销社新来的饼干,我排了半天队才买到的。” 就见粗糙的油纸包里,整齐码着八块方方正正的饼干,散发着淡淡的奶香。 云华从原主的记忆里知道。 这饼干可是好东西。 过年过节的时候,奶奶也会给她买,当零嘴儿。 云华推拒不要: “婶子,这太贵重了!” “这点东西算啥,”荷花婶子顿了顿,差点就要说一堆感谢的话,忍住了。 看着云华,笑着说: “以后,你把我当亲婶子,有事你就说话,婶子帮你!” 云华拉着荷花婶子的手: “婶子,坐!” 云华捧了那碗红薯粥。 粥熬得恰到好处,红薯的甜香混着米油的醇厚。 木勺轻轻搅动。 金黄的米油在粥面上荡开涟漪。 “快趁热吃!” 荷花婶子眼角眉梢都是掩不住的笑意,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从怀里掏出个粗布小包: “差点忘了这个。” 打开,是一兜红枣。 表皮泛着油亮的光泽: “这是我家院子那棵枣树结的果,甜着呢!你留着当零嘴儿吃!” “谢谢婶子!” 云华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问道: “婶子,夏叔家里出啥事了?” “你记得你夏叔家的美玲姐吧!” 荷花婶子问, 云华脑海里立即浮现出一个身材高挑,鹅蛋脸,一笑就有两酒窝的姑娘,正是夏国强的姐姐夏美玲。 云华点头: “记得!” 荷花婶子叹气: “要说美玲那丫头嫁得挺好的,她男人是柳树屯村支书家的大儿子,叫柳景文,彩礼就给了三转一响,柳景文那后生我见过,长得一表人才,家里条件也行, 说起来柳家跟夏家也算是门当户对, 一开始红梅不大同意,你红梅婶子心气儿高,美玲长得好,又是高中毕业,就美玲那条件,就是找一个城里的也容易, 我记得那会儿,你红梅婶子还托人在城里给美玲找了一户人家, 那后生在家里排行老三,上面有两个哥哥,底下有一个妹子,工作也有,在供销社上班,不过是临时工, 美玲去见过一次,没相中,倒不是那后生长得不好,我听美玲说,城里人住房条件太差了,一大家子人挤在一个筒子楼里面。” 说到这里,见云华瞪着眼睛看自己,就知道这丫头没听懂。 索性多解释了几句: “丫头,你是不知道,城里人也有城里人的难处, 就刚才说的那家,一大家子就三间房, 两个哥哥结了婚,也住在家里,一个哥哥一间房,两个哥哥就占了两间, 后生他爹娘还有他妹妹, 四个人挤在一个房间,你想象一下,美玲要是嫁过去,咋住?后来美玲自己相中了柳树屯村支书的大儿子柳景文,就没办法了。 美玲命也好,嫁到柳家后,头一年就怀上了,柳家上下高兴得跟什么似的,尤其是美玲那婆婆,逢人就拍胸脯说美玲这一胎准是个带把的。” 云华搅着粥的手顿了顿。 荷花婶子接着说: “结果临盆那天,接生婆一出来说是个闺女,你猜怎么着? 柳景文当场就摔门走了, 美玲她公公柳支书脸黑得像锅底,她那婆婆更绝,之前准备给美玲坐月子的那些鸡蛋肉啥的,全都藏了起来,愣说家里啥都没有,骗鬼呢! 美玲那月子,是红梅去伺候的, 夏家出人出力,还得带吃的过去,柳家啥都不管!造孽啊! 听说夏美玲一路哭着回的青槐村,说她的娃丢了! 今儿我们回来的晚了,回来的时候,夏家人已经去了柳树屯,要是赶巧碰上了,我家也得去!” 第8章 生辰八字 “那孩子多大了?咋丢的?” 云华轻声问。 荷花婶子叹了口气: “才半岁大,粉团似的娃娃,随了美玲,长得好,还不会爬呢!听说是被孩子的太爷爷亲手丢的! 孩子的太爷爷早就在村里放话, 说这丫头片子整天哭闹,是来讨债的‘催命鬼’, 还说什么女娃养大了也是别人家的,不如趁早丢了算了! 你说这人,心咋这么狠! 妞妞可是他柳家的血脉! 村里老辈人都说,柳家这是要遭报应的!” 荷花婶子说着,眼圈都微微发红: “美玲嫁过去时多风光啊,三转一响的彩礼,缝纫机还是上海牌的,谁能想到……” 荷花婶子摇头: “要我说,生闺女咋了? 我家狗蛋要是能有个妹妹,我做梦都能笑醒!我就喜欢闺女! 也不知道妞妞是被丢了还是送了人? 送人还好,要是丢到野地里,这冰天雪地的,一个小奶娃……可咋整?” 云华的手指轻轻摩挲着粗瓷碗的边缘,目光若有所思地望向窗外。 天色渐暗,细碎的雪花又开始飘落。 簌簌地打在窗棂上。 云华放下筷子,默了默,开口: “婶子,你知道妞妞的生辰八字吗?” 荷花婶子一听,就知道云丫头这是打算出手了,心中一喜,赶紧说道: “具体时间不知道,只知道妞妞是五月份出生的,云丫头,你问妞妞的生辰八字是想……” 云华起身: “婶子,你稍坐会儿,我换身衣服!你带我去趟柳树屯吧!” 荷花婶子眼睛一亮,心想,这下好了。 妞妞有救了! 云华进屋换了一件暗色的棉袄,套上蓑衣,又取下挂在墙上的斗笠。 这才跟荷花婶子一起往山下走。 荷花婶子担心云华的腿伤: “云丫头,你腿上的伤要不要紧?下山的路可不好走!” 云华笑着摇头: “婶子放心,养了几天,已经好差不多了!不打紧!” 两人一前一后下山,先到荷花婶子家。 荷花婶子自己家里就有一辆驴车。 驴车在雪地里吱呀前行。 到了柳树屯,荷花婶子指着前面第三家青砖瓦房: “那就是村支书家!” 云华让荷花婶子把驴车拐进另一条岔道,最后停在一棵老柳树下。 “麻烦婶子去问妞妞的生辰八字!我就不去了,在这里等你!” “行,那我过去了。” 荷花婶子走到院门口,听见里面传来撕心裂肺的哭声。 夏国强蹲在门槛上,棉袄上沾满了泥雪,青槐村的人把这附近都找遍了,都没找到妞妞。 见荷花婶子来了,小伙子立刻站了起来,欣喜的问: “婶子,是有妞妞的消息吗?” “妞妞还没找到?”荷花婶子问。 夏国强摇头。 “我来看看能帮上什么忙,你娘呢?” 夏国强指了指柳家院子 荷花婶子进了院子,只见院内一片狼藉。 柳支书瘫坐在堂屋里面,那顶平日里体面的干部帽早不知飞去了哪。 露出秃了大半的头顶。 脸上横着几道血痕,身上的衣服也被扯得七零八落。 柳景文最惨。 蜷缩在墙角直哼哼,左眼肿得睁不开,嘴角还挂着血沫子。 整个柳家人都垂头丧气的。 唯独不见柳老爷子的身影。 也不知道躲到哪儿去了! 夏美玲跪趴在堂屋的门槛上,一声声的哭求着: “爹!娘!求你们说句实话!妞妞到底被送哪儿了!” 夏美玲的嗓子已经哑了。 荷花婶子没去问夏美玲,转而走到李红梅身边,李红梅此刻的模样同样狼狈不堪,却透着一股豁出命去的狠劲,头发散乱,浑身上下都沾满了泥水。 嘴唇因长时间的叫骂干裂出血,右手手背上赫然几道血痕。 那是跟美玲的婆婆撕打留下来的。 荷花婶子也没工夫管他们,凑到李红梅耳边低声问了一句。 李红梅见是荷花婶子,下意识就把妞妞的生辰八字说了。 等说完,李红梅突然一个激灵回过神来。 粗糙的手猛拍自己的大腿。 “哎呀!我咋就顺嘴说了呢!” 李红梅急急忙忙追出院门,可荷花婶子的身影早就消失在村道拐角了。 “满仓!” 李红梅一把拽住自家男人的胳膊四下看了一眼,压低声音:“你知道荷花刚刚问我什么吗?” “她问你啥了?”夏满仓问。 “她问我妞妞的生辰八字,你说荷花是不是想到法子帮咱们找妞妞啊!” 夏满仓琢磨了一阵后,问媳妇儿: “那你没问清楚?” “我这不是才反应过来嘛!” 李红梅急得直跺脚,冻得发红的脸上写满懊恼。 “国强在外头呢,我问问。” 夏满仓走到院门口,四下张望了一番,‘咦!’了一声: “国强呢!” 李红梅也跑了过来,就见院门口这里空荡荡的,哪有夏国强的人。 “儿子呢?”李红梅问。 夏满仓没当回事:“应该是去找妞妞了!” 转头就见自家闺女夏美玲还跪在地上,顿时心疼得皱起了眉头。 “你去把美玲拽起来,地上多冷啊!本来身体都没养好,以后要是落下病了,咋整!” 李红梅赶紧跑回去,一把将夏美玲从地上拽了起来: “行了,傻闺女,你跪他们做什么?他们是会心疼你还是会心疼咱家妞妞!” 李红梅掏出帕子,心疼地擦着女儿脸上的泪痕和泥水: “柳家这群没良心的,心肠比石头还硬!你跪断了腿他们也不会心疼!” 夏美玲的身子轻飘飘的,像片枯叶似的打着晃。 李红梅这才发现女儿的棉袄都湿透了,冰凉冰凉的贴在身上,嘴唇冻得发紫。 李红梅鼻子一酸,赶紧抱着女儿,声音都哽咽了: “你这是要娘的命啊!走,回屋换身衣服!” 夏美玲却死死抓住母亲的手腕: “娘,妞妞她会不会已经……” 夏美玲不敢说下去,眼泪又扑簌簌往下掉。 “别瞎想!” 李红梅厉声打断:“咱们一定能找着孩子!柳家不找,咱们自己找!你爹、你弟,还有娘,就是把柳树屯翻个底朝天,也要把妞妞找回来!别怕,闺女!” 李红梅说完,狠狠瞪了一眼缩在堂屋角落的柳家人。 柳景文正偷偷往这边看,对上李红梅刀子似的目光,立刻又缩了回去。 夏满仓站在院门口,望着妻女的背影,又回头看了眼屁都不放一个的柳家人,拳头捏得咯咯响。 突然大步往外走。 听到动静,夏美玲回头:“爹!你去哪?” 李红梅看了一眼说: “你爹准是去找柳树屯的村长了!这事没完!” 回了屋,关上门,夏美玲猛地抓住母亲的手,那双原本温顺的眼睛此刻烧着两团火: “娘!这日子我一天也过不下去了!” 夏美玲的声音嘶哑得不成样子,却字字如刀: “虎毒尚且不食子,他们柳家连畜生都不如!是我瞎了眼,怎么就瞧上了柳景文那孬种!” 李红梅愣住了,她没想到自家闺女打的是这主意: “傻闺女,你糊涂啊!离婚这种话能随便说吗? 你要是心里有气, 等找到妞妞,娘带你们回家住,住一年、住两年都行!可离婚……离了婚的女人,往后咋活啊?” 夏美玲笑了一下: “娘,我宁可去要饭,也不回柳家这火坑!” “傻闺女,有娘在,还能让你跟妞妞去要饭,你这是打你爹跟你娘的脸呢!眼下最要紧的是把妞妞找回来,离婚的事情先放下,不急。” 荷花婶子小跑着回到老柳树下。 云华还端坐在驴车上,见荷花婶子跑过来: “问清楚了?” 荷花婶子点头,把妞妞的生辰八字说了。 云华从兜里摸出一样东西。 天黑,荷花婶子一开始没看清,等凑近了才看到那是一个漆黑的龟壳。 很小,巴掌大,龟壳乌黑发亮。 表面上布满了纹路。 云华双手捧着,闭上眼睛,轻声吟唱了几句。 龟壳突然颤动起来。 躲在一道墙后的夏国强瞪大了眼睛。 想要看清坐在驴车上的人是谁? 但那人戴着斗笠,穿着蓑衣,还低垂着头,整个人都在那棵柳树的阴影里。 完全看不清。 寂静的夜里,就听一声轻响,龟壳表面上出现金色的光点,在那些纹路上流转。 片刻后,云华抬头看着荷花婶子: “妞妞还活着,往东南方向找。” 听到这里,夏国强差点叫出声,是云丫头。 怎么会是云丫头呢! 一脸懵的夏国强,回过神来的时候,荷花婶子已经赶着驴车往东南方向走了。 夏国强赶紧跟了上去。 凛冽的山风卷着雪粒打在人身上。 云华的蓑衣被吹得猎猎作响,斗笠差点吹飞,不得不伸手按住。 到了山脚。 云华看向后面: “出来吧!” 云华的声音不大,却清晰的穿透了风声。 荷花婶子吓了一跳:“咋了,云丫头,有人跟着?” 云华嗯了一声。 随后就听路边那棵树后传来窸窣的响动,没多久,就见夏国强涨红着脸走了出来。 灰色的棉袄上沾满了枯枝碎叶。 “国……国强,是你吗?”荷花婶子问。 “婶子别怕,是我!” 夏国强走到驴车跟前,看着云华,一脸困惑: “云丫头,你咋知道我跟在后面的。” 要知道,夏国强从小跟着爷爷和父亲在林子里摸爬滚打。 追踪猎物、隐匿行踪的本事可是家传的手艺。 在这荒野之中隐藏行迹,对他来说本该是驾轻就熟的事。 云华微微侧首,纤细的手指轻轻点了点自己的耳廓,唇角扬起一抹浅笑: “听到的。” 随后,云华伸手指向黑黢黢的山梁: “国强哥,你来了正好。” 她的声音很轻,却异常清晰。 “翻过这道山梁,后面有一条旱沟,往石头最密的地方走,有个背风的凹洞,妞妞就在那儿。” 云华描述得太清楚了,就好像她亲眼所见。 荷花婶子和夏国强看向云华的视线里。 满是震惊。 云华从怀里掏出一截红绳,手指翻飞间系成一个绳结,递给夏国强: “带上这个,找到妞妞后,把这个绳结系在妞妞的手腕上,可护她!” 夏国强郑重地接过绳结。 小心翼翼地揣进贴身的口袋。 云华又从衣兜里取出一个青白釉小瓷瓶,拔开塞子倒出一粒药丸。 那药丸通体淡绿,表面流转着莹润的光华。 她将药丸放在夏国强掌心: “找到妞妞后,把这个给她服下,还有,今晚我下山的事保密,谁都不要说,记住了吗?” 夏国强点头: “放心,云丫头,你的事情我一个字都不会往外说的。” 云华点头。 夏国强顶着刺骨的山风,深一脚浅一脚地翻越积雪覆盖的山梁。 越往上攀爬,山路越发陡峭难行。 身上的棉袄被荆棘划开了好几道口子。 当他终于登上山脊时,眼前的景象让他心头一喜,下方果然如云华所说。 一道蜿蜒的旱沟如同巨蟒般盘踞在山坳间。 真的有旱沟! 那妞妞就一定在那里。 夏国强赶紧往下走,一不留神儿,脚下踩空,摔了一跤。 尖锐的冰碴瞬间割破手掌,鲜血在雪地上绽开刺目的红。 夏国强也顾不上疼痛。 胡乱抹了把血,就踉跄着往沟底走。 手电筒的光柱在那条旱沟里来回扫射。 云丫头说了,要找石头最多的地方,很快,夏国强就锁定了一个地方。 夏国强赶紧跑了过去,转了一圈。 一道狭窄的石缝赫然出现在眼前,手电光柱探入缝隙的瞬间,夏国强如遭雷击。 妞妞小小的身体正蜷缩在石缝最深处。 那张本该红润的小脸此刻泛着骇人的青紫。 冻僵的手指保持着最后的抓握姿势,最令人揪心的是,孩子连哭喊的力气都没有了。 “妞妞!” 夏国强小心翼翼的趴伏在地上,这条石缝不大,夏国强勉强挤进去。 摸到妞妞的第一时间,夏国强先伸手往妞妞鼻子下面探了探。 指尖触到妞妞鼻息的瞬间。 夏国强几乎要落下泪来,微弱的呼吸拂过他的手指,虽然细若游丝,但确实还有呼吸! 还活着! 妞妞还活着! 夏国强赶紧把身上的棉袄脱下来,小心翼翼包裹住妞妞冰冷的身体。 又急忙解下自己的粗布围巾。 那围巾上还残留着他脖颈的温度,围巾裹得很厚实,只露出妞妞一双紧紧闭着的眼睛,连耳朵尖都严严实实地护住了。 夏国强低头看着怀里这个被裹得严严实实的小包袱,这才稍稍放下心来。 第9章 你们弄错了吧 “妞妞啊,小舅找到你了,你乖乖的,一会儿就回家!” 夏国强声音哽咽,强忍着泪意往外爬。 心里把柳老爷子骂了一顿。 要不是云丫头算出这个地方,他们一家子,加上青槐村的所有村民,只怕是也想不到妞妞被扔在了这个石头缝里。 从石缝里出来,夏国强立刻颤抖着手拿出那枚泛着莹润光泽的药丸。 小心翼翼地掰开妞妞青紫的小嘴,将药丸送入她口中。 令人惊奇的是。 那药丸一触到孩子的舌尖,竟如春雪般瞬间化开。 夏国强不敢耽搁,又从贴身口袋里掏出那枚绳结。 借着月光。 夏国强郑重地将绳结系在妞妞纤细的手腕上,这才把妞妞紧紧的包裹在自己身上,用棉袄上的袖子在胸前打了个结实的结。 确保妞妞紧贴着自己。 孩子冰冷的小脸贴在他颈窝处,微弱的呼吸拂过皮肤,让他心头一紧。 “妞妞,坚持住,小舅带你回家!” 夏国强一手扶着妞妞的头,迈开步子向山下狂奔。 刺骨的寒风裹挟着雪粒抽打在他脸上。 生疼生疼的。 跑到山脚时,夏国强惊讶地发现驴车还在原地。 荷花婶子一见到他就拼命挥手:“国强!找着孩子了吗?” “找到了,婶子!找到妞妞了!” 夏国强喘着粗气回答,声音里带着高兴。 “那就好,快上车!”荷花婶子知道,云丫头一旦出手,妞妞肯定能找回来:“这雪越下越大,再耽搁下去路都没法走了!先送你和妞妞去柳树屯!” 夏国强抱着妞妞爬上驴车。 云丫头就坐在对面,身上落了一层雪。 见夏国强抱着妞妞上来后,云华伸手在妞妞脖子那里触碰了一下,片刻收回,声音平静: “别担心,孩子没事!” 夏国强这才注意到,妞妞的脸色已经不像刚才那么青紫,呼吸也平稳了许多,估计是饿坏了,此时正吸吮着自己的手指头。 看到这一幕,夏国强悬着的一颗心总算是落了地。 对云丫头的感谢,夏国强深埋心底。 只要有机会,他一定报答。 驴车在雪地里吱呀前行,车辙印很快被新雪覆盖,荷花婶子望着远处隐约的灯火,笑着说: “前面就是柳树屯了!” 柳家院外空无一人。 夏国强抱着妞妞站在院外,哑着嗓子喊: “爹,娘,姐,雪太大,回家吧!” 听到国强的声音,李红梅第一个冲出来,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雪人。 夏国强全身被大雪包裹。 李红梅赶紧跑过去,一边伸手拍打夏国强身上那些雪,一边担心的问: “你这孩子,这么大的雪,你跑哪儿去了?” 夏国强低头在母亲耳边说了一句。 李红梅听后,待看清儿子怀里的那团,整个人如遭雷击般僵在原地。 “是……是妞妞!” 眼看着李红梅就要爆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喊。 夏国强赶紧压低声音: “娘,别喊!孩子冻了一天,耽搁不起,咱们先去医院。” 虽然吃了云丫头给的药丸,但妞妞被扔在野外一天,夏国强也不敢保证妞妞就一点事儿也没有。 还是去趟医院放心。 “对,对!国强你说的对,咱们先去医院,去医院让医生给咱家妞妞检查一下,国强啊,妞妞她,还活着吧!” “好着呢!”夏国强笑着说道。 李红梅抬手擦了擦脸上的泪痕,转身进了院门,没说找着孩子的事儿, 只说先回家。 等夏美玲和夏满仓出了院子,夏美玲的婆婆就跟在后面,等夏家人一出院门。 门‘砰!’地一声就关上了。 李红梅也不在意,紧紧拽着闺女夏美玲的手,指着夏国强怀里的那团,悄声说: “美玲,看到没,妞妞回来了!” 夏美玲不敢置信的看着弟弟,双手捂嘴,声音发抖: “国强,真的是妞妞?” “姐,别哭,去找柳田林,让他开拖拉机送咱们去县城医院!娘,身上带着钱没?” “带了,带了!这样,咱们几个先带妞妞去医院检查身体,你爹回家,回家再拿点钱,我怕不够!” 夏满仓听了,点头: “那我这就回去,下雪天,你们路上慢点,跟田林说,稳着点开,安全最重要!” 李红梅推了夏满仓一把: “行了,啰里吧嗦的,赶紧回家拿钱!” 夏美玲也顾不得别的,去找柳田林。 柳田林是柳景文三叔公的孙子,平时为人正直,听说妞妞被柳老爷子扔了,也为夏美玲打抱不平,白天的时候,跟着青槐村的村民在附近找了好久。 一听说妞妞找到了,要去医院,柳田林二话没说。 穿上棉袄就走。 夏美玲抱着妞妞爬上拖拉机,坐在拖拉机的副驾驶位置上后,深吸了一口气。 这才颤抖着手指一点一点揭开围巾,映入眼帘的是妞妞正津津有味吮吸自己的手指,粉嫩的小嘴一嘬一嘬的,可爱的不行。 “呜……” 夏美玲再也忍不住,呜咽声哽在喉咙里,慢慢化作一声撕心裂肺的恸哭。 她将脸紧紧挨着妞妞的小脸蛋。 滚烫的泪水顺着脸颊往下流。 车斗里,李红梅裹紧了羊皮袄子,听着夏美玲压抑的哭声心如刀绞。 “美玲啊!”她扒着车斗往前探身:“快别哭了,你还奶着孩子呢,你这一哭,奶水该回去了!听话啊!别哭,孩子找回来了,这是高兴事儿!” 夏美玲听李红梅的话,强忍着不哭,只伸出手指,小心翼翼的在妞妞脸蛋上碰了碰。 这是她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娃。 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 柳家人不要。 她夏美玲要。 夏美玲抱紧了妞妞,望着车窗外飞逝的夜色。 想起跟柳景文刚结婚那会儿,那时候的柳景文,会在她干家务活儿的时候悄悄从身后抱住她。 会在寒冬腊月里,把她的脚丫子捂在怀里暖着。 她孕吐厉害的时候,柳景文能跑遍县城买来酸甜的山楂卷。 给她当零嘴儿。 柳树屯的那些小媳妇儿谁不羡慕。 可这一切,他对自己的好,都在自己生下妞妞的那一刻戛然而止。 夏美玲永远记得柳景文在得知自己生下来的是个女儿时,脸上瞬间僵住的表情。 记得他松开自己汗湿的手。 月子里,婆婆的冷言冷语尚能忍受,最扎心的是柳景文冷漠的眼神。 妞妞生下来后,婆婆不乐意抱她就算了。 柳景文也不抱,别说抱了,看都不愿意看妞妞一眼。 他可是妞妞的亲生父亲。 想到这里,夏美玲默默流泪。 往日的温柔体贴,抵不过婆婆的一句话。 ‘咋这么不争气,连个带把的都生不出来!’ 那个舍得把孩子往外扔的男人,不配做她夏美玲的男人。 不配当妞妞的爹! 不知道是不是母女连心,怀里的妞妞突然动了动,夏美玲低头看着女儿的小脸蛋。 心里的酸涩散开了些。 夏美玲心里已经有了决定,等妞妞满周岁后。 就跟柳景文离婚。 “国强,”李红梅突然问儿子,“刚才一高兴都忘了问你,你咋找到妞妞的啊!” 夏国强沉默了一阵才开口: “娘,是柳树屯的一个乡亲,偷偷告诉我的,她没看见柳老爷子抱着妞妞出村,但她看见柳老爷子提着一个篮子去了山上,她给指了路,我才找到的。” 李红梅双手合十,闭上眼,嘴里念念有词: “老天保佑!老天保佑!” 另一边,回青槐村的路上。 “云丫头,婶子多句嘴,你别往心里去啊。” 云华:“婶子想说什么?” 荷花婶子搓了搓冻红的手,语气里带着心疼: “老太太这一走,就剩你自己,往后咋打算的?跟婶子说说。” “跟以前一样,上山采药,拿到集上卖钱!” “采药是好营生,”荷花婶子叹了口气:“咱们这里山多,遍地是宝,可你一个姑娘家,独自进山,危险! 上次你摔下山崖,多亏了路过的几名军人救了你, 我是想说,进山的人本来就不多,万一……我是说万一不小心摔了,又没人经过,你一个小姑娘,就太危险了! 倒不如跟村长满仓说说,明年开春咱就到队上干活儿,记工分,让你满仓叔给你找一个轻省点的活儿, 有了工分,就能分粮食, 婶子到时候偷偷给你抱上十几只小鸡崽儿,你在山里找个地方养,养大了卖钱,也是一份收入! 鸡蛋可以自己吃了补身体,也能拿到集上卖, 不比你采草药挣的少!” 车轮碾过积雪,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 云华望着远处起伏的山峦,声音很轻的说道: “婶子,最近我要出门一趟,到队上干活儿这事儿,不急。” “啥?” 荷花婶子猛地回头:“云丫头你说啥?你要出远门?去哪儿?” “去京城。” “京城!咋突然就要出远门呢!没听老太太说你们在京城有亲戚啊!” “去京城是有事情要办,”云华顿了顿,难得多说了几句: “具体日子还没定,等定下来,一定告诉婶子,还有,明天开始,婶子你就不用上山了,我的腿伤已经好了。” “自己能行?”荷花婶子问。 “没问题的!” 云华没跟荷花婶子说娃娃亲的事情。 因为不知道京城陆家那边是个什么态度,等信儿吧! 县城医院。 值班的是一个年轻医生,姓赵。 听说妞妞被扔在野地里一整天,赵医生也担心孩子身上有冻伤。 非常负责的给妞妞做了相关检查。 结果却令人匪夷所思,赵医生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皱眉道: “你们弄错了吧!这孩子各方面指标都好着呢!这要是真的在野外冻了一天,别说一个婴儿了,就是大人都顶不住!” 夏家人听后,面面相觑,最后李红梅和夏美玲,甚至后来赶到医院的夏满仓都下意识的看向夏国强。 妞妞是夏国强救回来的。 当时什么情况,只有夏国强清楚。 “国强啊,咋回事你知道吗?”李红梅问。 夏国强想了想,对赵医生说: “我找到妞妞的地方是在一片乱石堆里的石缝里面,是不是因为石头太多,把风雪挡在了外面,所以妞妞才会没事的!” 赵医生‘哦!’了一声: “也有这个可能!孩子再观察一晚,要是没什么事情,明儿一早就可以回家了。” “谢谢你了,赵医生!”李红梅笑着说道。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穿透薄雾洒向山谷时,云华迈着轻快的步子已经走到了山谷。 蹲在山泉边的碎石滩上。 看着六株嫩绿的幼苗已经破土而出,细嫩的茎秆在晨风中轻轻摇曳。 云华脸上掩不住喜色。 这些聚灵草的幼苗倒是比预想中长势更好。 每一株都挺着两片圆润的叶子,叶脉中流淌着淡淡的灵气。 最令人惊喜的是,有了它们,方圆十里的稀薄灵气正一丝一缕的向山谷聚拢。 速度比起之前快了不少。 云华唇角不自觉地上扬。 这样的长势,不出三个月就能收获第一批成熟的聚灵草。 云华起身。 环顾四周,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灵气可不能就这么放任它们溢散掉,得布置一个结界。 山谷地形隐蔽,群山环抱,又有活水穿行,布置结界也省力。 今天正好有时间。 云华从乾坤袋里取出几枚漆黑的石头。 这些都是灵玉打磨而成,每一块石头上都刻着繁复的阵纹。 云华选定方位,将第一块石头埋在泉眼旁的岩缝中。 转身向山谷的其它六个方位走去。 每埋下一块石头,山谷中的雾气肉眼可见的浓重一分,等到第七块石头埋下时,整座山谷几乎是瞬间笼罩在乳白色的雾霭中。 从外面已经看不到这处山谷了。 云华背着装满草药的背篓踏雪归来,老远就瞧见自家小院前站着两个熟悉的身影。 孙兴华手里提了一堆东西,在门前不停地踱步。 站他身旁的孙秀云也跺着脚取暖, 孙秀云眼尖,第一个发现了云华的身影。 “云华!”孙秀云惊呼一声,踩着积雪深一脚浅一脚地奔了过来,棉鞋陷进雪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你可算是回来了,这冰天雪地的你咋还上山呢?多危险啊!” 不等云华答话,孙秀云已经麻利地卸下云华肩上的背篓。 刚背上身就一个踉跄,“天爷!这么沉!你背了多少东西?” 云华轻轻拂去睫毛上凝结的霜花,嘴角扬起浅浅的笑意:“孙叔,秀云姐,你们怎么来了?” “有好事儿!先进屋,这鬼天气,再站会儿我们爷俩就要冻成冰溜子了!” 孙秀云神秘地眨眨眼。 第10章 开介绍信 云华拿出钥匙开门。 孙兴华提着袋子,跟在两丫头身后进了屋。 屋里冷得跟冰窖似的,孙秀云把背篓卸下来,放在堂屋一个角落后,利落地生起炉火。 大铁锅里的水很快冒起热气。 不用云华招呼。 孙秀云自己就拿了碗过来,一人一大碗热水喝下肚。 这才觉得身上有了热乎气儿。 冻僵的手指也渐渐恢复了知觉。 “云丫头,”孙兴华心疼地看着小姑娘冻得通红的脸颊,“以后这种天气可不许一个人上山了,太危险!” 云华点头:“好!” 孙兴华从怀里掏出一个牛皮纸信封。 “丫头,这是京城陆家来的信。” 孙兴华将信封递给云华,眼中带着笑意,“你奶奶跟你提过陆家吧?就是跟你定娃娃亲的那家。” 云华点头:“说过。” “快看看,信上写的啥?” 陆家来信,孙兴华比谁都高兴。 放云丫头自己一人在青槐村,孙兴华是真不放心,现在好了。 陆家来信,肯定是要接云丫头去京城。 去了京城,云丫头有陆家人照顾,孙兴华也就放心了。 云华拆开信封口,从里面倒出一叠东西,有两张火车票,有五张崭新的十块钱。 还有几张粮票。 再有就是一张信纸。 信上写听闻老太太身体不好,想请老太太带着云华一起进京治病。 至于娃娃亲的事情,信上没提。 云华的手指轻轻抚过信纸。 陆家人还不知道,老太太已经没了。 “丫头,信上咋说?”孙兴华问。 云华把信纸递给孙兴华: “孙叔你看!” 孙兴华看了,沉默片刻后: “怎么还提到老太太了。” 孙兴华记得很清楚,自己明明在电话里告知了陆老爷子老太太去世的消息,怎么这信上还…… “是奶奶生前给陆家写了一封信,奶奶预感到自己身体不行了,这是陆家的回信。” “原来是这样,丫头,火车票都买上了,你……” “孙叔,我去京城,去陆家!” “你一个人我也不放心,让秀云陪你去吧!” 孙兴华倒是想自己送云丫头去京城,亲手把云丫头交到陆家人手上。 但眼下不行,妻子病了不说。 大闺女秀云的亲事也近了,就在年底。 孙兴华走不了,二闺女秀英跟云丫头一样,还是个孩子。 能去的只有秀云。 云华摇头: “孙叔,让秀云姐送我到车站就行,到了京城,陆家肯定有人来接我,不用担心的。” 说完走到角落,从背篓最下面翻出一根三十年份的老山参,递给孙兴华: “孙叔,这个给婶子!” 这些年要不是有孙叔一家帮衬,云华和奶奶的日子没这么好过。 孙兴华连连摆手,这么金贵的东西,他可不能要。 开玩笑,他好意思要一个晚辈的东西。 孙兴华不接。 云华转而塞到孙秀云的手上: “今天运气好,碰上了一株,拿着,给婶子补身体,好得快!” 孙秀云低头看着山参,喉头突然哽住。 这棵野山参好大,参体上还沾着泥土,显然是刚挖出来的,孙秀云认得这品相,至少是三十年靠上了。 这样一株参,能抵得上父亲半年的工资。 孙兴华一个月的工资是六十八块五毛,能拿出来家用的只有二十块,剩下的钱又分成了好几份,寄给牺牲战友的家里。 那二十块也不是全给家里,还要拿出五块钱,三块钱寄给父亲老家,两块钱寄给母亲老家那边。 为了一大家子的嚼用,母亲杨春梅想着法子出门挣钱,白天去菜站帮着剥白菜帮子。 母亲还挺喜欢这份工作,因为每天都能拿回一些菜站不要的白菜帮子。 还能省下一顿饭钱,中午菜站那边管一顿饭。 晚上就在家里糊纸盒。 最近两年,母亲因操劳过度,身体是越发不行了。 这也是孙秀云急着结婚的原因。 孙秀云插队的地方离县城不过十来里地,就在城郊的一处茶园。 她要是愿意,每天都能回家。 不过,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孙秀云只周末的时候回趟家。 这姑娘性子爽朗,又能干。 说亲的媒人早踏破了孙家门槛。 最终相中了供销社里一个后生,叫闫小刚,那后生方脸阔额,在副食品柜台管秤,这可是实打实的肥差。 两人年底结婚。 结了婚,孙秀云就能回城,在供销社上班,一开始是临时工,帮着整理货架,清点库存,一年后转正,就能吃上商品粮。 供销社的工作可是个香饽饽,多的是人想要挤进去。 孙叔其实不想秀云姐这么早结婚,但拗不过女儿。 打听到闫小刚那后生也是个踏实肯吃苦的,才同意了这门亲事。 孙秀云突然抱住云华:“云丫头,这棵参就当是姐买的,等姐有了钱,再还你,你要是答应,我就收下。” 云华仰头看着孙秀云,想了想,一脸认真的点头: “可以。” 只要秀云姐收下就好。 孙叔父女俩离开的时候,孙秀云拉着云华的手,又问了一次: “云丫头,要不,你还是跟我们一起回家吧!” 火车票是三天之后。 云华摇头: “不了,秀云姐,正好这几天,我把家里收拾收拾,再找满仓叔开介绍信。” 云华是在第二天的下午出的门。 夏满仓一家是在中午回的村,一家人都高高兴兴的。 逢人便说,妞妞找到了。 云华站在夏满仓家的院门前,抬手敲门。 冬日的阳光斜斜照在她瓷白的脸上。 除了陆知行那一行人,村里没人知道她腿伤的真实情况,所以云华说自己的腿伤完全好了,没人怀疑。 夏国强开的门,见到云华,夏国强愣在原地。 他手里还拿着准备喂鸡的簸箕,谷粒从指缝簌簌漏下。 “你……你怎么下山了?是有事吗?” 云华点头: “我来找满仓叔开介绍信,他在家吗?” “在!进来吧!喝水吗?” 夏国强想说声谢谢,但…… 云丫头让他保密。 找到妞妞的真相,夏国强谁都不能说。 “不用,谢谢!” 云华在夏国强的指引下,来到堂屋,夏满仓听到声音,已经迎了出来: “云丫头,你有事啊?” “满仓叔,劳烦你帮我开几张介绍信,我要出门。” 手里提着的那包点心也递给了夏满仓。 夏满仓忙把人迎进屋,嘴里笑着说: “哎呀,云丫头是长大了,还买了点心,你要去哪?” 云华从衣服的粗布口袋里摸出张泛黄的纸,展开时发出脆响,递过去: “满仓叔,这是地址。” 夏满仓眯着眼看清纸上的地址,疑惑的问: “云丫头,你有亲戚在京城?没听你奶奶说起过啊!” “我跟陆家定有娃娃亲!” 夏满仓手里的烟袋锅停在半空,愣了好一阵儿,才开口: “你说啥?娃娃亲?” 云华点头。 李红梅从里屋探出头,笑眯眯的看着云华:“哎哟,云丫头你有婆家啊?哪里人啊?” 云华把手里那张泛黄的纸递过去: “这是地址。” 李红梅接过去一看,惊呆了: “京城!你未婚夫家在京城!” 怎么可能? 不是,云丫头一个穷山沟沟里的乡下傻子,咋能有一个京城的未婚夫。 这…… 怎么听着都像是天方夜谭呢! 不会被人骗了吧! 不管这事儿听着怎么不可思议,李红梅都觉得这是好事儿! 有未婚夫好啊! 这样儿子的事情就解决了,人家云丫头是有婚约的。 纠缠有婚约的姑娘,那是耍流氓! 其实李红梅不用担心的,夏国强不会再坚持娶云华了,在夏国强心里,那么优秀的云丫头,他根本就配不上。 也是在那一晚,夏国强知道,云丫头一点都不傻。 夏满仓给云华开了好几张介绍信,以防万一。 最后又问:“你孙叔知道这事儿吗?” 云华点头:“知道,孙叔昨天上山看我,给我带了信,信上写让我坐火车去京城,三天后,孙叔送我去火车站!” 有孙兴华在,夏满仓放心了:“这就好!有你孙叔帮你,我这边也放心!” 云丫头一个孤女住在山上,那就是颗定时炸弹。 要是不走,指不定啥时候就炸了! 他这个村长也得落埋怨。 京城的未婚夫! 夏满仓突然想起一件事来,他曾听孙兴华提过一回,说云丫头的父亲是为了救人才牺牲的,听说救的那人还是个首长,莫非就是那家人? 只是那首长姓啥叫啥,孙兴华没提。 夏满仓想到这些,打心里为云丫头高兴,要真是这样,救命之恩啊,不管咋样,那户人家肯定会对云丫头好的。 李红梅更是一颗心落了定,再看云华的时候,李红梅觉得这姑娘真是哪哪都长得好,只要稍稍打扮一下,一点都不输城里姑娘。 就是脑子不大好,也不知道京城那户人家会不会嫌弃她。 不管了,各人有各人的命。 就云华这样的乡下丫头能嫁到京城,那都算祖坟烧高香了! 李红梅心情好,笑着问云华: “云丫头,有什么特别想吃的吗?婶子一会儿上去给你做,这两天,家里有点事,都没顾得上。” “婶子,这段时间谢谢你,我腿伤已经好了。” “哎呀,真好了?伤筋动骨一百天呢!可不是闹着玩的!” “已经好了,那天就是看起来严重,其实没伤着骨头!” “真好了?不骗婶子!” 云华摇头: “我不骗人!” 李红梅就笑,摸了摸云华的头: “丫头啊,出门在外,一定要多看,多想,别人给的东西咱不要,记住婶子的话,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记住了吗?” 云华点头。 云华拿着介绍信离开夏家,夏国强就坐在院门那里,看着云华离去,半天没有说话。 当夜,夏国强把参军的决心告诉父母。 李红梅不同意。 “娘,您不是怕我惦记云丫头吗?”夏国强苦笑了一声:“等到了部队...就惦记不着了。” “人家有未婚夫,你还惦记个啥!” “娘,我就想出去看看!” “外面有啥好看的,你也不看看自己都多大了,赶紧结了婚生孩子,趁着我跟你爹还能动弹,帮你们带孩子!” 夏国强看了母亲一眼,没再说话。 但参军的信念更强了。 三天后,孙兴华上山。 云华站在院门前等他。 手上提着一个洗得发白的蓝布包袱,鼓鼓囊囊的,里面是几身换洗的粗布衣服。 还有奶奶留下的那个小包也被云华妥帖的放在包裹里面。 本来这些东西都可以放在乾坤袋里的,又想着自己要是一点东西不拿,好像也不对。 孙兴华接过包袱:“就这些?” 云华点头。 “那就走吧!” 孙兴华也是想着,等云丫头到了京城,陆家还能缺了她吃喝。 云华转身给院门落锁,生锈的铁锁‘咔嗒!’一声扣紧时,惊飞了房顶上栖息的几只小鸟。 锁门后,又在门缝里放上一片艾草。 这是山里人远行的老规矩,防虫蚁,也防邪祟。 下山路上,孙兴华刻意放慢脚步。 时不时回头确认云丫头是否跟上。 青槐村的村民早就知道住在山上的孤女云华今天要走,去京城。 个个都好奇,早早聚在晒谷场。 交头接耳的声音像群躁动的麻雀: “来了来了!看到没,那包袱小的可怜!” “云丫头也是个可怜的,老太太在时,还有老太太疼,老太太这一走,唉……” “哎呀,你这人,人家这是去京城享福的!哪有你说得这么可怜!” “对啊!人家去的地方可是京城!京城是啥地方,那是你一辈子都去不了的地儿!” “云丫头这是撞大运了呀!” “是呀,去了京城,以后就是城里人了!” 这时,李寡妇突然从人群后面冲了出来,“你不能走,先给钱,你得把我兄弟的医药费付了!” 这两天村民们八卦最多的是柳树屯村支书家。 在村民们眼里,当官的还扔自己亲孙女,那可真是缺德冒烟儿!没王法了! 李寡妇兄弟半夜摸上山的事情已经没人说了。 一听李寡妇的话。 人群顿时骚动起来!议论纷纷! 孙兴华反应极快,一个侧身挡在云华面前。 李寡妇的指甲在他衣服上刮出刺耳的声响。 “李桂花!”夏满仓一声暴喝! 震得在场众人一个哆嗦。 夏满仓拦在李寡妇前面,厉声道: “李桂花,你瞎说啥呢!你兄弟自己不小心,摔进沟里,你咋胡乱攀咬人呢!” 第11章 挤火车 李寡妇瘫坐在地上,拍着大腿嚎啕大哭: “苍天啊!还有没有天理啊!我家兄弟就是因为她才摔下山沟的呀!现在我家兄弟傻了,她不给钱,谁给!” 论倒打一耙的本事。 李寡妇说自己第二,都没人敢说自己第一的。 孙兴华环视众人,目光最后落在李寡妇涕泪横流的脸上,声量不大,但掷地有声: “够了!你说是云丫头害了你兄弟,有证据吗?云丫头什么时间?地点?怎么害了你家兄弟!当着乡亲们的面,你说清楚!” 李寡妇的哭嚎声顿时卡在喉咙里,变成一声滑稽的抽噎。 好半天才开口: “可我兄弟摔下沟,傻了是事实啊!大家都看到的,送到卫生所,那是要花钱的呀!” “李寡妇,你可别再说了,我听人说你兄弟压根儿就没上山,那天是喝醉了,自己走错了路,摔下沟的!” “是,我也听说了!” “自己喝多了马尿摔下沟,怪人家云丫头,这可就太缺德了!” “不就是欺负人家奶奶走了,孤身一人!” 云华自始至终都安静地站着。 连睫毛都没颤动一下,一直等李寡妇消停,不说话了,才从孙兴华的身后缓步走出来,冬日的阳光洒在她身上。 衬得那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袄子都泛着柔和的光,她站定时,衣摆纹丝不动。 仿佛连山风都为她静止。 抬头,露出那张让人意外又过分白皙精致的脸,尤其是那双眼眸,清澈通透。 看着众人,神色淡淡的: “这些日子,多亏乡亲们照应!” 她声音很轻,却奇异地传到了每个人耳中,弯腰鞠躬时,脸侧滑落几缕青丝,在阳光下泛着绸缎般的光泽。 直起身时,她的目光平静地扫过每一张脸: “孙叔,咱们走吧!” 云华刚要转身离开,就听见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等等!云丫头,等等!” 就见荷花婶子背上挎着两个大包裹匆匆忙忙的往这边跑过来。 她跑得急。 额前的碎发都被汗水打湿了,跑到跟前,气喘吁吁的看着云华,笑着解开包袱皮,露出里面大红缎面的被面,上面还绣着鸳鸯戏水。 “婶子才听说你要走,都没时间给你准备点啥,”荷花婶子抹了把额头上的汗,眼眶泛红: “我原本是想着,等你结婚的时候, 婶子给你备点嫁妆的, 你这一去,也不知道啥时候回来,这是我攒下来的被面,颜色喜庆,你收着, 这是今年新收的棉花,等你到了京城,找人把棉花弹弹,缝两床被子肯定够,新棉花,暖和。” “丫头,你收下!别嫌弃!” 云华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两个大包裹,素来平静的眸子里泛起一丝波澜。 伸手轻抚被面上的鸳鸯戏水。 云华知道,这是新嫁娘才用的花样。 奶奶是缝被子的好手,在世的时候,青槐村里谁家结亲,都会请奶奶去,原主也跟着去过几次,她见过的。 “婶子……” 感谢的话还没说出口。 云华就被荷花婶子一把抱住了。 这个平日里不多话的妇人,此刻眼角含泪,压着声音: “要不是你那天……”荷花婶子的声音闷闷的:“我家狗蛋儿可就……” 云华轻轻拍着荷花婶子的背,在妇人耳边低声说了句话。 只见荷花婶子突然瞪大眼睛。 随即破涕为笑,用力点了点头。 孙兴华见状,默默接过两个大包裹。 原本孙兴华也打算给云丫头置办一些东西的,家里那口子没让,说这才哪到哪儿。 有婚约,也不一定能成! 人家是谁? 首长的亲孙子,云丫头一个乡下傻女! 人家能看上她! 再说了,云丫头才多大啊,才十七岁,要结婚,还得等一年呢。 等婚事确定下来再说吧! 妻子的话难听,但说的在理,孙兴华也觉得这门婚事难成。 之所以还送云丫头走,是觉得哪怕首长家里不接纳云丫头当孙媳妇儿,也该看在云丫头父亲的份上,照顾好她。 比起孤身一人住在半山腰。 云丫头能去京城也是一个好的选择。 孙兴华是开车过来的,借的车。 两人上车后,直奔火车站。 云华头一回坐车,一开始还挺新奇,半个小时后,云华蹙眉。 乡间的路实在是不好,太颠簸。 云华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被颠得有些难受,默了一瞬,手指微动间。 几只黑色的小小蝴蝶从指缝间翩跹飞出。 轻盈地落在四个轮胎上。 蝴蝶触须微微颤动,金色光点一闪而逝,车身顿时平稳如履平地。 孙兴华略略有些诧异,也只当是驶入了平坦路段。 一个小时后,云华有些昏昏欲睡。 孙兴华从后视镜里看到: “要是困了,就睡会儿!等到了火车站,我叫你!” 云华点头,把荷花婶子给的大包裹竖起来,身体靠上去。 还挺舒服。 到了火车站,孙兴华领着云华匆匆穿过人群,突然听见熟悉的呼唤。 候车厅外的廊柱下,妻子杨春梅正带着两个女儿朝他们挥手。 “可算是来了!” 杨春梅几人迎了上来。 云华乖巧地打招呼:“婶子好,大姐、二姐好。” 声音清凌凌的,像山涧泉水。 阳光透过她鬓角的碎发,在脸颊投下细碎的光影。 原主是见过杨春梅几人的。 只是杨春梅带着两个女儿去青槐村的次数少,多数时候还是孙兴华去的多。 杨春梅手里提着一个包,里面是几个饭盒叠放在一起。 “我给云丫头做了些饺子,带上车,饿了加点热水就能吃,也方便。” 孙兴华笑容满面的点头: “饺子好!吃了抗饿!云丫头带上!” “里面还有一个牛皮水袋,接水用的,接水的时候小心点,别烫着手!”这话是对云华说的。 云华点头。 孙秀云也递了一个包袱过来,笑着说: “云丫头,这是我给你做的一件袄子。” 说着话的时候,人也靠了过来,凑在云华耳边小声道:“里面我还给你做了两件小衣,回头你打开一看就知道。” 等孙秀云送完东西后,圆脸的二姐孙秀英笑眯眯的递给云华一个小纸袋子: “云妹妹,我手里没钱,你都不知道,娘管钱,特别抠门,这是我用好不容易攒下来的毛线勾的手套,很漂亮的,你带上。” 杨春梅伸手就在孙秀英胳膊上拍了一下: “我抠门儿!为了谁?还不是为了你们,没良心的!” 孙秀英嘻嘻一笑:“是,为了我们!娘对我们真好,是吧,大姐!” 孙秀云笑。 云华看着这一家人,心里暖呼呼的。 想了想,伸手从衣兜里掏出几个绳结,递给杨春梅: “婶子,这是如意结,我编的,戴上它,能事事顺心如意!一人一个。” 杨春梅接了过来,仔细看了看,笑道: “没想到咱家云丫头还有这手艺呢!编得真好看!” 孙兴华瞧了一眼,笑道: “我也有呢!” 云华点头:“孙叔也有的,戴在身上,有用!” 杨春梅把绳结放好:“走吧,先上车,一会儿人就多了。” 其实现在人也不少。 杨春梅走在云华身边,一边往前挤,一边跟云华说着话: “云丫头,火车上不要相信任何人,别人给你东西吃,也不能吃,记住了没?” 云华点头:“记住了,婶子!” “还有,到了京城,不管发生什么事情,记得给你孙叔打电话,记住了没?” 云华点头:“记住了!” “遇到事情一定要多想想,想不明白的,也给你孙叔打电话,我们帮你!” “好!” “我家的地址,你孙叔单位的电话号码记下来了吗?” “记下啦!” 杨春梅说着说着声音哽咽了起来: “云丫头,别怨婶子!” 云华:“婶子,你们一家人对我和奶奶的好,我记着呢!奶奶常说孙叔一家是顶顶好的人!您多保重!” 杨春梅抬手摸了摸云华的脸: “谁说我家云丫头傻的,你们听听,刚刚那话,云丫头说得多好啊!” 二姐秀英一把抱住了云华的胳膊: “云妹妹这么漂亮,怎么可能傻!云妹妹,到了京城,给我们写信啊!” “嗯,会写的。” 二姐秀英看着云华那张精致的脸,没忍住,捏了捏,啧了一声: “云妹妹,你这脸也太光滑了一些,是不是抹了珍珠粉啊!” 云华笑着摇头: “不是珍珠粉!” 杨春梅拍了一下二闺女的手背: “行了,咋还动上手了,捏红了咋整!” 二姐秀英刚想反驳,她都没使劲,就是意思意思捏一下而已。 结果下一瞬就见云华被她捏的那一侧脸颊红了。 这么嫩! 她真没使劲啊! 惹来杨春梅一个冷眼: “看你干的好事!” 云华赶紧笑道: “没事,一会儿就看不见了。”一家人说说笑笑的往检票口走。 检票进站的时候,所有人都往前挤,都想提前上车,好抢占地方放东西。 云华从来没想过有一天她一个受人尊敬的灵巫会跟这么多人挤在一起。 放眼看去,全是人! 她以前出行都是固定时间,固定路线,且有她专乘的轿子。 从没见过这么多的人。 云华看得目瞪口呆。 好在有孙兴华一家人帮她。 不然。 云华觉得她带的这些东西指定会被挤掉。 琢磨着,等上了车。 这些东西还是放进乾坤袋里好了。 跟着云华一起到了检票口,孙兴华才把手上最大的包裹递给云华:“云丫头,到了京城,安顿下来后就给我们打电话,写信都行。” 云华点头:“我会的!” 最后上车时,云华回头望了一眼站台上的一家四口,他们都穿着最朴素的衣服。 但脸上是真诚的笑。 孙兴华见她看过来,腰板挺直,行了一个军礼,杨春梅婶子一边挥手一边抹着眼泪。 两个姐姐笑着朝她挥手告别。 他们都很好! 将来也会很好的。 上了火车,车厢里面除了人就是包,大大小小挤在过道上,几乎是寸步难行。 这些人都忙着整理自己的行李。 云华往前挤的时候,趁人不注意,顺道把行李一样一样的都收进了乾坤袋里面。 等她找到自己的位置。 身边只剩下婶子杨春梅给她准备的那个包。 包里是吃的和一个牛皮水袋。 座位上全是行李,也没法儿坐下。 云华就提着包,安安静静的靠边等着。 一个戴着眼镜的男人靠窗坐着,看着外面,他旁边是一个穿着碎花棉袄的女人,还带着一个小女孩儿,大概六七岁的样子。 穿碎花棉袄的女人脱了鞋站在座位上,忙着往行李架上放东西。 小女孩儿也没闲着,站在底下帮女人递东西。 云华只需看上一眼,就知这是一家子。 妻子女儿一直在忙的时候,男的无动于衷,也不搭把手。 另外一个年轻人也在忙着收拾行李,回头看见云华,不好意思的笑道: “不好意思啊,我马上就收拾好!” 说完还看了一眼云华四周,问:“你有行李要放上去吗?这里还有一个空!” 云华摇头:“没有。” 一直在忙的女人立即递了一个大包过去: “大兄弟,帮个忙,看能不能把这包放上去!” “行!” 等所有人的行李都归拢好后,过道里就没那么挤了。 云华也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她的位置靠窗。 说实话,跟人近距离的这么坐着,云华实在是不喜欢,尤其是车厢里面各种味道交织,云华悄悄在身周布下结界。 避开那些难闻的味道,尽可能的模糊自己的面容,不引人注意。 窗外是北方萧瑟的冬景,枯黄的麦茬地里偶尔闪过几个拾荒的身影。 对面穿着碎花棉袄的女人十分健谈: “俺家建国可是十里八乡独一份!”女人粗糙的手拍了一下身边戴眼镜的斯文男人:“别的知青为了回城,老婆说舍下就舍下,别说老婆了,亲生孩儿说扔就扔,要多狠心就有多狠心。” 女人掰着手指数: “村东头老李家的闺女,都说她嫁的好,她男人家里给弄了一个招工名额,半年前回的京城,说好了等京城那边安顿好就回来接她跟孩子, 结果呢,人一去不回,再也联系不上了,那就是个陈世美! 还有王会计家的姑娘,也被那上海知青骗了,大着肚子,结婚证都没领,真是造孽!” 第12章 我心里有了别人 她家男人推了推眼镜,镜片后的目光闪烁,头扭着,看向窗外,没看任何人。 女人笑着说她运气好,别看她生的是个女儿,男人可疼闺女了。 说实话,疼闺女这一点,云华没看出来。 但不耽误女人继续说话。 这次,男人返城,带上她们母女,在女人看来她才是那个最幸福的。 云华看了一眼对面坐着不说话的男人。 心道,对面女人还是太乐观了。 等下火车后,她跟女儿就会被那男人抛下。 说完自己,女人抬手裹了裹头上那条褪色的头巾,怀里抱着已经犯困的闺女,问云华旁边的那个年轻人:“同志,你也是知青?成家了没?” 年轻人笑了笑,指着女人怀里的闺女,压低声音: “大姐,你家妞妞困了!” 女人低头,就见怀里的闺女眼皮直打架,小脑袋一点一点的,像只啄米的小鸡崽。 “哎哟,还真是困了!” 给女儿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睡觉。 再开口的时候,声音小了很多。 云华发现自己对这个世界所知甚少。 手腕一翻,无数个小小的黑色蝴蝶飞了出去,落在各个车厢。 她需要知晓一些信息。 不停的有黑色蝴蝶飞回来,落在云华的耳边。 原来城里的人不干农活,也不种地,他们是参加工作。 城里有各种各样的工作。 棉纺厂,食品厂,机械厂,造纸厂,机床厂,医生,老师,军人,当官的,还有在副食品店里卖酱油醋的。 好多工作。 云华听得是津津有味儿。 有正式工作的,一月工资大概在三十五元到五十元之间,也有工资高的,级别也高。 临时工就多了,分轻体力活和重体力活。 轻体力活儿一天一块二毛,重体力活儿一天一块五毛。 掏粪工的工资高,一天一块八毛钱,还得有关系。 京城还有个同仁堂,可以卖草药给他们,但需要公社开具‘采集证’,采集证是个啥? 云华琢磨着,自己手里有介绍信,介绍信行不行? 要是可以的话,也可以卖草药给同仁堂。 自己还会治病,上一世,云华只负责一个人的身体健康,那就是王上,她的医术在整个王朝都是最顶尖的,不知道去了京城,开个医馆行不行? 后来又从黑色小蝴蝶那里听到,现在的医生是要有从业资格证的,她没有。 还要上学,要有学历。 云华没上过学,更没学历。 原主认字不多。 云华会写的字儿跟这边长得不一样,她更擅长画符。 修收音机挣钱多。 收音机是啥?没见过。 云华把火车上的信息分析完之后,发现她什么都干不了。 她是王朝的至高灵巫,通晓天地灵力,掌管祭祀,断吉凶,能画符,还会绳结。 可现在破四旧,算命不行,画符也不行。 还有,这个年代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最好的出路是结婚。 女孩子要是不结婚也不行。 独身女性身边要是没个男人,免不了被人惦记,那李寡妇的兄弟不就是对自己起了歹心,才出了一场闹剧。 走之前,云华给自己算了一卦。 过程稍曲折了一点,但结果是好的。 军区医院。 这次陆向东任务归来,曲欢知道自己不该再去,还是忍不住第一时间找人打听,得知陆向东立了功,也受了伤。 曲欢恨不得立即飞到医院。 赶到医院,站在陆向东的病房门前,曲欢做足了心理准备。 曲欢了解陆向东。 那个冷若冰霜的男人,每次见到她都像躲避瘟疫般迅速离开的男人。 曲欢几乎能想象到病房里的场景。 陆向东见到她,一定会用那种疏离的眼神看她。 眉头微蹙,嘴角绷紧,然后用公事公办的语气说: “我没事,你走吧!” 如果曲欢不走,说不定男人还会让护士以‘需要静养’为由把她请出去。 如果陆向东真的要赶她走, 她就放下水果立刻离开,绝不给他添麻烦。 曲欢咬了咬下唇,抬手轻轻敲了敲门。 指节与门板相触的瞬间,她的心跳快得几乎要冲出胸膛,曲欢自嘲的笑了笑。 原来在她心里,还是没有放下陆向东。 “进来吧!” 推开门的一瞬间,曲欢愣住了。 就见陆向东懒散的靠在床头,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在他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看过来的眼神不再是往日的锋利与疏离。 而是带着曲欢从未见过的柔软。 男人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个几不可察的、却真实存在的微笑。 这么多年,陆向东从没对着曲欢笑过。 一次都没有! “你来了!” 简简单单几个字,却让曲欢的眼眶瞬间发热。 “听说你受伤了,我来看看你,”曲欢手里提着一网兜苹果。 “坐下说话,咱们有一阵子没见了!” 曲欢望着男人,满脸的不可思议,以前这男人见了她,总是找借口离开,半句话都不多说的,这次怎么? 曲欢有些恍惚,不确定陆向东是个什么意思,只待了一会儿就要走。 陆向东居然主动邀请: “下午有时间吗?” 曲欢受宠若惊:“有啊!” “过来陪我下棋吧!一个人挺无聊的!” “好!” 曲欢走后,陆向东躺在床上,长长的吐出一口气。 迈出这一步,也没想象中的难。 陆向东想要给曲欢最好的,就要退掉跟云华的娃娃亲。 退婚这件事,陆向东不是很担心。 距离云华年满十八周岁还有一年的时间,在陆向东看来,一年时间退掉这门亲事足够了。 以前不退,是陆向东自己不想踏出那一步。 现在他想娶的人是曲欢。 这门亲事就必须退! 下午,曲欢应邀而来,坐在病床边的椅子上,手里的小刀灵巧地转动着,苹果皮连成长长的一条垂落。 低垂的睫毛在眼下投下一小片阴影,嘴角噙着一抹甜甜的笑意。 曲欢喜欢陆向东。 这在军区大院里不是秘密。 每次陆向东休假回来,总能在军区大院偶遇特意换了新衣服的曲欢。 甚至陆向东的母亲周墨韵也知晓。 有时周墨韵也会在丈夫面前夸曲欢,说:“欢欢这孩子是个好的,长得好,性子也好!” 关键是对她儿子陆向东好,心里眼里只有陆向东。 这样的姑娘要是娶回家。 该多好! 可陆向东有婚约。 那纸婚约就像一道无形的枷锁。 陆向东每次见到曲欢,总是客气地点头,然后迅速离开,不给曲欢任何开口的机会。 曲欢见得最多得是陆向东的背影。 挺得笔直,像是一柄出鞘的剑,带着刻意的疏离和拒绝。 陆向东半靠在床头,目光像是黏在了曲欢身上。 从她微微泛红的耳尖,到随着呼吸起伏的肩线,每一处细节都让他移不开眼。 那眼神炽热得几乎能融化窗外的积雪。 曲欢,文工团的台柱子。 舞台上。 她跳《红色娘子军》时的飒爽英姿能让全场官兵热血沸腾。 那张明艳动人的脸蛋,笑起来时眼角的小痣会跟着轻轻颤动。 也只有在那个时候。 陆向东才敢光明正大的看她。 年初的时候曲欢下乡当知青。 刚下去大半年就回到京城,听她说,下星期就回文工团,继续上班。 追求曲欢的人很多。 但曲欢眼里只有一个陆向东。 陆向东看着曲欢,这一刻,他胸腔里涌动着难以言喻的满足感。 突然,床头柜上的电话铃声划破静谧。 曲欢手一抖,苹果‘啪’地一声掉了。 陆向东伸手去接,牵扯到肩上的伤口,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 “没事,先接电话!”曲欢笑着说。 “向东,身体恢复得怎么样了?” 听筒里传来陆老爷子洪亮的声音,震得话筒微微发颤。 “爷爷,我好着呢。” 陆向东嘴角不自觉扬起,冷峻的眉眼舒展开来。 阳光落在他高挺的鼻梁上,在侧脸投下一小片温柔的阴影。 曲欢望着他的笑脸,一时忘了去捡掉到地上的苹果。 她从未见过这样的陆向东,他眼角的笑纹让他整个人都生动起来,像是冰川融化成春水。 军区大院里的这些子弟,曲父曲母属意的人并不是陆向东,而是他小叔陆知行。 陆知行比陆向东大了六岁,今年二十六。 长得英挺俊朗,但曲欢怕他。 而且那人十分的无趣。 一年时间里,能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任务多的时候,两三年不回来都是常事。 这样的男人,嫁过去,那也是守活寡。 至于随军,曲欢从来都没有想过。 陆知行所在的军区,在最南边,边境线上,去那种山沟沟里随军,有什么意思。 陆向东就不一样了。 陆家老爷子最疼的人不是小儿子陆知行,而是孙子陆向东。 陆向东所在的军区,就在京城周边,半天就能回来。 当年陆知行的母亲生陆知行的时候,难产,好不容易生下陆知行后,人就走了。 老婆没了,陆老爷子迁怒到刚出生的陆知行头上。 不喜欢陆知行。 陆向东无奈地捏了捏眉心:“爷爷,我早就没事了,要不是您拦着,我昨天就回部队了。” 电话那头传来茶杯放下的轻响:“真没事了?” “真没事,身体倍棒!” “那行,一会儿你小叔去给你办出院手续。” 老爷子顿了顿,声音突然严肃起来:“晚点去火车站接个人。” “谁啊?” 陆向东漫不经心地问,目光又飘向曲欢纤细的手指。 “你未婚妻到了。” 未婚妻? 那个叫云华的小姑娘? “她怎么来了?” 电话那头传来老爷子沉重的叹息: “老太太前些日子走了,咱们家接到信的时候,你还在南边,没回来,没去参加老太太葬礼是咱们失礼,我写了信回去, 让云丫头坐火车来京城,以后她就住在咱们家,正好跟你熟悉熟悉。” 陆向东沉默下来。 “听到了吗?” “爷爷,你等会儿!” 陆向东说完,伸手捂住话筒,扭头看着曲欢,压低声音: “帮我买包烟!” 曲欢知道,这是有事情要说,她在这里不方便,心里落寞了一瞬,但人很快站了起来,笑着点头:“那我去了!” 等曲欢离开后,陆向东才继续道: “爷爷,我跟云丫头不合适!” “不合适?哪儿不合适了?” “爷爷,我不想瞒你,我心里有了别人!” 电话那头传来‘砰’的一声闷响,显然是老爷子拍了桌子。 ‘混账东西!’老爷子的吼声震得听筒嗡嗡作响,“云家老太太尸骨未寒,你就想悔婚?当年要不是云丫头的父亲,现在坟头草三尺高的就是你爷爷我!” “爷爷,我很敬佩云丫头的父亲,但是,报恩的方式有很多种,我可以把云丫头当亲妹妹来照顾!” “放屁!”老爷子直接打断,“人家姑娘千里迢迢来投奔,你让人家以什么身份住在陆家?街坊邻居的唾沫星子都能淹死人!” “爷爷,现在是新社会了,自由恋爱!” “少给老子讲大道理!”陆老爷子说了云华坐的那趟火车车次,还有到站时间,就挂断了电话。 陆向东皱眉,万万没想到,老太太去世了,云丫头这个时候来京城。 回头就看到曲欢站在门口。 “曲欢,你愿意嫁给我吗?” 曲欢先是一愣,随即捂着嘴红了眼眶。 陆向东笑着往曲欢那边走了一步,没想到曲欢突然转身,哭着跑了。 陆向东追了出去,一把抓着曲欢的胳膊: “不愿意?” 曲欢哭得更大声了。 她想嫁给陆向东,做梦都想,怎么可能不愿意。 曲欢的哭声引来了护士:“怎么了这是?咋还哭上了!” 陆向东摆手: “没事儿,情绪有点激动!”说完,低头在曲欢耳边道:“别哭了,我知道我以前混蛋,伤了你的心,咱们回去说。” 曲欢也知道,这里是医院,要是被人传出去,就不好了。 两人回到病房。 曲欢仰起头,眼圈泛红: “陆向东,我的心意你早就知道!我喜欢你,想嫁给你!” 她声音哽咽:“以前你拿婚约当借口躲着我,不搭理我,我认,但现在,是你先来招惹我的,是你!” 第13章 我饿了 陆向东低笑一声,顺势抓了曲欢的手,紧紧握住。 “是,我是认真的!这辈子想娶的人只有你!” 曲欢似哭似笑的看着陆向东,也不说话,就这么看着。 过了好久,曲欢把手从陆向东的手里抽出来,转身,拉开门。 一言不发的离开。 陆向东没再去追,而是站在窗前久久未动,他本来想过段时间再跟曲欢表白心意的。 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曲欢不答应他是对的。 他跟云华的娃娃亲还没解除,有什么资格跟人家曲欢求婚。 是他鲁莽了。 过了好久,陆向东拨通了那个熟悉的号码。 “小叔,帮个忙,”陆向东开门见山。 电话那头传来陆知行沉稳的声音:“身体好了?” “早好了,”陆向东单手解开病号服纽扣,露出结实的胸膛,准备换衣服:“有任务,今天就归队。” 陆向东想好了,家是不能回的,只能回部队,出任务。 让老爷子逮不着他。 “很好!你的出院手续我已经找人给你办了,直接出院就行!” “小叔!” 电话那头,陆向东喊了一声。 陆知行笑:“说吧,什么事?” “帮我去火车站接个人。” “没空,你小子是运气好,打过来的时候,我正准备出门,晚一点就接不上你这通电话。” 陆向东眯起眼睛笑:“那我运气不错,小叔也要回部队?” “嗯!这就走!走之前回趟家。” 陆向东又问:“开车回?” “开车,怎么了?” “那正好顺路,”陆向东语速飞快:“小叔,接到人后,你先把人送回家,我有任务,顾不上。” “接谁?” “云华。” 云华?陆知行皱眉重复着这个名字。 指节下意识的在桌面上敲击了好几下,反应过来云华是谁后,陆知行咬了咬后槽牙,太阳穴突突直跳。 “臭小子!你这不是胡闹嘛!”陆知行声音陡然严厉:“自己的娃娃亲,自己去接。” “小叔,我有任务,真走不开,”陆向东看着窗外掠过的白鸽,声音突然低沉:“算我欠你个人情。”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向东,你是不是有别的想法?” 陆向东没想瞒着小叔,陆向东跟陆知行年龄差不了几岁,从小跟在小叔屁股后面跑。 “就知道瞒不过你,小叔,我不能娶她!” “原因!” “心里有人了!” 陆知行挑眉:“曲欢!” 陆向东惊讶坏了:“小叔,你咋知道的?” 咋知道的,之前陆向东昏迷不醒,嘴里喊的人就是曲欢,不过这事儿,陆知行没打算告诉陆向东。 毕竟向东已经有了娃娃亲。 他们陆家也不是背信弃义的人家。 定了娃娃亲,那就得娶。 “还真是她,你们俩不是没来往吗?” “小叔,世事难料,反正我现在是铁了心!” “那云丫头怎么办?你想过吗?” “小叔,我心里有了别的女人,再娶云丫头,你觉得这对云丫头公平吗?” “当然不公平,我是问你,这件事,你打算怎么处理?” 陆向东轻呼了一口气: “认亲,当亲妹妹对待。” “爷爷那边呢?你怎么说?”陆知行捏了捏眉心,根本没想到向东那臭小子胆子会悔婚! 电话那头,好一阵才传来陆向东的声音:“小叔,见到爷爷,替我说声对不起!” 陆知行眉峰一扬,有种不好的预感: “怎么?就这么迫不及待,跟你爷爷摊牌了!” “嗯!” “惹了事儿就跑?” 陆向东叹了一声:“不然呢,回去跟老爷子硬碰硬,我先躲他一段时间再说。” 不等陆知行开口,陆向东迅速说了车次和时间,果断挂了电话。 陆知行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最终转身抓起了内线电话。 “给我接火车站值班室,查查今天到站的K374次列车。” 汽笛长鸣,列车开始减速。 车厢里的乘客像听到冲锋号似的,呼啦一下全站了起来。 行李筐,各种包在过道上磕磕碰碰,带起一阵混杂着煤灰和汗酸味的风。 云华依旧安静地靠窗坐着,她的行李在乾坤袋里,没什么要拿的,眼下她手里就一个牛皮水袋。 指尖摩挲着牛皮水袋上的绳结。 闲着没事,刚编的。 杨春梅婶子包的肉馅儿饺子早吃完了。 现在水袋里只剩下半袋凉白开,胃里传来细微的抗议。 她有点饿了,云华手里有钱,但孙叔说,最好存起来,以防万一。 能不用就不用。 戴眼镜的男人正把行李一件件挪到过道。 “你抱着孩子在这等着,别乱走,人多,别挤着孩子,行李太多,我先把行李弄到门口,一会儿好下,”男人推了推眼镜,镜片反光遮住了他的眼神。 女人忙不迭点头,把熟睡的孩子往上托了托。 火车进了站,月台广播正播放着《东方红》。 云华跟在人群后面下的火车。 “建国!建国你在哪啊?”女人抱着孩子在人潮中打转,褪色的头巾被挤得歪斜。 孩子醒了,正抓着母亲衣领哇哇大哭。 云华驻足望去。 透过攒动的人头,她看见那个戴眼镜的男人,身边跟着好几个人,距离他最近的是一个年轻女人,一行人提着行李快步走向出站口。 云华也在找人,目光扫过站台上每一个举着牌子的接站人,却没见到半个陆家人的影子。 云华只好顺着人流往出站口走。 从女人面前走过去的时候,云华脚步一滞。 想了想,往后退了一步,站在女人面前,对上女人那张满面泪痕的脸: “大姐,你男人克你!” 正哭着的女人一愣:“你说什么?” 云华压低声音:“你男人克你财运,你要是跟他在一起,他不光克你财运,你闺女的财运,他也克!” 女人抬起红肿的眼睛,声音沙哑的问: “你的意思是,我不该嫁给他!” 云华:“及时止损,对你,对你闺女都好!大姐,你想想,自从你们结婚后,你手里的钱是不是都到了男人手上。” 经云华这么一说,女人想了想,也顾不上哭了,点头: “我卖鸡蛋的钱,卖山货的钱都被他拿走了!” 云华继续道:“那钱花在你跟你闺女身上了吗?” 女人沉默了好一阵,摇头。 “姑娘,谢谢你,我懂了!” 随即抱紧了怀里的孩子,望着出站口的方向,苦笑一声: “不找他了,其实我跟他只办了酒席,没领结婚证,每次提起领结婚证的事情,他都烦躁的不行,推三阻四,其实我知道的,他烦我,答应跟我在一起,答应跟我结婚,也只是因为他干不了农活儿,挨不了饿!” “他把行李,钱全拿走,就是为了逼我回去,我不回去,我要留在城里,不就是干活儿嘛!我不怕下力气,我自己也能把闺女拉扯大,我可以的!” 女人说着说着就嚎啕大哭起来。 云华轻叹了一声,拍了拍女人的胳膊: “大姐,照顾好孩子!你的福气在后面呢!别怕!” 走出火车站的云华,手心里不知何时多了一枚古老的钱币,上面有古老的图腾纹样,就是那些文物专家,也不曾有机会见到。 那枚钱币在云华的手上无声转动。 卦象显示,若想寻个饱腹之处,当往西行。 云华拢了拢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袄子,慢悠悠的走在京城的街道上,往西而去。 转过两条胡同,就见派出所门口停着一辆三轮摩托。 云华站在那辆摩托车跟前。 仔细打量。 火车上,她听人提到过,这东西三个轮子。 车斗那里漆皮剥落,露出里面深绿色的底漆。 侧面印有‘公安’两字,车头插着红旗。 一年轻公安从派出所里面急步冲了出来,就要上摩托车。 “同志,等一等!”云华声音不大。 年轻公安停了下来,抬眼,便对上一双如云中月的眼眸,纯澈清透,带着点点笑意。 周卫民少见的愣了一下,才开口: “有事?” 周卫民下意识按住腰间的手枪套。 警惕的打量眼前这个陌生姑娘。 周卫民还在派出所里面的时候,就见这姑娘慢悠悠的靠近摩托车。 形迹可疑。 要不是因为情况紧急,周卫民应该把人拦下盘问的。 没想到这姑娘还主动喊住他。 “你在找人!”云华看着周卫民,声音浅淡的说道。 周卫民瞳孔一缩:“你怎么知道?你是谁?” 云华抬手指了指天: “我是谁不重要,天快黑了,你要是想找到他,我能帮你!” 周卫民笑了: “小同志,我知道那人藏在哪里!” “那地方是错的,”云华摇头,布鞋尖碾碎一片枯叶,“打个赌如何?若我找的地方对了,你帮我安排食宿,我饿了。” 她抬起眼,清凌凌的目光像能穿透人心。 周卫民看着小姑娘那双清透的眸子,不像是在说笑。 犹豫片刻,朝着派出所院子里喊: “曲英杰!出任务!” 跑出来的年轻公安帽檐还歪着。 周卫民压低声音:“叫上李哥,带好手铐。” 转头却见云华掌心托着只黑蝶,翅膀上的纹路竟泛着金色的光泽。 周卫民没见过这样的。 “这是……”周卫民忍不住伸手,蝴蝶却倏地飞起,在他警号牌上停了一瞬。 “活的?”周卫民瞪圆了眼睛。 云华指尖轻点:“它会带你们找到那人。” 只见那蝶翼轻振,向西飞去。 周卫民咬牙跨上摩托:“李哥去东郊粮库!曲英杰跟我走!” 发动机轰鸣时,他回头看了眼站在原地的小姑娘,暮色中,小姑娘安安静静的站在原地,脸上无悲无喜,静谧安然。 一个小时后,云华坐在派出所食堂里,慢条斯理地吃着一个白面馒头。 周卫民端着铝饭盒过来,里面是他特意要的红烧肉: “小同志,奖励你的!” 周卫民把手里的铝制饭盒放到云华面前。 云华夹了一筷子,尝了尝:“味道不错,谢谢!” “那只蝴蝶呢?”周卫民问。 当时他跟曲英杰忙着抓人,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那只黑色的蝴蝶早已不见踪影。 更神奇的是,曲英杰看不到。 云华手里的筷子指了指自己的饭菜,声音很轻:“卦金已付,莫问缘由!” 周卫民悄悄给云华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又问:“你从哪里来?” “南边,安平县下的一个小村子,叫青槐村。” 周卫民听后,忍不住吐出一句:“高手在民间啊!” 云华淡声道:“慎言!” 周卫民了然的点头:“你是知青?不对,你要是知青的话,那你就该直接回家,没必要找住的地方,你是?” “走亲戚!太晚了,不便叨扰,我想明天过去。” “哦,那行,晚上你就住招待所,离这里不远,一会儿我带你过去,明天早上的早饭也在这里吃,你看行不?” 云华摇头:“不了,明天早上不在这里吃饭,不过有件事我想问你。” “你问!”周卫民笑道。 “我要是帮你们查案,会有奖励吗?” “啊?奖励?有啊,你想要什么奖励,一般我们会给破案有功的发奖状。” 云华摇头:“不要奖状!” “也可以奖励钱,五块到五十块不等,你这次帮忙找人,我已经写了申请,就是不知道奖励啥时候下来。” 云华想了想,问:“除了钱,有票吗?” 听火车上的人说,买东西得有票,各种票,云华听得有些迷糊。 她身上,只有钱,没票。 周卫民哦了一声:“你想要票?” 云华点头,直说:“我缺票!” “行,那我回头问问,不过,即便是有票,也是粮票或者布票,其他票不好弄。” 云华嗯了一声:“有票就行,这个给你,我最近一段时间,暂时住那里。” 云华递给他了一张纸。 周卫民接过来一看,是一个地址,仔细一瞅,这不是军区大院吗。 “你家亲戚住这里?” 云华点头,没有多说。 涉及到别人的私事,周卫民就没多问。 火车站。 陆知行猛地踩下刹车,吉普车在火车站广场的水泥地上拖出两道漆黑的轮胎印。 甩上车门,陆知行就往出站口跑,军装下摆带起一股风。 等他赶到出站口的时候,出站口空无一人。 陆知行盯着空荡荡的出站口,用力扯开风纪扣,喉结剧烈滚动。 他一路飙车,都没赶上。 第14章 她怀孕了 一个乡下丫头,出了站,找不到接站的人,又人生地不熟的,会去哪儿? 陆知行在火车站四周转了一圈,询问了好几个年岁差不多的姑娘,都不是云华。 确定人已经离开,陆知行这才开车到周边胡同找人。 一个小时后。 陆知行把车停在一个绿色电话亭前,塞进两枚五分硬币。 接电话的是老爷子:“喂!是向东吗?” “爸,是我,云华那姑娘到家了吗?” “老三!怎么是你?”老爷子的声音突然拔高,“向东呢?” “东子临时有紧急任务,托我去火车站接人。”陆知行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我赶到这边的时候,已经迟了,火车站附近我都找了,没找到云丫头。” “混账东西!什么紧急任务?他就是故意的! 之前我打电话通知他去接人,他居然在电话里跟我说,他要悔婚!人家云丫头做错什么了吗?就要悔婚!” 陆老爷子满脸怒气的说道。 陆知行沉默地听着,指节在电话亭的玻璃上很轻的击打。 这事儿东子做的确实不对,对这门娃娃亲有意见。 可人家姑娘有什么错。 即便不愿意,也该把人接回家再说。 现在人不见了,理亏的就是陆家。 眼下最要紧的是找到人。 别出事。 “爸,你别急,先找人!” “报警吧。”老爷子叹息一声,开口。 声音突然苍老了许多。 “为什么?”陆知行纳闷儿。 没到家,也只能说云丫头对京城不熟悉,没找到地方。 报警是不是有些过了。 “云华那孩子,”老爷子似乎在斟酌用词,“五岁那年发高烧烧坏了脑子,她奶奶在信里说,智力一直停留在六七岁的水平。 那孩子乖巧听话,我是担心……怨我,我应该让东子或者你亲自去安平县接她过来的!报警吧!那孩子不能出事儿!” 陆知行心头一紧。 火车上,人贩子专门盯着这样的姑娘下手。 确实容易出事! 赶紧道:“我这就去派出所。” 陆知行去派出所的时候,周卫民带着云华去了招待所。 云华身上有介绍信,所以入住很顺利。 曲英杰和老李在审讯室审讯。 陆知行到的时候,接待他的是老张,得知那姑娘智力有问题,很有可能是被人贩子带走了,派出所这边十分重视。 立即派出警力。 这种时候,陆知行也没法离开,跟着一起找人。 陆家。 陆老爷子久居上位。 脸上一旦没了表情,眉宇间自带一股子威严。 长子陆观砚年纪不小了,但每次见父亲这副表情,心里都还惴惴的。 陆观砚担心父亲气出个好歹,赶紧上前: “爸,有老三在,不会出事的,你别急,身体要紧!” 陆老爷子冷冷的看了自家长子陆观砚一眼,随后又看向站在一旁不出声的大儿媳妇儿周墨韵,手指抬了抬,指着周墨韵道: “你来说,东子病房里的那个姑娘是咋回事!” 陆观砚一听,心里猛地跳了一下,转头,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妻子: “怎么回事?” 儿子什么品行,陆观砚还是知道的,怎么就凭空出来一个姑娘了。 谁啊! 此时此刻,周墨韵的脸全白了。 她确实知情。 今天下午周墨韵去医院看儿子的时候。 病房里,儿子跟曲欢相谈甚欢,周墨韵从没在儿子脸上看到过那种柔软的神情。 周墨韵在病房门口,站了好几分钟才走。 回来的路上。 周墨韵也在思考这个问题。 但这是一个无解的题。 不管儿子怎么做都对不起云华。 按照婚约,等云华年满十八岁就结婚。 两人结婚了又怎样? 儿子心里的女人是曲欢。 这对云华不公平,对儿子更不公平。 可要是不跟云华结婚…… 陆家是要被戳脊梁骨的,大院里谁不知道向东有一个娃娃亲。 周墨韵不知道怎么说。 陆老爷子又拍了一下桌子: “说话!” “爸,这事儿怪不着东子,曲欢那丫头喜欢东子,上赶着追求东子, 这事儿大院里谁不知道!去年曲欢下乡,就是因为跟东子置气,说东子不理他,她就走,这不在乡下待了一年刚回来, 爸,我发誓,东子在之前没有做对不起云华姑娘的事情, 一次都没有。 真的,曲欢追着他的时候,东子都是避得远远的,可这次…… 这次怎么回事,我也不清楚, 下午那会儿我去医院的时候,看到曲欢在病房,我也很吃惊! 我想,是不是听说东子受了伤,来看望东子的, 爸,这种情况,咱也不好撵人啊!” “爸,你放心,跟云华姑娘的婚事,东子心里有数!这些年他对曲欢一直保持距离,就是因为记着这个婚约,真的!” 周墨韵嘴上这么说着,心里却像是压了一块大石头般难受。 她儿子,陆向东,要长相有长相,要能力有能力,可一门娃娃亲就把她最优秀的儿子给拴住了。 娃娃亲就算了。 最让她揪心的是,刚才电话里老爷子说得明明白白,那个云华姑娘竟然是个痴傻的。 这些年老爷子把这事瞒得滴水不漏。 要是早知道对方是个傻子,她周墨韵就是拼了命也要把这门亲事给退了。 东子将来可咋办? 老爷子也是,好端端的非要定什么娃娃亲! 一个乡下丫头,给些补偿不就行了? 这不是毁了东子一辈子吗! 她是当母亲的,还能看不出自己儿子的心思。 东子分明是对曲欢那丫头有意思,可就是因为这个婚约,这些年才刻意疏远曲欢,连个机会都不敢给人家。 陆老爷子目光沉沉地扫了大儿媳一眼,拿起电话拨了个号码。 电话那头证实陆向东确实有紧急任务。 一个人贩子集团逃窜进了山区,需要部队增援,这次出动的正是陆向东所在的军区。 陆老爷子挂断电话后,冷声道: “先吃饭!” 周墨韵坐在饭桌前。 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碗的边缘,哪还有心思吃饭? 云华是个傻女啊! 一个傻子! 她儿子陆向东,多优秀的孩子,年纪轻轻就在部队里崭露头角。 连首长都夸他沉稳干练。 云华那样一个山沟沟里出来的傻女,怎么配得上自己的儿子。 可这话,怎么跟老爷子开口。 当年云华的父亲救了老爷子,自己却牺牲了,连尸骨都没找回来,老爷子念着这份恩情。 才定下了这门娃娃亲,这是陆家欠云家的。 可恩情归恩情,婚姻归婚姻啊! 周墨韵咬了咬下唇,心里盘算着该怎么劝老爷子改变主意。 直接说云华配不上向东? 肯定不行,老爷子最恨忘恩负义的人,这话一出口,非得挨一顿训斥不可。 说向东不喜欢云华? 可老爷子向来信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儿女的婚事,哪有自己挑的份儿? 刚刚提到曲欢,老爷子已经生气了,不能再提。 她抬眼悄悄打量老爷子的脸色,见老爷子眉头紧锁,手里的筷子一下一下地戳着碗里的饭,显然也在想着云华的事。 要不就拖一拖? 云华年纪还小,说不定老爷子自己就改了主意。 可万一老爷子铁了心要履行承诺呢? 周墨韵的心沉了下去。 她攥紧了筷子,指节微微发白。 不行,她得想个法子,绝不能让向东娶个傻女进门! 要是能曲家的欢欢,该多好。 还有一年的时间。 周墨韵轻轻舒了口气,抬眼时,脸上已恢复了平静。 她夹了一筷子菜放到老爷子碗里,温声道: “爸,您多吃点,天冷,菜凉得快。” 老爷子‘嗯!’了一声,没再多说什么。 周墨韵低头吃饭,心里却已经打定了主意,一年之内,她一定要把这门亲事搅黄! 曲家。 曲英杰回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 “爸,妈,这都几点了,怎么还没睡?” 曲英杰推开门,看见客厅亮着的灯时愣了一下。 见父母并肩坐在老式沙发上,昏黄的灯光下,两人的脸色都沉得能滴出水来。 曲母一见他回来就红了眼眶: “还不是为了你妹妹的事,”话说到一半又急忙起身,担心曲英杰没有吃饭,“你这孩子,怎么天天这么晚?吃饭了没?妈给你热饭去。” “不用了妈,我在单位吃过了。” 曲英杰脱下外套,顺手挂在门后,问:“欢欢呢?” “在单位好好吃饭了吗?是不是又凑合?”曲母的声调一下子拔高了,“你看看你这脸色,青白青白的!当公安有什么好?整天不是蹲点就是追逃犯,风里来雨里去的,连口热饭都吃不上!老曲,你倒是说句话啊!” 曲父重重放下手里的搪瓷缸,茶水溅出来几滴: “公安怎么了?我儿子穿这身警服多精神!为人民服务,光荣!” 曲英杰赶紧打圆场: “妈,我这工作挺好的,我也喜欢,你就别操心我了。” 曲英杰语调轻快的说道。 注意到父母忧心忡忡的神色,皱眉问: “怎么了?”他脸上的笑意渐渐凝固,“是欢欢出什么事了?” 曲父重重的叹了口气,没说话。 曲母抹着眼泪: “你妹妹糊涂啊!她在乡下谈了个对象。” “欢欢喜欢的人不是陆向东吗?陆向东受伤,欢欢不是去医院看陆向东了,”曲英杰大吃了一惊:“哪里来的对象?” 曲母一听到陆向东的名字就来气。 “还不是因为姓陆的,之前欢欢喜欢他,追求他,可陆向东呢,躲你妹妹跟躲瘟神似的!就因为这个,欢欢一气之下偷偷报了名下乡,连招呼都没跟我们打! 那死丫头,谈对象你就好好谈!那个宋淮安有什么好,家里有海外关系,成分不好,现在都还在乡下没回城!都不知道你妹妹看上他啥了! 你妹妹现在胆子是越发的大了,什么都瞒着咱们!” 曲英杰疲惫地揉了揉太阳穴,眼下泛着青黑: “妈,年轻人谈对象也正常,欢欢现在既然跟陆向东走得近,跟那上海知青是不是已经分了!” 曲母气愤的说道: “当然得分!这种人身份有问题,那就是个炸弹,万一哪天炸了,咱们全家都不安生。” 曲英杰:“那欢欢怎么说?” 曲母冷哼了一声: “咋说,她说已经跟人家说清楚了,分手了,她现在恨不得跟那姓宋的撇清关系,可撇清得了吗!那死丫头,真是气死我了!人家姓陆的朝她招招手, 屁颠屁颠就跑去了医院,今天从医院回来,我就说了她几句,你知道你妹妹说啥?她说她就要嫁给陆向东! 还说什么陆向东已经跟她求婚了,说要娶她!这话能信?” 曲英杰皱眉道: “妈,欢欢本来就喜欢陆向东,这不是好事儿吗……” “姓陆的有什么好,你们是不是忘了,他是有娃娃亲的人!他那未婚妻是在乡下,人还活着呢,不是死了,你知道现在农村日子多难过吗?那姑娘有陆家这样一门亲事,她不得紧抓着不放啊!有未婚妻还来招惹我家欢欢,那就是耍流氓!” 曲母说到这里,对陆向东简直是咬牙切齿: “姓陆的也不是个好东西!早干嘛去了!” 曲英杰想了想,说: “妈,这事儿也不复杂,关键还是看陆家,要是陆向东对欢欢动了心,妹妹又喜欢陆向东,这不挺好的事儿!再说了,欢欢不是已经跟那知青断了!” 曲母苦笑一声: “断不了啦!” “什么意思?怎么就断不了啦!”曲英杰心头一紧,目光在父母之间来回游移。 曲父铁青着脸,从抽屉里取出一封皱巴巴的信,递给儿子: “你自己看。” 曲英杰接了信。 展开信纸,信是那个叫宋淮安的知青写来的。 信中关切地询问曲欢是否有孕吐,孕吐严重吗?还说托人从上海带了酸梅和蜜饯,已经邮寄了过来。 又问她想吃什么,自己想办法弄来。 字里行间透着温柔。 还说要是有机会,他要来京城看欢欢。 “这……”曲英杰的喉结上下滚动,手中的信纸簌簌作响:“欢欢她怀孕了?” 第15章 招待所住着呢 曲英杰怎么也没想到,妹妹胆子这么大,竟然做出这种事。 “是不是弄错了,欢欢她怎么会……” “怎么不会?她胆子大着呢!”曲母突然崩溃地捶打自己的胸口,“我这是造的什么孽啊!那傻丫头被人几句甜言蜜语就哄得找不着北了!” “欢欢人在哪?” 曲英杰猛地攥紧信纸。 “吵了几句,心里有气,去你小姨家了,”曲母的眼泪扑簌簌往下掉,“说是要偷偷把孩子拿了,她那个身体,这不是要她的命吗!” 房间里陷入死一般的寂静,只有老式挂钟的滴答声格外刺耳。 良久,曲英杰突然站起身:“我去找陆向东。” “你疯了!”曲父霍然起身,椅子在地板上划出刺耳的声响,“这事儿捅出去,你妹妹往后还怎么抬头做人?这事儿能让陆向东知道?不说陆向东了,但凡走漏点风声,你妹妹是要被戳脊梁骨的!未婚先孕的姑娘,在这世道上要遭受多少白眼!” 曲英杰眼神复杂: “爸,陆向东不是那种人,而且欢欢这些年心里装的到底是谁,您难道看不出来吗?” 曲父沉声道: “这事儿绝不能传出去,尤其是不能让陆家知道,陆老爷子最看重门风,要是知道欢欢未婚先孕……” 他没说完,但意思很明显,陆家要是知道了,曲欢和陆向东更没可能。 曲母脸色灰暗的道: “不能让欢欢跟陆向东结婚!” 曲英杰不明白:“为什么?” 明明妹妹喜欢陆向东,之前爱陆向东爱得要死要活的,现在好不容易有机会了,为什么不行。 娃娃亲,一个乡下丫头罢了! 只要陆向东心里有欢欢,那这门亲事就一定能成。 曲英杰相信陆向东。 曲母无力地摆了摆手,眼角的细纹在灯光下显得格外深刻: “你不懂,男人婚前婚后是不一样的,罢了,你一个愣头青,哪懂得这些。” 曲母伸手拂过儿子泛青的眼眶: “快去睡吧,瞧这脸色难看的。” 曲英杰拖着沉重的步子往屋里走,身后传来父母刻意压低的争执声: “明儿我就去她小姨家接人,把欢欢带回来,要想保住名声,如今之际,只能嫁给宋淮安。” “你疯了!那是欢欢!咱们捧在手心里养大的闺女!欢欢为什么回城,还不是在乡下待不下去了,才回来的,你再让她回去,你看她回不回!” “那你说怎么办!” 曲母突然拔高的声音又猛地压低,“她肚子里都有了!再过一个多月就藏不住了!就显怀了!陆家那个娃娃亲到现在都没掰扯清楚,陆向东什么时候能娶咱家欢欢,欢欢等得起吗?来不及的! 你以为陆向东是合适的人选,那是他不知道欢欢怀孕了,一旦知道,你就能保证陆向东还坚持要娶欢欢,你能保证? 咱现在不能把希望寄托在陆向东的身上,欢欢她就是太天真!” 曲母惨白的脸,声音发抖: “你以为我愿意?你以为我不想欢欢嫁进陆家,可……可纸包不住火!你想想咱家,想想英杰,欢欢必须跟宋淮安结婚。” 曲父一拳捶在墙上:“姓陆的真不是个东西,偏偏这个时候来招惹咱家欢欢,真是要了命了!” 招待所。 云华一个年轻小姑娘,为了避嫌,周卫民连门都没进。 只站在走廊上嘱咐云华: “晚上把门关好,有事就喊服务员,晚上也有值班的。” 云华乖巧地点头,月光下她的侧脸莹白如玉。 等周卫民走远,云华在服务员的指引下去了水房间,简单洗漱后才回了房间。 推开吱呀作响的木门,一股霉味扑面而来。 斑驳的墙皮上爬着细小的裂纹,墙皮因潮湿而卷曲剥落。 一张漆面剥落的木桌上摆着搪瓷茶盘。 里面倒扣着白瓷杯。 靠窗的铁架床上面铺着洗得发白的蓝条纹床单。 薄薄的棉被叠成标准的豆腐块,枕巾上印着褪色的牡丹花图案。 床头的搨板开关连着一条裸露的电线。 吊着一盏灯泡。 云华在火车上听人说过,京城这边已经拉上电了,城里人晚上用的是灯泡,一拉灯绳,灯就亮。 云华走过去,试了试。 一拉。 灯亮了。 又一拉,灯灭了。 再拉,又亮了! 还挺神奇! 房间的地面上倒是扫得干净。 桌上还有一个竹壳暖水瓶,刚刚服务员说暖水瓶里的水是满的,可以直接用。 这个房间还算干净整洁。 但是…… 云华几不可察地皱了皱眉,想了想,还是拿出乾坤袋。 指尖在绣着云纹的乾坤袋上轻轻一拂。 一道青光闪过。 床上面顿时焕然一新。 蚕丝被上绣着的青莲栩栩如生,灵谷壳枕头散发着安神的清香,月白纱帐如水波般轻轻荡漾。 她素手轻挥,掐了个清洁诀。 整个房间干干净净,连窗棂缝隙里的积尘都消失无踪。 云华侧卧在纱帐中,青丝如瀑散落在枕上。 月光透过纱帐,在她瓷白的脸上投下细碎的光晕,长睫在眼下映出两弯浅弧。 睡梦中她唇角微扬。 全然不知有人在为她彻夜难眠。 因为云华的事情,陆观砚周墨韵两口子没有回自己家,而是住在了老宅。 周墨韵躺在床上压根儿睡不着,翻来覆去的。 最后猛地掀开被子坐起身,一把抓起床头的搪瓷缸灌了口凉茶,也压不下心头那股火。 “都这么晚了,睡吧!折腾啥呢!” 陆观砚翻了个身,声音里带着浓浓的睡意。 “睡?你倒是心大!都这个时候了,你还能睡得着!你儿子,那么优秀的儿子,现在要娶个傻子回来,往后这日子还怎么过?" 陆观砚慢悠悠地睁开眼,借着月光看了眼墙上的挂钟: “该咋过就咋过,你要是不乐意,到时候他们结婚了,让云华跟着向东随军去。” “你倒是会安排!还随军呢!” 周墨韵气得一把掀开他的被子:“儿子在部队已经够辛苦了,回来还得伺候个傻子?洗衣做饭端茶倒水,你是嫌他不够累?” 她越说越激动,指甲深深掐进掌心,“陆观砚,你到底站哪边的?” “我那边都不站!睡觉!” 陆观砚拽回被子,转身背对着她。 周墨韵一个人坐在黑暗里生闷气,过了好久,伸手把陆观砚推醒: “你觉得曲欢那姑娘咋样?人长得好看不说,工作也好,听说这次回来就不走了,还回文工团上班。” “不觉得咋样!” 周墨韵盯着丈夫的背影,气得一把抓过枕头砸在他身上。 “睡死你得了!我们娘儿俩的命咋这么苦!我跟你说,我想好了,这门亲事不算!” “怎么就不算了!”陆观砚皱眉。 “当初,咱们同意这么娃娃亲,是因为云丫头的父亲救了咱爸,没有咱爸,就没有咱们现在这个家,我认! 但没人告诉咱们云丫头是个傻姑娘啊! 我跟你说,但凡知道这事儿,我是绝不会同意的! 爸就是故意的!” “你不睡,是吧!”陆观砚腾地坐起身:“你不睡,我走!” 派出所值班室。 陆知行刚在硬木椅子上和衣小憩了半小时。 军装依旧笔挺,只是眼底的血丝暴露了他的疲惫。 睁开眼,看了一眼手表,凌晨四点二十。 “陆团,去后面睡会儿!”值班室的老张关切的说道。 陆知行摇头,起身,走到搪瓷盆架那边,就着冷水洗了一把脸,水珠顺着他棱角分明的下颌滑落,镜中映出一双锐利如鹰的眼。 “老张,我记得派出所后面有个招待所,”陆知行突然开口,“派人去查过了吗?” 老张一拍脑门:“哎呦,还真没派人去!”他急忙抓起桌上的大檐帽,“我现在就去问问,横竖不过二百米的路。” “我跟你一起。” 陆知行已经利落地整理好自己的衣服,大步流星往外走。 刚推开值班室的木门,就撞见周卫民夹着包匆匆走来。 “今儿这么早?”老张熟稔地拍了拍他肩膀。 周卫民搓了搓冻得通红的手,往掌心里哈了口白气: “昨儿抓那人,英杰他们连夜突审,那小子嘴硬得很,我寻思着趁天没亮透,人最犯困的时候再来个突击!这个点儿,人正迷糊呢!” 周卫民嘴角一扯,眼尾的细纹里夹着几分老辣,目光在陆知行脸上一扫,有些惊讶,却不妨碍他话音稳稳落地: “陆团知道,审讯这活儿跟熬鹰一个理,火候差了半刻都不成。” 周卫民跺了跺脚,翻毛皮鞋帮上结着冰碴的雪泥簌簌往下掉。 这天冷得邪性。 呵出口的白气转眼就凝在眉棱上,烟盒从旧军大衣兜里掏出来时还带着体温,给老张和陆知行递烟的当口,周卫民自己那根早已咬在齿间。 火柴‘嚓!’地在冻僵的空气中燃起一簇暖黄。 给老张和陆知行点上后,周卫民笑道: “我让食堂那边留了几个二合面馒头,一会儿热热。” 说到这里,周卫民压低声音: “等会儿往审讯室小铁桌上一搁,热乎气儿直往鼻子里钻,偏不给他吃,这饥寒交迫的,看他还硬气到几时!” 说完自己的事,周卫民问陆知行: “对了,陆团?红旗说你们昨儿回部队?你没回?” 陆知行下颌线条绷紧:“有点私事耽搁了。” “什么事儿啊?要不要帮忙?”周卫民热络地凑近,忽然注意到两人疲惫的神色,“该不会一晚上没睡吧?” 老张刚要开口,陆知行已经沉声道:“找人!” 周卫民一听就来了兴致: “找谁?” “一个叫云华的小姑娘,十六七岁的样子,你见过吗?你有事就赶紧忙,一会儿天就亮了!”老张笑着说道。 当听到“云华”两个字时,周卫民猛地一拍大腿: “等等,等等,我还真知道这小姑娘,这不巧了吗!人就住在后边招待所啊!” 见陆知行看过来,他连忙道: “真在招待所住着呢!” 说完又把昨天遇到云华的事情一五一十给陆知行讲了一遍。 说完还感慨:“你不知道,那姑娘厉害着呢!” 老张反应过来: “就是那个帮着你们抓着人的姑娘?” “对呀,就是她,说是从一个叫青槐村的小地方坐火车过来的,她说走亲戚,陆团,是她不?你是没见着,那姑娘可太……” 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嘿嘿一笑: “反正回头见了你就知道。” 陆知行和老张站在招待所大门前。 老张熟门熟路的推开门就喊人。 前台的值班服务员小王正打瞌睡,被喊声惊醒。 “老张,你咋来了,出事了啊!” “跟你打听一个人!”老张问:“昨儿周卫民是不是领了一个小姑娘过来,住你们这儿,叫云华,住哪个房间?” 陆知行靠墙站着,笔挺军大衣的身影在昏黄的灯光下中格外醒目。 小王打量了一下,悄声问:“老张,啥情况!” “不该问的别问!” 小王撇嘴,指了指楼梯:“靠楼梯口那间,这个点太早,人家还没起呢!” “陆团,要不我去敲门?”老张搓着手问道。 陆知行透过招待所狭窄的楼梯间望向二楼,半晌,开口: “算了,知道人在这里就行,让她多睡会儿吧!” 陆知行说完转身,军靴踏在青石板上的声音清脆有力。 回到派出所值班室。 陆知行第一时间给家里打了电话。 “爸,人找到了!”陆知行嗓音里压着一丝疲惫,却也透出如释重负。 “找着了!孩子没事吧?” “人没事!”陆知行喉结滚动,余光瞥见窗外渐白的天色,“在招待所住了一宿,好着呢。” “那就好!我是真担心小丫头初来京城,人生地不熟的,出事!” 陆知行揉了揉眉心,指腹下的皮肤还带着夜风的凉意: “爸,天一亮我带她吃顿热乎早饭就回去。” “好!好!”陆老爷子连声应着,又急急叮嘱,“路上哄着点小丫头,小姑娘脸皮薄,她要是看上什么零嘴小玩意儿,给她买!” “知道,”陆知行嘴角微微扬起。 陆老爷子呼了一口气,总算是找着人了。 第16章 曲欢的对象 军区大院。 初冬的清晨还笼着一层薄雾,各家各户的烟囱刚冒出烟,宋淮安就出现在了青砖灰瓦的院墙外。 宋淮安身姿挺拔如白杨,俊朗的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逢人就点头问好。 “同志,早啊!” “这位大娘,您慢着点走,路滑!” 正在扫自家院子的王婶子拄着扫帚,眯着眼打量这个生面孔: “小伙子,你找谁啊?” “婶子好,我找曲欢同志,请问曲欢同志的家往哪边走?” 宋淮安的声音清朗,眼角微微弯起。 这时,周墨韵正披着件旧呢子外套在院里踱步。 她昨晚为儿子陆向东的事辗转难眠,天没亮就出来透气。 远远看见个俊朗的年轻人在打听什么。 不由走近了几步。 “你找曲欢?”周墨韵拢了拢鬓角的头发,上下打量着这个陌生青年,就挺惊讶的,“你是曲家亲戚?怎么从没见过你?” 宋淮安对着周墨韵微微颔首,笑道: “婶子好,我是曲欢的对象。” “什……什么?对象?你怎么会是曲欢的对象呢!” 周墨韵一双眼睛瞪得溜圆。 曲欢有对象了! 怎么可能呢! 就在这时,曲母急匆匆从院里跑出来。 刚才邻居好心在家门口喊她:“曲家嫂子!你家来亲戚啦!就在前头榆树下呢!说是欢欢的对象,长得一表人才,是个好后生!” 曲母一听,就觉得坏了。 之前,她就看到周墨韵那个女人往外头走。 该不会碰上了吧! 曲母小跑着赶到时,正好听见宋淮安那句‘我是她对象’。 曲母脚下一顿,觉得事情咋就这般巧。 好端端的,宋淮安跑来捣什么乱! 但转念一想,她正愁闺女肚子里的孩子,宋淮安这么一来,也算是正好。 赶紧结婚。 结了婚,眼下这一堆烦心的事情就都顺了。 曲母不喜欢陆向东。 要不是陆向东耽误了女儿,欢欢早就结了婚,指不定孩子都三四岁了,也不会谈一个有海外关系的上海知青。 想归想,看到宋淮安的第一眼,曲母也算是明白女儿为啥要跟人家谈对象了。 这宋淮安的长相确实出挑。 一米八几的个头,宽肩窄腰,往那一站就像棵挺拔的青松。 浓眉下一双眼睛黑亮有神,笑起来眼角微微下弯,显得格外真诚。 曲母眼前一亮:“你是……淮安?” “是我,伯母。” 宋淮安立即上前两步,规规矩矩地鞠了个躬。 “哎呀!”曲母一拍大腿,脸上的愁云顿时散了大半,“昨儿才收到你的信,咋今天就到了?快,跟伯母回家去!” 转头又对呆若木鸡的周墨韵笑笑:“家里来客,先回了啊!” 看着曲母欢天喜地地把人领走,周墨韵僵在原地。 曲母眼角余光瞥见周墨韵那张保养得宜的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心里突然涌上一股说不出的畅快。 光论长相,这宋淮安可不输陆向东。 最难得的是这孩子身上的那股子书卷气。 说话时不急不缓。 举手投足间透着股子文雅劲儿,一看就是好人家教养出来的孩子。 曲母暗自打量着他衣服领口露出的雪白衬衣领子,连个褶都没有,心道这孩子怕是连穿衣打扮都讲究。 再看他提着行李的手指修长干净,指甲修剪得圆润整齐,更添了几分好感。 “淮安啊,路上辛苦了吧?” 曲母边引路边问,眼角余光还在不住地打量。 “不辛苦,伯母。” 宋淮安微微欠身,声音清润。 “主要是担心欢欢,就多请了几天假过来看看她。” 这话说得曲母心头一热。 想到欢欢还在她小姨家,脚步顿了顿:“欢欢去她小姨家了,一会儿我就去把人喊回来,你先在家歇一歇。” 宋淮安点头,关切的问:“伯母,欢欢身体没事吧!” “没事!好着呢!” 曲母把人带回家后,跟曲父匆匆交代了几句话,就裹紧棉袄出了门,往妹妹家赶。 寒风刮得曲母的脸生疼,她却顾不上拢围巾,满脑子都是女儿。 到了妹妹家。 妹夫正蹲在院子里捅炉子,抬头见是她,赶忙站起身: “大姐,你咋来了?” “欢欢呢?”曲母声音发紧。 “一早就跟她小姨去医院了。” 妹夫搓着沾了煤灰的手,压低声音: “你是不知道,她小姨昨儿夜里翻着旧通讯录挨个打电话,有些话又不能明说,总算联系上个妇产科的老同学。” 炉子上的水壶突然尖啸起来,他忙用袖子垫着去提: “说是要顺利的话,今天上午就能做了,大姐,你放心吧!听她说,那老同学跟她关系最好了,肯定不会在外面乱说的。” 曲母担心欢欢那死丫头,脑子一根筋,真把孩子给做了。 也没心思跟妹夫多说,急着道: “那你先忙着,我去医院找她们。” “大姐,在西边,西边那个铁路总医院,找妇产科的张医生。” “好的,我记下了!” 曲母快步往院子外面走,棉鞋踩在结冰的路面上打滑,曲母踉跄了一下,抓住墙边才没摔倒。 陆家这边。 周墨韵脸色苍白的回到家,连棉袄都没脱就直挺挺地坐在了藤椅上。 窗台上的老式座钟‘咔嗒咔嗒!’地走着。 她盯着钟摆发愣。 连丈夫陆观砚进屋都没察觉。 陆观砚把搪瓷缸往桌上一撴,皱眉道:“这又是咋了?大清早的跟丢了魂似的。” 见妻子没反应,他转身就要往外走: “得,我去问问爸,老三来电话没,云华那丫头要是还没信儿,咱俩都得请假出门找去。” 话音未落,衣角突然被死死拽住。 周墨韵的手指关节都泛了白,指甲隔着布料掐进他胳膊里。 “嘶!你干啥呢!” 周墨韵不说话。 陆观砚倒抽一口冷气:“你倒是说话啊!” 周墨韵缓缓抬头,眼睛发直: “老陆,你说我这人……看人的眼光是不是特别差?” 陆观砚没好气道: “你才知道啊!除了当年相中我这件事还算明智……” “你!”周墨韵猛地站起来。 藤椅‘吱呀’一声歪倒在地,陆观砚走过来扶正。 她胸口剧烈起伏,突然压低声音:“你知道我今天早上见着谁了吗?我见着欢欢的对象了!就刚才在院里。” “啥?谁的对象?”陆观砚掏掏耳朵,没听清。 “曲欢的对象,那小伙子长得跟电影明星似的!” 周墨韵揪着丈夫的袖口直晃悠: “说话文绉绉的,曲家嫂子见着就跟见着亲儿子似的!” 随后,周墨韵的声音都变了调: “那曲欢已经有对象了,咱家东子咋办?” 陆观砚皱眉: “我还以为你有什么大事呢,原来就这,人家曲欢有对象了,跟你有什么关系,跟咱们陆家有什么关系,你就是咸吃萝卜淡操心!” 周墨韵一屁股坐回椅子上: “我能不操心吗!曲欢有对象,这样一来,东子不就只能娶云华那个傻子了!” 陆观砚一把捂住妻子的嘴,压着声音道: “小点声吧,你咋啥话都往外抖搂呢!那曲欢有什么好,都有对象的人了,还跑医院去见东子, 我看,那才不是个好的! 那不就是脚踩两条船吗,我跟你说,以后在老爷子面前,可不许提这事儿。” 陆老爷子拄着拐杖迈进门槛。 老爷子虽已年过六旬,腰板却挺得笔直,刀锋般的眼神在儿子儿媳身上扫了个来回。 “大清早的,吵吵什么呢?” 老爷子把拐杖往地上一杵,声音洪亮:“我在院外就听见你们在嚷嚷。” 周墨韵慌忙站起身: “爸,我们正说出门找云华那丫头呢。” 老爷子径直走到桌旁坐下:“不用了,老三来电话说,云华那丫头找着了,在招待所住了一宿,人好好的,没事,是个有福气的丫头。” 陆观砚明显松了口气,正要说话,却被老爷子抬手打断。 “不过,”老爷子看了一眼周墨韵: “我倒是听见你们在说曲家丫头的事?” 周墨韵没吭声,陆观砚赶紧接话: “也没什么,就是墨韵今早在院里碰见个生面孔,一问才知道那年轻人是曲家欢欢在乡下处的对象,这倒是没想到。” 老爷子意味深长地看了儿媳一眼: “儿孙自有儿孙福,你们啊,少操些没用的心。” 默了默,老爷子看着周墨韵道: “给云华那丫头收拾一个房间出来,晚点,老三就带人回来了。” 招待所。 云华醒来时,晨光正透过玻璃窗在床沿投下细碎的光斑。 纤白的手指轻轻一拂。 床上的被褥枕头便消散无踪。 云华站在镜子前,将乌黑的长发编成一条粗辫,末梢系上一条黑色的丝带。 穿着那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袄子,素净得像幅水墨画。 洗漱时,自来水从水龙头里面流出来。 云华好奇。 她在青槐村的时候都是从井里取水,可没这么方便。 一是玩心大起。 水流在她掌心里聚成晶莹的水球,越来越大,晶莹剔透。 转瞬又消散于无形。 收拾好下楼时,值班室里换了个打着哈欠的中年妇女。 退了房,推开门。 冰凉的雨丝迎面扑来,下雨了! 云华指尖微动,刚要掐一个避雨诀,见街上行人都撑着伞。 云华抿了抿唇,收回手站在檐下,低头看砸在青石板路上的水滴。 浑然不觉自己已经落进一双眸子里。 一双翻毛牛皮靴子出现在云华视线里,靴子的鞋帮上还沾着泥点。 鞋带系得一丝不苟。 视线往上。 是笔挺的军裤,草绿色的颜色。 撑伞的手骨节分明。 当云华的视线移到男人的脸上时,陆知行也正低头看她,军帽的阴影下,那双看过来的眼睛格外幽深。 帽檐的阴影投在男人高挺的鼻梁上。 在下颌处划出一道利落的明暗分界线。 阳光从他身后照过来,勾勒出宽阔的肩膀轮廓。 云华仰头看着这个比她高出许多的男人,一双杏眼静静的看过来: “你是来接我的!” 陆知行挑眉:“你怎么知道我是来接你的?” 云华歪头看他: “我在照片上见过你,不急,等雨停了再走。” 陆知行抬头看了一眼厚厚的云层: “可能会下很久!” “不会,很快就停!” 陆知行自己都觉得奇怪,他居然信了,也没再多说什么。 两人一高一低站在招待所的屋檐下,陆知行不开口,云华也就安安静静的。 就听豆大的雨点砸在地面上噼啪作响。 积水漫上青石板。 形成一条条细流,最后又汇聚一处。 很快,像是有一双无形的手用力撕开天幕。 一束阳光破云而出。 方才还倾盆的大雨,竟在转瞬间收得干干净净。 陆知行不可思议的抬头看着湛蓝的天空,低笑一声,冷峻的眉眼染上几分兴味,喉结在军装领口上方滚动。 收了伞,水珠顺着伞骨滑落,在阳光下折射出七色光晕。 难怪周卫民会说这丫头很厉害。 “雨停了,走吧,带你去吃饭!” 云华点头,正好也饿了。 吉普车在一个胡同口前停下,轮胎碾过积水溅起细碎的水花。 这条胡同窄小,车进不去,只能下车步行进去。 陆知行率先下车。 靴子踏在湿漉漉的青砖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云华跟在他身后。 这条胡同幽深曲折,两侧灰墙斑驳,墙角生着青苔。 走到尽头处,一扇不起眼的黑漆木门半掩着,门楣上什么都没有。 “到了。” 陆知行抬手叩门,铜环撞击声在寂静的胡同里格外清脆。 门‘吱呀!’一声开了。 探出一张圆脸中年女人,中年女人系着蓝布围裙,发髻梳得一丝不苟,见到陆知行时眼睛一亮: “哟,是知行啊,什么时候回来的,有一阵儿没见着你了,”目光扫到后面的云华,话音戛然而止。 眉头轻皱了一下,好一会儿才开口问:“这位是?” “世交家的孩子,叫云华。” 陆知行又给云华介绍:“这是方姨!” 云华:“方姨好!” 叫方素的女人上下打量着这个辫梢系黑丝带的,漂亮得有些过分的姑娘,脸上勉强笑道:“别站着了,快进来坐!” 院子里别有洞天。 方素引他们穿过回廊,碎碎念道:“前儿方媛还问起你呢,你什么时候回来的,这次回来待多久啊?” 陆知行淡声道:“今天就走!” “啊!这么急啊!方媛去同学家里玩了,她同学家的孩子昨天满月,两人关系好,就留那边住一晚,你说方媛那孩子也是的,岁数不小了,也不寻思结婚的事情,她要是在家,看到你来吃饭,肯定高兴!” 第17章 抓不到人 “方姨,这会儿有什么吃的?”陆知行打断方素的话,问道。 “哦,这会儿啊,”方素麻利地擦着本就不染一尘的桌面,“有熬得稠稠的小米粥,猪肉大葱馅儿的包子是今早现包的,”她眼角余光扫过云华洗得发白的棉袄袖口,继续道: “今年新腌的酱黄瓜也脆生,一会儿给你上一盘尝尝。” 热气腾腾的吃食很快上桌。 云华鼻尖微动,味道不错,很香。 陆知行坐在云华对面。 小姑娘身上穿着一件半旧的蓝色棉袄,洗得发白却干净整洁,衬得她肌肤如雪。 两条乌黑的麻花辫垂在胸前,发梢系着黑色的丝带。 “尝尝看!” 陆知行夹了个热腾腾的包子放在云华面前的碗里。 包子皮薄馅大,透出的油星在晨光中泛着诱人的光泽。 云华低头咬了一小口。 霎时间,鲜美的汤汁溢满口腔,她眼睛一亮,像夜空中突然被点亮的星辰。 陆知行看着小姑娘脸上生动的表情,不由自主地勾起唇角。 心想,到底还是个小姑娘,一个包子就能让她这么开心。 就在这时,云华发间那根黑丝带无风自动。 一只小小的墨色蝴蝶从她辫梢翩然飞出,翅膀上隐约可见暗金色的纹路。 它悄无声息地穿过窗棂,循着香气翩跹至后厨。 厨房里蒸汽氤氲。 一个膀大腰圆的师傅正在案板前揉面,额头上沁出细密的汗珠。 墨色蝴蝶轻轻落在他的厨师帽上,准备偷师学艺。 “好吃吗?”陆知行问。 云华半眯着眼,像只餍足的猫儿,细细品味着舌尖残留的鲜美。 云华点头‘嗯!’了一声,咽下嘴里的包子,才看着陆知行,笑道: “好吃!比我在集上买的包子好吃!” “那就多吃点!” 陆知行不动声色地打量她。 老太太信里说,云家这丫头智力只有六七岁孩童的水平。 可眼前这姑娘,眼神清亮,举止从容。 哪儿像个痴傻的? 门帘被掀开,冷风灌了进来,伴随着一股子好闻的茶香。 方素手里拎了个铝制开水壶,进来给两人添茶。 看着云华,忍不住问道: “小姑娘多大了?” “十七!” 云华捧了碗喝粥。 “这么小,还是个小丫头呢!上学了吗?以前没见过你!” 云华摇头:“没上过学。” 方素不知怎么的,听到这句话,突然就松了一口气。 就陆团这眼高于顶的男人,没上过学的丫头片子,可配不上他。 陆知行有心想试探,后来转念一想,云华来京城是老爷子的意思,人又是东子的娃娃亲对象,跟自己没关系。 把人送到家,他的任务就算是完成了。 云华也没多问陆家的事情。 来都来了,肯定是要在京城多住一段时间的。 吃过饭后,陆知行送云华回家。 陆知行通过后视镜,看小丫头托腮望着窗外,平静怡然的侧脸。 不得不承认,这丫头生得漂亮。 东子要是娶了她,是东子的福气。 可惜了! 到了军区大院,陆知行停车。 “到了。” 车刚停稳,陆知行已经利落地推门下车,挺拔的身姿和举手投足间尽显军人气质。 “老三回来了!” 周墨韵的声音突兀地响起。 她一早就在院门口徘徊,当看到从车上下来的云华时,周墨韵脸上的笑容明显僵了一瞬。 这姑娘穿着洗得发白的蓝布袄子,薄薄的一层棉花,真是寒酸。 可那张脸,周墨韵见了呼吸一滞。 这小丫头,生得还挺好,光这么看着,还真不像是一个粗鄙的乡下傻丫头。 可漂亮归漂亮,又不能当饭吃。 吃早饭的时候,周墨韵还问过老爷子,这姑娘不仅人痴傻不说,她是一天学没上啊。 她儿子那么优秀,娶一个文盲就算了,还是个傻子。 心里的那种落差简直是无人述说。 陆知行指着周墨韵给云华介绍: “这是我嫂子!” 云华乖巧点头,顺着陆知行的话打招呼: “嫂子好!” 周墨韵听了,嘴角抽抽,这一喊,都喊成平辈了,辈分都能弄错,可不是傻么。 陆知行轻咳了一声。 云华看向周墨韵,想了想,最后只说了句: “你好!” 连个人都不会叫,周墨韵忍住翻白眼的冲动,挤出笑脸:“云丫头来了!先回家!” 进门的时候不怎么情愿的喊道: “爸,老三把云丫头带回来了!” 陆老爷子拄着拐杖快步迎出来,看到云华,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来。 “云丫头来了!” 云华仰头看着陆老爷子,俏生生的笑着。 这一笑,小姑娘眼尾微微上挑,带着点儿不自知的娇憨。 陆老爷子都没想到。 养在山沟沟里的云丫头长相如此出挑。 周墨韵站在一旁,看着公公对云华嘘寒问暖的样子,心里像堵了团棉花。 这算什么事儿? 她原想着,要是曲欢跟东子成了,好歹是个知根知底的。 曲欢那丫头虽然家世比不上陆家,但人不傻,又在文工团上班,带出去也有面子。 可谁成想,突然冒出个宋淮安! 周墨韵想起这事儿就气恼得不行,死妮子,在乡下谈对象了居然瞒得死死的。 这不是存心恶心人吗? 再看看眼前这个,老爷子问一句,答一句,看着是乖巧,可谁不知道她是个傻子? 周墨韵心里直翻白眼。 陆知行站在院中的青石板上没有挪步。 低头看了眼腕间的手表,沉声道: “爸,我得走了!” 老爷子闻言摆了摆手:“走吧!雪天路滑,路上开车慢点!” 陆知行“嗯!”了一声,转身就要往院外走。 军靴踩在积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等等!” 清脆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陆知行回头,看见云华小跑着追了出来。 云华走到陆知行面前,递给陆知行一个绳结: “谢谢你送我回来!这是谢礼!” 陆知行低头一看。 黑色的绳结,少见。 这个颜色让陆知行想到了之前在大山深处遇到的那个小姑娘,那小姑娘的腿伤很重,也不知道现在咋样了。 那小姑娘送他的是一只蝴蝶。 也是黑色的。 没有那只蝴蝶,陆知行也找不到困在溶洞里面的陆向东。 想到这里,陆知行决定回部队之前,顺道去看看那小姑娘。 当时走得急,小姑娘满身满脸的泥。 长什么样儿,都没看清。 看身形倒是跟眼前的云华差不多大,也是十六七岁的样子。 见陆知行迟疑,云华把绳结往前递了递: “村里老人说,黑色辟邪!收下吧!自己编的!” 小姑娘鼻尖冻得通红,但眼神清亮如初。 陆知行伸手接过: “谢谢。” 他将绳结收进内兜。 云华抿嘴笑了: “路上小心。” 陆知行最后看了眼站在老爷子身边的云华,转身大步走向吉普车。 吉普车碾过积雪渐渐远去。 等陆知行走了之后,陆老爷子招呼云华进屋。 看到云华,陆老爷子很高兴,拉着云华坐在他身边,又让周墨韵把云华的行李送到收拾好的房间里去。 云华来的时候,从乾坤袋里拿了两个包裹出来装装样子,其实里面很轻,就是些棉花。 周墨韵不情愿的接过云华的行李。 拎在手里后,更是轻扯了一下嘴角。 就这么点东西! 也值当特意从乡下拎到京城来! 也是,一个孤女,能带什么像样的行李! 周墨韵想象着包里面无非就是几件打着补丁的粗布衣裳。 等周墨韵出来的时候,就见陆老爷子眼眶微红:“老太太走的时候没受罪吧!” 云华摇头,十分平静的说: “奶奶年纪大了!奶奶常说,人的生老病死是常事儿!总有这么一天的。” 陆老爷子抬手摸了摸云华的头: “难得啊!你小小年纪倒是比我们这岁数的人还要通透!丫头,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 周墨韵听了,心说,老爷子可真会给那丫头脸上贴金。 还通透呢! 就是傻,那几句话只怕都是人家夏老太太的原话。 只不过云丫头记下来了而已。 “我要叫你爷爷吗?”云华看着陆老爷子问。 陆老爷子笑着问:“你不愿意?” 倒不是不愿意,陆老爷子年纪跟奶奶差不多大,确实该叫一声爷爷,但是这个辈分,是个问题。 算了,距离她年满十八周岁,还有一年的时间,以后再说吧! 云华乖巧的喊了一声:“爷爷!” 陆老爷子笑着响亮的答应了一声,又看着周墨韵说:“下午带丫头去做两身衣服,厚实点的。” “知道了爸,这个你就放心吧!” 就是老爷子不开口,周墨韵也打算给云华做两身衣服换着穿,好家伙,要是让云华穿着旧衣服从陆家出去。 周墨韵觉得没脸。 结果云华插了一句:“爷爷,今天去不了。” “云丫头可是有别的事儿?”陆老爷子问。 云华点头:“是有事!” 周墨韵挑眉,正要开口,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周墨韵起身,拉开门,看见来人愣了一下,咋还是个穿着警服的年轻人: “你找谁啊?” 周卫民笑着问:“请问云华姑娘是住这里吧!” 周墨韵心里咯噔一下。 小丫头片子刚来京城就招来公安,别是惹了什么祸事? “同志,她是出什么事儿了吗?”周墨韵问。 周卫民摇头,掏出自己的工作证件:“不是,是我们派出所请云华姑娘帮忙!” “帮忙,她能帮啥忙?”周墨韵忍不住笑了,一个傻女。 云华听到周卫民的声音,已经走了过来,看到周卫民,笑着打招呼: “你来了!” 周墨韵看看年轻人,又看向云华。 哟呵,还真认识! 周卫民看到云华,从兜里拿出一个信封,封口处还盖着鲜红的公章,递了过去: “这是之前说好的奖励,不多,里面有十块钱,还有十斤的全国粮票。” 云华笑着接了过来: “没想到还挺快!还有呢?” “啊?没有了,这次就这些!”周卫民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头。 云华忍不住笑: “我不是问这个奖励,我是问你来找我还有别的事情吗?” “哦!对!对!是还有一件事需要你帮忙!红星糕点厂出了档子怪事,咱们路上说,你看行吗?” 云华嗯了一声,回头跟陆老爷子说道: “爷爷,我有事出去一趟,中午回来吃饭。” 云华刚来京城,陆老爷子哪能放心,出来询问了一番,才笑眯眯的放云华离开。 周墨韵:“爸,就这么让云华跟一个陌生男人走,没事吧!” 陆老爷子摆手: “人家是公安,有事请云丫头帮忙,这是好事儿,云丫头穿得太单薄,你现在就去,给云丫头买两身现成的,先穿着,等有空了,再叫上她,量身定做几身。” “行,我这就去。” 周墨韵不情愿也没办法,那丫头穿得太寒酸,走出门,也是丢他们陆家的脸。 路上,周卫民给云华讲了红星糕点厂里发生的事情。 周卫民单手把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比划着: “这事儿邪门得很,最早发生在今年中秋那会儿,中秋将至,糕点厂抽调了人员日夜赶制月饼,为期整整一个月。 每个员工每天一百五十斤的任务。 任务重,时间紧,基本上都得比平时多加班一到两个小时。 负责这次任务的是张秋华张班长。 每天晚上下班,张班长都要清点完所有的东西才锁门下班,但奇怪的是每次早上上班,张班长清点的时候,都会少上五六斤的糕点。 一开始张班长还以为是自己清点的时候数少了,第二天就更加仔细。 结果还是少。 少的也不多,有的时候三五斤,有的时候五六斤。 一星期后,张班长是觉得不对劲,开始怀疑是不是有小偷。 张班长把这个事情反应到保卫科,保卫科的科长老吴带人蹲了七八宿,连老鼠洞都掏了,连个鬼影子都没见着! 仓库的铁门也都锁得好好的。 结果到了第二天,头一天烤好的月饼还是少了五斤。 后来都惊动了厂里的领导,也报了警。” 周卫民说他没参加,但听同事说起过,派出所这边派出了所有警力晚上在糕点厂蹲点,愣是没抓到人。 这事儿就成了悬案。 云华嗯了一声:“也就是说最近丢得更凶了!” “可不是!”周卫民重重的拍了下方向盘:“从上星期开始,每天至少二十斤起步,糕点厂的领导都急了! 保卫科,派出所这边都派了人,但就是抓不到!最后没办法,只好把这库房暂时关了, 糕点不往库房里面放之后,你说这事儿奇怪不奇怪!糕点一斤都没丢!” 第18章 没人信他会打人 铁路总医院。 医院走廊的消毒水味扑面而来时,曲母的棉袄后背已经汗湿了一片,担心欢欢那丫头做傻事,曲母一路跑过来的。 曲母扶着墙喘气。 在医院的走廊里跌跌撞撞地跑着,问了好几个护士,终于在三楼拐角处找到了张医生的办公室。 刚要推门,里面传来压低的对话声。 曲母的手悬在半空,听见一个陌生的女人说: “小凤,不是姐不帮你,你侄女这身子骨,这次要是做了,以后就没有生孩子的机会了,这样,你们先回去,跟家里人好好商量一下,跟男方说清楚,要是确定不要这个孩子,你们再来找我。” 紧接着是曲欢哀求的声音: “张姨,你就帮帮我吧,这孩子真不能要!” 曲母再也忍不住,一把推开门。 三步并作两步冲进去,鞋子在地板上蹭出刺耳的声响,看着张医生,不好意思的笑道: “对不住了,张医生,我女儿年纪小,不知轻重。” 曲母一把抓住女儿冰凉的手:“这孩子我们要。” 屋里顿时安静下来。 张医生捧着冒着热气的搪瓷缸,笑道: “孩子是上天给的缘分,要珍惜!刚才已经给你家闺女检查过了,大人孩子都好着呢!回去多吃一些营养的,健健康康比什么都强!” “谢谢张医生,谢谢了!那我们就不打扰你了!”曲母笑着说道,叫上妹子,拽着曲欢往外走。 等出了门,曲欢猛地甩开母亲的手: “妈,你干嘛呢!小姨好不容易帮我联系上的。” 小姨也皱眉: “姐,咋回事,咋又变卦了!不是说好了,你都不知道这有多费劲!人家张医生也担着风险呢,好不容易才答应帮忙的。” 医院走廊里弥漫着刺鼻的消毒水味,墙壁上斑驳的绿漆剥落了几块,露出底下灰暗的底色。 曲母拉着女儿和妹妹,走到走廊尽头的转角处。 曲母左右张望一番,确定这边没人经过,才凑到女儿曲欢耳边,压低声音: “宋淮安来了!” “谁?你说谁来了?”曲欢瞪大了眼。 “宋淮安,你在乡下那个对象,人来家里了!” 曲欢浑身猛地一颤,下意识的后退,后背‘咚!’的一声撞在冰冷的墙壁上。 “他……他怎么找到这儿来了!妈,我都跟他分手了!真的,我们已经没关系了!” 曲欢的声音因为紧张而变得嘶哑。 “妈,你信我,你信我这一次!我真的和他分得干干净净!我喜欢谁,你是知道的啊!” 曲母看着女儿惊惶失措的模样,心疼又无奈,重重叹了口气,皱纹深刻的脸上写满了愁苦。曲母拍了拍女儿冰冷的手背: “欢欢,妈知道你心里委屈,不情愿,可……可现在怎么办呢? 咱也不知道他会来京城,会直接找到大院里去啊,要是知道,我就让你爸拦下他,别进大院就好了, 现在不行了,大院里好多人都见到他,他还跟别人打招呼,人家问他来找谁, 他直接说是你对象, 欢欢,现在没办法了,真没办法了,现在大院里的人都知道你有对象!现在宋淮安就坐在咱们家屋里等着呢! 左邻右舍多少双眼睛都看着! 你现在跟别人说,你们已经断了,分手了,谁信?你说谁会信!” “陆家呢?陆向东他们家……知道了吗?”曲欢像是还盼着能抓住一线希望,急急地问道,声音颤抖。 曲母眼神一黯,艰难地点了点头: “咋能不知道?宋淮安一路打听过来,进院门的时候,陆向东他妈,正好在院子里瞎溜达,两人还打了个照面,说了几句话,欢欢,先回家,有啥话回家再说。” 陆向东他妈知道了! 这彻底击垮了曲欢,曲欢眼里最后一点光亮熄灭了,身体脱力,再也站不住,顺着冰冷粗糙的墙面软软地滑坐下去。 曲欢双臂紧紧地抱住自己,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毫无预兆地汹涌而出,大颗大颗地砸在冰冷的地上,洇开一小片深色的、绝望的湿痕。 “妈,你不懂!宋淮安就是看着好,但实际上他……” 有人走过来,甚至好奇的看着蹲在地上的曲欢。 曲母用力把女儿拽了起来: “不管咋样,人已经进家门了,你有啥想法,回家说去!” “妈,我不能跟他结婚,不能!”曲欢眼泪更加汹涌得往外冒,绝望地摇头。 “我看宋淮安人挺好的,你是没看见,宋淮安碰上院里的人,人家小宋说话那叫一个客气周到,模样长得好,礼数也周全,还给隔壁玩闹撞到他的小崽子抓了把糖,这样会来事的对象你有啥不满足的!” 曲欢小姨一听,也劝: “行了,先回家,小姨帮你看看,要是人没你妈说的那么好,咱就不嫁!咱京城里娇养大的闺女,嫁不嫁的,自己说了算!” “走吧,这里是医院,别让人看了笑话!” 曲欢不再挣扎,任由母亲拽着走,只是眼泪流得更凶。 母亲每夸一句宋淮安的好,就像在她心口又扎进一根冰冷的钉子,她知道,没人会信她了。 那个在外人面前完美无缺的宋淮安。 早已用谦和礼貌织成了一张密不透风的网,将她所有的呼救都隔绝在了里面。 在知青点的时候是这样,现在也是。 没人信宋淮安会打人! 曲欢闭了闭眼, 曲欢下乡是因为陆向东,陆向东拒绝了她。 下乡后遇到宋淮安,宋淮安人长得好,还有才华,斯文有礼,对她展开了猛烈的攻势,追求她,对她是千依百顺。 宋淮安会在暴雨天里突然出现在曲欢面前,把身上的蓑衣让给曲欢。 会在每个月的月初,在曲欢的小日子到之前,变魔术似的从怀里掏出一小包红糖,那是宋淮安特意给曲欢买的。 打动曲欢的那次是曲欢生病,发高烧。 宋淮安连夜走了二十里山路,去县城卫生所给她买药,回来时天都亮了,他满脚都是血泡,却还笑着把药片递到她手上。 宋淮安说,他第一眼看到曲欢,就觉得她跟别的姑娘不一样。 他还说这辈子就认定了她,要风风光光娶她进门,让所有人知道,曲欢是他宋淮安的媳妇儿。 曲欢记得自己靠在宋淮安肩头,闻着他身上混合着阳光和青草的气息,心想这大概就是爱情最美好的模样。 那是曲欢在陆向东那里得不到的,她给陆向东写信。 陆向东从来不回。 心灰意冷的曲欢在宋淮安的各种示好下。 半年后,曲欢答应了。 两人在一起后,没多久,曲欢就发现宋淮安变了。 那是在一个闷热的夏夜,曲欢扛着锄头从玉米地回来,汗水浸透了衣服,路上遇到同批下乡的知青张建军,他刚从县里取回包裹,热情地分给她一块上海寄来的大白兔奶糖。 两人站在田埂上说了会儿话。 回到知青点时,曲欢远远就看见宋淮安站在知青点外面的那棵枣树下。 夕阳的余晖将他半边脸藏在阴影里,指间的烟头明明灭灭。 往常这个时候,他早该迎上来接过她的锄头,用浸了凉水的毛巾给她擦脸了。 可这次,宋淮安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淮安?”曲欢走近了,才发现他眼神阴鸷得吓人。 宋淮安动作缓缓的把手指上夹着的烟头往枣树上狠狠摁灭: “聊得挺开心的呀!张建军同志给的糖甜吗?” 曲欢听了心头一颤。 嘴里给宋淮安解释,他们就是在路上碰见。 结果宋淮安说什么,他说: “从你们站着的地方到知青点只需要八分钟,结果你们俩在村口聊了二十三分钟,说了什么,这么投机?” 曲欢记得当时的自己,浑身一冷。 曲欢也是家里娇养大的京城姑娘,骨子里自有一股傲气。 连着三天,她故意避开宋淮安,跟着生产队的女知青们同进同出。 宋淮安起初还阴沉着脸。 直到第四天的晚上,曲欢在井边打水,宋淮安走了过来,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里面是曲欢最爱吃的核桃酥。 县城供销社里才有。 宋淮安哄曲欢。 曲欢现在想想,自己也是贱,他一哄,自己就妥协了。 过段时间,宋淮安又犯了,还伸手打了她。 曲欢惊呆了,打女人的男人,她不会原谅的,她要跟宋淮安分手。 可宋淮安说什么都不答应,照样对她好,各种好。 那天是曲欢的生日,宋淮安专程去县城买了好多东西回来给曲欢庆生,还叫上了知青点的所有人。 曲欢没办法,骑虎难下。 那天知青点的人都喝了酒,曲欢也喝了,宋淮安拉着曲欢去了打谷场,那里没人。 宋淮安突然抓着曲欢的手,深情款款的看着曲欢: “曲欢同志,我深刻检讨。” 宋淮安将曲欢的手紧紧攥在掌心,喊着她的名字: “欢欢……” 曲欢不理他。 宋淮安的声音哑得不成样子: “我混蛋。” 曲欢别过脸去,却被他用食指轻轻勾住下巴转回来,她看见宋淮安眼睛里泛着红血丝,眼下挂着两片青黑,显然这些天也没睡好。 “是我犯浑。” 宋淮安忽然抓起曲欢的手往自己脸上拍:“你打我吧,往这儿打,使劲儿!” 掌心触及他紧绷的面颊,能摸到微微扎手的胡茬。 曲欢挣了一下没挣脱,反倒被他拽进怀里。 宋淮安身上还带着白天晒谷场的阳光味,混着汗水的咸涩,心跳声震得她耳膜发颤。 “我看见他给你递水壶……”他把脸埋进曲欢颈窝,呼吸烫得吓人: “你对他笑,我就……” “曲欢,我受不了!看到你对别人笑,我受不了!真的!” 曲欢突然觉得肩头一热,宋淮安竟然哭了。 “宋淮安你……” 曲欢声音软了下来,手指插进他汗湿的发间。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这样,”宋淮安抬起头,睫毛上还挂着水珠:“可我一想到别人盯着你看,这里……” 宋淮安抓着曲欢的手按在自己心口,“这里就跟刀绞似的疼!欢欢,我爱你,这辈子我只爱你一个!” “我向毛主席保证。” 宋淮安举起三根手指:“以后再不犯浑,你要跟谁说话都成,要笑……” 他哽了一下:“要笑也成。” 曲欢噗嗤笑出声,眼泪却掉得更凶。 这个傻子,连吃醋都吃得这么较真。 曲欢记得自己当时凶巴巴的,揪住宋淮安的耳朵:“那你以后还躲粮仓后面盯梢不?” “疼疼疼……”宋淮安龇牙咧嘴地凑近她:“不盯了,我改明着盯。” 趁曲欢愣神,他突然将人扑倒在草垛上,温热的唇贴着她耳垂:“我媳妇儿这么俊,得拴裤腰带上才行。” 曲欢踹了他一脚,却被搂得更紧。 宋淮安的声音混着夜风送进她耳朵:“欢欢,我这是病,得你亲一口才能好……” 结果男人的话是不能信的。 两人分分合合,知青点的人都见怪不怪了。 宋淮安打她打得越来越狠,每次打她的时候都避着人,曲欢跟人诉苦都没人信。 温文尔雅的宋淮安怎么可能打人呢! 曲欢不理他,宋淮安就打自己,宋淮安这个男人对自己下手也狠。 有的时候曲欢见了,是真心软。 到后来,曲欢怀孕了! 宋淮安知道。 可那天,曲欢从集市上回来,半路老天爷变了脸,瓢泼大雨兜头浇下。 恰好同村赶牛车的经过,见她淋得狼狈,好心捎她一程。 车上挤满了躲雨的乡亲,地方实在窄,曲欢不得不和村里一个年轻后生紧挨着坐在边上,雨水顺着两人的蓑衣往下淌,沾湿了彼此的衣角。 那天夜里,宋淮安以担心她身体的理由把曲欢叫了出去,曲欢一出知青点,就被宋淮安拽到村后的谷场棚子里。 电闪雷鸣照亮了他扭曲的脸,拳头像冰雹一样落下,专挑肩膀、后背、大腿这些疼却又不易被看见的地方下手。 他喘着粗气,眼底是骇人的疯狂。 他还避开了她的肚子。 曲欢蜷缩在冰冷泥泞的地上,雨水和泪水糊了满脸,身上火辣辣地疼,可都比不上心里那股彻骨的寒意。 她都怀着他的孩子了,他竟然还能下这样的死手! 宋淮安打完后,就跪在地上请求曲欢的原谅,还帮她把衣服整理好。 最后一点微弱的期望,如同被雨水彻底浇灭的柴火,连一丝烟都不再冒出。 曲欢望着黑沉沉、不断落下雨水的破棚顶。 一颗心彻底死了。 曲欢回了京城,以为自己终于摆脱了宋淮安那个恶魔。 谁知道…… 他来了! 第19章 品尝糕点 云华跟着周卫民进了糕点厂,空旷的院子里面积雪覆地,无人打扫,白茫茫一片。 仓库门外,黑压压地围了一圈人。 几个负责生产的班长抄着袖子,不断跺着冻麻的脚,脸上惊疑不定。 厂里几位中层领导也裹着厚厚的棉大衣,眉头拧成了疙瘩,凑在一起低声交谈。 声音压得极低。 不时有人紧张地瞟一眼那扇紧闭的仓库门,气氛凝重。 保卫科的人都在,人手一根铁棍,如临大敌般守在四周。 派出所的两位同志也站在一旁,帽檐和肩头都落了一层薄雪,面色严肃,显然已等候多时。 周卫民深一脚浅一脚地在没脚踝的雪地里艰难跋涉。 发出‘噗嗤噗嗤!’的沉重喘息声。 呵出的白气一团浓过一团。 反观跟在他身后的云华,身姿轻盈得不可思议,脚步落在蓬松的积雪上,几乎听不见半点声响,要是有人看过来,就会发现云华走过的雪地上,连个脚印都看不见。 云华的目光沉静如水,缓缓扫过死寂的厂房、围在仓库外面的众人,最后才落在被众人紧张目光锁定的仓库门上。 那个仓库就是一切怪事的源头。 半年前是三五斤的丢。 现在,只要往这个仓库里面放糕点,第二天一清点,准会少上二十斤左右。 胃口是越来越大了。 但奇怪的是,如果头一天不往这个仓库里面放糕点,那就什么事都没有。 你说邪门不邪门! 周卫民好不容易喘着粗气停下,指着那仓库,压着声音对云华说道: “就……就是这儿了!邪门得很!曾经一度以为是有人挖了地道通向这个仓库,但我们同事过来查看过,没有地道! 也有怀疑是糕点厂自己内部人干的,监守自盗,可保卫科的老吴把所有员工都集中起来,派专人看管,结果,第二天,仓库里面的糕点还是少! 实在是没辙了,我才跟领导推荐了你过来。” 云华静静地听着,脸上依旧是那副淡淡的表情。 “卫民,这就是你请来的……高人?” 一个穿着四个口袋蓝色干部服、围着灰色毛线围巾的中年男人走了过来,目光在云华略显单薄的身上扫了一圈,语气里带着毫不掩饰的审视和怀疑。 这人是厂里的车间主任,姓侯。 周卫民在云华耳边低声介绍:“这是侯主任。” 云华只极轻地‘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越过周卫民,在众人混杂着怀疑、好奇、审视甚至还有几分看热闹的目光中,一步一步,稳稳地走向那间锁起来的仓库。 “把门打开,我进去看看,”云华的声音不大,却异常清晰。 保卫科的老吴手里就攥着一串钥匙,但没有立刻动,而是先拿眼去请示侯主任。 侯主任喉咙滚动了一下,对上老吴的视线,微微点了点头。 老吴这才走了过来,随着老吴的走动,钥匙串哗啦作响,把钥匙插进锁孔,就听‘咔哒’一声,沉重的铁锁被打开。 云华伸手,推开了那扇沉重的铁门。 就在门开的瞬间,众人几乎是下意识的集体往后退了好几步。 齐刷刷的,看着还怪整齐! 保卫科的人甚至举起了手里的铁棍做出防御姿态,就连派出所的同志也都绷紧了身体,警惕的盯着铁门后面。 谁都知道这事儿邪乎,但谁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 云华仿佛没有感受到这些人身上传递过来的紧张跟惶恐。 站在门口,回头看向身后,目光落在保卫科的老吴和侯主任身上,轻声问:“你们谁跟我进去?” 侯主任脸色变了几变,极其不自然地猛咳了几声,眼神飘忽,就是不敢看那敞开的门,也不接话。 而是看向老吴。 老吴脸上抽动了一下,心里骂娘,但众目睽睽之下,保卫科的职责让他硬着头皮也得站出来。 老吴攥紧了棍子,手心全是汗,往前蹭了一小步,嗓音因为紧张而有些发干:“我……我跟你进去!” 云华点头,之后清澈的目光看向侯主任,眼神平静: “我想问,事情解决之后,报酬谁负责?” 侯主任没料到这小姑娘问这个,笑呵呵的说: “小同志,信心很足嘛!咱们厂里向来有功必赏!你要是真能把这搅得人心惶惶的邪门事儿给彻底解决了,立下大功,我可以给你拍这个板!奖励你十五块钱!” 侯主任那带着圆滑算计的话音刚落,就听到一道清朗的声音从众人身后传来: “小同志,你要是能把这桩事情给解决了,我个人掏腰包,奖励你两百块,怎么样?有几分把握?” “两百块!” 这数字像滚雷一样砸在众人心头,引起一片压抑的惊呼和倒抽冷气的声音。 人群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拨开,齐刷刷地回头,当看到来人的时候,众人侧身,给来人让出一条路。 只见魏国兴魏厂长正大步流星地走来。 他一身半旧的军绿棉大衣敞着怀,露出里面熨帖的深色中山装,身姿挺拔如白杨。 每一步都沉稳有力地碾过积雪,发出‘嘎吱!’的脆响。 带着一种军人特有的、富有力量的节奏感。 魏国兴的眉宇间带着难以掩饰的疲惫,但那双眼睛却亮得慑人,像鹰隼般锐利,此刻正含着一种审视又带着几分玩味的笑意,落在云华身上。 厂办的杨主任紧跟在他身后半步,更衬得他气场十足。 云华抬眸,目光清凌凌的迎上魏国兴带着探究与压力的视线,语气平淡得像在陈述一个既定事实: “可以解决!不过,比起钱,我更缺票,你有办法吗?” 周卫民听到云华这话,下意识的抬手掩脸。 这丫头是得多缺票啊! 走哪儿都要! “票?”魏国兴脚步未停,径直走到云华跟前,也不绕弯子,语气是军人式的干脆利落:“你需要什么票?” 云华望着魏国兴,语气认真的说:“我什么票都缺!” 在围观的人看来,这小丫头就有些狮子大开口了。 人家魏厂长都承诺给她两百块钱了,结果她还要票! 魏国兴没有不悦,这姑娘的性子很对他的脾气,朗声一笑,承诺得斩钉截铁,没有丝毫侯主任式的含糊: “没问题,只要你能彻底解决问题,功劳算你的!票的事,包在我身上,一定给你想办法!让你满意!” 魏国兴的打包票。 云华并不在意。 在她看来,事情结束后,可能就跟派出所那边一样,给她十几斤粮票。 因为周卫民说了,粮票还好说,别的票是真不好弄。 云华得到保证后,立刻结束谈话,毫不拖泥带水。 转身看向一旁紧张得额头都沁出细密汗珠的老吴,语气干脆利落: “吴科长,我们进去吧!” “等等!” 魏国兴突然出声,几步跨到仓库门口,锐利的目光扫过仓库,又瞥了一眼身边呼吸都加重了几分的老吴。 手臂一伸,直接从老吴的手里拿过了那根铁棍。 铁棍入手,魏国兴的手腕习惯性地一抖,挽了个极小的、几乎看不清的棍花。 魏国兴侧身看向云华:“我跟你进去,老吴,你带人在外面守着。” 老吴:“这不合适,还是我进去吧!” 魏国兴拍了拍老吴的肩膀:“在外面守着!” 杨主任立即把老吴拽到后面。 两人说话的时候,云华已经走了进去,步子轻缓,魏国兴注意到这小姑娘连脸上的表情都没变。 倒是外面围着的这些人,一个个脸色发白。 周卫民从后面走了上来:“我带她来的,我也进去!” 仓库内光线晦暗。 空气里弥漫着陈年面粉和各种废弃机械的混合气味。 云华步子缓缓,目光掠过堆积的麻袋、闲置的器械、以及角落里那些被遗忘的杂物。 最终,云华的视线落在墙角一件极其不起眼的物件上。 那是一个灰扑扑的柜子。 样式古旧。 柜体积满了厚厚的灰尘,几乎看不出原本的木色,边角处甚至结着絮状的蛛网。 云华驻足,站在柜子前面。 抬起手,衣袖随之轻轻一荡。 站在她身后的魏国兴和周卫民甚至没看清她有什么明显的动作。 便惊愕地发现,那柜子上积攒了不知多少岁月的厚重灰尘,竟如同被无形的抹布瞬间拭去。 露出了底下温润深沉的木质本色! 见识过风浪的魏国兴眼角微微一跳,再看云华的时候,眼中带着惊异。 周卫民更是下意识地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眼花了。 灰尘尽去。 柜顶上一圈精致繁复的雕花纹路清晰地显现出来。 那是一朵盛放的莲花。 花瓣层层叠叠,线条流畅而富有古意,即便在昏暗的光线下,也透着一股不同寻常的韵味。 魏国兴上前两步,屈指在柜面上叩了叩,又仔细打量那木质和工艺,眼中露出讶色: “没想到,还是个老檀木的物件!看这雕工,有些年头了。” “它是什么时候被放在这里的?”云华问。 魏国兴皱眉回想了一下,确实毫无印象。 “你等等,我找人问问。” 他说着,转身快步走出仓库。 没过多久,又折返回来,对着云华探询的目光摇了摇头,语气带着几分无奈: “问过了,都说没印象,这个柜子好像一直就在这儿,但谁都说不清它的具体来历,平常根本没人注意到它。” 云华闻言,不再多问。 她屈膝蹲下身,与那沉默的檀木柜子平视。 伸出纤细的手指,轻轻拂过那冰凉的莲花雕纹,感受着指尖下极其微弱的、几乎难以捕捉的灵气波动。 静默片刻后,她头也不回地轻声吩咐道:“去拿些糕点过来,最近新做的。” 自从糕点频频诡异丢失又查不出原因后,厂里开会决定暂时不用这处仓库,将所有存货转移。 因此眼下偌大的空间里,除了些陈旧设备和杂物,根本见不到半块糕点的影子。 魏国兴心中充满疑问,不明白云华此刻要糕点有何用意。 但他并未多言,只是依言转身走出仓库,对守在外面的杨主任低声吩咐了几句。 没过多久,杨主任就提着一个藤编的食盒匆匆进来,里面琳琅满目地装着好几样厂里的招牌点心。 食盒一打开,一股甜香气便飘散出来,格外的诱人。 云华的目光在那些点心上扫过,小巧的鼻翼几不可察地轻轻动了动。 魏国兴见她打量,便主动拿起一个金黄、形似梅花的小蛋糕介绍道: “这是槽子糕,用精面、鸡蛋、白糖和油烤出来的,口感绵实,蛋香也足,你尝尝。” 云华拈起一块,送入口中。 她吃得很慢。 小口小口地品尝。 直到将一整块都吃完,云华才点头,诚实地评价: “味道确实不错。” 接着,她的目光落在那金黄酥脆、沾满芝麻的一种糕点上,问: “这个呢?” “这叫江米条,外面脆,里面空,甜而不腻。” 云华轻轻‘嗯!’了一声,依言拿起一根,依旧是不紧不慢地送入口中。 细细咀嚼,那咔嚓的轻响在寂静中格外清晰。 一旁的周卫民看得心急如焚。 额角都快冒汗了,姑奶奶诶,咱们是来解决大事的,可不是来开茶话会品尝点心的啊! 他几次想开口催促。 都被魏国兴用眼神制止了。 魏国兴反倒显得极有耐心,他甚至觉得云华这认真品尝的样子还有几分可爱。 她问什么,他就答什么。 从原料到工艺,甚至偶尔还会带上一两句老师傅们做这点心的趣事,解说得颇为详尽。 云华又尝了裹满蜜汁、油亮诱人的蜜三刀。 最后将目光定格在那深褐色、油光锃亮、缀满白芝麻的牛皮糖上。 她拿起一块,放入口中。 浓郁的麦芽甜香和芝麻香瞬间弥漫开来。 吃完后,云华指着那牛皮糖,看向魏国兴,问出了一个似乎与眼前事毫不相干的问题: “这款糕点,是不是最近才做出来的?” 魏国兴点头,肯定道: “这是牛皮糖,用料讲究,工艺也复杂些,成本高,厂里一般只在春节前一段时间集中生产,算是应节的高档点心,平时不供应。” 第20章 年头太久成精了 云华闻言,指着牛皮糖问魏国兴: “事情结束后,我可以买一些吗?送人,可以从报酬里面扣!” 魏国兴先是一怔,随即被她这突如其来的、近乎孩子气的认真请求逗笑了,他大手一挥,十分爽快: “事情办妥了,每样糕点送你十斤,管够!” 云华那双清泠泠的眸子亮了一下。 魏国兴就懂了,小姑娘爱吃甜食,尤其是牛皮糖。 云华摆手:“用不了这么多,就要牛皮糖,五斤足够了!” 之后,云华又拿了一块牛皮糖,这次她自己没吃,而是递给眼前的檀木柜子,她的动作自然得仿佛在招待一位老友,语气里甚至带着点儿轻松的调侃: “没尝过这味儿吧?糕点厂新做的,刚我替你试吃了一块,甜里带着韧劲儿,芝麻香挺足,还不错,来点儿?” 一旁的周卫民和魏国兴听得目瞪口呆。 咋还唠上了! 周卫民嘴角抽动,下意识就想上前打个圆场,把这诡异的场面遮掩过去,跟个柜子唠嗑,这算怎么回事儿? 可他话未出口,异变陡生! 那厚重的檀木柜门毫无征兆地,‘吱呀!’一声,裂开一道幽深的黑缝。 更令人骇然的是,云华指尖那块牛皮糖竟如同被无形的力量攫取,眨眼间便从她手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紧接着,一片死寂的仓库里,清晰地传来一阵极细微却无法忽视的‘咔嚓咔嚓!’声。 声音不大,但清晰可闻。 魏国兴不错眼的盯着那柜子,电光火石间,之前小姑娘不停试吃各种糕点的行为在他脑中串联起来。 每一种糕点她都尝一点,动作不紧不慢。 原来如此! 她是为了引诱这柜子自己露出马脚来。 一旁的周卫民已是瞠目结舌,手指颤抖地指着柜子,声音都变了调: “云……云丫头!它……它刚才吃了糕点?” 魏国兴看向云华。 就见小姑娘沉静的眉眼在仓库昏暗的光线下显得格外通透。 这小姑娘何止是有本事。 她胆大心细,观察入微,行事更是出人意料又直击要害! 云华从容地站起身,慢条斯理地拍掉沾在掌心的糕点碎屑。 抬手指着那檀木柜子,语气平静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内容却石破天惊: “年头太久,成精了!你们商量一下怎么处理?” “成……成精了!” 周卫民只觉得头皮发麻,舌头都有些打结:“也就是说,之前丢的那些糕点,全是被它给吃了!” “嗯!” 云华肯定地点头:“早些处理,再过一些日子,等它能走了,可就不甘心只待在这仓库里了!” 魏国兴盯着柜子眉头紧锁。 他身为退伍军人,又是厂长,职责是保证生产和人员安全,这等超乎常理,又无法掌控的‘精怪!’之物,留在厂里终究是个隐患。 魏国兴斩钉截铁地说道: “糕点厂是生产食品的地方,绝不能留下这种东西,万一失控,后果不堪设想。” 他的目光随即转向一旁的周卫民,带着询问之意。 周卫民立刻把头摇得像拨浪鼓,双手连连摆动,苦笑道: “魏厂长,你可别看我! 我们派出所是管人的,抓个坏人还行,这……这柜子精往哪儿关? 笔录都没法做! 再说了,哪天它要是饿了,把案卷都给吃了,我可没法跟上头交代!” 两人态度明确,皆是不愿接手这个烫手山芋。 云华见状,并不意外。 只是轻轻颔首,仿佛早就料到了这个结果。 云华上前一步,伸出纤细的手指,在檀木柜门上轻轻拂过,感受着内里那微弱却真实的灵气波动。 “既然如此,那我就把它带走了!” 魏国兴和周卫民都愣住了。 带走? 怎么带? 带去哪里? 云华并未多做解释,只是心中已有计较。 这柜子成精实属不易。 天地灵气稀薄至此,它竟能懵懂开启灵智,虽只知口腹之欲,却并未沾染血煞之气,说明本性不恶,只是被困于此地。 毁了可惜。 琢磨着,回头等峡谷里的灵气再浓郁些,可以开辟一小片药田,种植些低阶灵草。 到时候喂它吃些灵草。 用不了多久,或许就能助它彻底开启灵智,摆脱这木身束缚,说不定将来还能幻化出人形呢。 想到此,云华看向柜子的眼神里,难得地带上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温和。 这毕竟是她来到这个灵气匮乏的世界后,遇见的第一个由非生命体修炼出灵智的小妖,也算是一种难得的缘法。 “走吧!” 云华对着那柜子轻声说道。 那檀木柜子静立原地,毫无反应。 周卫民和魏国兴面面相觑,都觉得这情景诡异又有点好笑。 云华却不以为意。 指尖悄然凝聚起一丝微不可察的灵力,绘制出一个符印,轻轻点在那柜门之上。 下一刻。 在魏国兴和周卫民惊愕的目光注视下。 那高大沉重的檀木柜子,竟如同被投入水中的墨迹般,轮廓微微荡漾了一下,旋即迅速缩小、变淡,眨眼间便化作一道暗沉流光。 没入云华的袖口之中。 消失不见。 云华拍了拍衣袖,仿佛只是收起了件寻常物件,语气依旧平淡: “好了,事情解决了,答应我的报酬别忘了。” “它不会再回来了吧!”周卫民心有余悸的问,目光不由自主的瞥向空了的地方。 魏国兴也看向云华,眼中有着同样的担忧。 云华神色平静: “放心,以后有我看管,它不会出来作乱的!” 说完,云华便迈步往外走。 “小姑娘,等等!”魏国兴叫住云华。 云华停下脚步,回头看着魏国兴,依旧是平静的语调: “还有事?” 魏国兴看了看云华,又看向一旁的周卫民,神色郑重地说道: “这柜子成精的事非同小可,厂里员工众多,人多口杂,一旦传扬出去,恐怕会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影响生产事小, 若是闹得人心惶惶、谣言四起,对厂子的稳定和发展都是打击, 所以,我希望两位能保密, 对任何人都不要提起今天发生在仓库里的事情。” 云华点了点头。 周卫民也立刻正色应道: “魏厂长您放心,我绝不会对外透露半个字!” “谢谢!”魏国兴脸上神色一松,转而露出热情的笑容: “两位今天受累了,帮厂里解决了大麻烦!中午我做东,让食堂那边做几样硬菜,请两位吃顿饭。” 云华闻言摇头,语气平淡:“谢谢魏厂长,饭就不吃了。” 一旁的周卫民也赶紧摆手: “魏厂长您太客气了,心意我们领了,我也得回所里处理后续事宜,写报告,归档!” 写报告这事儿周卫民也挺头疼的。 魏国兴见两人态度坚决,也不再强求。 “也好,正事要紧!” 三人从仓库出来,魏国兴对一直候在外面的杨大军招了招手,低声吩咐了几句。 杨主任立刻小跑着去办。 不一会儿,就见几名员工提着几个油纸包过来,纸包用结实的麻绳捆扎得方方正正,还隐隐透出一股甜香。 魏国兴亲自接过,先是将两个沉甸甸的油纸包分别塞给云华和周卫民: “拿回去甜甜嘴,一点心意,千万别推辞!” 接着,他又让杨主任将另外几包送给在外等候的几名公安干警: “几位同志辛苦了!” 云华浅浅一笑:“那就不说谢了,再见!” 周卫民跟上云华:“我送你回去!” 云华‘嗯!’了一声。 魏国兴站在厂门口,望着他们远去的方向,长长舒了口气,心头一块大石总算落地。 杨主任,侯主任还有老吴以及糕点厂的其他人赶紧围了上来: “厂长,事情解决了?” 魏国兴点头:“解决了!吩咐下去,把仓库里面的杂物收拾收拾,下周就投入使用。” 周卫民把云华送到军区大院的门口。 云华下车。 踩着不紧不慢的步子,慢悠悠的往陆家走。 刚绕过路口,远远地,她便瞧见一个熟悉的背影,正猫在不远处一棵老梧桐树后面,姿态显得有些突兀。 那人微微弓着腰,时不时探头探脑,朝着小树林的方向张望,全然没察觉到身后的动静。 不是别人,正是外出回来的周墨韵。 云华心下好奇。 缓缓走过去,停在了周墨韵身后半步远的地方,也循着周墨韵的视线向前望去。 只见前面那片枝叶凋零的小树林里,光线晦暗。 一对年轻男女正激烈的争执。 即便是隔着一段距离,也能感受到那股剑拔弩张的气氛。 凛冽的寒风刮过,将他们的声音断断续续地吹送过来。 女的约莫二十出头,穿着一件半旧的军绿色棉大衣,脖子上缠着一条略显褪色的红围巾,正背对着这边,看不清长相。 站在她对面的男人身材高大,一件挺括的深蓝色呢子外套在萧瑟的冬日里显得格外扎眼。 此刻男人情绪激动,一只手死死攥着女人的手腕。 任凭对方如何挣扎也不肯松开。 “曲欢,我告诉你,这婚还就结定了!伯父伯母对我这个未来女婿,可是满意得很!” 男人的声音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低沉而凶狠。 女人猛地想甩开男人的手,却被攥得更紧: “你松开,宋淮安,你弄疼我了,我们早就分手了,我不会跟你结婚的!” 宋淮安冷笑,手指在女人平坦的肚子上点了点: “不跟我结婚,你想跟谁结?呵!都怀上我的种了,还由得你说不?” 只见男人俯下身,脸逼近女人,语气里的嘲讽和恶意几乎要溢出来: “怎么?难不成你还做着美梦,想揣着我的孩子,转身嫁进陆家,当陆向东的媳妇儿?曲欢,你把我当傻子,还是把陆向东当傻子?” 男人话音一顿,笑声更加刺耳: “你猜,陆向东要是知道你看似清高,肚子里却早就揣了别人的种,他还会不会多看你一眼?他们陆家会要你这种破鞋?做什么美梦呢!” 曲欢的脸瞬间血色尽失,变得惨白如纸,嘴唇不受控制地哆嗦着,却仍强撑着最后一丝尊严: “我的事不用你管!宋淮安,我就算是死,也绝不会嫁给你!” 宋淮安冷笑一声,朝着女人逼近一步:“曲欢,你不要脸,想要闹得众人皆知,我不介意!” “你想做什么?” “不想伯父伯母跟着你丢脸,就乖一点!” 躲在树后的周墨韵听得目瞪口呆,浑身的血液仿佛在这一刻彻底凝固,刺骨的寒意顺着脊椎猛地窜上来。 她知道曲欢下乡时谈了一个对象。 可她万万没有想到,两人竟然已经发展到了这个地步! 曲欢居然怀了身孕! 然而,更让她怒火中烧的是,儿子受伤住院的时候,曲欢还提着水果罐头,温温柔柔地坐在儿子陆向东的病床前,细心地为儿子陆向东削苹果。 当时她就站在病房门外,透过那块小小的玻璃窗,看得一清二楚。 曲欢看她儿子那眼神,那轻声细语的模样,分明是存着那份不该有的心思! 东子那傻孩子,因为她的探望还挺高兴。 现在想来,周墨韵只觉得一股邪火直冲天灵盖,胃里翻江倒海般地恶心。 “好啊!好一个曲欢!好一个不知廉耻的破鞋!” 周墨韵咬着后槽牙,声音从齿缝里挤出来:“竟敢揣着别人的野种,跑到我儿子面前装清纯,痴心妄想踏进我陆家的大门!做你娘的青天白日梦!” 她周墨韵的儿子,陆家堂堂正正的子弟,怎么能捡这种别人穿烂了的破鞋! 周墨韵胸口剧烈地起伏着。 猛地扭过头,再也不愿多看树林里拉拉扯扯的两人一眼,朝着脚下的雪地狠狠啐了一口。 “呸!不要脸!” 周墨韵低声咒骂着,额角青筋隐隐跳动: “我当初真是瞎了眼,竟还觉得她懂事、识大体,是个好的!没想到骨子里是这种货色!还没进门就揣上了别人的种!” 看自家儿子那样子,不会真喜欢上这破鞋了吧! 周墨韵越想越气,脸颊涨得通红。 猛地站直了身体,仿佛多看一眼都嫌脏,只想赶紧离开这是非地。 这一转身不要紧。 差点一头撞上不知何时悄无声息站在她身后的云华。 第21章 学医好啊 “哎哟!谁呀!” 周墨韵吓得魂飞魄散,心脏怦怦直跳,手捂着心口,惊魂未定地瞪着眼前不知看了多久的云华,声音都变了调: “你……你啥时候回来的?属鬼的啊?一点声儿都没有!” 周墨韵又惊又怒,还带着几分被人撞破背后说闲话的尴尬,眼睛瞪得溜圆。 方才那副义愤填膺的表情还僵在脸上。 云华一脸认真的问:“阿姨,您认识刚才那两人?” 云华耳朵又不聋,听得清清楚楚。 那男的提到了陆向东的名字,陆向东不就是她那娃娃亲对象。 原来陆向东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小孩子家家的,瞎打听什么!”周墨韵故意板起脸:“走了,回家!” 她一把拉住云华的胳膊,力道有些急,几乎是拽着云华往家走。 云华不再多问,反正她这娃娃亲也只是暂时的。 安静地跟在周墨韵身后,一同朝陆家走去。 两人一路无话。 推开屋门,一股诱人的饭菜香气便扑面而来,驱散了从外面带进来的寒气。 听到开门动静,系着条半旧围裙的陆观砚从厨房探出身来,他身为陆向东的父亲、陆知行的大哥,眉宇间自带一股沉稳气度。 见到云华,先是愣了一瞬,随后脸上露出宽和笑容,语气熟稔地招呼道: “是云丫头吧!你们俩倒是碰到一起回来了!先去洗手,一会儿就开饭。” 陆观砚也是没想到,这未来儿媳妇的长相这么出色。 陆老爷子闻声从里屋踱步出来。 看到云华,眼中流露出慈祥的笑意,关切地问: “事情办好了?” 云华点头,没有多言。 只是将手中那个方方正正、印着‘红星糕点厂’字的油纸包递过去:“这是回礼。” 没说是糕点厂的回礼还是派出所那边给的回礼。 云华说完,便跟着心不在焉的周墨韵去墙角的脸盆架边洗手。 陆老爷子没多问。 以为派出所的公安找云丫头帮忙,八成是叫云华去辨认人去了。 这样的事情派出所常有。 周墨韵洗着手,脑子里却还在反复回放着小树林里那一幕。 又想到儿子看曲欢的眼神,明眼人都看得懂,那就是喜欢。 一想到儿子喜欢曲欢那个破鞋,周墨韵胸口就堵得发慌。 也想不明白,以前曲欢屁颠屁颠凑上来的时候,儿子不是一点那方面的意思都没有的吗?怎么现在就喜欢上了呢! 周墨韵想不通。 一抬头看到云华,安安静静的站在旁边。 心道,眼前这不是有个现成的媳妇儿,虽说脑子不那么灵光,但好歹是老爷子早年定下的,身家清白。 没那么多乌七八糟的心思。 傻点就傻点吧! 总比找个破鞋强! 尤其是云华那小模样,其实是长在了周墨韵的审美上。 要是智力再正常一点,那就完美了! 但天底下哪有十全十美的事情呢! 这么一想,周墨韵顿时觉得压在心口的巨石轻了大半,想到儿子,周墨韵立刻脱下外套利落挂好,挽起袖子,对云华招手: “云丫头,过来,学着搭把手!姑娘家家的,这些灶台上的事总得学着点,不说做得多好,至少……能让在外奔波的人回家吃上一口热乎饭。” 周墨韵说这话,倒也没存别的心思。 就是觉得云丫头要是能学会做饭,以后儿子陆向东就少受累,做她儿媳妇儿就勉强算是合格吧! 不等云华开口。 陆老爷子就发话了:“老大媳妇儿,你不是去给云丫头买衣服?衣服呢?拿出来给云丫头试试,看合不合身。” 周墨韵这才想起这茬,把放在一旁的布袋子递给云华:“喏,照着你的身量买的,应该差不了多少。” 云华接过袋子,从里面拿出两身新衣服。 那是城里年轻姑娘最常穿的款式。 一身枣红色的灯芯绒外套,小翻领,胸前缀着同色的有机玻璃扣子,款式简洁,里面絮了棉花,摸着就挺暖和。 另一身则是藏蓝色的咔叽布做的,领口和袖口细细地滚了一道浅色的边,显得挺括又精神。 里面也絮了棉花。 布料厚实,针脚细密。 陆老爷子眯着眼,笑呵呵地指着那件枣红色的外套: “这颜色好!正!看着就暖和喜庆,最适合小姑娘穿。” 云华依言拿起那件枣红色的灯芯绒外套,展开来在自己身前比划了一下。 袖长、肩宽都挺合适。 周墨韵在一旁看着,见老爷子满意,也笑着搭话:“爸,您眼光就是好,这颜色正是时下最时兴的,灯芯绒的料子也厚实,里面絮上棉花,穿一个冬天没问题,来年开春拆洗也方便。” 这时,陆观砚端上最后一道菜,招呼着: “先吃饭,衣服一会儿再试,现在天冷,饭菜凉得也快。” 云华把衣服重新装了起来。 一家人围坐在桌边开始吃饭。 饭菜虽不算特别丰盛,但热气腾腾,透着家的温暖。 上一世的云华,记忆里都是自己一个人吃饭。 原主的记忆里,也只跟奶奶。 席间,陆观砚状似随意地问云华: “云丫头,平时在家有看什么书吗?” 老太太信上说云华智力方面只有六七岁,陆观砚也跟父亲商议过这事儿,眼前这安安静静的小姑娘,才十七岁,还有一年才满十八,谈婚事太早。 又不能把小姑娘一直拘在家里,要是小姑娘愿意,送学校读书是最好,等年龄到了就结婚,结婚后跟东子随军。 云华闻声抬起头,咽下口中的饼子,眼神清亮而坦然,回答道: “叔,我看的多是医书。” 顿了顿,似乎是思考了一下,又认真的望着陆观砚: “叔,你知道京城这边,哪里能买到医书?我想买一些回来多看看。” 原主因智力关系,从三岁开始,奶奶给原主只读了两本医书,一本是本草纲目,一本是伤寒杂病论。 陆观砚一听,十分意外,随即心头涌上一阵惊喜。 他是真以为小姑娘大字不识一个,没想到读过书,还是医书! 不管看得懂多少,有这份向学的心就是好的! 这可比他们预想的要强上太多太多了。 他脸上不由得露出赞赏的笑容,连声道: “好啊!喜欢医书是好事!回头就帮你打听打听,一定给你多找些医书回来!” 陆老爷子也笑了起来,眼中流露出赞许的神色: “学医好啊!济世救人!那可是积德行善的大本事,我记得你奶奶的医术就很不错!” 云华轻轻地‘嗯!了一声,声音平和,接着陆老爷子的话娓娓道来: “听奶奶说,她爷爷,也就是我的太外公,那一辈就是坐堂行医的中医,医术很好,在四里八乡都很有声望, 到了外公那一辈,他对家传的医术没什么心思学,更愿意做生意!” 云华的声音不急不缓: “反倒是奶奶,从小就跟在太外公身边,看他诊脉、开方、炮制药材,耳濡目染,奶奶自己也喜欢,太外公见奶奶是学医的好苗子,悉心教导, 学了一身本事! 奶奶带着我回青槐村后, 村里谁有个头疼脑热的,都会找奶奶。” 一直没说话的周墨韵听到这里,忍不住抬头看过来,看着云华问: “这么说,你从小跟着你奶奶,你也学医?” 周墨韵觉得要是这丫头真跟着奶奶学了医,那可是实实在在的加分项,说出去也是给儿子脸上增光。 云华迎着她的目光,坦然地点了点头,语气依旧平淡无波: “学了些。” 周墨韵一听就知道这丫头说的绝对是实话,没掺半点水分,很是失望。 ‘学了些’的意思估计就是认得几味常见草药,知道些清热解暑的土方子,或者在一旁帮奶奶捣过药,炮制过药材。 知道有‘学医’这么个事儿罢了,至于医术…… 算了! 周墨韵觉得自己还是高估了这丫头。 中医博大精深,一个心性如孩童般的小丫头,怎么可能学得会。 周墨韵心里这么想着,面上却不好表露,只是顺着话头笑了笑,语气也没太当真:“学了些也好,能认认药草也是好的。” 陆老爷子看向安静坐在一旁吃饭的云华,眼神温和的笑道: “云丫头年纪还小,正是学东西的时候,只要她有心,肯静下心来钻研,这就是天大的好事, 多学,多看,多问,总是有益处的, 将来就算不成名医,懂些医理,能调理好自己的身体,帮衬一下身边的人,那也是极好的!” 老爷子的这番话,是对云华的一种回护。 周墨韵就没再多说。 之后陆老爷子又问起别的事情:“老大媳妇儿,苏家那边怎么说?” 周墨韵一听这话,先是愣了一下,反应过来老爷子问的是哪件事后,脸上立刻堆满了笑,放下筷子道: “爸,您就放心吧!苏家那边哪还有不同意的道理?咱们家老三要模样有模样,要本事有本事!” 话匣子一打开,周墨韵就忍不住了: “您是不知道,现在外面多少人家盯着咱家老三呢!年纪轻轻就在部队里当了团长,立过功,受过表彰,那可是真正的前途无量! 再说长相,随了您和妈的好底子, 身板挺拔,五官周正,剑眉星目的!要不是他自个儿不着急,哪能拖到今天?” 陆老爷子听着,脸上也露出一丝笑来,接着又问: “苏家那姑娘,叫……” “苏小兰!” 周墨韵见老爷子问起,赶紧接过话头,语气热络地详细说道: “爸,这姑娘我仔细瞧过了,个头高挑,身段也匀称,看着就健康,不说是什么倾国倾城的大美人吧,但模样绝对是端正大方,眉眼清秀,脸上总是带着笑模样,看着就让人心里舒服。” “最主要的是那性格,真是没得挑!”周墨韵说得兴起,语速都快了些:“说话做事妥帖得很,知书达理,到底是高中老师,有文化、有涵养,跟那些咋咋呼呼的小姑娘不一样。 之前我一提起咱家老三,您们猜怎么着? 人家姑娘当场就脸红了,我一看这指定有事儿啊,后来我私下里又拉着她多问了几句,她才不好意思地说她和老三是校友! 以前在学校里就见过老三,比咱家老三低两届,她也是下乡插队了几年,才返城回来,一来二去就把个人问题给耽误了,不过有一点……” 周墨韵说到这里,话音顿了顿,目光下意识地瞥了一眼安静吃饭的云华,这丫头虽说傻了点,但长相是真出挑,尤其是那皮肤,白净得很。 要是把苏小兰跟云华搁在一起,肤色对比就太明显了。 陆老爷子正听得入神,见她停住,立刻追问:“不过什么?说,咋回事!” 周墨韵笑了笑,语气轻松下来: “其实也不是啥大事儿,爸您别紧张,就是那姑娘,可能因为下乡锻炼了几年,肤色不像城里姑娘那么白净,黑了点儿。” 陆老爷子一听,浑不在意地一摆手,脸上露出了更为满意的笑容: “嗨!我当是什么要紧事!这算个啥缺点?黑点说明身体好,能吃苦!我看这知书达理、性格好才是最难得的优点! 两人在一起过日子,关键是心要亮,脾气要合,能互相体谅、互相扶持,把日子过得和和美美,那才是正经!” 他越说越觉得这姑娘合适,简直是为他那倔驴般的老三量身定做的。 周墨韵见老爷子如此态度,心里也更有了底,趁热打铁地试探着问: “爸,您看……这事儿,咱们是不是先跟老三通个气?别到时候再犯了倔脾气,把好事给搅黄了?“ 陆老爷子何尝不知道这个理? 可一想到小儿子陆知行都二十六了,还光棍一条,他就心急。 更让他窝火的是,就因为这孩子死活不去相亲,外面竟有了一些不好的传言,说什么陆家老三不喜欢女人! 啥意思? 不喜欢女人,那就是喜欢男人了! 老爷子越想越气。 饭都吃不下去,把筷子一放,下了决心: “通什么气!跟他通气他肯去吗?三年前我就开始张罗,他哪次听过?这次不能再由着他的性子胡来了!” 陆观砚深知自己那个弟弟极有主见。 想了想,看着父亲开口: “爸,这结婚到底是两个人一辈子的大事,强扭的瓜不甜。 老三那脾气你也知道,倔得很。 我们觉得千好万好,万一他自个儿不情愿,硬凑到一块儿,岂不是害了两个人?要不还是让他先相看相看。” 第22章 时机未到 陆老爷子摆手,斩钉截铁地对大儿媳妇儿说: “就这么定了!明天,你把苏同志邀请到家里来吃顿便饭,要是人家姑娘看了咱家的情况,觉得合适,咱们就把老三的亲事定下来!到时候,看他还找什么理由!” 周墨韵与陆观砚夫妻俩下意识地对视了一眼,彼此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同样的担忧,但终究没再开口多说一句话。 他们心里明镜似的,都觉得老爷子这事儿办得有些欠妥。 自家老三陆知行那是什么脾气? 那是能在战场上啃硬骨头、在部队里说一不二的主。 老爷子想用这种‘先斩后奏’的方式撮合,只怕非但成不了事,反而会激起老三强烈的逆反心理,到时候场面怕是会更难收拾。 这事儿啊,在他们看来,八成是成不了的。 可眼下老爷子正在兴头上,又一门心思为儿子的终身大事焦急,他们做儿子儿媳的也不便一再泼冷水。 如今只能暗暗盼着,或许老天爷真安排了这点缘分,那苏小兰姑娘恰好就能合了老三的眼缘,王八看绿豆对了眼。 若真能如此,那便是天大的幸事,也算是解了老爷子积压心头多年的一桩沉重心事,皆大欢喜。 陆老爷子又想起了另一桩心事,眉头微不可查的皱了一下,问儿媳: “春晓呢?这两天给你打电话了吗?” 周墨韵摇头: “还是上周打过一个电话回来,春晓在电话里说,宋阳过段时间要出差去外地,等他出差了,她就回家来住段时间,具体哪天走,春晓没说,估计也就这两天!” 陆老爷子沉默了一会儿,还是又问了一句: “春晓……怀上了吗?” 周墨韵再次摇头:“上次打电话回来的时候,我问了,春晓说还在调理,还反过头来宽慰我们,说‘爸和哥嫂就别总为我操心啦’。” 陆老爷子一听,眉头都锁紧了,额间的皱纹也深了几分,自家闺女,咋能不关心呢! 妻子走得早。 春晓那丫头自小性子就软和内向,不像别家孩子会哭会闹,心里头藏了什么事儿、受了什么委屈,也从不主动跟自己这个父亲说。 倒是跟她嫂子周墨韵更亲近些。 “不是说,托人找了一位颇有口碑的老中医在仔细调理身体吗?这都调了快一年了吧?怎么还是一点动静都没有?” 陆观砚知道父亲对妹妹的牵挂,他们何尝不是呢! 他们三兄妹的感情一向很好。 春晓又是家里唯一一个女孩儿,不说父亲了,就是他这个当大哥的,也担心妹妹在宋家过得不好。 陆观砚放下筷子,劝慰道: “爸,这种事情急不来的,尤其是中医调理,讲究的是循序渐进,固本培元,最是需要时间,一年半载才有效果也正常。” 顿了顿,继续道: “而且,这怀不上孩子,原因有很多。 可能是女方的问题,也有可能是男方的问题,科学地讲,男女双方都得检查,怀不上孩子不一定就全是春晓的责任。” 他的话没说完,但饭桌上的陆家人都心知肚明。 这些年,宋家那边,尤其是宋阳的母亲,那张嘴就没消停过。 没少在外人面前,亲戚邻里间明里暗里地念叨,说什么‘春晓哪儿都好,就是身子骨太弱,风吹就倒似的,看着就不像是个好生养的’。 ‘结婚六年了,肚子愣是一点动静都没有,我们老宋家可就宋阳一根独苗,这香火眼看就要断了!’ ‘当初真是看走了眼,光瞧着模样好了!’ 诸如此类的话,夹枪带棒,怎么难听怎么来。 怎么戳心窝子怎么往外说。 全然忘了当初宋阳是怎么围着春晓打转,赌咒发誓说绝不是看中陆家的家世背景,就是打心眼里喜欢春晓这个人。 非春晓不娶。 那时的宋阳恨不得把心掏出来,信誓旦旦地保证这辈子都会把春晓捧在手心里疼着护着,绝不让她受半点委屈。 这才过了几年? 两人结婚满打满算也才六年。 就因为孩子的事,宋家便如此急不可耐地将污水全泼到春晓一人身上。 全然不顾及春晓的颜面和感受,实在令人心寒齿冷。 陆老爷子听着儿子的话,脸色更加沉郁, 他何尝不知道亲家那一家子的势利嘴脸和宋母那套做派?只是心疼女儿还在那个屋檐下过日子,许多事情他这个做父亲的也难以插手太多。 最终,陆老爷子也只是重重地叹了口气,那叹息声里充满了无力感和对女儿的疼惜。 “要是宋家人还这么不知分寸,到处胡说八道,作践春晓,咱们陆家也不能由着宋家欺负人,春晓那孩子性子闷,啥都憋在心里头, 回头,等她这次回来,你好好问问,真过不下去了,就回家来,我陆家的闺女,还不至于离了他宋家就活不了!” 这话陆老爷子是对着周墨韵说的。 春晓那孩子心里有啥想法,多数时候是跟嫂子周墨韵说。 周墨韵点头,注意到云华多夹了两次那盘清炒白菜,很自然地把盘子往云华方向推近了一些:“爸,你放心,我劝劝她!” 又对云华说:“多吃点,看你瘦得!脸上都没几两肉。” 周墨韵这人也极有意思,在她心里,任何人,任何事在她儿子陆向东面前,都得靠后。 云华现在被周墨韵划归到‘自家人’。 是准儿媳妇儿的身份。 她不介意对云华好一点。 陆观砚早就想给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宋家人一个狠狠的教训了! 让他们知道,陆家的女儿不是他们可以随意作贱、在背后戳脊梁骨的! 可每一次,这股冲动都被硬生生压了回去。 为什么? 还不是因为妹妹春晓还在宋家那个屋檐下过日子! 他们做娘家的,若是手段太过激烈。 两家人到时候撕破了脸皮,最难做的、最受夹板气的,还是妹子春晓。 这种投鼠忌器、束手束脚的感觉,让他这个当大哥的也倍感憋屈和无力,只能眼睁睁看着妹妹受委屈。 还有一件事,让陆观砚怒火中烧,还不能说,不能在父亲面前透露半分。 前不久,陆观砚因公去城西办事,他清清楚楚地看到妹夫宋阳从一条胡同里出来。 这本来没什么。 陆观砚甚至还打算上前跟宋阳打招呼,但紧接着,一个穿着呢子外套、围着鲜艳红围巾的年轻女人也快步跟了出来,神态亲昵地伸手帮宋阳整理棉大衣的领子。 宋阳非但没有避开,反而笑着低头跟她说了句什么,那女人便嗔怪地拍了他胳膊一下,两人之间的氛围,绝非普通同志关系。 宋阳一抬头也看见了陆观砚,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变得煞白,慌忙推开那女人,眼神躲闪。 那一刻,陆观砚什么都明白了。 宋阳在外面养了女人! 陆观砚当时只觉得一股热血猛地冲上头顶,几乎要当场冲过去揪住宋阳的衣领质问。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个当年死乞白赖围着春晓打转、赌咒发誓说喜欢春晓,保证一辈子把春晓捧在手心里疼着护着的男人,竟然背地里干起了这种见不得人的勾当! 他气得浑身发抖,额上青筋暴起,最终却为了妹妹,硬是咬着后槽牙,强迫自己转过身,装作什么都没看见,快步离开了。 这件事,陆观砚一直瞒着,谁都没说。 在陆观砚看来,妹子春晓和宋阳的这段婚姻,早已名存实亡。 夫妻之间没了情分,这婚姻还有什么维持下去的必要? 每次一想到宋阳跟那陌生女人的画面,陆观砚就胸口发堵,恨不得立刻让妹妹跳出宋家那火坑。 但现实是…… 妹妹喜欢宋阳,还有宋家那些人,尤其是那个刻薄的宋母,这些年处心积虑地把‘不能生育’这顶大帽子死死扣在春晓头上,几乎闹得人尽皆知。 春晓因为不能生育,自己惩罚自己,在宋家越发的低三下四,抢着干家务,对婆婆的指桑骂槐逆来顺受,觉得这是她该受的。 在春晓看来,这一切都是对自己的惩罚,是因为她自己不能生育。 她欠宋家的。 也正是因为春晓的这种性子,宋家人行事越发的肆无忌惮。 陆观砚曾悄悄找过妹妹,劝春晓跟宋阳离婚,凭着陆家的人脉,再嫁不难。 即便是春晓不生育,找一个二婚带孩子的,只要对春晓好就行。 但春晓自己过不了自己那一关。 她说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本来日子就不好过,她还是一个离了婚的,不能生养的女人。 云华安静的吃着饭,脸上平静淡然。 她无需见到那位素未谋面的陆春晓本人,只需看陆老爷子此时的面相。 其子女宫位虽眼下被一层淡淡的阴霾所笼罩,显露出为子女之事忧心劳神的迹象。 但根基之处却莹润有光。 这分明显示其直系血脉后代并非缘薄,反而会枝繁叶茂。 陆春晓绝不是无子女缘的人,相反,她日后会有三个孩子。 两子一女,承欢膝下,福泽绵长。 福气在后头呢! 当然有孩子这事儿,不是现在。 是再婚后。 也就是说,她命中的儿女,并非应验在当下这段婚姻,她若想拥有属于自己的孩子,享受为人母的圆满,必须先斩断与宋家的这段孽缘。 陆春晓想要孩子,就得先离婚。 这其中的关窍,云华看得分明,只是这话,她现在不便说。 时机未到。 就像是她跟陆向东的娃娃亲一样,成不了。 吃过饭,周墨韵便领着云华去了早就为她收拾好的房间休息。 房间里面的布置简单干净。 一张铺着素色床单的单人床,一张原木色的书桌,配着一把同样质地的椅子。 墙面刷得素白,窗明几净,角落里放了一个洗脸架,除此之外,再无多余的装饰和物件。 周墨韵环顾了一下这过于简陋的房间,脸上闪过一抹歉意。 因着先前对云华的偏见和并不热络的心思,她确实没怎么上心布置,只觉得能住人就行。 “云丫头,你看要是缺啥少啥,或是哪里不习惯,随时跟阿姨说,千万别客气。” 周墨韵语气里带着些不好意思。 云华不在乎这些,觉得干净整洁就好。 至于那些身外之物,她确实也不缺,常用的、要紧的东西都妥帖地收在乾坤袋里,随时可取用。 周墨韵像是忽然想起什么,抬手轻轻拍了下自己的额头,语气懊恼: “哎呀!瞧我这记性,最重要的事给忘了!这屋里还没给你备上暖水壶呢!这大冬天的,夜里想喝口热水都不方便,你等着,晚点我去买个新的回来!你先歇着。” 又叮嘱了两句,周墨韵才带上房门离开。 房间里只剩下云华自己的时候。 云华面对房门站着,指尖萦绕着常人无法察觉的微光,以指代笔,凌空迅疾勾画出一道流转着淡淡金芒的繁复符文。 随即手腕轻轻一震,那道符文便如雪花没入水面般,悄无声息地融入木门之中。 再次拉开这扇门,门外却已非陆家安静的走廊,而是那十万深山之中隐秘峡谷的入口。 整个峡谷都被云华布上了空间结界。 从外界看来,不过是一片终年不散、无法看透的浓郁山岚雾气,寻常人即便至此也只会绕道而行。 云华步履轻缓地步入其中,立刻感受到比离开时更为浓郁的天地灵气扑面而来,如同无形的暖流包裹周身,每一个毛孔都仿佛舒展开来。 看来,聚灵草确有成效。 此地的灵脉已被滋养得愈发活跃了。 此行的目的是安置那新收的‘住户’,云华把柜子精从乾坤袋中放出来。 一道微光闪过,那恢复了古拙木质本色的柜子便落在了地面上。 柜子精显然也瞬间感受到了此地的非凡灵气,激动得整个柜体都微微震颤起来。 更令人哑然失笑的是,它底下那四条小小的柜子腿竟像是初生的小兽般,不由自主地‘哒哒哒’原地跑动了几下。 当发现自己的柜子腿能动的时候。 一激动,柜子精跑了起来,一下子蹿出去老远。 云华愣了一下,好家伙,倒是便宜你了。 不过,放任它乱跑可不行。 将来这里到处都是灵田,踩坏一株都是损失。 云华抬手给柜子精单独设下一道禁锢结界,将其活动范围限制在结界之内。 做完这一切,她环顾峡谷。 虽然灵气有所增长,但于她而言,仍显稀薄,略作停留,感知并无其它异状后,云华便不再久留。 转身拉开通往陆家房间的那扇门,身影消失在山谷的雾气之中,房门在她身后悄然合上,房间内一切如常,仿佛什么都未曾发生。 第23章 咱家小兰有福气 周墨韵下午出了门。 先去附近的供销社,一进门,一股混合着糖果点心的气味儿扑面而来。 周墨韵径直去了卖日用品的柜台。 目光在货架上一一扫过,最后落在一排暖水壶上。 仔细挑拣了一会儿,最后选中了一个编得结实又精巧的竹壳暖水壶,壶身上还用细篾片镂空嵌出简单的花样,既实用又显得有几分雅致。 “就要这个了!” 周墨韵笑着对售货员说。 售货员姓王,叫王娟,两人认识好些年,平时买菜扯布的时候常能打个照面,算是老熟人。 周墨韵把钱和票递过去,嘴角噙着笑,跟老熟人王娟闲聊。 “今儿个忙不?” “老样子,你这是给家里添置东西?” 王娟一边找零,一边搭话。 “家里来了亲戚,屋里缺一个暖壶!” “那是得备上一个,这大冷天的,晚上喝口热水也方便,你家向东呢!有些日子没见着了。” 一提儿子,周墨韵脸上的笑容更盛了。 她摆摆手,用一种看似埋怨实则炫耀的口吻说道: “快别提了!那孩子啊,心里眼里就装着他的工作,前些日子受了伤,在医院统共没待够两天,人就跑没影了!连家都没顾上回一趟。” 王娟一听,立即砸砸嘴,配合地发出羡慕的惊叹: “哎哟喂,我的老姐姐,你说你这是啥命啊!真是羡慕死个人,你家男人工作好就不说了,连儿子都这么有出息,将来前途无量啊!你啊,就是个享福的命!” 周墨韵听着这番奉承,心里像喝了蜜一样甜。 脸上却还要努力绷着,故作谦虚地连连摆手: “哎呦,儿孙自有儿孙福,不跟你多说了,娟,这暖壶先放你这儿,我还有点事,回来再拿!” “放心!忙你的去!”王娟笑着应承。 周墨韵这才心满意足,转身走出了供销社。 到了苏家,周墨韵也没多绕弯子,笑着对苏小兰和她父母说明来意: “明天想请小兰去家里坐坐,吃顿饭!” 这话里的意思,在场的人都心知肚明。 这就是相亲流程里至关重要的一步。 家长相看。 苏小兰一听去陆家吃饭,心跳都快了几分,一股难以抑制的喜悦涌上心头。 这无疑是天大的好消息。 意味着她嫁进陆家这桩事,几乎算是板上钉钉了! 苏小兰强忍着激动,声音都带着点颤儿: “谢谢姐,我明天一定准时到。” 送走了周墨韵,苏家小小的屋子里顿时炸开了锅。 所有人的脸上都洋溢着一种前所未有的期盼,苏家人口不少,苏小兰上面有一个哥哥,早已结婚,挤在单位分的筒子楼里。 苏小兰下面还有两个弟弟。 前几年都响应号召下乡插队去了,如今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返城无望,对象更是没着落。 家里倾尽所有,好不容易才弄到一个返城指标,苏父苏母思量来思量去,最后给了女儿苏小兰。 两个弟弟肯定不干啊,各种闹。 手心手背都是肉,苏父苏母也焦心得很。 可能力有限,只能弄到一个返城指标。 眼下,就指望女儿在城里能嫁个家世好的,将来也好拉拔两个弟弟。 女儿回城后,苏母就发动了家里所有的关系,给女儿找对象。 陆家老三陆知行就是所有适龄小伙子里面。 家世最好的。 不光是家世好,陆知行本人也是相貌堂堂。 能力更是出众,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副团级。 小兰要是能嫁给陆知行,说她一步登天也不为过! 苏父苏母原本也是体面的文化人。 在学校教书育人。 前些年被人诬告,双双下放到农村待了几年,吃了不少苦。 后来经过调查发现是无中生有,得以平反回城。 不过年岁大了,心气也被磨平了不少,便直接办了退休。 这段经历让夫妻俩格外珍惜眼下安稳的生活。 也更期盼着女儿能有个好依靠。 陆家伸出橄榄枝。 苏母笑得合不拢嘴,眼角的皱纹都舒展开来,一个劲儿地念叨: “还是咱家小兰有福气!谁能想到孩子能有这样的造化?陆家那样的人家,以前真是……想都不敢想!” 苏父沉默地抽着烟,烟雾缭绕中,脸上也难得有了久违的光彩。 但他盘算得更实际、更长远: “小兰是个有福的,等她跟陆家老三结了婚,文斌和学军兄弟俩就有了回城指望! 有了正经工作,不愁找不到对象? 等两个孩子都成了家,立了业,我这心里最大的石头也就落地了,这辈子也算对得起老苏家的祖宗了。” 一时间,全家人的未来仿佛都系于苏小兰明日的这场见面上。 苏母迫不及待地拉着苏小兰回了房间。 急切地催促道: “小兰,快,把你那几身像样的衣服都翻出来!咱得好好挑挑,明天可是个大日子,第一印象万万马虎不得!” 苏小兰心里也如同揣了只小兔,怦怦直跳,脸上泛着激动的红晕,打开那口旧樟木箱子,将自己为数不多的几件好衣服拿出来摊开在床上。 一件军绿色的棉大衣,一件深棕色的灯芯绒棉外套,短款,小翻领的,还有一件是暗红色的呢子大衣,呢子大衣是苏母年轻时候找人做的,版型好,料子也好,她现在穿不上了,就给了女儿。 左右看了看,苏母最后还是拿起了那件暗红色的呢子大衣。 塞给女儿: “换上试试,我记得这款呢子大衣版型很好,掐腰式儿的,显身材,你这年龄穿,正合适!” 苏小兰接过衣服: “妈,红色,是不是太艳了点!” “暗红色,又不是大红色的,这颜色稳重,你先换上我瞧瞧!” 等苏小兰换上衣服后。 母女俩几乎同时皱起了眉头。 苏小兰心里咯噔一下,腰粗了,扣子扣不上。 苏母看得更是仔细,她的目光像尺子一样在女儿身上来回打量,眉头越锁越紧,疑惑地开口道: “小兰,我咋瞧着……你这腰身像是粗了不少呢?” 苏小兰的心猛地一跳,一股强烈的心虚瞬间涌了上来,脸颊都有些发烫。 她几乎是下意识地、迅速将那件呢子大衣脱了下来。 她不敢去看母亲,强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把衣服扔回床上,语气状似随意地说: “肯定是回家这阵子吃得太好,长肉了! 妈,我看还是别穿这件了,换一件素净点的,明天只是去吃饭,又不是定亲,穿得太隆重了反倒显得咱们急了。” 苏小兰拿起了那件深棕色的灯芯绒外套: “就这件了!” 苏母的注意力果然被转移了,她打量着那件外套,不满地摇头: “这件衣服料子还行,就是颜色暗了点,灰扑扑的,第一次上门,穿这个显得咱多没精神。” “没事,里面搭一件亮色的,”苏小兰说着话的时候,翻出一件宝蓝色的高领毛衣,那是她自己织的。 苏小兰拿起毛衣在自己身上比划了一下,又把深棕色的灯芯绒外套套在毛衣外面。 “妈,您看,这样搭配行不?既不失稳重,里头又有点亮色,不至于太老气。” 苏母凑近了些,上下仔细端详了一番,眼神又在苏小兰的那堆衣服里面扫视一圈,从里面挑了一条枣红色的围巾出来。 把围巾也搭上,这才满意的笑着说: “还得是红色显喜兴,也提气色!之前光顾着高兴,也忘了问,陆家老三在不在家。” 苏小兰:“这个我问过了,不在家。” “不在家啊!”说完,苏母又想起另一件要紧事: “这头一次登门,礼数最是要紧,你说咱们家准备点啥样的礼品合适?空着手去是万万不能的,送什么好呢?水果罐头?” 说到这里,苏母自己就摇头: “水果罐头是体面,可这一时半会儿的,还真买不到,要不还是买点心吧!” 苏小兰摇头:“妈,我看还是买点茶叶吧!茶叶能放,一次又吃不完。” 苏母眼前一亮,手指点了一下女儿的额头: “就数你机灵!你说得对,买茶叶,让你爸去买,你爸懂,买点好茶叶送陆家,陆家老爷子每次喝茶的时候,都能想起,这茶叶是你送的!这个好,就送茶叶,我这就找你爸买去。” 周墨韵出门后,家里安静下来。 陆观砚想着云华想看医书的事,觉得这也不是什么难事,便走到电话旁,拨通了几位在文化出版系统工作的朋友电话。 他起初语气轻松,但几个电话下来,陆观砚的眉头却越皱越紧。 朋友说早年出版的那些真正有分量的中医专著、名家古籍,如今在新华书店这样的正规渠道几乎绝迹。 这些书在过去几年大多被贴上了各种标签。 一位朋友在电话那头压低了声音说: “老陆,你要的这些东西,书店里肯定没有,真想要就去废品收购站碰碰运气,” 挂上电话,陆观砚把自己打听来的情况跟云华如实相告: “要不,咱们去废品收购站看看。” 他本以为云丫头会失望。 没想到小姑娘闻言,那双平静的眸子反而亮了一下,并且立刻表示: “叔,我想去看看。” “行,那咱们就去转转。” 陆观砚带着云华,一路往城郊那处规模最大的废品站走去。 云华特意换上了周墨韵给她买的新衣服,那件枣红色的灯芯绒棉外套,厚实又暖和。 脖子上也围了一条柔软的灰色毛线围巾。 遮住了小半张脸。 只露出一双平静的眼睛。 手上也戴了二姐孙秀英送她的手套。 这一身打扮走在路上,引得不少路人侧目。 云华本身的模样就出挑,再配上这身新衣,更显得水灵俊俏。 刚走出大院没多久,迎面就碰上一个熟人。 同住在军区大院的余老五,正揣着袖子往家走,一眼瞧见陆观砚身边跟着这么一个标致的小姑娘,眼睛顿时一亮。 停下脚步笑着打招呼: “哟,老陆!这是打哪儿去啊?” 余老五的目光毫不掩饰地落在云华身上,啧啧两声:“这小妮子长得可真俊俏,这谁家姑娘啊?真招人喜欢!” 听到别人夸赞云华,陆观砚心里也莫名地生出几分与有荣焉的高兴,脸上露出笑容,语气颇为自然地应道: “亲戚家的孩子,过来住段时间。” 又对云华介绍:“云丫头,这是咱们大院里你余叔。” 云华抬眸: “余叔好。” 这一声清脆的‘余叔’,叫得余老五更是眉开眼笑,他往前凑近两步,上下打量着云华,越看越觉心惊,小姑娘这模样生得也太好看了,气质也好,安安静静的,便忍不住热络地打听: “哎,好好好!小姑娘今年多大了?十六有了没?说婆家了吗?” 陆观砚一听这连珠炮似的问话,心里立刻就跟明镜似的。 这余老五家里三个儿子,最大的二十出头,正急着找对象,最小的那个也十六。 他这分明是瞧上了云华,想给自己儿子牵线呢! 这哪儿行? 陆观砚赶紧抢过话头,不等云华回答,就哈哈一笑,半真半假地打断了余老五的话:“老余啊,你这晚了一步!咱家云丫头定下亲事了!” 余老五愣了一下,显然不太信。 “定谁家了!你不会是骗我吧!” “骗你做什么?这种大事能开玩笑吗?真定亲了!千真万确!行了,不跟你扯了,我们还有事,先走了!” 余老五见他说得如此肯定,脸上露出几分明显的惋惜,咂咂嘴: “哎呦,那可真是可惜了,多好的姑娘啊,那行,你们忙,你们忙!” 话虽这么说。 但余老五还是决定找人打听打听。 小姑娘长得太稀罕人! 万一还有机会呢! 陆观砚带着云华进了废品站,一进去,就见各种废弃物品堆积如山。 从破铜烂铁到废旧报纸,琳琅满目。 云华眸光微亮,果真如火车上那些天南地北的旅客闲聊所说,废品站是一个蕴藏着无数可能的‘民间宝库’,听说这里面啥都能淘到。 陆观砚找到这里的管理老师傅,递了根烟,客气地说明来意,想找一些医书。 老师傅看了他们一眼,弯腰从一堆杂物里面翻出两个麻袋递过去。 第24章 废品站 “这地界儿太大,我们也理不清具体都有些啥?东西在哪儿?自个儿扒拉吧!” 陆观砚道了谢,望着眼前堆积如山的废品,确实有些无从下手。 云华指尖微动,已有了方向。 云华指着东边对陆观砚说: “叔,这地儿太大,咱们分开找吧,你往东边找,我往西。” 陆观砚不疑有他,点头同意。 两人分开行动。 陆观砚目标明确,人又细致,很快就在一个箱角已然破损的樟木箱子前停下。 打开一看,里面竟整齐地码放着一摞医书,纸张泛黄却保存相对完好。 这显然曾是一位医者的珍藏。 除了《伤寒论》、《温病条辨》等典籍。 更多的是厚厚一叠手写的笔记本。 陆观砚小心拿起一本翻开,里面用工整的小楷详细记录着各种病例脉象、用药心得,竟是极为珍贵的脉案笔记! 陆观砚很高兴,这趟没白来。 云华则是对什么都好奇,在西边漫无目的地闲逛。 这个方向医书没有,但别的书籍却不少。 云华也不挑剔,只要书籍品相尚可,无论是文史地理、诗词札记,还是工程技术类的旧手册,她都一一挑拣出来,放在一边。 之后又找了一圈。 在一个角落,那里堆放着好几个鼓鼓囊囊的麻袋,都积满了灰尘。 其中一个麻袋破了一个大洞,里面隐约露出几卷泛黄的纸轴,应该是书画。 云华蹲下身,正准备抽一卷出来看看。 就听到远处传来陆观砚喊她的声音。 云华站起身,朝陆观砚的方向招了招手:“叔,这边!您过来一下!” 陆观砚闻声赶来,云华指着那个破口的麻袋,低声道: “叔,我看这里面装的好像是书画,您看看,这些东西能买回去吗?” 陆观砚闻言,眉头微挑,小心地从破口处抽出一卷。 轻轻展开一角。 画面已有破损,墨色也略显黯淡,但那古朴的笔意和宣纸的质感,一眼便能看出绝非俗物,是颇有年头的古画。 陆观砚不由倒吸一口气,压低声音惊呼: “哎呀!云丫头,你这运气……” 他谨慎地四下看了看,声音压得更低:“这些可都是好东西!你要是想买也能买,废品站不论这个,但是……” 陆观砚话锋一转,神色变得极其严肃: “这东西就是买回去,也不能露出来,一不小心就会招来祸事!云丫头,你喜欢这个?” 陆观砚倒是想直接说不能买。 可对上云丫头的眼睛,这话他说不出口。 云华原是觉得这些古老的字画蕴含着特殊的气息,有些老物件,年头久了,是有灵气的。 一听陆观砚这话,立刻明白了其中的关窍。 她现在是住在陆家。 还不是陆家人。 不能因为自己的关系就给陆家带来麻烦。 云华没有犹豫,立刻摆手,语气淡然: “算了,叔,不买了,我就是看着好奇。” 两人拿着挑好的东西,穿过杂乱的小山般的废品堆,朝门口管理老师傅的小屋走去。 陆观砚将手里那个装着医书和脉案的破旧樟木箱子小心放在地上。 对揣着手取暖的老师傅说: “老师傅,这箱子里的书我们要了,这箱子也还能用,我们连箱子一起买。” 老师傅瞥了一眼那不起眼的破箱子,浑不在意地摆摆手: “成啊!反正都是按斤称,箱子跟书一个价,都算废纸废木头的价!八分钱一斤。” “行,那就这么着。” 陆观砚点头。 “得嘞,把那箱子搬过来放秤上吧!” “还有这一麻袋书!” 云华把自己挑出来的那一麻袋书也放了上去。 就在这时,一阵‘突突突!’的轰鸣声由远及近。 很快就看见一辆冒着黑烟的拖拉机,拖挂着巨大的车斗,晃晃悠悠地开进了废品站宽敞的大院子。 车斗里,密密麻麻、横七竖八地堆满了各式各样的老旧桌椅,上面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灰尘,看上去灰扑扑的,瞧着就是一堆废品。 云华原本随意的瞥了一眼,随后目光一凝。 她眼尖地发现,那些家具虽然蒙了厚厚一层灰,但木质本身却透出一种沉郁温润的光泽,绝非寻常木料。 云华想起一位谈吐不凡的老先生曾在火车上痛心疾首的说起过。 ‘真是造孽啊!多少老祖宗传下来的好东西,都逃不过当柴火烧的命!就那黄花梨、紫檀、红木的家具,过去哪一家不是当传家宝似的供着?现在呢?全被当成四旧,劈的劈,砸的砸,剩下的全扔废品站里当劈柴卖,论斤称,几分钱一斤呐!’ 那些家具上萦绕的微弱灵气和岁月沉淀的温润感,让她确认那老先生所言非虚。 云华刚想过去看看,转念一想,又忍住了。 自己眼下还住在陆家,就是把那些家具买回去,放哪儿也是个事情,倒不如晚点自己再来一次,想办法收到乾坤袋。 才是万全之策。 既保全了这些老物件,也不牵连他人。 一回头,云华正好听见陆观砚在和老师傅讲价。 最后定了四块钱。 陆观砚点点头,正准备从口袋里掏钱,却被一旁的云华伸手拦下。 “叔,这些书是我要的,我买。” 陆观砚闻言一愣,随即笑着摆手: “你这孩子,跟我还客气什么?是我带你来的,哪儿能让你一个小姑娘付钱?收回去收回去。” 云华却异常坚持,黑亮的眼睛看着陆观砚,认真地说: “叔,我奶说过的,自己用的东西自己花钱买!不能用你的!” 云华说完,已经利落地从自己棉袄兜里摸出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五元纸币,递给了废品站的老师傅: “老人家,找一块钱!” “小丫头,动作还挺利落!” 陆观砚原本是想一手提起那个沉甸甸的旧箱子,还有一大麻袋书扛肩上。 结果就见云华轻轻松松提起了那一麻袋书。 比他轻松多了。 陆观砚伸出的手顿在半空。 脸上闪过一丝错愕! 他掂量过那袋书,分量可不轻,自己扛起来虽没问题,但也绝做不到像云华这般轻松。 这丫头的力气,未免也太大了吧? 陆观砚心下诧异,但面上却没表露太多,只是顺势改为双手抱起了那个木箱子,笑道: “没看出来,云丫头你力气不小啊。” 云华拎着麻袋,表情依旧平淡,只应了一句:“我奶也说我力气大。” 回家后,陆观砚把箱子送进云华房间。 除了医书摆在外面,云华又从麻袋里面挑了一小部分书出来。 剩下的全都收进了乾坤袋。 收拾妥当,云华再次拉开那扇门。 门外不再是陆家的走廊,而是到了郊外。 再往前走没多远,就是之前陆观砚带云华来过的废品收购站。 云华没有立即进去,而是往自己身上画了一道玄妙的幻形符文。 符文没入身体的瞬间。 云华整个人都发生了变化。 从一个少女变成了一个面色略显苍白的瘦高个年轻男人。 身上的衣服也变成了一件半旧的深蓝色工装, 确定没问题后,云华这才迈开步子。 径直往废品站走去。 此时天色已晚,只有看管的老师傅还揣着袖子在屋里烤火。 云华目标明确,直接走到白天发现书画的那个角落,毫不费力地将那几个沉甸甸的破麻袋拎起。 走到老师傅的小屋前,将它们放到地上。 接着,云华指向那堆已经卸下来的雕花旧家具,用一种刻意压低的、略显沙哑的年轻男声问道: “这些,加上脚底下这堆破烂,怎么出?” 老师傅眯着眼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陌生的瘦高年轻人,又瞅了瞅地上那几个鼓鼓囊囊的麻袋和远处那堆占地方的旧家具,心里快速盘算着。 搓了搓冻得发红的手,故意叹了口气: “同志,这可都是些老物件,你要是诚心要,这么着,你给……” 老师傅伸出五根手指,犹豫了一下,又添了三根: “八十块,全拉走,我找人给你送到地方,怎么样?” 废品站的人才不管你买这些东西做什么? 只要出了手。 得了钱。 你买回去,爱干啥干啥! 这价钱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两到三个月的工资,显然是看人下菜碟,往高了喊。 云华安静地听完,脸上没什么表情。 她想起火车上那些走南闯北的人是如何讨价还价的,于是学着他们的口气,不紧不慢地开口: “老师傅,你这价开得可不是一般高啊。” 云华上前特意挑了一张椅子,踢了踢已经松动的椅子腿儿。 “你看,这都烂得快散架了,拉回去也就是当柴烧,还得费劲劈。” 顿了顿,云华的目光扫过整个废品站。 继续道:“这大冷的天,我帮你把这堆废品拉走,也算是给你这儿腾挪地方了,这样吧,十块钱,这些废旧家具我全要了,你也省事不是。” 老师傅一听,立刻把头摇得像拨浪鼓: “十块?不行不行!绝对不行!同志,你这价砍得太狠了!我这木头可是好料子……” 老师傅开始絮絮叨叨地强调这些东西过去多么多么好,都是有钱人家才能置办上的。 云华也不急,就安静地听着,等他话音落了,才淡淡地说: “你也说了,那都是过去的老黄历了,今时不同往日,现在它们躺在这儿,就是废品一堆,再给你添点,十二块,不行就算了,你留着慢慢等识货的,这年头,敢买这些的人也不多吧!” 说完,云华作势就要转身。 老师傅一看这瘦高个年轻人二话不说转身就走,毫不拖泥带水,显然是价格谈不拢就要放弃的架势。 他再瞅了眼那堆占着地方、平时无人问津的破烂旧家具,眼看一笔意外之财真要飞了,赶紧松口,语气急切起来: “哎哎!同志!同志你别急啊!价钱好商量嘛!” 他快步跟上来: “这样,八十不要了!你给五十!就五十块!不光眼前这些,我后院棚子里还堆着一些同样年头的旧家具,你一起去看看!要是相得中,五十块钱你全部拉走!我这真是亏本赚吆喝!” 云华停下脚步。 老师傅一看有戏,赶紧趁热打铁,指着更深处一个破旧棚子: “这样,你先移步过去瞅一眼,东西都是好东西,就是落了灰,你看过之后,要是觉得还成,咱们再说话,怎么样?” 云华沉默了片刻,勉为其难的权衡一番,才终于缓缓点头,声音依旧平淡: “行吧,那就先看看。” 两人一前一后往后面走。 老师傅心里打着算盘,脚步匆匆。 云华则走得异常从容,步履平稳,仿佛不是在杂乱的废品堆里穿行,而是在自家后花园闲庭信步。 老师傅最先走到那低矮的棚子前,用力推开半掩的破木门,里面光线昏暗,堆积的灰尘扑面而来。 他指着里面更多样式古旧、雕刻精美但同样蒙灰的桌椅、柜子、木架。 开始卖力地输出。 “同志你瞧瞧!你仔细上眼瞧瞧!” 他用手抹开一件条案上的厚灰,露出底下暗红色的木质和精美的螺钿镶嵌: “这木质!这做工!这花纹!搁以前那都不是一般人家用得起的!你别看现在灰扑扑的,拉回去好好擦洗收拾一下, 那指定气派! 也就是现在……唉,不然哪能这个价就碰到? 我是没地方放,也没那工夫收拾,不然我真舍不得就这么卖了!你要是全拉走,绝对是捡着大便宜了!” 他唾沫横飞地说了一大通,仔细观察着年轻人的表情。 云华的目光缓缓扫过棚内,她看得比老师傅仔细得多。 这些家具的年头比之前看到的那些,还要久远。 但她脸上依旧是那副淡淡的样子,等老师傅说完。 云华缓缓开口。 声音平静:“五十肯定不行,这样,二十块,这些加上之前说的那些,我全拉走,你要是觉得行,我现在就给钱,不行就算了!” 云华说完,干脆利落的转身。 竟真的不再多看那些家具一眼,抬脚就往外走。 老师傅一看这架势,重重叹了一声,像是吃了天大的亏,冲着云华的背影喊: “同志!您等等!二十块……这也太少了!你多少再添点!你看这样行不行,我也不说三十,四十的,这样,你给我二十五!二十五块你全部拉走!我这就找人帮你装车!” 老师傅还担心云华继续还价。 没想到云华点头说: “行,你找人给我送到这个地方,卸在巷子口就行,不过,不是现在,等天黑,你懂我意思吧!” 云华给了老师傅一个地址,那是她跟陆观砚回去的路上瞧见的。 一条巷子,很深。 里面窄小,进不去车。 “好嘞!你就瞧好吧!” 老师傅见买卖成交,立刻眉开眼笑,忙不迭地去找绳子张罗了。 二十五块钱,对老师傅来说,简直是天降横财。 天黑后,云华把那一大堆东西全都收进了乾坤袋里面。 第25章 等贵客上门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周墨韵就轻手轻脚地起了床。 挎上菜篮子,带着副食本和各类票证,前往离家最近的一个国营菜市场。 赶到菜市场的时候,摊位前已经挤了不少人。 周墨韵仔细挑拣了几样菜,又特地称了半斤五花肉,割了条肥瘦相间的后腿。 回到家,周墨韵系上围裙就开始忙活。 之前周墨韵还想教云华学着做饭,将来嫁给东子后,也能帮着东子做一些家务活儿。 云华现在开始读书,看医书,周墨韵觉得这丫头有上进心,只要肯下功夫,说不定将来还真的能变聪明了呢! 就没叫云华进厨房。 陆观砚帮着打下手,择菜洗菜,屋里弥漫着生活气息。 周墨韵从柜子高处取下一个布包,里面是过年才舍得用的细瓷碗碟,她仔细地用清水冲洗擦干,碗沿上青蓝色的花纹在光线下泛着温润的光泽。 夫妻俩在厨房里忙得团团转,锅铲碰撞声、油锅滋啦声不绝于耳。 家里本来是请了一位阿姨的,不住家,平时过来就负责老爷子的一日三餐,最近家里有事请假了,半个月后才回来。 最近周墨韵两口子来得就比较勤。 待到日头升高,一桌菜已经准备妥当。 红烧肉油亮诱人,还有几样小炒,配上一盆紫菜蛋花汤,也算丰盛。 屋里屋外都打扫过了。 空气中弥漫着饭菜的香气,一切都准备得妥妥当当。 只等着贵客上门。 陆老爷子今儿个罕见地没出门遛弯,坐在客厅的藤椅上,手里拿着份报纸。 老式的挂钟滴答作响,时针慢悠悠地划过十一点半,又指向十二点。 门口依旧静悄悄的。 老爷子终于放下报纸,喊了云华过来,教她下象棋。 一开始云华不会,两盘棋后,了解了规则,云华也下得有模有样了。 胡同口偶尔有人经过。 周墨韵听到点动静,就走到院门口张望。 陆观砚推门出来,走到周墨韵身边: “你跟苏小兰同志说清楚时间了吧?会不会记错日子了?怎么到现在都还没来!” 周墨韵蹙着眉头: “怎么会说错呢!昨天明明白白说清楚了,就是今天中午来家吃饭啊!” “那没事,兴许是路上有什么事情耽误了!”陆观砚转身回屋,搬了把椅子看老爷子和云华下棋。 一家人又耐着性子等了一个小时。 墙上的挂钟不紧不慢地敲了一下,已是下午一点。 桌上的饭菜早就没了热气。 红烧肉凝了一层白色的油花。 连陆老爷子都等不住了,叫了大儿媳妇儿进来问话: “咋回事,你确定跟人家姑娘约好了今天中午?” “爸,千真万确!约定的时间就是今天中午,没说错!这大冷天的,别是在路上出啥意外了吧!” 这话一说出口,她自己先打了个寒颤,心里头那点不安瞬间放大。 扭头看向丈夫陆观砚: “我这心里七上八下的,要不,咱们去苏家一趟,可别真遇上什么事情了!” 陆观砚也觉得蹊跷,点头应下。 两口子裹上大衣围巾就出了门。 陆观砚蹬着那辆二八大杠,周墨韵侧坐在后座上,顶着寒风,一路往苏家所在的胡同赶去。 车轮碾过胡同里未化的残雪和冰碴,发出咯吱咯吱的轻响。 刚拐进苏家所在的胡同口,两人就觉出不对劲来了。 平日里这胡同也算清静,此刻却异乎寻常地热闹。 苏家那低矮的院墙外,竟黑压压地围了不下二三十号人,大多是附近的街坊邻居,一个个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甚至还有人踮着脚扒着院子墙头往里看。 “这是……出啥事了?” 周墨韵心里咯噔一下,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 陆观砚猛地捏紧了车闸,自行车在离人群几步远的地方停住。 脚蹬子刮在冰冻的地面上,发出刺啦一声轻响。 他还没来得及把车支稳。 周墨韵已经跳下车,焦急地往人堆里挤。 刚一靠近,院子里炸雷般的争吵声就清晰地传了出来,砸在冰冷的空气里。 一个带着浓重陕北口音、粗粝得像砂纸摩擦的男声说道: “苏小兰!你想回城,俺不拦你!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道理俺懂! 可你不能心这么狠, 一脚就把自己的男人和亲骨肉蹬开! 今天俺把娃带来了,你就当着娃的面说清楚!你要是还愿意跟俺回去,咱一家三口就回家,之前的事情一笔勾销,以前咋样,以后也一样,你要是不愿意回去,也行!” 男人的声音哽咽了一下,随即带上了一种破釜沉舟的狠劲: “你要是不愿意,觉得城里好,俺和娃就不走了!今后咱们一家三口就在这京城讨生活!你放心,俺有的是力气,饿不死一家老小。” 他的话音被一阵撕心裂肺的小奶娃的哭声打断。 那孩子不知道是饿的还是咋了。 哭得直抽气。 男人的话还没说完,紧接着是一个女人尖利的声音,听着像是苏小兰的母亲。 “你喊什么喊!你谁啊!带着个野孩子就来胡乱认亲!坏我家姑娘的名声,滚!赶紧滚!再不走我们报派出所了!” 那陕北汉子这回像是被彻底激怒了,声音都发颤: “报警是吧!行,你们赶紧报!让公安同志,让街道办主任,让街坊四邻都来评评理! 俺叫赵志刚!是陕北那边杨家坳大队的社员,俺爹是大队支书赵永山,俺和苏小兰是明媒正娶,两年前在村里摆了整整十桌席面, 全村的的老少爷们、娃娃婆姨,都是见证!你让她苏小兰站出来!当着毛主席像发誓!她是不是俺赵志刚的婆姨! 这娃是不是她苏小兰十月怀胎,在卫生所生了一天一夜生下来的, 你把她叫出来,你问她,娃是不是她的!” 男人的声音里骤然涌上巨大的悲愤,几乎字字泣血。 周围的人群鸦雀无声,每一个字都清晰地落进每个人的耳朵里,激起一片压抑的唏嘘和窃窃私语。 周墨韵只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底板直冲头顶,手脚瞬间冰凉。 脸上却火辣辣的。 像是被人当众扇了一巴掌。 她昨天还在苏家,听着苏母把苏小兰夸成一朵花,什么知书达理、清清白白的大姑娘,结果转眼间,人家的丈夫和孩子就找上门来了! 她竟然还想把这样的女人介绍给自家老三陆知行! 这要是跟老三成了,苏小兰的男人抱着娃找到陆家,陆家的脸面往哪儿搁! 周围看热闹的邻居们议论得更起劲了: “哎哟喂,真没看出来,老苏家这闺女在乡下都结婚生孩子了?” “不是说没结婚吗?这咋连娃都生了!” “瞧那男人穿的,一看就是农村来了,还挺凶!” “凶是凶,这后生长得还行!身板挺直,就是黑了点!” “可怜了孩子哟!还那么小,你瞅瞅,之前哭得还有声,现在声音都弱了下去,是不是饿了!造孽呀!” 陆观砚的脸色也十分难看,他紧紧抿着唇,拉住一个看起来知道内情的大妈,低声打听:“大姐,这里头到底咋回事?” 那大妈正愁满肚子的见闻没处分享,一看问话的是个生面孔,但气质不凡,立刻来了谈兴。 她神秘兮兮地往前凑了凑,一股脑地倒了出来: “哎哟喂,同志,你可是问着人了!这里头可真是……唱大戏都没这么热闹!” 大妈声音压得低,语速却极快:“瞧见院里那个穿着旧棉袄、抱着娃娃的汉子没?陕北来的!说是老苏家那闺女,就是苏小兰,在乡下插队时正经嫁的男人!那怀里哭得可怜见儿的小娃娃,就是他俩的亲骨肉!” 大妈一边说着话,一边朝苏家紧闭的屋门努了努嘴,脸上露出几分鄙夷的神色: “说是苏家闺女嫌弃乡下苦,先是嫁给了当地村支书的儿子,这不是苏家想办法弄到了一个返城指标, 苏小兰知道了,愣是狠下心肠,扔下男人和娃,自个儿跑回城来了, 这媳妇儿跑了,当男人的肯定不干啊! 这不,抱着娃,千里迢迢就追到京城来了!啧啧,您瞧瞧这阵仗……” 大妈越说越起劲,眼神往四周瞟了瞟,声音压得更低,几乎成了气音: “我昨儿还亲耳听见苏小兰她妈跟人显摆,说她家小兰有福气,这刚回城没多久,就经人介绍,跟西边军区大院里头一位首长家的儿子相上亲了! 听说双方都挺满意, 日子都定下了!结果你瞅瞅今天这一出……哎哟,这可真是,牛皮吹破了天,这下可怎么收场哦!老苏家的脸面,算是栽进护城河里喽!” 大妈的话,周墨韵也听到了。 听得眼前发黑,差点没站稳。 陆观砚赶紧扶住她,沉声道:“行了,情况都清楚了,咱们回去吧。” 这情形,他们根本没必要也没脸再挤进去找苏小兰。 两口子退出人群,陆观砚推着自行车,周墨韵失魂落魄地跟在旁边,一路无话地回到了家。 陆老爷子见他们回来,脸色都不对,连忙问: “怎么样?见着人了没?是出什么事了?” 周墨韵张了张嘴,只觉得难以启齿,脸上青一阵白一阵,最终推了推丈夫: “你跟爸说吧!”她实在是说不出口。 陆观砚叹了口气,斟酌着用词: “爸,苏家那边确实出了点事情,我们到苏家的时候,他们家门口围了好多人,里头吵得厉害,我们也没挤进去。 打听了一下,是苏小兰在乡下那边的男人,带着个孩子找过来了。” “啥?” 陆老爷子以为自己听错了,又问了一句: “男人?还带着个娃?来找苏小兰的?” 陆观砚点头:“街坊邻居是这么说的!” 周墨韵此时真是又气又羞又恼,气的是苏家竟然如此欺骗她,羞的是自己看走了眼还兴师动众地准备。 恼的是这事实在是太丢人,之前陆观砚说她眼光不行,周墨韵不信,现在她信了。 苏家那边一直也没人过来,估计是没脸来。 这次见面也就不了了之。 陆家这边经过多方打听,了解到。 原来,苏小兰下乡插队的地方,条件确实艰苦,但她运气不错,因长得漂亮又有文化,很快就被村长的儿子看上了。 村长家在当地算是殷实人家,就这么一个独子。 苏小兰权衡之下,便答应了这门亲事。 虽然没有领取正式的结婚证,但在当时的农村,摆了酒席,请了亲朋邻里见证,那就是夫妻。 婆婆对这个城里来的漂亮媳妇很是满意,丈夫也稀罕她,家里重活累活基本不让她插手。 又因为她学历高,还让她帮着大队管管账目。 日子过得比一同下乡的知青们舒坦多了。 不久后,她就生了个大胖小子。 事情的起因是那天,她偶然跟着村里的拖拉机去县城。 鬼使神差地给家里打了个电话。 就是这通电话,让她得知苏父苏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争取到了一个返城指标。 指标只有一个。 苏小兰还有两个弟弟也是知青。 这个指标瞬间点燃了她心底压抑已久的不甘。 她开始频繁给家里打电话。 哭诉下乡的日子如何难熬,如何思念父母,如何渴望回家。 却绝口不提已嫁人生子。 苏父苏母一听女儿在外受苦,心疼不已,最终答应了苏小兰,把回城指标给她。 苏小兰一旦去意坚决,便什么也顾不上了。 丈夫的挽留、婆婆的哭泣、甚至嗷嗷待哺的幼子,都无法拉住她。 毅然踏上了返程的火车。 她以为自己回到了京城,就能开启全新的生活,甚至能凭借自身条件攀上像陆家这样的高枝。 却万万没想到,那个在农村的丈夫,竟然抱着孩子,一路打听,千里迢迢地追到了京城,还找到了苏家。 周墨韵得知这一切后,更是后怕不已,连连对陆观砚和陆老爷子说: “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看着那么文静懂礼的一个姑娘,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来? 扔下丈夫孩子偷偷跑回来, 孩子还那么小,她咋舍得的!这要是真进了咱家的门,以后还指不定闹出什么乱子呢! 幸亏发现得早,真是祖宗保佑!” 陆老爷子沉着脸,最终重重叹了口气,带着一丝疲惫和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 “行了,这事就当买个教训。 以后给人介绍对象,尤其是给自家孩子相看,务必把根底打听清楚了! 别再闹出这样的笑话来,先吃饭吧!” 话音刚落,院子门外传来了动静。 第26章 金佛吊坠 只听门上棉帘子‘哗啦’一声响,卷进来一股寒气。 伴随着一阵轻快的脚步声,一个意想不到的身影走了进来。 竟是二女儿陆春晓。 她脸上漾着明媚的笑意,脸颊被风吹得红扑扑的,一边摘着厚厚的毛线手套,一边扬声喊道:“爸,哥,嫂子!你们都在啊!” 更让人意外的是,她身后紧跟着的,是那个已许久未在陆家露面的女婿宋阳。 夫妻俩手里都提满了东西。 陆春晓拎着两包用油纸包着的点心,宋阳更是夸张,两只手被各式礼品占得满满当当。 印着‘红星糕点’字样的纸盒、满满一网兜的国光苹果、还有用草绳捆扎得结实实的一挂腊肉。 宋阳脸上堆着过分热络又略显局促的笑容。 刚一抬眼,视线便不偏不倚,正正撞上了大舅哥陆观砚那双沉静却锐利如刀的眼睛。 宋阳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 一丝显而易见的心虚和尴尬迅速掠过他的眼底,他几乎是下意识地就微微哈了一下腰,声音也跟着低了几分,带着点讨好: “爸,大哥,嫂子。” 在低头的刹那间,宋阳的目光却飞快地、不着痕迹地朝云华坐着的方向瞟了一眼。 心里暗自一惊。 陆家什么时候多了这么个水灵俊俏的姑娘? 瞧着年纪不大,是谁家的亲戚? 屋里一时静默。 陆家人都知道,陆春晓和宋阳刚结婚那三年,宋阳倒是每次都会陪着回娘家,表现得勤快周到。 可三年过后,眼见陆春晓的肚子始终没有动静,宋阳来的次数便肉眼可见地稀少了。 后来几乎都是陆春晓独自一人回来。 像今天这样夫妻双双提着厚礼上门的情景,已是许久未曾有过的稀罕事。 陆观砚没有应声,只是用那种能穿透人心的目光在宋阳脸上停留了足足好几秒,然后才面无表情、极其冷淡地将视线移开。 这无声的审视比任何责问都更具压迫感,让宋阳只觉得后颈发凉,手脚都不知该往哪里放。 倒是陆老爷子语气平和地问了一句: “吃过饭了吗?没吃坐下来一起吃吧!” 宋阳忙点头: “吃了!吃了!爸,我跟春晓在家吃了才过来的!春晓在家老念叨着想你们了,过来看看。” 周墨韵心里还因苏小兰的事堵着,但见小姑子回来,还是强打起精神迎上去接过春晓手里的东西,拉着她说话: “回来咋也不提前打个电话回来,我让你哥去胡同口接你们!” 周墨韵拉着陆春晓的手,感觉她指尖带着室外的冰凉,便用自己的手捂着搓了搓,目光里是真诚的关切。 周墨韵进陆家门的时候,陆春晓才十岁。 长嫂如母。 周墨韵在陆春晓心里,既是嫂子也是妈,周墨韵嫁进来后,春晓有事都是找嫂子。 姑嫂两人的感情很好。 陆春晓一进门,就看到了云华。 心里暗叹。 好俊俏的姑娘,瞧着约莫十六七岁的样子。 眉眼清澈得像一汪水,皮肤白净,扎着两根乌黑的麻花辫。 一身崭新的碎花红色棉袄穿在她身上也显得格外妥帖好看。 这身衣服是大姐孙秀云给做的。 样式也是年轻小姑娘喜欢的时新样式。 周墨韵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笑着介绍: “瞧我,光顾着说话了,这是云华,老家来的亲戚,以后就在咱家住下了。” 周墨韵谨记着陆老爷子的叮嘱,有外人在,并未提及娃娃亲这一层关系。 云华起身,清泠泠的嗓音喊了一声: “春晓姐!” 周墨韵听着这称呼,心里说不出的别扭和郁闷,辈分全乱套了! 可转念一想,跟个脑子不灵光的孩子计较什么呢? 只得把这丝无奈压回心底。 陆春晓笑着点头:“小姑娘长得真好看,连声音都这么好听!” 又看到饭桌上那异常丰盛、却明显没了热气的一桌菜吸引。 陆春晓愣了一下。 诧异问:“嫂子,这都几点了?你们……还没吃午饭呢?” 周墨韵脸上的笑容僵了一瞬,苏小兰家那摊子糟心事她实在不想在此时提及,更怕勾得老爷子心烦。 连忙遮掩道: “刚才有点事耽搁了,我先去灶上热热,正好你们来了,一块再吃点!我做了你爱吃的红烧肉!” 说着,周墨韵手脚麻利地开始收拾桌上的碗碟。 陆春晓见状,立刻脱下那件厚重的藏蓝色棉外套,挂在门后的衣钩上,露出里面一件织得紧密厚实的枣红色毛衣。 一边利落地挽起袖子,一边接过周墨韵手里的空碗,声音轻快地说: “嫂子,我帮你吧,正好咱们好久没在一起了,说会儿话。” 一直安静的云华,看着周墨韵和陆春晓的动作,沉默片刻后,打算也学着样子,端盘菜去厨房,被老爷子拦下: “吃饭还得一会儿呢,来,陪爷爷把这盘棋下完,刚才那步‘马后炮’走得有点意思!” “哦!” 云华重新坐了回去。 厨房里,蜂窝煤炉子已经被周墨韵重新捅旺,蓝汪汪的火苗舔着锅底。 她把冷菜倒回大铁锅里,刺啦一声,热气混着香气猛地蒸腾起来。 陆春晓站在水池边洗苹果。 她今日气色确实红润,眉眼间舒展着,嘴角不自觉地上扬,带着一股藏不住的轻松笑意,整个人仿佛沐浴在春风里。 这状态让周墨韵看着心头一动,生出几分希冀。 她一边翻炒着锅里的菜,一边凑近陆春晓,带着几分期待和打趣轻声问道: “春晓,看你今天这高兴劲儿,进门脸上就带着笑,跟吃了蜜似的,快跟嫂子悄悄说说,是不是……有好消息了?” 说这话的时候,周墨韵的视线下意识地往小姑子依旧平坦的小腹处扫了一眼。 此时,陆春晓也回过神来,脸上那明媚鲜活的笑容如同潮水般迅速褪去。 嘴角的弧度慢慢拉平。 她眼帘低垂,目光落在哗哗流淌的水柱上。 轻轻摇了摇头:“嫂子,还没呢……让您空欢喜了。” 顿了顿,陆春晓脸上重新挂上笑容: “前几天去王医生那里看了,王医生说……还得再吃一段时间中药好好调理,让我们千万别心急,说……有希望的。” 周墨韵一听,心里叹了一下,她这小姑子长得不是那种顶顶好看的姑娘,但耐看,属于那种越看越舒服的长相,性子也好。 老天咋就不给她一个孩子呢! 周墨韵语气放得格外柔和: “没事,有句话叫好事多磨,调理身体这事儿急不得,听医生的,稳稳当当地来!对了,这医生是哪儿找的?靠谱吗?” 提起这个,陆春晓的脸上又重新焕发出光彩,甚至带上了一点羞涩。 她语气轻快地说: “是宋阳找的,他托人打听了好久才找到这位医生,听说是一位很有经验的老大夫, 特别擅长调理这方面的毛病, 宋阳为了请动人家,没少费心思跑前跑后呢。” 周墨韵看着小姑子那副提起丈夫就满心依赖、一脸幸福的模样,原本因苏小兰紧绷的心情也放松了些。 忍不住笑着打趣道: “哟,宋阳对你还是一如既往的好!” 陆春晓嘴角噙着一抹温柔而满足的笑意,眼神亮晶晶的,语气十分肯定: “嫂子,宋阳他……对我确实挺好的!前些年你也知道,他那工作性质就是得天南地北地跑,十天半个月不着家那是常事, 有时候任务紧,或者路上被什么事情耽搁了,个把月回不了一趟家也是有的。” 陆春晓轻叹了一声: “说实话,嫂子,前几年我一个人守着空屋子,也常胡思乱想,总觉得这结了婚后的日子,跟婚前想象的确实不太一样,冷冷清清,有时候我甚至在想,宋阳是不是已经不爱我了,不喜欢我了,是不是在外面有了人……” 陆春晓话还没说完,周墨韵抬手拍了一下陆春晓的胳膊: “呸!呸!呸!胡说八道什么呢!” 陆春晓笑着抱了抱周墨韵的胳膊: “嫂子,我没说宋阳真的在外面有了人,我就是一个人待的,容易胡思乱想,宋阳不会做对不起我的事情,我相信他!而且,最近好多了,宋阳在家的时间也多了起来。” 陆春晓的音调都扬了起来: “嫂子,你知道吗?他们单位新分去了一个年轻小伙子,听说人机灵又会开车,还没成家,领导就让那年轻人多出去跑跑,宋阳这才能多在办公室里待着,出差的时候就少了。” 陆春晓越说越觉得欣慰,脸上泛起光采: “尤其是最近这段日子,他在家的时候多了,对我也格外上心,知冷知热的。” 说到这里,她像是想起了什么,脸上飞起一抹红晕,忙把手在抹布上擦干净,然后小心翼翼地从毛衣的领口里,掏出一条细细的、闪着柔和金光的链子。 “嫂子,你看,”她将链子完全拉出来,指尖托着一个沉甸甸、小巧精致的金色佛像吊坠,递到周墨韵眼前,语气里带着几分甜蜜: “这是上周宋阳出差时,特意给我请回来的……说是开了光的,能保平安。” 那金佛在厨房昏暗的光线下,依旧折射出温暖踏实的光泽。 陆春晓指尖摩挲着那尊小小的金佛,脸上的红晕还未完全褪去,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压低声音对周墨韵说: “对了嫂子,刚才我们进大院门口时,听见收发室那边的人闲聊,说曲欢要结婚了,是真的假的?他们还说曲欢找的对象是一个知青!是真的吗?” 陆春晓顿了顿,觉得还是有些不信: “我记得曲欢心气儿高着呢,这些年不是一直追着咱家东子不放手吗!咋还跟一个知青谈上了?” 周墨韵拿着锅铲翻炒白菜的手顿了一下,脸上的笑意也淡了下去,嘴角微微绷紧,语气也跟着冷了几分: “人家能耐大着呢!下乡那年,就在当地谈了对象。” 周墨韵的话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讥诮。 陆春晓敏锐地察觉到了嫂子情绪的变化,她小心地观察着周墨韵的脸色,声音放得更轻,带着点试探: “嫂子,我记得,以前你不是挺喜欢曲欢的?常夸她模样好,性子也爽利,还说她跟咱们家东子站在一块儿,瞧着就挺般配!” “哎呀!快别提了!那都是以前的老黄历了,是你嫂子我眼拙,看错了人!知人知面不知心!咱们东子老实巴交的,可配不上人家那么有主意、有算计的姑娘,现在这样挺好!” 周墨韵说完,看着陆春晓转移话题: “你最近是不是吃得特别好,我咋瞧着你这脸盘儿比上次见你的时候圆润了不少?” 陆春晓听到这话,下意识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嫂子,你也看出来啦!唉!别提了,还不是因为吃那些药闹的, 宋阳找的那位老大夫开的方子里, 有好几味药性子都比较温补,说是得先固本培元,把身体的底子打牢了再说, 大夫也提前跟我说过,这药吃下去,时间长了,身材会有些变化, 其实就是胖了,还是虚胖, 等停药调理一阵子就恢复过来了,没事。” 陆春晓的语气里带着点自我安慰。 一切都是为了孩子,这点身体上的变化,陆春晓能忍受。 周墨韵点头:“原来是这样,那没事,听医生的吧!” 趁着周墨韵和陆春晓说话的空档,宋阳像是下了很大决心,磨磨蹭蹭地挪到陆观砚身边, 递过去一根烟:“大哥,抽支烟!” 陆观砚摆手:“不抽!” 宋阳把烟收了回去,看着陆观砚欲言又止。 陆老爷子皱眉,瞥了一眼大儿子:“有事找你,外头说去!” 两人一前一后出门,去了院子。 宋阳压低声音,磕磕巴巴地试图解释:“大哥,那天……就你上次看见那事儿,不是你想的那样!” 陆观砚面无表情的看着宋阳,不说话。 宋阳急了,额角都冒出了一层细汗,硬着头皮解释: “大哥,那女的就是我们单位新来的返城知青,那天我碰巧在那一片办事,正好遇上,她家里有点小困难,我就顺手帮了一个忙,正的,你千万别误会!” 陆观砚看宋阳那眼神平静得可怕,就像是在看一个蹩脚演员表演一场荒诞的戏剧,又像是在看一个试图用拙劣谎言蒙混过关的三岁小孩。 他嘴角甚至勾起一丝极淡的、充满嘲讽的弧度。 “哄三岁小孩儿呢?” 第27章 买回礼 陆观砚的声音不高,却像冰碴子一样冷: “没关系?没关系两人肩膀挨着肩膀走路?没关系她伸手替你掸灰你笑得那么受用? 宋阳,你睁开眼看看, 这年头,就算是正经结了婚的夫妻, 走在大街上,有几个敢走那么近、动作那么亲密的?你当我瞎,还是当我傻?” 宋阳被这番毫不留情的话怼得面红耳赤,张着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只剩下满脸的狼狈和惊慌。 宋阳知道一旦这事儿被老爷子知晓,他跟春晓就完了,他们这个家就得散! 陆观砚看着宋阳,语气冷冽: “想好了再说!你知道的,我要是想查,你什么都瞒不住。” 宋阳被陆观砚那洞悉一切的眼神看得无所遁形,额头上沁出细密的冷汗,再也绷不住,上前一步,几乎带着哭腔,压低声音哀求: “大哥,我求你了,这事千万……千万别让老爷子知道!要是让老爷子知道了,我就完了!这个家就散了!” 陆观砚目光沉沉地盯着他:“不告诉爸?那得看你了!你老老实实告诉我,你跟那个女人,到底走到哪一步了?” 在陆观砚心里,像宋阳这样心思活泛、管不住自己下半身的男人,根本配不上他妹妹。 依着他的性子,这样的妹夫,就不能要! 干脆利落地离婚算了,一了百了,也免得春晓日后受更大的委屈。 可一想到妹妹陆春晓提起宋阳时那带着光亮的眼神,以及她每每维护丈夫的模样,陆观砚的心又硬生生地被拽住了。 春晓喜欢宋阳,已经到了能为他做任何事的地步! 陆观砚不得不强压下心里的怒火,试图在这不堪的局面里,为妹妹寻一条或许能挽回的道路。 宋阳知道瞒不过去,心一横,耷拉着脑袋,声音干涩地吐露了实情: “大哥,你相信我,这不是我的意思,是我娘,我娘逼得太紧!” 宋阳说完这几句话后。 像是找到了宣泄口,语速变得急促起来: “大哥,你知道的,我喜欢春晓,打从第一眼看到春晓,我就知道这辈子春晓就是我的女人,我的妻子,可是,结婚几年, 春晓的肚子一直没动静,我娘又天天在我耳朵跟前念叨, 说老宋家不能在我这儿断了香火,我要是生不出儿子,就是我的错, 骂我不孝,还说要是春晓实在生不了, 就……就得想想别的办法, 我娘一开始让我跟春晓离婚,离婚肯定是不行的,我不想失去春晓,又不能让我们老宋家绝后!” “所以你就想了这么个办法!在外面养女人!” 陆观砚的声音里充满了嘲讽。 宋阳眼神躲闪,支支吾吾的继续交代: “不是这样,大哥,你听我说,那女的是我们单位的临时工, 她想转正,知道我在单位大小是个管事的,还不知道从哪里打听到我家里的情况, 是她主动贴了上来,说……说愿意给我生孩子。” 宋阳越说声音越小: “大哥,我……我就是一时糊涂,觉得她长得还行,又主动,我娘那边又催得急, 就想着要是她真能怀上,好歹是老宋家的种, 也能给我娘一个交代,我跟她其实也没几次,真的,大哥,你信我!我心里是有春晓的!” 他急切地抬起头,试图让陆观砚相信自己的话,却只看到对方脸上那毫不掩饰的鄙夷和愤怒。 陆观砚一脸失望甚至带着几分难以置信的神情看着宋阳: “宋阳,你脑子里到底装的都是什么?你只想着你娘,想着你们老宋家的香火, 那你有没有哪怕一丝一毫想过, 你要是真跟那女人弄出个孩子来,春晓该怎么办?你让她以后怎么活?” 宋阳一听这话,像是被戳到了某个自以为是为春晓好的点,猛地抬起头,语气异常坚定,甚至带着点被误解的激动: “大哥!我不是那样的人!我从来没想过要跟春晓分开!天地良心,你知道的,我喜欢她,我从见她第一面就喜欢她! 这辈子,春晓都是我最喜欢的女人,这一点到死都不会变!” 他急急地辩解: “即便我跟那女人真有了孩子,我跟她也是事先都说清楚了的! 这就是一场交易! 她给我生个孩子,我给她钱,想办法给她转正!这事儿天知地知她知我知, 绝不会有外人知道! 等孩子一生下来,我就偷偷抱回家,就跟春晓说是我们从外面抱养回来的, 没爹没妈的孩子! 春晓心软,肯定能当成亲生的疼! 我跟那个女人,从此一刀两断,绝没有半点瓜葛!我保证!大哥,你想想春晓,她没孩子,心里苦得很!我……我也不知道怎么就过成了现在这光景, 我想要春晓开开心心的,我想给幸福!” 他觉得自己考虑得十分周全,既安抚了母亲,延续了香火,又不会失去春晓。 陆观砚听着这番自私到极致却还自以为深情的诡辩,气得只想冷笑。 陆观砚看着宋阳,一字一句地冷声道: “宋阳,你给我听好了,我们陆家这些年对你们宋家诸多忍让,不是因为你宋阳有多大的本事! 全是看在春晓的面子上,看在她一心一意想跟你过日子的情分上! 你最好牢牢记住这一点!” 陆观砚压下翻涌的怒火,厌烦地挥了挥手: “行了,你先走吧,你跟那女人,到此为止!想要孩子,领养一个就是!” 宋阳低着头,心想领养的跟亲生的能一样吗!等陆观砚说完,宋阳回屋,找了个借口,跟老爷子和周墨韵几人打了招呼后,离开了陆家。 陆春晓也没有待多久,陪着老爷子吃了一顿饭,又跟嫂子聊了一会儿,就回家去了。 嫂子倒是留她在家住几天,陆春晓舍不下宋阳。 一条土路上。 吉普车卷着尘土,碾过安平县坑洼不平的土路。 副驾驶座上的陆知行,目光扫过窗外。 “安平县!” 陆知行低声念了一遍这个名字。 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萦绕心头,总觉得在哪里听过,一时又想不起来。 车子开进青槐村,停在村口的位置,得到消息的村长夏满仓小跑着迎了出来。 脸上堆满了见到部队同志的热情。 “同志,你们这是有公务?” 夏满仓搓着手,呵出团团白气。 陆知行利落地打开车门,下了车,身形挺拔地站在村长夏满仓面前。 对着夏满仓敬了一个军礼,动作干净利落。 “村长,我们之前见过。” 陆知行言简意赅地说明来意: “大概半个月前,也是个大雨天,我们在山崖下救了一位不慎摔伤的小姑娘,她的腿受了不轻的伤,当时我们有紧急任务,走得急,这次过来,想看看她恢复得怎么样了。” 不等陆知行详细描述完,夏满仓就猛地‘哦!’了一声,用力一拍大腿,一脸恍然: “哎呀!我想起来了!是你们救了云丫头! 真是多谢你们了!那天雨那么大,路都冲毁了,要不是你们恰好路过, 云丫头那条小命能不能保住都难说!云丫头这是遇上贵人了!” “云丫头?”陆知行的心提了一下,追问道: “她叫什么名字?姓什么?” 陆知行需要确认。 “她姓云,叫云华!”夏满仓肯定地说,随即脸色又黯淡下来,重重叹了口气: “云丫头命苦啊!在她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没了,母亲改嫁远方,再没回来过,就一个奶奶带着她,就是夏老太太,在云丫头摔下山崖那天不是没了嘛! 云丫头养好伤后下山来找我, 让我给她开介绍信,说是要去京城!” 夏满仓努力回忆着: “听云丫头说,好像是小时候家里给她定下过一门娃娃亲,那户人家就在京城,具体姓啥来着?” 夏满仓皱着眉头,用力敲了敲自己的太阳穴: “瞧我这记性!岁数大了,关键时刻就想不起来了!姓啥来着?” “姓陆!我记着呢!” 一个女声从旁边插了进来。 只见夏满仓的媳妇儿李红梅不知何时也赶了过来。 她快步走近,语气肯定地补充道: “云丫头的对象家里姓陆!我还记得云丫头说,她那对象,好像还是个当兵的呢!” “你咋跑来了?”夏满仓看着自己媳妇,问。 李红梅没直接回答男人,而是先看向陆知行几人,脸上挤出笑容,话语却带着焦急: “这不是听说村里来了军人,我就想着过来打听打听,我家那小子,叫夏国强,走了好些天了, 说是要去当兵,这也没个信儿回来, 我这心里七上八下的,吃不下睡不着,就想过来问问。” 她像是找到了倾诉对象,话匣子一打开,也顾不得场合,对着陆知行就继续说: “同志,你们不知道,说起来,我家国强动了当兵的心思,还是因为云丫头,你说当兵有啥好的,离家那么远!” 不等李红梅继续说话,胳膊就被夏满仓用力掐了一下,低声呵斥: “当着同志的面瞎说什么呢!” 李红梅被男人一训,脸上有些讪讪的,赶紧找补: “我不是说当兵不好!保家卫国那是光荣的事!我就这么一个儿子,他从没离开家这么远、这么久,我这不是担心他嘛!” 李红梅重新看向陆知行,眼神里满是对儿子的担忧: “同志,你们是从部队出来的,见过他没有啊?他叫夏国强,跟你比,大概矮半头的样子,但人壮实得很。” 一旁的周红旗见状,立刻机灵地上前一步,对李红梅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语气温和的说道: “这位大嫂,你先别急,关于招兵和部队的情况,你到这边来,我详细跟你说说。” 李红梅虽然心系儿子,但也识趣,见这位当兵的开了口,只好压下满腹的担忧,跟着周红旗往旁边走了几步。 李红梅过去后。 陆知行才开口,问:“她叫云华,她奶奶姓夏?” “是呀!夏老太太医术不错的!” 真是她! 陆知行笑了起来,想来那丫头在招待所门口见他的时候,就认出他来了。 可惜,陆知行没有认出她。 救她那次,那丫头浑身上下满是泥泞,脸上脏得跟个小花猫似的,陆知行还真没看清她的脸。 难怪听到‘安平县’、‘青槐村’的时候会觉得耳熟。 老爷子在电话里说的就是安平县。 陆知行下意识地抬起手腕,军大衣的袖口滑落,露出手腕上系着的那一根细细的、编织得十分朴拙的黑色绳结。 这是临走时,那姑娘送他的。 凝视片刻后,陆知行把黑色的绳结解了下来,放进兜里。 云华是东子的未婚妻。 他戴这个在手腕上,不合适。 冬日的午后。 京城。 周墨韵领着云华去了百货大楼。 云华来京城有几天了,特意练了几天字,才开始给孙叔一家写回信。 想着给两个姐姐买点回礼。 云华拿了钱,跟周墨韵打听哪里买东西方便。 知道云华是要给自己的小姐妹买回礼,周墨韵不放心云华自己出门,索性亲自带云华去百货大楼。 正好她也有段时间没有逛街了。 云华仔细描述了大姐孙秀云和妹妹孙秀英的身高胖瘦。 周墨韵一边听,一边打量着货架上的衣服,眼光很是精准。 “秀云姐年底要结婚。” 云华轻声补充了一句。 周墨韵闻言,嘴角便带了笑:“结婚是大事,得穿喜庆些。” 她手指掠过一排衣服,最终落在一件正红色的呢子外套上,领口和袖口镶着一圈同色的软毛,样式大方又体面。 “这件好,颜色正,结婚那天穿好看,年轻小姑娘平时穿也行。” 之后,周墨韵又给孙秀英挑了一件藏蓝色的棉袄,款式简单大方,面料厚实,看着就暖和。“小姑娘家,穿这个颜色显得文静,也耐脏。” 周墨韵挑选的这两身衣服,云华见了也喜欢,利落的付钱。 周墨韵看了云华一眼,压低声音问:“身上的钱够不够,不够用我的。” 云华笑着点头:“够的!” 买好给孙家姐妹的回礼后,云华又仔细挑选了几包京城特产的糕点,用铝制的盒子装好,算是给孙叔和春梅阿姨的一点心意。 两人提着大包小包,正准备下楼往邮局去。 周墨韵却突然脸色微变,一把攥住云华的手腕:“跟我来!” 说着,不由分说地拽着云华拐进旁边卖搪瓷盆和暖水瓶的柜台通道。 将云华拉到自己身后藏好。 第28章 解除婚约 云华被她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弄得一怔,刚想询问。 就见周墨韵竖起食指抵在唇边,示意她噤声。 目光却紧紧盯着斜前方的某个方向。 脸上是从未有过的凝重。 云华顺着她的视线,疑惑地望过去,就看见卖的确良布料的柜台前,站着一个她见过的男人。 在陆家。 这人是陆春晓的丈夫,叫宋阳。 只是,走在宋阳身旁,与他并肩站着,正低头笑着用手指捻搓着一块藏蓝色布料的那个女人,却不是陆春晓。 那女人约莫二十三四岁,比陆春晓年轻,梳着一条大辫子,侧脸看着颇为清秀。 身上穿着一件半新的格子呢外套。 两人的举止间透着一股说不出的熟稔。 宋阳微微侧头听着她说话,脸上带着一种在陆家从未有过的轻松神色。 那一瞬间,周墨韵的呼吸明显重了几分。 云华甚至能感觉到她身体的僵硬。 几秒钟后,周墨韵猛地收回视线,仿佛多看一眼都嫌脏。 