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账,谁说我不是阉党》 第77章 小柿子 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罩四野…… 寂寥的歌唱声被风带走。 在一声“大花”的呼唤声中,一条大黑狗猛地从枯草丛中钻了出来,一个小小的身影紧随其后。 破羊皮帽,脏兮兮的脸,和那拖在地上的羊皮袄。 大花叫了,那就是草原来了客人了。 有了客人就必然需要一个懂得多的小向导,这就是小柿子的存活的方式。 “大花等等我!” 小柿子一边快跑,一边大声的呼唤着和自己相依为命的大花。 一人一狗,朝着黄河边猛冲而去。 在小柿子的身后,一群的小孩子紧随其后。 小柿子跑的更快了。 互市交易在不久之后就要开始了,只要慢了,落后了,自己接下来可能就要饿肚子了。 “特内格爱马了!” 风中传来骂人的话,不知道谁在骂。 其他人闻声也怒吼着重复这句话,打结的长发被寒风崩的笔直,小柿子跑得更快了。 她可不想被这群人追上。 被这群喜欢抱着羊咩咩睡觉的人追上。 此时此刻,余令等人已经踩着结实的冰渡过了黄河,这种新奇的体验让余令有点害怕,又有些兴奋。 万一塌了咋办呦! 此刻队伍的气质大变。 先前杀人的不适感已经从众人心里烟消云散。 其实大家对捶人,捅人,这样的场面没有多大的感触,最大的感触是看锦衣卫砍脑袋。 老天爷,那场面才是最吓人的。 朱家人吐的胆汁都出来了,茹家的茹让两天都吃不下饭,吃啥吐啥。 余令也不好受,倒是那个苏怀瑾让人刮目相看,正常吃喝,睡觉打呼噜。 用他的话来讲,在锦衣卫他见过比这个更吓人的。 到了此时,所有人心里的那个坎都过去了。 余令望着白了头的阴山,望着远处那一群群的牛羊。 望着那打着“晋”字的大明人在小溪边驻扎着帐篷。 变了,又好像一切都没变。 “当年秦始皇派蒙恬携带三十万军马将匈奴赶出了河套,从汉中等地迁百姓三万余户在这里落地生根。” 朱县令披着羊皮毯子喃喃道: “魏晋南北朝更是群雄纷争之地,直到大唐李靖携带苏定方以三千人破数十万,河套才再入中原。” 不知道是风大,还是朱老爷子感人伤怀,他的嗓音变得哽咽起来。 在一阵阵的寒风中,他说的话也断断续续。 “宋时落入西夏,辽国之手,直到洪武爷派徐达才再度征服此地,并设立东胜卫,此后此地就归于晋王。” “为什么?” “因为晋王会养马!” 余令叹了口气,望着眼前一波又一波的商队,望着一群又一群的骑兵呼啸而过,望着远处那移动的羊群。 “可是如今又丢了!” “知道为什么朝廷要丢掉它么?” 余令认真的点了点头: “知道,曾公手札里说,朝中文武大臣认为大明不是汉唐,都城在北京。 就算丢了河套胡马也威胁不到京师,与其劳民伤财,不如丢弃掉,用这个钱修长城更好。” 朱县令望着茹让道: “茹让,你认为朝中大臣说的是对的么?” 茹让认真的想了想,轻声道: “能坐在那个位置的都是少有的聪明人,他们的想法和谋算在晚辈看来自然是正确的!” 朱县令笑了笑,他对茹让的回答很满意。 这个回答虽然笼统,但却和他心里想的差不多,他扭头望着余令道: “你认为呢?” 余令笑了笑,直接道: “一寸山河一寸血,小子认为坐在那位置的人应该来这里看看,看看这里的马,看看这里的牧场!” “别绕了,直说!” “直说就是洪武爷都要拼命去拿下来的地方,什么狗屁的劳民伤财。 他们难道比洪武爷,比唐太宗,比汉武帝还有远见么?” 朱县令愣愣地望着余令。 他知道余令的性子比较火爆,也想好了余令会回答什么,也想好该怎么反驳余令。 