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未来男友的马甲种田》 1、穿越 “阿琛,你怎么样了?” “快醒醒啊,阿琛,你别吓姐。” 说话的人声音压得很低,像是怕惊扰到谁一样,温柔的语气里却带着掩饰不下的担忧。 ……是经纪人方姐的声音。 出事的时候方姐还在国外谈工作,听到他受伤的消息估计要急死了。 谢虞琛朦朦胧胧地想。 他本想开口告诉她自己没事,让她别担心,却发现自己使不上一点力气。 思绪斗转间,谢虞琛的意识再一次变得模糊。 看来还要让方姐再多担心一阵。 谢虞琛无奈地叹了口气,再一次陷入了昏迷。 作为二十三岁就将国内外各大奖项拿了个遍的最年轻的影帝,谢虞琛在演艺这条道路上,无疑是走得极为顺风顺水的一个。 但谁能想到,前途无量的谢虞琛,会突然倒在一部历史剧的片场里。 彼时的谢虞琛刚结束了一场拍摄,就趁着导演给女主讲下一场戏的空隙,坐在一旁和剧里的编剧闲聊。 这几天正是剧组最忙乱的时候,因为开放了媒体探班的缘故,片场里多了许多来来往往的陌生面孔。 其中自然不乏托关系混进来的粉丝,不过谢虞琛也没太在意。签几个名、合几张影的事,费不了他多少力气。 因此,谢虞琛瞥了几眼后就收回了注意。 谁都没想到,一个带着鸭舌帽的年轻男人会突然冲了过来,照着谢虞琛的后背就举起了刀。 电光火石之间,谁都没来得及反应。 正午太阳正盛,锋利的水果刀泛起亮光,刚刚还在和编剧谈笑风生的谢虞琛只感觉小腹一凉,下一瞬,尖刀拔出,鲜血飞溅,四下尖叫声顿起。 片场刹那间就陷入了混乱。 厉声尖叫的工作人员、姗姗来迟的安保、四散逃开的众人……都和助理大喊着叫救护车的声音混杂在一起。 在烫得让人发晕的日光中混杂在一起,像是一锅咕嘟咕嘟冒着泡的,又粘又稠的粥。 倒在血泊中的谢虞琛朦朦胧胧地想:真的好吵啊…… 但很快,这些纷乱他就感知不到了。 阵阵剧痛传来,周围嘈杂的声音宛若潮水一般退去,他的意识也逐渐模糊。 失去意识前,谢虞琛最后的想法是:也不知道是谁这么恨他,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搞出刺杀这套。 再次睁开眼时,谢虞琛最先想起的是经纪人姐姐担忧的声音。 他努力动了动脖子,想寻找方姐的身影,告诉他自己已经没事了,但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副完全陌生的场景。 眼前是一间极其简陋的屋子,屋里除了一张木桌、两条长凳以及自己身下的床榻以外,别无他物。 就这为数不多的家具也还都是半旧的。灰扑扑的颜色、深深浅浅的裂痕和豁口,无一不展示着屋主人的贫穷与拮据。 一片灰蒙蒙的颜色里,桌上的那一抹白就显得格外扎眼。 那是一个白瓷碗,是屋子里唯一的新物件。洁白的釉面荡起莹润的、和这间屋子格格不入的光泽。 但这些都不是谢虞琛现在关注的重点。他现在只想弄清楚一件事—— 眼前的地方到底是哪儿! 谢虞琛拍了这么多年的戏,形形色色的布景都见过不少。眼前这幅景象不过是最不起眼的那种。 在国内各大影视基地里,起码能找出几十个差不多的房间来。 但它们却都不像现在他所处的场景一样,给人一种难以忽略的真实感。 就好像……真的有人在这样的地方,真真切切地生活了半生。 谢虞琛努力压下心底翻起的惊涛骇浪,从被子里抽出手举到眼前。 骨节分明的手指随着他脑中的指令攥紧又松开,食指上还有一枚翠绿色的戒指。 嗯,是自己的手没错。 这枚戒指还是他所扮演的角色,一个心机深沉的谋士的装扮。他在片场里出事突然,身上的衣着都是剧里人物的模样。 在剧本里,这枚戒指将来会有大用,是引出自己所扮演的那个角色背后身份的重要物件,现在却和他一起,来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 再三确认后,即使谢虞琛很不想承认,但这的的确确是一个事实—— 他,谢虞琛,穿越了。 而且还是小说里最不常见的那一种,身穿。 身体是自己原装的固然很好,但他该怎么解释自己的身份和来历呢? 还不等谢虞琛回忆一遍不同朝代对待黑户的各种手段,门外就传来了动静。 推门而入的是一个粗布短打的男人,如果那个看起来摇摇晃晃,仿佛下一秒就要不堪重负呻吟着倒下的两块破木板也能被称作“门”的话。 进来的男人脊背有些佝偻,肩膀上有着大块的补丁,大概率是常年背负着远重于身体承受范围的重物导致的。 面色蜡黄,应当是营养不良和缺乏各种营养物质的缘故。明明年纪不大,却已经是一副饱经风霜的模样。 谢虞琛抬头瞥了一眼,便对来人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他稍微放松了些,如果真起了冲突,眼前这个男人不会是自己的对手。 谢虞琛动了动身子,感觉到自己身上的伤似乎已好了大半,才撑着硬邦邦的床板坐起身来。 也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就穿越到这里,身上的伤又是怎么好的。 谢虞琛暗自思忖,总觉得不论是哪里都透露出几分怪异。 看见挣扎着要坐起来的谢虞琛,那男人先是立马探出双手,好像要伸手扶他似的,但下一秒又缩了回去,仿佛很害怕眼前的人。 他将脑袋一低,低声道:“小人……小人见过大巫。” 什么?大巫? 谢虞琛本来已经绷紧了肌肉,只等着若是男人有一点异样,他便能起身反击。但听到这话却是愣在了原处。 这人叫他什么?大巫又是什么身份? 谢虞琛心绪翻涌,面上却没流露出半分。他低头打量着伏在地上的男人,看他面上的恭敬和畏惧不似作伪,几番思量后,便决定先将计就计,等弄清楚眼下的情况再做打算。 不过半瞬的时间,跪在地上的男人便听到一个年轻而沉稳的声音:“你先起来说话。” 男人小心翼翼地挪到了屋子的一边,谢虞琛看了他一眼,面不改色地继续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回大巫的话……” 男人下意识就要下跪,在谢虞琛投来一个不悦的目光后,他才讪讪地在打着补丁的衣摆上擦了擦手,站着回道:“这儿是蓬柳村。” 像是怕面前的人不知道蓬柳村是何地一样,男人又小心翼翼地补充了一大段。 尽管对于谢虞琛来说,这些信息基本没什么用。因为男人嘴里的那些地名没一个是他认识的。 唯一有价值信息的便是这里距离最近的县城也有百十里路,是个消息闭塞的地方,即使不知从哪冒出一个陌生人,这样的消息也不容易传到外面去。 “你为什么觉得……我是大巫?”谢虞琛转着手里的扳指,斟酌着开口。 他这个问题相当刁钻,既没有明摆着承认自己就是所谓的“大巫”,但却给人一种在故意隐瞒身份的感觉。反正任由男人怎么理解都可以。 果然,男人只是愣了一下便结结巴巴回答道:“小人那日进山砍柴,看到您晕倒在树边,身上有伤,便把您带了回来。” “小人曾听人说,大巫出生便有天神庇佑,通万物,知鬼神,玉面银发……” 剩下的话谢虞琛没有太在意,所谓“神迹”不过是为了树立自己的权威一种的手段罢了。他木着脸顺了顺垂在肩膀上的头发,终于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 他在穿越前扮演的角色,也就是那个谋士,就是天生的一头银发,只不过与男人说的什么是天神的庇佑不同,那一头异于常人的头发,给他带来的只有无尽的苦难和悲剧。 因为他周身上下的装扮,才让人误以为他是什么大巫。 谢虞琛心里无奈地笑了笑,心道自己的运气还算不错,这么小的概率也能让他给碰上。 还要多谢剧组的造型师技术过人,头上的假发经历了这么一番折腾也没有露出丁点破绽。 “除你之外,可有其他人知道我在此处?”谢虞琛又问道。 这句话几乎默认了自己所谓“大巫”的身份。 从男人的态度来看,所谓的大巫显然是个位高权重的人,现下他贸然认下这个身份,估计将来少不了会有麻烦。 但他一个人生地不熟的黑户,若是不这样做,恐怕连今天都活不过去。 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谢虞琛暗自苦笑。 男人低着头,惴惴不安地答道:“小人带大巫回来时,天色已经不早了,再加上小人的住处偏僻,应当也没有人看到。后来您便一直在屋里养伤,小人并没有声张。” 此人虽看起来畏畏缩缩的,做事却难得谨慎。 谢虞琛摆出一副对他的做法很满意的模样,轻轻点了点头,然后状似随意地开口:“从今以后,你不曾见过什么大巫,只有一个借宿在你家的外地客商,知道吗?” 男人忙不迭地点头。 谢虞琛将一个背后有隐秘的上位者姿态摆了个十成十,不论是谁看到这幅场景,都不会有半分怀疑。 真不愧是最年轻的大满贯影帝。 忍着胸口的疼痛坐起身,谢虞琛开始透过木窗上一条半指宽缝隙打量着外面的情况。 说实话,院子里实在也没什么可看的,几栏木篱笆围出一块空地来就是院子的全部了。 而他现在住的这个屋子虽然陈设简陋,但却已经是院里四五间房里最好的那间。 至于剩下的两间,谢虞琛都担心哪天下场大雨就给冲垮了。《 》 2、大巫 谢虞琛叹了口气,扭头对上身后的男人:“你家中可还有什么人没有?” “没了。”男人摇了摇头,把煎好的药汁倒进桌上唯一的白瓷碗里,回答道:“家中爷娘都死了有十来年了。” “也没有娶妻?”谢虞琛打量着面前的人。 男人似乎还不太适应这种闲聊一般的对话,回答得很慢。 “小人家里穷,村里有年轻娘子的人家都不愿把姑娘嫁过来。别村……倒是有一两个想给说亲的。不过就小人这情况……” 他叹了一口气,“娶了人家娘子不是让人家跟着我吃苦吗?” 谢虞琛支起窗户,远处是一片映着浓绿的大山。因为还没有完全到入秋时间,山里的草木依然葱葱茏茏的,看起来十分茂盛。 谢虞琛望着远处的大山,也不知在想些什么,许久才开口道:“既然家中只有你一人,怎么还盖了那么些屋子?” 这个时代盖一间像样的屋子并不比后世买一套房容易,院子里光正房就有四间,若是光他一人居住的话,根本用不了这么多。 男人指了指顺着山坡延伸出去的土路,解释道:“前些年官府组织村里的人路,在村外几里处修了能供马车行走的官道。路修好后,便有许多去县里的人会在村里过夜,小人的这几件屋子,便是那时盖的。” 这条官道连接的是南边的定徐县和他们湾水县。蓬柳村所在的位置恰好在两地之间。 湾水县是大县,在整个郡里都是数一数二的富庶,因此便有许多做生意的小贩商贾来往于两地。 像他这样的屋子,住一天不过两三文钱。饭食虽然粗糙了些,比不过那些专门的客舍,但胜在价钱便宜,对一些不甚富庶的人来说,也算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这份买卖虽然说赚不到大钱,只要官道一直在,就不缺生意。按理来说应当是足够糊口才是,怎么会落魄至此? 像是看出了谢虞琛的疑惑,男人叹了口气。 这其中的缘由也不复杂,几句解释后,谢虞琛便基本明白了缘由所在。 自官道修好后,途径的几个村便自然而然形成了住宿生意。除了专门的客舍以外,还有不少是像男人这样,在自家院里搭几间屋子,租给来往的商客脚夫,每日也能有几文钱的收入。 虽然这门生意只要家中有空闲的房舍就都能做,但男人手脚麻利,热水和柴火都添得勤快。 因此即使他的院子在村里的位置并不靠近官道,但常走这条路的人都知道他这里价钱便宜,服务又周到,便都愿意多走几步来他这里住店。 男人在搭这几间房时,问村里的富户借了几贯钱,他便想着等到还清这些欠款后,便托人说一门亲事。 夫妻二人一起把这门生意做起来,再生几个孩子,日子虽不能大富大贵,但也安稳幸福。 本来一切都像他想的那样顺遂。 眼看生意越来越红火,就要还上欠款了,村里却突然搬来一户刘姓人家,二话不说就垄断了蓬柳村的住宿生意。 “怎么,难道是这刘姓人家的屋子特别便宜吗?人们都愿意去住。”谢虞琛有些好奇。 男人缓缓摇了摇头,“您有所不知,这刘家人是三年前来到湾水县的,之后便在县城中开了一家粮铺,不过半年就几乎垄断了县离大半的粮食生意,大伙都说……” 听见男人的声音突然低下去,谢虞琛便意识到,这事估计是和权贵扯上了关系。 想起自己名义上还是“权贵”中顶尖的那一种,他十分有眼力地没有继续问下去。 “所以那些商贩因为不敢得罪刘家人,所以都去了他们家的客舍?” 男人似乎也不在意谢虞琛刻意的回避,点了点头,顺着他的话继续说了下去。 像他们这样最底层的人,自一出生开始,身上便背上了来自权势、地位的压迫。 祖祖辈辈的积累让那些所谓“尊卑”、“阶级”的观念都刻进了他们的骨血里。 他们不懂得反抗,因为光是活下去已经耗尽了全部的气力。 他们勤劳、吃苦、能干,像田里终身被套上绳索耕地的黄牛一般。但饶是已经把头低到了泥土里,活下去对他们来说仍然是一个有挑战性的事情。 男人已经是这千千万万和他相同的人中比较幸运的那个。 起码他还有力气,能走到大山的最深处,采些不太寻常的草药、菌子维持生计。 饶是在娱乐圈见识过形形色色的人,养成了一套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本事的谢虞琛,也不知道眼下该说点什么好。 半生受到的苦难和不公都化作一句再简单不过的“习惯了”,剩下的都含着泪吞进了肚子里。 一切的言语都显得贫瘠而匮乏,男人却仿佛并不在意一般,指了指桌上的白瓷碗道:“小人给您熬了草药,您趁热喝了吧。” 男人还在念叨着这些草药的来源,努力向对面的人证明这药的安全性,就连碗都是崭新干净的…… 谢虞琛沉默了片刻,端起碗将黑漆漆的药汁一饮而尽。 *** 穷人家的院子都是用来干活和堆积杂物的。 男人的院子里,原本靠墙的一边就堆放着柴火。只是现在却清空了地方,在那里放了一张躺椅。 不用想也知道,这是专门给谢虞琛的。 谢虞琛身上的伤好得差不多后,便没有继续在屋子里躺着了。 他住着的那几件屋子因为常年晒不到多少太阳,多少有些阴冷潮湿,并不适合病患养伤。 外面的天气倒是正好,阳光明媚,天高气爽的,但穷人家的屋子里哪来能透光的窗户? 出于对冬天保暖的需求,窗户基本都是用一块木板代替。 天气好时,就用一根木头支起来,屋子里就能有些光亮,但想要在屋中晒到太阳是几乎不可能的。 因此,许大郎便向人借了工具,自己做了这躺椅架到院子里。原本安置在这里的柴火则被他搬到了院子的另一边。 谢虞琛支起身子打量着对面,堆在墙角的柴火足足有一人多高,全部都是许大郎平日里上山砍的。 许大郎便是前些日子救了他的男人。村里的人极少有姓名,基本都是按照家中次序,大郎二郎三郎这样随意叫着。 许大郎的娘亲在生完他时没有好生将养。身体亏空的结果便是之后许多年都再没有孩子,因此许大郎便成了家中独子。 在这个“多子多福”的时代,像许大郎这样家中只有一个孩子的算是极少数,一旦出了什么事,就免不了受人欺负。 就像村子里分地的时候,许家人分到的便是现在院子后面的那几十亩勉强能耕种的田地。 许家的田在半山坡上,寻常播种和收割极不方便先不说,山坡上的土地本就不适合种植庄稼。 首先是坡地适合耕种的土层稀薄,因为湾水县降水又多,下雨冲刷掉土壤中的养分,久而久之土地便贫瘠的厉害,种不出什么粮食。 若是遇上大暴雨,好不容易种上的庄稼还要因为暴雨被冲垮。 这几日天气正好,谢虞琛一天的大半时间便都在这靠椅上度过。 阳光打下来,谢虞琛半眯着眼睛,盯着前面堆得整整齐齐的柴火出神。 他当然不是在想穿越的事情,关于他是怎么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身上的伤又是怎么好的这些问题,显然不是他现在能凭一己之力想明白的。 好在谢虞琛从不难为自己,既然想不明白,就抱着一种既来之则安之态度,不过一盏茶的时间,就迅速接受了现在的情况。 远处的山间阡陌纵横,竹木葱茏,谢虞琛却没有半点欣赏田园风光的兴致。 隔着稀稀拉拉的围墙,半山坡上的十来亩薄田若隐若现,许久之后,谢虞琛才把目光转回小院的柴堆,微不可察地叹了口气。 他要忧心的事情着实不少。 首先便是自己前几天认下的大巫身份。 谢虞琛见过许大郎在自己面前的态度,对这个身份的权势自然有了几分心理准备,却没想到事情远比他预料的棘手。 据他这几日有意无意从许大郎那里打听到的信息推测,在这个地方,大巫才是实际上的掌权者。 所谓的皇帝不过是个有名无实的傀儡,对于大巫的畏惧并不比普通人少几分。 可惜这个烫手山芋一样的身份,却是自己别无他法主动认下的。 唯一值得庆幸的便是穿越到这里之后,他的存在除了许大郎以外并没有第二个人知道, 许大郎又是个老实到近乎木讷的人,对谢虞琛虚虚实实的话表示出十二分的信任。 甚至对于谢虞琛在第二天清晨就换上一身寻常打扮,布巾下隐约露出的头发不是银色,而是与寻常人无二的黑色这样离奇的事情,都没有表示出半分异议。 在他看来,像谢虞琛这样权势滔天的人,他的事情显然不是自己一个在地里刨食的平民百姓能探究的。 不对多余的事情产生不必要的好奇心,这种心理与其说是麻木,倒不如说是一种活下去的本能。 老实、本分、一无所知,才能活得长久。 吃过一顿极其简陋的早饭后,谢虞琛又叹着一口气回到了躺椅上。 这幅身体的状态还是太差了。虽然在每日两顿的汤药浇灌下,他身上的伤已经基本痊愈,但还是虚弱得很。 从屋里到院子不过几步路的距离,谢虞琛都走得气喘吁吁。 不过想来也是,这几天他吃过的最好的东西就是一颗白水煮的鸡蛋,其余的东西每天够呛能填饱肚子,每到夜里都觉得腹中空空,哪还有多余的营养供身体恢复。 但饶是每天都吃个半饱,也已经掏空了许大郎大半的家底了。 前天谢虞琛去许大郎存粮食的屋里,只看了两眼,他心就凉了半截。 纵然早知道许大郎家中不富裕,但能拮据到这个程度,还是超出了他的预料的。 墙角的放着两个米缸,一个已经空了,另一个也快见了底。 眼下刚过了夏收的季节,家家户户都是不缺粮食的时候,许家的粮却已所剩无几,可见日子过得有多艰难。 