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流:从普通长毛开始》 第一章天塌了,喜提九族消消乐 雨水顺着陈天一的帽檐流下,不断地遮挡住陈天一的视线,陈天一不断用左手抹去挡风镜上的雨水。右手仍将电动车的油门拧到最大,陈天一除了听到天上的雷鸣还有呼啸的风声,就剩下电动车电机的嗡鸣声。 “就剩十分钟了” 看着手机上最后超时的时间,陈天一心一狠,用力一捏刹车,电动车在湿滑的路面上滑出去老远才堪堪刹住,随即他将车头方向一转,拐进了一条黑漆漆的小路,车灯在雨雾中如同即将耗尽能量的手电筒,仅能照出几米,倒是天上不断闪烁着的惊雷,让他看得更清楚前方——这是一条捷径,但经过一片乱葬岗,前几年那些凌乱的小坟包已经被迁走,更是改成了一个小公园,每到夏天,出来乘凉的人们总是能够看到几团泛着幽绿色的鬼火。陈天一怕鬼,但是他更怕穷。身为学渣的他从中专毕业后,年纪轻轻就已经披上了黄色战袍,只不过一年到头兜里没剩几个钱,家里翻修新房的钱,母亲看病的钱,全都压在他的身上。 他的心跳得飞快,幸好没有看到那想象中的鬼火,小路的尽头就在眼前,他又将速度提高了几分。这时一抹亮光将天地照亮,紧接着他便听到雷霆在他耳边炸响。 “轰隆” 陈天一眼前一黑,便狠狠地栽倒下来,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最后一个想法是“真倒霉 ,被雷劈了”。 “嘶……” “死了也会头痛吗?牛头马面这是要勾我去地府了?” 陈天一缓缓睁开眼睛,周围是一片灰蒙蒙的,周围是老旧的床架、桌子,这种样式,他只在电视上看到过。他只觉得屁股下一片冰凉,伸手一摸地上有一摊不明液体。 “他娘的,一定是老子被雷劈晕了,被人捡尸了” 陈天一欲哭无泪。 “丧良心啊,我只是送个外卖而已。” 但是想象中的剧痛并没有传来,陈天一的意识也清醒了许多,借着微弱的灯光,他找到了失落在地上的裤子,那不是他之前的裤子,这是裤头上还系着绑带的样式,再一看他身上的衣服,他又哭了,这分明就像寿衣店里卖的那种旧时样式的衣服。 陈天一只好将裤子穿上,系上裤头,有些膈应,但终究要好过光着腚。他环顾四周,那些亮光是一盏昏暗的油灯上发出的,此时天已微微亮,虽然昏暗,但也能够让他看清周围的环境,房间不大,一张老旧的雕花床,一个老旧的衣柜,一张包了浆的老旧书桌,还有一张凳子,门口的架子上放着一个脸盆,既简漏又简单。他的出租屋虽然没有几样像样的家具,但好歹有明亮的电灯,一台十八手的电脑。 几乎同时,一股庞杂的记忆洪流,冲进他的脑海,洗刷着他的认知! 蛮族治下青国,浔州府贵县,陈家独子,也叫陈天一,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纨绔草包,就在半个时辰前,因为偷看一本从堂弟手里骗来的带插图的书籍。 “我……穿越了?” 陈天一脑子嗡的一声,他终于明白屁股底下那液体是什么。 还没等他从这巨大的信息量中缓过神来。 “少爷,少爷……您起了吗?” 一个有些怯懦的声音从门外突然响起。 陈天一被吓得一个激灵。 门外的人喊了几声少爷后,见没有回应,便伸手轻轻地推开了门,老旧的门轴发出“咔咔”的摩擦声。随即一个身影跨进了门内。 陈天一屏住了呼吸,那是一个上身穿着灰色的长袄,下身穿着宽腰长裤,一根长长的辫子还挂在脑后,在昏黄的灯光下,蜡黄的脸色显出一丝惨白。这少年个子、年龄倒是与此刻陈天一的身体相仿。 从原来身体的记忆里,这是他的玩伴兼跟班——阿福。 陈天一极力控制着对那个时期服饰的恐惧,声音有些颤抖。 “阿福?” “少爷你醒了?老爷让你过去一趟,说有要事跟你讲。”阿福微微弯腰,这是老爹教给他的礼仪,说是见到东家说话都要弯腰,说这是礼貌。 “哦,我知道了!”陈天一尽力模仿着原主说话的语气,不慌不忙地将那本少儿不宜的书籍塞入自己的怀中。 穿过一个接着一个连廊、庭院,陈天一不由得惊叹,这原主原来也是个富二代啊,这套宅院放在后世,不得好几个小目标?既然穿越了,那什么坐拥天下、执掌乾坤都是浮云,在十几个小丫鬟簇拥下围炉煮茶,赏花赏月赏秋香才是正道。 到了内宅书房,陈天一的父亲陈怀已经在等着他了,那是一个略带着些许书生气、不怒自威的中年,他背着手,一言不发地盯着墙上挂着的先祖画像。 中年人看了一眼阿福,“你先下去吧” “是,老爷。”阿福允诺,慢慢退出了书房。 “啊……”陈天一对于这个便宜老爹,还是有些叫不出口。 “把门关上!” 陈天一有些迟疑。 “把门关上!”声音加重了几分,又增添了几分威严,待陈天一把门关上,陈父这才继续开口。 “祸事来了!这次我陈家……躲不过去了……”声音低沉,带着几分慌张的颤抖。 “你舅舅石亚达,要起事!”后面几个字分明说得咬牙切齿…… 陈父看着一脸呆滞的陈天一,以为他已然被吓傻了。 “这事,不仅仅是他石亚达一个人掉脑袋,连我们陈家上上下下四十余口人全部都要掉脑袋。” “事以密成,这事我连你娘都没告诉,我要你先行去羊城你叔叔那,把这封信交给他,我把祖产处理完便与你会合,咱们一家去南洋。”陈怀拍了拍陈天一的肩膀,随即拿起桌上的一封信,上面用蜡密封,信封上写着“吾弟亲启”四个大字。 陈天一脑海中闪过一个又一个人物形象,温婉的母亲,一副奸商模样的叔叔,还有那个打穿大青朝半壁江山的狠人舅舅,16岁就敢跟着起事,19岁就当上了先锋主将,20岁就封王的真正狠人。 陈天一无语,赏花赏月赏秋香、勾栏听曲、坐吃等死的好日子还没享受上,就先喜提天大的祸事! 第二章 这个世道吃人 此刻陈天一还是处于懵逼的状态,这个消息甚至比自己穿越更加劲爆,这没有哪个穿越者比自己更倒霉了吧,他自己的开局喜提九族消消乐,这里一刻都不能待了,自从自己披上黄色战袍后,那不就是天天过着伺候人的日子嘛,那是一天都不敢休息,还得提防着哪怕迟到一分钟就到的差评。他当然想回去,他甚至还没弄清自己是怎么来的这里,再让雷劈一次?还是自挂东南枝?鬼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与其瞎琢磨,倒不如走一步看一步。再说了,自己劳碌了好几年,就不兴享受享受?按照剧情的发展,家里会给他娶个门当户对的漂亮老婆,然后自己再纳上几房小妾,再过些年,老爷子一咽气,诺大的家产不都是自己的吗,到时候直接走上人生巅峰,他是一点都没想到读书考取功名,这是这个时代唯一成为人上人的道路,用他自己的话来讲,读书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读书。 “天一,你没出过远门,把阿福带上,路上少说多看,到了羊城,一切听你叔叔安排。” 陈怀很清楚现在的境地,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一旦石达开那边起事,不出十天半个月他们陈家便是抄家灭门,别看那些当官的平日里在酒桌上陈老弟长陈老弟短的,真是到了那一天,他们下起手来比谁都狠。 “这……”陈天一支支吾吾说不出话。 “没什么好说的,一切为父做主,大青咱们是待不下去了,只能去南洋!” 陈怀自顾言语,完全没顾得上神情怪异的陈天一。 “收拾一下东西,今晚就走!”陈怀迟疑片刻,再次改变了主意,以他的关系拿到两张路引还是轻而易举的。 看到陈天一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陈怀从怀中掏出三张日升昌的百两票号直接塞到陈天一手中。 “莫要舍不得花,去到广州先安顿下来!” 后面陈怀说的啥,陈天一啥也没记住,只知道塞到他怀里的可能是一笔巨款。 “阿福,你看这上面写的是啥?”陈天一掏出怀里的钱票。 阿福一遍帮陈天一收拾东西,一边瞟了一眼陈天一手里的东西。 “哦,日升昌的一百零银票!” “值钱吗?”陈天一根本不知道这一百两在这个时代的购买力,甚至有些天真的以为,一百两就相当于自己那个时代的一百块钱。 “大概能买40石米,够咱家吃喝四五年!”面对这笔巨款,阿福似乎没有多一丝的想法,不管那是多少钱,都是自己少东家的,他家在整个贵县中算是过得不错的佃户,他老爹直言,如果没有陈老爷,去年他就该把幺儿卖了,去年大旱,地里拢共就没打到几粒谷子,卖儿卖女的比比皆是。幺儿是他的妹妹,只有十岁,喜欢梳着羊角辫,笑起来嘴角有两个浅浅的酒窝,他很喜欢这个妹妹,不想老爹把妹妹卖了。老爹常说,没有陈家,他们一家老小的坟头草都老高了。让他好好跟在少东家身边,哪怕没少被少东家捉弄,他都没想过任何反抗的念头。 他不知道发的是,这些看似善人的地主老爷,才是真正坑害了无数佃户的人。 陈天一这才知道这一张百两银票的价值,但是现在,他身上有三张。怀揣着这三笔巨款,陈天一心里乐开了花,等到了广州,可得好好潇洒一阵,好好的体验一下这个时代的风土人情! 夜间,陈怀带着几个家里的长工,小心翼翼的将两张路引递给陈天一,那可是他花大价钱从县太爷那里弄来的,这年头,有钱还是好办事。 “阿福,一路上你可得伺候好少东家,要是少东家少了一根汗毛,看我怎么收拾你!”一个约莫五十出头的一身灰色短打的中年将阿福拉到一边教育,声音大的出奇,让旁边那几个长工恨得牙痒痒,这李老歪怎么就生出这个讨少东家的喜欢是仔。这李老歪整日在长工堆里嘚瑟,说自家的儿,以后说不得要混一个陈家的管家当当,再不计也得当个庄头。 郁江的江水不断的拍击在船身上,船身轻微的晃荡起来,郁江在桂平汇入西江,因此,此处航运极为发达。每日来往的商船、货船不下数百艘。 贵县的码头边上,停靠着几艘陈家的货船,船工、船老大都是知根知底的老人,走自家的船队,才安全。 “路上注意安全,到了广州记得给为父来信” 陈天一沉默无语。陈怀眼圈通红,蓦然发现眼前儿子有些沉默寡言,虽然诧异,但也只是以为被突如其来的灾祸吓得有些不知所措了。 陈怀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招呼了一下旁边长工,就要往回走。 “保重!” 陈怀身体颤抖了一下,仍旧背着身,抬起右手无力的挥了挥。只有他知道,作为家族的族长,他要安排好家族几十口人的后路,甚至这是的他们父子最后一次见面。 “少爷,外面冷!”阿福站在舱门向陈天一大声喊道。 风帆动力的快船不断劈开浪花,带着腥臭的水汽扑在脸上,陈天一回头望时,只见贵县的轮廓正被黑暗一点点吞噬,码头那盏“陈记粮行”的灯笼越来越小,最终成了远处一点微弱的星火。 即便是夜间,也有二三十艘商船在江面上游弋,大的船如同小山一般,小的快船则是往返于桂平贵县的客船。 “那是广和兴的船、这是李家的粮船……”阿福兴致勃勃的数着江上那些挂着红色灯笼的船只。 “这些船……都要往哪去?”陈天一忍不住问。 船工老张用力拉扯着穿上的风帆,目光扫过江面:“广和兴拉着盐去广州,李家的粮船是到桂平的。这世道,只有银子和吃食最金贵——可再金贵,也得有命花。”他话音刚落,一阵更强的江风刮过,陈天一下意识低头,竟看见水面上漂浮着什么东西。 起初以为是断木,待船再靠近些,那东西翻了个身,蓬乱的头发散开,露出一张肿胀发紫的脸。陈天一胃里一阵翻腾,猛地别过脸,却见江面上这样的“东西”还有好几具,有的被水草缠住了腿,有的肚子鼓得像发胀的皮囊,顺着江水慢悠悠地漂着,任浪花拍打着眼眶。 “那是……”他的声音发颤。 老张往江里啐了一口,语气里满是麻木:“那些交不起租子的,被官府夺了田地的,活不下去,就寻了短见;这飘子在浅湾缓水的地方更多。少爷晚上千万不要往水里看,小心被江里的飘子勾了魂!” “哈哈”。 陈天一不由得后退了几步,见到陈天一的窘样,老张发出了得逞的笑声。 阿福眼眶通红:“去年咱们庄里,有一家子交不起李家的租子,男人被打断了腿,一家人再也活不下去了,全家都一起在房梁上上吊了。” 陈天***按在怀中的银票上,那三张纸仿佛突然有了重量。他想起父亲说“大青待不下去了”时眼底的红血丝,一家人因为失去了劳动力,只能集体上吊,再看江面上那些无声漂浮的尸体,突然明白父亲口中的“九族消消乐”不是玩笑——这世道哪里需要刀光剑影,一场旱灾、一次战乱,甚至只是官府一张没批下来的路引,就能轻易吞掉一条人命,那些记录在历史书上易子而食的记录在这里不再是冰冷的文字。 这个世道吃人! 第三章 船匪?官匪! 贵县至桂平水路约200里,陈天一所搭乘的是一艘三桅头艨船,速度算不得太慢,但是载重较大,也需三四日方可到达桂平。按照计划,陈天一到达桂平后,换乘广和兴的客船沿西江一路而下前往广州。 这艘三桅头艨船是陈家最大的商船,每次可载重近两百吨,这次几乎满载了糖跟粮食前往桂平售卖。 船老大李顺给陈天一收拾出了一个小房间,让这个少东家休息。 “少东家,再往前走十几里就到大藤峡了,那里河道狭窄、水流湍急,特别是四方石滩、勒马滩,每年在此处触礁的船只不少,而且这里我们只能用人力拖拽船只才能通过,如遇船匪,一般的船只很难逃脱。不过咱们陈家在此经营二十余年,道上的多少都会给几分薄面,如遇兵匪,少东家年少勿要轻举妄动,保住性命最为要紧。”离开前,船老大李顺郑重其事地告诫。 从他开始跑船开始,就在这条水路上混,黑白两道都有些相熟,平日里这些人拿了些许好处倒也无事。但若是触怒了这些人,这郁江说不得又要多几个冤死的鬼。 也不管陈天一听没听懂,李顺便关上门离开了,返回舵楼去仔细盯着,这片水域太险,没个十几年工夫的船老大就是拿命去赌。 陈天一坐在船舱中,舷窗外的江水一片浑浊,两岸的峭壁如同一扇即将关上的大门,从底下往上看,天空如同被利剑劈开。大船的速度猛然一滞,如同被人从后面狠狠扯住了一般。厚重的船桨拍打在水面噼啪作响。 “弟兄们,加把劲,过了大藤峡,把头请大家喝酒!”船上的二把头跑前跑后。指挥岸上的纤夫和划桨的船工一齐用力。 十几名赤着臂膀的船工正沿着江岸拉纤,粗硬的纤绳嵌进他们黝黑的肩头,勒出深深的红痕。无论船上的人如何呼喊,他们只是默默地拉着纤绳,身体前倾,草鞋将裸露的岩石磨得光滑,他们做着天底下最苦的活,为的只是在这个世道能够活下去。 江面上漩涡暗涌,几块露出水面的礁石像獠牙般蛰伏着,正是李顺说的四方石滩。舵楼里,李顺紧握着舵柄,眉头拧成疙瘩,眼睛死死盯着前方航道,喉咙里不时发出短促的指令。 陈天一的记忆并不包括眼前的景象,他从小就在深宅大院中长大,有的只是承欢膝下、无聊的学堂、横行乡里的跋扈。 就在船只缓缓绕过一块巨大礁石时,江面上突然传来两声尖锐的呼哨。两艘插着 “浔州汛” 旗号的快船从斜刺里冲了出来,一左一右横在头艨船前方,溅起的水花打湿了船板。 “停船!查验厘金!” 快船上传来粗粝的喝声,几个穿着汛兵制服的汉子挎着腰刀,蹬着跳板就上了船。领头的是个三角眼,腰间的刀鞘磨得发亮,目光扫过满舱的货物,眼底闪过一丝贪婪。 李顺连忙从舵楼下来,脸上堆着笑递上烟袋:“王队官,好久不见,近来一向安好?咱们这船货的厘金,贵县码头已经交过了,这是票据。” 被称作王队官的三角眼一把挥开烟袋,票据飘落在江里:“李老大,规矩你懂的!贵县交的是县厘,到了大藤峡,得交峡防银!近来匪患猖獗,官府派兵护商不易,每船加征十五两纹银,少一分都别想过!” “十五两?” 李顺脸色一变,“王队官,往年都是五两,怎么突然涨了三倍?” “往年是往年,今年不一样!” 王队官一脚踹在货箱上,蔗糖簌簌往下掉。 王队官用眼瞟了一下旁边拎着一个黑布袋的下属,那下属顿时心领神会,领着黑袋子走进了船舱,然后在众人面面相觑中走了出来。 “大人,属下在船舱中发现了陈家走私的罪证!”那汛兵高举着那个黑袋子,随即倒了出来,顿时一堆黄豆洒落了一地。 “李老大,这个作何解释?本官既有保护来往商船之责,更有朝廷赋予的稽查走私之权!” “这分明是你们栽赃陷害!”陈天一从李顺身后挤出半个身子。 “哦?李老大这位是?”王队官眯缝着眼看向陈天一。 “我爹陈怀!”陈天一不等李顺开口,抢先说道。李顺心中顿时咯噔一下,这下坏事了,这个时候这小祖宗露头可就真难以收拾了。 “竟然是陈家的少东家,正好,也不用去陈家走一趟了,你作为陈家的少东家,这走私之罪……随我到营中走一遭吧”说罢,便指挥手底下拿人。 “大人……大人……”李顺一边赔笑一边将王队官拉到一旁。 “大人,这是陈家做得不对,这五十两您收好,另有茶敬稍后奉上,我家少东家就是往东边走亲戚,年少不懂事!” 王队官将银子在手中掂了掂。 “哼,李老大,也就我卖你面子,若是其他人过来,你家少东家少不得脱层皮!” “弟兄们,咱们走!”王队官将五十两银锭收入怀中,心满意足地招呼汛兵们收队。 “头,城东最近新开了一家烟馆,听说味道比城西正多了,旁边正好有家窑子……正好一条龙服务!” “对!他娘的,这段时间在营里都淡出鸟来了,王头,必须请客!” “哈哈哈……”汛兵丝毫不掩饰敲诈得手的得意。 “兄弟们!走着,今晚全场你王哥买单!”王队官临走时还不忘朝陈天一露出一个戏谑的表情,你陈家有钱是不假,但是你管不到守备府,若不是太麻烦,把这陈家的小少爷绑回去,还能多炸出些油水来。 临走时还不忘让手下搬了几袋粮食跟蔗糖。 “李老大,下次小心些,别什么东西都往船上带……哈哈哈……” “是是……王队官说的是”李顺一边赔着笑,一边点头哈腰。 陈天一气得浑身发颤,指节攥得咯咯作响,额角的青筋突突直跳。“这群披着官皮的恶匪!勒索不够,还敢栽赃!” 他猛地抬脚就往船舷冲,想看清那伙人的去向,手腕却被李顺死死攥住,力道大得几乎要捏碎他的骨头。 “少东家!万万使不得!” 李顺的声音压得极低,额头上的冷汗顺着皱纹往下淌,浸湿了肩头的粗布短褂,“您当这王队官是孤身一人?大藤峡的汛营跟桂平府的书办、县里的典史都盘根错节,沾亲带故!甚至那些船匪,都有他们的人,咱们陈家在贵县是头面,到了这儿,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啊!” “钱财只是身外之物。 —— 他们要是真把您绑去汛营,再罗织个‘私通匪类’的罪名,到时候花的可就不止五十两,能不能活着出来都两说!” 少东家还是太年轻了,不知道人心的险恶,那些船匪可能还顾及陈家商号在道上的名号,但这些可是官匪,古往今来哪些商人可与官斗?哪一个不是家破人亡,这年头船匪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些换了一身官皮的官匪! 第四章 屋漏偏逢连夜雨 陈天一想明白其中缘由,也不由得惊出一身冷汗。再后世,也有城管老爷敲诈商贩的情况,但也不像如今这样,甚至涉及生死。在这个时代,前进每一步都可能踏进能够夺取你生命的陷阱,想要活下去就得小心翼翼! “阿福,这个世道真的就这么不堪吗?” 回到船舱中的陈天一问阿福。 “少爷,我就是一个小老百姓,饿不死就是最好的盼头了,还管这世道好坏能?您说是不是?” 陈天一沉默,他想到后世鲁迅先生笔下写的那些麻木不仁的人,想到了孔乙己,想来那个时候人跟如今没有什么区别吧。 “少爷?”见陈天一表情呆滞,阿福低头问道。 “哦,没事了,你下去吧,我休息一会!”陈天一回过神来。 “是,少爷,有什么您再叫我。”阿福知趣地退了出去。 “想要好好地活下去就这么难吗?”陈天一无奈地摇了摇头。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陈天一只听得船身猛然一震,差点将他从小床上掀翻。等他推开舱门时,船舱内已经乱作一片,听得到不断有人高呼“走水了!” 陈天一不懂走水了是什么意思,但从船工惊恐的表情来看,肯定发生大事了。 “走水了!快拿家伙堵!” “不行了!口子太大,堵不住!” “快弃船!上小船!” 甲板上早已乱作一团:船工们有的扛着木板试图封堵缺口,有的拼命往救生筏上搬运物资,还有的抱着船舷放声呼救,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恐惧。 “少爷!少爷!不好了!” 阿福脸色惨白如纸,头发散乱,一边跌跌撞撞地跑来,一边声音发颤地嘶吼,“船触礁了!右边船身被礁石撞开了个半人高的大口子,江水跟疯了似的往里灌,这船…… 这船怕是保不住了!” 话音未落,船身又是猛地一沉,倾斜的角度愈发陡峭,舱内的桌椅、木箱纷纷滑动,发出刺耳的碰撞声。江水已经漫上了甲板,冰凉的触感顺着鞋底往上爬,带着江底泥沙的腥气,呛得人鼻腔发紧。陈天一站在摇晃的甲板上,望着汹涌灌入的江水,生平第一次真切感受到了死亡的逼近。 船身倾斜得愈发厉害,甲板与江面几乎呈三十度角,江水像脱缰的野马,顺着船身豁口疯狂涌入,转眼间已漫过脚踝,冰冷的江水带着泥沙的腥气,呛得人直皱眉。 “快放救生筏!就两艘,先把能救的人送上去!” 李顺的吼声穿透嘈杂的混乱,他此刻已顾不上掌舵,浑身湿透地指挥着船工们放下仅有的两艘木质救生船。这救生船每艘最多容五六人,面对满船二十多号人,不过是杯水车薪。 消息一出,甲板上的秩序彻底崩塌。平日里温顺隐忍的船工们,此刻被求生的本能裹挟,瞬间红了眼。有人嘶吼着冲向救生船,有人互相推搡拉扯,粗糙的拳头砸在同伴身上,平日里的情分在生死面前荡然无存。 “都给我住手!” 李顺拔出腰间的短刀,狠狠劈在旁边的货箱上,蔗糖飞溅,“慌什么!按规矩来!妇女老弱先上!” 可这话哪里有人听得进去?一个满脸络腮胡的船工猛地推开身前的人,嘶吼道:“都要死了还讲什么规矩!谁不想活?” 他话音未落,便被另一个瘦高个船工踹倒在地,那人踩着他的后背,拼命往救生船上爬。 混乱中,李顺一眼瞥见被人群裹挟的陈天一,心头一紧。他咬咬牙,挥刀劈开身前的人潮,硬生生杀出一条通路,一把抓住陈天一的胳膊:“少东家!跟我来!我给你留了位子!” 阿福紧随其后,死死护着陈天一的另一侧,嘴里喊着:“让让!都让让!让少东家先上!” 可求生的人群早已失去理智。一个皮肤黝黑的年轻船工,眼看救生船就要满了,眼中闪过一丝疯狂。他望着被李顺护在身前的陈天一,想起方才被汛兵敲诈的憋屈,又想到此刻生死未卜,一股邪火涌上心头。“凭什么他能先上?我们拼命划桨,他却在船舱里享福!” “就是!他娘的,管他是什么富贵人家,到了江里都喂王八……” “呜……我不想死啊,我的老娘还等着我回家呢……” “我死了我全家都活不下去了,让我上去!” “我不想死,让我上去,我有钱,钱都给你……” 各种惊惶失措的声音响起,这些长在江边,活在江里的人,如何不会水,但是在这湍急的河水中,船一旦下沉,巨大的吸力,任凭你是浪里白条都无法逃脱。 忽地,一个船工猛地冲上前,用尽全身力气朝着陈天一的后背狠狠一推! 陈天一本就站在倾斜的甲板上,脚下湿滑,猝不及防被这么一推,身体瞬间失去平衡。他只觉得后背一阵巨力传来,眼前天旋地转,耳边是阿福的惊呼与李顺的怒吼,下一秒,便 “扑通” 一声坠入冰冷刺骨的江水中。 江水裹挟着泥沙,瞬间呛入他的口鼻,冰冷的触感让他浑身一僵,窒息感瞬间袭来。他拼命挥舞着手臂,想要浮出水面,可湍急的江水却像无数只手,死死拽着他往下沉。江面上传来阿福撕心裂肺的喊声:“少爷!少爷!” 李顺见状,眼睛瞬间红了,他想跳下去救人,可身边的船工们还在疯狂争抢,救生船已经挤满了人,随时可能侧翻。他咬着牙,冲着阿福吼道:“看好少东家!我把船稳住!” 说罢,他转身又冲进人群,短刀挥舞着,试图维持秩序,可混乱的场面,早已不是他一人能控制的了。 陈天一在江水中起起落落,浑浊的江水不断涌入他的喉咙,意识渐渐模糊。听到落水的呼救声,围上救生船的怒骂声、哀求声,看到甲板上依旧在争抢的人影,还有阿福跳下水朝他游来的身影。这一刻,他才真正明白,这世道人命真不值钱。 第五章 死里逃生 陈天一从小便是旱鸭子,他最后一次在河边玩水还是在十岁时,他在没过大腿根部的水里学会了狗刨,根本游不了几米,当他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同龄小伙伴消失在深水区,等打捞上来后已经泡得发白发胀。就是在那一天从来舍不得打他的母亲狠狠地揍了他一顿,从此以后他就再没有去过河边。 难道这次的异世界之旅就这么结束了吗,潦草的来,也潦草地去,曾经的一幕又一幕如电影一般从眼前闪过。 陈天一口鼻中不断地灌入江水,在冰冷的江水中,他仿若看见了一具泡得膨胀溃烂的尸体,那几乎要挤出眼眶的眼球满是浑浊,五官扭曲变形,他看到了那尸体咧开嘴笑了。如同在召唤他,好像对他说“放弃吧,别挣扎了,人生向来痛苦,死了就一了百了……” 陈天一在极度的恐惧中扑棱了几下,这让他蹿出水面,他只来得及张口吸入一口空气,就又被江水拖了下来。 江水呛进肺里,窒息感涌上心头,陈天一的动作也逐渐僵硬、无力。意识在黑暗与光明间反复拉扯,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缓缓下沉,江底的泥沙似乎在召唤着他,要将他永远掩埋。 “少爷!少爷!我来救你了……”阿福在水中拼命划向陈天一。 就在陈天一准备放弃时,阿福的声音传来,他卖力睁开被江水刺激疼痛的双眼,模糊可见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朝他奋力游来。 阿福水性极好,就在陈天一即将沉入水里时,他一把将陈天一后脑上的辫子拽了起来,如同提溜着辫子将陈天一背在背上。他曾见过那些自持水性好的人下水救人,结果被那些溺水的人一同拖入水中,那是他们的救命稻草,求生的本能会让他们死死抓住救人者。老爹告诫他,除非至亲,否则不要救溺水的人。他尽量把陈天一口鼻露出水面,又不让陈天一的手抓住他。 “阿福,快,快把少东家拖过来!”站在小船上的李顺焦急地喊道。陈天一若是有个三长两短,他实在不好跟东家交代。 阿福奋力地踩着水,却只听得一声声木板被折断撕裂的声音。 “不好了,船要沉了!”一声惊呼传来,触礁的三桅头艨船翘起的船尾也一同没入水中,几乎是一瞬间在江面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在江面上的人还来不及挣扎便被吸入了水中。 “快!”李顺把船桨伸向阿福。 就在阿福手将触碰到船桨时,一股巨大的吸力便将他与陈天一扯入水中。 江水裹着他们转,耳边全是水流的轰鸣声。陈天一想喊阿福,可一张嘴就是满口江水。意识模糊的最后一刻,他心中只是苦笑:这个世界的体验卡就这么结束了吗…… 不知漂了多久,也不知被江水带了多远。陈天一猛地呛出几口江水,喉咙里又疼又痒,他挣扎着抬头,发现自己躺在一片沙滩上 —— 沙粒被太阳晒得滚烫,硌着脸颊生疼,咸腥的江风刮在脸上,带着点暖意。 他撑着胳膊坐起来,视线扫过岸边的礁石,心突然揪紧了 —— 阿福趴在不远处的礁石上,粗布衣裳被划得稀烂,背上一道深可见骨的口子,血渗出来,把礁石染得发红。他一动不动,似乎已经死去。 陈天一瞬间忘了疼,也忘了怕,连滚带爬地往礁石那边冲。膝盖在砂石磨出了血,手心被碎石子划破,可他什么都感觉不到。他扑到阿福身边,颤抖着伸手探他的鼻息 —— 没有呼吸了。 没有劫后余生的庆幸,没有松一口气的踏实。陈天一只觉得胸口堵得发慌,眼泪突然就掉了下来,砸在阿福的手背上。他想喊阿福的名字,可声音卡在喉咙里,只能发出沙哑的气音。他知道,刚才要是阿福没攥着他的辫子,要是阿福没把他往背上扣,现在躺在礁石上的,就是他了。 这份救命的情,重得让他心慌,在这个世界唯二关心他的人,一个是给他跑路的便宜老爹,一个就是这个既是玩伴又是跟班的人,这个能豁出去了命救他的人,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死在这里。 他是个学渣,没有真正学过抢救,但在电视上看过人家抢救时做的心肺复苏。 他循着脑海中的记忆,将阿福平铺在沙滩上,解开上半身的短带,将口鼻异物去除后,在胸膛上按压起来,在按压三十下后,深吸了一口气,将阿福下颌托起,将空气用力地吹进阿福的嘴中……也不知过了多久,陈天一直接两臂发酸,豆大的汗砸落在沙滩上。陈天一一直没有停下,嘴中嘟囔着“兄弟,别死,我不想欠人情……” 直到手臂再也无法用出一丝力气,陈天一这才瘫软在沙滩上,望着那一动不动的小伙,陈天一第一次感到深深地愧疚。他可以心安理得地从便宜老爹手上接过几百两巨款,却无法容忍别人因为救自己而丧命。 夕阳如血,夏秋交接的时节,江边也涌起一丝寒意,陈天一将头深深埋入膝间。 “咳……少……少爷” 一个声音突兀从陈天一耳边响起,陈天一心头一震,目光顺着声音方向,艰难地抬起头来,目光有些恍惚。 “阿福,你别动,我来背你,咱们先离开这里。”陈天一知道,要是在这样的荒山野岭,阿福不可能见到明天的太阳。 “少……少爷,怎么能让你背我呢?”阿福虚弱地摆摆手,那种刻入骨子里的尊卑有序不允许他这样做。 陈天一没有过多的言语,只是将阿福轻轻地背在肩上。 “少爷,我……” “别他娘的说话了,给老子闭嘴,不然我就把你扔进江里!” 阿福识趣地闭上了嘴,只是静静地趴在陈天一背上。陈天一每一步都走得艰难,这个世界的身体虚弱得不像样子,想当初他可是一天送出一百多单的单王啊,晚上甚至还有精力搞一些副业。 柔软的沙滩上两排深深的脚印在夕阳的映衬下不断地向远方延伸。 第六章 帮你扔出去,不收钱 夜幕降临后的微微寒风让被江水湿透的衣服的陈天一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体温正在迅速流逝。陈天一意识到,快速失温可能会让重伤的阿福因此丢掉性命,必须尽快找到人家寻求帮助,再不济也要找个避风的山洞。 “吼……”一阵野兽的啸声震得树叶瑟瑟发抖。 “这他娘的是老虎?”陈天一听得明白,几年前在动物园听到过,只不过那时老虎在笼子里吼叫,不过是给人展览的宠物,隔着厚厚的玻璃没有丝毫的杀伤力,但是此时此刻,这他娘的是野外啊。他也是生长在山里的农村娃,小时候没少听老人们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山里的老虎成群,甚至大白天就敢进到村子里咬死牲畜,叼走老人小孩,在组织灭虎队时,在老虎的巢穴发现了成堆的尸骨,动物、人类的骸骨聚集成堆。老虎是凶残的,不会对它的猎物有一丝怜悯! 陈天一不由得加快了脚步,大树他不敢上,因为老虎会爬树,山洞也不敢进,怕直接送肉入虎口,还好此时的天空不像后世那般污染严重,明亮的月光已经挂在树梢,银河也清晰可见,陈天一没有心情也没有工夫欣赏眼前的景色。借着夜光,他总算寻到一条被人踏出的小路,跟着路走就能出去,广西的山不高,但连绵起伏,陈天一一刻不敢停歇,他仿若听到了隐秘在黑夜中老虎沉重的呼吸声。 也不知走了多久,陈天一只觉眼前一亮,一个村落稀疏的灯光宛若深海的灯塔。那几盏孤灯此时竟是如此的明亮。已经疲惫不堪的陈天一,只觉得身体再次蓄满了能量,几里地竟然硬生生地挺着走了过去。 这是一个几乎破败的村落,村口立起的牌匾已经快要脱落,牌匾上歪歪扭扭地写着黄家屯,微风吹过,牌匾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月光洒下,村落里的房子也是破败不堪,甚至有些只剩下了残垣断壁。若是以前,陈天一说不得要绕道走,这种近乎鬼村的地方,天知道是不是真的有鬼。 陈天一寻了一个还算完整,亮着的房子,重重地拍响了厚实的木门。 “砰砰砰”拍门声在这个荒凉的村落格外刺耳。