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花祝》
1. 二丫
“二丫?二丫!怎么还在割草,你娘都要生了,你不去盯着点?”刘婶急急忙忙地走到王桐花跟前,瞥了眼王桐花背篓里满满当当的猪草,“打了这许多。哎,我来给你背着,你快回家看看你娘吧!”
王桐花不想看。她知道,娘肚子里是个弟弟。全家人盼星星盼月亮地等着这个弟弟,奶奶甚至破天荒地许娘每天吃半个鸡蛋——另外半个给爹了。
王桐花不想要这个弟弟,家里根本没有东西可以再养活一个孩子了。姐姐,她自己,妹妹,三个已经吃不饱,为什么还要生?
但是王桐花怎么想不重要。所以王桐花只小声地说:“谢谢刘婶,我自己背就好了。我这就赶回去。”
“唉。你这孩子就是太懂事了。”刘婶这话说得像是在夸她,又像是在叹息。
懂事是坏事吗?王桐花不明白。
王桐花一直不擅长应付刘婶。她不习惯刘婶的目光。
她熟悉爹的目光。爹眼睛里有钉子,每次寒光一闪,王桐花就知道家里又有人要挨打了。
她熟悉奶奶的目光。奶奶打量姐妹和她,像打量未出栏的猪,又像打量没织完的布。
她熟悉娘的目光。有时候娘恨恨地看她,好像是王桐花害得娘挨打又挨饿;有时候娘好好地看她,给她抓头上的虱子,给她擦擦脸。娘的目光像有倒刺的木凳。
她开始不熟悉姐姐的目光。姐姐以前愿意陪王桐花玩。但是,最近姐姐似乎有了自己的事情要忙,老是让王桐花走开。
她熟悉妹妹的目光。妹妹流口水也不晓得要擦,傻呆呆的。王桐花不太乐意地给她擦掉,妹妹就会傻乐,鼻子里吹出个大泡泡。
她不习惯刘婶的目光。溪流一样的目光,让她浑身不自在。被这样看着,她满是补丁的旧衫挡不住身上的疤痕。她不自觉抠弄手指的甲床。
幸好村里除了刘婶,没人会这样看她。
王桐花低下头,躲开刘婶的目光:“刘婶你也回家吧。天要黑了。”说着,她加快脚步。
她不想和刘婶呆一起,也不想回家看娘看弟弟。以前抱怨过后山和家离得远,现在她恨不得这条路要走个十年八年。
她就不用照顾弟弟,她就不用继续当小孩子,她一回家就能当大人了。
但走这条路花不了那么久。只一刻钟后她就走到了家门口。
她在木门前踟躇,两只手紧紧抓住背篓的绳带,感受这份粗糙的疼痛。
直到一巴掌毫不犹豫地冲她后脑招呼上去。
“猪!不滚进去做什么!饭也不煮,衣服也不洗,一天到晚不晓得在发什么昏!”
王桐花浑身一抖,头低得更深。她一声不吭地进了门。
“话也不会说?爹也不会叫?真是白养了你!猪都比你有用!你娘就是个废物,生的女儿也都是废物。当年换你娘用那头羊真是不值,得他们找我一头牛才是!”
“爹。我去干活了。”王桐花憋出几个字,放下背篓进了灶房。姐姐守在灶台前,先小心翼翼地朝王桐花身后看了一眼,嘴角才扯起一个笑。
“快过来,是不是冷了?来暖暖手。”姐姐低声道,“希望娘生的是个弟弟。不然爹又要……”
王桐花这才想起来,没听见娘的声音。她跟姐姐挤挨在一个板凳上,一起盯着柴火。火焰的温度和姐姐的温度传到王桐花身上,爹的声音远去了。
“娘在家吗,怎么没听见?”
王桐花用气声问道。
“娘说,要省着力气,生的时候再叫。”姐姐凑近了些,也用气声回答,“三妹出生的时候你不在,不知道。会流很多血。”
恐惧攥住了王桐花。她更紧地靠着姐姐单薄瘦小的身躯。
姐姐揽住王桐花,王桐花身体细微的颤抖便止住了。她不再想象鲜血和母亲,她想象温暖的床铺和母亲。
姐姐把嘴巴凑到王桐花耳边,用更细小的声音说话。
“桐花,我不想……”
“王兰花!”爹不耐烦地吼,“死哪儿去了?去管管三猪儿!”
姐姐放开王桐花,带着未尽的话语去照看三妹了。
三妹的名字是王棉花。三妹不叫三猪儿。
王桐花闷头守着柴火。娘生孩子好像需要这些热水。
也许是有草落进王桐花衣服里,今天她老是觉得身上痒得慌。这会儿终于得空,她悄悄打量四周,见没有人注意她,就把又黑又瘦的手指伸进衣服里寻找那根讨厌的草。
咦?
王桐花没有找到草,反而摸出一小撮毛。
白色的毛,又很柔顺,光泽漂亮。
王桐花把鼻子凑近了闻,没有闻到膻味和骚味。不是羊,不是鸡,不是鸟——有白色的牛吗?她从没见过。
该不会,是老虎、是狼?
想到这里,她恨不得把这几根毛一把扔进火里烧掉,生怕引来怪物半夜破门而入,把一家人全部吃掉。
“王二丫,懒骨头,动起来。去做饭。”
奶奶的声音从王桐花背后升起。不同于爹的声音那么洪亮有力,奶奶的声音像是在井里泡了几十年才捞起来,声调也拉得老长。
王桐花于是站起来,手攥拳握紧,把白毛包得严严实实,没让奶奶看见。
王桐花今年十二岁,身量却像只有八九岁,过分瘦小。灶台高度对她很不合适,她得踩在矮凳上方能使用柴刀和案板。她不动声色地把白毛压在木墩下,熟练地开始做活。
奶奶的目光紧跟着她。从头,到脚,王桐花被一次次审视。
“长得这么瘦小,以后可有得你受。”奶奶的话意味深长,她没有解释必须要受的是什么。
但是,王桐花猜到了。姐姐没说完的话,她也猜到了。姐姐今年十四岁。妈妈生姐姐的时候,也才十五岁。
王桐花心底涌起一股冲动,拿着菜刀大喊大叫的冲动。可她不知道到底该冲谁喊,更不知道当向谁砍。奶奶生爹的时候,也不过十五六岁吧。
好恐怖!好可怕!好讨厌!
奶奶不怀好意的声音仍然在继续。
“你姐姐要为家里带来一头牛。你呢,二丫?你有什么用?”
哐当!
王桐花把灶台一下劈开。她把奶奶喋喋不休的嘴巴一下劈开,令人厌烦的话语再不能钻进王桐花的耳朵。她把爹劈开,那只满是老茧的手掌啪的一下掉在地上,鱼一样摆动了两下,便再不动弹。她把房子整个劈开,腐朽的木头终于断气,暗藏的虫蚁四散奔逃。她把后山劈开,太阳蹦出来,逃到天上去。她把天劈开,太阳落下来,躲到地里去。她把地劈开,太阳无处可去,只得低眉顺眼地告饶。太阳说:“放过我吧。你想要什么,我都给你。”
咔嚓,咔嚓,咔嚓。
王桐花把贫瘠的山芋劈开。把营养不良的葱劈开。把可怜兮兮的蒜劈开。
“哼,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闷葫芦。”奶奶端起热水,离开灶房。
王桐花不再想把白毛扔掉的事情。她开始想象一头威武的白色老虎扑进屋来,把牛吃掉。老虎长什么样子?它的嘴巴够吃一头牛吗?
她只模糊听村里人说过,老虎是大虫,身上有条纹花纹,可神气可威风,是山中大王。什么动物都打不过它。
她猜,这老虎的嘴巴一定比牛大。老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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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脚很长,一下子就可以跨过后山。老虎有翅膀,随随便便就可以飞上天。老虎没有爹娘。老虎没有奶奶。老虎没有弟弟。
老虎是孤零零的一头,它什么都吃,什么都不用让。
一滴泪落在案板上,泅出一团深色的印痕。
“如果我是老虎就好了。”
王桐花这么想。
“英娘要生了?真不容易,我可知道,这次肯定是个大胖小子。你们有得福享咯!”
爽朗大气的声音从院里传来。爹好声好气地和声音的主人攀谈。是吴稳婆来了。
王桐花放下菜刀,把切好的菜装进碗,小心盖起来,推到角落里。她重新把白毛捏在手里,下凳探头去看。
稳婆进了里间。
吴稳婆今年五十多岁,经验丰富,村里跟王桐花差不多年纪的孩子都是她接生的。
娘要生了吗?王桐花用力捏紧拳头,她左右转头,姐姐不在,妹妹也不在。
她更用力地捏紧拳头。
很快,娘撕心裂肺的声音就传出来。
剪刀,布,热水。
血水,血水,血水。
痛呼,哀嚎,哭叫。
女人的哭声渐渐平息,孩子的哭声骤然响起。
紧接着是稳婆的道喜。
王桐花贴在土墙上的脊背泄了力,腰弯垂下来,浑身是汗。
是娘一切顺利的意思吧?她放松掌心,有什么东西便顺着她的指缝流走了,她低头看手,只有满掌黑色粘稠的液体,白毛消失无踪。
她合上手掌,又张开。黑色粘稠的液体,在她手心扭动。一声声清越朦胧的鹿鸣在她耳边徘徊回响,仿佛在召唤。
“来呀,来呀。”
“来呀,来呀。”
她好像回到深山。高大的树木拱立在明月之下,灌木伏倒,野草分开,让出一条通向湖泊的小路。虫鸟安静,夜雾缥缈,有什么自湖泊深处被唤醒,祂要来了,要升上来了,要看见王桐花了——
“还愣着,真呆。不看看弟弟?”爹的声音打断这一切。
王桐花回过神,冷汗涔涔。剧烈的心跳几乎让她听不清爹在说什么,她抬头,扭曲模糊的视野逐渐恢复正常。她看清爹的脸,和他怀里的襁褓。
爹的面容是前所未有的柔和,他朝王桐花走来,喜气洋洋。
他轻轻摇晃着怀里还在哭的襁褓:“喏,怎么样?真是个好小子。”
王桐花扯动嘴角,露出一个笑。
“嗯,弟弟看起来很好。”王桐花说,“爹,我去看看娘。”
男人其实没心思听王桐花说话,他只想向随便什么人炫耀他的宝贝。男人自顾自地冲襁褓笑,说话,贴面。
王桐花迈动步子,每一步都很僵硬。她张开手掌看,黑色的东西消失了。奇异的鹿鸣也不再于耳边回响。
“王桐花。”
王桐花停住,转头看爹。
男人抱着孩子,和孩子一起居高临下地看着她。跟奶奶一样的目光。
打量出栏猪的目光。
“你确实也不小了。去吧。去看你的娘。”
没有白毛。没有黑水。没有老虎。
王桐花转回去,向娘走去。
王兰花迎面走过来,惊讶地挑眉:“怎么这个表情?怎么了?娘没事。奶奶在屋里看着。棉花呢?我让她——”
王兰花叹口气。
王兰花抱住王桐花。
“别怕,桐花。我还没嫁出去呢,你不会那么早的。别怕。别哭。别让爹看见。”
“如果我是老虎就好了。”
王桐花这么想。
2. 雨来
娘生下孩子的第二天,就下地做活了。
他们必须一刻不停地在田地里劳作,才勉强能从地里刨出足够的粮食交税和吃饱。王桐花七岁那年家里欠收,爹咬牙找村长借了粮,直到王桐花十岁才完全还清。期间,娘流产了一次。
在村里,王家不算最坏的家,王桐花不算最不幸的女孩。更不幸的女孩来不及说话就沉下了河塘。
大家从不聊起那些生下来第二天就消失不见的孩子。
那些孩子也从不会有第二种性别。
王桐花艰难地提起半桶水。说不准她提起的是某个婴孩的魂灵,所以才这么沉重。
天还没亮,但王桐花对这条路很熟,没有光也能走。她宁愿早起多跑几趟,水打得太多更容易摔,她摔了没什么,要是桶坏了就糟了。
打完水,娘招王桐花过去。她捧起王桐花的手,翻看上面的老茧和伤口。
王桐花喜欢这样。她目不转睛地盯着娘,看娘梳拢的鬓发,垂下的眼眉。
“桐花,都长这么大了。这些年,苦了你。以后会好的。”
闻言,不详的预感在王桐花心中蔓延。
她摇头解释:“不苦,有娘和姐姐,我不觉得苦。有三妹,我不觉得苦。我,我会打水,会做饭,会编草鞋,会洗衣服,会——”
娘的目光很哀伤。
“我知道,你是个懂事的孩子。”
王桐花不觉得娘的手温暖了。
陷阱。
王桐花无能为力地趴在蛛网上,蜘蛛无可阻挡地挪移过来。蜘蛛后面是爹钉子一样的眼睛。
“你今年十二了。你大姐跟王大力他们家订下了,你也是时候了。”
猪出栏的时候吗?王桐花在心里接话。
“王大他们家的二儿子王牛,十岁。你不是认识他吗?那也是个好孩子,牛犊一样。”
和王牛打过架也算认识吗?王桐花在心里反问。
“你知道,家里困难,村里大家都困难,出不起什么嫁妆聘礼。等你姐出门,你就去王大家吧。毕竟你弟弟,哎,男孩子也要娶媳妇的。家里真的养不起这么多人了。”
那为什么要生弟弟?为什么弟弟要娶媳妇?为什么要把姐姐和我赶走?我们吃得从来不多。
王桐花咬着牙不说话,任由愤怒的火焰舔舐心脏。
“替爹娘想想,替弟弟想想,好吗?我知道,你是个懂事的孩子。等村长做个见证,这事儿就算定下了。”
懂事果然是坏事。你们都不替我着想,我为什么要替你们着想。我的想法对你们来说从来都不重要。
王桐花闭上眼睛,用力想抽回自己的手,却被娘紧紧握着,没能成功。
从来没有选择。从来没有不愿意。从来只有……
“我知道了。”王桐花没有哭,眼泪只对在乎你的人起作用。
娘紧绷的神情放松下来,王桐花得以收回自己的手。
“养了你这么久,你该知足。”爹丢下这么一句话,扛着锄头出去了。
娘抚摸王桐花的头,没再说什么。
王桐花偏头拒绝这种亲近,她说:“娘,我猪草还没打呢。”
“……”娘嗓子里发出一声抽噎,“嗯。去吧。”
王桐花提起背篓和柴刀出去了。
她其实很讶异。他们就这么轻松地放她出门了?不怕她跑?
王桐花走出一截路,回头望自己住了十二年的小小房子。
多么小的一间房子啊。所以只装得下弟弟一个孩子。三妹早晚也会被赶走的。会被爹和弟弟吃掉。奶奶,妈妈,姐姐,自己,妹妹,弟弟的未来的媳妇,都是一样的,通通被吃掉。
爹和弟弟吃了这么多,也没吃成满嘴流油的胖子。他们的骨头只榨得出草料和石籽。
爹和弟弟肯定也被什么东西吃掉了。不过,王桐花还不知道吃他们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那肯定是,比蛇更狠毒,比老虎更庞大,比夜晚更幽深的东西。
王桐花转头进了山。
她得跑。但不是现在。她没有自信比大人更了解这座山,所以她得找到更合适的时机。
那会是一个所有人熟睡的深夜,一个没有月亮的雨夜。大人会看不清脚下的路,狗的嗅觉在雨水里失灵。
王桐花则会在隐蔽而熟识的路线上奔跑。
她会找到这样一条路,这样一个晚上的。在那之前,唯有忍耐。
王桐花躬身打起猪草,一茬一茬的绿意被她拢在背篓里。
……她不要做一生沉默的野草。
如果草会说话。它就会尖叫。如果草有腿。它就会逃跑。如果草只是草,它就只能等待一把屠刀!收割它的刀!
王桐花咬紧牙关,又割下一茬野草。
野草乖巧地待在她的手里。
她叹口气,把草撇进背篓。
就在此时,幽微的鹿鸣声由远而近地一声声响起。
是娘生产那天,王桐花听过的鹿鸣声。
那根变成黑水的白毛。
那片月下的湖泊幻象。
卷土重来。
黑色的潮汐自森林深处涌来,静默而汹涌,一个浪打来,把王桐花扑倒。
细碎的声音呢喃,弥漫:“晚上来。有月亮的晚上来。下雨的晚上来。带上祭品,来,换取一个祝福。”
“来。”
“来。”
“来。”
声音渐息,潮水消退。
鹿鸣也远去。
草茬透过薄薄的布料扎着王桐花的皮肤,唤起轻微的痛意。
周围现在看起来一切正常。
但是,刚才那是什么?
王桐花把柴刀握得更紧。
要相信吗?也许那是引诱人的怪物。
会吃掉她!
但是,其他人也会吃掉她。
她真的能逃走吗?被抓到的话,她会怎么样?逃走之后又能去哪里呢?别的地方她能待得住吗?
……
反正,都是要等一个雨夜吧。
在那之前,她还是可以先找一条合适的逃跑路线。
王桐花重新站起来,心神不宁地继续干活,直到背篓满溢。她背起背篓,一步步向家走去。
“二丫!”
是刘婶。
刘婶不由分说地接走王桐花的背篓背上。
“你爹去村长那儿了,你知道吗?”
“我知道。”王桐花尽量保持冷静,她特别不希望在刘婶面前掉眼泪。
“你就是太懂事了!由着他们这么欺负你!要是你娘能管事儿,她肯定不会——”刘婶瞥了眼王桐花绷紧的嘴角,语气松快了些,“桐花。日子都是自己过的,幸福都是自己找的。不要替别人懂事,人有时候自私点儿才能过得好。”
王桐花飞快地抬头,不成想正跟刘婶的眼神对上。她又飞速低下头。
刘婶却笑起来。
“好了,二丫,我也不多嘴。我知道你是个有主意的。”
王桐花慢半拍才接上话:“我知道的。谢谢你,刘婶。”
“嗯。我一直希望有个你这样的女儿。”刘婶伸手摸王桐花的头,宽大温暖的掌心差点让王桐花眼眶又红了。
刘婶也过得难。她生了第二个儿子之后,就不能再生了。村里常有人说她的闲话。
有时候,王桐花很庆幸刘婶没有女儿。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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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她才能分得刘婶对自己的几分关爱。
她有时候甚至庆幸刘婶不能生。
所以,王桐花早就成为自私的人。刘婶的爱护时刻刺痛她的心。
她不敢让刘婶知道自己这么坏。她不能心安理得地沐浴刘婶溪流般的目光里。
在刘婶发起的漫无边际的对话里,回家的路快走完了。
刘婶把背篓交还给王桐花,冲她挥手道别。
王桐花也挥手回应。
一进家门,一股家里从未有过的膻味就传过来。
姐姐和妹妹正围着一头小羊。
见到王桐花,姐妹俩高兴地招手:“快来看,这是爹今天抱回来的。”
王桐花放下东西,也颇感新奇。小羊看起来很可爱,她也想和小羊玩!
“你回来了,桐花。这是王大家送来的羊。再过一阵,我们家就连牛都要有一头了。”娘抱着弟弟,笑意盈盈,脸上的皱纹温和地舒展开。
王桐花的笑容僵在脸上。王兰花的笑意也淡了。
“桐花,还愣着呀?不摸摸吗?”王兰花很快重新绽放出笑容。
呆三妹又吹起一个鼻涕泡,伸手向王桐花索要拥抱。
王桐花再也笑不出来。
“你姐姐要为家里带来一头牛”,“等你姐出门,你就去王大家吧”,“王大家送来的羊”……
奶奶说的话、妈妈说的话搅和在一起,绞成一条系在脖颈的绳子,越收越紧。
“养了你这么久,你也该知足。”
绳子猛地将王桐花提起,把她吊在黑暗里,窒息感将她侵袭。
没有时间了。
动弹不得的王桐花转眼看着白毛卷卷的小羊,思索着神秘的鹿鸣。
这正是合适的祭品。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那根绳子就放松了。
她的双脚重新落回大地,空气争先恐后地涌进重获自由的喉管。
王桐花开心地笑起来。她先拥抱王棉花,擦去她的鼻涕。又搂住小羊,摸它绵密的绒毛。
“去看看弟弟吧,弟弟也很可爱。”姐姐笑着说,竟没有丝毫怨恨。
所以自己真的是个自私的人啊。王桐花再次确认了这一点。
她不觉得那团肉有什么好看的。但是她点头应声,站起身,小心翼翼地从娘手里接过那个襁褓。
婴儿皱巴巴的,一到她手里就发出惊天动地的哭声。
她手忙脚乱地摇晃襁褓,无济于事。娘不得不从王桐花手里夺回自己的孩子。
王桐花刻意露出手足无措的神色。王桐花从来不晓得原来自己对脸部肌肉的掌握如此高深。
“唉,你去忙吧,二丫。”娘轻声细语地哄着大闹不止的婴儿,“不哭不哭。坏姐姐走开,乖宝宝不哭。乖,乖,乖乖儿,最聪明了,最可爱了。”
王桐花没有马上去做活,她问姐姐:“爹呢?”
“名字!”三妹大声抢答。
姐姐安抚三妹,说:“爹去找先生给弟弟起名了。”
“先生!”
“对,先生。人家可是识字的先生。”姐姐对三妹说话,“棉花的名字也不普通。听说棉花可是宝贝,可以用来做冬衣。穿上它就不怕冬天了!”
王桐花没有说话。她几乎要忍不住露出愤怒的表情。
“王桐花,还不进来帮忙?”奶奶拖长的声音又在叫她了。
“来了,奶。”王桐花放松对表情的钳制,恢复平时面无表情的姿态。
忍耐。
忍耐。
只要,等一场雨。
当天,爹带回来一个名字,“阳升”。
随着这个名字一起来的,是一场雨。
3. 阿祝
王桐花侧身蜷缩在床上。
她被夹在稻草与冷硬的被子之间,姐姐和三妹之间。
雨还在下。爹的鼾声正浓,他向来是不会醒的,即便弟弟的啼哭再撕心裂肺。
奶奶觉浅,但弟弟的到来给她增添远超往常的劳动负担,雨点规律的敲击让她陷入更深的梦境。
王桐花解开三妹勾住她的小指。她慢慢地下床,借着朦胧的月光看妈妈抱着弟弟,看姐姐单薄的脊背,看妹妹安静的睡脸。
她等不起另一个雨月夜。
王桐花不再犹豫,她直奔小羊,堵住它的嘴;又掏出藏好的布条,三下五除二把它结结实实地绑在背后。
她急切地走向雨中,走向山林,没有回头。
屋内,王棉花睁开眼睛,觅见另一双毫无睡意的眼眸。
王兰花转过身去,安抚躁动不安的王阳升,让他安然躺在母亲的怀抱里。
她们是沉默的共犯,默契的同谋,她们本来有着同一种命运。
但今夜注定会改变许多事。
“跑吧,妹妹。”
“跑吧,姐姐。”
王兰花和王棉花闭上眼,想着同一件事。
“跑吧,桐花,跑得远远的,再不回来!”
在踏上那条黑色潮水启示的路时,一根细细的银丝自王桐花右手食指指尖颤颤巍巍地延伸到深山。
雨滴毫无阻碍地穿过这根银丝,好像只有王桐花才感知得到它。
比爹娘更可怖的蜘蛛在银丝后等待,它等着王桐花心甘情愿地踏进陷阱。
但是王桐花别无选择。
有本事就把她的骨头也嚼碎咽下吧!如果不能把她的骨头研磨成粉末,她会在怪物肚子里给它开孔。
雨水打湿王桐花的头发和衣衫,背后的羊因为吸水变得更重。
走快些,更快些,不然的话——
王桐花不慎踩进泥泞,脚下一滑,幸好她及时抓住灌木的枝桠,才没从狭窄陡峭的山路上滚落。
树枝的小刺扎破王桐花指上的老茧,血珠渗出。
王桐花边赶路边撕下衣衫下摆的一截,粗暴地将渗血的伤口缠起来。
雨不够大,也许冲不掉地上遗留的血迹。得包起来。
雨不适合大多数动物出行。动物们安逸地窝在属于自己的巢穴里,偶尔有一两双好奇的眼睛打量着那个冒雨前行的身影。
“她偷走了羊!那个贼杂种,看你生的好女儿!”
男人暴跳如雷,一耳光把女人的脸扇得高高肿起。
王兰花偷觑男人横肉堆叠的神色,飞快收回视线。
“你没听见她走的动静吗?睡得跟死猪一样!”男人血丝遍布的眼睛瞪向王兰花,“又蠢又懒,这副德行,以后有你好日子过!”
也许是为着那头牛,男人没有打王兰花。他的手高高扬起,冲着王棉花落下。
王棉花可禁不住他打!王兰花情急之下用手臂一拦,更惹得他吹胡子瞪眼。
“好,好得很,一个二个反了天了。今天如果王二丫跑了,你们就等着吧。”
男人穿上蓑衣,扭身就走,举起火把,要发动其他村民一起进山。
“我问你,兰花。你真没听着响?”娘一手抱着弟弟,一手捂着脸,问道。
“真没有,真没有,娘,你也不信我么?”王兰花的声音带着哭腔,女人的声势就消了。
“好,好,我知道了。你看好弟弟妹妹,我也进山去……”
“娘!”王兰花打断女人,“你才生了弟弟,怎么能进山!而且,弟弟现在离不了你呀。还是我进山吧。我了解桐花,我知道她会去哪儿。”
娘犹疑地看向奶奶。奶奶冷嗤一声,没有说话,娘才应道:“也是。你能逮着她。小心别淋坏身子。”
“奶奶,你去么?”王兰花睨一眼臭着脸的奶奶,小声问道。
“去,怎么不去,不把这身老骨头淋得霉淋得烂,怎么省出一个人的口粮?你说是吧,大姑娘?”
奶奶尖酸的话语没能刺痛王兰花。她笑着说:“奶奶和娘好好休息吧。”
王兰花披上剩下的蓑衣,走入雨中。
妹妹啊妹妹,怎么连蓑衣也不披一件?
你的身体,扛得住这场越下越大的雨吗?
王桐花顺着银丝的指引奔跑起来。
雨下大了。
步伐越发沉重,银丝却好似没有尽头。
幻象中的地方不在这附近……那片湖泊王桐花从未见过,也没听过村里人提起。
也许那全是自己的想象?
也许她疯了。
心底怀疑和不安疯长,也许她该回头。该接受被安排的人生,娘有时候看起来也很幸福……
才怪!
今天喝的稀梗米粥发挥最后的作用,王桐花死命地跑起来。
“幸福是自已找的”,“幸福是自己找的”,“幸福是自己找的”!刘婶说过的话语在王桐花脑海里激荡。
她不要做沉默的草,她不要做爹嘴里的猪,她不要做被安排的媳妇。
跑起来,王桐花,跑啊!
再不跑,就要被那份命运追上了!
让王桐花感到恐怖的是,她已经隐隐约约听见身后的人声,夹杂着兴奋的犬吠。
要爬到树上去吗?
不行,他们肯定带了火把,往上一照就看见了。
要把羊丢掉吗?不行,不能少了祭品。
要躲起来吗?不行,大人们追猎的经验比她丰富多了,她多半会被发现。
只有跑!
王桐花不再想其它。
她不再思考,全身上下所有的能量都用来奔跑。
喉管泛起的铁锈味被强行咽下,模糊的视野里只有银线的指引依旧清晰,被逼迫到绝地的肢体按照主人的意愿机械地动作。
人声忽远忽近。
突然,一声惊叫。
“看到她了!在这儿呢!”
王桐花动作一僵,几乎要栽倒。但她竭力稳住。不是摔倒的时候!
“你看岔了吧,明明在这儿!”
刘婶的声音。
“你们都是瞎了,是这儿才对!”
追捕的人们居然吵起来了。
刘婶,谢谢。
王桐花无声地道谢,她的四肢又充满了力量。
不知跑了多久,终于,王桐花看见银线的尽头。
它止在悬崖上。
一根金线,从银线的终点出发,指向崖底,没入一片浓雾中。
挂满雨水的金线在月光下闪着柔和的光,显得美丽而脆弱。
王桐花颤抖着走上前,伸手去抚摸金线。
王桐花右手缠绕的布条忽然散开,落下悬崖。她掌心滴下一滴血,血色迅速在金线上蔓延,直至金色完全被红色覆盖。
线轻微地颤动一下,抖落所有雨珠。它看起来不再是脆弱的美丽,转而透出一股邪气。
王桐花紧紧握住红线。
于是红线像蛇一样摆动起来,它带着王桐花一头钻进雾里!
风雨扑打在王桐花脸上,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她就穿过雾气,跌坐在地。
她站起身,微风吹拂。树木耸立,草叶低伏。周围是死一样的寂静,没有丝毫声息。
一条蜿蜒的小路从王桐花脚下延伸,通向那片两次出现在幻象中的湖泊。
湖水在月光下粼粼波动,不断落下的雨滴在湖面上空奇异地消失不见。
王桐花迈开双腿,向湖泊走去。
自从触碰到那根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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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身体就不再如同灌铅一样沉重。她感觉很好,前所未有的好。
拥有这种力量的东西,它到底想要什么?
王桐花不在乎。
“祝福”。
她只要这个。
她一步一步,坚定地向湖泊靠近。
我要吃得饱。
一步。
我要穿得暖。
一步。
我不要再挨打。
一步。
我不要再被别人安排命运。
一步。
我要过得比谁都好,比谁都幸福!
最后一步!
王桐花解下背上的布条,将羊高高举起,要把它投入湖中!
湖面泛起涟漪。
天空白光一闪,既而雷声大作。
“轰隆隆——”
湖水剧烈搅动,中央塌陷出一个黑色的漩涡。
“你叫我?”
清亮悦耳的声音自湖水深处响起。
王桐花最先看见的是一双巨大繁复的鹿角。接着是一头比最深沉的夜还黑,比最明亮的星还亮的长发。
然后是一张摄人心魄的脸。那不会是人类能有的脸。白玉的肌肤,烟柳的长眉,玉石的眼眸,山脊的鼻梁,花瓣的唇瓣。
无一处不美。无一处不妖。无一处不邪。
王桐花随后注意到的是他为鹿的下半身。美丽的白色鹿身,鹿蹄的动作那么轻巧优雅,踏在湖面上甚至不曾激起一丝涟漪。
王桐花最后才注意到他作为人类的上半身没有穿衣服,泼墨的长发随意地披撒在胸前。月光照在他身上,让他像穿了一层皎洁的月纱衣。
他不是人。
也从没见过鹿穿衣服。
所以王桐花并不觉得害羞,或者有其他感受。即便鹿身和人身被诡异地拼接在一起,他看起来也十分自然,仿佛人的下半部分本就应该是鹿,鹿的上半部分本就应该是人。
“你带着一头小羊呢。”他咯咯地笑起来,说话的音调像唱歌,“好像还有东西在抓你。”
王桐花不作声地盯着他。
美丽的少男俯下身,好奇地注视着桐花,和她怀里的小羊。他靠得很近,他的长发因为这番动作轻柔地倾泻到王桐花肩头。
“你浑身都湿透了呀。不冷么?来烤烤火吧。”他伸出纤长的手指,在虚空中点一下,一团火就倏地在王桐花和他之间凭空燃起。在火的帮助下,王桐花冰冷的四肢逐渐恢复知觉。
“怎么不说话?哦,我还没告诉你呢,我叫阿祝——”自称阿祝的存在昂起精巧的下巴,又把它收回来,笑盈盈地看着王桐花,“你呢?”
“王桐花。我的名字是王桐花。”王桐花声音因为精疲力尽而低沉粗哑。
“桐花,是吗?嗯~嗯。我记住了。所以,桐花,如果你把小羊给我,我就送你一个祝福。”
阿祝自然地向桐花伸手,补充道:“直接给我就行,不用把它丢进水里。啊,你要丢也可以,我把它捞起来就是了。”
王桐花紧紧盯着阿祝的眼睛,缓慢、但坚定地,将怀里的羊递给他。
一路上都很安静的羊突然剧烈地挣扎起来,但阿祝并不在意羊如何。
他双手接过羊,羊在他手里变小,又变小,直到只有三分之一个手掌那么大,羊也还在挣扎。
这份挣扎阻止不了任何事。
阿祝面带笑意,将扭动的羊塞进了嘴巴。
他仰起头,月光照在他身上。
王桐花得以看得清楚他喉咙吞咽的每一个细节。
咕噜。
羊被阿祝吃掉了。
阿祝美丽的脸回正。他脸上泛起红晕,他的声音飘飘然,他温柔地注视王桐花,他问:“你想要一个什么样的祝福?”
4. 祝福
笑容不受控制地自王桐花脸上浮起。
冷雨也好,疼痛也罢,在此刻离她远去。有生以来第一次,她被允许大胆说出自己的愿望。
更可喜的是,她已经结清了代价。
现在是奖励时间。
没有任何犹豫,贪婪的话语脱口而出。
“我要,永远,幸福!”
“福”字因为过度的兴奋变了调,拐着弯儿地冲上云霄。在寂静的崖底,格外刺耳。
王桐花不觉得丢脸。
她目光灼灼地紧盯着在湖上踱步的鹿身妖鬼。
在王桐花密切的注视里,黑发的妖鬼单手托腮,微微歪头。蓦地,阿祝笑容昙花一般绽放,在夜色里美得惊人——如果这里有王桐花以外的人的话。
王桐花全然无视阿祝的美貌。这对她来说完全无关紧要。她在乎的只有阿祝的回答!
“好啊。”阿祝吐出这两个轻飘飘的音节。
王桐花浑身放松下来。被雨水淋湿的布条从她手里滑落,自由地落地。
“不会再有比这一刻更高兴的时候了。”
她真心实意地如此认为。
阿祝双手在胸前合十,他闭上眼睛,殷红的唇瓣启闭,他说。
“我祝你,永远幸福。”
树枝和草叶颤抖,或者说在抽搐。不知何处而来的风穿行在任何间隙,带来尖锐的呼啸。
光线被扭曲。影子,所有东西的影子全都混乱了,它们延伸成各种崎岖的形状,伏在地面上攀咬、撕扯、抓挠。
湖水在月色下汹涌,透明澄澈的水转而变得粘稠深黑,怒吼着朝天空奔去。雨滴被卷入此等洪流,无能为力地调转方向,被裹挟着回到来处。
湖面下降得很快。一时间仿佛天地倒转,天成了地,地反倒成了天,天上的水尽情倾泻到地上,理应如此。
阿祝的面色肉眼可见地苍白下来。
伴随着“喀”的轻响,阿祝的鹿角上出现裂纹,并不断扩大,直至左边的鹿角脱落在地,湮灭成粉末。
阿祝双目紧闭,湖水一滴不剩地离开,露出干涸的河床。
雨不再受黑色湖水吸引,如常坠落在混乱的影子上,影子不安地震颤,几乎要将扁平的脊背从泥土里拱耸出来。
咔哒。
阿祝另一边的鹿角也掉在地上。影子迫不及待地将它吞吃下肚,甚至不等它碎成粉渣。
轰隆隆——轰隆隆——
惊雷大作。
她的视线缓慢下移,她的影子被她的双脚钉在脚下,纵然它使尽浑身解数也无法离开。
比起惊慌,她心底更多是震撼,和狂喜。
在这番浩大的阵仗前,她显得微不足道。从前的人生里,她没有听闻过这样的景象,遑论亲眼见证。
她也清楚地知道,这全是为了她,为了她希求的祝福!
她即将得到的幸福,就在这里,她触手可及的地方,在狂舞的影子里,在呼啸的冷风里!
想到这里,王桐花猛地抬头,目不转睛地看着阿祝惨白的脸庞,试图从他紧蹙的眉间窥见失败的端倪。
“永远幸福”。
小孩也好,少年也罢,总是把“永远”挂在嘴边。在他们看来,“永远”不过是个表达情绪激烈的形容词。
“我永远爱娘”,“娘会永远爱我”,“我生气了,我永远不理王兰花了”,“这么多柴,我一个人永远捡不完”……
在说出“永远幸福”的时候,王桐花对“永远”的谨慎度跟上面那些出现过无数次的想法无二。
她尚未领悟到“永远”的沉重。
阿祝终于睁开眼,他的唇瓣已经褪去鲜妍的色彩。
他合十的双手缓缓松开,一点赤色的光芒在他掌心间跃动。
即便亮度甚至稍逊于萤火虫,但见了这点微弱的光芒,一切异状都安静下来。它们噤若寒蝉地蛰伏。
阿祝用双手捧起微光,将它送到王桐花面前。
“来,接住。”阿祝的声音是掩不住的疲惫,音色喑哑。
王桐花珍重地接过,光点轻轻一跃,融入她的身体里。
温暖……这是王桐花的第一感觉。
怀念……就像回到了母亲的身体。
自由……从奋力泅渡的水里挣脱,第一次能够畅快呼吸。
一条宽大的紫色河流静静流淌,其间星光耀耀。
王桐花的意识进入这条河流,逆流而上,她看见……
自己在后山弯腰割草,一簇白毛悄然从她的后领飘入衣服。
王兰花扶着小女孩,一字一句教她“姐,姐”!