按谢虞琛的推测,许大郎日子原本应该并没有难过,毕竟他不需要养家,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再加上他又年轻有力气,从山里赚出一个人的口粮应该并不算艰难,米缸见了底多半还是因为自己的缘故。 许大郎每日端进他屋里的都是饼、粟米饭这样的干粮,偶尔甚至有一颗鸡蛋。 这在这个时代还是很奢侈的吃法,更不用说前些日子的白瓷碗,还有置办的衣裳也都是新的。 凭心而论,谢虞琛还做不到这么心安理得地受着这些东西。 虽然知道许大郎待他如此殷勤周到多少有几分是因为对他所谓“大巫”身份的畏惧,再加之有些想要赏赐的想法。 但他毕竟不是货真价实的大巫,既然受了许大郎的恩惠,不做些什么…… 即使许大郎最后也不会忿忿不平怨念不公,他自己也过不了心里那道坎。《 》 3、麦种 连着几天都是晴天,晒在院子里半湿的木头也差不多到了能烧火的地步。 一大早,许大郎就开始收拾那些木头。 把最后一堆柴火抱进屋子准备烧火用,再出来时,许大郎手里又端了一个木盆,里面装着几瓢温水和半升小麦。 这是在浸种? 这个地方种的是冬小麦,算算时间也确实到了播种的时候。 谢虞琛从躺椅上坐起来,探头看过去。 用温水浸泡种子,既能起到消毒杀菌的作用,过滤坏种和杂质,还能缩短发芽的时间,许多庄稼人在播种前都会这么做,这倒是不稀奇,只是…… 谢虞琛皱了皱眉,不自觉问道:“这些麦子是要种到哪去?” 许大郎没料想谢虞琛会突然开口询问,毕竟这几天两人一直保持着一种“井水不犯河水”的微妙平衡,基本没什么交流。 因此他愣了几秒才结结巴巴地指着不远处的山坡回了问话。 果然是要种到山上的那十几亩地里去。 谢虞琛从躺椅上起身,走过去把手伸进盆里,捞起一把麦种端详了片刻。 他虽没有种过小麦,但也知道小麦对土壤、水分、温度、肥料等诸多条件的要求还是比较高的。 如果营养不足,结出来的果实就很容易成了空壳。 后山的那些土地上,其余条件满不满足谢虞琛还不确定,但单就土壤一项,他就知道那里种不了小麦。 “后山上的地里种不出麦子,你不知道吗?”谢虞琛把麦种放回盆里,一边擦着手上的水渍,一边漫不经心地问道。 按理来说,许大郎一个庄稼汉子,哪怕不知道这里面的门道,可但凡种几年种子下去,就知道山上土地里结不出多少粮食来才是。 “知道的。” 许大郎点了点头,轻声解释:“但村里人家都种这个,我也就跟着种了。山坡上的土薄,种什么收成都不好,也只能随便种些东西,不让土地荒废了便是。” 现在的耕田都是官府分授给农人的,像许大郎这样的一人户也能分到几十亩土地。 但为了让百姓重视农桑之事,官府还做了规定,那就是分授的田地如果不耕种荒废掉,被人检举发现后,不光要没收土地,还会有不同程度的惩罚。 许大郎家中的耕田大多都是贫瘠之地,收成也不好,但因着这项规定在,每年到了播种的时候,他还是要认认真真把种子种下。 可即使在农事上从不曾敷衍糊弄,土地的硬性条件就摆在那里,地里每年的收成也只是聊胜于无罢了。 “反正种什么收成都一般,不如随意种些不费心力的东西,只要不被人抓着把柄就是了。”谢虞琛的语气有些惫懒。 许大郎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大逆不道”的话,下意识就有些畏惧地摇头。 但下一秒,他又想起面前人的身份,最后还是点头应下。 只是今天已经浸了不少麦种,若是不种到地里的话,多少有些可惜。 毕竟小麦可是精粮,一升小麦能换两升粟米或是三升豆子。若是拉到村头的石磨上磨成面粉,还能再多加半升。 再加上这是专门筛选出来做种子的麦粒,各个颗粒饱满,比寻常麦子还要贵上两成。 许大郎低头盯着面前的木盆,有些为难地挠了挠头。 “这样好的麦子,拿来吃确实有几分可惜了,你且把它留下生些麦芽,到时候拿来做糖吧。”谢虞琛仰头靠在椅背上,又恢复了那副懒散的模样。 “做糖?”许大郎面露茫然,先是偷偷抬眼看了看谢虞琛,又低头盯着盆里的麦种打量。 吸了水的麦子变得圆鼓鼓的,但无论他怎么看,都觉得和货郎担子里一两就要数十文的各式饴糖扯不上丝毫关系。 但饶是心中万分不解,许大郎还是点头应下,按照谢虞琛吩咐的把泡着麦子的木盆又搬回了屋里。 只等着第二日麦子吸饱了水分,再把它们摊到通风的地方培育发芽。 和整日无所事事的谢虞琛不同,许大郎每日是有许多活要干的。谢虞琛便不再打搅他,继续眯着眼睛盯着远处的大山看。 只是也不知他是在想事情还是单纯发呆,偶尔目光瞥到许大郎,见他在院里忙前忙后地干活,也只是片刻后便又转过了视线。 许大郎是个老实到近乎木讷的人,和他最初见到这个人时的判断差不多,对一切的事物都表现出一种逆来顺受的顺从。 就像刚刚,明明对自己的话有满腹疑惑,但也只是呆愣片刻后就接受了谢虞琛的吩咐,随后便照常做自己的事去了。 谢虞琛在与人打交道时,有一种近乎本能的敏锐。 一个人或是狡诈,或是谨慎,或是鲁莽,往往在第一次见面时他就能辨明,再好的伪装在他这里都没了作用。 因此,在他第一次见到许大郎时,就对这个人的性格有了八成的了解,不然也不敢在第二天就在他面前暴露了许多细节。 这个识人的本事还和他之前在学校时的导师有关。 从前在电影学院的时候,他的老师是一个很有名望的老戏骨。对他的表演,老师的评价是只演到了皮囊但没有灵魂。看起来演技是不错,但实际上,演出来的人物大多浮于表象。 之后谢虞琛便养成了一个习惯,只要是没有课的时候,他就乔装打扮,随便找一条大街,蹲在角落里默默观察来往的人,琢磨着他们的衣着打扮、生活习惯和背后的行为逻辑,剖析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的性格,常常一蹲就是一整天。 久而久之,他不仅演技突飞猛进,还掌握了这么一个看人的本领。 生麦芽是个辛苦活。 浸泡三四个时辰后,小麦吸足了水分。在把发黑的坏种挑出来后,便被许大郎一粒粒平铺在竹篾编的簸箕上,又在上面盖上了一层干净的纱布,最后放在避光的角落里等待发芽。 发芽的期间里,每隔大约两个时辰就要在纱布上洒一次水。 这几天里,许大郎几乎没睡过一个完整的觉。 有时候谢虞琛半夜醒来,还能听到隔壁有窸窸窣窣的声音。那便是许大郎在给麦苗洒水、换水时发出来的。 等到麦子长出长约三四厘米的青芽时,已经是六天过去了。 细长的草芽挤在一起,颜色很有生机的青绿色,摸起来的手感也很舒服。谢虞琛在草尖上来回揉摸了几把,满意地点了点头,发出了一声喟叹。 但下一秒,许大郎就看见他抓起边上一撮,毫不留情地把它们从簸箕上连根薅了下来。 “公子,那接下来咱们要做些什么?”许大郎吞了吞吞口水,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 几日的接触下来,许大郎对他的畏惧消除了不少,偶尔还会主动提几个不痛不痒的问题。说话时的神色也不像是第一次和谢虞琛说话时那样,连头也不敢抬,说话都带颤音。 “接下来啊……” 谢虞琛故意拉长了声音,等把麦芽从簸箕上全部薅下来后,才慢悠悠地从旁边取了一柄菜刀递给许大郎,接着刚才的话音继续说。 “接下来需要你把它们清洗干净,然后都剁碎了。” 许大郎先应了一声,然后就开始任劳任怨地淘洗、剁碎麦芽。 其间一整个过程,谢虞琛都只抱着胳膊在一旁看着,没有半点要上前帮忙的意思。 开玩笑,许大郎家里的那把菜刀起码有半斤重,切瓜砍菜半点不在话下。就自己身体现在这糟心状况,今天挥几下刀,明天就得继续卧病在床。 更何况自己在许大郎那里,身份还是高高在上的大巫。 支使对方干着干那的尚且在合理范围之内,要是自己真的主动干起活来,许大郎一定会起疑心。 谢虞琛心中的思绪飞到了别处,以至于等许大郎的声音在屋中响起时,他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案板的一旁是煮好后就放在陶盆里晾凉的米粥。 温热的米粥看起来黏糊糊的,比平日喝进肚子里的汤水不知道浓稠了多少,引得人直分泌口水。 稻米在这个年头可是顶金贵的粮食,放眼整个蓬柳村都没几户人家能吃得起,而且还要专门到县城的粮铺里才能买到。 为了省钱,许大郎买的是没有舂过的稻谷,要用杵臼细细舂捣去掉米糠后,才能用来煮粥。 一股脑将切碎的麦草倒进白粥中,许大郎拿起铲子开始搅拌。《 》 4、做糖 米饭的甜香混杂着麦草的清香逐渐充盈了整个屋子,别说是许大郎,就连谢虞琛自己都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搅拌均匀的麦芽粥被盖上盖子放在炉灶旁保温发酵,许大郎又马不停蹄地转到另一个炉灶上准备晌午饭。 今天的饭食和寻常并无差别,但两人都不约而同地有些提不起兴致。 实在是有白米粥珠玉在前,眼前清汤寡水还飘着少许米糠的稀粥和腌菜就显得愈发寒酸。 食不知味地吃过午饭,又过了几个时辰,等麦芽粥彻底发酵完成后,谢虞琛便开始指挥着许大郎做糖。 发酵好的麦芽粥明显稀了很多,谢虞琛让许大郎拿一块纱布过滤掉米渣,留下了两大盆稍显浑浊的汁水。 这些汁水经过大火熬煮蒸发掉多余的水分后就是麦芽糖浆了。 这个过程需要不少时间。 期间,若是火太大则容易溢锅,火候不够又不容易蒸发水分。许大郎便守在旁边,一边看着火候,一边收拾着乱七八糟的案台。 看着满满一盆的米渣,许大郎有些心疼地皱了皱鼻子。 这些可都是好好的粮食啊,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吃了。 纠结了好一阵,对粮食的不忍最后还是胜过了对谢虞琛的畏惧。 他放下手里的抹布,小心翼翼地凑到谢虞琛身边试探:“公子,这些剩下的渣子可是要扔掉了?” “怎么能扔掉呢?” 这未免太浪费了,谢虞琛一脸不赞同看了许大郎一眼。 没注意到对面人瞬间舒展了的神形,谢虞琛继续道:“不如拿去喂□□。” “喂鸡?”许大郎扬起来的嘴角还没来得及维持三秒就又垮了下来,“可是小人没有养鸡啊。” 忘了自己现在住着的地方是户连一石米都拿不出来的“特困户”了。 谢虞琛尴尬地笑了笑,“要不……试着往里掺些面,烙成饼子?” “小人这就去试试!”许大郎扬声应下,下一秒就小跑着进屋里和面烙饼了。 很快,从厨房散发出来的甜香中又多了几分面饼的香气。不一会儿,许大郎就端着一碗微微发黄的饼子递到谢虞琛面前。 “公子您尝尝味道?” 谢虞琛也不讲究,捏了一块边缘烙得焦黄的面饼就送进了嘴里。 和面的时候,许大郎特意按照谢虞琛的吩咐,往面糊里掺了半碗刚刚过滤出来的糖水。 这样一来,麦芽糖的清甜就会把原本杂面的苦味遮了个七七八八,烙出的饼子还会带一点甜味。 “味道不错。”谢虞琛一边擦手一边评价道。 烙出来的面饼比他预想中的还要好吃,但他也只是浅尝了两块后就停下了嘴。 做演员这一行的平日里对身材要求都极其严苛。每一顿饭吃什么、吃多少,都要经过专门的计算。 现在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平日里饭都吃不饱,更不用说遵守哪些条条框框。 但这么多年身体养成的习惯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改变的,现在午时刚过,习惯了规律进食的谢虞琛自然是吃不下什么东西的。 许大郎也不多话,只当他是没有胃口,将碗端回厨房后就把剩下的几块饼三口并作两口地消灭了个一干二净。 寻常庄户人家一年到头也尝不上几回甜味,这几个混了糖汁儿和糯米渣的饼许大郎自然是吃得津津有味。 只可惜米渣拢共也没有多少,而且还留了一大半准备晚上吃,眼下也只能尝尝味,解个馋。 “要是每天都能吃上这米渣饼就好了。”许大郎意犹未尽地砸了咂嘴,出神地想。 不过他也知道自己这是在痴人说梦,单说锅里那一大锅糖水,就已经用了他半升小麦和五升江米,若是换成粟米,够吃将近半个月的了。 不过此法若是真能做出糖来,那这几升米就花得不亏,就是不知道公子说的这个法子到底能不能行…… 许大郎活了这么些年,还从未听说过如何做糖,心里自然免不了有些忐忑。 不过这倒也正常。麦芽做糖虽然不是暴利行当,但胜在稳定有市场,日积月累也能攒出不少家业来。别人是发疯症了才会告诉他一个外人。 …… 许大郎搅了搅锅里咕嘟咕嘟冒着泡的琥珀色液体,看它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浓稠许多。 再加上麦芽糖独有的香气不断往鼻子里钻,他心里最后的那点疑虑也逐渐消散了。 “真真儿是熬出糖了啊!”看着锅里亮晶晶的糖浆,许大郎有些失神地喃喃道。 “还没做完呢。” 听见许大郎的声音,谢虞琛大跨步走进屋,伸手接过筷子,在锅里挑了一股糖扯起来。 确定了浓稠度差不多之后,就让许大郎把锅里的糖浆都倒在了一块光滑的陶板上。 熬好的糖浆还要再经过拉糖。 在不断的拉伸和对折中,琥珀色的糖浆会逐渐变成纹理鲜明乳白色,硬度也逐渐变大。 拉好糖后,再用工具敲成适合的大小,麦芽糖才算最终制作完成。 做好的麦芽糖口感醇厚细腻,松软香甜,但却一点都不腻人。 谢虞琛捏起一块扔进嘴里,一边嚼一边满意地眯起了眼睛。 这柔韧的口感、扑鼻的香甜,是他童年的味道没错了。 记得在他七八岁的时候,每到过年前的半个月,家里就会张罗着做麦芽糖,这也是小谢虞琛最期待的日子。 知道他喜欢,长辈们还会在里面加花生、芝麻一类的坚果,做成不同口味的麦芽糖给他吃。 那时候家里一做就是十几斤,扯糖自然就成了个十分艰难的任务。这个时候,家里上下老小十几口人就都会上去帮忙。 一通拉扯过后,众人都出了一身汗,可即使是累得连胳膊都抬不起来,人们也没有一个人抱怨,大家脸上都是欢欢喜喜的。 做好的糖还会分给邻居亲戚。在拉糖的环节上出不了力的谢虞琛自然得承担这项任务。 七八岁的小谢虞琛长得粉雕玉琢的,笑起来更是格外引人喜爱。 让他去抱着十几包糖挨家挨户地送给邻居,常常是回来时怀里的东西比出门时还多,全都是邻居家的姨姨婶婶们塞给他的。 想起和婶婶们推辞拉扯时的“艰辛”,谢虞琛不由地勾了勾唇角,眼底露出几分怀念的神情。 后来他渐渐长大,族中长辈也大多年迈离世。等到他进了娱乐圈,过年更是成了他最忙的时候。 他甚至都记不起自己已经连着几年没回家过过年了。 现在不知道怎的又来了这个陌生的地方,回家过年更是成了一件更不可能的事情。 眼下,这一小块麦芽糖倒是勾起了他心底许多快要遗忘的记忆。 对于谢虞琛来说,熟悉的味道像是一把打开尘封记忆的钥匙。但对于许大郎来说,嘴里的东西就是完全没尝过的陌生味道了。 甜津津的滋味在口腔化开,许大郎十分珍惜地慢慢嚼着,好让甜味儿在嘴里留的久一些,再久一些。 可无奈这一罐麦芽糖实在太过珍贵,且不说浸泡、生芽、发酵、熬糖几个步骤要耗费多少工夫,就单是四五升江米和半升麦子,就不是普通人家能消费得起的。 因此,不论那甜味是多勾得人口齿生津,让人念念不忘,许大郎都是万万不舍得再吃第二块的。 “这一罐糖你先拿去集市卖掉。得来的钱一半换成江米,剩下的钱就先攒着。” 谢虞琛一边盘算着麦芽糖的生意,一边吩咐许大郎。 许大郎有些疑惑,“不要粮食吗?” “不要。”谢虞琛回答得斩钉截铁。 这年头即使是县城里的集市,也多的是用粮换东西的现象。 也就是糖这种东西属于稀罕货,市场不小,若是换成村人们农闲时编的草鞋竹篮一类的寻常物件,只收银钱怕就是没那么好卖了。 说到底,还是因为百姓们家中不缺粮食的缘故。 他们这里土地虽不算肥沃,但胜在国泰民安少有战乱,每年种下去的那些粮食便也够活。 百姓家中不缺粮食,粮价自然也就上不去。 粮价一低,虽不容易饿死人,但人们家中也就因此没什么钱财,集市上便多是用粮食换货的人。《 》 5、钱家 谢虞琛不让许大郎收粮食自然是有自己的盘算。 百姓们拿来换货的,多是自家种的粮食。但偏偏此地不种稻子,换来再多的粮食也只能堆在粮缸里屯着,用做口粮。倒不如换成银钱随吃随买。 况且,那一罐糖虽然说多不多,但换成粟米小麦一类的粮食也能换不少。 许大郎一路从县城里挑回来经过村里,想必很是惹眼。自己眼下这个情况,应当是越低调,不引人注意才好。 …… 蓬柳村距离湾水县还是很近的,一来一回不过两天的功夫。第三天晌午不到,许大郎便背着麻布袋子回了村。 村里最东面住着的是姓钱的一户人家。 和许家不同,钱家算得上是人丁兴旺。光是和许大郎同辈的这一代,就有钱大郎、三郎、四郎三个儿子。 排行老二的是个女娘,前两年嫁到了往南二十里地的村子。听说去年刚生了个大胖娃娃,公婆也很是疼爱这个媳妇。 钱家的院子是进蓬柳村时必经的地方。 寻常许大郎宁愿绕再多绕半个时辰的路也要避开钱家。 但眼看午时将至,他还怀里揣着十几枚铜钱。心里不踏实,就想赶紧回去,如今也只好硬着头皮从钱家门口经过。 要说许钱两家,原本倒也没多大的仇怨,不过是最开始蓬柳村的村人开始做住宿生意的时候,他们两家人都跟风打扫出几间屋子,供行商脚夫租用。 但与许大郎不同,钱家的老两口一个赛一个好吃懒做,冬天客人问他们要柴火,老两口竟让客人上后院自己劈去。 就钱家这个态度,生意怎么可能做得下去? 因此,虽然钱家的院子就在村口,比许大郎家更靠近官道,生意却比不上许大郎一个人操持出来的热闹。 这之后,钱家老两口便开始记恨上许大郎这个小辈,明里暗里没少背地里嚼他舌根。 后来客舍生意被别家垄断,许大郎就背着背篓进了山,靠着采菌子、野菜,下套子套野鸡、野兔,也勉强能换来足够果腹的粮食。 钱家老两口虽然摆出一副看不上许大郎大的模样,但看见人家从山里捣腾出那么些粮食,怎么可能不眼红心热? 于是第二日他们便撺掇着自己的二儿子跟在人家后面进了山,学着许大郎那样采些山野来贴补家用。 可这份钱又不是谁都有那个本事赚的。山里的豺狼虎豹先不提,单是那坑坑洼洼的山路,一般人就上不去。 