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过后,院子中响起了一个带着颤抖的声音,他问道“谁……谁啊!” “老表,我们落了难,我兄弟受了重伤,想在你家留宿一晚……” “你们快走吧,我们村不收留外人!”门后的声音拒绝道。 “老表,行行好好吧,我兄弟再不及时治疗的话,就快死了”陈天一背上的阿福已经说不出话来了,还一个劲地打寒战。 “不行,不行,谁晓得你们是不是山匪,收留山匪可是要与山匪同罪……” “砰”陈天一一脚将厚重的门踢开,阿福的伤势太重了。 一个拿着粪叉的农村老汉瑟瑟发抖,却又怒目而视,随时手中的粪叉就要向前刺出。 陈天一扑通一下跪倒下来。 “别……别动手,我们是好人,老表……”话还没说完,陈天一眼前一黑,便栽倒在地上,他太累了,背着一个人,走了二三十里山路,此刻已经是筋疲力尽。 拿着粪叉的老汉,瞥了两个的打扮,一个一身短打,身上的伤痕触目惊心,但一看打扮就是一个地道的佃户,另外一个,青衣长衫,长得秀气,像是个读书人。老汉丢掉手里的粪叉,将大门插好,又用木桩顶紧。 “老七,出什么事了?”一个妇人从里屋推开门走了出来,手里还拎着一根小臂粗细的木棍。 老汉朝地上努了努嘴。 “两个落了难得后生。” “这……官府说了,不许收留外乡人……” “唉,他们都快死了,听口音像是贵县那边的……”老汉叹了口气,低声说道。 “快死了?那赶紧丢出去啊,死在咱家里多晦气!”老妇人不满地说道。 “这……”老汉迟疑。 “老表……救救我们,我给你钱……”陈天一用尽最后一点力气,从怀中掏出几钱银子。 老妇人见到陈天一手中的钱,顿时眉开眼笑,她走上前,从陈天一手中夺过银子,还在嘴里咬了一下。 “真的!老七,我还没见过这么多银子!”随即又在陈天一及阿福身上摸索了一阵,却没有再寻到银子。 “呸,就这点钱,老七,给他们扔厨房去……”老妇人说罢,欢天喜地地拿着钱回里屋去了。这几钱银子几乎是他们这一户人家近两三个月的收入了。广西的佃户不比苏州杭州,除了官府各种各样的杂税外,还要给地主上交足够的地租。能够让一家人不饿死已实属不易。 老汉依言将陈天一二人拖到了一旁的厨房去,给二人生了一堆火。 温暖的火苗升腾而起时,陈天一体力也恢复了一些,他费力地坐了起来。 “老表,给些吃的吧。”陈天一望向老汉。 老汉从黑漆漆的碗橱里摸索了一阵,摸出了一个红薯,他将红薯扔给陈天一。 “你这兄弟应该是活不成了,别浪费粮食,老汉帮你扔到外面去吧,不收你钱……” 老汉看得出来,这两人不是亲兄弟。 “劳烦老表再给碗水喝吧。”陈天一没有回答,只是再向老汉要了一碗水。此时此刻,他已经将阿福真正当作了兄弟,他走了二三十里山路都没有放弃,要他此时抛弃兄弟,他做不到。 老汉又用一个脏兮兮的破碗从水缸里舀了一碗水,放在陈天一跟前,关上门,头也不回地走了。 陈天一小心翼翼地将阿福身上的衣物脱了下来,用木柴架起放在火上烤。他在厨房中转了一圈,再也没有发现任何食物。他寻了个瓦片,将红薯一点一点刮入碗中,弄成了一碗红薯糊糊。陈天一望着碗中的红薯糊糊咽了咽口水,内心挣扎一番后,还是端着碗一点一点地给阿福喂了进去。 第七章 人心险恶 随着红薯糊糊灌下,阿福的脸色显然比刚才好上了一些,查看背上的伤口已经不再流血,但伤口依旧触目惊心,陈天一知道,伤口感染以及呛水后肺部感染才是真正致命的原因。他又寻了两根干柴将火堆燃得更旺,衣服被烤得升腾起水汽。随后将自己衣服撕出几块,小心翼翼地将阿福身上的伤口包扎好,这才给他穿上阿福那身短打。 “天亮了再给他寻个大夫。”陈天一心中打定主意。他摸了摸缝在衣服内衬中的银票,还在,幸亏没被那老妇人摸去,不然就连这最后的希望都没了。 与此同时,陈天一的父亲陈怀怒不可遏地将一个茶碗狠狠地砸在地上。“砰”的一声,茶碗炸成碎渣。 “李顺!我是看在这么多年你在这条线上稳当,才把我儿子交给你,你就是这样对我的?”陈怀目光冰冷。 李顺吓得一个哆嗦跪在地上,他是船老大不假,在黑白两道都有些关系更不假,但是在陈怀面前他只是一个负责运货的,只要陈怀想,他李顺就得死无葬身之地,那是陈家的少爷,如今生死不明,他李顺就算是死十次都难辞其咎。 “老爷,我有罪,当时我已经让人把少爷接上小船了,谁知那些该死的船工,一下把少爷推下船了,我也是心急如焚,当时阿福已经下水去救,谁知涡流将少爷与阿福卷了进去……我在下游寻了一夜,也不见少爷身影,只得回来跟老爷禀明,增派人手。” “哼,希望你说的是真的,把手里能派出去的人都给老子撒出去,找不到我儿子,我把你沉江!”陈怀脸上阴沉不定,这常年在江上跑船的人,哪一个不是老油子。怕是说得没几句真话。 李顺正准备离去。 “那几个船工都给我处理了,你知道该怎么办……”陈怀冷声道。 “是,老爷。” 李顺离开时后背已经湿了一大片,这些老爷一个个都不是开善堂的货色。一离开陈家,李顺的目光顿时变得凶狠起来。 “陈家!哼哼!” …… “老汉,你看,这是不是真的啊!”老妇人将手中的碎银放在嘴里咬了又咬,又放在油灯下仔细打量着。 “得了吧你,自足吧。”老汉坐在床边目光灼灼。 “明天得去乡里扯两尺布,再给你买半壶烧酒,买点肉,我们也开开荤。”老妇人脸上始终洋溢着笑容。 “老七,你说那两个后生身上会不会还有……”老妇人收起脸上的笑容,低声说道。 “你……你这糟老婆子,莫不是想……”老汉心中一惊,眼前这笔横财已经让他欣喜不已,但仔细回想,另外一个后生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个富贵人家。 “咱儿子、媳妇都饿死了,要不是把那两个赔钱货卖给张员外了,咱们一家早就齐齐整整地上路了,咱俩的日子就是有一天过一天了,不是这些天杀的有钱人,咱家怎么会变成这样?”老妇人咬牙切齿。 “依我看,他们应该还有钱,不如我们……”老妇人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老汉浑身一颤。 “这可是杀头的大罪!” “呸,这年头能活一天是一天,今天不是被饿死,明天就是被山匪、官府逼死,再说了,只要动作利索一点,尸体往后山一扔,谁知道这是不是被山匪劫道杀的?你没听到最近山里的老虎闹腾得有点凶吗,估计缺少吃食了,少不得又要来祸害咱们村子,这两百来斤肉还不能让它们消停几天?咱们这样做还能为村子里消除虎患呢。” 老妇人分析得头头是道,老汉只是听得狂咽口水。 “那是两个后生,咱加起来一百多岁了,弄得过吗?”老汉小声嘟囔。 “呸,没卵的货,要不是当初看上你家这两间破房,老娘犯得着跟你受苦?临老儿子没了,媳妇没了,这日子真是没盼头了”老妇人一阵捶胸顿足,临了还用袖口抹了抹眼泪。 “好了,小声点”老汉扯了扯老妇人的衣角。 老妇人停住了动作,伏在老汉耳边 “我估计另外一个后生撑不过今晚了,另外一个后生细皮嫩肉的好弄,等半夜他们熟睡之后过去,动作轻点,别给村子里人惊动了……” 蹲在老汉窗下的陈天一已经是脑子一片空白,豆大的冷汗从额头上冒出,他想跟老汉借一床棉被,从厨房出来走上几步便是里屋了,见屋里还依稀透出灯光,陈天一刚想敲门,却听到了两人密谋他身上钱财的内容。 陈天一对于这个时代银子的购买力认识还是欠佳的,认为几钱银子只是细碎的零花钱,却不知道这在普通人眼里就是一笔巨款。财不外露是亘古不变的道理。若是让他们知道自己身上还有三百两的银票,怕是这个村子里的人得把他撕碎了。 陈天一回想后世,农村人大抵都是朴实的人,特别是两广一带的人,热情好客,哪怕是陌生人,都尽可能地款待。但是在这里,他看到了人性中最险恶的一面。哪怕是一个普通人,都不能给予真正的信任,谁都不知道,看似忠厚老实的老农会不会突兀地冲上来给你一粪叉。 陈天一蹑手蹑脚地走回厨房,看着跳动的火苗,又看了看重伤的伙伴,强行让自己冷静下来。 来到这个世界,他重新认识到了:人心险恶,不得不防! 跑,他一个人跑,或许能跑出去,但是阿福重伤无法移动。硬拼,别看那老汉瘦弱,陈天一知道长年干苦力的都有一把子力气,就现在自己这身体素质,别说老汉了,就是那老妇人都够呛。陈天一书读的不多,却不是一个任人宰割的主,沉吟片刻,直接将柴火弄熄,顿时整个柴房陷入了深深的黑暗中,就连呼吸声都细弱难闻。 第八章 杀人了 陈天一手持木棍隐秘在门后,手中已被汗水浸湿,守株待兔,只要把老汉制服了,剩下的也好解决了。 “老汉,这两个后生是不是跑了?”老妇人躲在老汉身后小声问道。眼前的柴房漆黑一片,令她不由得越发紧张。 此时两人已从里屋出来,老汉手中拎着一把满是锈迹的柴刀,老妇人则是拿着平时切菜砍肉的菜刀。 “不会,那个后生伤得很重,跑不了!” 里屋到厨房不过几步距离,两个老人却仿若走过了漫长的岁月,对于杀死同类,首先要克服的便是心中的罪恶感。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他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他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了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这同样适用于人。 老汉颤颤巍巍地推开厨房的木门,此时一片黑云遮住了狡黠的月光,地面陷入了一片漆黑。门后的陈天一完全屏住了呼吸,此刻除了躺在地上的阿福发出微弱的呼吸外,落针可闻。老汉心跳得厉害,几乎紧张的就要跳出胸膛。人没走,他很肯定!他将单手握刀改为双手握刀,但仍没敢踏进一步。他就站在门口望向厨房,努力要看清里面的景象,但里面漆黑一片如同深渊张开的巨口,仿佛要将他吞噬。 老汉咽了咽口水,试探地将一只脚踏进门里,但很快又收了回来。既是出于紧张同时也是谨慎,十五六岁的少年同样也具备了反抗的能力。 陈天一就躲在门后,他同样心脏狂跳,手中的木棍又不由得握紧了几分。 恶向胆边生,睁开眉下眼,咬碎口中牙,一个身受重伤,一个手无缚鸡之力,老汉终于下定了决心,脚步轻轻地踏入厨房,声音轻柔得几乎无法听清。自家的厨房,哪怕是漆黑一片,他都能记得火塘的位置。他的动作慢得如同爬行的蜗牛,还是不时回头望向站在庭院中的老妇人。 陈天一依旧没有动手,如同一头蛰伏的猎豹,只有对手最松懈、最猝不及防时,才能给予致命的一击。 火塘的火早已熄灭,但余烬散发出来的热量已经让老汉确定这火刚灭不久,估计是那后生睡着了,没有经验忘记添柴了。 老汉从怀中掏出一个火折,刚要伸到嘴边想要吹燃,想要看清两个后生的位置。就在这电光石火间,陈天一手中的木棍抡出了破风声,便听到敲击在人头骨上发出“梆”的声响,声音沉闷。 老妇人有些耳背,她只看见火折的一点微弱亮光,随即便熄灭了。 她嘴上说得厉害,内心却胆小无比,她不敢进去,只敢在外面轻声呼唤“老七……老七……怎么样了?”回应她的只有寂静的黑暗,和野外的虫鸣,野兽的低声嘶吼。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才鼓足了勇气,靠在门口伸长了脖子往里面望去,她约莫看到一个身影坐在火塘边上。 “老七……得手了……”老妇人压低了声音。 “嗯……”一个低沉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仿若来自深渊。 老妇人心中欣喜,把所有谨慎忘在脑后。当她的脚踏进厨房后,这才意识到,那并不是老汉的声音,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人,哪怕是感情再淡薄,也不可能忘却枕边人的声音。但是她忘记了,害人的紧张感和即将财物到手的兴奋感让她犯了最致命的错误。 老妇人发出“哎呀”一声,就要转身逃走,却被一只大手拽住了头发狠狠往后一扯,老妇人只来得及发出一声痛呼,一把生锈的柴刀已经砍入了他的脖颈,柴刀撕开皮肤,切开颈动脉,鲜血喷溅,直到深深地嵌入颈椎骨。老妇人似乎瞬间被抽走了全身的力量,全身瘫软在地,喉管同时被切断后,鲜血也涌进了肺腔,她口中不断地冒出血泡,时不时还能抽动一下。 陈天一如同被定格了一般,呆愣在原地。从来没有杀过一只鸡的人,竟然在十几分钟间就杀了两个人,哪怕是迫不得已出手杀人。肾上腺素飙升过后便是从内心升腾起的无尽恐惧。那毕竟不是鸡一类的动物,而是两个活生生的人。 心脏如同被一只手狠狠地拽了一下,呼吸开始急促起来,甚至出现了缺氧后大脑的空白。手中黏糊糊的液体,浓重刺鼻的血腥味传来,陈天一只觉得胃中翻腾,干呕了几声,只吐出一些胆汁来,他已经饿了一天,胃里面已经空空如也。 他觉得脸上似乎也被溅上了鲜血,他下意识地用手一摸,却只觉得脸上似乎血腥味更浓重了,他擦了又擦,却无法将脸上的血污擦净。 良久,他踉跄地坐下,老汉仍旧坐在火塘前,鼻腔不断滴落鲜血,但早已没有了呼吸,陈天一那一击直接将老汉杀死。 陈天一脑中一片空白,耳边仿若有人在低语,却又无论如何都无法听清。地上的老妇人也停止了抽搐,地上不断扩大的血迹愈发刺目。他想站起来,双腿却如同灌了铅般沉重,不能动弹。整个屋子都笼罩在浓重的鲜血的腥臭味中。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再也回不到从前了,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了。 阿福仍昏迷在火塘旁边,也幸好没有清醒过来,否则他知道自己身边坐了一具尸体时,怕是得吓得再次昏迷过去。 “为什么,为了这点钱财值得去害人吗?”陈天一百思不得其解。他在一路上看到了因被人逼迫到跳水自杀的浮尸,看到了官差的盘剥,更看到了为了几钱银子就要加害于人的险恶。 “这难道就是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陈天一不敢想象,自己这个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和三年优秀的中专教育的人,习惯了道德行为准则,在法律框架下生活工作的人,在这个世界要怎么生存下去。 第九章 逃亡 陈天一拾起老汉掉落在地上的火折子,如同点燃的香烟一样冒着火星,他放在嘴边吹了一下,一缕微弱的火苗升腾而起,他将木材重新燃起后,黑漆漆的厨房再次显露了它原本的面目。 陈天一看得真切,老汉的尸体依旧坐在那里,鼻腔中依旧淌着血。老妇人面目狰狞地躺在地上,脖颈上还嵌着那把柴刀,身体下满是暗黑色鲜血…… 陈天一再次感觉到胃中翻滚,几乎要呕吐出来。 陈天一将火折子盖好,放进怀中,这是个好东西。这里肯定是不能再待下去了,陈天一估计这里距离贵县也就一百公里,但路引在沉船时已经随他的包袱沉入江中了。在这个时代,没有路引是寸步难行的,旅店无法入住,甚至连普通人家都不敢收留,一旦被人发现没有路引,极有可能被拿送官府。现在的他就相当于一个黑户,在这个时代有一个更具象化的名称:流民。广州无论如何都是去不了了,只能折返回贵县了。 现在,他面临一个问题,如何活着,走回贵县,还要带着身受重伤的阿福。在这个时代,你可能要面对随时可能杀死你的山匪,认钱不认人的官府,见财起义的普通人,甚至还有群山中的野兽。哪怕一个不慎都会丧命于此。他看过不少穿越小说,主角无不是带着金手指、系统、仓库,出道即巅峰,登临绝顶,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但他除了一个地主家儿子的身份,啥都没有,他在脑海中呼唤系统、金手指,但除了眼前倒地的三人,别无他物。而且他还有些倒霉,还没好好享受,就要跑路,本以为一帆风顺,结果船翻了。随便找户人家,结果还要被谋财害命。 他手上一下多了两条人命,无论如何解释都无法说清两人就是谋财害命,自己只是失手误杀?被官府抓住只有死路一条。 想清楚这一切,陈天一还是决定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他开始在房中寻找所需的物资,食物是逃亡的第一要素。他在厨房找了一圈,除了一堆脏兮兮的碗筷,没见到半粒粮食。 “该不会是放在房间里了吧?”陈天略微思索,便走出了厨房来到里屋。 里屋的油灯仍旧噼里啪啦的燃着,房间略显昏暗,但也能够将屋内看得清楚。老两口的所有家当都集中在这间里屋。在里屋中间放着一张上了年头的八仙桌,桌上放着茶壶和几只茶碗,倒是保存得较为完整。整个房间没有过多的装饰,一张木床上叠着几张被子,床头放着一个刷着黑漆的柜子。 陈天一在墙角找到了半袋子红薯,又在柜子里找了一件老汉的衣服换上,他身上沾血的衣服实在是太显眼了。又找到了缝衣服的针线,还有半瓶没有喝完的烧酒。 陈天一翻了几遍都没有再找到任何值钱的东西,甚至一个铜板都没有。陈天一知道这样的人家穷确实是穷,但也可能将钱财藏到了别处。 陈天一返回到厨房,在老妇人身上找到了他那几钱银子,还有几个铜板。陈天一迟疑片刻用力将卡在老妇人脖颈上的柴刀拔出,此时老妇人的鲜血已经流尽,脸色惨白,双目圆瞪。陈天一不敢去看老妇人的眼睛,拔出柴刀后,胡乱用尸体的衣服擦了几下。随后背起地上的阿福转移到了里屋。做完这些后,还不忘将厨房的火堆弄熄,悄悄关上木门。 陈天一有些不敢相信,干完这些还能保持冷静。 他把阿福放在床上,又盖上了一床被子。此时阿福仍昏迷着,不过呼吸已经沉稳了许多。 陈天一不敢在这里给阿福处理伤口,哪怕是一声惨叫都有可能引来左邻右舍。 “只能在离开这里后再处理伤口了。” 陈天一太累了,奔走了二三十里,有经历这样的事情,陈天一精神几乎被折磨得崩溃,他抱着手,坐在床边便睡了过去,他又不敢睡得太沉。天亮后,若是被人发觉这间房屋的主人没有出现,怕是会引起村子里人的猜疑。而且要离开此地,也只能在黎明前走。 当第一声鸡叫声响起,陈天一从深睡中惊醒过来。 “糟糕,天亮了吗?”陈天一揉了揉眼睛,看向窗外,此时屋子里一片漆黑,窗外也只是有几分亮色。 “得走了”。陈天一寻了一根绳子将被子捆扎起来,只不过技术不算熟练,看起来乱糟糟得一团。 他推开房门,厨房依旧安静,甚至整个村子都很安静。仿若那一声鸡叫,根本无法撼动这片安详。陈天一看了两眼那个宛若吞噬一切的厨房,他终于下定了决心:烧掉这一切! 制造混乱,也为了毁尸灭迹,或许也是为了让自己的内心好过一些,似乎火能够燃烧掉他的罪恶感。 他打开房门,两具尸体仍旧保持着原本的模样,老汉坐在火塘旁边如同烤火时睡着了一般 。 “要怪只能怪你们,你们太贪了……” 陈天一寻了些干柴,放在橱柜旁边,从怀中掏出火折点燃了干柴。只要十来分钟,干柴便会引燃橱柜,随后引燃整个厨房。 做完这一切,他便返回里屋,将被子挂在胸前,又将阿福背了起来,径直来到后墙,先是将阿福弄过矮墙,然后自己回头望一眼闪着火光的厨房,随即自己也翻过了矮墙。 这户人家后边便是一座小山,陈天一背着阿福走了十来分钟,回头望时,那个房子已经彻底燃了起来。火光将黎明前的黑暗彻底照亮。 “走水了!快来救火啊!” “着火了……” 此起彼伏的呼救声瞬时让整个山村沸腾起来。鸡鸣、犬吠、人的叫喊声混作一团。 陈天一深深地看了一眼,那个埋藏着人性的险恶的地方似乎在一片火海中灰飞烟灭了。陈天一不再去看那杂乱的救火场面,只是沿着那条蜿蜒的小路,一步接着一步地向前走着。 第十章 缝合伤口 陈天一带着阿福赶路,走走歇歇,已经走出去二十余里,腹中饥饿,却又不敢生活,寻了一条小溪将红薯洗净,狼吞虎咽地啃了一根,又用石头将另外一根红薯磨成红薯糊糊给阿福喂了进去。阿福脸色恢复了一些红润,但仍处于昏迷中。 离开村庄越远,树木越是茂密,甚至连路都无法分辨。如果认为古代的中国绿化程度高,那就错了,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周围的山都是光秃秃的,过度的砍伐当作建房的木材,做饭取暖的柴火,早已将方圆几十公里内的树木砍伐一空,人们要建房,不得不从几十公里外的深山砍伐。 幸好作为一名资深的外卖小哥,起码在方向感上有着一定的优势,他一直往西走,按照他记忆中江水流动的反方向行进。 又走出十余里后,陈天一也累得气喘吁吁,眼瞅着夕阳西下。他只能放弃了趁夜赶路的想法。他已深入山林,随时可能成为猛兽的盘中餐。他寻了一个较为干净的山洞,没有异常的动物毛发、尿臊味,且能够容纳两人。在将山洞修正了一番,用石块将开口的地方封住,仅留一个能够供人出入的小口子,又用绳子编制出一扇简易的木门。 在收集了足够他们燃烧一晚的木柴后,天色渐晚,这才返回了庇护所。用火折引燃了干柴后,温暖的火焰,顿时驱散了入秋后的寒气,也驱散了心中的恐惧。这是这两天来,陈天一唯一能够感到安全的地方。 他将红薯放在火堆前烘烤。这才检查起阿福的伤口来,阿福的伤口已经不再渗血,伤痕下隐约见到森森白骨。 “这样下去,肯定要感染了” 他忽然想起,小时妈妈切猪草时手背被刀划开了一个大大的口子,后来到镇上的卫生院用针线缝合起来,医生还打了破伤风,又开了一些抗生素,这才好了,只不过留下了一条蜿蜒如蜈蚣的疤痕。 他从包袱中拿出针线,又拿出那半瓶烧酒,他用力嗅了一下,没有刺鼻的酒精味,甚至还有一些发酵的酸味。陈天一知道这种酒的度数并不高,但此刻没有别的办法了。 他拿出破碗用水洗净,在碗中倒上烧酒,将针线置入碗中,然后将碗放在火堆旁。他又将棉被铺好,让阿福趴在棉被上,将后背的伤口完全暴露出来。 陈天一没有缝合过伤口,但这些年,自己一个人在外打拼,破了的衣服都是自己在缝,想来缝衣服与缝合伤口大差不差。 “最难的是消毒,这烧酒也就比水强点。” 陈天一不想让这个敢豁出命去救他的小伙伴死于伤口感染,但没有任何无菌器械,又没有任何消炎药,他只能将自己能够想到的做到极致。他用一块布蒙在口鼻上。这时,碗中的烧酒已经沸腾,不断地冒出“咕咚咕咚”的小泡,空气中弥漫着酒香味。 陈天一小心翼翼地用树枝将破碗移开。待破碗冷却后又在另外一个碗中倒了一些烧酒,将烧酒径直浇在阿福的后背伤口上,阿福立刻发出一声惨嚎,紧接着便又昏倒过去。陈天一没想到酒精在这种开放性伤口的刺激性,不过晕了也好,省得等下缝的时候鬼抓狼嚎,将山中猛兽引来。他又倒了一些烧酒在碗中,他将手伸到烧酒里浸泡、洗净。若是老汉还在,怕是得破口大骂陈天一是个败家子。这半瓶烧酒当初是他给乡里一个大户人家做了一个月的短工,庄上老爷赏的,他一直没舍得喝,想着留到过年打打牙祭。 陈天一用手将碗中的针线取出,在阿福的伤口上缝合起来,一开始还是颤颤巍巍,额头不断地渗出汗来,到后面已经是游刃有余了。 “总算缝完了”陈天一长呼出一口气,欣赏起自己的杰作来,阿福后背宛若趴着一条二十几厘米长的蜈蚣一般。针脚凌乱,对皮不整。 “看来我还是有些天赋的”陈天一有些自得。 他伸手探了探阿福的鼻息,还在,不过脸色有些苍白,满头大汗。陈天一又将一些烧酒倒在阿福后背的伤口上,这下阿福的脸色更加苍白了,脸上的五官几乎扭曲成了一团。陈天一不敢用布条包裹伤口,看着那团脏兮兮的布条,陈天一丝毫不怀疑,这东西用上,不出两天就得感染死掉。 看着手中还有三分之一的烧酒,陈天一陷入了沉默,但愿这些度数不高的烧酒能有作用。但他知道,一旦用完,这点烧酒,他再无法获得的话,阿福的结局也是一样,要避免伤口感染,必须消毒,消毒的话就得用更高度数的蒸馏酒,而且还能搞到一整套蒸馏酒的工具才行。 陈天一一度怀疑,他穿越到这个世界,就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废物,但从现在看来,九年义务教育和后世的见识还是有些用处的。 陈天一将埋在火堆旁边的红薯扒出,顾不上滚烫,只是将红薯上的灰掸去,便迫不及待地塞入嘴中,将他烫得嘶哑咧嘴。 “哎呀,真香!”他从未想过,从小吃到大的红薯,头一次这么好吃。 第十一章 收留 夜幕如约而至,陈天一躲在庇护所中,透过石缝看着明亮的月光,不禁回想起身在另外一个世界的家人,思乡之情不由得触景而发,当山间野兽的怒吼声将陈天一惊醒时,他已是泪流满面。 “不,不要,爹,不要卖妹妹,我一定努力给东家干活……” “少爷……快游……” 阿福昏迷中的谵语,断断续续传来。 陈天一触摸了一下阿福的额头,他发烧了,身体滚烫。 “还是感染了吗”陈天一低语,在这个时代不可能做到绝对的无菌操作。他用一块破布打湿了敷在阿福的额头上,以此来降低吸收身体的热量。 “要是有抗生素就好了”。陈天一不由得感慨,如今这个世界,不仅缺衣少食,就连医疗条件也是如此简陋。后世那种医疗条件下,都滋生如此多的医闹,那这个时代怕是不敢有人行医了吧。 陈天一不敢睡去,每隔十几分钟就得更换一次湿水的破布,然后再给火堆添加柴火。观察是否有猛兽靠近。直到凌晨,阿福退烧后,陈天一这才沉沉睡去。 直到太阳高照,陈天一这才醒过来,望着仍在昏迷的阿福,陈天一不由得暗叹一声,如果扛不住感染这一关,怕是神仙也难救了。他倒是想到外面寻一些草药,但就凭他的知识储备,只要不是采到一些有毒草药,就真的是阿弥陀佛了。 陈天一在收拾 好东西后,重新背上阿福踏上了路途。又走了一天的崎岖的山路,陈天一虽有一个皮实耐用的 灵魂,但架不住这个身体本身就不是一个吃苦耐劳的身体。这一天下来,陈天一几乎累瘫了。四肢酸软无力,却仍旧依靠着强大的意志力支撑着。 这一晚,阿福仍旧发热,仍旧出现了谵妄、胡言乱语。 “爹,少爷是个好人……这是他赏我的铜板……” “爹……留下妹妹好不好……” “娘……我想你了……” 陈天一听得真切,鼻中一阵酸楚,他也想他的母亲了。仍旧折腾到了凌晨,发热这才退去,阿福仍旧陷入昏迷中。 陈天一精神跟肉体几乎到达了极限,他再也走不动了,肌肉酸痛得让他连抬腿都变得极为困难。他没有办法再继续往前了。这三天下来,让他这个曾经一脸书生气的少年变得蓬头垢面,背在身后的辫子也失去了光泽。 转头再看还在发烧的阿福时,这几天下来,让这个原本还算壮实的少年几乎瘦了一大圈。陈天一不敢想象继续发烧下去会是怎么样的一个情形。他仍旧用那瓶烧酒给阿福清洗伤口,但此时缝合的伤口已经有些红肿,甚至还有些脓液渗出。每次清洗伤口,都让这个昏迷的少年痛不欲生。 陈天一的烧酒已经消耗一空,那一小袋红薯也已经吃得差不多了,他虽然恢复了一些力气,但仍无法远行。他的眼神有些空洞,甚至有些绝望,内心不停地有个声音在波动他的神经。 “放弃吧,你已经做得够多了,他活不下去,这是他的命!” “放弃吧,别让他拖累你,你还能活,还有大好的人生……” “放弃吧……” 有一次,陈天一已经完全妥协了,他带着剩下的物资几乎下到了山腰,但一想到那个义无反顾朝他游来的少年,陈天一再一次向自己妥协了。他又再次折返回了那个山坡。 “算了,这是我欠他的,要死便死在一起吧!”陈天一仰卧在山坡上,他已经没有力气再走下去了,至于是饿死,还是葬身于野兽口中,陈天一已经不再去想了。 听着耳边传来树丛中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他也不跑了,只是目光呆滞地盯着眼前的树丛。 “还是要来了吗?”陈天一闭上了双眼,但好一会,都没有那想象中野兽撕咬身体的痛苦传来。 “哎,别装死了,你们是什么人?”一个宛若百灵鸟般清脆的声音传来。随即便感觉到有人用脚踢了踢他的身体。 他睁开眼,只见一个身穿粗布短袄、长裤,拿着一根木棍,还背着一个箩筐,留着马尾辫的少女正好奇地打量着他。 “你是野人?还是流民?”少女明亮的眼睛满是好奇。陈天一默不作声,经历过那一晚,他不敢再相信任何人。 “哎,问你话呢,你是聋子还是哑巴啊,为什么不说话?”少女仍旧喋喋不休,只是见陈天一依旧不搭话,她便将目光转向了昏迷的阿福,她先是用脚踢了踢,又用木棍捅了捅。 “你别动他!”陈天一恼怒嘶吼。 少女被吓了一跳,两眼顿时变得雾蒙蒙一般。 “哼,你是个坏人,天黑你们就得被野兽吃掉”少女双手叉腰,一脸怒气,她已经看清了眼前的局势,眼前这两个人几乎已经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 “请你离开,我们不需要你的帮助。”陈天一声音冰冷,他哪里敢相信这里的任何一个人?贪婪会化作一头猛兽,吞噬所有的良心。 “你或许还能活一阵,但是你旁边的这个家伙,应该就快死了,不过……” “你能救他?”陈天一一个翻身坐了起来,目光灼灼地看着少女。 这一看反而将少女看得有些羞涩,少女扭过头不去看陈天一,而是用手在阿福手腕上一搭,这才开口。 “脉象虚浮,面色苍白,怕是受伤太重,失血过多所致。难……”少女摇了摇头。 “你是大夫?你真能救他,只要你能救他,让我做什么都行!”陈天一抓住少女胳膊,神情急切。 “你……你松开……”少女用力挣脱陈天一,红晕已经铺满了脸庞。 “雪儿,你在这里做什么?这两个人是……”一声厉喝从身后的树林中传来。只见一个身穿粗布衣裤的中年走在树林后走了出来,他同样拄着拐杖,身背箩筐,箩筐中已经装了好些药材。 那名叫雪儿的少女,一听声音便如同兔子一般蹦跳了过去。 “阿爸,那个,我在这里发现了两个流民……”少女将事情原委一一告知中年后。 中年锐利怀疑的目光不停地扫视陈天一两人,这两人现在几乎与流民无异,衣衫褴褛,蓬头垢面。 “好了,雪儿,走吧,天快黑了。”中年几乎用命令的口吻说道。 “阿爸,救他们吧,把他们留在这,他们会死的,阿爸你不是常跟我们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难道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这两个人去死?”少女愤愤不平。 “你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吗?山贼?逃犯?好人?坏人?这个世道死的人多了,不差他们两个冤死的鬼。”中年人转过头,语音平静地说道。 就在中年人要转身离开时,少女却义无反顾上前将陈天一扶了起来,全然没有顾及陈天一身上那难闻的味道。 “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若有疾厄来求救者,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蚩,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亦不得瞻前顾后,自虑吉凶,护惜身命……” “阿爸,咱们安身立命的医者誓言你都忘记了吗?”少女正气凛然。 中年人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沉思片刻,也不由得长叹一声“都依你!” 第十二章 蚂蟥 那天,陈天一是怎么下山的,他也记不太清了,当时他只记得他是被那个扎着马尾辫的少女搀扶着,一步滚地下了山。其实他只是太累、太饿了,结果等他下了山,浑身上下再没有一块好肉。 靠山屯是方圆十几里内较大的一个村落,坐落在一个山坳中,四周山林环绕,仅有一个出口出入,村子里约莫五十余户近两百多号人,因为距离乡里较近,村子倒也还算平静。 黄雪儿家在村东头,家门口有一棵活了数百年的老槐树,她家与普通人家几乎没有什么差别。是一个三进两天井结构的四合院居所,分为门头、天井、中堂、后院、两侧厢房。