母亲在草席上分娩,与之脐带相连的婴儿躺在吴稳婆手上。
母亲挺着肚子在田间劳作,扶着腰擦去额头的汗水。
幼苗长成林木,沧海变作桑田。
火苗第一次被人类在木头上引燃,几个人兴奋地围着火跳舞。
不着寸缕的人类仰头看天,璀璨星空倒映在好奇的瞳孔。
一头猿猴试着用后足站立。
一条鱼被冲到陆地。
一只扭动的微小生物。
一片黑暗的空间,或大或小或明或暗的球体在旋转。
各种王桐花或能理解或不能理解的画面闪现,她仰起脖颈,雨落在她涣散后逐渐重新聚焦的瞳孔。
她的意识离开那条紫色的、不断向东奔流的大河,回到沉重的躯体。
明明今天只喝了一碗稀粥,还一刻不停地奔跑小半个晚上,她的腹部却涌起奇异的饱足感。
不,不是胃部……
有什么不属于人类的东西塞进她的灵魂了。
她下意识抬头看向阿祝,想得到一个答案,却看了个空。
王桐花缓缓低头。
一双无忧无虑的水灵大眼跟王桐花对上视线。
一头小鹿歪头,与她大眼瞪小眼。
“你是阿祝?你变成这样了?”
小鹿欢快地点头,绕着王桐花小跑。
应该不是让自己吃掉他的意思。
所以,结束了?
她已经被祝福了?
王桐花又是兴奋又是茫然。
“永远幸福”,“幸福”在哪儿?
即便她冥冥之中知道,自己方才得到一份珍贵的馈赠,但她得到的似乎与所求的相差甚远。
只不过能解答的“人”,现在是鹿,说不了话。
小鹿一个劲儿地用光滑的头颅顶王桐花的后背,让王桐花不得不停止忍耐这场雨。
算了,起码她现在不冷不饿了。先找个能避雨的地方吧。
阿祝都变成鹿了,他先前变出的火焰自然也消失无踪。
王桐花不能像阿祝之前一样变出火焰,在拾起绑羊用的布条之后,她就一边拾取干燥的引火材料,一边寻找适合躲雨的地方。
先前用来绑住伤口的布条不知道被风吹到哪里去了,王桐花没有在附近找到。
雷电时不时闷响,王桐花只得躲着枝繁叶茂的大树走,时不时掰几根枯枝,从倾覆的鸟巢里翻找出干燥的绒絮。
阿祝见她如此费心寻找,也雀跃地衔来树枝。
王桐花把材料用布条捆起来,抱在怀里。
离干涸的湖越远,动物的踪迹越多。
鸟兽的声音被王桐花听得清楚。
她现在的感官都比“被祝福”之前灵敏。
她甚至可以听到在她头顶树木上栖息的猫头鹰心脏鼓动的声音。
猫头鹰的心跳比她自己的快好多,可能就是因为这个,禽鸟才需要不停进食以维持身体的消耗……
自然而然地,她如此思考。
她现在似乎更了解自然界的原理了。
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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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发出凄厉的吠叫,高亢尖锐的音调逐步下降,转为悲婉的呜咽。
它在呼唤朋友吗?
王桐花露出微笑。倒不是她警觉性太差,只不过——应该没有动物会主动伤害她。
这绝非狂妄的幻想,而是事实。她只是清晰地认知到这一点。
衣服湿漉漉地贴在王桐花身上,她不觉得冷,只感觉得到湿。
尽管上一次进食已经是中午,她也不觉得饿,还有使不完的力气。
她对进食的需求大大降低。
现在,她脱离村庄,不再为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所累:她行走在山野,不必为食物匆忙奔走。
她只需要留心天上的雷霆。
前所未有的自由。
她只需要做王桐花!
欣喜在她心间充盈,她脚下不由自主地跳起舞来。
她见过的舞,人们围着火堆跳起的舞。
她点燃自己生命的火星。
她从别人手里夺回了自己的命运!
她毫无防备地踩进一个小水坑,溅起的泥浆在阿祝白色的湿漉皮毛上晕染出棕色的印迹。
阿祝扬起前蹄,正跟着王桐花的脚步一起跳跃旋转。见王桐花停下,疑惑地歪头,投来注视。
忘乎所以的王桐花暂时冷静下来。
她伸手摸小白鹿的脖子,不出所料,它的温度比王桐花低很多。
阿祝会冷。
阿祝是因为给自己祝福才变成这样的……而且,自己还有问题要问它。
所以得照顾着它些,直到它恢复才对。
出于责任感,王桐花很快找到一处可以避雨的突起岩壁。
岩壁下的石壁略微朝内凹陷,稍加布置就能成为挡风的好地方。
阿祝蜷起前腿,卧倒在地。
它大概累了。
王桐花放下收集的材料,拖来几根被雷劈倒的粗壮木头架在严洞周围,又捡来几片半人高的树叶铺在木头上,聊作挡风之用。
王桐花清理出一块地方,取出携带的火石和小铁片。
她用铁片一一剖出枯枝里面的干燥木材,铺在地上。适合引火的绒毛和细枝被她小心地整理好,在雨中找到干燥的火绒并不容易。
王桐花轻车熟路地把铁片和火石碰撞,一下就擦出火星,落在火绒上。
王桐花吹两口气,火势壮大起来,犹犹豫豫地蔓延到铺设的木枝上。
小鹿靠过来,倚在王桐花身上。
火光温暖一人一鹿的躯体。
做完这些,王桐花满意地检视周围。
她的力气变得很大,可以轻松拖动树木。
她的动作变得敏捷,可以捕猎各种动物。
她完全有信心一个人在野外活得很好。她可以靠自己过得幸福。
王桐花能成为山中的老虎!
王老虎盘腿坐在火堆前,凝视夜雨。
等雨停了,她得离开这座山。
这里离村落太近,就算在崖底,长期住着也会被发现的。
对王老虎来说,另寻一个合适的栖息地不要太简单。
她到时候就住在小溪近旁,搭一个属于自己的小房子,铺一张她自己的床……
就搭一个小木屋,先挖四个坑用来立桩,再用细一些的木头填充当墙……
屋顶先铺一层木头框架,再铺一层藤条编网,最后盖一层树皮……
她知道怎么鞣制皮毛,她就用皮毛当床……
对了,毛,那簇白毛是阿祝的吧,怎么会到自己身上呢,得问问它……
姐姐呢,还好吗……
妹妹睡了吗……
还有娘,刚生了弟弟,要保重身体啊……
王桐花沉沉睡去,一滴泪滑落脸颊。
小鹿懵懂地看着这个哭泣的孩子,舔去她的泪。
雨还在下。
5. 翻山
王桐花醒得很早,天还没亮,雾蒙蒙的。
雨停了。头顶凸起的岩壁滴下的雨滴聚成一个个小水洼,被风一吹,盈盈晃动。
湿润的泥土青草气息扑面。跟家的味道完全不同。
厚重的汗味,布料潮湿的酸味,房屋陈旧的味道,牲畜的骚味,都不再有。
以前王桐花总觉得时间不够,太多的活儿等着她干,大人的指使把她抽得团团转,让她少有闲暇考虑其他事情。
那些杂活比现在的情况更紧急吗?不见得吧。但是王桐花现在居然有闲心想这些事情。她自己也对此感到奇怪。
王桐花站起身,拍拍衣服沾上的泥土,伸了个懒腰。
“早上好。”
她对自己说,莫名其妙地笑起来。小鹿听见她的笑声,站起来蹭她的裤腿。
王桐花边掩埋火堆的痕迹,边问阿祝:“你可以离开这里吗?”
阿祝眨眨眼睛,纤长的白色睫毛扑闪,无辜地看她。
“阿祝?”
小鹿听到自己的名字,欢快地点头,扬起前蹄小跳,看着快活极了。
王桐花就没那么快活了。她掩埋火堆的动作慢下来,不确定地问:“你,听得懂我说话吗?”
小鹿眨它的大眼睛,歪头看王桐花。
“阿祝?”
小鹿高兴地踱步,小巧的尾巴快乐地摆动。
王桐花讷然无言。
一晚上过去,阿祝好像变得更傻了。它还能恢复吗?它要怎么才能恢复?王桐花忧心忡忡。
难道那片湖泊,是阿祝力量的来源?
是因为离那片湖远了,所以阿祝变傻了?
为了求证,王桐花决定沿着记忆回到昨夜的湖泊处。
但那里已经什么都不剩了。湖泊也好,干涸的河床也好,都消失了。
就连野草,灌木,树木也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徒留一片突兀的空地。
就像被什么东西粗暴地擦除。
也许不是阿祝栖息在湖泊,而是阿祝在的地方形成湖泊。湖泊不是阿祝力量的来源,而是阿祝力量的体现。
“永远幸福”,这个祝福对她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真的只是让她不饿不冷吗?那条紫色的河川是什么,河川映照出的奇异画面是什么,阿祝是什么,幸福是什么……
王桐花对此毫无头绪。
小白鹿一路上四处闻嗅,似乎这个世界对它来说新鲜得不得了。但看见王桐花呆呆立着,它立马小跑着跟在她身边。
王桐花摸阿祝的头,小鹿积极地抬头蹭她的手掌。
王桐花艰难地将昨晚神秘的阿祝与现在这头傻鹿联系在一起。
不过,说不定这样反而更好。比起鹿身的人形阿祝,她还是更喜欢面前这头小鹿阿祝。想不通的事情,就先放着吧。
好不容易得到了祝福,她一定得过得幸福才行。为此,还有必须要做的事。
“我们离开这里。”
王桐花带着阿祝开始赶路。
一人一鹿没有行李,对环境也不挑剔,还无惧野兽,赶路倒是方便得很。
动物们普遍对王桐花和阿祝保持距离。越小越不聪明的动物对他们警惕性越低,如蚂蚁蚊虫,但即便是它们也不会轻易靠近;越大越有灵智的动物越是谨慎,如老虎郊狼,它们简直对一人一鹿退避三舍。
有这样的保障,他们的旅途很是顺利。王桐花朝着东方一路走,直到日落才会燃起篝火,偶尔会捉来禽鸟,简单处理烹饪。
说是烹饪,也不过是简单地放血拔毛后直接架在火上烤罢了,最多撒点盐。
王桐花在离家之前犹豫再三,还是没有在离开之前把家里的盐揣进兜里。但她途中捡到了一块的盐,盐的颜色比家里的还白净些。
她是从一个毙命路边的樵夫身上捡到的。樵夫身上还有一把柴刀,一把斧头和一个水壶。王桐花将这些收入囊中。
樵夫应该是从山崖坠落而死的,身体伤痕遍布,肢体扭折,尤其头颅残破得不成样子。
王桐花合上樵夫仅剩的无神眼睛,将他就地掩埋,堆起一个小小的坟头,又插上半截木头作为标识。他的家人说不定尚在寻觅他的踪影。
深林里绿色的狼眼睛垂涎这具新鲜的尸体,忌惮地蛰伏在灌木后。
也许自己一离开,狼群就会迫不及待地将樵夫从土里刨出来。
兽和人一样饿啊。
王桐花看向那几匹瘦骨嶙峋的狼,狼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响,伏下头颅。
经历这个小小的插曲,王桐花日夜兼程地赶着路,阿祝兴高采烈地跟着她。
阿祝不太需要食物,但它很乐意接受任何王桐花给它的食物。
经过王桐花长期的观察,她得出结论:尽管阿祝和她对事物的需求很低,阿祝跟她还是有不同的。她从没见过阿祝拉屎。
阿祝吃的东西都去哪儿了呢?
火光映在王桐花的脸上,她陷入沉思。
火噼里啪啦地燃烧着,它尽可能大声些了,却还是无法掩盖住男人愤怒的声音。
“这死讨债鬼当真长翅膀飞了不成?怎么就是找不到!吃着老子的饭,穿着老子的衣服,偷走老子的羊,还有老子的衣服火石!真是养出个白眼狼,她最好是被山里的狼给吃了,不然等找到她,老子——”
王兰花借着月亮微弱的光缝衣服。尽管男人的愤怒很有感染力,王兰花的内心却很宁静。
距离二妹逃走已经半个月。爹其实已经不对“找到王桐花”这件事抱希望。他对王桐花的咒骂一天天弱下去,从最开始的骂一整天,到现在的骂半个时辰。
“孩他爹,别说了。桐花再怎么说也是我们的孩子啊……”娘泪汪汪地劝告,反而火上浇油,让男人更来劲了。男人的骂声又响亮起来。他似乎能从女人的苦楚中得到快乐,他张牙舞爪的影子投在土墙上,宛如怪物。
弟弟的哭声在此时不合时宜地响起来。婴儿的哭号,男人的吠叫,女人的抽泣三种声音和在一起,搅得夜色不得安宁。三妹爬到床上去,做着鬼脸,试图哄弟弟高兴。
奶奶自从桐花离开,变得越发阴沉,常常一天都不说一句话。别人休想从这位老人沟壑纵横的脸上看出任何东西。
王兰花也将离开这个家。离开的方式和王桐花不同,王兰花是要嫁给另一个村的张木匠。本来说好的王大力担心王兰花跟王桐花一样会跑,桐花走的第二天就来退了亲。
牛还是有的。来提亲的张木匠也许诺下一头牛。牛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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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兰花出门那日进王家的门。
当然,商量的整个过程,那头牛,都没王兰花什么事。
之后的日子会更好吗?王兰花不知道。
她衷心希望桐花跑得远远的,活得好好的,就像、就像,王兰花的一部分也能离开这个家一样……
手一颤,王兰花指头上的老茧被挑破,血珠冒出来。
王兰花面上涌起羞涩的血色,不自然地挪动身体,调整坐姿,把双腿并得更紧。王兰花的月经来了。
王桐花的月经也来了。
不过,王桐花尚不知道这个叫做“月经”。一股热流从身体里窜出来,陌生的感觉让她困惑。
她拉开衣服查看,血染红了衣裳。
这是……娘和姐姐说过的,“那个”。女孩长大就会来的,“那个”。
王桐花一开始不知道她们“那个”来,“这个”去的,到底在说什么。只知道娘和姐姐都不喜欢来“那个”,会不舒服,会流血,会弄脏衣服,会不好意思。
她们神神秘秘地说:“等你长大,就知道了。”
明明可以直接告诉她的。
不过,王桐花现在的确知道一些关于“那个”的事情,因为她看见了。
人类女性每个月都会流血,血从孕育生命的地方流出来。不只是人,其他动物也会这样,这是普遍自然的事情,和吃饭睡觉拉屎一样。
王桐花心里不觉得这有什么值得不好意思的。
她现在没有衣服可以更换……衣服上脏污已经很多了,也暂时不差这些。她学着母亲的样子,用布条包上草木灰,垫在衣服里。
王桐花躺在地上。小鹿伸舌头舔她的脸。
明明阿祝根本不需要吃东西,不需要盐分,为什么要舔呢?
王桐花继续沉思。
沉思着沉思着,王桐花睡着了。
月亮慷慨地抛洒月光。有生命的,无生命的;有意识的,没意识的;人类,动物;穷的,富的。所有的,都分得皎洁的月光。
有人枕着月色安眠。
有人借着月色缝补。
有人对着月色举杯。
精巧的白瓷杯中,映着冷月的酒液荡漾。端着酒杯的手白胖细腻,手的主人身着锦缎,穿金戴玉,浑身的富贵喜气。他笑眯眯地问身前的人:“将军意下如何?只需缴纳岁供,那恶徒便会拜服在我朝繁盛国力之下,不敢再犯。这也是圣上的意思。陛下宅心仁厚,爱民如子,不忍见生民涂炭呐。钱帛就能解决的事情,何必用命去填呢?”
被称为“将军”的精壮男人神色惨淡。他当然知道这是陛下的意思。
可是,陛下啊陛下,狼岂是喂得饱的?
一步退,步步退,最后退无可退……
男人终究没有喝下那杯酒。他客气地拜别,颓然地离开。引路的小厮都比他瞧着更有精气神。
锦衣华服的白胖男人放下酒杯,眯着笑眼,对侍女柔声细语:“将军脊梁骨是铁打的,弯不得。本王这酒,他也喝不得,要害得他烂心烂肺。将军有风骨啊。”
侍女垂首而立,默不作声,毕竟男人可不是真的在对她说话。
男人将手臂支在桌案,哼起小调:“此时情绪此时天,无事小神仙……”
6. 小泉
跑了二十三天,已经够远了吧?
王桐花躺在草地上看星星。身上的衣服前两天刚在小河洗过,没有那么脏臭了。
她大概不能进城。听爹提过,进城需要公验,被登记在上面的人才能进。而且,像她这样的小孩儿,必须有大人陪同才行。
她想象一个一脸严肃的守卫,看她是个又没有凭证又很可疑的小孩,立马吹胡子瞪眼,拎起她的衣领一把把她扔回山里。
王桐花翻了个身。
筷子她可以掰几根树枝自己做,但是碗和锅她可就不懂了。她在紫色的大河里见过人烧土,但到底是怎么烧出来碗的,她完全不懂!她现在用的碗,是鹿的骨头,大概是膝盖那一块儿。拿到清洗的时候,她还颇为不好意思地看阿祝的神色。阿祝没有意见,它大多数时候都在傻乐。
她没有针线,之前包起来的草木灰老是撒出来,衣服破了也不能缝补。以后衣服小了她也没有多余的布料加长。她难道一辈子只能穿这一件衣服了吗?
王桐花有点后悔没有把樵夫的衣服拿走。但是她已经拿走了他的盐、刀、斧头和水壶,她当时真的不好意思再拿了。
王桐花又翻个身。
她想做个木屋,她需要钉子。锤子可以不要,她用木棍多敲一会儿也能敲进去。
也许她能从别人身上捡到这些东西?或者,她不去城里,去村里跟人家换。她可以多打几只兔子,几只鸡,应该会有人要的。它们个头小,她可以多带几只。
她也可以偷偷进城……城墙会有多高?她现在多爬树,练习一下。或者,说不定城墙哪里有个洞,她个子小,可以钻过去。再不然,她挖个地道也行。
想要的东西又多了一件。她想要一把铲子。
王桐花突然坐起来。
阿祝不明所以地跟着站起来。
她要多多打猎!但是天很晚了。她的眼睛在夜里没有白天好用。她也挺困的了,还是睡吧。
王桐花悻悻躺下。
阿祝高高兴兴地跟着躺下。
多半是因为王桐花当时想的是要吃饱穿暖、不当媳妇不被安排,所以她现在不容易饿也不会冷,还把追她的人甩得远远的。但是她没有许愿不困,所以她还是需要睡觉。
多睡觉会长高吗?
王桐花想起娘告诉过她,睡着了就好了,睡一觉起来就会长高长大,长得漂漂亮亮高高壮壮。所以就算肚子一直咕噜噜地叫,胃部抽搐到疼痛,王桐花也坚持睡着了。
娘现在还好吗?爹会不会因为自己跑了打她们?
自己真的好自私啊。什么都不管不顾,一个人从家里跑了。姐姐和妹妹会不会恨自己?
想到这里,王桐花觉得心脏一阵阵地疼,但是她没有流泪。
她的眼睛很干燥,一点哭的迹象都没有。是因为她变得坚强了吗?她变成石头一样硬邦邦的王桐花了。
她不喜欢哭。眼泪很软弱!爹是这么说的。“只知道哭,一天到晚哭哭哭,把福气都哭走了”之类的话,王桐花听过很多。可是明明她没有天天哭呀,更没有一天到晚哭。
渐渐地,王桐花不怎么哭了,尽管有时候还是控制不住,但她学会尽量压低声音。
她现在不会哭了。是好事。她长大了,不软弱了。
心脏还是有点疼。
睡一觉吧。睡一觉就好了,王桐花试着闭上眼睛。阿祝把头挪到王桐花的颈窝,小小的人和小小的鹿依偎着。
“谢谢你,阿祝。”王桐花闭着眼睛,认真地道谢,“我现在很幸福。”
就是心脏有点不舒服。
不过没事,她习惯身上总是不舒服了。
“我们已经跑了很远了。明天我们就找个合适的地方开始建房子吧!”王桐花兴冲冲地说,说到房子,她的话匣子一下子打开了,也不管阿祝听不听得懂。
“要先选木头,一定要好木头!要那种比我大腿还粗的直木头,这种木头才撑得起。要四根大木头。不,要六根!我要建一个大房子,等我以后长大了也能住。哦,对了,你长大了也能住。
“把大木头放进挖好的土坑里,就可以垒墙面了。垒墙的木头不用那么大,手腕那么粗大概就够。一根根地垒上去,中间用泥巴和苔藓填满。这样就不会漏风啦!
“木头一定要用火烧过,不然容易生虫发霉的。我们把火生大些,仔仔细细地熏每根木头!
“门和窗的空要事先留好,还有屋顶……”
小鹿似懂非懂,乖巧地窝着,看着兴奋的王桐花语速一点点慢下来,眼皮开始打架,眼皮合上的时间越来越长,最后长久地闭上。小孩睡着了。
她嘴巴还在一动一动的,却没有声音。也许是梦到什么好事情,她嘴角高高地上扬,神采飞扬。
小鹿也阖眼。今天它没有做什么消耗力量的举动,月光平缓地为它恢复。它薄薄的白色皮毛下,绝非肌肉骨骼的事物正在翕动延展。仔细听,甚至听得见皮毛下液体流动的声音……
也许是因为太多,黑色粘稠的液体不小心从耳朵漏出来,它一碰到月光,就飞快地缩回去了。
一人一鹿依偎着,直到天明。
那是鹿吗?虽然不太算是,但因为姑且披着一张鹿皮,称呼它为“鹿”不能说是错误。“阿祝”是更准确的名称,万事万物皆有其名,每次念诵名字都是一次对其的呼唤,呼唤可能引来注视和回应。
念诵它的名字。
念诵祂的名字。
念诵——
王桐花摸摸头,艰难地起身。她昨晚应该是做了个好梦才对,梦的后半程却好像一直有人在对她不停念叨,让她特别烦躁。
阿祝还在睡。王桐花盯着它看,总感觉它好像变大了一些。
看来睡觉真的会长高!
王桐花受到鼓舞,满心欢喜。她和阿祝睡觉的时间差不多,阿祝甚至比她晚睡,所以,她肯定也长高了!
今天就找到落脚地!
王桐花立下目标,准备去周围看看,却被什么东西扯住衣角。
她低头看,小白鹿已经醒了,叼着她的衣角不松口。
王桐花拍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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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的头,示意它放开,然后宣布今天的目标:“我们沿着小河走,看有没有合适的地方落脚。”
小鹿松开衔着的布料,不知道是不是王桐花的错觉,它的眼睛似乎比往常聪明一些。
王桐花耐心解释:“选好地方很重要。首先要保证安全,避开太陡的地方,避开沟谷,避开植物少的地方。这样的地方容易发生泥石流。前几年,有个村庄就是整个儿被泥石流冲垮了。”
王桐花像模像样地复述听过的话语,她一直梦想着能建个属于自己的房子,对这些事情格外留心。
“还有,就是风水。房屋要讲究一个‘气’,有好气才能养人。所以要选一个坐北朝南,前洼后山的地方,这样的地方会汇聚福气财气,让屋主人发财又有福。”
王桐花摇头晃脑说得头头是道。
“最后,就是水。附近一定得有水,还得是活水。”
王桐花一本正经地看向阿祝,问它:“你懂了吗?”
阿祝歪头看桐花,毛皮下一阵翕动。
“额?”王桐花是第一次见阿祝显露这种异状,“额”了一声,不过也没太惊讶。人鹿变鹿,自然也能变其他。
阿祝四处张望,选定一个方向,撒开蹄子跑开。
见王桐花不动,它又跑回来用头拱她的背。
“你找到好地方了吗?”王桐花扭头看阿祝,阿祝使劲儿点头。
“我先处理火堆,马上跟你过去。”王桐花麻利地把灰烬和柴火掩埋。
过了这么久,已经没有人在追捕王桐花,但处理篝火已经成为她的习惯。
王桐花兴奋地跟着阿祝在山林里穿行,她打量见到的每一颗树,幻想它们成为房子的一部分。
小孩和白鹿灵巧地翻过山坡,淌过溪流,迈过断坎,到了一片微微隆起的土地。
这里生长着不疏不密的林木,沐浴苍穹赠予的晨光。
沉默而古老的山矗立,岩体平整,紧密地排列在一起,好像彼此依靠的坚实臂膀,足以抵抗夜袭的寒风。
山体的缝隙流出汩汩清水,汇聚成一汪小泉。小泉中活跃的那部分顺着地势远走,形成一条玉带似的溪流。
王桐花蹲下身,翻开草皮查看泥土。深褐色的土十分松软,其间夹杂着细小的石头和腐烂的植物碎片。
真的是一块好地方。
欣喜的笑容在王桐花脸上绽放,她搂住阿祝的脖子,喜笑颜开:“谢谢你,阿祝。我们一定会建个好房子,不辜负这片土地的。”
阿祝低沉地呜咽一声,身体无力地塌缩。
王桐花无措地放开它,支撑皮毛的物质变得虚弱,秀丽的毛发失去光泽,阿祝在王桐花手里逐渐融化缩小,直至变成一捧黑水。
“阿祝?”王桐花试着呼唤它,躺在她手里的液体懒懒地波动一下,聊作回应。
是为了找到这里,消耗了太多力量吗?
桐花取出骨碗,将阿祝小心地倒进碗里。
现在轮到她出力了。等阿祝恢复,她就会让它住进大房子,再不用风吹雨淋了。
7. 木屋
将盛着阿祝的骨碗放在一旁,王桐花解下背上的斧头,向周围的树木出手了。
她迎着刺眼的阳光仰头看树顶,树的分岔不算多,树身笔直,正合适。
王桐花双手持斧,用腰身的力量带动身体旋转发力,斧刃深深嵌进树干。
王桐花握紧斧柄,抽回斧头。树被凿出深刻的伤痕。
王桐花继续凿下去,将伤痕印刻得更深,直到她确信这处的深度已经足够,又在树上凿出新的刻痕。
两处刻痕交错,王桐花取下一块三角的树干。她见过村人砍树,他们都是这么做的,对着三角缺口继续砍伐,更容易控制树木倒下的方向,不至于自己被意外砸伤。
在王桐花的努力下,高大的林木一棵棵倒下去。她今天的目标是搭好最基础的木屋框架。
虽然今天是晴天,但是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下雨了。王桐花必须得早做准备——阿祝当鹿的时候感觉得到冷,也许阿祝当水的时候也会觉得冷呢?万一雨水混进阿祝里面,阿祝可能还会得病。这是万万不能的,所以王桐花铆足劲儿,哼哧哼哧地砍树,她要砍够六棵树。
王桐花力气虽然变大了,砍树也还是费了她不少功夫。她擦擦脸上的汗珠,没有休息,而是立马将六根树干拖到一起,首端对齐。
她要保证它们是一样长的。
不过,到底什么长度才算合适?太高的话,她的修建工作会非常费劲,还得再做一个梯子,或者挖很深的基坑;太矮的话,屋子就装不下长高长大的她和阿祝了。
王桐花思来想去,盯上了山崖上攀附的藤条。之后的丈量肯定不会少,她如果用藤条的长度进行比对,想必会轻松不少。
说干就干,王桐花矫捷地踩着山崖的凸起和凹陷攀登,摸到柔韧的藤条,把藤条在手里绕上几圈,从岩壁上跳下去,稳稳落地。
强大的冲力将藤条从山岩上扯脱,王桐花将藤条扯落一地,才舍得用斧头砍断。
她量取两个她的长度,做好记号,将其作为主桩的长度裁取,又在裁取下来的藤条上做好一半的记号。剩下的藤条,她把它们团成一团,绕在装着阿祝的碗周围。
现在阿祝看起来就像睡在一个巢穴里了。
王桐花满意地点头,把藤条比在伐倒的树木身上,分别做好标记。
这些木头作为主桩,有一截需要埋进土里,王桐花估量了一个小臂的长度,又分别做好记号。
树皮需要去掉吗?王桐花犯了难。如果要去掉,今天肯定没办法搭好框架了。这么想着,王桐花忧虑地看着正西沉的太阳。可是如果不剖皮的话,桩很容易发霉的。
思量再三,王桐花决定先给阿祝搭一个小小的避雨棚。主桩一定要剖皮火烧的!
王桐花对自己不周全的计划很是悔恨,她高估了自己一天能完成的劳动量。
不幸中的万幸,阿祝只有小小一碗,为它搭个小棚没有花太久。王桐花插了四根手臂粗细的木头在土里,用细藤在顶上绑好一个方形,又铺上几根带繁盛树叶的树枝。
王桐花用斧头削了块木板出来,再用柴刀略微修修边缘,做成类似铲子的形状。
她做得不太熟练,好几次险些划伤自己的手,削成的木板也歪歪扭扭,但是目前来说足够了。
她砍下大树干的一根分支,撸掉多余的树枝,将它作为铲的握柄和木片用藤条结结实实地绑在一起。
紧接着,她热火朝天地挖起火坑。
她要做一个石头营火。不过没有时间和泥巴捡石头了,暂时挖个坑点火就是。
王桐花在坑里升起火,这块地方将作为她的常住地,一路上也没见过人影,所以这次她用了有史以来最多的柴火。
她对呛人的烟雾已经习惯了。记忆里火焰的味道正逐步被木枝燃烧的味道取代。
明明才离家二十几天,在家的日子却已经离她很远、很远,远到她抬头望着遁入天空的烟雾也不再怀念。
或者说,不想怀念。烟熏红王桐花的眼睛,但她毫无泪意。
王桐花站起来,将树干按照记号砍断,把它们拖到火边剖皮,一小部分树皮被盖在阿祝的简陋小棚上,其它树皮则被王桐花整整齐齐地叠好。它们会成为木屋房顶的一部分。
剥完三棵树的皮,王桐花终于被困意打败了。
她躺倒在地,随意地枕在未来的房屋栋梁上,疲乏地闭上眼睛。
“晚安,阿祝。”王桐花喃喃道,骨碗里的黑水泛起一圈圈涟漪。
王桐花的呼吸很快就均匀起来,月亮悄悄爬升到半空。
阿祝奋力延展一部分液体到棚外,享受寂静的月光。
一夜无梦。
天刚蒙蒙亮,王桐花就干劲十足地起身了。
阿祝变多了,昨天还装不满骨碗,今天就满溢而出。
王桐花好奇地将手悬在阿祝上空,黑色的液体居然立起来挠她的掌心。
王桐花不由得露出微笑。
好,今天一定能搭好框架!
王桐花马不停蹄地剥完剩下三个桩的树皮,重燃篝火将其熏至黑色。得益于昨天挖的土坑,王桐花只需要将木头夹在土坑上就可以熏制,烧完一段再挪动其位置就行。
熏木头的时候她也没闲着,她搬回来许多石块用来垒建营火,又将泥土与水混合抹在堆积的石头上。
等烤完主桩,她还要在火坑底也铺上石头,再抹上黄泥。
王桐花沉浸在建设的喜悦中,身体的劳累没能影响纯然的快乐自她心中升起。
她赤脚踩在小溪里,挑选河底的石头。木屋里也要铺石头。
好圆的石头……
王桐花举起圆圆的鹅卵石,将它对着太阳,眯眼瞧它。
此情此景让她有种说不上来的熟悉感。王桐花凝视着石头的光影,犹豫着将身体转向另一边。
黯淡的月亮也还悬挂在天边,白色的月亮被蓝色的天穹蚕食了一部分,不是完满的圆。
王桐花转回身体,太阳,石头,她。
王桐花转向月亮那边。
石头上被太阳直射映出的明亮部分,正好与月亮的白色部分一致!
王桐花愕然的瞪大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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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紫色河川启示的画面浮现在她脑海:一望无际的黑暗中,无数球体默然旋转……
王桐花自然知道,她在紫色河川中看见的那些画面都与自身有关,并且时间不断往前,一直往前,在她诞生之前,人类发现火之前……
那些球体,燃烧的火球,白色的小球,蓝色的球——
她生活在这些球上吗?她脚下平坦的土地,是球体的一部分吗?
王桐花呆呆站在原地。
她沉浸在巨大的震撼里。如果她的猜想是真的,那么她该有多么渺小,世界该有多么宏大。
心脏起了鸡皮疙瘩。
王桐花,小小的人,将圆形的卵石捧在胸前,靠近心脏的地方。
“阿祝,阿祝!”她突然叫喊起来,“我觉得好感动,好幸福!我们,我们生活在哪里,你知道吗?世界的尽头在哪里,你知道吗?我不知道!所以,我好感动……”
王桐花从小河里出来,在草地上留下湿漉漉的脚印。
她走到阿祝面前,捧起骨碗,黑水收回溢出的部分,高高地堆叠在鹿骨里。
王桐花轻声说道:“人在幸福时也会流泪的,阿祝。我现在很想流泪,只有泪水能表达我的感情。我知道的,你取走了我悲伤的泪。把它还给我吧,阿祝。我想幸福地流泪。”
黑水咕噜咕噜的冒出泡泡,透明温热的液体在王桐花眼眶中聚集,然后肆意地奔涌而出。
“谢谢你,阿祝。”王桐花再次道谢,“因为你,我才遇到这些好事。谢谢你。”
阿祝的泡泡咕噜噜地冒,似乎很高兴。
“继续建房子吧!”
王桐花小心地放下碗和卵石,继续她的工作。
量好距离,挖出基坑,王桐花把主桩稳稳当当地插进去,在与地面连接的地方用土加固。
木桩呈二排三列,规规整整地立在地上。
王桐花将火堆灭掉,在火坑铺上石头和黄泥,将它们踩平踏实。
接下来的工作重复枯燥,砍树,削皮,熏制。这些木头会成为墙壁。
在砍树的过程中,王桐花意外发现一种格外坚硬的木材。
她大喜过望,费劲地将它们砍倒,仔细地将它们削成圆锥状。
它们可以当钉子!
王桐花的木工活越做越好,伐木也好,剥皮也好,做木钉也好,她越发得心应手。
可惜好木匠王桐花目前是个文盲,不晓得这叫做“得心应手”,也不为自己是个文盲羞愧。
她满心只想着她的木屋。
编好藤梯,王桐花在建造房顶的时候,突发奇想在主桩上砍出缺口,将梁架在缺口上,让梁不容易滑动。王桐花很兴奋,她觉得自己很聪明,很有用,她才不是爹口中的“猪”!
曾经像山一样压迫她的辱骂,在今天看来都是错的。她不是灾星,不是懒骨头,不是赔钱货,不是猪。
当天晚上,王桐花枕着木头,看烟雾飘上天空,她感觉自己的灵魂也像烟雾一样轻飘飘的。
日升月落,半个月后,王桐花的小屋基本完工了。
8. 狩猎
将粗糙的木板齐整地拼接在一起,再用干燥的草垛盖在上面,就是一张足以让王桐花满意的床了。草垛的制作也很简单,将长度差不多的干草集结成束就是。
虽然没有被子,但是王桐花反正也不怕冷。王桐花躺在简陋的床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她给木屋开了窗,可惜她暂时还没明白怎么做可以开合的窗户,所以她暂且在窗口上侧钉了两根木钉,挂上被藤蔓绑起的窗板。如果要开窗,就把窗板掀上去;如果要关窗,就把窗板放下来。
如果风吹得窗板啪嗒作响、不得安宁,也有办法:王桐花在窗板下方凿了孔洞,在窗口下侧钉了木钉,风大的时候用藤蔓穿过窗板孔洞将其与木钉相连就是了。
至于门,王桐花苦思冥想许久,尝试许多方法,至今没有安上合适的门。她非常后悔在有机会的时候,没好好观察门是怎么开关的。目前她的门,只是藤条编成的门帘。现在刚入秋不久,没有门也可以;日后天气冷起来,阿祝需要保暖的话,她再做木板堵住门口。
房屋的事先告一段落,修缮扩建不急。现在更重要的是狩猎!