但余令把洪武爷搬出来了…… 自己再说什么都是错的。 朱县令呆呆地望着远处的贺兰山,喃喃道: “孩子,朝廷做事要看天时地利人和,要考虑当下局势,有时候,放弃未必是软弱!” 放弃未必是软弱这话没有问题。 因为都放弃了,还有什么资格去谈软弱得问题。 老百姓都知道是我家的地我不能让一点,更何况一个国家呢! 这不是什么小东西,这是完完整整的一块土地,一个每年可以产战马的牧场。 “如今,在原本属于自己的牧场里花钱买马,钱都让胡人赚走了。 这样说来,这件事就是正确的咯?” “等将来去见了列祖列宗,你看洪武爷不拿鞭子抽死这群狗日的。 丢了数百年的土地他拿回来了,子孙却给丢了,还给自己找了一个很好听的借口……” 余令骂骂咧咧,朱家人恨余令恨得牙痒痒,余令这是站的说话不腰疼。 他一个外人有什么资格去非议朝政。 余令的嘴巴太毒,说话表面客气,其实每一个字却扎人心窝子。 左一句话洪武爷,右一句洪武爷…… 想驳他的话都难。 小柿子望着眼前长长的队伍开心异常。 这是上百人的大商队,这样的队伍只要服侍的好,随便给一点就够自己吃一年的了。 不像那些二十多号人的小商队。 他们人少,货物少,最会精打细算,而且也最挑剔。 搞的人累不说,最后得到的钱还少,根本不划算。 就在说话的屁大会儿功夫,越来越多的孩子围了过来。 “这群孩子都是来讨生活的,不要小看他们,他们和这片草甸上的每个头人都能说得上话,要出货找他们就很合适。” “你来过?” 苏怀瑾摇了摇头:“我没来过! 但我家里人曾经来过,我也是听他们讲的,目前看来他们没说错。” 说话的这个空档,朱县令已经下马了。 这群吐着白气的孩子站成了一排,大大的眼睛里带着期盼。 一直望着这位管事模样的汉人,希望自己被挑上。 小柿子搂着自己的大花。 她本来是第一个到的,但她此刻却站在人后。 主要原因就是她养的这只大狗,无数次的经验告诉它不准靠的太近,会让人不喜欢。 自己的狗是吃狼的,客人拉货的牲口会害怕。 有了狗就不能站在最前面。 但也因为这只大狗,很多客人会注意到她,并记住她。 所以,好坏各有一半。 余令也注意到站在人后的小柿子,准确的说来是那只大狗,望着它甚至着急的伸着脑袋,余令伸手一指: “选他!” 朱县令踮着脚看了一眼,不解道: “为啥?” “一般来说,对狗好的人,对人也不会太坏!” 茹让闻言瘪瘪嘴,无情的反驳道: “胡人对他的羊儿好,对他的马儿好,可就是对我们来说坏透了!” 余令一愣,赶紧道: “你听话只听一半是吧,我说的是一般来说,还有,你这个对比不正确,应该这样说……” 茹让见余令摆开了架势,赶紧道:“我投降,我认输!” “真没骨气!” 茹让不服道: “不是我没骨气,是我真的不想被说教了,你这一路说了我快八百回了,我感觉都成了你的敌人!” 余令闻言咧嘴笑了笑: “多担待啊,我这不是在练手么,等将来我去了朝堂,别人跟我吵,我总得找个机会驳回去不是?” “所以你拿我练手?” “会不会说话,这叫做共同进步。 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 茹让无奈地点了点头。 今日又学到了一个新词叫做“共同进步”。 我说你不是真的说你,而是在督促你,是在为你好! 也叫吾日三省吾身。 小柿子望着商队的人朝着自己勾手。 在身边的怒骂声中她揪着狗的后颈皮走到最前,右手抚胸,弯腰行礼。 “尊贵的大明老爷,小柿子听候你的吩咐!” 这话一出口就让众人纷纷侧目。 在这塞外,一个小小的异族孩子,张口就是字正腔圆的凤阳官话。 