大门并未悬挂有什么悬壶济世的牌匾,不过黄胜已经行医二十余年,名声在外,即便不用挂出招牌,也是不断有上门求医者。 不管从哪个方向看,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人家。在中堂侧边放了一排药柜,柜子上密密麻麻写满了药材的名字。药柜前方是一张古朴的书桌,书桌上摆了几本医书,还有纸张、笔墨纸砚等。 “这个伤口是你处理的?”黄胜指着阿福的后背上缝合的伤口说道。 “我只是怕伤口感染了,便用酒水清洗了伤口,然后用针线……” 黄胜摆了摆手,喝了口茶。 “倒是有些新意,不过伤口仍有溃烂之势,如无法处理这些腐肉,你这朋友三天之后便再无药可救!” 黄胜看着眼前已经梳洗了一番,已经重新露出翩翩公子本来模样的陈天一,目光如鹰一样锐利。 “你是哪里人?” “贵县人”陈天一丝毫不隐瞒。 “怎么流落这里的,为何没有路引?”黄胜又问。 “我本来要去广州投奔亲戚,不料在江上遇险,与我这朋友流落此处,我朋友为了救我,故受此大伤。”陈天一神情淡定,他认为这些并没有隐瞒的必要。 “杀过几个人?”黄胜瞥了一眼,仍在门脚的柴刀,上面还有丝丝浸入黄色铁锈中的一抹暗红,那是沾过人血的凶器! 陈天一有些错愕,他没想到眼前这个长相平平无奇的中年人,仅仅只是看了一眼他有意放在门角的柴刀,便已经断言他之前杀过人。 “两个,他们要谋财害我二人性命,我便杀了他们!”陈天一没有狡辩,而是迎着中年的目光一字一顿地说道。 “我希望你不要伤害雪儿,我可以尝试去救你的朋友,但是很难……” 陈天一站起身来,郑重地向黄胜鞠了一躬。 “谢谢,不论结果如何,我仍旧感谢您跟雪儿姑娘!” 黄胜站起身来,用舂好的草药敷在阿福背后的伤口上,指着桌上的几幅药缓缓开口。 “四碗水煎做一碗水,早晚分服。” “哦,还有,不得私自进入后院,否则,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再救治你这朋友!” 陈天一点点头,自顾自拿起那几幅中药,来到天井,那里放着几口煎药的锅。陈天一选了一口锅,将药材倒入后,又添加了几碗水,便点火开始熬药。以前母亲也没少在医院带回一袋又一袋的中药,那散发着刺鼻药材味的药汤直让母亲眉头紧皱,他也没少看母亲如何熬药。就这项工作来说,已经是驾轻就熟了。 陈天一边熬药边思索如何能够祛除阿福伤口的腐肉,不觉药锅已开,他丝毫没有察觉沸腾的药汤即将掀翻盖子。用刀子刮?不行,没有经过消毒的刀子,本身就是细菌的来源,而且在没有麻药的条件下,阿福能不能顶住如关二爷刮骨疗毒的痛楚。用烧红的铁来烫?陈天一同样摇了摇头,不行,陈天一否认了一个又一个的念头,沉思良久,他脑海中突然蹦现出一个念头:他以前听过村里的老人谈论过用蚂蟥能够吸食伤口的腐肉。 黄雪儿刚从后院出来,见陈天一呆愣在药锅前,药锅已经翻腾,盖子被水汽撑得砰砰作响,浓重的中药味飘散在空气中。 “你,熬中药怎么能分心呢……” 黄雪儿数落着,便要走上近前,却见陈天一将手中的蒲扇一扔,疯也似的跑了出去。 这一幕将黄雪儿吓得呆愣在原地,“这怕不是脑疾犯了吧” 陈天一速度极快,惊得村里鸡飞狗跳,村民们看着这个外乡人如疯批般狂奔,也不由得好奇地跟了上去。便见陈天一出了村口便一头扎进了稻田中,此时已是入秋,麦穗已经泛出金黄,眼瞅着收获在即。 “丢咔美,快出来,你这外乡人,在我的田里做什么?若是弄坏了我的庄稼,看我如何炮制你……”有人见陈天一跑进了自家的稻田中,生怕陈天一弄坏了地里的庄稼,又怕这人真的是发了疯,这疯子打起人来可是不留情面的,急得在田埂上破口大骂。 陈天一仿若无闻,仍伏在稻田中寻找。 “黄老三,还不赶紧下去,等下这外乡人把你这几份田压了,看你今年拿什么上税……” 黄老三,一边挽裤脚,一边招呼自家的几个子侄就要上前抓住这个外乡人,在他们这些佃户眼中,这些庄稼就是他们全家的命,不容有失。 还没等他们下到田中,便见陈天一忽地又蹿到另外一家的稻田里。 “哈哈,黄老六,还是担心担心你自己吧。”黄老三停止住了下田的动作,朝着围观的人群哈哈大笑。 黄老六的脸色变得煞白。 “丢咔美,看老子不打死你”黄老六甚至来不及脱去草鞋,便跳入稻田。 “你***黄老六,你要抓外乡人,干嘛跳到我的田里?若是弄坏了我的稻子,赔死你……”黄老三见黄老六跳进自己的稻田,不由得再次破口大骂起来。 “我找到了!”陈天一突然直起身来,手中拿着两条蚂蟥高兴地叫起来,这时,一团泥巴精准无误地砸在了陈天一的脸上,还没等陈天一反应过来,便被黄老六拎着出了自家的稻田。 还没等陈天一开口,便被狠狠抽了两个嘴巴,又挨了几脚。疼得陈天一如烤熟的虾蜷缩在地上,但手里仍紧紧握着那两条蚂蟥。 “把这外乡人送官!”有人大喊。 “怕是有脑疾,留在这里不祥……” “若是被官府发现咱们村收留外乡人,我们也得受累……” 众人七嘴八舌,黄老六人高马大,臂力过人,单手便将陈天一拎了起来。便要朝村外走去。 “停手、都停手”众人循声望去,只见黄胜正朝着人群快步走来,身后还跟着黄雪儿搀扶着一个胡子花白的老头。 “这个外乡人是我远房的外甥,大家给我个面子,虽然有些脑疾,但平日里跟正常人无异,请不要难为他。我给大家赔不是了!”黄胜快步走上前来,连忙朝众人拱手作揖。 “黄大夫,你就不要包庇这个外乡人了,让我拿去送官,也省得日后官府追究我们的责任”黄老六见黄胜出面给这个外乡人求情,脸色也不由缓和了些许,毕竟平日里村里谁有个头疼脑热还是得找黄胜瞧上一瞧。 “老六,放开那个外乡人罢,黄大夫给这个外乡人作保了!”胡子花白的老头气喘吁吁地说道。 “可是这个外乡人弄坏了我家的稻子!”黄老六仍旧不依不饶。 “六哥,他损坏的稻子我替他赔。”黄胜从怀中掏出一个铜板,递给黄老六。 黄老六见到铜板,“嘿嘿”一笑,嘴巴几乎咧到了耳后,拎着陈天一的手便松开了,其实大家看得都真切,那个外乡人仅仅只是在田中寻找蚂蟥,并未踩踏到庄稼。黄老六擦了擦手,毫不在意周围人的目光便接过铜板。 “那今日便卖黄大夫一个面子,放过这外乡人!”黄老六将铜板放在眼前看了又看,欢天喜地地离开了。 “黄大夫,还有我的呢?这外乡人也踩坏了我的庄稼。”黄老三见黄老六得了实惠,便跳了出来。 黄胜迟疑了片刻,又从怀中掏出一个铜板递给了黄老三。 “这,这是我应得得啊,谁让这外乡人踩坏了我家的庄稼?”黄老三同样欢喜地接过铜板。围观的村民见两人没有半点损失还白白得了一个大子,宛若错过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几乎要捶胸顿足,赶明儿让这外乡人也去自家的田里逮条蚂蟥才得。 “究竟是什么东西能让你冒着这样的危险跑到人家的田地里寻?”黄胜脸上没有半点恼怒。眼前这个少年非但没有半点脑疾,反而处处透露出一股子精明。 “就是,如果不是我跟阿爸赶到,你怕是就要被送官了,听说被官府抓到的流民,不死也得脱层皮”黄雪儿叉着腰,一脸怒色。 “是这个!”陈天一松开紧握的手,只见两条蚂蟥在陈天一手中不断蠕动。 “蚂蟥!”黄胜与黄雪儿同时脱口而出, “好啊,还说你没有脑疾,这一条蚂蟥就要了一个大子……”黄雪儿不由得恼怒,两个铜板够买好几个大肉包子。 “这就是你想的去除腐肉的法子?”黄胜脸上没有半点恼怒,反而流露出一些欣赏。 第十三章 劝人学医天打雷劈 “阿爸,不就是两条蚂蟥嘛,有什么好奇怪的,在咱们这里,哪家哪户的稻田里没有个几十条,上次收稻子,还有一条在我腿上吸足了血,可恶至极。”黄雪儿脸上满是不屑。 “天一,能否跟我说说你的想法?”黄胜没有回应黄雪儿,目光仍看向陈天一。 “以前我听村里的老人说过,蚂蟥不但吸食人和动物鲜血,还能吸食腐败血肉,因此我想试试。”陈天一一边揉着酸痛的手臂,一边将两条蚂蟥放进一个茶碗中。 “喂,那是喝茶的茶碗……” 黄胜摆了摆手制止黄雪儿。 反而对眼前的年轻人越发欣赏。 “蚂蟥,《神农本草经》中记载,有逐恶血、瘀血、月闭,破血症积聚之效,这活的蚂蟥确实能够吸食腐败血肉,不过,吸食血肉,仍只是第一步,余毒未尽,仍有生命之忧!”黄胜背着手在屋中踱步。 “可是那是两块铜板啊。”黄雪儿嘟囔道。 陈天一从怀中掏出那几钱银子,双手奉上。 “黄大夫,请帮我买上些酒水,剩下的便当作给黄大夫诊金了。” 这几钱银子正是之前陈天一惹出命案的罪魁,现在再次拿出来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现在阿福的病情已经到了不得不用的境地。这点风险还是值得一冒。 黄胜表情一滞,虽说这几钱银子不算得什么大钱,但是从两人的面向不难看出这两人的主仆关系,这年头要让有钱人拿出一个铜板去救一个穷鬼,如何有人肯做? “不怕我图你钱财,害你性命?”黄胜打趣道。 “不怕,黄大夫有医者的节操”陈天一目光坚定。 “节操?”黄胜不解。 “是职业操守的意思!”陈天一摸了摸脑袋尴尬地笑道。 “哦,你这后生倒是有趣。”黄胜面露微笑。这却让黄雪儿倒是看得一头雾水,什么图财害命,什么节操的,让她实在是弄不清,此前父亲极力劝阻她不要救这两个人,怎么这态度转变得也太快了吧。 黄胜接过陈天一手中的银子,便递给了黄雪儿。“去买些酒水回来吧,若是有喜欢的物件也可以买上一些,别整日像个男娃一样大大咧咧,过些日子我再让李婆给你寻点亲事。” 黄雪儿俏脸上霎时出现一抹红润,“阿爸,你说什么呢……”说罢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 待黄雪儿走后,黄胜便来到阿福床前,他掀开阿福衣服,后背的皮肉变得又瘀黑了几分,隐约散发出腐烂的味道。他用树枝夹出那两条蚂蟥放在淤腐之处,那两条蚂蟥蠕动着身体寻了一个地方,便将吸盘牢牢吸附在皮肉之上,随即便可见细小的蚂蟥身体开始膨胀。 这个时候陈天一也未闲着,他找黄胜要了一些木工的用具,便开始制作蒸酒的器具来,以前后世没少刷到那些蒸酒的视频,遵循着记忆弄,真是看了就会,一学就废。不到半个时辰,他身边便多出了许多用废的木料。 这白酒提纯,无疑是工业提纯工艺能将酒精浓度提升到最高,但现在别说工业提纯方法行不通,就连简单的用生石灰吸附的方法都难以进行,最为简便的便是加热蒸馏,通过加热使酒精先蒸发,再冷凝回收,采用水浴加热控制温度,接酒时掐头去尾,也就只能达到50到65度左右的酒精度数。虽然无法媲美用来消毒的酒精,但也是这个时代能够到达的顶峰了。 陈天一制作的蒸酒用具包括地锅、甑桶、天锅、箅子、汇酒槽、导流管几个部分,最后将酒水收集到坛子中。 这一切黄胜都看在眼里,这蒸馏酒并不算什么稀奇物件,不过两年多饮用酿造的米酒,度数并不高。黄胜越发欣赏起眼前的少年来。 当酒水一滴滴从竹子制成的导流管流出后,陈天一按捺住激动的心情,用头茬酒洗刷了一遍坛子。酒水越来越多,陈天一仍旧全神贯注的控制着火候,一遍又一遍地将天锅的热水去掉又添加进冷水。 黄胜及黄雪儿只是静静地看着陈天一那忙碌的身影。 “雪儿,你看这后生怎么样?”黄胜冷不丁问道。 “挺好的啊。”黄雪儿下意识回答,却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俏脸又一阵绯红。 待最后第一滴酒水收集完毕,都以为陈天一准备结束了,却见陈天一又将收集到的酒水又重新回锅,再一次蒸馏起来。 “阿爸,他这是干什么呢?”黄雪儿眉头一皱,不解地问道。 “他应该是想把酒水提炼到更烈的状态吧。”黄胜不由得想起以前接触到那些洋医说过的人之所以生病,是接触到了我们肉眼看不到的坏的东西,他们把这些东西称作——细菌。这后生是如何知晓这些东西的?要知道,用洋人那套东西,老祖宗都得跳起来骂数典忘祖的东西。 “这越来越有意思了……”黄胜双手背在身后,仔细打量起眼前的少年。 酒香越来越浓重,仿若空气已被酒香塞满。 “好酒!”黄胜咽了咽口水。 不多时,门外就响起敲门声。 黄胜打开门,却见是隔壁的黄老六。 “黄大夫,弄啥呢,这么香的酒。”话说间,黄老六还不断地往门里张望,甚至还想往里钻。 “嘘,城里来的大人物,六哥,惊扰了贵客咱担待不起。”黄胜将黄老六拉到一旁小声说道。 黄老六咽了咽口水,“城里的大人物?白天没见人进村啊?” “那是城里的大人物,是你能打听的吗?若是还能留下些酒水,我给你送去。”黄胜瞪了黄老六一眼,佯作恼怒。 黄老六这才摆手作罢,“黄大夫,记得一定得给我留点,这酒香,好酒啊!” “一定,一定”黄胜摆手将黄老六送走,重新将房门拴上。 二次蒸馏的酒,陈天一闻着这酒味已经十分浓郁,用小碗装了一些,用着火的小棍一点,顿时升腾起幽蓝色的火焰。 “应该是可以了。”陈天一喃喃自语。 “天一,这酒……”黄胜搓着手道,他也常饮酒,但像这种能冒出火焰的酒还真没喝过。 陈天一小心翼翼地将酒坛封好,又拿出放在角落的小坛子。 “黄大夫,规矩我都懂,不过这酒度数有些高了,您知道三碗不过缸吧,我这酒可能半碗就不行了。” 黄胜不乐意了“你黄叔我,好歹也是纵横酒场二三十年了,打遍天下无敌手……” “得了,阿爸你甭说了,上次跟李叔,喝酒,您都喝桌底下了。” 黄胜尴尬地一笑,“姑娘家的,真不懂事,去给你爸弄两个下酒菜,今晚我得好好喝一壶。” 黄雪儿一跺脚,便钻进厨房了。 “天一,学医不?”黄胜小心翼翼地说道,生怕被人听见了一般。 陈天一顿时打了一个寒战,想起后世那些医闹。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黄大夫,劝人学医天打雷劈啊!” 第十四章 淋尖踢斛 用蚂蟥祛除腐肉后,陈天一用酒继续给阿福伤口消毒,但这次已经不是此前那种劣质的酒水了,而是堪比酒精的烈酒,这一次阿福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绝人寰的叫声便晕了过去,再敷上黄胜调配的草药。效果出奇的好,这一晚阿福竟没有再发烧了。 这让陈天一看到了希望。一连几日陈天一都在田间捉蚂蟥,当然不可能再去那些村民的田里了,黄胜家中还是有几亩水田的。这让等待着冤大头上门的村民伤心不已。陈天一虽嘴上说着不愿拜师学医,但在黄胜有意无意地指导下,也掌握了不少中草药的知识。 眼见着阿福的病情逐渐好转,伤口也逐渐愈合,但仍是面色苍白,身体虚弱。阿福一睁眼,见是少东家拿着药碗在喂他。 他艰难地开口“少爷……这……” “先不要说话,好好养伤,你能醒就没有白费我的一番苦心。”陈天一摆摆手,示意阿福不要再说话,继续一勺接着一勺喂着阿福中药,阿福顿时两眼噙满泪水,那是少东家啊,打死也不敢想少东家给自己喂药。殊不知在这几天中,他眼中的少东家带着他同样经历着生死。 “我很好奇你们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床上这个家伙一醒来就喊你少爷呢?”黄雪儿坐在天井的台阶上,双手撑着脸颊仔细地打量着陈天一。 “我说我是富二代你信吗?”陈天一目不转睛地盯着药锅,他心中腹诽,他这个富二代真是一天享受的日子都没过啊,匆忙逃命,意外落水,遭遇凶险,哪里是富二代过的日子? “切,哪有有钱人家的少爷跟你这样,亲自下田去捉蚂蟥,会蒸酒,还给下人喂药?”黄雪儿仍旧不信,闪动着明亮的大眼睛。 “不,他不是下人,他是我的兄弟!”陈天一转过头一字一顿说道。对于阿福他感情复杂,从穿越过来,他第一眼看到的人便是这个佃户家的小孩,既是玩伴又是跟班。但经历过这些艰险,他认为两人间已不是普通的主仆关系了,那是生死兄弟。 迎着陈天一的目光,她感觉到了这是陈天一发自内心的感想。陈天一的幽默风趣,让她不由自主地靠近他,想要与他交谈,可能就是陈天一说的吸引吧。 “这偌大的黄宅就只有你们爷俩?”陈天一的问话打断了黄雪儿的遐想,但又让她陷入了久久的沉默中。 “我娘几年前走了,肺痨,那时候她没日没夜地咳嗽,每一次咳嗽都宛若刀子扎进我的心里,我想要看看娘,但每次都被阿爸赶了出来,他说,会传染!后来,我再见到她时,她已经变成了木牌上的那一行字,也是从那个时候,阿爸学会了喝酒……” 黄雪儿声音越来越细,思绪已回到了过去。 “抱歉,我不知道” “没事,人总是要向前看,我阿爸跟我讲的。”黄雪儿轻轻抹去眼角的泪水。 “我也想我娘了”陈天一抬头看了一眼挂在山坳间那红彤彤的夕阳。这个世界的娘仅仅存留在这个身体的记忆里,那个时代的娘确实已经很久没见到了,他送外卖这些年,大多数时候也仅仅在手机上视频,他已经很久没有回过家了。 “以后你有什么打算?”黄雪问。 “回一趟贵县,但估计很快我又要离开了。” “远吗?你还会回来吗?” “远,很远,有可能再也不回来了。” 黄雪儿眼中又泛起了泪花,眼前的少年很快也要离开她们了,他终究不属于这里。 接下来的日子,虽然平淡,但好在阿福的身体也是逐渐好起来了,已经不用搀扶能够下地行走了。 “少爷,你看我好了!”阿福满心欢喜。 “好了就行,少爷以后还要你给本少爷当牛做马呢!”陈天一斜靠在门框旁,看着阿福在房中走来走去。 “少爷,我记得我昏迷前我们在一个老汉家寄宿啊,怎么到了雪儿小姐这里了?”阿福心中充满了疑惑。 “那是你的幻觉!”陈天一否定了阿福的想法,也不愿提及过去。 “看来恢复得不错嘛,正好,家里的几亩薄田就要收割了,搭把手,也省得我再雇个短工了。”黄胜看起来心情也不错,这几天,已经到了秋收的时候,各家各户已经在着手收割稻子了,他们这水源丰富,没有受到旱情的影响,稻田里的稻穗饱满,应该有一个不错的收成。 好的,收到!在丰收的喜悦中加入官府的压榨,这种强烈的反差和冲突,最能激起读者的情绪。看我如何将“淋尖踢斛”这一幕,活生生地展现在你面前。 【第十五章 淋尖踢斛】 “啊——!” 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划破了黄家小院的宁静,那声音凄厉得像是被活剐了一样,让屋檐下打盹的土狗都吓得一哆嗦,夹着尾巴钻进了柴火堆。 阿福只觉得伤口上像是被泼了一整锅滚油,又像是被无数烧红的烙铁死死按住。那股火辣辣的剧痛顺着伤口瞬间蹿遍全身,每一个毛孔都在尖叫。 他两眼一翻,连挣扎都来不及,就彻底晕死过去。 陈天一看着手里的酒碗,又看了看昏迷的阿福,长出了一口气。这酒,是他按照记忆里的法子,求着黄胜找来工具,反复蒸了好几遍才弄出来的,烈得跟刀子似的。 他动作麻利地将黄胜捣好的草药泥小心翼翼地敷在阿福清洗过的伤口上。做完这一切,陈天一累得一屁股坐在地上,额头上全是汗。 这一晚,奇迹发生了。阿福的身体竟然慢慢退了烧,呼吸也平稳了许多。 有希望!陈天一心里一喜,多日来的疲惫和紧张,总算消散了一些。 接下来的日子,阿福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好。从一开始的卧床不起,到能扶着墙走几步,再到现在,已经能在院子里溜达了。 “少爷,你看!我好了!我能走了!”阿福在屋里来回走了好几圈,满脸都是劫后余生的喜悦。 “行了行了,知道你好了。”陈天一斜靠在门框上,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好了就赶紧给本少爷当牛做马,别想偷懒!” “嘿嘿,好嘞!”阿福傻笑着挠挠头。 “哟,恢复得不错嘛!”黄胜背着手从外面溜达了进来,他上下打量了一下阿福,浑浊的眼睛里透着几分笑意,“既然能下地走了,那就别闲着。正好,家里那几亩薄田也该收割了,你们俩搭把手,也省得我再去外面雇短工了。” 秋收时节到了,家家户户都忙碌了起来。他们这里靠着山泉,没受外面旱情的影响,田里的稻穗一个个都长得金黄饱满,沉甸甸地压弯了腰。看样子,今年又会是一个丰收年。 陈天一跟着黄胜父女、阿福一齐秋收,几亩地仅仅一天的工夫便收割完,刚将稻子脱粒晒干、入仓,麻烦就上门来了。 “咚咚咚”急促的铜锣声打破了小山村的宁静。 为首的是个歪戴着帽子的家伙,一脸横肉,腰间的佩刀随着走路的姿势一晃一晃,哐当作响。他身后跟着两个差役,也是斜着眼睛看人,满脸的不耐烦。 “乡亲们,按例,今年的秋税,该交了!”为首的粮差用力敲着铜锣,声音拖得老长。 保长黄祥赶紧迎了上去,脸上堆着笑:“官爷,这各家刚把稻子收上来,有些还没晒干,您看,是不是过几日……” “少废话!”那粮差眼睛一瞪,“朝廷的规矩,九月底的税粮!谁来了都不好使,你要是耽误了县太爷的大事,有你好果子吃!赶紧的,把粮食交上来!” 保长的脸色一下子白了,嘴唇哆嗦着,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秋税年年交,可哪有稻子还没晒干就纳税的。 屋里的陈天一和阿福也听到了动静,走了出来。黄雪儿更是紧张地攥住了她爹的衣角。 周围的邻居也都探头探脑地看着,一个个敢怒不敢言。 在粮差的催逼下,一个个村民只能将谷子一包包地扛了出来,不多时便在村口积成了一座小山。 “就这点?”粮差撇了撇嘴,一脸嫌弃。 一个差役将官府收税用的标准石斛“砰”的一声顿在院子中央。那个村民只能咬着牙,一斗一斗地将金黄的谷子往斛里倒。 很快,谷子就在斛口堆起了高高的尖儿。 按照惯例,这冒尖的部分,是老百姓辛辛苦苦打出来的余量,算是约定俗成的添头。 可那为首的粮差嘿嘿一笑,走了过去,根本不用尺子,直接伸出穿着官靴的大脚,对着满满当当的石斛就是一脚! “砰!” 一声闷响,整个石斛都震了一下。 神奇的一幕发生了。那原本堆得冒尖的谷子,肉眼可见地往下沉了一大截,斛口立刻出现了一个明显的凹陷! “哎呀,你看看,这都没装满嘛!”粮差指着那个凹陷,理直气壮地嚷嚷道,“黄狗儿,你这是想偷奸耍滑,欺瞒朝廷吗?给我填满!” “官爷,你……你这是踢斛啊!”黄狗儿气得浑身发抖,这一下,至少要多填进去半斗粮食! “什么踢斛?老子走路不小心绊了一下,你眼瞎啊!”粮差蛮横地吼道,手已经按在了刀柄上。 另一个差役更是直接,拿起一根木竿,对着旁边一袋还没倒的谷子,对着那冒尖的地方,“刺啦”一下,狠狠地刮了过去,硬生生刮掉了一大层! 第十五章 地皮也要刮三尺 “县太爷说了,今年北边闹了灾,朝廷增加了摊派的旨意,现在每家每户要多交一斗摊派的税粮,没有粮的,可以补上银钱,一共是42文”领头的官差高声叫喊,确保每个人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此言一出,顿时将在场的村民惊得目瞪口呆,今年的收成不错,除了交齐官府的税粮,还有地租,应该还是能够有些剩余,这下可好,这一摊派,就是一斗。 “官爷,官爷,没见着县府发告示说要摊派啊!”黄保长声音带着颤抖,他是村里的保长,但从雍正爷开始,整个大清已经实行了官绅一体纳粮百余年,这摊派也是要落在他头上的,这年头谁还没有点私心? “官爷,本来交了税粮,再补齐地租,就只得勉强一天两顿的稀饭,现在再摊派这一斗税粮,这可不就要了一家老小的命了吗?” “是啊!我们家也没有存粮了……” “这就是把我们往死路上逼啊……” 一个老汉站起身来抱怨,顿时引起了一群人的附和。 “哐当”为首的官差将手中的铜锣一扔,站在台阶上,伸长了脖子,肉眼可见脖子上的青筋暴起。 “我看谁敢闹事!这是朝廷摊派的,今个交也得交,不交也得交,若是误了县太爷的事,我让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抗税是多大的罪可能你们还不太清楚,按《大清律例》,杖30,枷号7天!” 在一阵窸窸窣窣的议论后,声音便戛然而止,30的杖责看似不多,但要是那些别有用心的差役下手,可能直接打死。枷号7天看似简单,但那枷锁最轻的也有十几二十斤,其间吃饭饮水都极为困难,更别提解决生理问题,为了羞辱抗税的人,还需要在县衙门口悬挂写着“抗粮藐法”的木牌。 见没人敢反抗,官差也放下心来,这几年越发的不太平了,自从洋人打了进来,签订了那个什么劳什子的条约,朝廷的摊派也愈发频繁了。最近他听到了一个风声,有人在鼓动民众准备谋反。如果真的是因为收税粮导致的民众谋反,他的下场可想而知。 众人心中有怨,却不敢言语,只得憋着一肚子怨气把剩下的摊派补齐。 “这不就好了嘛,来记上,黄大摊派1斗、黄三摊派1斗……” “这税收得太狠了吧”陈天一低声说道。这几日跟着黄胜劳作,他知道,这个时代粮食产量远远无法对比后世,辛苦劳作一季,一亩也仅得三四百斤,剩下的粮食想要养活一家四五口人几乎难如登天。 “少爷,除了税粮,还有地租呢”阿福躲在陈天一身后,他对这些官差害怕得紧,生怕说错话被抓入监牢。 陈天一恍然大悟,这个时代,农民耕种的土地大部分都不是自己的,而是租种地主的。他想起后世电视中,每每介绍王朝的灭亡,总结之下,无外乎都有土地兼并的问题。 陈天一算是看明白了,这纳粮完后,还要交租,为什么说民不聊生。当官的和地主哪里管你的死活,只要你交够了,那你自然可以安生下去,如果没有办法交齐,那你便卖儿卖女补齐,想欠,不可能!陈天一似乎忘记了,他自己也是这群吸食老百姓鲜血的地主阶级的一员。 “今年咱们村收成还不错,若是往年,还不知道有多少人被逼到走投无路……”黄雪儿嘟囔着嘴。 “住嘴,女孩子家的懂什么?”黄胜喝止了想要说下去的黄雪儿。 “黄大夫,咱们村的田地都不是自己的吗?”陈天一问道。 黄胜思考了良久,才缓慢开口“咱们村有地的人不过十之二三,这些年,地大部分都拢在乡里那几个乡绅手里,日子确实是越过越难了。” “靠,敢以次充好,我看你是安生日子过惯了!” 官差的厉喝声传来,随即便听得“啪”一声响起,为首的官差一步上前将斛踢倒,里面的黄澄澄的稻子瞬间撒了一地。 “官爷,老汉家里只有两亩薄田,前几年我儿病死了,家里实在没有劳力,这才……”衣衫破烂的老汉踉跄上前,想要解释。 官差手一扬,腰间的长刀刀鞘狠狠的拍击在老汉脸上,老汉脸上一个刀鞘的印记清晰可见,脸也肉眼可见的肿了起来,老汉咳嗽了几声,吐出一颗带着血的牙齿,无助的呆立在原地。 “杀才,老子管你家里人是不是死完了,只要你还活着,就得交税!”官差振振有词。 陈天一捏紧了拳头,他曾经可是五讲四美的好青年,想当初上学时扶老爷爷、老奶奶过马路都是得争取的,正义感瞬间上头,刚要出声制止,却被黄胜按住了肩头。 “上去送死吗,忘记你们的身份了?” 陈天一这才冷静了下来,他立刻明白了黄胜的意思,他们两个是没有身份的黑户、流民、流匪,只要官府怎么想,他们的罪名就可以怎么定。 “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被欺负吗?”陈天一依旧愤愤不平。 “那又能怎么样能,自古民不与官斗。”黄胜声音冰冷,不带一丝感情,这样的事他见得太多了,管,怎么管得过来,更何况还容易把自己给搭进去。 “滚回去,换好谷子来!”官差骂道。 老汉见没人声援,只得默默地用簸箕拾取撒落在地上的稻谷,随后身形落寞了离开这里。 除了中间的一些小插曲,整个收取税粮的过程还算得顺利,毕竟没有人胆子大到敢与官府、朝廷作对。 翌日,天才刚蒙蒙亮,铜锣声便有此起彼伏地响了起来。 “乡亲们,该把黄员外的租子交上来了!” 随即又见一声铜锣声响“还有李员外的……” “朱员外……” 陈天一透过门缝,只见那一排排牛车“吱吱呀呀”的开进村子来,都是各家地主的狗腿子来收地租的,看那阵势,颇有不把地皮刮上三尺,让这老天再高个三尺,誓不罢休的模样。 第十六章 土匪 村子里哀号一片,今年收成好,但赋税加上地租几乎占了收成的七八成,这无疑陷入死循环。家里人口越多,消耗的粮食越多,就要耕种更多的土地,就要承担更多的赋税、地租,一旦遇到灾年粮食绝收,要么全家自挂东南枝,要么成为流民。 黄胜家守着家中的几亩祖田,又有一身的手艺,日子过得自然是要比村子里的任何人都要好的,甚至还能时不时接济一下村子里的人。 在所有人眼中,是善人,是好人,但陈天一知道,升米恩斗米仇,倘若真到了那天,黄胜家肯定会是所有人的目标。经历了那晚,陈天一真正见到了人心的险恶。 祥和的村子失去了往日的平静,时不时可以听到打骂声,哭泣声……临近黄昏,只有那压弯了老牛脖颈满载着粮食的大车,还有那些心满意足的狗腿子。 与此同时,山林间某处隐蔽的寨子,这里山势险峻,上山仅有一条羊肠小道,左侧大河绕山而行,后侧、右侧均是百米悬崖。这是方圆几十里最大的一处土匪窝子,名叫“白虎山”,寨子里土匪有近千人,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土匪窝子在哪,官府也攻打了数次,但始终无法剿灭这伙土匪。 这是寨子中最大的一间茅屋,高悬的门匾上写着歪歪扭扭的三个大字“议事堂”,此刻堂内人声鼎沸。 “大当家的,山下今年的收成可是不错,我还几次下山看到那金黄的稻子成片,这时该是他们收割的时候了吧!”那是坐在下首的一个头顶着毡帽,一开口便是满嘴黄牙的中年。 “就是,这几个月来兄弟们吃着陈粮,就着野菜,也该打打牙祭了。”右侧上首的胖子眯缝着眼。 “该死的黄二癞子,咱这么多兄弟就属你过得最滋润,谁他娘的不知道你每隔这一段时间下山劫掠附近的黄花大闺女,戏耍够了就腌渍成了两脚羊,看你这肥头大耳的样子,怕是还有不少存货吧”对侧一个将一把大刀横在膝上,脸上有一道恐怖伤疤的汉字啐了一口道。 “你懂个屁,这十几年光景的两脚羊最是鲜美,你张瘸子想吃还他娘的吃不少……”胖子一开口顿时引起不少人的哄笑。 “就是……” 居中上首的大当家一身青布长衫,辫子悬在脑后,打理得仔细,面容清秀,脸上没有半点胡茬。这样的穿着打扮,说是读书人也不为过。他叫刘宪是这白虎山的大当家,此刻脸上表情淡然,显然见惯了这样的场面。他左右两边列坐的就是这山寨中头目“十二太保”。 “大当家,快过冬了,山寨里的粮食也见了底,是该下山寻点过冬的粮食了,就是不知道我们去抢庄上的大户还是那些穷着叮当响的佃户?”左侧上首第一把交椅上的阴狠中年开口道,这是寨子里地位仅次于刘宪的大太保翁其强,此人手底下聚拢着两三百匪徒,实力强劲,为人凶狠异常。 “对,翁老大说得对,不抢我们就活不下去,谁让我们活不下去,我就先他娘的让他活不下去。”黄二癞子站起身来,提高了声调说道。他手底下只有百十来号人,稍有不注意,就很有可能被其他人吃掉,跟实力仅次于大当家的翁其强合作,反而让他威势上升了不少。 “张沫,你怎么看?”半晌,上首的刘宪这才开口。 张瘸子擦拭着手中的大刀。 “抢,都抢,这年头只有活着才重要。” “与其饿死老子,还不如饿死那帮只晓得为富户卖命的那帮贱皮子。” “嘭”翁其强一巴掌拍在桌子上。 他站起身向刘宪拱了拱手“大当家,我愿率手下儿郎为大当家打先锋!” 顿时,整个议事厅落针可闻。 大当家甚至都还没有决定要抢哪里,这就要冒出头来当先锋,这哪里是要抢功劳,这是要往自己兜里捞好处啊。那自己抢到多少,到最后交出来多少,那可就不是大当家说了算了。 “啊,对对对……翁老大有这个实力,我愿意跟翁老大一起给大当家打前哨!”黄二癞子笑得连眼睛都看不见了。 “好!好!好!”刘宪拍着手叫好。 “既然翁兄弟愿意当先锋,那就有劳翁兄弟往靠山屯一带去了,我带着大队随后!”刘宪脸色逐渐阴沉,眼睛闪烁着寒芒。这个翁其强着实已经威胁到自己的地位了。还是得想个办法把他给除去才行。 当然刘宪的心思并没有人知晓,只知道,待翁其强干完这笔,实力肯定又要壮大几分了。在懊恼没有抢到先锋的同时,又不由得羡慕起黄二癞子来,这小子这次又不懂要霍霍多少黄花菜了。 