那钱家二郎就是其中一个,胳膊腿细得和麻杆一样,也要学许大郎进山。 这一下便惹出事了。 他进山时的前日刚下过雨,山路还滑得很,钱二郎一个不小心,便在要转弯时的陡坡那里跌了下去。 虽然最后万幸捡回一条命,但右腿却是彻底废了。 钱家好好的一个儿子,出去一趟就成了个吃喝拉撒都要人照看的残废,钱家爷娘怎么受得了。 老两口也不管当初本就是自己非要让儿子学着许大郎进山,才酿成了今天的惨祸,左右都要把这个罪名安在许大郎头上,说是许大郎害了他们家二郎。 自此钱母就天天坐在村口数落许大郎的不是,有时候能说两个时辰都不带重样。 可怜许大郎本就不是个能言善辩的,哪里是钱母的对手。况且他白日还要干活,根本没功夫与她纠缠。 见状钱母愈加大胆起来,甚至与人说是许大郎看她儿子不惯,在背后推了他家二郎一把,才使得二郎滚下山去。 亏的是他家二郎福大命大,有巫神保佑才捡回来一条命。 村人们一开始自然是不信的,毕竟许家那小子和她家二郎无冤无仇,何苦要害他? 可再大的信任也禁不住钱母这般日日不停地念叨,到最后众人竟也生出几分怀疑。 “要是那许大郎真是被冤枉的,钱嫂子也不能这般哭天抢地的,每日在村口咒骂许大郎。” “说不定真是那许大郎在背地里做了什么。” 村人中这样想的并不在少数,甚至有人还扯到了他们许家人丁稀少,眼看到了许大郎这辈就要绝户的事。 说那许大郎许是真有什么问题,不然也不会二十好几了都不娶个媳妇。 天晓得娶媳妇和害钱二郎这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是怎么扯上关系的,又不是他和钱二郎同时看上了同一个小娘子。 这种流言自然是越辩解,传得就越热烈。 许大郎分辩不得,最后也只能由着他们去了,对钱家自然也是避之不及。 惹不起他总是能躲得起的。 眼看拐个弯就能看见钱家的院子,许大郎深吸了口气,把肩上的麻袋往上颠了颠。 原本打算快着步子赶紧走过去,却没曾想刚过了钱家的围墙,就被钱家二郎给叫住了。 “我爷娘今儿不在家。” 钱二郎拄着木拐,正倚在门前晒太阳,见许大郎不情不愿地停下步子,他才慢吞吞地转过身,语气淡淡地开口。 许大郎没搭话,立在原地等着钱二郎接下来的动作。 “你肩上扛着的那是什么?” 钱二郎盯着鞋面看了许久,才抬起头来,眼神扫过那袋沉甸甸的麻袋,忍不住问道。 “粟米。”许大郎下意识把袋子往身后藏了藏,声音冷淡。 “你哪来那么多粟米?” 钱二郎似乎是皱了皱眉头,又好像没有。 许大郎看不真切,也不在意,径直把麻袋往起一抡扛到肩上,“要是没什么事我就先走了,地里忙。” 他实在是怕了这姓钱的一家。 往前数几年,他家和钱家关系还能用一句不错来形容。 当时村里几个差不多大的小孩,就钱二郎和他关系最好。 他比钱二郎年长几岁,平日见到他干活,若是自己不忙,都会上前帮衬几把。 钱二郎也爱在他屁股后头跟着,对他比对家里的亲哥还亲近。 谁知道不过几年的光景,竟然落得这般境地。 许大郎也不知道该以何种态度面对这个昔日伙伴。见钱二不搭话,便打算背着东西离开。 “我昨儿听我哥说,你家的地里今年可是什么都没种。” 钱二郎见许大郎转身就要走,下意识就要跟过去。只是刚迈出左脚,身子便不太稳当地晃了一下。 最后只好退回去,站在原地讲话,只是表情多少有点心不甘情不愿的。 “怎么?是等不及让里正收了你家那些地了?” “也是,就那半拉没人要的荒地,也种不出什么好东西来,白给都没人要的。” 钱二郎的话一句比一句难听。 话毕,也不管对面是什么反应,自顾自说完就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转身回了家。 许大郎也不知道他没头没尾地跟自己说这一通话是要表达什么,但没和钱母遇上总归是件好事。 他最后看了一眼钱家紧闭的大门,便转身向自己家走去。 “回来了?” 许大郎还没来得及把肩上的麻袋卸下来,院子里就传来了谢虞琛招呼自己的声音。 语气中竟还隐隐带了几分热切。 也不怪许大郎要急着往回赶,谢虞琛这几天日子过得…… 真是,怎一个惨字了得。 他之前虽然也做饭,但影帝的厨房自然是设备齐全、应有尽有。 谢虞琛什么时候用过这种连火都要自己生的土灶台? 连着熬了几天的夹生粥,是个正常人都得受不了。得亏有许大郎走前烙得七八个面饼顶着,谢虞琛才免遭饿死的命运。 许大郎愣愣地点了点头,显然是还不适应谢虞琛的热情。 他刚想跟谢虞琛汇报自己在集市上的情况,就见谢虞琛有气无力地冲他摆了摆手,“先去煮个饭吧。” 麦芽糖卖了多少钱暂且放在一边,他现在快要饿死了才是重中之重。 直到一碗热乎乎的疙瘩汤进肚,谢虞琛才感觉自己彻底活过来,开始向许大郎打听集市上的情况。 这个时候,蔗糖还没有大面积的普及开来,麦芽糖的价钱还是比较高的。 他们这次做出来的麦芽糖大概有三两多重些,一共卖了八十文钱。 除了其中四十文被换成了二十升,也就是两斗稻米以外,剩下的钱都被许大郎用布巾里三层外三层包住,揣进怀里带了回来。 看着布巾里的十几枚铜钱,谢虞琛只是伸手捏起其中一枚留了下来,其余的都还给了许大郎。 这些钱本就是许大郎应得的,谢虞琛也只提供了一个方法,外加口头指点几句,绝大部分的事都是许大郎在做。 再加上他这半个月里吃喝都是靠许大郎,实在是没有理由再拿这些钱。 退一万步讲,若是没有谢虞琛的提供的方法,也就没有后续的生产。 但他一个黑户,拿了钱也没处花啊。 至于他刚拿走一枚铜钱,也只是单纯因为好奇这个时代的铜钱长什么模样罢了。 “公子这是何意?” 许大郎攥着手里的铜钱又惊又喜,虽然隐隐猜到了谢虞琛的意思,但还是有些不敢相信,小心翼翼地看向面前的人。 “我并不需要你这几枚铜钱。” 谢虞琛翻来覆去地看着手里的铜钱,头都不抬地回道。 这样的话才符合自己现在的身份,谢虞琛在内心赞许地点了点头。 许大郎果然没有起疑,谢虞琛将铜钱重新揣在怀里,适时地顿了顿,继续吩咐道: “况且我还要在此地再多待上一些时日,这个制糖的方子就当是付给你的房费吧。” 常言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得了这个允诺的许大郎,比得了多少赏钱还高兴,忙不迭地冲谢虞琛行礼道谢。 至于这个“一段时日”到底是几个月还是更久,那就要看谢虞琛自己的造化了……《 》 6、龙须酥 这几天,许大郎一直都在院子里忙着做麦芽糖。 趁着现在天气还不算冷,谢虞琛打算多做些麦芽糖挑到集市上卖掉。 这样等到冬天到来的时候,他们才有足够的银钱置办过冬的衣物。 蓬柳村的冬天倒也不算冷,要不然冬小麦也不能种在这里。但要说有多暖和,那也是没有的。 在这个每年冬天都有人冻死的年月,许大郎也就是靠着平日里攒下的那些柴火,才能熬过最冷的那段时日。 …… 许大郎第二次做麦芽糖时,技术就比前一次熟练了许多。就连切出来的糖块,大小也比第一次均匀。 这门生意他们几乎没有本金,刚开始时,即使把全部的银钱都用来买稻米,也不过能做出两三两糖来。 卖糖换来的钱再换成稻米。 许大郎挑着担子背回来,前脚放下担子,后脚又马不停蹄地开始下一轮麦芽糖的制作中去了。 硬是靠着卖糖、换钱、买粮、做糖,这样一直重复,他们才攒下稍许钱财,将麦芽糖的产量扩大了几轮。 只不过单靠许大郎一人,力气总归是有限。 从白天不停歇的忙到晚上,能做出来的也不过是那两罐子多一点的糖块,放到集市上根本不够卖的。 又卖了几回糖后,谢虞琛便不再让许大郎随做随卖了。 最开始是本金不够,一次性做不了太多,现在有了足够的银钱,自然是要多做些糖再一起卖掉。 毕竟从蓬柳村到湾水县,这一来一回也要耗费不少时间。 等到攒出五斤麦芽糖的量时,已经是一个月之后的事了。 这回即使换了更大的罐子装糖,许大郎担子里也足足放了十几个黑黝黝的陶瓦罐,比寻常任何一次都要多,背起来沉甸甸的。 若是全部卖掉,能得两贯钱还绰绰有余。 一贯钱是一千文,两贯钱加起来就顶一只成年大公鸡重了。 这么大的数目,谢虞琛自然不敢马虎。 这次的糖还是要卖到县里去。 村里虽然有富户,不缺那点买糖的银子,但毕竟还是少数。况且许大郎向来老实本分,若是突然拿出糖这种金贵东西,反倒平白惹人生疑。 而湾水县富庶归富庶,离蓬柳村还是太近了些,来往的路上常常能遇到同村的乡人。 最开始三两半斤的卖还好,反正许大郎从前也经常从山里采了菌子、草药背去城里卖,路来路过的人们并不会太在意。 但五斤多的麦芽糖这个数目就又不同了,它即使放在集市上也是很惹眼的存在,还是要多加小心。 可糖总归是要卖的,那就只能往远了卖。 谢虞琛很快就把目光投向了稍远一些的定徐县。 南边的定徐县虽不像湾水县繁华,但也算不上穷,只是因为距离湾水县更近,蓬柳村村人们才习惯往这边去。 因此,在蓬柳村的村人们都奔着湾水县赶路的时候,许大郎却反其道而行之,挑着担子往定徐县去了。 许大郎忙着在定徐县走街串巷地卖麦芽糖,谢虞琛窝在小院里也没闲着。 他这几天一直在想另外一件事。 麦芽糖虽然价贵,但抛去稻米小麦等原材料,还有用在路上的花销,细算下来并不比百十亩地风调雨顺时赚得多多少。 糖在这个年代是金贵东西,即使是家境殷实的人家,也是偶然买一二两回去尝尝味道,并不是日日都吃得起的,因此麦芽糖的市场本就十分有限。 现在许大郎做的糖虽然在定徐县和湾水县都不愁卖,但那也只是在因为同样的价格下,他们的糖质量更好罢了。 但做麦芽糖的利润,上限也就到这儿了。 加大生产卖不出去,提高价钱又没人买。 想要通过麦芽糖发家致富,还是有几分难度。 认清这一点,谢虞琛就开始思考怎么能让做糖的利润提上去。 茶饭不思的想了好几天,终于在自己有限的制糖知识储备里找到了一个可行的。 那就是做龙须酥。 龙须酥早些年也叫银丝糖,是由麦芽糖经过反复拉扯制成。 成品的龙须酥有千丝万缕如银丝般纤细晶莹的糖丝,层次分明,酥松绵软。吃进嘴里入口即化,回味更是甘甜悠长。 在他还不需要控制体重的那个时候,就经常买一盒放在家里慢慢吃。 而他决定做龙须酥的原因,除了龙须酥本身味道极佳以外,还有很大一部分便是龙须酥几乎不需要额外再准备多的材料,只要再炒些熟粉即可。 根据他从许大郎那里听来的消息,这个时代应该还没有类似于龙须酥一类的吃食。 起码在湾水县和定徐县两个大县里都没人听说过。 首创就意味着——同样的原料下,他们的利润可以大大增加。 …… 龙须酥自然是没那么容易做成的。 谢虞琛曾在街头亲眼见到师傅制作龙须酥。光有力气还不够,拉糖的力道、娴熟的技艺、糖的温度……等等,无一不是一份好的龙须酥制成的关键所在。 更要命的是,他们现在还没有测温的工具。糖加热到什么程度,全凭一双肉眼在旁边观察。 谢虞琛在第一次尝试时,就因为倒出来的糖浆晾过了头,刚扯到手指粗细,糖浆就硬成了石头。 第二回又因为糖浆浓稠度不对,根本拉不成形。 连着失败了好几次,糖浆也被谢虞琛霍霍了个一干二净。 一旁的许大郎看着好好的一锅糖浆就这样被浪费,心疼得直抽气。 好在这些糖融了还能再做别的,不然许大郎今天非看得吐了血不可。 眼睁睁地看着谢虞琛又把一勺好糖扯成了一把粗细不一的乱麻团,原本晶莹透亮的糖浆现在也沾满了淡黄的熟粉,脏兮兮,可怜巴巴地缩成一团。 许大郎终于忍不住上前一步,主动提出让自己试试。 谢虞琛一脸怀疑地来回大量许大郎。 他这个观摩过无数遍师傅做龙须酥的人都做不成,眼前的人不过是听他讲了一遍做法,又在一旁看他苦着脸失败了几次,怎么就能掌握了做龙须酥的技术? 一脸犹豫地退了几步让开面案边的位置,谢虞琛又把晾得差不多的糖浆递给许大郎。 但虽然如此,他打心眼里还是不相信许大郎这个连龙须酥是什么都不知道的门外汉能做成功。 谢虞琛反手撑着桌子,一边回想自己刚刚哪个步骤没有做对,一边直勾勾地盯着许大郎手上的动作。 许大郎原本正拿筛网过滤藏在熟粉里的糖渣,被他盯得心里直发毛,连手上的动作也做不利落了。 最后只得小心翼翼地劝说谢虞琛到院子里,看一眼他上午刚泡进水里去的种子现在是什么情况,可千万别让水给泡坏了。 谢虞琛不情不愿地揣着手出了屋子。 他怎么看不出许大郎心里那点小九九? 只是院里的种子也确实需要自己关心,便顺着许大郎的心思出去了。 泡在木盆里的是萝卜种子,预备种在院子后面的那块坡地上。 谢虞琛虽然在之前就和许大郎说过,让他在地里随便种点东西,应付过官府就行。但也不能真随便找些种子往地里一洒就拍拍屁股走人。 最后琢磨了半晌,还是想起以前在山里拍戏时,他们一个剧组的人都住在附近的老乡的家里。 谢虞琛住的那户人家就是在院子后面开了几亩地,各种作物都种一些,一年四季的粮食蔬菜就足够了。 那边降水虽多,土地却不丰厚,想来倒是与许大郎分到的几十亩田地十分相似,挑一些现在有的作物种到许大郎的地里去,想来收成也不会太差。 萝卜便是其中被谢虞琛挑选出来的一种。 萝卜这种东西,一年四季都可栽种,生沙壤者甘而脆,生瘠土者坚而辣1,对土壤的要求也不高。因此老乡的地里有好几垄都种着白萝卜。 负责给他们做饭的婶子有时候会拔几根回来,和羊肉一起,炖得软乎乎的,端给他们吃。 但更多的时候,都是把萝卜切成条,做成泡萝卜。平日里不管是喝粥还是吃面条,都要夹出一小碟就着饭吃。 腌好的泡萝卜味道酸脆爽口,很是下饭。 可惜当时谢虞琛要保持身材,约束着自己夹几根尝尝味道已经是极限了。 别人一口泡萝卜一口饭,吃得大快朵颐,自己只能端着碗吃草的惨状,谢虞琛现在想起还心有戚戚。 他一边把种子捞出来,一边想着:“等到萝卜成熟之后,自己一定要腌它三大坛,然后吃个痛快。” 光就饭吃还不够,还要炖个酸萝卜老鸭汤,再炒个鸡丁…… 谢虞琛这边还在幻想着萝卜成熟之后的美好未来,那边许大郎已经把龙须酥做成了个七七八八。《 》 7、叫卖 “公子,您快进来看看这银丝糖做的对不对?” 谢虞琛没把“龙须酥”这个名字告诉许大郎,而是用了“银丝糖”。 毕竟“龙须酥”里带个“龙”字,不是随便谁都能起的,听起来也没有银丝糖生动形象。 许大郎从屋里小跑着出来,脸上笑容都溢出来了,手里的盘子倒是端得安稳。 盘子里装了三块龙须酥,模样与后世谢虞琛吃过的几乎看不出差别。 “竟然真做出来啦?”谢虞琛有些惊讶。 他轻轻捏起一块来,根根分明的糖丝比头发还细,吃起来也是记忆中酥松可口的味道。 慢慢咬着口中的龙须酥,高兴之余谢虞琛又不免有几分嫉妒。 从自己把扯糖的位置让给许大郎,再到他端着盘子出来总共也不过一炷香的时间。 凭什么自己试了无数遍都不成功,许大郎一个连龙须酥是什么都云里雾里的人,竟然就这么轻轻松松地研究明白了。 难道人和人的差距真就这么大? 谢虞琛心里那股执拗劲儿涌上来,端起盘子,径直走进了屋内。 原本这间屋子自客舍生意衰落之后就一直空着,也就是最近才被许大郎收拾出来,成了专门做糖的地方。 屋里的窗户都被许大郎给支了起来,虽然因此亮堂许多,但冷气也很容易进来。 好在灶台的火一直烧着,倒也不觉着冷。 灶台旁是一个半人高的面案,上面搭了一个简易的木架,上面架着一挂没有剪开的龙须酥,瀑布似的垂在熟粉中。 谢虞琛不太熟练地操起旁边的剪刀,剪下其中一缕,按照记忆中的手法将他们卷成一团,和许大郎端出来的那几块龙须酥放在一起。 端详着盘里长相明显与其它龙须酥不同的那团形状古怪的东西,谢虞琛叹了一口气,任命似的把厨房还给了许大郎。 “你继续做吧!” 许大郎低着头,也不知道是在忍着笑还是怎样,走上前去接过谢虞琛手里的工作。 只见他食指和拇指来回转了几圈,手腕朝下一勾,一个形状圆润饱满的龙须酥就成型了。 看着许大郎娴熟的动作,再对比一下刚才自己手忙脚乱的场景…… 谢虞琛轻啧一声,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双手确实不是很灵巧这件事。 “还是去后院看看种子吧。”谢虞琛心里想着,转身出了屋子,索性眼不见心不烦。 临走前,他还不忘夸赞了一遍许大郎的心灵手巧,把许大郎夸得面红耳赤,就差把脑袋埋进那堆熟粉里去了。 龙须酥做好后,除了留下几块给谢虞琛当零嘴吃以外,剩下的都被许大郎装进了精巧程度全然是从前麦芽糖罐所不可比的竹匣中,摆放得整整齐齐,挑到了定徐县。 在定徐县,凡是在城西靠河的那几个坊街里住着的,都是当地的富贾乡绅。 他们在此处置地建宅,自然吸引了不少货郎挑着扁担来到此处。 不过叫卖他们自然是不敢的,万一惊扰了院里的少爷小姐,叫仆役把他们撵走,再不许过来此地,他们可就亏大发了。 因此这些小贩大多都是聚集在巷口街边的空地处,等着负责采买的管家小厮路过。 若是看上他们挑子里的东西,便叫他们挑了担子跟在后面。等到了耳房,自会有人接下货物,把账结给他们。 许大郎到了平日里商贩们常去的地方,却看到原本热闹的街巷只剩三三两两的人,早没了从前的喧闹。 寻到一个在前些日子卖糖时交识的商贩,许大郎向他打听道:“怎么不见附近村子的人挑着担子过来卖瓜果菜蔬了?” “你还不知道?”对方冲身后的某个方向努了努嘴。 许大郎摇了摇头,取出自己怀里的饼子分给对方半块。 货郎接过许大郎递来的饼子,张嘴咬了一大口才口齿不清地解释道:“再过两日便是那郭家老太爷六十岁的生辰,郭家要大摆宴席呢。” 从他断断续续的叙述中,许大郎终于明白了事情的缘由。 郭家大摆宴席,后厨自然需要大量新鲜的瓜果蔬菜,米面粮油。 那些从附近村庄里挑着自家菜蔬的村人们听说这个消息,便纷纷挑着担子到了郭家大宅所在的巷子附近。 就连那些卖山货草药,手工织物的,都忍不住跟过去,想要碰碰运气。 毕竟那郭家可是大方得很,凡是被管事挑中的货物,不仅银钱现结,每人还多添了几文钱进去,说是老太爷赏的,给他们沾沾喜气。 “郭家那边既然如此热闹,你怎么不过去?”许大郎和那货郎一起蹲在墙角,向他打听道。 “嗐,我倒是想去。” 货郎撇了撇嘴,往右挪了半个身子的位置,露出身边的担子,“你看看我担子里的这些东西,人家管事看得上吗?” 许大郎伸着脖子往里瞟了一眼,立马明白了男人的意思。 