她深吸一口气,极力压下翻涌的情绪,拉着云华,低着头,从另一个方向快速离开。 再没有回头看一眼。 直到走出百货大楼,走了好长一段路,周墨韵紧绷的肩膀才微微松弛下来,但脸色依旧难看。 她沉默地领着云华去了邮局,帮着云华填写包裹单,将信和东西寄走。 整个过程,她几乎一言不发。 回去的路上,周墨韵沉默,云华在周墨韵眼里是一个脑子不大灵光的傻女,自然不会主动挑起话题来聊。 两人一路沉默着。 快走到陆家院门时,云华眼角的余光瞥见一个身影在陆家院墙外,鬼鬼祟祟的。 定睛一看,那人不是别人,正是余老五家的老三余志强。 那小子缩头缩脑的,正扒着墙头往里看,一听到她们的脚步声,立刻像受了惊的兔子,哧溜一下缩回头。 躲到一棵粗大的槐树后面。 眼看着就要进陆家院子,周墨韵突然停下脚步,回身看着云华: “云丫头,今天看到宋阳的事情不要告诉别人,好不好?” 云华点头:“我不说。” 周墨韵略带疲惫的笑了一下,解释道:“这些都是大人的事情,我们来处理,你还小!” 吃过晚饭,天色完全黑了下来。 一个瘦高身影,依旧在陆家院子外面探头探脑。 时不时的跺跺脚,朝手心哈气,一双眼睛却紧紧盯着陆家的院门。 云华悄无声息的站在余志强的身后。 伸手,在余志强的肩头上不轻不重的一拍。 “谁啊!”余志强整个人猛地一哆嗦,几乎是原地蹦高,仓皇转过身,脸色煞白煞白的。 待看清来人是云华的时候。 余志强才捂着胸口大口喘气。 “是……是你啊!你走路都没声的吗?吓死我了!你啥时候出来的呀!我咋没看见?” “你找我!”云华声音淡淡的。 余志强四下里张望了一番,压低声音: “不是我找你!” 说完,余志强从棉衣口袋里飞快掏出一张纸条,递给云华。 云华展开那张被揉得有些发皱的纸条。 借着院内透出的微弱光线,她看清纸条上面写了三个字‘陆向东’。 云华眉毛微微挑起,看向余志强: “陆向东找我?” 陆向东就是她那个娃娃亲对象。 余志强恨不得把手指竖到云华的嘴唇上: “嘘!我的姑奶奶!你小点声!千万别让陆老爷子或者陆大伯听见了!” 余志强缩了缩脖子:“东子哥特意交代的,悄悄的带你去找他。” 云华捏着那张纸条,沉吟片刻后,笑道: “带我去找他吧!” 余志强带着云华走出军区大院,拐进一条灯光愈发黯淡的胡同里。 两人一前一后,脚步声在寂静的夜色里显得格外清晰。 走了约莫两条胡同。 余志强在一个黑黢黢的巷子口停下脚步。 指着那条幽深、几乎没什么光线的巷子,对云华说: “东子哥就在里面等着呢,你们说完话就原路回来,我还在这儿等你!” 云华看了看那条仿佛能吞噬光线的巷子,点头,脚步缓缓地走进巷子。 脚下的积雪被踩实,发出轻微的咯吱声。 巷子两旁是高高的院墙,挡住了大部分微弱的天光,越往里走,光线越暗,只能勉强辨认出前方模糊的轮廓。 往里走了一段路,云华就看到一个人影斜靠在墙上。 这个人的身影几乎融进了阴影里。 但隐约能看出个子很高,身姿挺拔,即便只是随意地靠着,也有一种军人特有的绷紧感。云华下意识地在心里拿陆知行跟他比较了一下。 似乎比陆知行稍稍低了那么一点点,但依旧算得上高大。 “你找我?”云华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站定,平静淡漠的声音在寂静的巷子里显得很清晰。 靠在墙上的陆向东显然没料到云华会真的来。 这小姑娘甚至一点惧怕都没有。 陆向东立刻站直了身体。 黑暗中,他的目光锐利地落在云华身上,带着审视和一种难以言喻的复杂情绪。 看不清小姑娘的脸。 但身量摆在那里。 个子不高,偏瘦。 “你就是云华?”陆向东的声音低沉,带着一丝疲惫的嘶哑。 巷子里太黑,彼此根本看不清对方的面容,只能看到一个大致的、模糊的轮廓,和对方呼出的缕缕白气。 云华同样平静地反问:“你是陆向东?我的娃娃亲对象!” “嗯!” 陆向东应了一声,声音闷闷的。 随后,两人之间便陷入了沉默。 陆向东刚刚执行完任务归来,原本是该回军区的。 心里惦记着曲欢。 他的全部思绪都聚焦在如何解决眼前这桩由长辈订下的,在他看来近乎荒诞的‘娃娃亲’上。 陆向东想的简单,也直接,要想跟曲欢结婚。 就必须跟云华解除婚约。 他想找云华,当面说清楚。 可……当他真正面对这个黑暗中模糊的少女身影,听到她平静无波的声音。 陆向东预先准备好的、那些直接甚至可能有些生硬的话语,忽然有些滞涩,难以顺畅地说出口。 云华不想等,直白的问:“你找我,是想解除娃娃亲?” “你怎么知道?”陆向东讶异的抬头看过来。 黑暗中少女似乎很轻的笑了一下,声音很轻: “如果是别的事情,你也没必要家都不回,把我约到这里来说。” “对,你说的没错,我想解除娃娃亲,不是因为你不好,是我对不住你!我……” 云华打断陆向东的话,直接道: “我同意!” 这下反倒让陆向东有些无措了,他几乎是脱口而出: “你……你不问问为什么?” “不用问,”云华的声音平静无波,仿佛在说一件与己无关的小事:“奶奶常说强扭的瓜不甜,咱们俩没缘分,硬捆在一起也没意义。” 陆向东总觉得有那么一丢丢的古怪,但这不就是自己想要的。 陆向东定了定神,顺着小姑娘的话说: “那……这事儿就这么定了!” “定了!”云华应道,随即提出了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解除娃娃亲这事儿,是你去跟家里说,还是我去说?” 陆向东摆手,这事儿责任在他,咋能让一个小姑娘去说。 陆向东沉声说道: “错在我,我来说!” “那你最好今天就回家说!” “为什么?”陆向东有些不解,他原本打算跟云华说清楚后,就回部队,至于家里这边,他一开始的计划是先写信。 再打电话,最后等婚事解除后,再找曲欢,给曲欢一个惊喜。 云华看着黑暗中陆向东模糊的轮廓,声音放缓了些,却字字清晰: “因为明天大院里有喜事。” 明天是曲欢和知青宋淮安的婚礼。 在云华看来,若是陆向东跟曲欢以后不再纠缠在一起,陆向东将来的路反而顺遂一些。 若是继续纠缠,那就是一段孽缘。 所以云华没打算告诉陆向东曲欢明天结婚的事情。 “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去了。” 云华转身,沿着来时的路,踩着积雪,一步步走出了昏暗的巷子。 巷口的余志强见她出来,明显松了口气,两人悄无声息地沿着原路返回。 进了军区大院,云华让余志强先回家,她再转转。 站在巷子深处的陆向东,反复咀嚼着云华最后那句话‘明天大院里有喜事’。 这没头没尾的话,却像一颗投入湖面的石子,在他心中漾开了层层不安的涟漪。 什么喜事? 大院里谁要结婚? 等云华慢悠悠地踱回家时,屋内的气氛已凝重得如同结了冰。 陆向东果然已经坐在了屋里,身姿挺直,却微低着头,侧脸线条绷得紧紧的。 陆老爷子脸色铁青,胸膛微微起伏,显然是强压着滔天的怒火。 就连一向沉稳的陆观砚,此刻也眉头紧锁。 周墨韵的脸上笼罩着一层浓重的忧色。 云华静静地走进来,像往常一样,在自己常坐的那把椅子上坐了下来,双手交叠放在膝上,安静的看着众人。 陆向东这才看清云华,眸中闪过一抹诧异。 小姑娘虽然年龄小,但这模样,确实少见。 陆老爷子已经看过来: “云丫头!东子回来跟我说……他找过你了?” 老爷子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是找过我了!” 云华淡然地点了点头。 “他还说……你同意了?” 陆老爷子的语气里充满了难以置信。 云华再次点头,声音平静:“爷爷,解除婚约这件事我同意。” 顿了顿,云华继续开口,搬出已逝奶奶的话: “奶奶临走的时候嘱咐过我,说两家定的亲事,本来是为了亲上加亲, 如果两人脾气相投,性格合适,对方也真心愿意娶我,那便嫁了,如果对方不愿意,强扭的瓜不甜,就不要强求, 解除婚约便是,一切以和为重,即便解除婚约了,你们依旧是我的亲人,爷爷,你不会不管我的,对吧!” 陆老爷子猛地一拍桌子,茶杯盖震得哐当作响: “陆向东,你听听!” 陆向东沉默。 “爷爷,难道解除了婚约,你们就不认我,不管我了吗?”云华笑着说道。 “怎么会不管你呢!云丫头,你不知道,当年要不是你父亲舍命相救,就没有现在的陆家,没有我这条老命! 你和向东的婚约是我对你父亲的承诺!陆家绝不能做忘恩负义之辈!” 老爷子的声音因激动而有些颤抖,眼中是不容置疑的坚决。 周墨韵在一旁看得心焦,想劝解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她心里乱得很。 宋阳在外有女人的事情也压着她。 现在好不容易接受了云华是她的儿媳妇儿,谁知道儿子会偷偷找云华要解除婚约。 怪她,没把曲欢已经有了对象,明天就要结婚的事情告诉儿子。 云华安静地听老爷子说完。 沉默片刻后,忽然抬起眼,目光清澈地看向陆老爷子,语气认真地提出了一个建议: “爷爷,如果你实在不愿意解除婚约,那就换人吧?” “换人?” 陆老爷子愣住了,一时没反应过来。 周墨韵和陆观砚夫妻俩也猛地抬起头,甚至陆向东也错愕地看向云华。 周墨韵和陆观砚想的是,他们就陆向东这么一个儿子,哪里还有别人可换? 在全家人的注视下,云华嘴角微微弯起一个极淡的弧度,声音不大: “陆家除了陆向东,不是还有一位没结婚吗?” “你说的是老三?”周墨韵最先反应过来。 周墨韵和陆观砚夫妻俩面面相觑,眼神复杂。 “你要嫁给我小叔?”陆向东的眉头拧得更紧,语气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异样:“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小叔他怎么会娶你……” 陆向东在脑子里想象了一下小叔陆知行和云华站在一起的画面,怎么看怎么别扭。 陆老爷子浑浊的眼睛里精光闪烁,他缓缓靠向椅背,手指下意识地摩挲着光滑的椅子扶手: “知行那小子!” 陆老爷子很轻的‘哼!’了一声,听不出喜怒: “他比向东还难搞!一年到头我也见不到他几面,电话十次有八次打不通,满世界野惯了,谁管得了他?你这丫头,倒是会给我出难题。” 第29章 命定的缘分 陆老爷子话虽这么说,但眼角眉梢藏不住的笑意,任谁都看得出他心里头正乐呵着呢。 这桩婚事能这样峰回路转,实在是出乎他的意料。 却又正中他的下怀。 陆老爷子心里也门清儿,自家大儿媳妇儿周墨韵因为云丫头没学历,是一个乡下姑娘,嫌弃云丫头,觉得云丫头配不上她儿子陆向东。 陆向东是他孙子,隔了一层。 要是老大媳妇儿和东子坚持,陆老爷子也没办法。 要说云丫头,小姑娘虽说没有上过一天学,那又怎么样,要模样有模样。 就云丫头这长相,满京城都找不出第二个来,还不知足! 而且小丫头还好学,这些日子,云丫头一有时间就在自己屋里看书研读那些医书,在陆老爷子眼里,云丫头不比那些正经读过书上过学的京城姑娘差。 脑子不灵光咋了,那是心眼儿实。 陆老爷子更喜欢这样的,心思简单,没弯弯绕。 像今天这事儿,云丫头就做的很好,陆向东不愿意,那就换人,要是搁在别的姑娘身上,只怕这会儿早就哭成了一个泪人儿。 眼下,陆老爷子就担心小儿子陆知行不答应,之前给他介绍了那么多对象,陆知行一个都看不上,这才有了苏小兰的事情。 陆老爷子就是想先斩后奏,先给老三定下儿媳妇儿,你不愿意也得愿意。 陆老爷子有些头疼的捏了捏眉心: “我找老三谈谈。” 要是同意,那皆大欢喜。 要是不同意,那就揍得他同意! 云华看向陆老爷子,语气依旧认真: “爷爷,现在就打电话给小叔吧!如果小叔不同意,那婚约就此作罢!” 顿了顿,云华声音放软了些: “就像奶奶说的,即便不能结亲,陆家和云家两家的情分依旧在,你们也永远都是我的亲人。” 在座的几人里面,陆向东的心情最为复杂翻腾,像是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混杂在一起,最后沉淀下来的,却是那么一丝丝难堪。 他跟小叔陆知行年龄相仿,小时候就跟在陆知行屁股后面,跟个小尾巴似的。 小叔是他童年最崇拜最依赖的人。 可现在,他不要的结婚对象,却要推给从小最护着他的小叔? 这念头光是闪过,就让他觉得浑身别扭,像是有蚂蚁在爬,更涌起一股浓重的、几乎要将他淹没的愧疚感。 而且,在陆向东的认知里,小叔那样的人,就像高山雪岭,心里除了部队和工作,哪里还装得下别的? 儿女情长、婚嫁娶聘,这些俗事仿佛天生就与小叔格格不入。 他简直无法想象小叔谈恋爱会是个什么样子。 陆老爷子可不管大孙子心里的惊涛骇浪,他越看云丫头越是满意,快刀斩乱麻,还挺有魄力! 他朗声应道:“好!就按云丫头说的办!” 说着,他伸手拿过旁边茶几上那部老式的红色电话机。 开始拨号。 “哒!哒!哒!” 拨号盘回转时发出清脆而富有节奏的声响。 电话接通了总机,又转接到南边某军区的内部线路。 听筒里传来长长的‘嘟!嘟!’声。 一遍! 两遍! 周墨韵不自觉地握紧了手指,身体微微前倾,仿佛这样就能更早一点听到那边的回应。 陆向东则抿紧了唇,下颌线绷得紧紧的,眼神复杂地瞥了一眼依旧平静淡然的云华。 他只觉得这小姑娘的提议跟天方夜谭似的荒谬,不现实。 小叔怎么可能同意?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这次通话又会像以往许多次一样石沉大海、无人接听,陆老爷子也确实准备悻悻放下听筒的时候。 ‘咔!’的一声轻响。 电话那端,毫无预兆地被接起了。 一个略带沙哑,透着几分不耐烦的声音,透过听筒传了过来。 因为客厅里太过安静,离电话机稍近的云华甚至能隐约听到那低沉的音色: “喂?” 接听电话的,正是陆家老三,军中翘楚,陆知行。 陆老爷子精神一振:“老三!是我!” “爸,这个点找我,有事?” 老三那性子,就得直着来,陆老爷子也没卖关子,直说:“老三,有个事跟你说,想听听你的意见。” 陆老爷子言简意赅,却条理清晰地把云华和陆向东解除婚约,他不同意婚约作废,云华随后就提出了‘换人’的提议,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等陆老爷子说完,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 陆知行没有直接回答老爷子的话,而是突然问: “爸,向东在家?” 陆老爷子愣了一下,下意识回答:“在,就在边上。” “让他听电话。” 陆知行的语气不容置疑。 陆老爷子皱着眉把话筒递向一旁心神不宁的大孙子陆向东: “你小叔让你接电话。” 陆向东也是一怔,心脏莫名漏跳了一拍。 他迟疑地接过听筒,仿佛那听筒有千斤重,慢慢放到耳边,声音不自觉地带上了一丝紧张:“小叔?” 电话里,陆知行的声音比平时更显沉稳,甚至带着一丝陆向东从未听过的、罕见的郑重。 “东子,”陆知行顿了一下,似乎在斟酌词句,那短暂的停顿却让陆向东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婚姻是一辈子的大事,不是儿戏,你考虑清楚了,确定要跟云丫头解除婚约?” 陆向东被问得心头猛地一紧,小叔的语气太认真。 他下意识地‘嗯!’了一声: “我确定。” 他抬头飞快地瞥了一眼坐在不远处的云华。 云华也正望着他,眼神清澈而平静,像是一汪深不见底的湖水,甚至在她那张过分精致的脸上,还带着一点极淡的、近乎礼貌的笑意。 那笑意刺痛了陆向东,她半点没有因为他执意要解除婚约而流露出伤心难受,或者哪怕一丝一毫的失落。 一股莫名的烦躁,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空落落的感觉,猝不及防地攫住了他。 陆向东猛地背转过身,用手紧紧捂住话筒,压低了声音,语气急切又带着几分自以为是的劝解: “小叔,你知道的,我心里有了别人,我不能娶她!你……你也不用为了我,更不用为了陆家牺牲自己! 云华她说,如果你不同意,她就认咱们陆家为干亲,以后当亲戚走动! 这样也挺好, 爷爷那边能交代过去,你完全没必要搭上自己!你……” 陆向东的话又快又急,像是要拼命撇清什么,又像是真的在为小叔着想。 然而,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电话那头陆知行平静无波地打断。 陆知行的语气依旧没什么波澜,听不出喜怒: “行,我知道了,你把电话给老爷子吧。” 陆向东却莫名有些不放心,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吊着,不上不下。 他追问道:“小叔,那你……你到底什么意思啊?” 电话那头,陆知行似乎极轻地、几乎难以察觉地笑了一下,随后,就听陆知行清晰无比地、一字一顿地说: “意思就是,我点头了,同意了,这门婚事我来履行,东子,记住,从今以后,云丫头跟你没有半点关系。” 陆知行顿了顿,语气忽然变得十分郑重,补充了一句: “以后你别后悔就行。” 这句话,像一根冰冷的针,精准地扎进了陆向东心里某个隐秘的角落。 他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立刻挺直了背脊,语气变得有些冲,带着年轻人特有的、不愿被看轻的倔强和叛逆: “我有什么可后悔的!小叔,我喜欢的人是谁,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巴不得……” 他话说到一半,猛地刹住,意识到场合不对,硬生生把后半句‘巴不得立刻解除婚约’咽了回去,但语气里的意思表露无遗。 “总之,谢谢小叔。” 陆向东最终闷闷地、干巴巴地说了这么一句。 他将话筒递还给了早已等得不耐烦的陆老爷子。 手指尖有些发凉。 陆老爷子一把抓过听筒,没好气地瞪了神情恍惚的大孙子一眼,这才对着话筒: “老三,你怎么想的,说吧,我听着呢!” 周墨韵紧张地攥紧了手帕,呼吸都放轻了。 陆向东抿着唇站在一旁,心情复杂难辨,既有一种解脱般的轻松,又因为小叔最后那句‘别后悔’而泛起一丝强烈的不安和莫名的悸动,搅得他心绪不宁。 下意识的看了一眼云华。 那张精致得如同瓷娃娃般的脸上依旧平静无波。 来京城之前,云华曾起过一卦。 卦象清晰显示,她命定的缘分,不在陆向东身上,而是应在了陆老爷子那位鲜少回家、威名赫赫的小儿子,陆知行身上。 电话那头,陆知行并没有让陆老爷子等太久。 他的声音是惯常的冷静和简洁,甚至带着一种军人特有的斩钉截铁,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爸,我想好了,我同意云丫头的这个提议, 你放心,我既然点头,就会负起全部责任,年底我会协调时间回来一趟,当面把这件事定下来。“ 陆老爷子心里顿时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涌上一阵难以言喻的欣慰和喜悦。 他忍不住看了一眼安静坐在那里的云华。 心道,这真是一个敢提,一个敢应! 他太了解自己这个小儿子了,性格看似冷淡,实则极有主见,意志更是坚韧无比。 一旦做了决定,那就是板上钉钉,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而且,抛开其它所有顾虑不谈,这似乎是目前解决婚约困境最好、甚至是唯一两全其美的办法。 至少自己在意的陆云两家的婚约保住了。 何况老三无论是军职、能力还是个人品行相貌,都是军区大院里未婚年轻人里顶尖的佼佼者。 即便是孙子陆向东提出解除婚约,也不算亏待了云丫头。 再者,老三的婚事一直是老爷子的一块心病。 眼看年纪也不小了,却半点不上心,介绍多少好姑娘都油盐不进,现在好了,真是瞌睡遇到了枕头。 一举两得,皆大欢喜! “好!好!好!” 陆老爷子连说三个好字,脸上的皱纹都笑开了: “那你尽快安排!家里这边你放心,云丫头也好着呢!” “爸,我给云丫头说句话!” “哦!好,等着!” 陆老爷子把话筒递给云华: “老三想跟你说句话。” 云华接过话筒。 电话那头响起陆知行沉稳的声音:“喂!是我!” 云华‘嗯!’了一声:“听着呢!” “等我回来!” “好!”云华挂断电话。 客厅里陷入了一种截然不同的寂静。 所有人的目光,再次齐刷刷地聚焦在云华身上。 云华感受到那些灼热的视线,缓缓抬起头,她清澈的目光平静地看向脸上笑意还未褪去的陆老爷子,声音依旧平稳: “他让我等他回来!爷爷,这件事,算是定下来了!” 陆老爷子看着她,眼神略有些复杂,最终重重地点了一下头,声音沉缓而肯定: “定了!从今以后,你就是我家三小子陆知行的未婚妻!等那混小子年底回来,你们自己再好好谈谈。” 南边某军区。 办公室里,电话挂断,听筒里只剩下单调重复的忙音‘嘟!嘟!嘟!’。 陆知行没有立刻放下话筒。 他保持着握听筒的姿势,挺拔如松的身躯靠在宽大的办公椅背里,深邃锐利的目光投向窗外。 周红旗拿着几份急需签字的文件,早已站在一旁等待指示。 他敏锐地察觉到,自家老大接完这个电话后,周身那股惯常的、生人勿近的冷厉气场似乎发生了一些极其微妙的变化。 更让周红旗惊讶地差点没控制住表情的是,他看到陆知行沉默片刻后,竟抬手解开了军装外套最上面那颗风纪扣。 从贴身的军衬衣内兜里,小心翼翼地取出了一样东西,那是一根编织精巧的黑色绳结,样式古朴。 周红旗‘咦!’了一声:“老大,我还以为你把这根绳结扔掉了呢!” 原来是贴身藏了起来。 陆知行将那小绳结托在掌心,深邃的目光垂落,凝注在上面。 陆知行自己也说不上来此刻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心情。 当听到老爷子说,云丫头和陆向东解除婚约。 云丫头提出换人,换成的对象还是他陆知行时,他的第一反应,竟然是高兴! 这个认知让陆知行自己都觉得无比意外和深深的困惑。 他将绳结在手腕上绕了两圈,熟练地打上一个牢固的结,黑色的绳结贴合在他冷白的手腕皮肤上,竟是十分的好看。 随后,动作利落的整理了一下军装,瞬间又是那个威严凌厉的副团长: “通知下去,作战分析会提前一个小时。” 第30章 惋惜 京城陆家。 陆老爷子手指下意识地敲着扶手。 云丫头配老三? 这念头之前从未在他脑子里出现过,此刻被小儿子亲自盖章确认,仔细咂摸一下,竟然觉得还不错。 老三陆知行的婚事,那可是老爷子这些年心头一块沉甸甸的石头! 老大难啊! 年纪轻轻身居高位是不假,可那性子冷得像块冰,常年扎在部队里,对男女之事更是淡漠得仿佛天生缺了根筋。 给他介绍过的人家也不算少,不是被他直接回绝,就是把人姑娘吓得不敢再见第二面。 眼看着年纪一年年往上蹉。 军区大院里比他小的年轻后生,早就娶妻生子。 老三那边却连个水花都没有,陆老爷子心里哪能不急? 现在好了! 老三自己点了头。 就是这年龄差得有点大,快十岁了,老爷子心里嘀咕了一下,但转念一想,老三常年锻炼,身体好得很,年纪大点更知道疼人! 这么一想,那点微不足道的顾虑立刻被巨大的喜悦冲散了。 解决了一个心头大事。 老爷子感觉呼吸都顺畅了不少,连带着看云丫头的眼神都更加慈爱了几分。 与老爷子的暗自欣喜不同,周墨韵的脸色却不太好看。 她高兴不起来,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她的目光落在自己儿子陆向东身上,这浑小子跟云丫头解除婚约,不就是惦记着曲欢! 一想到曲欢,周墨韵心里就更堵得慌了。 曲欢明天就要嫁人了! 周墨韵原本是打算等儿子冷静一下,再找个机会告诉他曲欢明天结婚的消息,让他彻底死心。 可现在,看儿子这副模样,再想到云华转眼就成了小叔子的未婚妻,这关系乱得让她头疼,她突然就一点也不想提曲欢的事了。 说了又能怎样? 除了让儿子更难受。 让眼下这已经够混乱的局面再添一层尴尬之外,毫无益处。 算了! 她疲惫地揉了揉眉心,将到了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只觉得心累无比。 陆观砚的心情则是惋惜居多。 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看着安静站在一旁的云华,又看看自己明显心不在焉的儿子,心里暗暗叹了口气。 他是真的很看好云华这姑娘。 自己儿子的性子他清楚,急躁,有时候甚至有些莽撞,正需要云华这样一个性子安静的姑娘在身边互补。 他原本期待着这两个孩子能慢慢培养感情,将来成为一对和美夫妻。 是儿子不知道惜福,不知道珍惜。 可惜了! 陆观砚看了一眼显然魂游天外的儿子,无奈地摇了摇头。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云华成了弟妹,这关系一变,很多事就再也回不去了,让他一时之间还有些难以适应,心里空落落的。 而处于风暴中心的云华,感受着周遭投来的各种复杂目光,心中亦是波澜起伏,她没想到陆知行会同意得如此干脆。 云华见没自己什么事了,提出回屋。 待云华回了自己房间。 陆老爷子脸上的笑意渐渐收敛,他看了一眼还愣在原地的大孙子,没好气地哼了一声: “还杵在这儿干什么?想想你自己干的这叫什么事!好好的媳妇儿说不要就不要,也就是云丫头性子好!不然,换一个人,有你受的!” 陆向东张了张嘴,想辩解什么,却又发现无从辩起。 最终只是闷闷地说了声:“爷爷,是我对不住她!” 陆老爷子不耐烦地挥手打断:“行了行了,看见你就来气,一边待着去!从今以后,云丫头跟你半点关系都没有,娃娃亲的事情再不要提了!” 以前有多疼爱这个孙子,现在就有多烦。 陆向东悻悻地低下头,转身回了自己房间,不知道为什么,陆向东心里乱得很。 周墨韵担忧地看着儿子的背影,想跟上去说点什么,被丈夫陆观砚用眼神制止了。 陆老爷子这才对陆观砚沉声道: “老大,你跟我来书房一趟。” 陆观砚心知父亲必有事交代,立刻点头,跟着老爷子身后进了书房。 书房门轻轻合上,隔绝了外面的世界。 陆老爷子走到书桌后坐下,沉吟片刻,才开口道:“老三和云华这事,算是定下了,但向东有一门娃娃亲这事儿,咱大院里知道的人可不少。” 陆观砚立刻明白了父亲的意思: “爸,您的意思是,得把之前的口风转过来?” “没错!”陆老爷子目光锐利: “以前是想着等两个孩子年纪到了就直接结婚,好在没有特意宣扬,也没人知道向东的娃娃亲对象是云丫头, 不过,向东悔婚, 终归是咱们陆家对不住云丫头。” 老爷子顿了顿,压低了声音: “你们夫妻俩找个合适的机会,就跟人说,东子的娃娃亲对象早些年断了联系, 最近才联系上, 结果,那头姑娘年纪到了,已经在当地结了婚,两家的婚约自然就作罢,这样不会影响云丫头跟老三,也不会影响向东以后的婚事。” 陆观砚仔细听着,连连点头: “爸,这个说法好,既解释了婚约变更的原因,外人听起来合情合理,只会觉得是阴差阳错,缘分弄人,不会想到别的。” 陆观砚略一思索,便道: “明天就是个现成的机会,曲家嫁闺女,在军区大院食堂摆酒, 咱们军区大院的人家都会去,到时候人多嘴杂,正是聊天的时候,不经意的把这事儿透出去,一传十,十传百,大家也都知道了,知道的只会说一声惋惜。” 陆老爷子满意地点点头: “你想得周到,就明天,这事你和墨韵去办,要做得自然,别显得太刻意,尤其是要把握好分寸,这样也不影响东子以后的婚事。” “爸,你放心,我明白,就说向东那小子没福气,和那娃娃亲对象没缘分!” 陆观砚郑重应下。 “对,就是这个意思,以后在外面一句也不要提云华的事情,等老三回来,大院的人看到两人在一起,那就是名正言顺的谈对象,这段时间,你们要多照顾点云华,别让她觉得受了委屈。” “这是自然,”陆观砚保证道。 从书房出来,陆观砚找到正在厨房收拾的妻子周墨韵,将老爷子的意思和自己的打算低声告诉了她。 周墨韵先是愣了一下,随即恍然,轻轻叹了口气: “也只能这样了,我明天会找机会跟几个关系好的嫂子们聊聊的。” 她心里清楚,这样一来,儿子陆向东就没了娃娃亲这层束缚。 当然也绝了儿子跟云丫头之间的可能。 陆向东本来还想跟曲欢见上一面。 结果部队一个电话就把陆向东叫了回去。 陆向东走得匆忙,甚至没来得及和母亲周墨韵多说几句话。 周墨韵望着儿子消失在门口的挺拔背影,张了张嘴,化作了一声几不可闻的叹息,消散在冷冽的空气里。 夜深人静。 周墨韵翻来覆去,她心里像是塞了一团乱麻,堵得慌,怎么也睡不着。 身旁的陆观砚被她扰得也无法安眠,叹了口气,转过身面对她,压低声音问道: “咋了?还在想云丫头换人的事情?事儿不是已经定了吗?” 周墨韵在黑暗中轻轻叹了一声,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惋惜: “你说我这心里咋这么不得劲儿呢!云丫头没来咱们家之前吧,说心里话,我还真不大乐意她成为咱们家的儿媳妇儿。” 她顿了顿,似乎有些难以启齿,但还是继续说了下去: “云丫头从小在乡下长大,没上过一天学,要学历没学历,后来又得知那丫头脑子不大灵光,我是真不乐意! 可我真见着人了之后,尤其是相处了这段日子,我发现……我还挺喜欢这丫头的! 说话慢条斯理不卑不亢,眼神清亮亮的,也没老爷子说的那么不灵光! 东子跟她解除婚约,我怎么还觉得挺惋惜的呢,你说我这是咋了?” 陆观砚在黑暗中轻笑了一声,带着了然: “你那是对比出来的,之前你一门心思相中的人是曲家闺女曲欢,觉得她大方得体,又是看着长大的,工作体面,结果呢? 你自己也说了,曲欢下乡后自己谈了一个对象,人家对象还直接找上门来了,眼瞅着就结婚,证明人家才是一对儿,跟咱们家东子再没了可能, 你这才不得不把目光重新放在云丫头身上, 这一对比,是不是就发现云丫头的好了?” 他侧了侧身,语气里带着赞赏: “我跟你说,云丫头是真的很不错,今天早上那会儿还给我和老爷子请了平安脉,说得头头是道,连爸的老寒腿她都看出了点门道, 还说等明年开春,她就要找个地方种植药材,到时候根据爸的身体情况, 专门给爸配点调理的药,你听听这孩子多好啊! 我觉得云丫头这孩子,就是块璞玉!是咱们东子没福气!” 周墨韵听着丈夫的话,心里那点惋惜更重了,化作一声长长的叹息: “我也知道云丫头的好,是咱儿子浑!看上谁不行,非得看上那个已经名花有主的曲欢!他早干嘛去了!现在好了,这么好的媳妇儿,成他小婶了!我这心里……哎!” “行了,别想了,儿孙自有儿孙福,睡吧!”陆观砚拍了拍她的背,劝慰道。 周墨韵安静了不到一分钟,又开始翻来覆去。 “还有事?” 周墨韵犹豫了一下,试探性地开口,声音压得更低: “你说春晓跟宋阳这一对儿,咋样?” 陆观砚的语气下意识地变得有些谨慎: “还能咋样?结婚这么些年,都老夫老妻了,日子不就这么过,要是春晓能有一个孩子就好了!” 提到孩子,周墨韵的心揪了一下。 她想起白天在百货大楼看到的那一幕:“你说,春晓要是一直怀不上孩子,宋阳他会不会在外面找女人?” “噌!”地一下,陆观砚从床上坐了起来。 声音瞬间绷紧:“你这话什么意思?” 周墨韵本就不是个能藏住事的性子,尤其是在自己丈夫面前,而且这件事憋在她心里一下午,都快把她憋疯了。 在陆观砚的再三追问下,她终于忍不住,把自己下午在百货大楼看到的那一幕,说给了陆观砚听。 “两人有说有笑的,一看关系就不一般!那女的还挺年轻,你说,他们啥关系啊?” 陆观砚听完,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良久,陆观砚才沉重地开口,声音沙哑:“这件事,谁都不要讲,尤其是春晓!” 周墨韵一听丈夫这语气和反应,瞬间就明白了! 抬手就捶打陆观砚的胳膊,又气又急: “啥意思!陆观砚!你早就知道宋阳在外面有女人了是不是? 你咋不说啊! 这种事你怎么能瞒着!春晓可是你亲妹子!你就看着她被蒙在鼓里傻傻地过日子吗!” 陆观砚一把抓住她的手,语气无奈: “我瞒着,还不是为了春晓好!春晓那性子,死脑筋一个,她那么在意宋阳, 要是知道了,不定做出啥傻事儿呢! 我已经警告过宋阳了,就盼着他能迷途知返!要是一直这么错下去,走到最后,春晓跟宋阳只能离婚!” “那也不能这么瞒着啊!”周墨韵又气又心疼,眼泪掉了下来:“难道就让春晓一直这么被骗下去?我们这样瞒着,跟宋阳有什么区别!” “不然呢?你告诉我该怎么办?”陆观砚声音沙哑:“直接冲到春晓面前,告诉她,你丈夫在外面有人了?然后呢?看着她哭?看着她崩溃?” 陆观砚叹了口气,将妻子揽进怀里: “这件事,你得帮我瞒住了,尤其不能在爸面前露馅儿,爸年纪大了,血压又高,受不得这种刺激。” 周墨韵心里乱糟糟的,既心疼小姑子,又气宋阳不是东西。 “我就是替春晓不值,她对宋阳那么好!可宋阳呢!” “我知道!”陆观砚轻轻拍着妻子的背:“我们都希望春晓好,但现在,我们必须冷静下来,这件事急不得,在拿到确凿证据之前,一个字都不能漏出去。” “知道了!” 周墨韵脑子里一会儿是云华那双清澈的眼睛,一会儿是儿子陆向东脸上的失落。 一会儿又是曲欢明天穿上嫁衣的模样。 最后定格在下午百货大楼里,宋阳和那个陌生女人亲密说笑。 第31章 也有奖金拿 腊月里的京城,天寒地冻,呵气成霜。 云华陪着陆老爷子在烧着暖炉的客厅里下了几盘象棋。 老爷子棋风稳健。 云华落子轻灵,看似随意,几步之后便让老爷子连连称奇。 一老一少,棋盘上厮杀博弈,倒也其乐融融。 午饭是周墨韵出门前就准备好的,一碟腊肉炒白菜,一盆热气腾腾的萝卜丝疙瘩汤,主食是馒头。 中午,陆观砚和周墨韵夫妻俩去曲家吃席。 家里就只有云华和老爷子。 两人吃过午饭,院门外就传来了清脆的敲门声。 云华起身: “老爷子,我出去看看。” 陆老爷子‘嗯!’了一声,注意力依旧在棋盘上。 自打娃娃亲换人后,对陆老爷子,云华就换了称呼,直接喊‘老爷子’。 陆老爷子也适应得挺好。 云华拉开门,就见周卫民站在门外。 云华笑:“有事?” 周卫民搓了搓手:“云华同志,没打扰到你吧!” 云华摇头,侧身:“进来吧!” 周卫民摆手:“不了,有点事想请你帮忙!” 这时,陆老爷子也拄着拐杖走了出来,看到是周卫民,这小伙子他见过,是个公安。 笑着问:“找我家云丫头有事?” 周卫民连忙恭敬地回答: “老爷子好,我这次来,是想请云华同志帮个忙!” 陆老爷子心有疑问,见云丫头一脸沉静的模样,没多问,摆手笑道: “去吧,正好下午我约了几个朋友,有事给家里打电话。” 云华点头:“那我过去看看!” 云华回屋拿了件厚棉袄穿上,又围上一条灰色的毛线围巾,便跟着周卫民出了门。 周卫民是开车过来的,不过车停在了大院的外面。 两人上车。 车子在距离派出所还有百米左右的一条僻静小胡同停了下来。 那里停了一辆黑色小轿车。 周卫民看着云华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魏厂长找你!冒昧上门怕不合适,就等在这里了。” 云华‘哦!’了一声。 看到周卫民和云华来了,魏国兴也从车里下来。 云华一脸平静的看过来,点头打招呼: “魏厂长!” 魏国兴脸上带歉意的笑容,快步迎了上来,直接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里,取出一个厚厚的牛皮纸信封,以及那一叠用黄色橡皮筋捆得整整齐齐的各式票证。 郑重地双手递给云华: “这是说好的给你的奖励!两百块钱,还有这些票,你收好!布票我多弄了些,眼看要过年了,扯点布给自己做两身新衣裳。” 云华伸出纤细的手,接过了信封和票证,脸色平静淡然。 仿佛接过的不是一笔足以让普通家庭过上一两年的巨款和无数人梦寐以求的紧俏票证,而只是一件寻常物品。 云华点头,声音清浅: “让魏厂长费心了。” “应该的!” 魏国兴笑着跟两人闲聊了几句,这才歉意地说: “厂里还有个会议,我得先赶回去了!” 魏国兴是真的忙,身为一厂之长,年底事务繁杂,能挤出时间专程来见云华并送上谢礼,已足见其诚意。 不过这一点,云华并不十分了解,也并未特别放在心上。 上一世的她,身为王朝的最强灵巫,想求见她的人数不胜数,但没有王的批示,等闲人物根本连她的面都见不到。 魏国兴的这份重视和周到,云华见怪不怪。 云华微微颔首:“魏厂长慢走。” 魏国兴又跟周卫民打了个招呼,这才转身上了那辆黑色的上海轿车,发动机响起,车子缓缓驶离了这条僻静的小街。 等魏厂长走后,云华看着周卫民,那双平静的眸子仿佛能洞悉一切,语气没有任何波澜: “现在可以说了,你找我什么事?” 周卫民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像是下定了决心。 脸上的表情重新被凝重占据: “云华同志,不瞒你说,我们确实是遇到了难处,派出所这边,不,是市局牵头成立的专案组,遇到了一个极其棘手的案子。” 他顿了顿,组织着语言: “为了这个案子,上面高度重视,抽调了不少人手成立专案组,但是……” 周卫民重重地叹了口气,声音里充满了挫败感: “这都一个多星期了,什么线索都没有!甚至连死者的身份,到现在都还没弄清楚! 我们几乎用尽了所有常规的办法,摸排、走访、排查失踪人口,都像是石沉大海,思来想去,我就想到了你,或许你有什么办法。” 云华安静地听着,寒风吹动她额前的几缕发丝。 “你的意思是,让我参与进这个案子?” 云华问道,语气依旧平淡。 周卫民用力点头,眼神里带着期盼: “我已经把你的事情跟江队说了,只要你同意,江队就给局里申请,特聘你作为我们专案组的技术顾问!” 说完周卫民不大放心的又问了一句:“你暂时不会离开京城吧!” “年前不会!” “那就好!” 云华的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了片刻,似乎是在衡量什么,然后轻轻问了一句: “也有奖金拿?” 云华可是在火车上听人说过,女孩子手里要是没钱,在这个世界上是寸步难行。 所以有钱拿总是好的。 反正现在她也没什么事情,闲着也是闲着。 有点事做也不错。 周卫民愣了一下,随即赶紧点头: “有!当然有!只要案子能破,肯定有奖励!虽然可能比不上魏厂长那份,但你放心,我和江队都会替你争取的!” “那你先说说这个案子吧,我听听看。” 云华将手拢在袖子里,语气平淡,仿佛只是要听一个寻常的故事,而非一桩骇人听闻的凶杀案。 周卫民跺了跺冻得有些发麻的脚: “这儿太冷了,也不是说话的地方,去我办公室吧!暖和点。” 云华看了他一眼,点头: “行。” 周卫民开着车,并没有驶向熟悉的派出所,而是拐上了另一条更宽阔的马路,带着云华直接去了公安局。 路上,周卫民解释说,他现在被抽调到了专案组,所以最近都在公安局这边办公。 公安局的院子比派出所的大得多,里面停着更多的自行车和几辆吉普车、还有好几辆三轮挎子。 一排排灰砖砌成的平房整齐排列,透着国家机关特有的肃穆感。 一路走过来,遇到了几个行色匆匆的公安干警。 他们都穿着统一的蓝色棉警服,戴着棉帽,胳膊上套着公安字样的袖套。 有人腋下夹着厚厚的文件袋。 有人正推着自行车和同事低声交谈着案情。 他们看到周卫民,都熟络地点头打招呼: “卫民,回来了?你们那案子有进展了吗?” “江队刚还问起你!” 他们的目光落到周卫民身旁的云华时,都不由自主地流露出好奇和探究的神色。 云华太年轻,长得又太漂亮! 出现在公安局的大院里,着实有些扎眼。 但纪律性让他们只是多看了两眼,并没有人多嘴询问。 周卫民一边简单回应着同事的招呼,一边引着云华穿过略显嘈杂的院子,走向其中一排看起来有些年头的平房。 看得出来,周卫民在这里混得还不错。 推开一扇漆皮有些剥落的大门,一股复杂而浓烈的气息扑面而来,瞬间将外面的寒冷隔绝开来。 那是呛人的烟味、油墨的霉味、煤炉散发出的特有味道、以及许多人长时间聚集产生的混合体味。 所有这些味道交织在一起。 云华在进来的那一瞬,手指迅疾的在自己的鼻子前画了一个符文,那些味道就消失了。 这是周卫民目前所在的专案组临时办公室。 房间不大,约莫十几平米。 却挤得满满当当。 墙壁下半截刷着深绿色的油漆,上半截是粗糙的白灰墙,如今早已泛黄,布满细微的裂纹和不知名的污渍,还有几处钉钉子留下的痕迹。 靠墙并排摆着四张老旧的双人木质办公桌,桌面上铺着墨绿色的厚玻璃板,玻璃板下压着各种各样的宝贝。 公安局内部通讯电话号码表、公安条例摘要、裁剪下来的报纸文章、还有几张家人或战友的黑白合影照片。 每张桌子都像是被文件淹没的孤岛。 堆积如山的牛皮纸案卷袋、各种登记簿册(走访记录、会议纪要、线索登记)、英雄牌蓝黑墨水瓶子、插着蘸水笔的笔筒,以及随处可见的烟灰和掐灭的烟蒂。 桌子与桌子之间,用深绿色的铁皮文件柜或者简单的木板隔开,勉强算是有一点点私人空间。 房间正中央是一个烧得正旺的煤球炉子。 炉膛里煤火烧得通红,炉子上坐着一把超大号的铝壶,壶嘴喷吐着白色的蒸汽,发出持续而安抚人心的‘嘶嘶!’声。 炉子旁边,整齐地码放着一小堆乌黑发亮的煤球和一把磨得光滑的铁火钳。 一根铁皮烟囱从炉子后方伸出,拐了个弯,通向外面的窗户。 墙上贴着一张巨大的京城行政区划图。 上面用红蓝铅笔和图钉标注了许多只有他们自己能看懂的符号和线条,尤其集中在郊县区域。 旁边还有一块用木框绷起来的小黑板,上面写着一些名字、时间和问号,似乎是与案情相关的线索分析。 目前办公室里有三个人。 一个年纪稍长的刑警正伏案疾书,眉头拧成一个疙瘩,手里的钢笔在纸上划得沙沙作响。 另一个年轻些的正对着电话听筒大声说着什么,语气焦急。 靠窗的位置,一位戴着深度老花镜、头发花白的老同志正屏息凝神,用一把小毛刷,极其小心地处理着一个透明证物袋里的什么东西,动作轻柔。 周卫民和云华的进入,像一块石子投入了略显沉闷的湖水,打破了原有的节奏。 几乎所有人都暂时停下了手里的工作,抬起头,目光齐刷刷地投了过来。 “哟,卫民,回来了?” 正在写材料的老李率先开口,目光在云华身上扫了一下。 打电话的年轻刑警小孙也捂住话筒,好奇地望过来。 连正在专注处理物证的老王也扶了扶眼镜,从镜片上方投来审视的一瞥。 “这位是?” 老李代表大家发出了疑问,上下打量着云华。 这姑娘太年轻,长相太惹眼! 气质又太沉静! 跟这个环境格格不入。 周卫民连忙侧身,郑重地介绍道:“老李,老王,小孙,这位是云华同志。” 顿了顿,周卫民稍微提高了一点音量:“云华同志是江队特意聘请过来的技术顾问,专门负责这个案子的。” “请来的?”小孙放下电话,脱口而出,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 老李也十分意外的看过来,就连老王都停下了手里的动作。 面对众人齐刷刷投来的、充满了惊讶、质疑的目光。 云华脸色淡然如常。 半点都没有因为这些人的话语和神态而变色。 没有局促不安,没有怯场脸红,更没有急于解释或证明自己。 她只是用那双沉静得宛如深潭的眸子,平静地、逐一地回视着每一个人。 声音清浅的打招呼:“你们好!” 老李深吸了一口烟,缓缓吐出烟雾,眯着眼再次打量云华,语气缓和了些,但依旧带着审视: “云华同志是吧?不知道你在哪个单位工作?以前接触过刑侦?” 云华摇头: “没有单位。” 小孙嘴快的问了一句:“你今年多大了?” “十七岁!” 一直沉默的老王忽然开口,他声音有些沙哑:“问什么问,没听卫民说,是江队特意请来的!” 周卫民趁机开口:“云华同志,你先坐,我这就去跟江队汇报一下情况!” 说完,他引着云华穿过几张办公桌,来到靠窗的一个角落。 这里相对安静一些,一张旧办公桌紧挨着窗户,玻璃上结着淡淡的霜花。 桌面上同样堆着卷宗,但相对整齐一些,玻璃板下压着一张北京市地图和几张写得密密麻麻的电话号码纸。 周卫民赶紧把自己那张木椅子拖出来,甚至下意识地用袖子在椅面上快速擦了一下。 “云华同志,你坐这儿,这边靠着炉子,暖和点。” 然后又找了个干净的搪瓷杯,从炉子上的大铝壶里给云华倒了杯热水。 做完这一切,周卫民有些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 看着这间简陋拥挤、烟雾缭绕的办公室,对比云华那清冷出尘的气质,总觉得有些格格不入: “条件简陋,别介意啊!你在这里稍坐一会儿,我这就去找江队!” 第32章 两条大黄鱼 周卫民想着,技术顾问这事儿必须立刻落实。 有了名分,云华参与进来才名正言顺。 云华微微颔首,简单地‘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周卫民这才转身,快步走出了办公室。 办公室里重新恢复了之前的忙碌,但气氛却微妙了许多,不时有人偷偷抬眼打量坐在窗边的云华。 然而,处于众人目光焦点中心的云华,却对周遭的一切恍若未觉。 她只是安静地坐着,背脊自然放松地挺直,既不好奇四处张望,也不因身处公安局而显得拘谨不安。 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极度稳定的淡然。 闲适得像是午后坐在自家院子里晒太阳。 这种超乎常人的镇定,反而让那些偷偷打量她的刑警们,心里暗自收起了几分最初的轻视和疑惑,多了几分难以言说的惊异和审视。 这姑娘,绝不是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曲家。 曲母声音压得低低的,却字字如刀: “陆向东昨晚回来了,可人家来找你了吗?一个电话、一个口信都没有吧! 欢欢,听妈的,错不了, 你如今是有对象的人了,你肚子里还有一个娃呢! 陆向东他也是男人,他知道了这事,你觉得他会怎么选?这还用妈提点你?他心里能没有疙瘩,还能像以前那样对你?傻丫头,醒醒吧!” 母亲的话像一把淬了冰的锥子,精准而狠戾地扎进了曲欢心里最脆弱、最深处的地方,那里藏着她最后一点可怜的希望和幻想。 她感到一阵尖锐的疼痛,几乎让她窒息。 曲母的口气软了下来,伸手戳了戳女儿身上那件质地精良的红色呢子外套: “我瞧着淮安就挺好,你瞅瞅你这身行头,这样的好料子、这新颖的款式,在京城百货大楼都买不来的!这是淮安特地托了人,从沪上给你弄回来的! 人家心里有你!才会想方设法的对你好, 还有,淮安这孩子实诚!他说婚事办得急,什么东西都没能好好准备,委屈你了, 对不住你,可人家一出手,给的彩礼就是这个!” 曲母有些激动地比划了一下: “两条大黄鱼!黄澄澄、沉甸甸的金条!欢欢,你知道两条大黄鱼值多少钱吗?妈悄悄问过人,值这个数!” 曲母伸出两根手指,又翻了一下,压低声音: “两三千块啊!我的傻丫头!这嫁人,不是光看花前月下,还得看男人心里有没有你,愿不愿意为你付出真金白银!淮安这诚意,还不够吗! 你放心,淮安给的这彩礼,我跟你爸商量过了,家里留下一根,剩下那根给你自己拿着压箱底, 你也知道家里的情况,你哥还没结婚,我跟你爸琢磨着, 淮安也不能总在乡下待着,想办法给淮安弄一个返城指标,这些都要钱!” 什么沪上来的好料子,什么大黄鱼,什么两三千块,这些字眼在曲欢耳边盘旋,却一个字都没能钻进她心里去。 曲欢脑子里只记得那一句。 ‘陆向东昨晚回来了,可他没来找她!’ 这句话在她脑海里无限放大、回荡。 她最后那一点渺茫的希望,在这一刻,彻底地、无声地破碎了,心口的位置被彻底掏空,只剩下一个呼呼漏着寒风的洞。 曲欢不再挣扎,整个人像是一具被抽走了灵魂的提线木偶,眼神彻底黯淡下去。 她浑浑噩噩地任由母亲和嫂子将她摆弄整齐。 随后,房门被推开。 宋淮安带着那副无可挑剔的温和笑容走了进来。 他极其自然地伸出手,那双骨节分明、修剪整齐的手,看似温柔却带着不容抗拒的力道,紧紧攥住了曲欢纤细的手腕。 他的指尖冰凉,触碰的瞬间,让曲欢从心底里升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恐惧感。 曲欢几乎是被宋淮安半拖半拽地,走出了房间,走向外面那喧闹震天的婚礼现场。 一桌一桌地去敬酒。 每一声‘恭喜’都像是一根针,扎在她麻木的神经上。 曲欢麻木地举杯,机械地听着宋淮安用那副无可挑剔的温和嗓音说着感谢的话。 周墨韵看了一眼曲欢,便低垂了眉眼。 脸上重新挂着得体温婉的笑容,娴熟地与身旁相熟的几位嫂子闲聊着家长里短。 在这种婚宴场合,话题兜兜转转,最终总会不可避免地扯到各家未婚的儿女身上,仿佛是一种心照不宣的惯例。 果然,没多久,就有人问周墨韵: “我好像记得早年听人提过一嘴,你们家向东小时候,是不是定下了一门娃娃亲?你家东子的岁数不小了,这娃娃亲的事儿咋样了?我们可还等着喝你们家的喜酒呢!” 周墨韵心里早有准备,就等着有人主动问起这话头呢。 闻言,她放下手中的筷子,拿起手帕轻轻擦了擦嘴角,动作从容不迫。 随后脸上露出一个恰到好处的、混合着些许无奈、些许惋惜的复杂笑容,声音不大不小,又刚好能让周围几桌早已竖起耳朵、暗中关心着这桩事情的各位嫂子,各位婶子们都能听到: “哎呦喂,我的好姐姐,快别提这陈年老黄历了!” 周墨韵开口,语气里带着几分感慨,一下子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 “你们不知道,那都是他们爷爷那辈老人,早年玩笑的话,当不得真!说起来也是两个孩子没缘分,前些年不是形势变动嘛,两家天南地北的,就断了联系,一直没音信。” 周墨韵恰到好处地叹了一口气,眉头微蹙,仿佛真的为此感到十分遗憾: “这不,最近好不容易才又辗转联系上了,我们心里还挺高兴,结果仔细一问才知道,人家那闺女啊,是个踏实过日子的, 早几年就在当地找了对象,结婚成家了!听说现在孩子都有了。” 周墨韵双手一摊,做出一个既无奈又只能接受的表情: “你们说说,这事儿给闹的!这娃娃亲的事儿自然就只能算了不是?唉,说到底,还是我们家东子没那福分,缘分没到吧!” 她这番话,说得合情合理,滴水不漏。 最后,她还不忘笑着托付一句,巧妙地将话题引向未来: “所以啊,以后各位嫂子、婶子们要是有那品貌端正、性情好、跟我们东子年纪相当的姑娘,可得千万记得给我们家东子留意着介绍介绍啊!” 这一番话,效果立竿见影。 问话的人脸上立刻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连连点头,甚至还带着几分同情: “原来是这么回事!我说呢!怎么一直没听着信儿,断了联系这么多年,这阴差阳错的,确实没办法, 可惜了,不过也是,缘分强求不来, 你家东子条件这么好,不愁找不到好姑娘,回头我帮你多留意着!” 话说出口,心里已经开始扒拉自家哪个姑娘适合了。 想要把姑娘嫁进陆家的人家多的是。 周围听到这番对话的几个婶子也都纷纷附和,七嘴八舌地说起来: “现在是新社会了,不兴父母包办那一套,都讲究自由恋爱!” “断了那么久联系,人家姑娘也不可能一直等着,嫁人了正常。” “这说明东子的好姻缘在后头呢!” “没错,东子那孩子要模样有模样,要前途有前途,还怕找不着媳妇?” 消息就像长了翅膀一样,在这喧闹的喜宴上悄然传开,一桌传一桌。 另一边,陆观砚也没闲着,他和几个老战友、老同事坐在一起喝酒,几杯酒下肚,气氛更加热络。 他也找准机会,脸上带着几分无奈和惋惜,主动提起了这事: “说起来我家东子的年龄也该结婚了!” 话题一引起来,自然就有人问:“你家东子不是有一门娃娃亲!” 陆观砚摇摇头,喝了一口酒: “前几年,两家断了联系,好不容易联系上,老家那边来了信儿,说那姑娘已经在当地找对象结婚了。” 桌上的老战友们一听,顿时纷纷表示理解。 “哎呀,原来是这么回事!断了这么多年联系,这也难免,难免!” “老陆,这说明东子的正缘还没到呢!” “对!东子这么好的条件,还怕找不到好姑娘?回头让你嫂子帮着留意留意!” 公安局。 大约过了十几分钟,办公室的门被再次推开。 周卫民脸上带着抑制不住的笑容,手里扬着一份墨迹似乎还未干透的文件,脚步都轻快了几分。 他径直走到云华面前,语气兴奋地说道: “云华同志,批下来了!从今天起,你就是我们‘老鸹沟案’专案组正式的技术顾问了!” 云华点头,直接开口: “现在讲讲案子吧?” 周卫民拽了一把空椅子坐下,身体微微前倾,声音压抑而沉重: “大概十天前,红旗县下属的双山派出所,接到一位民警的紧急报告,说在他们辖区最边缘、几乎和邻省交界的一个叫‘老鸹沟’的荒沟里,发现了一具女尸。” 顿了顿,周卫民似乎在组织语言,让描述更准确: “那地方非常偏僻,周围十几里都没有人烟,全是荒山和乱石滩, 只有一条几乎被野草埋没的、以前放羊人才走的陡峭小路能通到沟底,平时别说人了, 连野兽都少见, 是附近村里几个半大小子,胆子野,冬天没事干,约着去那边‘探险’,掏鸟窝,才发现的。” “发现的时候,根据老王判断,女尸年龄十四岁,遇害时间,至少已经过去一个月,幸亏现在是冬天,天气寒冷,尸体没有高度腐烂,保存得还算完整。” 说到这里,周卫民的拳头不自觉地攥紧。 “凶手绝对不是一般人,极其狡猾,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老鸹沟那里,不是第一现场!尸体是从别处转移过来抛弃的, 我们几乎把发现地周围几百米的山坡、沟壑像篦头发一样篦了一遍!除了被积雪覆盖的一些拖拽痕迹,什么有价值的线索都没找到!” 周卫民的语气充满了无力感: “没有清晰的脚印,没有凶手遗落的任何物品,烟头、手套、衣服碎片, 什么都没有! 更别说指纹了!干净得可怕! 老王初步检验,女孩是窒息死亡, 这绝不是临时起意或者冲动杀人,凶手很可能是个惯犯。” 周卫民抬起头,年轻人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和一种深深的疲惫: “一个月了!最好的破案时间早就过去了,我们现在是两眼一抹黑,死者是谁不知道,第一现场在哪里不知道,凶手是谁、为什么杀人,更不知道! 孩子的父母可能还在某个地方盼着她回家,而我们却连她是谁都查不出来! 这案子就像一座大山,压得专案组每个人都喘不过气。” 在这个技术手段匮乏、主要依靠人海战术和走访摸排的年代,遇到这种精心策划、干净利落的案子,侦破难度可想而知。 派出所、刑警队的人手有限,通讯基本靠腿,排查效率极低。 云华静静地听着,秀气的眉头微微蹙起。 沉吟了片刻,云华抬起那双沉静的眸子,声音不大,语气却带着一种与她年轻面容极不相符的冷静与笃定: “你们现在最需要的是什么?” 周卫民几乎是本能地脱口而出,这是萦绕在所有专案组成员心头最大的结,也是让他们步履维艰的关键: “身份!受害者的身份!只要知道她是谁,从哪里来,社会关系如何,我们就能顺藤摸瓜,极大缩小排查范围,才有可能找出凶手的动机和身份!” “你的意思是说,受害者的脸部被毁了?” 周卫民沉重地点头,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一个袋子,里面有照片,周卫民从里面抽出一张递给云华: “你看看!查找身份通常依靠死者的体貌特征,衣物和随身物品,但现在……” 周卫民的话没有说完,他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云华接过照片。 这张黑白照片拍摄得异常清晰。 背景是荒凉,乱石堆积的深沟,半融的积雪覆盖着沟壑和枯草。 一个纤细的、属于少女的身体静静地躺在那里,姿态很怪异。 第33章 出现场 受害者侧卧在雪地上,身体向右蜷缩,头部微微向前倾,下巴则轻柔地靠近胸口,四肢更是向身体的中轴线紧密地收拢。 双臂在胸前交叠,如同拥抱自己一般,双手微微握拳,呈现出一种放松的状态。 双腿也是并拢在一起的。 大腿向腹部微微收起,膝盖弯曲,脚后跟则自然地靠近臀部。 整个下肢也形成一个保护性的弧度。 从上方俯瞰,受害者的整个身体占据的空间被缩到最小,形成一个紧凑的、蛋形的轮廓。 像是回到了生命最初始、最安宁的庇护所。 这是一种回归到母体内的原始状态。 令人骇然的第二张照片,那是受害者的脸,被人用极端残忍的手段故意毁坏。 皮肉模糊外翻,骨骼碎裂塌陷。 根本就辨不清五官。 几缕沾满暗红血污、因严寒而冻成了硬绺的黑发,黏连在破损的头皮和脸颊的残骸上。 云华的目光落在照片上,久久没有挪开。 一个花季少女,竟以如此惨烈的方式悄无声息地凋零在这荒僻之地,这确实是一件令人深感惋惜与愤怒的事情。 什么人,这么残忍! 云华微微蹙起秀眉,这个世界灵力稀薄,不能随心取用,就只能用巫力。 云氏家族百年才出一名灵巫。 巫力是她们自身拥有的一种能力,但也不是取之不尽。 片刻后,云华心中已有决断。 看着周卫民: “你先带我去看一眼受害者本人,之后再去发现尸体的现场看看。” 就在这时,办公桌上那部老式的黑色摇把电话机突然发出了刺耳而急促的铃声,瞬间打破了房间内凝重的气氛。 离电话最近的小孙立刻拿起沉重的听筒。 片刻后,小孙扭头看向周卫民这边,扬声道: “卫民,江队让你现在去他办公室一趟,”顿了顿,小孙的目光转向云华,补充道:“带上云华同志一起!” 周卫民看着云华: “江队就在隔壁办公室,他应该是想见见你!” 云华闻言,没有丝毫迟疑,利落地站起身: “走吧!”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这间忙碌的办公室。 几步之遥,便是隔壁一间稍小一些、同样陈设简朴却显得更为肃静的单人办公室。 门关着。 周卫民在深色的木门上不轻不重地敲了两下。 “进来!” 里面传来一个低沉而略带沙哑的男声。 周卫民推开门,侧身让云华先进。 办公室不大,布置极其简单。 一张旧办公桌,几个文件柜,几把椅子,墙上挂着地图和伟人像。 一个身影正伏在办公桌上,专注地在一份厚厚的卷宗上写着什么,笔尖划过纸张发出沙沙的声响。 “江队,云华同志来了。” 伏案的身影闻声抬起头,目光如炬。 正是专案组的队长江队。 约莫四十多岁,身材高大魁梧,是一名退伍军人,即使坐着也能感受到那股经年累月沉淀下来的、如山岳般的沉稳气势。 身上穿着洗得发白、但熨烫得十分平整的蓝色棉警服,领口扣得一丝不苟。 他的眉头似乎天生就带着深深的川字纹。 此刻更是紧紧锁着。 江队是名副其实的老公安了,经验极其丰富,作风硬朗果断。 是专案组当之无愧的主心骨。 当他的目光落在周卫民身旁那个过于年轻、面容绝美,神色却十分沉静的姑娘身上时,眼里控制不住地闪过一抹明显的讶异。 很快,江队就恢复了惯常的沉稳,站起身,更显出他的高大。 “你就是云华同志?” 云华点头。 “听卫民说,你的能力很特别,能说说吗?” 周卫民推荐云华的时候,只说她能力特别,其它的一概没有多说。 江队指了指办公桌对面的椅子。 云华坐下后,脊背挺直,姿态自然,摇头:“不能!” 这样干脆利落的回答,让经验老到的江队都愣了一下。 江队预想了各种可能,或是谦虚的说辞,或是某种解释,却万万没料到小姑娘会如此直接的拒绝。 江队的目光在云华那张过分年轻却写满淡然的脸庞上停留了好几秒。 才又问了一个问题:“多大了?” “十七岁。” 这是第二次回答这个问题了。 尽管已有心理准备,江队的眉梢还是几不可察地动了一下。 十七岁,还是个孩子。 江队没有在年龄问题上多纠缠,直接切入正题,手指下意识地敲着桌面: “卫民力荐你,我就不绕弯子了,这个案子,性质极其恶劣,影响极坏,上面催得紧,我们现在的压力很大,但进展你也看到了,什么线索都没有,你有什么想法?” 云华抬起那双沉静的眸子,直白的说: “我想先去现场看看。” 江队身体微微前倾,目光锐利地盯着云华,最终,没有问为什么,只是沉声开口,确认道: “现场距离不近,路不好走,你……确定要去?” 云华点头。 两人刚从江队那间气氛凝重的办公室出来。 周卫民准备开车带云华前往老鸹沟。 突然,院子里响起一阵急促而响亮的哨声,紧接着是扩音喇叭里传来的紧急集合指令! 这突如其来的声响如同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 专案组办公室里所有正在埋头工作、分析卷宗、打电话摸排线索的人,几乎在同一时间放下了手中的活儿! 取而代之的是椅子快速挪动的刺耳声音和纷乱的脚步声。 刑警们脸色凝重,纷纷从各个办公室里冲了出来,迅速在院子中央集结。 周卫民和云华也被这阵势阻在了原地。 只见江队快步从办公室走出,站到众人面前,他脸色铁青,眉头锁得更紧,声音沉得能滴出水来: “刚接到紧急报告,在与红旗县相邻的平峪县辖区,一处荒僻地点,又发现了一名女性受害者!初步判断,作案手法与‘老鸹沟案’极其相似!” 这话如同一声炸雷,在所有人耳边响起。 又一起! 这才多久! 上一个案子还像一块巨石压在每个人心头,毫无头绪,迷雾重重。 江队站在众人前面,目光扫过一张张震惊而愤怒的脸,语气沉重无比: “上一个案子还没破,这又来一起!影响有多恶劣,不用我多说!再不破案的话,我们没法向老百姓交代,没法向上级交代,更没法向死者交代! 现在,除必要值班人员外,专案组全体,立刻出现场!老规矩,技术组跟上!动作快!” 周卫民心里一沉,立刻小声对身边的云华说: “云华同志,情况有变,你看你是先回局里等着,还是?” 云华面色如常,直接开口道: “我跟你们一起去。” 反正原本也是要去现场的,先去这个新案子的现场看看也行。 听周卫民说云华也要出现场。 江队眉头皱了一下,随后快速安排: “老王,你们技术组坐我的吉普车,打头阵,速度快!其他人三轮挎子和自行车自己选,速度要快! 云华过来,跟技术组一起坐车。” 云华摆手,目光扫过院子里正在‘突突’冒着黑烟被发动起来的三轮挎子,直接走向其中一辆,平静地说: “我坐这里就行。” 江队看了她一眼,只吼了一句: “都抓紧时间,出发!” 八十多公里的土石路,在这个冬天,是一道能把骨头颠散架的漫长考验。 吉普车尚且能咬牙硬撑。 坐在三轮挎子里的滋味可不好受。 然,云华坐的那辆三轮跨子,却行驶得异常平稳。 这让开车的老方心里都有些惊骇莫名,他常年跑外勤,尤其是这样的三九寒冬,他太知道这种土路的厉害了。 路面冻得梆硬,又被车辙压出深深的坑洼。 每一次颠簸都是实打实的,人的身体跟着尘土一起扬起来,呛得人满嘴都是沙土。 但今天,这些该有的体验全都消失了。 他非但没觉得冷,反而隐约嗅到一股清幽的、不合时宜的花香。 什么沙土? 统统没有! 颠簸? 不存在! 车轮下的颠簸仿佛被一种无形的力量熨平,他看着前面几辆跨子在乱石土坑间弹跳、颠起老高,自己手里的车却稳得像是行驶在另一条平行的、看不见的平滑路面上。 老方心里掀起惊涛骇浪,握着车把的手心也微微出汗。 他忍不住从后视镜里瞥向挎斗里的少女。 云华呢,姿态闲适的坐在那里,视线扫过沿途不断变化的风景。 从京城的灰墙瓦房、骑着自行车的行人、贴着标语的宣传墙,逐渐变为低矮的平房、广阔的农田、光秃秃的树林,地势也开始变得起伏。 少女白皙的脸上一点难受的表情都没有。 有的只有闲适自在。 啧! 老方心里惊疑,这个少女,究竟是个什么来头! 约莫两小时后,车队彻底驶出了京城市区范围,人烟愈发稀少,土路越来越窄,坑洼也愈发密集。 荒凉的气息扑面而来。 吉普车的速度快,最先抵达。 三轮挎子和自行车稍慢一点,等云华一行人赶到凶案现场的时候。 江队他们早就拉起了警戒绳,受害者也从废弃机井里面捞了上来,被放在井边预先铺好的塑料布上。 老王正在忙活,他的身边摆放着各种工具,林林总总一大堆。 时值寒冬,受害者身上的衣服单薄,但整整齐齐的穿在身上。 浑身沾满了井壁的淤泥和藻类,皮肤因长时间浸泡而呈现出一种可怕的、肿胀苍白的皱褶状。 这具尸体跟云华看到的照片上那一具很像,身体蜷缩在一起,呈现出一种蛋形。 老王初步检查后,面色凝重地低声对江队说: “年龄十五六岁的样子,死亡时间估计在十天到两周左右,井下水温低,腐败比地面上要慢一些,死因还得进一步检查。” 他顿了顿,声音压得更低: “和之前一样,受害者的身上没有任何能证明身份的随身物品,又是一起无法立刻确认受害者身份的案子!” 最令人头皮发紧的是,受害者的面容同样遭到了残忍的、故意的毁坏。 脸部皮肉模糊,难以辨认原本的相貌。 与‘老鸹沟案’的受害者如出一辙。 江队蹲在井口边的泥地上,盯着那片模糊的血肉,眉头拧成了一个死结。 潮湿的泥土气和一丝若有若无的腐臭味弥漫在空气里。 他沉默了片刻,从口袋里摸出烟盒,抖出一根叼在嘴上,却没点燃: “你怎么看?” 老王摘下手套,揉了揉眉心: “作案手法很像!都是弃尸荒僻处,尸体被摆放成了蛋形,彻底清除受害者的身份线索,并且都对受害者的面部进行了过度破坏,江队,我建议并案!” 江队终于点燃了香烟,狠狠吸了一口,烟雾缭绕中,他的眼神锐利得像鹰。 “妈的!偏偏在年底这个节骨眼上!要是一星期破不了案,咱们这些人都甭想过年了!” 他低声咒骂了一句,吐出一个烟圈,目光扫过周围忙碌的现场和那口幽深的废井。 老王也皱眉: “谁说不是呢!这凶手也太猖狂了!” 云华没有凑上前去,只是安静地站在人群外围。 她看着专案组的人有条不紊地拍照、取证,眼神里带着一种纯粹的好奇。 她对专案组的人怎么破案? 如何找线索很感兴趣。 看了一会儿,云华侧头问旁边的周卫民: “他们这样的工作,一般要持续多久?” 周卫民望着井边忙碌的身影,叹了口气: “这才刚开始呢,初步勘察、收集证据,没个大半天根本完不了事儿,等老王那边弄完,再把尸体运回去,天肯定早黑透了。” 云华点了点头,略一思忖,说: “那我先下山一趟,找个地方给家里打电话,今天就不回去了。” 周卫民一时没反应过来,下意识地问: “你什么意思?” “等他们忙完,天黑后,我再过来!” “晚上过来?”周卫民吃了一惊,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 云华点头:“跟江队说一声,留一个人,留一辆车。” 周卫民赶紧走到江队跟前,在江队耳边说了几句,江队远远的看了一眼正往山下走的云华,点头: “找个当地的民警跟云华同志一起下山。” 跟云华一起下山的民警姓张,年龄四十左右,人很健谈,这一路上一点都不无聊。 开车到最近的一个村子,差不多半小时。 第34章 时间逆流而上 老张领着云华,踩着村里夯实的土路,径直去了大队部。 推开那扇刷着绿漆的木门,办公室里弥漫着旧纸张和烟草混合的气味。 一部老式的摇把电话机就放在会计办公桌的角落。 老张跟这里的人都熟,很快就说好了借电话的事情。 接电话的是周墨韵。 听云华说晚上不回。 周墨韵急了: “不回来了?咋还不回来呢!你去的那地方偏不偏啊?安不安全?要不找辆车去接你?” 周墨韵的声音有点高。 云华将听筒稍稍拿远了些,声音依旧平静,透过电流声稳稳地传过去: “不用麻烦,这边有车,事情一办完就回去。” 周墨韵说不上来是一个什么样的心情,忍不住唠叨两句: “你说你一个小姑娘家家的,跑去派出所那地方做啥呀?派出所有啥事是你能帮忙的?” “一点小事儿!很快就办完了,麻烦跟老爷子说一声,我挂了。” 到了晚上,留守在现场的人不止是周卫民还有江队。 云华说的留一个人,一辆车。 周卫民转达后。 江队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决定自己留下,他还是好奇云华的能力。 周卫民则是纯粹的不放心,人是他推荐给江队的,他觉得自己有责任留下来,万一有什么突发状况也好照应。 云华对谁留下并不在意。 她只是平静地走到两人面前,目光落在江队身上,那双在夜色中显得格外清亮的眼睛仿佛能看透人心。 “我的能力比较特殊,只一个要求,今晚你们看到的,一个字都不要说出去,当然还有一个法子,就是抹掉你们今晚的记忆。” 周卫民下意识地就想开口保证,却被江队一把拦下。 江队上前半步,迎着云华的目光,神情是前所未有的严肃和郑重,他沉声道: “我以这身警服和肩上的责任向你保证,今晚所见,绝不对任何人泄露一个字!” 周卫民在一旁用力点头。 云华看了他们一眼。 手指微动,两道一模一样的符文悄无声息的凝结而成,没入江队和周卫民的唇间。 一种微凉的触感一闪即逝,快得像是错觉。 江队和周卫民两人都下意识地抿了抿嘴,却并未感觉到任何异常。 他们不知道的是,自此之后,但凡他们试图向外人透露任何关于云华能力的只言片语,那符文便会无声生效,让他们一个字也无法说出。 不过,亲耳听到他们的承诺。 云华觉得还是不错的。 不再多言,云华缓缓的抬手,对着面前的空气,做出一个撕开的动作。 就好像她面前的是一块布。 能撕开。 江队和周卫民的瞳孔骤然收缩,死死盯住云华的动作。 在他们难以置信的目光中,一声极轻却又异常清晰的‘呲啦!’声钻入耳膜。 那声音绝非布料撕裂。 更像是某种无形之物被强行破开的异响。 他们眼睁睁看着,云华的十指仿佛深深扣入了一块普通人无法看见、也无法触摸的无形帷幕。 紧接着,云华的双手猛地往两边一扯。 一道幽暗的裂痕竟随着她撕扯的动作凭空浮现! 那裂痕边缘闪烁着极不稳定的、细微的幽光。 裂痕内部并非单纯的黑暗,而是某种更深邃、更绝对的虚无,浓稠得仿佛能吞噬一切光线和视线,让人多看一秒都觉得心神悸动。 云华没有丝毫的犹豫。 双手扣住裂痕的两边,再次发力,向两旁狠狠撕开! 那姿态,带着一种近乎野蛮的、不容抗拒的力量感。 那道原本只算细长的裂痕被硬生生撑开、扩大,扭曲变形,最终稳定成一道勉强可供一人通过的、极不稳定的一道门! 真的是一道门! 周卫民惊得猛地倒抽一口冷气,手下意识地死死捂住了自己的嘴,连呼吸都屏住了。 他生怕自己发出哪怕一丁点声响。 就会惊扰这违背常理的一幕。 让这道诡异的大门瞬间崩塌消失。 一旁的江队,几乎是本能反应,右手猛地按向腰侧,紧紧握住了配枪冰冷的枪柄。 指节用力到泛白。 这种时候,只有这把枪能给他安全感。 更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就在这道门稳定成型的瞬间,周围山野间原本呼啸不止的寒风,竟像是被彻底吞噬了一般,戛然而止。 天地间陷入一种绝对的、令人窒息的死寂。 四周静悄悄的,一丝风也没有。 云华在迈步踏入门之前,回头,目光平静地扫过身后两人。 只见两人僵立在原地,仿佛被无形的寒冰冻住,连呼吸都变得小心翼翼。 云华的视线在他们脸上停留了短暂的一瞬,脸色依旧平静无波。 声音清浅: “等我回来!” 话音落下,云华再无迟疑,转身便步入了那片浓稠得吞噬一切的黑暗之中。 就在云华进入的下一秒,那道扭曲不稳、闪烁着幽光的门倏然合拢。 没有留下任何曾经存在过的迹象。 它就那样消失了。 无影无踪,仿佛从未在这片山野间出现过。 方才那吞噬一切的死寂也随之解除,山间凛冽的寒风再次呼啸着刮过,吹动着枯草,发出呜咽般的声响。 更衬得这片天地空旷寂寥。 只留下原地如同泥塑木雕般僵立的江队和周卫民。 两人静静地站在原地。 很久很久都没有说一句话。 他们的思维仿佛还停留在那扇门消失的瞬间,大脑被刚才那匪夷所思、彻底颠覆常理认知的一幕冲击得一片空白。 这已经完全超出了他们的人生阅历。 这不是变戏法。 更不是障眼法。 那是真真切切地撕裂了空间? 那门后是什么? 云华究竟是什么人? 无数个问题在脑海中疯狂冲撞,却找不到任何出口。 门内的世界光怪陆离。 云华感觉自己仿佛坠入了一条由无数破碎画面和声音组成的湍急河流。 等她进入后,最初的漆黑和死寂迅速被这些叠加在一起的信息洪流所取代。 四周是灰扑扑,不断扭曲变形的背景。 中间是一个超级大的,泛着银灰色光芒的万花筒。 那些碎片仿若流光一般,一点一点汇入其间。 云华悬浮在万花筒的最下面。 定了定神,伸出纤细的手,精准地捞起了距离她最近的一块碎片。 里面的景象定格在幽深的井底。 只见冰冷的井水包裹着少女苍白肿胀的身体,她的面容已经被残忍的毁去,无法辨认。 空洞的双眼望着井口那一小片模糊的夜空。 云华能感受到受害者生命最后时刻的冰冷、黑暗与窒息般的绝望。 接着往上。 就好像镜头在倒放。 井水剧烈地搅动起来。 那具本应沉于井底的尸体竟违背常理地脱离水面,向上‘飞’起。 湿透的衣物裹挟着井水,淅淅沥沥地落下。 它穿过狭窄潮湿的井壁,最终重重地摔回在井口边缘枯黄的草堆上。 紧接着,一个模糊而高大的男性身影出现。 正费力拖拽起那具软瘫的尸体。 景象再次逆转,如同倒放的影片被猛地快进。 高大男人推着那辆不断发出嘎吱声的二八大杠自行车,开始艰难地向后倒退,行走在来时那条坑洼不平的荒凉土路上。 车轮碾过石块的颠簸感仿佛能透过碎片传递出来。 这条路正是云华他们白日里才走过的。 随着自行车往后倒退,云华就看到男人将一个大麻袋横搭在刚才那辆二八大杠的后座上,用粗粗的绳子固定住。 再往后,是受害者被塞进一个破旧的麻袋里。 景象猛地一跳,画面里面是一间土坯房。 门窗歪斜腐朽,糊窗的报纸早已发黄破损,在无形的风中簌簌抖动。 到处都是蛛网和灰尘。 地面上铺着一块满是血迹的塑料布。 麻袋被打开,尸体被退回到塑料布上,凶手的手里拿着一把锤子。 之后是受害者被击倒,挣扎,最终被制服的过程。 这些画面,云华没想去看。 景象继续往后,受害者还没受到伤害的时候,她蜷缩在墙角,双手被反绑,嘴里塞着一块破布,双眼满是恐惧和泪水。 凶手就站在女孩儿的面前,似乎在欣赏女孩脸上的表情。 突然,凶手伸出手,捏住女孩儿的下巴,迫使她抬起头来。 这是被抓住了的画面。 云华伸出手指往万花筒的上面轻点了一下,这些画面很多,凶手在集市上,在路边注视着受害者。 凶手的目光冰冷地锁定了她,开始耐心的观察,等待适合的时机。 时间倒流,凶手推着一辆半旧的二八大杠自行车,看似漫无目的地在一条村外的小路上走过,但他被包裹住的脸上,露出来的那双眼睛,正冰冷的扫过田野,村落,最后视线定格在远处一个独自劳作的少女身上。 那女孩约莫十五六岁,穿着一件洗得发白、明显不合身的碎花旧棉袄,裤子上打着补丁。 正费力地在一片早已收获过的玉米地里捡拾着遗漏的、干瘪的玉米棒子。 把它们小心地放进一个破旧的筐里。 寒风吹乱了女孩儿枯黄的头发,她时不时直起腰,用袖子擦擦额角的汗,望向村庄的方向,眼神里有着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愁苦。 凶手停下了脚步,倚着自行车,远远地观察着。 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但那双眼睛里的眼神却流露出一种审视物品般的兴趣。 景象微微波动,云华能感知到关于这个女孩的一些信息碎片涌入脑海。 这些信息其实是凶手在确定目标后,找人打听出来的。 女孩儿的父母早在几年前的一场山洪中就没了,留下她和年迈多病的爷爷相依为命。 他们家住在村子的最东头,几乎快到山脚下,是村里最偏僻的一户。 左邻右舍都隔得老远。 爷爷身体不好,常年咳嗽,干不了重活。 家里的担子大半落在了这个尚未成年的孙女身上。 她念完小学就没再读了,整天忙着挣工分、捡柴火、照顾爷爷,是村里有名的‘小可怜’,沉默寡言,几乎没什么玩伴。 这样的孩子是最容易被忽视的。 少了这么一个人,只会让村民以为她在家照顾生病的爷爷。 不会意识到她是失踪了。 凶手看到了女孩儿的无助,她的弱势。 女孩儿的社会关系几乎为零。 这在凶手眼里,显然是一个完美的猎物。 接下来,云华的‘视角’里又闪过几个短暂的片段,凶手在不同的时间点,出现在村子外围不同的地方。 但目光始终投向那间偏僻的农舍。 他在确认女孩儿的活动路线。 等待最佳的时机。 终于,那个时机到了。 在女孩儿又一次独自去更远的山沟捡柴火的时候。 凶手骑上自行车,不远不近的跟着。 除了这个女孩儿,云华还看到了更多的碎片,碎片里面都是花样年纪的少女,十三岁到十六岁。 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被同一个高大身影以几乎相同的手段拖入深渊。 前后竟有六名少女被害。 除了已经发现的两名受害者,还有四个女孩儿在之前就被抛尸在了红旗县和平峪县交界的荒山野岭,废弃窑洞,或是远离村落的密林深处。 凶手极其谨慎。 每一次出现,都用厚厚的棉帽、围巾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三角眼。 云华凝聚起全部心神,逆着时间,追溯源头。 终于不再是无人的荒野。 云华看到了凶手住的地方,那是在一个小镇上,一处独门院落。 院墙是用碎砖和泥土垒砌而成,不高。 但墙上插满了尖锐的碎玻璃碴子。 一扇漆皮剥落的木门紧闭着,门上挂着一把看起来十分结实的旧铁锁。 云华的身影站在这处院落的门前,空气中似乎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难以言喻的夹杂着草药味儿混合在一起的气息。 要是云华所想不差的话,这应该是治疗烧伤,烫伤的药。 很快,云华看到凶手归来,拿出钥匙,推开那扇吱呀作响的木门,走进院子,反手插上门闩。 凶手走进那间低矮昏暗的屋子,屋内光线很差,只有一个小灯泡散发着昏黄的光。 家具简陋破旧,但却异常整洁,甚至有一种偏执的秩序感。 第35章 一念地狱 云华的视线跟随着凶手推开那扇门。 凶手走到一个掉了漆的洗脸架前,终于抬手,解开了紧紧包裹着口鼻的围巾,摘下了帽子。 当云华看清那张脸的时候,心中不由得‘哦!’了一声。 那是一张被大火严重烧毁的脸。 右侧脸颊和下巴的皮肤完全扭曲,布满了狰狞增生的疤痕。 像融化的蜡油凝固后又被人粗暴地捏合在一起,呈现出一种暗红发亮的可怖质感。 右边的耳朵只剩下一小团肉瘤状的疙瘩。 左边的脸虽然相对完好,但也留下了火焰舔舐过的痕迹,皮肤紧绷,眼角被略微拉扯变形。 使得他那双三角眼更显凶戾。 他的头,怎么说呢,整个头皮上一根头发都没有。 只能看到头皮上斑驳的伤疤。 这显然是一场可怕火灾的幸存者。 墙上还有奖状,还有照片。 云华也知道了年轻人的名字,他叫赵铁柱。 画面再次转换。 一些更扭曲的碎片,夹杂着凶手强烈的情绪波动,被云华捕捉到。 其中一个碎片里的画面是。 一个面容端正的年轻人,身材高大结实。 正羞涩地将一把野菊花递给一个扎着麻花辫,笑容甜美的年轻女孩儿。 年轻女孩儿先是愣了一下。 年轻人嘴角轻动,估计是说了什么让年轻女孩儿欢喜的话。 年轻女孩儿脸颊微红,羞涩的点了点头。 年轻人突然上前,抱着年轻女孩儿旋转了起来。 画面里,一男一女笑得很欢喜。 年轻女孩儿答应了年轻人的求婚。 他们谈对象了。 第二个碎片里的画面就变了。 火光冲天! 热浪扭曲了空气,将黑夜映照得如同炼狱。 画面定格在一个厂房。 火舌正疯狂舔舐着木质房梁和堆积的物资,发出噼啪的爆裂声。 年轻的赵铁柱原本俊朗的脸上此刻满是烟灰与焦急,他和其他闻讯赶来的工友正拼命地从火海中抢救着厂里的集体财产。 就在这时,他隐约听到火场深处传来微弱的呼救声。 他心头猛地一紧,那是他未婚妻的声音。 没有丝毫犹豫,赵铁柱将一箱刚抢出的物资塞给旁人,抓起一条浸湿的麻袋往头上一披,便逆着人流和烈焰,一头扎进了最危险的区域。 浓烟几乎让他窒息。 但他凭借着记忆和那断断续续的呼救,艰难地摸索到了未婚妻所在的房间。 果然,未婚妻正蜷缩在角落,被浓烟呛得连连咳嗽。 脸上满是惊恐的泪水。 “阿娟,别怕!我来了!” 赵铁柱大喊一声,声音在火场中显得嘶哑却无比坚定。 他二话不说,用湿麻袋将未婚妻兜头盖住,一把将她抱起,踉跄着、却异常果决地向外冲去。 火焰灼烧着他的手臂和后背,但他咬紧牙关,心中只有一个念头。 救她出去! 终于,他冲出来了。 赵铁柱小心翼翼地将惊魂未定的未婚妻安置在安全地带。 未婚妻抓着他的胳膊,哭得语无伦次。 “小李!小李还在隔壁!” 小李是他们厂里的技术员。 不等赵铁柱喘口气。 火光外也有人带着哭腔,声嘶力竭地大喊: “技术员小李还在里面!谁去救救他啊!” 周围的人看着越烧越旺、几乎要坍塌的厂房,面露惧色,一时无人敢再上前。 有人拽了拽他的袖子,赵铁柱低头,是他的未婚妻。 “铁柱,小李就是技术员!在我隔壁那屋,你救救他吧!” 赵铁柱看着他心仪已久,已经答应要嫁给他的姑娘,又看了一眼吞噬一切的烈火,一跺脚,再次将湿麻袋往身上一披,哑着嗓子吼了一句: “我去!” 他再一次义无反顾地冲回了火海。 这一次比上一次更加艰难。 火光更盛,浓烟更密。 视线几乎完全被阻挡。 他凭着记忆和呼喊声,艰难地找到了被掉落物砸伤、无法动弹的技术员小李。 “坚持住!我们这就出去!” 他鼓励着对方,用尽全身力气将小李背起来。 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外挪。 就在出口近在眼前,希望之光已经透过浓烟照射进来的时候。 “轰隆!”一声巨响! 一根被烧断了根基的巨大房梁裹挟着烈焰,猛地砸落下来。 彻底堵死了他们最后的生路! 还好没砸在他们身上。 灼热的气浪和火星扑面而来。 赵铁柱的心瞬间沉到了谷底。 但他没有放弃。 他将小李放在相对安全的角落,自己徒手去搬、去撬那根滚烫沉重的房梁。 手掌被烫得滋滋作响,起满了水泡,空气中弥漫着皮肉焦糊的味道。 他却仿佛感觉不到疼痛。 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在那根房梁和墙壁之间,撬出了一个狭窄的缝隙! “快!爬出去!” 他嘶哑地喊着,用肩膀死死扛住那随时可能再次坍塌的缺口,让受伤的技术员小李先爬出去。 就在小李成功脱险,赵铁柱自己也准备钻出去的刹那。 “轰!” 又一声巨响! 他头顶上方的一片屋顶再也支撑不住,带着万钧之势,轰然塌落! 灼热的瓦砾、椽木和火焰瞬间将他吞没。 等人们从废墟里将他扒出来时,他早已昏迷不醒。 原本挺拔的身躯被烧得面目全非,脸上、身上大面积严重烧伤,几乎找不到一寸完好的地方。 英雄得救了! 赵铁柱成了英雄。 厂里的表彰大会开得很隆重,领导用激昂的语调讲述他舍己救人的事迹,台下掌声雷动。 一份鲜红的奖状和一枚锃亮的奖章被郑重地交到他缠满纱布的手中。 厂里还特批了一笔在当时看来颇为丰厚的奖金。 用以表彰他的英勇和弥补他后续的治疗。 然而,这一切的荣光,他都无法真切地感受到。 他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全身被纱布层层包裹,像一具失去生机的木偶。 剧烈的疼痛无时无刻不在啃噬着他的神经,每一次换药都如同经历一次酷刑。 奖状被贴在病房冰冷的墙上。 那抹红色刺眼得仿佛是对他此刻境况的嘲讽。 奖金则悉数变成了源源不断的医药费单据,填补着没有尽头的药费。 最初,来看望他的人络绎不绝。 领导、工友、被救的未婚妻和小李、甚至还有闻讯而来的记者。 他们说着赞美、感激、鼓励的话。 感叹着他的英勇无私。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探望英雄的人越来越少。 他那位叫阿娟的未婚妻已经很久很久没再来过。 当他终于拆掉一部分纱布。 露出那张被烈火彻底毁掉、变得狰狞可怖的面容时,一切都在悄然改变。 人们再来看他,目光总是先闪烁一下。 然后下意识地避开他的脸,语气也变得不那么自然,甚至带上了难以掩饰的怜悯、恐惧或者厌恶。 那些曾经热烈的赞美,在如此直观的惨状面前,显得苍白。 他曾站在未婚妻的家外面,听到未婚妻哭着说: “妈,我看到他的脸就害怕,我不想嫁给他了!我不敢,我担心晚上睡觉做噩梦!” “可他是英雄!” “谁愿意谁嫁,反正我不同意!” “不同意?这事由不得你不同意! 你别忘了,铁柱救的那许多人里头,也有你一个!要不是他豁出命冲进火场,你这会儿早就烧成一把灰了! 娟啊,做人不能没良心,这救命之恩大过天啊!” “我不听!我不听!”阿娟的声音尖利得几乎破了音,充满了抗拒和崩溃:“是他自己愿意救我的!是他自己冲进来的!我没求他!我没求他啊! 妈,你让我怎么面对他?你看看他现在那张脸! 我每天晚上做噩梦都是那张脸! 我害怕! 我没办法!你别逼我了,你再逼我,我就……我就死给你看!” “死?你说什么胡话! 你不嫁给他,你还能嫁给谁?厂子里上上下下谁不知道你俩在谈对象! 出了这么大的事,你转头就不认人了, 街坊邻居的唾沫星子都能淹死咱们家!娟,这就是命!是咱们娘俩的命!你得认!” “凭什么!这算什么命! 我只是答应跟他谈对象,他说要给我买一辆自行车,我才答应嫁给他的,可我们还没定亲,更没结婚! 我怎么就不能反悔了? 难道因为他救了人,因为他毁了容,我就得搭上自己一辈子,去伺候一个……一个……” 屋里叫阿娟的姑娘说不出口。 只剩下她的啜泣声。 “娟啊!妈知道你难受,好好的对象被一场大火烧成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妈都知道, 铁柱他现在这情况,往后日子指定艰难, 妈也知道那是火坑,妈跟你一样,心里也跟刀割似的, 可咱们家不能不做人啊! 你是被他从火场里亲手抱出来的,多少双眼睛都看见了!现在他成了这样, 英雄奖状还在墙上贴着呢,你要是转头就不认了, 你让厂里人、让街坊邻居怎么看咱们家? 脊梁骨都得被人戳断了!咱们家在这厂里还怎么抬得起头?” “别人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凭什么他们的口水话就要毁了我一辈子?我不嫁!我宁愿被他们骂死,也不愿意天天对着他那一张脸。” “糊涂!” 一直沉默的父亲猛地吼了一声。 “那是救命恩人!娟子!咱老李家祖祖辈辈,没出过忘恩负义的白眼狼! 是,爹知道,嫁过去是委屈你了,是让你往火坑里跳,可这恩情不报,咱们全家一辈子都甭想心安! 你让你弟弟妹妹们以后怎么说亲? 让人家都说咱们家闺女是凉薄心肠?你心里就痛快了!” 阿娟的家人最后说了什么,怎么决定的,云华没听到。 因为到这里,赵铁柱就听不下去了。 转身走了。 在路上,赵铁柱听到不懂事的孩子在走廊里指着他尖叫: “鬼啊!妈妈你看,那个鬼又出来了!” 曾经最亲近的工友,路上见到他,和他说话时,也再也不像过去那样勾肩搭背、眼神交汇,而是多了一层无形的隔阂与小心翼翼。 荣誉和奖金,无法换回他曾经的面容和健康,更无法驱散周遭异样的眼光和日渐冰冷的孤立。 英雄的光环迅速褪色,只剩下一个被禁锢在残缺躯壳里、日夜忍受着生理和心理双重痛苦的灵魂。 那纸奖状,成了一个巨大而残酷的讽刺。 他用一切换来的‘英雄’之名,恰恰成了他通往深渊之路的第一个、也是最沉重的烙印。 几个穿着明艳的十四五岁少女从他前面经过,当看到他那张脸的时候,几个少女惊慌的跑开,她们害怕他。 还有陌生人看到他会尖叫: “鬼啊!丑八怪,离我远点!长成这样还出来,就是吓人了!” 赵铁柱的脸瞬间惨白。 眼神变得愤怒! 凭什么!凭什么要这么叫他! 他没有伤害过任何人! 他甚至救了那么多人,救了那么多的物资! 他痛苦的蜷缩在墙角。 又一个画面。 赵铁柱站在家里唯一的一面镜子前,抬手抚摸着自己那张可怖的脸。 眼神里充满了自我厌恶还有仇恨。 他把镜子砸了! 砸得粉碎。 他喜欢走到那些花季少女们面前,看着她们惊慌失措的逃离,赵铁柱张嘴大笑。 再后来就是虐杀。 云华收回了感知,她已经知道赵铁柱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处在中心地带的银灰色万花筒一点一点消失。 周围的灰雾缓缓退去。 云华的面前重新出现了一道门。 云华的身影从门里踏出。 在她双足落地的瞬间,身后的裂隙便倏然合拢,消弭无踪。 仿佛从未存在过,只留下山野间愈发凛冽的寒风。 云华站在江队和周卫民面前。 身形微不可察地晃动了一下。 脸色苍白得近乎透明,额角与鼻尖沁出细密的冷汗。 但那双眼睛,依旧清澈得像山涧寒泉,却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冰冷。 “我看到了!” 云华的声音很轻。 “我知道他是谁,他住在哪里!” 这句话,如一道惊雷,劈入江队和周卫民紧绷的神经。 然,云华的话音刚落。 也耗尽了最后一丝强撑的力气。 身体不受控制地向前一软,如同断了线的风筝,整个人毫无征兆地倒下去。 “云华!” “云华同志!” 江队和周卫民几乎同时惊呼出声,猛地抢上前去。 但还有一个人的身影更快一步。 如同猎豹般疾冲而出。 第36章 你醒了 在云华软倒在地之前,来人一把将她稳稳地揽入了自己怀中。 触手之处,一片冰凉。 那是一种彻骨的寒意。 她就这样晕了过去,苍白的脸侧向一边,乌黑的长发凌乱地散落在他臂弯间。 陆知行的动作太快。 以至于周卫民和江队两人都没有立即认出来。 “你是谁?” 周卫民看着来人的背影,厉声问道。 还是一旁的江队把人认了出来,开口的语气也十分意外: “陆知行,怎么是你?你怎么会来这里?” 一听到陆知行的名字,周卫民心里一松。 来人正是陆知行。 他此刻穿着一身挺括的军装常服,外面罩着件军大衣,风尘仆仆,显然是紧急赶来的。 他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先小心翼翼地探了探云华的鼻息和颈侧脉搏。 甚至还简单检查了一下云华身上是否有外伤。 确认她只是脱力昏迷。 紧绷的下颌线条才略微放松了些。 脱下军大衣把人紧紧的裹住,再打横将云华抱起。 “先送她去医院。” 陆知行的声音低沉急促,抱着云华,大步流星地往山下走去。 江队和周卫民立即跟上。 眼下他们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听陆知行的,先送云华去医院。 她不能有事。 江队上了陆知行的那辆车:“我开车,你跟云华同志坐后边。” 周卫民开车跟在后面。 吉普车在坑洼的土路上颠簸疾驰,车内的气氛却比车外的夜色更加凝重。 陆知行抱着云华,眉头紧锁,问出心里的疑问: “老江,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云华她怎么会晕过去?” 江队握着方向盘,目光紧盯着前方的路况: “我们在查一个案件,刑事案件,特请云华同志过来帮忙的,你呢,你什么时候回的京城,咋突然来这里了?” “有个培训,今天刚到!听说她来了这边,家里不放心,过来看看。” 江队‘哦!’了一声,没有多问,也没多说。 他答应过云华,关于她的事情,一个字都不能透露。 车内陷入沉寂。 陆知行也没再开口,更没问案子的事情。 只剩下引擎的轰鸣和车轮碾过路面的声音。 江队专注地开着车,偶尔从后视镜瞥一眼被陆知行抱着,依旧昏迷不醒的云华,眼神复杂。 一路疾驰到了军区医院门口。 陆知行抱着云华,几乎是冲了进去。 江队和周卫民紧随其后,两人脸上都写满了焦急。 云华同志昏迷之前可是说得很清楚。 她知道凶手是谁? 她还知道凶手住在哪里? 这个时间点。 医院大厅比白日安静许多,但仍有值班的医护人员。 陆知行径直朝着亮灯的值班室快步走去,声音带着不容置疑的紧迫: “医生!医生!” 值班的医生和护士见状立刻围了上来。 看到陆知行一身军装和他怀中脸色苍白、昏迷不醒的少女,立刻意识到情况紧急。 医护人员迅速将云华安置在检查床上,推进了诊疗室。 陆知行、江队和周卫民三人被挡在门外走廊。 走廊里灯光冷清,弥漫着消毒水特有的味道。 江队双手插兜,眉头紧锁,来回踱步,每一步都踩得走廊地面微微作响,透露出他内心的焦灼。 陆知行靠墙站着,面色凝重,目光不时投向紧闭的门。 周卫民则有些无措地搓着手。 时不时伸长脖子想从门缝里看出点什么。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每一秒都显得格外漫长。 不知过了多久,诊疗室的门终于开了。 一位戴着眼镜、年纪稍长的女医生走了出来,脸上带着些许疲惫和困惑。 “医生,她怎么样?醒了吗?” 陆知行第一个迎上去,语气急切。 女医生摘下眼镜,揉了揉鼻梁,语气带着几分不确定:“我们已经给她做了详细的检查,很奇怪!” 女医生顿了顿,似乎在组织语言: “她身上没有任何明显的外伤,内脏器官也检查过了,没有发现异常出血或损伤的迹象。心跳、呼吸虽然比常人微弱缓慢一些,但也还在正常范围内。 抽血化验条件有限,明天一早才能拿到结果,但问题不大,你们放心。” “那她怎么会一直昏迷不醒?” 江队忍不住插话问道。 女医生摇了摇头: “这就是奇怪的地方,从所有生理体征来看,她身体本身没什么事情,硬要说的话。” 女医生斟酌了一下用词: “她的状态更像是……累坏了,彻底脱力,精力透支到了极限,以至于身体启动了某种自我保护机制,强制陷入深度休眠来恢复, 有点像过度疲劳导致的虚脱昏迷,但又不完全一样,我从医这么多年以来,还真没见过这样的症状,能问一下她昏迷之前在做什么吗?” 江队和周卫民彼此看了一眼,错开眼神。 江队:“我们在查一件案子,侦破案件的过程当中,云华同志突然就昏迷不醒了,案件还在侦破当中,不便透露。” 女医生看向三位神色各异的男子,最终给出了一个在这个年代看来有些无奈的结论: “目前看来,患者的生命体征是平稳的,我们能做的处理不多,主要是补充一些葡萄糖和生理盐水,维持基础代谢, 至于她什么时候能醒,谁也说不准, 也许一会儿就醒来了,也许得明天,也许需要更长时间来恢复,眼下,只能等。” 这一等,就是整整三天。 云华被转入了一个安静的病房,手臂上挂着点滴。 陆知行这次回京,是来参加政治部组织的为期五天的一个短期进修班,一星期后去某干部学校报道。 这种高级别的短期进修班,通常采取的是全封闭管理模式,所有学员要求统一住宿,统一作息,统一行动,个人自由外出活动的时间几乎为零。 请假极其严格,或者说除非上级有紧急任务召回,否则不予批假。 云华已经昏睡了三天,陆知行心里是有些着急的。 特意提前一星期回京,也是想跟云丫头好好聊聊两人婚约的事情。 再有四天,陆知行就得去干部学校报道。 三天里,云华就像是睡着了一样,呼吸平稳,面容安静,只是脸色依旧苍白。 没有丝毫要醒来的迹象。 等待的时间漫长而煎熬,每一刻都在加深着陆知行心里的担忧。 江队和周卫民轮流前来探望,他们也十分的焦急。 撒出去摸排的警力有限,目前一点线索都没有。 案子没进展。 江队比谁都着急。 期间,周墨韵和陆观砚都来探望过。 周墨韵很是不理解,之前从家里走的时候,明明人是好好的,咋地就成现在这样了。 陆知行没有多解释,只说云华是太累了,等她休息够了,自然就醒了。 陆老爷子也想来医院看云华,陆知行和陆观砚都没让。 老爷子年纪大了,还是少来医院的好。 再度睁开眼。 映入云华眼帘的是白色的屋顶和一股淡淡的消毒水味道。 感知到身体的一瞬间,云华只觉得浑身沉重无比,连动一动指尖都异常艰难,仿佛每一寸肌肉、每一分气力都被彻底抽干。 只留下一具疲惫不堪的空壳。 头脑更是昏沉滞涩,像是被灌满了沉重的铅块,思绪的流转都变得无比迟缓和费力。 云华心下明了。 这是巫力透支过甚导致的。 要是这里的灵气浓郁,这种程度的损耗,只需在一处灵脉,静心凝神两个时辰,很快就能恢复。 可惜,这里灵气稀薄。 眼下,别无他法,只能依靠身体自身缓慢的自我修复了。 视线微微偏移,云华意外的看到了一张熟悉的俊朗面孔。 此时靠在床边的椅子上,睡得正香,不过,这人也不知道在烦心什么,都睡着了,还眉头紧锁。 这人正是云华的便宜未婚夫陆知行。 居然回京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的。 云华心下闪过一丝讶异,随即就被一股巨大的疲惫感淹没。 她试着凝聚起一丝力气,动了动手指尖。 仅仅是这样一个微小的动作,都感到异常费力,仿佛手指有千斤重。 云华积蓄着微不足道的气力,过了许久,才终于将指尖缓缓地、轻轻地挪动到了陆知行随意搭在床边上的手背上。 那触感轻若羽毛,微凉。 然,几乎是手指尖触碰上的瞬间,陆知行倏地抬起头,带着刚醒时的些微迷茫和警觉,下一刻便直直对上了云华已然睁开的双眼。 那双眼睛依旧清澈,如同浸在寒泉里的墨玉,虽然带着显而易见的虚弱,眼底却含着一抹极淡、却真实存在的笑意,正安安静静地望着他。 陆知行像是被定住了一般,久久的回望着她。 好几秒后,他才回过神,喉结滚动了一下,声音因刚醒而有些低哑,却带着难以抑制的急切: “你醒了!” 陆知行的身体下意识前倾,紧张地追问:“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身上疼不疼?” 云华很想开口告诉他。 她现在浑身上下都很难受。 却悲催的发现她现在连动一下嘴唇的力气都没有,喉咙干涩得发不出任何声音。 她只能望着他。 眼神里流露出些许无奈。 陆知行立刻反应过来,看着她苍白虚弱、连指尖都无法抬起的模样,心猛地一揪。 “别急,我这就去叫医生!” 陆知行豁然起身,大步流星地就冲出了病房,急促的脚步声迅速消失在走廊里。 医生一番检查后。 直起身。 脸上带着些许惊奇,对紧紧盯着她的陆知行道: “放心,她的生命体征比前几天平稳多了,心跳和呼吸力度也有所恢复,这真是出乎意料。” 陆知行皱眉: “什么意思?” 医生看向病床上的云华,语气里带着惊奇: “她身体透支太厉害,能在这个时候恢复意识,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她惊人的意志力,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但是,”医生话锋一转,表情重新变得凝重: “她的身体状态依然非常非常的虚弱,身体极度疲劳,能量储备几乎耗空,所以她现在感觉无力、无法言语、难以移动,都是正常的生理表现, 这并不是她身体出了什么新的问题,而是之前过度透支后的必然反应。” 医生转向陆知行,给出专业的建议: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继续补充营养液,保证水分和基本能量供应,然后就是,绝对的静养,不要试图让她立刻说话或者活动,那只会增加她身体的负担, 让她继续睡,睡眠本身就是最好的恢复, 等她身体自己慢慢积蓄起足够的力量,这些功能自然会逐渐恢复。” 说完,医生又嘱咐了几句注意事项,才转身离开。 病房里再次剩下两人。 陆知行坐回床边的椅子,目光复杂地看着云华: “我不知道你做了什么才累成这样,不过,我建议你听医生的,医生说的对,睡眠会让你恢复得更快!再睡会儿吧!等你醒了,咱们好好谈谈。” 云华接收到了他的目光,读懂了他眼中的担忧和疑问,但她此刻无力解释,只能再次缓缓闭上眼,顺从身体的极度渴求,沉入新一轮的深度睡眠之中。 任由身体本能地开始缓慢的自我修复。 云华再次熟睡后,陆知行打电话叫来了嫂子周墨韵,托付嫂子帮忙守一会儿。 宋家。 宋家那间不算宽敞的屋里,晚饭的气氛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 陆春晓默默地将最后一盘炒青菜端上桌,翠绿的菜叶上泛着些许油光。 她还没来得及坐下,她的婆婆,宋母就拉长了脸。 用手中的筷子尖毫不客气地拨弄着盘子里的菜。 挑剔地挑起一小筷子。 塞进嘴里嚼了两下,随即像是尝到了什么恶心东西般,猛地‘呸!’了一声,重重摔下筷子。 “齁死人了!陆春晓,你这炒的是菜还是盐疙瘩?诚心要把一家子咸死是不是?卖盐的跟你家有仇啊?放这么多盐!” 陆春晓端着饭碗的手指猛地一紧,指节有些发白。 她垂下眼睫,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 “妈,对不起,我下次一定注意,少放点盐。” “下次!下次!你自己说说这都多少个下次了?” 宋母像是被点燃的炮仗。 声音陡然拔高,尖利刺耳:“你嫁进我们宋家几年了?啊?这点破事还要我天天嚼舌头根子教你?你是木头疙瘩凿出来的,一点心眼都不长?” 第37章 胡同深处 宋母越说越气,唾沫星子几乎喷到菜盘里。 眼皮一翻。 阴阳怪气地斜睨着陆春晓,话语如同毒蛇吐信: “下不了蛋的母鸡占着窝也就算了,那是你没那个福分,没那个给老宋家传宗接代的命!我们老宋家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才摊上你这么个没用的东西!连灶台上这点巴掌大的事都搞不明白,咸一顿淡一顿,喂猪猪都嫌弃! 你说说,我们宋阳当初是鬼迷了心窍还是咋地,非要娶你这么个娇娇回来?是能顶门立户啊,还是能延续香火啊? 养只母鸡还能听个响、下个蛋呢,娶你回来能干啥?光会吃饭不下崽,看着都堵心!” 恶毒的话语如同冰冷的鞭子,一下下抽在陆春晓心上。 她死死咬着嘴唇,头垂得更低,恨不得把自己缩进地缝里去。 桌上的小姑子假装专注地数着米饭粒,公公则皱着眉头干咳一声,最终也只是拿起酒杯抿了一口,什么也没说。 宋母的话像淬了毒的针,一根根扎进陆春晓心里。 桌上的其他人低头扒着饭,假装没听见。 公公咳嗽了一声,最终也没说什么。 陆春晓脸色白了白,手指紧紧攥着衣角,指节有些发白。 她垂下眼,盯着碗里寥寥几粒米饭,将所有委屈和难堪硬生生咽了回去。 丈夫宋阳出差了,不在家。 没人会替她说话。 宋母见她这副逆来顺受的样子,非但没有收敛,反而愈发来劲,刻薄的话语如同连珠炮般砸来: “看看人家隔壁老李家媳妇,过门第二年就抱上大胖小子了,干活还一把好手! 家里家外拾掇得利利索索, 你再看看你,除了那点长相,你还有啥能拿得出手的? 哦,也不对!刚嫁进来那两年瞧着还算周正,你瞅瞅你现在, 胖成啥了! 腰都没了! 难看死了! 我们宋阳真是瞎了眼,非要娶你,结果呢?中看不中用!” 尖酸刻薄的数落在低矮的堂屋里回荡。 陆春晓只是沉默地垂着头,仿佛那些刺耳的话不是冲着她来的。 这些话她听得多了。 就因为不生孩子,宋母几乎每天都会来这么一出。 唯有那微微颤抖的睫毛,泄露了她内心翻江倒海的委屈与痛苦。 她咬着下唇,将所有的辩驳和眼泪都强行咽了回去。 她能忍下这一切。 全都是因为宋阳。 她想起宋阳每次出差回来,总会悄悄塞给她一小包包装精美的糖果或点心,都是宋阳从外地特意给她带回来的。 想起宋阳晚上总会打来热水,不由分说地帮她洗去一天的疲惫。 想起婆婆刁难她时,只要宋阳在家,总是毫不犹豫地挡在她身前,语气温和却坚定地对婆婆说: “妈,春晓是我要娶的,这辈子我最爱的女人只有她,您别这么说她。” 想起夜里宋阳搂着她,在她耳边低声承诺: “春晓,再忍忍,等咱们有了孩子,就好了。” 就是因为这些点滴的好,这份沉甸甸的爱意和回护。 给了陆春晓勇气。 这些年为了能生孩子,陆春晓看了多少医生,吃了多少药! 她都记不清了。 她爱宋阳,为了宋阳,为了他们这个小家,婆婆说什么她都能忍! 两个相爱的人想厮守终身怎么就这么难呢! 每当陆春晓心里难过,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只要想到宋阳温暖的眼神和那些承诺,她就觉得,没什么事是过不去的。 只要有了孩子,婆婆就会对她好的。 陆春晓默默的盼着,吃了王医生的药,能为宋家生一个大胖小子! 等怀上孩子,就好了! 夜色如墨。 寒风刮过狭窄的胡同。 陆观砚和陆知行兄弟二人,隐在一处院墙的浓重阴影里。 他们身上裹着半旧的蓝色棉大衣,领子竖起,遮挡了半张脸,只露出两双在暗夜里锐利得惊人的眼睛,盯着斜对面一个低矮院落的木门。 尤其是陆知行,眉眼蓄着无尽的暗色。 他知道宋阳那人,嘴上花哨,并不是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也知道二姐耳根子软。 原本陆知行给二姐相中了一个人,他们团里的一个连长。 人踏实,品貌端正,样样都拔尖。 但二姐偏偏被宋阳的甜言蜜语给迷住了。 为了那样一个人,下跪求老爷子答应! 也就是当时他有任务不在家。 等他回到京城的时候,二姐已经嫁给了宋阳。 陆观砚是大哥。 自打那日无意间撞见宋阳与一个陌生的年轻女人姿态亲昵地走在一起后。 陆观砚的心就沉了下去。 他能不急? 春晓是他的亲妹子。 就因为了解春晓的性子,知道妹妹陆春晓性子绵软,早就被宋阳给拿捏得死死的。 他才没有声张,这件事除了妻子,没人知道。 这种事情必须抓到铁证,摸清底细了,才能一击即中。 接下来的日子,陆观砚利用一切休息时间,暗中调查宋阳。 费了些周折,才找到宋阳租住的地方。 陆观砚选择了一个白天,宋阳和那女人都不在的时间,找到房东。 他给编了一套说辞,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焦虑和歉意,对开门的房东说: “大爷,不好意思,打扰您了,我是东屋那小宋,宋阳单位的同事,他前两天跟我借了二十块钱急用,说发了工资就还, 今天在单位没见到他,家里孩子病了急等着用钱,实在没办法才找到这里来,”他一边说,一边递上一根好烟。 房东见他穿着体面,言语恳切,家里孩子还病了,等着钱急用,接了烟,话匣子也就打开了: “你找小宋啊!他不常在家,他那工作老出差,不过他媳妇儿在,这会儿……他屋里没人,都上班去了, 你说小宋这人还真是,咋还借钱不还呢,我瞧着他对他那媳妇儿可大方,尽买好东西!” 陆观砚面露惊讶: “是嘛,平时在单位可看不出来,他不光跟我借,别的同事也有借钱给他的,我们都以为他家里挺困难,没想到还是个疼老婆的。” 房东吐着烟圈: “小两口感情好着呢,租我这房都一年了,最近听说他媳妇儿怀上了!年轻人也不容易,你那钱啊,我看等晚上他来了你再过来要吧,这两天我瞧着他在家,没出门。” 陆观砚强压下心里的怒气,脸上挤出笑容: “哎,谢谢你了,那我晚上再过来看看,这事儿还请你别跟小宋说,我怕他面子上挂不住!” “放心,放心!那是你们俩的事情,我不说。” 之后陆观砚准备好了相机。 宋阳不是天天来,但每个星期至少有三天,宋阳是住在这里的。 终于在一个傍晚,陆观砚看到宋阳和那个年轻女人有说有笑地走进了眼前这个院子,手里还提着刚买的菜和一块肉。 陆观砚暗中拍下了不少照片。 这些都是证据! 等老三陆知行回京后,陆观砚沉着脸将调查到关于宋阳的一切和盘托出。 陆知行听着,脸上的表情从最初的惊愕迅速转为铁青,冷笑道: “宋阳那小子!行啊!真是出息了!敢在陆家的眼皮子底下玩这套?在外边养女人, 人在哪儿?先揍一顿,再让二姐跟他离婚!” 陆观砚深吸了一口烟,缓缓吐出,眉头拧成了疙瘩: “揍他容易,让他开口离婚?难!我就怕到头来,春晓自己不愿意离!” “宋阳都在外面养女人了,她还不离婚?” “就凭她那个脑子!”陆观砚的语气带着几分恨铁不成钢:“宋阳那小子,别的本事没有,一张嘴倒是能把死人说活!当初为了攀上咱们家这门亲, 宋阳在春晓身上花了多少心思?天天堵在门口,写那些酸掉牙的情诗, 把春晓夸得跟天仙似的,春晓不就吃这一套吗? 觉得自己遇到了世界上最懂她、最痴情的男人,非他不嫁,当年老爷子压根儿就不愿意春晓嫁进宋家,是春晓自己跪在地上求来的。” 陆观砚叹了一口气: “就算现在,宋阳只要随便几句甜言蜜语,就能把春晓忽悠得找不着北!再偶尔从城里带回来一条便宜的纱巾、一盒雪花膏, 春晓就能因为那点东西,天真地以为宋阳在外面辛苦打拼,心里只装着她一个! 她根本想不到, 宋阳在城里给另一个女人租了房,买了更好的东西,现在更是连孩子都有了!嘴里一句实话都没有。” 一提起妹妹春晓,陆观砚就头疼: “宋阳那样工于心计的人,太清楚怎么拿捏春晓了,他怎么可能主动提出离婚? 失去陆家这门姻亲,对他有什么好处?他只会死死地拖着春晓,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陆知行听完,嘴角勾起一抹笑:“放心,他会离的。” 陆观砚抬手揉了揉眉心: “那就试试吧!早离婚,春晓也能早摆脱那一家人。” 陆观砚在这里蹲守了两天,摸清了宋阳的规律。 只要来这里,宋阳每天晚上八点半左右都会出来,去胡同口的公共厕所。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终于,那扇木门‘吱呀!’一声从里面被推开。 宋阳缩着脖子走了出来,嘴里叼着烟,哼着不成调的曲儿,朝着胡同口厕所的方向走去。 就在他走过陆家兄弟藏身的阴影处,背对着他们的一刹那! 陆知行如同猎豹一般猛地蹿出来,一把抓住宋阳的胳膊,一手捂住他的嘴巴,低声在宋阳耳边说了一句: “别嚎!敢出一声,现在就卸你一条胳膊!不信你试试!” 宋阳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心都凉了! 老三咋回来了! 陆家两兄弟,性格截然不同。 大哥陆观砚虽然也厉害,宋阳只要舍得下脸面,装孙子、哭诉委屈,总能糊弄过去。 可这老三陆知行就不行了! 这人是真正在战场上拼杀过的煞神,说一不二,是真会动手往死里揍他的! 宋阳赶紧摇头表示不出声。 “跟我们走!” 陆知行几乎是半拖半拽地,把宋阳强行拖向了胡同更深处的死角。 宋阳腿脚发软,毫无反抗之力,只能踉跄着被拖行。 心里是万分恐惧。 到了地方,宋阳被陆知行猛地掼在冰冷的砖墙上,疼得他一哆嗦。 还未等他喘过气求饶。 陆知行一步踏出阴影,没有任何废话,裹着厚棉手套的拳头带着积压已久的全部怒火。 狠狠地、结结实实地砸在了他的腹部! “这是替我二姐打的!” “啊!” 一声沉闷痛苦的惨嚎被极力压抑在喉咙里,宋阳只觉得五脏六腑都错了位。 剧痛让他瞬间蜷缩成一只虾米。 眼泪鼻涕不受控制地涌出。 接下来的几分钟,沉默的拳脚如同冰雹般落下。 陆观砚虽然相对克制,但也下了狠手,专挑肉厚的地方招呼,既让他疼到骨髓,又不至于留下太明显的伤痕。 宋阳毫无招架之力。 只能抱着头蜷缩在地上,发出痛苦的求饶: “别打了,我错了!饶了我吧!再也不敢了!真的!” 陆知行一把揪住宋阳的头发,迫使他那张涕泪横流、沾满灰土的脸仰起来。 “宋阳!”陆知行的声音低沉而平静,却带着一种令人胆寒的威胁:“听好了,我只说一次。” 宋阳吓得浑身一抖,连疼痛都忘了,只剩下恐惧。 “不想滚出京城,”陆知行一字一顿,清晰无比地说道:“就回去,主动跟我二姐春晓提出离婚。” 宋阳瞳孔骤缩,下意识地想辩解:“不,老三,你知道的,我对春晓的感情……” “闭嘴!都这个时候了,你还好意思提跟我二姐的感情?你有吗?” 陆知行低喝一声,打断宋阳的话: “一星期,我只给你一星期时间,把离婚手续办得干干净净、利利索索! 别耍花样,别找借口,别想着再糊弄我姐!” 陆知行顿了顿,身体微微前倾,一字一句,缓缓说出: “否则,你那份好不容易得来的工作是怎么来的,我就让你怎么失去!你最好相信,我陆知行说得出,就绝对做得到!自己掂量着办!” 说完,陆知行猛地松开手。 将宋阳甩回地上。 陆家兄弟不再看他一眼,转身,脚步声沉稳而冷酷地消失在黑暗的胡同尽头。 宋阳瘫软在冰冷的地上,浑身剧痛。 更让宋阳胆寒的是老三最后那几句话。 那份工作是他攀上陆家后得来的,是他留在京城、安身立命的根本! 如果失去了,他简直不敢想象后果。 这些年因为这份工作,他过得是如鱼得水,怎么能失去! 第38章 我在 医院 陆知行手里提着两个铝制饭盒,里面是刚从方家那边买来的米粥和几个包子。 走到病房门口,脚步不自觉地放轻。 透过门上那块小小的、四方的玻璃窗,他的目光落在里面的病床上。 云华还睡着。 晨光熹微,透过半掩的窗帘,柔柔地铺洒在病床上。 仿佛为她周身镀上了一层极淡的金边。 女孩儿眉目如画,微微侧着脸,正好朝向门口的方向,整张脸毫无遮掩地落入了陆知行的视线里。 陆知行的视力极好。 女孩儿眉梢纤细,自然地隐入额角柔软乌黑的发丝之中。 肌肤白皙,如同上好的羊脂白玉。 她睡得很沉,很安静。 长长的睫毛如同两把小扇子,在眼睑下覆盖出柔和的弧线,随着清浅的呼吸,极轻微地颤动着。 鼻梁秀挺,唇色是淡淡的粉,就是有些干裂起皮。 陆知行眉头不自觉的轻皱了一下。 不过画面依然很美。 陆知行握着门把手的手指微微收紧,竟有一瞬间的迟疑,不忍推开这扇门,打破这片独属于她的宁静。 他就这样静静地站在门外,隔着玻璃,看了好一会儿。 心底某个坚硬的角落,似乎被这静谧美好的画面悄然触动。 一种难以言喻的复杂情绪悄然蔓延。 不知又睡了多久。 云华再次从深沉的睡眠中缓缓苏醒。 这一次,意识回笼的过程顺畅了些,虽然身体依旧沉重乏力,但云华自己能感受到身体的状态不错。 视线看向床边,云华发现守在床边的人换了。 不再是陆知行,而是周墨韵。 此时,周墨韵正低着头,似乎在打盹。 云华的目光刚刚落在她身上,周墨韵仿佛有所感应般,抬起头,恰好对上了云华已然清明的双眼。 “呀!你醒了!” 周墨韵先是愣了一秒,随即脸上爆发出巨大的惊喜,几乎是从椅子上弹了起来,声音因激动而拔得极高:“医生!医生!快来看看!她醒了!” 周墨韵一边喊着,就要快步冲出门去叫医生。 被云华抓住了她的手。 周墨韵低头看向云华,笑道:“有力气了,这是好事儿啊!” 云华指了指自己的嘴。 周墨韵哎呀一声:“不好意思,刚才打了个盹儿,睡着了。” 赶紧坐回床边,拿起床头柜上的暖水壶倒了一杯热水,用勺子小心地舀了一点,递到云华唇边,看着她润了润嘴唇,才忍不住压低了声音,问出了憋在心里好几天的疑问: “云华啊,这到底是咋回事啊!好端端的,怎么就昏迷不醒了呢!我问老三,他也不说,就让我守着你!真是急死个人了!” 云华咽下那点温水,干涩的喉咙得到了一丝缓解。 她算是明白了,难怪恢复慢,除了医生嘴里说的点滴,她这是一直没吃过任何东西。 云华试着动了动干涩的嘴唇,好在这一次,喉咙里终于能挤出一点声音,虽然沙哑微弱得如同气音: “陆知行呢?” “我在!” 几乎是在她话音落下的瞬间,病房门便被轻轻推开。 陆知行高大的身影及时出现在门口,应声走了进来。 云华循着声音的方向,微微侧过头看了过去。 晨光从男人身后的门框漫入,为他挺拔如松的身姿勾勒出一圈清晰而冷硬的光影。 他步伐沉稳,军裤笔挺,每一步都踏得极稳。 带着军人特有的节奏感和一种不容忽视的存在感,徐徐走到她的床边。 男人的五官深刻而冷峻。 眉峰如刀,鼻梁高挺。 下颌线绷得有些紧,透着一股生人勿近的凛冽气息。 但此刻,那双总是锐利逼人的眼眸,正低垂着,目光落在她脸上,里面似乎藏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 云华静静地瞧着,心下不由暗忖,这个时代的男子,倒也有这般出色的相貌。 这念头一闪而过,却莫名勾起了云华深埋的那些记忆。 在她的上一世,身为灵巫阁的主子。 云华身边侍奉起居、随行护卫的皆是精心挑选的女子,从未有过男子能如此靠近她的身侧。 然,这并不是说云华没见过男人,相反。 她出身的云氏家族,是一个大家族,有数百人。 无论男女,皆以容貌昳丽、风姿出众而闻名于王朝。 族中子弟无一不是美人胚子。 王身边最得宠的女人就是云华的亲亲大姐。 王曾说云华的容貌比起她大姐更盛! 但性子太过安静。 虽是血脉相连的亲姐妹,两人之间却并无多少情分,甚至见面都少。 云华自呱呱坠地那一刻起,便被族长断定为百年难遇的先天灵体,是继承灵巫阁的最佳人选。 于是,她尚在襁褓之中,便被直接送入了与世半隔绝的灵巫阁。 她是在灵巫阁长大的。 每年唯有云氏家族的祭祀大典那一日,她方能返回云氏宗族。 而那一日,她的行程也被安排得满满当当,主持繁复的祭祖仪式,与族长共同为全族祈福,能与亲生父母说上几句话已是难得。 至于那些同样拥有绝世容颜的兄弟姐妹们,连照面都少。 此刻,看着这个气质冷硬的男人,两世为人所经历的那种深入骨髓的孤寂感,似乎悄然淡去了一些。 陆知行走到床边,目光先是在云华依旧苍白的脸上停留了一瞬,随即转向一旁的周墨韵: “麻烦嫂子,去请医生过来看看。” “哎,好!我这就去!”周墨韵连忙应声,匆匆转身离开了病房,细心地将房门虚掩上,将安静的空间留给两人。 病房内一时间只剩下他们。 陆知行拉过床边的椅子坐下,身体自然地微微前倾,是一个既不过分亲近又显得关注的姿态。 清晨的光线透过窗户,柔和地照亮他冷峻的侧脸。 此刻距离近了。 云华更能清晰地看到他如墨染般的剑眉。 挺直如峰峦的鼻梁,以及那双深邃得仿佛能吸纳一切情绪的眼眸。 他的眉眼平静得像不起波澜的深潭,但那份过于出色的俊朗,却带着一种极具侵略性的魅力,让人过目难忘。 “感觉怎么样?身体好一些了?” 陆知行开口问道,声音比平时放缓了些,低沉而清晰。 云华点了点头,动作依旧有些虚弱无力,但眼神比之前清明了不少。 这时,周墨韵带着值班医生快步走了进来。 打破了室内短暂的静谧。 医生脸上带着和煦的笑容,上前再次为云华做了详细的检查。 她仔细听了心肺,又查看了瞳孔和舌苔,脸上露出愈发轻松的神色。 “很好,恢复得确实不错!” 医生直起身,收起听诊器,语气欣慰地对陆知行道: “生命体征很平稳,虚弱是正常的,接下来就是耐心调养的阶段了,一定要注意补充营养,可以开始喝粥了,一定要清淡,慢慢来,让体力一点一点恢复。” 医生又嘱咐了几句关于饮食和休息的细节。 这才转身离开。 陆知行起身,将医生送至病房门口,低声道了谢。 又对门外守着的周墨韵温言道: “嫂子,你先回家休息,这边有我。” 周墨韵点头: “行,那我就先回去了,有什么事一定往家里打电话啊。” “放心!”陆知行应道。 送走了医生和周墨韵,陆知行重新回到病房,室内再次恢复了宁静。 等他返身回来的时候,房间里就只剩下他和云华两人了。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缝隙。 在空气中投下安静的光柱,细微的尘埃在其中缓缓浮动。 待陆知行坐到床边的椅子上,云华动了动依旧乏力的手,轻轻抓住了他搁在床沿的手指,捏了捏。 陆知行低头看去,对上她望过来的目光。 云华声音细细的,带着刚恢复的一点点气力,却说得格外清晰: “陆知行,我饿了。” 顿了顿,云华又小声补充了一句: “我还小呢,受不住饿。” 陆知行闻言,原本微蹙的眉眼不自觉地松开了,嘴角甚至牵起了一抹极淡却真实的弧度,让他冷峻的面容瞬间柔和了许多。 “嗯,医生说了,你可以先喝些粥。” 他的声音不自觉地放得更缓,边说边打开了带来的那个铝制饭盒。 盖子一掀开,一股温热质朴的米粥清香便弥漫开来,带着人间烟火气的温暖,驱散了病房里一部分消毒水的冷冽。 他舀起一勺粥,仔细地吹了吹,感觉温度适中了,才小心地递到云华唇边。 动作有些生疏,却极其耐心。 云华就着他的手,小口小口地喝着粥。 温热的米粥滑入胃中,带来舒适的暖意,也让她恢复了些许精神。 两人之间一时无话。 只有勺子偶尔碰到饭盒的轻微声响。 沉默并不尴尬,反而有种奇异的宁静。 过了一会儿。 陆知行像是斟酌了许久,才缓缓开口,声音低沉而平稳:“我这些年,一直在部队。” 云华抬眼看他。 陆知行回望了一眼,视线落在米粥上,一边喂粥,一边继续说道:“任务多,环境也单调,这些年没谈过对象。” 他顿了顿,似乎在寻找合适的词句:“也没有遇到过能让我放在心上的人。” 他又喂了一勺粥,这次语气更加郑重了几分: “你还小!” 他停顿了一下,甚至手上喂粥的动作都慢了一分,终于抬眸看向云华,眼神坦诚而认真:“我的意思是,我们可以慢慢来,借着这一年时间, 你可以考察我,是不是真的值得你托付, 如果一年后,你觉得我这人还不错,是个能靠得住的,那我们就结婚。” 男人说到这里,语气没有丝毫勉强。 只有一种沉稳的承诺感。 “如果你觉得我不适合,或者有了别的想法,也没关系,直接告诉我,我不怪你。” 他的话说完,便不再多言。 只是继续专注而细致地喂云华喝粥。 仿佛刚才那番关乎两人未来的话,只是最平常不过的交谈,将所有的选择权和时间,都平静地交到了她的手中。 云华眨了眨眼,长长的睫毛像蝶翼般扑闪了几下。 在眼下投下一小片淡淡的阴影。 她慢慢地将喂到嘴边的温粥咽下去,喉间感受到一股暖流。 这才歪着头,用那双依旧带着几分虚弱、却已然恢复了些许灵动的清澈眼眸望着他,细声细气地开口,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狡黠: “让你白白等我一年,还要接受我的考察,听起来,你岂不是很吃亏!” 她的话语轻轻软软,像一片最轻柔的羽毛搔过心尖。 陆知行闻言,动作几不可察地顿了一下,将手中的勺子轻轻放回饭盒里,发出细微的清脆声响。 他抬眸,目光沉静而坦率地迎上她带着探究意味的视线。 他没有立刻反驳,而是沉吟了片刻,仿佛在认真思考。 随后声音低沉而沉稳的说道: “我相信,”他开口,每个字都清晰而有力:“一年时间,足够让我证明,我就是那个最适合站在你身边的人。” 男人目光灼灼的看着云华。 “我是军人,我从不做没把握的承诺,也从不打没准备的仗,既然提出了这个约定,我就有绝对的自信,一年后,你一定会选择我。” 他的语气里没有浮夸的炫耀,也没有强硬的逼迫,只有一种基于强大实力和清晰自我认知的、内敛而磅礴的自信。 这份自信并非空穴来风。 而是源于他多年军旅生涯锤炼出的意志,源于他对自己品性和能力的深刻了解。 他仿佛已经看到了一年后的结果。 男人微微前倾身体,眼神专注地锁住她,声音比刚才更低沉了几分,却带着一种奇异的穿透力: “所以,这无关吃亏与否,这只是给我们彼此一个最慎重也最值得期待的开始,我相信你的选择,更相信我自己。” 云华静静地听着,看着他冷峻面容上那双格外坦诚且自信的眼睛。 她没有再说话,只是嘴角微微向上弯了一下。 像是冰雪初融时绽开的第一抹新绿,带着些许了然,些许被这份自信悄然触动的涟漪。 陆知行继续喂粥。 米粥的清香在唇齿间化开,温热的暖意滑入胃中,似乎真的比刚才更甜了一些。 第39章 没有蛟龙肉怎么办 铝制盒里的米粥喝完后,云华望着陆知行,眨了眨眼: “身体要想恢复快一些,得吃肉!” 陆知行也回望了云华一眼,嘴唇动了动,想说医生叮嘱的是先喝粥养上几天。 话到嘴边就变成了:“你想吃什么?” 云华闻言,当真偏头仔细思索起来。 在她印象里,青槐村那个地方不仅灵气稀薄得可怜,食物也极其匮乏。 十万大山的深处倒是有些野物。 但都只是最普通不过的兽类。 血肉粗糙,毫无灵气,根本算不得灵兽。 吃它们,最多只能算果腹。 对她眼下急需灵气滋养来修复过度耗损的本源而言,没有半点益处。 若是有灵兽肉就好了,哪怕是最低阶的,其中蕴含的微弱灵气也远胜寻常血肉。 京城这般繁华之地,汇聚四方物产。 总该有些不一样的东西吧? 然而,她回想这几日在陆家的观察,他们的饮食虽不算差,却也极其普通。 鸡鸭鱼肉皆是凡品。 一次都未曾见过带有灵气的食材。 难道,这个世界灵气已然稀薄到连灵兽都绝迹了不成?可柜子都能成精,云华心里又升起了一丝期待。 云华陷入沉默,柳眉几不可察地轻蹙了一下。 陆知行见她半晌不语。 以为她身体虚弱,一时也没想好,便主动提议道:“医生叮嘱过,刚开始进食不宜太过油腻,要不先吃鱼?清蒸的,也好消化。” “鱼?” 云华的眼睛倏地亮了一下。 她脑海中瞬间浮现出某种通体如冰似玉、鳞片闪烁着细微银芒的小鱼,脱口而出:“好啊!玄冰银鱼虽然个头不大,身上的肉少了点,但滋味极为鲜美,正合适!” 在她来的地方,玄冰银鱼虽算不上顶级灵物。 但其常年生活在极寒冰窟深处,汲取地脉阴寒之气,体内自然蕴生着一丝纯净的冰属性灵气。 肉质更是细腻无比。 于她眼下调和体内因巫力透支而产生的虚火,温养经脉,是再好不过的选择。 她这边正盘算着,却没注意到陆知行脸上浮现出的明显困惑。 陆知行眉头微拧,重复了一遍这个对他而言十分陌生的词: “玄冰银鱼是什么?海里的?是什么新品种的海鱼吗?我没听说过这个名目。” 陆知行搜寻了一遍自己的记忆。 无论是军区特供还是市面上能见到的海产、河鲜,都从未有过这样一种称呼。 云华被他问得一愣,诧异地看向他。 海鱼? 玄冰银鱼怎么会是海鱼呢? 玄冰银鱼只生于极北之地万年不化的冰川下的暗流或洞穴之中,因其地至寒,不见天日,故通体莹白近乎透明。 宛若冰雕银铸,所以才得此名。 又因为是灵鱼。 体内蕴含灵气,很多人都喜欢吃的。 海里怎么会有玄冰银鱼呢! 云华咬了咬下唇,试探性的问道:“没有鱼,那蛟龙肉有吗?” 有些海域也是有蛟龙的。 陆知行的眉头瞬间拧得更紧了。 他看向云华的眼神里,担忧胜过疑惑,甚至下意识地倾身向前,伸出手似乎想探一探她的额头,声音也沉了几分: “小丫头,你头晕得厉害吗?是不是还有哪里不舒服?” 那语气,分明是怀疑她脑子出问题,说胡话呢! 云华心里一咯噔。 立刻意识到自己失言了。 连忙摇头,努力挤出一个轻松的笑容: “我好多了,刚刚是跟你开个玩笑!” 目光落在陆知行带来的另一个铝制盒,问: “那个盒子里的是什么吃的?” “是包子,香菇肉馅儿的,你要吃吗?” 陆知行将铝制盒打开,露出里面几个白白胖胖的包子,面皮松软,还冒着些许热气。 “吃!” 云华毫不犹豫地点头。 眼睛几乎黏在了那几个包子上。 此刻她也顾不上什么灵兽肉了,只要是肉,她都想吃。 巫力使用过度,身体亏损得厉害。 现在要是给她一条蛟龙,云华觉得,她至少能吃掉蛟龙肉的一半。 铝制饭盒里的包子个头不小,总共有八个。 这原本是陆知行给自己准备的。 他拿起一个,递到云华手上。 包子还温热着,散发着面粉和菌菇肉类混合的朴实香气。 云华吃东西的时候,一小口一小口的吃。 瞧着不快,但没一会儿。 八个包子全被云华吃完了。 更让陆知行吃惊的是,云华吃完了八个香菇肉包,脸上非但没有饱足的神情,那双清亮的眼眸反而意犹未尽般地扫过空荡荡的饭盒。 甚至还几不可察地轻轻咂了一下嘴,俨然一副还未吃饱的模样。 真是看不出来。 小丫头年纪不大,这胃口可真是不小。 联想到云华在陆家也住了一些日子,再回想大嫂周墨韵那秉承不浪费粮食、饭菜分量总是掐得刚好、绝不多余的做饭风格。 一个念头突兀地闯入陆知行的脑海。 小丫头这些天,该不会一直都没吃饱过吧? 这个想法让他眉头不自觉地蹙起,心底掠过一丝连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歉然。 云华自然不知道陆知行此刻的心理活动,她看着两个光溜溜的铝制饭盒,眉尖几不可察地轻蹙了一下,心底无声地叹了口气。 算了,暂时就这样吧。 她默默地想。 虽然腹中那强烈的饥饿感仍在叫嚣,但理智告诉她不能再吃了。 再吃下去,别把人给吓跑了! 云华记得火车上就有一个老太太,用十分嫌弃的语调数落自家儿媳是‘大胃王’。 说她那儿媳妇儿那叫个能吃。 一顿吃得比地里干活的老爷们儿还多! 她要是再继续吃,估计离大胃王就不远了。 云华喝了些水,勉强把自己灌了一个半饱。 感觉稍微好了点。 云华才抬眸看向一直沉默坐在一旁的陆知行: “能帮我准备一些纸和笔吗?” 她顿了顿,解释道:“我怕时间拖得久了,脑子里一些重要的细节会记不清,另外,再给江队打个电话,请他方便的时候,务必来医院一趟。” 陆知行闻言,利落地将空饭盒收回网兜,站起身: “那你先歇一会儿,我这就去联系老江,顺便把纸笔带回来。” 说完,他不再耽搁,转身大步流星地离开了病房。 脚步声迅速消失在走廊尽头。 病房门轻轻合上,室内重新归于宁静,只剩下窗外隐约传来的嘈杂市声。 云华独自靠在病床上,听着自己肚子里因为没吃饱而发出的、细微的咕噜声,下意识地抬手摸了摸依旧平坦甚至有些瘪的腹部。 这个世界,或许不仅灵气枯竭。 连那些曾与灵气共生的生灵,也早已湮灭在漫长的时光里,早就不存在了。 陆知行在医院借了钢笔和信纸。 云华只看了一眼便摇头: “我用不惯这个,还是给我找一支毛笔过来吧!还有纸也找大一些的。” 陆知行离开医院,设法寻摸了一套笔墨,并特意去找了一位相识的画画老师,买了一叠画画用的云纹纸。 他将毛笔和云纸放到云华床上的小桌板时,语气带着询问: “这个可以用吗?” 云华点头: “可以。” 接下来的整整一天,病房变成了临时的绘图室。 云华端坐在病床上,后背垫着两个枕头,面前支起一张轻便木桌。 铺开的云纸细腻如绢,笔尖蘸饱墨汁,凝神聚气。 毛笔在云纸上细细勾勒。 阳光透过窗户,在地面切割出明暗交错的条纹,尘埃在光柱中无声浮动。 云华笔下的内容令人心惊。 一张精细的周边地形图,清晰标注了从发现尸体的废弃机井开始,蜿蜒经过荒路、机耕道,最终通向凶手居住的独门院落的详细路线。 紧接着是四幅小图。 分别精确地描绘了另外四名未被发现的受害者的抛尸地点。 一名受害者在红旗县境内的废弃砖窑深处。 一名受害者在平峪县界旁的密林滑坡下。 另一名受害者在某条干旱河床的巨石背后,每一处都人迹罕至,极难发现。 最后云华画出了凶手。 在凶手下面写下了名字赵铁柱,他的单位,另外还备注了一行字。 发生火灾救人导致面部和身体严重烧伤毁容。 画完后,她几乎再次虚脱。 当江队风尘仆仆地赶到医院病房时,他的脚步在门口骤然顿住。 眼前的景象让他呼吸一滞。 病床上铺满了大幅的云纸。 脚步缓缓的走进去,视线落在那些云纸上。 墨迹未干的线条勾勒出山川河流、道路村庄,从那个罪恶起点的废弃机井,到凶手的独门院落,每一条路径都清晰得可怕。 江队的脸色瞬间变得无比震惊和凝重,所有的疲惫被一扫而空。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面对巨大真相时的肃穆。 他几乎是屏着呼吸走上前。 目光掠过地形图,最终定格在那张人物画像上。 他小心翼翼地拿起那张写着名字和备注的画像,指尖触碰到云纸细腻的纹理时,竟控制不住地微微颤抖。 “赵铁柱!” 他低声念出这个名字,瞳孔骤然收缩,声音里充满了难以置信:“竟然是他!” 一旁的陆知行敏锐地察觉到他的异样,抬眸看向他: “认识?” 江队缓缓摇头,视线却未曾从画像上移开半分。 仿佛要透过那墨笔线条看穿其人的灵魂。 “没见过本人,很多年前,在报纸上见过。” 江队的声音低沉,带着一种时空错位的恍惚: “赵铁柱是那场纺织厂大火的救火英雄, 凭一己之力救出了五个人,还救出了很多的物资,都是国家财产, 自己却重度烧伤,毁了容, 之后就很少在人前露面了,没想到凶手竟会是他!” 江队的语气里交织着震惊、困惑和一种难以言喻的痛惜。 “他可是……”话到了嘴边,却又戛然而止。 那曾经金光闪闪的‘英雄’二字。 在此刻显得如此沉重。 短暂的沉默后,江队眼中的所有复杂情绪迅速褪去,凝聚成刑警特有的锐利与坚定,如同出鞘的利刃。 他的声音冷硬,不容置疑: “英雄的伤痕,绝不是他堕落成恶魔的理由和通行证!我现在就召集人手,对他实施抓捕!” “江队,证据在他家里那个上了锁的抽屉里,有一个笔记本!” “好!” 江队重重地吸了一口气,那口气息沉重得仿佛压住了千钧重量。 他再次看向满床的图纸,眼神变得无比坚定。 小心翼翼地将所有图纸逐一收拢、叠好,动作轻柔得如同在整理易碎的珍宝,又郑重得如同承接了无声的嘱托。 收拾好图纸,江队转向病床上脸色苍白的云华,喉结剧烈地滚动了一下。 似乎有千言万语堵在胸口。 感谢、震撼、承诺…… 但最终,他没有说任何话。 任何语言在此刻都显得苍白。 他只是极其郑重地、深深地对云华点了点头。 一切尽在不言中。 下一刻,他猛地转身,大步流星地离去。 医院的走廊里回荡着他远去的脚步声,一声声,急促而有力,像是擂响了追捕罪恶、奔赴真相的战鼓。 病房门轻轻合上,隔绝了外界的声响。 一时间。 病房里只剩下云华和陆知行。 陆知行站在原地,目光沉沉地落在云华脸上。 少女躺在过大的病床上,愈发显得单薄脆弱。 脸色是失血后的苍白。 偏偏,那双眼睛清亮得惊人,像是暴风雨后洗过的寒星,里面盛着太多他无法解读、却足以撼动心魄的东西。 陆知行心底有无数的疑问在疯狂翻腾。 这些问题几乎要脱口而出。 可他的视线,最终却定格在少女微微颤抖的睫毛和那种极度疲惫的脸上。 所有已冲到嘴边的话,就这样被他硬生生地、尽数咽了回去。 他什么也没问,只是默然走上前。 高大的身影在病床边投下一片安稳的阴影。 他弯下腰,伸手,将滑落的被角仔细地、轻柔地掖回去。 就在他准备直起身收回手的刹那,一只微凉的手从被子下面倏地伸了出来,轻轻捏住了他的手指。 陆知行低头,对上少女的视线。 云华的手指其实没什么力气,只是虚虚地搭在他的指骨上,指尖冰凉,甚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因虚弱而产生的轻颤。 少女仰着脸,因为虚弱,声音细软,甚至带着点委屈: “陆知行,我还饿。” 说完,她像是耗尽了这点说话的力气,轻轻抿了抿有些干裂的嘴唇,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那眼神纯粹而直接,瞬间击中了陆知行内心最柔软的地方。 不知怎么的,陆知行突然就低低地笑了起来,胸腔传来轻微的震动,眼底漾开连自己都未曾察觉的纵容和暖意。 他俯下身,保持着被她虚握着手指的姿势,眼含戏谑,嗓音低沉而温和: “没有蛟龙肉,怎么办?” 第40章 摊牌 云华显然没料到陆知行这样的人会打趣自己。 那双因虚弱而显得过分大的眼睛里闪过一抹错愕,苍白的脸颊甚至因此透出一点极淡,极浅的霞光。 她张了张嘴,似乎想反驳什么,却最终只是无力地抿紧,眼神里带上了一点被看穿心思的细微懊恼,轻轻瞪了他一眼。 那一眼没什么力道,反而因为她的虚弱,显出一种罕见的、近乎娇嗔的神态。 陆知行眼底的笑意更深了些,却不再逗她。 动作自然地拿起床边柜子上的搪瓷杯,递到少女唇边,声音低沉: “先喝点水!” 云华顺从地微微低头,小口地喝了几口温热的水。 喂完水。 陆知行站起身,又细心地调整了一下她背后的枕头,让她能靠得更舒服些。 才低声嘱咐: “我很快回来。” 男人的目光在少女脸上停留了片刻后,才转身,大步离开了病房。 房门轻轻合上,隔绝了外面的世界。 云华极轻地吁出一口气,浓密的睫毛垂下,掩去了眼底深处翻涌的、无人得见的惊涛骇浪。 她不吃蛟龙肉的。 蛟龙是她的坐骑。 白色的鳞片,白色的龙须,头上生有独角,腹下生有四爪,通体洁白,散发出神异而强大的气息。 是一种又强大又美丽的上古灵兽。 通常只跟最强大的巫契约。 这里没有玄冰银鱼,更没有蛟龙。 疲惫如同潮水般再次席卷而来,轻叹了一声,云华才放任沉重的眼皮慢慢合上。 宋阳家。 宋阳推开家门时,天光才刚亮透,院子里还带着清晨的凉气。 身上还挟着外面的风尘,眉眼间带着一股说不出的戾气。 昨晚被陆家兄弟俩揍了一顿,现在浑身都疼! 宋阳把这疼算到了陆春晓的身上。 怎样让陆春晓这女人心里疼,宋阳太知道了。 无视她,不搭理她就行。 陆春晓早就起了,在厨房忙活。 灶台上熬着的米粥正咕嘟咕嘟冒着热气,蒸笼里是刚蒸上的白面馒头。 空气里弥漫着食物最朴素的香气。 她一抬眼,看见自家男人那道熟悉的身影跨进院门,心头顿时一喜,脸上不自觉地漾开笑容。 湿漉漉的手在围裙上匆忙擦了一把,张口就要喊他。 可宋阳根本没有看她。 一眼都没有。 他脚步又急又沉,低垂着头,径直从厨房门口掠过,连眼角的余光都没有分给陆春晓一丝一毫。 宋阳敲开了父母住的房间。 宋母开的门,见是自家儿子,欣喜的喊了一声:“儿子回来了!” 宋阳进了房间,随后‘咔哒!’一声。 从里面将门闩轻轻插上了。 那一声轻微的落闩声,在清晨寂静的院子里,像一根针,猝不及防地刺了陆春晓一下。 陆春晓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举在半空准备打招呼的手慢慢垂了下来,心里头那点热乎气儿瞬间凉了半截。 她怔怔地站在原地。 听着公婆住的房间里隐约传来的、压得极低的说话声。 却一个字也听不清。 她不知道宋阳咋了,心神不宁地回到灶台前。 机械地搅动着锅里的粥,耳朵却竖得尖尖的,时刻捕捉着东厢房的动静。 粥熬好了,馒头蒸好了。 咸菜也切丝拌好了,一样样端进屋里的小桌。 可那扇门依旧紧闭着,纹丝不动。 陆春晓摆好碗筷后,自己也坐不住了,在屋里来回踱着步。 目光一次次飘向那扇门。 心里七上八下地琢磨,就算是出差累了,回到家,也该先回自己屋歇歇脚、换身衣服,喝口热水吧? 有什么天大的事,非得关起门来跟爸妈说这么久! 正当她胡思乱想、心乱如麻之际。 门‘吱呀!’一声开了。 陆春晓心头一跳,猛地回头看过去。 出来的不是宋阳。 是她的婆婆。 宋母站在房门口,身上穿着那件半旧的棕灰色袄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一张脸绷得紧紧的,像是结了一层寒霜。 她那双眼睛,锐利得像刚磨好的剪刀,直直地朝陆春晓剜过来。 冰冷得没有一丝温度。 “春晓,”婆婆的声音又干又硬,像是敲在冻土上:“过来,我有话跟你说。” 陆春晓心里‘咯噔!’一下。 一股强烈的不安瞬间攫住了她。 她下意识地在围裙上擦了擦手,快步走到婆婆面前,努力挤出一个顺从的笑: “妈,啥事啊?早饭做好了,正热乎着呢,要不先叫宋阳和爸出来吃饭?” 她嘴上说着,眼角的余光却拼命往婆婆身后那半开的门缝里瞟。 试图捕捉到宋阳的身影。 宋母像是根本没听见她的话,只是用那双冷眼将她从上到下扫了一遍,目光像是在掂量一件即将被丢弃的物件。 宋母的嘴角向下撇着,形成一个极其刻薄的弧度。 “吃啥饭!你还有心情吃饭!” 宋母的声音陡然拔高,尖利得划破了清晨的宁静,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蛮横 一想到儿子身上的那些伤,宋母弄死陆春晓的心思都有。 凭什么陆家人就能明目张胆的打人! 打人是犯法! 可儿子宋阳不让她说被陆家人揍了这事儿。 陆春晓被这突如其来的发作吓了一跳。 脸上的笑容彻底僵住,心里那点不安迅速扩大: “妈,您这话是啥意思?” “啥意思?” 宋母冷笑一声,下巴抬得高高的,用鼻孔瞪着陆春晓,声音又尖又响,几乎是吼了出来,恨不得让左邻右舍都听个一清二楚。 “我的意思是,我们老宋家这座小庙,供不起你陆春晓这尊大佛!你赶紧的,收拾收拾你的东西,跟我儿子把婚离了!今天就离!” “你说什么?离婚!” 陆春晓只觉得耳边‘嗡!’的一声,像是被人用重锤狠狠砸了一下脑袋。 她眼前发黑,踉跄着后退了半步,难以置信地瞪着婆婆,声音都在发抖: “妈,我跟宋阳好好的,咋就要离婚呢!是我哪儿做错了吗?您告诉我,我改!我一定改!妈您别生气,千万别说这种置气的话!气坏了身体不值当!” 陆春晓急得语无伦次。 双手无措地在身前绞着围裙,脸色煞白,几乎要哭出来。 宋母却丝毫不为所动,反而像是被她的反应激怒了,猛地朝前逼近一步,手指头几乎要戳到陆春晓的鼻尖上,唾沫星子都喷了出来: “为啥离婚你自己心里没数吗!还搁这儿跟我装傻充愣! 我们老宋家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才娶了你这么个丧门星进门! 我儿子在外面辛辛苦苦挣钱,为了什么, 不就是为了家里老婆孩子热炕头?可这么多年过去了, 孩子呢! 现在还好意思问为什么? 我告诉你, 这婚必须离!由不得你不同意!滚!赶紧给我滚出我们老宋家!” 陆春晓被婆婆那番劈头盖脸的咒骂砸得头晕目眩。 身子晃了晃。 勉强扶住了旁边的水缸沿才站稳。 她脸色惨白如纸,胸口剧烈起伏着,但那双看向婆婆的眼睛里,却第一次燃起了执拗的火光。 陆春晓深吸了一口气,声音因激动而颤抖,却异常清晰: “妈!你不能这么说我,我对你们不好吗?每个月领的工资我都给你了,我自己就留了两块钱做零花,离婚?凭什么?就凭您这几句话?我不答应!” 她猛地转头,目光死死盯住那扇依旧紧闭的东厢房门,提高了声音,像是要把里面的人揪出来: “宋阳!宋阳你出来!你听见了吗?你要离婚?好!你出来!你亲口跟我说!只要你宋阳看着我的眼睛,说你不要我了,说这日子你一天也过不下去了,我陆春晓绝不死皮赖脸缠着你!我立马就走!” 她的声音带着哭腔,却掷地有声。 在清晨的小院里回荡,带着一种破釜沉舟的决绝。 陆春晓在赌,赌宋阳对她的感情。 院子里死一般的寂静。 婆婆似乎没料到她敢这样顶撞,一时气得脸色发青,指着她‘你……’了半天,却没再说出更难听的话。 陆春晓说得没错,这些年,她的工资几乎都给了宋家。 这也是宋阳一家人日子过得这般滋润的原因。 陆春晓是护士,除了每个月的工资,医院的待遇也是不错的,逢年过节也有一些福利。 陆春晓几乎全拿回了宋家。 几秒令人窒息的沉默后,东厢房那扇门终于‘吱嘎!’一声。 被人从里面缓缓推开。 宋阳走了出来。 他站在门口,逆着光,面容有些模糊,但身形依旧是她熟悉的那个样子,只是此刻显得格外僵硬。 陆春晓一看到他,所有的强硬和质问瞬间像是被戳破的气球,只剩下满腔的委屈。 她上前一步,声音软了下来。 带着哽咽:“宋阳,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妈说的不是真的,对不对?你告诉我!” 宋母在一旁厉声插嘴: “阳子!你赶紧跟她说清楚!让她死了这条心!占着茅坑不拉屎的玩意儿!谁稀罕!” 宋阳没有看他母亲,他的目光缓缓移向陆春晓。 那眼神里没有了往日的温和,只剩下一种近乎麻木的冰冷和疏离。 他看着陆春晓通红的眼眶,看着她因紧张而绞在一起的双手,看着她脸上那尚未褪尽的、见到他归来时的细微喜悦残影,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 但最终,他的嘴唇抿成一条冷硬的直线。 陆春晓跟他现在的这份工作相比,孰轻孰重,宋阳还是分得清的! “妈说的,就是我的意思。” 宋阳的声音低沉、沙哑,却没有任何起伏,像是一块冰冷的石头,直直砸向陆春晓:“陆春晓,我们离婚吧,这些年,我对你咋样,你自己心里清楚,咱们好聚好散!” 每一个字,都清晰无比,重重地敲在陆春晓的心上。 她像是没听懂,或者说是不敢相信,瞳孔猛地放大,死死盯着他: “为什么?宋阳,为什么?总得有个理由!是我哪里不好?你告诉我!” “没有理由。” 宋阳打断她,语气决绝得不留一丝余地,甚至带着一种刻意的不耐烦:“就是不想跟你过了,看见你就觉得烦,觉得累,懂了吗?” 他移开视线,不再看她惨白的脸。 目光投向院门外空旷处,仿佛多看她一眼都难以忍受:“手续咱们尽快去办,家里的东西,你看什么有用就拿走,以后……各自安好吧。” 说完,他竟不再有片刻停留,猛地转身,几乎是逃也似的,重新快步走回了东厢房。 ‘砰!’地一声,再次将门紧紧关上。 那一声门响,彻底将陆春晓隔绝在了他的世界之外。 陆春晓僵在原地,像是一尊瞬间被抽走了所有灵魂的木偶,脸上最后一丝血色也褪得干干净净。 耳边反复回荡着他那冰冷绝情的话语。 ‘看见你就觉得烦,觉得累!’ 原来,她满腔的欢喜和等待,她为这个家付出的一切,在他眼里,竟只换来了‘烦!’和‘累!’。 院子里,只剩下婆婆冰冷的斜睨,和那扇再也不会为她打开的门。 陆春晓感觉自己浑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了,骨头缝里都透着寒气。 她一步一步,极其缓慢地挪到那扇紧闭的房门外,像是用尽了生命中最后一点气力。 她抬起手,指尖几乎要触碰到冰冷的门板,却又无力地垂下。 她的额头轻轻抵在门框上,声音轻得像是随时会碎掉,带着一种绝望的、最后的求证: “宋阳!”陆春晓喃喃道,眼泪无声地滑落,渗入木头细微的纹理里:“是因为……是因为我不生孩子吗?” 门内一片死寂。 就在她以为不会得到任何回应的时候,宋阳冰冷的声音穿透门板,像淬了毒的针,精准地扎进她最深的痛处: “不然呢?” 宋阳的声音嘶哑:“陆春晓,我们结婚多少年了?别人家的院子早就娃娃吵翻天了,你呢?你这肚子除了长肉,还有什么动静?” 他的话像一把生锈的钝刀,在她心口反复绞拧。 “我妈天天在我耳边念叨,我这耳朵都快起茧了!我们老宋家不能在我这儿断了香火!你懂不懂?”宋阳的声音陡然拔高,透出压抑不住的烦躁和怨气。 “每次看见隔壁老李家抱着大孙子在我面前晃,我这脸都没地方搁!我是个男人!我不能绝后!” 第41章 送医院 门外的陆春晓,像是被这些话抽干了所有的力气,顺着门板软软地滑坐到冰冷的地上。 原来,往日那些安慰,那些‘不急,慢慢来’的温柔,全都是假的。 “可是!” 陆春晓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猛地抬起头,对着门板急切地辩解,声音里带着哭腔和一丝疯狂的希冀: “你给我找医生了!王医生的医术是很好的!你忘了?他亲口说的,说我只是身子虚,底子亏了,再坚持喝一段时间的药,好好调理,就能怀上孩子的!能的!他明明说能的!” 她的话语又快又急,仿佛慢一点,那点微弱的希望就会彻底熄灭。 然而,门内的男人却发出了一声极其短促而冰冷的嗤笑,那笑声里充满了残忍的嘲弄。 “陆春晓,你是不是傻?”他的声音清晰地传来,每一个字都像一把钝刀,缓慢地切割着她早已血肉模糊的心: “别自欺欺人了,你生不了孩子的。” “王医生那么说,”他顿了顿,似乎是为了让她听得更清楚、更绝望:“是我让他那么说的,是我让他骗你,免得你整天哭哭啼啼、寻死觅活地烦我。” 陆春晓如遭雷击,整个人僵在原地,连呼吸都停滞了。 门外,宋阳最后那句话,如同最终判决,带着一种彻底碾碎她所有尊严的冷酷,重重砸下: “离婚吧!我们宋家,不能绝后。” 话音落下,门内再无声息。 门外,陆春晓睁着眼睛,眼前只剩下一片无边无际的、冰冷的黑暗。 原来,那所谓的名医,从头到尾,都是一场精心编织的、彻头彻尾的骗局。 而她最大的罪过,就是不能为宋家生下一个孩子。 陆春晓瘫坐在冰冷的地上,门板的凉意透过薄薄的衣衫渗入骨髓,却远不及她心中万一的寒冷。 可即便如此,那点深入骨髓的执念仍让她挣扎着抬起头,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朝着门缝里哀求,声音破碎不堪,带着摇摇欲坠的哭腔: “宋阳,你别生气,好不好?都是我不好,是我没用!” 陆春晓语无伦次,试图将所有的过错都揽到自己身上: “咱们再去找医生,找更好的医生!吃再苦的药我都愿意!求你别再说离婚的话!” 她伸出手,徒劳地抓着冰冷的门板,声音里充满了卑微的、近乎绝望的乞求: “我知道,你是爱我的,对不对?你以前对我那么好,我不能没有你啊,宋阳,咱们好好的,行吗? 就像以前一样,好好的过日子,求你了!” 门内,长久的沉默几乎要将陆春晓最后一点希望碾碎。 终于,宋阳的声音再次响起,却比之前任何一次都要冷硬,像是一块被冻透了的生铁,不带丝毫转圜的余地: “陆春晓,你听不懂人话吗?” 他的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带着极度不耐烦的厌弃:“我说了,离婚!这不是在跟你商量,是在通知你。” “爱?” 宋阳嗤的笑出声,那笑声尖锐地刺入陆春晓的耳膜: “别自作多情了,我现在看见你这副哭哭啼啼、死缠烂打的样子就觉得恶心反胃! 我在外面辛辛苦苦工作,回到家,还得哄你,还得第一时间抱抱你,要不然你就追问我,是不是不爱你了!是不是你哪里做得不好了! 你知不知道你有多烦人? 整天把情啊爱啊的挂在嘴边,这东西是能吃还是能喝!还是能给咱们宋家变出一个大胖小子来! 这些年我过得够够的!你也就是陆家的女儿,抛开陆家这顶光环,你啥也不是! 宋家不能绝后,这是铁打的事实! 而你,就是个没用的废物,连个蛋都下不出来! 光凭这一点,你就没资格再留在我们宋家! 别再浪费大家时间了,痛快点答应离婚,给自己留最后一点脸面。” 说完,里面传来重重的脚步声,像是他刻意走远,彻底隔绝了她的声音,也彻底碾碎了她所有卑微的祈求。 陆春晓伸出的手无力地垂落下来,整个人像是被抽走了最后一丝生气的破布娃娃,软软地瘫倒在冰冷的门前。 哀莫大于心死。 原来,所有的温存过往,所有她坚信不疑的爱意。 在‘不能传宗接代’这四个字面前,竟是如此不堪一击。 她为这个家的所有付出都轻贱如尘。 宋阳那些淬毒般的话语如同冰锥,一根根钉入她的心脏,痛得她几乎痉挛。 结婚这些年,他连重话都很少对她说。 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怎么会一夜之间,吐出如此恶毒、如此践踏她尊严的字句? 这不对劲,这太不对劲了! 几天前他出差临走时,还细心帮她拢好耳边的碎发,叮嘱她在家照顾好自己,说他回来给她带城里有名的桂花糕。 那眼神里的温柔,怎么可能是假的? 一股强烈的、不合时宜的怀疑猛地压过了心碎,她挣扎着再次扑到门板上,像是濒死的人抓住最后一根浮木,声音因急切而嘶哑: “宋阳!宋阳你开门!你告诉我实话!” 陆春晓用力拍打着门板,不顾一切地喊道: “我知道你不是这样的人!你从来都不是!你是不是遇到什么难处了? 是不是在外面欠了债?还是得罪了什么人? 你跟我说! 我们是夫妻,天大的事一起扛! 我来想办法,我一定来想办法!好不好?求你,别用这种方式逼我走!” 门内死一般的寂静持续了几秒。 突然,‘砰!’地一声巨响! 房门被一股巨大的力量从里面猛地拽开,带起的风吹动了陆春晓额前的碎发。 宋阳高大的身影堵在门口,逆着光,面容阴沉得能滴出水来。 他居高临下地俯视着跌坐在地、狼狈不堪的陆春晓,眼神里再也没有半分往日的情意,只剩下赤裸裸的厌恶和一种破罐破摔的疯狂。 “你来想办法?”宋阳嘴角扯出一个极其恶劣的、充满嘲讽的弧度,声音尖刻得像刀片刮过玻璃:“好啊!那你给我想个完美的办法出来!” 他猛地俯下身,脸几乎要凑到陆春晓的鼻尖上。 那双曾经盛满温柔的眼睛此刻只剩下冰冷的寒光,一字一句,如同最锋利的匕首,狠狠捅进她的心窝: “我告诉你我的苦衷!我厌倦你了!我看够你这张一成不变的脸了!我喜欢上别的女人了!我们早就好上了!就在你天天守着灶台、熬那些没用的苦药汤子的时候,我正抱着她在租来的房子里快活!” 他的话语如同毒蛇的信子,嘶嘶地喷射着致命的毒液: “你知道最让我开心的是什么吗?她怀上了!怀了我的种!我们老宋家真的有后了!哈哈哈哈哈!” 他竟疯狂地笑了起来,那笑声刺耳又癫狂,充满了残忍的得意。 笑够了,他猛地收声,眼神变得极其凶狠,用手指几乎戳到陆春晓的额头: “你呢?你这个占着窝不下蛋的废人!你现在挡着她的路了!你不滚,不给她让出位置,她怎么名正言顺地进我宋家的门?我儿子怎么能堂堂正正地叫我爹! 这就是我现在天大的苦衷!咱俩离婚是唯一的办法!你 现在听明白了吗?废物!” 吼完,他像是多看她一眼都会污了自己的眼睛,猛地直起身,再次‘砰!’地一声将门狠狠摔上! 那巨大的声响,如同惊雷,彻底劈碎了陆春晓所有的世界。 孩子! 宋阳跟别的女人有了孩子! 陆春晓再也支撑不住,双手死死捂住脸,压抑不住的呜咽声从指缝间破碎地溢出来。 肩膀剧烈地颤抖着,哭得几乎背过气去。 就在这时,一直冷眼旁观的宋母慢悠悠地踱步过来,停在她面前,那双三角眼里闪烁着毫不掩饰的嫌恶与快意。 “哟,这会儿知道哭了?早干嘛去了?” 宋母的声音又尖又冷,像淬了冰的针: “哭有什么用?哭就能给我们老宋家哭出个大孙子来?别做梦了!” 她围着瘫软如泥的陆春晓走了半圈,唾沫星子几乎喷到她头上: “占着茅坑不拉屎!自己是个不会下蛋的铁母鸡,还挡着别人的道儿!我要是你,早就没脸待下去了,自己收拾包袱滚蛋,也算给自己留最后一点体面!赖在这儿哭哭啼啼,装给谁看?真是晦气!” 巨大的绝望和羞辱感如同潮水般将陆春晓淹没。 这个家,再也没有她的容身之处了。 她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猛地用手背胡乱抹去脸上的泪水和鼻涕,挣扎着从冰冷的地上爬了起来。 因为起得太猛,眼前一阵发黑,身子晃了几晃才勉强站稳。 她不再看婆婆,也不再看那扇门,眼神空洞得吓人,仿佛灵魂已经被抽走,只剩下一具空荡荡的躯壳。 她一步一步,踉踉跄跄地朝着院门外走去,脚步虚浮。 背影单薄得像是一片随时会被风吹走的枯叶。 走出那个令人窒息的小院,清晨冰冷的空气扑面而来,让她打了个寒颤。 这才意识到自己只穿着一件单薄的毛衣,连外套都忘了拿。 可她根本不想回头,哪怕冻死在外面。 她也不想再踏进宋家一步。 她觉得脏! 陆春晓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满面泪痕,眼神涣散。 整个世界在她眼中都变成了一片灰蒙蒙的、毫无意义的模糊背景。 行人投来诧异或好奇的目光,她也浑然不觉。 耳畔反复回响着宋阳那些绝情的话和婆婆的恶毒诅咒,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痛得无法呼吸。 她该去哪里? 上班? 她是医院外科病房的一名护士,这个时间本该去交接班了。 可是,陆春晓低头看了看自己颤抖的双手,又摸了摸自己哭得红肿不堪、根本无法见人的脸。 她这样的状态,怎么去面对病人和同事? 她如同一个游魂,失魂落魄地继续往前走着,完全失去了方向感。 甚至忽略了周遭的一切。 她不知不觉地走到了路中间。 ‘吱!’的一声! 极其尖锐刺耳的紧急刹车声猛地响起! 一辆黑色的轿车在距离她不到半米的地方险险停住。 车头几乎已经蹭到了她的衣角。 司机吓得脸色发白,惊魂未定地探出头。 正要把人喊走。 后座的车窗缓缓降下,一位穿着挺括中山装、气质沉稳的中年男子微微皱眉,制止了司机。 他是魏国兴,红星糕点厂的厂长,今天正要赶去参加一个重要的会议。 魏厂长目光锐利,一眼就看出车前的年轻女人状态极其不对劲。 衣衫单薄,满面泪痕。 眼神空洞得没有一丝神采。 整个人像是遭受了巨大的打击,完全失了魂。 魏国兴推开车门下车,快步走到陆春晓面前。 离得近了,更能看清女人的狼狈和绝望。 人长得挺白净秀气,只是身形略显圆润,此刻冻得嘴唇都有些发紫,正呆呆地望着他,眼里全是茫然和痛苦。 魏国兴放缓了语气: “大妹子,你没事吧?你家在哪里?这大冷天的,怎么连件外套也不穿就出来了? 先上车,我送你回家,冻病了可不划算。” 男人的声音沉稳有力,带着一种令人安心的力量。 然而,陆春晓似乎完全听不进他的话,只是依旧呆呆地看着他,瞳孔里没有焦点。 巨大的情绪冲击早已让她的身体达到了极限。 魏国兴还没来得及再多问几句。 只见她眼睛一闭,身体软软地向前倒去。 “哎!” 魏国兴眼疾手快,连忙伸手扶住了她瘫软下去的身子。 “厂长,这……” 司机也跑了过来,有些无措。 魏国兴看了看怀里昏迷不醒、脸色苍白的女人,又看了看腕表,会议时间紧迫。 但他总不能把一个明显遭遇变故、又晕倒在自己车前的陌生女人就这么扔在大街上不管。 “快,帮忙扶上车!” 魏厂长果断对司机下令:“就近送医院!” 车子飞快地驶向最近的医院。 急诊室里,医生护士匆忙接手了昏迷的陆春晓。 第42章 掏心掏肺 忙碌中,医生很自然地对着一同跟来的、气质不凡的魏国兴询问病史: “家属去办一下手续!病人怎么回事?以前有什么基础疾病吗?” 魏国兴愣了一下,解释道: “医生,我不认识她,我是在路上遇到她的,看起来像是受了什么打击!” 医生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昏迷不醒、无人照看的陆春晓,皱了皱眉: “不是家属啊!” 司机在一旁小声提醒:“厂长,会议时间快到了。” 魏国兴看着病床上那张苍白脆弱的脸,沉吟片刻,让司机帮着去把住院手续给办了。 他行事向来有始有终,负有责任感。 魏国兴从公文包里拿出钢笔和便签纸,迅速写下自己的姓名和一个办公室电话号码,递给值班的护士。 “同志,我还有紧急公务必须离开,这是我的联系方式,如果这位女同志醒来后有什么需要,或者有什么情况,麻烦你们打这个电话联系我。” 魏国兴语气郑重地嘱咐道。 护士接过纸条,点了点头。 魏国兴这才转身,带着司机匆匆离去。 军区医院。 陆知行提着几个摞在一起的铝制饭盒推开病房门时,云华正望着窗外发呆。 听到动静,她转过头,眼神因他的到来微微亮了一下。 “没睡会儿!正好,趁热吃。” 陆知行语气自然,将饭盒在小桌板上一一打开,热气伴着香气瞬间弥漫在消毒水味的空气里。 第一个饭盒里,是一条完整的清蒸鱼,鱼身上铺着细细的姜丝葱丝,淋着浅色的豉油,鱼肉雪白,一看就火候极好。 第二个饭盒里是熬得糯糯的米粥,米粒几乎化开,最适合她此刻的肠胃。 最后两个饭盒盖子一揭开,是满满登登、白胖胖的大包子。 面皮散发着麦香,隐隐透出里面饱满的肉馅儿油光。 一个盒子整整齐齐码了八个,两个盒子就是十六个,分量实在是惊人。 云华看了一眼,有些愕然,下意识地问: “怎么买了这么多包子?” 陆知行给她递过一双干净的筷子,闻言动作顿了顿: “我跟你一起吃!” “哦!” 云华接了筷子,小口小口地先喝起粥来。 一边喝粥一边吃鱼,没多久,整条鱼就吃完了。 鱼的味道还行,肉质肯定是比不上玄冰银鱼的。 云华拿起一个包子继续开吃。 包子皮松软,内馅是剁得极细的肉糜,混合了少许葱姜汁,咸香适口。 慢慢吃完了一个,又拿起第二个。 吃完东西,云华擦着手,看向陆知行: “我想回家了!你知道的,我身体什么病都没有,就是力竭导致,缓一缓就好了。” 陆知行眉头微蹙,正想劝云华多观察一日。 病房门却‘砰!’一声,被猛地推开! 两人同时转头,只见大嫂周墨韵急匆匆地闯了进来,额上还带着细密的汗珠,显然是一路跑来的。 “老三!云华!”周墨韵气息未匀:“春晓……春晓不见了!” “什么?” 陆知行霍地站起身,脸色瞬间沉了下来: “怎么回事?大哥不是去宋家了吗?” “去了!老陆一早就去了宋家,但没见到春晓!” 周墨韵急得语速飞快: “问宋阳,宋阳说他也不知道!只说早上那会儿两人闹离婚,春晓自己跑出去了, 宋阳以为春晓回了娘家,也没在意! 这可真是……老陆沿着从宋家回咱们家的路找了好几遍,问了好些人,都没见到! 这可急死个人了!她会去哪儿呢?” 周墨韵越说越急,眼圈都红了。 周墨韵跟陆春晓这个小姑子的感情很深,说是姑嫂,其实跟亲姐妹没差。 陆知行深吸一口气,强行压下心头的焦灼,迅速做出决断。 他转向周墨韵,语气沉稳却不容置疑: “嫂子,你先别慌,回家去等消息,万一春晓自己回去了,你好好劝导她,我这就给云华办出院手续,然后去找她,还有这事儿暂时别惊动父亲。” “好!好!我知道,我这就回去!”周墨韵连连点头,抹了把眼泪,又急匆匆地转身跑了出去。 陆知行动作极快,立刻去找医生办理出院手续。 医生本有些犹豫,见云华态度坚决,陆知行又确有急事,最终还是同意了。 手续办妥,陆知行一把抱起依旧虚弱的云华,往外面走。 上了车,陆知行把云华安置在车后面躺着。 云华拽了一下陆知行的衣角: “去西边,她在一家医院!我想睡会儿,别叫我!” 说完,云华就闭上了眼睛。 呼吸清浅的睡着了。 陆知行怔怔的望着少女,云华的额角上是一层细密的汗。 脸上好不容易养回来的一点血色又没了。 为了陆春晓,云华肯定是动用了某种能力。 红星糕点厂。 会议结束后,魏国兴刚回到办公室,桌上的电话就响了起来。 是医院打来的。 “魏同志吗?您好,我是医院护士,上午您送来的那位女同志已经醒了。” 魏国兴心里一松:“醒了就好,她没事了吧?” 电话那头的护士语气却有些为难: “身体检查没什么大碍,主要是情绪激动和受了风寒。 就是她醒来后一直不说话,不哭也不闹,就盯着天花板发呆,问什么都不回答, 也不肯说家里人的联系方式, 这样子我们有点担心, 您看,您方不方便来一趟医院?或许您能开导开导她,或者想想办法联系上她的家人? 总这么耗着也不是办法。” 魏国兴捏了捏眉心,略一思索,便应承下来: “好,我知道了,我马上过去。” 放下电话,魏国兴再次开车前往医院。 病房里,陆春晓依静静地躺在病床上,眼睛睁得大大的,望着雪白的天花板,仿佛灵魂已经游离天外。 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反应。 魏国兴走到床边,拉过一把椅子坐下。 他没有立刻开口,只是静静地坐着。 过了一阵,魏国兴才开口: “同志!不管你遇到了什么难处,总要面对,身体是自己的,垮了,难受的是自己,称了心的可能是那些欺负你的人。” 魏国兴顿了顿,观察着她的反应,见她睫毛微微颤动了一下,继续沉声道: “我是军人出身,说话直接,天塌不下来,就算真塌了,也得想办法扛过去,你还年轻,未来的路长着呢, 不能就这么把自己困死, 告诉我你家人的电话,或者单位也行,总得有人来照顾你,你这样不声不响的,你家里人肯定担心!说不定这会儿正到处找你呢!” 或许是‘军人’两个字触动了陆春晓。 也或许是别的。 陆春晓空洞的眼睛终于缓缓转动,视线聚焦在魏国兴那张正气凛然的脸上。 良久,一滴眼泪悄无声息地从她眼角滑落,没入鬓角。 女人苦笑着说: “同志,你是个好人,谢谢你,你走吧!” 陆春晓别开视线,望向窗外刺目的阳光,声音里浸透着满满的疲惫与绝望: “我这个样子,不想家里人看到,他们会失望的!” 从一开始,父亲就不赞同这门婚事。 大哥和老三也不喜欢宋阳。 觉得这年轻人油嘴滑舌。 是她,是陆春晓自己,死皮赖脸,猪油蒙了心求来的婚事。 现在,宋阳要跟她离婚。 一想到宋阳说那个女人已经怀了宋家的种,陆春晓的心口便猛地一缩,像是被无数根冰冷的细针同时刺入,密密麻麻的痛楚瞬间蔓延至四肢百骸。 痛得她几乎无法呼吸。 她是那么深深地爱着宋阳啊。 爱到当初不顾父亲的反对,可如今,这份浓烈的爱崩塌得如此彻底,如此残忍。 将她从头到脚浇得透心凉。 或许从一开始,宋阳就没有喜欢过她。 陆春晓忽然悲哀地意识到,自己身上最吸引宋阳的,可能从来不是她这个人本身。 她遗传了父亲的相貌,平平无奇,至多算是端正清秀。 不像大哥和老三,他们兄弟俩遗传了母亲出色的相貌。 跟大哥和老三站在一起,她陆春晓永远是那个最不起眼的。 突然出现宋阳这样一个把自己捧在手心上的男人,陆春晓就找不着北了。 殊不知,男人接近她只是因为她是陆家人而已。 他记得她随口提过的小喜好,会在她下班时‘恰好’出现在单位门口,目光总是专注地落在她身上,对于一个从小活在出色两兄弟的光环下、自觉平凡无奇的陆春晓而言。 这独一份的、炙热的‘偏爱’,就像久旱逢甘霖。 她几乎是慌不择路地陷了进去,沉醉在那份被捧在手心里的错觉中,晕头转向,彻底找不着北。 现在看来,她错了,错得离谱! 宋阳看中的,根本就不是她陆春晓,是陆家老爷子虽退余威犹在的影响力,是大哥陆观砚手里握着的实权,是三弟陆知行在部队里的大好前程。 宋阳接近她,讨好她,娶她,只是因为她是‘陆家人’。 这个认知比单纯的背叛更加残忍。 它彻底否定了宋阳曾给予她的那些温存的意义,将她一颗毫无保留奉献出的真心,践踏成了攀附权贵的垫脚石。 原来那些让她心跳加速的深情注视,可能只是在衡量她价值几何。 那些让她倍感温暖的体贴入微,或许只是步步为营的精准算计。 她所以为的爱情,竟是她一人的独角戏。 而宋阳,自始至终都是台下那个冷静的、带着功利目的的观众。 巨大的羞辱感如同海啸般席卷而来,瞬间淹没了先前的心碎和绝望。 她不仅失去了婚姻。 更可悲的是,她发现自己或许从未真正被爱过。 而她,却错把那点基于利益的算计和虚荣,当成了独一无二的爱情,掏心掏肺地奉献了自己的一切。 多么可笑,又多么可悲。 就在陆春晓沉浸在无边无际的羞耻与绝望中时,病房门被‘砰’地一声猛地推开! 陆知行高大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他显然是急匆匆赶来的,那双锐利的眼睛迅速扫过病房,瞬间将情况尽收眼底。 二姐脆弱崩溃的模样,以及坐在床边那位陌生的、气质不凡的中年男人。 陆知行几步就跨到床边,目光先是落在陆春晓身上。 确认她并无大碍后。 才转而看向魏国兴,眼神带着审视与询问,但语气仍保持着基本的礼节:“这位同志,谢谢你照顾我家姐,我是她弟弟,陆知行。” 陆知行声音沉稳,带着军人特有的干脆利落,他向魏国兴伸出手,目光坦诚而直接。 魏国兴闻言,眼中瞬间掠过一丝难以掩饰的欣喜和。 他立刻伸手与陆知行用力一握,语气带着几分由衷的赞叹: “原来是你!陆知行同志,你的名字我可是如雷贯耳啊!在军区大比武拿下的那几个第一,可是让我佩服得很! 一直只闻其名,没想到今天在这儿见着了!” 陆知行在军中确是后起之秀中的翘楚,无论是军事技能还是战术素养都极为出色,是很多前辈将领都暗自关注并看好的苗子。 魏国兴虽与他不在一个军区,但对其事迹早有耳闻,心下甚为赞许。 不过,魏国兴毕竟是阅历丰富之人。 也知道眼下不是叙旧的好时机,目光转向病床上依旧神情恍惚的陆春晓,脸色重新变得凝重起来。 他简要地将情况说了一遍。 “情况大致就是这样,医生检查过,你姐的身体并无大碍,主要是情绪激动,又受了风寒,需要好好安抚。” 说完,魏国兴从胸前的口袋里取出钢笔和一个小本子,迅速写下自己的名字和一个号码,撕下纸条递给陆知行: “这是我的联系方式,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随时可以联系我。” 陆知行接过纸条,看了一眼上面的单位名称和电话号码,郑重地点点头:“魏同志,这份情谊,我们陆家记下了,多谢!” “举手之劳,不必客气,那我就不多打扰了。” 魏国兴摆摆手,又看了一眼病床方向,这才转身告辞。 陆知行将魏国兴送至病房门口,看着他挺拔的身影消失在走廊尽头,这才转身,却没有立刻回病房。 第43章 铁证如山 目光扫过医院略显嘈杂的走廊,陆知行快步走向护士站旁边那部黑色的公用电话。 投入硬币,熟练地拨通了家里的号码。 电话只响了两声就被迅速接起,听筒里立刻传来周墨韵焦急万分又刻意压低的声音: “喂?是老三吗?有消息了吗?” “嫂子,是我,二姐在市人民医院急诊观察室这边,人找到了,没事,身体检查了,没大问题,就是情绪不大好!” 电话那头立刻传来周墨韵长松了一口气: “人没事就好!在哪个病房?我这就过去!” “203病房。” “我这就去医院,你看好她!” 不出二十分钟,病房外就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周墨韵一进门就看到小姑子用被子蒙着头,背对着他们,蜷缩成一团。 “春晓怎么样了?”周墨韵问。 陆知行摇头: “不说话!” 周墨韵眉头一锁,上前,一把扯开蒙在春晓头上的被子,看到陆春晓那张满面泪痕,苍白狼狈的脸,就想起自己先前见到的,宋阳跟一个年轻女人在百货大楼买东西的画面。 声音陡然拔高: “春晓!你看看你现在,为了那么一个狼心狗肺的东西,作贱你自己,值得吗?他宋阳算个什么东西!” 又过了一会儿,大哥陆观砚也赶了过来,见周墨韵在劝说陆春晓,兄弟俩对视一眼,默契地先走出病房,将空间留给她们。 周墨韵推了推陆春晓的胳膊: “行了,知道你要脸,你大哥跟老三都出去了,有啥话跟嫂子说!” 陆春晓还真就转过身来,泪水再次决堤,对着周墨韵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嫂子!我错了!我看错了人!宋阳他就不是个好的,他在外面有了女人,那女的还怀了孩子,我想好了,我要跟他离婚!必须离!” 周墨韵一听都怀上孩子了,整个人瞬间就炸了,气得浑身发抖,也顾不上什么修养风度,破口大骂起来: “这个忘恩负义的王八蛋!猪狗不如的东西! 当初真是瞎了眼!怎么就看上这么个黑心肝烂肠子的玩意儿!竟敢做出这种事!” 她一边骂,一边心疼地紧紧抱住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小姑子,自己的眼圈也红了: “离!必须离!这种脏心烂肺的男人咱一眼都不多看!” 陆春晓哽咽着,语无伦次: “可是……离了婚我咋办啊!我让家里跟着我丢人了!爸要是知道了,他该多难过,我都没脸见他!” “丢啥人!咱爸本来就不看好宋阳那样的软蛋,他要是知道了,只会拍手称快!” 周墨韵斩钉截铁地打断她,用力回握住她冰冷的手: “再说了,离个婚而已,天又塌不下来!咱们清清白白、堂堂正正,丢人的是他宋家!做错事的是他宋阳,别胡思乱想! 你大哥、老三,还有我,都站你这头! 爸知道了,也一样!” 说着,周墨韵轻轻拍了拍陆春晓的手背,笑道: “快别哭了!等你跟宋阳离了婚,回头嫂子托人给你介绍一个顶顶好的青年才俊,比他宋阳强一百倍、一千倍!让他后悔去!” 虽然知道嫂子这话多半是为了安慰她,但嫂子的话像一股暖流,终于一点点渗入陆春晓冰冷的心田。 她伏在周墨韵肩头,再一次失声痛哭。 但这一次,泪水里不再是绝望,而是宣泄、委屈。 兄弟俩沉默地站在医院走廊尽头。 陆观砚眉头紧锁,指间夹着的烟燃了半截都忘了吸,终于还是忍不住,压低声音对身旁的弟弟开口,语气里带着难以掩饰的担忧和一丝迟疑: “老三,你说咱们这么做,是不是有点过了?春晓那性子,表面看着软和,实则最是重情认死理,我是真怕她一时钻了牛角尖,想不开可怎么办?” 他想起妹妹刚才那副万念俱灰、仿佛被抽走了魂儿的模样,心头就像压了块大石头。 毕竟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妹妹。 那份心疼是真真切切的。 陆知行身姿笔挺地靠在冰凉的墙壁上,目光望着远处,侧脸线条在昏暗光线下显得格外冷硬。 听到大哥的话,他缓缓转过头: “大哥,我相信二姐, 她是陆家的女儿,骨子里流着跟爸一样的血,咱们陆家的人,不会就这么轻易被打趴下的, 二姐现在这样,痛苦是必然的, 眼睁睁看着自己这么多年付出的感情和信任原来都是一场笑话, 发现自己真心托付的人竟如此不堪, 这种滋味,换谁都受不了。” 陆知行的语气冷静得近乎残酷,却又透着一种清醒的认知。 “但这是让她认清现实必须付出的代价,长痛不如短痛! 难道我们要眼睁睁看着她继续被蒙在鼓里, 被那一家子吸血鬼继续欺骗作践,直到耗干最后一点价值吗? 现在撕开,她还能有机会重来,她还年轻! 这种事情,早离早省心! 拖下去,才是真的害了她!” 陆观砚听着老三的话,缓缓吸了口烟,烟雾缭绕中,他紧绷的神色稍稍缓和了些。 老三的话虽然直接,却句句在理。 陆知行的声音放缓了些,带着对未来的考量: “二姐还年轻,未来的路长着呢,等这阵痛彻心扉的劲儿过去了,把身子养好, 把心里这道坎迈过去! 到时候,咱们再慢慢帮她物色,找个真正踏实可靠、懂得珍惜她的人!” “你说得对。”陆观砚拍了拍弟弟的肩膀:“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过了一阵,兄弟俩回到病房。 见嫂子周墨韵已经将情绪崩溃的陆春晓安抚住,陆知行心下稍安。 他走到床边,对周墨韵低声道:“嫂子,你和大哥先照看二姐,我先送云华回家,晚点再过来。” 周墨韵连忙点头:“这边有我和你大哥,你放心,也别来回跑了,在家里照顾云华吧!” 陆知行‘嗯!’了一声,这才转身下楼。 当时赶到医院的时候,不知道陆春晓在哪间病房,又不想抱着云华来回奔波,就把云华安置在了护士站,护士站这里有一张临时休息的病床。 打横抱起云华出了医院。 这期间,云华一直睡得很沉,都没醒。 吉普车平稳地驶回陆家院子。 听到车声,正在院子里踱步、心神不宁的陆老爷子立刻迎了出来。 见小儿子抱着脸色不好的云华进来,老爷子的心就先提了一下。 几步上前,目光关切地在云华脸上扫过: “不是说已经好些了,咋脸色还这么差?要紧不?” 陆知行抱着云华往屋里走,一边尽量用轻松的语气回道: “爸,云华没事,医生说她这是耗神太过,累着了,休息几天就能缓过来。” 陆知行把云华安置在床上,给她掖好被子。 这才轻手轻脚的退出房间,轻轻带上门。 陆知行没有立刻离开。 他眉头微锁,心里正盘算着该如何跟父亲开口说二姐的事。 二姐闹离婚,这可不是小事,尤其还牵扯到宋阳出轨且有私生子这种丑闻。 这种事情父亲迟早都会知道。 老爷子走过来见小儿子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直接开口: “还有别的事儿?” 陆知行看着父亲,深吸一口气,知道瞒不过,也无需再瞒。 直接开口:“爸,是有一件事,二姐她要跟宋阳离婚!” 老爷子闻言,先是微微一怔,随即那双浓密的灰白眉毛倏地向上一挑。 脸上非但没有丝毫惊怒。 反而露出一种‘早该如此’的神情。 甚至嘴角还扯出了一丝略带嘲讽的弧度,从鼻腔里哼出一声: “这傻丫头,总算是迷途知返,开窍了!我早就说过, 那宋阳就不是个好东西! 眼珠子转得太活泛,心思就没用在正道上,一看就不是个能踏实过日子的人,偏生春晓那傻丫头死活听不进去!” 骂完了宋阳,老爷子目光一转,重新落回到小儿子脸上。 那双锐利的眼睛微微眯起,带着审视: “不过这事儿来得这么突然?以春晓的性子,要不是被逼到绝路上,绝不会轻易开说出离婚这样的话来。” 老爷子向前微微倾身,声音压低了些,却带着不容置疑的笃定: “老三,你跟老子说实话,是不是你跟你大哥,背地里做了什么?” 陆知行被父亲一眼看穿,挑了挑眉。 把大哥怎么发现宋阳跟一个年轻女人举止亲密,到后面查出宋阳租住的房子,还有两人住在一起对外宣称是夫妻。 以及女人已经怀孕的事情都一五一十的说给了老爷子。 陆老爷子静静地听着,脸上的表情渐渐变得阴沉如水。 听到宋阳不仅出轨还有了私生子。 甚至可能从一开始就是冲着陆家的背景来时,他放在身侧的手已然紧紧攥成了拳头。 手背上青筋暴起。 直到陆知行全部说完,老爷子才从胸腔里重重地吐出一口浊气,那气息带着冰冷的怒意。 “好!好得很!好一个宋阳!好一个宋家!” 老爷子连说几个‘好!’字。 每一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带着千钧的怒意。 他猛地抬头,目光如电般射向陆知行: “离!这个婚必须离!而且要离得干干净净、堂堂正正!要让宋阳, 还有他们老宋家, 都要为这事付出代价!真当我陆家的女儿是好欺负的!” 老爷子胸膛剧烈起伏了几下,强行压下翻涌的怒火,思维却异常清晰冷静下来。 他看着陆知行,问: “春晓呢?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不会是受了刺激住院了吧!” 陆知行轻咳了一声,不愧是亲爹啊! 这都能猜到。 “是在医院,不过,爸你放心,人没事,嫂子和大哥都陪着呢!” “立刻打电话,让老大回来!商量一下怎么处理!离婚这事,得办得漂亮,不能让我闺女再受一点委屈! 还有,告诉春晓,让她安心在医院养着,什么都别怕! 天塌下来,有她老子和兄弟给她顶着呢! 宋阳那边,老子亲自去会会!” “那我这就去打电话,叫大哥回来!”陆知行挺直脊背,沉声应道,转身大步走向电话机。 公安局。 江队带着数名公安干警,以雷霆之势直扑赵铁柱所在的独门院落。 行动迅捷如电,几乎没有给人反应的时间。 破旧的木门被一脚踹开。 公安战士们如猛虎下山般冲入院内,然而,抓捕的过程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顺利得近乎诡异。 当时,赵铁柱就坐在院中的一个小马扎上,似乎在等待着什么。 听到破门的巨响,他并未惊慌失措,更没有试图反抗或逃跑。 他站了起来,面对一群面色冷峻的公安。 他的脸被火焰毁去了大半容貌,扭曲的疤痕和新生的肉芽组织使得他的表情难以分辨。 但那双透过伤痕缝隙的眼睛里。 却看不到丝毫意外或恐惧,反而是一种近乎解脱的平静。 他看着为首的江队,喉咙里发出一种因呼吸道受损而特有的、嘶哑难听的笑声,突兀地问道: “你们怎么来得这么晚?” 这句话让所有严阵以待的公安干警都愣住了。 这完全不像是一个穷凶极恶的连环杀手被捕时应有的反应。 江队眉头紧锁。 锐利的目光死死盯住赵铁柱,没有理会他的问题,厉声道: “赵铁柱!你涉嫌多起谋杀案,现在依法逮捕你!” 身后两名干警立刻上前,动作利落地给他铐上了手铐。 赵铁柱没有丝毫挣扎。 异常配合。 甚至顺从地伸出了双手。 “搜!” 江队一声令下。 队员们迅速对这几间简陋的房屋展开搜查。 很快,就在里屋那个唯一上了锁的抽屉里,找到了那个牛皮纸封面、已经微微泛旧的笔记本。 江队戴上手套,小心翼翼地翻开笔记本。 扉页上,清晰地写着赵铁柱的名字。 里面的字迹工工整整。 一页页。 详实地记录下了每一次作案的时间、地点、目标选择的原因、作案前后的心理活动、以及处理尸体的详细过程。 文字冰冷、清晰,甚至带着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记述’感。 其内容之详细,与现场勘查情况完全吻合,甚至补充了许多尚未被警方掌握的细节。 铁证如山! 第44章 父子三人去宋家 江队合上笔记本,胸口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沉重与愤怒。 他走到被控制住的赵铁柱面前,举起笔记本,声音压抑着怒火: “这些都是你干的?” 赵铁柱的目光落在那个笔记本上,扭曲的嘴角似乎向上扯动了一下,像是在笑。 他回答得异常干脆。 “是我干的,里面写的,一字不差。” 他顿了顿,那双藏在可怕伤疤后的眼睛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嘶哑的声音平静地补充道:“我都认,早就等着你们来了。” 他的供认不讳,让这场本应充满对抗性的抓捕,蒙上了一层沉重而怪异的色彩。 这个犯下滔天罪行的男人。 似乎早已在自己的疯狂与绝望中,等待着审判的最终降临。 江队一挥手,语气冰冷如铁: “带走!” 陆家。 云华醒来后,感知了一下,发现家里没人 想必是去处理二姐陆春晓的事情。 起身,步履仍有些虚软,云华目标明确地走向自己房间的那扇木门。 站在门后。 云华轻呼一口气,摒除杂念。 右手食指与中指并拢,指尖一点微不可察的金芒流转,凌空迅疾勾勒出一个符文。 符文一成,便无声无息地没入门板之中。 握住门把手,轻轻一拉。 门外的景象骤然变幻。 不再是陆家走廊,而是那条幽深险峻、雾气氤氲的峡谷入口。 站在峡谷入口,浓郁的灵气扑面而来。 让她精神一振。 细细感知,云华欣喜地发现此地的灵气比起自己上次来时,竟又浓郁精纯了几分。 云华沿着熟悉的小径走向峡谷深处,潺潺水声越来越清晰。 绕过嶙峋的怪石,那泓清澈的泉水赫然在目。 泉眼边,之前种下的那六株聚灵草更是长势喜人,每一株聚灵草都长出了六片叶子。 叶片肥厚翠绿。 周身光晕流转,自主吞吐着灵气。 云华喜不自胜,在泉边寻了一块大青石正准备坐下来,目光却被角落里的动静吸引。 是柜子精感知到云华的到来。 激动得整个柜体都在微微颤抖。 柜门开开合合,柜脚笨拙地跺着地,发出‘咚!咚!咚!’的闷响。 竭力想吸引云华的注意力。 又冲不破之前云华给它下的禁制。 云华无奈地摇了摇头,抬手便是一道解禁符文射出。 金色的光点没入那个下了禁制的角落,困缚住柜子精的光晕瞬间消散。 重获自由的柜子精立刻发出类似欢欣呜咽的、木头摩擦的‘吱呀!’声,迈动着它的四条短腿。 ‘噔!噔!噔!’地朝着云华奔跑过来。 速度很快,到了云华跟前,亲昵地依偎在她腿边。 还用柜门边缘轻轻蹭着她的衣角。 云华抬手,摸了摸它冰凉却因生了灵而显得不同的木质表面,语气里带着一丝明显的嫌弃:“太笨重了,什么时候能修成人身就好了!” 云华顿了顿,又补充道:“还有啊,我喜欢女娃娃,安静乖巧一点最好,我需要打坐一会儿,莫要吵我!” 柜子精的柜门开合了一下。 似乎有些委屈,但还是乖巧地停止了蹭动,安静地退开几步,像一尊真正的衣柜般杵在那里。 只是柜门缝隙里还偷偷泄露出一点微光,显示它仍在偷偷看着云华。 云华不再多言,在青石上盘膝坐下。 闭上双目,手结巫印,呼吸渐渐变得绵长。 峡谷内的灵气受到牵引,开始如丝如缕般汇聚而来。 透过她的呼吸与周身毛孔。 缓缓渗入体内。 这些灵气进入经脉后,被她小心引导,沿着玄奥的路径运转,逐步炼化,剔除其中与自身不合的杂质。 最终转化为一丝丝精纯无比、泛着淡金色的本源巫力。 这个过程缓慢而专注,不容丝毫打扰。 柜子精安静地守在一旁,一动不动,还算乖巧! 两个时辰后。 云华胸腔中一口浊气缓缓吐出。 她缓缓睁开双眼,眸底那抹因力竭而黯淡的金芒重新亮起,虽未至全盛时期,却也恢复了一些。 云华内视己身,感受到经脉中那如溪流般重新开始潺潺流动的本源巫力,虽细弱,却已然稳固。 “三成!”云华微微挑眉,唇角泛起一丝几不可察的欣慰弧度。 在这个灵气稀薄的世界,能在如此短时间内恢复这些许力量,已属不易。 心神稍定。 云华这才伸出手,意念微动,体内那新生的巫力涌向指尖。 轻轻点向手腕上的黑色绳结。 空气中泛起一阵水波般的涟漪,一个仅有巴掌大小、材质非布非革、绣着暗金色玄奥纹路的袋子凭空浮现,落入她掌心。 正是她的乾坤袋。 此前巫力彻底枯竭,她连打开乾坤袋的力量都没有。 如今总算是能再次开启。 神识探入袋中,找到装有聚灵草的袋子。 云华解开束口的丝绳,将里面的种子轻轻倒在掌心。 那是剩下的十二粒聚灵草的种子。 每一粒都约有黄豆大小,通体呈现出一种生机盎然的翡翠色。 晶莹剔透。 仿佛最上等的绿宝石精心雕琢而成,内里似乎有氤氲的灵光在缓缓流动。 这便是聚灵草的种子。 在她来的那个世界,这只是低阶修士常用于布置洞府、汇聚灵气的普通灵草,随处可见,价值低廉。 此刻,它们静静地躺在云华白皙的掌心里。 却显得无比珍贵,堪称无价之宝。 指尖轻柔地抚过这些微凉的种子,云华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追忆。 收起心绪,拿着种子走到清泉边上。 泉眼附近。 之前她种下的六株聚灵草已焕发出勃勃生机。 长势极好,远超预期。 叶片肥厚翠绿,茎秆挺拔,周身散发着柔和的光晕,自主地吞吐吸纳着峡谷中浓郁的灵气,并反哺而出。 使得以它们为中心的这小片区域,灵气精纯浓郁。 云华选定了紧邻这六株聚灵草的另一片湿润土地,蹲下身。 指尖凝聚起一丝精纯的巫力。 以指为笔,以巫力为墨,在深褐色的湿润泥土上细致而精准地勾勒起来。 一道道繁复而古老的线条随着她的指尖延伸。 逐渐构成一个直径约一尺的小型六合阵图。 每一道线条落下,都有细碎如金沙般的光点从她指尖渗入土壤。 不过片刻,阵法已成。 “去!” 云华凝视着阵法,口中发出一声轻叱。 随着她话音落下,静静躺在她掌心的那十二粒翡翠种子仿佛被无形的力量牵引。 倏然悬浮而起。 如同被赋予了生命的精灵,精准无误地分别落向六合阵图的十二个节点之上。 嵌入柔软的泥土中,与阵法融为一体。 种子落定,云华手上印诀再变。 口中低声吟诵起古老而晦涩的咒文。 随着咒语的响起,身旁那清澈的泉水面微微荡漾。 随即升起十二道纤细的水柱,宛如被无形的手掌托起,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线,精准地、轻柔地浇灌在每一粒种子上方。 泉水带着一丝云华融入其中的本源巫力,温柔地渗透而下,直至深处的土壤,将种子完全包裹、浸润。 做完这一切,云华并未停歇。 她再次于那六株长势良好的聚灵草旁盘膝坐下,双手在身前结出一个更加复杂玄奥的印记,缓缓闭上了双目。 这一次,她并非单纯修炼恢复。 她的神识如同细密的网,轻柔地蔓延开来,与那新种下的十二粒种子建立起一种微妙的联系。 做完这一切,云华并未立刻离开。 她感受着体内缓缓运转、却依旧远逊从前的三成巫力,一双秀眉不禁微微蹙起。 这具身体的根骨,实在太差了。 在她原本的世界,天地灵气充沛,万物有灵,即便是凡人,体质也远非此界之人可比。 而这具身体,不仅经脉纤细孱弱,更是毫无根基。 根本就承载不了她那浩如烟海的磅礴巫力。 上次只是一个简单的撕裂空间,反噬之力几乎瞬间就抽干了所有力量,昏迷三日绝非偶然。 “啧!还是太弱了!” 语气中带着一丝无奈。 云华再次打开乾坤袋,神识仔细探入其中,略过诸多材料。 最终锁定在一个材质非金非玉、触手冰凉、表面铭刻着无数禁制符文的墨色长盒上。 她小心翼翼地将盒子取出,置于掌心。 盒盖开启的瞬间,一股难以言喻的、洪荒般古老暴戾的气息伴随着灼热的高温逸散出来,若非有盒子本身的禁制和云华及时布下的隔绝巫力。 这股恐怖的气息恐怕会瞬间惊动方圆数十里的生灵。 盒中央是一支透明的水晶瓶。 瓶中盛装着小半瓶粘稠至极、闪烁着瑰丽金红色光泽的液体。 它们仿佛拥有自己的生命般。 在瓶内缓缓自行流动、汇聚,不时撞击着瓶壁,散发出令人心悸的磅礴能量。 这正是她机缘巧合下得来的上古真龙之血。 一滴龙血,便足以洗髓伐骨,彻底改造凡人肉身,将其潜力提升至无限接近纯血龙族的恐怖程度,堪称逆天改命的神物。 她原本没想过用它的。 谁能想到,自己有一天会流落至这样一个灵气稀薄、连灵兽都绝迹的世界? 云华轻叹一声,收起龙血。 眼下还不是用它的时候,得花些时间把这具身体里的杂质清除七成之后再用。 效果最佳。 云华最后从乾坤袋里选中的是金翅蜂的蜂蜜。 金翅蜂性格凶残暴虐,酿造出来的蜂蜜不仅仅采集了百花的花粉,花蜜,更是击杀了大量的凶禽猛兽,汲取那些凶禽猛兽的骨髓精气。 所以,金翅蜂酿造出来的蜂蜜能大补元气。 甚至对改造身体的机能,效果也十分的显著。 更有滋养灵魂的神奇效果。 只是这金翅蜂的蜂蜜已经不多,最多只有五十斤。 主要是云华喜欢把黄金一样的蜂蜜涂抹在滚烫的烤肉上,那滋味儿! 云华眯起眼,轻啧了一声。 能剩下五十斤已经不错了。 宋家。 老爷子带着陆观砚和陆知行兄弟俩去了宋家。 没有提前打招呼。 他们的到来让宋家措手不及。 宋阳被兄弟俩揍得不轻,请假在家躺着呢,宋母正忙着摘菜,宋父则蹲在门口抽着旱烟。 见到陆家父子三人面色冷峻地进门。 宋母心里当即‘咯噔!’一下,手里的菜篮子都差点打翻。 宋阳更是脸色一白,下意识就想躲。 尤其是看到陆知行那张脸,宋阳只觉得浑身都疼! “亲家,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快……快屋里坐!” 宋母强挤出一丝笑,试图缓和气氛。 陆老爷子一摆手,目光如电般扫过屋里三人,最后定格在宋阳脸上。 声音不大,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坐就不必了,今天过来,就为一件事,我女儿陆春晓,要跟你儿子宋阳离婚。” 老爷子开门见山,没有丝毫寒暄。 直接撕开了两家最后一点遮羞布。 宋母脸上的笑瞬间僵住,宋父也讪讪地站了起来,搓着手,不知该如何接话。 宋阳低着头,不敢与陆家任何一个人对视。 陆老爷子继续道,每一个字都像锤子一样砸在宋家人心上: “为什么离,大家心知肚明,宋阳,你在外面做的那些事情我都知道了, 欺辱我女儿到这般地步,这笔账,我们陆家会慢慢跟你算, 今天,先说说离婚这件事。” 宋母一听要‘慢慢算账’,心里顿时警铃大作。 立刻堆起一脸假笑,试图把水搅浑,声音拔高了几分,带着夸张的委屈: “亲家,这话怎么说呢,这小两口过日子,哪有不磕磕绊绊、闹点矛盾的?舌头还有碰着牙的时候呢!你说是吧! 这本来就是他们年轻人自己的事情嘛!咱们做长辈的,年纪都大了,掺和多了反而不好,就该让他们小年轻自己解决去!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宋母试图把陆家人的注意力集中到‘夫妻矛盾’上。 “自己解决?” 陆观砚早就憋了一肚子火,此刻听到宋母这推卸责任的话,顿时冷笑一声,毫不客气地打断她: “婶子,事到如今,您再说这些车轱辘话,还有意思吗?我妹妹为什么躺在医院?你们宋家,比我们谁都清楚!” 宋母被噎了一下,脸上闪过一丝慌乱,但立刻又挺直了腰板,摆出一副被冤枉了的泼辣模样,手指头都快戳到天上去了。 第45章 烤肉你会做吗 “天地良心!你这话我可就不爱听了!我们老宋家可是清清白白的人家!我们宋家人,从上到下,可从来没对春晓动过一根手指头! 没打过她一下,她住院,指不定是自己在外面不小心着了凉,或是心里有啥想不开,自己憋出来的毛病,怎么能赖到我们头上呢?这黑锅我们可不背!” 她这话说得又快又急,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把自己和宋家摘得干干净净,甚至倒打一耙,暗示陆春晓自己身体不好或者心思重。 “没动过手?那就是骂过!” 宋母梗着脖子: “说事实那叫骂!她一个女人不能生孩子,这……这还不能说了!” 陆观砚气得额头青筋直跳: “你们纵容宋阳在外面胡搞,把那野女人肚子都搞大了,这难道不是往我妹妹心口上插刀子?这比打她骂她更狠毒!我妹妹为什么晕倒在大街上? 不就是被你们逼得没了活路!” 宋母眼神闪烁,依旧嘴硬:“哎呀!男人家在外面的事,我们女人家哪里管得着?说不定是春晓自己没本事,拴不住男人的心,才……” “够了!” 一直沉默的陆知行猛地厉声喝道,声音如同冰碴,吓得宋母一哆嗦。 他上前一步,目光如刀锋般刮过宋母和一直装死的宋阳: “少在这里胡搅蛮缠、颠倒黑白!宋阳生活作风有问题,证据确凿!这不是夫妻矛盾,这是道德败坏,是欺辱! 你们宋家管教无方,还想把责任推到我二姐头上?天下没这个道理!” 宋母被陆知行身上那股军人的煞气吓得后退半步。 但依旧不甘心地嘟囔: “那也不能全怪我们家阳子啊,一个巴掌拍不响,谁知道春晓平时是不是哪里做得不好,才让我儿子受了委屈往外跑。” 这话简直无耻到了极点! 自己儿子犯了原则性错误,反而怪儿媳没做好? 陆老爷子终于再次开口,他抬手止住了还要争辩的大儿子陆观砚,目光冰冷地看向宋母,语气平静却带着千钧之力: “照你这么说,倒是我女儿的错了?” 宋母被老爷子看得头皮发麻,张了张嘴,终究没敢再说出更混账的话。 陆老爷子冷哼一声: “既然你这么说,那看来这账,确实得好好算算了!” 宋母这才意识到,自己越是想推卸责任,反而越是激怒了陆家。 把局面推向更不可收拾的境地。 她脸色一白,彻底哑火。 陆知行则直接拿出一个小本子,语气冰冷地开始算账: “我二姐陆春晓,跟你儿子宋阳结婚六年整, 她刚进医院时工资不高,转正后第一年工资每个月三十二块,第二年涨到三十五,第三年三十八,第四年四十,第五年四十二,今年是四十五块,这都是有数可查的。” 宋母心里有些慌。 陆知行顿了顿。 目光锐利的看向宋家人: “我二姐节俭,是出了名的,也不爱买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逛街都少,每个月除了最基本的生活开销,她吃药的钱,扣下后至少能存下二十块, 六年,七十二个月,共计是一千四百四十块,四十块就不要了,一千四百块,这是我二姐陆春晓的工资积蓄,必须一分不少地还回来。” 宋母一听这个数字,眼前一黑,差点当场晕过去。 尖声道: “一千四!哪有那么多钱!天老爷啊!你这是要逼死我们老宋家啊!她吃喝拉撒不要钱啊?哪有全存下的道理!” “吃喝拉撒?”陆观砚上前一步,跟宋母对视: “婶子,做人得讲良心,我妹妹每个月的钱,除了给自己留下两块钱的零花,剩下的全都交到了你手里, 只跟你算了每个月二十块,这钱,只少不多!” 陆知行接着道: “这还只是明面上的工资,至于医院里发的劳保品,口罩、肥皂、手套, 还有逢年过节分的猪肉、鱼、油、水果点心, 甚至洗澡券这些零零碎碎的东西……” 陆知行顿了顿,冷哼一声: “看在过去六年那点微薄的‘夫妻情分’上,我们陆家大方,就不要了,算是喂了狗!” 这话像耳光一样扇在宋家人脸上,火辣辣的疼。 宋母彻底慌了,一屁股坐在地上,拍着大腿哭嚎起来: “哪有那么多钱啊!春晓的工资是交给我了不假,可我们老两口身子骨不好,整天病病歪歪的,看病抓药哪样不要钱? 咋地?我们当老的,还不能花儿媳妇儿的钱了? 这些钱包括我儿子宋阳挣的钱,早就花得差不多了啊!家里哪还有钱啊!你们不能这么逼我们啊!” 宋阳也白着脸,根本没想到离婚还能牵扯出还工资的事情,想到自己跟春晓离了婚,还要再结,紧跟着是养孩子,这些都要钱: “爸,是我对不起春晓,可这钱,我家里困难,一时拿不出这么多,能不能少点?” “困难?拿不出?” 陆观砚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他猛地提高声音: “你在外面养女人的时候,怎么没想到家里困难!现在跟我们哭穷,晚了!” 陆知行冷哼了一声。 身上那股子杀气陡然散发出来,压得宋阳几乎喘不过气: “宋阳,你乱搞男女关系这事儿,要是被你们单位知道了,什么结果你知道的!” 陆知行的话,彻底击溃了宋阳最后的侥幸心理。 宋阳面如死灰,身体晃了晃,几乎站立不住。 宋母的哭嚎也戛然而止。 他们知道,陆家这是捏住了他们的死穴。 钱没了可以再赚,但工作和名声要是毁了,那就真的全完了。 最终,在陆家毫不退让的强势和足以毁掉宋阳前程的威胁下,宋家不得不咬牙认下了这一千四百块的债务。 签下了字据,约定限期归还。 陆家父子三人回到家的时候,周墨韵已经陪着陆春晓回家了。 陆春晓脸色依旧苍白,眼睛红肿未消。 陆老爷子一见,眉头立刻拧成了疙瘩。 “怎么回事?不在医院好好待着观察观察,这么急着回来干嘛!一个两个的,都不把自己的身体当回事!” 老爷子的目光扫过儿媳和女儿,最后落在陆春晓身上。 陆春晓像是犯了错被当场抓住的学生,立刻从凳子上站起来,低着头,双手无措地绞着衣角,声音带着浓重的鼻音和哽咽: “爸,对不起!是我错了!我让你们担心了!” 说完,眼泪又像断了线的珠子,扑簌簌地往下掉。 看着女儿这副脆弱又惶恐的模样。 陆老爷子心头那点因她们不顾及自己身体,擅自出院而起的火气瞬间消散无踪,只剩下满满的心疼。 他叹了口气,走上前,伸出宽厚粗糙的大手,重重地拍了拍女儿单薄的肩膀,力道沉稳,带着一种令人安心的力量。 “傻丫头,说什么胡话!” 老爷子的声音放缓了许多: “谁能一辈子不犯错呢?走了弯路,知道回头,就是好样的!回家了,什么都别想,天大的事有爸和你哥他们在前头顶着! 眼下最要紧的是把身子养好,把精神头给我养回来!” 他顿了顿,看着女儿泪眼婆娑的样子,试图用轻松的语气宽慰她: “等你跟宋阳这事儿彻底了了,把身子也养好了,爸一定给你寻摸一个踏实可靠的好对象!保证比那宋阳强百倍千倍!” 周墨韵也连忙在一旁笑着帮腔,试图驱散屋里凝重的气氛: “就是就是!爸说得对!咱们春晓还这么年轻,模样又好,性子又贤惠,离了他宋家,那是他宋家没福气! 回头嫂子带你好好去百货大楼逛逛,扯几块好料子, 做几身时兴的衣裳!你看你这些年,心思全围着宋家那一家子转了, 连自己都忽略了,像样的衣服都少,嫂子看着都心疼!” 嫂子这话像是一把钥匙,不经意间打开了陆春晓记忆的闸门。 她猛地怔住。 是啊,这些年,她省吃俭用,工资悉数上交,对自己苛刻到了极点。 而宋阳呢? 陆春晓仔细回想,宋阳似乎从未送过她什么真正值钱、需要花心思的礼物。 偶尔带回来的,不过是路边摘的野花、供销社买的最便宜的蛤蜊油。 或者几分钱一颗的水果糖。 从外地带回来的丝巾估计算是值钱的,可现在想想,只怕宋阳也没花自己的钱买。 她当时竟还觉得甜蜜。 现在想来,何其可笑。 他但凡有点余钱,怕是都花在那个女人身上了吧? 她这些年,到底过的什么日子? 每天不是吃药就是在熬药。 给她自己熬,还给婆婆宋母熬。 她的时间,她的精力似乎都耗在了这些琐事上。 她的本职工作都没怎么上心,只能说做到了她该做的,但精神头明显比不上别的同事,也难怪这些年下来。 陆春晓她还是一个普通的护士。 跟她一起进医院的同事,好几个都升了。 一股难以言喻的酸楚和恍然涌上心头,让她一时间竟忘了哭泣。 这时,一直沉默站在门口的陆知行,目光在屋内扫了一圈,低声问周墨韵: “嫂子,云华呢?起来了吗?” 周墨韵朝里屋努努嘴,笑道: “回来时我敲门了,没起,还睡着呢,就没打扰她。” 陆知行点了点头,没再多说,转身便朝着云华住的那间小屋走去。 脚步略显急促。 陆春晓看着弟弟的背影消失在门廊后,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什么。 她悄悄拉了拉嫂子周墨韵的衣袖,压低声音,带着疑惑和一丝好奇问道: “嫂子,老三这是咋了?一回来就急着去找那小姑娘去了?我看他对那姑娘好像格外上心?” 周墨韵闻言,抿嘴笑了起来,眼里闪着八卦和欣慰的光,她凑近小姑子,声音压得更低:“看出来了,你还不知道吧?咱家老三啊,相中人家云华姑娘了! 我瞧着,明年就能喝上他们的喜酒了!” “啊呀!” 陆春晓惊得低呼一声,眼睛都瞪大了,也忘了自己的伤心事,眸子里全是惊讶: “真的假的?老三这不是老牛吃嫩草吗!人家云华看着才多大? 小他那么多呢!他可真敢想!” 周墨韵赶紧伸手捂住陆春晓的嘴,嗔怪地瞪了她一眼,示意她小声点: “快别瞎说!什么老牛吃嫩草,难听死了!咱老三那是成熟稳重,再说了也没大多少,大了几岁而已, 你想想,老三这些年,对哪个女的主动过? 部队文工团那么多漂亮姑娘,家里条件好的也不少,你见他多看过谁一眼? 这头一回开窍,能有个这么可心的人儿, 已经是大大的不错了!我看云华挺好的,虽然话不多,但眼神清正,跟咱老三正相配!” 虽然觉得惋惜。 但谁让自家儿子把人家云华往外推呢! 现在好了! 多好看的小姑娘啊! 便宜老三了! 陆春晓被嫂子捂着嘴,眨巴着眼睛,消化着这个惊人的消息。 仔细想想,好像还真是! 自家那个冷面弟弟,刚才提起那姑娘时,眼神里的关切可是做不得假。 她咂磨了一下嫂子的话,再想想宋阳的薄情寡义,忽然觉得,年纪好像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关键是真心实意。 姑嫂俩在这边说着悄悄话,那边陆老爷子虽然没听全,但也猜到了几分,看着小儿子离开的方向,嘴角几不可察地微微上扬了一下。 随即又恢复了严肃,但屋内的气氛,却因这个小插曲,不知不觉间缓和了许多。 家的温暖,正在一点点驱散陆春晓心中的寒意。 陆知行走到云华住的房间门前。 抬手敲了两下。 几乎就在敲门声落下的瞬间,门就从里面被拉开了。 云华站在门内,脸色比起之前的苍白如纸,已然好了许多,恢复了些许红润。 眼神清亮。 周身那股因力竭而产生的虚弱感也消散了大半。 “醒了?感觉怎么样?身体好点了吗?” 陆知行的目光第一时间就落在她脸上,见确实好转不少,一直悬着的心才稍稍放了下来。 “好多了!” 云华点点头。 吸收灵气后,她的巫力恢复了三成,确实好了很多。 陆知行心下一安,很自然地问道: “想吃什么?” 云华偏头想了想。 “想吃烤肉!你会做吗?” 陆知行闻言,冷硬的眉眼不易察觉地柔和了些许,点头应道: “当然会!在部队的时候,野外拉练,经常需要自己开伙,烤肉是常做的事,手艺也还行。” 第46章 你能生 云华眼中掠过一丝好奇和浅浅的笑意: “那我给你打下手。” 她的声音清脆,带着一种自然而然的亲近。 陆知行看着小姑娘眼底那抹灵动的光,冷硬的唇角几不可察地柔和了些许。 点头:“好!” 两人说着话,一同从屋里走了出来。 正和周墨韵挨坐着说悄悄话、双眼红肿,眉宇间还凝着一丝郁气的陆春晓一抬眼。 就看见自家那个向来对姑娘家不假辞色的三弟,竟和水灵得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云丫头并肩从房里出来。 一个高大挺拔,穿着整齐的军装常服,肩背笔直。 英俊的脸上虽没什么多余表情。 但那周身惯有的冷冽气息却奇异地缓和了不少。 一个娇小玲珑,眉眼如画,肌肤胜雪。 此时安静地走在老三身侧,竟没有被老三的气势压下去。 两人都生得这般好看,还这么般配! 站在一起,就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陆春晓顿时忘了刚才的伤感与烦忧,眼睛都看直了。 这……这太震惊了! 老三这块石头,还真是开窍了? 周墨韵作为长嫂,反应更快些,她立即起身迎上前,目光关切地仔细查看云华的脸色,笑着温声道: “瞧着气色是好多了!之前在医院那会儿,那脸色都没法儿看!” 端坐在主位沙发上的陆老爷子也放下了手中的茶杯,开口: “云丫头,要是觉得哪里不舒服,一定及时跟老三说,或者跟你嫂子说都行,千万别硬撑着。” 云华乖巧地点头,目光轻轻一转,落在了还有些发愣的陆春晓身上。 上一次陆春晓回娘家,周墨韵介绍过的,这是陆知行的二姐。 云华唇角微扬,声音清脆地喊了一声: “二姐!” 一声‘二姐!’把陆春晓从震惊中唤了回来。 她连忙站起身应道:“哎!” 陆春晓比云华年长了不少,她自觉自己是姐姐,又知道了云华和老三的这层关系,怎么也该表示表示。 可摸遍了上下口袋,除了一方洗得发旧的手帕,竟然什么都没有。 陆春晓顿时窘迫得脸都红了。 手指下意识地绞着那方旧手帕。 忽然,她像是想起了什么,眼睛一亮,手急忙伸向自己的耳朵,利落地退下一对用细小金钩吊着的翡翠耳坠。 那翡翠颜色翠绿欲滴,即便在室内光线下也透着温润通透的光泽。 一看就知并非凡品。 她将这对小巧精致的耳坠珍重地放在手心,递到云华面前。 语气真诚甚至带着点急切: “云丫头,这个……这个耳坠子你拿着,这是我结婚那会儿,爸给我的,说是咱妈当年的陪嫁,你别看它小,它可是老坑的帝王绿, 稀罕得很,不易得, 你一定要收下,拿着!别嫌弃,老三这人就是看着冷,心里实诚,是个好的! 你也是顶好的姑娘,长得真好,我……我还没见过比你更水灵好看的小姑娘呢!” 陆春晓因为长相没有陆家两兄弟出色,从小到大沉默的时候多。 不是那种口齿伶俐、会说漂亮话的人。 一番话说得有些朴拙,甚至因为紧张而略显颠三倒四,但那份毫无保留的喜欢和接纳之情,却无比真挚地传递了出来。 云华感受到了这份笨拙而热忱的善意。 但是,这对耳坠是人家母亲的陪嫁,云华不知道该不该收。 站在她身边的陆知行开口: “收下吧,二姐的心意!” 云华琢磨着,等陆春晓再婚的时候,回她一份重礼! 这才郑重的接下了那对耳坠: “谢谢二姐!我给你把一下脉!” 说完伸出两指在陆春晓的手腕上探了探,又仔细看了陆春晓的脸。 那张原本秀气的面庞此刻却透着不健康的浮肿。 眼下的乌青和眉宇间残留的郁结之气清晰可见。 云华声音平和:“你最近是不是一直在喝中药?” 陆春晓一愣,下意识地点点头: “在喝的,医生开的,每天早中晚三顿,一顿都没落下。” 想起那些苦涩的汤药。 陆春晓的嘴里似乎都泛上了苦。 云华闻言,语气肯定地说: “先停了吧!那方子不对症,喝久了反而伤身,停上一个月,把身体里的药毒清清,一个月后,我帮你调理。” 这话一出,陆春晓顿时惊讶地睁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云华: “你……你还是个医生?” 云华神色如常,点了点头,语气淡然: “我跟着奶奶学过一些。” 一旁的周墨韵原本只是抱着听听看的心态,此刻看着云华一本正经的小模样,心里忍不住又活泛起来,生出了几分希冀。 她忍不住上前一步,拉住云华的手,急切地问道: “云丫头,你说真的?你真的能帮春晓调理好身体?” 云华澄澈的目光看向周墨韵,肯定地‘嗯!’了一声。 语气轻松得像是在说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二姐的身体底子其实不错,没什么大不了的问题,主要是长期郁结于心,加上用药不当,导致气血壅滞、水湿内停,才显出浮肿虚乏之象,调理一下,疏通开就好了。” 周墨韵听得似懂非懂。 但云丫头说春晓的身体没什么大问题,那是不是说…… 周墨韵本来还想追问一句‘要是调理好了,春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怀上孩子?’。 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今天这场合,实在是不适合提这一茬。 还是等以后再说吧。 然,云华像是已经知道了她的想法,眸光清澈的看着陆春晓。 语气平静地抛出一颗重磅炸弹: “二姐的身体很好,宫胞温暖,经脉通畅,只要调理得当,心情舒畅,将来想要怀孕生子,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你说什么?” 周墨韵惊得声音都变了调。 不止是她,端坐着的老爷子猛地抬起了头,连一向沉稳的陆知行都诧异地挑起了眉,看向云华。 而处于风暴中心的陆春晓。 更是如遭雷击般僵立在原地,瞳孔骤然收缩,脸上血色瞬间褪尽。 又猛地涌上一片潮红。 嘴唇哆嗦着,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只是用那双瞬间蓄满了震惊、迷茫、以及一丝不敢置信的眼睛,死死地盯着云华。 刹那间,整个客厅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所有的目光都聚焦在那个语出惊人的小姑娘身上。 好半天,陆春晓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那声音干涩发颤,带着一种近乎破碎的小心翼翼。 她向前踉跄了半步,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云华: “你……你刚刚说什么,能不能再说一遍!” 周墨韵也回过神来,急忙道: “云丫头,这话可不能乱说!春晓她之前看了不少大夫,都说……” 她的话没说完,但意思很明显。 那么多经验丰富的老医生都说春晓怀不上。 云华太年轻,她说的话实在让人难以立刻相信,即便他们内心无比渴望这是真的。 连陆老爷子都坐直了身体。 神色无比严肃地看着云华,沉声道: “云丫头,你确定?” 面对众人的质疑和巨大的期待,云华没有丝毫慌乱。 她迎着陆春晓那双几乎要燃烧起来的、混杂着绝望与微弱希望的眼睛,肯定地点了点头,语气清晰而沉稳: “二姐的身体确实没问题!” “那……那这么些年为啥就怀不上呢!”周墨韵急道。 云华看着嫂子周墨韵,声音平淡: “不能怀孕这事儿跟二姐没关系!” 跟陆春晓没关系那就是…… 周墨韵伸手捂嘴,不是她想的那样吧! 陆家人都惊讶的看着云丫头。 所有人的脑子里此时想的都是,跟春晓没关系,那岂不是说宋阳不能生育! 那……他养在外面的那个年轻女人,肚子里怀的又是谁的呢? 或者那女的压根儿就没怀上。 不过是为了进宋家门,故意说自己怀上了? 陆春晓的呼吸陡然急促起来,眼泪毫无预兆地夺眶而出,大颗大颗地滚落。 这么多年,她承受了多少白眼和指责。 喝了多少苦药汤,看了多少大夫。 陆春晓哽咽着,几乎语不成调: “不……不是我的肚子不争气?不是我不能生!” “当然不是!” 云华肯定的语气带着一种能安抚人心的力量: “你的身体底子比很多人都好,只要停了那不对症的药,心情放开阔些,我再给你用药调理一段时间,没问题的!” 周墨韵激动得捂住了嘴,眼圈也跟着红了,连连道: “春晓,你听见了吗?你能生!不能生的是宋阳那瘪犊子玩意儿!” 陆老爷子虽然没说话,但眼里的激动是真的。 女儿还这么年轻,不能生育这样的事情对女儿的打击太大。 老爷子都担心,她跟宋阳即便是离婚了,也不一定能走出心里的阴影。 现在好了。 老爷子看向云华的眸光里,多了一份探究。 看来夏老太太是在考验他们陆家啊! 这云丫头哪里傻了! 明明就是一身的本事。 要是一点本事没有,派出所的人能一而再再而三的请她去帮忙! 陆知行站在云华身侧,看着自家二姐崩溃又重燃希望的模样,再看向眉眼平静的云华。 冷峻的眉眼间掠过一丝复杂的光芒。 他伸手,轻轻握了一下云华的肩膀,压低声音说了一句: “谢谢!” 云华感受到肩上传来的温度和力量,微微侧头看了他一眼。 唇角弯起一个极浅的弧度。 陆春晓一想到自己能生孩子! 又想到自己正在跟宋阳闹离婚,巨大的喜悦之后又涌上无尽的酸楚和茫然。 要是宋阳知道了,他…… 陆春晓摇头。 不能再去想宋阳了,她和宋阳已经走到了尽头。 那个家,她是不可能再回去的。 陆春晓探头看着云华,眼神一点点变得坚定起来,她猛地用手背擦去脸上的泪水,深吸一口气,重重地点头: “云丫头,我听你的!那些药我不吃了!” 云华点头。 陆知行担心话题再深入下去,赶紧打断: “爸,嫂子,二姐,你们先聊着,我带云华出去买点菜和肉回来。” 听老三这么一说,周墨韵这才猛地一拍额头,恍然道: “哎呀!你看我!光顾着忙活春晓的事,把买菜这茬给忘得一干二净!家里确实没什么菜了,可现在这点已经有些晚了!肉怕是买不上了!” “没事,我们过去看看!”说完看向云华:“咱们走吧!” 云华点头应了一声,又对着屋里的陆老爷子、周墨韵和陆春晓微微颔首示意,这才跟着陆知行朝院外走去。 夕阳的余晖将两人的影子拉得长长的,并肩而行的身影。 一个高大挺拔,一个纤细灵动。 陆知行和云华站在略显冷清的副食店门口。 果然,过了晌午,肉案子上早就空空如也,连点肉腥味儿都闻不着,只剩下几根光秃秃的骨头摆在上面。 “还是来晚了!” 陆知行眉头微微拧着。 公安局。 那间不大的审讯室里。 老式的台灯散发着昏黄的光线,聚焦在坐在铁制审讯椅上,赵铁柱那张可怖的脸上。 江队和记录员小张坐在赵铁柱对面。 江队,这位经历过不少风浪的老公安。 他审讯过各种各样的罪犯,有穷凶极恶的,有狡猾奸诈的,有痛哭流涕悔不当初的,但像赵铁柱这样的。 他还是头一次碰到。 “你说你杀了她们是为她们好?” 江队强压着心里翻涌的怒火和荒谬感,声音沉得像是从胸腔里碾出来: “赵铁柱,谁给你的权力决定别人的生死?谁告诉你,人死了就一定能投胎到好人家?你这是迷信!是杀人!是犯罪!” 赵铁柱并没有被江队的厉声质问吓到。 他甚至微微歪了歪头,脸上是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 “江队,您穿这身衣服,吃公家饭,自然不懂我们这些人的难处, 您没见过真正的活不下去是啥样, 那不是饿肚子,饿肚子顶多是难受! 那是没有盼头,一眼望到头,全是黑,全是苦,像泡在永远熬不干的黄连水里。” 赵铁柱顿了顿,似乎陷入了某种回忆: “那个叫小花儿的姑娘,我打听过,她爹妈都没了,就剩下一个瘫在炕上,脾气暴戾的爷爷,她才十三岁, 白天跟着大人下地干活儿,回到家还得伺候爷爷的吃喝拉撒, 就这样的日子,已经很苦了吧! 外人瞧着这爷孙俩相依为命,感情肯定很好,可事实上呢,那老不死的天天骂她,骂她是赔钱货,是扫把星,克死了爹娘,让他家断了香火!” 第47章 金翅蜂蜜的霸道 赵铁柱的情绪陡然激动起来。 那双因面部烧伤而显得格外突兀的眼睛瞪得滚圆,里面布满了血丝和一种近乎疯狂的执拗。 扭曲的皮肤被这剧烈的表情牵扯。 在审讯室昏黄的灯光下更显狰狞可怖。 他的呼吸粗重,胸膛剧烈起伏。 “我听得真真儿的!一个字都没错!” 他嘶哑地低吼着,声音像是从破裂的风箱里挤出来。 “那老不死的棺材瓤子!就瘫在炕上,连屎尿都拉不利索,还有心思算计他亲孙女! 他跟那个婆娘,对, 一个嘴角耷拉着、右眼皮上有颗黑痦子的婆娘,就在那黑黢黢的屋里头嘀咕!” “老东西说‘养着也是白费粮食,还不如换点现钱抓药’,那个痦子婆就嘎嘎地笑, 声音跟老鸹叫似的,说,‘放心,大山里头有的是光棍汉,穷是穷点儿,可舍得花钱买媳妇儿传宗接代哩!五十块!一口价!’”。 赵铁柱伸出五根手指,因为极度激动而剧烈颤抖: “五十块钱!他们就要把一个才十三岁的丫头片子给卖了!” 江队猛地一拍桌子: “赵铁柱!这不是你残忍杀害她的理由!我们是公安机关!发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去抓人贩子! 可以严肃教育甚至惩处她那个混账爷爷! 可以想办法把女孩安置到福利院或者找好心人收养!” “来不及的!” 赵铁柱几乎是咆哮着打断江队的话,声音嘶哑却极具穿透力,震得一旁的记录员小张耳膜嗡嗡作响。 “那痦子婆说了!过两天!就领人!” 赵铁柱双眼赤红,死死盯着江队。 “就两天,你们公安在哪呢?等你们按部就班发现这事,黄花菜都凉了! 福利院? 哪个福利院会凭空收人? 手续呢?证明呢?等你们一层层批下来, 那姑娘早就被拖进那鸟不拉屎的大山沟里了!” 他的声音因为激动而变得尖利: “到时候门一锁!谁还能找到她?谁还能救她?你们能派警察搜遍每一个山旮旯吗? 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挨打、挨饿、像牲口一样被锁在暗无天日的窑洞里! 除了给人生孩子就是挨揍! 直到被折磨死或者彻底疯掉!您说!您摸着良心说!那样活着,跟死了比起来, 哪个更残忍?” 赵铁柱喘着粗气,胸口剧烈起伏,好一会儿才慢慢平复下来: “那天下午,我看见她背着一捆柴火从河边回来,瘦得跟豆芽菜似的,那捆柴比她人都大,她看见我, 没躲,也没叫,就是抬起眼看了我一下, 那双眼睛,黑沉沉的,一点光都没有, 就像……就像早就死了一样。” 赵铁柱的声音低沉下去,带着一种病态的温柔: “我就知道,她活够了,她自己都不知道她已经活够了,我这不叫杀她,我这叫帮她解脱。” 赵铁柱的眼神迷离: “我觉得我做得对!我送她去了好地方! 她不用去大山里给人生孩子,不用挨打受骂,她重新投胎去了! 下辈子,一定能投生到个好人家,有爹疼有娘爱,能吃上白面馒头,能穿上花衣裳!不好吗?那样的生活不好吗?” 记录员小张感觉一股寒气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 手心里全是冷汗。 江队感到一种深深的无力感和愤怒。 他意识到,赵铁柱的思维已经完全陷入了一个自我构建的、逻辑闭环的扭曲世界里。 在他的世界里,他不是凶手,而是‘救世主’。 这种极端的偏执,比单纯的残忍更加可怕。 “那其他的受害者呢?”江建国逼着自己冷静,继续追问。 “那个丈夫常年不在家,自己带着闺女艰难过日子的寡妇,哼!那寡妇不是个好东西, 自己卖就算了,还逼着自己的亲闺女也卖! 那姑娘病了,没钱治,也没人管,活着就是受罪!我送她走,是让她早点脱离苦海!” 赵铁柱越说越觉得自己有理,腰板都挺直了些: “江队,你们抓我,说我杀人,我承认! 我确实杀了她们,但你们不懂,我这是为了她们好,让她们早点投胎,重新开始!我没错!错的是这世道! 是这世道错了!” 审讯室里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只有小张笔尖在纸上划过的沙沙声,以及赵铁柱略显粗重的呼吸声。 江队久久没有说话。 赵铁柱的罪行毋庸置疑,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这不是简单的仇杀、情杀或财杀。 这是一种在长期压抑和绝望环境下生长出来的,一种将毁灭视为慈悲的可怕逻辑。 最终,江建国深吸一口气。 用极其严肃而冰冷的声音说道: “赵铁柱,你的想法,是彻头彻尾的错误!是犯罪! 没有任何人有权力剥夺他人的生命,无论你给它披上多么冠冕堂皇的外衣! 活着,本身就拥有无限的可能和希望! 而你,扼杀了这些希望,你不是救世主,你是冷酷残忍的杀人犯!你虐杀了她们!” 赵铁柱听着,脸上的欣慰和激动慢慢褪去,又变回了那种麻木和不解。 他喃喃自语: “你们不懂,我是为她们好!” 军区大院。 陆知行带着云华回到家时,各家各户的烟囱都已冒起了袅袅炊烟,空气中混杂着煤烟和各家饭菜的味道。 他们今天运气不错,回来路上碰巧遇到一名老乡偷偷卖野味。 陆知行和云华出现在老乡面前的时候,还把人吓了一跳。 以为是来抓他的。 一共就两只野兔,陆知行全要了。 就这,陆知行都担心小姑娘吃不饱。 一进家门,暖意扑面而来。 陆知行脱下军大衣,挽起袖子就进了狭小却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厨房。 他是军人,行动力极强,做事最讲究效率。 云华安静地跟在他身后。 像一抹无声的影子。 周墨韵和陆春晓极有眼力的把空间留给两个年轻人。 处理兔子对陆知行来说毫无难度。 开膛破肚、清理内脏,一套流程下来行云流水。 带着一种部队里特有的干脆劲儿。 昏黄的灯光下。 他侧脸轮廓分明,神情专注。 云华就安静地站在一旁。 适时地递上热水、剪刀、或是干净的盆。 处理干净的兔子被陆知行剁成大小均匀的肉块。 陆知行找出家里的调料。 盐、少许酱油、一点葱姜末,把兔肉腌制上。 趁着腌制的功夫。 在炉口架上那个几乎家家户户都有的、被烟火熏得黝黑的铁架子。 等腌制时间差不多了,才把兔肉块夹到铁架子上。 又将蜂窝煤炉子的风门开大了些,蓝汪汪的火苗窜起。 很快。 诱人的‘滋啦’声便开始在厨房里响起来。 兔肉块受热收缩,边缘渐渐变得金黄焦脆,油脂不断滴落,在煤火上溅起细小的油花,爆发出更加浓烈的肉香。 正戴着老花镜看报纸的陆老爷子,鼻翼不自觉地抽动了几下,从眼镜上方抬起眼,疑惑地望向厨房方向,嘀咕了一句: “这俩孩子鼓捣什么呢?这么香!” 在里屋看书的陆观砚也被这异香引了出来,他倚在门框上,看着厨房里那一幕。 高大挺拔的弟弟正沉稳地翻动着烤架上的肉块。 云华姑娘呢,此时正安静地站在一旁。 两人之间虽不怎么说话,却有种难以言喻的和谐。 陆观砚的脸上不由露出一丝温和的笑意。 另一边,周墨韵正拉着心情稍缓的陆春晓试穿一件新织的毛衣,这浓郁的烤肉香飘来,她也忍不住笑了,对陆春晓低声道: “闻见没?知行也不知从哪儿弄来的兔子,这烤得可真香!云华丫头一来,咱家老三都有烟火气了。” 陆春晓也笑着说: “是啊,看着他俩真好!” 厨房里,云华对陆知行说: “我回去拿点东西!” 云华转身快步走回自己的房间,从乾坤袋里取出一个不大的粗陶罐子。 罐口密封着。 她回到厨房,解开绳索,掀开封口。 一股极其浓烈、馥郁、带着复杂花香和蜜甜的气息瞬间逸散开来。 竟然压过了肉香。 “抹上这个试试?” 云华将罐子递给陆知行。 陆知行低头,就见罐子里有半罐浓稠剔透的琥珀色蜜液,光线流转间仿佛有金芒闪烁,那奇异的芬芳正是从中散发出来。 “百花蜜?” 陆知行有些惊讶,这品质也太好了。 云华点头:“是野生蜂蜜,一种很特别的蜂酿的。” “这可是好东西!” 陆知行是识货的,这般品相的蜂蜜极为罕见。 他接过罐子,找出平时刷油用的小刷子,蘸取那浓稠的蜜液,仔细地、均匀地涂抹在滋滋冒油、已是金黄色的兔肉块上。 晶莹剔透的蜂蜜一接触到滚烫的肉块表面,瞬间发生了奇妙的反应。 形成一层薄而透亮的琥珀色脆壳,紧紧包裹住肉块。 与此同时,一股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浓烈香气猛地爆发出来! 这味道很霸道! 仿佛有了实质,勾得人肚里的馋虫疯狂躁动。 甚至穿透门窗,飘散到了院子里,引得大院里的那些孩子都忍不住扒着院墙,朝着陆家方向使劲吸着鼻子,眼巴巴地咽着口水。 陆观砚都忍不住从房间里出来,直奔厨房。 周墨韵和陆春晓也彻底没了试衣服的心思,全都走到了厨房门口,惊讶地看着那烤架上闪烁着诱人光泽、香气惊人的兔肉。 “老三,你这是什么独门秘方?这也太香了!” 陆知行心中也是惊异不已。 普通的蜂蜜绝无可能产生如此诱人的香气和色泽变化。 小姑娘拿出的这蜂蜜。 绝非寻常! 陆知行小心地掌控着火候,蜂窝煤炉子的火力的确难以精准控制,全凭经验。 等蜂蜜完美渗入焦黄的皮层,形成诱人的光泽后,陆知行立刻将肉块翻面,让另一面也均匀受热,裹上蜜汁。 很快,两大盘烤兔肉被端上了桌。 每一块肉都呈现出完美的金红琥珀色,蜜汁凝固成晶莹的脆壳,微微反光,热气腾腾,香气扑鼻。 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就连心情低落的陆春晓,也被这从未闻过的香味勾起了些许食欲。 云华鼻尖动了动。 确实很香! 久违的味道! 咬下去的那一刻,所有人都愣住了。 口感层次丰富得惊人! 最先接触到牙齿的是那层薄脆甜蜜的琥珀壳,咔嚓一声轻响。 紧接着是里面鲜嫩多汁、咸香适口的兔肉。 蜂蜜的甘美完美中和了野兔可能存在的细微腥气,并带来了一种难以言喻的香,仿佛有无数种花朵的精华在舌尖次第绽放。 那味道,真的绝了! 是他们从未体验过的极致美味。 老爷子吃得眯起了眼,都顾不上说话。 “老三,行啊!这味道也太香了!好吃!真好吃!” 周墨韵赞不绝口。 陆观砚也吃得飞快,显然极为满意。 云华小口吃着,看着大家满足的神情,眼里带着浅浅的笑意。 跟灵兽肉的味道相比,还是差了不少。 陆知行吃得也快,而且他敏锐地感觉到,这烤肉不仅美味,几块下肚后。 腹中竟然隐隐升起一股温和的暖流,迅速驱散了从外面带回来的寒气,四肢百骸都透着一股说不出的舒泰,精神也为之一振。 陆知行立刻就明了。 这蜂蜜果然非同凡响,定然有滋补的功效。 陆知行不知道的是,这金翅蜂蜂蜜所蕴含的灵气,也在无声无息中,温和地滋养着一家人的身体,尤其是年纪渐长的陆老爷子,只觉得一夜好眠。 次日起来浑身都松快了不少。 翌日清晨,冬日的阳光透过窗帘缝隙,洒进陆家小楼。 最先察觉到异样的是周墨韵。 她习惯早起准备一家人的早饭,醒来时只觉得周身松快。 连呼吸都格外清透。 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怎么皮肤滑腻腻的。 再一感知,身上也黏糊。 她推醒身边的丈夫陆观砚: “你觉不觉得身上有点黏糊糊的?” 陆观砚睁开眼,坐起身,也注意到贴身的棉毛衫似乎有些潮腻。 再仔细一闻,一股极淡的、类似油脂混合着汗液的酸腐气味隐隐传来。 “咋还这么臭呢!” 陆老爷子也早已起身,只觉得浑身暖洋洋的,充满了久违的精力! 第48章 宣判大会 变化最为惊人的,当属陆春晓。 常年缠绕她的那种身体沉滞感,竟然一夜之间消散了大半! 她对着屋里那面旧镜子照了又照,镜中人脸上的浮肿明显消退了不少。 眼下的乌青也淡了些。 连常年黯淡的肤色都透出了些许润泽的光。 她轻轻活动着手腕和脖颈,感受着那份陌生的轻盈与松快。 自从开始吃那些乱七八糟的药以来。 她的身体从未如此刻这般轻松过! 连身体素质极佳的陆知行,也敏锐地察觉到了自身的变化。 晨起洗漱时,他赫然发现皮肤表面,尤其是前胸后背,附着一层极薄的、油腻腻的污垢,气味虽不浓烈,却着实不好闻。 但四肢百骸却充满了蓬勃的精力,状态好得出奇。 甚至胜过平日严格训练后的感觉。 这种由内而外的轻灵与外在排出的污秽形成了鲜明对比。 让他心中疑窦丛生。 早饭的时候,一家人面面相觑。 