翁其强回到自己的地盘便点齐了所有自己手下土匪浩浩荡荡出了山寨。 与此同时,一匹快马也迅速冲出了寨门,迅速消失在密林中。 两三百人的队伍绵延出去几百米,他们武器简陋,也就翁其强、黄二癞子手上的两把鬼头大刀算得上精良,其他人无非是菜刀、菜刀、自制的弓箭、削尖了头的长棍。他们大抵都是附近的村民,在官府、地租的剥削,土匪的洗劫下,这才上山当了土匪,原本他们也是无比痛恨土匪,但等他们真正上山当了土匪之后,才发现人生还有另外一种活法,那就是不用干活也能活下去。 “翁老大,咱们抢了靠山屯,顺带把两江的朱府也顺带抢了,前阵子我可是听说朱贵那个老不死刚纳了一房小妾,可是水灵得很啊”黄二癞子搓着手,嘴角还不时滴落几滴哈喇子。 “哼,你想死就去抢,朱府四五米的高墙,百十来号庄丁,还有二三十杆鸟铳,你小子是长了几个脑袋,想要那脑袋往铁板上撞?”翁其强冷哼了一声。 “还是按老规矩,抢几个村子就走,抢到的东西我们留七成,三成给山寨,多拉些人上山。” “是不是给得太多了,那刘宪只不过是领着些人在后面走走过场,我们这些才是在前面卖命的人,这……” “现在还不是跟刘宪闹开的时候,除非你想试试张瘸子手里的那把刀……” 黄二癞子不由得缩了缩脖子,张瘸子手底下没有多少人马,但是这家伙贼狠,当初官府围剿,这家伙跟砍瓜切菜似的连着削了七八个脑袋。 第十七章 土匪来了 当山贼来临时已是傍晚,村口老槐树下的那口古钟“哐当、哐当……”急促的声音响了起来。 这是山贼来的示警,实际上,在山贼出了山寨后不久,消息便已经传回了村子里面,靠山屯作为方圆几十里数得算数的大村子,在村子建立后遭受过山贼洗劫的次数数不胜数,早已建立了一套外围警戒,迅速传递消息,转移人员的一系列预案。你说抵抗?不存在的,当初他们的祖先是试图抵抗过那比山贼更残忍一百倍的敌人,那便是现在的统治者,蛮青鞑子,当时全村两百余口人,就剩下十来号人。逃跑是这一百多年总结出来的经验。 当钟声响起时,全村已经乱成了一片,没人组织,大家都在收拾家当,仅仅十来分钟,便已经有人携家带口,推着板车装载着仅剩下的粮食,牵着牛羊出现在村中的道路。 “带好家当,往后山的老林子里去,带不走的也要藏好,别让土匪们落了好。”保长敲着铜锣,扯着脖子喊道。 “黄叔,为什么大家不反抗?全村有一百多壮劳力,只要大家团结一致,保不准可以……”陈天一一边帮黄胜收拾东西,一边疑惑地问道。 “你觉得靠一群整日只知道耕田打理庄稼的糙汉子去打赢那些拿着武器的土匪?保不准,就是没有十足的把握,没有把握,谁肯拿自己的命去堵一件没有把握的事情?”黄胜抬起头,目光灼灼。 “打赢了这一次,下一次呢?白虎山的土匪一千多号人,官府都没有办法剿灭这股土匪,激怒他们,只会引来更多的报复。” “这……”陈天一语塞。他无法想象这样庞大的土匪团伙是如何在官府的眼皮子底下发展壮大的。 “唉,说到底,也只是一帮可怜人在戕害另一帮可怜人罢了。”黄胜长叹一声。 “不是活不下去了,谁愿意上山当土匪呢?”黄雪儿接过话茬。 陈天一若有所思,加快了收拾的速度。黄胜将家中的药材放入柴垛下的窖子里后,将一个大包袱往身后一背,便将家门锁好带着陈天一他们汇入了人群。 队伍里没人说话,每个人的表情都变得凝重。看着逐渐远去的村子,目光中都带着不舍。那是他们花费了一份心血建起来的家。他们知道,土匪****,带来的只有破坏。 “咱们这是去哪?”陈天一小声问道。 “野猪沟,那里在山林深处,没有村子里的人带路,土匪不可能找到那里!”黄雪小声说道。 “别乱说!”黄胜狠狠瞪了黄雪儿一眼,吓得她连连吐舌头。 “黄大夫,你过来一下。”保长扯着黄胜的衣袖,将他拉倒了一旁。 “黄大夫,你知道规矩的,外人不能进那里。”保长压低了声音说道。 “他们是我远房亲戚!”黄胜神色中带着些许惊慌。 “我知道那不是你亲戚,那是你在路上捡的流民,二叔公都跟我讲了!” “我信得过他们。” “二叔公说了,外人不能去那里!这是规矩!”保长面露难色,二叔公是靠山屯黄姓家族的族长,在村子里说一不二的人物。 “用我帮你赶走他们吗?”保长拍了拍黄胜的肩膀。 “不……不用了……”黄胜有些不知所措,在这里的所有人中,只有陈天一阿福两人是外来人,要让整个靠山屯的黄姓人去信任两个外来人,绝对不可能。所有的危险因素都要排除在外,这关系着全村两百余口人的性命。 所有人几乎在同一时间停了下来,目光都投向了黄胜他们几人。 “天一……你们走吧……”黄胜将牙齿咬得咯咯响,声音却低得几乎只有他才能听到。 “阿爸,你说什么?”黄雪儿不可置信地看着黄胜。 “我说,让他们走!”黄胜提高了音量。 “阿爸,能不能让他们跟我们走,我保证他没事,绝对不会泄露我们藏身的地方。”黄雪儿摇晃的黄胜的手臂,要是往常,这点撒娇的小手段,黄胜也就应允了,但是这次他没有答应,只是轻轻打落了黄雪儿手臂。 “那个地方,外人不能进!现在你这位同伴的伤势也好得差不多了,不要跟着我们了。”黄胜走近了陈天一,将背后取下来的一个包袱重重拍在陈天一怀里。 “保重!” 没有过多的言语,转身便拉着黄雪儿汇入到继续赶路的队伍中去。 “少爷,为什么他们不带我们?”阿福看向愣愣出神的陈天一。 此时队伍虽然越走越远,但仍有几个拎着棍棒、粪叉的汉子一直盯着陈天一他们,见陈天一没有任何动作后,撂下一句“想死就跟上来!”便转身转入密林追赶大部队去了。 陈天一默默转身,将那把柴刀绑在腰间,背起包袱往另外一个方向走去。 “唉,少爷等等我……”阿福急忙赶上,少爷不肯说,肯定是有他的想法,像以前一样,不能问、不该问的绝对不问。 “他妈的,这帮家伙怎么跟泥鳅一样,又跑了。”黄二癞子啐了口痰骂道。整个靠山屯已经人去楼空了。 转头却看到翁其强悠然自得的样子,似乎这一切都在他的预料之中。 “翁老大,你是不是知道点啥?”黄二癞子笑嘻嘻地问道。 翁其强却不答话,扭头看向队伍后面。 “带上来!” 便见两个小喽啰颓丧着一个农户到了跟前。 那个农村汉子,还想要反抗一下,翁其强的大刀已经架在了他的肩膀上。 “老实说,人去哪了?我还能饶你的命。”翁其强声音不大,却如同千钧一般的重量砸在这汉子身上,他腿脚抖得跟筛糠一样,他想反抗,但一开口便奇怪地跟他想说的掉了个方向。 “他们往野猪沟去了……”说完这几个字,那汉子几乎要瘫软在地,他涕泪横流,他想狠狠给他几个嘴巴子,要是昨晚不去邻村赌钱就好了。如果陈天一在这,他一定一眼就能认出,这是当初狠狠宰了黄胜一个铜板的黄老六。 第十八章 叛徒 惨白的月光像是在地上铺了一层水银。黄二癞子骑在马上好不得意,那马瘦弱得骨架凸显,黄二癞子肥胖的身躯在马上颠得一颤一颤。他那张胖脸总是堆满了笑意,有一茬没一茬地跟翁其强搭话。 “翁老大,这次咱们可是捞了票大的,都说这靠山屯的泥腿子滑得跟泥鳅一样,这不,还是栽在你老哥的手上?”黄二癞子的声音顺着山风飘得很远,几乎有一半的土匪都听到了他奉承谄媚的声音。 翁其强面无表情,手中的鬼头大刀重重地拍在黄老六的背上,顿时将黄老六砸坐在地上,在惨白的月光下,黄老六的脸色似乎比这月色还要白上几分。 “好好带路,你还能活,要是耍小心思,嘿嘿……”翁老大话没说完,但后面的意思黄老六都懂。 黄老六狠狠地扇了自己几个嘴巴子,“都怪自己好赌,不然怎么上了这帮土匪的套子,真是该死啊!”他怕被乡亲们戳脊梁骨,更怕死,土匪杀人的手段他很清楚。把人吊死在树上,砍掉脑袋,挖掉某些器官,更甚者他们会用一把锋利的刀子活生生地将整个人皮剥下来,受刑者往往哀号两三日才会疼痛而死。 黄老六连连点头,鼻涕眼泪糊了一脸,“大王,我一定好好带路,只求你放了我老婆孩子……” 翁其强哈哈大笑,指着黄老六对着后面的土匪笑道:“都看着点,这……那个谁,你叫啥名?” “黄老六……”黄老六赶忙上前点头哈腰。 “黄老六,对,黄老六以后就跟着我翁爷了,他的老婆你们都下手轻点。” 翁其强此言一出顿时引得土匪们哄笑一片。 “必需的,上了山寨都是自己家人了,手下肯定轻。”有土匪调笑起来。 黄老六一听,半晌才回过味来,连忙摆手说“不不不,大王,我的意思是放了我们一家?” “嗯?你要跟我讨价还价?老子这辈子就没付过钱!” 翁其强晃了晃手中的大刀,黄老六连连后退几步,撞在黄二癞子的马屁股上,一回头便看到黄二癞子阴恻恻的笑脸。黄老六几乎要崩溃了,捂着脑袋“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赶紧前面带路,不然杀你全家!”翁其强喝了一声,黄老六这才回过神来,浑身抖如筛糠,一摇一摆走在队伍前面。 “怂货!”黄二癞子啐了一口。看向翁其强时立马又换了一副嘴脸。 “翁老大,那靠山屯黄家医馆的闺女,长得那叫一个俊,十里八乡我就没见过那样的,说好了这小娘皮你得给兄弟留着……” 翁其强鄙视地看了黄二癞子一眼,黄二癞子这种眼光只会在女人肚皮上打转的人,成不了大事,等自己掌控了山寨,第一个收拾的就是他。 几百人的队伍在密林中就是一条长龙,土匪们稀稀拉拉三五成群,没有丝毫的组织纪律性。仿佛他们不是去劫掠,而是从一个小孩手里抢过玩具一般简单。整个队伍里充斥着污言秽语,都是抢到钱财,抢到女人该如何如何。 与此同时,另外一条山道中,陈天一与阿福一前一后地走着。 “少爷,咱们这是往哪去啊?” 阿福在这些日子里没少得到黄家父女的照顾,他喜欢黄雪儿照顾人的样子,在黄雪儿靠近他时,他总是不由自主地脸红心跳,他不舍,但又不能不离开,回家的路很远,他的心中满是迷茫。 “不知道”陈天一心情也是糟糕极了,望着头顶上被树荫几乎遮蔽的月光,他心中极不是滋味。 这是一种被抛弃和不被信任的滋味。不管如何,他们终究是“外人”。在遭遇危险时,外人总是第一个被舍弃的。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就在此时,一阵喧哗声从山道的另一侧传来,不时还带着嚣张和狂妄的笑声。似乎根本不在意被别人发现一般。 陈天一和阿福如同炸了毛的兔子,立即扑倒在草丛里。 是土匪! 陈天一看着那长长的队伍,心中不由得一阵抽搐,这比村子里的人都知多不少,而且他们前进的方向正是村民们藏身的地方,这是被发现了!想到此,陈天一额头上的冷汗就冒了出来。 “他们怎么会找到那里?” 野猪沟,黄雪儿说这是个外人绝对找不到的地方,在此前许多次匪患中,都让土匪们铩羽而归。这样的地方,怎么会暴露? 有人当了带路党!一个念头突然出现在陈天一的脑海中。 “少爷,那是土匪,咱们跑吧!”阿福脸色苍白,不知道是失血过多,还是惊吓过度。但是这么多的土匪还是第一次见。 “这么多怕是打县城也是够了吧”陈天一心想。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阿福,风紧,扯呼!”陈天一拍了拍阿福的肩膀。 阿福一头雾水,但陈天一 给他打了样,就这一愣神的工夫已经跑出去老远。阿福正要跟上时,却只见陈天一又跑了回来。 “他妈的,黄叔他们还在那里!”陈天一用手狠狠地拍了一下锃亮的脑门。土匪还没发现他们,此时跑无疑是最安全的。救?自己只有两个人,对面三四百号人,凭手中的柴刀?还是凭谁给的勇气?对方一人一口唾沫都能把他们淹死。不救?其他人他可以装作看不到,但是黄雪儿跟黄胜还在里面。 “少……少爷?你脑疾又犯了?”阿福小心翼翼地问道。 “你才脑疾犯了,你全家都脑疾……”陈天一脱口而出。 “咱们跟上去!”良久,陈天一这才拿定主意。 “少爷,你真的没事?就咱们两个人?”阿福目光满是怀疑。如果脑子没坏,这样的行径跟送死又有什么区别? “难道你不想救黄叔,救黄雪儿?” “这……”阿福面露难堪,他想救黄雪儿,但是更想活。如果要在两者间选择,他还是想活下去。 “大不了再死一次”陈天一发了狠,撂下一句话便快步往回走。 第十九章 绝望的村民 阿福愣了几秒,咬了咬牙也是迈步跟上了。 越是靠近土匪队伍,陈天一借着明亮的月光将土匪看得真切,说是土匪,倒不如说是一群叫花子,他们一个个衣着破烂,大部分都穿着草鞋,除了拿着棍棒柴刀等武器,他实在是与土匪联系不起来,在他的认知里,那些土匪不应该都是跟水浒里那一百单八将,个个披甲,手持精良武器吗?再往前看时,他看到了一个熟人。 黄老六! “那不是黄……”阿福几乎要尖叫出声,幸亏陈天一眼疾手快将阿福嘴巴捂上,这才没被发现。阿福也是认得黄老六的,在他醒来之后,黄雪儿没少在他面前念叨,陈天一花了两个铜板卖了两条蚂蟥的事迹。 “少爷,咱……咱们还是回去吧,我听我爹说,土匪都是吃人的!”阿福扯了扯陈天一的衣角,说到底他也只是一个刚满十六岁的少年,而对面是几百名手持武器的土匪。说不害怕是不可能的。 陈天一没有回话,他双眼死死地盯着那条蜿蜒的长龙,对面没有点火把,一个是为了隐蔽,另外一个是现在月光很亮,即使不用火把也能看得很远。 一个疯狂的念头在他脑海中形成。 “阿福,你听我说,等下一旦乱起来,你就在前面的山坡上放火,火要越大越好,放完了就大声喊官军来了!喊完你就往对面山上跑,我们在那里汇合!这个你拿着!”陈天一将火折子重重拍在阿福手中。 “少爷你去哪?”阿福急得快要哭出声来,要是老爷知道少爷出了事,肯定要扒了他的皮的。 “记住,我跟黄叔他们能不能活,就看你的了。” 陈天一头也不回地钻进密林深处,瞬间就被茂密的树林吞噬了身影。 阿福呆呆地站在原地,手里紧紧攥着火折,在跳江救少爷时他没觉得怕,但是现在他是从心底里感觉到战栗。 他看了一眼土匪前进的方向,又看了看陈天一消失的地方,最后看了一眼下山的路。 他一咬牙,往那个山坡爬去。 陈天一在老林子里疯狂穿行,脚底下的枯枝不断被踩断,不断地发出“咔嚓咔嚓”的声响。不过他离土匪们很远,不必担心被土匪们发现。而且他必须抢在土匪们到达之前,赶到野猪沟。 他不知道野猪沟的具体入口在哪里,只能够预估大致的方向,而且在老林子里狂奔,很容易就会迷失方向。 入秋后的空气格外干燥,不多时,他的肺像是破了洞的老风箱,不断发出“呼哧呼哧”声响。心脏也似乎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一般。 越是怕什么越来什么,他——迷路了。 待他重新找了一个高的位置,再次看到那队嘈杂的土匪时,土匪的前哨已经越过了山梁,他落后了! 要快!他迈开步伐再次狂奔,他知道自己再不做点什么,可能再见到他们就要面对他们的尸体了。 一想起那个眼睛明亮如星的少女,还有待他如亲人的黄叔,他的脚步就不由得加快了几分。 紧赶慢赶,他终于到了。 他的位置正好是一个能够俯瞰整个野猪沟的山壁。 整个野猪沟只有一条狭长的通道进入,隐秘至极,若不是有人带路,这些土匪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发现这种地方。 陈天一找了一个隐秘的位置观察着底下,他不敢妄动,以他一人之力,绝对不能先露头,露头就死。 黄老六就像一条死狗瘫倒在地,他不敢想象等下将会发生何种可怕的事情。 翁其强眯缝着眼,打量着这天然的隘口,脸上笑容更胜。 这种地形简直是太妙了,易守难攻,就算是闹翻了,也能在这里另起炉灶。 “真他娘的是个好地方,易守难攻,今天就姓翁了。” 翁其强顿时生出了一个主意,他要把这里变成他隐秘的基地,刚好这些人可以当作他建造新山寨的劳力。 他对身后已经跃跃欲试的黄二癞子点了点头。 “带二十个兄弟,去前面探探路,能不杀人就不要杀人,至于钱粮女人按说好了分!” “得令!” 黄二癞子一想到那些个黄花大闺女,不由得又咽了咽口水,裤子竟然撑起了帐篷。 翁其强看到黄二癞子这副模样,心中厌恶,赶紧摆手让他滚蛋。 黄二癞子点了二十个土匪,举着棍棒驱赶着黄老六,便朝着深处走去。 …… 村民们蜷缩在山洞中,外面来人了,绝不是他们的人,就只有一个答案,土匪进来了。当他们看到一个走在前面的人,瞬间便明白了,这该死的黄老六把他们都卖了。 “喊话!”黄二癞子把刀架在黄老六的脖子上,面露狠色。 “大家都出来了,这位大王说不会伤害大家的……”黄老六声音颤抖,但躲在山洞里的人个个都听得真切,一个个把黄老六恨得咬牙切齿。 “***黄老六,你他娘的敢把土匪带进来,你不知道你的婆娘,你的娃儿也在这里吗……” “黄老六,你这个杀千刀的……”一个中年妇女哭嚎声传来,那是黄老六的婆娘。 “黄老六,你这个畜生……” …… 辱骂黄老六的声音不断响起。 他们也知道,土匪没有贸然进来,是摸不清楚他们里面的情况。 “你,继续喊话!”黄二癞子,手一扬,紧接着便传来黄老六的呼号声,一个鲜血淋淋的耳朵噗的一声掉在了地上。黄老六不敢伸手去摸,怕黄二癞子下一刀就会消掉他的脑袋。 “都出来吧,他们来了好几百人,反抗是没有用的,婆娘、娃,别怪我,我也只是想活下去……” “***土匪,够胆就进来!”山洞里非但不投降,还胆敢挑衅,这让黄二癞子,他朝后面的人使了一个眼色,一个人往后面去通知大部队,另外的人就地开始寻找湿柴了。对付藏在洞里的老鼠,没有比他更懂了。 不多时,一堆木柴便集中在洞口前,干湿混合,点燃时便产生了大量的浓烟。翁其强率领的大部队也跟上了,所有人马结了一个扇形阵,将洞口牢牢地包围住。 “咳咳……”浓烟将躲在山洞中的靠山屯村民熏得鼻涕眼泪横流,只得一个一个从洞里出来。 等他们所有人站稳时,这才发现他们已经被土匪团团围住了。 “很好,大家都在这嘛,我可是找你们找得很是辛苦啊!”翁其强坐在马上,居高临下地审视着这群灰头土脸的村民。 村民们虽然狼狈,但个个手中都握着锄头、镰刀、菜刀、柴刀、棍棒等各种各样的“武器”,就连十三岁的小孩手中都拿着一根拇指粗细的棍子。 没有人敢小觑一个走到绝境的群体,要知道在这个民风彪悍的地方,为了争夺一片埋葬先人的土地,都能够打成几百人的混战。 第二十章 火烧野猪沟 翁其强坐在马上,目光如利刃扫过每一个被浓烟熏黑的脸庞。 村民们虽然狼狈,但手中的锄头、镰刀、柴刀、棍棒等都紧握在手中,就连半大的小子手里也握着一根削尖了的竹子。 现在是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刻。 空气仿佛凝固了,浓烟仍在翻腾,呛得人时不时发出呛咳声。 翁其强心里也犯起了嘀咕,他手里的三四百号兄弟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凶狠,但真的拼命起来怕也只是五五开。他来,只是为了求财,顺带扩充人手,手底下的兄弟哪个是来拼命的?他知道这群人团结起来的话,自己手底下的弟兄怕是要折损大半。 这是赔本的买卖,他不想做,也做不起,他就是凭借着这几百号人才坐稳了次把交椅的位置。 想及此处,他脸上挤出一个难看的微笑。 “乡亲们,不用紧张!” 翁其强提高了声音,让在场的每个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我!我是白虎山的翁其强,我也是贫苦人出身,只因当官的跟有钱人蛇鼠一窝,这才让咱落草为寇,我们来这,只求些财物粮食,绝不伤人!我保证,只要放下手里的家伙什,我绝不动大家一根毫毛!“ 此话一出,村民跟土匪队伍顿时生出了一阵骚动。 “翁老大!这……“黄二癞子上前欲要欠说,他是来抢钱、抢粮、抢女人的,不是来这跟这帮泥腿子唠嗑的,眼瞅着这就干上了,正准备杀个痛快,这不是往火里泼冷水嘛。 放下武器?还是交出粮食、财物?不管怎么样,都是要他们命啊! 但是不交,现在就得死,他们同样害怕,身后站着的都是他们的妻儿老幼,有活路,他们绝不想拼命,现在交出钱粮不过是日子过得难一些,大不了就是跟那些个富户多借些贷罢了。 当村民们犹豫不定时。 “大家千万别相信他!如果土匪的话能信,铁树都能开花了!“黄胜大吼一声。现在的局势他很清楚,拼一把才能有活路,只要放下武器,那就真的成了人家案板上的鱼肉了。 “黄胜!你闭嘴!你是想让全村人都死在这里吗?“保长恼怒地开口。 “你以为放下武器我们就能活?丢下武器,我们什么都不是,就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不放,现在咱就得死,你看村里还有这么多老幼,年轻人冲得出去,这些老人、孩子呢?“保长小声劝说。 保长站到前面,向翁其强施了一礼。 “大王说的是真的?只要能放我们离开?“ “当然,我白虎山上哪个不知我翁其强一口唾沫一个钉,我绝不伤害乡亲们!“翁其强拍着胸脯说道。 保长松了一口气,转身向身后的村民开口说道:“大家都听到了吧,大王保证不伤害大家,都放下手里的东西吧,只要能活着,哪怕是过得苦一点也没什么!“ 保长此言一出,村民已经开始动摇了,他们已经习惯了逆来顺受,只要还有一条活路他们就不会选择反抗。 “哐当“一个老汉手里的锄头滑落在地上。 这像是释放了不抵抗的信号,越来越多的人将手中的农具扔到了地上。 翁其强眯缝着双眼,脸上的笑意更浓了。 黄胜看着这一幕,心如死灰!完了!没有牙的老虎连猫都不如,黄雪儿脸色也变得惨白,她抓着父亲的衣袖,身体却不由自主地发抖。她可没少听说土匪祸祸女性的传闻。特别是那肥头大耳的土匪目光时不时落在她身上时,她就不由得感觉一阵恶寒。 不能再等了! 陈天一在崖壁上看得真切,放下武器就是等死! 就在翁其强露出计谋得逞的笑容时,异变突生! “嘭“站在翁其强身边的一个土匪头上被开了花,土匪一头栽倒在地,红白之物流了一地。 陈天一鼓足力气大声呼喊“官军来了,大家拿起武器杀出去!“ 紧接着,在后方的山坡上,收到信号的阿福立马点燃了干燥的草垛,火苗瞬间燃成了熊熊大火。 “杀土匪!官军来了!“ 双方都开始骚动起来,土匪们遇到袭击不停地寻找袭击的来源,村民们又重新捡起了地上的武器。 所有土匪都开始慌乱起来,他们平时也就能欺负欺负一下老百姓,那些当兵的可都是善茬,他们这些土匪的头颅可是换钱升官的好物件。 官军?不可能这么快!他跟黄二癞子对视了一眼,便扬着手中的大刀高声怒吼。 “假的,不要慌!不是官军,找到那小子,给老子活剐了他!“ 在土匪们阵型混乱之时,在山壁上的陈天一又狠狠地甩出几个拳头大小的石块,三四十米高的山壁坠落的石块砸落在土匪中顿时将两三个土匪砸得脑袋崩裂、骨断筋折。 “在上面,崖壁上面!“土匪们很快就发现了崖壁上的陈天一,立时有土匪喊道。 “有埋伏!“立时又有人惊呼。 这下整个土匪队形彻底乱了。虽然明月狡黠,但无论如何都看不到几十米呼啸而下的石块,不断有人被石块砸中,被砸破脑袋的只来得及闷哼一声,而那些被砸到手脚、胸部的土匪立即倒地鬼哭狼嚎起来。哀号声立马击溃了土匪们的心理防线,开始有人往谷口那边跑。 “大家拿起武器,冲出去,谷口有官军接应我们!“陈天一边扔石头边高声呼喊。 声音在山谷中回绕,直接炸响在村民耳边。 看着已经乱成一锅粥的村民们,黄胜第一个反应过来。 “冲啊!冲出去!“ 黄胜拎着柴刀第一个就冲了上去,紧接着第二个、第三个村民,越来越多人冲了上去,如同一个箭头一般,黄胜跟村里的年轻人冲在最前。他一刀砍倒了他面前的一个土匪。 那是那个被他们赶走的外乡人回来救他们了,还带了官军! “丢咔美,跟他们拼了!“ “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还能赚一个……“ 村民们的血性瞬间被点燃。 数百人瞬间狠狠地撞在了一起,土匪的队伍梗死瞬间被撕开了一道口子。懵逼的土匪甚至目视着村民突出包围离开,丝毫没有追击的想法,他们真的是怕,他们被这帮泥腿子眼中的凶狠吓到了,也怕谷口等待着他们的是围剿他们的官军。 第二十一章 峰回路转 翁其强做梦都没有想到,自己三四百号人竟然会被一群手持锄头、镰刀的泥腿子毫无组织的冲击之下,就这样崩溃了。 “废物!赶紧跟上去,男的一律杀掉!”翁其强怒吼出生。 然而他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 本来瓮中捉鳖、十拿九稳的事情,被两个突发意外完全搅乱的局面,他根本没有安排足够的人手守住谷口。 当黄胜带着村民们发起冲锋时,堵在谷口的十来个土匪本来就已经成了惊弓之鸟,而且火势逐渐变大,顺着山风已经往谷口蔓延而来。瞬间就被气势如虹的村民吓破了胆,几个土匪还没回过神来就被两三百号手持各种各样的村民吞没,还有几个土匪直接扔下武器连滚带爬的逃出了谷口。 “快冲出去,往县城跑,不要停留!” 黄胜站在谷口指挥着村民们快速通过。村民们听到黄胜的话,丝毫不敢停留,通过谷口后快速往山林深处逃窜,他们世代生活在这片山林中,对这里很熟悉,不至于迷路。 阿福跑在最前面,看到这么多人冲出谷口,他都快被吓得魂飞魄散了,他以为土匪的大部队这是冲他来了。于是撒丫子就往前跑,呼号的风声在他耳边咆哮,这应该是他这辈子跑得最快的一次了,除了当时偷村里人西瓜时差点被手持钢叉的守瓜人当成猹来插外。 他不敢回头看,也来不及看。 阿福几乎手脚并用、连滚带爬向陈天一跟他约定的地点进发。 在山谷中,翁其强终于在短暂的震撼和愤怒中清醒过来,当他清楚的看见在崖壁上不过是一个十五六岁少年时,气得几乎牙齿都要咬碎了。 “他妈的,我们这么多人,被一个毛头小子耍了!给老子抓住他,我要活剐了他,再拿他的心肝泡酒!” “抓到这个小子的,赏银一两!” 翁其强又补充了一句。 根本没有什么官军,也没有埋伏,就这一把火,几块石头,就让自己这么多人乱了阵脚,也让他这个白虎山上响当当的人物丢净了颜面。 “都给老子追!男的全都杀了,女的全都抓回山寨!”翁其强挥舞着大刀骑马奔跑在前,在翁其强的几声呵斥之下,其余土匪也回过神来,在听到只要抓到丢石头的那小子后,就能得赏银一两时,立马嗷嗷叫的跟了上去。 “大王,我能不能走了?”黄老六眼巴巴的看着黄二癞子。 黄二癞子这才想起黄老六还在这里。 “走?嘿嘿……”黄二癞子冷笑着举起了手中的大刀。 “不……不要……”黄老六惊呼出生转身欲逃,却见黄二癞子的大刀已然一落,一颗头颅冲天而且,随即“咕咚咕咚”滚出去许远。 村民们虽然对这片山林很熟悉,但他们之间还有老人、女人、孩子,带着这些人他们不可能跑得了多快。 这样一场血腥的追逐屠杀顿时在山林间展开。 很快,便有跑得慢的老人就被土匪追上,对于没有任何用处的老人,土匪们丝毫没有怜悯之心,不等老人求饶,便抡圆了棍棒直接朝老人脑袋砸下…… 惨叫声、呼救声在山林间此起彼伏。 黄胜拉着黄雪儿,已经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当他回头一撇,便看到一些跑得慢的村民已经被土匪追上击倒,并搜刮走他们身上的钱物。 他的心顿时就沉了下来,都是些朝夕相处的熟人了,就这样倒在了土匪的屠刀之下。 突然一个肥硕的身形从山道上跳下来下来,拦住了他们的去路。来的正是黄二癞子。有马的黄二癞子在山道间纵马疾驰,竟然还赶在了翁其强之前。 他的左眼被陈天一扔下的碎石擦伤,已是血肉模糊,鲜血还不停地往下滴落,整个人变得面目狰狞。 “跑啊!你们倒是跑啊!”黄二癞子眼睛死死的盯着黄雪儿,脸上露出了得意的微笑。 “看老子今天当着你老子的面把你就地正法了!” “我跟你拼了!”黄胜恼怒至极,丝毫没有犹豫举着柴刀就冲向了黄二癞子。 长时间、高强度的奔跑已经极大的消耗了黄胜的体力。对面的黄二癞子身形虽然胖,但却是常年打家劫舍的悍匪,而且能坐上山寨交椅的人,有哪一个是善茬? 只顾着照头劈砍的黄胜只不过被黄二癞子一个闪身躲过,便一膝盖顶在黄胜的胸口。剧烈的疼痛袭来,黄胜直接倒在了地上。黄二癞子没有直接下死手,只是夺过黄胜手中的柴刀,一把扔出去老远。 “爹!”黄雪儿顿时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就要冲上前去查看黄胜的伤势。 在身形与黄二癞子交错之时,却被黄二癞子一把握住手臂,“嘭”的一声,直接将黄雪儿惯倒在地。 “妹妹不要慌,这老丈人我不杀他,我倒是要叫他好好看看我是如何爱惜他女儿的……嘿嘿……”黄二癞子上前几步,随手解下自己的裤腰带。 黄雪儿泪水挂满了脸颊,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突然,一道黑影从灌木丛中跃出,如潜伏的豹子般迅速,手中的柴刀在夜空中划出一道寒光,迅猛而狠厉的劈向黄二癞子的脖颈。 正是陈天一。他从石壁上下来后,就一直跟在黄雪儿他们身后,虽然看到了黄胜被重创,但是他没有出手,对手是一个从事盗匪行业的壮年男子,就凭他现在这副不过十五岁的身体,硬拼只有死。 “噗嗤” 那是柴刀入肉的声音,柴刀并不锋利,黄二癞子厚实的肥肉救了他一命,这势大力沉之下也只砍入了黄二癞子脖颈三分,伤口触目惊心,却无法一下致命。 “小畜生!是你!”黄二癞子捂着正在飙血的伤口认出了眼前的少年正是站在崖壁上仍石头的人。 疼痛让黄二癞子的身体分泌了更多的肾上腺素,狂怒之下,他手中的大刀便狠狠地朝陈天一劈去。陈天一只得不断闪躲。 “小畜生,我让你躲!让你躲……”黄二癞子左一刀,又一刀的挥出,将陈天一逼得险象环生。 “哐当”一声,陈天一手中的柴刀也被击飞出去,陈天一只剩下赤手空拳面对眼前的敌人了。他知道着这意味着什么。 “真得要死了吗?”看着不断在眼前放大的钢刀,陈天一心底不由得苦笑。这个世界想要活下去真得好难。 “不……”黄雪儿看着眼前一幕几乎要昏厥过去。 “锵”金铁相交的响声传来。 黄二癞子手中的钢刀直接飞出去数米,重重的插在地上,不断地摇晃。还没等黄二癞子反应过来,又是一道寒光闪过,黄二癞子脸上的震惊瞬间凝固,他用力捂着自己的脖子,想要阻止喷涌而出的鲜血,但这一切都似乎成为徒劳。流失的鲜血一点点带走他的力气,他想要发出求救声,但被切断的气管他只能发出“嗬嗬”的声音。他瘫倒在地,眼神也逐渐涣散。随后他便见自己的头颅猛的飞起,与身体分离,仅存一瞬的意识:飞得真高! 第二十二章 舅舅,我来了 陈天一看着黄二癞子那飞得老远的头颅,栽倒的身体腔子还在不停地涌血,陈天一吓得腿一软,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他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浑身的力气如同被抽空了一般。 死亡的距离是这样的近,再往后的岁月里外人是这样传的,当时那贼人的刀离陈王就差这么一分,就始终看不下去了,这就是陈王神功护体,当时陈王只是挥了挥手,那贼人就身首分离了…… 但实际是,当时陈天一都快吓尿了。 “多谢……好汉搭救!” 陈天一坐在地上便朝那两个搭救他们的汉子一拱手,倒不是他想失了礼数,实在是腿软站不起来了。 那两个汉子一副农户人家打扮,年长的约莫二十岁,圆脸,面色黢黑,另外一人不过十五六岁光景,略矮,却身板扎实,五官端正,两撇剑眉显得英气逼人。 两人收了手中的钢刀,同时朝陈天一一拱手。 “在下曾立昌!”年长的圆脸汉子说道。 “在下谭绍光!”英武少年同样自我介绍道。 陈天一思索了半晌,只好像对谭绍光有些印象,似乎是天国后期厉害的角色。 “我是陈天一,贵县小民,多谢两位搭救!” 曾立昌与谭绍光没有与陈天一过多搭话,转身便又提刀加入了战斗。 很快,林子中又钻出几十个同样农户着装的汉子,在击退追来的土匪后,迅速朝这边聚拢过来。陈天一好奇地打量了一下这些人,看模样大抵都是些农户,手里照样也只是些锄头镰刀,但是那上百号土匪,竟然被这些人给打跑了。 