他担子里的都是些簸箕、小筐、沥水篮子这种竹篾制品。 ……确实不像是郭家寿宴上会需要的。 许大郎想了想,伸手拿起其中的一个浅口簸箕。 “怎么,你想买我的簸箕?” 男人见许大郎这副动作,立马来了劲,凑过去拍着竹筐保证道:“你且放心,我这竹盘指定结实,整个定徐县你都找不出更好的来!” 许大郎把簸箕拿在手里,左右拧了两下,确定它的确像男人说的那样结实后,开口道:“你担子里所有这种的簸箕我都要了,拿糖和你换,怎么样?” 谢虞琛前段时间在吃饭时,随口念叨过几句“要扩大生产”之类的话,一直被许大郎记在心里。 家中只有两个簸箕用来生麦芽,将来定是不够用的,正巧今天遇上合适的,买下备着也好。 糖在这年代可是硬通货,那货郎哪有不答应的道理,连忙站起身,从担子里翻出五个大小合适的簸箕递给许大郎,美滋滋地接过一小包糖块,揣在怀里挑着担子走了。 临走时,还不忘嘱咐许大郎:“你现在赶紧往郭家大宅附近去吧,说不定还能占上个好位置,等入了管事眼,那些糖就不愁卖了。” 对方自然不知道许大郎这回担子里的都是龙须酥,还以为是和从前一样的麦芽糖,才会这般劝说。 和卖竹编的货郎分别后,此处就只剩了许大郎一人。 他摩挲着怀里的担子,思考着对方临走前的劝告,有些拿不定主意自己该往哪里去。 郭家那边虽然给钱大方,但那里的仆役管事想必也正因为要采买寿宴上需要各种的东西而忙得脚不沾地,还真不一定能抽出空来看他担子里的“新鲜玩意”。 反倒是这儿附近的几个巷子,他常来卖糖,积攒下几个相熟的顾客。 许大郎站在街边犹移不定,不知道是该随众人一起,往郭家大宅的方向去,还是呆在这个自己熟悉的地方。 从来没有人告诉过他遇上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取舍。 许大郎不由想起临走前去到谢虞琛屋里拜别,曾问对方,这银丝糖应该如何售卖。 本以为谢虞琛会像最初开始售卖麦芽糖一样,向他细细传授其中的门道。却不曾想谢虞琛只是支着脑袋告诉自己: “我不可能一直待在这里,这门生意最后还是要交到你许大郎一人手里。” “许多事情你要慢慢学会自己做主,即使做错了也没关系,跌倒了吸取教训再爬起来就是。” 回忆起谢虞琛当时说话的神情,许大郎慢慢坚定下来。 他没有像那货郎说的那样,挑着担子去占个惹眼的位置等陈家人出来。而是去不远处的一家食舍里花五文钱租了一条长桌。 将担子里的东西一字摆开,许大郎冲着来往的人吆喝道:“银丝糖,卖银丝糖,又甜又香,酥软可口,好吃得很嘞!” 吆喝声吸引了不少路来路过的百姓。 众人一听这银丝糖的名字,便觉得“呦呵,真挺新鲜”。 但凑过去一问价格,就立马砸吧着嘴走了。 城里最出名的糕点铺春芳斋,一块糖糕也才卖七八文钱,而这银丝糖不过两寸见方的大小,还不抵人家半块糖糕大,一块竟然就要五文钱。 “你这也太贵了。” “就是就是,又不是叫个银丝酥就真和银子一样值钱了。” 众人嘴里念叨着,围过来的人又渐渐散去。 一个时辰过去后,整条街上的人都知道,金湖桥西边,有一个小贩,年纪不大,口气却不小。卖一种大家都不认识的,叫什么“银丝糖”的吃食。 那东西虽然看着馋人,但竟然要五文钱,莫不是在痴心妄想? 听到这些议论,许大郎也不恼,自顾自地叫卖着。 累了就往旁边的石墩子上一坐,从怀里拿出一个用米渣掺了糖汁烙成的饼子,就着借桌子时讨来的热水,慢吞吞地吃着。《 》 8、种子 几个在酒楼喝酒的年轻郎君一出来,就从门口众人的交谈声中听闻了此事。 “倒是稀奇。” 几人互相对视几眼,皆从对方脸上看到了几分兴味。 “要不过去看看?金湖桥离这儿也不远。”其中一人提议道。 众人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左右他们今日也没什么要紧的事做,去看看众人口中那个要卖到五文钱一块的“银丝糖”究竟是何物也不错。 几人结伴走到许大郎临时架起的摊子面前.其中一个穿着石青色缎面长袍的年轻郎君最先走上前去,低头看向竹盒里摆着的龙须酥。 “这个就是银丝糖?” 在几人往过走时,许大郎就注意到了他们。 “公子说过,这银丝糖价贵,一定得是那些富贵人家才舍得买一盒回去,就着清茶慢慢吃。”许大郎心道。 “你第一次卖银丝糖时,大家都不清楚这是什么吃食,故而不会有太多人花钱购买。反倒是那些年轻的郎君,对这种新鲜东西感兴趣。” “这些人便是你要吸引的顾客。” 谢虞琛的声音在许大郎脑中响起。 他看着眼前的几个衣着光鲜的年轻郎君,不禁又一次感叹道公子的神机妙算,料事如神。 不对,公子本就是知晓万物,可沟通天地的巫神,料想到今天这个的场面是再简单不过了。 想起谢虞琛,许大郎不免有片刻呆愣。 等他回过神来时,眼前的几人面上已经有了几分不耐。 “回郎君的话,这个便是银丝糖,您可要来一块?”许大郎赶紧回道。 “一块莫不是太瞧不起我们了?若是你卖的真是些好东西,我们全买下也未尝不可。”他身后一个年轻郎君忿忿道。 听到这话,许大郎也不分辩,只“欸”了一声作应和。 看面前人低眉顺眼,神态驯服,那人的面色才稍好了些。 最开始问许大郎话的郎君应当是一群人里为首的那个。只见他不疾不徐地扭头看了对方一眼,刚刚插话的那人便立马住了嘴。 他看向许大郎问道:“刚刚听你吆喝,说这银丝糖又甜又香,酥软可口,可是真的?” “自然是真话,做生意的,哪能哄人呢?”许大郎轻轻摇了摇头。 “俞清啊,你不会真打算买这什么银丝糖吧?”其中一个同伴凑了过来。 “怎么,不行吗?”被唤作“俞清”的那郎君不置可否地瞥了对方一眼。 看那银丝糖模样确实新鲜,他想了想,对许大郎道:“我们几人都没吃过这银丝糖,你可否给我们介绍一下?” 谢虞琛曾在许大郎出门前,就跟他交代过若是遇到此类的问题,大抵应该如何回答。 比起那些能说会道的小贩,许大郎实在算不上一个合格的货郎。 他笨口拙舌,在和人打交道上并不擅长,比起其他人来唯一的一个优势便是真诚踏实,让人下意识想相信他的话。 因此,谢虞琛并没有教给他什么妙语佳句,只让他用最普通直白的描述如实回答便好。 “这银丝糖,是由麦芽糖制成的……” 许大郎缓缓开口,将这银丝糖是如何制成,什么口感,该怎么吃都娓娓道来。 别说是这几个原本就对银丝糖心生好奇的郎君,就连只是凑过来看热闹的路人百姓,都被许大郎的话语吸引,忍不住幻想他话里那个层次分明,酥松绵软的银丝糖,吃进嘴里究竟是怎么一种香甜的味道。 到最后竟有些想咽口水。 真是稀奇。众人心想。 按理来说,那几个年轻郎君平日餐桌上也不乏山珍海味,此时竟也被许大郎说得有几分心动。 其中一人忍不住对为首的那人道:“俞清,不如我们就买几盒尝尝,料想这货郎也不敢欺瞒我们。” 许大郎也看出这个被人唤作“俞清”的郎君便是几人中为首的那个,抬头看向对方,等他做决定。 “那便拿几盒吧。”对方几乎没有考虑,便冲许大郎轻轻一点头。 一盒银丝糖里有十个,算五十文钱,装在竹篾编成的盒子里,再用油纸包好。 几个郎君一共买了三盒,要一百五十文钱。 现在的一百五十文钱约莫有一斤重,像他们这样的公子哥,没人会随身携带这么重的铜钱。 刚刚在酒楼,随行的小厮又恰好被他们打发去做其它事,不在几人身边。 对他们来说,百余文不过是无须在意的一点小钱,其中一人刚想从钱袋里摸出些碎银结账,为首的那人就用眼神阻止了对方。 他转身,对许大郎吩咐道:“你晚些时候到陈家去,跟管事要这银丝糖的钱,他自会给你结清的。” “原来是陈家的小郎君,怪不得出手如此大方,五文钱的糕点说买就买。”一旁围观的百姓心道。 定徐县的陈家,富庶程度远近闻名。就算是放在整个江安府,也能排得上名号。 这样的世族大家,府宅的位置许大郎自然是清楚的。他点头应下,将三盒银丝糖递给了那几个郎君。 按照许大郎的说法,这银丝糖最好是就着一壶清茶,一边赏景一边慢慢品尝,或者在里面加入各种干果果仁。 临走前,许大郎还不忘嘱咐他们,说这次时间仓促,只往里加了芝麻碎。若是几个郎君尝了之后觉得喜欢,还可以自己往里面加入各种干果。 几个郎君就这样拎着三个竹盒离开了摊位,想来是被许大郎说得心动,打算去寻个茶馆品尝银丝糖的滋味了。 周围的小贩看许大郎这么一会儿时间就赚了一百多文钱,都羡慕得直咂嘴。 但不是谁都有这本事能入了那些世家郎君的眼,众人再眼红心热,也只能在心里暗自感叹一会儿。 …… 金湖桥的热闹自然是被许多人看了眼里。 有那些爱凑热闹的人,前一刻刚从别人嘴里听说了这件事,下一秒便派自家小厮到许大郎那里买了几个银丝糖来尝尝鲜。 这些人中不乏有喜食甜食的人,据当时在场的人描述,他们在尝到银丝糖的瞬间便对其连声称赞,引得一旁的人都忍不住凑过来,想从他这里讨要一块尝尝味道。 “你说的可是真的?那货郎卖的银丝糖当真有如此诱人?”听着这些人绘声绘色地描述,质疑的声音也开始出现。 “当然是真的。” 被质疑的那人也不恼,慢悠悠喝了口水润嗓子,反问道:“我为何要骗你?就算你被我哄去买银丝糖,那卖糖的货郎也不会分半文钱与我。” “早知道这银丝糖如此美味,我当时也应该花五文钱尝尝味道的。”其中一人面露懊悔。 他当时就在金湖桥附近的酒楼吃茶,自然也看到了当时的情景。 只是他想着一个乡下来的货郎卖的东西,就算是新鲜,也不可能好吃到哪去。谁知道竟然就这样错过了连尝遍城中美食的老饕都赞不绝口的美味。 …… “那比起春芳斋的糕点呢?”定徐县最出名的酒楼雅间内,有人急不可耐地冲对面的人问道。 “当然是那银丝糖更胜一筹。”对面的人回答得毫不犹豫。 说话的这人,便是那日对银丝糖赞不绝口的食客之一。 今日与友人出来吃酒,没想到刚坐下来,对方就开始向他打听银丝糖的事。 他看了一眼默不作声的友人,故意摆出一副回味无穷的模样:“那银丝糖当真是做得精巧别致,只可惜,你是没缘分吃一回咯。” 见对方露出遗憾的神色,他心里暗暗得意。 “哼,谁让你小子那日不和我一起出来吃酒。现在错过了唯一一次买银丝糖的机会,就嘴馋去吧!” 他们今日在座的几人,平日里都是爱吃的。 城中大小食舍酒楼,八珍玉食、各色小吃,就没有他们没品尝过的滋味。 因此,在座的人在听到自己错过了这滋味独特的银丝糖后,才会如此懊悔。 不过那卖银丝糖的货郎也当真稀奇,就好像凭空冒出来似的。卖了一日银丝糖,把众人的好奇心都勾起来后,又突然消失不见。 和常在那里摆摊的小贩打听,对方顶多也知道那人是半月前突然出现在定徐县,最开始卖的是麦芽糖。 他卖麦芽糖时,品质就比城中其他人的糖要好,生意也很热闹。后来更是拿出这叫许多人都念念不忘的银丝糖来。 …… 而这些时日屡屡被人提及的神秘商贩许大郎,此时正在自家的地里忙碌。 自从那日谢虞琛给他说了几种作物后,许大郎便将注意力放在了田地上。 只是其中有好几种作物,谢虞琛虽然能将它的模样描述得有板有眼,却不知道那作物的具体名字。 为此,许大郎也是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将那些作物的种子购齐。 “这个就是菘啊?”见许大郎正在院里的台阶上理种子,谢虞琛凑过去,指着其中的一小堆问道。 许大郎点了点头,“这个便是菘的种子。” 这个“菘”是什么呢? 其实就是后世的白菜而已。也是许大郎忙碌几日的罪魁祸首。 谢虞琛本想着白菜这种蔬菜一年四季都能种植,而且还耐储存。不管是白灼还是清炒,味道都很不错,便想让许大郎在地里种一些。 结果他却忘了后世的大白菜是经过改良和杂交的,模样早与最开始的白菜有了天差地别的不同。 因此按照谢虞琛的描述,许大郎寻了几日都没寻到这种作物。 想到因为自己的疏忽,让许大郎白白忙活了几日,谢虞琛难得有些心虚。 许大郎却没怎么当回事,他一边把种子按照品类放到竹篓里,一边对谢虞琛劝道:“公子,外面风大,您身上的伤刚痊愈,还是应当多休息才是。” 这几天,每次谢虞琛想亲自动手做些什么的时候,许大郎就会这样劝他。 不是日头晒,就是风大,要不就是旧伤未愈不宜操劳……总之就是不让谢虞琛干活。 明明是在这山野乡村,谢虞琛却愣生生过出了一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矜贵公子哥的感觉。《 》 9、陈家 理好种子之后,许大郎就背着背篓,扛着农具到了自家的耕地里。 分配的这几十亩地里,有一半是在半山坡上,另一半则是平地,只是都差不多的贫瘠罢了。 连着忙碌了几日,最后一天他将种子全部种下的时候,太阳已经明晃晃地挂在了正当空。 临走前,许大郎又认认真真地将农田扫视了一圈。 翻过的土地被划出一道道的田垄沟壑,透着微微湿意的土壤虽贫瘠,却依然尽力孕育着怀中的种子。 等再过一些时日,种子们便会破土而出,长起嫩绿的小芽。 “只希望它们不要长得太坏,白白辜负了公子的一番期望。”许大郎心道。 …… 扛着锄头往回走时,许大郎恰好碰到了同样从地头里回来的几个人。 这几天刚引水浇过地,田间地头的土都湿润着。在地里走过一圈,不论是犁耙锄头还是他们自己身上都沾了不少泥巴。 众人也不在意,索性一起蹲在石头上,舀水清洗着。 远远看见许大郎的身影,其中一人叫了许大郎一声,示意他过来和他们一起洗。 许大郎走到他们边上,接过对方递来的水瓢,蹲到一旁舀水。 最先给许大郎让出半个身位的男人抬起胳膊肘,捅了捅旁边的人,用眼神示意道:“你不是刚还要问人家话吗?人来了你怎么又哑巴了?” 男人瞪了对方一眼,见许大郎目光投过来,他压低了声音问道:“最近这两天你家里是不是住进人了?” 听到这话,许大郎心里顿时“咯噔”了一下。 “难道是有人看到了公子的行踪?”他最先想到的便是这个。 “这不可能。” 许大郎很快又否定了这个想法。 公子这些时日从未出过院子,平日里行动也极其小心,不应当有人看到他的身影。 而自己家院子的位置又特殊,寻常人要绕过半个小土丘,才能看到院子里边的景象。 当初选宅基地的时候,许家人选的都是别人挑剩下的地方。现如今却多亏了当时没人想选这附近。 这一片地方只有许大郎一户院子,虽说冷清了点,但也少了许多麻烦。 而院前的小坡又恰好挡住了路来路过的村人的视线,给谢虞琛的隐匿创造了一个极为有利的条件。 确定了不会有见过谢虞琛的身影,许大郎这才稍微歇下心来。 他手上动作不停,一边舀水冲洗着耙上的泥水,一边头也不抬地应道:“有什么事了?” 自从刘家人搬来村子之后,虽然明面上没人敢去别人家借宿了,但私底下还是会有不少小贩在路过蓬柳村时,选择在相熟的村人家里住一晚。 等到第二日走之前,再留下些粮食布匹,也已经成了不少人心照不宣的秘密。 许大郎前日里还看到,一大清早就有人挑着担子从这对互相使眼色的王家兄弟二人的家中出来。 看模样并不是他们村的人,想来也只能是附近赶路的货郎了。 兄弟二人见许大郎这副姿态,就知道他们家私底下租房给客商的事大抵是被许大郎给撞见了。 索性也不拐弯抹角,直言道:“我家三郎前两天从你家附近路过,看见有炊烟从你家院里飘出来,可你那几天分明不在村里。” “你可要当心些,千万不要被别人家发现了。”旁边一人听到他们的对话,凑过来提醒道。 “特别是那钱嫂子一家!那家人啊,可真是……”那人话没说完,但众人心里都跟明镜儿似的。 钱家那一家子,几口人里就没个正常的。也就是那个二郎还明白些事理,结果还折了一条腿。 要是让钱家人知道了他们私底下的生意,保不齐又做出什么事来。 听到这话,许大郎才终于松了口气。刚想跟众人道谢,就听见王家二郎有些疑惑的声音在几人中响起。 “不过这半个月里,你家的灶火好像烧得格外勤。好几次我去地里的时候都能看见。咱们一整个村里,就你家的炊烟在飘。” 听到这话,旁边的几人也都连连应和。 “是嘞,我也看见了。” “我忘了是哪天来着,反正他们家的炊烟从早飘到晚,就没断过。” 众人议论了几句后,便将最大的疑惑抛向了许大郎—— 你到底是在做什么营生,才能让灶火从早到晚一直烧着? 就算是家里柴火多也禁不起这样糟蹋啊! 谢虞琛教过许大郎如何隐瞒他的身份,如何和不同的顾客打交道,如何做糖,如何叫卖,可偏偏没告诉他应该如何面对这个问题。 许大郎低头不语,眼里直盯着河里的石头,手里的木头锄把都快被搓出火星了他也没想到一个合适的的答案。 半晌他才支吾着开口:“……人家钱给够了,烧火什么……咱也管不着。” “也对,是这个理。”众人点头。 左右人家是给了柴火钱的,做什么是人家的自由,他们管不着。 “只是从早到晚一直飘着炊烟多少有些显眼,当心被刘家人知道了之后记恨上你。”临走前,王家兄弟还不忘又提醒了许大郎一句。 回到家中,谢虞琛只扫了一眼,便开口问道:“今天出去遇上什么事了吗?” 刚走进院子里,还没来得及说一句话的许大郎:“……” 他愣了一下,很快就回过神来,把刚才在河边发生的事情和盘托出。 “确实是有些大意了。” 谢虞琛想起前些日子里一刻不停地赶着时间熬糖,在心里啧了一声。 但这样躲躲藏藏的也不是什么长久的办法。 谢虞琛想了一下,对许大郎吩咐道:“这几天把发酵好的那一盆江米做成银丝糖后就不用再生麦芽了,先把糖卖掉再说。” 谢虞琛向来漫不经心的神情难得绷紧几分,许大郎也不由得跟着紧张起来,惴惴不安地看向谢虞琛,等着他接下来的安排。 “等到了定徐县后,你带着银丝糖先去一趟陈家,看看他们是什么态度。”谢虞琛继续吩咐。 许大郎第一次卖银丝糖时,陈家的那个郎君阻止了同伴拿碎银结账,吩咐他去陈家大宅拿钱,应当不是个无心之举。 毕竟一百多文钱在普通人眼里算得上一小笔巨款,够全家花好些时日,但在那些世家公子眼中却是根本不够看的。 谢虞琛现在还猜不出对方这么做的具体原因,但即使是自己会错了意,陈家郎君就是单纯的抠门不想多花钱,让许大郎多跑这一趟也不会损失什么。 …… 按照谢虞琛的吩咐,许大郎到了定徐县后,连住处都没安顿好就立马挑着担子到了陈家的府邸。 那日许大郎过来拿钱,给陈家的管事留下了些许印象。见他过来,便将许大郎带进了门口的下房中。 “不敢劳烦管事。” 许大郎恭谨地道过谢后,便将自己的来意说明。 “上回郎君在我这儿买了几盒银丝酥,只是时间仓促,我也只做了胡麻馅一种。这回新制了几种馅料,想着也许郎君觉着有趣儿,想尝尝鲜,便挑着担子过来了。” 这话说得极为妥帖。前些日子银丝糖在城中小小风靡了一把,有多少人都在谈论着那日突然出现在城中,又很快消匿不见的卖糖货郎。 但管事常常会想,当日若不是他们家小郎君买了银丝糖,替对方打响了名头,也不会有后来那么多人关注一个小摊贩。 现在这货郎琢磨出了新鲜口味,不去支摊叫卖,反而挑着担子来了他们陈府。 这一番举动把陈家的面子和里子都照顾到了,管事心中也极为满意。 管事打心底里觉得舒服,客套了几句后就让一旁的小厮去取钱,打算买下许大郎手里所谓的新鲜滋味。 “做什么呢,这么热闹?” 门口突然传来一个年轻的声音,带着些吊儿郎当的调调。 许大郎和管事同时转过身去,只见一个身着窄袖圆领长袍的年轻郎君倚在门前,衣着打扮都是最时兴的样式,发髻旁还别了一小朵簪花,颇有些风流倜傥的意味。 “郎君怎么到这儿来了?” 管事的见到来人,赶紧迎了上去,凑进去看,才发现男人的衣衫都湿了。 “怎么还沾了一身的水?” 他一边念叨一边从仆从手里接过布巾,给他擦着衣衫上的水珠。 “愣着作甚?还不赶快打盆热水过来!” 门外的小厮打水的打水,端茶的端茶,立马跑走大半。《 》 10、翩翩气度 “不小心沾了一点雨水罢了,不碍事的。”那郎君不甚在意地摆了摆手,明显对立在一旁的许大郎更感兴趣。 管事刚解释清许大郎的来意,那郎君就一脸兴味地凑上去,打开了桌案上的竹盒。半点不在意自己所在的是仆役们的下房,隔着油纸拿起一块就往嘴里送。 “里面放了什么馅儿,是栗子吗?” 松软的银丝糖里竟然包裹着软糯的栗子泥。 栗子泥的存在不仅丰富了口感,也让银丝糖的风味更上升了一个台阶。 单看面前这郎君满意的表情,就知道谢虞琛的这番创新成功了。 “这是我们家的六郎。” 像是看出许大郎的局促,管事走上前去,替自家郎君解释道。 “见过陈家六郎。” 许大郎拱手行了个礼,刚要说话,就听那陈家六郎笑道:“我知道你,那日我听说了七郎买过你做的银丝糖后,也让小厮买过一盒,味道确实极好。” 陈七郎便是那日最先光顾许大郎生意的郎君。 而这陈家六郎只说自己让小厮买过这银丝糖,却半点不提他曾在酒楼里对银丝糖大加赞叹,硬生生以一己之力把银丝糖的热闹捧到了一个新高度。 许大郎也没想到,那财大气粗的陈家的郎君,私底下竟然是这么一个……活泼的性格。 他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只得讷讷道:“郎君喜欢便好。” “除了栗子馅,这里面还有什么别的口味吗?”陈家六郎指着剩下的那几个盒子,自顾自问道。 “有的。”许大郎点了点头,“不知郎君喜欢哪种馅料,便都包了些。” “你还会做其它的甜食吗?” 陈六郎头也不抬地说道:“单这银丝糖,就是春芳斋里的招牌都比不上的美味。” “郎君,我们……” 一旁的管事欲言又止地看了看正兴致勃勃地钻研剩余几盒银丝糖的陈六郎,心里直犯嘀咕。 “春芳斋好歹是咱们陈家的产业,在整个定远县也算有名,怎么在郎君眼里就好像不值一文似的。” …… 直到坐在车辕上,马蹄嗒嗒嗒地拉着车朝蓬柳村奔驰而去,许大郎都还没回过神来。 这陈家六郎怎么就要去他们蓬柳村了呢? 时间拉回到半个时辰前,陈家六郎在问了他几句话后,就对银丝糖的做法产生了巨大的好奇心。 再加上许大郎又无意中让他得知了这麦芽糖还能做许多别的吃食,这下彻底勾起了陈六郎的兴致,说什么都要去见识一番。 许大郎哪能同意。 且不说谢虞琛还在他家里住着。就光是陈家六郎的身份,万一磕着碰着,或是哪里让他不顺心了,这后果都不是他这样的人家能承受得起的。 但陈家六郎是什么人? 他可是整个陈家上下,爷娘翁婆、管家小厮都头疼的人物。 从小陈六郎身上就有股混不吝的劲儿。后来好不容易娶了亲,妻子偏又是个性子和婉的,根本治不住他。 一直以来,他说定的事就是三头牛都拉不回来。区区一个许大郎又算得了什么。 陈六郎是管事从小看到大的孩子,自然知道他是什么秉性。 他最开始还想着劝两句,譬如那山野乡村,饭食粗鄙,或是连住处都没有一个,但都被陈六郎一一回怼了过去。 “若是饭食粗鄙,又怎么会有银丝糖这种精巧美味的糕点?” “蓬柳村紧挨着去湾水县的官道,若是没有住处,来往的人们都住哪儿?在地上铺张草席子便睡么?” 每一句话都把老管事堵得哑口无言,最后也只能屈从,领着小厮给这不省心的六郎收拾行李去了。 陈家的人都疼小辈,不然陈六郎也不会被养成这副混世魔王的性子。管事怕他在蓬柳村吃苦受累,光是衣物被褥,就占了半个马车的空间。 收拾好行李,车夫便驾着马车朝着蓬柳村赶去。 陈小郎君让许大郎也一同上了马车,和驾车的车夫挤一挤,并排坐在车辕上。 许大郎自然是没什么异议的,陈六郎能让他上马车就已经很好了,即便是坐在车辕上也不觉得有什么。 反倒是一旁的车夫,见他面色紧绷,主动和他搭话道:“你可是第一次坐马车有些怕?放宽心,咱陈家的马车结实着呢。” 许大郎愣了一下,顺着他的话点了点头。 其实他心里担心的是另一件事。 虽然谢虞琛在他去定徐县前就吩咐过:若是可以,尽量和陈家搞好关系。 但谁都没想到,陈家六郎竟会是这么一个品性。 许大郎准备好的话还没说一句,他就吵着闹着要主动跟他到蓬柳村。 一直担心自己把这件事给搞砸了的许大郎就这样一路提心吊胆的,坐着陈家的马车到了蓬柳村。 在这个年代,别说是马车,就是驴车牛车,那都是富贵人家才能坐得起的。 更别提陈家的马车,马儿皮毛顺滑,高大雄壮,车厢宽敞结实,一看就非同寻常。 这样显眼的马车一进到村子里,便立马吸引了村里所有人的目光。 众人纷纷猜测着: 马车里坐着的是哪家的郎君? 到他们这小村庄里又是有什么事做? …… 一时间,村头田间都围了不少人,嘀嘀咕咕地凑在一起谈论这件事。 话题中心的陈家六郎却像什么都不知道似的,半刻都没有停留,紧跟在许大郎身后就进了院门。 谢虞琛待在屋里都能听到外面马车声响,一时也有些惊讶。 他虽猜到陈家对银丝糖大抵是有些兴趣,却也没想到对方能有这么大的阵仗。 不过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倒也不慌,从榻上坐起身,蹬上鞋子等待着来人进屋。 陈六郎一进屋,猝不及防地和谢虞琛对上照面,顿时便愣在了原地。 回过神来后,他面色复杂地看了一眼身后的许大郎。 他第一眼见到许大郎的时候,便不知为何有一种别扭的感觉,好像面前这个老实木讷的庄稼汉子,不应当能做出那样精巧别致的吃食似的。 当时他只以为是自己多想,如今见到来人,才知道自己并没有猜错。 眼前的人给陈六郎第一眼的感觉,便是那种如清风朗月一般的淡然。 他的身姿更是挺拔,即使身着最朴素的麻布衣衫,都难以掩盖周身翩翩气度。 这样的风度下,人们甚至会忽略掉他的面容,也就自然不会注意到,眼前这人,就连容貌都是世间难得的精致俊美。 “不知阁下是……” 谢虞琛适时开口,打乱了陈六郎的思绪。 他赶忙回过神来,“某乃定徐陈氏,家中排行第六,单名一个汀。” “原来是陈六郎。”谢虞琛笑了笑,起身引着他坐到了屋里的罗汉榻上。 见陈汀的神态明显没有进屋前从容,谢虞琛在心里笑了笑。 他在娱乐圈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演过各式各样的角色,唬起一个不务正业的小郎君岂不手到擒来? 也就是当下这个场面不需要,不然他甚至能立马摆出一个暴戾恣睢的帝王之姿,让他感受一下什么叫帝王威仪。《 》 11、新菜式 “陈六郎从定远县来,一路舟车劳顿,想必也疲乏得很,若是不嫌弃,不如就在这里吃顿便饭?”谢虞琛面露三分笑意,看向对方。 坐到榻上的陈汀早就忘了自己是为什么而来,整个人都是懵的。听到这话,忙不迭地应了声好。 自从那日将银丝糖都卖掉之后,许大郎在吃食上就大方了不少。 谢虞琛也乐意在这方面花时间,这几天还真让他琢磨出不少新菜式来。 打发小厮拿银钱到附近人家换只鸡回来,许大郎也转身去了厨房准备配菜。 屋里一下子只剩下陈汀和谢虞琛两个人。 陈汀盯着床榻屏板上经年累月留下来的磕碰和豁口,踌躇了好一会儿才问道:“不知郎君如何称呼?” “姓谢,单名一个承。”谢虞琛笑了笑,随口胡诌了一个名字。 见对方一脸局促,他就知道这位少爷来蓬柳村不过是一时兴起,根本没想好要做什么。 谢虞琛在心里摇了摇头,主动提起此事。 “不知陈六郎今日前来拜访是所为何事?可是对那银丝糖感兴趣?” “那日尝过以后,确实是对银丝糖念念不忘至今。”陈六郎点了点头。 其实他更好奇的是银丝糖背后的东西。 比如这样新奇的做法是如何得来,除了银丝糖以外是否还有什么别的新鲜吃食。 谢虞琛对他的想法心里门儿清,但就是不主动提,反倒是讲起正在厨房筹备的晚饭来。 陈六郎素日便是一个爱吃的,不然也不会为了一个银丝糖就大老远跑到蓬柳村来,一时间倒是与谢虞琛有了不少话题可聊。 说了许多各地的美食逸闻之后,陈六郎渐渐放松下来,甚至还因为谢虞琛在口味上与他有不少契合之处,对眼前的人心生出几分亲近。 也是将自己以食会友的的个性展现了个淋漓尽致。 “既是如此,今日的菜式陈六郎应该会喜欢。”看见陈家的小厮拎了一只杀好的公鸡回来,谢虞琛笑道。 小厮到村里买鸡时,属实遭到不少村人的热情对待。 有些人甚至还大着胆子凑到小厮身前,跟他打听着陈汀的身份。 “原来是陈家的郎君……” 人群中,有人常背着筐子到附近县城卖菜,对城里情况比较熟悉,琢磨了一阵便犹犹豫豫地问道:“可是定徐县的陈家?” 小厮虽不想与乡人们交恶,但众人一直围着他问东问西,也十分烦人。 便冷下态度来点了点头道:“除了定徐县的陈家,还有哪里有我们陈家人?” 众人见小厮的态度冷淡下来,也不便再多问。 恰逢卖鸡的那户人家杀好了鸡,拔好了毛,他们便四下散去,目送着小厮拎着那只大胖公鸡转身离开。 见对方很快便走到许大郎门前的那个土坡附近,再也看不到他的身影,众人才又慢慢聚集起来。 卖鸡给他的那乡人更是嘀咕道:“刚刚那位郎君,出手可是大方得很!我跟他说给鸡拔毛放血要费些功夫,他二话不说就多给了我十文钱,只说要处理得干净些。” “那可是定徐县的陈家,他们家的郎君,都有到江安府做官的。” 一听说“家中有人做官”,众人的态度立马就不一样了。 最开始他们不过是感叹那郎君衣着多光鲜,马车多华丽,现在却明显带了敬畏的神态。 说到底,其实还是普通的富贵人家和那些世族大家的区别。 只不过现在就连世家也走向了没落。 曾经的世家连皇帝都要礼让三分,现在皇帝都要仰仗人鼻息,世家就更别提了。 如今早不是那个世家说了算的时代。 若是后辈不长进,草包一个,便根本没机会入仕途做官,家族也就离衰落不远了。 众人感叹着陈家郎君的出身,又忍不住想到,那许家大郎竟然是坐在陈家的马车上回来的。 也不知是从哪里得来的运势,竟然与这样的贵人扯上了关系。 “这蓬柳村,怕是要变天了啊!”有人看向许家小院的方向,低声喃喃道。 另一边,被村人看做是许家金大腿的陈汀,此时正抱着碗筷,大口大口地往嘴里塞菜,丝毫看不出半点世家公子的仪态来。 谢虞琛说是便饭,就真的一点都没把陈汀当外人。 一张破木桌上,许大郎,谢虞琛,陈汀三人围坐在旁边,就连陈家的那个小厮,也被陈汀硬拉着坐了下来,领了碗筷一起吃饭。 若是非要说区别,也勉强能找出一个: 陈汀手上的那碗饭比在座的四人都要多,甚至都冒了尖快溢出来了。 这个时候的油脂昂贵且稀少,煎炸煸炒这些做菜的手段还没在寻常百姓间普及开来。 就算谢虞琛想做个炒菜一时也找不到趁手的工具,索性作罢。 不过就算是极其有限的食材和工具,也拦不住谢虞琛那颗想吃点美食的心。 小厮拎回来的那只鸡被一剖为二,一半剁成块,与葱姜和各式调料一起放入瓦罐中盖上盖子用文火焖煮。 另一半则和许大郎从山里采来又晾干的各类菌菇笋干一起炖成了鸡汤。 因为多了焯水和冲洗两道工序,血沫被处理得非常干净。没了腥味,即使是只捏了一小撮盐调味,鸡汤吃起来也非常鲜美。 除了这只鸡以外,谢虞琛还让许大郎做了几道素菜。 虽然是焖煮的做法,少了几分烟火气。但因为做成了糖醋口,倒也掩盖了不少缺陷。 这几样菜都是新鲜式样,放眼整个江安府都找不到相同的味道来,陈汀自然也是第一次吃到。 一筷子糖醋茄子进嘴,什么礼节身份通通都被他忘在了脑后,只顾着眼前的各色菜肴。 一顿饭过后,几道菜连汤底都没剩下一口,全被陈家的小厮拿去拌饭了。 他端起盘子往碗里倒汤底的时候,陈汀还悄悄瞪了他一眼,也不知道是嫌他吃相太粗鄙给陈家丢脸,还是嫌他没给自己留点拌饭的菜汤。 …… 酒足饭饱之后,陈汀便开始和谢虞琛商量在这儿住些时日的事情。 谢虞琛倒也不藏着掖着,将蓬柳村的客舍生意,还有与刘家的矛盾都尽数道来。 “若是陈六郎要寻个住处的话,还是去刘家的客舍更好些。毕竟那里的屋舍更精致,而且……” 谢虞琛顿了一下才继续说道:“也免得得罪了刘家人。” “我会怕他区区刘家?” 陈汀吹胡子瞪眼的,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定徐陈氏的厉害。 “那刘家人不过是运气好,懂得钻营,才揽下了现在的生意,但那几个小辈,没什么本事不说,还爱到处惹是生非。他们刘家蹦跶不了几年的。” 陈汀故意摆出一副老成的模样分析起刘家形势。 光看他说的头头是道,倒也十分唬人。但其实都是从他父兄聊天时听来了几句,又鹦鹉学舌似的搬到了谢虞琛面前。 “是在下多心了。” 谢虞琛也有心留下陈汀,在蓬柳村,许大郎若是能和他搭上关系,也算是有了依仗。 他便不再相劝,任由陈汀带着小厮到那几个空房,选他们主仆二人的住处去了。 到了半下午的时候,陈汀的行李也基本收拾整齐。 谢虞琛正窝在院里的躺椅上剥栗子,见陈汀从屋里出来,抬头打了一声招呼后,便继续低头做自己的事。 陈汀不由有些纳闷。 他们陈家在定徐县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大家族,别说是寻常百姓,就连那些富贵人家的郎君公子,见了他们家的郎君也多得是想要巴结交好的。 可偏偏面前的人对他全然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言谈举止间也没有半点从前围在他身边的那些人的恭顺之态。 谢虞琛周身的气度,就不是寻常人家的能培育出来的。 可整个江安府,有哪个世族大家是姓谢的吗? 陈汀想不出来,况且他心里隐隐觉得,即使是江安府最显赫的世家,都不一定能培养出面前这人周身的气度来。 而且若真是那些排的上号的名门望族出身,他又为何又要待在这小小的蓬柳村中? 而且还会那么多新鲜菜式。 他今天可看明白了,所谓的许大郎不过是听从面前这人的命令而已。 真正做决定,研究出那些新鲜吃食的,其实是眼前这人才对。《 》 12、合作 陈汀越想越糊涂,这点谢虞琛自然看在了眼里。 不过,他可没有半点为陈汀答疑解惑的想法。 谢虞琛笑了笑,放下手中的板栗站起身,“外面风大,郎君要不随我到屋里坐坐?” 其实外面的风和“大”这个字完全没有半点关系,谢虞琛说这句话纯粹是因为院子里只剩他身下这一把躺椅了。 他总不能自己躺在上面,却让陈六郎站在一旁看着吧? 但他又实在不想为了礼貌让出躺椅自己受累,只好想出这么一个勉强算两全的办法。 幸好陈汀心里装着事情,根本没细想谢虞琛的话,愣着神便跟在他后面进了屋子。 “不知陈六郎对这龙须糖的生意有没有兴趣?” 谢虞琛突然开口打断了陈汀的思绪,他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啊?银丝糖的生意么?” “……某自然是感兴趣的,现在整个定徐县,有谁不知道金湖桥西有一个行踪飘忽不定的货郎,卖的银丝糖当属一绝,吃过的人都赞不绝口。” “只是这银丝糖的生意许大郎一人就做得,要某有何用。”陈汀面露疑惑。 当然是为了背靠大树好乘凉啊。 谢虞琛虽然心里是这么想的,但话说出口就成了:“许大郎一人的力气到底有限,忙活一整日也做不出多少银丝糖来。” “谢郎是想扩大些生产?”陈汀愣了一下。 这倒是说得通。 他来这儿待了也有半日,光看屋里略显陈旧的家具就知道许大郎家中是没有什么钱财的,想要寻求他们陈家的资助也合理。 况且他们陈家名下还有春芳斋的铺子,对糕点生意也熟悉得很,银丝糖又是那样的新鲜,那样受欢迎…… 陈汀的心思逐渐活泛起来。 “那为何不直接搬到定徐县来卖?”他突然问道。 “倒是想得美。”谢虞琛不轻不重地瞥了他一眼。 且不说许大郎家中还有几十亩地,若是真像他说的那样搬去定徐县,人生地不熟的,还不是都得依仗他们陈家? 到那时候,银丝糖的生意是属于谁的还说得清吗? 不过陈汀倒不一定真有这么多的心眼,更像是话还没过脑子就蹦出来了。 谢虞琛抬头,猝不及防就对上了陈汀直愣愣的眼神,看样子是真心在疑惑这个问题。 他笑了笑,反问道:“六郎觉得这蓬柳村的所处的位置怎么样?” “自然是很好的。” 陈汀想都不想就答道,“蓬柳村几里之外就是官道,距离湾水县和定徐县都不远,来往的旅人商贩更是络绎不绝……” “等等,谢郎难道是想将银丝糖卖给那些来往的商贩行人?” 陈汀突然明白了谢虞琛的意思。 若是将银丝糖的铺子开在蓬柳村,虽说没有那么多人能消费得起,但他们这里来往的货郎多啊! 把银丝糖卖与来往的商贩,他们只需要操心银丝糖的生产就足矣,剩下的事自会有那些货郎来做。 而蓬柳村到县城不过半日的距离,对银丝糖的口感也不会有影响。 这样的经营模式下,他们要操心的事大大缩减,但赚到的钱却并不一定比摆摊开店来的少。 “不仅如此,六郎觉得今日的饭食味道如何?”谢虞琛不紧不慢地问道。 “自然是极美味的,我从前在江安府都没有吃到过这样令人回味无穷的菜肴。”提起今天的菜式,陈汀连说话的声音都带了几分意犹未尽。 “这就是了。