小柿子直起腰,接着说道: “无论各位老爷们是买,还是卖,买什么,卖什么,需要什么,只要说出来,小的就能找到人!” 朱县令闻言笑道:“得给你多少钱吧!” 小柿子深吸一口气: “老爷大方,手缝里漏一点我就满足了,盐巴,布卷,铁器,豆子,铜钱都是可以的,价格公道!” 这话一出口余令就忍不住看向了朱县令。 他讲了一路的铜钱和铁器是不允许交易的东西,一来就被狠狠的打脸了。 人家直接把这些摆在了台面。 朱县令知道余令在看着他,揉了揉鼻子道: “铁器铜钱你也要,边军不管?” 小柿子闻言笑了,他已经断定这支商队一定是一个新商队,或者说是头一次来河南地交易的商队。 管? 边军怎么会管? 自打自己干这行起,就没听说过被管过。 从山西那边来的商队,铁器一车车的卖,只要不大声吆喝谁管,火器都有人卖呢。 小柿子笑了笑,低声道: “管啊,怎么不管,可这里这么大,他们管不过来啊。 老爷请放心,只要不当着他们的面,偷偷的也不算个什么!” 苏怀瑾觉得朱县令有点啰嗦了,直接扔下一小包盐。 “我们累了,需要休息,带我们去休息,再把卖羊的头人找几个来,我们准备买几只羊解解馋,可以办到吧!” 惦着手里的盐袋子,小柿子大喜。 贵人啊,这一群真的是贵人,这出手真大方。 “好嘞。” 见小柿子要走,余令忽然悠悠道:“你的狗卖不卖?” 小柿子抬起头,不喜道: “不卖!” “哦,你问这个干嘛?!” 余令歪着脑袋道:“你是男的还是女的?” “要你管!” 苏怀瑾望着余令,不解道:“令哥喜欢这个调调?” ...... 大商队进入了草原,吸引了无数人,卖羊的,卖牛的,还有卖草料的。 一名僧人站在高处,望着忙碌的那群人。 “圣僧,他们来了!” 僧人放下佛珠,喃喃道: “死去的师兄弟们,东厂来了,锦衣卫来了,也该报仇了......” 第 1章 干爹 (书友请留角色名,正常点的哈!) (老书《喜唐》已经完结,新来的书友看完了记得去看看老书哦!) “彼其娘之!” “狗日的,偷什么不好,偷锦衣卫,说,那腰牌你两个烂皮给藏到哪儿去了?” “也不睁开狗眼看……” 余令抱着脑袋,尽量把身子蜷缩成一团,余令在无数次的挨打中明白,把身子蜷缩成一团,就不会那么疼了。 扛过去就好了。 扛过去就不会吐血,也就后背疼而已。 已经习惯了。 瞥了一眼好兄弟小老虎,余令的心猛地一颤。 他嘴角都开始淌血了,好似认命了,也不再动弹了。 想到这三年的相依为命,余令猛的扑了过去,用身子护住拳脚,大叫道: “别打了,别打了,我说,我说!” 雨点般的拳脚停下,余令喘着粗气,然后身子就被人提起来。 望着眼前的络腮胡大汉,余令恨不得吐过去一口痰,然后用手给他搓一搓。 真恶心,脸上全是黑泥,虱子都在头上爬。 听他自己吹嘘还说去过烟花胡同。 造孽呦,那些粉头是怎么能下得去嘴的,这使劲的亲一口牙齿都黑了。 (ps:《金瓶梅词话》妓女常被称为“粉头”和“表子) 这络腮胡大汉叫狗爷,是京城城南这一块的头头。 余令和小老虎两人就是在这人手底下讨生活。 乞讨加小偷小摸。 每月交纳足够的“月供”。 像余令和小老虎这样的小喽啰他手底下还有二十多人。 如果比作丐帮,那狗爷就是丐帮的一个长老。 至于帮主是谁? 余令也没有见过帮主,但余令知道“帮主”是衙门里的某位官员。 因为偷东西抓到衙门关个几日就出来了。 但出来的人“供奉”就会涨。 要是碰上新官上任,碰上严打,极大可能出不来了。 一些无头悬案,就会按到他们身上。 他们就是某某江洋大盗。 他们就是某某逆贼。 命不值钱。 脑袋一砍,说你是什么,你就是什么。 