这让翁其强害怕了,这些人,不是官军,却似乎比官军更厉害,几乎一个照面便有二三十号弟兄被打倒在地,生死不知。 翁其强越看越是胆战心惊。 “撤!”翁其强为了避免更多的损失,只得咬牙下令撤退,翁其强虽然狼狈逃了,却恼羞成怒将靠山屯一把火烧成了灰烬。 土匪被打跑后,那些逃散的靠山屯村民也聚拢到了此处,黄胜受了黄二癞子一击,此刻也半坐着靠在一棵大树旁,大口喘着粗气,黄雪儿不停地给他理气,泪水如珍珠般滴落。陈天一休息了几分钟后,情况倒是稍好一些,已能勉强站立。 天亮时分,这个小山坡已经聚集了靠山屯逃出来的村民,跑得慢的几十号老幼,无一不被土匪残害,当遗体归拢时,在场之人无一不落泪凄然。官府、富户敲骨吸髓,只是还会留点活路,土匪却是真的把人往死里逼。 众人将遗体安葬后。 曾立昌站在土坡上表情严肃。 “兄弟们,我们还有活路吗?我们走到今天都是谁逼的?” 底下众人高声应道:“是官府!是富户!是土匪!” “如今这个世道,全是青妖造成的,青妖入关近二百余年,便迫害我汉民二百余年,如今更是让我等农户全无活路,兄弟们,这样的朝廷我们还要拥护吗!” “反!反!反!反了他娘的,横竖都是死,只有把青妖赶走,我们才有好日子过!”谭绍光高举右手高声回应曾立昌。 “现在大家都无家可归了!都是苦命人!” 曾立昌顿了顿接着说道:“那群土匪把整个靠山屯都烧成了灰烬!” 这个消息顿时狠狠劈在了靠山屯村民的心头:家,没了! 他们中有些人家人被土匪杀死,现在家也被烧了,顿时有人低声抽泣,有人眼眶通红,有人则是放声大哭。 “兄弟姐妹们,官府不拿我们当人看,土匪更是吃人不吐骨头的豺狼,想要活下去,只有这一条路!” 曾立昌顿了顿,目光扫过在场的每一个人,声音沉稳而有力。 “天父、天兄已经下到凡间来,他们就在金田,他们要带领我们建立一个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的天国!以后,青妖、官绅、地主、土匪就再也不能欺负我们!” 陈天一脑子一阵嗡鸣,本来他要去广州避难,却不承想阴差阳错,还是卷入了这个事件。他不是好学生不假,但“金田事件”他还是理解的,当时他还曾是一个愤青,愤怒于定都金陵后的错误决策,愤怒于刚取得一点成果就开始内讧,愤怒于石达开出走后兵败大渡河…… 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没有金手指,没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战略仓库,他觉得只要活着就好,他更无力,更无心去改变这一切。 “去!咱们家都没了,不然咱们就没有活路吗?”靠山屯的村民们开始群情激奋起来。 保长看了看情绪已经到了顶点的村民,他再也不敢出声劝阻了。 “少爷。咱们回家吗?”阿福扯了扯陈天一的袖子问道。 回家?陈天一不是没想过,从目前来估计,金田事件已经临近了,现在他面临的问题是他无法前往广州,而且耽搁了这些日子,估计老爹已经处理完祖产离开了,回去,可能只是自投罗网。 当他听到曾立昌与谭绍光闲聊时,无意中提到石达开的名字,他如同被雷击了一般。 石达开! 那他妈的是我的亲舅舅啊! 别人或许不知道石达开后来的成就,但他可是清楚得很,那是整个太平天国里,唯一近乎完美的将领,文武双全,天军中第六号人物! 现在这个时候正是金田事件的前夕! 这妥妥的天使投资,是创业的原始股啊! 现在加入,那就是天国的元老,更何况还是这天国跺一跺脚大地都要抖三抖人物的大外甥! 有这层关系在,那不是得起飞了?到时候混个王侯当当,那不是板上钉钉的事? 他越想越激动,老爹估计早就跑路了。现在最好的选择,就是抱紧眼前这根最粗的大腿。 跟着这些人混,虽然危险,但好歹几百号人,怎么都比自己在山里当野人强。 “天一哥,我爹说跟着乡亲们一同去金田,你们去吗?”黄雪儿小声问道。 “去,我现在也没家了,你们去哪,我就去哪!”陈天一坚定地说道。 曾立昌哈哈大笑,用力地拍着陈天一的肩膀。他在村民口中得知,他们能够逃出来,完全是陈天一功劳时,也不由得高看这个不过十五岁少年两眼。 “天一兄弟也是同道中人,等到了金田,我一定向天父天兄引荐你。” 陈天一口中答是,心中却想着。 天父天兄就算了,那不过是愚弄世人的把戏,他不迷信! 他只想快点见到他那个狠人舅舅! 在整顿完队伍后,这杂乱的队伍便开始朝着金田行进。 陈天一完全沉浸在日后享福的幻想中: 舅舅,我来了! 第二十三章 那是我舅舅! 靠山屯到金田的路,漫长而又充满了这个时代腐朽的气息。 这支由走投无路的流民组成的队伍在曾立昌的带领下,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当这样的队伍穿乡过县时,引得各方投来关注的目光,却没有人敢出手阻拦,去激怒这样一群已经到了生死边缘的人不值当。当地官府只希望这群人赶紧离开自己的治下,不要在他这里闹事就好。 陈天一跟随在这个队伍里,他接受吸收着各种各样的信息,更直观地感受到这个时代的残酷。 他们的队伍路过一个又一个村庄,看到的景象惊人的一致。 十室九空。 那些倒塌的茅草屋,被烧成焦炭的门框。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烟火与腐臭混合的味道。偶尔还能看到几具被野狗、飞鸟啃食得面目全非的尸体。 村庄里寂静如深夜,没有鸡鸣犬吠,甚至连鸟叫声都绝迹了。 寂灭,是对这种景象唯一恰当的描述。 官府的苛捐杂税如钝刀,日复一日地切割百姓身上的血肉。士绅地主则像吸血鬼,吸干他们身上的鲜血。最后出场的土匪,将他们的骨头都要敲碎嚼烂。 活着,是这个时代最大的奢望。 不时有幸存的村民,看到这支庞大的队伍时,先是恐惧,远远观望。但在曾立昌激情演说下,又愤然加入。陈天一并没有在这些人眼中看到对未来的希望,反而只是看到更浓的如死一般的绝望,他们只是知道,跟着更多的人,或许才有活下去的可能。 粮食是统一分配的,其实他们根本没有多少粮食,他们大多数人都是被土匪抢走了最后的口粮,却侥幸活下来的。每人每天只有一顿,那一口大锅粥水清得能见到人影,水翻滚时带出了些许煮烂的稻米,最后曾立昌狠狠地撒入一大把野菜和几粒食盐,这样一大锅粥。 “天一兄弟,说说你是怎么想出这样一个法子来?”谭绍光将一碗“菜粥”递给陈天一,并顺势坐在陈天一身边。他对这个与他年龄相仿,有着十足书生气的少年充满了好奇。 “当时,我只有两个人,光凭我们两个人无论如何都无法战胜这些土匪,所以我制定了这个虚张声势的策略,先是让土匪自乱阵脚,然后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团结一心,这才有了从土匪包围圈中突围的希望!”陈天一故作深沉,这几日,靠山屯的乡亲们几乎将陈天一比作天兵天将。 “团结一心?”谭绍光与曾立昌好奇地看向陈天一。 “就是把所有人的力量都集中在一起……”陈天一解释道。 曾立昌鼓掌称赞,“天一兄弟,倒是好文采,读过书?” “上过几日私塾,倒是认得几个字……”陈天一含糊其词,在这群被地主老财逼得走投无路的人面前承认自己也是盘剥他们的一员,那不是找死吗?于是他隐去了他的身份,就连阿福对他的称谓也紧急纠正了过来。 接下来几日,曾立昌、谭绍光在陈天一这里增长了不少见识,水必须烧开了才能喝,避免感染痢疾。扎营时必须远离地势低洼的地方,茅坑必须挖在下风口,排泄物必须集中掩埋等。每条建议都往往让两人眼前一亮。 从靠山屯到金田按正常脚力不过十天的路程,但这支队伍足足走了十五天,这十五天里,每天都有人掉队、离开,有人倒下了就没有再起来,一开始曾立昌还能组织人手收殓尸骸,到了最后面,连曾立昌都只能靠着本能的意志在行进。 这时,整个金田村,已经汇聚了近两万人。包含了拜上帝会的信徒、家属、流民、当地的农户、手工业者、矿工等人群。 这一支饿得皮包骨的队伍出现时,一度让义军高层为之侧目,洪秀全更是亲自迎接,并让人准备了食物让他们饱餐一顿。 吃饱喝足的陈天一看着眼前这群充满了狂热的人。 这些都是创业的原始股啊!就是凭借着这些人,三年不到的时间打穿了半个龙国。 他看向那传说中的神人—洪秀全,他身材中等,面目椭圆,五官端正,蓄有整齐的黑须。洪秀全正站在高台上,目不斜视,称颂在上帝的庇佑下曾立昌等人才得以抵达金田。 在他身后站着五人,俱是神态各异。 左起第一人,杨秀清,已经三十出头,是紫荆山上最普通的烧炭工,他黝黑的皮肤被深秋的风吹得干裂,手掌上都是常年烧炭的老茧,一身粗布短褂,袖口磨出了毛边,此刻站在那里如同松树一样巍然不动,他个子不高,却散发足以压倒常人的气场,目光时不时凌厉地扫过台下的信众。 左起第二人冯云山,倒如教书先生般文静,瘦瘦弱弱,面色白皙,眉眼间显露的尽是温和,一身洗得发白的长衫在风中微微摆动。 中间的萧朝贵约莫二十来岁,皮肤也是被炭火熏得发黑,头发用红布条扎起,此刻一身粗布劲装,腰束牛皮腰带,腰上别着一把磨得发亮的柴刀,是跟着杨秀清烧炭的老兄弟。 右侧第二人则是韦昌辉,他似乎与其他几人有些格格不入,他面容白净,身上穿的是湛蓝色缎子马褂,内衬白色短衫,头上戴着一顶瓜皮小帽,更像是一个读书人。 右侧最后一人,则是这几人中最年轻的,不过十九岁光景,却身高八尺,一身青布短打,腰束宽皮带,背后背着重达数十斤的大环刀,脚下是结实的麻鞋,眼光深邃得不像一个少年。 曾立昌、谭绍光二人滔滔不绝地跟陈天一细数这几位大佬的神迹,眼神中尽显狂热。仿若站在台上的不是人,而是神,是可以结束他们苦难的神。 陈天一指着台上那个最年轻,也最挺拔的身影,用着那压抑不住的,混合着凡尔赛与炫耀的语气对身边的两人说: “那是我舅舅!” 第二十四章 骗你是小狗 空气似乎在这一刻凝固住了,曾立昌和谭绍光脸上的狂热表情顿时僵住了。他们顺着陈天一手指的方向看去,又猛地转回头看着陈天一,眼睛瞪得像铜铃,下巴几乎都要掉在地上。 “谁?石……石大哥?”谭绍光连声音都变了,难以置信。 曾立昌同样惊奇,他也是拜上帝会的早期信徒,但石达开年纪比他小,但能力却要甩他一大条街,现在已经跻身拜上帝会的权力最高层。 “你说石兄弟是……是你舅舅?”曾立昌看向陈天一,两人眉眼中确有几分相似,但这小子没有石达开那种英雄气概,倒是多了几分圆滑,思想活泛。 看到两人震惊的模样,陈天一心中获得了极大的满足。 “有后台真爽!” “正是,如假包换,亲舅舅!”神色没有丝毫变化,仿佛这就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反倒是曾立昌、谭绍光倒是变得拘谨了些,言语、动作不似之前般随意。 “曾大哥,还麻烦帮我去通禀一下。”陈天一朝曾立昌拱了拱手。 倒不是陈天一不想自己去,要是闯到人家营帐面前大喊大叫说自己是石达开的亲外甥。那岂不是落人家一个攀附的口舌?这曾立昌在整个拜上帝会中都是说得上话的人物,由他出面,也省得许多麻烦事。 “天一兄弟这叫什么事,我这就去给兄弟通报。”曾立昌没有丝毫怠慢,挤过狂热的人群,朝高台方向跑去。 不过盏茶时间,一个亲兵便寻了过来,恭敬地对陈天一说:“陈兄弟,石大哥请你到大帐。” 在谭绍光羡慕的目光中,陈天一昂首挺胸,跟着传令兵,向着起义军的核心营帐走去。 陈天一有种感觉,他的人生,似乎要翻开一个崭新的篇章了。 石达开的大帐,倒不如说是一间茅草屋更为贴切,外面站着两个腰挂钢刀的亲兵,戒备不算森严,却体现不一样的重要。 陈天一深吸了一口气,整理了一下身上那件已经看不出来本来颜色的破烂衣服,他没舍得扔,因为衣服内里还缝着三百两银票,那可是他最后保命的手段,即便这一路来,他饿得眼冒金星,都没敢拿出来用。他又长长呼出一口气,似乎要将演讲前的紧张吹散,终于他掀开了帘子走了进去。 屋内没有什么摆设,一张仅仅容纳一人的行军床,几只叠得整齐的木箱,在屋内中央是一张手绘的地图,粗糙,仅仅标注了一些重要的山峰、地形、城池。 石达开背对着陈天一,似乎在研究着什么。 听到声响,石达开转过身来,他这个身材高大的舅舅此时比台上远远观望时更加英武,五官棱角分明,一双眼睛深邃明亮,似乎能够洞穿人心。明明比陈天一大不了几岁,但陈天一似乎看到了一个历经沧桑人才该有的深沉。 “舅舅!”陈天一恭恭敬敬地上前向石达开行了一个大礼。 “来了。”石达开声音平静,丝毫没有亲人相逢的喜悦。 “坐吧。”他指着旁边的木箱,示意陈天一坐下。 这样的反应,与陈天一在脑海中模拟了一万遍的亲人相见,两眼泪汪汪,相抱号啕大哭的情形相差太远了。 陈天一心中满是腹诽,但还是老老实实地坐在箱子上。 “你不是跟你爹走了吗?怎么来这里了?” 陈天一等的就是这句话,他在心底里反复推敲的剧情和酝酿已久的情绪瞬间爆发。 他噌地一下站了起来,脸上满是悲愤和委屈。 “舅舅,你都不知道我经历了什么!就因为你那一封信,老爷子就让我去广州打前站,哪承想船沉了……我这一路来可是经历了九死一生啊……” 陈天一一边说,眼眶里的泪水不停地打转,眼巴巴地看着石达开,像极了受尽了委屈的孩子想要在长辈手里获得一颗糖果时的表情。 最后,他话锋一转,扑通一下跪在了石达开面前,熟练而又迅速地抱住了石达开的大腿。 “舅舅!如今咱家也没了,在这浔州府地界上就剩你一个亲人了!” 石达开静静地听着话,脸上的表情没有太大的变化。 直到陈天一哭诉完,他这才伸手将陈天一扶了起来。 “唉!是舅舅让你们这一家受到了牵连。”石达开长叹了一口气说道。 “我让人去打听了,你父亲已经将所有产业都变卖了,已经在前几日离开了。如果你想去寻你父亲,我可以帮忙。” 陈天一坚定地摇了摇头。 “我来了就不走了,我愿意为舅舅的事业,抛头颅,洒热血!”紧接着陈天一又补充“我闻各国变法,未有不流血而成者,若流血,可自天一始!” “好!好!好!”石达开神情动容,完全被陈天一的激昂所感染。 “我愿在舅舅帐下参谋军事,为天国事业添砖加瓦!” 陈天一满怀期待地看着石达开,等着这位便宜舅舅大手一挥,直接给他封个参军,甚至将军当当。谁都知道,大头兵是炮灰,是上位者向上的垫脚石。 “天一,你有这份心,舅舅很欣慰,不愧是我石达开的外甥。” 他重重地拍了拍陈天一的肩膀,语重心长。 “你说得对,咱们正是用人之际,特别是你这种饱读诗书的年轻人……” 陈天一一听,心花怒放,感觉马上就要走上人生巅峰了。 “不过……” 石达开话锋一转,“参军这样重大的职位,责任重大,需要丰富的经验和足够的威望,如果我贸然让你在这样的位置,对你,对我都不是好事!” 陈天一的笑容顿时僵住了,剧情的发展应该不是这样的啊。 “啊?那……舅舅的意思是!” “我想让你到一个地方去,你知道,那就是走个过场,等到了合适的时候,我就提拔你!” 陈天一被石达开忽悠得一愣一愣的,他当然明白,那是在后世政界流行的一个词“镀金”! “我的好舅舅啊!”陈天一从心底里感谢他。 “那是什么地方?”陈天一问道。 “你去了就知道了,我保证!那是一个好地方!”石达开信誓旦旦地说道。 “只要你好好待一段时间,用不了多长时间,你就能当上将军!” “真的?”陈天一半信半疑。 “真的!舅舅怎么会骗你?骗你是小狗!舅舅这还有重要事情,我让亲兵带你去。” 石达开走到帐外,对着亲兵交代了几句,面露微笑地朝陈天一招了招手。 “天一,让小虎带你去,我都打好招呼了!” 陈天一这才彻底地相信了,在走了几步后,突然从石达开帐中传出了一声狗叫声,陈天一一度怀疑自己幻听了,向旁边的亲兵问道“兄弟,咱们去哪?” “石大哥交代了,前锋营!” 第二十五章 天国一小兵 “前锋营!” 当亲兵小虎口中吐出这三个字时,陈天一感觉自己像是在火车站花了四百块钱买了一个苹果手机的傻子。 他脸色瞬间变得煞白,这不是坑人吗? 前锋营!哪怕是傻子都明白这三个字的含义,那就是敢死队,每战必然冲锋在前的炮灰。 他那个血浓于水,信誓旦旦说着“骗你是小狗”的亲舅舅,转头就把他扔到了死亡率最高的前锋营。 “石达开……老子信了你的邪!”陈天一心中哀号不断。 “这他娘的也没比在山里面对土匪虫豸好上多少。”陈天一想哭,这算什么世道,自从来到这,他是一天好日子也没过上。 他想跑,他想跟石达开理论,他可是自己的亲舅舅啊,怎么能把自己的亲外甥往火坑里推呢? “入了军营就是我天国的天兵了,但凡敢临阵脱逃者一律军法从事。”小虎似乎看出了陈天一的想法。他手中始终按在腰间的钢刀。陈天一这时才明白,这已经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了。在陈家大宅,他是高高在上的少东家,但是在军营,讲的不是人情、不是亲情,是能者上、庸者下。而他石达开,是整个左军军营最大的规矩。 陈天一活像一具丢失了三魂七魄的行尸走肉,机械地跟在小虎身后。他脑子里不断回放着石达开那张温和而又真诚的脸,和他不带一丝脸红心跳的谎言的画面。 仅仅凭着“镀金”“历练”“很快就能当上将军”这几个字就将他这个拥有者数年社会历练的后世之人耍得团团转。 阿福也被另外一个亲兵领了过来,两人此时的脸色都差不多,他紧紧攥着陈天一的衣角,仿佛这样才能给他带来一点点安全感。 此时整个金田聚集了近两万人,能战的青壮也足有近一万人,这近一万义军的营帐层层叠叠,此时整个金田弥漫着狂热的气氛。自核心营地往外,这景象越是混乱。 前锋营到了。 小虎带着陈天一和阿福,来到一处插着“风”字旗号的营帐前。一个满脸横肉,正在用牙签剔牙的壮汉拦住了他们。 “做什么的?”壮汉语气不善。 “奉石军帅令,给前锋营补充两个新兵!”小虎将令牌扔给那个汉子。 壮汉接过腰牌看了一眼,目光落在了陈天一、阿福身上,眼神中满是不屑和傲慢。 “都是细皮嫩肉的雏,落我手里可没个好,这两个我收了,回去跟军帅复命吧。” 小虎并未多言,匆匆离开了军营。 “你们两个给我听着,我叫胡进,老子是这风字营的营官,你们如何身份我不管,到了我这地界,是虎你得给我趴着,是龙得给我盘着。明白了吗?” “明白了。”陈天一有气无力地回答道。 “大声点,没吃饭吗?”胡进吼道。 “明白了!”陈天一与阿福用尽全力地喊了出来。 “这还差不多。”胡进转身随手在墙角拿起两杆长矛扔给他们。与其说是长矛,倒不如说是一根削尖了头的竹子,连铁制的矛头都没有,怕是只要戳一下就得钝了。 “这是你们的家伙,别看只是削尖了的竹子,只要青妖不着甲,这家伙一样能杀人!” “那要是青妖着了甲呢?”陈天一弱弱地问道。 “那就得看你命硬不硬了”胡进冷笑一声,又重新坐回主位。 “哪那么多废话,出门,左侧第三个营帐,那是第一伍,昨天跑了两个都被我亲手宰了,你们两个刚好顶上空缺。”胡进不再理会他们,自顾自地剃起牙来。 陈天一与阿福只得讪讪出了营帐。 “真不知道石军帅是个啥意思,进了咱这前锋营可就九死一生了。”胡进看着陈天一离去的身影,淡淡开口道。 石达开的前锋营独立于军-师-旅-卒-两-伍六级编制,整个前锋营足有近一千人,已经相当于两旅人马。营中尽是悍勇之徒。 陈天一抱着那杆比他还高的竹矛,又领了一块带着散发着酸臭味道的红色头巾,掀开了那个用破布搭起来的破败营帐,此刻已经深秋,几近入冬,深秋的寒意不断从破败营帐涌入。 那种浓烈的味道充斥他整个鼻腔,差点将他们两人熏晕过去。 帐篷里排着一列床铺,有三人躺在行军床上,那三人聊着一些段子,时不时发出不合时宜的笑声。门口的一张床铺上的汉子听见声响,从一张破毯子中伸出头来,看了一眼,嘿嘿一笑:“呦,又来两个雏,那小子,是个读书人?家里怎么舍得送你来送死?” “我是第一伍的伍长,王老五,你们也可以叫我老王。” “是!伍长!我是陈天一”陈天一一个立正,拿出当初上学时军训标兵的样子。 阿福也有样学样,向着王老五来了一个自我介绍。 “呦,不错,倒是个伶俐的后生。”另外两人也都坐了起来,细细打量着这新加入的两人。 “那是你们两个人的床铺,这两个家伙也是命不好,若是一开始就跑路倒也没什么事,结果这到了起事的节骨眼,碰上刀口了,正好拿来祭旗了,我劝你们还是老老实实待着,起码还能完几天死!”王老五指着后面两个床位说道。 “少……少爷,那是死人的床……”阿福一听睡这两张床的人,这两天才被杀了头,也不由得心里发怵,他小声地提醒陈天一。 陈天一倒也无所谓,走过去就将自己的武器放在一旁,理了理自己的床铺,一骨碌地就躺了上去。阿福咽了咽口水,终于鼓足勇气,也躺倒在床上,床上的破旧毯子还残存着上一任主人的味道,这让他们很不好受。 “兄弟,我叫陈大海,咱们 是本家哩。”靠着陈天一旁边的那个黑炭脸跟陈天一打招呼道。 “大海兄弟,幸会!” “张老三,以前干屠户的,那些当官的想叫咱活不下去,叫咱捅了两个,这才加入了义军。”中间那个满脸络腮胡的中年汉子说道。 “唉,你们听说了没,二卒那边来了个猛人,一来就顶了李进那小子的卒长位置”陈大海环视了一下周围,压低了声音说道。 “咋回事?”张老三一听顿时来了兴致。 “听说李进那小子还不服,想要跟新来的比画一下 ……” 陈大海神秘一笑“你们猜怎么着。” “那新来的只用了三招就给李进 弄服了。绝对的狠人。” “啥名啊,也没听说过有这号人物啊?”伍长王老五也加入了进来。 “谭绍光,听说跟着一群流民刚来的,哎,天一兄弟,你也刚来的,你认不认识?”陈大海转头看向陈天一。 陈天一下意识地躲过陈大海投来的目光。 “没……不认识!” 陈天一想哭啊,凭啥他谭绍光一来就当上了卒长,那小子好像也只比自己大了一岁,不就是有两下子力气嘛。但转念又想起石达开说的“镀金”“历练”,顿时就觉得石达开这是赤裸裸的诈骗。一想到这,他就想狠狠抽自己几个巴掌。 第二十六章 小人物也有价值 黎明时分,一阵急促的铜锣声划破了前锋营的死寂。 “起床!操练!” 营帐内王老五几乎在铜锣声敲响时便发出尖锐的嘶吼。 陈天一瞬间就从冰冷的床板上弹了起来。那是被军训支配的恐惧和生活毒打出来的肌肉记忆。阿福也连滚带爬地起身,七手八脚收拾起身上的东西。 帐篷中的陈大海和张老三,则似乎习惯了这一些,动作迅速地整理好一切,抓起放在床边的武器就冲了出去。 “别磨磨蹭蹭,一通锣起,二通锣至,三通锣不至者鞭十……” 陈天一可不敢怠慢,这天军可是逃兵说杀就杀的,他们赶紧拿起属于自己的武器,跟着其他人冲进了清晨的寒风中。 前锋营的操练,没有后世的那种精细的安排,这里没有章法,也没有规定需要操练多长时间。第一个项目就是围着营地跑圈,谁要是敢偷奸耍滑,胡进的亲兵就会毫不留情地上去就是一鞭。 若是后世的陈天一自然不成问题,毕竟送外卖也时常需要爬楼、百米冲刺。但此时这副身体,那是长期缺乏锻炼的,这对于陈天一此刻来讲,那就是地狱般的折磨。 才跑了不到半圈,陈天一就感觉自己的喉咙如刀割一般,每迈开一步,都觉得双脚如同灌铅了一般沉重,他眼冒金星,眼看着就要摔倒。阿福倒是好些,长期干农活的他,体力上倒是不错,但重伤初愈,此刻情况也不比陈天一好上多少。 “少爷,我……撑不住了……” “撑住!必须 坚持下去!”陈天 一咬着牙,用手拽住阿福,这种情况 下,停下来就真的再也跑不动了。 “啪!” 鞭子划破空气,狠狠地抽在陈天一背上,陈天一顿时感觉背上如同被火烧着了一般,痛得他几乎要晕厥。他只是闷哼一声,硬是咬牙继续跟着跑动的队伍。 “废物!跑快点!战场上跑不快,落到你们身上的就是敌人的箭弩、炮弹!”王老五边跑边怒吼。 “陈大海、张屠夫帮着点,要是咱们伍落在后面,今天早饭可就只能喝稀的了。” 跑完操,就是吃早饭时间,前锋营的规矩,谁先跑完,谁先开饭,要是落在后面,那可真就啥都没了。 陈大海、张屠夫几乎是一人拽一个,硬是将两人拉到了终点,所幸不是落后太多,几人也混得上一碗稀粥。 跑圈结束后,就是阵型操练,虽不似跑圈辛苦,但姿势不对依难免一顿鞭子。一个上午下来,陈天一只觉得自己的手脚都不属于自己了。 午饭仍旧是稀得不像样的稀粥,上面漂浮着几根野菜。这一顿操练下来,这些农村汉子胃口都大得惊人,为了多抢一口吃的,推搡、斗殴在所难免。胡进没有制止,军营里从来都是弱肉强食的地方。陈天一身形虽瘦弱,但好在灵活,好不容易才抢到午饭。 下午,陈天一他们五个的任务是修缮营地。 前锋营是先头部队,打硬仗的队伍不假,但这种结寨防御的工作也需要进行。这些同样的纯粹的体力活,挖壕沟,砍木头,搬石头。 王老五带着陈天一他们这几人,前往营寨北角搬木头,那是一根需要五六个人才能搬动的巨大圆木。 “头,这活太……”陈大海望着那根巨大的圆木,心中不由得直打鼓。其他伍都是一些身强力壮的农户汉子,都有着一把子力气,就他们伍夹带这两个稚嫩少年。 “唉”王老五叹了口气,“少说话,留着点力气搬吧,上头发话了,这几根木头不搬完不许吃饭” 旁边的监工有些幸灾乐祸。 “不行就回家喝奶去吧,军营不是你们这些雏来的地方!” “哈哈哈……” 其他队伍也不时传来嘲笑声,他们已经将圆木扛在肩上,运往营寨东门。 陈天一没有理会周围人的嘲讽,他的大脑开始飞速运转,他们的力气肯定是比不上其他人的,硬是扛完这几根圆木,哪怕得吐血。 “只要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翘起整个地球。”这个古老而又实用的原理在他脑海中浮现。 “陈天一,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过来搬木头?”王老五吼道,他们的队伍已经落在了后面。 “伍长、大海、老三、阿福,你们得听我的!”他低声对几人说道。 他让阿福和陈大海、张老三将一根粗壮的树干拖了过来,然后将一头插进巨大的圆木底部,然后将一块大石头垫在树干下面,形成一个简单的杠杆。 “这是做什么?”阿福不解。 “按我说的做!” 陈天一调整好石头的位置,让其余人用力下压杆子的一端,顿时将圆木撬动起来。那是一根重达四五百斤的圆木,几个成年男子都需要费一把子力气才能堪堪扛起。 周围的笑声戛然而止,都齐刷刷地看向这边。 陈天一寻来麻绳将圆木一头牢牢系上。又寻了几根短的圆木垫在那根巨大的原木下面充当滚木。 “过来,一起用力拉!” 在将一切准备妥当之后,几人一齐在前面拉动麻绳,那根巨大的圆木竟然轻而易举地向前滚动了。 “这他娘的……是什么妖法?” 周围人都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 陈天一他们这一伍,几人分工明确,张老三、王老五、陈大海在前面拉,陈天一、阿福负责在原木底下垫滚木。原本哪怕是几人用上吃奶的劲都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们竟然在一个时辰就完成了。其他伍从不屑、嘲笑,到开始照葫芦画起瓢来。 “这他娘的,读书人的脑子就是好使……”胡进特地跑过来看了一眼,这些个原木多重他是晓得的,为此他还多添加了人手,没想到就这么简单地解决了。 陈天一注意到了一个比挨饿和劳累更致命的问题——卫生。 营地的厕所,实际上就是在营地旁边靠近小溪边 挖了一个巨大的土坑,粪水已经溢了出来,臭气熏天。即便已是深秋,苍蝇蚊虫仍旧在嗡嗡乱飞。营地做饭、洗澡 的水都是来自小溪的溪水,已经开始有人出现了上吐下泻的情况。行军打仗,最怕的就是这种非战斗性减员。 陈天一知道,在这个缺乏抗生素和基本卫生知识的时代,一旦爆发痢疾,可能还没等到打仗,就先自损一半了。 他找到了王老五。 “伍长,有件事不知当讲不当讲?” “你小子是不是又有什么歪主意了?”王老五正磨着自己铁枪的枪头,那是一伍唯一一把带着铁的武器。 “伍长,最近营中闹肚子的兄弟是不是越来越多了?” 王老五手中的动作一滞,眼皮抬起“是有这么回事,胡营官还在为此事发愁呢,军医说应该是水土不服,过些日子就好。” “这哪里是水土不服,咱们起事的兄弟大抵都是周遭的穷苦人家。” 陈天一压低了声音“是咱们喝的水,不干净!” 他指着远处的厕所,“排泄物溢出来流到小溪里了,这样的水肯定不能喝,这就像是在饭菜里掺了屎尿……” 陈天一这一讲,倒是把王老五整得一阵恶心。 “那怎么办?” “简单。”陈天一胸有成竹,“一、厕所远离水源二、做饭取水必须往上游去三、所有人一律不是喝生水!” 王老五顿时眼前一亮,他识字不多,也觉得有几分道理。 “你这倒是个好主意,我去与营官说。”王老五思索片刻道。 陈天一摆了摆手“这哪里是我的主意,那是伍长你的!” 王老五笑道“你这小子,好好好!” 他哪里不懂陈天一的意思,他这是将功劳让给自己了。 当晚,王老五将“自己”的建议报告给了营官胡进。胡进哪里不晓得自己这些卒长、司马、伍长都是一些老兵油子,肚子里哪里有什么墨水,但他也心知肚明,当着 整个先锋营的面宣布实施了这些决定,并当众奖励了王老五一把腰刀,这让王老五狠狠得威风了一把。 第二十七章 中伏 王老五得了那把腰刀,虽然已是锈迹斑斑,但是这玩意,整个前锋营都没有几个人拥有,他现在走路都带风。 他不认识字,也不懂什么大道理。他知道陈天一将这样的功劳让给了他,在他看来,这就是天大的人情。 自那天起,第一伍的伙食待遇明显好了不少,其他伍虽然有怨言,但一想也好是这王老五,不然自己整天喝那些脏水,不晓得哪天就得拉死。王老五总能从伙房那里多“顺”来一些干菜和偶尔的肉末,说是给全屋的,但那碗最稠的粥,总会不动声色地推到陈天一面前。 陈天一并没有拒绝。他知道,想在这吃人的军营里活下去,一副好身板是最低的门槛。 当一个小兵,死亡的概率是最大的,陈天一必须往上爬,首先得让自己先不死在战场上。他每日清晨,在其他新兵还在睡梦中时,他就已经跟着王老五在营地角落里,学习最基础的劈、刺、格挡。 他的体能依旧是弱项,但那股子狠劲和聪明的头脑,让王老五和陈大海都暗自点头。这个读书人,学什么都快。 这半个月的时间,让他想起了后世时军训的日子,枯燥、无聊,但却又充实。陈天一的身体肉眼可见地结实了一圈,手上也磨出了薄薄的茧子。他不再是那个风一吹就倒的富家少爷,眼神里多了几分这个时代该有的坚毅。 前锋营的安逸,终究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清晨,营官胡进将所有伍长以上的头目都叫到了他的营帐。 当王老五黑着脸回来时,陈天一心里“咯噔”一下,知道好日子到头了。 “收拾家伙,准备出发。” 王老五的声音嘶哑而沉重。 “上头有令,派咱们去拔掉青妖在野狼谷的一处前哨。咱们第一伍,打头阵……” “打头阵”三个字,像三块冰冷的石头,砸进了帐篷里每个人的心里。 陈大海和张老三只是默默地开始检查自己的竹矛,往身上缠绕备用的布条,他们已经做足了准备等着这一天的到来。 阿福面色惨白,求助似的看向陈天一,他不想死,老爹还等着他回去。 “没事的。”陈天一安慰道。 陈天一深吸了一口气,他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但这一刻来临时,仍旧使他心中忐忑。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做好准备,努力活着。 “把水囊灌满烧开的水。” 他对阿福说,又转向陈大海和张老三,“把发的干粮揣好,再找些布条,把裤腿和袖口都扎紧。” “扎裤腿干啥?”张老三不解地问。 “山里林子密,虫子多。”陈天一解释道。 王老五颇有深意地看了陈天一一眼,没说话,自顾自地扎紧了裤腿。 准备妥当后,王老五带领的第一伍,离开了前锋营,消失在深秋的山林中,除了寨门的岗哨外,他们甚至没有惊动旁边的友军。 山路崎岖,夜间摸黑行进更是艰难。