到时候除了卖银丝糖,这些新鲜菜式也同样可以售卖。” 谢虞琛见陈汀感兴趣,又多说了些:“有些菜要尽快品尝才不会错过它的最佳风味,但有些像瓦罐鸡这样的菜式,经过第二次加热,味道反而会更好。” “谢郎的意思是,除了今天吃过的那几道菜肴,还会有别的新鲜菜式?”陈汀一脸兴奋。 感情他说了这么多,这陈六郎就只记住了一个“吃”字? 谢虞琛一脸无奈地点了点头。 现在是条件有限,等到各种调料食材备齐之后,自然会有更多的菜式。他可不觉得只是掌握了一个银丝糖的做法,日后就能高枕无忧。 “既然如此,那这食肆的生意陈某就一定要掺和一脚了。”听到有美食,陈汀连合作方式、如何分红等最关键的问题都没问,就一口答应下来。 左右他们陈家不缺这点钱,但让人食指大动的美食可是过了这村就没这店的。 将一个人傻钱多的吃货本色暴露得淋漓尽致之后,陈汀便又靠回榻上,开始期待着晚上的那顿饭。 晚饭自然是没有大鱼大肉可以吃。 往中午剩的鸡汤里添了一把青菜,煮了一个蔬菜汤,又烙了几个糖饼。 这便是全部的晚饭。 有了中午满足舌尖和心灵的美食在前,晚上这几道菜就稍许有些入不了众人的眼。 虽然蔬菜汤鲜美,糖饼焦脆,但陈汀还是有些打不起精神来。 “明天让许大郎给你蒸个葱油花卷。”谢虞琛突然放下筷子说道。 “葱油花卷是何物?”听到有新菜式,陈汀立马打起了精神,连饭都顾不上吃地向谢虞琛打听道。 “就是面点的一种。”谢虞琛夹了一口菜,慢悠悠地向他解释。 “先把发酵过的面团擀成两指厚的面饼,再往上面涂上一层葱油,撒上葱花和花椒碾成的粉末,最后卷起来折成圆花形状,上锅蒸熟。” “倒是与那道名叫‘七返膏’的糕点类似。”陈汀想了想道。 只不过那七返膏里放的是蜜糖,而葱油花卷吃起来是松软咸香,还带着葱香气的滋味。 陈汀从前去江宁府探望叔兄时,在宴席上吃过一次七返膏。 那七返膏不仅模样精巧,味道也毫不逊色。只不过他们定徐县的庖厨无人能做出那般滋味,陈汀还遗憾了好些日子。 现在好不容易找到机会,他然不肯错过,央求着谢虞琛在明日做那葱油花卷时,定要顺带给他做几个甜口的。 谢虞琛拗不过他,最后也只好应下。 …… 第二日天刚亮,许大郎便开始准备做葱油花卷的材料。 这几天天气开始慢慢转凉,温度不够面团便不太好发酵。 因此许大郎早早地便将面盆放在了灶台旁边,等到谢虞琛进厨房时,盆里的面团已经发酵到了原来的两倍大。 花椒粉和盐也已经碾成了粉末状,许大郎小心翼翼地把他们从石臼里倒出来。 这年头花椒这类的香辛料还是蛮昂贵的。 寻常人家也不舍得买来做菜,也就是他们最近手头宽裕了些,谢虞琛才让许大郎把各种调味料都置办了些回来。 等到谢虞琛开始教许大郎做葱油花卷时,陈汀就抱着胳膊在旁边看着。 最开始他也想试着自己上手做几个,却被自家小厮好说歹说地给劝住了。 小厮觉得他们陈家的郎君怎能做那些庖厨做的事情? 陈汀自己反倒是不甚在意。 看那谢郎,多么清逸出尘的公子模样,不也一样挽着袖子在捏花卷吗? 许大郎手上的速度很快。不一会儿,一笼散发着香气的花卷便端到了众人面前。 …… 连着几日下来,陈汀每天左手一个葱油花卷,右手一个菜卷饼吃得不亦乐乎,越吃越想一直留在这许家大郎的小院里。 单是他这几天吃过的菜肴,就比他过去二十来年一共吃过的美食数量还多。 短短数日,前月新制的衣裳就有些紧了。 若是再吃几日,怕就要成了他阿父那般大腹便便的模样了。 想到这儿,陈汀顿时心里一阵发紧。 他要是变成了那副模样…… 那日后在宴席上、在同龄的郎君面前,岂不是要丢尽了脸面? “不行,不行,此地不宜久留!” 陈汀念叨了一句,赶紧叫来正替许大郎搅和糖浆的小厮,痛心疾首地吩咐道,“阿书啊,咱们该准备回定徐县了。” “这几日便回吗?”听到这话,小厮也同样是一脸不舍。 这不能怪他,实在是谢郎的饭菜太香了啊! 就连他们尝遍城中美食的六郎都抵挡不住诱惑,他一个小厮,又能坚强到哪里去呢? 刚刚谢郎还说,过两日要给他们烤香香脆脆的芝麻饼干,现在看来估计是吃不上了。 虽然满心不舍,但既然他们郎君都放话了,小厮也只能收拾起离开的行李。 只不过相比于刚来蓬柳村的时候,主仆二人回去的行李比来时多了一倍还有余,全都是打包好的各色吃食。《 》 13、建房 临走前,陈汀还不忘向谢虞琛招手:“等我回去后,便将谢郎需要的人手都送过来。” 谢虞琛在陈汀离开前的一天便和他签好了合同。 陈汀要负责提供食肆的人手和扩大生产需要的钱财。帮工在谢虞这里做工时的工钱和食宿,也一应由陈家负责。 等到合同上规定的期限过了之后,他们便可以带着菜谱走人。 这样一来,陈家获得了包括银丝糖在内的各式菜肴的方子,而谢虞琛这边则获得了足够扩大生产的钱财和人力。 合同双方彼此都十分满意,陈家六郎几乎是想都没想就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也不怪陈汀激动,像他们定徐县里有名的那些个庖厨,做菜的手艺都是要严格保密,将来传给自己的子孙后代的。 其他人即使是有钱,都不一定能换来那些方子,毕竟厨艺就是人家谋生的东西。 更别提谢虞琛琢磨出来的菜式,都是陈汀闻所未闻的。 …… 回到家后,陈汀迫不及待地便要像爷娘展示他这些时日的收获。 家中年纪小些的郎君娘子都还没过贪嘴的年纪,连着几天都围在他带回来的那些糖锅盔、五香豆之类的小吃跟前,馋得直流口水。 但年长些的人,显然对那一纸合同更感兴趣。 “六郎你不会是让人给哄骗了吧?” 榻上,一个中年妇人一脸担忧。 她自己的儿子她心里清楚,平日里除了爱跟那些同龄的郎君一同宴饮作乐,喜欢凑热闹以外,基本上没干过什么正事。 现在突然要正经起来做什么生意,可不是让她这个做娘的担心? “阿娘你说什么呢?”陈汀气得直跺脚,“阿爹不都看过那合同了吗?说没什么问题的!” 他赶紧看向自家父亲,盼着他能给自己正名。 “是没什么问题。”陈父捋着胡须,点了点头,“若是那家客舍真像你说的那样,做的饭食如此美味,生意不会差的。” “而且他既愿与你分红,又愿让你把做菜的手艺学了去,想必也不是一个见钱眼看之辈,与他合作不会让你吃亏。” 他父亲平日里极少夸他,陈汀难得听到他说了这么多话,竟然没一句是责怪自己的,心里顿时乐开了花,还要强忍着喜悦故意板着脸来一句“我当然知道。” “只不过你口中这谢郎究竟是何人物,竟然能鼓捣出那么多新鲜东西来?”陈父突然问道。 这一下可把陈汀给难住了。 他在许家的时候,每当他想问起这个问题,谢郎都像提前知道了他的想法一样,立马就能把话题引到其它的方向。 搞得他十几天里愣是没找到机会将疑惑问出口。 但是,他心里早就全明白了。 像谢郎这样的人物,定是什么簪缨世胄,门第显赫的人家出身。 而现在居住在蓬柳村这样的山野之间,一定是像戏词话本里讲的那样,被奸人所迫,为了躲避仇家不得不隐居在此。 要放在从前,他定是要和父亲交代的。 但现在,他和谢郎已经是可以推心置腹的知己好友了! 作为好朋友,谢郎的秘密,他一定要替他保守好才行。 可他阿爹的棍子,也不是好说话的啊…… 陈汀纠结了好一阵,最后还是在许家和谢虞琛相谈甚欢的样记忆占了上风,一咬牙道:“哎呀,阿爹你就别管那么多了。” 说完,就像是有人在屁股后面追着他似的,仓皇跑出了屋子。 “这孩子。”陈母随口抱怨了一句,又扭头看向丈夫,面露忧色。 “你说咱六郎不会是让人给骗了吧,那合同,世上哪有那么好的事啊……” “不会的。”陈父安抚似的拍了拍夫人的肩膀。“咱六郎好不容易上进一回,你便让他去做罢,左右有我给他兜着呢!” …… 陈汀与谢虞琛约定好的工匠和银钱在三日后便到齐了。 除了将许大郎家已有的屋舍进行翻新和加固以外,谢虞琛还打算再新建几间屋舍。 新建的屋舍里,一半用来做厨房,另一半则是工人们的住处。 毕竟他们中最少的也要在谢虞琛这里待够一年,没有自己的住处可不行。 也幸亏当时许大郎分到的宅基地足够大,即使是再建一排屋子也有的是地方。 规划好的屋舍里,最里面那排屋子的正房给了谢虞琛。 毕竟他穿越后的这些时日里,一直住着许大郎的屋子,多少有些不便。眼下正好有这个机会,索性直接多建一排房。 按谢虞琛的计划,建好的屋舍前后一共要有三排。 最前面的那一排屋舍作招待食客用,两边则是厨房和工人们的住处。 中间的一排屋子是原来就有的,他们吃饭的地方也在这里。 这一排的房间除了许大郎住着的那一间以外,其余的都用来堆放米面柴火之类的杂货。 两排屋舍中间的空地也不能浪费。 他们现在用不到这么大的院子,但谢虞琛想着将来若是打算做腌菜或是什么别的的东西,都少不了要太阳晒。 到时候这片地方便可以用来摆放晒盘或者酱缸。 谢虞琛自己的住处则在最后一排,和前院隔了一排屋舍和半堵矮墙,平日里也不会有人打搅。 规划完毕后便开始动工,光陈家的那几个人手自然是不够的。更何况他们每天还要跟着许大郎学习银丝糖的做法。 这样一来,建造屋舍就必须从别处请人来做工。 好在现在正是农闲的时候,村里家家户户的劳动力都没什么正事可做。许大郎便聘了几个年轻力壮的郎君来加家中做事。 拉胚铲土的工具自带,管早上和中午两顿饭,每天五文钱。 这样的待遇不能说是极好,但在乡人们都待在家中无事可做的时候,就显得格外珍贵。 别的不说,每日坐在家中啥事不干,一天也得吃小半升米。现在不光管饭,还有工钱拿,而且做的都是最简单的活计。 乡里人家的,哪个还不会摔泥胚盖房子了? 因此,许家招工的消息一传出来,乡人们便都凑了上去。 蓬柳村在湾水县也算个大村庄,别的不说,能干活的青壮可不少。 想来许家做活的人都凑到了许大郎眼前,足足有二十来个人。 许家院子虽说要扩建,但也用不了这么多的人手,许大郎便从中挑了几个平素和他关系就不错,为人处世也厚道,不爱生是非的。 没被选上的人虽然失落,但也没办法。 谁叫他们平日里看那许大郎老实巴交的一个人,估摸也不会有什么出息,便不爱与他来往呢? 没曾想,这么一个做什么都不出挑的人竟这样不声不响地就攀上了定徐陈家这棵大树。 “许大郎有了陈家的这层关系啊,将来可就不一样咯。”众人心里都有些酸酸的。 怎么就是那个素来没什么存在感的许大郎撞上大运了呢? “你们家现在可好了,你家大郎和二郎平素和那许大郎的关系不错,这几日许家修院子招工,肯定选上你们家两小子了吧?”白日里闲谈,一个妇人对着王家大嫂道。 “做几日工而已,算不得什么的。”王家大嫂笑了笑,继续做着手里的活计。 他们家和许大郎的关系确实不错。 早些年许大郎家里穷的都快揭不开锅时,还是她让两个儿子舀了几升米送去他家,接济了一把。 后来那钱嫂子到处散播许大郎的坏话,他们王家人也从没信过。 “不过咱们平日里虽和许大郎没什么来往,倒也不曾得罪过他,倒是那钱家两口,怕是要倒霉了。”另一个妇人插嘴道。 “说的也是,当时钱家嫂子敢那么污蔑人许大郎,不就是看准了许大郎爷娘都没的早,又没个兄弟,一个人无依无靠的好欺负吗?” “谁曾想人家许大郎现在和定徐县的陈家搭上了关系。我听人说,陈家有好几个郎君都在江安府做官呢!” “钱家人这回可是完了。” 众人面上一阵唏嘘,心里对那钱嫂子一家却没多少同情。 钱家人的做派她们看不上。况且在场的这些人中,有哪个是没被钱大嫂在背地里嚼过舌根的。 …… “你说这可咋办啊?”钱家院子里,钱嫂子正一脸愁相地看向丈夫。 “那我哪知道!你当初不要招惹人家不就没这么多事了?” 钱老大眼睛一瞪,粗声粗气地吼道。 他就知道这婆娘不是个能持家的,平日里除了爱说人闲话之外,什么活都不做,迟早要惹出大麻烦来。 你看看,你看看,被他给说着了吧? “你一个人嘀咕什么呢?敢情全是我一个人的错了?”钱嫂子也不甘示弱。冲钱老大叫道。 “那当初我让二郎进山,你怎么不拦着我?还不是眼红人许家那小子能打来山货!” 钱大嫂胳膊一甩,下一秒便开始拍着腿哭诉自己的命苦。 嫁了钱老大这么一个没出息的不说,可怜他儿子也没了一条腿云云。 钱家老两口虽然年纪上来了,但骂起架来的阵仗可一点不小,整个钱家都被他们整得鸡飞狗跳的。 钱家大郎一进门,听到屋里的声音转身就往自己的屋里躲,心里寻思着明天去哪能寻个清净。 这几天村里发生的这些事许大郎多多少少也知道点,来家里做工的年轻人有时会跟他提起几句。但他现在可没闲功夫去寻钱家人的麻烦。《 》 14、生意 “还是得养些猪来。” 谢虞琛的一句呢喃,正巧被抱着一捆柴火往他院子里走的许大郎听到了耳朵里,登时就愣在了原地。 眼看着院子已经建好大半,谢虞琛却突然冷不丁来了这么一句,可不是把许大郎吓个正着。 “公子是打算……在院子里修个猪圈吗?”许大郎小心翼翼地问。 谢虞琛“唔”了一声,仿佛是认真在思考这件事的可行性一样。 许久,他才在许大郎惴惴不安地目光中摇了摇头,“不行,猪圈的味道太大,前院将来还要做食肆用,一股臭味可不行。” 许大郎顿时松了一口气,“那公子打算如何?咱们村里养猪的不多,养那些鸡鸭鹅之类的还有不少。” “我知道的。”谢虞点了点头。 这年头的猪都未经过阉割,性激素会影响猪生长的速度。 猪长肉慢不说,味道还大,连带着宰杀后的猪肉也带了一股腥臊味,吃起来味道并不好。 投入大,产出小。这也是许多人家不会将猪作为首选牲畜的主要原因。 反倒是因为他们蓬柳村不缺水,从定徐县流过来的一条河穿村而过,村里人养鸭养鹅的要更多些。 “但没有猪可不行啊。”谢虞琛在心里叹气。 他预备着的很多菜谱上都缺不了猪肉。而且,鸡鸭之类的家禽身上也没几两肥肉,只有猪才能炼出足够做菜的油脂来。 还是得养猪,谢虞琛摸着下巴想。 许大郎见谢虞琛这副垂眸思考的模样,还以为是谢虞琛想吃猪肉,殷切地就要从村人那里买一只鸭回来烧菜,被谢虞琛赶紧阻止了。 这段时日他们不缺吃食,谢虞琛的体重便随之涨了起来。虽然现在仍是那副颀长挺拔的模样,但到底没了刚来这里时那般过分的清瘦。 体重一上来,谢虞琛刻在骨子里的职业病就犯了,虽然面上不显,私下却把每日的主食量都减少了一半。 现在竟然还要买只鸭子回来吃。 谢虞琛说什么都不同意,许大郎最后也只能点头,放弃了这个想法。 但那日之后,他便将养猪列入了计划当中。在许大郎家里养自然是不可能的,谢虞琛只能把目光放在了村里其他人身上。 “公子是说,要把猪租给他们养?”许大郎又惊讶又疑惑。 “正是。”谢虞琛点了点头。 第二天一大早,谢虞就把许大郎叫来,和他说了自己的计划,内容却是许大郎闻所未闻的。 公子竟然要把猪崽免费送给那些农户? 不仅如此,还要给他们建猪栏,日常喂猪的食料也由公子提供,最后的猪肉也和他们三七分成。 而那些收了猪崽的人只要费些辛苦,给小猪们添水、喂食,隔一段时间再打扫一下猪圈,便能得到三成的猪肉,不想要肉的还能折成现银…… 除了做慈善以外,许大郎再想不出一个谢虞琛要这么做的原因。 “账不能这么算。” 谢虞琛耐心地解释道:“人家替我们养猪,也是要承担风险的。比如养的猪患病病死,或者是跑丢被贼人给偷走了,那他们不仅挣不到钱,还要将猪崽的成本赔给我们的。” “这是自然。”许大郎一脸理所当然。 他不明白,如果猪崽被他们养死了,赔钱难道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吗?怎么还能算在成本里。 “那猪小人也能养得,不如公子就让我来养吧。”许大郎大着胆子说道。 谢虞琛知道许大郎过惯了从前那种日子,小农思想里自耕自作的意识已经形成了习惯,不想把肉眼可见的利让给别人,一时间接受不了这样的做法也实属正常。 他想了想,换了一种说法:“若是一头两头猪你自然养的过来,但若是十头、百头,甚至更多呢?你一人还养的过来吗?” 许大郎愣在原地,许久才沉沉地摇了摇头。 公子说得对,他现在光是带着陈家的仆役做银丝糖、学新菜式,就已经忙得够呛,若是还要养猪,的确是分身乏术。 不过,他们将来竟然要养这么多头猪吗? 十头,百头,甚至更多…… 这简直是许大郎想也不敢想的数字。 *** “请问你知道蓬柳村的许家食肆怎么走吗?” 这几天,蓬柳村的村人们经常听到这样的询问。 问话的人大多来自定徐县,有的是挑着扁担的货郎,有的是衣着整洁的郎君,身后还跟着一两个小厮。 而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是来找许家买那银丝糖、瓦罐鸡、五香豆干、糖锅盔一类的吃食。 陈汀带着那么多新鲜美食回去,按照他的个性,怎么可能不大肆炫耀一番,更别提这食肆的生意还与他有合作。 那日和谢虞琛签订的协定里,除了他们陈家的仆役到期限之后可以带着食谱回到陈家以外,谢虞琛还和他约定: 可以将食肆生产的吃食拿一部分到陈家名下的铺子售卖,价格比卖给其他人的低一些。 谢虞琛这样做既是为了加深与陈家的合作,同时也是想尽快将“许家食肆”的名头打出去,吸引更多的人到许大郎这里进货。 陈汀回去后在陈家设宴,定徐县城中稍微有名有姓的年轻郎君、娘子几乎都应邀到场。 结果他们刚坐到位子上,还没来得及与周围人寒暄,就被席上的各色菜式给迷住了眼。 最先上来的是各式冷食和小吃,不仅有最近大火的银丝糖,还有各种新鲜吃食。 也不知道那五香豆干的卤汁里添了什么香料,竟然能做得如此美味。 这次陈六郎摆上桌的都是那种可以存放几天的食物,像瓦罐鸡那样的,早在他回来的当天便被仆役加热,端上了陈家饭桌。 但饶是如此,众人还是吃得津津有味。 宴席结束,不少素日里和陈六郎关系熟稔的郎君都跑来向他打听席上的菜式是从哪里得来。 陈六郎自然不会错过这么好的吹嘘的机会,拉着他们便将自己前段时间的所见所闻都倒豆子似的讲了出来。 但对于谢虞琛的存在,他却谨慎地隐藏了几分。 毕竟他的知己好友谢郎还在“躲避仇家”嘛。 不能太高调,他懂得的。 从他慧眼识珠发现许大郎这块“璞玉”开始,一直讲到他当机立断决定前往蓬柳村,后来更是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见到了那位避世不出的美食大家。 众人一时间都被他这段曲折的经历给唬住了,捧着热茶听得目怔口呆。 