余令和小老虎给狗爷钱,狗爷在给衙门某个官员钱,这是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所以,京城很大,但也很小。 余令来这北京三年,被这家伙打了三年。 开始的时候是天天打,因为偷不到钱。 后面打的少了,因为偷到了钱。 狗爷也月月有“大姨父”,心情不好的时候见谁打谁。 如果不是拜把子兄弟小老虎照顾,余令说不定早就被人打死了。 一个生在红旗下的五好少年,在这险恶的封建社会是活不了的。 为了活下去,余令成了一个扒手。 和小老虎跟着狗爷,在他负责的片区混饭吃。 狗爷望着眼前分外干净的余令很不顺眼。 总是怀疑这是某家大户走丢的孩子。 因为余令看人的眼神,气质就不像是一个六七岁的孩子。 太冷静了,根本就不是一个孩子该有的眼神。 “小杂种,最好说实话。” 余令揉着脖子,他还是不习惯小了好几号的身子。 若是有一个成年男子般的身躯,余令也不至于当个賊偷。 去扛大包也能养活自己。 今日被打,余令其实心里明白。 昨日在烟花胡同偷了一只肥羊,荷包里有碎银,也有一块腰牌。 腰牌一面四周阴刻双兽,共衔一孔,方便系绳,另一面中间写着几个大字,锦衣卫百户谭顺。 在看到这个腰牌后,余令和小老虎没有丝毫的犹豫就把腰牌给扔了。 但在升斗小民的眼里,依旧是阎王爷,多看一眼就流泪。 如今是万历三十五年, 锦衣的威势虽然没有洪武年那般凶悍,但依旧凶名赫赫。 余令之所以知道是万历三十五年。 是因为年初茶馆的人说,三大征取得了大胜,大明威武如日中天。 街道上全是外地来贺喜的官员。 因为欢庆的人很多,议论的人很多,所以才知道的。 关于令牌,余令天真的以为扔了,只要不让第三人知道就没有人知道这个事情。 可他哪里知道,腰牌对锦衣卫来说那就是他们的命。 在锦衣卫里,腰牌的配发数量和领取使用都有严格规定。 腰牌一旦出现遗失或损毁,会招来杀身之祸。 余令更不知道,锦衣卫一动,必先查的就是北京城的这些扒手。 查这些扒手之前,找每个区域的“长老”就行。 也就是找狗爷这样人就行。 “长老”知道自己手底下的小弟负责哪个区域。 东西在哪个区域丢的,把哪个区域的小弟抓起来就行。 一顿打,什么都知道了。 腰牌是在烟花胡同丢的,烟花胡同恰好是余令和小老虎的地盘。 余令和小老虎就是这么被查出来了。 从偷腰牌到被查出来只用了一个晚上。 直到这个时候,余令才发现不远处的破太师椅上坐着两个人。 望着那坐姿和气度,余令觉得这两人不简单。 他们有着常人没有的淡然和富贵气。 余令被狗爷连抓带拽拉到两人跟前。 平日凶横的狗爷在这两人面前就跟个哈巴狗一样。 (ps:哈巴狗,是元朝蒙古语的音译,意为小犬。) 脸上带着讨好的笑,佝偻着腰,咧着嘴,谄媚至极。 “爷,有信了!” “东西呢?” 狗爷飞起一脚,余令被踹翻在地,怒骂声随之而来: “杂种,爷问你话呢,东西在哪里,你搁到哪里去了!” “在西头破庙的水沟里面!” 余令捂着肚子,咬着牙望着狗爷心里暗暗发誓。 只要自己有一天脱离这牢笼,一定要杀这条狗来祭天。 狗爷笑了,走到谭顺面前谄媚道: “爷,在城西头破庙的水沟里面!” “寻来!” “爷,您稍待!” 狗爷像狗一样跑了出去,这时候余令才发现,外面还有锦衣卫。 望着自家兄弟跟了上去,谭顺闻言松了口气。 自从昨日令牌丢失后眼皮就一直跳,直到此刻才终于放下了心,终于找到了。 不过也有代价。 锦衣卫的动作引来了东厂的注意。 历年来东厂和锦衣卫就不对付,身边的另一位就是代价。 来自东厂的孙公公。 这事要堵住他的嘴,怕是要出大血。 