走了约莫两个时辰,王老五突然抬手,示意队伍停下。 “前面有情况。” 他压低声音,指着前方不远处的一片林子。 林中的鸟儿突然惊飞。 “有人!”陈天一肯定地说道。 “妈的,难道被发现了?”张老三紧张地握紧了竹矛。 王老五打了个手势,五个人立刻散开,各自找好掩体。 就在张老三忍不住要探出头去看的瞬间,异变陡生! “砰!砰!砰!” 三声沉闷的枪响,毫无征兆地从他们侧翼的草丛中爆开。 走在最前面的张老三身体猛地一震,胸口炸开一团血花,哼都没哼一声,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有埋伏!”王老五高声示警。 陈天一的脑子“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这——就是战争。 前一刻还在跟你说话的活生生的人,下一刻就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 “砰!” 又是一声枪响,子弹打在陈大海身前的树干上,木屑四溅,吓得他魂飞魄散。 “他们在那边!” 陈天一终于看清了,大约五十步外的一处灌木丛里,正冒着鸟铳射击后特有的白烟。 但就在他开口的瞬间,至少七八个穿着青军号服的兵勇,端着腰刀和长矛,从另一个方向呐喊着冲了出来。 这是一个精心设计的埋伏! 完了。陈天一的心沉到了谷底。 “跟老子冲出去!” 王老五大喝一声,知道再躲下去就是等死,他提着刀第一个从石头后面冲了出去,迎向了冲来的敌人。 陈大海犹豫了一下,也咬着牙跟了上去。 一个面目狰狞的青兵已经冲到了陈天一面前,手中的腰刀带着风声,恶狠狠地向他头上劈来。 死亡的阴影瞬间笼罩了陈天一。 他下意识地举起手中的竹矛去格挡。 “咔嚓!” 竹矛应声而断。清兵脸上的狞笑更加狰狞,腰刀余势不减,对手连个像样的武器都没有,这就是单方面的碾压! 千钧一发之际,陈天一猛地一个懒驴打滚,极为狼狈地躲开了这一刀。 但他还没来得及喘口气,那青兵已经再次欺身而上,一脚将他踹倒在地,手中的腰刀高高举起,对准了他的脖子。 陈天一的脑中只剩下两个字:“要死了……” 但就在这一刻,他的求生欲瞬间爆发开来,他不想死! 他猛地伸出手,抓起身边的一把泥沙,用尽全身力气,狠狠地扬向敌人的脸。 “啊!” 敌人眼睛被沙子迷住,发出一声惨叫,手中的刀也偏移了数寸,插进了陈天一身旁的泥土里。 就是现在! 一头被逼入绝境的野兽,发出一声自己都感到陌生的嘶吼。双手死死抱住那名清兵的腰,将他撞倒在地。 他骑在清兵的身上,双眼血红,挥起拳头,一拳又一拳,疯了似的砸向对方的面门。 随后他又摸到了那一截被劈断的竹矛,没有片刻的思考,直接就刺进了敌人的 脖颈…… 陈天一停了下来,呆呆地看着自己满是鲜血的拳头,和身下那个已经面目全非的脑袋。 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见血,但仍有一股强烈的恶心感涌上喉头。 他强压住心中剧烈的不适感。 “少爷!”阿福焦急地跑过来扶住他。 不远处的厮杀声将他拉回了现实。 王老五和陈大海正被四五个敌人围攻,险象环生。王老五勇猛,但其实也仅仅比陈天一参军早上这么一两个月,此时他身上已经中了两刀,动作明显慢了下来,但仍旧凭借着一股狠劲,逼得那几名青兵连连后退。 “扑哧!” 一根长矛捅穿了王老五的大腿,长矛抽 出时带出一大片血肉,他惨叫一声,单膝跪地。 不能再等了! 陈天一眼中闪过一丝决绝。他看了一眼战场的形势,这里的地势是一处缓坡,他们处于坡底,坡顶还有鸟铳手虎视眈眈。 向上冲就是活靶子,想撤退,战力最强的王老五已经失去了战斗力,现在在几个青兵的围杀下,他们根本就没有生还的希望。 唯一的生路,就是制造混乱!彻底打乱对方的部署。 “阿福!把火折子给我!”他吼道。 他抓过火折子,连滚带爬地冲到一片堆积着厚厚枯叶和潮湿灌木的洼地。他没有去点那些干燥的枯草,而是将火折子吹亮,火苗一亮,山顶上的也开枪了。 “砰”的一声打在了陈天一身旁。 “阿弥陀佛、福德天尊保佑……”陈天一把所有能想到的真神都祈祷了一遍。 “砰……砰”又是两枪,依旧没有打中陈天一。 他费力地点燃了最底下被枯叶覆盖的、半干半湿的藤蔓和树枝。 “天一!你他娘的疯了!想要把咱们都烧死吗?”正在浴血奋战的陈大海看到这一幕,绝望地大喊。 “闭嘴!想活命就准备往左边山坳撤!” “啊!老子跟你们拼了!” 陈天一吼了回去,他捡起地上的腰刀,深吸一口气,朝着正在围攻王老五的一群青兵冲了过去。 他依旧害怕,双腿还在发抖,但他的头脑却前所未有的清晰。 火苗一开始很微弱,但很快,那些潮湿的植物被烤干,开始冒出滚滚的浓烟。那不是明火燃烧的淡烟,而是夹杂着水汽、呛人至极的白色浓雾! “咳咳……” “看不见了!” 大风裹着浓烟往山顶吹去,很快就将坡顶的青军鸟铳手笼罩。他们被呛得咳嗽不止,阵脚大乱。 这简易的***,起效了! 围攻王老五的几名青兵也发现了这诡异的浓烟,不由得一愣。 陈天一双手握刀,用尽全身的力气,将刀从一名清兵的后心捅了进去,又使劲一剜。那人身体一僵,便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撤!”他冲着已经呆住的陈大海和王老五大吼。 陈大海如梦初醒,一把背起重伤的王老五,跟着陈天一和阿福,朝着山谷左侧的唯一缺口,也就是陈天一吼的那个方向,踉踉跄跄地逃去。 身后,不断传来追兵在浓烟中混乱的叫骂声,和烟雾中偶尔响起的几声盲目的枪声。 他们一路狂奔,不知跑了多久,直到身后的声音彻底消失,才敢短暂地停下来休整。 他们活下来了。 一伍同袍,战死一人,其余人人带伤。 王老五靠在树上,大腿上的血已经浸透了裤子。陈天一将脚上的绑带解了下来,在王老五大腿用力地绑紧,王老五大腿上的伤口出血顿时就减少了下来。 他看着陈天一,眼神复杂得难以形容,其中有震惊,有感激。 “你小子……” 陈天一制止王老五继续说话,而是环视了一下周围。 “别说话,血虽然暂时止住了,但咱们得赶紧回营才能保住你这条腿!” 第二十八章 情况有变 当他们四人踉踉跄跄地出现在前锋营的寨门时。 守门的岗哨以为是撞见了鬼,几人满身伤痕,血污涂面。尤其是被陈大海半背半拖、浑身是血的王老五,看起来随时都会断气。 “快!叫军医!”陈大海嘶吼着,声音里带着哭腔。 消息很快惊动了胡进。当他带着亲兵和军医赶到第一伍的营帐时,看到的是一幅惨烈的景象。 王老五躺在床板上,脸色惨白如纸,大腿上的伤口触目惊心。军医是个干瘦的老头,是金田附近行医多年的赤脚大夫,看了一眼伤口,便从药箱里掏出一包黑乎乎的香灰,作势就要往上撒。 “住手!” 一声暴喝让所有人都呆愣在原地。 开口的是陈天一。 他此刻满身血污,脸上还沾着干涸的泥土,但眼神锐利得像一把刀子。 “你这是想救他还是想害他?”陈天一死死盯着军医。 “你个小兔崽子懂什么!” 军医被一个新兵当众呵斥,顿时涨红了脸。 “这是老夫常年用来止血的偏方!” “止血?堵住伤口,只会让它烂掉!” 陈天一毫不客气地反驳。他指着王老五还在渗血的伤口。 “这伤口里有土,有铁锈,不清洗干净,神仙也救不活!” 这个时代的冷兵器造成的伤口,很容易造成破伤风。 胡进皱起了眉头,但没有立刻发作。他想起了前几天巧运原木,还有解决营中肆虐的腹泻的办法。 “你有什么办法?”胡进沉声问道。他自然想要保住王老五的性命和腿,每一个经历过战斗的老兵都是宝贝。 “烧水!要烧开的水!将布条放进去煮,再拿干净的布条和烈酒来!” 却没有人动,陈天一只是一个小兵,所有人都看向了胡进。 “还愣着干什么?想看老王死吗?”胡进对着旁边的亲兵吼道,“快去!” 亲兵被他吼得一个激灵,二话不说就冲了出去。 很快,开水和一小坛烈酒被取了来。 在众人惊疑不定的目光中,陈天一先将煮过的布条用烈酒浸泡,用烧开后放温的水,小心翼翼地冲洗王老五伤口周围的血污,然后让陈大海死死按住王老五,又用烈酒仔仔细细清洗自己手上的血污,用那些干净的布条卷起来径直塞进了王老五的伤口中…… “啊……!” 昏迷中的王老五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猛地抽动了一下,又昏了过去。 “你……”军医指着陈天一,气得说不出话来。 陈天一没有理他,他用几块干净的布条用力压在伤口上,再用一根长布条紧紧包扎起伤口处,加压包扎止血,这是陈天一唯一能够想到的办法,他没有办法去寻找那根损伤的血管,也没有专业的工具,这种看似简单的办法,却是最有效的,最后,他缓慢松开王老五大腿根部那根绑带,所幸伤口没有再出血。 做完这一切,他才像虚脱了一样,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喘着粗气。 胡进默默地看着他做完这一切,眼神复杂。他挥了挥手,让所有人都退下,只留下了陈天一四人。 “陈天一,到底发生了什么?”胡进的声音冰冷,这是一次偷袭,拔除据点,根据情报,对方只有三人,但明显这次对方有准备。 陈天一将今晚的遭遇如实地汇报给胡进。 胡进听完,久久没有说话。这个任务不大,却关键,他没有出动大部队,但竟然会泄露得如此精准,这绝不是巧合。 “你们先休息吧。”他最后只是撂下这么一句,便拂袖离去。 这一夜,前锋营的气氛变得肃杀。凡是知道这项任务的人全都被抓起来审查。 第二天清晨,王老五醒了过来。当他睁开眼,看到自己被处理得妥妥当当的伤腿时,这个粗犷的汉子眼眶红了。 他挣扎着想要起身,却被陈天一按住。 “伍长,伤还没好,你就好好待着。” 王老五看着陈天一,嘴唇翕动了几下,最后只说出三个字:“谢了,兄弟。” 从这一刻起,他们已经成了过命的兄弟,没有陈天一,他们所有人都得交代在那里。 傍晚,一个惊人的消息传遍了全营:胡进的一个亲兵,被查出是清军的奸细,他们这次的行动,正是他泄露出去的。那亲兵被胡进亲手斩杀,人头就挂在营门口的旗杆上。 但这件事并未就此结束。 据那奸细交代,他不仅仅是泄露了一次侦察任务,更将天军准备在金田正式起事的消息,提前送了出去。 整个金田高层为之震动。 所有的计划都被打乱,原定的起事时间还能让他们有充足的准备时间,但此刻,所有的事情都必须提前了。 死里逃生之后,王老五重伤,第一伍实际上仅剩的三人,胡进又划拨了两个新兵到了第一伍,一个是仅有十四岁瘦瘦高高的陈玉成,另外一个则是看起来老实巴交的中年汉子胡大宝。陈大海对陈天一已经是唯命是从,阿福自不必说,胡进直接任命陈天一为代理第一伍的伍长。 对于两个新兵,陈天一倒是对那个陈玉成 的名字有些耳熟,好像是后来也成了天国的重要将领吧。 陈天一开始有意识地打造自己的班底。 他从清兵尸体上扒下来的那把钢刀,没有自己留下,而是给了在战斗中表现最勇猛的陈大海。 “大海哥,你的力气大,这刀在你手里,比在我手里有用。” 陈大海握着那沉甸甸的钢刀,激动得说不出话来,只是重重地点了点头。 他还教他们如何保养武器。用细沙和布条打磨竹矛的尖端,让它更锋利;用兽油涂抹钢刀,防止生锈;用布条缠绕握柄,防止脱手,那是 从后世古惑仔电影里面学来的。 他甚至开始给三人灌输最简单的战术思想。 “我们只有五个人,必须进退一体,才有在战场上活命的机会。” 晚上,四人围在小小的油灯旁,陈天一用树枝在地上画着。 “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能分开。阿福你力气小,但跑得快,你就负责观察和传递消息。大宝哥和大海哥是主攻,玉成负责随时支援,我负责殿后和指挥。我们必须像一根拧紧的麻绳,才能不断。” 众人听得连连点头,他们从未想过,打仗还有这么多门道,以前,只要上官下令,他们铆足劲往前冲就是了。 就在陈天一以为自己可以安稳地训练队伍,等待伤员恢复时,这一天终于到来了。 傍晚,胡进再次召集所有伍长。 “兄弟们,准备一下吧。”陈天一的声音沙哑,却带着一丝颤抖。 “天王有令,不等了。” “明日拂晓,金田……举义!” 整个营帐瞬间陷入了死一般的安静。 第二十九章 军令状 1月11日,金田村。 天还没亮,整个金田大营就已经彻底沸腾。近两万双眼睛赤红如血,在高台之上,一个身穿杏黄色长袍的人跃然出现,那是——洪秀全。 洪秀全拔剑向天,声如洪钟。 “奉天承运,斩邪留正!” “国号‘天国’,吾等皆为天兵天将,为天父天兄,扫除妖氛,共建人间天国!” 山呼“万岁”声中,一支头裹红巾,手持各式简陋兵器的军队正式诞生。他们被称为“天军”。 陈天一漠然站在队伍中,看着周围那些因为一顿饱饭和虚无缥缈的承诺而狂热的脸,心中没有半分激动,只有冰冷的现实感,这是一场注定失败的变革。 战争,从此刻开始了。 洪秀全是天国的最高领袖,但军事指挥权归杨秀清掌握,冯云山、萧朝贵、韦昌辉、石达开均归他节制,杨秀清命令石达开的左军作为先锋,开始向二十里外的江口圩运动。 江口圩,是青军在贵县东部的一个重要据点,也是卡在天军东进路线上的一颗钉子。据点不大,却修筑了一座坚固的营垒,易守难攻,营垒内更是驻扎了一队约300人的敌军。 前锋营,作为石达开最强的作战力量,理所当然地被顶在了最前面。 胡进入大帐内,气氛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所有的伍长和司马都到齐了,一个个面色凝重。 胡进站在一张简陋的自制沙盘前,那沙盘上,用一块石头代表着江口圩的营垒,用几个茶杯代表天军所处的位置。 “石军帅令,今晚之前,必须拿下江口圩。”胡进的声音嘶哑,他用一根树枝重重地点了点那块石头,“我们的任务,就是从正面,敲开这个乌龟壳!” “正面攻坚?”一个司马失声叫道,“营官,那营垒墙高壕深,青妖已经得到消息,把营垒前的建筑拆了个干净,现在那就是一片开阔地,弟兄们冲上去就是给青妖的鸟铳当活靶子啊!” “是啊!大人,这就是去送死!” “听说他们还装备了大炮……” 帐内一片哗然,所有人的脸上都写满了绝望。他们是马前卒,甚至是炮灰,但不是傻。这是纯粹用人命去填的攻城战!哪怕前锋营死光了,也未必能摸到对方的墙边。 胡进何尝不知。他猛地一拳砸在桌子上,吼道:“都他娘的给老子闭嘴!这是军令!豁出整个前锋营的性命都必须得完成!” 帐内死寂。所有人都低下了头,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那帮弟兄的下场。 陈天一的目光死死地盯着那简陋的沙盘,又透过营帐的缝隙,望向远处江口圩的方向。 正面是死路,右侧是河,水流湍急,他们又没有渡船。 左侧是陡峭的悬崖,山形成柱状 ,怪石嶙峋。 那悬崖被当地人称为“鬼见愁”,近乎九十度的峭壁,高达数十丈,那是猿猴也未必能攀登的绝壁。也正是因此,他们几乎放弃了在悬崖方向的防御,把所有的兵力和防御工事都集中在了正面和渡口。 一个疯狂的想法,在陈天一的脑海中如闪电般划过。 “大人!” 陈天一突然出列,声音不大,却像一块石头投进了死水里。 “我有一计,必可取胜。”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身上,他只是一个只有十六岁的少年,在场的除了谭绍光,除了那一场夜袭外,哪里懂得什么是行兵打仗。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况且他 只是一个小小的代理伍长。 “你?”胡进皱着眉头看着陈天一,他知道这小子跟翼王是有些关系,但翼王没有明说,他也权当不知道。 “你有什么计策?” “正面强攻是下下策。” 陈天一迎着胡进的目光。 “江口圩的营垒,看似固若金汤,却有一个致命的弱点。” 他走到沙盘前,手指指向了代表着悬崖的那个方向。 “就是这里。” “悬崖?”胡进旁边的副官忍不住嗤笑道,“小子,你昏了头了?那地方猴子也爬不上去,你想让弟兄们飞上去吗?” “没错!正是因为它看起来上不去,所以青妖才不会设防!他们的兵力,他们的注意力,全都在正面。这悬崖,恰恰是我们唯一的突破点!” 陈天一顿了顿,声音提高了几个分贝:“我的计划是,组成一支精干小队,在夜色的掩护下,从悬崖攀爬上去,潜入营垒。里应外合,必能一战而下!” 整个营帐鸦雀无声。 所有人都被这个天马行空的想法给震住了。从“鬼见愁”爬上去?这是痴人说梦! 胡进死死地盯着陈天一,眼神闪烁。这个计划听起来荒谬,但仔细一想,却又似乎蕴含着一丝成功的可能。兵行险着,即便是不成功,损失的也只是一队人马。 “胡闹!”一个司马终于忍不住跳了出来。 “大人,这小子就是胡说八道!攀爬悬崖,万一失手就是粉身碎骨!这是拿弟兄们的命开玩笑!” “没错!万一上去了被发现了,那就是瓮中捉鳖,死得更惨!” 反对声此起彼伏。 胡进也犹豫了。没人愿意去执行这种九死一生的任务。 陈天一突然单膝跪地,声音铿锵有力。 “营官!正面强攻,即便能拿下,前锋营伤亡至少过半!而我的计划,就算失败,损失的也不过是我带领的十几个人!如果成功,我们能以最小的代价拿下江口圩!” 他抬起头,目光如炬:“我,陈天一,愿在此立下军令状!若计划失败,或无法完成任务,不用营官动手,我自当提头来见!” “军令状”三个字,如同惊雷,在每个人的耳边炸响。 这已经不是在提建议了,这是在用自己的性命做赌注! 此刻胡进左侧一人也拱手出列“大人,卑职愿为陈伍长作保!卑职可率二卒作为后应” 胡进定眼看去,是二卒的卒长谭绍光,他看着眼前这两个年轻人,是少年老成还是年少情况,终究是要经过血与火的检验,终于,他下定了决心。 “好!老子就陪你赌这一把!” 他环视众人,“从现在起,陈天一所部,不受任何人节制!全营上下,必须全力配合他!谁敢阳奉阴违,立斩不赦!” “我给你两个时辰!人手、武器你自己挑!需要什么,直接说!” “谢大人!”陈天一心中大定,“我需要足够坚韧的麻绳、布条,还有……营里所有的烈酒和空陶罐!” 胡进心中不解,但还是点头应允。 命令传下,整个前锋营都行动了起来。 “天一兄弟,有把握吗?”甫一出营帐,谭绍光便拉住了陈天一。 陈天一神秘一笑。 “那谭兄弟怎敢给我作保?” “那是,我觉得你是个可信之人。” “信我,就听我的!”陈天一用拳头轻轻碰了碰他谭绍光的胸膛。曾经,他羡慕,甚至有些嫉妒谭绍光,一来就当上了卒长,而他只是一个小兵。现在他只想通过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向上爬。 陈天一没有耽搁,立刻带着自己的第一伍,开始了紧张的准备。 “大海哥,你去收集营里的铁器,什么铁耙、铁钩,只要是带钩的都要!” “阿福,你带人把所有能找到的麻绳、布条都拿来,拧成更粗的绳子!” “大宝哥,玉成,你们去把营里能装酒的陶罐全找来!” 第一伍的人已经对他有了盲目的信任,二话不说就分头行动。 很快,各种材料堆在了他们面前,陈天一指挥着众人,将那些破旧的铁器绑在粗绳的一端,做成了简易的飞爪,他又让阿福将布条撕碎,塞进装满烈酒的陶罐里,只留一小截在外面。 “天一哥,这是做什么?”陈玉成好奇地问道。 陈天一拿起一个陶罐,神秘一笑:“这叫‘燃烧罐’,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夜幕降临后,陈天一挑选了包括陈大海、陈玉成在内的十五名身手最敏捷、胆子最大的士兵。他们每人背着一个***,腰间缠着飞爪和绳索。 站在营地边缘,陈天一遥望着远处悬崖那黑漆漆的轮廓,深吸了一口气。 成败,在此一举! 第三十章 火烧江口圩 夜如墨汁一般浓密,为今夜的行动提供了最好的掩护。 江口圩的青军营垒后方,悬崖峭壁之下,十五个矫健的身影如同鬼魅,紧紧贴着冰冷的岩壁,与黑暗融为一体。他们连呼吸的频率都压到了最低,寒冬的江风如刀子一般刮过每个人裸露的皮肤。 陈天一仰头看向那黑黢黢的崖顶轮廓。崖壁上光秃秃的,几乎找不到任何可以借力攀爬的凸起,带着水汽的江风不断地侵蚀着岩石表面,有些石头用脚一踩,就变成了粉末。 “天一哥,这……这真的能上去?” 说话的是队伍里最年轻的陈玉成,他把声音压得极低,却依然带着一丝无法掩饰的颤抖。这是一个仅仅只有十四岁的少年,那是发自人类内心深处的害怕。并且,没有人不害怕这样危险的行动。 “能!” 陈天一坚定地回答,声音不大,却如同定海神针一般。他解下腰间那用铁耙和麻绳临时做成的飞爪,在手里掂了掂分量。他深吸一口气,湿冷的空气灌入肺中,让他的大脑变得更加清醒。随即,他右臂猛地抡起,将手中的飞爪在头顶呼啸着转了数圈。 “嗖——咔!” 飞爪在夜空中划过一道几乎看不见的黑色弧线,精准地、死死地卡在了一处离地约莫十丈高的岩缝之中。 “哐当”清脆的碰撞声在山谷里激起微弱的回响,让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陈天一并没有立刻行动,他双手紧握绳子,用尽全身的力气向后拉。绳子瞬间绷直,发出“咯吱咯吱”声,几乎要勒进他的皮肉里,但高处的飞爪却纹丝不动。 “大海哥,你最重,你来试!” 陈大海没有说话,只是默默上前,蒲扇般的大手抓住绳子,深吸一口气,双脚离地,将自己壮硕身躯完全吊在了绳索上。 绳索绷得像一根铁丝,发出令人牙酸的声响,但那枚简陋的飞爪,依旧如焊死在岩石上一般,牢不可破。 “成了!”陈大海落地后,兴奋地低吼了一声。 “我先上!”作为行动的发起者,陈天一必须第一个冲锋在前,一是对身先士卒的表率,二是对自己计划的充分认可,他将从敌人身上缴获的那把腰刀反插在背后,冰冷的刀柄贴着后心。他双手抓住绳索,双脚蹬住岩壁,成为这支敢死队的第一个攀登者。 一个没有经历过严格 攀岩训练的人,每向上一步,都是对体力和意志的双重考验。 陈天一咬紧牙关,他只能摒弃了所有杂念,眼中只有上方那片更深的黑暗。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但对于他们,是如此的煎熬,直到崖壁上面绳索剧烈抖动,随即又有一根绳索从黑暗中凭空出现,那是陈天一给其他人的信号,他成功了。 陈大海、陈玉成等人紧随其后。十五个人,一个接一个地向上攀爬,向着那遥不可及的崖顶,一寸一寸地挪动。 这个过程,远比想象中更加惊心动魄。一块被陈玉成不慎踩松的碎石,悄无声息地从崖壁上滑落。在寂静的夜里,那碎石的滚落都会发出极大的声响。 所有人都在一瞬间僵在了原地,死死贴着岩壁,连呼吸都停滞了。心跳剧烈如擂鼓。 直到确认下方依旧是一片死寂,众人才缓缓地松了一口气,继续向上。 当陈天一的双手终于抓住崖顶边缘的杂草时,他全身的力气仿佛都被抽空了。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翻身上去,整个人呈一个“大”字形趴在地上。 他却不敢休息,留给他们的时间并不多。 仅仅喘息了片刻,他便立刻探头向下观察,确认安全后,又迅速放下第二根绳索,帮助后面力竭的队员。 当最后一名队员被拉上悬崖时,十五个人几乎都累瘫在了地上。 此刻的敌军营垒那里灯火点点,人影晃动,一片混乱。 正如陈天一所料,悬崖这一侧,空无一人,连一个像样的岗哨都没有。青军所有的防御重心,都放在了营垒的正面和两侧河岸。他们做梦也想不到,会有一支军队,真的有人能爬上后山的悬崖。 在营垒的角落,是一座三层高的木制塔楼,矗立在黑暗中,俯瞰着营地前方的大片开阔地。上面隐约有火光和几个人影在来回走动,不时传来几声嬉笑。 但此刻并不是,最佳的攻击时间,陈天一在等,等夜深人静,人的精神最为懈怠的时候。 在寒风中等了两个时辰后,山崖下的青军营垒营房内已经完全熄灯,岗楼的敌人也开始打起了瞌睡。陈天一 向后招了招手,立时有两根绳索甩到了这一侧的山崖。 他做了几个在后世电影里学来的简单手势,陈大海和胡大宝心领神会,抓着绳索,翻身下了悬崖。 从崖山下降的速度远比攀爬悬崖要快上许多,不多时,绳索便传来人为的抖动,这一次,陈天一与另外一名队员 也抓着绳索开始进行索降。 半个时辰后,十五名队员全部集合在悬崖底部的阴暗处。陈天一示意队员们可以开始行动了,他们分成几组,一组直奔岗楼,一组解决营垒大门的敌人打开大门,另外一组人员最多,也是任务最重,他们负责暗杀营房内的敌人和阻击任务。 片刻之后,炮楼下方传来两声被强行压抑住的、极轻微的骨骼碎裂声,随即恢复了死一般的寂静。 陈天一知道,外围的两个暗哨,已经被解决了。 岗楼瞌睡的敌人几乎毫无准备就被手持匕首的队员给解决了。但问题出在城门的敌人,当陈玉成带着另外两名队员准备给沉睡的敌人抹脖子时,一个敌人竟然毫无征兆地惊醒过来,当看到惨死的同伴时,便要高喊示警,当“敌……”字刚一出口,便被陈玉成急中生智掷出的飞刀 直接命中心窝,立刻倒了下去,但这立即惊醒了周围的敌人,营房内也开始亮起了油灯…… “快……快点……”陈玉成立即指挥另外两人取下沉重 的门闩,用力拉拽厚重的大门,大门咯吱咯吱发出门轴的摩擦声。 “敌袭!敌袭!他们在门口!”隐藏在暗哨的立即发出尖锐的示警信号,并用弓箭朝大门处开始射击。 此刻,营房内部也乱成了一锅粥,已经开始有青兵拿着武器冲出了营房。 “准备!”他压低声音,从背后小心翼翼地取下那个塞着布条的陶罐。冰冷的陶罐握在手里,却仿佛带着一股灼人的热量。 他划亮了藏在袖中的火折子,微弱的火光映着他异常平静的脸。他将布条的一端点燃,火苗“呼”的一声蹿起,在夜风中疯狂地摇曳,像一个渴望生命的舞者。 “就是现在!” 陈天一猛地从营房外面的院墙站起,全身的力量在一瞬间灌注到右臂之上,奋力一挥! 那燃烧的陶罐,在漆黑的夜空中划出一道明亮而又致命的抛物线,像一颗坠落的流星,精准地砸在一间营房门框上。 “啪啦!” 陶罐应声碎裂。 里面的烈酒如同被激怒的毒蛇,瞬间泼洒出来,被那团仍在燃烧的布条猛地引燃,幽蓝色的火焰瞬间将两个刚冲到门口的敌人吞噬。 “轰——!” 烈焰如同被释放的洪荒猛兽,猛地一下腾起,瞬间就将干燥的木质结构彻底吞噬!火舌贪婪地舔舐着每一寸木板,发出“噼里啪啦”的爆响。 “扔!” 随着陈天一一声令下,早已准备就绪的同伴同时将手中的“燃烧罐”投了出去。 一时间,火雨倾盆! 七八个***营房院内,烈火借着风势,在短短几息之间就席卷了整个营房! “敌袭!有敌袭啊!” 凄厉的惨叫和惊恐到变调的呼喊声,瞬间撕裂了营垒的宁静。营房里的敌人被烈火点燃,变成一个个扭动的火人,惨叫着从房内冲出,在地上疯狂翻滚。整个营地如同被捅了的马蜂窝,彻底炸开了锅。 营房,青军核心区域,在短短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就变成了一支指向夜空的巨大火炬,熊熊燃烧的烈焰照亮了半边天! “杀青妖!” 就在青军营中大乱,所有人都被那冲天大火吸引了注意力的瞬间,营垒的正面,突然响起了海啸般的喊杀声! 先是谭绍光的二卒士兵将大门夺取,随即是胡进亲率前锋营主力,趁此千载难逢之机,如同决堤的洪水,向着阵脚大乱的青军防线,发起了排山倒海般的总攻! 内外夹击之下,青军的防线瞬间崩溃。所谓的固若金汤,变成了一个血腥的屠宰场。 这场原本被认为是九死一生的攻坚战,变成了一场彻头彻尾单方面屠杀。 …… 天亮时分,江口圩的战斗已经尘埃落定。 前锋营的士兵们兴奋地打扫着战场,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劫后余生的喜悦和难以置信的神色。这一战,他们伤亡不足五十人,便攻下了一座足以让上千人血流成河的坚固营垒。这是一个奇迹。 胡进站在那已经烧成废墟的营房前,许久没有说话。这个年轻人总是能给他带来惊喜。 “好小子……”他走过去,蒲扇般的大手重重地拍了拍陈天一的肩膀,力道之大,让陈天一一个踉跄。 “这次你立了大功!” 当着全营所有将士的面,胡进高声宣布: “此役,破江口圩,陈天一首功,提拔为第一伍伍长!” “陈大海、陈玉成……所有参与奇袭的弟兄,尽皆有赏!” …… 与此同时,一份详细记录了江口圩大捷的战报,正由快马加急,送往左军主帅石达开的案头。 石达开的帅帐内,灯火通明。 他刚刚听完了斥候对战况的汇报,冷峻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丝满意的笑容。 “伤亡不足五十,就拿下了江口圩?这个胡进,打得不错。” 旁边负责记录功过的一名书办,正就着油灯,在一本功劳簿上奋笔疾书。听到军帅的话,他恭敬地抬起头。 “军帅,此次大捷,战报上说首功并非营官胡进,而是一个名叫陈天一的新任伍长。正是他献出奇计,并亲率十五人攀上‘鬼见愁’悬崖,用‘燃烧罐’烧毁敌军营房,才为大军一举破敌创造了战机。” “哦?天一?” 石达开听到这个名字,端起茶杯正要喝水的动作,微微一顿。他本来将陈天一送去前锋营,便是想让他知难而退,但这个外甥却给他带来了意外之喜。 他放下茶杯,淡淡地点了点头,却没有额外褒奖: “此次是前锋营人人奋勇,非个人之功,仍报前锋营集体首功,立即快马呈往洪大哥阅知。” “是,军帅。” 第三十一章 鸟铳 江口圩的残垣断壁,空气中弥漫着硝烟、血腥、焦糊等混杂的气味,令人作呕。 胡进站在被烧成废墟的青军营房前,脚下满是堆积的战利品。他的脸上难得地挂着抑制不住的笑容。这一战,前锋营打出了威风,他胡进在翼王面前也算是狠狠地露了一把脸,更让他发了一笔不小的横财,要知道整个天军中,拥有铁质武器的估计连两成都不到。 “大人!都清点出来了!” 一个负责登记的司马兴奋地跑过来,手里拿着一个本子,“缴获青妖鸟铳三十七杆,堪用的有二十六杆!腰刀一百二十把,长矛20根,长弓10副,箭矢1000余,大炮一门,炮弹30发,火药三十桶,铅子两大袋!还有粮食、布匹无数!” 这个数字让在场的所有头目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鸟铳!大炮! 仅此一仗就有如此缴获,那大炮更是攻城的利器,以后攻城略地就更为便利了。 “好!好啊!” 胡进搓着手,连声叫好。 按照天国的“圣库制度”,所有缴获都必须上缴,然后由高层统一分配。这一点,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陈天一看着那些静静躺在地上,闪烁着金属光泽的鸟铳,一个大胆的念头不可遏制地冒了出来。 他再也不想可笑的竹矛去和敌人的钢刀铁甲硬碰硬。后世的他更是知道冷兵器很快就要退出历史舞台了,不然后世那两三千条的不平等条约从何而来? 他必须把它们搞到手,才有在这个乱世活下去的本钱,哪怕只是一部分。 他走到胡进身边,压低声音:“营官,缴获是好事,但这些鸟铳……怕是没那么好用。” 胡进挑了挑眉“哦?你小子又有什么道道?” “大人您看,” 陈天一随手拿起一杆鸟铳,指着上面细微的锈迹和磨损。 “这些青妖的家伙,平日里疏于保养,铳管里怕是积了火药残渣。而且经此一役,有些木托也颠簸得松了。就这么上缴上去,万一到了关键时候炸了膛,伤了自家兄弟,那可是大罪过。” 胡进闻言,脸上的笑容收敛了些。他即便是个粗人,但也知道陈天一说的道理。 “那依你看?” “不如这样,”陈天一不紧不慢地说道。 “我们将大部分完好地上缴,不能坏了规矩。我也懂些匠作的活计,剩下那些‘战损严重’的,就由我们第一伍领回去,拆解维修,看看能不能凑出几杆能用的。