最后,陈六郎还不忘为自家生意打了个广告,告诉他们要是还想吃今天席上的那几道美食,就到某条街上的陈家铺子去买。 陈汀这一番操作下来,那日在席上的年轻郎君回家后基本都遣着自家小厮到了陈六郎说的那个铺子里,买了几种当时在席上吃对味道的小吃。 从蓬柳村运来的那一车吃食眨眼便卖了个精光。 掌柜见状,当即便叫住店里的小厮,让他明日就赶着铺子的驴车,再去一趟蓬柳村。 不过短短几天,这间铺子的生意便热闹到了街坊四邻都眼红的地步。 每天午时刚过,店铺门前便挂上了“某某吃食售罄”的木牌。 其他人自然不愿错过这个赚钱的大好机会,私底下到处打听陈家铺子里卖的那些吃食是从何而来。 陈六郎当然不会阻止,相反还故意让人放出了蓬柳村许家食肆的消息去。 就这样,不过半月,“北边蓬柳村有家名叫许家食肆的地方,卖的各式吃食都极为美味,很多郎君娘子都争相购买”这样的消息便传遍了定徐县。 这几日,不断有定徐县的商贩到蓬柳村去。 最开始是那些世家郎君叫小厮买回去给自自家人吃,到后来便是街上的商铺前去进货。 这其中当然也少不了那些货郎,从许大郎那里买了小吃后便挑着担子走街串巷地叫卖。 …… “前院的那几间客堂大约还有半月就能完工了。” 这几日,来许大郎这里买龙须糖和其它小吃的人络绎不绝,但他们的院子却迟迟没有修好。 最后还是许大郎把自己原来的那几间屋子腾了出来挪作厨房,才勉强维持住日常生产。 “尽快吧。”谢虞琛随口应了一声,“若是人手不够,就再去雇些人回来,不必担心花销太大。” “我知道的。”许大郎点了点头。 食肆的生意现在虽然算不上日进斗金,但每日的进账也不是个小数目。 即使刨去工人们的工钱、食材的成本,剩下的利润仍然十分可观。 许大郎昨天算了一次账,看到那个数字的时候甚至有种恍惚感。 在他过去二十多载的人生中,别说赚到,他甚至都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钱。 而这一切,都源自他那日背着背篓下山时,出于一种莫名的心理,违背了他一直以来坚持的生存法则,救下那个看起来就有些“麻烦”的年轻人。《 》 15、田家三郎 定徐县北十里外的大漳村,有一户姓田的人家。 他们大漳村的土地并不算肥沃,好在距离定徐县城很近,村子里便有许多人家会在农闲时挑着担子进城,卖些杂货贴补家用。 田家三郎便是其中一个。 田三郎会点编织竹篾制品的手艺,平日里没事便从山上砍些竹子,同妻子一道做些簸箕、小筐、沥水篮子之类的物件,挑到定徐县卖掉。 这类物件的价钱不贵,有时候田家夫妻二人辛苦好几日,手指被竹篾划出许多细密的伤口,最后能赚回的,也不过是几枚辛苦钱。 况且许多时候,忙活一天也卖不出一个筐子。这也是常事。毕竟寻常人家买一个簸箕,仔细点的话可以用上好些年。 即使如此,田三郎依然会在空闲的时候上山伐竹,毕竟若是闲下来,可就连一文钱都没了。 这日,田三郎又像往常一样挑了担子到定徐县去。他听闻定徐县的郭家要办寿宴,说不定能碰运气卖掉几个竹筐。 但他刚走了几步,距离郭家大宅还有百步远的距离时,就被同样挑着竹编制品的货郎给拦住了。 “你也是卖竹篮子的?” 那人看了眼他担子里的东西,撇着嘴嘟囔:“郭家这样的富贵人家,怎么会需要几个破竹筐?我劝你还是别过去了,省得遇上那些个脾气不好的杂役,平白还挨一顿数落。” 田三郎叹了口气。 想想也是。那可是光城西的一栋宅子,前后就有四进的郭家。 这种寻常百姓家的竹篮筐子,怎么能入了郭家的眼? “估计今天又要白忙活一趟了。”田三郎念叨了一句。 他倒也没有多难过,毕竟这样的日子才是常态。 挑着担子走到了他平日里常去的街巷附近,没想到在这儿倒是遇见了一个相熟的货郎。 那货郎看起来还算年轻,脊背却习惯性地佝偻着。 田三郎也是十几天前才与他结识。 那货郎看着温吞不起眼,却卖得一手好糖,没过多久便积攒了不少回头客。 据买糖的人说,同样的价钱,那货郎糖就是要比别人家的要好。分量足,杂质少,也难怪能有这么好的生意。 “要是我也能有那样的手艺就好了。”田三郎心想。 他媳妇怀了孩子,眼看就到了生产的日子,他却连请个好产婆的钱都没有。若是他也会些个能赚钱的手艺,家里就不用过得这么紧巴巴的。 他本以为那货郎会去郭家。 毕竟他的糖都是顶好的货,挑去郭家肯定能入了那挑剔管事的眼。 尽早将糖卖了,还能赶在天色未暗就回到家。 等他到家,媳妇也肯定烧熟了饭菜在等着他,一家人围坐在一起聊天吃饭。 若是有了孩子,还能将孩子也一并揽在怀里,与他讲讲今天遇到的稀罕事。 田三郎面上露出了一抹笑,叫了许大郎一声,提醒他郭家最近在办老爷子的寿宴,肯定用得上他的糖,他若是尽早过去,说不定还来得及占个显眼的位置。 没想到那货郎却是一副不紧不慢的样子。不仅如此,他还拿出一包糖,要换他担子里的竹簸箕。 田三郎哪有不依的道理,赶忙挑出几个最结实的交予许大郎。 换来的糖被田三郎卖了三十文钱,他高兴得直到进了家门嘴角都是向上翘起的。 因为这些钱足够妻子生产的花销。 不仅如此,说不定还能剩下十几文钱。到时候便可以从隔壁的朱屠户那里买几斤剩的碎肉,添在粥饭里,给饭菜里加点荤腥。 …… 得了那三十文钱后,田三郎有好几日都没有到定徐县来。还是后来听同村的人闲聊,他才知道最近定徐县流行起了许多新鲜的吃食。 “是城里那家江福阁吗?”他问道。 他有一次挑着担子走街串巷地叫卖时,曾路过这家名叫江福阁的酒楼。 那时正值饭点,里面传来烤得喷香的鹅肉味,他馋得站在原地使劲吸了好几口香气,然后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江福阁哪能做出那些让城里郎君们都争相吹捧的美味来?” 村人撇了撇嘴,告诉他,是在据他们二十多里外的蓬柳村,有一家名叫“许家食肆”的铺子做出来的。 而且他们定徐县最有名的那个陈家也入了股。 蓬柳村?还姓许? 田三郎心中闪过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不会是他认识的那个许姓的货郎吧? 他心里觉得不可能,却还是和乡人说了自己的猜测。 本以为会受到同村人的嘲笑,觉得他是发癔症了,没曾想那人皱着眉头思考了好一会儿,才面露迟疑地开口: “这说不准……,若真如你说的那个许大郎最开始时是个卖糖的货郎,可能真就是同一个人。” “是不是同一个人,去看看不久知道了?”旁边有人插话道。 “就是,正巧我们几人要去蓬柳村买许家食肆的吃食,不如你同我们一起去。” 插话的这几人肩上挑着担子,是他们隔壁村的年轻人,家境与他们差不多,农闲时也经常去城里,要么卖菜,要么给人做脚夫。 见到他们,刚与田三郎搭话的人有些疑惑,“你们去那许家食肆作甚?那些吃食可是贵得很,你们买得起?” “我们哪里是要买来吃啊。”对方颇有些好笑地看了他一眼,“我们几人是要买了许家食肆的吃食挑去城里卖。” “我姊夫跟着那些商贩去过一次蓬柳村,听他说,那许家客舍的吃食在定徐县里可好卖了,他们一趟下来就赚了半贯钱,他一个做挑夫的都得了十几文。” “我们几人便商量着也去蓬柳村买些吃食挑到城里卖。” “那吃食不能久放。咱们虽然没有人家的驴车,一下也卖不了那么多东西,但兄弟几人脚程并不慢,一来一回估计也耽误不了多少时间。” 大漳村的村人“喔”了一声,心里不免也有些心动。 他们有的力气自己未必没有,既然能赚到钱,那自己为何不也试试呢? “那你们可有本钱买?我听闻那许家食肆的吃食并不便宜。” “银钱咱们是没有多少,但我听说那许家食肆也收粮食的。” 他们担子里装的都是今年新收的麦子,家中有其他粮食的也都装了一点。 “粮食我家也有,那你们等我挑点粮食来,和你们一同去。”有人当下便做了决定,转身就要回家挑粮食去。 临走前,他还不忘推了推田三郎,“三郎你要不也和我一起去?若真是你认识的那个许大郎,说不定还能和他搭上几句话,咱们的生意也能稍微好做些。” 田三郎刚刚一直没插话,便是在思考这件事。 他倒没有跟许大郎套近乎的想法,毕竟自己当初也没为人家做过什么事,人家平白无故的为何要帮你。 他们家粮食虽然不多,但硬要匀出一点来,也不是做不到…… 田三郎站在原地思忖了一会儿,最后还是回家挑了担子,和那几人一起,向蓬柳村赶去。 …… “这五香豆干一包就要六文钱吗?那这糖锅盔呢?” “……竟也要三文钱两块?” 到了蓬柳村,问过各色吃食的价钱后,几人才明白这生意没他们想的那么简单。 首先便是那吃食的价钱,最便宜的也要一文钱。 他们挑来的那些粮食加在一起,拢共也就够换十来包五香豆干的。 卖到城里还远不及他们给人做脚夫赚钱。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间都没了办法。 “这可咋办呢?”最开始撺掇他们来蓬柳村的那人苦恼地搓了把脸。 以现在这种情况,他们一人顶多能匀得两包五香豆干,拿到定徐县去赚不了三文钱。 辛辛苦苦这么一趟最后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几人一时间都有些沮丧。 许是几个大小伙子站在院子中间手足无措一脸丧气的模样太过惹眼。过了一会儿,屋里走出一个人来询问道:“可是出了什么事吗?” 几人闻言,扭头看向来人。 看清对方模样的那一刻,他们都楞在了原地。 怎么会有人能长得那样好看! 他们贫瘠的语言描述不出第一眼见到谢虞琛时的惊艳和震撼,只觉得就算是城里巫使说的什么九重天上的仙人,也不过就是这副模样了。 许久,众人才回过神来,放低声音,小心翼翼向面前的人解释了他们的窘况。 那容貌不输神明的青年人听完,点了点头,神色温和地对他们道:“这不是什么大事,若是银钱不够,便打个欠条登记下来,等将那些吃食卖出后,再过来补上便可。” 几人顿时楞在了原地,怎么也想不到事情竟然还会有这样大的转机。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向面前的人连连道谢。 “进屋取货去吧。”那人笑了笑,不甚在意地摆了摆手,转身就从院子右侧的走廊离开了。 “他就是许大郎吗?”有人回过神来,扯了扯田三郎的衣袖。 田三郎下意识摇了摇头,正准备说些什么,就看到偏房有一人朝他们这边走来。 他愣了一下,扭头对同伴道:“这才是许大郎。” “我刚听说你们要赊些货物是吗?过来登记一下……” “诶,这不是田三郎吗?” 许大郎听谢虞琛说门外有几个别村来的货郎,想买东西但是银钱不够,让许大郎给他们赊个账,没想到刚走近便看到一个熟人。 “是我。”田三郎应了一声,搓了搓手指,神色不太自然。 没想到许大郎竟然真的就是这间许家食肆的掌柜。 许大郎本人倒是不甚在意,领着他们进了客堂。登记过留了欠条后,便让他们拿着货走了。 “这几样吃食都不禁放,若是挑回去应当尽快卖掉。”临走前,许大郎嘱咐了一句。 几人拿到货,本想再与那面容俊雅的郎君道声谢,毕竟他们不过第一次见面,对方竟然就让他们赊下这么大一笔账。 也不知那郎君与许大郎是什么关系。 许大郎却摇了摇头,说他们想见的那位郎君已经休息了。 最后几人只好有些遗憾地点了点头,千恩万谢地挑着货物离开了蓬柳村。《 》 16、帮工 已经休息这样的话自然是说辞,事实上,谢虞琛正在后院琢磨如何做泡菜呢。 这几天新院子的修建已经到了收尾的阶段,许大郎种下的蔬菜也陆续成熟,谢虞琛便把注意力放到了这些蔬菜上。 前几天,谢虞琛让许大郎专门找人定做了不少有檐的坛子。 盖上内盖和外盖之后,再在坛檐四周倒一圈水,就能很好地隔绝空气和灰尘,防止杂菌进入坛子导致发酵失败。 按照谢虞琛给的图纸,烧出来的坛子和后世的那种泡菜坛子相差无几。许大郎租了一辆驴车拉回来,大大小小地摆了半个院子。 最大的那几个坛子高度几乎和许大郎的膝盖齐平,用来腌酸菜。 小一点的谢虞琛则打算腌些胡瓜也就是黄瓜,还有萝卜之类的泡菜。除了地里中的白菜,谢虞琛还让许大郎买了十来斤芥菜。 清洗过表层的泥土之后,谢虞琛便让人把它们悬挂在院子里蒸发掉水分。等到菜叶表面变得有些发蔫之后,就可以装坛了。 坛子清洗晾干,再往里倒一圈白酒,既能消毒杀菌的作用,还能增加酸菜的风味。 酸菜制作起来并不麻烦,用料也简单。除了乡里人家几乎家家户户地里都有几棵的蔬菜以外,只再需一味食盐做调料即可。 节俭一点的,直接用粗盐,还能再省下几文钱。 把盐粒均匀地洒在叶片上,再塞进缸里,压上一块体型匀称的大石头。 石头是许大郎从河滩上一块一块挑拣出来的,颇有些分量。往家里搬的时候,叫了好几个汉子帮忙,才运回来。 五六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各个扛着块青灰石头往村里走,那场面怎么看怎么怪异。 再加上领头的那个还是最近村里风头最盛、议论最多的许大郎,村人们好些都跑出去看了热闹,私底下也议论起来,猜测着河滩上那些不起眼的石块究竟有什么用处。 这几日,蓬柳村有一半的人都眼巴巴盯着许家院子,想着万一许大郎又整出什么新鲜物什来,他们也好跟在后面喝口肉汤。 毕竟谁没看见过跟许大郎赊货的那些人?他们挑着担子,走街串巷地卖着许家食肆的各色吃食,一个个的都赚足了银钱。 只可惜他们脑子转得比那些人慢了几个弯儿,等他们嗅到了商机,许家食肆早就已经不应许人赊货了。 说是人手有限,每日备不出那么多货来。 “不能再扩招人手吗?”许大郎也问过这个问题。 谢虞琛没有同意。他粗略地计算过,当前附近几个村县,对于食肆的需求已经接近饱和,即使他们还能生产出更多的商品,也没有那么多的消费者。 但若是要扩大市场,现在的运输速度又达不到,等到吃食运到了那里,也都变质不能吃了。 这些都是旁人不知道的。他们生生错过这么一个赚钱的机会,只觉得肠子都要悔青了。但也没办法,那许大郎跟头倔驴似的,说不赊就不赊。 许家食肆有十几个多身强力壮的帮工,还有陈家派来的杂役。 这些人就是想放刁撒泼,也不敢在他们面前耍横,只好陪着笑,央求许大郎再有什么赚钱的好生意,一定要先考虑他们这些同村的乡里乡亲,莫让那些外乡人再抢了先去。 …… 压上石头后,酸白菜就可以封缸了,但隔壁坛子腌着的芥菜还缺最后一步。 谢虞琛让许大郎从厨房端来一盆淘米水,“吨吨吨”地倒进了坛子里。 加淘米水自然是为了加速泡菜发酵的过程。 封盖后的酸菜被许大郎和另一个在许家做事的年轻郎君合力搬到了南屋避光的角落。 封好的酸菜坛子从外表是看不出区别的,为了分辨这几坛品类不同的酸菜,谢虞琛还特意找来几张粗麻纸,在上面写了“白菜”、“芥菜”几个大字,沾了浆糊贴在坛肚上。 “公子,这样酸菜便做好了吗?” 见他出来,站在院子里围观的众位庖厨立马围上来,你一言我一语地问道。 谢虞琛打了一瓢水,一边清洗手上刚沾上的一点浆糊,一边向众人解释酸菜制作的原理。 说到发酵时,有人恍然大悟道:“这不就和咱发面蒸笼饼一样吗?只是我还从不知道,那芥菜也能像笼饼一样发酵嘞!” “原理都是差不多的,只不过酸菜需要发酵的时间要久一点,起码得一个多月。” 谢虞琛擦干净手,又让他们把剩余的几个坛子也一并搬过来,准备做泡萝卜和酸黄瓜。 这俩的做法比酸菜要复杂许多,虽然用不了那么多食盐,但需要的调料却比酸菜多了好几种。 许大郎从厨房里端出来两个陶碗,一个里面装了姜片、蒜瓣、花椒、糖等七八种调料,另一边则是满满一碗醋。 谢虞琛指挥着许大郎按照一比一的比例把醋和热水混合起来。 他们用的醋质量一般,吃起来会有一股劣质的醋酸味,被热水一激能挥发掉不少。 另一边,几个手脚麻利的帮工也将萝卜切成了合适的大小,用盐杀出了小半盆水。 余下的步骤和刚刚腌酸菜时差不多,众人娴熟地将胡瓜和萝卜都腌好,一并搬到了屋子里。 唯一可惜的是这个时代还没有辣椒,谢虞琛只能用了几颗茱萸代替。茱萸虽然也能提供辣的味道,但多少会带着些独特的苦涩。 谢虞琛不知道用茱萸做出来的酸萝卜会不会好吃,以防万一,就只在其中一坛里加了茱萸。万一味道不对,损失的也不多。 院子里的萝卜还剩不少,一次性腌不完,谢虞琛便干脆让人切成卷,挂在院子里继续晾着。 晾干后的萝卜可以存放很长时间,什么时候想吃了,就用热水一泡,再拌点盐醋一类的调味料,也是一道不错的下饭小菜。 最近天气干爽,修院子的工匠们也打算在这两天把墙刷了。 这样的天气会让墙体里水分更快蒸发掉,也不会突然来一场雨把墙面给浇透了。 打灰刷墙这一步骤自然是谢虞琛要求的,用的是石灰和砂石混合而成的石灰砂浆。 蓬柳村气候偏潮,冬天湿冷。刷一层石灰砂浆除了能让墙体更加坚固以外,也是为了提升建筑的防潮保温效果。 但石灰石这种东西他们蓬柳村是没有的。村外的河滩上也捡不来。 谢虞琛最后只好托了陈汀帮忙,从更北的地方运回来。 这一趟光路费就花了不少钱,均下来一车石灰石价格接近百文,实在不是普通人家能消费得起的。 即使是最近生意爆火,谢虞琛也只舍得和上砂石,在墙面上这么薄薄抹一层。 要是用石灰、石膏、黏土等和在一起,制成水泥修院子,那花销可不是现在几贯钱就能打住的。 但饶是如此,几车从外地运来的石灰也让在前院忙碌的小伙子们大开眼界,拌石灰砂浆的时候恨不能小心再小心,生怕浪费了丁点石灰。 就连与其他人闲聊时,都会忍不住拿出来讲,说许家食肆刷墙的泥浆,竟然要几百文钱云云。 真是大手笔啊!众人暗自感叹。 谢虞琛见过工地上的工人们干活,对石灰砂浆的配比多少有点印象,反正比院子里那些战战兢兢的帮工们熟悉。 次日一大早,他便跟许大郎要了一件旧褂子套在衣服外面,做起了拌砂浆的活儿。 倒不是真要挽起袖子打灰,他再怎么说也只是个理论派,比不上院子里这些常年干活的男郎们熟练。 真刷起墙来速度慢吞吞就算了,万一刷不匀还得返工重干,平白给人添乱。 他主要是起到一个教学和示范作用。 谢虞琛一边拌砂浆,一边给众人讲解砂浆的配比和操作要点。 