王桐花忙着修房子的这段时间,食用的是采摘的浆果和野菜。被祝福之后,少量的素食也能提供劳动所需的能量,再加上王桐花对食物向来不挑剔,所以她没有刻意狩猎。
但很遗憾,附近动物的平静生活要被打破了。野兽的毛皮、油脂、肉乃至骨头,都对王桐花很有用处。
更重要的是,野兽可能会加快阿祝的恢复速度。
王桐花仔细思考过,为什么阿祝不需要进食却乐于接受她给出的食物。也许是因为她和阿祝建立起某种关系:她被赐予“永远幸福”的祝福,但“幸福”的评判标准绝非一成不变,“永远”的时间更是漫长。阿祝或许正是为了保证祝福生效才跟在她的身边。
王桐花对此感到隐约不安。她只是献上了一头小羊,真的足以支付祝福的代价吗?直到现在,阿祝都没有要求她补交任何东西,反而不断消耗它自身的力量……阿祝唯独对她给出的食物感兴趣,恐怕是因为那些食物仍被视为“祭品”。她尝试不断给阿祝提供食物,可惜阿祝一天能吸收的分量似乎有限,超过某种程度就不再接受。
阿祝已经脱离黑水的形态,又变成一头小鹿。这会儿王桐花和阿祝躺在一起,得益于他们瘦小的身形,不算拥挤。
不过以后还是得多做一张木床,因为王桐花立下目标要长得很高很高,起码得五尺吧?
说不定等王桐花和阿祝长大,再扩建一间木屋更方便些。
王桐花伸手抚摸阿祝柔顺的皮毛,手感很是丝滑。阿祝比她还爱干净,每天都要洗两次澡。它还试图舔顺王桐花的头发,王桐花以前只知道猫喜欢这么做,倒是不知道鹿也会这样……纤弱的心脏隔着皮毛将生命的每一次震动传递给王桐花,感受到阿祝毫无保留袒露的信任,她想保护这个目光纯净的生灵。
爹鄙视厌弃的目光和奶奶阴沉审视的目光带来的阴影在阿祝纯然美好的注视中消弭。
王桐花尽力让自己不想念其他人。
她翻身下床,要去猎得几张皮毛,几斤瘦肉,几把骨头。这些东西对往后的生活很有益处。
往后的生活,只有自己和阿祝的生活。不必和几口人一起分享米粒稀薄的白粥,不必为家人做出牺牲才能得到褒奖,她不必、不必再做!
小鹿想跟上王桐花,却被她制止。
“我一个人就好。去玩吧,阿祝。”
在阿祝懵懂的目光中,王桐花掀开藤帘。离开木屋。
晨风吹散残余的惫懒困意,王桐花带上武器出发狩猎。她想一个人待会儿。
这会儿对野兽来说似乎太早了,尽管王桐花极力收敛自己的存在感,也没能发现野兽的踪迹。她疑心是自己看漏,蹲在潺潺流动的清澈小溪边上,用冷冽清爽的河水洗了把脸。
水面映出王桐花的面容。
稍黑的肤色,紧抿的薄唇,浓密的黑眉,一头乱发被随意束在脑后。眼角微微下垂的眼睛与河中的自己对视。
一张坚忍的脸,看起来能承受许多苦难。但是王桐花没有。她毫不犹豫地逃跑,留自己的母亲姐妹受苦。
水中的女孩眉头紧皱,显出一副怒容,她痛斥王桐花:“你为什么这么自私!你凭什么不管不顾地逃跑!你会害了她们!”
水中的女孩神情变换,痛苦爬到她的脸上。她安慰王桐花:“你留下又有什么用处呢?不过是把你自己也搭进去。你在那里一点用都没有。”
水中的女孩明亮的眼睛流露出轻松快乐的神采,她庆幸道:“高兴吧!我不用终日被困在繁重的劳役里,我解放我自己,我不必重复母亲的故事!”
想到母亲,水中的女孩欣然的神色消失了。
她冷冷地问:“为什么要如此在意她?你难道瞎了,看不出她没那么爱你,你对她的关心远远超过她对你的?”
她痛心地问:“你难道能忘记是谁给你生命,是谁用乳汁哺育你,是谁用温暖的臂膀送你入梦乡,是谁将歌谣为你唱响?”
河面上,母亲温柔疲惫的目光荡漾。
王桐花被诱惑着,伸出手触碰,于是那目光就此破碎,随水远走,再不复还。
王桐花从回忆中清醒。
水中的倒影静静凝视着王桐花,王桐花得走了。
她要猎得几条鲜活的生命,维持她自己的生活。
王桐花在山林中静默地行走,总算找到新鲜的脚印。接下来的事情很简单,她收拢身上会使动物惧怕的存在感,悄悄接近它,在足够近的距离,将可怕的气息猛然释放。可怜的生灵因恐惧颤栗在原地,王桐花无情冰冷的刀锋带走它的生命。
鲜血涌出,王桐花冷眼看着赤色浸染这头动物抽搐的躯体。她的手在颤抖,但她始终紧紧握住柴刀,不曾松手。
王桐花未能从剥夺生命一事中感受到任何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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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她自己还不知道这是件好事。她感觉动物的鲜血在代替她的眼泪奔涌,所以她的眼眶没有潮湿。
她突兀地蹲下身,布满老茧的粗糙手掌轻柔拂过倒地动物的毛发,她说:“再见。对不起。”
犹豫一会儿,她补充道:“祝你幸福。”
如法炮制,王桐花夺走了其他几头动物的生命。最后她的成果是,四只野鸡,两条鱼,三只兔子。她很小心,尽量保持皮毛的完整性,也没有让血染脏后面捕捉到的动物的皮毛。
王桐花在河边清洗她的收获和她自己,手上的脏污随着流水离开她的手掌和手指。
她张开手掌,想象河流的生命如何存在。
河流有生命吗?它流经山脉时,是否觉得心情激荡?当阳光毒辣炙烤它,它会不会因为心烦而咒骂?当雨露成为它的一部分,它可有片刻感到欣喜?当它与其他河流交汇,它是觉得不甘心还是如愿以偿?它的终点是何处?它的生命有尽头吗?
河流会幸福吗?
王桐花不得而知。王桐花希望河流是幸福的。
王桐花希望母亲幸福的。母亲绝对有资格幸福,她善良勤劳,几乎从不抱怨,没有一次动手打过她的孩子们。
王桐花希望王兰花是幸福的。姐姐应该得到幸福,她聪明灵巧,对家人十分关照,手工做得又快又好。
王桐花希望王棉花是幸福的。妹妹还是个孩子,如果她都不能幸福,那么幸福究竟有何意义?
王桐花希望刘婶是幸福的。刘婶不能不幸福,刘婶不幸福的唯一原因是她帮助过自私的自己。
王桐花必须这样想象,想象她们是幸福的。她必须这样想象,只有这样,她才能幸福得心安理得,不至于深夜梦醒被她们的目光叩问。多少次,她僵硬地躺在草垛上,惊惶地在月光照耀下心惊肉跳,不得安睡。
有什么东西轻轻靠在自己身上。王桐花垂眼看去,湿漉漉的阿祝依靠在她的手臂上。
王桐花席地而坐。
“阿祝,你幸福吗?”王桐花轻声问它。
阿祝的回应是仰起它无辜而洁净的双眼。
不管是作为小鹿,还是作为妖邪,阿祝都不懂得幸福的含义。
在那个雨月夜,王桐花出逃的那个晚上,在王桐花的意识进入宽广辽阔的紫色河川时,还维持着人形的阿祝喃喃自语。阿祝说:“我不太懂呢。什么是幸福?”
没有人听见。
没有人回答。
当王桐花的意识离开紫色河川,再度睁开眼睛,她见到的是化作小鹿的阿祝,无邪的阿祝,懵懂的阿祝,不是发问的阿祝。
但是相处的这段日子,即便是懵懂的阿祝,也隐约得出自己的回答。
王桐花对此全然不知,和阿祝依偎在河边发呆对她而言是难得能放空思维的轻松时刻。
王桐花觉得是时候起身了。
她拎起被串成一串的猎物们,和阿祝一起回到木屋。
9. 进城
刮干净皮毛有肉一侧的筋膜,把皮张开风干数日。取下风干的皮毛,放入清水中浸泡,干硬的皮毛变得柔软。在水中加入草木灰,彻底去除皮毛的油脂。
取出动物的肝脏、骨髓混合,均匀地涂抹在皮毛上。用力揉搓拉伸,僵硬的皮毛逐渐柔软。
这道工序不只一次,要获得能保障睡眠抵御寒风的优质皮毛,必须重复这个过程数次,其间辛苦自不必多言。
不过,扑倒熊皮铺成的床铺上时,浓厚的被包裹感让王桐花真心认为所有辛苦全部值得。
她改变贩卖皮毛的想法了,她要把所有皮毛据为己有。
王桐花保持每日狩猎的习惯,很快她获得的猎物就远超她的需要。皮毛鞣制是个慢活儿,她再怎么努力也没办法同时处理那么多皮毛和肉。就连阿祝也得狠狠对王桐花摇脑袋,才能让她放弃继续投喂的想法。
丰富甚至泛滥的肉食让王桐花干瘦的手臂强壮起来,原本突出的肋骨现在被肌肉覆盖,内陷的脸颊丰盈。她成功从营养不良的小孩进化成强壮小孩。
王桐花的饮食严重失衡,但这没有给她带去负面影响。被祝福的王桐花喝西北风都能茁壮成长,过剩的蛋白质只会加速她的成长。
但是王桐花遇到另一个问题。
她之前捡到的盐块由于腌制块用完了。她暂停没有尽头的腌肉工作,下定决心进城一趟。
不管怎么说,进城还是需要一身体面行头的。
可惜,尽管她小心再小心,她唯一的衣物仍有不少地方被勾出拉丝。多次的洗涤使得衣物变得透明,再洗几次恐怕就要消失在水中。
王桐花必须进城了。
她决定带着新鲜的猎物售卖,在进城前一天她打了六只野兔。兔子胆子小又泛滥,是最好打的猎物,毕竟兔子引以为豪的隐匿技术和逃跑速度在王桐花面前毫无用处。
熊和老虎过于庞大,王桐花尚不清楚潜入城池的难度,保险起见她只打算卖方便携带的兔子。
“我要进城一趟,你好好待着,等我回来。”王桐花如此嘱咐阿祝,但无论她怎么拒绝,阿祝都不依不饶地跟上她。
“你太显眼啦,我不能带着你进城。”王桐花无奈地蹲下身,把道理掰开揉碎喂给不听人话的小鹿,“你的毛在晚上会反光,一眼就能让别人看见。所以晚上睡觉的时候,我都会关窗。你也不会爬树,爬不上城墙,我总不能把你扔过去吧?”
阿祝发出可怜的嘤咛声,用楚楚的目光将王桐花凝望。
王桐花心是石头做的,不因阿祝的恳求动摇。
“如果我发现城门很好进,我会带上你。可是我现在连自己进不进得去都不知道,怎么带上你呢?”王桐花在阿祝面前摊开手,摇头表示她的无能为力。
小鹿将自己乖巧灵秀的头放在王桐花的掌心轻蹭,白色的长睫毛扑闪,眼神像清晨在绿叶上摇摇欲坠的圆润露珠。它又发出甜腻的声音,盼望眼前人回心转意,带上它。
王桐花发现这样下去会没完没了。她叹口气,还是换了个问法:“你能变小吗,比兔子还小?”说着,她拎起包袱里的兔子抖一抖,“或者,你能变成之前的黑水吗?”
阿祝的眼睛亮了,它兴奋地点头,盘卧在地。变化形态对阿祝来说似乎不简单,好半晌,它的肌肉才开始蠕动。
王桐花转头看看天色,已经不早。她本打算黄昏出发,深夜潜入。不晓得阿祝要花多久才能成功……
阿祝眼睛鼻子嘴巴皱成一团,看得出它很努力。比起它的努力,成果简直让人心酸,小鹿的身体不过略微塌缩了一点点。
今天是进不了城了。
王桐花从床上取下一条皮毛,给阿祝盖上,任它变变变,自个儿放下包袱解开发绳,倒在床上睡去了。明天她得早起再打几头新鲜兔子。
王桐花起床的时候阿祝还在变,王桐花打猎回来阿祝还在变,王桐花砍柴回来阿祝还在变,王桐花把兔子剥皮放血烤来吃了一只,阿祝也还在变。阿祝的身形越缩越小,直到太阳又一次垂落山头,地上的毛皮可算有动静了。一团黑不溜秋的半凝固物从皮毛的覆盖下蠕动出来,碰碰在火坑前发呆的王桐花的脚尖。
穿着旧衣的小孩回过神,恍然的神色从她被火焰映成橘色的脸上褪去。王桐花总是下撇的嘴角勾起一抹笑意,她向阿祝伸出手,示意小小一团的阿祝爬到她手上。
阿祝温顺地蠕动到王桐花手掌上。阿祝冰冰凉凉,王桐花的手掌温热。王桐花和阿祝都因为对方的温度有些不适应,王桐花下意识合拢手指,不想指尖直接陷入在她手掌上软趴趴化开的阿祝里面。
像鼻涕。
虽然很不礼貌,但擤鼻涕经验丰富的王桐花第一印象就是如此。
阿祝似乎不讨厌王桐花的手指,甚至颇为依恋地顺着王桐花抽回手指的方向挪动,挽留王桐花的温度。
王桐花铁石心肠,坚决地收回了自己的手指。阿祝没有残留物留在她的手指上,明明触感那么黏……
王桐花用指尖触碰阿祝,黑色团子表面还是有一层薄薄的阻力的,但只要王桐花稍一用力,聊胜于无的屏障就被突破了。抽回手指的话,阿祝会发出一声响亮的“啵儿”。
还挺好玩。
阿祝好像也不讨厌。
王桐花和阿祝玩得不亦乐乎,一时之间忘了时间。
所幸王桐花还是想起她今天要做什么。她捞起一只幸运兔子,反正阿祝不挑,她也就没烤,割下带着皮毛的一块肉塞到阿祝里面。
两只兔子是阿祝的最大食量。
吃完饭,王桐花熟练熄灭火堆,趁着黄昏余晖尚存,进城去了。
阿祝虽然不挑食,但很会挑地方。现在住的这个地方远离人烟,不会被他人轻易打扰。换一种说法就是,外人拿着地图都不好找到他们的住处。
太阳最后一丝余光离开大地之后,王桐花终于看见了城墙。
比她想象的还要高。
她自己是造不出这样高的城墙的。
王桐花爬到树上静坐远望,阿祝从腰间的口袋里探头,嗯,那个部位大概是它的头吧。
城门口人流往来,有人急着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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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匆匆远行。城中遥遥传来沉闷的鼓声,城门守卫大声吆喝,挥舞手臂,缓缓合上城门。
王桐花耐心等着。
她观察士兵换岗的时间,用自己的脉搏计时。
得到充分的信息后,王桐花藏在阴影里,借着夜色的掩盖向高耸的城墙靠近。
城墙并不完全光滑,她可以爬上去。王桐花的树可不是白爬的!
守卫的脚步声在夜间是显然的。王桐花紧贴城墙,凝神细听,她猜得到守卫是怎么漫不经心地打着哈欠,拖着闲散的脚步巡视。他舍不得多花几分力气把腿提高,脚底恋恋不舍地剐蹭地面。
很容易应对,她只需要等守卫走过这段城墙再继续攀爬。
另一个心跳突兀地打乱王桐花的计划。
“给你发饷不是为了让你磨洋工的,脚步拖拖沓沓的成什么样子?拿出精气神来!”洪亮的男声和声音主人的心跳一样有力,王桐花屏住呼吸。
“孙巡检,这不是想着有您在,没人敢擅闯嘛。”守卫说话的语调滑不溜手,像从手里溜走的鱼,“哎,哎,我这就重肃军容、枕戈待旦、严阵以待……”
“行了,没个正形。书不好好读,工作也不上心,你这样我怎么放心?娘对你的期望是最大的,可你,唉……”被叫做“孙巡检”的男人止住话头,问道,“有情况吗?”
“没有,平平静静,什么状况都没有。总不能有不长眼的趴在城墙上要偷偷进城吧,哈哈哈。”说着,守卫随意地将手搭在墙沿,作势去看,“得是蜘蛛成精才扒得住这城墙吧,哈哈哈。”
王桐花心脏骤停。
阿祝从袋子里冒出来,由小小的一团迅速扩展成薄薄的一片,像一片黑布将王桐花盖住。
冰凉,柔软……
守卫果真伸出半个身体,扫视一遍墙体,口里还喊着:“看吧看吧,啥也没有,没有蜘蛛精。”
“得了,收,立正!”巡检唤回守卫,让他乖乖立正,“你好好巡视。不准偷懒,闲着没事儿就背背书。我走了。”
与洪亮的声音和有力的心跳截然不同,巡检的脚步声几乎没有。
王桐花屏息等待,直到两个心跳声都离开这截城墙。
阿祝变回一团黑丸子,乖巧地回到王桐花腰间的口袋。
王桐花利落地爬上城墙,轻巧地落入城内,落地时没惊扰哪怕任何一粒尘土。
她随着阴影,避开官兵在城内遁走。
城内的屋舍整齐干净,像新淋过一场雨一样洁净——当然,是相对于村里的房子。
有些房屋亮着昏暗的灯,有的门庭上悬挂着晃眼的灯笼。
阴暗处流传着窃窃的咳嗽声,亮堂地方的谈笑声格外亮堂。
衣衫比王桐花还破烂的人蜷缩在路边,脏到看不出本色的皮肤与骨头紧紧相连,让人怀疑皮骨间连一丝肉的空隙都没留。这样的人在墙檐下,深巷中,桥洞边……
王桐花第一次进城时没能见识到城市的繁华。
她先看到的是阴影中的污垢,苟延残喘的贫苦,深沉无望的暗色。
10. 老板
王桐花和阿祝随意找了个角落挨过长夜。
王桐花没有睡着,她抱着膝盖闭目养神。
期间有人鬼鬼祟祟地接近她。王桐花半掀眼皮,亮出闪着寒光的刀,来人见了转身就走。
城中的空气有股浊气,不同于山野间的空气要往天上跑的清新,这里的空气沾染太多油烟和人味,是往下坠的。
各家的阴私家话顺着夜风飘进王桐花耳朵里,她不大乐意听,丧气地捂住耳朵。
谁今天买菜的时候顺了一根葱,谁家男儿偷进赌坊输个精光,谁家酒肆进账多少,谁今天发了一笔横财,谁和谁吵架骂街,吵输的人越想越气,半夜睡不着把恭桶里的东西倒在人家门口……
闻到了……
王桐花默默起身,离开散发恶臭的街道,重新挪个地方休息。
天边刚泛出鱼肚白的光亮,街上就热闹起来了。
门市陆陆续续地开张,吆喝声此起彼伏。烙饼汤面的味道止不住地钻进王桐花鼻腔。王桐花没什么感想,反正她兜比脸干净,什么都买不起。
她目标明确,向着昨晚就选好的饭店走去。她听周围人说,这家饭店的老板是厚道人,买卖做得公道。不过,老板脾气有些怪。
“老板,你收兔子吗?新鲜兔子。”她对柜台里闲拨算盘的女人说道。
肌肤丰腴的女人撩眼一扫,没看见说话的人。王桐花踮踮脚,举高手里穿成串的兔子。女人这才注意到王桐花和王桐花的兔子。
“噗嗤。”女人喉咙里蹦出一声笑,她站起身,走出柜台,倚在门廊上垂眼看说话的小孩,“小孩带着小兔子,哈哈哈。真是稀奇,来,给姐姐我瞧瞧?”
女人从王桐花手里接过兔子,翻来覆去地查看:“倒还真是新鲜兔子。皮毛也完备。小孩儿,你是只卖兔肉呢,还是连皮一起卖?”
说着,女人蹲下身。女人身上搽了香粉,嘴上抹了胭脂,一靠近王桐花,比花草浓烈些的香味就扑到王桐花面上。
王桐花一时间连手脚怎么摆都忘了。王桐花许久没与人靠得这般近。
“都,咳,都卖的。”王桐花被自己的口水呛到,说的话卡壳了一下,这让她的脸涌起羞愤的血色。她调转脑袋,竭力离女人的面庞和陌生的香气远些。
“哈哈哈哈……”女人见状,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笑声。许多个“哈”横冲直撞,把王桐花撞得更晕乎了。
王桐花用手掌搓脸,企图把擅自爬上脸颊的红晕搓走。
女人似乎是笑够了,她拿住王桐花的手掌,惊讶地挑起描画精致的黛眉:“你的手倒是暖烘烘的。不过也太糙了。嗯,你一会儿有别的事没有?”
王桐花胡乱点头,口中说道:“有的。我有事。你——”
女人把兔子搁在柜上,空出来的左手握住王桐花单薄的肩胛:“看来没事。喏,姐姐给你这双可怜的手弄点桂蜜膏,好好滋养一下。”
王桐花被这突如其来的亲昵震住,被女人推着走了几步才想起来挣扎,扭动身体要走:“什么,我只是卖兔子,你不收的话,我去找别家……”
女人发出嘹亮的笑声:“小丫头,别的不说,论价格不会有比我更靠谱的!你也是打听过才来我这儿的吧?”女人拿一双晶亮的笑眼看住王桐花,王桐花徒有其表的挣扎就停了。
王桐花心里有点喜欢女人的笑。她从没见过有女人能笑得这么大声,这等畅快,一笑起来简直房子也跟着笑声震动。王桐花还想听女人这么笑。
“钱大耳朵,出来收兔子!”女人朝后厨吼一声,一个膀大腰圆系着围裙的招风耳男人忙不迭冲出来。他一句话不说,一眼不多看,拿起兔子后忙不迭冲进后厨。
老板和厨师都是好奇怪的人。不过,怪是怪,不惹人讨厌。
王桐花眨眨眼,没被女人托住的右手悄悄戳一下腰包,确定里面的阿祝还在,稍感安心。
女人在王桐花面前挥挥手,唤回王桐花的注意力。
“你叫什么名字?姐姐我叫陈艳芳,是这家店的老板。那个胖厨子叫钱来。你呢,小孩儿?”
王桐花嘴巴嗫嚅几下,女人没听清,侧耳靠得更近。
王桐花盯着女人丝毫不设防的脖颈,说道:“我叫刘英兰。”
女人点点头:“英兰,挺好的名字。你那七只兔子,一只算你八十文,一共五百六十文。看你每只兔子都新鲜的份上,给你凑个六百文整,怎么样?”
王桐花点头。这算得上是高价了。
陈艳芳咧嘴一笑,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她把王桐花按在柜台后面,自己重新拖把椅子坐在王桐花旁边。
“你这丫头怪讨人喜欢的呢。”陈艳芳摸出一盒手膏,捻起一坨,均匀在王桐花手上抹开。大概这就是陈艳芳说过的“桂蜜膏”,冰冰凉凉的,散发着甜蜜的香气。
“你是不是要去置办身衣裳?”陈艳芳瞟一眼王桐花的穿着,王桐花被她看得有些窘迫,蜷起脚趾。
陈艳芳似乎没注意到王桐花的异状,语气平常地继续说道:“我这儿有几身派不上用场的旧衣服,你要是不嫌弃呢,就改改大小将就;要是嫌弃,我就不收你的兔子了。”
王桐花涨红脸。她不明白眼前这个今天才第一次见的人为什么对自己这么热情、这么好。
王桐花不习惯接受别人的好意,一个劲儿地摇头。她绝望地想,肯定是独居野外的生活害得她这般窘迫,话也憋不出来一句。
王桐花突然想起来,自己面对奶奶的时候也经常说不出话,可是,可是,现在跟那会儿的情况完全不一样!
王桐花憋着红脸摇头的样子把陈艳芳逗得乐不可支。她抹完手膏,大发慈悲地解放王桐花的手离开。王桐花从椅子上滑下来,带着一对被涂得滑腻腻的手掌要走,临到门口想起自己的兔子,只好低头转回身。
陈艳芳走过来,摸王桐花的头:“谁给你梳的头发?简直是乱梳。”
王桐花觉得很丢人,因为她刚刚在想的是:“幸好昨天洗了头”。
惴惴不安的王桐花被陈艳芳牵引着上楼,换了衣裳,重梳了头,还吃了点心。
在家的时候,吃饱的日子都少有;在木屋的时候,吃的要么是酸掉牙齿的果子,要么是没什么盐味的肉。这是王桐花第一次吃糕点,绵密香甜的口感让她大吃一惊。即便是想象,她也没敢想象过这么好吃的东西!
王桐花只肯吃一块。无论陈艳芳再怎么劝,再怎么拿兔子威胁,王桐花都绝不肯再多吃一口。
“小丫头看着老老实实,脾性其实犟得很呢。”陈艳芳用手支头,颇感无奈。
“丫头,认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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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桐花闷着脑袋摇头。
“想认字吗?”
王桐花猛地抬头。
陈艳芳满意地笑,戳戳王桐花的脸颊:“我是教不了你。不过嘛,有人能教。”
王桐花蹙紧眉毛,心中挥之不去的不安促使她不得不问:“你为什么待我这么好?我们之前根本不认识……”
陈艳芳的眼神落在王桐花脸上,像在看王桐花,又像在透过王桐花看别的谁,脸上浮起怀念的神色。
陈艳芳笑着摇摇头,手指轻点王桐花的鼻子:“嗯,你叫我一声老板,那我不得充充大款?”
王桐花紧接着又问:“你是老板,不看店吗?”
陈艳芳闭上眼睛,弹王桐花一个不轻不重的脑瓜蹦:“店里要是什么都要我这个老板做,还雇其他人干什么?不过我嘛,的确这会儿走不开。”
女人瞥王桐花一眼,笑道:“我可不是白帮你。你以后打到的猎物,都只许供我家。听到没有?”
王桐花点头。王桐花当然知道城里不会再有人出比陈艳芳更高的价钱受够兔子了,她一晚上的墙角不是白听的。小半个城市的夜话都被她听去了。
陈艳芳说那个能教她认字的人,她大概也知道是谁。在城里人的闲话里,那位老师也是个怪人。“怪人就爱扎堆。毕竟正道人不愿意和怪人厮混。”他们是这么说的,佐以悉悉索索的窃笑声。
“算算时间,娄半呆差不多该到了。你就跟着娄半呆,她也要去上课,顺道能捎上你。你不急着出城吧?”
王桐花困惑地看陈艳芳。陈艳芳怎么知道自己要出城的?娄半呆又是谁?
“哎呀,我就喜欢别人这么崇拜地看我~告诉你吧,小丫头,全城的人我都眼熟。我一眼就知道,你这个小丫头是新进城的。厉害吧,羡慕吧?”陈艳芳嘻嘻地笑,鼻子都要仰到天上去了。
真是个奇人。自己的看她的眼神哪里像崇拜了?
王桐花这么想着,嘴角却不自觉地勾起。陈艳芳身上的活力和快活如此澎湃,能轻易感染到任何一个人,王桐花自然不例外。
“这些衣服你收着,针线当添头,一并给你了。这是定金,记得啊,记得不许把你打到的东西送到别人家去,听到没有?”
王桐花被自说自话的女人强硬地塞了包裹,只能顺从地点头。
陈艳芳对王桐花的识时务很满意,她带着王桐花下楼,从钱柜里点出六百文塞进小布袋,递给王桐花。
王桐花摇头拒绝。
“衣服和针线的价值已经比兔子多了,我不能收。”
陈艳芳柳眉倒竖,拉长音调:“衣服是买断你猎物的定金,不是一回事儿。”
王桐花抿紧嘴巴,本来就薄的嘴巴被她抿成一条线,她摇头。
陈艳芳从布袋里倒出一半铜钱,重又递过去:“那老师要收三百文束脩——就是学费,你要是拿不出可进不去人家大门。”
王桐花这才犹豫着接过,但她还是说:“那,下次我带来的猎物半价给你。”
陈艳芳被这个倔强的小孩儿逗笑,她揉王桐花的头发,把刚梳好不久的发型揉乱。
“行,行。哎,抬头,看,娄半呆来了。”
王桐花抬头看,正看见一名穿蓝色袖袍、蹬黑色皂靴的少女风风火火地朝这边走来。
11. 师长
被陈艳芳调侃为“娄半呆”的少女身姿挺拔如松,面容俊秀,长眉修目,顾盼间神采飞扬。
“陈姐,我来了!这位是?”蓝袍的少女叉手作揖,目光自然地从陈艳芳流转到王桐花身上。
“新认的妹妹,跟你一样,是个实心眼,身手也不赖。打了七只兔子来卖,每只都完完整整的。”陈艳芳亲热地揽住王桐花的肩头,补充道,“可惜呀,不识字。喏,你领去给张大才子瞧瞧,看有没有读书的资质咯。”
闻言,娄姓少女向王桐花作揖:“原来是妹妹。我姓娄,单名竞,表字允礼。叫我娄允礼就好。妹妹怎么称呼?”
王桐花还没弄明白自己怎么成了老板的妹妹,就被娄允礼正经地行了一礼。她忙学着娄允礼的样子还礼,嘴上应答:“我叫刘英兰。叫我,刘英兰就好。”
陈艳芳在一边扭过头暗自憋笑,转眼看见饭馆客人已经多起来,就把王桐花往娄允礼那儿一推,没成想王桐花脚下跟生了根似的,没推动。王桐花回头,疑惑地看陈艳芳,陈艳芳顺势揉王桐花的脸,把桂蜜膏的香味抹了王桐花满脸。
“丫头,你跟着娄半呆,哦,应该是你娄姐姐——去找张学究。找完了别急着走,我还有话同你说,你再回这儿一趟。听到没有?”说完,陈艳芳没管王桐花还想说些什么的嘴巴,朝饭店走去招呼客人去了。
“看来陈姐顾不上咱们了。别担心,见完张老师,我陪你一起来找陈姐。”娄允礼示意王桐花跟上。
“对了,你可以直接我娄姐姐。”
娄允礼小小声说完后半句话,悄悄用余光瞥王桐花的神色,见王桐花还在看陈艳芳,多半是没听见那句小声念叨。娄允礼屈指搔搔下巴,面色微红,咳嗽两声掩盖过去,假装自己刚才没说话。
王桐花觉得这两个人都不听人说话的,一个二个都是转身就走,不给人留分毫余地。
王桐花是真的想学认字。所以她快走几步,跟上娄允礼的脚步。
王桐花想学认字,是因为认字的人好像很厉害,很了不起。
村里的先生,就是给弟弟取名的那位先生,听说是什么童生?村里人拿不定主意的时候都爱找他。每每这种时候,先生还真能摇头晃脑说上半天,虽然王桐花听不太懂他到底在说什么。什么“圣人云”,什么“古有云”,什么“有记载”,好像都是别人的话。先生说完一句别人的话,就要顿一下,把闭上的眼睛睁开一线,扫视一圈所有人沉思的表情,再用半死不活的声音解释。
先生的解释,王桐花还是听不懂。她觉得其他人也不懂,但是大家都会在先生解释之后,深以为然地点头。王桐花便跟着点头,生怕自己点慢了被发现。
张老师说话也是这样吗?张老师会不会嫌弃自己太笨,不愿意教?
王桐花想到方才得到的三百文,心下稍安。她付得起学费。不够的话,她还可以多打些猎物补交。而且,她应该不笨的。她能一个人从家里逃出来,一个人建木屋。木屋住到现在,没塌过,也不怎么漏风漏雨。这起码说明她很会建房子吧?
娄允礼向王桐花介绍起周围的摊贩,她看得出来王桐花是第一次进城。
王桐花眼神亮晶晶地听娄允礼说话。口袋里的阿祝也感兴趣的很,咕噜噜地冒泡。王桐花用手罩住装着阿祝的小袋子。有王桐花的手遮挡,阿祝一下子变得肆无忌惮,兴奋地张牙舞爪,奋勇地涌出布袋,触碰王桐花的手掌。
王桐花睁大眼睛,微笑起来。
“英兰妹妹,你用过早饭了吗?要不要买些小吃?”
娄允礼放慢脚步,和王桐花并肩而行。
阿祝缩回布袋,王桐花不动声色地收回手,摇摇头,道:“我不饿。”
娄允礼不强求。
娄允礼和王桐花在热闹的早市快步行走,炊饼的熟香、芝麻的焦香和蔬果的清香挽留不住二人匆匆的步伐。
娄允礼也是个不擅长说话的。她绞尽脑汁想开启新话题,但她不愿调侃别人当谈资,也不想沾染上打探刘英兰妹妹的隐私之嫌。思来想去,她清清嗓子,决定对她们马上要去见的张老师做个简单介绍。
“我给你讲讲张老师吧。”
王桐花听到这话,来了精神。她正为市集的喧嚣心烦,所有人都在说话,偏偏她又能听见所有人讲话,王桐花的注意力被扯来扯去的。王桐花集中精力听娄允礼说话,其他人的声音便弱了下去。
“张老师年少时试童子科,诵经作赋皆驾轻就熟,对天子提问对答如流,被封为宜人。后入宫为官,官至掌记。”娄允礼说上这么一段,王桐花听得云里雾里。果然读书人说话都是一个样,抛出一大堆听不懂的词把人砸晕。
娄允礼见状轻笑一声,将些个新鲜名词一一详细向王桐花解释。与村里的先生不同,娄允礼的解释简单易懂多了。
“我大央朝推行科举制度,能在科举试中取得名次的人,无论出身都可进朝为官。朝廷定期举办解试、省试和殿试,三级考试一层层选拔人才。除却这三场考试外,还有童生试,也不论出身,但考生年岁不得超过十二岁。”说到这里,娄允礼停顿了一会儿,看王桐花没有流露出不懂的神色,才继续说下去,“张老师九岁那年参加童生试。陛下亲自垂询,封为宜人。”
娄允礼提到“陛下”时,拱起手对天边拜拜。王桐花却没错过娄允礼下撇的嘴角。
她很熟悉这个神情,爹常常这么看他自己以外的家人,包括奶奶。轻蔑的神情。
“宜人是什么官?”王桐花问道。九岁就能通过皇帝的考核,这很了不起!
闻言,娄允礼微笑,眼底却冰冷,她说:“宜人不是官位,没有实权。它是命妇的品级,是一种称号,一种身份。通常,官员的母亲或者妻子会被封为命妇。”
王桐花皱起眉毛,不解道:“可是参加考试的是张老师自己啊。不是说为官不必论出身吗?”
娄允礼收起笑容,漫不经心地瞟一眼地面,摇头摊手,道:“因为这不是出身的事儿。”
王桐花更加不解,她追问:“那是因为什么?”
娄允礼神秘地俯下身,迁就王桐花的身高,在她耳边低语:“因为张老师是女人。”
语毕,娄允礼直起身子,脸上复又挂起浮于表面的笑:“那之后,张老师仍然苦读。十六岁那年她隐瞒身份入宫,从普通宫女做到掌记一职,就是管理文书的工作。后来,她主动显露身份,官家大为感动,封她为淑人。淑人也是命妇的品级,是仅次于夫人的品级,很高了。”
王桐花皱起的眉毛还是皱着,没有放松,她觉得娄允礼关于皇帝的话语怪怪的。她问:“张老师不是在宫里当官吗,我们现在是要进宫吗?”即便是王桐花也晓得,贵人们居住的宫殿是寻常出入不得的。
娄允礼耸耸肩:“张老师不在宫中任职了。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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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淑人后,她就出宫去,开起书院。若不是张老师家中有丧,万岁爷还想为她指门婚事。”
王桐花听得有点晕乎。陛下、官家、万岁爷,娄允礼对皇帝的称呼一句话一变。
她听得出,张老师当时的情况一定很不好。但娄允礼故事讲得粗糙,隐去诸多细节,王桐花勉强听个囫囵。
“书院就在那儿,看到了吗,英兰?”
王桐花顺着娄允礼指的方向看去,书院的样子跟她想象的气派模样大不相同。
四进三纵的院落,灰墙乌瓦,栗色木门上悬着一方牌匾。瞅着颇为冷寂,明明坐落在城中,却仿佛和周围隔着一层看不见的屏障。市集的热闹穿不过石垒的院墙。
娄允礼指着牌匾,一字一字念:“袖云书院。”
王桐花跟着念:“袖云书院。”
娄允礼继续往前走,王桐花扯住娄允礼的衣袖。娄允礼“嗯?”一声,回身与王桐花对视,不晓得这个寡言的小妹妹有什么话要说。
王桐花直视娄允礼的眼睛,小声地问:“张老师是被皇上赶出宫的吗?”
娄允礼面无表情地看着王桐花。
在王桐花丝毫不后退的目光里,娄允礼冷峻的眉眼逐渐放松。
寥落的书院前,喧嚣的市集中,身着蓝袍的挺拔少女向身量矮小的女孩俯身耳语,二人之外,唯有风得以知晓她们的对话。
娄允礼问:“你觉得皇帝算什么?”
王桐花答:“所有人的主子。所有人的爹。”
娄允礼用一只温热的掌抚摸王桐花的头,另一只手用来捂住她自己的嘴巴,堵住要溢出来的笑声。
半晌,娄允礼可算是止住要蹦出喉咙的笑声。她拉住王桐花的手,冲她粲然一笑——这次是真心实意的微笑。
“张老师会喜欢你的。”娄允礼俏皮地眨眼,“怪不得陈姐那么喜欢你,我也喜欢上你了,英兰妹妹。走吧,我们去见张老师。”
王桐花紧张地问:“我该把学费交给谁?三百文够吗?不够的话可以用猎物补吗?”