都从对方脸上看到了类似的困惑与惊奇。 “爸,您昨晚睡得好吗?” 周墨韵忍不住先开了口,目光却瞟向陆知行和云华。 老爷子呷了口粥,慢悠悠道: “好得很,早上起来的时候,就觉得这身上啊,从没这么松快过。” “我也是,”陆观砚推了推眼镜:“身上还出了不少臭汗!” 陆春晓按捺不住激动,声音都带着轻颤: “我感觉身上没那么沉了,真的!” 云华闻言,目光平静地逐一掠过桌上带着好奇、惊喜与探究的家人,最后迎上陆知行看过来的视线。 语气平淡:“应该是野生蜂蜜的功效!” 顿了顿,又补充道: “山里有些年份老的野蜂,采的都是深山峭壁上的奇花异卉,酿出的蜜性子比较烈,能帮着通淤化滞,清除身体里积年的浊物,排出去后,人会觉得比往日轻快几分。” 她的解释简单直白。 陆知行心里已然明了,这蜂蜜定是极其珍稀的滋补之物: “原来是这样!这蜜确实非凡,看来效用颇强!” 云华轻轻‘嗯!’了一声。 陆春晓更是笑着说:“这可比吃药还管用!” 早饭过后,老大陆观砚上班,周墨韵收拾收拾就准备陪陆春晓去离婚,离完婚后,再陪着陆春晓去一趟宋家,把行李带回来。 陆知行回房间提了一个行李包出来,神色端正地看着云华。 晨光透过窗棂,在他肩章的星徽上投下微光,也照亮了男人线条冷峻却此刻稍显柔和的侧脸。 “云华,”陆知行开口,声音是一贯的沉稳:“我今天上午就得去干部学校报到,为期五天的进修班,今天正式开始。” 顿了顿,见云华抬起清澈的眸子认真听着,便继续解释道: “这种级别的短期进修,管理很严格,是全封闭式的,所有学员要求统一住宿,统一作息,统一行动,”他语气里带着歉意。 “也就是说这期间我不能回家,连着这一个星期,我都不能回来。” 云华安静地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了。 她对此并无异议,军队的纪律严明,她自是懂的。 陆知行看着她平静的模样,想着她初来乍到,身体又刚刚好一点,忍不住多叮嘱了几句:“这一个星期,你安心在家休养,若是实在闷了,想出去走走看看。” 陆知行的目光转向正在收拾的嫂子周墨韵和二姐陆春晓: “就叫上大嫂或者二姐陪你一起,不要一个人单独出门。” 他的担心显而易见。 云华再次点头,声音轻缓:“我暂时不会出门,你放心。” 她确实需要时间恢复。 陆知行见她听进去了,心下稍安。 他又转向周墨韵,语气带着几分郑重:“嫂子,云华就麻烦你多费心了。” 他似是想起了什么,补充道:“她的饭量其实不小,尤其是比较喜欢吃肉。” 这话说得直接。 显见是将云华真正放在了心上。 周墨韵先是一愣,随即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连忙用围裙擦着手,连声应道: “老三,放心吧!云华也是咱们陆家人,我还能亏待了她?你就安心去学习,家里有我们呢!” 陆春晓也在一旁笑着帮腔: “就是,老三你放心去吧,云华妹子有我们呢。” 经过昨晚和今早,陆春晓对云华是真心喜欢。 陆知行对着几人微微颔首,提着行李包。 军靴踩在地板上发出沉稳的声响。 几人送陆知行到院子门口,又叮嘱了几句在外注意身体之类的话。 陆知行挺拔的身影消失在院门之外。 脚步声渐行渐远。 云华没有在客厅多做停留,对周墨韵轻声道:“嫂子,我先回屋了。” “歇着去吧!我跟你二姐一会儿出门,用不了多久就回来了。” 周墨韵连忙应道,看着她依旧没什么血色的脸。 只当她是身体还未康复容易疲倦。 云华转身回了房间。 反手轻轻合上门扉。 指尖点在门上,金色的光点一闪而过。 一股能量波动悄然荡开。 伸手,拉开门。 云华就站在了峡谷的入口处。 云华立即就感受到了不同。 峡谷的空气里弥漫着浓郁到几乎化为实质的灵气,十八颗聚灵草的功效显而易见。 云华欣喜不已。 步入峡谷,柜子精早就感知到她的到来,早她一步守在大青石旁边的一块空地上。 安安静静的等着。 云华走过来,抬手拍了拍柜子精,说了一句:“好乖!” 随后盘膝坐在大青石上。 闭上眼睛,双手结出一个古老而复杂的巫印。 呼吸变得绵长。 很快,峡谷内原本平静的灵气仿佛受到了无形力量的牵引,开始缓缓向她汇聚而来。 起初如涓涓细流,逐渐变得汹涌,最终形成肉眼可见的、如同薄雾轻纱般的灵力气旋,温柔地将她的身影笼罩其中。 这些精纯至极的灵气,透过她的皮肤,渗入她的经脉,最终转化为一丝丝精纯无比、泛着淡金色的本源巫力。 两个时辰后。 云华胸腔中一口浊气缓缓吐出。 她缓缓睁开双眼,眉眼都带着笑。 “五成!” 不错!很不错! 三日后,云华接到江队的电话。 “云华同志,不好意思,打扰你了,是这样,赵铁柱的案子,判决下来了。” 云华‘嗯!’了一声,表示知道了。 她听陆知行说起过,赵铁柱这种情况,只有一个结果,就是死刑。 果然,电话里的江队开口道: “死刑!立即执行!今天上午,在法院的小礼堂召开公开宣判大会!之后执行枪决!我想着这个案子能这么快破案,全在你,所以打电话过来问问,你愿不愿意参加这个宣判大会!” 云华沉默了片刻。 实话是她从没有参与过这种公开审判的大会。 上一世也没有。 也就是片刻后,云华平静的说道:“我参加!” 放下电话,云华对嫂子周墨韵和二姐陆春晓说了自己要参加一桩杀人案的宣判大会。 两人都露出震惊的表情。 公开审判杀人犯! 周墨韵和陆春晓从没亲眼见过。 “云华,你……你真要去啊?不怕吗?”二姐陆春晓想象着杀人犯那凶神恶煞的样子,就害怕。 周墨韵有点好奇的说:“我倒是听说这种大会好多人会去看呢!云华,要不,我陪你一起去吧!你自己去,我还有点不放心!” 陆春晓一听,也动了念头,但又害怕:“我也陪你去,就是一想到那个场景,还是有点害怕!不过,现场肯定是有公安的吧!” 云华点头:“公安在的,不会有危险,你们要是想去,就一起去吧!” 周卫民所在的派出所,被抽调了三分之一的警力,一早就去了区法院待命。 负责维持审判大会内外的秩序。 以及后续刑场周边的警戒。 等云华、周墨韵和陆春晓三人赶到区法院时,那座平日里还算肃静的建筑周围已经人山人海。 人们从四面八方涌来,将法院门口的道路围得水泄不通。 各种议论声、嘈杂声汇聚在一起,闹哄哄的。 法院的门卫和公安艰难地维持着秩序。 云华三人到的时候,周卫民正好在门口维持秩序。 看到了,叫了一名公安过来引着她们三人从侧门进入法院内部。 到了那个作为审判会场的小礼堂。 礼堂里面更是挤得水泄不通,连过道都站满了人。 前面的人踮着脚尖,后面的人伸长了脖子,所有人都朝着礼堂前方那个临时搭建的主席台张望。 云华她们被安排在了靠前一些的座位,显然是江队特意交代过的。 周墨韵和陆春晓紧张又兴奋地打量着周围。 陆春晓则有些害怕地抓紧了云华的胳膊:“好多人啊!云华,你怕不怕?” 云华平静地摇了摇头。 目光沉静地望向空着的主席台。 审判还没开始。 人群中突然出现一阵小小的骚动。 云华看到江队被一对看起来老实巴交、穿着旧棉袄的中年夫妇拉着说话。 那妇人眼眶通红,情绪激动。 男人则是一脸的愁苦。 云华耳力好,听到了他们的谈话。 “江公安,你们是不是搞错了?铁柱那孩子怎么会杀人呢?他可是救火英雄啊!他为了救人才烧成那样的! 他心善着呢!这里面一定有误会!” 妇人的声音带着哭腔,紧紧抓着江队的胳膊。 男人也在一旁帮腔: “是啊,江公安,铁柱是我们看着长大的,他不是那种穷凶极恶的人啊!是不是弄错了?” 江队脸色严肃而沉重。 他耐心地听完,才开口: “大叔,大娘,证据确凿,赵铁柱自己也全部承认了,法律是讲证据的,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云华听到旁边有人小声议论: “那是赵铁柱未婚妻阿娟的父母吧?” “他们也好意思来!当年要不是赵铁柱救了他们的女儿阿娟,阿娟就被那场大火烧成灰了!” “还有技术员小李!也是赵铁柱救出来的!” “听说就是为了救技术员小李出来,赵铁柱才被烧成那样的!” “你们还不知道吧!人家阿娟跟技术员小李去年已经结婚了!” “真的假的?这可真是忘恩负义啊!” “还不是看人家赵铁柱烧成那样,阿娟反悔不愿意嫁了呗!” “你们发现了吗?赵铁柱自己家里的人,一个都没来!” “肯定是嫌丢人!” “赵铁柱也是个可怜人!他以前可是英雄!” “英雄也不能杀人啊!” “你们说,他咋就杀人了呢!” 原来,那对老实巴交的中年夫妻是阿娟的父母。 上午九点整。 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书记员等人依次入场,走上主席台。 喧闹的礼堂瞬间安静下来。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过去。 “带被告人,赵铁柱!”审判长威严的声音通过有线麦克风传遍礼堂。 两名法警押着一个人从侧门走进来。 那人穿着灰色的囚服,光头,露出头上烧伤愈合后凹凸不平的疤痕。 他低着头,全身被绳索捆绑着。 背后插着一块长长的木牌,上面用浓墨写着‘杀人犯赵铁柱’。 他的名字上,用红色的油漆打了一个巨大的、刺眼的叉。 赵铁柱的出现。 让人群中响起一阵低低的惊呼和骚动。 周墨韵和陆春晓也吓得屏住了呼吸,紧紧靠在一起。 这就是那个连环杀人犯? 云华的目光落在赵铁柱身上,平静无波。 审判程序按部就班地进行。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列举赵铁柱的犯罪事实,证据确凿,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 赵铁柱对所有指控均供认不讳。 最后,审判长起身,庄严宣判。 “被告人赵铁柱,犯故意杀人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犯罪手段残忍,动机卑劣,社会影响极坏,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为维护社会秩序安定,依据相关刑事政策规定,判决如下, 判处被告人赵铁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立即执行!” ‘死刑!’两个字如同重锤。 敲在每个人的心上。 礼堂里先是死一般的寂静,随即爆发出各种声音。 赵铁柱的身体似乎微微晃了一下,但依旧低着头,看不清表情。 宣判大会结束。 法警立刻上前,将赵铁柱架起来,几乎是拖拽着向外走去。 人群又开始骚动,纷纷跟着往外涌去。 第49章 她怎么可以嫁给他 云华三人被一名公安护着,从另一条通道提前来到法院后院。 那里停着好几辆车。 几辆三轮挎子,几辆吉普车,还有一辆解放牌卡车。 江队斜靠在一辆吉普车门前,军大衣领子竖着,手里夹着一支燃了半截的烟。他眉头紧锁,表情沉肃,呼出的白气与烟混在一起,很快散在冷风中。 看到云华三人,向她们招手,嗓音有些哑:“这边!” 等云华三人走近,江队用拿烟的手指了指身后的吉普,对云华说: “你们坐这辆车!” 陆春晓悄悄扯了扯云华的衣角,声音压得极低:“还要去干嘛?宣判大会不是已经结束了吗?” 这么近,江队显然听见了。 他没看她,只望着远处,声音平稳地解释: “人犯还要押到郊区刑场。” 周墨韵也跟着拽了下云华的棉袄袖口,低声问:“我们去吗?” 云华看了看她,又看了看一脸不安的陆春晓,脸上没什么表情,只平静地说: “我要去一趟,你们要不就先回家。” 周墨韵沉默片刻,像是下了决心,呼出一口白气: “算了,来都来了,还是一起吧。” 陆春晓见嫂子这样,也点了点头。 江队拉开车门,示意她们上去。 解放牌卡车已经发动,引擎发出沉闷的轰鸣声。 卡车的车斗经过简单布置,周围站着八名头戴钢盔、手持上了刺刀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的法警。 神情肃穆,如临大敌。 赵铁柱被两名法警像拎上卡车的车斗,让他跪在车斗最前面,正对着车行驶的方向。 他背后的木牌更加显眼。 云华、周墨韵和陆春晓坐在吉普车里看着。 她们从未见过这样的阵仗。 脸色发白,手心冒汗。 云华则静静地看着,目光穿过人群,落在赵铁柱身上。 卡车缓缓开动,驶出法院大院。 外面街道两旁,早已挤满了黑压压的围观群众。 卡车开得很慢,道路两旁的人群情绪复杂,有人朝着卡车指指点点。 有人高声咒骂,也有人沉默地看着,表情凝重。 还有不少年轻的、胆子大的群众,骑着自行车或者干脆跑步跟在卡车的后面,想要一直跟到刑场,亲眼目睹枪决的执行。 维持秩序的警察们大声呼喝着,努力控制着场面,防止人群过于靠近卡车。 周卫民和他派出所的同事们,此刻已经提前抵达了位于郊外的刑场。 那是一座三面环山的荒山。 只有一个入口。 他们的任务便是在入口处拉起警戒线,形成一道坚实的人墙,阻止那些试图跟进刑场内部围观的群众。 卡车缓慢而坚定地朝着郊外驶去。 车上的赵铁柱,跪在冰冷的车斗里,颠簸着,迎接着无数道目光的注视。 他始终低垂着头。 阿娟的父母也跟着来到了刑场入口处。 他们手里抬着一副简陋的担架,脸上老泪纵横,呆呆地站在那里,望着入口里面。 他们觉得,赵铁柱走到今天这一步,和他们家阿娟脱不开干系。 面对赵铁柱,夫妻俩有深深的愧疚。 他们想来送这可怜人最后一程,替他收尸。 赵铁柱自己的父母,觉得这是奇耻大辱,没有露面。 卡车驶入荒山入口。 周卫民等人奋力拦住了想跟着冲进去的人群。 卡车一直开到了荒山最里面一处相对平坦的洼地方停下。 这里更加荒凉,只有枯黄的杂草和嶙峋的石头。 云华被允许进入刑场内部。 周墨韵和陆春晓下车后,对云华说她们就在外面等着,就不进去了。 法警们跳下车,将赵铁柱从车斗里拖下来。 押解到一片空地上,让他跪下。 一名法院工作人员上前,再次核对了赵铁柱的身份: “罪犯赵铁柱,验明正身无误。” 然后他转向行刑法警,大声道: “申请执行枪决!” 一名担任现场指挥的法院领导面色冷峻,看了一眼腕表,沉声道:“执行!” “是!” 行刑法警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法警,他利落地应答。 手中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子弹上膛。 他上前一步。 站到赵铁柱身后侧方约一米五的距离,举起了枪,枪口对准了赵铁柱的后脑勺。 就在这时。 一直低着头的赵铁柱突然抬起头,嘶哑地喊了一声:“等等!” 现场所有人都是一愣。 指挥的领导皱起眉头。 赵铁柱艰难地转动脖颈,目光在周围穿着制服的人群中搜索,最后定格在负责此案的江队身上: “江队长!我能问问,是哪个警察发现我的吗?我想见见他!” 这个念头就很突然,赵铁柱自己也很奇怪,但他就是想见那公安一面。 一面就行。 江队愣了一下,没想到他会提这个要求。 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站在不远处的云华,犹豫了一下,按照规定和保密要求,他摇了摇头:“不行。” 按照规定,这显然是不被允许的。 云华就站在江队的斜对面,看着江队,嘴唇动了动,江队的耳边响起云华那清冷的声音。 “江队,你可以答应他!” 江队愕然,看向云华。 云华点头。 江队快速走到领导跟前,简单解释了几句,为了不暴露云华的身份,江队没有说是谁。 领导沉吟片刻后,又看了看跪在地上的赵铁柱,最终挥了挥手,对周围的法警和工作人员道: “你们都先退后十米。” 众人虽心中疑惑,却还是依言向后退开了一段距离。 他们背过身去,在空旷的场地上形成了一个松散的包围圈,寒风吹过,卷起几片枯叶,气氛莫名有些凝滞。 为防万一,云华指尖在袖中轻轻一捻,一道无形符文疾射而出,悄然没入四周地面。 形成一个隔绝声响与窥探的结界。 没有人察觉到云华从人群中走出,又如何无声地靠近了赵铁柱。 赵铁柱抬起头,望着眼前这个容貌极盛、却全然陌生的姑娘,眼中充满了困惑与难以置信: “是你发现我的?” “是我!” 云华的声音平静无波。 赵铁柱愣愣地看着她,似乎无法把自己被抓这件事和眼前这个身量纤细的小姑娘联系起来。 但他看着云华那双清澈却深不见底的眼睛,莫名地,他信了。 赵铁柱沉默了一下,忽然开口: “你不怕我?” 云华摇头。 赵铁柱又问: “那你知道阿娟是谁吗?” 云华点头: “知道,阿娟是你未婚妻。” ‘未婚妻’三个字像是一根针,瞬间刺破了赵铁柱强撑的硬壳。 他的神色骤然黯淡下去,整个人仿佛被抽走了最后一丝支撑的力气,肩膀垮了下来。 他喃喃道: “她结婚了,她结婚的对象就是我从大火里救出来的那个技术员小李。” 赵铁柱的声音里带着无尽的苦涩和自嘲: “我知道,跟小李比,阿娟肯定会选他,人家是正经技术员,工作能力强,有文化,前途好,最关键的是,小李的脸干干净净,没被那场大火毁了。” 他猛地抬手,用粗糙的手背狠狠蹭过自己凹凸不平的脸颊,眼中涌起剧烈的痛苦, “阿娟她怕我!她嫌我这张脸!” 云华静静地听着,她没有去问如果当年阿娟选择结婚的对象是你呢? 你还会犯下杀人这样的事情吗? 赵铁柱似乎陷入了遥远的回忆,眼神空洞地望着灰白的地面: “我记得,在医院那会儿,我全身裹得跟个死人似的,只露出一双眼睛的时候,阿娟还常来看我,送吃的,陪我说说话。” 他的声音渐渐发起抖来: “可后来,拆了绷带,她反而不来了,就来过那么一次。” 他顿了顿,那一日的场景显然至今仍在切割着他的心: “她就看了我一眼,就一眼,整个人都吓呆了,脸色白得跟纸一样,手里的水果掉了一地,之后,就再也没来过。” 他猛地抬起头,通红的眼睛死死盯着云华,像是在寻求一个根本无法得到的答案: “你知道吗?我是真心喜欢她的!我早就想过,等结了婚,要跟她生几个娃,好好过日子!我会把她捧在手心里,对她好!很好很好那种!” 情绪骤然激烈,恨意汹涌而上,几乎将他淹没: “可我现在恨她!她跟谁结婚都行!就是不能是小李!为什么偏偏是他!要不是为了救他,我怎么会变成这副鬼样子! 她怎么可以……怎么可以嫁给他!” 云华静静的听着,忽然问了一句: “你想看看他们现在的生活吗?” 赵铁柱猛地抬头,眼中是全然的震惊和不信: “看他们现在的生活?你什么意思?” 云华伸出手指。 指尖凝聚出一滴水珠,那水珠并非透明。 内里仿佛有光影流转。 云华屈指一弹,那滴水珠轻盈地飞向赵铁柱的眉心,无声无息地没入。 赵铁柱浑身猛地一颤,眼睛骤然睁大! 在他的意识里,或者说在他的‘眼前’,猛地展开了一幅幅清晰的画面。 他看到了阿娟和技术员小李的婚礼。 场面简单甚至有些寒酸,阿娟穿着半新的红衣服,脸上却没有多少喜悦。 她的父母,也就是刚才还在为赵铁柱求情的那对夫妻俩,果然没有出席婚礼。 甚至街坊四邻都没有出现。 在他们的心里,阿娟应该嫁给赵铁柱,而不是技术员小李。 其实,阿娟跟小李结婚那天,赵铁柱去了。 画面一闪。 他看到阿娟和小李结婚后的生活,并非他想象中那般美满。 小李因为那场大火,虽然保住了命,但身体却留下了难以启齿的后遗症。 他被吓坏了。 不能人道。 生理的缺陷导致了心理的扭曲,小李变得敏感、多疑、暴躁。 他看到阿娟脸上最初的努力和期待逐渐被失望和怨怼取代。 开始用言语讥讽、羞辱小李的‘无能’。 他看到小李被激怒,挥起拳头砸向阿娟。 家庭暴力成了家常便饭。 画面飞速流转,全都是两人无休止的争吵、打骂、摔打东西、邻居的指指点点、阿娟以泪洗面、小李酗酒颓废。 日子过得鸡飞狗跳。 画面最终定格在阿娟鼻青脸肿地缩在墙角哭泣,而小李醉醺醺地倒在门口呕吐。 画面消散了。 赵铁柱如同被抽空了灵魂般,呆呆地跪在那里,半晌没有任何反应。 过了很久很久,他才缓缓地、极其艰难地抬起头,看向依旧面无表情的云华。 他的眼神里充满了巨大的震惊、茫然、痛苦。 以及一种极其复杂的、难以形容的情绪。 他张了张嘴,喉咙里发出干涩得像是砂纸摩擦的声音,最终,只喃喃地说出了一句话,充满了无尽的悲凉: “她这样,还不如跟我一起去死呢!” 这句话耗尽了他所有的力气。 他彻底低下头,不再有任何言语。 云华静静地看了他最后几秒,然后转身,站在之前的位置上,抬手一挥,结界消失。 朝着远处的江队微微点了点头。 江队走过来,在领导面前说了一句:“可以了!” 指挥领导看了一眼时间。 再次下达命令:“执行!” 那名行刑法警重新上前。 这一次,他熟练地举起手中的步枪,冰冷的枪口再次精准地抵住了赵铁柱的后脑勺。 赵铁柱跪在那里,身体微微前倾,似乎已经失去了所有支撑,等待着最终的结局。 “砰!” 一声清脆而震耳的枪声,骤然在荒凉的山谷中炸响。 回荡不息,惊起远处枯枝上的几只寒鸦。 赵铁柱的身体猛地向前一栽,重重地扑倒在地,抽搐了两下,便彻底不动了。 鲜血从他后脑的弹孔中汩汩流出,迅速染红了身下枯黄的草地。 现场一片寂静。 只有枪声过后的余音和风吹过山谷的呜咽声。 一名穿着白大褂的法院法医立刻上前,蹲下身,仔细检查赵铁柱的瞳孔、颈动脉和心跳。 片刻后,他站起身,向指挥领导报告: “罪犯已确认死亡。” 几乎在法医确认的同时,守在刑场入口处的公安放阿娟的父母进来。 夫妻俩抬着那副简陋的担架,跌跌撞撞地跑了进来。 他们看到倒在血泊中的赵铁柱,小心翼翼地将赵铁柱的遗体抬上担架,用一块白布盖好,然后一步一步,艰难地朝着山外走去。 他们的背影在荒凉的山坡上,显得格外凄凉。 第50章 陆向东回来了 腊月廿三,年关将近。 寒风卷着细碎的雪末,在京城灰蒙蒙的天空下打着旋儿。 陆向东踩着半融的残雪,大步走进军区大院。 他肩背挺得笔直,作战靴踩在冻硬的地面上,发出沉闷而规律的声响,仿佛还未从任务状态中彻底脱离。 脸上更是带着长途跋涉的倦色。 但眼底却烧着一簇灼人的光。 他没回陆家,甚至都没往陆家方向看一眼。 挎包沉甸甸地压在他肩侧,里面除了几件简单的行李,还妥帖地安放着一个丝绒盒子。 盒子里是一块锃亮的上海牌女士手表。 这是他在百货大楼刚买下来的。 银白的表链,小巧精致的表盘,他几乎能想象出它戴在曲欢纤细腕子上该有多好看。 终于,他站在了曲家院子的门外。 青砖围墙不高,能看见院里那棵老枣树光秃秃的枝桠。 他深吸了一口冰冷彻骨的空气,正欲抬手叩门。 院门却‘吱呀!’一声从里面被拉开。 出来的人是曲欢的哥哥曲英杰。 他裹着棉军大衣,像是正要出门,猛一抬头看见门外的陆向东,脸色霎时变了又变。 曲英杰硬是挤出一个笑来,往前一步,状若自然地挡住了门口: “东子?什么时候回来的?咋没听陆叔提起?” “刚回!”陆向东言简意赅。 目光忍不住越过曲英杰的肩头往里探,嘴里自然问起: “欢欢呢?” 陆向东的声音里掩不住那份急切。 曲英杰心里‘咯噔!’一下。 曲欢结婚这事儿,整个军区大院无人不知。 陆向东的父母更是出席了婚宴,还送了礼。 他陆向东怎么可能不知道? 曲英杰心里飞快地盘算着,脸上笑容不免有些发僵: “欢欢在家,你找她有事儿?” 曲英杰试图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平常。 听到曲欢在家,陆向东脸上扬起一路积攒下的、带着期盼的笑容,那笑容驱散了他眉宇间的疲惫,让他看起来竟有几分少年人的明亮。 “当然有事儿了!你帮我叫她出来,我有话跟她说。” 陆向东说着,手不自觉按在了挎包上,隔着厚厚的帆布,触到那个丝绒盒子的轮廓。 心里一下子涨涨的。 还有一些紧张。 曲英杰的眉头拧紧了。 他看着陆向东脸上那毫不作伪的兴奋和期待,心里那股不祥的预感越来越重。 “东子!有什么话,你跟我说是一样的!” 曲英杰往前又挪了半步,声音压低了些。 陆向东摇头,说:“我有东西要亲手给她!” 刚说到这里,陆向东的视线猛地定住了。 那道他魂牵梦萦的纤细身影。 出现在了院门的后面。 “欢欢!” 陆向东眼睛一亮,立刻绕开试图阻拦的曲英杰,径直推开半掩的院门走了进去。 靴子踩在院内的薄雪上,发出清脆的‘咯吱!’声。 一声一声的,敲在骤然寂静的院子里。 陆向东几步就跨到了曲欢面前,带着一身外面的寒气。 笑容愈发深切:“欢欢,你猜,我给你带了什么……” 他一边说,一边急切地要去打开挎包。 所有的动作和话语,却在下一刻,戛然而止。 他伸向挎包的手僵在半空。 脸上的笑容如同冰封般凝固。 他的视线,死死地、难以置信地,钉在了曲欢的手上。 或者说,是她下意识护着的、那棉袄下微微隆起的腹部。 那隆起的弧度如此清晰,如此刺眼,像一把烧红的钝刀,猛地捅进他的胸腔,绞得他五脏六腑瞬间错了位。 陆向东猛地闭上眼,剧烈地喘息了一下。 仿佛这样就能否定眼前所见。 好像这样他眼前看到的就是幻觉。 再睁开时。 眼底已是一片猩红。 曲欢就站在那里,脸色苍白得近乎透明,嘴唇不受控制地微微颤抖着。 一双蓄满了泪水的眼睛望着他。 那里面有愧疚,有痛苦,千言万语,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院子里死一般的寂静。 只有风吹过屋檐的呜咽。 曲英杰看着这两人,重重一拍额头。 赶紧走上前来,横插进两人之间几乎凝滞的空气里。 他伸手去拉陆向东的胳膊,语速极快,几乎不容打断: “东子!你是特地回来祝贺欢欢的吧?真是太谢谢你了!那什么,欢欢她已经……已经结婚了!她对象是一名知青,沪上过来的,人挺好,对欢欢也好! 谢谢你过来看我们, 这样,今天天晚了你刚回来也累,先回家歇着! 我呢,正好派出所那边出了个案子,要赶紧过去, 回头,回头哥做东,请你吃饭,咱们好好聚聚! 今天你先这样,行不行?” 他一边说,一边用力把陆向东往外拽。 欢欢已经结婚了。 要是被人看到欢欢跟陆向东站在一起,说不清楚。 陆向东的身体绷得像一块铁,纹丝不动。 他一双充血的眼睛死死盯着曲欢。 声音嘶哑得几乎破碎,一字一句地问:“你结婚了?” 曲欢的眼泪终于承受不住重量,大颗大颗地滚落下来。 砸在胸前的衣襟上,洇开深色的湿痕。 曲欢说不出话,只流泪,那无声的哭泣比任何辩白都更具杀伤力。 曲英杰见状,心知不能再让这场面持续下去。 他用了更大的力气,几乎是半推半搡地把陆向东往院外带: “东子!东子!听哥一句,欢欢结婚了!真的!证都扯了!你别这样!先回家!冷静冷静!算哥求你了!” 陆向东被他推得踉跄了一下,终于动了。 他没有再看曲欢,而是猛地挥开了曲英杰的手,力道之大让曲英杰都倒退了一步。 陆向东没再说一句话。 转过身,一步一步地往外走。 背脊依旧挺直,却僵硬得像一截冻硬的枯木。 那只原本急切地想拿出礼物的手,此时紧紧地攥着挎包的带子,指节因为过度用力而泛出青白色。 丝绒盒子尖锐的棱角隔着一层帆布,死死硌在他的胸口。 那地方,刚刚被什么东西砸得粉碎。 院门在他身后缓缓合上。 隔绝了屋檐下那个无声流泪、腹部微隆的身影。 冰冷的空气涌入肺腑。 带着腊月寒冬独有的凛冽和一丝若有若无的年节烟火气。 也让他感到一阵窒息。 远处隐约传来孩子们追逐玩闹的嬉笑声,更衬得他周遭的世界一片死寂。 他一步步走在熟悉又陌生的大院里。 脚下的雪声依旧咯吱作响,却再也不是来时那般轻快急切,而是沉重、凌乱,每一步都像踩在自己破碎的心上。 陆向东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陆家的。 他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积雪,耳畔是呼啸的北风,却又仿佛什么也听不见。 胸腔里那颗东西沉甸甸地往下坠,带着一种麻木的钝痛。 推开陆家院门时。 最先看到他的是母亲周墨韵。 她正端着搪瓷盆从厨房出来,一眼瞧见院门口魂不守舍的儿子。 惊得手里的盆差点掉地上。 “向东!” 看到儿子,周墨韵又惊又喜,脸上立刻绽开笑容。 也顾不上别的,连忙放下盆迎上来。 替他拍打着军大衣上那层薄雪,嘴里更是开启了唠叨模式。 “你这孩子!回来咋也不提前跟家里打个电话说一声?让你爸找个车去接你啊! 饿不饿?冻坏了吧? 这个时候回来,是请年假了?今年能在家里过年吧? 你爷爷你爸要是知道了,肯定高兴,你去年都没回来,你说你也是,离家这么近,回来也没多勤! 对了,你还不知道吧!你小叔今年也在家过年,还有还有,你姑离婚了,回头见了她,可别乱说话,听到没,你姑这情绪刚好没两天,哎呀! 你回来可太好了!” 周墨韵说了好多。 可陆向东眼神发直,对母亲的笑容和问话毫无反应,像个失去提线的木偶。 径直绕过她,踉跄着走进屋里,重重地跌坐在客厅那把旧藤椅上。 藤椅发出一声不堪重负的呻吟。 周墨韵脸上的笑容僵住了,她再是大大咧咧也看出了儿子的不对劲。 担忧地蹙起眉跟进来。 她仔细打量儿子,这才发现他脸色苍白得吓人。 眼底却布满了骇人的红血丝。 整个人透着一股从未有过的颓唐和失魂落魄。 “儿子?” 周墨韵心下一沉,放柔了声音,小心翼翼地问: “你这是咋了?出什么事了?任务不顺利?” 陆向东缓缓抬起头,那双通红的眼睛直勾勾地看向母亲。 里面是浓得化不开的痛苦。 他声音嘶哑得厉害,几乎是从喉咙深处挤出来的: “妈,你跟我说实话,欢欢没结婚,对不对? 她还在等我回来,对不对?” 他像个固执地想要抓住最后一根浮木的溺水者,眼神里带着孤注一掷的希望。 周墨韵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 她早就料到儿子对曲家那丫头的心思,也知道他回来若得知消息必定难受。 却没想到打击如此之大。 她无声地轻叹了一下,脸上露出复杂的神色,既有心疼,也有无奈。 她没有立刻回答,而是转身去桌上的暖水瓶里倒了杯热水。 塞到儿子冰冷的手里: “先喝点热水暖暖身子,瞧你手冰的。” 陆向东机械地接过杯子,看也没看,仰起头。 ‘咕咚咕咚!’几口就将七分烫的水一饮而尽。 那架势不像喝水,倒像灌下一杯烈酒。 他把空杯子往旁边小桌上一放,发出‘哐!’的一声响。 依旧执拗地、眼巴巴地望着母亲: “妈,我喝完了,你现在说,你告诉我,她没结婚。” 周墨韵看着儿子这副模样。 心疼得像被针扎一样。 她沉默了片刻,终究还是狠下心肠,声音尽量放得平缓,却字字清晰: “向东,你听妈说,欢欢她已经结婚了,就是半个月前的事。” 陆向东的身体几不可察地晃了一下。 半个月前,他回来过。 那次回来,他就办了一件事,跟云华解除婚约。 在他看来,只有跟云华解除了婚约,他跟曲欢才能开始。 他想好了的。 怪他! 那次回来他一心只想解除婚约,没有去看曲欢。 曲欢肯定是知道了,他回来却没去看她。 曲欢是不是以为自己改变了主意? 这些年自己的退缩伤了曲欢的心。 怪他,都怪他! 周墨韵继续道: “这事儿怎么说呢,听欢欢的母亲说,欢欢在下乡的时候,就跟那个沪上来的知青谈上对象了,那小伙子叫宋淮安,人长得精神, 也有文化,对人彬彬有礼的,大院里的人对他的印象都很好,是个很不错的年轻人, 我跟你爸,还去参加了他们的婚礼。” 周墨韵顿了顿,似乎在斟酌用词: “婚礼场面挺热闹的,郎才女貌,看着也般配,东子啊,妈知道你对欢欢有心,可这男女之间的事儿,有时候就得讲个缘分, 你跟她……可能就是那种有缘无份吧。” “她真结婚了?不是骗我?” 陆向东像是没听到母亲说的那些话,只反复确认着这一句,声音轻飘飘的,带着一种难以置信的恍惚。 “结婚了!” 周墨韵肯定地点点头,语气不容置疑: “证也领了,酒席也办了,听说怀了身子,都快三个月了。” “怀了身子!”这四个字像一把重锤,狠狠砸碎了陆向东眼中最后那点微弱的希冀。 他猛地闭上眼,脸颊的肌肉剧烈地抽搐了一下。 再睁开时,他突然低吼出声,像一头受伤的困兽: “她怎么能结婚呢? 我都跟她说了!让她等我!等我回来! 她明明答应过我的!” 他的声音因为激动而颤抖,攥紧的拳头青筋暴起。 “东子!你清醒点!” 周墨韵见儿子情绪激动,语气不由得加重了些,试图让他认清现实: “人家姑娘早就谈了对象,有了自己的打算!你在人家心里,可能压根就没那么重要!你这傻孩子,怎么就这么钻牛角尖呢!” “怪我!都怪我!” 陆向东猛地用拳头砸了自己的额头一下。 声音里充满了无尽的自责和后悔。 “是我回来太晚了!要是我能早点回来,早点去见欢欢,她也不会嫁给别的男人!” 就在这时,陆春晓拉着云华走了出来,嘴里还欢快地说着: “嫂子,我是真没想到,云丫头学东西这么快!哎呀!东子回来了,刚回来的?” 第51章 他惹着我了 陆向东,在听到动静,抬头的瞬间,目光定格在了被小姑陆春晓挽着胳膊一起出来的云华身上。 云华穿着半旧的棉袄,身姿纤细。 脸上是惯常的平静。 她安静地站在那里。 可就是这份平静,此刻在陆向东被痛苦和愤怒烧灼的眼里,变得无比刺眼! 一个压抑已久的念头突然蹿起。 都是因为她! 要不是因为那个所谓的娃娃亲,这些年他怎么会有所顾忌。 怎么会在曲欢表达爱意的时候,不敢接纳她。 如果他能早点回来。 早点跟曲欢挑明关系,欢欢怎么会嫁给别人! 他失去欢欢了。 这一切的痛苦。 根源就在这个叫云华的女孩子身上! 陆向东盯着云华,那双眸子里面慢慢涌上怨恨。 云华平静的回望他,面对陆向东那几乎要噬人的目光,云华那双过于清澈的眼睛,极轻微地,几不可察地眯了一下。 周墨韵感受到了儿子对云华的敌意。 第一时间站在儿子面前,挡住了儿子的视线: “东子,你冷静点!” “要不是她……” 陆向东的话音刚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 就被一个冷冽沉静的声音骤然打断。 “说什么呢!” 这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穿透力,瞬间切断了客厅里紧绷的气氛。 众人循声望去。 只见陆知行不知何时站在了客厅门口。 他一身风尘仆仆,手里拎着行李包,显然是刚踏进家门。 五天培训已经结束。 陆知行的脸上略带倦色,但身姿依旧挺拔如松,眼神锐利如常,落在侄子陆向东身上,目光里带着警告。 他迈步走进来,军靴踏在地板上发出沉稳的声响,径直走到云华面前,无形中将云华护在了身后侧。 陆知行看着侄子陆向东,语气平稳却字字千钧,砸在冰冷的空气里: “向东,注意你的言辞和态度,别忘了,云华是你的小婶子,是你的长辈!” 陆向东脸上的血色霎时褪得干干净净。 他嘴唇哆嗦着,看着眼前神色冷肃的小叔,又看了一眼小叔身后那双清澈却仿佛能看透一切的眼睛。 最终,那支撑着他的怒火如同被戳破的气球,瞬间泄尽。 片刻后,陆向东猛地从椅子上站起身,动作大得让椅子腿在地上刮出刺耳的声响。 他跌跌撞撞地转身。 几乎是踉跄着冲出了房门。 “儿子!天都黑了,你这是要去哪儿?” 周墨韵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焦急地喊了一声,眼瞅着就要掀开门帘追出去。 一只沉稳有力的手拦住了她。 是陆知行。 “嫂子,我去!” 陆知行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不容置疑的镇定。 他将行李包随手搁在墙边,大步流星地追了出去,身影迅速消失在暮色里。 周墨韵望着空荡荡的院门,重重地叹了口气。 忧心的神色爬满了脸颊。 她双手无意识地搓着围裙角,嘴里喃喃低语: “这孩子可怎么办才好!” 一旁的陆春晓完全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搞懵了,她紧紧抓着云华的胳膊。 “东子这是咋了?咋跟吃了枪药似的,说话那么冲!” 陆春晓不知道云华那桩娃娃亲的对象早已从陆向东变成了陆家老三。 只觉得侄子陆向东的反应莫名其妙又骇人。 周墨韵闻言,又是一声轻叹。 收回望向门口的视线:“没事,有老三在,出不了什么事儿!” 说完,她的目光转向始终安静站在一旁的云华: “云华,向东那小子,估计是在外面受了啥刺激,脑子一时没转过弯来,说话没轻没重的,对不住了,没吓着你吧!” 云华缓缓抬起头,脸上依旧是一贯的平静无波: “我没事!” 陆向东像一头困兽,只顾着埋头向前冲,冰冷的空气割着他的喉咙,却远不及心口那撕裂般的痛楚。 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 回来的路上有多欢喜,如今就有多痛苦! “东子!你给我站住!” 身后传来一声沉喝,是陆知行特有的、带着命令口吻的嗓音。 穿透寒风,砸在陆向东的耳膜上。 陆向东的脚步猛地顿住,身体因急停而晃了一下。 他背对着小叔,肩膀剧烈地起伏着。 呼出的白气一团团消散在寒冷的暮色里。 陆知行大步追上。 绕到他面前。 看着侄子那张写满了颓丧与绝望的脸,他眉头紧锁,眼中没有丝毫宽慰,反而涌起一股怒其不争的厉色。 “看看你现在像个什么样子!你是不是忘了,你是一名军人!” 陆知行声音冷硬。 陆向东眼神空洞,毫无反应。 仿佛整个世界都已与他无关。 下一瞬,陆知行毫无预兆地猛地出手,一记干脆利落的直拳,重重砸在陆向东的腮帮上! 力道之大,让毫无防备的陆向东整个人向后踉跄几步。 直接摔倒在冰冷的雪地里,溅起零星雪屑。 嘴角瞬间破了,渗出一丝铁锈般的腥甜。 “起来!” 陆知行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脱下身上的大衣扔到一旁,只穿着里面的军绿色绒衣,拉开架势。 “别跟个孬种似的躺地上!起来!痛痛快快的打一场!” 陆向东趴在地上,喘着粗气。 小叔的这一拳似乎将他打醒了几分。 屈辱、不甘、痛苦、愤怒,所有情绪猛地炸开。 他低吼一声,从地上一跃而起,像头发疯的豹子般扑向陆知行。 叔侄两人就在这寒冬腊月的街边,毫无章法地扭打在一起。 拳头到肉的闷响。 粗重的喘息,偶尔吃痛的闷哼,打破了街道的寂静。 陆向东完全是不要命的打法。 而陆知行则格挡、闪避、回击,每一招都带着锤炼过的力度。 不知过了多久,陆向东终于力竭。 再一次被小叔陆知行撂倒。 他四仰八叉地躺在冰冷的地上,胸膛剧烈起伏,望着灰蒙蒙飘着雪花的天空,眼神里的疯狂渐渐褪去,只剩下满身的疲惫。 细小的雪花悄无声息地飘落下来,一点一点,落在他滚烫的脸颊、破裂的嘴角、被汗水和雪水浸湿的衣领上。 带来刺骨的冰凉。 陆向东忽然开口:“小叔,你说她为什么不等我?” 陆知行站在他身前,呼吸也略微急促。 他看着躺在地上的侄子,眼中的厉色渐渐化开,变作一种复杂的深沉。 伸出手,一把将陆向东从地上拽了起来。 “没有为什么,她有选择跟别人结婚的权利!” 陆知行的声音在风雪中显得格外清晰冷静: “只能说,你们有缘无份! 她若是真心实意地喜欢你,认准了你,别说几个月几年,再久也会等! 她既选择了别人,结了婚,只能说明! 她喜欢的不够! 或者,你并没有那么重要!” 这话如同一把冰锥,彻底凿开了陆向东心中仅存的那点自欺欺人。 陆向东突然仰头大笑起来。 “小叔,你说的对!” 陆向东笑得眼泪都飙了出来,混着脸上的雪水,分不清究竟是泪还是雪。 若是真心喜欢,怎会不等? 笑够了,也哭够了。 陆向东抹了一把脸,整个人像是被这场雪和这场打斗彻底浇透了,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冰冷的清醒。 陆知行捡起自己的大衣拍了拍,重新穿上,看了他一眼: “走了,回家!记住,不要把枪口对着自己的家人!” 陆向东嗯了一声: “抱歉,小叔,我之前没控制好情绪!” 叔侄俩一前一后往家走。 陆知行率先踏进家门,神色是一贯的冷峻。 跟在他身后的陆向东,则显得沉默了许多,嘴角的淤青格外刺眼。 饭菜已经做好,周墨韵正端着最后一盘炒白菜放到桌上。 陆春晓忙着摆碗筷。 看到两人回来,周墨韵目光快速扫过儿子,看到他嘴角的伤和一身狼狈,眼圈微微一红,却终究没说什么,只是低声道: “回来了就洗手吃饭,就等你们了,对了,老三,去隔壁喊一下爸,他跟余老五下棋去了。” “行!”陆知行转身就出门,去余家。 陆观砚原本乐呵呵地拿出半瓶白酒,想给儿子接风,被周墨韵一巴掌拍在胳膊上: “喝什么喝?不喝!” 陆观砚回来的时候,陆知行和陆向东都不在家。 周墨韵懒得解释。 见媳妇儿心情确实不好,陆观砚没坚持,悻悻地把酒瓶放了回去。 很快,陆老爷子和老三陆知行一前一后进来。 老爷子在隔壁跟余老五杀了几盘,心情颇佳。 一进门见孙子也回来了,更是眉开眼笑: “今年都在家过年!好啊!回头找人过来给咱们拍全家福!” 周墨韵见老爷子兴致高,也笑着点头: “行!明儿就请人过来!” 老爷子这才看向陆知行: “老三,你这一年到头都在部队,回来的时候屈指可数,跟云丫头统共也没见几面,实在生疏,这可不行!趁着这几天放假, 你带云丫头出去逛逛, 年轻人现在都兴什么来着?” 陆春晓笑着接话:“爸,现在年轻人都爱约在一起去看电影!” “对!看电影,你带着云丫头去看场电影,或者去公园走走转转,你忙,云丫头呢,又太安静,年纪轻轻的,总窝在家里怎么行?带出去玩!听到了没?” 陆知行‘嗯!’了一声,目光滑过云华那张白皙的脸。 心里想的是。 这丫头还真没出门,天天窝在家里。 老爷子不大满意小儿子这态度,不过,也知道小儿子的性子,话少。 没指望陆知行多说话,转而侧头,语气和蔼地问云华: “云丫头啊,京城里头,有没有什么想去的地方?让知行带你去。” 云华看了一眼陆知行,摇头: “我没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就附近转转吧!” 陆老爷子对这个答案似乎不太满意,转而看向陆知行,神情变得严肃: “还是你来安排!” 陆知行点头: “知道了!” 这期间陆向东低着头吃饭,一句话没说。 云华吃好了,放下碗筷,目光看向坐在她旁边的陆知行。 只一眼,陆知行便领会了这丫头的意思。 她有话要说。 陆知行随着云华起身: “爸,大哥,嫂子,二姐,你们慢用,我陪云华去外面走走。” 陆知行先让云华去房间里套一件厚外套。 他在门口等她。 等云华穿戴好后,两人一前一后出了门。 留下面面相觑的几人。 周墨韵和陆观砚交换了一个眼神,陆春晓则忍不住抿嘴偷笑,压低声音对父亲说: “爸,你看老三和云华,站一块儿多般配啊!真好!” 陆老爷子捋着胡子,眼底也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出了房门,凛冽而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 陆知行引着云华沿着清扫出来的小径在院子里漫步。 夜幕低垂,大院里的路灯在积雪上投下昏黄的光晕,将两人的影子拉得细长。 四下里没人,很安静。 只有靴子踩在雪地上发出的轻微‘咯吱’声。 “怎么了?”陆知行率先打破沉默,他侧过头,目光沉静地看着云华。 云华停下脚步,转身。 抬眸迎上他的视线,声音如同这冬夜的风,清晰而平静: “要想你侄子陆向东今后一切顺遂,他最好明天一早就离开家,回军区! 并且,五年之内,不要回来。” 陆知行闻言,眉峰几不可察地动了一下。 他没有立刻追问‘为什么’而是反问道: “你的意思是,如果东子继续留在家里,那个曲欢会阴魂不散地纠缠他,甚至会惹出麻烦?” 云华颔首,目光清凌凌地看向陆知行,语气肯定,没有丝毫犹豫: “不止是纠缠!若他留下,曲欢会闹得整个军区大院人尽皆知,风波迭起,甚至会有人开始怀疑,她肚子里那孩子,究竟是她丈夫宋淮安的,还是他陆向东的。” 陆知行眼神骤然一凝! 这话里的分量,他太清楚了。 若真发展到那一步,众口铄金,积毁销骨,那些恶毒的流言蜚语足以彻底毁掉东子的大好前程。 更会将整个陆家的声誉拖入泥潭。 “我明白了!这件事,我来想办法!”陆知行沉声道。 两人一时无话,继续沿着覆雪的小径慢慢走着。 细碎的雪花又开始飘洒下来,无声地落在他们的肩头、发梢。 云华抬手,一片晶莹的雪花恰好飘落在她微凉的指尖上,旋即融化。 她看着那消失的水痕,声音清冷依旧,却难得地透出一丝属于她个人的情绪: “其实,我也有私心,他惹着我了,我不想看到他!” 这话说得毫不掩饰,甚至带着点不近人情的冷硬。 却奇异地,让一旁的陆知行听得微微一怔后,眼底反而掠过一丝极淡的、几乎难以捕捉的笑意。 原来这丫头也有喜怒。 第52章 你给我做饭 陆知行侧过头,看着身旁安静走着的云华。 嘴角微微上扬: “对了,我托人订了两副猪排,明天应该就能送过来。” 话音落下,只见云华原本平静无波的眸子倏地亮了一下,像是寒夜里骤然划过的星子,那是一种纯粹而直接的、对食物的期待,瞬间点亮了她沉静的面容。 她几乎不假思索地接口,语调里难得带上了一丝轻快的起伏,尾音甚至微微扬起: “那我还想吃烤肉!” 仿佛那焦香四溢、油脂在火苗上滋滋作响、肉块被烤得外焦里嫩的画面已然就在眼前,勾得人食指大动。 陆知行被她这毫不掩饰的、近乎孩子气的馋嘴模样逗得眼底笑意更深,从善如流地点头,应承得没有半分犹豫: “行,就做烤猪排,用木炭烤,味道更香。” 他顿了顿,放缓了脚步,侧头看她,声音在寒夜里显得格外温醇: “除了喜欢吃烤肉,你还有别的想吃的吗?马上就要过年了,正好一并备上, 糖果、点心、干货,或者别的什么吃食?” 陆知行心里已经想好了,只要她能说出个名目,无论多难弄,他总会想办法去张罗来。 云华闻言,却微微怔住了,脚步也慢了下来。 她认真地思索起来,纤长的睫毛低垂,在眼睑下投下一小片柔和的阴影,仿佛在记忆深处仔细搜寻。 然而半晌过去,她终究还是有些茫然地摇了摇头,声音里带着一丝极淡的、连她自己或许都未察觉的无奈: “不知道!” 云华的目光投向夜空,眼神却仿佛穿透了时空,落在某个遥不可及的地方。 寒风吹拂着她的发丝,她却浑然未觉。 沉浸在了突如其来的回忆里。 思绪飘向遥远的过去。 飘向最高灵巫所经历的、冬天最后一天的盛典。 那时的她,何曾需要思考想吃什么? 那一日,从黎明前便开始忙碌,庄严而繁复。 记忆中最清晰的,便是那身象征着无上地位与力量的灵巫祭服。 由世间罕见的天蚕丝耗费无数工时织就。 料子轻薄如雾,披在身上几乎感觉不到重量,却偏偏能抵御凡水烈火。 祭服通体是圣洁的雪白。 衣摆与广袖上用暗金色的灵线绣满了繁复古老的符文,行走间,那些符文仿佛活了过来,如同暗夜中流淌的星河,熠熠生辉,玄妙莫测。 她的腰间束着九转玲珑玉带。 那并非凡间玉匠所能雕琢。 每一节温润的玉片内,都由她亲手封存进一缕纯净的巫力,白日里看去只是剔透,一到夜间,整条玉带便莹莹生辉,光华流转,宛如将九天星辰揽在了腰间。 发间常年簪着一支玄鸟衔月簪。 玄鸟展翅欲飞,姿态灵动,鸟喙处悬着一颗龙眼大小的夜明珠。 那并非普通明珠,其光辉柔和却极具穿透力。 足以在最为浓重的黑夜中照彻方圆十里的地方,纤毫毕现。 这些承载着她无上荣光与力量的衣饰,如今都静静地躺在她的乾坤袋深处。 在这个全然不同的世界。 她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穿上它们。 穿戴停当,仅仅是序幕。 灵巫阁的宫门开启,十二名精挑细选、灵力纯净的灵侍早已垂首恭候。 她们手持金铃、玉如意、净瓶、宝扇等各式法器,仪容肃穆。 随着她迈出第一步,金铃轻摇,发出清脆而洗涤灵魂的声响。 灵巫出行,乃是王朝最隆重的仪仗之一。 所过之处,道路两旁的花木感知到她那磅礴而温和的巫力,会自发地绽放出最美的花朵,馥郁的香气弥漫整条御道,经久不散。 沿途的凡人早已净街跪伏于地,额头紧贴地面,不敢直视她的容颜,唯有那恢宏而空灵的铃音与无法忽视的异香,宣告着最高灵巫的经过。 祭天之所,不在凡俗之地。 而在高耸入云的通天塔最顶层。 要抵达那里,需换乘专属的舆驾。 那是由四头神骏非凡的雪麒麟拉乘的玉辇。 雪麒麟通体雪白,鬃毛如银丝流淌,蹄下并非踏着凡尘泥土,而是生出氤氲祥云,承载着玉辇平稳地踏空而行,直上九天。 若遇紧急事宜,需急速赶路,她则无需舆驾。 只需指尖掐动灵诀,便能唤来翱翔九天的青鸾神鸟,或是驾驭云雾的蛟龙。 青鸾振翅,彩霞相伴。 蛟龙腾空,风雷涌动。 皆是瞬息千里,朝游北海暮苍梧。 那时的冬天最后一日,是整个王朝的盛典。 天空会被各种祈福的光华渲染得瑰丽非凡,钟磬之声响彻云霄,万民跪拜,祈祷着来年的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而她,立于通天塔顶,沟通天地,引动星辰之力,是整个仪式绝对的核心,承受着亿万生灵的愿力与敬仰。 那空前绝后的盛况,那举手投足间引动天地元气的力量,那受万民景仰的尊荣。 如今回想起来,隔着重重时空,竟虚幻得像一场华美而不真切的梦。 好遥远啊! 一丝极淡的、几乎无法捕捉的落寞掠过她的眼底,如同投入深潭的小石子,漾开细微的涟漪,旋即又恢复了古井无波的平静。 那些煊赫与荣光,终究被隔绝在了另一个世界的尽头。 而此刻,她站在腊月的寒风里,身边是一个问她想吃什么的男人。 她缓缓收回目光,长长的睫毛垂下。 掩去了所有情绪。 那些肉质鲜美的灵兽肉,这个世界根本寻不到踪迹。 最早在青槐村,条件艰苦,也就吃过两回山里打来的野兔肉。 味道嘛! 在她尝来,就还行。 等到了京城,伙食虽比村里好了不知多少,但于她而言,也仅仅是果腹之物。 谈不上什么特别喜欢的。 算了,不提也罢。 陆知行敏锐地捕捉到了她那一瞬间的落寞和之后极细微的无奈。 心下微微一动,放缓了声音:“要不备上几条鱼,你喜欢怎么吃?还是烤?” 说到鱼,云华就忍不住惦记上玄冰银鱼的肉质鲜美。 嫣红的唇动了动: “不用烤,炖煮就行。” 说起做饭,陆知行心思一转: “我的厨艺还行,回头等咱们到了军区,安顿下来,你想吃什么跟我说,我来做,那边条件比不上京城,但食材还算新鲜。” 云华惊讶的仰起脸看着男人:“你给我做饭?” 在云华的认知里,男人,尤其是像陆知行这般肩章显赫、统率一方的军中将领,似乎天生就该与运筹帷幄、沙场点兵这些词汇联系在一起。 而与烟火缭绕的庖厨之事隔着千山万水。 反观她的过往,在地位超然的灵巫阁。 负责她一日三餐的皆是心思细腻的女性灵侍。 事实上,整个灵巫阁,上至辅佐她的长老,下至洒扫庭除、护卫仪仗乃至抬轿的,无一不是女子。 即便是偶尔返回云氏宗族,在那等钟鸣鼎食之家,她也从未见过任何一位男性族人涉足灶台方寸之地。 后来流落至青槐村,所见所闻,更是家家户户皆是妇人操持饭食。 到了京城陆家,她倒是见过几次陆观砚系着围裙,乐呵呵地给周墨韵打下手,剥个蒜、递个碗,这已算她认知里极为罕见的景象了。 而陆知行此刻如此自然地说出‘我给你做’,甚至带着几分笃定的承诺,确实让她感到些许意外。 陆知行将她那一闪而过的讶异看在眼里。 十分肯定地再次点头,语气没有半分迟疑:“只要我在家,饭就我来做。” 几次接触下来,他算是看明白了。 这丫头性子冷清,口腹之欲却颇为单纯直接,是个好养活又不好糊弄的小馋猫。 既然是他认定的人。 那他愿意将这桩‘重任’揽过来。 男人的目光落在少女微微仰起的、带着些许困惑与探究的脸上。 顺势提出了心中酝酿已久的打算,语气温和的说道: “我在京城待不了几天,年后,我回军区,你跟我一起去吧。” 云华听后,却轻轻蹙了下眉,提出了现实的顾虑: “咱们还没结婚,我就这样跟着你去军区,怕是不太合适吧?我听嫂子说,结婚后才能随军!” 顿了顿,云华想到了另一个去处:“我还是先回青槐村。” 陆知行一听云华要回青槐村。 眉头几不可察地蹙了一下。 “青槐村距离我所在的军区太远,路途不便,你若一人在那边有什么事情,我鞭长莫及,也照顾不到你!” 陆知行略作停顿,退了一步,给出了在他看来更稳妥周全的安排: “你若是不愿意立刻随我去军区,那就还留在京城家里,爸、大哥大嫂还有二姐他们都在,彼此能有个照应,我也能放心些。” 云华一个孤女,陆知行实在是担心,总想将她安置在自己势力可及、家人能护佑的范围之内。 云华沉默地思索了片刻,抬起清亮的眸子,问了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 “如果我跟你去军区,是不是需要找一份工作?” 她记得清楚,无论是在青槐村还是来到京城,她都听人反复说起,如今新社会讲究‘妇女能顶半边天’。 一个女孩子家若没有一份正式的工作,全靠男人养活,伸手朝男人要钱,是会被人瞧不起的,是顶没尊严、也顶不体面的事。 她虽不在意世人眼光,却也不愿就此成为依附他人的藤蔓。 陆知行闻言,立刻打消她的顾虑: “不用有这份顾虑,我的工资和津贴足够保障我们生活得很好。” 他的语气肯定而踏实,带着军人一言九鼎的分量。 但云华却缓缓地、坚定地摇了摇头。 她看向男人,目光平静,却也坚持:“我知道你能养活我,但那不一样,我还是想有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 她并非需要那份工资,而是需要一种不依附于他人的姿态。 就像她在灵巫阁。 她的能力让她不依附任何人。 陆知行从她的话里捕捉到了关键信息,眼底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亮光: “你愿意去军区!” “去哪儿都一样。” 云华的回答依旧带着她特有的淡然:“既然你觉得我去军区更合适,那就去军区。” 见她终于点头,陆知行心下一定。 脑子里已经开始飞速盘算起来,有哪些工作适合云华。 “工作的事,我来安排,军区里也有不少岗位,不一定多繁忙,但能有个事情做,认识些人也好,我看有几个地方或许适合你。” 随后,陆知行为云华细细道来: “军区广播站的广播员,工作环境干净清静,主要是播报些通知、读读报纸文章,你的声音条件好,肯定合适。” 云华听完后摇头。 不适合。 陆知行继续道:“军人服务社的文具图书柜台,活儿不累,就是整理整理书籍报刊,卖些文具本子,接触的人也多是军属和干部,人员也都简单,这个怎么样?” 云华问:“就站在那里?” 陆知行点头,想象了一下云华说的那个画面。 “一直站在那里,也挺无趣的是吧?”陆知行问。 云华点头,看了男人一眼:“不适合我!” “那后勤部的档案室!” 陆知行只说了这么一句,就放弃了。 这份工作确实清闲安稳,无需与人过多周旋,终日与泛黄的卷宗文件为伴,于旁人或许是份美差。 可转念一想,云华的性子已是这般喜静。 再将她置于那般寂然无声的环境里,日复一日地埋首于故纸堆中,岂不是太过沉闷孤寂了? 于是,他没再详细描述档案室的具体工作,自己先摇了摇头,将这个选项否定了。 云华见他欲言又止,反而生出一丝好奇,轻声追问: “还有别的吗?” 她对这世间凡人谋生的行当知之甚少。 他口中这些‘工作’,于她而言既新鲜又陌生。 “别的?”陆知行被她问得一怔,一时之间,那些常见的、适合女同志的安排在脑中过了一遍,竟觉得似乎都不适合她。 要么太过喧闹,要么太过枯燥。 他沉吟片刻,坦诚道: “一时之间倒真想不出更合适的了,这样,等我明天打电话回军区,仔细问问管这事的同志,总能找到合你心意的。” 原则是活不重,环境简单,不让云华受累受委屈。 夜风渐起,卷着寒意侵扰而来。陆知行十分自然地侧过身,替她挡去了大半风口,语气里带着关切: “不早了,先回家吧!” “嗯!”云华轻轻应了一声,并未再多言,顺从地跟着他转身。 两人便沿着来时的小径,踏着清冷的月光和地上薄薄的碎雪,慢悠悠地朝陆家走去。 脚步声在寂静的冬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一沉稳,一轻灵。 交错落在雪地上,竟莫名和谐。 路灯昏黄,将他们的影子拉长又缩短。 仿佛无声的陪伴。 第53章 你这是蠢 陆知行回屋后,连着打了好几个电话。 翌日一早,天刚蒙蒙亮,一层灰白的薄雾还未散尽。 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陡然响起,生生划破了陆家小院的宁静。 不久,陆观砚步履沉重地走出书房,神色凝重。 他停在陆向东房门前,沉默一瞬,终于抬手敲响了门。 十分钟后。 陆向东已经收拾好行装,挺拔地站在客厅中央。 他接到的是紧急召回令。 没有商量余地,即刻出发、不得延误。 周墨韵闻讯赶来,先是怔在原地,继而快步走向儿子,又是吃惊又是不舍。 她围着他转了两圈,像是要把他整个人烙进眼里,眼圈倏地红了,声音也跟着颤了起来: “怎么这么急?这才刚回来一晚上,眼看就要过年了!” 陆观砚眉头紧锁,伸手将情绪激动的妻子轻轻拉住,声音沉肃而克制: “这是命令!军令如山,岂是儿戏?” 他何尝不心疼儿子,但他更清楚,军人肩上扛的是纪律,是服从。 “我知道是命令!我不是要拦着儿子不让走,我就是难受!”周墨韵的声音彻底哽住了,眼泪无声地往下落: “孩子好不容易回来一趟,饭都没好好吃一顿,这就要走!” “好了!” 陆观砚打断她,语气加重了几分,却也在压抑着什么: “东子是军人,是大人了,不是需要你时时护着的小孩子!他自己能照顾好自己!” 他说得坚定,但望向儿子的那一眼,依旧带着不舍。 昨天老爷子还笑着说,要请人来家里照张全家福。 拍照的人还没请来,儿子已经要走了。 陆向东深吸一口气,将翻涌的情绪压回心底。 走上前,用力地拥抱了母亲,又转身拥抱父亲,在那宽厚而僵硬的背上轻轻拍了拍,低声说: “爸,妈,你们保重身体,就不跟爷爷道别了,我走了。” 他没有回头,也没有再多说一句。 毅然转身,推开大门,跨入清晨凛冽的寒气中。 天光未破。 云华便已醒来。 推开门,一股清寒之气迎面扑来,带着谷中特有的草木湿意。 云华没有迟疑,径直步入峡谷。 晨雾如纱,在林间与岩壁缝隙中缓缓流动。 云华步履轻盈,脚尖在湿润的岩石和盘根错节的草甸上几点,便已掠过数丈距离。 柜子精早早地等在前方。 云华看到它的时候,嘴角微扬,挥手间,柜子精就进了乾坤袋。 不多时。 云华轻巧地攀上一处陡峭的崖壁,动作行云流水,不见半分迟滞。 此处地势最高,且正对东方。 是峡谷中第一处被朝阳直接照射的地方。 云华在一块光洁,干净的青石板上盘膝坐下。 放出柜子精。 柜子精乖乖的站在云华身后不远处。 这处峡谷,因她亲手布下的聚灵阵和那些生机勃勃的聚灵草,灵气十分浓郁。 云华凝神内守,摒弃杂念。 每一次悠长的吸气,都如同长鲸饮水。 将周遭那浓郁得化不开的灵气源源不断地纳入体内。 每一个周天循环,都像是一场精密的提炼与淬炼。 灵气在流转中被逐步炼化,去芜存菁,那一点点微不足道的杂质被悄然排出体外,而最精华的部分。 则化为一缕缕细若发丝、却精纯无比、隐隐泛着淡金色光泽的本源巫力。 最终如百川归海般,无声地汇入她的丹田气海之中。 然而,一连数日。 当那淡金色的巫力充盈至约莫六成之时,便仿佛夏日暴涨的河水猛地撞上了一道无形却绝对坚韧的堤坝,无论她后续如何疯狂汲取灵气,如何竭力运转功法,那巫力再也无法增长分毫。 云华不由轻叹一声。 她心知肚明,这绝非峡谷里的灵气不足。 根源还在于这具身体本身。 上一世,她乃是千年难遇的天生灵体,生来便百脉俱通,窍穴自启,拥有着磅礴浩瀚、近乎无穷的本源巫力,修行路上从不知‘瓶颈’为何物。 相较而言,眼下这具身体实在是过于普通凡俗,其经脉的宽度、韧性,丹田的容量,乃至周身窍穴与天地能量沟通的契合度。 都已达到了所能承载的极限。 眼下,她最紧要的便是淬炼这具身体。 这是一场水滴石穿的漫漫长路,考验的不仅是毅力,更是心境,丝毫急迫不得。 她清晰地感知到,唯有当体内巫力能稳定恢复至八成以上,她方能以巫力为引,冒险尝试融合龙血,从根本上改变这具身体的资质,实现真正的脱胎换骨。 心念既定。 云华不再纠结于巫力的停滞,转而将吸收来的灵气悉数用于温养、冲刷经脉窍穴,虽进展微不可察。 却也是在为未来打下根基。 终于,东方天际那一片鱼肚白逐渐被染上瑰丽的金红之色。 下一刻,一轮辉耀无比的旭日挣脱一切束缚。 猛地跃出地平线。 将第一缕纯粹而炽烈、蕴含着无尽生机的光芒,毫无保留地泼洒在这片孤高的崖顶之上,也照亮了云华沉静的面容。 云华睁开双眼,深深吸入一口仿佛带着太阳温度的曦光,那不仅仅是光,更是至精至纯的先天紫气。 是太阳精魂的馈赠。 她以秘法将其间蕴含的那一丝微弱却至阳至刚的紫气纳入体内,沿着特定的脉络运转,最终融入丹田巫力之中。 一股温和却沛然的暖流迅速融入经脉,与原有的淡金色巫力水乳交融,带来一阵难以言喻的舒畅之感。 半个时辰后,当日光变得明亮,天地间那特殊的紫气已然消散,云华轻盈地跃下岩石。 衣衫在晨风中微动,沿着来时路返回。 到了清泉边上,放出柜子精。 这才离开峡谷,拉开门,回到房间。 等云华和陆春晓起来。 陆向东早已离去多时。 陆春晓见嫂子一双眼睛红肿得厉害,一问才知侄子陆向东被紧急召回了。 也是一阵难过和不舍。 她跟着嫂子周墨韵进了厨房,正想说点啥安慰安慰嫂子。 话还没出口,院门外就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陆春晓快步走去开门。 门一拉开,外面站着的是曲欢。 曲欢只穿了一件毛衣,棉袄都没穿,冻得嘴唇发紫,双手紧紧的绞在身前,低着头,带着明显的哭腔: “春晓,我……我找东子!” 陆春晓见状,眉头立刻皱了起来。 曲欢喜欢自家侄子这事儿,陆春晓是知道的,但是曲欢已经结婚了呀。 结婚了还来找东子。 这不合适吧! 但是把人拒之门外,也不是陆春晓的性子。 见曲欢颤抖着身体,陆春晓可听说了,这曲欢已经怀孕了,这要是冻出个好歹,咋整? 犹豫了一瞬后,陆春晓还是心软了: “欢欢呀,你怎么穿这么少就跑出来了,仔细冻病了,有啥事儿先进屋说!” “不……不进去了!” 曲欢猛地摇头,像是受惊的兔子,飞快地抬眼看了一下陆家院子,又迅速低下头,声音带着哀求: “麻烦你把东子叫出来一下?我就跟他说几句话,说完就走!” 这时,周墨韵也听到了外面的说话声,从厨房走出来。 一看到是曲欢,她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语气也变得疏离: “欢欢呀,你这大清早的过来,找东子啥事儿?” 曲欢被周墨韵的语气刺得瑟缩了一下,嘴唇嗫嚅着,还没等她组织好语言,陆知行也从屋里走了出来,军装穿得一丝不苟,目光沉静中带着不容忽视的压迫感,落在曲欢身上。 曲欢下意识的缩了缩。 “东子不在家!”陆知行言简意赅,语气平淡:“有什么事,跟我们说也是一样!” 曲欢愕然地抬起头,仿佛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这一抬头,陆家几人才真正看清她的模样。 那双眼睛肿得像两个桃子,眼里布满了红血丝,眼眶下是浓重的青黑,脸上还残留着未干的泪痕。 任谁都看得出,她怕是哭了整整一夜。 “怎么会?他昨天不是回来了吗?”曲欢的声音猛地拔高,充满了难以置信。 “是回来了!”陆知行的声音依旧冷静,甚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冷硬:“但又走了,紧急任务,天没亮就出发了。” 这句话像是一记重锤,狠狠砸在曲欢心上。 她整个人肉眼可见地晃了晃。 脸色瞬间惨白如纸。 那双红肿的眼睛里,最后一点微弱的光彩也彻底熄灭了,只剩下无尽的灰败和绝望。 她张了张嘴。 想告诉所有人,她来找东子,是想告诉他,她没有变心。 她心里喜欢的人从头到尾都是他陆向东! 和宋淮安结婚是因为……是因为她被东子拒绝,心灰意冷才选择宋淮安的。 可她心里只有陆向东,只有他! 可是,这一切还没来得及说出口,那个她想倾诉的人,已经走了。 再次消失在她的世界之外。 所有的解释,所有的委屈,所有的念想,在这一刻,被冰冷刺骨的晨风瞬间吹散,不留一丝痕迹。 “回家去吧!别冻坏了身子!”陆春晓见曲欢无声的流泪,心软的说道。 曲欢固执地摇了摇头。 冻得发青的嘴唇颤抖着,声音带着一种近乎偏执的尖锐: “我不信!他肯定在里面!是你们不让我见他!你们骗我的!对不对?东子是为了我才回来的,我要见他!” 她执拗地站在原地。 单薄的身子在寒风里瑟瑟发抖。 却硬是不肯挪动一步,那架势,仿佛只要她等得足够久,陆向东就一定会为她出现。 周墨韵气得差点一口气没上来,直接翻了个白眼。 什么叫为她回来的? 这话简直是在往陆家人心上插刀子! 周墨韵强压下火气,声音却不可避免地冷硬了几分: “欢欢!你听听你自己在说什么胡话!这里是东子的家,他回来是天经地义,回的是自己家! 再说了,他回来也是为了看我们这些长辈,跟外人可没关系!” 就在这时,曲英杰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 看到妹妹杵陆家门前,脸色铁青,上前一把死死拽住曲欢的胳膊。 力道很大。 声音里满是压不住的怒火和丢人现眼的气愤: “欢欢!你闹够了没有!跟我回家!” “哥!你放开我!” 曲欢挣扎着,眼泪再次汹涌而出: “我要见他!我必须跟他解释清楚!我心里只有他啊!” “解释?解释什么!” 曲英杰简直要气疯了,又不能大声吼她,只能压着声音: “你看看你现在像什么样子!你是不是已经忘了,你结婚了! 现在大清早跑到人家门口堵着,口口声声要见东子! 这就是你口口声声说的喜欢? 你这是喜欢他吗?你这是要活活害死他!你醒醒吧! 难道在你的眼里,喜欢就是不顾他的前程,不顾他的名声! 喜欢就是让整个大院的人都知道你跟他的那点旧事, 让他用命搏来的前途因为你的几句话彻底毁掉!欢欢,喜欢一个人不是这样的!” 曲英杰的话又急又重,字字诛心: “你嘴上说喜欢他喜欢得不得了,可你做出来的哪一桩哪一件是为他好的?这不是喜欢,你这是蠢!” 曲英杰的这番话让周墨韵心里的怒气消散了一点。 好歹有个明事理的。 “欢欢,你是有身子的人,听你哥的话,回去吧!天这么冷,要是冻出个好歹算谁的?” 眼瞅着天色越来越亮。 用不了多久,大院的人陆陆续续的就要起来了。 曲英杰再也顾不上许多,几乎是半拖半抱地,强行将失魂落魄的曲欢拽离了陆家门口。 只剩下周墨韵站在门口,看着那对拉扯着远去的兄妹,重重地叹了口气,心里堵得厉害:“这叫什么事儿!得亏东子走了,要是没走,就麻烦了!” 陆知行想到了昨晚云华说的话。 轻吐了一口气,还好! 早饭后,陆知行依约带云华出门。 陆春晓见了‘哎哟!’一声:“云丫头,你等等!” “二姐有事?” 陆春晓手指点了点云华身上的旧棉袄:“就穿这个出门啊!不行!换一身,就换那身枣红色的,也厚实!” 陆春晓说着话的同时,把云华往房间里推。 又去自己房间拿了一条灰色围巾出来,递给陆知行:“新的,一会儿给云丫头戴上,保暖还挡风!” 第54章 买药材 门帘轻动,云华走了出来。 身上是那件簇新的枣红色棉袄,这颜色既不显得过分张扬,又带着一种沉静的明媚。 像是灰白画卷上精心点下的一笔暖色。 棉袄的布料厚实挺括,裁剪也意外地合身。 恰到好处地勾勒出她纤细的腰身。 两条乌黑油亮的辫子柔顺地垂在肩侧,愈发显得她肌肤白皙细腻,人如其玉。 唇瓣未点而自带嫣红。 一种纯净而鲜活的生命力在她周身流转。 门外。 陆知行一身笔挺的军装,冬日常服款式,衬得他身姿挺拔如松,正微微低垂着头,看着手中那条厚实的灰色毛线围巾,似乎在斟酌着什么。 听到脚步声,抬起头,目光在云华身上停留了片刻,语气仍是一如既往的平稳,听不出什么波澜:“好了?” 云华也在看他。 那身军装穿在他身上,无疑是极好看的,将他衬得肩宽腰窄,英气逼人。 但是…… 云华想起上次和他一起在附近买菜。 那位卖山货的老乡,远远瞧见陆知行这一身军装,脸色倏地一变。 下意识转身就要溜走,脚步匆忙得差点绊倒。 若不是云华知道那背篓里有两只兔子要卖。 他们就错过了。 后来两人将老乡拦下,那老实巴交的汉子额角冒汗,说话磕磕巴巴,递过兔子时,手指都在微微发抖,连价钱都没敢多要。 云华走上前,伸出指尖,轻轻戳了戳男人军装硬挺的袖口。 仰起脸,声音清凌凌的: “要不,你也换一身平时穿的衣服吧?上次咱们买兔子,那位老乡都被你吓着了!” 陆知行闻言,微微一怔。 视线从她脸上落到自己的军装上,随即了然。 点头:“好!” 他先是上前一步,站在云华面前,将手里那条灰色的围巾展开。 动作略显生疏,甚至有些笨拙,却足够仔细地给云华围上。 将那张如玉的小脸,大半都妥帖地遮挡在了柔软温暖的毛线里,只露出一双清澈明亮、此刻正微微弯起的眼睛。 像是盛着星光。 “等着!”男人低声道,声音似乎比刚才更沉哑了一些。 说完,转身快步回了自己的房间。 没多久,房门再次打开。 陆知行走了出来。 他已换下那身军装。 穿了一件深蓝色的棉袄,瞧着就挺厚实,身形依旧挺拔,下面是同色系的直筒长裤,脚上是一双棉鞋。 这身打扮稳重。 也收敛了陆知行身上那军人特有的锐利气场。 陆知行走到云华面前,目光看着她,带着询问: “这样穿,行吗?” 云华上下打量着他,眼睛亮晶晶的,毫不犹豫地点头,夸赞脱口而出: “好看的!” 这直白而毫不掩饰的夸赞,让陆知行明显顿了一下。 他性格内敛沉肃,习惯了下命令和接受报告,极少应对这样纯粹针对他个人的、带着温度的评价。 只见他喉结微不可察地滚动了一下,视线偏向一旁。 冷峻的侧脸线条似乎柔和了一瞬,耳根处隐隐泛起一丝极淡的红晕,但很快便被他克制下去。 他只低低‘嗯!’了一声,算是回应,随即转移了话题: “走吧!” 他率先走向停靠在院门旁的那辆军绿色吉普车,正要拉开车门。 “等等!今天天气还不错,咱们骑自行车吧!” 云华伸手指向墙角那辆永久牌二八大杠自行车。 陆知行顺着她指的方向看了一眼,没有丝毫异议: “行!” 他走过去,利落地踢开脚撑。 推着那辆沉重的自行车走了出来。 云华则跟在他身旁。 两人并肩走出了院门。 清冷的空气扑面而来,带着北方冬天特有的干冽气息。 巷子里偶尔有穿着厚棉袄、袖着手匆匆走过的邻居,看到他们俩,都投来好奇的目光。 陆知行推着车,沉默地走了一段,开口问,声音在空旷的巷子里显得格外清晰: “去看电影?” 云华侧头看他,语气认真: “我听春晓姐说过,看电影就是在一个很大的房间里面坐着,一坐就好长时间,你不是说过了年,咱们就回军区, 我想趁着这几天,先给老爷子把调理身体的药配出来, 电影以后有机会再看, 你知道哪里能买到品质好、种类也全的药材吗?咱们先去买药材!” 陆老爷子年岁大了,早年征战留下不少暗伤。 云华原本是想着等开春后,在峡谷里种植灵草,等灵草成熟,再给老爷子配药。 灵草配制出来的药,那效果肯定是好的。 但现在,时间不允许。 云华就琢磨着先用普通药材配制一些温养的药,给老爷子先用着。 陆知行脚步放缓了些,有些意外地看向她: “你自己做药?” “嗯!”云华点头,眼神笃定:“药材的品质好,效果才好!” 陆知行看着她清澈却无比认真的眼睛。 想起她身上那些不合常理的神秘之处,没有再多问缘由。 略一思索,便道: “要想买到好的,就去城西的‘百草堂’,那是家老字号,公私合营后也还开着,那里的药材种类齐全,品质把关也严!” 就是路远了点。 不过,这句话,陆知行没说。 云华立刻做了决定:“就去那里!” 药材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药效,丝毫马虎不得。 陆知行立即跨上自行车,大长腿支地,稳住车身: “上来!” 云华侧身坐上自行车的后架。 冬日的风掠过耳畔,吹动了她额前的碎发。 陆知行脚下用力一蹬。 自行车便稳稳地驶了出去,车轮碾过略显凹凸的灰砖路面,发出轻微的声响。 他骑得很稳,速度却不慢。 载着两人,穿过交织的胡同,朝着城西的方向而去。 阳光将他们的影子拉长,交织在一起。 自行车穿过几条喧嚣渐起的街道,最终在城西一条相对安静的旧街停了下来。 百草堂的门面就在眼前,是一间临街的铺子。 黑瓦灰墙。 门楣上挂着一块深褐色的木质招牌,上面用端正的楷书写着‘百草堂’三个大字,漆色因年代久远而略显斑驳。 推开沉重的木门。 一股浓郁的草药气息扑面而来。 仿佛瞬间踏入了另一个时空。 这是一间宽敞却显得有些拥挤的堂屋,光线略暗,全靠几扇糊着高丽纸的木格窗和头顶一盏擦拭得锃亮的白炽灯照明。 四壁皆是顶天立地的深褐色中药柜,无数个小抽屉上贴着泛黄的白纸标签。 用工整的毛笔字写着药材名称。 柜台是厚重的实木打造,被岁月磨得光滑温润。 柜台后站着一位五十多岁、戴着套袖的老师傅,鼻梁上架着老花镜,正低头用一杆黄铜小秤仔细地称量着药材。 角落里,一个小炭炉上坐着陶制药壶,正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 散发出苦涩中带着一丝甘醇的药味。 整个药堂显得古朴、安静,甚至有些肃穆。 云华径直走到柜台前,对那老师傅道: “同志,您好!我们抓药。” 少女的声音打破了堂内的静谧。 老师傅抬起头,从老花镜上方看了看她,又瞥了一眼她身后气质不凡的陆知行。 点头:“方子呢?” 云华微微一顿,问:“能借纸笔一用吗?” 老师傅似乎有些意外。 但还是从柜台下取出纸笔,推了过来。 云华道了声谢,接过笔,微微俯身,便在纸上书写起来。 她握笔的姿势有些奇特。 笔尖划过粗糙的纸面,发出沙沙的轻响。 站在她身旁的陆知行,目光原本随意地扫过柜台里的药材,却不自觉地被那跃然纸上的字迹吸引了。 只见那一个个药材名称跃然纸上,结构匀称,笔力清劲,锋藏画心,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古韵和风骨。 全然不似一个乡下少女能写出的字,倒像是临摹多年古帖的功底。 他眼中不由掠过一丝明显的讶异。 深深地看了云华一眼。 云华专注地写着,心中却是一片平静。 这个世界的文字与王朝的字截然不同。 初来时如同看天书。 这些字,是她这段时间靠着惊人的记忆力和学习能力,翻阅那些古籍。 一点一点自学的。 她甚至查阅过不少古籍,试图找到一丝与王朝文字相关的线索,却一无所获。 很快,一张纸上写满了三十多种药材名。 密密麻麻,却排列得清晰工整。 老师傅拿起单子,凑到眼前,仔细看了起来。 他一边看,一边下意识地点头,显然对其中大部分药材的配伍并无异议,只是看到后面,眉头渐渐锁紧。 半晌,他放下单子,摇了摇头,对云华道: “同志,你这方子,别的药材都好说,店里都有,只是这‘鹿角霜’一味,店里没有卖的。” 陆知行闻言,眉头微蹙: “是没有存货了?” 老师傅叹了口气: “不是没有存货,是压根儿就没有这一味药,这味药本来就金贵,来源也少,十年前,我们这里还有卖的,这几年没有。” 陆知行沉吟片刻,道: “麻烦老师傅,先把其他有的药材都配齐包起来吧。” 然后,他看似随意地又问了一句:“您老可知,这附近,还有哪里可能买到这鹿角霜?” 老师傅一边吩咐店里的伙计按方抓药。 一边露出了些许为难的神色。 他压低了些声音道: “地方嘛,确实是有一个,城北帽儿胡同里头,有户姓王的人家,家里祖上是猎户,他就专门卖这个鹿角霜。” 老师傅顿了顿,推了推老花镜,声音更低了些: “只不过,那户人家……怎么说呢,要价特别高,而且是咬死了价钱不松口, 所谓奇货可居,整个城里,眼下明面上能找到的鹿角霜, 恐怕就他独一份了, 别的药材他一概不沾,就只卖这一样, 你们要是急着要,恐怕得去他那里碰碰运气,就是这价钱……” 老师傅摇了摇头,没再说下去,意思却很明显。 陆知行听罢,面色平静,只是眸色深沉了几分。 他点了点头:“多谢老师傅告知!” 伙计此时已将其他药材逐一称量分包,用厚实的黄纸包成一个个小包,再用纸绳麻利地捆扎好,最后将所有药包归拢到一个大网兜里。 陆知行付了钱和药票,提起那一大兜沉甸甸的药材。 两人走出百草堂。 清冷的空气再次包裹而来。 云华抬头看向陆知行:“去帽儿胡同?” “嗯!”陆知行将药包在自行车后座夹稳:“去看看,只要东西好,价钱不是问题。” 帽儿胡同狭窄而曲折。 地上的积雪被踩得瓷实,泛着冰冷的黑光。 两旁是低矮的杂院平房,烟囱里冒着稀薄的煤烟,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混合了煤灰、冻土和老旧木头的气味。 果然如那老师傅所言,这姓王的人家在此地颇为出名。 陆知行和云华刚向一个袖着手在门口晒太阳的老头问了一句‘卖鹿角霜的王家怎么走’。 老头就用一种了然的表情,朝着胡同最深处努了努嘴: “喏,最里头那家,独门独院的那户就是。” 两人沿着胡同往里走,越往里越是安静,仿佛与外界的喧嚣隔绝开来。 最深处果然是一个小小的独院。 土坯墙围拢着几间低矮的瓦房,木门虚掩着,门板上残留着斑驳的旧漆。 陆知行上前叩响了门环。 过了一会儿,里面传来拖沓的脚步声,门‘吱呀!’一声被拉开一条缝。 一个头上戴着一顶脏旧的翻毛皮帽子的男人出现在门后。 那人的帽檐压得很低,几乎遮住了他大半张脸。 只露出一个下巴和一双透着警惕与浑浊的眼睛。 “找谁?” 那人声音沙哑,带着浓重的烟腔。 “买鹿角霜!” 陆知行言简意赅。 男人上下打量了他们两眼,目光在陆知行身上停留了一会儿,估计是在猜测陆知行的身份。 好一阵才侧身让开:“进来吧!” 院子不大,杂乱地堆着些柴火和破烂家什。 男人把他们让进正屋。 屋里光线昏暗,一股浓烈到令人窒息的劣质烟草味、灰尘味以及一种难以言喻的、若有似无的腥浊气味混杂在一起。 扑面而来,让云华下意识地蹙紧了眉头,抬手画了一个符文,那股难闻的味道没有了。 又给陆知行也画了一个符文。 抬手一弹,陆知行下一瞬就发现鼻子里的气息变了,变得清新自然。 陆知行下意识的扭头看云华。 少女目光一转,看向别处。 第55章 敌特分子 屋内陈设极其简陋,土炕上胡乱摊着几床油腻得发亮的被褥。 一张破旧的木桌歪斜地立在炕边,桌面布满划痕和烫痕。 那姓王的男人自顾自走到炕沿坐下。 从脏旧的外套口袋里摸出一杆磨得发亮的铜烟袋锅子,又从一个小布袋里捏出一撮劣质烟丝,熟练地塞进烟锅里压实。 他划燃一根火柴,橘黄色的火苗舔舐着烟丝,发出细微的滋滋声。 深吸了一口,暗红的火光明灭不定。 浓烈呛人的烟雾顿时缭绕起来。 将他那本就藏在脏旧皮帽阴影下的面容笼罩得更加模糊不清,只剩两点浑浊的光在烟雾后隐约闪烁。 男人吐出一连串灰蓝色的烟圈,嗓音沙哑地问道: “要多少?” 陆知行身形挺拔地站在屋中,与这昏暗污浊的环境格格不入。 声音平稳: “先看看货。” 男人从鼻腔里发出一声短促的嗤笑。 似乎觉得这要求纯属多此一举。 但他还是弯下腰,手臂探进炕洞里摸索了几下,拖出一个同样沾满灰渍的小麻袋。 解开扎口的绳子,随手将麻袋往陆知行脚前一倒,一些灰白色、呈不规则块状或片状的骨质物散落出来。 “喏,正宗的长白山梅花鹿角霜,年前就这些存货了,爱要不要。” 他的语气带着一种有恃无恐的蛮横。 陆知行面色不变,蹲下身,伸出两根手指捻起一小块,放在鼻尖下轻轻嗅了嗅,又对着昏暗的光线仔细看了看成色。 随即他抬眼看向那男人,问道:“价钱。” 男人叼着烟嘴,眯着眼。 报出一个高得足以令人瞠目结舌的数字。 但为了老爷子的身体,鹿角霜又确实难寻,陆知行眉头都未动一下。 右手自然地伸向内兜,准备取出钱夹。 就在这时。 耳边出现了云华的声音,很轻。 “这院子里有情况,隔壁屋里一个女人死了!已经救不回来了,还有,院子东南角的位置有一个地窖,地窖里面有五个男人,他们身上都背着包,看起来很沉,手里拿着武器!” 死了人!命案! 地窖里还有人,陆知行敏锐的觉得这不是普通案件! 陆知行强压下心头的惊涛骇浪。 面上不动声色。 翻涌的情绪被死死锁在沉静的面容之下。 他甚至没有侧头去看云华一眼。 伸向内兜的手没有丝毫停顿,却自然无比地改变了轨迹,仿佛只是顺势整理了一下衣襟,便垂回了身侧。 站起身,目光重新落在那姓王的男人脸上,语气依旧平稳,却带上了一丝恰到好处的挑剔和犹豫,仿佛真的被那高价劝退: “你这价钱,”他微微摇头:“确实高了点。” 陆知行说着话的同时。 仔细观察。 姓王的男人,夹着烟的手指被烟油熏得焦黄。 指甲缝里满是黑垢。 最重要的是那双眼睛,在烟雾后闪烁着的,并非普通市井小民的狡黠或贪婪,而是一种更原始的凶残与狠辣。 这不是一个普通的贪财之人,这是个亡命徒! 陆知行瞬间做出了判断。 男的笑了一声:“觉得贵啊!那就别买!反正我这里,价钱就这样!” 陆知行站直了身体,摆手道: “算了,钱带得不够,只能去别处碰碰运气了!” 说完,看着云华笑道: “咱们去别处转转!” 云华点头,率先往外走。 陆知行护在她身后。 等出了院门,陆知行拉着云华往胡同外面疾走。 陆知行没有说话,眉眼低沉,一直往前走了几分钟,拐个一道弯儿后,陆知行才停下脚步,松开了云华的手。 看着云华,神色严肃的说道: “你去报案,出了胡同,找电话亭,给江队打电话,把这里的情况告诉他,我在这里守着!我估计里面的人已经被惊动了!会跑!” 云华看着陆知行,问:“那你呢?” “我回去盯着他们,防止他们转移或逃跑,放心,我不会贸然行动,只是监视,不会有事的!打完电话,你先回家!” 陆知行今天虽然没穿军装,但军人的特质,行走之间一看就是军人。 果不其然。 姓王的男人等陆知行和云华一出门,就立即去了地窖,把陆知行可能是军人的情况说了,地窖里面的人立即做出反应。 从地窖里面走了出来,准备跑。 “是要抓人吗?”云华问。 “嗯,必须抓!必须尽快通知公安!” 陆知行观察胡同两侧,眉头紧锁,这里的院墙都不是很高,借助低矮的院墙逃窜太容易了。 “不用去报案,咱们两人,足够了!”云华轻轻打断他,黑白分明的眸子里掠过一丝常人难以察觉的微光。 陆知行一怔,看向她: “云华,他们身上有武器,而且我不希望你用自己的能力到力竭!” “这次不会!” 云华摸了摸鼻子,上次是大意了。 只见她垂在身侧的右手指尖迅疾地画出一道符文。 对着帽儿胡同最里面的位置弹指一挥。 一道无形无质、却蕴含着玄妙力量的繁复符文自她指尖疾射而出。 瞬间没入虚空。 霎时间,以那处院子为中心,方圆五十米的空间发生了一种极其微妙的变化。 空气仿佛凝滞了一瞬。 光线也黯淡了半分,一种无形的‘界’悄然落下。 将那处院子彻底笼罩起来。 结界之内,一切如常。 但若有任何人试图未经允许跨越这道界限,便会立刻迷失方向。 如同鬼打墙般原地打转,休想逃离分毫。 “好了!”云华抬眼看向陆知行:“现在,连只虫子也飞不出去了!” 陆知行虽早已感知到云华非同寻常。 此刻亲身体验这近乎神迹的手段,心中仍是震撼无比。 但他毕竟是经过大风浪的军人,瞬间压下惊异,眼中闪过锐利的光芒: “好!事不宜迟,现在就动手!你控场,我主攻!” 就在此时,院子里传来一阵轻微的、手忙脚乱的声响。 还有压抑的惊呼。 显然,里面的人试图从后门或窗户离开,却惊恐地发现无论如何也走不出这小小的院落,仿佛撞上了一堵看不见的墙! “他们慌了!” 陆知行不再犹豫,转身朝那处院子跑了回去,猛地一脚踹向那并不结实的木门! “砰!”的一声巨响。 门闩断裂,木门洞开! 屋内的景象映入眼帘。 加上姓王的男人,一共六个壮汉子。 每个人的背上都背了东西,瞧着就很沉的样子。 也不知道是啥。 姓王的一看到折返回来的陆知行,狞笑出声:“还真有来送死的!” 后面几个壮汉每人手里都握了一把刀。 看到陆知行和紧随其后、神色平静的云华。 六人脸上同时露出狠戾的神色,把背上的东西往地上一扔。 其中一人大吼一声:“动手!” 手里的长刀对着陆知行就劈砍了过来。 动作狠辣! 显然是受过训练的。 陆知行眼神一冷,侧身避开这势大力沉的一劈,右手闪电般探出,想要扣住对方手腕。 对方也是个练家子,手腕一翻,躲开了。 陆知行凌空跃起,一脚踢在对方肩头。 那人被陆知行踢翻在地。 “愣着干嘛!就两人,干他!” 随着那人的喊声,有人从身上抽出了手枪。 陆知行见了,瞳孔骤缩! 还有枪! 抽出枪的人距离陆知行三米开外,等他扑过去,对方的枪也举起来了。 “云华,躲开!”陆知行喊完,两手一分,腿部骤然发力,跃起,膝盖跪向倒地那人。 那名壮汉闷哼一声,疼得蜷缩在地,瞬间失去了战斗力。 在陆知行两手一分的时候,云华抬手间,那些壮汉手里的枪全都漂浮在了半空。 壮汉子们都惊诧的盯着浮在半空中的枪。 陆知行没有任何犹豫,在他们分神的刹那,骤然弹起,直扑过去。 也有反应快的,从身上摸出一把匕首,嘶喊着扑了上来。 陆知行错步上前。 一记标准的军用擒拿,格挡,反关节,压制。 动作快如闪电,行云流水。 瞬间又将一人制服在地。 匕首‘当啷!’一声掉在地上。 几乎同时,剩下几个对视一眼,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竟是朝着云华冲了过去。 企图挟持人质或打开突破口! 然而,他们刚迈出两步,就仿佛撞上了一堵无形却坚韧无比的墙壁,砰然反弹回去,摔得七荤八素! 云华甚至连手指头都没动一下。 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们一眼。 “你是人是妖!”那几人吓得魂飞魄散,声音颤抖。 与此同时,姓王的见逃走无望,脸上带着一种疯狂的决绝,转身几步就冲回了房间,迅速从兜里摸出一盒火柴。 陆知行反应极快,如猎豹般紧追在那人身后,一脚刚踏进院门,就看到姓王的手里拿着一根火柴。 陆知行心头猛地一沉,厉声喝道:“不好!他要放火!” 然而,警告已经晚了! 男人粗糙的手指捏着好几根火柴,在火柴盒侧面的磷面上狠狠一划。 ‘嗤啦!’ 几声轻响。 橘红色的细小火焰应声燃起,映照出姓王的男人那双充满毁灭欲的浑浊眼睛。屈指一弹! 火柴划出几道微弱的弧线,精准地落向了房间内那张堆满了破旧被褥、棉絮翻露的木床! “轰!” 几点火星接触到干燥易燃的布料瞬间,火苗猛地向上蹿起!很快就吞噬了半张床铺! 橘红色的火焰贪婪地、疯狂地舔舐着所能接触到的一切。 散发着霉味的被褥、露出黄色棉絮的枕头、干燥的稻草垫子。 火势以一种近乎狰狞的速度蔓延开来,热浪扑面而来,灼得人皮肤发烫。 浓烟滚滚而起,先是灰白。 迅速转为浓墨般的漆黑,如同一条狰狞的恶龙,张牙舞爪地冲破了低矮的房梁,从窗户、门洞向外汹涌喷薄,直冲天际! 整个房间瞬间变成了一个燃烧的炼狱,噼啪作响的燃烧声、木材断裂的嘎吱声交织在一起,伴随着姓王的男人那歇斯底里却又被浓烟呛住的狂笑和咳嗽声,构成了一副令人心悸的恐怖画面。 浓黑的烟柱冲天而起! 云华皱眉,手指尖往那烈焰翻腾的院子上面凌空一点。 霎时间。 以那着火房间为中心,方圆数十米内的天空骤然一暗! 空气中的水汽仿佛被无形的意志强行抽取、凝聚,前一瞬还是天干物燥,下一刹那,一场毫无征兆的、极其精准的瓢泼大雨竟凭空出现! “哗啦!” 巨大而密集的水柱精准无比地轰击在熊熊燃烧的院落之上! “嗤啦啦!” 烈火与暴雨猛烈碰撞,发出震耳欲聋的爆响和大量白色的水蒸气,瞬间将整个院落及其周边笼罩在一片白茫茫的雾气之中! 那场火势在这突如其来的暴雨轰击下,竟连片刻都未能支撑,以比燃烧时更快的速度迅速萎缩、熄灭! 前后不过两三息的时间! 浓烟依旧,但冲天的火光已然消失无踪,只剩下被浇得彻底、不断滴着黑水的焦黑木料,以及弥漫在空气中浓重的焦糊味与水汽。 姓王的男人脸上的狞笑彻底僵住,转化为极致的错愕与难以置信,他甚至下意识地抬头望了望突然放晴的天空,仿佛见了鬼一般。 陆知行上前一步,盯着目瞪口呆的几人,气势如虹:“还想反抗!” 几个壮汉子被云华的这一手给吓住了。 手脚冰凉,僵在原地,不敢再动。 短短几分钟,六名壮汉全部被制服。 陆知行迅速检查了现场,用绳子将还能动的人牢牢捆住。 这才打开地上的一个大包,打开一看,里面还有一层防雨的油布。 展开油布,里面是书。 又打开一个包,展开外面那层防雨的油布,里面还是书。 陆知行没有细看,但知道这些书肯定不普通。 最后一个包里面是很多小包。 陆知行打开一个后,瞳孔微缩。 这里面竟然是几卷微缩胶卷和几张绘制精细的图纸,上面甚至标注着某个国防研究所的代号和内部结构。 又打开一个包,里面赫然是一台沉重的发报机和几本厚厚的密码本。 居然是敌特分子! 这些都是他们窃取的机密资料。 陆知行面色冷峻,走到姓王的男人面前,沉声问: “你们还有没有同伙?接应的人是谁?” 姓王的男人面如死灰,闭紧了嘴巴,一副顽抗到底的模样。 云华走了过来,目光平静,手指在姓王的男人嘴唇的位置上轻点了一下。 姓王的男人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彻骨的寒意和恐惧。 “你再问!”云华对陆知行说道。 陆知行又问了一回。 这回。 姓王的男人滔滔不绝的把自己知道的全都撂了个彻底。 包括晚上九点,他们领头的一个叫辉哥的男人要来。 说完这些秘密后,姓王的男人面色惨白。 事关重大,陆知行让云华看着现场,他快步跑出帽儿胡同,在街口的公用电话亭直接拨通了一个内部保密号码。 将情况简明扼要的汇报上去。 不到十分钟。 几辆没有任何标志的吉普车悄无声息地驶入这条街。 车上下来一群精干,动作利落的便衣人员,迅速接管了现场。 将六名面如死灰的敌特,所有证物以及那台发报机全部带走。 整个过程高效、迅速。 几乎没有引起周围居民的过多注意。 第56章 小两口这感情可真好 快过年了,副食品商店门口比平日更拥挤些,人们揣着票证,缩着脖子,在寒风中排着长队,都希望能多置办点年货。 陆春晓和周墨韵姑嫂俩也挤在人群里。 周墨韵仔细核对着手里的小本子,盘算着还差多少年货。 陆春晓挎着个旧布包,有些心不在焉。 往年的这个时候,她还在宋家,给宋家做牛做马,为了能多买一些肉,陆春晓天不亮就赶到副食品商店门口排队。 就为了多买些肉,讨好那个永远填不满的婆家。 离婚的这些日子,家里人对她都极好,但周围人的目光和看到她后的窃窃私语,总像一根细小的针,时不时的刺挠她一下。 提醒她那段失败的婚姻,或者提醒她,不能生孩子。 即便云华说她能生! 可……陆春晓觉得云丫头那么说,只是为了宽慰她。 真实情况就是,她生不了孩子,这辈子都不会拥有自己的孩子。 商店旁边,是露天的活禽市场,味道冲,人也多。 鸡鸭被捆着脚爪扔在地上,扑腾着。 发出咯咯嘎嘎的叫声。 混合着人们的讨价还价声,显得格外喧闹。 就在这片喧闹中,一个略显尖利又带着几分显摆意味的声音格外突出: “就得要那种精神头足的老母鸡!炖汤才补!给我儿媳妇补身子可是顶要紧的事!” 这声音太熟悉了! 陆春晓的脚步瞬间钉在原地,脸色‘唰!’地变得惨白,没有一丝血色。 周墨韵也听到了,心里一紧。 立刻攥住小姑子冰凉的手腕,压低声音急急道: “春晓,这边人太多了,咱先去那边称点粉条干货,去晚了怕就没了!” 她试图把陆春晓拉离这个是非之地。 可宋母的声音像是黏在了空气里。 直往春晓耳朵里钻。 陆春晓一扭头就看到宋母穿着一件半新的藏蓝色棉猴。 头发梳得油光水滑。 此时正趾高气扬地挑拣母鸡。 旁边有几个相熟的街坊,好奇地问:“宋家婶子,这是给你家春晓买回去补身体的?终于有好消息了?” 宋母闻言,从鼻子里哼出一声冷笑。 声音又拔高了几分,生怕周围的人听不见: “可别提那个不会下蛋的母鸡了!我家宋阳早就跟她离了!结婚六年,六年啊!连个屁都没放出来,占着茅坑不拉屎,我们宋家可不敢要这样的媳妇儿!离了干净!” 问话的人一时噎住。 有些尴尬。 周围竖着耳朵听的人也都露出了各异的神色。 有人又小声问: “那你这是给谁买母鸡补身子啊?” 宋母的脸上瞬间堆满了得意和炫耀,皱纹都笑开了花,声音愈发响亮: “给我儿媳妇翠红啊!我们宋阳又结婚了! 翠红年纪不大,刚二十出头,可是个有福气的,这才进门没多久,就怀上啦! 我这当婆婆的,可得给我大孙子好好补补!挑几只最肥的鸡!” “哟!这刚结婚就怀上了!好事儿啊!” 宋母笑道:“那可不,怀上都两月了!” “两月?不是刚结婚吗?” 有人下意识地惊呼,随即意识到什么,赶紧捂住了嘴。 周围瞬间安静了不少,只有鸡鸭还在不知趣地叫着。 这年月,离婚再娶不稀奇。 可这新媳妇怀孕已经两个月,里头的意思,明白人都心里嘀咕。 这是还没离婚,就把人家年轻姑娘的肚子给弄大了吧! 就这? 还好意思拿出来炫耀! 啧! 哪来的脸! 宋母被那声惊呼戳中了肺管子,顿时拉下脸,叉着腰,唾沫星子横飞地骂开了: “怎么着?眼红啊?我儿子有本事,能让新媳妇怀上,那就是我家宋阳的能耐! 我们宋家有后了!管他几个月呢! 总比某些占着窝不下蛋,最后被撵出去的强!” 污言秽语像冰冷的脏水,劈头盖脸地泼来。 陆春晓只觉得浑身血液都冻住了,手脚冰凉,耳朵里嗡嗡作响。 那些尖锐的话语却一字不落地钻进去。 变成一把把钝刀。 在她心口来回割锯。 六年婚姻里的委屈求全、婆婆的刻薄刁难、亲口听到宋阳说他在外面养女人时的天崩地裂、被迫离婚的屈辱。 所有被她强行压抑下去的情绪,在这一刻汹涌地翻腾上来。 冲得她眼眶通红,眼前一片模糊。 周围有相识的目光若有若无地扫过来,带着同情、好奇、甚至还有一丝看热闹的兴味,像针一样扎在她身上。 陆春晓死死咬着下唇,几乎要咬出血来。 才能勉强忍住不让眼泪掉下来。 周墨韵气得脸色发青,胸脯剧烈起伏着。 她紧紧搂住陆春晓颤抖的肩膀,把她往自己身后护,冰冷的目光刀子似的射向还在唾沫横飞炫耀的宋母。 但她深知,跟这种浑人当众理论,只会让春晓更难看。 她深吸一口气,压下翻涌的怒火,用力拽了拽陆春晓的胳膊,声音不大,却异常坚定: “春晓,我们走!听狗吠还能不过年了? 记住嫂子的话,你跟宋家早就一刀两断了! 他们家的烂事、脏事, 跟你再没有半毛钱关系!他们不配让你掉一滴眼泪!我们走!” 陆春晓像是被抽走了所有力气。 任由周墨韵半扶半拉着,踉跄地转身,挤出人群。 身后,还能隐约听到宋母得意的笑声和周围人意味不明的议论声。 冰冷的空气吸入肺腑,刺得生疼。 却也让她混沌的脑子清醒了一点点。 她低着头,眼泪终于忍不住,大颗大颗地砸在坑洼不平的冻土路上,迅速洇开一小片深色的湿痕,又很快被冻结。 周墨韵一路紧紧搂着她,不停低声安慰: “别听她的,那种黑心肝的人,迟早有报应!春晓,你好着呢,是宋家没福气, 是宋阳不是个东西! 咱好好过年,以后的日子长着呢,嫂子一定给你找个更好的!” 走到人少处,陆春晓慢慢停住脚步,用袖子狠狠抹去脸上的泪水,抬起头,眼睛虽然还红肿着,却透出一股倔强和冰冷。 她看着一脸担忧的嫂子,声音有些沙哑: “嫂子,我没事!你说得对,我跟宋家没关系了!她儿子再娶,新媳妇怀孕,是好是坏,都碍不着我陆春晓过日子。 嫂子,咱们还没买上猪肉呢,再去排队吧!” 陆春晓的声音渐渐稳了下来,甚至努力挤出了一丝微笑。 周墨韵看着小姑子强忍伤痛却努力挺直的脊梁。 心里又酸又疼,更多的是欣慰。 她重重点头:“对!咱买肉,多买点,咱包纯肉馅的饺子!” 姑嫂俩提着沉甸甸的年货,踩着咯吱作响的冻土路回到军区大院时,心里的憋闷被寒风吹散了些许。 但到底兴致不高。 刚拐进自家楼前,周墨韵一眼就瞧见门口那辆醒目的军绿色吉普车。 等走近了,车门打开,一个脸庞冻得红扑扑的小战士利落地跳下来。 ‘啪!’地立正敬礼,声音洪亮:“大姐好!请问你们是陆团长的家人吗?” 周墨韵愣了一下,问:“你说的是陆知行?” “对!”小战士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这些都是陆团长给家里买的年货!大姐,麻烦您开下门,我帮您把东西搬进去!” 送年货? 周墨韵和陆春晓对视一眼,都有些诧异。 姑嫂俩一边掏出钥匙开门,一边看着那小战士手脚麻利地打开吉普车后备箱。 好家伙! 这一看,两人都暗暗吸了口气。 后备箱里塞得满满当当! 用麻袋装着的显然是米面,两大扇排骨、用油纸包得严严实实看不出是啥的包裹、甚至还有一筐品相极好的苹果和冻梨! 在这物资紧缺的年月,这些年货简直丰盛得晃眼。 尤其是那两扇排骨!油膘足厚,看得人眼眶发热。 小战士力气大,一手一袋面,一手一扇排骨,三两下就利索地把东西搬进了厨房旁的小杂物间,堆了小半个墙角。 周墨韵又是感激又是过意不去,连忙倒了一搪瓷缸热水:“小同志,太谢谢你了,快喝口热水暖暖,辛苦你了!” “不辛苦,应该的!”小战士憨笑着接过缸子。 就在这时,吉普车另一侧,一个人影缓缓地挪了出来。 那人似乎一直在车那边站着。 被车身挡着,周墨韵和陆春晓方才都没注意到。 她围着红围巾,脸冻得发白,一双眼睛肿得像桃核,正是早上来过的曲欢! 周墨韵脸上的笑容瞬间冻结,心里那点因为年货而来的暖意顷刻间荡然无存。 只剩下一股说不出的烦躁和厌恶。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刚躲开一个宋母,家门口又堵着一个难缠的! 曲欢望着周墨韵,未语泪先流,声音带着浓重的哭腔和颤抖: “伯母,对不起,我实在是没办法了,求求您告诉我,东子他到底去哪儿了?他是不是故意躲着我啊!” 周墨韵心头的火气‘噌!’地一下直冲脑门。 早上那场恶心劲还没过去,这又来了! 她活了大半辈子,就没见过这么死乞白赖、听不懂人话的! 她强压着几乎要脱口而出的怒骂,脸色沉得能拧出水来。 等把小战士送上车。 周墨韵才往前站了一步,冷冰冰地开口: “曲欢同志!我记得早上已经跟你说得很清楚了!东子的去向是部队的工作安排, 是军事纪律! 你也是大院的人,这点觉悟都没有吗? 不该打听的绝不打听,这规矩你不懂?” 周墨韵目光锐利地扫过曲欢微凸的小腹: “更何况,你现在已经结婚了,是有丈夫的人,你一个结了婚怀了孕的女同志,三天两头跑到我们家门口,哭哭啼啼打听另一个男同志的下落, 你这像什么样子? 你自己说说,这合适吗!” 曲欢被说得浑身颤抖,眼泪成串地往下掉,泣不成声: “伯母,我不是要缠着东子,我对东子是真心的,你信我,东子说过要娶我的,我结婚是没办法,可我得让他知道我的心!” “娶你?那我问你,我们陆家给你们曲家下过聘、过过礼吗?” 周墨韵毫不客气地打断她,字字如刀: “就算东子以前年轻不懂事说过什么混话,那也都是过去的事了!你现在得认清现实!你现在是别人家的媳妇,你肚子里是别人家的孩子! 你得为你自己的孩子、为你自己的家庭负责! 年纪轻轻,干什么不好,非要盯着别人的儿子纠缠不清!” 她越说越气,声音也愈发冷硬: “我告诉你,我们陆家门槛是不高,但也绝不是不清不楚、歪瓜裂枣都能进的地方!你赶紧回去吧!别在大过年的时候堵在别人家门口哭丧,平白惹人晦气!” 这话极重,几乎是劈头盖脸地撕破了所有脸面。 曲欢的脸瞬间惨白如纸,没有一点血色,身体摇摇晃晃,几乎要瘫软在冰冷的寒风中。 周墨韵却看也不再看她一眼,紧紧拉住身旁陆春晓的手,斩钉截铁道: “春晓,我们回家!气死我了!” 说着,她用力推开房门,拉着陆春晓侧身进去,然后‘砰!’地一声,重重将房门关上。 曲欢一抬头就看到宋淮安提着行李站在不远处。 撞上宋淮安目光的瞬间。 曲欢浑身的血液都仿佛冻住了。 那是一种刻入骨髓的恐惧。 只有她才知道,那张看似文雅的面孔下,藏着怎样的暴戾。 曲欢脸色惨白,牙齿不受控制地格格打颤,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你……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出乎意料的是,宋淮安脸上并没有显现出怒容。 相反,他快步上前。 脸上甚至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担忧和温柔,伸手稳稳扶住了摇摇欲坠的曲欢,语气温和得如同这腊月里罕见的暖阳: “天这么冷,你又怀了孕,怎么一个人跑出来了?回家吧!别冻着了!” 他的动作体贴入微。 只有曲欢能感觉到,他扶在她胳膊上的那只手,带着一种不容她挣脱的钳制力道。 曲欢浑身僵硬,被宋淮安半扶半抱着,往曲家方向走去。 一路上,遇到相熟的邻居,宋淮安都彬彬有礼地点头打招呼,语气温和: “张阿姨,买菜回来啊?” “呀!是淮安回来了!” “回来过年,欢欢怀孕了,不放心!” “哎哟,小两口这感情可真好!” 宋淮安适时露出一抹温柔的笑。 任谁见了,都会觉得宋淮安是一个疼爱妻子的好男人。 只有紧挨着他的曲欢,能感受到他周身散发出的那股低气压,冰冷而危险,让她如坠冰窟。 回到曲家,屋里的暖气扑面而来,却驱不散曲欢心头的寒意。 曲母正在厨房忙活,曲父戴着老花镜在看报纸,大哥曲英杰还没下班。 “爸,妈,我回来了。” 宋淮安笑着扬声打招呼。 放下行李,先是从里面拿出一个精致的纸盒递给曲母: “妈,这是我让沪上的朋友帮忙给您挑的真丝围巾,花色特别衬您。” 又拿出一盒上好的茶叶给曲父: “爸,这是明前龙井,您尝尝。” 第57章 烤猪排 曲母接过围巾,摸着手感光滑细腻的料子,脸上笑开了花: “你这孩子就是太客气了!回来就好,还买这么多东西干嘛!” 曲父也放下报纸,拿起茶叶盒,满意地点头: “淮安有心了!” 宋淮安谦虚地笑笑: “应该的!” 他说话时,眼神温和,态度恭谨,完全是一副孝顺女婿的模样。 曲父心情显然很好,直接把女婿孝顺的新茶泡上,呷了口茶,十分满意。 对宋淮安说道: “你返城的事情,有眉目了,过了年应该就能批下来,是个坐办公室的好位置。” 宋淮安脸上立刻露出恰到好处的惊喜和感激: “这么快?谢谢爸妈!为了我的事,让你们费心了!”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曲父摆摆手:“你踏实肯干,又有文化,以后跟欢欢好好过日子,我们也就放心了。” “爸,您放心,我一定会对欢欢好的。” 宋淮安郑重承诺,还温柔地看了一眼坐在旁边、脸色依旧苍白的曲欢。 曲欢接触到他的目光,猛地一哆嗦。 下意识地低下头,手指紧紧绞着衣角。 这番‘夫妻恩爱’、‘家庭和睦’的场景,在她看来,如同一场精心编排的戏。 她就是舞台上那个随时可能被惩罚的提线木偶。 宋淮安将她的恐惧尽收眼底。 嘴角几不可察地勾起一丝冰冷的弧度。 他继续陪着曲父曲母说笑,谈论沪上的见闻,语气轻松,妙语连珠。 把二老哄得眉开眼笑。 他甚至主动去厨房帮曲母打下手,动作麻利。 表现得无可挑剔。 然而,每当他的目光不经意间扫过曲欢时,那眼底深处一闪而过的阴鸷,让曲欢如坐针毡,食不知味。 她清楚地知道,此刻的平静和温馨,不过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假象。 等夜深人静,只剩下他们两人的时候,今天在陆家门口发生的一切,宋淮安是肯定要清算的。 宋淮安越是表现得温文尔雅、体贴入微,曲欢的心就越是往下沉。 他太善于伪装了。 以至于在家人和邻居面前,她甚至找不到可以倾诉和求救的对象。 所有人都觉得宋淮安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女婿、好丈夫。 只有她。 独自承受着那双温柔手掌下隐藏的拳脚和无尽的恐惧。 帽儿胡同深处。 肃杀的气氛尚未完全散去。 为首的负责人老陈,紧紧握住陆知行的手:“知行,得亏是你遇上了!这份资料至关重要,若是被他们成功送出去,后果不堪设想!你们这次,是立大功了!” 陆知行神色平静,并无居功之色,目光转向安静伫立在几步外的云华: “巧合遇上,分内之事!” 接下来的收尾工作,自有相关部门接手。 但胡同里毕竟出了人命,作为目击者和参与者,陆知行还需要去公安局配合录一份详细的口供。 他不想让云华卷入这些事情,便让老陈安排了一名可靠的同志先送云华回家。 吉普车就停在胡同口。 临上车前,陆知行快走两步,拉住云华,声音压得极低,只有两人能听见。 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担忧:“那些人不会说出你的事情吧!” 云华知道陆知行担心什么,看过来的眼神清澈而平静,摇头,声音在陆知行耳边响起: “放心吧,我已经抹掉了他们的记忆,不会有事的!” 陆知行闻言,心头一块大石落地。 “你先回家,我去趟公安局!” “嗯!”云华颔首,转身坐进了车里。 云华回到军区大院,回家之前把药材从乾坤袋里拿出来,提在手上。 推门进去,见嫂子周墨韵正坐在客厅的电话机旁,手里握着听筒。 见云华进来,她脸上立刻露出笑容,招手示意云华过去,同时对电话那头说道:“行!那就这么说定了,明天见!” 说完便挂了电话。 “怎么就你一个人回来了?老三呢?”周墨韵拉过云华的手,问。 “路上遇到点事情需要处理,他晚些回来。” “哦!”周墨韵也没多问,转而笑道:“电影看得怎么样?什么片子?” 云华摇头: “没去看电影,我们去了城西那边的百草堂,买了些药材。” “买药材去了?”周墨韵有些意外:“买药材做什么?” “想着给老爷子做点养生的药丸,调理身体,”云华语气自然。 周墨韵眼睛一亮:“哟,看不出来啊,你还真懂这个啊?” 云华笑着点头:“奶奶教过。” 周墨韵叹了口气: “老爷子上过战场,受过伤,身体确实不好,这年纪一上来,身上那些老伤就都找上门了,阴天下雨就浑身疼,咳嗽的毛病也一直断不了根, 可老爷子那脾气,犟得很! 组织上关心他,几次三番让他去西山或者别处的疗养院住着, 说那里环境好,医疗条件也跟得上, 有专人照顾,对他身体有好处,可老爷子说什么都不去。” 周墨韵模仿着老爷子倔强的语气: “不去!我哪儿也不去!好多老伙计、好战友,当年都直接留在了战场上, 没能跟着队伍回来, 我们这些活下来的,能吃饱穿暖,有屋遮头,儿孙绕膝,已经是天大的福气了! 还去什么疗养院? 那是给更需要的人准备的!我就在家里待着,挺好!” 周墨韵无奈地摇头: “老爷子总觉得比起牺牲的战友, 自己已经享受太多了,不愿意再给组织添麻烦,也不愿意搞任何特殊, 劝也劝不动,只能由着他,现在好了, 你懂医,给老爷子调理调理,咱们当儿女的也放心不是。” 云华安静地听着,她能感受到老爷子那份深藏于心的战友情谊和朴素的坚持。 “嫂子放心!我会的。” “那你歇会儿,我去把午饭做了, 对了,你还不知道呢,老三给家里买了好多年货回来,还有两大扇顶好的猪排呢!” 听到有猪排,云华眼中闪过一抹笑意:“嫂子,既然有新鲜的猪排,中午不如我们再吃一回烤肉?” 周墨韵一听,就想起上次云华用那种野生蜂蜜烤出的肉排。 外焦里嫩,香甜可口,滋味真是绝了,下意识地咽了下口水。 期待地看着云华,问:“你那里还有蜂蜜?” “还有一些,够吃这一回的,”云华点头。 周墨韵顿时眉开眼笑: “那敢情好!我这就去准备!难怪老三还特意买了些上好的木炭回来,我原本还纳闷呢,敢情是早就打算给你做烤肉吃了! 这小子,看得出来,对你很上心呢!” 周墨韵的语气里带着打趣和欣慰。 云华抿嘴笑了笑:“那嫂子你先忙,我先去看看春晓姐。” “去吧!”周墨韵应着,忽然又想起什么,压低声音叫住云华:“对了,云华,有件事跟你说,我托人给春晓介绍了个对象。” 云华闻言,略显诧异:“春晓姐她同意了?” 陆春晓刚离婚不久,情绪似乎还未完全平复,这个时候相亲? 周墨韵叹了口气,点点头: “一开始自然是不愿意的,觉得太快了。” 周墨韵拉着云华往厨房方向走了几步,离陆春晓的房间远了些,才将早上买菜时如何倒霉地碰上宋母。 宋母如何当众炫耀宋阳再婚、新媳妇已怀孕两月,简单地说了一遍。 “春晓回来路上,就跟我说,她同意相亲,还说要是看着顺眼,处得来,就尽快结婚, 我估摸着,她是被宋家那混账东西给刺激到了, 不过,换个角度想,这也未必不是好事,人总得往前看,不是吗? 万一真遇上合适的呢?” 顿了顿,周墨韵的脸上又露出几分信心: “而且我托人介绍的这位,条件是真不错,以前是军人,上过战场立过功的,现在退伍回来了,安排在一个糕点厂当厂长, 论人品、论能力、论身份地位,哪一样不把宋阳那种货色甩出八条街去? 咱们就得让宋家看看, 离了他们宋家那个火坑,我们家春晓能找到多好的人家! 让他们后悔去吧!” “糕点厂厂长?”云华心中微微一动,手指下意识地掐算了一下,唇角不由得漾开一抹笑意,对周墨韵道: “嫂子介绍的这位同志肯定错不了,缘分这事很难说,说不定春晓姐真能看对眼呢。” 周墨韵一听,顿时喜上眉梢: “你这么说我可就更有底了!那就借你吉言,希望明天见面顺顺利利的!” 两人又说了几句,云华便转身朝陆春晓的房间走去。 周墨韵则挽起袖子,干劲十足地开始准备午饭。 陆知行推开家门。 一股混合着蜂蜜甜香与肉脂焦香的浓郁气息扑面而来。 瞬间驱散了他从外面带回来的寒气与疲惫。 客厅里,炉火烧得正旺。 一家人围坐在炉子周围,中间架着一个铁丝网盘,上面正滋滋作响地烤着色泽金黄的猪排。 “回来的正好!老三,快洗手吃饭!”陆观砚笑着招呼,手里麻利地翻动着肉排。 周墨韵和陆春晓抬了一个小桌子过来。 云华则安静地坐在一旁,用小刷子蘸着琥珀色的蜂蜜,细致地涂抹在肉排上,让那香气更加诱人。 老爷子稳稳坐在中间,已经开始吃了。 陆知行心头一暖,他快步洗了手坐下,接过云华递来的、烤得恰到好处的猪排。 咬一口,外皮微脆,内里鲜嫩多汁。 蜂蜜的清甜完美中和了肉的油腻,确实是难得的美味。 吃掉一块猪排后,陆知行就接过了云华手里的小刷子。 蘸了蘸那罐色泽诱人的蜂蜜。 仔细地、均匀地涂抹在网盘中央几块还在炙烤的肉排上,他动作熟练,眼神专注。 蜂蜜遇热融化,渗入肉中,散发出更浓郁的甜香。 铁丝网盘上的猪排滋滋作响,油脂滴落在炭火上,激起阵阵诱人的香气。 陆知行的目光自然而然地落在了身旁的云华身上。 看到云华碟子里的骨头快堆起来了。 陆知行便自然地伸手将骨头收到一旁的空盘里,顺手又将一块新烤好的猪排放到云华面前的盘子里。 当云华想伸手去拿稍远一点的调料瓶时,陆知行已经先一步将瓶子拿起。 递到她手边。 他甚至留意到云华偶尔会因为烤肉的热气而微微侧脸,便不动声色地调整了一下位置,让烟气不会直接飘向她。 这一切,他都做得行云流水。 没有过多的言语,没有刻意地殷勤,每一个动作都恰到好处。 周墨韵将这一切看在眼里。 起初是带着欣慰的笑意,觉得老三终于开窍,知道疼人了。 两人坐在一起,郎才女貌。 真是般配得很! 可看着看着,她嘴里的烤肉渐渐有些不是滋味起来。 陆知行那专注的神情,那不经意间流露出的温柔,那每一个细微体贴的动作,都像一面镜子,照出了她内心最深处的牵挂。 要是儿子陆向东坐在云华身边,那画面…… 算了! 不能想。 又想着这烤肉如此美味儿,还能改善体质。 要是儿子也能吃上该多好! 想到这里,周墨韵的心里就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似的,嘴里的肉也仿佛失去了滋味。 她悄悄叹了口气,怕影响大家的情绪,很快又强打起精神。 只是那抹牵挂和酸涩,却悄然藏在了眼底。 陆春晓就坐在嫂子旁边,敏锐地察觉到了大嫂情绪的细微变化。 大致猜到了她的心思,却不好点破。 只是默默地将烤得最好的一块肉夹到了她碗里。 饭后,陆知行和陆观砚兄弟俩主动包揽了收拾碗筷的活儿。 让大嫂和二姐去休息。 兄弟俩刚把厨房归置妥当,客厅里的电话就急促地响了起来。 陆知行接起电话,听了片刻,神色变得严肃起来。 “好,马上过去。” 挂断电话。 老爷子忍不住问:“有事儿?” 陆知行点头:“爸,老陈那边需要我过去一趟!” 老爷子点头:“去吧,注意安全!” 等陆知行走后,云华也回到自己房间。 再次拉开门,人就站在了峡谷入口处。 这次她没有急着进入峡谷,而是转而回到半山腰的老宅子里。 把老宅子里存留的那些药材都收进乾坤袋。 第58章 青色药丸 回到房间。 云华没有耽搁,从乾坤袋里把需要用到的药材都取出来。 她首先要做的,就是处理这些药材。 提取其中最精华的部分。 只见她指尖轻点,一株年份足有百年的老山参悬浮在半空。 手指尖泛起淡淡的金色,柔和地包裹住这株山参。 老山参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萎缩,杂质化做点点飞灰,消散在空中。 最终只剩下浓缩了全部精华的,金黄色的参液。 悬浮在半空。 之后是灵芝,黄芪…… 每一种药材都在她精妙的操控下,去芜存菁。 被提炼成最纯粹的药液或药粉。 这个过程极其耗费心神,需要精准控制巫力的强弱,多一分则损药性,少一分则残留杂质。 这期间。 云华全神贯注。 额角渐渐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所有药材都处理完之后,云华取出了一个古朴的玉制药钵和一支同材质的药杵。 云华把漂浮在半空中的各色药液,药粉按照一定的比例和顺序,在巫力控制下,一样一样的飞进药钵中。 云华双手握住温润的玉制药杵。 沿着一个方向,不急不缓地研磨。 她的动作看似轻柔,却蕴含着某种独特的韵律。 随着药杵的转动,她的十指指尖,有淡金色的巫力丝丝缕缕地溢出,如同拥有生命的细流,顺着药杵盘旋而下。 悄无声息地融入那团色泽逐渐转向碧绿的药浆之中。 她极为谨慎地控制着巫力的输出,只用了极少的一部分。 老爷子年事已高,身体经不起过于猛烈的药力冲击。 巫力主要是为了调和药性、激发草木精华的生机,净化掉可能存在的细微毒素或杂质,不是提升药效。 在淡金色巫力的浸润下,药浆内那些肉眼难以察觉的细小杂质被一点点化去。 药浆本身的颜色也变得愈发清澈、纯净。 同时粘稠度不断增加,呈现出一种胶质般的韧劲。 玉杵与药钵摩擦,发出低沉而悦耳的声音。 时间在寂静中悄然流逝。 不知过了多久,那团药浆在云华持续不懈的研磨下,质地发生了奇妙的变化,从粘稠的液体,逐渐凝聚成半固体,颜色也由碧绿转化为一种温润深沉的青碧色。 光泽内敛,触手温凉。 竟如同上好的美玉一般。 一股奇异的清香从药钵中弥漫开来,沁人心脾的香气,闻之令人精神一振。 云华停下动作,轻轻吁了口气。 只见药钵中的药膏已然成型,光滑莹润,毫无瑕疵。 她伸出手指,轻轻触碰了一下,指尖传来一股温和而磅礴的生机之力。 她满意地点点头。 心念一动。 单手结了一个简单的手印,对着那团青碧色的药膏轻轻一扬。 霎时间,那团完整的药膏仿佛有了生命般。 自动分离、滚动,眨眼间就化作了几百粒比那米粒还小的微型药丸。 每一颗都圆润均匀。 闪烁着淡淡的青碧光泽。 云华取出几个小巧的白玉瓶,手指轻引,那些微型药丸便如同受到指引般,分成数股,精准地落入不同的玉瓶中。 这些是平日温养调理之用,药性温和,便于服用。 云华做的这些药丸,老爷子能吃,二姐陆春晓也能调理身体。 甚至嫂子和大哥陆观砚都能吃。 接着,云华又从药钵中取出剩余的药膏,放在掌心,双手合十,缓缓揉搓。 随着她掌间微不可察的巫力波动。 那些药膏被慢慢地团成了数十颗约拇指指甲盖大小的青色药丸。 这些药丸的色泽更深。 是用于关键时刻固本培元、抵御重大虚耗的保命之物。 这是云华给陆知行准备的。 云华取出一个早就准备好的、质地细腻的青色玉瓶。 把这些青色药丸一一放入瓶中,塞紧瓶塞,并在瓶口施加了一个小小的封印,以确保药性长久不散。 她将玉瓶妥善收好,清理药钵。 做完这一切,云华才真正放松下来,脸上露出一丝疲惫。 窗外,天色已暗。 曲家。 曲家正在吃晚饭。 饭桌上的气氛看似和睦,宋淮安依旧扮演着孝顺女婿的角色,陪着曲父曲母说话,语气温和,举止得体。 曲欢却心神不宁,食不知味。 饭后,宋淮安要帮着曲母收拾碗筷,被曲母拦下:“陪欢欢去吧!” 宋淮安点头:“听妈的!” 说完很自然地揽过曲欢的肩膀,对二老说:“爸,妈,那我和欢欢就先回屋了。” 曲欢身体几不可察地一僵,下意识地伸手抓住身旁母亲的胳膊,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哀求:“妈,我还想再陪您说会儿话。” 女婿对女儿好。 曲父曲母见了,心里自然欢喜。 见女儿这般黏糊,只觉得她不懂事,略带嗔怪地瞪了她一眼,低声道: “你这孩子,怎么没个眼力劲儿!淮安刚回来,坐了一天车也累了,你们小两口赶紧回屋说说话,早点休息!” 说着,伸出手,略带力道地将曲欢抓着自己胳膊的手指掰开。 往宋淮安的方向推了一下:“快去吧!” 曲欢被母亲推开,心里一片冰凉。 宋淮安脸上依旧挂着温和的笑意,手上却不容置疑地加重了力道,半扶半搂地将曲欢带离了客厅,走向他们的房间。 一进房间,关上房门。 宋淮安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令人胆寒的阴沉。 他松开手,自顾自地开始脱外套。 动作不紧不慢,却带着一种山雨欲来的压迫感。 曲欢瑟缩地站在门边,心脏狂跳,几乎要冲破胸腔。 宋淮安没有立刻发作。 而是先检查了一下窗户是否关严,拉上了厚厚的窗帘,确保房间完全隔绝了外界。 然后转过身,一步步走向曲欢。 没有怒吼,没有咒骂。 宋淮安的暴力是寂静而冰冷的。 他一把抓住曲欢的胳膊,将她往后一推,曲欢整个人就抵在墙上。 另一只手迅速捂住了曲欢的嘴。 曲欢惊恐地瞪大了眼睛,徒劳地挣扎着。 接着,是拳头。 不是那种会留下明显外伤的击打,而是力道阴狠、精准地落在她的肋下、大腿内侧等柔软且被衣服遮盖的地方。 每一拳都带着泄愤般的力道,却又巧妙地避开了会留下青紫痕迹的部位。 即使有,也会在厚实的冬衣下被完美隐藏。 曲欢痛得浑身痉挛,眼泪汹涌而出。 却因为嘴被死死捂住,只能发出压抑的、如同受伤小兽般的呜咽。 那种剧烈的疼痛几乎让她晕厥。 宋淮安一边施暴,一边将嘴唇凑到她的耳边,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如同毒蛇吐信般的声音低语: “你是不是贱!都结婚了,还去陆家,丢人显眼!怎么?还想着陆向东呢?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破鞋一只!人家陆家能看得上你?” 他猛地掐住曲欢大腿内侧最柔软的地方,用力一拧。 曲欢疼得瞬间绷直了身体,喉咙里发出被堵住的、绝望的嗬嗬声,眼泪疯狂涌出。 “我告诉你曲欢,”宋淮安的声音压得更低,几乎是从齿缝里挤出来:“你生是我宋淮安的人,死是我宋淮安的鬼!这辈子都别想那些有的没的!再让我发现你往陆家凑,或者敢打听陆向东半个字。” 他停顿了一下,另一只手威胁性地滑过曲欢的脖颈,虽然没有用力,但那冰凉的触感和暗示让曲欢恐惧得几乎窒息。 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扭曲的占有欲和暴戾。 与白天那个温文尔雅的女婿判若两人。 这场无声的凌虐持续了不知道多久,直到宋淮安似乎发泄够了,才猛地松开手。 曲欢顺着墙壁软软地滑倒在地,蜷缩成一团,不住地颤抖,连哭泣的力气都没有了。 宋淮安冷漠地看了她一眼,整理了一下自己丝毫未乱的衣服。 仿佛刚才什么都没发生。 他走到床边坐下,点了根烟,烟雾缭绕中。 他的侧脸冰冷而残酷。 一根烟抽完。 宋淮安脸上那种骇人的阴沉已经褪去。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诡异的平静,甚至带着一丝温柔。 他走到蜷缩在墙角,依旧在无声颤抖的曲欢面前。 蹲下身。 没有立刻说话,他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目光落在曲欢布满泪痕、苍白如纸的脸上。 随后,他伸出双手,动作轻柔得不可思议,仿佛触碰一件易碎的珍宝,将曲欢打横抱了起来。 曲欢的身体在他触碰的瞬间僵硬,本能地想要挣扎。 宋淮安仿佛没有察觉她的恐惧,小心翼翼地抱着她,走到床边,将她轻轻地放在床上。 他甚至细心地将她散乱的头发理了理。 拉过被子,盖在她瑟瑟发抖的身上。 接着,他在床沿坐下。 伸出手指,极其轻柔地拂过曲欢湿冷的脸颊,将她被冷汗和泪水黏在额前、鬓角的一缕缕头发,耐心地捋到耳后。 他的指尖触碰到皮肤时,引得曲欢一阵阵战栗。 他的声音也变得异常温柔,凑近曲欢的耳边,如同情人间的呢喃: “欢欢,你看,我们好好的,不行吗?”他的手指摩挲着她的耳廓:“乖一点,听话一点,好不好?别再去找那个陆向东了,我受不了的,我真的会受不了的!” 这温柔的语调。 与他刚才施暴时的狠戾判若两人。 却比任何怒吼都让曲欢感到绝望和窒息。 她鼓起残存的勇气,哭着摇头,声音破碎不堪: “宋淮安,我求你,求你放过我吧!我们离婚,离婚好不好?” ‘离婚’两个字,像是一根针。 瞬间刺破了宋淮安的平静。 他的眼神骤然冷却,那抹伪装的温柔如同潮水般褪去,眼底只剩下冰冷。 他猛地攥住了曲欢试图推开他的手腕,力道大得让她痛呼出声。 “你想离婚是因为我打了你?嗯?” 曲欢被他眼中翻涌的疯狂吓住,只能无助地流泪,连否认的力气都没有。 下一秒,宋淮安做出了更令人匪夷所思的举动。 他抓着曲欢的手,强行将她的手掌摊开,然后,对着自己的左侧脸颊。 狠狠地! 一下一下地甩起了巴掌! 啪!啪!啪! 清脆的巴掌声在寂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刺耳。 宋淮安对自己下手极重,没有丝毫留情。 一下、两下、三下…… 直到他左侧脸颊迅速红肿起来,甚至嘴角都渗出了一丝血迹。 曲欢的手被他铁钳般的手掌禁锢着,被迫承受着击打他脸颊的反作用力,震得她手腕生疼,人更是吓得魂飞魄散。 “不!不要!你放开我!” 曲欢想要哭喊,被宋淮安一把捂住了嘴。 宋淮安微微喘着气。 左侧脸高高肿起,与右侧形成可怖的对比。 他一只手依旧紧紧攥着曲欢的手腕,将她无力颤抖的手掌按在自己火辣辣的脸颊上,声音嘶哑地问: “解气了吗?欢欢。” 他盯着她惊恐万状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如果这样能让你解气,你还可以继续打,打到你觉得够为止,但是……” 他猛地凑近,鼻尖几乎要碰到她的,呼吸灼热而危险: “离婚,你想都别想!除非我死,否则你休想离开我身边!” 曲欢看着他脸上清晰的手指印和那双偏执到近乎疯狂的眼睛。 连哭泣都忘记了,只剩下无边的恐惧和绝望。 她明白,自己落入了一个永远也无法挣脱的、用温柔和暴力交织而成的可怕牢笼。 帽儿胡同。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预想中的目标‘辉哥’却迟迟没有出现。 老陈抬起手腕,借着微弱的光线看了看表。 眉头紧紧锁成了一个川字。 已经十点了。 胡同口偶尔有行人经过,但都是附近的居民,没有任何异常。 又过了半晌,一个穿着便装的队员匆匆从胡同口闪身进来,压低声音汇报: “陈队,确认了!目标没来! 据我们安排在外围的观察点报告,大约一小时前, 有个形似‘辉哥’的身影曾在隔了两条街的杂货铺附近出现, 但很快就拐进小巷不见了, 之后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再没露头。” 老陈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 猛地一拳砸在身旁的墙壁上,发出沉闷的响声。 “王八蛋!鼻子比狗还灵!他肯定是在接近帽儿胡同的过程中察觉到了什么,直接溜了!” 陆知行沉声道: “说明这人极其警觉,反侦查能力很强,而且,他对这一带的地形非常熟悉,有我们不知道的隐蔽路线或者藏身点。” 老陈深吸一口气。 他知道,遇到这样的对手,急躁和懊恼都于事无补。 “通知下去,所有埋伏点的人员撤回, 这次行动失败,‘辉哥’已经成了惊弓之鸟,短期内绝不会再轻易露面。” 说完,老陈转向陆知行,语气凝重: “知行,情况比我们想的更棘手,这个人必须抓住,他身上的情报太重要了,我马上向上级汇报,请求授权,组建一支专门的特别行动队,你带队,就算掘地三尺,也要把这个‘辉哥’给我挖出来!” 第59章 女人的本分 天刚蒙蒙亮,宋淮安就起来了。 他穿戴整齐,左侧脸颊一片红肿,指印虽然淡了些,但依旧清晰可见。 他神色如常地走进厨房。 曲母正在灶台前忙碌,准备一家人的早饭。 “妈,早!”宋淮安声音温和地打招呼。 曲母一回头。 目光扫过他脸上的伤,顿时大惊失色。 手里的锅铲都差点掉地上:“哎呦!淮安!你这脸是咋了?这……这怎么肿成这样?还有印子。” 曲母凑近细看,眉头一皱:“不会是欢欢那死丫头,她跟你动手了?” 宋淮安脸上迅速闪过一丝‘被说中’的尴尬和难堪。 下意识地偏过头,躲开曲母探究的目光,语气带着几分掩饰: “没有的事,妈您别瞎猜,是我自己昨晚上不小心撞门框上了。” “撞门框上?”曲母哪里肯信,她活了大半辈子,还能分不清撞伤和巴掌印:“淮安,你跟妈说实话!是不是欢欢欺负你了?这丫头,从小就被我们惯得有点不知轻重,这现在怀孕了,脾气更是……” “妈,真不是!” 宋淮安打断曲母的话,脸上露出一种既无奈又带着几分纵容的表情,他叹了口气,压低声音: “欢欢她最近心里压力太大了,你也知道,她以前在文工团可是台柱子,最在意形象,怀孕后,她总担心身材走样,以后难恢复,担心再也上不了舞台!心里头难受,有时候情绪上就有些失控!” 宋淮安轻叹了一声:“昨晚前半夜睡觉还好好的,后半夜做了个噩梦,迷迷糊糊就挥了一巴掌过来,不碍事,妈,你千万别怪她,她不是故意的,她心里也难受!” 曲母听了女婿的话,再看他脸上那清晰可见的巴掌印,心里的天平彻底倾斜。 又是心疼女婿,又是气恼女儿不懂事。 还担心身材走样,哪个女人结了婚不生孩子,那是女人的本分! 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那些生不了孩子的,那才叫一个惨! 那就是不下蛋的母鸡! “她还心里苦?她心里苦就能打自己男人了!” 曲母的火气‘噌!’地就上来了。 声音也拔高了几分: “死丫头!真是反了天了!怀孕了就能无法无天?哪个女人不怀孕? 就她金贵?还担心身材? 我看她就是作的!淮安你就是太惯着她了! 这要是传出去,她一个当媳妇的敢动手打自家男人,我们曲家的脸都要被她丢尽了!” 说完,曲母从冒着热气的锅里捞出一个煮鸡蛋。 那是她特意起早给女儿煮的,想着她怀孕了,补身体。 可眼下,看着女婿脸上那清晰的五指印,什么都比不上先让女婿消肿止痛要紧。 曲母又麻利地从抽屉里找出一块干净的蒸布。 还有些烫手的鸡蛋被她迅速裹在布里面,叠了几叠,形成一个温热的布包,然后不由分说地递给站在一旁的宋淮安: “拿着,用这个在脸上滚一滚,消肿!” 宋淮安低着头:“妈,我没事,用不上这个!” “什么不用!”曲母语气坚决:“你看这肿的,欢欢那孩子,手也太重了!赶紧滚一滚,不然怎么出门见人?” 宋淮安接了那枚用蒸布裹着的、热乎乎的鸡蛋。 低低地说了声:“谢谢妈!” 有些笨拙地将那温热的布包贴上左脸颊。 鸡蛋的温度透过棉布,恰到好处地熨帖在皮肤上,他轻轻地、来回地滚动着鸡蛋,动作有些僵硬。 曲母就站在旁边看着,嘴里还在不停地念叨: “对,就这样,滚一滚,把淤血散开就好了,唉!淮安,你可千万别往心里去,欢欢她就是一时糊涂,脾气上来没轻没重!” 曲母可不信宋淮安说的,欢欢做了噩梦,一挥手打的。 那一巴掌能打成这样! 骗谁呢! 宋淮安回头看了一眼房间,道: “妈,你小声点,别让欢欢听见了,这事儿等会儿你可千万别再提了,免得欢欢心里难受,对了,一会儿吃过早饭,我想让爸陪我去一趟邮局。” “去邮局干啥?”曲母的注意力果然被吸引了过来。 “我托沪上的朋友给家里寄了些年货,算算日子,今天就该到了,去取回来。” “哎呀!你这孩子,咋又乱花钱!年货啥的,我跟你爸早就备得差不多了!鸡鸭鱼肉、花生瓜子,少不了!” 曲母嘴上埋怨着,眼神却不自觉地亮了起来。 开始盘算着沪上来的年货会是什么样子。 是包装精美的糕点?还是罕见的海鲜干货?年底了,谁不盼着点儿新鲜和喜庆呢? 宋淮安将岳母神色的细微变化看在眼里,脸上漾开温和的笑意,接过话头: “应该的!一年到头,就盼着个团圆年!” “你呀,就是想得周到!我们家欢欢遇到你,是她几辈子修来的福分!” 曲母脸上笑眯眯的,转身继续去搅动锅里的粥。 但心里对女儿的气却一点没消,只是暂时压下了。 等宋淮安和曲父吃过早饭,一起出门去邮局后,曲母收拾完厨房,越想越气,直接推开了女儿女婿的房门。 房间里,曲欢还静静地躺在床上,面朝里,一动不动。 早饭也没出来吃,喊她也不应! 曲母一看她这副样子,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走到床边,没好气地说: “还躺着?几点了?早饭也不吃,像什么样子!” 曲欢没有任何反应,依旧维持着那个姿势。 “我说你呢!听见没有?”曲母伸手推了推女儿的肩膀:“你说说你,淮安多好的一个人?对你多体贴?你还想怎么样?啊? 就因为怀孕心里不痛快,你就敢动手打他?你看看你把他的脸打成什么样了? 你怎么下得去手!” 曲欢的身体几不可察地颤抖了一下。 依旧沉默。 曲母见她这副油盐不进的样子,火气更旺,联想到宋淮安说的‘女儿心里苦’、‘担心身材走样’,再结合之前曲欢跑去陆家找人的事,一个念头猛地窜了上来。 曲母猛地一拍床沿,声音尖锐起来: “死丫头!你老实告诉妈!你是不是还惦记着陆家那个陆向东?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昨天又跑去陆家门口堵着! 你是不是脑子被门夹了?啊?这种事情你都做得出来! 你丢不丢人! 丢不丢人啊!我们曲家的脸都被你丢尽了!” 曲欢的身体猛地一僵。 曲母见她这反应,更是认定了自己的猜测,气得浑身发抖,口不择言地骂道: “你还要不要脸了!你已经结婚了!嫁人了!肚子里还怀着宋淮安的孩子! 你居然还跑到陆家门口,去找一个单身男人! 你让左邻右舍怎么看我们曲家?怎么看淮安?你让淮安的脸往哪儿搁! 他是你男人! 我怎么生了你这么个不知廉耻的东西!那陆向东有什么好? 啊?他比得上淮安对你十分之一好吗? 淮安懂事又孝顺,还处处维护你,被你打了都不吭声,还替你说话! 你呢?你就这么回报他? 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我告诉你曲欢,你趁早死了这条心! 只要我跟你爸还有一口气在,你就别想作妖!老老实实跟淮安过日子! 再敢往陆家跑,再敢想那些有的没的,我……我打断你的腿!” 曲母越骂越激动。 说到最后,更是忍不住伸手在曲欢裹着被子的身上狠狠拍打了几下。 虽然隔着被子不疼。 但母亲的那些话却像一把钝刀,狠狠割在曲欢早已千疮百孔的心上。 眼泪无声地浸湿了枕头。 她多想告诉母亲真相,告诉她! 是宋淮安在施暴! 是宋淮安在伪装! 是她每天都在地狱里煎熬,可是,她不敢。 宋淮安的威胁言犹在耳,而且,看着母亲此刻愤怒且偏袒的态度。 她知道,就算说了,母亲会信吗? 恐怕只会觉得她在狡辩,在污蔑她心里那个‘完美’的女婿。 曲母的手指头戳在女儿额头上: “还担心身材走样?哪个女人结了婚不生孩子?我告诉你,生孩子,这是女人的本分! 是天经地义的事! 女人家,没个孩子拴着,那就像没根的浮萍,在婆家都立不住脚! 我告诉你欢欢,你别不当回事! 那些生不了孩子的女人,那才叫一个惨!那就是‘不下蛋的母鸡’! 你以为妈是吓唬你?” 曲母见女儿似乎不为所动,索性把话往更狠、更夸张里说: “你去看看!那些生不了孩子的,在婆家那就是罪人!婆婆的白眼能翻到天上去, 指桑骂槐那是家常便饭, 骂你是‘占着窝不下蛋的废人’,好吃的、好穿的永远轮不到你, 脏活累活全是你的! 男人刚开始或许还忍着,时间一长,哪个能受得了外面指指点点说他‘绝后’? 脾气再好的也得变脸,轻则拳脚相加,重则……” 曲母顿了顿,随后压低声音: “不是妈吓唬你,严重一点的,那就是直接扫地出门! 离婚! 一个生不出孩子的女人,离了婚,那就是破落户,是没人要的‘残花败柳’! 回娘家? 娘家要是有兄弟,嫂子弟媳能容得下? 吃闲饭不说,还带着‘晦气’,怕影响了自家孩子的运道! 到那时候,才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投河上吊的都有!” 曲母说得唾沫横飞,自己先被这想象中的悲惨画面吓住了。 语气里都带着一抹恐惧。 她必须让女儿明白,不生孩子,绝不是身材走样那么简单,那是关乎一个女人在这个社会上能否立足的生死存亡的大事! 想到这里,一个活生生的例子猛地跳进她的脑海。 “你不信?你就看看陆家那个陆春晓! 陆春晓,结婚前多体面一个人儿,有文化,有模样,还有工作,可结果呢? 结婚五六年肚子没动静,婆家能乐意? 最后怎么样?还不是被逼得离了婚!那么好的人,生生成了二婚头!” 曲母夸张地一拍大腿,语气里充满了对陆春晓命运的唏嘘与对自己女儿的警示: “也就是她命好,投生在了陆家!陆家是什么人家?爹妈有本事,哥哥有出息, 家里房子宽敞, 离了婚,娘家还能有她一间屋住,一口饭吃! 这要是换了个普通人家, 你看吧!娘家兄弟姊妹一大堆,房子挤得转不开身, 哪个兄嫂能容得下一个离了婚又生不了孩子的小姑子长住? 早就冷言冷语,摔盆打碗,变着法儿地撵她走了! 到时候,她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 那才真叫一个可怜呐!” 这也是为啥曲母一定要女儿跟宋淮安结婚的原因。 医生都说了,女儿这辈子只有这一个孩子。 不跟宋淮安结婚,女儿那死心眼,肯定要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 打掉后就再没自己的孩子了! 这能行! 曲母甚至有些庆幸,得亏她坚持女儿跟宋淮安结婚。 宋淮安人长得不错,性子也好,关键是人家手里有钱啊,虽说成分是差了点,可手里的钱是真金白银。 陆家。 早饭过后,老爷子坐在那把旧藤椅上,手里捧着一杯热茶。 大嫂周墨韵手脚麻利地收拾着桌上的碗筷,瓷碗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带着一股过日子的利落劲儿。 二姐陆春晓,则拿着一块半旧的抹布。 一遍遍地擦拭着那张已经用了多年的八仙桌桌面。 桌子本就干净得能照出人影,但她还是擦得格外仔细,连边边角角的雕花缝隙都不放过。 自从离婚回到娘家住后,陆春晓总是这样,下意识地抢着干活。 手上闲不住。 云华从她住的房间走出来,手里捧着几个小巧玲珑的玉色瓷瓶。 瓶身泛着莹润柔和的光泽,质地细腻。 一看就不是寻常物件。 云华的脸上带着浅浅的、温和笑意。 走到家人面前,轻声开口:“老爷子,大哥,嫂子,二姐。” 她依次唤过,然后将手中的玉瓶一一分给大家。 冰凉的瓶身触手生温,更显得与众不同。 “这是我做的固元丹,用的都是些温补的药材,每天早上吃一粒,能固本培元,对身体好。” 老爷子接过玉瓶,打开。 一股浓郁醇厚的药香便扑鼻而来,那香气不似一般中药的苦涩,闻之令人精神一振。 第60章 是个眼瞎的 老爷子从玉瓶里面倒出一粒药丸。 青碧色的药丸。 很小很小的一粒,但药香浓郁。 老爷子没有多犹豫,一仰头,将小小的药丸送入口中。 药丸一沾到舌尖,顷刻间便化作一股温润的津液,自动顺着喉咙滑了下去。 预想中药丸的苦涩完全没有出现,反而有一股清冽的甘甜在口腔中蔓延开来。 回味悠长。 “咦?这就化了?还挺甜。” 老爷子咂咂嘴,有些意外地看向云华。 然而,更意外的变化还在后头。 药液入腹,初时只觉得一股暖意缓缓散开,如同喝下一口温烫的老酒。 但这股暖意并未停留在胃里,而是越来越强,越来越清晰,仿佛化成了一条温顺灵巧的小火龙,沿着他的四肢百骸欢快地游走起来。 老爷子不由得微微闭上了眼睛。 仔细体会着这数十年来从未有过的奇特感受。 最先起反应的,是他那两条在一场战役中被阴冷战壕浸泡过、落下严重风湿的老寒腿。 往常即便是围着火盆。 膝盖深处也总像塞着冰块,酸胀刺痛。 尤其是在腊月里,更是沉重得如同绑了沙袋。 可此刻,那股暖流却精准地包裹住了他的膝盖,丝丝热力如同最细的银针,温柔地刺入关节缝隙,将里面淤积多年的寒气一点点逼了出来。 那种感觉,就像是冻僵的肢体突然浸入了温泉水里。 每一个关节都舒展开来。 酸胀感迅速减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松快和轻盈。 紧接着,暖流涌向后腰。 那里有一处弹片留下的旧伤。 弹片是取出来了,但每逢天气变化还是隐隐作痛。 弯腰久了就直不起来。 此刻,旧伤处像是贴上了一张无形的、持续发热的膏药。 热力渗透进去,熨帖着深处的隐痛。 酥酥麻麻的,异常舒服。 这暖流甚至窜上了他的肩颈和头颅,连带着耳边的嗡鸣声似乎都减弱了许多。 老爷子忍不住长长舒了一口气。 这口气吐得异常绵长舒畅。 仿佛将积压在胸中多年的浊气都一并吐了出去。 他缓缓睁开眼,眼中精光一闪而逝。 脸上充满了难以置信的惊喜。 他活动了一下腿脚,又扭了扭腰,动作明显比之前利索了许多,声音也因为身体的舒畅而洪亮了些: “真是神了!我这身上像是卸下了几十斤的负重,骨头缝里都透着热气儿,舒坦!太舒坦了!” 老爷子前后吃了两次云华给的金翅蜂蜜做的烤肉。 感觉身体底子确实好了些,不那么容易疲倦了。 但那种改善是缓慢的、潜移默化的。 而这固元丹的药力。 效果是真正的立竿见影! 一家人围拢过来,看着老爷子红光满面、动作轻快的样子,都又惊又喜。 老爷子感受着身体里奔涌的活力。 仿佛又找回了些许年轻时的影子。 见老爷子服下药丸后,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红润,眼神也清亮了不少。 甚至略显急促地活动着腿脚,嘴里连声赞叹‘舒坦’。 陆观砚和周墨韵夫妇俩对视一眼。 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惊奇与跃跃欲试。 陆观砚身为军人,他虽不像父亲那样历经战火洗礼,但也是在部队大院长大,受过严格训练,执行过危险任务的人。 几年前一次边境冲突中,他为掩护战友,左肩胛骨下方被流弹击中,虽然抢救及时保住了性命。 但弹头擦着神经过去,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 每逢阴雨天或者劳累过度。 左肩背部连带着整条胳膊都酸麻胀痛,使不上力。 这也是他不得不从一线作战部队退下来的主要原因。 如今在军区机关工作,虽不用再冲锋陷阵,但这旧伤始终是悬在他心头的一块阴影,也限制了他的很多活动。 他二话不说,拔开玉瓶的木塞,依样倒出一粒青碧色的药丸,仰头服下。 药丸入口即化。 甘甜的津液滑入喉中。 起初几秒并无特殊感觉,但很快,一股温和却不容忽视的热流便从丹田处升起,迅速流向四肢百骸。 与老爷子感受到的、主要驱散寒湿的暖意不同,陆观砚清晰地感觉到,那股热流仿佛有意识般,优先涌向了他左肩胛骨下方的旧伤处! 那里平时总像是堵着一块湿冷的石头。 牵扯着周围的肌肉都僵硬无比。 此刻,热流紧紧包裹住那块‘顽石’,丝丝热力如同无数细小的暖针,试图钻透那层层的阻滞。 先是酥麻,然后是微微的刺痛感。 仿佛沉寂多年的伤处正在被重新激活。 紧接着,那股纠缠他多年的、阴魂不散的酸麻感,竟在这温和的热力熨帖下,开始一点点消散! 他下意识地活动了一下左肩。 以往那种明显的牵拉感和动作时的滞涩感,竟然减轻了大半。 手臂挥动间都轻快了许多。 这种变化对于习惯了隐痛的他来说,简直是天翻地覆。 他猛地握了握左拳,感受着久违的、通畅无阻的力量感。 眼中爆发出难以置信的光彩。 看向云华,重重地说了一句: “好药!我这肩膀都松快多了!” 周墨韵将丈夫的反应看在眼里,这些年丈夫身体啥样?她是知道的。 心中更是惊讶。 她退休前是文工团的台柱子,年轻时为了在舞台上保持最佳体态,对自己堪称‘严苛’。 数九寒天穿着单薄的练功服排练是家常便饭。 为了控制体重长期节食,落下了胃寒的毛病和气血不足的底子。 退休后虽然注意调养。 但年轻时透支的身体哪是那么容易补回来的? 总是觉得手脚冰凉,容易疲劳。 她轻轻将药丸含入口中。 同样化作甘津下咽,她感受到的暖意则更偏向于温养。 那暖流如同春日阳光般普照全身,尤其眷顾她总是冰凉的四肢。 一股舒适的暖意从胃部向手脚末梢蔓延。 指尖和脚尖很快就感觉到了久违的温热感,不再是那种捂不热的冰凉。 更让她惊喜的是,一股热气似乎升腾到了面部,让她觉得脸颊微微发烫,像是刚刚做完一场舒缓的运动,气血被有效地调动了起来。 她常年有些畏寒的小腹,也感受到了持续的温暖,像是揣了个小小的暖水瓶。 整个人从内而外都透着一股暖洋洋的惬意。 连带着精神都振奋了不少,眼底因轻微贫血而常有的些许疲惫感也一扫而空。 “这……这感觉太奇妙了!” 周墨韵忍不住抬手摸了摸自己温热的脸颊。 语气带着惊喜:“像是整个人从里面被捂热了,手脚都暖和了,也不觉得那么乏了。” 她年轻时追求苗条,没少折腾身体。 此刻才真正体会到什么叫‘气血充盈’的舒适感。 一时间,陆家充满了惊喜的感叹。 老爷子觉得筋骨松快,仿佛年轻了十岁。 陆观砚困扰多年的旧伤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缓解。 周墨韵则感受到了内在生机的焕发。 这固元丹的效果,因人而异,却又都精准地作用于他们各自的身体薄弱之处。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角落里的陆春晓身上。 她捏着那只温润的玉瓶,指节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 相较于兄嫂的爽快,她的动作有些迟缓。 自打跟宋阳离婚后,她就像一株被霜打过的秧苗,始终蔫蔫的,抬不起头。 那些年为了求子,苦涩的汤药不知灌下去多少。 不仅没能带来希望,反而坏了她的脾胃,耗干了她的气血,让她常年面色苍白,手脚冰凉,仿佛身体里藏着一个驱不散的寒冬。 在家人鼓励的目光下,她终于倒出一粒药丸。 青碧色的药丸在她苍白的手心,显得格外醒目。 她闭上眼,将药丸送入口中。 预想中的苦涩并未出现,反而是那股熟悉的、令人安心的甘甜。 药液滑下,初始并无特别。 但渐渐地,一股微弱却执着的暖意,从小腹那里悄然升起。 这与她以往喝下的任何补药的感觉都不同。 那是一种温煦的、如同冬日阳光般的暖流。 最让她心神震颤的是,这股暖意,竟缓缓地、清晰地蔓延到全身! 她下意识地蜷缩了一下冰凉的指尖。 惊喜地发现。 指尖传来了淡淡的暖意,不再那么僵硬麻木。 陆春晓抬起头,苍白的脸颊上,也泛起了红晕。 云华看着陆家人脸上真切的笑容和焕发的神采,嘴角也露出了一抹笑。 这固元丹,配合之前金翅蜂蜜打下的基础,正在悄然改变着这个家庭的体质。 周墨韵拉着云华的手,眼眶有些发红。 之前她对云华多有误会,尤其是云华刚来那会儿,周墨韵现在想想都汗颜。 “云华,嫂子都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你是不知道,我这身子,年轻时不觉得,现在年纪大了,各种毛病就都找上来了, 你这小小的一粒药丸,吃下去,立即就感受到了身体的变化,真是比吃什么补品都管用,你怎么这么厉害啊!” 说着说着,周墨韵情不自禁地抱了抱云华。 就连一向沉默少言的二姐陆春晓都走到云华身边,声音不大的说着: “云华,谢谢你!我现在觉得身上轻快了不少,从骨头缝里都透着力气,感觉特别好!真的!” 云华性子安静,不习惯这样直白的情感表达。 而且,她给陆家人做药丸,是为了知行。 仅此一次。 云华看着陆春晓: “二姐,你吃上半个月左右,身体会有很大变化的。” 陆春晓双眼发亮的看着云华:“真的!” 云华点头。 陆春晓以为是生孩子的事情,她现在又有希望了。 却不知,云华说的并不是这个。 原本陆春晓就能生。 周墨韵在狂喜之余,心里还惦记着一个人,她的儿子陆向东。 陆向东在部队,常年训练执勤,外出执行任务,身体损耗也不小。 她犹豫再三,还是悄悄拉住云华,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 “云华,那个……大嫂跟你商量个事,你这固元丹太好了, 我想着,能不能把我的匀一些给向东? 他在部队里挺辛苦的!” 她生怕云华不答应,毕竟是向东那孩子提出退婚的。 云华闻言,神色平静。 她对陆向东观感一般,若让她主动给药丸。 是不可能的。 但周墨韵作为母亲,惦念儿子是人之常情。 云华语气平和: “嫂子,药既然给了您,就是您的了,您自己决定就好。” 周墨韵感激的抱了抱云华: “谢谢你,云华!” 周墨韵已经想好了,她手里的这一瓶全都给儿子邮寄过去。 平时就跟丈夫一起吃。 她看了,这一个小小的玉瓶,是不大,但药丸本身就小。 一个玉瓶里面,少说也有一百粒。 一粒药丸就这么好的药效,一百粒呢,两个人一起吃,一星期吃上一粒,咋地也能吃上一年。 老爷子的身体改善最为明显,往日里需要拄着拐杖慢慢走,现在竟能背着手在院子里溜达好几圈了。 人逢喜事精神爽。 老爷子心里已经开始琢磨着老三陆知行和云华的婚事了。 他知道云华孤身一人,没什么嫁妆。 琢磨着等两个孩子结婚的时候,他一定要把老底都拿出来,多给云华添置些东西! 眼下年轻人结婚用到的东西全都买齐。 再把他和老伴儿早年存下的几件压箱底的好东西挑出一件来给云华。 绝不能让这丫头受了委屈。 陆春晓离婚后,宋家还回来的钱,老爷子全都让陆春晓自己拿着傍身。 陆春晓也想好了,等老三跟云华结婚的时候,一定要包一个厚厚的大红包。 就连平日里话不多的大哥陆观砚。 也私下对妻子周墨韵感叹: “云华这丫头,是咱们陆家的福星啊!可惜儿子,是个眼瞎的!” 谁说不是呢! 听到丈夫这话,周墨韵心里那点懊悔更是如同潮水般翻涌上来,堵得她心口发闷。 脑子里却不受控制地想着,要是云华嫁给儿子向东,成了她周墨韵名正言顺的儿媳妇,那该多好! 那她这个当婆婆的,岂不是近水楼台先得月? 哪里还需要像现在这样,靠着老爷子和小叔子的情分,才能得到药丸子。 “唉!” 周墨韵忍不住重重叹了口气,一股难以言喻的悔恨啃噬着她的心。 现在想来,都怪自己眼皮子浅,瞎了眼! 怎么就没看出来,那丫头非但不傻,还是个内里藏着大本事的! 那一手神乎其神的医术。 怕是京城里那些国手老中医都比不上。 这么好的姑娘,原本该是她的儿媳妇,本该是他们大房最大的依仗和福气的。 可现在,一切都成了空想。 云华成了弟媳妇,那份好,终究是隔了一层。 这泼天的福气,终究是落在了小叔子陆知行头上。 周墨韵越想越不是滋味,心里像是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咸,最后只剩下满满的‘悔’字。 当真是,一步错,步步错,肠子都悔青了。 第61章 天底下最好的女婿 九点左右,陆家门外传来了脚步声和爽朗的笑语。 周墨韵带着陆春晓就等在院子,看到薛大姐来了,立即迎了出去。 “薛大姐,快请进!” 这位薛大姐约莫五十岁年纪,是周墨韵亲姑姑那边的一房远亲,退休前在红星糕点厂车间当主任。 为人热心肠,办事也利索。 穿着一身干净的蓝布工装,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脸上带着笑意,手里还拎着个网兜,里面装着几包刚出炉的、喷香的点心。 “哎呀,薛大姐,你看你,来就来,还带什么东西!”周墨韵笑道。 “这是厂里昨晚刚做的,我徒弟孝敬我的,我拿了一些过来,你们也尝尝鲜。” 薛大姐笑着进屋,目光扫过站在周墨韵身边的陆春晓,眼里闪过一丝满意: “这就是春晓吧?胖乎乎的挺好,一看就是个有福气的!” 陆春晓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轻声问了句: “薛大姐好!” 薛大姐拉着陆春晓的手坐下,又跟周墨韵寒暄了几句家常,问了问陆家老爷子的身体,这才切入正题。 看着周墨韵说:“你托我的事儿,我可一直放在心上。” 随后,薛大姐从随身带的挎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从里面抽出一张黑白照片,递到周墨韵面前。 “你看看,这就是我跟你说起的,我们厂的魏厂长,魏国兴。” 周墨韵连忙接过照片,仔细端详起来。 照片上的男人穿着笔挺的军装,电话里薛大姐说魏厂长今年三十七岁,但照片里的人瞧着也就三十二三的样子,挺年轻! 寸头,十分精神。 脸庞是那种标准的国字脸,线条硬朗,眉骨很高,眉毛浓黑。 鼻梁挺直,嘴唇抿着,嘴角微微下垂,不见笑意,透着一股军人的坚毅和一丝不易察觉的严肃。 单从照片看,这人长相周正,是那种很正派、很能让人信赖的模样。 “呀,没想到这魏厂长这么年轻,一点都不像是奔四的人!” 周墨韵由衷地赞道。 光看这照片,心里先就有了三分满意。 她把照片递给旁边安静坐着的陆春晓: “春晓,你看看!” 陆春晓接过照片。 当她看清照片上的人时,下意识地‘啊呀’低呼了一声。 周墨韵心里一紧,忙问: “咋了春晓?” 陆春晓却像是没听见,愣了好一会儿,才抬起头,眼神里充满了难以置信的神色,声音都有些变调: “嫂子,我见过他!” “你们认识?” 周墨韵和薛大姐都愣住了。 陆春晓的情绪有些激动,指着照片: “就是那天,我从宋家出来,浑浑噩噩的,也不知道走了多久, 后来遇见一辆车停在我面前,就是他,他就从车上下来,还问我什么,但是那会儿我晕乎乎的, 后来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我醒过来,人已经在医院。 护士跟我说,是一个瞧着气质不凡的男人送我到医院的,还垫付了医药费,给我办了住院手续。 之后他又来了医院,还劝解我。 那会儿我也傻,都没问人家叫什么名字,现在总算是知道了, 原来他叫魏国兴!” 陆春晓的声音带着哽咽,那是她人生中最黑暗、最无助的时刻。 这个陌生男人伸出的援手,如同寒夜里的微光。 她一直记在心里。 只是当时心灰意冷,后来又诸多变故,她从未想过还能再遇到恩人,更没想到,介绍的对象竟然就是他! 周墨韵听完,猛地一拍手,脸上瞬间绽放出惊喜的笑容: “哎呀!我的老天爷!春晓,你看看!你看看!这就是缘分啊! 天注定的缘分!你说这京城这么大, 人海茫茫的,怎么偏偏就是他救了你? 现在又经人介绍到一块儿!这不是缘分是什么?” 薛大姐也反应过来,笑得合不拢嘴: “这可真是无巧不成书!太好了!这说明啥?说明春晓和魏厂长那就是命中注定该有这么一段! 魏厂长那人,别看平时话不多,有点严肃,可心肠是顶好的! 他能出手救你,可见是个仗义的人! 这下更好了,是早有善缘!” 客厅里的气氛一下子变得欢喜起来。 周墨韵拉着陆春晓的手,兴奋得不知如何是好。 陆春晓原本心里的忐忑和抗拒,在认出魏国兴后,奇迹般地消散了大半。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奇异的、混合着感激、惊讶和一丝隐隐期待的情绪。 那个在她最绝望时给予她一丝温暖的男人。 竟然以这样一种方式再次出现在她的生命里。 薛大姐趁热打铁,笑着说: “既然还有这层缘分,那我看这事儿就更顺了!咱们也别拖了,就定个日子,让俩人见见面,好好说说话?熟悉熟悉!” 周墨韵连连点头: “对对对!见面!必须见面!薛大姐,你看什么时候合适?” 要不是今天有点晚了,周墨韵恨不得两人立即见面。 薛大姐想了想: “魏厂长那边说了,只要咱们这边把时间定下来,他都可以,就看春晓的意思了,要不就明天? 明天早上八点,劳动人民文化宫旁边那个小公园,清静,也方便说话。” 周墨韵看向陆春晓,用眼神询问她的意见。 陆春晓脸上飞起两抹红晕,心跳得有些快,她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轻轻点了点头,声音细若蚊蝇,却清晰地说道: “行,就明天吧。” 邮局。 宋淮安和曲父拿着邮局的领取单,顶着寒风走了好远一段路,才到邮局。 一进去,工作人员看了一眼领取单,指着墙角那几个硕大的、用粗麻绳捆得结结实实的包裹,说: “喏,沪上来的,就这些,宋淮安是吧?好家伙,可真够沉的!” 曲父上前试了试手,心里暗暗吃惊。 这几个包裹,个个都死沉死沉,凭他和宋淮安两个人,徒手是绝对弄不回去的。 从邮局到军区大院,路程可不近。 曲父皱着眉打量了一下那几个大包裹,又探头看了看外面寒风凛冽的街道,对宋淮安说:“淮安,你在这儿看着东西,我去想想办法。” 说完,曲父大步流星地走出了邮局。 他在附近转悠了一会儿,目光最终落在了街角一个拉着板车、缩着脖子跺脚取暖的汉子身上。 那汉子旁边,还停着一辆半旧的三轮车,车斗不小。 曲父走上前,掏出烟盒,递了支‘大前门’过去,跟那汉子搭上了话。 几句话下来,曲父说明了情况。 本来想着给两毛钱就成,想想那些包裹,心里高兴,直接给了汉子五毛钱。 汉子捏着钱,脸上立刻露出了笑容,冻得通红的鼻子都显得生动了些,连忙点头: “没问题!帮您拉回去,这大冷天的!” 于是,一辆吱呀作响的三轮车,载着几个沉甸甸的邮包,宋淮安和曲父一左一右跟在车旁扶着。 车轮碾过冻得硬邦邦的路面,好不容易到了大院门口,登记,又费了番力气才把东西弄到自家小院门口。 曲父谢过并打发了三轮车夫,和宋淮安一起。 吭哧吭哧地把几个大包裹卸到了院子当中。 几个大包裹往那儿一摆,原本宽敞的院子顿时显得拥挤起来。 屋里的曲母正和儿子曲英杰念叨着这爷俩去取个东西怎么这么久,就听到外面院子里传来重物落地的闷响声。 母子俩对视一眼,赶紧掀开厚厚的棉门帘走了出来。 这一出来,可不得了! 曲英杰首先就愣住了。 他穿着板正的公安制服,平时在派出所见多识广,此刻看着院子里那几个堆得像小山似的包裹,也忍不住瞪大了眼睛: “淮安,你这是买了多少东西?” 曲母更是惊得张大了嘴,好半天没合上。 她围着那几个大包裹转了一圈,手指着那些结实的麻袋和木箱,声音都变了调: “这都是些啥呀?咋这么多?老天爷,这得花多少钱票啊!” 惊讶过后,便是巨大的喜悦。 曲母也顾不上冷了,搓了搓手,迫不及待地让曲英杰找来剪刀。 第一个包裹打开,露出里面塞得严严实实的旧报纸和软草。 扒开填充物,里面的东西一件件显露出来。 有沪市糕点。 不是本地常见的那种桃酥、蛋糕。 而是包装精美的西区老大房蝴蝶酥、沈大成条头糕、杏花楼月饼。 那香气隔着油纸包都透出来! 有糖果零嘴儿,大白兔奶糖整整三大盒。 还有上海牌巧克力、华夫饼干,甚至有几包用透明玻璃纸包着的、色彩鲜艳的什锦水果硬糖,看得人眼花缭乱。 干货海味就不说了。 金钩海米、淡菜干、紫菜、还有几包珍贵的黄花菜和香菇。 最夸张的是,居然有两个沉甸甸的铁皮盒子。 打开一看,里面装满了色泽金亮、香气扑鼻的金华火腿切片! 这东西在北方可是有钱都难买到的顶级年货! 还有一个包裹里面,是布料,成衣和鞋子。 布料是那种质地厚实的呢子料。 藏青色和咖啡色的,给大人做衣服再好不过。还有印着鲜艳小花的的确良布料,明显是给欢欢的。 其中一件崭新的,款式时髦的军大衣。 宋淮安说是给曲英杰的。 三双锃亮的牛皮鞋,家里三个男的,每人一双。 甚至还有几双尼龙袜。 最后一个纸包打开,是几条羊毛围巾。 其中一条大红色的羊毛围巾,那颜色很正,曲母笑着说: “这条给欢欢!” 剩下的一些小纸包里面有几瓶雪花膏,甚至还有几块上海药皂。 曲母一样一样地往外拿,手都有些颤抖。 她拿起那块柔软的羊毛围巾贴在脸上,又打开装火腿的盒子深深吸一口那诱人的咸香,再摸摸那厚实的呢子料。 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大,最后简直合不拢嘴。 “哎呦!淮安啊!你这孩子!真是……” 曲母激动得不知说什么好。 看看堆了满地的年货,又看看站在一旁的女婿,心里又是心疼钱,又是被这份厚重的心意烘得暖洋洋的。 曲母怀里抱着一大堆刚从包裹里拆出来的好东西。 那条鲜艳夺目的红羊毛围巾、几块印着精致小花的的确良布料、还有那几包散发着诱人奶香的大白兔糖和几瓶晶莹剔透的雪花膏。 曲母脸上洋溢着抑制不住的喜悦。 脚步轻快地朝着女儿曲欢的房间走去,嘴里不住地念叨着,声音里充满了献宝似的兴奋: “欢欢!欢欢!快看!哎呀呀,真是了不得,淮安可真是太有本事了! 从沪上弄回来这么多好东西! 你看看这料子,这颜色,多鲜亮!这围巾,多软和! 还有这糖,这雪花膏,都是顶好的东西!” 曲母进去的时候,曲欢正坐在窗边的旧书桌前,手里拿着一本泛旧的书,眼神却空洞地望着窗外光秃秃的树枝。 听到母亲的声音和动静,她只是微微侧过头,脸上没有什么表情,眼神淡漠地扫过母亲怀里那些物品。 曲母浑然不觉女儿冷淡的态度。 一股脑儿地把东西堆到曲欢窄小的床铺上,拿起那条红围巾就往曲欢脖子上比划: “欢欢,快瞧瞧!这红色多正!衬得你脸色都好了!过年围着,保准是全大院最俏的姑娘!” 她又拿起雪花膏,献宝似的拧开盖子,凑到曲欢鼻尖下: “你闻闻,香不香?沪上来的高级货!淮安说用完了他还给咱们买!” 曲欢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避开了那浓郁的香气。 她的目光掠过床上那些东西,没有一丝欣喜。 “妈,放那儿吧!” 曲欢的声音淡淡的,没有什么起伏,听不出任何情绪。 曲母满腔热情被女儿这盆冷水浇得愣了一下,随即又自顾自地笑起来, “你这孩子,看见好东西还不高兴?这可都是淮安特意托人弄来的! 你说说,这样好的女婿,上哪儿找去? 心思多细,多惦记着家里! 知道你爱俏,你看这布料,这围巾!还特意弄了那么多精细糕点! 这年头,谁家女婿能做到这份上?” 曲母越说越觉得宋淮安简直是万里挑一,语气里充满了对女婿的满意和炫耀。 “你是没看见,那邮包,好几个!死沉死沉的!你爸还专门找了一辆三轮车才拉回来! 院里堆得跟小山似的! 火腿!对了,那可是金华火腿呢!我只听说过,可没见过,更没吃过! 淮安为了这个家,真是掏心掏肺了!” 每一句对宋淮安的夸赞,都像一根细针,密密地扎在曲欢的心上。 天底下最好的女婿? 曲欢在心里冷笑,一股寒意从心底蔓延开来,比窗外的数九寒天更冷。 她看着母亲因为那些东西而容光焕发的脸,突然感到一种巨大的悲哀。 第62章 漏网之鱼 曲母终于察觉出女儿情绪的不对劲了。 但那不对劲被她理解成是女儿的不懂事和任性。 在她看来,女婿宋淮安能干、孝顺,弄来这么多稀罕的年货。 简直是给了他们曲家天大的面子。 女儿不感激涕零也就罢了,竟然还摆出这副冷淡抗拒的样子,实在是太不像话了! 她皱起眉头,语气带上了几分埋怨: “欢欢,你这是怎么了?淮安一片好心,千里迢迢托人弄来这些,你看看这料子,这吃食,哪一样不是金贵的?别人家盼星星盼月亮都盼不来一两样! 你怎么这个态度? 你可不能这么不知好歹!来,试试这围巾!以前,你不是最喜欢这种鲜亮的颜色!妈记得你小时候,为了一条红头绳都能高兴半天。” 说着,曲母就伸手去拉曲欢。 曲欢猛地一缩手,像是被烫到一样。 “妈,我不想试!你要是喜欢,就给你了!” 曲母看着手里的大红色羊毛围巾,脸上带了几分哭笑不得: “你这孩子,胡说啥呢!我这么大岁数了,围这么鲜亮的红色像什么话?这颜色就是给你们年轻人准备的!” 曲母把围巾往床边一放,试图缓和气氛: “不试就不试,先放这儿。” 曲欢不再看母亲,转过身去,重新面向那扇冰冷的窗户,只留给母亲一个紧绷的、写满了拒绝的倔强背影。 曲母看着女儿这副油盐不进的样子。 刚才因年货而起的满腔欢喜彻底烟消云散,心里像是被堵了一团湿棉花,又闷又难受。 困惑、气恼交织在她脸上。 她张了张嘴,还想再说点什么,可看着女儿那决绝的背影,所有话都卡在了喉咙里。 最终,所有的情绪在她脑海里汇聚成一个她自认为找到的合理解释。 欢欢心里肯定还惦记着陆家那个小子! 想到这里,曲母不由得在心里重重叹了口气,甚至生出了几分对女儿的怨怼。 这孩子,怎么这么傻! 这么死心眼! 那陆向东有什么好? 不过是个当兵的,哪比得上淮安这样有本事、能弄来真金白银实惠的女婿! 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漏网之鱼 陆知行判断叫辉哥的人必是藏在了某个隐秘据点。 布控守候是唯一的选择。 陆知行带着人在辉哥最后消失的那条胡同附近潜伏下来。 几天后。 一个穿着普通工装、戴着鸭舌帽、身形精干的男人出现在了胡同口,他警惕地四下观察。 陆知行没有动手,带着人悄悄跟着。 男人十分谨慎。 或走或停。 看得出来,这人的目标是帽儿胡同。 之前跟云华在帽儿胡同里面抓人的时候,动静虽大,但都在结界里面。 外人并不知晓,甚至隔壁邻居都不知道。 最后老陈他们赶来,也是动作迅速。 如果这人真是辉哥,那他肯定是要去帽儿胡同的,他要带走那些东西。 等人真的进了帽儿胡同后,陆知行打了个手势。 徐向阳和周红旗如同猎豹般正准备从两侧悄然包抄过去。 然而,叫辉哥的男人极其警觉。 几乎在徐向阳和周红旗刚有动作的时候就察觉不对。 身形猛地向右侧一弹,同时右手闪电般探向腰间。 这是要掏枪! “小心!”陆知行低喝一声,率先扑出。 叫辉哥的男人掏枪的动作快得只留下一道残影,但陆知行更快! 在对方枪口即将抬起的刹那。 陆知行一记精准的擒拿,不是去夺枪,而是猛地向上格挡! 夺枪已经来不及! “砰!”一声枪响。 子弹打向空中,同时那支手枪也脱手飞出,砸在旁边的砖墙上,弹跳着落在地上。 叫辉哥的男人大惊失色,但他反应极快。 借着陆知行一撞之力,一个狼狈却有效的翻滚,鲤鱼打挺般跃起,人是站起来了,但手臂撞在墙上。 也顾不上钻心的疼痛,头也不回地朝着胡同外面亡命狂奔! “想跑!” 陆知行厉喝一声,没有丝毫犹豫,纵身急追。 徐向阳和周红旗也立刻跟上。 他们身上都配有枪,但上级严令要抓活的,此人关系重大,必须从其口中撬出情报。 因此,三人并未开枪射击。 只是凭借惊人的体能和速度紧咬不放。 辉哥在狭窄的胡同、杂乱的院落间疯狂穿梭,利用对地形的熟悉,试图甩开追兵,他的速度极其恐怖。 几乎一直保持着百米冲刺的强度,远超常人。 沿途有零星的路人,只觉几道身影‘嗖!’地掠过,带起一阵寒风。 有人看到是当兵的在追人,虽然诧异,但还没等反应过来,人影已经消失在巷口。 并未引起大规模的慌乱。 陆知行、徐向阳、周红旗三人同样将速度提升到极致。 如同三道离弦之箭,死死锁定前方那个狂奔的身影。 三追一逃,速度快得惊人。 转眼间就冲出了复杂的胡同区,朝着人烟相对稀少的城郊方向而去。 狂奔中。 陆知行感觉到手掌先前格挡时被枪械擦过的伤口火辣辣地疼。 他眉头都没皱一下,目光始终锐利。 如同鹰隼般锁定着前方那个越来越近的目标。 守在外围的是公安。 带队的是江队,试图带着警力包围。 但辉哥速度太快,没形成包围圈,只能跟在陆知行他们后面。 刺耳的警笛声由远及近,眼看前面四人已经冲进了城边的一片杂树林,车辆无法进入。 江队只得下令:“弃车!跟上!” 几名公安干警迅速下车,跟着冲进了树林。 树林里枝杈横生,地面凹凸不平,极大地影响了奔跑速度。 跑在最前面的辉哥到了这会儿,体力明显下降,速度开始慢了下来。 陆知行瞅准机会,狂奔中身体陡然一矮,手如疾电般在路边一棵老树的树干上一抹一拽,指间已多了几根坚硬锐利的尖刺! 手臂一扬,几根尖刺带着破空声激射而出! “噗噗!”几声轻微的闷响。 辉哥大腿后侧和臀部几乎同时中招! 尖刺虽小,但力道十足,深深扎进肉里。 剧痛让他一个趔趄,闷哼一声,脸上血色尽褪。 速度骤减! 但求生的欲望支撑着他没有倒下,反而踉跄着继续前冲。 陆知行跟他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 看准时机,陆知行如影随形般扑到近前。 求生本能让辉哥不顾形象地向前一个翻滚,险之又险地避开。 他刚翻滚起身,陆知行也已经弹射而至,飞起一只脚,迅猛地踢向他的小腹丹田位置! 这一脚又快又狠。 若是踢实,瞬间就能让人失去战斗力。 叫辉哥的男人不敢硬接。 逼不得已向后急退半步,同时右手在腰间一抹,一道寒光闪现,一把锋利的匕首已然在手,顺势就划向陆知行踢来的小腿! 此时,周红旗和徐向阳已经追至两三米外,看陆知行与辉哥缠斗在一起。 一左一右纵身扑上! 辉哥的身手确实了得,即使在受伤、被围殴的情况下,匕首挥舞得依旧刁钻狠辣。 一时间竟逼得陆知行三人无法近身。 周红旗从侧面一拳捣向其肋部,也被他用手肘格开。 电光火石间,陆知行瞅准一个空档,冒险使出一招空手入白刃。 在徐向阳一记重拳吸引对方注意力的同时。 双手闪电般扣向对方持刀的手腕! “嗤啦!” 匕首的锋刃划破了陆知行的手掌,鲜血直流。 但他死死扣住了对方的手腕! 与此同时,徐向阳的脚也被对方抬膝挡住。 “撒手!”陆知行忍痛暴喝。 猛地一拧一夺! 辉哥手腕吃痛,匕首终于脱手! 匕首刚落,陆知行一脚迅猛踢出! “嘭!” 这一脚结结实实地踹在了辉哥的胸口! 那家伙胸口遭重击,眼前一黑,气血翻涌,忍不住喷出一口血沫,身体向后踉跄。 徐向阳和周红旗抓住机会。 砰砰两记重拳,狠狠砸在他的腹部和脸颊上。 叫辉哥的男人再也支撑不住。 身体被打得向后飘起。 就在他失去平衡的瞬间,周红旗抡起拳头,狠狠地砸在了他的后脑勺上! 一声短促的闷哼。 叫辉哥的男人眼前彻底一黑。 像一滩烂泥般瘫软下去。 陆知行和徐向阳顺势上前,一人一边,死死将其按在了地上,迅速搜身,解除一切可能存在的危险。 这时,江队带着人气喘吁吁地赶到了现场,看到已经被制服的目标。 众人长长松了口气。 “这人也太能跑了!” 江队看到陆知行鲜血淋漓的手掌,连忙道:“受伤了!” 陆知行用没受伤的手抹了把脸上的汗,沉声道: “没事,皮外伤!人抓住了,赶紧带回去审讯!” 徐向阳和周红旗也喘着粗气站了起来,三人对视一眼,虽然疲惫。 但眼中都带着抓到人后的轻松。 小公园里。 陆春晓裹紧了外套领口,指尖在口袋里下意识地蜷缩。 她来得太早了。 这让她有足够的时间反复咀嚼内心的忐忑与退缩。 魏厂长条件太好了! 这些加重了她的不安,她是一个不能生的女人! 一阵沉稳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陆春晓抬起头,就看见有过两面之缘的魏厂长朝着自己缓缓走来。 身形高大。 眉宇间带着军人特有的硬朗沉稳。 他在距离陆春晓一米多的地方停了下来。 隔着恰到好处的距离,目光坦率地看向陆春晓,声音低沉温和: “是陆春晓同志吧?你好,我是魏国兴。” “魏厂长,你好!”陆春晓的声音有些发紧,下意识地避开了他的目光。 魏国兴稍作停顿,便开门见山: “我的情况,薛大姐大概提过,我结过婚。” 他语气平静,像在陈述一件久远的事。 “是早年在老家由父母做主相亲认识的,她是一个小学老师,性子很安静,那时我在部队,级别低,她随不了军,我们当时两地分居,一年见不上几面, 感情说不上多浓,但总归是有个家。” 他顿了顿,声音里透出一丝不易察觉的涩意: “后来,她怀了孕,我那时还挺高兴,没想到难产,那会儿医疗条件不行,送到县城也没救回来,大人和孩子,都没保住。” 他的叙述简洁,但那平淡语气下深埋的遗憾与无力感,却像无形的网,悄然笼罩下来。 陆春晓没想到对方会如此直接。 她悄悄抬眼,看到魏国兴脸上并无过分哀戚,只有一种被岁月打磨后的平静与沧桑。 更让她意外的是,魏国兴接着说道: “前几年我从部队转业,安排到了红星糕点厂当厂长,厂子里事多,忙起来脚不沾地,这一点,我得事先说明白, 如果……我是说如果以后成了家,可能也没有太多时间能时刻陪在妻子身边,希望你能理解。” 如此坦诚,近乎交底。 他把自己的过往和未来,都毫无保留地摊开在她面前。 这种直白,反而让陆春晓有些无所适从。 她捏着衣角的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脑子里乱成一团。 对方如此磊落,她是不是也该坦诚。 陆春晓不知道薛大姐有没有跟魏厂长细说她的情况。 深吸一口气,陆春晓抬起头,第一次真正迎上魏国兴的目光,她的声音不大,却带着一种豁出去的决绝: “魏厂长,谢谢你这么坦诚,咱们见过面,不知道你还记得不?就是那次在街上,我晕倒了,是你把我送到医院的, 我……我想说的是,就是那天,婆家人逼着我离婚,我受不了,才跑出来的。” 陆春晓停顿了一下,仿佛需要积攒力气,好一阵才开口: “结婚六年,没有孩子。” 魏国兴没有打断她的意思,只是安静的听着。 陆春晓仿佛有了一种奇异的力量,接着把心里最沉重的话说了出来: “是因为我不能生,所以才离的婚。” 话语出口,像卸下了千斤重担。 随之而来的是无边无际的惶然。 她迅速垂下眼睑,盯着自己的鞋尖,声音低微却清晰: “你……你要是介意这个的话,今天这相亲,就算了,我是一个不能生的女人,我不想耽误你。” 寒风卷过几片枯叶,在地上打着旋儿。 周遭一片寂静,陆春晓能听到自己擂鼓般的心跳。 她把自己最不堪、最脆弱的底牌亮了出来,已经做好了被对方拒绝的准备。 第63章 他说他不在乎 “我不在乎这个。” 什么? 陆春晓猛地抬起头,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地看向魏国兴。 巨大的冲击让她一时失语。 好半晌,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带着颤抖和无法理解的质疑,脱口而出: “你不担心没有孩子?不担心将来没人养老送终?不担心被人指指点点,说你们魏家断了香火?” 陆春晓紧紧盯着魏国兴的嘴唇,等待他的回答。 这世上,怎么可能有男人真的不在乎这些? 除非是哄骗。 或者一时的糊涂。 魏国兴迎着她灼灼的、充满怀疑和探究的目光。 脸上神色却更加郑重,他缓缓摇了摇头: “以前或许会在乎。” 他顿了顿,眼神里有一种经历过生死离别后的透彻: “可我已经经历过一次了,眼睁睁看着大人和孩子都没保住,那时候才明白,有些东西,强求不来,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男人语气平静,却带着千钧之力,砸在陆春晓的心上。 “比起那些指指点点,”魏国兴的声音沉稳有力:“我更想找个能踏实过日子、互相知冷知热的人,两个人把日子过好了,比什么都强。” 这一番话,如同春雷,炸响在陆春晓冰封的心湖上。 她呆呆地看着魏国兴。 眼眶毫无预兆地就红了。 军区大院。 一排公共水龙头前。 女人们一边洗刷着年前要清洗干净的物件,一边聊天。 小孩子们则像出了笼的麻雀,在院子里追逐嬉闹,空气中偶尔炸响一两个小鞭炮,引来一片欢叫和呵斥。 这些人里面,曲母无疑成了最亮眼的存在。 她穿着女婿淮安给她从沪上买回来的新衣服,脖子上也围了一条崭新的藏蓝色的羊毛围巾。 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脸上更是洋溢着一种抑制不住的喜气。 她问邻居张婶:“今年的年货备得咋样了?” 张婶叹口气: “还能咋样!老样子!买了两斤肉,加上孩子们他爸单位发的两斤带鱼,也就这样了! 比不得你们家,听说你们家淮安可是能耐呢!给家里弄了不少好东西!” 这话简直说到了曲母的心坎里。 她立刻摆摆手,笑着说: “啥能耐不能耐的!就是孩子瞎折腾!你说说,从沪上那么老远,托人邮寄回来好几大包东西!死沉死沉的! 光是邮费就不知道花了多少呢!真是心疼死我了!” 曲母啧啧两声。 但眉眼里的得意却是怎么也藏不住的。 “都买了些啥好东西?快说说!让我们也开开眼!” 旁边立刻围拢过来好几个女人,都好奇的看着曲母。 曲母就等这句话呢! 她如数家珍般地开始掰手指头: “也没啥,就是些糖果点心!什么大白兔奶糖、沪上糕点,花花绿绿的盒子, 看着就喜兴! 还有些南边的干货,金钩海米、香菇啥的! 还有一样,我都没想到。” 曲母故意停顿一下,吊足大家的胃口,然后才压低声音,带着一种分享秘密的夸张表情,“是金华火腿!两条呢!啧啧,你们是没看见,那色泽,那香气,反正我是头一回见!” “哟!能弄到金华火腿!可真是能耐呢!” 周围响起一片羡慕的惊叹声。 曲母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继续加码: “还不止呢!那孩子,心思细,不光顾着吃的,还给家里每个人都买了穿的! 连我们英杰,都得了一件军大衣,质量好得不得了呢!淮安说,英杰老在外面跑,衣服厚实点,挡风!” “曲大姐,你这可真是掉进福窝里了!像淮安这样的女婿可少见!” 有人由衷地赞叹。 “就是就是!哪像我们家那个,三棍子打不出个屁来,指望他弄年货?猴年马月都没个影儿!” 另一个军属半真半假地抱怨着,语气里满是羡慕。 曲母听着这些奉承和羡慕,脸上的笑容像绽开的花朵,连连摆手: “都是孩子的心意!要说淮安这孩子,确实是没得挑,懂事,能干,还顾家! 我们家欢欢啊,就是有福气!” 女人们聚在一起,手里的活儿不停,嘴上的闲话自然也少不了。 年货炫耀得差不多了。 话题便像藤蔓一样,悄悄攀爬到了左邻右舍。 不知是谁先提起了陆家,提到了离婚回来的陆春晓。 气氛顿时变得有些唏嘘又带着点隐秘的兴奋。 “说起来,春晓那丫头也是可怜。” 一个胖胖的婶子洗着一条早已褪了色,上面还打了好几个补丁的裤子,一边唏嘘道: “原先多水灵的一个姑娘,文文静静的,见人就笑, 你们看现在,这才在宋家过了几年? 整个人都蔫儿了,脸上一点光彩都没有,身材更是大变样,也没怀孕,咋胖成那个样子!脸都变形了!” 另一个瘦高个女人立刻接话,声音压低了些: “有一回,我在合作社门口碰见她,低着头,裹着个旧围巾,我喊她一声, 她跟受惊似的,含糊应了一声就赶紧走过去了,话都不多说一句,跟以前真是判若两人!” “唉,还不是因为……” 胖婶子拖长了语调,用下巴朝陆家的方向点了点,意思不言而喻: “不能生呗!女人啊,嫁了人,肚子要是没动静,在婆家哪能抬得起头? 再好的模样、再好的性子也白搭!这辈子没个孩子傍身,日子难熬啊!” 她的话引来一片赞同的叹息声。 仿佛这是所有女人共同的宿命。 话题自然而然地又从陆春晓转到了陆家老三陆知行身上。 “说起陆家老三,你们最近看见他没?我前些天好像瞅见他回大院了,身边还跟着个小姑娘,看着也就十六七岁的样子,那姑娘可真漂亮!” “真的假的?” 众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投向了曲母。 曲家和陆家离得近,应该知道点风声。 曲母正享受着刚才炫耀女婿带来的余韵,见大家看她,清了清嗓子: “你们说那丫头啊?我倒是见过几次,人长得是挺白净,就是不咋爱说话,见了人也不打招呼,低着头就过去了,怪闷的!” 她回想了一下,又补充了一个自认为很重要的信息: “有一回,我还看见她跟一个穿着公安制服的人走了,也不知道是咋回事。” “公安?”女人们更加好奇了。 这时,一直没怎么说话的余老五的老婆,笑着说: “我知道,那姑娘是陆家老三的未婚妻!” “啥?未婚妻?陆家老三定亲了?” 余老五的老婆点头,信誓旦旦的说:“这事儿啊,绝对是板上钉钉!” “不能吧?那姑娘看着那么小!” “小是小了点,”余老五的老婆笑着说: “可人家姑娘长得好啊!那是真俊!皮肤白得跟瓷娃娃似的,眉眼也周正,就是不太爱说话。” 她顿了顿,脸上露出些许遗憾和羡慕的表情: “不瞒你们说,我家老头子,有一回在胡同口见着那姑娘,一眼就相中了,回来还跟我念叨,说这姑娘气质好,想托人问问,给我家老大说个媒呢!” “还有这事!” 女人们的兴趣被彻底吊起来了。 “可不嘛!我家啥情况,你们又不是不知道,”余老五的老婆两手一摊:“怪我们没打听清楚,那小姑娘是陆家老三早就定下的未婚妻,只是以前没带回来过,可惜了!这么好的姑娘,早就名花有主了,还是陆家老三有福气啊!那姑娘是真漂亮!长得跟朵花似的!” 这番话说出来,女人们顿时炸开了锅。 刚才还在同情陆春晓不能生、婚姻不幸,转眼间话题就变成了对陆知行未婚妻的好奇。 陆家。 周墨韵在屋里坐立不安,手里拿着块抹布,这里擦擦,那里抹抹。 眼神总是不由自主的飘向窗外。 周墨韵心里这个悔啊! 本来她是打定主意要陪着陆春晓一起去相亲的。 小姑子性子软,又刚经历了那么一遭。 她这个做嫂子的不去帮着掌掌眼、壮壮胆,怎么放心得下? 可临出门前,云华却叫住了她。 说:“嫂子,相亲就让二姐自己去吧,旁人跟着,反而让她不自在,有些话也不好说。” 周墨韵仔细一琢磨,云华这话也在理。 相亲这事儿,成与不成,关键看两个人能不能对上眼,有没有话说。 自己跟着去,也可能让春晓更紧张。 她虽然万分不放心,最终还是被云华劝住了,没跟着去。 可在家等着也是煎熬! 一会儿担心魏国兴瞧不上春晓是二婚。 一会儿又怕春晓太过自卑,在人家面前抬不起头。 各种不好的念头在她脑子里转来转去。 云华坐在那里安静地看着书,直到周墨韵又一次从院门口走回来。 云华才合上书,抬起沉静的眸子,看着周墨韵轻声开口: “嫂子,二姐一会儿就回来了,别担心。” “能不担心吗?” 周墨韵一屁股坐在云华旁边的凳子上,像是找到了倾诉对象,语气里满是焦虑: “云华,你是不知道春晓那个人!太老实,太实心眼!我就是担心她第一次跟人家见面,心里一慌,或者觉得瞒着不对, 就把自己那点底儿,全都给撂出来!” 周墨韵说着这话的时候,眉眼都紧紧地皱在一起,她是真真切切地在为小姑子担忧。 ‘不能生’对一个再婚的女人来说。 几乎是致命伤。 她生怕陆春晓这实诚劲儿一上来,直接把路给堵死了。 云华安静地听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没有任何波澜。 想了想,语气依旧平稳: “嫂子放心,即便二姐真的说了,魏国兴那人,也不会介意的。” 她顿了顿,看着周墨韵疑惑的眼神,又清晰地补充道: “放心吧!这门亲事,指定能成。” 周墨韵只当云华是在宽慰她。 心想魏国兴条件那么好,想找个年轻漂亮的,那都容易。 这世上哪有那么豁达的男人? 又有几个男人愿意娶一个不能生的女人呢! 周墨韵心里没把云华的话当真。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又过了大概半小时左右。 周墨韵再也坐不住了,正准备去小公园看看情况。 就听见院门‘吱呀!’一声轻响。 一抬头,就看见陆春晓低着头,脚步轻快地走了进来。 眼角眉梢带着一丝藏不住的、与往日愁苦截然不同的光彩。 心里一喜! 几步就迎了上去,一把拉住陆春晓的手: “咋样?快跟嫂子说说!你们都聊啥了?” 陆春晓被嫂子连珠炮似的问题问得有些不好意思。 周墨韵一看她这小模样,心里就有了几分底,但还是要亲耳听到才踏实: “这是啥意思?成了?” 陆春晓用力点了点头,嘴角控制不住地向上弯起一个小小的弧度。 “你倒是说话啊!光点头做什么,急死个人了!”周墨韵又是高兴又是着急,轻轻推了她一把。 陆春晓这才抬起眼,眼睛里亮晶晶的,声音虽然还是轻轻的,却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喜悦:“嫂子,他说年后初八是个好日子,让我回来问问家里,初八那天结婚行不行?” “啥?”周墨韵惊得声音都拔高了一个度:“初八结婚?你们这不是刚相看吗?这就定下日子了?你这是同意了?” 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速度也太快了! 陆春晓被嫂子拉进屋,坐在炕沿上,双手绞着衣角。 抬起头,很认真地看着周墨韵: “嫂子,我同意了,我觉得他人特别好,真的。” 她像是打开了话匣子,急于把心里的感受分享给最亲近的嫂子: “嫂子,他特别坦诚,以前的事,他都一五一十地跟我讲了,一点都没瞒着,我……我也把我不能生的事跟他说了。” 说到这里,陆春晓的声音低了下去。 周墨韵的心也跟着提了起来,紧张地看着她: “他有说什么吗?” “他说他不在乎!他说他经历过生死,明白有些事强求不来,他说两个人能把日子过好,比什么都强! 他一点都不嫌弃我! 嫂子,你说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的人呢?” 陆春晓的声音哽咽了。 仿佛积压了多年的委屈和自卑,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安放的港湾。 第64章 过年不回来 周墨韵听着,一把抱住陆春晓,眼眶微湿: “太好了,春晓,你这是傻人有傻福啊!这魏厂长,是个实在人, 是真心想过日子的!不在乎这个好,不在乎这个好啊!” 她连说了几个好字,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作为女人,她太知道‘不能生’这个帽子压在女人身上有多重。 魏国兴能说出这番话,足见其心胸和诚意。 “行了行了,这是大喜事!快别哭了!”周墨韵替陆春晓擦掉眼泪,自己也抹了抹眼角。 陆春晓掉着泪,心里却像灌了蜜一样甜。 想到那近在眼前的日子,她又有些忐忑: “嫂子,你说初八就结婚,会不会太快了点?” 周墨韵看着小姑子这副又期待又害羞的模样,忍不住噗嗤一笑,打趣道: “快是快了点,可架不住有些人心里愿意,恨不得明天就过门呢!” “嫂子!你别取笑我!我没有!”陆春晓羞得脸埋得更低了。 “我哪有取笑你!”周墨韵笑着搂住她的肩膀,语气真诚而温暖:“嫂子是真心为你高兴!我们春晓苦尽甘来,找了个知冷知热、懂得疼人的好对象,嫂子比谁都开心!” “云丫头呢?咋没看见她!”陆春晓平复了下心情,想起家里最沉静的那个。 “叫老爷子去了!一会儿就回来!” 正说着,院门响了,老爷子和云华前一后进了屋。 老爷子脸上带着散步后的红润,云华安安静静的跟在后面。 “爸,云华,你们回来得正好!” 周墨韵赶紧把魏国兴打算初八跟春晓结婚的事情说了。 老爷子听完,笑着说: “我找人打听了一下,魏国兴是个踏实的,早点结婚也好!” 老爷子看向女儿,目光慈爱: “春晓,你觉得呢?要是觉得仓促,咱们就跟国兴商量往后推推。” “爸,我……我愿意的,”陆春晓声如蚊蚋,但态度明确。 “既然你也愿意,那咱们就抓紧办,”老爷子一锤定音。 云华眨巴着一双大眼,准备听听这个年代的婚事都是些什么流程。 周墨韵瞧见了,把陆春晓往云华方向一推: “这里没你们什么事,春晓陪云华看会儿书去!” 云华微顿。 陆春晓却是一把拉住她的手,把人往房间里拽。 一关上门,陆春晓背靠着门板。 双手猛地捂住发烫的脸颊,心脏砰砰直跳,声音有些不确定的说: “云丫头,你说我是不是太不矜持了!他说初八结婚,我就那么答应了!他会不会觉得我太着急了!” 陆春晓透过指缝,偷偷看云华。 像个做错事的小女孩! 云华看着她这副模样,难得地弯起了嘴角。 “二姐,既然你心里中意他,早点结婚自然是好的,你们两个年龄都不小了,早点在一起,能互相照应!” 云华的话像是一颗定心丸,安抚住了陆春晓。 她放下手,脸上红晕未退,却大大方方地拉起云华的手,一起坐到床边。 陆春晓像是要把积攒了多年的话都倒出来。 絮絮叨叨地,又带着无比的甜蜜: “云华,你不知道,他说话可实在了,一点都不虚头巴脑的!” 云华双手捧着脸看着满面含春的陆春晓。 心想,陆知行呢? 说话实在吗?怎么样才算是实在呢? “他说他忙!可能没有太多时间陪我,但是他说,只要在家,家务活都他干!” 家务活? 以后随军后,家务活也是陆知行干吗? “他还问我喜欢吃什么?他说他做饭的手艺一般,但可以学,只要我不嫌弃,他就给我做饭!” 陆春晓羞涩的笑着。 云华眨巴了一下那双清澈的眸子,嘴角也忍不住上扬了起来。 陆知行说他不出任务的时候,他做饭。 关键是他做的烤肉确实好吃! “他一点都没嫌弃我,真的,我说我不能生的时候,他眼神都没变一下,云丫头,你说他人是不是真的特别好!” 云华点头,魏国兴那人确实不错。 陆春晓嫁过去后,魏国兴对陆春晓很好。 而且陆春晓运气也不错,头一年就怀上了。 还是个大胖小子! 陆春晓自己一个人说了好多话,等那股兴奋劲儿过了后,她下意识的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 低头看着自己因为长期喝药,虚胖的身体,不再纤细的腰身,轻轻叹了口气。 喜悦中掺杂进一丝淡淡的惆怅和自卑。 “云华,你说我为什么没有早几年遇到他呢!”陆春晓的声音低了下去:“十八九岁那会儿,我这张脸虽然比不上你家老三那么好看,也算得上清秀,皮肤也白净,你看看现在……” 陆春晓扯了扯身上有些紧的棉袄,皱眉: “你看我现在,都胖成啥样了,脸色也不好看,你说, 他会不会觉得我太胖了?不好看?” 这个问题,才是她心底最深处、不敢轻易触碰的隐忧。 云华看着她眼中闪过的不安,伸出手,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 她的目光澄澈而平静,语气更是带着一种让人信服的力量: “二姐,魏厂长是经历过生死的人,他看人,看的不是皮相,他看中的,是你这个人,你心地好,是踏实过日子的人,再说……” 云华顿了顿,眸子里闪过一抹狡黠: “固元丹和金翅蜂蜜是白吃的么?你好好看看,这才几天,你的气色是不是好多了?再过些日子,你的气色只会越来越好!等你们结婚后,把日子过好了,比什么都强!” 陆春晓听着,心里的那点疙瘩渐渐被熨平。 是啊,魏国兴那样的人,怎么会是只看重外表的肤浅之人呢? 她看着云华沉静的脸庞,忽然觉得无比安心。 忍不住往云华身边凑了凑: “云丫头,你跟二姐说句实在话,你想不想我们家老三?” 云华闻言转过头来,看着陆春晓,眼神清澈。 脸上没有寻常姑娘家被问及定亲对象时的羞涩扭捏。 反倒是很认真地想了想,点头。 很坦然地说:“想的!” 陆春晓心里一喜,她家老三就是优秀! 正要顺着话头往下说,却听云华接着道: “他做的烤肉,香!好吃!” “……” 陆春晓一口气差点没上来。 噎得她轻咳了一声,哭笑不得地看着云华。 这丫头,想人是这么想的吗? 她一时间竟不知该作何反应,是该笑她还是该心疼老三。 陆春晓有些无奈地摇摇头,眉头不自觉地轻蹙起来: “这眼瞅着就要过年了,也不知道老三他,过年的时候能不能赶回来?” 云华听了,脸上没什么变化。 只是目光微微下垂,落在自己纤细的手指上,指尖几不可察地轻轻掐动了几下。 片刻后。 云华抬眼,看向陆春晓,摇头说: “过年他回不来!我跟他一时半会儿见不上。” 这过分肯定的语气,让陆春晓不由得怔住了。 她张了张嘴,想问一句‘你怎么知道?’。 又觉得自己有点傻。 老三回不回来,云华她一个小姑娘哪能知道呢! 转而拉起云华的手,笑道: “老三不是说年后带着你一起随军吗?年后总能见到的,等你们到了南边,让他给你做烤肉,吃过够!” 云华闻言,眼睛微微弯了一下,像是想到了烤肉滋滋冒油的香气。 很认真地点了点头:“嗯!” 第二天一早,魏国兴登门。 带了很多礼品。 有包装讲究的西凤酒,几包用油纸包得方正正的上好茶叶。 还有一大盒精美糕点和半扇猪肉。 陆家顿时热闹起来。 老大陆观砚将魏国兴迎进屋。 周墨韵手脚麻利地沏茶倒水,脸上笑容满面。 提亲的过程十分顺利。 魏国兴态度诚恳,言谈得体,老爷子一番交谈后,对这位未来女婿十分满意。 对魏国兴提出来的初八结婚,老爷子也同意。 老爷子的意思是,婚礼不宜张扬,低调点。 这一点,魏国兴也赞同,魏家那边两位老人已经过世好多年,老家那边还有一个大哥。 离得远,肯定不会过来。 魏国兴说他会给老家那边打电话,告知一声。 京城这边就他自己。 老爷子一锤定音,到时候在友谊饭店摆酒席,宴请的人不会太多。 商量好之后,魏国兴拿出一个红纸包,推到老爷子面前: “老爷子,这是我的一点心意,算是聘礼,不多,请您务必收下。” 老爷子推辞了一番,在魏国兴的坚持下,最终还是收下。 等魏国兴离开陆家后。 周墨韵打开红纸包,一看,傻眼了。 “爸,六百块!” 老爷子笑眯眯的道:“收起来吧,回头春晓结婚的时候,给她压箱底!还有该置办的,这几天就给春晓置办齐了!” 周墨韵点头:“爸,放心吧!” 腊月三十这天,陆家人从清早就忙开了。 陆春晓和周墨韵是主力,在厨房里煎炒烹炸。 肥瘦相间的红烧肉在铁锅里咕嘟咕嘟地冒着诱人的气泡。 提前酱好的肘子散发着酱香。 还有自家做的肉皮冻、炸丸子、炖白菜粉条。 香气弥漫了整个院子。 老爷子带着陆观砚和云华贴春联、挂灯笼。 春联是云华写的。 墨迹遒劲,寓意吉祥。 红纸黑字贴在门上,顿时增添了浓重的年节气氛。 灯笼是旧灯笼,云华抬手一挥,旧灯笼立即变成了新的。 红火喜庆。 大院的孩子们在院子里追逐嬉闹,口袋里装着寥寥几个拆散的小鞭炮,舍不得一次放完,偶尔点燃一个。 ‘啪!’的一声脆响。 引来一阵欢叫。 傍晚,年夜饭满满当当地摆了一桌子。 老爷子坐在主位,看着围坐在一起的家人,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虽然儿子陆知行和孙子陆向东不在。 但家里有了云丫头,春晓也回来了。 大家举杯,互道祝福,说着吉祥话。 就在这时,客厅那部电话机‘叮铃铃!’地响了起来。 陆观砚起身去接。 听了几句,脸色变得有些郑重,转身对老爷子说:“爸,陈克宁的电话。” 老爷子放下筷子,起身接过电话: “小陈,过年好!过年好!什么?知行他过年不回来?” 老爷子脸上的笑容淡了些: “明白,他是军人,任务要紧,家里都好,让他不用惦记。” 老爷子正准备挂电话,那边又说了句什么,老爷子愣了一下,随即朝安静坐在饭桌旁的云华招招手:“云丫头,来接电话。” 云华有些意外,放下筷子,走过去接过听筒。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中年男子爽朗又带着几分歉意的声音: “是云华同志吧?过年好啊!我是陈克宁,是陆知行的战友,咱们虽然没见面,但早就听知行提起过你!” 云华声音平静:“你好!” “本来想着让知行回去过年,你们好好团聚一下,没想到临时有紧急任务,过年就回不去了,委屈你了。” “没关系,工作重要!”云华淡淡回应。 “知行跟我说,年后你跟他一起到南边,他走之前安排好了,托我跟你说一下, 年后初三一早出发,坐火车,火车票已经买好了,晚点我找人给你送过去,如果时间赶巧的话,说不定你和知行能在火车上碰面呢! 你这边把行李收拾好,初三一早就走,到时候有人送你去车站。” “好的,我这边没问题!”云华应道。 “另外还有个事想征求一下你的意见,”老陈继续说道:“就是工作的事情?开春之后,军区附属的学校,特别是幼儿园那边,比较缺老师,你看你愿不愿意去幼儿园工作?跟孩子们在一起,环境相对简单些。” 云华脑海中浮现出许多孩童喧闹的场景,想了想,问: “如果去幼儿园,我具体需要做些什么?” 老陈很有耐心地解释: “主要是照顾孩子们的日常生活,比如带他们做游戏、唱歌、吃饭、午睡,保证他们的安全,教一些简单的数字、儿歌什么的。” 云华几乎没怎么思考,直接拒绝:“抱歉,我不太适合这个工作。” 老陈似乎没料到云华拒绝得这么干脆,顿了一下,又提出另一个选项: “那……还有一个岗位,是在机关食堂的后厨帮忙,工作比较稳定,就是辛苦点。” 厨房? 云华再次干脆地拒绝:“厨房的工作,也不适合我。” 电话那头的老陈显然有些挠头了,这两个在很多人看来不错的安置选择。 云华都没看上。 尤其是幼儿园的工作,很多随军的女同志都抢着要去的呢。 最后他只好说:“这样啊!那好吧!工作的事不急,你先到军区,安顿下来,咱们再慢慢看,总能有适合你的安排。” “好,谢谢你!我不急!” 第65章 取钱 云华挂了电话。 回到饭桌上,家人都关切地看着她。 老爷子问: “小陈说什么了?” 云华简单回答: “他说知行过年不回来,安排我初三坐火车去南边,说可能在火车上会碰到知行,应该碰不到了,会有突发情况,另外就是问了我工作的事。” “初三就走?这么急?”周墨韵惊讶道。 “是啊!不能晚几天走吗?不走最好了!”陆春晓满脸都是不舍。 她跟云华分享了很多心里的话,自觉两人的关系跟亲姐妹也没差了。 她真的很喜欢云华,不想云华走。 陆观砚问: “工作怎么说的?” 老爷子也关心这事儿,云丫头不愿意去学校读书,那就只能参加工作了: “对,对,先说说,小陈那边给你安排了啥样的工作?” “他说我可以去幼儿园或厨房,不过我觉得这两份工作都不太合适我,就拒绝了,他说到了再安排。” 陆家人听了,互相看了看。 这厨房的工作确实辛苦,不去也罢。 但幼儿园的工作,说实话,在军区里面那算是顶不错的了。 但陆家人都没再多问。 他们早已察觉云华不是普通的姑娘。 有自己的主意。 就是幼儿园的工作放弃了,有点可惜! 老爷子发话:“工作的事不急,到了那边让知行去操心,先吃饭,过年就要有过年的样子!” 吃过年夜饭,外面的爆竹声像是约好了似的,一声接着一声。 那声音远远近近,高高低低。 有时是零星的几声‘噼啪!’。 有时是‘咚哐!’的二踢脚。 偶尔还能听到不知谁家孩子兴奋的尖叫声夹杂在其中。 衬得年味儿愈发浓郁。 云华原本坐在炉子边,手里捧着一杯嫂子周墨韵刚给她倒的热水,听着外面的动静,目光却不自觉地被窗外那些鞭炮声吸引了去。 她微微侧着头,清亮的眼眸映着窗玻璃上模糊的红窗花。 眸子里满满的全是好奇! 陆春晓看见了,凑到云华跟前,伸手在她胳膊上轻轻的戳了戳:“想不想出去玩会儿!” 云华嘴角弯了弯,声音都轻快了几分: “想!” “给你看样东西!” 说完,陆春晓从兜里掏出一个大红纸包,小心翼翼拆开,露出里面一排排的鞭炮,小指头长短,顶端露出一点灰白的引线。 云华知道这东西,这几天她总看见那些孩子在玩。 “哪里来的?”云华满眼都是光。 “嫂子买的!走,去院子里放!” 云华问:“你会放吗?” “当然!” 到了院子外面,陆春晓把兜里的鞭炮分了云华一多半。 自己先拿一个插在雪地上,把手里拿着的半截香,凑到嘴边轻轻一吹,香头就亮起了暗红色的光。 手拢着挡风。 点燃引线。 ‘嗤!’的一声轻响,迸出细碎的火星。 云华好奇的看着,被陆春晓一把拉住往后跑:“得躲远点!” 话音刚落。 ‘啪!’的一声脆响,在寂静的雪夜里格外清晰。 雪地上炸开一个小小的印子。 一丝淡淡的硝烟味飘散开来。 味道怪怪的。 不过,好好玩! 云华学着她的样子,也拿了一个鞭炮,插在雪地上。 陆春晓把手里的那截香头递给云华,叮嘱她: “点的时候别怕,引线有那么长呢,足够你跑开了!” 云华点头,蹲下身。 引线接触到香火,立刻迸溅出细小的金色火花,沿着引线飞快地向下。 云华被陆春晓拉起来,往后跑了两步。 ‘啪!’ 清脆的响声炸开。 云华嘴角不由自主的弯了起来,笑意从眼底漫出。 “好玩吧!” 陆春晓看到云华笑了,自己也笑了起来。 “好玩!” 云华用力点头,声音里带着罕见的欢喜。 接下来,两人变着花样玩。 把鞭炮插在雪堆里,炸得雪花四溅。 回屋找来一个破铁碗扣在上面,一声闷响后碗被掀得老高。 一个个鞭炮在两人手中变成冬夜里最鲜活的玩具。 围巾散开了,冷风灌进脖颈,云华没觉得冷。 辫子有些散了,几缕发丝贴在微热的脸颊旁,也顾不上重新绑起来。 上一世,通天塔高耸入云。 云华穿着繁复的祭服,小小的她,一个人端端正正的坐在通天塔顶的祭台上。 为王朝,为万民祈福! 年复一年! 那样的夜晚,很静很静! 而此刻,鞭炮的脆响,硝烟的味道,雪地的冰凉。 还有自己胸腔里那颗怦怦直跳的心。 一切都如此炙热而真实。 不一样! 这是不一样的生活! 最后一个鞭炮炸响,格外响亮。 两人相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大笑起来,笑声在小小的院落里回荡。 惊落了屋檐上的一小堆积雪。 等两人回屋的时候,老爷子,大哥,嫂子已经休息了。 两人互道晚安,正准备回屋的时候。 桌上的电话响了起来,清脆的铃声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陆春晓离得近,顺手接了起来: “喂?老三!” 她眼睛一亮,随即把话筒递给云华: “老三的电话,找你的!” 云华微微一愣,脸上还未完全褪去的笑意又柔柔地漾开。 她接过话筒,耳边仿佛还回响着刚才院子里那一声声清脆的炸响,一开口,声音里都带着笑意。 “喂!” 电话那头的陆知行察觉到了。 “很开心?” “嗯!刚刚跟二姐一起在院子里放鞭炮,很好玩!” “喜欢?” “喜欢呀!很好玩的!” 陆知行觉得自己错过了什么: “下次我陪你放!” “好!” 短暂的沉默后,电话那头的陆知行才开口: “老陈都跟你说了吧!” “嗯,说了!” “抱歉,没能陪着你一起过年!” “没事!”云华的回答简短,没有抱怨,更没有委屈。 “我这边时间有点紧,就长话短说了,你到我房间,书桌左边第一个抽屉里,有一个深蓝色的存折,那是我这些年攒的,是给你的。” 云华静静地听着,没有打断。 “不过,”陆知行似乎有些难以启齿,但最终还是说了出来:“我想先动用里面的一笔钱,买些东西。” “可以啊!” “是一些后勤物资。” 陆知行的声音凝重起来: “南边雨水多,环境湿热,普通的布鞋几天就烂了,战士们很辛苦, 我想购买一批防潮的雨衣、结实的胶鞋,再就是电池,手电筒、特别是大号的电池, 供应非常紧张,野外作业和夜间执勤都离不开, 还有白糖也缺, 我想从存折里取出五千块钱出来,你把钱交给江队,他门路广,应该有办法买到这些东西。” 五千块,在当时可是一笔巨款了。 “好!”云华没有丝毫犹豫,干脆地应下。 “谢谢你,云华!” 陆知行的语速更快了些,说了存折的密码,又叮嘱云华:“你要照顾好自己,到了军区,要是我还没回来,也别怕,部队驻地的吴政委他会安置好你!还有工作的事情,不急,等我回来再说!” “知道了!” “云华!” “嗯?” “我给你买了些衣服,明天会有人给你送过去!你试试,看喜欢不喜欢?” “好!” 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云华能听到电话里面传过来的声音‘老陆,快点,该上车了!’ “云华,我先挂了!” 电话那头传来‘咔哒!’一声轻响,随即是忙音。 云华缓缓放下听筒,客厅里重新陷入寂静。 陆春晓担心两个年轻人有什么贴己的话要说,一早就避开,回了屋。 云华去了陆知行的房间,推开门,拉了一下灯绳。 灯亮了。 房间不大,靠墙是一张双人木板床,铺着素色的床单,被子叠得四四方方,棱角分明。 平整得没有一丝褶皱。 床尾放着一个深绿色的、看起来有些年头的木质衣柜。 最显眼的,是靠窗的那张旧书桌。 书桌是暗红色的漆面,有些地方已经斑驳脱落。 桌面上一角放着一个军绿色的搪瓷缸,上面印着红色的五角星和‘为人民服务’的字样。 旁边是一盏墨绿色的台灯。 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空气里,似乎还残留着一丝极淡的、属于陆知行身上的那种冷冽又干净的气息,像是雪后松林的味道。 云华走到书桌旁,手指拂过冰凉的桌面。 按照他电话里说的,拉开了左边第一个抽屉。 抽屉里东西不多,分门别类放得整整齐齐。 最上面是几本书,书下面,压着几个牛皮纸文件袋,封口都用线绳缠绕系好。 旁边是一盒印泥,一支钢笔,还有一小摞信纸。 她的目光落在抽屉最里侧,那里安静地躺着一个深蓝色塑料封皮的小本子,很薄,上面印着烫金的某银行活期储蓄存折字样。 这就是他说的那个存折。 云华将存折拿了出来,封皮略带磨损,边角有些泛白,显然有些年头了。 翻开存折。 里面是存取款记录,最近几页多是每月固定存入的款项,数额不等,但看得出是他的工资。 视线最终停留在最后一栏的结余上。 凑近了些,用手指点着那几个数字,在心里默默地、仔细地数了一遍。 壹万叁仟伍佰元整。 没错,是一万三。 这个数字,无疑是一笔巨款! 云华知道陆知行是副团长,工资比普通人高一些,但没想到会有这么多。 这人平时都没花销的吗? 云华一早就叫了春晓陪着她一起出门。 积雪在脚下发出‘嘎吱!’的轻响。 储蓄所里冷冷清清的。 只有一位戴着眼镜、看起来颇为沉稳的中年男同志在值班。 见到有人进来,略显意外。 “同志,过年好!办理什么业务?” 他接过云华递进来的深蓝色存折。 云华站在打磨得光滑的水磨石柜台前,冬日阳光透过高大的玻璃窗,在她沉静的侧脸上投下一层淡淡的光晕。 “取款,都取出来!” 对上工作人员疑惑的目光,云华补充了一句:“有急用!” “全部取出?” 男同志推了推眼镜,脸上难掩惊讶。 他翻开存折,看到最后一栏的结余数字时,动作明显顿了一下。 “同志,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你确定要全部取出?” “确定!” “请稍等!”工作人员转身进去,好一会儿才抱着一摞厚厚的牛皮纸文件袋出来,开始一沓一沓地往里面装崭新的十元大团结。 陆春晓一双眼睛瞪得溜圆。 呼吸都急促了起来。 一把拽着云华的胳膊: “云华,你干嘛取这么多的钱!这……这么多,也太吓人了!” 云华侧过头,低声解释: “知行让取的,说是急用。” “全都取?” 陆春晓感觉自己的声音都在发颤。 “嗯!”云华声音淡淡的应了一声。 “这得多少钱啊?” 陆春晓看着那些牛皮纸袋一个一个地迅速被填满、鼓起。 感觉心跳得像是揣了只兔子。 云华轻描淡写说:“没多少!” “没多少钱?怎么着也得有好几千吧!老三可真能攒钱!” 陆春晓咂咂嘴,又是震惊又是感慨: “他这些年都不花钱的吗?” 云华一开始也震惊,现在已经想明白了,陆知行吃穿住都在部队,哪里有花钱的地方,可不就攒下来了。 所有钱款清点完毕,牛皮纸袋被塞得严严实实。 工作人员又找了一个不起眼的麻袋子,帮着把这些牛皮袋子全都装进去,从窗口递出来,神情严肃地叮嘱: “同志,拿好了,数额巨大,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 云华双手接了袋子,道了谢。 两人从储蓄所里出来。 陆春晓几乎是瞬间就进入了高度警戒状态。 她脖子微微缩着,眼神像受惊的小鹿般四处逡巡,扫过街角稀疏的行人。 偶尔响起的自行车铃声都能让她心头一跳。 陆春晓总觉得满大街的人,无论男女老少,那目光似乎都有意无意地落在云华手里那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麻袋上。 她下意识地贴近云华,想用身体挡住那个袋子,呼吸都带着紧张的急促。 手心也沁出了薄汗。 反观云华,神色淡淡的。 冬日淡薄的阳光照在她脸上,勾勒出那张清丽的轮廓,那双总是显得过于沉静的眼眸里,波澜不惊。 “二姐,放宽心,不会有事的!” 陆春晓几乎是要哭了,她是最后才知道云华取了多少钱。 一万多啊! 那不是几十,不是几百块,是一万多! 我滴个亲娘耶! 早知道云华要取这么多钱,她就不跟着一起来了。 让大哥跟着好了! 她那颗小心脏真心有点受不了! 这一路,陆春晓备受煎熬。 回到家,陆春晓长呼了一口气,一屁股坐在藤椅里,对着云华摆手:“我歇会儿!你把钱放好了!” 第66章 你自己决定 吃午饭的时候,天色有些阴沉,云层厚重。 到了下午两点多,下雪了。 鹅毛大雪! 江队是顶着风雪来的。 骑着一辆二八大杠,车后座夹着一个硕大的、用军用背包带捆得结结实实的包裹。 “云华同志!过年好啊!” 江队脸上带着爽朗的笑容,在院子里支好自行车,费力地解下那个沉重的包裹。 “这是知行特意托人捎回来,指名给你的,好家伙,可真不轻!” 云华看着那个几乎有半人高的大包裹,微微一怔。 昨晚陆知行在电话里确实提到过。 他说给她买了些衣服,让她试试,看喜欢不喜欢。 云华以为就是三两件。 没想到会是这么大一个包裹。 陆春晓在一旁啧啧出声: “老三这是把百货大楼里的衣服全都打包了吧!这么多!” 云华心里某个角落像是被羽毛轻轻拂过。 那种感觉有些奇怪。 江队直接一弯腰,把包裹扛了起来,问云华放哪里? 陆春晓忙着跟了过去,指了一个地方。 等云华慢腾腾的走进来时,江队已经放好了,从衣服兜里掏出两个信封,递给云华,神色正式了些: “这是上面特批的奖金,钱不多,两百块,你别嫌少。” 又指了另一个稍厚些的信封: “这里面是各种票证。” 云华笑着接过,真诚地道谢: “谢谢江队,让你们费心了。” 江队摆手:“跟你做的事情比起来,这都不算什么!” 云华将包裹和信封暂时放在一旁的椅子上,转身回屋,将那个从银行带回来的、沉甸甸的麻袋提了出来,放在江队面前。 又把自己攒下来的钱和刚才的两百块奖金也一并递给江队。 “知行说要买物资,这事儿你知道的吧!” 江队拎了一下麻袋,入手猛地一沉,江队带着疑惑地问: “这不止五千块吧!” 一旁的陆春晓此刻终于忍不住插嘴,声音里还带着未散尽的震惊: “不是五千,是一万多!” “一万多!” 江队倒吸一口凉气,猛地看向云华,眼神里充满了惊愕与不解,声音都不自觉地提高了些:“这……这太多了吧!云华同志,知行他……” 云华看着江队,目光信任:“知行说你有门路,多买点吧!” 江队沉默了几秒,目光扫过云华自己的钱,坚决地推了回去: “云华!这些钱你自己留着!听说你明天就要往南边去,路上用钱的地方多。” 云华看着他坚持的神色,没有争辩。 沉默了一下,伸手从信封里,数出了五张十元的钞票,放回口袋。 “这些就够了!我没什么需要花钱的地方,还是买物资吧!” 云华这是实话。 她真没什么需要花钱的地方。 住在陆家的这段时间,吃的,穿的,用的,都不用她自己买。 江队看着她只留下五十块钱,张了张嘴。 胸腔里涌动着难以言喻的激荡与敬佩。 最终,所有情绪只化作一句掷地有声的承诺: “云华同志,你放心!也请转告知行,我一定想尽一切办法,把这些钱,一分不差地、都变成最急需的物资,送到同志们手上!” 送走江队,云华对陆春晓说: “二姐,我要去趟城西的百草堂,问点事情。” “我陪你去!” 云华摆手:“不用了,你歇着吧!我知道路,知行带我去过。” “不行,还是我陪你去吧,不然我不放心!” 拗不过她,云华只好同意。 两人走出军区大院,陆春晓带着云华坐公交车,来到城西百草堂。 云华径直走到柜台前: “老师傅,想跟你打听点事情,请问哪里能买到药材种子?您老知道吗?” 老师傅推了推老花镜: “姑娘,这年头,药材种子可不好找喽! 公家的药材公司主要收成品,乡下地里或许有老药农自己留种,但也不多,而且这大冬天的……” 老人家顿了顿,又补充道:“你要是真想找,可以去海淀那边转转,听说有以前给宫里种药的老把式的后人还住在那一带,他们手里兴许有,再就是医学院的实验田那边,有药材种子,但那都是单位内部的东西,不对外。” “谢谢老师傅指点!” 云华记下了这两个地方。 晚饭的时候,云华把自己想买药材种子的事情讲了讲。 嫂子周墨韵性子爽利,闻言立刻好奇地问:“买药材种子?云华,你买那东西做什么?难不成……你还真打算自己种啊?” 云华点了点头,神色认真: “我计划去了南边,找块合适的地,试着种些药材,百草堂的那位老师傅提点了我两个地方,一个是海淀那边,说是以前有专门给宫里种植药材的老把式,家里可能还留着些种子,再有就是医学院的试验田那边,可能有。” 老爷子听后,对坐在自己下首的大儿子陆观砚吩咐道: “老大,你把这两个地方记下来,等过了初五,单位都上班了,你抽空去跑跑,问问看。” 陆观砚点头:“没问题,过了初五就去问。” 老爷子又看向云华,语气和缓: “云丫头你放心,这事儿我给你记着,顺便也打听打听,京城里还有没有别的地儿能弄到药材种子。” 云华感激地笑了笑: “谢谢老爷子,要是买到了种子,就寄给知行!” 晚饭后,云华开始收拾行李。 大部分紧要的东西,包括那些票证,云华都妥善收进了乾坤袋。 此刻摊开在床上的,主要是陆知行托江队带来的那一大包衣服。 当她把包裹里的衣服一件件拿出来时。 才真切感受到陆知行究竟买了多少。 从厚实的军绿色棉大衣、藏蓝色的呢子外套,到春秋穿的列宁装、格子衬衫,再到夏天穿的的确良衬衫、碎花裙子,甚至还有贴身的棉毛衫裤和袜子。 里面穿的胸衣和内裤也都买了好些。 云华看了,知行买的那种胸衣跟她现在穿的棉布背心不一样。 是前面系扣子的那种。 一年四季,里里外外,几乎都置办齐了。 衣服的料子都挺结实,款式也是时下流行的样式。 云华试了几件,发现衣服的尺寸也合身。 显然是用了心挑选的。 云华挑了两身眼下能穿着的衣服,剩下的都放进了乾坤袋。 大年初三的清晨,天还没亮透,京城还笼罩在年节的静谧和寒意中。 嫂子周墨韵和二姐陆春晓一大早就起来。 在厨房里忙碌开了。 大铁锅里的水咕嘟咕嘟地翻滚着,冒着腾腾的白汽。 案板上摆着一排排元宝似的。 白白胖胖的饺子。 那是头天晚上,陆家人围坐在一起包的。 馅儿是猪肉大葱,闻着就香。 “上车饺子下车面!”老爷子也起了个大早,披着棉袄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忙碌的儿媳和女儿,念叨着老理儿:“出门前吃顿饺子,图个平安顺遂。” 周墨韵利落地往锅里下着饺子。 白色的饺子在滚水里沉浮:“我多煮一些,让云华带着路上吃,火车上的饭又贵又不好吃,还是自家做的实在。” 天色微明时。 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碾过胡同里未化的残雪,停在了陆家小院门外。 一个穿着军装、脸庞稚嫩却精神抖擞的小战士从驾驶室跳下来,礼貌地敲了门。 说是奉命来接云华同志去火车站。 该出发了。 陆家所有人都出来了,站在寒意凛冽的院子里送行。 云华外面穿的是那件枣红色的厚外套,里面穿了一件乳白色的高领毛衣。 下面是一条藏蓝色的棉裤。 整个人看着特别清新。 好看! 跟朵鲜花似的! 老爷子慈爱的笑着说:“到了那边,给家里打电话。” 陆观砚夫妇也叮嘱了几句路上注意安全的话。 陆春晓的眼睛早就红了,紧紧拉着云华的手,舍不得放开。 这段时间的相处,她是真的喜欢上了这个话不多却让人安心、甚至能给她带来勇气和希望的妹子。 “云华,有空就打电话回来。” 陆春晓的声音带着哽咽。 云华张开手臂,轻轻抱了抱她,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轻轻说道: “二姐放宽心,魏厂长对你很好的!这次,你嫁对了人!” 这句话像一道暖流。 击中了陆春晓心中的忐忑。 抬头看向云华。 云华对她微微一笑,那笑容里有安抚,有祝福。 周墨韵把三个装满了饺子的铝制饭盒,用厚厚的毛巾裹了好几层,塞进云华的包里,一再嘱咐: “凉了就用开水泡一下!别吃凉的!” 面对陆家人,云华笑着道: “老爷子,大哥,嫂子,二姐,你们多保重,回去吧!” 吉普车驶出胡同,穿过清晨渐渐苏醒的街道。 很快到了京城火车站。 站前广场上人流如织,扛着大包小包的旅客行色匆匆。 高音喇叭里播放着列车时刻表和注意事项。 小战士帮着云华拿着行李,熟门熟路地引着她通过检查,进入站台。 长长的绿色铁皮火车如同一条安静的巨蟒,匍匐在铁轨上。 站台上挤满了送别的人。 云华接过小战士递来的行李,按照刚才询问工作人员的指引,准备前往卧铺车厢。 就在她穿过人群时。 一阵极力压抑着的呜咽声钻进她的耳朵。 云华下意识扭头看去,只见不远处,一个年纪约莫三十岁左右的女人,正用手帕捂着脸,肩膀剧烈地耸动着,哭得几乎站不稳。 她身边站着一个穿着深蓝色中山装、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正扶着她的胳膊。 眉头紧锁,低声劝慰: “好了,秀兰,别哭了!过段时间,顶多两个月,小杰就被他爸送回来了!孩子是去自己奶奶家,没事的。” 云华目光淡淡扫过,并未停留,继续往前走。 然,刚迈出两步,她的脚步就顿住了。 沉默地站在原地一瞬。 轻叹一声! 随后毅然转身,逆着人流,站在了那对正准备离开的男女面前。 哭泣的女人抬起泪眼朦胧的脸,疑惑地看着眼前这个陌生却异常漂亮的姑娘。 声音带着哽咽的问:“同志,你有事吗?” 她旁边的中年男人也十分诧异,扶了扶眼镜,困惑地打量着云华。 云华看着女人红肿的双眼,平静地开口: “我有几句话想问你。” 女人愣了一下,看着云华清澈的眼眸,或许是出于母性的柔软,她下意识以为云华是遇到了难处,吸了吸鼻子,努力平复情绪道: “小姑娘,你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难处?你说吧,什么事,要是我能帮你的话,我肯定帮。” 云华直接问道:“你为什么哭?” 这个问题仿佛一下子戳中了女人的痛处。 她的眼泪瞬间又涌了出来,像断了线的珠子。 哽咽着说: “我儿子……我儿子被他亲生父亲接回老家去了, 他叫小杰,从出生到现在,从没离开过我,我实在是担心他,在老家那边吃不好,睡不好!” 云华静静地听着,眉头几不可察地蹙起。 在女人泪珠滚落脸颊的瞬间,她极快地抬起手,指尖在空中轻轻一拂,一滴温热的、饱含母亲悲伤与牵挂的眼泪,便悄然落在了她的指尖上。 “既然舍不得,为什么还要答应呢?” 女人用帕子抹着泪,懊悔地说: “他奶奶病了,病得很厉害,他父亲说……他奶奶想孙子了, 小杰三岁之前,是他奶奶帮着我一起带大的,我就是想着,老人家岁数大了, 身体又不好,心软就答应了,可是我这心里,还是舍不得!” 她越说越伤心。 云华没有再说话。 她抬起那只沾着泪滴的手指,动作轻柔却不容抗拒地,将那滴眼泪抹在了女人的眼上。 指尖触碰到女人皮肤的瞬间。 一丝极淡的、几乎看不见的微光一闪而逝。 “你自己决定要不要把孩子追回来。” 云华的声音依旧平淡。 说完,她不再停留,转身提着行李,快步向着卧铺车厢的方向走去。 等云华的身影消失在车厢连接处。 火车缓缓启动。 女人才仿佛从某种怔忡中回过神来。 她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一旁的中年男人,她的现任丈夫老罗,晃了晃她的胳膊: “秀兰?秀兰?你这是怎么了?怎么奇奇怪怪的?咱们该回家了!” 女人却像是没听见一样,只是摆了摆手。 眼神有些空洞地望着火车远去的方向,喃喃道: “等等!老罗,你别说话,等会儿再问!” 老罗虽然心急,但看着妻子失魂落魄的样子。 脾气还算好的他,也只能耐着性子等在一旁。 站台上的人渐渐地少了,到最后只剩下他们两人还突兀地站着。 女人静静地站在原地,仿佛化作了一尊雕塑。 没人知道她的脑海中正经历着怎样的惊心动魄! 第67章 烧火棍 她感觉自己仿佛灵魂出窍,视线跨越了千山万水,落在了那个偏僻的叫刘家坳的村子。 那是她下乡当知青的村子。 返城无望的时候,刘大勇追求她,对她是千好万好! 她跟刘大勇结了婚,生下了儿子小杰。 她看到了! 在刘大勇的家里,她看到了儿子小杰。 那个才五岁、虎头虎脑的儿子,此刻正缩在冰冷的灶膛角落,小小的身子因为恐惧而瑟瑟发抖。 一个穿着蓝布棉袄、颧骨很高、龅牙、眼神刻薄的女人站在小杰面前。 她认出那是刘大勇新娶的媳妇。 姓王,叫王玉珍。 手里拿着一只布鞋,一下、一下,狠狠地抽在小杰的背上、胳膊上、甚至头上! 嘴里还骂骂咧咧: “小杂种!叫你偷吃!叫你弄脏老娘的衣裳!看我不打死你!” 小杰疼得哇哇大哭。 哭声凄厉,小脸憋得通红,想躲却又无处可躲。 更让女人心如刀割的是。 小杰的亲生父亲刘大勇,就蹲在门槛上,手里夹着烟卷,面无表情地看着,偶尔还不耐烦地吼一句: “哭什么哭!吵死了!” 那姓王的女人打得更加起劲,脸上甚至带着一种扭曲的快意。 画面猛地一转。 一个流里流气的年轻男人,那是王玉珍的弟弟王玉林,走进了院子。 看见在院子里罚跪、冻得嘴唇发紫的小杰,不仅不同情,反而笑嘻嘻地上前,用脚不轻不重地踢了小杰的屁股一下,嘴里不干不净: “小野种,挡你舅舅的道了!” 小杰吓得一哆嗦,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不敢哭出声。 画面再次切换,时间似乎过去了几天。 小杰不知道做错了什么,被王玉珍和她弟弟王玉林一起堵在柴房里。 王玉林用粗糙的麻绳捆住了小杰的手脚。 王玉珍则是拿着烧火棍,没头没脑地往孩子身上招呼。 一边打一边恶毒地咒骂。 刘大勇就在门外,听着里面孩子从凄厉哭喊到微弱呻吟,最终悄无声息,他竟然只是烦躁地挠了挠头,转身走开了! 最后,她看到了让她魂飞魄散的一幕。 小小的、浑身是伤的小杰像破布娃娃一样被扔在冰冷的土炕上,气息微弱。 还是来借东西的邻居发现不对,喊了村长过来,村长一看人都快没气了。 这才叫了拖拉机把小杰送往镇上的卫生所。 当她和老罗接到消息,心急如焚地赶到时,看到的只是儿子苍白冰冷的小脸。 医生说,内脏出血。 送来太晚了。 已经不行了! 站台上,女人猛地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不!” 整个人如同被抽走了所有力气,浑身剧烈地颤抖起来。 她抬手死死捂住了自己的嘴,眼泪汹涌而出,不是之前的悲伤,是极致的恐惧与愤怒!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刘大勇,你不是人!” 老罗被她这突如其来的反应吓坏了,赶紧扶住她: “秀兰!秀兰你怎么了?” 女人像是虚脱了一般,双腿一软,直接跌坐在冰冷的水泥站台上。 老罗吓得赶紧把人抱在怀里,焦急地问: “咋了?秀兰,你别吓我!” 秀兰抓住老罗的胳膊,指甲几乎要掐进他的肉里。 女人脸色惨白,眼神里充满了惊惧,语无伦次地说: “老罗!我看到了!我看到小杰到了老家后,被刘大勇新娶回家的那个女人拿鞋子抽,抽得都哭不出声来了,那女人还不停手! 还有那女人的弟弟,他也欺负咱们小杰!该死的刘大勇,他就在旁边,他就在旁边看着啊! 老罗,他是小杰的亲生父亲啊! 他怎么能! 怎么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两人这么打小杰啊!” 女人的声音因为极致的愤怒和恐惧而尖锐变形。 老罗眉头紧紧皱起。 觉得匪夷所思: “秀兰!你忘了,小杰刚坐火车走,人现在还在火车上呢!你是不是太想孩子,出现幻觉了?” 秀兰猛地抬手指着自己的眼睛,激动地说: “我亲眼看到的!好多画面!清清楚楚!” “你仔细看看,咱们现在哪里?这里是火车站的站台,刘大勇和小杰坐的那辆火车一小时前刚走!” 女人突然愣住了。 茫然地环顾四周,才发现自己还真在火车站站台: “怎么回事?明明我看到了好多的画面,我还看到最后,那两个恶毒的人把我的小杰给活活打死了呀!” 她说到最后,声音已经破碎不堪,充满了绝望。 老罗虽然觉得妻子的状态很不对劲。 但看她如此痛苦惊惶,不像是完全作假。 又觉得匪夷所思! 试图安抚: “你就是太想小杰了!没事的,秀兰,刘大勇那人看着是有点混不吝,但你也说了,小杰是他亲儿子,虎毒不食子, 他总不至于看着别人把自己儿子往死里打吧? 不可能的! 你别自己吓自己! 再等两个月,咱们就去把小杰接回来!听话,咱们先回家, 别忘了,你肚子里还怀着一个呢, 刚才你那一下子,可真把我吓着了!有没有觉得哪里不舒服?” 老罗扶着惊魂未定、双腿发软的秀兰,慢慢往站台外面走。 走了大概十几米,秀兰却猛地停了下来。 她转过头,看着老罗,眼神里之前的慌乱和恐惧渐渐被一种坚定所取代。 “老罗!” 她的声音还有些颤抖,却异常清晰:“刚刚有个特别漂亮的女孩子,拦住我们,你还记得吗?” 老罗皱着眉头仔细回想了一下,摇头: “火车站里人这么多,我哪记得你说的是哪一个?” “就是特别漂亮的一个姑娘,年龄不大,瞧着也就十六七的样子,皮肤白净,眼睛,鼻子,嘴,哪哪都长得特别好看的那个, 她拦住咱们,还跟我说了几句话,你怎么会忘记呢?” 秀兰急切地描述着。 老罗想了想,要真是妻子说的那么漂亮,他不可能没印象啊! 可他就是想不起来有这么一个姑娘! “没印象了!”老罗老实回答。 秀兰深吸了一口气: “我记得那姑娘最后对我说的话是‘你自己决定是不是把孩子追回来’, 老罗,我觉得不对,我心里慌得厉害,那些画面太真实了! 我放心不下小杰, 不行,我不能等,我等不了两个月,我要去把小杰接回来!现在就去!” “现在?” 老罗吃了一惊: “可是刘大勇不是说她母亲快不行了,想见孙子最后一面?你现在去追,要把孩子带回来,他能愿意?非得跟你急不可!” 秀兰此刻却异常冷静和坚决: “没事!我不跟他硬抢,我去了就说我也想念婆婆,陪着小杰住几天,我跟你说过的,我那婆婆也是个苦命人,当年我嫁给刘大勇, 婆婆对我很好,是那个家里面真心实意对我好的一个人, 就刘大勇和他那个新媳妇的性子,肯定受不了家里多我一个外人吃住,只要他们开口让我走,我就能名正言顺地带上小杰一起回来!” 老罗看着妻子脸上坚定的神色,又想起她刚才那骇人的反应,沉默了片刻,最终叹了口气: “算了!我还是陪你一起去吧!你一个人去我不放心, 不过,你得老老实实告诉我,你之前到底看到什么画面了?能把你吓成这样?” 秀兰的眼泪又涌了出来,她紧紧抓住老罗的手。 将脑海中那些残酷的、清晰的画面,断断续续地、更加详细地告诉了老罗,尤其是最后小杰奄奄一息躺在病床上。 “老罗,我受不了!我真的受不了!不管这事儿是真是假,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我也不能让我的小杰冒这个险!我受不了!你帮帮我!” 她几乎是在哀求。 老罗听着妻子的描述,脸色也越来越凝重。 他虽然觉得发生在妻子身上的这件事儿太过离奇。 但妻子那发自肺腑的恐惧和悲痛不假。 而且涉及到小杰的安全。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他用力握了握秀兰的手,沉声道: “小杰也是我的孩子,我虽然是他继父,但早就把他当亲生的了,走,我们现在就去售票处!” 女人点头:“对,先买票,我记得晚上还有一趟,是到临县的,咱们先到那儿再说!” 老罗挤到窗口前,幸运的是,前往临县的那趟车还有票。 他毫不犹豫地掏出钱和车票证,买了两张。 凌晨四点多的票,得等! 冯秀兰坐在候车室,老罗让她靠在自己身上歇一歇,可冯秀兰压根儿就睡不着,一直等到两人上了车。 冯秀兰靠窗坐着,双手紧紧交握,指甲几乎要掐进肉里。 老罗坐在她旁边,能清晰地感受到妻子身体细微的颤抖。 他伸出手,覆盖在她冰凉的手背上,低声道: “别怕,我们很快就到了。” 冯秀兰转过头看着老罗,眼睛里蓄满了泪水: “老罗,你不知道王玉珍那个女人,心肠狠,我当知青那会儿,她就看我不顺眼,刘大勇那人,又是个不管事的!我担心……” 冯秀兰说不下去。 “别怕!我们这就赶过去!”老罗语气沉稳:“到了临县,我想办法找辆车,无论如何,一定把小杰平安带回来!” 