一来免得上头怪罪我们上缴残次品,二来,真要是修好了,那也是壮大了咱前锋营的实力!您说是不是这个理?” 胡进眯着眼睛,他哪里不知道陈天一打的什么算盘。什么“拆解维修”,分明就是舍不得把这些火器上缴。但胡进没有点破。 他需要陈天一这把“快刀”,需要他那层出不穷的鬼点子。既然是快刀,总要喂饱了才好用。给他一些好处,让他死心塌地为自己卖命,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投资。况且,留些东西在他前锋营,确实能够增强他前锋营攻坚的能力。 “嗯,你说得有道理。” 胡进沉吟片刻,大手一挥,豪爽而又干脆。 “那就这么办!就辛苦你们第一伍挑十杆‘坏得最厉害’的,连带着那些破损的腰刀,都算战损,你带回去‘修理’!修理总得测试一二,你火药铅子,这个看着办!” “是大人!”陈天一心中狂喜,脸上却表现出一副领了苦差事的表情。 在众人或是羡慕嫉妒恨中,陈天一带着他的第一伍,名正言顺地将十杆最精良的鸟铳、十把钢口最好的腰刀,以及两大袋火药铅弹,运回了自己的营帐。 这一夜,第一伍的营帐内,气氛与往日截然不同。 王老五的伤腿经过陈天一的处理,虽然保住了,但仍旧是落下了病根,已经无法长时间快速奔跑,但做整个天军的尖刀,前锋营恰恰最需要的就是耐力和快速奔袭。胡进也是个念旧情的人,没有让他就此废掉,而是将他调去了辎重队,当了个管军需的吏目,也算是给了他一个安稳的后半生。 这场胜仗,王老五真心为他们高兴,在众人向他讲述如何惊险地攻下江口圩时,他几度落泪,他看到了一支不一样的队伍,当初只不过是为了不至于饿死才 加入,但现在他们已经成长为真正的战士了。 临走前,王老五把陈天一拉到一边,郑重地说道:“天一,哥哥这条命是你给的。以后,第一伍就交给你了。若是用得上哥哥,只管开口!” 送走了王老五后,陈天一召集了陈大海、阿福、陈玉成和胡大宝,这四个已经经历过生死考验,被他视为核心班底的弟兄。 他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将那十杆保养得油光发亮的鸟铳,和十把寒光闪闪的腰刀,整整齐齐地摆在了众人面前。 “嘶——” 营帐内响起一阵倒吸凉气的声音。 陈大海用手颤抖着抚摸着冰冷的铳管。 “这……这就是鸟铳!乖乖,这辈子还是头一次摸到真的!” 他们总有一种鸟枪换炮的不真实感。 “少……伍长……这些都是我们的了?”阿福说话也有些结巴,拿竹矛哪有手握刀枪更有安全感?只不过,当初应该只是说让陈天一带回来维修,可没说真给啊。 “没错。”陈天一点了点头。 “都给老子把你们那副没出息的表情收起来!” 他厉声喝道,让兴奋中的众人都是一个激灵。 “我告诉你们,这些东西,不是给你们拿去炫耀的,更不是让你们发财的!” 陈天一的目光从每个人的脸上扫过,“这些,是我们在接下来残酷战斗中活下来的本钱!” 他拿起一杆鸟铳,沉声道:“火器才是未来,我需要你们完全掌握火器的射击要领,虽然每发射一次铳子的时间要比弓箭射击的时间更长,但是未来当更先进的火器出现时,弓箭终究被时代淘汰!” “这样的力量,你们想要吗?” “想!”四人异口同声。 “很好!” 陈天一点了点头,“ 从今天起,我的话就是规矩!这十杆枪,只有精锐,才有资格使用!谁要是敢怠慢,就给老子滚回去用竹矛!” 陈天一顿了顿,声音沉稳有力。 “铳在人在,铳亡人亡!谁要是把自己的鸟铳弄丢了,或者在战场上丢下枪自己跑了,不用等督战队,老子亲手毙了他!都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四人坚定地回答。他们从陈天一的眼中,看到了不容置疑的决心和杀气。 陈天一的脸色缓和下来。他开始根据每个人的特点,进行初步的分工。 “以后,咱们肯定少不了类似突袭 敌营,甚至是攻城后巷战的任务,大海哥,你耐力好,以后就是我们鸟铳队的突击手,也就是尖兵!” “陈玉成!”他看向那个眼神清澈的少年。 “你眼神最好,心思也细,以后就是我们的狙击手,专门负责敲掉对面最关键的目标!” “胡大宝,你性子沉稳,你负责支援,保护两翼和后方!” “阿福,你小子最机灵,跑得也快,以后就是我们的眼睛,负责侦察和传递消息!” 一番分工下来,每个人都找到了自己的位置,在此刻形成了一体整体。 通过这次利益的捆绑和思想的统一,陈天一彻底将这批经历过生死的兄弟,打造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自己人”。 第三十二章 特种部队雏形 有了火器,只是走出了万里长征的第一步。 陈天一直到,没有经过系统训练的火枪手,在战场上和拿着烧火棍的农夫没有本质区别。他要的,不是五个独立的士兵,而是一个高效、致命的战斗小组,可以参与大的战斗,也可以单独执行特殊任务。 于是,在前锋营众人眼中,这个第一伍变得越发古怪和神秘。 他们每天都会以“巡逻”或“加强戒备”的名义,消失在营地后方的山林里。没人知道他们去了哪里,也没人知道他们去做什么。只有当他们傍晚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满身泥土地回到营地时,其他人才会投来好奇和怀疑的目光。当然这一切,都是在胡进的允许下进行。 在前锋营后山,一处三面环山、极为僻静的小山谷内,正进行着超出这个时代认知的魔鬼训练。 “立正!稍息 !” “你们是一群没吃饭的娘们吗?都给我站直了!” 陈天一面若寒霜,手里拿着一根木棍,毫不留情地抽打在任何一个动作不到位的队员身上。这让陈天一不禁想起当初那堪称魔鬼的教官带来的窒息压迫,没想到,也有这么一天能够用上。 训练的第一项内容,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不是练习瞄准,不是练习拼刺,而是站军姿和走队列。 “伍长,咱们是来打仗的,搞这些花里胡哨的有啥用?” 陈大海忍不住发了牢骚,他觉得抱着宝贝鸟铳在这里像个傻子一样罚站,简直是浪费时间。 “闭嘴!”陈天一厉声喝道,“纪律!纪律才是一支军队的灵魂!你们什么时候能做到走路像一个人,吃饭像一个人,拉屎都像一个人的时候,才算摸到了门槛!做不到的,现在就滚回去拿你们的竹矛!” 没人敢再吭声。他们从陈天一与平时那种可以跟他们称兄道弟嬉笑玩闹的不同,那是不容置疑的威严。 队列训练只是开胃菜。接下来,陈天一将鸟铳的装填过程,完全分解成了十几个口令化的标准步骤,苛刻到了极致。 “第一步,枪手就位!” “第二步,开火药匣,倒火药!” “第三步,装填弹丸!” “第四步,压实火药与弹丸!” …… 每一个动作,他都要求所有人做得整齐划一,分毫不差。他要的,就是肌肉记忆,几百上千次的执行,发生错误的概率将大大减少,哪怕是在炮火将身边的战友带走,也能根据本能,完成各项操作。 在众人初步掌握了标准装填流程后,陈天一又抛出了一个让他们匪夷所思的战术理念。 “听好了,我们的鸟铳装填慢,这是致命的弱点。所以,我们绝不能像以前那样一窝蜂地冲,必须学会轮流射击,形成持续不断的火力。我管这个叫‘三段击’!” 他将五个人分为三列,第一列的陈大海和阿福负责第一轮射击,第二列的陈玉成和胡大宝负责第二轮,他自己则作为第三列,也是预备队。 “进攻时,队形要变成‘三三制’。互相掩护,交替前进。一个人负责攻击,一个人负责掩护,一个人负责警戒侧翼和后方,哪怕我们只有一个伍,也能够形成很大的攻击面。我们必须像一根拧紧的麻绳,才能在复杂的环境中活下来!” 这些超越时代的战术思想,听得陈大海等人云里雾里,但他们还是凭借着对陈天一的信任,一遍遍地在山谷里模拟演练。 为了进一步提高射速,陈天一又搞出了一个“大杀器”。他托王老五找来许多坚韧的油纸,将定量的火药,小心翼翼地包裹成一个细长的纸筒,再用细麻线扎紧。 “这叫定装火药。”陈天一向众人展示着自己的杰作,“以后上战场,不至于在慌乱中倒出过多或过少的火药。直接用牙咬开纸壳弹的尾部,将火药一股脑倒进枪膛,用通条捅实就行。速度至少能快一倍!” 第一伍缺席了很多前锋营整体的训练,很快就引来了其他伍队的关注 。他们看见陈天一那代人,不像其他人一样练习拼刺,而是天天排着队,像傻子一样走来走去,嘴里还发出“砰砰”的怪叫。 大多数人觉得这种怪异的行为颇为有趣,倒是有些看天桥杂耍的意味。时不时还会发出“好!”的哄笑声。 还有些人,更是觉得这就是瞎胡闹。 “这小子,就瞎折腾。把好好的鸟铳当烧火棍玩,就这么排着队等着敌人来砍?真是笑死个人!还不如把那些武器放在咱们队伍……”一个老兵伍长对着身边的人不屑地说道。 “排队枪毙”,这个带着浓浓嘲讽意味的词,很快就在营里传开了。 在这个时代,只有实力,才是堵住所有人嘴巴的最好方式。 这天,他主动找到了胡进。 “大人,我希望能跟咱们前锋营里最有战力的队伍来一场一对一的较量。” 胡进正愁找不到由头看看陈天一的成果,闻言正中下怀。他想了想,叫来了前锋营里以勇猛和射箭最准的第三伍。 胡进指着第三伍的伍长,“老李,你们跟一伍,来一场对战。分两场,一场比射术,一场比格斗。彩头是半扇猪肉!有没有信心?” 一听到有肉吃,第三伍的士兵们顿时嗷嗷叫了起来,他们觉得这是营官白送的福利。 第三伍伍长老李嘿嘿一笑。 “大人,您就瞧好吧,收拾几个毛头小子那不是手拿把掐。” 老李对自己第三伍的实力 也是有充分的信心,那是从紫荆山上一起烧炭的弟兄,知根知底,不管是力气还是准头都是一把好手。 校场上,两支队伍相隔五十步站定。 第三伍的伍长亲自出马,张弓搭箭,连射五矢。 “嗖嗖嗖!” 箭矢破空,五十步外的草人靶子身上,精准地命中了四箭,引得周围一片喝彩。 “该你们了。”第三伍的伍长得意地看向陈天一。 陈天一没有说话,只是平静地发号施令。 “第一伍,举铳!” 五个人如同一个人,动作整齐划一地举起了鸟铳,点燃了火绳。 “瞄准!” “开火!” “砰!砰!砰!砰!砰!” 五声清脆的枪响几乎在同一时间爆开,浓烈的白烟弥漫开来。 当硝烟散去,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五十步外的靶子,赫然出现了五个紧挨在一起的弹孔,强大的冲击力甚至将靶子打得向后歪斜! 全场死寂。 一个好的射手一分钟可射出6-10箭,50米 内准头尚可,50米外就需要天赋和日复一日的练习,此时的鸟铳精准射程已经可以达到80—100米,虽然射速仅有2-3发/分,但浓重的硝烟和震耳欲聋的爆炸声总能给人带来来自心底深处的震撼。 第三伍伍长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他怒吼一声:“丢卡咩!弟兄们,让他们知道谁才是前锋营的爷!” 第三伍的士兵们如同猛虎下山,挥舞着木棍冲了上来。他们都是成年壮汉,常年在紫荆山上扛柴烧炭,而第一伍里还有一个看起来弱不禁风的少年陈玉成。在他们看来,这场肉搏毫无悬念。 然而,陈天一的队伍却在瞬间变阵。 陈大海、胡大宝、陈玉成迅速组成一个三角攻击阵型,而陈天一和阿福则游走在外围,随时准备支援。 一个壮汉挥舞着木棍砸向陈大海,陈大海用棍子格挡的瞬间,旁边的陈玉成已经一脚踹在了那壮汉的膝盖上,胡大宝的棍子紧随其后,精准地砸在了他的后颈。 “砰”的一声,那壮汉哼都没哼一声就倒下了。 这不是单挑,这是配合!是协作! 第三伍的攻击就像是无头的苍蝇,以为只要凭谁更 有勇气和 力量,谁就能够取得胜利,当他们冲向一个配合默契的小队,就只有被屠杀的命运。 不到一炷香的工夫,第三伍的五个人,已经全部“躺”在了地上。 而第一伍,五人阵型丝毫不乱,甚至连粗气都没喘几口。 整个校场鸦雀无声,所有围观的士兵,包括胡进在内,全都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一幕。 这是一场毫无悬念的单方面碾压。 第三十三章 青廷反应 金田举事,江口圩一战,整个广西震动,但民众谋反,一旦朝廷知晓,他们哪里有什么好下场?他们这些官场上的老油子又岂是不知?周天爵等一众官吏经过数日商讨后,决定拟了一份“会匪滋事”的奏折连递往京城连同出城的还有那数万两巨额银票。 御书房内。 “众卿,议上一议吧!” 御书房侍奉的太监和宫女们连呼吸都变得谨慎,将头深深地埋进胸口,生怕龙座上那位年轻帝王迁怒于他们。 “啪!” 一份奏折狠狠地摔在了几个跪在堂前的青廷重臣面前。 身着龙袍的青帝,他刚从道光手里接过这个千疮百孔的帝国,此刻苍白的脸色,因为愠怒,有了些许病态的潮红。他手中攥着的那份来自周天爵的奏折,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1月11日的会匪滋事,到了2月中旬才摆在了他的案头,整整一个月的时间。 “谁能告诉我,这会匪滋事,向朝廷要剿响?前些日子不是还跟朕说整个大青国泰民安?” 前些年,鸦片战争已经将国库中的存银赔了个干净。他老爹道光龙袍上有几个补丁他还记得清清楚楚,底下的军机大臣和蛮族皇室跪了一地,噤若寒蝉。 “皇上息怒。” 过了许久,一名上了年纪的宗室亲王才敢颤颤巍巍地开口。 “依老臣看,这不过是南边司空见惯的匪乱罢了。想我朝太祖起兵于白山黑水,世祖皇帝入关后,轻徭薄赋,我朝历代君王励精图治,吏治清明,国泰民安,不过是一些蛮子故意生事,想要些好处,只需招抚一番,再让地方团练清剿首恶,自然就散了,何必为此耗费国帑,惊动朝野?” “王爷说的是。”另一个满人大臣立刻附和,“我大清国力鼎盛,岂会惧怕这等寸土之寇?此事只是会匪滋扰,完全交由地方处置即可。” 朝堂之上,这种轻敌、麻木的论调占据了主流。在这些养尊处优的权贵眼中,这和往年那些白莲教余孽、或是占山为王的土匪,并无不同,当年白莲教、天理教闹得多狠,还不是一样被消灭了。 然而,跪伏的人群中,一名面容清癯、眼神深邃的汉臣却一直紧锁眉头。他听着这些不着边际的空谈,终于忍不住出列。 “皇上,臣有不同之见。” 青帝抬起眼皮,看向此人,正是祁寯藻。 “讲。” “皇上,臣以为,此次广西匪乱,非往年白莲、天理之反贼可比。” 祁寯藻声音不大,却字字如重锤敲击在他们这些军机重臣、皇室宗亲的心头,这是公然跟他们唱反调啊。 “其一,据我所知,此次会匪之乱,蓄谋已久,在9月已有大量会匪在桂平一带活动,公然以传教之名流窜联络!其二,奏报中提及,会匪公然袭击我军营垒,这已然是谋反。若不趁其羽翼未丰之际,予以剿灭,恐将酿成心腹大患!” 这番话,如同一盆冷水,浇在了养心殿内虚浮的空气中。 咸丰皇帝的眼神瞬间变得锐利起来。 “雷霆万钧……”他咀嚼着这四个字。 “祁寯藻,你……危言耸听!”一个青帝的同宗叔王,气得吹胡子瞪眼,指着祁寯藻大骂。 “你祁寯藻是何居心,我大青国泰民安,你祁寯藻不知兵事,妄论、谬论……” “赛斯黑……” “阿其那……” “奴才,请斩祁寯藻!” “奴才附议!请斩祁寯藻!” “够了!”青帝重重的一巴掌拍在龙案上,这着实将他气得不清。 “祁爱卿,你意如何?” 祁寯藻被一帮大臣攻讦,吓得冷汗直冒,他只是据实而言,怎就触怒了这些人。连要杀他祁寯藻的言论都出来了,不过他也是历经了嘉庆、道光朝的老人了,很快便反应过来,他这是动了众怒,而且他这位少年主子还没有做好准备。当初大行皇帝仓促与英吉利一战,搞得丧权辱国。 “臣……臣以为,当从长计议!”祁寯藻将头重重的磕在御书房的金砖上,发出“嘭”的一声闷响。 年轻的皇帝虽然猜忌多疑,却绝不昏聩。他从那份奏报中,同样嗅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危险气息,但广西的奏报、众多朝臣的意见,仅仅认为只是单纯地匪乱,若从他处调兵……兵马钱粮!哪一样不是钱? “传朕旨意!”咸丰猛地站起身,在大殿内来回踱步,最终停下。 “拟旨,着广西提督向荣,巡抚周天爵,提调本省绿营兵马,限期两月剿灭会匪!至于剿响,从内务府拨出二十万两银子……” “吾皇圣明!” 青帝旨意一出,众臣皆是叩首。 兵部尚书柏葰脸上也是 露出了得意之色,二十万两银子,虽然少了些,但苍蝇腿也是肉…… 其余人等心思各异,向荣、周天爵极力压下此事,就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圣旨还未到时,数万两孝敬已经到了各家府上,这事差点就让这祁寯藻搅和了。 咸丰心意已决。 旨意以八百里加急送出京城。 远在桂林的向荣看着地图上标红的小点,对身边的副将说道:“一群泥腿子罢了,传令下去,调集桂林府、浔州府绿营精兵五千,备足粮草火器,水陆并进。老夫要在开春之前,把那个叫冯云山的脑袋,带回京城!” 此时,青廷对这个拜上帝会知之甚少,甚至误认为冯云山才是这个领头的。 向荣的一纸调令,把两府绿营向金田方向集结,但他仍未把天军放在眼里,他人为这等规模的汉民作乱,多则数月、少则一月便可平定。 与此同时,青军调动的消息,通过拜上帝会的眼线,陆陆续续传回了金田大营。 “广西提督向荣,亲率两千绿营,已出桂林!” “青妖水师战船,正向西江集结!” 当这些零散的情报摆在整个天国高层面前时,整个太平军高层的气氛,瞬间从江口圩大捷的喜悦中,跌入了冰点。 “向荣!” 石达开看着从青妖手里缴获的地图,缓缓念出这个名字,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此时青廷腐朽,武备废驰,但对方始终是装备着强弓劲弩、大炮、火铳等等武器的正规军,他可以在战略上藐视他,但在战术上一定要重视这个敌人。 第三十四章 老子打的就是精锐 向荣大军压境的消息,在整个金田大营中,激起了巨大的波澜,有人恐慌,有人跃跃欲试摩拳擦掌。 但向荣的先锋部队,是他手下的绿营精锐,军容整齐,装备齐全,远非此前他们击溃的那些地方守备部队可比。黑色的军旗连绵不绝,保持着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天国高层紧急召开了最高级别的军事会议。 帅帐内,气氛凝重。洪秀全端坐主位,脸色阴沉如水。杨秀清、萧朝贵、冯云山、韦昌辉、石达开分坐两侧,底下是各军师帅、旅帅,营官胡进也在其中。 “诸位兄弟,青妖大军已至,如何应对,都说说吧。”洪秀全的声音打破了沉寂。 “怕他个鸟!” 萧朝贵第一个拍案而起。 “我天兵首战即胜,士气正盛。青妖远道而来,我们以逸待劳,自然无惧他们!” 东王杨秀清微微颔首,他也被近期的胜利冲昏了头脑,附和道:“朝贵兄弟言之有理。我军新胜,正当一鼓作气。若避而不战,岂不堕了天兵的威风?” 洪秀全听着这些话,脸上也流露出一丝意动。他渴望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来奠定自己“领袖”的无上权威。 然而,一直沉默不语的石达开却缓缓摇了摇头,其余人可能看不明白,但他清楚,向荣绝不是一个小视的对手,对于他们自己内部的情况,他更是清楚,虽然人数众多,但战力参差不齐,武器装备简陋。 “不可!” 他的声音不大,却让帐内瞬间安静下来。 “诸位。”石达开站起身,走到简陋的地图前。 “我军虽众,但能战者,不足三成,武器、甲胄更是远逊于敌。向荣所部,虽青军疏于操练,但此刻决战,正中其下怀。此战,当避其锋芒,攻其不备。” 他用树枝在地图上指点,点着那些连绵的山脉。 “浔州府多山,地形复杂,处处皆是险要。我军当利用地利,节节抵抗,层层设伏。用这无尽的山路和我们神出鬼没的骚扰,拖垮他们,耗尽他们的粮草和锐气。在运动战中寻找战机,方可破敌!” 石达开的方略,无非就是与敌人主力正面决战。 但这绝非杨秀清、洪秀全等人的本意,他们就是想打,他们见识了太多青廷的腐败,军备的废弛,只有打仗、打胜仗,才能巩固他们在众多信徒的地位,才能够获取更多的武器装备来壮大自己,偏安一隅,从不是他们心中的理想。 胡进在末座听得连连点头,作为整个天军的前锋部队,几乎武器就是最好的一支队伍了,但作为前锋营的军事主官,他并没有太大的信心,问题的根本就在于,他们大多是农户、流民,一辈子老实巴交惯了,真要上战场去拼命,那结局就尚未可知了。这才是真正的用兵之道!层层设伏,去消耗敌人,去磨灭敌人的战斗意志,一来可以锻炼己方的队伍,二来可以消耗敌人的有生力量。 他想起了陈天一的那支小队,以一支、数支甚至是数十支精锐小队去袭扰,去打击敌人的辎重部队,此事倒是可为! 眼看着帐内众人对石达开的计划议论纷纷,却又都对如何有效阻敌一筹莫展之际,胡进一咬牙,猛地站了出来。 “天王、诸位军师、石主将!” 他只是一个前锋营营官,官阶比旅帅高上半级,但在这等场合本没有他说话的份,这一声吼,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末将以为,石军帅之策,可行!只是,若要层层阻敌,寻常刀盾兵恐难奏效,伤亡也必惨重。但末将麾下,有一支精于火器的奇兵,或可袭扰敌军!” “哦?火器奇兵?” 石达开闻言,顿时来了兴趣。天军火器稀少,不成建制,他还是第一次听说有部队能被冠以“火器奇兵”之名。 “正是!此队虽只有一伍之兵,但训练有素,铳法精准。擅长攀爬、袭扰……” “伍长是何人?”石达开追问道。 “禀石主将,陈天一,在江口圩一战中立下首功的便是此人!” “陈天一?” 石达开的目光微微一凝。他对这个外甥的了解还远远停留在富家纨绔子弟的阶段。没想到这家伙倒是有几分才能,竟然懂得火铳的操练。 “是,石主将,陈天一所在一伍,在此前营内演练中,击败第三伍,伍中无伤亡……”胡进向在场高层解释。 “哦,前锋营竟然有此等人才,快去召来与我等一观!”坐在上首的洪秀全,面露喜悦,拉拢人才这等事,必须做,且刻不容缓,自从杨秀清假借天父下凡后,对他的态度转变已经表明了一切,若非冯云山从中调和,怕是总有一天要取而代之。他决定,要亲自见一见这个年轻人。 “传令,召陈天一,即刻来帅帐!”石达开也是朗声开口,洪秀全发话,他自然是不敢怠慢,不过想到他这个外甥初到时,就敢跟他要官。若是来此跟其他人要官,那可不妙啊,还需想想等下如何解局才好。 当陈天一被带到帅帐时,还有些发懵。当他看到主位那身披杏黄袍,面目椭圆,五官端正,蓄有整齐的黑须中年时,他的心脏就如同要跳出腔外,那是天国的领袖——天王洪秀全。 下方分裂两侧的分别是天国四大支柱,当时陈天一来金田时已然见过,自然记得面貌。 陈天一躬身行礼,声音沉稳:“前锋营第一伍伍长陈天一,参见天王、杨军师、冯军师、萧军师、韦军师、石主将!”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直面这些传说中的人物。 洪秀全面容和蔼,“小兄弟,不必拘谨,起来吧”。 待陈天一起身后,便开口询问,“胡进说,你有一支火器精兵?” “回天王,不敢称精兵,只是训练过一些小队袭扰之法。” “小队袭扰之法?”洪秀全的兴致更浓了,“讲讲看。” “是!末将以为,火铳之利,在于其威力和射程,更在于规模,如今我军装备火器甚少,且火器射速慢,难以对青妖形成压制,但若是可以分成若干小队……” “说。” “与其漫无目的地射击敌军兵卒,不如伏击射杀敌军的基层军官,如哨长、把总之流!”陈天一的声音提高了几分,“一青妖一旦失去基层指挥,指挥失灵,便会陷入混乱,阵型不稳,士气大跌!如此,我军便可乘乱击之!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出其不意击杀地方主帅。如此,我称之为特种作战!” “特种作战?”石达开的眼中爆出一团精光。这个理念,与他自己的想法不谋而合,从一个不学无术的富家子弟嘴里提出,还是让他感到震惊。 杨秀清、冯云山、萧朝贵、韦昌辉等人也面面相觑,他们从未听过这个理念,就连身为教书匠冯云山也未曾听过。 洪秀全听得入迷,他对军事,一窍不通,但听陈天一细细一讲,又觉得有几分道理。他缓缓点头:“好。很好,对方可是精锐!” “老子打的就是精锐!”陈天一脱口而出,这一出口,才知道闯祸了,后世电视剧看得多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 “陈天一,休得无礼!还不给天王、诸位军师赔礼。”石达开怒喝一声,在天王面前称老子,怕是几个脑袋都不够掉的。 “天一口出狂言,请天王责罚。”陈天一连忙下跪扣伏在地。 “好一个年少张狂,我等天军确实需要这等血气方刚,敢直面青妖的勇气!起来吧!”洪秀全倒也不恼怒,只是让陈天一起身。 “天王慈悲,还不多谢天王。”石达开再次开口。 陈天一此时已然明白他这舅舅用意,又纳头再拜。 石达开一脚踢在陈天一的屁股上,“滚出去!” 待陈天一走后,石达开这才开口。 “天王、诸位军师,若是能争取个三五日时间,我们倒是可以在牛排岭附近打上一个伏击,此处两面皆是石山,仅有一条小路可前往金田,若是争取个三五日时间,我们这一仗就有了五成胜算。”石达开站起身来,朝洪秀全施了一礼。 “这向荣所部在浔州府城集结后,必然沿浔江北岸东进抵达大湟江口,随后直扑金田,约五十里路程,五十里,不过一二日脚程,所以咱们部署一定要快,机会就会出现” 洪秀全与杨秀清等人小声商议了些许时间后。 洪秀全清了清嗓子“达开为左军主将,全权负责此战,此战许胜不许败!” “是!天王!” 石达开转过身,目光如炬。 “胡进、罗大纲。我命你们,率领所部人马,不停袭扰青军,至少争取三天!随后把青军诱往牛排岭、石头脚一带。” 三天!用一千五百人,去阻挡数千精锐整整三天! “天一老弟,这仗怎么打?”刚一回到前锋营,胡进便笑呵呵地问道。 “按照主将意思,层层阻击,袭扰敌人粮道!”陈天一抱拳道。 “我是问你想怎么打?” 陈天一想了片刻,缓缓开口:“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诱敌深入” 胡进重复念着这十六个字,突然眼前一亮。一巴掌拍在陈天一肩膀上,“天一老弟,你真是我的福将啊!” 说完也不管陈天一在那里揉着肩膀连声喊痛,便头也不回地往石达开营帐而去。 第三十五章 十六字方针 营官胡进几乎是一路小跑冲进石达开的帅帐。 此刻,石达开正对着简陋的沙盘,与几名核心将领推演着伏击的每一个细节,眉头紧锁。他们能想到的,都是如何利用地形层层阻击,但对于如何能用最小的代价,将敌人精准地引入预设的包围圈,却始终没有万全之策。 “主将!” 胡进人未到,声先至。他大步流星地闯进帐内,满脸通红,因为太过激动,呼吸都有些急促。 “末将……末将有良策献上!” 石达开抬起头,看到胡进这副模样,有些不悦,但还是耐着性子问道:“是何计策?” 胡进深吸一口气,努力平复着狂跳的心脏,将陈天一刚刚说的话,一字不差地复述出来。 “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诱敌深入!” 当这十六个字从胡进口中吐出时,整个帅帐瞬间陷入了一种奇异的寂静。 石达开的瞳孔猛地一缩。 他反复咀嚼着这短短的十六个字,脸上的表情从疑惑,到震惊,再到恍然大悟,最后化为一种难以言喻的狂喜! 这十六个字,就像一道划破黑夜的闪电,瞬间照亮了他脑中所有模糊不清的战术构想! “敌进我退”,是避其锋芒,保存实力! “敌驻我扰”,是不让其安生,疲其心志! “敌疲我打”,是在其最虚弱时,予以痛击! “诱敌深入”,则是将前面三条完美串联,最终达成将敌人引入死地的战略目标! 精辟!太精辟了! 这简直就是为眼下这场敌强我弱的仗量身定做的战术总纲! “好!好一个‘十六字’计策!”石达开忍不住拍案叫绝。 “胡进,这十六字真言,是何人所献?” 石达开可不相信这十六字计策是出自胡进这个大老粗的脑子,他背后绝对有高人。 “主将,还是陈天一!”胡进挺起胸膛,与有荣焉。 又是陈天一! 石达开深吸一口气,心中对这个外甥的评价,已经从“有些小伎俩”飙升到了“可用”的高度评价。他没有犹豫,此刻他眉眼舒展,似乎一切尽在掌握,他指着沙盘,意气风发地对众将下令: “传我将令!此战,便以此十六字为核心!胡进,罗大纲,诱敌深入的任务,就交给你们了!你们要像狼群一样,死死咬住向荣的部队,不停地撕咬,不停地放血,把他们给我一步步拖到牛排岭来!” “是!”胡进领命离去。 胡进现在只想找到陈天一,好好的夸夸他这员福将,别看他是个营官,甚至比旅帅还要高一级别,但每次落座,都只能坐在末尾,陈天一这次让他在天王,主将面前都大大的露了一次脸,他要给他升官,要给他最好的支持! …… 当胡进回到前锋营时,陈天一已经对他的第一伍做完了最后的战前动员。 气氛肃杀。 陈大海、阿福、陈玉成、胡大宝,四个人如松树般笔直的站在床铺前,此时他们的被褥叠放的整整齐齐,营帐内也没有此前刺鼻的气味,他们眼神里没有了平日的嬉笑,只有如出一辙的冷静和坚毅。 “都记住了吗?”陈天一的声音低沉而有力。 “这次我们不是去跟青妖拼命的。我们是幽灵,是他们甩不掉的噩梦!我们的任务,不是杀了多少人,而是让他们吃不好,睡不好,让他们每走一步都要付出血的代价!” “记住了!”四人齐声应道。 就在这时,胡进大笑着走了过来。 “天一老弟!主将已经采纳了你的十六字方针!并且把袭扰诱敌的重任,交给了我们前锋营!” 他走到陈天一身边,重重地拍着他的肩膀,眼里满是欣赏。 “你小子,又给老哥我长脸了!说吧,想要什么支持?我给你加人!从全营挑五十个最能打的好手归你指挥,凑成一个哨,你看怎么样?让你这把尖刀,变得更锋利!” 五十个人!这在前锋营已经是相当大的兵力。 然而,陈天一听后,却毫不犹豫地摇了摇头。 “谢大人好意。但,我不要!” “不要?”胡进愣住了,“为什么?人多力量大啊!” “营官,人多不一定是好事。”陈天一的表情无比认真,“我的这支队伍,能打,不是因为我们比别人勇猛,而是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经过了最严苛的协同训练。从装填到射击,从前进到后退,我们才初步取得这样的成效,而这样我们训练了近两个月。” 他指了指身边的陈大海他们。 “他们知道如何快速射击后,迅速撤出战场,懂得如何给战友掩护。但如果这时给我五十个人,我无法在短时间内让他们达到这样的水准,一旦撤离不及时,很有可能被敌人咬住吃掉!” 胡进脸上的笑容消失了,脸色变得凝重,有指导此次作战的准则,还要有一支能够完全有能力执行作战指令的部队。 他本以为陈天一只是有些小聪明,可现在看来,这个年轻人对治军、用兵,有着一套完全超乎他想象的、清晰而又专业的理念。 “你的意思是,你的队伍,只能是这五个人?” “是!”陈天一斩钉截铁。 “至少在他们没有接受同样训练之前,一个都不要!” 胡进沉默了。他看着陈天一那不容置疑的眼神,又看了看他身后那四个沉默如雕塑的队员。他终于明白了,这不是一支普通的队伍,这是陈天一口中所说的“特种小队”。 “好!” 良久,胡进猛地一拍大腿,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老子准了!” 他看着陈天一,一字一句地说道: “从现在起,你们第一伍,脱离前锋营建制,可以独立行动!你们不用跟着大部队,不用听我调遣,你们的任务只有一个,就是在向荣的大军周围,像一匹孤狼一样,用你们的方式,给我狠狠地咬!什么时候打,在哪儿打,你们自己说了算!” 