娄允礼歪头,神色凝重:“三百文啊……好像数目不太对。”
王桐花更紧张了,她停下脚步,反手拉住娄允礼,不让娄允礼继续往前走:“差多少?”
娄允礼拉一把王桐花,惊讶地发现她的力气居然比不过看起来瘦瘦小小可可怜怜的王桐花。
“差二百九十七文。”娄允礼挤眉弄眼,她的眉毛很是灵活,“张老师收三文钱。”
王桐花愣在原地。
饭馆后厨里,钱厨师低声问陈艳芳:“你就这么把她送到张师那儿去?她报的名字都是假的。”
陈艳芳倚在灶台上,一副身上没长骨头的样子。
“那么可怜的小孩,一个人偷偷溜进城,还努力打兔子来卖,多让人心疼啊。有戒心,是好事。”
前堂又有人招呼她,“老板娘”、“老板娘”的喊。陈艳芳走向前堂,众人的目光黏在她的肌肤上,都恨不得能从上面刮二两油下来。陈艳芳很久之前就不会因为他们的目光生气了,她一发脾气,他们就要反过来说她在发疯。她只不过笑得大声些,他们还要说自己是疯婆子。
陈艳芳觉得自己是疯了,不然她怎么还能对着这些人笑呢?
陈老板的招牌笑声响亮地在饭店里回荡。
不过呢,这是她的地盘,她爱怎么笑就怎么笑。
12. 晦雨
王桐花随着娄允礼步入书院。
心绪被期待和紧张占据,她进门时完全忘记观察门的构造,边闷头跟着娄允礼的脚步,边胡思乱想。
三文钱,自己只要三文钱就能学认字了吗?张老师只收这么些钱,怎么维持开支呢?
王桐花是知道的,村人要请动村里那位“先生”少不了一笔花销,更别提教人识字。每个能随先生习字的孩子,家里都是出了大代价的。先生管这叫做“束脩”,王桐花听不明白这个拗口的名词。
王桐花偷听过先生讲课。先生穿得比村人光鲜,但也光鲜不到哪儿去,左不过洗得发白的衣服上少几个补丁罢了。先生授课时,或蹲在地上用树枝写字,或扶腰摇头晃脑地讲几句,或眯眼养神任几个零散的学生抓耳挠腮地写字。王桐花伸长脑袋想看清楚写在地上的字,却被溜号的学生发现。那男孩冲王桐花一指,大喝:“赔钱货不准听!”
回忆到这里,王桐花的脸跟当时一样,红得飞快。半是羞愧,半是愤怒。
九岁的王桐花被发现之后转身就跑,那男孩不依不饶地追上来,王桐花只得和他打了一架。虽说这场架以王桐花的胜利告结,但王桐花回家的时候,这事儿已经被传到爹耳朵里,她被爹狠揍一顿,好几天睡觉的时候背沾不得床。
被王桐花打哭的那个家伙就是王牛。如果王桐花没有跑,她就会被嫁给他。
王桐花想到这里,悄悄摸了摸阿祝,阿祝黏糊糊地缠着她的手指。
和阿祝的互动让王桐花的心情松快了些。
她已经离开村庄。
“今日休沐,不上学。张师——你且叫她张院长吧。张师现下应该在书斋,等见完张师我带你仔细逛逛书院。”娄允礼执起王桐花的手,偏头看她,“那之后我们再去饭店,见陈姐。”
娄允礼说得清楚明白,王桐花点头应下。
袖云书院不大,她们很快就到了娄允礼口中的书斋。
王桐花站在紧闭的木质雕花门外,油墨味对她来说格外陌生。
王桐花不记得娄允礼那天说了什么。留在她记忆里的,是娄允礼手掌上茧的触感,门被推开发出的吱呀声,正对房门的屏风上墨色的山水画,脚踩在木地板上的奇妙体验,还有……
端坐在书案后,披着青灰色外袍的中年女人抬首时,在她眼角皱纹晃动的金色阳光。
金色的光芒因为女人的笑从细纹中满溢,又因为女人的起身失去凭依处,孤独单调地留在书案之后。
王桐花心绪被那缕寂寞的阳光牵引,不记得那天她和女人的谈话内容。她只记得自己局促地回答着张师的提问,和张师约定自今日起,每三日来书院一趟;就连张师本名张书,字砚开一事,也是她回家路上才想起来的。
张师给王桐花安排了一张床榻,随时供她在城中歇息。
王桐花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取出三文钱交给张师的。她后来常常怀疑自己根本没有给张师那三文钱。
和张师说完话,娄允礼本来要和王桐花一起出去,张师却唤住娄允礼谈话,召来另外二人陪王桐花逛书院。
那二人便是张师的双胞胎儿女,兄长张闻弦,妹妹张知意。
张闻弦生得单薄些,腰细得让人忧心会折断,其间系着一根朱色腰带,坠一枚青色玉佩。这两点颜色便是他身上难得的艳色了。风一吹,少男身着的白衣猎猎空响,淡色的唇角含春,温润的眼角含笑。
张知意看着沉稳些,眉峰干净疏朗,眼神清冽。她面色红润,玉质金相。即便有风来,束好的发丝亦一丝不乱,和她人一样,沉稳如山寺大钟,八风不动。
二人一唱一和,引着王桐花在院中游走。话题都选得轻松随意,只不过聊聊树木花草,虫鸟游鱼。
走完整个书院,娄允礼和张师的谈话仍没有结束的迹象。
他们三人便寻了个凉亭坐下,亭中的桌案刻着纵横交错的直线,将不算大的桌案分割成更小的方格。
张知意见王桐花盯着桌子瞧,弃闲话不聊,对王桐花笑道:“英兰妹妹可下过围棋吗?”
王桐花摇摇头。
张知意又笑道:“那可巧了,我自认棋艺比兄长精妙,兄长却不服。若是英兰妹妹愿意领我教导,与兄长较量一番,再击败他,兄长必不会不承认棋艺在我之下了!英兰妹妹可愿意帮帮我?”
王桐花看看张知意,再看看张闻弦,点点头,道:“若是,知意姐姐不嫌弃,我自然非常乐意。”
张知意脸上笑意更盛:“有英兰妹妹相助,兄长这番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妄言了。不过,围棋对初学者趣味性稍弱。现下要打发时间的话,不如试试五子棋?”
王桐花其实无所谓。要她说的话,她看水池里的几尾鲤鱼都能看一天。王桐花别的不说,论起发呆是个高手。不过张知意和张闻弦看起来兴致勃勃,所以她还是点头。
张知意和张闻弦兄妹二人先下了一盘五子棋,让王桐花边观战边了解规则。
一人执黑,一人执白,交错落一字。无论横竖斜纵,先连成五子者为胜。规则倒是简单易懂。因为是下着玩玩而已,所以不作禁手。
王桐花先是和张知意下了一局,很快就输掉了。不知为何,张知意的棋子就巧妙地联合在一起,王桐花怎么堵都没用。
张知意和张闻弦下一局,王桐花观战。张知意边下边说自己为何下在这里,把底儿全部泄给观众王桐花和敌人张闻弦,自然是输了。
轮到王桐花和张闻弦下棋。张知意时不时从旁点拨王桐花一二,王桐花竟然赢下了张闻弦!
纵然张闻弦脸上的震惊有些假,王桐花的欣喜却不假。她当然知道二张兄妹在哄她开心,这份心意本身就足够让她动容。
三人就这么下着棋,互有胜负。正下得不亦乐乎之时,书斋的门终于推开了。
娄允礼冲王桐花挥手,王桐花便与张闻弦张知意告别。
待及目送王桐花消失,张闻弦才试探着问张知意:“你是故意输给英兰妹妹的吗?”
张知意摇头:“除了与英兰对阵的第一局,我后面几乎没有放水。你呢,你是故意输的吗?”
白衣的纤细少男摇头:“不是。”
沉默在二人之间蔓延。
“说不定,等你教出英兰妹妹,她不仅能赢我,还能赢你。”张闻弦叹道,“她很聪明。”
张知意颔首,嘴角带笑:“她的数算天赋必然出众,此等明珠,幸好来我们书院了。”
王桐花本来能听到兄妹二人的对话的,如果娄允礼没有问王桐花年龄的话。
“你说你十二岁?”
娄允礼双目圆睁,嘴巴滑稽地圈成一个圆,脸部每块肌肉都在尽力地诉说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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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桐花被娄允礼的表情逗笑了,甚至没工夫为自己的过分瘦小自卑。
王桐花点头,自信地开口:“我会长高的,我会超过你。”
娄允礼整理好表情,赞扬王桐花的自信:“有志气,我看好你。”
王桐花和娄允礼朝饭馆方向走,王桐花犹豫一会儿,还是问出口:“你是为什么找陈老板呢?如果不是因为我,你就不用多跑一趟了吧。啊,如果你不方便回答我,就不用说。”
娄允礼面色如常,道:“没什么不能说的,我找陈姐是为了拿食膳方子。我平日醒得早,会在城中四处逛逛,方子顺手就拿了;但本来中午我也要再去饭馆一趟,这趟是为了吃饭。”
娄允礼冲王桐花咧嘴一笑,露出尖尖的虎牙:“早上我问你要不要吃,你拒绝了;这会儿可是中午了,还说不饿可就不真了。”
王桐花还真不饿。不过她的确没有理由拒绝。
到了饭馆,虽说离午时还有一个时辰,饭馆的食客已经不少。
陈艳芳把王桐花娄允礼二人赶到楼上,不许二人帮忙。闲来无事的娄允礼便教手足无措的王桐花认字,等到陈艳芳忙过饭点这一阵,上楼来寻二人时,娄允礼双眼发光地冲陈艳芳喊:“陈姐,英兰她,是天才啊!如果不是童子科被取缔,她未必不能一试!”
王桐花面对如此直白热烈的夸奖,脸红得赛猴子屁股,喃喃道:“哪里那么夸张……”
饭间,娄允礼陈艳芳如何对王桐花的头部一顿揉搓抚摸暂且免去赘述,王桐花又是如何坚决拒绝留宿的也按下不表。王桐花怎么偷偷进城的,也就如何偷偷摸摸翻墙出去。
出了城,天色已经昏暗。王桐花怀里抱着包裹,里面是陈艳芳送的衣服。
她一开始为了避免惹眼,只是普通地走路。行至人烟稀少处,她难以按捺心中的激情,放开脚步,尽情奔跑起来。
进城一趟,她见识了好多新鲜东西,认识了好多有趣的人,她还认字了!
一横,是“一”:两横,是“二”:三横,是“三”:一撇一捺,互相支撑,是“人”。
“刘(劉)”字写起来复杂。王桐花写十几遍才记住笔画。“英(英)”
字比“刘”字简单,王桐花写了五遍就会了;“兰(蘭)”字很难,王桐花写了好多遍才记住。
刘婶,英娘,兰花,陈老板,娄允礼,张老师,张知意,张闻弦……
每个人都对她那么好。
还有阿祝。
王桐花把阿祝倒在床上,坐在床边。她戳着阿祝玩,说道:“阿祝你识字吗?我可以教你。一是这么写的……”
王桐花本来打算在河里冲洗下身体再睡,但外面飘起了小雨,雨势还有转大的迹象。
无法,王桐花只是简单地清洁了手脸,就上床睡觉了。
听着雨声,王桐花今夜睡得格外沉。
远在千里外的京城丰都内,一座恢弘的宫殿里,白发的男人睁开双眼。
男人面前的龟壳寸寸开裂,布在周身的朱砂黄符无火自燃。
他仰天长笑:“天不亡我大央朝!阿祝已出世!待其力量完满时,以祭礼相邀,祭品敬献,可受赐祝福!”
男人意气风发地挥袖,吩咐左右:“即刻进宫,我将禀报皇上此喜讯。”
随侍左右无有不应:“是,国师大人。”
13. 闲居
王桐花的日子近来很规律。
第一日砍树拾柴:对努力从黑水变成鹿的阿祝讲讲闲话,把新学的知识对阿祝复述一遍;削些木板出来,为木屋的进一步修缮做准备;把陈老板赠送的衣服改成合适的大小,给磨破的地方打上补丁。
第二日和变成鹿的阿祝一起打猎,制取更多更柔软的皮毛,顶着呛人的烟腌制熏肉;日落时守着阿祝,等它由鹿变成黑水。王桐花自觉欠陈老板的恩情,打猎向来卖力。第二次进城的时候,王桐花倒出十几近二十只野兔野鸡,在地上垒作一座颇为壮观的小山,惹得食客侧目,更引得陈老板又一阵放肆大笑。
第三日进城,把小型的猎物出售给陈老板;去袖云书院听张师讲学;和张知意张闻弦下棋,娄允礼摸着下巴在一边看,装得一副围棋高手的样子,实则是不折不扣的臭棋篓子。王桐花但凡听她的指点走几步,定然输得惨不忍睹。
不仅如此,娄允礼买东西从来不讲价。娄允礼跟着王桐花去买一盏油灯,走到小摊前,老板颤颤巍巍地伸出三根手指,娄允礼就要掏口袋:“三百文?行。”
王桐花瞪着眼睛看那盏灰扑扑的半旧油灯,好不容易把娄允礼掏钱的手按回去。王桐花壮起胆子对半砍价,道:“一百五十文,再多就不要了。”
那老板眉头紧锁,似在思量。娄允礼见状还想说些什么,王桐花可不敢再让她开口。老板看娄允礼再不能说话,终究艰辛地点点头,同意了这桩买卖。
王桐花用快过娄允礼的速度摸出一百五十文递给老板,包好油灯,推着娄允礼走了。
那盏油灯交给二张兄妹鉴定,他们是这么说的:“亏了。”
张知意说:“顶多一百文。这还是算上老板出摊一趟辛苦费的价钱。”
张闻弦说:“老板也没给你添些灯油,你需得再跑市场一趟。莫再和允礼同去,大家都晓得她的性子,见了她必要叫高价的。”
王桐花总算知道看着一股机灵劲儿的娄允礼为何有个“娄半呆”的诨号,也总算知道为何摊贩对娄允礼格外热情。娄允礼一来,摊贩们叫卖的声量就比平常高一个音阶。
娄允礼讷讷不敢言。
二张兄妹瞅着王桐花苦闷的神色,张知意安慰道:“下次我和你去。市价几何,我是清楚的;论讨价,他二人皆不及我。”
张闻弦看看天色,提醒道:“马上要关城门了。英兰妹妹今日可要出城?”
王桐花抄起油灯,向三人道别。
张师替王桐花出具了证明,可让她独自通行。
张师自然知道王桐花身份有问题,但是她什么都没问。这种无声的关怀让王桐花深思:“我有什么可以回报张院长的呢?”
城中众人的关怀有时让王桐花感到不安。她不曾回馈这些关怀,也没有付出过任何代价。
王桐花跑上山坡时,城中禁鼓被敲响。
王桐花回身望这座坐落在山间的城市。暮色温吞地攀上几丈高的城墙,暖色的城市古朴而美丽。
王桐花知道这座城市的名字:潦城。潦城对比起央朝的都城丰都,是个小城。但即便是潦城这样的小城市,其宏伟依然远超王桐花想象。
丰都会是什么样呢?比潦城如何呢?
王桐花擅自期待起来。她想象一座庞大的城市,它是央朝最好最金贵的地方,就像河鱼的颊边肉。城里的人都活得很幸福,很快乐。他们彼此尊重,团结友邻,互帮互助。城中香气飘飘,道路宽敞洁净……
王桐花穷尽想象力编织出一处乐园。她总是美化没有见过的东西。她没有汲取关于老虎的教训。
她已经见过真的老虎。甚至她的床上铺着一张虎皮。很遗憾,老虎的身躯没有房屋大,背上未生双翅,一口吃不下一头牛。
老虎在山中是大王,但也不如王桐花想象中威风。老虎捕猎成功率没有王桐花高。老虎是有母亲有父亲,有姐妹兄弟的。老虎活在种群之中,不如王桐花自由。
王桐花想象着丰都的模样,和不会说话、只会吐泡泡的阿祝兴致勃勃地分享。
孩子的注意力转移得向来很快。方才还在想自己受别人关心有愧,转眼又在想一座从未见过的城市。
她不知道有些人的爱不需要回报,也不知道世上容不下纯洁的乐园。
但是没关系。因为王桐花仍是孩子。
做梦是孩子的天性。
更何况王桐花是个勤劳的好孩子,所以她做些美梦也无妨。
勤劳的王桐花经过仔细观察、大胆提问和不懈研究,掌握了门窗的制作方法。她独自(没有带娄允礼)在市集购置糊窗的窗纱、固定用的铁钉、木柄的小锤、好用的手锯和定位的软尺,赶在寒冬前完成了门窗。
犹觉不够,王桐花为保证木屋的保暖,在门窗之间的墙壁上开口,预备修建一个实用又安全的取暖设施。
单是从墙上开口这一项工作,就耗费了她不少时间。木屋被她建造得十分坚实,垒起的木头之间每一处缝隙都被她细致地填满。若直接用柴刀斧头劈断,可能会导致房屋结构不稳。所以她的开口工作做得谨慎小心,足足耗费了两日才完成。
下一项工作是捡石头、和泥巴。和泥巴好说,水和泥巴到处都是,石头不一样!太大太小都不行,她需要大小适宜的石头,她需要巨量的石头!
为此,王桐花没事儿就带着阿祝漫山遍野地跑,一人一鹿沉浸在捡石头的单纯快乐中。那一段时间,王桐花简直是魔怔了。去城里上学的时候,她的目光也随时在四处扫视,寻找合适的石头。
娄张三人不解其中玄机,试着给王桐花各种各样的石头,王桐花尽数收下,欣喜地道谢。
于是用饥渴的目光四处扫视的人变成四个。若不是张砚开张院长劝阻,他们甚至要把用作池塘布景的石头全都抠出来。
如火如荼的捡石头工作大约持续了一旬。
王桐花在开口处用石头和泥巴垒起一方小小的灶台,又垒出联通房屋内外的通风管道。做完这些,她试探着往灶台内添柴烧火,虽然管道不能排出全部的烟,但是足够了:毕竟王桐花做这个灶台不是为了大火炒菜,只是为了取暖。
做完灶台,王桐花想着在房屋旁添个柴房。
随着王桐花身量的拔高,木屋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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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显得逼仄——因为王桐花给阿祝新做了一张床,又增设一张桌案。是以,没什么空余再堆放柴火。
开辟柴房是必要的工作。
砍树,削皮,熏火,立柱,垒墙。对这些工作,王桐花已然是轻车熟路。只是为了堆放柴火,倒没必要费神再做门窗;实际上,柴房的墙也做得不甚用心,勉强足够遮雨就够了。王桐花只在柴房的屋顶上多花了力气,被水渗透的木头可烧不了火。
王桐花以藤条织了四面帘子,挂在柴房四周,聊以遮雨。
她自己是觉得足够了。她问阿祝如何,阿祝煞有介事地点头,看起来满意得不得了——虽然无论王桐花做了什么,阿祝都是这副样子啦。
不过,总感觉少了点什么……
王桐花坐在营火旁,她想,少了把椅子。因为她现在坐在地上。
不对,不是这个!她想,她少了秋千,不然她现在可以边荡边思考。
不对不对,也不是这个!哦,是了,只在木屋里有张桌子还是不够,得在外边也做一张才行。围栏也可以安排上,的确,没有动物愿意随意踏足她和阿祝居住的木屋,更别提攻击了,但是做个围栏总是没有错的……
不对啊!王桐花捂住头,痛苦地思考。明明在建造柴房的时候是想过的,在编藤条的时候是确认过的,可是,现在就是、想不起来了。
阿祝舔舔王桐花抱头苦想的手,把王桐花的脑袋舔得抬起来。
她对它说:“我们先做个秋千吧。”
为了荡秋千,王桐花又带着阿祝走向树木林立之处。
王桐花和阿祝刚到的时候,要砍树是不需朝别处走的。那时候树到处都是,为了清理出足够的空地,王桐花费了一番力气。后来嘛,以王桐花的木屋为圆心,树木一棵棵倒下……
王桐花为此颇为歉疚。但是,该砍还是得砍。
“如果你倒下来把我压死,我不会辱骂你的。所以,你也不要骂我,好吗?”砍树的时候,王桐花往往抱着这种心情。
同样的,王桐花打猎时,也不会因为受伤辱骂动物。
生命活着,似乎只有掠夺和被掠夺的关系。王桐花有时候这么想。
她以为,人类以外的动物都不会愿意靠近她。王桐花常常这么想。
但似乎并非如此。
一头瘦骨嶙峋的母狼口中叼着一只黑色的狼崽,拖行残缺的后肢挪到王桐花面前。鲜血和肠肚从母狼腹部的豁口流出,母狼的生命随它们一同离开她的身体。
狼终于无力支撑身体,她的身躯轰然倒地,扬起些许尘灰。这就是她生命最后的重量。
狼嘴里仍然叼着气息奄奄的幼崽,狼不肯闭上她的眼睛。
王桐花明白她的意思。
王桐花半跪在地,将黑色的小狼捧在手中。
“我会照顾好它的。”
母狼咽下最后一口气。
抚摸着小狼,王桐花想起来木屋少了什么:她应该在柴房和木屋中间再开一个口。当屋内灶台的柴火烧尽需要添柴的时候,她就可以舒服地窝在皮毛里,从容地添柴,不必顶着风雪出门去。
14. 除夕
秋去冬来,岁至年关。
城中年意渐浓。布店人来人往,大多数家庭都愿意扯几尺好布做新衣,换不上新衣的孩子和玩伴打闹的声势会弱几分;再穷苦的人家都要咬紧牙关上肉铺一趟,只割点猪皮也是好的呀,沾点荤腥油气,有点奔头。
王桐花被陈艳芳捉去,一起糊纸灯笼。让人吃惊的是,钱来的手指虽然粗短,却灵活。王桐花才做好一个,他已经开始做第三个。
红色的灯笼高高地挂起来,灯会办起来,城中的弃儿蜷在墙角,灰白的面容也晕出一两分红光。更别提有心善的富户,在这关头还会施粥。
一队人马清早出城去,在城墙边支起一面白棚。热腾腾的稀白粥从大桶里舀起,倾到在一只又一只破旧掉漆的碗里。
粥升起的白雾和喝粥人呼出的白气混合在一起,有些急性子顾不得烫,大口大口咽下。更有智慧和耐心的人,便捧着自己的碗,慢慢慢慢地呷一口。一碗粥下肚,谁能不感念人家的功德呢?
几家愿意施粥的富户里,要数娄家的粥最粘稠。人们都说,娄家是德勇双全的大家族。谁人不知娄将军两年前曾大破昆军,杀得昆军落花流水,打得那什么节度使逃跑时候骑的马屁股都是歪的!
潦城人对昆沙人是很不屑的。一群蛮子,马背上找食的流民,官制也只会抄它汉人老祖宗。它们几匹瘦得干瘪的马,载着几头不受教化的蛮兽,怎可能越得过高大的城墙?
传到潦城人耳朵里的,都是大捷、大捷、大捷。全仰仗陛下善心,愿给昆国和谈的机会。若是顺利,两朝往来,说不定潦城人也能看看异族人的模样呢?不过,有娄将军坐镇潦城,昆国人恐怕是吓破胆子也不敢来潦城吧。
骑歪屁股马、吓破胆子的节度使皆戈莫古正用审视的目光扫视舆图。
营帐中一片寂静。明日便是除夕,节度使不放他们游乐,反而开起大会,还不设酒席;他们心中是不满的。
如果皆戈莫古是个真正神武之人,他们也认了;但他两年前败在汉人手里!皆戈莫古如果不是天可汗的亲兄弟,不可能坐稳节度使的位置。
皆戈莫古当然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他们盯着自己目光活像狼,恨不得从他身上生撕几块肉下来。毕竟自己带他们吃了败仗,败在卑鄙的汉人手里。不过,虽然那位娄将军算得上勇武,他效忠的皇帝却是个十足的柔顺兔儿。
巴巴凑上来要和谈……皆戈莫古露出一丝冷笑。流水一般的钱帛、月光般的绸缎、奇珍的宝物、美丽的字画,送来的时候眼睛都不眨。
中原有着如此富饶的土地,武装却很软弱。只要略微使力,破开外壳,中原便可任他们享用。
甚至是皇帝小儿主动卸下武备,皆戈莫古是无论如何都无法理解赵观——就是那位长在金织玉榻里的皇帝——竟然随随便便就让娄将军退回潦城?潦城,一个普通小城,既无中枢之用,也无天险地势可傍。
“儿郎们,”皆戈莫古抬眼,将他们的表情尽收眼底,“与娄屈一战的耻辱,我时刻铭记于心。在朝贺仪式后的晚宴,我将再次请命,出军央朝。”
座下众人散漫的神色一扫而空。他们的兴奋溢出眼睛和喉咙,他们迫不及待要用敌人的热血洗去耻辱。
皆戈莫古对他们的眼神很满意。昆沙儿郎们的血性和强大将帮助他们得到世界上的珍宝!汉人将和金驼人、马其人、沃安里人一样,被昆沙征服!
他想,央朝人孱弱的身躯是抵挡不了被天神眷顾的铁骑的。
王桐花翻身骑上老虎。
阿祝折腾好一会儿也没能上虎,累得四肢朝天,仰躺在地。让一头小鹿掌握骑乘技能的确是为难鹿了。
王桐花微笑起来。她下了老虎,放这只黄色巨兽自由。老虎扑进丛林中,逃离王桐花的视线。
怪不好意思的。王桐花其实是想和老虎一起玩,但看起来只有她乐在其中。明明她和小灰相处得挺好的呀。
小灰是王桐花给小狼崽取的名字,虽然小灰的皮毛是黑色的。不过王桐花也不是桐花,所以这样取名应该是没问题的吧。
“你为什么叫阿祝呢?”
王桐花蹲在阿祝旁边,把它推正。小白鹿站起来,抖抖身上的尘土,大眼睛把意思说得很明白:它也不知道。
阿祝从一开始只对“阿祝”这个名字有反应,到现在可以与王桐花做简单交流、用蹄子在地上刨出简单的文字、做简单的数算题,王桐花每天供给的两只兔子绝对功不可没。
“明天你要和我进城逛逛吗?”王桐花问小白鹿,“要去的话,你得变身了。”
阿祝转换形态需要四个时辰,明天王桐花约好和朋友去市集逛逛的。
朋友。
王桐花喜欢这个称呼。兰花和棉花算是她的朋友吧?她不太确定。她们在寒冬依靠着彼此取暖,比谁爬树爬得高、憋气憋得久。不过,王桐花认为她们是她的家人,是被自己抛弃的家人。
王桐花不觉得自己有资格当她们的朋友。
在村里,“朋友”这个概念很模糊。人们似乎只是在没事的时候凑着随意闲谈几句。而闲着没事的时间是很少的。
在村里,王桐花从没考虑过“朋友”的事情。
娄允礼非要跟着她上街买东西,说已经掌握了砍价的技巧,还说“我们不是朋友吗?”。边说着,娄允礼眼睛闪闪发光,让王桐花想起阿祝的无辜鹿眼。
娄允礼明明是将门之女,做起这套动作来毫不扭捏,甚至十分熟练,让人一下子就能知道:这个家伙是在被关爱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
王桐花很难拒绝娄允礼的请求,尤其是娄允礼说她们是朋友之后。
所以,娄允礼还是如愿跟着王桐花上街,并且展示出糟糕得惨绝人寰的砍价技巧。
娄允礼的围棋棋艺令人发指的程度不次于她的砍价技巧。同样,王桐花默许娄允礼在她下棋时孜孜不倦地支臭招,引得张知意张闻弦频频咳嗽示意。
王桐花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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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她不会按娄允礼的指点走。并且因为她听觉灵敏,早就适应各种嘈杂的声音干扰,对娄允礼的聒噪适应良好。
张知意勉强能忍,实在忍不了的话,偶尔会巧妙地支使娄允礼去旁处。
张闻弦不能忍。棋下着下着,他就要援引几句诗句古文,提醒娄允礼安静一会儿。
娄允礼是全然不理的。
有时候,张师会驻足看四人下棋。这种时候,娄允礼会保持安静,装“观棋不语“的”真君子”。王桐花不对娄允礼的伪装发表任何意见,据她所知,张师比起近距离观战,更喜欢远距离观战。可惜娄允礼叫喊得太起劲,没发现张师的远望。
说来奇怪,娄允礼的象棋技艺与围棋技艺完全是两个极端。娄允礼的象棋棋艺精湛,精湛到让王桐花怀疑娄允礼下围棋下得烂是在耍人玩。
不过娄允礼很快就用毋庸置疑的围棋对局打破了这个认知误区。娄允礼象棋棋艺优秀程度,正如她的围棋棋艺糟糕程度。
很会下象棋的娄允礼邀请王桐花同游,王桐花没有拒绝的理由。
除夕进城的人很多,在城门处排成一条长队。少有人不耐烦,大家客气地祝贺前后新春快乐,吉祥话一句接着一句。
队列旁,有三顶施粥的帐篷,排队领粥的人也多,他们笑嘻嘻地说:“今天的粥格外稠!”
王桐花抱着小灰,揣着阿祝,不可避免地想念起一些人。
她怔怔地望着粥桶蒸腾而上的白雾出神。
不晓得她们此时在做些什么,有没有吃饱呢?
“要不是那头白眼狼偷走了羊……”
又来了。坐在厨房都能听见男人在里屋的抱怨。
王棉花在心里叹口气,盯着从土灶冒出来的烟雾。
二姐离家,大姐出嫁。现在她是家里的大姑娘。
爹还是一样的暴躁易怒,像是家里所有人的债主。当然,对村里人,男人是另一幅模样。
奶奶现在一整天都不说一句话,鬼魂般四处游荡。
弟弟么,王棉花对不会说话的玩意儿没兴趣,她不指望他什么。
妈妈常在夜里哭,不发出任何声音,直挺挺地躺在床上,睁着眼睛流泪。王棉花半夜醒来,看到这副景象简直要被吓得跳起来。
王棉花伸手擦母亲的泪,女人的眼睛转动,泪反而更加汹涌。
母亲失去了两个女儿,而且早晚会失去第三个。
母亲,你也会痛苦吗?你的痛苦为什么如此沉默?伤害你的那个男人,叫的声音比你还大!
王棉花不知道该对母亲说什么。所以女孩闭上眼睛,什么也没说。
她默默在心里想:桐花姐姐,幸好你走了。你是扛不起母亲的痛苦的,你早该走。只有像我这样,可以假装看不见别人痛苦的人,才能在家里活得好好的。
王棉花睁开眼睛,拨动正旺的灶火。
今天是除夕了。村里杀了年猪。自己今晚能不能吃上一块肉呢?
15. 同游
“这次说什么你都不能跑了。”娄允礼夹住王桐花的手臂,张知意心领神会地夹住王桐花另一只手臂。
可怜的王桐花被一左一右架住,动弹不得。
“你说除夕要出城和家里人吃团圆饭,我不挑你理;初一你去陈姐那儿吃饭,也说得过去。可是今天都十五了!你一顿饭没和我们吃过,这像话吗?”娄允礼和张知意拖着王桐花向酒楼走去,“你今天不准跑。”
“今晚有灯会呢,我们一起猜谜放灯去。”张知意笑盈盈地应和,手上一点劲不肯松。
张闻弦不语,只是一味点头。
王桐花的挣扎被无情镇压。娄允礼自幼习武,和张知意配合起来,倒真制住了王桐花。王桐花要脱困,三人里有两个人的胳膊都要折断。
娄允礼和张知意在用饭时亦是紧挨着王桐花坐,让王桐花无路可脱逃;张闻弦在席间趁机结了帐。
王桐花心想,他们大抵的确算得上是朋友。
这么想着,一绺笑意从她嘴角流露。饭食的滋味,王桐花日后不久就忘到脑后;这绺笑意却常常在她回想起这桩事时爬到她嘴角。
黑水形态的阿祝踞在王桐花腰间的口袋里,感受到王桐花的快乐,也不禁无声息地荡漾起涟漪。
“也许这就是幸福?”不谙世事的妖异这般想到,“怎么能让她永远幸福呢?”
阿祝的想法王桐花无从得知。若她晓得,她会告诉阿祝,幸福往往只在一瞬。而即便只是这微末的一瞬,便足以支撑她度过许多艰难的时日。用一头小小的羊换得如今的局面,她心满意足,阿祝实在不必再做些什么。“永远”么,一个虚词而已,不必管它!
王桐花的想法阿祝无从得知。所以这只妖异仍然以它自己的方式思考着,一定要得出个结果。
在阿祝沉思的时候,王桐花一行人用过饭,向张砚开陈艳芳各问了一遍好——这是件容易事,因为二人在袖云书院一方桌案上品茶聊天。
说起来,张师和陈老板是如何认识的呢?
对王桐花的这个问题,另外三人摇头表示不知。
“她们相识的年岁胜过知意与我的年龄。”张闻弦道,“她们相处也不似师徒,而是以平辈相交。”
这又引出另一个问题了:张师今岁四十三,陈老板呢?
光看外表,张师是温润文秀的中年模样;陈老板要莫测些,说她二十来岁使得,说她三十来岁也使得。
王桐花没有把年龄问题问出口。光是想一想,王桐花都觉得冒犯。原因显然,陈老板平素粉敷得仔细,眉描画得精致,唇上胭脂红艳,对外表十分用心。
四人在热闹的街巷闲逛,一时被糖画吸引,一时窜到杂耍戏人处看吞剑。
阿祝也可以吞剑。自己则可以劈大石。
这么想来,自己也可以在街头卖艺过活。王桐花学着其他人的样子,抛出几枚铜板。
跟大多数叮啷落地的铜板不同,王桐花抛出去的铜板精准落入讨赏人怀里。
娄允礼“嚯~”一声,起了胜负心,从兜里重新抓出一把铜板投到讨赏人怀里,一枚都没落到地上。
张知意见状,略微挑动一下眉梢,也投了几枚钱币到讨赏人怀里;投完,她瞥向张闻弦,看得张闻弦叹口气。
娄允礼和王桐花顺着张知意的目光,把张闻弦望着。张闻弦又叹口气,知道他是非投不可了。
遗憾!张闻弦没能投中!两枚铜钱偏离原本的轨迹,擦过讨赏人的衣袖往地上落去。
讨赏人嬉笑着弯腰,腰肢柔软地左右晃动,把淘气的铜板重新搂在怀中。接完,他扬起脸,喜气洋洋地向四人点头致意。
“多谢诸位夫人老爷,小姐公子的打赏~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
王桐花朝娄允礼看去,娄允礼摸着下巴,眼神意味深长。
王桐花看向张知意,张知意敏锐地察觉到她的视线,向王桐花说:“新年快乐。”王桐花过人的耳力并未捕捉到张知意的声音,这才意识到张知意只是在做口型。
于是王桐花也张合嘴巴,无声地说:“新年快乐。”
二人对视,忍俊不禁。
张闻弦茫然地看王桐花和张知意,不晓得自己错过了什么:“你们何故发笑?难道是因为我方才……”
张知意被张闻弦不知所措的模样逗得眼泪都出来了,她拍拍张闻弦的背,安慰:“放宽心罢,不是笑你。”
娄允礼回过神,把三人扫视一圈,最终锚定王桐花,一个劲儿追问发生了什么。
王桐花不愿意说,刚才的笑正是因为“不说话”,把这件事用语言描述一遍会显得很呆。
娄允礼更加不依不饶,不离不弃,双手按在王桐花肩上,跟在她屁股后面走。二张兄妹看得窃笑不已,竟无一人愿意伸出援手解救王桐花于水火之中。
缠了好半晌,娄允礼挪开一只手,指着面具摊,喊道:“要不要买几张面具?”
王桐花抓住机会,将身子一扭,从娄允礼手下遁走。
得了自由的王桐花快走几步到张知意旁边,打算把张知意当作盾牌,离娄允礼远远的。
娄允礼看起来失望极了,灵活的眉毛耷拉下来。她看起来还想再抓住王桐花——实际上,娄允礼发现抓着王桐花走路很好玩。此番趣味甚至超过一开始对王桐花发笑原因的好奇。
王桐花不肯再被逮住,警戒着娄允礼。
张知意用比王桐花伟岸、较娄允礼瘦小的身躯挡住王桐花,道:“走吧,既然允礼这么有兴致。”
张闻弦也贡献出自己的躯体。虽然他身姿纤细宛若蒲柳迎风,但披着一件绿面白毛的大氅,也能勉强充作一扇屏风。
娄允礼看着张知意张闻弦护着王桐花的模样,玩心大发,愈发想把王桐花捉住。
“要玩鹰掣鸡(老鹰捉小鸡)?我许久不曾试过了。”娄允礼咧嘴,露出森白齐整的牙齿。
“你确定吗?就是现在?就在这里吗?”张闻弦闻言,转头环顾四周,“你准会把别人的摊贩掀个遍。到时候,你自己去赔礼道歉,别指望我们陪你。”
王桐花瞪大眼睛。听张闻弦的意思,他还真的要玩?怪不得他二人能玩到一块去……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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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在说什么……多大的人了,不如英兰一半稳重。”幸好,不是所有人都是疯子,张知意捂住额头,制止二人过火的想法,“他日寻个宽敞的空地才好施为。”
原来你也想玩啊!