孙公公见令牌有了着落,笑道: “谭百户,回去可得好好地教导一下你那侄儿,这次是找到了,下次若是再丢了,保不齐掉脑袋。” 谭顺闻言不咸不淡的笑了笑,淡淡道: “定然,回去一定要好好的教训!” 孙公公笑了笑,搓着手里的扳指, 这是余令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见太监,除了没有胡须,和正常人一样。 说话也不阴柔。 平日不是见不到,而是见到了无法分辨。 “这小子我喜欢,有股坚韧劲,明明自己都被打的不行了,还敢扑过去救人,有胆识,这人咱家要了!” 说罢站起身,走到余令身前蹲下,笑道: “小子,可愿跟干爹我享福去?” 余令又不傻,都是公公了还能跟着他享什么福。 自己上一世当服务员都被主管扣工资。 这要当太监岂不是命说丢就丢了。 再说了太监能享什么福? 还干爹呢! 其实余令想错了,如今的太监待遇还真的就能享福,只要通过,就饿不死。 若是混到司礼监,那简直就是人上人。 可余令不觉得自己能行。 后世公司人均工资过两万,自己才七千。 缺的那一万三被谁平均了? “不要!” 余令回答的很干脆。 心里本来就对这两賊偷充满了杀意的谭顺,在听闻这两字干脆的拒绝后不由笑了起来。 重新打量起了余令。 干净,秀气,是他对余令的第一感觉。 第二感觉是不像个乞丐。 余令的确干净,夏日五日一洗澡。 就算在冬日,每日出门前必须把脸,脖子,耳根子后面洗干净。 衣服虽然破,但也要收拾的平整,让人看着舒服。 不是余令有洁癖,而是打扮的干净好搞钱。 别人就不会怀疑这么干净的小子是个小偷。 孙公公见余令想都没想就拒绝,笑了笑,转身回去。 他这样的人算是大人物。 大人物是不会在蝼蚁面前露出喜怒哀乐的。 “谭百户,按照我朝律法该如何处置?” 谭顺望着余令,看了看醒了过来的小老虎,淡淡道: “按照我朝律法行窃者当以正刑,如鞭刑、流放、去服军役、干劳役!” “情节严重者呢 ,如偷锦衣卫腰牌?” “依律当斩!” 余令闻言一愣,这死太监,站起身,抬起头无惧的望着两人。 作为在北京城生活了三年的乞儿贼偷,余令知道自己的命不值钱。 “你不怕?” 余令望着宫城里出来的公公,笑道: “人死鸟朝天,怕个卵子,刀快些,别磨叽,我活够了!” 余令是真不怕死,这三年几乎是天天挨打,好几次都是半死不活的。 余令是真的过够了这种日子。 真要死,说不得是一种解脱。 就算不死,哪一日失了手,被抓到了衙门里,说不定也是死。 都说大明好,余令觉得这是狗屁。 里甲制度,路引制度,没有路引,你出城后跑都跑不了。 像余令这样没有户籍的本身就是一项重罪。 一个外乡人,拿不出证明自己的身份的东西,当地官府有大把的案子可以随意安在你的头上。 随便挑一个无头案,你就是主犯。 大记忆恢复术,说你是什么,你就是什么。 一个没有户籍的外地人,无疑是一块“肥肉”,各方都想从中捞取好处。 最好的待遇就是成为免费的苦力,挖矿、做挑夫等大把的苦力等着你! 像余令这样的半大小子就更好了,没有户籍,转手一卖,一笔钱就到手了。 山沟沟里,有的是人愿意买。 养个几年,家里就多了一个可以耕地的牲口。(注释1) 没有户籍,能活三年这三年全靠和小老虎相依为命。 没有小老虎,余令早都被狗爷卖到烟花胡同成了一个小茶壶。 现在,这死太监要杀自己,余令反而觉得解脱,万一这三年就是一场梦呢。 这三年,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护城河。 谭顺觉得这小子梗着脖子的模样有趣极了。 