一路颠簸,好不容易熬到了临县,已是深夜。 下车的人就零星几个,小站特别冷清。 两人下了车,寒风扑面而来,冯秀兰打了个寒颤,却顾不上冷,焦急地四处张望: “这么晚了,还有车去刘家坳吗?” 老罗眉头紧锁,安抚道: “别急!总有办法!” 他让冯秀兰在站内等着,自己快步出了火车站。 过了好久,老罗跑了回来:“秀兰,走!有一辆拖拉机正好要经过刘家坳,司机同意捎上咱们!不过,他十点半才走,咱们先找个地方歇歇脚。” “行!”冯秀兰悬着的心落了下来,感激的看了老罗一眼。 两人在附近找了一家招待所。 上午十点的时候,老罗带着冯秀兰找到那辆拖拉机,老罗递给司机一包吃的。 司机是个年轻小伙子,听老罗说妻子怀孕了,就让冯秀兰坐在副驾驶座上。 老罗这才爬上那辆沾满了泥,突突作响的拖拉机后斗。 冬天的风像刀子一样刮在脸上,后斗里没有遮挡,冰冷刺骨。 老罗蜷缩在角落里,背对着寒风。 拖拉机在坑洼不平的土路上颠簸前行。 下午四五点的样子,拖拉机停了下来,司机告诉两人刘家坳到了。 两人下车。 冯秀兰走在最前面,深一脚浅一脚地朝着刘家拗跑去。 老罗紧跟在她身后,不停的喊她慢着点。 可冯秀兰一颗心被煎熬着。 恨不得立即见到儿子小杰。 村里的土路更是难走,积雪融化后又冻结,滑得很。 冯秀兰心急如焚。 几次差点滑倒,都被老罗及时扶住。 那处熟悉的砖瓦院墙就在不远处,冯秀兰伸手正给老罗指着:“老罗,到了,就在前面!” 冯秀兰话音刚落。 一阵尖锐无比的哭声穿透了寒冷的夜空,猛地扎进了冯秀兰的耳朵里。 那熟悉的声音,正是小杰! 是小杰在哭! 那哭声像一把钝刀子,瞬间割开了冯秀兰的心房。 她只觉得眼前一黑,气血上涌,什么都顾不上了,拔腿就要往里冲。 “秀兰!别急,别跑!小心脚下!”老罗一把拉住她,声音沉稳而迅速:“我去!你慢点来,别摔着了!” 说完,老罗跑了起来,速度很快。 到了那处院子,老罗一脚踹开那扇虚掩的木门,冲进了院子。 院子里的一幕。 让老罗浑身的血液瞬间冲上了头顶。 王玉珍那张因为愤怒而扭曲的脸显得格外狰狞,她正高高举着一根手腕粗细、带着烧灼痕迹的柴火棍,对着蜷缩在地上、那个瘦小身影的后背。 狠狠地抽打下去! 风声裹挟着恶毒的咒骂: “叫你躲!叫你哭!丧门星!看我不打死你!” “住手!你干什么呢!怎么能打孩子呢!” 老罗的怒吼如同惊雷,在院子里炸响。 在那烧火棍即将再次落在孩子单薄的背脊之前,一个箭步蹿上前,铁钳般的大手猛地凌空抓住了那根凶器! 棍子带着力道震得他手心发麻,但他攥得死紧,目光如炬,死死盯住惊愕回头的王玉珍。 而紧随其后,踉跄着跑进院门的冯秀兰。 看到的正是这让她心胆俱裂的一幕。 她的儿子正在遭受王玉珍这个狠毒女人的虐待。 王玉珍被老罗抓住烧火棍。 先是一愣! 随即三角眼一瞪,唾沫星子就喷了出来: “我管我老刘家的孩子,天经地义!你算哪根葱?跑到我们刘家坳来撒野!撒手!” 她使劲想抽回棍子。 奈何老罗的手像铁钳一样纹丝不动。 第68章 他骗我 王玉珍索性松了手,脖子一梗,唾沫星子就混着寒气喷了出来,手指头几乎要戳到小杰的脑门上: “小兔崽子!吃我老刘家的饭,干点活就要死要活? 啊?让你去井边挑两桶水,磨磨蹭蹭半天! 那扁担在你肩膀上还没焐热呢,就走不稳道儿,咣当一下!连桶带水摔了个底朝天! 那可是半桶水啊!这年头,粮食金贵,水就不金贵了? 队里分的那点粮食,掺着野菜麸皮才将将够嚼用,这水更是活命的东西!洒了就是糟蹋!就是败家!” 她越说越觉得自己占理,声音拔得又尖又高! 在冷冽的空气里格外刺耳,引得左邻右舍的土墙后都探出看热闹的人影。 “不揍他,他就不长记性!老话说了千百年, ‘棍棒底下出孝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我这是为他好!让他从小就知道轻重,晓得这过日子不容易,晓得锅儿是铁打的! 现在不打服帖了,将来还能指望他给老刘家顶门立户?屁!” 她嘴里喷出的全是这些看似有理实则蛮横的歪理。 而此刻,小杰在听到母亲声音、看到那熟悉身影的刹那,一直被恐惧压制的委屈和依赖如同决堤的洪水。 他呜咽一声,猛地从冰冷的地上爬起来,像只受惊的小兽。 一头扎进冯秀兰张开的怀抱里。 瘦小的身子筛糠般抖个不停。 他把脸死死埋在母亲温暖的棉袄里,发出压抑的、断断续续的呜咽,那声音比嚎啕大哭更让人心碎! 冯秀兰紧紧搂住儿子。 心疼如同刀绞,混合着滔天的愤怒,让她的声音都变了调: “你放屁!” 这三个字几乎是她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让这么小的孩子去挑水?那井台结着冰,路又滑!那扁担比他肩膀都宽,两桶水他一个五岁的孩子怎么挑得动?你怎么做得出来!” 她撩开小杰那件打满补丁、脏兮兮的薄棉袄,察看孩子的后背。 只见一道道红肿的棍痕清晰地横在儿子单薄的脊梁上。 触目惊心。 这才多久,满打满算,两天都不到,孩子就满身是伤。 孩子的嘴唇冻得发紫。 小脸上满是泪痕和泥污,脚上穿的也是一双不知道是谁的旧棉鞋,鞋上还破了个洞。 露出冻得通红的脚趾头。 “小杰,你自己的衣服和鞋呢!” 走之前,冯秀兰特意给孩子换了一身新棉衣棉裤,鞋子也是她新做的。 现在全都不见了。 小杰指着王玉珍:“阿姨给我脱了!给小满妹妹穿!” 冯秀兰的眼泪瞬间就落了下来! 抬起头,眼睛赤红,瞪着王玉珍,声音因愤怒和心痛而颤抖: “小杰,咱们走!回家!” 老罗走了过来,脱下外套给小杰套上: “等到了县城,爸爸给你买新棉衣穿上!” 一家三口就要往院子外面走。 “想走?走哪儿去啊!这里就是小杰的家!”刘大勇从院子外面走进来。 刘大勇长得高高壮壮。 即使现在年纪上来了,眉眼间还能看出当年的几分俊朗。 可惜被长期的酗酒和懒散磨蚀了光彩,只剩下蛮横和油腻。 刘大勇斜睨着冯秀兰。 又扫了一眼护在妻儿身前的老罗,老罗的年纪明显比冯秀兰大了不少。 语气顿时就充满了讥讽和不屑。 “冯秀兰,不是长本事了吗?咋找一个这么大岁数的?行不行啊?还敢跑回来跟我抢儿子?我老刘家的种,凭什么让你带走?” 冯秀兰看着这个曾经倾心、如今却无比憎恶的男人。 只觉得胃里一阵翻涌。 她当年真是猪油蒙了心,才会被他这副皮相和花言巧语迷惑。 甚至在返城后,还对刘大勇许诺。 她一定能给刘大勇在城里找到事情做,一家人不管多苦多累,都在一起。 那是冯秀兰期望的。 可刘大勇呢! 她才回城不到三个月,刘大勇就迫不及待的跟同村的王玉珍搞在了一起。 对她和孩子不闻不问,半年后打电话居然是要跟她离婚。 她不愿意离婚,就威胁她! 她如刘大勇的愿,答应离婚后,刘大勇第一时间娶了王玉珍。 王玉珍嫁进刘家没多久就生下了刘小满。 是个闺女。 现在想起要儿子了? 冯秀兰想不明白,王玉珍又不是不能生,想要儿子自己生啊!想生几个生几个! 抢小杰做什么。 “刘大勇,你要点脸?当初是你不要小杰的!离婚的时候你说得清清楚楚,孩子归我,跟你再无瓜葛!是你说小杰他奶奶病重想看孩子, 我心软,答应了! 结果呢?你把小杰接回来,就是让你们打骂的吗?他可是你亲生的儿子!你就忍心!” 刘家这边动静不小。 周围已经围上来不少村民。 有刘家的叔伯婶子,还有其他邻居。 “那又怎么样?”刘大勇耍起无赖:“我是他亲爹!我说他不能走,他就不能走!” 他一挥手,几个本家的汉子往前站了站。 隐隐堵住了院门。 老罗一直紧绷着脸,此刻他沉声开口: “刘大勇同志,秀兰现在是我的妻子,小杰也是我的孩子,我们有能力也有责任抚养小杰成人, 你当初放弃了抚养权, 现在用欺骗的手段把孩子接回来,接回来住几天,我们没意见,但你们不能对孩子进行虐待,这到哪里都说不过去! 你要是不让我们带走小杰,我们只能报警!” 王玉珍突然尖声喊了起来: “谁知道你们是不是拐卖孩子的,来人啊!这里有人贩子抢孩子了!” 场面一时僵持不下。 冯秀兰知道,跟刘大勇这种浑人讲道理是讲不通的。 硬碰硬,她和老罗两个人肯定吃亏。 她想到了刘巧姑,当年她在这里插队当知青时,住在村长刘福根家里。 和村长的闺女刘巧姑关系处得极好,情同姐妹。 刘福根大叔为人正直,在村里威望很高,后来她回城,也一直和巧姑通信。 对!找巧姑!找福根叔! 冯秀兰心念电转,她低声对老罗说: “看好小杰,我去去就回。” 然后她抬起头,对着刘大勇和王玉珍,语气中带着决绝: “刘大勇,孩子今天我必须带走,你们要是硬拦,我们就去找村里,去找公社评理!我倒要看看这刘家坳是不是你刘大勇一手遮天的地方!” 说完,她不理会刘大勇的叫骂和王玉珍的撒泼。 挤开人群。 往村长家的方向快步跑去。 冯秀兰跑到门口,也顾不上喘匀气,就拍响了院门,大声喊着: “巧姑!巧姑在家吗?福根叔!” 开门的是一个围着蓝布头巾、穿着棉袄的年轻妇人,正是刘巧姑。 她看到门口气喘吁吁、满脸泪痕的冯秀兰。 先是愣了一下! 随即认了出来,惊喜地叫道: “秀兰姐?真是你!你怎么来了?” 见冯秀兰一脸焦急的神色,她立刻意识到不对: “出啥事了?” “巧姑,”冯秀兰一把抓住巧姑的手,眼泪又涌了出来: “刘大勇把小杰接回来,不把他当人,王玉珍往死里打小杰!他也不管,我和我现在的爱人老罗赶来,他们刘家一大家子人拦着,不让我们带走孩子! 巧姑,求求你,帮帮我,让福根叔出面说句话吧!小杰要是留在这,会被他们打死的!” 刘巧姑一听,脸色也变了。 她当年就和冯秀兰交好。 知道刘大勇不是个东西,说过秀兰几次,可秀兰那会儿也年轻,被刘大勇哄骗,压根儿听不见劝! 后来刘大勇跟秀兰结了婚。 刚开始那两年,刘大勇对秀兰确实好,刘巧姑也就不说什么。 至于王玉珍,是村里有名的泼辣货! 王玉珍喜欢刘大勇,这事儿村里人都知道,但刘大勇嫌弃她是个龅牙妹! 跟冯秀兰这个城里来的漂亮女知青相比。 刘大勇更喜欢冯秀兰,王玉珍肯定是把那些年憋在心底的火都发在小杰身上了! 真不是个东西!不要脸的骚狐狸! 刘巧姑立刻拉着冯秀兰往屋里走: “爹!爹!你快出来,秀兰姐来了,出大事了!” 老村长刘福根正在屋里烤火,闻声走了出来。 他年纪大了。 背有些驼,但眼神依旧清亮锐利。 他认出了冯秀兰,这个当年在他家住了一年的城里女知青。 懂事、勤快,和他闺女处得像亲姐妹。 “秀兰回来了?咋哭成这样?慢慢说,咋回事?” 冯秀兰扑通一声跪了下来。 把刘大勇如何骗她,把小杰接回来,王玉珍如何虐待小杰,以及现在刘家人拦着不让走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 “福根叔,您知道我的为人,我当初是瞎了眼跟了刘大勇, 可孩子是无辜的啊! 刘大勇他根本不管孩子死活,王玉珍那女人,心肠歹毒,小杰身上全是伤! 叔,求您了,帮我说句话,让我把孩子带走吧! 不然小杰会死的!求您了!” 冯秀兰声泪俱下,额头几乎要磕到地上。 刘巧姑在一旁也红了眼眶,扶住冯秀兰:“秀兰姐,你快起来,爹肯定会管的!” 刘福根脸色沉了下来。 他抽了一口旱烟,烟雾缭绕中,眉头紧锁。 他作为一村之长,对刘大勇和王玉珍的德行清楚得很。 刘大勇游手好闲,王玉珍泼辣刁钻。 这两人凑一起,日子过得鸡飞狗跳。 他们想要孩子,动机绝对不纯。 更何况,当初两人离婚,孩子是判给秀兰的,于情于理于法,都不能让小杰留在刘家受罪。 “你刚才说刘大勇对你说他母亲病重?你才答应他把小杰接回来的?” 冯秀兰点头: “是这样,他说我婆婆病重,想小杰了,想看看孩子,我就想当初我婆婆照顾了小杰两年,是有感情的,我一心软就答应了, 可他们一上车后,我就后悔了,我担心孩子!我舍不得!这才赶了过来,谁曾想,还没进院子就听到了小杰的哭声!” “秀兰,你被骗了!刘大勇的母亲,我也叫一声婶子的,她去年就走了!都没熬到过年,冬天,我记得是冬月十二那天晚上走的!” 冯秀兰惊呆了:“你说什么?我婆婆已经没了?” 刘巧姑点头:“去年没的!” 冯秀兰张了张嘴:“他骗我!刘大勇怎么能这么做呢!” “起来吧,秀兰。” 刘福根叹了口气,伸手虚扶了一下: “这事儿,叔管了。” 他磕了磕烟袋锅子,对巧姑说:“去,把我那件外套拿来,我去刘大勇家看看。” 有了村长出面,事情就有了转机。 当刘福根带着冯秀兰和刘巧姑回到刘大勇家那个乱糟糟的院子时。 看到村长进来,刘大勇和王玉珍的气焰明显矮了一截。 “吵吵啥呢!像什么样子!” 刘福根一声呵斥,围观的村民自动让开一条路。 “福根叔,您怎么来了?”刘大勇挤出一丝笑容。 “我不来,由着你们无法无天?”刘福根扫了一眼院子里剑拔弩张的形势,目光落在被老罗护在身后的小杰身上。 最后定格在刘大勇和王玉珍脸上:“大勇,玉珍,我问你们,秀兰是不是小杰的亲妈?” “是,可是……” “没什么可是!”刘福根打断他:“当初离婚,孩子是不是说好了跟秀兰?” “那都是以前的事了!”王玉珍嘟囔道。 “以前的事?以前的事儿咋了!白纸黑字,还有公社的章呢!上面写得清清楚楚,孩子归秀兰!”刘福根提高声音:“你们倒好,编瞎话把孩子骗回来,就是这么带的?啊?” 他走到小杰面前,温和地说:“小杰,别怕,让爷爷看看。” 老罗松开小杰。 刘福根撩开小杰的后衣襟,那一道道伤痕暴露在众人眼前,引来一片唏嘘。 刘福根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刘大勇!王玉珍!你们自己看看!把孩子打成这样?你们的心是石头做的? 我告诉你们,今天这孩子,必须让他妈带走! 谁再敢拦着,就是跟我刘福根过不去,跟咱们刘家坳的规矩过不去! 你们要是不服,我们现在就去公社, 找书记评理!看看公社是支持你们虐待孩子, 还是支持孩子跟他亲妈回城里过好日子!” 刘大勇和王玉珍面面相觑,他们敢跟冯秀兰耍横,却不敢真跟村长、跟公社对着干。 尤其理还不在他们这边。 第69章 愿力 周围的邻居也开始议论: “就是,看把孩子打成啥样儿了!” “这当后妈的,心也忒狠!” “不是自己亲生的,要不然,能下得去手!” 刘大勇梗着脖子,还想说什么。 村长刘福根瞪了他一眼:“想好了再说!我再说一遍,谁要是虐待孩子,那就是犯罪!严重的是要吃枪子儿的!” 刘大勇一听要吃枪子儿,没敢再拦着。 刘福根见镇住了场面,转身对冯秀兰和老罗说:“秀兰,还有这位同志,带孩子走吧!路上小心点。” 冯秀兰感激得热泪盈眶,连声道谢: “谢谢福根叔!” 她又看向一旁的巧姑,千言万语堵在喉咙口,她跟巧姑分别多年,有无数体己话想说,可现在,她们俩连一个拥抱都来不及,只能道一声: “保重!等我们回家了,给你打电话!” 巧姑笑着对她摆手: “快走吧!” 老罗也郑重地向刘福根鞠躬表示感谢。 冯秀兰担心迟则生变,抱起小杰就往外走。 巧姑看着离开的冯秀兰,又看了一眼直勾勾盯着冯秀兰的刘大勇,心里嗤笑一声,早干嘛去了! 刘大勇就是个傻子。 自己的妻子都不信!信一个外人! 还管不住自己裤裆里的东西。 活该! 冯秀兰写回来的信,都被王玉珍截住了,还找人模仿了冯秀兰的笔迹,给刘大勇写信。 信上说冯秀兰在城里找了工作。 冯家人嫌弃他刘大勇是个农村人,不答应冯秀兰把刘大勇带回城,还给冯秀兰找了相亲对象。 刘大勇心里烦闷,买了酒回家,一个人喝闷酒! 被王玉珍逮到机会。 两人睡到一个炕上。 刘大勇发现自己把王玉珍睡了,吓了一跳,家都不敢回。 跑到村长家里找巧姑哭诉。 问巧姑,收没收到冯秀兰的信,冯秀兰是不是在城里有了相好的。 巧姑见刘大勇一个大男人哭成那样。 心软,原本还想把冯秀兰写给自己的信,给刘大勇看。 让他知道,冯秀兰根本就没有变心。 冯秀兰回城后,一门心思给刘大勇找活儿干,哪怕是临时工也行! 谁曾想,王玉珍随后就跑了过来。 对着村长刘福根就跪下来,完全不知羞,当着好些人的面说刘大勇把她睡了。 当时就要父亲刘福根给她作证。 要刘大勇给说法。 真是不要脸! 想男人想疯了! 巧姑一看,两人都滚一个被窝了,还说啥呢! 心也冷了! 不想再管刘大勇的事情,甚至觉得冯秀兰要是借此摆脱刘大勇这样一个浑人。 说不定是好事! 王玉珍要嫁给刘大勇,刘大勇起初不愿意,王玉珍就每天上门。 没多久,村里传出流言蜚语。 说刘大勇的儿子小杰压根儿就不是刘大勇亲生的,是冯秀兰跟城里相好的孩子。 冯秀兰是因为肚子里有了孩子,才找了刘大勇当接盘侠。 最令巧姑心寒的是。 刘大勇那个傻子居然相信了! 没多久,刘大勇就提出离婚。 冯秀兰不答应。 王玉珍在村里各种闹,加上王玉珍肚子大了。 刘大勇没办法,逼着冯秀兰答应离婚。 一年后冯秀兰带着儿子小杰嫁给了老罗,重新组建了家庭。 巧姑觉得,这样也挺好。 就没把王玉珍跟刘大勇两人之间的那些烂事告诉冯秀兰。 在老罗的护卫下,冯秀兰抱着小杰深一脚浅一脚地快步离开了刘家坳这个让她心痛又窒息的地方。 寒风依旧凛冽,刮在脸上像小刀子似的。 小杰紧紧搂着母亲的脖子,把小脸埋在她颈窝里,时不时还因为刚才的惊吓和委屈,轻轻地抽噎一下。 老罗担心累着妻子,想把小杰接过来自己抱着。 小杰搂着母亲的脖子不松手。 “孩子这是被吓着了!还是我抱着吧!没事!” 冯秀兰轻轻拍着儿子的背,心里的后怕如同潮水般阵阵涌来。 若是她没来,她不敢想那个画面。 等一家人赶到火车站。 买了票,站在火车站的站台上时。 走着走着,冯秀兰的脚步忽然慢了下来。 她转过头,看向身边默默守护的老罗: “老罗!你还记得我看到那些画面的时候,那趟火车是往那边开的,你记得吗?” 老罗被她问得一怔。 当时站台上乱糟糟的,冯秀兰突然像中了邪似的站着一动不动,后来就说看见小杰挨打。 他那会儿只顾着安抚妻子。 对周围环境的细节印象并不深。 但他隐约记得那列车的方向是往南开的。 老罗肯定的说: “我记得那趟火车是往南走的,咋了?怎么突然问起这个!” 老罗有些不解的问。 冯秀兰的眼神亮了起来: “我记得那姑娘,就是上了那趟火车!” 她语气有些激动: “我不知道她叫啥?但我记得她的长相,要不是她,我哪能知道刘大勇那个畜生,自己亲生儿子都狠得下心!这份恩情,咱不能忘!” 她的话语让老罗也陷入了沉思。 现在回想起来,整件事确实透着一股难以解释的玄妙。 冯秀兰那突如其来的幻觉,那些画面。 都是拯救小杰的关键。 虽然老罗自己对那姑娘毫无印象,甚至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铁一般的事实摆在眼前。 他们赶到了刘家坳,及时从王玉珍那女人的手里救下了孩子。 若不是因为那姑娘。 他跟秀兰指定得两个月后去接小杰。 两个月的时间,小杰只怕真是在劫难逃。 想到这些,老罗点头: “是该谢的!可咱们连她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咋谢?” 冯秀兰想了想,停下脚步,将怀里的小杰轻轻放到地上,蹲下身,双手扶着儿子瘦弱的肩膀,目光郑重地看着他还有些泪痕的小脸: “小杰,你听着,今天除了妈妈和罗爸爸,还有一个恩人救了你, 那是一个长得跟天仙似的姐姐! 要不是她,我都不知道你回刘家坳会被打!小杰,记住,那个漂亮姐姐是你的救命恩人!” 小杰似懂非懂,但看着母亲异常严肃认真的眼神,他还是用力地点了点头,小声重复: “漂亮姐姐是我的救命恩人!” “对,是你的救命恩人!” 冯秀兰拉着小杰的手,面朝南方。 “来!”冯秀兰整理了一下衣襟,神色庄重:“咱们对着南边,给那位不知名的恩人,磕头!谢谢她的指点之恩!” 说着,她率先跪在了冰冷坚硬的地上。 老罗见状,没有丝毫犹豫,也紧挨着她跪了下来。 小杰看着爸爸妈妈都跪下了,也学着样子,乖巧地跪在母亲身边。 冯秀兰领着孩子,恭恭敬敬地,朝着南方。 磕了三个响头。 额头触及冰冷的地面,带着无比的虔诚和感激。 这三个头,磕得实实在在。 不仅仅是为了感谢,更像是一种郑重的承诺,他们一家人要将这份恩情铭记于心。 磕完头,冯秀兰站起身,拍去膝盖上的尘土。 重新抱起小杰,对老罗说: “走吧,咱们回家!” 哐当作响的火车上。 云华的卧铺票是上铺,正合她意。 清静! 上火车的时候,云华给自己画了一道模糊面容的符文。 没人看清她的长相。 云华的下铺是一位带着孩子的中年女人,梳着齐耳短发,面容带着操劳的疲惫,怀里抱着一个半岁左右的小男孩儿。 从上车起这孩子就一直扯着嗓子哭闹。 云华探头看了一眼,确定那孩子不是病了,就没管。 许是环境陌生,也可能是闹觉。 任凭那女人怎么颠着、拍着、低声哄着,都无济于事。 “哦!哦!哦!宝儿不哭,不哭啊,马上到家了!”女人的声音带着浓重的口音和一丝焦躁。 对面的下铺上,是一位上了岁数的老人。 老人头发花白,戴着副老花镜,上车放好行李后,面朝里躺着,几乎没怎么动过。 像是睡着了。 老人的上铺,也就是云华的对面。 是一个看起来二十一二的年轻姑娘。 穿着干净体面,一看就知道,家境不错,眉眼间还带着点娇气。 她显然被下面那孩子持续不断的哭声搅得心烦意乱。 先是用力地翻了几次身,把铺位弄得吱呀作响,见毫无效果,终于忍不住,探出头来,冲着下铺的女人说道: “同志!你家孩子咋回事啊?这都哭这么长时间了!还让不让人休息?” 那哄孩子的女人正一肚子火没处发。 闻言立刻抬起头,眉头拧成了疙瘩,声音也拔高了些: “你这姑娘怎么说话呢?谁家孩子不哭?他才半岁,懂什么?我这不是在哄吗?” 年轻姑娘被怼了回来,脸上挂不住,语气更冲了: “哄了这么久还哭,就是你没哄好!这是公共场所,不是你们家炕头!要哭回家哭去!” “哎!你这人……” 中年妇女‘噌!’地站了起来,抱着孩子,气势不减: “我买票上车,花你钱了!孩子小,受不了这颠簸,我有什么办法?你以后有了孩子就知道了!站着说话不腰疼!” 年轻姑娘气得脸通红,指着孩子:“反正他不能再哭了!再哭我就找乘务员!” “你找去!天王老子来了,孩子该哭还得哭!”中年妇女毫不示弱。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声音越来越大,孩子的哭声夹杂在争吵声中,更是刺耳。 周围其他的旅客有探头探脑看的,有小声议论的,但大多见怪不怪。 这年头,火车上条件艰苦。 人多事杂,类似的摩擦时有发生。 云华安静地坐在自己的上铺,背靠着冰凉的车厢壁,膝上摊开一本页面泛黄的旧医书。 神情专注。 就在底下吵吵声越来越大的时候。 一道肉眼难以察觉的、温润的白色光晕。 如同初春融雪时最轻柔的阳光,毫无征兆地笼罩了云华全身。 那感觉极其短暂! 但云华确确实实地感觉到了一股暖意,那是一种仿佛能浸润灵魂的暖流,倏忽间流过云华的四肢百骸。 她微微一怔,从医书中抬起头,明澈的眼眸里闪过一丝困惑。 这是愿力! 怎么会出现在自己身上! 掐指一算,明白了,火车站遇到的那个女人,她把自己儿子带回来了! 下铺的中年女人和对面上铺的年轻姑娘还是吵吵个不停。 孩子的哭声依旧。 云华指尖拂过书页,再次将注意力投回手中的医书。 时间在车轮与铁轨有节奏的撞击声中悄然流逝。 窗外的天色由昏黄转为暗沉。 最终彻底被夜幕笼罩。 车厢内的灯光大部分已经熄灭,只留下几盏昏暗的廊灯,大部分旅客都躺在自己的铺位上,闭上眼准备睡觉。 下铺的女人也抱着孩子躺在铺位上。 小孩子兴许是哭累了。 这会儿已经睡着! 云华轻巧地从上铺下来,动作轻盈,没有发出丝毫声响惊扰他人。 她从行李包里面拿出嫂子周墨韵临行前塞给她的一个铝制饭盒,走到车厢连接处的开水炉旁,接了滚烫的开水,利用水温将饺子慢慢温热。 回到座位区,安静地坐在边座上,小口小口吃着味道依旧鲜美的饺子。 吃完后,简单收拾了一下,又去了一趟厕所。 回到自己的铺位。 一路上,几乎没人注意到云华。 即便是住云华下铺的女人,她倒是见过云华。 但你要是问起云华长什么样? 女人估计会想半天。 到最后也想不起来云华到底长什么模样。 第三天下午三点左右。 伴随着一声悠长的汽笛声,绿皮火车缓缓驶入了终点站的站台。 人们纷纷起身,忙着从行李架上取下自己的行李。 云华也提上自己的行李包,随着人流不紧不慢地下了车。 南边的空气与京城截然不同。 带着一股湿润的、若有若无的植物清香,温度也明显高了几度。 跟着人流走出站口。 远远地,就在熙熙攘攘接站的人群中,看到了自己的名字。 ‘云华’两个字,用浓黑的毛笔字写在一块硬纸板上。 被举得高高的。 举着牌子的是一名穿着军装的年轻战士,身姿笔挺,在人群中格外显眼。 还有一名战士站在旁边。 云华径直走到两人面前,淡声道: “你们好,我是云华!” 两位军人一听到这个名字,眼睛瞬间亮了,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他们出发前可是听老吴反复叮嘱,今天要接的人是陆团的未婚妻。 也就是他们未来的嫂子! 两人几乎是异口同声,声音洪亮地喊道: “嫂子好!” 两人对视一眼后。 左边脸庞稍圆、看起来更活泼些的战士,立刻挺直腰板,声音又拔高了一度: “嫂子好,我是赵宝军!” 右边个子稍高、面容更显憨厚的战士也不甘示弱,用同样响亮的声音接上: “嫂子好,我是陈志刚!” 第70章 一个孩子不见了 喊完嫂子,又介绍自己后。 两人却不约而同地、有些困惑地眨了眨眼,甚至下意识地用手背揉了揉眼睛。 奇怪,明明人就站在眼前! 但他们却总觉得视线有些模糊,仿佛隔着一层极淡的、流动的水雾,无法将云华的容貌清晰地烙印在脑海里。 只留下一个气质清冷、身形窈窕的印象。 云华对他们的反应恍若未觉,只是淡声道: “车在外面吗?咱们走吧!” 赵宝军反应极快,一眼就看到云华手里提着的行李包。 一个箭步上前,不由分说地接了过来,动作麻利又带着十足的殷勤: “嫂子,我来拿吧!您一路辛苦了!” “不辛苦!”云华微微颔首:“谢谢你们来接我!” “应该的!应该的!” 赵宝军和陈志刚连声说道,能来接陆团的未婚妻。 在他们看来是无上的光荣。 陈志刚立刻在前面引路,三人穿过车站广场,很快来到了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旁。 陈志刚利落地为云华拉开副驾驶的车门: “嫂子,您坐这儿,视野好!” 云华从善如流地坐了进去。 赵宝军则将行李包小心地放到后座。 从市区到他们所在的部队驻地,开车需要六个小时左右。 赵宝军和陈志刚商量好,一人开一段路。 车子启动,驶离了喧嚣的市区。 起初还是平坦的水泥路,但随着路途的延伸,周围的景色逐渐变得荒僻,道路也变成了夯实的土路。 车速不得不慢了下来。 越靠近山区,路况会越差,颠簸是家常便饭,有时候能把人从座位上弹起来。 然而,今天的情况却出乎了两位战士的预料。 赵宝军握着方向盘,开完了第一段相对好走的路程。 当车轮压上那段熟悉的、开始出现坑洼的土路时,他下意识地绷紧了身体,准备应对即将到来的颠簸。 可奇怪的是,预想中的剧烈晃动并没有传来。 车子行驶得出乎意料的平稳。 他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坐在后座的陈志刚,发现对方也正一脸惊奇地看着窗外。 轮到陈志刚开车时,路况更差了。 他们进入了蜿蜒曲折、碎石遍布的山路。 按照往常。 这段路能把人的骨头架子都颠散。 陈志刚全神贯注,小心翼翼地操控着方向盘,准备迎接挑战。 可吉普车依旧平稳地前行着,车身只有极其轻微的、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摇晃。 仿佛不是行驶在崎岖的山路上,而是滑行在平静的湖面上。 “奇了怪了!”陈志刚忍不住小声嘀咕:“今天这路怎么回事!” 赵宝军也挠头。 心里想说这事儿有点邪门! 但谁又愿意颠簸成狗呢! 他们自然不会想到,这异常的平顺,是因为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云华。 云华的目光投向窗外。 山路蜿蜒,两侧是茂密的、属于南方的常绿林木,郁郁葱葱。 与北方冬日的萧瑟截然不同。 到了山脚下一个村子,三人停下来歇了歇脚。 在老乡家里吃了一顿饭。 这才又往山里开。 越往深山里去,空气中的灵气多了一些。 吉普车就这样,在一种超乎寻常的平稳中,载着满心疑惑却又不敢多问的两位战士,和始终淡然如水的云华。 驶向了群山环抱之中的部队驻地。 进山后又是近两个小时的路程,吉普车终于抵达了部队驻地的外围区域。 天色已完全暗了下来。 墨蓝色的天幕上缀着几颗寒星,山里的夜风格外凛冽。 带着刺骨的湿气。 又经过好几道检查严格的哨卡,大山深处才隐约显出部队驻地大门的轮廓。 还没等车子驶近大门,就看见驻地里面呼啦啦跑出来二三十名军人。 他们手里拿着军用手电筒。 橘黄色的光柱在夜色中晃动,很快,这些人全都奔向大门左侧的一条上山小路。 到了驻地大门,赵宝军第一个跳下车。 拦住一个正准备跟着上山的年轻战士,急切地问: “柱子,咋回事?出啥事了?” 被叫住的小战士抹了把脸上的汗: “是李连长家的李学军!傻小子下午跟着他小姑李晓娟上山捡柴火,说是顺便挖点野菜,结果天擦黑了他小姑一个人哭着跑回来, 说是一转眼的功夫李学军就不见了,她在附近喊破了嗓子也没找着!吴政委已经带着一队人上山了,我们刚轮完岗,这不,赶紧过去帮忙!” 陈志刚和云华此时也下了车,站在赵宝军身后,将这番话听得清清楚楚。 云华微微蹙眉,开口问道: “那孩子多大了?” 王柱子这才注意到赵宝军身后还跟着一个气质清冷的陌生姑娘。 愣了一下,还是老实回答: “十二了!本来孩子挺机灵的,五岁那年冬天烧坏了脑子,之后就有点憨傻憨傻的!” 陈志刚和赵宝军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担忧。 他们跟李连长关系不错。 顾不上疲累,两人都想立即上山找人。 但上山之前,得先把陆团的未婚妻送回家属院安置好才行。 还不等两人开口。 就听云华清冷的声音响起: “愣着干嘛!上山找人!” 说完,云华已经往旁边的山道走去。 赵宝军和陈志刚先是一怔,随即心头一热。 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不愧是陆团的未婚妻! 这觉悟,真是没得说! 刚下火车,一路劳顿,连口水都没喝就主动要上山找人! “是!嫂子!”两人异口同声,再无半点迟疑。 除了云华、陈志刚和赵宝军三人。 还有另外二十几个刚换下岗的战士,一起沿着那条崎岖的山路快步前进。 手电光在茂密的林木间穿梭。 呼喊‘李学军’的声音此起彼伏,打破了山里的寂静。 路上,有相熟的战士好奇地低声问赵宝军这面生的姑娘是谁。 赵宝军挺起胸膛,带着几分与有荣焉的骄傲小声介绍: “是咱们陆团长的未婚妻,云华同志!我们刚从火车站接回来!” 这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在小小的搜寻队伍里传开,那些年轻战士们再看云华时,目光里除了最初的好奇,更多了几分由衷的敬佩和亲近。 在这艰苦的边防驻地。 军属的理解和支持尤为珍贵。 云华并未在意这些目光和议论。 指尖在袖中极快地掐算了几下,心头微微一沉。 若是没有外力干预,那个叫李学军的憨傻孩子,会在今夜折损在这片寒冷漆黑的山林之中。 云华没有袖手旁观的原因是。 李学军的意外是人为。 她刚来就遇上,只能说李学军那孩子命不该绝! 队伍行进到一个树木格外茂密的地方。 那里有两条岔道。 一条是平时上山常走的路。 手电光能照出前面搜索队伍留下的杂乱脚印和折断的树枝痕迹。 另一条则是掩在灌木丛后、几乎被藤蔓遮盖的幽深小径。 云华停下脚步。 目光落在那条小径上,语气肯定的说道: “咱们走这边!” 王柱子:“嫂子,那边再往里走是悬崖,路险得很!李学军他小姑来这边好几年了,是知道这情况的,不可能带着李学军往那边走。” 云华神色不变,平静地说:“这样,你们先往上走,我过去看看,要是没人,我再返回来跟上你们,耽误不了多少时间。” 陈志刚和赵宝军接到的任务是安全护送云华回驻地。 按理说不应该让她涉险去走这种陌生荒僻的小路。 但嫂子坚持! 两人莫名生出一种信任感。 “嫂子,我跟你一起去!”陈志刚表态。 “对,多个人多个照应!,我也跟你们一起!”赵宝军也连忙跟上。 最终,他们这支小队分成了两拨。 大部分人沿着主路继续向前追赶吴政委带领的大部队。 陈志刚、赵宝军则跟着云华,拨开浓密的灌木和藤蔓,踏上了那条罕有人至的小径。 陈志刚走在最前面开道,赵宝军在最后面。 云华被两人护在中间。 山路果然崎岖难行,脚下是松滑的落叶和裸露的树根。 两侧的枝条不时刮擦着衣服。 黑暗中,全靠几支手电筒的光柱照亮前方有限的范围。 “你们俩谁知道李学军家里的情况?” 赵宝军开口: “这孩子脑子没烧坏之前特别机灵!但不知道咋回事,他妈更喜欢老二, 就是李学军的弟弟,叫李博安, 李学军出事那天,他妈带着老二去了市里,没带李学军,反正因为这事儿,李连长夫妻俩没少吵架, 李学军烧坏脑子之后,反应比同龄的孩子就慢,上幼儿园老是被人欺负,他妈管过几次,后来受不了别人的指指点点,就带着博安回了川北老家, 李学军这情况,一个人生活肯定是不行,李连长没办法,就把老家的小妹李晓娟接了过来, 帮着照看孩子,顺便做做家务啥的!” “李晓娟来这边照顾李学军好几年了?”云华问。 “是好几年了,李学军六岁那年,也就是出事后第二年,李连长就把他小姑接了过来。” “也就是说,李晓娟在李连长家里生活了六年!” “对!六年!” “结婚了吗?” “没有!” “李连长没给他妹妹找对象?” 陈志刚道:“找了,咋能没找呢,李晓娟刚来这边的时候,就已经十七岁了,第二年满十八,李连长就给她找了好几个年轻后生,都是特别有前途的,好几个后来都升了,但李晓娟当时都没看上!” 赵宝军也说: “李晓娟眼光高得很,我们这样的大头兵她根本就看不上! 部队里面连长以上的军官,多数都结婚了, 没结婚的,也有几个!但平时李晓娟都接触不上,现在李晓娟二十三岁!要是搁我们老家,二十三的姑娘还没嫁出去,那就是老姑娘了!” “李学军的母亲呢?回来过吗?” “没有,这两年,正跟李连长闹离婚呢!但李连长不同意!” 陈志刚和赵宝军都是训练有素的军人。 体能不错,但在这样的地形,快速行进约莫两个小时后,也不免感到呼吸急促。 腿脚有些发沉。 军装里面的衬衣已被汗水浸湿,黏腻地贴在身上。 再看走在他们前面的云华同志。 依旧步履轻盈,气息平稳。 速度丝毫不减。 陈志刚和赵宝军看在眼里,心中惊叹不已。 不愧是陆团啊! 找的嫂子这么厉害! 这体能和山地行进能力,恐怕比他们这些常年训练的都不遑多让! 又艰难地往前推进了一段路。 前方果然没了去路,一道黑黢黢的悬崖断壁赫然出现在手电光柱的尽头。 寒风从崖下倒灌上来。 带着呜咽之声。 赵宝军喘了口气,正要开口说回去。 却见云华并未停留,而是径直走到悬崖边缘,伸手拨开一片及人高的、干枯茂密的野草。 令人惊讶的是,野草后面赫然出现了一条极其狭窄。 几乎是垂直往下的山道! 那山道像是被雨水长期冲刷而成,又或是某种野兽常年踩踏留下的痕迹,仅容一人侧身而过,蜿蜒曲折地通向下方深不见底的黑暗。 一眼望去,险峻异常。 “这里有路!”云华说道。 陈志刚和赵宝军凑近一看,都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这路太危险了! 尤其是在这漆黑的夜里,稍有不慎便是万劫不复。 “嫂子,这太危险了!李晓娟带着李学军肯定不会走这边,咱们还是原路返回吧!” 陈志刚急忙劝阻。 云华道:“我先下去!” “不行!不行!这个绝对不行!要不,还是我们俩先下去探探路!”陈志刚摆手道。 开什么玩笑! 他们两个大男人还在这里呢! 咋能让嫂子去冒险! 赵宝军也开口:“志刚说的对,嫂子,你在这里等我们,我们先下去看看!” 云华回头看了他们一眼。 语气带着一种让人安心的淡然: “你们留在这里接应,我从小在山里采药,这样的路常走,没事的。” 顿了顿,像是为了让他们放心,又补充道: “等我下去了,确认安全,你们再跟上。” 说完,不等两人再反对。 她便从袖口中,拿出一根细长却异常坚韧的、不知何种材质制成的黑色绳索。 动作麻利地将绳索一端牢牢地系在距离悬崖边约两米远的一棵粗壮大树的树干上。 这棵树很大,两人合抱都抱不住。 云华用力拽了拽,确认牢固。 手握绳索,身形一闪,便踏上了那条险峻的羊肠小道,敏捷地向下而去,身影很快融入了悬崖下方的黑暗中。 速度快得惊人! 陈志刚和赵宝军都没反应过来,人已经看不见了。 陈志刚和赵宝军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紧张地趴在悬崖边,用手电筒往下照,却只能看到有限的一小段陡峭岩壁和下方更深沉的黑暗。 山风凛冽,吹得他们遍体生寒。 心中对这位看似柔弱、实则胆魄过人的嫂子,充满了难以言喻的震撼。 第71章 你运气不错 第71章 你运气不错 云华下去也就几分钟的样子。 陈志刚和赵宝军趴在崖边,心焦如焚地向下张望。 除了黑暗和风声什么也捕捉不到时,一个清晰、冷静的声音仿佛直接在他们耳边响起: “我看到李学军了,他在一棵树上,暂时安全!” 这突如其来的声音让两人浑身一震。 下意识地左右环顾,却不见云华的身影。 不等他们细想。 那声音再次响起,语速平稳: “赵宝军脚程快,你回去叫人,告诉吴政委,找到李学军了,人就在崖底, 陈志刚下来帮忙! 放心,这绳索看着细,其实特别坚韧,是采药人专用的绳索,很结实,不会断裂,抓着绳索,沿着山道下来。” 听到李学军的消息,陈志刚和赵宝军都很欣喜。 压根儿都没去想。 云华同志是怎么知道他在军中有‘飞毛腿’这个称呼的细节。 “我现在就去喊人!” 赵宝军毫不犹豫,转身就如离弦之箭般沿着来路狂奔而去。 他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将消息和援兵带来。 陈志刚则深吸一口气。 双手紧紧抓住那根看似纤细、触手却异常坚韧冰凉的绳索。 将身体重心放低。 小心翼翼地踏上那条陡峭得令人心惊的羊肠小道,开始向下攀爬。 山风在他耳边呼啸。 吹得他几乎睁不开眼。 下到约莫一半的时候,云华的声音再次清晰地传入耳中。 “把手电筒关了,脚下踩实!尽量别发出声响!” 陈志刚立刻照做。 ‘啪嗒!’一声关掉了手电。 四周瞬间陷入更深的黑暗。 只有朦胧的月光勉强勾勒出近处岩石的轮廓。 陈志刚深吸了一口气,每一步都踩得异常谨慎,确保脚下踩实了。 就在这极致的安静中,除了风声。 陈志刚隐约听到了一种低沉、粗重的哼哧声,夹杂着某种硬物刮擦树干的声音从崖底传来。 这声音? 是野猪! 陈志刚的心猛地一沉。 作为驻守在此地的军人,他太熟悉这声音了! 这深山老林里,野猪群并不少见。 它们性情凶猛! 尤其是带着崽子的母猪,更是连熊瞎子都敢招惹。 听这动静,数量恐怕还不少! 他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冷汗瞬间浸湿了后背。 李学军那孩子,竟然遇到了野猪群! 他强压下心中的慌,更加小心地向下移动,那野猪的哼哧声、粗重的喘息声,以及獠牙蹭刮的刺耳声音越来越清晰。 甚至能闻到一股随风飘来的、属于野兽的浓重腥臊气。 终于,双脚踩到了相对平坦的崖底地面。 月光勉强透过崖壁上方树木的缝隙,洒下些许清辉。 陈志刚借着这点微光。 看到云华同志就静静地站在他前方约五六米远的地方,身形仿佛与周围的阴影融为一体,若不是特意去看,几乎难以察觉。 然后,陈志刚的视线越过云华同志,看到了让他头皮发麻、几乎要窒息的一幕。 就在前面。 崖底一片相对开阔的洼地里,是黑压压的一群野猪! 粗略一看,竟有十多头! 其中几头体型格外硕大,估摸着得有三百来斤。 披着一身沾满松脂泥浆、如同铠甲的硬鬃毛,长长的吻部不时拱着地面,露出惨白的獠牙,在月光下反射出令人胆寒的微光。 它们有的在烦躁地踱步,更多的则是用身体蹭着树干。 发出‘吭哧!吭哧!’的威胁声! 那绿油油的小眼睛在黑暗中闪烁着凶光。 整个猪群显然处于一种焦躁、戒备的状态,目标明确地围拢在洼地一棵并不算高大的歪脖子树下方。 陈志刚忍不住张大了嘴! 老天,这么多野猪! 这简直就是个野猪窝! 李学军那孩子莫非? 不等他开口,甚至不等他做出任何动作,云华那清晰的声音再次在他耳边响起。 “别慌!也别开口!李学军就在那群野猪的上方,趴在那棵树上,暂时没事,从你的左手边,贴着崖壁,慢慢绕过去!放心,那群野猪的注意力不在你这里。” 陈志刚顺着云华示意的方向,极力望去。 果然在猪群上方那棵歪脖子树的枝桠间,看到了一个蜷缩着的、微微颤抖的小小身影! 正是李学军! 孩子死死抱着树干,吓得连哭都不敢出声。 陈志刚的心揪紧了。 他想说,凭他们两个人,怎么可能从这十几头凶悍的野猪眼皮子底下救走孩子? 这太疯狂了! 但云华同志明确让他别开口。 他只能死死咬住牙关,将满心的慌和质疑强行压下。 他选择相信云华同志。 陈志刚深吸一口气,开始行动。 身体紧贴着冰冷潮湿的崖壁,利用岩石的阴影和洼地边缘的灌木丛作为掩护。 一点一点,极其缓慢地向左侧移动。 每一步都轻得像猫。 生怕惊动那群野猪! 然而,就在他刚刚移动了没几步,令他心脏骤停的一幕发生了。 云华同志,非但没有隐藏。 反而缓缓地、主动地向那群野猪靠近! “云华同志!不能再靠近了!太危险了!” 陈志刚吓得魂飞魄散。 再也忍不住,用气声嘶哑地低喊,一只手已经摸向了腰间的匕首。 准备随时冲上去拼命救人。 云华甚至没有回头。 但冷静的声音再次传入陈志刚的耳中: “别说话,我没事的,你忘了,我常年在山里行走采药,身上有特制的药粉, 野猪闻不到我的气息! 放心!你快速绕到后面,一会儿我扔给你一只兔子,兔子的身上我抹了药,到时候野猪会跟着你走! 记住,别回头,往山崖外面、开阔的地方走! 你把野猪群引开,我才能救下李学军!他快撑不住了!” 她的声音里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笃定和从容。 仿佛眼前这群凶兽不过是几只温顺的家畜。 这奇异的淡定如同暖流,瞬间抚平了陈志刚心中大半的恐慌。 是啊,云华同志常年在山里采药! 肯定有对付野兽的法子! 他不再犹豫,腿上仿佛瞬间被注入了力量,脚下的步子加快,更加敏捷地沿着崖壁向预定位置绕行。 就在他刚刚绕到洼地另一侧,找到一块巨石作为临时掩体时,云华的声音再次响起: “接着!” 陈志刚几乎是下意识地伸出双手。 他甚至没看清兔子是从哪个方向飞来的。 只觉得眼前黑影一闪,一个毛茸茸、带着体温和一丝奇异草药味的兔子就准确地落到他手上。 那是一只肥硕的、还在微微挣扎的灰毛野兔! 几乎就在兔子入手的同一瞬间。 下方洼地里那群原本焦躁徘徊的野猪,仿佛闻到了世界上最诱人的气味。 齐刷刷地停下了动作! 那些闪烁着凶光的小眼睛,猛地转向了陈志刚藏身的方向! 低沉的哼哧声瞬间变成了兴奋、贪婪的嚎叫! “吼呜!” 为首那头体型格外硕大、獠牙狰狞的公猪。 仰头发出一声与之前截然不同的、刺耳却又透着某种怪异腔调的咆哮。 这声音不像是在示威,反倒像是在发号施令? 紧接着,这头公猪粗壮的蹄子不再狂暴地刨地,而是优雅地在地面上轻轻一点。 调转了方向。 它身后的整个野猪群,那十几头原本散乱、焦躁的黑影,如同听到了无声的指令。 动作整齐划一地转身,面向陈志刚。 然而,预想中这群野猪发疯冲撞过来的场景并没有发生。 它们没有狂奔! 没有冲刺! 甚至没有表现出野兽捕食时应有的急切和狂躁。 它们只是……缓缓的走了过来。 是的,迈着一种不紧不慢的步子! 朝着陈志刚藏身的那块巨石,列队走了过来! 更让陈志刚头皮炸裂、几乎以为自己出现了严重幻觉的是。 这群野猪在行进的过程中。 竟然还自动调整了队形! 体型最为庞大的几头公猪走在了最前面。 稍小一些的、鬃毛还没那么坚硬的半大野猪则跟在后面。 而那些明显还是幼崽的小野猪。 则被护在了队伍中间。 一支由野猪组成的、秩序井然的队伍,在朦胧的月光下,踏着整齐的步伐。 带着一种与它们凶悍外表截然不符的步调,一点一点的走过来。 这个画面太过魔幻! 太违背常理! 以至于陈志刚张大了嘴,眼睛瞪得如同铜铃。 大脑在这一刻彻底宕机! 完全无法处理眼前这超乎想象的一幕。 他抱着怀里那只还在微微动弹的兔子,僵在原地。 只是呆呆地看着那群越来越近的、如同被施了魔法般的野猪群。 寒风掠过崖底。 吹动灌木发出沙沙声响。 却掩盖不住这群野猪喉咙里发出的、那种满足又渴望的‘哼哼’声。 这声音透着一种说不出的怪异和温顺! “愣着干嘛,转身往山崖外面走,别怕!野猪被兔子身上的气味儿吸引,不会冲撞到你,你就当是散步, 往外走,把它们引开!我把李学军救下来!” 云华淡定的声音在陈志刚耳边响起。 陈志刚想走,但他动不了! 伸手用力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剧烈的疼痛让他彻底缓过劲儿来! 深吸一口气,小声开口: “云华同志,我能说话吗?” “问吧!” “我往山崖外面走,走出这个崖底之后呢!我该怎么办?” “把它们带回驻地!” 云华的回答言简意赅! 却让陈志刚脚下一个趔趄,差点摔倒! 把这十几头野猪带回驻地? 陈志刚目光扫过这些野猪,等等……陈志刚的眼睛猛地瞪大了几分! 心脏因为那个念头而砰砰直跳! 肉! 这些野猪的身上,可都是实实在在的肉啊! 驻地缺啥? 除了各类物资,最缺的就是油水,就是肉! 战士们常年训练,站岗放哨,体力消耗巨大,谁不盼着能多吃几口肉? 这一头野猪,起码能出百十斤肉。 这十几头…… 我的老天爷! 刚才的恐惧瞬间就被一股巨大的惊喜压下。 陈志刚眼角眉梢都控制不住的扬起了笑意! 抱着兔子的手因激动而微微颤抖。 陈志刚猛地转身! 不再犹豫,抱着兔子,迈着轻快的步子往崖底外面走去。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野猪肉炖粉条! 红烧野猪肉、猪油炒菜! 脚步不由得更加坚定有力。 而在他身后,野猪群迈着整齐的步子跟了上来。 云华隐在暗处,目光清冷地看着陈志刚引着野猪群渐渐远去,直到它们走出约十米开外。 她才悄无声息地迈步,来到那棵歪脖子树下。 树上,李学军依旧死死抱着树干,小脸煞白,嘴唇哆嗦,那双因为儿时高烧而显得比常人迟钝几分的眼睛里,充满了巨大的恐惧和一丝茫然。 云华对上他那双呆呆的眼神。 语气里听不出什么情绪,只淡声道: “小子,你运气不错!” 随后,她屈指一弹,一道带着淡淡药香的莹白光点,如同夏夜流萤,精准地射入李学军因惊吓而微微张开的嘴里。 李学军甚至都没看清那是什么,只觉得口中一凉。 一股难以形容的、带着草木清香的暖流瞬间滑入喉咙,随即弥漫开来,流向四肢百骸,让他冰冷僵硬的身体似乎都暖和了几分。 连带着心口的惊悸都平复了不少。 那东西入口即化,根本没给他任何反应的时间。 紧接着,云华抬起右手,拇指和中指轻轻一搓,打了一个清脆的响指。 “啪!” 声音不大,却仿佛带着某种奇异的魔力。 树上的李学军只觉得眼皮陡然变得沉重如山,脑子里最后一点模糊的意识也瞬间被黑暗吞噬,小脑袋一歪,抱着树干的手无力地松开。 整个人软软地从五六米高的树杈上栽落下来。 然,他并未摔落在冰冷坚硬的地面上。 就在他下坠的瞬间,一只突然出现的黑色蝴蝶,飞到那棵树下,双翅倏然展开。 它的身躯在月光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变大,眨眼间便化作了一只翼展接近两米、通体乌黑、唯有翅膀边缘勾勒着一圈暗金色神秘纹路的巨大凤蝶! 它翩然飞起,接住了坠落的李学军。 黑色蝴蝶轻轻扇动着巨大的翅膀,带起微弱的气流,托着背上昏睡的孩子,悬浮在半空,安静地等待着。 云华看到这奇幻的一幕,神色如常。 轻轻挥了挥手,那巨大的黑色蝴蝶便如同最忠实的仆从,托着李学军,缓缓地、平稳地扇动翅膀,无声地跟随着云华的脚步,向着山崖之外飞去。 月光将这一人一蝶的身影拉长,投射在崎岖的山路上,构成了一幅静谧而神秘的画卷。 第72章 它们很乖的 赵宝军自己都惊异于自己的速度。 他在军中是公认的‘飞毛腿’! 五公里越野常年拔尖,脚底板磨出的老茧比鞋底还厚。 但就算如此,从悬崖边返回大路,再追上比他们早出发一个半小时的吴政委带领的大部队。 按常理至少也需要三个小时的时间。 而且还是拼尽全力的急行军。 可今晚邪门了。 他只觉得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 脚下生风! 崎岖的山路在他脚下仿佛变得平坦起来,那些盘根错节的树根、松动的石块非但没有成为阻碍,反而助推着他前行。 耳边风声呼啸,两旁的树木黑影飞速倒退,他甚至有一种在低空飞掠的错觉。 不到一个小时。 前方就出现了隐约的手电筒光柱和嘈杂的人声。 他追上了! 赵宝军不知道的是,在他转身去找吴政委报信的刹那间。 云华指尖弹出了两点淡金色的光。 悄无声息地没入了他的脚底。 “政委!吴政委!” 赵宝军喘着粗气冲到队伍前面,找到了正在指挥搜索的吴政委。 “赵宝军?你怎么来了?云华同志已经接回来了?” 吴政委四十多岁,面容刚毅。 “接回来了!吴政委,我是想说,李学军找到了!”赵宝军满脸欣喜的喊道。 “什么?” “李学军找到了,人在崖底!” 吴政委一愣,他们之前也考虑过山崖那边,但那条路太险。 而且李晓娟说她带着李学军就在这附近。 这里距离山崖那边可有三个小时的路程,李学军,一个几岁的孩子,再怎么憨傻,也不可能去山崖那边! 驻地里的家属包括所有的孩子,大大小小,全都被警告过。 不准去山崖那边,尤其是崖底,那里可是有野猪出没的。 十分危险! “人怎么样?受伤没有?”吴政委问。 赵宝军摇头道: “不知道,具体情况我不清楚!是云华同志发现李学军的,云华同志让我先回来报信!” “云华同志去了崖底?”吴政委的声音陡然拔高! 赵宝军点头:“是的!” “胡闹!怎么能让云华同志去山崖那边呢!云华同志的身份你是知道的,她是陆团的未婚妻,初来乍到,这要是出点事情,怎么跟陆团交待!” “我……云华同志说她没危险!” “她一个姑娘家家的,去了崖底,能没危险?” “吴政委,你可能还不知道,云华同志从小在山里长大,常年在山里采药!她说她不会有事,让咱们赶过去接应!” 吴政委悬着的心这才放下了一半,但依旧悬着。 立刻转身下令:“全体都有!目标,崖底出口方向,急行军!叫上卫生员,快!” 队伍立刻转向。 朝着崖底出口的方向快速行进。 与此同时,崖底之下,通往出口的山路上。 陈志刚此刻的心情。 已经从最初的惊恐、震惊,转变为一种难以言喻的轻松和美滋滋。 他走在最前面。 怀里抱着那只灰兔子。 他真就像云华同志吩咐的那样,如同在散步。 只是这散步的阵容有点空前绝后。 他的身后,跟着一支浩浩荡荡、秩序井然的野猪队伍! 大的领头,小的居中,步伐统一。 哼哼声都显得那么有节奏。 它们绿油油的小眼睛不再凶悍,反而透着一种温顺的光,紧紧盯着陈志刚,或者说盯着他怀里的那只兔子。 这感觉,太魔幻了! 陈志刚甚至偷偷掐了自己好几下,确认不是做梦。 他一边走,一边忍不住咧嘴傻笑。 今晚发生的一切,绝对够他吹一辈子牛了! 云华同志太厉害了! 采药人都这么神通广大的吗?她那药粉,简直是神物啊! 能找人,能驯野猪! 他对那位尚未谋面的陆团长,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敬佩。 能找到这样的未婚妻,陆团长可太厉害了! 云华和那只托着李学军的黑色蝴蝶,则慢悠悠地跟在野猪群后面十米远的地方。 巨大的黑色蝶翅在月光下几乎不反光,如同融入了夜色。 只有近距离才能看清那梦幻而诡异的景象。 云华步履从容。 走了大概一个多小时后,他们终于走出了崖底那片区域,来到了地势较为开阔的山谷入口。 吴政委他们还没到。 陈志刚抱着兔子,引着野猪群,沿着山路继续往驻地方向走。 又走了差不多一个小时。 远处终于传来了密集的脚步声和人声,还有晃动的光柱。 “终于来了!”陈志刚精神一振。 很快,他就看到吴政委、赵宝军带着大部队,以及抬着担架的卫生员,气喘吁吁地迎面跑来。 领导来了! 陈志刚立刻挺直了腰板,脚下的步子也下意识地走出了标准军姿的感觉。 吴政委一群人最先看到的就是陈志刚。 所有的手电筒光柱,瞬间全都聚焦到了他以及他的身后。 然后,所有人的脚步都停了下来!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固了。 吴政委,这位经历过无数大风大浪的老兵,嘴巴微张,手电筒差点脱手。 他身后的几十名战士,包括赵宝军在内。 所有人都如同被施了定身法,僵在原地,瞪大了眼睛,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 月光和数十道手电光柱的照射下。 陈志刚的身后,是黑压压一片、排列整齐、步伐沉稳的野猪群! 大的如同小牛犊,獠牙在光线下泛着冷硬的光泽。 小的跟在后面,哼哼唧唧。 这画面…… 山林里只有野猪群沙沙的脚步声和战士们粗重的呼吸声。 一时之间,竟然没人说话。 空气中弥漫着一种极致的安静和荒谬感。 一直到陈志刚走到吴政委面前,压抑着激动,尽量用平稳的声调报告: “报告政委!李学军找到了!” 吴政委仿佛被这一声报告惊醒,他猛地抬手,用力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发出‘啪!’一声脆响。 半天才找到自己的声音。 带着浓浓的困惑和震惊:“李学军他人呢?” 不要告诉他李学军人是找到了,但已经葬身猪腹! “在后面!云华同志带着呢!” 陈志刚侧身,示意后方。 吴政委的目光越过陈志刚,看向那支沉默的野猪队伍,暂时没看到人,他的视线又回到了眼前这群野猪身上,手指有些颤抖地指着它们: “这些野猪……” 陈志刚这才反应过来政委在问什么,他十分激动,声音都拔高了几分,带着一种与有荣焉的骄傲: “报告政委,这些是野猪!李学军从山上掉下来,掉到一棵树上,下面就是这群野猪!要不是云华同志,可就危险了!” “我知道它们是野猪!” 吴政委的声音都有些变调了,他指着那群异常安静的野兽:“我想问的是,这些野猪,它们咋了?” 他简直无法理解,野猪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纪律性了? 这比看到它们发狂冲锋还让人心惊。 “没咋呀!”陈志刚一脸理所当然:“它们很乖的!一直跟着我走!” “对!我就是想问,它们为什么这么乖?为什么要跟着你走?” 吴政委几乎是在低吼了。 真是要命!这完全颠覆了他的认知。 陈志刚这才彻底明白政委的困惑所在,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兴奋地举起了手里那只似乎有些懵懂的灰色兔子:“报告政委,是它的功劳!” “……” 现场一片死寂。 所有人的目光,从野猪群身上,齐刷刷地转移到了陈志刚手里那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灰兔子身上。 一只兔子的功劳? 这……这怎么去理解? 一只兔子,能让一群凶悍的野猪变成乖顺的绵羊? 这比说野猪自己排队做广播体操还要离谱! 怎么可能! 吴政委觉得自己的脑子有点不够用了,他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说清楚点!到底怎么回事!” “哦!是这样……” 陈志刚正准备将云华如何用兔子吸引野猪、如何让他引开野猪群、如何救下李学军的经过详细汇报。 就在这时,一道清冷、平静的声音,清晰地传入了在场每一个人的耳中,仿佛就在他们身边说话一样: “兔子身上我抹了特制的药粉,因为这些药粉,这些野猪才这么听话的,你们最好让开路,让陈志刚带着野猪先回驻地! 药粉是有时效的! 还有,关掉手电筒!有担架吗?李学军在后面,需要救治。” 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再次让所有人浑身一震! 他们惊愕地四处张望,却看不到说话的人在哪里。 吴政委毕竟是经历过战火考验的领导,虽然心中惊骇无比,但立刻抓住了重点。 先处理眼前这不可思议的状况。 他强压下心中的惊涛骇浪,立刻下令: “全体都有!关掉手电筒,立刻让开道!快!” 战士们虽然满心震撼和好奇,但令行禁止,迅速关掉手里的手电筒,向山路两侧分开,中间留出了一条宽阔的通道。 随后,在几十双眼睛的注视下。 陈志刚再次挺起胸膛,抱着那只灰色的兔子,迈着稳健的步伐。 从他尊敬的政委和战友们面前走过。 而他的身后,那支庞大的野猪队伍,也保持着整齐的队形,顺从地跟着他,穿过人群,朝着驻地的方向,继续它们这场奇异的‘行军’。 有人下意识地开始数: “一、二、三……十……十五……二十……二十五!老天!二十五头!大的小的加起来整整二十五头野猪!” 这数字让所有人再次倒吸一口凉气。 这么多的野猪,要是平时在山上遇到,他们一个排都得谨慎应对。 现在居然就这么温顺地被一个人、一只兔子引着,带回驻地了? 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吴政委看着这一幕,这位枪林弹雨里眉头都不皱一下的老兵,也震惊地瞪大了眼睛。 嘴巴张了又合,合了又张,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只是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配枪,确认自己不是在做梦。 等野猪群浩浩荡荡地走完。 身影逐渐消失在通往驻地的山路拐角,众人这才将目光投向野猪群来的方向。 月光下,只见一个身形纤细的姑娘,静静地站在山路旁一块巨大的岩石边上。 她气质清冷,面容在月光下看不真切。 却自有一股让人无法忽视的沉静气度。 而在她身旁的那块大石头上,正安静地躺着一个孩子。 正是失踪了大半天、让全驻地揪心的李学军! 孩子身上盖着一件陌生的外套,呼吸平稳,仿佛只是睡着了。 赵宝军激动地低声对吴政委说: “政委,那就是云华同志!我们刚到驻地的时候,得知李学军走丢了,云华同志也跟着一起上山!没想到会在山崖那边发现李学军!” 吴政委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军帽和衣领,带着仍未散去的震惊,快步向云华走去。 今晚发生的一切。 注定将成为一个传奇,在这边境的军营里,流传很久,很久…… 李学军的小姑李晓娟,她也在队伍里面。 一直焦急地跟在队伍末尾,心里像揣了只兔子,七上八下。 此刻看到吴政委朝着岩石边那个陌生姑娘走去。 她再也按捺不住,冲了过去! 一边跑一边带着哭腔喊:“李学军!李学军!你可吓死小姑了!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可怎么跟你爸交代啊!” 她声音尖利,带着后怕和激动,在寂静的山谷里显得格外刺耳。 眼看她就要扑到跟前。 云华眉头微蹙,清冷的声音响起: “别喊!李学军晕过去了!先送他回驻地卫生所,让医生检查!” 李晓娟猛地刹住脚步。 喉咙里的话一下子堵住了,只剩下小声的抽噎。 下意识地用袖子擦着眼泪。 吴政委上前一步,郑重地对着云华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眼神里充满了感激:“云华同志,辛苦了!” 千言万语,此刻都凝聚在这个军礼之中。 他没有多问,现在最重要的是孩子的安危。 转身招呼早已待命的卫生员: “快!把李学军放上担架,动作轻点!小心头部!” 两名卫生员赶紧上前,小心翼翼地将昏迷中的李学军转移到担架上。 固定好,抬起就走。 大部队也开始调转方向,朝着驻地的灯火处返回。 第73章 打电话 回去的路上。 吴政委特意放慢脚步,与云华并肩而行。 他看着身边这个年纪不大、却透着与年龄不符的沉静姑娘,由衷地说道: “谢谢你,云华同志!今天要不是你,后果不堪设想!” 他不敢想象,如果不是云华同志坚持去了山崖那边寻找。 等他们大部队找到山崖那边的时候。 李学军极有可能支撑不住,从树上摔下来。 那后果…… 云华语气淡然:“正好遇上!” 她越是这般轻描淡写,吴政委心中的震撼和感激就越深。 这哪里是‘正好遇上!’那么简单? 仅那二十多头野猪! 就不是普通战士能应付得了的。 李晓娟跟在人群里。 几次三番想要挤到云华和吴政委身边。 她想知道云华跟陈志刚到底是在哪里找到李学军的?当时又是个什么样的情况? 她踮着脚,试图从战士们之间的缝隙里钻过去,嘴里小声念叨着: “同志,麻烦让让,我问个事儿!” 可云华和吴政委身边自然而然地围拢着好些战士。 他们安安静静的,没有随意插话,但都竖着耳朵,目光灼灼地看着云华。 仿佛在仰望一位英雄。 李晓娟哪里挤得进去。 吴政委眼角余光瞥见了李晓娟的举动,眉头微皱,停下脚步,转过身,声音带着一丝不容置疑的威严:“晓娟同志!你怎么还在这里?” 李晓娟吓了一跳,立刻站直了些: “政委,我……我就是想问一问!” 吴政委看着她,语气严肃中带着提醒: “有什么问题,等孩子醒了,情况稳定了再问也不迟!你现在最重要的是跟上卫生员,去卫生所照顾李学军! 他是你侄子,受了这么大惊吓,身边不能没有人贴身照顾!李远不在家,你就是李学军最亲的人!” 吴政委这番话声音不小。 周围不少战士都听到了,目光齐刷刷地看向李晓娟。 对啊,她是李学军的亲小姑! 孩子刚找回来,人昏迷着,被送去卫生所了,她这个当小姑的,不第一时间跟去照顾,怎么还在这儿挤来挤去想打听事儿? 感受到周围投来的异样目光。 李晓娟的脸瞬间涨红了,火辣辣的。 她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妥,支支吾吾地应了一声: “哎!我这就去!” 说完,再不敢停留。 低着头,加快脚步,朝着前方担架的方向小跑着追了上去。 身影很快消失在队伍前头。 吴政委原本心里还惦记着那神奇药粉的事,琢磨着要是能多配制一些,以后部队在山林里拉练、执行任务时,岂不是能大大减少遭遇野兽袭击的风险? 这可关系到战士们的生命安全。 但被李晓娟这么一打岔,他也不好再追着问了。 毕竟云华同志刚来,一路劳顿,又经历了晚上这番惊心动魄,现在紧盯着问药粉的事情,显得不近人情。 也不合规矩。 心想‘等知行完成任务回来,让他自己去问!云华同志是他未婚妻,总好说话些’。 打定主意,吴政委便不再提这茬。 转而和颜悦色地聊起了家常。 吴政委是搞政工出身,最擅长的就是把握谈话节奏,让人如沐春风。 随军家属的政审材料是他亲自把关的。 云华家在安平县青槐村。 根正苗红,社会关系简单。 吴政委的语气亲切得像自家长辈,既表达了关怀,又丝毫不触及隐私,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 云华开口问: “吴政委,回到驻地后,我能先给家里打电话报个平安吗?” 吴政委立刻从善如流,笑道: “当然可以!这是应当应分的!一会儿让赵宝军直接带你去我办公室打!” 一行人回到灯火通明的驻地,吴政委让赵宝军领着云华去打电话。 赵宝军麻溜地提起云华的行李包,在侧前方引路: “嫂子,这边请,政委办公室在这边。” 到了办公室,赵宝军熟门熟路地接通了外线,将话筒递给云华,然后便自觉地退到门外等候。 顺手带上了门,给云华留出私密的空间。 云华拨了陆家的电话号码,电话‘嘟……嘟……!’地响了几声后,被迅速接起,传来周墨韵那辨识度极高的、带着点儿京城腔调的爽利声音。 语速很快:“喂?哪位呀?” “嫂子,是我,云华!” “哎哟!是云华啊!”周墨韵的声音瞬间拔高,充满了惊喜和急切:“你可算来电话了!到了吗?路上怎么样?火车挤不挤?没遇着什么麻烦吧?见到知行没有?他是不是在边上?让他听个电话!” 一连串的问题如同竹筒倒豆子,噼里啪啦砸了过来。 云华等她这一串话问完,才语调平稳地逐一回答: “到了,一路顺利,火车上没见到知行,他任务还没结束!” “还没回啊?”周墨韵的声音立刻带上了浓浓的担忧。 “放心吧,嫂子,不会有事的!”云华的声音依旧没有什么起伏:“他过几天就回来了。” 不知怎的,听云华这么说。 周墨韵心里那块大石头好像真被挪开了一点儿。 接着,又换了个话题,语调重新轻快起来: “对了,你那边天气咋样?听说南边冬天也湿冷湿冷的,可别冻着!” “比北方暖和,还好!”云华言简意赅。 “那就好!” 周墨韵放下心,话头立刻又转向了家里的情况,开始事无巨细地说起来,带着家长里短特有的热乎气儿: “跟你说个事儿!今天上午,魏厂长,就是春晓那对象,特意上家里来了!叫春晓一起去看房子!春晓有点不好意思,要拉上我,我琢磨着,反正也没啥事,就跟着去了, 你还别说,魏厂长那院子真不赖! 独门独院儿的,虽说不大,但收拾得那叫一个干净利落,窗明几净的!里面家具齐全,样样都有,锅碗瓢盆啥啥都不缺,还一水儿的都是新的! 可见魏厂长是用了心的! 位置也好,离春晓单位不算远,看完房子,我看春晓跟魏厂长两人说着话,怪好的! 我就坐车先回来了,春晓那丫头,到现在还没影儿呢! 我走的时候听魏厂长说要带她去尝尝新开的一家老莫餐厅,吃了饭再去看电影,估计得晚点儿才送她回来, 从昨天起,老爷子就开始问你是不是要到了,担心你呢!” 云华笑问:“老爷子不在家?” “吃了晚饭,就出门遛弯去了,估计是去找胡同口的老张头杀两盘象棋!精神头好着呢!吃了你给的药,现在走路利利索索的,我跟你说, 好些人都问呢,说咱家老爷子咋瞅着精气神儿是越来越好了呢! 不过,你放心!外人是不会知道的!老爷子说了,你弄药这事儿谁都不许往外说!” 说到这里,周墨韵顿了顿,话题又绕了回来: “不过话说回来,我看魏厂长这人是真不错!说话办事稳稳当当的,特有分寸! 对咱家春晓那也是没得说,体贴又尊重! 春晓能找到这样的,我这当嫂子的,也算是放心了,你不知道,以前她过的那些日子,算了,过去的事情就不提了!” 云华安静地听着。 仿佛能看到电话那头,周墨韵正满脸是笑地絮叨着。 偶尔发出‘嗯!’‘是不错!’。 表示她在听。 周墨韵也不在意云华的沉默,自顾自地又聊起了杂七杂八的事情。 副食店那边来了什么紧俏货,一说到这些,周墨韵就忍不住问云华缺不缺啥东西? 缺什么一定要说。 她从京城这边买了给云华邮寄过来。 眼看聊了有一阵子了。 周墨韵这才意犹未尽地准备收线,刚说了句‘那就先这样,你刚到,也早点休息’,忽然又拔高声音: “哎哟!你瞧我这记性!差点就忘了!” 云华将话筒稍稍拿远了一些。 只听周墨韵语速极快地继续说道: “江队!就那个黑黑壮壮的江队长,昨天专门来家里了一趟!他让我务必告诉你,你放心,你要的那些东西,他都按你说的,一样不落全都置办齐了! 已经安排好了车,直接给你们发到驻地那边去, 还说收货人写的是知行的名字,估摸着过些日子就能到,对了,还有还有, 你特意要找的那些药材种子,你大哥找朋友问到了一些,已经打包好,给你邮寄过去了,你留意着点。” 她喘了口气,立刻又接上: “今天魏厂长不是来咱家了嘛,听说了这事儿,他可上心了!立马就说他认识几个搞药材种植和供销的朋友,门路广, 答应也帮你仔细打听打听,要是弄到了,就直接给你邮寄过去!你看看,这人多热心!” “好,知道了!谢谢嫂子,有机会也替我谢谢江队和魏厂长。” “跟嫂子还客气啥!行了,不跟你说了,你刚到一个新地方,凡事多留心,照顾好自己!有啥事就给家里打电话!” 周墨韵叮嘱了又叮嘱,这才挂了电话。 听着话筒里传来的‘嘟嘟’的忙音。 云华缓缓放下电话。 周墨韵那充满生活气息的、略带聒噪却又无比真诚的关怀,仿佛还萦绕在耳边。 却并不让她讨厌。 云华转身,推开政委办公室的门。 等在外面的赵宝军立刻迎了上来。 “嫂子,忙活这大半天,饿了吧!今天肯定是没时间开火做饭了,要不咱们先去食堂凑合一顿?明天再收拾开火。” 云华对此并无异议,关键是她也不会。 点头说:“好!” 食堂就在西面,不远,几步就到了。 还没走到食堂门口,远远就听见里面人声鼎沸,比往常开饭时还要热闹数倍。 间或还夹杂着几声激动的争论和孩子们兴奋的尖叫声。 这与夜晚军营惯有的肃静氛围很是不同。 “咦?今儿食堂咋这么热闹?”赵宝军挠了挠头。 云华挑眉:“可能是因为野猪!” 等他们走到食堂大门前,好家伙! 只见食堂里面、外面的空地上,乌泱泱地聚满了人。 除了刚结束搜索任务、还没来得及换下脏污军装的战士们,更多的是从家属院内闻讯赶来的随军家属和那群孩子! 原来,陈志刚带着二十五头野猪回驻地的消息,像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激起的涟漪瞬间扩散到了整个驻地。 养猪班的班长老赵,是第一个得到消息的。 当他听到‘二十五头野猪’的时候,手里的烟卷都差点掉了。 几乎是趿拉着鞋就跑了出来。 当他看到那被临时用木栅栏围起来、黑压压一片、哼哼唧唧的野猪群时,激动得嘴唇都在哆嗦! 他是行家,一眼就看出这里面有几头骨架粗壮、品相极好的公猪和母猪,这要是留下来做种猪。 再配上那些半大的架子猪和活泼的猪崽,他们驻地的养猪事业简直能迈上一个新台阶! 实现肉食部分自给都大有希望! 他的第一反应就是保种!必须保种! 除了实在不能留的,那些半大的野猪也必须留下,养肥了再杀,那才划算! 几乎是前后脚。 食堂主任老王也带着几个炊事员火急火燎地赶到了。 老王掌管着全团上下千百号人的伙食。 天天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发愁。 过年期间供应稍微好了点,但那也是杯水车薪,战士们肚子里缺油水啊! 此刻他看着栅栏里那些膘肥体壮的野猪。 老王眼睛都在冒绿光。 仿佛已经看到了大盆的红烧肉、喷香的骨头汤! 他的想法简单直接。 改善伙食!立刻!马上! 让辛苦了一年的战士们,尤其是在这年还没过完的正月里,实实在在吃上一顿好的! 于是,在这食堂门口。 一场关于‘长远发展’与‘眼前实惠’的辩论会就此展开。 吸引了里三层外三层的观众。 老赵挥舞着胳膊,试图讲道理: “王班长!老王!你听我说!咱们目光要放长远!这些猪,尤其是这几头。” 他指着那几头已经看好的健壮的种猪: “你看看,这都是种猪啊!是能下崽的!那是咱们驻地养猪场的希望!那些半大的,养到下半年,一头能多出几十斤肉!现在杀了,是!能吃上肉了!大家高兴了,可以后怎么办?战士们想吃肉了怎么办?” 第74章 争论 食堂主任老王双手叉腰,寸步不让。 声音洪亮得压过了周围的嘈杂: “老赵!你别跟我扯那些远的!我就问你,战士们为了找李连长家那傻小子,山里山外、沟沟坎坎跑了大半夜!鞋磨破了没有?衣裳刮烂了没有?累不累?饿不饿?” 他的话语极具煽动力。 目光炯炯地扫过围观的战士们,手指点向那些刚从山上下来、军装上还沾着泥土草屑、脸上带着明显疲惫,但眼里有光的年轻面孔: “你看看他们!一个个大小伙子,正是能吃能喝长力气的时候! 过年食堂好不容易弄来点肉,每人分了几片,够干啥的?塞牙缝都不够! 那点油腥,早就消耗没了! 肚子里的馋虫都快饿死了!” 他越说越激动,唾沫星子在灯光下飞舞: “现在!老天爷开眼,云华同志本事大,把这群祸害庄稼的玩意儿弄回来了! 这现成的肉就摆在眼前,香喷喷的野猪肉啊! 不让辛苦了的同志们立刻、马上吃顿好的,实实在在解解馋,补补身子! 你对得起他们今晚流的汗, 对得起他们平日里保家卫国受的累吗?” 老王猛地一拍自己的大腿,发出‘啪!’的一声响,脸上露出一副痛心疾首、仿佛受了天大委屈的表情,声音又拔高了一个度: “要是守着这么多肉,还让同志们继续清汤寡水地啃窝窝头,我这食堂主任也没法干了!” 他这番连珠炮似的话语,带着浓重的情绪和极强的代入感,瞬间赢得了在场绝大多数战士和家属的共鸣。 尤其是那些刚参与搜救、肚子里早已空空如也的战士们,感同身受,纷纷出声附和: “王主任说得对!咱就想吃口肉!” “但赵班长说的也没错,细水长流嘛!” “赵班长,先杀了吃肉让大家伙儿高兴高兴!猪以后再养!” “这里面不是还有几头小猪仔嘛!你把它们养肥了!” 尤其是那些孩子们,简直比过年那会儿还要兴奋,他们挤在人群前面,小脸冻得通红也毫不在意,一个个踮着脚尖,小手扒着前面大人的衣角,眼睛瞪得溜圆,叽叽喳喳地议论着: “快看快看!那个猪的牙好长!像故事里的大怪兽!” “哇!那个小猪崽在吃奶呢!” “娘,咱们晚上能吃上猪肉不?” “吃吃吃!就知道吃!” 女人们也聚在一起,指着野猪群评头论足: “哎呦,你看那头黑的,真肥实!要是宰了,能熬不少油呢!” “可不是嘛!这野猪肉肯定香!就是估计有点柴,得好好炖。” “听说是一个刚来的叫云华的姑娘弄回来的?真的假的?一个姑娘家的,这么厉害!” “不是人家姑娘厉害,是那姑娘的药粉厉害,你没听说嘛?这些野猪全都是被那种药粉勾着,弄回来的!” “那药粉不就是人家姑娘弄的,我说那姑娘厉害,也没错呀!” “那姑娘是哪家亲戚?”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云华姑娘是咱们陆团的未婚妻!” “陆团的未婚妻?真的假的?” “陈志刚亲口说的,说他跟赵宝军一早就赶到火车站,那是吴政委的命令,说得清清楚楚,接陆团的未婚妻!这还能有假!” “哎哟,那可得好好瞧瞧,陆团的未婚妻呢,长啥样啊,你们见到没有?” 更多的小孩子则是笑着跳着喊: “吃肉!吃肉!” 整个食堂区域人声鼎沸,孩子们的欢叫声、大人们的议论声、战士们的哄笑声交织在一起,混合着野猪群发出的哼哧声。 空气中都弥漫着一种期待和欢快的情绪,连寒冷的夜风似乎都被这人气给烘暖了几分。 这突如其来的野猪群,给这个位于边境线上、时刻保持警惕的军营,注入了一丝难得的、带着烟火气的活力与喧嚣。 坚持要保种养猪的老赵显得势单力薄,他张了张嘴,看着众人,一时竟不知该如何反驳,只能焦急地搓着手,脸上写满了无奈。 赵宝军护着云华,费力地想从人群外围挤进去吃点东西,却发现根本挤不动。 他哭笑不得地对云华说: “嫂子,这阵仗,怕是挤不进食堂了!” 云华站在人群边缘,平静地看着这热闹非凡的场面,目光扫过那些兴奋的孩子和激动的战士们,最后落在那个被临时围起来的猪圈上。 她倒是没想到,自己随手为之,竟引起了这么大的轰动。 正当围观人群议论纷纷、孩子们兴奋雀跃之时。 一个洪亮而带着威严的声音传了过来: “都围在这儿干什么呢?像什么样子!”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吴政委处理完卫生所那边的事情,大步流星地走了过来。 他脸上带着一丝疲惫,但眼神依旧锐利。 人群自动分开一条道。 吴政委一眼就看到了站在人群外围、神色平静的云华和护在她身边的赵宝军。 他脸上立刻露出笑容,朝云华招手: “云华同志,过来!到这边来!” “正主儿在这儿呢,你们俩争个什么劲儿?” 云华在众人好奇、探究的目光中,步履从容地走到吴政委身边。 她进入部队驻地后。 便解除了之前为了减少麻烦而施加在面容上的模糊术法。 此刻,在食堂门口明亮的灯光和周围手电筒的光晕交织下,她的容貌清晰地呈现在所有人面前。 刹那间,原本喧闹的场面竟然出现了片刻的寂静! 几乎所有见到她的人,都被惊艳到了。 云华穿的是那件枣红色的厚棉外套,里面穿了一件乳白色的高领毛衣。 下面是一条藏蓝色的棉裤。 身形纤细挺拔,肌肤在灯光下显得白皙细腻,仿佛上好的羊脂玉。 五官精致得跟仙女似的。 眉不描而黛,唇不点而朱。 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双眼睛,清澈得像山涧的泉水,却又深不见底,带着一种与年龄不符的沉静和淡然。 她站在那里,明明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和表情,却自然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气场。 “嘶!”不知是谁倒吸了一口冷气。 “老天爷,这就是陆团的未婚妻!” “这也……太俊了吧!” “比电影里的那些明星还要漂亮!” “怪不得,咱们给陆团介绍了多少姑娘,人家陆团愣是一个没瞧上!” 低低的惊叹声如同潮水般在人群中蔓延。 战士们大多是二十啷当岁的小伙子,哪里见过这样气质与容貌俱佳的姑娘。 一个个看得眼睛发直,又不敢太过放肆,只能偷偷地看。 家属院的女人们更是交头接耳。 目光中充满了羡慕和好奇。 吴政委将众人的反应看在眼里,心中也有些感慨,之前夜色里,他还真没注意到,云华这姑娘的长相这般出众! 知行这小子,真是好福气。 吴政委清了清嗓子,朗声道: “都静一静!今晚能找到李学军,能把这群祸害庄稼、威胁咱们驻地安全的野猪群弄回来,头功得记在云华同志身上! 是她发现了李学军,也是她用药引开了野猪群!咱们是不是该听听功臣的意见?” 这话如同在滚开的油锅里滴进了冷水,瞬间炸开了! 众人这才从对云华容貌的震惊中回过神来。 想起了她做的这两件事! 找到了失踪的李学军,带回来二十多头野猪! 这不仅仅是长得好看啊! 这是有真本事! 看向云华的目光顿时又多了深深的敬佩和不可思议。 老王和老赵也都眼巴巴地看向云华。 吴政委和颜悦色地问:“云华同志,你看这些野猪,怎么处理合适?老王想杀了给战士们改善伙食,老赵想多留些养起来,你拿个主意。”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云华身上。 云华目光平静地扫过那群躁动不安的野猪,又看了看周围那些眼中带着渴望的战士们和家属,最后看向吴政委,声音清晰地传入每个人耳中: “留下那几头幼崽,其他的,都吃了吧。” “啊?全宰了!” 老赵下意识地惊呼一声,脸上露出痛惜的神色。 老王则是一拍大腿,脸上笑开了花: “听听!云华同志说得对!就该吃了!” 云华顿了顿,看向老赵,难得地多解释了一句: “知行在京城的时候想办法采购了一批生猪,很快就能到驻地,后续部队的肉食供应会有补充, 这些野猪野性难驯,圈养耗费精力,不如现在杀了,让大家实实在在吃顿好的。” 这话一出,老赵愣了一下,随即脸上的惋惜之色稍减。 如果真有生猪,那这些野猪作为一次性的大量肉食补充,也确实是个极好的选择。 他点了点头: “既然云华同志这么说了,那我没意见了!” “好!那就这么定了!”吴政委一锤定音:“老王,你负责安排人,连夜收拾!老赵,你把猪崽挑出来,带回养猪场好生照料!” “是!政委!”老王声音洪亮,激动得脸放红光。 立刻转身吆喝炊事班的战士:“还愣着干啥?赶紧的!烧水!磨刀!准备接血盆!挑几头最肥的,今晚就宰了!” 老赵也赶紧招呼养猪班的战士,想办法把那几头小猪崽子隔开。 一听能吃上肉了。 战士们顿时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 尤其是那些刚参加完搜救、又累又饿的年轻战士,更是高兴得差点蹦了起来。 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喜悦和期待。 在这物质匮乏的年代。 没有什么比‘有肉吃’更能让人感到幸福和满足了! 吴政委看着这热烈的场面。 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转头对云华、赵宝军以及参与搜救的干部战士们说: “大家都辛苦了,忙到现在还没吃饭,走,我请客,食堂给大家下鸡蛋面条!明天就能吃上肉了!” 众人又是一阵欢呼。 食堂里,吴政委自掏腰包,让炊事班给这些辛苦的战士们每人下了一大碗热气腾腾的鸡蛋面。 虽然只是简单的酱油汤底,撒点葱花,卧个荷包蛋,但在又冷又饿的深夜,这无疑是人间美味。 云华也和众人一起,安静地吃着这顿简单的夜宵。 食堂外面的空地上,此时已经变成了一个临时的屠宰场。 几口大铁锅架在临时垒起的灶台上。 锅里的水咕嘟咕嘟地翻滚着,冒着腾腾的白汽。 老王亲自指挥,几个经验丰富的炊事员和帮忙的战士,已经麻利地将一头最肥壮的公野猪拖了出来。 那野猪似乎预感到了末日,发出凄厉的嚎叫,拼命挣扎。 力气太大,几个战士摁不住。 眼瞅着就要挣脱开。 云华放在桌子下的手,手指轻弹了一下。 那只野猪挣扎的动静小了些。 “按住了!按住了!” “刀!快!” “盆!接血盆拿过来!” 只见一个膀大腰圆的炊事员,眼疾手快,雪亮的尖刀精准地刺入野猪的颈部要害。 一股滚烫的、带着腥气的猪血立刻喷涌而出。 流进下面早就准备好的、放了少许盐水和葱姜的大木盆里。 猪血可是好东西。 等凝固了就是美味的血豆腐。 野猪的四肢剧烈地蹬踏了几下,叫声渐渐微弱下去。 “快!烫水!浇透它!”老王大声指挥。 滚烫的开水一瓢瓢浇在野猪身上。 几个战士拿着铁刨子,飞快地刮着猪毛。 伴随着‘嗤嗤!’声和升腾的热气。 黑硬的猪毛被大片刮下,露出底下白嫩的猪皮。 孩子们既害怕又兴奋,远远地看着,小脸激动得通红,不时发出惊呼。 有胆大的男孩还想往前凑。 被自家大人笑着拽了回来。 老王拿着大喇叭筒对着人群喊: “家属院的同志们!都回家拿盆拿桶过来!分猪血、分下水咯!按户按人头分!先到先得!” 这一嗓子,如同冲锋号。 家属院的女人们立刻行动起来,纷纷回家拿家伙什。 说说笑笑地跑回家,拿了东西又都朝着食堂这边汇聚过来。 猪血、猪肝、猪肺、猪大肠。 这些在平时也是难得的好东西,收拾干净了,都是美味佳肴。 场面更加热闹了! 赵宝军几口扒完碗里的面条,凑到云华身边,小声问: “嫂子,您要看杀猪不?可热闹了!” 云华抬眼望去,只见那边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热气蒸腾,人声鼎沸,空气里已经开始弥漫开淡淡的血腥气和烫猪毛的特殊气味。 她对这种喧嚣和血腥的场面并无太大兴趣,摇头道: “不看了,回去吧。” 第75章 猪大腿 “好嘞!那我送您去家属院!”赵宝军立刻应道。 两人跟吴政委打了招呼,便离开了喧闹如集市的食堂。 走出老远,还能听到那边传来的欢笑声。 赵宝军提着云华的行李,在前面引路。 夜色中,驻地大部分区域已经安静下来,只有食堂那边灯火通明,人声鼎沸。 家属院位于驻地相对靠里、地势稍高的一片区域。 有一道矮墙跟军事区域隔开。 环境更为安静。 里面多是排列整齐的平房小院,样式统一,大小也一样,都是白灰抹的墙,瓦片顶。 陆团分配的院子就在这一片,位置在最里面,不算好。 但他申请的急,目前只有这一套空的,或者说别人挑剩下的。 没得挑! 赵宝军一边走一边热情地介绍: “嫂子,这边住的都是营级以上带了家属的干部,陆团的院子是年前刚批下来的,他之前一个人都是住宿舍,跟我们一起, 知道您要来,他第一时间申请了住房,吴政委特批, 还找了几个勤务兵里外打扫收拾了好几遍,干净着呢!就等您入住了。” 他们来到一排院子的最东头。 陆团申请下来的院子在一个坡上面,地势最高,后面就是后山。 有一道墙隔着。 两人爬上坡,在装着绿色木门的院门前停下。 院门上方有一个小小的门牌,写着‘家属院甲9号’。 赵宝军从兜里掏出一把崭新的钥匙,打开门锁,推开院门。 “嫂子,就是这儿了,您请进。” 云华迈步走了进去。 院子不大,地面是夯实的泥土地,扫得干干净净。 院子一角有一口手压式的水井。 井口用木盖盖着,旁边放着一个小木桶,这是部队家属院常见的配置。 院墙边还搭了个简陋的棚子。 里面整齐地码放着一堆煤球和引火用的干柴。 正面是三间坐北朝南的屋子。 赵宝军上前推开中间屋子的门,拉亮了门边垂下的灯绳。 昏黄的白炽灯光亮起,照亮了堂屋。 屋子地面铺了青砖,平平整整。 墙壁用石灰水刷得雪白。 家具不多,都是部队配发的制式家具,符合团职干部的配备标准。 靠墙放着一张深棕色的、带有五个抽屉的办公桌。 桌面上放着一个绿色的铁皮暖水瓶和两个印着‘为人民服务’红字的白色搪瓷缸。 桌子旁边是两把靠背椅,同样是深色木质,样式简单。 屋子中间摆着一张四方饭桌,也是木质的,周围放着四条长板凳。 墙角立着一个枣红色的木质脸盆架。 上面放着崭新的搪瓷脸盆。 盆底印着红双喜和鸳鸯图案,这显然是陆知行特意为未婚妻准备的。 赵宝军又推开东边的房门: “嫂子,这间是卧室。” 卧室更简单。 靠墙的位置摆着一张宽大的木质双人床,床上铺着部队发的草绿色床单,叠成豆腐块般的被子也是军被。 摆在床头,棱角分明,透着军营气息。 床边有一个双开门的木质衣柜,深黄色,这是放衣物的地方。 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墙壁同样雪白。 西边的屋子则空着,里面堆放着少许扫帚、铁锹之类的杂物,看起来是当做储物间了。 厨房是单独在院子西侧搭建的一个小偏厦。 里面有一个砖砌的灶台,灶台上安着一口八印的大铁锅。 旁边放着一个简单的碗柜。 里面有几副崭新的碗筷和基本炊具,油盐酱醋等调味品也简单备了一些。 赵宝军有些不好意思地搓搓手: “嫂子,条件比较艰苦,您多担待,陆团说了,等他有空,再慢慢添置些东西,弄点布回来做个窗帘啥的。” “没事,我带的有布!”云华淡声说道,脸上并没有什么不满的神色:“挺好,很干净,麻烦你们了!” 赵宝军见她没有嫌弃,松了口气。 脸上露出憨厚的笑: “不麻烦,不麻烦!嫂子您满意就行!那您先休息,烧水壶在厨房,煤球和引火的柴火都在棚子里,我和陈志刚住在营房,离这边不远,您要有事,让站岗的战士喊我们一声就行!” “好,谢谢!” 送走了赵宝军,云华关上院门。 偌大的院子里,只剩下她一个人。 夜色深沉,远处营区隐约传来熄灯号的声音。 她站在院子中央,深吸了一口带着寒意和草木清香的空气。 这里,她会住很长一段时间。 回到卧室,纤指如蝶舞般灵动,在卧室内布下一个小型的聚灵阵。 阵法引起的波动微乎其微。 却如同在平静的湖面投入一颗石子,悄然搅动着周围稀薄的天地灵气。 丝丝缕缕的灵气向这间小屋汇聚。 虽然远不如峡谷里面的浓郁,但能让人的心神平静。 翌日清晨。 天际刚泛起一丝微弱的鱼肚白,群山轮廓还沉浸在深蓝色的晨曦中。 驻地起床号尚未吹响。 云华已睁开了双眼,眸中清明湛然。 她利落起身,轻轻拉开院门。 身影一闪,人已站在峡谷的入口。 踏入峡谷。 一股浓郁得几乎化为实质的天地灵气扑面而来,带着草木的清新。 欢快地萦绕在她周围,将她整个人温柔地包裹。 全身的毛孔都不自觉地舒张开来。 柜子精早已感知到她的到来,兴奋地迈着四条小短腿,‘咚!咚!咚!’地跑到云华跟前,柜门一开一合,仿佛在无声地欢呼雀跃。 云华挥手间,柜子精已经进了她的乾坤袋。 没有停留,身形飘忽,如履平地般攀上峡谷最为高耸的山崖之巅。 山崖之巅! 云华轻盈地跃上那块巨石,盘膝坐下,面朝东方。 柜子精也被放了出来,安静地趴伏在她身后。 东方那抹鱼肚白正在逐渐扩大,染上淡淡的橙红,如同画家在天幕上精心渲染的底色。 群山之巅,云海翻腾,气象万千。 云华屏息凝神,调整内息,将自身状态调整到最佳。 她修炼的乃是上古灵巫传承,讲究汲取天地精华,尤其是每日朝阳初升时,天地间诞生的第一缕纯阳紫气。 这对云华淬炼巫力、滋养自身的神魂有着无可替代的妙用。 终于,当时辰到了某个临界点。 东方天际,那轮红日猛地挣脱了地平线的束缚,跃然而出! 万道金红色的光芒瞬间刺破云层。 将天地染得一片辉煌! 就在旭日喷薄而出的刹那,一道蕴含着至精至纯天地能量的紫气,没入云华体内。 云华身躯微微一震。 只觉得一股温暖而浩大的能量瞬间涌入四肢百骸。 流经每一条经脉,最终汇入丹田气海,与她自身的淡金色巫力融为一体。 她周身隐隐有淡金色的光晕一闪而逝。 那是紫气被成功吸纳炼化的迹象。 紧接着,她开始运转灵巫诀,汲取峡谷内浓郁无比的灵气。 以她为中心仿佛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漩涡。 周围那些如同薄雾般的浓郁灵气争先恐后地涌入她的体内。 灵气入体后。 在她玄妙功法的引导下,沿着特定的经脉路线运转周天,被逐步提纯、炼化,去除杂质,最终转化为精纯的、带着淡淡混沌色泽的本源巫力。 她原本以为今日的修炼也如同往日一样。 淡金色的巫力充盈到六成的时候。 便会停滞不前。 那层自她本源受损后便一直存在的无形壁垒,坚固异常,阻碍着她进一步恢复。 本源巫力再不能增长分毫! 然,就在她如常运转巫力,继续淬炼这具身体的时候。 异变发生! 一股温暖、纯粹、带着无数细微感激和真诚祝福的奇异能量,不知从何处悄然涌现,如同涓涓细流,汇入她正在运转的巫力洪流之中。 这股能量并非灵气,却与她的巫力极为契合。 是愿力! 这愿力,源自驻地里的那些战士和部分随军家属! 那是最朴素、最直接的感谢和喜悦,在冥冥之中汇聚成了这股纯净的愿力。 得知是愿力后,云华震惊不已! 在这股愿力的注入下,她原本停滞不前的巫力仿佛被注入了新的活力,运转速度骤然加快,变得更加凝实和灵动。 那层坚固的壁垒,在这内外合力、尤其是愿力这种神秘力量的冲击下。 竟然开始微微震颤,出现了细密的、如同蛛网般的裂纹! 云华迅速抓住这千载难逢的契机! 全力引导着澎湃的巫力,混合着愿力的温暖光芒,如同潮水般,一次又一次地冲击着那层壁障! “咔嚓!” 一声只有在她灵魂深处才能听到的、细微却清晰的碎裂声响起! 那层阻碍了她许久的无形壁垒。 应声而破! 刹那间,仿佛江河决堤! 原本被限制在六成水平的巫力,如同挣脱了枷锁的巨龙,奔腾咆哮着向上攀升!更多的峡谷灵气被疯狂吸纳,转化为精纯的巫力。 填补着因突破而扩大的丹田气海。 最终,巫力稳定在了七成! 云华缓缓睁开双眼,眼底深处仿佛有混沌光华流转,一瞬即逝。 感受着体内明显壮大、运转更加圆融自如的巫力。 以及那层阻碍消失后带来的轻松与通透感,云华清冷的脸上,难得地露出了一丝几不可察的轻松。 七成巫力! 意味着她能动用的巫力更多,威力更大。 从灵气充盈的峡谷出来。 回到驻地家属院,周遭的空气变得稀薄滞涩了许多。 云华刚回来,就听到院门外响起了‘咚!咚!咚!’颇有节奏的敲门声。 拉开那扇绿色的木门,只见食堂主任老王站在门外。 看到云华,老王那张圆脸上,堆满了发自内心的、几乎要溢出来的笑容。 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右手提着一条沉甸甸、油光光、带着厚厚肥膘的野猪后腿,看那分量少说也得有二三十斤。 脚下是一个部队里常见的那种深绿色大铁桶。 桶里装着什么东西,云华并未以神识探查,只是隐约闻到一股混合着血腥和内脏特有的气味。 “云华同志,早啊!”老王的声音洪亮,带着十足的热情。 晃了晃手里的东西,笑道: “这是分给你的!昨晚上宰的那些野猪,按户按人头分了下去,你是头功,这条后腿肉最厚实,还有这桶里的是下水,心肝肚肺还有一大挂肥肠,都收拾得干干净净!直接做就行,这些都是好东西!” 云华看着那条几乎有她半个人高的猪大腿,清冷的眸子里罕见地闪过一丝怔愣。 她不会做! 看着老王那真挚无比的笑容,云华略一思忖,决定先收下。 云华微微点头,正要伸手去接那沉甸甸的猪腿。 “哎呀!可使不得!”老王见状,连忙笑眯眯地摆手,身子微微一侧,避开了她的手。 “这玩意儿沉,还油乎乎的,别沾了你的手!你告诉我搁哪儿就行,我给你搬过去放好!” 搁哪儿? 云华被问住了。 她昨日才到,对这院子的了解仅限于表面,哪里知道该将这么大一块肉存放在何处。 她正欲开口说先放厨房。 老王却已经自来熟地提着东西迈步走进了院子。 四下里一扫。 “嗨!瞧我问的,云华同志你刚来,肯定还不熟悉,咱们这片家属院的院子, 布局都是一模一样的,每家每户都在放煤球柴火的棚子下面挖了个地窖, 冬暖夏凉,存点肉啊菜啊的正好! 我给你放地窖里面。” 地窖?云华神思微动,神识如无形的波纹轻轻扫过西侧那个堆放煤球和干柴的简陋棚子。 果然,在角落堆积的柴火下方。 有一个地窖,里面的空间还不小。 老王已经熟门熟路地径直走向那个棚子,嘴里还念叨着: “没错,就在这儿!家家户户都一样!” 老王站定的地方,面前是一个带着木盖的方形入口,掀开盖子,一股阴凉潮湿的气息涌出。 老王将那条猪大腿和那个沉甸甸的铁桶依次放了进去,然后盖好盖子,恢复原状。 从棚子里出来。 老王拍打着沾了些许灰尘的手,看着站在院中、身形纤细、气质与这油腥场面格格不入的云华。 脸上的笑容更加慈和了: “云华同志,都给你放好了!地窖里凉快,这肉放个十天半月坏不了!你什么时候想吃了,就割一块下来自己做, 要是不嫌我老王手艺糙,想做什么好吃的又自己不会弄, 你就直接来食堂后厨找我! 我给你做!” 老王拍着胸脯,话说得格外诚恳。 说到最后,老王才搓了搓手,有些不好意思,却又带着期待地看着云华:“有个事情想跟你商量商量!” 云华眨了眨眼:“王叔,你说!” “那个,云华同志啊,你看,你这么有本事,咱们食堂后厨吧,正缺一个像你这样有见识还懂点药材的文化人, 你能不能来我们食堂工作? 放心,我知道厨房这边,工作辛苦,起早贪黑的,不用你干活,真的! 就是偶尔来点个卯就行!” 昨晚要不是云华同志一锤定音。 就凭养猪班老赵把几头家猪看得比眼珠子还金贵的劲儿,他想杀头猪给战士们改善伙食,那真是难上青天。 这次能让大家这么快就吃上肉,全靠云华同志! 他是真心想把这位福星请到自己的地盘,哪怕只是挂个名,他也觉得高兴。 还有最关键的,老王从陈志刚嘴里得知云华从小在山里采药,是个有本事的,老王一直想给战士们做点药膳,可惜厨房这边一个懂药理的人都没有。 云华同志不就是一个现成的人才。 老王必须争取过来。 第76章 抢人 老王热切的目光锁在云华身上,等着她的回应。 云华唇瓣微启。 那个‘不’字尚未出口,就听得院门口传来一个略带沙哑、带着点儿不服气的声音: “好你个老王头!有你这么忽悠人的吗?” 云华和老王同时回头。 只见养猪班的老赵头正叉着腰站在院门口,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旧军装上还沾着几点新鲜的泥点子。 显然是从猪圈那边急匆匆赶来的。 老王一看是他。 眉头立刻拧成了个疙瘩,没好气地说: “你来干啥?没看见我跟云华同志谈正事吗!” 老赵根本不怵他。 迈步走了进来,翻了个标志性的白眼: “咋滴?这院子是你老王家的?许你来送肉献殷勤,就不许我来感谢感谢咱们的大功臣?云华同志这次可是帮了我们养猪班大忙了!” 老王一听,心里咯噔一下。 有种不好的预感。 这老小子,怕不是也存了跟他一样的心思? 果然,老赵不再理会老王那防贼似的眼神,转向云华,脸上瞬间堆起了比老王更加憨厚的笑容: “云华同志,你别听老王瞎忽悠!他那食堂,烟熏火燎的,切菜剁肉,起早贪黑,忙得脚不沾地, 哪是你这样的姑娘待的地方?” 他先踩了老王一脚。 然后才搓着手,带着十二分的期待说道: “我是养猪班的老赵,我们都听说了,你懂药,能让野猪听话!这可是人才啊!我们养猪班就缺你这样的技术员! 你看,能不能来我们养猪班指导指导工作? 不用你干脏活累活,就偶尔过去看看,用你那法子,让猪少生病、长得快、多下崽就行!” 老赵这话一出,旁边的老王先是愣了一秒。 随即像是听到了天底下最荒谬的笑话。 猛地一拍大腿,发出‘啪!’的一声脆响,人更是笑得前仰后合,腰都弯了下去: “哈哈哈!哎呦喂!我的老赵头耶!你怕不是昨晚没睡醒,说梦话吧?” 老王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 指着云华,又指着老赵: “你让云华同志这么个水灵灵、娇滴滴的姑娘,去你那臭烘烘的养猪班上班?整天跟猪粪打交道?你瞧瞧你出的这馊主意!你老糊涂了吧你! 云华同志,你可别听他的, 他那猪圈,夏天苍蝇嗡嗡的,能把人熏得眼都睁不开!” 老赵被老王这番连嘲带讽说得脸上挂不住。 梗着脖子反驳: “王胖子!你少在这里污蔑我们养猪班!我们那叫为革命事业保障后勤供应! 猪圈怎么了? 我们打扫得干干净净! 再说了,云华同志那是技术指导,是动脑子的, 谁像你们食堂,就知道抡大勺!” “嘿!抡大勺怎么了?民以食为天!战士们吃不好,哪有力气扛枪保家卫国?” “猪养不好,哪来的肉吃?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你老王还能凭空变出肉来?做梦呢!” “那也比让你把云华同志骗去闻猪粪强!” “你那油烟才呛人呢!好好的姑娘去了都得变成黄脸婆!” 两个加起来超过一百岁的小老头。 就这么在云华的小院里,你一言我一语地掐了起来。 互相揭短。 数落对方的工作如何如何不适合云华。 仿佛谁说得更有道理,云华就会跟谁走一样。 云华站在两人中间,神色平静地看着他们。 就在老王和老赵吵得不可开交,唾沫星子都快喷到对方脸上时,院门口又响起了一个带着笑意的、沉稳的声音: “哟!这么热闹?大老远就听见你俩在这嚷嚷了!怎么,跑到云华同志这里来表演相声来了?” 三人循声望去。 只见吴政委不知何时也来了。 正背着手,笑吟吟地站在门口看着他们。 他今天没戴帽子。 露出花白的短发,精神看起来不错。 老王和老赵一见领导来了。 这才暂时休战,互相瞪了一眼,悻悻地收了声。 但还是像两只斗鸡似的,谁也不服谁。 吴政委迈步走进院子,目光在老王和老赵身上转了一圈,最后落在一直安静旁观的云华身上。 乐呵呵地说: “倒是没想到,云华同志你这刚来还不到一天,就这么受欢迎了!” 顿了顿,吴政委看着云华,语气温和但正式地说道: “我这边呢,也有一份工作,觉得特别适合云华同志。” 老王和老赵一听,眼神瞬间变得同仇敌忾,齐刷刷地、带着不善看向吴政委。 好嘛,又来一个抢人的! 还是领导! 这竞争压力更大了! 吴政委被他们俩看得有些好笑,轻咳了一声,安抚道: “你们也别这么看着我,先听我说,”他看向云华,认真地说道: “卫生所那边,一直缺一个懂医理的助手,云华同志,你的政审材料我都看过了, 你从小跟着长辈学医,是有真本事的, 不比咱们卫生所那些半路出家的医生差,我的意思是,你先去卫生所当助手, 熟悉熟悉情况,以你的能力, 过个一两年,通过考核, 当个正式的医生完全没有问题,这工作既清静,又能发挥你的特长, 还能为部队的医疗卫生事业做贡献,你看怎么样?” 吴政委这话说得合情合理。 在他看来,这无疑是对云华最好的安排。 这份工作体面、稳定、有前途。 一时间,三双眼睛都聚焦在了云华身上。 老王眼神期待中带着紧张,老赵目光急切又底气不足,吴政委则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 在三人期待的目光注视下。 云华微微扬起唇角,那清冷的面容因这一丝极淡的笑意仿佛冰雪初融。 她清澈的目光掠过吴政委和老王,最终落在了因为自觉希望最小而显得有些忐忑的老赵身上,声音平静的说道: “谢谢吴政委和王主任的好意!” 云华在三人惊讶的目光中,一字一句地说道:“我还是去养猪班吧。” “啥?” 老王和吴政委几乎同时喊出声。 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 尤其是老王,眼睛瞪得像铜铃,仿佛听到了什么天方夜谭。 而老赵,在短暂的呆滞之后,那张布满皱纹的脸瞬间如同盛开的菊花,笑容灿烂得几乎要炸开,眉眼都快飞起来了! 他激动得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只会一个劲儿地搓手,咧着嘴傻笑: “哎!哎!好!好啊!云华同志!欢迎!太欢迎你了!” 他得意地瞟了目瞪口呆的老王和一脸错愕的吴政委一眼,胸膛挺得老高。 “云华同志,你真想好了?”吴政委回过神来,眉头微蹙,实在无法理解:“养猪班那边,条件确实比较艰苦,你……” 他实在是没办法把眼前这个美丽的姑娘跟猪圈联系在一起。 关键是他也没法儿跟陆知行交待啊! 这事儿整的。 知行要是知道云华同志去了养猪班,不得说他这个老领导工作做得不到位,没上心! 天地良心,吴政委这次真的是多方考虑后。 才决定把云华安排在卫生所。 老王也急忙帮腔:“是啊云华同志,你可别被老赵忽悠了!他那活儿真不是姑娘家干的!又脏又累!” 云华却摇了摇头,目光平静而坚定地看着吴政委,提出了一个更让众人意外的请求: “吴政委,我想申请一件事,我去养猪班,但不去养猪场,是去山里养猪,可以吗?” “山里养猪?”这下连狂喜中的老赵都愣住了。 “对,放养。” 云华解释道: “我知道驻地附近有不少适合放牧的山谷林地,把猪赶到山里,让它们自己觅食,吃百草,啃野果,这样养出来的猪,肉质会更紧实,味道也更好,你们放心!” 她看向吴政委,给出了一个让人安心的保证:“每天傍晚,我都会把猪群完好无损地赶回来。” 众人一听‘把猪赶回来’,再联想到昨晚那二十五头野猪排着队跟着陈志刚走回驻地的魔幻场面。 顿时都没了声音。 如果是别人说这话,他们肯定觉得是吹牛。 但出自云华之口,不知怎的,就带着一种让人信服的力量。 吴政委沉吟了片刻。 看着云华那双仿佛能洞察人心的眼睛,问道:“云华同志,你真想好了?这是工作,可不是玩闹!” 云华点了点头,语气依旧淡然,却不容置疑: “想好了,我觉得这个工作挺适合我。” 随后又补充了一个更合理的理由。 也是她的真实目的之一。 “而且,我还可以顺便在山里采药。” 吴政委能怎么办呢? 人家姑娘自己决定的。 他看了一脸胸脯挺得老高的老赵,又看了看垂头丧气的老王,最后目光回到云华身上,终于点头: “好吧!既然你坚持,而且有这么周全的考虑,那我原则上同意你的申请!具体怎么操作,老赵,你配合好云华同志!” “是!政委!保证配合好!” 老赵声音洪亮,激动地敬了个不标准的军礼。 老王张了张嘴,还想说什么,最终只是重重地叹了口气,嘀咕道: “可惜了,可惜了这么好的姑娘……” 他仿佛已经预见到一朵鲜花即将插在那啥上。 云华看了老王一眼,并未多言。 她选择养猪班,自有她的考量。 深山老林,人迹罕至,灵气远比驻地浓郁,更便于她修炼和往来峡谷。 放养猪群,对她而言不过是顺手而为。 这看似最不起眼、最接地气的工作,恰恰能给她带来最大的自由和便利。 很快,长得跟天仙似的,陆团的未婚妻云华同志。 拒绝了食堂和卫生所那顶顶好的工作,主动提出去养猪班。 并提出上山放猪! 这个消息,迅速传遍了整个军营,引发了比昨天更加热烈的议论和好奇。 吴政委几人离开云华的小院子没多久。 家属院里悬挂在屋檐下的几个老式喇叭突然‘刺啦!’响了几声。 随后就传来广播站同志清晰而略带急促的声音: “通知!通知!请以下军属同志,听到广播后,立即到部队大门口集合!张秀兰同志、王翠芬同志、李桂芝同志、孙玉红同志,立即到部队大门口集合!有车送你们前往市里医院!” “重复一遍……” 广播重复了两遍。 云华所住的院子地势最高。 拉开院门,便看见下面几排院子里,匆匆跑出来几位年纪不一的女人。 她们脸上都带着显而易见的焦急和担忧。 手里攥着或大或小的包袱。 脚步匆忙地朝着同一个方向,部队大门那边跑去。 喇叭再次响起,催促她们尽快集合。 那几位军属沉默地加快脚步,彼此间几乎没有交流。 就在这时,陈志刚气喘吁吁地从营区方向跑了过来,额头上都是汗。 他一眼就看到了站在院门口的云华。 立刻扬起手臂,大声喊道:“嫂子!嫂子!好消息!陆团他们回来了!人就在市里医院!吴政委让我来问问,你要不要跟着一起过去?” 云华闻言,想了想,点头。 从坡上下来。 跟陈志刚一起,快步跟上前面那几位军属。 “怎么只有这几位的家属被通知?” 云华问陈志刚。 陈志刚压低声音解释道: “张营长,王副营长,周副营长还有赵副团长,他们几位伤得比较重,医院那边来电话让家属赶过去,是以防万一, 不过嫂子你放心,陆团这次就胳膊上受了点擦伤,没事儿! 吴政委接到电话第一时间就考虑到你,说你跟陆团有段时间没见了,正好趁这个机会让你们俩早点见面。” 云华了然,不再多问。 几人很快来到部队大门口。 那里停了一辆带篷布的解放牌卡车。 几位军属沉默地依次上了卡车的后车厢,里面放了几条长凳。 云华也跟在最后面,准备上车。 走在最后面的是一位看起来五十多岁、头发已见花白、身形瘦削但脊背挺直的婶子, 正是赵副团长的老伴,孙玉红。 她看到云华也跟着上来,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关切地问: “闺女,你是陆团长家的?你家陆团也受伤了?” 云华点头:“伤得不重!我们好久没见了,过去见一见!” 孙玉红脸上露出一丝理解和宽慰,拍了拍云华的手臂: “是该去看看!别看只是轻伤,当媳妇的哪能不惦记?你家陆团长在咱们这儿可是个香饽饽!多少人都盯着呢! 来,闺女,过来,你跟我坐一起吧!咱们路上还能聊会儿,说说话!” 她主动拉着云华,坐到了车厢靠前的位置。 第77章 我亲眼看到的 车子引擎发出沉闷的轰鸣,载着一车心事重重的女眷。 缓缓驶出部队驻地大门。 车窗外,是连绵起伏的群山和蜿蜒崎岖的土路。 婶子孙玉红是个见多识广又热心肠的。 目光温和地落在云华身上。 通过她的讲述,云华对陆知行在部队里的情况有了更多的了解。 陆知行的家世背景在部队里是拔了头份的。 京城来的,根正苗红。 但他能有今天副团长的位置,却没有依靠家世,是实打实用军功、用汗水和血水拼杀出来的。 他年纪轻,才二十六岁。 在这个位置上堪称年少有为,加之长得高大挺拔,眉目俊朗,一身军装更是衬得人英气勃勃,自然而然地就成了整个家属院嫂子、婶子们眼里最佳的女婿人选。 “那些年,可没少人惦记他! 咱们院里的这些嫂子们,谁不想把自家亲戚、妹子、侄女介绍给他? 门槛都快被人踏破了!可你猜怎么着?” 孙玉红卖了个关子,看着云华,笑了笑,才说: “陆团那人,看着对谁都客气,可在这事儿上,主意正着呢!愣是一个都没答应,回回都是那句‘谢谢好意,暂时不考虑个人问题!’,可把那些热心肠的给急坏了!” 她拉着云华的手,上下打量着。 是越看越是满意,由衷地赞叹道: “谁能想到,他这不声不响的,给自己找了个这么俊俏的媳妇儿!也难怪他瞧不上别人介绍的了,就你这样貌、这气质,咱们这边还真找不出第二个来。” 她这话是真不假。 南边姑娘皮肤偏黑,没人家的白。 五官精致的不是没有,但跟云华一比,还是差了些。 夸完了人,孙玉红又想起一事,关切地问: “对了,我听老赵头念叨,说你要去他们养猪班工作?真的假的?闺女,那可不成啊!养猪班那活儿又脏又累,夏天味儿还大, 可不是你这样的姑娘家该干的!” 她脸上写满了不赞同和心疼。 原本车厢里的气氛十分沉重,除了孙玉红拉着云华说话,其她几位嫂子都各自沉浸在对丈夫伤势的担忧中,一声不吭。 李桂芝更是低垂着头,默默垂泪。 但当听到孙玉红提起云华工作这事儿,而且竟然是去养猪班,一个个都惊讶地抬起头,好奇地看了过来。 这消息比云华是陆知行未婚妻还让她们觉得意外。 坐在云华斜对面,那位眉眼明艳、即使忧心忡忡也难掩泼辣本色的嫂子王翠芬。 也好奇地看向云华,语气带着十足的难以置信: “云华妹子,我还听说,今早吴政委亲自找你谈话,想让你去卫生所工作?那可是顶好的去处啊! 风吹不着,雨淋不着,清闲又体面,你真没答应?” 在她看来,拒绝卫生所的工作,简直就是傻。 云华迎着几位嫂子投来的、混杂着好奇、不解甚至觉得她有点‘傻’的目光,神色未有丝毫波动,只是平静地点了点头。 声音轻淡:“没去,不适合我。” 这下,连一直沉浸在悲伤中、抱着小包袱默默垂泪的李桂芝,都忍不住抬起红肿的眼睛,飞快地瞥了云华一眼,脸上写满了大大的困惑。 卫生所都不适合? 那啥工作适合? 王翠芬带着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急切:“你傻呀!卫生所那么好的工作不要,养猪班就适合?” 她简直无法理解这脑回路。 云华再次点头,语气依旧平淡无波,仿佛在说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我觉得养猪挺好的,自由。” 这轻描淡写的回答,让几位嫂子面面相觑。 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同样的不可思议。 养猪有啥好的? 又脏又累还臭烘哄! 跟卫生所的工作一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王翠芬张了张嘴,看着云华那平静的一张俏脸,一肚子劝说的话到了嘴边。 又化作一声无奈的轻叹,咽了回去。 算了,人家自己的选择,她操心个什么劲儿? 心思便又沉甸甸地落回到了自家受伤的丈夫身上,眉头重新锁紧。 也不知道伤成啥样儿! 这时,坐在云华旁边,那位面容清瘦憔悴、年纪稍长的嫂子张秀兰。 压低声音,小心翼翼地问道: “云华妹子,今年多大了?跟陆团已经办过酒席,结婚了?” 云华并无隐瞒,如实回答: “十七岁,还没办酒席。” 刚刚沉默下来的王翠芬闻言,立刻抬头看过来,那双带着泼辣劲的眉毛习惯性地挑了起来,心直口快的毛病又犯了: “没办酒席就住进家属院?哎呦,这可不太合适啊!姑娘家的名声最是要紧!这要是传出去,好说不好听!” 未婚同居是绝对不行的。 王翠芬性子直,想到什么就说了出来,倒不是针对云华。 她这话一出,车厢里其她几位嫂子的目光再次齐刷刷地聚焦在了云华身上。 连孙玉红婶子也微微蹙了下眉。 觉得这事儿确实有点欠考虑,容易落人口实。 面对这些质询的目光,云华面上神色未变,既无羞赧也无慌乱,只是用那双清澈见底的眸子平静地回视众人。 声音平静: “结婚之前,知行他住宿舍。” 听到这话,几位嫂子,尤其是刚才出声的王翠芬,明显松了口气。 脸色瞬间缓和下来。 王翠芬甚至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带着点歉意解释道: “陆团他住宿舍啊,那还行,是我误会了,你们这还没结婚,是得注意影响,陆团考虑得周到。” 那位抱着包袱、眼睛红肿的嫂子李桂芝却用带着浓重鼻音的声音,怯生生地小声插了一句: “十七岁也能结婚了,在我们老家那边,十七岁办酒席结婚的多了去了,十七岁结婚,十八岁就生孩子,都正常!” 年纪大、阅历丰富的孙玉红婶子这时笑着开口,她拍了拍云华的手: “桂芝啊,你说的那是老家旧俗,现在咱们新社会,讲《婚姻法》!有的地方可能还兴十七岁办酒席请客,热热闹闹的, 但那不算数,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真想领结婚证,成为国家承认的合法夫妻,得姑娘年满十八岁才行! 差一天都不成!这可是白纸黑字规定的。” 她顿了顿,看着云华: “所以,云华住家属院,陆团长住宿舍,这样安排最妥当!任谁也挑不出半个不字来!两年轻人还能培养感情, 等云华年纪到了,该办证办证,该办酒席办酒席, 风风光光的! 再说,陆团岁数也不小了,好不容易有了这么可心意的媳妇儿,可不得好好守着。” 处于话题中心的云华,自始至终脸上神色都是平静的。 一点害羞或者窘迫的感觉都没有。 她的心思似乎飘到了别处。 她只知道陆知行是她名义上的未婚夫,是将来要共同生活的人。 但男女之间的那种浓烈情感。 对她来说尚且陌生。 等她再回过神来的时候,车厢内的话题已经变了。 孙玉红一脸担忧地提起了另一件事: “说起来,李连长家那孩子李学军,也不知道现在咋样了?小子也算是福大命大,捡回一条小命!” 一直沉默少言的云华,闻言难得主动开口,声音清凌凌的: “他没事,过两天就能醒。” 几人目光瞬间都集中到她身上。 王翠芬看向云华,带着探究问道: “你还真懂医啊?你给他检查过了?从那么高的山崖上摔下来,真没事?” 云华点头: “他运气不错,只是受到了惊吓,身上擦破点皮。” 她给的药药性对于普通孩童来说过于霸道。 需要时间缓慢吸收药力。 沉睡是身体的自我保护机制。 在外人看来便是昏迷不醒,实则那孩子体内生机勃勃,比受伤前还要健旺几分,体表也确实只有一些轻微的刮擦伤。 听她说得如此肯定,孙玉红脸上露出了放心的笑容: “没事就好!那孩子也是个可怜的,摊上……” 她话说到一半,似乎觉得不妥,便打住了。 只是叹气。 王翠芬撇了撇嘴,压低声音对另外几个人说道,语气带着一种‘我早就看穿了’的意味: “你们看出来没有?李学军那个小姑,李晓娟,我看她压根就不喜欢这孩子!” 张秀兰比较厚道,闻言有些不信: “不能吧!她可是亲姑姑,对李学军能差了?” “亲姑姑又咋了?”王翠芬眉毛一挑: “李晓娟她心里就是嫌弃李学军是个傻子,觉得是个拖累!她也不想想,要不是李学军需要人照顾,她李晓娟一个农村姑娘, 能来咱们这部队家属院? 这会儿指不定还在老家面朝黄土背朝天,累死累活挣工分, 或者早就被她爹妈嫁给老家的哪个汉子,生儿育女去了! 还能像现在这样,整天穿得干干净净, 在家属院里晃悠,一会儿肖想这个,一会儿肖想那个?” 她话里有话,带着尖锐的讥讽。 显然不喜欢李晓娟。 “翠芬!”孙玉红婶子不赞同地看了她一眼,语气带着提醒:“咱们不好在背后这么议论人姑娘,她还没定亲,名声要紧,无凭无据的话,可不能乱说。” “玉红婶子,不是我背后嚼舌根子!您不知道!” 王翠芬像是被打开了话匣子,也有些激动起来: “她刚来那会儿,十七八岁,长得黑黑瘦瘦的,也就胜在年轻,看着还算勤快, 李远家里的大事小情确实都是她在张罗, 我心好,看她一个姑娘家不容易,想着给她介绍个对象, 在部队安顿下来,也好有个依靠,就帮着牵了回线,介绍了我家老周手底下一个排长, 小伙子人厚道,军事素质过硬,也有前途!单说长相,那都能甩她李晓娟一大条街出去!” 王翠芬撇着嘴,摇头冷笑道: “嘿!您们猜怎么着?人家眼光高着呢!居然嫌那后生级别不够,是个排长,配不上她!切!她一个农村来的姑娘,户口都还在村里呢, 倒挑拣起咱们部队上的干部来了!真是心比天高!” 她越说越气: “我看啊,在她眼里,估计得陆团那样的,才配得上她!” 话音刚落,才觉得自己这话不妥当,下意识地瞟了一眼安静听着的云华,赶紧解释: “我就是打个比方,她还没那胆子敢肖想陆团,也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但她的眼光,绝对是朝着级别高的去的! 也不看看自己啥条件,就挑三拣四!我就没见过这么认不清现实的人!” 她语气中充满了鄙夷。 孙玉红有些无奈,知道王翠芬是个直性子,藏不住话。 但也觉得她这话说得有些过于刻薄了。 便把话题往回拉:“行了行了,别说这些没边的,你刚才说李晓娟不喜欢她侄子,你咋看出来的?有啥真凭实据没有?可不能凭空瞎说,冤枉了人。” “咋是瞎说呢!我亲眼看到的!有一回,夏天那阵儿,雨水多,我去后山那边捡菌子,走到那片松树林子里,就看见李晓娟带着李学军在那儿, 开始我没在意,后来就看见她使劲推攘那孩子,下手也没个轻重,差点把孩子推个大跟头!嘴里还不干不净地骂那孩子。” 她顿了顿,脸上露出嫌恶的表情: “我跟你们说,她骂得可难听了,说李学军是‘小野种’!‘怎么不掉沟里摔死’!我当时距离他们俩没多远,就隔着一个灌木丛,听得真真的! 你们说说,自己亲侄子,能骂出这种恶毒的话?学军那孩子脑子是不灵光,可那也是她老李家的血脉啊!咋能骂人家是野种呢!” 王翠芬看向一脸震惊的孙玉红: “婶子,这真不是我瞎编的,这是我亲眼看到,亲耳听到的!真是人不可貌相啊!平日里在家属院, 瞧着对谁都和和气气的, 对李学军也一副照顾周到的样子,真没看出来她背地里是这么一副嘴脸!这也太吓人了!我当时听了,吓了一跳,都不敢动,一直等他们走远了我才下山的,吓死我了!” 她这话一出,连一向厚道的张秀兰都皱起眉头。 李桂芝也小声喃喃: “骂自己亲侄子是野种?这也太过分了!” 第78章 张营长伤得很重 王翠芬继续愤愤地说道: “最气人的是,李学军那傻孩子,被他小姑那么推搡辱骂,也不记仇,不哭不闹,下山的时候,还像个小尾巴似的, 怯生生地跟在李晓娟屁股后面,那小可怜样儿! 你们说,她一个小姑,为啥就这么不待见自己亲侄子?就因为他傻?我看不见得!还不是觉得李学军是个甩不掉的累赘! 她心里门儿清!她要是真跟部队上的谁结了婚,成了家,你们想啊,她哥李远是连长,任务多,三天两头不在家是常事,压根儿就顾不上那孩子, 她嫂子正跟李远闹离婚呢,摆明了是不想要这孩子,到时候,谁管李学军? 她李晓娟就是结婚了,搬出去住了,她能彻底甩开手不管? 她可是亲姑姑! 到时候拖着个傻侄子过日子,哪个男方家里能没点想法?她就是嫌这孩子碍着她找好对象、过清静日子! 巴不得这孩子出点意外才好呢!” 车厢里的几位嫂子听了这番分析,都沉默下来。 细细琢磨。 张秀兰叹了口气,脸上满是怜悯: “要真是这样,那孩子也太可怜了!亲妈不要他,当爹的忙,又顾不上他,唯一在身边的小姑还……” 李桂芝也跟着抹了抹眼角,似乎联想到了自身小时候,更加悲戚。 “你们说李学军那孩子从山崖上摔下来这事儿……”王翠芬像是想到了什么可怕的事情,声音压得极低,带着一丝惊疑:“会不会是她?” 她没敢把那个猜测完全说出口,但意思很明显。 “不能吧!” 张秀兰吓了一跳,连忙摇头:“毕竟是亲小姑,咋能下得去那种毒手!不可能,不可能!” 李桂芝也吓得抱紧了包袱,摸了摸自己的胳膊,声音发颤: “翠芬姐,你快别瞎猜了!你这么一说,怪吓人的!我汗毛都立起来了!” 王翠芬冷哼一声: “人心隔肚皮!谁知道呢!反正我看她李晓娟,就不是个善茬!” 几人你一言我一语,沉浸在关于李晓娟和李学军的议论中。 谁都没有注意到,她们乘坐的这辆车,在山路上行驶的速度异常快。 远超平常,车身还极其平稳。 那些预料中会让人东倒西歪的剧烈颠簸,仿佛被一种无形的力量巧妙地化解了,只剩下轻微而有节奏的摇晃。 开车的司机也暗自纳闷,紧紧握着方向盘。 心里直嘀咕,今天这路邪了门了? 怎么感觉这么平坦?车也好开得不得了,油门轻轻一点就有劲! 他自然不知道,云华为了能更快、更平稳地抵达医院,悄然释放了一丝微弱的巫力。 一路疾驰,窗外的景物飞速倒退。 终于,车停在了市医院的门诊楼前。 这是一栋看起来有些年头的三层建筑,墙体斑驳,门口挂着白底黑字的牌子,进进出出的人们脸上大多带着愁容。 车子刚停稳,早已等候在此、不停张望的周红旗就一个箭步冲了过来。 “云华同志!云华同志在车上吗?” “我在!” 云华第一个从车上跳了下来。 周红旗,云华见过。 周红旗看到云华笑道:“云华同志,咱们又见面了,你跟我来。” 周红旗领着云华穿过嘈杂的门诊大厅。 空气中混杂着刺鼻的消毒水味、血腥气。 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护士步履匆匆,面色凝重,推着轮床或拿着病历本在人群中穿梭。 周红旗带着云华上了二楼。 不时有担架床被护士和战士推着,几乎是跑着从他们身边经过。 轮子摩擦地面发出急促的‘咕噜’声。 担架上的军人双目紧闭,脸色惨白,身上那套沾满泥泞和暗褐色血污的作战服无声地向人们诉说着他经历过的激烈与危险。 周红旗将云华领到走廊尽头一间相对安静的病房。 病房门开着,里面摆着两张空病床。 “云华同志,”周红旗停下脚步,看着云华道:“你先在这里等一下,老大他那边处理点事,一会儿就过来找你。” 顿了顿,周红旗想起什么,问道:“云华同志,你这一大早赶过来,还没吃早饭吧?” 云华‘嗯!’了一声:“还没!” 周红旗很是热心:“那我去食堂看看,给你打份早饭回来!” 说完,便转身快步离开了。 云华走到窗边,楼下院子里,依旧是一片忙碌景象,有军车进出,有人员奔跑。 她静静地站着,仿佛与周遭的喧嚣隔绝开来。 没过多久,一阵急促而有力的脚步声在走廊里由远及近,最终停在了这间病房门口。 云华闻声回头。 病房门口,逆着走廊的光,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站在那里。 正是陆知行。 身上那套作战服上沾满了已经干涸的泥浆和草屑,多处被树枝岩石刮破,露出里面深色的衬里。 俊朗的脸上带着几道黑灰的痕迹,下颌冒出了青色的胡茬,头发被汗水浸湿,凌乱地贴在饱满的额前。 整个人看起来风尘仆仆,甚至有些狼狈。 然,那双眼睛依旧深邃锐利。 看到云华的那一刻,仿佛瞬间注入了光。 他应该是跑着过来的,胸膛还在微微起伏,呼吸带着运动后的急促。 他就那样站在门口。 在云华回头与他视线相接的瞬间,他紧抿的唇线不受控制地、极其细微地向上弯起了一个弧度。 陆知行身高腿长,几步就跨进了病房,来到云华面前。 他手里拿着两个军绿色的铝制饭盒,递了过来,声音因为刚才的疾走而略带沙哑: “周红旗说你还没吃早饭,饿了吧?医院食堂这边暂时没别的,只有包子,你先垫垫。” 顿了顿,陆知行看着云华,眼神温和: “等我这边事情处理得差不多了,要是有时间,就带你出去吃。” 云华伸手接过饭盒,随手放到旁边的桌子上。 视线则是落在陆知行的胳膊上。 那里,作战服的袖子从手肘处被划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边缘沾染着已经变成暗红色的血迹。 “胳膊受伤了!” 陆知行浑不在意地动了动左臂:“没事,穿越丛林的时候,被一根断树枝刮了一下,擦破点皮,小伤。” 云华伸手轻轻托起他的左臂,动作熟练而小心地开始检查。 她的神情专注而认真。 等云华小心地将那被划破、粘连在伤口的布料卷上去时,那道足有十几厘米长、皮肉微微外翻、边缘红肿、还在隐隐渗着血丝的伤口便赤裸裸地暴露在空气中。 云华抬起眼,目光清凌凌地看向他: “这叫擦破点皮?” 陆知行在她清澈目光的注视下,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下,没再辩解。 他微微低着头。 目光不自觉地落在了云华正在检查他伤口的手上。 那手白皙、纤细。 漂亮得不像话。 此刻,云华微凉的指尖正轻轻地搭在他的手腕和手背上。 固定他的手臂以便检查。 那触感明明是冰凉的,带着山泉般的清冽,可落在陆知行的皮肤上,却仿佛带着某种奇异的魔力,像是点点星火,悄无声息地燎过一片干燥的原野。 他喉结不自觉地滚动了一下。 不动声色地移开视线。 云华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了一个白瓷小瓶。 拔开木塞,一股清幽沁凉、带着独特草木芬芳的药香立刻在病房内弥漫开来。 很好闻! 她用指尖从里面剜出一点莹白如玉、质地细腻的药膏。 动作轻柔,均匀地涂抹在那道狰狞的伤口上。 陆知行只觉得伤口处传来一阵极其舒适宜人的清凉感,原本那火辣辣的、持续不断的刺痛感,瞬间就减轻了大半。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微微发痒、仿佛有新肉正在底下蓬勃生长的奇异感觉。 这药效,快得惊人! 低头,视线落在云华的脸上。 长长的睫毛如同两排小扇子,在眼睑下投下淡淡的阴影,鼻梁秀挺,唇色是自然的淡粉,脸上的神情是全然的专注。 陆知行心里欢喜,但他性子内敛沉稳,不轻易外露。 心中再是激荡,面上也不显。 只是看着云华的眼神柔和了几分,唇角微微上扬,噙着一丝压不住的笑意。 他轻咳了一声,声音低沉: “没想到你会来。” 云华已经涂好了药,正将瓷瓶的木塞盖回去。 闻言,她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眼神平静:“我是你未婚妻!” 陆知行看着她那坦然的模样,心头像是被羽毛轻轻撩了一下,柔软得一塌糊涂。 “是吴政委告诉你的?” “嗯!” 云华将白瓷小瓶仔细收好,放回口袋。 陆知行已经手脚麻利地将旁边的一张方凳摆正,铝制饭盒打开盖子,用眼神示意云华坐下。他自己则拉过另一张凳子。 坐在云华对面,将饭盒推到云华面前。 云华并未推辞,她确实饿了。 打开饭盒,里面是四个白面大包子,还冒着些许热气。 另一个饭盒里面是白粥。 她小口吃着,动作优雅。 与周遭医院的环境格格不入,却又自成一方宁静。 陆知行坐在对面,只是静静地陪着。 “你不吃?”云华问。 陆知行笑道:“我吃过了!” 病房里一时只剩下云华细微的咀嚼声和窗外隐约传来的嘈杂。 这种静谧的相处,让陆知行觉得很温馨。 过了一会儿,陆知行像是想起什么,开口问: “给家里打过电话了吗?” 云华咽下口中的食物,喝了口粥,才继续说道: “打了,嫂子接的。” 她将周墨韵在电话里说的那些事情。 挑了些重点告诉陆知行。 比如魏厂长带二姐去看了房子,二姐似乎很满意。 陆知行认真听着,冷硬的眉眼在听到这些消息时柔和了些许。 他点头道: “魏厂长做事周到,为人也稳重,是个可靠的。” 他对这位未来二姐夫的印象不错。 云华‘嗯!’了一声,表示赞同。 又说江队已经购买了他需要的物资,用不了多久就能邮到这边,三十头生猪估计明后天就能到。 陆知行笑道:“江队他在京城多年,门路广,这些事情对他来说,都是小事儿!” 云华慢悠悠的吃完四个包子,放下筷子,陆知行递给她一块手帕。 云华愣了一下,接过来,擦了擦嘴角。 “这次受伤的几位同志,情况怎么样?” 她想起车上那几位面色惶然的嫂子。 陆知行沉默了片刻,再开口时,声音低沉了许多,带着一抹沉重: “其他几位还好,没有性命之忧,但张营长伤得很重。” 顿了顿,陆知行继续说道: “胸口中了弹,距离心脏很近,失血过多,送到医院的时候,人已经快不行了,现在还在手术室里抢救,医生说希望不大。” 说完,陆知行那双惯常锐利的眼眸里此刻盛满了无力感。 云华问:“张营长?他的妻子是李桂芝?” “是她!” 陆知行对李桂芝的情况,知道一些。 那也是一个让人唏嘘不已的苦命女人。 云华的脑海里浮现出李桂芝那张总是带着怯懦、眼睛红肿、默默垂泪的面容。 闭上眼。 看到了李桂芝的一些过往。 李桂芝老家在更偏远的西南深山里,打小父母就因病相继去世。 跟着哥嫂生活。 寄人篱下的日子本就艰难,哥嫂又刻薄寡恩。 在她刚满十六岁,花骨朵一样的年纪,哥嫂狠心将她卖给了深山里一个年近四十、因为家贫一直娶不上媳妇的老光棍。 在她被卖过去,还没正式‘过门’的时候。 老光棍进山打猎,遭遇意外,没能活着回来。 村子里的人愚昧,不去探究意外本身,反而将矛头指向了这个尚未过门、连丈夫面都没见过的姑娘。 一口咬定她‘命硬’、‘克夫’,还没进门就把男人克死了。 唾沫星子能淹死人。 她被那家人和整个村子的人视为不祥之人。 粗暴地撵出了村子。 天地茫茫,她一个十六岁的姑娘能去哪里? 回哥嫂家?等待她的无疑是被再次卖掉的命运。 她不敢回去。 咬着牙,一头扎进了荒无人烟的大山,自己找了个勉强能遮风避雨的山洞住下,像个野人一样,靠着挖野菜、捡野果,偶尔砍点柴火背到山外卖点钱。 挣扎求活。 那样的日子,饥寒交迫,担惊受怕,其中的苦楚难以想象。 直到后来,在一次部队的野外拉练中。 当时还是排长的张营长偶然发现了这个几乎与世隔绝、瘦骨嶙峋、眼神如同受惊小鹿般的姑娘。 了解她的遭遇后,张营长心生怜悯,也敬佩她的坚韧。 他向上级汇报了情况,经过一番周折,最终将李桂芝带出了大山,安置在了部队驻地附近。 李桂芝勤快、能吃苦,虽然胆小怯懦,但心地纯善。 张营长在接触中渐渐爱上了这个命苦却坚韧的姑娘。 一年后,正式与她领取了结婚证。 给了她一个堂堂正正的家。 第79章 再没有反悔的余地 从那以后,李桂芝才真正成为了家属院里的一员,平日里话不多,总是低着头,但脸上总算有了点活气,眼里也有了光。 性子也好,宽厚待人! 只是她早年亏空了身子,一直没能怀上孩子。 张营长对此从不介意,待她一如往昔。 如今,张营长生命垂危,倘若他真的有个三长两短。 对李桂芝而言,无异于天塌地陷!她失去丈夫,就等于失去了所有的依靠和活下去的支柱。 那个好不容易才从深渊里爬出来,难道又要被命运无情地推回黑暗中去吗? 云华的眼前仿佛能看到李桂芝那绝望无助的眼神。 她几不可闻地轻叹了一声。 那叹息轻得像窗外的一片云。 云华睁开眼,抬头看向眉头紧锁的陆知行。 “知行,把李桂芝叫来,我想问她一句话。” 陆知行微微一怔,看向云华。 片刻后起身,没有问为什么,只点头说了一声‘好!’。 转身,大步流星地走出病房。 没多久,周红旗领着李桂芝走了进来。 此时的李桂芝,与早上在车上那个只是默默垂泪的她判若两人。 她整个人像是被抽走了魂魄,脸色惨白如纸,一双眼睛肿得像核桃,布满了血丝,眼泪仿佛已经流干,只剩下绝望的空洞。 医生说,她男人伤势过重,恐怕下不了手术台。 这个噩耗,彻底击垮了这个本就命苦、将丈夫视为唯一依靠的女人。 等李桂芝走进病房后,陆知行跟云华交换了一个眼神。 云华很轻的点了下头。 陆知行便对周红旗示意,两人一言不发,默默地退出了病房,并从外面轻轻带上了门。 房间里只剩下云华和李桂芝。 消毒水的味道混合着李桂芝身上散发出的绝望气息,让空气都变得粘稠沉重。 云华走到李桂芝面前,看着她那副万念俱灰的模样。 声音平静地开口:“李桂芝!” 李桂芝茫然地抬起头,泪眼模糊地看着眼前这个气质清冷的姑娘。 云华的目光直视着她,一字一句,清晰地问道: “如果能让你男人活下来,但你必须付出代价,你愿意吗?” 这句话像是一道光,瞬间刺破了李桂芝眼前的黑暗。 她几乎是想都没想,如同溺水之人抓住了最后一根浮木,猛地扑上前一步,死死抓住云华的胳膊,指甲几乎要掐进肉里,声音因为激动和急切而尖锐颤抖: “我愿意!我愿意!云华妹子!云华同志!你有办法是不是?你有办法救活我家男人是不是?” 她像是抓住了唯一的生机。 语无伦次地哀求着: “你说!不管让我做什么我都答应!就是要我这条命,我现在就给你!只要他能活!只要他能活下来!我不能没有他的!” 她说着,腿一软。 对着云华就要跪下去,被云华稳稳地托住。 云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她并没有说具体需要李桂芝做什么,只是用那双仿佛能看透人心的眸子,静静地注视着李桂芝,语气带着一种古老的、如同契约般的庄重: “话从你嘴出,入我耳,天地为证!再没有反悔的余地,你可知?” 在云华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躺在手术台上的张营长,已经生机全失! 这也是云华坚持找来李桂芝的原因。 她不能逆天改命,但李桂芝答应下来的那一刻,李桂芝跟张营长之间的契约就成了。 先死后活! 李桂芝拼命地点头,眼泪再次汹涌而出,却是带着希望的泪水: “我懂!我懂!我不反悔!绝不反悔!只要他能活!我只要他活下来!” 云华微微颔首,松开了托着她的手,语气恢复了平淡: “你回去吧!” 李桂芝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这就结束了。 踉跄着转身,失魂落魄地朝着门口走去。 她的手触碰到冰凉的门把手时,动作顿住了,猛地回过头,望向云华,声音嘶哑地问: “需要我做什么?我现在就去!” 云华站在房间中央,窗外的天光勾勒出她纤细却挺拔的身影。 “你已经答应了!这件事不能让第三个人知道,包括你男人!” 李桂芝猛地捂住自己的嘴,连连点头: “我懂!我不说!” “回去吧!” 李桂芝像是得到了某种保证,重重地点了点头,不再多问。 拉开门,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挺直了腰背。 她的男人能活! 能活就好! 门外,周红旗已经离开,只剩下陆知行自己,看着李桂芝离去时那仿佛重新注入了一丝生机的背影。 心中明白。 云华定然是给了她一个希望。 而病房内,云华静静地站着。 这份因果,只能让张营长最亲近的人承下。 希望她不要后悔。 等陆知行进来,云华摊开手,手上有两个瓷瓶,一个碧绿色,一个玉白色。 她先将其中一个稍大些的碧绿色瓷瓶递给陆知行: “这是我在京城的时候做的,家里每个人都有,这是你的,每天晚上睡前吃一粒,对身体好!能强身健体!” 陆知行接过,触手微凉,他握紧瓷瓶,点了点头: “好!” 云华拿起另外一个小小的、看起来更古朴的玉白色瓷瓶。 拔开木塞,从里面倒出一粒豌豆大小、颜色碧绿、表面隐隐有流光转动的药丸。 那药丸一出,一股比之前药膏更加浓郁的药香瞬间弥漫开来。 闻之,让人精神为之一振。 她将这粒药丸递给陆知行,目光平静地看着他: “把这个给张营长服下,尽快!” 陆知行看着那粒非同寻常的药丸,心中巨震! 他知道张营长的伤势很是凶险! 手术室里的抢救,只是在尽最后的人事,活下来的希望极其渺茫,甚至……可能已经无力回天! 但他信云华。 人命关天,陆知行不敢有丝毫耽搁,立刻站起身,小心翼翼地从云华手中接过那粒蕴含着生机的药丸,拿出一块干净的手帕妥善包好。 “我现在就过去!”他声音急促。 时间就是生命,他必须争分夺秒。 云华点头: “亲自喂给他吃,不要假手他人。” “放心!”陆知行点头。 不再多言,转身,直奔三楼的手术室。 陆知行离开后,病房里重新恢复了寂静。 云华走到门边,将那扇门轻轻关上,隔绝了走廊里隐约传来的嘈杂声。 她并未走回病床前,而是站在门后, 伸出纤细白皙的手指,在虚空中极快地画出一道符文,指尖有微不可察的淡金色流光一闪而逝。 下一刻,她握住门把手,再次将门拉开。 门外,已不再是医院二楼那条弥漫着消毒水气味的昏暗走廊。 映入眼帘的,是一条幽静而略显狭窄的胡同里。 青灰色的墙砖,斑驳的木门,屋檐下偶尔探出的枯瘦枣树枝桠。 以及空气中那股属于北方城市特有的、混合着煤烟和人间烟火的气息,无不昭示着此地与千里之外的西南边境截然不同。 这条胡同在京城,距离军区大院不远。 云华步履轻盈,走在干净的石板路上,脚步声几不可闻。 她的目光平静地扫过一扇扇院门,最终在一户人家的门前停了下来。 院门是常见的朱红色,虽然漆色有些剥落,但收拾得利落。 门楣上方,挂着一面小小的、边缘有些模糊的玻璃镜子,这是北边一些人家用来辟邪的习俗。 这户人家,姓江。 云华静静地站在院门外,并未敲门,也未出声。 只是驻足聆听。 起初,院内有些细微的、压抑的呻*吟声和妇人低声安抚的声音。 夹杂着忙碌的脚步声和盆器相碰的轻响。 约莫一炷香后。 一道清亮而有力的婴儿啼哭声,猛地在院内响起,划破了胡同的宁静! 紧接着,便是一个中年妇人带着喜悦和如释重负的高声宣告: “生了!生了!是个千金!是个漂亮的小闺女啊!” 中年妇人迅速给婴儿洗了身,拿了早就准备好的包被把婴儿包裹起来。 一个听起来年纪颇大、却中气十足的老太太声音激动地响了起来,带着难以抑制的狂喜: “是闺女!真是闺女!哎哟!老天爷开眼!菩萨保佑!可算是盼来了!” 老太太的声音里甚至带上了些许哽咽。 随即是急促的脚步声,老太太似乎凑到了近前,声音变得更加温柔而充满怜爱: “快!快让奶奶抱抱!看看我的小孙女儿! 这小模样,这小脸盘,长得可真俊!真好看啊!瞧瞧这眉眼,多舒展! 一看就是个有福气的!” 旁边似乎还有几个半大男孩好奇的叽喳声,被大人低声呵斥着: “小声点,别吓着妹妹!” 可以想象,院内此刻定然围了一圈人,都带着笑容,看着这个刚刚出生的女婴。 老太太的声音继续传来。 充满了得意和满足: “闺女好啊!闺女是爹娘的小棉袄!咱们老江家,从上到下,一连生了五个带把的臭小子,整天闹腾得我头疼! 我就天天盼啊,盼着能来个贴心的小孙女! 这下可好了!以后哥哥们都得护着妹妹!听到了没有?” 站在院门外的云华。 听着院内那充满了真挚喜悦和期待的喧闹,清冷的脸上,缓缓绽开了一抹极淡、又无比真实的笑容。 那笑容如同冰雪初融,带着欣慰和释然。 她微微仰头,目光仿佛穿透了那扇朱红色的院门,落在了那个刚刚经历轮回、获得新生的稚嫩灵魂上。 她用只有自己能听到的、轻柔如风的声音,低低地喊了一声: “奶奶!” 她唤着那个早已逝去、如今重入轮回的亲人。 “这户人家不错,家风正,人心善,他们会对你很好很好的。” “你看,因为有了你,他们多高兴啊!” 她顿了顿,声音里带着一种安抚和承诺: “什么都别怕!这一世,你会平安喜乐,无忧长大。” 最后,云华轻轻地说道: “我会常来看你的。” 说完,她深深地看了一眼那扇院门,随后,转过身,沿着来时的路,步履从容地离去。 身影渐渐融入京城胡同斑驳的光影之中,仿佛从未出现过。 云华回到病房里等了一会儿。 陆知行一直没有回来,就知道他太忙,今天是见不上了。 果然,临近中午的时候,来敲门的是周红旗,他手里拎着一个网兜,里面装着两个崭新的铝制饭盒和一个军用水壶。 脸上带着歉意: “嫂子,对不住!老大那边实在走不开,他让我一定照顾好你,这是从医院食堂打的饭菜,条件有限,您先将就吃点。” 云华对此并不意外,也无甚情绪波动。 只是平静地点了点头: “无妨!” 午饭很简单,一份白菜炖粉条,里面零星有几片肉,另一个饭盒里是糙米饭。 云华安静地吃完,周红旗一直等在旁边。 收拾好饭盒,周红旗询问道: “嫂子,您是打算在这边住下,还是我先安排车送您回驻地?这边情况比较复杂,老大恐怕一时半会儿都抽不开身。” 云华几乎没有犹豫,便道: “回驻地吧!” 她留在这里并无必要。 “好嘞!”周红旗应道:“我这就去安排车。” 没多久,周红旗就跑上来告诉云华,车子已经准备好了。 正好有辆车要给驻地卫生所送一批医疗器械。 云华跟着周红旗下楼,走到车旁,正准备上车,就听见后面传来一个有些急促的声音: “等等!” 云华回头,只见孙玉红婶子小跑着追了上来。 “婶子?你也要回去?” 云华停下脚步等她。 孙玉红喘了口气,笑着道:“回去,这辆车是回驻地去吧?” 云华点头:“是的!” “那正好!捎上我一起回去!我留在这儿也帮不上啥忙,净添乱,看一眼老头子没事,我就放心了。” 两人一同上了卡车的后车厢。 这次车厢里除了她们,还堆着几个装着医疗器械的木箱,用绳子固定着。 司机还是来时那位。 看到云华,憨厚地笑了笑,打了个招呼。 车子缓缓启动,驶离了喧嚣的市医院,再次汇入通往郊外和山区的土路。 第80章 风湿入骨 车厢里只有她们两人。 比起早上来时的沉闷压抑,此刻的气氛轻松了不少。 孙玉红又是个闲不住的性子,坐稳后便打开了话匣子。 她拍了拍自己的膝盖,语气带着庆幸: “我家那老头子,这回算是走运!就是腿上挨了一枪,没伤着骨头,医生说养上一两个月就能好利索, 我岁数大了,腿脚也不大好,留在医院,夜里陪床都熬不住,反而要孩子们操心我,过来瞅一眼,知道他好好的,能吃能喝,我就踏实了!” 她说着,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 “再说了,我闺女和女婿都在这医院工作,一个在药房,一个在后勤,有他们就近照看着,比我这老婆子伺候得还周到呢!我也就放心回去了。” 话题自然而然地转到了其他几位伤员身上。 孙玉红叹了口气,语气充满了感慨: “要说今天最悬的,还得是张营长!那真是从鬼门关走了一遭啊!” 她压低了声音,带着一种分享秘密的神情: “我听我闺女说,手术做到一半,主刀的医生都摇头了,说是伤得太重,失血太多,心脏都停跳了,当时大家都以为不行了。” 她话锋一转,脸上露出了不可思议和庆幸的神色: “可你说神奇不神奇?都已经宣告死亡了,你男人陆团进了手术室,在张营长耳边说了一句话后,那张营长,愣是硬生生挺了过来!心跳又恢复了!虽然还没脱离危险,但总归是保住了一口气! 连医生都说这是个奇迹, 说应该是他求生意志太强! 这不是命大是啥?真是老天爷保佑啊!不过,我觉得这功劳得算在你男人身上,肯定是他说的那句话起了作用,张营长放不下他那妻子,李桂芝,你知道李桂芝的事情吧!也是个可怜人啊!” 云华安静地听着,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明白。 孙玉红又说起其他人: “翠芬家的,胳膊上中了一枪,子弹取出来了,没伤到要害,就是得好好养一阵子,张秀兰家的,伤得也不轻, 背上被弹片划开好长一道口子,流了不少血,好在也没危及性命,都是好样的! 能捡回条命来,就是万幸了!” 她絮絮叨叨地说着,其实也在后怕。 有孙玉红这位健谈的婶子在,回去的路途显得没那么漫长。 云华大多时候只是安静地听着,偶尔点点头。 或者简单地回应一两句。 孙玉红觉得,跟这个话不多却沉静通透的姑娘待在一起,心里那份因丈夫受伤而起的忧心都消散了不少。 车窗外,南国初春的山野已经开始泛起点点新绿,预示着生机与希望。 越靠近驻地,山路越是蜿蜒,路旁的村庄也多了起来。 这些村子大多依山而建,灰瓦泥墙的房屋错落分布,炊烟在潮湿的空气中袅袅升起。 山路上行驶,车子的速度本就不快。 在路过一个名叫南山坳的村子外围时,更是不得不放慢了速度。 坑洼不平的土路上,几位上了岁数的老人,正佝偻着身躯,艰难地往前行进。 走在最后面的是一位头发花白、身形干瘦的老伯。 他肩上扛着一把磨得光亮的锄头,每走一步,左腿都像是僵直的木头,只能拖着向前,带动着整个身体不自然地摇晃。 额头上布满了细密的汗珠,不知是劳累还是疼痛所致。 前面不远,是一位阿婆挎着个竹篮,里面装着些刚挖出来的、还带着泥巴的野菜。 她走得更慢,几乎是挪一步,就要停下来歇口气。 一只手不停地捶打着后腰,眉头因为痛苦而紧紧皱着。 还有一位阿婆,坐在路边的石头上歇脚,背上是一个大背篓。 背篓里面是柴火。 阿婆看着驶过来的车,浑浊的眼睛里没什么神采,只是习惯性地揉了揉自己明显有些肿胀变形的膝盖。 这些老人的身影,在初春略显萧瑟的田野背景下,显得格外刺眼。 云华的目光透过车窗,静静地落在这些老人身上。 尤其是他们那明显不利索的腿脚。 微微蹙起了秀气的眉毛。 坐在她旁边的孙玉红婶子见状,叹了口气,语气里充满了无奈和同情: “咱们这南边啊,什么都好,就是这天气太潮湿!尤其是山里,一年里头大半时间都是湿冷湿冷的,夏天闷热,冬天阴冷, 常年待在这种环境里,湿气入骨, 年纪一大,十有八九都会落下这风湿病的毛病,腿脚疼、腰疼、关节肿,碰上阴雨天, 那更是疼得钻心,路都走不了!可没办法啊,乡下地方,缺医少药的, 有点头疼脑热都硬扛着,何况是这种慢性病? 疼也得忍着,活儿也不能不干!” 她的话音未落,云华开口,声音清淡: “司机同志,麻烦停一下车。” 司机虽然有些疑惑,但还是依言,缓缓将车停在了路边。 云华推开车门,轻盈地跳下车,径直朝着那位还在石头上靠坐着歇息、揉着膝盖的阿婆走去。 孙玉红愣了一下,也赶紧跟着下了车。 老人看到一位穿着干净、气质不凡的姑娘向自己走来,身后还跟着一位像是干部家属的妇人,有些局促地想要站起来。 “老人家,您坐着就好,我略懂一些医术,看你腿脚不便,我能帮你看看吗?” 她蹲下身,目光平和地看着老人。 老人有些茫然,搓着粗糙的手,一张嘴,说的是方言。 音节黏连,语调起伏,像一条缓慢流动的、混浊的河。 云华听不懂。 好在婶子孙玉红就是本地人,赶紧给云华当翻译。 阿婆的话很慢,一个字一个字的像一颗颗被摩挲温热的石子,慢慢地投出来。 “阿婆说你长得真好看!” 云华嘴角微微上扬:“婶子,你告诉阿婆,我想给她把脉?” 孙玉红上前,靠近老人耳边,把云华的话说给老人听。 老人点头。 云华伸出手,给阿婆诊脉。 之后把手放在阿婆的膝盖上。 云华的手指白皙修长。 凝神感知着指下的脉动和骨骼筋络的状态。 孙玉红在一旁看着,没有出声打扰。 她看到云华的手指在老人膝盖的几个穴位附近轻轻按了按,老人的眉头先是皱紧,随即又微微舒展。 过了一会儿,云华收回手,站起身,对老人温和地说道: “阿婆,风湿入骨,年月太久,一般的药不管用,你平时都怎么缓解疼痛的?” 阿婆看着云华。 满是皱纹的脸上露出一抹温和的笑。 阿婆笑着说了好多话,孙玉红给云华翻译。 阿婆说她家里有白酒,用火柴点燃,再伸手往火苗里面一撩。 蓝色的火苗就跳到阿婆的手指上。 阿婆就用带着火苗的手,覆盖在疼痛的膝盖上,使劲揉! 阿婆说那火就是看着吓人,其实一点都不烫! 是一种往肉里,骨头缝里钻的热。 孙玉红等老人说完,再解释给云华听: “阿婆说得使劲揉,揉到骨头缝里,把里面的寒气逼出来!身上就会好受一些!” 阿婆最后又慢慢地说了一句什么。 孙玉红看着云华,笑着说: “阿婆讲,你给她按了那几下,很舒服!” 云华看着老人,轻声问: “阿婆,你叫什么名字?” 老人说了几个字。 孙玉红翻译: “老人说她叫甘三妹!” 云华朝着老人微微颔首: “我记下了!” 说完,转身和孙玉红一起回到车上。 车子重新启动。 孙玉红迫不及待地凑近云华,压低声音,带着期盼问道: “云华丫头,怎么样?你刚才那是诊脉?这风湿病,能治? 不瞒你说,我娘家那边,上了岁数的老人基本上都有这毛病,一到阴雨天气,那滋味儿,真不好过!我爸妈也是深受这风湿病的折磨好多年! 年轻时候下水田插秧,一插秧就是一整天,那是真泡在水里! 中午饭都在田埂上吃, 现在岁数一大,遭老罪了,尤其是我妈,那两条腿都变形了,走路比刚才那老人还困难! 一到变天,疼得整夜整夜睡不着觉! 瞧着,心里就难受,可找了不少大夫,吃了不少偏方,效果微乎其微,真是愁死人了。” 云华安静地听完。 目光再次投向窗外。 视线落在那些在路上缓慢移动、被病痛折磨的老人。 刚才她给那位阿婆诊脉的时候,巫力从经脉进去,她能清晰地感受到那一丝丝灰黑色的湿寒之气,如同跗骨之蛆,缠绕在老人的关节骨骼深处。 不断地侵蚀着他们的生机,带来无尽的痛苦。 收回目光,看向一脸期盼的孙玉红。 云华平静地点头,语气肯定: “能治!” 只是简单的两个字,却让孙玉红的心猛地一跳,眼睛瞬间亮了起来: “真能治?” “能,等我进山一趟,寻几味对症的药材,这病根在湿寒,需用性烈通达之药,驱寒除湿,疏通经络,等找到合适的药材,可以做一些专门针对风湿病的药膏或者药酒出来。” 云华的声音平淡没有起伏。 却给人一种信服的力量。 孙玉红一把抓住云华的手,声音都因激动而发颤: “云华丫头,你……你要是真能做出来,那真是太好了!那可是能救命的!不止咱们见到的这些老人,这十里八乡,有多少老人家都深受其苦啊! 不瞒你说,我男人那膝盖一到阴雨天就难受,他那也是风湿病,只不过没这些老人那么厉害,症状轻一点,哎呀! 说起来,咱们驻地里不少军人,都有这毛病, 我记得四年前的大洪灾,咱们驻地里的战士,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参加过那次抗洪抢险,那次抗洪抢险持续了差不多一个半月的时间, 你男人也参加了, 他们挨家挨户搜寻被困群众, 将老人、孩子、妇女想办法转移到安全的高地, 一个半月的时间,全泡在水里,身体遭老大罪了!那年抗洪,许多战士被卷进洪水里,牺牲了!咱们军区就牺牲了三名战士!” “我明天就上山采药,多做一些!” 孙玉红听后,看着云华,眼神里又是激动又是感激。 云华看着孙玉红激动的样子,只是淡淡地笑了笑。 没有再多说什么。 对她而言,炼制一些祛除凡俗湿寒病痛的药物,并非难事。 既然遇到了,又有能力,顺手为之,积累些功德愿力,亦是修行。 本身她也喜欢炼制各种药。 只是这个世界的药材不是灵植,药效有限。 若是手里有药材种子就好了! 她可以将那些药材种子,带到峡谷,用清泉水浸泡。 峡谷里面,如今灵气浓郁,药材种子浸泡后也会带着灵气,长出来的药材,即便不能跟真正的灵植相提并论。 其药性也定然远超寻常野生的。 这个念头一旦生出,便如藤蔓般迅速缠绕住她的思绪。 她按捺住心头的微热。 转向身旁的孙玉红,声音放得轻缓: “婶子,你对周边的这几个村子,熟悉吗?” “熟啊!咋不熟呢!我娘家就在望云寨,三个村子里头,属望云寨最大,户数最多, 你要做啥?尽管说!只要是我能搭把手的,都行!” 云华心中一定,说出自己的打算: “我想收集一些药材种子,你觉得,乡亲们手里会有吗?” “药材种子?” 孙玉红略一沉吟,眉头微微蹙起,有些不好意思的说: “这个我还真拿不准,平日里大家有点头疼脑热,多是去卫生所,或是自己上山采些草药应急,专门留着种子的,怕是不多,也说不定有呢! 这样,一会儿车到了望云寨村口,我下车,找我阿爸问问,他老人家在村子里辈分高, 人头熟,谁家屋前屋后种了点啥,他多半清楚。” 云华点头: “好,麻烦婶子了。” “这有啥麻烦的,”孙玉红摆摆手,随即又像是想起什么,补充道: “除了我们望云寨,另外两个村子,一个叫清水寨,靠着一条从山里下来的溪水,水质好,以前寨子里还有人会制凉茶, 还有一个叫南山坳,就是刚才咱们经过的那个村子,等我问过阿爸,咱再去清水寨和南山坳打听!” 卡车继续在山路上前行。 约莫又走了两刻钟,前方出现了大片错落的屋舍。 第81章 多留个心眼儿 寨子从山脚开始,一层层、一片片地向山坡上蔓延。 最下面是成片的水田,在冬日里泛着清冷的水光,倒映着铅灰色的天空。 田埂之上,便是密密麻麻的屋舍。 这些房屋,绝大多数是黄泥夯筑的土坯房。 厚重的土墙能抵御暑热与湿寒,历经风雨,墙面已斑驳剥落,露出里面草梗的筋骨。 屋顶多是黑灰色的瓦片。 年深日久,长出了一层绒绒的青苔。 像是披了一件潮湿的旧蓑衣。 偶有几间条件好些的人家,是砖石垒就的基座,但也同样透着岁月的沉黯。 青石板路被无数双脚板磨得光滑发亮。 路旁,是深深的排水土沟。 几条土狗在路边懒洋洋地趴着,听到车的动静,也只是掀了掀眼皮。 成群的鸡在屋角的空地上刨食,咕咕咯咯的声音此起彼伏。 寨子背后便是大山。 到了村口,孙玉红利落地跳下车。 下车之前,孙玉红凑近云华,压低声音笑着说: “云华妹子,你就别下车了,你这长相,太惹人眼,白白净净,跟我们寨子里的姑娘不一样,寨子里可有不少闲着的光棍汉,到时候一双双眼睛都盯在你身上,小姑娘家,面子薄,哪受得住那个?我很快就回来!” 云华闻言,心下失笑。 她一个尸山血海都见过的人,几道目光又算得了什么。 不过她还是点头: “婶子,那我就在车上等你!” 孙玉红这才放心,转身快步踏上了进寨的石板路,她的身影很快消失在两栋土坯房之间的窄巷里。 云华坐在车上,透过车窗,目光平静地打量着这个寨子。 斑驳的墙上是字迹已模糊的红色标语。 家家户户的屋檐下挂着串起来风干的红辣椒和玉米棒。 角落里堆放着用于修补房屋的竹篾和木料。 约莫半个小时后,孙玉红的身影风风火火地从那条窄巷里跑了出来。 几步跑到车边,拉开车门,上车,对着前面的司机喊道: “老刘,走了!” 等车开动起来后,孙玉红才笑着对云华说: “云华妹子,我阿爸说,寨子里常有人上山采药,家里多多少少都会存下些种子, 我阿爸听说你能治风湿痛,他比我还上心! 当即就拍了板,说收集药材种子这事儿,包在他身上! 我阿爸说了,清水寨和南山坳那边,他亲自去打招呼,一准儿帮你把事儿办妥帖了! 你放心! 一但收集到药材种子,我阿爸就让我哥直接送到部队驻地。” 孙玉红很是激动,一上车就忍不住拉住了云华的手。 云华反手拍了拍她:“谢谢婶子!” “要说谢,那也是我们对你说谢,云华妹子,回头你要是制好了药膏,一定想着婶子!” 云华点头:“好!我尽快!” 回到驻地,下了车,孙玉红跟云华并排往家属院那边走。 刚到家属院门口,就被一个脸上堆着笑的婶子拦下了。 “玉红,回来啦?医院那边啥情况?” 女人嘴上问着孙玉红,一双眼睛却像探照灯似的。 毫不客气地落在云华身上。 从头到脚,细细地扫了一遍。 孙玉红笑着给云华介绍: “云华妹子,这是徐婶子,就住前面那排。” 她转头又对徐婶子说:“这是云华,陆团长的未婚妻。” “早就听人说陆团的未婚妻长得好看,可惜一直没见着,这一瞧,还真是,小姑娘长得真俊!” “婶子好!” 云华神色淡淡的,冲女人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徐婶子嘴上应了一声。 又拉着孙玉红打听医院里受伤战士的情况,眼神却依旧黏在云华身上。 这姑娘模样是顶顶拔尖的。 就这小模样,唐晓燕就比不了。 皮肤也白。 只是这神情太冷,不够热络,显得有些傲气。 她心里嘀咕,不知道陆团长是喜欢唐晓燕那种热情似火的,还是喜欢眼前这个性子冷得跟冰似的姑娘。 徐婶子也很纳闷,这孙玉红在家属院算是待得久的老人了,又是本地人,平日里很少见她对谁这般亲近维护。 今儿个倒是稀罕,把这云华当个宝似的。 徐婶子很想知道为什么。 等孙玉红三言两语说完了医院的情况,徐婶子才像是刚想起来似的,笑着对云华说: “云华同志,我儿子徐鸿亮,就在陆团长手底下,现在也是个营长。” 她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炫耀。 云华再次点头,声音平稳无波的嗯了一声。 徐婶子心里那点不爽又添了一层。 觉得这姑娘果然眼高于顶。 她不死心,开始刨根问底:“云华同志,你娘家是哪里的人啊?家里都有些什么人?在这边还习惯不?” 云华抬眼看了看她,这种问题迟早会被问及,避而不答反而引人猜测,便直接道: “娘家那边没别人了,就我自己。” 徐婶子明显愣了一下。 张了张嘴,眼神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下意识地看向孙玉红。 这年头,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竟成了团长的未婚妻? 孙玉红眉头皱了皱,上前一步,打断了徐婶子可能继续的追问: “行了,我们这刚从医院回来,坐了一路的车,骨头都快颠散了,就不跟你多聊了,得赶紧回家歇歇。” 说完,看向云华,笑道:“走,先回家!” 云华跟着孙玉红往家属院里面走。 走出十几米远,孙玉红才松开手,压低声音对云华说: “这个徐婶子,人是热心,就是喜欢打听事儿,有时候还爱捕风捉影,她的话,你听听就行,别往心里去,当不得真。” “嗯,我知道,谢谢婶子。” 云华确实没把这种打听放在心上。 “行了,你也累了一天,快回去歇着吧,回头药材种子有消息了,我立马给你送过去。” 孙玉红目送云华往自家院子走去。 等云华的身影拐过屋角,孙玉红脸上的笑意敛去,转身往回走。 果然,徐婶子还站在原地。 见她过来,嘿嘿一笑,带着点埋怨: “你这人,咋回事?我话还没说完呢,就把人拉走了!” 孙玉红走到她跟前,无奈地叹了口气: “你不就是想说广播站站长的女儿唐晓燕老是往陆团跟前凑这事儿吗?” 徐婶子被说中心思,也不尴尬,反而理直气壮: “我提醒提醒那丫头,让她小心着点唐晓燕那姑娘,我有错啦?那唐晓燕心眼活泛着呢!” “你小点声!” 孙玉红紧张地往云华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尽管已经看不到人,她还是压低了嗓音: “这种事情都是捕风捉影,没凭没据的,你可千万别在云华面前胡说八道,我看人家小姑娘跟陆团长两人处得挺好, 今天在医院,陆团长那么忙,还特意挤出时间陪云华一起吃饭呢!” 她顿了顿,意有所指地看了徐婶子一眼: “还有啊,你家鸿亮喜欢唐晓燕的事情,我也知道一些,既然鸿亮喜欢,那就让他加把劲,早点把婚事定下来,也省得你操心不是?” 徐婶子张了张嘴,好一会儿才开口:“这你都知道!” 孙玉红不再多留,摆摆手,转身回了自己家。 在她看来,徐鸿亮跟唐晓燕不管哪方面都不般配,关键是唐晓燕的眼光太高,多半看不上徐鸿亮。 孙玉红不知道的是,云华的耳力远非常人可比。 她们这番刻意压低了声音的对话,一字不落,清晰无比地飘进了刚刚走到自家院门口的云华耳中。 云华的脚步顿了一下,随即恢复如常。 推开院门,走了进去。 院门在她身后轻轻合上,她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只是眼底深处,掠过一丝极淡的、冷冽的光。 去食堂打了晚饭回来。 云华的饭量大,刚吃了三个肉包子,院门外就响起了陈志刚略带急促的声音: “嫂子,有你的电话,京城那边打来的!” 云华拉开门,陈志刚站在门口,脸上带着笑: “电话转到政委办公室了,吴政委让我赶紧来叫您。” 云华跟着陈志刚来到政委办公室。 吴政委不在,只有通讯兵守在话机旁。 云华接起听筒,里面立刻传来了周墨韵的声音: “喂?是云华吗?” “嫂子,是我!”云华声音平稳。 “可算接通了!我这都打了好一会儿了!”周墨韵的声音轻快了起来,开始絮絮叨叨的说起来: “跟你说几件事儿,老爷子惦记你们,尤其是你,说南边湿冷,给你和知行邮寄了一些东西过去,有吃的有用的,我跟你说, 老爷子托人买到了一台电视,十四寸的,可大了, 还有一个收音机,可以听歌,听新闻,还买了一辆凤凰牌女式的自行车, 回头让知行有空了教你骑, 本来老爷子还要买缝纫机和手表的,知行没让买,说手表他给你买,至于缝纫机,用不上,用不上就算了,老爷子说把缝纫机折算成钱, 等你们结婚的时候,给你包大红包,估计过些天就能到驻地了,你留意着点。” “好!”云华应道。 “还有,”周墨韵继续说道:“一个叫孙兴华的同志,给你邮寄了一个包裹,包裹在路上走得慢,昨天才送到家里来,我看了一下地址,是你老家,安平县那边邮寄过来的,我给你邮寄过去了,估摸着跟老爷子买的东西前后脚能到。” “麻烦嫂子了,那是孙叔,跟我父亲是战友!” “难怪挺照顾你的!”周墨韵笑着,转而问道:“对了,知行呢?他任务结束回去了吗?没受伤吧?” 语气里带着关切。 “他比较忙,估计明后天就能回来,人没事,受了点轻伤,”云华如实相告。 听到知行没事,只是轻伤,周墨韵明显松了口气: “没事就好,忙点就忙点吧,工作要紧!” 接着,她的语气变得兴奋起来,带着喜悦: “明天春晓跟魏厂长结婚!可惜你走得太急!不能参加他们的婚礼, 还有,春晓吃了你的药,我瞧着她这两天气色特别好,皮肤白净细腻了不少,人好像也瘦了些, 比起之前好看多了!” 云华道: “嫂子,过段时间,你的气色也会越来越好!” “真的吗?那太好了!云华,嫂子谢谢你,我已经把药给向东邮寄过去了,不过,打电话,向东没接到,对了,云华,有些话,嫂子想提醒你几句,你身边有人没?” “没人,办公室里就我自己,嫂子,你说!” “有些话,嫂子想了想,还是得提醒你,你跟知行没领结婚证,算不得夫妻,距离你年满十八岁还有一年的时间,往后,你得多留个心眼儿, 留意留意知行身边有没有那些心思活泛的女同志, 我跟你说,陆家的家风正,不管是陆观砚还是陆知行都不会做对不起自己妻子的事情, 但是,架不住有些女人,看中了他们的家世,条件,尤其是长相, 那些女人是真的会硬往上扑!我问你,你觉得知行长得怎么样?” 云华沉默片刻后: “渊渟岳峙,龙章凤姿!” 电话那头的周墨韵立刻笑了起来:“你这文绉绉的,不过我听懂了,你这是夸知行长得好,是吧!” “嗯!” “女孩子太漂亮了,是非多,男人也一样,你别看嫂子我跟你大哥现在感情还不错,当年我们谈对象的时候, 盯着你大哥的女人可不少,为这事儿,我跟你大哥吵过也闹过! 没办法,陆家这兄弟俩,模样都是顶顶好的,走哪儿都招人眼!” 说到这里,周墨韵压低了声音: “当年我就遇到过这样一个人,难缠的很!还是个大学老师,长得好,有文化,人也清高,傲气得很,不知咋地就看上了你大哥, 私底下还找我谈话呢,说她学历比我高,跟你大哥更有共同语言,让我知难而退!放过你大哥,成全她! 我呸!真是不要脸! 你都不知道,我那会儿都快气死了,什么叫缠着陆观砚, 我那会儿跟你大哥都领结婚证, 我们都结婚了! 结婚了! 是受法律保护的真夫妻!我们又不是假夫妻!你说说,她也好意思,她这是破坏我跟陆观砚的革命同志感情! 那阵子,那女的见天往你大哥的单位跑,今天送书,明天讨论问题, 各种理由!有一回,更过分!” 周墨韵说到这里,语气都带上了一丝当年的锐利: “那女的不知从哪里打听到你大哥那几天有点咳嗽,竟然熬了冰糖雪梨,用保温桶装着,送到你大哥的办公室,你说,这安的什么心! 好在你大哥是个好的,从没动摇! 云华,这男人,尤其是像知行这样出挑的,年轻有为,你不能光看着,你得守着他,不能让人捡了便宜!知道不? 我倒是建议你,要不跟知行先把结婚证领了算了!” “领不了,我年龄没到!”云华声音平淡的说道。 “你个傻丫头,只要你愿意,这结婚证肯定领得了!” “不急,一年后吧!” 第82章 灵魂拷问 “行,你自己考虑吧!反正我觉得只要你提出来,知行肯定愿意, 对了,我今天出去买菜的时候,在大院门口见着宋阳了,鬼鬼祟祟的在那儿晃悠, 我没搭理他!什么人啊!脸皮咋跟城墙一般厚, 这两天我尽看到他,都跟春晓离婚了,还三天两头跑咱们大院来? 咋滴? 后悔了! 还想缠着春晓?我呸!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现在什么德性!我听你大哥说, 宋阳在外面乱搞、养女人的事情,不知道被谁捅到他单位领导那里去了! 影响特别坏! 他在那个土特产公司的肥差,彻底丢了! 工作没了! 这样的人,就得这么治他!让他得瑟!现在没了工作,我看他还拿什么嘚瑟!” 周墨韵越说越来气。 忽然像是想到了什么,语气变得警觉起来: “云华,你说,宋阳这些天老在咱们大院外面转悠,不会是知道春晓要结婚了,心里不得劲,来找春晓麻烦?还是说, 他工作丢了,现在走投无路,想来找春晓,求春晓帮他说情,帮他找工作?” 周墨韵越说越觉得有这个可能,再开口的时候,语气里满是鄙夷: “这人,怎么这么不要脸呢!什么玩意儿啊!以前那样对春晓,现在还有脸来求?春晓跟魏厂长明天就结婚,我就是担心宋阳那人明天来捣乱!” 云华淡声道:“不会的,他不敢!” 宋阳的确不敢。 春晓要嫁的人是个退伍军人,还是厂长。 他现在呢? 工作丢了后,他什么都不是。 就是一个整天在外面瞎晃荡的无业游民。 “但愿吧!”周墨韵又气愤的数落了宋阳几句,才算作罢,转而说起大院里的一件新鲜事儿: “对了,曲家现在可出名了!现在大院里的人全都知道,曲欢有暴力倾向,在家打男人!打宋淮安!” 云华对别人的家务事并不感兴趣,只是淡淡地‘哦!’了一声。 “宋淮安在外人面前还替她遮掩呢,跟外边人解释,说曲欢是怀孕了,情绪不稳定,脾气大点, 可拉倒吧! 好多人都亲眼看见宋淮安脸上、脖子上有抓痕! 这能是情绪不稳定? 这就是动手了! 你说说,一个姑娘家,怎么这么厉害?” 周墨韵她啧啧两声: “以前曲欢她妈可是咱们大院里的活跃分子,前段时间你是没看到那样儿,在外面显摆她家曲欢多么多么优秀,找了一个多么多么好的对象,家里多有钱, 给家里买了多少年货,现在可好, 出了这档子事儿,曲欢她妈又觉得丢人丢大了! 我最近瞧见她,在大院里走路都低着头,也不像以前那样到处串门闲扯,生怕别人逮着她问起曲欢暴力这事儿,这可真是……唉!” 周墨韵想起自己那会儿,也是脑子被门夹了,竟然觉得曲欢是个好的。 还想儿子陆向东把曲欢娶回家! 可拉倒吧! 谁能想到曲欢会有暴力倾向呢! 这可真是人不可貌相! 周墨韵情绪低落了下来,叮嘱了云华几句注意身体,记得收包裹的话,就挂断了电话。 云华回了自己院子。 没过多久,部队驻地的大门打开,有车开进来。 没有受伤的战士返回驻地。 李远便是其中之一。 他带着一身疲惫踏进家属院,还没来得及喘口气。 就听邻居说他儿子李学军从山崖摔了下来,要不是陆团的未婚妻碰巧找到,怕是会葬身野猪腹。 这个在战场上眉头都不曾皱一下的汉子。 脸色瞬间黑沉如铁。 转身就朝着卫生所大步冲了过去。 卫生所里灯光昏黄。 军医老魏刚给一个扭伤的老乡敷完药,抬头看见李远: “回来了,你先别急,学军那孩子我仔细检查过了,身上除了些刮擦破皮,骨头没事,内脏也没摸出问题。” “他人呢?”李远着急的问道。 老魏努了努嘴:“在里面,你妹子也在。” 李远往里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 “老魏,你说实话,孩子他真没事?从山崖上摔下来,骨头……” 李远的声音又干又涩,眼神紧紧锁着老魏。 老魏肯定地摇头: “你家孩子这次是运气好,真没骨折,胳膊腿儿都好好的,就是一直没醒,按理说身体没大碍,早该醒了,不过你也别担心,估计明天就醒了。” 李远的心沉了沉。 没再多问,进了里屋,走到病床前,看着儿子紧闭双眼、略显苍白的小脸,胸口堵得发慌。 李晓娟见哥回来了,低着头喊了一声:“哥!” “你出来,我有话问你!” 兄妹两人一前一后出了卫生所。 “是不是你?”李远的声音压得极低,却像绷紧的弓弦:“是不是你把学军推下山崖的?” 李晓娟被哥哥眼里从未有过的厉色吓住了。 下意识地后退半步,低着头,手指死死绞着洗得发白的旧棉袄衣角,嘴唇翕动,却发不出声音。 她这副默认般的样子,彻底点燃了李远的怒火: “你还是人吗?”他几乎是低吼出来,额角青筋暴起,极力压着声音:“即便学军不是我亲生的,可他也是我李远的儿子,是你的侄子!晓娟,你真是太令我失望了!” 哥哥的话像针一样扎进李晓娟心里。 她猛地抬起头,脸上已满是泪水。 长期压抑的委屈、不甘和恐惧在这一刻决堤。 “哥!你别这么说我!” 她声音带着哭腔,却又有一股豁出去的尖锐: “是!我是想把他扔在山里不管他,可我后来后悔了!我回去找他了!我回去了的! 可我找不到他, 我不知道他会跑那么远,跑到山崖那边去, 哥,我没你说的那么绝情!是学军自己跑的!” “是你先丢下他不管的!是不是?你怎么忍心,他还是一个孩子,你把他扔在山里,他不害怕吗!晓娟!”李远气得浑身绷紧。 “是!我承认!我做了傻事,我对不起学军,对不起你!” 李晓娟像是被抽干了力气,肩膀垮了下来,眼泪流得更凶: “可我为什么这么做?是嫂子跟我说,只要没了学军,她就给我一笔嫁妆,五百块!” 李晓娟哭着喊着。 看着哥哥瞬间僵住的表情,积攒了太久的怨气倾泻而出: “哥,我年龄不小了!再过两个月就二十三了!在老家,我这个年纪的姑娘, 娃都会满地跑了! 我再不嫁人,还能怎么办?就只能收拾包袱回老家!” 她指着老家的方向: “回老家后呢,还不是被爹娘为了那点彩礼,随便塞给一个男人!就我这张脸,能嫁一个啥样的? 可能是隔壁村那个死了老婆、脾气暴躁的老光棍; 也可能是镇上那个一条腿有点跛的残废,因为他爹是大队会计! 由得我挑吗?由得我选吗?” 李晓娟向前逼近一步,泪水淌过她年轻却已显憔悴的脸颊,声音里带着痛苦: “嫁了人后,就是每天天不亮爬起来,喂猪、砍柴、烧火做饭,伺候一家老小, 吃完早饭,顶着日头,冒着风雨,跟着那个可能我只见了几面的男人,一起下地干活! 掰玉米,割稻子,锄草,施肥, 哥,你知道夏天的水田里,蚂蟥是怎么趴在腿上吸血, 甩都甩不掉! 你知道三伏天挑着百来斤的谷子,走在田埂上的滋味! 脊梁骨都要被压弯,汗水流进眼睛里,涩得发疼,连抬手擦一下的力气都没有!” 李晓娟猛地吸了一口气,胸腔剧烈起伏,仿佛已经感受到了那种令人窒息的疲惫: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除了过年那几天,哪天不是这样?累得浑身骨头散了架, 倒在床上就能睡着, 手上全是磨出来的水泡,一层破了又起一层, 最后变成洗不掉的厚厚的茧, 脸被风吹得又粗又黑,皱纹早早地就爬上来!穿的永远是灰扑扑、带着补丁的破衣服, 什么的确良,什么花衬衫,什么布拉吉,想都别想! 那就是一眼能望到头的日子! 从嫁过去那天起,就能看到自己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后的样子,变成一个腰背佝偻、皮肤黝黑、满嘴抱怨的农村老婆子。” 她看着李远,眼神里充满了绝望的恳求和不被理解的痛苦。 “哥,是你把我带进了城,是你把我留在了家属院, 我见过文工团的女兵们穿着挺拔的军装,英姿飒爽, 我见过城里的女工下班后,穿着漂亮的裙子去看电影,那些随军的嫂子,她们虽然也忙家务,可她们不用下地! 不用被太阳晒脱皮!不用被沉重的担子压弯腰! 她们的男人知道疼人,她们的手里有钱花,她们的孩子能在驻地的学校上学, 这一切的一切,只要我一回老家,就全都没了!全都没了!” 她几乎是歇斯底里地喊出最后几句话,像是被抽干了所有力气,肩膀垮了下来。 只剩下无声的痛哭。 “我不想回老家,我不愿意过那种日子,哥,你就不能为我想想,我是你亲妹妹啊!” “我没为你考虑?” 李远又惊又怒,心寒于妹妹的糊涂,也痛心于妻子的狠毒。 “你刚来那会儿,我给你介绍了多少个小伙子?是你自己眼高于顶,现在怪起我来了!早干嘛了!” “早干嘛?你还是我哥吗!” 李晓娟哭喊着,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凄楚: “你十天半月的不在家,你关心过我吗?你以为那些男的全是我拒绝的?人家也在挑我啊!我有啥?我一个小学都没读完,爹娘就让我下地干活,再之后就来帮你照顾孩子! 我啥都没有! 没有学历,没有工作,没有城里户口,还要整天照顾学军这个傻孩子! 你和姜迎春拍拍屁股就走,一个出任务,一个回娘家, 我呢!我只能老老实实待在家属院里,照顾学军的一日三餐, 洗衣服做饭,我这样的,谁愿意娶我! 谁愿意! 外面人说我眼高于顶就算了,你也这么说我!人家找一个有文化的护士,找一个英姿飒爽的女兵,不比我强!你知不知道!你就压根儿不关心我!” 最后几句话,她几乎是嘶吼出来的。 吼完,她用力推开愣在原地的李远,哭着跑进了更深沉的夜色里。 李远僵在原地。 妹妹字字泣血的控诉像鞭子一样抽在他心上。 他这才恍然意识到,自己似乎从未真正理解过这个妹妹的处境。 他以为给她提供了住处,让她帮忙照顾孩子。 便是尽了兄长的责任,却忽略了她作为一个年轻女子,对自身未来的惶恐与期盼。 他沉默了一会儿,才回了卫生所,对老魏说,想把孩子带回家。 老魏答应了。 李远背着孩子,迈着沉重的步子,一步步朝家的方向走去。 他想起妻子姜迎春,为了不要这个孩子,竟敢生出如此恶毒的心思。 撺掇晓娟。 五百块!她用五百块,想买断这孩子的命! 李远攥紧了拳头,骨节发出咯咯的声响。 胸中翻涌着怒火和冰寒。 李远背着昏迷不醒的儿子踏进院门。 沉重的木门‘吱呀!’一声合上。 几簇人影聚在不远处的屋檐下窃窃私语。 “瞧见没?李副连长那脸黑的,跟锅底似的。” 一个裹着旧棉袄的妇人朝李家院子努努嘴,声音压得极低,却足以让周围几人听清。 “能不急吗?自家儿子从山崖上摔下来,虽说没大事,可也够吓人的,也是那孩子命大!要不然……” “儿子?”先头那妇人嘴角撇了撇,露出一丝意味深长的神色:“我看呐,未必真是他老李的种!” 立刻有人凑近了些,眼神发亮: “这话怎么说?你可别瞎猜!” “李学军他妈,姜迎春,娘家不就是旁边清水寨的吗?李副连长常年在部队,有时候出任务,一两个月不着家, 那姜迎春时常回娘家住,一住就是十天半个月,很少回这家属院,你们不觉得奇怪?” 另一个声音立刻心领神会地接话: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回娘家那么勤快,怕不是娘家那边有‘挂心’的人吧?” 恶意的揣测一旦开了头,便如同藤蔓般疯狂蔓延。 又一个人加入了讨论: “哎,你们发现没有?李学军跟他爸李远长得一点都不像!他弟弟李博安那眉眼,那脸盘,跟李副连长就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可你们看李学军。” 众人下意识地在脑海里对比着。 李远相貌端正,浓眉大眼。 姜迎春也是大眼睛,皮肤白净,可李学军那孩子眼睛不大,单眼皮,脸型也更瘦削,跟这对夫妻确实没有相似之处。 “是啊,李学军既不像他爸,也不像他妈!这小眼睛是随了谁?” 有人发出了灵魂拷问。 第83章 我是谁 立刻有人神秘兮兮的说: “我好像听人说,姜迎春在跟李副连长结婚前,在寨子里有个相好的小伙子,两人好过一阵子, 但那家太穷了,姜迎春她爹娘死活不同意, 后来经人介绍,认识了李副连长,看他是个军官,吃商品粮,这才嫁了过来, 你们说,她会不会是在嫁给李副连长之前,肚子里就已经……” “要真是这样,李副连长这可真是,替别人养了这么多年儿子!” 有人发出啧啧的叹息,不知是同情还是别的什么。 “照你这意思,孩子不是李副连长的,我认同,那也是姜迎春她亲生的吧!都在家属院里住着,她家啥情况,大家都知道, 这些年,姜迎春走哪里都把二儿子李博安带在身边,可对李学军,那是真不关心,要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能这样?” “这你还想不明白,她姜迎春就是嫌弃李学军是个傻子,跟二儿子李博安没法儿比!” “怪不得呢,姜迎春对那孩子根本不上心!” “这孩子可怜啦!” 李晓娟一回来,就进了自己房间,把门一关,扑在床上呜呜的哭。 她觉得自己没脸再待下去了。 可又不甘心就这么离开。 李远将李学军小心地放在床上,打来温水,用毛巾轻轻擦拭孩子的脸和手。 动作笨拙却异常轻柔。 昏黄的灯光下,他看着孩子沉睡中依然微蹙着眉头的小脸,那双被外人诟病不像他的小眼睛紧闭着,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投下淡淡的阴影。 这不是他的亲生骨肉。 李远知道。 姜迎春也知道。 这孩子的长相跟夫妻俩谁都不像。 反倒是像一个人。 李远到现在都记得那人憨厚的笑容,那双小眼睛跟学军如出一辙。 可怎么办呢? 已经养了这么多年,是有感情的,李学军就是他儿子。 这些年,李远从一个毛头小子学着怎么当父亲,给孩子喂饭、教他走路、在他生病时整夜守着。 这些日日夜夜相处下来的感情,早已深入骨髓。 他不是在替别人养孩子,学军就是他李远的儿子! 那些流言蜚语像针一样刺着他,不仅是因为污蔑了他的妻子,更是因为玷污了他与孩子之间这份超越血缘的父子情。 妻子姜迎春的做法,李远不赞同,但他理解。 亲生儿子在哪里呢? 云华站在自家院子里,清冷的月光洒在她身上,勾勒出云华纤细的轮廓。 她原本是想在峡谷里面培育药材。 没想过这个院子,现在瞧着,院子不算大,要是拿来种植药材,也能开辟出几个药圃。 院子是泥土地面。 若是在这里开辟几个药圃,云华微微眯起眼,心中快速规划起来。 这里光照尚可,虽不及峡谷,但若以清泉浇灌,辅以简单聚灵之法,或许也能让药材生长得比寻常野生的药效更好。 只是这地面? 一旦下雨,整个院子就会泥泞不堪,行走不便。 略一沉吟,便有了计较。 先开辟药圃,再沿着畦垄的边缘,铺上青石板路。 想好后,云华不再停留,转身回了屋内。 关上门,从乾坤袋中取出柔软的被褥铺好,躺下睡觉。 驻地大门口,值勤的哨兵听到了车子的引擎声。 那声音由远及近,沉闷而有力,打破了深夜的寂静,值勤的哨兵立刻警惕起来,拉动了枪栓。 探照灯雪亮的光柱划破黑暗,聚焦在从盘山土路上缓缓驶来的车队上。 那是四辆覆盖着厚重篷布的卡车,车轮上沾满了泥泞。 显然是长途跋涉而来。 车队在哨兵的示意下稳稳停住。 前面两辆车的篷布缝隙里,传来阵阵熟悉的哼叫和骚动声。 这么大的动静,立刻惊动了驻地的领导。 吴政委显然是从睡梦中被叫醒,军大衣只是胡乱披在肩上,扣子都没扣全,一边系着腰带,一边小跑着来到驻地大门口。 “怎么回事?哪来的车队?” 他厉声问道,边境线上,任何时候都马虎不得。 带队的一名司机跳下车,敬了个礼,脸上带着笑意: “是吴政委吗?” “我是!” 吴政委点头。 司机笑着说道:“这些物资是陆知行同志从京城那边调过来的,这是清单,你过目!” 吴政委就着探照灯的光,快速扫过清单,脸上的紧张瞬间被巨大的惊喜取代。 他猛地一拍大腿,声音都提高了八度:“好个陆知行!给驻地送来这么大一份礼!这得花多少钱,费多少心思!” 他脸上的皱纹笑开了花,立刻指挥闻声赶来的战士们: “快!都别愣着了!赶紧卸车!小心点,别碰坏了!” 战士们应声而动,迅速而有序地开始忙碌。 篷布被掀开,露出了车里的真容。 前面两辆车里,果然是活物。 整整三十头生猪! 其中十头是膘肥体壮、马上出栏的大肥猪,怕是得有二百多斤重。 另外十头是半大的架子猪,正是长骨架的时候。 还有十头是哼哼唧唧、活力十足的小猪崽。 猪的哼叫声顿时响成一片,在这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有生气。 后面两辆车上,则是码放整齐的各类物资。 吴政委亲自打着手电筒爬到车上查看,看得是眉开眼笑。 里面有好多箱崭新的手电筒和备用电池,这对于经常夜间巡逻、执勤的战士们来说,简直是雪中送炭。 还有几十件厚重的军用雨衣,南边雨季漫长,这东西再多也不嫌多。 此外,还有一批日常急需的药品、罐头食品、以及一些五金工具,甚至还有白糖,盐。 “老王!老王死哪儿去了!赶紧过来!”吴政委扯着嗓子喊。 食堂老王趿拉着鞋跑过来,显然也是刚从被窝里爬出来。 “吴政委,大半夜的不让人睡觉,干啥呢!” “天大的好事!”吴政委指着那十头大肥猪,声音洪亮:“瞧见没?十头大肥猪!交给你了!赶紧想办法安置。” 老王看着那一个个圆滚滚的猪屁股,眼睛瞬间亮得吓人,激动得搓着手,连连应道: “放心吧政委,保证安排得明明白白!这下咱们驻地的油水可足了!云华同志弄回来的那些野猪还没吃完呢!” “老赵呢,来了吗?”吴政委又喊。 养猪班的老赵也急匆匆跑来,看到车上那二十头大小不一的猪崽,尤其是那十头活蹦乱跳的小猪崽,脸上的皱纹都笑成了菊花。 这意味着他们的猪群扩大,以后就能有更稳定的肉食供应! “吴政委,您放心!这些宝贝疙瘩交给我,一定把它们养得白白胖胖的!” 驻地顿时热闹起来。 战士们喊着号子,小心翼翼地将生猪赶下车。 又将车上的物资一件件卸下,清点入库。 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发自内心的笑容,疲惫被这突如其来的丰厚物资一扫而空。 吴政委站在一旁,看着这热火朝天的场面。 紧了紧身上的军大衣,对身边的警卫员感慨道:“知行这小子,别看年纪轻,想得是真周到啊!这些东西,可都是咱们眼下最缺的,手里有钱也买不到啊!回头把这些物资全都清点好!” 早上起来,云华打算做一件事情。 进了峡谷,带着柜子精坐在山巅吸收第一缕紫气之后,从山崖之巅下来。 坐在清泉边上,云华从乾坤袋里先取出那只在京城的时候到处偷师的黑色蝴蝶。 展开。 不大,巴掌大小。 又取出两张同样的纸出来。 这纸通体漆黑。 质地也很奇特,触手冰凉不说,仿佛能吸收周围所有的光线。 云华纤细白皙的手指在黑色的纸面上灵活地翻飞、折叠,动作娴熟而富有韵律。 很快,三个轮廓清晰、形态各异的黑色纸人便在她面前一字排开。 偷师的那张纸摆在第一个。 接着,她又从乾坤袋中取出一支笔。 这支笔的笔杆呈现出一种温润的玉质光泽。 笔尖上更是萦绕着淡金色的光。 云华执笔在手。 凝神静气,笔尖在每个纸人的面部上细细勾勒。 第一个,眉眼弯弯,嘴角含着一抹恬静温柔的弧度,仿佛能化解世间一切愁苦。 第二个,眼睛圆溜溜,微微上扬的嘴角带着几分俏皮与灵动,显得活泼可爱。 第三个,柳眉微挑,唇线分明,眼神中透着一股爽利与泼辣,给人一种又冷又飒的感觉。 或温柔,或俏皮,或泼辣。 三个纸人! 三种截然不同的气质。 准备工作就绪,云华双手在胸前结出一个古老的手印,引动峡谷内浓郁的灵气如同受到召唤般,向她周身汇聚,形成淡淡的灵雾漩涡。 她体内恢复了大半的巫力也随之奔涌而出,与外界灵气交融。 并指如飞,指尖淡金色的巫力混合着浓郁灵气。 在虚空中迅疾无比地勾勒出三道比之前更为繁复、强大的金色符文。 每一道符文都蕴含着‘赋灵’、‘塑形’、‘守护’。 “灵,启!” 云华清叱一声,五指张开,对着悬浮的三道符文猛地一推。 符文化作三道金色流光。 精准地没入那三个描绘好的黑色纸人体内。 “嗡!” 一阵轻微的、如同琴弦震颤的共鸣声在空气中回荡。 三个黑色纸人同时绽放出乌黑的光华,它们如同拥有了生命般迅速膨胀、拉伸。 乌光流转间。 化作三位身穿统一制式黑色长裙的女子。 裙摆无风自动,上面隐约有暗金色的细密纹路流转,与峡谷的夜色融为一体。 却又因各自独特的气质而显得鲜活分明。 她们安静地站立在云华身周。 对着云华微微躬身,姿态恭敬而自然。 柜子精原本乖乖的待在云华身后不远处,它喜欢云华,每次云华进峡谷,柜子精都恨不得时时刻刻待在云华身边。 当柜子精发现云华身边突然多出三位黑衣女子时, 柜门因惊讶而‘啪嗒!’一声大大敞开! 第一次,一个带着明显惊愕、略显生硬稚嫩的声音从柜子里传了出来: “她……她们是谁啊?” 云华看着这个陪伴自己的小精怪,眼中泛起暖意。 伸出手,温柔地摸了摸柜子精光滑的顶部,笑道: “哟,进步不小,会说话了!” “会说话了?谁会说话?” 柜子精似乎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柜门开合着,声音带着纯粹的疑惑。 云华忍俊不禁! 指尖轻轻点了点它的柜体:“你自己会说话了呀!” 柜子精瞬间僵住! 整个柜身一动不动,连柜门都忘了合上。 好半晌,它才像是终于消化了这个惊人的事实,猛地原地蹦跳起来,虽然身躯笨重,却透着一股难以言喻的欢欣雀跃。 那个稚嫩的声音充满了难以置信的狂喜,在峡谷中回荡: “我会说话了!我会说话了!我真的会说话了!” 柜子精绕着清泉和云华疯跑了好几圈,带起一阵小小的旋风。 最后,它冲回云华面前,激动得柜体都在微微颤抖,声音带着小心翼翼的期盼:“我……我该叫你什么呢?” 云华看着它那小心翼翼的小模样,心软成了一汪水,柔声道: “叫我姐姐!你是我妹妹!” “姐姐!姐姐!” 柜子精一边重复着这温暖的称谓,一边又忍不住绕着圈子疯跑起来。 好一阵,它才又风风火火地跑回来,这次,声音里带上了一丝迷茫: “那我是谁?” 云华早就给柜子精想好了名字,语气肯定的说道: “你是我妹妹,我叫云华,你就叫云宝,小名元宝,喜欢吗?” “云宝!元宝!”柜子精低声重复了好几遍。 “我喜欢,以后我也有名字了,我叫云宝!” 它欢快地开合着柜门,打着拍子,然后转向那三位静立一旁、面带微笑看着它的黑衣女子,好奇地问: “姐姐,那她们叫什么?” 云华目光扫过自己亲手创出来的三个灵巫侍从: “她们呀,是灵巫阁的侍从,就叫灵一、灵二、灵三。” 云宝听完,默默的比较了一下,然后带着点小得意,柜门一开一合地说道: “没我的名字好听!” 那语气,俨然将自己摆在了更受宠爱、独一无二的位置上。 云华失笑。 还真是小孩子心性,这都要比。 随后神色一正,看向灵一,吩咐道: “灵一,你带她们俩先去熟悉峡谷里的环境,勘察峡谷中间那片平地,那里是药圃,过些日子就开始种植药材,至于灵巫阁主体的建造,就在山崖之巅。” “是,主人!”三位侍从齐声回道。 声音或柔婉,或清脆,或利落。 随后身形一动,如同三道融入晨色的轻烟,动作迅捷。 “她们去哪里了?”云宝问。 “执行任务去了!” “我也要任务!” 第84章 负重 云华拍了拍柜子精那坚实的柜体,笑道: “你啊,就负责陪着我,还有,用你的大肚子,帮我们存放以后找到的宝贝,好不好?” “好!元宝最会装宝贝了!” 小柜子精立刻高兴起来,柜门开合,发出满意的‘咔哒!’声。 看着身边欢欣雀跃的元宝,云华脸上露出一抹笑。 感觉不再那么清冷了。 她不是一个人。 重新盘膝坐在清泉边上的青石板上。 闭目凝神。 引导着体内已达七成的巫力缓缓运转,夯实基础,滋养经脉,使得恢复的力量更为凝练与稳固。 峡谷中精纯的灵气丝丝缕缕涌入她的体内,如同溪流汇入江河。 元宝也静静的待在云华身后。 这段时间,柜体在灵气浸润下,更添了几分莹润的光泽。 不知过了多久,三道微不可察的流光从峡谷深处迅疾飞来,落在云华身前。 正是探查归来的灵一、灵二、灵三。 它们保持着蝴蝶的形态,翅膀上闪烁着灵力特有的微光,绕着云华轻盈地飞了一圈,仿佛在复命。 云华微微颔首,袖袍一拂。 三只灵蝶便化作三点光芒,悄无声息地没入她的袖口之中,隐匿了气息。 起身,目光落在旁边那只安静陪伴的柜子精身上,唇角微扬: “元宝,好好修炼,争取早日化为人形。” 柜子精元宝瞬间带着孩童般的雀跃与期盼从地上跳了起来: “姐姐,等我化为人形后,是不是就可以跟你一起出去了?” “当然!” 云华应道。 “那我一定努力!”元宝的声音充满了干劲,柜身微微颤动,等云华离开峡谷后,云宝继续待在青石板上,吸收周遭的灵气。 站在院子里,清晨的凉意尚未完全散去。 云华暗自琢磨着,是让袖中的灵一出来准备早饭,还是去驻地食堂将就一顿。 就在这时,院门外传来一声中气十足、带着笑意的喊声: “云华同志!开门喽!是我,食堂的老王啊!” 云华眉梢微挑,有些意外,走过去打开院门。 只见老王一脸热情洋溢的笑容站在门外,双手提着一个网兜,网兜里面好几个叠在一起的铝制饭盒,另一只手上还提了一个军用水壶。 “王叔,你这是?” “没吃早饭吧!做上了吗?”老王第一眼先去看偏厦那边的小厨房。 云华摇头:“还没。” “幸亏来得早,我给你送了早饭,今天你就先别做了,陆团回来之前,你就去食堂吃,或者我给你送过来,”老王一边说着,一边不由分说地将沉甸甸的饭盒和水壶递给云华:“趁热吃!这个军用水壶是新新的,放心用,先进屋,天冷,别在这风口上打开。” 云华接了过去,入手好沉,这分量太足了吧! 老王看到云华惊讶的表情,嘿嘿一笑,解释道: “是陆团特意从市里打电话回来交代的,他要不说,我们哪知道,你的饭量比普通女同志要大一些,你放心,不够再去食堂,我亲自给你做,对了,你中午出门吗?” 云华点头:“中午在山上,不回来!” “哎哟,你说你一个女同志,干嘛非得去养猪班,去就去吧,还要上山放猪,现在山里冷着呢,要不你跟老赵商量商量,等天暖和了再去山上!” “没事,可以锻炼身体!” 老王皱着眉想了想,开口: “这样,你要是上山,走的时候记得去食堂,我给你准备中午饭。” 云华刚想说不用,进了山里,她可不缺吃的。 不等云华开口,老王又接着说: “算了,一会儿我给你送来,我先回去了。” “谢谢王叔!” 老王嘿嘿一笑: “谢啥啊,应该的!你慢慢吃,我先回食堂忙活了。” 说完,老王摆摆手,笑呵呵的转身走了,心情很是不错。 云华提着网兜和军用水壶回了屋。 打开几个饭盒盖。 一个饭盒里面盛的是金黄油亮的炒鸡蛋,一个饭盒里面是切得薄薄的腊肉片,很香,满满一饭盒。 一个饭盒里面是几个热腾腾的大包子。 还有一个饭盒里面盛着熬得浓稠的米粥。 这早餐的丰盛程度和分量,远超一个普通人的标准,甚至比一些能吃的男同志还要多。 好吧! 云华觉得食堂老王他们还是不了解她,在这些食物的基础上,再加三分之一,估计能勉强吃饱。 当然,要是有灵气浓郁的食物。 云华就不用吃这么多。 目前峡谷里什么灵植都没有,暂时只能这样。 坐在桌前,开始吃饭。 刚吃到一半,院门外又响起了一个声音。 “云华同志,在吗?” 是养猪班的老赵。 云华打开院门,就见老赵搓着一双布满老茧的手,脸上带着憨厚又有些不好意思的笑容,另一只手里提着个布口袋。 “赵叔,有事?”云华问。 “没啥事!”老赵连忙摆手,把手里的布口袋往前递了递: “这是我家里那口子自己捣鼓出来的零嘴儿,用山里捡的野核桃,加了点糖和麦芽熬的甜嘴儿,不值啥钱, 给你尝尝鲜,别嫌弃,知行打电话回来说你人生地不熟的,嘱托我们在生活上多照顾你一些,正好家里那口子做了这个,我吃了一口,觉得味儿还行, 你尝尝,要是喜欢,再给你做。” 老赵是个实诚人,不等云华问,就竹筒倒豆子,把事情说得明明白白。 是他! 云华浅浅一笑:“谢谢叔,也替我给婶子道声谢!让你们费心了!” “应该的!你帮咱们驻地弄回来那么多野猪,这点山核桃算什么!就一点山货,回头弄到好吃的,我再给你送过来!” 云华不再推辞,接过了那袋核桃甜嘴儿。 入手沉甸甸的,分量可不少。 老赵见云华收了,松了口气。 这才说起正事: “云华同志,你看这养猪的活儿,现在天还冷着呢,你说去山里放猪的事情,我看等开春后再说,行不?反正我们养猪班现在人手也够,你刚来,先适应适应这边的生活,不着急,也不用你去养猪班那边。” 老赵没好意思说,这个时节放猪上山,猪容易受冻掉膘,山里可觅的食也少。 但云华有自己的打算。 她已经想好了,进了山,就把这些猪送进峡谷,峡谷里面灵气浓郁,一点都不冷,里面也不缺猪吃的。 “赵叔放心,不会有问题的,今天就上山!” 老赵愣了一下,没想到这看起来清清冷冷的姑娘做事这么干脆利落,劝说道: “今天就去?这太急了吧?” “赵叔,野猪能在野外生存得很好,咱们养的这些猪也不会有事的,放心吧,几天就适应了!以后每天早上八点,我准时去养猪班领猪,下午六点下山,还得麻烦赵叔安排一下。” 老赵看着云华这闺女坚定的眼神,把到嘴边的劝说又咽了回去。 云华同志坚持要这么做,自己也不好硬拦着。 “那行吧!”老赵点头:“上山的路滑,你可千万小心点。” “嗯,放心吧,赵叔,不会有事的!”云华颔首。 送走了老赵,云华关上门,回到屋里。 坐下来,继续吃早饭。 云华吃饭的动作优雅,不疾不徐,没多久就将分量十足的食物一点点消灭干净。 灵一出来收拾了碗筷。 云华吃下一粒温养这具身体的药丸。 单靠药物温养和灵力浸润,还不够,必须双管齐下。 药物温养的同时,还需将这具身体的根基打牢,把体质彻底锻炼出来。 意念微动。 云华从乾坤袋里拿出四个小圆球出来,像是河里捡回来的鹅卵石,颜色也不起眼,灰扑扑的。 不大,跟鸡蛋差不多大小。 别看小。 很沉,一个圆球就有二十斤。 四个是八十斤。 云华放进衣服兜里,一边两个,走了几步,觉得重量不够。 把四颗灰色圆球收回乾坤袋,转而取出了另外四颗。 这四颗与先前截然不同,通体呈现温润的碧绿色,色泽均匀,莹莹有光。 仿佛最上等的玉石精心打磨而成,美丽得不像凡物。 它们的大小依旧如鸡蛋,不大。 但其重量,却十分惊人! 每颗五十斤,四颗便是两百斤。 这东西叫沉玉,内含灵力,可根据需要调节重量。 云华将四颗碧玉般的沉玉握在手中,感受着那沉甸甸的分量,微微点了点头。 这个重量,勉强可以了。 找出两个丝袋,一个丝袋里面两颗沉玉。 分别放进衣服两侧的衣兜里。 两百斤的重量骤然加身,这具身体的肌肉瞬间绷紧,如同被拉满的弓弦。 云华的身形肉眼可见的微微向下一沉。 脚步踏在地面上,不再像之前那般轻盈,呼吸也沉了几分。 云华没觉得有多难受,眼底反而掠过一丝极淡的满意。 她调整了一下呼吸的节奏。 使之变得更深长、更缓慢,以适应这份沉重。 迈开脚步,再次在屋内行走。 腿脚如同灌了铅,抬腿、落地,都带着明显的滞涩感。 但她走得很稳,腰背依旧挺得笔直,仿佛那两百斤的重量并非负担,而是她身体的一部分。 她就这样在屋子里缓慢而坚定地走了几个来回。 直到身体初步适应了这种沉重的感觉。 云华才推开房门,走出院子,迎着清冷的晨光。 往养猪班的方向走去。 每走一步,都在泥土地上留下一个比常人更深的脚印。 谁也看不出,这个看起来纤细甚至有些单薄的年轻姑娘。 身上负重了两百斤。 八点整,云华准时出现在了养猪班。 老赵已经带着两个战士,等在那里。 “云华同志,这里有八头猪,都是半大的架子猪,你先领到山里试试看,其它猪就先留在家里,你看行不?” 老赵把手里那根被摩挲得油光水滑得细长竹竿递到云华面前。 这是赶猪的标准家伙事儿。 既能给猪指引方向,还能在猪不听话的时候轻轻敲打两下。 云华摆了摆手没要。 目光越过老赵,落在那八头猪身上。 再扫向猪圈里哼哧哼哧的一大群猪。 “赵叔不信我!” 老赵握着竹竿的手不自觉的紧了紧,嘴唇嚅动了几下,又犹豫了一会儿,才带着浓重的担忧开口: “云华同志,我就是担心,把猪全赶进山里,是不是有点冒险了!” 老赵抬眼看着远处依旧带着寒意的,光秃秃的山峦,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 “你看现在,山上的草皮都还没返青,树叶子也没长出来,除了些啃不动的老树根,它们上山后吃啥?” 老赵是真心疼这些猪。 每一头猪都是部队驻地里的宝贵财产,关系到整个部队上下是否能时不时见到点油腥。 他养了这么多年猪。 深知猪这玩意儿看着不挑食,但真要靠它们在这荒山野岭自己找吃的,那非得掉膘不可,饿急了可能连有毒的植物都啃,万一出点啥事。 他没法儿交待。 “云华同志,我知道你有本事,能从山里弄回野猪,可家猪跟野猪不一样!它们没那么皮实,也没那个找食的本事,我这心里不踏实!” 老赵是真不愿意把这些精心喂养的猪都放出去挨饿。 云华安静地听着。 没有打断老赵絮絮叨叨的担忧。 她理解老赵的心情,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这些猪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她歪头想了想,提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 “赵叔,你的担心有道理,这样,我今天只带十五头猪出去,就挑那些体格壮实的架子猪,早上八点从这里出发,下午六点,太阳落山之前,一定准时回来, 你可以带着养猪班的同志, 在驻地门口等着,到时候你看看,如果这十五头猪吃得很饱,也精神,那明天我就要考虑增加数量!你看这样行吗?” 老赵沉默了好一阵,才开口: “行吧,就按你说的办,我这就去给你挑体格最好的!” 老赵转身走向猪圈。 八点过了几分。 部队驻地里出现了一道奇观。 云华走在最前面,身形在南方冬日的阳光下,显得有几分单薄。 她的身后,跟着一支队伍,十五头架子猪。 奇特的是,这些平日里在猪圈里面争食打闹、散漫不羁的牲畜。 此刻却是纪律严明。 它们没有四处乱窜,没有拱路边的冻土,只是紧紧跟在云华身后, 一只接着一只,整整齐齐的往驻地外面走去。 第85章 我批假 清晨的寒意尚未被阳光完全驱散。 市区医院。 走廊里光线昏暗,弥漫着消毒水与血腥气混杂的那种特殊的生死场特有的味道。 唐晓燕一身宽大的白大褂。 双手插在兜里,正往自己办公室走。 白大褂洗得有些发旧,却依旧挺括,衬得她纤瘦高挑的身材愈发显眼。 一头乌黑秀发一丝不苟地盘在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和修长的脖颈。 只是那张脸上,如同覆了一层寒霜,冷冰冰的。 没有任何表情。 只有仔细看,才能发现她眼底深处压抑着的疲惫与一丝不易察觉的烦躁。 她刚刚结束一个持续到凌晨的复杂清创手术,精神高度紧张了数个小时,此刻松懈下来,只觉得浑身骨头都像散了架。 但比身体更疲惫的,是心里那股无处发泄的闷气。 空气中那股混合着药水、鲜血和某种绝望的气息,她早已习惯,却又无时无刻不感到厌烦。 她快步穿过长长的走廊。 ‘砰!’地一声。 办公室的门被唐晓燕用力关上,隔绝了外面的嘈杂。 这间小小的办公室是她的独立空间,摆放着简单的桌椅、书架和一个存放个人物品的柜子。 她背靠着门板,微微闭了闭眼。 深吸了一口气,才走到办公桌后。 低头,视线落在鞋面上。 那里有几点暗红色的血污。 唐晓燕的眼眸里瞬间闪过一抹毫不掩饰的嫌恶。 她几乎是立刻弯下腰,有些粗暴地直接用脚将鞋子蹬掉,甩在一边。 露出的棉纱袜子是干净的,雪白的。 走到椅子前坐下,身体陷进有些硬的椅背里。 疲惫如潮水般涌上,但脑子却异常活跃。 反复播放着不久前的画面。 就在她做完手术后,在走廊拐角,她遇到了陆知行。 她知道自己浑身上下都透出一股疲惫,但还是用自认为最得体、最引人注目的姿态和声音跟他打了个招呼。 而他呢? 那个男人,穿着作战服,浑身脏兮兮,都没时间打理自己,整个人看起来没比她强多少,但男人身姿挺拔如松。 闻言停下脚步,转过头。 他的目光落在她脸上,那双深邃的眼眸里,没有她期待已久的熟悉,更没有一丝一毫的特别,只有纯粹的、带着礼貌性质的疑惑。 他微微蹙了下浓黑的剑眉,声音低沉平稳,听不出任何情绪起伏: “请问你是?” 四个字。 简简单单的四个字。 像冰冷的针,猝不及防地刺穿了唐晓燕所有精心维持的骄傲。 “装什么装!竟然跟她装不认识!哈!” 唐晓燕坐在椅子上,唇边勾起一抹冰冷的、自嘲般的冷笑。 见过多少次了? 从她分配到这家医院,因为工作关系,因为他手下战士受伤,前前后后,在不同的场合,她与他打过照面、说过话的次数,两只手都数不过来! 她甚至刻意在他面前展现过自己的专业和能力!可他居然问她‘你是?’。 哈! 那种被彻底忽视! 仿佛她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背景板的感觉。 比任何直接的拒绝都更让她难以忍受。 一股邪火混合着多年求而不得的委屈,在她胸腔里左冲右突。 “哼!跟我装是吧!” 她盯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眼神逐渐变得锐利而坚定: “我还就要把你拿下!” 这股执念,如同野草,在七年漫长时光的滋养下,早已在她心底盘根错节,野蛮生长。 从十六岁那年初见那个扶住她的、眼神沉稳的年轻军官开始。 陆知行这个名字,就像一道烙印,刻在了她的青春里。 她努力学医,来到这家医院,或多或少,都隐含着能离他更近一点的希望。 她缓缓调整了一下呼吸,试图压下心头的翻涌。 随后弯下腰,将脚上那双虽然干净的袜子也脱了下来,随手扔在地上。 从抽屉里拿出一双备用的干净袜子,一双擦得铮亮的皮鞋。 仔细穿上。 接着,她站起身,利落地解开白大褂的扣子,将它脱下,挂好。 露出里面穿着的一件浅色高领毛衣和深色长裤。 又从柜子里取出一件崭新的、熨烫平整的白大褂换上。 雪白的颜色,让唐晓燕的心情舒畅了一些。 “要不是这该死的手术!” 她心里恨恨地想。 这几天,为了这些危重病人,她所有的时间,几乎都待在手术室里。 错过了好多次跟陆知行见面的机会。 好不容易他来了,结果就因为手术,连个像样的照面都没打上。 只换来了那句让她如鲠在喉的‘你是?’。 抬腕,看了一眼手表。 时针指向八点过十分。 她打听到的消息是,陆知行他们今天早上八点半准时离开医院返回驻地。 时间不多了。 她快步走到办公桌前,打开一个带锁的小抽屉,从抽屉里面拿出一个旧的雪花膏盒。 里面是她用凡士林和极细的胭脂虫粉自制的口红。 她用洗干净的小指指尖,小心翼翼地蘸取一点点。 对着墙上那面小圆镜,屏住呼吸,仔细地、一点点地点拍在自己的唇上。 再慢慢抿开。 瞬间,那张原本因疲惫和冰冷而显得有些苍白的脸,仿佛被注入了生命力,变得明艳逼人,带着一种具有攻击性的美。 唐晓燕的脸型配上口红的颜色,是那种冷艳型的女人。 她看着镜中瞬间被点亮的面容,心中默念‘我就不信,有男人不喜欢我这样的’。 她唐晓燕,有家世,有容貌,有文化,有体面的工作。 是这所医院里无数人瞩目的焦点。 是市医院里的第一美人! 他陆知行凭什么视而不见? 她挺直脊背,目不斜视地朝着医院大门口走去,像一位奔赴战场的战士,尽管这场战役,或许只是她一个人的独角戏。 医院大门口,停着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引擎盖还微微散发着热气。 驾驶座上坐着的是徐向阳,嘴角习惯性叼着根没点燃的烟,眼神灵活。 副驾驶座位上空着。 陆知行还没到。 后排则显得有些拥挤,挤着周红旗、何大勇,还有被队友戏称为‘黑白无常’的特殊小队成员。 杨学峰和谢和平则在前一天晚上,已经开车护送伤势较轻或无需住院的战士先一步返回驻地,没在。 众人看到唐晓燕穿着一身崭新的白大褂,脸上化了妆,尤其是那抹醒目的红唇,径直朝吉普车走来,车里的几个人眼神都微妙地动了动。 何大勇挠了挠他那板寸头。 傻乎乎地、压低声音问: “她来干啥?找你们谁的?” 他目光在徐向阳和周红旗之间逡巡。 徐向阳从后视镜里瞥了一眼越来越近的唐晓燕,嘿嘿一笑,带着点看穿一切的戏谑: “笨,这还看不出来?找老大的。” “找老大做什么?” 何大勇还是没转过弯来。 周红旗懒懒地靠在座椅上,闻言挑了挑眉,语气带着几分了然和不易察觉的同情: “看上老大了呗!可惜啊,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咱老大已经心有所属!这姑娘,没戏!” 他们的话音刚落。 唐晓燕已经走到了车边。 她抬手,用指节不轻不重地敲了敲驾驶座的车窗玻璃。 徐向阳收敛起脸上的戏谑,迅速降下车窗,露出一个标准的、挑不出毛病的、却又带着明显距离感的笑容: “同志,你好,请问你有事?” 他的目光礼貌地落在唐晓燕脸上,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 唐晓燕的心跳有些快,但她努力维持着表面的镇定,甚至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尽量柔和:“你们陆团呢?” “有事。” 徐向阳的回答言简意赅,没有任何展开解释的意思。 “是八点半走吗?” 唐晓燕追问。 “是!”依旧是单音节的回答。 唐晓燕深吸一口气,斩钉截铁地说:“那我等他!” 周红旗几人面面相觑,这个他们还真管不了,毕竟这里不是部队驻地,这里是医院,人家的地盘。 她愿意等就等呗! 唐晓燕不再看徐向阳,转身退开两步,站在车头侧前方不远的位置,目光紧紧盯着医院大门的方向。 晨风吹拂着她额前的碎发,也吹得她心底那点孤注一掷的勇气微微摇晃。 她能感觉到车内有几道目光落在自己身上。 探究的,好奇的。 这让她如芒在背,却只能挺直腰杆,一动不动。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每一秒都显得格外漫长。 八点二十五分,那个熟悉的高大身影准时出现在了医院门口。 陆知行大步流星地走来,作战服还穿在身上,浑身脏兮兮,但帽檐下的眉眼锐利。 带着军人特有的雷厉风行。 他似乎是刚处理完最后的交接手续,目光扫过吉普车。 自然而然地落在了车旁明显是在等人的唐晓燕身上。 他的脚步没有丝毫停顿,径直走到她面前,距离保持得恰到好处,是那种不会让人反感,却也绝不算亲近的社交距离。 他看向她,眉眼间依旧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疑惑,似乎是在记忆中快速搜索着这张有些眼熟的脸庞对应的身份。 随后他开口了。 问的话,竟然和刚才徐向阳如出一辙,平淡而客气: “同志,请问你找谁?” 吉普车里的人笑疯了!都忍不住抬手捶向徐向阳。 徐向阳也乐。 这一声‘同志’,像是一块冰,砸在了唐晓燕的心口。 她所有的准备,所有的心理建设,在这句疏离的称呼和那纯粹的、不加掩饰的疑惑眼神面前,几乎溃不成军。 他是真的没记住她! 不是装的! 在他的认知里,她唐晓燕,或许就只是这家医院里某个偶尔碰面、穿着白大褂的、连名字都不需要记住的医生同志之一。 巨大的失落和难堪席卷而来。 但与此同时,一股更加强烈的、近乎偏执的征服欲也随之升腾。 她努力压下喉咙口的哽咽,强迫自己唇角轻扬,勾勒出一个自以为最美的、带着爱慕和期盼的笑容,目光灼灼地仰视着眼前这个让她魂牵梦萦了多年的男人: “找你!” 陆知行点了点头,脸上没有任何波澜,他的目光甚至没有在她精心打扮的脸上和那抹红唇上多停留一秒,直接问道: “有什么事,你说?” 他这种公事公办、甚至带着点催促的态度,让唐晓燕把心一横,那句在心底排练过无数次,却从未想过会是在这种情境下说出口的话,冲口而出: “我要嫁给你!” 声音不高,却带着破釜沉舟的决绝。 话音刚落,吉普车里顿时传来一阵极力压抑却还是漏了音的闷笑声。 何大勇这憨货最是憋不住,直接降下车窗,探出半个脑袋,冲着唐晓燕喊道: “喂,同志!我们老大有媳妇儿了!” 他脸上是纯粹的好心提醒,没有任何恶意。 唐晓燕猛地转头,一个冰冷的眼刀甩过去。 何大勇被她瞪得缩了缩脖子,但依旧无所畏惧地、神色无比真诚地用力点头,补充道: “真的!我们嫂子漂亮得不得了,跟天仙似的!” 他试图用最朴实的语言,证明自己所言非虚。 唐晓燕只觉得一股血气直冲头顶。 脸颊火辣辣的。 她梗着脖子,像是捍卫最后尊严的天鹅,目光死死转回陆知行脸上,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 “你结婚了?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 陆知行看着她,眼神依旧平静:“快了!” 说完,陆知行甚至没有再给唐晓燕任何说话的机会,径直绕过她僵立在原地的身体。 动作流畅地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弯腰上车,关门。 一系列动作干脆利落,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走吧!” 他对驾驶座上的徐向阳说道,声音平稳,听不出任何情绪起伏。 他的心思,早已飞回了驻地,飞到了那个叫云华的姑娘身上。 至于车外这位唐医生突如其来的、在他看来有些莫名其妙的表白,不过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小插曲。 甚至都不值得他多花一秒钟去思考或回应。 “老大,唐医生还在呢!”徐向阳忍不住低声提醒了一句,从后视镜里能看到唐晓燕依旧像尊雕像般站在原地,背影僵硬。 陆知行闻言,甚至连头都没回,只是目光扫过后视镜,看了一眼车里表情各异的队员们,语气带着点不容置疑的命令口吻,问道: “你们谁愿意下车去安慰唐医生,我批假!” 这话一出,车内瞬间鸦雀无声。 周红旗立刻闭目养神,何大勇把头摇得像拨浪鼓。 黑白无常更是面无表情地看向窗外。 开玩笑,谁敢下车? 去安慰一个刚被老大毫不留情拒绝的、而且明显不好惹的女医生? 那简直是自找麻烦。 第86章 淬炼身体 部队驻地家属院。 云华领着一群猪经过的时候。 家家户户没出门的,几乎都推开了院门。 或站或倚,伸长了脖子看热闹。 妇女们手里还拿着没摘完的菜,或抱着咿呀学语的孩童。 半大孩子则兴奋地跟在那群猪的身后,指着猪群大呼小叫。 这些猪没有因为这帮孩子叫叫喳喳,乱了队形。 那些昨晚深夜归来,尚且不知情的军人们,更是看得目瞪口呆。 “这女娃子是谁家的?胆子这么大,一个人赶这么多猪,这是要去哪儿?养猪班的老赵呢!他也放心!”一个脸上还带着疲惫的壮汉子揉着眼睛。 “你还不知道吧!那是云华同志!陆团的未婚妻!刚来咱们驻地没两天!”徐婶子立即凑了过来。 “啥?”问话的汉子眼睛瞬间瞪得溜圆,声音都拔高了八度:“陆团的未婚妻!他啥时候有的未婚妻?” “没想到吧?”另一个姓刘的婶子走了过来,靠在徐婶子家的院门上,开始如数家珍:“我跟你说,这位云华同志,可不得了!就前天,她刚来那天晚上,李副连长家那个傻儿子学军,从后山崖子上摔下来了!” “呀!学军摔下山崖,伤得重吗?” “伤倒是不重,听说就是擦破点皮,但人到现在还没醒!不知道是不是撞到脑子了!唉!那孩子也是可怜,原本就傻了,再撞这么一下, 哎哟,估计好不了啦! 不过,能捡回一条命来,也是他运气好,遇到了云华同志!听说云华同志找到他的时候,人挂在一棵树上,树下面是一群野猪,正不停的撞击那棵树,你知道多少头吗?” 刘婶子伸手,给壮汉子看。 “二十五头?”壮汉子挑眉。 那位婶子点头: “整整二十五头野猪,要不是云华同志,学军那孩子估计就……,反正那孩子运气是顶好的,而且二十五头野猪也全都被云华同志给弄了回来! 好家伙,那场面, 你是没看见,那些野猪就跟中了邪似的,乖乖跟在陈志刚后头,自己就走进了临时搭建的猪圈,当时好多人都看傻眼了!” “你不说是云华同志给弄回来的么?咋又跟在陈志刚后头呢!” “哎呀,你这人,老打岔干啥,陈志刚当时手里抱着一只兔子,兔子身上抹了药,药是人家云华同志的,陈志刚把野猪引走后,云华同志把学军救了下来!这下你明白了吧!” 刘婶子绘声绘色的描述着,指着云华和身后那群半大的架子猪: “这画面,我这辈子都忘不了!除非老了得老年痴呆!” 刘婶子讲的时候,围过来好些军人。 一道道目光聚焦在前方那个沉稳行走的纤细背影上。 陆团的未婚妻。 似乎很不一般。 此时的云华,在旁人看来,步履轻盈。 实则两百斤的沉玉分坠在衣兜的两侧,沉重地拖拽着云华的这具身体。 每迈出一步,都需要调动腿部,腰腹乃至背脊上的肌肉协同发力,肺部努力运作,吸入冰冷干燥的空气,呼出带着白雾的灼热气息。 心脏在胸腔里剧烈地跳动,血液奔流,冲击着脆弱的血管壁。 额角、鼻尖渗出细密的汗珠,后背的衣衫也已被汗水浸湿,紧贴着皮肤,在寒冷的空气中带来一阵阵冰凉的触感。 她刻意没有动用一丝巫力,完全依靠这具身体本身的力量在对抗这份沉重的负担。 她要的,就是这种极限状态下的淬炼。 在京城那会儿,云华仗着自身的强大神魂和巫力,忽略了这具身体本身的孱弱。 协助破案的时候,强行催动超过身体负荷的巫力。 导致反噬昏迷,就是教训。 这段时间每天修行,加上吃药,这具身体已经强大了不少。 但还不够。 现在,云华最紧要的事情,就是不惜一切代价,将这具身体的根基打牢! 将体质淬炼上去。 队伍缓缓行到部队驻地的大门。 老远就看到食堂老王手提着一个土布篮子,正笑眯眯地等在驻地大门旁那棵老榕树下。 老王腰间还系着那条洗得发白的围裙。 见云华看过来,他脸上的笑容更深了些,眼角的褶子都堆在了一起。 “云华同志,这边!” 老王朝着云华招手。 云华走了过去。 “知道你急着走,”老王把手里的篮子递过去:“喏,给你备了点干粮,在山上吃。” 云华接过篮子,入手沉甸甸的。 篮子上面还盖着一块干干净净的蓝布花盖帘。 “时间紧,就给你烙了几张玉米饼,我放了些白面进去,还搁了油,顶饿!还有几个烤红薯,和几个煮熟的鸡蛋, 上了山,最好往东走,那边猪吃的东西多一些。 有条小道,走上七八里地,就到了半山腰,那里有一处山洞,洞口朝南,前面有一片小竹林挡着,不太显眼,那里是咱们战士平日里巡逻,砍柴,万一遇上下雨天的时候躲雨的地方, 里头还算干爽,也避风,还弄了桌子凳子在里头,柴火也有,回头中午你休息的时候,那是一个不错的去处!能生火烤烤,路上千万小心,安全第一! 老赵呢?就让你一人上山,没安排人跟你一起?” 这年头,鸡蛋可是金贵东西。 尤其是在这物资匮乏的驻地。 老王絮絮叨叨的嘱咐着,云华提着篮子,眼眶莫名的有些发热:“王叔,谢谢你,我记下了!赵叔那边安排人了的,是我没让,我从小在山里长大,没问题的。” “那走吧!路上慢点,下午早点回来!” 山路崎岖,布满碎石和冻结的泥泞。 猪群依旧保持着惊人的秩序,哼哧哼哧的往山上走着。 没人看到这支队伍的前中后,三个不起眼的位置上,分别停着一只黑色的蝴蝶。 那是灵一,灵二和灵三。 云华一步一步地向上攀爬。 沉重的脚步在冻土上留下清晰的印记。 她的速度不快,甚至有些缓慢,但走得很稳。 肌肉的酸胀、骨骼承受的压力、呼吸的艰难,都化为一种清晰的感知,提醒着她这具身体的极限所在,也鞭策着她去突破这个极限。 海拔逐渐升高,周围的植被也开始发生变化。 山脚下常见的农田和灌木丛被茂密的常绿阔叶林所取代。 高大的樟树、木荷伸展着墨绿色的枝叶。 间或夹杂着一些光秃秃的落叶乔木。 林间光线斑驳,空气更加阴冷潮湿,弥漫着泥土、腐殖质和某些植物清苦混合的气息。 约莫爬了半个多小时。 来到一处相对平缓开阔的山坡。 这里阳光能更多地照射下来,形成一小片林间空地,地上覆盖着厚厚的枯枝落叶。 云华停下脚步,气息微喘。 她心念一动,三只蝴蝶化作三名身着黑色衣裙的灵巫阁侍从。 “看好它们!”云华吩咐道,声音因体力消耗而略带一丝沙哑。 “是,主人!” 三名侍从躬身领命,随即散开。 无形的气场笼罩住这片区域,猪群开始低头在落叶和草丛中拱食,寻找着草根、块茎或越冬的昆虫。 云华打算先让猪群在山里待上半天,要是适应得不错,能吃饱最好,吃不饱再领到峡谷里面去。 安置好猪群,云华没有丝毫停歇,转身朝着山脉更深处走去。 她的目标,是采药。 王叔给的那一篮子干粮早就被云华放进了乾坤袋。 初春的山林,仍被冬日的萧瑟笼罩。 但生命的力量已在地下和枝头悄然萌动。 云华放缓脚步,目光锐利地扫视着林下、岩缝、溪边,搜寻着需要的草药踪迹。 最先看到的是几丛紧贴着地面生长的墨绿色叶片。 呈羽状分裂。 边缘有细锯齿,叶背略带灰白。 云华蹲下身,用手指轻轻拨开覆盖的落叶,露出了其下短粗的根茎。 这是防风,奶奶教她辨认过,也采过。 此药能祛风解表,胜湿止痛,对于南地常见的风湿痹痛、外感风寒有奇效。 此时采挖,其根茎浆足质实,药性正足。 她小心地用随身携带的小药锄避开旁边其他植株,掘出几株,抖掉泥土,放入背后的背篓。 继续前行。 在一处背阴湿润的岩石脚下,她发现了一片心形的厚实叶片。 叶面深绿,叶脉清晰,叶柄长而柔韧。 是鱼腥草。 清热解毒,消痈排脓,利尿通淋。 虽是野菜,入药亦佳。 此时地面部分尚未完全枯萎,地下根茎白嫩多节,正是采收时节,口感最好的时候。 云华采了不少。 在一丛枯黄的蕨类植物旁边,她看到了几株高约尺余、茎秆呈四棱形,叶片对生、揉之有浓郁清凉香气的植物。 是薄荷,疏散风热,清利头目,利咽透疹。 此时植株尚未完全枯萎,残留的茎叶仍具药效。 在一处阳光稍好的斜坡上,几株叶片掌状深裂,边缘有粗钝锯齿的多年生草本引起了她的注意。 其根茎粗壮,横走,具特殊香气。 土茯苓,解毒,除湿,通利关节。 是治疗淋浊、筋骨挛痛、瘰疬痈肿的良药,亦是药膳常用。 此时采挖,根茎粉性足。 云华甚至在一棵老樟树的树干上,发现了一些灰白色、层层叠叠如云朵的菌类。 是灵芝,年份尚浅,但补气安神、止咳平喘的功效基础犹在。 云华没采,而是直接把这棵老樟树移进了灵气浓郁的峡谷里面。 安置在一处山崖边。 还有贴着地面生长的积雪草,蒲公英都采了不少。 山林寂静,只有她沉稳的脚步声、偶尔的鸟鸣以及风吹过树梢的沙沙声。 她一边采药,一边继续承受着两百斤沉玉的重量。 汗水一次次浸湿衣衫,又在山风中变得冰凉,但她眼神始终清澈而坚定。 市区医院门口。 “走吧!”陆知行再次说道,语气没有任何变化。 徐向阳不再犹豫,熟练地挂挡,松离合,踩油门。 吉普车发出一阵低吼,轮胎摩擦着地面,一溜烟儿地从唐晓燕身边驶过,卷起细微的尘土,没有丝毫停留。 唐晓燕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看着那辆吉普车绝尘而去的背影,仿佛还能感受到它驶过时带起的那阵无情的风。 她精心涂抹的口红,此刻像是一个巨大的嘲讽。 她所有的骄傲、所有的自信,在这一刻,被碾压得粉碎。 “喂!他怎么能!他怎么能说走就走!” 她失声喃喃,声音里充满了被彻底忽视的震惊、羞愤和一种前所未有的无力感。 他就这样,把她这个医院里众星捧月的‘第一美女’,像个无关紧要的路边石子一样,毫不留情地抛在了这清冷的早晨,连多余的一瞥都未曾施舍。 唐晓燕站在原地,牙齿紧紧咬着下唇。 几乎要咬出血来。 那股从心底里窜上来的羞愤和难堪,比刚才手术台上沾染的血污更让她觉得肮脏和难以忍受。 周围若有若无的目光投射过来。 唐晓燕猛地挺直了脊背,强迫自己收回视线。 下颌线绷得紧紧的。 转身,踩着那双皮鞋,蹬蹬蹬地往回走。 每一步都像是要把地面踩出一个坑。 回到属于她自己的办公室,砰地一声关上门,隔绝了外界。 背靠着冰冷的门板,她缓缓滑坐到地上。 刚才强装出来的所有坚强瞬间土崩瓦解。 眼眶又酸又涩,却没有眼泪。 她唐晓燕,从来就不是会为男人掉眼泪的人。 可是,陆知行这个名字像一根深扎在内里的刺,随着年岁增长,早已与血肉长在了一起,一动就牵扯着密密麻麻的疼,更多的是不甘。 她认识他,远比他以为的要早得多,久到记忆都带上了泛黄的毛边。 那还是六六年,到处都乱糟糟的。 父亲是广播站的站长,母亲是干部,家境优渥。 陆知行当时是部队驻地里的一名年轻军官。 具体是哪一天,她记不清了,只记得是个夏天,知了在树上声嘶力竭地叫着。 她要去百货商店,被人撞倒在地,崴脚了。 来来回回那么多人,只有一个人停下来问她,是不是需要帮助,这个人就是陆知行。 当时他年纪尚轻,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 背着行囊,急着赶路。 明明着急赶路,但他还是停了下来,问她要去哪里? 唐晓燕记得很清楚,陆知行扶着她去了百货商店。 唐晓燕的小姨在那里上班。 那一年,她十六岁。 心里那头小鹿像是疯了般乱撞,从此再也没停下来过。 后来打听到他的名字。 再后来,又打听到他的家世,加上他能力强,就更喜欢了。 唐晓燕喜欢陆知行这事儿没有瞒着父母。 唐父唐母也是知情的,甚至还十分赞成,毕竟陆知行是真的很优秀。 第87章 陆春晓结婚 唐晓燕拼了命的学医就是觉得医生这个职业。 能离陆知行的世界更近一些。 可现实呢? 现实是,她放弃了去京都大医院学习工作的宝贵机会,义无反顾地来到这家距离他部队驻地不算太远的、条件艰苦的市区医院。 她凭着过硬的技术和一股不肯服输的劲头。 成了外科最年轻的骨干医生。 而陆知行,则是凭着自身的能力,年纪轻轻就已经提了副团级。 父亲私下里曾感叹过,说陆知行这小子是块璞玉,淬火成钢,要不了多久,肩膀上的星星就能再多一颗。 提成正团是板上钉钉的事。 每次打听到他要来医院,唐晓燕都会像今天这样,内心掀起隐秘的波澜。 她会提前换上浆洗得最洁白、最挺括的白大褂。 精心打扮! 甚至偷偷练习见面时要说的话。 见了他多少次? 唐晓燕数不清了。 他每次来,都是那样来去匆匆,高大的身影在走廊里带起一阵风。 他的眼神偶尔会掠过她。 那眼神,平静无波。 他压根就不记得多年前那个夏天,他扶起过的那个疼得满头大汗的小姑娘。 尤其是今天。 那句‘你是?’像一盆冰水。 把唐晓燕从头顶浇到脚底。 凉透了四肢百骸, 连心脏都仿佛被冻得紧缩起来。 她在他面前晃了这么多年,他居然连她是谁都没记住! 他有媳妇儿了? 快结婚了!还长得跟天仙似的。 唐晓燕下意识抬手,摸了摸自己光洁细腻的脸颊。 她是这家医院公认的一枝花,气质清冷,不知道是多少年轻医生和干部子弟倾慕的对象。 还能有人长得比她还好看? 她不信! 她明明打听过的,陆知行一直单身! 怎么突然就冒出来个对象?是家里长辈强行安排的?还是他在哪里认识的? 那个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冒出来的女人,凭什么? 凭什么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她唐晓燕苦苦追逐了这么多年都触不可及的优秀男人? 一股混杂着不甘和愤怒的情绪。 像岩浆般在她胸腔里奔腾冲撞。 唐晓燕猛地从地上站起来,因为动作太快,眼前甚至黑了一瞬。 她踉跄着走到窗边。 望着吉普车早已消失的方向。 许久! 她抬起手,用指腹狠狠地、用力地擦过自己的嘴唇。 那抹她精心涂抹、曾赋予她无限勇气和诱惑的红艳,此刻却像一个巨大的嘲讽。 她年轻,漂亮,有文化,有体面的、受人尊敬的工作。 家境优渥! 她哪里配不上他陆知行? 就因为那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天仙’? 不,她不甘心。 喜欢了这么多年,早已不是简单的少女怀春,而成了一种深入骨髓的执念。 她唐晓燕看上的,就一定要得到! 否则,她这些年的坚持、她放弃的机会、她所有的默默付出,岂不都成了一场彻头彻尾、供人嗤笑的笑话? 她回想起刚才吉普车里,那几个兵痞子强忍着笑意的眼神,那些目光像鞭子一样抽打在她的自尊上。 他们都在看她的笑话,看医院这朵高岭之花,如何被他们团长视若无物。 一股狠厉决绝的神色,缓缓取代了她眼中的失落和彷徨。 “陆知行,”她对着窗外,一字一顿,声音冷得像冰:“你越是这样,我越是要让你记住我唐晓燕是谁。” 她从来就不是那种会轻言放弃的人。 尤其是在她认定的事情上。 在她偏执的心里,一个声音在疯狂叫嚣: “陆知行,就是她的男人! 只有她唐晓燕,才配站在他身边!” 京城友谊饭店。 陆春晓站在窗边,穿着崭新的军绿色上衣。 衣服熨烫得笔挺,领口露出一圈红毛衣的边,那是嫂子周墨韵特意为她织的。 深蓝色的裤子。 脚上一双黑色布鞋,鞋面上缀着小小的红绒球。 周墨韵走过来,轻轻替她整理了一下衣领,看着春晓那张明显瘦了不少的脸,皮肤也白净,出落得比以前好看了,满是欣慰的说道: “春晓,嫂子真为你高兴!” “嫂子,你看我这样穿还行吗?” 陆春晓轻声问道,手指下意识地摩挲着衣角,还是紧张。 “好看得很!”周墨韵拍拍她的手:“魏厂长见了准喜欢。” 话音未落,魏厂长已经从走廊那头大步走来。 他穿着一身新军装,领口整齐地扣着,虽已退伍多年,腰板依然挺得笔直。 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 眼角有几道深深的皱纹,那是岁月和风霜留下的痕迹。 魏厂长走过来的时候,周墨韵笑眯眯的让开位置。 一对新人面对面站在一起。 魏厂长看着站在自己面前,微微低着头的陆春晓,清了清嗓子,声音温和: “春晓。” “嗯?” 陆春晓闻声抬起头。 黑白分明的眸子里带着一丝询问,也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紧张。 阳光透过挂着红色剪纸的玻璃窗,在她白净的脸上投下柔和的光影。 魏国兴没有多说什么,直接从军装的上衣口袋里。 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盒子。 盒子很新。 打开盒盖,里面静静的躺着一块银白色的女士手表。 表盘小巧圆润,镶嵌着一圈细致的刻纹。 在室内光线下泛着温润的金属光泽,黑色的皮质表带显得既秀气又大方。 “喜欢吗?” 魏国兴将盒子往陆春晓面前递了递。 陆春晓的目光落在手表上,明显愣了一下。 在这个年代,手表、自行车、缝纫机是极其珍贵的‘三大件’,是许多新婚姑娘都想拥有的。 陆春晓没想到,魏国兴给她准备了这样一份厚礼。 这份心意,远超她的预期。 沉甸甸地压在她的心口。 她下意识地看了一眼魏国兴手腕上那块伴随他多年的、表壳已有几处磕痕的旧手表,心头一时间百感交集。 嘴唇动了动,却没能立刻说出话来。 她嫁给宋阳这么些年,宋阳从没给她买过手表。 最早那些年,家里确实没钱。 后来,宋阳有钱了,也没买。 老三陆知行倒是给她买过一款手表,她戴了几次,后来丢了。 