王桐花眨眨眼睛。她没有玩过“鹰掣鸡”的游戏。自记事起,她好像就在学着烧火挑水。并且村里其他孩子不愿意和她玩——也许是因为她听不得别人辱骂一般的调笑,常与开她玩笑的孩子打架,家里姐妹只有三人,玩不起来。
四个人能玩吗?王桐花眨眨眼睛,没有出声。
围到面具摊前,众人各自选购了合心意的面具。王桐花先一步付钱,娄允礼和张知意落得个空叹慢人一步的下场。
张知意戴上一张老虎的全脸面具,只露出一双眼睛滴溜溜地转。
张闻弦选了一张青色狐狸的半脸面具,因为他今天正穿的是狐毛大氅。
娄允礼闭着眼睛摸到红色的猫咪面具,笑眯眯地把它别在腰间。不知道她又生出了什么主意,王桐花决定离她更远一些。
王桐花自己戴的是张黑鹿面具。
离开面具摊,有一搭没一搭地谈笑着,四人走成一团,王桐花与娄允礼的距离渐渐地近了。
“抓到你了。”
王桐花抬头,看见娄允礼俯下的含笑面庞。彩灯映照着娄允礼饱满光滑的面容,把她微黑的皮肤照成暖融融的金黄。
娄允礼说抓到王桐花了,却没有再按住王桐花的肩膀,只是借着高王桐花一个半头的身高低头看她。
“我考考你。你还记得我的名吗?”
王桐花一时哑然。这算什么问题?她老实回答:“自然。”
“不公平。”
王桐花蹙眉。不公平,娄允礼难道是说……
“我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娄允礼说话的吐息喷在王桐花耳朵上,激起一层鸡皮疙瘩。
王桐花绞紧双手。
娄允礼又道:“真的不能说吗?不能说的话,我便不问了。”
娄允礼直起身。她本来以为今天是不能知晓这位小妹妹的真名了,正欲继续往前走,袖子却被扯住。
此情此景,娄允礼回想起她与这位好友初见那天。说来奇怪,她们相识不过数月,娄允礼倒觉得,与她的关系比自幼相识的张知意更亲近些。一见如故,大概就是这样吧?
所以,娄允礼是有些小小不忿的。明明我们关系这么亲近,你却不告诉我真名。
现在呢?娄允礼转过身,看戴着黑鹿面具的小孩。你要告诉我你的名字了吗?
带着黑鹿面具的小孩一只手攥住娄允礼的衣袖,一只手紧握成拳头,浑身都绷紧了。娄允礼见了,心中竟生出几分惭愧:她把这个小妹妹逼得太紧了。
小妹妹说:“我叫王桐花。”
娄允礼嘴角上扬。近日来,她其实不太高兴,为着身体抱恙的爷爷,为皇帝对娄家暧昧不清的态度,为蠢蠢欲动的昆国。
但是,她现在,真的很高兴。
娄允礼握住王桐花抓住自己衣袖的手,笑眯眯地问好:“你好呀,桐花。”
16. 飞光
长街上人来人往,人头攒动,嬉笑打闹声不绝于耳。
王桐花和娄允礼的谈话并未引起任何人注意,张知意张闻弦二人方才亦被各色新鲜玩意吸引,这会儿才向她们招手,呼唤她们过去。
“他们要去猜灯谜了。走吧?”娄允礼握住王桐花的手,将王桐花拉到身侧。
“我不会猜灯谜。”王桐花任由娄允礼带着走,对猜谜不是很感兴趣。她读书擅长的是记忆背诵,字谜这等需要拆字解字、化用典故的游戏,她做不来。
“我也不会啊。看他俩猜,也很有趣。”娄允礼松开王桐花的手,将腰间的面具戴上,“我现在是只小小狸奴,不识字哩。你是小鹿,也不识字哩。”
这可说不准。有的小鹿很聪明,是识字的。
不过,阿祝不能算真的鹿。它一开始是人。
大概是人吧?
想到初见阿祝时,阿祝人首鹿身的模样,王桐花亦不能确定。
娄允礼一见王桐花的模样,晓得这小孩又神游天外去了。她搓搓手,搭在王桐花肩上,呵出白气:“要出发喽。”
“嗯?”王桐花只来得及发出一个音节,就被娄允礼推走了。
娄允礼推得巧妙,既让王桐花以超高速在人群中穿行,又总能在将将要撞上路人的当口避让开。
王桐花竟然挣脱不得,被推行得身不由己。
二张兄妹见了,兴致勃勃,更大幅度地挥手:“带上我,带上我俩!”
娄允礼果然闯向迫不及待的兄妹,接上他二人,壮大行列。
正逢佳节,路人见四人行事如此张狂,也不恼,只笑叹一句:“真有意思。”
有脾性暴躁些的,见到是娄家的独生女在玩闹,也便把刻薄的言语咽下。
一位全副披挂的巡逻守卫用手肘撞撞同伴,示意他看前方。
被提醒的守卫揉着脖颈道:“哎哟,小孩玩闹也要管?饶了我吧,巡检大人,元宵执勤已经够累了——”
“啧。”孙巡检语气不善,压低声音,“我让你看的不是那儿!形容惫懒,没个正形!”
王桐花听见熟悉的声音,朝说话的人望去,正看见两位守卫擒住偷儿。
那二人便是王桐花第一次进城时撞见的守卫。
玩笑够了,四人正常走路,瞅着倒有几分人样。
张知意清咳两声,正经得仿若兴冲冲指挥娄允礼前进后退急停转弯的人不是她。
“这时候灯谜估计不剩多少了,去了也当不成灯王。我们出城放河灯罢。”
张闻弦点头附议:“灯是预先备好的,我带着呢。”
王桐花闻言向张闻弦看去,他裹在宽厚的绿面斗篷中,不似往日清瘦的身形。的确藏得住河灯。
注意到王桐花的视线,张闻弦弯起眼睛冲她温和一笑。跑动一番后,他苍白的脸颊难得涌起鲜明的血色,气色看起来好上不少。
王桐花回他一个微笑,将目光转向张知意。张知意面色红润,气血充足,与她哥哥大不相同。
张知意和张闻弦作为双生子,模样并不十分相似,顶多只有两三分。
张闻弦长相肖似张砚开,张知意却不然。也许她更像她生父些?
二张兄妹的生父是位江湖游侠,赘给张院长为婿,已故去十好几年。
张院长后不再招婿,众人皆说张院长对其用情至深,感人肺腑。双子则是对其印象不深,唯有一张画像可为留恋。
王桐花见过那张画像。张知意与画上的人挺像的。
思绪回栏,四人已经出城,行至河边。无数盏河灯在水面上浮动,明亮的灯火燎亮夜色。
唯独今日,城中不设宵禁,城门大开,不一一查验游客身份。是以,河边也围着乌泱泱一片人。
张闻弦珍惜地掏出四盏精致的河灯,一方墨,并四只狼毫笔,分发给其他三人。
不用把笔墨也带上吧……
这句话,娄允礼代替王桐花说出来了。
张闻弦不轻不重地瞪娄允礼一眼,娄允礼嬉笑着揽住王桐花的肩膀——她真的很喜欢与王桐花勾肩搭背。
“英兰和我是一条心,她想必和我是一般的看法!”娄允礼向王桐花寻求认同,“是吧?”
王桐花不说话。
张闻弦轻笑一声:“你就仗着英兰妹妹的宽厚性子胡说。要我说,英兰妹妹定然是觉得你行事粗狂。”
张知意忍不住调笑道:“对,你文雅,你缀在行伍后面当尾巴,横跨半个潦城。英兰妹妹,你觉得此等文雅做派如何?”
王桐花还是不说话。她觉得娄允礼在街上很疯狂,张知意张闻弦二话不说跟上很疯狂,自己离家出走很疯狂。
大家都很疯狂。很难决出高下。
张闻弦憋得脸色通红,看起来很想再说些什么,但最终他说的是:“呵呵。”
张闻弦闷头在河灯上写字;娄允礼和张知意言语打探彼此的心愿,谁也不肯先动笔。
王桐花向河边的小贩再买了两盏河灯,仔细地放进包裹。
等回家,她再与阿祝放河灯。家旁边的小河虽不如城边的河宽敞,容纳两个心愿还是绰绰有余的。
“是这盏灯不合你心意吗?”待及王桐花买完灯,张闻弦惴惴不安地问道,觑着王桐花的眼色。
王桐花摇头,笑得颇为不好意思:“不,灯很漂亮。只是我贪心,想回家多许几个愿望。这支笔能留给我吗?”
张闻弦紧绷的身体这才放松下来,把墨也递给她,唇角微翘:“本就是送给你们的东西。不过,英兰妹妹有句话说的不对。”
王桐花疑惑看他。
“若你贪心,世间就没有真正淡泊的人了。”
听了张闻弦的话,王桐花不解其意。
张闻弦没有解释,只冲她温柔一笑,道:“你写罢。我的灯先放在你这里,劳你费心看管。我去看看她们。”
原来娄允礼和张知意还在互相提防打探,没有落笔。张闻弦款款向娄张二人走去。
王桐花心想,张闻弦看着太单薄些。即使裹着厚实的冬装,仍仿佛枝梢垂落河面的弱柳,随时要被风吹去。
张闻弦的灯留在地上,他的字和他的人一样飘逸秀美。上书:“明月常在,好友常逢,此景常同。”
有张闻弦作为共同的调笑对象,娄允礼和张知意很快达成和解,写完河灯过来。
王桐花也写好了。她的心愿很简单,不如说,她的心愿一直是这个。
“永远幸福”。
这样还不算贪心吗?
娄允礼伸长脖子要看王桐花写了什么,王桐花大方地交给她看了。于是尽量装出一副不在意模样的兄妹立马围上去观摩。
“无欲则刚。”张知意如此说道。
“你现在幸福吗?”娄允礼将灯交还给王桐花,王桐花点点头。
娄允礼潇洒一拂额前的碎发,自信道:“必然有我一份功劳!”惹得三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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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
娄允礼的字相当豪放,四个大字占据灯面:“天下第一”。
张知意的字遒劲有力,锋芒毕现:“一点清明火,万里太平川”。
写时遮遮掩掩,写完她俩反而不介意别人看见。真是两个怪人。
河灯从手中离开,颤颤巍巍流向远方。
自然的,它们都会沉落在河底,正如所有人都会死去。至少此刻,那抹亮色映在活人的眼瞳中。这样便足够。
放完河灯,王桐花与三人作别。他们很不情愿王桐花回家,但终究没有阻止她。
走到半途,阿祝终于按捺不住。它涌出布袋,钻进口袋,捧起两盏河灯,安卧在王桐花肩上。
娄张三人都很敏锐,桐花和阿祝在他们面前很少交流。阿祝憋得很辛苦,这会儿它总算可以尽情地亲近王桐花啦!
感知到阿祝的情绪,王桐花也很高兴。
“啊,糟了。忘记给小灰带一盏了……”
王桐花捂住额头,很快又想出办法。她与小灰共用一盏就是了,反正她已经放过一盏。
回到家,小灰正趴在秋千上。见王桐花回来了,她旋风一样冲过来,绕着王桐花打转。
王桐花把她抱起来,经过几个月的喂养,小家伙长大了很多。王桐花有意不磨灭小灰的野性,会教她自行捕猎小型动物。
她不愿将她驯养成家犬。
小灰在王桐花身上不断嗅闻,鼻头湿漉漉的,热乎乎的舌头一下一下地舔王桐花的脸。
王桐花与她玩闹一会儿,将她放下,在河边取出河灯。
她们是不需要点灯的。王桐花在晚上也看得清,买油灯只是为营造家的氛围。狼作为天生的猎手,微弱的光线便足够她视物了。
阿祝,阿祝么,这个形态眼睛都没有。王桐花不知道它是怎么看见的,但夜晚反正不影响它就是了。
阿祝艰难地拿着笔涂画,写了歪歪扭扭的两个字:幸福。
是因为自己的愿望吗?王桐花心头一热。
阿祝的确在让王桐花幸福一事上居功甚伟。不只是它,许多人都帮助过王桐花。
当然,其中最重要的还是王桐花自己的努力。
小灰和王桐花在另一盏河灯上按上手印,一大一小两个印迹挨在一起。
阿祝见了,急忙示意王桐花在它的河灯上也按一个手印。
好吧,这样的话,王桐花今日就放了三盏河灯了。
王桐花看着河灯在小河上晃悠,想起来娄允礼问自己名字的事情。
王桐花为什么要叫王桐花呢?小时候的王桐花问过母亲这个问题。母亲把她搂在怀里,给她唱了一首名为《花月歌》的歌谣。
王桐花抱着小灰和阿祝,将那首记忆深处的歌谣唱响。
“正月梅花笑春来,二月桃花等人摘,三月桐花朵朵开。
四月海棠点红妆,五月榴花子满堂,六月荷花自在摇。
七月兰花流芳长,八月桂花到处香,九月菊花盼重阳。
十月芙蓉好颜色,冬月茶花山遍野,腊月雪花不出门。”
小灰和阿祝乖巧地依偎在王桐花怀里。
河灯放了一盏又一盏,岁月走过一年又一年。
安逸的日子似乎总是同一种模样,并无太多新鲜事迹可讲。
唱着歌的王桐花十七岁了。
小灰长得半人高,浑然是头威风凛凛的霸气母狼。
阿祝能变成人了。
17. 变人
阿祝变人一共花了七天。
第一天,阿祝的鹿角疯长,不断发出令人牙酸的“喀拉”声,像尖利的指甲剐蹭骨头。阿祝被沉重的鹿角压得抬不起头,前肢跪在地上。王桐花把阿祝平放在床上。当晚,小灰在王桐花怀里不安地颤抖。
第二天,已经十分硕大的鹿角终于失去继续生长的势头。阿祝蹒跚着走向小溪,一整天都泡在水里,夜深了也没回木屋。
第三天,王桐花没有进城。小灰不愿意待在阿祝附近,王桐花便放这头迅捷矫健的母狼去了。反正小灰总会回来的。王桐花守着矗立河中的阿祝。
第四天,山里起了雾。冰冷湿寒的雾,在阿祝身边化作水流。王桐花听见无处不在的呢喃呓语,但这附近没有任何人在说话。
第五天,溪水逐渐变作浓厚的深黑色,质地黏稠。阿祝白色的毛发无风自动,王桐花确信自己在呓语之外还听见雷声。但是第五天是个艳阳天。
第六天,等王桐花醒来的时候,一只巨茧将阿祝包裹。黑色的茧像心脏一样搏动。所有声音都被茧吸收了,呓语也好,虫兽的声音也好,王桐花自己的声音也好。王桐花这才意识到,河里的鱼不知何时起全部消失了。王桐花其实还挺喜欢吃鱼的,所以她有些可惜。
第七天下起大雨。磅礴的雨似乎非要淹没陆地不可。砸也要把地砸碎、凿穿!第七天的雨就是这么下的。不过王桐花仍然听不见声音,那只茧贪婪地吞没所有声息。
第七天的晚上,月亮掩映在云中,透露出朦胧的红。就连月光也是红色的。黑色的茧被红色的月光融化,消失在雨中。于是声音也都渐渐地被释放了。
茧一层层被剥下,揭下一层皮,还有更多层皮。但月光持之以恒地剥,终究把藏在深处的阿祝掏出来了。
白玉一般无暇的脸庞上,纤长柔弱的睫羽蝴蝶振翅地颤抖几下,纯洁可怜的眼睛被雨淋得湿漉漉的。
名为阿祝的妖异重新以半人半鹿的姿态现世。
它欣喜地向王桐花看过去,手指抚上它自己的喉咙,它说:“桐花。”
王桐花经过七天的思考,本来已经做好阿祝一辈子都是个茧的最坏打算,在盘算着怎么给茧喂食。见到能动弹的阿祝,她还是很高兴的。所以王桐花点点头,应了一声。
阿祝的笑容绽放得更盛。它走到王桐花身前,不断呼唤着王桐花的名字。
“桐花?”
“嗯。”
“桐花!”
“嗯。”
“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桐花……”
“……嗯。”
阿祝似乎还不太习惯比王桐花高的视角,它歪头盯着王桐花的发旋看了一会儿,决定还是切换成仰视的视角。
阿祝鹿的前后肢跪伏在地,丝毫不顾泥泞溅到它雪白的毛发上。
王桐花摸摸阿祝的鹿角,犯了愁。
“你睡不了床了。床装不下你了。”
何止是床,木屋要容纳现在这个姿态的阿祝都显得逼仄。当初屋顶还是做矮了。
得另建一间木屋才行。王桐花漫不经心地摸阿祝的角,不觉得阿祝不是小鹿就不能摸。
阿祝当初长角的时候,时常觉得痒,到处找地方蹭。王桐花实在担心它把墙给蹭倒,就试着用手摸摸它。
这个举动的确制止了阿祝蹭墙的行为,但助长了阿祝蹭王桐花的习惯。
或者说,也助长了王桐花蹭阿祝的习惯。
听到王桐花说自己睡不了床,阿祝有些慌。
它不想和王桐花分开。
“我可以变成其它样子……只是要花些时间。”
听到阿祝说话,王桐花心底一阵异样。阿祝居然会说话了。
诚然,王桐花和阿祝的五年前第一次见面,阿祝就说话了,而且显得挺聪明。
五年前。
五年间,阿祝作为小鹿的形象,和被装进口袋的黑水形象已经完全覆盖了初见的印象。
甚至刚才阿祝不停叫王桐花名字的时候,王桐花也没真正意识到阿祝会说话。
重复发出两个音节不能算作说话,不然小灰也会说话。小灰会说:“嗷呜,嗷呜嗷呜。”
阿祝是会说话的生物吗……
阿祝是会自己思考的……
阿祝有它自己的意识。阿祝有它自己的生活。阿祝的生活不全是王桐花。
王桐花捻起阿祝的头发摩挲,嘴上在回应阿祝,心思却已经飘远:“你要变成什么模样?”
阿祝把脸凑近王桐花,希望王桐花也能摸摸它的脸,就像一直以来那样:“你喜欢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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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我都可以努力的。”
王桐花如阿祝所愿,抚摸它的脸庞,另一只手则按在它的颈侧,感受到薄薄一层皮肉下汩汩流动的血液。雨落在王桐花和阿祝身上,可二人恍若未觉。
王桐花声音发紧,她问道:“你要去别的地方吗?你会祝福别人吗?”
阿祝依恋地将脸颊贴在王桐花掌心,说话的语调轻柔婉转:“我除了你身边,没有别的地方可去呀。我只能给出一个祝福。”
“如果是这样,那你是什么模样都可以。”听到阿祝的回答,王桐花心中某处骤然一松,她像是才注意到这场漫长的雨,说道,“在下雨。先回屋吧。”
“那我变成人的样子可以吗?”阿祝顺着王桐花的牵引站起身,朝他们的家走去。
“可以。我明日进城给你买些衣服。”
“桐花,我一直都很想问你,你睡觉的时候在做什么呢?”
“?做……梦吧?”
“梦要怎么做?我学你闭眼睛睡觉,可是从来没做成过梦。”
王桐花迟疑地停下脚步,问道:“阿祝,你从来不困的吗?”
在王桐花和阿祝讨论睡眠和做梦的时候,有一个人今夜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的了。
“国师大人今日似乎行为不太寻常……”
侍从小小声地对同伴说道。这实在是非常委婉的表达了,以那位白发的年轻男子在星象仪前狂笑、拊掌、对空气出掌、在地上翻滚、以头抢地的行为来说,说他疯了也是完全说得通的。
“国师大人超脱不似凡人,行事自有章法度量。许是沟通天地的法门也未可知呢?慎言。”
他的同伴一脸肃穆,言语间对国师极为推崇。
先说话的侍从埋下脑袋,嘟囔道:“也就是私下里对你说两句罢了。你说的是,国师大人的举动不是我等看得透的。”
他的同伴微微一笑:“是极。莫忘,我们蒙幸侍奉在国师左右。不可让国师失望,更不可妄议国师。”
唤作“莫忘”的侍从垂头丧气,沮丧地点头称是。
“莫失,莫忘!国师有令,即刻启程,求觅神祝!”
门被猛地推开,一脸急色的传令官扔下一道惊雷就快步赶往它处,不管二人作何反应。
莫失莫忘对视一眼,一刻也不敢耽误,各自动身准备。
18. 来者
王桐花在布庄替阿祝购置衣物。她选了两身颜色清新淡雅的,两身深色耐脏的。以阿祝的容貌,穿什么衣物都不会难看。
阿祝容貌姝丽,难免惹眼,王桐花想了想,拿起一顶幂篱。
正当王桐花准备结账时,街上传来人群的惊呼和马的嘶鸣声。
“让开,让开——”有人惊慌地呼喊,“这马疯了!”
“啊,我的铺子……这是谁家的祸害啊……”
“伤人了,伤人了!守卫呢?来人啊!”
王桐花打眼望去,一华服白面的男子伏在四处冲撞的高头大马上,双脚都被颠脱马镫。他双手攥缰绳攥得死紧,可惜丝毫无法阻止马前进的脚步。
城中何时许人纵马了?
王桐花骤紧眉头。马一路横冲直撞,将好些路边的摊贩顶个翻天。
街上东西撒了一地,豆腐渣、陶瓷碎片、玩具、字画……一片狼藉。
有倒霉的被马蹄踩中,倒在地上不住呻吟,想爬走却因为剧痛动弹不得。几位好心的街坊将受伤的人拖离街道,以免他再被踩到。
人们惊惶地看着肆无忌惮的马匹,唯恐它朝自己的方向冲来。
骑马的男子终究没能稳住身体。缰绳脱手,他被马甩飞出去,脊背狠狠撞到门柱上,闷哼一声过后,竟就地昏死过去。他留下这么个烂摊子,自顾自地晕过去;马可还在街上疯跑呢!
马长鸣几声,毫无征兆地掉头,闷头疾驰。
它向陈老板的饭店冲去。
王桐花背后急出一身冷汗。她扔下衣服,拔腿就朝马跑去。这马已经失了神智,王桐花无法凭气息拦住;她骑术不甚精湛,亦无法将它制服;只能将它打伤了!
王桐花奔跑的速度已经很快,但有人的动作比她更快。
一个熟悉的身影自饭店二楼窗跃出,在空中飞燕般轻盈地调转身体,稳稳落在疯马背上。
她双腿夹住马腹,右手掣住缰绳控制马的行动,左手抚摸马的鬃毛安抚。马被勒得急停,前蹄高高扬起,堪堪在店门前停下脚步;这位骑术娴熟的练家子显然十分通马性,马在她的安抚下渐渐平静下来,打了个响鼻后,驯服地立在原地。
这位蹬皂靴着蓝袍束发冠的,不是娄竞娄允礼又是谁?
娄允礼翻身下马,将缰绳递交给姗姗来迟的守卫。
她厌恶地扫一眼人事不省的华服男子,低声向守卫问询:“是尹翰林的人?”
“是。他是尹翰林的族侄。”
王桐花确信自己看到娄允礼额角跳动的青筋。
王桐花虽说是今早上才进的城,但也对尹翰林有所耳闻。毕竟她耳朵太好使了。
尹翰林是两日前进城的丰都使者,是个走路鼻孔指天、衣袂香气飘飘的清贵人物。
清贵是清贵,排场一样不缺。进城时带着两架马车,二十来个侍从护卫。酒席是每日要吃的,字画是每日要赏的,黄白之物是来者不拒的。
娄允礼又与守卫说了几句话,招呼人将倒地不醒的白面男子和受伤的小贩抬走;又向围观的人群询问情况。不安的人群找到主心骨,七嘴八舌地向娄允礼说起情况。在城民眼里,娄允礼比守卫队可靠得多。
娄允礼看起来挺忙,王桐花便没向娄允礼打招呼,而是回布庄结了帐。
再出布庄,娄允礼与另一拨人说着话。王桐花看他们眼生,又都是一副皮笑肉不笑的样子,估计就是尹翰林带来的人了。
尹翰林出公差一趟,既不歇息在官方设立的驿站,也没住潦城的客舍。他领着浩浩荡荡一群人住进徐府。
徐府,也是在除夕施过粥的好心人家,潦城的大户。
至于为什么尹翰林住的是徐家,不是其他大家族么,王桐花听闻尹翰林的老师和徐家大夫人是姻亲……
王桐花永远理不清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幸好,这也与她无缘。
王桐花提着糕点踏进饭店,问候陈老板。
七天不见,还经历刚才那么一番惊吓,陈老板精气神倒还不错。脂肪水粉金钗罗衣,样样俱全。
见是王桐花,陈艳芳半怒半喜,道:“你个小冤家,七日来竟是一点信也没有的。”
“这几日我在照料家里人,才耽搁了。方才……?”王桐花把点心搁在柜台,店内零散的食客都在讨论“京使手下城中惊马,将门虎女跳楼救场”。
“我没事,就是卖豆腐的老杨可遭罪了。”陈艳芳叹口气,染了蔻丹的手指无意识地绕了几圈垂下的鬓发,显露主人混乱的心境。
“允礼她没事吗?”
王桐花不无担心地问。
对这个问题,陈艳芳沉默良久,最终只是悠悠地叹口气。陈艳芳身上强装出来的活力随着这口气散去,王桐花得以窥见水粉下苍白失色的面容
王桐花的心登时坠落谷底。
王桐花匆匆向陈艳芳告别,朝书院赶去。路上,王桐花心绪繁杂。
书院今日格外冷清,庭院中一位学生仆妇都不在。进来看一圈,书院里竟只有一位愁眉不展的门房。
尹翰林到底是来潦城做什么的?书院为何如此冷清?娄允礼她会怎么样?
“英兰?我们正寻你呢。去书房说话吧。”
张知意的声音从身后传来。王桐花已告知亲近的人们真名,但大家还是惯叫她英兰。
王桐花转身,心知,她们一会儿要说的绝不是什么轻松的话题,张知意脸上勉强的笑容为证。
书房里,原本满满当当的书柜已经空了一大半。
张砚开坐在书案前写信,素日里总是笑眯眯的张院长,罕见地露出愁容。张闻弦侍立在侧。
见王桐花来了,张砚开搁笔起身,示意王桐花坐下。
待及王桐花坐下,张砚开才坐下开口说话。
“英兰,书院要搬迁了,去往永州。此番决定匆忙,你这几日又觅不见踪影,所以未来得及告知于你。英兰,我希望你能和我们一齐走。”
张知意和张闻弦没有说话,但都用鼓励和希望的眼神看着王桐花。
王桐花张开嘴巴,竟发现自己说不出话。张家于她有恩,对她又如此厚道,但王桐花不能和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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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她要如何向她们介绍阿祝呢?而且,陈老板在潦城,若是随张师离开,此生恐怕少有机会再与其相见……
熟悉的煎熬感。和沐浴刘婶的目光时,一般无二的煎熬感。无法坦言的愧疚和无以回报的惭愧把王桐花的心煎熬。
张砚开见王桐花不言,便知晓她的决定了。她转而开启另一个话题,没有逼迫王桐花直接拒绝。
“若是你愿同我们走,随时来找我们。另一件事,你既已十七岁,我又占据你师长这个位置,我便厚颜替你取字,如何?”
王桐花呆呆地看着微笑的张砚开,想不明白世上怎会有像张师一样温柔和善的人。王桐花眼睛涌起雾气,她哑声道:“幸蒙师长赐字,学生岂有不接受的道理。”
张砚开展开一张宣纸,写下二字,交予王桐花,道:“你心性坚韧,如木如石;纵浪大化,见山见水。正合‘怀川’二字。”
王桐花珍惜地接过宣纸,郑重地说道:“学生必将师长教导牢记于心,不敢辜负。”
“加冠之礼,男子在二十,女子在十六。在我看来,十六太早了些,你不若在二十再行冠礼。届时,不妨来永州寻我,我为你主持。”
王桐花自然是感激地应下。
随后,张砚开为三人讲了在潦城的最后一课。直到深夜,才让她们散去。
张砚开独自在房中枯坐许久,久久凝望油灯闪烁的火光。她到底还是长叹一声,提笔续写那封写到一半的信。
兄妹二人欲留王桐花在书院歇息,王桐花想着去见见娄允礼,便还是婉拒辞行。
王桐花抱着衣服和宣纸行走,神思恍然,竟对周围喧闹丝毫不觉。直到被人扣住手腕,她才抬起头来。
“抄家”、“犯事”、“甲兵”,“翰林”、“将军”、“叛乱”。
人群的讨论密密麻麻地淹没了王桐花。王桐花还没完全将这些词串联起来——毕竟它们实在太过荒谬,扣住她手腕的人已拖着她朝暗处钻去。
王桐花当然知道这个粗布衣裳、一言不发、双目赤红的人是谁。
不是娄允礼又是谁?
不速之客不止一位。
城郊外,白发的年轻男人摸着下巴,抚摸装点着几朵小花的秋千。
“嚯,还蛮有情调。”说着,他坐在秋千上,使唤莫忘把他推得更高些。
“禀报大人,屋内有两人长期生活的痕迹,但周围没有找到人。”
莫失向玩得不亦乐乎的男人报告,男人轻松地回道:“新鲜,真新鲜。这个阿祝竟然被使用过了。自古以来,阿祝都需要盛大的典仪方可赐予祝福,没有几千头牺牲,几千斤玉石,几千两黄金是不可能完成祝福的。这几年从未听闻哪里有这么大的典礼。好了,莫忘,停下吧。”
白发男人虽在笑着,怒意却勃然。
“很好。那就没办法了,只好杀了这头阿祝了。兴许运气好些,下一个阿祝十几年后就又出世了呢?”
“国师,这间木屋……”
男人不耐烦地挥挥手:“烧了。烧干净些,免得我看了心烦。”
19. 焚烧
“娄家怎么被围起来了?”
“说是那老娄将军密谋造反呢!”
“啊?怎么会?娄将军不是忠臣良将吗?”
“嗐,谁晓得皮囊下是副啥心肠!尹翰林领了官家御令的,还能有假?”
“娄家平日挺和善的,居然包藏这样的祸心吗?”
“所以说啊,你这双眼睛,欠火候!”
王桐花和娄允礼混在人群里,听到路人的对话,王桐花瞥了眼娄允礼的脸色,只看见一个绷紧的下巴。
街上的卫兵越来越多,他们大声叫嚷着:“娄竞跑了!娄竞跑了!通报者有赏!”
娄允礼略低下头,脚步未乱。王桐花也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不理会几欲冲破胸腔的心脏。
“你在吼什么?!打草惊蛇的道理,你不明白?!”
“啊,我、我是做错了?对不住,大人,小人不曾读过什么书……”
街上有人认出了娄允礼。但是他们什么也没说,只默默用自己的身躯遮蔽住搜寻者的目光。
娄允礼和王桐花就在城民们沉默的护送中离开混乱的中心,向僻静处遁逃。
娄允礼一路上都没有说话。
看见陈艳芳的饭店被围起来的时候,娄允礼的嘴唇猛地颤抖几下。王桐花以为她要说话了,可是娄允礼依旧沉默着,似乎这种沉默能将所有暴烈的情绪溺毙,似乎只要娄允礼一开口,她就无法再坚持下去。
王桐花便也跟着沉默。
王桐花意识到什么朝城门看去,城门还没关,只是把守的人变多了,并在门外设了遮挡。
于是王桐花扯扯娄允礼的衣袖,示意她朝自己指的方向看去:今日在街上发疯的马被栓在街边的廊柱上。许是因为尹翰林一行人没来得及顾上这匹计划外的疯马。
那匹马见了娄允礼,打了个响鼻,竟然颇为亲近娄允礼。
娄允礼明白了王桐花的意思。
“你骑马,我吸引守卫的注意力。”
娄允礼摇摇头,她终于说话了,声音沙哑:“不必。这匹好马载我二人一程绰绰有余。”
娄允礼解开绳结,利落地上马,让王桐花坐在前面。
没有多言。无需多言。
娄允礼轻夹马腹,马儿撒蹄狂奔,起步速度快得惊人,它还在加速,越来越快——
“何故在城中纵马!”
“速速下马!”
“这是今早上那匹疯马,上面的人是——”
王桐花坐在前面,看得清楚,守卫们拿武器的动作慢吞吞的,上前的脚步也很迟疑。
“半人高的拒马,她们过不去,守住边上就好!”
王桐花没想到碰见的是熟人。虽说在潦城五年,要找出一个生人也不容易,但这位是王桐花进城来认识的第二个人。
孙巡检。
疾风撩起王桐花散落的碎发,在危急关头,王桐花不合时宜地想起一句话:“无巧不成书”。
身后人轻抖缰绳,马儿一跃而起,优雅地越过阻挡。
王桐花将手中的衣袍抛出,落在守卫的头脸上。
于是守卫们忙乱地扯烦人的衣裳,怎么都扯落不开,守卫们越扯越急,越急越扯不开。
此番情景将尹翰林的随从看得光火不已。他怒斥:“装什么!”
说着,他伸手把离他最近的守卫头上轻飘飘的衣服揪起,将其摔在地上。
守卫被他一弄,晕头转向地跌倒,半天爬不起来。
随从眼看着娄允礼越跑越远,又急又气。他把气撒在跌倒的守卫身上,狠狠踹了他一脚。
守卫滚远,哎哟哎哟地叫唤。其他守卫也哎哟哎哟的叫唤,边叫唤边伸手在空中乱摸。
谁承想随从是个身子骨弱的,竟然被看不见的守卫们摸倒在地。
随从躺在地上,被守卫们藏着劲儿的拳头伺候得哎哟哎哟地叫唤起来了。
孙巡检咳嗽两声,被衣服罩住的睁眼瞎们一下子聪明起来,掀开了盖头。被踹一脚的守卫慢悠悠爬起来,整整衣衫。
“你,你们——且等着吧!”随从愤愤地说道,忍着疼起身,一溜烟跑走。
孙巡检向城门外望去,骑着马的人早已不见踪影。
但路的尽头遥遥出现一架金色的马车,四边挂着白色的纱帐,向潦城驶来。
马车越来越近,传来叮当脆响,原来马车四角各缀一串铜铃,好不动听。
王桐花也听见了铃铛的响声。不知为何,这声音让她很是恶心,好像有人在扯她的心脏,摸她的肠子。
王桐花朝声音源头看去,正巧一阵风吹起马车的白纱。王桐花过人的目力使马车内的白发年轻男人暴露无遗。
他似是疲惫极了,闭着眼睛,皱着眉毛。王桐花一见他,就觉得这人说不出的可恶。
马儿跑得极快,一眼的功夫,金色马车就被它远远甩开。
“允礼,去我家吧。你先歇息一夜,其余事明日再说。”
王桐花说道,允礼是值得信任的。王桐花认为可以向她介绍阿祝和小灰。阿祝和小灰是她的家人,允礼是她最好的朋友。
娄允礼点点头,点完头才想起来王桐花坐在前面看不见,便开口说一个“好”字。
王桐花接过缰绳,踏上熟悉的回家路。
但愈走,她愈不安。
路上有车辙的痕迹。
王桐花脑子一空,慢一拍想到那辆奇异的金色马车。
她不觉更快地驾马,娄允礼从身后包裹住她的手,让王桐花冷静些。
王桐花深呼吸,放缓心情。她得稳重些,娄允礼现在比她更不安、更痛苦。
所以,即便王桐花闻到呛人的烟雾,看见冲天的火光,她的手也是稳的。
二人下马,心中居然都有一瞬间觉得好笑。她们在同一天失去栖身之所。
“抱歉,允礼,没地方招待你了。你、你先在这里等一会儿,我要去看看。”说到最后,王桐花的声音打着颤。
她安慰自己:阿祝变成人了,他是很聪明的,下雨晓得回家,会做算数,会编花环,还会装点秋千;小灰是成熟机敏的母狼,捕猎不在话下,她遇到危险肯定知道跑。
纵使王桐花一遍又一遍地在心里重复这些话,她依然觉得窒息。
她知道、她知道,可是,万一呢?万一阿祝和小灰出了什么事,她一定要——
一定要让伤害他们的人付出代价。
“我和你去。”
娄允礼拴好马,追上王桐花。
二人无言,一路奔跑。
心中有了预想,看见家在火中燃烧的样子时,王桐花比她自己想象得平静。
秋千被推倒,栅栏成了火圈,平整的土地被挖掘得乱七八糟。
支撑房屋的立柱在火中扭曲变形,王桐花钻研许久才做好的门被卸下踩烂。门板的残骸和未揭下的桃符陷进泥泞。那桃符是陈老板给她的,王桐花央求许久老板才亲自提笔写的。
王桐花没做完的木刻也在泥巴里。她本来要送给朋友们的。还有她的衣服,除夕买的面具,新做的还没放过的风筝,娄允礼送她的木剑,张知意送她的画,张闻弦送她的棋,厨具,纸笔,精心鞣制的皮毛,一切她没随身携带的东西,都被粗暴地翻出来,孤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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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依地暴露在火里。
火焰张着嘴巴,在风中咆哮,这头可怖的兽将王桐花费心建造的家吞噬殆尽。
唯一的好消息是,阿祝和小灰不在。
王桐花觉得她心里也有火在烧。
“揍他们一顿。”娄允礼在暗处瞪着留守的四个侍从,冷冷地说。
王桐花没有理由拒绝。
娄允礼一记手刃敲晕一个人。一眨眼的功夫。四个人俱倒下,连娄允礼和王桐花的脸都没见到。
“不能让他们看见,将就下吧。”娄允礼转转肩颈,做了个“请”的姿势。但没等王桐花动手,娄允礼的拳头就冲着躺下的人去了。
王桐花顾不得许多,她对四个人都用了一记头槌,又各扇了十来个巴掌。
王桐花不对他们用拳头。她控制不好力道,怕一拳把他们攮死。
他们罪不至死。该死的另有其人。
白发男人的面容在王桐花面前闪现。
出够了气,王桐花和娄允礼把他们的值钱物件都搜走;没全部拿走,至少给他们留了里衣。
家里没什么好抢救的了。
“你接下来去哪里?”