陈天一心中狂喜,他等的就是这句话! “谢大人成全!”他猛地抱拳。 “去吧!”胡进摆了摆手,眼中满是期许。 “让老子看看,你到底能给青妖造成多大的麻烦!” 当晚,在前锋营的大部队还在按计划向预定地点集结时,五个幽灵般的身影,每人背着鸟铳,腰挎钢刀,揣着数十枚定装火药,还带了五日干粮,悄无声息地脱离了营地。 第三十六章 袭扰 金田东北方向三十里外,一座不起眼的山脊上,五个身影如同与岩石融为一体的雕塑,一动不动地俯瞰着下方蜿蜒的山道,二月的寒风呼啸,五人冷得牙齿直打架,但仍巍然不动。 他们正是脱离了大部队,独自行动的陈天一和他的第一伍。 陈天一举着一支从青军那里缴获的单筒千里镜,镜筒冰冷,贴在眼眶上,让他精神一振。视野中,一条由黑色和红色组成的“长蛇”正在山谷间缓缓蠕动。那是向荣大军的先锋部队,军旗招展,刀枪如林,即便隔着数里之遥,那股肃杀之气依旧扑面而来。 “乖乖,这阵仗,比咱们整个天军的人都齐整,装备也好。”陈大海趴在旁边,压低了声音,语气里满是羡慕。 “人再多,也是两条腿一个脑袋,装备再好,打不好,一样是送!”陈天一放下千里镜,声音低沉冷静。 青军行军,戒备森严。最前方是三三两两的斥候,如同一张散开的网,撒出去三四里地。斥候身后约一里,是小股的哨探部队。再往后,才是大队的步兵和辎重。 这个距离,看似稳妥,但在陈天一看来,却处处是破绽。 “阿福。”他轻声呼唤。 “伍长!”阿福像狸猫一样无声地凑了过来。 “看到前面那三个骑马的斥候了吗?他们和后面步行的哨探,隔了至少一刻钟的路程。干掉他们,等后面的青妖追过来,我们早跑没影了。” “明白!” 五人如同林中的猿猴,悄无声息地沿着山脊的另一侧滑下,迅速穿插到预定的伏击地点。那是一处陡峭的斜坡,坡上灌木丛生,是绝佳的天然掩体。 没过多久,三个青军斥候的身影出现在山道上。他们骑在马上,神态倨傲,一路有说有笑,手中的马刀扛在肩上,显然没把这次“剿匪”当回事。在他们看来,这不过是一趟轻松的发财之旅。 他们丝毫没有察觉到,在他们右侧三十步外的山坡上,五双冰冷的眼睛已经锁定了他们。 陈天一趴在最中间,冷静地做着手势。 第一伍的四人迅速调整呼吸,将鸟铳的铳口从灌木的缝隙中伸出,点燃了火绳。 当三名斥候完全进入射程,即将拐过弯角时,陈天一的手猛然挥下。 “开火!” “砰!砰!” 陈大海和阿福率先射击。两股浓烈的白烟喷涌而出,巨大的轰鸣在寂静的山谷中炸响。 最左边的那名斥候,胸前出一团血雾,惨叫都来不及发出一声,便直挺挺地从马背上栽了下来。中间那人的战马受惊,人立而起,将他掀翻在地。 剩下的那名斥候魂飞魄散,刚想调转马头,第二轮枪声响了。 “砰!砰!” 陈玉成和胡大宝的子弹精准地命中了目标。那名斥候的后背炸开两个血洞,身体向前一扑,挂在了马鞍上。 “补枪!”陈天一冷静地举起自己的鸟铳,瞄准了那个从马上摔下来、正挣扎着想爬起来的清军。 “砰!” 从开火到结束,不过半分钟的时间。三名斥候,连同他们的战马,全部倒在了血泊中。 “撤!” 陈天一没有丝毫留恋,一声令下,五人如鬼魅般缩回山林,沿着来时规划好的路线,迅速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刻钟后,骑兵率先赶到了现场。看着三具死状凄惨的同僚,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消息很快传到了中军。 “报!提督大人,我军三名斥候在前方遇袭,全部阵亡!” 向荣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听到汇报,花白的眉毛拧成一团。向荣也听到了枪声,但他并不觉得在此处,反贼敢伏击他。 “抓到人了吗?”向荣镇定自若。 “回大人,只是小股偷袭,骑队抵达时未曾见到袭击者。” “鸟铳?”向荣冷哼一声,脸上闪过一丝不屑,“一群藏头露尾的鼠辈!传令下去,各部加强戒备,斥候散开距离,继续前进!老夫倒要看看,这帮泥腿子还能玩出什么花样!” 身经百战的他,虽然有些意外,但小股偷袭,不足为虑。在他看来,只要大军一到,这些宵小便会作鸟兽散。他要做的就是找到反贼主力,撕碎他们。 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仅仅只是个开始。 当晚,青军在距离金田二十里的一处开阔地带安营扎寨。营地里篝火熊熊,巡逻的士兵来回走动,看似固若金汤。 然而,对于第一伍来说,这偌大的营盘,却像一个千疮百孔的筛子。 子时,夜色正浓。 营地的东、西、南三个方向,几乎在同一时间响起了零星的枪声。 “砰!” 营地东侧,一颗子弹呼啸而至,精准地打在了篝火上悬挂的汤锅上,撒落的汤锅顿时将篝火熄灭,周围瞬间陷入一片黑暗,引起一片惊呼。 “砰!” 南侧,一名正在巡逻的把总惨叫一声,捂着大腿倒在地上,子弹从黑暗中飞来,根本找不到敌人。 “西边有贼人!” “南边也有!” 整个青军营地瞬间炸了锅。士兵们从睡梦中惊醒,慌乱地抓起武器,对着黑漆漆的夜空胡乱放箭、开火。军官的呵斥声、士兵的惊叫声、武器的碰撞声混杂在一起,乱成一团。 阿福躲在远处的一棵大树上,用学来的土话,扯着嗓子大喊:“青妖听着!天兵已至,还不快快投降!” “向荣老儿,洗干净脖子等着!” 这些喊声在寂静的山间回荡,更是加剧了青军的恐慌。他们感觉四面八方都是敌人,却连一个鬼影子都看不到。 这场骚乱,足足持续了半个多时辰。清军浪费了大量的弓箭和火药,士兵们被折腾得筋疲力尽,却不敢入睡,只能全副武装戒备。 而始作俑者陈天一小队,早已在数里外的一处山洞里,烤着火,吃着干粮,安然入睡。 第二天清晨,向荣看着一脸疲惫的士兵和满地的空箭囊、火药纸,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一夜之间,他伤亡不过十余人,但整个部队的士气和体力都遭到了严重打击。 他终于意识到,他面对的,绝不是一群乌合之众。这是一支有组织、有纪律,并且极其狡猾的对手。 “废物!通通都是废物!连敌人的影子都摸不到,朝廷养你们何用!” 愤怒的向荣,用拳头狠狠砸击着桌面。 就在这时,新的战报传来。 “报!我军后方的运粮队,遭到小股会匪袭击!粮车被焚毁两辆,死亡一人,重伤两人!” 接连遇到小部队的偷袭,也让向荣谨慎起来,他让部队放慢了行进速度,把斥候撒得更远了。 陈天一小队在休息了一晚后,又绕到了清军的后方,打了他们一个出其不意。攻击得手后,他们再次向着金田方向“狼狈逃窜”,故意给向荣留下追击的线索。 “追!给老夫追!” 被彻底激怒的向荣,指着地图上会匪逃窜的方向,下达了全速追击的命令。 他不知道,他的愤怒,正将他一步步引入一张精心编织的大网。 而陈天一的成功,也像一颗火种,迅速给其他人树立了榜样。胡进、罗大纲等人纷纷效仿,派出自己麾下最精干的士兵,组成数十支小分队,在向荣大军的周围,像牛虻一样展开了无休无止的袭扰。 第三十七章 卧龙凤雏 青军大营,帅帐之内。 向荣一脚踹翻了面前的火盆,通红的炭火散乱一地,在升腾的火星中,他的老年被映照得扭曲,底下跪着的几个千总、把总连连躲闪。 连续三日高强度的袭扰,让他麾下的精兵疲惫不堪。白天要提防随时可能从路边射来的冷枪冷箭,晚上则要忍受无休无止的骚扰和喊叫。士兵们神经紧绷,士气低落,行军速度被拖得比龟爬还慢。当他们骑兵追击时,对方已经利用山势遁走了,当然也有些小队被追上,有些天军士兵被杀死,他们把这些天军的脑袋砍了下来,用长杆挑在路边示威,但这丝毫没有吓到那些泥腿子,反而更激怒了他们,对向荣疯狂的撕咬。 “一群鼠辈!一群只敢在阴沟里放枪的鼠辈!”向荣咆哮着,连着三夜休息不好,声音也变得嘶哑。 “老夫纵横沙场数十年,从未受过此等窝囊气!” 帐下的将领们一个个低着头,噤若寒蝉。他们同样憋了一肚子火,却又无计可施。敌人滑得像泥鳅,打了就跑,根本不与他们正面交战。 就在这时,副将刘继祖眼珠一转,上前一步,躬身说道:“提督大人,末将有一计,或可将这些鼠辈一网打尽!” “讲!”向荣恶狠狠地瞪着他。 “大人,这些会匪之所以敢如此猖狂,无非是仗着地利,与我等周旋。他们以为我军只能沿着大路行进。”刘继祖侃侃而谈,“我军何不将计就计?明日,大人您亲率东路主力,继续沿此路追击,并故意显露疲态,引诱贼军主力前来与我决战。” 他顿了顿,声音压得更低,透着一丝阴狠。 “与此同时,末将愿率一千精锐,携带轻装,从西边的小路秘密穿插,奇袭屈甲江渡口。一旦渡江成功,便可直捣金田贼巢!届时,贼军后路被断,首尾不能相顾,必将大乱!我东西两路大军合围,定能一战功成!” 这个计划,狠辣却直击要点。 向荣双眼终于出现一丝亮光。敌人的瘙痒,让己方人困马乏,他也逐渐失去了耐心。这个计划,正合他速战速决的心意。 “好!”他猛地一拍桌案。 “那就依你之计!刘继祖,本督给你三千精兵,你务必明后日拿下屈甲江,与老夫东西夹击贼军!” “末将遵命!”刘继祖大喜过望。 在前半夜在此经历天军袭扰后,在东边微微泛白之时,青军迅速分兵。向荣以为自己的“妙计”天衣无缝,却不知,他的一举一动,都在太平军无数双眼睛的监视之下。 …… 金田,天王府。 当斥候将“青妖兵分两路”的加急情报送达时,整个高层会议的气氛瞬间凝固。 “什么?兵分两路?”杨秀清第一个站了起来,脸色大变,“这是两面夹击!” “天王,此计甚毒!金田有我天国两万余民众,若要疏散恐怕得三五日时间,若金田被袭,我军军心必乱,届时腹背受敌,恐有覆灭之危!”韦昌辉也面露忧色。 洪秀全坐在主位上,脸色阴晴不定。他不懂兵法,但“腹背受敌”这四个字的分量,他还是清楚的。一股恐慌开始在他心中蔓延。 就在帐内众人议论纷纷,甚至有人提出暂避锋芒。 胡进此刻在前锋营指挥部所在的一处隐秘山洞内,此时他也是焦头烂额,向荣分兵,确实让他措手不及,但散出去的前锋营小队,散出去容易,要聚拢起来可就难了,此刻他只有第二卒在身边。 “营官!兵法云,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向荣兵力本就没比我们多多少,还敢分兵冒进,这简直是天赐良机!”谭绍光开口道。 “我们正好可以集中优势兵力,先吃掉他一路,再回头收拾另一路!他这是把肉一块块往我们嘴里送啊!” 胡进眼前一亮。 “说下去。” “营官!”谭绍光不再有丝毫拘谨,他指着地图,声音清晰而果决,“将计就计!东路,我们陪他演戏,让他以为我们上当了,把他舒舒服服地请进牛排岭的口袋里!西路可让石主将调集一部分军民,在渡口对岸,预设‘地雷’阵!等他登岸,给他来个迎头痛击,先乱其军心!其二,屈甲江上游有一处用于灌溉的堰坝,地势很高。我们可派人准备决堤,待清妖渡河至江心,大水一冲,任他再精锐的兵,也得喂了王八!” 地雷!决堤! 胡进狂喜,老天啊,我老胡前辈子到底是积了什么德,前有陈天一十六字游记战术,后有谭绍光地雷阵、水淹敌军,可称卧龙、凤雏! 他当机立断,让亲兵带着他的亲笔签名信前往石达开左军驻地。 洪秀全和杨秀清仍在继续争论,一方认为对方分兵,已是无计可施,且力量大大削弱,可战。另外一方则认为,天军主力仍在牛排岭一带,此刻金田已是无兵可用,再从牛排岭调兵必然打乱部署,不如早点疏散金田军民。 当双方僵持不下时,石达开快马赶到,将胡进进献之策奉上。 “……此计若成,不仅可解金田之围,更可一战重创向荣,奠定我天国之基!” 杨秀清听完,眼睛也亮了。尤其是听到可以独立指挥一场围歼战,将青军精锐彻底消灭,这份天大的功劳让他心动不已。 “好!此计可行!”他第一个表态支持。 洪秀全见杨秀清和石达开都已同意,也便顺水推舟,大加赞赏:“好!就依此计!此战,便由达开兄弟和秀清兄弟,全权负责!” 决议一定,整个太平军的战争机器立刻高速运转起来。 石达开继续返回牛排岭指挥主力。 杨秀清则兴奋地调集了工兵和数千人马,浩浩荡荡地赶赴屈甲江,又是埋地雷,又是派人去上游挖起了堤坝,准备给刘继祖送上一份终生难忘的大礼。 而最关键,也最危险的任务,最终也落到了陈天一的头上。 傍晚,胡进亲自找到陈天一的小队。 “天一兄弟,接下整个战局的成败,都在你们身上。” 他指着地图上向荣大军的位置。 “我需要你,扮演好诱饵的角色。你们要像一块沾了蜜糖的骨头,牢牢地吸引住向荣这条老狗,让他心甘情愿地,一步步走进牛排岭张开的口袋!” “大人放心。” 陈天一挺直了胸膛,目光坚定。 “保证完成任务!” 第三十八章 牛排岭伏击 向荣的大军经过一夜休整,再次踏上了征程。只是这一次,他们感受到的袭扰,不再是夜半时分的冷枪与鬼魅般的喊叫。 战斗,在光天化日之下打响了。 “砰!砰砰!” 山道一侧的密林中,突然喷吐出二三十道白烟,密集的铅弹扫向青军的先锋哨探。几名走在最前方的绿营兵应声倒地,惨叫声划破了山谷的宁静。 “敌袭!敌袭!结阵!结阵!”着甲的把总声嘶力竭地呼喊着。 然而,当他们手忙脚乱地举起盾牌,刀出鞘,铳上膛,准备反击时,林中的枪声却戛然而止。除了几具尚在抽搐的尸体和空气中弥漫的硝烟味,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这是胡进的前锋营,他们按照陈天一的建议,化整为零,展开了教科书式的接触战。他们不再躲藏,而是主动出击,用猛烈而又短暂的火力,制造出天军主力前来迎战的假象。 “追!给老夫追上去,把他们碎尸万段!” 骑在马上的向荣勃然大怒,他最引以为傲的精锐,竟然在白天被一群“泥腿子”当面挑衅,这让他无法容忍。 青军的骑兵和精锐步卒立刻发起了追击,但当他们冲进林子,只看到一些被匆忙丢弃的杂物,敌人早已不见踪影。 就在青军稍有松懈,准备重整队形之时,另一侧的山坡上,再次响起了枪声。 这一次,目标不再是普通的士兵。 陈天一趴在一块巨石之后,冷静地举着千里镜,死死锁定着百步之外,一名正在挥舞着令旗、大声指挥部队的青军千总。 “玉成!”他低喝一声。 身旁的陈玉成早已屏住了呼吸。他的鸟铳架在一块平整的石头上,准星、目标、眼睛三点一线。这些天的训练,早已让他的心性和手臂一样稳定。 他听到了陈天一的命令,手指轻轻扣动了扳机。 “砰!” 一声清脆的枪响,在嘈杂的战场上并不显眼。 但百步之外,那名千总的呼喊声戛然而止。他的胸口出现了一个触目惊心的血洞,身体如同被抽走了骨头,软软地倒了下去。手中的令旗也随之滚落在尘土之中。 青军的指挥,在这一瞬间出现了短暂的停滞和混乱。 “干得漂亮!”陈天一低吼一声,“撤!” 第一伍的五人迅速后撤,消失在山峦之后。 这一枪,如同一记响亮的耳光,狠狠地抽在了向荣的脸上。当着他的面,狙杀了他麾下的将官!这是何等的猖狂与羞辱! “全军追击!不计伤亡,给老夫碾碎他们!”向荣彻底被激怒了,他已经顾不上什么阵型和稳妥,心中只剩下一个念头——抓住这些该死的“会匪”,用最残酷的手段处死他们! 一场奥斯卡级别的“诱敌大戏”,正式拉开了帷幕。 胡进的前锋营,在完成了这一轮挑衅后,立刻表现出“不敌溃逃”的狼狈模样。他们丢盔弃甲,连军旗都“不慎”丢下了好几面,沿着通往牛排岭的唯一山道,没命地狂奔。 而陈天一的第一伍,则像一个最高明的牧羊人,精准地控制着“羊群”和“饿狼”之间的距离。 当青军追得太紧时,他们便会突然出现在某个险要的拐角,用一轮精准的射击,撂倒几个冲在最前面的清兵,迫使对方放慢速度。 当青军速度慢下来,有所迟疑时,他们又会故意暴露身形,远远地放上几枪,言语挑衅几句,再次点燃对方的怒火。 他们就像在放一只巨大的风筝,那根看不见的线,牢牢地系在向荣的鼻子上,牵引着这头愤怒的猛虎,一步步走向死亡的陷阱。 为了让这场戏演得更逼真,罗大纲率领的500人也加入了这场“表演”。他们在远方牛排岭的山头上,点燃了数百堆篝火,浓烟滚滚,直冲云霄。隐约中还能听到苍凉的号角声和震天的呐喊声。 一切迹象都表明,天军的主力正在那片山区集结,准备与青军进行一场生死决战。 向荣骑在马上,看着远方的景象,脸上的怒意逐渐被一丝得意的冷笑所取代。 “愚蠢的匪寇!”他对着身边的将领说道,“他们真以为,靠着这些乌合之众,就能与我大青精锐正面抗衡?他们全部的主力都在那里!传令下去,全军加速前进!刘继祖想必也快到金田了!今日,老夫就要让这帮反贼,插翅难飞!” 连续的“胜利”追击,让原本疲惫的青军士兵再次亢奋起来。反贼的脑袋和那些寻常土匪的脑袋价值可差着许多。他们全然没有注意到,他们脚下的山路越来越窄,两侧的山峰越来越高耸、越来越陡峭。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危险的气息。 终于,在陈天一小队的巧妙引导下,向荣东路大军那被拉得极长的行军队列,如同被吸入瓶中的长蛇,前锋部队的千人,踏入了牛排岭下那条被称为“一线天”的狭长谷地。 这里,两山夹峙,怪石嶙峋,道路最窄处仅容一车通过,是名副其实的绝地。 饿虎,已入囚笼。 牛排岭的主峰之上,石达开一直举着千里镜,面沉如水。当他看到青军的主力已经尽数进入伏击圈后,他那双沉静的眼眸中,瞬间爆发出凌厉的杀气。 他缓缓放下了千里镜,亲卫手中,那面代表着攻击的红色令旗高高举起。 山谷两侧的悬崖上,数千名天军士兵早已潜伏多时。他们屏住呼吸,紧紧握着手中的刀枪,身旁是堆积如山的滚石和檑木。 整个天地,在这一刻仿佛都静止了。 红色令旗猛然挥下! “杀!” 一声惊天动地的怒吼,从主峰之上传遍了整个山谷。 刹那间,万籁俱寂被打破。 “轰隆隆——” 第一块重达百斤的巨石,被数名天军士兵合力从悬崖边缘推下,狠狠地砸向了谷底! 第三十九章 激战牛排岭 轰隆! 一块磨盘大的石头从悬崖顶上砸下来,不偏不倚,一个骑在马上的青军佐领,连人带马,话都没来得及说一句,就变成了一滩烂肉。 这声巨响,就像是发令枪。 紧接着,是更多的石头和点着火的圆木,从两边的山崖上滚了下来,跟下雹子似的。山谷的入口和出口,几乎是同一时间就被堵得死死的。走在最前面的队伍被困死在谷里,后头的队伍被堵在外面,想进进不来,想退退不了。 几千人的长队,一下子被砸得稀巴烂。 本来还牛气冲天的青军,瞬间成了没头苍蝇。整个山谷乱成了一锅粥,人挤人,人踩人,到处都是哭爹喊娘的声音。 “放箭!开火!” 石达开冰冷的声音响彻山谷。 “杀——!” 山谷两边,突然冒出来无数裹着红头巾的天军士兵,一个个眼睛通红,喊杀声震天。 箭雨泼下来,天色都暗了几分。 鸟铳的白烟几乎把整个山谷给笼罩了,呛得人直流眼泪。还有几杆威力巨大的抬枪,每一声巨响,都能在青军密集的人堆里清出一条血路。 山谷底下,跟屠宰场没什么两样。 在山顶一处视野最好的平台上,陈天一和他的第一伍,正趴在地上,冷静地看着下面的一切。 这里是他们早就选好的位置,能把整个战场看得清清楚楚。 “目标,所有拿旗的,所有骑马的,所有还在大声喊话的!”陈天一的声音里没有一点情绪,“自由射击,打完就换地方,别停!” “砰!” 陈玉成开了第一枪。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有专注。百步开外,一个青军把总胸口炸开一团血花,他自己低头看了看,软软地倒了下去。他刚才还在挥着刀,想把溃兵重新组织起来。 旁边的亲兵刚想去扶,阿福的子弹就到了,又撂倒一个。 第一伍的五杆鸟铳,成了战场上最要命的东西。他们不求打死多少人,专挑当官的下手。每一个被他们盯上的,都是青军里发号施令的关键人物。 一个佐领刚拔出刀,声嘶力竭地吼着,想组织人拿盾牌顶住。陈大海一枪过去,子弹掀飞了他的头盔,人晃了一下就倒地不动了。 一面黑色的营旗,刚被一个不怕死的旗手重新举起来,想稳住军心。胡大宝和陈天一的枪几乎同时响了,旗手和旁边的护卫一起倒下。那面旗子晃了晃,掉进泥里,瞬间被无数只脚踩进了淤泥里。 一个接一个的军官和旗手莫名其妙地倒下,青军彻底乱了套,再也组织不起来了。当兵的没了指挥,就像没头的苍蝇,在山谷里乱转,成了天军最好的靶子。 向荣被几十个亲兵死死护在中间,眼睛都快瞪裂了。 他最精锐的部队,他的本钱,现在就跟圈里的猪羊一样,任人宰割。那些他以前根本瞧不上的泥腿子,现在就在他头顶上,一枪一枪地要他的命。 “败了……全败了……” 向荣浑身发冷,脑子里一片空白。不!我还不能死,留着东山在,不怕没柴烧! 想及此处,他迅速一把脱掉了蛮族视为荣耀的盔甲,又从旁边一具尸体上扒了件普通兵勇服套在身上。 “走!快走!” 他推开身边的亲兵,已经没了提督大人的架子,甚至丢下了他的爱马,像个吓破了胆的散兵,混进逃跑的人群里,朝着平南官塘的方向没命地跑。 …… 与此同时,几十里外的屈甲江边。 刘继祖带着一千人马,正准备渡河。江面上,几十条小船来来回回,把一队队的兵往对岸送。 “快!都给老子快点!天黑之前,老子要把冯云山扒光了游街!”刘继祖骑在马上,在岸边得意地大喊。 第一批三四百绿营兵已经上了对岸,没遇到任何抵抗,这让他们更加得意。 对岸的山林里,杨秀清透过树叶缝,冷笑着看着这一切。 他慢慢举起手,对身边的传令兵说了两个字。 “点火!” “轰——轰轰轰!” 河滩突然炸了!几十个埋在沙子里的“土罐子”一起爆炸,火光冲天,泥土、碎石和铁砂被炸得满天飞。 那些刚上岸的青军,瞬间就被撕成了碎片。没死的也吓破了胆,身上着着火,哭喊着往江里跑。 整个渡口乱成一团。 但这还不是最可怕的。 就在两岸青军被炸得魂飞魄散的时候,上游传来一阵闷雷般的响声。 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近,如雷声滚动,地面都开始颤抖起来。 “水!……水来了!” 一个眼尖的士兵指着上游,声音都变了调。 只见一道几米高的浑浊水墙,像成百上千头嘶吼的野兽,直扑青军。 上游的堰坝,被天军掘开了! “快跑啊!” 江心船上的青军发出了人生中最后一声惨叫。 洪水瞬间就吞没了那些小船,船上的人连个水花都没冒出来,就消失在了黄泥汤里。水面上只剩下一些烂木板和浮浮沉沉的尸体。 刘继祖在南岸看得目瞪口呆,浑身的血都凉了。 还好,他没过去! “杀!” 杨秀清一声令下,埋伏在山林里的数千手持各类武器的军民冲了出来,对着被洪水困在两岸的青军残部,展开了围剿。 西路军彻底完了。刘继祖运气好,没有渡河。剩下的人,不是被杀,就是投降,要不就是被淹死。 战斗结束的时候,屈甲江的江滩上,尸体堆了好几层,江水都变成了暗红色。 牛排岭那边,也早就变成了追杀。 向荣一路狂奔,混在乱兵中逃至平南官塘。他清点了一下剩下的人,出发时的五千精锐,跟在他身边的,已经不到两千了。 这一仗,天军伤亡不到一千人,却消灭了青军自千总以下上千人,俘虏数百人,向荣率领残余部众逃窜。天军缴获的鸟铳、腰刀、盔甲、辎重,在金田大营前堆成了好几座小山。 这是自江口圩一战以来,在面对青军精锐面前,再一次取得的一场大胜。 第四十章 论功行赏 牛排岭大胜。士兵们,那些不久前还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夫、衣不蔽体的矿工、灰头土脸的烧炭工,此刻正围着火堆,放肆地大笑、高歌。有些人身上穿着缴获来的青军号服,手里把玩着崭新的腰刀,脸上洋溢着前所未有的自豪与骄傲…… 在大营中央的空地上,缴获的武器装备堆积如山。数以百计的鸟铳、抬枪,数以千计的腰刀、长矛,还有那些制作精良的藤牌、棉甲,在火光的映照下,闪烁着寒光芒。这些战利品,不仅极大地改善了天军简陋的装备水平,还极大地增强了天军直面青军的信心。 狂欢的气氛在高涨,但在天王府的帅帐之内,气氛却庄重而又肃穆。 一场决定无数人命运的封赏大会,正在这里举行。 帅帐内灯火通明,洪秀全高坐于主位之上,他身着一袭崭新的杏黄色龙袍,面色红润,双目炯炯有神,眉宇间满是王者之气。 军师杨秀清、左军主将石达开、副军师萧朝贵、冯云山、韦昌辉,这五位天国的核心支柱,分坐两侧。他们之下,是此战中有功的各级将领,从军帅到旅帅,一个个挺直了腰杆,脸上带着激动与期盼。 大会的第一项,便是由正军师杨秀清奏报屈甲江一役的战果。 杨秀清一袭锦袍,那是刚从青军手里的缴获,底下士兵说是从一个把总身上扒下来的,杨秀清这辈子也没见过这丝滑的缎子。他大步流星地走到帐中央,他先是朝着洪秀全恭敬地行了一个大礼,随后猛地转身,面向众将,声音洪亮如钟,意气风发: “天王在上,诸位兄弟!屈甲江一役,我天兵神威,一战尽歼向荣西路偏师三千余人!伪将刘继祖仅以身免,狼狈逃窜!此战,全赖天父神威,天兄显圣,更赖天王洪恩浩荡!” 他先是将功劳归于虚无缥缈的神明,随即话锋一转,开始不着痕迹地往自己身上揽功,并且夸大了战绩。 “战阵之事,需缜密谋划。那刘继祖自以为奇兵突出,却不知早已落入我算计之中!我幸得天父点化,于屈甲江畔巧设地雷大阵,又掘开堰坝,水淹青妖!待敌军乱时,我天国勇士四面合围,一鼓而下,杀得那群青妖血流成河,尸塞江道!此战之功,皆是我麾下将士用命,奋不顾身!” 杨秀清说得是口若悬河,唾沫横飞,仿佛那“地雷阵”与“决堤之策”皆是他一人杰作。他兴致盎然地念出了一长串名字,皆是他麾下的亲信将领,大肆封赏,毫不吝啬。 石达开欲言又止,当日他献策之时,天王人等都在,但杨秀清仍把功劳往自己身上揽,倒不是他想要这份功劳,但这计策、包括向荣隐蔽分兵之事都是前锋营的功劳,但他看向天王时,洪秀全脸上并未看出一丝异样,反而微笑点头。 待杨秀清志得意满地退下后,轮到了石达开。 与杨秀清的张扬外放截然不同,石达开依旧是一袭朴素的战袍,他神色冷静,缓步而出,声音沉稳而又清晰。 “禀天王。牛排岭主战场,我军共计歼敌上千,俘数百,击溃其主力三千余众。伪提督向荣丢盔弃甲,仓皇逃窜。此战能胜,非我一人之功,实乃天国全体将士用命之果。” 他没有过多夸耀自己的临场指挥,也没有渲染战况的惨烈,而是话锋一笔,直指核心。 “此战之所以能将向荣主力诱入绝地,一战而定,其根本在于战前定下的‘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诱敌深入’十六字方针。正是依靠此方针,我军前期袭扰部队,才能以最小的代价,最大限度地疲敝、激怒敌军,并最终将其成功引入我牛排岭伏击圈。胡进、罗大纲所部,居功至伟!” 石达开的话,如同一股清流,瞬间将众人的注意力从杨秀清那华丽的战功簿上,拉回到了整个战役的战略层面。 “胡进、罗大纲” 被点到名字的胡进,立刻上前一步,跪地谢恩。 洪秀全大悦,当即下旨:“胡进诱敌有方,指挥得力,擢升为师帅,统领一师之众!” “谢天王!”谢恩后当即退下。 “罗大纲!在与青妖作战中指挥有度,作战勇猛,擢升师帅,领天王亲卫!” 洪秀全又朗声下旨,罗大纲自然大喜,他率五百人阻击青军,能有此功劳,实属罕见。当即跪谢天王。 随即又奖赏了一些有功之人。 但从头到尾,胡进都没有听到陈天一的名字,眉头不由得紧皱起来。 “诸将退去!”待封赏完毕,天王身边亲侍上前高声喊道。 “启禀天王!诸位军师!末将能有今日,全赖一人之功!若无此人,末将不敢言能完成任务,牛排岭大胜,亦是无从谈起!”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胡进身上。 只见胡进深吸一口气,他知道,接下来的每一句话,都将决定一个年轻人的命运,也可能为自己带来未知的风险。但他还是毫无保留地说了出来: “此人,便是我前锋营一伍长,陈天一!” “此战,那扭转乾坤的‘十六字方针’,正是出自陈天一之口!他提出的‘特种作战’,狙杀敌军将官以乱其军心的战法,更是此战成功的关键!” “是他!率区区一伍人马,如一把最锋利的尖刀,在数千敌军之中穿插自如,第一个打响了袭扰战!是他!在诱敌阶段,身先士卒,精准狙杀了多名青军将佐,诱敌入伏!” “末将恳请天王,重赏此等栋梁之材!” 胡进的声音,铿锵有力,在帅帐内回荡。 杨秀清的眉头,不易察觉地皱了一下。 洪秀全的眼中,则闪烁着愈发浓厚的兴趣。 石达开更是欲言又止,没有报陈天一的功劳,只是不想木秀于林。 “传,陈天一。” 天王金口一开。 片刻之后,一身普通士兵号服,脸上满是疲惫和伤痕的陈天一,走入了帅帐。 当他踏入帐门的那一刻,他便感受到,数十道目光齐刷刷地落在了他的身上。那其中,有欣赏,有好奇,有审慎,更有几分审视与冰冷。 他强压下心中的紧张,走到帐中央,躬身行礼:“陈天一,参见天王!参见诸位军师!” 洪秀全仔细地打量着这个年轻人,见他虽然衣着普通,但身姿挺拔,眼神清亮,面对如此阵仗依旧不卑不亢,心中又多了几分喜爱。 “陈天一,”洪秀全缓缓开口,声音中带着一丝笑意,“你屡献奇策,智勇双全,实乃我天国之幸,天父赐予天国的栋梁之材啊!” “天一不敢当。”陈天一低头道。 “有功必赏,有过必罚,此乃天国法度!”洪秀全大手一挥,看向石达开,“达开兄弟,此等人才,出自你左军,你说,该如何封赏啊?” 石达开站起身,越过已经被提拔为师帅的胡进,目光直视陈天一,朗声宣布: “陈天一智勇兼备,有战略之谋,亦有陷阵之勇,功勋卓著。本帅以左军主将之名,破格擢升陈天一为‘卒长’,统领百人,并授其自行于全军之中挑选兵员之权!” 卒长! 这个职位,虽然不大,但已经越过了两司马,属于破格提拔! 陈天一正式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基本部队和军官身份!更重要的是,那“自行挑选兵员”的权力,价值千金! 陈天一的心脏,猛地剧烈跳动。老子也是当官了,当初你石达开不肯给,现在我自己一样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拿到手。 “末将陈天一,谢天王!谢石主将!”他单膝跪地,声音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 封赏大会在热烈的气氛中结束。 当陈天一走出帅帐,准备回到营地时,却被石达开的亲兵拦了下来。 “陈卒长,主将有请。” 在石达开的独立营帐内,没有了旁人,气氛也变得随意了许多。 石达开亲手为他倒了一杯热茶,看着他,眼神复杂。有欣赏,也期许。 “天一,今日之后,你便不再是普通士卒了。”石达开缓缓开口,“卒长虽小,但却是你真正的起点。我给你挑选兵员之权,是希望你能按照自己的想法,打造出一支真正的精锐。” “末将明白。”陈天一恭敬地回答。 石达开微微一愣,但也明白过来,陈天一这还是对当初不直接给他一个官职还有些怨气。 “你明白就好。”石达开点了点头,话锋却是一转,声音也变得低沉了几分,“但你也要记住,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今日你在众将面前,锋芒太露了。” 陈天一心头一凛,他知道舅舅指的是什么。 “你献策有功,甚至盖过了主将。这在军中,是好事,也是坏事。”石达开的目光变得深邃,“正军师虽不会难为你一个小小的卒长。但往后的路,你要走得更加谨慎。多做事,少说话。积蓄自己的力量,不要过早地卷入高层的纷争之中。” 这一番话,既是提点,也是警告。 “外甥谨记舅舅教诲。” 从石达开的营帐出来,夜风吹在脸上,带着一丝凉意,却让陈天一的头脑愈发清醒。 一个百人卒,足够他打造一支真的成规模能够打阵地战的“火枪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