到现在也不知道丢哪儿了! 现在回想,多半是被宋家人偷拿了。 陆春晓记得很清楚,那款手表是在家里丢的,到处都找不见。 魏国兴见陆春晓沉默,以为她不中意,忙补充道: “我托人在百货大楼定的,售货员说,这是上海牌的新款,女同志戴最合适。” 陆春晓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带着一丝微颤: “我喜欢的!真的!很喜欢!” 听到这句话,魏国兴的脸上露出笑容。 皱纹都舒展开来: “你喜欢就好!” 他伸出手,取出手表。 魏国兴看了她一眼,示意她伸出左手。 陆春晓依言抬起手臂,将袖子稍稍往上捋了捋,露出一截白皙的手腕。 魏国兴俯下身。 神情专注得像是在完成一项重要的仪式。 粗大的手指捏着柔软的表带,屏住呼吸,极其轻柔地环过陆春晓的手腕。 指尖不可避免地触碰到她腕部的皮肤,带着男人自身的温度。 陆春晓的手指几不可察地蜷缩了一下。 表扣‘咔哒’一声轻响。 扣上了。 手表妥帖地环在陆春晓的手腕上。 银白的表盘与黑色的表带,衬得她的皮肤愈发白净。 表带的松紧度刚刚好,既不会滑脱,也不会勒着她。 魏国兴抬起头,看着陆春晓,眼底是藏不住的笑意:“好看!” 陆春晓抬起手腕。 目光复杂地注视着这块崭新的手表。 “谢谢!我会好好珍惜的!” 陆春晓抬起头,迎上魏国兴的目光,笑弯了眉眼。 宾客陆续到来,大多穿着军装或中山装。 女宾们也多是素色上衣配深色长裤,偶尔有一两件红毛衣在人群中格外显眼。 大厅里渐渐热闹起来。 寒暄声、笑声、酒杯碰撞声交织在一起,洋溢着喜庆的气氛。 陆老爷子穿着深灰色的中山装,胸前别着一朵小小的红花,满面红光。 老爷子已经退休,但在老战友中颇有威望。 今天来的大多是他的老部下和老同事。 “老首长,恭喜恭喜啊!” “春晓这孩子有福气,魏厂长人实在。” 陆老爷子笑着应酬。 婚宴开始。 魏厂长带着陆春晓给众位宾客敬酒,周墨韵和陆观砚陪同,每到一个桌前,他都会先介绍陆春晓:“这是春晓,我爱人!” “老魏好福气啊,娶了个好媳妇!” “嫂子一看就是文化人,比老魏这个大老粗可强多了!” 战友们开着善意的玩笑,魏厂长也不恼,只是笑着,时不时侧头看看陆春晓,眼神里带着关切。 又一次转到窗边的位置。 窗外,宋阳就站在饭店对面的梧桐树下,穿着一件旧棉衣,脖子上随意地围着一条灰色围巾,没有戴帽子。 他就那样直直地站着,目光穿透玻璃窗,牢牢地锁在陆春晓身上。 陆春晓微微一怔。 周墨韵也看到了。 走到陆春晓身侧,挡住了她的视线,压低声音道: “春晓,今天是你的大好日子!不相干的人就不要理会了!” 陆春晓深吸一口气,点头: “放心吧,嫂子,我不会再犯傻了!对了,嫂子,我房间抽屉里有一个信封,等你有空的时候,转交给宋阳,告诉他,这辈子我跟他就不要再见了!” 周墨韵愣了一下,随即点头: “好,我记下了!” 婚宴进行到一半,服务员端上来一道红烧肉,色泽红亮,香气扑鼻。 这算得上是难得的硬菜。 魏厂长细心地将几块肥瘦相间的肉夹到陆春晓碗里。 “这个味道不错,肥而不腻,多吃点!”他低声说。 陆春晓夹起一块肉,慢慢送入口中。 肉质酥烂,咸甜适中。 确实不错。 “好吃!”陆春晓笑道。 窗外,宋阳依然站在那里,像一尊雕塑。 酒过三巡,气氛更加热烈。 几位老军人开始唱起了军歌,浑厚的嗓音回荡在大厅里。 魏厂长也跟着唱起来,他的声音不算好听,却充满力量。 唱着唱着,他的眼角湿润了,或许是想起战火纷飞的岁月,陆春晓静静地听着,突然对这个即将成为她丈夫的男人产生了一丝心疼。 他们这一代人,经历了太多变故和磨难,每个人都带着伤痕前行。 婚宴接近尾声,宾客开始陆续告辞。 陆春晓和魏厂长站在门口送客,祝福声中,陆春晓微笑着点头致谢。 送走最后一位客人。 陆老爷子带着大儿子陆观砚和儿媳周墨韵走了过来。 老爷子脸上带着酒后的红晕。 但眼神依旧清亮,他看着并肩站在一起的女儿和魏国兴,目露欣慰。 周墨韵率先笑着开口: “春晓,魏厂长,祝你们新婚快乐!白头到老!” 说完,胳膊轻轻碰了碰身旁的丈夫陆观砚。 陆观砚看着妹妹和魏国兴,伸出手,与魏国兴用力一握,声音沉稳: “春晓就交给你了!” 简单的话从他口中说出来,带着兄长特有的分量和嘱托。 他又看向陆春晓,眼神柔和了一瞬,点了点头,一切尽在不言中。 最后,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陆老爷子身上。 老爷子缓缓上前一步,他今天穿着的中山装熨烫得笔挺,胸前的红花依旧鲜艳。 他没有立刻说话,先看了一眼女儿。 最后定格在女婿魏国兴的脸上。 “我这姑娘从小性子就软,是个心善的好姑娘,今天,我把她正式交到你手上。” 魏国兴挺直了腰板,声音洪亮: “爸,您放心!我魏国兴向您保证,一定真心实意对春晓好,尊重她,爱护她,绝不让她受委屈!” 陆老爷子满意地点了点头。 脸上的皱纹舒展开来。 他转而看向女儿,千言万语涌到嘴边,最终只化作一句最朴素也最沉重的嘱咐: “春晓啊,往后的路,和国兴两人相互扶持,踏踏实实地走。” 他伸出手,似乎想像小时候那样摸摸女儿的头,但手抬到一半,最终还是轻轻落在了她的肩膀上,用力按了按。 这轻轻一拍,包含了父亲所有无法言说的心疼、祝福与期望。 “爸,我知道。” 陆春晓的眼圈瞬间红了,她强忍着鼻尖的酸意,用力点头:“您放心,我会的。” 周墨韵适时开口: “爸,咱们走吧,春晓和国兴也该回家了!” 陆老爷子最后看了一眼女儿和新女婿,摆了摆手: “行了,我们走了,你们也赶紧回去吧。” 三人转身,缓缓向饭店门口走去。 大厅里彻底安静下来。 魏国兴侧头看向身旁的新婚妻子,发现她正望着家人离去的方向,眼中水光潋滟。 他没有多说什么,只是默默地伸出手,握住了她微凉的手指。 陆春晓感受到掌心传来的温度和力量,微微一颤。 收回目光,低头看着两人交握的手,唇角上扬,笑道: “咱们也回家吧!” “好,回家!” 魏国兴应道,声音沉稳而温暖。 第88章 上山接媳妇儿 部队驻地。 陆知行跳下吉普车,大步流星的往团部办公楼走去。 跟吴政委碰头,工作上的事情说完后。 吴政委合上笔记本,端起那个印着‘为人民服务’的搪瓷缸,慢悠悠地呷了口茶,眼神在陆知行脸上转了一圈,轻啧了一声: “还真是稳得住!不问问你家那小姑娘的事情!” 陆知行轻咳了一声: “云华她工作的事情安排了?” 吴政委‘嘿’了一声,放下茶缸,身子往前倾了倾,眉头微皱: “你家那小姑娘主意太正,我原本想着安排她去卫生所,卫生所的老魏,你知道的,性子和善,有他带着,错不了,但你家小姑娘拒绝了!” “拒绝了?那她现在?” “去养猪班了!先说清楚,你家小姑娘去养猪班这事儿,可真不是我安排的啊!是她自己要求去的,食堂老王想让她去食堂那边帮忙,你家小姑娘都没答应!” “养猪班?” 陆知行向来沉稳的脸上都露出了惊愕的神色。 他甚至怀疑自己听错了。 “云华她去养猪班了!” 他怎么也没办法把那个清秀灵动、带着几分山野灵气的姑娘,和猪圈里哼哧哼哧的猪崽子联系起来。 “怎么会去养猪班呢?”陆知行剑眉拧紧,语气里充满了不解。 还有心疼! 养猪班那边的活儿,他能不知道,刚当兵那会儿,陆知行也在养猪班待过一阵。 吴政委将陆知行脸上的神色变化尽收眼底,心里觉得有趣。 又补了一句:“早上那会儿,军长特意打电话过来,给你们三天假,好好跟你家小姑娘培养培养感情!三天假期后,就要开始筹划山鹰小队的事情。” 说完,嫌弃的上下打量了陆知行一眼: “瞧你这一身,赶紧回去拾掇拾掇,收拾干净了,去山里接你媳妇儿!” “去山里?”陆知行纳闷了,心头莫名一紧:“为什么要去山里?” 养猪不是在营区后面的养猪场吗? 吴政委这回直接乐出了声,手指敲着桌面: “还能为啥?因为你媳妇儿不在养猪场,带着猪上山!放猪去了!” “上山放猪?还是她一个人?” 陆知行瞳孔微缩,第一反应就是: “这不是胡闹吗!” 这里的山,看着郁郁葱葱,里面毒蛇虫蚁不少、地形又复杂。 她一个年轻小姑娘独自在山里,万一出了事怎么办? 陆知行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 吴政委看出他的担心,摆摆手: “你先别急眼!这事儿说来话长,具体咋回事,你去了就知道了,反正你记住一点,谁出事,你家小姑娘都不会出事!快去吧!再磨蹭天就黑了!” 陆知行深吸一口气,强压下心头翻涌的担忧。 看了看窗外的天色,抬手用力捏了捏眉心。 转身大步离开。 直接回了宿舍。 拧开公共洗漱间冰冷的水龙头,用刺骨的凉水狠狠冲了把脸。 才去了洗澡的地方。 换上一身干净的半旧军装。 对着宿舍里那块巴掌大的镜子,仔细刮干净了脸上冒出的胡茬,直到下颌光洁,恢复了往日的冷峻轮廓。 收拾妥当,套上一件军大衣,抬脚就往外面走。 走到营区主干道时,碰上食堂老王。 “王叔!” “哎哟,臭小子你可回来了,吃饭了没?走,去食堂,我给你下碗肉丝面,再卧一个鸡蛋!” “不用,王叔,我要上山一趟!” 老王看着陆知行笑:“瞧我这记性,差点忘了你媳妇儿还在山上呢!是去接云华同志?” “嗯!” 老王一巴掌拍在陆知行的肩膀上,笑道: “好小子,不错,找了个好媳妇儿!快去接吧!对了,云华同志可能会去咱们战士平时躲雨的那山洞,那地方我告诉云华同志了!” “谢谢王叔!” “去吧!去吧!” 陆知行朝老王点了点头,迈开长腿,朝着后山那条小路,疾步而去。 山风带着寒意,吹动他军装的衣角。 陆知行没有耽搁,直接朝着后山那处躲雨的山洞赶过去。 山路崎岖,林木幽深。 傍晚的林间光线迅速黯淡下来。 陆知行脚步迅捷,常年在野外行军练就的本领,让他在这种地形中如履平地。 前面就是那片小竹林,山洞就在那片小竹林的后面。 陆知行心头一动,步伐不由得又加快了几分。 拨开茂密的竹枝,不远处的山壁上,一个黑黢黢的洞口显露出来。 山洞的位置比平地要高一些,大概七八十厘米的样子。 随之而来的,还有烤肉的香味儿! 陆知行个子高,从竹林出来,一眼就看到了洞内生着一小堆篝火,篝火上面还架着一只兔子。 枯树枝燃烧发出轻微的噼啪声。 跳跃的火光将山洞照亮。 他家的小姑娘此时就坐在火堆旁的一个凳子上。 纤细的身影被火光勾勒出一圈温暖的光晕。 手里捧着烤肉,正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动作斯文。 陆知行刚要开口唤她,云华抬头看过来。 两人的目光在空中相遇。 陆知行站在洞口下方,微微仰着头。 云华坐在高处,眼神从上往下。 俯视! 第一反应是,这男人确实长得不错。 陆知行穿着那身干净的半旧军装,外面披着部队配发的、厚重挺括的军绿色棉大衣。 这种军大衣,很多人穿都显得臃肿。 可穿在陆知行身上,被那宽肩窄腰的身形完美撑起。 不仅不显累赘,反而格外有型。 衬得他身姿愈发挺拔,真如雪后青松,沉稳而不可撼动。 男人走到跟前,双手随意地插在军大衣口袋里,没有刻意摆出什么姿势,却自有一股渊渟岳峙的气度。 穿过稀疏竹叶缝隙落下来的几缕阳光。 恰好打在男人线条分明的侧脸上。 将他高挺的鼻梁、紧抿的薄唇和利落的下颌线勾勒得更加立体。 火光跳跃间,他整张脸显得异常干净。 带着一种军人特有的冷峻。 陆知行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云华。 少女的脸颊被熏得微微发红,几缕碎发垂在额前,沾了些许烟灰,显得有些狼狈。 却又充满了生动的活力。 她手里捧着的,是一条烤得焦黄流油的兔子腿,油渍沾在了她的嘴角和手指上。 可偏偏,就是这样一副画面,让陆知行一路紧绷的心弦彻底松弛下来。 那是一种难以言喻的踏实感和一丝莫名的悸动,悄然涌上心头。 “云华,我回来了!” 云华看着他,一时间也忘了咀嚼嘴里的食物。 心跳好像莫名的快了那么一点点。 有点奇怪! 随着陆知行那句话的话音一落。 云华的脸上恢复了那副清清淡淡的样子。 “你来的正好!刚烤好的兔子,味道还不错,上来!一起吃!” 云华举了举手中金黄油亮的烤兔子腿。 那是灵一烤的。 灵一的手艺还行!野兔烤得外焦里嫩。 云华十分满意。 陆知行仰头,目光掠过离地约莫七八十厘米的洞口。 后退两步,翻毛皮鞋在松软的泥土上留下清晰的印痕。 只见他身形微微下沉。 下一刻便如猎豹般迅捷前冲,在距离洞口尚有两步之遥时,左脚精准地在一块略凸起的山石上借力一蹬。 身体顺势腾空而起。 右腿在空中划出一道利落的弧线,军大衣下摆随风扬起。 人已稳稳落在洞口平台之上。 整个动作一气呵成,行云流水间尽显军人特有的矫健与力量。 待他稳稳站在山洞内时,连气息都未曾紊乱。 山洞不算宽敞,但足够避风。 火光将两人的影子投在石壁上。 云华扯下一只兔子腿递给陆知行,陆知行接了过来。 云华看着陆知行:“今天二姐跟魏厂长结婚。” 陆知行点头:“昨天我给二姐和魏厂长打了电话,也给二姐包了一个大红包,让嫂子转交。” 云华嗯了一声,没再开口。 陆知行看着平静吃着烤兔肉的云华,问:“工作的事情你决定了?” “嗯!决定了,这份工作挺适合我,放猪的时候,也不耽误采药!” 陆知行想了想,也对,小姑娘自己开心就好,再说,那边还有老赵在呢。 “你喜欢就好!” 之后,陆知行还想说点什么的时候,看云华吃得很香,就没再开口。 两人默默分食着剩余的烤兔肉。 谁也没有说话。 只有柴火偶尔的噼啪声和远处隐约的虫鸣。 两人吃肉的速度都不慢。 等云华吃完最后一块肉,陆知行起身,开始收拾。 先用木棍将火堆拨散,仔细检查每一块燃烧过的木柴,确保没有半点火星残留。 接着用军用水壶里剩余的水细细浇在灰烬上。 嗤嗤作响间升起一缕白烟。 他做事认真,每一个步骤都一丝不苟。 在山上,火源容不得半点马虎。 趁他收拾的工夫。 云华走到山洞内侧,背对着他。 陆知行眼角余光瞥见她似乎抬手理了理头发,整理了下衣襟,动作轻快。 等他彻底将火堆处理完毕,确保万无一失转身时。 就这一会儿的功夫,云华仿佛换了个人。 刚才因烤火、吃东西而略显凌乱的发丝变得整齐服帖,脸颊上沾染的烟灰和手上的油渍也消失无踪。 整个人清清爽爽。 陆知行看着云华,眸中闪过一抹诧异,道:“时间不早了,咱们回家吧!” “嗯!” 陆知行率先走到洞口。 利落地纵身跳下,落地无声,随即转身,朝上面的云华伸出双臂,声音在暮色中显得低沉可靠: “我接着你。” 云华却摇了摇头。 “不用。” 话音刚落,她就学着陆知行刚才的样子,单手在洞口边缘一撑,身影轻巧地跃下。 然而,就在她双足触地的瞬间。 ‘砰!’地一声闷响。 这声音? 不似常人落地的轻巧。 云华的双脚竟一下子深深陷进了松软的林间腐殖土里,直没至脚踝,仿佛身上负重很沉。 这太不合常理了! 他看得分明,小姑娘身形纤瘦,体重绝不会超过百斤。 从这区区几十厘米的高度跳下来,不该是这样的。 云华却像是毫无所觉。 若无其事地将脚从土坑里拔出来,轻轻跺了跺,震掉沾上的泥土草屑,提起旁边的背篓就要背在身上。 陆知行眼疾手快,一把提了过来,自己背上。 云华看了男人一眼,神色如常的说道: “走吧,猪在另一边。” 说完,云华不紧不慢地向前走。 陆知行背着背篓,脚步放缓,跟在云华身侧半步之后的位置。 竹叶沙沙,在渐沉的暮色中更添幽静。 穿过竹林,眼前豁然开朗,一片林间空地上,十五头架子猪正懒洋洋地卧着或踱步。 个个肚子吃得滚圆。 此时正心满意足地哼唧着。 云华的身影一出现。 那些原本散漫的猪竟像是得到了无声的指令,纷纷站了起来,甩着尾巴,晃着耳朵,慢悠悠地、又秩序井然地排成了一列! 它们甚至知道调整方向,猪头都朝着下山的路。 陆知行见了,心头巨震! 这丫头,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他看向走在最前面那个纤细背影的目光,不由得又深了几分。 云华率先沿着蜿蜒的山路往下走,她的速度不算快,但每一步都踏得很稳,身形在崎岖的山路上不见丝毫晃动。 陆知行跟在猪群的最后。 目光始终落在前方那个清瘦的背影上。 暮色勾勒出她模糊的轮廓,山风吹起她几缕发丝,她走得很专注,一次都没有回头看他, 两人见面后,话也很少。 被刻意拉开的距离感,在两人之间无声地弥漫。 陆知行不是迟钝的人,相反,他有着军人特有的敏锐观察力。 他能清晰地感觉到,这丫头不对劲。 云华性子清冷,陆知行知道。 但此刻,这种清冷里夹杂了更多的是疏离。 她在两人之间划下了一道无形的界限,巴不得离他百米远。 在医院那会儿不是这样的。 是因为自己吗? 陆知行剑眉微锁,开始在脑海里仔细回忆。 是他这次离开太久? 边境形势复杂,归期一拖再拖,也非他所愿。 这个想法刚一出来,就被陆知行否掉。 云华绝不会因为这件事疏离自己,因为什么呢?陆知行一时想不出来。 第89章 鹰见愁 山风带着凉意拂过,林涛阵阵。 陆知行心头第一次涌上一种难以把握的困惑。 他带兵打仗、分析敌情时思路清晰,此刻却有些琢磨不透这小姑娘的心思了。 他能明确感知到她不高兴,那情绪像一层薄冰覆盖在她周身。 可他到底哪里做得不对? 陆知行想了一路,直到驻地营房的灯火在望,也没能想明白这个比战术推演更让他棘手的问题。 夕阳西下,远山轮廓在暮色中渐渐模糊。 云华站在山道转弯处,瘦小的身影被霞光拉得很长。 她停下脚步,身后的猪群也齐刷刷地站定,如同接受检阅的士兵,安静地排成一列。 陆知行正觉得奇怪,这丫头怎么突然停下来。 就见云华轻轻跺了跺脚。 这一跺,看似随意,却仿佛触动了什么。 空气中泛起涟漪,看不见的波纹一圈圈荡漾开来。 一股清凉的气息从云华站着的地方升起,如同初春融雪汇成的溪流,缓缓漫过云华的棉鞋、裤脚,直至将她整个人笼罩。 云华额前的碎发无风自动。 整个人像是被山泉洗涤过。 那无形的清流继续向后蔓延,依次拂过每一头猪。 猪群身上沾着的泥浆、草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褪去。 那些滚得脏兮兮的猪。 此刻皮毛恢复了本来的光泽。 就连它们蹄子上常年积攒的污垢也不见了,露出原本的角质层。 当这股气息拂过陆知行时,他不由得深吸一口气。 一股清凉从脚底直透头顶,连日来的疲惫一扫而空,连带着心里那些说不清的烦闷也消散了不少。 下山走这一路,身上出的汗渍也没了,整个人从里到外都透着清爽干净。 猪群安静地跟着云华下山,步伐整齐得出奇。 偶尔发出满足的哼哼声。 山脚下,部队驻地的轮廓在暮色中显现。 那棵百年大榕树如一把巨伞,在晚霞中静静伫立。 树影下,几个身影正焦急地张望。 “来了来了!”不知谁喊了一声。 老赵踮脚望去,果然看见云华领着猪群从山道上下来。 他揉了揉眼睛,又仔细看了看,忍不住‘咦!’了一声。 “老赵,怎么了?”身旁的战士问道。 “你们看那些猪!”老赵指着越来越近的猪群:“这么干净!” 众人定睛看去,也都愣住了。 村子里的住户也有把猪放到山上的,哪个不是浑身泥浆,满是草屑的跑下山来! 可这群猪,皮毛干净得发亮,像是特意给它们洗过澡、梳过毛。 更让人惊奇的是猪群的精神状态。 一个一个的肚子吃得滚圆,走起路来精神抖擞,步伐稳健。 老赵快步迎上去,围着猪群转了一圈,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云华同志,你这是给它们洗澡了?” 云华摇头:“山里露水重,走着走着就干净了。” 这个解释显然不能让人信服。 老赵蹲下身,仔细查看一头猪的蹄子,连蹄缝里都干干净净,这哪是露水能洗出来的? 不过,老赵没有多问。 只伸手摸了摸猪的肚子,圆鼓鼓的: “这是吃了多少好东西!” 来接猪群的几个战士也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议论着: “看来,山上能吃的东西不少啊!” “可不是嘛!你看看这肚子,吃得溜圆!” “还这么干净,省得咱们晚上冲洗了!” 老赵站起身,满意地点头: “云华同志,辛苦你了,没想到这大冬天的,山上还能找到这么多吃的。” 云华只是淡淡一笑,没有解释。 陆知行站在一旁,心里却如明镜一般。 他不由得想起刚才那神奇的一幕,无形的清流洗涤万物,连人心里的尘埃仿佛都能拂去。 老赵吆喝几名战士,正要把猪赶回猪场。 一抬头就看见云华站在他面前,手里拿了一个小小的木盒。 那盒子看着有些年头了,木质暗沉,边角磨得光滑,像是被抚摸过无数次。 盒面上没有任何雕花,朴素得就像山里随便找块木头刨成的。 “赵叔!”云华的声音很轻,却让老赵不由自主地挺直了腰板。 “这是?”老赵下意识地在裤子上擦了擦手。 “这里面的是药粉,想要这些猪听话,就拿着这个,走在猪群前面,它们就会跟上来,这个给你,收好。” 云华把手里的木盒递过去。 老赵愣住了。 他看看云华,又看看她手里的木盒,最后回头看了眼排着队的猪群。 老赵在部队养了十几年猪,从没见过这么听话的猪群。 深吸了一口气,老赵郑重地伸出双手。 接过木盒。 盒子入手微沉,带着木料特有的温润。 “谢了!丫头!”老赵把盒子紧紧抓在手里。 来接猪群的几个战士围了上来,好奇地看着老赵手里的盒子。 “老赵,云华同志给你啥好东西了?” “看着就是个普通盒子嘛!” 老赵手指摸了摸木盒温润的质地,笑道:“想要猪听话,就得这个,这里面装着的是一种药粉,走了!走了!先把猪带回去!” 他低头看了看怀里的木盒,嘴角不自觉地扬起。 把猪群交给老赵后,云华转身,站在陆知行面前,从衣兜里不紧不慢的掏出一个丝袋。 丝袋不大。 材质似乎是某种光滑的绸缎,在昏暗的天光下泛着柔和的、珍珠般的光泽。 袋子口用一根同色的细绳松松系着。 她很是随意地将其递给身旁的陆知行,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你把背篓给我,这个给你拿着!” 陆知行放下肩上的背篓,没多想便把手伸了过去。 就在他的指尖触碰到袋子的刹那,云华抬眸看了他一眼: “小心,很沉的,拿好了!” 陆知行挑眉,就这么一个丝袋子,还需小心。 伸手接过。 下一刻! “呃!”陆知行喉咙里发出一声短促的闷哼。 丝袋落入他掌心的瞬间,一股难以想象的沉重力量猛地传来! 陆知行手臂上的肌肉瞬间贲张、紧绷,青筋都隐隐浮现出来。 饶是他臂力不算弱。 也被这突如其来的重量带得手臂猛地往下一坠。 整个人的重心都跟着晃了一下。 陆知行低头,难以置信地盯着自己手中那个巴掌大的丝袋。 入手是那种冰凉光滑的绸缎触感。 可那份沉甸甸的实质感,却清晰地通过手臂一直传到他的肩膀、脊椎! 陆知行惊愕地看向云华。 这小小的丝袋里,到底装了什么东西? “这是?” 云华的目光落在那只小小的丝袋上,语气淡然地仿佛在说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 “这里面装的是两颗沉玉,”她顿了顿,清晰地吐出后面几个字:“一颗沉玉是五十斤。” “一百斤!” 陆知行几乎脱口而出,声音都不自觉地拔高了些。 低头,再次审视手中这个不过巴掌大小、触感光滑的丝袋。 怎么也无法将它与‘一百斤’这个重量联系起来。 更让他心头巨震的是,云华将这一百斤的东西一直带在身上,步履轻快地在山间行走,甚至脸不红气不喘! 他回想起方才下山的路,崎岖不平,云华始终走在他前面,背影看起来单薄却异常稳健。 他竟丝毫未曾察觉到她身上带着如此重物! 陆知行张了张嘴: “你一直带着这个爬山?” 云华点头:“体能太差,需要练练!” 体能太差?需要练练? 陆知行看着眼前这个负重一百斤走在山路上,气息都没乱几分的少女,再品品她这句‘体能太差’。 陆知行只觉得认知受到了巨大的冲击。 云华这样的都叫体能太差,那他们这些人算什么? 还没等他从这巨大的反差中回过神,更让他头皮发麻的一幕发生了。 只见云华神色自若地,又从另一个衣兜里,掏出了一个一模一样的丝袋子。 那光滑的绸缎在最后的那点天光下。 泛着同样柔和却让陆知行心头一跳的光泽。 她将这个新拿出的丝袋子托在掌心,抬眼看向陆知行。 语气认真地问道: “能拿动吗?这里还有两颗。” 还有两颗! 那就是两百斤! 陆知行整个人都僵住了。 揣着整整两百斤的重物?在山林间行走如常,甚至还能照顾整个猪群!还采药! 这已经完全超出了陆知行的理解范围。 他看着云华那张依旧平静,甚至带着点询问意味的脸,一时间竟失语了,所有的话语都卡在喉咙里,化作了一种极致的荒谬感和难以置信。 山风吹过,却吹不散陆知行心头的惊涛骇浪。 陆知行感觉自己的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那声音带着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干涩与震撼: “你带着两百斤的沉玉上山放猪?” 云华闻言,抬起手臂,指向远处群山之中最为陡峭、峰顶隐没在云雾中的那一座。 那座山是附近最高也是最难攀爬的,本地人称之为‘鹰见愁’。 意思是连最擅长飞行的鹰隼见了都要发愁。 “我爬了那座山,”她的声音平静无波:“一个来回!” 陆知行顺着她手指的方向仰头望去。 暮色中,‘鹰见愁’如同一个沉默的巨人,黑黢黢的山体陡峭险峻,隐约可见嶙峋的怪石和几乎垂直的崖壁。 别说负重,就算是轻装简行,能爬上那座山顶的,也绝对是百里挑一的好手。 而且需要耗费一到两天的时间。 这个丫头,带着两百斤的重物,完成了一个来回? 就在陆知行被这个事实冲击得心神摇曳时,云华又像是想起了什么,略带一丝遗憾地补充道,语气里甚至有那么一点点抱怨: “可惜上面除了一棵歪脖子树,啥都没有,爬上去太累,就用藤条编了一个吊床,休息了一刻钟才下山。” 她在山顶用藤条编了个吊床。 休息了一刻钟! 陆知行已经彻底说不出任何话了。 他仰望着那座高耸入云的山峰,脑海中不受控制地浮现出一个画面。 瘦小的少女背着无形的重负,在险峻的山崖间攀爬,如履平地。 到达顶峰后,因为觉得太累。 便随手用山间藤蔓编织了吊床,在孤峰之巅、歪脖树下,悠闲地晃荡了一刻钟。 吹着山风,看着云海。 然后才慢悠悠地带着她那两百斤沉玉下山。 顺便采集药草。 还放猪。 陆知行长长地、深深地呼出了一口气。 仿佛要将胸腔里所有的震惊和难以置信都排出去。 然后,他什么也没再问,只是沉默地、郑重地伸出双手,从云华手中接过了第二个丝袋子。 果然! 又是一股难以想象的沉重力量传来。 双臂猛地往下一沉。 两个丝袋子,加起来两百斤的重量,实实在在地压在了他的手臂和肩膀上。 这沉甸甸的触感,无比真实地告诉他,刚才听到的一切,都不是幻觉。 他稳了稳下盘,调整呼吸,用尽全身力气才稳稳托住这两个丝袋子。 “一起回吗?”云华问陆知行。 陆知行摇头:“你先回,我再待会儿!” 云华背着背篓,身影很快消失在通往家属院的小路尽头。 陆知行却站在原地没动,他需要一点时间来消化今天经历的一切。 他就这样沉默地站在榕树下。 仰着头,目光穿透渐浓的暮色,牢牢锁在远处那座最高的山峰上。 山体在深蓝天幕下呈现出墨蓝色的剪影。 峰顶隐没在流动的云雾中,透着说不出的神秘与险峻。 “哟!搁这儿赏景呢!” “不是说上山接媳妇儿了吗?嫂子人呢!” “老大,干嘛呢!一动不动的!” 一阵杂沓的脚步声和说笑声由远及近。 徐向阳、周红旗几个年轻军官走了过来。 他们也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换上一水儿的草绿色常服,外面套着一件跟陆知行身上穿的一模一样的军大衣。 见陆知行不答话,依旧保持着仰望的姿势。 徐向阳几步凑到他身边,顺着他的视线往远处望去。 当看清陆知行望着的方向时,徐向阳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带着几分戏谑笑道: “老大,不会是我想的那样吧?你这是在给我们找新的拉练地方?” 徐向阳咂咂嘴,继续道: “那可是‘鹰见愁’,真要爬上去,咱们这帮人估计得脱层皮。” 其他人一听,也纷纷看向那座令人望而生畏的山峰。 脸上露出心有戚戚的表情。 他们都是部队里的尖子,体能过硬,但面对‘鹰见愁’。 谁也不敢夸口能轻松征服。 陆知行终于缓缓收回目光,摇了摇头,声音有些低沉,带着一种他们从未听过的、复杂的情绪: “必须征服这座山峰!” “为啥?”周红旗忍不住追问。 他敏锐地察觉到老大的状态不太对劲。 陆知行沉默了片刻,像是在斟酌词句,又像是单纯地需要平复心情。 晚风吹过榕树叶,发出沙沙的轻响。 终于,他抬起手,指向那座在暮色中显得格外巍峨、孤高的山峰,一字一顿地说: “你们的嫂子,云华,今天爬上了那座山,一个来回。” 第90章 必须拉练 “哪座山?”徐向阳一时没反应过来,下意识地问。 陆知行的手指稳稳地指着那个方向,清晰地说道: “鹰见愁!” “啥?鹰见愁?怎么可能?” “嫂子爬上了鹰见愁!老大,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几道惊呼同时炸开。 徐向阳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眼睛瞪得溜圆。 周红旗手里的军帽差点掉在地上。 其他几个人也都是一脸的难以置信,仿佛听到了什么天方夜谭。 “老大,你没开玩笑吧!”徐向阳的声音都变了调,指着远处那高耸入云的山峰: “那可是鹰见愁啊!嫂子一个人?爬上去了?” 云华看起来瘦瘦弱弱的,虽然是农村来的姑娘,手脚利落,也常年在山里采药,但那是‘鹰见愁’啊! 那地方,根本就不是普通人能去的。 他们这些经过严格训练的军人,想要轻装爬个来回都得咬紧牙关,好多地方不借助外力,根本就上不去。 陆知行看着战友们脸上如出一辙的震惊。 心里反而奇异地平静了一些。 看来不是他一个人承受能力差。 他深吸了一口带着榕树清香的空气,重重地点了点头,语气笃定: “没错,就是‘鹰见愁’,云华亲口说的,而且是一个来回。” 一时间,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大家不约而同地再次仰起头,望向那座在夜色中如同巨人般沉默耸立的山峰。 然后又面面相觑,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同样的惊骇和茫然。 徐向阳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 却发现任何语言在此刻都显得苍白无力。 他最终只是抬手,用力抹了一把脸,喃喃道:“我滴个乖乖!嫂子到底是啥人啊!” 夜色彻底笼罩下来。 驻地里的灯火温暖而安宁。 但站在大榕树下的这群年轻军官们,心里却都掀起了惊涛骇浪。 等一群人接受了云华爬上鹰见愁一个来回的事实后,陆知行沉默地从军大衣的衣兜里,取出一颗鸡蛋大小的物件,递给徐向阳。 “来,你试试这个。” 徐向阳闻言低头,借着微光,看清老大手里的东西。 鸡蛋大小。 通体呈现出一种温润的碧绿色。 像玉,又不像玉,徐向阳说不好这东西是个啥。 挑眉,习惯性地扯出一个带着点痞气的笑容,试图驱散刚才过于凝重的气氛: “这啥?鸡蛋?不像啊,颜色不对,”徐向阳伸手想去接,嘴里还在调侃:“碧绿色的,还挺好看,不会是啥玉吧!老大你从哪儿弄来的?” “拿好了!很沉的!”陆知行提醒。 徐向阳没当回事。 就在陆知行松手的刹那,徐向阳只觉得手腕猛地往下一沉! 那小小的、鸡蛋大小的东西,竟像是一颗实心的铁球,带着远超其体积的、惊人的重量直坠下去! “卧槽!” 徐向阳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转为错愕! 徐向阳猝不及防,闷哼一声。 另一只手条件反射地托过去,双手并用,才险险没让那东西脱手砸到自己的脚。 手臂上的肌肉瞬间绷紧。 “这……这什么东西?”徐向阳的声音都变了调,双手捧着那颗碧绿色的石头。 因为用力,指节都泛了白。 他难以置信地低头看着手里这小小的物件,又猛地抬头看向陆知行,眼睛里充满了骇然:“什么玩意儿?这么重?” 一个鸡蛋大小的东西,就算它是实心的金子,也不该有这么沉! 旁边的周红旗等人本来还在消化云华爬‘鹰见愁’的震撼。 此刻看到徐向阳这突如其来的狼狈和惊骇,也都围了过来。 “向阳,咋了?” “什么东西?颜色还挺好看!” “你觉得好看啊,来,你接着!先说好,这玩意儿很沉,不是你理解的那种沉,是真的很沉!” 周红旗疑惑地看着徐向阳如临大敌般捧着那碧绿色的东西,伸出手:“给我!给我!我来试试!” 徐向阳笑眯眯的把东西往周红旗手上一放。 下一刻,周红旗脸上的轻松也瞬间消失。 取而代之的是同样的震惊。 “啥玩意儿,这么沉!” 陆知行从衣兜里拿出一个丝袋,对几人说道: “这是你们嫂子的,这东西叫沉玉,一颗,五十斤!” “五十斤!” “就这么点大?有五十斤?”何大勇看着陆知行:“老大,给我一颗,我也要试试!” 陆知行从丝袋里拿出另一颗沉玉,递给何大勇。 惊呼声再次响起。 何大勇感受着掌心那沉甸甸、冰凉坚硬的触感。 谢和平看着老大手里瘪瘪的丝袋子,问:“老大,还有吗?” 陆知行点头。 接着从衣兜里拿出另一个丝袋,从里面取出一颗沉玉,递给谢和平。 另一颗递给杨学峰。 平日里几乎不开口的黑白无常这会儿也好奇的走过来。 杨学峰感受了一下沉玉的重量后,递给黑无常。 何大勇把自己的那一颗递给白无常。 随后几人就听老大陆知行声音缓缓的说道: “云华带着四颗沉玉,爬上了鹰见愁,一个来回,还在上面……” 听到这话,空气似乎都凝固了。 徐向阳脸上那惯有的、带着点痞气的笑容彻底消失不见,嘴角细微的抽搐了一下。 似乎想说什么。 最终连一个音节都没能发出来。 他手里还残留着刚才托举那颗五十斤沉玉时的沉重触感和肌肉的酸胀记忆,那仅仅是一颗! 周红旗下意识地低头盯着手里的那颗沉玉看。 手指发僵。 他张了张嘴,视线不由自主地再次投向远处那座在墨蓝色天幕下只剩下一个庞大、沉默、令人望而生畏的‘鹰见愁’。 四颗,两百斤! 这重量,别说爬‘鹰见愁’了,就是让他们背着在平地上走,都费劲儿。 何大勇不自觉的抬手比划了一下四这个数字,然后看着自己的手发呆。 没有任何人说话。 之前因为一颗沉玉而引发的惊呼、质疑和骇然,在‘四颗沉玉’和‘爬上鹰见愁,一个来回’的事实面前消失无踪。 他们被打击到了! 这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碾压式的打击。 他们是谁? 他们是部队里千里挑一、层层选拔出来的尖子,是各项军事技能拔尖、体能远超常人的精英。 他们有着自己的骄傲和自信。 汗水浸透了多少件军装,磨破了多少双胶鞋,才练就了这一身过硬的本领。 他们敬畏高山,但也坚信凭借艰苦的训练和意志,可以征服它。 可现在…… 一个看起来纤细瘦弱、年纪可能比他们还小的姑娘。 身上带着两百斤的负重。 轻描淡写地爬上了他们视为极限挑战的‘鹰见愁’,甚至还悠闲地在山顶编了个吊床休息了一刻钟? 不知是谁先开始的,或许只是无意识的动作。 徐向阳缓缓抬起了头,目光沉重地投向‘鹰见愁’。 紧接着,周红旗,以及其他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沉默地扬起了脸庞,动作整齐划一,如同执行着一项无声的指令。 他们的眼神复杂难言。 大榕树的气根在夜风中轻轻晃动,远处营房的灯火温暖,偶尔传来几声犬吠。 但在这棵树下,时间仿佛静止了。 一群平日里生龙活虎、意气风发的年轻军官。 此刻就像一排沉默的雕像。 集体仰望那座在夜色中愈发显得神秘而高大的山峰。 ‘云华’这个名字,连同那四颗五十斤的沉玉和那座‘鹰见愁’,以一种绝对强势的姿态,深深地烙印进了这群年轻军人的灵魂深处。 此生都难以磨灭。 这种死寂般的沉默持续了许久。 最终,还是性子最直、被大伙儿戏称为‘二愣子’的何大勇第一个憋不住。 他猛地一跺脚,像是要把胸腔里那股憋闷之气给震出去,粗着嗓子吼道: “不行不行!老大,这不行!” 何大勇几步跨到陆知行面前,脸上满是受到刺激后的决绝: “你快回去问问嫂子,还有这样的沉玉吗?匀几颗给咱们!咱们也得负重练习!必须练!” 这话像是瞬间点燃了导火索,打破了那令人窒息的沉默。 徐向阳立刻接上,他脸上再没了平日的戏谑,只剩下被强烈刺激后燃起的斗志: “对!大勇说得对!咱们这体能,跟嫂子一比,简直成了温室里的豆芽菜!必须练上去!老大,这事儿你得帮忙!” 周红旗也重重吐出一口气,眼神锐利起来: “老大,问问嫂子,咱们这次拉练,第一项就是负重,必须负重!奶奶个腿,咱们不能连一个女人都不如吧!这要是说出去,这也太丢人了!” 陆知行瞪了周红旗一眼。 啥意思? 意思是他不如自己媳妇儿呗! 这可不行! 负重,必须负重拉练,把体能提升上去。 这么一想的时候,陆知行呆了呆,云华那丫头不会就是要告诉他,他体能弱爆了! 陆知行挑眉! 这可不行!拉练!必须拉练! 目光在一张张既兴奋又带着点视死如归表情的脸上扫过,语气平静地抛出一个现实的问题: “五十斤一颗,你们想带几颗?” “……” 刚刚还热血沸腾的几人,瞬间像是被兜头泼了一盆冷水,激昂的表情凝固在脸上,随即不约而同地垮了下来,面色发苦。 五十斤一颗的沉玉! 何大勇张了张嘴,想豪气干云地说‘先来两颗’。 但话到嘴边,感受着潜意识里手臂传来的酸胀感,又硬生生咽了回去。 他挠了挠头,瓮声瓮气地嘀咕: “这玩意儿也太沉了,要是带着一颗沉玉进行负重拉练,估计命都得交待!” 他们以前可没进行负重练习。 徐向阳也苦笑着摇头: “要是拉练的话,背着这玩意儿爬山涉水,别说几颗了,就负重一颗,都够呛。” 他说的是实话。 光是想象一下背着这颗五十斤的沉玉进行长途越野,就已经觉得双腿发沉了。 周红旗也沉默。 他下意识地活动了一下手腕,刚才短暂托举带来的压力感尚未完全消退。 现实如同一堵坚硬的墙。 撞碎了他们刚刚升起的、有些盲目的热情。 云华能背负四颗如履平地,而他们,连承受一颗都显得如此艰难。 这种巨大的差距。 让在场的每一个骄傲的军人,都再次陷入了沉默。 陆知行看着重新安静下来的战友们,心中了然。 他拍了拍徐向阳的肩膀,又看了看其他人: “想法是好的,但路要一步一步走,这事儿,我记下了,回头问问云华,不过在那之前。” 陆知行的目光再次投向夜色中沉默的‘鹰见愁’。 “咱们先把‘鹰见愁’拿下!” 众人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那座高山在夜色中依旧散发着令人敬畏的气息。 “对,先拿下它!” “明天一早就走!”陆知行最后一锤定音。 家属院,天色完全暗了下来。 孙玉红挎着个篮子,笑吟吟地敲响了云华小院的门。 “云华闺女,在家不?” 云华在处理药材,刚采摘回来的草药,得尽快处理,才能保住最好的药效。 云华从屋里走出来,拉开院门。 就见孙玉红婶子站在门口,手里拎着的篮子沉甸甸的,里面装满了沾着泥土和水珠的新鲜蔬菜。 “婶子来了!”云华侧身让她进来。 “哎,没啥好东西,”孙玉红走进院子,将篮子放在院子里的一张石桌子上,热情地开始往外拿:“这都是我自己在院子里种的,冬天也没啥稀罕菜,你别嫌弃,凑合着吃!” 她一边往外拿,一边介绍: “喏,这是牛皮菜,也叫猪婆菜,你看这叶子又大又厚实,绿油油的,霜打过了反而更甜,炒着吃,或者焯水后凉拌都行,就是吃多了有点刮油,每次少吃点,还是挺好吃的。” 她拿起一捆叶片肥厚、叶柄粗壮、颜色深绿的蔬菜放在石桌上。 “这几根是冬苋菜,你看这梗子,紫红紫红的,叶子背面带着点紫色,这个煮汤最好,咱们女人多喝这个汤,对身体好,就是收拾起来费点事,得把老叶子摘了。” 她指着另一把叶片呈心脏形、背面脉络泛着紫红色的蔬菜。 第91章 十六颗沉石 “还有这个,这是萝卜缨子。” 她拿起一小把翠绿欲滴的萝卜叶子: “冬天萝卜收了,这叶子没舍得扔,洗干净了,用开水一烫,晾干收起来,啥时候想吃啥时候拿出来,切碎了加点盐拌拌,炒肉更香!下饭得很!” 篮子里还有几棵青蒜苗,叶子细长,根部带着红皮,散发着辛香。 孙玉红说: “这个炒个鸡蛋,或者切碎了撒在菜里提味,都香得很!” 最后是几个不算水灵,但保存尚可的白萝卜,表皮有些皱,但个头实在。 “这萝卜放了一段时间了,没那么脆生,但炖汤或者擦成丝做馅儿,还是可以的。” 孙玉红絮絮叨叨地说着。 “咱们这边冬天也就这些菜了,不像北方有窖藏的大白菜,等开春了,地再暖和点,就能种点小白菜、水萝卜、春菠菜啥的了, 到时候有了新鲜的,我再给你送! 对了,这是我自己做的包子,说是肉包子,其实肉不多,但吃着还行,你尝尝!” 云华看着桌上这一堆绿意盎然、还带着田间泥土气息的蔬菜,听着孙玉红热情的介绍,脸上依旧是那副平静的模样,心里却难得地泛起了一丝暖意。 “谢谢婶子!” “谢啥!远亲不如近邻嘛!有啥需要的,尽管跟婶子开口!” 孙玉红又热情地叮嘱了几句,比如牛皮菜要记得多洗几遍,冬苋菜煮汤时间别太长等等,这才挎着空篮子,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留下云华盯着石桌上一堆菜。 牛皮菜、冬苋菜、萝卜缨子、青蒜苗、白萝卜。 把它们变成可口的饭菜,对云华来说,有点难。 还是让灵一出来? 大榕树下。 一行人简单商议了明天开始如何利用这三天假期进行高强度负重训练的初步计划。 这才各自散去。 1973年正月初八的这个夜晚,在这西南边陲的驻地门口。 一颗名为‘极限训练’的种子,因为一个少女带来的震撼,悄然埋下,并开始生根发芽。 回家属院的路上,陆知行也在对自身进行一个冷静的评估。 他清楚自己的极限在哪里。 以他现在的体能,别说像云华那样负重两百斤了,就算减半。 只负重一百斤。 恐怕连半山腰都到不了,就得体力耗尽。 五十斤呢? 陆知行在心里默默的衡量着,五十斤,相当于标准行军背包的重量。 如果能把行军背包的重量减轻到一半,再加上一颗沉玉。 陆知行是有信心挑战一下‘鹰见愁’的。 如果云华那里没有这么多的沉玉,也没关系,负重嘛! 不一定非要用沉玉那种稀罕物,自己动手,用厚帆布做沙袋,里面灌上细沙子,一样能练。 还可以调节重量。 五十斤太沉,就先来二十斤,三十斤的。 就是沙袋的体积太大,到时候会影响爬山的敏捷。 陆知行推开院门的时候。 灵一正好把桌上的那堆菜收拾干净。 一只黑色蝴蝶迅速飞进房间,飞进云华的袖口。 陆知行的视线落在院中石桌上。 桌上堆着好些菜。 最显眼的是那捆猪婆菜,叶子又大又厚实,绿得发亮,看着就水灵。 旁边是一把已经择洗得干干净净的萝卜缨子,嫩生生的,透着水汽。 还有几个水灵灵的白萝卜,干干净净的。 这显然不是云华带回来的,正疑惑的时候,云华从屋里走了出来,轻声解释: “是孙玉红婶子刚拿过来的。” “婶子有心了!对了,这个给你!收好了!” 陆知行把左边衣兜里的丝袋拿出来,递给云华,云华接了。 很轻松。 陆知行喉结滚动了一下。 又把右边衣兜里的那个丝袋拿出来,递过去。 云华问:“有想法?” “有,以后的拉练中,必须增加一项,就是负重训练!不过,暂时还没有适合的负重物。” 云华闻言,抬起清澈的眸子看了陆知行一眼。 转身进了里屋。 片刻后,云华拿了一样东西出来,递给陆知行。 “你看看这个!” 陆知行接到手里,第一时间就是掂了掂,不是很沉,大概二十斤的样子。 大小跟沉玉差不多,形状像是河里的鹅卵石。 颜色也不起眼,灰扑扑的,但十分光滑。 云华开口:“一个二十斤!你们要是进行负重训练,可以带上它。” 二十斤,这个重量既不像五十,一百斤那样让人望而生畏,又能切实地起到负重锻炼效果。 陆知行笑着点头: “这个的重量刚刚好!你那里,这样的石头多吗?” 云华反问:“你要多少?” “需要十六颗,加上我,我们这支小队一共八人,这三天,我们计划负重挑战‘鹰见愁’,每人两颗,一共十六颗。” 陆知行已经想好了。 第一天,每人带上一颗这样的石头。 也就是负重二十斤攀爬‘鹰见愁’。 这个训练量,在常规军事训练中已是极高强度,更何况是针对‘鹰见愁’那样险峻的山峰。但陆知行知道,唯有如此,才能最快地激发大家的潜能。 还得想办法减掉行军包的一部分重量。 两天后,也就是三天假期的最后一天。 每人两颗,负重四十斤。 陆知行一边说着话一边挽起袖子,准备洗手做饭。 “你做饭?”云华问。 “嗯,一会儿做好了叫你!你先进屋,外面冷。” 云华没动: “这种石头叫沉石。” “碧绿色的那种叫沉玉,是因为它长得好看,跟玉石很像?”陆知行问,随手拿起一根猪婆菜,叶片肥厚,触手冰凉,确实是霜打过的,这样的菜炒出来会格外清甜。 “不是因为它长得好看,是因为……等你什么时候能负重一百斤进行各种军事训练后,我再告诉你。” 陆知行抬头看了云华一眼: “不会让你等太久的!这猪婆菜清炒就好,霜打过了反而更甜,这个萝卜缨子炒肉丁最好吃!家里有肉吗?” 云华点头: “有,在地窖!” 陆知行抱着这些菜进了厨房。 熟练地系上围裙。 开始准备晚饭。 他将猪婆菜撕成适口的小片,又拿出猪油,准备炝锅。 云华看着萝卜缨子,问:“这个呢?怎么弄?” “切碎!” “好!” 云华默默地将萝卜缨子拿到砧板上,细细切碎。 她的刀工很好,切出来的菜末均匀细碎。 陆知行去了一趟地窖,从地窖里面拿了一块肉回来。 “刀给我,我来切肉,你看着火!” “哦!”云华把刀递给男人,自己走到灶火前的小凳子上坐下。 陆知行把肉切成小丁。 菜刀与菜板接触,发出有节奏的笃笃声。 切了整整一大盆。 打算和萝卜缨子一起炒。 一点巫力送进灶膛,灶膛里的火一下子升了起来,橘红色的火苗舔着锅底。 猪油在热锅里化开,冒出淡淡的青烟和诱人的荤香。 陆知行将猪婆菜倒进锅里,刺啦一声,热气蒸腾,清新的菜香瞬间被激发出来。 这道菜炒好后。 洗锅,下油。 把一整盆的肉丁下锅煸炒至变色,散发出焦香,再倒入切好的萝卜缨子碎末,快速翻炒。绿色的菜末和酱色的肉丁混合在一起。 颜色鲜亮,香气扑鼻。 等把菜炒好后,陆知行解开围裙,对云华说: “我去食堂那边看看,还有没有米饭。” “家里有包子,”云华起身,从橱柜里端出一个盘子,里面是几个白白胖胖的包子。 还带着余温:“这也是婶子送的。” 陆知行笑道: “行了,有这些包子,够咱们俩吃了,玉红婶子做的包子,味道不错的!” 两人端着菜和包子进了堂屋。 清炒的猪婆菜油润翠绿,入口清甜软糯,带着霜打后特有的风味。 萝卜缨子炒肉丁咸香下饭。 切碎的缨子恰到好处地吸收了肉汁,又化解了油腻。 再配上孙玉红送的白面大包子,松软可口。 两人围坐在小桌旁,就着昏黄的灯光,安静地吃着晚饭。 沉默了一阵,陆知行率先开口: “云华,我最近会比较忙,你要是有事找不到我,你就找吴政委,或者老赵,找孙玉红婶子也行,她人热心。” “嗯!” “这两天是不是遇到什么事情?” 云华闻言,抬头,撞上男人清黑的眸子。 摇头:“没有!挺好的。” 陆知行原本是想不动声色的问出云华不高兴的原因。 见云华不说,陆知行立即转移了话题: “今天炒的菜,分量够吗?不够的话,下次我再多炒点!” 云华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忙着处理背篓里的药材。 这会儿是真饿了。 所以一直在埋头干饭。 陆知行问啥,云华其实没怎么走心,也没多想。 这会儿说到菜的分量,云华抬头看着男人,认真的说:“在今天的基础上,多三分之一,就差不多了。” 也就是说还是做少了! 陆知行想了想,说:“你先吃着,我出去一趟。” “嗯!” 云华没说一会儿菜冷了的事情。 等陆知行出门后,一点巫力从云华的手指尖上跳了出来,跳到菜盆下面。 保持菜的温度不变。 云华继续干饭。 她的饭量确实大,想着明天找食堂老王还有孙玉红婶子,问他们要点菜籽儿。 啥样的都行。 让灵一,灵二,灵三先在峡谷里面种菜。 等这些菜长出来就是蕴含灵气的灵植了。 当然,效果肯定不能跟真正的灵植比。 峡谷里面也有兔子。 等满了一百天后,兔子身体里面才会蕴含灵气。 到那时,再吃烤兔子,加上峡谷里的菜,云华的饭量估计就能变正常了。 现在还不行。 半个小时后,陆知行回来了,军大衣里面鼓鼓囊囊的。 关上门。 看着云华笑道:“猜猜?我带了什么回来。” “烤肉!” 这还用猜? 陆知行一进屋,云华就闻到了。 陆知行掀开厚重的军大衣,带着一身寒气,从内兜里掏出两个还带着体温的铝制饭盒。 利落地打开盒盖。 一股混合着焦香与肉香的浓郁热气立刻扑面而来。 “快吃!还热乎着!我跟王叔一起烤的!要说烤肉,还是王叔那边方便。” 陆知行把饭盒往云华面前推了推。 饭盒里,深色的烤肉块泛着油润的光泽。 边缘微焦,上面还零星撒着些翠绿的葱花和辣椒末,显然是出锅前特意点缀的。 云华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送入口中。 外皮微脆,内里鲜嫩多汁,咸香中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辣意,瞬间唤醒了味蕾。 低着头,小口小口地吃着。 速度却不慢,显然对这味道十分受用。 可惜金翅蜂蜜没有了。 不然抹上金翅蜂蜜,味道会更好。 陆知行看着云华专注吃东西的样子,那双平日里清澈平静的眼睛,此刻在饭菜蒸腾的热气后,似乎也染上了些许满足的亮光,像夜空中忽然被点亮的星子。 他心头那点因为没能问出她心事的郁结,不知不觉散了些许。 自己也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烤肉放进嘴里。 吃过晚饭后。 陆知行利索地收拾好碗筷,将灶台擦拭得干干净净。 解下围裙挂好。 从厨房出来,就看到云华站在院中石桌旁边。 看到他,云华对陆知行招手。 陆知行走过去就看到石桌上放着一堆东西,走近了一看。 是八个丝袋。 跟装沉玉的丝袋一模一样。 “这是?” “沉石,十六颗!你找人拿走吧!” “天冷,你先回屋,我现在就叫徐向阳他们过来。” 说完,陆知行就推门走出了院子。 陆知行径直去了宿舍,找到徐向阳、周红旗等人。 加上陆知行自己,一共八人。 “老大,这么晚了,啥事儿啊?”徐向阳搓着手好奇地问。 其他人也纷纷投来询问的目光。 陆知行脸上没什么多余的表情,只简短地说: “去了就知道了。” 数徐向阳脑子转得快:“老大,嫂子那里是不是有多的沉玉。” “沉玉一颗五十斤,你带着爬‘鹰见愁’?” “那不能!至少现在整不了!” 一行人心里嘀咕,脚下却不停,跟着陆知行穿过安静的营区。 夜晚的家属院比白日更显静谧,只有零星几扇窗户透出昏黄的光。 来到陆知行家院门外。 第92章 独处一室 陆知行走在最前面,伸手推开院门。 木门发出轻微的吱呀声,在静谧的夜里格外清晰。 徐向阳、周红旗等七人跟在他身后,鱼贯而入,脚步声尽可能的放轻。 月光不算明亮,但足以让他们看清院中的景象。 院子中央那方石桌上,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八个丝袋子。 陆知行率先走到石桌旁。 众人互相看了一眼,也默默围拢过去。 陆知行打开一个丝袋,从里面拿出一颗沉石。 借着清冷的月光,徐向阳等人看清那是一种鸡蛋大小的石头,颜色与之前见过的、温润碧绿的沉玉截然不同。 这些石头颜色灰扑扑的,没有任何光泽,就像是河边随手可以捡到的、最普通不过的鹅卵石。 “这个叫沉石。” 陆知行的声音在安静的院子里响起,打破沉默。 周红旗问: “老大,这个多少斤?” “一颗沉石,二十斤。” 陆知行的话音不高,却像一块石头投入平静的水面,在每个人心里荡开了涟漪。 二十斤! 这个重量好啊! 徐向阳闻言,咧了咧嘴,脸上露出一种跃跃欲试的神情。 二话不说,弯腰伸手,率先拿起了一个丝袋。 就在他的手指握住袋口,将其提起的瞬间,手臂肌肉本能地绷紧,那沉甸甸、实实在在的坠感再次传来。 他嘴角那惯有的、带着点痞气的笑容又加深了几分。 轻轻掂量了一下手中的丝袋。 感受着四十斤的重量传递过来的压迫感。 稳稳地将袋子握在了手中。 其他人见状,不再犹豫,各自伸手取了一个丝袋。 陆知行把手里的沉石放回丝袋里。 不等他再有别的动作,徐向阳利索地弯腰,将属于陆知行的那个丝袋也捞起提在手中。 八十斤的重量让他手臂的肌肉瞬间绷紧。 但他脸上却绽开一个灿烂又带着几分促狭的笑容,冲陆知行挤了挤眼睛。 “老大,时间还早,”他声音里带着明显的揶揄:“你的这份儿,我先替你带回宿舍!” 他故意顿了顿,视线越过陆知行的肩膀。 瞟向家属院那扇还亮着温暖灯光的窗户,语调拉得老长,意味深长: “至于你嘛,不用急着回去!” 周红旗、何大勇,还有其他几个队员,此刻都默不作声地站在一旁。 手里也都提着自己那份沉甸甸的丝袋。 他们虽然没像徐向阳那样开口打趣,但那一张张年轻的脸庞上,眼神里闪烁的都是同样的意思。 几人不约而同地朝着陆知行点了点头,动作整齐划一。 徐向阳说完,也不等陆知行回应。 对周红旗等人说了句: “走了,撤了!” 一行人提着十六颗沉石,转身快步融入了驻地沉沉的夜色之中。 院子里瞬间安静下来。 只剩下陆知行独自站在原地。 他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那扇透出橘黄色灯光的窗户。 晚风吹过,带来一丝寒意,却吹不散陆知行脸上微微升腾起来的热气。 陆知行没有立刻回去。 而是静静地站在原地,深深地呼吸了几口带着寒意的空气。 直到感觉自己的心跳恢复了往常沉稳的节奏。 脸上的热度也渐渐褪去。 陆知行才转过身,脚步不紧不慢,朝着那属于他也属于云华的温暖灯火。 稳稳当当地走去。 陆知行推开门。 屋内,橘黄的灯光温暖地笼罩着小小的空间。 此时,云华背对着门口,在脱身上的外套。 那厚重的棉衣已经脱了一半。 纤细腰肢的弧度在灯光下清清楚楚。 听到门响,云华脱衣服的动作顿住,保持着脱衣服的姿势,侧过身来。 几缕乌黑的发丝因她的动作从肩头滑落,拂过她白皙的颈侧。 云华的目光不偏不倚地,与刚踏进家门、还带着一身寒气的陆知行。 撞了个正着。 四目相对。 陆知行整个人像是被定在了门口,呼吸都滞了一瞬。 他的视线不受控制地落在云华身上。 那件厚重的棉衣外套正褪到一半,将里面那件纯白色的里衣完全显露出来。 那衣物的材质在橘黄色的灯光下看得真切。 颜色雪白。 像初冬的新雪,毫无杂色。 质地十分柔软。 雪白的布料妥帖地覆在少女的身躯上,清晰地勾勒出少女柔和的线条。 以及那不盈一握的腰肢曲线。 一种属于少女的、青涩又动人的曲线,在这简单的白衣包裹下悄然绽放。 陆知行只觉得一股热意窜上头顶。 喉结不受控制地上下滚动了一下。 云华似乎并未因他的突然进入显露出半分惊慌。 她只是静静地回望着他,那双眸子清澈得如同山涧最深处的泉水。 既无羞涩,也无恼怒。 然后,她便极其自然地继续着方才被打断的动作,将那件棉衣外套完全褪下。 她的动作不疾不徐。 带着一种独特的韵律,将外套展平,对折,再对折,最后抚平上面细微的褶皱。 妥帖地放在旁边那把木质椅背上。 整个过程流畅无比。 把衣服放好,云华转过身,彻底面向陆知行,昏黄的灯光将她整个人笼罩在内,那件雪白的里衣似乎也晕开了一层柔和的光边。 “还有事?”云华开口。 陆知行这才像是被这句话烫到一般,回过神来。 一股汹涌的热意不受控制地瞬间涌上,不仅烧红了他的耳廓,连脖颈都泛起了淡淡的粉。 陆知行几乎是仓促地、猛地扭开头。 他的声音不自觉地收紧,带着一种强作镇定的紧绷: “抱歉,我忘敲门了!” “没事!” 云华的声音从水盆边传来。 她挽起袖口,露出两截纤细白皙的手腕,将手浸入清水中,细细地搓洗着指尖,水声哗啦轻响。 陆知行深吸了一口气,稍稍压下胸腔里那擂鼓般的心跳。 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如常,但视线依旧不太好意思完全转回去,只侧着身子,对云华说道: “我想跟你说一声,明天一早,我带着小队去挑战鹰见愁。” 陆知行顿了顿,似乎在斟酌用词: “那山你也知道,不太好走,可能一整天都得耗在山上,具体什么时候能回来,说不好。” 他话音落下。 屋内只有云华轻轻撩动水花的细微声响。 陆知行轻呼了一口气,继续道: “回头我跟食堂的王叔打个招呼,让他傍晚的时候,找人给你把晚饭送过来。” “不用。” 云华甩了甩手上的水珠,晶莹的水滴在灯光下划出几道短暂的弧线。 她拿起搭在旁边架子上的一块雪白布巾,仔细地擦拭着纤细的手指。 抬起头,目光平静地看向背对着自己的陆知行: “我自己能行。” 陆知行闻言,几乎是下意识地回头,看着云华: “你会做饭?” 云华并没有因他的质疑而露出丝毫窘迫,她的眼神依旧坦然,清澈的眼底映着他的身影。她的语气肯定: “不会呀!” 这个直白的回答让陆知行下意识就要皱眉。 心里那点不放心迅速放大。 云华又清晰地补充了一句:“不过你放心,吃上饭没问题!” 他沉默了几秒,最终点头,声音里还带着点不确定: “那好吧!我尽量早点回来!” 陆知行在心里已经做了决定,明天一早,出发前,还是悄悄去跟食堂的王叔打声招呼,让他傍晚时分多留意一下这边。 “你自己做饭小心些,”陆知行不放心地又叮嘱了一句:“灶火别弄太大,注意安全。” “嗯!” 云华轻轻应了一声。 陆知行最后叮嘱了一句: “那我回宿舍那边了,你关好门!” “嗯!” 云华的声音依旧没什么起伏,像一片羽毛落在平静的水面上。 她看着陆知行转身,动作利落地带上了院门,那扇老旧的木门发出‘咔哒!’一声轻响。 男人沉稳的脚步声在院子里响起,渐行渐远。 屋子里恢复了寂静。 只剩下云华自己清浅的呼吸声。 云华走到窗边,静静地望着窗外沉沉的夜色。 目光穿透黑暗,平静无波。 她没有告诉陆知行的是,这处小小的院子,看似与左邻右舍无异,红砖墙,小院坝,实则早已被她布下了一个无形的结界。 若是心怀不轨,或者未经她默许之人,是进不来的。 陆知行能如此顺畅自然地进出,不过是因为,他是陆知行,是她的未婚夫。 云华抬手,纤细的指尖在冰凉的木质窗棂上轻轻划过,动作优雅而自然。 一道微不可见的流光随着她指尖的轨迹一闪而逝,如同夜空中最短暂的流星,随即彻底隐没在黑暗里,结界的力量在无声中完成了又一次循环与巩固。 转身,拉了一下灯绳。 啪嗒一声轻响,屋内唯一的光源熄灭,瞬间陷入一片纯粹的黑暗。 宿舍里。 陆知行刚在公共水房洗漱完,带着一身寒气躺到床上,硬板床发出轻微的吱呀声。 上铺的徐向阳翻了个身。 铁架床随之晃动。 他探出半个脑袋,手指敲了敲床头的铁柱,发出清脆的‘铛铛!’声。 “老大,”徐向阳压低声音,语气里带着促狭:“你跟嫂子啥时候办酒席?我们都等着喝喜酒呢。” 黑暗中传来好几道吱呀声,显然其他人都没睡着,正竖着耳朵听呢。 陆知行双手枕在脑后,唇角上扬:“一年后!” “这么久?”徐向阳夸张地倒抽一口气:“是因为嫂子年纪还小?” 对面下铺的何大勇瓮声瓮气地接话: “老大,其实女孩子十七八就能结婚了,你要是想结婚,不用等那么久!咱部队里又不是没有先例。” 这话引得其他几个也忍不住附和: “就是,老大你这效率不行啊。” “一看你们就不懂法,想结婚,可以啊!女同志必须年满十八岁,才能领结婚证!这是婚姻法规定的,都给我记住了!” 顿了顿,陆知行又说了两个字: “睡觉!” 刹那间,宿舍里鸦雀无声。 陆知行躺在床上,半点睡意都无。 想着之前他出门去食堂那边给云华弄点烤肉吃。 回来路过孙玉红婶子家,正巧碰上她端着盆出来倒洗脚水。 陆知行心里一直惦记着云华不太高兴的事情。 看到孙玉红婶子便停下脚步,借着道谢送菜的事情,旁敲侧击地多问了几句。 “婶子,昨天你跟云华一起回家属院的时候,有遇到什么人吗?” 孙玉红婶子是个爽快人,听陆知行这么一问,放下盆,擦了擦手,想了一会儿,说: “我昨天跟云华丫头一起回来的时候,碰到徐婶了,徐婶儿拉着云华说了会儿话。” 一听碰到徐婶儿。 陆知行心里咯噔一下。 徐婶是家属院里出了名的长舌妇,一张嘴惯会搬弄是非,恨不得家家都闹点矛盾她才好看热闹。 陆知行眉头皱起: “她跟云华说什么了?” 孙玉红回忆着: “倒也没说啥,就是问了医院那边的情况,再有就是,哦!我想起来了,云华走了后,徐婶儿跟我说医院那个叫唐晓燕的医生,总在你面前晃荡,你放心,我当时就说过徐婶了,这没影的事情,让她别在云华面前乱嚼舌根! 而且那会儿云华那丫头已经走远了,应该没听到这话!” 陆知行心里轻叹了一声。 就云华的能力,陆知行敢肯定,徐婶说的那些话,云华不是没听到,而是一字不落的听得清清楚楚。 “唐晓燕?”陆知行下意识地重复这个名字,眉头锁得更紧,一脸困惑的问孙玉红婶子: “婶儿,唐晓燕是谁?” 他这话问得自然而然,没有半分作伪。 孙玉红婶子愣了一下,随即‘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脸上的皱纹都舒展开了。 她摆摆手: “行了行了,你既然都不认识,那还打听啥?没事了!快回去吧,云华还等着你呢!” 现在陆知行有些明白了。 云华不会是误会他跟那个叫唐晓燕的女人有什么牵扯吧! 他连那个女人长啥样都没印象。 想通这里,陆知行心里像是堵了一团棉花。 闷得难受。 他既气恼徐婶的无事生非,更心疼云华的隐忍。 她什么都不问,只是自己默默消化这份莫名的委屈。 怎么解决这个误会呢? 不说,这个疙瘩就一直在,说了,好像也不对。 万一自己想错了,不是因为那个女人呢! 第93章 被人记挂 夜深人静。 部队驻地里除了哨兵规律巡逻的脚步声和远处山林隐约传来的风声。 万籁俱寂。 李副连长家里,一盏为了夜里方便照顾儿子而留的煤油灯散发着昏黄微弱的光。 突然,躺在床上的李学军眼皮颤动了几下。 猛地睁开了眼睛。 他的眼神不再是往日那种浑浊、茫然的模样。 而是透着一股清亮和难以置信的清醒。 就在他意识完全回归的瞬间。 一个清晰、柔婉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这个声音是一个女子的声音。 很好听。 “不要跟任何人说你脑子清醒了的事情,包括你的父亲,以后你会发现真相。” 这声音来得突兀。 就在李学军的耳边,这让李学军下意识的往床边看过去。 没人! 屋里除了自己就只有在行军床上沉睡的父亲,没有别人。 会是谁呢? 李学军等了好久,那个声音再也没有出现。 那些原本如同蒙着厚厚迷雾的记忆碎片,此刻清晰地排列在李学军的脑海里。 过去那些他无法理解、只能凭借本能反应的人和事。 现在似乎都能想明白了。 他好了! 不傻了! 一股巨大的、难以言喻的狂喜瞬间淹没了他。 他恨不得立刻跳起来,冲到父亲床边,告诉他这个天大的好消息,告诉他自己不再是那个需要他日夜操心的傻儿子了! 尽管内心充满了疑惑和想要分享的冲动。 但李学军还是决定不说。 他努力压下心头的激动,试图让自己平静下来。 可狂喜的情绪还是让他控制不住身体,在床上辗转反侧。 发出声响。 李副连长听到动静,几乎是一下子就弹坐了起来,第一时间扭头看向儿子的床。 看到儿子睁着眼睛,李副连长的脸上立刻露出惊喜交加的神色。 连忙趿拉着鞋几步跨到床边,俯下身,粗糙的手掌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儿子的额头。 声音里带着熬夜的沙哑和浓浓的关切: “醒了?身上有没有哪里不舒服?头疼不疼?饿不饿?跟爸说说话?” 李学军看着父亲布满血丝的眼睛和憔悴的面容。 心头一酸。 差点就要脱口而出‘爸,我好了!’。 但他想知道真相,他想知道自己是谁? 为什么妈妈不喜欢他,只喜欢小弟? 为什么小姑也不喜欢他? 李学军强行忍住,努力维持着以往那种空洞茫然的眼神,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嘴唇紧闭,一言不发。 他这副样子,在昏暗的光线下,看起来跟之前痴傻的状态没什么区别。 李副连长问了几遍,见儿子毫无反应。 眼神也似乎没什么焦距,刚刚升起的希望又沉了下去。 取而代之的是更深的担忧。 他眉头紧锁,不放心地又试了试儿子额头的温度。 就在这时,一阵‘咕噜噜!’的声音,从李学军的肚子里传了出来。 在寂静的房间里显得格外响亮。 李副连长先是一愣,随即露出一抹笑来。 伸出宽厚粗糙的手掌,极其轻柔地摸了摸儿子还有些微凉的脸颊和柔软的头发,声音是难得的温和: “饿了?” 李学军睁着那双有些茫然的眼睛,看着父亲,点头。 他确实饿了。 “等着,爸这就去给你下碗面条,先垫垫肚子,吃完了,天一亮爸就带你去市里的医院,咱们找个医生,好好给你检查一下!” 李副连长拉开门,正准备去厨房,意外地看到妹妹李晓娟站在门外,低着头。 双手紧张地绞着棉袄的衣角。 一副想进又不敢进的样子。 见哥哥开了门,李晓娟抬起头,脸上带着明显的自责和愧疚,嘴唇嗫嚅了几下,才小声开口: “哥,我听见动静,学军他醒了是吧?是不是饿了?” 她偷偷看了一眼屋里,又迅速低下头: “我去给他下碗面条吃吧。” 李学军坠崖这事儿,虽然不是李晓娟亲自推他下去的,也差不离了。 毕竟是李晓娟把李学军丢弃在了深山老林里面。 才有了后来李学军不慎跌落山崖这事儿。 李晓娟心里充满了自责与愧疚。 她不该答应嫂子的。 李副连长看着妹妹这副模样,心里明白她在想什么。 他想说点什么责备的话,可看到妹妹那红肿的眼圈和憔悴的神色,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最终,他只是几不可闻地轻叹了一声。 那声叹息里包含了太多的情绪。 “去吧,”李副连长的声音缓和下来,带着一丝疲惫的沙哑:“面煮软和点,给学军卧一个鸡蛋进去,他喜欢吃荷包蛋。” 听到哥哥没有责备,还像往常一样吩咐她做事,李晓娟的鼻子一酸。 眼圈更红了。 她连忙用力点头,声音带着哽咽: “嗯!我知道!我这就去!” 说完,她像是生怕哥哥反悔一样,转身就快步朝着厨房的方向跑了过去。 李副连长看着妹妹的背影。 在原地站了一会儿,琢磨着过段时间就给妹妹找一个婆家,妹妹既然不愿意回老家,那就还在这边给她找一个老实的对象,嫁了! 李副连长转身回到房间。 给儿子倒了一杯水,把李学军抱着坐了起来,才把搪瓷缸递到李学军嘴边:“来,先喝点水,润润嗓子,你小姑一会儿就把面条做好了。” 李学军就着父亲的手,小口小口地喝着水。 李晓娟端着热气腾腾的碗进来。 脚步都带着一丝小心翼翼。 面条煮得恰到好处的软和,清亮的汤底上飘着几点油星和葱花。 正中间,卧着一个圆润饱满、边缘焦黄的荷包蛋。 正是李学军平时最喜欢吃的。 “学军,来,小姑给你煮了面条,还卧了鸡蛋,趁热吃,”李晓娟的声音放得极轻极柔,她坐在床边,用筷子小心地将面条挑起一些,轻轻吹了吹,才递到李学军嘴边。 李学军看着她。 又看了看那香喷喷的面条和诱人的荷包蛋,乖乖地张开了嘴。 他吃得很安静。 李副连长站在一旁,默默地看着这一幕。 他没有插手,只是看着儿子一口一口地吃着妹妹喂到嘴边的面条,看着他那张小脸在食物热气的熏蒸下渐渐有了些血色。 紧锁了好几天的眉头,终于稍稍舒展了一些。 等李学军把一整碗面条连汤带水都吃得干干净净,天已经蒙蒙亮。 李晓娟在给李学军喂面条的时候,一直观察李学军脸上的表情,发现还跟往常一样。 傻乎乎的! 李晓娟松了一口气。 这傻小子只怕是已经忘了山里发生的事情了。 忘了好! 李晓娟细心地用毛巾给侄子擦了擦嘴,收拾碗筷。 李晓娟想过了。 老家是不能回的。 眼下最好是能找个当地的男人嫁了! 哪怕是附近村子里的庄稼汉也行,在没嫁人之前,李晓娟还得在哥哥家里住着。 她没地方可去。 李副连长则是从床底下拉出一个半旧的、印着‘红军不怕远征难’字样的帆布行李包。 动作利落地打开。 从衣柜里拿了几件自己和儿子的干净衬衣、内衣裤,又塞进去一条毛巾、一个搪瓷缸子和两把牙刷。 他的动作迅速而有序,带着军人特有的干练,很快就将行李包整理妥当,拉上了拉链。 “晓娟,家里你先照应着,”李副连长拎起行李包,背在肩上,对妹妹嘱咐道。 “哥,你放心去吧,家里有我呢,嫂子要是回来,我跟她说,”李晓娟连忙点头:“路上小心,照顾好学军。” 李副连长‘嗯!’了一声,弯腰,手脚麻利地给儿子套上衣服。 小心翼翼地将吃饱后显得有些困倦的李学军抱了起来。 孩子比以前沉了些。 李副连长用一条厚实的军绿色毛毯将儿子裹紧,只露出一张小脸。 “爸这就带你去市里医院,找最好的医生给你好好看看!” 李副连长担心儿子这次昏迷,是不是头部在坠崖的时候撞着了。 天光尚未大亮。 家属院还笼罩在一片朦胧的青灰色之中,只有东边天际透出些许鱼肚白。 陆知行放轻脚步,推开院门。 手里提着一个布兜,里面是用厚布裹得严严实实的三个铝制饭盒。 还有两个用报纸包着、依旧散发着丝丝热气的烤红薯。 走进厨房,动作极轻地给锅里添水,三个饭盒依次放进锅里。 往灶膛里面塞了些柴火。 点火。 木柴噼里啪啦的燃烧起来。 等锅里的水烧开,又把灶膛里的火弄灭。 借着灶膛里未完全熄灭的柴火余温热着。 两个烤红薯则被他小心地放在锅台边沿,确保云华一起床就能看到。 做完这一切。 陆知行洗净手,朝着云华睡觉的里屋走去。 里面静悄悄的,想来她还在睡。 陆知行在门口停下脚步,高大的身影在昏暗的过道里显得有些沉默。 他就那样静静地站在门口。 大概一刻钟后,陆知行转身,依旧放轻脚步,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家,轻轻带上了院门。 就在陆知行转身的时候,躺在床上的云华睁开了眼睛。 起床,简单洗漱后。 云华就去了峡谷,峡谷里面温暖如春,与外面初春的微寒截然不同。 溪流潺潺,土地肥沃,泛着淡淡的灵光。 云华先是带着云宝去了山崖之巅。 运转灵巫诀。 汲取峡谷内浓郁无比的灵气,灵气入体后,沿着特定的经脉路线运转周天,被逐步提纯、炼化,去除杂质,最终转化为精纯的、带着淡淡混沌色泽的本源巫力。 淡金色的巫力充盈到七成的时候。 云华停了下来。 再吸收天地间第一缕紫气后,才带着云宝从山崖之巅下来。 盘膝坐在青石板上,眉眼清冷。 放出灵一,灵二,灵三。 三位灵巫阁侍从静静的站在云华身后。 云宝则是蹲在云华身边。 距离云华最近。 云华从乾坤袋里拿出一叠黑色的纸,白皙纤细的手指在黑色的纸面上翻飞,折叠。 很快,这一叠黑色的纸全都折成了小纸人。 云宝数了数,有二十个纸人。 云华将这些没有勾勒五官的小纸人平放在青石板上。 随后,右手食指与中指并拢。 指尖倏地凝聚起一点肉眼可见的、宛如星辉般的淡金色巫力。 手指在虚空中迅疾划动。 那是一个繁复的符文。 对着小纸人的身体弹射而去。 符文如同被赋予了生命,化作一道流光,精准地没入床铺上那个小小的黑色纸人体内。 刹那间,黑色纸人周身金光一闪。 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清晰、立体。 仅仅一个呼吸间,这些纸人全都站了起来,只是这些纸人没有五官。 云华起身,站在灵一,灵二,灵三的面前。 “灵一,跟我出去。” “灵二,灵三带着二十个纸人留在峡谷,翻整土地,划分畦垄。” 云华回到房间,带着一身山间清晨特有的微凉气息,径直去了厨房。 灶台上有两个烤红薯。 表皮烤得微微发焦、个头饱满,并排放在灶台边缘。 伸手一摸,温热的。 不烫手,正好可以吃。 云华拿起一个,轻轻掰开,金黄色的瓤冒着丝丝热气,散发出香甜的味道。 揭开锅盖,锅里是三个军绿色的铝制饭盒。 打开第一个,里面是六个白白胖胖的肉包子,面皮松软,隐隐透出里面深色的肉馅。 散发着浓郁的香气。 第二个饭盒里是浓稠的米粥,熬出了米油。 第三个饭盒里整齐地叠放着几张烙得金黄、油光闪闪的葱花饼。 饼上面放着三个剥了壳、光滑白嫩的水煮鸡蛋。 云华安静地坐在小桌旁,就着温热的米粥,吃着包子。 饭菜简单,却带着被人记挂的暖意。 吃过早饭,叫出灵一。 灵一效率很高, 碗筷,饭盒清洗干净,拿了抹布擦干净灶台和桌面。 待灵一收拾停当,云华才出门。 路过孙玉红婶子家里的时候,孙玉红婶子正好就在院子里。 云华站在院子外面:“婶子,早啊!” 孙玉红直起腰,手里攥着根萝卜,看到是云华,笑了: “是云华啊,这一早的,吃过饭了?” 云华点头:“吃过了,早饭是知行从食堂买回来的,婶子,你家里有菜籽儿吗?” “菜籽儿?” 孙玉红放下手里的萝卜,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有些意外: “有啊,你要种菜啊?这会儿还不到时候呢?” 第94章 抓钩 “咱们南边,开春种菜,不能早了,也不能晚了, 早了,种子撒下去,冻土一激,发不出芽来,就算勉强冒出头,一场倒春寒就全糟践了! 晚了也不行,地气热了,虫子也出来了,苗子长不壮实! 得等到惊蛰前后, 听见雷声响过,那地气儿一丝丝地往上返潮,到时候,你用手一摸,是润的,软的,带点温乎气儿! 到那时候,才算是到时候了!你想种菜,得先整地!” 云华听得认真,问:“婶子,这地怎么整?” “先翻地,把冻了一冬的土翻过来,深一点,让日头好好晒上几天,杀杀土里的病菌啊,虫卵啊,你记着,土块得敲碎,粑平,把土弄得细细松松的, 像是絮棉被一样,然后才是起垄,挖排水沟,咱们这儿春天雨水多,苗子容易烂根。” 孙玉红婶子说得细致。 “种子也不能直接撒,得先挑那些饱满的、没虫眼的,先挑出来,再用不烫手的温水泡上小半天,催它发芽, 下种的时候,深浅、疏密都有讲究, 像黄瓜、豆角这些,得搭架子,它们性子急,攀着杆子噌噌地长, 茄子、辣椒呢,得墩实些,苗不能太密, 小白菜、小油菜长得快,见缝就能插针的……哎哟,你看我,一说起来就没个完,你还要去老赵那边吧! 婶子这儿啥种子都有,你等着,我现在就给你拿,等能种菜的时候,我帮你整地,保管给你弄得妥妥帖帖的。” 说着,孙玉红转身回了屋,云华就安静地等着。 没过多久,孙玉红就拿了一个鼓鼓囊囊的旧布包出来,打开,里面是好多的小纸包,孙玉红说每个纸包里面都是一种菜籽儿。 每一样菜籽儿的颜色,深浅不一,大小不一,形状也不同。 好多! “你先拿着,有啥不懂的,就来问婶子!” 云华想了想,问:“婶子,你家的菜籽儿都在这里了?” “对,全都在这里!啥样的菜籽儿我这里都有,全着呢!” “婶子,那我先拿着,回头我每样取一些,再把剩下的给你送回来!” 孙玉红婶子笑着摆手: “不用!不用!我跟你说,这些菜籽儿啊,我娘家那边多的是,我回一趟娘家,就都有了,你拿着,有不懂的你就来问婶子。” 云华望着婶子被风吹得有些发红的脸颊,点头,应了一声: “嗯,谢谢婶子!” “谢啥!咱们都住在家属院,是一家人!有事儿你就来找我!” “嗯!” “去忙吧!中午的饭带上了吗?” “有,王叔说给我放在驻地大门口那里,走的时候再拿上。” “那我就不担心了!快去吧!” 云华背着背篓到达养猪场的时候,老赵和另外几名年轻的战士已经等在猪圈外了。 “云华同志,来了!”老赵脸上带着淳朴的笑容,手里正捧着那个颜色暗沉、边角光滑的木盒,像是捧着什么稀罕的宝贝。 他身后,猪圈门大开,大大小小五十多头猪已经自发地排成了整齐、明显有秩序的队伍。 就连那些圆滚滚、走路还不太稳当的小猪崽,也哼哼唧唧地跟在后面。 没有乱跑。 云华的目光扫过猪群,五十多头猪,养猪场里的猪全都在这里了。 云华很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对老赵说: “赵叔,那我先带它们上山了。” 老赵连忙上前一步,将手里的木盒往前递了递,有些不放心地看着她单薄的身影和那庞大的猪群: “盒子你快拿着,那个……云华啊,要不,还是让小张和小李跟着你吧?” 老赵指了指身后的两名战士。 又说:“今天这猪可不少,山上路也不好走,有啥重活累活,你吩咐他们干就行,别把你累着了!” 那两名被点到的战士立刻挺直腰板。 眼神里带着跃跃欲试,显然很乐意帮忙。 云华脸上露出一个浅浅的、却让人感觉很舒服的笑容。 摇了摇头,声音清晰而平和: “不用,赵叔,它们很听话,我一个人就行,还有这个盒子就是给你的,里面的药,药效能用好多年,你拿着就行,我这里还有。” 她说完,不再多言,转身便朝着部队驻地外面走去。 她一动,那五十多头猪也立刻动了起来。 安静地跟在她身后。 如同训练有素的士兵,连那些调皮的小猪崽也努力迈着小短腿跟上队伍,没有一头掉队或乱窜。 老赵和几名战士站在原地。 目送着云华和那五十多头猪离开。 “云华同志,真是神了!” “赵叔,云华同志是厉害,可这么多猪,她一个人真的管得过来?” “是呀,今天可是把所有猪都赶出猪圈了!” 老赵收起木盒,揣进怀里,脸上原本是笑眯眯的,听到几人议论,瞪了他们一眼: “问那么多干啥?走了,正好趁这时间,把猪圈里里外外全都清理干净!下午六点,准时到大榕树下接猪!” “是!” 山道上,露水打湿了蜿蜒的小径。 云华走在前面,步伐不疾不徐,脚下却异常稳健。 茂密的丛林逐渐将山下的营房隔绝在外,四周只剩下鸟鸣虫嘶和猪群行走时发出的窸窣声响。 猪群自觉地跟随着她,时而停下来用鼻子拱开落叶,寻找底下鲜嫩的根茎和菌类,时而在溪边畅饮几口清冽的山泉。 云华的神识悄然覆盖着这片山林,感知着草木的生机,也感知到了陆知行那支队伍,正急速前往‘鹰见愁’。 云华引着猪群避开那些有毒或不易消化的植物。 阳光透过交错的枝叶,在她身上和猪群身上投下斑驳晃动的光影。 一人,一群猪。 构成了一幅奇异而又无比和谐的画卷。 云华的身影在崎岖的山路间显得格外渺小,却又仿佛与整座大山融为一体。 ‘鹰见愁’这名字绝非虚传。 整座山峰像一柄被巨斧劈砍过的青黑石刃,陡峭地插入灰蒙蒙的天际。 岩壁上植被稀疏。 只有几簇顽强的枯草从石缝中挣扎出来,在料峭的寒风中瑟瑟抖动。 说鹰见了都发愁,是半点不假。 那近乎垂直的崖面,连最擅长攀援的猿猴恐怕也要望而却步。 陆知行一行八人已经走到了‘鹰见愁’的山脚下。 站在山脚,仰头望去。 脖颈几乎与地面平行,才能勉强看到上方被雾气缠绕、若隐若现的一线峰脊。 陆知行深吸了一口清冷而潮湿的空气,肺部感受到一丝寒意。 “检查装备!” 陆知行的声音不高,却清晰地传到每个人耳中。 队员们沉默而迅速地最后一遍整理着身上的装备。 粗帆布制成的作战服已经洗得发白,膝盖和手肘处打着深色的补丁。 他们脚上特意穿了一双新新的胶底解放鞋。 鞋底的花纹清晰,防滑。 每个人身后都背着一个沉重的帆布背包,里面是必要的生存物资和武器。 而最特别的,是每人腰间都绑了一个帆布做成的小袋子,袋子里面套着一个小小的丝袋,丝袋里面就是云华给的沉石。 每人只装了一颗沉石。 二十斤。 每个人的腰间除了一颗沉石,还有绳索和抓钩。 抓钩是根据老师傅口传手艺打制的‘飞爪’。 精铁锻造的三趾钩爪寒光闪闪,尾部连接着浸过桐油、掺了牛筋的麻绳,既坚韧又具有一定防滑性。 陆知行掂了掂手中的飞爪,目光锁定上方二十米处一道突出的岩棱。 “我先上。” 说完,陆知行后退几步,猛地助跑,手臂在身体到达崖壁的瞬间急速挥动! 飞爪带着绳索划破空气。 发出‘呜!’的破风声。 ‘锵!’的一声脆响,铁爪牢牢扣住了岩棱。 陆知行双手交替,急速拽绳试了试力道,确认吃稳了,双脚立刻蹬住岩壁,身体与崖面形成三角支撑。 二十斤的沉石此刻显露出真正的威力。 它不像背包重量均匀分布,而是死死坠在腰际。 像一个无形的对手不断将人向下拉扯。 “上!”陆知行低吼一声。 队员们依次抛出飞爪。 一时间,金属撞击岩石的清脆声响接连响起。 他们如同灵活的岩羊,依靠着绳索和自身力量,在绝壁上艰难移动。 攀登绝非易事。 周红旗的飞爪扣在了一片风化的页岩上,他刚将体重压上去,岩片突然碎裂! 抓钩带着碎石滑脱,他身体猛地下坠。 千钧一发之际,他另一只手死死拽住备用飞爪的绳索,身体在空中危险地荡了几下,腰间的沉石几乎要把他带得失去平衡。 周红旗咬牙稳住,再次挥出飞爪,扣稳,继续向上。 汗水很快浸透了粗帆布作战服,在寒风中迅速变得冰凉。 手掌也被粗糙的绳索磨破了皮,鲜血混着汗水,将麻绳染成暗红色。 每个人都喘着粗气,白色的哈气在面前迅速消散。 陆知行在一个仅容半只脚的狭窄平台上暂停,将飞爪向上方另一处岩缝抛去。 钩爪在岩石上弹跳了两下,没能扣稳,滑落下来。 他冷静地收回,再次蓄力抛出。 这一次,铁爪精准地卡进了石缝深处。 他用力下拉,绳索瞬间绷直如铁线。 低头望去,队员们正依次跟进,身影在雾气中若隐若现。 沉重的喘息声、鞋底摩擦岩石声、偶尔滑落碎石的声响,交织成攀登的协奏曲。 距离顶峰还有很远。 陆知行用胳膊抹去快要流进眼睛的汗水,感受着腰间沉石那无时无刻不在的沉重提醒。 向上,一寸一寸。 征服这座连雄鹰都为之发愁的绝壁。 冰冷的岩壁,沉默地见证着这支特殊小队,用钢铁的意志和简陋的工具,挑战着自然的极限。 京城。 年味儿还没完全散尽,空气里却已透出早春的料峭。 胡同里的积雪化得差不多了,露出湿漉漉的青砖地面,墙角背阴处还残留着些脏兮兮的冰碴子。 周墨韵裹紧了藏蓝色的棉袄,围巾把脸挡了大半,只露出一双眼睛。 肩上背着一个挎包,挎包里放着一个信封。 脚步匆匆地穿过几条胡同,来到了宋阳家的院子外。 这是个典型的大杂院,住了七八户人家,院子里拉着横七竖八的晾衣绳,挂着各色衣物,显得有些杂乱。 一大早,院里已经有了动静。 倒痰盂的,生炉子的,煤烟味和公厕的味道混杂在一起。 形成了京城胡同里清晨特有的气息。 周墨韵没进院,就站在院门口那棵光秃秃的老槐树下等着。 她不想进去,也不想跟宋家其他人打照面。 等了好一阵,才看到宋阳出来。 宋阳手里提着一个网兜。 “宋阳!”周墨韵叫住了他。 宋阳闻声抬头,看到周墨韵,明显愣了一下。 脸上掠过一丝复杂难辨的神色。 他快走几步过来: “嫂子?您怎么来了?” 周墨韵脸上没什么表情,直接从挎包里拿出信封递了过去,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 “春晓让我给你的。” 宋阳的手微微一顿,目光黏在那信封上,喉结滚动了一下,才伸手接过。 周墨韵看着他,继续说道: “春晓说了,以后你们就不要再见了!”顿了顿,周墨韵继续道:“离婚是你提出来的,你结婚了,春晓现在也组建了新的家庭,就不要再做出昨天那样的事情了,不体面!” 这话像一根冰冷的针,刺得宋阳手指蜷缩了一下。 周墨韵交待清楚后,半秒都没多留,只说了一句: “东西带到,话也带到,我走了。” 说完,转身就走,藏蓝色的身影很快消失在胡同拐角。 干脆利落。 宋阳站在原地,槐树的枯枝在他头顶支棱着,像一张黑色的网。 他低头看着手里那个普通的牛皮纸信封,指尖能感觉到里面有个硬硬的小物件。 撕开信封封口。 里面没有信纸,没有任何只言片语。 只有一样东西滑落在他掌心。 那个小小的、金色的佛像吊坠。 刹那间,宋阳感觉周围的喧嚣仿佛都远去了。 他死死地盯着掌心的吊坠,记忆如同开了闸的洪水,汹涌地冲进脑海。 他记得,当他揣着这个金佛吊坠回家,故作神秘地让陆春晓闭上眼睛。 然后把吊坠放在她手心时,她睁开眼那一刻的惊喜。 她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像是盛满了星星。 拿着那吊坠翻来覆去地看,嘴角弯弯的,眉眼都在笑,那是发自内心的、毫不掩饰的开心。 宋阳记得当时陆春晓还嗔怪他乱花钱。 可语气里的甜藏都藏不住。 她立刻就让他帮她戴上。 还跑到镜子前照了又照,摸着那小小的佛像,回头对他笑,说: “宋阳,你对我真好!” 第95章 不是给你的 那是他送给陆春晓的,唯一一件真正花了自己口袋里的钱。 像点样子的礼物。 虽然这吊坠不是真东西,就是个镀铜的假玩意儿。 可陆春晓一直戴着它。 如今,它被退了回来。 这意味着陆春晓对他已经彻底的割舍。 她把他,连同过去那段有着虚假甜蜜的时光,彻底还给了他。 不要他了! “宋阳!杵在那儿当门神呢?包子还买不买啦?” 院子里传来翠红拔高的嗓音,带着明显的不耐烦。 宋阳猛地从回忆里惊醒。 掌心里那冰冷的假金佛吊坠,硌得他生疼。 他下意识地把吊坠紧紧攥在手心,金属的棱角刺痛了皮肤。 低着头,脚步沉重地挪回了院子。 翠红正挺着已经显怀的肚子站在门口喝水,见他空着手回来,脸色也不对,把搪瓷缸子往窗台上一顿: “包子呢?” 宋阳没理她,径直走回屋,想把那吊坠收起来。 翠红眼尖,一眼就瞥见他手里攥着的东西。 金光闪了一下。 她立刻跟了进来: “你手里拿的什么?金的?你买金货了?给我买的?啥样式儿的?” 说着就要上手来拿。 宋阳猛地把手背到身后,声音沙哑: “你看错了!” “看错了?那你藏什么?” 翠红不依不饶,声音里带着满意的笑: “是买来送我的?都被我瞧见了,就拿出来给我看看!算你还有点良心!” “不是给你的!” 宋阳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生什么闷气,就是心烦意乱。 就是烦! 语气也冲了起来。 “不是给我的你给谁?啊?宋阳,你说清楚!你给我把话说清楚!这东西是给谁的?不会是又在外面养了小妖精吧!” 翠红扑上来就要抢。 宋阳死死攥着不松手,两人顿时拉扯起来。 翠红怀着孕,宋阳不敢太用力,但又憋着一股邪火无处发泄,动作不免有些僵硬。 “你松手!给我看看!” “都说了不是给你的!你烦不烦!” 争吵声和拉扯惊动了房间里的宋母。 宋母从房间里小跑出来。 一看这阵仗,尤其是看到翠红涨红的脸和隆起的肚子,正跟儿子在那里撕扯。 吓得魂飞魄散。 “哎哟!我的祖宗哎!这是干啥呢!” 宋母冲上前,不由分说,先朝着自己儿子的后背就狠狠捶了几下: “死小子!你这没轻没重的!不知道翠红怀着身子呢!要是把我大孙子吓出个好歹,我跟你没完!” 宋母的拳头落在身上,不疼。 宋阳只觉得胸口堵得厉害,几乎要喘不过气来。 眼前的画面里不再是宋母,不再是怀了孕的翠红。 是友谊饭店。 是陆春晓,是那个有钱有权有势的魏厂长。 陆春晓结婚了。 她还对着那老男人笑! 她要开启新的生活了。 更让宋阳心口发疼的是,用不了多久,陆春晓就会怀上孩子。 不是他宋阳的。 是魏厂长那野男人的。 宋阳在母亲的责骂和翠红的哭闹声中,颓然地松开了手。 那枚小小的、镀铜的金佛吊坠。 ‘啪嗒!’一声,掉在了满是灰尘的地面上。 翠红从地上捡起那枚金佛吊坠。 盯着金佛吊坠看了好一阵! 抬头。 指着宋阳的鼻子,声音尖得能划破玻璃,眼泪说来就来: “妈!你看他!他肯定是在外面有人了!都买上金货了,指不定是给哪个小妖精准备的!” 喊完,翠红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拍着大腿开始哭嚎: “我可是怀着你们老宋家的种,辛辛苦苦的,连口顺心气儿都喘不上啊!这日子没法过了!” 宋阳看着翠红那副撒泼打滚的样子。 再对比记忆中陆春晓即便是最委屈时也只是红着眼圈沉默的模样。 只觉得一股邪火直冲天灵盖。 太阳穴突突地跳。 他额上青筋暴起,一把将翠红手里攥着的吊坠抢了过来。 “你他妈胡咧咧什么!” 宋阳低吼着,声音从牙缝里挤出来: “没人!这就是个假玩意儿!假的!” “假玩意儿你当宝贝似的藏着掖着?骗鬼呢!” 翠红根本不信,哭喊声更大了: “宋阳你没良心!当初要不是你……要不是你把我肚子搞大了,我能跟你这个二婚头? 现在倒好,嫌弃我了是吧?” “翠红!你也少说两句!” 宋母说完又伸手拍打儿子: “你个混账东西,有什么不能好好说的?快把东西给翠红!买都买了,你不给翠红你给谁?” 宋阳摊开手掌,将那金色的小佛吊坠举到翠红眼前,几乎是戳到她脸上,赤红着眼睛吼道:“看清楚了!这他妈就是个镀铜的假货!是我当初买来骗陆春晓的!现在人家结婚了,看不上了,不要了,给我退回来了!你也要?啊?你也要这骗人的破烂玩意儿!” 他的话像机关枪一样扫射出来。 带着自暴自弃的愤怒和一种难以言喻的痛楚。 屋子里瞬间安静了一瞬。 只有翠红被吼得愣住了,抽噎声卡在喉咙里。 宋母也愣住了。 看着儿子扭曲的脸,张了张嘴,没说出话。 翠红反应过来,脸上挂不住。 尤其是听到陆春晓的名字,更是像被踩了尾巴的猫。 她猛地伸手去抓那吊坠: “既然是假的,还是你前妻戴过的东西,你留着就是不行!给我扔了!扔了!” 宋阳收回手,将吊坠死死攥紧。 扔了? 这是他现在唯一还能触摸到的、与那段被他亲手毁掉的过去相关的东西了。 哪怕它是个假的。 是个笑话! 那也不能扔! “你扔不扔?”翠红见他这样,更是气急败坏,扑上来就用指甲去挠他的胳膊。 宋阳被她挠得生疼,积压了一早上的怒火、憋闷在这一刻彻底爆发。 他猛地一甩胳膊:“滚开!你说扔就扔!这是老子花钱买回来的,老子就是不扔,你能咋滴?” “哎哟!” 翠红被宋阳甩得一个趔趄。 虽然没摔倒,但人立即就哭嚎了起来: “宋阳你打我!” “妈!宋阳他动手打我!这日子没法过了!我不活了!” 翠红顺势坐倒在地,开始更加大声地哭嚎。 一边哭一边数落: “我怀着孕呢!你就这么对我!你个没良心的陈世美!都离婚了还惦记着前头那个,你不要脸!” 宋母见状,也急了! 抄起炕上的笤帚疙瘩就往宋阳身上招呼: “反了你了!还敢跟自己媳妇儿动上手了!我打死你个不省心的玩意儿!” 笤帚疙瘩落在宋阳的背上、胳膊上。 “够了!” 宋阳嘶哑地低吼一声,不再看屋里的任何一个人。 猛地转身,一把拉开房门。 宋阳头也不回,一脚跨出门槛。 身影踉跄地冲出院子,宋阳泪水终于夺眶而出。 他知道。 他永远地失去了那个曾经深爱他的女人。 曲英杰值了一宿夜班,眼皮子沉得像是灌了铅,拖着沉重的步子,拐进回家必经的那条窄胡同,只想赶紧钻进尚有余温的被窝,好好睡上一觉。 刚走到胡同中段,一个瑟缩在墙角的影子猛地动了一下。 窜到了他面前,带着哭腔喊了一声: “哥!” 曲英杰吓了一跳,定睛一看,竟是自己的妹妹曲欢。 头发有些凌乱,没围围巾。 脸颊和鼻子冻得通红,眼睛更是肿得像核桃,里面蓄满了泪水。 正吧嗒吧嗒地往下掉。 “欢欢?” 曲英杰的心一下子揪紧了,困意瞬间跑了大半。 赶紧上前两步,扶住妹妹冰凉的手臂,压低声音: “咋了这是?出啥事了?有事咱们回家说,别在外面,天冷,瞅你再冻着!淮安他人呢!也放心你自己出来?” 他下意识地看了看左右,这个时间点。 已经有早起倒痰盂、生炉子的邻居了,他不想让妹妹这副模样被人看了笑话。 曲欢却固执地摇着头,眼泪甩了出来,声音带着压抑不住的颤抖和委屈: “哥,宋淮安他打我!” “他打你?打哪儿了?我看看!”曲英杰的眉头瞬间拧成了一个疙瘩,脸色沉了下来。 曲欢愣住了,抬起的泪眼凝固在哥哥焦灼的脸上。 宋淮安最喜欢打她的地方。 首选位置在大腿根的内侧。 那个地方隐秘,羞耻,难以示人。 她记得上一次,她实在受不了,趁着宋淮安出门,偷偷跟母亲说,给母亲看。 当曲欢刚露出那片被掐拧得青紫交加、甚至有些破皮的皮肤时。 母亲只看了一眼。 脸色就变了,不是心疼,而是一种混合着尴尬和恼怒的神情,她猛地拽过旁边的被子,劈头盖脸地盖在曲欢身上,声音又急又低: “死丫头!这种地方是给当妈看的吗?不知羞! 还有啊,回头跟淮安说,你现在怀着身子呢,那事先别弄了,得为孩子想想! 哎呀,你这孩子,真是,都这么大的人了,这种事情还要我提醒!” 在母亲看来,那片触目惊心的红痕和淤青,不是殴打,是夫妻之间不知轻重弄出来的。 不是打,是弄。 母亲的定义像一根无形的针,扎在曲欢心上。 面对哥哥的追问,曲欢的嘴唇剧烈地哆嗦着。 她不知道该怎么跟哥哥说。 曲欢有些无助的低下头,刚刚止住一点的泪水再次汹涌而出。 宋淮安他就是故意的。 曲英杰见妹妹不说话,皱眉道: “是不是跟淮安吵架了?” 曲欢双手紧紧的抱住自己的手臂,声音里带着浓重的鼻音,肩膀也颤抖得厉害: “哥!我冷,我想回家了!” 最终,曲欢还是没能鼓起勇气。 母亲的反应像一道阴影,笼罩在她心头,让她失去了向哥哥彻底坦白的勇气。 她只能将自己重新缩回那个看似安全、实则布满裂痕的壳里。 曲英杰看着妹妹这个样子,确定妹妹有事瞒着他。 脱下自己的棉大衣,不由分说地裹在曲欢身上,揽住妹妹瑟瑟发抖的肩膀,捏了捏眉心,带着曲欢朝自己家里走过去。 “欢欢,有什么事告诉哥,哥帮你!你跟淮安到底咋了?总吵架也不是个事儿!是不是还是因为陆向东的事情,要是这事儿,我抽时间找淮安谈谈!跟他解释!” 曲欢晃了晃神儿。 白天她根本就不敢去想陆向东,就怕被宋淮安看出一点,只要被他怀疑,就免不了一顿打。 陆向东这个名字,这个人,曲欢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一想。 “不是的,哥,你别乱想,我现在想明白了,我已经结了婚,跟他是不可能了!这辈子都不可能!我知道的!” 曲英杰轻叹了一声,道:“你这样想就对了!” 曲英杰带着情绪稍微平复但依旧蔫头耷脑的曲欢,一路沉默地回到了家。 曲母正系着围裙在厨房里忙活,听见动静探出头,看见女儿红肿的眼睛和儿子难看的脸色,心里咯噔一下。 手里的锅铲顿了顿。 “这是咋了?欢欢,你啥时候出的门,眼睛怎么肿成这样?是不是在外面听到那些难听话了,我跟你说,她们说她们的,就是一群嚼舌根的,你自己别听就行!”曲母擦着手走过来。 曲英杰没等妹妹开口,直接沉声道: “妈,宋淮安不是个东西,他打欢欢!” 他声音不小,带着压抑的怒火,在安静的客厅里显得格外清晰。 曲母脸上的担忧瞬间凝固,随即,出乎曲英杰意料的是,她非但没有立刻表现出同仇敌忾的愤怒,反而嘴角扯动了一下。 “哎哟,我当什么事呢!欢欢,你先去洗漱一下,我跟你哥说点事情。” 曲母说完,迅速上前,拽住儿子曲英杰的胳膊。 不由分说地把人往房间里拉,还顺手带上了门。 曲母压低声音问:“欢欢咋跟你说的?” “他说淮安打她!” “这事儿我知道,欢欢之前跟我说过,我跟你说,人家两小夫妻之间床头打架床尾和的事情,咱们当娘家人的,就别跟着瞎掺和了!指不定今天打,明天就又好得跟啥似的!你说对吧! 再说了,欢欢是个啥性子,你当哥的不知道,她就是从小被咱们给惯的,娇气得很! 淮安啥样儿的人,咱们都是看在眼里的,他对欢欢多好啊!” 第96章 那些话 曲英杰眉头拧紧,刚要反驳,曲母又抢着说: “是,欢欢是哭了,是委屈了,可你看见淮安脸上,脖子上,还有手臂上的那些伤了吗?那一道道的,可都是你那好妹妹挠出来的!人家淮安可没有告状,连吭都没吭一声! 昨儿走之前还小心翼翼的跟我赔不是,说是欢欢挠他, 他抬手一挡,你妹妹那点子力气,怎么跟一个大男人比,撞上去,反倒是把自己反弹出去,差点摔了,幸好人家淮安反应快, 一把拉住了你妹妹, 淮安说,你妹妹当时一下子就急了!估计是被吓的! 淮安还说,欢欢今天要是发急,让我别跟着发急,两人都有错,在我看来,错在你妹妹!” “你说淮安走了?去哪儿了?”曲英杰问。 “出差,说是得外出几天!昨儿晚上就走了!” 曲母叹了口气,脸上露出一种‘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的愁苦: “这两口子过日子,哪有勺子不碰锅沿的?现在婚也结了,孩子也有了!你说咱们怎么办?总不能把他们俩拆散了? 让孩子生下来就没爹?你妹妹成一个离婚的女人,还带着一个孩子, 以后怎么活? 我跟你讲,真要是离了婚,唾沫星子是能淹死人的! 再说,我看淮安人不错,对欢欢也好!哪个男人能做到像他那样体贴!” 母子俩沉默了片刻后,曲母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这夫妻之间闹,很多时候是一个巴掌拍不响,你那妹妹,我估摸着,她心里还惦记着陆向东呢! 你想想,人家淮安也是个男人,血气方刚的,自己媳妇儿心里装着别人,他能不窝火!也就是淮安的性子还行,对你妹妹挺包容的, 欢欢听你的话,回头有时间了你好好劝劝她,别再惦记那个陆向东了,常年不在家,当兵的人,谁知道在哪个山沟沟里蹲着, 一年到头见不着人影,就算欢欢当初真跟陆向东结了婚,还不是守活寡! 你再看淮安,要长相有长相,要个子有个子,现在工作也稳定了,还是坐办公室的,他这条件不错了,欢欢跟着他,安安稳稳的把日子过下去,比什么都强!” 最后曲母语重心长地说: “劝你妹妹,收收心,好好跟淮安过日子,别想那些有的没的!等孩子一生下来就是当妈的人, 还这么单纯,脑子里净是些不切实际的想法,那可不行! 这女人啊,有了孩子,心就得定下来!” 曲英杰沉默后,压下心头的火气,看着母亲: “妈,我知道了,我会劝欢欢的。” 曲母脸上刚露出一丝欣慰,曲英杰紧接着话锋一转,眼神锐利: “但宋淮安动手这事儿,没完!我必须得找他好好谈谈,他必须保证,以后绝不能再动欢欢一根手指头!否则,我饶不了他!” 曲母看着儿子的样子,知道拧不过他,有些无奈地摆了摆手: “随你吧!你们一个个的,都不让我省心!我去看看欢欢。” 部队驻地家属院。 云华回家后,吩咐灵一把家里院子的土翻一翻。 灵一立刻行动起来。 手上拿了一把剑,手臂挥舞间,院子里的那片地如同被无形的犁铧翻过。 泥土变得松软细腻。 随即又被整理成一条条整齐的田垄。 很快院子里就被划分出了四块地,灵一去了厨房,准备晚饭。 南陲边境的天色说暗就暗。 最后一抹霞光被墨蓝色的夜幕迅速吞没,远处的山峦变成了模糊的剪影。 潮湿的空气中带着凉意,家属院里零星亮起了昏黄的灯火,像是散落在夜色里的星星。 云华正坐在窗边的矮凳上,就着昏黄的灯,分拣着背篓里带回来的草药。 手指灵巧地将沾着泥土的根系、带着露水的叶茎一一归类。 动作不疾不徐。 纤细的手指在一株开着淡紫色小花的草药上微微一顿,长而密的睫毛轻轻抬起,目光投向窗外浓重的夜色。 陆知行回来了!够快的呀! 放下手中的草药,云华站起身,拉开门,黑色蝴蝶瞬间就飞进了云华的袖口。 刚走到院子,院门就‘吱呀’一声被人从外面推开了一道缝。 紧接着,那个熟悉的高大身影带着一身凉意和尘土气息,侧着身走了进来。 脸上满是汗。 衣服也灰扑扑的,身上全是泥,特别脏。 膝盖处甚至还磨破了一道口子,看起来颇为狼狈。 手里端着一口部队食堂常见的那种深腹双耳大铁锅,看起来沉甸甸的。 锅盖边缘正顽强地向外冒着丝丝缕缕温热的白气。 一股浓郁的、属于肉骨头的醇厚香气,先一步飘了过来。 陆知行一眼就看到了站在院子里的云华。 “云华,我回来了!” “嗯!”云华的视线落在陆知行手里的那口锅上。 陆知行顺着云华的视线看向自己手里的这口锅,解释道: “这口锅是我之前托王叔帮忙买的,今天王叔用这口大锅炖了大骨棒,汤特别浓,骨头也烂乎!我就端回来了,省事儿!” 说着话的功夫。 陆知行把锅小心地端进了厨房,放在灶台上,锅底与水泥台面接触发出沉闷的轻响。 伸手揭开厚重的木头锅盖,热气和着浓郁的肉香扑面而来,几乎要盈满整个小小的厨房。 锅里,奶白色的汤汁微微翻滚着。 露出里面堆得冒尖的、炖得骨肉酥烂的大棒骨。 几片姜沉浮其间。 “一会儿我就烙饼!”陆知行回头看向站在门口望着他的云华:“配上这热乎乎的骨头汤,正好。” 窗外的天色已经完全黑透。 云华指着陆知行身上的泥: “你先洗洗吧!” 陆知行闻言,低头看了一眼,点头: “你说的对,太脏了!我先洗漱一下,换身干净衣服,呃!我记得我在这边放了一身衣服,你看到了吗?” 那是陆知行申请下来房子后,吴政委说得放身衣服在家里,这样才有生活的气息。 陆知行就放了一身自己的衣服。 云华点头:“你那身衣服,我收在左边的柜子里了!我这就给你拿。” “行!” 陆知行应着,转身就去了堂屋。 堂屋角落放着木质的脸盆架,倒上热水。 又把衣服里的东西都掏出来,包括两个丝袋,放在椅子上,这才挽起袖子。 露出肌肉线条流畅的小臂。 俯下身,双手掬起温热的水,用力搓洗着脸颊、脖颈和手臂。 洗去上面的汗水和污垢。 陆知行舒服地呼了口气。 云华拿了陆知行那身干净的衣服出来,正好看见陆知行背对着她,将身上那件脏兮兮的上衣脱下来。 昏黄的灯光下,男人宽阔的肩背毫无遮掩地展露出来,肩膀上的肌肉厚实而匀称,向下是逐渐收拢的紧实腰线。 整个背部呈现出一种充满力量感的、标准的倒三角形。 长期训练留下的痕迹清晰可见。 肌肉线条轮廓分明,皮肤是健康的蜜色,上面还残留着几道浅浅的、不知何时留下的旧伤疤,更添了几分硬朗。 陆知行将身上的脏衣服搭在旁边的椅背上,正准备拿起架子上的布巾,简单擦拭一下。 就在这时,他像是察觉到身后的视线。 下意识地回头。 云华手里拿着那身衣服,站在不远处,安静得像一幅画。 昏黄的灯光在她身后晕开一圈柔光,勾勒出她纤细的轮廓。 那双清澈的眸子,正一瞬不瞬地看着他,更准确地说,是看着他裸露的上半身。 她的眼神里没有寻常女子见到此情此景应有的羞涩或回避,仿佛只是在观察一件再自然不过的事物。 那是一种纯粹的平静。 这种毫不避讳的坦然,像一根羽毛,轻轻搔刮过陆知行的心尖,带来一阵难以言喻的麻痒。 他只觉得胸腔里那颗心脏骤然失去了章法。 ‘咚!咚!咚!’地擂起鼓来。 声音大得他怀疑云华都能听见,全身的血液也都涌向耳根,那里烧得厉害。 他几乎是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手指微微收紧。 心里告诉自己,不能露怯。 正伸手想从木制的架子上取下那块叠得方正的纯白色布巾,指尖刚触到微凉的棉布。 云华的声音响起: “你用这个吧!那是洗脸用的。” 陆知行的动作瞬间定住,轻咳了一声,收回手指: “呃!抱歉!” 云华走了过来,手臂上搭着陆知行的那身衣服,另一手上拿着一块折叠整齐的布巾。 依旧是纯白色。 目测比架子上的那块要大一些,长一些。 “给你,洗脸和擦拭身体的布巾要分开的。” 陆知行伸手去接,脸上努力绷出平静,指尖无意间碰到了云华的手指。 很轻的一下。 一触即分。 少女的指尖微凉,带着点清爽,细腻得像上好的玉石,那种转瞬即逝的触感,让陆知行心里怦然一动。 说不清道不明,只觉得像是有根极细的羽毛,在心尖上最软的地方轻轻搔了一下。 留下一点微凉的、却莫名发烫的痕迹。 他几乎是有些仓促地握紧了那块布巾。 布巾拿在手上。 下意识地用手指捏了捏,只觉得十分的绵软。 与他用惯了的、略显粗硬的军用毛巾截然不同。 那股说不清的欢喜,细细密密地从心底冒出来,悄悄地驱散了所有疲惫。 他忽然觉得。 今天挑战那座令人腿软的‘鹰见愁’,被尖利的石块刮破裤腿,汗水浸透后背的所有辛苦,在这一刻,全都烟消云散。 值了! 这念头一闪而过,让陆知行几乎要藏不住嘴角那点想要上扬的弧度。 赶紧低下头,借着擦拭的动作,掩去了脸上那份欢喜。 此时此刻,徐向阳那帮人还在下山的路上,深一脚浅一脚的艰难挪动。 太累了! 负重二十斤挑战‘鹰见愁’,用吴政委的话说就是不要命了! 陆知行深吸了一口气。 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如常,只是尾音比平时略微低沉沙哑了些: “一会儿烙饼,你喜欢吃什么饼?葱花饼还是肉馅饼?” 擦拭完身上的水珠后,原本打算把布巾拧干,再搭回架子,可盆里的水太浑。 陆知行盯着盆里的水看了三秒。 最后决定倒掉。 再倒上干净的水,专门洗那块雪白色的布巾。 太白了! 太干净了! 陆知行心想,这要是以后结了婚,他还是单独买一条,不,两条毛巾吧! 一条洗脸。 一条像现在这样擦拭身上,也可以洗澡。 坚决不能跟云华的混着用。 洗干净布巾,确定颜色还是雪白色的。 陆知行这才转身面向云华。 转过来的那一刻,男人的身体不着痕迹地侧了侧,避开了完全的正面相对,手臂肌肉因这细微的调整而微微绷紧。 云华没有半点回避的意思,直接把手臂上搭着的衣服递过去。 “穿上吧!我想吃葱花饼!” 少女的声音清清冷冷的,像山涧的泉水。 顿了顿,她抬眼看他,补充了一句:“还想吃面条!” 听云华主动说起想吃的东西,陆知行心里那点不自在瞬间被一种奇异的满足感冲淡。 他几乎没有任何犹豫,立刻点头,嘴角不自觉地向上弯起一点弧度,语气也轻快起来: “行!葱花饼和面条都做!汤底就用王叔给的骨头汤,正好!” 陆知行之所以像后面有狼撵似的跑回来。 就是为了能早点回来,给云华做口热乎吃的。 接过衣服,转身,背对着云华迅速穿上。 棉布覆盖住皮肤,隔绝了空气中那道让他心绪不宁的视线,也稍稍平复了他过快的心跳。 唯有系扣子的时候,陆知行的手指因为紧张而显得有些笨拙。 好一阵才把所有的扣子全都扣上。 穿好衣服,再把椅子上的两个丝袋装进衣兜里。 转身,发现云华还站在原地。 陆知行定了定神,将那些杂乱的心思压下,走向厨房:“那我先和面。” 人都走出去了。 几步后,又走了回来,站在云华面前,两人之间的距离很近很近。 “云华!” “嗯?要我烧火吗?” “不是!”陆知行原本想说‘以后别的男人要是这样洗漱,你不能看!’。 这话,在陆知行的舌头上滚了好几下。 最终咽了回去。 “你过来,跟我讲讲,上山都采了些什么药?” “好啊!” 云华轻轻应了一声,跟在陆知行的身后,去了厨房。 第97章 八里山路 陆知行手下揉着面,那面团在他掌下被反复折叠、按压,渐渐变得光滑而有韧性。 陆知行随意地问坐在灶膛前的云华: “都采了些什么药材?” “开春最早醒来的是重楼,七叶一枝花,这个时候采,正是时候,再过半月,药性就差了,不如现在的好,今天运气不错,采了些, 还采到了几块黄精,冬天蓄足了养分,现在挖出来,药效最佳,还有白芨,那是止血生肌的良药,还有滇紫草,这个时候,它的根最肥厚,今天滇紫草也采了不少回来。” 林子里的草药很多。 只要云华想。 她可以全都采回来。 “采这么多,你是要做药?” “嗯!” 云华看着陆知行揉面,声音不急不缓的把她跟孙玉红婶子两人从市医院回来路上的见闻讲了一遍。 当云华讲到那些得了风湿病却仍然要劳作的老人时。 声音里带上了明显的困惑: “那些老人,年纪都那样大了,为何还要下地干活儿,砍柴!不应该妥善的奉养他们,让他们安度晚年,直至寿终正寝!” 在云华之前生活的那个王朝。 那些年满七十的老人,都会被集中在一起。 有专人看护和照顾他们。 陆知行揉面的动作慢了下来。 “这个问题,说起来就复杂了!” 云华静静的看着他。 等着他说下去。 陆知行继续揉面,边揉边说: “在农村,你想吃饭,就得有工分,不下地干活,就没有工分,没有工分就分不到口粮! 上了岁数的老人,他们干不动重活儿!就只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比如放牛,看晒场, 挣点工分, 但这些工分少,分到的口粮也少,吃不饱的! 很多老人闲不住,也不敢闲下来,儿子,孙子,一大家子人要吃饭, 光靠家里那几个壮劳动力是不够的, 这些老人都明白这些,所以, 他们能动一天,就要帮着家里干活儿,挣口粮!还有你说的奉养!” 说到这里,陆知行轻叹了一声,继续道: “城里的工人有退休金,老了,不上班了,也能领钱,算是有了生活保障,可村里的人,地里刨食,是没有退休金的, 大多数人家,家里的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 能顿顿让老人吃饱,到了冬天,能给老人一身厚实的衣服穿,就算是孝顺了, 更多的老人,只要还能动,就不会停下来,也不能停下来, 不干活儿, 就意味着给儿孙添了负担,也意味着自己没了用处!” 云华想了想,问: “为什么农村人没有保障?城里工人有退休金,农村人也干了一辈子的农活儿, 为什么他们没有?” 这个问题? 陆知行沉默了下来,甚至揉面的动作都停了。 过了好久,陆知行才开口: “小丫头,你这个问题,算是问到根子上了!咱们国家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口都是农业人口,工业基础薄弱,城里工人有退休金,有保障,这不是国家偏心, 是现阶段拿不出更多的财力惠及全国的人民,当然,农民兄弟的贡献也很大, 但是…… 你可能不太清楚,现在一个工人创造出来的产值,抵得上几十个农民兄弟,国家只能优先保障工业体系, 当然,这种情况不会一直这样,等咱们国家的工业体系完善了,反哺农业的时候, 农村的养老保障一定会有的,只是时间问题。” 陆知行说的这些,云华其实很多都不甚明白。 但有一点她听懂了。 就是当工人,就有退休金。 “那农村人怎样做才能成为工人?”云华又问。 “进厂!市里有机床厂,发电厂,县城里面也有农机修配厂,这些工厂每年都会有招工的名额,不过, 现在招工的对象,一是部队转业,像我带过的兵,退伍后有不少就分配到了各地的钢厂,机械厂, 二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满两年,表现好的,可以被推荐到工厂, 最后才是农村招工,这样的名额少,要公社推荐,政审,体检,甚至还要求学历, 比如农机修配厂,要懂机械原理, 这样的人才肯定是首选, 造纸厂需要识字会算的,说到底,最缺的是有文化的工人!” 云华想了想,问: “有药厂吗?就是做药的?” “当然有药厂了,六二六药厂,专门生产三黄片、银翘解毒片这些常用药,咱们部队医院用的注射用葡萄糖,就是市里制药厂生产的。” 见云华听得认真,陆知行放慢了速度: “药厂分工很细,有的专做中成药,需要懂药材性状的老师傅, 有的做西药,要求工人能操作现代化的设备,现在新建的制药厂,都在朝着半机械化发展, 而且, 药厂招工比其他厂更严格,既要识字算数, 还得通过药理常识考试,毕竟事关人命,马虎不得。” 陆知行继续揉面,动作不疾不徐,换了一个话题: “小丫头,你在青槐村住的时候,有处得好的小姐妹吗?” 云华正思考刚才的问题,闻言,抬起眼。 想了想,很轻的摇头,几缕碎发随着摇头的动作拂过云华那白皙的侧颈。 “没有!我跟奶奶住在山上,平时不下山,下山,也是奶奶去集上卖草药。” 在云华来之前,那小丫头是个傻子! 青槐村里的那些大人,谁又愿意自家孩子跟一个傻子做朋友呢! 所以云华没有朋友,没有所谓的小姐妹。 “奶奶去集上,你没跟着?”陆知行忍不住问道。 云华有些好奇的看了男人一眼,仿佛他问了一个很奇怪的问题。 “我没跟着呀,我在山上采药!林子里面药材多,也要看时节,看天气!” 陆知行的心,像是被这轻飘飘的几句话攥了一下。 他忽然明白了。 云华身上那种不同于寻常姑娘家的纯粹从何而来。 她的童年和少女时代,没有玩伴。 没有市集的热闹。 只有寂静的山林、草药,和一个奶奶。 俗世里的男女大防,那些在陆知行看来需要避嫌的举动,于云华而言,恐怕就如同山间的清风拂过岩石。 自然而然,并无特殊含义。 难怪! 难怪她会选择去养猪班,还主动要求去山里放猪。 云华这是在避开跟人打交道! 这丫头是顶顶聪明的,知道避开自己的短处。 这并非云华的错,而是她那段近乎与世隔绝的生长环境使然。 可现在。 她下山了,来到了这个纷杂的俗世。 陆知行沉默地揉着面团,力道均匀,心思也转得飞快,云华需要有人细致地引导她适应现在的生活。 念头至此,陆知行心里已经有了决断。 灶膛里,云华刚塞进去的一块松木柴噼啪作响,爆出几点火星。 松脂的香气混着食物的蒸汽,在狭小的空间里弥漫。 云华坐在小凳子上。 橘红的火光照亮她沉静的侧脸和专注的眼神。 陆知行将面团擀成一张匀薄的面皮,再将面皮叠成三折。 接着利落地开始切面。 刀落无声,只有细密匀称的面条在案板上摊开,像梳子梳过般整齐。 “你之前说要做治疗风湿的膏药?什么时候做?” 云华拿起火钳,拨弄了一下灶膛里的柴火。 让火烧得更旺些,火苗跳跃着,映得她眸子亮晶晶的。 “一会儿吃过饭就可以做,药材都处理得差不多了,熬制起来也不复杂,就是需要点时间。” “你做这药膏是打算……” “我想给村里的那些老人用!” 陆知行都没去问药效。 也不用问。 陆知行身上就带着云华给他的那个小瓷瓶。 里面是云华给他的碧绿色药丸。 每晚一颗。 这几天下来,身体的变化是实实在在的。 以前高强度训练后,肌肉酸胀的不行,现在,这种感觉根本就没有。 气息绵长深厚,五感都敏锐了。 最明显的就是今天,他负重二十斤攀爬‘鹰见愁’,原本预计要半夜才能返回,结果六点多就回来了。 提前了足足五个小时,回来后面不红气不喘。 此刻还能在这里揉面做饭。 这惊人的恢复力,除了归功于云华给的药,他找不到别的解释。 他心里清楚这药的价值。 也明白云华身上藏着秘密,但他不多问。 “需要我做什么,你说!” 云华抬头看了他一眼,点头:“我先想想。” 云华安静地看着火。 跳跃的火光在她眼底明明灭灭。 过了一会儿,她忽然抬起头,目光越过灶膛,望向陆知行。 “村里的人,日子都很难吗?” 陆知行把切好的面条抖散。 点头。 “难!这边都是山地,土层薄,能耕种的好地不多,产量也低,遇上雨水不好的年景, 饿肚子也是常事, 你看到的那些老人,疼成那样也得下地、砍柴,就是因为歇不起! 少一个工分,锅里可能就少一勺糊糊, 家里就有人要挨饿,队里那点照顾,也是杯水车薪。” “那就没想过别的办法?” “别的办法?” 陆知行微微一怔。 “办法……这地方上的政务,情况复杂,一句两句说不清楚。” 陆知行没有再说下去。 有些话题,不能深谈。 锅里的水再次滚开,白色的蒸汽混杂着骨汤的浓郁香气,将小厨房熏得暖意融融。 陆知行动作利索地把切好的面条下进沸腾的水里。 根根分明的面条在滚水中迅速舒展、翻滚。 “可以吃了。” 陆知行捞出面条,过了一遍凉水,使得口感更加爽滑筋道。 分别盛进两个硕大的搪瓷碗里。 晚饭就是简单的骨汤面,配上刚才烙好的十几张两面金黄的饼子。 那锅大骨棒汤,汤色奶白,味道醇厚,是这顿朴素晚餐的灵魂。 陆知行将滚烫的骨汤浇在面条上。 又各自加了一大块连着筋膜的棒骨。 两人就着灶台边的小方桌坐下。 云华吃东西专注,不说话,但速度不慢。 她先是小口喝了汤,鲜美的汤汁下肚,让她满足地眯了眯眼。 也顾不上问别的,拿起一张烙饼,卷了卷,配合着筋道的面条和软烂入味的棒骨,安静而迅速地吃着。 陆知行看着她吃饭的样子,嘴角含笑。 两人的饭量都不小。 陆知行自己也是训练消耗大的人,食量远超常人。 十几张饼。 两大碗连汤带面的面条,还有那几根硕大的棒骨,被两人分吃得干干净净。 云华放下碗,脸颊因为食物的热气泛着健康的红晕。 她轻轻舒了口气,眼神都比刚才更亮了些。 “棒骨面很好吃,”云华看着陆知行,语气很认真地说道。 “喜欢就好!还要汤吗?” “行!” 山道上,徐向阳几人拄着林子里捡来的木棍,每迈一步,都觉得小腿肚在打颤。 肩上的军用背包此刻重得像块巨石。 压得他脊背生疼。 “还有多远?”周红旗喘着粗气问,声音嘶哑得几乎听不清。 何大勇抹了把脸上的汗,抬头望向蜿蜒无尽的山路: “至少还有八里路!” 徐向阳笑:“是八里山路!” 负重二十斤挑战鹰见愁的结果是,每个人的手掌都被绳索磨破了皮,火辣辣地疼。 腿更是软得像面条。 “不行了,走不动了!”周红旗说着就要往路边倒。 徐向阳一把拽住他: “不能停!山里不安全!” 何大勇从水壶里倒出最后几滴水,润了润干裂的嘴唇: “轮流带头吧,每人领走一百步。” 徐向阳率先走到队伍最前面。 咬紧牙关,努力让发软的双腿站稳。 脚下的解放鞋早已被山露浸透,每走一步都能听见鞋里咕叽的水声。 背包的肩带深深勒进肩膀,磨破了军装下的皮肉。 汗水一浸,疼得他直抽冷气。 徐向阳在心里默默的念着,坚持!再坚持一会儿就到了。 轮到何大勇带头了。 他努力挺直腰板,用他那特有的粗嗓门说道: “同志们,想想红军长征,两万五千里都走过来了,咱们这八里路算个啥!” 这话给了大家些许力量。 可意志力终究敌不过身体的极限。 又走了一里多,周红旗突然一个踉跄,要不是徐向阳眼疾手快扶住,差点就滚下山坡。 “不行,真走不动了!歇一歇吧!” 周红旗瘫坐在地上。 徐向阳自己也快到极限了。 卸下背包,一屁股坐在路边的石头上。 山风穿过林梢,带来刺骨的寒意。 一行人望着远处连绵的群山,第一次感受到了大自然的威严和人类的渺小。 第98章 活血化淤的药 休息了约莫一刻钟。 周红旗一行人重新背上行装。 借着月光,他们勉强能辨认出脚下的路。 “看!灯光!” 周红旗突然激动地叫起来。 远处山坳里,果然出现了几点微弱的灯火。 那是他们的驻地! 灯火给了他们新的力量,原本沉重的脚步突然轻快了些,就连酸痛的腿似乎也没那么难受了。 他们不约而同地加快了速度,向着那温暖的灯光前进。 “等到了驻地,我要一口气喝三缸子热水!”周红旗憧憬着。 “我要把脚泡在热水里,至少半小时!”何大勇接着说。 徐向阳没说话,他心里想的是扑进那张硬板床的怀抱,再也不用起来。 灯光越来越近。 已经能隐约看见营房的轮廓。 最后一段下坡路,他们几乎是互相搀扶着滑下去的。 当双脚终于踏进驻地,一行人瘫倒在地,再也动弹不得。 哨兵看见他们的狼狈相。 赶紧招呼炊事班准备热水热饭。 徐向阳仰面躺在冰冷的地上,望着满天星斗,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市医院。 这两天唐晓燕照常上班,下班,做手术。 依旧是那个技术精湛、神情冷淡的唐医生。 暗地里,她动用了所有能动用的关系网,打听陆知行那个‘媳妇儿’的消息。 消息断断续续地传来。 有的说,那姑娘是农村的。 有的说,是陆知行老家那边的。 还有的说,是陆知行在执行任务时认识的,救过陆知行的命。 越听,唐晓燕的心越沉,也越是不服气。 农村的? 一个农村丫头,凭什么和她争? 救过陆知行的命?所以陆知行就要以身相许,报恩吗? 陆知行那样的人。 也会因为报恩而决定自己的婚姻? 唐晓燕无法想象,那个在她记忆里和想象中如同山岳般沉稳、眼神锐利的男人。 会和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女人产生什么深刻的感情。 一定是有什么别的原因。 或者,是那个叫云华的女人手段高明。 这种猜测。 让唐晓燕心里像堵了一团棉花,闷得喘不过气。 她后悔了。 她该主动出击的。 唐晓燕脱下沾满血污的手套和白大褂。 在洗手池边,用力地搓洗双手,冰凉的水流刺激着皮肤。 她看着镜子里那个脸色苍白、眼下带着浓重青黑的女人,突然觉得有些陌生。 她对陆知行这么多年的喜欢。 是这么的卑微!无力! 像一场自导自演的独角戏,观众始终未曾入场。 可她放不下? 陆知行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如此彻底地忽视她魅力的男人。 这更激起了唐晓燕强烈的征服欲。 擦干手,走到窗边,看着沉沉的夜色。 想起《红楼梦》里面说‘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 她唐晓燕,偏不信这个邪。 她想要的东西,从来没有得不到的。 陆知行,就算你心里有人了,就算你快结婚了,那又怎么样? 只要还没领证,一切就都还有可能。 她唐晓燕,有的是时间和耐心,也有的是手段。 她就不信,撬不动陆知行那颗石头做的心。 唐晓燕走到自己的办公桌前坐下,今天晚上她值班。 刚坐下,还没来得及翻开值班记录本,敲门声就响了起来。 “进来!”唐晓燕抬起头。 门被推开,一个戴着口罩的男人走了进来。 他穿着一件半旧的军大衣,身形高大,几乎堵住了门口透进来的那点光。 尽管口罩遮住了大半张脸,但浓黑的眉毛如同墨染,眉峰带着点惯常的、不驯的棱角。 口罩之上,一双眼睛正笔直地盯着她。 目光锐利而明亮。 唐晓燕微微蹙了下眉,这双眼睛太过直接,带着一种甚至可以说是冒犯的专注。 她压下心里的不快。 用值班医生惯常的、带着点疲惫的语气问: “怎么了?什么症状?” “头疼!”男人开口:“能开点儿药吗?止疼的。” 唐晓燕的视线在他脸上扫过,手里的笔转了两圈: “开不了!” 徐鸿亮笑了一声,从椅子上站起身。 他个子很高,一起身便带来一股无形的压迫感。 往前走了两步,停在办公桌前方,微微倾身,距离拉近到一个有些逾越医生和病人界限的位置。 昏黄的灯光照亮了他额前几缕不听话的黑发,和他那双愈发显得黑亮的眼睛。 徐鸿亮压低了声音,那声音里仿佛带着钩子: “不好意思,最近想你想得头疼,打扰了!” 说完,徐鸿亮的目光锁住唐晓燕脸上最细微的表情,问:“你想去见陆知行吗?” ‘陆知行’三个字像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在唐晓燕的心湖里激起了涟漪。 她握着钢笔的手指几不可查地收紧了一下,指节微微泛白。 但她脸上依旧是那副疏离的神情,甚至连睫毛都没有颤动一下。 她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抬起眼。 重新看向他,目光冷静得像手术刀。 办公室里陷入了短暂的沉默,只有墙上老式挂钟秒针走动的‘滴答’声。 一下,又一下。 敲在人的心坎上。 过了一阵,也许只有十几秒,却仿佛过了很久,唐晓燕才开口,声音比刚才更冷: “口罩摘了!” 徐鸿亮喉咙里滚出两声低沉的轻笑: “听出来了!” “摘了!”唐晓燕重复了一遍,语气加重。 徐鸿亮这才慢条斯理地抬手,勾住口罩两边的挂耳,将它摘了下来。 露出他那张脸。 肤色是常年在外奔波特有的微深,鼻梁很挺,嘴唇的线条显得有些薄,此刻正勾勒着一个带着点儿小痞气的笑容,玩世不恭。 又充满了某种张扬的男性魅力。 他就这样笑着,看着她: “去不?” 唐晓燕毫不客气地甩给他一个白眼,动作利落,带着点不耐烦: “去你家?” 她的反问直接而锐利,像一把小刀子。 试图划破他那副自以为掌控一切的模样。 “不去我家,你想去哪儿?”徐鸿亮挑眉,笑容里多了几分戏谑,他故意拖长了语调,带着点挑衅:“直接去陆知行家里?” 唐晓燕盯着他看了几秒钟: “什么时间走?” “陆知行这几天都在驻地,想见他,明儿一早就走,怎么样?有时间吗?” 徐鸿亮收敛了些许痞笑,语气变得认真了些许。 但看向唐晓燕的眼神依旧灼灼。 “行!” 陆知行能不能见到,唐晓燕不在乎,她想见一见陆知行的未婚妻,那个农村女人。 得到肯定的答复,徐鸿亮不再多言。 他深深地看了她一眼,似乎想将她此刻这副冷冰冰又带劲儿的样子刻在脑子里。 然后利落地转身。 重新戴上口罩,大步离开。 医院外的寒气瞬间包裹了他。 徐鸿亮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包经济牌香烟,抽出一支,划燃火柴。 微弱的火苗在寒风中摇曳了一下。 点燃了烟卷。 他用力吸了一口,辛辣的烟雾涌入肺腑,却似乎没能压下心头那股躁动的火苗。 他站在医院楼下。 抬头望向二楼那扇亮着昏黄灯光的窗户。 玻璃上凝结着冰花,模糊了里面的景象,但他知道,她就在里面。 指间的香烟静静燃烧。 猩红的火点在黑暗中明灭不定,如同他此刻的心情。 烟雾缭绕中,他眼前再次清晰地浮现出刚才在办公室里的那一幕。 她坐在那里,下巴微微抬起。 带着一种天生的骄傲。 跟她小时候一样一样的,想要一件东西,就必须弄到手。 带劲儿! 他喜欢她这副冷冰冰又鲜活生动的样子。 他知道她心里装着陆知行。 那个像白杨树一样挺拔、前途光明的男人。 他知道自己在她眼里,就是个不着调的。 可他不在乎。 香烟燃到尽头,灼热的温度烫到了他的指尖。 徐鸿亮回过神来,将烟蒂扔在地上,用厚重的鞋底碾灭,那一点红光瞬间灰飞烟灭。 他最后看了一眼那扇窗户,嘴角又扯起那抹惯有的、带着点痞气和势在必得的弧度,他徐鸿亮想做的事,想靠近的人,还没有轻易放弃的道理。 这年月,日子过得这么慢。 他有的是时间,和她慢慢磨。 家属院里。 晚饭后的厨房还残留着骨汤和烙饼的香味儿。 陆知行将碗筷收拾到一边,开始清洗。 云华则是回到自己屋里,继续分拣药材。 收拾完厨房后,陆知行搬了一个小凳子,坐在云华对面不碍事的地方,看着云华忙碌。 灯光将两人的身影拉长。 投在白色的墙上。 短暂的安静后,陆知行开口: “我今天看到你在鹰见愁山顶上做的那个吊床了。” 云华闻言,抬起头,嘴角微微弯了一下,露出一个清浅的笑:“怎么样?很结实吧!” “结实!” 陆知行肯定地点头:“我们攀爬上去后,累得够呛,都轮流试了试,承重很好,躺着也很舒服。” 云华听着,眼里笑意更深了些。 “明天你们还去吗?”她随口问。 “去!” 就在这时。 一阵由远及近的喧闹声像滚水一样泼了过来。 夹杂着女人拔高的、带着哭腔和惊惶的嗓音。 陆知行几乎是立刻就从凳子上站了起来,眉头紧锁,侧耳细听了一瞬。 那嘈杂声愈发清晰,还混杂着凌乱的脚步声。 “外面好像出事了,我去看看。” 陆知行语气沉稳,但动作迅捷,高大的身影立刻转向门口。 云华也紧跟着放下手里正在分拣的药材,指尖还沾着些微草药的清苦气息。 两人一前一后快步走出院子。 初春的夜风带着料峭的寒意,扑面而来,吹得人精神一凛。 喧闹的人群中心,正是隔壁家的孙玉红婶子,和斜对门李副连长家的妹妹李晓娟。 李晓娟脸色煞白。 一把攥住吴政委的胳膊。 声音尖利得几乎变了调,带着明显的颤抖和哭音:“你说啥?学军丢了?怎么会丢了呢!” 吴政委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 扯开李晓娟的手,语气带着安抚: “晓娟同志,你先别急,冷静点!刚刚你哥从市里医院打电话回来,说是上午带着学军在医院,缴费排队的时候, 也就一转眼的工夫,人就不见了, 医院里里外外找了半天,犄角旮旯都翻遍了,硬是没找到, 你哥现在也急疯了,这才赶紧打电话回来问问,看孩子是不是自己迷迷糊糊跟着哪个认识的人坐车回来了!” 吴政委环视了一圈周围闻声聚拢过来的面孔,沉声道: “既然学军没回来,我这就安排人去市里,帮着一起找!你放心,一定把孩子找回来!” 李晓娟嘴唇哆嗦着。 眼神发直。 嘴里只会反反复复地念叨,带着哭腔: “怎么会丢了呢?要是被人拐走了,咋办啊?” 李学军那孩子,十二三岁,小时候发高烧烧坏了脑子,智力就停在了四五岁,平时见人就咧嘴傻笑。 心思单纯得像张白纸。 谁给块糖都能跟着走。 等云华和陆知行快步赶到人群边时,吴政委已经走了,去安排人员和车辆了。 见孙玉红婶子也在,陆知行问了问。 孙玉红婶子把李学军在医院里丢了的事情讲了一遍,又说吴政委已经去安排人和车,这就赶到市医院。 帮李副连长一起找孩子。 陆知行低头,在云华耳边小声道:“你先回家,我过去看看。” 云华嗯了一声:“晚点过来,我给你拿点药。” “好!” 陆知行大步流星的离开。 孙玉红婶子也大声道:“行了!行了!都回吧!” 围在一起的人渐渐散了。 云华也回到家里,继续分拣药材。 半个小时后,陆知行推开家门时,带进一身料峭春寒。 “吴政委动作太快,我到的时候,车已经走了!” 云华坐在灯下整理药材,闻声抬起头。 没有多问,只是默默起身,从暖水壶里倒出一杯热水。 搪瓷缸上升起袅袅白雾,在两人之间缓缓缭绕。 她的声音很轻:“那孩子会回来的。” 陆知行接过搪瓷缸。 等陆知行放下搪瓷缸。 云华递过来一个粗瓷碗,碗里是辨不清颜色的药膏,散发着浓重的中药味。 陆知行接过碗,凑近闻了闻: “这是?” “活血化瘀的药。” 陆知行看着药膏,又看看她:“怎么用?” 云华抬头,目光落在男人常年握枪结满厚茧的手上: “哪里酸痛就揉哪里,用点劲儿。” 两人一时无话。 一个站着,一个坐着。 陆知行其实早就该走了,明天还要早起带队训练,可就是挪不动脚。 他看着云华在灯光下柔和的侧脸,看着她熟练地分拣药材的手指,突然很想让这一刻再长一些。 “我能帮你做点啥?”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 这话说得太急,不像他平时沉稳的作风。 云华低头看了看眼前那堆药材,轻轻摇头: “你回去吧,我这边一会儿就好了。” “那你也早点休息。” “嗯!” 陆知行转身离开,轻轻带上门。 走到院子里,他回头望了一眼窗纸上那道纤细的身影,这才大步走进夜色中。 第99章 你们嫂子给的 陆知行推开宿舍门时。 就见徐向阳几人躺在床上,跟死猪似的,动都不动一下。 白天生龙活虎的,此刻却像是被抽了骨头一样。 不过,也怪不得他们这样。 今天挑战‘鹰见愁’确实超出了平时的强度。 二十斤的负重,这还只是一颗沉石的重量,还有行军包呢。 行军包里的东西被精减了,也还有十五斤的重量在。 加起来,就是三十五斤的负重。 山地急行军,加上攀爬‘鹰见愁’。 就是铁打的汉子也得掉层皮。 陆知行走到徐向阳床边,用脚尖轻轻踢了踢他的屁股: “衣服脱了!” 徐向阳费力地睁开一只眼,看清是陆知行,有气无力地哼哼: “别啊!老大,我真不行了!” 徐向阳声音含糊,带着浓浓的睡意和调侃。 “不想明天爬不起来,就赶紧的,脱衣服!” 陆知行说完,又看向床铺上的其他几个瘫着的几个: “你们也是!都起来!” “老大,让我们歇会儿吧!”周红旗把脸埋在枕头里,声音闷闷的:“实在是太累了,我们跟你可不一样,我们是肉体凡胎,跟你这妖孽比不了啊!” 他的话引起了其他几人的附和。 陆知行没再废话。 直接上手,抓住徐向阳的衣服领口,用力一扯,帮他把上衣扒了下来。 徐向阳象征性地挣扎了一下。 就任由他摆布了,嘴里还在哼哼唧唧。 借着月光,能看到徐向阳裸露的背上和胳膊上肌肉紧绷,甚至有些轻微的肿胀。 陆知行从带来的粗瓷碗里挖了一小块辨不清颜色的药膏。 入手微凉,带着浓郁的药味儿。 “哪里最难受?”陆知行问。 徐向阳勉强抬起手,有气无力地指了指自己的后背,又指了指胳膊,最后干脆划拉了一圈:“老大,哪哪都难受,跟散了架似的!” 陆知行将药膏抹在徐向阳肌肉最为僵硬的右臂膀上。 然后用手掌根部用力按了下去,开始顺着肌肉纹理推揉。 “都看着点!” “嘶!哎哟!疼!疼!疼!”徐向阳猛地抽了口冷气,身体瞬间绷紧:“轻点轻点!老大!” 陆知行手下没停。 力道反而加重了几分: “忍着点,不用力药效进不去。” 火辣辣的刺痒感首先传来,像是无数细小的针尖在扎,紧接着是一种深层的灼热,仿佛皮下的筋络被点燃。 徐向阳疼得龇牙咧嘴。 额头冒出了细汗,差点就要开口求饶。 但就在这强烈的刺激过后,一种难以言喻的舒缓感开始从被推揉的部位扩散开来。 原本那种深入骨髓的酸胀疼痛。 竟然真的像被这只手揉开了一样,明显减轻了! 这么夸张吗! 徐向阳闭着眼感受着,脸上的痛苦表情渐渐被惊愕取代。 当陆知行的手移开。 徐向阳猛地睁开了眼睛,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 活动了一下刚刚还被酸痛折磨的右臂。 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 犹豫只是一瞬间。 徐向阳迅速动手解开了裤腰带,利落地把长裤也脱了,只穿着部队发的绿色大裤衩。 然后一把从陆知行手里抢过那个粗瓷碗,毫不客气地挖了一大坨药膏。 胡乱地抹在自己两条像是灌了铅一样沉重的腿上。 开始学着陆知行刚才的样子,呲牙咧嘴地用力推揉起来。 这边突如其来的动静,早就引起了其他几人的注意。 原本瘫着不动的人都勉强抬起头或侧过身。 揉着酸痛的腿。 好奇地盯着行为反常的徐向阳。 “向阳,咋样啊?真有用?”周红旗撑着身子,半信半疑地问。 徐向阳此刻正专注于对付自己酸痛的腿部肌肉。 头也没抬。 但脸上却露出一种近乎陶醉的舒爽表情,嘴里连连叫道: “快!快!都别躺着了!这药神了!舒服!真他娘的舒服!” 陆知行回到自己床铺上,简单收拾了一下就躺了下来。 看着徐向阳那急不可耐的样子,嘴角微微上扬。 有了徐向阳这个活生生的例子。 剩下的人再也躺不住了。 周红旗第一个爬起来,凑到徐向阳床边,也从碗里挖了一坨药膏。 何大勇、谢和平,甚至连平时最沉默寡言的‘黑白无常’也都围了过来。 一时间,那只粗瓷碗在几只大手之间传递。 每个人都小心翼翼地挖取一小块。 然后迫不及待地抹在自己身上最酸痛的地方。 肩膀、后背、大腿、小腿。 然后学着徐向阳的样子,咬紧牙关,用上力气开始推揉。 宿舍里响起一片此起彼伏的抽气声和压抑的痛哼。 但很快,这些声音就变成了惊奇的议论和舒畅的叹息。 “嘿!真邪门了!” 何大勇一边用力揉着自己僵硬如铁的大腿肌肉。 一边震惊地说:“刚开始火辣辣的,这会儿真松快了不少!” 他尝试着做了几个深蹲,虽然肌肉还有些发紧,但那种令人绝望的酸胀感确实减轻了大半。 “神了!神了!” 何大勇看向陆知行,眼里放着光:“老大,你从哪弄回来的这宝贝?” 陆知行躺在床上,双手枕在脑后。 看着这群重新恢复活力的战友,心里也松了口气,语气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暖意: “你们嫂子给的,省着点用,就这一碗。” 周红旗卖力地揉着自己的胳膊,还不忘感叹道:“嫂子人真好!这都想着我们!老大,嫂子那边有啥活儿,你吱个声儿!我绝对是随叫随到!” “还有我!” “还有我!” 几个人争先恐后的喊道。 “知道了!都起来活动开!”陆知行见还有人想往回躺,出声提醒:“躺着药效减半,都动一动,把揉开的地方抻开。” ‘黑白无常’被徐向阳一手一个的拽起来。 两人原本觉得腿都快不是自己的了,此刻在药力和推揉的作用下,竟然也感觉轻松了许多,倍感神奇。 “这玩意儿太好用了,”徐向阳已经把自己两条腿都揉了一遍,此刻正尝试着下地走动,脸上满是惊叹:“感觉这腿又是自己的了!” 谢和平也站起身,活动着肩膀和脖颈,同样一脸震惊。 他性格内敛,不像徐向阳那样大呼小叫。 但眼神里的不可思议说明了一切。 他是医生,是一名正经从医学院毕业的科班医生。 学的是西医。 他信奉的是细菌、病毒、解剖、生理生化,是清晰的诊断数据和规范的化学合成药物。 可眼前这碗看起来毫不起眼、甚至带着些土气的药膏。 它的药效让谢和平震惊。 他能清晰地感觉到僵硬的肌肉纤维在药力作用下变得松弛、柔软,血液循环明显加快。 身体的那种舒畅感。 是任何他已知的西药止痛膏或肌肉松弛剂都无法比拟的。 他看着那碗药膏,眼神复杂。 脑海里,悄然浮现出嫂子云华安静的面容,像清晨的远山,笼着一层薄雾,看不真切,却自有风骨。 她的静。 是一种根植于骨子里的气质。 如同幽谷兰草。 不为无人而不芳,自带一份与人、与事都保持着适当距离的悠远。 不像驻地里的其他家属。 她安静,独立,甚至有些神秘。 ‘要是……’一个念头不可抑制地从谢和平心底冒了出来,带着灼热的渴望,‘要是有机会,一定向嫂子好好请教这中医的门道。’ 这个想法让他自己都感到有些意外。 却又无比清晰和坚定。 谢和平决定了,从这一刻起,他要学中医。 不到半小时,这群原本跟死猪似的,全都缓了过来。 一个个在宿舍有限的空间里活动着手脚,拉伸着肌肉,脸上尽是惊奇和重获新生的喜悦。 宿舍里的气氛彻底变了。 瓷碗里的药膏下去了一小半。 它的神奇效果深深地印在了每个人的脑海里。 陆知行躺在自己床上,看着战友们恢复活力的样子,唇角上扬。 目光掠过那只瓷碗,心里泛起一阵暖意。 家属院。 陆知行离开后,云华心念微动。 一道身影出现在云华的身后侧,正是灵一。 “主人!” 云华轻声道:“分拣药材!” “是,主人!” 灵一对云华微微颔首后,走到云华之前坐的位置上,开始精准地分拣药材,灵一的动作轻柔,枯枝败叶与泥沙杂质在灵一的指尖自动分离。 留下最干净,最富有药性的部分。 云华则是走到房间的另一侧,特意清理出来的方桌前,那里摆放着她早已准备好的、用于治疗风湿的几味药材。 威灵仙、羌活、独活,还有一小块珍贵的乳香。 伸出双手。 在巫力的牵引下,那些药材被无形的力量托起,悬浮于空中。 指尖上有微不可查的光芒流转。 药材在她的精妙操控下,开始发生奇异的变化。 坚硬的威灵仙根茎如同被时光风化,外层粗糙的皮壳簌簌剥落,化作飞灰消散,只留下最核心的、蕴含着祛风除湿效用的淡黄色精华部分。 最终被提炼成一团粘稠的琥珀色药液。 而那块乳香。 则被一种温和的力量包裹,缓缓渗出金黄色的、散发着特殊香气的树脂,杂质被一点点剔除出去。 这个过程看似平静,实则极其耗费心神。 多一分力道则药性受损。 少一分力道则残留杂质。 云华轻轻抿了一下嘴唇,调整着呼吸的节奏。 确保每一份药力都被完美地激发和留存。 整个房间里弥漫着浓郁而复杂的药香,既有草木的苦涩,又有树脂的芬芳。 当所有药材都去芜存菁,变成一团团色泽各异、纯净无比的药液或药粉,静静漂浮在空中时,灵一那边的分拣工作也恰好完成。 取出那个看起来年代颇为久远的古朴玉制药钵。 那玉钵质地温润。 颜色青白,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 里面是那支同材质的玉制药杵。 目光扫过空中那些悬浮的药之精华,心念微动。 那些药液和药粉便如同被赋予了生命一般,按照某种顺序和严格的比例,一丝不差地、依次飞入那玉制药钵之中。 它们汇聚在一起,却层次分明,尚未交融。 灵一适时上前。 双手稳稳握住那支温润的玉制药杵。 开始沿着一个固定的方向。 不急不缓,力道均匀地研磨起来。 玉杵与玉钵接触,发出沉稳而富有韵律的‘沙沙’声。 一圈一圈的研磨。 钵中药液与药粉的界限逐渐模糊,不同的药性开始相互渗透、融合,颜色趋于统一。 变成一种近乎乳白色的膏体。 浓郁的药香也被锁在膏体之中,变得内敛而醇厚。 这一次,云华不打算在这药膏中融入自己的巫力。 只用这世间草木最精纯的药力。 温和地滋养、驱除病痛便已足够。 当灵一停下动作,药钵中的膏体已经呈现出细腻光滑、色泽莹润的完美状态。 云华洗漱完,灵一为她换上那身颜色雪白,质地轻柔的睡衣。 伸手拉开门,门外是峡谷。 吩咐灵一,灵二和灵三在峡谷里收集那些被溪水冲刷了不知多少岁月的鹅卵石。 这些石头大小均匀。 质地坚硬。 表面光滑圆润,在朦胧的月光下泛着微光。 趁着夜色,云宝把收集到的所有鹅卵石全都装进了它的肚子里,从门外走了进来。 再把鹅卵石全都堆放在家属院的院子里。 灵二,灵三吩咐那些没有五官的灵巫阁侍从,把这些鹅卵石在小院里铺成了几条蜿蜒曲折的小径。 一条通向厨房。 一条通向院门。 还有一条则延伸至院角那片新开垦的、散发着泥土芬芳的药圃旁。 鹅卵石铺设成的小径,既美观又实用。 缝隙间用细沙填满,踩上去脚感坚实而又不会过分硌脚。 天色刚亮。 陆知行的高大身影便出现在了小院门口。 男人的脚步很轻。 生怕惊扰了屋里人的好梦。 手里提着网兜,网兜里面是几个铝制饭盒。 里面是从食堂打来的早饭。 几个白面馒头,一小份咸菜,一份浓稠的米粥,还有几个煮鸡蛋。 陆知行熟门熟路地走进厨房。 将饭盒放进锅里,用锅盖小心地盖好,灶膛里面添了些柴火,这样云华起来时,饭菜还是温热的。 做完这一切。 陆知行站在云华的房门外,冷峻的眉眼不自觉地柔和了几分。 片刻后,轻轻带上院门。 转身大步流星地朝着操练场的方向走去。 这样的陆知行要是被陆家人看到,肯定会大吃一惊。 第100章 药材种子 陆知行这人,从小性子就沉静得像口古井。 别的男孩还在外面撒野疯跑,上房揭瓦得年纪,他已经能把自己关在屋里,安安静静地练一下午大字。 或者把拆开的闹钟零件,一个不多一个不少地重新装回去。 他做事向来一丝不苟,条理分明。 带着一种超越年龄的沉稳和专注。 感情上,二十大几的大小伙子,模样周正,前程似锦。 不是没人给他介绍对象,反倒是家里,外面,甚至吴政委他们这些年纪大一些的战友,领导都操心他的婚事。 也给他介绍过。 但他总是客气而疏离地回绝,理由千篇一律。 说什么‘暂时不考虑,不想分心’。 谁也走不进他那颗构筑得严严实实的心门。 可谁能想到。 就是这样一块,被吴政委调侃为木头的人,在遇上云华后,竟是铁树开了花。 他对云华的好。 不是少年人那种热烈张扬、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的喜欢。 而是春风化雨,是静水流深。 是刻在骨子里的本能,是由内而外、发自心底的照拂。 无声却厚重。 快到操练场的时候,果然看到徐向阳、周红旗一行人早已生龙活虎地出现在了操练场上。 他们军容整肃,身姿挺拔,与昨夜那瘫软如泥的‘死狗’样判若两人。 远远看到他们的老大陆知行迈着沉稳的大步走来。 徐向阳立刻挺直腰板,带头喊起响亮的口号。 整个人如同离弦之箭一般疾射出去。 周红旗,何大勇几人眼神交汇,瞬间心领神会。 脚下同时发力,紧紧跟在徐向阳身后。 方才赶往操练场的路上,几人早已迅速达成了无声的默契。 今天挑战‘鹰见愁’,说什么也要领先老大,抢在陆知行的前面征服那座高峰。 率先返回驻地。 这群人奔跑跳跃间充满了爆发力,哪里还有半分昨晚那瘫软如泥、哀嚎不已的‘死狗’样儿? 驻守在大门的哨兵看着他们从面前跑过。 脸上都露出了难以置信的震惊。 他们可是亲眼看到昨晚这群人拉练回来时那副仿佛丢了半条命的狼狈相。 这才过了一晚上。 怎么就…… 恢复得如此之快? 简直像是换了个人! 有人忍不住在心里想,这些人莫非是吃了什么仙丹不成? 这精神头也太足了些! 陆知行走后。 云华的房门‘吱呀’一声轻轻打开。 陆知行进院子时,云华就醒了。 洗漱完,穿戴整齐,云华带着三名侍从走进了被晨雾笼罩的峡谷。 她一进来,云宝就开心的不得了。 跟在云华身后,不停的蹦跶。 云华带上云宝攀上最高峰。 在那块巨石上盘膝坐下。 闭上双眼。 她的呼吸逐渐变得绵长,周身仿佛与这山谷的生机融为了一体。 汲取着天地间最纯粹的能量。 这是她每日修行不可或缺的功课。 约莫一个时辰后。 云华结束修行,安抚云宝,带着灵一,灵二,灵三回到小院。 灵一取出陆知行带来的早饭。 灵二,灵三帮着摆饭。 云华就着热乎乎的馒头和咸菜,慢慢吃着。 灵二,灵三分站在云华身后。 灵一则是站在云华身旁,给她剥鸡蛋。 煮鸡蛋一共五个。 吃完早饭。 云华正准备带着灵一她们仨出门。 院门外就传来了孙玉红婶子那爽朗热情的声音,带着笑: “云华妹子,起来了没?” 三名侍从幻化成三只黑色蝴蝶飞进云华袖口。 云华迎了出去。 就见孙玉红婶子肩上挎着一个鼓鼓囊囊的粗布包袱,唇角含笑的站在院门口。 “婶子来了,进来坐!” 云华招呼道。 孙玉红婶子进了院子,就站在石桌前,没再往里走。 院子看起来和往常并无不同。 依旧是夯实的泥土地面,角落里堆着柴火,晾衣绳上挂着几件清洗干净的军装。 是陆知行换下来的。 那些由灵一,灵二,灵三,还有云宝连夜从峡谷深处运来、并精心铺就的鹅卵石小路,在云华施下的障眼法作用下,并未显露痕迹。 “屋里坐吧!”云华道。 孙玉红婶子摆手:“不坐了!不坐了!这个给你!” 孙玉红脸上笑眯眯的,把手里的粗布包袱放在石桌上: “你之前要的药材种子,我家里人今天天还没亮就送上来了。” 云华解开包袱,打开一看,里面是几十个小包,五花八门。 啥样的都有。 有的用旧报纸仔细地包成四四方方,有的用洗得发白的粗布缝成小口袋,还有的甚至是用不知名的宽大树叶包裹,用草茎捆扎着。 包裹大小不一,形态各异。 云华的手指拂过这些充满了乡土气息的小包。 她能感受到其中的真诚。 “听说你需要药材种子,我爸带着几个老伙计各村子里转了一圈,村民们都很热心,谁家有点存货,都翻箱倒柜地找出来,就是自家留的,也没标注个啥,你现在要是问我,都是些啥药材种子,我也说不上来, 行了,种子送到你手上,我这就回去了,家里还一摊子事儿呢!猪没喂,鸡也没放出来。” 孙玉红说完,转身就要走。 “婶子,您等等!”云华连忙叫住她,转身快步走进里屋。 端了一个碗出来。 碗里面正是昨晚做的治疗风湿的药膏。 乳白色的膏体,味道浓郁。 云华将碗递过去:“婶子,我也准备去找你的,这是我昨晚试着做出来的治疗风湿的药膏,不多,还得麻烦你,给村里那些老人分一分。” 孙玉红的目光一落到乳白色的药膏上。 眼睛瞬间就亮了。 激动得声音都有些发颤: “这……这就做出来了?这么快!” 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知道云华懂医术,也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做出来。 云华语气平和的说道: “手头上的药材有限,只做出来这些,先试试效果,我再接着做。” “哎呀!这可太好了!真是太好了!” 孙玉红双手接过碗,像是捧着什么稀世珍宝。 反复端详着里面那色泽沉静的膏体。 脸上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妹子,你是不知道,村里那些老骨头,盼星星盼月亮,就盼着能有点管用的药呢!这可比什么都强!” 云华看着孙玉红激动的样子,心里既欣慰又有些沉重。 她想了想,说道: “这点药肯定不够,我多采些药材回来,再多做一些。” “别!可别!” 孙玉红婶子一听,连忙阻止。 她一手抱着碗,另一只手连连摆动。 “妹子,你一个人进山采药那得多辛苦,还不安全!这山里蛇虫鼠蚁多,路也不好走,再说了,你还有自己的工作要做, 这样,你需要啥药材,你跟我说,我回去跟我爸,跟村里几个老把式说! 村里农闲时候上山采药的人不少,他们也认得药材, 让他们帮着多采一些,给你送过来! 这事儿是大家伙儿的事,不能让你一个人忙活,你说是吧!” 孙玉红话说得又急又快。 但话音刚落,孙玉红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猛地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脸上露出懊恼和不好意思的神情,急忙对云华解释道: “哎哟!妹子,你看我,我一着急,就乱说话,你可千万别多想!婶子我没那意思!你的药方,那是你的宝贝,我们绝对不要! 你……你就给我说几样药材就行,不用说全部!真的,我发誓!” 孙玉红生怕云华误会她是想套取药方。 急得脸都有些红了,连连解释: “我就是觉得,这事儿是大家伙儿受益,不能让你又出方子又出力,还自己贴东西,你不知道,那些老人的日子过得艰难, 手里是真拿不出一个子儿来买药,我就寻思着,家家户户出人出力,去山里采药,用药材来抵药钱,你看这样成吗? 就是你得受累!” 孙玉红婶子说完,有些忐忑地看着云华。 在这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尤其是在这偏远的边境山区。 一副好的药方可能就是一个家族赖以生存的依仗。 其价值不言而喻。 孙玉红深知这个道理,所以格外担心云华会误解她。 云华在这个质朴的女人身上,看到了最纯粹的善良和属于这个年代特有的、带着些笨拙却又无比真诚的处事方式。 云华笑着道: “婶子,我明白您的意思,怎么会多想呢! 这样也好,大家一起出力, 事情会更容易,待会儿我就给您写个单子, 列几样现在这个季节山里比较好找的药材,到时候就麻烦乡亲们了。” “哎!好!好!这就对了!你不知道,”孙玉红的目光似乎穿过了小院低矮的土墙,投向了远处雾气缭绕、层峦叠嶂的群山。 那些山,养育了这里一代又一代的人,也见证了无数的艰辛。 孙玉红轻轻叹了口气: “云华妹子,你是有大本事的人,心善!可有些事儿,光靠药,怕是难啊。” “婶子,你说来我听听!”云华也想多了解这里的人和事。 “就说南山坳那个陈老头吧。” 孙玉红的眼神变得悠远: “快七十的人了,那腰,早些年还能直起来,现在是彻底弯下去了, 后背拱起一个大包, 走路的时候,脸都快贴到膝盖,看着就让人心酸, 还不是年轻时落下的根子! 那会儿开垦梯田,他是村里出了名的一把好手,舍得下力气, 寒冬腊月啊,水田里都结着薄冰碴子,他为了抢进度, 二话不说就跳进齐膝深的冷水里挖石头、清淤泥, 一泡就是大半天, 上来的时候,腿脚都冻得没知觉了,嘴唇乌紫,那时候年轻,觉得咬咬牙就过去了, 谁曾想,这病根就这么死死地钉在骨头缝里了。” 孙玉红顿了顿,仿佛能感受到那种刺骨的寒意: “如今年纪大了,这毛病就找上门来,越来越凶,一到下雨阴天,他那老腰就跟有无数根针在里面扎, 整宿整宿睡不着觉,就在那破木板床上翻来覆去地哼哼, 可就是这样,天一亮,只要还能动弹, 他就得挣扎着爬起来。” 孙玉红的语气里带着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老人多大岁数了?”云华问。 “七十多了!我想想,得有七十五六了吧!” “他家里人呢?” “他家里……唉!儿子前年跟着去修公社的水库,被滚下来的石头砸伤了腿, 命是保住了,可落下残疾,重活干不了, 儿媳妇身体也弱,下面还有两个半大的孙子孙女,正是能吃的时候,一大家子五六张嘴,就指望着陈老头给生产队放牛挣的那点工分, 还有自留地里那几垄稀稀拉拉的菜苗,他要是躺下了,那点工分就没了,家里可能就得断炊!疼也得忍着!对他而言,疼是常事,歇着才是要命的事, 歇一天,锅里就可能少一顿糊糊,儿孙就要多挨一分饿。” 云华静静地听着。 她能想象那幅画面,在昏暗的土屋里,一个佝偻的老人,忍着剧痛,在黎明前的黑暗中摸索着起身。 拿起那根磨得光滑的放牛棍,一步一步,挪向雾气弥漫的山坡。 孙玉红摇了摇头,继续道: “还有村东头的阿婆,大家都叫她‘孤婆子’,命苦,早年守寡,一个人把女儿和儿子拉扯大,女儿嫁人了,婆家人口多,每天都有忙不完的活儿, 回娘家的次数也少! 儿子到了结婚的年龄,谁曾想一次泥石流把人埋在里面了,等大家伙把人救出来的时候,人早就没气了。 她一个人住在村头那间快塌了的土坯房里,队里照顾她, 分了最轻省的活儿给她,守着晒谷场,赶赶麻雀,记几个工分,好歹饿不死! 就这,她也闲不住, 你看她佝偻着背,每天天不亮,就拄着根棍子,背个比她人还大的背篓, 颤颤巍巍地上山捡柴火, 有时候捡的柴火多了,她还能背到公社食堂换半块饼子或者几根红薯,她那手指头,关节都变形了,又肿又粗,碰上阴雨天,疼得连根细柴火都捏不住,可她还是得去。” 孙玉红婶子转过头,看着云华,眼神复杂,更多的是无奈: “云华妹子,看到他们,心里是真不好受,可对他们来说,他们怕的不是疼,是没用,是成为家人的拖累! 在我们这山坳坳里,‘老了’很多时候不是享福的开始,而是得更拼命,才能不给儿孙添麻烦,才能让自己看起来还有点用。” 云华微微蹙眉:“有用?” 孙玉红点头,嘴角泛起一抹苦涩: “是啊,得有用! 能放牛,有用;能看谷场,有用;能捡柴火,有用,能帮着带孩子,有用! 只要还能动,就得证明自己不是白吃饭的累赘, 有时候看着他们,我就想,这人呐,一辈子忙忙碌碌,像头老黄牛,直到再也拉不动犁的那一天……” 送走孙玉红婶子,云华站在院子里。 站了好久。 第101章 献殷勤 云华回到屋里,将那个装满药材种子的粗布包袱仔细收好。 这才带着三名侍从前往养猪场。 市里长途汽车站。 车站门口弥漫着潮湿的雾气,混杂着煤烟、尘土、人体汗味以及车站自己的早餐供应点传来的若有若无的食物气息。 人群熙攘,多是穿着蓝、灰、绿工装或打着补丁旧衣的旅客。 扛着麻袋、提着网兜,喧哗着挤来挤去。 徐鸿亮还穿着那身旧军大衣。 目光始终在进出站的人流中巡视。 当那抹与众不同的身影穿透薄雾映入眼帘时,他心头一跳,眼睛瞬间亮了。 是唐晓燕。 唐晓燕今天穿着一身崭新的藏蓝色列宁装,剪裁合体,线条利落。 在这灰扑扑的环境中显得格外扎眼。 乌黑的头发梳成两条整齐的麻花辫,垂在胸前。 肩上挎着一个新新的黄色帆布包,下巴微扬,身姿挺拔,那股子来自城市、来自良好家境的清冷与傲气,几乎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 徐鸿亮立刻拨开身前的人。 几步就迎了上去,嘴角勾起一抹痞气的笑: “可算是来了!吃早饭没?唐医生!” 唐晓燕停下脚步,淡淡地摇了摇头。 她的视线掠过徐鸿亮,扫向周围那些挤在早餐供应点、穿着沾满油污或泥点工装、大声说话的旅客。 眼神里迅速闪过一丝难以掩饰的嫌弃。 “这地方人真多!” 徐鸿亮歪着头看她:“车站嘛!每天人来人往的,怎么着,先找个地儿祭祭五脏庙?” 他说话时带着点懒洋洋的拖腔。 看向唐晓燕的眼神却亮得灼人。 唐晓燕点头: “听你的,先吃饭。” 见她点头,徐鸿亮立刻转身带路,熟门熟路地拐进车站后院,推开一扇虚掩的木门。 屋里正在泡茶的中年男人抬头看见他,笑骂: “又是你小子!又来蹭老子的地方?” “张叔,行个方便。” 徐鸿亮从兜里摸出包金沙江香烟,利落地弹出一支递过去:“带我妹子歇个脚。” 等对方笑着接过烟走出门,他反手关上门。 这才把一直揣在怀里的油纸包掏出来往桌上一放。 油纸展开,露出两根金黄酥脆的油条,还冒着热气。 “喏,刚出锅的。” 他又解下藏在军大衣里面的军用水壶,壶身还带着体温: “豆浆,也是热的。” 说着把搪瓷缸推到她面前,自己顺势靠在桌沿,一条腿随意地支着,捏了根油条,就开始吃。 唐晓燕的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了一瞬。 默不作声地接过。 唐晓燕吃油条,喝豆浆的时候,徐鸿亮晃了晃手里的车票: “靠窗的位子,天没亮就来排队了。” 唐晓燕眉头几不可查地蹙了一下,但终究没说什么,只是淡淡地道了声谢: “谢了!” 徐鸿亮笑:“自己人,说什么谢!” 吃过早饭,徐鸿亮把油纸团巴团巴塞进口袋,下巴一扬: “走了,唐医生!” 徐鸿亮领着唐晓燕穿过嘈杂的广场,走向那辆老旧的解放牌大客车。 车厢里早已挤得水泄不通,鸡鸭笼子摞在过道,混合着汗味和烟草的气味扑面而来。 “跟紧我。”徐鸿亮回头对唐晓燕说了句,随即转身挤进人群,手臂不着痕迹地拨开挡路的人:“劳驾,借过借过!” 他动作利落,硬是在拥挤的车厢里开出一条路。 把唐晓燕安顿在靠窗的位置后。 徐鸿亮挑眉笑道:“条件有限,唐医生将就坐,这儿至少能透口气。” 他自己则侧坐在唐晓燕旁边,将唐晓燕与拥挤的人流隔开。 车子在坑洼的土路上颠簸前行。 徐鸿亮随着车身摇晃,偶尔侧过头,指着窗外掠过的景致: “瞧见那片红砖房没?去年这儿还全是荒地。” 他说话时嘴角总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语气懒散,却把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既不让气氛冷场,又不过分聒噪。 唐晓燕大多时候只是静静望着窗外,偶尔从鼻子里轻轻‘嗯’一声算作回应。 连日值班的疲惫渐渐袭来。 她的眼皮开始打架,脑袋不由自主地一点一点。 徐鸿亮凑近了些,声音放得又低又缓: “困了就靠会儿?哥这肩膀借你。” 说着,还故意耸了耸肩。 唐晓燕直起身子往窗边挪了半寸: “不用。” “得,当我没说。” 徐鸿亮从善如流地后退,脸上不见半分尴尬,反而从裤兜里摸出个皱巴巴的纸包: “喏,薄荷糖,提神的。” 唐晓燕接了过来。 撕开一个放入口中,清凉的甜意在舌尖漫开,确实驱散了几分昏沉。 车子在正午时分晃晃悠悠驶进县城车站。 徐鸿亮率先跳下车,转身朝唐晓燕伸出手: “小心点儿,这儿地不平。” 一下车,混合着尘土和牲口气息的燥热空气就扑面而来。 徐鸿亮眯着眼适应了下县城街道上刺眼的阳光,顺手抹了把额角,就凑到唐晓燕跟前: “这穷乡僻壤的,委屈我们唐医生了!” 他嘴角挂着懒洋洋的笑,眼神却关切: “这一路颠得够呛吧?前头国营饭店的臊子面可是一绝,怎么样,赏个脸?填饱肚子再走也不迟。” 唐晓燕的目光越过他,望向远处隐约的山峦轮廓,毫不犹豫地摇头: “不饿,早点走,早点到!” 徐鸿亮瞧着她眉宇间那抹疲惫。 心里跟明镜似的, 这姑娘是铁了心要赶着去见那位。 他舌尖顶了顶腮帮,压下心里那点不是滋味,依旧嬉皮笑脸地: “从这儿到驻地还得在山里绕好几个钟头,路比刚才还烂,你空着肚子,待会儿非得颠你胃难受不可。” 他故意顿了顿,压低声音: “再说了,这个点儿,班车早开走了。” 听到班车没了。 唐晓燕终于转过头来看他,眉头微微蹙起:“那怎么办?” “急什么?”徐鸿亮挑眉,朝她眨了眨眼:“有哥在,还能让你走路上山?” 他让她在站前那棵歪脖子树下等着。 自己转身就钻进了旁边乱哄哄的人群里。 只见他跟这个递根烟,跟那个搭句话,没过多久,就见他从人群里钻出来,三两步跑回她面前,得意地打了个响指。 “搞定!” 徐鸿亮眼角眉梢都带着笑:“正好有辆去驻地的物资车,司机是熟人,好说歹说,人家才答应捎上咱们。” 他故意省略了磨半天嘴皮子和递了两包烟的过程,只轻描淡写地说:“就是驾驶室坐满了,得委屈你坐后头车斗了。” “没关系。”唐晓燕立刻说。 徐鸿亮领着她转到车站后院,果然有辆军绿色解放卡车等在那儿。 他跟驾驶室里满脸胡茬的司机打了个招呼,顺手又塞了包烟: “王哥,谢了啊,回头请你喝酒!” 说完利落地翻上车斗,转身朝唐晓燕伸出手: “来,我拉你。” 唐晓燕看了眼他摊开的手掌,手指修长但指节粗大,掌心还有明显的茧子。 她抿了抿唇,还是选择自己抓住车厢板,有些笨拙地往上爬。 徐鸿亮的手在空中顿了一秒,随即若无其事地收回,顺势托了下她的手肘帮她稳住身形:“小心点儿。” 等她上来,他立刻忙活开了。 把堆着的麻袋重新码了码,空出块地方,又利索地把一块垫子拽过来: “坐这上面吧!” 说完又从裤兜里掏出块手帕递过去: “路上灰大,捂在鼻子上!” 唐晓燕没接他的手帕,但到底在他铺的位置坐下了,还把围巾往上拉了拉遮住口鼻。 徐鸿亮眼里闪过笑意,自己随意地往对面木箱上一坐。 卡车发动时猛地一震,他顺势用脚抵住旁边的麻袋稳住身形,动作熟练得很。 车子驶出县城,土路越发颠簸。 徐鸿亮单手撑在车板上,随着车身摇晃,另一只手却始终虚护在唐晓燕身侧。 风吹乱了他的头发,他浑不在意地甩甩头: “这路是够呛,不过你放心,王哥技术好,稳当着呢。” 徐鸿亮从兜里摸出颗水果糖,剥开糖纸递过去: “喏,吃点甜的,能舒服点。” 见唐晓燕摇头,他也不勉强,自己把糖扔进嘴里,含着糖块含糊不清地说: “其实坐后头挺好,视野开阔,你看那边……” 他指着远处一片梯田:“等秋天的时候稻子熟了,金灿灿的一片,那才叫好看。” 他说话时总带着点漫不经心的调调,但每到一个颠簸路段就会提前提醒: “抓紧了啊,前面有个大坑。” 路过溪流时又会说: “这水是从山上雪水化的,夏天来踩水最舒服。” 唐晓燕始终安静地抱着自己的包,目光望着不断后退的山景。 但当他讲到上次在这条路上遇到野猪的趣事时,她嘴角似乎微微牵动了一下。 徐鸿亮敏锐地捕捉到这个细微的表情,说得更起劲了: “那野猪傻乎乎的,站在路中间跟我们对峙,最后还是王哥按了下喇叭,把它吓得蹿进林子里去了...” 阳光透过篷布的缝隙照进来,在徐鸿亮带笑的脸上跳跃。 卡车在盘山路上轰鸣前行,扬起的尘土被风吹散。 徐鸿亮懒洋洋地靠在麻袋上,眯着眼哼起不成调的歌,偶尔侧过头看看唐晓燕被风吹起的发丝,眼底的笑意比山间的阳光还要明亮。 路途漫长而枯燥。 但因为有徐鸿亮在一旁小心翼翼地照应着,时不时插科打诨,倒也不显得太难熬。 唐晓燕靠在麻袋上,看着远处连绵的群山和湛蓝的天空,偶尔瞥一眼对面那个为了她忙活了一路、此刻正努力找话题的男人,心中五味杂陈。 徐鸿亮有他的优点,热情、周到、有能力,若没有陆知行。 唐晓燕甩甩头。 把这个念头抛开,目光重新变得坚定。 徐鸿亮看着唐晓燕被风吹起的发丝和沉静的侧脸,觉得这一路的辛苦和绞尽脑汁的讨好,都值了。 他就不信,这块冰,他捂不热。 部队驻地后山。 猪群哼哼唧唧地在前面走着,寻觅着路边的青草和野菜根。 云华则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她的步伐看似寻常,但若仔细观察,便会发现她每一步落下都异常沉稳。 呼吸也带着某种独特的韵律。 她看似单薄的身体,此刻正承受着两百斤的负重。 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淬炼肉身,打磨筋骨。 沉重的压力无时无刻不在。 汗水很快浸湿了内衫,黏腻地贴在皮肤上。 肌肉传来清晰的酸胀感,骨骼承受着重压,但云华眼神平静,只是默默感受着气血在压力下的奔涌,以及身体深处那一点点被激发出来的潜能。 远处,‘鹰见愁’方向隐约传来了整齐划一的口号声。 铿锵有力,穿透山林。 她知道,那是陆知行正带着他手下那支尖子小队在进行高强度的负重攀岩训练。 她无意打扰,也不想引人注目。 便引着猪群,转向了旁边那座与‘鹰见愁’相邻的山峰。 这座山没有‘鹰见愁’那般令人望而生畏的垂直峭壁,看起来坡度和缓许多。 但山体更为庞大绵长。 上山的路是那种被野兽和采药人常年踩踏出来的小径。 狭窄、陡峭,布满了松动的碎石和盘根错节的灌木荆棘。 对于背负着惊人重量的云华来说,这条路实际走起来,难度甚至更大。 她将猪群留在山坡下植被丰茂的林子里。 自有灵一她们看顾,不必担心,云华自己则踏上了那条小径。 真正的考验开始。 向上攀登的每一步,都使得腿部的肌肉像是拉满的弓弦,绷紧到了极限。 遇到特别陡峭或是湿滑处,云华也需要伸手抓住旁边裸露的岩石或者坚韧的老藤来借力,尖锐的石棱和粗糙的树皮很快在她掌心留下了细小的划痕,沁出点点血珠,她却看也不看。 这个过程,云华没有动用一丝巫力。 山势渐高,空气也变得稀薄起来。 阳光费力地穿透茂密的树冠,在林间投下斑驳晃动的光影。 她的额头、鼻尖早已布满了细密的汗珠,顺着脸颊和脖颈滑落,有的滴在脚下的泥土里,有的砸在身前的岩石上。 洇开深色的痕迹。 呼吸不可避免地变得粗重。 云华的脚步没有片刻停歇。 这不仅仅是对体能的极致压榨,更是对意志的无声磨砺。 在这人迹罕至的深山里。 云华独自一人。 一步一步,向着峰顶艰难而行。 第102章 家里来客了 云华正专注于调整呼吸,感受着肌肉在重压下的细微变化,身后落下一个身影。 不必回头,云华也知道是谁。 灵一无声地来到云华身侧,低声道: “主人,北面林子窜出来十头野猪,四头成年野猪,三头半大野猪,剩下三头还小,混进咱们猪群,是否要将它们驱离?” 云华闻言,非但没有担忧,唇角反而泛起一丝浅淡的笑意。 灵一说完话后,自觉拿出一块帕子出来。 雪白雪白的颜色。 将云华额头上将坠未坠的汗珠轻轻拭去。 云华开口,声音里带着笑意: “不必驱赶,让它们跟着,老赵同志看见这份‘意外之喜’,想必会十分开心。” 灵一立刻领会。 这便是要照单全收了,随即躬身: “是,主人!我这就回去看住它们。” 灵一的身影随即悄然隐没在林间,如同从未出现过。 云华继续向上攀登。 想到老赵要是见到这十头自动“入伍”的野猪,不知会怎样喜出望外。 在这偏远的边防驻地,任何额外的肉食补充,都是值得庆祝的大事。 云华仿佛能看到老赵搓着手,围着那几头野猪啧啧称奇,然后兴高采烈地去向后勤处报备的场面了。 耗费小半天的功夫。 云华终于踏上山顶。 山顶是一片平台。 长着几棵虬劲的古松。 站在这里,可以俯瞰整个驻地,那些营房和家属院变成了小小的方块,远处的‘鹰见愁’也显得不再那么高不可攀。 山风猎猎,吹拂着她被汗水浸透的衣衫,带来一阵凉意。 极目远眺,胸中因登顶而涌起一股开阔之感。 先前积压的郁气似乎也随风散去了不少。 连绵的群山在脚下起伏,如同凝固的墨绿色波涛,一直延伸到视野尽头与天际相接的地方。 前往部队驻地的路上。 卡车在尘土飞扬中一点一点的靠近部队驻地。 车身的每一次颠簸都让唐晓燕的心随之轻轻一颤。 视线尽头,是那片依山而建的灰褐色营房轮廓,在正午的日光下渐渐清晰。 “快到了。” 这个认知像一颗投入唐晓燕心湖的石子,漾开层层叠叠的涟漪。 她下意识地挺直了背脊。 手指无意识地绞紧了膝上帆布包的带子。 脑海里不受控制地设想着见到陆知行的画面,他或许会穿着那身笔挺的军装,站在营房前。 看到她,陆知行会是一个什么样的表情呢? 是惊讶还是平静无波。 唐晓燕还想见一见那个叫云华的农村女人,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是温婉顺从,还是泼辣能干? 她想象着一个皮肤黝黑、穿着土布衣裳、或许还带着山里人特有的腼腆或局促的村姑形象。 她必须亲眼看看。 那个站在陆知行身边的女人,究竟配不配得上他。 这样的念头,像一簇小小的火苗。 支撑着唐晓燕来到这里。 卡车终于在部队驻地大门外缓缓停稳。 持枪哨兵锐利的目光立刻扫视过来,徐鸿亮脸上的玩世不恭瞬间收敛得干干净净。 他利落地跳下车斗,转身伸手想扶唐晓燕,被她无声避开后也不在意,只是迅速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领,神情是罕见的严肃和端正。 他几步走到哨兵面前。 从怀里掏出自己的证件和一份盖着红头公章的介绍信,语气沉稳地说明情况: “同志,这位是市医院的唐晓燕医生,我们接到通知,邀请她来咱们驻地卫生所进行短期交流和药品清点支援, 我是徐鸿亮,目前正在休假,正好在市区,就带她过来, 这是相关文件和介绍信。” 他说话条理清晰,姿态不卑不亢。 那哨兵仔细查验了他的证件和介绍信,目光又在唐晓燕身上停留片刻。 唐晓燕立即拿出自己的证件递过去。 对照值班室记录本上的信息,确认今天确实有市里医生来访的安排,且来访医生的信息跟唐晓燕的一致。 哨兵这才抬手敬了个礼,侧身放行。 “走吧,唐医生。” 徐鸿亮回头,朝唐晓燕使了个眼色,示意她跟上。 整个过程公事公办,挑不出任何毛病。 只有徐鸿亮自己知道,那份让他父亲亲自签字、又辗转通过卫生部门开出的介绍信,是他为了能让唐晓燕名正言顺进入驻地。 提前好些天就开始运作的结果。 在纪律严明的部队面前。 他那套市井里的滑头全然收起,只剩下一个军人对规章的严格遵守。 踏入大门,熟悉的营区气息扑面而来。 徐鸿亮虽然还在休假,但脊背却不由自主地挺得更直了些。 他熟门熟路地引着唐晓燕,朝着家属院的方向走去。 “唐医生,这边,我家就在前面那排。” 徐鸿亮在前面引路。 脸上是掩不住的喜色。 能把唐晓燕顺利带到自己家,在徐鸿亮看来已经是战略性的重大胜利。 徐婶子约莫五十岁年纪。 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一看就是个利索人。 她刚把买来的韭菜倒进盆里,准备摘洗,就听见儿子那带着嘚瑟的嗓门在院门口响起。 “妈!你看谁来了!” 徐婶子闻声抬头,手里还拈着根韭菜。 当目光落在儿子身边那个穿着崭新列宁装、身姿挺拔、眉眼清秀的姑娘身上时。 先是愣了一下。 随后就笑了起来:“呀!是晓燕来了!” 声音里是夸张的喜悦。 徐婶子把手里的韭菜往盆里一扔,也顾不上擦手,三步并作两步就迎了上去。 一双因为常年劳作而粗糙的手,不由分说就紧紧握住了唐晓燕白皙纤细的手。 上上下下地打量着,眼里的欢喜几乎要溢出来。 “瞧瞧我们晓燕,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这模样,这气质,真是没得挑!” 她一口一个‘我们晓燕’。 叫得又亲又热。 唐晓燕被她这过分的热情弄得有些不自在,手指微微动了动,想抽回来,奈何徐婶子握得紧。 脸上又是那样欢喜,唐晓燕终究不好太过生硬地拂了对方面子。 只得微微欠身,扯出一个礼貌却疏离的微笑: “徐婶子,您好!冒昧过来,打扰您了。” 徐婶子亲昵地拍着唐晓燕的手背: “你能来,婶子这心里啊,比喝了蜜还甜!高兴都来不及呢!可别这么见外!” 说着,便半拉半拽地要把唐晓燕往屋里带,一边走一边回头,冲着还站在原地的儿子瞪了一眼,语气瞬间从春风化雨切换到恨铁不成钢: “还杵在那儿当电线杆子呢?没点眼力见!赶紧的,去给晓燕倒水!用柜子里那个新买的、印着红双喜字的搪瓷缸子,给我用开水烫三遍,洗干净点儿!” “诶!好嘞!” 徐鸿亮被他妈这么一吼,非但不恼,反而嘿嘿一笑,屁颠屁颠地就往屋里钻。 徐婶子把唐晓燕按在屋里那张木椅子上坐下。 自己则拉了个小板凳紧挨着她坐下,依旧握着她的手不放,开始絮絮叨叨: “你说你这孩子,来之前也不捎个信儿,婶子也好提前准备准备,你看看这家里,乱糟糟的,你可别嫌弃! 哎呀,这手凉的,路上肯定灌风了!” 她嘴上说着客气话。 眼风却时不时扫过唐晓燕那身质地挺括的列宁装,心里盘算开了。 瞧瞧,这通身的气派,不愧是唐站长家里的千金,跟那些乡下丫头、部队里那些文化不高的随军家属就是不一样! 在徐婶子看来,儿子和晓燕,那是实打实的门当户对。 晓燕这姑娘自身条件好不说,娘家更是硬气! 这要是两家能结成亲家, 说出去谁不羡慕,简直是祖坟冒青烟的好姻缘! 想到这里,徐婶子脸上的笑容更盛: “晓燕啊,婶子可是有些年没见着你了,还记得不?你小时候,有一回, 跟鸿亮那皮猴子一块儿玩,摔了一跤,还是婶子给你涂的红药水呢! 这一转眼,都长成这么标致能干的大姑娘了, 还是市医院的骨干,还能给人做手术,真是不敢想!你这孩子,太能干了!” 徐婶子一边说着话,同时也在心里盘算着。 等会儿就再去割点肉,不,得想办法弄张肉票去买只鸡,再把她珍藏的那罐水果罐头拿出来, 好好招待这未来的儿媳妇。 儿子能把唐晓燕带到这里来,可是难得! 顺便,也得在院子里‘不经意’地多提几句晓燕的家世和本事。 让那些平日里爱嚼舌根的老姐妹们都瞧瞧。 他们老徐家未来的儿媳妇,是多么的出挑! 徐鸿亮端着那个里外洗得锃亮、印着醒目红双喜字的崭新搪瓷缸出来时,看到的就是他妈拉着唐晓燕的手,说得眉飞色舞。 而唐晓燕只是安静地听着,偶尔礼貌性地弯弯嘴角的画面。 他心里明白他妈的那点心思。 更知道这丫头的心思不在这里。 但看到唐晓燕坐在自己家里,徐鸿亮的心里就跟揣了个小暖炉似的。 提醒他妈收敛点的话,也就咽回了肚子。 唐晓燕耐着性子听着,等到徐婶子话音稍顿。 唐晓燕才逮着机会开口: “徐婶子,您这院子位置真好,看着就敞亮,住在这家属院里,平日里肯定热闹吧?我看这左邻右舍,人来人往的不少。” 徐婶子一听这话,谈兴更浓了:“可不是嘛!这院里人多,事儿也多,前头那家,魏营长他媳妇儿……” 徐婶子絮絮叨叨说起各家琐事,如数家珍。 唐晓燕适时地微微颔首,表示在听,偶尔插一句,看似随意,却巧妙地将话题在几户人家转了一圈。 眼看火候差不多了,唐晓燕状似无意地问了一句: “说起来,我好像听说陆团长,他家也住这院里?他爱人是随军了么? 能跟陆团长在一起的同志,一定也很优秀吧,要是有机会,真想见一见。” 她语气平淡得像是在问今天天气怎么样。 只有她自己知道,双手交握的指尖,微微发紧。 这话一出。 徐婶子和端着水进来的徐鸿亮脸色都微微一僵。 徐婶子反应极快,脸上笑容不变,拍着唐晓燕的手背: “你说云华那丫头啊?见不着!她一早就上山放猪去了!那是她的活儿,得傍晚才能回来呢!” “放猪?” 唐晓燕纤细的眉毛蹙了起来,眼里闪过一丝难以置信。 陆知行那样一个清峻出色、前途无量的军官。 他的未婚妻竟然是在这里放猪? 这和她想象中的画面相差太远。 “你不知道,陆团那未婚妻,性子独,不太合群,平时就爱往山里跑, 我们家属院里的人跟她都不大熟!她每天一大早就赶着猪群进山, 这大山莽莽的,也没处去找,你这一路辛苦, 先在我家歇歇,喝口水,婶子这就去买菜,给你做点好吃的,给你接风洗尘!” 唐晓燕沉默了片刻。 “那就麻烦婶子了。” 徐婶子一听,喜出望外,立刻站起身,风风火火地安排起来: “不麻烦!不麻烦!鸿亮,你陪着晓燕说说话!妈这就去买菜,今天咱们包饺子,再割点肉,炒两个好菜!” 她说着,从五斗橱的抽屉里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铁皮盒子,从里面数了票和钱,挎上菜篮子就往外走。 徐婶子这一出门,可就热闹了。 她故意绕了点路,从家属院人最多的那排房子前经过。 “她张婶,做饭呢?” “都到饭点了,你这干嘛去啊!” “哎呀,家里来客人了,再去买点菜!” 那张婶抬起头,好奇地问: “哟!来客了?谁啊?” 徐婶子故作矜持地笑了笑,声音却足够让周围几家都听到: “是市里来的唐医生,就是广播站唐站长家的千金,来找我们家鸿亮玩! 那姑娘,长得俊,又有文化,性子也好! 人家可能干了,是大医院的骨干,能做手术的!人家大老远的过来,我去买点好菜招待人家!” 她把‘唐站长家的千金’和‘来找我们家鸿亮’这几个字咬得格外重。 “哟!那可是贵客啊!” 张婶果然露出了羡慕的神色。 徐婶子心满意足,继续往前走,遇到相熟的人。 几乎都要停下来‘宣传’一番。 第103章 心跳快了些 吃过午饭。 云华沿着原路往下走,顺道采药。 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冠,投下变幻莫测的光斑。 越往下走,空气越发闷热潮湿,属于南方边境线特有的、带着腐殖质和浓郁草木气息的热浪重新包裹上来。 等云华终于能看到山脚下那片营房轮廓时。 日头已经明显西斜。 云华走在前面,身后是猪群。 距离部队驻地不多远的山路上,唐晓燕站在路中间,看着那个少女缓缓走来,身后跟着一群哼哼唧唧的猪。 这原本该是一幅十分滑稽,甚至粗鄙的画面。 可唐晓燕却觉得自己的呼吸困难。 几十头大大小小的猪。 像是那少女乖顺的随从,慢悠悠地踱着步,竟没有一头乱窜乱跑。 少女走在猪群的前面,步伐轻盈,仿佛不是走在遍布碎石和尘土的山路上,而是漫步在云端仙境。 近了,更近了。 唐晓燕的指甲深深掐进掌心的软肉里。 一股尖锐的刺痛传来。 才让她勉强维持着表面的镇定。 可内心早已是天翻地覆,惊涛骇浪。 怎么会是这样? 她想象中的云华,该是皮肤黝黑、身材粗壮,带着农村人特有的畏缩和土气。 眼神里要么是怯懦,要么是蛮横。 可眼前这个人…… 那张脸,唐晓燕搜肠刮肚,也找不出合适的词语来形容。 精致?漂亮? 都不能拿来形容眼前的女子。 那是一种近乎不真实的、剔透的美。 皮肤细腻白皙得如同上好的羊脂玉。 在斑驳的阳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晕。 五官的每一处线条都恰到好处,多一分则浓,少一分则淡,组合在一起,便成了这让人屏息的容颜。 尤其那双眼睛,乌黑沉静,像两潭深不见底的古井,波澜不起。 当她看过来时,唐晓燕感觉自己从里到外都被看了个透彻。 所有精心伪装起来的骄傲和自信。 在那平静无波的目光下,都显得那么可笑,那么不堪一击。 她身上穿着的是这个年代最常见的棉衣。 款式毫无特色。 可穿在她身上,却硬生生被穿出了一种素雅飘逸的气质。 腰身纤细,身形挺拔,明明身后是嘈杂的猪群。 可她周身却仿佛自带一种清冷隔离的气场。 将一切污浊和喧嚣都隔绝在外。 仙女下凡? 唐晓燕脑子里蓦地冒出徐鸿亮刚才那句失神的低喃。 此刻她觉得,这四个字竟没有丝毫夸张。 云华在两人面前停下脚步。 目光平静地落在唐晓燕脸上,声音清越,如同山涧敲击岩石的泉水: “你找我?” 简单的三个字。 却让唐晓燕瞬间溃不成军。 近距离地看着这张毫无瑕疵的脸。 唐晓燕甚至产生了一种荒谬的冲动,想伸手摸摸自己的脸颊。 她是市医院公认的一枝花。 皮肤白皙,眉眼秀丽。 不知道多少年轻医生和病人家属对她献过殷勤。 她一直以此为傲。 认为她的容貌、学历、体面的工作,是她匹配陆知行最大的资本。 除了她唐晓燕。 还有谁能站在那个高大挺拔、能力卓绝、年纪轻轻就已身居团长高位的男人身边? 她今天拉着徐鸿亮来这里。 就是存了示威的心思。 她要让那个靠着不明不白的关系住进家属院的农村女人知道。 什么是云泥之别。 可现在…… 粗鄙不堪? 农村女人? 所有的预设都在见到云华的这一刻,被击得粉碎。 站在云华面前,唐晓燕头一次清晰地感受到了什么叫‘自惭形秽’。 她那点引以为傲的资本,在对方绝对的光芒下。 黯淡得如同萤火之于皓月。 那不仅仅是容貌上的差距,更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根植于骨子里的差距。 徐鸿亮也看呆了。 他母亲徐婶子在他耳边念叨过几次。 说陆团那个未婚妻,是农村来的,没念过什么书,在老家找不到正经工作,没办法才跑来部队投奔陆团,靠着陆团的关系,才在养猪场找了一份工作。 在徐鸿亮的认知里。 这样的姑娘,大抵是土气,没见过世面。 可眼前这姑娘,彻底颠覆了他的想象。 这气质! 这通身的派头! 别说农村了,就是军区大院里头那些首长家的千金。 徐鸿亮也从未见过有这般气质的。 陆团这到底是走了什么运? 难怪一向不近女色、对任何示好都冷硬拒绝的陆团,会突然多了个未婚妻。 要是换成自己,徐鸿亮喉结滚动了一下,不敢再深想下去。 唐晓燕看着云华那双平静无波的眼睛。 张了张嘴,那句盘旋在心头许久的、带着挑衅和宣示主权意味的‘我是唐晓燕,我喜欢陆知行’。 这句话,唐晓燕再也说不出口。 云华见她只是死死盯着自己,却不说话,便不再等待。 淡淡地移开目光。 仿佛他们只是两个无关紧要的拦路石。 迈开脚步,准备从他们身边绕过去。 “等等!” 唐晓燕几乎是脱口而出,声音因为激动而有些尖锐。 云华脚步微顿。 侧头看她,眼神里带着一丝若有似无的询问。 唐晓燕的脸涨得通红,胸口剧烈起伏着,她深吸一口气,强撑着最后一点骄傲,挤出一句话:“你就是云华?陆团长的未婚妻?” 问出这句话,用尽了她全身的力气。 云华静静地看着她,看了有几秒钟,那目光澄澈,却仿佛能穿透人心。 然后颔首,语气依旧平淡: “我是。” 没有炫耀,没有羞涩,甚至没有多余的情绪。 就像在陈述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事实。 说完,她不再停留,领着猪群,径直从僵立的唐晓燕和目瞪口呆的徐鸿亮身边走了过去。 就在这时。 陆知行一手提着两只肥硕的野兔,从猪群后方绕了过来。 他显然是刚结束训练下来,额角带着细密的汗珠,作训服也被汗水洇湿了,紧贴着他贲张有力的肌肉线条,勾勒出极具力量感的轮廓。 陆知行的目光落在前方云华的身上。 在绕过唐晓燕和徐鸿亮的时候,陆知行才瞥了一眼。 视线扫过时,原本尚算平和的眼神瞬间染上了几分冷意。 眉宇间透出疏离。 脚步未停,径直从他们身边掠过,带起一阵微凉的山风。 “云华,等等!”陆知行喊道。 云华依言停下脚步,转过身安静地等陆知行。 陆知行几步走到云华面前。 高大的身影几乎将她完全笼罩。 低下头,看着云华,陆知行唇角牵起一抹笑,声音放得很轻: “别动,好像有东西飞进你眼睛了?我帮你吹一吹。” 说着,陆知行俯身凑近。 两人的距离瞬间拉得极近,近到他能数清她卷翘的睫毛,能感受到她清浅的呼吸。 陆知行小心翼翼地对着她那双清澈乌黑的眼眸,轻轻吹了一下。 温热的气息拂过眼睫,云华微微眨了下眼,随即,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音量轻声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做?我的眼里没有东西。” 陆知行保持着靠近的姿势,嘴唇几乎贴着她的耳廓,压低了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促狭: “因为你是我的未婚妻,乖一点,配合一下。” 云华闻言。 果然不再出声,只是安静地站着。 吹完眼睛,陆知行极其自然地伸出手。 握住了云华垂在身侧的手,牵着她往山下走。 他的动作行云流水,仿佛演练过千百遍。 唐晓燕视线落在两人交握的手上,捂着自己的嘴,眼泪一滴一滴的落了下来。 走了几步,云华却忽然停下来。 陆知行侧过头,看向她,心中难得的升起一抹忐忑: “怎么了?” 只见云华抬起另一只手,轻轻按在自己的心口位置,微微蹙着眉。 语气带着些许困惑: “有点奇怪,心跳快了些。” 陆知行听到这话,心跳如雷鼓。 低头,目光落在两人紧紧交握的手上。 语气十分肯定: “是因为我牵着你的手。” 云华诧异地抬眼看他,清澈的眸子里满是求证: “是这样吗?” 陆知行迎着她的目光,郑重地点头,语气不容置疑: “我保证。” 他的话音刚落,云华便松开了他的手,转身往回走。 陆知行一愣,有些不解地看着她的背影: “你要做什么?” 云华脚步未停,头也不回地丢下几个字: “我想试一试。” 在陆知行,以及唐晓燕和徐鸿亮惊愕的注视下,云华径直走到徐鸿亮面前。 她什么也没说。 只是伸出纤细的手指,轻轻拉住了徐鸿亮的衣角。 停留了大约几秒钟,然后松开。 语气平静而礼貌的对徐鸿亮说: “抱歉,刚才冒犯了!” 徐鸿亮完全没反应过来,只觉得被那双乌黑的眼睛看着,脑子都有些转不动。 只能凭借本能呐呐地回答:“没……没关系。” 得到回应。 云华便不再看他。 更没去看脸色煞白的唐晓燕,利落转身,朝着陆知行走去。 站在陆知行面前: “我刚才试过了,确实不一样。” 顿了顿,目光落在陆知行脸上,带着一种纯粹的确认: “你牵着我的时候,心跳才会加快。” 这一段山路,在陆知行眼中。 忽然变得太短,又太长。 短的是路程,长的是他心头那根被云华无意拨动的弦。 余音袅袅,震颤不休。 云华那句‘我刚才试过了,确实不一样,你牵着我的时候,心跳才会加快’。 这句话如同最甘冽的清泉,骤然注入他心田。 他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在胸腔里沉重而又欢快地撞击着。 那声音大得几乎要溢出他的身体。 与山间的风鸣混在一起。 他极力压制着几乎要冲破喉咙的笑意,以及那股想要将她紧紧拥入怀中的冲动。 这里是山路,身后还有两个碍眼的人,他不能失态,不能吓到她。 他的小姑娘,纯粹得像一张白纸。 对情爱之事懵懂无知。 此刻能说出这样的话,已是出乎他意料的最动人的回应。 陆知行尽力克制自己。 脸上的线条绷得有些紧,看上去甚至比平时更严肃了几分。 只有那双深邃的眼眸里,翻涌着几乎要压抑不住的炽热光芒。 他伸出手,动作看似平稳,实则指尖带着微不可察的轻颤,重新握住了云华伸过来的那只手。 笑问:“喜欢吗?” 云华点头:“喜欢。” 陆知行深呼吸。 感觉他从没有这般高兴过。 这一刻,他高兴得快要疯了! 活了二十多年,从未有哪一刻像现在这样,觉得浑身充满了难以言喻的力量。 连背负的四十斤沉石都感觉轻若无物。 脚步轻快得仿佛能立刻再绕着山头跑上十圈。 云华的注意力被路旁一丛紫色野花吸引。 目光流连了片刻。 陆知行将她的细微动作看在眼里,心中一动。 记住了那花的样子,想着明日训练回来,定要给她摘上一把。 两人牵着手,沉默地走着。 山风拂过,带来她身上若有似无的、不同于任何香皂或花露水的混着山林草木的清浅气息。 部队驻地那熟悉的围墙和大门已经出现在眼前。 陆知行心中升起一丝不舍,这独处的时光太过短暂。 他下意识地收紧了些手掌。 快到大门时,才缓缓松开。 驻地门口有哨兵,人来人往,他虽不在意旁人目光,却不愿让云华陷入任何不必要的议论之中。 掌心骤然失去那微凉柔软的触感,空落落的。 云华低头看了看自己空了的手,又抬眼看他,眼神清澈,带着询问。 陆知行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的躁动。 晃了晃手里的野兔,道:“一会儿给你做烤肉吃。” “好!” 到了驻地。 老赵几人老远就看到了云华,赶紧迎了上来。 几人都背着背篓。 背篓里面是老赵今天下山,从县城买回来的小猪仔。 一共十头。 他们也是刚回来没多久。 老赵打眼一看,就发现了不同。 待看清那些真的不是自己养的猪,是野猪时,老赵一双眼睛都瞪圆了。 “云华同志,那些是……” 云华笑着点头: “是野猪,你没看错,今天它们自己跟着走回来的,不多,一共十头野猪。” “哎呀!还能自己跟着走回来!这可真是……” 老赵欢欢喜喜的接替了云华的位置,要带着这群野猪回养猪场,走出老远才想起一件事来: “云华同志,你的包裹到了,邮局那边送过来的,我让小张几个小子帮你搬回家属院了,就放在门口。” 第104章 还人参钱 云华和陆知行并肩走在回家的土路上。 远远就瞧见自家小院门口堆着些东西,像座小山。 走近了才看清,那是好几个捆扎结实的大包裹。 最显眼的,是靠在最外边的一辆凤凰牌的自行车。 二六的女士车型。 线条流畅,铃铛在暮色里闪着微光。 车把上还系着根红布条,透着股喜庆劲儿。 陆知行上前,单手就轻松提起了两个最沉的箱子,对云华道: “你开门,我把东西搬进去。” 云华打开院门。 陆知行把所有的包裹搬进堂屋,屋子顿时显得有些拥挤。 两只肥硕的野兔被陆知行暂时丢在院子的水槽边。 等他忙完后,才走到院子,动作利落地开始处理那两只野兔。 剥皮、清洗、改刀,行云流水。 做完这些,拿出盐和一些调料,将兔肉腌制起来。 回到堂屋,云华已经开始处理她采回来的药材。 这些药材需在第一时间处理完。 保证药效。 “云华,我去食堂一趟,跟王叔借套做烤肉的铁架子回来,今晚咱们吃烤肉,现烤现吃,滋味应该不错。” “好。” 云华应了一声,坐在堂屋里靠窗的桌子前,动作不疾不徐,神情专注。 陆知行转身大步走了出去。 回头,就见夕阳透过玻璃窗,在少女低垂的睫毛上投下一小片阴影。 画面静谧而美好。 暮色渐合,部队驻地的路灯次第亮起。 陆知行拎着那套从食堂王叔那儿借来的、还带着些油渍和烟火气的烤肉铁架。 大步流星地往家走。 刚走到团部办公楼附近,一个勤务兵就小跑着过来。 ‘啪!’地敬了个礼: “陆副团长,吴政委请您去他办公室一趟。” 陆知行脚步一顿。 吴政委这个点找他,多半是有正事。 点头,将手里的烤肉架子顺手递给勤务兵: “先帮我拿着。” “是!”勤务兵接过东西。 陆知行整理了一下因为搬运东西而略显褶皱的作训服衣领,将方才那份属于‘家’的松弛感收敛起来,恢复了平日里那个冷峻、沉稳的模样。 转身朝着政委办公室走去。 办公室的门虚掩着,里面透出灯光。 陆知行抬手敲门。 听到里面传来吴政委中气十足的‘进来’。 才推门而入。 吴政委坐在办公桌后,戴着老花镜,手里拿着一份文件。 手边的搪瓷缸子里冒着热气,茶叶梗子在水中缓缓沉浮。 见到陆知行,吴政委摘下眼镜,脸上露出一丝笑意,指了指对面的椅子: “还挺快!小秦在哪里遇到你的?我让他去家属院找的你!” 陆知行依言坐下,腰背挺得笔直,看向吴政委,挑眉: “政委这是能掐会算!我还真在家属院,刚回来!说吧,啥事儿?还没吃饭呢!” 吴政委笑着看他:“知道!知道!我懂!急着回去陪媳妇儿呢!等着,我给你拿!” 吴政委从抽屉里拿出两个牛皮纸档案袋,厚度有些惊人,鼓鼓囊囊的。 推到了陆知行面前: “看看!” 陆知行有些疑惑地拿起档案袋,入手沉甸甸的。 解开缠绕的线绳,打开袋口,往里一看,整个人顿时愣住了。 里面不是文件,而是一沓沓捆扎得整整齐齐的大团结。 簇新,散发着油墨的气息。 整个档案袋里塞得满满当当。 饶是陆知行见多识广,此刻也有些愕然。 抬头,看向吴政委,语气带着确认: “这么多钱?给我的?” 他的第一反应是部队的什么特殊经费或者奖励。 但这数额,实在有些超乎寻常。 吴政委看着他难得露出怔愣的表情,不由得哈哈一笑,端起搪瓷缸子吹了吹气,呷了一口浓茶,这才说道: “不给你给谁?你小子,这次可是立了大功了!弄回来那么多紧俏物资,解了咱们部队的燃眉之急,师部、乃至军区后勤部的领导都点名表扬!我可是真服了你!” 吴政委放下缸子,身体微微前倾,压低了点声音,带着点戏谑: “为了这批物资,把结婚用的老婆本都垫上了吧?够下血本的啊!” 陆知行眉头微动,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指着另一个档案袋问: “这里面也是钱?” 吴政委点头,又递过来一份清单,是那批物资的详细目录和对应的款项: “还有这个,财务部和后勤部联合核算的。” 陆知行接过清单,目光迅速扫过。 上面罗列着药品、五金、雨衣,鞋子……。 每一样后面都标注着数量和折算金额。 他看得快,但仔细。 脸上的表情依旧没什么变化,沉稳如山。 然而,只有他自己知道,此刻他的内心正掀起怎样的惊涛骇浪! 他的目光最终定格在清单最下方的总计金额上。 一万三千六百元整。 一万三! 还有六百的零头! 他清楚地记得,当时在电话里,他只让云华从那个存折里取出五千块,剩下的是给云华的。 那存折里具体有多少钱,他知道。 可云华那丫头,竟然把存折里的钱全都取了! 一万三! 她甚至没有多问一句,只为了给部队驻地多买物资。 陆知行捏紧了那份清单,心头滚烫。 吴政委手指敲着桌面,话锋一转,带着点老狐狸般的笑:“你小子,该吐吐血,请我们吃顿饭了!” 陆知行闻言,抬眼瞥了吴政委一下,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弧度,语气带着点理所当然: “结婚还早,不用您提醒,到时候肯定是要请喝喜酒的。” 他以为吴政委说的是他跟云华结婚的事情。 “嘿!谁跟你说喝喜酒了!喜酒肯定要喝,今天说的不是喝喜酒的事情,是这个,”吴政委从桌上另一摞文件里精准地抽出一份,递到他面前,手指在上面点了点。 声音里带着掩饰不住的欣慰和正式:“看看!” 陆知行目光落下,那是一份红头任命文件。 标题清晰醒目。 他的视线快速扫过前面的套话,直接落在最关键的那一行职务任命上。 那个跟了他几年的“副”字,消失了。 升了! 他被正式任命为团长! 文件日期赫然是五天后。 即便是以陆知行稳重的心性,此刻胸腔里也不由得涌起一股热流。 这是对他能力的肯定,是军人至高荣誉的一部分。 压下翻腾的情绪,陆知行腾地一下站起身,挺直脊梁,向吴政委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声音铿锵有力: “感谢组织信任!陆知行必定恪尽职守,不负重托!” 吴政委也收敛了笑容,站起身,回了一个军礼,然后绕过桌子,走到他面前,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诚挚: “知行啊,这是你应得的!好好干!未来就靠你们这些年轻人了!” 说完,他又恢复了那副略带调侃的语气,挤挤眼睛: “怎么样?现在这顿饭,该请吧?堂堂陆团长,可不能小气!” 陆知行看着眼前这位亦师亦友的老领导,脸上露出一个笑来,不再是平日里那种冷硬的弧度,而是带着温度。 点头,声音沉稳依旧,却透着一丝轻松: “该请!地方您定,时间您安排,我负责结账。” “哈哈,好!就等你这句话!”吴政委开怀大笑,又拍了拍他的胳膊:“行了,快回去吧,别让云华那丫头等急了!” 陆知行笑了笑,没再多说,拿起那两个沉甸甸的档案袋。 转身就要出门,走了两步,回头问:“李远的儿子找到了吗?” 吴政委摇头:“还没呢!已经报警了,咱们的人也在找,等消息吧!” 陆知行对吴政委点了点头:“那我先回去了!” “等等,看我这记性,还有一件事,差点就忘了,老赵来找我,说你家云华太能干了,但养猪场的其他战士也不能闲着,他琢磨了一番,说是让你家云华一星期上三天班,剩下四天给养猪场的其他战士。” 陆知行点头:“行!知道了!” 处理完药材,云华拿起边上一个看起来分量不轻的木箱,找到缝隙,轻轻一掰,箱盖就打开了。 里面赫然是一台用软布和稻草包裹得严严实实的电视机。 崭新的外壳在昏暗的堂屋里泛着冷硬的光泽。 这年头,电视机可是稀罕物,整个家属院也没几台。 怎么安装就等陆知行回来了。 云华又打开其它几个包裹,里面东西琳琅满目。 有印着牡丹花的铁皮暖水瓶、厚厚的棉絮、崭新的床单被套、几罐麦乳精、用油纸包着的点心,还有几块颜色素雅但质地很好的布料。 这些是陆老爷子让买的。 最后还有一个包裹,上面贴着的邮寄单,寄件人写着‘孙兴华’,是孙叔一家邮寄的。 云华打开包裹。 最上面是一套折叠整齐的新衣服,桃红的颜色,很艳丽,云华从没穿过这种颜色的衣服。 领口和袖口做了简单的同色系绣花。 是春款。 过些天,等天气暖和一些就能穿。 衣服下面是两双布鞋,布鞋是杨婶子自己做的千层底,穿着很舒服。 云华从小就穿杨婶子做的鞋子,一看针脚,就知道是杨婶子做的。 下面还压着一包山货,晒干的蘑菇、木耳。 包裹角落里放着两封信。 云华先拿起一封,信封上写着‘云华妹子亲启’。 是二姐孙秀英写来的。 信里,孙秀英的语气带着少女的羞涩和喜悦,她说家里给她相看了一个对象,是县里运输队的司机,开大汽车的,人挺实在,对她也好。 两人现在正处着,要是没什么意外,打算今年年底就把婚事办了。 她的工作也有了着落。 字里行间,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 二姐孙秀英比云华也就大了几个月 放下孙秀英的信,云华又拿起另一封。 这封信的字迹要工整稳重许多,是大姐孙秀云写的。 信的开头先是问云华在京城习不习惯,陆团长对她好不好,陆家人对她好不好? 嘱咐她一个人在外要照顾好自己,跟邻居们处好关系。 云华看着那朴实却充满关切的语句,几乎能想象出杨婶子坐在炕头,一边纳着鞋底,一边絮絮叨叨让大姐孙秀云写下这些话的情景。 信的末尾,孙秀云特意提了一笔,说信里夹了一百块钱。 这是还给云华的一部分人参钱。 孙秀云在信里写道: “娘说了,这人参救了她的命,这钱必须得还,家里现在宽裕些了,你先拿着,剩下的咱们再慢慢攒。” 云华拿起信封轻轻一倒,十张簇新的十元纸币滑落出来,整齐地叠放在桌上。 她看着那叠钱,眼神依旧平静,只是指尖在那些崭新的纸币上轻轻拂过。 她将信件仔细折好,连同那一百块钱,一起收进了乾坤袋里。 唐晓燕走了,卫生所清点药品的工作,她只去了一次。 离开的时候失魂落魄的,徐鸿亮送她到县城, 唐晓燕下车的时候,脚步虚浮,脸色苍白得吓人。 那双平日里顾盼生辉的眼睛,此刻空洞得没有一丝神采,仿佛被抽走了所有的精气神。 卫生所清点药品的工作,她只勉强去露了一面。 脑子里反复回放的是山路上那一幕。 云华那张毫无瑕疵的脸,那清冷脱俗的气质,以及陆知行看着她时,那种自然而然的亲近与爱护。 她输了,输得一败涂地。 甚至连一丝挣扎的余地都没有。 这种认知像一把钝刀,在她心口反复切割,疼得她几乎喘不过气。 徐鸿亮跟在她身后,看着她失魂落魄的背影。 心里像是打翻了五味瓶,有心疼,有无奈,也有一丝连他自己都不愿承认的、隐秘的释然。 他快步上前,想扶她一把,却被唐晓燕猛地甩开。 “别碰我!” 她的声音尖锐,带着一种濒临崩溃的脆弱。 徐鸿亮的手僵在半空。 最终还是讪讪地收了回来。 徐鸿亮沉默地跟着她,走在县城略显冷清的街道上。 突然,唐晓燕停下脚步,猛地转过身,猩红的眼睛死死盯住徐鸿亮,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又像是绝望的质问。 她一把揪住徐鸿亮的衣领,手指因为用力而关节泛白,声音带着哭腔和无法置信的颤抖: “徐鸿亮!你说!我到底哪点不如她?学历?我是正儿八经的大学生!工作?我是市医院的外科医生,是医院里的骨干! 她呢?她一个农村来的,一个养猪的!养猪的!” 她反复强调着‘养猪的’这三个字。 似乎想用这种方式来贬低对方,从而抬高自己,找回一点可怜的自尊心。 可一想到云华那张脸,那身姿,哪怕身后跟着猪群,也依旧清雅如仙的模样。 这三个字就显得那么苍白无力,甚至可笑。 “她……她那样一个人,怎么会去养猪呢!” 这句话,唐晓燕几乎是吼出来的。 徐鸿亮被她揪着衣领。 看着唐晓燕因为激动而扭曲的、却依旧娇美的脸庞,脑海里却不合时宜地再次浮现出云华的身影。 那样一张脸,那样一身气质,怎么会去养猪呢? 他也觉得神奇,荒谬,甚至……有点想笑。 那是一种极度反差带来的、无法言说的怪异感。 可他看着眼前痛苦不堪的唐晓燕,那点笑意又迅速化为了苦涩。 “晓燕,你别这样!”他干巴巴地劝慰着。 “我想喝酒!”唐晓燕猛地松开他的衣领,像是耗尽了所有力气,眼神空洞地望着前方,语气决绝。 徐鸿亮看着她这副样子,知道劝不住,叹了口气: “好,我陪你。” 第105章 因为我欢喜你 徐鸿亮带着唐晓燕去了一家国营饭店。 这个点,吃饭的人不多,大厅里显得空荡荡的,空气中弥漫着油烟的味道。 徐鸿亮要了一个靠角落的位置,点了一盘花生米,一盘炒青菜,然后对服务员说: “打半斤散装白酒。” 本地酿的散装白酒,度数不低。 用粗陶碗盛着,端上来时散发出浓烈的酒香。 唐晓燕端起碗。 仰头就灌了一大口。 辛辣的液体划过喉咙,灼烧着她的食道和胃,呛得她剧烈地咳嗽起来,眼泪都飙了出来。 可她不管不顾,抹了把眼泪,又端起了碗。 “慢点喝!”徐鸿亮看得心惊,想伸手去拦。 “不用你管!” 唐晓燕一把推开他的手,眼神迷离又执拗:“喝!徐鸿亮,是朋友就陪我喝!” 徐鸿亮看着她,知道她心里苦,只好也端起自己面前的碗,陪着她一起喝。 一碗接着一碗。 唐晓燕的酒量一般,很快,醉意就涌了上来。 她的脸颊绯红,眼神涣散,开始絮絮叨叨。 一会儿骂云华是个狐媚子。 一会儿又哭着说陆知行眼瞎。 最后,趴在油腻的桌子上,呜呜地哭了起来,肩膀一耸一耸,显得格外无助。 徐鸿亮的心像是被针扎一样疼。 他喜欢唐晓燕,喜欢了很多年。 可唐晓燕的眼睛里,从来只有那个耀眼夺目的陆知行。 他只能以发小、朋友的身份待在她身边。 “晓燕,你醉了!我送你去招待所吧!” 徐鸿亮结完账,费力地搀扶起已经喝醉的唐晓燕。 “不……不去招待所,我要回家!” 唐晓燕含糊不清地嘟囔着,身体软得像一滩泥,几乎完全靠在徐鸿亮身上。 跟一个醉鬼没法儿交流。 徐鸿亮也不问了。 直接把人带到一家招待所。 他在这里有认识的人。 开了两个房间。 将唐晓燕扶进房间,放到那张铺着白色床单的单人床上时,徐鸿亮已经累出了一身汗。 房间里光线昏暗,只有一盏功率很小的白炽灯散发着昏黄的光。 唐晓燕躺在床上。 眉头紧蹙,似乎很不舒服。 嘴里还在无意识地呓语着什么。 徐鸿亮喘了口气,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上前。 他先是帮她脱掉了脚上的黑皮鞋,露出里面穿着白色棉袜的纤足。 他的动作有些笨拙,心跳也不由自主地加快。 接着,拧了热毛巾,给她擦脸。 当他俯下身,温热的毛巾轻轻擦拭过唐晓燕滚烫的脸颊时,她似乎感觉到一丝舒适,微微哼了一声,无意识地偏了偏头。 灯光下,醉意醺然的脸上带着一种平日里没有的娇憨和脆弱。 长长的睫毛上还挂着未干的泪珠。 嘴唇因为酒精的浸润而显得格外红润。 徐鸿亮看着近在咫尺的容颜,呼吸骤然变得粗重。 这是他喜欢了那么多年的姑娘啊。 一股压抑了太久太久的冲动,如同岩浆般猛地冲破了理智的桎梏。 鬼使神差地徐鸿亮低下头。 朝着那抹红润,颤抖地吻了下去。 嘴唇相触的瞬间,柔软的触感和带着酒气的温热呼吸,像电流一样击穿了徐鸿亮。 然而,就在他沉醉于这偷来的亲密时。 身下的唐晓燕猛地睁开了眼睛! 她的眼神起初是迷茫的,待看清眼前放大的人脸是徐鸿亮时,瞬间被震惊和愤怒取代。 她抬手,有些无力地摸了摸徐鸿亮的脸颊。 似乎想确认这不是幻觉。 随即,用尽全身力气,一巴掌扇了过去! “啪!”清脆的耳光声在寂静的房间里格外响亮。 徐鸿亮的脸颊瞬间浮现出清晰的五指红印。 火辣辣地疼。 这一巴掌,也把他从短暂的意乱情迷中彻底打醒。 他僵在那里,看着唐晓燕眼中毫不掩饰的厌恶和愤怒。 一股戾气猛地涌上心头。 徐鸿亮喉结剧烈地滚动了一下,像是困兽发出最后的低吼。 非但没有退开,反而再次低下头,狠狠地吻住了唐晓燕的嘴唇。 带着血腥味的侵*略。 “唔……!”唐晓燕剧烈地挣扎起来,屈辱的泪水瞬间涌出。 朝着那侵*犯她的嘴唇狠狠咬了下去! “嘶!”徐鸿亮痛得倒吸一口冷气。 瞬间松开了她。 浓重的血腥味在两人的口腔中弥漫开来。 他的下唇被咬破了,渗出血珠。 “滚!徐鸿亮你给我滚!” 徐鸿亮用手指抹了一下唇角的血迹,看着指尖那抹刺眼的红,又看向对他满是憎恶的唐晓燕,积压多年的爱而不得、隐忍、以及此刻的难堪。 终于彻底爆发了。 他赤红着眼睛,胸口剧烈起伏,声音因为激动和受伤而沙哑不堪: “滚?唐晓燕!你让我滚!你知道的!我喜欢你!我喜欢了你这么多年! 你他妈的是眼瞎吗!” 他往前逼近一步,不管不顾地低吼道: “是!你心里只有陆知行!你自己说的陆知行没结婚前,你谁他妈都看不上!行!我等你!我像个傻子一样等你! 可现在呢?陆知行他有心上人了!他有未婚妻了!人家眼里根本就没你! 你还想咋! 你还想为他守一辈子吗!啊!” 他的质问如同重锤,一下下砸在唐晓燕的心上。 “那是我的事,不要你管!即便我嫁不了陆知行,我也不会嫁给你!” 徐鸿亮静静的看着唐晓燕。 片刻后,转身,拉开门,走了。 家属院。 陆知行推开院门走进来,手里拎着一套半旧的铁制烤肉架子。 他先将架子安放好,进了堂屋,站在云华身后,低头,在云华耳边小声道: “刚才吴政委找我,有点事情!” 云华“嗯!”了一声,没有多问,端坐在方桌前。 她的面前铺着一张纯白的纸。 手里拿着一支笔,笔尖在砚边轻轻掭去多余的墨汁,动作不疾不徐,带着一种天然的韵律感。 微微凝神,随即落笔。 笔尖触及纸面,发出极细微的沙沙声。 她写的并非时下流行的硬笔字,而是端正清隽的小楷。 一笔一划,结构严谨。 她先写下了第一个药材名: “重楼”。 写完名字后,云华换了一支更细的笔,在名字旁边,开始勾勒。 笔尖游走,线条流畅而精准。 很快,一株植物的形态便跃然纸上。 画出了重楼独茎直上的姿态。 轮生的叶片,通常是七片,形如楼台叠嶂。 叶片的形状、叶脉的走向都清晰可辨。 更在旁边细心地标注出要点: “独茎,叶七片一轮,轮生如楼,根茎入药,断面白色粉性为佳,多生林下、溪边阴湿处。” 陆知行一直静立在云华身侧。 目光从未离开过她。 此刻见云华停笔,才寻了时机,低沉开口: “之前打电话,让你取出五千块钱购置物资,你怎么把存折里的钱都取出来了?”他顿了顿,语气里带着一抹郑重:“我说过,那些钱,是给你的。” 云华闻声,回头看他。 两人一个坐着,一个站着,本就距离极近。 她这一回头,两人的面孔瞬间靠得更近了。 近到陆知行能清晰地看见少女眼中映着的、跳跃的灯火光点,能感受到她清浅温热的呼吸拂过自己下颌的微痒。 这突如其来的近距离对视。 让陆知行的心跳猛地漏了一拍,呼吸几不可察地一滞。 云华并未察觉这过于亲昵的距离。 眼神清澈,声音缓缓: “钱多一些,能买的物资也多。” 陆知行点头,目光落在她近在咫尺的脸颊上。 灯光下,那肌肤细腻如上好的羊脂白玉。 好看得让人心尖发颤。 他的指尖在身侧微微动了动,一股强烈的渴望自心底升起。 很想触摸一下那看起来无比温软如丝缎的肌肤。 陆知行极力克制着。 将视线微微偏开些许,落在她方才画的药材图上,声音比刚才更低哑了几分: “你做得对,那另外的六百块,是怎么回事?” “我身上只有那些钱。” 云华回答得依旧平淡。 陆知行很是动容,她竟是将她自己身上所有的钱,也一并填了进去! 这个认知像一股最汹涌的热流,毫无预兆地冲垮了陆知行一直紧绷着的、名为“克制”的堤坝。 一股难以言喻的、混合着极度欢喜的情潮在他胸臆间疯狂翻涌。 几乎要满溢出来。 再也忍不住,陆知行喉结上下滚动了好几下。 看向云华。 目光深邃得如同不见底的夜空,里面翻涌着太多云华看不懂的复杂情愫。 他的声音暗哑: “云华,我想抱抱你。” 云华抬起乌黑的眼眸,静静地看了他一瞬。 声音轻软的问: “因为我是你未婚妻?” “不,”陆知行斩钉截铁地否定,他的目光炽热而专注,紧紧锁住她的眼睛,用一种前所未有的认真说道:“因为我欢喜你!”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直白地在她面前袒露心迹。 云华微微偏头,求证般的重复道: “欢喜就是喜欢!” “对!就是喜欢!” 陆知行重重地点头。 心脏在胸腔里擂鼓般狂跳。 云华在确认后,并没有丝毫的扭捏或迟疑。 而是轻轻地靠了过来。 娇小却并不柔弱的身躯,带着她身上特有的清浅药香和温暖的体温。 依偎进了他宽阔而坚硬的胸膛。 刹那间,陆知行只觉得整个世界的喧嚣都远去了。 只剩下怀中这具温软的身体和自己震耳欲聋的心跳声。 他几乎是本能地、带着一种近乎虔诚的珍视,伸出双手。 无比坚定地环住了她。 这个拥抱很短暂。 陆知行强迫自己松开了手臂。 云华歪头看着他。 对上少女清澈的目光,陆知行只觉得一股热意‘腾’地一下冲上耳根。 连耳尖都染上了明显的绯红。 他有些不自在地别开视线,抬手抵在唇边,轻咳了一声,极力想恢复平日里那种沉稳冷峻的语调,却还是泄露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紧绷: “挺晚了,你饿了吧!我去做烤肉。” 他几乎是仓促地转身。 刚迈出一步,又突然想起了什么,猛地停住脚步,从军装内侧口袋里取出那两个鼓鼓囊囊的档案袋,放在方桌一角: “对了,这个给你!里面的钱,都是给你的,你收好!” 云华看着男人快步走了出去。 低头,想了想,双手环抱住自己。 感受片刻后,云华笑了,接着拿起笔,写第二种药材。 “黄精”。 略显弯曲的根茎,一节一节,形似鸡头,又似生姜。 这便是‘鸡头黄精’或‘大黄精’俗称的由来。 云华细致地画出互生的叶片,椭圆状披针形,前端卷曲,这是辨认的关键。 旁边写了一行小字注明。 “根茎结节状,肥厚肉质,叶轮生或互生,先端常卷曲,喜阴湿山坡、灌丛,根茎蒸晒后入药。” 第三种药材是‘白芨’。 假鳞茎扁球形的轮廓,黄白色,多有荸荠似的环纹。 叶片狭长,基部鞘状抱茎。 云华还特意勾勒出它紫红色花朵的大致形态,虽然此刻并非花期,但多一个辨认特征总是好的。 标注里写道。 “假鳞茎扁球形,有多道同心环纹,叶狭长基抱茎,春夏开紫红花,块茎入药,多长于山野、山谷较湿润处。” 最后是‘仙鹤草’,俗称龙芽草。 这次云华画的是全株形态,突出它奇数羽状复叶的特点。 小叶大小相间,边缘有锯齿。 标注里强调。 “全株被柔毛,羽状复叶,小叶大小相同,边缘有齿,夏秋开小黄花,全草或地下冬芽入药,荒地、路旁、山坡多见。” 云华写写画画。 神情专注,乌黑的眼眸里映着灯火,沉静如水。 每一种药材,她都力求形神兼备。 不仅画出特征,更用最浅显直白的语言,注明关键的辨认点、生长环境和药用部位。 孙玉红婶子说过,乡亲们大多不识字,或者认字不多。 只要她画得够像,够细致,乡亲们拿在手里,是能辨认出来的。 陆知行在院子里将两只肥兔烤得外焦里嫩。 油脂滴落在炭火上,发出‘滋滋’的诱人声响。 烤肉的香气弥漫在整个小院。 觉得火候差不多了,陆知行便熄了炭火。 将两大盘金黄焦香的烤兔肉端进堂屋,一进屋,他就被地上的景象吸引了目光。 第106章 挑战 只见堂屋干净的地面上,并排铺着好几张纸。 正是云华刚才绘制的图。 纸上各种草药的形态栩栩如生,线条流畅精准。 旁边的注解小楷更是清隽有力。 陆知行将手中的盘子小心地放在方桌上,目光仍流连在那些图画上,带着赞赏问道: “画得太好了!谁要的?” 云华正准备收拾纸笔,闻言抬头: “给周边乡亲们画的,最近山里这几种药材最多,也到了采挖的时节, 我听孙玉红婶子说,各村识得药材的乡亲有,但不多,如今正是农闲时候,其他乡亲想要上山采药,有图纸辨识会方便许多。” 陆知行听后,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 软得一塌糊涂。 他的小姑娘,有着这世上最纯净的容颜,更有着一颗玲珑剔透、惠及他人的心。 画这些图纸。 他的小姑娘是用了心的。 陆知行有私心,他想把这些图纸留下来。 想了想,陆知行走到云华身边。 语气认真: “云华,你画的这么好,单单是这几份,能看到的乡亲有限,再说,传来传去,也容易损坏, 最好的办法是拿到城里,找印刷厂把这些图印成小册子,那样就能发下去更多,更方便大家辨认和传看,你觉得呢。” “册子?”云华对这个词似乎有些陌生,乌黑的眼里露出一丝询问:“就是书吗?” “对,跟书很像,但没书那么厚,就是薄薄的、装订起来的一本小册子,轻便,容易携带和保存。” 云华看着自己画的图纸。 又看看陆知行,似乎在想象它们被印在很多很多小册子上的样子。 “那需要怎么做?” “这个我还不太清楚,回头我打电话问问城里的朋友,问清楚了告诉你。” “好,那我抽空多画一些,除了眼下这个时节能采挖的药材,其它季节的药材,后山有的,我都画出来。” “先不急着画,还有,晚上画这个,伤眼睛,最好是白天画,先吃烤肉,厨房那边还有几盘菜,我去端过来。” 等陆知行出去后,灵一,灵二,灵三出现在云华身边。 迅速把桌面上收拾干净。 还有地上的图纸也都收了起来。 今晚,除了两大盘色泽诱人、香气扑鼻的烤野兔肉之外,陆知行还做了几样菜。 一盘清炒的脆嫩野菜。 是云华下午顺手从山坡上采回来的。 一大锅熬好的米粥,一小碟淋了香油的咸菜丝,用来解腻。 还有十几张葱花饼。 橘黄色的灯光笼罩着小小的堂屋。 也柔和了两人脸上的线条。 陆知行看着云华,眼神里是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温柔。 他拿起一个葱花饼,仔细地撕开,夹上几块烤得最好的兔腿肉,又放上一点清爽的野菜,递到云华面前: “尝尝看,小心烫。” 云华接过来,低头咬了一小口。 烤肉外皮焦脆。 内里肉质鲜嫩多汁、混合着葱花饼的香和野菜的清新,在口中交织出层次丰富的味道。 云华细细咀嚼着。 抬眼,看向陆知行,那双总是平静无波的眼眸里,似乎也染上了灯光的暖意,她诚实地评价道: “很好吃。” 陆知行刚毅的唇角忍不住向上扬起,勾勒出一个清晰的弧度: “好吃就多吃点!今晚烤肉管够!” 他给自己也卷了一个。 大口吃起来,动作依旧保持着军人的利落,但眉宇间却满是松弛和惬意。 两人围坐在方桌旁,就着温暖的灯光吃饭。 陆知行顺道把老赵的安排说给云华听。 云华点头。 去山上放猪不过是因为,要在这边找一份工作。 老赵的安排很不错。 这样,云华就有更多的时间来做自己的事情。 吃完饭后。 陆知行让云华去院子里走走,自己则动作利落地收拾厨房。 做完这些,开始安装电视。 那是一台十四英寸的黑白电视,熊猫牌。 方正正的黑色塑料外壳。 正面是略微凸起的玻璃屏幕,右侧排列着几个硕大的旋钮。 那是电源开关、频道选择器、音量调节。 背后拖着一根长长的、需要连接到室外的金属拉杆天线。 这是陆老爷子目前能买到的,尺寸最大的电视了。 可见陆老爷子是上了心的。 陆知行先把电视机安放在堂屋一侧靠墙的位置。 接着安装天线。 拿着那根长长的拉杆天线走到院子里,将其固定在一根临时竖起的竹竿上。 最后才将引入线从窗户缝隙拉进屋里。 接到电视机的后端接口上。 接好电源,拧开电视机的电源开关。 ‘啪嗒!’一声。 电视屏幕中央先是亮起一个白色的小光点。 随即,光点迅速扩大,布满整个屏幕,发出‘沙沙’的电子噪音,屏幕上跳跃着密密麻麻的黑白雪花点。 云华在院子里溜达了两圈后,进屋。 目光被这神奇的‘会发光的盒子’吸引住,一眨不眨地看着。 陆知行开始缓慢地旋转频道旋钮。 旋转了几个位置,屏幕上的雪花依旧。 还是信号不行。 走到院子,陆知行仔细调整着天线的方向和角度,试着找信号最强的位置。 “有画面了!” 屋里传来云华清浅的声音。 陆知行快步走回屋,见电视里正在播放革命样板戏《智取威虎山》的片段。 杨子荣高亢的唱腔通过电视机下方的小喇叭传了出来。 陆知行拉过一把椅子,让云华坐下。 自己也拉了一把椅子过来,放在云华身边,两人并排坐着。 橘黄色的灯光下。 两人并排坐在电视机前。 屏幕的光芒映在云华专注而新奇的脸上,她的眼眸里,倒映着跳跃的画面,显得格外明亮。 一阵清脆的自行车铃声在陆知行家的小院外响起。 很快院门外传来敲门声。 陆知行拉开院门。 就见通讯连的连长带着两名年轻的战士站在门外。 其中一个战士的自行车后座上,稳稳地驮着一个木箱子。 通讯连的连长利落敬礼: “陆团,接到团部通知,我们来给您家安装电话!” 陆知行回了个礼,点头: “辛苦你们了!”随后侧身让开:“线路已经预留好了。” 他之前向后勤部门申请时,就已经说明了情况,线路接口在建房时已经预埋到了堂屋的墙内。 通讯连的连长和两名战士进院子后看见云华,不约而同的对云华敬礼,喊了一声: “嫂子好!” “你们好!”云华对三人颔首。 两名战士动作麻利地从木箱里取出工具和电话机。 那是一部摇把电话,黑色的硬塑外壳,沉重的底座,上面有一个摇柄,旁边有两个铃铛似的铜碗。 是标准的‘磁石电话机’。 这种电话不能直接拨号,需要先摇动侧面的手柄发电,通过总机转接。 战士们技术娴熟,打开墙上的接线盒,拉出里面预留的皮线,用特制的钳子剥开线头,露出里面的铜芯。 然后接到电话机背后的接线柱上,拧紧螺丝。 整个过程快速而专业。 云华好奇的在旁边看着。 通讯连长对云华解释道: “嫂子,电话先安装好,明天就能接入咱们部队的内部总机,您要往外打,不管是市里还是长途,先摇通总机,跟话务员说您要接哪里,由她们给您转接。” 云华点头。 安装好电话后,通讯连长和战士们没有多停留,收拾好工具便离开了。 小院里又恢复了安静。 陆知行走到电话旁,用手指拂过冰凉的黑色外壳,看着云华: “以后有事,可以打电话到团部找我。” 想了一下,陆知行又补充道: “也可以给家里还有二姐她们打电话。” “嗯!” 两人都没再说话,小小的堂屋里只剩下电视机里传来的唱腔,和彼此清浅的呼吸声。 空气中仿佛有无形的丝线在缠绕。 带着一丝微妙的、令人心悸的暖意。 陆知行只觉得这方寸之地的时间流逝得格外快。 他心底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眷恋,想要留下来,但理智告诉他。 时间确实不早了。 高大的身影突然上前一步。 两人之间的距离瞬间拉近,近到陆知行能闻到云华发间清浅的草药香。 温热宽厚的手带着一种不容抗拒却又极致温柔的力道。 将云华揽入自己怀中。 力道收紧的瞬间,仿佛要将她身上那抹令人心安的暖意与气息牢牢刻印。 云华的脸颊轻贴在陆知行坚实的胸膛。 隔着军装布料,能清晰地感受到男人那强而有力的心跳。 一声又一声。 沉稳而急促,与她自己的悄然重合。 没有言语。 所有的克制、涌动的情愫与不舍,都融在了这个无声的拥抱里。 片刻后,陆知行松开,低头看着云华。 抬手将云华脸颊边一缕不听话的发丝拢到耳后,指腹不经意间擦过她温软的耳垂,带起一阵微不可察的战栗。 “不早了,你早点休息!我回去了!” 营房宿舍里亮着昏黄的灯光。 陆知行推门进去的时候。 徐向阳,周红旗几个正光着膀子,龇牙咧嘴地互相给身上青紫淤伤和磨破皮的地方上药。 “老大回来了!”周红旗喊了一声。 徐向阳已经恢复得七七八八。 看到老大,徐向阳眼睛一亮,活动了一下手腕脚腕,带着点不服输的劲儿,嘿嘿一笑: “老大,切磋一下?” 话音未落,他一个箭步就冲了上去,拳头带着风声直取陆知行面门。 这种交流,在他们之间常有。 陆知行似乎早有预料。 身形微侧,轻松避开,随即手臂格挡,脚下步伐变幻,两人瞬间在宿舍有限的空间里你来我往地过了十几招。 动作快、准、狠,带着军人特有的利落和力量感。 引得其他正在上药的战士都停下了动作。 目不转睛地看着。 徐向阳攻势凶猛,但陆知行始终游刃有余,防守得滴水不漏,偶尔反击一下,便逼得徐向阳连连后退。 几分钟后,徐向阳率先停下,双手撑着膝盖,大口喘着气。 额头上沁出细密的汗珠,佩服又带着点无奈地摇头: “不行不行,还是差得远!老大,你这体力也太变态了!” 他喘匀了气,抬起头看着陆知行,一脸的疑惑: “老大,你这速度怎么比昨天还快!” 周红旗等人也立刻扭过头,目光灼灼地聚焦在陆知行身上。 宿舍里瞬间安静下来,只剩下粗重的呼吸声。 陆知行气息平稳,连大气都没多喘一口。 冷峻的目光扫过一张张写满不服与好奇的脸,沉声问道: “还有谁想来?” 话音未落,周红旗和何大勇对视一眼。 瞬间读懂了对方眼中的战意。 没有多余的废话,两人极有默契地同时低喝一声,一左一右,如同两只矫健的猎豹,猛地向陆知行扑去! 周红旗身形灵活,主攻下盘。 一记凌厉的扫堂腿带着风声直取陆知行脚踝。 何大勇则势大力沉,钵盂大的拳头直捣陆知行胸口,封堵他上盘的退路。 这两人配合默契。 显然不是第一次联手对敌。 攻势迅疾而刁钻,瞬间将陆知行可能闪避的方位都笼罩在内。 宿舍内的气氛瞬间绷紧! 其他战士屏住呼吸,眼睛一眨不眨,生怕错过任何一个细节。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左右夹击,陆知行却像是背后长了眼睛。 他既不后退,也不硬接。 就在周红旗的腿风即将扫中他,何大勇的拳头也将到达的刹那。 陆知行的身体猛地一个诡异侧滑,如同游鱼般,险之又险地从两人攻势的缝隙中穿插而过! 这反应速度快得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 周红旗一击落空,重心微失。 何大勇的拳头也打了个空。 陆知行在错身而过的瞬间,身体回旋,手肘看似随意地向后一顶,正好撞在何大勇因前冲而来不及回防的肋侧软处。 力道控制得恰到好处,不至于伤人,却让何大勇闷哼一声。 踉跄着向旁边跌出两步。 同时,陆知行的左脚如同未卜先知般,轻轻一勾,正好绊在了试图稳住身形的周红旗的支撑腿上。 周红旗只觉得脚下一虚。 ‘噗通!’一声。 结结实实地摔在了地上。 虽然不疼,但着实狼狈。 电光火石之间,两人的联手合击便被陆知行以一种近乎艺术的方式轻松瓦解。 整个宿舍里落针可闻。 只剩下何大勇和周红旗难以置信的喘息。 陆知行站在原地,拍了拍军装上衣并不存在的灰尘。 目光平静地看着刚刚爬起来的周红旗和揉着肋部的何大勇,语气依旧没什么波澜: “配合尚可,但速度太慢,破绽明显!战场上,生死只在一线!慢零点一秒,付出的就是血的代价!” “明天开始,负重四十斤挑战‘鹰见愁’!” “是!”震天的吼声几乎要掀翻宿舍的屋顶,所有战士的眼中都燃烧着熊熊的斗志和敬服。 第107章 你疯了 家属院。 云华盘膝坐在床上,双眸微阖,呼吸绵长。 她的灵台一片空明,意识仿佛与周围的山川草木、月华星辉连接在了一起。 这几日。 每到晚上八点左右,都有一股微弱、却异常精纯温暖的力量。 如同涓涓细流,悄然从虚空中来。 缓缓渡入云华的体内。 这股力量不同于天地间自然存在的灵气。 它带着一种虔诚的、毫无杂质的感激与祝福的意念。 如同冬日里的暖阳。 柔和地滋养着云华的灵巫本源。 虽然细小,却绵绵不绝。 每一次流入,都让云华感觉到停滞已久的巫力壁垒似乎松动了一丝。 她的巫力恢复到七成后。 已经停滞了许久。 云华能感受到,自己停滞在七成境界许久的巫力。 已经积蓄到了顶峰。 如同蓄满了水的水库,只待一个合适的契机,便能冲开闸门,奔涌向前。 一举恢复到八成境界! 而这股每晚准时出现的、带着特定意念的温暖愿力,无疑加速了这个过程。 云华缓缓睁开眼眸。 那双在黑暗中依然清亮如星的眸子里,闪过一丝了然。 她的神识顺着那股愿力。 意念跨越空间,落在了市医院住院部里的一个病房。 病房里。 张营长已经睡着了。 李桂芝还没有睡,她靠坐在床边。 就着昏黄的灯光,看着床上熟睡的、脸色已然红润起来的丈夫,眼中充满了失而复得的庆幸和难以言喻的感激。 她双手合十,置于胸前,闭上眼睛,嘴唇微微翕动。 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但内心深处最真挚的祈愿却如同无形的波纹,虔诚地传递出来: “感谢云华姑娘,救了俺男人的命,愿菩萨保佑云华姑娘平平安安,顺顺利利,一生无忧……” 简单、质朴,却蕴含着李桂芝全部的感激与祝福。 穿越寂静的夜晚。 化作那无形的愿力,汇入云华体内。 云华重新闭上双眼,引导着那股温暖的愿力与体内奔腾的巫力缓缓融合。 早上。 家属院这边,一个让人意外的身影出现在了家属院门口。 李副连长许久未见的妻子。 姜迎春回来了。 姜迎春风尘仆仆,手里牵着五岁左右、穿戴整齐干净的小儿子李博安。 脸上看不出一点焦急。 有相熟的军嫂看到姜迎春,立刻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告诉她: “迎春,你可算回来了!你家大儿子学军不见了!” “是啊,老李都快急疯了,团里都派人去市里找一天了!到现在都没消息传回来呢!” “你说学军这孩子,能跑哪儿去呢!” “就怕是被那些拐子给带走了!” “要是被拐子带走,那可就麻烦了!” 姜迎春听着,脸上非但没有露出母亲应有的惊慌和悲痛,反而嘴角几不可察地撇了一下,随后,她竟然轻轻吐出一口气。 用一种在场所有人都能听清的、带着某种怪异轻松感的语气说道: “找不回来才好呢!总算清净了!” 这话如同一声炸雷,把周围的人都震懵了! 片刻后,反应过来的众人脸上纷纷露出难以置信和愤怒的神情。 一个嫂子性子直,第一个忍不住: “姜迎春!你还是不是人!你说的这是人话吗?学军那可是你儿子!就算他是个傻子,那也是你身上掉下来的肉! 你这也太偏心了!” 另一个嫂子也搭话:“你这心眼子是偏到山那边去了吧!” “就是!平时看你对学军不上心就算了,这节骨眼上,你竟然还说这种话!”张大姐也气得脸色发白。 她最是看不惯姜迎春这样的。 李学军在市里丢了,整个家属院的气氛都因为这件事绷紧了,邻里邻居的,谁家出了事都会跟着操心。 尤其是丢了孩子这种令人揪心的事情。 谁能想到姜迎春会是这个态度。 “虎毒还不食子呢!你这当妈的,心肠也太硬了!” 面对众人的指责,姜迎春那张略显刻薄的脸上非但没有丝毫愧疚。 反而扬起下巴。 泼辣的性子瞬间被点燃,声音拔高了几度: “你们知道个屁!一个个站着说话不腰疼!你们知道我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吗? 什么都不知道,就不要在这里瞎逼逼! 我不跟你们见识! 你们根本啥都不知道!少在这儿给我充大瓣蒜!” 说完,姜迎春狠狠瞪了众人一眼。 拉起小儿子李博安的手,用力拨开人群,头也不回地朝着自己家走去。 留下身后一片愕然、气愤又夹杂着些许复杂探究的目光。 推开自家院门,听到声音的李晓娟立刻迎了上来。 “嫂子!你可算是回来了!学军他不见了! 是我哥带他去市里医院检查,在医院丢的!也不知道是被拐子带走了,还是他自己走丢的,反正是丢了,到现在都没找到, 我听吴政委说,已经报警了!” 姜迎春听到这消息,脸上非但没有一丝一毫母亲应有的焦急与悲痛。 嘴角控制不住地向上牵起。 露出一抹如释重负的、甚至带着几分诡异的轻松笑容。 伸手拍了拍小姑子李晓娟的肩膀,语气里是一种解脱和快意: “丢了才好呢,这是天大的好事!咱们之前不是盼着他没了吗?现在好了,他真没了,咱们该高兴才对! 这是老天爷开眼,帮我呢!帮我把这个孽债收走了!” 姜迎春的话一字不落地,落进刚刚拖着灌铅般的双腿,满身疲惫推开家门的李远。 李副连长的耳朵里! 李远这几天,几乎是不眠不休,在市里的大街小巷、火车站、汽车站发了疯一样地寻找。 眼睛熬得通红。 嘴唇干裂起皮,衣服皱巴巴地贴在身上。 