这是娄允礼在问王桐花。
金色马车显然是冲着王桐花来的。更准确些,是冲着阿祝吧。
王桐花愣愣地想。潦城是待不住了,她又得逃跑。她好像没机会向陈老板道别了。
“哪里都一样吧。你呢?”王桐花说道,和娄允礼往拴马的地方走。家烧成这个样子,也没必要再进去搜了。
这群人搜得比王桐花干净多了。
亏得王桐花砍柴勤快,把周围林木拾掇得干净,形成一道防火圈,才不必担心火势蔓延。
“昆国要打过来了。”娄允礼没头没脑地回道,“你相信吗,他们会因为我们缴纳岁币,割些土地,诬陷忠臣而不攻打过来?”
王桐花摇头。
娄允礼微笑:“有人信了。不,或许他也不信。他只是——”
娄允礼的脖子上崩起青筋,艰难地把话说完。
“他只是没那么关心。反正打不到丰都去。再不济还可以迁都。他总可以跑!”
王桐花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她又问了一遍:“那你去哪里呢?”
“到边关去。我祖父的旧部在那里。我去参军。你呢?”
王桐花哑然。她觉得自己的打算很没出息。她说:“找到我的家人。然后……再造一间木屋。”
娄允礼没流露出看不起的神色,她认真地说道:“桐花,你到泉州去。泉州离丰都远,地势易守难攻,郡守是有能之人。那里安全些。桐花,你一定要过得安稳幸福些。好吗?”
王桐花知晓这就是分别了。
“好。”
这对挚友紧紧相拥,也许经此一别,此生再难相见。
但是朋友,你仍在我心中。
王桐花同马上的娄允礼最后挥一次手,人和马在王桐花的眼中缩小成一个小点,然后消失在辽阔的天地间。
王桐花低头看自己怀里的宣纸和两身衣裳,叹口气,在山中寻找阿祝和小灰。
“桐花,桐花,我在这里。”听见王桐花的声音由远及近,躲藏起来的阿祝从山洞里探出脑袋,小灰从阿祝脚边冲出来,绕着王桐花打转,“对不起,我没保护好家。那个白发男人很奇怪。”
王桐花揽住羞愧的阿祝,摸小灰的头,安慰道:“没事,没事的。你们没事就好。”
王桐花没再回潦城,她和阿祝小灰向泉州去的计划没能成行。
嘉丰九年三月,昆国发动战争,举国攻打央国。
20. 死城
王桐花侧耳凝神,听远处的响动。
阿祝不安地靠着她。他化作人类的模样,穿上王桐花之前剥人家的衣裳。
小灰警惕地竖起耳朵,护在二人身侧。
王桐花冲他们露出一个笑,道:“放心,他们没追上。”
阿祝这才松口气,将怀里的柴摆放好,拿出火镰打火。
小灰也放松下来,趴在王桐花腿上,尾巴慢悠悠地摇晃,扫起尘土。
王桐花隐约感觉战火越来越旺,一路上她常遇到逃难的人群。她没有上前与之攀谈,只在远处望着,确认蚂蚁一样的队列里没有她熟悉的人。
好像到处都在打仗。战火将人们四处驱赶,他们匆匆卷了包袱,裹了细软,离开扎根多年的故乡。
王桐花对战争没有实感,她的家在战争之前就被毁了。她想回潦城看看陈老板,但白发男人的追兵咬得很紧,让她无法回头。
王桐花对那个讨厌的男人很是恼火。他马车的铃铛声几乎成了夜夜缠她的梦魇,听到这个声音,她就得立马醒来,继续逃跑。
阿祝生好火,把宽松的衣襟拢紧。三月春寒料峭,化作人类的阿祝受不住夜风。
阿祝倚在王桐花身上,他习惯向王桐花索取温暖。如果可以,他想离王桐花近些、更近些。
“可以摸摸我吗,桐花?”阿祝小声嘟囔,于是王桐花抚摸阿祝绸缎一样柔顺光滑的长发。
“不是头,是手。摸摸我的手吧。”阿祝祈求,王桐花便握住阿祝的手掌。
阿祝满意了,他将手指从王桐花指缝间钻出,与王桐花十指紧扣。
他想渗进王桐花的皮肤,融入王桐花的骨血,流进王桐花的胃,触摸王桐花的心脏。
他好想与王桐花更亲近些呀。如果桐花能吃掉他就好了。
阿祝迷恋地注视着王桐花的眼睛。她眼眸中映出的火光比真实的火更美丽。他爱着王桐花眼里的世界。
世间万物于阿祝而言平平无奇,但只要与王桐花有关系,就全然不同。
自黑湖中诞生的妖异不理解什么叫做正常,他一直注视着王桐花,他一直思考着王桐花,王桐花就是这只怪物的全部。
阿祝执起王桐花的手,将她的手放在自己苍白冰冷的脸上,听她生命的声音。
有桐花在,阿祝的世界就不是静寂的。
王桐花揽住小灰,和阿祝互相倚靠。她晓得阿祝不需要睡觉,便对他说:“铃铛声响了,就叫醒我……”
阿祝柔声应道:“好。你睡罢。”
又是一阵寒风,吹得阿祝打颤。
风中零星带着些微铃铛的响声,不待阿祝叫醒王桐花,微弱的响声悄然逝去。正要出声的阿祝咽下话语,安静地守着他的全世界。
铃铛的主人愤怒地将符咒撕成碎片。好不容易冷静下来,他的胸脯总算是停下剧烈的起伏。
“莫忘,将碎片烧了。”
“是,大人。”
少男将碎片收集起来,恭顺地弯腰退出车厢。
国师斜睨跪坐的少女,语气漠然:“莫失,若我让你领十人追捕阿祝,你能否取其性命?”
莫失行礼领命:“必不负大人所托。”
白发男人从胸襟中掏出一沓符纸,和一只小巧的金铃,掷到莫失身前:“别让我失望。”
莫失将身子俯得更深,几乎完全贴在地面上,回话的声音依旧平静。
白发男人转头看向车窗外。皇帝急召他回宫,他不得不从。
明明只差一点,他就能追上了!
男人不耐地用手指敲着车窗,心绪烦乱。余光瞥到莫失还跪在地上,挥手示意她起身,莫失这才正坐,将符纸和金铃收到怀里。
见到对自己如此恭敬的莫失,白发男人的心情好了些。但一想到自己回丰都,又得曲意讨好那个心机深沉的老狐狸,他的心情又变得不是那么美妙。
男人鼻尖翕动,闻到刺鼻的火烟味。他顿时一阵头大,让莫失出去处理。
莫失抄着符纸金铃,寻到在不远处烧纸的莫忘。
“烟味熏到国师大人了。”
拨弄火堆的少男茫然地抬头:“还不够远吗?再远的话……”
莫失明白莫忘的意思。昆国已经打到附近了。
莫失没再说什么,蹲下身掏出两把小扇,递给莫忘一把,将烟扇到另一个方向。
莫忘接过扇子,压低声音:“国师要你去追阿祝吗?”
莫失点点头。
“你一个人太危险了,国师怎么——”莫忘的声调控制不住地拔高,触碰到莫失警告的眼神,他的气势瞬间萎靡下去,但他还是嗫嚅着说完剩下的话,“国师大人不能丢下你。”
“莫忘,慎言。”莫失严厉地说道,紧接着,她语气稍微和缓了些,补充道,“国师大人让我领十人,足够了。”
莫忘垂下脑袋,将眼泪憋回去,带着哭腔:“你不要有事。”
半晌,久到莫忘以为莫失不会回话了,对面传来一声淡淡的“嗯”。
“国师大人的安排从来不会有错。”
莫失的声音被国师听到耳朵里。白发男人勾起一丝满意的笑,撤去咒术。
男人靠在锦绣腰枕上,修长的手指敲窗棂的节奏快活了些,他起了兴致,就着拍子低声哼唱歌谣。
“正月枯梅雪中败,二月桃夭羞血腮,三月桐花独自开。
“四月海棠凝红妆,五月榴花结婴胎,六月荷花照影哀。
“七月兰香随风散,八月桂魂土里埋,九月菊骸坟前栽。
“十月芙蓉凋零久,冬月茶花烧不尽,腊月雪下重新来。”
夜风携着男人的歌声,卷走纷飞的纸屑,穿过一片狼藉的茅草房的门窗,路过被马蹄糟蹋得不成样子的田地,吹过死人圆睁着的眼睛上的睫毛,落在骑兵锋利的枪尖,被一个突兀的枪花搅得粉碎。
马背上全副武装的中年男人将目光投向安逸的城市。
这便是潦城。给予他难忘耻辱的汉人就在里面。
听说他被抄了家,下了狱,还没死。
得亏他来得快啊。皆戈莫古畅快地想到。得亏他在开春前就动身潜入,才能在娄也殒命前赶到!
他要给予娄也最难忘的死亡。他亲手。
一声令下,草原最骄傲的儿郎们向潦城奔袭。他们是最好的猎手,懂得该在何时沉默,何时听令,何时凶性大发。
平心而论,潦城并非毫无准备。城中的人们加固了城墙,增设了守卫。
在骑兵靠近的时候,曾差点发现王桐花的守卫发现了这支沉默的凶兵。
他立马尽职尽责地发出警告,将城中的人们惊醒。即便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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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羽箭洞穿他的胸膛,他依旧没有停下吹角。又一只羽箭穿透他的喉咙,血沫从伤处涌出。
然后是更多的羽箭。
这位卫兵的身躯终于无力承受更多的痛苦,轰然倒地。与他结伴夜巡的卫兵敲鼓的手也垂下,他倒下的身体叠在吹角卫兵的身上。
城下巡逻的巡检听见他同胞兄弟吹响的号角。
“敌袭!敌袭!”
他压下沉痛,用洪亮的声音呼喊。城中的灯一盏盏亮起。
今夜,潦城无人安睡。
王桐花如有所感。她从梦中醒来,心中没由来地一阵慌乱。
她将问询的目光投向阿祝,问他:“发生什么了吗?”
无需入眠的妖邪全心全意地看着他的世界,摇头道:“没有。那个铃铛声消失了,没再响起。”
王桐花仍然感到心悸。她捂住胸口,那里传来闷闷地一阵钝痛。
“明日我们往回赶吧。小心避开铃铛声。”王桐花低声说道。
阿祝点头,说:“好呀。都听你的。”
王桐花忧虑地看着高悬的明月。她不仅想回潦城,她还想回王家村。
她想见见母亲,见见兰花,见见棉花,见见刘婶。
王桐花睡不着了。她哑声道:“我们现在就走吧。我等不了了。”
阿祝还是点点头,说:“好呀。我们走吧。”
小灰睡眼惺忪地看着王桐花,王桐花抚摸小灰的头。
“睡罢,我抱着你走。”王桐花对小灰如此说道,小灰便安心地继续睡去了。
十七岁的王桐花有一副强壮的身躯,抱起一头成年母狼并不算难。
一人一妖一狼在夜间赶路,为了避开金色马车,他们绕了远路。
王桐花在天亮时抵达的不是潦城,而是另一座城市,水城。
潦城还有一段距离,王桐花本打算进城补给一番,却被卫兵拦在门外。
她试图向卫兵出示自己的身份证明,却被他们不耐烦地驱赶,王桐花的证明他们看都不看一眼。
“去,去,这座城不许进!周围哪个人不是良民,哪个人没有苦衷!但是都不许进!”
顾及着跟在王桐花身边威猛的小灰,卫兵没有动手,只在口头上驱赶王桐花一行。
王桐花带着阿祝和小灰走开,准备继续向潦城赶去。
到底有胆大的上前来拦住衣着整洁面色红润的王桐花,这是个带着孩子的家长。
无非是祈求些食物。
王桐花略一犹豫,更多的人就见机围了上来,他们低声地恳求着:“行行好,行行好……”
正如城门守卫所言,这些人都是良民。曾经他们家里有几亩良田,几间屋舍,兴许还有几间商铺。
但是现在他们面色枯黄,低声下气地向眼前人祈求着:“行行好,行行好……”
小灰向他们呲牙,人群稍微退却些。有几个胆子大的,眼珠子贼溜转,竟把主意打到膘肥体壮的小灰身上。
王桐花敏锐地察觉到这些不善的视线。
阿祝戴着幂篱,牵着王桐花的左手跟在她身侧;小灰跟在她脚边。王桐花用右手推开围上来的人群,艰难地从围堵中脱身。
城门上,卫兵亦面无表情地注视着城门处的骚乱。
卫兵身后的水城,亦是一片寂静。
21. 流星
王桐花最先感受到的是大地的颤动。马蹄践踏大地带来的震动,麻痹感从她的脚底一直攀升到头皮。
死亡离她很近了。王桐花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一点。
她不该回头的。她不该来水城。
她选错了。她选错了!
即便心底某处尖啸起来,王桐花面上依旧没有表情。阿祝习惯看她的脸色,王桐花不想把惊慌的情绪传染给他。
城门上的卫兵喊叫起来,城门下的难民躁动不已,婴孩的啼哭冲破云霄。
哭喊。推搡。臭味。
所有的感官杂糅在一起。在混乱之中,王桐花把阿祝和小灰护住,不让骚动的人群把他们冲散。
有人不小心在人群里摔倒。后来者的脚毫不留情地踩踏不幸倒下者的躯体。他们哪里顾得上看脚下。他们不在乎自己踩到的是□□还是土地。他们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他们想进城。他们要进城。进城才能活!
挤到城门前的人拼命拍打紧闭的冰冷木门,企图用手掌拍开一条生命的通路;母亲垂眸轻轻拍打襁褓中的婴儿,想抚慰啼哭不止的孩子;离城门更远的人拍打前方人的脊背,要推开妨碍自己求生的拦路石。
阿祝攥着王桐花的手更紧;小灰不安地在她脚边打转,喉咙中滚动着呼噜声。
来不及了。她和阿祝不好脱身,但小灰还有机会走。
“小灰,走!”王桐花单手将小灰抱起,她把小灰抛到空中,甩出围困。黑色的兽落在地上,第一反应竟然是冲王桐花跑过来。
“走——”王桐花声嘶力竭地喊道。
听见王桐花的呼喊,徘徊的兽呜咽一声,终究是如王桐花所愿,落魄地逃向荒野。
王桐花拖着阿祝想朝外挤。在野外他们是能活的,只要离开这里,离开战场,离开人群,他们是能活的!
突然,城门开了。
人群潮水般裹挟着王桐花和阿祝朝城内涌去。
王桐花只来得及紧紧拥住阿祝。
“你做了什么?!”城门卫的长官暴跳如雷,他拔出刀,抵在被反剪双臂的卫兵的脖颈,割出血痕,“你知不知道你做了什么?”
城门正被几个卫兵费力合上,仍有人源源不断地从缝隙挤进。
“那是我的兄长!我同胞的兄长,我的大哥,是他……”
长官一刀捅进辩解者的喉咙。
城门再度阖上。
被水城拒在门外的,徒劳地发出哀求。无情的草木听了他们的苦痛也会掉下眼泪,但水城已经阖上它的眼睛,他们的哀声动摇不了守城的长官。
长官抖落刀上的血迹,转身看向涌进的难民,鹰隼一样锐利的目光掠过他们惶恐的脸庞。
他指派一人查验他们的身份,没有证明的就地格杀,有证明的也不放自由。
拿不出证明的人涕泗横流,两股战战。他们双腿软倒在地,用尽力气讨饶,他们说自己是潦城人,自己是永川人,自己是罗城人,听口音是听得出来的呀,请你仔细听听……
他们的血很快就流干了。
王桐花听到“潦城”二字,呆愣了一会儿。她强迫自己不再想这个。
阿祝是没有身份证明的。
王桐花吐一口长气,趁守卫注意力不在他们身上,她带着阿祝不动声色地后退几步。
正召集守卫的长官余光瞥到王桐花的小动作,呵斥道:“那边的,回来!”
王桐花抓紧阿祝的手腕转身就跑。
王桐花听见长官响亮地骂了句脏话,又听见追捕者沉重的脚步声。
她不该在这个紧要关头分散水城兵力的,可是她本来也不想进城,她更不想阿祝死去。
王桐花拖着阿祝在阴影里奔跑,她的敏锐感知帮助她暂时甩开了追兵。
钻进破旧漏风的房间里,这里似乎被人扫荡了很多遍,连门板都被人拆走一半。
阿祝摘下幂篱,将脸庞贴上王桐花的。他轻柔地喃喃:“桐花,我感觉很糟。”
王桐花也无计可施了。她捧住阿祝的脸,知晓自己的决定将他们送入深渊。
“对不起,阿祝……对不起……”
阿祝眼眸透亮,如同新泉濯洗过的鲜菱角。他微凉的掌心覆上王桐花的手,安抚她:“别怕,桐花,你不会死的。”
“嗯,我们不会死。我们会活下去。”
王桐花和阿祝紧紧相拥。两个生命互相依偎,死亡的威胁就似乎暂时退避了。
水城内,有城民如他们一般,拥抱着自己的家人,获取最后几分慰藉;有人拿着木棍铁器走出屋门,向城门走去;有人咽下一枚铁锭,有人坐在水井边,有人从城门上坠落。
“啊,看见了吗?坠楼的汉人穿的衣服是绸缎!”
“他这么一跳,衣服哪里还能要?血肉不好洗脱啊。白白可惜一身好衣裳。”
“他不跳也没法要吧,城门上的马上要被射成筛子啦。”
“啊,我忘了。皆戈路律手下全是神弓手呢!”
“就算躲过了箭,他们躲得过这个吗?”
说话的昆国战士拍拍旁边的大家伙,咧嘴露出一口黄牙。他的同伴也笑起来。
他们带了两架投石机。说起来,这投石机还是央朝先做出来的,他们当初被打得很狼狈。
现在他们昆国也有了!昆沙人骄傲地挺起胸膛,他们吆喝金驼人把浸满油脂的石头放到投石机上。
昆沙人虽然和金驼人编在同一行伍里,但他们依然遵循着心照不宣的等级制度。
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之间,阶级森严。
绷紧的弓弦送出箭矢。羽箭尾翼像自在的鸟儿一样,在空中划出饱满的圆弧;随即像游隼一样,朝它的目标俯冲。
燃烧的火球速度稍逊轻盈的羽箭,但它的存在感比细密织就的箭网强烈许多。
它是笨重的。它喘着粗气。它以灭绝一切的态势,无可阻挡地砸向地面。
它看起来像流星。
流星落地了。
火席卷水城。几桶匆忙打起的水浇不灭龇牙咧嘴的火。
火很快蔓延到王桐花和阿祝所处的木屋。
王桐花拉着阿祝起身,现在无人有闲暇顾及他们。
不能说他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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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他们避开许多只流矢,躲过好几颗火石的坠落,最多被纷飞的房屋碎片擦破些皮肉。
与其他人比对,王桐花和阿祝受的是再轻微不过的小伤。
不能说他们不努力。他们一直在尽力逃跑,危险的东西太多,王桐花极尽所能地预判火石和箭矢的落点,扯着阿祝的手臂,疲于奔命。
与其他人比对,王桐花为活下去做出的努力不少于任何人。
但还不够。远远不够。
骑兵冲撞城门的时候,昆国人搭云梯的时候,若是王桐花站上城墙,拿起剑,与入侵者拼杀,王桐花和阿祝兴许能活下来。
或者再早些。被白发男人和金色马车追捕的时候,被铃铛声困住的时候,若是王桐花不再逃跑,拿起剑,与追捕者拼杀,王桐花和阿祝兴许能活下来。
更早些。娄家被抄的时候,与娄允礼分别的时候,若是王桐花大大方方向娄允礼介绍阿祝,拿起剑,奔赴边关的战场,与虎视眈眈者拼杀,王桐花和阿祝兴许能活下来。
王桐花在许久之后才想明白。她早应该拿起剑。
可是她没有。所以她只能逃。
飞石撞断房梁,高大的楼宇倒塌。它哀叫着倒下,压倒刚巧路过它的人。
它压倒几名瑟瑟发抖的城民。
它压倒王桐花,压倒阿祝。
王桐花和阿祝紧紧交握、不曾分开的手被巨大的外力冲击,失去了彼此的温度。
可怜的人啊,被砸断骨头。
可怜的人啊,被砸破脑袋。
可怜的人啊,被砸碎心肝。
阿祝被压在房梁下,他竭力把手伸得更长些,想触碰失去意识的王桐花。
人类的肢体无法自由地伸缩,阿祝的愿望不得满足。血涌上他的喉管,他的话语尽数化作喑哑的气声。
桐花……桐花……
不通人性的妖异有生以来第一次品味到痛彻心扉和无能为力的味道。黑色的液体自他的眼眶流淌,原来这就是流泪。
桐花……桐花……
阿祝想再一次被他的世界触碰,想注视他的世界在梦中舒展紧皱的眉,想陪伴他的世界直到她永远幸福。
桐花……桐花……
没有你,我怎么办呢?没有我,你怎么办呢?
我爱你。我希望你活着。我希望你得偿所愿,永远幸福。
为此,我愿意付出一切。
不通人性的妖异生生挣断半个身体,从房梁中脱身。
他奄奄一息地爬到王桐花面前,最后一次,无限柔情地以目光描绘王桐花的面庞。
他的身体飞速塌缩成粘稠的黑色液体。
液体钻入王桐花的影子,渗透进王桐花的皮肤。
它们修复王桐花的骨头,它们成为王桐花的血肉,它们滋养王桐花的生命。
阿祝不愿意离开王桐花,王桐花不愿意离开阿祝。
一人一妖陪伴彼此,自童年至少年,直到死亡将其分开。
天际又划过几抹流星的影子。
燃烧的火石带走太多太多的生命,带来太多太多的离别。
22. 苏生
意识回归王桐花的身体。
她勉力睁开眼睛,下意识地寻找阿祝的身影。温柔的、可怜的、单纯的阿祝,小鹿的阿祝,在哪里?
哪里也不在。
王桐花一无所获。她刻意忽略地上单薄的衣裳。她从烧木屋的人身上剥下的衣裳。她给阿祝的衣裳。
王桐花不想哭,但泪水不听她的话。
她感受到了:阿祝在她鼓动的血脉里。阿祝在她坚硬的骨头里。阿祝在她黯淡的影子里。
但阿祝不在真实的世界上。
阿祝再无法昂起精巧的下巴,向王桐花送来楚楚的凝望;阿祝再无法在火堆前与她互相依偎,分享彼此的温度;阿祝再无法……活着。
身体源源不断地传来剧痛,王桐花无法挣脱房梁。
王桐花伸手将阿祝留下的半件衣裳揽入怀中,泪水打湿衣襟,随即再度失去意识。
两种不同的痛苦,同时折磨王桐花的身体和灵魂。
她的意识在紫色河川和现世摇摆,她的身体在死亡和苏生之间徘徊。
每次苏生,她的血肉被死亡锤炼得更加凝练,她的骨头被痛苦淬炼得更加坚韧。
而她的意识渐渐偏向紫色河川那边。
为什么不呢?
难道现实里,兰花和棉花会和王桐花一起坐在陈老板的饭馆里吃饭吗?难道现实里,她的朋友们、阿祝、她的姐妹们和王桐花自己,会在山坡上做一次鹰掣鸡的游戏吗?难道现实里,刘婶和母亲会参观王桐花的小木屋,夸她心灵手巧吗?难道现实里,她的姐妹们能接受张师的教导吗?
王桐花的意识沉沦在梦幻的紫川里。
王桐花的身体挣脱房梁,站了起来。
皆戈路律骑在马上。
战士们已经迫不及待地钻进屋舍里搜刮了,财物也好,吃食也好,人也好,都可以供他们享乐玩耍、尽情发泄。这是英勇的战士们理应得到的奖赏!
皆戈路律没有下马。
这位相貌粗犷又不失英气的昆沙男子理了理自己的小辫,驭马到一名仰躺着的汉人身边。他歪头端详了汉人一会儿,欣赏他的装死技巧。
皆戈路律勾起一个笑,轻巧地舞动长槊,割开汉人的喉咙。犹觉不够,他竖着破开汉人的肚子。
收回长槊时,上面连一滴血、一丝衣服纤维都没沾上。
“都仔细些,别被偷袭跌了马。”
皆戈路律告诫自己的部下。他们都是他的同族兄弟,堂堂昆沙儿郎,不该在这座小城丢了性命。
哪里是更好的战场呢?哪里能证明他的价值呢?他要超越自己的叔伯——皆戈莫古。
他要为昆国带来最盛大的胜利。
骑在马上畅想的年轻武将被想象中的荣耀晃了眼,眯眼定神,才发现自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出一个模糊的身影。
灵敏的猎手本能地察觉到危机,他的寒毛根根竖起。
他心里暗骂扫城的人不仔细,竟然还留下能行动的活口。
不过嘛,只有一个人……一个人能干什么?就当是饭后消食了。
皆戈路律在马背上活动活动筋骨,提槊冲向那个匀速前行的身影。
有如臂使指的长槊在手,皆戈路律在冲锋时心中充满豪情。他想,他是全能的。
靠近那个身影,皆戈路律为方才战栗的自己不齿:那分明是个女郎!
纵然草原上的女子不乏弓马娴熟者,甚至有些女子远胜寻常男子;但是汉女?哈哈哈,汉族男子尚且软弱可欺,一日到晚只晓得吟些酸诗,女子更是讲究什么贞静娴雅。
怎会是他一合之敌!
骄傲的战士誓要用那女子的鲜血洗刷耻辱。
与他相伴多年的战马闷头狂奔。对,就是这样,有这样的速度加持,他的长槊将顺畅地贯穿女子的胸膛——
战马嘶鸣,转头逃跑。
皆戈路律瞪大眼睛。他发了怒,用马靴上的刺踢打这匹胆小的、可耻的马;他用最严厉肮脏的昆沙话斥责它;他勒紧缰绳,强迫它掉头。
于是这匹忠诚的战马克服了恐惧,载着它的主人一头扎进死亡。
到底是哪里出错了?
女子好像是跳起来了。她的动作实在太快,快到皆戈路律没能捕捉到她的动作。
明明上一眼,女子还在不疾不徐地笔直前进;下一瞬间,她的身形就从皆戈路律的视野中消失。
取而代之的,皆戈路律的肩膀上多出一份重量。年轻的昆沙战士被死亡的阴影笼罩。
他咬牙调动肢体,把长槊的木柄向站在自己肩上的鬼魅捅去。
皆戈路律很有一把子力气。他拉得开三石弓。他扳手腕从没输过。他以为自己比力气难有人能敌。
他以为。
马上的第二个人用左手稳稳架住木柄,而她的右手攥住了皆戈路律脑后的一把小辫。
王桐花正和张闻弦在书院凉亭里下棋。对面的张闻弦盈盈笑着,落下一白子。
“下这儿下这儿,桐花,听我的准没错!”娄允礼在一边叫嚷,两手乱舞。
若是平常,王桐花不介意听她的。今天不行。
刘婶在看呢。王桐花不想输。
王桐花抿紧嘴巴,权当作没听见,勾得娄允礼上蹿下跳,竟劈手来夺王桐花手里的棋。
来得好!王桐花想向刘婶炫耀自己的强壮,于是她和娄允礼打斗起来。
王桐花侧身躲过娄允礼的一记勾爪,并顺势掣住她的手臂。
娄允礼站着,王桐花坐着,怎么看都是娄允礼占优势。
王桐花也得站着才行。王桐花屈膝踩凳,一蹬一窜,险之又险地躲过娄允礼的拳头,灵活地叉开双腿踩在石桌侧边,没扰乱一枚棋子。
一旁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张知意拍手叫好,向二人掷了朵花。
真是被张知意的外表骗了,她哪里是个稳重的。
王桐花心里这么想,偏头躲开飞花,面上却在笑。
女子躲开向她射去的箭矢。她掰断一节皆戈路律的长槊掷出,正中射箭人的心肺。
还在挽弓的人松开弓弦,身子无力地倒下。
皆戈路律目眦欲裂。他发出愤怒的呐喊,摆动被攥住发辫的头颅,企图脱离她的掌控;同时,皆戈路律不管不顾地调转槊尖,朝马上人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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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又在哭了。
王桐花不耐烦地皱眉。母亲和兰花围在弟弟身边,轻声细语地哄着。
这是我的梦。你们不准看他!
王桐花拧紧眉毛,母亲和兰花露出恍惚的神色。她们左右张望,竟不知方才在做什么。
见了王桐花,二人方露出笑颜。她们冲王桐花招手,说道:“来,桐花,来。”
女子神色木然。她提起皆戈路律的发辫,手上青筋浮现,缓缓用劲,生生将他的头颅撕扯下来,随地一丢。
皆戈路律麾下的战士们抛下手里的金银、女人、食物冲到街上时,看见的就是这一幕。
他们发出悲痛的呐喊,用最恶毒的语言咒骂汉族女人。他们掏出武器,一拥而上,围攻这个女人。
烦死了,不要吵!
王桐花躺在阿祝膝上,蜷起身体,捂住耳朵。
阿祝轻柔地抚摸王桐花的头发,他给她唱歌,就像王桐花从前给阿祝唱歌一样。
“正月梅花笑春来,二月桃花等人摘,三月桐花朵朵开。”
女人飞身跃起,向她袭去的几柄长枪落了个空,反而交缠在一起。女子踩在交错的枪柄上,抬起头,阳光照在她的脸上。这个魔鬼居然在笑。
“四月海棠点红妆,五月榴花子满堂,六月荷花自在摇。”
女子从皆戈路律剩下的半截躯体腰间抽出一把长刀,接下来的情景简直像一场噩梦。女子的动作快到看不清,被割开喉咙的死人们眼睛里只闪过刀光残留的冷影。
“七月兰花流芳长,八月桂花到处香,九月菊花盼重阳。”
弓箭手的死亡比枪兵的死亡迟一步降临。他们的胸膛被属于皆戈路律的长刀凶狠地刺穿,长刀接着毫不留恋地抽离,在他们身上留下洞穿的豁口。
“十月芙蓉好颜色,冬月茶花山遍野,腊月雪花不出门。”
为什么?昆沙人到死也不明白。射的箭不是一只没中。女子没有躲开所有的攻击。
她背上插着三只箭,她的手臂和腰腹鲜血淋漓。半截枪头断在她的大腿里。
她为什么还能动?她为什么还在笑?她要去哪里?
王兰花和王棉花把王桐花围住,她们细心地一一取下粘在王桐花身上的草叶。
女人扯下身上的箭矢和枪头。斑斑血迹洒在地上。她好像饿了。
张师和陈老板笑着递给王桐花一个木匣,示意王桐花打开。原来里面装的是点心!
女人闯进屋舍里,拿起食物就塞进嘴里,没熟的生米也塞,没烹饪的面粉也塞。一家吃完了,女人晃晃悠悠地起身,前往下一家。
吃完点心,小灰在山坡呼唤王桐花,她喊:“嗷呜嗷呜~”
于是王桐花朝小灰跑去。她快活地问:“小灰,我们去哪儿?”
小灰不回答,狼当然不会说话。一人一狼向远方跑去。
女子走在前面,一头黑狼追在她后边。
黑狼试图咬住女子的裤腿,但女子仍然一味向前走。
黑狼试图呼唤女子回头,但女子仍然一味向前走。
黑狼跟在女子后边,和她一起向远方走去。
23. 迷途
不断前进的躯体循本能回到养育她的土地。
这里已经不是从前的模样。残留下来的是焦土和废墟。
而王桐花的灵魂在下坠。
她溺进一条紫色的宽广河流。紫色的河川无声地包裹住王桐花无处可去的灵魂。
尘世的噪音被水流的声音掩盖。小灰的嗷呜声不知何时消失了。
好冷啊。但是,也很温暖……
沉重的倦意诱使王桐花闭上眼睛。小灰不需要王桐花操心,小灰是头机敏的母狼,能照顾好她自己。
你还有什么理由眷恋凡尘呢?
睡罢,孩子,坠入梦境,坠入安眠。
王桐花闭上眼睛。太阳的余晖被粼粼的水波阻断。
是啊,王桐花是属于河流的。在出生后,她险些被爹丢进村头那条静静的小河。
王桐花当初为什么没被扔进那条小河,是谁挡在她前面?王桐花想不起来了,也许这件事无关紧要。
小河总是沉默,从生到死,不曾掀起一次滔天的波浪。
被抛入小河的婴孩也会归于沉寂,生命的啼哭被河的沉默淹没。
王桐花只是回归了最初的结局。
坠落。坠落。
王桐花渐渐沉入河底。
“桐花——”
坠落。坠落。
“桐花——”
朦胧的声音并不真切。还会有谁叫她的名字?
“桐花!”
红色的脐带,将两个独立的存在相连。某人锲而不舍的呼唤,打捞起王桐花不断坠落的灵魂。
英娘本来以为昨日就是她的死期,她会躺在路边在梦中咽下最后一口气。
但今天她睁开了眼睛,痴痴望着天际,好像会有谁来。
她的身体很虚弱,数日未进油米。
两天前的雨,她张大嘴巴接了些,竟延续了她的生命。
死了倒清静。英娘许久之前,就不太愿意活着,她活着是为了什么呢?她是想死的,但在雨落下的时候,她又偏偏要张开嘴巴!
被同床共枕的丈夫按在床榻上时,她想死。
被婆婆日复一日地唠叨时,她想死。
捻着针线缝制衣服的时候,她想死。
弯腰插秧,腰痛得半天直不起来的时候,她想死。
生孩子好痛啊。她一边惨叫,一边想:痛死我好了。然而竟没死成。可见老天是不愿意听她的声音的。
可能是因为她的命贱吧。人人都这么说,说得多了,她也就渐渐认了。
英娘一生有五个孩子。最大的孩子两年前死去了。第二个孩子生死不知。第三个孩子没生下来。第四个孩子在战争中失散。第五个孩子被他的父亲抱走,和他的父亲一起把自己丢下。
一个孩子都不在她的身边。
即便如此,英娘还是看着天边,她不知道自己在等什么,也许她在等待死亡降临吧。
英娘在等待。直到一抹身影出现在天边。夜夜入她梦的身影。
英娘的身体和心灵震颤起来。
英娘手肘撑地,想从地上爬起来。但她的身体太虚弱,难与重力抗衡。
英娘想大声喊出那个孩子的名字,但她的喉咙太干涩,没能发出任何声音。
这样是不行的呀。英娘挪动自己的身体,想竭力靠近那个孩子一些。
桐花长得很高,比她爹还高。桐花的衣服好像被火燎到了,破破烂烂的。桐花的脸蛋脏兮兮的,血和灰糊了满脸。桐花的头发也乱糟糟的,桐花呀,你到底怎么了?你好像受伤了,怎么在不停地走,不歇息一会儿?