明知道孙公公是太监,还偏偏说人死鸟朝天,怕个卵子,话里有话啊! “好小子,那我就斩了你!” 绣春刀出手,寒光一闪而过。 余令闭上眼,忽觉得脖子一凉,余令睁开了眼。 锐利的刀锋停留在脖颈上。 “呦,倒真是一个有卵子的。” 谭顺对眼前这小子的表现满意极了,他看的出来这真是一个不怕死的。 一个大人不怕死那是对生活无望。 一个小子? 嘿嘿,真是让人意外。 孙公公眼见谭顺也夹枪带棒的奚落自己,冷哼一声站起身,深深的望了一眼谭顺,冷笑道: “谭百户,等着吃挂落吧!” “不劳孙公公费心!” 这一切落在了小老虎的眼里。 他比余令大,他比余令更清楚这个吃人的世界。 他知道,就算今日不死。 等这两位贵人走了,狗爷也不会放过自己。 余令可以卖钱,自己这样子却没有人要。 他在很早之前就打算去当太监这个想法了,如今不如拼一把。 “干爹,如蒙不弃,儿子愿意跟你享福去!” 孙公公离去的脚步一顿,不可置信道: “你叫我什么?” “干爹!” “啥?” “干爹!” “哈哈哈~~~” 孙公公开心的哈哈大笑,刚才的不愉快瞬间烟消云散。 有人不愿享福,有人却抢着要去享福。 “起来吧,让我看看!” 小老虎忍着身上的剧痛站起身,努力的把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 孙公公望着人瘦瘦弱弱的小老虎有些不满。 “多大?” “十一!” 孙公公叹了口气:“不是干爹不愿带你,你这太大了些,不妥。” “儿子有力气,吃饱了可干重活,我还会喂马,我还会讲古,我……” 这是小老虎唯一能拿出手的优点,说是优点他也有点不自信。 但他坚信余令常说的屁股决定脑袋这句话。 孙公公闻言有些心动,甲字库正好缺一个能干活的人。 这人年纪大,好上手,学规矩快,倒也可以试一试。 (ps:甲字库是内府的仓库,主要用于存放布匹、颜料等物品。) “那就跟着咱家走吧!” 小老虎喜笑颜开,慌忙跪下磕头。 “起来吧!” “好的,干爹!” 小老虎起身,深深地望了一眼余令。 望着这个跟着自己相依为命了三年的小兄弟,他笑着挥了挥手,故作轻松道: “小弟,大哥去享福了!” 余令望着小老虎,这些年他虽然不停的使唤自己。 但没有他,余令这个“外来户”是活不下来的。 没有他,自己早都烂在了臭水沟里。 人要讲良心,小老虎兄长对自己有活命之恩。 此刻余令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从未跪过人的膝盖软了,强忍着不舍朝着小老虎跪下。 “弟弟余令给兄长送行。” 谭百户见状眼睛一亮,有点意思,这孩子倒是一个讲恩情的! 小老虎故作豪放的笑了笑: “好好活着!” 在收回目光的那一刻,小老虎把谭顺的样貌死死地刻在了脑子里。 他在心里发誓,他日若是发达,余令若是不在了。 他要杀他全家。 “哥哥,你说个名字弟弟记着,日后好去寻你!” 小老虎一愣,笑道:“记好了,哥哥我的大名叫王承恩!!” “哪个王,哪个承,哪个恩啊?” (ps:新书,新的故事,烦请各位看官老爷给个五星好评,微微拜谢。) (注释1:《大明律》中明确规定:军民人等,但要离乡百里之外,务要申报地方,官给文引路票,方许出行。 “文引路票”,就是我们常说的“路引”,上面写着你的样貌和穿着。 徐霞客可以,因为徐霞客是读书人,而且本身的地位就很高,其次他与钱谦益、黄道周、陈函辉等名人关系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