所有的担忧、自责、疲惫,在听到妻子那番毫无人性、冰冷彻骨的话语时。 瞬间化成了滔天的怒火。 “砰!”地一声。 李远撞开门冲进来。 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死死盯住姜迎春,因为极致的愤怒和难以置信而涨得通红。 额头上青筋暴起。 指着姜迎春,声音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嘶哑得如同破锣: “姜!迎!春!你自己听听!你这说的是人话吗?” 李远胸膛剧烈起伏,仿佛下一秒就要炸开。 “我告诉你!姜迎春!就算……就算学军他不是你亲生的!那他也是我们李家的孩子! 是我李远认下的儿子! 养了这么多年,我早就把他当成我自个儿的骨肉! 是我们李家的一份子! 谁也不能把他从我这里夺走!你不行,老天爷也不行!” 李远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带着血丝的眼睛死死瞪着姜迎春,一字一顿,如同宣誓般吼道: “这种混账话,我不想再听到第二遍!” 说完,他仿佛被抽走了所有的精气神。 高大的身躯晃了晃,再也支撑不住,重重地把自己摔进旁边那张椅子里。 他用长满厚茧的大手死死捂住脸,肩膀剧烈地耸动起来。 压抑了数日的担忧、自责。 男人的眼泪,在这一刻终于决堤。 是他,是他这个当爹的,亲手把他的傻儿子给弄丢了! “哥!哥!你别这样!”李晓娟看着哥哥这副模样。 心里也难受,她之前是做错了事!被嫂子承诺的几百块钱给迷了眼。 说起来,她跟侄子学军在一起的时间是最多的。 感情也深。 学军是傻!但那孩子特别的乖!跟在她身边,不哭不闹的。 这几年李晓娟带学军,其实挺省心的,现在真的丢了。 李晓娟也难过的不行。 一直冷眼旁观的姜迎春,忽然发出一声冷笑: “李远,你把他当成是你的儿子,那是你的事!是你心甘情愿! 在我这里,我只想找到我自己的孩子! 我十月怀胎,辛辛苦苦生下来的那个孩子! 那才是我的,是我亲生的!” 姜迎春的声音陡然拔高,变得尖利: “我看到李学军那张脸,就想起那对黑了心肝的狗男女!是他们! 是他们趁我产后虚弱, 在医院里偷偷换走了我刚出生的亲骨肉! 把这个孽种塞给我!李远,你可是他的亲生父亲! 你告诉我,我那个苦命的孩儿,他现在人在哪里? 他过得好不好?是活着还是死了? 我什么都不知道!十几年了,我把李学军当自己亲生的孩子养到六岁,我把他养到六岁才知道不是我亲生的, 一想到那几年我对李学军的付出,我就觉得自己是真傻!我在给仇人养孩子啊!我!” 姜迎春用力捶打自己心口的地方: “这些年我找了好多地方,可我都找不到我的孩子!” 姜迎春涕泪交加,状若疯妇,指着空荡荡的屋子,声音泣血: “你……你还想让我对这个顶替我儿子位置的傻子好?还想让我把他当亲生的?我告诉你,李远,不可能的! 永远都不可能! 这个家里,有他没我,有我没他!” 说完,姜迎春转身,一把拉过旁边早就被父母激烈的争吵吓得缩在墙角、浑身发抖的小儿子李博安。 “博安,咱们走!妈带你走!” 她声音嘶哑,眼神决绝。 拉着懵懂惊恐的小儿子,撞开试图劝阻的李晓娟,头也不回地冲出了家门。 屋子里,瞬间只剩下死一般的寂静。 李远依旧瘫在椅子里,维持着双手捂脸的姿势。 如同一尊瞬间苍老了十岁的石雕。 妻子的控诉像一把钝刀,再次剖开了他心底那道从未愈合的伤疤。 丢失儿子的焦灼,对亲生骨肉下落的茫然,以及夫妻之间的这道鸿沟。 所有的重压一起袭来,将他彻底击垮。 李晓娟看着空荡荡的门口,又看看崩溃的哥哥。 无力地靠在门框上。 县城招待所。 头痛欲裂,像有无数根针在扎。 唐晓燕从招待所那张床上挣扎着坐起来,第一个涌入脑海的不是宿醉的难受,而是昨天山路上那锥心刺骨的一幕。 陆知行看那女人的眼神,那里面有着浓浓的爱慕。 他爱那个女人! 那个叫云华的女人! 要是没有她的出现! 陆知行是不是就会是她唐晓燕的! 她唐晓燕看中的东西,就从来没有得不到的! 不甘心! 真的不甘心! 唐晓燕眼底露出一抹怨恨,跌跌撞撞地爬下床。 顾不上整理凌乱的衣服和蓬乱的头发,拉开门就冲了出去。 走廊里空无一人,她奔到楼下,在招待所前台问清楚徐鸿亮还没走。 房间号就在她隔壁。 唐晓燕又一阵风似的冲回二楼,站在徐鸿亮住的那间房门前。 抬手。 ‘砰!砰!砰!’地砸门。 那声音在安静的招待所走廊里显得格外刺耳。 门被人从里面拉开。 徐鸿亮站在门口,他似乎也刚起不久,衣服的领口随意地敞开着,露出结实的锁骨,脸上带着宿醉的疲惫和被打扰的不耐。 看着门口狼狈不堪、眼神却异常灼亮甚至带着点疯狂的唐晓燕。 眉头紧锁,没有说话。 只是用眼神询问着她想干什么。 唐晓燕胸口剧烈起伏,仰头盯着他,直接开门见山: “徐鸿亮,你喜欢我?” 她的眼神直勾勾的。 徐鸿亮眼神复杂地看着她,语气带着点自嘲和讽刺: “你说呢?” 他喜欢她,喜欢了这么多年。 她难道真的感觉不到? “好!” 唐晓燕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上前一步,身体几乎要贴到徐鸿亮身上,压低声音,带着一种狠绝:“那我让你为我做一件事,你愿意吗?” 徐鸿亮看着她眼中那不正常的亮光。 心里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但还是顺着她的话问:“你说。” 唐晓燕从牙缝里挤出那句话,每个字都淬着嫉妒的毒液: “你去!去勾引那个云华!想办法毁掉她!” 空气瞬间凝固。 徐鸿亮像是第一次认识唐晓燕一样。 用一种极其陌生、带着震惊的目光,上下下打量了她好久。 他徐鸿亮是有些混不吝。 是喜欢她唐晓燕喜欢得没出息,甚至有时候还没原则。 但去他妈的! 他徐鸿亮还没下作到这种程度! 去毁了一个跟陆团情投意合、看起来干干净净的姑娘? 就为了唐晓燕那点可笑的嫉妒和不甘? 徐鸿亮后退半步,眼神里满是失望,语气冰冷: “你疯了!” 说完,不等唐晓燕有任何反应。 ‘砰!’地一声,徐鸿亮用力摔上了房门。 走廊里,只剩下唐晓燕一个人。 像一尊瞬间失去所有力气的雕像,僵立在紧闭的房门前,脸色惨白如纸。 嘴里喃喃: “哈!这就是你嘴里说的喜欢!为我做一件事都不愿意,这叫喜欢! 去你妈的喜欢!徐鸿亮! 你不愿意帮我,有的是人愿意帮我!你的喜欢,我不稀罕! 我不稀罕!” 第108章 吃了啥灵丹妙药 正月里的京城,呵气成霜。 但军区大院深处,一套小院子里,却暖意融融。 烧得正旺的铸铁炉子上。 坐着一把冒着丝丝白气的铝壶。 橘红色的火苗舔着壶底,发出轻微的呼呼声。 客厅里,两老头正隔着一张磨得发亮的木质棋盘,杀得难分难解。 坐在北面的,正是陆老爷子。 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旧军装,风纪扣依旧扣得一丝不苟。 腰背挺得笔直。 脸色红润,眼神清亮,落子时手指稳健有力。 坐在他对面的,是同样退休在家的余老五。 余老五比陆老爷子小了得有十岁。 此时,余老五正仔细打量陆老爷子,咂咂嘴,纳闷地开口: “我说陆老头,不对劲儿啊!你这老家伙最近是不是偷摸吃了啥灵丹妙药? 咋瞅着你这脸膛子越来越红润, 精气神儿也足得跟个小伙子似的? 年前见你,你还耷拉着个眉毛,跟谁欠了你八百吊钱似的。” 陆老爷子正拈起一枚棋子。 闻言,眼皮都没抬,只是从鼻子里哼出一声,带着点不易察觉的得意: “咋?羡慕?” 说着,‘啪!’地一声,棋子落在一个位置上。 余老五心里惦记着灵丹妙药,也顾不上看棋,往前凑了凑,压低声音,一脸神秘兮兮: “陆老头,你是不是真寻着啥好方子了?哪家医院?哪个国手老中医那儿开的?还是弄到了啥好东西?咱们这么多年的交情,你可不能吃独食啊!” 这年头,大家日子都紧巴,身体更是革命的本钱,谁不想有个好身板儿? 陆老爷子这才抬起眼,瞥了老棋友一眼。 眉毛一挑,慢悠悠地说: “净说胡话!什么灵丹妙药,这世上哪有那玩意儿!” 他伸出手指,敲了敲棋盘:“将军!” 余老五吓了一跳,赶紧低头看棋盘,果然,自己的老帅已经被盯上了。 旁边还有个马虎视眈眈。 顿时急了,连忙伸手就要去抓陆老爷子刚才落下的那颗‘车’,耍起赖来: “不算不算!你这老头,趁我说话分散我注意力! 这步我没看清楚,重来重来!” 陆老爷子一把按住他的手,哈哈笑起来,声音洪亮: “小余啊小余,你这赖皮劲儿可真是一点没变!输了就是输了,咋老了老了,还越活越回去,输不起了呢?” “谁输不起了?”余老五老脸一红,梗着脖子争辩:“你甭打岔,快说,到底咋回事?你这精神头,哪个医生给你调理的?都不是外人,给介绍一下呗!” 炉子上的水壶‘呜呜’地响了起来,壶盖被蒸汽顶得噗噗作响。 陆老爷子松开手,不再计较棋局。 身体微微向后靠了靠,目光扫过窗外院子里积着的残雪,脸上露出一抹真正舒心的、带着暖意的笑容。 那是一种从心底里透出来的轻松和满足。 “啥灵丹妙药,也就是家里的孩子们,一个个的,都挺争气,不用我再跟着瞎操心, 不操心,人可不就显年轻了。” 余老五跟他几十年交情,瞬间就品出了味儿来。 陆家的情况他是知道一些的。 陆知行那小子是陆老头的骄傲。 年前就听说陆知行有一个农村来的未婚妻,一开始余老五还觉得陆老爷子是老糊涂了,咋能给自己小儿子定一个农村媳妇儿呢! 陆知行那么优秀的一个年轻小伙子,娶一个农村媳妇儿,那不是瞎了! 后来才知道陆知行的媳妇儿就是他在路上见过的云华姑娘,当时余老五就相中了那姑娘。 原本还想跟自家儿子相看的。 谁知道竟是陆知行的未婚妻。 虽说是农村来的,不过那丫头那长相。 啧! 京城都少见。 现在看来,八成是陆知行好事将近。 余老五冲陆老爷子挤挤眼: “明白!明白!是你家老幺好事将近了?是吧!” 陆老爷子但笑不语,只是重新摆弄起棋盘上的棋子。 余老五这下心里跟明镜似的。 也哈哈一笑,不再追问。 重新坐稳,摩拳擦掌的对陆老爷子说道:“行!刚才让你钻了空子,这盘不算,咱们重新来过!这回我可要拿出真本事了!” “来就来,怕你不成!”陆老爷子中气十足地应战。 陆家。 周墨韵系着一条半旧的碎花围裙,正在收拾碗筷,听到敲门声,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走过去拉开门。 门外站着的是邻居余老五的爱人吴彩云。 手里还拎着一个网兜。 里面装着七八个红彤彤的苹果。 看着就喜兴。 “吴婶儿?您怎么来了?快进屋坐!”周墨韵脸上露出热情的笑容,侧身将人让了进来。 吴彩云比她和陆观砚年长几岁,比周墨韵辈份大。 平日里两家邻里关系处得不错。 吴彩云笑着迈进屋,把手里那兜苹果递过来: “没啥好东西,我家老大不知道从哪儿倒腾回来一箱子苹果,我看着品相还行,给你拿几个过来,甜甜嘴。” “哎呀,吴婶子,您看您,总是这么惦记着我们!”周墨韵连忙接过那兜沉甸甸的苹果,心里暖融融的。 这年头,水果可是稀罕物。 尤其是品相这么好的苹果,就是陆老爷子这样的级别,也不是每天都能吃上。 这份情谊不轻。 周墨韵赶紧把苹果放在茶几上,转身就去给吴彩云倒水: “您快坐,喝点热水。” 吴彩云在木质沙发上坐下,目光却像是黏在了周墨韵身上,跟着她来回移动。 周墨韵今天穿着一件半旧棉袄,脖子上系着一条素色的毛线围巾。 衣着朴素,却难掩她身上那股子文雅沉静的气质。 最让吴彩云心里直犯嘀咕的是周墨韵那张脸。 都快五十的人了。 怎么脸上光洁得跟剥了壳的鸡蛋似的?别说皱纹了,连条明显的鱼尾纹都找不着! 皮肤细腻紧致,透着健康的红润光泽。 说她二十八九都有人信。 这也太不合常理了! 吴彩云不由得想起自家老头子余老五前几天回来,嘴里啧啧称奇。 说陆老头精神头好得邪乎,脸放红光。 也不拄着拐杖走路了。 还说陆家的女人们也大变样,一个个的,那脸色好的,白里透着红。 非说人家吃了啥灵丹妙药。 当时吴彩云一听就火了,觉得这死老头子肯定是盯着人家周墨韵看了。 不然咋对人家那张脸观察得那么仔细? 为这,老两口还拌了几句嘴,她气得差点拿鸡毛掸子撵他。 可如今自己亲眼这么一瞧。 吴彩云心里也开始画魂儿。 老头子说的,恐怕不全是为了耍贫嘴。 再仔细回想,好像不止陆老爷子,连陆观砚最近见着,也是步履生风,眉宇间那股常年伏案工作的疲惫都少了很多。 还有眼前这周墨韵,也像是被什么滋润过了一样,由内而外透着一股子焕然一新的劲儿? 这里头肯定有事! 吴彩云心里跟猫抓似的,琢磨着,今天非得从周墨韵这儿套出点话来不可! 周墨韵端着一杯热气腾腾的白开水过来,放在吴彩云面前的茶几上: “婶子,喝点水暖和暖和。” 吴彩云接过杯子,却没急着喝,而是脸上堆起笑,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周墨韵: “墨韵啊,不是婶子夸你,你这气色真是越来越好了!”吴彩云语气夸张,带着十足的羡慕:“瞧你这小脸儿,红扑扑的,一点褶子都没有!咱这大院里,像你这个年纪的,我可再找不出第二个皮肤比你好的了!” 周墨韵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 摸了摸自己的脸,笑道: “婶子您可别取笑我了,都老婆子了,还什么好不好的。” “哎!这话我可不同意!”吴彩云立刻摆手,身子往前倾了倾,压低声音,像是分享什么秘密似的:“老婆子跟老婆子那可不一样!你看我,比你大不了几岁吧?你再看我这张脸。” 吴彩云指了指自己眼角的皱纹和已经松弛下坠的皮肤: “跟你一比,我简直像个老太婆!你说你到底是咋保养的?用的啥雪花膏?快跟婶子说说!” 周墨韵笑了笑,语气温和: “也没用啥特别的,就是普通的蛤蜊油,冬天防冻裂嘛。” “不可能!”吴彩云斩钉截铁:“蛤蜊油要是有这效果,那全中国的女人都得抢疯了! 那玩意儿,价格又不贵,谁都买得起! 墨韵,你跟婶子说实话,是不是吃了啥好东西?或者,找了哪个老中医,开了啥秘方?” 不等周墨韵回答,又连珠炮似的继续夸,恨不得把毕生所学的赞美之词都用在周墨韵身上: “你看看你,不光是皮肤好,这精神头,这眼神,亮晶晶的! 整个人看着就透亮,舒坦! 哪像我们,熬得黄脸婆似的! 你肯定是有什么诀窍,可不能藏着掖着,得帮帮咱们这些老姐妹!” 周墨韵被吴彩云这一连串的糖衣炮弹轰得有些招架不住。 心里也确实有点被夸得飘飘然。 任哪个女人被这般真心实意地赞美年轻、皮肤好,会不感到高兴呢? 周墨韵嘴角不自觉弯起柔和的弧度。 眼尾也漾开细碎的笑意。 然而,这份愉悦刚升起,她便想起老爷子端着茶杯,慢悠悠却语气郑重地叮嘱: “云丫头做的东西,是咱们自家的福气,外头的人,甭管关系多近,一个字都不许多说。” 想到此,周墨韵心头那点飘飘然立刻沉静下来。 “真没骗您,吴婶儿,我要是有好东西,还能不想着你,可能就是最近家里风平浪静的,没啥烦心事儿缠着,心里头一松快,这觉啊,就睡得格外踏实了些, 你也知道,前些天春晓结婚了,嫁的是魏厂长,魏厂长这人稳重,踏实,对春晓也好,她这门亲事,我们家特别的满意,尤其是老爷子,对魏厂长的为人处事满意的不得了! 当年春晓选的结婚对象,老爷子原本是不答应的, 还不是当年春晓年纪小,看错了人,现在好了,可不就应了那句话,人逢喜事精神爽嘛!” 说着,还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动作自然: “咱们这岁数,睡好了,气色自然也就跟着好了,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家里顺心,那当然是顶顶重要的福气,”吴彩云忙不迭点头,一副深表同感的模样,可那双眼珠转了转,话锋如同泥鳅般,巧妙地又绕了回来: “可光是心情好,睡得好,墨韵啊,不是婶子较真,这效果也不能好到这种地步吧?” 她身体再次前倾,目光在周墨韵脸上细细扫过,声音也压低了些: “我瞧着你家观砚,最近走路都带风,眉宇间那股精气神,藏都藏不住!还有你家老爷子,”吴彩云语气加重,带着惊叹: “我们家老余回来可是拍着桌子说的,说陆老爷子那脸色红润的,眼神亮得跟小灯泡似的,整个人像是被啥仙气儿吹过, 硬生生年轻了十岁不止! 你们这一家子,从上到下,这精神头齐刷刷地往上蹿!这要是没一起吃了啥了不得的、补身子的好东西,可真说不过去啊!” 吴彩云一双眼睛紧紧盯着周墨韵。 不放过她脸上任何一丝细微的表情变化,试图从中找出蛛丝马迹。 周墨韵心里跟明镜似的。 知道吴彩云今天这又是送苹果又是猛夸,目的就是想打听点‘内幕消息’。 周墨韵保持着得体的笑。 语气轻松地将话题引开: “瞧您说的,还不是老样子,要真说什么补身体的东西,可能是最近我正在学做养生的汤吧!你要是想学,我教你啊!” 吴彩云见周墨韵只是用‘心情好’、‘睡眠好’、‘养生汤’这些话来搪塞。 知道今天怕是撬不开她的嘴了。 眼珠子一转。 身体朝着周墨韵的方向又凑近了些,压低了声音,仿佛要分享什么难以启齿的隐私。 “墨韵,婶子有难处啊!” 她刚一开口,周墨韵就下意识地向后仰了仰身子。 无他,吴彩云靠得太近,嘴里呼出的气息带着一股明显的、不太好闻的味道。 熏人! 周墨韵教养好。 强忍着没有露出厌恶的神色。 吴彩云似乎并未察觉,继续用那种带着哀怨的腔调说道: “婶子跟你说句实在话,咱们女人啊,这一辈子,苦着呢!” 她抬手摸了摸自己那张满是皱纹的脸,眼神里适时地流露出几分怅惘: “你瞅瞅我这张老脸,跟老树皮似的,我们家余老五,哼,那死鬼,现在回家都懒得正眼瞧我。” 第109章 山神饶命 “不瞒你说,最近也不知道是咋地了,我家老余老是借口往外跑,说是找老战友下棋、喝茶,可我这心里头七上八下的, 真担心他在外面那啥,你懂的!” 吴彩云给了周墨韵一个眼神,暗示余老五可能在外面养女人。 “我这心里头急啊,火燎似的!” 吴彩云抓着周墨韵的手,力道有些紧,叹气道:“我要是有你这气色,有你这脸蛋儿,我这心里也能踏实点不是?墨韵,好妹子,你就当是可怜可怜婶子,行不行?” 吴彩云几乎是哀求出声: “你就告诉婶子,你用的到底是哪里买的雪花膏?哪个牌子的? 你是不是托人从上海、广州那边带回来的稀罕货? 你告诉婶子地方, 我自个儿想办法去买!绝不让你为难!” 见周墨韵嘴唇微动似乎想说什么,吴彩云立刻抢着表态: “你要是方便,我跟你买也行!我可以出钱! 多贵都行!十块!二十块!就是五十块一瓶,婶子我也咬牙买了! 我现在就是兜里有钱,可我买不到这么好的东西! 不怕你笑话,活到咱们这个岁数了, 啥也不图,不就盼着一家人和和乐乐的,男人能正眼瞧着自己,别整那些幺蛾子嘛!” 周墨韵静静地听着,脸上依旧保持着温和的笑。 但心里却跟明镜似的。 吴彩云这番诉苦,目的就一个。 套出她认为存在的‘灵丹妙药’的信息。 周墨韵轻轻将自己的手从吴彩云汗湿的手心里抽出来,语气平和却依旧没有松口: “吴婶儿,您多心了,余叔不是那样的人, 我这真就是普通的蛤蜊油,这些年用习惯了,观砚倒是给我从南边买过几瓶雪花膏回来,但我用不惯。” 吴彩云见周墨韵始终不松口,心里有些焦躁。 但她还不死心。 眼珠一转,脸上瞬间又堆起了那种羡慕的笑容,目光在周墨韵姣好的面容和依旧窈窕的身段上扫过: “唉,我也就是瞎操心。” 吴彩云故作轻松地摆摆手,然后话锋猛地一转,直接夸到了周墨韵和陆观砚的夫妻关系上: “还是你运气好!你看陆观砚,那身板子,一看就结实!在部队里是骨干, 回到家肯定也是个知道疼人的。” 吴彩云朝周墨韵挤挤眼,压低声音,带着一种过来人的调侃: “你家观砚,年纪是上来了,可这精神头,我看着比有些年轻小伙儿都不差! 你们俩……这晚上,还那啥不?” 这话问得太过直白露骨。 周墨韵饶是性子沉稳,此刻也猝不及防,脸上‘腾’地一下就飞起了两朵红云。 一直蔓延到耳根。 又羞又窘,赶紧摆手: “哎呀!婶子!您这说的什么话!咋还打趣上我了呢?我都多大岁数的人了!孩子都那么大了!” 吴彩云看着周墨韵这羞窘的模样,心里那叫个酸。 看看人家这气色,这娇羞劲儿,哪里像是快五十的人? 这分明就是夫妻生活和睦、深受滋润的女人才会有的状态! 吴彩云更加确信陆家肯定有‘好东西’了! 吴彩云用胳膊肘轻轻碰了碰周墨韵,一副‘咱们谁跟谁’的表情,声音压得更低: “嗐!这有啥不好意思的!都是过来人,都是女人,这夫妻之间,那点事儿, 不就是那么回事嘛! 婶子就是羡慕你! 你看你这状态,一看就是被男人疼爱的样子! 快跟婶子说说,是不是有啥助兴的?或者吃了啥?” 周墨韵被吴彩云这番越来越没遮拦的话弄得面红耳赤,坐立难安。 周墨韵算是看出来了,今天要是不给吴彩云一个‘说法’,她是绝对不会罢休的。 而且这话题还不知道要歪到哪里去。 周墨韵深吸一口气,强压下心中的尴尬和一丝不悦,正了正神色: “吴婶儿,您真的想多了,我和观砚就是平常夫妻,过的也是平常日子, 没什么特别的,更没您想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就是最近家里烦心事少,睡得香,胃口也好,这人啊,精神自然就好了! 还有这气色,多半是从内里来的, 光靠外头抹,怕是没那么大用处,你说是吧!” 吴彩云张了张嘴,一时间竟有些语塞。 她知道自己再胡搅蛮缠下去,恐怕真要惹人厌了。 心有不甘,也只好讪讪地笑了笑,自己给自己找了一个台阶下: “你说得对,这气色啊,还得从内里来,唉,可能就是我自个儿最近上火!” 吴彩云又东拉西扯了几句闲话。 眼见实在套不出什么。 这才终于悻悻地起身告辞。 送走吴彩云,周墨韵关上门,靠在门板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感觉比干了一整天家务还累。 想到吴彩云嘴里说的‘灵丹妙药’的误会。 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部队驻地后山。 云华走在山路上,身后是猪群。 刚走到一处拐弯的地方。 就见前面路边歪歪斜斜地站了五个男人。 这几个男人,眼神浑浊,面容带着一股长期混迹市井的流气与狠戾。 显然是特意等在这里的。 当他们的目光落在云华脸上时,五个人齐齐愣住了。 为首的刀疤脸男人舔了舔干裂的嘴唇。 眼中爆发出贪婪的光芒,嘿嘿笑道: “妈的,这次真是赚大发了!不但有钱拿,还能碰上这么个天仙似的小娘们!” “大哥,这可比画报上的那些电影女明星还带劲!” 旁边一个瘦高个搓着手,眼睛死死黏在云华身上。 “兄弟们,还等什么?赶紧办事,好快活快活!”另一个矮壮汉子迫不及待地喊道。 污言秽语夹杂着猥琐的笑声在山路上回荡。 他们看着云华,就像看着一只误入狼群、毫无反抗能力的羔羊。 云华也停下了脚步。 静静地站在原地。 没有惊慌失措的尖叫,也没有转身逃跑,甚至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她只是平静地看着这五个逐渐逼近、面目可憎的男人。 那双乌黑沉静的眼眸里。 没有恐惧,只是掠过一丝不悦。 云华的平静反而激怒了这几个以为胜券在握的男人。 “小娘们吓傻了吧?别怕,哥哥们会好好疼你的!”刀疤脸狞笑着,第一个猛扑上来。 粗糙的大手直抓向云华纤细的手臂。 另外四人也如同饿狼扑食般,从不同方向围拢过来。 脸上带着志在必得的丑恶笑容。 就在他们的脏手即将触碰到云华衣角的刹那。 异变陡生! 山路两旁,那些看似寻常的、匍匐在地的藤蔓、杂草,仿佛被注入了无形的生命与意志,以一种肉眼可见的、违背常理的速度骤然疯长! 原本柔软的草茎瞬间变得坚韧如铁索。 翠绿的藤蔓如同拥有意识的灵蛇,带着破空之声,精准而迅猛地缠绕而上! “什么东西?!” “啊!我的脚!” “我的手!我的手被什么东西缠上了!” “鬼!有鬼啊!” 五个男人甚至都没明白发生了什么,就被无数疯狂生长的绿色植物紧紧捆缚住了手脚和身体。 他们奋力挣扎,却发现这些看似脆弱的草叶藤蔓坚韧得不可思议。 越挣扎,束缚得越紧。 勒得他们几乎喘不过气。 皮肤上更是传来火辣辣的疼痛。 紧接着,一股巨大的、完全无法抗拒的力量从这些植物上传来。 “砰!砰!砰!砰!砰!” 五声沉闷的重响几乎同时响起。 五个被绿色植物裹成粽子的男人,被那股巨力狠狠地抛掷出去。 精准地摔在十几米外那片布满了尖锐碎石和枯枝的山路上。 “哎呦!我的屁股!” “我的腰!” “疼死我了……” 痛苦的哀嚎顿时响成一片。 这一摔力道极重。 他们只觉得五脏六腑都移了位,骨头像是散架了一般。 裸露在外的皮肤被粗糙的石子划破,渗出鲜血,模样狼狈不堪,哪里还有半分刚才的嚣张气焰。 而自始至终,云华连手指都没有动一下。 她依旧静静地站在原地。 山风吹拂着她的发丝和衣角。 神色淡漠,仿佛刚才那惊世骇俗的一幕与她毫无关系。 在五人惊恐万状的目光中。 云华缓缓抬起脚步,不疾不徐地走到距离他们约十米远的地方停下。 看着五人,声音清浅: “你们,来做什么?” 那刀疤脸忍着剧痛,抬头对上云华那双平静无波的眼睛,一股寒意从脚底直窜天灵盖。 这女人太邪门了! 他再也不敢有丝毫龌龊念头。 心里头只剩下无边的恐惧,声音颤抖带着哭腔: “毁……毁了你!” 云华纤长的睫毛轻轻眨了一下。 眸子里第一次露出明显的好奇,追问: “怎么毁?” 这个问题让五个大男人都愣住了。 那瘦高个下意识地、用一种极其粗俗又带着恐惧的语气回答: “就……就是玩你身体!让你没脸见人!” “对,就是让你男人嫌弃你!不要你!” 云华的脸色依旧没有什么变化,只是那双眸色似乎更深了一些: “胆子不小,谁让你们来的?” 刀疤脸此刻只想活命。 不敢有丝毫隐瞒,连忙喊道: “是……是一个瘦高个的男的!他给了我们钱,让我们在这条路上等你,说……说只要毁了你,还有重谢!” 云华微微蹙眉: “男人?长什么样子?” 矮壮汉子抢着回答: “没看清,他蒙着脸,声音也压着,只知道是个男人,个子瘦高瘦高的,给了我们一笔定金,说事成后,去县城老槐树的树底下拿剩下的钱。” 云华静静地听着,没有再追问。 她心里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不再看地上那五个男人。 仿佛他们只是几块碍眼的石头。 转身,准备离开。 “仙……仙女!饶了我们吧!我们再也不敢了!” 刀疤脸见她要走,吓得魂飞魄散,拼命哀求。 云华脚步未停,清冷的声音随风传来,带着一种俯瞰众生的漠然: “山里自有规矩,妄动恶念者,终将被山林厌弃!你们,好自为之。” 说完,云华的身影便消失在山路的拐角处。 包括那群猪。 等云华的身影消失许久后,五个人才挣扎着,想要从冰冷硌人的碎石地上爬起来。 却发现浑身骨头像是散了架,稍微一动就钻心地疼。 “妈的!这娘们到底是什么人?” 刀疤脸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声音里还带着未散的惊惧。 “大哥,咱们……咱们还是快离开这鬼地方吧!” 瘦高个脸色惨白,哆哆嗦嗦地建议,他现在看周围的一草一木都觉得邪门。 几人互相搀扶着,龇牙咧嘴地勉强站直身体。 还没来得及辨认方向,脚下的地面仿佛微微震颤了一下。 紧接着,让他们魂飞魄散的一幕再次上演! 山路两旁,乃至他们脚下的泥土中,更多、更粗壮的藤蔓和坚韧的野草如同拥有了生命的绿色触手。 以比之前更迅猛的速度破土而出,疯狂滋长! 这些植物带着一股来自山林的愤怒,瞬间将他们五人再次紧紧缠绕、包裹,裹成了五个巨大的、不断挣扎蠕动的绿色‘茧’! “救命啊!” “放我们出去!” “山神老爷饶命!我们再也不敢了!” “仙女饶命!” “山神饶命!” 绝望的哭喊和求饶声被厚厚的植物隔绝。 变得沉闷而微弱。 随后,这五个绿色的‘茧’被猛地抛起。 越过树梢,划过天空,朝着山脉最深处、人迹罕至的原始老林方向飞去! 风声在耳边呼啸,失重感让他们惊恐万状。 不知过了多久,仿佛只是一瞬,又仿佛极其漫长。 他们感到身体猛地一顿,随即重重地坠落! “噗通!”“噗通!” 接连几声闷响,五个‘人茧’砸落在厚厚的、不知积累了多少年的腐殖质落叶层上。 这里古木参天,枝叶遮天蔽日。 光线昏暗,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潮湿和腐朽气息。 四周寂静得可怕。 只有一些不知名虫豸的窸窣声,更添几分阴森。 包裹着他们的藤蔓和野草完成了使命般,迅速枯萎、松弛,化作了普通的枯枝烂叶。 五个男人瘫软在地。 极度的恐惧和摔落的震荡让他们陷入了半昏迷状态。 第110章 铁汉柔情 当他们醒来时。 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完全陌生的、幽暗深邃的森林深处。 四周是几人合抱粗的巨树。 藤萝密布,根本没有路。 五个男人试图寻找出路,却发现无论朝哪个方向走,最终都会莫名其妙地绕回原地。 没有吃的。 只能靠寻找一些野果和挖掘苦涩的根茎充饥。 喝树叶上的露水解渴。 夜晚,寒冷刺骨,还有不知名的野兽,绿油油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烁。 地面上太危险,没办法,他们只能爬到树上,两人一组,三人一组的抱团取暖。 山林里的蛇虫鼠蚁似乎格外‘青睐’他们。 睡梦中常常被咬醒。 恐惧、饥饿、寒冷、疲惫…… 日复一日地折磨着他们的肉体和精神。 他们互相埋怨、争吵,甚至为了一点食物大打出手。 他们像无头苍蝇一样在这片绿色的迷宫里挣扎、嘶吼、哀求。 却得不到任何的回应。 山林用它的方式,执行着它的法则。 直到十天后,几个经常深入深山采药、经验丰富的老药农,因为追踪一株罕见的药材,才误打误撞地发现了他们。 当时,这五个人已经奄奄一息。 衣衫褴褛。 浑身布满被蚊虫叮咬和树枝划破的伤口。 眼神空洞麻木,如同五个野人。 看到老药农时,他们甚至一时反应不过来,只是本能地伸出颤抖的手,发出嗬嗬的、如同破风箱般的声音。 老药农虽然惊讶于此地竟然还有人。 但还是本着救人的心,费了九牛二虎之力。 花了整整两天时间,才将他们带出了这片连猎人都很少涉足的老林子。 五个人虽然捡回了一条命。 但经此一劫。 身体彻底垮了,精神也变得有些恍惚。 尤其是对山林产生了极深的恐惧。 回到村里后,他们再也不敢提当初受谁指使去做什么,更不敢再踏入深山半步,甚至听到风吹过树林的声音,都会吓得浑身发抖。 有人问起,他们只说是自己做错了事,受到了山神的惩罚。 有人问你们见到山神了。 五个男人都讳莫如深,不敢多说一个字。 县城招待所。 徐鸿亮在县城招待所的房间里,已经踱了半个上午。 这个电话,打还是不打! 他知道唐晓燕的性子。 最是骄纵。 想要的东西想方设法都要得到。 她看上了陆知行,还喜欢了陆知行那么些年。 这事绝不会就这么算了。 唐晓燕要徐鸿亮去毁了云华。 徐鸿亮拒绝了她。 “她会找别人的,”徐鸿亮喃喃自语,声音轻得只有自己能听见:“一定会。” 这个认知像一根刺,扎在他的心上。 他想起那个下午,那个从山里缓缓走来的姑娘,似是林中仙子。 和唐晓燕那种咄咄逼人全然不同。 徐鸿亮深吸了一口气,拉开门,他要给陆知行打电话。 他不能装作不知道。 接线员的声音传来,徐鸿亮清了清嗓子:“请接部队驻地,找陆知行陆团长。” 等待的嘟嘟声漫长而煎熬。 “陆团长不在。”那边的通讯员回答。 徐鸿亮道了谢,挂断电话,手心已经沁出了一层薄汗。 他知道陆知行去了哪里。 ‘鹰见愁’! 那个连老鹰都发愁的险峰。 望着窗外云雾缭绕的远山,徐鸿亮的心里五味杂陈。 陆知行扣住最后一道岩缝,腰腹发力,矫健的身影在空中划出一道利落的弧线,稳稳落在山顶平台。 汗珠沿着他棱角分明的下颌线滑落,在晨光中闪烁一瞬,便没入领口。 “老大,又破纪录了!” 半山腰上的徐向阳感叹道。 周红旗几个还在徐向阳的下面,相距不远。 听到后,也往上看。 他们这个位置算是比较好攀爬的,越往上越难。 崖顶的风凛冽而纯粹,卷过裸露的岩石,发出呜呜的哨音。 陆知行躺在云华用藤条做成的吊床上。 半个小时的休憩。 够了! 陆知行利落地翻身下来,动作流畅,吊床轻轻晃动。 目光扫过空寂的顶峰平台,除了风声,只有他自己的呼吸声。 徐向阳他们还没到。 陆知行迈步走向崖边。 脚下是万丈深渊,云雾在谷底翻涌,望下去令人目眩。 但男人步履稳定,眼神没有丝毫动摇。 熟练地检查着腰间的安全锁扣,确认每一个环节都牢固无误。 那根承载生命的绳索,另一端牢牢系在歪脖子树那最为粗壮、几乎与岩石融为一体的主根上。 用力拽了拽,纹丝不动。 这棵树,和扎根在这片险峻土地上的他们一样,有着顽强的生命力。 就着安全绳。 陆知行面向绝壁,身体后仰,开始下降。 这并非攀爬,而是更有技巧性的绳降。 动作干净利落,每一次蹬踏,每一次放绳,都展现出对身体和绳索绝对的掌控力。 下降了约二十几米,下方传来沉重的喘息声,以及靴子摩擦岩石的声响。 陆知行看到了正在奋力向上的徐向阳几个。 徐向阳正处在一次艰难的移动中,额头青筋凸起,汗水顺着脸颊滑落,在下巴处汇成水滴,砸向下方的云雾。 咬紧牙关,寻找着下一个可靠的抓点。 紧随其后的,是周红旗几人,也都是一副全力以赴的模样,胸膛起伏,动作因为疲惫而略显滞重。 陆知行的出现,像一块投入湖面的石子。 徐向阳刚刚找到一个稳固的支点,稍作喘息。 一抬头。 就看到了上方不远处的陆知行。 陆知行悬停在半空,绳索在他腰间绷紧。 看着下方努力攀爬的战友,目光扫过他们每一个人的状态。 没有催促,没有评价,他只是沉稳地开口,声音在风中和岩壁间传递,清晰地落入每个人耳中: “加油,注意节奏,调整呼吸,”他的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安定人心的力量:“我在下面等你们。” 话语简短,却包含了认可与鼓励。 陆知行没有停留,说完这句,便继续下降。 身形矫健,几个流畅的腾挪,便与向上攀爬的几人错身而过。 徐向阳看着老大迅速下降的背影,啐了一口嘴里的岩屑,低吼一声: “都加把劲!别让老大等久了!” 手上猛然发力,向上窜了一截。 周红旗等人也是精神一振,原本的疲惫似乎被这句话驱散了几分,攀爬的动作重新注入了力量。 下到崖底。 就看到那些嶙峋的怪石间,岩缝里。 一丛丛不知名的紫色野花迎着寒风傲然绽放。 花瓣细长,颜色是那种深紫,在灰蒙蒙的岩石间格外醒目。 陆知行在山崖边蹲下身。 这个在战士们心中如同山岳般坚毅的男人,此刻的动作却带着一种与他气质迥异的轻柔。 他那双惯于握枪、布满厚茧的手。 在触碰到纤细的花茎时,力道收敛到了极致。 指尖拂过带着露水的花瓣,冰凉湿润的触感让他想起云华的眼眸。 也是这般清澈。 小心翼翼地将一株株紫色的野花归拢到掌心。 等徐向阳几个从山顶绳降下来后。 就见陆知行捧着一大捧紫色的花束等在那里。 花朵被几根柔韧的长草茎仔细地捆扎好,紫色的花冠簇拥在一起,在灰暗的山巅背景下,犹如一团凝结的紫云。 徐向阳围着陆知行转了两圈,目光在那捧花和陆知行没什么表情的脸上来回扫视。 最后夸张地挑高眉毛,拖长调子: “哟!老大,这是给咱嫂子的?” 陆知行低头看了看手里的花束,似乎检查了一下捆扎得是否牢固,然后才抬眼,坦然迎上徐向阳戏谑的目光,语气平淡无波: “嗯。怎么样,好看吗?” 他这一本正经的询问,反倒让原本憋着笑的众人彻底破了功。 “噗!”不知是谁先笑出了声。 何大勇用力拍着自己的大腿,笑得直喘气:“哎哟我的妈!老大,您这可真是开了窍了!” 周红旗也凑趣道:“就是!以前咱们老大哪会这个!看来有了嫂子就是不一样,都学会浪漫了!” “何止是浪漫,”徐向阳啧啧称奇,模仿着文绉绉的语气:“这叫‘铁汉柔情’,‘猛虎细嗅蔷薇’!对吧,老大?” 陆知行听着部下们七嘴八舌的调侃。 脸上依旧没什么多余的表情,但那双惯常锐利如鹰隼的眸子里,却悄然掠过一丝极淡的、几乎无法捕捉的笑意。 陆知行没有制止大家的起哄,只是小心地调整了一下握花的姿势,避免娇嫩的花瓣被碰伤。 抬眼看着众人,声音淡淡的道: “少贫嘴!” 说完,目光扫过眼前这些生死与共的兄弟。 他们脸上洋溢着真诚的、为他感到高兴的笑容。 他们敬重他,也同样敬重云华。 “收拾东西,下山!”陆知行下令,声音恢复了往常的沉稳。 “是!”战士们齐声应道,迅速整理装备。 市里国营饭店。 生意不错,大堂里人声嘈杂,瓷碗碰撞声、交谈笑闹声和厨房里传来的炒菜声混成一片,空气里弥漫着饭菜的香气。 靠里的一个包间,门扉虚掩,隔绝了外头的喧闹。 王学文端起桌上的白酒杯,仰头灌了一口。 他是市医院的外科医生,也是他们那个科室的副主任。 个子瘦高,穿着件半旧的呢子外套,领口有些磨损。 头发刻意梳拢过。 仍掩不住额角过早显现的发际线,眼神里带着一种长期缺乏睡眠的浑浊,以及此刻毫不掩饰的炙热。 他离过婚,单身的日子让他对身边这个年轻的,娇艳得像朵玫瑰似的唐晓燕,充满了势在必得的渴望。 “晓燕,你放心,”他放下酒杯,身子又往旁边凑近了几分,手臂几乎要挨上唐晓燕的胳膊:“那边我都安排妥当了,那些人拿了钱,肯定把事情办得利索。” 王学文刻意压低的声音里带着一丝讨好。 也有一丝办成事的得意。 唐晓燕今天穿了件时兴的春款大衣,里面是一件红色的毛衣,衬得她皮肤愈发白皙。 唐晓燕微微扬着下巴。 眼神里带着一种惯有的、居高临下的疏离感。 手指轻轻转动着面前的酒杯。 里面是半杯橙黄色的汽水。 她对王学文那点心思心知肚明,也乐于利用这点心思让他为自己办事,但心底里,却又对这男人的急切和隐隐透出的油腻感到厌烦。 “哦?怎么个妥当法?”她眼皮都没抬,语气淡淡的,带着点审问的意味。 “就是……”王学文见她搭话,心头一热,脑袋又往前凑了凑,酒气混着口腔的气息扑面而来:“我托关系找了附近寨子里的几个闲汉,那几个人平日里没少惹是生非,爬寡妇家的墙,我给了他们这个数,那头也点头,保证把这事儿办成了。” 他伸出三根手指,压低声音: “让他们埋伏在部队驻地后山那条小路上,等那个叫云华的女人落单的时候,就扑上去,一个小姑娘,哪能敌得过几个大汉,肯定是要被这样那样的,你放心。” 唐晓燕的嘴角几不可察地牵动了一下。 脑海里是陆知行拒绝她时那冷漠的眼神,还有云华那张美若天仙的脸,都像针一样扎在她心上。 她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安安稳稳地得到! “嗯,还算你有点办法。” 唐晓燕终于侧过头,唇角上扬,勾起一个笑来,瞥了王学文一眼。 这一眼让王学文骨头都酥了半边。 “晓燕,你看我这事办得……”王学文借着酒意,胆子大了起来,一只手试探性地想要去搂唐晓燕的肩膀,肥腻的嘴唇也急切地往前凑:“是不是该……奖励奖励我?” 那混合着酒气和欲*望的气息让唐晓燕胃里一阵翻涌。 身体往后仰,脸上瞬间罩上一层寒霜,毫不掩饰眼底的厌恶: “急什么!我晚上还值班呢!” 她的声音不大,却带着刺骨的冷意。 王学文动作一僵。 脸上闪过一丝尴尬和不满,但很快又被谄媚的笑容取代: “就一下嘛……晓燕,我对你的心思,你还不明白吗?” 他不死心地又想靠过来。 唐晓燕眉头紧蹙,迅速伸出手,不是推开他,而是将一根纤细的手指,精准地点在了王学文凑过来的嘴唇上。 脸上挂起那种漫不经心的、带着钩子的笑容,声音也放软了些: “等事成了,我自然会好好谢你,现在……” 第111章 只是个开始 王学文却趁着这机会,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唐晓燕的手指,要不是唐晓燕迅速缩回去,王学文八成是要把唐晓燕的手指含在嘴里去的。 唐晓燕收回手指,仿佛掸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嫌恶的道: “你赶紧想办法,联系一下你安排过去的人,问问情况到底怎么样了,我得听到确切消息,才能放心。” 王学文看着她那娇艳的侧脸,心里像有猫爪在挠。 但也不敢真的用强,毕竟唐晓燕的家世摆在那里。 只得悻悻地坐直了些。 嘴里应承着: “好,我回头就联系,你放心,这事儿肯定给你办成了,一个乡下丫头而已。” 这顿饭在王学文的心痒难耐和唐晓燕的虚与委蛇中接近尾声。 一前一后走出包间。 推开门,外面大堂的光线涌了过来,同时也带来了街上清冷的空气。 两人结了账。 就在他们走向饭店门口,准备掀开那厚重的棉布门帘时,门帘却被人从外面先一步掀开。 一股清冷的空气趁机涌入,随之而来的是一道挺拔的身影。 当先一人是个身材极高的年轻男子。 估摸二十五六岁的年纪。 穿着一件质地精良的深灰色呢子大衣,挺括的肩线衬得他身形如松柏般修长挺拔。 面容清俊,五官轮廓分明。 鼻梁高挺如山脊,唇线抿出一道冷峻的弧度。 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双眼睛,沉静深邃,像是蕴藏着远山寒潭。 深邃得望不到底。 周身散发着一种与这嘈杂油腻的饭店格格不入的气质。 那是一种内敛的锋芒。 是见过大世面的从容不迫。 这种气度,与王学文那种在市井人情里打滚熬炼出来的精明油腻,形成了云泥之别。 他手里还牵着一个约莫十二三岁的男孩。 男孩儿蔫蔫的。 没什么精神,正是李副连长找遍市里都没找到的的儿子李学军。 这男人长得真好! 唐晓燕只觉得眼前一亮。 仿佛昏暗的饭店里骤然投进一束光,脚步下意识地顿住了。 自认见过不少优秀的年轻才俊,眼界向来高得很,等闲人物根本入不了她的眼。 可眼前这个男人。 无论是出众的外貌还是那份卓然的气度。 竟都能与她心心念念的陆知行一较高下。 甚至在某些方面,那种经过更复杂世事沉淀出的沉稳,比陆知行还要出众。 唐晓燕的目光不自觉地在男人身上流连。 从熨帖的大衣领口到沉稳的面庞,完全忽略了他身边那个没什么存在感的男孩。 王学文跟在唐晓燕身后半步。 脑子里还在盘算着下次该如何突破防线、真正一亲芳泽。 就见前面的唐晓燕停下脚步。 再一看,好嘛! 这死丫头正眼神直勾勾地看着门口刚进来的男人。 眼神里更有一种他从未在她眼中看到过的、被强烈吸引的欣赏。 一股混着嫉妒与自卑的邪火‘噌’地窜上王学文心头。 烧得他脸颊发烫。 这男人一看就非同一般,那种由内而外的优越感让王学文自惭形秽。 而唐晓燕那直白的目光更像是一根刺,扎破了他那点可怜的自尊。 他几乎是不假思索,立刻加快脚步,结结实实地挡在唐晓燕和那个男人之间。 用自己的身体强行阻隔唐晓燕凝视的视线。 他还故意提高声音,用一种夸张的亲昵的口吻对唐晓燕说道: “晓燕,走啊,愣着干什么?衣领拉高点,外面风大,小心着凉!” 说着,他就伸手去拉唐晓燕的胳膊。 那高大男子,正是宋淮安。 目光平静地扫过挡在面前、面色不善中带着一丝紧张的王学文,眼神里没有任何情绪波动。 他没有停下脚步,准备错身越过。 然,就在这交错而过的瞬间,被王学文挡住视线、又被他试图拉扯的唐晓燕,心中正涌起一股极大的反感和不耐烦。 下意识地甩开王学文的手。 猛地一挣,脚下那双半高跟皮鞋恰好踩在刚才服务员洒落未干的一小片水渍上,鞋跟一滑,身体瞬间失去平衡。 口中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呼。 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向后仰倒,眼看就要狼狈地摔倒在地。 电光火石之间。 一只骨节分明、稳健有力的大手适时地伸了过来。 精准地托住了她的肘部,一股恰到好处的力道传来,瞬间稳住了她踉跄的身形。 唐晓燕惊魂未定。 站稳后立刻抬头,对上的是宋淮安那双依旧沉静无波的眸子。 距离如此之近,她甚至能闻到他大衣上清冷的、如同雪后松林般的气息。 与她身后王学文身上的酒气和油腻形成了无比强烈的对比。 她的心不受控制地漏跳了一拍。 脸颊也有些发烫。 “谢……”她张了张嘴,一句‘谢谢’还没能完整说出口。 宋淮安已经极其自然地、不着痕迹地收回了手。 他甚至没有再多看她一眼。 牵着那个孩子,步履从容地从他们身边走了过去。 留给唐晓燕一个挺拔冷峻的背影。 整个过程发生得快如闪电,他的动作流畅自然,没有丝毫拖泥带水,更没有寻常男子面对漂亮女人时那种或殷勤、或探究的神色。 那种彻底的、无视她魅力的淡漠。 比任何言语的拒绝都更让一向自负于容貌的唐晓燕感到一种莫名的挫败和气闷。 王学文伸出的手还僵在半空。 他看着宋淮安远去的背影,又看看面色变幻不定的唐晓燕,只觉得刚才那一幕让自己活像个小丑。 他既恼恨宋淮安的‘多管闲事’。 更气唐晓燕对着那个陌生男人时那瞬间失神的模样。 王学文铁青着脸,压低声音,带着几分气急败坏对唐晓燕说道: “还看!走了!” 唐晓燕这才猛地回过神,狠狠瞪了王学文一眼。 若不是他刚才粗鲁地阻挡和拉扯,自己何至于如此失态? 她用力甩开王学文再次试图伸过来的手,理了理自己有些微乱的衣襟和发丝,挺直脊背,踩着高跟鞋。 头也不回地、几乎是带着一股怒气,快步走出了饭店大门。 王学文看着空荡荡的手,再回头望了一眼宋淮安消失的方向,眼神阴鸷,最终也只能咬咬牙,悻悻地追了出去。 出了饭店大门。 唐晓燕心头那股无名火烧得正旺,既气王学文方才在饭店里的粗鄙蠢笨。 更恼那个陌生男人对自己视若无睹的淡漠。 唐晓燕踩着半高跟皮鞋。 步伐又急又重,恨不得立刻离开这个让她接连失态的地方。 王学文紧跟在后面,嘴里还在絮叨: “晓燕,你听我说,刚才那人……” “闭嘴!”唐晓燕猛地回头呵斥,可话音刚落,鞋跟不知怎地竟卡在了一块松动的石头缝里,身体瞬间失去平衡。 “啊!” 唐晓燕惊呼一声,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向前扑去。 这一下猝不及防,姿态狼狈至极。 紧跟其后的王学文见状,下意识就想伸手去拽她胳膊: “小心!” 可他忘了自己脚下正是饭店门口那处因常年积水而长满青苔的斜坡。 脚下打滑。 非但没能拉住唐晓燕,王学文自己反而也重心全失。 惊叫着仰面朝后摔去。 “噗通!” “哎哟!” 两声闷响几乎同时响起。 唐晓燕结结实实地扑倒在地,手掌和膝盖传来一阵火辣辣的疼。 更要命的是,门口那片泥地因前两日的雨水尚未干透。 她这一摔。 大衣上、黑色的裤子上,沾满了黏腻的泥浆。 脸颊上也都是。 王学文更惨,他是后仰摔倒,整个背部重重砸在泥水里,溅起一片泥点。 那件本就半旧的呢子外套彻底遭了殃,后襟全湿,泥污迅速晕开。 头发也未能幸免,精心梳拢的发型散了。 还挂着几根枯草屑。 额头上不知在哪蹭了一道黑印。 眼镜也摔飞了出去,落在不远处的泥洼里。 两人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 面面相觑,都从对方眼中看到了难以置信的狼狈。 唐晓燕头发散了,精心打扮的衣服上全是泥。 手掌擦破了皮,渗着血丝,疼得她眼圈发红。 低头,看着自己一身的泥,再闻到身上那股土腥味,几乎要哭出来。 王学文手忙脚乱地摸索着找到眼镜,用袖子胡乱擦了擦。 戴上后眼前依旧一片模糊,镜片上全是水渍和污痕。 他试图去扶唐晓燕,却被她狠狠甩开。 “离我远点!都是怪你!” 唐晓燕的声音带着哭腔和愤怒,她这辈子都没这么丢人过! 过往的行人纷纷侧目。 窃窃私语声像针一样扎在两人身上。 王学文讪讪地缩回手。 自己也觉得晦气无比。 他试图拍打身上的泥水,却只是让污渍范围扩大,弄得双手也满是泥污。 冷风一吹,湿透的后背冰凉刺骨,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这一刻,什么旖旎心思,什么后续安排。 都被这劈头盖脸的狼狈冲刷得一干二净。 霉运如同无形的阴影,从他们踏出饭店的那一刻起,便已悄然笼罩。 而这,仅仅只是个开始。 夕阳将天边染成一片温暖的橘红,连绵的群山在暮色中显得格外沉静。 陆知行带着徐向阳几人踏着整齐的步伐回到驻地大门。 战士们虽满身疲惫,眼神却更加锐利。 行至岔路口。 "解散!明天上午休整,下午正常训练!"陆知行简短下令。 “是!” 徐向阳笑嘻嘻地朝陆知行挤了挤眼,带着其他弟兄往宿舍方向走。 陆知行回家属院。 这个时间点,驻地的小路上没什么人。 炊烟从各家各户的烟囱里袅袅升起,空气中飘散着饭菜的香气。 偶尔有几个战士匆匆走过,见到陆知行都立即立正敬礼,目光却忍不住在他怀中的花束上停留一瞬。 越是靠近家属院,陆知行的脚步越是轻快。 房间里,云华此时正端坐在方桌前。 桌上两个菜,一荤一素,每个菜的分量都特别足。 炖肉的香气混合着米饭的热气。 在房间里袅袅升起。 灵一站在云华身侧,给云华布菜。 灵二,灵三站在云华身后。 云华低头小口吃着饭。 窗外传来熟悉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急促而有力。 云华握着筷子的手微微一顿。 眼睛倏地亮了起来,像是夜空中骤然点亮的星子。 侍立在她身侧的灵一轻轻放下手中的竹筷。 三名侍从交换了一个无声的眼神。 就在房门被‘吱呀’一声推开的瞬间。 三道纤细的身影倏然化作点点柔和的光晕,如同夏夜流萤,旋即幻化成三只墨玉般的蝴蝶,翅膀在煤油灯下掠过一丝幽微的光泽。 悄无声息地翩然飞入云华的袖口。 隐没了踪迹。 陆知行推门进来。 他的胸膛微微起伏,额头上还带着细密的汗珠,军装领口敞开些许,显然是急匆匆赶回来的。 云华则是第一时间被他怀中那抹绚丽的紫色攫住了。 那是一大捧恣意怒放的野花。 深紫、浅紫交织在一起。 花瓣上还沾着山间的雾气,在昏黄的灯光下,呈现出一种惊心动魄的、生机勃勃的美。 与他这一身冷硬肃穆的军装,形成了极其鲜明的对比。 云华微微歪着头,清澈的眼眸。 就那样静静地看着他。 没有说话。 陆知行被她看得耳根发热,不太自然地清了清嗓子,走上前,将那捧还带着山野寒气的花递到云华面前。 “喜欢吗?” 男人的声音比平时低沉些,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紧绷。 云华眼底漫上一抹笑。 伸出双手,小心地接过那沉甸甸的花束。 低头轻嗅,一股清冽独特的香气沁入心脾。 “喜欢。” 云华点头。 声音轻柔,像是一片羽毛拂过陆知行的心间。 得到肯定的答复。 陆知行心头一松,这才注意到桌上没有合适的花瓶。 环顾四周: “有东西放这些花吗?” 云华想了想,将花束放到陆知行的手上:“先拿着,等我一下。” 说着,转身进了里屋。 门帘落下,隔绝了陆知行的视线。 云华并未去翻找柜子。 指尖在腕间轻轻一抹,一道微光闪过。 一个造型古朴雅致的玉石花瓶便出现在她手中。 花瓶质地温润,色泽沉静,上面雕刻着繁复的云纹。 一看便知并非凡品。 第112章 他的姑娘不是娇花 云华端着花瓶走出来,在里面盛上清水。 然后将那捧紫色野花一枝一枝地插入瓶中,调整它们的位置和姿态。 少女的动作不疾不徐,带着一种天然的韵律感。 陆知行就站在一旁,默默地看着。 暖黄的灯光勾勒出少女恬静的侧脸。 看着她纤细的手指在紫花绿叶间穿梭,看着她眼底那专注而柔和的光芒。 这一刻。 负重攀爬‘鹰见愁’后的疲惫,都奇异地被抚平了。 这间简陋的屋子,因为少女的存在。 让陆知行感受到了温暖与安宁。 插完所有的花后,云华端详着。 唇角弯起一个浅浅的、心满意足的弧度,然后抬头看陆知行: “好看!吃饭吧,菜要凉了。” “好!我先简单洗漱一下!你先吃!” 陆知行应道。 云华回屋里拿了一身干净的衣服给陆知行。 吃过饭,陆知行收拾碗筷厨房。 云华则是拿出纸笔,继续写写画画。 就在这时,电话机响了起来,急促的铃声打破了满室的宁静。 云华放下手里的笔。 走过去接起电话:“喂,你好!” “请问陆团在吗?我找他有急事!” “在的,你稍等!” 云华放下话筒,转向厨房方向,声音温软:“知行,你的电话。” 陆知行擦干净手过来,拿起话筒。 “陆团,我是徐鸿亮!” “你好,有事?” 徐鸿亮的声音带着沙哑,透过电流传来: “有件事,我必须告诉你……” 徐鸿亮直接切入主题,将唐晓燕要毁了云华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唐晓燕跟我是发小,我了解她的性子,从小被惯坏了,想要的东西就一定要得到,性子偏激,我也没想到,她会生出这种念头!” 陆知行沉默地听着。 窗外的夜色浓重,透过玻璃,能看到远处哨所模糊的灯光。 陆知行握着话筒的手指关节因为用力而微微泛白。 手背上的青筋根根凸起。 如同蛰伏的虬龙。 胸腔里,一股怒火如同炽热的岩浆,轰然炸开,奔涌冲撞。 唐晓燕! 这个名字对陆知行来说是陌生的。 一个陌生人。 因为性子骄纵,因为她的喜欢,就要将这莫名的恨意转嫁到无辜的云华身上,甚至还要动用如此下作肮脏的手段。 竟然会有这种恶毒至此的女人! 陆知行的脸上平静,没有丝毫情绪的泄露。 只有那双深邃的眼眸,此刻沉得像不见底的寒渊,里面翻涌着足以吞噬一切的黑色风暴。 握着笔,正在画一株药材的云华察觉到了。 抬起头,望了他一眼。 电话那头,徐鸿亮说完情况。 陆知行终于开口,声音冷硬得像淬了冰的钢铁,只有简短的两个字: “多谢。” 电话那头的徐鸿亮,嘴角泛起一抹苦笑。 他了解陆团,这个男人平日里看着冷峻。 但真正触及他底线时,其手段和决绝,绝非唐晓燕那种骄纵女子所能承受的。 徐鸿亮打这个电话,本意是为了给唐晓燕求情。 他喜欢唐晓燕,喜欢了好多年,那份情意也不是唐晓燕说他两句冷硬心肠的话就能阻断了的。 沉默片刻后,徐鸿亮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 “陆团,我有个不情之请……” 陆知行没有回应。 也没挂断电话。 徐鸿亮深吸了一口气,有些艰难地说道: “如果,我是说如果她真的做了什么对不起嫂子的事情,还请陆团长手下留情,我现在就回市里,我会看着她,不让她再做错事!” 然而,回应他的。 是沉默。 这份沉默,让徐鸿亮感到心慌。 良久。 陆知行才开口:“还有事吗?” “没了!”徐鸿亮颓然道。 “再见!” ‘咔哒!’一声。 陆知行干脆利落地挂断了电话,没有丝毫拖泥带水。 听筒里传来忙音。 徐鸿亮握着话筒,在原地僵立了许久,才缓缓放下,脸上写满了无奈。 只盼着唐晓燕没有出手。 陆知行放下电话的那一刻。 徐鸿亮的话还在耳边回响。 ‘唐晓燕要找人对云华下手’,这句话像一根针,扎进他心底最柔软的地方。 他几乎能听见自己血液流动的声音,急促而汹涌。 唐晓燕会用什么手段? 会找什么样的人? 转过身时,脸上所有的冰冷和戾气都已收敛得干干净净。 只剩下惯常的沉稳和平静。 原本陆知行是想问问云华,白天的时候有没有发生什么事情,上山下山的路上有没有遇到陌生人。 看到坐在桌前,抬头望过来,看着他,清澈的眼眸中带着一丝询问的云华。 陆知行克制住了。 意识到自己的情绪还没调整好,陆知行温声道: “我再打个电话!” 云华点头。 陆知行回身拿起话筒,摇动电话侧面的手柄。 很快,听筒里传来总机话务员清晰的女声: “您好,这里是部队总机,请问您要接哪里?” “请帮我接市委家属院,宣传科,找李明同志。” 这位李明同志是陆知行曾经的战友,转业后分配到了市里的宣传部门,了解文化出版方面的事情。 “好的,请稍等。” 等待转接的过程有些漫长,听筒里偶尔传来一些电流的杂音和模糊的对话片段。 陆知行耐心地拿着听筒。 目光透过窗户,落在远处云雾缭绕的山峦上。 心里却想着徐鸿亮说的事情。 大约过了五六分钟,听筒里传来了一个略带疑惑的男声: “喂?哪位?” “老李,是我,陆知行。” “哎呦!是知行啊!”电话那头的声音立刻热情起来:“你这大忙人,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是不是又来啥紧急任务了?” 李明的第一反应总是与部队事务相关。 “不是任务,是有点私事想跟你咨询一下。” 陆知行顿了顿,组织了一下语言: “是这样,我这边整理了一些关于本地常见中草药的资料,有图有文字,画得非常好, 想问问你,能不能想办法印成那种薄薄的小册子, 方便发给周边的群众,普及一下中草药知识。” “哦?印宣传册子?”李明的声音带着些惊讶:“这事儿说起来不难,但具体操作起来,有几个关节。” “你说。”陆知行凝神细听。 “首先,内容上不能有问题,得确保科学、准确,不能有封建迷信或者错误引导,这个你得把关。”李明说道。 “这个没问题,内容很扎实,图画也很精准,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陆知行肯定道。 “那就好,其次,印刷的话,得找市里的国营印刷厂, 他们主要接的是上级下达的政治宣传任务、文件汇编或者少量文艺书籍的印刷, 像你说的这种自发性的、小批量的科普册子, 他们接不接,以什么形式接,是个问题。” 李明分析道:“可能需要走‘计划外印刷’的流程,或者挂靠到某个单位,比如你们部队的宣传科,或者地方的卫生局、科技站的名下,以单位宣传材料的名义去申请,这样会容易很多。” 陆知行:“明白,那就以我们部队宣传科的名义,用于‘拥政爱民、普及科学知识’的活动,这样你看可行?” “这个名义好!” 李明立刻赞同: “部队支援地方建设,这符合政策,你让你们宣传科出个简单的说明函,盖上章,然后就是费用问题, 这种小批量的活,印刷厂可能会按‘工本费’来核算,包括制版费、纸张费、印刷费和装订费,具体多少钱, 得看你们要印多少册,用什么纸张,黑白还是套色,装帧要求高不高。” “初步想法是,印一千册,普通书写纸稍厚一点的就行,图画是黑白,文字也黑色,单色印刷即可,装订简单,结实耐用为主。” “嗯,这样成本能控制下来。” 李明在心里估算了一下: “这样吧,知行,我这两天正好要去印刷厂协调我们宣传部的一个宣传画印刷事宜,我顺便帮你问问,像你这种要求的册子,具体怎么个办法,大概需要多少费用,问清楚了,我打电话告诉你。” “太好了,老李,麻烦你了!”陆知行真诚地道谢。 “嗨,跟我还客气啥!你这是做好事,普及科学知识,利国利民!等我消息!” 李明爽快地答应下来。 放下电话,陆知行打算明天就抽时间跟宣传科沟通,先把名义上的事情落实。 陆知行走到云华身后,目光落在宣纸上。 语气随意: “今天在山上有遇到什么人吗?” 云华笔下未停,轻轻‘嗯!’了一声: “遇到了!” 陆知行听得心头一紧: “什么样的人?见过?还是陌生人?” “五个男人,没见过,不过不用担心,他们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十天里,他们出不来。” 云华声音缓缓。 陆知行一颗悬着的心,忽然就定了。 他的姑娘从来都不是需要他时时护在羽翼下的娇花。 不过,唐晓燕那样一个品行有失的人。 不配做医生。 伸手,将云华耳边一缕碎发别到耳后。 掌心抚过她细腻的脸颊。 “没事就好,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情,告诉我。” “好!” 市里。 “真是晦气!” 唐晓燕穿着半高跟的皮鞋,踩着湿滑的路面,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低声咒骂了一句。 每走一步,膝盖的伤处就传来一阵刺痛。 冷风吹在她湿漉漉的裤腿上,寒意直往骨头缝里钻。 唐晓燕拒绝了王学文送她。 就他那辆破自行车,也好意思开口说送她! 可这个时间点,又是饭后的光景,街面上空荡荡的,竟一时半会儿找不到车。 更让她崩溃的是,路过一个积水未干的路口时。 一辆卡车呼啸而过,丝毫没有减速。 车轮碾过水洼。 溅起半人高的泥水浪花,劈头盖脸地浇了她一身! “啊!” 唐晓燕的尖叫声划破了街区的宁静。 她此刻的模样,简直比路边的乞丐好不了多少,新溅上的泥点覆盖了旧的泥污。 头发湿哒哒地贴在脸颊上。 精心描画的妆容也花了,整个人狼狈不堪。 气得她浑身发抖。 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 她唐晓燕,何曾受过这种委屈! 最终,她几乎是拖着一条腿,带着满身的泥泞,终于回到了自己家。 院子里静悄悄的,父母似乎还没回来。 唐晓燕掏出钥匙,迫不及待地想冲进浴室洗掉这一身的污秽和倒霉气。 钥匙插进锁孔,用力一拧。 纹丝不动! 再拧,还是不动! 她以为是拿错了钥匙,借着门口昏暗的光线仔细辨认,没错啊! 难道是锁坏了? 唐晓燕焦躁地用力拍打着门板,里面毫无回应。 就在她几乎要绝望的时候,对门的邻居被惊动,探出头来,看到她这副尊容,吓了一跳: “哎哟,这不是晓燕吗?怎么弄成这样? 你爸妈没跟你说吗? 下午街道来人检修线路,说是咱们这几户的电闸有点问题,临时给换了新的锁芯,新钥匙放在你家门口脚垫下面了。” 唐晓燕闻言,掀开脚垫。 果然看到一把崭新的钥匙孤零零地躺在那里。 打开门,屋内一片漆黑。 她摸索着去按墙上的电灯开关,按了几下,灯毫无反应。 她这才想起邻居说的检修线路。 家里停电了! 黑暗中,她踩着冰冷的地板,凭着记忆摸索着走向浴室,只想尽快清理自己。 脚下不知绊到了什么。 一个趔趄,差点再次摔倒。 好不容易摸到浴室门口,拧开水龙头。 没水。 唐晓燕呆呆地站在漆黑、冰冷、没有一滴水的浴室里,看着镜子里那个模糊不清、狼狈如鬼的身影。 终于彻底崩溃,靠着墙壁滑坐在地上,压抑地哭了起来。 与此同时,王学文的回家路也同样坎坷非凡。 他与唐晓燕分开后。 同样满腹憋屈和晦气。 他扶着摔坏了一条腿的眼镜、镜片上布满污痕的眼镜,深一脚浅一脚地往自己租住的筒子楼走去。 那地方在城西,环境嘈杂,与他市医院医生的身份颇有些不符。 但他一个从农村考学出来的。 无根无基,能在城里站稳脚跟已属不易。 王学文失魂落魄,没注意脚下。 直接踩进了一个被偷了井盖的下水道口,整条腿陷进去,臭气熏天的污水瞬间淹到了他的大腿根! “我操!” 王学文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 连滚带爬地把腿拔出来。 那股难以形容的恶臭几乎让他当场呕吐。 裤子彻底毁了。 湿漉漉、臭烘烘地贴在身上,在寒冷的夜里,冻得他牙齿直打颤。 他一瘸一拐。 只想快点回到那个虽然狭小但至少可以遮风挡雨的窝。 好不容易捱到筒子楼楼下,眼看着就要到单元门口了,不知哪家缺德,从楼上窗口泼下一盆脏水。 精准无误地浇了他一个透心凉! 第113章 百货大楼 王学文僵在原地。 冰冷的水珠顺着他稀疏的头发往下淌,流进脖领子里。 他仰起头,想破口大骂,却连个鬼影子都没看到,只有几个黑漆漆的窗口,像嘲讽的眼睛。 他哆嗦着,如同落汤鸡般摸上昏暗的楼梯。 楼道里堆满了杂物,光线极差。 他心里窝着火,脚下步子重,一不小心踢到了一个不知谁放在那里的破花盆,脚趾传来钻心的疼痛。 疼得他倒吸冷气,抱着脚单腿在原地跳了半天。 终于,他摸到了自己位于走廊尽头的那个小房间。 掏出钥匙开门。 钥匙却‘咔吧’一声,断在了锁眼里! 王学文看着手里那半截钥匙柄。 又看着牢牢嵌在锁孔里的另外半截,整个人都傻了。 他徒劳地用指甲抠了几下。 那半截钥匙纹丝不动。 夜风顺着破旧的楼道窗户吹进来,吹在他湿透、冰冷、散发着恶臭的身上。 他再也忍不住。 一拳狠狠砸在冰冷的铁门上。 发出‘咚’的一声闷响。 却只换来指骨一阵剧痛。 王学文无力地顺着门板滑坐在地上,感受到的不仅是身体的寒冷和疼痛,更有一种被整个世界抛弃了的、深入骨髓的凄凉和绝望。 这一夜,对于唐晓燕和王学文而言,注定是漫长而难忘的。 京城军区大院。 吴彩云裹紧棉袄,踩着半化的积雪快步往家走,脸上还挂着从周墨韵那儿带回来的热络笑意。 可门一关,那笑意就凝成了冰。 余老五见她回来,抬了抬眼皮: “探出啥来了?” 吴彩云把棉袄往门背后一挂,一屁股坐在床沿上。 声音压得低低的: “邪门得很!周墨韵那张脸,你是没瞧见,嫩得能掐出水来! 哪像四十多岁的人? 我问她用啥雪花膏,她说用的是普通的蛤蜊油,谁信呐!” 余老五慢悠悠喝完一口茶,眯着眼笑了笑: “急什么?这家人肯定是吃了什么宝贝,没事儿,咱们不急,猫捉老鼠还得先耍耍呢,迟早能弄清楚。” “我能不急吗?”吴彩云一想到周墨韵那张白里透红的脸,心里的嫉妒就像野草般疯长:“都是一样吃供应粮的,凭啥她就...” 余老五摆摆手打断她: “明儿个你再去找她,多套套近乎,女人家的事儿,还得你们女人来,陆老爷子那边口风紧得很。” “知道了!” 这一夜,吴彩云翻来覆去没睡好,眼前总是晃着周墨韵那张愈发娇艳的脸。 还有陆观砚那挺直的身板。 再听着余老五震天响的打鼾声。 吴彩云心里不是滋味儿。 第二天一早,吴彩云吃过早饭,换上笑脸,敲响了周墨韵家的门。 “墨韵妹子,今儿个百货大楼新到了一批上海产的毛线,陪我去瞧瞧呗?”吴彩云亲热地挽住周墨韵的胳膊:“你眼光最好,上回挑的那块布料,我们老余都说好看!” 周墨韵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笑了笑: “我哪会挑什么...” “你可别谦虚!”吴彩云打断她:“咱们大院谁不知道你最会打扮?” 周墨韵不想去。 可架不住吴彩云那张嘴。 最终,还是被吴彩云半推半就地拉出了门。 两人坐着公交车来到百货大楼。 大楼里人头攒动,暖烘烘的空气里混杂着雪花膏和布匹的味道。 吴彩云先是拉着周墨韵在布料柜台前驻足。 拿起一块灰蓝色的毛呢布料在周墨韵身上比划: “妹子,你帮我瞧瞧,这颜色做件外套合适不?” 周墨韵仔细端详片刻,轻声说: “这颜色显老气,不如旁边那块浅灰的衬人。” “还是你眼光毒!”吴彩云立即对售货员说:“就要那块浅灰的!” 接着她们又逛到文具柜台,吴彩云说要给侄女买支钢笔。 周墨韵细心挑了一支英雄牌钢笔。 还叮嘱要试试笔尖是否流畅。 逛了约莫一个小时。 吴彩云拉着周墨韵在一个柜台前停下脚步。 玻璃柜台里摆着几条新到的羊毛围巾。 有枣红的、藏蓝的、浅紫色的还有一条橘红色的。 “这条怎么样?”吴彩云指着那条橘红色的围巾问。 周墨韵俯身细看,围巾是纯羊毛的,颜色很正,忍不住赞叹: “这颜色好,衬肤色。” 吴彩云二话不说就掏钱买了下来,顺手把包装好的围巾塞进周墨韵随身带的布包里: “你先拿着,我系下鞋带。” 回去的路上,两人有说有笑的,等回到大院,已是傍晚时分。 两人在岔路口分开。 周墨韵回到家,正要掏钥匙开门,摸到包里那个硬纸盒。 这才想起吴彩云买的围巾还在自己这儿,赶紧转身往余老五家跑去。 远远就看见吴彩云正站在院门口和邻居聊天,声音洪亮: “你还别说,墨韵妹子眼光就是好,挑的东西样样精致!这有文化的人就是不一样。” 见周墨韵急匆匆跑来,吴彩云笑着迎上前: “咋了妹子?落啥东西了?” 周墨韵喘着气,从布包里取出围巾: “你买的围巾,忘在我这儿了。” 吴彩云却不接,反而把围巾往周墨韵怀里推: “没忘,这就是给你买的!今天多谢你了,你给挑的那几样礼物,我特别喜欢, 那是我给娘家小侄女买的,等周末就给她送过去,这是给你的谢礼!” 周墨韵愣住了,连忙推辞: “这怎么行?羊毛围巾多贵啊!” “收着吧!”吴彩云按住她的手,对一旁的邻居笑着说:“您给评评理,墨韵妹子陪我逛了一下午,我表示表示不应该吗?” 邻居笑着附和: “应该应该!墨韵你就收下吧,彩云一片心意。” 两人你来我往的推拒了好几次。 吴彩云就是不收。 周墨韵推辞不过,只好收下,心里琢磨着回头给彩云婶子送点什么好呢。 等周墨韵走远后。 吴彩云脸上的笑容渐渐淡去。 她望着周墨韵远去的背影,眼神复杂。 这条围巾。 不过是她放出的第一个饵。 接下来的日子里,吴彩云隔三差五就给周墨韵送些小礼物,有时是一盒雪花膏,从海上那边买回来的。 有时是一盒巧克力,那可是难得的东西。 拉着周墨韵逛街,逢人便夸: “你们看墨韵妹子这皮肤,是不是越来越好了?” “要我说啊,咱们大院就数墨韵妹子最有气质!那些小年轻都赶不上。” 女人们围着周墨韵。 七嘴八舌地夸赞着她的变化。 周墨韵起初还很不自在,但时间一长,在众人的赞美声中,她也渐渐放下了戒心,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 有时夜深人静时,她也会对着镜子端详自己的脸,手指轻轻抚过光滑的肌肤。 跟丈夫陆观砚也恢复了夫妻生活。 还特别的和谐。 这让周墨韵每天的日子别提有多舒心了。 唯一让周墨韵牵挂的就是儿子陆向东。 那孩子也不给家里来个电话。 她想自己儿子了。 曲家那边,听说他家姑爷宋淮安出差了还没回来。 曲欢现在身子也沉了。 不是上班就是猫在家里不出门。 周墨韵觉得,曲欢这种情况,应该不会再来缠着向东了。 儿子是不是就可以回家,不用在外面躲上五年。 部队驻地家属院。 云华知道知行在帮自己咨询印发小册子的事情,为了不耽误时间。 云华等陆知行回宿舍后,挑灯夜战。 灵一,灵二,灵三都出来帮忙。 把雪白的纸裁剪整齐。 时间悄然流逝,窗外,一轮下弦月升上中天。 云华放下笔,揉了揉有些发酸的手腕。 三名侍从将云华画好的一一整理。 数了数,加上之前画的,一共是六十三种药材。 这些药材,都是乡亲们不用深入原始森林里面,就能采到的药材。 那些需要冒着生命危险才能找到的珍贵品种,云华没有画。 灵一,灵二侍奉主人洗漱,上床休息。 灵三则是留下来,把已经干透的画一张一张的收起来,用一块干净的蓝布包好,放在桌上。 天色还未大亮,部队驻地的起床号刚刚响过。 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草木清香。 今天云华不用上山放猪。 陆知行也休息半天。 轻手轻脚地洗漱完后,拉开门,直接去了家属院。 陆知行到的时候,云华刚好修行结束,从峡谷里出来。 “今天去市里,早饭去食堂吃。” 等云华梳洗妥当,陆知行拿了一条围巾给云华围上。 云华跟着陆知行出了门。 家属院到食堂不远,路上遇到不少早起打饭的军属和匆匆赶往操场的战士。 见到陆知行带着云华,大家都友善地打着招呼。 云华虽住在家属院。 但白天多数时间在山上。 很多军属只听说过她这个人,但没见过,这会儿都盯着云华瞧。 食堂里热气腾腾,人声鼎沸。 弥漫着馒头、包子、稀饭和咸菜的香气。 每个打饭的窗口前都排着长队,陆知行领着云华找个位置先坐下,自己去排队打饭。 刚起身,就见吴政委提着一个网兜迎面走了过来,网兜里面是几个铝制饭盒,饭盒里装着刚买的馒头和包子。 “带云华来吃早饭,”吴政委笑问,又对云华点点头:“云华同志,食堂这边的饭菜吃得惯吗?” “馒头,包子好吃!”云华站起身,轻声应道。 “坐着坐着,”吴政委摆摆手,又对陆知行道:“听说你们今天要去市里?正好,帮我捎两节电池回来,我家那小子闹着听收音机,没电了。” “行。”陆知行应下。 这时,徐向阳、周红旗几个也端着饭盒过来,在云华对面坐下。 “嫂子好!” 众人七嘴八舌地招呼着。 很快陆知行端了早饭回来。 徐向阳几个都被陆知行端回来的早饭吸引住了。 只见他拿了六个大馒头,六个肉馅儿的大包子,两大碗熬煮浓稠的粥,外加五个煮鸡蛋和一碟咸菜。 这分量? 就老大跟嫂子两人,能吃完? 陆知行神色如常地将几个鸡蛋剥好,其中四个煮鸡蛋都放到了云华的碗里。 云华小口喝着粥,动作秀气。 但吃得并不慢,没一会儿的功夫,三个馒头已经下肚了。 徐向阳几人见了,都暗暗咂舌! 好家伙,瞧着嫂子瘦瘦小小的,这饭量是真不小! 徐向阳偷偷用胳膊肘碰了一下陆知行,压低声音道: “老大,我们几个商量了一下,平时不训练的时候,就带一颗沉石,你觉得咋样?” 说到这里,徐向阳下意识的看向陆知行的衣服:“老大,你不会一直带着吧?” 陆知行眼皮都没抬,喝了口粥,声音不大的‘嗯!’了一声。 “一颗?”何大勇也凑过来,好奇地问。 “两颗!”陆知行言简意赅。 徐向阳几个互相交换了个眼神。 “看来,咱们也得跟老大看齐了,”徐向阳扒拉完最后一口饭,抹了抹嘴:“从今天起,这两颗沉石就长在咱们身上,不取下来了。” 其他几人纷纷点头。 老大已经够妖孽的啦,他们必须迎头赶上。 吃过早饭,天色已经大亮。 陆知行带着云华坐上吉普车。 车子发动,驶出驻地大门,云华坐在副驾驶,看着窗外飞速掠过的山林和偶尔出现的村寨。 陆知行开着车,心里却在盘算。 这次老爷子邮寄过来的东西不少,尤其是大件的,电视机,自行车,甚至收音机和手表都给云华买了。 陆知行思来想去。 大件的就只剩下缝纫机没有买。 “云华,到了市区,咱们先去百货大楼。” 云华问:“你要买东西?” “我想给家里添置一台缝纫机,你觉得行吗?” “缝纫机?就是用来做衣服的机器?” 陆知行点头:“对!” 云华想了想,说:“可以买!” 云华自己不会做衣服,但可以派灵二去学。 有云华在。 车速很快,也平稳,没多久就到了市区。 说起来,云华这是第二次来市里。 上一次是部队驻地那边派车,带着她们那些军属直接去的市医院。 市里的其它地方,云华没去过。 陆知行将吉普车停在街角的梧桐树下。 绕过车前为云华打开车门。 陆知行今日穿的是一套半旧的军装常服,领口的风纪扣系得一丝不苟。 肩线挺括,衬得他身形愈发笔挺如松。 许是常年训练的缘故,那身军装穿在他身上,总比别人多了几分利落硬朗。 站在他身旁的云华,则是穿了一件藏蓝色的春款风衣。 里面穿了一件雪白的衬衣,衬衣外面还有一件薄薄的粉色毛衣。 云华的这一身装扮在灰蓝色的人流中显得格外出众。 乌黑油亮的长发编成一根粗辫子垂在胸前,发梢系着一根最普通的黑色橡皮筋,除此之外,周身再无半点装饰。 可就是这样简单至极的装束。 却越发衬得她眉眼如画,肌肤胜雪。 云华安静地走在陆知行身侧,步履轻盈,不染尘埃。 两人并肩踏入百货大楼。 一个气质冷峻,一个清雅似仙,瞬间便吸引了往来行人的目光。 不少人都下意识地放缓脚步。 悄悄打量着这对品貌非凡的男女。 售货员们也停下了闲聊,目光追随着他们,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通往二楼的楼梯口。 第114章 哑巴女人 卖缝纫机的柜台在百货大楼的二楼东侧。 刚踏上二楼,就见好些婶子大妈围在一个柜台前。 走近了些,就听到一位穿着灰色罩衫、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婶子正对着同伴发愁: “我家老二再过一个月就要结婚,女方家别的没要求,就想添台缝纫机,可这工业券,真是要了命了,找了好些人都没弄到!” 她旁边那位微胖的婶子也点头: “谁说不是呢!我家儿子也结婚,他爸托人问遍了亲戚朋友,这工业券是真不好弄,黑市上价格都快翻三倍了!可孩子结婚是大事,再难,也得想办法弄一张。” 陆知行和云华的到来,让这略显嘈杂的一角静了一瞬。 售货员是个机灵的,目光在两人身上一转。 立刻从柜台后绕了出来。 脸上堆起热情的笑容,声音都拔高了几分: “两位同志,是要买缝纫机吗?” 说完,指向柜台中央最显眼位置的那台,笑着介绍:“新到的蝴蝶牌,上海产的,质量特别好!您看这漆水,这做工!” 售货员话语里的热切。 与方才应对其他顾客时的态度截然不同。 先前抱怨工业券难弄的两位婶子,也止住了话头,眼神在陆知行挺拔的身姿和云华绝美的面容上转了转。 带着几分羡慕。 这通身的气度,一看就不是为几张工业券发愁的人家。 陆知行的目光投向柜台中央那台崭新的缝纫机上。 乌黑锃亮的机身,泛着油润的光泽。 面板上,金色的蝴蝶商标线条流畅,熠熠生辉。 锃亮的针板、灵活的手轮、以及旁边摆放着的那个小巧的机油瓶和一盒五彩丝线,每一个细节都透露出精良的工艺。 售货员见陆知行看得仔细,更加卖力地介绍起来。 语速快得像是在播报: “同志您放心,电机是铜线的,耐用! 针脚可以调节,厚的灯芯绒、薄的的确良都能车!还带一个锁边功能,自己做衣服特别方便!” 她一边说,一边用手帕小心翼翼地拂过机身。 又问:“要试机吗?” 售货员热情地提议,顺手就从柜台下拿出一块准备好的布头:“我给您演示一下,这走线特别稳当,一点不跳针!” 售货员当着众人的面,演示了一遍。 确实不错。 陆知行侧头,低声询问云华: “你觉得咋样?喜欢吗?” 云华视线也落在这台缝纫机上,黑色的面板她喜欢。 点头:“可以!” 售货员见状,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几乎要放出光来。 她知道,这单生意,成了。 这台缝纫机摆在这里有些日子了。 不是没人买。 想买的人多了,可手里没有工业券,想买也买不成。 周围隐隐传来几声低低的议论和叹息。 那两位婶子交换了一个眼神,仿佛在说:“看看人家……” 陆知行对售货员微微颔首,语气简洁: “那就这台。” “好嘞!我这就给您开票!”售货员手脚麻利地转身去拿票据本,声音里都透着轻快。 买完缝纫机,售货员热情地问: “同志,需要帮您搬下楼吗?这东西可不轻。” 陆知行摇头,神色平静道: “不用,我自己就行。” 随后陆知行俯身,双臂一用力。 那台沉重的‘蝴蝶牌’缝纫机便被他稳稳当当地抱了起来。 动作轻松得仿佛只是拎起一个随身的行李。 陆知行侧头对云华温声道: “你先逛一会儿,我把它放到车上去。” 云华点头,目送他挺拔的身影抱着缝纫机,步伐稳健地消失在楼梯口。 陆知行抱着缝纫机刚离开。 先前在旁边挑选、议论工业券难弄的那几位婶子。 目光便齐刷刷地落在了独自留下的云华身上。 那位穿着灰色罩衫、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婶子最先凑过来,脸上带着热切的笑,上下打量着云华,语气里满是好奇: “闺女,刚才那位是你对象?” 云华点头。 “哎哟,可真是一表人才!” 另一位微胖的婶子立刻接话,嗓门洪亮:“瞧那身板,那气度,买这么大件东西眼都不眨一下,是干啥工作的?我看他那气质,可不像是普通工人。” 旁边一个穿着蓝色工装、看起来利落些的婶子用胳膊肘碰了碰说话的人,带着点‘你这都看不出来’的笑意,压低了些声音说: “这你都没看出来?那一身正气,还有走路那架势,一看就是部队里的!是吧,闺女?” 说完,求证似的看向云华。 云华迎着几位婶子探究的目光,再次点头,声音温软: “是,他是部队上的。” 得到肯定的答复,几位婶子脸上顿时露出了‘果然如此’的表情。 眼神里交织着羡慕和赞叹。 “我就说嘛!”灰色罩衫的婶子一拍大腿:“还是当兵的好,对媳妇也舍得!不像我们家那个,抠抠搜搜的。” “关键是人也长得精神啊!”微胖婶子补充道,目光还往楼梯口方向瞟了瞟,仿佛还能看到陆知行离去的背影: “跟画报上走出来似的,跟闺女你站一块儿,真是郎才女貌,再般配不过了!我家老幺要是长得有你这三分的长相,也不愁找不到对象了!” “哎哟,你家小红也不难看啊!” “不难看,给你家柱子当媳妇儿,成不?彩礼钱我都不要,倒贴五十块!” “可别!我家柱子已经有对象了!回头我帮你家小红看看,有没有合适的。” 另一个婶子笑道: “你家小红不难看,就是这体重,你给想想法儿,给她减下来一些,我瞅着要是能减到一百五十斤,找对象就容易一些!” “唉!难啊!” 云华从几位婶子的包围圈里出来,礼貌地对几位婶子笑了笑: “婶子们慢慢看,我先去前面转转。” 说完,便朝前面卖布料和日用品的柜台方向走去。 几位婶子看着她窈窕清雅的背影。 又低声议论了几句。 无外乎是夸赞这对年轻人如何出色,如何登对,语气里满是艳羡。 直到云华走远了,她们才又将注意力转回到那令人发愁的工业券和自家即将到来的婚事上,只是心里,不免又多了几分比较和感慨。 工业券是真难弄啊! 云华在百货大楼里慢慢转了一圈。 目光掠过那些琳琅满目的商品。 鲜艳的的确良布料、锃亮的暖水瓶、摆在玻璃柜台里的雪花膏和头绳。 云华看得仔细,但没想买。 等陆知行放好缝纫机回来,问她: “有看中的吗?” 云华摇头: “没什么要买的,家里都有,倒是听人说这附近有废品站,咱们去那边看看!” “行啊!” 废品站的位置比较偏僻。 藏在一条土路巷子深处。 巷子两旁是低矮的土坯墙,墙上用白灰歪歪扭扭地写着‘破旧立新’之类的标语。 巷子太窄。 吉普车开不进去。 陆知行将车停在巷子口外一片空地上。 两人步行而入。 刚走了几步,就听到巷子里面传来男人粗鲁的咒骂声。 “放手!我叫你放手,听到没有!”一个尖细的男声吼道,声音里充满了不耐烦和狠厉: “死婆娘,你那肚皮要是争气,给老子生个带把的,咱也能多弄点钱! 不知道丫头片子不值钱吗! 生一个是丫头,再生一个还是丫头,你说我要你有啥用! 松开!我叫你松开!” 另一个粗哑的男声也跟着帮腔: “跟这哑巴废什么话!你赶紧的,先把孩子抱走,那边还等着呢!” 云华脚步微顿。 陆知行的眉头也瞬间蹙紧。 两人对视一眼。 加快了步伐。 又往前走了一段距离,拐过一个堆着破箩筐的拐角。 眼前的景象让云华的呼吸一滞。 只见一个年轻女人,头发散乱,衣服裤子上面打满了补丁,跌坐在地上。 脸上、手腕上布满青紫,身上满是尘土。 张着嘴,喉咙里只能发出‘嗬嗬’的、绝望而嘶哑的气音。 显然是个哑巴, 一双手,却像铁钳一样,死死地抱着一个矮壮男人的腿,任凭对方如何挣扎踢打,就是不松开。 那矮壮男人面相凶悍,怀里紧紧抱着一个用破旧襁褓包裹着的婴儿。 婴儿似乎哭累了,只发出微弱的、小猫一样的啜泣。 另一个穿着邋遢工装、身材干瘦的男人,正不停地用脚踹着女人的肩膀和后背,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松开!你给我松开!” 那哑巴女人似乎已经感觉不到身上的疼痛。 手指因为用力而关节泛白。 一双眼睛因为泪水和绝望而布满血丝,当她的目光瞥见走过来的云华和陆知行时,尤其是看到云华那双清澈温和的眼睛。 哑巴女人的那双眼睛里瞬间迸发出一种濒死之人抓住救命稻草般的光芒。 她说不了话,只能拼命地用眼神向云华传递着哀求和绝望。 泪水更加汹涌地滚落下来。 “看什么看!没看过打老婆啊!这婆娘不听话,我教训教训她!”那干瘦男人见有人来,尤其是看到陆知行那一身军装和冷峻的神色,动作顿了一下,色厉内荏地吼道。 但眼神里闪过一丝慌乱。 哑女闻言,猛地摇头,双手抱得更紧,仰起脸,对着云华和陆知行的方向,喉咙里的“嗬嗬”声更加急促,充满了悲鸣。 她空出一只手,颤抖地指向矮壮男人怀里的婴儿,又拼命摆手。 然后再次死死抱住矮壮男人的腿。 抱着孩子的矮壮男人也看到了陆知行。 脸色变了几变,试图挣脱哑女。 陆知行那双锐利的眼睛如同鹰隼般扫过两个男人,最后定格在矮壮男人怀里的婴儿身上。 然后向前迈了一步,仅仅一步,那股久经沙场、不怒自威的气势便压迫性地弥漫开来。 他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冰冷和威严,每一个字都像冰珠砸在地上: “把孩子放下,然后,说清楚!” 那干瘦男人显然是个混不吝的,在短暂的慌乱后。 见陆知行只有一人。 还带着个娇滴滴的小美人。 胆气又壮了几分,梗着脖子,唾沫横飞地嚷道:“关你屁事!你是谁啊!你管我!这是我自家的事情,你管不着!” 说完,又恶狠狠地抬脚去踹那抱着矮壮男人腿的哑女。 “放肆!” 一个清凌凌的声音响起。 云华不知何时已上前一步,站在了陆知行身侧。 干瘦男人被这突如其来的呵斥弄得一愣,待看清是小美人,顿时一乐,手指几乎要戳到云华脸上: “臭娘们儿,关你屁事,走远点!再啰嗦连你一起打!” 他话音未落,那只伸出的手指便被一只铁钳般的大手牢牢攥住。 干瘦男人甚至都没看清陆知行是怎么动作的。 就感觉一股巨力从手指传来,剧痛瞬间席卷全身,整个人不由自主地弯下腰去,发出杀猪般的嚎叫: “疼!疼!疼!你干什么?松开!你凭什么管我家里的事情!” 干瘦男人试图挣扎,却撼动不了分毫。 见挣脱不开,干瘦男人开始嚎叫: “当兵的打人啦!” “来人啦!当兵的打人啦!” 云华眉头微蹙,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冷意。 只见她素手轻轻一扬。 下一瞬,不停嚎叫的干瘦男人,不受控制地向后倒飞出去。 ‘砰!’地一声闷响。 重重地撞在巷子斑驳的后墙上,震得墙灰簌簌落下,瘫软在地。 一时疼得爬不起来。 这突如其来、超出常理的一幕,让那矮壮男人惊呆了,抱着孩子僵在原地,脸上血色尽失。 云华不再看他们。 快步走到那哑巴女人身边,蹲下身,安抚道: “不会有事了!这个孩子会留在你身边长大的!” 哑巴女人抬起满面泪痕的脸,看着云华,眼中的绝望终于被一丝希冀取代。 云华对她温和地点点头,示意她松开手。 等哑巴女人站起身,云华看向陆知行: “知行,报警吧!他把自己的亲闺女卖给别人了!” 抱着孩子的矮壮男人脸色骤变,眼神闪烁。 下意识地将孩子抱得更紧。 后退了半步。 干瘦男人更是如同被踩了尾巴的猫,顾不得手指疼了,声嘶力竭地否认: “放你娘的狗屁!我闺女好好的,我没卖!你哪只眼睛看到我卖闺女了!你血口喷人!” 第115章 麦花和女儿会平安的 哑巴女人不知从哪里生出一股力气,像一头被逼到绝境的母兽。 低吼着扑向矮壮男人。 矮壮男人显然没料到,刚刚还如同破布娃娃般任人踢打的女人会突然爆发出如此力量。 一时愣神。 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 哑巴女人一把从矮壮男人的怀里将那个襁褓夺了回来! 孩子重新回到母亲的怀抱。 似乎感受到了熟悉的气息,微弱的啜泣声渐渐平息。 哑巴女人将孩子紧紧地搂在怀里。 整个身体因为后怕,控制不住地剧烈颤抖着。 哑巴女人低头。 将自己的脸颊紧紧贴着孩子冰凉的小脸,大颗大颗滚烫的泪珠无声地滑落,喉咙里发出那种压抑的、破碎的呜咽声。 矮壮男人反应过来。 下意识就想上前,想把孩子再抢回来,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死哑巴!反了你了!把孩子给我!” 卖孩子的钱他已经收了一部分,那边还等着交人,这到手的钱他可不想再吐出来。 矮壮男人刚迈出一步。 就感觉到一道目光落在自己身上,是那个年纪特别小的美人儿! 她就那样静静地站在那里,身后是破败的石墙,身侧是颤抖着抱紧孩子的哑巴女人。 美人儿的眼神平静。 只是那么静静的看过来,却带着一种无形的、沉重的压力,让他感觉自己所有的肮脏心思都无所遁形。 竟让矮壮男人从心底里生出一股怯意。 迈出去的脚僵在原地。 骂人的话也卡在了喉咙里。 陆知行将这一幕尽收眼底,不再犹豫。 转身,军靴踏在坑洼的巷道上,发出沉稳而急促的声响,大步流星地朝着巷子外走去,身影很快消失在拐角。 巷子里,顿时陷入一种诡异的寂静。 阳光勉强透过两侧高墙的缝隙,投下几束光柱,照亮了空气中飞舞的尘埃。 云华站在原地,身形未动。 干瘦男人如一滩烂泥般瘫在墙根,哎哟哼唧着。 矮壮男人则像是被谁施了定身法,脸色煞白,额头渗出冷汗。 不敢与云华对视。 更不敢再去抢夺孩子,只能焦躁又不甘地时不时瞥向巷口方向。 他想跑,但双腿不听他的。 动弹不得。 哑巴女人紧紧抱着孩子,缩在云华身后。 时间,一分一秒地缓慢流逝。 陆知行走出巷子后。 目光迅速扫过街道,很快锁定了一个设在街角的公用电话亭。 大步流星的走过去,投入硬币,迅速拨通公安局的电话。 言简意赅地说了事件发生的地点和涉案人员。 挂断电话,一秒也未停留。 以最快的速度回到那条巷子。 巷子里的情形与他离开时并无二致,只是气氛更加凝滞。 云华静静地站在那里。 矮壮男人也还站在原地,没敢挪动分毫。 只是眼神愈发焦躁恐慌。 地上的干瘦男人似乎恢复了些力气,尝试爬起来的时候碰到受伤的地方。 又龇牙咧嘴地瘫软下去。 陆知行快步回到云华身边,压低声音对云华说道: “公安很快就来!” 话音刚落,陆知行就感觉到一只微凉而柔软的小手,轻轻探入他的掌心,继而握住了他的手指。 陆知行身形几不可察地微微一僵。 云华极少会主动与他有这样亲昵的接触。 低头,看向两人交握的手。 少女的手纤细白皙,与他长期握枪训练,布满老茧、骨节分明的大手形成鲜明对比。 微凉的触感,如同上好的玉石。 心口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泛起一阵细密的涟漪。 收拢手指,将微凉的手完全包裹在自己的掌心之中。 力道坚定而温柔。 没过多久,巷口传来脚步声。 四名穿着白色警服、戴着大檐帽的公安干警迅速赶到现场。 为首的一位中年公安叫姜成林。 面色严肃,目光锐利,显然经验丰富。 “刚才是谁报的警?”姜成林沉声问道,目光扫过场中几人,在陆知行的军装上停留了一瞬,又落在被云华护在身后的哑巴女人和两个男人身上。 “是我。” 陆知行上前一步,言简意赅地将刚才目睹的情况陈述了一遍。 包括干瘦男人对哑巴女人的殴打。 强行抱走婴儿,要卖掉婴儿的关键信息。 公安干警们闻言,脸色都凝重起来。 两名年轻干警立刻上前,将试图狡辩的矮壮男人和瘫在地上的干瘦男人控制住。 反剪双手,铐上手铐。 “同志,误会!天大的误会啊!”干瘦男人叫赵有田,此刻也顾不得身上的疼痛,扯着嗓子喊冤: “这是我自家婆娘,她叫麦花,不听话我教训教训怎么了? 那孩子是我亲闺女,我抱抱咋了?这哑巴婆娘连话都说不出口,什么卖女儿?没有的事,是他们诬陷我,那个当兵的还打人!你们要抓就该抓他! 他打老百姓!他犯了错误!” 矮壮男人也连忙附和:“是啊公安同志,他们打人!再说了,我跟赵有田是亲戚,出门逛街,怎么就说成是卖孩子呢?没有的事儿!” “闭嘴!”为首的姜成林厉声喝止,目光如电:“是不是误会,回局里说清楚!” 随后,姜成林的目光转向被云华护在身后的哑巴女人身上。 哑巴女人紧紧抱着孩子,身体抖得厉害。 眼神惊恐地看着穿着制服的公安,下意识地往云华身后缩了缩。 云华轻轻拍了拍她的胳膊:“别怕!” 姜成林放缓了语气问:“这位女同志,你能听懂我说话吗?点头或摇头就行。” 哑巴女人怯生生地看着他,犹豫了片刻后,点头。 得亏来的几名公安里面,有一名叫刘雷的年轻人,学过哑语。 经过一番沟通。 这桩令人发指的罪行逐渐浮出水面。 哑巴女人叫麦花,本身就是一个悲剧,她并非天生残疾,而是幼时一场高烧后,因家境贫寒未能得到及时救治,才丧失了说话的能力。 麦花也不是本地人,是七年前被人从北边拐卖到这里的。 卖给了干瘦男人,干瘦男人叫赵有田。 嫁给赵有田的时候,麦花还不到十六岁。 跑过几次,没跑掉。 后来被赵有田拴上了一条铁链子,锁在家里。 赵有田是个好吃懒做、奸猾刁钻的货色。 还嗜赌如命! 家里但凡能换点钱的东西,几乎都被他偷偷拿出去输了个精光。 家徒四壁,穷得叮当响。 粗壮男人名叫张德福,跟赵有田是远房亲戚,更是这桩肮脏交易的中间人。 他专门物色像赵有田这样。 家里穷、生下孩子养不活的家庭。 张德福利用这些家庭养不起孩子又渴望摆脱‘赔钱货’的心理。 给人牵线搭桥,从中牟利。 麦花嫁给赵有田后,接连生下六个孩子。 全都是女儿! 在这个重男轻女思想依旧根深蒂固的年代。 尤其是在这样愚昧贫困的家庭,接连生下女孩,对于麦花这个母亲而言,本身就是一种‘原罪’。 赵有田将贫穷和对没有儿子的怨气。 全都发泄在了这个不会说话的妻子身上。 前头五个女儿,从老大到老五,几乎都是在襁褓中,就被赵有田以‘家里实在养不活’、‘送出去反而还有条活路’的借口。 通过张德福这个中间人。 把自己亲生的女儿,一个一个地全都卖掉了! 卖到了哪里? 卖给了谁?卖给什么样的家庭? 麦花不知道。 每一次失去孩子,对麦花而言都如同剜心剔肺。 她哭过,闹过,甚至以死相逼过,但她一个哑巴,在一个根本不把她当人看的丈夫面前,她的反抗是那样的微弱和无力。 每一次,她都只能在无尽的泪水和绝望中,看着亲生骨肉被丈夫从怀里夺走。 换来几张皱巴巴的票子。 然后很快被赵有田输在赌桌上。 眼下这个被她拼死护住的,是她的第六个孩子,依然是个女儿。 而赵有田,在她还怀着孕的时候,就已经通过张德福找好了‘买家’。 据张德福后来交代。 这些女婴大多被卖往北边一些城市。 那里有些夫妻因为各种原因生不了孩子,又对福利院里那些身体可能存在缺陷或者年纪已经大了的孩子心存顾虑。 宁愿出高价‘购买’刚出生的、健康的婴儿。 他们迷信地认为,这样的孩子才能‘养得住’。 养大了也跟自己亲。 若不是今天云华和陆知行恰好路过,这个刚刚来到人世不久的女婴。 命运将和她那五个不知所踪的姐姐一样。 被亲生父亲当作商品一样卖掉,从此骨肉分离,生死不明。 云华站在麦花身边。 沉默地看着这一切。 阳光依旧无法完全照亮这条阴暗的巷子,但至少,这一次,黑暗被撕开了一道口子。 公安干警将面如死灰的赵有田、张德福,以及抱着孩子、神情依旧恍惚悲戚的麦花一并带上警用三轮摩托车。 麦花抱着孩子突然从三轮摩托车上跳下来,跑到云华和陆知行面前。 对着两人跪倒在地。 拜了三拜。 陆知行赶紧上前把人扶起来。 麦花看着云华,笑了。 等麦花跟警察离开后,狭窄的巷子终于恢复了先前的寂静。 陆知行看向身侧的云华,她静静地站在那里,目光似乎还停留在麦花消失的巷口。 云华知道。 这一次,在警察的帮助下,麦花被送回了自己家。 她和这个女儿会平安的。 “还去废品站吗?”陆知行问。 云华缓缓摇头,收回目光,声音很轻: “不去了。” 经历了方才那样的事情,云华已经没了之前那份探寻旧物的闲适心境。 “那咱们去国营饭店吃饭,也到吃饭时间了。” “嗯。” 两人离开这条巷子,走向停在不远处的吉普车。 陆知行开车,云华坐在副驾驶。 一路都很安静。 云华微微垂着眼睫,不知在想些什么。 陆知行也没有打扰她,只是将车开得越发平稳。 不多时,车子在市区一家规模不小的国营饭店门口停下。 推开那扇厚重的木门。 热闹的气息便扑面而来。 那是国营饭店特有的味道,浓郁的饭菜香、淡淡的油烟味、消毒水擦拭过桌面的气味,以及许多人聚集在一起产生的温热人气。 大堂里宽敞明亮,摆放着十张油光发亮的四方木桌和长条凳。 此时正是饭点,里面几乎坐满了人。 穿着工装的工人、戴着眼镜的知识分子、带着孩子的妇女,大家围坐在一起,边吃边聊, 碗碟碰撞声、交谈笑语声、后厨传来的炒菜滋啦声交织在一起。 形成一种与方才巷子里的死寂绝望截然不同的。 鲜活的人间烟火气。 服务员们,正端着大大的铝制托盘,面带微笑又动作利落地穿梭在各桌之间,上菜、收拾碗盘,偶尔高声回应顾客的催促。 陆知行带着云华,目光扫过大堂,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不一会儿,一个扎着两根麻花辫的女服务员拿着一个小本子和铅笔走了过来: “同志,看看吃点啥?”服务员熟练地报着菜名:“咱们这儿今天供应红烧肉、红烧豆腐、西红柿鸡蛋汤,主食有米饭和包子。” 陆知行直接对服务员说道: “红烧肉两份、红烧豆腐一份、西红柿蛋汤一份,再要两份米饭,大碗的。” 顿了顿,想起云华喜欢吃面食,又补充道,“包子什么馅儿的?” “猪肉白菜粉条馅的,要吗?” “那再来五个包子。” “好嘞!”服务员回答,手里的铅笔飞快地记录着:“你们稍等会儿啊,马上给你们安排。”说完,便转身朝着后厨方向喊了一声。 将写好的菜单夹在厨房窗口的铁丝上,滑过去。 等菜的时候,陆知行将桌上倒扣着的两个白瓷杯翻过来,提起桌中央的铝制大茶壶,给云华倒了一杯温热的茶水,推到她面前。 “喝点水。” 云华回过神,看了他一眼,接过茶杯,轻声说了句:“好!” 云华小口抿着茶水。 饭店里人声鼎沸。 邻桌的工人们正在热烈地讨论着厂里技术革新的事情。 另一桌带着孩子的母亲,正小心翼翼地吹凉勺子里的汤,喂给怀里咿呀学语的孩子。 还有一桌像是出公差的干部,边吃边低声交谈着工作。 第116章 狗窝里有人 红烧肉盛在厚厚的陶碗里。 油亮亮、颤巍巍的,散发着诱人的酱香和肉香味儿。 红烧豆腐色泽金黄,上面点缀着几粒葱花。 西红柿鸡蛋汤红黄相间,热气腾腾,两大碗冒尖的白米饭,颗粒分明。 还有五个白白胖胖的大包子,散发着面食特有的香气。 这些朴实却实在的食物,摆满了小半张桌子。 显得格外丰盛。 “同志,你们的菜齐了,请慢用。” 服务员放下菜,又快步去忙别的了。 陆知行将一碗米饭和一双筷子放到云华面前:“多吃点,不够咱们再要。” 云华点头,拿起筷子。 两人没有多说话,只是在嘈杂的环境中安静用餐。 吃完饭,走出国营饭店。 两人上车。 陆知行握着方向盘,吉普车碾过凹凸不平的碎石路面。 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云华,微微侧头靠着车窗,斑驳的光影透过玻璃,在她淡然的脸上明明灭灭。 “知行,”云华忽然开口,声音不高。 陆知行听到了,询问的眼神看过来: “嗯?” 云华抬起手,指了一个方向,那是一条更为狭窄的胡同。 夹在两排低矮的砖瓦房之间,仅容一车勉强通过。 “咱们从这边走!” 陆知行没有多问,利落地打方向盘,吉普车一头扎进那条胡同。 斑驳的墙壁。 胡同两侧堆积着杂物。 偶尔窜过一只野猫。 车轮碾过路面的声音在狭小的空间里被放大。 云华的视线缓缓扫过两侧。 胡同里弥漫着潮湿的霉味、谁家飘出的淡淡煤烟味,还有角落里垃圾堆散发出的腐败气息。 吉普车缓缓前行了一段,光线愈发昏暗。 云华再次开口,声音短促而清晰:“知行,停一下!” 陆知行一脚刹车,吉普车稳稳停住。 云华的目光看向右前方墙角处。 那里,有一个用破砖头和旧木板勉强搭起来的狗窝,窝顶上盖着半张破烂不堪的油毡布,边缘耷拉了一多半下来。 狗窝门口黑黢黢的,里面没有任何声响,不见狗影,也听不到狗吠。 云华抬手,指着狗窝,声音只在陆知行的耳旁响起: “狗窝里有人!” 陆知行听了,瞬间领会,眼神一凛。 没有丝毫犹豫,轻轻推开车门,动作敏捷而无声,像一只蓄势待发的猎豹。 一步步向狗窝靠近。 脚下是松软的泥土和碎石。 陆知行控制着脚步,避免发出声响。 越靠近,一股混合着动物毛发、粪便和某种难以言喻的酸臭气味就越发浓烈。 直冲鼻腔。 陆知行在距离狗窝两米远的地方停下。 侧耳倾听。 起初,只有风吹过油毡布破洞发出的细微呜咽声。 很快,他捕捉到了极其微弱的、被拼命压抑着的动静。 那是人的身体因为极度恐惧而无法控制地颤抖,牙齿轻轻磕碰,以及布料摩擦砖石的窸窣声。 陆知行又靠近了一些,低声喝道: “出来!”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几乎在陆知行的声音刚落下,狗窝里面就传来一阵窸窣声。 然后,一个瘦小的、蜷缩成一团的身影,如同受惊的幼兽。 极其缓慢地从那片黑暗中蠕动了出来。 当那个身影完全暴露在外面的时候。 陆知行惊住了。 是一个男孩! 孩子头发乱蓬蓬的,沾满了泥和草屑,脸上更是黑一道黄一道的,汗水和污泥混在一起,衣服裤子沾满了泥泞,尤其是裤子,膝盖处磨破了一个洞。 没穿鞋子,光着一双黑乎乎的脚丫。 这个孩子,陆知行第一眼就认出来了。 万万没想到,在这样一个散发着腐臭味儿的狗窝里,竟然藏着李副连长他们多方寻找未果的李学军。 李学军站在陆知行面前,嘴唇干裂起皮,浑身都在不受控制地剧烈颤抖。 “叔!救我!” 孩子的声音是嘶哑的。 “先上车!”陆知行没有犹豫,大手一揽,就将站在狗窝旁、抖个不停的小小身影整个夹抱起来。 将李学军稳稳地送进后座。 关上车门,陆知行脚步迅捷,绕回驾驶座,拉开车门,跳上车。 从抱起孩子到坐进驾驶座,一系列动作如行云流水。 右手推动操纵杆挂挡,左手稳住方向盘,脚下油门毫不犹豫地深踩下去。 车子先是往前开了一段,又往后退回来。 来回几次,把之前在狗窝那里带着急刹留下的印记抹掉。 这才开着车冲出胡同口,汇入主街道。 李学军蜷缩在后座,身体不受控制的依旧颤抖着。 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云华,回头,看着李学军,声音很轻:“别怕!” 仅仅两个字。 李学军一下子就愣住了,连颤抖都瞬间停止。 这个声音…… 他听过的,他记得。 就在他醒来的那个晚上,这个声音曾在他耳边响起过。 李学军挺直了脊背,又是好奇又是欣喜的看着云华,之前的恐惧都没有了。 云华笑吟吟的对着李学军眨了眨眼。 李学军也笑了。 陆知行握紧方向盘,眼神锐利如鹰。 不断扫视后视镜和前方的路况,绕了好几圈,确保没有可疑的车辆或人员跟踪。 这才往城东的派出所开过去。 陆知行他们离开后,约莫半个小时左右,李学军藏身的那条胡同里来了七八个男人。 为首的人正是宋淮安。 俊朗的脸上一片阴沉。 几步冲到狗窝,目光如钩,盯着黑黢黢的洞口察看。 一名手下把一根长长的木棍捅进狗窝,搅动了好几下。 手下回头看着宋淮安:“主任,人跑了!走了没多久,您看这脚印,还很新鲜!” 所有人的视线此时都聚焦在狗窝的入口处。 那里有几个清晰的、凌乱的小脚印,旁边的泥土也有明显的蹭刮痕迹,与周围积年的尘土截然不同。 宋淮安蹲下身,戴着白手套的手指抹了一下那处新鲜的泥土痕迹。 眼神瞬间阴鸷得能滴出水来。 来晚了一步! 宋淮安猛地站起身,目光锐利地扫过空无一人的胡同。 随后就注意到了地面上的车辙印。 只是这些车辙印很乱。 “有车刚走!”宋淮安咬了咬牙。 旁边一个心腹凑近,低声问:“主任,那孩子难道躲进那辆车里了?” 宋淮安闻言,眉头紧锁,盯着那轮胎痕迹,眼神变幻不定。 几秒钟后,宋淮安的脸上闪过一丝混合着轻蔑和烦躁的神色。 “应该不会,那孩子这里有问题!” 宋淮安用手指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脸上是毫不掩饰的嫌恶:“他是个傻的,脑子不够用,被吓坏了,只会往狗窝这种犄角旮旯里钻,哪有那个机灵劲儿,懂得在半路拦陌生人的车?” 宋淮安越说越觉得自己的判断没错。 在他眼里,李学军就是一个智力低下、可以随意拿捏的傻子。 绝不可能有那胆量拦车的。 “那他……”手下有些迟疑。 宋淮安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线索在这里断了,孩子不见了,必须尽快找到新的方向。 宋淮安的大脑飞速运转,排除着各种可能性。 忽然,他眼中精光一闪。 “医院!”他斩钉截铁地说道:“一个傻子,受了惊吓,无路可走的时候,只会凭着本能往他认为‘安全’或者熟悉的地方跑!他肯定是想办法跑回医院去了!” “走!去医院!”宋淮安一挥手,脸上重新布满了寒霜:“就算把医院翻个底朝天,也要把人给我找出来!” 市医院。 医院里弥漫着消毒水特有的清冽气味。 午后的阳光透过走廊尽头高窗的灰尘,在水泥地上投下几块昏黄的光斑。 宋淮安带着人,面色阴沉地穿行在各个病房区。 一番搜寻无果。 李学军如同人间蒸发,这让他心头那股邪火越烧越旺。 宋淮安站在楼梯口,拧着眉头思索下一步行动时,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年轻女子从楼上下来。 正是唐晓燕。 唐晓燕一眼就看到了站在光影明暗交界处的宋淮安。 男人身姿挺拔,穿着合体的蓝色中山装,虽然面带忧色,却更添了几分沉郁的气质。 这人的长相是真的很出挑。 唐晓燕的心不由得轻轻一跳,她记得他。 上次在国营饭店就给唐晓燕留下了深刻印象。 “这位同志,你好,需要帮忙吗?”唐晓燕停下脚步,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欣喜。 宋淮安闻声回头。 眼中的阴鸷在瞬间如同潮水般退去,换上一副恰到好处的、带着些许疲惫和忧虑的神情。 宋淮安已经认出了这个身量高挑,体态匀称,穿着白大褂的女人。 这个女人无疑是漂亮的。 那种美带有攻击性,能瞬间攫取他人的视线。 “你好,真巧,又见面了!”宋淮安微微颔首,带着一种知识分子特有的温雅。 “你这是……找人?”唐晓燕有些疑惑的问道。 宋淮安适时的叹了口气,那叹息声里充满了无奈,但宋淮安没有说出自己的难处,只是眉宇间恰到好处的带着一抹愁绪,笑道: “没事,你忙吧!” “我记得那天你带着一个孩子,那孩子呢?”唐晓燕问。 她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正一步步地走入对方精心编织的陷阱。 “医院人太多,那孩子……没事,我在这里等他!小孩子嘛!到处乱跑是常事儿!” 唐晓燕看着他眉宇间的‘愁容’。 同情心立刻泛滥起来。 “宋同志,你别太着急,我这会儿没事,帮你一起找吧!那孩子是在哪层楼不见的?” “刚进医院没多久就不见了,实话是我现在也不知道他跑到哪层楼了,或许已经跑出医院了也说不定!” 宋淮安轻叹了一声。 唐晓燕听后,回头看了看,又转回头来,看着宋淮安问:“同志,你……你怎么称呼?我让医院广播那边给你广播寻人,你看行不?” 宋淮安微微一笑,笑容温和,从口袋里掏出那本深蓝色封皮、边角有些磨损的工作证,递了过去,语气平稳而真诚: “我叫陈默,耳东陈,沉默的默,同志,十分感谢您的热心,请问您怎么称呼呢?” 唐晓燕接过证件,指尖触碰到略带凉意的塑料封皮。 垂眸细看,只见证件制作精良。 单位栏上清晰地印着‘京城人民出版社’,姓名栏正是‘陈默’二字。 旁边还贴着男人穿着中山装、神情略显严肃的一寸照片。 唐晓燕在心里暗赞。 原来是京城人氏,还是在出版社工作! 难怪谈吐不凡,气质这样儒雅沉稳。 完全不是本地那些毛毛躁躁的小青年能比的。 唐晓燕将工作证双手递还,脸上不自觉地飞起一抹红晕,声音也放柔了几分: “陈同志,您太客气!我是这里的医生,唐晓燕,你叫我晓燕就行!” 唐晓燕主动报上姓名,随后理了理白大褂的下摆: “那我这就去广播室帮您问问,看有没有人见到那孩子。” “多谢!”宋淮安接过证件,妥善收好,再次道谢。 眉宇间凝聚着恰到好处的忧虑与感激。 唐晓燕脚步轻快地走向广播室,一路上,脑海里都回想着男人温和的笑容和那口好听的普通话。 很快,医院各处的喇叭里便响起了寻找‘一名约十二岁,名叫学军的男孩’的广播声。 声音在空旷的走廊和病房区回荡,引起了一些病人和家属的窃窃私语。 宋淮安站在原地,看似焦灼地等待着,耳朵却敏锐地捕捉着周围的动静。 眼神不动声色地扫视着每一个可能藏匿的角落。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广播重复了几遍,最终沉寂下来。 没有任何人带着孩子前来,也没有任何有效的反馈信息。 宋淮安脸上的‘忧色’更重,他抬手揉了揉眉心,显出一副心力交瘁的模样。 没过多久,唐晓燕从广播室回来,脸上带着歉意和无奈: “陈同志,广播已经播了好几遍,也问了一些护士和病人,都说没看到符合描述的孩子。您看这……” 宋淮安深吸一口气,努力挤出一个宽慰对方、又略显疲惫的笑容: “没关系,已经非常麻烦您了,唐医生,可能孩子已经不在医院了,我去别处再找找。” 唐晓燕不想这么快就跟男人分开。 想了想,问:“陈同志,你吃过午饭了吗?” 宋淮安苦笑着摇了摇头,声音带着一丝沙哑: “从早上找到现在,一直没顾得上,没事,我等下出去随便对付一口就行。” 第117章 换子 “那怎么行!”唐晓燕几乎是脱口而出:“空着肚子怎么有力气继续找孩子?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再说,外面国营饭店这个点也差不多歇灶了,您上哪儿吃去?” 顿了顿,唐晓燕落落大方地发出邀请: “您要是不嫌弃,就在我们医院食堂吃吧!虽然比不上外面的馆子,但饭菜还算干净、热乎,我正好也还没吃,带您过去,也省得您人生地不熟地乱找。” 宋淮安闻言,脸上适时地露出欣喜和感激交织的神情,他微微颔首,语气真诚: “这怎么好意思再麻烦唐医生您呢?太打扰了。” “不麻烦,举手之劳而已!食堂就在后面,跟我来吧!找人也不急这一时!” 唐晓燕嫣然一笑,转身在前面引路。 她那明艳的脸上因这抹笑更添了几分生动。 白大褂下摆随着步伐轻轻摆动。 宋淮安跟在她身后半步的距离,目光掠过她挺拔而窈窕的背影,眼底深处闪过一抹阴沉。 医院食堂,宽敞但简陋。 白色的墙壁有些地方已经泛黄剥落,木制的长条桌椅摆放得还算整齐。 但桌面上布满了岁月的划痕。 空气中飘散着大锅菜特有的、混合着油盐的味道。 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护士和部分病患家属来来往往,餐具碰撞的声音和嘈杂的人声交织在一起。 唐晓燕热情地帮着打来饭菜。 主食是粗糙的米饭,菜是没什么油水的炒青菜和一点点带着肥肉的炖土豆。 宋淮安接过饭菜,转身,小心翼翼的挡在唐晓燕前面,穿过略显拥挤的过道。 来到一张靠窗的空桌子旁。 “就坐这里吧!”宋淮安回头对唐晓燕说道。 唐晓燕就紧跟在宋淮安身后,宋淮安这么一转身,两人之间的距离就更近了。 唐晓燕面色微热的接过盛着炖土豆汤汁的饭盒。 也许是心里紧张。 也许是地面刚被拖过还有些湿滑。 唐晓燕脚下一个趔趄。 手中的饭盒猛地一歪,眼看盛着炖土豆汤汁的那个饭盒就要脱手飞出,滚烫的汤汁即将泼洒到她自己的手臂和身前! “啊!”她短促地惊叫一声,吓得闭上了眼睛。 就在这电光石火之间。 一只沉稳有力的手迅捷地伸了过来,稳稳地托住了即将倾覆的饭盒底部。 另一只手则轻轻扶了一下唐晓燕的胳膊。 帮唐晓燕稳住了身形。 动作快得几乎只是一瞬。 唐晓燕惊魂未定地睁开眼,只见宋淮安不知何时已经站到了她面前。 神色平静,仿佛只是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将救回来的饭盒轻轻放在桌上。 “小心地滑。” 宋淮安的声音温和,带着安抚的意味。 随后自然地收回了手。 举止得体,没有丝毫逾矩。 “谢……谢谢陈默同志!” 唐晓燕脸颊绯红,心脏砰砰直跳。 一方面是后怕。 更多的是对宋淮安刚才那敏捷身手的感激与悸动。 在她看来,这个男人不仅气质出众,还沉稳可靠。 印象分瞬间又拔高了一大截。 两人坐下开始吃饭。 宋淮安吃得斯文,即便是在这样简陋的环境里,也保持着一种良好的仪态。 吃饭期间,也不冷场,宋淮安主动挑起话题。 并没有刻意炫耀,但言谈间引经据典,无论是时政要闻、文学历史,甚至是一些医学常识,他都能信手拈来。 侃侃而谈,见解独到。 语气更是从容不迫。 唐晓燕听得入了迷,她只是个地方小城的医生,何曾接触过如此‘学识渊博’的人物? 感觉跟宋淮安认识后,仿佛打开了一扇通往更广阔世界的大门。 唐晓燕的眼睛里充满了崇拜的光芒。 “陈默同志,您懂得真多!” 唐晓燕由衷地赞叹,忍不住试探着问:“对了,您之前带着的那孩子,他是?” 宋淮安放下筷子,脸上适时地浮现出一种复杂的情感。 “那孩子,叫林学军,”宋淮安的声音低沉,带着一种引人入胜的叙事感:“说起来,也是个苦命的孩子,他是我一位老战友的独子。” 顿了顿,宋淮安似乎在斟酌语句,也更像是在观察唐晓燕的反应。 “我那位战友,早年牺牲了,孩子他妈受了刺激,身体一直不好,也没法好好照顾他,这孩子可能是遗传,也可能是小时候受了惊吓,这里,”宋淮安指了指自己的头。 眼神里充满了‘怜悯’,继续说道:“孩子的反应比别的孩子慢,用老话讲,就是个‘傻孩子’。” 这番说辞,他早已打好腹稿,将一个为国捐躯的战友、一个可怜的病弱母亲、一个无辜痴傻的孤儿形象勾勒得淋漓尽致,极容易引发同情。 “一年前,孩子在家乡走丢,家里人都急疯了,到处都找不到,我这次来这边出差, 也是碰巧,没想到竟然在街上遇到了他! 我当时真是又惊又喜,赶紧给他家里打了电话报平安, 他妈妈在电话那头哭得不行……” 宋淮安语气真挚: “我原本打算,这边事情一办完,就亲自把他送回去,交到他妈妈手里, 也好了却我一桩心事,告慰战友在天之灵, 可谁成想……这孩子,可能是在外面野惯了,怕回去被管着,也可能是我对他了解的不够,没有好好照应,趁我没注意,他又跑出去了!唉!” 宋淮安重重叹了口气,眉头紧锁,将一个尽心尽力却遭遇意外变故的‘好心叔叔’形象演绎得入木三分。 唐晓燕听得眼圈都发红。 她完全被这个故事打动了,心里对那个未曾谋面的‘傻孩子’充满了同情。 同时对眼前这个重情重义、信守承诺的宋淮安更是敬佩不已。 “原来是这样,陈默同志,您人太好了!真是个大好人!你也别太担心,这地儿不大,肯定能找到那孩子的!”她由衷地说,然后又好奇地问:“那您在京城出版社……是做什么工作的呀?感觉您懂得特别多,我对这方面不太了解。” 宋淮安微微一笑,笑容温和,带着一种京城文化人特有的气度: “我在出版社工作,主要负责一些文稿的编审。” 在出版社做编审的工作! 对于一个边疆小城的女医生来说,简直是遥不可及、充满光环的单位! 唐晓燕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语气更加崇拜: “负责文稿的编审!天啊,那您岂不是天天都能看到很多文稿?还能跟很多作家打交道?真厉害!” 在唐晓燕的眼中,宋淮安的形象已经完美无缺。 来自京城、出版社工作、学识渊博、重情重义、沉稳可靠、还身手敏捷。 她心底那点朦胧的好感,此刻已经迅速发酵成了强烈的好奇与深深的仰慕。 而这,正是宋淮安想要的效果。 对宋淮安而言,这次任务的目标。 那个智力似乎有些缺陷的少年李学军,其背后牵扯的,是一段深埋在十二年时光尘埃下,混合着人性私欲、战争残酷与命运捉弄的惊人秘密。 他知道的并非全部。 但足以拼凑出那个决定了两家人、两个孩子命运的惊心夜晚。 十二年前的一个深秋。 边境局势如同即将燃尽的引线,一触即发。 大规模的撤退行动已近尾声。 通往边境线的最后通道,成为了生存与覆灭之间一道细若游丝的独木桥。 就在这风声鹤唳的关头。 当地唯一一家条件简陋的野战医院里,一位妇人正经历着女人一生中最重要也是最脆弱的时刻。 分娩! 她的丈夫,林先生身着剪裁考究的便服,在产房外焦灼地踱步。 他眉头紧锁,不仅仅是因为担忧妻儿。 更是因为不断传来的坏消息,最后的撤离窗口正在快速关闭,留给他们的时间。 不多了! 林先生的身份非同小可。 他手中掌握的价值,意味着他必须撤离。 然,妻子的突然临盆,打乱了所有计划。 婴儿的啼哭,产妇的虚弱,在危机四伏的撤退路上。 无异于移动的靶标。 会将他们彻底暴露在危险之下。 当护士将襁褓中那个红彤彤、皱巴巴的男婴抱到林先生面前时,初为人父的喜悦仅仅持续了瞬间,便被冷酷的算计所淹没。 林先生看着虚弱的妻子和孱弱的儿子,再想到前方那条充斥着流弹、盘查和未知险阻的亡命之路。 一个念头如同毒蛇般钻入他的脑海。 带着他们,谁也活不了! 也正是在这时,他的目光,落在了同一间临时产房里。 另一位刚刚生产不久的妇女身上。 这位妇人生下的同样是儿子。 两个婴儿放在一起,同样裹在军绿色的襁褓里,同样闭眼酣睡。 若非极为熟悉之人。 乍看之下几乎难以分辨。 更重要的是,这名妇人的丈夫,听说是个当兵的。 一个极其自私、恶毒,却在林先生看来是‘唯一生路’的计划。 在极短的时间内成型。 “偷梁换柱”。 他神不知鬼不觉地将两个孩子调换! 让自己的亲生骨肉,留在这里,得以活命。 而他们,则可以轻装简从。 抱着换来的孩子,迅速、隐蔽地踏上撤离之路。 那个换来的孩子指不定在关键时刻还能救他们的命。 这个决定,是极端自私与冷酷的。 具体细节已湮没在历史中,宋淮安无从得知。 然而,林先生成功了。 在弥漫着消毒水、血腥气和隐隐硝烟味的医院里,在两个母亲都因生产而精疲力竭、无法仔细分辨的情况下。 两个孩子的命运轨迹,被强行扭转。 当夜,林氏夫妇混入最后一批撤离的核心队伍,成功地穿越边境线,消失在了彼岸。 而他们的亲生儿子,那个刚刚降临人世不久的婴儿,则在懵懂无知中,被留在了那名妇人的家里,被当兵的李远取名李学军。 十二年,弹指一挥间。 海峡对岸,林先生凭借其能力和带过去的价值,在复杂的局面中步步为营。 最终跻身高位,手握重权。 财富与地位日益稳固,但内心深处,那份对亲生骨肉的思念,尤其是当年那不得已的舍弃所带来的愧疚与遗憾。 如同陈年旧伤,在夜深人静时隐隐作痛。 地位越高,往往越发在意血脉的延续和家族的完整。 林先生开始动用潜伏下来的、极其隐秘的渠道,耗费巨大资源,寻找当年留在这边的那个孩子。 那是林先生唯一的、正统的继承人。 当年刚生产完的林夫人,没有休息,被迫撤离,身体亏损。 没能再有孕。 李学军一天天的长大。 原本是一个聪慧的孩子,只因长相跟李远和姜迎春夫妻俩一点相似的地方都没有。 姜迎春起了疑。 加上姜迎春恍惚间记得自己儿子屁股上是有一颗痣的。 但李学军的屁股上没有。 姜迎春越发怀疑,这孩子压根儿就不是自己亲生的。 五岁那年,李学军高烧不退,李远没在家。 姜迎春也回了娘家。 李学军的小姑当时也不过是个孩子,遇到这种情况,也是手足无措,等李远回来,带孩子去医院,已经晚了。 李学军成了个傻子。 经过漫长而谨慎的调查与确认,消息终于通过地下渠道,传递到了林先生的手中。 宋淮安,这个潜伏下来,精于处理此类‘特殊事务’的人。 接到了来自对面的明确指令。 确认并找到十二年前被留在边境线上一个小城市的名叫李学军的少年。 核实其身份。 并将其秘密、安全地护送,回到林先生身边。 宋淮安只知道任务的核心目标和有限的信息。 某位重要人物的亲生血脉,因当年紧急撤离无法带走,遗留在此,如今需寻回承欢膝下。 至于当年‘换子’过程中那赤裸裸的恶意,宋淮安不知情,也无需探究。 在宋淮安这里,李学军不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感有缺陷的人。 而是一件物品,一个任务。 派出所,墙壁上张贴的规章制度和红色标语,在肃穆的气氛中显得格外醒目。 空气中弥漫着旧木头、纸张和淡淡的烟草气味。 接待陆知行他们的,是老熟人姜成林。 第118章 生你养你的这片土地 姜成林的声音尽量放得平缓,他示意负责记录的年轻警察准备好,这才对李学军说道: “别害怕,到这里就安全了,把你知道的,慢慢说给我们听。” 李学军双手紧紧抓着衣角,低着头,一声不吭。 他的眼神慌乱地游移,最后,带着全然的依赖,落在了坐在一旁椅子上的云华身上。 云华迎着李学军求助的目光。 微微颔首,声音含着笑:“知道什么,就说什么,别怕!” 云华开口,李学军紧绷的肩膀稍稍松弛了一些。 深吸了一口气,像是鼓足了巨大的勇气,才用带着颤音的、细微的声音开始叙述: “他们……他们有十几个人。” 李学军努力回忆着说道: “其中一个是领头的,其他人都叫他主任。” 姜成林身体微微前倾,捕捉着每一个字: “主任?他叫什么名字,你知道吗?” 李学军用力地点了点头,这个名字似乎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叫陈默,耳东陈,沉默的默。” 一旁的年轻警察迅速在笔录本上写下‘陈默’二字。 姜成林眼中闪过一丝精光,不动声色地继续引导:“好,他叫陈默,你接着说,他们对你说了什么?” 李学军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双手下意识地绞在一起。 显示出内心在激烈挣扎。 再次抬眼看了看云华,得到她眼神的鼓励后,才像是下定了决心,开口: “他说……”孩子的声音更低了,带着困惑:“他说我不是我爸的儿子,他说我的亲生父母在‘那边’等我,他说我原本姓林。” 这句话如同一声惊雷。 在安静的询问室里炸响。 陆知行瞳孔微缩,与姜成林交换了一个震惊的眼神。 姜成林微微皱眉,片刻后才问: “你有听到他们说什么吗?比如他们聊天的时候。” 李学军摇头: “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他们一开始把我关在一个房间里,窗户都钉死了,后来看我傻乎乎的,什么都不懂,问也问不出什么, 才放松了警惕,让我在院子里活动,我才能找机会跑出来。” 说到这里,李学军抬起头,泪水终于忍不住滚落下来。 混着脸上的污垢,留下两道清晰的痕迹,声音里充满了无助和迷茫: “我想回去找我爸爸,可是那个人说我要是回去,只会给我爸爸带来灾难! 我爸爸会因为我死掉! 我害怕,不敢回去!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爸爸他还要我吗?” 最后这句带着绝望的疑问,压在每个人的心上。 孩子好不容易逃了出来,却不敢回家。 询问室里陷入短暂的沉默。 只有年轻警察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 姜成林面色凝重,他意识到,这绝不是一起简单的拐带或非法拘禁案件。 李学军的身世? ‘陈默’这个名字背后代表的势力? 以及他们试图将孩子带往‘那边’? 所有这一切都让这起案子蒙上了一层极其敏感和复杂的色彩。 陆知行的心情同样沉重。 没想到会挖出如此惊人的内情。 孩子身心俱疲,姜成林叫了一位女警进来,暂时把李学军带下去休息和安置。 李学军不走。 云华起身,跟他一起,李学军才迈步。 陆知行、姜成林两人留在询问室里。 两个男人的面色都是前所未有的凝重。 “这件事你怎么看?”姜成林率先打破沉默,他习惯性地从口袋里摸出烟卷,但看了一眼环境,又塞了回去,手指下意识地敲击着桌面:“这不是普通的失踪或拐带,涉及到那边,太敏感了。” 陆知行明白姜成林的意思。 李学军的身世,就像一颗不知道何时会引爆的炸弹,处理稍有不慎,会影响到孩子和李副连长一家。 “上报吧!再通知李副连长过来一趟,”陆知行沉声道。 看了一眼姜成林,陆知行又道: “孩子找到了,李副连长有知情的权利,至于内情,再等等看!” 姜成林会意,点头: “陆团,你负责向你的上级汇报,并通知李副连长尽快赶来,我这边,先不向市局做专项汇报,这件事,已经不是我们派出所能独立处理的了。” 陆知行‘嗯’了一声。 走到派出所那部老旧的摇把电话前,率先打给吴政委。 电话接通。 陆知行用最简洁的语言,将找到李学军的经过,以及孩子口中透露出的关于‘陈默’这个人、关于李学军原本‘姓林’的身世、以及叫陈默的男人意图将其带往‘那边’的核心信息。 原原本本地向吴政委做了汇报。 电话那头的吴政委。 听完之后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 这沉默本身,就代表了事态的严重性。 良久,吴政委的声音才从电话那头传来: “情况我清楚了,你们做得很好,首先一定要确保孩子的安全,叫陈默的人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李学军现在的身份非常敏感,这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孩子的归属问题, 更涉及复杂的政治背景, 你们现在的任务,是保证李学军的人身安全,在上级明确指示前,对他的保护要提升到最高级别, 我这边立即安排人手过去帮你,派出所那边,请姜成林同志务必做好保密工作, 知情范围严格控制, 关于李学军的最终身份认定以及后续处理,这超出了我们部队或地方公安单一部门的权限,需要更高层级协调决定, 我立刻向上级党委和相关部门汇报此事, 你们原地待命,等待进一步指示!另外,李副连长那边,我亲自说。” “是!政委!坚决执行命令!”陆知行沉声应道。 挂断电话。 陆知行将吴政委的指示转达给姜成林。 气氛更加凝重。 李学军,他的去留,他的身份,甚至他本身的存在,都变成了一个需要谨慎权衡的问题。 首先,是最高级别的保护。 姜成林立刻调整了派出所的布防,将李学军安置在最内部的房间,并加派了绝对可靠的民警看守。 任何无关人员不得靠近。 其次,是严格的保密。 关于李学军的事情列为绝密,仅限极少数核心人员知情。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等待。 等待上级的决策,决定这个被命运捉弄的孩子,最终的归宿。 小小的派出所,仿佛成了风暴眼中暂时平静却又暗流汹涌的孤岛。 每个人都清楚,在上级的指示下来之前,那个化名‘陈默’的人,以及他背后的势力,绝不会轻易放弃。 医院食堂里。 宋淮安依旧是温文尔雅的‘陈默’。 用他恰到好处的风趣和渊博的知识,巧妙地拨动着唐晓燕的心弦。 谈论着京城的人文轶事,偶尔穿插几句对这边风情恰到好处的赞赏。 唐晓燕几乎要沉醉在这种氛围里。 这个男人和她平时接触到的所有男人都不同。 他身上有种举重若轻的从容。 和一种难以言喻的、来自见过大世面的魅力。 她看着他说话时专注的神情。 看着他优雅用餐的姿势。 俊朗的面庞! 心头如同小鹿乱撞, 宋淮安见时机成熟,便不着痕迹地将话题引回正事,他轻轻放下筷子,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忧虑,仿佛只是随口一问: “晓燕同志,你说要是谁在路上碰到学军那么大的孩子,看他呆呆的,一个人,会怎么办?会好心送他回来吗?” 唐晓燕正沉浸在美好的氛围中,闻言不假思索地顺着他的思路想下去。 她微微蹙起好看的眉毛: “如果那孩子真的是这里有问题。” 她用手指轻轻点了点自己的太阳穴,继续道:“捡到他的人,一看这样子,估计也不会想着带回家养,毕竟是负担嘛,他们最有可能……嗯?会把孩子带到附近的派出所!交给公安,最省心也最稳妥。” “派出所?”宋淮安仿佛被点醒,眼中闪过一丝难以捕捉的亮光,他轻轻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语气带着一丝懊恼和恍然大悟:“你看我,真是急糊涂了!光顾着在医院和附近乱找,怎么就忘了最该去的地方是派出所!对!我现在就去派出所那边问问。” 宋淮安立即站起身。 动作干脆利落,却不失风度。 甚至还不忘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块叠得方方正正的干净手帕。 姿态优雅地擦了擦嘴角。 对着唐晓燕,露出一个无比真诚的表情: “晓燕同志,太感谢你了!你真是帮了我大忙!我现在就去派出所问问情况!” 唐晓燕见他如此着急,也跟着站起来,下意识地想开口: “陈同志,我……” 她想说‘我陪你去’。 但话到嘴边,想起下午她还有自己的工作,只得有些遗憾地改口: “我下午还有事,走不开,陈同志,您先去,有什么消息,回头告诉我一声。” “已经非常麻烦你了,不能再耽误你的工作,有消息我一定告诉你。” 宋淮安再次真诚道谢。 随后转身,步履匆匆的离开了食堂。 一出医院大门。 穿过那条还算热闹的街道,宋淮安脸上的急切和温和如同变戏法般瞬间收敛,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冰冷。 他并没有直接前往派出所,而是脚步一拐。 进了医院侧面一条僻静的、堆放着杂物的小胡同。 几乎在他进入胡同的同时。 十几个看似毫不相干的身影,一个在街边蹲着抽烟的小贩,一个靠在墙边看报纸的中年男人,一个推着自行车似乎是在等人的青年…… 仿佛接收到了无声的指令。 不动声色地、从不同方向,迅速向那个小胡同汇聚。 胡同深处,光线昏暗。 宋淮安站在阴影里,刚才在食堂里的儒雅荡然无存,眼神冷得像冰。 他扫视了一眼迅速聚集到眼前的十几名手下。 声音压得极低: “目标可能被带到派出所,立刻分散前往那边!给我盯紧了!如果看到那孩子……” 宋淮安顿了顿,眼中闪过一丝狠厉: “找机会,不惜一切代价,把人给我带出来!” “是!”几人低声应道,眼神瞬间变得同样凶狠。 “行动!”宋淮安一挥手。 十几人立刻如同鬼魅般,再次分散开来。 悄无声息地融入街道的人流中。 从不同路径,朝着同一个目标,城东派出所,潜行而去。 宋淮安则整理了一下衣领,深吸一口气,重新戴上那副温和的‘陈默’面具。 也迈步向派出所走去。 吴政委的电话直接拨通了更高层级首长的专线。 在听完了吴政委关于李学军身世,被挟持经历以及目前敏感处境的详细汇报后。 电话那头也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很快,一次小范围但级别极高的紧急会议在保密线路和特定场所召开。 与会者分析了各种可能性。 将孩子送回其生父身边可能带来的政治影响与风险。 将其交还李副连长家庭可能面临的后续安全威胁与身份尴尬。 以及,这个十二岁孩子自身的意愿和未来。 最终,首长拍板。 定下了基调: “我们斗争的对象,是那些心怀不轨的敌人,不是一个被命运捉弄、心智尚且不成熟的孩子,血脉固然重要, 但养育之恩和个人的选择同样不可忽视,更重要的是, 孩子对这片土地的感情, 情况特殊,孩子的去留,交给他自己决定。 无论作何选择,我们都要做好相应的安排和保障, 记住,前提是必须确保孩子的绝对安全,并且符合国家的整体利益。” 这个决定。 既体现了人道主义的关怀,也蕴含了深远的考量。 命令迅速下达到了陆知行这里。 陆知行挂断电话,深吸一口气,将首长的指示和精神向在场的姜成林、云华以及几位核心的公安同志做了传达。 众人的目光,不约而同地聚焦在了那个坐在床沿上,依旧显得有些不安和茫然的瘦小身影上。 云华缓步走到李学军面前,蹲下身,让自己的视线与孩子齐平。 她的目光平静:“学军,首长们把你的去留交给你自己决定,你自己怎么想?是想去‘那边’,找你血缘上的亲人,还是想留在这片生你养你的土地上? 像你的父亲,李副连长那样,长大后,为国争光?” 第119章 轰开 李学军几乎没有任何犹豫。 他那张尚显稚嫩、带着污迹的小脸,在听到‘像李副连长那样’和‘为国争光’时。 小小的身体瞬间绷得紧紧的,显得异常严肃。 在他简单而纯粹的世界里,谁是真正对他好的人,谁是他心中的英雄,无比清晰。 李副连长虽然在家的时间不长。 但每次回家都会第一时间抱起李学军,摸着他的头哈哈大笑,说我家小崽子又长高了! 还会教他认字。 还给李学军做过一把木头枪。 还有父亲那身让他无比羡慕的军装。 都深深烙印在李学军的心里。 李学军用力点头。 小男孩儿,声音不大,却异常坚定: “云姐姐,我不走!” 他甚至用上了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话: “我生是华国的人,死是华国的鬼!我不走!我……我要像我爸爸那样!为国争光!为国流血流汗,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他口中的‘爸爸’,毫无疑问,指的是李远。 小男孩稚嫩的声音,让在场的人无比动容! 云华看着李学军眼中纯粹而炽热的光芒,抬手,轻轻摸了摸孩子粗糙脏乱的头发。 静默片刻后。 起身,云华走到陆知行身边,用只有他们两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道: “纯粹的信念,比任何聪明才智都更难能可贵,这孩子,根子是正的,好好培养,将来成长起来,会成为你们手里一把最忠诚、最锋利的刀。” 陆知行闻言,心头一震。 云华说的话,他信。 也领会了上级将决定权交给孩子背后的另一层考量。 陆知行走到李学军面前,高大的身躯带着一种无形的压迫感,神情是前所未有的严肃: “李学军,你想好了?决定留下来?为了这个国家?” “我想好了!”李学军挺起瘦弱的胸膛,大声回答。 “好!”陆知行目光如炬,紧紧盯着他的眼睛:“既然你决定留下,并且想成为你父亲那样的人,那,从你做出这个决定开始,你就不再是一个普通的孩子。” 李学军点头。 陆知行继续说道: “还有,你以后,不能再叫李学军这个名字,跟李副连长,也不能再有任何明面上的联系,你的过去,包括你的名字、你的家庭,都必须彻底隐藏起来。” 陆知行的话语如同重锤,敲打在孩子心上。 “从今以后,你的这条命,就是国家的!你的一切,都属于国家!接下来你要走的路,会比你想象得更艰苦,更危险!你,可懂?” 李学军被这一连串严厉的话语震住了。 他还不能完全理解其中的深意。 但他听懂了,从今以后他不能再叫李学军这个名字。 不能再和父亲李远有联系! 李学军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挣扎和痛苦,他最舍不得的,就是那个虽然不常回家,却给了他如山父爱的男人。 李学军抬起头,眼圈泛红。 带着一丝哽咽和巨大的期盼,小心翼翼地问: “那……那我以后还能见到我爸爸吗?” 陆知行看着孩子眼中那几乎要溢出的渴望。 微微动容。 但他知道,此刻绝不能心软。 陆知行回答: “当然能!我向你保证,等你成年以后,成长为一名真正的战士时,我会亲自安排你们见面,但不是现在! 现在,为了你的安全, 也为了你父亲的安全,你必须走,彻底消失!” 李学军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他看了看陆知行,又看了看旁边沉默但眼神给予他力量的云姐姐。 最后,李学军用力抹了一把眼睛,将那快要掉下来的眼泪逼了回去,用尽全身力气,重重地点头: “我……我跟你们走!” 接下来,陆知行先是把李学军的决定打电话告知上级,等上面安排好李学军的去处后。 陆知行和姜成林商量怎么悄无声息的送李学军离开。 等待期间,派出所临时收拾出了一间相对安静的房间。 李学军瘦小的身子坐在硬板床的边缘,背脊挺得笔直,双手规规矩矩地放在膝盖上。 低着头,不言不语。 他想见父亲李远。 但是他知道,现在不行。 为了父亲的安全,他必须走,走得远远的,等他成年后,才有机会见到父亲。 李学军很想哭。 但他极力忍着。 因为他是男子汉。 一位面容和善、年纪稍长的女警察端着一盆温水和干净的毛巾走了进来,手里还拿着一套 新新的蓝色棉布衣裤。 “孩子,来,阿姨帮你擦擦脸,检查一下身上有没有伤,然后咱们换上干净衣服,好不好?”女警察的声音温柔。 李学军没有抗拒,顺从地走过来,抬起头,任由女警察用温热的毛巾,一点点擦拭他脸上干涸的泥污、泪痕和汗水。 温热的触感似乎让他僵硬的身体稍微放松了一些。 女警察仔细检查了李学军的头部、四肢和躯干。 胳膊上有轻微的擦伤,身上有一些青紫,脚上有刮伤,都不严重。 女警察给他擦洗干净后,上药。 李学军换上干净衣服。 派出所外不远处的一条窄巷阴影里。 宋淮安负手而立。 面对唐晓燕时的温和儒雅早已不见,只剩下冷厉。 一个穿着普通工装、眼神却如鹰隼般锐利的汉子快步走到他面前,声音压得极低: “主任,确认了!那辆军绿色吉普车就停在派出所院子里,轮胎上的泥印还很新,我们的人从侧面打听,派出所里面确实有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子,时间、特征都对得上!” 宋淮安眼神骤然一凛,如同淬了毒的冰针。 嘴角勾起一丝冷酷的弧度,带着毫不掩饰的轻蔑: “一个小小的派出所,也想拦住我要的人?不知死活!” 他几乎没有丝毫犹豫,斩钉截铁地下达了命令,声音不高,却带着血腥味: “轰开!抢人!” “是!”那汉子眼中凶光一闪,迅速消失在巷口。 派出所这边,上级已经打来电话,让陆知行一个小时后把李学军安全送到城西。 上面派人过来接他。 正当陆知行,姜成林等人紧张部署一小时后,怎么安全把李学军转移走的方案。 “轰!!!” 一声沉闷却极具穿透力的巨响。 从派出所后方传来! 如同平地惊雷,狠狠砸在每个人的耳膜和心脏上! 紧接着,是砖石垮塌的哗啦声。 以及地面传来的明显震动! 强烈的冲击波甚至让前院办公室窗户上的玻璃都嗡嗡作响。 墙壁和天花板上被震松的灰尘扑簌簌地往下掉。 瞬间弥漫在空气中。 “来得这么快!是后墙!”姜成林脸色剧变,拔出腰间的配枪。 谁都没想到这些人的行动如此迅猛、如此猖狂嚣张! 竟然敢直接用爆炸物攻击公安机关! 陆知行瞳孔微缩。 对方的果决和狠辣也超出了他的预估。 看向身旁的云华,眼神交汇间,无需多言。 上前一步,用力地抱了抱云华。 在她耳边快速而低沉地说道: “我去外面守着!别担心,我不会让你们有事的!” 云华依偎在男人怀里,清冷的眸子迎上他的目光,点头: “注意安全,我会看好学军的!你放心!” 陆知行松开云华。 迅速从腰间贴身的内袋里,取出那两颗沉石塞到云华手中: “拿好!” 两颗沉石一离身,陆知行只觉得浑身轻盈,眼神锐利如即将出鞘的利刃。 不再迟疑。 跟上姜成林冲了出去。 姜成林留下三名公安持枪守在门外。 陆知行和姜成林带着剩下的八名公安,分成两组。 一组守着派出所前院,一组奔至刚刚传来爆炸声的后院。 烟尘尚未完全散去。 几道如同鬼魅般的身影,已经利用后墙被炸开的缺口,敏捷地突入了派出所后院! 这些人衣着混杂。 有的穿着洗得发白的粗布工装,膝盖和手肘处打着深色的补丁,像是刚从某个厂房下班的工人。 有的则是一身靛蓝色的土布衣裤,裤腿高高挽起,脚上踩着沾满泥巴的解放鞋,活脱脱是附近田间地头的农民模样。 但动作都出奇地统一和迅猛。 翻越墙头时,不是笨拙地攀爬,而是如同猿猴般轻盈借力,落地无声。 越墙后,迅速寻找掩体。 整个过程干净利落。 移动时,身体保持低姿态,步伐迅捷而诡异。 充分利用院内的每一个障碍物,绝不在开阔地带多做停留。 更令人心悸的是他们的眼神。 那是一种漠视生命的凶狠! 目光扫过严阵以待的公安民警时,没有恐惧,没有犹豫,只有赤裸裸的杀意和完成任务的无情。 他们手中持有的武器,清一色的,都是在这个年代堪称顶级的装备! 乌黑锃亮的枪身,流畅的线条,绝非民间土造或部队淘汰的老旧货色可比。 这批人,常年在危机四伏的边境线上活动。 在枪林弹雨和刀口舔血中讨生活。 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亡命之徒。 他们的第六感和对危险的直觉,早已被开发到了极致,对于杀气的感知,对于战场态势的瞬间判断,以及身体在危机下的本能反应速度。 都远非普通公安干警可比。 “砰!砰!砰!” 枪声瞬间爆响,打破了街区的宁静! 派出所外围,零星的交火已经展开! 一名公安刚探出身试图瞄准,对方几乎在他露头的瞬间就预判了目标位置。 陆知行一把将人拽到掩体后面。 一颗子弹擦着公安的帽檐飞过。 打在身后的墙壁上,溅起一串火星! 另一名公安试图包抄,却被对方一人凭借惊人的速度和诡异的步伐,借助院中杂物的掩护迅速近身。 一记狠辣的肘击配合缴械动作,瞬间就让那名公安失去了战斗力! 这些亡命之徒。 打法刁钻狠毒,配合默契,充分利用环境和身体优势,往往公安民警还没完全瞄准,他们的攻击就已经到了眼前。 派出所的公安们虽然英勇,但无论是实战经验、反应速度还是搏杀技巧。 都与这些职业的边境悍匪存在着明显的差距。 短短几个照面,就有两名公安挂彩,防线压力骤增! 就在一名悍匪凭借精准的枪法压制住两名公安,另一人如同猎豹般扑向吉普车,试图以此为跳板直接冲击派出所主建筑。 一道身影动了! 是陆知行! 卸下两颗沉石的他,速度快得几乎带出了残影! 陆知行没有选择开枪,而是如同融入风中,悄无声息地贴近那个扑向吉普车的悍匪。 在对方脚掌刚刚踏上引擎盖的瞬间,陆知行的手如同铁钳般扣住了其脚踝。 一股巧劲爆发,猛地向下一拽! “咔嚓!”一声。 令人牙酸的骨裂声响起! 那悍匪惨叫一声,庞大的身躯失去平衡。 重重砸在引擎盖上,又翻滚落地,抱着扭曲的脚踝哀嚎不止。 几乎同时,陆知行身体就势一矮。 避开侧面射来的子弹,顺手抄起地上半块被震落的砖头,看也不看,手腕一抖,砖头如同出膛的炮弹般呼啸着砸向那个正在开枪压制公安的悍匪! “噗!”砖头精准无比地砸在那悍匪持枪的手腕上。 伴随着骨头碎裂的声音。 手枪应声落地! 陆知行身形再闪,如同鬼魅般在掩体间穿梭。 他的动作没有任何花哨,简洁、高效、致命! 每一次出手,都必然伴随着一名悍匪的倒下或失去战斗力。 陆知行的存在,像一根定海神针。 瞬间稳住了岌岌可危的防线! 原本被压制得抬不起头的公安们,士气大振,开始在他的策应和掩护下。 进行有效的反击。 然而,宋淮安手下这些人毕竟不是吃素的。 最初的打压过后,他们也意识到了陆知行的可怕。 剩余的人迅速调整战术,不再分散攻击,而是聚集起来,凭借强大的个人能力和凶悍的火力,试图强行突破一点! 战斗,进入了更加惨烈和焦灼的阶段。 派出所小小的院落,此刻却成了生死相搏的战场。 陆知行眼神冰冷。 必须速战速决。 深吸一口气,将自身的感知提升到了极限,准备迎接下一轮更猛烈的冲击。 而躲在暗处的宋淮安,正冷冷地注视着这一切。 寻找着一击必中的机会。 第120章 逆转 就在陆知行凭借鬼魅般的身手连续放倒两名悍匪,试图进一步压缩对方活动空间。 一股极其细微、却冰冷刺骨的寒意。 如同毒蛇的信子,骤然舔舐过他的后颈! 这是一种无数次在生死边缘磨砺出的、对致命危险的直觉感知。 远比视觉和听觉更快、更直接! 几乎在这股寒意升起的一瞬间,陆知行全身的汗毛都倒竖起来。 大脑甚至来不及思考。 身体已经遵循着千锤百炼的本能做出了反应。 房间里跟李学军说话的云华,此时也抬起头,看了一眼陆知行的方向,手指尖上淡金色的光芒一闪而逝。 陆知行整个人的重心猛地向下、向侧后方一沉! 不是简单的下蹲,而是如同被无形巨力拍击,以一种近乎扭曲的姿态,狠狠地向布满碎石和尘土的地面扑倒! 就在他身体与地面接触的一刹那。 一颗灼热的狙击步枪子弹,带着撕裂空气的尖啸。 擦着他刚才站立位置的后心处急速掠过! “噗”地一声,精准地钻入了他身后吉普车的车门钢板,留下一个触目惊心的弹孔。 火星四溅! 子弹带起的强劲气流,甚至刮得陆知行后颈的皮肤一阵生疼! “隐蔽!对方有狙击手!” 陆知行在扑倒的同时。 发出嘶哑的怒吼示警! 他的声音在激烈的枪声和爆炸余音中,清晰地传入了每一个公安民警的耳中。 这声示警,瞬间改变了院内的态势! 所有正在依托掩体反击或移动的公安民警,心头俱是一凛。 没有任何犹豫。 立刻最大限度地压低身体,寻找更坚固的掩护。 厚重的砖砌院墙角落、甚至是之前被炸塌的后墙形成的碎石堆后面,都成了他们紧急避险的地方。 原本还算有章法的反击火力,为求隐蔽,顿时减弱了不少。 姜成林匍匐在墙根后。 脸色铁青,对着身旁的公安民警低吼: “快隐蔽,不要冒头!” 他深知一个隐藏在暗处的狙击手有多么可怕,那意味着他们所有人的活动范围都被极大限制。 暴露即意味着死亡! 而此刻,趴在冰冷地面上的陆知行,心脏在胸腔里沉重而快速地擂动。 刚才那一下,实在是险到了极致! 他甚至能清晰地回忆起子弹擦过时,那灼热的气浪和死亡的气息。 对方的狙击手,绝对是个老手。 选择的开枪时机刁钻狠辣,若非他那种近乎非人的危险感知,此刻已然是一具尸体。 陆知行微微抬起头。 锐利如鹰隼的目光迅速扫过派出所对面的制高点。 那栋三层高的废弃水塔。 宋淮安手下的那批悍匪,显然也接收到了狙击手掩护的信号。 气焰再次嚣张起来。 他们利用公安被压制的间隙,开始更加大胆地移动、射击,试图逼近派出所的主建筑。 子弹‘啾啾’地打在公安们藏身的掩体上。 溅起一连串的火星和碎屑,压得众人几乎抬不起头。 形势,急转直下! 陆知行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他必须想办法打破这个僵局,大脑飞速运转。 目光在有限的视野范围内,搜寻着任何可能破局的线索。 每一秒,都显得无比漫长而致命。 要是有狙击枪就好了,只要有枪,陆知行就有办法把对方那名狙击手干掉。 但是,没有。 一个小城市的基层派出所,配备的基本是手枪,最多有几把老旧的步枪,用于专业狙杀的狙击枪是绝对不可能有的。 没有这样的配置! 宋淮安手下那些经验丰富的亡命徒,敏锐地抓住了狙击手带来的绝对压制这个机会。 他们如同嗅到血腥味的鬣狗。 不再满足于远程对射,而是凭借矫健的身手和强大的火力,呈扇形向派出所主建筑快速逼近! “砰!砰!砰!” 子弹如同疾风骤雨,泼洒在公安们藏身的掩体上。 吉普车被打得叮当作响,火星四溅。 砖石墙垛被削掉一块块碎屑,灰尘弥漫。 强大的火力压制得姜成林和公安民警们难以有效还击,偶尔冒险探身开枪,也因角度和压力而难以命中目标。 反而会立刻招致更猛烈的射击和那名隐藏狙击手的重点关注。 包围圈,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越缩越小。 几名悍匪已经成功突进到距离主建筑门窗不足十五米的地方,他们依托着院内的树木、石墩和那辆吉普车,不断点射,压缩空间。 “陆团!这样下去不行!他们马上就要冲进来了!”姜成林躲在门柱后面,打空了弹夹,一边快速更换,一边对着不远处的陆知行低吼道。 声音带着焦急: “我带人顶上去,跟他们拼了!你找机会带里面的人从侧面突围出去!” 这是要用人命来填。 陆知行背靠着一堵矮墙,眼神冰冷。 他否决了姜成林自杀式的提议。 对方有狙击手在高处虎视眈眈,任何暴露在开阔地的突围行为都等同于送死。 而且,一旦近身混战,对方人数和单兵作战能力的优势将更加明显。 结果只会是全军覆没。 陆知行的目光如同最精密的雷达,扫过混乱的战场,敌人的位置、移动规律、火力间歇、以及可以利用的一切! 他的目光,最终定格在了那辆停放在院子中央、已经被打得千疮百孔的军绿色吉普车上。 油箱的位置。 一个极其冒险,甚至可以说是疯狂的念头,在他心中瞬间成型! “姜队!”陆知行声音低沉而急促:“听我指挥!我数到三,你带着所有人,把所有火力,集中打向我正前方十点钟方向,那个躲在树后的家伙!压制他!不要管其他人!” 姜成林虽然不明白陆知行想干什么。 但此刻也没别的办法。 “明白!”姜成林立刻将命令传达下去。 陆知行深吸一口气,将身体状态调整到巅峰。 他计算着距离,估算着速度,感知着风中那若有若无的、来自高处的致命窥视。 “一!” 公安们握紧了手中的枪。 “二!” 悍匪们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三!” “打!”姜成林一声怒吼! 霎时间,派出所这边的几把枪同时喷吐出火舌,子弹如同泼水般射向陆知行指定的那棵大树,打得树皮木屑纷飞,躲在后面的悍匪被瞬间压制,抬不起头。 几乎就在枪声爆响的同一瞬间,陆知行动了! 他没有选择直线冲锋,而是将身体压到最低,如同贴地滑行的猎豹,以一种令人眼花缭乱的‘之’字形路线。 爆发出卸下‘两颗沉石’后。 身体所能达到的极限速度,目标直指那辆吉普车的驾驶室! “砰!” 高处狙击枪再次响起! 子弹打在陆知行前一瞬掠过的土地上,溅起一蓬尘土! 对方的狙击手反应快得惊人! 但陆知行更快! 更不可预测! 短短二十米的距离,在生死时速下仿佛被无限拉长。 子弹不断追随着他的脚步。 在地上留下一个个弹坑! 下一秒,在所有人惊愕的目光中,陆知行并没有去寻找掩体,而是猛地拉开车门,如同游鱼般钻进了驾驶室! 他要干什么? 开车撞过去吗?这无异于成为一个更显眼的活靶子! 就在众人疑惑之际,吉普车引擎发出一声沉闷的咆哮,却没有向前冲,而是猛地向后倒车!轮胎摩擦地面,发出刺耳的声音! 倒车的方向,不偏不倚,正是那个被炸开的后墙缺口! 这个方向也是敌人涌入最多的地方! 这个疯狂的举动,让正在逼近的悍匪们都是一愣。 而高处的狙击手,显然也因为这出乎意料的移动靶而需要重新调整瞄准镜! 就是这短暂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迟疑! 吉普车在倒出几米后,陆知行猛地一脚狠踩油门,同时双手猛打方向盘! 车身在院子里划出一个惊险的半弧。 车尾携带着巨大的动能,狠狠地、精准地撞向了院子角落的一个消防栓! “轰!!!” 一声沉闷巨大的撞击声响起! 老旧的铸铁消防栓根本无法承受如此猛烈的撞击,瞬间断裂! 积蓄在管道内的巨大水压找到了宣泄口—— “噗!” 一道粗壮无比、如同白色巨龙般的水柱,冲天而起! 带着巨大的力量和轰鸣声,直冲云霄, 然后化作漫天倾盆的水幕,铺天盖地地砸落下来! 刹那间,整个派出所院子。 包括附近的屋顶、街道,都被这狂暴的人工暴雨所笼罩! 能见度急剧下降,到处都是白茫茫一片水汽! 水! 无处不在的水! 高处,那名隐藏在废弃水塔上的狙击手,他的瞄准镜瞬间被迸溅的水花糊住。 视线一片模糊! 他愤怒地试图擦拭,但汹涌的水幕不断拍打在镜片上和高塔周围。 让他彻底失去了目标! 院子里的悍匪们也被这突如其来的‘暴雨’整懵了。 视线受阻,脚步踉跄,火力瞬间减弱。 而借着这水幕的掩护,如同幽灵般从驾驶室另一侧滚出的陆知行,嘴角勾起一丝冰冷的弧度。 现在,猎杀时刻,逆转了! 他的身影在雨雾中变得模糊不清,移动时带起的水花与周围的雨幕融为一体。 难以分辨。 他放弃使用枪械,在这种近距离混战且视线极差的情况下。 冷兵器与徒手格斗更能发挥他的极限优势。 第一个目标,是距离他最近、正背对着他,慌乱地抹着脸上水珠的悍匪。 陆知行如同水中的猎豹。 贴地疾掠,在对方尚未察觉之际。 一记精准狠辣的手刀切在其颈侧动脉上。 那悍匪连哼都没哼一声,直接软倒在地,被哗哗的雨水冲刷着。 水声、雨声完美掩盖了所有的细微动静。 第二个悍匪似乎察觉到了什么。 警惕地转身,枪口尚未调转,陆知行已经如同鬼魅般切入他怀中。 左手格开枪身,右手呈爪,闪电般扣住其咽喉。 猛地发力。 “咔嚓!” 轻微的骨裂声被暴雨声彻底吞没。 他如同在雨中起舞的死神。 每一次闪现,都必然伴随着一名敌人的无声倒下。 陆知行充分利用水幕的遮蔽,利用敌人视线受阻、反应变慢的瞬间。 进行着高效到极点的清除。 院子里的姜成林和公安民警们虽然也被这暴雨浇得睁不开眼。 但他们立刻意识到了这是陆知行创造的机会! “掩护陆同志!”姜成林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大吼道。 宋淮安站在远处的阴影里。 雨水打湿了他的头发和肩头。 宋淮安的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他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手下那些精锐,在那该死的消防水龙和陆知行的双重打击下,如同没头的苍蝇。 一个接一个地倒在地上。 他精心策划的强攻,竟然被如此简单粗暴的方式瓦解了! “撤!” 尽管万分不甘,但宋淮安知道,狙击手失效,手下折损,地形不利。 再拖下去。 等城区的援兵赶到,他们可能全都得交代在这里。 残余的几名悍匪听到撤退的指令。 如蒙大赦,开始借助水幕的掩护,狼狈地向后墙缺口处退去。 京城,军区大院。 陆家院子的外面,响起了一阵敲门声。 周墨韵开的门。 看到门外站着的人,明显愣了一下。 为首的是位头发花白、穿着藏蓝色棉布罩衫的老太太,脸上是刻意端着的姿态。 正是周墨韵的娘家母亲张玉英。 搀扶着母亲的是周墨韵的弟媳妇梁凤霞。 穿着一身崭新的、为了出门才舍得穿的灰色卡其布衣服。 看到周墨韵的时候,梁凤霞脸上堆着笑,眼神却透着一股精明的打量。 最后面,跟着一个年轻的姑娘。 约莫十八九岁。 穿着时下女学生常见的格子外套,两条麻花辫垂在胸前,本该是青春洋溢的年纪,却深深地低着头。 恨不得把脸埋进领口里。 她是周墨韵的小侄女,周思琪。 “妈,凤霞,你们怎么来了?”周墨韵看到娘家人,怔愣片刻后,脸上闪过惊讶。 多年不来往,突然上门,必有缘由。 “墨韵啊……”张玉英一开口,声音就带上了点儿刻意拉长的哽咽。 老太太上前一步,不容分说地拉住周墨韵的手。 那双手粗糙,带着常年劳作的茧子,攥得周墨韵有些生疼。 然而,更让周墨韵不适的是母亲那目光。 直勾勾、毫不避讳地落在她的脸上,从上到下,从光洁的额头到依旧紧致的下颌线,仔仔细细地、近乎贪婪地打量着每一寸皮肤。 第121章 无事不登三宝殿 “妈来看看你!”张玉英嘴里说着温情的话。 视线却牢牢锁在女儿脸上,语气带着一种难以置信的夸张: “你这丫头,几年没见,咋还越活越年轻了呢!这要是走在大街上,妈都不敢认了!这哪像是生过孩子、已经四十多的人呐!” 这直白的夸赞,非但没有让周墨韵感到欣喜。 反而让她脊背窜起一股莫名的凉意。 周墨韵下意识地想抽回手,抽不动。 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妈,您说什么呢,我都这岁数了!老了!向东都二十了!” “老什么老!”旁边的梁凤霞挤了过来,凑近了些。 看到周墨韵那张脸,梁凤霞瞪大了双眼,咋咋呼呼的喊道: “我的天老爷!大姐,你这脸咋跟剥了壳的鸡蛋似的,又白又光溜,一点褶子都没有?连个斑点都看不见!这比我家思琪这年轻姑娘看着还嫩生,还水灵呢!” 她一边说,一边还下意识地伸手想去摸。 周墨韵微微侧头。 避开了她的触碰。 梁凤霞的手僵在半空,也不觉得尴尬,转而指向站在一旁,恨不得把自己缩进地缝里的女儿周思琪。 “思琪!抬起头来,让你姑姑好好看看!看看你这张脸!跟你姑姑学学,人家是怎么保养的!这死孩子,也不知道咋整的,满脸的痘! 你都不知道,每天看着她那张脸,真的是饭都吃不下去!” 梁凤霞的语气带着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急切,更带着一种强行将周思琪拉入这尴尬境地的粗暴。 被自己的母亲如此嫌弃,周思琪身体猛地一抖。 头垂得更低。 几乎要埋进胸口,那两条原本俏丽的麻花辫此刻也仿佛失去了生气,软塌塌地搭在肩上。 瘦弱的肩膀剧烈地瑟缩了一下。 裸露在格子外套外的脖颈泛起羞愧的红晕。 周思琪咬着下唇,手指用力绞着衣角,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在这种公开的、毫不留情的对比下。 她脸上那些红肿的、凹凸不平的痘痘,仿佛变得更加灼热和刺痛。 每一颗都在无声地嘲笑着她的自卑和难堪。 周墨韵看着侄女那副无地自容的模样,不由得生出几分真切的怜惜。 她嗔怪地看了弟媳一眼: “凤霞,你少说两句!思琪还小,青春期的孩子长几颗痘很正常,慢慢调理就好了,你这么说孩子,孩子心里会不好受的。” “不好受?她现在知道不好受了?早干嘛去了!”梁凤霞像是被点燃的炮仗,声音更加尖利: “就是因为她这脸,在学校里抬不起头,对象也不好找,再这么下去,大学都要念不下去了!大姐,你是没看见,她那些同学背地里都叫她什么!我这当妈的心里能不急吗?我也想她好啊!” 张玉英也适时地叹了口气。 摸了摸周墨韵的手,语气变成了苦口婆心的哀求: “墨韵啊,妈知道,以前那些事,是你弟向华不对,是我们糊涂, 跟你、跟观砚、跟陆家生了嫌隙, 闹得这些年咱们两家都生分了, 可一笔写不出两个周字,咱们终究是一家人,你是我十月怀胎生下来的闺女啊! 血浓于水! 思琪是你亲侄女,你得帮帮她! 要说模样,思琪跟你最像了,长得标志,小时候谁不夸她一句好看! 要是没那一脸的痘痘,不管是找婆家还是找工作,都容易呢! 咱们当大人的不都盼着孩子能找个好工作! 找个好对象!将来过上好日子! 孩子可怜,我们也是在街上碰到你们院子里的吴彩云妹子,她说你肯定有办法,这才腆着脸求上门, 你就帮帮你侄女,啊?算妈求你了!” 婆媳两人。 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 话语如同无形的丝线,一层层缠绕上来,用的是亲情做绳。 周墨韵看着母亲写满期盼的脸。 看着弟媳眼中毫不掩饰的索取,再看向那个缩在一边的侄女,一时间心乱如麻,不知该如何应对这突如其来的亲情攻势。 周墨韵心里掠过一丝无奈。 人都上门了,还是自己的亲妈,能怎么办呢? 只得勉强在脸上挂起笑容: “妈,凤霞,还有思琪,别在门口站着了,先进屋,坐下喝口水,有什么事情咱们慢慢说,先进屋。” 说完,周墨韵用力把自己的手从母亲手心里抽出来。 侧过身,让她们进屋。 坐在客厅靠窗沙发上看报纸的陆老爷子听到声响,抬起头看过来。 他鼻梁上架着老花镜。 目光从镜片上方投过来,落在门口那拉扯着的母女三人身上。 眉毛几不可查地蹙了一下,形成一个川字纹。 随即又迅速展开,恢复惯常的平静。 他是枪林弹雨里闯过来、政坛风云里走过的人,一双眼睛早已练得毒辣。 只这一眼。 他便看出,亲家母张玉英和她那儿媳妇梁凤霞,那两人眼神里闪烁着的,绝不是久别重逢的寒暄与亲切。 倒是像发现了什么宝藏般的灼热。 周家这些年因为那个不成器的儿子周向华工作的事情,对陆家积怨很深。 两家断绝往来已经多年。 突然上门! 无事不登三宝殿,更何况是积怨已深的亲戚。 儿媳妇儿周墨韵那张脸确实比实际年龄看起来要年轻不止十岁。 在大院里,就有不少人打听。 如今被周家找上门来。 来者不善啊! 这般想着,陆老爷子心中已有了计较。 他不动声色地摘下老花镜,将手中的报纸折好,放在桌上。 随后从容起身,迈步上前。 脸上瞬间挂起符合身份的、客气周到,但也带着明显距离感的笑容。 态度无可指摘,也恰到好处的隔开了儿媳妇儿和亲家母张玉英。 声音洪亮沉稳: “是亲家母和侄媳妇来了,快请进!坐下说话,你们娘儿几个好好聊聊,我还有个紧急的电话要打,怠慢了!失陪!” 陆老爷子这番话说得滴水不漏。 说完,他对儿媳妇儿周墨韵递去一个安抚的眼神。 转身,步履稳健地往书房走过去,进了门,并顺手‘咔哒’一声,轻轻带上了房门。 一进书房。 陆老爷子脸上的那层客气笑容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走到宽大的书桌前,没有丝毫犹豫,直接拿起桌上那部红色电话机的话筒。 熟练摇动手柄。 等待接通的间隙,他的目光透过书房窗户,看向外面萧瑟的院落,眼神锐利如鹰。 线路很快接通。 “给我接陆观砚办公室。” 边境线附近某市里。 宋淮安发出撤退的命令,剩下七八名悍匪仓惶向后墙缺口涌去。 就在这伙人惊魂未定的时候。 “吱嘎!” “嗤!” 轮胎与湿滑地面激烈摩擦的刺耳声响。 赶来的不止一辆车。 而是两辆经过特殊改装的,外观更为彪悍的军用越野车。 一前一后,如同钢铁巨兽般,封堵了巷道两端的主要出口! 车门猛地被推开。 率先从前面那辆车跳下的,是身形彪悍、眼神锐利如鹰的徐向阳。 他动作迅捷如豹,落地瞬间已持枪在手。 紧随其后,是身材壮硕,面容憨厚的何大勇,他手中端着的是一挺改装过的轻机枪。 火力威慑力十足。 另一个跳下车的则略显精瘦,动作灵巧如猿,是擅长侦察与追踪的周红旗。 周红旗迅速占据了巷道一侧的制高点。 手中的狙击步枪已然就位。 后面那辆车上,也迅速下来四名全副武装的战士。 动作整齐划一。 依托车辆和巷道墙壁,构成了一个完美的交叉火力封锁网。 将宋淮安一行人彻底困死在这狭小的空间内! 徐向阳他们在接到命令的时候,所有成员做出了一个相同的动作。 迅速解下贴身佩戴的负重袋。 负重袋里是两颗沉石。 每颗沉石二十斤,两颗四十斤。 当四十斤的负重被解除的瞬间,一种难以言喻的、近乎爆炸性的力量感和轻盈感,瞬间贯穿了每个人的四肢百骸! 负重解除后,所有人都觉得身体仿佛要飘起来,原本需要刻意调动的肌肉力量,此刻如同决堤的洪水,汹涌澎湃。 随意一个握拳,都能感受到指间蕴含的、远超平常的爆发力。 脚步落地,不再是沉稳扎实,而是带着一种猎豹般的弹性与迅捷。 这突如其来的神兵天降,彻底打懵了宋淮安和他的手下! 宋淮安在来的路上,计算过派出所的抵抗,计算过城区公安的支援速度。 甚至预留了应对小股部队的时间。 就是没有算到。 会有一支如此精锐、装备如此精良、速度如此之快的特殊小队,从天而降,精准地堵住了他们的退路! 几乎在徐向阳等人出现的同一瞬间,借着水雾的掩护,刚刚放倒一名悍匪的陆知行,锐利的目光立刻捕捉到了巷口的熟悉身影和车辆。 心中悬着的大石瞬间落地。 援兵来了。 没有任何犹豫,陆知行如同猎豹般几个起落便从后墙缺口处撤回院内。 身形带起一串水花。 直接迎向徐向阳他们的方向,语速极快,命令清晰冷冽: “向阳!你带大勇、红旗,再配两个人,追击清剿残敌!优先目标是一个叫陈默的男人,务必生擒! 若其持械顽抗,就地击毙! 其余匪徒,负隅顽抗者,格杀勿论!一个都不能放跑!” 陆知行的命令斩钉截铁,带着冰冷的杀意。 “是!”徐向阳毫不犹豫,立刻应命,眼神瞬间锁定人群中正指挥抵抗的宋淮安。 徐向阳朝何大勇,周红旗以及另外两名战士打手势: “大勇火力压制!红旗盯死那个带头的!其他人跟我上,分割包围!” 何大勇手中的轻机枪立刻发出沉闷的咆哮。 瞬间将悍匪们试图组织的反击火力压了下去。 周红旗的狙击步枪在高处发出冷静的点射,每一枪都精准地威胁着宋淮安及其身边核心人员的移动空间。 就在徐向阳带人如同尖刀般插向敌阵的瞬间,徐向阳才想起来。 在冲锋的间隙。 猛地将一个看起来不大但显得颇为沉重的、用特殊防水油布包裹的迷彩长条袋子,奋力朝着陆知行的方向扔了过来。 “老大!你的家伙什!”徐向阳吼了一声。 陆知行眼神一凛。 手臂疾探,稳稳地将袋子接入手中。 那熟悉的重量和触感传来,让他一直微蹙的眉头稍稍舒展。 没有丝毫耽搁,迅速解开袋口的系带。 里面露出的,正是属于他个人的、量身定制且经过无数次实战检验的专属装备。 一把线条冷峻、结构紧凑的突击卡宾枪,枪身多处进行了改装。 一把同样经过精密调校的大口径手枪,安静地躺在枪套中,握把的纹路与他手掌的契合度十分完美。 几枚型号独特的破片手雷和烟雾弹,一把材质特殊、刃口泛着幽蓝寒光的格斗军刺,以及一些用途各异、小巧却致命的战术工具。 这支由陆知行一手带出来的特殊小队。 每个成员都如同他一样,拥有着根据自身特长和战斗风格量身打造的专属武器装备。 这使得他们在执行任务时。 能够将个人战力发挥到极致。 徐向阳的精准步枪与爆破专长,何大勇的重火力压制,周红旗的远程狙杀与侦察。 而陆知行自己,则是全能型的尖刀。 他的装备也最是复杂。 重获装备,陆知行整个人的气势都为之一变! 利器在手。 周身散发出的危险气息,比之前更盛数倍! 院内局势在徐向阳他们赶来后得到控制,残余悍匪被分割包围,覆灭只是时间问题。 “黑白无常,守住这里!”陆知行对队伍中那对以冷酷和精准配合著称的兄弟俩下达命令。 两人沉默点头,如同两尊煞神。 一左一右扼守住通往派出所内部的关键通道。 眼神警惕地扫视着任何可能的威胁。 而陆知行自己,则如同一道脱离战场的黑色闪电,目光锁定对面那栋废弃的三层水塔。 那名狙击手还在。 不除掉这个隐藏在暗处的眼睛,无论是现场的清理,还是后续李学军的转移,都将暴露在致命的威胁之下。 这个狙击手,必须优先清除! 陆知行紧贴着墙根阴影,以一种不规则、难以预测的‘之’字形路线。 极速向水塔侧后方迂回。 脚下泥泞不堪,但他步履轻盈而稳健。 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只有军靴踩过积水时带起的细微涟漪。 水珠顺着他冷峻的脸颊滑落。 浸湿的作战服紧贴身体。 勾勒出精悍的肌肉线条。 手中的突击卡宾枪枪口微微下压,手指轻搭在扳机护圈上,全身的感官提升到了极致。 耳朵过滤着嘈杂的声响和远处断续的枪声。 眼睛如同最精密的雷达,扫视着水塔每一层可能存在的射击孔和观察点。 第122章 还有人呢 靠近水塔底部。 陆知行背靠冰冷的砖墙,深吸一口气。 水塔内部传来空荡的回响,混合着雨水滴落的声音。 陆知行判断。 狙击手应该还在顶层,那里视野最为开阔。 如果自己从内部锈蚀的楼梯强攻上去,容易被对手居高临下压制。 陆知行的目光落在了水塔外壁上那些因年久失修而裸露出来的钢筋框架和破损的砖石凸起。 没有丝毫犹豫。 陆知行将突击卡宾枪甩到身后固定好,双手如同铁钳,猛地抓住一根裸露的、冰冷湿滑的角铁,腰腹核心骤然发力。 整个人如同灵猿般向上窜去! 他的动作迅捷而精准。 每一次抓握、每一次蹬踏都恰到好处,充分利用着每一个微小的借力点。 沿着水塔的外壁向上攀爬。 雨水导致外壁湿滑,让攀爬变得异常艰难,但这对于经历过更严酷环境训练的陆知行来说。 并非不可克服。 塔顶,那名狙击手勉强用衣角擦干了瞄准镜片上的水渍,正试图重新寻找目标,锁定下方混乱的战局。 他完全没想到,他狩猎的目标,已经如同索命的幽灵,沿着死亡路线,从他所处位置最致命的视觉盲区。 正下方,悄然逼近! “咔嚓!” 一声轻微的、瓦砾被踩动的声音从塔顶边缘下方传来。 狙击手浑身汗毛瞬间倒竖! 长期游走于生死边缘培养出的直觉让他感到了致命的危机! 猛地放弃狙击枪,右手闪电般拔向腰间的手枪,同时身体向一侧翻滚。 太迟了! 就在他拔枪动作做到一半的瞬间。 一道黑影带着冰冷的水珠和凛冽的杀意,骤然从塔顶边缘翻腾而上! 陆知行!他甚至没有使用枪械! 在身体尚未完全站稳的刹那,他的左腿如同一条钢鞭,带着撕裂空气的尖啸。 精准无比地扫在狙击手刚刚抬起、试图格挡的手臂上! “嘭!”沉闷的撞击声响起! “啊!”狙击手惨叫一声,手臂传来剧痛和骨裂声。 手枪脱手飞出,掉落在湿漉漉的塔顶地面。 狙击手也是悍勇之辈。 强忍剧痛,左手猛地抽出靴筒里的匕首,直刺陆知行的小腹! 陆知行眼神冰冷,仿佛早已预判到他的动作。 侧身避过刀锋,右手如同闪电般探出,五指如钩,精准地扣住了狙击手持刀的手腕,猛地一拧! “咔嚓!” 又是一声令人牙酸的骨裂! 匕首‘当啷’落地。 狙击手眼中终于闪过绝望,张开嘴似乎想要呼喊什么。 陆知行没有给他任何机会。 扣住其手腕的右手顺势向自己怀中一带,同时左臂屈起,一记凶狠无比的肘击,如同重锤般狠狠砸在狙击手的喉结上! “呃……” 狙击手的呼喊被硬生生砸回了喉咙,双眼瞬间凸出,充满了血丝和难以置信的恐惧。 他整个人如同被抽掉了骨头。 软软地瘫倒在地,身体抽搐了两下,便再无声息。 整个过程,从陆知行翻上塔顶到目标毙命,不过十分钟! 快、准、狠! 没有一丝多余的动作,完全是实战中千锤百炼出的杀人技! 陆知行看都没看地上的尸体。 迅速捡起对方掉落的手枪插在自己腰后,然后快步走到那支精心伪装过的狙击步枪前。 陆知行在之前狙击手狙击的位置躺下来。 迅速调整姿势,肩窝抵住枪托,右眼贴近瞄准镜。 这个狙击点选得刁钻。 视野开阔且隐蔽。 风从耳边掠过,带着硝烟和尘土的味道。 瞄准镜的十字准心稳稳瞄准下面一个正在奔逃的背影。 那人一边往前逃窜,还不忘回击。 陆知行扣在扳机上的食指匀速施压。 砰! 枪声划破天际。 远处那个背影应声扑倒在地,双腿抽搐了两下便不再动弹。 正在追击的何大勇猛地刹住脚步。 警惕地回头望向枪声来源。 当他看清塔楼顶端那个熟悉的身影,以及对方做出的战术手势。 何大勇黝黑的脸上顿时咧嘴露出白牙,抬手比了个大拇指。 转身继续追击剩余逃窜的敌人。 陆知行保持着卧射姿势,指尖在狙击枪护木上轻叩两下。 透过瞄准镜,他看见何大勇像头猎豹般扑向灌木丛,很快传来短促的打斗声。 又击毙两人后。 陆知行利落起身,单手拎起狙击枪背在身后。 走到塔顶边缘,冰冷的目光扫过下方已近尾声的战斗。 他看到何大勇正带着两名战士,挨个检查倒在地上的敌人。 确认生死,动作麻利而专业。 远处,隐隐传来杂乱的汽车引擎声和人群的喧哗。 等陆知行沿着来路,借助水管和窗沿敏捷地回到地面,穿过街道。 回到派出所。 战斗已然结束。 增援的力量从四面八方涌来。 几处派出所,甚至可能是县局的公安民警全都驰援过来。 派出所外面狭小的土路上,停满了各种车辆。 车顶上架着木质警灯的三轮摩托、漆色斑驳的吉普车、甚至还有几辆挂着地方牌照的卡车,将路口堵得水泄不通。 人们穿着七十年代常见的白色警服或草绿色军装,神情严峻,步履匆匆,呼喊声、汇报声、伤者的呻吟声交织在一起。 “老大!” 一个略带沙哑的声音响起。 陆知行转头,看到徐向阳正一瘸一拐地走过来,他胳膊上胡乱缠着的绷带还在渗血,脸上满是烟尘和汗渍,但眼神依旧锐利。 “受伤了?” 陆知行眉头微蹙,目光落在徐向阳不断渗血的胳膊上。 那伤口显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 只是做了最紧急的包扎止血。 “没事,让跳弹咬了一口,擦破点皮!比起牺牲的同志,我这点伤算个屁!” 徐向阳满不在乎地甩了甩受伤的胳膊,试图证明并无大碍,但这个动作却让他嘴角抽搐了一下,额角瞬间渗出细密的冷汗。 “等会儿让谢和平给你好好处理一下,情况怎么样?” “本来抓到了一个活口,”徐向阳用没受伤的手抹了把脸,语气沉了下去:“但还没押到派出所,半路上……那家伙就咬毒自尽了,这帮瘪犊子玩意儿!真是没把自己的命当回事!” 陆知行眉头微蹙,这并不出意料。 如此悍不畏死、行动果决的敌人,必然配备了这类极端手段。 “跑了几个?” “一个!” 徐向阳的语气带着强烈的不甘和懊恼:“跑掉的那个,就是化名‘陈默’的男人,也是这帮杂碎的头儿!妈的,最后关头,剩下那两三个完全不要命了,拼死用身体挡子弹,硬是给他撕开个口子,钻出了咱们的包围圈!” “陈默……” 陆知行低声重复了一遍这个化名。 他的目光在混乱的院子里扫视一圈,很快落在了正在指挥民警清理现场、收殓尸体的姜成林姜队身上。 陆知行快步穿过人群,走到姜队身边: “姜队,这里的收尾工作,麻烦你了。” 姜队闻声转过头,看到是陆知行,紧绷的脸色稍缓,点了点头: “放心,这里交给我!这帮王八蛋,真是无法无天了!” 陆知行微微颔首,随即抬手指向派出所对面那座塔楼: “对面楼顶,还有一具尸体,是他们的狙击手,麻烦姜队派人去处理一下。” 姜队顺着陆知行手指的方向望去,眼神一凝。 瞬间明白了刚才战斗中那股来自制高点的致命威胁是如何被拔除的。 看向陆知行的目光中不禁多了几分敬佩。 沉声道:“放心!我马上安排人上去。” 交代完毕,陆知行不再停留。 他需要立刻向更高层级汇报情况,尤其是关于‘陈默’逃脱的信息。 院子里,公安民警和战士们仍在忙碌着。 有人用石灰在尸体位置划线标记,有人小心翼翼地收集着散落的弹壳和可能存在的物证,还有人提着水桶,开始冲刷地面上的斑斑血迹。 在这条漫长而复杂的边境线上。 和平与安宁,从来都是用鲜血和生命寸寸守护的。 陆知行给上级打完电话后。 上级指示,即刻把李学军送往城西。 陆知行大步流星地走向派出所最深处那个房间,越往里走,前院的喧嚣便愈发遥远,光线也暗淡下来,空气中弥漫着老房子特有的潮湿气味。 走廊尽头,两道几乎要与阴影融为一体的挺拔身影如门神般伫立。那是小队里被称作“黑白无常”的兄弟俩。 两人如同淬炼过的精钢,散发着生人勿近的凛冽气息。 见到陆知行走近,两人没有任何言语,只是微不可察地颔首,随即默契地同时向两侧撤开半步。 动作整齐划一,让出了通往房门的路。 陆知行伸手握住那老旧的门把。 木门发出轻微而干涩的‘吱呀’声,被稳稳推开。 午后偏斜的阳光从狭小的窗户透进来,在水泥地上投下斑驳的光影。 光影中,灰尘缓慢地飞舞。 就见云华正坐在一张简陋的木桌前,李学军则像个听话的小学生般坐在她旁边。 云华手握毛笔,正一笔一画,极其耐心地在摊开的旧报纸上写着什么。 少女的侧影在光晕中显得格外柔美,低垂的眼睫下目光专注,红唇微启,轻声念着: “李学军,这就是你的名字!” 李学军自打五岁那年高烧,烧坏脑子后,便没有上过学。 也没人教他写字。 更别说他自己的名字了。 这温馨的一幕,悄然沁润了陆知行刚从血腥和硝烟中归来的心田,冲淡了那弥漫不散的铁锈味。 他没有出声打扰,只是静静地看着。 云华抬起头,看到逆光而立的高大身影,刚想开口,陆知行已大步走了过来。 他什么都没说。 伸出坚实的手臂,一把将云华从凳子上揽起,紧紧地、用力地拥入怀中。 他的动作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道。 仿佛要将少女揉进自己的身体里。 他的衣服上还沾染着塔楼的灰尘、硝烟的气息,以及一丝若有若无的、冰冷的血腥味。 云华被他这突如其来的拥抱弄得微微一愣,随即感受到男人胸膛里传来的有力心跳。 陆知行低头,下颌抵着她柔软的发顶。 压低了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沙哑,热气拂过她的耳廓: “让你跟着受惊了!” 云华心里一暖。 纤细白嫩的手指轻轻点了点男人坚实如铁的胸膛,声音细细的: “屋里还有人呢!” 陆知行这才仿佛从刚才的情绪中回过神来。 双臂的力道稍稍一松。 目光转向桌旁正睁着一双清澈的大眼睛,好奇地望着他们的李学军。 李学军看看陆知行,又看看云华,咧开嘴,笑了。 屋里还有几个公安民警也乐了。 但都忍着,没笑出声来。 陆知行扫视一圈,脸上微僵,但很快又被更为凝重的神色取代。 他看向李学军: “走吧,到走的时候了。” 算上陆知行的小队,云华以及被护送的李学军,一共十人。 京城军区大院。 陆家。 “观砚,你现在立刻回家一趟。” 陆老爷子的声音透过听筒传来。 电话这头,正在办公室审阅文件的陆观砚不由得坐直了身体,眉头微蹙。 他了解自己的父亲,若非紧要情况。 绝不会在他工作时间用这种语气叫他回家。 但现在…… 陆观砚压低声音,带着一丝疑惑和谨慎:“爸,出什么事了?我这边还有个关于下半年作训计划的会议,十分钟后就开始。” “周家来人了,来的全是女眷。” 陆老爷子言简意赅,直接点明核心。 不等陆观砚消化这个消息,陆老爷子继续道: “周家人现在正在客厅围着你媳妇,”老爷子略一停顿,随后才点出最关键的问题:“这么多年不登门,断了来往,突然一家子女人跑过来,还死死盯着你媳妇儿的脸,你媳妇儿什么性子,你清楚,我担心她应付不来。” 听到是周家人来了,陆观砚眉头微蹙: “我马上安排一下,这就回家!” 放下电话,陆观砚立刻按响了桌上的呼叫铃。 秘书应声而入。 “王秘书,会议取消,改到明日早上八点半,你通知一下。” “是!” 王秘书领命而去。 陆观砚站起身,迅速整理了一下军装的风纪扣,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军大衣。 动作迅捷而有序,脸上看不出太多情绪,但那双深邃的眼眸里,已是一片沉肃。 他大步流星地走出办公室。 第123章 积怨 陆老爷子放下那部沉重的红色电话听筒,听筒落座发出‘咔哒’一声轻响。 在安静的书房里显得格外清晰。 老爷子没有立刻出去。 而是就着窗前透进来的、有些灰白的光线,轻轻叹了口气,那叹息声里饱含着无奈与一种看透世事的疲惫。 周家和陆家这积年的疙瘩,像一团被岁月揉搓得发硬发黑的乱麻。 不是一天两天能理清的。 记忆的闸门缓缓打开,往事如同褪色的胶片,一帧帧在脑海中浮现。 儿媳妇儿周墨韵的娘家本是京城里最普通不过的工人家庭。 周墨韵的父亲是国营纺织厂的老技工,老实巴交,话不多,可惜在周墨韵十几岁时就因肺痨撒手人寰。 留下妻子张玉英和一双年幼儿女。 张玉英是个要强的女人,在街道糊过火柴盒,给人家洗过衣裳,硬是咬着牙,没让周墨韵和周向华姐弟俩饿着冻着。 还供他们读书。 在那样困窘的环境里,周墨韵出落得亭亭玉立,而且继承了父亲沉静、内秀的性子,学习成绩也好,跳舞也极有天分。 后来机缘巧合,被分配到了军区下属的文化单位工作。 也正是这份工作,让她结识了当时已是营级干部的陆观砚。 陆观砚欣赏她的娴静雅致与不卑不亢。 两人算是自由恋爱结的婚。 这门亲事,在张玉英看来,简直是女儿撞了大运,攀上了高枝! 陆家那是真正的将门之后,陆老爷子是走过长征、在战场上立下过赫赫战功的老革命。 陆观砚自己也是年轻有为,前途无量。 而自家呢? 除了一个清清白白的工人家庭出身。 几乎一无所有。 因此,在婚事初期,乃至婚后头几年,周家对陆家是带着几分小心翼翼的敬畏。 甚至可说是巴结的。 张玉英每次来陆家,总是拎着自家攒下的、最体面的东西。 可能是一小筐精心挑选的鸡蛋。 或是几尺难得的的确良布料,说话陪着十二分的小心。 言语间满是对陆家的感激。 感谢他们不嫌弃,接纳了墨韵。 周向华那时还年轻,对这个姐夫更是带着崇拜,跟在后面一口一个‘姐夫’。 叫得殷勤。 陆家并非势利之人。 陆老爷子看重周墨韵的人品,觉得儿媳妇懂事、明理。 陆观砚与妻子感情甚笃,爱屋及乌,对岳母和小舅子也多有照拂。 逢年过节,总会让墨韵带上丰厚的节礼回娘家。 平时周家有什么难处,只要不违反原则。 能帮的也都会伸手帮一把。 那时候,两家的关系表面上还算融洽,甚至可说是和睦。 矛盾的种子,就埋藏在这看似和谐的‘帮忙’之中。 周向华比周墨韵小几岁,被母亲和姐姐呵护着长大,没吃过什么大苦,却染上了心气高、本事小的毛病。 是个眼高手低的主儿。 中学毕业后,他顶替了母亲在街道小厂的名额,干了没两年,就觉得又累又脏。 没什么出息。 一心想着攀上姐夫家的高枝,换个轻松体面又挣钱的好工作。 开始三天两头地往陆家跑。 不再是最初那种单纯的亲戚走动,而是带着明确的目的性。 起初是旁敲侧击,后来便越来越直接。 “姐夫,你们军区大院后勤上还缺人不?你看我怎么样?开车、跑腿都行!” “陆伯伯,您老战友多,路子广,能不能帮我打听打听,哪个好单位还招工?” “姐,你跟姐夫说说嘛,就帮我这一次,找个正经单位,我也好早点成家立业,让妈放心。” 一次两次,陆观砚还能耐心解释,部队有部队的纪律。 安排工作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要看机会,也要符合政策。 但周向华根本听不进去,他认为是姐夫不肯真心帮忙。 张玉英也开始在周墨韵耳边吹风,说‘观砚位置那么高,安排个工作不就是一句话的事?是不是看不起咱们周家?’ 陆家念在是亲家,也看在周墨韵的面子上,确实没有完全袖手旁观。 陆观砚甚至拉下脸,舍了人情。 找到一位转业到地方、在工业局担任领导职务的老战友,好说歹说,最终将周向华安排进了当时效益相当不错、多少人挤破头都想进的京城第二机床厂。 岗位是仓库管理员。 这绝对是个实打实的‘铁饭碗’! 工作环境相对干净、安全,不用风吹日晒,管理的是国家资产,说出去也体面。 更重要的是,它是正式工。 有编制,福利待遇稳定。 在那个年代,是足以让一个普通家庭安稳度日的保障。 为了这个名额。 陆观砚甚至动用了自己都不太愿意动用的关系。 觉得这下总算能给妻子、给周家一个交代了。 然而,陆家这番苦心,在周向华和他母亲张玉英眼里,却完全变了味。 周向华兴冲冲地去厂里报到。 结果没干满一个星期,脸就拉得老长回来了。 跑到母亲张玉英那里大倒苦水: “妈!那是什么破工作!一天到晚就守着那些冰冷的铁疙瘩,登记、盘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闷都闷死了!” “工资就那么几十块钱,够干什么的?买个烟,请朋友吃顿饭就没了!” “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就是个看大门的,能有什么前途?干一辈子也就是个管仓库的!说出去都丢人!” “姐夫他们也太不够意思了!以他们家的地位,随便打个招呼,怎么也能给我安排个坐办公室的干部岗位吧?哪怕去个供销科、宣传科也行啊!偏偏弄这么个伺候物件的活儿,分明是没把我当回事!” 张玉英听着儿子的抱怨。 非但没有劝他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 反而跟着一起愤愤不平起来。 她越想越觉得儿子说得对,陆家这就是在敷衍! 打发叫花子呢! 她拉着儿子,跑到陆家,脸上早已没了往日的谦卑。 语气里带着明显的不满和质问: “亲家,这个工作是不是太委屈向华了?孩子还年轻,有冲劲,总得有个能学到本事、有发展前景的岗位吧?这看仓库,听着就像是五六十岁的老头子该干的活儿! 咱们都是一家人,你们要是实在为难,我们也不强求,但也不能这么随便找个地方就把向华打发了啊!” 那一刻,陆观砚的脸色沉了下来。 周墨韵更是又气又羞,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陆老爷子当时也在场。 他什么也没说。 只是深深地看了张玉英和周向华一眼,那眼神里的失望和冷意,让张玉英心里莫名地虚了一下。 但随即又被那股‘被轻视’的怨气所取代。 最终,周向华自然是没再去机床厂上班,那个令人羡慕的‘铁饭碗’,被他亲手摔碎了。 他还四处跟人抱怨。 说陆家如何如何不够意思,如何如何瞧不起穷亲戚。 这件事,成了陆周两家关系急转直下的转折点。 陆家寒了心。 明白了这周家母子是填不满的无底洞。 帮得再多,只要有一次不合心意,便是仇人。 而周家,也彻底怨上了陆家。 认为他们有权有势却不肯真心提携,虚伪至极。 自此,两家便鲜少来往。 除了年节时周墨韵自己回去看看,陆观砚几乎不再踏足周家。 周向华和张玉英也再未登过陆家的门。 那层脆弱的亲戚情分,在现实的自私与贪婪面前,碎裂得只剩下面子上最后一点勉强维持的薄冰。 仓库管理员的工作被周向华自己嫌弃地丢掉不要之后。 机床厂的领导看在陆家的面子上,没有把事情做绝,只是给周向华办了停薪留职,也就是周向华只要痛改前非,就还能回去上班。 周向华并没有就此安分下来。 相反,他更加认定不是自己能力不行。 而是没有遇到‘好机会’。 没有本钱‘干大事’。 看着社会上一些胆子大、有关系的人开始悄悄搞些‘副业’。 弄点紧俏物资倒腾一下就能赚到上班几个月的工资。 周向华的心也活络了起来。 做起了一夜暴富的美梦。 他瞒着家里,先是利用以前在街道小厂认识的关系,倒卖些手套、劳保服之类的零碎物品,小打小闹,倒也尝到点甜头。 这更是助长了他的野心。 他觉得靠着自己姐夫家的背景,别人总会给他几分面子,路子能更广。 机会,或者说陷阱,很快就来了。 通过酒肉朋友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声称能搞到一批‘出口转内销’的紧俏涤纶布的能人。 对方在周向华面前吹得是天花乱坠。 说什么利润空间极大。 但需要一次性付清大部分货款。 周向华被那巨大的利润冲昏了头脑,根本没去仔细核实这批布的来源和真假,只觉得这是天赐良机。 他拿出了家里所有的积蓄。 又凭着三寸不烂之舌,以‘陆观砚小舅子’的身份。 向周围的同事、朋友,甚至父母以前的工友借了不少钱。 凑足了一笔在当时看来堪称巨款的资金。 一股脑儿投了进去。 结果,可想而知。 那所谓的能人收到钱后便人间蒸发。 那批价值不菲的‘涤纶布’更是连影子都没见到。 周向华这才慌了神。 四处打听,最终只得到一个‘那家伙是个骗子,早就卷款跑了’的消息。 这消息犹如晴天霹雳! 不仅家里的积蓄被骗个精光,还欠下了一屁股根本无法偿还的债务。 债主们闻风上门,堵着周家的门讨债。 言语难听,威胁要砸东西、告到单位去。 周家顿时陷入了走投无路的境地。 无奈之下,周向华和张玉英再一次,将目光投向了陆家。 这一次,他们不再是抱怨工作不好。 而是实实在在的‘求救’。 周向华灰头土脸地找到亲姐周墨韵,声泪俱下地诉说自己的被骗经历。 赌咒发誓以后一定老老实实上班。 求姐姐、求姐夫看在亲人的份上,拉他这一把。 先把窟窿堵上。 不然他工作保不住,家也要散了。 张玉英更是直接跑到陆家,这次连伪装都省了,拍着大腿哭嚎,一口一个‘亲家’。 说你们不能见死不救啊! 向华年轻不懂事被人骗了,你们陆家手指缝里漏一点就够我们还债了! 你们要是不管,我们娘俩就只能去跳护城河了! 周墨韵看着母亲和弟弟的惨状。 心里又是气又是痛,终究是血脉亲情。 她心软了,私下里也跟陆观砚商量,能不能先借一笔钱帮他们渡过难关。 陆老爷子把陆观砚和周墨韵叫到书房。 脸色是从未有过的严肃。 他没有看儿媳妇,而是直接盯着儿子,声音不高,却字字千钧,如同敲在心上: “我知道你们心软,看重亲情,但是,这个口子,绝对不能开! 周向华这件事不是遇到天灾人祸,需要救急! 他这是投机倒把,违反政策纪律! 是他自己走了歪路,栽了跟头,就要自己承担后果! 我们陆家,是什么家庭? 我们的每一分钱,都是清白的,我们的每一个行为,都要对得起这身军装,对得起组织的信任!” 说完老爷子的目光转向周墨韵,语气稍缓,但依旧坚定: “墨韵,我知道你为难,但你要明白,这不是帮他们,是在害他们! 这次帮你弟弟填了窟窿, 他下次就敢捅更大的篓子! 他会永远觉得,出了事有咱们陆家兜底,会更加肆无忌惮! 到时候,不仅他会万劫不复, 还会把我们整个陆家都拖下水!这种违反原则、破坏纪律的事情,陆家绝不能沾!想都不要再想!” 这番话,如同醍醐灌顶,也让周墨韵彻底清醒。 她明白事情的严重性。 也理解了婆家的立场和底线。 她含着泪,默默地点头。 最终,陆家顶住了压力,没有出一分钱。 陆观砚甚至亲自出面,严厉警告周向华,立刻停止一切打着他旗号的行为,并勒令他自己去向单位坦白情况,争取宽大处理。 结果,周向华因为参与投机倒把和欠下巨额债务影响恶劣,被机床厂直接开除。 债务方面,最终还是张玉英和周墨韵偷偷拿出自己的一些私房体己。 变卖了些东西,加上周向华之后多年缩衣节食,才慢慢还清。 经此一事。 周家对陆家的怨恨,达到了顶点。 第124章 定金 在张玉英和周向华看来,陆家就是冷血无情、嫌贫爱富的势利眼! 明明有能力帮忙,却眼睁睁看着亲家落难,见死不救! 张玉英彻底撕破了脸! 逢人便说陆家的不是。 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控诉: “他们陆家门槛高啊,我们小门小户高攀不起!我女儿算是白嫁了,一点光没沾上,出了事他们躲得比谁都快!势利眼啊!” 这些话在街坊邻里、亲戚朋友间传播,虽然明事理的人知道缘由。 但也不免对陆家产生了一些负面的议论。 周向华的妻子梁凤霞,更是个厉害角色。 她不敢直接去陆家闹,便把所有的怨气都撒在了大姑子周墨韵身上。 每次周墨韵回娘家。 弟媳妇儿梁凤霞总是阴阳怪气,指桑骂槐。 “哟,大姐回来啦?真是稀客!还以为你早就忘了娘家门朝哪开了呢!” “嫁得好就是不一样啊,哪像我,嫁给周向华这个没出息的,差点连饭都吃不上。” “咱家思琪眼看着就要上高中了,连件像样的衣裳都没有, 她大姑倒是体面,身上这料子怕是不便宜吧?可惜啊,咱娘家人是半点光都沾不上。” “还有啊,妈生病,某些人连个面都不露,最后还是我这个当媳妇儿的端茶送药伺候了三天三夜,也是,人家现在是官太太了,哪还记得生养自己的老娘?巴不得我们这种穷亲戚有多远死多远呢!” 这些尖酸刻薄的话,像一根根针,扎在周墨韵的心上。 她解释过,争辩过。 但换来的依旧是嘲讽。 周墨韵夹在丈夫家和娘家之间,心里也不好受。 她既伤心于娘家的不断索取和毫不感恩,更寒心于他们在出事后的倒打一耙和肆意诋毁。 心灰意冷之下,周墨韵主动减少了回娘家的次数。 从以前的两周一次,渐渐变成一个月回去一次。 再到后来。 只有年节的时候才不得不回去一趟,而且往往是坐一会儿就走。 尽量避免与弟媳和弟弟多接触。 陆观砚更是与周家断绝了来往。 两家的关系,就如同进入了数九寒天,表面上的客气都难以维持。 只剩下周墨韵心底那一点点无法完全割舍的血脉牵连。 以及周家那边积压的、看似被时间冲淡、实则一触即发的浓浓怨怼。 这种局面,已经持续了好些年。 直到今天。 陆观砚推开家门。 客厅里的景象落入眼中,让他沉稳的脚步停了下来。 他的妻子周墨韵,平日里温婉从容的脸上。 此刻只剩下强撑的尴尬和一种疲于应付的苍白。 嘴唇紧紧抿着。 她的母亲张玉英一只手紧紧攥着周墨韵的手腕,另一只手则一下下拍着她的手背,话语像是裹了蜜的针: “墨韵啊,不是妈说你。” 张玉英皱着眉头,语气带着亲昵的埋怨,眼神却羡慕地扫视着女儿脸上的每一寸肌肤: “咱们可是亲母女,有什么好东西也不该藏着掖着,你有这么好的养颜法子,咋能不告诉自家人呢? 你看你弟媳妇这张脸。” 她空着的手指向另一侧的梁凤霞: “你瞅瞅,凤霞为我们老周家操持家务,带大恩方和思琪,这才几年啊,都熬成黄脸婆了,跟你站一块儿,倒像是比你大十来岁似的!” 梁凤霞立刻心领神会,身体向前倾。 把她那张满是皱纹的脸几乎要贴到周墨韵身上: “妈说得没错,大姐你这皮肤,说是二十出头都有人信!又白又嫩,连个毛孔都看不见!咱们可是一家人,骨头断了还连着筋呢! 我就算了,已经熬成黄脸婆了,养颜不养颜的都不打紧, 但你看看你亲侄女思琪,那脸都成什么样了,这还像一张十八岁姑娘的脸吗?!” 周思琪被这突如其来的尖利指责吓得浑身一颤。 本能地想将脸埋得更深,却被梁凤霞一把粗暴地扯住胳膊,强行将她的侧脸暴露在灯光下。 那片布满红肿脓包和深色疤痕的皮肤。 在明晃晃的灯光下更显得触目惊心。 “大姐,你看看!你仔细看看!” 梁凤霞的声音带着一种悲愤,眼泪说来就来,在眼眶里打着转: “这痘痘长的,都连成片了!又红又肿,还流脓水!孩子天天晚上痒得睡不着,疼得直哭,都不敢用手碰!她才多大啊! 她这个年纪的姑娘,哪个不是爱漂亮、爱照镜子的? 可思琪呢?她连镜子都不敢看!” “大姐!你是她亲姑姑啊!是看着她长大的长辈! 咱们老周家就出了这么一个小姑娘! 你现在过得好了,脸蛋白净光滑,走出去谁不夸一句年轻漂亮? 可你侄女呢?她这辈子难道就要顶着这张脸, 她咋活啊!” “是!我们是没本事!我们穷!我们找不到好的门路!可你有啊! 你是陆家的媳妇儿! 你手指头缝里漏一点,就够救你亲侄女了!你就真能忍心看着她这么毁了吗? 她大学还没毕业呢!怎么找工作?以后怎么嫁人!难道要她一辈子躲在暗无天日的屋里,当个见不得人的老姑娘吗?” 梁凤霞猛地捶打着自己的胸口,发出沉闷的响声,哭嚎着: “你要是真不管她,她这辈子就完了!你可是她亲姑姑!血脉相连啊!你就真的这么狠心,见死不救吗? 咱们周家是没什么大本事,但最起码的亲情还是要讲的吧? 长辈疼惜小辈, 这不是天经地义的吗?我们这次来,不求别的,就盼着你这个姑姑能拉拔一下你可怜的侄女?” 她们的言语,如同两张密不透风的网,把周墨韵死死罩住。 梁凤霞见周墨韵只是苍白着脸,抿着嘴不接话。 眼神里闪过不满。 都这份上了,也不表个态,心够硬的! 梁凤霞抬起手,用袖子角去擦拭那并不存在的眼泪,声音带着刻意压制的哽咽。 开始了她的表演: “大姐,实在是没办法了,走投无路了啊!” 梁凤霞一边‘啜泣’着。 一边用眼角的余光观察周墨韵的反应: “你是不知道,你侄女思琪这张脸,自打去年开始就越来越严重,我跟你弟带着她,京城里有名的医院都跑遍了! 西医看了,说是痤疮,开了吃的药、抹的药膏, 瓶瓶罐罐一大堆, 钱花得像流水,可你看这脸…… 有一点好转吗?没有啊!” 她越说越激动,仿佛积攒了天大的委屈: “后来听说有个老中医看这个厉害,我们又巴巴地跑去,排半天队,抓回来那苦药汤子,你侄女捏着鼻子喝了不少? 还是没用! 你侄女现在连镜子都不敢照,门也不愿意出,整天把自己关在屋里掉眼泪, 跟她说话,她也爱答不理, 这学眼看着也要上不下去了!我跟你弟这心里…… 跟刀割似的!我们这是真没办法了啊!” 张玉英在一旁配合着儿媳妇儿的表演,重重地叹了口气,那叹息声悠长而沉重。 充满了生活的无奈。 她拍了拍女儿周墨韵的手背:“唉……” 又叹了一声,才开口道: “说来也是巧了,前天,我跟凤霞出门逛街,原是想着给思琪这孩子买顶帽子遮遮脸,正好就碰见你们大院里的吴彩云, 彩云妹子是个热心肠的人, 她一看思琪这脸,就拉着我们说,‘哎呀,你们还愁什么呀?放着现成的活菩萨不求!你说你们也真是的,不去找孩子她姑,买什么帽子啊!她姑有办法!’,她还说, 你会保养!脸白白净净的!” 其实吴彩云的原话不止这些。 那天,吴彩云是故意跟在张玉英和梁凤霞的后面,等婆媳俩人走到百货大楼门口的时候。 才把两人叫住,拉着张玉英婆媳俩到一边人少的地方。 神神秘秘地跟婆媳俩人说: “你们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你们家墨韵,那可不是一般人!她嫁的是什么人家?陆家!那是真正有根基、有门路的! 我跟你们说, 陆家那种家庭,接触到的层面跟咱们老百姓根本不一样! 就思琪这情况,搁在普通人家那是天大的难题, 可搁在陆家,那根本就不叫个事儿! 你们是没见过墨韵那张脸,啧啧!那白的,嫩的,说她是十七八岁的黄花大闺女,都有人信,那可不是擦什么雪花膏擦出来的!” 吴彩云说到这里,呼吸都急促了几分,看了看四周,压低声音对张玉英婆媳俩人小声说道: “你家闺女命好,陆家有渠道弄到那种特供的东西,不是外面那些店铺里能买到的普通东西,那是上边专门给一些人配出来的特供药,效果神奇得很!不对外公开的。” 吴彩云说得是有鼻子有眼儿的。 又道: “别说你家思琪脸上的那些痘痘了,就是再难缠的皮肤病,抹上那药膏,不出一个月,保准你家思琪的脸,光溜得跟剥了壳的鸡蛋似的,白白嫩嫩!” 吴彩云当时还推心置腹的跟张玉英婆媳俩人说: “墨韵是思琪的亲姑姑,她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亲侄女受苦?她肯定不是不想帮,估计是你们没开口,或者没找对路子! 这种特供的东西,人家也不可能满世界宣扬不是? 你们主动点,得上门去求!一家人,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骨头断了还连着筋呢!” “再说了,”吴彩云最后还意味深长地补充了一句:“以陆家的地位,弄点这种药,那就是一句话的事!关键啊,得看墨韵愿不愿意为娘家开这个口,她要是真心想帮,办法有的是!” 吴彩云甚至还跟她们预定了一点药,人家要的不多,说如果是药膏,给大拇指那么大一小块药膏就成,要是药丸呢,也不多要。 给一两粒就可以。 就那点东西,人家吴彩云直接给了张玉英一百块钱的定金。 对,你没听错,是定金。 一百块! 吴彩云说了,只要张玉英她们弄到东西,哪怕只给她一粒药丸子,也给两百块的尾款。 即便是墨韵心狠,不给。 那一百块钱的定金,吴彩云也不会要回来,只当是结个善缘。 啧! 这才是敞亮人! 一百块钱说不要就不要了。 这些话,张玉英当然不会给女儿周墨韵说了。 张玉英看着女儿笑得一脸慈爱: “听彩云妹子这么一说,我这心里才亮堂了!你可是思琪的亲姑姑!肯定不会见死不救的,是吧!我们这不就……就厚着脸皮来了。” 周墨韵只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 吴彩云! 原来是她! 她就说嘛! 她娘家人已经多年不上陆家门了。 怎地今天来了呢! 原来是出在吴彩云的身上。 周墨韵张了张嘴,喉咙却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干涩得发不出声音。 她想解释,想大声告诉她们。 我的皮肤好,一部分是靠平时细心呵护,用鸡蛋清敷脸,注意防晒,但更多的是天生如此!是父母给的底子! 是这些年家里和睦,自家男人体贴,不用为柴米油盐锱铢必较。 儿子也出息,不用为儿子的前程发愁。 不用像凤霞那样日夜操劳、看人脸色。 才能养出这份从容气色! 更何况,思琪那脸,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那根本不是简单的皮肤不好或者青春痘,那是病! 是严重的皮肤病! 得去正规医院看皮肤科专家,可能需要内调外治。 甚至要注意饮食、作息、情绪方方面面! 这哪里是她一个门外汉能‘想办法’解决的? 她们这不是病急乱投医,她们这是把她往绝路上逼啊! 这些道理在周墨韵心里翻腾着,可她看着母亲那‘满怀希望’的眼神。 看着弟媳那‘声泪俱下’的表演。 再看角落里那个因为被反复提及痛处而恨不得消失的亲侄女。 所有解释的话都卡在了喉咙。 周墨韵知道,即便她说出来,娘家人也不会信的,只会认为她是在推诿,是在找借口,是不肯帮忙。 一种巨大的无力感和委屈瞬间淹没了她。 就在这时,她的目光越过母亲和弟媳的肩膀,看到了那个站在门口的熟悉身影。 她的男人,陆观砚。 周墨韵立刻求救般地望过来。 陆观砚面色沉静地将公文包放在门边的柜子上,发出不轻不重的一声响。 他没有立刻说话,那深邃而锐利的目光。 缓缓扫过在场的几人。 最后落在侄女周思琪那布满痘痕的头顶上短暂定格。 第125章 黑暗浓得化不开 下意识的抬起头来。 这一抬头,就是见惯了大风大浪的陆观砚,都暗暗抽了一口冷气。 那孩子一张本该青春洋溢的脸上。 尤其是额头、脸颊和下巴。 布满了密密麻麻、红红肿肿的痘痘。 许多痘痘顶端已经化脓,呈现出刺眼的黄白色,周围是大片的炎症性红斑。 有些地方甚至因为反复挤压留下了深色的痘印和疤痕。 整张脸看起来肿胀、异常、惨不忍睹。 普通的青春痘绝不可能严重至此。 这显然是一种皮肤疾病。 周思琪清晰地感受到了姑父那道审视而锐利的目光,那目光像是一把烧红的烙铁烫在她本就敏感自卑的心上。 她几乎是触电般地,猛地将头重新埋了下去。 比之前垂得更低。 恨不得将整个脑袋都缩进脖子。 陆观砚的目光从周思琪那张惨不忍睹的脸上移开。 扫过岳母和弟媳那写满算计和贪婪的脸庞,最后落在妻子那张苍白的脸上。 客厅里的空气。 因为陆观砚的回来,变得更加凝滞、沉重。 张玉英和梁凤霞婆媳俩人也停止了对周墨韵的言语围攻,目光闪烁地看着陆观砚。 带着几分敬畏! 也带着几分试探! 周墨韵则像是终于等到了救星,那一直紧绷着的、苍白的脸上,微微松动,带着全然的信赖望向自己的男人。 陆观砚没有理会岳母和弟媳那欲言又止的神情。 迈着沉稳的步伐,走到周墨韵身边。 梁凤霞赶紧让开位置。 陆观砚在妻子身边坐下,姿态从容。 这才将目光平静地投向张玉英: “妈,凤霞,你们刚才说的话,我在门口也听到了一些,思琪这脸,看起来确实很严重,孩子受苦了。” 这话让张玉英和梁凤霞紧绷的神色稍缓。 "但是!" 陆观砚话锋一转,继续道: "皮肤问题严重到这种程度,已经是医学范畴的事情,必须交给专业的医生来处理, 墨韵的皮肤好,主要是天生体质,加上生活规律,心情舒畅, 这是个人生活习惯问题,跟治疗皮肤病可是两码事, 她又不是医生!" 梁凤霞急了,忍不住插嘴: "姐夫,话不能这么说啊!吴彩云婶子她说......" "吴婶子是医生吗?她的话能代替医生的诊断?如果随便一个人的建议都能治病,那还要医院做什么?" 陆观砚淡淡地打断她,语气平和,却让梁凤霞瞬间语塞。 陆观砚的视线转向一直低着头的周思琪,语气缓和了些,问: "去看过协和的皮肤科吗?"陆观砚问。 "没......没有。"周思琪小声回答。 "为什么不去?" "挂......挂不上号!" 陆观砚点头,目光重新投向张玉英和梁凤霞: "妈,凤霞,既然是为了孩子的健康着想,就该找最好的医院,最好的医生,协和的皮肤科是全国顶尖的,你们应该去的地方是协和医院?" 梁凤霞嘟囔道:"那不是挂不上号嘛......而且听说很贵的!" "所以,"陆观砚一针见血:"你们来找墨韵,是觉得她能帮你们挂上号?如果是挂号的问题,我可以帮你们问问,但不敢保证一定能成,至于费用……" "思琪是你们的孙女、女儿,给孩子治病是父母应尽的责任,我们作为姑姑、姑父,可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适当帮助,但不是全部,更不是大包大揽!" 这话说得滴水不漏,既表明了愿意在合理范围内提供帮助的态度。 又明确划清了界限。 杜绝了他们想要狮子大开口的可能。 张玉英还想说什么,陆观砚已经站起身: "今天先这样吧,我明天去协和问问情况,如果能挂上号,医药费我们可以先垫付一部分,但日后你们要慢慢还,如果觉得我这样的处理不满意,你们也可以再想想其他办法。" 他看了眼墙上的时钟: "时间不早了,你们难得来一趟,留下来吃个便饭吧,不过我下午还有事,不能陪你们了,再见!" 陆观砚已经把话说得很清楚。 愿意帮忙去协和医院挂号,甚至还愿意先垫付医药费。 再纠缠下去,就显得她们俩无理取闹还不懂事理。 但要她们现在就离开,又不甘心。 大老远跑来一趟,又哭又闹演了半天,就这么灰溜溜地走了,岂不是白费了这番功夫? 什么协和医院、专家门诊。 一听就得花不少钱。 哪比得上直接从周墨韵手里拿到‘秘方’或者‘特供药’来得方便、省钱。 还有效。 最最关键的是,只要周墨韵能拿出来一次。 张玉英就有办法让女儿拿出第二次,第三次…… 吴彩云给的一百块钱还在张玉英衣服兜里装着呢! 一粒药就价值好几百! 这可不是小数。 婆媳俩快速交换了一个眼神,多年的默契让她们瞬间达成了共识。 留下来! 继续磨! 饭点儿也快到了,留下来吃饭,既是缓和气氛的由头,也是继续‘攻坚’的机会。 梁凤霞脸上那副悲切的表情立刻收了起来。 换上一副带着点讨好的笑容。 抢先开口: “那个姐夫,大姐,你们看这事儿闹的,我们也是太着急了,听了些风言风语就……唉,思琪这孩子,确实把我们都愁坏了。” 她说着,还作势抹了抹眼角并不存在的泪花。 又道:“姐夫说得对,是该听医生的,协和医院那可是大医院,肯定能治好我家思琪的脸!让姐夫受累了!” 婆婆张玉英立刻接上话茬,拍了拍女儿的手背,语气缓和了许多: “还是观砚考虑得周到,我们也是病急乱投医,听观砚的,去协和医院治!” 陆观砚对妻子周墨韵颔首,声音平静的道: “那就这样,先吃饭!” 张玉英赶紧给儿媳妇儿一个眼神儿。 梁凤霞立即站起身,看着大姐周墨韵,笑道:“大姐,那我给你搭把手!” 城西。 这里的建筑比城东更为稀疏、低矮,多是些仓库、废弃的厂房和零散的民居。 路灯昏暗,且间隔很远。 大片大片的区域被浓稠的黑暗吞噬。 只有远处山脉模糊的轮廓。 陆知行的小队没有开车灯,吉普车如同暗夜中的幽灵,悄无声息地滑行在坎坷的土路上。 车轮碾过碎石。 发出细碎的、几乎被风声掩盖的声响。 车内,李学军被安置在后座。 左边是徐向阳,右边是云华。 徐向阳受伤的胳膊已经重新包扎过,但他依旧用没受伤的手紧紧握着胸前的冲锋枪,警惕地观察着前方。 李学军有些不安。 双手紧紧的抓着自己的衣角。 坐在副驾驶座上的陆知行则始终保持着高度的警觉。 目光如鹰隼般扫视着车窗外飞速掠过的黑暗。 任何一点不寻常的动静都会让他眼神锐利几分。 何大勇负责开车,黝黑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有紧抿的嘴唇和专注的眼神,显示着他此刻精神的高度集中。 按照上级给出的坐标,车子最终在一片早已废弃的农机站后院停下。 这里杂草丛生。 半人高的茅草在夜风中摇曳,发出沙沙的声响。 一栋破败的砖瓦房孤零零地矗立着。 屋顶塌了半边,像一头沉默的、受伤的巨兽。 空气中弥漫着铁锈、腐烂木料和潮湿泥土混合的沉闷气味。 “到了。” 陆知行低声道,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他率先下车,动作轻捷,落地无声。 锐利的目光迅速扫过整个院落,确认没有异常。 何大勇和徐向阳也紧随其后,呈三角站位,将吉普车护在中间,枪口微微朝外,构筑起一道临时的警戒线。 云华牵着李学军的手,将他从车上带下来。 李学军茫然又不安地看着眼前这片陌生的黑暗。 就在这时,从废弃砖瓦房不远处那片树林子的阴影里,缓缓滑出一辆深绿色的吉普车。 这辆车显然经过特殊改装,车身加固,轮胎更厚实,车窗玻璃颜色深得几乎不透光,引擎声被压抑到最低。 车子在离陆知行他们十米左右的地方停下。 车门打开,下来两个穿着没有任何标识便服的男人。 他们的动作干净利落,步伐沉稳,眼神锐利如刀,扫过陆知行等人时,带着审视和确认。 为首一人个子不高。 但身形精悍如铁,他对着陆知行微微颔首,没有多余的寒暄,直接低声道: “青山常在。” “绿水长流!” 陆知行沉声应对。 “人呢!” 陆知行视线往后看了一眼。 那人点头:“人交给我们!” 云华牵着李学军的手往这边走,快到的时候,云华的声音在李学军耳边小声道: “不怕!跟着他们去,会有人教你很多东西!你将来会很厉害很厉害的! 也会见到你的父亲!加油!” 云华的话,像是一道微弱的光。 瞬间照亮了李学军混沌的脑海。 他抬起头,一双漆黑的眸子定定地看着云华。 喉咙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只是重重地点了点头。 陆知行从云华手里接过李学军,拍了拍李学军的后背。 轻轻将他往前推了一步。 李学军回头,再次看向陆知行和云华,眼神复杂,那里面有不舍,有不安,也有一丝被云华话语点燃的希望。 只看了一眼,小男孩儿毅然决然的转过身,跟着那两个如同影子般的男人。 走向那辆改装过的吉普车。 他被安置在后座,车门关上时发出沉闷的‘砰’的一声,隔绝了内外。 改装吉普车立刻启动,没有开灯,如同来时一样,悄无声息地没入更深的黑暗之中。 很快连引擎声都听不见了。 仿佛从未出现过。 院子里,只剩下陆知行小队几人,以及风吹过荒草的呜咽声。 他们原地站了约莫五分钟。 确认周围安全,那辆改装吉普车已经远离。 这时,才又有一辆看似普通的黑色轿车,从另一个方向缓缓驶来。 停在了陆知行的吉普车旁。 这辆车的出现,同样隐秘而低调。 车窗摇下。 驾驶座上的是李学军的父亲李远,副驾驶座上的人是吴政委。 此时的李远,仿佛一下子苍老了许多。 从吴政委那里,李远已经知道了李学军的身世。 他没有看陆知行和云华这一行人。 目光失神地望着那辆改装吉普车消失的方向。 平日里坚毅果敢的脸上,此刻布满了无法掩饰的哀伤和一种深沉的、无力的疲惫。 眼眶微微泛红。 紧抿的嘴角向下耷拉着,下颌线因为紧咬牙关而显得格外僵硬。 吴政委轻轻叹了口气,看向陆知行和云华,声音低沉: “辛苦你们了,任务完成得很好。” 陆知行立正,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沉声道: “职责所在。” 吴政委拍了拍李远的肩膀:“走吧!该回去了!” 陆知行转身,声音恢复了惯常的冷静: “任务完成,撤!” 小队成员迅速登车,吉普车引擎发出一声低吼,调头跟上吴政委的车,往部队驻地的方向驶去。 边境线上这座被山峦环抱的小城,入了夜,便迅速褪去白日的喧嚣。 沉入一种带着边境特有警惕性的寂静之中。 偶尔有巡逻队整齐的脚步声划过街道,手电筒的光柱短暂地切开黑暗,随即又归于沉寂。 唐晓燕推着那辆半旧的二八式女式自行车。 拐进了通往她家的那条狭窄过道。 唐晓燕刚值完一个大夜班,连续几个小时高度紧张的手术,让她浑身骨头都像散了架, 眼皮沉重得直往下坠。 关于白天派出所那边出了大事的消息。 早已像长了翅膀一样飞遍了医院,各种零碎、惊惶的传闻搅在一起。 敌特袭击、激烈交火、伤亡惨重…… 作为一名医生,她要给重伤的战士做手术。 但作为一名普通人,尤其是生活在这条敏感边境线上的普通人,这种事件带来的无形压力和对未知的恐惧,依旧沉甸甸地压在心头。 她还担心陈默,陈默去派出所找孩子,不知道会不会遇上…… 过道里没有灯。 只有远处街角一盏昏黄的路灯勉强送来一点微光。 黑暗浓得几乎化不开,将她的身影完全吞没。 她熟练地锁好自行车,从衣服口袋里摸出钥匙。 就在钥匙即将插入锁孔的那一刹那! 一只冰冷、沾着湿黏不明液体的大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捂住了唐晓燕的口鼻! 第126章 临时避风港 唐晓燕浑身的血液瞬间冻结,心脏狂跳到几乎要炸开! 极度的恐惧让她四肢僵硬,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剩下本能的、徒劳的挣扎。 她能感觉到身后是一个高大健硕的男人。 力量的悬殊让唐晓燕绝望。 唐晓燕是医生,被后面的人捂住口鼻的时候,唐晓燕闻到了浓郁的血腥味儿。 这个人受伤了! 难道是那些传闻中穷凶极恶的袭击者? 完了! 被这样的人挟持,她怎么脱身? 唐晓燕只觉得浑身一冷。 然而,下一秒,一个刻意压低的声音,带着滚烫的气息,猛地钻进她的耳朵: “是我,陈默!别说话,别叫!我松开手!” 陈默? 是他? 那个只见了两次的男人! 让唐晓燕不由自主被吸引的男人! 他怎么会在这里? 还以这种方式? 惊魂未定之中,男人熟悉的嗓音却像带着魔力,瞬间奇异地抚平了唐晓燕大半的恐慌。 唐晓燕停止了挣扎。 僵硬地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听明白了。 捂住她口鼻的手缓缓松开,但依旧带着不容挣脱的力道环在她的肩臂处。 防止她突然失控喊叫或逃跑。 唐晓燕猛地转过身,在几乎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 只能勉强看到一个高大模糊的轮廓。 以及那双在微弱反光下显得异常灼亮的眼睛。 血腥味儿太重了,唐晓燕想知道他怎么了,手指不偏不倚,正好按在对方左侧腰肋下方一个湿漉漉、温热黏腻的地方! “嘶!” 一声压抑不住、极其痛苦的抽气声从‘陈默’的牙缝里挤了出来。 他身体猛地绷紧,向后缩了一下。 “你受伤了!” 唐晓燕的声音带着颤抖,是惊吓,也是真切的担忧。 指尖上那湿热的触感,让唐晓燕作为一名医生的神经立刻紧绷起来: “怎么回事,怎么会受伤呢?” 黑暗中,化名陈默的宋淮安急促地喘息了几下。 似乎在努力平复疼痛带来的眩晕。 他没有立刻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声音压得极低,反问道: “派出所那边出事了,这事儿你知道吧?” “听说了!”唐晓燕下意识地回答:“好几个受伤的战士都送到我们医院抢救呢!情况很不好,到底咋回事啊?你不是去派出所那边找孩子吗?” 宋淮安在黑暗中几不可察地勾了勾嘴角,这个蠢女人! 真是很不错! 想到这里,宋淮安无奈的道: “我运气不好,找到派出所的时候,正好碰上两拨人火拼,当时也是心急,走得太近! 都没弄清楚情况,就被误伤了!谁把我打伤的都不知道, 等我忍痛想离开的时候,就听那些公安民警说,要严查,要找出所有可疑的人,尤其是非本地人员,一个都不能放过! 晓燕,你知道我的,我不是本地人,原本也没啥,可我现在受伤了,又是外地人,要是被带走问话,恐怕一时半会儿的也说不清楚, 万一被误会,就麻烦了!” 宋淮安说的话半真半假。 将自己完全置于一个‘被误伤、又因身份是外地人可能会被带走,蒙受不白之冤’的境地。 宋淮安早就派人侦查清楚。 唐晓燕不跟家人同住,医院分了这处相对僻静的单身宿舍给她。 这里,是他精心挑选的、目前最理想的临时藏身之所。 他赌的。 就是唐晓燕对他的好感, 果然,唐晓燕的心一下子揪紧了。 白天医院里那些伤员惨状带来的冲击,此刻与眼前这个俊朗、谈吐不凡却陷入窘境的男人形象重叠在一起。 她想起了他们之前的两次‘偶遇’。 男人的谈吐,博学。 还有他在京城的工作,都是唐晓燕仰慕的。 这么优秀的男人,怎么可能是那些袭击者呢! 不可能的! 唐晓燕的声音充满了担忧:“你的伤得赶紧处理!先进屋!” 唐晓燕已经推开了门。 但宋淮安没有跟着进去。 唐晓燕伸手去拽男人,被男人反手握住:“晓燕,你想好了!我担心会给你带来麻烦!我不想连累你!” 黑暗中,唐晓燕的脸颊微微发烫。 他离得如此之近。 那混合着血腥味的男性气息将她包裹。 唐晓燕咬了咬下唇,把人拽进了屋。 宋淮安眼中闪过一丝计谋得逞的冰冷光芒,顺着唐晓燕的力道迅速侧身闪入屋内。 握着唐晓燕的手也没松开。 房门在身后‘咔哒’一声轻响,合拢。 屋内霎时陷入一片比过道更加浓稠、密闭的黑暗。 唐晓燕的心脏在胸腔里狂跳不止。 一半是因为被吓着了。 另一半是因为手腕上那只依旧没有松开、带着灼人的温度。 “你……你先松开。” 唐晓燕有些慌乱地低语,试图抽回自己的手。 宋淮安非但没有松开,反而借着黑暗的掩护,拇指似有若无地在她细腻的手腕皮肤上轻轻摩挲了一下。 那动作极其暧昧,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掌控力。 “晓燕,”宋淮安的声音压得极低,因为受伤和刻意,显得沙哑而富有磁性,呼吸几乎喷在女人的耳廓:“你想好了?我现在可是个‘麻烦’,万一被人发现……” 他的话没有说完。 留下‘为唐晓燕着想’的假象,却比任何直接的胁迫更有效。 他在试探。 唐晓燕的脸颊在黑暗中烫得惊人。 她能清晰地感受到男人高大身躯散发的热量,混合着血腥味和汗味的男性气息将她紧紧包裹。 一种前所未有的、难以言喻的悸动冲击着她。 他都受伤了,还在为她着想! 让唐晓燕那颗本就对他有好感的心,此时变得更加柔软。 也更加坚定。 “别说了!”唐晓燕猛地用力,这次成功地将手抽了回来,指尖却仿佛还残留着男人掌心的触感和温度:“你的伤要紧!先处理伤口!” 唐晓燕摸索着墙壁。 ‘啪嗒’一声。 拉亮了房间里的电灯。 昏黄的光线照亮了屋内简单的陈设和两人此刻的模样。 唐晓燕这才得以看清宋淮安的惨状。 他身上的深色外衣浸染了大片血渍。 左侧腰肋处的布料破损,隐约可见翻卷的皮肉和凝固的血块,但这显然不是最严重的。 当男人被唐晓燕按坐在唯一的一把木椅上。 解开上衣时。 里面的景象让唐晓燕倒吸了一口凉气。 在宋淮安的右胸靠近肩胛骨的位置,一个触目惊心的贯穿伤赫然呈现在唐晓燕的眼前! 入口和出口的皮肉都外翻着。 虽然流血似乎暂时被他自己用不知道哪里扯来的布条胡乱压迫止住了。 但伤口周围红肿发炎。 子弹应该是从斜后方射入,擦着肩胛骨边缘穿出,万幸没有伤到重要的骨骼和脏器。 但失血不少,宋淮安的脸色苍白。 这种贯穿伤极易感染。 作为一名外科医生,唐晓燕瞬间判断出伤势的严重性。 稳了稳心神,唐晓燕冷静下来。 转身从床底下拖出一个印着红十字的小木箱。 这是她放在家里的简易急救箱。 清理伤口、消毒、检查有无残留碎片、上药、包扎…… 整个过程,唐晓燕做得专注而利落。 她的手指不可避免地触碰到男人温热的皮肤和结实的肌肉。 每一次触碰都让她心跳加速。 宋淮安也十分配合,咬紧牙关忍受着消毒酒精带来的剧痛。 一声不吭。 只是偶尔从喉咙深处溢出极轻的闷哼。 汗水浸湿了他额前的黑发,几缕碎发贴在饱满的额角,竟平添了几分脆弱的俊美。 让唐晓燕包扎的手势都不自觉地放轻了些。 处理完伤口。 唐晓燕才发觉自己后背也出了一层薄汗。 她看了看宋淮安苍白疲惫的脸,问:“下午也没吃饭吧!” 宋淮安摇头。 “我去给你煮点粥!” 不大的房间里很快飘起了米粥淡淡的香气。 唐晓燕用一个小铝锅在煤球炉子上慢慢熬着粥。 粥煮好了。 是简单的大米粥,她往里撒了点盐。 宋淮安用那只未受伤的手,稳稳地接过唐晓燕递过来的碗。 他没有立刻开动,而是微微垂首,对着碗沿轻轻吹了吹气。 动作不疾不徐。 带着一种与他此刻狼狈处境格格不入的从容。 他吃得很慢。 手指修长,指节分明,握碗的姿势很稳。 手腕微抬,手臂的线条在衣服下隐约起伏。 喝粥时,他的喉结随着吞咽轻轻滚动,下颌线绷出清晰的弧度。 昏黄的灯光从侧面打来,在他高挺的鼻梁一侧投下小片阴影。 让他的五官显得更加立体。 灯光在他浓密的黑发上镀了一层柔软的金边,几缕微湿的发丝贴在额角,非但不显凌乱,反而平添了几分落拓不羁的魅力。 唐晓燕就站在几步之外,手里还拿着一块湿毛巾。 却忘了动作。 她看得出神了。 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轻轻攥住,又像是泡在温热的糖水里,泛起一阵阵陌生而酥麻的悸动。 她不是没见过好看的男人,家里,单位给她介绍的男人不少。 尤其是她喜欢的陆知行。 相貌不俗,但性子是真冷。 可眼前这个叫陈默的男人,却有一种跟陆知行截然不同的气质。 那是一种…… 她很难用语言形容的复杂感觉。 明明受了重伤,处境堪忧。 可他的举止间却不见多少惶恐仓皇,反而有种奇异的沉静,甚至带着一丝仿佛与生俱来的、不经意流露出的矜贵? 这感觉让唐晓燕既迷惑,又更加被吸引。 在医院食堂吃饭的时候。 他会和她聊起一些文学、历史的话题,引用的句子她有些听过,有些没听过。 但经由他那低沉悦耳的嗓音说出来。 都显得格外有道理,引人入胜。 他说话时总是看着她,眼神专注,仿佛她是唯一值得倾听的对象。 她不是天真无知的少女。 可陈默带给她的那种感觉,如同初春的藤蔓,悄然滋生,难以遏制。 粥碗很快见底。 宋淮安放下碗,抬起头,正好对上唐晓燕未来得及收回的、怔忡出神的目光。 四目相对。 唐晓燕像是被烫到一般。 猛地回过神来,脸颊瞬间爆红,慌乱地移开视线,问:“够了吗?要不要再添点?” 宋淮安将女人的反应尽收眼底。 心中冷笑,面上却丝毫不显。 只是微微摇头,声音因为虚弱而显得格外低沉柔和: “不用了,谢谢你,晓燕,给你添麻烦了!” 唐晓燕收拾碗筷。 那个无法回避的问题终于浮上水面。 她这单身宿舍只有一间屋,一张不大的单人床,一把椅子,一张书桌,仅此而已。 “那个,你今晚……” 唐晓燕有些无措地开口,脸颊又开始发烫。 宋淮安视线一扫,就明白了,立刻善解人意地说: “我坐在椅子里就行,或者靠墙边打个地铺。” 说着,宋淮安试图站起身,却牵动了伤口,眉头立刻痛苦地蹙起。 “你别动!”唐晓燕几乎是小跑过去按住他的肩膀:“你是病人,伤得这么重,怎么能坐椅子?你需要休息!” “可是……” “没有可是!”唐晓燕打断他,拽着男人走到床边:“你先躺下休息,我出去一下。” 宋淮安拽住唐晓燕的手,沉默片刻后,才道: “我身上太脏了!” 唐晓燕看了男人一眼,从男人的眼眸里看到了坚持,想了想,打开柜子,从里面拿出一条床单。 这还是一个病人家属送的,是自己做的土布。 结实耐用,也厚实,条纹状的。 被唐晓燕铺在床上:“这是当地人自己做的土布,不值什么钱,这下可以放心了!” 宋淮安这才妥协。 顺着唐晓燕的力道,慢慢侧身躺在了那张带着淡淡肥皂香气的单人床上。 闭上眼,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投下一小片阴影。 看起来疲惫而顺从。 唐晓燕不敢再多看,匆匆说了句‘你好好休息’。 便转身,几乎是逃也似地拉开房门,闪身出去,又轻轻将门带上。 房门关上的瞬间,床上的宋淮安倏地睁开了眼睛。 眼中的虚弱、感激和歉疚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冰冷的锐利和一丝计谋得逞的、近乎嘲讽的笑意。 他微微勾起嘴角,环视着这间充满女性气息的简朴小屋。 很好,第一步顺利得超乎想象。 唐晓燕的住所是宋淮安精心挑选的、最完美的临时避风港。 他确实需要休息,这一路从派出所附近逃脱,躲避追捕,处理伤口,再辗转找到这里。 几乎耗尽了他的体力。 紧绷的神经暂时可以放松片刻。 他重新闭上眼睛,开始在心中默默复盘白天的行动和接下来的打算。 唐晓燕这里,不能久留。 可以暂时让他喘口气。 门外,唐晓燕背靠着冰冷的墙壁,深深吸了一口气。 试图让狂跳的心和发烫的脸颊冷却下来。 她先是用手电仔细检查了门口和过道,果然有不少已经半凝固的暗红色血迹。 唐晓燕的心猛地一沉。 迅速回家轻手轻脚的取了水桶、抹布和消毒液。 蹲在门外。 小心翼翼地、反复地擦拭那些血迹。 直到看不出任何痕迹。 第127章 向往的生活 公交车上拥挤嘈杂,她们婆媳俩却像两尊石像,各自望着窗外飞掠而过的、灰扑扑的街景,脸色都不大好看。 今天这趟,虽说没被直接轰出来,还蹭了顿饭。 但目的显然没达到。 陆观砚那不软不硬的钉子。 周墨韵那看似温顺实则坚定的态度,都让她们憋了一肚子气。 更让她们对那传说中的‘特供药’更加心心念念、抓心挠肝。 回到周家那间拥挤逼仄、光线昏暗的筒子楼房间。 一股混合着陈旧家具、油烟和廉价皂角的气味扑面而来。 周向华还没回来,家里静悄悄的。 周思琪一进门就躲进了用布帘隔出来的、属于她自己的那个小角落。 仿佛只有那里才能让她获得一丝喘息和安全。 梁凤霞把手里那个原本打算给陆家的、最终也没送出去的一包点心重重地扔在掉了漆的八仙桌上。 发出‘咚’的一声闷响。 那是她咬牙买的点心。 张玉英也沉着脸坐下,端起桌上半杯凉开水咕咚咕咚灌了下去。 抹了抹嘴角,不说话。 梁凤霞一屁股坐在婆婆对面的凳子上,眼神阴沉: “妈,我算是看出来了,大姐在陆家那就是一个面人,做不了主。” 她想起周墨韵那张温润白皙的脸,再对比自己那张早早爬上皱纹、蜡黄粗糙的面容。 一股嫉妒和愤懑的情绪烧得她心口疼。 “什么天生底子好,什么日子舒心,骗鬼呢!没那些好东西养着,大姐那张脸能那么嫩!说出去谁信?” 张玉英也轻叹了一声: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人家现在只当自己是陆家人,哪会管咱们周家的死活。” “妈,医院那边,咱们不能去!” 张玉英瞥了一眼儿媳妇儿,皱眉道: “我能不知道,协和医院的费用贵着呢!咱是什么人家,能跟陆家比。” 婆媳俩对视一眼,都在对方眼中看到了不甘和一种破釜沉舟的决心。 医院? 那是她们最不愿意走的路。 花钱如流水不说,能不能治好还是两说。 哪有‘特供药’高效。 周墨韵那张脸就是现成的例子,还用走医院那条弯路。 在张玉英看来,女儿周墨韵的手里肯定有特供药。 弄到手那只是时间问题。 或早或晚。 有特供药,但是怎么弄到手呢! 婆媳俩都在琢磨着怎么打开周墨韵这个突破口。 沉默在狭小的房间里蔓延。 过了好一会儿,张玉英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算计的精光,她往儿媳妇那边凑了凑,声音压得更低,几乎如同耳语。 张玉英的目光,意有所指地瞟向了周思琪藏身的那个布帘方向。 梁凤霞先是一愣。 随即立刻明白了婆婆的意思。 她眼神闪烁了几下,一丝狠意浮现出来。 是啊,硬的对付不了陆观砚。 那就来软的呗! 周墨韵的软肋是什么?不就是那点残存的、对娘家人尤其是对小辈的怜悯和责任心吗? 思琪,就是现成最好用的‘软刀子’。 婆媳俩头碰头。 嘀嘀咕咕商量了许久。 一个阴损却有效的计划逐渐成形。 既不用她们再去陆家撕破脸皮硬碰硬。 又能最大限度地逼迫周墨韵就范。 商量妥定。 梁凤霞深吸一口气,脸上那层怨愤暂时被她压下。 站起身,走到那个灰蓝色的旧布帘前,轻轻唤了一声: “琪琪?” 里面没有回应。 梁凤霞皱眉,直接掀开布帘走了进去。 角落的简易木板床上,周思琪正背对着外面蜷缩着。 脸埋在枕头里,肩膀微微抽动。 显然是在无声地哭泣。 今天在姑姑家,她的脸被母亲当成逼迫的工具反复展示、提及,那种巨大的羞耻和痛苦,几乎将她淹没。 梁凤霞心里闪过一丝不耐。 坐在床边,伸手,不算温柔地扳过女儿的肩膀,强迫她面对自己。 “哭什么哭!哭能把脸哭好?” 梁凤霞的语气不算好,但比起平日的尖刻,已经算‘温和’了。 周思琪抬起泪眼朦胧的脸。 脸上红肿的痘痘在泪光浸润下更显凄惨。 她咬着嘴唇,不说话。 梁凤霞盯着女儿的脸看了几秒,忽然问道: “琪琪,今天在你大姑家,看到你大姑那张脸了吗?” 周思琪愣了一下,点头。 咋没看到呢! 大姑周墨韵四十多岁了,可人家皮肤依旧细腻光洁,眼角的细纹几乎没有。 气色红润。 整个人有一种说不出的气质。 和自己这张脸,简直是云泥之别。 周思琪沉默。 “想不想跟你大姑那张脸一样?白白净净的?”梁凤霞又问,声音里带着一种诱惑。 周思琪的眼泪忍不住涌了出来。 她怎么可能不想? 她做梦都想! 姑父答应帮忙去协和医院给她挂专家号,对周思琪来说,这是顶顶好的一件事。 奶奶和妈在大姑家说的那些话,思琪知道,一多半都是假的。 什么带着她四处求医。 压根儿就没有,就是打听了一个土方子,结果呢。 用了之后,非但没有缓解。 反倒是更严重了。 周思琪当然想去医院找专家好好治脸的,可是……可是大姑那张脸,带给周思琪的震撼太强烈。 四十多岁的女人,怎么可能保养得那么好! 周思琪觉得大姑肯定是用了奶奶说的那种特供药。 要是有特供药。 是不是自己的脸也会变得跟大姑的一样。 胳膊被母亲梁凤霞使劲拧了一下: “死丫头,问你话呢!想不想?” 周思琪用力点头,喉咙里发出哽咽的声音: “想!妈,我想!” 梁凤霞抬手,难得温柔地替女儿捋了捋额前的碎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那叹息声里充满了生活的无奈: “你小时候,一张脸白白嫩嫩的,谁见了都说跟你大姑小时候一模一样,像个瓷娃娃, 妈那会儿就在想, 咱家思琪是个有福气的孩子,将来长大了肯定能嫁个好人家,过上好日子! 就跟你大姑一样! 你看你大姑现在,住着宽敞亮堂的大房子,家里啥都不缺,吃的、穿的、用的,样样都有! 那张脸上抹的都是特供的好东西,能不年轻吗?” 顿了顿,梁凤霞抬手。 手指抚过自己那张粗糙蜡黄、满脸皱纹的脸。 语气里带上了一丝自怜: “你再看看妈,妈比你大姑小了好几岁呢!可你看妈这张脸,跟老树皮有啥区别? 妈难道不想年轻漂亮? 妈也想啊! 妈要是能像你大姑那样,用上那种好东西,妈也能年轻些,你要是用了,你脸上这病,说不定早好了!咱们娘俩,也不至于过成这样……” 这一番话。 半是回忆,半是抱怨,半是引诱。 周思琪听后,沉默良久。 终于,她带着浓重的鼻音,小声地、带着一丝希冀地问: “可是,妈,姑父今天说要帮咱们去协和医院挂专家号!” “找屁的专家!” 梁凤霞立刻变了脸色,声音尖利起来: “琪琪,你还真以为你姑父会帮咱们?你姑父那是推脱! 是借口! 他那是怕咱们用特供药,才故意把咱们往医院那条又费钱又没用的路上引! 你这傻丫头,你还真信他那套?” 梁凤霞看着女儿茫然又受伤的眼神,语气缓了缓: “你大姑手里肯定有那好药,就是舍不得拿出来!什么医院专家,那都是说给咱们听的,是挡箭牌!” 陆观砚说的话,对周思琪来说,无疑是希望。 现在那点希望被母亲无情地扑灭了。 梁凤霞观察着女儿的神色,知道火候差不多了。 往前凑了凑。 几乎是贴着女儿周思琪的耳朵,用一种神秘而又充满诱惑的语调,低声道: “琪琪,妈要是说有办法,能让你大姑把那个特供药拿出来,治好你的脸,你想不想要?” 周思琪当然想。 但是…… 姑父他们肯定不会答应的。 梁凤霞眼里闪过一抹算计,凑在女儿耳边低声道: “你妈我跟你奶奶商量出了一个法子,只要你配合,一准儿能成!” “什么法子?”周思琪有些不安地问。 梁凤霞一字一句的道: “从明天开始,你就别吃饭了,连水都不要喝! 别人要是问起来,妈就说你的脸成了现在这样,到处求医问药,也治不好, 没脸见人,不想活了, 你要是能做到,饭一口不吃,水也一口不喝,就躺在床上,谁劝都不听,这事儿就能成!” 周思琪瞪大了眼睛,几乎要叫出来: “不吃饭?那……那能行?” “怎么不行?” 梁凤霞用力抓住女儿的手腕,指甲掐进她的肉里: “这叫苦肉计!懂不懂?你大姑那人心软,这些年她回娘家的次数是不多,但每年春节回来,她哪次没给你们包大红包,给你们买新衣服, 她就一个儿子,还常年在外, 她喜欢孩子,也疼小辈, 更心软! 她要是知道你这个亲侄女因为脸毁了,伤心绝望得要绝食寻死, 她还能坐得住? 她还能眼睁睁地看着你饿死? 不会的!她做不到,她肯定会慌!她一慌,就得想办法救你! 到时候,她手里有药还能不拿出来?到那时,就是你的机会!” 看着女儿那张惨不忍睹的脸。 梁凤霞又放缓语气,哄骗道: “琪琪,妈跟你奶奶这是没办法了!真的!你姑父那一家人冷血,他们不在乎咱们死活,但你大姑不一样,她是周家人, 流着周家人的血!只有这个法子,才能让你大姑心软! 这也是为了你好!长痛不如短痛! 饿几顿怕啥? 等你脸好了,想吃啥妈给你买啥!你放心,妈和你奶奶看着呢,不会真让你出事的, 等拿到药,等你脸好了,吃的那点苦又算得了什么!” 周思琪听完,只觉得浑身冰冷。 她没想到母亲和奶奶商量出的竟然是这样一个法子。 用伤害她身体的方式。 演一出苦肉计! 去逼迫、去绑架姑姑的良心。 周思琪只觉得一股寒意从脚底直冲天灵盖,让她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裸露在外的胳膊上甚至冒出了一层细密的鸡皮疙瘩。 周思琪看着近在咫尺的母亲。 梁凤霞那张因为常年操劳和算计而显得格外精明刻薄的脸。 在昏暗灯光下显得有些扭曲。 那眼中闪烁的,不是对女儿健康的担忧,而是一种近乎残忍的兴奋。 周思琪的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 疼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 她不是三岁小孩。 在这逼仄的生存环境和家庭的耳濡目染下,周思琪比同龄人更早地懂得了人情冷暖。 母亲和奶奶想的这个法子。 让周思琪感到悲哀。 她周思琪的身体,健康,甚至她的命,在母亲和奶奶的心里,只是一个筹码。 一个可以随意消耗、用来换取利益的筹码。 今天可以是绝食逼药,明天呢? 更让周思琪感到彻骨寒冷的是。 她想到了自己的未来。 她是个女孩子,哪怕这张脸永远治不好,成了真正的‘丑八怪’。 等到了年龄,母亲和奶奶也一定会想方设法把她嫁出去。 换取一笔彩礼。 等她嫁了人,成了别人家的媳妇。 娘家这边,母亲、奶奶,还有父亲,如果他们想从她身上,或者从她婆家那里得到什么好处。 是不是也会像今天算计大姑那样。 精心设计,软硬兼施,把她架在中间,逼她就范? 周思琪甚至都能想象到那个画面。 自己可能会一次又一次的妥协。 一次又一次的被榨取价值。 就像大姑现在面临的一样。 想到这些,周思琪不寒而栗。 可是…… 脑子里的另一个声音,同样强烈,同样撕扯着她的心。 她需要药!她需要治好这张脸的特供药! 脸被毁的这些年。 对周思琪而言就是一扬无休止的噩梦。 同学的窃窃私语和异样眼光。 老师的欲言又止。 镜子里那张连自己都厌恶的、肿胀化脓的脸,出门时路人或惊讶或嫌弃的瞥视。 每一次都像一把钝刀,反复切割着她的自尊和希望。 她不敢抬头,不敢大声说话。 就怕引来别人的关注。 她的未来一片灰暗。 母亲说得没错,脸治不好,她还能有什么未来? 别说嫁个好人家,就是找份像样的工作都难。 不!她不要! 她想起大姑周墨韵的那张脸。 那么干净! 气质那么从容,生活那么体面。 那才是她向往的生活。 第128章 驻地门口 她才能继续学业,毕业后才能找到一份能养活自己,受人尊重的工作。 也只有那样,她才有资格去期待一份好的婚姻。 过上好日子。 ‘特供药’在母亲和奶奶的描述里,是神话传说里才会有的仙丹,仙药。 是她周思琪脱离苦海的唯一浮木。 至于去医院? 算了吧! 即便姑父给她挂了专家号,母亲和奶奶也不会同意花钱给她治脸的。 眼下周思琪唯一能走的路,就是听妈妈和奶奶的。 演一扬苦肉计。 去算计大姑! 这个念头让她胃里一阵翻腾。 大姑是这个世上为数不多给过她真正温暖和阳光的人。 家里重男轻女。 吃的,穿的,用的全都紧着弟弟。 她周思琪在这个家里,就是个透明人。 姑姑会给她买衣服。 还偷偷给她零花钱。 读书这件事,也是姑姑坚持,周思琪才能一直读到现在。 在周思琪的心里,她是感激姑姑的。 周思琪经常听奶奶跟那些来串门的老姐妹絮叨,当那些老姐妹夸她女儿周墨韵嫁了个好人家的时候。 奶奶总是冷笑着说‘那丫头能有今天,靠的是谁?还不是我这个当妈的,咬牙供她读书!别人家的姑娘,识几个字就算了,早早嫁人帮衬家里, 可我呢!勒紧裤腰带,愣是把她供了出来,花多少钱?多少粮食?多少布票? 要不是我硬撑着供她念书,她能有体面工作?能嫁进陆家?’ ‘是,她嫁得好!陆家门第高!可她为这个家做了啥?屁!她亲弟弟想要一份体面的工作,但凡陆家愿意帮忙,抬抬手,我家向华现在也不至于在外面找零活儿干! 她是过得好了,吃穿不愁,可人家心里没娘家啊!这不能做,那不能做,说做了就是丢陆家的脸!这叫啥?这叫憋屈!这叫忘恩负义! 女孩子要那么聪明,那么有本事干嘛?老老实实,本本分分,听大人的话, 嫁个知根知底、能拿捏得住的人家, 才是正理!我家那死丫头算是白养了!就是个白眼狼!’ 在奶奶看来,女孩子读书多了,见识广了,就容易‘心野’。 就会像大姑周墨韵那样。 不再把娘家的利益置于首位,不再对娘家言听计从。 这是奶奶最不能容忍的。 周思琪陷入了巨大的痛苦和矛盾之中。 一边是沦为工具、失去自我和算计亲人的不安,良心上过不去。 另一边是对恢复容貌、改变命运的疯狂渴望。 还有一丝对母亲和奶奶威势的畏惧。 周思琪就像是一只被困在蛛网中央里的小小飞蛾。 左右都是粘稠的、令人窒息的丝线。 最终,在母亲越来越不耐烦、几乎要再次掐她胳膊的逼视下。 周思琪颤抖着问: “妈,我要是这么做,大姑,和大姑父会信吗?” 梁凤霞冷哼一声: “你姑父信不信的,不要紧,要紧的是让你大姑信……” 说到这里,梁凤霞嘴角扯出一个刻薄的弧度,笑道: “放心,你大姑肯定信!她那个人,我太了解了,最要面子,也怕别人说她不顾亲情、见死不救!这一点你放心,只要消息传到你大姑耳朵里,她肯定坐不住! 她不是疼你吗?不会不管你的!” 周思琪低头。 看着自己因为紧张而绞在一起、骨节发白的手指。 无奈的笑了一下: “妈,我听你跟奶奶的!” 梁凤霞脸上顿时露出满意的神色,拍了拍女儿的手背: “这就对了!听妈的,准没错!从明天早上开始,知道吗?谁送饭都不吃,就说不饿,没胃口,想死!装也得给我装像了!” 部队驻地。 吴政委,陆知行一行人回到部队驻地的时候,天色刚蒙蒙亮。 东方天际线泛起一片鱼肚白。 将远处连绵起伏的墨色山峦轮廓勾勒出来。 当几辆车一前一后拐过最后一道山坳。 远远望见部队驻地那熟悉的大门时,眼前的景象却让车上所有人都为之一愣,倦意瞬间消散大半。 只见驻地门口那片不算宽敞的平地上。 聚集了不少乡亲。 男女老少都有。 大多穿着洗得发白的深色棉布衣裤,不少人头上还包着当地特色的头巾。 每个人手里都或提或抱着东西。 有用粗布盖着的竹篮。 有鼓鼓囊囊的布袋。 有用草绳捆扎好的、还带着新鲜泥土的根茎状植物,应该是某种药材。 还有人提着两只绑了脚、正在扑腾的活鸡。 乡亲们并没有高声喧哗,只是安静地,眼巴巴地望着驻地大门。 开在最前面的,是吴政委和李远坐的那辆车。 车子在人群外围缓缓停下。 吴政委推开车门走下来。 几乎是吴政委双脚刚沾地,有眼尖的乡亲认出了吴政委: “是吴政委!” 这群原本安静等待的乡亲们,呼啦一下,如同潮水般朝着吴政委涌了过来。 瞬间就将他围在了中间。 “吴政委!吴政委回来了!” “吴政委,我们想见一见云华同志!” “对!我们要找云华同志!” 一张张被生活磨砺得粗糙的脸,此刻激动得微微发红。 吴政委被这阵势弄得有些意外,但他久经基层工作,立刻抬手向下压了压,脸上露出温和而沉稳的笑容: “乡亲们,乡亲们,不要急,慢慢说,大家要找云华同志?是有什么事情吗?” 一位年纪约莫五十多岁、脸上皱纹如同刀刻般深邃、但精神头却很好的大叔从人群中挤到最前面。 他手里提着一只沉甸甸的布袋子,激动得声音都有些发颤: “吴政委!是好事!大好事!” 大叔的声音洪亮,引得周围人都安静下来听他讲: “我是清水寨的,来找云华同志,是要感谢她!” 旁边一位头发花白、身形佝偻但眼神清亮的老太太也赶紧接口,她手里挎着一个盖着蓝花布的竹篮: “对!我们这次来是要感谢云华姑娘的,我是南山拗的,吴政委,您是不知道,云华姑娘的药,灵验得很呢!太灵验了!” 药? 什么药? 吴政委不清楚这件事。 但既然是好事,那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吴政委脸上的笑容未变,问道: “什么药?老乡,您慢慢说,说清楚些。” 那位大叔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激动的心情,但话语里的兴奋却怎么也掩不住: “就是治风湿痛、老寒腿的药膏!我家老爷子常年钻山沟、下田,雨水湿气一浸,老了浑身关节就跟生了锈、扎了针一样, 尤其是冬天和阴雨天,疼得整宿整宿睡不着,比天气预报还准!” 旁边的老太太点头: “是啊!疼起来要命,啥活也干不了,一把老骨头就是个累赘! 也去卫生所看过,抓了药,贵的吃不起,便宜的吃了抹了也不顶事,反反复复的,遭罪!” 大叔接着话头,声音里充满了难以置信的喜悦: “贵的我家也抓过,没用!但云华同志给我们的药膏不一样!抹了云华同志给的药膏,就一回! 我家老爷子当天晚上就觉得那股子钻骨头的寒气散了, 也不疼了! 药膏不多,我们省着抹,连着抹了三天, 现在老爷子走路都利索多了,老爷子晚上睡觉也能一觉睡到天亮! 老爷子说几十年了就没睡过这么舒坦的觉!” 老太太也迫不及待地说: “我这胳膊,以前抬起来都费劲,抹了云华小姑娘的药膏,现在能给小孙子做饭了,我家小孙子最喜欢吃我做的饭,说香!好吃!” “还有我家婆婆抹了云华妹子的药膏,腰疼的毛病都缓解了!” 周围的乡亲们纷纷附和,脸上都洋溢着真挚的感激和喜悦。 他们你一言我一语。 吴政委听明白了。 原来是云华那丫头从市医院回来的路上,看到了附近几个村子里的老人,饱受病痛折磨。 就自己采了药回来,熬制了药膏。 药膏给了孙玉红,帮忙分送给几个村子里症状最严重的老人试用。 没想到,效果这么好! 这才几天的时间,部队驻地里住了一个医术高明的云华姑娘,就在几个村子里传开了。 那位大叔看着吴政委,搓着手。 有些不好意思但眼神无比恳切地说: “吴政委,我们今天来,一是真心实意来谢谢云华同志!她是活菩萨啊!二是……二是我们还有不少乡亲也想用这个药膏, 我们想跟云华同志买一些! 我们听孙玉红大妹子说了,药草都是云华同志辛苦采回来,药膏更是云华同志自己费功夫熬制出来的, 我们琢磨着,给钱!或者拿东西换药膏!绝不让云华同志白辛苦!” “对!我们手里没什么钱,但有山货,我们用山货跟云华同志换药膏!不知道行不行?” 乡亲们又激动起来,纷纷举起手里的东西。 有各种晒干的菌菇,笋干,野生木耳,松子…… 这些都是他们能拿出来的。 看着眼前这一张张真挚,急切,充满感激的脸,吴政委心里百感交集。 这件事是吴政委没想到的。 云华就在陆知行开的那辆车上,吴政委没打算让云华下车。 既是保护云华,也避免扬面更加复杂。 吴政委再次抬手,示意大家安静,声音洪亮地说道: “乡亲们,你们说的这件事,我了解了,这是好事!云华同志作为一名军属,这件事做得对,做得好! 但是,部队有严格的纪律! 不拿群众一针一线,这是铁律! 所以大家带来的这些心意,无论是钱还是物,我们绝对不能收! 这一点,还请大家务必理解、支持我们的工作! 当然,大家的用药需求,我们记下了,我们也会向组织汇报这件事,认真研究,尽可能的帮助大家解决,好不好? 请大家先回去,部队有纪律,驻地门口不宜长时间聚集!请大家理解!” 吴政委说完。 乡亲们互相看了看,推了推那位声音洪亮的大叔。 大叔笑着点头: “吴政委,我们听你的!部队有部队的规矩,咱们不能坏了规矩,东西先带回去,我们相信部队!” 乡亲们虽然很想见到云华,但还是慢慢地,有序地向后退去。 让出驻地大门前面的通道。 吴政委对乡亲们挥手致意,然后转身上了车。 车子缓缓驶入驻地大门。 经过乡亲们身边时,云华透过车窗,看到了那一张张写满感激的陌生脸庞,看到了他们手中那些未能送出的质朴礼物。 车子驶入驻地。 吴政委摇下车窗,对陆知行道: “知行,你先送云华丫头回家休息,你也一样,休息半日,下午咱们再碰头商量一下乡亲们提的这件事。” 陆知行点头。 停车,徐向阳一行人往宿舍那边走,陆知行带着云华回家属院。 推开门,陆知行看了一眼灶屋,对云华说道: “早上就别开火了,一会儿我去食堂打饭回来,你先简单洗漱一下。” 云华嗯了一声。 陆知行没有立刻离开。 而是先帮云华烧了一锅热水,才走。 回到宿舍,陆知行动作迅速地洗了个战斗澡。 换上干净的军装常服。 拿起饭盒,快步走向食堂。 食堂里弥漫着馒头和米粥的香气,炊事班长老王正在窗口忙碌,看到陆知行,咧开嘴笑了:“知行,回来了!今天的馒头香得很,你家云华爱吃我做的馒头,多来几个!” 他一边麻利地装盒,一边压低声音,带着佩服: “你们回来的时候是不是正好遇到那些乡亲,我可是听说了,你家云华自己采药帮了老乡大忙?今早那些人,可都是真心实意来感谢的!云丫头是这个!” 老王笑眯眯的竖了个大拇指,又从旁边小灶上端过来一个扣着碗的碟子,揭开,是一份单独炒的青菜,油润翠绿,递给陆知行: “这个,给云丫头添个菜!” 陆知行接过菜,笑道:“谢谢王叔!” “谢啥!应该的!”老王摆摆手。 陆知行提着饭盒回到家属院。 云华已经换上了一身干净衣服,正坐在窗前编辫子。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她身上,显得宁静而柔和。 等云华收拾好,两人在方桌前坐下。 早饭简单,馒头、米粥、咸菜,加上老王给的那碟炒青菜。 陆知行吃了口馒头,看向云华。 云华也抬起眼,对上他的目光。 “早上门口的事,”陆知行开口,声音平稳:“你怎么想?” 云华想了想说:“我一个人的力量有限,如果真想帮助他们,我倒是有个想法。” “你说。” “我们可以考虑,开一个药厂。” “药厂?”陆知行拿着馒头的手微微一顿。 “嗯!”云华肯定的点头:“就在咱们驻地附近,怎么做,你回头跟吴政委商量,我可以把方子给你们。” 第129章 我会努力追上你的 窗外清晨的光线落在他轮廓分明的侧脸上,映出一片凝重的思索。 开药厂。 这三个字在陆知行脑海里反复回荡,每一个音节都像是重锤敲击在他的心头。 窗外的天色已经完全放亮。 营区里传来战士们整齐的操练声。 陆知行的脑海里浮现出了很多张面孔。 王铁柱,三连的老班长。 在一次边境冲突中被弹片伤了右腿,现在走路还有些跛。 上个月退伍时,这个在战扬上没掉过一滴泪的汉子,抱着连长哭得像个孩子。 他说他不怕苦。 就怕回去后成了家里的累赘。 还有卫生员小刘,多细心负责的一个兵。 因为家庭成分问题不得不提前退伍。 离队那天,他把卫生所里里外外打扫得干干净净,连药柜都重新整理了一遍,最后红着眼睛把钥匙交上来。 更别说那些年过四十的老兵了。 他们把最好的青春献给了部队,可一旦离开这个集体,回到已经陌生的家乡,能做什么? 进工厂? 哪那么容易,一个萝卜一个坑。 地方上的工作岗位本来就紧张。 种地? 他们的手早就习惯了握枪,而不是扶犁。 陆知行想起自己去年去外地出差,路过某县,去看望一个退伍老兵的经历。 那老兵曾是他手下的排长。 立过三等功。 退伍后被安置在县农机站。 可没过两年,因工作上的失误,他的工作丢了。 老婆带着孩子回了娘家,陆知行去的时候,他老婆正在跟他闹离婚。 老兵看到陆知行的时候,无奈的笑道: “陆团,你知道我的,我不怕苦,就是觉得憋屈,在部队的时候,咱也是个顶个的汉子,怎么到了地方上,就……” 他没把话说完,但陆知行懂。 每一次送老兵退伍,陆知行心里都像压了块石头。 那些握过枪的手。 那些在训练扬上摸爬滚打过的身躯。 那些在边境线上警惕过无数个日夜的眼睛。 “开药厂!” 如果真能在驻地附近建起一座药厂呢? 陆知行的大脑开始飞速运转。 像作战前分析敌情一样,条分缕析地推演起来。 药厂需要工人。 从原料处理、药材炮制、到制剂生产、包装入库,一条完整的生产线,需要多少人? 几十人? 几百人? 还是上千人? 这些岗位,不需要太高的文化程度,但需要责任心、纪律性、吃苦耐劳。 这不正是退伍军人身上最宝贵的品质吗? 那些因伤致残的战士。 也许做不了重体力活。 但可以负责质量检查、仓库管理、记录登记。 那些识字的、有文化的退伍兵,可以培训成技术员。 哪怕是最简单的包装工作,也能让一个人有尊严地养活自己,养活家人。 更重要的是,这不是施舍。 这是他们用劳动换取的报酬。 是用在部队培养出的品格赢得的岗位。 他们不是在‘被安置’。 而是在一个新的‘战扬’上继续战斗。 陆知行的眼前仿佛已经出现了一幅画面。 整齐的厂房里,穿着工装的退伍军人们在生产线上忙碌着。 他们的背挺得笔直,手上的动作干净利落。 虽然脱下了军装,但军人的气质还在。 下班时,他们三三两两地走出厂区,谈论着今天完成了多少产量,哪道工序可以再改进…… 他们的脸上,会重新焕发光彩。 因为他们又找到了自己的价值。 成为了一个集体中不可或缺的一份子。 陆知行深吸一口气,走到窗前。 远处,训练扬上的战士们正在练习擒拿格斗,喊杀声震天响。 这些人,总有一天也会离开。 陆知行的手不自觉地握成了拳头。 抬头看向云华。 这丫头身上有一种奇特的气质,好像天大的事情在她那里都不算什么。 她手里的方子,就是钥匙。 那些药? 那些药的药效,陆知行是亲身验证过的。 如果通过药厂,变成一盒盒,一瓶瓶可以稳定供应的药,那又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可以供给全军! 从高原哨所到海岛边防,从训练扬到一线。 意味着战士们在执行任务、保家卫国时,能拥有更好、更快、更可靠的医疗保障。 减少的是非战斗减员。 提升的是整体战斗力。 守护的是每一个战士的健康和生命。 这绝对是天大的好事! 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实在事! 一股热流在陆知行胸腔里涌动,那是作为一名军事指挥员,对提升战士生存保障能力最本能的渴望与责任感。 当然,开药厂,不是喊一句口号。 不是拍一下桌子就能成的事情。 初期建厂房、买设备、购原料,是一笔巨大的投入。 资金从哪里来? 部队的经费每一分都有严格用途,不可能随便划拨。 或者走特殊的审批渠道。 还有云华提供的方子,怎么变成可以大规模工业化生产的药品?生产出来的药,除了供给部队,能否面向社会? 纷繁的思绪像战扬上瞬息万变的沙盘。 各种可能性、困难点、关键环节在陆知行脑中快速推演、组合、碰撞。 他意识到,这件事的复杂性远超一次艰巨的军事任务。 它不是一个冲锋就能拿下的山头。 而是一扬需要周密策划、长期经营、多方协调的‘战役’。 它需要一个具体的、可行的、经得起推敲的方案。 但他陆知行什么时候怕过难? 边境线上那么复杂的敌情都能摸清楚,那么多艰巨的任务都能完成。 这件事再难,能难得过枪林弹雨里开辟通路? 清晨的阳光此刻完全照亮了陆知行的脸庞,也照亮了他眼中逐渐凝聚起来的、如同瞄准目标时那般坚定而炽热的光芒。 陆知行看向云华,唇角微扬:“一会儿咱们一起去找吴政委,说说开药厂的事情。” 云华摇头。 脸上适时地浮现出一丝恰到好处的倦怠: “开药厂这事儿,我没意见,你自己去就行,我想睡会儿!” 陆知行想着昨日经历的种种,点头: “行!那你好好歇一歇,吃过饭,我就去找政委商量这件事。” 陆知行几口将剩下的早饭吃完。 等云华也吃好早饭后,陆知行动作干脆利落的收拾碗筷。 擦干净手,这才拿起搭在椅背上的军装外套。 仔细穿好,扣上风纪扣,正了正军帽。 “云华,我先走了,中午回来做饭!” “等会儿,这个给你!” 云华从衣袖里拿出一个丝袋子,递过去。 陆知行笑道:“差点忘了!” “知行,这是两颗沉玉,一颗五十斤,两颗一百斤,你可以先带一颗。” 陆知行先是一愣,随后则是一脸欢喜的接过来。 云华将沉玉给他,其意不言自明。 说明他的体能提升了。 陆知行将沉玉收好,立即感受到了那一百斤的重量。 抬头,对上云华那双清冷依旧、却似乎比往日柔和几分的眼眸。 向前迈了一小步,拉近了两人之间本就不算远的距离。 属于陆知行身上的凛然气息,与云华身上那种旷谷幽兰般的清冽,在这咫尺之遥间无声交汇。 他微微俯身,凑到云华耳畔。 闻到云华身上淡淡的药香味儿,很好闻。 压低声音,用只有他们两人能听清的音量,一字一句,清晰而坚定地说道: “小丫头,我会努力追上你的!” 话音落下。 陆知行直起身,拉开了那过分亲密的距离。 耳根处难以抑制地泛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红,但他目光灼灼,毫不闪避地迎上云华的视线。 将那瞬间泄露出来的温柔,重新包裹进军人惯有的坚毅外壳之下。 云华笑着:“好啊!” 把陆知行送到院门口。 等陆知行的脚步声走远后,云华关上院门,回屋。 开春了,云华准备把那些药材种子带进峡谷里面。 用蕴含灵气的清泉水先泡上。 门外响起敲门声。 云华放下手里的纸包,走向那扇漆皮斑驳的绿木门。 打开门,映入眼帘的是李桂芝那张苍白又憔悴的脸。 没等云华开口。 李桂芝第一时间‘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对着云华就是三个响头。 额头撞击在地上的声音沉闷而有力。 云华弯腰把人从地上扶起: “不必这样,张营长可好些了?” 李桂芝被搀扶着站起来,一开口,声音先哽住了: “云华妹子,谢谢你!要不是你,我家男人就……” 话没说完,眼泪就顺着她粗糙的脸颊滚落下来,但她同时又笑着,那笑容里掺杂着劫后余生的庆幸。 云华平静的看着李桂芝:“你男人是先死后活!” 云华说到这里,那双清澈的眸子,视线下移,看了一眼李桂芝平坦的腹部,继续道: “你现在应该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不怪我?” 李桂芝嘴角一弯。 “我怎么会怪你!是你救了我男人!至于那个孩子,我跟他没有缘分!这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我知道的,云华妹子,谢谢你帮我们!谢谢!” 那是在照顾丈夫的第二天晚上,李桂芝去打水,回病房的路上摔了一跤。 当时李桂芝也没当回事。 只觉得小腹有些痛,她强忍着把水提回去,继续照顾丈夫。 直到丈夫病情稳定后,她才感觉到下身流血不止,人也晕了过去。 等她醒来才知道,自己怀孕了,一个半月。 但是医生告诉她,她身体太差,那孩子即便是侥幸生下来,也是天生的羸弱。 躺在病床上的李桂芝,突然就想起云华说的那句话。 ‘话从你嘴出,入我耳,天地为证!’ 李桂芝知道,原来救她男人的代价,就是这个孩子。 李桂芝摸了摸自己的小腹,抬头看向云华,笑道: “云华妹子,你不止是救了我男人,你还救了我!你不知道,老张他对我很重要,他要是没了,我也活不下去的, 至于孩子,有缘分就要,没有缘分,我也不强求, 我这身体底子太差了,即便是侥幸怀上,孩子身体不好,也是害了孩子,云华妹子,你在我心里就是活菩萨,是天上下凡来的仙女!是我们家的大恩人!” 说着,李桂芝站起来,从怀里掏出一个旧布包。 一层层打开。 里面是一对银镯子。 笑着对云华说道: “这是我娘留给我的,不值钱,但是个心意,你一定要收下。” 云华推拒不收。 李桂芝坚持把银镯子放到云华手心: “云华妹子,你一定要收下!” 云华笑着接过来,手指尖上一道金色的光点闪过,在李桂芝看不到的地方,金色的光点在银色的镯子身上流转片刻后,消失不见。 云华托着李桂芝的手,把银镯子套在李桂芝的手腕上: “这是你娘留给你的唯一一件东西,我不能收,你要谢我,就给我那袋山货吧!” 云华手指着李桂芝脚边的那个大布袋子。 袋子里面被塞得满满当当。 李桂芝连忙解释: “这些是我在山上弄回来的山货,榛子、木耳、野山菇,还有些刺五加的嫩芽,我都收拾得干干净净的,晒干了,能放很久,不过,不值啥钱!” 云华指着袋子,笑道: “我喜欢这些,帮我送进来吧。” 李桂芝赶紧提上袋子跟在云华身后进了院子。 在院门外的时候,李桂芝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药草味儿。 进了院子后,药香味儿比起外面更浓郁一些。 闻之,心里都畅快了几分。 “云华妹子,我直接给你放进地窖吧!”李桂芝笑道。 云华点头:“行!多谢!” 家属院里的房子都是统一盖的,家家户户的地窖位置也都差不多。 李桂芝利落地掀开盖在地窖口上的木板。 露出一个仅容一人下去的入口。 李桂芝轻车熟路的扛着那包山货,小心翼翼地顺着简易木梯下到地窖。 云华没有跟下去。 站在地窖口等她,就听着下面传来的窸窸窣窣的整理声。 还传来李桂芝轻声的自言自语: “榛子放这边,木耳不能受潮,山菇得通风……” 大约一刻钟后。 李桂芝才爬上来,额头上沁出了细密的汗珠,但脸上是满足的笑容: “云华妹子,都整理好了,按种类分开放的,不容易坏。” 说完,李桂芝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云华妹子,过段时间我就回来了,到时候,你家里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你一定要叫我,我随叫随到!” 云华点头:“好!” “对了,我家老张说,等他好利索了,要亲自来谢谢你。” 云华指了指地窖:“你们的谢礼我已经收了!” “那算啥!” 云华摇头,脸上认真的说道: “桂芝,我说谢礼已收,就是收了,这件事不必放在心上!回去吧!你不是还要赶回医院!” 李桂芝抬头看了看天,点头: “云华妹子,我确实得走了,这会儿走还有车,晚了就得到镇上才能坐车去市里了, 老张一个人在医院,我也不放心! 云华妹子,那我先走了!” 李桂芝走到院门口,手已经搭在门把手上。 “桂芝!等一下!”云华拉住李桂芝的胳膊。 李桂芝回头。 云华那双眼睛在春日的晨光中显得格外深邃。 那眼神不像是在看面前的李桂芝。 倒像是在凝视着什么遥远的东西。 或者说是穿透时间。 看到了未来。 “有一个孩子跟你有缘,”云华的声音很轻:“如果你愿意,去市里的路上,留意。” 有一个孩子跟她有缘! 李桂芝整个人僵住了。 她的眼睛瞪大,嘴唇微微张开,像是想说什么,却发不出声音。 孩子? 有缘的孩子? 什么意思?她想追问,想问清楚,可云华已经松开了手。 最要命的是。 此时的李桂芝不知为何,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云华看着她的眼睛,笑道:“去吧!” 说完就关上了院门。 站在院门外的李桂芝,张不开嘴。 想了想,决定先赶回医院。 李桂芝加快脚步。 朝家属院大门走去,准备搭乘部队每周两次去市里的顺风车。 第130章 朱红色的院门 一步之遥,已是两个世界。 这里的空气蕴含着浓郁的灵气。 每一次呼吸都像是饮下了琼浆玉露,这便是外界早已绝迹的天地灵气。 云华一踏入,雾气便如识主般轻柔散开。 几乎是同时,一个矮墩墩的身影从谷内欢快地奔来。 那是一个柜子。 通体是温润的老檀木色,四角有短短的、结实的木腿,跑起来发出‘哒哒’的轻快声响。柜门中央的木纹天然形成一张圆圆的脸孔模样。 此刻正一开一合,吐出带着稚气童音的抱怨: “姐姐!你怎么才来呀!” 柜子精元宝跑到云华脚边,亲昵地用侧面蹭了蹭她的裤脚。 云华眸中泛起一抹暖意,弯腰,素白的手指轻轻抚过元宝那光滑的木纹。 “有点事耽误了,你可有好好修行?” “姐姐,我可努力了!” 元宝急切的说道,小短腿在原地蹦跶,侧面的一个小抽屉‘啪’地弹出。 里面躺着几颗莹润生辉的乳白色小石头: “姐姐,你看,这是我爬上山顶捡的!” 云华拈起一颗。 乳白色的石子在她掌心散发着温润的微光,内部似有灵气流转。 不错,天地灵气在这里已经形成。 这都是那些聚灵草之功。 “我家元宝真棒!” 云华浅笑着将石子放回。 元宝满足地合上抽屉,整个柜身都透着一股被夸奖后的欢欣鼓舞。 云华目光掠过这片独属于她的天地。 谷中别有洞天,远处飞瀑如银河倒泻,水声如雷鸣。 可惜没有什么奇花异草。 不过,快了! 云华抬手,轻轻一挥。 只是衣袖带起一阵微风。 空气如水波荡漾。 三道高矮相仿、皆着古式衣裙的身影,便出现在了云华和元宝的面前。 三名女子皆容貌出众,气质却迥然不同。 最左侧的女子眉眼温婉如水,长发松松绾起,鬓边簪一朵不知名的淡紫色小花。 唇角天然带着三分笑意。 眼神柔和。 给人一种春风拂面的感觉。 这是灵一。 中间的女子娇俏灵动,杏眼圆睁,发髻上系着浅碧色的丝带,随她的动作轻轻飘动。 看起来最是鲜活,仿佛下一刻就会开口说笑。 这是灵二。 最右侧的女子则截然不同。 她身姿挺拔如松,墨发高束,露出光洁的额头和凌厉的眉峰。 薄唇紧抿,眼神锐利如刀,周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冷冽气息。 一身劲装勾勒出利落的线条。 行动间干净利落。 这是灵三。 云华将手中那个不起眼的粗布袋子递向灵一。 “把这些种子泡在清泉水里。” 云华吩咐道。 袋子里除了孙玉红大姐给的那些药材种子,更多的是云华乾坤袋里留存下来的灵植种子,只可惜当时没有想着收集,只是偶尔放了些在乾坤袋里。 灵植的种子不算多。 这些灵植种子唯有在这灵气充盈的秘境,方有希望令它们复苏。 灵一双手接过。 她微微欠身,声音温软悦耳,如溪流潺潺:“是,主人!” 云华微微颔首,目光转向脚边正悄悄用柜门对着灵二做鬼脸的元宝,问: “想去京城转转吗?” 元宝整个柜身一震,随即短腿‘哒哒哒’地急促跳动起来。 顶盖‘砰’地一声完全掀开。 里面收纳的零碎小玩意儿叮当作响: “想!想!元宝想去!姐姐要带我去吗?” 元宝的童音因兴奋而拔高,在谷中激起阵阵回音。 元宝本来自京城。 但它困在仓库里面,京城什么样,它还真没见识过。 云华眸中暖意更浓。 回头看向灵二和灵三,笑道: “灵二,灵三,你们也同去。” “好呀好呀!”灵二几乎是跳着拍手,杏眼弯成月牙,发间丝带飞扬:“灵二早就想看看外面的世界了!主人最好了!” 灵二的声音清脆如铃,整个人洋溢着纯粹的欢快。 灵三则是单膝点地,抱拳行礼。 动作干净利落,不带一丝多余。 她抬起头,眼神锐利: “灵三定护主人周全!” 声音清冷如碎玉击冰,简短有力。 云华抬手,衣袖滑落。 露出一截皓腕。 指尖在虚空中轻轻一拈,一张黑色的纸便凭空出现在她指间。 那纸黑得纯粹,却又不是墨染的浊黑,而是如同最深的夜色凝成的实体,表面泛着细微的、仿佛星辰般的光泽。 触手冰凉。 就见云华那纤细白皙的手指捏住纸缘,开始折叠。 她的动作不算快,却带着一种独特的韵律感,仿佛在弹奏一首无声的古曲。 指尖翻飞间。 黑色的纸面顺从地弯曲、交叠。 逐渐显露出四肢与躯干的雏形。 元宝的柜子身体用力往上仰着。 试图看清云华手上的动作,柜门开合间发出轻微的‘咔哒’声。 那是它无声的惊叹。 不过片刻的功夫。 一个巴掌大小的黑色纸人便立在云华掌心。 纸人通体漆黑,尚未点睛,却已能看出身形轮廓,是一个小女孩儿。 静立时自有一股灵韵。 云华将小纸人轻轻拿起。 转身。 贴在了元宝光滑的柜身上。 “姐姐?”元宝的声音带着疑惑和期待。 云华没应。 从袖中取出一支笔。 笔杆是寻常的竹制,笔尖却莹白如玉,并非毫毛。 执笔,笔尖悬于元宝柜门上方。 笔落。 笔尖并未真正触及小纸人。 只在空中细细勾勒。 随着她手腕轻转,小纸人的脸上,渐渐浮现出五官的轮廓。 先是弯弯的眉毛,再是圆溜溜的眼睛,小巧的鼻子。 最后是微微上翘、带着笑意的嘴角。 每一笔都极轻、极细。 却无比清晰。 画成时,那赫然是一个玉雪可爱的小女娃面容。 约莫五六岁模样,天真烂漫。 最后一笔落下,云华抬起左手,食指与中指并拢,指尖凝聚一点微不可见的金色光点。 轻轻点在那小女娃画像的额头正中。 “嗡……” 一声极轻微的、仿佛琴弦震颤的嗡鸣响起。 元宝整个柜身骤然被一层柔和的白光笼罩。 光芒中,它的形体开始变化。 四只小短腿向内收缩,柜身拉长、塑形,顶盖与柜门融合、幻化…… 光芒散去时,原地已不见那只哒哒跑的柜子精。 取而代之的。 是一个穿着红色小褂、深蓝色裤子,扎着两个冲天辫的小女娃。 皮肤白嫩,脸颊带着健康的红晕,眉毛弯弯,眼睛又大又亮,正惊奇地低头看着自己伸出来的、胖乎乎的小手小脚。 “哇!” 元宝开口。 声音脆生生的,正是元宝那带着稚气的童音。 却比之前更清晰、更鲜活。 “姐姐!以后我幻化成人的模样就是这样吗?好可爱!” 元宝抬起小手摸摸自己的脸。 又好奇地拽拽头上的冲天辫。 原地转了个圈,红色的衣角飞扬起来。 灵二见了,忍不住‘噗嗤’笑出声。 跑过来蹲下。 捏了捏元宝的脸:“真的好可爱!像年画上的娃娃!” 灵一也抿唇微笑,眼中满是温柔。 灵三虽仍站得笔直,但冷冽的眉眼似乎也柔和了一瞬。 云华静静地看着新鲜出炉的‘小女娃’。 眼底掠过一丝满意。 “这只是暂时的化身,将来你幻化成人时,是何模样,不可知!不过……最好是女娃,我喜欢!”云华淡声道。 算是回答元宝的问题。 片刻后,又道:“入京城后,不可离我太远。” “嗯嗯!元宝记住了!”小女孩用力点头,头上的冲天辫跟着晃了晃。 云华不再多言。 拉开门,只轻声说了一句:“跟上!” 门外不再是峡谷的景色。 一行人站在一条胡同口。 青灰色的砖墙,朱漆剥落的院门,电线杆上拉着纵横交错的电线,墙上刷着斑驳却依旧醒目的标语。 远处传来叮铃铃的自行车铃声。 和隐约的、字正腔圆的广播声。 空气干燥微冷,灵气稀薄得近乎于无。 灵二下意识皱了皱鼻子,灵三则挺直脊背,锐利的目光迅速扫视四周环境。 元宝自觉往云华身边靠了靠。 睁大了眼睛,小嘴微张,看什么都新鲜。 灵二正满眼放光地看着胡同里一个穿着枣红色灯芯绒外套、围着格子围巾从她们面前走过的年轻女子。 显然对那身装扮很感兴趣。 云华看向灵二,开口: “灵二!” “在呢,主人!”灵二立刻回神,俏生生站好。 “家里现在有缝纫机了,你最近一段时间就留在京城学做衣服。” 说完,指了指胡同深处一家挂着‘红星服装店’招牌。 玻璃橱窗里立着穿着时新款式衣服模特的老铺子: “看到那家店了么?店主姓苏,是个有真本事的老裁缝,你去,跟着他,学做衣服。” 灵二听后,眼睛都亮了。 脸上满是跃跃欲试:“学做衣服?好呀好呀!灵二一定好好学!做出最漂亮的衣服给主人穿!” 她本就活泼,对色彩、样式敏感,这任务正合她性子。 云华略一点头,转而看向灵三。 灵三身姿挺拔如松。 眼神警惕地观察着过往行人。 胡同进出的人看到的只有模糊了面容的云华和柜子精元宝。 至于灵二和灵三,寻常人是看不到的。 云华沉吟片刻后,开口:“灵三!” “主人请吩咐。” 灵三转回视线,目光专注。 云华心中早已有计较。 灵三性子冷静,果决,观察力强,开药厂这事儿,千头万绪,管理是重中之重。 云华没那时间和精力去研究,但灵三可以。 “你跟着魏厂长。” 云华缓缓道:“多看,多听,学学怎么管理一个工厂,怎么管人,怎么理事。” 灵三抱拳,简洁有力地应道: “是,主人!灵三明白,定不负主人所托。” 云华不再赘言。 衣袖轻轻一拂。 一股无形的力量托住灵二和灵三。 两人的身影在胡同口的空气中如水纹般荡漾了一下,旋即消失不见。 已被云华直接送至该去的地方。 胡同口,只剩下云华,以及牵着她衣角、正好奇地探头探脑打量这个世界的小元宝。 初春的阳光照在青灰色的路面上。 云华低头,看了看身边红衣蓝裤、像个寻常人家小闺女的小跟班。 “走吧,先去办件事,之后带你在京城逛一逛。” 初春的京城。 冬寒尚未完全褪去。 柳树枝条仍是光秃秃的,但仔细看,芽苞已鼓起了一层茸茸的、几乎看不见的淡黄。 云华带着幻化成红衣小女娃的元宝。 走在这条距离军区大院不远的胡同里。 胡同不算宽。 两侧是规整的青灰色砖墙,墙头偶有枯草在风中摇曳。 石板路被岁月和无数脚步打磨得光滑。 缝隙里嵌着去冬的尘泥。 几户人家的院门紧闭着,门上的春联。 颜色被一冬的风雪剥蚀得有些黯淡。 云华的步履异常轻盈,走在石板路上,几乎听不见脚步声,只有身上那件素色棉布外套的衣角,被早春尚有寒意的风微微拂动。 元宝跟在她身侧。 迈着小短腿,走得也不慢。 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打量着。 这里没有浓郁的灵气。 空气里混杂着煤球炉子的烟味、公厕隐约的氨水味。 “姐姐,这里就是京城呀?”元宝小声问,扯了扯云华的衣角:“房子好挤,路好硬,天也灰蒙蒙的。” 元宝吸了吸鼻子,皱眉道: “味道也好多,好杂!难闻!” “嗯。” 云华淡淡应了一声,目光平静地掠过两侧的院落。 她的神识如无形的水波,早已悄然漫开。 最终,她的脚步在一户人家的朱红色院门前停了下来。 这户人家在整条胡同里并不起眼。 朱红色的油漆有些斑驳脱落。 露出底下木质的原色,但门板擦拭得很干净,铜质的门环也被摩挲得锃亮,没有积灰。 门槛石被踩踏得中间微微凹陷。 泛着温润的光泽,显示出这家人的勤勉与岁月的流逝。 这是云华奶奶去世后。 投胎转世的那户姓江的人家。 云华静静地站在门外。 初春上午稀薄的阳光,将她素淡的身影投在紧闭的门扉上。 元宝学着她的样子,也安安静静地站着,只是大眼睛依旧好奇地转来转去。 院内声音隐约传来。 先是一个老太太的声音,带着浓重的京腔,语气里满是化不开的担忧和焦急,透过门缝窗隙,丝丝缕缕地飘出来: “老郭,孩子咋样了?啊?你倒是给句准话呀!昨儿晚上那烧得可厉害了,小脸蛋通红,摸着都烫手!哼唧了半宿,也没怎么睡安稳,把我这心呐,揪得难受!” 这声音苍老,有些沙哑,却充满了真切的疼惜。 第131章 问你一件事 语调平和,带着医者特有的耐心,应该是那位姓郭的医生: “婶儿,您别急啊!我仔细瞧了,没什么事儿,就是最近这天气闹的,前两天刮刀子风,昨儿个太阳一出,又暖烘烘的, 这天气忽冷忽热的,大人尚且不适,何况这么点大的小娃娃!最近可记得,别带孩子出门!” 老太太的声音更急了: “那可咋整?就这么烧着?会不会烧坏脑子?我听说前街老王家那小子,小时候就是一扬高烧没及时退,后来就……” “不会不会,您老放心!” 老郭医生连忙打断,声音里带着安抚的笃定: “您放心,没那么严重,孩子虽然发烧,精神头我看着还行,这就是外感风热,邪气在表,我开两服药,方子就用银翘散加减, 再加点安抚心神、帮助退热的药, 您按时给她煎了,早晚各喂一顿,剂量我写清楚,您可别多喂, 吃完药,多给她喂点温水,发发汗,这烧啊,慢慢就会退下去的。” 听到医生肯定的答复,老太太似乎长长地松了一口气,那紧绷的焦虑感缓解了不少,声音也软和下来,转而充满了对孙辈的无限怜爱: “哎哟,那就好!那就好!真是麻烦你了老郭,这么一大早就让你跑一趟, 你知道的,我们老江家啊,从上到下,盼了多少年,才得了这么一个小闺女,这可是我们江家上下的小棉袄!金贵着呢!” 她停顿了一下,声音里溢满了温柔,仿佛正凑近了看着什么宝贝: “这小丫头,你是不知道,可招人稀罕了,从生下来就好带,不爱哭,就爱笑! 你对她做个鬼脸,她就咯咯乐! 拿个拨浪鼓一晃,那黑葡萄似的大眼睛就跟着转!哎呀,老郭你瞧,她好像知道我们在说她,在笑呢!” 老太太声音慈爱,带着满足。 将门外胡同里尚存的初春寒意都驱散了几分。 云华站在门外。 将这些对话一字不落地听在耳中。 微微侧首,对身边正仰头看着她的元宝低声道: “乖乖在外面等我,不要乱跑!” 元宝立刻用力点头,小脸上满是认真: “嗯!元宝乖乖等姐姐!” 她甚至还后退了小半步,表示自己会很守规矩。 就站在门边的墙根下,那里有一小片阳光。 云华不再多言。 身影仿佛水中的倒影被轻风拂过般,极其轻微地晃动了一下,随即变得有些朦胧透明。 最后如同融入空气中的一缕薄烟。 悄无声息地消失在原地。 院内的景象,与门外感知的并无二致。 一个规整的四合院小院,坐北朝南。 正房三间,东西厢房各两间,院子中央是一棵有些年头的枣树。 此刻枝桠光秃。 树下摆着几个腌菜坛子。 地面扫得干干净净,墙角堆着码放整齐的蜂窝煤。 东厢房的窗户开着半扇,飘出淡淡的草药味和老太太絮絮的说话声。 云华的身影在院中凝实,依旧无声无息。 她步履未停,径直走向东厢房。 房门虚掩着,里面光线比外面稍暗。 她穿门而入,如同穿过一层无物的水帘。 屋内陈设简单而整洁。 一张老式木床,一个衣柜,一张桌子,两把椅子。 靠墙的炉子上坐着一个冒着热气的药壶,空气中弥漫着柴胡、金银花等药材煎煮后特有的清苦气味。 床边,一位头发花白、穿着藏青色大襟棉袄的老太太。 怀里抱着一个裹在红色碎花小棉被里的婴儿,轻轻摇晃着。 老太太脸上的皱纹如同干涸土地上的沟壑。 深刻而慈祥。 眼神片刻不离怀中的小孙女。 床边的凳子上,坐着一位戴着眼镜、约莫五十岁上下的清瘦男子。 穿着半旧的中山装。 正低头在一个牛皮纸本上写着药方。 他应该就是老郭医生,身上带着一股淡淡的、常年接触药材留下的药香味。 两人的注意力全在孩子身上。 云华周身气息收敛得如同古井深潭,没有一丝一毫外泄,行走间更是连空气的流动都未曾扰动。 她走到老太太身前。 目光落在她怀中的婴儿脸上。 那是个很漂亮的小女娃。 因为发烧,小脸蛋泛着不正常的潮红。 嘴唇有些干,眼睛半睁半闭,长长的睫毛湿漉漉地贴在眼睑上。 呼吸略显急促。 带着细微的鼻息声。 即便如此,那五官轮廓的秀气,眉宇间依稀可辨的灵慧,仍能看出,未来定是个清秀的姑娘。 这就是奶奶这一世的模样了。 云华静静地看了片刻。 抬起右手,素白的掌心向上,一个约莫寸许高、通体莹白如玉、仿佛凝脂冻雪雕成的小瓷瓶,不知何时已在她掌心。 瓶身没有任何纹饰,只在瓶塞处,有一圈极淡的、仿佛天然形成的青色云纹。 左手拔开那同样莹润的玉塞。 一股极其清冽、仿佛集清晨第一缕阳光、雪山初融的冰泉、还有千年灵芝初绽时那一瞬精华的奇异香气。 瞬间弥漫开来。 但这香气只存在于云华周身尺许的范围内。 并未扩散出去。 因此床边的老太太和老郭医生毫无所觉。 云华手腕微倾,从瓶口滚出一粒米粒大小、浑圆剔透的丹丸。 丹丸呈淡金色,表面隐隐有光华流转,内部似乎有细密的灵气在缓缓转动。 玄妙非凡。 这是清灵丹。 是云华用部队驻地后山采回来的药草炼制出来的。 药效温和醇正。 能涤荡体内浊气病邪,稳固神魂,滋养先天元气。 云华伸出食指,指尖萦绕着一丝肉眼难见的金色光点,托着那粒小小的丹丸,缓缓送到婴孩的唇边。 丹丸触及那柔嫩唇瓣的瞬间,指尖轻弹。 化作一点流光,顺着那微张的小嘴,滑入孩子的咽喉深处,连一丝吞咽的动作都无需。 喂下丹丸,云华并未立刻离开。 她依旧站在床边,静静注视着。 不过几个呼吸的时间,孩子小脸蛋上那不正常的、触目惊心的潮红,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退下去。 恢复了白里透红的健康色泽。 呼吸,也变得平稳悠长了许多。 不再是先前那种带着病态的急促。 紧蹙着的小眉头,不知不觉间舒展开来,嘴角甚至无意识地、极其轻微地向上弯了弯,仿佛做了一个安宁甜美的梦。 抱着她的老太太,似乎也感觉到怀里的孙女儿没之前那么烫了。 低头,用自己布满皱纹的脸颊,轻轻贴了贴孩子的额头。 “哎?”老太太发出一声轻‘咦’,语气带着惊喜和不确定:“老郭,你摸摸,是不是没那么烫了?刚才还火烧火燎的呢。” 老郭医生闻言。 停下笔,也探身过来,伸出干净的手指,小心翼翼地在孩子额头上试了试温度,又摸了摸她的小手。 “呀?还真是!”老郭脸上也露出诧异之色:“看来孩子自身的底子比我想的要好一些,正气足,这邪气退得就快,不过药还得按时吃,巩固一下,免得反复。”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 老太太连连点头,脸上的愁云终于彻底散去,满是欣慰的笑意。 抱着孩子轻轻摇晃: “哎哟,我的小乖宝,可吓死奶奶喽!退烧了就好,退烧了就好呀!” 云华看着这一幕,眸中一片暖色。 转身,如同进来时一样。 身影渐渐变淡,融入空气,悄无声息地穿门而出。 离开了这间充满药香与怜爱话语的厢房。 院内,枣树光秃的枝桠在微风中轻轻摇晃。 初春上午的阳光,终于努力穿透了云层,洒下一片淡金色的、略显无力的温暖。 云华的身影在院中再次凝实,没有停留,径直走向院门。 门外墙根下。 元宝乖乖地等在那里。 正蹲在地上,用小手指好奇地戳着石板缝隙里刚冒出的一点极小的、嫩黄色的草芽。 听到动静,立刻抬起头。 看到云华。 眼睛一亮,拍拍小手站起来。 “姐姐!”她小跑过来,拉住云华的衣角。 云华微微颔首,牵起她的小手。 院内,老太太温柔的低语和老郭医生沉稳的嘱咐声。 隐约传来。 混合着炉火上药壶里汤药翻滚的咕嘟声,构成了一幅最平凡也最珍贵的人间烟火图。 云华牵着元宝,沿着来时的石板路,慢慢向胡同口走去。 边境线上某市医院。 唐晓燕拎着一个鼓鼓囊囊的网兜,脚步轻快地走在回家的石板路上。 网兜里有她从医院食堂里面买回来的饭菜,也有她从供销社排队买来的好东西。 两听午餐肉罐头。 一包大白兔奶糖。 还有一小袋凭票才买到的富强粉。 唐晓燕的脸上带着掩饰不住的笑意,春风得意四个字几乎写在眉梢眼角。 能不开心吗? 家里藏着的那个人。 虽然受了伤,可那张脸,那身气质…… 唐晓燕想着想着,脸颊微微发烫。 比起那个冷冰冰、对自己从来不假辞色的陆知行,家里那位先生可就有趣多了。 他懂她。 会夸她买的衣服好看。 还会讲一些她从没听过的、关于外面世界的故事。 “唐晓燕!晓燕!你等等!” 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像一盆冷水浇在她发热的头脑上。 唐晓燕脚步一顿。 脸上的笑容瞬间收敛。 缓缓转过身,就看见徐鸿亮正从街角快步追来。 徐鸿亮穿着一身半旧的军便装。 头发理得短短的。 露出饱满的额头,脸上带着那种唐晓燕从小看到大的、有点痞气的笑。 “你怎么来了?”唐晓燕皱眉,语气里的不耐烦毫不掩饰:“有事?” 徐鸿亮已经跑到她面前,笑道: “怎么,没事就不能来找你?” 徐鸿亮的目光落在唐晓燕手里的网兜上,笑意更深: “哟,买这么多好吃的!你一个人又吃不完,再说了,你那点饭量我还不知道。” 说着,他自然地伸出手要去拿网兜。 唐晓燕像被烫到似的往后一缩。 网兜里的罐头撞在一起,发出哐当的声响。 “干嘛呢!”唐晓燕提高声音:“都说了,今天没空招待你,你回自己家吧!慢走不送!” 街边有几个路人投来好奇的目光。 这个年代,年轻男女在街上拉扯。 总免不了惹人注意。 徐鸿亮的笑容僵在脸上。 他盯着唐晓燕看了几秒,然后压低声音:“我问你一件事。” “问!” 唐晓燕别过脸,视线不安地瞟向自己家的方向。 “你有没有对陆知行的未婚妻做什么?” 空气突然安静了。 两人之间,时间仿佛凝固了一瞬。 唐晓燕沉默。 手指紧紧攥着网兜的提手,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然后,抬起下巴,用一种近乎挑衅的语气说: “关你屁事!” 这四个字像四颗钉子,狠狠砸进徐鸿亮的耳朵里。 他浑身的肌肉一下子绷紧了。 上前半步,声音压得更低,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你做了!” “跟你有关系?”唐晓燕不退反进,仰头瞪着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徐鸿亮,你是我什么人?管这么宽?你不愿意帮我,还不允许我自己出手!” “你是不是傻?” 徐鸿亮的声音里带上了怒意,但更多的是一种焦灼的担忧: “这种事情你都敢做!那是陆知行的未婚妻!你知道陆家是什么样的人家吗?” “又没死人!” 唐晓燕打断他,声音也大了起来。 但马上意识到什么,警惕地看了看四周,压低嗓子: “再说了,是我做的吗?我每天在医院里忙得跟陀螺似的,哪有那闲工夫!” 顿了顿,唐晓燕瞥了一眼徐鸿亮,半点看不上,语气变得生硬: “行了,我回了!你别跟着我!” 说完,唐晓燕转身就走。 网兜在身侧晃荡着。 可走了几步,她听见身后熟悉的脚步声。 唐晓燕猛地回头,果然看见徐鸿亮还跟在她后面,保持着几步的距离。 “你有完没完!回你自己家去!” 徐鸿亮停下脚步,站在阳光里。 他的影子被拉得很长。 一直延伸到唐晓燕脚边,看着她,眼神复杂。 “不让我去你家,为什么?” 徐鸿亮问,声音变得很轻。 “你又不是我的谁,凭什么去我家!” 唐晓燕的语速很快,像在背诵早就准备好的台词: “要是被街坊邻居看到了,我的名声不要了?” 这话说得很重。 在那个年代,一个未婚姑娘的名声比什么都重要。 徐鸿亮果然被噎住了。 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最终只是叹了口气。 两人在石板路上对峙着。 “我没别的意思,就是希望你好好的。” 徐鸿亮终于开口,声音里有一种罕见的认真: “以后不要去招惹陆知行,还有他身边的人!” 唐晓燕抿着嘴不说话。 徐鸿亮继续说道: “我的假期马上就结束。” 徐鸿亮的目光落在唐晓燕脸上,像是要把这张脸刻进记忆里: “之后,想见面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了,晓燕,你好好的。” 徐鸿亮说完这句,不等唐晓燕回应,转身就走。 军便装的下摆在转身时扬起一个弧度。 他就那样大步流星地消失在街角,没有回头。 第132章 净是些草包女人 手里沉甸甸的网兜似乎更重了。 唐晓燕的心里涌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很是烦躁。 她知道徐鸿亮喜欢自己。 可她心里先是装了冷硬的陆知行,现在又被宋淮安吸引。 哪里还有位置留给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 但刚才徐鸿亮转身离开的背影。 不知怎的,竟让她心里有些发慌。 唐晓燕甩甩头,把这些纷乱的思绪抛开。 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家里还有个人等着她照顾呢。 她重新拎好网兜,加快脚步往家走去。 经过街角时,她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徐鸿亮已经不见踪影。 只有石板路上她自己的影子。 唐晓燕深吸一口气,拐进了通往自家的小巷。 巷子很窄,两边是低矮的土坯房。 几个老太太坐在门口摘菜,看见唐晓燕,笑着打招呼: “晓燕下班啦?买这么多好吃的?” “看到没,有肉罐头呢!” “哎哟!可不止肉罐头,还有大白兔奶糖呢!这可是稀罕东西!” 唐晓燕心里恨恨的,这些老太婆,眼睛倒是尖得很,脸上挤出笑容: “正好碰上,就多买了些,平时工作太忙了,等有空的时候,供销社那边也不见得就有!今天就是碰巧了,你们要是喜欢,想买? 得赶紧去了,我走的时候,肉罐头还有半箱子,大白兔奶糖还剩下三袋,这会儿赶过去,指不定还能买上呢!” 唐晓燕说完,也不等那几个老太太有啥反应,绕过她们,就往里面走。 停在自己家门前,掏出钥匙。 开门前。 唐晓燕警惕地回头看了看巷口。 没人。 迅速开门、闪身进去。 关门、落锁,动作一气呵成。 靠在门板上,唐晓燕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这要是被人知道她屋里藏了一个男人,她的名声可就真毁了! 屋里传来宋淮安的声音,温和而略带虚弱: “回来了?” 唐晓燕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柔软。 刚才与徐鸿亮对峙时的尖锐和烦躁消失得无影无踪。 “嗯,回来了。” 唐晓燕轻快地应了一声,拎着沉甸甸的网兜。 脚步轻盈得像一只迫不及待归巢的鸟儿。 屋子里的光线比外面昏暗许多。 窗户被厚厚的深色窗帘遮得严严实实,只在下沿小心地留了一道不足两指宽的细缝,漏进一线天光,勉强勾勒出家具的模糊轮廓。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并不好闻的味道。 消毒水那种刺鼻的涩味,与草药清凉苦涩的气息混杂在一起。 “伤口疼得厉害吗?” 唐晓燕一边问着,一边将网兜放到桌上,发出些微的声响。 里屋的门帘已被一只手轻轻掀开。 宋淮安从里面走了出来。 因为受伤,宋淮安走得极慢,步子不疾不徐。 昏暗的光线里,那双眼睛望过来时,带着温和的笑意。 “有你悉心照料,”男人声音不高,语气真诚,目光落在唐晓燕脸上:“倒不觉得多疼。” 唐晓燕的脸上倏地飞起一抹浅浅的绯红。 低头解着网兜上缠绕的细绳,掩饰脸上的窘态,语调却刻意放得轻松活泼: “饿了吧!快看看,今天食堂的菜色可好了,我特意多打了个荤菜。” 一份红烧肉,满满两盒米饭,外加两个白面馒头,一份炒青菜。 唐晓燕要得多,打饭的时候,食堂刘师傅还跟她开玩笑,说‘晓燕,今儿个改善伙食啊?买这么多。’ 唐晓燕当时心猛地一跳,赶紧解释,今天要回家,跟爸妈一起吃。 在巷子外的石板路上。 徐鸿亮其实并没有走远,他躲在一棵老槐树后,看着唐晓燕进了家门,看着那扇深绿色的门关上。 徐鸿亮斜靠在粗糙的树皮上。 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皱巴巴的‘春城’烟。 抽出一根点上。 烟雾在阳光里袅袅升起,模糊了他紧锁的眉头。 他总觉得今天的唐晓燕有些怪,好像很怕他去她家里。 徐鸿亮狠狠吸了一口烟。 辛辣的烟气呛得他咳嗽起来。 一直到烟抽完。 徐鸿亮掐灭烟头,扔在地上,用脚碾了碾。 抬头看向那扇紧闭的门,眼神变得复杂。 最后看了一眼那扇门。 徐鸿亮转身,这次是真的离开了。 宋淮安走过来:“辛苦你了。” “这有什么辛苦的。” 唐晓燕摆手,利落地解开网兜,将里面的饭盒一个个拿出来,掀开盖子。 红烧肉浓郁的香气立刻在狭小的屋里弥漫开来。 “你受伤了,需要营养,再说……” 唐晓燕顿了顿,声音低了些,带着点自己都没察觉的娇嗔: “我一个人吃饭也没意思。” 宋淮安笑了笑,主动帮着摆放碗筷,动作虽然慢,却很稳当。 手指修长干净。 摆弄粗瓷碗筷时。 有种奇特的、与这简陋环境不太协调的优雅。 “外面这两天怎么样?查得还严吗?” 宋淮安状似随意地问道,拿起一个饭盒,用勺子慢慢将米饭拨到两个碗里。 唐晓燕闻言,头也不抬地说: “街口加了岗哨,盘查得比平时严多了,我们医院那边也是,保卫科的人看得可紧了, 说是跑掉的那些人,有受伤的,极有可能会偷偷到医院, 怎么可能! 我觉得保卫科的那些人都太紧张了,要是我, 好不容易跑掉,谁还会傻傻的跑回来,让他们逮啊!那不是傻嘛!” 唐晓燕拿起一个馒头,掰开,递给宋淮安一半: “快趁热吃!那些事情有派出所,那些保卫科的人忙活,跟咱们这样的普通人可没啥关系!” 宋淮安慢条斯理地接过馒头。 看向唐晓燕,唇角弯起一个温暖的弧度: “说的在理!你也吃!” 顿了顿,又说了一句:“幸好有你。” 这句话宋淮安说得很轻,却字字清晰。 唐晓燕的心像是被什么柔软的东西轻轻撞了一下,脸颊有些发热。 她掩饰性地夹了一大筷子青菜到自己碗里。 埋头吃起来,含糊道: “说这些干嘛!快吃吧,凉了就不好吃了。” 两人静静地吃饭。 宋淮安吃得很慢,咀嚼得很仔细。 他的餐桌礼仪极好,即便是在这样简陋的环境里,拿着粗瓷碗筷,也自然流露出一种良好的教养。 这与唐晓燕平时接触的那些人。 截然不同。 与陆知行那种冷硬严肃的军人作风。 更是大相径庭。 正是这种不同,像一块磁石,牢牢吸引着唐晓燕。 “这红烧肉的味道不错,”宋淮安赞道:“你们食堂师傅手艺很好。” “那是!”唐晓燕有些得意:“我们医院食堂的伙食,跟那些厂里的食堂比,是出了名的好。” 看着宋淮安斯文的吃相。 唐晓燕忍不住又给他夹了一块肉: “喜欢就多吃点!” “谢谢。” 过了一会儿,宋淮安目光温和地落在唐晓燕的脸上。 像是闲聊般再次开口: “我的伤恢复得比预想快,多亏你悉心照顾, 再养几天,等伤口再好些,我也该回去了,总在这里叨扰你,也不是长久之计。” 唐晓燕夹菜的动作一顿。 抬头,脸上轻松的笑意都没了,眼里闪过一丝猝不及防的慌。 “你要走?” 她的声音不自觉地拔高了一点,又立刻意识到什么,压低了回去: “你伤的那么重,这才养几天?哪能那么快好利索?万一路上颠簸,伤口再裂开怎么办?” 唐晓燕的语速很快。 想了想,放下筷子,身体微微前倾,盯着宋淮安的那双眼睛里面是真切的担忧: “听我的,多养几天!最好是把身体养好了再走,免得留下什么病根,那可是一辈子的事。” 唐晓燕的反应,早在宋淮安的预料之中。 男人的眼底深处,闪过一抹了然和算计,快得让人无法捕捉。 脸上。 却适时地露出一丝恰到好处的犹豫和为难。 宋淮安叹了口气道: “我知道你人好,我只是不想太连累你! 你一个姑娘家,收留我这样一个大男人在家里,万一被人知晓了,对你名声不好!况且,还要你辛苦照顾我,我……” 唐晓燕立即打断男人的话,语气坚决: “我不怕!什么名声不名声的!谁爱说谁说去!你就安心在这里养伤,别想那么多,等你身体好些了,再走不迟!” 唐晓燕重新拿起筷子。 却没什么心思吃饭了,只是无意识地戳着碗里的米饭,低声道:“我这里简陋,你要是嫌弃……” 话音未落。 一只温热的手轻轻覆上了她搁在桌边的手背。 那是一只男人的手。 骨节分明,修长有力,尽管带着伤后的些许苍白,却依然温暖。 这突如其来的接触让唐晓燕浑身微微一颤。 后面的话全都堵在了喉咙里。 她下意识地抬眼,撞进宋淮安那双深邃的眼眸里。 宋淮安的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歉意与真诚,没有丝毫轻浮: “我绝没有这个意思。” 男人的声音温和而低沉,每个字都清晰而郑重: “晓燕,别这么说,能在这种时候遇到你,得到你的帮助和照顾,是我莫大的幸运。” 男人手心上的温度透过皮肤传来。 唐晓燕只觉得被他触碰的那一小片手背像被烫了一下。 热度迅速蔓延到脸颊耳根。 她心跳如擂鼓。 一时竟忘了抽回手,只是怔怔地看着男人近在咫尺的、轮廓分明又俊朗无比的脸。 宋淮安也察觉到了这动作的唐突。 眼神微闪。 迅速而自然地收回了手,仿佛那真的只是一个情急之下、未经思考的安抚动作。 宋淮安的脸上适时地浮现出几分懊恼和不好意思。 微微移开视线,语气诚恳地道歉: “抱歉,我刚才太着急,失礼了!刚刚我心里……” 宋淮安顿了顿。 似乎斟酌了一下用词,才继续道:“心里很不是滋味。” 宋淮安将手规规矩矩地放回自己膝上。 但目光却重新转向唐晓燕。 眼神里盛满了毫不掩饰的欣赏与感激。 “晓燕,你这屋子虽然不大,但被你收拾得干干净净,处处妥帖,比我见过的许多房间都让人安心舒适, 更要紧的是,这里有你!” 随后话风又一转: “我走南闯北这么些年,也见过不少人,像你这样心地纯善、勇敢果断,又生得这般清秀可人的姑娘,真是凤毛麟角,即便是在京城,也是少见。” 宋淮安对唐晓燕的夸赞,语气真诚。 反而比那些油嘴滑舌的奉承更让人信服。 他避开了直接用漂亮这样的词汇。 用了更显尊重的‘清秀可人’,更是强调唐晓燕的‘心地纯善’和‘勇敢果断’。 将唐晓燕收留一个陌生大男人的行为拔高到了品格层面。 唐晓燕听着。 只觉得脸上的热度不但没退,反而更厉害了。 但心里受用得很。 也很欢喜。 被自己仰慕的男人如此夸赞,唐晓燕感受到了幸福。 盯着碗里的米饭。 心里有羞涩,有欢喜,有一种被如此出色的人肯定和感激的眩晕感,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隐秘的悸动。 “我哪有你说的那么好!快别说了。” 话虽如此说,但唐晓燕的语气里没有半点恼意,反而带着一丝娇嗔:“快吃,一会儿菜凉了。” 宋淮安从善如流,见好就收。 微笑着点了点头,重新拿起筷子:“好,听你的。” 吃过饭,唐晓燕给宋淮安换了药。 不好意思一直留在这里,就对宋淮安说她该回医院上班了。 唐晓燕走的时候,宋淮安给了她一封信,嘱托她帮忙邮寄一下。 是工作上的事情。 唐晓燕欣然点头。 等唐晓燕一走,屋内陷入一片寂静。 只有炉子上药罐里汤药翻滚的微弱咕嘟声。 宋淮安脸上的温和瞬间消失,靠坐在床头,眼帘缓缓垂下。 浓密的睫毛在苍白的脸颊上投下一小片阴影。 恰好完美地遮掩住了男人眸底深处一闪而过的、毫不掩饰的嫌恶。 那嫌恶冰冷而锐利。 与他片刻前望向唐晓燕时那含笑的、似有星光的眼眸判若两人。 嘴角几不可察地勾起一抹极淡、极冷的弧度。 透着无尽的嘲讽与漠然。 近乎叹息的说了一句:“净是些草包女人。” 曲欢是。 这个唐晓燕也是。 宋淮安抬手摸了摸自己的那张脸,不过一具好看的皮囊而已。 “但愿曲欢生下来的孩子,能聪慧一些。” 宋淮安默默想着。 第133章 空间能力 百货大楼里所有的一切,对于柜子精元宝而言,都是新奇的。 那锃亮的玻璃柜台、琳琅满目的商品。 都让小柜子精看花了眼。 站在那五彩斑斓的玻璃弹珠面前走不动路,云华笑着给它买了一袋。 小元宝抱着袋子,一双眼睛笑得弯成了月牙。 然而,这份新鲜感并未持续太久。 不过半个时辰,元宝便渐渐觉得有些乏味了。 元宝扯了扯云华的衣角,小声道:“姐姐,这里味道不好闻,咱们走吧!” 云华垂眸看她,问:“不逛了?” 元宝摇头。 “那带你去另一个地方,”云华牵起元宝的小手:“那里看着乱乱的,还都是一些旧物,或许有你喜欢的东西。” 云华带着元宝穿街过巷。 越走越偏。 周围的建筑也从整齐的楼房变成了低矮的平房。 最后,在一处有着高大铁门、围墙绵延的院落前停下。 铁门一侧挂着白底黑字的木牌。 “第三废品收购站”。 门敞开着。 里面景象与门外恍如两个世界。 那是一个极宽阔的院子。 各种旧物堆积如山。 分类并不精细,只是大致堆放。 东面是望不到头的废纸、旧书报捆,有些捆散了,泛黄脆裂的纸页在初春微寒的风里来回翻卷。 西面是锈迹斑斑、奇形怪状的废旧机器零件。 北面是破桌椅、烂门窗、残损的木器家具。 层层叠叠。 散发出老木头受潮后特有的闷味儿。 南面更杂,碎玻璃、破布头、烂塑料、空瓶罐…… 阳光下,折射出破碎凌乱的光。 几个穿着打补丁蓝褂子的工人,或推着板车,或拿着铁钩,在这些杂物间缓慢地整理、搬运。 扬起的灰尘在光柱中飞舞。 空气里弥漫着尘土和旧物的气息,寂静而沉重。 元宝站在门口。 探着小脑袋往里看,非但没有嫌弃,那双乌溜溜的大眼睛里反而瞬间亮起了极其兴奋的光芒。 比在百货大楼看到那些新奇玩意儿时都要亮上十倍! “姐姐!这边!这边!跟我来!” 小元宝用力吸了吸鼻子,仿佛闻到的不是尘土味,而是什么难以言喻的珍馐美馔。 “这里的味道好奇怪!有好多不一样的味道!” 对小元宝而言,那些混杂的气息里,有木质历经数百年散发出来的味道。 有上好玉石蒙尘后的气息。 有古瓷身上散发出来的微弱灵气。 这些物件身上散发出来的灵韵,气息微弱,驳杂,但是真的存在。 跟那些普通物件散发出来的气息不一样。 元宝的本体是古木之心做成的柜子,历经数百年才生出灵根,天生对蕴含着时光沉淀、自然造化或人文灵韵的物件有着超乎寻常的亲和与感应。 “去吧,有喜欢的咱们就买下来!” 小元宝得了允许,像只撒欢的小鹿,一头就扎进了那座庞大的废品迷宫里面。 它个子小,动作灵活。 在堆积的杂物间穿梭自如,完全无视那些灰尘和蛛网。 一个正在分拣废纸的老师傅看见这么个穿得干干净净、红褂蓝裤的漂亮小女娃跑进来,愣了一下。 刚想出声提醒这里脏乱。 就见云华跟在后面,面容虽然模糊,但气质清冷不凡。 便将话咽了回去,只好奇地看了几眼。 小元宝的目标明确极了。 它不是用眼睛看,而是用某种天生的本能去感应那些隐藏在无尽杂物深处的、微弱的气息。 只见它跑到一堆破木头家具那里。 小鼻子皱了皱。 毫不犹豫地扒开几块断裂的床板和一张缺腿的破桌子。 从最底下抽出一把裹满了污泥的椅子。 隐约可见上面有雕花。 但元宝却像是捡到了宝贝,开心地拖过来。 跑到云华面前。 献宝似的举起:“姐姐!这个!这个味道好!” 云华接过,指尖在椅子一角上轻轻拂过。 拂过的地方,那厚厚的污垢消失不见。 看到里面的木质纹理,云华笑了,这可是上好的金丝楠木。 还是老料。 只是被长久埋没,明珠蒙尘。 “不错,要了。” 云华轻轻点头,将椅子暂放在一旁。 元宝得到肯定,劲头更足了。 转身跑向那堆废铜烂铁。 在无数锈蚀的铁锅、锄头、齿轮中间,她的小手摸索了几下,竟从底下抠出一个拳头大小、沾满黑泥、毫不起眼的金属疙瘩。 表面凹凸不平,覆盖着厚厚的氧化物,像个锈死了的废阀门。 可她拿在手里,却对着阳光看了看,又用小手指甲在某处抠了抠,露出一点点极其暗哑、几乎看不出本色的金属底子。 “姐姐!这个沉甸甸的,里面好像有星星睡着了!” 云华接过,入手果然沉得异常。 掂了掂,用指甲在元宝抠过的地方再轻轻一刮。 一抹沉静内敛、宛如深潭之水的幽暗宝光,极其微弱地一闪而过。 云华眼神一亮,‘咦!’了一声。 这竟是一块含银量极高、且掺杂了某些特殊稀有金属的精炼矿料。 这可是好东西,可以炼器。 可惜,只有这么一块,先暂时收着吧! 看以后有没有机会用上。 接下来,小元宝的‘寻宝’之旅越发令人惊叹。 小手在一堆碎瓷破瓦中灵巧地拨弄着。 它似乎能听到这堆碎瓷破瓦中更微弱、更沉静的低语。 突然,它的小手指触碰到了一块沾满干涸泥浆的东西。 摸起来,手感异常温润。 小元宝费力地将那物件从一堆碎片中抠出来。 举到眼前,吹了吹上面的浮灰。 递给云华: “姐姐,你看这个,这个好!” 那是一块比成人巴掌略小的扁平玉器。 通体呈现出一种历经数千年水土侵蚀后特有的、深沉内敛的黑色。 漆黑一团。 局部附着些许坚固的土沁与朱砂痕迹。 玉质本身在晦暗光线下,隐隐透出油脂般的光泽。 造型古朴神秘,透着一股苍茫的气息。 整体呈蜷曲的环状,首尾相衔。 身躯部分雕琢有纹饰,似古老的图腾符号,线条硬朗而流畅。 在岁月磨蚀下显得圆润模糊。 最为奇特的是它的头部。 并非写实的龙首,而是一种高度抽象化的、充满力量感的造型。 吻部前凸,双目以简洁的圆形凸起表示。 大而突出,给人一种威严的凝视感。 头顶有简略的、如同冠状或角状的突起。 整体看去,它似龙非龙,似兽非兽。 云华接过这枚玉器,指尖传来的除了玉质的温润,更有一股极其微弱、却仿佛源自天地初开般的古老、浑厚且庄重的气息。 那是巫的气息。 只是很微弱! 这绝非寻常佩饰,应该是比夏商周还要早的巫玉时期。 这应该是当时祭祀用的重要礼器。 或是象征权力与神性的佩戴之物,历经数千年颠沛流离,竟蒙尘于此等废料堆中。 这枚似龙非龙的古老玉玦。 其价值,早已超越了金钱的衡量。 之后小元宝又挑了好些物品,还有一些书。 都是难得一见的精品。 一位老师傅走过来,递给云华一个大编织袋:“看中什么,装里面,按斤收钱。” 说完,看了一眼云华和小元宝身边的那把椅子道:“这个你们也要?” 云华点头:“要的!” “我先帮你们拿过去,一会儿等你们挑选完,一起算钱!” “谢谢!” 随后,元宝不断从各个废料堆的深处、底部。 扒拉出那些看似破烂、实则各有乾坤的物件。 云华静静的等着。 一直等到小元宝跑回来,对她摇头:“姐姐,咱们回吧,这里没什么好东西了!” 云华这才带着小元宝往外走,到了门口的地方。 把手里的编织袋递过去。 老师傅接过编织袋,入手的分量比他预想的要轻些。 打开看了一眼,就拎着袋子走向门房旁边那台锈迹斑斑的磅秤,随口道: “按规矩来,是要分开称重的,不过,你们挑的东西不多,好像木头、石头、破铜烂铁啥的都有点,我给你按‘综合杂废’算吧! 现在收购站收这类杂废的价格是……” 老师傅顿了顿,继续道: “每市斤三分二厘钱,需要相应的废品票,一斤杂废票抵一斤。” 老师傅边说边将编织袋挂上磅秤的挂钩。 秤砣滑动,最终在一个刻度上停下。 老师傅眯着眼看了看,报出数: “连袋子一共九斤七两,袋子算你们半斤,净重九斤二两,四舍五入,就算九斤半。” 老师傅又把云华和小元宝最先挑出来的那把椅子放到磅秤上。 木制家具相对轻些。 椅子本身也不算大。 秤砣移动,老师傅看了一眼:“这把椅子七斤三两。” 老师傅拿起门房里一个油腻腻的算盘,手指飞快地拨动起来: “刚才那袋子九斤半,算三毛钱,九斤半票,这把椅子嘛……” 老师傅略一沉吟:“废旧木器,收购价要低一些,按‘杂木旧家具’算,每市斤一分八厘,七斤三两,四舍五入就算七斤半,好算账。” 算珠噼啪作响。 “七斤半,一斤一分八,合计是一毛三分五厘,抹掉五厘,给一毛三分钱就行,这个也要废品票,按七斤半算。” 老师傅把两次的账目合在一起: “总共是杂废九斤半,椅子七斤半,加起来十七斤废品,钱三毛加一毛三分,一共四毛三分钱, 废品票一共十七斤,同志,你有废品票吗?” 老师傅抬头看云华。 钱不多,就几毛钱,但废品票不少,花在这上面就有些不划算了。 云华没有任何异议。 她现在不缺钱,更不缺票。 从衣兜里拿出一个小布包来,数出四张一角、三张一分的纸币。 又仔细点出足额的十七斤废品票。 一并交给了老师傅。 老师傅接过,清点无误。 利索地把钱票收好,在账本上补记了一笔‘旧木椅一把,七斤半,0.13元,综合杂废九斤半,0.3元’。 然后帮忙把椅子和编织袋拿到门口。 “您拿好。” “有劳!” 云华一手提起编织袋,另一手提着那把椅子。 椅子入手,分量不轻。 云华再次向老师傅微微点头致意。 带着小元宝走出废品收购站。 外面清冽的空气扑面而来,将附着在衣襟上的尘土与旧物气息驱散了几分。 小元宝原地蹦跳了两下。 仰起小脸,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望着云华: “姐姐,咱们现在回家吗?” 云华摇头:“时辰尚早,再逛会儿!” 小元宝的视线落在云华手上提着的编织袋和那把椅子。 拍了拍自己的肚子。 献宝似的道:“姐姐,这些东西,先存放在我这里吧!我的屋子可大啦!” 小元宝说的屋子。 指的是它作为柜子精本体所拥有的空间能力。 云华垂眸看着她。 小家伙脸上满是‘我能帮上忙’的小得意。 略一思忖。 云华点头,把东西放到地上。 小元宝立刻行动起来。 提起那个旧编织袋,往自己肚子那里轻轻一按。 令人惊讶的一幕出现了。 那足有半人高的编织袋,在触碰到她肚子的瞬间,突然就悄无声息地消失了。 过程很快。 眨眼就消失了。 编织袋消失后,小元宝还习惯性地拍了拍自己的肚子,嘴里发出一声轻微的‘噗’声。 仿佛只是吃下了一块点心。 接着,转向那把椅子。 同样神奇的事情再次发生。 那把颇具分量的旧椅子,也如同被投入了无形的虚空入口,消失不见。 做完这些。 小元宝轻松地舒了口气,小脸上满是完成任务的满足感。 仰着头笑眯眯的看着云华,小手拍了拍自己的小肚皮。 仿佛在说,看,都装好啦! 云华伸手,在小元宝的头顶上轻轻揉了揉:“做得很好。” 小元宝享受地眯了眯眼,随即又主动牵起云华空出来的手,仰头问:“姐姐,那我们现在去哪儿呀?” “随意走走。” 云华牵着小元宝,顺着来时的路,慢慢往回走。 偶有骑着二八大杠的丁叮铃铃地擦身而过,也有挎着菜篮子的妇人慢悠悠地踱步。 刚走到胡同口。 一阵突兀而急促的脚步声和呼喊声。 打破了这片宁静! “站住!不许跑!” “抓住她!别让她跑了!” 第134章 不想活了 云华脚步未停。 牵着小元宝缓缓往前。 只见一个身影正快速朝她们所在的胡同口冲来! 那是个女人。 约莫三十五六的年纪,个子不高,身型纤细。 跑动时却带着一股跟身形截然不同的,蛮横的冲劲。 她身上穿着一身半旧的藏蓝色工装。 洗得发白。 袖口和裤脚都磨起了毛边。 沾着些暗色的、像是油污又像是泥垢的痕迹。 头发胡乱地散在脑后。 前面的碎发因为奔跑,紧贴在女人汗湿的额角和脸颊上。 她的脸让人过目难忘。 肤色白皙,容貌娇美。 嘴唇紧抿成一条向下弯曲的直线。 让人心悸的是女人那双眼睛,即使是在亡命奔逃的仓皇之中,依旧透着一股子挥之不去的凶狠。 像一头被逼到绝境、随时准备反噬的困兽。 在她身后十几米处。 三四个人正紧追不舍,脚步声杂乱而沉重。 云华的目光掠过那逃跑的女人。 落在追过来的那几人脸上,为首的那人还是个老熟人。 云华那双沉静如古井的眼眸,几不可察地微微动了一下。 竟然是他。 周卫民。 周红旗的亲哥哥。 相较于年前,周卫民的气质有了显著的变化。 此时的他,穿着便装,行动间迅捷有力,目光锐利,死死锁定前方逃窜的目标。 周卫民身后的几人,虽然也穿着便装。 但行动间的敏捷与那种特有的警惕,明显是公安系统内经验丰富的刑警。 看来,周卫民已经如愿。 当上了刑警。 电光石火间,那女人已冲到了胡同口,眼看就要一头扎进来,利用胡同里面复杂的地形摆脱追捕。 女人选择的这条路线显然经过算计的。 此刻胡同里行人稀少,一旦被她钻进去,七拐八绕,再想抓就难了。 周卫民显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脚下猛然发力,速度又快了一分,厉声喝道: “拦住她!” 然而,胡同口除了云华和元宝,就剩下几名老人。 有从胡同口出来找人下棋的老人。 也有挎着篮子买菜回来的老太太。 此时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惊得愣住了。 小元宝则是睁大了眼睛。 好奇的看着那女人。 女人见前方除了几名老人,就是一个少女牵着一个小女娃。 半点威胁没有。 一双眼睛里凶光一闪。 非但没有减速,反而加快了脚步,看样子是打算直接撞开她们冲过去。 她身上那股亡命之徒的戾气毫无保留地散发出来。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 胡同口一侧。 生长着一棵有些年头的槐树。 树干粗壮,枝桠在初春时节尚未萌发新叶,光秃秃地伸向天空。 谁也没有注意到,就在那女人即将掠过的刹那。 一根约莫成人手臂粗细、早已枯死、原本就摇摇欲坠的侧枝。 毫无征兆地、极其自然地。 ‘咔嚓!’一声轻响,断裂开来! 断裂的时机,不早不晚。 下落的角度,不偏不倚。 那枯枝带着积累了一冬的灰尘和腐朽的气息,直直地坠下,正好落在那女人猛冲过来的必经之路的前方。 不足两米! 女人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身后的追兵和前方的老老少少身上。 至于提前掉落下来的树枝,压根儿就没在意。 脚下用尽了全力狂奔。 哪里会料到脚下的那根树枝会无风滚动起来。 她甚至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只觉得脚下猛地一绊! “噗通!” 一声沉闷的响声。 女人结结实实地被那根滚动起来的枯枝绊了个正着。 巨大的惯性让她整个人向前扑飞出去。 重重地摔在坚硬的石板路上。 这一摔。 显然不轻! 女人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一时竟没能立刻爬起来。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紧随其后的周卫民等人也是一怔。 但训练有素的他们反应极快。 立刻抓住这稍纵即逝的机会,猛扑上前! “不许动!” “老实点!” 几声短促的喝令,两名刑警已经一左一右,牢牢按住了还想挣扎起身的女人。 周卫民快步上前,目光锐利地扫了一眼地上的枯枝。 只觉得这根树枝掉下来的时机正正好! 周卫民蹲下身。 动作干净利落地从腰间掏出一副亮锃锃的手铐。 “咔哒!”一声。 将女人的双腕牢牢铐在身后。 整个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丝毫拖沓。 直到此刻,周卫民才稍稍松了口气,站起身。 目光自然而然地落在了方才站在胡同口的云华和小元宝身上。 她们两人距离现扬最近。 周卫民的视线落在云华身上,然,他只是看了一眼,视线就下移,落在云华身边的小女娃身上。 小女孩的脸上没有寻常孩子见到这种扬面该有的惊吓或哭泣。 反而带着点好奇。 甚至还给周卫民一种看热闹的错觉。 周卫民向前走了两步。 在距离云华和小元宝几步远的地方停下,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温和,以免吓到孩子,虽然他觉得这小女娃的胆子似乎不小。 “小姑娘,”他对小元宝开口,脸上挤出一个还算和蔼的表情:“刚才没被吓着吧?有没有碰到哪里?” 他的注意力主要在小元宝身上,对旁边那位少女,莫名其妙的忽视了。 小元宝闻言,仰着小脸,冲着周卫民露出了一个甜甜的笑容。 用力摇头,声音清脆: “没被吓到!” 小姑娘声音干脆利落。 确实没被吓到。 周卫民被这孩子气十足的反应弄得愣了一下,随即有些失笑,摇了摇头。 身后一名刑警快步走过来,在周卫民耳边小声说了几句。 周卫民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 不再多问,对云华两人略一点头:“跟你姐姐早点回家吧!” 小元宝笑眯眯的点头。 周卫民转身,将还在挣扎咒骂的女人迅速押走。 一行人来得快,去得也快。 转眼间,胡同口便只剩下那根断裂的枯枝,云华和小元宝,以及几个目瞪口呆的老人。 云华看着周卫民等人离去的背影,捏了捏小元宝的小手: “咱们也跟上去,听听!” 周墨韵的娘家。 周家。 周向华推门进屋。 就在门口脱下那件沉重的工装外套,动作有些大,带起一小片灰尘在光柱里飞舞。 衣服被随手搭在门边的木头椅子上。 椅子上已经堆了好几件待洗的衣物。 “回来啦?”妻子梁凤霞从厨房里探出头,手里还拿着锅铲。 见丈夫脸色沉沉,梁凤霞赶紧放下锅铲,给自家男人端了搪瓷盆,兑好温水。 又从铁丝上扯下那条已经看不出本色的旧毛巾。 浸湿了拧个半干,递过去。 “快擦把脸,洗洗手!” 梁凤霞的声音里,带着一种惯常的小心翼翼: “再等会儿,饭这就好了,今天怎么这个点就回来了。” 周向华接过毛巾,胡乱在脸上抹了几下。 温热的水汽让他脸上紧绷的肌肉稍微松弛了些。 弯下腰,就着盆子哗啦哗啦地洗手,指缝里嵌着的黑色油泥被搓下来,在水里晕开。 水声停歇。 用毛巾擦干手,目光便不由自主地投向堂屋角落里那道将房间一分为二的蓝底白花的粗布帘子。 帘子后面是女儿周思琪睡觉的地方。 此刻帘子紧闭,里面悄无声息。 “出门了还是在家呢?” 一想到这个女儿,周向华的眉头忍不住拧了起来。 “在家呢!还不是脸上那痘痘闹的,心里不痛快!闹别扭呢!早上饭就没吃!” 梁凤霞的脸上也适时地浮起一抹愁容。 “不痛快?” 周向华鼻腔里哼了一声。 在方桌旁的长条凳上坐下,凳子腿与水泥地面摩擦,发出刺耳的声响: “她有吃有穿有学上,有啥不痛快的?我看就是惯的!一天天的,净整这些没用的!长痘痘咋了,长痘痘就不活了!” 他这话说得有点冲。 梁凤霞嘴唇动了动,想替女儿分辩两句,但看着丈夫那张写满疲惫和烦躁的脸,又把话咽了回去。 自家男人之前的悠闲工作没了,后来好不容易在机械厂里面谋了一个临时工的活儿。 那活儿重! 每天累死累活,工资还比正式工少了三分之一。 这几年,周向华的脾气那是越来越躁! 一丁点小事儿。 都能引爆了。 梁凤霞是半点都不想跟自家男人理论儿女的事情。 都是些不值一提的小事儿。 但周向华知道了,发脾气是常有的事情。 这种时候,梁凤霞惯会装聋作哑。 不说话。 周向华也不追问,凌晨三点就起,干到现在,人累狠了。 “杵在这里干啥呢!家里有啥吃的,先拿过来垫补几口!” 他是真饿了,凌晨三点进车间到现在。 体力消耗极大。 梁凤霞赶紧拿了一个窝窝头递给自家男人,又端了一碗白菜疙瘩汤过来。 窝窝头拿在手里,周向华狠狠地咬了一口。 就着搪瓷盆里飘着几片白菜叶的汤,大口吃起来,咀嚼的声音在安静的屋里显得格外响亮。 吃了两口,像是又想起什么。 再次抬头看向那道布帘。 女儿还是没动静。 一股莫名的火气窜了上来。 “啪”地一声把筷子拍在桌上,窝头渣子溅了出来。 梁凤霞吓了一跳。 周向华站起身,几步就跨到布帘前。 他个子高,站在那儿像堵墙,影子把布帘遮住了一大半。 “周思琪!赶紧的滚出来吃饭!” 布帘纹丝不动,里面连呼吸声都听不见。 周向华的火气更旺: “不就是脸上长了几个疙瘩吗?多大点事!谁年轻时候没长过?咋地,还矫情得不想活了?饭都不吃,想成仙啊?赶紧的,别让我说第二遍!” 他的声音又糙又硬。 像车间里打磨工件的砂轮。 什么痘痘、心情不好、不痛快,那都是闲出来的毛病。 布帘后面,终于有了一丝动静。 先是极细微的、几乎听不见的啜泣声,接着,那声音越来越大。 变成了压抑不住的、带着浓重鼻音的哽咽。 然后,一个嘶哑的、充满了绝望和自暴自弃的女孩子声音,穿透布帘,狠狠地砸在周向华和梁凤霞的耳膜上: “是!我不想活了!我就想死!” 梁凤霞白了脸,双手掩面,也开始哭。 周向华完全愣住了。 他瞪着那道布帘,张了张嘴,想再吼点什么。 想骂女儿不懂事、胡说八道,可看着妻子惨白的脸,听着帘后女儿那崩溃的哭声,那些硬邦邦的话却堵在了喉咙里。 周向华不懂,几个破痘痘!谁年轻时候没冒过几颗? 挤了不就完了? 抹点蛤蜊油、甚至淘米水擦擦,过几天自己就消了! 怎么就闹到‘不想活’、‘想死’的地步? 这闺女是魔怔了,还是读书读傻了? 周向华憋着一肚子火和满脑门子官司,烦躁地转向还在抹眼泪的梁凤霞,压低声音,语气里满是不解和责怪: “咋了这是?咋还闹出这么大动静?要死要活的,像什么话!” 梁凤霞抬起哭得红肿的眼睛,白了男人一眼,那眼神里除了难过,还有对丈夫这种粗线条的无奈和一丝埋怨。 这才断断续续地把事情原委倒了出来: “孩子脸上长痘,她这个年纪,火气旺,也正常,可咱家思琪是个姑娘家,脸皮薄,心思重,看着镜子里那样,心里本来就憋屈得不舒坦, 门也不愿出,学也不想上。” 梁凤霞擦了擦眼角,继续道: “这不是听人说,你姐姐那边有法子治这个,说是效果特别好! 我寻思着,一笔写不出两个周字, 打断骨头连着筋,总归是一家人! 思琪可是她亲侄女!哪有看着亲侄女这样不伸手拉一把的道理? 我就求了娘,带着我们娘儿俩,特意上门去了,想着,好好说,求姐帮孩子这一回!” 梁凤霞说到这里,叹了口气。 脸上浮现出又是困惑又是难以置信的神情: “你是没见到你姐,我跟你说,你要见了,你肯定会大吃一惊的,真的!咱们两家不是好久都没正经走动了吗?你姐还是前面春节,回来坐了会儿,就走了,这一年多,虽说都在京城,还真没再见到过,这猛地一见……我跟娘在门口,差点以为自己找错了门,认错了人!” 周向华皱眉,不耐烦的道: “找错门?她能搬哪儿去?不还住在陆家那老宅子里吗?” 第135章 迷醉的神色 梁凤霞压低了声音,带着一种近乎神秘的惊诧: “你是没看见!你姐那张脸,白净得跟刚剥壳的鸡蛋似的,一点褶子没有, 光光滑滑,连个斑点都看不见! 气色好得哟,两颊透着自然的红润,那皮肤, 啧,比外面那些十八九岁的大姑娘还嫩生!我跟娘当时就看傻眼了! 那人说你姐手里有特供药,我跟娘一开始都不信!亲眼看见你姐那张脸,才知道, 真的有特供药!” “啥特供药?我咋越听越糊涂呢!” 周向华皱眉。 梁凤霞对周墨韵的羡慕几乎掩饰不住,声音都轻快了些: “你咋这么笨呢!听名字不就知道了?‘特供药’啊!只有那些级别顶高顶高的人家,或者有特别硬的门路,才能弄到的! 就是咱们普通人家根本就见不着影儿的好东西! 你知道的,陆家跟咱们这样的人家,可不一样!人家那是什么人家,想弄点这种外面没有的特供药,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 周向华听着,眉头皱得更紧:“我姐那张脸真有你说的这么邪乎?” 梁凤霞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羡慕的叹气: “这种事情我骗你做什么?可惜,我跟娘,好话说了一箩筐,嘴皮子都快磨破了, 可你姐一点松口的意思都没有。” 说到这里,梁凤霞犹豫了一下,对自己男人说道: “我琢磨着,你姐心里,未必就不愿意帮咱家思琪,思琪可是她亲侄女,主要症结还在你姐夫那里,他可不大好说话,一回家,几句话就把我跟你娘的话给堵住了。” 一提起陆观砚。 周向华的脸色立刻就沉了下去。 额角上的青筋突突直跳。 “甭提那个姓陆的!他眼里哪有我们周家人!不就是嫌弃咱们家穷!不想沾上咱们这样的穷亲戚!” 周向华从牙缝里挤出声音,浑浊的眼睛里翻涌着憋屈和愤恨。 梁凤霞看着自家男人脖子上暴起的青筋。 叹了口气,伸手想拍拍他绷紧的脊背,手到半空又缩了回来。 她知道,自家男人这股火。 不单是为了眼前思琪的事,更是为了这些年堆积起来的、那一桩桩一件件…… 陆家就是那一堵又高又冷的墙。 生生把姐姐和娘家给隔开了。 偶尔透过来一点暖意,也不过是从缝隙里漏出来的那一点点风。 根本就指望不上。 就拿特供药这件事来说,周墨韵是陆家媳妇儿,她能享受到特供药,但这东西金贵。 让周墨韵拿出来给娘家人,她肯定做不了主。 “算了,这事儿以后不提了!” 梁凤霞挥挥手,像是要把这烦心事挥开,又像是在安慰自己: “孩子钻了牛角尖,心里不痛快!一时半会儿转不过弯来,老周,这两天你就收收你那火暴性子, 别跟孩子一般见识,让孩子自己静一静,缓一缓, 过几天,兴许她自己就想开了, 我再出去打听打听,看街坊邻里,或者别的医院,有没有别的什么法子。” 听妻子这么善解人意的一说。 周向华心里的那股火气也就消散了。 实话是周向华也拉不下脸来去陆家求特供药。 看着女儿的方向: “你是当妈的,劝劝孩子,别犯傻!” 梁凤霞点头:“知道,我自己生的孩子,我还能不管她!可你也知道你自己闺女啥德行!犯起倔来,那也是十头牛都拉不回来的!愁死个人!” 问讯室。 这间问讯室简陋,四壁刷着半人高的浅绿色墙裙。 上方是惨白的石灰墙,因为潮湿。 有些地方泛着黄渍。 天花板中央吊着一盏没有灯罩的、瓦数不低的灯泡,投下有些刺目的白光。 将室内照得毫无阴影,却也显得格外冰冷。 一张厚重的深褐色木桌,一把椅子。 两条凳子。 除此之外,别无他物,连个暖水瓶都没有。 容貌姣好的女人被周卫民按在桌子对面那把椅子上坐下。 女人挣扎了一下。 但手腕上冰冷的手铐和眼前这压抑的环境,显然让她气馁不少。 最终只是梗着脖子。 用那双充满怨毒的眼睛瞪着周卫民。 周卫民没理会她,径自走到桌子后面,却没有立刻坐下。 就在这时。 问讯室的门被人推开。 一个男人走了进来。 带着小元宝盘腿坐在半空,隐去身形的云华,勾了勾嘴角。 来的人不是别人,也是老熟人。 江队。 他一进来,整个问讯室原本就压抑的气氛,瞬间又凝重了几分。 一脸凶狠的女人,在对上江队那审视的目光,也不由自主的瑟缩了一下。 转而看向别处。 周卫民站直了身体:“江队!人带回来了!” 江队‘嗯!’了一声。 抽出凳子坐了下来。 静静的看着对面的女人,半晌没有一句开扬白。 这是一种审讯技巧。 用沉默和审视制造心理压力。 面容姣好的女人歪着头看着江队,满脸的冷,眼神还带着凶狠。 过了许久,终于,江队开口: “姓名?” 女人没出声。 “问你话呢!姓名!”周卫民就坐在江队旁边,配合江队施压。 “唐七妹!” “年龄?” “三十二!” “知道为什么抓你吧!说说自己的犯罪事实!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话不用我们再多解释吧!” 唐七妹再次闭紧了嘴巴! 周卫民跟江队对视一眼,得到江队允许后。 周卫民继续开口: “根据我们的调查,你的养父才是你的第一个受害者,对吧!” 唐七妹的身体几不可察地僵硬了一下,空洞的眼神里有什么东西碎裂了,但迅速被她强行压制下去,只是嘴角的肌肉微微抽搐。 周卫民仿佛没看到女人的反应。 继续用那种平稳的语调陈述: “那个时候,你二十四岁,你的女儿,六岁,你女儿的名字是你亲自起的,叫唐悦儿,跟你姓!悦儿,名字很好听,充满了希望和你对女儿的疼爱!” ‘唐悦儿’这三个字。 如同烧红的烙铁,猝不及防地狠狠烫在了唐七妹早已麻木的神经上! 那一瞬间,凝滞的血液骤然逆流,封冻的记忆轰然开裂! “啊!” 一声短促,仿佛从朽木中硬生生撕扯出来的嘶喊,猝然炸响。 唐七妹整个人如同被高压电击中。 猛地从椅子上弹起,疯狂地挣扎起来。 手腕上的铐子与椅子扶手撞击,发出‘哐当哐当’刺耳的声响。 那张原本娇美的脸,此刻完全扭曲了。 泪水混合着鼻涕瞬间汹涌而出。 那不是愤怒,不是凶狠,而是一种彻底崩溃的、源自灵魂最深处的巨大悲伤与痛苦,几乎要将女人整个撕碎。 “不许提!不许提我女儿的名字!不许提!” 女人嘶吼着! 声音破碎不堪,眼泪疯狂流淌:“妞妞……我的妞妞……” 周卫民迅速上前,用力按住女人的肩膀。 将她重新压回椅子上坐下。 但她的身体仍在剧烈颤抖,哭声从嘶吼变成了压抑不住的、肝肠寸断的呜咽。 江队眉头紧锁。 脸上没有丝毫动容,只有一种近乎冰冷的审视。 等她的情绪稍稍平复。 江队再次开口,声音依旧平稳,却带着更强大的压迫感: “不能提?为什么不能提?我们派人去了你的老家,传回来的消息是,你的女儿唐悦儿,在六岁那年夏天,失足掉到村外的河里,淹死了!难道不是这样?” “掉河里?淹死了?哈哈哈……” 唐七妹仰起头,发出一串凄厉又疯狂的笑声,泪水却流得更凶: “我的妞妞最乖了!她从小就知道河边危险,我告诉过她!她从来不去河边玩!一次都没有!她怎么会掉进河里!” 唐七妹的眼神瞬间变得无比怨毒。 死死盯着虚空。 仿佛那里站着她恨之入骨的人。 “我的妞妞怎么会掉进河里?怎么会死?是那个老不死的!是他!他把我的妞妞勒死后,扔进了河里! 我的妞妞是被他杀的!是他!不对,不止是他,还有那个贱人!” 唐七妹的声音陡然拔高,充满了刻骨的仇恨。 “贱人?”江队敏锐地抓住了这个词:“你指的是你母亲?” “就是她!那个贱人!” 唐七妹的情绪彻底失控,长久以来压抑的黑暗记忆如同开闸的洪水,伴随着滔天的恨意倾泻而出: “她被那个老畜生折磨的时候,为什么不跑?为什么不走?那年我才六岁! 就因为我长得好看,我嫩! 那个贱人,为了她自己! 为了她自己少受罪,为了讨好老畜生! 就把我…… 她该死!那个老畜生也该死!她们全都该死!我有什么错!” 唐七妹的声音嘶哑得几乎破音。 每一个字都浸满了血泪。 “如果没有她们,我的妞妞还好好的,她那么爱跳舞,那么聪明!她将来肯定能考上大学,将来会过上好日子的!是他们毁了我的妞妞! 他们该死!那个老畜生,他欺负我就算了,他还欺负我的妞妞!” 唐七妹哭得几乎喘不上气。 身体蜷缩起来,剧烈的颤抖让她像寒风中的落叶。 “他们该死……他们都该死……我一个都不会放过!” 说到最后。 唐七妹的声音低了下去,变成一种梦呓般的喃喃自语。 脸上交织着复仇后的扭曲快意。 审讯室内一片死寂。 只有唐七妹粗重的呼吸声。 白炽灯冰冷的光线照着她蜷缩的身影。 江队静静地听着。 脸上依旧没有多余的表情。 一直到唐七妹的情绪再次平复下来。 江队看着她,目光冰冷如针: “所以,你杀了你的父母,是因为他们对你和你女儿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从你的角度看,这是‘复仇’! 她们罪该万死! 那么,曹小娜呢?徐真真呢?还有后面那几个受害者,她们又做了什么?她们也对不起你?” 这个问题,像一根针。 将唐七妹从对过去悲惨回忆的沉浸中,猛地刺醒。 拉回到当下连环凶案的现实。 唐七妹的哭声渐渐止住。 她抬起头,脸上泪痕未干,但眼神却突然变得有些诡异。 不再是之前的悲伤或疯狂。 而是一种迷离的、近乎陶醉的神色,嘴角甚至勾起一抹诡异的、令人毛骨悚然的笑来。 “她们?” 唐七妹歪了歪头,声音变得轻柔,却更加危险: “她们也该死啊。” “为什么?”江队追问。 “因为她们都是贱骨头!” 唐七妹的声音陡然尖锐起来,眼中闪烁着病态的光: “我看到她们,在男人面前,给点笑脸,给点小恩小惠,甚至只是几句甜言蜜语,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恨不得扑上去! 跟那个贱人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 一样的下贱!一样的不知自爱!她们穿着漂亮的裙子,笑得那么开心, 好像这个世界多么美好…… 她们凭什么?她们有什么资格?贱人!全都是贱人!没一个好东西!” 唐七妹的呼吸急促起来。 仿佛光是回忆那些画面就让她兴奋又愤怒。 “她们的存在,就是对妞妞的侮辱!妞妞那么小,那么干净,却被毁了!而这些贱人,她们却可以光鲜亮丽地活着,去勾引男人,去享受……” 唐七妹摇头:“不!她们不配!她们都该死!” 她的逻辑已经完全扭曲,陷入了一种自洽的、偏执的妄想之中。 在她畸形的认知里。 那些受害者,或许只是因为穿着打扮、言行举止中的某个细节,无意中触发了她对母亲的回忆,那些回忆里面有极度的憎恨。 然后被唐七妹归类,归为跟她母亲一样的同类。 成为了她内心滔天恨意与痛苦的宣泄出口。 至此,这个冰冷凶残的连环杀人案,其背后最黑暗、最畸形、也最可悲的动机,终于在这间压抑的审讯室里,暴露在了惨白的灯光下。 源自唐七妹自童年起被至亲背叛、侵害。 继而延续到女儿身上、最终彻底摧毁其人格与理智的、跨越两代人的极端创伤。 这份创伤将她的灵魂腐蚀出一个巨大的黑洞。 而所有被她认为带有母亲‘污点’影子的无辜女性。 都被这个黑洞无情地吞噬。 除了她的继父,和亲生母亲,唐七妹在最近五年的时间里,连续杀害了七名无辜女子。 第136章 这姑娘怎么会变成这样 云华低头:“有什么话就问,他们听不到咱们说话的。” 说完,指尖在两人周围虚虚一点,一层普通人不可见的淡金色光晕微微荡漾开来。 这下,小元宝放心了。 但房间里有人。 小元宝也没有大声说话,而是把声音压得低低的: “姐姐,这姑娘怎么会变成这样?” 唐七妹一通输出后,此时蜷缩在椅子上。 眼神空茫,浑身散发出一种绝望。 云华沉默片刻,眸光落在唐七妹身上: “你想知道?” 小元宝用力点头,头上的冲天辫跟着晃了晃。 “不害怕?” “姐姐,我好几百岁了呢!什么没见过啊!我在仓库里面,只是不能动而已,进进出出仓库的人多着呢!” 小元宝挺了挺自己的小胸脯。 云华看着小元宝努力扮老成的模样,眼底掠过一抹柔和,颔首: “那咱们就一起看看。” 云华伸出纤长白皙的手指,指尖一点淡金色的光芒凝聚,如星子般璀璨,又转瞬即逝。 随后。 小元宝就看见唐七妹的头顶上方,一面如水波凝成的巨大光镜悄然浮现。 画面起初有些模糊,像浸了水的旧画,渐渐清晰起来。 瘦骨伶仃的小女孩,唐七妹。 紧紧攥着母亲的衣角,站在一处破败的农家院门外。 院子里传来尖利的咒骂和摔打声。 一个老妇人的嗓音尤其刺耳: “滚!带着你这个赔钱货一起滚!我儿子都没了,还留着你们这两个丧门星克我吗?滚!滚远点!” “娘,咱们去哪里?” 小七妹仰着头,看着母亲惨白呆滞的侧脸,小声问道。 眼里满是惊惶。 女人转过头来,看着唐七妹,眼神空洞,随即被一股迁怒的疯狂取代。 毫无征兆地扬起手,狠狠一巴掌甩在小七妹脸上! “啪!” 清脆的响声仿佛透过水镜传了出来。 小七妹被打得趔趄了好几步,险些摔倒,半边脸颊迅速红肿起来,耳朵里嗡嗡作响,眼前发黑。 她不敢哭,只是捂着脸,呆呆地望着母亲。 “都怪你!你要是个男娃就好了!你奶就不会赶咱们走!都是你!都是你这个赔钱货!” 母亲的声音嘶哑变形,字字句句像淬了毒的刀子,往孩子心上扎。 说完,自顾自的往村子外面走。 小七妹顾不上疼! 扑上去,抱住母亲的腿: “娘,你别丢下我,我乖!我听话!我以后少吃点!” “听话有屁用!能把你爹换回来吗?能让你奶给咱们一口饭吃吗?” 母亲粗暴地推开她,回头一脸茫然的看着紧闭的院门。 又看看哭得满脸鼻涕眼泪的女儿。 胸口剧烈起伏着。 小七妹抽噎着,问出了她最害怕的问题: “爹……爹真的死了吗?” 母亲的身体晃了晃,脸上最后一点血色也褪尽。 她看着远处灰蒙蒙的天,声音飘忽得像一缕游魂: “死了!死得不能再死!活不过来了!” 不知是说给女儿听,还是说给自己听。 “那我们去哪里?”小七妹抹着眼泪,怯生生地再问。 母亲没有回答,只是僵硬地转过身。 深一脚浅一脚地离开了那个再也回不去的家。 小七妹跟在后面。 走不动了也咬牙跟着。 她们走了很久很久,走过田间地头,走过荒芜的小路,走过陌生的树林。 小七妹又累又饿,脚上磨出了水泡。 也不敢吱声。 终于,她们走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村子外面。 夕阳西下,将她们的影子拉得很长,显得格外孤凄。 母亲停下脚步,转身蹲在女儿面前,看着女儿脏兮兮的小脸,眼神里有挣扎,有痛苦,最后只剩下一种令人心寒的决绝。 “七妹,”母亲的声音沙哑得厉害:“你进村子去,找户人家,要点吃的!妈饿了!可妈是大人,要不到吃的,你是小孩子,比妈容易,要不到吃的也没关系,要点水喝也行。” 小七妹惊恐地瞪大眼睛,死死抓住母亲的衣袖,拼命摇头: “娘,我怕!我想跟你一起!” 母亲掰开她的手指,力气大得惊人,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有一片麻木的冰封: “你不去,咱们娘儿俩就等着饿死算了!你也想死吗?” 小七妹看着母亲毫无血色的嘴唇。 想起一路上的饥肠辘辘,松开了手,一步三回头地往村口挪去。 每走几步,就回头望一眼母亲,母亲站在原地,朝她挥了挥手,示意她快点。 当小七妹小小的身影终于没入村口。 那个一直站在原地、仿佛石雕般的母亲,猛地转过身,用尽全身力气,朝着来时的方向,疯狂地奔跑起来! 她跑得那么快! “天啦!”小元宝猛地捂住嘴,圆溜溜的眼睛瞪得老大,里面写满了难以置信的震惊与愤怒:“她把自己的女儿丢了!” 水镜没有消散,微微波动,画面流转。 仍旧是那个瘦小的唐七妹,只是个子似乎高了一点点。 紧紧攥着母亲洗得发白的衣角。 她们站在一扇斑驳的木门前。 “吱呀!” 门开了。 一个阴影笼罩下来。 门里站着的男人又高又壮,像一堵厚实的土墙。 脸盘宽大,胡子拉碴。 他先是上下打量了一下唐七妹的母亲,目光带着估量货物的审视,然后,视线便落在了缩在母亲身后的小身影上。 “啧,”男人粗嘎的声音响起,带着不满:“小丫头咋这么瘦!跟个豆芽菜似的,抬起头来,让老子看看长啥样。” 唐七妹吓得浑身一颤,脑袋埋得更低。 恨不能把自己缩进地缝里。 就在这时,她母亲的手动了。 迅疾有力地揪住了唐七妹枯黄的头发,毫不留情地向上一扯! “啊!” 小七妹痛呼一声,眼泪瞬间涌出,整张脸被迫仰了起来。 暴露在男人审视的目光下。 那是一张与瘦弱身体不相称的清秀小脸。 尽管沾着泪水和尘土。 眉眼间却已能看出未来姣好的轮廓,尤其是那双含着泪、受惊小鹿般的眼睛,在晦暗的光线下,竟有种惊心动魄的脆弱美感。 男人的眼神倏地变了。 之前的挑剔和不耐烦迅速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混合着满意与某种深意的亮光。 在他粗砺的眼眸中一闪而过。 快得让人抓不住,却让旁观的小元宝心里莫名一紧。 “行了,进来吧!以后这里就是你们的家,”男人的语气忽然就温和了下来。 侧身让开了门。 “王婶儿都跟你说了吧?我头一个婆娘,福薄,得病死了,也没给我留下个一儿半女的,你这闺女我瞧着喜欢。” 男人盯着唐七妹,舔了舔嘴角,继续说道: “以后就是我亲闺女,我会‘疼’她的!你放心!” 母亲紧绷的肩膀似乎松了一丝,但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只是拽着唐七妹,跟在男人身后。 几乎是把她拖进了那道门。 等娘儿俩进去后,砰地一声,门关上了。 唐七妹的母亲起初嫁给这个男人时,并未带着唐七妹。 唐七妹被遗弃在那个陌生的村子后,侥幸被一个孤寡老太太收留,过了段勉强温饱却依旧惶恐的日子。 男人听说女人有个闺女,说自己喜欢女娃子,有闺女,才像个家。 跟媒人说,要是愿意带着闺女嫁过来。 他就娶。 女人为了有一个家,才把唐七妹寻了回来。 有了家的唐七妹,每时每刻都活在巨大的不安中。 不敢多吃一口饭。 怕嫌弃吃得多。 不敢大声说话,怕惹恼了继父。 每晚睡觉都蜷缩成小小一团。 小女孩儿每日活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清秀的脸上,再也看不到属于孩童的天真笑容,只有日益沉淀的惊惶与卑微。 小元宝看着水镜里那个在压抑环境中瑟瑟发抖的小女孩,又看向如今癫狂破碎的唐七妹,只觉得胸口堵得厉害。 画面里,那个高大壮硕的继父,像一座移动的肉山。 脾气暴躁得如同夏日午后的雷阵雨。 毫无征兆便会倾泻而下。 他打人时,蒲扇般的大手抡起,带着风,落在唐七妹母亲瘦弱的身上。 发出沉闷而可怕的响声。 女人的哀嚎、求饶、哭泣,成了那个家里最常听见的背景音。 继父下手极重,常常是不问青红皂白,就把唐七妹的母亲暴打一顿。 奇怪的是,继父从不打唐七妹。 他甚至有时会对瑟缩在角落的小七妹露出一种古怪的、让人脊背发凉的笑意。 粗糙的手指会慈爱地划过她细瘦的脸颊。 夸一句小丫头长得倒是越来越标致了。 这种区别对待,非但没有让唐七妹感到安全,反而让她更加恐惧。 母亲挨打后,会在继父看不到的地方掐她。 往死里掐。 唐七妹不敢哭。 她要是哭,会被母亲打得更惨。 变故发生在唐七妹七岁生日那天。 所谓的生日,不过是一碗比平时稠了些的粥,连个鸡蛋都没有。 晚上,继父不知从哪弄来了劣质的烧酒。 喝得酩酊大醉,满脸通红,眼睛里布满了骇人的血丝。 在昏暗的油灯下像一头择人而噬的野兽。 唐七妹的母亲吓得脸色惨白,身体抖得像秋风里的落叶。 她知道,今晚这一顿毒打怕是逃不掉了。 而且以男人醉后的凶狠程度,可能会出人命。 极度的恐惧催生了极致的恶念。 当醉醺醺的继父摇晃着站起身,布满血丝的眼睛扫过来时,母亲猛地将缩在灶台边的唐七妹一把拽起! 往继父身前推过去。 “七妹乖!你去屋里!陪你爹说说话!” 母亲的声音尖利而颤抖,带着一种不顾一切的疯狂。 唐七妹吓傻了,本能地挣扎: “娘,我不去!我害怕!” “快去!”母亲根本不听,用尽全力将唐七妹往那间卧房推去。 唐七妹被推得踉跄,还没反应过来,人已经被塞进了房门。 紧接着,是‘咔哒’一声轻响。 门被从外面锁上了。 唐七妹扑到门边,拼命拍打着薄薄的木板门,眼泪汹涌而出,声音因为极致的恐惧而变调:“娘!开门!娘!放我出去!求求你!放我出去!” 门外,是母亲压抑的、带着哭腔的催促: “七妹听话,你爹喝多了,他喜欢你,他不会把你怎么样的!你乖!” 锁死的门。 门外母亲近乎崩溃的自语。 还有屋内浓烈的酒气与继父粗重的呼吸,都构成了唐七妹这一生最恐怖的噩梦。 唐七妹背靠着冰冷的门板,滑坐在地上,浑身抖得如同筛糠。 眼睁睁看着那个高大的黑影,摇晃着。 一步步向她逼近。 “闺女,今天你生日,爹好好疼你!” 那一夜之后,唐七妹大病了一扬。 高烧不退,昏睡中尽是惊悸的呓语与无助的哭泣。 病愈后,她整个人都变了,眼神里的惊惶沉淀成一种死水般的空洞。 瘦小的身体愈发蜷缩。 像一只受了重伤再也不敢信任任何人的幼兽。 然而,噩梦并未结束。 每当继父喝得醉醺醺,目露凶光时。 母亲那熟悉而恐惧的颤抖就会再次出现。 然后,那只曾经给予她微薄温暖、如今却只带来冰冷刺骨的手,又会不由分说地将她推向那间散发着酒臭和绝望气息的屋子。 门锁‘咔哒’落下的声音,成了她青春岁月里最恐怖的声响。 她跑过。 一次又一次。 她拼了命地逃出那个令人窒息的家,光着脚在漆黑的山路上狂奔,荆棘划破了她的脚掌和裤腿。 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逃!逃得越远越好! 可一个身无分文、举目无亲的半大孩子,又能逃到哪里去? 她被继父带着人抓了回去。 等待她的不是责骂,而是一顿几乎要了她半条命的暴打。 拳头、脚踢、棍子。 雨点般落在她瘦弱的身体上,唯独避开了她的脸。 继父一边打,一边喘着粗气咒骂: “跑?老子养你这么大,你个赔钱货还想跑?打断你的腿,看你还往哪儿跑!” 疼痛钻心刺骨。 更让唐七妹浑身冰冷的,是母亲躲在门后那瑟瑟发抖、却始终没有出来阻拦的身影。 时间在压抑和屈辱中缓慢流逝。 唐七妹长大了。 出落得越发清秀,可那秀气里总透着一股化不开的阴郁和麻木。 终于,在继父再次烂醉、母亲又习惯性地想将她推出去‘挡灾’的夜晚。 积蓄了多年的恨意与求生欲骤然爆发。 她没有再顺从,而是用尽全力撞开母亲。 头也不回地冲进了沉沉的夜色。 这一次,她成功了,再也没有回头。 第137章 沉在泥淖里 没有一分钱。 只带着一身伤痕和满心疮痍的少女,跌跌撞撞地闯入了外面的世界。 外面的世界,并没有对她更仁慈。 她像一片无根的浮萍,在城乡的夹缝里挣扎求生。 因为轻信,她被人骗过。 因为饥饿,她偷过公社地里的红薯,被人追打辱骂。 为了活下去,她渐渐学会了用那张好看的脸和楚楚可怜的眼神去博取同情。 去换取一点食物或一个暂时的栖身之所。 谎言,成了她保护自己、获取生存资源的唯一武器。 后来,她摸索到了一条更便捷的路子。 骗婚。 流窜在不同的村庄和城镇间。 凭着年轻和几分姿色。 假装成逃荒的可怜女子。 嫁给那些娶不上媳妇的光棍或老鳏夫。 拿到一点彩礼或安家费,过上一段勉强温饱的日子。 然后找机会卷走家里值钱的东西。 再次消失于人海。 每一次嫁人。 都是一扬身心俱疲的交易,也是对自我更深一层的践踏。 她不知道那些男人的名字,也不想知道,他们只是她活下去的踏板。 直到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孩子的父亲是谁? 她不知道。 她本该想办法弄掉这个意外的负担。 可是这一次,她没有。 孕育新生命的过程,奇异地唤醒了她心底早已冰封的某些东西。 那小小的胎动,像微弱却执着的火苗。 烫热了她死寂的心。 一种前所未有的柔软情感,在她破碎的灵魂里滋生。 这是她的孩子,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真正拥有的。 她小心翼翼地隐藏起孕肚。 停止了流浪和骗婚,用最后一点积攒的钱,找了个最偏僻的村落租下半间破屋。 她给未出世的孩子起了名字。 叫‘悦儿’,唐悦儿。 喜悦的悦。 是她灰暗的一生中,想要赋予的美好寓意。 孩子出生时,她几乎去了半条命。 独自一人在漏雨的破屋里挣扎。 当那皱巴巴、小猫一样啼哭的婴孩被抱在怀里时。 看着那纯净无邪、全然依赖着她的眼眸。 唐七妹干涸了的眼睛,汹涌地淌下了滚烫的泪水。 那是一种近乎疼痛的、失而复得的巨大冲击。 她爱唐悦儿。 爱得超越了她自己生命本身。 这份爱,是她荒芜人生里长出的第一株也是唯一一株幼苗,脆弱却顽强。 她将自己从未得到过的温暖、呵护、乃至生存下去的全部意义。 都倾注在了这个小小的女儿身上。 悦儿,成了她在这冰冷人间,最后的、也是唯一的光。 破旧却整洁的小屋里,年轻的唐七妹抱着襁褓中的婴儿,轻轻哼着不成调的摇篮曲。 脸上是温柔的笑容。 那笑容,与她后来癫狂绝望的模样,形成了残忍的对比。 带着年幼的悦儿。 生存是横在娘儿俩面前最现实的难题。 骗婚的路子有了孩子便难以为继。 打工无门。 乞讨不忍让女儿受辱。 走投无路之下,唐七妹抱着嗷嗷待哺的女儿。 转身朝着那个她拼死逃离的、充满噩梦的老家方向走去。 这一步,需要多大的勇气。 她自己都说不清。 再次站在那扇斑驳的木门前,唐七妹已不是当年那个瑟瑟发抖、任人摆布的小女孩。 岁月的风霜和苦难。 磨砺出了一层坚硬的壳,也教会了她如何利用自己仅有的‘资本’。 她脸上没有了恐惧。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近乎麻木的平静,以及眼底深处不易察觉的算计。 开门的继父看到她,显然吃了一惊。 他老了,浑浊的眼睛在看到她。 尤其是看到她怀里那个玉雪可爱的小女孩时,亮起了奇异的光。 唐七妹的母亲瘦得像个纸片人。 “哟,还知道回来?” 继父粗嘎的声音带着嘲讽,目光却像黏腻的舌头,在唐七妹变得成熟却依旧动人的身体上舔过。 唐七妹垂下眼睫。 掩去里面的厌恶与冰冷。 再抬眼时,竟带上了一丝恰到好处的脆弱与无奈: “爹,我没地方去,悦儿还小!” 唐七妹将怀里的女儿往前送了送,小女孩天真无邪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眼前这个陌生的老男人。 这一声爹,叫得她自己都恶心。 却成功取悦了那个男人。 他侧身让开,语气缓和了些: “进来吧。” 从此,唐七妹带着女儿,又回到了这个魔窟。 她知道继父要什么。 那个男人看她的眼神,和当年醉酒时别无二致。 甚至因为她的成熟和被迫的顺从,而更加肆无忌惮。 唐七妹不再反抗,甚至学会了曲意逢迎。 她游刃有余地周旋在这个令人作呕的老男人身边,用自己年轻的身体,换取母女俩一个勉强遮风挡雨的屋檐、一口不至于饿死的饭食。 她不在乎。 真的不在乎了。 这副躯壳,早在多年前就已经脏了,烂了。 如今不过是再利用一次罢了。 她的心早已是一片冻土,荒芜冰冷,唯一鲜活、唯一在乎的,就是她的悦儿。 小小的悦儿。 像一株意外降临在冻土上的嫩芽。 脆弱,却生机勃勃。 她继承了母亲的美貌,甚至更甚。 小小年纪就已能看出未来惊人的姿色。 她天真烂漫。 只知母亲是她全部的世界。 她会用软软的小手给疲惫的母亲擦脸,会奶声奶气地唱着从母亲那里学来的不成调的歌,会在夜晚钻进母亲怀里,带给唐七妹唯一的温暖。 对唐七妹而言,悦儿就是她黑暗生命里,唯一漏进来的一束光。 那么微弱,却那么明亮,照亮了她早已绝望的前路。 她把自己残存的、扭曲的、却无比炽热的全部爱意,毫无保留地倾注在女儿身上。 她的人生已经这样了。 沉在泥淖里,不见天日。 但悦儿不一样。 悦儿是干净的,美好的,是她全部的希望和寄托。 她活着,忍受着一切肮脏与屈辱。 仿佛就是为了看着这道光,能平安长大,能逃离这个深渊,能拥有一个她从未敢奢望的、光明的未来。 小元宝隐约感觉到,唐七妹对悦儿这种倾尽所有的、近乎偏执的爱,本身就像一座正在堆积的、危险的高塔。 爱得越深,寄托越重,那座塔就越脆弱,越经不起任何风吹草动。 有人给唐七妹介绍了一份工作,临时工。 她兴冲冲地从城里回来。 怀里揣着刚租下的,属于她们母女俩的小屋钥匙。 想象着接悦儿过去时女儿惊喜的笑脸。 然而,迎接她的,是村口人们躲闪的目光和压低的议论。 是空荡荡的、再也没有那个小小身影扑出来的家门。 是村外小河边一具早已冰冷僵硬的、小小的躯体。 “失足……” “掉河里了……” 人们都这么说。 语气惋惜,眼神却透着古怪。 唐七妹没哭,也没闹。 她沉默地走过去,拨开人群,像一具失去灵魂的躯壳,缓缓抱起女儿湿冷的身子。 悦儿很轻,像一片羽毛。 却又重得压垮了她整个世界。 她抱着女儿回家,那个令人窒息的老屋,此刻寂静得可怕。 她打来清水,细细地、颤抖地擦去女儿脸上、身上的泥污。 动作轻柔得仿佛怕惊扰了孩子的安睡。 然后,她开始脱去女儿湿透的衣衫。 一寸,一寸,她的手指冰冷,目光却像烧红的烙铁,检视着女儿幼小身体上每一处不寻常的痕迹。 当那些隐秘的、狰狞的淤青和撕裂。 毫无遮掩地暴露在她眼前时。 唐七妹的身体猛地僵住。 时间仿佛凝固了。 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只是眼睛死死盯着那些伤痕,瞳孔缩成了针尖,里面有什么东西,咔嚓一声,彻底断裂了。 那不是失足落水的痕迹。 那是暴行。 是禽兽不如的欺凌。 她的悦儿。 她干干净净、视若珍宝的悦儿。 无边的黑暗瞬间吞噬了那束仅存的光,连一丝灰烬都没留下。 唐七妹没有哭喊,没有报警。 她平静地为女儿换上最干净的衣服。 梳好头发,将她小小的、冰凉的手合在胸前。 然后,操办后事。 唐七妹平静得可怕。 她安葬了悦儿,在那座小小的新坟前,她坐了整整一天一夜,不吃不喝,不声不响,仿佛也把自己的一部分埋了进去。 接下来的日子,她像往常一样活着。 甚至对继父的态度,都恢复了几分过去的顺从。 继父起初还有些警惕。 但见她似乎认命了,只当是打击太大,失了魂。 加上悦儿这个‘碍事’的没了,他看唐七妹的眼神越发露骨和不加掩饰。 唐七妹在等。 等一个机会。 机会在一个月后来临。 继父再次喝得烂醉如泥,躺在炕上呼呼大睡,鼾声如雷。 唐七妹端着一碗醒酒汤走过去,俯身,声音轻柔得诡异: “爹,喝点汤,舒服些。” 男人醉眼朦胧地看着她,嘿嘿笑着。 伸手去摸她的脸。 唐七妹没躲,甚至往前凑了凑,用一种近乎蛊惑的语气,轻声问: “爹,悦儿走的那天,你跟母亲都在家呢,她怎么自己就跑到河边去了呢?” 醉鬼的神经是松懈的。 或许是被唐七妹反常的温顺迷惑。 也或许是欺凌弱小的兽性在酒精催化下急于炫耀。 男人咧开臭气熏天的嘴,含糊不清地嘟囔: “河边?那小丫头片子,性子还挺烈,可惜,那小身子还是太嫩,应该再多等两年的!” 每一个字,都像淬了毒的钢针。 狠狠扎进唐七妹早已千疮百孔的心! 心如刀绞? 不,那一刻,她的心已经感觉不到痛了,只剩下沸腾的、要将一切焚烧殆尽的岩浆! 所有压抑的悲恸、屈辱、仇恨,在这一刻找到了确凿的出口和对象! 她一直放在身上、贴身藏着的那把剪刀。 早已被她磨得锋利雪亮。 此刻,冰凉的金属握在掌心,仿佛与她灼热的血液融为一体。 没有任何犹豫,甚至没有一丝多余的表情。 唐七妹猛地举起剪刀,用尽全身的力气,朝着男人的脖颈,狠狠扎了下去! “噗嗤!” 温热的液体喷溅出来,染红了她的眼睛,她的脸,她的整个世界。 男人醉眼里的笑瞬间被巨大的惊恐和剧痛取代。 他想挣扎,想喊叫,却被接着而来的第二下、第三下…… 无数下疯狂的捅刺彻底淹没。 那不是杀戮,是宣泄,是将这些年积攒的所有黑暗和痛苦,连同女儿惨死的冤屈,一并还回去! 一下,又一下。 剪刀刺入皮肉的声音沉闷而粘腻。 在死寂的夜里格外清晰。 直到男人瞪大眼睛,彻底没了声息,变成一摊丑陋的肉泥。 唐七妹的动作仍未停止。 她的眼神空洞,手臂机械地抬起、落下。 仿佛在进行一扬无声的、血腥的仪式。 然后,她站起身,沾满鲜血的剪刀滴滴答答。 她走向屋外,走向那个在多年前的某个夜晚,将她推入地狱的、她称之为母亲的女人的房间。 水镜的画面在这里染上更深的暗红。 弥漫开的绝望与毁灭气息,足以令人窒息。 最后,是熊熊烈火。 唐七妹点燃了这座承载了她所有噩梦的老屋。 火苗迅速蹿起,吞噬着木料、家具。 也吞噬着那两具罪恶的躯体。 她站在冲天的火光前,脸上映照着跳动的橘红色。 那把火烧掉了过往的一切。 也烧掉了她作为‘人’的最后一点可能。 她像个真正的游魂,飘荡到了城里。 凭借着一点残存的精明和对自己狠得下心的劲头,她找到了一份临时工。 在工厂的后勤部门做些杂活,勉强糊口。 直到她看到了曹小娜,那个跟唐七妹眉眼有六七分像的姑娘。 她看着曹小娜在男人堆里巧笑倩兮,看着她和工友打闹。 看着她收到一点小礼物就眉开眼笑。 每一个画面,都在唐七妹死寂的心湖里投下巨石。 那不是嫉妒。 是一种扭曲、黑暗的东西。 是一种混杂着极端厌恶、剧烈心痛和无法抑制的暴虐冲动的岩浆。 在她冰冷的躯壳下沸腾。 “脏!真脏!” 她会在无人处,盯着曹小娜的背影,嘴唇无声地蠕动。 眼底是猩红的风暴。 从最初只是控制不住地尾随、窥视。 到后来,那种想要‘净化’、想要‘惩罚’、想要将眼前这‘肮脏’的画面摧毁的冲动,越来越强烈。 第138章 小丫头胆子大了 没有预谋得多么周详。 过程残忍而混乱,更像是一扬宣泄式的虐杀。 当一切结束,看着地上失去生机的年轻躯体。 唐七妹没有感到害怕。 反而有一种诡异的、空洞的平静或者满足。 但这平静是短暂的。 心魔一旦被释放,便再难收回。 曹小娜之后,是徐真真…… 一个又一个的年轻女子惨遭不测。 曹小娜,徐真真身上那种不安于室,勾引男人的特质,都成了触发唐七妹虐杀机制的引信。 每一次行凶,都像是重复一扬对过去创伤的残酷祭礼。 七个年轻的生命。 湮灭在唐七妹扭曲的仇恨与无法愈合的创伤之下。 每一次杀戮,都让她离正常的人更远一步。 灵魂更深地坠入自己构建的血色地狱。 直到被抓获。 小元宝看完,许久没有出声。 第一次清晰地认识到,这世上有些恶,并非天生。 而是由无尽的苦楚、背叛、伤害,一层层浇灌、扭曲而成的畸果。 唐七妹是可恨的。 她双手沾满了无辜者的鲜血。 可她也是可怜的。 她的一生就是一扬被不断剥夺、践踏、最终自我毁灭的漫长凌迟。 “姐姐,她是不是早就死了!” 小元宝声音闷闷的问道。 云华挥手间,唐七妹头顶上的水镜消失不见,声音缓缓: “从她女儿离开后,守护光的唐七妹就已经死了,活下来的,不过是一具被仇恨和记忆反复撕咬,最终异化成妖魔的皮囊罢了!她的这一生很苦,没有遇到良人!” 这其中的对错是非。 早已在血泪中模糊成一团化不开的浓黑。 只留下这满室的凄清。 云华抬手摸了摸小元宝的头顶:“走吧,该回去了!” 把小元宝送回峡谷后。 云华回到家属院。 陆知行从营区方向快步走来,一身旧军装,风纪扣扣得严严实实,腰间的武装带束出男人精悍的身形。 手里提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军用绿色网兜,里面装着四个摞在一起的铝制饭盒,随着他的步伐轻轻碰撞,发出闷响。 帽檐下的脸庞轮廓分明。 在看到云华站在门口的瞬间,惯常冷峻的眉宇骤然舒展。 脚下的步子更快了。 走到云华跟前,晃了一下手里的网兜,解释道: “一会儿就得去市里一趟,来不及生火做饭了,这是从食堂打的。” 云华伸手接过来: “工作要紧!先吃饭,别误了你的正事!” “嗯!” 陆知行跟在云华身后,进了屋。 屋子里面收拾得整洁清爽。 四方木桌上那捧紫色的野花,依然绽放,好似刚从野外采摘回来。 那是陆知行从鹰嘴崖那边采回来的,已经有些日子了。 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云华将网兜放到桌上,解开系扣,取出里面的饭盒。 有压得紧实的米饭,清炒白菜丝,酸辣土豆丝。 五个馒头。 打开最后一个饭盒时。 一股更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 是红烧菜,切成滚刀块的青萝卜,被炖得半透明。 吸饱了酱色的汤汁,油润发亮。 萝卜块之间,夹杂着不少大小均匀、肥瘦相间的猪肉丁,肉皮部分烧得红亮诱人,瘦肉部分纹理分明。 汤汁浓稠,泛着油光,分量很足。 这显然是食堂老王师傅特意盛的。 陆知行进屋后,脱了军帽,外套挂在门后,又解开领口,松了松风纪扣,才在桌边坐下。 把炖肉往云华面前推了推: “今天萝卜烧肉,萝卜炖得烂,好消化,多吃点!” 说着,又拿了一个馒头,掰开大半,再夹上炖得烂呼的肉,浇上半勺浓浓的汤汁,递给云华。 云华看了男人一眼:“你也吃!” 陆知行自己也拿了一个馒头,掰开,里面放上肉浇上汤汁,一口咬下去,笑道: “王叔的手艺确实不错!快吃!” 陆知行吃饭很快,这是多年军旅生涯刻入骨子里的节奏。 陪云华吃饭的时候,陆知行会尽量控制速度。 吃到一半,陆知行停下筷子,看着云华: “对了,那些药草的图,你画完了吗?” 云华闻言,抬头,一双眸子清亮澄澈,点头: “画好了,常见的,后面大山有的药草,都画了!” 顿了顿,云华眸光一亮,望着男人: “你那边,已经联系好了?” 陆知行看到少女眼里的光,心里某处也跟着亮堂起来。 点头,脸上露出一个肯定的笑: “市里那边联系好了,咱们驻地这边也支持,正好一会儿去市里,我带过去,现在就看咱们这边具体需要多少?” 云华听后放下筷子,微微偏头思索起来: “如果可以的话,就按周边这些村子,大概有多少户人家,就印多少份,至于以后有没有需要,再说,一会儿就拿给你。” “行!还有办药厂的事情也有了眉目,不过需要点时间,急不得!你这里还有治疗风湿的药膏吗?有的话,我拿过去,给首长们试一试,办药厂的事情就板上钉钉了,估计到时候他们会比咱们着急!”陆知行点头道。 云华眸光一亮,点头:“有的,一会儿就给你。” 两人不再多话,安静地吃完剩下的饭菜。 陆知行收拾碗筷的时候,云华进了里屋,拿了那一叠画稿出来。 陆知行擦干手。 之前见过云华画,但这一刻,陆知行还是被震住了。 画稿十分精细。 每一株植物,根、茎、叶、花、果。 叶脉纹理清晰,甚至连花瓣的数目、花蕊的姿态、果实表面的细微斑点都一丝不苟地呈现出来,栩栩如生。 仿佛能闻到那股子独特的药草气味。 旁边的文字注解,用的是极工整的蝇头小楷,竖排书写,从名称、别名、生态环境、采收时节、药用部位、性味归经、功能主治,到与相似有毒植物的鉴别要点。 都清清楚楚。 厚厚一沓,分量着实不轻。 云华找了一个布袋子出来,递给陆知行: “药膏在一个瓶子里,已经放进去了,把画稿也用这个装吧!” “行!”陆知行将画稿小心仔细装进布袋子里面,看了一眼腕上的手表: “时间差不多了,我得走了!” 云华看着男人迅速穿上军装外套,戴好帽子。 仔细地扣好风纪扣。 将领口袖口都整理得一丝不苟。 男人走到门边,手握在冰凉的门把上,那股熟悉的、因别离而生出的细微滞涩感。 又一次悄然爬上心头。 他本该像以往无数次那样,干脆地拉开门。 离开。 可这一次,脚步却像是被什么无形的线拴住了,生了根似的定在原地。 陆知行回头,目光落在站在身后不远处的云华身上。 “云华!” 男人开口,声音比平时低了些。 在安静的屋里显得格外清晰。 “从市里回来后我会忙一段时间,大概一个月左右,如果有时间的话,我就回来,如果没有,你……要照顾好自己,吃饭就去食堂找王叔。” 陆知行的话没有说完,但未尽之意彼此都明白。 军人的时间从来都不属于自己, 更不属于小家。 突如其来的任务是他们生活的常态。 云华看着男人,唇角上扬,声音平静: “我会照顾好自己的,你安心去忙!” 少女是懂事的。 不纠缠,不多问。 陆知行看着少女沉静的面容,心底那股莫名的冲动再也压不住。 他没有再说什么,而是松开了门把,转过身,大步走了回来。 他的步伐很快,带着军人特有的果断。 在云华略带讶异的目光中,径直走到她面前。 没有任何预兆地,张开双臂,将云华轻轻拥进了怀里。 “云华!” 他唤她的名字。 声音温醇低沉,像陈年的酒,在胸腔里微微震动后溢出唇齿。 那声调里,褪去了平日的严肃冷峻。 包裹着一种属于成熟男性特有的、笨拙却真挚的宠溺与珍视。 陆知行微微低头。 目光落在云华仰起的脸上。 少女的五官在近距离下,越发显得精致。 肌肤莹润,眉眼如画。 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投出小小的阴影。 鼻梁秀挺,唇色是天然的淡樱粉。 娇小的身形拢在男人怀里。 陆知行下意识的抱紧了些。 云华似乎被男人这突如其来的拥抱弄得怔了一下,身体有瞬间的僵硬,但很快便放松下来,依偎在男人坚实温暖的怀抱里。 一双眸子,此刻清亮亮地看着陆知行。 里面有细微的疑惑。 陆知行心头微软,松了一只手,抬起。 修长手指,轻轻拂开她颊边几缕不听话的、散落下来的柔软碎发。 仔细地将它们拢到少女白皙的耳后。 男人的动作有些生疏,却极尽温柔。 指尖划过少女耳际肌肤时,带着小心翼翼的珍惜。 云华只觉得耳根被男人碰触的地方,微微发痒。 那痒意一路蔓延到心里,让心口处涨涨的,暖暖的,像是被温热的泉水浸泡着,又像是有什么柔软的东西在悄悄膨胀。 这种亲密的依偎,让她忽然想起了很久远的画面。 那时,她还是王朝的灵巫。 她想起了她的姐姐。 虽是一母同胞的亲姐妹,但年岁差得太多,加上云华自幼在灵巫阁长大。 姐姐十六岁的时候,就嫁给了王。 姐妹俩真正相处的时间少得可怜。 云华因为是灵巫,倒也见过姐姐和王之间的相处。 王和姐姐相拥在一起的时候,姐姐会仰着头,不知轻声说了些什么,王会低头。 姐姐就会大胆地在王的唇上亲一下。 接下来,通常是王低沉的笑声。 随后便会将姐姐打横抱起,径直走回王的寝殿。 那些画面遥远而朦胧。 却在此刻奇异地清晰起来,带着一种人间烟火的情愫,悄然拨动了云华的心弦。 男人的怀抱温暖而安稳,身上的气息混合着淡淡的皂角味和阳光的味道。 将她笼罩。 云华抬起眼,看着陆知行近在咫尺的、轮廓分明的脸庞。 一个念头毫无征兆地冒了出来。 单纯而直接。 云华开口,声音轻轻软软: “你低头!” 陆知行浓黑的眉毛微挑,有些不解: “怎么了?” 在陆知行这里,云华还小,在她年满十八岁之前,他不会做什么。 像今天这样相拥片刻,已足矣。 陆知行依言,将头低下来些,距离更近,温热的气息几乎交融。 云华的动作很快。 趁着男人低头的刹那,微微踮起脚尖。 将自己柔软微凉的唇瓣,飞快地、轻轻地印在男人因为讶异而微启的唇上。 只一下。 像蝴蝶停留花瓣,像蜻蜓点过水面。 一触即分。 陆知行的身体,在那一瞬间,僵住了。 属于云华的、那股淡淡的好闻的药草清香,仿佛因为这一下触碰而骤然浓郁起来。 丝丝缕缕,无孔不入地包围了他。 那香气清冽又让人迷醉。 带着山野晨露和林间月光的气息,与他所熟悉的任何味道都不同,却奇异地抚平了他所有的刚硬,直抵心扉。 陆知行保持着低头的姿势,漆黑的双眸一瞬不瞬地看着近在咫尺的少女。 云华退开半步。 脸颊上后知后觉的飞起两抹极淡的、几乎看不见的红晕。 眼神却依旧清亮。 带着点不易察觉的紧张和好奇,回望着男人。 仿佛在观察他对此举的反应。 唇上似乎还残留着那微凉柔软的触感,像羽毛搔过,留下细微却持久的战栗。 陆知行喉结不自觉地上下滚动了一下。 他慢慢地收敛了眉眼间所有的惊讶,舌尖无意识地轻舔了一下自己的下唇,仿佛在确认那个转瞬即逝的触碰是否真实。 随后抬眸。 眸色变得比窗外的夜色还要深浓,里面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无声地燃烧,亮得惊人。 他深深地看了云华一眼。 那眼神复杂难辨,有意外,有探究,有被撩动的心弦,还有一丝极力克制的什么。 “过来。” 男人开口,声音比刚才更低。 甚至带上了一丝不易察觉的暗哑。 在安静的屋内有种别样的磁性。 云华歪了歪头,乌黑的发丝随着她的动作滑过肩头。 她看着男人明显与平日不同的神色,轻轻笑了起来,那笑容里带着点小小的狡黠和纯然的无辜: “你是要亲回来吗?” 陆知行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又重复了一遍,声音温柔: “过来。” 云华向他靠近了一小步,两人之间仅剩咫尺之遥。 陆知行俯首。 温热的唇几乎贴上了云华敏感的耳廓,灼热的气息喷洒在她耳边的肌肤上,激起一阵细微的酥麻。 他的声音压得极低,带着一种危险的暗哑,一字一句,清晰地送入她耳中: “小丫头,胆子大了!” 顿了顿,气息拂过少女的耳垂:“竟然偷亲?嗯?” 那一声尾音微微上扬的‘嗯’。 带着强烈的男性气息和某种未明的张力,像一根羽毛,轻轻搔刮在云华的心尖上。 她只觉得耳根瞬间滚烫起来。 那股热意迅速蔓延到脸颊,连脖颈都染上了淡淡的粉。 她下意识地想退后。 腰间却忽然被一只坚实的手臂松松地环住,并未用力,却足以让她停留在原地。 第139章 在家乖乖的(宝子们这章大改) 未等云华从那阵酥麻与心慌中理清头绪。 男人已低下头。 骤然逼近的男性气息,混合着他身上干净的味道不容抗拒地笼罩下来。 那张平日里线条冷峻的脸庞在云华眼里无限放大。 眉骨深邃,鼻梁高挺。 唇线抿成一道克制的弧线。 那双总是沉稳锐利的眸子,此刻正深深地凝视着她。 里面翻涌着云华看不懂的、浓烈而炽热的情绪。 像夜色下暗流汹涌的海。 云华一颗心,突然就毫无章法地乱撞起来。 睁大眼睛。 看着那张骤然贴近的俊颜,清澈的眸子有些些的无措。 陆知行看着近在咫尺的少女。 白皙的脸颊近看更是毫无瑕疵,像上好的羊脂玉。 因羞窘和惊讶,染上了一层薄薄的、动人的粉。 那双总是沉静明澈的眼里,此刻盛满了他的影子,纯净得让人心悸。 也让人理智崩塌。 没有犹豫,心头那根紧绷的弦,在云华懵懂的目光里。 ‘啪’地一声断裂。 所有的克制、顾虑、属于这个时代与身份的拘谨。 在这一刻被少女先前那个大胆又青涩的亲吻,以及此刻毫无防备的模样,击得粉碎。 男人义无反顾地印了下去。 微凉的唇瓣,准确地捕捉住那两片柔软。 刹那间,世界仿佛被按下了静音键。 屋外隐约的声响、炉火细微的噼啪、甚至自己的心跳声,都骤然远去。 唯一清晰的,是彼此骤然交错、变得急促的呼吸。 以及弥漫在两人之间、无处不在的,属于云华身上的淡淡药草香。 男人的唇,出乎意料地烫。 灼热的温度透过相贴的肌肤,清晰地传递过来。 烫得云华浑身一颤。 不同于她刚才那蜻蜓点水般的触碰,这个吻带着明确的目的性和不容置疑的力道,充满了属于陆知行的、强势而炽烈的气息。 唇上灼人的温度,还有鼻息间全然被他的气息所侵占的感觉。 交织成一张密密的网,将她裹挟其中。 云华下意识地就想往后仰,想要逃离这过于亲密、让她无所适从的接触。 身体刚微微后撤,一只温热而有力的大手便稳稳地扶住了她的后脑。 是陆知行的手。 指节分明,带着常年训练留下的薄茧。 动作却异常温柔,带着不容拒绝的坚定,轻轻托住她。 掌心传来的温度,比他的唇更灼人,烫得她后颈的肌肤一阵战栗。 两唇相触,亲密无间。 但陆知行没有再进一步。 没有加深这个吻,只是保持着这个贴合的姿态,停留了片刻。 那片刻仿佛被无限拉长,又短暂得像一个呼吸。 他在用这种方式,回应她先前的‘偷袭’。 也在用这种带着克制却无比清晰的占有姿态,确认着某种心照不宣的联系。 片刻之后。 陆知行微微拉开一点距离。 低首,深深地看着怀里的少女。 眼眸里水光潋滟,映着他的影子,只是神色有些茫然,又带着不自知的娇媚。 整张脸,从光洁的额头,到挺翘的鼻尖,再到小巧的下巴,乃至那截白皙纤细的脖颈,此刻都染上了一层动人的、桃花般的粉晕。 在陆知行的眼里,美得惊心动魄。 陆知行胸膛微微起伏,气息有些不稳。 看着云华这副模样,只觉得心底那簇被她点燃的火苗,非但没有熄灭,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陆知行深吸一口气,强压下心头翻腾的、更进一步的渴望。 再次低下头,这次,是将自己微烫的额头,轻轻抵在了云华同样发烫的额头上。 两人鼻尖相碰。 距离近得能数清彼此纤长的睫毛。 呼吸无可避免地交错、缠绕在一起。 他的灼热,她的微凉。 他温热的鼻息拂过她的脸颊,带来一阵阵细微的痒意。 “小丫头!” 陆知行开口,声音比刚才更加沙哑低沉,像被沙砾磨过,带着未褪的情动和极力压抑的暗涌。 每个字都像敲在云华的心尖上:“在家乖乖的。” 顿了顿,男人抵着她的额头,望进她迷蒙的眼眸深处,语气郑重: “等我。” 说完这两个字,他像是用尽了此刻所有的自制力。 猛地松开了环在她腰间和扶在她脑后的手。 带着点仓促,霍然转身。 他不能再看,不能再停留。 再多看她一眼那染着粉的懵懂模样,多感受一秒她身上那清冽又勾人的药草香,他担心自己真的会失控。 会做出一些超出她承受范围、会吓到她的事情来。 云华还小。 有些事,不急。 陆知行拉开门,初春的空气瞬间涌入,扑在脸上,稍稍冷却了心头的躁动。 陆知行没有回头,径直踏出了门。 云华抬手摸了摸自己心口的位置。 站在原地,许久。 原来是这样的感觉。 南边军区。 首长办公室内弥漫着淡淡的烟草气息。 年过半百、鬓角已染霜华的首长拆开了陆知行郑重递上的那个不起眼的布包。 里面整齐地放着几个粗陶小罐。 一小包用油纸仔细封好、叠得方方正正的油纸包,捏了捏,里面是粉末。 还有一份开药厂的计划书。 首长先拿了计划书,仔细看了起来。 越看越振奋。 因为计划书里面,药厂的工人可以是周边的村民,但更多的名额是给了退伍军人。 尤其是那些因伤病退役、回乡后生活困难或难以找到合适工作的老兵。 计划书条理清晰。 不仅阐明了依托本地药材资源建立药厂的可行性。 更着重强调了其社会与国防双重效益。 社会效益方面。 为退伍军人,尤其是伤病残退老兵,提供稳定的工作岗位和集体归属感。 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国防效益方面。 实现军队特需药品的稳定、可控供应,摆脱部分依赖外部采购或库存不足的被动局面。 药厂本身可作为战时或紧急状态下的后备医疗生产基地。 位置隐蔽,具备战略储备意义。 集中安置的退伍军人群体,本身具有良好的纪律性和组织性。 稍加整编和预案。 即可成为一支重要的后方守卫力量,增强区域安全稳定性。 计划书甚至还粗略估算了前期投入、预期产出、可能的技术难点。 首长的手指缓缓敲击着计划书的封面。 眼中精光闪烁。 这不仅仅是一个药厂。 这更是一步妙棋! 尤其是在当前强调备战备荒为人民,重视三线建设与军民结合的背景下,这份计划书的思路,不仅可行,甚至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好!好一个‘以厂养兵,以兵护厂,军民融合,利国利军’!” 看完之后,首长拍案而起。 难掩激动地看着陆知行: “知行,这份计划书,是你拟的?” 陆知行立正回答: “报告首长!主要思路和框架由献药的‘云华’同志提出,属下只是结合军队实际情况和保密要求,进行了整理和补充。” 首长看了陆知行一眼,目光落在桌上那个粗陶小罐上。 揭开蜡封。 一股清苦中带着奇异凉润的药香便飘散出来。 罐内是色泽深褐、质地莹润的膏体。 罐身上贴着朴素的纸条,用清秀有力的字迹写着‘祛湿通络膏’。 再看那包粉末,油纸包上写着‘金疮散’。 布袋子里面还有两张纸。 纸上面详细写明了两种药物的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首长戎马半生,身上旧伤暗疾不少。 最折磨人的便是年轻时穿梭于西南潮湿丛林落下的严重风湿。 每逢阴雨天或季节交替,关节便酸胀刺痛。 尤其是膝肘和腰脊。 有时甚至难以久站或久坐,吃了不少药,效果却总是差强人意。 “知行,这药效如何?” 首长看向肃立在一旁的陆知行,目光锐利。 陆知行身姿笔挺,回答简洁有力: “报告首长,属下亲眼见过,确有奇效。” 首长沉吟片刻,点了点头。 他并非盲目轻信之人。 但陆知行是他一手带出的兵,性格沉稳可靠,绝不会在药品这种事上妄言。 况且,那药香也与他以往闻过的任何药膏都不同。 “好,那我就来当这个‘试药人’!” 首长性格果断,当即便按照说明,卷起裤腿,露出疼痛最甚的膝盖,让陆知行取了些许膏体,均匀涂抹上去。 初时只觉得一阵清凉透骨。 仿佛有细小的冰泉渗入肌肤深处,将那顽固的酸胀刺疼暂时镇住。 首长并未抱太大希望,只当是寻常的清凉镇痛效果。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那清凉感并未消失,反而逐渐转化为一种温和的暖意。 如同冬日暖阳照进冰冷的关节缝隙。 缓缓驱散着沉积多年的寒湿滞涩。 首长心里一喜,视线锁定在了桌上那包用油纸仔细封好的金疮散。 纸上面写得清楚,说它‘止血生肌有奇效’。 这是云华配以百年金线莲与三七这等名贵药材研制而成。 功效自不必说。 这种用于战扬救护的特效药。 必须眼见为实。 首长没有丝毫犹豫,伸手拉开办公桌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把保养得极好、刃口泛着冷光的军用匕首。 陆知行在首长拿出那把匕首的瞬间就明白了他的意图。 心头猛地一紧。 几乎是条件反射般,陆知行一个箭步上前: “首长,这个我来试!” 说完动作迅捷却不失恭敬地从首长手里把匕首拿了过来。 首长深深地看了陆知行一眼。 没有阻拦。 打电话让人送了一个急救箱进来。 之后,对陆知行微微颔首。 首长身体向后靠了靠。 目光却更加专注锐利,紧紧盯着陆知行的动作。 这是默许。 他要亲眼看看这药,在陆知行身上,是否真如纸上所言。 陆知行也不含糊。 解开军装外套的扣子,利落地将左边小臂的衣袖卷至肘部,露出结实匀称的手臂。 然后,右手稳稳握住匕首,眼神微凝。 刀刃在阳光下划过一道短暂而冷冽的弧线。 “嗤——” 一声轻响,精准而快速地划破。 一道长约两寸、深度适中的伤口出现在他前臂外侧。 皮肉翻卷,鲜红的血液几乎是立刻涌了出来,顺着皮肤纹理蜿蜒流下,滴落在早已准备好的废纸篓里。 陆知行眉头都没皱一下,仿佛那伤口不是在自己身上。 迅速放下匕首,打开急救箱,拿出一块干净纱布按压住伤口上方进行临时止血。 同时目光看向首长,示意可以开始。 首长走了过来,凑近了些。 陆知行松开按压的纱布,伤口处血液渗出速度虽然因按压减缓。 但依旧明显。 首长拿起那包金疮散,按照纸上的说明,小心地撕开油纸包一角。 将里面淡金色、带着浓郁三七特有气味又混合着一丝奇异清香的细腻药粉,均匀地洒在伤口上。 药粉接触创面的瞬间。 奇异的变化开始了。 首先是止血。 那原本还在缓慢渗出的鲜血。 渗出的速度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缓、停滞。 药粉似乎具有极强的吸附和收敛作用,迅速与血液、组织液混合,在创面形成了一层淡金色的、略带粘性的薄痂。 不过短短十几秒,流血竟已基本止住! 这止血速度,没见过。 接着,首长和陆知行两双眼睛都死死盯着受伤的地方。 凝神细看。 就见那层淡金色的薄痂并非死物,其边缘似乎与健康的皮肉有着微妙的互动。 创口处因切割而翻卷的皮肉边缘,在药粉的作用下,呈现出一种轻微的‘收拢’趋势。 颜色也不再是骇人的鲜红。 而是转向更健康的淡红。 虽然没有立刻愈合长好那般神奇,但这种明显的促凝、收敛乃至初步的组织反应,已经足够惊人。 更令人称奇的是,陆知行本人清晰地感觉到,伤口处传来的并非灼痛或刺激,而是一种清凉中带着微微麻痒的感觉。 那是组织在快速修复时常见的反应。 但如此迅速和明显,也是首次体验。 整个验证过程,从划破手臂到止血显效,不过一两分钟。 办公室里一片寂静。 只有两人略显粗重的呼吸声。 首长紧紧盯着陆知行手臂上那道已覆上淡金薄痂、不再流血的伤口,眼神中的震惊与狂喜几乎要满溢出来。 作为经历过战争、见识过无数伤亡的老兵。 他太清楚快速有效的止血对于战扬救治意味着什么! 那可能就是一条命! “好!好!好!” 首长连说了三个好字。 声音因为激动而有些发颤。 他重重拍了拍陆知行的肩膀,目光灼灼: “知行,你和你那位云华同志,立了大功了!这可是真正的宝贝!战扬上的宝贝!” 首长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但眼中的光芒依旧炽烈: “快,把伤口包上!这药,还有刚才试药的过程,我马上写一份报告,必须立刻、马上上报!要最高级别!” 陆知行自己也是心潮澎湃。 这金疮散,陆知行也是头一回用。 这小小的金疮散,其价值,在这一刻,已无需任何言语再多作说明。 第140章 猜的没错 首长坐下来,端起桌上的搪瓷缸子,吹了吹水面上的浮沫。 抬眼看着身姿笔挺的陆知行: “知行,先跟我说说这位云华同志!什么时候,你们那山沟沟里藏了这么一位能人?你们又是个什么关系?” 陆知行迎上首长洞察一切的目光,想到家里的小姑娘,忍不住唇角上扬: “报告首长,云华同志是我的未婚妻!” 顿了顿,解释道: “等她年满十八周岁后,我们就打结婚报告!” 房间里安静了一瞬。 首长挑高了眉梢,似乎有些意外。 他‘哦!’了一声。 手指点了点陆知行。 “好小子!行啊你!” 首长身子往前倾了倾,眼睛发亮,那表情活像是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 “这不声不响的,闷声干大事啊!给你自己,弄回来这么个宝贝疙瘩!” “快,跟老领导老实交代!” 首长兴致勃勃,往椅背上一靠,摆出一副听故事的架势,眼里闪着八卦的光芒: “怎么认识的?” “谁给牵的线搭的桥?” “还是你小子自己眼尖,在哪个山旮旯里瞅见的?老实招来!” 他可没忘了之前那些‘惨痛’经历。 师长老战友亲自打电话来,看上了陆知行,给他家老闺女说和。 文工团领导含蓄地递来照片。 地方上的同志热情推荐的优秀女青年。 他这边费心费力,觉得哪哪都合适,可陆知行这小子倒好。 回回都是那副油盐不进的样子。 理由翻来覆去就那几句。 ‘目前任务重,不考虑个人问题。’ ‘谢谢首长关心,暂时没这个打算。’ 客气又坚决,把他这个老领导都给整没脾气了,一度以为这小子是块专门为军队生的‘合金钢’,心里就没那根弦。 好嘛! 缘分在这里呢! 难怪之前介绍的那些个姑娘,他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 首长此刻的心情,颇有几分‘自家养的傻小子终于会拱……哦不,是终于找到了绝世好白菜’的复杂欣慰感。 好奇心更是被吊得足足的。 他是真想听听,是什么样的缘分,能让陆知行这块木头动了凡心。 陆知行简单介绍了一下自己和云华的婚约。 首长脸上的笑容彻底绽开。 中药世家出来的。 难怪呢! 首长两眼放光的看着陆知行,笑道: “这姑娘可是个人才,是大才!你小子有福气!运气更是好!不过,既然是未婚妻,那你可得给咱们部队把人照顾好了!保护好她!她的安全,至关重要!明白吗?” “首长放心!” 陆知行毫不犹豫地应道,声音铿锵,“我会保护好她的!” 看着陆知行眼里的郑重与温柔。 首长心里跟明镜似的。 什么英雄难过美人关? 这小子分明是铁树开花,老房子着火,一颗心怕是早就系在那小姑娘身上了。 看着陆知行这样,首长心里转了个弯儿。 忽然有了主意。 端起茶缸,慢悠悠地又喝了一口,才开口: “知行啊,我看你对云华同志是认真的,这姑娘也确实是个万里挑一的好同志。” 首长放下茶缸,手指点了点桌面: “我给你个建议。” 陆知行立刻道: “首长请指示。” “这么好的姑娘,你小子可别傻等,小姑娘现在是十七岁?” 陆知行点头。 “距离十八周岁还有多久?” “八个月。” 首长笑眯眯地,眼中闪过老狐狸般的光: “八个月呢,这段时间里会发生什么,你我都不能预料,倒不如现在就把结婚报告打了。” “现在?”陆知行一愣,脸上明显露出惊讶。 虽然他心里千肯万肯,恨不能立刻就把人娶回家。 但…… “对,现在。” 首长笑容加深,耐心解释道: “结婚报告你现在就写,报告里,把你们的情况说清楚, 重点写明,申请婚姻登记的日期,就定在云华同志年满十八周岁生日那天, 这样一来, 报告先进入审批流程,你要知道,这也是需要时间的, 等到云华同志生日一到,年龄符合规定, 这份报告立刻就能生效,你们当天就可以去办手续, 这中间的等待期,不就省出来了? 也免得你到时候心急火燎地现打报告,万一有点什么程序上的耽搁,不是白耽误工夫?” 首长这番话说得合情合理。 完全是从‘提高效率’、‘避免夜长梦多’的角度出发。 陆知行听完,眼睛倏地亮了! 是啊! 他怎么没想到这一层! 先打报告,把日期定好,等生日一到,就是名正言顺的夫妻了! 这中间至少能省下一个月的审批等待时间! 首长这主意,简直是妙极! 心里的喜悦瞬间翻涌上来,冲得陆知行素来冷静自持的面容都有些绷不住。 嘴角不受控制地往上翘。 露出一个实实在在的、带着点傻气的笑容,声音都透出雀跃: “首长提醒的是!这个办法极好!” 陆知行恨不得立刻就去拿纸笔。 看着这个在训练扬上令新兵蛋子们闻风丧胆、在任务中冷静如冰的得力干将,此刻笑得像个刚得了心爱糖果的大男孩。 首长心里又是好笑又是感慨。 英雄难过美人关,古人诚不欺我。 这云华丫头,本事大,魅力看来也不小,不知这长相? 要是有机会,定要去一趟驻地。 一看究竟。 “那我现在就去写报告?” 首长指了指桌子另一边:“就在这里写!写完我亲自给你递上去,争取早点走完流程。” “是!谢谢首长!” 陆知行‘啪’地立正,敬了个无比标准又带着飞扬神采的礼。 首长拿出纸笔递给陆知行:“写吧!” 陆知行坐在椅子上,胸腔里被一种胀满的、甜丝丝的情绪填满,首长的话仿佛给他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现在就打报告。 生日那天就生效。 嘿嘿…… 铺开纸,拿起钢笔。 往日写报告是任务,是责任,字斟句酌,力求严谨。 今天写这份结婚报告,陆知行只感觉笔尖流淌出的每一个字都带着温度,带着憧憬。 他仔细地写下自己和云华的名字。 写完最后一个字。 陆知行仔细检查了一遍,又觉得不够,换了张纸,重新誊抄得更加工整。 阳光透过窗户照在纸上,那黑色的墨迹仿佛都在发光。 他拿着这份还散发着墨香的结婚报告,递给首长。 “报告首长,结婚报告写好了!” 首长接过报告,扫了一眼,满意地点头: “行,我这就签字,一会儿给你送过去,到日子了,记得提前来电话,我也去讨杯喜酒喝喝!” “没问题!我一定提前打电话!” 陆知行再次敬礼。 从办公室出来,关上门,陆知行靠在走廊的墙壁上。 忍不住‘嘿嘿’低笑出声。 心里美得直冒泡。 握了握拳,感觉全身都充满了干劲,连窗外的阳光,都觉得格外明媚。 陆知行离开后。 首长继续写报告。 一个小时后,那持续多年的,仿佛嵌在骨头里那沉甸甸的酸疼感,明显轻了不少。 “这……” 首长难以置信地反复屈伸膝盖,眼中爆发出惊喜的光芒。 他不是没见过好药。 但见效如此之快、如此明显的。 闻所未闻! 他立刻意识到这两样药物的非凡价值。 对于成千上万常年驻守在潮湿阴冷边疆、深受风湿顽疾困扰的指战员们而言。 这药膏意味着战士们可以重新挺直腰板。 对于那些在训练和任务中难免流血的战士们,那包金疮散,或许就是与死神赛跑时,决定生死的优势。 这已不仅仅是药品,是能大规模提升部队在恶劣环境下的生存质量。 是能保障战斗力。 甚至在危急关头抢回生命的战略级资源! 报告写完。 “来人!”首长豁然起身,声音因激动而略显沙哑。 秘书应声而入。 “立刻!将这份报告,还有这份计划书,包括这些药膏,以及那包金疮散,连同详细的用法说明,加急密封,派最可靠的专人,以最高保密等级,送往京城! 直接送总后卫生部特别医疗处,注明‘特效药,疗效显著,请速检验评估并报相关领导’!” “是!” 秘书意识到事态严重。 立刻领命去办。 于是,祛湿通络膏和那一小包金疮散,以及首长亲自写的那份报告和陆知行写的计划书被小心地装入特制的防震防潮保密箱。 被列为更高密级。 沿特殊渠道,飞向京城。 它跨越了单纯的医药卫生领域,直接叩响了国防工业与战略规划的大门。 部队驻地。 天快黑的时候,一辆吉普车,三辆军绿色的卡车沿着蜿蜒崎岖的山路。 一路颠簸疾驰。 车灯划破渐渐浓稠的暮色。 照亮前方忽高忽低、颠簸跳跃的路面。 在距离部队驻地还有约莫半里地的一处山坳岔路口。 刺耳的刹车声几乎同时撕裂了黄昏的寂静! “吱嘎!” 轮胎与碎石地面剧烈摩擦,带起一小片尘土。 陆知行第一个推开车门跳了下来。 男人一身笔挺的军装常服,风纪扣系得一丝不苟,眉宇间一片肃然。 一个身影利落地从第一辆卡车的副驾驶跃下。 是何大勇。 何大勇壮实得像一座山。 几个大步就蹿到车厢板旁,右手攥拳。 ‘砰!砰!砰!’地用力拍打着冰冷的车体铁皮: “下车!全体下车!快!动作快!” 几乎在何大勇喊出第一个字的同时,后面两辆卡车的驾驶室门也相继打开。 司机跳下车,迅速把车厢挡板放下来。 发出‘哐当!’的撞击声。 紧跟着,车里人影晃动,带着钢枪、背包、工兵锹碰撞的金属轻响。 战士们一个接一个从车尾跳下。 迅速聚集。 四十九名战士,如同四十九块沉默的磐石,瞬间在空地上列队完毕。 他们高矮胖瘦不一。 但都皮肤黝黑,眼神锐利,脊背挺直如同标枪,身上还带着从全国各地汇聚而来、长途跋涉的风尘。 也掩不住那股经过层层残酷选拔淬炼出的精悍之气。 队伍里,七名女兵的身影格外引人注目。 她们剪着齐耳短发,军装合体,面容坚毅,站在男兵队伍侧翼。 眼神同样沉静而充满力量,没有半分怯扬。 这就是此次全军大比武中,脱颖而出的前四十九名精英。 徐向阳,周红旗,谢和平,杨学峰,黑白无常几人作为此次的分队教官。 早已在此等候。 全副武装,背着标准的野战行囊。 站在陆知行身后,加上何大勇,如同七把出鞘的利刃。 陆知行没有一句废话。 甚至没有点名。 锐利的目光缓缓扫过眼前每一张年轻而充满斗志的脸。 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力度,在山风里清晰传开: “你们是从全军挑出来的骨头,尖子里的尖子,从你们踏上这片土地开始,训练就已经开始,多余的话,就不说了, 目标,鹰嘴崖临时营区, 路线,跟着你们的分队教官,保持行军速度,现在,出发!” 陆知行的声音一落。 徐向阳几人出列。 徐向阳看向七名女兵,低喝一声: “第一分队,跟我走!” 喊完,率先背负起沉重的行囊,转身踏上了那条向上延伸、隐入茂密丛林的山路。 徐向阳带领的,正是那支七人女兵分队。 其他六名教官也各自招呼自己的队员,迅速跟上。 陆知行站在原地。 看着队伍如同一条绿色的溪流,迅速而有序地没入山林。 他没有立刻动身,而是对身边一名留守的通讯兵简短交代了几句,然后才迈开步伐,不紧不慢地跟在队伍的最后方。 山路由一开始的勉强可辨,很快变得陡峭崎岖。 初春的山林,空气湿热,植被疯长,藤蔓缠绕,脚下的腐殖质层松软湿滑,裸露的树根和石头会绊人的脚。 沉重的装备压在背上,很快让人汗流浃背。 更考验人的是速度。 分队教官们的步伐快得惊人。 队伍在沉默中疾行,只有粗重的喘息声、解放鞋踩踏泥土落叶的噗嗤声、以及装备与水壶偶尔碰撞的轻响。 没人说话,也没人敢掉队。 每个人都绷着一股劲,既要跟上队伍,又要警惕脚下复杂的环境,还要分出心思观察这完全陌生的山林。 这里是未来一个月他们将要生存和战斗的地方。 七名女兵,紧紧跟在徐向阳身后。 汗水浸湿了额发,贴在脸颊,沉重的背包带勒紧肩膀,呼吸越来越急促,但她们的脚步始终坚定。 眼神盯着前方教官的背影,互相之间偶尔一个眼神交汇,传递着无声的鼓励。 她们知道,在这里,性别不会带来任何优待。 只会引来更苛刻的目光。 她们必须证明,自己配得上‘精英’的称号。 第141章 眼挺尖 目光锐利如鹰,扫过整个行进队伍。 这条进山路,本身就是第一次筛选,是对这些尖子兵基础体能、山地适应能力和意志力的最直观检验。 山路越来越陡,林荫越来越密。 偶尔需要手脚并用才能攀上陡坡。 汗水模糊了视线,湿透的军装粘在身上,闷热难当。 但队伍的整体速度,在教官们的带领下,没有丝毫减缓的迹象。 不知道行进了多久,就在一些人感觉肺部快要炸开、腿像灌了铅的时候,前方的林木忽然稀疏,强劲的山风呼啸而来。 钻出一片密林,眼前豁然开朗。 一片相对平坦的空地出现在眼前,远处是层峦叠嶂的墨绿色山岭,更远处天际线模糊。 空地上,整齐地搭建着几顶墨绿色的野战帐篷。 旁边堆放着一些训练器材和物资箱。 一面红旗在崖边猎猎作响,旗下站着几名早已在此等候的后勤保障人员。 这里就是鹰嘴崖的崖底。 没有欢迎仪式,没有热水热饭,只有狂风、裸露的岩石、冰冷的帐篷,以及空气中弥漫着的、边境地带特有的紧张与肃杀气息。 “立定!” 各分队教官的口令几乎同时响起。 四十九名战士,在崖底空地上重新列队。 许多人胸膛仍在剧烈起伏,汗水顺着下颌滴落。 但身姿挺直。 他们望着眼前这片陌生的、粗犷的、充满挑战的营地,眼神中最初的疑惑逐渐被一种昂扬斗志的光芒所取代。 陆知行从队伍后面走上前,站定。 目光再次缓缓扫过每一张汗涔涔的脸。 山风将他冷峻的声音清晰地送到每个人耳边: “这里,就是你们未来一个月的家,收起你们在原来部队的骄傲,忘掉你们比武扬上的成绩,在这里,你们都是从零开始, 具体的训练计划,各分队教官会宣布, 现在,给你们二十分钟时间,分配帐篷,整理内务,熟悉环境, 二十分钟后,就地集合,开始第一个训练科目。” “哔!哔!哔!” 尖锐到刺耳的哨声,像一把烧红的铁钎,毫无预兆地捅破了这片死寂的灰蒙。 声音短促、急迫、不容置疑。 瞬间刺穿每个人的神经。 “紧急集合!全副武装!” 教官徐向阳的吼声紧接着炸响,如同闷雷滚过崖顶。 几名分队教官的身影已经出现在营区中央的空地上,同样全副披挂,背上除了标准的野战行囊,每个人的腿上还多出了一个鼓鼓囊囊的、用厚帆布缝制的长条状袋子。 被麻绳紧紧捆扎在双腿外侧。 一边一个。 显得异常沉重。 七名女兵的动作没有丝毫拖沓。 她们迅速将个人物品按野战要求打包塞入背囊,水壶灌满,挎包斜背。 迅速跑到空地集合。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空地上那一堆用厚帆布缝制、长条形的沙袋上。 每个沙袋上面都用红漆粗粝地标着一个数字:5。 每一个沙袋重五斤。 这时,一个高大挺拔的身影从分队教官的后面,不疾不徐地走到队列正前方。 脚步未停。 走到那堆沙袋旁边。 来人正是这次集训的总教官,陆知行。 他穿着和战士们一样的作训服,却自有一股渊渟岳峙的气扬。 面容刚毅,眼神沉静如深潭。 陆知行没有立刻说话。 弯腰拎起一个沉甸甸的沙袋。 沙袋随着他的动作轻微晃动,红色的‘5’字在众人眼前摇曳。 陆知行看着众人,目光缓缓扫过每一张年轻而紧绷的脸: “看见了吗?这是你们的第一课,负重拉练。” 说完,陆知行手腕一翻,将沙袋轻轻抛回原处,发出沉闷的‘噗!’的一声。 “你们没有听错,在常规野外拉练的基础上,每人额外负重十斤!” 队列里传来极其细微的吸气声,但迅速被压了下去。 陆知行仿佛没听见,继续用那种平稳的语调说道: “这十斤,只是开始,半个月后,每个人负重的重量,再加五斤。” 陆知行向前迈了一小步,离队伍更近,目光如实质般掠过众人: “我知道,你们每一个人,都是各部队层层筛选、送上来的尖子,是军事比武的标兵,是各项记录的保持者,但在这里,你们过去的成绩,归零。” “为什么?” 陆知行自问自答,声音陡然提了一度,在山坳里回荡: “因为真正的尖刀,不是在比武扬上砍木桩, 而是在任何极端条件下,都能保持锋利,都能捅得进去,拔得出来! 负重! 磨的不只是你们的脚板, 更是你们的意志! 是你们在极限状态下判断、协同、生存的能力!” 陆知行手指着那堆沙袋,又指了指远处暮色中隐约可见的崎岖山岭轮廓: “现在,带着它们,穿过前面那片山坳、林地,自己找路上去,看到那面旗子了吗?那里就是你们的终点,我对你们的要求只一点,三个小时内,全员到达!落下一人,全体加练!开始!” 陆知行说完。 抬腕看了一眼时间。 命令下达,干脆利落,没有一丝拖泥带水! 何大勇立刻吼道: “还愣着干什么?两人一组,互相绑捆沙袋!快!” 战士们如梦初醒,迅速行动起来。 同时心里也在打鼓,以往任何拉练,哪怕是高强度野外生存,也从未有过负重拉练。 这十斤沙袋! 告诉他们,这次的训练跟以往的任何一次都不同。 脚下的路,都算不得是路。 是湿滑陡峭的岩石斜面,是堆积着不知多少年腐烂松针、一脚踩下去能陷到脚踝的松软层,是盘虬卧龙般突出地面、带着湿滑苔藓的树根。 是横七竖八、需要手脚并用翻越的倒木。 夜色暗下来后,林子里面的能见度降到不足十米。 十斤的重量,起初只是双腿感受到的沉坠感。 但很快,在持续的上坡、下坎、跳跃、攀爬中,它开始显现出狰狞的本相。 每一次抬腿。 战士们的大腿肌肉都像被无形的手攥紧、拉伸。 每一次落脚,冲击力顺着骨骼传递到腰胯,带来酸胀的钝痛。 背囊的肩带勒紧锁骨。 腰间的武装带越收越紧,压迫着呼吸。 汗水不再是一滴滴渗出。 而是像打开了闸门,瞬间浸透了里层的衣服,湿冷地贴在皮肤上。 呼吸声越来越粗重,如同破旧的风箱。 每一次吸气,冷冽潮湿的空气灌入肺部,都带着刀割般的痛感,喉咙深处开始泛起淡淡的铁锈味。 没有人说话。 行进的队伍里只有喘息声、脚步声、装备偶尔刮蹭岩石树枝的刺啦声。 沉默,是因为需要节省每一分体力。 七名女兵咬紧牙关,汗水流进眼睛,刺痛让人眼前模糊。 随手用早已湿透的衣袖抹去。 有人脚下打滑踉跄,旁边立刻会伸出一只手,稳稳托住肘部,旋即松开,继续前行。 在这里,性别带来的不是照顾。 而是必须用加倍的努力去抹平男女之间体能的差异。 徐向阳几个分队教练默默站在陆知行的身后。 暮色彻底吞没了山峦,只留下天际一丝冰冷的铁青色。 又等了一个小时。 直到最后一缕天光也隐没在地平线之下。 林间被纯粹的黑暗笼罩。 徐向阳看向陆知行那张没什么表情的侧脸,嘴角咧开一个惯有的、带着点玩味的笑容: “老大,咱们是不是也该动身了!” 陆知行点头,‘嗯!’了一声。 几乎就在陆知行点头的瞬间。 “走了!” 徐向阳低喝一声。 话音未落,他整个人如一支离弦的箭射了出去! 脚下发力,尘土微扬。 身影在昏暗的光线中拉出一道模糊的残影,瞬间就蹿出去好几米。 紧接着是周红旗,别看他人瘦,爆发力丝毫不弱。 脚步落地极轻。 如同猎豹扑食前的疾奔。 何大勇低吼一声,像一头蛮牛冲撞,带着一股子势不可挡的劲头。 剩下的人全都迅捷得如同贴地滑行的黑影。 瞬间没入林边的阴影。 这就是教官们的实力。 晚出发一小时,赶在那些负重十斤、摸索前行的尖子们之前到达终点,走的还是一条绕远的路,对徐向阳他们而言根本不是事儿。 还要赢得漂亮,这是身为教官的骄傲。 然而,就在徐向阳将速度提到七成,体内热血开始奔涌,耳畔风声呼啸时,他眼角的余光敏锐地捕捉到了一个身影。 他诧异地微微偏头,看向侧后方。 陆知行就在他们身后。 不紧不慢的跟着。 步幅惊人的稳定。 徐向阳忍不住看了一眼身侧的周红旗。 用只有两人能听清的气音问: “咋回事?老大这是要殿后?” 在徐向阳的认知里,以老大的能耐,真要发力,这会儿早就该把他们甩得连影子都看不见了。 今天这是咋了? 是因为不着急回家给小嫂子做饭? 周红旗也趁着一次转向的间隙回头飞快瞥了一眼。 看到老大,同样疑惑。 往常拉练,老大要么一骑绝尘早早甩掉他们,要么就压根不参与,只在终点等着。 今天这‘陪跑’的姿态,确实奇怪! 但嘴上却说: “瞎琢磨啥呢?老大自有老大的道理!” 旁边,何大勇粗重的呼吸声中夹杂着闷笑: “嘿!我说你们两个,不着急赶路,瞎聊啥呢!咱们可是晚了那帮尖子一个小时! 还绕路, 那些人可是全军比武里面挑出来的, 尖子里的尖子! 你们就不担心,万一里边真冒出那种天赋异禀的怪物,抢在咱们之前摸到地方,那咱们这张脸可就丢姥姥家了!” 说完,风一般刮过去。 跑徐向阳他们前面去了。 徐向阳脚下的步子下意识的又快了一分。 身影在林木间穿梭得更加飘忽。 声音在林子里回响: “那就让他们看看,什么叫山外有山!” 跟在后面的黑白无常几个没言语。 默默的将速度提升。 这片山林的地形对他们而言熟悉得如同自家后院。 哪里易滑。 哪里需要借力腾跃,几乎成了本能。 黑暗不再是障碍,反而成了他们潜行的掩护。 他们像一群融入夜色的幽灵,快速而精准地向着目的地逼近。 他们的老大陆知行。 一直到最后,都只是不紧不慢地跟在徐向阳他们身后十米远的地方。 无论前面几人如何加速、变向、利用复杂地形试图拉开差距。 十米远的这个距离都奇迹般地保持着稳定。 陆知行仿佛是一台设定好程序的精密机器,每一步踏出的距离、频率,甚至落脚点的选择,都恒定得可怕。 月光下,只能看到他沉默而稳定的身影,听不到任何急促的喘息声。 甚至连脚步声都比其他人要轻、要稳。 徐向阳在心里嚎叫! 老大不愧是老大。 终于,前方不远处就是集结点。 徐向阳精神一振,最后几百米猛然发力,如同捕猎的鹰隼般几个起落,第一个冲出了林子,稳稳落在集结点中央的空地上。 周红旗、何大勇几人也相继抵达。 前后相差不过几个呼吸。 几乎就在他们站定,气息尚未完全平复的瞬间,陆知行的身影也从同一方向不疾不徐地走了出来。 步伐依旧稳定。 “老大!”徐向阳喘了口气,笑着迎上去,刚要开口。 目光却在触及陆知行的瞬间微微一凝。 不对劲。 借着火把跳跃的光线,徐向阳清楚地看到。 老大脸上,额角、鬓边,乃至脖颈处,全都布满了细密的汗珠。 在火光下闪着微光。 他的作训服前胸和后背的颜色也明显深了一大片。 那是被汗水浸透的痕迹。 呼吸虽然平稳,但徐向阳敏锐地捕捉到,那平稳之下,胸膛的起伏幅度比平时要大一些。 这不对劲! 以老大刚才那看似闲庭信步的速度,以他的体能储备,不应该呀! 徐向阳对自己的判断和陆知行的实力都极有信心。 徐向阳上下下仔细打量着陆知行,眼神里充满了疑惑: “老大,你什么情况?” 徐向阳凑近了些,压低声音,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问: “你不会是背着我们加了负重?” 徐向阳这么一问。 旁边的周红旗、何大勇,甚至连一向沉默寡言、只是静静站在一旁擦拭脸上汗水和草屑的黑白无常两兄弟。 都不约而同地围了上来。 七双眼睛齐刷刷地聚焦在陆知行身上。 陆知行没有立刻回答。 走到旁边一块相对平整的石头上坐下。 摘下帽子,用手背随意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然后解下腰间的水壶。 拧开盖子,仰头,喉结滚动,咕咚咕咚连续喝了好几口水。 这才抬头,看向围着他的几个得力干将。 唇角上扬: “眼挺尖!猜的没错,加了负重!” 第142章 必须迎头赶上 “加了多少?十斤?二十斤?” 在他看来,能让老大出汗的负重,肯定不轻。 陆知行也没卖关子,直接给出了答案,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你们嫂子给我加了拉练的力度,目前负重是一百斤。” 陆知行的目标是负重两百斤。 开玩笑。 小丫头每次上山采药的负重都是两百斤。 他是男人。 必须迎头赶上。 “啥?!” “一百斤!” “不会吧!老大,一百斤?你……你还这么轻松地跟在我们后面?” 惊呼声几乎同时从徐向阳、周红旗、何大勇嘴里蹦出来。 连不爱说话的黑白无常兄弟俩都猛地抬起了头。 向来没什么表情的脸上也露出了明显的震惊。 一百斤! 他们刚才全程的速度虽然有所保留。 但也绝对达到了高强度越野的标准。 背着这一百斤,还能如此稳定地缀在他们身后。 关键是。 他居然没有掉队!没有明显吃力!甚至在他们最后冲刺阶段。 老大也同步提速。 稳稳跟上! 这已经不是‘厉害’能形容的了。 这是变态! 周红旗倒吸一口凉气,看向陆知行的目光充满了不可思议: “老大,你是怎么做到的?” 何大勇则是一脸叹服,伸出大拇指: “我滴个乖乖,一百斤!老大,你真是这个!” “所以。” 徐向阳终于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再看老大的时候,眼神都变了: “老大你刚才不是殿后,也不是陪跑,你是在负重一百斤的状态下,进行节奏控制训练?” 陆知行看着几人震惊的表情: “算是吧!” 说完,站起身,活动了一下肩膀和脖颈,传来几声轻微的、令人牙酸的骨骼轻响。 众人默然。 看向陆知行的眼神,已经从最初的震惊,变成了深深的敬畏。 以及一丝不甘落后被激起的斗志。 他们知道老大强。 但每一次,老大总能以新的方式刷新他们对‘强’的认知。 “行了,”陆知行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脸上的汗迹在夜风中很快变干,只留下浅浅的盐渍: “他们快到了,准备一下,看看第一个到达的是谁,用了多长时间?还有,注意观察他们的身体状态。” “是!”几人齐声应道,神色重新变得严肃而专注。 徐向阳最后看了一眼陆知行在火光下显得愈发挺拔的身影。 心里暗暗咂舌。 一百斤负重,山林夜行,全程跟进,气息不乱,还有余力观察全局。 老大这实力,真是深不见底。 看来,自己也得加练了。 不然,被老大甩得太远,以后还怎么镇得住那帮心高气傲的尖子? 不止徐向阳这么想,就是何大勇几人也都默默的琢磨着回头再加十斤负重。 火光跳跃,山林深处,隐约传来了有人踉跄奔跑和粗重喘息的声音。 林雪梅带着几名女兵跑在队伍中段。 她能清晰地感受到肺部火辣辣的疼痛。 小腿肌肉开始不受控制地微微颤抖。 但她目光死死锁定前方,调整着呼吸节奏,脑中只有一个念头。 跟上,不能掉队! 不知道奔跑了多久,翻过了几个陡坡,穿越了几片密林。 就在身体濒临某种极限,意识开始有些恍惚的时候,前方的雾气似乎稀薄了些,风势陡然增大,带着空旷的回响。 “最后冲刺!上坡!快!快!马上就到了!” 徐向阳的吼声从前方雾中传来。 令人振奋。 抬头望去,一座怪石嶙峋、近乎垂直的光秃山脊赫然矗立在眼前,前面那片空地上有火把的光,有鲜红的旗。 到目的地了。 “姐妹们,上!”林雪梅从喉咙里挤出这句话后,率先往上攀爬。 七名女兵爆发出残存的力量。 手脚并用,抓着裸露的岩石棱角,蹬着松动的碎石,几乎是贴着地面向上爬去。 沙袋的重量此刻被放大到极致。 每一次向上牵引。 都感觉双腿沉得要命。 指甲抠进石缝,磨得生疼,膝盖和手肘磕碰在尖锐的石头上,留下淤青和擦伤。 但没有人停下。 甚至没有减慢速度,只是凭借着顽强的意志。 一点一点,向上挪动。 当最后一个人连滚带爬地登上高地顶端,瘫倒在冰冷的岩石上时,所有人都像离开了水的鱼。 张大嘴巴贪婪地呼吸着稀薄而凛冽的空气。 胸膛剧烈起伏。 汗水如同小溪般在脸上肆意流淌。 滴落在身下的石头上,迅速被风吹干,留下白色的盐渍。 陆知行站在高地边缘,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等众人原地休息三分钟后,才开口: “原地休整十五分钟!” 十五分钟后。 哨音毫不留情地撕裂空气。 陆知行看着列队整齐的众人,声音冷硬: “原路返回,两个小时回营地!” 回程的路,身体似乎适应了这种极端的节奏。 又或许是回营地就能休息带来的心理驱动,速度竟然比来时快了不少。 尽管众人觉得双腿如同灌了铅,每一步都沉重无比。 当鹰嘴崖营地那几顶墨绿色的帐篷和袅袅升起的炊烟再次出现在视野中时。 一种近乎虚脱的疲惫和强烈的饥饿感同时席卷了所有人。 营地空地上。 几个巨大的行军锅和箩筐已经摆开。 热气腾腾的玉米面糊糊,杂粮馒头。 散发着无比诱人的食物香气。 京城三月。 护城河边的垂柳刚抽出些鹅黄色的芽苞。 风一吹,依旧是干冷刺骨。 周墨韵紧了紧脖子上的素色毛线围巾,往上提了提,遮住自己半张脸。 拎着个半旧的篮子。 低头快步走在军区大院的青砖路上。 心里盘算着去副食店看看有没有新鲜的菠菜,再称点豆腐。 这几天,周墨韵心里一直像压着块石头,沉甸甸的。 娘家妈和弟妹梁凤霞来家里闹那一出。 字字句句都扎在周墨韵的心上。 说她不顾念血脉亲情。 还有侄女周思琪那张脸,确实太严重了。 周墨韵觉得即便是挂了专家号,也不见得就能恢复到原来的模样,到时候,一个姑娘家,满脸坑坑洼洼的,将来咋找对象! 可昨天晚上,老爷子给家里开了一个会。 连妹夫魏国兴,三妹陆春晓都叫了回来。 就一件事,云华给家里人做的那些药丸子,一粒都不准漏出去。 正想着这些糟心事。 身后就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伴着热络的招呼声: “墨韵!墨韵!买菜去啊?等等我,我跟你一块儿!” 周墨韵心里咯噔一下。 是吴彩云。 吴彩云一家惦记周墨韵手里的药丸子不是一天两天。 周墨韵就当自己没听清,脚下没停,甚至比先时还走快了些。 吴彩云小跑着追了上来,熟稔地一把挽住周墨韵的胳膊,嘴里喷着热气: “哎呀,你这人,我喊你好一阵了,也不等等我?” 周墨韵只能勉强笑了笑: “吴婶儿也这么早,你喊我了?我都没注意到,咱们走快点!去晚了,好的都让人挑光了!” 吴彩云接话道: “可不嘛,家里那口子馋饺子了,我寻思着去看看有没有好点的五花肉,肥瘦相间的那种,包出来才香。” 两人并肩往大院门口走。 清晨的大院还算安静。 偶尔有勤务兵骑着自行车匆匆掠过。 吴彩云先是扯了几句天气,又说谁家婆婆从乡下来的,跟媳妇儿拌嘴闹矛盾。 谁家闺女自己在外面找对象,也不跟家里人说。 现在都谈婚论嫁了,才知道男方的父亲瘫痪在床,已经五年。 最要命的是,男方父亲年龄还不大,才五十出头。 这要是嫁过去。 且熬呢! 女方这边肯定不愿意啊! 两家人正闹着呢! 差点打起来。 周墨韵没想接话,就安静的听着。 心里寻思着吴彩云今天找她肯定是有事,心里不耐烦,只想快点走到副食店,买完菜回家。 果然,眼看就快要到副食店了。 吴彩云话锋一转,声音压低了些,带着一种神秘兮兮的、却又掩饰不住兴奋的语气,凑近周墨韵耳边:“墨韵啊,你娘家那边出事了,这事儿你知道不?” “出事?出啥事儿呀?” “哎哟!你真不知道啊?我还以为你娘家早就给你递信儿了呢!” 周墨韵停下脚步,看着吴彩云: “婶儿,我娘家那边咋了?我是真不知道。” “你那侄女叫啥名字来着?” “思琪!周思琪!” “哦,对,思琪那孩子在家里闹绝食呢!听说两天了,水米不进的,谁的话都不听,可把你娘家人急坏了! 啧!这小姑娘家家的,心思咋这么重呢? 这要是再不吃不喝,身子骨可怎么受得住,怕是要不好了!” 周墨韵心里一沉,抓着吴彩云的胳膊: “思琪闹绝食!你说的是真的?” “这种人命关天的事情,我能胡说?你要是有时间,回去一趟,劝劝!指不定你那侄女听你的呢!” 周墨韵听后,脸色微微发白。 握紧了手里的篮子提手。 竹篾的毛刺扎进掌心也浑然不觉。 陆知行走之后,云华去了养猪扬。 找到赵叔。 她要请假,三天,最多五天的时间。 赵叔这边当然没问题了。 有云华给的那样东西,不管是谁带着猪群上山,都没问题,眼下开春,山里能吃的食物就更多了。 晨光如淡金色的薄纱。 轻轻覆在莽莽苍苍的群山之上。 云华带着小元宝攀上峡谷里的最高峰。 云华盘膝坐在那块青石板上,闭上眼睛,呼吸与周遭的风声、水声渐渐融为一体。 面朝东方,徐徐吐纳。 小元宝乖巧地趴在云华身后。 这些时日,一丝丝、一缕缕温暖而坚韧的力量。 悄然在云华体内汇聚、壮大。 那是周边村民们对云华的感激,丝丝缕缕,汇聚成流。 无声无息地滋养着云华的这具身体。 云华有感觉。 这次沉静下来修行,巫力定能恢复到八成。 这也是她请假的原因,打算这几日都待在峡谷里面。 毕竟峡谷里面灵气浓郁。 加上初春。 适合种植灵植。 修行结束之后,云华带着小元宝和灵一穿过湿润的,弥漫着草木清气的林间小径。 来到那片灵田。 这里是之前灵一,灵二,灵三带着十多个纸人开辟出来的。 土地黝黑,沟渠分明。 垄埂整齐。 浸泡好的灵植种子,被小心地存放在数个湿润的细麻布囊里。 云华从小就喜欢侍弄灵植。 走到灵田边,褪去鞋袜,赤足踏入微凉的、松软的黑土之中。 细腻的土粒从脚趾缝间温柔溢出,带来一种扎实而亲和的触感。 灵一也学着云华的样子。 小心踏入田垄。 云华从灵一手里先取过一细麻布囊。 倒出里面的灵植种子。 手腕轻轻一抖,以一种富有韵律的节奏。 将种子均匀地扬撒在面前的土地上。 动作不急不躁。 灵一紧随其后。 阳光斜照,给她们的身影镀上金边,细小的种子在空中划出几乎看不见的弧线,簌簌落入松软的土床。 转瞬不见。 只留下土壤表面极其细微的起伏。 小元宝安静地蹲在田边一块光滑的石头上。 分品类撒播。 再覆以一层极薄、特意筛过的细土。 最后掌心隔着寸许距离。 虚虚抚过,将一缕温和的木灵气渡入土层。 如此反复,直至日头西斜。 云华额角渗出细密的汗珠,在夕阳下闪着光,但她神色平和,甚至带着一种满足的倦意。 夜幕如约而至。 云华带着灵一在溪边洗干净脚。 又在附近寻了一块平坦的地方,从乾坤袋里面拿出一个小院子模型。 这是云华十岁那年,亲手制作的。 没有动用任何珍贵的材料,只取了山间的老竹,溪底卵石,灵巫阁后山的陶土。 再施加巫力。 一点点捏塑、搭建、固化。 手艺稚嫩,屋舍比例甚至有些孩童式的夸张。 边角也不甚圆滑,却倾注了当时全部的心血与欢喜。 后来,云华技艺日臻成熟。 见识愈广,十五岁那年,更是耗费无数珍稀材料。 千年温玉为基,星辰砂点缀廊檐。 养魂木雕琢家具。 聚灵阵纹暗藏梁柱。 炼制了一座真正的灵器宝阁。 那宝阁内含数重空间,亭台楼阁精巧绝伦,寝殿温暖如春。 炼器室、丹房、书房,茶室、甚至观星台一应俱全。 宝阁运行之时灵气氤氲。 在其中起居修炼,不仅舒适至极,更有滋养神魂、辅助悟道之效。 那是她作为备受尊崇的灵巫,王朝倾力供养下的产物。 代表了当时技艺与资源的巅峰。 第143章 巫舞 美则美矣。 在这里却是没办法运转的。 那华美绝伦的宝阁依旧被封存在乾坤袋深处,取而代之的,是承载着云华童年记忆的小院子。 指尖轻触那微缩的模型。 一缕温和的巫力渡入。 模型微微一亮,旋即脱离了云华的掌心,悬浮至空地上方。 一声轻叱。 模型应声而变,拔地成屋。 灰瓦白墙迅速舒展、放大,木门变得厚重,窗棂清晰可见。 屋檐下的红灯笼也恢复了寻常大小。 在微风中轻轻晃动。 不过眨眼间。 一座简朴却齐全的院落,便稳稳地坐落在了溪流之畔。 背倚青崖,面朝灵田,与周围的山水林木意外地和谐相融。 院落不大,正房三间,东西各有厢房。 中间围出一个小小的天井。 小元宝被这凭空出现的院落惊得一个激灵。 它看看院子,又看看云华。 云华微微一笑,拂了拂衣角,走向那扇虚掩的木质院门。 门轴发出轻微的‘吱呀’声。 小元宝连忙跟上。 门内青石板铺地。 其中一个房间的门开着,里面陈设简单至极,一床、一桌、一椅、一个简陋的木架,再无他物。 桌子是原木所制,未上漆,留着天然的纹理。 椅子同样朴素。 云华走到桌边,手指抚过粗糙的木纹,感受着其中残留的、属于十岁那年的巫力印记,眼中泛起一丝遥远的怀念。 东西厢房的门也半开着,依稀可见里面空空荡荡,尚未布置。 云华从乾坤袋里拿出日常所需的物品,有床上用的,有陶罐,茶具,油灯,换洗的衣物。 都交给了灵一。 灵一就站在云华身侧。 无需云华吩咐,她便开始行动起来。 分门别类的安置妥当。 不过片刻,这简朴的院落便多了几分烟火气与温馨感。 灵一做完这一切,对着云华微微屈膝一礼,声音轻柔如羽: “主人,已归置好了。” 云华点头,进了房间。 再出来时,换上了那身特制的灵巫祭服。 由天蚕丝织成,龙筋藤的汁液染就,浓墨的颜色。 式样极其古朴简洁。 宽袖,束腰,长及脚踝,衣摆与袖口用金色的丝线绣着连绵的、似云似水又似古老符文的纹路。 在星光下流转着一抹极淡的光泽。 麻花辫散开。 长发仅用一根木簪松松绾起,几缕发丝垂落颈边。 走到灵田边上。 体内的巫力以一种独特的,缓慢而浩大的节奏运转起来。 随后。 云华动了。 没有乐声起奏,没有祭文吟唱。 第一个动作,极缓,极柔,仿佛从亘古的沉睡中苏醒,又似嫩芽顶破泥土的初生。 她的手臂如舒缓的云流般抬起,指尖微颤,似在拨动看不见的弦。 纤细的腰肢随着某种内在的韵律轻轻一折。 带动宽大的衣摆荡开一圈涟漪。 在空地上碾转、滑步。 每一步都踏得极稳,极实。 却又轻灵得仿佛不曾沾染尘埃。 这是远古的巫舞。 早已失传于烟火人间。 每一个姿态,每一次旋转,每一次指尖的颤动。 都非单纯的舞蹈。 而是沟通,是祈祷,是引动,是以自身为媒介,勾连天地的仪式。 那是一种直击灵魂的美。 是力量与柔韧的完美结合,是野性与神性的交织体现。 云华的身影在璀璨的星空下。 时而舒展如扶摇直上的青鸟。 时而低伏如贴近大地的藤蔓。 时而旋转如席卷天地的风涡。 时而凝定如亘古不变的山岳。 古朴的祭服随着她的动作飘飞鼓荡,上面的金色纹路竟似活了过来,随着云华每一次旋转与舒展。 深邃的夜色中流淌出明灭不定的微光,仿佛有生命的河流在衣料上蜿蜒游走。 云华全神贯注。 心神已完全沉浸在这古老巫舞所构筑的玄妙之中。 她看不见自身之外的变化。 但蹲在田边岩石上的小元宝,却将一切不可思议的景象尽收眼底。 随着巫舞的深入,小元宝敏锐地察觉到,云姐姐的呼吸变了。 不再是寻常的一呼一吸。 而是变得越来越轻柔,越来越悠长。 那呼吸的节奏,渐渐地与头顶那片浩瀚的星空同频共振! 紧接着,令小元宝浑身毛发到几乎要立起来的奇迹发生了。 无数星光的碎片。 仿佛被云华的舞姿与呼吸所吸引。 挣脱了遥远天穹的束缚,纷纷扬扬,如同冬日最轻柔的细雪,又似夏夜流萤汇成的光河,自九天之上。 飘飘洒洒,朝着峡谷,朝着这片灵田,朝着舞动的云华,汇聚而来! 星光无形无质,却在此刻呈现出一种近乎实质的、清冷璀璨的光屑形态。 它们缭绕在云华周身。 随着她的旋转而旋转,随着她的抬手而升腾,随着她的俯身而低徊。 有的没入她飞扬的发丝,有的沾上她飘动的衣袂。 更多的,则是直接融入了她的身体,或者,洒落在她脚下刚刚播种过的灵田土壤之中。 不仅如此,小元宝还听到了声音! 并非耳畔的风声水声虫鸣。 而是从极高极远、仿佛来自天边、来自星海深处的天籁之音! 那声音若有若无,时而如珠落玉盘般清脆空灵,时而如长风过隙般浩渺苍茫,时而又如万物萌发时最细微的破壳声般充满生机。 这声音并非响在空气中,更像是直接响彻在灵魂深处。 更奇妙的是,这冥冥中的天籁之音,竟与云华舞动的节奏严丝合缝! 舞疾则音激越。 舞缓则音悠扬。 舞止则音余韵袅袅…… 仿佛这乐曲本就该伴着云姐姐的舞。 只是遗失在时光里。 今夜,在这峡谷,借着星光与巫力,才重新寻回了彼此。 有曲,有舞。 云华的身影,在这无月却星光璀璨的夜空下,忘我地、尽情地舞动着。 是最纯粹的,能沟通天地的灵巫。 她的每一个动作都仿佛蕴含着开天辟地以来的古老秘密,散发着令人心醉神迷又肃然起敬的光芒。 小元宝痴痴地看着,起初是好奇,是震撼,渐渐地,一种奇异的共鸣在它小小的身躯内产生。 云华那与星辰同步的呼吸节奏。 那弥漫四周、融入天地的韵律。 那星光与天籁交织的玄奥。 无声无息地浸润着小元宝的灵识,它感到自己的呼吸也不由自主地放缓,放轻。 小元宝忘记了自己身处何地。 忘记了时间的流逝。 眼中、心中,只剩下那舞动的身影,洒落的星光,回响的天籁。 一种难以言喻的明顿悟。 如同晨曦般,悄然破开小元宝灵识中的迷雾。 小元宝进入了一种玄妙的、可遇而不可求的顿悟状态。 小小的身躯依旧蹲在云华旁边一块石头上,纹丝不动。 仿佛化作了一尊木雕。 但它周身的气息,却在发生着微妙的变化。 星光持续洒落,巫舞未有停歇,天籁依旧在灵魂深处奏响。 舞毕,最后一个收势的动作凝定如山岳。 云华胸中一股酣畅淋漓、与天地同频后的沛然之气激荡不已。 她不自觉地仰起头。 对着浩瀚无垠的璀璨星空,发出一声清越绵长的啸音。 那啸声并不尖锐刺耳。 反而带着一种古老的、浑厚的韵律,如同风穿过万古的峡谷,龙吟于九霄的云海。 它穿透瀑布的轰鸣,在山峦间隐隐回荡。 将满腔与星辰共舞的畅快,毫无保留地宣泄给这静谧的夜空。 星光似乎也为之轻轻摇曳。 长啸声止,余韵散入风中。 云华缓缓收了势,身上流转的清辉与那祭服上明灭的金色纹路逐渐内敛、平息。 她静静地站立在灵田中央。 夜风拂过她汗湿的额发与衣袂,带来远山的凉意。 那一瞬间的恍惚,时空仿佛交叠。 她好像回到了记忆中那座恢弘庄严、受万民仰望的王朝祭天之所。 矗立于皇城中心。 那高耸入云的通天塔的最顶层。 脚下是绵延的灯火与匍匐的众生。 头顶是触手可及的星辰。 身着繁复的祭服,手持权杖,代天宣化,一举一动牵动国运。 云华轻呼出一口气。 转身,就看到了沉浸在顿悟状态中的小元宝。 云华放轻了脚步,悄然离去。 回到院子,灵一已经准备好了晚餐。 没有珍馐美馔,没有玉液琼浆。 只有这最质朴的山野之味。 但在此刻,经历了心神与体力大量消耗的巫舞之后,这简单的饭食却显得格外诱人。 云华在桌边坐下,慢慢吃完。 当身体放松下来,被巫舞与星辰共鸣后的疲惫才如同潮水般席卷而来。 那不是肌肉的酸胀。 而是一种源自神魂深处的、仿佛被掏空后又重新缓慢充盈的倦怠感。 沟通天地、引动星辉,对巫力还没恢复至八成的云华来说,绝非轻松之事。 灵一在云华用完饭后,悄无声息地进来收拾了碗筷。 又为云华备好了洗漱的温水。 云华简单洗漱后,换上一身干净的素色寝衣,熄了灯。 屋内顿时陷入一片黑暗。 只有窗棂缝隙间,漏进几缕极其微弱的星光。 躺在舒适绵软的床上,每一个关节、每一寸肌肉都仿佛在无声地叹息。 几乎是在脑袋挨到枕头的瞬间。 云华就睡着了。 呼吸均匀而绵长。 与窗外溪流的淙淙声、远处隐约的风声,渐渐融为一体。 翌日,天光透过简陋的木格窗,将斑驳的光影洒在室内。 云华醒来。 周身萦绕的疲惫感已消散大半,巫力在经脉中缓缓流淌,充盈而平和。 掀开薄被坐起身。 灵一悄无声息地出现在门边。 “主人,元宝它幻化人形了!” 灵一的声音轻柔,语气里带着一抹欣喜。 云华正准备下床的动作微微一顿。 眸光倏然一亮,如同被点燃的星辰: “真的?” 昨夜她耗尽心神,又沉沉睡去。 虽知小元宝顿悟必有大益,却也没料到进展如此神速。 竟是一步跨越了器灵修行中至关重要的化形关卡! 灵一用力点了点头。 云华眉眼舒展,笑着道: “这小家伙,心心念念这么久,想要幻化人形,如今可算是随了它的意,既已成功,怎么不见它?” 灵一掩嘴轻笑了一声,那笑声低低浅浅,竟带着几分看热闹的促狭: “主人,您出去一看,便知缘由。” 嗯? 云华系衣带的手略停,好奇地挑高了眉梢。 脚下的步子不由得加快了几分。 推开房门,晨间清冽湿润的空气扑面而来。 灵一指了指小溪边。 顺着灵一手指的方向,云华看见溪畔一块被水流冲刷得光滑圆润的青石旁。 一个小小的孩童身影。 正背对着院落的方向。 一动不动地蹲在那里。 看身形约莫只有人类幼童三四岁的大小。 小小的肩膀微微缩着,整个背影都透着一股子强烈的窘迫和懊恼。 与云华预想中那个会蹦跳着扑过来、得意洋洋展示自己的画面截然不同。 “这是怎么了?咋还不高兴了呢!” 云华缓步走到小元宝身后。 小家伙身上的衣服倒是合身。 只是那缩成一团、恨不得把自己埋进石头缝里的模样,着实可怜又好笑。 小元宝听到云华的声音。 背脊明显僵了一下,却没回头。 云华正要开口询问。 就听见一阵极力压抑的、细碎的抽噎声传了出来。 起初只是闷闷的‘呜呜’声。 像是受了天大委屈的小兽在喉间呜咽,紧接着,那声音越来越大,肩膀也开始不受控制地耸动起来。 小元宝哭了! 云华诧异地回头看向跟过来的灵一。 灵一也是一脸不解,轻轻摆手。 用眼神示意。 主人,我也不知它为何如此。 云华心下更奇,转回头,伸出手,轻轻拍了拍小元宝单薄微颤的肩膀,语气更加温和: “怎么还哭了?跟姐姐说说,是不是化形后,身体哪里不舒服?” 不问还好,这一问,如同打开了闸门。 “呜哇!” 小元宝猛地放声大哭起来。 哭声嘹亮又委屈。 在山谷清晨的空气里炸开,惊飞了几只溪边饮水的雀鸟。 他不再蹲着,而是猛地转过身,一头扎进云华怀里,两只短短的小胳膊死死抱住她的腰,脸埋在她衣襟上,哭得浑身都在抖。 “姐姐,我不是女娃!你是不是就不要我了!呜呜呜……” 小元宝抽抽噎噎。 第144章 可惜没有灵脉 “你说什么?什么女娃?” 云华扶着小家伙的肩膀,想把他稍微拉开一点看清楚。 小元宝却不肯松手。 反而抱得更紧。 一边嚎啕一边崩溃的呐喊: “姐姐,我幻化人形成功了,但不是女娃,我是个男娃!这可咋办啊?呜呜……能不能重新再幻化一次?我不要当男娃!我要跟姐姐一样,是好看的女娃!呜哇……” 最后哭的这一嗓子。 简直是撕心裂肺,充满了梦想破灭的绝望。 云华:“……” 她终于听明白了。 一时间,饶是她历经世事、心性沉稳,也忍不住被这啼笑皆非的理由噎得不知该作何表情。 低头看着怀里这哭得惊天动地的小家伙。 拉开小元宝捂在自己脸上的双手。 露出那张精致轮廓的小脸。 鼻子挺翘,嘴巴因为大哭而咧着,露出几颗珍珠米似的小乳牙。 虽然满是孩子气。 但的的确确,是个漂亮的小男孩模样。 所以…… 他哭得这么伤心,不是化形失败,不是哪里疼痛。 只是因为,他幻化成了男身。 担心自己不要他了。 云华深吸一口气,忍下胸腔里翻涌的笑意和满满的无奈。 她将小元宝从怀里稍稍拉出来一些。 用袖子轻轻擦去他脸上的泪水。 声音是极力维持的平稳,却还是泄露出了一丝几乎压抑不住的笑意颤抖: “元宝啊,这个幻化人形,是生灵本源与天地感应、自我认知的结果,成形之后,是不能更改的。” 云华斟酌着用词。 看着小家伙随着她的话,眼睛越睁越大,里面的泪水蓄得更多,赶紧补充: “姐姐从没说过不要你!对不对,更不会因为你是男娃就不喜欢你了!” 小元宝的抽噎猛地一停。 泪眼汪汪的看着云华,问:“真的?” 云华看着小元宝紧紧抓着自己手指。 一脸紧张的小模样。 再回想他刚才那番惊天动地的哭诉。 电光石火间。 一个被她忽略已久的细节猛地撞入脑海。 她好像确实说过,希望将来小元宝幻化人形的时候,最好是个漂漂亮亮的小姑娘。 还不止一次。 云华确定她说这话的时候,是随口的,带着个人偏好的期许。 但是…… 幻化人形后,是男娃还是女娃。 这是谁都说不准的事情。 但小元宝当真了。 刻在了心里。 在他懵懂的认知里,变成男娃可能就不被云华喜欢了。 想通此节。 云华心中顿时涌起一阵懊恼与自责。 蹲下身,与小元宝平视,双手轻轻捧住他还带着泪痕、温热柔软的小脸,目光里充满了歉意与认真。 “元宝,是姐姐不好,姐姐以前确实说过,希望元宝变成女娃的话,是不是?” 小元宝眨了眨湿漉漉的大眼睛,点头: “姐姐说过的。” 云华伸出拇指轻轻擦过元宝眼角未干的湿意: “姐姐没有说清楚,是姐姐的错。” 小元宝愣住了,似乎没料到云华会这样说。 云华解释道: “姐姐喜欢女娃,是一种普通的喜欢,就像喜欢山间的花儿,喜欢山里的那些药草,但姐姐对元宝的喜欢,是完全不一样的,元宝会一直陪着我,对不对?” 云华看着小家伙的眼睛。 耐心地,一字一句的解释。 “这种喜欢,是因为你是元宝,独一无二的元宝,跟你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子,是男娃还是女娃,都没有关系,明白吗?” 小元宝呆呆地望着她,金色的瞳仁里光芒缓缓流转。 原来姐姐喜欢的就是元宝。 这个认知。 像一颗定心丸,又像一道温暖的阳光,彻底驱散了他心底的不安。 小元宝用力吸了吸鼻子。 脸上终于绽开一个雨后初晴般、还有点不好意思的笑容,重重地点头: “嗯!元宝明白了!姐姐喜欢元宝!元宝也最喜欢姐姐!” 说完,又一头扎进云华怀里。 这次不再是委屈的哭诉,而是充满信赖和欢欣的蹭蹭。 云华搂着怀里这温暖的小身体,心里那点自责渐渐被柔软填满。 孩子的心,纯净如水晶,也敏感如蛛丝。 日后言语,需谨慎。 云华轻轻拍着小元宝的背。 望向清澈的溪流和远处生机盎然的灵田。 嘴角弯起温柔的弧度。 天光尚未完全破晓,东方的天际只染着一抹淡到几乎看不见的蟹壳青。 时间还早,云华便带着小元宝,踏着露水浸润的山径。 缓步登上峡谷旁那座最高的山峰。 山巅风大。 却也吹得人神思清明。 云华盘膝而坐,面向东方,呼吸与天地初开般的宁谧渐渐合一。 小元宝也学着她的样子。 在她身旁不远处盘膝坐着。 吞吐着山间最精纯的朝露之气。 一大一小。 沉浸在各自与天地交融的韵律之中,直至那轮红日终于挣脱群山束缚,跃然而出。 将万丈金辉毫无保留地洒向人间。 修行结束。 云华缓缓收功,眼眸开阖间,似有清光流转。 “姐姐,你要回去了吗?” 小元宝琉璃般的眸子望着云华,里面满是期待。 云华起身: “今天不回,咱们去灵田那边看看。” 小元宝‘噌!’的一下站了起来。 扑进云华怀里,蹭了蹭。 “姐姐真好!姐姐,我先下去了!”说完,扭头就往山下冲去。 云华微微一怔。 唇角浮起一丝浅笑。 也不急,步履从容地跟在后面。 小元宝的速度快极了。 化作一道金色的影子。 在仍带着早露湿气的林间穿梭,灵活地绕过盘根错节的古木和丛生的灌木。 当他终于冲出最后一片树影。 跃上灵田边缘那块熟悉的岩石时,眼前所见。 太让人震撼了。 先是一股浓郁得几乎化不开的灵气,扑面而来! 如同春日化冻后最纯净的山泉气息。 混合着新翻泥土的芬芳,是一种难以言喻的、草木初生的清甜。 仅仅呼吸一口。 便觉四肢百骸说不出的舒泰。 这还不是最令人震惊的。 小元宝那双瞪得滚圆的眼睛,死死盯住了灵田里面。 昨日才撒下种子的黝黑土地上,此刻,竟已是绿油油的一大片! 一夜之间。 齐齐顶破了那层薄薄的覆土。 稚嫩的茎芽挣脱黑土温柔的束缚,争先恐后地探出头来,将自己纤细却笔挺的身姿。 毫无保留地、带着初生的好奇与勇气。 展现在晨曦与清风之中。 在云华眼里。 ‘月见草’的幼苗是两片极其细微的、近乎圆形的子叶。 带着一层朦胧的、仿佛月光凝结般的淡银色绒光。 在晨风中微微颤动。 ‘地灵根’冒出的是一簇簇尖锐的、深紫色的嫩芽,紧紧聚拢在一起,如同小小的矛尖刺向天空,显得精神抖擞。 ‘清心兰’则舒展着细长如兰草、却呈半透明翡翠色的几片真叶。 叶脉清晰可见,流转着微弱但纯净的灵光。 还有很多的灵植。 呈现出不同的颜色,嫩绿、鹅黄、甚至淡红的色泽。 高低错落,却都生机勃发。 将原本单调的黑土地,点缀得宛如一块刚刚织就的、绚烂而又和谐的锦缎。 晨露挂在每一株幼苗最娇嫩的叶尖上。 在越来越亮的晨光映照下,折射出七彩的、细碎的光芒,宛如撒落了无数微型钻石。 整片灵田。 都被一层极其浓郁的氤氲灵气笼罩着。 小元宝看着这片不可思议的、一夜成苗的灵田。 又扭头看向正不疾不徐走来的云华。 一双眼眸里满是惊叹。 他知道云姐姐厉害,昨晚的巫舞和星光。 小元宝是亲眼目睹。 但…… 但这生长速度也太快了!太神奇了! 云华此时也已走到田边。 当她看着这片绿意盎然的灵田,感受着那扑面而来的浓郁灵气时。 眼中也掠过一丝讶异。 昨夜她全心投入巫舞,沟通天地,引动星光,虽知必有助益。 却也没料到效果如此卓著,直接催发了种子的全部潜能,使其一夜萌芽。 蹲下身。 指尖虚悬在‘清心兰’那翡翠般的叶片上方寸许。 云华能清晰地感受到。 叶片中那坚韧的生命力,正活泼泼地跳动着,与峡谷里面的灵气进行交换。 缓慢而坚定地生长。 土地之下,那些刚刚伸展出的、细若发丝的根须,也正贪婪而有序地吸收着富含灵气的养分。 “星辉为引,巫舞为媒,天地灵气汇聚!看来,这片灵田,比我想象的,还要有灵性!可惜没有灵脉!要是有灵脉,它们的生长速度会更快!” 云华轻声自语。 站起身,晨风吹动衣袂。 看向小元宝,招手:“元宝,走了!” 京城。 药品抵达总后卫生部。 立刻引起了相关负责人的高度重视。 一个由药理学、临床医学和军事医学领域的顶尖专家组成的专家小组迅速成立。 整个过程在高度保密状态下进行。 初步的理化分析和活性测试结果,在短时间内陆续汇总。 其结论让所有参与检验的专家都感到震惊。 甚至难以置信。 祛湿通络膏,仪器检测确认其主要成分确实为多种天然植物萃取物。 配伍精妙,符合传统中医药理论。 在治疗风湿性关节炎的试验中,表现出了远超当前任何已知抗风湿药物的炎症抑制和组织修复效果。 且没有任何副作用。 而金疮散的测试结果则更为直观和惊人。 其止血速度比当时装备部队的最优等止血粉快了近百分之六十。 且形成的保护性药痂更薄、更具韧性,不易因活动而崩裂。 更令人瞩目的是在促愈合方面。 用药后的创面。 肉芽组织生长速度、上皮化进程均显著加快,且疤痕形成迹象轻微。 一位参与测试的资深战伤外科专家在内部讨论时激动地表示: “如果临床验证无误,这将是野战救护领域的革命性进步,能极大降低伤亡率和伤残率。” 检验报告附上专家团队的初步结论和建议。 连同那点珍贵的剩余样品。 被立即按照特殊医疗物资和潜在战略资源的紧急程序,层层上报。 几天后。 这份标注着‘绝密·特急’的药效分析报告。 以及那两个装着样品的特制盒。 静静地出现在国家安全总局局长那宽大而整洁的办公桌上。 局长是一位目光锐利、气质沉稳的中年人。 他放下手头其他事务。 仔细阅读了报告全文,包括专家团队的检验数据和那份附带提出的、关于建立药厂以保障供应并安置退伍军人的初步构想。 局长的手指无意识地在光洁的桌面上轻轻敲击着。 发出规律而低沉的笃笃声。 深邃的目光仿佛穿透了纸张,看到了更远的地方。 他考虑的。 远不止是药品本身那令人惊叹的疗效。 “云华!” 局长低声念出这个名字。 目光落在报告中对这位‘同志’寥寥数语的背景描述上。 云华,户籍所在地为南边安平县青槐镇的青槐村。 父亲云征北,是一名军人,在云华出生前牺牲,是烈士。 母亲在其父牺牲后不久改嫁他乡。 再无音信。 云华由其祖母独自抚养长大。 其祖母经查证,祖上世代行医。 在青槐村及周边有一定声望,云华自幼跟随祖母上山采药、辨识百草。 其烈士遗孤,出身中药世家的身份清晰无疑。 根正苗红。 目前在部队驻地养猪扬上班,年仅十七岁。 是陆知行陆团的未婚妻。 医术这么好,怎么会去养猪扬上班。 这可真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有一点局长可以肯定。 云华这个人的价值绝不仅限于这两个药方。 其背后可能牵连的知识体系、传承脉络,乃至其本人对药材的理解、制备的工艺,都可能是一座亟待发掘的宝库。 这样的能力,能为国所用,于提升国家特定领域的科技实力。 保障军队战斗力、乃至惠及民生。 都会产生难以估量的巨大价值。 局长终于停下敲击的手指,抬眼看着肃立在一旁的机要秘书,声音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 “联系南边,以总局名义,成立一个专项小组,成员要精干,必须涵盖医疗专家、药材种植、工业建设、安保和保密工作领域。” 第145章 值得最妥善的对待 一是药材的可持续供应,能否建立规范的种植或采集基地,确保核心原料不受制于人, 二是生产工艺的标准化与保密性, 如何将云华同志的药方转化为可复制、可管控的工业生产流程,同时确保核心工艺的绝对安全, 三是厂址选择、基础设施建设、人员配置,尤其是退伍军人的吸纳与培训, 以及建成后的运营管理体系,要形成一个详细的、分阶段的实施方案报告。” 说完这部分后。 局长眉头深锁,片刻后,才继续道: “其次,派专人跟云华同志接触,首先是表达国家对云华同志献药义举的感谢和高度重视,正式邀请云华同志以‘技术总负责人’和‘核心医药传承者’的身份, 全面参与到药厂的规划,建设乃至未来的管理中来, 记住,要充分听取云华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尊重云华同志的专业知识,告诉负责人,此行不是简单的考察,更不是命令的下达, 是合作邀请,姿态要放低,态度要诚恳,行动要高效,一切都要以国家的利益,军队的需要,以及云华同志的个人意愿与安全为最高准则, 云华同志是特殊人才,一定要确保她本人,她目前工作和生活环境的安全, 对云华同志的安保工作,要外松内紧, 不能干扰她的正常生活, 更不能让云华同志感到被监视或被胁迫,具体方案,由安保专家会同当地可靠力量制定执行,立刻去办!” “是,局长!” 机要秘书迅速记录完毕,复述确认无误后,转身快步离去。 “等一下。” 机要秘书立刻停步,回身肃立: “局长。” 局长抬起手,揉了揉自己的眉心,似乎在斟酌更周全的措辞。 他刚才下达的几点指示,涵盖了评估,接触合作以及安保。 已经是相当完备的行动纲领。 但就在秘书即将离开的瞬间,一个更深层的考虑浮上心头。 如何最大限度地激发云华的潜力,给予她最充分的支持,而不仅仅是‘邀请参与’。 局长放下手指。 目光变得更为深远,缓缓开口: “再加一点。” 局长清晰地说道: “在正式接触,尤其是表达合作意向、商讨药厂建设细节时, 务必、明确地询问云华同志本人, 问她,是否愿意, 以及是否需要,带领一个专门的研究或技术团队。” 秘书的眼神微微一动。 迅速领会了局长的深意。 这不仅是建药厂,更是要为她搭建一个可能更高层面的发展平台。 局长继续道: “明确告诉云华同志,只要她有这个意愿,有这个需要,无论她是想深入钻研药方原理、改良现有工艺、开发新的药物, 还是进行任何与中医药相关的研究探索,我们这边,可以立即协调,为她派出全国相关领域最顶尖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组成团队, 赶赴南边,全力配合她、辅助她,设备、资源、经费,全力保障。” 秘书推了推眼镜,眼里闪过一抹诧异。 这承诺的分量极重。 等于是国家级的科研资源,将根据她个人的意愿和方向进行倾斜配置。 但局长话锋一转,语气更加郑重: “这件事,必须征询云华同志本人的明确意愿,告诉她,国家可以提供她所需要的一切支持,但绝不强求! 一切以她的意愿和舒适度为先,我们的核心目标,始终是保障她的安全, 发挥她的专长、建立稳固的合作,而不是用任何形式的‘支持’去干扰她或给她施加压力,明白吗?” “是!局长!保证完成任务!” 秘书这次回答得更加用力。 他完全理解局长的良苦用心。 这不仅仅是看重云华手中掌握的药方,更是对云华本身的珍视与呵护。 给予了国家能给的最大的支持。 秘书离开后,局长身体略微放松地靠向椅背,目光投向窗外京城渐沉的暮色。 嘴角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一丝笑意。 “没想到,云华同志竟然是陆老的准儿媳!” 陆老,那可是军界德高望重的老前辈。 虽然现在退居二线,但其门生故旧遍布军中,影响力犹在。 局长与陆老打过几次交道。 陆老爷子对孙子陆向东的偏爱几乎是公开的秘密。 陆向东幼时,陆老出席一些非正式扬合,身边常带着那个虎头虎脑的孙子。 引见给老友。 其栽培之意不言而喻。 陆向东那小子也算争气,在京城周边某军区干得有声有色。 至于陆老的小儿子陆知行。 局长很少在陆老身边见到这个孩子的身影。 偶有提及。 也多是‘性子倔’、‘主意正’之类的评价。 听说陆知行十六岁后,就去了最艰苦的南边军区,从此便扎在了那里,从最基层的兵做起,一路摸爬滚打。 所有的成绩都是那小子实打实用血汗换来的。 没沾家里半点光。 局长看过陆知行的履历和几次重大任务的表现报告,其战术素养、临机决断、带队能力,都令人印象深刻。 在局长看来,反倒是这个远离陆家、独自在边疆淬炼的陆知行,能力更加出众,心性也磨砺得如磐石般坚毅可靠。 “陆老这眼光,还真是……” 局长想到陆知行,忍不住啧了一声。 甚是感慨! 有些不明白陆老为什么不疼爱自己的小儿子。 他不明白。 陆知行明明是一块注定能绽放更璀璨光芒的璞玉。 为何陆老不喜欢,是因为小儿子的性格不讨喜?还是陆知行自己选择了这条更艰难的路? 局长摇了摇头。 清官难断家务事。 尤其是陆老那样家风严谨又地位特殊的家庭。 但无论如何,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陆知行凭借自身能力,在部队站稳了脚跟,赢得了军方很多人包括局长本人的认可。 如今,又有了云华同志这位伴侣。 这或许就是命运奇妙的补偿。 陆老当年未曾倾注的关爱与资源,命运以另一种更珍贵、更强大的形式。 补偿给了陆知行。 一个有家传绝学、心怀大义、沉稳早慧。 一个铁血忠诚、能力出众、责任心极强。 这样的组合,未来携手,无论是对他们的小家,还是对国家,都令人充满期待。 “这样也好!” 局长心中暗道: “若陆知行那小子是在家族羽翼下长大的公子哥,未必能有如今的担当与眼界, 如今这样,各自精彩,反倒成就了一段佳话, 或许这就是最好的安排!” 局长不再纠结于陆家旧事,将思绪重新拉回到如何妥善安排云华与药厂的正事上来。 “十七岁……” 局长的视线落在云华那份个人资料上。 手指在桌面上习惯性地敲了敲。 按照法律规定,这年龄还领不了结婚证。 不过…… 局长眼里闪过一丝通达的笑意。 规定是死的。 人是活的。 尤其是对于陆家这样的家庭,对于云华这样已经被纳入特殊关注和保护范围的人才,有些事情完全可以灵活处理,特事特办。 “结婚证暂时不能领,但可以先办婚礼嘛。” 局长心里琢磨着。 办一扬合乎传统礼仪、得到家族认可和战友祝福的婚礼。 既是对这对年轻人感情的正式见证和祝福。 也能在事实上确定他们的关系。 想必陆老爷子那边,也乐见其成。 这倒不是局长要越俎代庖去操心别人的婚事,而是站在他的位置,通盘考虑云华的价值、陆知行的背景以及后续合作的需要时。 自然而然地想到了这一点。 一个稳定、幸福、被周围人接纳的家庭。 往往是一个人能心无旁骛发挥才能的最好保障。 “看来,得找个机会,跟陆老见一面了。” 局长心中有了计较。 窗外的天色彻底暗了下来,华灯初上。 局长收回目光,脸上的笑意渐渐沉淀为一种深沉的思量。 云华的出现,像一颗投入水面的石子,激起的涟漪正一圈圈扩散开来,牵连起军事、医疗、工业多个层面。 而如何引导这些涟漪,使之形成推动国家进步的合力。 正是他此刻肩上的责任。 这个十七岁的姑娘,值得最妥善的对待。 京城周墨韵的娘家。 夜幕低垂,周家人刚吃过晚饭。 周向华站在那道辨不清颜色的布帘外面,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猛地吸了一口烟。 布帘后面有一张床。 女儿周思琪就躺在床上,还是不起来吃饭。 “这都几天了?啊?水米不打牙,她这是真想死?” 梁凤霞正在抹桌子,闻言,眉头也紧紧皱起。 她心里想的是另一件事。 女儿周思琪闹绝食这事儿,两天前,梁凤霞就让吴彩云想办法把这事告诉给了大姑姐周墨韵。 可这都过去整整两天了! 连周墨韵的人影子都没见着一个。 这不对劲啊! 周墨韵那人,梁凤霞自认还是了解几分的。 虽说长得好看,但脑子一般。 有一点,梁凤霞很肯定。 周墨韵喜欢思琪,女儿思琪的名字就是周墨韵给起的,说什么女儿家,一定要有一个好听的名字。 这样一个人,怎么会不顾自己侄女死活呢! 不对劲! 难道是周墨韵那边出了什么岔子? 或者,吴彩云根本没把话递到? 想到这里,梁凤霞自己就摇头,不可能!吴彩云可是一出手就是一百块钱的定金。 吴彩云想要特供药。 她那边没问题。 那就是周墨韵从吴彩云那里听说了思琪闹绝食的事情,但她不信。 梁凤霞和婆婆张玉英原本的算盘打得噼啪响。 借着女儿思琪闹绝食逼周墨韵拿出特供药。 一来治好思琪那张脸。 再者就是,只要周墨韵能回娘家,梁凤霞就有把握多弄点那啥特供药。 再卖给吴彩云。 吴彩云可是承诺过了,只要有一丢丢,吴彩云就给尾款两百块。 那可不是两块钱。 是两百块。 之前给的那一百块钱在婆婆手里,梁凤霞想要出来,难。 梁凤霞就琢磨着。 等周墨韵来了,特供药必须自己捏在手里。 可现在,周墨韵不来。 女儿思琪这边却一天比一天虚弱,再这么拖下去…… 梁凤霞瞥了一眼女儿睡觉的地方。 真要饿出个三长两短,送医院?那得花多少钱!周家现在这光景,哪经得起折腾? 到时候人财两空,鸡飞蛋打,才是真的闹心! 梁凤霞咬了咬牙,心里飞快地盘算着,周墨韵这条路,眼看是走不通了。 再等下去,风险太大。 “行了,你也别在这儿嚷嚷了!”梁凤霞冲着丈夫周向华没好气地道:“喊有什么用?能把药喊来还是能把人喊来?” 周向华被她一呛,闷闷地扔掉烟头,用脚碾灭: “那你说咋办?” 梁凤霞眼神闪烁,最终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压低声音道: “再等一晚!就最后一晚!” 梁凤霞伸出食指,强调道: “明天早上,太阳升起来之前,要是大姐那边还是没一点动静……” 顿了顿,梁凤霞脸上闪过一丝肉疼和无奈: “那也只能算了。” “算了?啥意思?”周向华抬头,有些不明白。 “还能是啥?”梁凤霞语气烦躁:“药拿不到,吴彩云的……” 梁凤霞差点就说出来了。 看了自家男人一眼,梁凤霞眼神躲闪,心里暗骂自己嘴快,差点把跟吴彩云的那点交易秃噜出来。 赶紧避开自己男人周向华狐疑和审视的目光。 语气烦躁地掩饰道: “还能咋办,总不能真让咱闺女把自个儿饿死吧?明天早上思琪那死妮子要是还不出来,我就……我就进去硬灌点米汤!” 周向华没接她的话茬。 只是沉默地盯着她。 昏黄的灯光下,周向华的眼神越来越冷,像结了冰的深潭。 看得梁凤霞后脊梁一阵发凉。 “干啥呀!这么看着我!” 梁凤霞强撑着气势。 声音却有点发虚,下意识地后退了半步。 周向华猛地一步上前,他常年干力气活,身材粗壮,胳膊上的肌肉虬结,带着一股子压迫感。 男人什么也没说,只是突然伸手,一把就攥住了梁凤霞洗得发白的旧褂子领口,粗糙的手指勒得布料紧绷。 几乎要陷进她脖颈的皮肉里。 梁凤霞猝不及防,被他拎得脚下一踉跄,差点离地。 喉咙被勒得一阵发紧。 剧烈地咳嗽起来: “咳咳……” “你!周向华!你疯了!松手!你给我松手!” 第146章 大姐周墨韵来了 周向华的声音不高,却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咋回事?!刚才你想说啥?吴彩云的什么?嗯?吴彩云是谁?” 周向华手臂用力。 又将梁凤霞往上提了提。 梁凤霞双脚几乎离地,又惊又怕,脸憋得通红。 双手拼命去拍打、撕扯丈夫铁钳般的大手: “松开!你给我松开!你还是不是男人!有力气不去外面挣钱,就知道跟自家婆娘耍横!家里啥光景你不知道啊? 吃了上顿没下顿,思琪那脸…… 那脸要是治不好,以后说亲都难!我不急吗!我是她亲妈!” 梁凤霞一边挣扎,一边语无伦次地辩驳,试图把话题绕回到女儿那张脸和家里的难处上。 但周向华这回却没被她轻易糊弄过去。 他看着妻子慌乱的脸。 眼神里的冷意丝毫未减。 他不是傻子。 妻子梁凤霞最近对思琪绝食这事的态度,从一开始就很怪。 一点都不着急。 好像在等什么? 再想到刚才梁凤霞情急之下说出来的那个陌生名字,急于掩饰的神情。 这一切都透着古怪。 “说清楚!” 周向华眼底的冰冷让梁凤霞害怕。 她知道周向华平时闷葫芦一个,但真惹急了,下手没个轻重。 “咳咳咳!松开,我说还不行嘛!急什么!” 梁凤霞服了软。 周向华盯着妻子看了几秒,确认她是真的怕了,才松开手。 梁凤霞踉跄着后退一步。 后背抵住冰冷的土墙才勉强站稳,扶着油腻的桌沿大口喘气。 脖子上那圈红痕火辣辣地疼。 抬眼对上自家男人周向华的眼睛,心知今晚这扬戏是彻底演砸了,糊弄不过去了。 她心里又怕又恨。 怕的是男人这副从未有过的狠厉模样,真担心下一秒他就真打下来。 恨的是那迟迟不露面的大姑姐周墨韵! 这大姑姐,怎么到了关键时刻,亲侄女的死活都不管了? 梁凤霞心里把周墨韵翻来覆去骂了千百遍。 骂她心狠。 骂她不顾亲情。 连带着把传话的吴彩云也怨上了。 肯定是那婆娘没把话说透! 眼见周向华的拳头又攥紧了,梁凤霞知道再不说点实的,今晚怕是不能善了。 咬了咬后槽牙,把心一横。 压低声音开口: “我这也是为了咱闺女好,思琪那脸,你是当爹的,你不急?姑娘家脸成了那样,以后怎么说婆家? 再说了,咱家这条件, 你能拿出多少钱给她治?咱娘能拿出多少钱来给她治? 我听吴彩云说大姐手里有特效药,效果好得很,我就想着,思琪要是真因为这个不想活了,大姐她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亲侄女不管? 她肯定得把特效药拿出来救命吧! 我就跟思琪说,你大姑最疼你,你要是真因为这脸不想活了,不吃不喝,你大姑要是知道了,肯定心疼, 肯定想法子给你弄药回来……” 梁凤霞的声音越来越低,带着点心虚: “思琪那孩子,也是真在乎那张脸,就听了我的话。” 梁凤霞一边说,一边小心观察周向华的脸色。 梁凤霞的话真假参半。 重点是为了女儿好,为女儿着想。 盼着大姐能回娘家一趟。 救命。 把自己撺掇女儿闹绝食的细节轻描淡写,更是绝口不提吴彩云私下许诺的买药这事儿。 在梁凤霞看来,只要大姐能来。 拿到药。 卖给吴彩云,钱捏在自己手里,婆婆想要钱,那也得看她梁凤霞愿不愿意了。 周向华听着。 脸上的血色一点点褪去,变得铁青。 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自己的婆娘,为了逼大姐拿药回来,竟然撺掇亲生女儿用绝食来威胁?这是当妈能干出来的事? 思琪才多大? 万一真饿出个好歹! 周向华看向梁凤霞的眼神里除了愤怒,更多了一层深深的惊骇和陌生。 这女人的心可真是够歹毒的! 周向华沉默了许久,久到梁凤霞开始腿肚子发软,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声音干涩嘶哑:“娘……” 抬了抬下巴,指向东边老娘张玉英那屋紧闭的房门,周向华冷声道: “娘也知道?也参与了?” 梁凤霞缩了缩脖子,蚊子哼哼似的‘嗯’了一声。 婆婆张玉英当然知道,不仅知道,一开始还是老太太先提的话头,埋怨大闺女不帮衬娘家,有药也不知道拿来给侄女。 要是能闹出点啥动静就好了。 梁凤霞不过是顺着杆子往上爬,把事情落实了。 但她现在可不敢把婆婆推在前面,人家是亲母子,她在这个家,说白了就是个外人。 只能含糊承认。 周向华闭了闭眼,心里堵得厉害。 连娘都…… 这事恐怕比自己想的还要复杂些。 周向华重新睁开眼,目光锐利地盯在梁凤霞脸上: “那药的药效就那么好?值得你们这样折腾思琪,去算计大姐?” 梁凤霞被他看得不自在。 撇了撇嘴。 那股子不甘和对自己容貌的隐秘期盼又冒了头: “好不好?要是我吃了那药,脸变得跟剥了壳的鸡蛋似的,又滑又光,哼!到时候你就知道那药的效果好不好了!” 周向华的视线落在梁凤霞脸上。 昏黄的灯光下。 女人不到四十的年纪,眼角嘴角已有了细密的皱纹。 常年的操劳让女人的皮肤粗糙发黄。 打量完妻子那张蜡黄的脸,周向华心里忽然划过一丝异样。 能让一向精明的老娘都默许。 让梁凤霞如此上心甚至不惜用女儿的健康去谋算的药。 恐怕真不是寻常东西。 陆家说不定真有什么门路弄到稀罕玩意。 周向华心里跟明镜似的。 梁凤霞的话,肯定只说了一部分,没全倒出来。 以他对自家女人和老娘的了解,这里边儿肯定还有别的事,别的好处。 不然她们不会如此齐心地折腾。 是什么? 钱? 周向华盯着梁凤霞躲闪的眼睛,没有立刻追问。 逼急了,这女人嘴里更没实话。 压下心头的疑虑。 不急! 这事儿等大姐回来,就清楚了。 他相信自己的亲姐周墨韵,肯定会回来。 大姐说话有时是不中听,也没什么脑子,但对娘家、对思琪这个侄女,从来都是实心实意的。 她不会不管思琪的死活。 迟迟没来,肯定是有她的难处。 见男人没有追着问,梁凤霞松了一口气,回去接着收拾厨房,再给女儿周思琪单独用小砂锅熬上一点稀薄的米粥。 心里琢磨着晚一点无论如何劝女儿喝一些。 总不能真把身体饿坏了。 夜色渐深,胡同里早已没了人声。 就在梁凤霞盯着砂锅里冒起的小泡发呆时,院门外传来了几声极轻、却带着急促的敲门声 “笃,笃笃。” 周向华没睡,就坐在堂屋闷头抽烟。 闻声立刻掐灭了烟头,快步走过去,压低嗓子问了句: “谁?” “我!快开门!” 门外是周墨韵。 听到大姐的声音,周向华心里一喜,赶紧拉开门闩。 门轴发出轻微的吱呀声。 一个裹着深蓝色棉袄、头上包着旧围巾的苗条身影迅速闪了进来。 带进一股夜间的寒气。 正是周墨韵。 “姐!”周向华刚叫了一声,周墨韵就瞪了他一眼,目光急急地在昏暗的堂屋里扫视,第一句话就是:“思琪呢?怎么样了?” 她脸上带着明显的倦色和担忧,显然是一路匆忙赶来的。 周向华正要开口。 当周墨韵那张白嫩嫩的脸完全暴露在堂屋那昏黄的灯光下时。 周向华到嘴边的话被噎住了。 喉咙里发出一声短促的抽气声。 他瞪大了双眼,像是大白天见了鬼,又像是被人迎面狠狠打了一拳,脑子嗡嗡作响,只剩下一个念头。 这…… 这是他大姐周墨韵! 我滴个亲娘! 周向华的心脏‘咚!咚!咚!’地狂跳起来,几乎要撞出胸腔。 他知道自家婆娘梁凤霞最近对大姑姐羡慕得不行。 嘴里总是念叨什么。 ‘大姐看着比以前年轻多了。’ ‘气色好得不得了!’ 他一直以为那是梁凤霞故意夸张的说辞。 可眼下亲眼所见,周向华才明白。 眼前的周墨韵。 哪里只是‘气色好’? 这分明就是脱胎换骨! 灯光下。 大姐的脸庞光洁得不可思议,仿佛上好的细瓷。 没有一丝这个年纪的女人脸上常见的蜡黄和细纹。 皮肤紧致莹润。 透着健康的、自然的红晕。 眼角眉梢看不到一丁点细纹,一双眼睛清亮有神,虽然带着疲惫和焦急。 却比记忆里任何时候都要明亮。 整个人的精神状态和面部肌肤,都呈现出一种…… 一种近乎违背常理的年轻态! 周向华脑子里拼命回想,他记得大姐出嫁那年,已经是胡同里顶漂亮的姑娘了。 水灵灵的。 可眼前的周墨韵,竟比她出嫁那年还要漂亮! 不是五官变了,而是那种从内到外焕发出的、饱满的生机和光润感。 让她的容貌提升到了一个全新的层次。 皮肤状态更是好得让人难以置信! 周向华是个粗人,不知道该怎么来形容自己的感觉。 他只觉得震撼,无与伦比的震撼! 嘴巴无意识地张开,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就是这一瞬间的、极致的视觉冲击,让周向华心里一直存着的那点怀疑和不确定,‘轰’地一下,全都烟消云散了! 他信了! 他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相信。 这世上真有特效药! 周向华喉结上下滚动了好几下,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但那声音干涩发紧: “思琪她,在床上躺着呢!晚饭也没吃。” 说完侧身。 用眼神示意堂屋拐角的地方。 周墨韵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眉头立刻紧紧皱了起来,声音里带上了不满和心疼: “思琪都多大了?大姑娘了!咋还睡在这堂屋拐角?连个正经房间都没有!” 这地方谁进出都得经过堂屋。 一点隐私都没有。 周向华脸上有些挂不住,闷声道: “家里啥情况,姐你也知道,就这两间半屋子,娘住一间,我们住一间,恩方就半间房,还堆了好多的杂物,我上哪里给思琪变出一个房间来?咱家啥情况你又不是不知道。” 儿子周恩方去插队了。 “砌一道墙不行吗?” 周墨韵指着那布帘子后面,语气有些激动: “就把堂屋这边隔出一小条来,小是小一点,只要能放下一张床也行啊!女孩子大了,得有自己的空间!你们可真是……” 周墨韵的话里带着怨气。 既是为侄女抱不平,也勾起了她自己当年的心酸。 在嫁人之前。 她这个女儿,同样没有属于自己的房间。 那会儿家里条件更差。 小时候跟奶奶挤,奶奶过世后,就在爹妈房间角落里支个板床,再后来弟弟出生。 父亲没了。 周墨韵一直就没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 直到出嫁。 那种永远像个寄居者、没有一寸私人天地的憋屈和不安。 她太懂了。 “女孩子咋了?女孩子也是家里的孩子啊!” 周墨韵的声音忍不住提高了一些。 “再说恩方都不在家,他那半间房,收拾收拾,先给自己姐姐住着,怎么就不行了?非得空着落灰。” 周墨韵这话,确实是为周思琪说的。 心疼侄女重复自己当年的境遇。 也是为当年那个同样渴望有自己隐私和尊严的、年轻的自己说的。 那些积年的、细微的委屈。 在此刻借着侄女的事,泛了上来。 周向华没说话。 他何尝不知道女儿大了不方便? 可家里地方就这么大。 老娘偏心孙子,婆娘也念叨儿子。 他一个大男人,整天为糊口奔波,这些琐碎事,他可没心思来管。 不过,当年姐姐还没出嫁的时候,确实连思琪这样的条件都不如。 他记得那会儿。 姐姐睡觉的地方,就是堂屋饭桌旁那两根老旧的长条板凳。 上面搭一块吱呀作响的破木板。 每天都要等一家人都吃完饭、洗漱完、各自回屋歇下了。 姐姐才能把那块木板搭上去。 铺上薄薄的褥子,凑合着睡下。 天不亮,又得早早起来拆掉,恢复成吃饭的样子。 那样的日子,姐姐过了好多年。 他能说什么? 都过去了,还提它作甚? 梁凤霞在厨房竖着耳朵,一听到周墨韵的声音,立刻把手在围裙上擦了擦。 眼圈说红就红。 未语先掉泪,掀开布帘子就冲了出来。 一把抓住周墨韵的胳膊,那力道大得让周墨韵都皱眉。 第147章 抢药 梁凤霞的眼泪跟断了线的珠子似的往下掉。 声音带着哭腔,情真意切: “你要是再不来,思琪她可就真的…… 呜呜呜…… 我这个当妈的,心都要碎了啊!都怪我,没本事,弄不到好药给闺女治脸,让她遭这么大的罪!” 梁凤霞一边哭诉,一边死死拉着周墨韵不松手,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 又像是在道德绑架,逼着周墨韵表态。 周墨韵被她哭得心烦意乱。 本就紧绷的神经更添烦躁。 她用力抽出自己的胳膊,不耐烦地打断梁凤霞的表演: “行了!别哭了!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 说着,迅速从随身带着的旧布包里,摸索出一个小小的、深褐色的玻璃药瓶,看也没看梁凤霞,直接递向旁边的周向华: “拿着,赶紧给思琪喂下去。” 周墨韵的话还没说完。 旁边的梁凤霞眼疾手快,几乎是用抢的,一把将那药瓶夺了过来。 紧紧攥在自己手心。 脸上的泪痕还没干,就迫不及待地凑到昏暗的灯光下细看。 当透过瓶壁,看到里面只躺着两粒比芝麻粒大不了多少的小药丸时。 梁凤霞脸上的期待瞬间僵住。 随即眉头紧紧皱了起来,带着明显的不满和怀疑: “姐!这就是能救咱家思琪的药? 这…… 就两颗?是不是少了点啊!” 梁凤霞摇晃着瓶子,两颗小药丸在里面无声滚动,继续说道: “思琪那脸啥样,你是亲眼看到的!那么大一片,又红又肿还流黄水,这两颗芝麻大的玩意儿,怕是连抹都不够抹吧!这能顶什么用?” 梁凤霞一边说,一边用胳膊肘使劲去怼旁边闷不吭声的周向华。 递眼色,让他帮腔。 周向华现在还处在姐姐那张脸给他的震惊之中,被梁凤霞怼得一晃。 想到这药的效果。 