桐花好像没看见她。英娘心里一阵落寞。
也许桐花还在怪她。是自己对不起这个孩子。
自己没有好好爱她。所有母亲都该无私地爱着自己的孩子,所有母亲都要为孩子献出自己一身骨血。自己没有做到。
英娘想爱她的孩子们。第一次见到兰花时,英娘被吓了一跳。怎么是个皱巴巴的毛孩子?英娘试着抱兰花,婴儿软趴趴的,几乎要融化在她手臂上。是啊,她应该爱她的孩子。
英娘在河边浣洗衣服时,忍不住窥探水面倒映出的面容。没有婴儿那么丑。
英娘还是试着爱上了王兰花。兰花对她很依恋,什么都听她的。遇着孩子她爹对自己动手,兰花还会咿咿呀呀地用小小的手臂挡在英娘前面。
英娘又哭又笑。她把兰花抱在怀里,任由男人的巴掌落在自己瘦削的背上。
英娘告诉兰花,丈夫对妻子动手是很自然的。兰花懵懂地点头,在男人下一次动手时,没再拦着。英娘很欣慰,兰花是个好孩子,很听她的话的。
自己害了她。兰花不该那么听话,兰花不该生孩子的。
桐花是个犟的。犟一些来得好,不会被他人的言语轻易诱骗。可是这个孩子也太犟了,连娘的话也不听。棉花不愿意和任何人说话,装成一个结巴。英娘好委屈。难道当娘的会害了孩子不成?
会的、会的。自己不就害了兰花吗?是她亲手为兰花穿上嫁衣的,是她亲口对兰花说“多子多福”的,是她把兰花教成一个好女人的。好女人就要生孩子,这是自古以来的道理。
兰花是她的孩子呀,怎么会过不了生孩子这关呢?英娘自己就生了四五个孩子啊!
兰花,如果有得选,你不要听娘的话,不要做好女人。
英娘的意识已经模糊。她的思绪像风中柳絮,飘零伶仃。
英娘喘着气倒在地上。她追不上她的孩子了。
她疲惫地阖上双眼,热量离开她的身体。
一团暖烘烘的东西钻到英娘怀里。英娘被吓得睁开眼睛,和碧绿色的眼睛对上目光。
是狼啊!好大一头狼!狼要趁自己还活着啃她吗?
这匹狼有些怪异,它用嘴筒子拱英娘的下巴,很是亲人。它的毛虽然打了结、沾了灰,却不难看出以前油光水滑的模样。
狼发出呜呜声,目光在倒下的英娘和行走的女人之间徘徊。它的尾巴急切地扫地,不像狼,倒像狗。
英娘的恐惧渐渐散去,她试探着问道:“你是桐花的狼吗?”
狼是很通人性的。它像是真听懂了英娘的话,上下点它的大脑壳。
看着狼,不知为何,英娘很想哭。她想,桐花好可怜啊。
为什么见了狼会觉得桐花很可怜,英娘说不上来。她只觉得,桐花好可怜啊,怎么会有这么可怜的孩子。
还是说,每个母亲都会无条件觉得自己的孩子很可怜?
英娘感觉一股力量涌进她的身体,她终于有力气站起来。这就是所谓的“回光返照”吧。
英娘不害怕死亡,活着对她来说反而更难。
她终于有力气喊出夜夜思念的名字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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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着虚弱的身体,呼唤她的女儿。
“桐花,桐花!等等娘啊——”
王桐花的灵魂从紫色的大河里升起。她迷茫地睁开眼睛,波荡的紫色河面上跃动着金色的光。
淡红色的细绳垂落在她面上。
王桐花有些恨娘。如果你不爱我的话,我就能够决绝地弃你而去,永不回头;如果你完全爱我的话,我将为你肝脑涂地,死不足惜;你怎么能不多不少地爱我,让我痛苦,又要求我为你活下去?
一滴泪滑过王桐花的眼角,紫色的河川不在意多出的这滴水。
王桐花轻轻抬手握住红绳。
这根纤细飘渺的红绳将王桐花的意识拉出紫色大河,拉回她尚在人间行走的躯壳。
王桐花神色复杂地看着面前这个被生活折磨得形销骨立的女人。这个给予她第一次生命,将她从幻梦中唤醒的女人。
她既恨又爱,爱比恨深的女人。
王桐花用双臂环住她的母亲,低声唤了一声:“娘。”
女人瘦削的脸上浮起笑,她心满意足地注视着自己的女儿。回光返照的效力消退,她的身体变得软弱。
王桐花抱着她的母亲跪倒在地。在母亲面前,她重新变回不善言语的木讷孩子。她想问娘过得好吗,但这显然是一句废话。
王桐花不知道该对母亲说什么,她只好又说一遍:“娘。”
母亲躺在女儿有力的臂膀里,她应声:“欸,桐花,娘在。”
“兰花过得好吗?”王桐花饱含希望地问,先言语一步从母亲黯然的神色得到答案。
“兰花两年前难产,走了。”
走了。走了?
两年前?两年前的王兰花才十七岁啊。
王桐花听见自己的声音继续发问。
“棉花呢,棉花没和你一起吗?”
“你爹要卖了棉花,棉花不肯,跑了。”
“刘婶呢?”
“刘婶……你说王富王贵他们娘吗?他们一家四年前搬走了。”
“奶奶呢?”
“她三年前病倒了……”
“……爹呢?”
“他几天前,带着你弟弟,走了,不知道,去哪里了……”
王桐花看着她的母亲。明明是晴天,为什么会有水滴落在母亲脸上呢?明明不会再感到寒冷了,为什么自己被冻得牙关颤抖呢?
“别哭,桐花……”
王桐花不想哭,她一点也不想哭啊。她哭起来好丑的,她不要娘最后看见的是这样一张丑脸啊。
王桐花想告诉娘,自己爱她;想告诉娘,女儿做出了一间可爱又实用的木屋;想告诉娘,女儿识字了,女儿交到了很好的朋友。王桐花有好多话想告诉娘,最后发出的却是模糊不清的乞求声:“娘,别走,别留我一个人……”
“桐花,你看见你姥姥了吗?她来接我了……”
英娘抬起手臂,在阳光中摸索。王桐花不知道英娘在找什么,她没有看见姥姥,没有看见英娘的母亲。她只看见一个找不到家的孩子。原来自己一直在向这样一个孩子祈求母爱吗?
王桐花小心翼翼地拢住英娘的手,泣不成声。
英娘抬起脆弱的脖颈,她欣喜地说道:“你来接我啦,娘?”
王桐花的耳朵再觅不得母亲的心跳声。
迷途的英娘终于找到了回家的路。
24. 桐花
阳光为英娘披上一层金纱,令她看起来比高坐庙堂的神佛更宁静、更慈悲。
王桐花捧了水为英娘洁面,她深深、深深地凝望母亲的脸庞,将这张脸凿刻在心上。
王桐花徒手挖了一个深坑,染血的泥嵌进她的指甲。
不知是土里的血,还是王桐花自己的血。王桐花不在乎这个。
小灰低声呜咽着,在王桐花身旁用后爪卖力地刨土。
啊,王桐花想起来,小灰也是失去了母亲的孩子。
一人一狼沉默地刨土,似乎想把脚下的土地刨个对穿。
心灵恸哭,难以诉诸于口,便转化为对自己的折磨。身体感受到越多痛苦,心灵的罪就减轻一些。
痛苦之外,王桐花很愤怒。这份痛苦和愤怒同根同源,都为着她的无能。
王桐花憎恶自己的无能!
她早该拿起一把剑!
然而她没有一把剑。
王桐花恍惚想起,自己曾在水城从骑马的昆沙人身上拿走一把刀。那把刀在拼杀中砍得卷刃,砍得豁口,砍得断裂。王桐花在水城做了很久的梦,死了很多次。但她的身体总会再次站起,就像太阳总会从东边升起。
刀和昆沙人、水城人、难民的尸体一起留在了水城。
站着离开水城的人只有王桐花一个。
王桐花没有一把剑、一把刀。
坑挖得够深了,王桐花将母亲放入一个人在人间能有的最后一间居所。从此不会有人能随意地推开门扉,用随便什么借口将母亲从安眠中打扰。
盖上最后一捧土,母亲的面容完全看不见了。王桐花和小灰依偎着坐了一会儿,她不知道要再做些什么才好。
也许该为母亲立碑。
衣衫褴褛的、刚刚失去母亲的人类将表面光滑的巨石拖到无碑的坟冢土堆前,毛发打结、失去母亲已久的黑狼跟随在人类身边。
从太阳高照到日暮西沉,从月出东山到皓月当空。
王桐花捏着一块有尖锐棱角的石头,在大石头上费力凿弄,留下些清浅的白痕。
白色的痕迹层层堆叠,渐渐显出文字的轮廓。但离看得清看得懂还有距离。
王桐花手掌被石头的锋利磨出血痕,点点暗红晕进巨石,将字染作朱砂色。
浅薄的血色留不长久,石头的寿命胜它许多。几十年,几百年,几千年,几万年,万万年后,土下埋葬的旧生命会化作鲜嫩的绿意,再度探头;石上的刻痕被岁月拭去,巨石不会记得它承载过某人的思念;就连这片土地也会拔高、拔高,长成巍峨的山,承受终年的寂寞白雪。
“研丹擘石天不知,愿得天牢锁冤魄。”
张师是怎么讲解这句诗的呢?她说,把丹砂一遍遍研磨,把石头摔破。我心中的一切全都破灭了呀,但是上天不闻不问。天上若有牢狱,便把我的冤魄锁进去吧。即使是进入幽深的牢狱,也算有容身之处,比我一个孤苦的魂魄在凡间惘然地游荡好得多啊。
张师说,各人有各人的解读。张师说,从诗句中体会到的,是孤注一掷的悲愤。
张知意说,她感受到的是对“天牢”的渴求,对秩序的执着。
张闻弦说,他见到的是剖心的诗人,血染白袍,洒泪天地。
娄允礼说,她不解诗人的痴绝,何不打上天去,质询它。
王桐花当时说了什么?她说,没了容身之所,再造一个便是,不必自苦。
王桐花看自己血肉模糊的双手。
没了容身之所,再造一个便是。不必自苦。
王桐花耳朵微微动了动,听见某人平稳的心跳声。小灰警戒地将身体绷成拉紧的弓,对来人龇牙。
王桐花起身,看向身着堇色长袍,系白玉腰带,坠哑舌金铃,绾垂髫发髻的孤身少女。这少女走路没有脚步声。
少女叉手作揖,熟悉的场景令王桐花一时恍惚,想起与娄允礼的初见。
“敢问阁下有何指教?”王桐花冷冷道,她知道眼前这位少女正是白发男人的随侍。
少女淡眉细眼,削腮玉面,一点红痣在额间。不笑时如霜雪压枝头,展眉时若飘雪化春水。她的嗓音亦是清新淡雅,山雾般飘渺:“唐突相见,只为将一物托付给女君。”
王桐花不解。
少女淡然一笑,从宽袖中变戏法一样,抽出一柄带鞘长剑。她将长剑双手奉上,道:“此物于我无益,于君却大有用处。某不忍见明珠暗投,名剑蒙尘,故欲将此剑托付给女君。”
王桐花并不信她。她探究的目光直达少女眼底,然而少女眼底一片坦然。
“无缘无故,我担不起阁下的赠礼。”王桐花摇摇头,拒绝了少女。
少女似乎并不意外。她撩起长袍,席地而坐,将长剑放在膝上,仰头看王桐花:“某通神异,偶有机缘,可在梦中叙话幽灵希夷,窥见半寸光阴。”
王桐花把眉皱紧。少女自顾自地闭上眼睛,继续说道:“两年前,一名名为兰花的幽魂入我梦中,托我向她的二妹递交几句话。”
王桐花闻言,心底霎时涌上万千酸涩思绪。纵有疑虑,她也依然席地而坐。
“桐花,我不想……”
这正是兰花与自己说过的最后一句话。没来得及说完,兰花便被叫走。此后姐妹二人再不复相见,天人永隔。
“我不想成亲。但我没得选,又太软弱。自你离家,我日日想着你,念着你,却不想再见你。我宁愿你一个人在外过得好好的,你绝不要回这个家来!你过得好,我就心安了。你过得好,就像是我也过得好;你记挂着我,就像我还在人间。”
话说完了。少女的语气、声调乃至神态与兰花姐一模一样。王桐花已经信了八分。
少女缓缓睁开眼睫,面白如纸,方才的话语似乎消耗了她的血气。
王桐花眼含热泪,待心潮平息,少女脸色好转,才问:“请问阁下姓名?”
少女摇摇头:“鄙名不足挂齿。日后,我们会有机会再见。”
“阁下所求为何?”
少女目光幽深,王桐花从幽深中看见某种欲念:对权力的欲念,对地位的欲念。
少女轻语,近乎呢喃:“为你与我的一份缘。”
不待王桐花再问,少女将一根手指抵在唇上。
嘘——
不语,勿语,恐惊天上人。
为缘而来的少女留下一柄剑,离去了。她转过身去,王桐花才看见少女袍角的半点暗沉血迹。
王桐花在母亲的坟边砌起另一座土堆,这是属于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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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她本想寻兰花的坟祭拜,现在看来,兰花的灵魂是自由的。比起一个人孤零零的,兰花也许更想待在娘身边……
少女留下的剑确实是把好剑,不需用什么力气就能在石头上刻下深刻的印迹。
“英娘之墓”,“王兰花之墓”。
不是谁的妻子,不是谁的母亲。她们只是她们自己。
王桐花拿起剑,向东方走。她不知道东方有什么。
像河流一样,向东方流吧。总会有什么的,若果真一物也无、空空荡荡的话,就自己建造出什么来吧。
王桐花和小灰一路走。
路边饿殍横尸遍地,偶有游荡的昆国骑兵。
王桐花将横陈的尸体掩埋,把游荡的骑兵杀死。
有一日,她将倒下的尸体翻过面来,愕然地发现那人正是她的父亲。男人怀里有个被抱得死紧,脸色青紫、窒息而死的五岁孩童,这孩子大概就是她的弟弟。
王桐花端详她的弟弟许久,他长得并不像他的母亲,而肖似他的父亲至极,简直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
王桐花将他们埋在一处,继续和小灰东行。
金宝蜷缩在箱笼里,手里紧紧攥着短刀。
娘和爹把她塞到深处,盖上隔板,嘱咐她不要出声。
于是金宝连呼吸也小心翼翼。她起先没听见娘和爹的叫喊,以为他们躲过了一劫。
但血一直淌,一直淌,淌到金宝脚下。
金宝捂住嘴巴,堵住声音,听昆国人的大笑声,不敢泄露分毫。
不知过了多久,金宝实在无法忍受腹中饥饿。她也好久没听见外面的响动。
所以她推开隔板,蹑手蹑脚地从箱笼中出来。
正撞上一双亢奋的、兽一般的眼睛。
恶兽扯着嗓子高声喊叫:“还有个嫩的!”
金宝听不懂昆国话,但她本能地晓得这是句不好的话。
勇气和愤怒迸发,金宝举起小刀,朝昆国人冲过去。她自觉已经使出了最大的能耐!
在昆国人眼里,一个面黄肌瘦的小孩慢吞吞地走过来。他轻蔑地笑一笑,漫不经心地挥动手中的长刀——
头颅咕噜噜地滚落。
金宝惊疑地低头看地上的头颅,又仰头看站在阳光里的年轻人。
金光描绘她的身形轮廓,看起来像庙里供的神佛。她身边还有一头黑色大狗,拱卫在她身侧。
金宝心怦怦地跳。
金宝鼓起勇气对这个神秘的年轻人说话,她说:“我,我叫金宝!我可以跟着你吗?我能学打架吗?我能像你一样杀昆国人吗?”
神秘人点点头,神秘人说:“可以。”她似乎好久没说话,声音比几天没喝水的金宝还沙哑。
金宝抱住神秘人的腿。虽然金宝很久没洗澡了。
金宝看着神秘人的脸,她想,她从没见过这么寂寞的眼睛。有金宝在,神秘人不会再寂寞啦!娘说过,金宝是个活宝呢!
“你叫什么名字呀?”
神秘人蹲下身,视线与金宝平齐。神秘人游离的目光聚焦到金宝身上,她的声音从随时会散去的飘渺渐渐落到实处。
神秘人说。
“我的名字是王桐花。”
【第一卷·少年,完】
25. 故友信
第一抹晨光照破云层的时候,王桐花结束演练,收剑入鞘。
她曲肘擦抹脸上的汗珠,靠在校场的栏杆上。坞堡渐渐被唤醒,王桐花能听见人们有力的心跳。
这对她来说,是一种慰藉。
“老大,我们跑完了!”一队十来个青年浑身大汗地跑到王桐花面前,眼睛亮晶晶的,领头的青年尤甚,她声音洪亮地向王桐花汇报。
王桐花点点头,示意他们拿武器。“老大”这个称呼,都是让金宝带的。
小家伙一口一个“桐花老大”、“桐花老大”,众人都跟着金宝叫她老大。一开始王桐花试着劝阻,于是人们又研发出什么“堡主”、“当家”、“头”之类的称呼,听得王桐花头大。还不如叫她老大呢。
这个“老大”的名头就稳稳当当地落到了王桐花头上。
青年们很是兴奋,排着队取走架上的木制武器,五人一组结阵。
“老大,小心了!”为首的青年大喝一声,第一组攻来。
五人里,两名刀盾手护在长枪手两侧,弓手在后,一名拿着斧头的青年游移,伺机而动。
这是最常用的阵型。若是对阵骑兵,游移的青年会弃用破甲的斧头,改用钩镰。
弓手对王桐花的牵制太弱。拉弓的青年臂力足够,眼力和准头不足。王桐花甚至不需用剑鞘格挡,只听箭矢破空声就能轻松避开。
长枪手冲前,意图利用武器的长度逼退王桐花——说着让王桐花小心,处处小心的反而是说话的她。毕竟小队的目的从来不是打倒王桐花,而是在王桐花手下坚持最长的时间。
王桐花脚步一闪,戳刺的长枪即落了空。王桐花左手抓住长枪枪柄,猛地一拽;长枪手重心不稳,但到底是咬牙抗住,没让武器脱手、阵型散乱。
长进了。上次演练,王桐花一拽,她就摔个马趴。
王桐花微微一笑,没再加把力气,也没放开,默默与之角力。长枪虽是木头削的,但削制也是要费一番工夫的。若非必要,王桐花不会轻易毁去。
来吧,让我看看。你们的队长被我牵制住了,你们要怎么办?
两侧的刀盾手见队长受制,俱将盾顶在身前冲撞过来,又把刀藏在盾后。
两名刀盾手是同胞姐妹。王桐花发现她们时,二人奄奄一息,捏着对方的手掌,不愿放开。养了几年,她们壮实许多,脸上的怯弱也换成坚忍。
王桐花很欣慰。但这份欣慰不影响她横刀在前,用剑鞘顶住两面盾的势头;也不影响王桐花伸脚在姐妹的膝盖上各踹一脚,把她们踹倒在地。
两面盾倒下,一柄斧头从盾后袭来。时机选得巧妙,王桐花还没收回脚。
但王桐花还有右手。
就在此时,无能的弓手终于射出了有用的一箭。
箭破空而来,冲着王桐花的脖子来。往左躲,就要放开长枪;往右躲,就得受一斧头。
不错。王桐花向弓手投去赞赏的一瞥。
王桐花放开长枪,避开斧头和箭矢。她掣住没止住冲劲、半身往前的斧手的小臂,将其甩飞出去。
斧手在地上翻滚好几圈才卸完力,待他晕晕乎乎地抬起被摇匀的脑袋,队长和弓手已经倒地了。木制长枪被折成两半。
斧手一阵雀跃!队长的战术没错,他们第一次让老大没收住手,折断了武器!
王桐花将地上的人一一拉起来,简单地鼓励了几句,离开了校场。
“老大!”
“老大好!”
“老大,明天就轮到我们小队演练啦!”
巡逻的小队笑嘻嘻地向王桐花打招呼。王桐花笑着点头回应。
王桐花继续走,路过田地。耕作的人们注意到他们年轻的堡主,热情地向她打招呼。
坞堡内的田地一开始被毁得不成样子,经过精心的养护和向外开拓,竟然也能供应坞堡所需,甚至还有余粮。
市集上也挺热闹。
有家卖豆腐的,很有意思。战乱时说什么也不愿宰了自己心爱的驴吃肉,要和驴一起饿死。被王桐花救到坞堡后,又做起了豆腐。
卖织物的多些。有两家势如水火,各自看对方不顺眼。
也许是因为身份不同。一家织坊是失去了丈夫孩子的妇女,一家织坊多是些青楼女子。
王桐花不许堡内有人做皮肉生意。
有买的,一次被抓到,狠揍一顿罚钱;宽限过一次不长教训,还敢再犯者,便割下二两肉赶走。
有卖的,被王桐花带在身边,跟着王桐花做事。她们去田里插秧、校场演练、书院里念书,还被金宝不停的小嘴一直说啊说。被带上这么一遭,她们会痛痛快快地哭一场,自己寻了个新的、足以立身的活计做了。
两家织坊后来关系逐渐缓和,在王桐花救下一马车的商队、堡内入驻一家新织坊后,关系竟然变得紧密了。
也有卖些其它小玩意儿的,卖糖的、卖陶器的、卖玩具的……
一开始,大家都没什么钱,就以物易物,不过终归不太方便。
王桐花便用石头做了些圆圆扁扁的玩意,在上面刻下精细微小的符号,暂时充作钱币。
商队入驻后,提议将他们自己的钱币分发下去。
“堡主的手艺固然精巧,但日子久了,总会有仿冒的石币冒头。”商队的领头人是个看着柔柔弱弱的女子,“依妾看来,还是趁早取缔了好。”
王桐花在意的是另一个问题,她问对面的人:“为什么自称‘妾’?”
女子被问得一愣,面上的笑意僵住。她低下头去,幽幽的声音传来:“堡主希望我如何自称呢?”
王桐花摸着下巴想了想:“我不擅长管理内务,你瞧着倒是很有一番心得。有人叫我‘大当家’,你愿当个‘二当家’吗?”
女人笑了,她道:“我是嫁了人的。堡主不担心,有天我跑回夫家去?”
王桐花又想了一想,认真道:“看你的意愿。你自然是自由的,我没有立场拘束你。”
女人问:“堡主竟不讲究什么礼法的么?”
王桐花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哪里有什么礼法。我也不算什么堡主,这坞堡本不是我的。只是里面的人都死光了,我住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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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救了些人,他们愿意叫我一声老大罢了。”
女人闻言,沉默了半晌,才道:“既如此,二当家的要为大当家的找一个名正言顺的由头才是。”
女子名为孙婉。孙婉留下商队,挑走了几名护卫。
一年后,她果真带来一封契书,王桐花成了这座坞堡的主人。孙婉成了坞堡的副堡主。
世事就是这般稀里糊涂。
也有外敌攻打坞堡。不过,站到最后的一直是王桐花。
多亏有人一直来送,坞堡的库房才能充盈。
渐渐地,有了流言。他们说,离州有座坞堡,坐镇的是尊狼神。
狼神人身狼影,两首六臂,战无不胜,杀无不尽。
狼神曾是天上战神,因屠尽阎王殿,被贬人间,转投女身;阎王殿对狼神深恶痛绝,故不愿将其名姓写入生死簿,狼神回不去天宫,入不了轮回,只能以女身在人间徘徊!
王桐花很无语。
他们说的跟当女人是种刑罚一样。
而且她一直是人,是女人。不是狼,不是神,也没当过男的。
“哟,大忙人终于舍得来看我呐?”
熟悉的调笑声。
王桐花笑着唤道:“陈老板。今日书院如何?”
陈艳芳翻个白眼,没好气道:“还能如何?小崽子一个个的,鬼精鬼精,要闹翻天了。我今儿算是真服气张书了,她怎么管得住这个年纪的淘气鬼的!”
王桐花连忙哄了陈艳芳几句,把陈艳芳哄得笑声四溢才罢了。陈艳芳是书院的院长,她本人不愿意揽这个活计。但是没办法,识字的人太少了,陈艳芳又拒绝不了孩子们的大眼睛。
书院不止孩子们,也有些青年人、中年人乃至老年人。
王桐花不介意成年人来听。实际上,王桐花不是太管事。
大多数时候,她只是提着一把剑杀人。杀来犯的敌人,杀内乱的祸害。
身边总有人愿意替她料理事务。不乏有心思不正的,但要么心思磨灭在王桐花的剑上,要么性命断送在王桐花剑上。
对王桐花说谎是个技术活,毕竟你无法控制自己的脉搏和生理症状。恰好,王桐花很擅长辨认这些。
王桐花瞧着陈老板笑,提醒自己不要注意陈老板笑时捂着嘴巴的手掌。
遇到陈老板时,陈老板和钱来的状态并不好。战争带走了陈老板的几颗牙齿、钱来的右手,和二人的半条命。
经过好长时间的养护,二人的身体才渐渐好转起来,撑起书院。
但是,日子会越来越好的。王桐花对这一点深信不疑。
“桐花老大,桐花老大!”
金宝叫喊着跑过来:“有你的信!”
金宝的脸蛋肉嘟嘟的,面上细小的绒毛托住金灿灿的阳光。小灰跟着金宝跑,金色的阳光被长而柔顺的毛发缠住,走脱不得。
王桐花向金宝和小灰张开双臂。小灰跑得快些,占据了王桐花怀里的半边位置。
金宝像小炮弹一样,撞进王桐花另半边怀里,笑眼亮晶晶,声音脆生生:“是娄姐的信!”
26. 箭在弦
娄允礼的来信不长,只有短短半页纸。笔画勾连之间墨痕仓促,不难推断出书写人的忙碌。
娄允礼化名王竟,在蓬州戍边防军四年间,从籍籍无名的小兵升到统领一团数百人的校尉。
虽说有其祖父旧部的暗中关照,但这份关照是有限的,最多不过保她在后勤有一份饭吃。
娄允礼在后勤呆不住。她要去的是前线。
她要用闪闪发亮的军功换取一个沉冤昭雪的机会,她要用足以让任何人只能惊叹的胜利洗脱家人背负的不实骂名。
她要发泄心中的愤怒,她无法忘记皆戈莫古对祖父娄也的侮辱。
无法忘记,不能忘记。
娄允礼的地位和荣誉,是她咬牙用命、用刀,用血、用伤搏出来的。
娄允礼在信中,从来都是对伤痛和难处绝口不提,曾经活泼的少年被铁锈味的战场传染了缄默的毛病。
娄允礼的信字少,内容却不少。
央朝对昆国的分化大获成功。金驼人与昆沙人之间的矛盾冲突积重难返,种种龃龉令金驼人再无法忍受。
在央朝的暗中资助下,金驼人脱离昆国的掌控,自立为赤烈国,定都刻勒。
刻勒自然是原本属于昆国的地盘。赤烈国是生生从昆国身上撕咬下好大一块血肉。
赫连褚登基为赤烈国之帝,国号永昌。
赤烈国与央国结成同盟。
好一个永昌,真是位野心勃勃的皇帝。赵观此举无异于与虎谋皮。
赵观似乎对自己的政治智慧抱有充分的自信。他认为自己凭借出众的帝王心术,得以在两国之间斡旋,最后渔翁得利。
毕竟,他就是凭着这一手,在朝臣中获取了最大程度的支持。
这位皇帝要迎娶新后,此举当然也是为了制衡朝臣之间的争斗,是恩威并施,是帝王心术。
娄允礼还是没忍住,在简短的信中多花了几个字,小小地透露了对这位皇帝的鄙夷。
典仪盛大,蓬州节度使也要回丰都出席。娄允礼也会随行。
正巧,娄允礼可以见见丰都的张师一家。
这就是信的全部内容了。
王桐花举着信瞧了又瞧,娄允礼在半页纸上讲了这么多事,还夹带私货骂了老皇帝,又问候了自己和陈老板是否安康。
这炼字功力,王桐花望尘莫及。
在书院与陈艳芳一起烧完信,王桐花把金宝留在书院,自己和小灰快步回到居处。
“桐花老大,中午要来接我啊!”金宝扒着门框,依依不舍地呼唤王桐花。
陈艳芳边将这个小家伙提溜进书房,边叮嘱王桐花:“记得和我们一起用午饭。”
陈艳芳和金宝完全无法理解王桐花为什么吃得这么少、力气这么大,若是不盯着王桐花,王桐花时常会一整天不吃任何东西。
陈艳芳和金宝怀疑王桐花是被坞堡起步时的艰难日子穷怕了,舍不得多吃。
天大的误会。但王桐花也不好多解释什么。只含糊其辞,说是天生体质如此。
她能说自己受到了阿祝的祝福吗,她能说自己是不死之身吗?
不能的。她们甚至不知道阿祝是谁。
知道阿祝存在的,到头来,只有王桐花和小灰而已。
当初从水城出来,王桐花不记得自己死过多少遍。
意识反复被浸入紫色河川,若不是小灰不懈的跟随和母亲的呼唤,王桐花的灵魂恐怕早就化作浩瀚河流的一部分,仅留一具凭生物本能行动的躯壳在人间。
不过,正因为这么一遭,王桐花才终于明晰一件事。
阿祝的祝福,小部分凭依在她的身体,大部分融进她的灵魂。
证据便是:失去意识的躯体会在复活后极度饥饿;而若是王桐花没有失去意识,她的身体复活不会有任何后遗症。
阿祝献祭他的生命,补全了祝福,带给王桐花永生。
然而,事实当真如此吗?
与王桐花得到的相比,王桐花自觉她付出的代价太少、太少。
多少人寻求永生,多少人渴求生命。
王桐花不能免俗,她亦为此欣喜过。欣喜后,就是无尽的茫然和怀疑。
和恐惧。
王桐花在榻上为小灰梳毛。小灰今年已经十二岁,步入老年。
王桐花搂紧小灰,将脸埋进小灰胸口柔软的毛发里。
小灰终有一天会离开自己。
小灰会死。
只有此刻,王桐花希望自己真的如流言所言,曾屠尽阎王殿,让生死簿和诸位阎王畏惧她。
让她的家人们回来。让小灰留在她身边。
现在,小灰的心跳仍然有力,小灰的肌肉线条仍然流畅,小灰仍然咬得动生肉。
但是五年后呢?十年后呢?
不安滋养疯狂。
恐惧催生恐怖。
室外阳光灿烂,室内王桐花的影子蜿蜒蛇行。
小灰紧紧盯住蠢蠢欲动的影子,冲它呲牙吠叫。
影子讥讽一样摆动几下,并不理会小灰。
王桐花顺着捋小灰的毛发,安慰警戒的生灵,她问小灰:“怎么了,它又来了?”
小灰将头搁在王桐花肩上,喉咙里咕噜噜地闷响。她为自己的无能为力愧疚。
王桐花捋毛的动作更加轻柔,她低声道:“别理它。越理它,它越来劲。”
异象是何时开始显露的?大概是三年前吧。
从那时起,王桐花的影子不甘愿屈居人下。它好像浸染上了污垢,生出了迥异于王桐花的意识。
若是旁人来看,可能会认为这是阿祝的残留。
其实不是的。王桐花知道,不是的。
那是她自己。
平日里,她心底生出的每分每毫的恶意、怀疑、不安,都被暗处的影子一份不落地承接,就像蛛网捕获每只撞上它的飞虫。
王桐花的影子被她养成了怪物。
一次睡梦中,王桐花会感觉有什么东西要奋力挣离自己的躯体。这份感觉甚至不比撕去手指上的死皮强烈,但它经久不息。
王桐花只得睁开眼睛。于是影子又没了声息,静静蛰伏,等待下一次机会。
王桐花自那之后,再未与她人共榻同眠过。
金宝和小灰很是不愿意,但王桐花态度坚决。她不知道影子会做出什么事。
等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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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做出什么事来才行动,就太晚了。
“小灰,你去找金宝吧。”王桐花放开搂住小灰的手臂,对她说道。
小灰知道她无法让王桐花改变决定,便轻轻蹭蹭王桐花的脸颊,从王桐花打开的门出去了。
王桐花关上门,冷眼看着被钉在脚下的影子。
她从柜中翻出一面镜子,与镜中的自己对峙。
有了脸,影子愈发肆无忌惮。
它双手按在镜面上,额头也抵在镜面上,冲王桐花露出挑衅的笑,一口白牙森森。继而,无数扭动的白虫从影子的口耳眼鼻中扑簌掉落。
即便自己的脸被影子这么作怪,王桐花依然面无表情。
见王桐花不为所动,影子收起怪相。它思忖:要怎么让王桐花失态呢?
其实王桐花失态对它没有好处,但是它就是要这么做。它要让王桐花愤怒,让王桐花痛苦,让王桐花——
王桐花将手伸进镜子,逮住影子的脖子,卡紧,再卡紧。
影子面色青紫。虽不甚明白它的生理构造,不过看来脖子也是它的命门。
影子双手胡乱挥舞着,要把王桐花的手推出去、推出去!
镜子跌落在地,摔得粉碎。
“小姐,你没事吧?可有受伤?”侍女恰推门而入,见到贵女俯身欲拾捡碎片,惊慌不已,连忙上前搀住她的手臂,“我来收拾就好。国师快到了,老爷唤小姐去正厅候着。”
戴金钗、点绛唇的少女唇角带起些微的笑意,向侍女颔首,直起身出去了,门口的侍女跟在她身后。
侍女维持着半蹲半扶的姿势,贵女浅笑的模样久久在她心头盘桓。
那是比刀更快、更惊人的美貌。一不留神被其所伤,心头便会被剜去最紧要的一块,自此魂牵梦萦茶饭不思,半个人都要废掉。
即便服侍在岑娴雪身边数年,侍女有时依旧难以自持。
好半晌,侍女终于回神,一一捡起地上的铜镜碎片。
这么模糊的铜镜,映照不出小姐百分之一二的美丽!
侍女愤愤不平地想,小姐必是被镜中人的丑陋惊吓住了,失手摔了镜子。
这么一想,侍女心疼小姐极了。小姐天人之姿,平日怎堪与庸人众为伍?见了他们丑陋的面庞,小姐竟从来不曾发怒。小姐,小姐……
岑娴雪并不知道贴身服侍自己的侍女是这么想的。
她摔镜的确是失手。一种莫名的预感,告诫她不要去见国师,不要嫁给皇帝。
但这并不由她做主。
后位自先皇后故去十六年,一直空悬。如今后位要落到她头上,何等殊荣。
果真是殊荣吗?
白发男人如有所感,转头看来。
岑娴雪看见一枚铜钱在白发男人指尖翻飞,被他随意拨弄,铜钱身不由己地窜向高天——
箭离弦,命中、击穿,将被抛入空中的铜钱狠狠钉在树干上。
弓弦震颤渐渐平息,王桐花将弓递给飞跑过来的金宝:“一石弓,试试。”
“桐花老大,我也能像你一样厉害吗?”金宝双手接弓,期盼不已。
王桐花揉揉金宝的头,笑道:“试试才知道。”
27. 梦中人
念诵我的名字。将我唤回人间。
念诵我的名字。我将再度降临。
念诵我的名字。你知道我的名。
呼唤它。呼唤他。呼唤祂。
正如你曾千千万万遍呼唤过此名一样。
丰都迎来漫长的雨季。连绵的阴雨,是天地互相倾诉情谊的信使,是天地互相亲吻的涎丝。
月亮痴痴看着天地缠绵的戏码,不知是羞涩还是愤怒,它的脸是红色的。
红月,将丰都笼罩在它赤色的光芒下。
丰都像是一枚茧。一枚心脏。一枚卵鞘。
丰都的居民对此一无所觉。
他们嘟囔着:“雨还没停。”歇息的歇息,失眠的失眠,办事的办事。对他们来说,今夜亦不过是已度过的无数个平平无奇的夜晚其一。
而对少数人而言,今夜至关重要。
白发男人安逸地窝在金色马车里,他仅穿了一件绣金的白色外袍,苍白光滑的胸膛和腿被他不知羞耻地秀出大半。
他的肌肤上面纹满了紫色的符文。符文光芒流转,在男人身上缓慢地爬行。
他很瘦,突出的肋骨随着他的呼吸起伏,似乎随时会刺破单薄无力的肌肤。
“真烦,一到雨天,它们就非要呼吸不可。”
白发男人声音低沉,似在忍耐。他撩起半阖的眼皮,不悦地质问垂头发呆的莫忘:“你就什么感觉都没有?”