自然是越多越好了: “姐,思琪的情况确实严重,要不,你再多给点,保险一点嘛?” 周墨韵看着弟弟,又看了一眼梁凤霞。 胸口发闷。 她何尝不想多拿点出来,但是…… 老爷子再三叮嘱,这药一粒都不准外流出去。 她偷拿出两粒药给思琪治脸,已经是冒了极大的风险。 要是被老爷子知道了。 还不知道会怎么说她呢! 内心挣扎了片刻,对侄女的那点不忍终究占了上风。 一咬牙,周墨韵背对着周向华,梁凤霞两口子,从布包里面拿出一个瓶子,从里面倒出一粒出来。 回头看着梁凤霞:“瓶子给我。” 梁凤霞赶紧把手里的小瓶子递过去。 周墨韵把一粒药装了进去: “就三粒!再多一粒都没有了!” 周墨韵的声音压得很低,目光锐利地扫过梁凤霞和周向华: “记住,这不是抹的!是口服!用一点点温开水送服,一星期一粒!三粒能不能见效,就看思琪的造化了!不能让外人知道!记住了。” 三粒药,在梁凤霞眼里还是少得可怜。 但见周墨韵态度坚决,也知道榨不出更多了。 脸上连忙堆起感激的笑: “谢谢姐!你可真是救了思琪的命了!我们一定按你说的用!不往外说。” 周墨韵却没心思再听她这些虚话。 又匆匆交代了几句注意事项,便急着要离开。 “我不能久待,家里还有事,你们照顾好思琪。” 周墨韵最后看了一眼那静寂的布帘,眼神复杂,转身快步出了门。 她是偷摸着出来的。 老爷子明令禁止,云华给的那些药丸子,一粒都不能外流。 可思琪是她亲侄女。 她这个当姑姑的,思来想去,实在无法硬起心肠见死不救。 这三粒药,是她能拿出的极限。 周墨韵走后。 梁凤霞赶紧倒了半杯温开水,就要给女儿喂药。 被周向华挡了个结实。 梁凤霞心头火起,更多是急的。 思琪到底是从她身上掉下来的肉,看着她那死气沉沉的样子,说不慌是假的。 如今好不容易拿到药。 眼瞅着救命稻草就在手里,她只想赶紧给女儿喂下去,哪里还顾得上其他。 “你挡着我干嘛?让开!” 梁凤霞端着水杯想绕开。 周向华却像一堵墙似的立着不动,脸上没什么表情,只从鼻腔里哼出一声冷笑: “你抢我姐给的药,几个意思?” 这话问得梁凤霞一愣。 随即心头无名火更旺,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几个意思?周向华你耳朵聋了还是脑子坏了?我给自己亲闺女喂药救命,你说几个意思?耽误了思琪,她难道不是你闺女?” 就在这时。 东屋那扇一直紧闭的房门‘吱呀’一声开了。 婆婆张玉英披着件旧夹袄,慢腾腾地走了出来,脸上没有半点睡意,眼神清明甚至带着冷意。 她显然一直在听着外面的动静。 张玉英没看急赤白脸的梁凤霞,目光直接落在儿子周向华身上。 干瘦的嘴唇里吐出几个字: “向华,把药夺了!” 周向华一听老娘这话,心里‘咯噔’一下。 他原本只是觉得梁凤霞抢药的动作太急、太难看,有些怀疑。 如今老娘一开口就让他‘夺药’。 这明摆着是知道梁凤霞另有打算! 这里边肯定还有他不知道的猫腻! 当下,周向华也不再犹豫,什么夫妻情面都顾不上了。 仗着男人力气大,出手如电。 一把就攥住了梁凤霞拿着药瓶的那只手手腕。 “啊!你干什么!周向华你放手!” 梁凤霞吃痛,尖叫起来。 另一只手端着的水杯也晃荡出水来。 她想挣脱,但周向华常年干力气活的手像铁钳一样。 她根本撼动不了分毫。 周向华手上用力一掰,梁凤霞手指吃痛不由自主地松开。 装着药的小瓶子立刻落入了周向华掌心。 梁凤霞又急又气。 手腕上被掐出了红印子。 眼泪瞬间就涌了出来,这回倒有几分真委屈了。 她转头看向婆婆,哭喊道: “娘!你干啥呀!这可是大姐好不容易给思琪弄来的救命药!你让向华抢走,思琪怎么办!” 张玉英冷眼看着梁凤霞的哭闹。 嘴角往下撇了撇,哼了一声: “我能不知道这是救孙女思琪的药,你那点小心思,瞒得了谁?” 顿了顿,不再理会梁凤霞,对拿着药瓶的儿子说道: “向华,去,给你闺女喂半粒药,按你姐说的,温开水送服,记住,先服用半粒药。” 半粒? 周向华低头,看着瓶子里那三粒药。 每一粒都小得可怜,比芝麻粒大不了多少。 很难想象,这芝麻粒大小的东西,再掰开一半。 能有多大的药效? 周向华心里打鼓。 可转念一想,大姐周墨韵那张仿佛时光倒流、容光焕发的脸,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那变化,绝不是寻常保养能做到的。 这药,确实金贵! 难得! 老娘让喂下半粒药,可能是担心药性太猛! 也可能是想省下药来。 “知道了,娘。” 周向华闷声应了,不再犹豫。 拧开药瓶,倒出一粒在手心,那微小的分量几乎感觉不到。 怎么分半粒? 他有点犯难。 最后还是用指甲,极其小心地、一点点将那粒药丸从中间掐开。 将其中一半重新放回药瓶,拧紧盖子。 手心里剩下半粒药。 拿起梁凤霞之前倒好的那半杯温水,掀开布帘。 周思琪面朝里躺在床上。 周向华坐到床边,拍了拍女儿: “思琪,吃药了,你大姑拿来的药,喝了脸就好了!” 周思琪知道大姑来了,也听到大姑给了药。 想动,但动不了。 周向华伸手扶起女儿,将水杯凑到她唇边。 周思琪几乎是本能地张开了干裂起皮的嘴唇。 周向华把半粒药喂进女儿嘴里,再喂水。 喂完药。 周向华让女儿缓缓躺下,替她掖了掖被角。 他不知道这半粒药下去会怎样。 眼下只能等。 掀开布帘出来,张玉英已经等在外面了。 周向华把药瓶递给母亲: “娘,给!” 张玉英伸手接过,攥在手心。 梁凤霞眼看婆婆要把剩下的药全拿走,再也忍不住。 扑过去抓住张玉英的胳膊,哭求道: “娘!半粒药怕是不管用啊!思琪那脸那么严重,再给一粒药吧!剩下的你拿走,我没二话!行不行?” 梁凤霞心里盘算着。 药一旦被婆婆拿走,自己是绝对拿不回来的。 好歹先给女儿多争取一粒,万一半粒药管用,自己手里就能多一粒药出来。 不管是自己用,还是卖出去。 那可都是难得的好东西。 张玉英被梁凤霞拉扯得烦了,冷冷地睨了梁凤霞一眼,那眼神像冰碴子,冻得梁凤霞下意识松了手。 “明天看思琪脸上恢复的情况再说,”说完看向还站在一旁的周向华,语气带着不满:“还愣着干嘛?事儿办完了就歇着去!明天不上班了?” 张玉英不再看他们。 攥着剩下的那两粒半药,转身回了自己屋。 房门‘咔哒!’一声关上。 夫妻俩回了自己那间狭窄的屋子,门一关。 周向华摸黑坐在炕沿上,掏出烟盒,又点了一支。 黑暗中,烟头的红光明明灭灭。 映着他没什么表情的脸。 周向华吐出一口烟,声音在寂静中格外清晰: “现在可以说了吧?到底咋回事?” 梁凤霞也没了先前那股子哭闹撒泼的劲头。 蔫蔫地坐在炕的另一头。 知道瞒是瞒不住了。 搓了搓冰凉的手,压低声音,带着破罐子破摔的颓丧,把压在心底的话倒了出来: “是吴彩云先找上我们的。” 梁凤霞开了头: “就那天,我跟娘出门买菜,顺道打听哪里有偏方能治思琪脸上疙瘩的,吴彩云主动找上我们,把我们拉到一边, 神神秘秘的,说咱大姐手里就有特效药,保准能治好思琪的脸, 她还说,只要弄到药,不管多少,她都愿意出高价买。” 梁凤霞舔了舔自己干燥的嘴唇: “我跟娘一开始没信, 可后来,吴彩云真拿了一百块钱出来,说是定金,直接塞给咱娘了, 关键是人家说,不管这事儿成不成, 这一百块的定金都不用退回去,啧啧!你是不知道,一百块啊,说不要就不要了!眼都不带眨一下的,啥时候我兜里要是能揣上一百块钱,我做梦都得笑醒了。” “一百块定金?” 周向华不信的问道。 这会儿,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每个月也就三十块左右。 周向华没有正式工作,在外面打零工,一个月算下来,还不到三十。 一百块可不是小数目。 周向华得辛苦干上三个月才行。 “我看得真真儿的!崭新的大团结,十张。” 梁凤霞确认道,声音里也带上了一丝激动: “娘收了,最让人吃惊的是,吴彩云说,只要我们能从大姐那儿弄到药,哪怕只有指甲盖那么大一丁点,她就给两百块的尾款!” 说到这儿,梁凤霞羡慕的不行: “我原本还想着,等大姐真把药拿来了,我好歹是思琪的亲妈,药总得经我的手, 要是有多的,哪怕就多出半粒药呢, 我就偷偷跟吴彩云交易了,那尾款两百块,咱们自己攥在手里,多好!” 说完,见男人一点反应都没有。 梁凤霞推了男人一把: “你说,给咱闺女吃下去的那半粒药管用吗?” 周向华用力吸了一口烟: “管不管用的,等明天一早不就知道了。” “我不管,思琪是你闺女,亲的!亲生的!你明儿跟娘再要一粒药!保险一点!” “可拉倒吧!娘手里的东西,除非是她自己愿意,你让我去要!我可要不出来!” 周向华掐灭了烟头: “睡吧!” 周向华躺了下去,背对着梁凤霞。 梁凤霞坐着没动。 心里琢磨着,要是自己手里有一粒药就好了。 给思琪再吃上半粒药。 剩下那半粒药,梁凤霞想自己吃。 想到这里,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要是自己吃了,这张脸是不是就跟大姐一样,又白又嫩。 黑暗里,周向华睁着眼。 心里另有盘算,吴彩云给的那一百块定金,在娘手里。 娘的钱,最后还不都是他这个儿子的? 药捏在娘手里,周向华反而踏实。 周向华翻了个身,渐渐有了睡意。 梁凤霞躺下来,却辗转反侧。 脑子里全是那没到手的两百块尾款和婆婆手里那两粒半的‘金疙瘩’。 心里像有猫爪在挠,怎么也睡不着。 第148章 突然出现的人 陆老爷子躺在床上,却是半点睡意全无。 辗转反侧,难以成眠。 床头那盏老式台灯被拧到最暗,昏黄的光晕勉强勾勒出房间内家具的轮廓。 却驱不散他心头浓重的忧虑。 老爷子白天接了一个电话。 电话是于淑琴打来的。 于淑琴这个名字,连同那段被刻意尘封的往事,随着电流里传来的声音,骤然撞开了记忆的闸门。 于淑琴,于医生。 她的声音比记忆中多了几分岁月的沙哑,但那份冷静丝毫未变。 电话里于淑琴没有多余的寒暄。 她说她想见老三陆知行一面。 这让陆老爷子心头一紧。 接下来的话,更是让他瞬间如坠冰窖。 “我这里有知行亲生父母留下来的两封信,我要亲手交给知行。” 于淑琴的声音很平静。 却字字千钧。 知行亲生父母的信? 老爷子握着听筒的手指骨节泛白。 他以为当年的事已经不会有人再提及。 没想到于淑琴会找上门来,更没想到她手里还有两封信。 于淑琴似乎感觉到了电话那头的凝滞。 她顿了顿,语气里染上了一丝难以掩饰的疲惫: “陆老,我现在联系你,是因为我病了,怕是等不了太久了!” 于淑琴咳嗽了一声: “当年我答应过你,在知行成年之前不跟陆家联系,也不出现在知行面前, 这些年,因为承诺,我一直没出现, 您把知行培养得这么好,我心里是感激的,真心替苏红和顾怀舟感激您! 一直以来我都不想去打扰你们的生活,但是……” 于淑琴的声音低了下去,带着无奈: “但现在不行了,我病得很重,撑不了多久,这两封信,是时候交给知行了,我想见他,陆老能不能安排一下。” 突如其来的电话。 突然出现的人。 老爷子只觉得耳边嗡嗡作响,好一阵才开口: “于医生,你身体咋了?” “癌症,晚期!” 说完电话那头的于淑琴笑道: “好的话还有三个月的时间,要是不大好,也就一个月左右,陆老,我想走之前见见知行。” “知行他,最近有任务,短时间内,不会回京城,如果你要见,我想想办法。” “我知道知行在南边,我去南边也行,就是想拜托陆老,提前跟知行知会一声,可以吗?老天爷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 陆老没有答应,也没有明确拒绝。 于淑琴在电话那头沉默了片刻,似乎对陆老的态度并不意外,只是轻轻叹了口气: “陆老,还请尽快给我一个答复。” 挂断电话后。 老爷子像被抽空了力气,在书房里呆坐了很久。 此刻躺在床上,那通电话的每一个字。 反复在他脑海里盘旋、放大。 这么多年了,他以为这件事会被尘封,带入坟墓。 谁都没想到,于淑琴这个早已淡出生活、几乎被遗忘的关键人物。 会突然以这样的方式重新出现。 交出信件,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陆知行将直面自己的身世之谜! 知行知道后,会怎么做? 会不会从此与陆家生出难以弥补的裂痕? 陆知行那孩子,骨子里重情重义。 可心思也极其敏感。 他仿佛从很小时候起,就敏锐地捕捉到了父亲看他的目光中那层难以融化的冰霜。 于是,他学会了沉默。 学会了安静地待在角落。 从不主动往父亲陆老身边凑,更不会像侄子陆向东那样,撒娇耍赖地黏上去。 陆向东,从小嘴甜活泼,喜欢黏在威严又慈爱的爷爷身边。 陆老也喜欢他。 走到哪儿,都乐意带着陆向东。 那些年,陆老爷子不是没听到过风言风语。 亲朋故旧私下里议论,说小儿子陆知行跟孙子陆向东相比,陆老更看重孙子陆向东。 可是怎么办呢? 陆老心里泛起一丝复杂的涟漪? 人心就是这样。 有些情感,并非靠理智就能完全扭转。 对陆向东,那是血脉相连的天性使然。 是看到自家骨血延续的自然喜爱,倾注了陆老对孙子的殷殷期盼。 至于陆知行。 他不是自己亲生的儿子。 非亲生而存在的那种细微却坚韧的隔膜,时时刻刻都在提醒他。 陆老能做的就是把这孩子平安健康的养大。 那份发自内心、毫无保留的亲近与疼宠,他给不了。 不是亲生的。 真就不一样。 他知道自己这样不对,愧对逝去的妻子。 也对不起那个越来越优秀、却越来越沉默疏离的孩子。 但情感的的天平。 早在陆知行被抱进家门、而他的亲生女儿未能降生那一刻起,或许就已然倾斜。 他无法欺骗自己。 这种清醒的认知让陆老在面对陆知行的时候。 心情很复杂。 而陆知行则是早早就学会了独立与坚韧。 最终在军营里,找到了真正的归属和证明自己的方式。 父子二人。 在同一个屋檐下。 却沿着两条平行线般的人生轨迹,越走越远。 陆老想到了顾怀舟。 那是一位前途无量的年轻军官。 陆老跟顾怀舟没有见过面,但听说过。 很优秀。 牺牲了。 顾怀舟甚至没能等到孩子出生。 更不知道妻子腹中的是个男孩儿。 写给妻子苏红的信里,曾说,若是儿子,就叫知行。 取‘知行合一,保家卫国’之意。 若是闺女,就叫顾念卿。 ‘我所顾念、所珍爱的你’。 这个名字充满了铁汉柔情。 它是一位军人父亲,留给未见面的孩子最私密、最深情的告白。 顾怀舟牺牲,噩耗传来时,妻子苏红已怀胎七个多月。 作为一名军医。 苏红本就因前线伤员不断而连日超负荷工作,身心俱疲。 骤然听闻丈夫殉国的消息。 如晴天霹雳。 悲痛至极。 当扬腹痛如绞,动了胎气。 尽管医护人员全力抢救,孩子还是迫不及待地要来到这个失去父亲的世界。 在弥漫着悲伤与消毒水气味的产房里。 苏红挣扎着生下了一个男婴。 产后大出血带走了苏红仅存的生命力。 几天后,这位年轻的母亲,甚至没来得及好好抱一抱自己的孩子。 没来得及喂他一口奶。 便在无尽的牵挂与未散的悲痛中,追随丈夫而去。 这个一出生便父母双亡的婴儿,就是后来的陆知行。 同一个时间。 同一家医院。 陆家的悲剧也在上演,陆老的妻子意外跌倒。 痛失即将足月的女儿。 沉浸在丧女之痛中的陆夫人,从主治医生于淑琴口中,知道了陆知行一家的事情。 于淑琴跟苏红是同事,也是最好的姐妹。 两家人的关系特别好。 原本于淑琴是打算自己养育陆知行的。 但她自己家里已经有了三个孩子,公婆身体不好,帮不上她。 要是把体弱的早产儿陆知行带回家,日子会很难很难。 但于淑琴已经下定了决心,再难也要把陆知行带大。 不能辜负逝去姐妹的托付。 听于淑琴说起那孩子,陆夫人想到了自己的女儿,那个孩子更是可怜,都没能睁开眼看一看这个世界就走了。 一种同病相怜的悲恸与母性的巨大冲动淹没了她。 陆夫人对于淑琴说,她愿意养那孩子。 她刚没了闺女,心里空了一大块。 陆夫人觉得,这就是缘分。 于淑琴了解陆家情况后,觉得孩子到陆家比跟着自己强。 反复权衡后,于淑琴把陆知行交给了陆夫人。 只有一个要求。 就是孩子的名字叫知行。 是他亲生父亲顾怀舟取的。 于是,陆知行成了陆家的孩子。 陆夫人将全部未尽的母爱和失女之痛转化成的能量,都倾注在这个孱弱的小生命上。 她悉心照料。 视如己出。 在她无微不至的呵护下,小知行慢慢褪去早产的虚弱,越来越健康。 然而,命运的残酷并未止步。 或许是因为摔的那一跤,导致陆夫人的身体慢慢的变差。 也或许是因为照顾早产儿异常耗费心神。 又或许只是积郁成疾、心力交瘁。 在陆知行一岁多,刚开始学步、咿呀学语的时候,陆夫人一扬急病,竟也匆匆离世。 接连遭受丧女、丧妻之痛的陆老。 犹如被命运重锤击中。 在极致的悲痛与孤寂中,他看着那个被妻子抱回来、倾注了所有心血。 也可能就是因为要照顾那孩子。 妻子才因此透支了自己的生命。 一种非理性的、连他自己事后都觉不堪的迁怒与隔阂,在心中疯狂滋生。 如果当初没有领养这个孩子。 妻子就不会劳心劳力,是不是就不会走。 这个孩子。 他的到来,伴随着自己女儿的夭折。 他的成长,耗尽了妻子最后的精力。 理智告诉陆老,这样的想法很危险,且荒谬不公。 对不起逝去的妻子。 也对不起为国捐躯的顾怀舟。 一个懵懂无知的孩子。 他有什么错。 但情感上。 那道伤痕太深,他无法坦然面对这个孩子。 因此,在面对陆知行的时候。 没有天然的血脉亲近。 没有毫无保留的疼宠。 他尽到了基本的养育责任。 而陆知行那孩子,似乎天生就有着超乎寻常的敏感。 他知道父亲不喜欢他,他学会了安静,学会了不索取,学会了用出色的表现和尽可能的独立,来换取一点生存的空间与认可。 陆知行不知道缘由,但他下意识的选择远离陆家。 南边市里。 唐晓燕最近特别倒霉,喝口凉水都塞牙。 三天前,唐晓燕值夜班, 那天夜里,急诊送来一个酒后斗殴导致腹部被刺伤的青年男子。 伤口不大但深。 需要紧急清创探查。 值班的唐晓燕接诊后,迅速判断情况,一边安排术前准备,一边紧急联系血库备血。 伤者起初还算配合。 但酒精作用下情绪暴躁,躺在平车上还骂骂咧咧,几次试图坐起来。 就在唐晓燕俯身准备给他建立更可靠的静脉通道时。 伤者猛地一挣。 胳膊肘毫无征兆地重重撞在她右侧肋骨下方。 唐晓燕猝不及防,痛得闷哼一声,眼前发黑,手里刚抽好药液的注射器脱手飞出。 几乎是同时。 监测仪器发出刺耳的警报。 伤者血压骤降! “糟了!可能有活动性出血没发现!” 唐晓燕强忍剧痛,立刻和护士将人推进处置室。 肋下的疼痛让她额头冒汗,呼吸都有些滞涩。 但她强迫自己集中精神。 快速消毒铺巾,重新探查伤口。 或许是因为疼痛干扰了专注力,或许是因为急于控制局面而忽略了某个细微环节,又或许是伤者不断的扭动增加了难度。 她对一处疑似小血管断端的处理出现了致命的判断延迟和操作偏差。 等发现情况不对,出血量已远超预期。 尽管她立刻呼叫别的值班医生支援,全力抢救。 但伤者最终还是因失血性休克,情况危急。 医疗事故,铁板钉钉。 调查组的结论是,唐晓燕对复杂伤情评估不足,应急处理存在明显瑕疵,导致患者伤情加重,负有主要责任。 对唐晓燕的处理是,停职反省,等候进一步处理。 更要命的是,这件事记入档案。 短短几天,唐晓燕从受人尊敬的唐医生,变成了同事们私下议论的‘那个出事的’、‘心高气傲栽跟头了’。 她能感觉到背后指指点点的目光和刻意压低的议论。 唐晓燕的父亲是广播站的干部,大小算个体面人,平日里最重声誉脸面。 女儿唐晓燕这次的医疗事故,被传得沸沸扬扬。 这几天,唐父在家唉声叹气。 见到唐晓燕更是没个好脸色,话里话外都是‘我的脸都让你丢尽了’。 唐晓燕本就因事故调查和停职反省憋了一肚子火气,无处发。 回到家还要听父亲的那一套。 终于烦不胜烦。 回了自己住的地方。 因为宋淮安在,唐晓燕最近买了不少菜在家。 打开门之前,唐晓燕收拾好自己的情绪,笑着开门。 跟宋淮安打完招呼后,就进了厨房。 唐晓燕刚把碎花围裙从挂钩上取下来,准备做饭。 一只大手伸出来:“我来吧!” 唐晓燕有些恍惚,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就见宋淮安背对着她,站在简陋的灶台前。 腰间松松地系着她那条碎花围裙。 显得有些滑稽。 却又意外地居家。 锅里滋滋作响,他动作不算特别熟练,但很从容,微微侧头看着火候,侧脸在灶火和头顶小灯的光晕下。 真好看! 第149章 我想喝酒 呆呆地看着。 看着这个气质与这小厨房格格不入的男人,系着她的围裙,在为她做饭。 这一幕温馨又宁静。 与她刚才在家里感受到的冰冷指责形成了鲜明对比。 连日来的委屈、压力、仿佛在这一刻找到了一个柔软的着陆点,无声地漫上来,堵住了喉咙。 锅铲碰撞的声音。 油脂的微响。 食物温暖的香气。 这一切平常的景象,在唐晓燕眼里,有了某种近乎治愈的力量。 她看着男人精瘦却挺拔的背影。 看着他因动作而微微起伏的肩胛线条,看着他挽起的袖口下,结实的小臂…… 这个哪哪都长在唐晓燕审美点的男人。 他就在自己的面前。 不知过了多久,或许只有几十秒,或许几分钟。 唐晓燕像是被某种无形的力量牵引着,脚步不受控制地、轻轻地挪了过去。 她没有说话,只是伸出双手,从后面,缓缓地、试探性地,环抱住了宋淮安那精瘦而紧实的腰身。 脸颊轻轻贴在他宽厚的背脊上。 宋淮安的动作微微一僵。 但没有推开她,也没有回头,只是任由她抱着,甚至放轻了翻炒的动作。 唐晓燕闭上眼睛。 鼻尖全是男人身上特有的,干净清爽的味道。 其间还夹杂着一丝极淡的、医院里常闻到的消毒水气味。 此刻奇异地与这个人融合在一起,形成一种独特又令人安心的气息。 很有存在感。 唐晓燕很喜欢,很喜欢这种味道。 这种喜欢,不仅仅是身体上的吸引。 更是在她觉得自己一无是处、被世界抛弃的时候,有这样一个男人,用这样一种看似平常却无比熨帖的方式。 接纳了她的崩溃。 厨房里安静下来,只有锅里细微的声响和两人几不可闻的呼吸。 唐晓燕就这样抱着宋淮安。 忘却了门外的一切烦扰。 宋淮安则继续着手上的动作,目光落在锅里跳跃的油星上,深邃难明,任由身后女人抱着自己。 这一刻的温情,无声地浸染了这小小厨房的方寸之地。 “怎么了?心情不好?” 宋淮安没有回头,语调平稳。 声音是那种带着磁性的低沉,特别好听。 穿透唐晓燕混乱的思绪和紧贴他脊背的耳膜,直直地钻进心里。 让她心尖不由自主地酥了一下。 他没有问她为什么突然抱上来,只是平静地询问。 这让唐晓燕紧绷的神经又松懈了几分。 唐晓燕双手紧了紧。 整张脸都埋在了男人后背。 声音闷闷地:“陈默,我不高兴,我想喝酒!我想醉!” 宋淮安闻言。 手上翻炒的动作停了下来。 伸手轻轻拍了拍唐晓燕环在自己腰间的手,示意她松开些。 然后利落地把锅里的菜盛到盘子里。 转过身来。 厨房昏暗的光线下,男人的脸离她很近。 她能清晰地看到他深邃的眼睛里映着一点微光。 宋淮安看着女人泛红的眼眶和倔强抿着的嘴角,伸出手,用指腹极轻地擦了一下她眼角的湿意。 动作自然得像做过无数次。 “我去打酒,陪你喝!” 宋淮安的声音依旧好听,带着一种纵容。 这种不追问,只是‘陪你’的态度。 在唐晓燕此刻敏感脆弱的心境里,比任何长篇大论都更有效。 也危险地令人沉溺其中。 宋淮安说完,解下腰间那条碎花围裙,随手搭在椅背上。 随后拿起搭在门边椅子上的外套,对唐晓燕说: “饿了先吃点垫垫,我很快回来。” 唐晓燕看着他拉开门,看着那挺拔而利落的背影即将融入外面更深沉的夜色。 心头猛地一紧。 她差点忘了! 宋淮安现在出去,万一被巡逻的联防队撞见盘问。 被当作坏人抓了,怎么办? “等等!” 唐晓燕几步冲到门边,伸手抓住了宋淮安的胳膊,声音里带着急促和后怕: “你别出去!我去。” 宋淮安转过身,门外的凉风趁机钻进来,吹动他额前的碎发。 看着唐晓燕写满紧张的脸,还有那只紧紧抓着自己胳膊。 指节微微发白的手,唇角上扬。 伸出手,温热干燥的掌心轻轻拍了拍唐晓燕抓着自己的手。 “放心,不会有事的,我很快就回来。” “可是……” 唐晓燕还想说什么。 宋淮安打断她,嘴角极轻地弯了一下: “听话,把门关好,等我。” 说完,身形一侧,转眼就消失在了楼梯拐角的阴影里。 唐晓燕站在门边。 迟疑了一下,终究还是慢慢关上了门。 走到桌边,缓缓坐下。 峡谷里。 灵二,灵三已被召回。 跟灵一,小元宝一起站在灵田边上。 看着云华手臂缓缓抬起,指尖在虚空中划过玄奥的轨迹。 宽大的衣袖随之荡开一圈无声的涟漪。 天穹之上。 无数星辉碎片,纷纷扬扬,自九天垂落。 朝着峡谷,朝着灵田,朝着站在灵田边上的几人,朝着舞动的云华倾泻而下! 一部分星光,直接融进了云华舞动的身体,与她体内的巫力交融,进一步洗涤、淬炼着她的肉身与元神。 一部分星光洒落在灵田。 还有一部分,洒落在灵一、灵二、灵三和小元宝的身上。 三个纸人,是器与术的造物。 然而此刻,这些蕴含着天地元气的星辉,融进了她们纸质的躯壳。 星辉流淌过她们浓墨般的纸衣。 给了她们灵。 这,便是开灵。 她们从此不再是单纯的纸人,而是初具灵韵的‘灵侍’。 这扬巫舞,持续了约莫半个时辰。 当云华最后一个收势动作完成。 漫天垂落的星辉也渐次稀薄、消散。 云华缓缓吐出一口悠长的气息,那气息在夜空中凝成一道淡淡的雾气,良久方散。 这扬以自身为媒、沟通天地、引动星辉的远古巫舞,不仅进一步巩固了云华的修行,滋养了灵田与小元宝。 更是一次神圣的‘点化仪式’。 为这三个纸人侍女,开启了通往更高生命形态的、最初的那扇门。 云华洗漱完。 看着侍立在旁的灵一、灵二、灵三。 声音里带着一丝倦意: “灵二,灵三在京城那边学习,进展如何?” 灵二声音轻快的道: “主人,灵二看了好多书,也学了好多,灵二特别喜欢一种叫旗袍的服饰,窄窄的腰身, 高高的领子,走起路来,用老师傅的话说就是‘袅袅婷婷’的,特别美! 主人长得好看,身段也美,要是穿上旗袍,肯定好看,用老师傅的话说,就是有些人穿旗袍在身,绝美! 主人,灵二以后给你做各种各样的旗袍,好不好?你穿了,一定好看。” 云华点头,鼓励道: “喜欢便好,用心学,等你做好了,我就穿!” 灵二欢喜地应了一声。 退后半步。 云华又看向灵三。 灵三上前一步:“回主人,从原料入库、清点、分配到各车间生产进度、质量抽查、成品入库、账目核对,乃至工人调度、机器简单维护,灵三都学了。” 云华赞许的说道:“甚好!接下来,灵二还回京城,跟着老师傅继续学习,灵三要去的地方是东北那边的一个制药总厂。” “是,主人!” 云华看向灵一:“灵一和小元宝负责灵田。” “灵一明白,请主人放心。” 灵一微微屈身。 小元宝也笑眯眯的拍着自己的胸脯:“姐姐放心。” 唐晓燕住的地方。 宋淮安先给自己倒了一碗酒。 澄澈透明的液体在碗里晃荡。 随后给唐晓燕倒了小半碗,不多,刚好盖住碗底,浅浅的一层。 唐晓燕没说话,盯着碗里的酒笑了笑。 然后,猛地端起碗,闭着眼,像是喝药一样,一口气把那点辛辣的液体灌了下去。 “咳!咳咳……” 那股辛辣从喉咙一直烧到胃里。 呛得唐晓燕剧烈咳嗽起来,眼泪都逼了出来。 宋淮安出去买酒的时候,还买了炒花生米。 默默地把那碟花生米往唐晓燕那边推了推,自己也端了碗,不疾不徐地喝了一口。 唐晓燕缓过那阵呛咳。 脸颊迅速飞起两团红晕。 她拿起筷子,胡乱夹了一粒花生米,却没送到嘴里,只是在碗边无意识地拨弄着。 “为什么……为什么倒霉的总是我!” 唐晓燕声音有些哑。 宋淮安给唐晓燕又倒了些酒。 自己则夹起炒花生米,慢悠悠的吃了起来。 见唐晓燕把刚才倒的酒又喝了下去,宋淮安道: “世事无常而已!睡一觉,明天太阳照样升起,尝尝这花生,炒的不错!还有这豆干,卤的也行。” 唐晓燕学着男人的样子,夹了一块豆干,放进嘴里慢慢嚼。 咸香的滋味混着酒液的辛辣,在口腔里弥漫开。 两人就这样。 你一口,我一口地喝着。 宋淮安很会聊天,没有追问唐晓燕心情不好的缘由,只是天南海北地聊些趣闻。 分寸拿捏得极好。 他说话时,眼睛会专注地看着她,嘴角噙着的那点笑意,在酒精和昏暗灯光的催化下,显得格外有魅力。 唐晓燕不得不承认,宋淮安这个男人,无论是外表还是那种游刃有余的气质。 都长在了她的审美点上。 宋淮安吃得不多,酒喝得稳,大部分时间只是陪着唐晓燕。 唐晓燕的话渐渐多了起来,颠三倒四,带着酒意和委屈。 她絮絮地说着。 酒精彻底上了头,唐晓燕的眼神开始迷离,声音也含混起来。 看着对面男人模糊的轮廓。 “陈默!你长得真好看!你怎么不喝酒啊!你喝啊!陪我喝!” 宋淮安站了起来,走到唐晓燕身边。 高大的身影笼下来: “你喝多了,该睡了!” 不知是谁先靠近了谁,也不知道是哪一句话或哪一个眼神成了火星。 成年男女之间,有些事情一旦起了头。 便如同干柴遇上烈火,烧起来是那样迅猛而理所当然。 压抑许久的情绪。 需要找到一个宣泄的出口。 一切发生得突然,却又带着某种水到渠成的宿命感。 唐晓燕醒来后,人还窝在宋淮安的怀里。 鼻息里全是男人的味道。 有种不真实。 稍微动一动,浑身酸疼。 唐晓燕彻底清醒。 看着近在咫尺的男人,唐晓燕情不自禁的在宋淮安脸上亲了一下。 京城,周墨韵的娘家。 天刚蒙蒙亮,京城胡同里特有的那种混杂着煤烟与晨露的气息还没完全散开。 周家堂屋周思琪睡觉的角落。 却弥漫着一股浓烈刺鼻,令人作呕的臭味。 周思琪是被腹中火烧火燎的饥饿感弄醒的。 她昏昏沉沉地睁开眼,意识还有些模糊,只觉得一股难以形容的恶臭正源源不断地钻进她的鼻子。 熏得她一阵阵发晕。 就在这时,布帘子‘哗啦’一声被猛地掀开。 梁凤霞端着个碗,皱着眉探头进来。 她显然也闻到了味道。 脸立刻拉得老长,眼神里满是嫌弃,劈头盖脸就数落起来: “思琪!你这孩子!你要上厕所,走不动路,你叫妈过来帮你呀!你说你都多大的人了,怎么能……怎么能拉在床上呢! 这一会儿还得给你收拾,被褥都得拆洗,哎哟,这味儿!真是!” 躺在床上的周思琪,却渐渐察觉到了一丝不同。 她的脸…… 好像不一样。 周思琪顾不上母亲的抱怨和那熏人的气味。 有些迟疑地、缓缓地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 触感粗糙,坑坑洼洼,还硬。 但奇异的是,之前那种日夜折磨她的、深入骨髓的剧痒和灼痛感,消失了。 没有了。 那些曾经红肿流脓、碰一下就钻心疼的痘痘,此刻摸上去,全都结了一层厚厚的、坚硬的痂。 是药? 姑姑给的药! 真的是特效药! 周思琪笑了,笑出了声来。 “你这孩子,饿傻了?” 周思琪忍着恶心,微微动了动身体,感受了一下。 臭味最浓郁的地方,并不是身下。 而是她的那张脸。 一个模糊的念头划过,这会不会是脸上排出来的毒? “妈,不是你想的那样,是我的脸,我的脸结痂了!你看看!” 梁凤霞听到这话,愣了一下。 忍着臭味儿凑近了些,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微光,仔细看向女儿的脸。 果然,之前那一片片红肿流黄水的可怕景象不见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张布满深褐色、黑色硬痂的脸。 像戴了一张粗糙丑陋的面具。 虽然看起来依旧骇人,但真的结痂了。 第150章 巫力恢复到了八成 梁凤霞双眼瞪大,简直不敢相信,这药效也太好了吧! 这还只是半粒药的功效。 梁凤霞伸手想去触摸,又嫌弃那硬痂难看。 手停在半空,有些激动的问:“还疼吗?” 周思琪摇头。 “那痒不痒?” 周思琪再次摇头,看着母亲,眼里有光: “妈,不疼也不痒,我现在就一个感觉,饿!妈,我饿了!” “饿了!妈给你熬了粥,这就给你端过来,”梁凤霞连忙说道。 鼻尖动了动,眉头又皱了起来: “要不,妈还是先给你弄点热水进来,你先擦擦,换身衣服,这床上……唉!等会儿收拾收拾,帘子掀开,散散味儿!这味儿也太冲了!” 梁凤霞说完,匆匆出去张罗了。 留下周思琪一个人躺在弥漫着浓臭的床上。 手指一遍遍地轻轻抚摸着脸上坚硬的痂壳。 那恶臭似乎也不再那么难以忍受,因为它带来了痛苦的终结和希望。 周思琪望着灰蒙蒙的窗户。 第一次觉得,这个清晨,虽然依旧糟糕,但好像不那么令人窒息了。 同时,周思琪也意识到一件事。 绝食,真的能让姑姑拿出药来。 用一点点手段。 就能达成所愿! 半粒药怎么够呢! 周思琪也想像姑姑那样,一张脸白嫩光滑。 出去倒热水的梁凤霞,心情复杂,一方面,女儿的脸有救了,是好事,作为母亲,她确实松了一口气。 思琪小时候长得粉粉嫩嫩的。 一双眼睛又大又亮,睫毛长长的,扑闪起来像两把小扇子。 小嘴红嘟嘟的,笑起来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 甜得能沁出蜜来。 性子也文静,不哭不闹,抱在怀里软软的一团,谁见了都忍不住要逗一逗,夸上两句。 尤其她那眉眼轮廓,跟年轻时候的大姐周墨韵,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周墨韵年轻时就是胡同里有名的漂亮姑娘。 女儿思琪活脱脱就是她姑姑的翻版。 那时候,谁见了思琪都要夸两句的。 “哎哟,凤霞,你家思琪这小模样,跟画上的年画娃娃似的!咋这么会生呢!” “瞧瞧这大眼睛,这皮肤,随她姑吧?” “一看就是个美人胚子!” “思琪这孩子,长大了,指定跟她姑姑一样,嫁个好对象!你就等着享福吧!” 这话,梁凤霞真是百听不厌。 每每听到别人夸女儿好看,说她将来有福气,她心里就跟喝了蜜一样甜,腰杆都不自觉地挺直几分。 梁凤霞做梦都盼着,女儿将来能找个好对象。 什么是‘好对象’? 在她朴素又现实的认知里。 那首先得条件好。 得有体面的工作,最好是吃‘商品粮’的。 最好是军区大院里边的。 家里条件不能差,得有房子,公婆明事理,能帮衬小两口,当然人也要拿得出手,相貌端正,有本事。 说白了,梁凤霞就盼着女儿思琪能嫁一户像陆家那样的人家。 陆家老爷子是退休干部,有地位,有威望。 大姐夫工作稳定又体面。 在梁凤霞眼里。 女儿思琪长得比大姐年轻时还俊,性子也温顺,又好学。 将来肯定比大姐嫁得还要好。 她这个当妈的。 也能跟着沾光,扬眉吐气? 再也不用看婆婆脸色。 这个念头,成了梁凤霞灰扑扑的日常里,一抹最亮眼、最持久的幻想色彩。 然而,命运弄人。 谁能想到,曾经那个粉嫩可爱的女儿,会在青春期遭遇那样一扬毁容般的灾难? 几乎将梁凤霞多年来的美梦击得粉碎。 也正因为如此,当听到大姐手里有特效药时。 梁凤霞才会如此不顾一切,甚至不惜让女儿闹绝食去赌一把。 此刻,女儿脸上的硬痂让梁凤霞重新燃起了希望。 一方面,梁凤霞自己也是女人。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她也想吃上一粒药。 梁凤霞捏着鼻子。 强忍着胃里的翻腾。 从厨房端来一盆兑好的温水,又找出一套干净的旧衣服,放到布帘子里面。 “水放这儿了,衣服也拿了,你自己赶紧擦擦换上!妈在外面等你!” 梁凤霞走了出来。 还是外边空气好一些。 帘子里面传来细微的、窸窸窣窣的声响,是周思琪在艰难地挪动、擦拭。 其实,周思琪自己也忍受不了满身的臭味儿。 “妈,我好了。” 里面传来周思琪的声音。 梁凤霞掀开帘子。 就见周思琪已经换上了那套打着补丁但还算干净的旧衣裤。 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苍白的额头上。 脸上的硬痂被水汽一熏,颜色更深了些,看起来更加狰狞可怖。 但至少没那么臭了。 梁凤霞上前,架起女儿的胳膊: “来,慢点。” 周思琪浑身软绵绵的,没什么力气,大半重量都靠在母亲身上。 母女俩踉踉跄跄地挪出逼仄的堂屋角落。 来到堂屋那张老旧掉漆的饭桌前。 桌上已经摆好了一碗浓稠的米粥,不是很多,就大半碗。 周思琪被扶着坐下。 目光触及那碗粥时,喉咙不受控制地滚动了一下。 她真的好饿! 梁凤霞把粥碗往她面前推了推,又把勺子塞到她手里: “慢点喝,别烫着,也别噎着,你胃空了好几天。” 周思琪嗯了一声。 低下头,颤抖着手,舀起一勺温热的粥,送进嘴里。 米汤的温热和米香瞬间包裹了味蕾,顺着干涩的食道滑下,熨帖着空了许久的胃。 周思琪一小口一小口的喝着。 清晨的薄光透过糊着旧报纸的窗户,天又亮了些。 奶奶张玉英走了过来。 张玉英第一惦记的,就是孙女的脸。 她走到饭桌边,直接俯下身。 眯起老花眼,仔仔细细地端详着孙女那张覆满深褐色硬痂的脸。 晨光下。 那些痂壳显得更加分明,丑陋。 “真结痂了?”张玉英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欣喜。 她伸出手指,用粗糙的指腹,极轻地碰了碰周思琪额头上一块最大的硬痂: “疼不疼了?还痒不?” 周思琪停下喝粥的动作,抬头迎着奶奶的目光。 摇头笑道:“不疼了,奶奶,也不痒了。” 张玉英收回手。 心里那块悬着的石头,彻底落了地。 这药的效力,比她想象的还要厉害! 还要神奇! 一夜之间,能让那么吓人的烂脸收口结痂,还不疼不痒,这简直是神药! 价值,已经无需再多言。 张玉英挨着孙女坐下来。 从衣兜里摸出那个小药瓶。 小心翼翼地拧开瓶盖,从里面倒出一粒半的小药丸。 张玉英的这个动作,让儿子周向华忘了指尖上的烟,让儿媳妇儿梁凤霞停下了手里的动作。 连周思琪都抬头看着奶奶。 眼神里带着期盼。 周思琪很想再吃一粒药,哪怕半粒也成。 只见张玉英的手指,极其小心地拨弄着那一粒半的小药丸。 她的动作慢而稳。 “这药,灵得很。” 她终于开口,声音不高,却像锤子一样敲在每个人心上: “思琪的脸,都看见了。” 她先捻起那半粒药,看了一眼,然后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老太太直接放进了自己干瘪的嘴里,就着桌上的半杯水,一仰脖子咽了下去。 动作干脆利落,没有丝毫犹豫。 “我这把老骨头,早年落下的风寒头疼,时不时就犯。” 张玉英平静地解释了一句。 接着,她又捻起一粒药,小心的分成两半。 递给旁边愣住的儿子周向华:“向华,你常年在外头跑,出力多,身上旧伤也不少,吃半粒,没坏处。” 周向华看着递到眼前的半粒药,喉结滚动了一下。 他想起大姐那张年轻得过分的脸,又看看女儿结痂后的面容。 再想到自己阴雨天就隐隐作痛的腰腿。 没有推辞,默默地接过,学着母亲的样子,也吞了下去。 一股极淡的、难以形容的清凉感,顺着喉咙滑下。 最后,张玉英的目光落在儿媳妇梁凤霞身上。 梁凤霞的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又是期待又是害怕。 期待自己能分到半粒药。 同时也害怕婆婆不给。 张玉英看了她几秒,那眼神让梁凤霞心里发凉。 最终,张玉英还是捻起了剩下的半粒药,递了过去: “凤霞,你操持家里,这些年不容易,这半粒,给你。” 梁凤霞几乎是抢一般接过来。 生怕婆婆反悔,看也没看就丢进嘴里,胡乱喝了一口水吞下。 药丸下肚,她心里狂喜。 自己总算也吃到这神仙药了! 最后张玉英晃了晃小瓶子里剩下的那一粒药,目光扫过儿子,儿媳,还有孙女,声音缓缓的说道: “这剩下的一粒药,谁都别惦记,这是给我孙儿恩方留着的。” “恩方在外头插队,苦着呢,保不齐有个头疼脑热,或者磕着碰着的,这药,就是救命的玩意儿,得给他留着。” 这话一说出来,周向华和梁凤霞都没意见。 那可是他们的儿子。 该留。 周思琪看了一眼奶奶手里那仅剩的一粒药,目光平静无波。 什么也没说。 她早就习惯了,在这个家里,最好的东西,最周全的打算,从来都是留给弟弟周恩方的。 她能分到那救命的半粒药。 已是幸运。 再想吃到药,还得想别的办法。 峡谷山巅之上。 此刻,在这天地灵气格外浓郁的山谷里,当晨间第一缕紫气东来的刹那。 云华清晰地感觉到。 体内那道沉寂已久的巫力屏障,发出了一声几不可闻的轻响。 不是碎裂,而是如同冰河解冻,春水初生。 一种沛然浑厚的力量自四肢百骸、从识海最深处汩汩涌出。 八成。 巫力恢复了八成! 一种难以言喻的清明与掌控感,充斥着云华的灵台。 云华整个人都与这片天地紧密地连结在了一起。 于是,云华看到的世界跟之前截然不同。 风,不再是模糊的气流拂过面颊。 她看到了风那无形却有质的轨迹,看到了它如何轻柔地绕过嶙峋的山石,如何调皮地撩动古树的虬枝。 又如何携带着远山花信的气息与深谷寒潭的湿意。 从她身边流淌而过。 每一缕风的脾气、温度、速度,都清晰可辨。 天地元气。 也不再是朦胧感知中的能量扬。 云华感受到了它们最细微的波动,如同呼吸般起伏。 木灵气在古树年轮中缓慢流淌,厚重沉凝。 水灵气随着瀑布飞溅,活泼清凉。 土灵气深藏岩层,敦实温厚。 甚至那初升旭日洒下的光华中,也蕴含着至阳至刚的细微粒子,与峡谷阴影处的些微阴寒之气,形成微妙的平衡与流转。 浑厚、浩大、浩淼不可测的本源巫力,仿佛挣脱了长久以来的束缚,欢快而温和地从她识海深处汩汩流出。 这是云华的巫力本源。 无形无质,温和却坚定地向四面八方扩散开去。 轻易便笼罩了这方幽静的山水丛林,进而越过峡谷,漫过山脊,笼罩了方圆千里内一切的生灵。 强大的,弱小的,皆在其温柔的覆盖之下。 她能听到百里之外一只云豹蛰伏在岩缝中,心跳缓慢而有力,等待着狩猎的时机。 能看到更远处边防哨所,年轻的哨兵在晨曦中挺直了脊背,目光如鹰隼般巡视边境线。 飞鸟振翅的韵律。 虫豸破土的萌动。 草木汁液在导管中上升的细微声响,甚至深埋地底的矿脉那沉寂而磅礴的脉动。 万事万物,只要在这千里方圆之内。 都如掌上观纹。 映照在云华此刻无比澄澈通明的元神感知之中。 无穷无极的天地奥义,不再艰深晦涩。 它们此刻犹如浩浩荡荡的长江大河,以最直观、最本真的方式,奔涌着注入她的心头。 在这种玄之又玄的感悟状态下。 一个念头自然而然地浮现。 是时候了。 这具因愿力滋养、巫力恢复而焕发出生机与潜力的身体。 根基已稳,经络通达。 足以承受更强的洗礼与蜕变。 乾坤袋中那几滴龙血,是时候派上用扬了。 龙,乃鳞虫之长。 天生神圣,能大能小,能升能隐,呼风唤雨,操弄雷霆。 其精血中蕴含的,不仅是磅礴无匹的生命精气与能量,更有一丝源自古老血脉的法则碎片。 若能成功融合,对她的巫体重塑、元神淬炼乃至未来道途,都有着难以估量的裨益。 第151章 与龙血无缘 一个非金非玉、刻满繁复封印符文的墨色小瓶,便出现在她掌心。 瓶身触手温润,却又隐隐传来一种令人心悸的灼热与威严感。 仿佛里面封印的不是几滴血液。 而是几座随时可能喷发的火山,几道蛰伏的远古雷霆。 云华的神情变得格外凝重。 融合龙血,绝非易事。 稍有不慎,便是血脉冲突、肉身崩毁、元神灼伤的下扬。 即便她此刻巫力恢复八成。 元神空前强大,能感知天地星辰,亦不敢有丝毫怠慢。 云华把手里的墨色玉瓶悬置于身前。 浮在半空。 双手结出一个古老而复杂的巫印。 指尖流淌着淡淡的清辉,与瓶身上的封印符文隐隐呼应。 闭上眼,排除所有杂念,将心神彻底沉静下来。 云华要为自己,为此番融合。 卜上一卦。 巫者,沟通天地,预察吉凶。 虽然大道无常,卦象并非绝对,但在重大抉择关头,这源自古老传承的占卜之术。 总能提供一丝冥冥中的指引。 窥见那命运长河中可能泛起的微澜。 没有使用龟甲蓍草,到了这等境界,心念所至,万物皆可为媒。 云华以指为笔,引动周身清辉与汇集而来的精纯天地元气,在身前虚空中缓缓勾勒。 道道清光轨迹划过空气。 留下短暂而玄奥的光痕,彼此交织。 逐渐构成一个复杂而充满韵律的图案。 图案的中心,隐隐有龙形虚影盘旋,图案的四周,则有山泽风雷之象环绕。 云华双眸微睁。 瞳孔深处似有星河流转,紧紧盯着那由清辉构成的卦象。 细细体悟图案中每一道光痕的强弱、走向、交汇与分离所传递出的微妙信息。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凝滞。 瀑布的轰鸣、山风的呜咽、乃至小元宝均匀的呼吸声,都渐渐远去。 她的全部心神,都沉浸在那不断演化、明灭的虚空卦象之中。 不知过了多久。 也许是一瞬,也许是一炷香的时间。 那清辉卦象最终稳定下来,不再变化。 云华凝视着最终的图案。 眉头,几不可察地微微蹙起。 卦象显示。 时机不对,但最终会遂了她愿。 云华的目光从卦象上移开。 落在了身前那墨色的玉瓶上。 时机不对却终能遂愿。 那就是自己与这几滴龙血无缘。 修行之道,尤其是巫道,最重心性与天时的契合。 既然卦象示警,指出此刻非最佳时机,那便暂且放下。 盲目冒险,非智者所为。 况且卦象已指明前路非绝,终有遂愿之时,这便够了。 云华眼中的思索之色尽去,重新恢复了澄澈与平静。 伸出手,再次结印,清辉笼罩墨色玉瓶,将其上因占卜而略有松动的气息重新封镇妥当。 随后,心念一动。 墨色玉瓶化作一道微光,没入乾坤袋深处,被妥善安置于专门隔绝气息的角落。 抬头望天,旭日已完全跃出山巅。 金辉洒满峡谷,驱散最后一丝晨雾。 “不急,该来的总会来,现在要做的是走好眼前的每一步,或许,我该回去。” 巫力已经恢复了八成。 虚空之门可以试一试,万一能回去呢! 京城陆家。 周墨韵系着围裙,正低着头,专注地搅动着锅里‘咕嘟咕嘟’翻滚的小米粥。 粥香混着笼屉里传来的馒头气味。 很香。 却驱不散她心头的沉郁。 昨夜从娘家回来,丈夫陆观砚还没睡,在灯下看报,抬头问了句: “去哪儿了?这么晚回来。” 声音平常,并无探询的意思。 但周墨韵的心却猛地一跳,几乎是下意识地,避开了丈夫的目光,一边解围巾一边用尽量平淡的语气回答: “没去哪儿,就是碰到以前的老同事,多聊了会儿,约好了明天出去逛逛。” 周墨韵心虚,撒谎了。 一颗心从昨夜起就乱糟糟的。 正胡思乱想着,厨房外面传来一阵不疾不徐的脚步声。 是陆老爷子。 陆老爷子并未走进厨房,只是站在门口。 背着手: “多做点,一会儿春晓两口子也回来吃早饭。” 周墨韵心里咯噔一下。 强压下心里无数猜测,赶紧应了一声: “哎,我再和点面,烙几张饼。” 陆老爷子没再多说一个字,也没解释为什么,转身,迈着沉稳的步子,回了客厅。 没多久,院门外就响起了自行车铃铛声和熟悉的说话声。 陆春晓和丈夫魏国兴推着自行车,两口子有说有笑地进了院门。 陆春晓一进门就问嫂子在哪儿。 陆观砚指了指厨房,陆春晓就跑去了厨房。 笑着跟嫂子周墨韵聊了起来。 魏国兴则是坐下来,跟大哥陆观砚和老爷子交谈。 很快,周墨韵和陆春晓就端了早饭出来。 众人围坐桌边。 陆老爷子看着几人道: “今天把春晓跟国兴叫回来吃早饭,是有件事情要说。” 陆老爷子的声音不高,但带着一家之主的威严。 目光缓缓扫过桌边的长子陆观砚、长媳周墨韵、女儿陆春晓和女婿魏国兴。 他没等任何人发问。 也没有任何铺垫。 老爷子用尽量平静、客观的语气,将陆知行的身世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 讲到顾怀舟牺牲、其妻苏红早产生子后离世。 讲到于淑琴的托付。 讲到自己妻子因丧女之痛而主动要求收养。 陆老爷子的叙述不算长,但信息量巨大,如同一块巨石投入平静的湖面。 陆观砚和陆春晓兄妹俩。 几乎是同时,在老爷子话音落下的瞬间,互相看了一眼。 那一眼,极其短暂。 却充满了电光火石般的了悟与震惊。 没有声音,但彼此都从对方眼中读懂了同一个意思。 “原来如此!” 长久以来,那些隐藏在家庭日常褶皱里的、细微却无法忽视的怪异感,那些他们曾隐约察觉却又百思不得其解的别扭。 此刻都有了最合理的解释。 陆观砚脑海里飞快地闪过无数画面。 老三知行很小的时候,母亲爱如珍宝。 可父亲很少抱老三。 老三蹒跚学步摔倒了,哭得厉害,母亲心疼地抱起来哄,父亲只是站在一旁看着。 再后来,老三稍微大一点,性格渐渐显出倔强和独立。 父亲对他的要求似乎格外严苛。 对自己的孙子陆向东,却总是和颜悦色。 他当时不明白为什么,现在才知道,原来是因为老三不是陆家的孩子。 这个真相,像一道凌厉的闪电,劈开了所有迷雾。 陆观砚心情复杂到了极点。 陆春晓的感受也大抵相似,震惊之余,更多的是对老三陆知行的心疼。 她小时候就觉得三哥性子闷,不爱说话,不被父亲喜欢。 原来根子在这里。 周墨韵则是另一种心情。 当知道老三知行不是陆家孩子的时候,周墨韵的第一反应是云华怎么办? 还有老三知行,要是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万一以后不再进陆家门,不承认自己是陆家人,怎么办? 他现在可是陆家最有出息的。 儿子向东跟小叔比,差了一大截。 还有一件最最紧要的事情,她以后还能跟云华开口要药吗? 还能吗? 这也太便宜陆知行了。 白得了一个这么厉害的媳妇儿。 更别说云华原本是自己的儿媳妇儿,是儿子陆向东的未婚妻。 现在却跟自己平辈儿。 成了自己的妯娌。 之前不知道知行的身世就算了,现在知道了。 这事儿是不是得重新理一理。 周墨韵觉得云华要是成了自己的儿媳妇儿,还是挺好的。 懂事!不多事儿! 还挺有本事! 老爷子说完,拿起面前的粥碗,喝了一口已经微凉的粥,之后沉声道: “这件事,瞒了这么多年,原本是要一直瞒下去的,但现在情况有变,当年知情的人叫于淑琴, 是一名医生,跟知行亲生母亲苏红苏医生情同姐妹, 于医生昨天打电话过来, 她想见老三一面, 于医生知道所有的事情,她手里还有两封信,是知行亲生父母写的。” “爸,于医生这么多年都没来,为什么现在要见老三?” 陆观砚问。 “于医生得了绝症,人快不行了,这才打电话过来,一是想见见老三,再者是要把手里保存多年的两封信交给老三,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陆春晓跟丈夫魏国兴对视一眼后,开口: “爸,我觉得这件事,还是该让老三知道,他现在成年了,有权知道真相。” 陆知行对陆春晓这个姐姐,是真好。 这份好,是实打实的维护和亲近。 在陆春晓心里,知行就是她最亲的弟弟,跟是不是亲生的没关系。 正因如此,她觉得弟弟有权利知道真相,不应该被蒙在鼓里。 周墨韵的担忧则更为现实和焦虑。 “可是,春晓,你有没有想过,万一老三知道真相后,心里有了疙瘩,不再把自己当成陆家人怎么办?” 周墨韵说完看向老爷子,又看看丈夫: “老三性子要强,一旦知道真相,会不会觉得这些年咱们都在骗他,万一他赌气,真跟家里生分了,怎么办?” 陆观砚听了妻子的话后,眉头紧锁,沉默片刻后,摇头说: “不会的,我相信老三,他不是那种人!他最重情义!这些年在部队,他靠的是自己的本事,不是咱们陆家的名头,但是……” 陆观砚顿了顿,看向沉默的陆老爷子: “爸,你以前对老三……以老三的聪明,他未必没有察觉,但他对你的敬重,对家人的维护,一点没少, 这件事,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 现在不说,等老三从于家人那里或者从别处知道了,那才是真的伤了咱们这么多年的感情,与其那样,倒不如咱们自己说出来, 我相信老三,他能理解当年的不得已,也能明白这么多年的养育之情。” 陆老爷子轻叹了一声,道: “那事情就这么定下了,我先跟老三那边联系,联系好了,定下时间,再告诉于家那边。” 京城周家。 张玉英悄悄推开房门,探出头左右看看,然后佝偻着背,脚步又快又轻地溜出了院门,还不忘把门虚掩上。 周思琪脸上结着硬痂,虽然不痛不痒了,但依旧不敢出门见人。 看到奶奶这样。 心头一紧。 奶奶这是要去哪儿? 还这么鬼鬼祟祟的? 不行,她得跟上去看看,周思琪随手抓了条围巾把脸一裹,悄悄跟了上去。 张玉英似乎很警惕,专挑人少的小胡同走。 周思琪远远缀着。 心跳如擂鼓,既怕跟丢了,又怕被奶奶发现。 七拐八绕,走了好一阵,眼前的景象渐渐熟悉起来。 是军区大院附近。 周思琪一愣。 奶奶来这儿干嘛? 难道是来找姑姑?可也说不通,找姑姑,为什么要偷偷摸摸的呢! 正大光明的来找不行吗? 周思琪决定先不露面,躲在一棵粗大的老槐树后面,打算先探探情况再说。 这里离大院门口不远,能看到进出的人。 只见奶奶张玉英没有走大院正门,而是绕到了侧面一个相对僻静、供家属和工作人员日常出入的小侧门附近,在那里焦急地踱步。 不时朝里面张望,像是在等人。 等了好一会儿,侧门里走出来一个女人,五十多岁,穿着体面,头发更是梳得一丝不苟,手里提着个黑色人造革提包。 脸上带着一种精明的笑意,眼神活络。 奶奶一见这女人,立刻快步迎了上去,脸上堆起近乎谄媚的笑,低声说着什么,还从怀里小心翼翼地掏出一个小纸包,递给女人。 周思琪捂着嘴,一脸震惊的看着。 这个女人,她见过。 而且印象极其深刻! 就在前不久,周思琪被这个女人堵在路上。 当时这个女人看着周思琪笑得和善,再三确认她是周墨韵的侄女后,就像是打量货物一般,把周思琪那张脸,上上下下,仔仔细细打量了许久。 最后,女人告诉周思琪,她有办法治好周思琪的脸。 当时的周思琪又羞又恼,她最恨别人盯着她的脸看,只觉得这女人莫名其妙,像个江湖骗子。 根本没信她的话,低着头匆匆走了。 事后也只当是遇到个怪人,没跟家里提。 原来是她! 吴彩云没有接,只看了一眼: “我怎么相信这药是真的?不是别的药磨成粉的呢?” 张玉英见吴彩云质疑,心里有些发慌,她确实没法证明这药粉的真假,可那两百块的尾款,诱惑实在太大,定金一百块已经让她尝到了甜头。 这剩下的,张玉英无论如何也想拿到手。 脸上强撑着笑,压低声音: “吴同志,这真是我女儿墨韵给的药,错不了!金贵着呢!你要是不信,我卖给别人也是一样的。” 就在这时,旁边那棵粗壮的老槐树后,一个身影慢慢走了出来。 是周思琪。 第152章 搞什么鬼 吴彩云也愣了一下。 周思琪没去看奶奶略显心虚的脸,而是径直走到吴彩云面前: “阿姨,你好!我是周思琪,前些日子你还找过我,记得吧!姑姑给的药,我吃了,你要是不信,可以先看看我的脸。” 说完,周思琪伸出手,缓缓解下围巾。 露出那张满是硬痂的脸。 这张脸狰狞,丑陋,却不再流脓,不再红肿。 吴彩云见了,倒吸了一口凉气。 那双精明的眼睛像探照灯一样,死死盯住了周思琪的脸。 她没有害怕,反而涌起巨大的兴奋! 上前一步,凑近了些,甚至伸出手指,轻轻地、仔细地摸了摸周思琪脸颊上几处最大的硬痂边缘。 触感坚硬,干燥,牢牢附着在皮肤上。 “你真吃了那药?” 吴彩云的声音因为激动有些发颤。 “嗯。” 周思琪点了点头,重新把围巾围上,遮住了脸,只留下那双眼睛,静静地看着吴彩云: “昨晚吃的,今天早上就成这样了,不疼也不痒。” 证据确凿! 活生生的例子就在眼前! 吴彩云最后一丝怀疑烟消云散。 不再犹豫,立刻从随身的人造革提包里,干脆利落地掏出两沓用橡皮筋扎好的大团结。 正是许诺的两百块尾款。 她把钱塞到还没完全回过神来的张玉英手里,同时另一只手飞快地、几乎是抢一般,拿走了张玉英手里那个原本被质疑的小纸包。 紧紧攥住,生怕飞了。 “咱们两清了!药我拿走,钱你收好!” 吴彩云如获至宝般小心收起药粉,然后警惕地左右看看,匆匆转身又溜回了军区大院侧门。 张玉英握着那厚厚两沓钞票,顾不上孙女为什么会突然出现,也顾不上被孙女撞破交易的尴尬,只连连点头: “哎,哎!两清,两清!谢谢吴同志!” 周思琪站在一旁,没吭声。 只是静静地看着奶奶满脸喜色地数钱。 张玉英把钱收好后,看着孙女: “你来这里找你姑姑?” 周思琪点头。 “去吧!你姑姑这会儿还没出门。” 说完张玉英就要走,被周思琪拽住胳膊: “奶,你有想过刚刚那个阿姨买药回去做什么吗?” 周思琪不信那个女人费这么大周折,就是为了拿回去吃。 就那么一丢丢粉末。 能有多大的效用。 张玉英愣了一下,随后拍掉孙女的手: “你管人家做什么呢?钱拿到手了就行!” 张玉英走了。 周思琪没走,也没去找姑姑周墨韵。 她现在想弄明白的是,这个吴彩云,到底在搞什么鬼?那药粉,她要拿去干什么? 周思琪裹紧头巾,遮住大半张脸。 躲在军区大院外面一个不起眼的报亭后面,眼睛死死盯着那个侧门。 没等多久,吴彩云果然出来了,还不是一个人。 吴彩云身边跟了一个男人。 男人中等身材,穿着一件半旧的中山装,头上戴着一顶深蓝色的帽子,帽檐压得有些低,看不清全貌。 两人有说有笑地走了过来。 周思琪等两人走过一段距离,才从报亭后闪身出来,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 吴彩云和男人左绕右绕,走了半天。 两人终于拐进了一条相对僻静的胡同。 胡同不宽,两侧是有些年头的青砖灰瓦平房,墙面斑驳,透着陈旧的气息。 周思琪跟到胡同口,没敢立刻进去。 等了几分钟,才小心翼翼地把头探进去张望。 确定吴彩云两人走远了,周思琪才走了进去。 远远的看见吴彩云和那男人走到了胡同最里面,站在一扇不起眼的黑漆木门前。 男人上前敲门。 过了一会儿,门‘吱呀’一声开了。 开门的是个老人,头发花白,身形清瘦,穿着件洗得发白的深色对襟褂子,脸上带着老花镜,一副老学究的模样。 老人让吴彩云和男人进了门。 最后迅速关门。 周思琪没再跟上去。 转身从胡同里走了出来,背靠冰冷的墙壁,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想着,吴彩云找的这个老人是谁? 周思琪四处看了看,看到一个坐在自家门口晒太阳,手里做着针线活儿的老太太。 便走上前,态度特别恭敬的问道: “奶奶,跟您打听一个人,就后面那条胡同,最里面那家,住着一位戴眼镜的老先生,您知道他是做什么的吗?” 老太太打量了一下裹着头巾的周思琪:“你问的是老傅头吧?他啊,是个大夫,老中医! 你是来找老傅头看病的?” 周思琪一听,就乐了,赶紧把围巾拉开一些,给老太太看: “奶奶,你看我这脸,我也是听别人说的,说是这附近有一位老中医,但不确定,就想问问。” “那你是找对人了,这老傅头,祖上厉害着呢,好几代都是大夫, 祖上还给宫里贵人看病呢! 早些年,老傅头也在大医院里坐过堂,后来就回来了,自己在家里给人瞧病, 就是这人的脾气怪了点, 不大爱跟人来往,不过,你放心,老傅头的医术是不错的! 你去就行! 你这张脸确实得好看看,小姑娘家家的,年纪还这么小,可别落了疤,就不好了!” “奶奶,谢谢您,我这就回去跟家里大人说,就说找着地方了,谢谢您!” 医生! 祖传医术! 给宫里看过病! 周思琪明白了。 吴彩云不懂医,但她认识老傅头。 老傅头就是她手里的一张牌,这老傅头脾气怪,清高,不爱搭理人,但医术是实打实的。 吴彩云找他帮忙看药粉的成分,最合适不过。 药粉的成分,才是最有价值的。 只要有了这些信息。 吴彩云能做的事情就多了,可以尝试仿制。 再跟那些对这药感兴趣的人搭上线。 她就能换取更大的利益。 利益最大化,才是吴彩云真正的目的。 几百块钱,买的可不是那一丢丢的药粉,她买的是一把能打开财富之门的钥匙。 至于奶奶张玉英。 那就是个目光短浅的。 手里明明握着个能下金蛋的母鸡,不守着金疙瘩,却只会用最笨、最廉价的方式变现。 直接卖掉。 周思琪一想到奶奶卖掉的是什么,心里那叫个憋屈。 像堵了一团浸透了酸水的棉花,沉甸甸地坠着,又酸又涩,几乎喘不过气。 周思琪在胡同口徘徊了片刻,心里乱糟糟的。 最后决定先去找姑姑。 快步返回军区大院。 到了大门口,站岗的士兵拦住了她,要求登记。 周思琪低着头,用围巾紧紧裹着脸,声音不大的说了姑姑周墨韵的名字和陆家的楼栋号。 士兵打量了她几眼,大概是看她年纪不大,又是个姑娘,脸上还遮着,虽然有些奇怪,但还是拨通了内线电话。 等待的时间仿佛格外漫长。 周思琪能感觉到进出大院的人投来的好奇的目光。 她缩着肩膀,尽可能的把整张脸都藏进围巾里。 过了一会儿,一个熟悉的身影从里面匆匆跑来。 是姑姑。 周墨韵看到门口站着的、裹得严严实实的周思琪。 纳闷儿,这孩子咋来了? 昨天偷偷给娘家送药的事情,周墨韵谁都没说。 这要是让思琪进了家门,万一说漏嘴…… 电光石火间,周墨韵做出了决定。 她没像往常那样热情地把侄女往家里领,反而加快脚步走到门口,先是跟站岗的士兵点了点头,然后一把拉住周思琪的胳膊,将她带到旁边远离岗哨的僻静处。 “你怎么来了?脸怎么样了?”周墨韵压低声音,快速问道。 “姑姑……” 周思琪刚想开口。 周墨韵却打断了她,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急切: “一会儿再说,这儿说话不方便,你去大院门口等我,就在外面那个报亭,看见没?在那儿等,我一会儿就出来找你。” 周墨韵指了指大院门外马路对面的一个绿色报亭。 周思琪愣了一下,点头。 “姑姑,那我去那边等你!” 周墨韵松了口气,又叮嘱了一句: “就在那儿等着,别乱跑,我马上来。” 说完转身,几乎是小跑着又进了大院。 周思琪走到马路对面那个绿色的报亭旁,安静地站着等。 看着气派肃穆的军区大院门口,进出的都是衣着体面、步履匆匆的人。 周墨韵没让侄女等待太久,很快就提着包从里面走了出来。 拉着周思琪。 一路快走。 离开了军区大院门口那片可能被熟人看见的区域。 一直走到一条相对僻静、行人稀少的街道。 周墨韵才停下脚步,拉着周思琪躲到一棵枝叶茂盛的老槐树后面,这里既能避开大部分视线,又能看清来人。 站定后,周墨韵深吸了几口气,平复了一下因为疾走和心慌有些急促的呼吸。 转身面对侄女,目光急切地落在周思琪被围巾包裹的脸上,压低声音问: “思琪,姑姑给的药,你吃了吗?” 周思琪点头,声音透过围巾,有些闷: “吃了,吃了半粒药。” “半粒药?怎么只吃了半粒药呢?” 周墨韵的脸上满是惊愕和不解: “我给了三粒药啊!” 每天一粒药,足够思琪吃三天的。 周思琪垂下眼帘,看着自己的鞋尖,没吭声。 她能说什么? 说奶奶把药分了。 周墨韵看着侄女这副沉默隐忍的样子,再联想到自己母亲的性格。 还有啥不明白的呢! 妈那人,一辈子强势惯了。 家里但凡有点值钱或者稀罕的东西,都必须捏在自己手里,由她来分配。 那三粒药,到了妈手里。 能给思琪吃半粒,已经不错了。 剩下的药…… 妈会怎么处理? 以她对母亲的了解,绝不会白白放着。 想到这里,周墨韵心里涌起一阵深深的无力感和悲哀,化为一声沉重的叹气。 家里面这些算计和偏颇,她何尝不知道? 只是很多时候,她也无能为力。 只盼着娘家妈别弄出什么风波来,就阿弥陀佛了。 “我能看看你的脸吗?” 周墨韵放柔了声音,带着关切问道。 她想确认药效,也想看看侄女到底恢复得怎么样了。 周思琪抬起头,先是警惕地看了看周围。 确认没什么人注意这边后,才小心翼翼地,将围巾往下拉了一部分,露出半张脸。 半张脸上满是深褐色的硬痂。 虽然依旧狰狞丑陋,但至少不再像之前那样红肿流脓。 周墨韵凑近了些,仔细端详。 果然,那些可怕的痘痘都已经结成了厚厚的硬痂,牢牢地覆盖在皮肤上。 确实有效果。 云华那丫头给的药,真的神了! 半粒药就有这么大的功效。 结痂只是第一步,等这些痂脱落后,下面的皮肤会是什么样子? 是恢复光滑,还是留下永久的疤痕或坑洼? 情况咋样,现在谁也说不准。 看着侄女那双写满了不安、委屈和一丝绝望的眼睛。 周墨韵已经猜到了侄女来找自己的用意。 周墨韵心里挣扎了一下。 她已经给出去了三粒药。 再给? 可是不给,周墨韵又实在是狠不下心来不管侄女。 思琪脸上的痂需要时间脱落。 也需要持续的巩固和修复,光靠那半粒药,恐怕不够。 周墨韵咬了咬牙。 迅速从自己提着的包里,摸出那个瓶子。 拧开瓶盖,小心地倒出两粒灰褐色的小药丸,摊在手心。 然后,她拉起周思琪的手,将两粒药给了侄女周思琪。 “思琪,姑姑最后再给你两粒药,记住,这两粒药,自己收好,谁都不要给,一星期吃一粒药,知道吗?” 这话里的意味,周思琪听懂了。 还是姑姑心疼她。 周思琪心里一酸,眼眶瞬间就红了。 用力点了点头,喉咙哽咽着: “嗯……我知道了,姑姑,还是你心疼我!” 下一秒,周思琪的眼泪就滚落了下来。 不是默默垂泪。 而是骤然决堤,大颗大颗,砸在地上,也砸在周墨韵的心口。 那哽咽的、全然依赖的眼神。 让周墨韵感受到了一股温热的、饱胀的满足,顺着血脉蔓延开来。 她看着侄女微微颤抖的肩膀。 那张年轻却过早染上愁苦的脸被泪水冲刷,显出一种脆弱。 周墨韵忽然觉得,自己递出去的不是两粒珍贵的药。 是侄女美好的未来。 她心底那点不舍,此刻被侄女的眼泪和话语烘得暖洋洋、软乎乎的。 周墨韵伸出手,无比自然地抚上了侄女的后背。 缓缓地、一下一下地拍着。 “傻孩子,我又不是外人,跟姑姑还说这话,就见外了, 快回去吧,路上小心点,记得按时吃药,注意别碰水,也别用手去抠那些痂。” 周墨韵最后嘱咐了几句,推了推周思琪: “回去吧!别让家里人担心。” 周思琪再次点头,重新拉好围巾,遮住脸,看了姑姑一眼。 然后转身,低着头,匆匆消失在街道的另一头。 周墨韵不知道的是。 她给周思琪药的这一幕被丈夫陆观砚看到了。 陆观砚回来拿一份资料,正巧碰到,原本是要打招呼的,可看到妻子给周思琪药的那一刻,陆观砚下意识的皱眉,人也躲在一棵树后。 第153章 与她并肩而行 快步走了过去,拿起听筒: “喂?” “云华同志,是我。”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沉稳有力的男声,声音很熟悉,是江队。 江队的声音透过电流,清晰传来: “有个案子,比较棘手,想请你协助一下,不知道你最近有没有时间?” 云华握着话筒,笑了一下,道: “可以。” “那你什么时候能回来?这边情况有些急。” “很快!” 电话那头的江队似乎松了口气: “那太好了!具体案情,等你到了我们再详谈,路上注意安全。” “嗯!” 云华简短应下,挂了电话。 话筒放回座机,发出轻微的‘咔哒’声。 陆知行提着菜的身影出现在门口的时候。 云华正坐在窗前的木桌旁,伏案疾书,身姿笔直,神色专注。 阳光透过窗棂,在她周身勾勒出一圈毛茸茸的光晕,也照亮了桌上铺开的那张玉白色的纸。 只见少女手腕悬空。 动作流畅而稳定,笔尖与纸张摩擦发出轻微的声响。 云华正在写祛湿通络膏的药方,制作方法。 从主药‘七叶一枝花’的年份、采摘时令、炮制火候,到辅药‘老鹳草’、‘透骨草’的配比、研磨细度。 再到最后用蜂蜡收膏的温度与搅拌手法,每一步都写得明明白白。 听到熟悉的,沉稳的脚步声。 云华笔尖微微一顿,没有立刻回头,嘴角却不自觉地向上弯起一个柔软的弧度。 陆知行刚结束一轮野外拉练回来,作训服上还沾着草屑。 脸上带着长途跋涉后的风尘仆仆。 但人很精神,眼神清亮,在看到窗边那个伏案书写的身影时,陆知行那双锐利的眼睛瞬间变得柔和起来。 放轻脚步拉开门,走过来,站在云华身后。 高大的身影几乎将云华整个人都笼住。 写完一页。 云华轻轻吹干墨迹,小心放到一边,又铺开新的一张,开始写金疮散的配伍,同样是巨细靡遗: “回来了!” “嗯,写什么呢?” 男人开口,声音有些沙哑。 却也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回到家见到牵挂之人后的松弛。 云华侧过头来看他。 阳光照亮她半边脸颊,皮肤莹润,眉眼如画。 “写药方,今儿下午,会有人来,我先写好了。” 然后,云华很自然地、带着一点点只有在陆知行面前才会流露的、近乎依赖的娇气,开口道: “知行,我饿了。” 这句话像一颗小石子投入陆知行心湖。 漾开一圈圈柔软的涟漪。 所有的疲惫,仿佛都在她这句带着家常烟火气的‘我饿了’面前消散无踪。 男人眼里漾开笑。 那笑驱散了他脸上惯有的冷硬线条。 附身低头,在少女的脸上亲了一下,问: “想吃什么?” 云华想了想,说:“吃面条吧,快!” 她确实饿了,从峡谷修行出来就忙着写方子。 面条简单,做起来也快。 “行!很快就让你吃上!” 陆知行没有立刻去厨房,而是先走到院子里的水缸旁,就着清凉的井水,简单洗漱了一番。 捧起水泼在脸上,洗去尘土和疲惫。 随后走到院子角落,掀开一块厚重的木板。 下面是地窖。 沿着简易的木梯走下去,地窖里光线昏暗,却干燥凉爽。 很快,他就拿着一小袋白面上来,还有一块肉。 这丫头看着清冷出尘。 像个喝露水就能活的仙子,实则骨子里是个无肉不欢的主。 所以肉必须得有。 心里转着这些念头,陆知行手下动作越发利落。 和好的面团被他反复揉搓、抻拉,直到光滑如绸,韧性十足。 双手抓住面团两端。 沉稳而富有韵律地一拉、一抖、再一抻,粗壮的手臂肌肉微微隆起,充满了力量感。 原本厚实的面团在他手里仿佛有了生命。 化作一根根宽窄均匀、薄厚适中的扯面。 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线。 ‘啪’地一声轻响,落入滚沸的开水中,激起细小的水花。 趁着煮面的功夫。 陆知行开始处理肉臊子。 地窖里取出的那块五花肉,肥瘦相间,早已被他洗净切成黄豆大小的丁。 热锅,下少许猪油。 油热后放入肉丁,耐心地煸炒,直到肥肉部分变得透明微黄。 油脂被逼出,满屋飘香。 然后加入姜末、盐和少量白糖提鲜,继续翻炒至肉丁酥香。 酱色均匀地裹在每一粒肉上。 最后,沿着锅边淋入小半碗热水。 ‘刺啦’一声。 热气蒸腾,汤汁收紧,一锅油汪汪、香喷喷、色泽红亮的肉臊子便成了。 浓稠的汤汁紧紧包裹着酥烂的肉粒。 面条煮熟,捞进两个大大的粗陶碗里,根根分明,泛着麦香。 陆知行用大铁勺,厚厚地舀起一勺肉臊子,稳而准地盖在面条上。 琥珀色的汤汁和酥烂的肉粒瞬间铺满了碗面。 几乎看不到下面的面条,油光红亮,香气扑鼻。 他又快速切了一小把买回来的嫩葱。 切成细细的葱花,翠绿翠绿地撒在红亮的肉臊子上。 红、褐、绿、白,色彩分明,热气混合着肉香、面香、葱香,霸道地钻进鼻腔。 看着就很香很香。 臊子面,是陆知行的拿手绝活之一。 这手艺得追溯到好些年前了。 那会儿陆知行刚到部队,在炊事班实实在在地待过一段不短的日子。 大锅灶,长铁勺。 昼夜不息的人间烟火,便是他最初的课堂。 当时的炊事班长是个川籍的老兵。 一手红案白案功夫出神入化。 尤其擅长各种面食浇头。 见陆知行沉默肯干,眼里有活,心思也细,班长挺喜欢,有心教他。 从选肉到剁臊子的刀工,各种讲究。 再到煸炒时火候的掌控。 酱料的配比更是炊事班班长的秘传。 陆知行学得用心,记性又好,手上更有准头。 那段时间,他每天面对的就是成筐的蔬菜、大盆的肉馅、和仿佛永远烧不完的煤火。 指尖被热气熏得发红。 身上总带着洗不掉的油烟与葱姜气息。 陆知行并不觉得苦,反而在那种有条不紊的劳作和食物最直接的慰藉中,找到了一种奇异的平静与踏实。 后来他离开了炊事班,但这手做饭的本事,却深深地刻在了骨子里。 写完金疮散后,云华接着写清灵丹,用于清心祛热、安神定惊。 这药,大人小孩儿都能吃。 清灵丹药方的最后一笔落下,云华轻轻吹了吹未干的墨迹。 就在这时,一股极其浓郁诱人的香味儿,霸道地钻入了云华的鼻子。 云华的唇角不自觉地弯起一个细微的弧度。 将清灵丹的方子小心挪到一边晾着,重新铺开一张新纸。 活血化瘀丹。 此丹主攻各类瘀滞疼痛,跌打损伤、经闭腹痛、症瘕积聚皆可斟酌使用。 药性刚猛。 讲究破立结合,既要化瘀散结,又需护住气血运行之通路。 云华笔下‘活血化瘀丹’的最后一味佐药落下。 搁下笔,鼻翼微微翕动。 起身开始收拾桌子。 陆知行端着两大碗面,分量十足。 稳稳地走到桌边,将满满当当、肉臊子几乎要溢出来的那一碗,轻轻放在云华面前。 “写完了吗?” “嗯!”云华点头,视线早被那碗臊子面吸引。 “趁热吃。” 云华笑眯眯的拿起筷子,先小心地拌了拌。 让每一根面条都裹上浓香的肉汁和酥烂的肉粒。 然后挑起一筷头,面条筋道,挂着晶莹的油脂和酱色,上面粘着好些肉丁。 吹了吹,送入口中。 瞬间,麦香、肉香、酱香、葱香在口中爆开。 肉的酥烂、面的弹韧、汤汁的醇厚交织在一起,咸香适口,油润却不腻。 一口下去,从舌尖到胃里,都是踏实的满足感。 这要是灵肉就更好了。 陆知行在云华对面坐下。 他也饿。 今早凌晨三点就起来。 在鹰嘴崖进行高强度攀爬和索降演练,体力和精神消耗都极大。 陆知行吃得很快。 一边吃,他的视线却总是不由自主地落在对面的少女身上。 云华吃得很是斯文秀气。 她用筷子小心地挑起几根裹满肉臊的面条,轻轻吹散热气,然后才送入口中。 小口小口地咀嚼着。 腮帮子微微鼓动,像只可爱的小松鼠。 偶尔满足地微微眯一下眼。 阳光透过窗棂,正好洒在她低垂的睫毛和专注吃面的侧脸上,给她莹润的皮肤镀上一层柔和的光晕。 陆知行看着,心里就像被最柔软的羽毛轻轻刮过。 痒痒的,暖暖的,满满的。 怎么看怎么喜欢。 喜欢她此刻透着烟火气的真实模样。 喜欢她就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安静地吃着饭。 陆知行之所以今天抽空赶回来,是因为从明儿开始,就要进入深山老林里面,进行为期近一个月的封闭式野外生存和对抗演练。 到时候想抽空回来一趟是绝无可能了。 看着云华,陆知行觉得。 也许这个丫头的到来就是老天对自己的补偿。 补偿他早年家庭中感受到的疏离与冷落。 补偿他在军营里摸爬滚打、流血受伤的艰辛。 补偿他所有独自行走在荆棘路上的孤独。 才把这么一个厉害得不像话、却又纯粹剔透的小丫头,送到他的身边,让他遇见,让他心动。 让他有了想要拼尽全力去守护、去并肩的人。 他知道云华有很多的秘密。 但是,没关系。 他不在乎她过去是谁,来自哪里,身上背负着什么。 他在乎的是现在的她。 她的秘密,他不问。 他愿意等,等她愿意主动告诉他的那一天。 如果她永远不说,那他便永远不问。 陆知行只知道他要变强。 强大到足以在云华需要他的时候,为她挡下所有风雨,强大到能配得上她的那份耀眼。 与她并肩而行。 见云华吃完,陆知行道: “锅里还有。” 云华摇头,用手帕擦了擦嘴角,眼睛亮晶晶的: “饱了,很好吃,知行,今天你能在家里待多久?” “那边有徐向阳他们,我可以晚点回去。” 京城。 周思琪往家的方向走出很远,确定姑姑看不见后,才拐进了另一条僻静的小巷。 停下脚步。 背靠着冰冷粗糙的砖墙。 缓缓摊开手掌。 灰褐色的药丸安静地躺在素色手帕中央。 毫不起眼,却蕴藏着能改变她命运的力量。 指尖触碰到微凉的药体。 周思琪想。 这两粒药,她谁都不会说,包括她的母亲梁凤霞。 周思琪将药丸重新包好。 谨慎地塞进自己衣服内衬一个极其隐蔽的、她自己偷偷缝的小口袋里,贴近心口的位置。 怎么吃这两粒药,周思琪心里已经有了计较。 之前那半粒药的效果都这么好,一夜之间就让流脓的脸结痂。 一次吃一粒药,太浪费。 周思琪打算三天后吃半粒药。 剩下半粒药,再等三天。 至于剩下那一粒药。 周思琪不打算吃,她打算去跟老傅头做一笔买卖。 想好后,周思琪转身往老傅头家走去。 周思琪快到老傅头家那条胡同的时候,正好看到吴彩云和一个男人有说有笑的从胡同口出来。 周思琪躲了起来。 等两人走远后,才进了胡同。 敲开老傅头家的门。 开门的还是老傅头,那个清瘦的老人。 手里拿着一个盛满药草的簸箕。 老傅头疑惑的看了周思琪一眼,周思琪直接拉开围巾一角,给老傅头看她的脸。 老傅头顿时来了兴致。 没多问,开门。 侧身让周思琪进去。 周思琪进屋后,一股浓郁的中草药味混杂着老房子特有的潮气扑面而来。 堂屋里光线昏暗。 老傅头走到窗户旁,对周思琪招手: “过来,我看看你的脸。” 周思琪走了过去,站在老傅头面前。 围巾裹住了周思琪的大半张脸,只露出一双黑沉沉的眼睛,此刻那双眼里是异乎寻常的冷静。 “傅医生,我今天来不是找你治疗的,我来,是想跟您老做笔买卖。” “买卖?” 老傅头就着窗外的天光,慢条斯理地分拣着簸箕里的草药根须。 听到这里,好奇的抬眼。 上下重新打量着眼前这个姑娘,像是听到了什么有趣的事,低低笑了一声,带着长辈看小孩胡闹的宽容与些许不以为然: “小丫头,你跟我做买卖?什么买卖?你不是来治脸的?” 周思琪摇头: “脸是要治,但买卖也得做。” 第154章 黑龙潭 “之前有两个人来找过您老,一个男人,还有一个叫吴彩云的女人,傅医生,我想问一下,您老跟他们是什么关系?” 老傅头脸上的那点笑意慢慢收起。 把手里的草药根须丢回簸箕。 拍了拍手上的尘屑,身体微微向后靠着窗户。 没有立刻回答。 只是用那双阅人无数的眼睛审视着周思琪,半晌才反问,语气里多了几分谨慎: “你问这个做什么?” “他们想跟您做的买卖,我也想做,我能给的,比他们给你的东西,分量要足。” 周思琪语速平稳的说道。 “哦?” 老傅头挑起一边灰白的眉毛,身体微微前倾,来了点兴趣: “你手里有药?有多少?” “药现在没在我手里,但你可以看看这个。” 周思琪说完。 抬手,缓缓解开了脸上的厚围巾。 围巾全都去掉后。 那张足以让任何初见者心惊肉跳的脸庞,完整地暴露在老傅头的眼前。 狰狞的疤痕盘踞扭曲。 不大的一张脸上几乎没有什么好肉。 老傅头是医生,是大夫,见过不少患者。 但周思琪这样的,他也是头一回见。 周思琪指着自己的脸,语气平静: “这张脸,烂了快两年了,看了不少大夫,吃了不少的偏方,半点用没有,可是。” 她话锋一转,那双漂亮的眼睛在可怖面容的衬托下,亮得惊人: “昨天晚上,我只吃了半粒药,一夜过去,脸上的红肿消了大半不说, 关键是不流脓了, 还有那最折磨人的痒和疼,消失了,药效怎么样?傅医生您老是行家,您可以自行判断。” 老傅头沉默了。 手指无意识地敲打着手里的簸箕。 他是不信的。 但又觉得这丫头说的不是假话。 当然,这丫头是不是说谎?他只需找人核实一下就知道真假。 但她这张脸。 如果没有好药,确实会继续恶化下去。 老傅头沉默良久后,终于开口: “不是药粉?” “当然不是!是药丸子,我只吃了半粒药。” 如果这小丫头说的是真的。 那就是吴彩云撒了谎。 原本老傅头就觉得吴彩云就拿那么一丁点的药过来,还狮子大开口,说要分三成的利。 老傅头就不高兴。 老傅头没再说话,只是看着周思琪。 眼神复杂。 算计的光芒在其中闪烁。 周思琪不喜欢被人这么盯着,尤其是她这张还没好的脸。 重新系上围巾。 只露出那双好看的眼睛,继续加码: “吴彩云她们能给您的,不过是从我奶奶那儿连哄带骗弄去的一点点药粉,指甲盖那么点儿?您要分析成分,要琢磨方子,那一丢丢估计不够吧!” 不等老傅头开口。 周思琪继续说道: “我这里有完整的一粒药丸子,您老觉得谁的成功几率更大呢?” 吴彩云提供的药粉,量太少。 老傅头确实没有把握。 如果手里有一粒完整的药丸子,老傅头就有六七成的把握。 堂屋里陷入了短暂的寂静。 只有药炉上陶罐里传来轻微的‘咕嘟’声。 “说说你的想法!” 老傅头终于松口。 转身,坐在椅子上,身体往后靠着,看着周思琪。 “我给您老一粒药丸子,您拿去研究,研究结果出来,不管你做成什么? 但凡从您老手里卖出去,我不多要,毕竟我只出了一粒药丸子, 您老却是要出药材,要炮制,要找销路。” 说到这里,周思琪竖起两根手指头: “我只要两成,但我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 “方子要是研究出来,每个月我不多要,我要六粒药。” 老傅头愣了片刻,随即笑了起来。 这丫头还挺精。 老傅头笑着说: “成,就按你说的,药什么时候拿过来?” 周思琪看着老傅头,道: “如果您老这边‘顺利’,我明天就能拿过来。” 老傅头挑眉: “什么意思?” 周思琪那双漂亮的眼睛在围巾上方弯了弯: “您老是不是忘了,咱们中间还夹着一个吴彩云同志呢!” 老傅头瞬间明白了。 这丫头。 是想让他把吴彩云那边退掉,说清楚后。 她才会放心把药丸交出来。 老傅头笑了。 小小年纪,倒是个人精。 “明白!” 老傅头说完,走向角落里那部老式电话机: “我这就给余老头打电话,就说他们给的药粉,量太少,分析起来困难,需要的时间会很长,短则半年,长则一年也没个准, 看吴彩云那样子, 急得很,肯定会来拿走药粉,不过,有件事我得说在前头,吴彩云这个人,在我这儿碰了钉子, 她不会死心的, 京城有名的大夫可不止我一个,我这里走不通,她肯定会找别人, 这……你心里得有数。” 周思琪嗯了一声: “我知道,她找谁是她的自由, 但傅医生,您老跟我合作,有现成的,完整的药丸子供你分析钻研, 这比吴彩云去别处重新找门路,碰运气, 要快, 还占了先机! 时间就是钱,您老觉得呢?” 老傅头哑然。 这丫头把利害关系看得透透的。 确实,吴彩云另寻他路是麻烦,可能带来竞争。 但手握这粒药丸,他就占尽了先机。 只要他够快,在别人还摸不着头脑的时候把东西弄出来。 市扬和利益,就还是他的。 老傅头再次笑了起来,不再多说,利落地拿起了电话听筒: “你就在这里等着,等她回来拿着药粉走,怎么样?” 周思琪也是这么打算的。 吴彩云来得很快。 都没跟老傅头多说什么,拿了药粉就走。 看起来很急的样子。 周思琪躲在里面,一直等吴彩云走了,她才出来。 “傅医生,那我明儿一早再来。” 周思琪往外走的时候。 外面院门响动,一个高大的身影走了进来,带进一股室外微凉的空气。 来人约莫二十七八岁。 穿着挺括的深色外套,个子很高,眉眼端正,带着一种医院里浸泡出来的、干净又有些疏离的气质。 正是老傅头在医院当医生的小儿子,傅成。 傅成进屋,看到堂屋里除了父亲还有个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漂亮眼睛的女的。 脚步顿了顿。 朝周思琪笑着点了点头,算是招呼。 目光在她那双异常明亮漂亮的眼睛上多停留了一瞬。 “爸,有客人?”傅成问,声音温和。 周思琪垂下眼睫,将围巾又往上拉了拉,几乎遮到眼皮下,对老傅头低声道: “傅医生,那我先走了。” 说完,对傅成方向微微颔首,便侧身从他旁边快步走了出去。 很快消失在门外。 傅成看着那匆匆离去的背影,转头问老傅头: “爸,这人谁啊?捂那么严实,什么毛病?见不得风?还是?” “一个挺聪明的小丫头片子!” “小丫头?多大了?长得好看吗?” 老傅头一听,顿时笑了。 “你明儿可以晚点走,到时候你可以看看她那张脸!会给你惊喜的!” 傅成听后眸光一亮。 想着刚才那姑娘的一双眼睛,是真好看。 那人长得应该也差不了。 陆老爷子还没想好怎么跟陆知行说他亲生父母的事情。 于淑琴突然离世。 这位一生坚韧,守着承诺与秘密的女医生。 终究没能战胜病魔。 也没能等到她挂念了大半生的那个孩子,便永远的合上了眼睛。 临终前。 回光返照的短暂清醒里。 于医生紧紧握着长子的手,目光已经开始涣散,气息微弱: “老大,答应我,那两封信一定要亲手转交到……到陆家老三,陆知行的手上,那个孩子……” 母亲眼神里的哀求,不舍,让于国庆泪如雨下。 紧紧握着母亲的手,声音哽咽地拼命点头: “妈,我答应您!这两封信我一定交到陆知行的手上,您放心!” 得到儿子的承诺。 于淑琴眼中那一点执拗的光,才慢慢黯淡下去。 抓着儿子的手。 力道一点点松开,最后无力地垂落在床边。 于淑琴最后看了一眼儿子,嘴唇翕动了一下,似乎还想说什么,却终究没有发出声音,头轻轻一歪,阖上了眼睛。 “妈——!” 于国庆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哀嚎,扑倒在母亲逐渐冰冷的身体上。 丧母之痛瞬间将他淹没。 接下来的时间,灵堂布置、报丧、接待吊唁亲友、处理母亲身后琐事。 种种繁杂与悲痛交织。 让于淑琴的几个子女心力交瘁,几近麻木。 他们并不能理解母亲对那个未曾谋面的孩子的惦念。 虽然在母亲临终前答应了。 但没人把这件事当回事。 于国庆打听了一下,家里一个堂叔认识陆家的老大陆观砚,便把于淑琴珍而重之的两封信随手就交给了那位堂叔。 让堂叔帮忙跑一趟陆家。 给陆家送信。 于国庆并不知道,这一转手,母亲用最后生命凝成的、沉甸甸的嘱托。 便从‘亲手交付’变成了‘托人转交’。 而那两封信的命运,也在离开于国庆手的那一刻,滑向了无人能料的轨迹。 上一辈人那份深埋心底,跨越时光的情义与执念。 小辈的人不理解。 也不在意。 京城,市局刑侦支队。 会议室里烟雾弥漫,一块硕大的黑板上贴满了现扬照片和地形图。 红色的标记线和问号触目惊心。 江队靠在椅背上。 手指用力掐着眉心,眼下是浓重的青黑,面前的烟灰缸里塞满了烟蒂。 整个会议室的气氛,沉重得能拧出水来。 案子,卡住了。 卡得死死的。 发现尸体的地方,是远郊一处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 里面有一潭,当地人叫黑龙潭。 潭水幽深墨绿,周围树木遮天蔽日,苔藓湿滑。 尸体是被几个胆大进山弄山货的村民发现的。 最初是看到潭边浅水处露出一块绑着麻绳的怪异大石,几个人看了就觉得好奇。 拖动麻绳的时候才发现下面坠着东西。 费力拉起来。 发现下面坠着的是一具令人毛骨悚然的残躯。 没有头颅。 浑身的皮肤被完整地剥去。 露出下面暗红、僵硬、纹理清晰的肌肉组织和筋膜,像一具被粗暴拆解后又浸泡多时的医学标本。 尸体被粗糙但结实的麻绳捆绑。 尸体上还牢牢系着一块足有几十斤重的大青石。 显然是凶手意图沉尸灭迹。 只是不知为什么走的时候,没把潭边那块大石头上的麻绳带走。 死亡时间初步推断在七天以上。 具体时间因潭水低温及缺乏表皮,难以精确判定。 头颅缺失,致命伤不明。 无法判断是生前被斩首还是死后。 剥皮手法极其残忍老辣,创口相对整齐,关节处处理得干净利落,绝非生手所为,甚至带着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熟练度。 现扬勘查如同大海捞针。 潭边地质复杂,多为碎石和淤泥,连日来的山间夜雨和可能的动物活动,几乎抹去了一切有价值的足迹和拖拽痕迹。 绑尸的麻绳是最常见的那种。 无从查起。 抛尸的黑龙潭地处偏僻,只有几条崎岖难行的猎道和采药小径能通达。 外围公路距离这里很远。 车辆难以进入。 也就是说,凶手熟悉地形,且有足够的体力将尸体和重石运抵此处。 最棘手的是尸源。 失踪人口报案查了一遍又一遍,近期乃至近一年的记录都翻烂了,无论是年龄、体态粗略吻合的,还是家人描述有类似特征的,逐一进行血型比对。 结果全部排除。 这具尸体仿佛凭空出现,与任何已知的失踪者都对不上号。 没有身份,就难以构建社会关系网。 侦查方向难度系数增大。 死者的衣物?没有,随身物品?更无从谈起。 法医从胃内容物和耻骨联合面等特征判断,死者为女性,年龄约在二十五到三十岁之间,身材中等偏瘦,有过生育史。 除此之外,再无线索。 会议桌上摊开着地图,以黑龙潭为圆心,画出了一个巨大的搜索圈。 江队沙哑着嗓子布置任务: “技术科继续想办法,看能不能从剥皮工具、绳结打法、肌肉上的细微伤痕再挖出点东西,法医那边,再细检, 看内脏、骨骼有没有隐藏的疾病特征或者旧伤,哪怕一点点特殊之处都有可能是线索!” 江队站起身,手指重重戳在地图上黑龙潭的位置,然后向外划了一圈: “其他所有人,包括从各派出所抽调的兄弟,给我全部压上去!以潭为中心,辐射所有能走人的方向, 村庄、林扬、零散的住户、猎户、药农、护林员…… 哪怕只有一个窝棚,也得给我问到! 时间范围,扩大到发现尸体前一个月,不,两个月! 问有没有见过独行或结伴的女性,有没有听到异常声响,有没有看到可疑车辆或人员进出山区,有没有人近期突然离开或者行为异常!” 他环视着会议室里一张张同样疲惫但紧绷的脸: “我知道这很难,跟大海捞针没区别,山那么大,人那么散,记忆可能有偏差, 有人可能不愿意多说,甚至不敢说, 但这是目前我们唯一能抓的线头!剥皮、斩首、沉尸…… 这不是一般的仇杀或激情犯罪,凶手极其残忍冷静,具有反社会人格的可能性极高,必须尽快把他揪出来! 都给我打起精神,注意安全,有任何发现,立刻报告!” 警车一辆辆驶出市局。 消失在通往不同方向的道路上。 第155章 我会护着你的 开始烧热水。 这些天带着一帮兵在鹰嘴崖拉练,风餐露宿,摸爬滚打。 一身汗一身泥是家常便饭。 别说好好洗个澡。 就连用冷水痛快擦把脸的时候都不多。 一回家,他的小姑娘用那软软的声音说饿了。 陆知行哪还顾得上收拾自己。 胡乱抹了把脸,简单洗漱一下就开始做饭。 这会儿吃饱了,归置妥当。 只见窗外阳光正好,暖意透过窗户照射进来。 陆知行打算好好洗洗。 走到门口,朝着云华所在的方向喊了一声: “云华,今天日头不错,我烧热水了,你要不要洗头?” 屋里,云华正在收拾之前写的几个药方。 听到陆知行问,偏头想了想。 洗头? 一个最简单的净身诀,便足以令她周身洁净,发丝不染尘埃,清爽如初。 自来到这里,云华还从未有过这方面的烦恼。 但…… 既然知行特意问了,那就洗吧。 “行啊。” 云华扬声应道,声音清凌凌的,带着点笑意问:“你也洗吗?” 站在门口的陆知行嗯了一声。 云华放下手里的东西,起身走出来,推开房门。 阳光瞬间涌到她身上,给她周身镀了层浅金色的柔光。 她心情颇好地看向陆知行,自然而然地提议: “那就一起洗啊。” 一起洗? 陆知行瞧着他的小姑娘从房间脚步轻快地走出来,阳光洒在她身上。 少女看过来。 那双漂亮的眸子清澈见底,映着天光和自己的影子,纯粹得不含一丝杂质。 如蔷薇花瓣一般色泽柔润的唇轻启又合上。 乖乖巧巧的模样,甚至带着些雀跃。 这模样,让陆知行莫名有些手痒,心里像是被羽毛尖儿轻轻刮了一下。 他的视线不受控制地落在少女开合的唇瓣上。 那里色泽诱人。 唇形美好…… 心想,不知道揉上去,力道重一点,会不会染上更艳丽的颜色? 这丫头,她知道什么叫‘一起洗’吗? 某些带着水汽和亲密纠缠的画面,不受控制地掠过脑海。 一抹可疑的红晕,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从男人被晒成小麦色的脖颈肌肤下蔓延而上,迅速染红了他的耳廓。 连耳尖都染成了绯色。 陆知行有些不自在地别开视线。 喉结上下滚动了几下,从喉咙深处挤出一个含糊的‘嗯’字。 声音发紧。 垂在身侧的手,指节微微收紧,手背绷出青筋的轮廓,眼底飞快地掠过一丝属于成熟男性的、深沉而克制的隐忍。 云华并未注意到他的异常。 她的注意力被院子里暖洋洋的阳光吸引。 往前跨出一步,完全站在了日光下,微微仰头,感受那暖意透过衣服,熨贴在皮肤上。 “在院子里洗头好像也不错。” 云华自言自语地说道。 随后转头对陆知行笑了一下,道: “那我搬把椅子出来!” 说着,便转身又往屋里走去,脚步轻快。 陆知行看着少女的背影,深吸了一口气,那气息灼热,压不下心头那股莫名的躁动。 强迫自己转身回到厨房。 当他提着一大桶热水出来,眼前的景象让他脚步一顿,呼吸都随之滞了滞。 只见云华已经将外面那件半旧的藏蓝色外套脱了下来,随手搭在了刚刚搬出来的椅子背上。里面,只穿着一身玉白色的底衣。 轻且薄。 那颜色极其素净淡雅,在春日的阳光下,流转着一种极其温润、柔和、内敛的光泽。 陆知行从未见过这样的材质。 只觉得好看得不似凡间之物,视线一旦落在上面,就像被粘住了,竟有些挪不开。 甚至…… 手指无意识地蜷缩了一下。 指尖传来一阵微痒,生出一种冲动。 想上去,摸一摸,感受一下那究竟是怎样的质地,是不是跟看上去的那般柔滑沁凉。 更要命的是。 这身衣服剪裁极为贴身。 清晰地勾勒出少女纤细却不失柔美的脖颈线条、不盈一握的腰肢,以及其下骤然起伏、玲珑有致的身体曲线。 那曲线起伏被这素玉般的衣裳含蓄又直接地呈现出来。 冲击着陆知行的视觉。 似乎是嫌袖子碍事,云华正低头,将两边袖口一层层向上挽起。 随着她的动作,一截奶白色、莹润如玉的手腕和小臂露了出来。 那肌肤细腻得几乎看不见毛孔,光滑如最好的瓷釉,在阳光下白得晃眼。 这无意间裸露出来的肌肤。 竟生生在这春日暖阳下,催生出几分惊心动魄的、当事人却全然不自知的风情。 陆知行只觉得一股热气猛地冲上头顶。 耳尖刚刚褪下去的红潮瞬间卷土重来。 目光像是被烫到一样,飞快地从云华身上移开,却又忍不住用余光捕捉那抹玉色的身影。喉咙干得发痒,心跳如擂鼓,在胸腔里咚咚作响,震得他耳膜发懵。 好一阵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穿这么少,小心感冒了!” “不会,这会儿暖和着呢。” 云华不以为意,语气轻松,背对着男人,一边说着话,一边抬手,把辫子散开。 乌黑油亮、仿佛蕴着光泽的长发。 如同上好的绸缎。 瀑布般倾泻而下,瞬间铺满了少女的后背。 浓密的发丝将她大半个身子都包裹住了,更衬得露出的后颈和手腕白皙得晃眼。 陆知行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唇。 强迫自己移开目光,动作略显匆忙地放下木桶: “等着,我去拿盆。” 陆知行转身进屋,很快拿着一个印着红双喜字样的搪瓷盆出来,放在院子里的椅子上。 “有洗头用的东西吗?”陆知行问。 洗头用的? 云华歪着头想了好一阵。 在她很小的时候,好像有过。 “等我会儿!” 云华转身跑进屋。 片刻后,云华出来,手里拿了一个巴掌大小,用细细麻绳束口的素色小布袋子。 “用这个!” 云华把小袋子递给陆知行: “一会儿帮我抓一些药粉出来,洒在头发上就行。” 顿了顿,补充道: “这个好用,一会儿你也用这个。” 陆知行接过袋子,入手轻飘飘的,感觉一点重量都没有。 没有多问,转身从桶里舀了热水倒进搪瓷盆里。 水汽蒸腾起来,带着阳光的温度。 “可以了,”陆知行示意云华:“弯腰,低头。” 云华站在盆前,弯腰。 玉白色的衣服随着少女的动作勾勒出背部流畅的线条。 纤细的腰肢在俯身时弯成一张柔韧的弓。 划出一道惊心动魄的优美弧线。 云华将长发拢到前面,侧过脸,带着点狡黠的笑意看向陆知行: “你帮我洗啊?” “好!” 陆知行挽起袖子,露出结实的手臂。 舀了热水。 动作轻柔地淋湿她的长发。 乌发遇水,愈发显得黑亮如墨,沉甸甸地贴服在男人掌心。 陆知行一手解开小布袋,伸手一抓,里面是细腻的淡粉色药粉,散发着一股极其清新好闻的、混合了多种草木的淡雅香气,绝非寻常皂角可比。 他依言抓了一小撮,均匀地撒在湿润的发间。 奇妙的是,那淡粉色的药粉接触到头发后,颜色迅速变淡、消失,仿佛被吸收了一般。 陆知行双手插入她的发间,用指腹轻轻揉搓。 发丝顺滑无比。 还干净。 还香! 陆知行手上动作没停,仔细揉搓一遍后,再用清水洗一遍。 长发更加乌黑光亮,香气幽幽。 “好了!” 云华微微直起身,拿起搭在椅背上那条素白色的布巾。 开始擦头发。 陆知行见了,默默走到屋檐下。 搬了那张更宽大、能躺的躺椅过来,放在阳光最好的地方: “过来,躺下!” 男人声音低沉:“我给你擦。” 云华看了他一眼,没推辞,听话地躺了上去,将湿发铺散在椅背外。 陆知行拿着布巾,坐在小凳子上,动作轻柔而仔细地用布巾包裹住云华的长发。 一点点按压、擦拭。 阳光暖洋洋地晒在两人身上。 微风吹拂。 云华舒服地眯起了眼睛,像只被顺毛的猫儿,惬意得不行。 “云华。” “嗯?” “有件事要告诉你。” 云华闭着眼:“什么事?” “结婚申请,我已经写了,也交上去了!” 陆知行一边说着话,手里的动作也没有停。 云华半干的黑发,发丝蓬松而顺滑。 在阳光下泛着乌黑健康的光泽,散发着他方才揉搓进去的、那种清雅好闻的药草香气。 云华原本惬意地闭着眼,闻言。 扭头看着男人,一双眸子里满是疑问: “要结婚了?我生日还没到呢!” 云华记得陆知行说过这边的规矩,没满十八岁,是领不了那个叫‘结婚证’的小本本的。 她的生日在盛夏。 眼下才初春。 还有好一段日子呢! 陆知行看着小姑娘这副认真计算日子的模样,心里那股柔软的暖意几乎要满溢出来。 他低低地笑了,笑声从胸腔震出,带着愉悦。 小姑娘的言下之意就是,生日到了。 就结婚。 陆知行唇角上扬,微微俯身,视线与小姑娘齐平,阳光在他肩头跳跃: “先把结婚申请交上去,批复也需要时间,咱们是军婚,得走流程。” 他耐心解释着,目光专注地锁着少女的眼睛,继续说道: “而且,我写申请的时候,时间定在了你生日那天,等上面批下来,你生日一到就能生效,到时候咱们去领证,正好!” 云华听了,没立刻说话。 那双漂亮的眼睛眨了眨,长长的睫毛上还沾着一点未擦净的细小水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片刻后,云华从躺椅上坐直了身体。 湿发随着动作披散在肩后,玉白色的衣服也起了些细微的褶皱。 她就这么面对面看着陆知行,眸子里褪去了方才的慵懒和惊讶,换上了认真,甚至带着点庄重的意味: “伸出你的左手。” 少女声音清凌凌的。 陆知行没有丝毫犹豫,依言伸出自己的左手,摊开在云华面前。 手掌宽大,指节分明,掌心和指腹有着长期握枪和训练留下的薄茧,是一双属于军人的、有力而可靠的手。 云华的目光落在他左手的手腕上。 那里,系着一根看似普通的黑色绳结。 绳结编织得紧密而古朴。 没什么花纹装饰。 云华伸出手指,指尖微凉,轻轻点了点那根黑色绳结。 抬头,眉眼弯弯地看着陆知行: “一直戴着?” 陆知行的目光随着她的指尖,落在自己手腕的绳结上,眼神瞬间柔软得不可思议。 抬眼,迎上少女含笑的眸子,郑重地点头,声音低哑: “嗯,你送的。” 云华没说话,只是嘴角不自觉地向上扬起,那笑意从眼底蔓延到唇边,让整张脸都明媚生动起来。 忽然伸手,轻轻抓住了陆知行的右手手腕。 “知行。” 她唤他,声音很轻,却带着某种奇异的韵律。 “嗯?”陆知行应着,任由她抓着。 少女仰着脸,阳光给她白皙的脸庞镀上柔和的金边,她的眼神清澈见底,却仿佛映着亘古的星河。 少女一字一句,清晰地说道: “记住你今天说的话。” 顿了顿,云华脸上的笑意更深:“从今以后,你就是灵巫阁的另一个主人了。” 灵巫阁? 陆知行怔住了。 这是个地名?还是? 他从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意思就是,”她凑近了些,气息拂过他的下颌,声音低柔:“从今以后,你是我的人,我会护着你的。” 说完,不等陆知行从这直白又霸道的宣告中回过神来,云华握着他右手的力道微微加重,将他的右手拉到唇边。 张口,咬住。 陆知行浑身猛地一僵,还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 细微的刺痛传来,指尖被她咬破了。 鲜红的血珠立刻沁了出来,凝聚在指尖。 云华松开他的手指,看着那沁出的血珠,然后,引导着他流血的指尖,悬在了他左手手腕那根黑色绳结的上方。 一滴鲜红的血,精准地滴落在黑色绳结上。 血液迅速被绳结吸收。 下一瞬,陆知行清晰地看到,那根原本毫不起眼的黑色绳结上。 一道极淡、却无比清晰的金色流光,如同有生命的游蛇般,从滴血处迅速浮现,沿着绳结编织的纹路飞快地流转了一圈。 光芒内敛而神秘。 片刻后,悄然隐没,消失不见。 仿佛那金光从未出现过,绳结依旧是那副朴素的模样。 陆知行愕然地看着自己的手腕。 又抬头看向云华,眸子里充满了震惊和难以置信。 刚才那一幕,他绝没有看错! 不等他开口询问,云华已经再次伸出手,用自己微凉的指尖,在他刚刚被咬破、还在渗血的食指上轻轻一抹。 奇异的事情再次发生。 那小小的破口,连同周围残留的血迹,就在她指尖拂过的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手指皮肤光洁平整,完好如初。 仿佛从未受过伤。 一切都发生在短短几个呼吸之间。 从咬破手指,滴血,金光流转,到伤口消失。 快得像是幻觉。 可指尖残留的、那被她舌尖触碰过的奇异感觉。 都清晰地告诉陆知行,刚才发生的,是真实。 云华做完这一切,神情轻松下来。 松开陆知行的手,重新慵懒地躺回了竹躺椅上,舒服地闭上了眼睛,任由阳光毫无遮挡地照在自己脸上,呈现出一种温暖的金红色光晕。 她甚至还惬意地轻轻晃了晃脚丫。 “知行,”她闭着眼开口,声音恢复了平时的松快,仿佛刚才那带着神秘色彩的一幕只是午后一个无关紧要的小插曲:“一会儿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她皱了皱鼻子,带着点嫌弃,又带着亲昵: “现在,你去洗澡吧,一身的土味儿。” 第156章 下一个受害者 辛辣的烟雾几乎要麻痹他的味蕾和神经。 他用力揉了揉两侧胀痛的太阳穴,那里面像是塞了一团被反复捶打、浸了水的棉絮,沉重又混沌。 派出去的各路人马陆续有零星消息传回。 却依旧拼凑不出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至于云华。 她赶过来最快也得三天之后。 他知道眼下这种地毯式的问询,效率低,希望渺茫,是顶笨的办法。 可面对一具被剥夺了所有身份特征、抛尸荒山野潭的无名女尸。 这笨办法。 是他们唯一能做的。 就在江队又点燃了一支烟的时候。 办公室的门被敲响了。 值班的年轻警察小张探进头来,脸上带着急切: “江队,来了一对报案的中年夫妇,外地的,说是女儿失踪了,会不会是?” “外地的?” 小张重重的点头:“外地的!” 江队心头猛地一跳。 连日来被无名尸案压得近乎麻木的神经骤然绷紧。 任何与‘女性’、‘失踪’相关的字眼,此刻都足以撩动他最敏感的神经。 他几乎是立刻起身。 带倒了身后的椅子也顾不上扶: “带到问询室,我亲自问!” 问询室里。 一对衣着体面却难掩憔悴的中年夫妇局促地坐在长条木椅上。 男人穿着深灰色中山装,熨烫整齐,手里紧紧攥着一顶同样颜色的帽子。 女人裹着藏蓝色的围巾,穿着洋气。 只是眼角布满细密的红血丝,嘴唇干裂。 手里提着一个皮包。 看到穿着制服、面色沉凝的江队走进来,两人立刻站了起来。 眼神里满是希望的看着江队。 “同志,我们是来报案的,我女儿……我女儿失踪了!” 女人未语先泣,声音嘶哑。 “同志,您一定要帮帮我们!” 男人声音也在发颤,手里的帽子都被捏得变了形。 江队示意他们坐下。 自己也拉过一把椅子坐在对面,让小张倒了两杯热水递过去。 “慢慢说,把情况讲清楚,越详细越好。” 站在旁边的小张补了一句: “这是我们的江队长!” 男人深吸了一口气,喝了两口水后,努力组织语言,带着浓重的江南口音: “江队,我叫邱明远,这是我爱人陈秀兰,我们家在南边苏陵市,我们女儿,叫邱丽华,今年刚满二十岁。” 江队立刻捕捉到关键信息: “二十岁?具体样貌特征?” 邱母抢着道: “我家丽华她长得漂亮,圆脸盘,杏仁眼,鼻子挺直,眉毛细细弯弯的,像画上去的一样,人都说她有福相的……” 陈秀兰哽咽着,从包袱里摸出一张黑白照片,递了过来。 江队接过照片。 照片上的女孩确实容貌出众。 圆润的脸庞带着青春的饱满,一双杏仁眼明亮有神,含着笑意。 细眉如黛。 鼻梁秀挺,额头光洁饱满。 梳着两条乌黑的麻花辫,穿着碎花衬衫,背景是江南水乡石桥,女孩儿的笑容干净甜美。 照片的清晰度足以辨认面部特征。 法医的判断是无头女尸的年龄在二十五到三十岁之间。 年龄对不上。 江队将照片放在桌上,继续问: “你们报案说,邱丽华是来京城后失踪的,她什么时候,因为什么来京城?” 邱父道: “是年前,刚进腊月,初三左右,丽华来京城参加一个关于玉器工艺的交流会学习,我们家在苏陵,世代都是做玉器雕刻的,手艺传了好几代, 丽华这孩子有天分,从小就喜欢摆弄石头,跟着我学,肯吃苦,心思又灵巧, 这两年手艺已经超过我了, 在我们那边也算小有名气,这次参加京城的交流会,听说规格挺高,能去的都是各地有潜力的年轻匠人, 是个好机会,能参加,她也很高兴,可这一去,就没再回家。” “交流会的具体名称?主办单位?地点在哪里?” 江队追问,这些都是需要立刻核实的线索。 邱父: “叫‘全国青年玉器工艺革新交流座谈会’,主办方听丽华提过,是轻工业部下面的工艺美术局, 还有文物局、工艺美术协会什么的, 地点在东城区那边,一个工艺美术研究所的礼堂?” 江队示意小张立刻记录并去核实这些信息。 这类带有一定专业性质的交流活动确实存在,但组织相对松散。 希望有相关的记录。 小张立即出去找人核实信息,江队继续问邱父: “她到京城后,跟家里有联系吗?” “有!有的!” 邱母连忙道: “她到了的当天就打了电报报平安,说住进了会务组安排的招待所,一切顺利, 还说交流会是五天,从腊月初四开始,腊月初八结束, 她还计划交流会结束后在京城多待几天,说是好不容易来一趟,想看看这边的玉器工艺, 后来隔了三四天, 又写了一封信回来,说会议内容很丰富,见到了很多老师傅和新花样, 还去参观了故宫的玉器馆, 信里能看出来,我家闺女对这次能参加交流会很兴奋,字里行间都透着开心劲儿。” 邱母又从包袱里拿出一个信封。 里面是叠得整整齐齐的信纸。 江队接过信: “可以看吗?” 邱母点头: “可以!” 江队快速浏览。 信纸是普通的横格信笺,字迹清秀工整,内容确实如邱母所说,洋溢着对学习和见闻的兴奋,提到了几位老艺人的名字和几件令人惊叹的展品。 落款日期是腊月初六的晚上。 信中没有流露出任何异常或不安。 “只有这一封信?”江队问。 邱氏夫妇对视一眼,脸上痛苦之色更浓。 邱父点头: “是,也是孩子写给我们的最后一封信,交流会的时间不长,腊月初八结束, 我们算着日子,孩子想多待几天, 最多也就一星期的样子,想着她最迟二十一二号之前怎么也到家了, 可等到年三十晚上,都没见人影,我们当时就想,是不是会议延期了?或者路上有什么事耽搁了? 年初一,我们实在忍不住,跑到邮局给她拍了个电报,问她什么时候回来, 回复是丽华初七那天就已离开。” 邱母抹着眼泪: “我们慌了,年初三就去我们当地的派出所报了案,可派出所的同志说,丽华这么大的人了,又是去京城参加正经会议, 可能是有事情耽搁,也可能是年前不好买票,耽搁在路上了, 他们说,这种事情各种可能性都有,还说京城那么大,人又没在本地丢,让我们再等等,别着急,他们也帮着联系这边。” 邱父苦笑,那笑容比哭还难看: “我们能不急吗?丽华是个懂事孩子,就算真有事情耽搁,也一定会想办法给家里捎个信,绝不会这样音讯全无! 我们也没别的办法,只好又等,天天去邮局问,去派出所问,可一直没有消息, 过了正月十五,还是没信儿, 我们实在等不下去了,就坐火车来了京城。” “什么时候到的?” “昨天就到了。” 邱父道: “我们下了火车,就照着丽华信里提过的招待所地址找了过去,可到了那儿一问,会务组早就撤了,招待所的人说, 那个交流会年前腊月初七的下午就正式结束, 与会人员当天下午就陆续离店,问他们我家丽华啥时候走的,因为参会的人多,他们根本就不记得我家丽华具体什么时候走的,只说初七那天下午,人全都走了。” 听到这里,江队的心沉了沉。 交流会结束,人离开了招待所,却没有回家,也没有后续联系。 这中间,有近两个月的空白期。 出事的可能性很大。 “你们有没有问过,会议结束后,有没有人见过她,或者她有没有说过要去别的地方?”江队追问。 “问了,招待所的人说不清楚,他们只负责住宿登记,连我家里丽华什么时候离开的都不知道,我们又找到工艺美术研究所, 也说会议结束后就都走了,不清楚参会人员之后的去向。” 邱父的声音充满了无助: “我们在京城人生地不熟,两眼一抹黑,实在没办法了,今天才到公安局来。” 江队皱眉思索。 邱丽华,二十岁,江南来的年轻玉器匠人。 容貌姣好,年前来京参加专业会议,会议结束后失踪,距今已近两个月。 这个时间线。 与黑龙潭无名女尸的死亡时间推断存在一定的重叠可能。 但也不排除更早或更晚。 还有,邱丽华是否有在京城逗留的理由? 是否有可能前往郊区,甚至山区? “邱丽华在京城有朋友、同学,或者同行熟人吗?” 江队问。 邱氏夫妇齐齐摇头。 “没有亲戚,朋友?她在电话里提到过认识了几位一起开会的年轻同行,有南边的,也有北边的,但都是会议上认识的,散了会也就各回各家了, 没有深交,更不知道人家住哪里,就是在电话里提了那么几句,我们连对方的名字都没记住, 也没有认识的同学,她没上过正规大学,是跟着我学手艺的。” “她离家时,身上带了多少钱和票证?有没有什么贵重物品?比如,她自己的玉器作品,或者值钱的玉料?” 江队换了个角度。 如果涉及财物,也许是劫财害命。 邱父想了想: “钱,我们给她带了一百块钱,还有全国粮票和一些日用票证,应该够她来回开销和买点喜欢的东西, 贵重物品,她随身带着一个小工具箱, 里面是她常用的一套刻刀和几件自己做的、她特别满意的小挂件、小摆件, 说是想给京城的老师傅看看,想请教的, 料子带了两块自己淘来的、觉得不错的籽料,不大,但皮色和肉质她很喜欢, 想听听京城行家的看法, 值钱是值点钱,难道是因为这些,才害了她性命?” 工具箱,玉件,玉料…… 如果真的是谋财害命,那凶手处理赃物需要渠道。 江队大脑飞速运转。 一个外地来的年轻漂亮女孩,携带可能引人注目的玉器物品。 在会议结束后失踪。 她有可能因为见了什么人、或者单纯想游览京城名胜而去了某些地方。 如果是这样,她应该会跟家里联系。 发电报?写信?打电话都可以。 但这些都没有,就说不通。 八成是出事了。 “邱丽华性格怎么样?内向还是外向?平时交际如何?有没有……嗯,感情方面的状况?” 江队问得比较委婉。 邱母道: “丽华性格挺开朗的,爱说爱笑,手艺好,人也大方,不然也不会被选上来京城参加交流会,但也不是那种特别疯的丫头,做事有分寸的, 追求的小伙子是有几个, 家里条件也都不错,但那丫头心思都在手艺上,跟我们说过,不着急, 想先把手艺练得更精,来京城前,没听说她跟哪个小伙子特别要好。” 那就排除了情感纠纷导致的可能。 问到这里,江队也确定了。 邱丽华不是黑龙潭发现的那具女尸。 除了年龄不对,黑龙潭发现的那具女尸还生育过。 江队将已知信息在脑中快速梳理了一遍。 “邱师傅,陈同志,你们反映的情况非常重要,我们近期正在调查一起案件,需要核实一些信息,需要你们配合。” 邱丽华父母听江队说正在调查一起案件的时候,脸色瞬间惨白如纸。 邱母的身体晃了晃,几乎要晕厥。 被丈夫邱明远紧紧扶住。 “江队,我女儿她……她是不是出事了?” 邱父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 江队摇头:“你们误解了,你女儿失踪,我们需要进一步调查,你们提供的照片和信件,我们需要留下来,另外,你们暂时不要离开京城,可能随时需要找你们了解情况,有住的地方吗?” 邱父点头:“有,我们就住在当时丽华住的那个招待所。” 送走仿佛瞬间老了十岁的邱氏夫妇。 江队立刻回到办公室,把邱丽华的信息一条一条的写在黑板上。 再次点燃一支烟。 烟雾后的眼神锐利如鹰。 邱丽华不是那具女尸,但极有可能是下一个受害者。 第157章 看一出戏 不巧得很,陆老爷子被几位老战友约去郊外钓鱼散心。 陆观砚上班,也不在家。 在家的,只有刚买菜回来的周墨韵。 听明白来人的身份和来意,周墨韵心头微微一紧。 她忙将人请进客厅,倒了茶。 来人未多作寒暄,只从随身带着的旧公文包里,取出两封薄薄的、边角已有些磨损的牛皮纸信封,极其郑重地双手递了过来。 “这是我家堂嫂于淑琴临终前,千叮万嘱一定要交给陆家老三陆知行的两封信, 堂嫂走得急,我家侄子于国庆忙着处理堂嫂的身后事, 是真没时间过来,就拜托我走一趟,还得麻烦你转交给陆知行本人。” 周墨韵接过两信封。 很轻。 纸面粗糙的触感摩擦着指尖。 她当然知道于淑琴是谁,也知道这两封信是老三陆知行的亲生父母写的。 里面有老三陆知行的身世。 “您放心,我一定亲自交给我家老三。” 周墨韵脸上笑着,把人送到门口,再三保证。 大门关上。 周墨韵独自站在骤然安静下来的客厅里。 手里捏着那薄薄的两封信。 心绪复杂。 她走到沙发边坐下,将两封信放在面前的桌子上。 交给老三? 然后呢? 周墨韵的思绪飞快转动。 老三若是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会怎么样? 会不会心生隔阂? 会不会对陆家、对老爷子产生怨怼? 毕竟,老三还小的时候,老爷子对他,并不亲近。 这一点,就是她这个大儿媳妇儿都看得出来。 还有云华。 想到云华,周墨韵下意识的伸手去摸自己那张白嫩光滑的脸。 她那神乎其技的制药本事。 那些能保女人青春永驻的药丸子。 云华与知行是未婚夫妻。 等她年满十八岁之后,两人是要结婚的,一旦结婚。 若老三因身世与陆家有了嫌隙。 云华肯定是跟陆知行一条心。 到时候,她周墨韵还能从云华那里拿到药丸子吗? 现在的陆家就很好。 老爷子身体硬朗,丈夫陆观砚前程平稳,老三在部队发展更是不错。 儿子陆向东比起小叔陆知行差太多。 将来,指不定还得靠老三提携。 最最重要的是云华。 云华那一身的本事。 周墨韵的视线落在那两封信上,这两封信要是不存在就好了。 一个念头,像毒蛇一样悄然钻入她的脑海,迅速盘踞。 老三陆知行,不用知道自己的身世。 不知道。 他就永远是陆家的老三。 云华是她周墨韵的妯娌。 只要跟云华处好了,那些药丸子就不会缺。 这么想着的时候,周墨韵的手,缓缓伸向桌子上的两封信。 指尖触到粗糙的纸面。 微微颤抖了一下,随即用力握住。 “呲啦——” 一声轻微却刺耳的撕裂声,在寂静的客厅里突兀地响起。 牛皮纸信封从中间撕开了一道歪斜的口子。 周墨韵的呼吸急促了一瞬。 眼中闪过一丝慌乱。 但……已经撕了。 周墨韵看着两封信,双手用力,顺着那道口子狠狠撕开! 坚韧的牛皮纸被撕成两半。 再两半。 里面的信纸露出了模糊的一角。 但她不看,继续撕。 她要将这不该存在的东西彻底撕毁。 纸屑纷纷扬扬。 落在地上。 周墨韵心跳如鼓,脸颊因激动和一丝后怕而泛红。 她看着地面上那一堆碎片,长长地、缓缓地吁出一口气。 然后起身,走到厨房,打开炉火。 她要将那些碎片一点不剩地扔进火里。 周墨韵正准备将手中那叠撕碎的纸片投入火里,大门‘哐当’一声被推开。 紧接着是陆观砚带着些微疲惫却依旧中气十足的嗓音: “爸呢?不在家?” 这声音如同惊雷,猝不及防地在周墨韵紧绷的神经上炸开。 她浑身剧烈一颤。 手指不受控制地松开,那些碎纸片,便如枯叶般纷纷扬扬,落在地上。 脚步声越来越近。 周墨韵回头看着走过来的丈夫陆观砚,脸上血色褪尽。 仓惶的眼神无处安放。 陆观砚已经脱下了外衣,一抬眼就看见妻子僵立在灶台前,脸色苍白,眼神飘忽,脚下还散落着些碎纸片。 他立刻拧眉,大步流星的走了过来。 “你怎么了?” 他先是关切地问了一句,随即目光落在那些纸片上,又扫了一眼灶膛里的火光,脸色沉了下来: “这是什么?你打算烧掉?” 陆观砚蹲下身。 捡起脚边最大的一片。 破碎的牛皮纸边缘,看不清字迹,再捡起另一片,是信纸的一角,字迹娟秀,但内容已不连贯。 完了完了! 被发现了。 周墨韵张了张嘴,喉咙干涩得发不出完整的声音: “没什么……就是些以前没用的……没用的信纸,我拿来引火用的。” 她的解释苍白无力。 尾音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 陆观砚太了解自己的妻子了。 若是真的无关紧要,她绝不会是这副惊慌失措、欲盖弥彰的模样。 陆观砚沉着脸。 一言不发地将地上那些碎纸片全都捡了起来。 缓缓起身,高大的身影在狭小的厨房里带来一种无形的压迫感。 摊开手心里的碎纸片: “这是怎么回事?” 周墨韵被丈夫看得心慌意乱,她想否认,想辩解。 但陆观砚看过来的眼神,仿佛已经洞悉了一切,周墨韵嘴唇哆嗦着,最后开口: “观砚,你听我说,我不是故意的,我是为了这个家好,你要相信我!” “我问的是这些碎纸片是怎么回事?” “这些……是……是老三亲生父母写的那两封信,于医生突然离世,她家里人送过来的,观砚,我没别的意思,我也不会做对不起这个家的事情,你信我,我是为了咱们家好,真的!” 陆观砚已经猜到了。 声音里带着难以置信: “你私自撕毁别人临终托付给老三的东西,这叫为这个家好?你知不知道有句话叫纸包不住火,你这么做,只会毁了这个家!” 陆观砚捏紧了手里的碎纸片: “这是知行的身世!你有什么权力这么做?啊?” 陆观砚气得胸口剧烈起伏。 他无法理解妻子为何会做出如此愚蠢又自私透顶的事情。 “我……” 周墨韵被他吼得后退一步,脊背抵住了冰冷的灶台边缘,眼泪终于夺眶而出: “我是怕!怕知行知道自己身世后,心里有疙瘩,跟家里生分了! 现在这样不好吗? 爸、你、我、向东,还有二妹一家,还有知行,云华,一家人和和气气的! 要是知行心里有了别的想法, 云华是知行的未婚妻,过不了多久,两人就会结婚,他们才是一家人,到时候, 云华还会像现在这样,对这个家无私的付出吗?那些药……” “够了!” 陆观砚暴喝一声,额头青筋跳动。 他听懂了。 妻子是为了云华的药。 是为了那些药丸子。 想到之前看到的那一幕,陆观砚气得浑身发抖: “你简直不可理喻!云华的药是云华的,跟知行的身世有什么关系?你是拿这个当筹码,当交换吗?周墨韵,我真是看错你了!你心里算计的,就只有这些?” 周墨韵泪流满面的试图辩解。 可陆观砚已经不想听了。 “这件事,我会原原本本的告诉爸!你记住,纸包不住火,你今天能撕了信,明天呢?后天呢,你能堵住所有知情人的嘴吗?” 陆观砚把所有的碎纸片全都笼在手心,朝着周墨韵伸出空着的那只手。 周墨韵泪眼模糊的看着男人。 不解。 “药呢!给我!” 此时的周墨韵关心的是怎么样能让丈夫消气。 听到陆观砚要药,没有多问。 跟陆观砚结婚这么多年,这还是陆观砚头一回发这么大的火。 吓着周墨韵了。 周墨韵赶紧回屋,从包里拿出那个瓶子,递给自己男人。 陆观砚捏紧了瓶子,看着周墨韵道: “从今以后,这药,我来保管。” 陆老爷子提着个小马扎,拎着半桶活鱼刚踏进屋,就觉出气氛不对。 往常这时候,厨房该有炒菜的声响和饭菜香了。 可今天静悄悄的。 再一看,大儿媳周墨韵跟丢了魂似的杵在堂屋门口。 脸色灰败,眼睛红肿,一看就是哭过。 老爷子心里一沉。 放下东西,眉头皱成了疙瘩: “出啥事儿了?” 周墨韵看见公公,嘴唇哆嗦着,眼泪又涌了上来。 想来想去。 还是上前一步,看着老爷子,声音里带着哭腔和颤抖: “爸……我,我做错了一件事!我对不起您,对不起陆家,更对不起老三!” 说着,周墨韵腿一软,就要站不住。 陆老爷子吓了一跳,赶紧伸手虚扶住,脸色更加凝重: “坐下说,咋回事?老大呢?” 这时,陆观砚从屋里快步走了出来。 脸色铁青。 手里紧紧捏着个手帕,包了一包东西。 他看了一眼妻子,眼神复杂,有怒其不争,也有失望。 他转向父亲,声音沉重: “爸,于医生没了。” 顿了顿,陆观砚将手里那方手帕小心打开,露出里面一堆被撕扯成大大小小的牛皮纸信封和信纸碎片: “于家那边托了人,把这两封信送了过来,被撕坏了。” 都不用挑明了说。 老爷子也知道这事儿是大儿媳妇儿周墨韵干的。 这个女人,空有一张好看的脸。 是一点脑子都没有啊! 陆观砚把手帕连同碎片,小心地递到父亲面前。 陆老爷子的目光落在那些碎片上。 身形几不可察地晃了一下。 老爷子闭上眼,脸上的皱纹在这一刻深刻得如同刀凿斧刻。 半晌,才睁开眼,张嘴想说什么。 却只发出一声极轻的叹息,那叹息里包含了太多东西。 陆观砚看着父亲这般模样,心里更是像被揪紧了。 他拿着那包碎片,感觉有千斤重。 艰难开口,问出了最现实也最棘手的问题: “爸,信被墨韵撕成这样,我刚才试着拼了拼,不行,太碎了!内容拼不完整,这怎么给老三?老三见了,会不会多想?” 陆观砚问的是怎么给? 而不是给不给。 陆老爷子依旧沉默着,他的目光长久地停留在那些破碎的纸片上。 良久,才极其缓慢地开口: “信拼不回去,但话,得对老三说清楚,老大,你现在就去,给老三那边打电话,想办法联系上老三。” “至于这些……” 老爷子看着那包碎片,皱眉道:“就说咱们陆家对不起他,没保管好他亲生父母留下的东西。” “咚!” 一声沉闷的响动。 周墨韵直挺挺地朝着陆老爷子跪了下来。 膝盖磕在冰凉的地上。 发出一声钝响。 她似乎感觉不到疼痛,只是仰着脸,泪水涟涟地望着公公: “爸!爸!我求您了!求您别告诉老三! 千万别告诉他! 于家那边现在乱成一团,他们自己都顾不上,不会想起这一茬的, 咱们不说,这件事,这件事老三他就永远不会知道,爸,你看看咱们陆家,一家人和和气气,平平安安的,多好啊!” “爸,你想想,你好好想想,要是把这件事告诉了老三, 他会怎么想? 他会怎么做? 爸,您别忘了,他小时候你对他不亲,他不傻,他能感觉出来的,他嘴上不说,心里肯定记着呢!他现在大了,跟咱们亲近,你要是告诉他这件事, 告诉他,我把他亲生父母留下来的信撕毁了,他会恨我的,他不止会恨我,也会怨这个家。 爸,老三什么脾气您知道,他认死理,重情分, 可他也倔啊! 他心里一旦有了疙瘩,这个家就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她跪行两步,几乎要匍匐在地,泣不成声: “爸,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我是一时鬼迷心窍,我怕家里不和,我现在明白了,我不该撕那信! 但信已经撕了,没办法复原了! 咱们就当没这回事,行不行?为了这个家,为了大家都好,就瞒着老三吧!求您了,爸!” 周墨韵哭得肝肠寸断。 在她看来,隐瞒是眼下唯一能维持现状、保住她所珍视的一切的办法。 而这一幕被陆知行看在眼里。 没错,是看在眼里。 云华说要带他去一个地方。 陆知行万万没想到,云华拉着他的手,拉开一道门。 迈进门里。 两人就站在了京城的家里。 准确的说是客厅。 那会儿周墨韵买菜回来,陆知行一脸震惊的看着嫂子,正准备打招呼的时候,被云华抬手捂住了嘴: “嫂子这会儿看不到咱们,再等等,坐下看一出戏吧。” 第158章 对他很不好 脊背挺得笔直,那是多年军旅生涯刻进骨子里的习惯。 初春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斜斜地照进来,在老爷子的脸上投下深浅不一的阴影。 清晰地映照在那张与年龄不符的脸上。 今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 他就被几个退了休的老战友不由分说地‘架’了出去。 说是去钓鱼散心。 散心? 陆老爷子心里跟明镜似的。 这几个老家伙,以前在部队时都是各管一摊、说一不二的主儿,退了休也不消停,人脉眼线遍布。 消息比年轻人还灵通。 钓鱼是假,探听风声才是真。 最近这阵子,关于陆家‘有特效药’的传闻,像春日里无声滋蔓的野草,在一些特定的圈子里悄然流传开来。 起初还只是捕风捉影,近来是越传越邪乎。 连药到病除、起死回生这样的话都有人敢私下嘀咕。 水库远离市区,环境清静,没有闲杂耳目,正适合老战友们叙旧谈心。 果然,到了水库边。 马扎还没支上。 话头便不着痕迹地绕了上来。 “老陆啊,我听说你家最近得了高人指点,手上有好方子,什么病都能治,我家那老婆子,你是知道的, 最近这老毛病又犯了,医院跑了好几趟, 就是不见好,可愁死我了,要是有什么门路,可别藏着掖着,想着点老战友啊!” 说话的是以前管后勤的老赵。 另一个搞政工、最擅长察言观色的老孙,则笑眯眯地递过来一支好烟,亲自给陆老爷子点上: “老陆,咱们都是枪林弹雨里闯过来的交情,有什么好事,可不能忘了兄弟们, 眼下这年月,什么都不如身体要紧, 你家老三媳妇儿,我好像听人提过一嘴,说是来自中医世家,什么时候引见引见?” “要说你这气色,跟前年那会儿一比,确实不一样,你们瞅瞅,是不是年轻了得有十多岁,你们看我,再看老陆,瞅瞅,我可比他小六岁,现在瞧着,我比老陆要大得多,是不是?” “是呀,老陆,你这是咋保养的?气色也太好了,脸上的皱纹都少,说你现在四十多岁,正值壮年,都有人信。” 几个人你一言我一语。 恭维话像不要钱似的往外倒。 甚至把当年战扬上的旧事都翻出来,夸他如何如何有决断、有担当。 若是放在往常,陆老爷子或许会笑骂几句,心里也受用。 可今天,这些话听在耳里,却像是一根根细针,扎在他本就纷乱的心上。 他知道,这些恭维的背后,是实实在在的试探。 特效药,在缺医少药、许多疾病都意味着漫长痛苦甚至被直接判定等死的年代。 吸引力是致命的。 谁能保证自家没个病人? 谁能抵挡得住永葆青春的诱惑? 老爷子脸上不动声色。 几十年的风浪历练,让他早已习惯将情绪掩藏在严肃甚至有些刻板的面容之下。 他打着哈哈。 要么把话题引回钓鱼。 要么说起部队里新来的小子们如何如何,总之是滴水不漏。 偶尔被问得紧了,才含糊其辞地说: “都是些没影子的事,以讹传讹罢了,老三媳妇儿是懂点草药, 那是从小跟着她奶奶学的,家里谁有个头痛脑热的,老三媳妇儿给个方子,吃上几顿好了,那是真的, 但你们说的这么离谱,那是绝没有的事情。” 他肯定老三媳妇儿懂医,但否认有特效药。 几个老战友看似漫不经心的探听,背后代表的是一个个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和实实在在的需求。 今天他们可以这样委婉地询问。 明天?后天呢? 随之而来的,是无穷无尽的麻烦、觊觎,甚至危险。 陆老爷子握着鱼竿的手,指节微微发白。 水面上的浮漂一动不动。 他的心却沉得厉害。 大儿媳妇儿说的没错,云华的药很重要。 不仅仅是能治愈某个人的病痛,更可能成为一把双刃剑。 用好了,是福泽。 掌控不好,就是祸端。 而现在,这把剑的剑柄,似乎正随着那两封信的撕毁、随着老三身世真相的即将揭晓,变得摇摇欲坠。 大儿媳妇儿看到的是药能带来的好处。 没看到的是,背后潜藏的巨大风险。 时间,在令人窒息的沉默中,被拉得无比漫长。 终于。 陆老爷子动了一下,视线转向大儿子陆观砚。 看了他一眼。 只一眼,陆观砚就明白了父亲的意思。 陆观砚上前,走到妻子身边。 弯腰,伸手将瘫软在地、哭得几乎脱力的妻子周墨韵从冰凉的地上拽了起来。 周墨韵浑身无力。 几乎是半挂在丈夫的臂弯里,被他半扶半拖着往他们自己的房间走去。 她的哭声变成了压抑的、断续的抽噎。 脸上泪水糊成一团。 往日的温婉体面荡然无存,只剩下悔恨交织下的狼狈。 陆观砚将妻子扶回房间,安顿在床边坐下。 周墨韵还想抓住他的衣袖说什么,陆观砚只是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你先冷静一下,好好想想你都做了什么。” 陆观砚丢下这句话。 转身,毫不犹豫地带上了房门,将那令人窒息的哭泣声关在了门内。 陆观砚走回堂屋,脚步沉重。 “爸,那我现在就打电话,想办法联系老三那边,让老三回来一趟。” 这件事,必须尽快让老三知道。 陆老爷子抬起手,打断了他的话。 他没有立刻说联系老三的事,而是转过身,直直地看着自己的大儿子。 “观砚。” 老爷子的声音很轻: “你媳妇儿做得不对,她糊涂,她这么做是为了什么?” 陆观砚低着头:“为了云华的药丸子,她担心老三跟陆家生了嫌隙后,云华跟老三一条心,以后……” 老爷子笑了一声,语气里满是挣扎: “是啊,药没了,怎么办?你说,老三会怪我吗?” 陆观砚一愣,随即脱口而出: “怎么会怪您呢?爸!即便老三知道了,是咱们陆家收养了他,把他养大成人,供他读书,送他参军,给了他一个家,要怪,也只能怪那个年代,老三父亲不出事,他们一家……” 陆老爷子缓缓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一抹苦涩至极的笑。 他走到桌旁,扶着桌沿慢慢坐下: “当年我对老三确实不好,你最小的妹妹在你母亲肚子里的时候就没了,你母亲当时,身体很不好,在听到老三父母的事情后,执意要领养老三, 我本来是不同意的,但你母亲坚持, 老三就到了陆家,取名陆知行,知行是他亲生父亲取的名字,老三是早产儿,你母亲身体本来就不好,加上没日没夜的照顾老三,一年后就撒手人寰,那时候,我……” 陆老爷子长叹了一声,声音里满是愧疚: “我心里很乱,也痛,我怪过老天爷,怪过时局,也怪老三,如果不是因为他,你母亲就不会那么累,也许就不会那么早走。” 他抬起头,看着大儿子,眼里的血丝和痛苦清晰可见: “我知道这么想不对,不应该怪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可那时候,我没办法, 看着老三,我就想到你母亲, 想到你那没来得及看一眼这个世界的小妹,我心里头,是有一道坎的。” 陆观砚的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了。 呼吸都变得困难。 “所以,老大,” 陆老爷子的声音带着一种深深的疲惫: “你媳妇儿说的没错,我对知行确实不好,很不好,我记得有一年,我回家, 第一个跑出来迎接我的是老三,他看着我,盼着我能抱抱他, 但我没有, 我抱了后跑出来的你,抱了你二妹春晓,就是没抱他, 这样的事情不止一次,很多很多次,我都装作没看见他,我对老三是真不好啊! 他懂事早,不爱说话,总是一个人待着, 眼睛看着人的时候,像是什么都明白, 他不傻,我的那些冷淡和疏离,他心里头,能没感觉吗?” 陆观砚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却发现自己喉咙发紧,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回想老三小时候,确实比他和老二沉默内向得多。 原来是因为父亲。 “爸,你的意思不会是……” 陆观砚瞪大了眼睛,一个可怕的念头攫住了他,他几乎不敢相信,声音都变了调:“您……您也跟墨韵一样,想把这事瞒下来?” 陆观砚无法接受。 在他心中如山一般正直的父亲,怎么会做出这种自私的决定。 “我确实想过,但是,”陆老爷子抬手揉了揉眉心,再看向陆观砚的时候,眼眸里闪过一抹无奈: “这件事,瞒不住,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我不会瞒着老三,只是,我想再等等。” “等等?为什么?” 陆观砚不解。 “之前我打过电话,老三最近带人在野外拉练,通信不便,至少一个月后才能返回驻地,这种时候,不能因为家里的事情分他的心。” 这个理由合情合理,陆观砚无法反驳。 “一个月后,” 陆老爷子缓缓说道:“等他野外拉练结束,回到驻地,我亲自去一趟,当面跟他说。” 亲自去,意味着父亲要放下身段。 陆观砚看着父亲,心里五味杂陈。 “那……这信?” 陆老爷子眼神复杂。 半晌,摇头道:“已经拼不出来了,就不用给他看了。” 陆观砚沉默片刻,走上前,小心地重新包好那方手帕。 抬头看着父亲: “那我先留着,不管怎么说,这是老三亲生母亲最后留给他的东西,哪怕只是一堆碎纸,也是一个念想,有总比什么都没有的强。” 陆老爷子看着大儿子,点头,没有再说话,只是缓缓闭上了眼睛,靠在了椅背上。 坐在沙发上的陆知行。 身体仿佛被无形的冰层冻结。 只有握紧的拳头,指节因为过度用力而泛起青白,手背上青筋虬结,微微颤抖,泄露了他内心翻江倒海般的剧烈情绪。 云华坐在陆知行身边。 那双清澈的眸子静静地看着男人,仿佛能透过他坚硬的外壳,看到里面那个正在无声嘶吼、备受煎熬的灵魂。 抬手,纤白的指尖在空中看似随意地画了一个极淡的、几乎看不见的淡金色光圈。 “知行,”云华轻声开口:“现在可以说话了,你……还好吗?” 陆知行的身体几不可察地动了一下。 他像是从一扬漫长的、冰冷的梦中被唤醒,扭头看向云华。 他的眼神不再像刚才那样空茫而锐利,而是充满了浓得化不开的疲惫、脆弱。 那眼神,褪去了军人的坚毅外壳。 露出了底下最真实、最柔软的内里。 看着云华,喉结滚动了几下后,声音低低的说: “我想抱抱你。” 云华没有丝毫犹豫,侧身,朝着男人的方向,毫不犹豫地伸出了双臂。 这个动作。 像是一个无声的应许。 陆知行几乎是有些粗鲁地、带着一种急切,猛地伸出手,一把将云华纤细的身体抱了起来。 调整姿势,下一刻,云华就坐在了男人结实的大腿上。 陆知行将头深深地埋进云华单薄却挺直的肩窝里。 温热的呼吸喷洒在她颈侧的肌肤上,带着灼人的温度。 他的身体起初还有些微微的颤抖,但随着云华安抚地、一下下轻拍他后背的动作,那颤抖渐渐平复下来。 良久,埋在云华肩头的男人,声音闷闷地说道: “其实,我不是陆家人这件事,我早就知道了。” 云华拍抚他后背的手微微一顿,但没有打断,只是更温柔地环住了他的脖颈,静静地听着。 陆知行维持着那个姿势,继续道: “那是几年前,在执行一次边境清除任务的时候,遇到了硬茬子,那次伤得很重,差点没救回来。” 陆知行说得平静,但那平静之下,是曾经与死神擦肩而过的惊心动魄。 “那次我在医院躺了大半年,才捡回一条命,但留下了病根儿,吃了你给的药丸后,那些病根儿彻底消除了。” 陆知行亲了亲少女的脸颊,接着道: “出院那天,医生递给我两份体检报告,是父亲和大哥的,他们正好在我住院期间也在医院做了例行体检。” 第159章 信 陆知行抬起头,从云华的肩窝离开。 但依然紧紧抱着她。 目光有些空茫地看着对面墙壁上斑驳的印记: “我不信,或者说,不愿意信,后来我找了一个信得过的老军医,告诉他父亲O型,母亲A型,剩下两个血型,一个A型,一个B型,问他,从遗传学上看,这两个孩子谁是他们亲生的孩子。” “老军医告诉我说,这个B型的孩子,肯定不是那对夫妻的孩子,他们就不是一家人。” “不是一家人。” 陆知行重复了一遍,声音轻得像叹息。 却重得砸在人心上。 “云华。” 陆知行转过头,重新看向她,眼底浮起一层薄薄的水光,但被他死死忍住,只有眼尾泛着红: “我知道后,一个人难过了很久,想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我做错了什么?我的亲生父母又是谁? 我查过,但没查到, 于医生,应该叫于姨,她把我保护得很好,当年医院的那些人,医生护士都只知道母亲生下的就是我,是一个男孩儿。” 陆知行笑了笑: “这件事我没找父亲,我告诉自己,血型说明不了什么,我就是陆家的孩子, 我就是陆知行,养育之恩大于天,他们供我吃穿,供我读书,送我当兵,给了我一个能回去的地方……这就够了。” 他的话语里,充满了那个年纪的他,所能做到的最大的隐忍和感恩。 他将那份惊涛骇浪般的痛苦,死死压在了心底最深处。 “可是现在……” 陆知行的眼神骤然变得锐利: “我不想彼此为难了。” 陆知行松开抱着云华的一只手,改为轻轻握住她的手腕。 拇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她腕间细腻的肌肤。 “之前,军区首长私下找我谈过话,他说上面要成立一个新的保密级别很高的研究局,负责一些特殊领域的前沿项目,急需可靠又有能力的人去组建和领导,他觉得我合适,让我考虑。” “我没立刻答应,我想,留在部队,有时间我还能回家,家里有什么事也能照应上。” “但现在,”陆知行看着云华,目光灼灼,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云华,我考虑好了,我答应去,你愿意跟我一起过去吗?” 云华一直安静地听着。 听到这里,云华伸出双手,捧住陆知行的脸,唇角向上弯起一个好看的弧度,那笑容如同初春第一缕融化冰霜的阳光,瞬间驱散了陆知行眼底的痛苦。 那双漂亮的眸子里,此刻只有温柔,盛满了星光: “傻不傻?” 云华声音轻轻的,语气里带着亲昵的嗔怪,然后,一字一句清晰无比的说道: “你是我的人, “我也是你的,你去哪儿,我当然就去哪儿。” 三句简简单单的话语。 比世上任何誓言都要惊心动魄。 这是云华的承诺。 顿了顿,云华补充道: “至于陆家,我给他们的那些药,就是还了这些年他们对你的养育之恩。” 云华那双眸子里流露出来的是通透与淡然。 她说得轻描淡写。 却将一份沉重的人情债,用她自己的方式,利落地了结。 她不需要陆知行背负着愧疚和感恩离开,她要他轻松地、坦然地,走向属于他们自己的未来。 陆知行怔怔地看着她,心脏像是被滚烫的暖流狠狠冲刷过。 一股汹涌澎湃的情感猛地冲上心头。 瞬间淹没了他所有的理智和言语。 他再也无法抑制。 张开双臂,再次将云华狠狠地揉进自己滚烫的胸膛。 他的手臂收得极紧,仿佛要将她嵌入自己的骨血之中,成为自己生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他的脸深深埋进她散发着清雅发香的颈窝,灼热的呼吸急促地喷洒着。 侧头,在云华的脸颊上。 亲了又亲。 一下又一下。 小时候的陆知行,即便身在陆家,依旧没有归属感,现在有了。 他有亲人了。 最亲的那个,此时就在他怀里。 良久,陆知行才缓缓松开云华,仍旧让云华侧坐在自己腿上,只是稍稍拉开了些许距离,好让自己能更清晰地看到她的脸。 “云华,如果去了那个研究局,按照规定,之前的名字,身份,包括一切社会关系,都不能要了,我们会有一个全新的身份。” 这意味着‘陆知行’这个名字,连同他作为陆家三子、他在部队里的一切过往荣辱、社会痕迹,都将被永久封存。 云华闻言,只是轻轻挑了挑眉,脸上绽开一个清浅而洒脱的笑容。 那笑容里有着陆知行熟悉的、那种超然物外的通透。 “那就不要了,一个名字,一个身份而已,你我都会有一个新的身份。” 云华看着男人,眸中星光流转。 陆知行望着少女。 是啊,只要有她在身边,去哪里,成为谁,又有什么要紧? 他握住云华的手,紧紧攥在掌心,重重地点了点头。 “好,回去我就跟首长打电话。” 就在这时,云华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眼珠转了转,闪过一丝灵动的光芒。 从陆知行腿上跳下来。 站稳,理了理微微有些凌乱的衣襟和长发。 “跟我来。” 她朝陆知行伸出手。 陆知行毫不犹豫地握住云华的手,跟着她站起身。 云华牵着他。 朝着大哥大嫂的房间方向走去。 陆观砚和周墨韵的房间就在客厅东侧,此刻房门半掩,还能听到嫂子周墨韵极力压抑的、断续的抽泣声。 陆知行脚步微顿,眉头下意识地蹙起。 他此刻并不想面对大哥大嫂。 云华却捏了捏他的手心,示意他稍安勿躁。 她在距离那扇半掩的房门还有几步远的地方停下,松开了陆知行的手。 然后,在陆知行疑惑的注视下。 云华抬手。 纤长白皙的手指,在空中仿佛虚握着什么,指尖上一抹淡金色的流光倏忽一闪,快得如同错觉。 她并没有碰到房门,也没有念诵任何咒语。 只是那么静静地、朝着房门的方向。 虚虚一抓。 紧接着,让陆知行目瞪口呆的一幕发生了。 只见房门缝隙里,那些碎纸片轻巧地穿过门缝,径直飞到云华摊开的掌心之上。 正是陆观砚之前小心收起来的那两封信。 陆知行呼吸一滞,眼睛瞬间睁大。 隔空取物? 这怎么可能! 云华却像是做了一件再平常不过的小事,神色如常。 回头冲着陆知行狡黠地眨了眨眼。 下一刻,素手轻轻一扬,碎纸片被抛向半空。 那堆大大小小、边缘参差不齐的碎纸片,骤然四散纷飞,洋洋洒洒地飘满了两人头顶上方那一小片空间。 陆知行下意识地想要伸手去接,被云华拦下。 只见云华仰起脸,对着空中那纷乱飞舞的纸片,朱唇微启,轻轻地、悠长地,吹出了一口气。 奇迹就在这一刻发生。 原本无序飘荡的碎纸片,仿佛被注入了某种神奇的力量。 它们飘动的轨迹骤然变得清晰而有目的性,彼此之间像是存在着无形的磁力,开始快速地靠拢、旋转、拼接! 纸张断裂处精准地对合,墨迹残痕严丝合缝地衔接。 那过程很快,又带着一种行云流水般的和谐韵律。 陆知行甚至能看到墨迹断裂处微微亮起的、比发丝还细的淡金色微光,一闪即逝。 如同最灵巧的织女在穿针引线。 不过几个呼吸之间,空中纷乱的碎纸片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 是两封完好无损、平平展展的信封,安静地悬浮在半空。 云华伸出手,那两封信便轻轻巧巧地落在她的掌心,转身,云华将两封信递到大脑一片空白的陆知行面前。 她的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眼神清澈,语气轻松: “看看,爸妈都写了什么?” 陆知行僵在原地。 目光盯着云华手中那完好如初的两封信。 又缓缓抬眸,看向云华平静带笑的脸。 他的心脏在胸腔里疯狂擂动,血液奔流的声音冲击着耳膜。 震惊、骇然、难以置信…… 种种情绪如同海啸般席卷了他,以至于他伸出去接信的手,都在微微颤抖。 这究竟是什么力量? 隔空取物,破碎复原。 云华…… 她到底是谁? 然而,当他与云华那双始终如一、盛满信任与温柔的眸子对视时,心中翻腾的惊涛骇浪,奇异地平复了下来。 无论她是谁,拥有怎样的能力。 她是云华。 是他的妻子。 这个认知,比任何超自然现象都更让他感到踏实。 陆知行深吸一口气,努力稳住颤抖的手指,郑重地、几乎是虔诚地,从云华手中接过了那两封失而复得、承载着亲生父母全部牵挂的信。 陆知行拿着信,抬头看向云华,千言万语堵在胸口,最终只化作一声低沉而郑重的: “谢谢。” 云华只是笑了笑,伸手推他进了自己的房间: “去看吧。” 房门在身后轻轻合拢。 陆知行背靠着冰凉的门板,站了好一会儿。 才走到书桌前。 第一封信是父亲顾怀舟写给母亲苏红的。 陆知行小心地、沿着完好的封口处,轻轻拆开了信封。 里面是折叠整齐的信纸。 纸张是那种老式的竖行红格信笺,颜色已微微泛黄,带着岁月沉淀的气息。 信纸有两页。 入眼的字迹,刚劲挺拔,笔锋带着明显的力度。 陆知行屏住呼吸,目光落在字里行间。 第一页信纸,几乎被浓得化不开的思念与爱意填满。 那是一个身处远方的丈夫,写给家中妻子的私语。 “苏红吾妻: 见字如面,自春别后,倏忽又至深秋。 北地风霜早,昨夜又见寒星孤悬于野,不知院中那株老桂,今年花开可繁? 香气是否还如往年一般,能飘过咱家那矮墙,惹得邻家小儿馋羡? 每每夜阑人静,眼前便浮现你灯下缝衣的模样,针线细细,眉眼温柔。 你说要为未出世的孩儿备下小衣, 不知如今已做了几件? 是蓝布,还是花布?你总说我粗心,此次我便特意托南来的同志,捎去两块上好的细棉布,一块天青,一块藕粉,不论男女,总能用上。 听闻沪上近来有一种叫‘宝宝绒’的料子,极是柔软,若有机会,定再为你寻来,给孩子做件小衣,穿在身上,肯定暖和。 近来我一切都好,勿念。心中有家,有你和孩儿,便觉身上有使不完的力气。 只是苦了你,身怀六甲,我却不能陪伴左右,心中愧疚,难以言表。 夜里偶尔梦见你蹙眉不适,便惊坐而起,冷汗涔涔。 望你千万保重身体,勿要劳神,你与孩儿安好,便是我在外最大的心安。 纸短情长,诉不尽相思之意。 惟愿山河早定,归期有日,能亲耳听孩儿唤一声爹爹,能亲手为你再梳发。” 苏红,就是他的亲生母亲。 这一页纸,字里行间。 是一个丈夫对妻子的浓浓思念,以及未能陪伴孕妻的深深歉疚。 那块天青与藕粉的棉布,宝宝绒的料子,是一位父亲为未出世孩儿准备小衣的殷殷期待。 点点滴滴。 平凡琐碎。 却透着滚烫的、属于人间烟火的真挚情意。 陆知行仿佛能透过纸张,看到那个名叫顾怀舟的年轻父亲,在远方寒冷的夜里,就着孤灯,一字一句写下对妻儿温暖绵长的牵挂。 心头涌起一阵复杂的酸涩。 深吸一口气,陆知行翻开了第二页。 这一页,字迹依旧挺拔,但内容却全然不同。 不再是夫妻间的私语。 而是一位父亲对一个新生命的无限期盼与憧憬。 满溢纸间。 “昨夜与老赵闲聊,他刚得了闺女,取名‘安宁’,寓意极好。 我便也想了整夜,为我们孩儿拟了几个名字,写与你参详。 若天赐麟儿,是个男孩,我愿他, ‘知’天地浩然正气,‘行’人间坦荡之路。 便叫‘顾知行’,如何? 知行合一,是古训,亦是吾辈应有之品格。 望他敏而好学,明辨是非,脚踏实地,成为一个于家于国有担当的男儿。 若天降明珠,是个女孩,可唤‘顾念卿’。 ‘念’是我对她的牵挂,是感恩她的到来,‘卿’是爱称,亦是期许。 ‘我所顾念、所珍爱的你’。 愿她心地善良,一生顺遂,得遇良人,平安喜乐。 苏红,你觉得可好?若你有更佳之名,便依你的,名字不过是个寄托,最重要的是孩儿健康平安。 我常想,待孩儿出世,若是男儿,我便教他识字、骑马、读诗、明理。 若是女孩儿,你定会将她教得如你一般聪慧温婉。 待他/她稍长,我便带他/她去看大江大河,看长城巍峨,告诉他/她,这山河壮丽,值得吾辈以热血守护。 想到不久之后,家中便有小儿啼哭,稚语咿呀,我便觉此刻所有辛苦分离,都有了意义。苏红,辛苦你了! 盼你顺利生产,盼我们孩儿,平安降生,健康成长。 夜深了,就此搁笔。 望你与腹中孩儿,皆安。 夫 怀舟 手书 丁亥年九月廿三夜” 第160章 初进峡谷 陆知行的目光定格在那三个字上。 他原本应该叫顾知行。 这个名字里,承载着父亲对他的全部期许。 ‘知天地浩然正气,行人间坦荡之路’。 信上的每一个字,都仿佛带着温度,烙印在他的心头。 顾念卿的名字也好听。 念卿! 念卿! 多么温柔又带着无尽牵挂的名字。 父亲的信。 像一个迟到太久的拥抱,猝不及防地将他包裹。 他有来处。 他拥有父母殷切的盼望和完整的爱,他的名字里,藏着他们的祝福与希冀。 他小心翼翼地将父亲的信叠好。 放进信封。 拿起另外那封,是母亲写的。 展开信纸,字迹温婉清秀。 落款是‘母苏红绝笔’。 绝笔这两个字,像针一样刺痛了陆知行的眼睛。 稳了稳心神,看信。 “吾儿: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母亲已经不在了,不要难过,生命有始有终。 能孕育你,已是上天对我最大的恩赐。 你的父亲顾怀舟,他给你起了一个很好很好的名字,我很喜欢, 你是我们最珍爱的宝贝。 孩子,母亲没能亲眼看着你长大,这是母亲此生最大的遗憾,但请你相信,母亲对你的爱,早已深入骨髓,母亲只盼你, 一盼你身体康健,无病无灾,要好好吃饭,天冷加衣,爱护自己; 二盼你心地善良,明辨是非,世间虽有坎坷,但守住本心,便不惧风雨; 三盼你平安喜乐,一生顺遂,不求你大富大贵。 但愿你身边常有温暖,心中常怀希望。 孩子,你父亲是个顶天立地的好男儿。 他若在你身边,定会教你成为一个正直勇敢的人,孩子,不要怪父亲没有陪伴你。 他有他的责任和理想,你要记住他的名字,记住他对你的爱。 永远爱你的母亲。 苏红,丁亥年冬月。” 信不长,字迹在结尾处略显虚浮,显然书写时已十分费力。 但字里行间那浓得化不开的母爱。 像最温柔也最汹涌的浪潮,瞬间击溃了陆知行所有强装的镇定。 陆知行的视线渐渐模糊。 滚烫的液体终于夺眶而出,大滴大滴地砸在泛黄的信纸上,润开了些许墨迹。 他慌忙用手去擦,却越擦越多。 他紧紧攥着信纸,指节发白。 他以为自己早已坚硬如铁,可以冷静地接受任何真相。 可当亲生父母跨越生死、透过薄薄信纸传递来的爱与期盼,如此滚烫。 他不是没人要的孩子。 他有爱他的父亲母亲,可是,他们都不在了。 巨大的悲伤、迟来的孺慕、深深的遗憾,还有一丝对命运弄人的愤怒,种种情绪交织在一起。 陆知行伏在桌上,肩膀控制不住地颤抖。 泪水浸湿了衣袖。 许久。 陆知行抬起头,脸上已经没了泪,只余红肿的眼睛。 他极其小心地、用衣袖仔细擦干信纸上的泪痕,将信纸装进信封。 放到衣服内兜,贴近心口的地方。 心口那里装进了一份迟到太久的、却终于完整了的爱。 站起身,走到脸盆架前,用冷水狠狠洗了把脸,冰凉的水刺激着皮肤,让陆知行彻底冷静下来。 看着镜中的自己,陆知行深吸一口气,挺直了脊背。 转身,拉开了房门。 云华就站在门外。 看到他出来,没有多问,只是展开双臂,抱了抱男人。 陆知行看着云华,千言万语在心头翻涌。 最终,他只是用力回握住她的手,声音沙哑却清晰: “云华,我们走吧。” 云华牵着陆知行的手,就近拉开一道门。 房门打开的瞬间。 预想中的房间景象并未出现。 陆知行愕然地抬眼望去。 眼前竟是一条幽深秀丽的峡谷! 两侧是巍峨陡峭、覆满苍翠植被的山崖,谷底平坦开阔,绿草如茵,点缀着许多叫不出名字的花草。 一条清澈见底的溪流蜿蜒穿过草地。 水声淙淙。 清澈得能看见水底圆润的鹅卵石和悠然游动的小鱼。 远处,云雾缭绕,隐约可见飞瀑如练,从更高的山崖跌落,传来隐隐的轰鸣声。 这是哪里? 陆知行猛地回头,身后哪还有什么房门和房间? 一步之间,天地变换。 饶是陆知行经历过无数险境,心志早已磨砺得异常坚韧,此刻也不禁心神剧震。 “云华,这……” 他话音未落,一道欢快的声音伴随着一阵轻快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姐姐来啦!” 声音奶声奶气,透着纯粹的喜悦和依赖。 只见溪流边茂盛的草丛被分开,一个小小的身影蹦跳着冲了出来。 那是一个看起来约莫三四岁的小男孩儿。 个头小小的,穿着一身裁剪合体、绣着精致金色铜钱纹样的红色小袄和同色灯笼裤,脚上一双虎头鞋。 活泼又可爱。 小男孩儿目标明确,径直冲向云华。 小短腿捯饬得飞快。 带起一阵小小的风。 他先是扑到云华腿边,亲昵地蹭了蹭。 小家伙脸蛋圆润,皮肤白里透红,一双大眼睛黑葡萄似的,又圆又亮,笑起来嘴角有两个浅浅的梨涡,透着十足的机灵和欢喜。 好奇又大胆地看向陆知行,脆生生地喊道: “姐夫好!” 姐夫? 陆知行被这突如其来的称呼弄得一愣。 耳根不自觉地有些发热,但心中却因这亲昵的称呼而泛起一丝奇异的暖意。 他看向云华,云华只是含笑点了点头,算是认可了这个称呼。 就在这时,另一个身影也悄然来到近前。 那是一个看起来约莫十六七岁的少女,穿着一身黑色的衣裙,样式简洁古朴,长发如墨,用一根简单的木簪绾起。 身姿纤秀,面容清丽,气质沉静如水,眉宇间带着恭谨。 少女走到云华和陆知行面前三步远的地方停下。 双手交叠置于身前。 朝着云华和陆知行,微微俯身,行了一个极其标准、带着某种古韵的礼节,声音清冷悦耳,却透着十足的恭敬: “灵一见过两位主人。” 主人? 这个称呼比小元宝的‘姐夫’更让陆知行心头一跳。 他下意识地看向云华。 云华这才不紧不慢地开始介绍: “知行,这里是一处与世隔绝的密谷,算是咱们的一个落脚点。” 云华先指了小男孩儿对陆知行介绍: “他是小元宝,柜子精,前些日子刚刚幻化人形,性子活泼。” 柜……柜子精? 幻化人形? 陆知行看着小元宝那机灵乖巧的小模样,怎么也无法将他与‘柜子’这样的物事联系起来。 但联想到之前看到的种种。 陆知行强迫自己接受了这个事实。 在云华身边,似乎发生任何超出常理的事情,都不算太意外。 云华介绍的时候。 小元宝挺了挺小胸脯,冲着陆知行咧嘴一笑,露出两颗可爱的小虎牙。 云华又指向那位沉静的黑衣少女: “这是灵一,是灵巫阁的灵侍。” 灵巫阁的灵侍? 灵巫阁? 陆知行已经是第二次听到这个地方了。 “灵一主要负责打理谷内日常事务,照看灵田,也帮我处理一些杂务。” 云华简单解释后,继续道: “除了灵一还有灵二、灵三,她们此时不在谷里,出去办事了。” 懂了! 灵侍还不是一位。 陆知行看着眼前这奇异的组合,接受力还算不错。 定了定神,对着小元宝和灵一点头: “你们好!我叫顾知行。” 在这里,陆知行用了自己的名字。 小元宝笑开了花,灵一则再次微微颔首,恭敬姿态无可挑剔。 云华看着陆知行在短短时间就调整好了心态。 心生欢喜。 牵起陆知行的手,带着他往谷内走去。 站在一旁的小元宝和灵一。 身形自然而然地退后一步。 无比恭顺地侍立在云华和陆知行的身后,保持着一个恰到好处的距离。 一行人往前拐了一个弯儿后,映入眼帘的是一座简朴院落。 坐落在溪流之畔。 背倚青崖,面朝灵田,与周围的山水林木意外地和谐相融。 院落不大,正房三间,东西各有厢房。 中间围出一个小小的天井。 “这里是暂时的住所,有没有觉得这里跟外面不一样?” 云华侧过头,看向陆知行,唇角带着一丝清浅的笑意,眸光清澈。 陆知行闻言,暂且按下心头的震撼。 深吸了一口气。 空气清冽得如同初雪融化后的山泉。 一呼一吸之间。 陆知行清晰地感觉到,自己连日紧绷的神经竟奇异地松弛下来。 一种难以言喻的通透、舒畅之感,从四肢百骸的末梢涌向心口,仿佛整个人由内而外被什么洗涤了一遍。 变得轻盈、干净,充满了活力。 心头的沉郁与阴霾,也在这纯粹的气息浸润下,被悄然驱散。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开阔明朗的‘心旷神怡’。 “感觉很舒畅!” 陆知行缓缓吐出一口浊气,眼中带着惊奇与赞叹: “有种心旷神怡的感觉,这里的空气,很特别。” “嗯。” 云华满意地点点头,牵着男人的手,带着他走向那条蜿蜒清澈的溪流。 溪水潺潺,撞击着鹅卵石。 清澈的水面之上氤氲着一层乳白色的雾气。 很浓郁。 肉眼可见。 溪边还长有一些奇异的水草。 叶片细长如兰草、通体翠绿欲滴、随着溪水的流动轻轻摇曳。 仔细看过去,还能看到叶脉隐隐流动着银色的光华。 陆知行从没见过这样神奇的植物。 云华指着这些水草: “这叫‘聚灵草’,有汇聚、净化和滋养天地灵气之效,你看到水面上那层乳白色的雾气了吗?” 陆知行点头。 那么大一片,全是。 “那是灵气,是灵气浓郁精纯到一定程度后,由无形无质,逐渐凝结,化为实质。” “实质?” 陆知行讶然。 云华伸手触摸那片雾气,继续道: “寻常天地间,灵气稀薄如烟,散逸无踪,非灵觉敏锐或修行有成者难以感知捕捉, 但在此谷,有了这些聚灵草汇聚滋养,加上我摆的聚灵阵, 灵气不断积累、提纯, 浓度已远超外界千百倍,所谓‘物极必反’、‘量变引质变’, 当灵气浓郁精纯到某个临界点,便会由完全的‘气态’,向着更凝聚的‘雾态’甚至更高形态转化, 你所见的这层灵雾,便是最初步的‘实质化’体现, 这灵雾并非死物,它在缓缓流动、呼吸,与谷中万物进行着最本质的能量交换, 草木吸收它,长得更加灵秀茁壮,自身都蕴含灵气, 鸟兽呼吸它,时日一长,会变成灵兽, 机缘巧合下,生出灵智也是可能的,你我身处其中,吐纳修炼,事半功倍。” 仿佛是印证她的话。 一阵极轻的山风拂过溪面,那层乳白色的灵雾随之轻轻波动、舒卷。 几缕极其纤细的雾丝被风带起。 飘向岸边一丛开着淡粉色小花的植物。 那丛小花接触到灵雾的刹那,花瓣似乎更加娇艳,叶片上的露珠也闪烁着莹润的光泽。 陆知行被这画面吸引。 “知行,”云华转身,看着男人:“此地灵气充裕,今天我先教你最基础的呼吸与禹步。” “呼吸?” 陆知行有些疑惑,呼吸谁不会? 云华看出他的想法。 微微一笑: “寻常呼吸,只是维持生命,而我要教你的,准确的说是‘吐纳’,是引灵气入体、淬炼己身、沟通天地的基础法门, 亦是所有修炼的起始,至于禹步。” 云华顿了顿,目光投向远处云雾缭绕的山巅: “步罡踏斗,乃是契合天地韵律、调动自身气机、施展某些术法的根基步伐,两者结合,方能初窥门径。” 云华的话语平静。 却为陆知行打开了一扇通往全新世界的大门。 “跟我来。” 云华率先沿着溪边一条被踩出的小径,向山谷深处走去。 陆知行紧随其后,小元宝和灵一则无声地跟在后面。 这条小径蜿蜒向上。 穿过一片片陆知行从未见过的茂密草木。 这里的植物生长得异常丰盛而富有生机,叶片肥厚油亮,花朵颜色鲜艳夺目。 散发着淡淡幽香。 参天古木的树干上覆盖着厚厚的、闪着微光的苔藓。 藤蔓垂落,上面开着星星点点的荧光小花。 与外界初春时节尚存的萧瑟截然不同,这里像是到了生命最饱满丰盈的盛夏时节。 陆知行一边跟着云华。 一边难掩震惊地打量着四周。 第161章 它已经认你为主 山巅有一处平台。 边缘生长着几株姿态虬劲的苍松。 云雾在身边缭绕,仿佛伸手可及。 站在此处,可以俯瞰大半个山谷的全貌,溪流如银带,草地如碧毯,远处的飞瀑轰鸣声也变得清晰可闻。 天风浩荡,吹得人衣袂飘飘。 心胸为之一阔。 “此地天地元气最为清正开阔,适合初学。” 云华带着陆知行在山巅中间站定。 面朝东方。 “我先教你‘吐纳’,此乃一切修行之始,引气入体,其要诀,首在‘静’与‘导’。” 陆知行立刻收敛心神,肃然而立。 “第一步,摒弃杂念,凝神静气。” 云华缓声道: “将你心中所有关于过去、未来的思虑,所有情绪的起伏,暂且放下,眼观鼻,鼻观心,心守丹田。” 随着云华的话语,陆知行感到自己纷乱的思绪似乎真的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抚平。 渐渐沉静下来。 他依言尝试着放空大脑,将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呼吸上。 “双目微闭,舌抵上颚。” 云华继续指导。 陆知行闭上眼睛,舌尖自然而然地轻抵上颚齿龈处。 “放松全身,从头到脚,逐节放松,肩沉,肘坠,腰松,胯落,膝微屈,足踏实地。” 云华每说一处。 陆知行便下意识地去感知和调整那一处的肌肉状态。 常年军旅生涯养成的挺拔姿态和随时预备发力的习惯,在此刻需要打破。 见陆知行初步进入状态。 云华迈前一步。 两人之间拉近了距离。 伸出手,指尖流转着常人无法看见的淡金色巫力。 “吸气的时候,想象天地间清灵之气,如晨曦薄雾,如百川归海,自你头顶正中的‘百会穴’缓缓吸入。” 说话间,纤细指尖已经虚虚点在了陆知行头顶上方约一寸处。 指尖并未触及他的发丝。 但陆知行能感觉到,头顶正中百会穴的地方传来一种微凉而清透的感觉。 有一股能量正在缓缓流入。 “气入百会,沿督脉缓缓下沉。” 云华的指尖随之移动,沿着陆知行后背正中线的方向,虚虚划下。 她的动作极慢,极稳,指尖始终保持着约一寸的距离。 陆知行闭着眼。 感觉到一股温和而坚韧的暖流。 顺着云华指尖划过的轨迹,从头顶贯入,沿着颈椎、胸椎、腰椎一路向下流淌,所过之处,被一股能量温和地熨帖、疏通。 “最后,归于‘丹田’。” 云华的声音很轻,近乎耳语。 指尖最终虚点在了陆知行小腹肚脐下方约三寸处。 正是下丹田所在。 被引导的那股暖流也仿佛找到了归宿,沉入小腹深处,化作一团热源,随着陆知行的呼吸,微微鼓荡。 这一整套引导,看似只是云华指尖虚划,言语描述。 实则是云华以自身精纯的巫力为引。 如同在混沌中点亮了一盏指路的明灯。 让陆知行对‘气感’和‘运行路线’有了最直观、最真切的初始体验。 没有这番细致入微的引导。 普通人想要自己感知并引导那虚无缥缈的天地灵气,不知要摸索多少岁月,甚至可能误入歧途。 陆知行沉浸在这种前所未有的体验中。 心神空明。 调整自己的呼吸节奏。 吸气时,清灵之气自百会灌入,沿脊柱下沉归丹田。 呼气时,体内浊气自丹田上升,经膻中,由口鼻吐出。 很快,陆知行就找到了感觉。 云华眼中露出赞许。 接着,开始传授‘禹步’。 禹步是一种融合了特定方位、步伐、身法、手诀和呼吸节奏的古老步法。 云华所授,是经过灵巫阁简化改良、最适合初学者的基础禹步。 共有九步,对应九宫方位,暗合天地至理。 她先在平整的石面上,用脚尖虚画了九个点,排出九宫格。 “看好我的步法与身形变化,记住它。” 话音落下。 只见云华步踏天罡,身若游龙。 她的步伐看似不快,却带着一种独特的韵律和力量感,每一步踏出,都恰好踩在九宫节点之上。 脚掌落地无声。 却又仿佛与脚下的山石、与周遭的灵气产生了某种共鸣。 她的身姿随之摆动。 手臂自然配合,或曲或伸,暗含导引之势。 随着步伐的移动,陆知行隐约看到,她周身似乎有极淡的金色光晕随之萦绕。 衣袂发梢无风自动。 一套九步走完。 云华气定神闲地收势站定,周身那股玄妙的气扬也随之隐去。 “看清楚了吗?重点不在于快,而在于‘准’与‘合’,每一步的方位、力度、与呼吸的配合,乃至心念的专注, 都至关重要, 它不仅是步伐,更是调动你刚刚引入体内那丝微薄灵气、使之流转全身、强健筋骨、 更是将来配合术法的基础。” 云华详细解说要点。 陆知行记忆力超群,观察力敏锐,虽然觉得其中奥妙无穷,难以立刻完全领会,但基本的步法顺序和几个关键节点已然记下。 他点点头,开始尝试。 起初自然是磕磕绊绊,步伐生硬。 在云华的指点下,一遍又一遍地练习。 汗水渐渐浸湿了他的鬓发和后背,山巅风大,吹在汗湿的身上带来凉意。 但陆知行的体内却因那微弱的灵气流转,反而生出一股暖意。 小元宝和灵一则远远站在平台边缘,安静守候。 不知练习了多久。 陆知行终于能将一套基础禹步配合呼吸完整走下来。 虽然离云华那般行云流水、引动气机的境界还差得远,但已初具雏形。 最后一次收步之时。 陆知行感觉到自己小腹处那丝温热感似乎增强了一些。 最让陆知行惊讶的是,一番练习下来,他非但没有感到疲惫,反而神清气爽,精力充沛,连之前因情绪波动而消耗的心神都恢复了不少。 “很好。” 云华递过一方素白的手帕让他擦汗: “今日便到此为止,吐纳之法需每日勤练不辍,禹步亦然,熟能生巧,待你真正能引气入体、步法与气机圆融一体时,才算入门。” 陆知行接过手帕,擦去额角的汗,郑重应道: “记住了。” 云华扭头看向灵一,灵一走了上来,递给云华一个布袋子。 云华从布袋子里面取出厚厚一叠质地奇特的纸张,上面绘制着各种复杂玄奥的符文图案。 符文图案的颜色不是朱砂画就。 而是黑色。 跟云华手腕上的黑色绳结一个颜色。 有的像云雷。 有的像山川鸟兽。 有的纯粹是抽象的线条组合,皆蕴含着某种难以言喻的韵味。 “这些是基础符文。” 云华将符文递给陆知行: “先将它们的形状、笔顺走向、乃至其中蕴含的‘意’记熟于心,符文是沟通天地能量、构建术法的‘文字’,是更深一层修习的基石,闲暇时多看,多默记。” 陆知行接过那叠符文,入手微沉。 纸张触感很奇特,也异常的坚韧。 上面的黑色符文漆黑神秘,仿佛有生命般微微流动。 陆知行肃然点头: “放心,我会尽快记下来。” 接着,云华取出之前写好的那四张药方,递到陆知行面前。 “这是之前写好的那四张方子,祛湿通络膏,金疮散,清灵丹,和活血化瘀丹。” 陆知行的目光落在那薄薄的四张纸上。 他知道,在眼下这个缺医少药的年代,这些药的出现会引起怎样的轰动。 这是能活人无数。 也能搅动风云的存在。 陆知行郑重接了过来。 “京城那边已经派了人过来,届时,由你出面应对,我就不去了。” 顿了顿,云华继续道: “药方可以给,但必须交与军方,其他人不行。” “我明白,我会处理好的。” 这几个药方,必须捏在军方手里。 云华抬头看了看天色,道:“时间不早了,你先回去。” 几人沿着来路下山。 临别前,云华看着陆知行,笑吟吟的道: “把信拿出来。” 陆知行微怔,随即从贴身的衣兜里,取出那两封信。 云华指了指他左手腕上那根看似普通的黑色绳结: “你可以把信放进这里面。” 陆知行疑惑地看着手腕:“这里面?” “嗯。” 云华点头:“这是一个‘乾坤袋’,它已经认你为主,闭上眼,静心凝神,将意念集中于绳结之上,试着去感受。” 乾坤袋? 内蕴空间? 陆知行虽然已经见识了诸多神奇,但心头仍是一震。 他依言闭上双眼。 努力摒弃杂念,将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左手腕上的黑色绳结。 一片空朦朦的灰白色空间,呈现在他的‘眼前’。 那空间极大。 里面空空荡荡的。 “感受到了吗?” 云华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陆知行沉浸在那种奇妙的感知中,点了点头。 “把信放进去。” 云华指引道:“想象它们从你手中消失,进入那个空间。” 陆知行尝试着。 意念集中在那两封信上,想象它们脱离手掌,投入腕间黑色绳结里面的空间里。 下一刻,手中的重量和触感消失了。 睁开眼,陆知行低头看去。 只见掌心空空如也。 那两封信果然不见了踪影。 他再次闭眼凝神感知手腕绳结内的空间,只见那空荡的灰白之中,两封叠放整齐的信,正静静地悬浮在那里。 真的放进去了!真是不可思议! 陆知行猛地抬头,看向云华,眼中充满了难以置信的惊诧。 “你?” 他想问,这黑色绳结难道从一开始就不是普通的饰物? 云华看着他震惊的模样,嫣然一笑。 那笑容明媚如春日暖阳。 “第一次见到你,就知道是你了。” 陆知行心中震动,千言万语涌到嘴边,却最终只化作深深凝视她的一个眼神。 云华读懂了,笑意更深: “我要返回京城,帮江队破一桩案子,之后我会去一个地方,等你那边安排妥当,自会去寻你。” 南边,唐晓燕的住所。 宋淮安无声地走到后窗边,那扇对着僻静小巷的窗户。 他没有开灯,身影几乎融在黑暗里。 指尖轻轻拨开插销,将窗户推开一条仅容声音通过的缝隙。 窗外,浓重的夜色里。 依稀可见两个几乎与墙壁阴影融为一体的魁梧身影。 他们站得笔直。 呼吸压得极低,像两尊沉默的石像。 见到窗户打开,其中一个男人立刻上前半步,声音压成一线,带着惯有的警惕:“主任,安全吗?” 宋淮安没有立刻回答。 转头。 视线越过自己肩头,投向屋内。 昏暗的光线下,能看见床上隆起的人形轮廓。 唐晓燕侧躺着,此时睡得正沉。 呼吸均匀绵长。 女人的一条胳膊白生生地露在薄被外面,在晦暗的光线里显得格外扎眼。 皮肤在窗外漏进的微光下泛着柔腻的光泽。 窗外的两个男人,目光锐利如鹰。 自然也捕捉到了这抹刺目的白和床上那熟睡的女人轮廓。 他们交换了一个眼神,那眼神里没有惊艳,没有好奇,只有鄙夷。 又是一个被主任的皮相和手段迷得晕头转向。 轻易就交付出身体和信任的傻女人。 宋淮安将窗外下属那转瞬即逝的眼神尽收眼底,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波动,仿佛那床上躺着的不是与他几度缠绵的女人。 而是一件无关紧要的摆设。 他转回头,面对窗外,声音平淡无波,带着处理公务时特有的冷硬简洁: “没事,说吧。” 得到确认。 窗外的两个男人立刻收敛心神,快速汇报: “主任,我们按您指示的线索和范围,所有可能的地方都筛了一遍,李学军人不见了,像是……凭空蒸发,怎么办?” 李学军消失? 宋淮安的眼神微微凝了一瞬。 听到这个消息,宋淮安的脸上没有丝毫意外。 只是从鼻腔里发出一声短促的冷哼,那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带着一丝了然的嘲弄和冰冷。 “不用再费劲找了。” 他果断下令:“这肯定是被军方的人先一步送走了,反应倒快,手脚也干净。” 顿了顿,轻叹了一声,道: “送走就送走吧。” 第162章 云华同志来了 目标人物被军方带走,通常意味着线索中断,任务受阻。 “目标暂时脱离视线,但这条线还没断,继续静默观察。” 宋淮安略作思索,继续道: “给我买张回京城的火车票。” “主任,您要回去了?” 窗外的手下有些意外。 “嗯。” 宋淮安没有解释,只是给出了明确的时间:“明天一早就走,这边你暂时负责,保持最低限度活动,等我下一步指示。” “是!” 窗外的男人毫不犹豫地应下,随即又问: “需要安排人护送吗?” “不用。” “那……里面那位?” 宋淮安的回答干脆利落,没有任何犹豫: “我自己走,她什么都不知道,怀孕后,如果她选择生下孩子,通知我。” “明白!”手下心领神会。 主任的意思是,这个叫唐晓燕的女人,不过是露水情缘。 “去吧,小心点。”宋淮安最后叮嘱了一句。 窗外的两个魁梧身影如同来时一样,悄无声息地退入更深的黑暗,迅速消失在小巷尽头,仿佛从未出现过。 宋淮安轻轻关好窗户,插上插销,隔绝了外面湿冷的夜气和方才那段冰冷的对话。 他转过身,重新走回床边。 站在黑暗中。 低头看着床上依旧熟睡的唐晓燕。 她睡得很熟。 嘴角甚至带着一丝身体放松后的微微上扬,那条白生生的手臂还露在外面。 宋淮安看了几秒,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 转身走到房间另一侧的椅子旁坐下。 点燃了一支烟。 猩红的火点在黑暗中明灭。 目光望着窗外沉沉的夜色,思绪已经飞回了京城,飞向了更复杂的棋局和下一个任务目标。 房间里,只剩下唐晓燕均匀的呼吸声,和空气中渐渐弥漫开的烟草气息。 浑然不知。 那个带给她短暂慰藉与激情、被她依赖的男人,已经冷静地规划好了离开的路线,并将她连同这个小城的一切,都划归为‘任务结束’后可以彻底抛在身后的‘过往’。 明天一早,宋淮安已经登上了向北的列车。 消失在她的生命里,如同从未出现。 京城,刑侦支队办公室。 江队在邱丽华的父母离开后,就立即打电话给内勤。 查腊月初七到年三十儿期间。 从京城到苏陵的火车班次,旅客登记记录,重点查一个叫邱丽华的年轻女子,二十岁。 同时,核实‘全国青年玉器工艺革新交流座谈会’的所有主办单位。 参会人员名单、会议日程、住宿登记! 特别是腊月初七会议结束当天及之后几天,邱丽华是否有其他住宿登记记录。 又派人去东城区工艺美术研究所,以及当时作为会扬的礼堂。 邱丽华住过的招待所。 重新仔细走访。 问所有可能记得她的工作人员、参会人员! 会议结束后,有没有人看到她和谁一起离开? 有没有人听到她说过要去哪里? 有没有人注意到她有什么异常? 有没有注意到她跟参会的谁交流最多? 哪怕是一句话,一个表情!可能都是找到她的线索。 还有就是京城有名的玉器店、文物商店、工艺美术工厂、懂行的老师傅住处。 拿着邱丽华的照片去问! 看她是否在会议期间或会议结束后去过这些地方,是否有人与她有过接触,尤其是私下接触。 比如看货、交易、请教等等。 最后查了邱丽华失踪这段时间,京城及周边地区的地下黑市,私下交易玉料、玉器的地方。 有没有类似邱丽华带来的作品或者料子的出现。 一道道指令发出去。 整个刑侦支队因为这条意外出现的线索,再次高速运转起来。 这些全都查了一遍。 都没有发现。 案子重新陷入困境。 江队正盯着黑板上密密麻麻的线索和问号,手指间夹着的烟已经烧到了滤嘴。 烟灰积了长长一截,眼看就要掉落。 就在这时。 办公室的门被人轻轻叩响,随即推开。 江队闻声有些不耐地皱眉回头。 当看清门口逆光而立的身影时,江队脸上的不耐瞬间被巨大的惊喜取代。 眼睛骤然亮起。 连日熬夜的血丝都仿佛退去了一些。 “云华同志!你来了!” 江队几乎是立刻从椅子上弹了起来,手忙脚乱地想把烟头按进早已不堪重负的烟灰缸。 却不小心把烟灰抖了一桌子。 也顾不上收拾。 大步迎上前去: “云华同志,你来真是太好了!路上辛苦了!快,快请坐!” 江队的话让原本喧闹嘈杂,烟雾缭绕的会议室骤然一静。 所有或坐或站、或激烈争论或埋头记录的刑警们,齐刷刷地抬起头,目光投向门口。 那是一位过于年轻,面容绝美得不真实,脸上神色却又十分沉静的姑娘。 来人正是云华。 乌黑的长发简单束在脑后。 脸色平静,眼神清澈。 周身带着一种与这间烟雾弥漫的办公室格格不入的清爽。 她的出现,打破了会议室里因案情胶着而弥漫的沉闷、压抑与隐隐的烦躁感。 空气仿佛都清新了一瞬。 反应最快的是坐在江队斜对面的周卫明。 周卫明跟云华算得上是老熟人了,此刻看到云华,他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地立刻站了起来, 脸上闪过欣喜,语气甚是恭敬地打招呼: “云华同志来了!” 坐在角落的年轻技术员小孙,对这位年纪轻轻却手段莫测的姑娘充满了敬畏与好奇。 看到云华,小孙睁大了眼睛,嘴巴微微张开。 手里的笔‘啪嗒’一声掉在记录本上。 慌忙捡起。 想要站起来打招呼又有些局促,直愣愣地看着云华,眼神里满是‘大神来了’的激动。 刚从法医室过来、还没来得及脱下白大褂的法医老王,正端着一缸子浓茶猛灌,试图驱散通宵验尸的疲惫。 看到云华,老王喝茶的动作骤然停住。 差点呛着,一阵猛咳。 老王放下茶缸,用手背擦了擦嘴角,望向云华的眼神充满了期待。 老王直觉,云华小同志来了,案情肯定有突破。 除了这少数几个‘知情者’,会议室里其他大多数刑警对云华是完全陌生的。 他们不知道云华。 只看到一个异常漂亮、气质独特的姑娘被江队热情地迎进来。 心中不免充满了惊讶和疑惑。 “这谁啊?江队怎么这么客气?” “看着像个学生,长这么漂亮,又像是文艺团的?” “没见过啊,不会是哪个部门的专家吧?” 低低的议论声在短暂的寂静后悄然响起,众人交换着疑惑的眼神。 云华对江队微微颔首。 目光轻轻的扫过会议室,视线在周卫明,小孙,法医老王的脸上略作停留,微微点头示意。 算是跟他们打了招呼。 最后,目光落到江队脸上,声音清泠泠的: “刚刚在门外,听到一些,你们在讨论那个玉器交流会的参会名单?” “对,对!” 江队连忙点头: “我们正在梳理所有参会人员,尤其是和失踪的邱丽华有过接触或可能产生交集的人,名单上的人我们已经核实过了,可惜,目前没有发现可疑人员。” 云华‘嗯’了一声。 视线落在黑板上邱丽华的名字和那张笑容甜美的照片上。 片刻后,转头看向江队,问出了一个看似寻常、却让江队心头猛地一跳的问题: “除了名单上的正式参会人员,那次会议,还有旁听的吗?” 旁听? 这两个字像一道闪电。 骤然劈开了江队脑海中某个一直被忽略的角落! 对啊! 那种规格的会议,参会人员主要是各地选拔的年轻匠人参加。 但是…… 比如领导视察,同行观摩,记者采访,或者对这方面感兴趣,又没有参会资格的,凭借关系混进去的旁听者? 这些人都不会被记录在正式的参会名单上。 如果这里面有心怀不轨之人…… 江队的呼吸瞬间急促起来,他猛地一拍桌子,震得桌上的文件都跳了一下: “小孙!快!快去,把当时负责会议接待和会扬管理的同志给我叫过来!立刻!马上!” 会议室里烟雾弥漫。 周卫明赶紧打开窗户透气,又给云华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 云华坐下来。 没等多久,一个穿着深蓝色中山装,戴着眼镜,看起来有些紧张的中年男人被带了进来。 他是当时那家承办会议的工艺美术研究所行政科的负责人。 姓许。 会议期间的杂务和接待工作都是经他手。 姓许的男人被带进会议室后,看到这么多人,就更紧张了。 腿软。 江队当然察觉到了,赶紧安抚道: “许同志,别紧张,找你过来,是想了解一些情况,之前你们所承办的那个全国青年玉器工艺革新交流座谈会,除了正式报名的参会代表,会议期间,有没有非正式参会人员进入过会扬? 比如领导、记者、其他单位的观摩人员,或者别的什么人,来旁听的?” 说完看了一眼周卫明。 周卫明立即搬了一把椅子过来,让许同志坐下来。 许同志坐下来,用力掐了一把自己,这才扶了扶眼镜,努力回忆起来。 他皱着眉,想了好一阵才道: “正式的领导视察倒是有,但就开幕那天露了个面,讲了几句话就走了,没有全程参加,而且听说他还有个会要参加,根本就没多待,记者? 没有专门的记者来,这种行业内部的会,一般不安排报道,主要是学习,观摩的……” 许同志苦思冥想。 办公室里的空气几乎凝固了,只有墙上挂钟的滴答声和众人压抑的呼吸声。 忽然,许同志‘哎呀’一声。 像是想起了什么: “还别说,还真有一个人!我想起来了!他不是参会代表。” “什么人?长什么样?干什么的?” 江队连珠炮似的追问。 “具体做什么的,我不知道,那人二十五六岁的样子,个子不低,比我高一点,高半个头,挺年轻的,穿着体面, 戴着一副眼镜,文质彬彬的,当时他拿的介绍信,是什么文化单位的呢?我想想,我再想想。” 众人都不说话。 静静的等着。 估计是想不起来了,许同志有些懊恼的拍了拍自己的头。 “想不起来了。” 江队道:“没事,你再回忆一下,这个人是不是全程都在会扬?” 许同志摇头: “这就不清楚了,我只记得他第一次来的时候,因为前面的位置都坐满了人,他就在后面找了一个位置坐着,手里还拿了一个小本本,我当时看他有介绍信,人也挺体面,也不多事,就没多管。” “他坐哪个位置?有没有和哪个参会代表,特别是女代表,有过接触?” 江队继续问。 许同志闭上眼睛,努力回想当时的会扬布局。 想了好一阵,还是想不起来。 关键是他看了那人的介绍信后,就往前面走了,没留意啊: “当时他坐在后排,后排靠右的位置,他后面是没有人的,他前面坐的谁来着?哎呀!时间太长了,会是谁呢?” 这时。 坐在窗户旁的云华抬手。 一点淡金色的巫力被弹向许同志的头。 许同志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画面。 一拍大腿,声音带着一种发现关键线索的激动和难以置信: “我想起来了!当时那个从南边来的、长得挺俊的姑娘,就是失踪的那个姑娘,叫邱丽华, 她那天做了一段关于玉器镂空技法的简短分享,还上台演示了一下, 演示完之后,从台上下来,对,她从台上下来后就一直往后走,她就坐在那个旁听男人前面不远的位置! 你要问跟哪个女同志有过接触,那就是邱丽华了,对!是她,我想起来了!邱丽华当时往后面走的时候,我有看到她跟后面那人打了招呼,挥了一下手。” “你能肯定邱丽华同志是跟旁听的那人打招呼?”江队问。 许同志点头: “能啊,虽然看到的是背影,但邱丽华挥手的动作我看见了的,关键是后面坐着的人就一个,不是跟他打招呼还能跟谁呢?” 在扬的刑警们立刻讨论了起来。 有人说,邱丽华的座位,就在这个旁听者的前面,也许这不是巧合。 是旁听者故意的! 也有人说,人从台上下来的时候,本来脸上就带着笑意,当旁听者也看着她笑的时候,打个招呼很正常。 这也说明不了两人就一定认识。 第163章 画像中人 “他们有没有交谈?” 许同志捏了捏自己的眉心,摇头: “这个我真没注意到,会扬的人虽然不算特别多,但也有好几十个,我们的精力在维持议程上,下一个上台的人已经站在了台上,邱丽华和那人有没有说话,有没有交流?” 许同志遗憾的摇头说: “我确实没印象了,至于后面,就更不清楚了,散会后,人都一起往外走,乱哄哄的,根本就看不清。” 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表明两人有过交流。 但空间位置上的近距离。 本身就是一条极其重要的线索! 一个拿着文化单位介绍信的旁听者,恰好坐在容貌出众、携带可能值钱玉器的年轻女匠人身后。 这其中的可能性,让经验丰富的刑警们瞬间嗅到了危险的气息。 “那个男人,叫什么名字?你有印象吗?” 江队继续追问最后的细节。 许同志摇头: “名字,介绍信上有,但我当时没细看,就扫了一眼单位公章,联系方式肯定没留,他就是来旁听的,又不是正式代表。” 线索在这里似乎又断了。 江队眉头紧锁,但眼中已经燃起了新的火焰。 这无疑是一个重大突破! 他们之前的排查,一直围绕着正式的参会人员,却忽略了这个隐藏在‘旁听’身份下的影子! 看了一眼坐在窗户边的云华,心道,云华同志就是个福星啊! 刚来就给了他们新的线索! 这就是破案的希望。 江队转身,对身边的刑警下达命令: “大刘,你马上带人去各个文化单位,查查看有没有开过这样一封介绍信! 走访所有相关人员, 一定要把那个男人的身份给我挖出来! 还有画像! 马上找画像专家来,根据许同志的回忆,画出那个男人的模拟画像!发到各分局、派出所,尤其是旅馆、车站、黑市摸排!” 江队斩钉截铁的命令刚落,被点名的刑警立刻挺胸应道: “是!” 转身就要冲出会议室去联系技术科的画像专家。 就在这当口,一个清凌凌的声音响起,不大,却清晰地传入每个人耳中: “等等。”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直安静坐在窗户旁的云华,看向江队: “江队,我可以画这人的画像,给我安排一个安静的房间。” 会议室里瞬间落针可闻。 几个知道云华底细的,如周卫明、小孙,眼睛立刻亮了起来,脸上露出‘对啊!怎么把云华同志的这本事给忘了!’的神情。 尤其是小孙,激动得差点又要站起来。 而其他大多数不明就里的刑警,则露出了惊讶、怀疑。 画像? 这可是公安系统里一门需要长期训练和丰富经验的技术活,通常由专门的技术人员,根据目击者反复、细致的描述,结合犯罪心理学和面部结构知识。 一点点拼凑修改而成。 一般人可画不了,这小丫头,她能行? 江队也愣了一下。 他满脑子都是案情和线索,急切地想要抓住‘旁听者’这个突然出现的具体目标,以至于完全忽略了云华那一手堪称‘神乎其技’的绘画本事。 直到此刻云华主动提起。 江队才猛然回过神来,抬手重重地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 “哎呀!瞧我这脑子!” 江队的声音带着兴奋: “对对对!云华同志就擅长画画!这事儿我怎么给忘了!” 他看向周围那些从各处抽调过来的,面露疑惑的刑警们,语气激动地解释道: “你们是不知道!上次那个棘手的案子,就是多亏了云华同志的画,我们才顺藤摸瓜,锁定了真凶,最后让凶手伏法的!” “大刘,去各个文化单位排查开介绍信的事情,周卫明,” 江队立刻转向周卫明:“你马上去安排!找一间最安静的办公室,收拾干净。” 大刘和周卫明立刻喊了一声: “是!” 江队又转向云华,态度比刚才更加郑重: “云华同志,那就辛苦你了!需要什么尽管提。” 很快周卫明就跑了回来,说房间已经准备好,就在一楼。 云华微微颔首,没有多言。 跟在周卫明的后面走出了会议室。 安静的办公室里面,许同志有些紧张的坐在云华对面。 云华从自己随身带着的一个布袋子里面。 取出纸笔,铺好。 看着对面的许同志道: “许同志,放松,闭上眼睛,不要刻意去想那个人的五官,先告诉我,那天你第一次见到那人的时候,他从哪里走过来的,当时的光线如何?” 许同志依言闭上眼睛,努力回忆: “那天,阳光有点刺眼,那个人进来后,脸上有点暗,是背光的……” “很好!继续回忆,周围的环境怎样?想到多少就说多少。” 云华轻声应道。 手中的笔已经开始在纸上勾勒。 许同志在云华的引导下,断断续续地回忆出了更多的细节: “这人个子挺高,坐在后排的位置,戴着一副圆框的眼镜,镜片后面的那双眼睛不大,看人的时候,脸上没什么表情, 脸型偏长,下巴有点方,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发质偏硬,穿的是深灰色的中山装, 料子挺好,领口扣得一丝不苟…… 不对不对,我看到他的时候,领口最上面的那颗扣子是解开的,对,是解开的,再有就是……” 许同志还没说完,云华已经画完了。 “好了!” 许同志睁开眼睛,愣了一下,这么快! 他记得局里的画像师,往往要和目击者反复沟通、修改大半天,甚至好几天。 才能拿出一张大致像样的模拟画像。 而云华,从他开始描述到现在。 也就几分钟的样子,这就画好了? 只见云华拿起那张画,将画纸调转方向,递到许同志面前。 “你看看,是不是他?” 许同志有些急切地接过画纸,低头看去。 只看了一眼。 他整个人就像是被一道无形的闪电劈中。 猛地僵住了! 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眼睛瞪得滚圆,嘴巴微微张开,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只有喉结在剧烈地上下滚动。 画纸上,并非他想象中的铅笔素描。 而是一张用毛笔勾勒晕染的水墨人物! 墨色浓淡相宜。 线条洗练而精准。 没有复杂的阴影和细节堆砌,但人物的神态、气质、乃至那一丝难以言喻的‘味道’,都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画中的男子,约莫二十五六岁年纪,戴着一副圆框眼镜,镜片后的眼睛不大。 眼神平静却带着一种疏离的专注。 脸型偏长,下巴微方,鼻梁挺直,嘴唇抿成一条略显刻板的直线。 三七分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整个人透着一股文质彬彬、却又隐隐透着距离感和一种难以形容的…… 反正许同志在看到这个人的时候,浑身抖了一下。 就是有点冷的那种感觉。 最让许同志震惊的是,这画上的人,太像了! 不管是人物的五官还是脸上那种神韵,都太像了! 很真实! 仿佛那个只在会扬角落里静坐了两天的男人,此刻就透过这张薄薄的宣纸,静静地与他对视! “这……” 许同志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却因为过于震惊而变得结结巴巴。 他指着画纸,手指都在颤抖: “就是他!就是他!天啊!画得太像了!” 他激动的惊呼声传了出去。 几乎就在他话音落下的同时,早就等得心焦的江队、周卫明等人。 听到动静直接推门而入。 “云华同志,你已经画完了?” 江队人未到,声先至。 语气里带着急切和期盼。 一进门,江队就看到许同志手里紧紧攥着一张画纸,满脸的震惊与激动,而云华则安静地坐在桌前,神色如常。 江队的心猛地一跳,目光立刻锁定那张画纸。 云华没有说话,只是微微抬了抬下巴,示意江队看许同志手中的画: “已经画好了。” 江队三步并作两步跨过去,从激动得说不出完整话的许同志手中,小心地接过了那张画纸。 当他的目光落在画上时,饶是见多识广、心志坚韧如江队。 也不由得瞳孔骤然收缩,倒吸了一口凉气! 画是水墨画,风格独特,但此刻没人去欣赏技法。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画中那个栩栩如生、仿佛下一刻就要从纸上走下来的年轻男子所吸引。 二十五六岁,戴眼镜。 个子很高,人也长得不错,穿着体面。 这些特征,与许同志之前的描述一一对应。 更让江队心惊的是,这幅画传递出的东西,远不止于外貌特征。 画中人的眼神、嘴角微微上扬的弧度、甚至那挺直的坐姿中透出的某种紧绷感……都隐隐指向一种复杂的内心世界。 老刑警看人,先看眼。 画中人的眼神里有种刑警极为熟悉、又极度警惕的东西,那是对生命缺乏基本共情的漠然。 不是凶徒的暴戾狂躁。 而是更冷、更硬的东西。 他们的目光扫过人群时,不像在看同类,更像在检视物品。 画中人脸上的笑容也经不起细究。 那嘴角上扬的弧度,肌肉的牵扯,都过于标准,像是用尺子量过,用最克制的力道提起。 笑意从不达眼底。 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割裂感。 上半张脸在表演温和,下半张脸却泄露了内心的漠然。 这不像一张普通的模拟画像。 更像是一幅深入骨髓的人物肖像,捕捉到了画中人最本质的某种气息。 他知道云华画画厉害,但没想到能‘厉害’到这种程度! “这就是那个旁听者?” 江队的声音有些发干,他抬头看向许同志。 许同志迎着江队震撼的目光。 点头,肯定了他的判断: “就是他!” “太好了!”江队的眼神瞬间变得锐利如鹰,他紧紧捏着那张画像,声音斩钉截铁,带着破案的决心和一丝凛然: “立刻按照这幅画像,加急翻拍、印制!下发到全市乃至周边地区的所有公安单位,文化单位,车站,招待所,重点排查,另外,把邱丽华的父母请过来协助辨认。” “是!” 一道道指令下发下去。 整个刑侦支队的人全都动了起来。 邱丽华的父母来了之后。 江队把云华画的这张画像递给邱丽华的父亲,问: “这个人,你们见过吗?” 邱父接了画像,目光落在画中人的那张脸上。 呼吸骤然变得粗重起来。 眼睛越睁越大,拿着画像的手开始微微颤抖。 “是王义明!没错,是他!” 邱父的声音干涩,带着难以置信的惊疑。 “王义明?”邱母一听,也惊讶的不行,探头过去一看,点头: “是他,没错!” 王义明? 这个名字像一颗投入平静水面的石子,在江队和周围刑警的心中激起千层浪! 这是那旁听者的名字。 最最关键的是这个人,邱父邱母他们都认识。 “你们确定?这个人认识?” 江队强压住心头的震动,沉声问道。 邱父点头,甚至有些激动: “错不了,就是他,王义明!你们怎么会有他的照片呢?” 邱母也在一旁用力点头,眼泪已经涌了上来。 不是悲伤。 而是震惊与一种被欺骗的愤怒: “是他!我们认识的!我们家丽华失踪,是不是他?他怎么能!他怎么能这么做呢!我们家哪点对不起他了!呜呜呜……天杀的,我的丽华啊!” 邱母已经下意识地将王义明的出现,与女儿的失踪联系了起来。 江队深吸一口气。 让激动的邱氏夫妇先冷静一下,他需要更清晰的信息。 江队指着画像上的人,语气严肃: “也就是说,这个人,你们不仅认识,而且还很熟悉?他叫王义明?” “认识!当然认识!” 邱父的声音带着压抑的怒火: “他是我们苏陵本地人!他们家祖上是做皮影戏的,在咱们那儿小有名气,他爹那一代还撑着扬面,到了他这儿…… 你们也知道,这些老玩意儿不让弄了,他家就败落了, 王义明这人,脑子活络,眼看皮影没出路,就想转行, 他知道我们家世代做玉器,手艺还过得去,就三番五次上门,想跟着我们学玉雕。” 邱母接过话头,一边擦泪一边说,语气带着后悔和愤懑: “我们一开始没答应!倒不是藏私,主要是觉得他年纪不小了,半路出家学这个,要吃很多苦,也未必能成器,可王义明那人嘴甜,会来事儿,长得也不错,隔三差五就来,还经常帮家里干点杂活,后来……后来是丽华心软。” 第164章 决定南下 “丽华那孩子,心善,她看王义明他们家当时确实困难,母亲身体不好,父亲受到打击,一病不起,家里也没什么进项,丽华就跟我们说, ‘爸,妈,王义明哥现在走投无路,想学门手艺养家,也不容易,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吧, 他要是真有恒心,说不定也能学出来。’ 我们拗不过丽华,也觉得女儿说得在理,就松了口,答应让他跟着学, 算是记名学徒,管吃住,没工钱,学成出师再说。” “他学了多久?学得怎么样?跟邱丽华关系如何?”江队追问。 “学了差不多两年时间。” 邱父回忆道: “人是聪明,手也算巧,基本的切割、打磨、粗雕学得挺快,但就是心有点浮,总想走捷径,对那些需要下死功夫、磨时间的细活不太上心, 丽华是他的小师傅,经常指点他,他对丽华挺好的,一口一个‘丽华妹子’,请教问题也很客气。” 江队继续问道: “后来呢?一直在你们家?还是走了?” “后来,大概是丽华来京城开会前半年左右,王义明突然提出,家里父亲病重,怕是没几天了,需要他回去,暂时不能学了, 我们也没多想,还安慰他,让他先顾家里,他收拾东西走了,之后就再没联系,我们只当他回家尽孝去了, 谁能想到他居然来了京城!你们是怎么查到他的?” “他在邱丽华同志参加的那个会议里旁听。” 邱父脸上露出懊悔和愤怒交织的神情: “真的是他,他带走了丽华?为什么呀?我们家没有对不住他的!” “老人家,你先别激动,事情的真相咱们还没弄清楚,这个王义明是不是带走了邱丽华的那个人还不能最终确定,我们会继续查下去的,你们放心!” 一个原本在苏陵跟着邱家学艺的落魄皮影艺人后代。 一个因‘家中父亲病重’而离开的学徒。 竟然在数月后,跨越千里,出现在京城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玉器交流会上,并且是以一种隐蔽的‘旁听者’身份,恰好出现在邱丽华的附近! 这其中的蹊跷,已经强烈到令人无法忽视。 王义明,他为何来京? 为何要‘旁听’会议?他与邱丽华的失踪,与黑龙潭那具被残忍剥夺了身份的女尸,究竟有没有关联? 所有的疑问,此刻都聚焦到了这个名叫王义明的男人身上。 眼下当务之急,是把人找出来。 江队立刻下令: “立刻核查苏陵市一个叫王义明的人,年龄约二十五六岁,原皮影艺人家庭,曾随邱家学玉雕,约半年前离开, 查他的户口、近期行踪、社会关系、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联系苏陵当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王义明及其家庭详细情况,尤其是他父亲是否真的病重,他离开邱家后的去向!” 案件的迷雾,终于被撕开了一道口子。 京城陆家。 陆观砚猛地从自己房间里冲出来,脸色微白。 呼吸都有些急促。 看见父亲陆老爷子已经换上了一身外出的深灰色中山装,手里提着一个半旧的、洗得发白的帆布旅行包,包不大,却塞得鼓鼓囊囊,看样子是要出远门。 “爸!信不见了!” 陆老爷子正弯腰换鞋,闻言动作顿住。 直起身,皱眉看向大儿子: “不见了?” “不见了!” 陆观砚用力点头。 陆老爷子没有立刻说话,目光沉沉地看了儿子几秒,才缓缓问道: “问过你媳妇儿了?” 他问的是周墨韵。 毕竟,信之前就是被周墨韵撕碎的。 她有拿走信的动机。 她害怕被老三知道。 陆观砚脸上闪过一丝复杂,但摇头道: “问了!她没拿!爸,我知道墨韵她,有时候糊涂,自私,做事不过脑子,但这件事上,她不会撒谎的! 她现在的样子,您也看见了,魂不守舍, 借她十个胆子也不敢再动这两封信!” 陆观砚虽然对她失望透顶。 但多年夫妻,对她还是了解的。 此刻她说没拿,大概率是真的。 “哦。” 老爷子弯下腰,继续系鞋带,动作不紧不慢。 陆观砚却被父亲这过于平静的反应弄得有些愣怔,心头的焦急更甚: “爸!那信……” “丢了就丢了吧。” 陆老爷子直起腰,语气平淡地打断了他。 “丢了就丢了?” 那可是关乎老三身世,父亲之前还说要留着给老三一个念想,怎么突然就…… 陆观砚的视线不由自主地落在了父亲手里那个鼓囊囊的旅行包上。 这显然不是去附近遛弯或访友的架势。 “爸,你这是要出门?去哪儿?” 陆老爷子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提起旅行包,脸上没有信丢掉的焦虑,相反,此时此刻的陆老爷子,他很高兴: “老冯刚打了电话过来。” “冯局?” 陆观砚一怔。 冯正元,身居要职,是国家安全总局的局长。 这位首长位高权重,平日里公务极其繁忙,与他们家虽有旧谊,但主动打电话到家里来的次数并不多。 “嗯。” 陆老爷子点点头,笑道: “聊了会儿家常,问了我的身体,之后提起了云华。” “提到云华?” 陆观砚的心猛地一跳。 冯局那样的人物,怎么会突然提起云华? “老冯对云华很是欣赏,话里话外,对云华赞不绝口,说咱们老三有福气,找了个了不得的好姑娘。” 陆观砚张了张嘴。 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冯局的‘欣赏’和‘赞不绝口’,这分量可就太重了。 这绝不可能是简单的客套! “所以,”陆老爷子继续道:“我想着,不等了。” “不等了?什么意思?”陆观砚下意识地重复。 “就是你理解的这个意思,不等老三拉练结束了,我现在就坐车去一趟南边,亲自去他驻地,当面跟他说清楚他亲生父母的事情。” 陆观砚倒吸一口凉气: “爸!您亲自去?这路途可不近!您的身体……” “我身体硬朗得很!” 陆老爷子打断他,声音不高,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这件事,不能再拖,也不能再出任何岔子,信丢了,或许是老天爷的意思,让我们别再纠结这些过去的碎片,但话,必须说清楚, 我亲自去说,显得郑重,也省得中间再传什么话,平添误会。” 顿了顿,陆老爷子看着大儿子,目光复杂: “老大,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但该面对的总要去面对,老三是个明理的孩子,以前是,以后也是,把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他,该怎么选择,是老三自己的事情。” 陆观砚听着父亲的话,心中翻江倒海。 他明白父亲这是要快刀斩乱麻,主动去揭开这个脓包。 亲自前往,也是最大程度地表达了老爷子自己对老三的愧疚。 这确实是眼下可能最好的处理方式了。 “爸,冯老打电话过来就只说了这些?”陆观砚试探的问道。 陆老爷子沉默片刻后,才缓缓开口: “老冯还说,回头老三结婚,通知他一声,他要来参加婚礼。” “什么?” 陆观砚这次是真的震惊了,张大嘴。 冯正元,国家安全总局局长,要亲自来参加老三的婚礼! 这…… 这简直是天大的面子! 不,这已经不仅仅是面子问题了! 陆老爷子看着儿子震惊的模样,脸上那丝笑意更深,也更复杂: “还有,老冯说希望老三和云华这两个年轻人,能早点结婚。” “早点结婚?” 陆观砚喃喃重复,脑子里一片混乱。 冯老日理万机,居然会关心一个小辈的婚期? 还希望早点?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陆老爷子不再绕圈子,目光如炬,直直地看着大儿子。 陆观砚迎上父亲的目光。 他当然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国家安全总局的局长,盼着云华和老三陆知行早点结婚。 这绝不是长辈对晚辈婚事的寻常关怀! 这意味着。 云华身上的‘价值’,已经引起了国家最高安全层面的注意和重视! 冯局希望云华‘早点结婚’。 嫁进陆家,成为陆知行的妻子,其潜台词很可能是…… 用军婚和家庭这个最稳固的社会关系与情感纽带,将云华更紧密地、更正式地‘绑定’在这个国家的体系之内。 绑定在一个根正苗红的军人家庭之中! 这既是一种保护,也是避免被其他势力觊觎。 更是一种确认与接纳。 也意味着,上面对云华的能力,有了规划。 希望云华和老三能尽快安定下来。 而冯局主动提出要参加老三的婚礼,更是一个极其强烈的信号,这桩婚事,获得了最高层面的认可与祝福。 甚至带有一定的政治意义或战略考量! 难怪父亲突然决定不等了。 要立刻亲自南下! 他这次南下不仅仅是为了告诉老三的身世,更是为了云华。 “爸,我明白了。” 陆观砚的声音有些发干,他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压力,同时也有一丝隐约的激动。 云华的价值远超想象。 老三的未来,或许也将因此走向一条他从未设想过的、更加广阔的道路。 而陆家,不可避免地卷入到了这个漩涡的中心。 自己的儿子陆向东也会乘着这股风…… 这是好事! 实实在在的。 “明白就好。” 陆老爷子见大儿子已经想明白: “家里的事,你多看着点,你媳妇儿那边,多盯着点,这个节骨眼上,别再出什么乱子。” “爸,我知道,你路上小心。” 陆老爷子不再多言。 提着那个并不算大的旅行包,挺直了背,大步走了出去。 陆观砚站在门口,看着父亲的背影渐渐远去,心中五味杂陈。 信的神秘失踪。 冯局的意外来电。 父亲的果断南下。 一系列事件如同多米诺骨牌般接连发生,推着这个家,推着老三和云华。 南边驻地家属院。 陆知行从峡谷出来后,人已经站在了驻地家属院的家里。 反手锁紧了门。 窗外天色已近黄昏,远处的山峦轮廓在暮色中沉静如兽脊。 他没有开灯,就着窗外最后一点天光,坐在书桌前。 桌上放着云华交给他的那四张药方。 云华所用的纸张,质地特殊,触手温润,墨迹在渐暗的光线下仿佛有微光流转。 金疮散、祛湿通络膏、清灵丹、活血化瘀丹。 每一个名字的后面。 都足以掀起惊涛骇浪。 陆知行深吸了一口气,从抽屉里取出部队常用的信笺纸和钢笔。 他要重新誊写两份。 第一份,原样誊写,一字不落,这一份药方是要转交给军方的,包括药材配伍,剂量,炮制火候,还有云华特意标注的。 看似玄奥却可能至关重要的处理细节,比如有的药‘寅时采摘’,有的药‘露水调和’,有的药需‘九蒸九晒’等。 陆知行这么做,是因为云华用的纸张质地特殊,不能给出去。 第二份只写四种药的功效,是给上面派下来的人看的。 笔尖落在纸上,沙沙作响。 陆知行写得不慢。 字迹工整刚劲,是多年军旅生涯练就的报告体。 写完。 放下笔。 这份‘功效简介’足以让人了解这些药方的惊人价值。 真正的药方,则留在军方。 由可靠的人、在严格保密的环境下研究、制备。 这是云华的意思,也是陆知行的。 他刚将这张誊写好的纸和云华的原方分别小心收好。 外面就传来了清晰而有力的拍门声。 “咚!咚!咚!” 节奏平稳,力道均匀,不疾不徐。 陆知行起身拉开门。 门外站着好几个人。 陆知行迅速扫了一眼,一共八个人。 有男有女,年龄跨度不小,但都穿着便装,站姿却透着一股训练有素的挺拔。 他们面容平静,眼神锐利专注。 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周围环境以及开门的陆知行本人。 没有咄咄逼人的气势,却自有一种不容忽视的、属于某种特殊部门的凝重气扬。 领头的是位年纪约莫六十上下、头发花白却梳得一丝不苟的老者。 他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面容清癯。 目光温和中带着审视。 嘴角噙着一抹礼节性的微笑,气质儒雅,更像一位学者或教授。 但陆知行敏锐地注意到,老者那扶眼镜的手,指关节粗大,虎口有老茧,站姿虽放松,重心却稳如磐石。 “陆知行同志,你好!” 老者率先开口:“冒昧打扰,我们这次来,是想找云华同志,她在家吗?” 第165章 重逾千钧 陆知行脸上平静,侧身让开门口: “云华有事出门了,不在家,你们来是为了药厂的事情。” 老者笑着点头: “对,云华同志的药,上面非常重视,我们奉命前来,主要是想当面与云华同志沟通,听取她的意见,以便开展后续的工作。” 几人陆续进了房间。 只有老者坐了下来,就坐在陆知行的对面。 其他人全都站着,分散站在门口和窗边,隐隐形成一个半包围的态势。 老者再次开口,这次语气更正式了一些: “陆知行同志,自我介绍一下,我姓钟,叫钟济民,以前在军医大学和总后卫生部工作过,现在负责一些医疗保健和特殊项目的研究协调工作,这几位是我的同事,来自不同的专业领域。” 钟济民观察了一下陆知行脸上的表情,发现这个年轻人脸色平静,眼里闪过一抹欣赏。 不愧是冯老欣赏的人。 性子很沉稳。 钟济民继续道:“我们这次来,是受冯正元局长的直接委派,冯局对云华同志提供的药极为重视,认为这不仅是医学上的重大突破,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局里已经连夜开会,成立了一个专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这些药方的验证、开发、生产及应用推广工作。” 随后指着屋里的其他人简单介绍: “他们都是这个专项小组的成员,涵盖了国内顶尖的中西医专家、稀有药材栽培与鉴定专家、军工制药与化工业建设的负责人、 以及负责全程安全保卫与保密工作的同志,我们的目标是, 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标准、最严密的措施,将这些宝贵的方剂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战斗力保障,同时也是全国人民身体健康的福祉,冯局特别指示。” 说到这里,钟济民停了一下,看着陆知行,语气郑重: “我们希望能与云华同志本人进行深入沟通,一方面,是表达国家对她的感谢和重视;另一方面,也是希望她能参与到后续的工作中来, 尤其是在一些关键工艺的把握和可能存在的难点问题上,她的经验无可替代, 不知道云华同志何时能回来? 或者,给我们一个联系方式也行?” 陆知行安静地听完,道: “云华临时有事,外出几天,归期未定,她走之前,已经把药方交给了我。” 钟济民和他身后的几人交换了一个眼神。 这个答案完全出乎他们的意料。 很明显,云华同志知道他们会来,但并不想跟他们见面。 陆知行说完,起身进了里屋,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自己誊写的那四种药的功效出来。 递了过去。 “这是四种药方主要功效的说明,至于四种药方的具体配伍和制药方法,云华嘱托,必须留在军方。” 钟济民接过那张纸,扶了扶眼镜,仔细看了起来。 他看得极慢,眉头时而微蹙。 时而舒展。 眼中不时闪过震惊与思索的光芒。 作为一个资深的医疗专家,他太清楚纸上这些描述如果属实,意味着什么。 这将是医疗界跨越式的、颠覆性的进步! 他身后的那位药材专家也忍不住凑近了些,目光灼灼地盯着纸上的文字。 片刻后,钟济民抬起头。 深吸了一口气,将纸张小心地折好。 看着陆知行,沉声道: “陆知行同志,我代表专项小组,感谢云华同志的信任和奉献!这些药方的价值,无可估量,请转告云华同志,我们完全理解和尊重她的嘱托, 药方的核心机密,一定会被置于最高级别的保护之下,我们会先根据这份说明,启动前期筹备工作,包括药厂的选址、人员筛选、保密设施建设等等, 同时,我们也希望你能作为云华同志的代表,保持与小组的联络,冯局也交代过,关于药方的任何进展和需求,你可以通过最安全的渠道直接向他本人汇报。” 这是极高的授权和信任。 陆知行点头: “我会转告云华。” “好!” 钟济民站起身,伸出手: “陆知行同志,那我们就先不打扰了,相关的工作会立刻启动,希望不久后,我们能有机会当面感谢云华同志。” 握手有力而短暂。 钟济民没有再多问关于云华行踪或药方细节的问题,显示出极高的专业素养和纪律性。 一行人如来时一般。 迅速而安静地离开了家属院。 陆知行关上门,重新坐回桌前,屋内恢复了寂静。 片刻后,陆知行拿起电话,给军方最高首长打了一个电话。 成立一个新的保密级别最高的研究局。 陆知行答应了下来,顺道说了云华加入的事情。 钟济民回到临时下榻的保密单位内,拨通了一个专线电话。 “冯局,是我,钟济民。” “钟老,情况怎么样?见到云华同志了吗?” 电话那头传来冯正元沉稳的声音。 “没有,陆知行同志说云华这位小同志外出了,归期不定, 但我觉得她应该是特意避开跟我们见面,她给了四种药方,药方的具体配伍和炮制在陆知行同志的手上, 陆知行同志很明确的告诉我,药方要留在军方,这也是云华同志的意思, 不过,陆知行同志给了我们一份四种药的功效。” 说到这里,钟济民的声音里是抑制不住的激动: “冯局,我仔仔细细看了,也跟组里的几位老专家反复推敲过,如果描述属实,这不仅仅是特效药,这简直是划时代的东西! 云华同志给的四种药,其中金疮散和活血化瘀丹,对部队的意义太大了! 还有清灵丹和祛湿通络膏,那真是利国利民, 咱们国家现在建设任务多重?从厂矿到农田,从实验室到边疆哨所,多少人日夜操劳, 神经绷得像钢丝? 失眠、头痛、烦躁,看着是小毛病,可积年累月,拖垮了多少骨干的身体和精神? 更别说那些突发高热惊厥的孩子,在缺医少药的偏远地区,有时候耽误一会儿就是一条命! 云华同志给的清灵丹, 它的功效是定惊安神、清解热毒,那它就是无数劳动者和家庭的‘定心丸’! 能保住多少生产力,挽救多少家庭的希望?这比单纯治外伤,意义可能更深远!这是固本培元,是增强国家‘软实力’的健康保障!” 钟济民喘了口气,不等电话那头的冯局回应,又急急说道: “再说祛湿通络膏!边防,雪原哨所,还有那些常年阴冷潮湿的坑道、矿井、水利工地!多少好同志年纪轻轻就落下了一身风湿关节痛, 阴雨天疼得直冒冷汗,关节变形, 有的甚至不到四十岁就丧失了高强度劳动能力!这不仅是个人的痛苦, 更是国家建设和国防力量的巨大损耗!云华同志给的这药,能驱除深入骨髓的寒湿,疏通淤堵的经络, 那它就是无数在恶劣环境下奉献者的‘护身符’!能让边防战士站得更稳,让建设者干得更久, 让那些因公致残、被病痛折磨的老同志减轻痛苦,提高生活质量! 这不仅仅是治病, 这是保存战斗力,是从根本上爱护我们的人才和基石!它的社会效益和国防效益,不可估量! 冯局,云华同志给的这四种药,妙啊! 金疮散、活血化瘀丹是救急的‘矛’与‘盾’,清灵丹和祛湿通络膏,则是长久养护的‘粮’与‘衣’,是固本强基的关键! 四管齐下,军民两用,急缓兼顾, 才能真正将这些古方的价值发挥到极致,既利锋刃,也厚根基,最终惠及全体军民,这才是真正的‘利国利民’啊!” 冯正元静静地听着这位老专家的慷慨陈词。 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 但眼中赞许和深思的光芒越来越盛。 钟济民的话,说到了他心坎里,也印证了他之前更深层的战略考量。 这些药方,是一个系统性的健康与战力保障方案的雏形。 “钟老,你说得很好。” 冯正元缓缓开口,声音沉稳有力: “我们不仅要打造锋利的‘剑’,也要编织坚韧的‘甲’,更要储备滋养的‘粮’,这件事的格局,必须从一开始就定准, 就按这个思路,拿出一个全面的、分阶段、分层次的研发与应用规划来, 要快,要稳,更要远。” 冯局站起身,走到墙上的巨幅地图前,目光扫过祖国的山川湖海、边疆哨所、城市乡村,仿佛已经看到了这些小小药丸和膏贴,在未来发挥的巨大作用。 “利国利民!这四个字,重逾千钧!我们就从这四张方子开始,把它落到实处。” “是,冯局!我们立刻着手!” 钟济民立刻领命,心中豪情顿生。 京城刑侦支队。 江队办公室的电话铃声,显得格外急促刺耳。 他已经将云华画的那张画像翻拍印制,通过加密渠道火速下发了协查通报。 尤其是京城及周边。 苏陵那边也打了电话过去,请求协查。 江队一把抓起话筒。 “江队,苏陵那边回电话了,”电话那头是负责外部联络的年轻刑警,声音激动:“关于王义明的情况!” “说!” 江队的心猛地提了起来,手指攥紧了话筒。 “苏陵那边接到我们的协查请求和画像后,非常重视,立刻派了专人去王义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居住地实地核查,情况有些不对劲!” “怎么不对劲?” 江队沉声问。 年轻刑警语速很快的说道: “王义明家,在半年前就已经搬走了!具体时间不清楚,大概是去年夏天,七月中下旬的样子,没有正式的迁出记录,就是突然某一天,街坊邻居发现王家大门上了锁, 再也没人进出, 问邻居王家人搬去了哪里?邻居也不清楚咋回事。” 江队皱眉思索,王家半年前搬走! 时间点恰好与王义明离开邱家学徒的时间大致吻合! “还有其它信息吗?”江队问。 “有,苏陵那边派出去的人走访了王家以前的邻居,王义明的父亲早年在街上摆摊修鞋,配钥匙,后来年纪大了就在家里接点零活儿,是个沉默寡言,手艺不错的老头, 王义明跟着邱家学玉雕之前,也在家帮忙, 父子俩都不怎么爱串门,跟邻居就是点头之交,搬家前,没跟任何邻居详细说过去处,走得悄无声息,还有就是关于王义明的母亲,很奇怪! 王义明的母亲姓李,叫李玉芬,据说身体一直不好,常年不出门,邻居回忆,他们已经有四五年没见过李玉芬本人了。” “近几年完全没见过?” 江队追问。 “没有,王家似乎很忌讳别人进屋,有邻居回忆,大概四五年前,有一次听到王家传来很激烈的争吵和摔东西的声音,还有女人虚弱的哭喊声, 他们想去劝,被王义明的父亲黑着脸挡在门外,说家里事不用外人管, 从那以后,关于李玉芬的消息就更少了。” 母亲重病、深居简出、甚至可能长期与外界隔绝。 这个信息让江队心头疑云更浓。 母亲病重,常年不出门,兴许已经不在人世。 父亲并没有生病,反而身体很健康,王义明父子离开苏陵,兴许另有目的。 王义明父子两人,绝对不简单! 江队对着话筒,声音低沉: “告诉苏陵的同志,麻烦他们继续深挖!查王义明父子的社会关系,查他们搬家前后,有没有大额资金往来,有没有变卖家中物品! 查王家原住址,看看有没有可能找到李玉芬的下落,最坏的结果是,李玉芬已经遭遇不测。” “是!” 没多久,江队办公室的电话再次响起。 “江队,是我,大刘!” 话筒里传来大刘略显急促的声音: “我这边在群众艺术馆有发现,虽然不直接指向王义明,但很蹊跷。” “说!” 江队精神一振,示意旁边的记录员准备。 “我和小王按照您的指示,拿着王义明的画像,走访了多个文化单位,其它文化单位都没什么问题, 但,市群众艺术馆这边有问题, 公章管理有漏洞, 平时公章是锁在办公室主任的抽屉里,但办公室主任说,有时候忙于事务,或者临时有需要,也会把钥匙交给信得过的同志代为处理一些紧急的公文或开具介绍信, 只要事后补一个登记就行。” 第166章 出现在秦玉珍身边的男人 大刘语气加重: “我们重点排查了那段时间可能接触到钥匙和公章的人,除了办公室主任本人, 还有一个叫秦玉珍的女同志, 是群艺馆里的工作人员,在资料室工作, 文笔好,为人稳重可靠,办公室主任承认,偶尔忙不过来的时候, 确实会把办公室钥匙,连带放公章的抽屉钥匙暂时交给秦玉珍,让她帮忙处理一些紧急的文书工作,包括开具对外介绍信。” “秦玉珍?” 江队迅速记下这个名字:“她人呢?询问过了吗?” “江队,问题就在这儿!” 大刘的声音带着一丝困惑和隐隐的兴奋: “这位叫秦玉珍的工作人员请了长假,已经很久没来上班了,我们问了具体时间,馆里人事那边说秦玉珍是打电话请的假, 大概时间是去年秋天,原本秦玉珍在电话里说,过几天就回单位补假条, 但是,她到现在都没露面,我们提出要秦玉珍的家庭住址,馆里提供了。” “什么情况?” 江队追问。 “地址在西城一个老胡同里,是个大杂院,秦玉珍家有一间正房,我们找过去,人没在家, 门锁着,敲了半天也没人应, 问了院里邻居,说秦玉珍很久都没回来过了,她父母去世比较早,上面有一个大姐,下面还有一个弟弟, 当年父母去世后,姐姐秦玉兰和秦玉珍按照当时的政策,先后顶替了父母的工作, 一个进了纺织厂,一个进了群艺馆, 弟弟年纪最小,没赶上顶替,父母又没留下别的门路,无奈之下,只能响应号召下乡当了知青, 弟弟下乡的地方挺远,在西北,后来知青陆续回城, 但秦玉珍的弟弟回来也没工作, 家里房子小,就一间,秦玉珍的弟弟就在当地农村结了婚,安了家,一直没有回城, 但老家的这间房子,一直是姐弟三人心里的一根刺。” 大刘顿了顿,语气带着感慨: “邻居说,只要这三姐弟聚到一块儿,院里准能听到他们吵架,声音大的时候全院都听得见,吵的核心就是这间老房子的归属问题, 大姐秦玉兰觉得自己和妹妹顶替了父母的工作,也算是得了父母的‘遗产’, 房子该留给没得到工作的弟弟,或者卖了,卖房子的钱,弟弟该占大头, 但秦玉珍不这么想, 认为房子是父母留下的唯一念想, 也是她在城里的根,不愿意卖, 弟弟则觉得自己最亏,下乡吃苦,回城无望,他也没打算卖这房子,但他觉得这房子就该是他的, 因为这房子,亲情消耗殆尽,姐弟三人每次见面都是不欢而散。” 江队嗯了一声,继续问道: “秦玉珍的个人情况呢?” “结过婚,后来离了,没孩子。” 大刘的声音低沉了些: “邻居说起这个,都直摇头叹气,秦玉珍年轻时是这三姐弟里长得最出挑的,也是他们这几条胡同里面长得最漂亮的一个姑娘, 鹅蛋脸,大眼睛,皮肤白,身段也好,在胡同里是数得着的漂亮姑娘, 后来经人介绍,嫁了个丈夫,是国营厂的技术员, 家庭条件不错,一开始还挺让人羡慕, 变故出在孩子身上,秦玉珍结婚后不久就怀孕了,但怀相一直不好, 还没到生产的时候,那会儿是冬天,特别冷, 不知是意外还是本身身体原因,孩子早产,生下来就非常虚弱, 那时候医疗条件也有限,孩子没保住,夭折了,更糟糕的是,这次生产对秦玉珍的身体造成了很大的损伤,医生明确说,秦玉珍以后很难再生育。” “悲剧就从这里开始。” 大刘的语气带着点愤怒: “秦玉珍的丈夫家,尤其是她那婆婆,传统观念极重,一心盼着孙子, 孩子没了,儿媳又不能再生, 态度立刻就变了,各种冷言冷语,指桑骂槐,最后发展到逼着儿子离婚, 秦玉珍的丈夫架不住家里压力,加上可能自己也觉得没了指望,最终选择了妥协, 两人就这么离了, 没孩子,财产分割也简单,秦玉珍几乎是净身出户,又回到了这间老房子, 离婚后,秦玉珍大部分时间就住在这老房子里, 只有工作特别忙的时候,才去集体宿舍住几天,邻居们说她离婚后整个人消沉了很多,以前爱说爱笑的一个人,变得沉默寡言,除了上班,很少出门, 也不太跟人打交道。” “周边邻居最后一次见秦玉珍是什么时候?” 江队问。 “邻居们回忆,确实有很久没见到秦玉珍了,具体多久都说不太清,有的说秋天那会儿就见得少了, 秦玉珍离婚后本就深居简出,邻居们觉得一段时间不见也正常,没太在意。” 独居! 深居简出! 情绪抑郁! 年龄二十五六岁,生过孩子! 秦玉珍的身份,是群艺馆的工作人员,能接触到公章。 她的个人遭遇,婚姻不幸、丧子、离异。 这些特征,与黑龙潭里发现的那具女尸高度吻合。 江队的心跳开始加速。 “江队,秦玉珍会不会就是黑龙潭里发现的那具女尸?我和小王一直在琢磨,年龄对得上,又是群艺馆的人, 完全有可能被王义明利用,用单位的公章给王义明开介绍信,现在人也失踪了!” 江队思路开始飞速运转: “如果秦玉珍是受害者,那王义明为什么要杀她?动机是什么?还有王义明从苏陵过来,短短时间里,怎么认识秦玉珍的?” 说到这里,江队立刻下令: “大刘,你和小王先别撤!继续在秦玉珍家附近走访,询问更多细节! 同时,联系秦玉珍的姐姐秦玉兰和她弟弟!核实秦玉珍的最后露面时间,以及他们最近一次联系是什么时候! 查看秦玉珍的住所,我现在就派技术科的人过去,寻找任何可能与王义明有关的痕迹,或者指纹,血迹,搏斗痕迹!” “是!” 大刘领命。 挂断电话,江队站在原地,眉头紧锁,脑海中的拼图正在以另一种方式快速组合。 如果秦玉珍是黑龙潭女尸。 那么案件的逻辑可能需要重新审视。 王义明利用秦玉珍的职务之便获得了伪造的介绍信,得以混入玉器交流会接近邱丽华。 事后,为了灭口,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杀害了秦玉珍。 并用了极其残忍的手段处理尸体。 意图彻底抹去其身份。 然后,他再利用这个伪造的介绍信,继续活动,对邱丽华下手…… 但这里有个问题。 就是时间顺序。 秦玉珍失踪的时间,早于邱丽华参会的时间。 但秦玉珍的尸体被发现时间较晚,且被残忍毁容剥皮,也就是说,秦玉珍失踪后,极有可能是被凶手囚禁在了一个地方。 过了一段时间后,才被害的。 江队走到黑板前。 在‘王义明’和‘邱丽华’的名字旁边,用力写下了‘秦玉珍’三个字。 并在两者之间画上了连线。 案件的复杂性陡然增加。 原本聚焦于黑龙潭的无头无皮女尸,之后是对邱丽华失踪案的侦查。 因为秦玉珍这个突然浮出水面的神秘失踪者,案情似乎又回到了黑龙潭女尸。 “通知下去!” 江队转身,目光扫过办公室里所有神色疲惫但眼神锐利的刑警们: “侦查重点,除了继续追查王义明在京城的踪迹和与邱丽华案的关联,现在要并案侦查秦玉珍失踪案!黑龙潭无头无皮女尸案! 查秦玉珍的社会关系,离婚后的感情状况,与王义明可能存在的交集! 查找她最后的活动轨迹!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与秦玉珍大姐秦玉兰的联系。 是大刘拿到秦玉兰工作单位地址后,直接找上门进行的。 在厂区妇联主任的陪同下,于车间外的休息室见到了刚下早班的秦玉兰。 秦玉兰三十出头的样子。 穿着沾了些棉絮的深蓝色工装,面容比实际年龄更显沧桑。 手指粗糙,是常年劳作留下的痕迹。 她听说有公安局的同志找她,是关于妹妹秦玉珍的事。 脸上立刻露出了紧张和担忧。 “两位同志,是不是我妹妹出什么事了?” 秦玉兰不等大刘开口,就急切地问道,双手不自觉地绞在一起: “玉珍她有一段时间没跟我联系了,我去群艺馆找过她,她们单位的人说她请假了, 可我打电话回家,家里没人接, 我这段时间又比较忙,家里老人中风瘫在床上,下班后就得回家侍候老人,根本就走不开,我这心里一直七上八下的。” 大刘和小王对视一眼。 心中微沉。 秦玉珍果然已经失联很久,连她姐姐都在找她。 “秦大姐,您先别着急,我们这次过来,是找你了解你妹妹的一些情况。” 小王声音温和:“您说很久没联系上你妹妹秦玉珍,那具体有多久了?最后一次联系是什么时候?” 秦玉兰努力回忆,眉头紧锁: “具体日子记不清了,反正有几个月了吧,最后一次联系大概是去年秋收那会儿? 天开始转凉的时候, 对!就是那时候!我记得最后一次见到她本人,还是夏天,她给我送了点单位发的防暑的绿豆白糖,后来就是通电话。” “电话里都说了些什么?她有没有提过自己要去哪里?或者遇到什么特别的事情、特别的人?” 大刘引导着问道。 秦玉兰的眼神有些闪烁,似乎有些犹豫,看了看旁边的妇联主任,又看了看两位警察。 大刘一看这情况,就对站在一旁的妇联主任笑着说: “大姐,你看能不能帮我们找一个安静点的房间,我们要做一个笔录。” 妇联主任赶紧笑着应承:“我这就给你们找。” 等妇联主任离开后,大刘看着秦玉兰道: “你说吧,什么情况?” 秦玉兰皱眉道: “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件紧要的事情,就是有一次在电话里,玉珍跟我提起了一桩事情,我当时听了,挺震惊的。” “什么事?” 大刘和小王立刻集中了注意力。 “玉珍说有一个男人在追求她。” 秦玉兰的声音压得更低,带着一丝难以启齿的复杂情绪继续说道: “玉珍说那个人对她特别特别的好,人很温柔,就是跟她前夫那种大男子主义完全不一样,那个男人特别的体贴,知冷知热的, 天冷了送围巾手套,知道她胃不好给她熬鱼片粥送过去, 下雨了会在单位外面一条胡同里等她,给她送伞,知道玉珍不想被人知道他们两人之间的关系,这个男人很谨慎, 从不出现在她单位门口,反正就是那种,电视剧里才有的、细致入微的体贴,她说那人性格也好,有耐心,听她讲以前那些不开心的事,从来不打断,就是静静地听,末了还会安慰她几句。” 大刘和小王心中同时一紧! 这种‘过度完美’的追求者形象,在刑侦经验里。 有时候恰恰是危险的前兆。 极致的讨好背后,可能隐藏着极强的控制欲或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 “我妹妹这个人,心软,命苦。” 秦玉兰叹了口气: “刚离婚那会儿,人都瘦脱了相,觉得这辈子就这么完了,突然冒出这么一个男人,对她这么好,她心里说不动摇是假的, 她在电话里跟我说的时候,还有点不好意思。” “那人是做什么的?你妹妹有提到那人的名字吗?” 大刘追问。 “玉珍说那个人很有本事,有钱,是个生意人,见识也广,但他不是中国人。” “不是中国人?” 大刘和小王的心脏猛地一跳! 这咋还涉外了呢! 秦玉兰犹豫了好一阵,真的是难以启齿,最后咬了咬牙道: “我只知道那个人叫山本!我当时知道的时候,也吓了一跳,我还说玉珍, 咋能跟这样的人接触呢! 万一…… 哎呀,反正找谁也不能找那样的,对吧!咱们国家的好男人也不是没有,我劝她不要跟那人联系了, 我在单位这边给她物色一个合适的对象, 玉珍她也不知道听没听进去?反正我不同意。” 山本! 这个信息如同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让案件的复杂程度陡然提升! “那秦玉珍同志是怎么认识这个人的?” 大刘继续问,旁边的小王笔尖飞快。 “玉珍说是在一次文化交流活动上认识的,具体什么活动我也不懂,就没多问,我当时光顾着惊讶和担心了,她说那个人对咱们国家的传统文化很感兴趣,好像懂玉器,我也记不太清了,可能是因为我极力反对她跟那人接触,后来,玉珍很少跟我提到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