莫忘猝不及防被点名,很是茫然:“国师大人,我没觉得有什么。”
白发男人轻嗤:“废物。莫失,告诉他你看到了什么。”
莫失轻抖手腕,一截刀片从她袖中滑落。她面不改色地要用刀片划破手腕,被白发男人制止。
“不要用你的血喂他。哎,算了。两个都是……”白发男人没抑制住痛苦的低吟,肌肤渗出血丝,“该死的,呵呵……这起码说明我们找对地方了。阿祝,阿祝。这头阿祝竟然四年后就出世了,真是走运。”
白发男人猛然抬起脸,紫色的咒文已攀爬到他的脸颊和眼睛。妖异的符文将他的脸割裂,显得扭曲而怪诞。
白发男人用手指抓挠自己的脸。他白到透明的皮肤被指甲抓破皮,流出来的却不是红色的血,而是深紫的液体。
莫失也不好受。她的眼睛血管正在逐根破裂,她强忍着,掏出一块白布将自己的眼睛缠上,不让血滴落在马车上。不一会儿,白布上就泅出两团深色的血迹。
莫忘牢牢记得国师的叮嘱:不要触碰国师和莫失。
他绞紧手指,忍耐着上前的冲动。
不管是什么。莫忘祈祷着。不管是什么,都快停下吧。不要再折磨他们了!
黑色的湖,连接上无边无际的黑夜。
微波荡漾,涟漪激荡,潮水翻涌。
一只看不见的手,将湖面揉皱,又将它对折、揉搓,搓成一枚巨大的茧。直到暗沉的湖水已尽数汇入巨茧,方才罢手。
茧被丝丝缕缕的月光吊起,悬挂在半空中。
茧中之物先长出的是一双眼睛。方形的瞳孔、羊的眼睛,初生的生命警惕地环顾四周:这是它第一次看到它置身的世界。
平平无奇。很无聊。
失去了继续观察的兴趣,茧中之物闭上眼睛。
接下来它长出一对耳朵。
“■■。”
它猛地睁开眼睛。是谁?是谁在说话?
“■■……”
朦胧的声音又一次呼唤它。它听不真切,但是一种陌生而汹涌的感情冲击着它。
“■■!”
声音的主人在找它。声音的主人需要它。
茧中之物决定长出一双手。它要撕开这个困住它的茧。
羊角、腿、躯干、牙齿,接连从茧中之物身上冒出来。
茧中之物不顾一切地毁灭巨茧,毁灭这座囚住它的牢笼。
手指撕扯,羊角顶撞,躯干撞击,两腿乱蹬,牙齿撕咬——
放我走!让我去找她!
一个名字缠绕在它舌尖,令它吞吐不得。它想喊出这个名字,但是它什么也不记得。
它只知道自己的名字是阿祝,它只知道自己能够给予人祝福。
除此以外,它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记得。
茧中之物的动作慢下来。
它是新生的生命,它没有前尘。何来前缘?
茫然和疑惑从新生的生命心间迸发,暂时冲淡了那股汹涌的感情。
茧中之物凝视自己张开的掌心,手掌空落落的。应该有另外一双手填满十指的空隙才对。
那是一双粗糙温暖的手掌。手掌的主人会梳理它的头发,会抚摸它的面庞。
而它会在深夜倾听那人的心跳。在三千七百六十四次心跳后,那人会从梦中醒来。
然后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茧中之物将手探入自己的胸腔,捏住擅自加快搏动的心脏,将它扯出来,带出一串粘腻的黑色液体。
鲜红的心脏在茧中之物的掌中仍然不肯停歇,怦怦、怦怦,小鹿乱撞。
茧中之物将心脏捏紧,它既觉得愤怒,又觉得惶恐:你是我的心脏,你怎能不听从我的指令?
怦怦、怦怦,怦怦、怦怦。
这份感情不由它做主。茧中之物的心脏不完全属于它。
茧中之物对心脏的不妥协感到为难。
它将心脏捏碎,这颗讨厌的果实迅速失去鲜红的色泽,化作黑水汇入巨茧。
一颗新生的心脏在茧中之物胸腔里诞生。但这颗也不听话。
雀跃的心跳回应着模糊的呼唤。
茧中之物捂住耳朵,没有用,声音钻进它的脑子里,一遍又一遍回响。
巨茧内,新生的生命跪倒在地;巨茧外,月光渐渐恢复往日的柔和清澈。
白发男人紫色符咒隐遁在皮肤下,他捋起汗湿的额发,毫不避讳地在金色马车内换上衣服。
莫失听见悉悉索索的衣物摩擦声,板正地直跪,没有取下蒙眼的血布。
马车外的莫忘冲进来,欣喜地通报:“国师大人,它来了!”
白发男人穿好衣服,顺手取下缠绕在莫失眼上的布,收到怀里:“这上面的足够本月的研究了。你今月不必放血。”
莫失低声应是,摸索着,在白发男人之后下车。
“你们待在这儿。”白发男人向二人叮嘱一句,独自朝黑湖去。
莫忘扶住暂时半盲的莫失,忧虑地看着虚弱的她。
“阿祝大人,在下恭候您多时了!”白发男人朗声道,撩开衣摆向黑发及踝,头生两角的妖邪叩首。
黑湖和巨茧都消失了,徒留突兀的空地。
背身的妖邪扯下一片夜色,披在身上。它转过身,探究的目光落在跪伏的白发男人身上。
不知为何,他一见这家伙,心中就极其不喜。恨不得拿火把他烧得吱哇乱叫。
阿祝昂起精巧的下巴,理所当然地说道:“既说是恭候,诚意呢?”
妖邪露出纯然天真的笑:“你好像挺会变戏法的。给我表演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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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吞眼珠吧?”
白发男人冷汗涔涔。阿祝果然不是能轻易招徕的。
所以上一头阿祝到底为何在力量尚未完满时就赐下祝福,以至于反噬其身?
白发男人心中这么想,动作不敢犹豫。
他当即抠出眼睛,吞服入腹,忍痛道:“阿祝大人,此番戏法可还合您心意?”
阿祝:“啧。真恶心。”
阿祝立在布设豪奢的房间里。金玉满堂,锦绣琳琅。
以寻常的眼光看,挑不出什么错漏。
但是阿祝不喜欢。
他皱着鼻子屏退其他人,他们安静地跟在他身后,就像长了手脚的精巧摆设。
很讨厌。
阿祝环顾四周,简直是越看越讨厌。他随意拿起一个彩釉鎏金六耳瓷瓶,掂了掂,掷在地上。
脆弱的陶瓷应声而碎。一点儿也不好用,还是木头的好。
“阿祝大人……”门外的侍从担心地问询,得到的是妖邪暴戾的回应。
“离远些!不许靠近!”
侍从对望几眼,最终听从屋内喜怒无常的主儿的命令,无声无息地离去。
阿祝将房间能摔的都摔了,心中还是十分烦躁。
那个白发贱人说能帮自己找人。他最好能尽快找到,不然……自己一定让那贱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阿祝挥挥手,将满地狼藉清出房间,仰躺到床榻上。
柔软的丝绸也让阿祝不喜。他想要的是更粗粝的皮毛。
他应该是不需要睡觉的,但他还是闭上眼睛。
妖邪会做梦吗?从前的阿祝不会做梦。
它们生得迷茫,死得轻巧。它们只是力量的容器,给出祝福后,生命就不再有意义,于是躯壳一夜间枯萎。几十年后,又一个阿祝诞生。从生到死,不曾真正哭过笑过。
上一个阿祝不需要做梦。他的全世界就在他身边,仅仅是陪伴在王桐花身边,他就心满意足,再无所求。
这一个阿祝自诞生时,继承了上一个阿祝的欲念。或者说,上一个阿祝不甘心就此消散,他寄居在这个阿祝的深处,想借羊的眼睛再看一次王桐花。
念诵我的名字。将我唤回梦境。
念诵我的名字。我将与你相遇。
念诵我的名字。你知道我的名。
呼唤她。呼唤她。呼唤祂。
正如你曾千千万万遍呼唤过此名一样。
阿祝在黑暗的梦中行走,无缘由地觉得悲伤。
他想要一架点缀着小花的秋千,一间足以遮风挡雨的木屋,一个眼中映照着火光的人。
有她在,阿祝的世界就不是静寂的。
阿祝翻过山坡,淌过溪流,迈过断坎。这里的一切都是如此熟悉,让人怀念。
小溪边,木屋前,一个朦胧的影子在等待。
晶莹的泪肆意奔流,阿祝迈开脚步跑起来。两条腿太慢了,他不知不觉化作小羊,奔向她。
伫立的身影缓缓转过身,一阵不合时宜的风卷起草叶,恰恰遮挡住她半侧的面容。
名字就在舌尖,阿祝就要喊出来了——
粘腻的黑水封住羊的嘴巴,堵住他的口舌。
清浅柔和的声音在羊的耳边响起,说话的语调像唱歌:“你算什么东西,怎么配叫她的名?”
涌动的黑水将小羊拖走,将他推出梦境。
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王桐花从梦中惊醒,坐起身,以手掩面。
她好像梦见阿祝了。
28. 丰都行
王桐花在梦中回到潦城。
她抱着给阿祝带的衣服,向城门走去。没有惊马在潦城引起骚乱。
守城门的孙家大哥踹一脚孙家二弟,骂他没正形。二弟笑嘻嘻地受了一脚,说什么“一家有一个成器的就够啦”。
二人见了王桐花,朝她笑一笑。
王桐花向孙家兄弟告别,她走上回家的小路。没有铃铛声飘进她的耳朵。
王桐花抱着衣服,回家的路她走了五年,熟悉得不能更熟悉。
但她总有些不安,走一段路她就要抬头看一眼天空。蓝天白云,没有黑烟升上天空。
王桐花越走越快,后来几乎要跑起来。
直到看到木屋,她才心下稍安。
阿祝不在秋千上,秋千被柔风吹得荡啊荡。
王桐花将手按在秋千上,上面还残留着温度。阿祝刚刚还在。
王桐花松一口气。进屋把衣服放到阿祝的床上后,她挽起裤腿,踩进水中。
阿祝会回来的。
她会等他。
这个梦,王桐花已经做过很多次。
梦的结局如出一辙:夜色渐深,王桐花仍然没能等到阿祝。浓烟渐起,火光冲天。潦城人的惨叫和火烟把王桐花包围,王桐花的影子从地上站起来狞笑。
王桐花每次都会上当。十个夜晚里,三个晚上她都会做这个梦。一次又一次踏进潦城的布庄,一次又一次被影子吃掉。
王桐花从梦中惊醒,坐起身,以手掩面。
这次不同。王桐花见到阿祝了。
阿祝的头发比最深的夜色还黑,阿祝的皮肤比最好的玉还光洁。阿祝向她奔来,可是——
阿祝怎么会是羊?王桐花捂住额头,回忆阿祝头上盘旋的羊角。
的确,王桐花最初向阿祝献上的是一头小羊。不过,阿祝一直都是以小鹿、黑水、人鹿、人的形态出现的。阿祝从没变成过其它模样。
难道,阿祝没有死?
为这个猜测,王桐花的呼吸急促起来。
难道,阿祝像自己一样,重返人间?
是了,是了。阿祝拥有奇异的力量,他能给予王桐花祝福,让她不会死去;那么他自己也该一样才是。
阿祝还活着。
想到这个可能性,王桐花再睡不着了。
她下床推开窗户,皎洁的月光盈满房间。
王桐花一时不知道该向谁人诉说心中的喜悦,她环顾四周,目光凝在脚下。
王桐花蹲下身,抚摸影子。影子似乎嫌弃极了,极力扭曲着,避开王桐花的手指。
见状,王桐花笑出来。她用指尖捏住影子,将其从地面上撕下,贴在墙上;又用手指抵住影子,不让它溜走。
王桐花坐在椅子上,与影子相对。她张嘴想说话,但一时竟想不到具体该说什么。
其实也不必说什么的。王桐花的影子对本体的想法了如指掌,她们本就属于同一个灵魂。
王桐花这会儿心情大好,影子竟也无力抵抗她,任由她揉圆搓扁,十分乖顺,大有融回本体之意。
“后日,我就和小灰、金宝、陈老板一起,去丰都。张师在那里,允礼在那里。”停顿一会儿,王桐花以笃定的语气下结论,“阿祝也在那里。阿祝在丰都。”
影子无动于衷。
王桐花亦不在意。睡不着觉,王桐花干脆不睡了。
她收拾起行囊,收拾完了,精力仍无处发泄。即便天还没亮,王桐花也换了衣服往校场去。
路过金宝的房间时,门被顶开。
王桐花沉浸在兴奋中,完全不像平时的她,对周遭的灵敏感知被蒙蔽。听到肉垫踩在地板上的声响,才发现小灰跟在身后。
王桐花把小灰搂在怀里,朝房间里的金宝看去。
金宝身体呈“大”字型摊在床上,睡得正香。一半的被子盖在她身上,一半的被子被她压在脚下。
王桐花揉揉小灰的脑袋,起身给金宝盖好被子,无声地合上房门,和小灰一起出门。
她们没去校场。王桐花和小灰爬上屋顶,坐在屋顶上等待日出。
谁都没说话。语言不是必要的。语言被创造出来,是为了沟通交流。但若有生灵与你心意相通,只消一举一动,你便知道她想你所想,念你所念。语言反而累赘,是无用多余的矫饰。
小灰的尾巴悠闲地摇摆,偶尔会抽在王桐花背上。不疼,怪痒的。
王桐花晓得这是小灰在与她玩闹。她从后面环住小灰的脖子,把手探进小灰柔软蓬松的胸口处毛发,挠她痒痒。
在一人一狼无所事事的玩闹里,太阳打着呵欠从东方升起,不太情愿地分发自己的天光。它相当吝啬,给出的晨光没什么温度,是个样子货。
坞堡被这样的晨光唤醒了。人们从屋内出来,梳洗、聊天、劳动、玩耍。
一日又一日,日日都是好时光。
今天多做一些活,明日就有闲暇和亲友上街逛逛;今日多卖一些钱,明日就能在饭桌上添些新鲜吃食;今天多认几个字,明天就能在同窗前炫耀学识;今天多训几个动作,明日就能在老大手下多撑一会儿。生活总归是有盼头的。
“操练完,我们去和她们说吧,上丰都去。”王桐花捧住小灰的脸,和小灰额头贴额头,鼻子贴鼻子。
小灰蹭蹭王桐花的脸,答应了她相依为命的家人。上丰都去。
“丰都,大央的都城吗?哇——我要去我要去!什么时候去啊?”金宝听了,兴奋得直往王桐花怀里钻,用小小的脑袋拱王桐花的肚子,把发辫都拱散了。
“后日去。今天就可以收拾东西了。”
金宝把头从王桐花怀里拔出来,蹦蹦跳跳地跑走,边跑边挥手:“我这就回去收拾东西,桐花老大,你不准先跑啊!”
“丰都,肯定有补牙手艺好的师傅吧?我攒了笔私房,刚好可以镶几颗金牙。也给……”陈艳芳微不可察地叹口气,“钱来看看他的手。手没了,还老是疼。这样疼下去不是个法子。”
陈艳芳捏一把王桐花的脸蛋,继续说道:“嗳,我们一行老弱病残,就指着你和小灰保护了。你可得休息好。”
王桐花点点头,咧嘴一笑。看得陈艳芳扑哧一乐:“你这笑得,跟娄丫头一样。”
陈艳芳用手指把王桐花垂在耳边的几丝碎发捋到王桐花耳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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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艳芳的指甲许久不曾染过蔻丹,亦很久不曾描眉抹粉。
王桐花捉住陈艳芳的手指,说道:“待到张师见了陈老板,我喊一声院长,就算是同时招呼两个人了。”
“你这个小丫头也会开玩笑了!不许,你要叫两声,一声陈院长,一声张院长。一个人不许落,一句话不许少。”陈艳芳笑骂,挥挥手道,“后日是吧,我和钱来东西不多,半个时辰不到就能收拾好东西。不缠你了,你自去忙吧。”
王桐花抱着小灰脚步轻快地离开,
坞堡内的人难得见他们的堡主心情这么明快,都向她打招呼。王桐花一一笑着回应,寒暄了几句。
这可真是稀奇!平日里,堡主看着很忙,步履总是匆匆,眉头总是紧皱。叫他们不好意思打扰。今日倒是稀奇!
一传十,十传百,很快,街上的人就多起来。他们想方设法地晃悠到王桐花眼前,同她打招呼。王桐花没有不耐烦,仍是笑眯眯地回应。
王桐花想,不必自苦。她靠着自己的双手建造了新的家园,认识了很多好人。她可以多笑一笑的。
王桐花可以幸福的。王桐花没有罪。
太阳同自己斗争了一会儿,似乎觉得大方些也不影响它的富裕。于是阳光灼热起来,耀目起来。王桐花拿手挡住要照进眼睛的光,也许是被阳光刺激到,王桐花几乎有落泪的冲动。但她没有哭,毕竟阳光不至于毒辣到让人痛哭的程度。
小灰还想晒会儿太阳,王桐花便独自回到了房间。
她摆出镜子,镜子里的她似乎在说话。
王桐花手指点在镜中人的唇上,影子顺从地合上嘴巴,端坐在镜中,冷眼觑着王桐花的一举一动。
阿祝,允礼,张师,知意,闻弦。
王桐花默念一遍。
娘,兰花,棉花,刘婶。
王桐花用手盖住眼睛。
小灰,金宝,陈老板。
王桐花嘴角勾起笑意。
因为明天能见到你,所以今天的等待也是幸福的。
今天,我终于可以说,我是幸福的。
王桐花没有看见,镜中人也在笑。
镜中人无声地大笑、狂笑,其程度之激烈,几乎让人分不清,她到底是在癫狂地痴笑,还是在绝望地恸哭。
镜中人表情恢复平静。她漠然地注视着掩面的王桐花,嘴唇开合,无声地说:“你现在是在感到幸福吗,王桐花?”
其实也不必听王桐花本人的回答。王桐花的影子对本体的想法了如指掌,她们本就属于同一个灵魂。
毫无疑问,此刻的王桐花,沉浸在幸福中。
九年前的元宵灯会上,不谙世事的妖异注视着幸福的王桐花,它这般想到:“怎么能让她永远幸福呢?”
妖异以它自己的方式思考着,一定要得出个结果。
它想了很久。它一开始想,只要它还陪伴在王桐花身边,它就会竭尽全力让王桐花幸福。
可若是它不在了呢?
四年前的水城,只剩半截身体的妖邪握住王桐花的手,它这般想到:“我一定要让你永远幸福。”
以妖异它自己的方式。
29. 黄金城
将此刻的幸福定格,它就不会从你掌中溜走。你可以随时赏玩,不再有更多失去。
时光停留在原地。幸福在等你。
这就是阿祝给出的答案。这就是它为王桐花呈上的幸福。
镜中人遥遥一指,无形的涟漪以她的指尖为起点,一层层向外荡开。
王桐花房间内漂浮不定的微尘定住,从窗外斜映进房的阳光将尘埃的影踪照得分明。
金宝的床铺上摊着一块展开的包袱皮,这个孩子正严肃地挑选陪她征服丰都的物件。陈院长缝的小布偶必有一席之地,桐花老大射穿的铜钱必不可少;这小包蜜枣就放在深处,丰都的蜜枣说不定没有堡内的好吃呢。啊,说到这里,现在再吃一颗应该也不要紧。金宝的动作凝固在捏起蜜枣往嘴里送的那一刻。
孙婉在清点坞堡的账目,前几日堡主又出去打猎了,收获颇丰。清点完毕,她放下笔,身子后仰。眼珠一转,年轻的副堡主将手伸向抽屉:上次买的话本还没看完呢。孙婉喜欢看情节刺激、动作激烈的浪漫话本,最好角色多些,不拘一个男主角。怎么,只许男人三妻四妾,不许她在书里找些慰藉?她爱看,偏爱看。不过,最好还是私下里看——孙婉的动作凝固在拿起话本的那一刻。
无形的涟漪继续向外激荡。
田地旁,小灰懒洋洋地卧倒。暖和的阳光勾出狼的睡意。这里是她的家,没什么地方比这里更安全了。于是小灰睡着了。体谅一下她,毕竟她已经十二岁,在狼群里是快退休的年纪了。但小灰不会退休,五年后不会,十年后也不会。一股磅礴的力量将闭上眼睛睡着的她笼罩,小灰的生命定格在这一刻,永不褪色。
树枝上,毛色艳丽的小鸟抖抖长长的尾羽,状似不经意地向颜色质朴的小鸟靠近。被靠近的小鸟展翅,蜷起的脚猛地蹬开,正欲离去;然而不能了。它高举的羽翼大张,定格。凝固的风无法助它飞翔。
树下,白发苍苍的老者挥动手中的蒲扇,扇走扰人的飞虫。筐里的青瓜嫩绿鲜活,老妪想,这么好的青瓜,不愁没人买。这就是她被凝固时,想的最后一件事。
校场中,擅长用长枪的队长坐在地上,她抹把汗,观察她的队员们。斧手作为游击位,有时候支援并不及时,不算机敏;但是他的执行力很强,只要把事情细细交代给他,他就能做好。刀盾手姐妹中的姐姐眼力很好,能精准地把握时机、做出决断,可惜力气不够大;妹妹与之互补,她的身体条件比姐姐好,但不爱动脑子,只晓得跟着姐姐的步调走。这不算坏事。弓手……队长的思考到此为止。箭堪堪离弦,一股粗暴的力量便制止了它,它不得寸进。
书院的后厨,招风耳的钱来用左手拿着锅铲翻炒。他很喜欢做饭,对他人来说烟气呛人,他却很喜欢。听老板和堡主说,后日要动身去丰都。等烧完书院的午饭,得抓紧做些干粮。金宝那孩子喜欢果脯甜食,上街采买的时候多给她带一些。厨子露出笑,右手的幻痛似乎消失了——不会再痛了。因为他什么都感觉不到了。
教室里,陈艳芳摇头晃脑地念着书。念一句,底下的孩子跟读一句。陈艳芳一开始摇头晃脑,只不过是因为前天伏案写字太过,以至于肩颈酸痛。哪知孩子们有样学样,跟着她一起摇头晃脑,活像一个个小学究。从此,老师学生们都摇起头来,就当放松肌肉了。时光凝固在老师学生们摇头的一刻。
坞堡,坞堡方圆五里的天地,让王桐花安心的家园,让王桐花幸福的栖身之所。王桐花的世界。
被某物的力量笼罩,一切都被停滞。金色的光辉降下,被停滞的一切都被它包裹。
就像沐浴在黄金中,就像精美的琥珀。
任何人见了,都要赞叹一句:好一座辉煌瑰丽的黄金城!
大概只有一个人无法欣赏此番壮丽景象吧。更准确地说,只有半个人无法欣赏。
此人正是受赠“永远幸福”的无福之人,此人正是王桐花。半个王桐花。
与面色灰败的王桐花相对,她的影子可谓是春风得意。
影子追着步履匆匆查看情况的王桐花,她说:“你刚才是在感到幸福吗,王桐花?”
“你以为你有幸福的资格吗?”
“你可以幸福,你可以永远幸福,让你幸福的一切都在这里啊,你怎么不笑?”
“小灰不会死啦,你不高兴吗?你怎么这么冷血啊,王桐花,笑一笑啊!你不是很爱笑吗!”
“你以为你有资格幸福吗,你自私又愚蠢,你丢下了你的母亲和姐妹,你从未回报过刘婶!”
“你为娄允礼做过什么吗?你为张家人做过什么吗?”
“你记不记得你害死了阿祝?”
“说话啊,王桐花!”
金宝被镀上一层金色,王桐花伸手触碰,坚硬冰冷的触感传来,冻得她浑身一哆嗦。
王桐花试着拿走包袱皮里的铜钱,但这是不可能做到的。
王桐花无法改变这里的任何东西。它们受某种力量庇佑,固执地保留本来的模样。沉默而顽固,不可挪动,不可损耗,不可动摇。
“不好吗?什么东西都不能把他们从你身边夺走啦,守财奴。这不是你想要的吗?哎,可惜,张家人不在,不然他们也能成为你的珍藏。”
王桐花捂住耳朵,跪在地上,痛苦地呜咽。影子从地上站起,她亲切地搂着王桐花颤抖的肩膀,安慰她:“哭什么,福气都被你哭走啦。明明是个罪人,还能得到这么多,你应该开心才是。”
“还有谁能有你幸福?英娘有你幸福吗?英娘吃过点心吗?英娘睡过柔软的床铺,穿过华美的衣服吗?她可没有福气像你一样享受。”
影子还在喋喋不休地说什么,王桐花已经听不清了。
生命。任何人、任何生物的生命,终其一生只有渴求和倦怠两种状态!
当火一样的渴求燃烧着你,你就不得不动起来,寻找能将炙热的心冷却的甘泉;当满足的波涛浸没你,短暂的激情褪去,惫懒和无趣又驱使你去获得新的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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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和欲望得到满足之后的无趣,两者粗暴地占据生命的两端。只有一线,幸福在它们之间,只有短短一线。
为了品味那一线一丝的幸福,生灵被鞭笞着,在两端间疲于奔命。
它们大多数在渴求的一边用光了自己的生命。它们的生命留有遗憾,但这件事本身并非憾事。
少部分在惫懒的一边耗尽了自己的生命。它们平静地迎接死亡,它们可能比前一类生命幸福一些。
极少部分、极其偶尔,就像命运这台精密的机械也会犯错一样,某些生命恰好在幸福的那条窄线上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它们心满意足。它们得偿所愿。
在死亡的瞬间觉得幸福,算是“永远幸福”吗?
在幸福的瞬间将一切停滞,能让人“永远幸福”吗?
命运朝王桐花伸手:若你贪心地许愿“永远幸福”,又吝啬地不肯支付足够的代价——那么,命运自会取走它应得的筹码。
只一个阿祝,不够。你需要支付更多。
这就是你要付出的代价,王桐花。
恍惚中,王桐花又见到紫色的大河。
大河温和地接纳她,将她往前推,推……
一片新绿色的树叶落在王桐花手上。王桐花抬头,看见一株巨大而美丽的树。
它和紫川融合得如此自然,仿佛一开始二者就密不可分。
掌中的树叶轻飘飘地飞起来,飞进王桐花的眉心,带给王桐花指引:到丰都去。
阿祝在丰都。再度向阿祝许愿吧,让他解除祝福。
痛苦被王桐花置之不理。她知道在解决问题之前,自己没有倒下的资格。
“住嘴吧。”王桐花第一次反驳影子,“我没有罪。”
影子讥笑,抱臂静听罪徒要如何为自己开解。
“我追求自己的幸福,我没有罪。有罪的,是夺走了别人幸福后,或沾沾自喜、或装聋作哑的人。”王桐花放下捂住耳朵的双手,字字泣血。
“有罪的,是掠夺者,是不以杀戮偷窃为耻,反以为荣之人。”王桐花挺直脊背,目视前方。
“有罪的,是沉默的帮凶,是同时批判有罪者和无辜者的伪君子。”王桐花站起身,攥紧双拳。
“若我真的有罪,对我的审判也该在他们之后。在那之前——”王桐花扭头盯紧影子,“我不会倒下。你无法再动摇我了!”
影子慢条斯理地鼓掌:“听起来,你是没那么可恶了。自以为是的判官和顾影自怜的罪人,我还真一时分不清哪种身份更可笑。但是没关系,我是你,你是我。”
影子拥住王桐花,与她融为一体:“我会一直看着你,等着你,在你身后,直到最后一刻。”
暮色四合,灯火柔软地推拒夜色。
阿祝半躺在树上,心里一阵惊悸。他皱皱好看的眉毛,心知老毛病又犯了。他驾轻就熟地扯出心脏,把它扔在地上。
好无聊啊。就没有什么有趣的事情发生吗?
30. 行路难
“阿祝大人,烤兔已经呈上了。您现在要用膳吗?”
阿祝烦躁地揪着头发,一双眼睛黑得鬼气森森,透过丝绸般垂落的发丝,把来人阴沉地盯住。
阿祝在记忆里翻找,好半天才想起来这个家伙到底是谁。是他,那个老是跟在白发贱人身边的傻子。
名字叫什么来着……?算了,不重要。
一看他畏畏缩缩的样子,阿祝就很讨厌。所有人都很讨厌。要么贱,要么烦,要么愚蠢呆板。
太阳傲慢,月亮清高,星星无聊;云躁动,雾善变,风吵闹;水冷,火疼,冰苦;花总谢,石头老,思考脆弱,想象疯狂!
世界上全是坏东西,都在和阿祝作对,包括阿祝自己,和那颗在胸腔里鼓动不停、不肯安分的心脏!
“兔子,兔子,兔子兔子兔子!你们端上来的兔子都是些什么东西?没有哪怕一次是合我心意的。用心做事很难吗?”
阿祝从树上跳下来,动作灵巧。泼墨的长发从肩头淌到白色的衣袍上,像条蜿蜒不止的河流。乌黑的羊角和方形黑瞳在白皙皮肤的映衬下显得光彩熠熠,这黑色太过艳丽,艳丽得死气扑面。因为活人不可能有这般容貌。
这样的一张脸,这样的一个人,应该被挂在一副墨色浅淡的画里。夜深了,便从宣纸里钻出来,饮尽活人血,点在绛朱唇;白日来了,惹得不解风情的痴儿惊叹:“这幅画,怎的不会褪色?”
阿祝不在画里。阿祝在树下,在地上。
他捡起地上的旧心脏,朝不知所措的侍从扔过去。
“你们不是就想要这个吗,拿去吧!拿给那个又蠢又毒的贱人,看他能研究出什么。一个月,我给你们一个月的时间。找出附身在我身上的东西。要是找不出,”阿祝抬起白皙纤长的手指,直直指着莫忘的鼻子,粲然一笑,露出细密洁净的白牙,“你们不会想知道后果的。”
随着阿祝的食指轻轻一划,院中的假山被一分为二,轰然倒塌。
假山倒下扬起的烟尘里,莫忘畏惧地向妖邪低头。莫忘心中知道,在阿祝的眼中,他与树木草石的唯一区别,就是自己更招阿祝讨厌些。
侍立在国师身侧的少男诺诺应声,欲哭无泪地捧着已是一滩烂泥的“心脏”离开。
好粘腻的手感,好恶心,好可怕。真的要向这种东西祈求祝福吗?
惴惴不安的少男自知无法改变国师的想法,他只能谦卑而恭敬地向白发男人呈上手里捧着的东西。在蠕动、在呢喃的漆黑之物,不祥之物,可怖之物。
白发男人一袭红衣,环佩琳琅,黑纱蒙目,盘腿坐在椅上。
他波澜不惊地听完莫忘的叙述,接过那滩心脏,只嘱咐一句:“再送一次饭食,看着它吃下去。”
莫忘嗫嚅无言,沉默了一会儿,领命退下。
莫忘从国师院中出来时,正碰上莫失。他很想向莫失倾诉自己糟糕的一天,但现在不是时候。
国师恢复视力还需要些日子,不便奔波劳累,近来大多事务都是莫失代国师处理。莫失很忙,他不该再给莫失添麻烦。
行色匆匆的少女注意到少男的苦闷,冲他安抚一笑。少男神色顿时如雨霁初晴,眉眼弯弯地回了笑。
莫失见了,心中不由得想:“国师到底为何,将莫忘收到身边呢?”
疑问只在少女心头停留刹那。
她告诫自己:不要揣测国师的想法,做好自己分内之事即可,国师大人从不会错。
白发男人挑挑眉梢,“心脏”在他手上极速湮灭,连飞灰也不剩下。触碰过心脏的地方逐渐溃烂,传来一股股的腐臭味。
“莫失,你亲眼见到受阿祝赐福者死了?”
莫失尚未抬脚进殿,就听到国师冷不丁的提问。
她恭顺地垂首:“是,亲眼所见。”
国师甩甩手,手上燃起白色的火焰。被火焰灼烧的地方,新生的肌体顶替掉溃烂的部位,手细嫩如初。
“如此。今日你去见了温玉缘,她与太子的八字相合否?”
莫失如实说来:“日干日支相合,月令相生相克。”
“依你看,可堪为配?”
“禀大人,五行互补、日时呼应,算得上良配。若无意外,二人是意趣相投,琴瑟和鸣。”
白发男人随意点点头,挥手道:“嗯。你退下吧。”
莫失从殿里出来,被耀目的天光晃了眼睛。她抬手遮住阳光,目光沉静。
烈阳高照,暴烈地炙烤大地,耀武扬威地炫耀自己的威光,毫不避讳。
女孩厌烦地偏头,躲开阳光的照射。她半躺在宽大的太师椅中,指尖摩挲着一只纯黑色的陶碗。
“阳升,你从昨日起就一副病怏怏的样子。你咋啦?做噩梦啦?”肌肉虬结的大汉靠在窗边,“明日我们就要见福王了。难不成你是害怕?要我说,你真该多锻炼,多晒太阳……”
女孩不答,将黑陶碗掷去,大汉手忙脚乱地接住,慎重地捧在手心。黑碗在他的掌中显得十分小巧。
“阳升,不至于吧,就多说了你两句,你就要把咱俩的命根子到处乱扔?没了这宝贝,咱明儿个只能提着自己的脑瓜子呈到王爷面前啦。”青年汉子委屈地喋喋不休,摸着小碗,心疼极了,“宝贝乖,宝贝乖,不跟坏脾气的姐姐学~不生怪脾气的姐姐气~”
王棉花合上眼睛,赏赐给大汉一句话:“摔不坏。”
大汉瞠目结舌:“你,你你你,你试过了?”
“还试了,别的。比如,不放,普通米,放——”
“啊!”年轻大汉发出一声急促的哀嚎,打断王棉花的话,把头甩出残影,“我不听了,我不听了!阳升,我不打扰你了。我走了,你忙吧。”
肌肤黢黑的男人捧着碗走了。王棉花重新睁开眼睛。
做噩梦……
梦见二姐,算噩梦吗?王棉花垂眸,玩着自己的手指。
王棉花叹口气。其实她已经很久没有想过曾经的家人。不过,梦里的二姐看起来真的、真的,很痛苦。
这是当然的。二姐总是要把所有人的痛苦算到她头上。有的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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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会把这称为“高尚”。
但是很遗憾,王棉花对“高尚”不感兴趣。她更倾向于“卑鄙”。只要是有助于生存的,王棉花都欣然接纳。
痛苦,痛苦。活着,并且还有余力的人才有资格感受痛苦。勉强活着的人,只有麻木。死者更是只剩一小撮灰烬,别的什么也没有。
王棉花把下巴搁在肩窝里,回想起一簇火焰。
灶台里的炉火熊熊燃烧,三姐妹挤在一张矮凳上。那时候的轻松时光格外有限,因此,每一刻都值得珍惜。
姐妹间谈话的内容王棉花早就记不得了。只记得两位姐姐的体温透过薄薄的衣衫度过来。
她们一起唱歌,一起笑,挠彼此痒痒。如果她们永远是孩子,她们就可以永远坐在一张矮凳上。
可惜时间不是这样算的。它推着孩子们走,把孩子催熟了。
二姐,桐花,王桐花,你还活着吗?
其实,有时候我也会很想你,姐姐。
火焰肆意地跳着舞,金色的内焰如同好奇的瞳孔,映出一个模糊的身影。
茕茕孑立,跋山涉水。
皆戈齐洪想凑得更近些,好看得更清楚;却被神婆拦住。
神婆常年佝偻的身躯大大展开,她举着一人高的火杖,将其舞得虎虎生风。她用沧桑的嗓音高声唱:“天生异火,以薪养之;今问前路,以谷求之。如何如何,灵火显之。奈何奈何,灵火告之。我手执火杖,我口吐咒言,我脚踏五谷,我心求影踪。显灵,显灵。现形,现形。火母佑我!”
随着吟唱完毕,火焰霎时升腾,扭曲成人形。
“就是她么,阻拦我大昆的人——”昆国的王攥紧拳头,将这张脸铭刻在心,浓密的胡须因为主人胸口的剧烈起伏而微微摇晃,“昆国岂会因一黄毛小儿而亡!昆国怎会葬送在我皆戈齐洪手中!”
“记下来了吗?”昆国的王朝冷汗涔涔的画像师投去冰冷的目光,画师不敢停笔,连连点头。
火焰逐渐消散,但那人的脸已经被画师的笔忠实地记录在画纸上。
王桐花的脸。
今日的影子格外浮躁。
王桐花按住地上起伏不定的影子,感知到影子的愤怒。
“谁在窥探我?谁敢窥探我?杀了他,杀了他!”影子咆哮着,不分对象地胡乱攀咬,“王桐花,你个蠢东西,竟然一点感觉不到吗?给我杀了他,杀了他!”
王桐花没有心思安抚影子的情绪。
她收回手,抱臂靠在石头上,冷冷道:“你爱杀谁杀谁,爱上哪儿上哪儿。我要睡觉了,明天还得早起赶路。离丰都还远着呢。”
尽管坞堡被凝固后,无法被外物伤害。但是万一呢?
万一有什么奇诡术法能伤害到她们呢?总不可能普天之下只有阿祝有这种奇异的力量吧。
万一有什么人发现坞堡,心生邪念,不在的王桐花无法阻止。
王桐花纵然心情沉重,但为了能更快赶到丰都,她强迫自己闭上眼睛休息。
她已经七天没睡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