众人虽第一次见这石灰砂浆,但砌墙打灰这些事情总是相通的,没几下便掌握了搅灰抹墙的诀窍,干起活来那叫一个麻利,“唰唰”两下,一面墙就刷好了大半。 见刷墙的进展快,谢虞琛也高兴,扬手一挥便叫人给工匠们今天的中饭里再加一道肉菜作为奖励。 听说今天的饭里有肉菜,前院顿时热闹起来。年轻人的嗓门又大,很快便把谢虞琛吵得又躲回了后院。 往回走时,谢虞看到挂在一旁晾晒的萝卜干也晒得差不多了,便招来两个在厨房打下手的小娘子,让她们把萝卜干取下两挂来,按照自己前几天教过的办法,拌一个萝卜菜。 最好是能多拌几盆,等到中午吃饭的时候端到前院,也算是给工人们添一道下饭的小菜。 明明是快要入冬的天气,院里干活的人们头上却还在冒汗。 但众人都不觉得有什么,胡乱擦了两把就完事了,心里还盘算着今天中午的菜色。 若是自己中午省下几口,将那份肉菜打包回家,还能给爷娘妻儿也尝个味…… 想到这儿,众人干起活来就更加卖力了。 许大郎邀来做工的都是些年轻力壮的小伙,正是能吃的时候,这几日干得活又辛苦,有时候一顿吃两碗粟米饭都不是什么稀罕事。 最开始许大郎还有些忧心,哪有这样的主人家,请了帮工却让他们甩开膀子吃饭的? 就那些人的饭量,岂不是要把家里的米缸都吃空了? 他把这事跟谢虞琛一说,对方却好像半点不在意似的,只说放开了让他们吃去,不过是几升粟米的事情,没必要看得这么紧。 这确实不是什么大事。谢虞琛心想。 那些帮工他大多都打过几回照面,都是十几二十岁的小伙子,放在后世怕是还在读书,正是享受青春热情,最肆意张扬年纪。 但在现在,却已经是家中不可或缺的劳动力和顶梁柱。 许家的活辛苦,这在蓬柳村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但因着村人们没有别的赚钱门路,许家给的那几文钱在他们眼里已经是不可多得,每每听说要招人,都抢着要报名。 他一个人力量有限,能做的也不过是多拿出些粮食来,让这些人能吃顿饱饭。 因为生活的时代不同,谢虞琛的观念自然也和众人不一样。他不指望现在的许大郎能明白,见对方仍是那副想劝又不敢劝的模样,便道: “左右不过是一点粮食而已,现在许家食肆的风头正盛,没必要为此和村人交恶。况且那批帮工也都是从前和许家关系亲近的郎君。” 许大郎愣愣地应了一声,不再纠结粮食的事情。 香喷喷的粟米饭冒着热气,饭香味飘了老远。许大郎端着盆走出门,招呼着众人吃饭。 听到许大郎的招呼声,前院的帮工们跑得飞快,没几分钟便在长桌前排做一排,生怕自己来的晚一些,肉菜就要没了。 开玩笑,这可是寻常人家一年也吃不上几回的荤腥! 而且看样子还不是那种切得碎碎的,让人只闻其味,不见其身的肉沫。而是大块大块,烧得热腾腾的,沾满酱汁的肉块。 众人领了饭,也不讲究什么,随意在许家院子里寻了一个背风的墙角蹲下,便开始铆足了劲地往嘴里扒饭。 见众人狼吞虎咽的模样,许大郎觉得自己好像并没有像他以为的那样,产生类似可惜或是舍不得粮食的想法。 但他也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总觉得鼻腔酸涩,好像下一秒便会流下眼泪。《 》 17、泡菜 谢虞琛吃饭是不和许大郎还有帮工们在一起的,都是由人送到他住着的后院中去。 倒不是他偏要高人一等,主要是因为他吃饭的速度慢,不像其他人,每次吃饭都像是饿虎扑羊一般。 这样吃饭虽然看起来仪态端庄又举止周正,像是那些文雅的世家公子出身。但实际上往往是人家都吃了个七八成饱,谢虞琛才夹起第三口菜。 在饭桌上十分没有竞争力。 与他同桌的许大郎几人倒不会真下手和谢虞琛抢菜吃,这就导致了他们为了迁就谢虞琛,往往要捏着筷子痴坐许久,余光瞄到谢虞琛吃完这一口时,才会动筷夹第二口菜。 谢虞琛最初还没发现这一点。他前世的时候,除了助理以外,身边就没什么关系亲近的人。 倒是经纪人方姐和他关系不错,对他像是对待家里的小弟一般,但方姐又不可能时刻陪在他身边。 他一个人吃饭习惯了,最开始还真没有注意到这点异样。等到察觉到众人为了迁就他愣是在饭桌上枯坐着之后,谢虞琛就再不肯和众人一起吃饭。 许大郎拗不过谢虞琛,只好每日等饭菜做好后,就立马叫人分出一份来端去后院。 今天的午饭里除了有那些寻常菜式以外,还多了一碟子萝卜菜,酸脆爽口,十分开胃。 因着这一碟吃起来嘎嘣脆又带点韧劲的萝卜干,谢虞琛难得多喝了半碗粥。 吃过饭,谢虞琛起身收拾好碗筷,正打算端去前院时,出门却正对上了许大郎。 许大郎接过谢虞琛手里的碗筷,还没等他开口问话,就主动解释道:“是王家的二郎三郎说找公子有事。” 说完,许大郎就往后退了一步,让出了身后的王家兄弟两人。 见到谢虞琛,刚刚还急着要见他的两兄弟反倒悄摸往后缩了一步,有些紧张地揪着衣裳。 王家这兄弟二人谢虞琛是打过几回照面的,干活勤快,手脚麻利又不多嘴,是主人家会喜欢的那一种。 见两人有些胆怯,谢虞琛便主动向他们问起,是为何事来寻他。 两个人你看我我看你,最终还是年纪较长的二郎吞吞口水,上前一步回道:“我们就是想问问,今天中午那道萝卜菜……能不能让我兄弟二人带一点回去。” 说罢,像是怕谢虞琛不同意一般,又急忙补充道:“我们不是要白拿公子的东西,那萝卜菜价钱几何都会照价付给许大郎。” 原来是为这事。谢虞琛笑了笑,不甚在意地开口:“一点萝卜干而已,不值几个钱,喜欢吃便直接端一碗回去就是,不必如此紧张。” 见兄弟二人急着道谢,谢虞琛又心血来潮地多问了一句。 “寻常你们吃的饭食都可以带回家,怎么突然问我这个?” 王二郎先是愣了一下,才向谢虞琛解释了其中缘由。 原来是他们祖母上了年纪,胃口一直不大好,总觉得吃什么都没滋味。从前一顿能吃大半碗稠粥,现在喝几口便说撑得难受。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祖母日日吃不下饭,身体又怎么可能不跨。 仅仅几个月过去,老人家便瘦了许多,人也没精打采的,王家二郎兄弟二人看着着急,却也想不出办法。 今天中午吃了那萝卜干,明明是再不起眼的食材,却做得那样爽口开胃。 就着萝卜干,兄弟二人多吃了半碗不说,更是想起了家中祖母。 这萝卜干若是拿回家,说不定也能让老人家开开胃口,多吃点饭食。 但他们又怕那萝卜干只是今日才有,日后便吃不着了,合计过后连饭都顾不上继续吃,放下碗筷便央许大郎带他们见一见谢郎。 “你们兄弟二人倒是有心了。” 谢虞琛称赞了一句,又道:“那萝卜干并不难做,你们二人若是有这方面的心思,直接学了回家自己做就行。” 乡下人家谁地里还没有几根白萝卜了。至于那些盐醋花椒茱萸一类的调料,虽然不便宜,但一缸酱汁能用好几次,倒也不心疼。 等他们把今天的活干完之后,就能去厨房学习萝卜干的做法。王家兄弟二人一脸喜色,忙不迭地就跑回前院继续干活了。 目送兄弟二人欢天喜地的离开,谢虞琛转身又向许大郎吩咐道:“若是村里有其他人对这几样腌菜感兴趣,你也不必藏私,只管把腌制的方法告诉他们便是。” “咱们不放在自家的食肆卖吗?”许大郎问道。 单看今天众人的喜爱程度就知道,若是将来把萝卜干放在食肆里卖,定然也是极受欢迎。 厨房端来的那几盆腌菜被众人分得一干二净,连个底子都没剩下。 现在谢郎却要白白把这赚钱的方子拱手送人,即使向来对谢虞琛吩咐言听计从,许大郎也免不了生出几分不舍。 “这世间的钱啊,是赚不完的。” 谢虞琛一副阅历丰富的老成模样,用一种饱经世故的语气道:“但赚钱的门道不能都让咱们给包圆了,总要让别人跟我们一起赚到钱,这样一来,路才能走得长远。” 许大郎总觉得这话里有许多深意,但他却不能全部明白,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 王家人从前帮过他许多,现在自己有了赚钱的门路,能帮他们一把,他心里也是高兴的。 但那些素来和他们有龃龉的人…… 许大郎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道:“那些背地里说咱们坏话的,小人能不能不把方子告诉他们?” “当然可以。”谢虞琛笑了笑,“只不过那些人未必会主动过来问你。” “这是为何?”许大郎有些不明白。 泡菜的味道爽口开胃,不管是腌了自己吃还是拿到别处卖,都是很好的。他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放着这样明摆的好处不要。 谢虞琛但笑不语,只一句“到时候你就知道了”,便把许大郎给打发走了。 听说许家要把那泡菜的手艺教给众人,蓬柳村许多人都跑到许家门前,跟在里面做工的人打听消息的真假。 那什么泡萝卜的名声他们都听说了,前些日子许家大郎从外地拉回来好大一车模样奇怪的坛子,就是为做泡菜用的。 前几日泡菜做好,还搬了一缸出来,给做工的众人分着吃。 据说那泡菜味道酸脆爽口,用来下饭简直不要太香。 最开始众人还有些不信,不过是些萝卜片、胡瓜条,能好吃到哪里去。 但耐不住那些从许家做工回来的年轻后生们日日和旁人说,偶尔还往家里送上一碗半碟的。路上遇熟人了,也不吝啬,招呼他们捏一块尝尝味道。 吃过那泡菜的人越来越多,夸奖的话也就越热闹。 偏这泡菜又不摆出来卖,只有在许家做工的人每顿能分到一筷子,旁人只能听他们说那泡菜是如何如何美味,想吃却是吃不着的。 现在听说许大郎愿意将泡菜的做法教给大家伙,他们可不要急着打听吗?生怕像之前的赊货一样,去的晚了便生生错过了。《 》 18、名声 “你说那许家愿意教咱们做泡菜,可是真事?” 村头,有人拉着一个挑着黄土往许家院子里走的年轻汉子问道。 “当然是真的。”那人放下担子,点头道。 他本是住在村东头的,与许家大郎算不上熟络。最开始许家招帮工时也没选上他。是后来人手不够,缺几个肯卖力气的去后山挑黄泥砌灶台,他才能去许家做事。 挑的黄泥按数结算,一担黄泥三文钱。脚程麻利点的,一天能跑四五趟,差不多是十几文钱。 虽然辛苦了些,但工钱也是实打实的不少。因此,刚听说招人挑泥的消息,男人立马就扛着扁担去报名了。 这些日子在许家做活,见到听到的消息也属实不少。 听说那日王家兄弟二人不知用什么办法说动了后院的那位不常露面的公子,才有了现在许大郎要将腌菜的手艺传授给他们的事。 不仅如此,那王家二郎好像还学到了什么山楂糕的做法,有开胃健脾、消食化积的功效。 据说给老人小孩吃,最是合适。现如今王家兄弟正满世界地寻卖山楂的货郎呢。 “不过许大郎也说了,那泡菜的手艺要先紧着在他那里做工的人家学,若是村里还有其他人想学,须得在许家食肆里做几天活才行。”挑着黄泥的汉子又补充道。 “这是自然。”众人点头。 那腌泡菜怎么说也是一门手艺,哪有让他们白学的道理? 况且在许家食肆做事也不是一门坏营生。 他们可是听说了消息,据里面帮工的人讲,许家的活虽然累是累了点,但待遇也是真好。 每日粟米饭不限数不说,隔三差五还能吃到带荤腥的粥菜。若是厨房做出什么新鲜菜式来,也会匀几勺给他们尝尝味道。 马上就要入冬,地里也没什么活计要做。 左右在家也是闲着,倒不如去那许家食肆做一段时间的工,还能学到腌泡菜的手艺。 听说那泡菜腌好之后,放几个月都不会坏。家里有一坛子泡菜,整个冬天都不愁没菜吃。 若是家里菜蔬多的,还能再多腌一点,到时候让自家儿郎挑去城里卖掉。 据说在县城里,那些个有钱郎君们都爱吃许家食肆的东西,还说等到许家食肆开起来,要专门过来吃刚出锅的热乎菜。 既然酸菜同为许家食肆出来的吃食,想必也是不愁卖的。 *** 蓬柳村很快便传开了许家大郎要将腌泡菜的手艺教给村人们的消息。 除了一小部分人还在观望以外,大部分村人早早就开始在私底下准备上了。 从河滩里捡石头的捡石头,买盐的买盐…… 一切准备就绪,只等自家的郎君娘子从许家食肆学了腌菜的手艺回来。 至于那酸菜坛子,虽说是要花钱买,但一个陶土坛子也贵不到哪里去。况且第一年腌完菜,洗干净下一年还能接着用,挺划得来。 最早学腌菜的那一批人已经到了许家。 上午去厨房做些洗菜揉面一类的杂活儿,下午就跟着许大郎学习腌泡菜的技术。 没过几天,众人便发现,许家后头那栋院子里还住着一位郎君。 那位郎君周身的气度,一看就不是他们这种山沟沟里能长出来的。也不知是什么身份,反正整个许家从许大郎到帮工厨娘,对他的态度都很恭敬。 他平日里并不常来前院,只听许家人都叫他“谢郎”。 偶尔路过,总会提点他们几句。 “泡菜的坛子不能沾水沾油。” “腌菜缸要放到避光的地方,不能太热。” 还有“腌菜前一定要检查一下坛子的密封性”之类。 虽然只是短短几句话,但据管事的厨娘说,这些都是泡菜能否腌制成功的关键所在。 若是在腌菜前没有注意到这几点,泡菜就极容易长毛或是变质。 那样一来,他们的辛苦就全白费了,还搭上一缸的蔬菜。 众人听得胆战心惊,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哪里出了差错,就浪费了一整坛的菜蔬。 “你且放宽心,只要按着咱们教的办法做,基本上是不会做坏的。”见他们紧张,一旁给芥菜搓盐的厨娘宽慰道。 “那便好,那便好。” 酸菜腌好还需要些时日,但萝卜干却不用。 这几天,蓬柳村的许多人家,不论是家境殷实还是拮据,饭桌上都少不了一碟酱萝卜,全家老小都抢着吃。 有了这碟酱萝卜,哪怕是最寡淡、甚至掺了麦麸的粥饭,人们也能吃得津津有味。 有那些没赶上前几批学习萝卜腌法的村人,还专门拿出几升豆子,和那些家里有富余萝卜菜的换了半坛。 差不多两三个月后,蓬柳村的乡人们几乎大半都学了腌酸菜的技艺,在周边的几个村子中也是有了些名声。 时不时就有外村人愿意拿几升粮食跟他们换点酸辣爽脆的泡菜。 就连那些往来于许家食肆和县城的货郎,也会特意给担子空出点位置,用来放他们跟村人换的泡菜。 不管是留着自己吃还是卖去城中,都是很好的。 谢虞琛也发现,这一地区的人们都爱偏酸辣口,做出来的泡菜总是添了茱萸的那一份最先空坛。再加上茱萸的那一点苦涩味完全不影响泡菜口感,后来他们腌的泡菜便索性都做成了辣的。 说回蓬柳村的泡菜行业,他们村里几乎每户人家的地里都会种几亩蔬菜。但蔬菜不易储存,地窖那东西也不是家家户户都有的。 等到蔬菜大批量成熟的时候,除了自家留着吃的几棵以外,其余的只能挑去城里卖掉。 偏偏地里的蔬菜基本都在差不多的时间成熟,集市上卖菜的人多了,蔬菜自然就买不上价钱。 从前他们也只能咬牙贱卖掉,好歹比烂在地里强。现在却不一样了,这些大批量成熟的蔬菜还能做成泡菜。 味道又好,还能长时间储存,最关键的是拿去集市上也很受欢迎。 村人心里都高兴得很。他们辛苦种下的蔬菜终于不用贱卖掉,而且还能做成更赚钱的泡菜。 一时间,家家户户都恨不得家里的那几坛泡菜立马便能腌好。 这一来二去的,竟然连城里挑着担子卖菜的人都少了许多。 那萝卜、胡瓜、芥菜一类的菜蔬,价格更是不降反升,倒也是一件奇事。 众人一打听,原来是那蓬柳村的村人们做出了一种味道极好的泡菜,连带着平常那些不起眼的菜蔬也紧俏了起来。 感叹惊奇之余,众人对那传闻中的泡菜自然也生出许多好奇之心来,遇上那些从蓬柳村来的货郎时,都不忘嘱托他们下回捎带买点回来给他们尝尝。 但泡菜腌好总需要一些时日。就这样,一碟不起眼的腌菜竟然也成了抢手货,街头巷尾时不时便能听到人们议论的声音。 这几样泡菜里,最受人欢迎的还是要数腌胡瓜、萝卜干还有泡萝卜三种,谢虞琛最主要做的两种酸菜反倒是反响平平。 吃过的人都说那酸菜的味道过酸过咸,远不如其它的几种爽口香脆。 那些费大力气腌了酸菜的人家都有些后悔,只怪自己当初没能多做点其它种类的泡菜,这样即使吃不完,挑去别的地方还能换不少粮食。 类似的话传到谢虞琛耳朵里时,已经过了许多时日。 他最开始还有些疑惑,只觉得在后世大受欢迎的酸菜怎么在这个时代就突然失去魅力了? 但等他稍微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后,就有点哭笑不得了。 怪不得众人说吃不惯,那些酸菜分明是让他们拿来做菜用的,哪能空口吃呢? 也怪自己,没有早说清楚。谢虞琛无奈地揉了揉额头。 没办法,刚歇了几天的谢虞琛又开始被迫琢磨起酸菜的各种吃法来。 他最先想到的便是酸菜鱼。 他们蓬柳村所在的这一带水域广阔,人们吃鱼的方法也是多种多样。 就拿定徐县最出名的庖厨来说,他最拿手的那两道菜,一道炙鱼,一道鱼脍,凡是吃过的食客,就没有一个不想再吃第二遍的。 还有湾水县的名菜酒蒸鲋鱼,也是远近闻名。 现在又多了一道酸菜鱼,也算是给江安府的美食界又增添了一道亮色。 除了芥菜以外,酸白菜村人们也腌了不少。说起酸白菜,谢虞琛最先想到的一定是酸菜炖猪肉。 酸菜炖得烂烂的,只有菜茎还保留了一点爽脆的口感。猪肉也吸饱了白菜的酸香,变得爽口不油腻。 若是再加一把粉条,直是下饭的不二之选。 只可惜他的养猪大业还没有落到实处,毕竟冬天不是猪肉长膘的最好时间,而且饲料什么的也不如夏天繁盛,什么猪草秸秆之类的,夏天的地里多得是。 谢虞琛原本是打算等到开春的时候,再着手把养猪的事情搞起来。 没了肥瘦正好、不腥不臊的猪肉,现在谢虞琛只能暂时搁置这道美味。 好在鸡鸭之类的家禽做替代品,炖出来的菜肴同样美味,一经面世就受到了众多食客的欢迎。 没过多久,这两道菜就都成了城中许多食肆酒楼的招牌菜色。 大鱼大肉普通人家自然是吃不起的,但他们同样有一颗渴望美食的心。一些时日过后,竟也琢磨出不少便宜吃法。 把那酸菜切成半寸来长的细丝,和豆腐茄子一类的菜蔬放在一起,加水炖煮四分之一个时辰。 等到炖菜快熟的时候,就往锅边贴几个厚厚的发面饼子。 热腾腾的炖菜酸辣咸香,配着沾满汤汁的烙饼一起下肚,整个人连人带胃都是舒服的,一点不比那酒楼里的酸菜炖肉差。《 》 19、定做 眼看着泡菜这么受欢迎,那些没赶上趟的人家,心里多少有些着急,一天不知要往放酸菜缸的屋里跑几趟。 要不是还记着谢虞琛的吩咐,让他们没事不要打开酸菜坛子,免得让不干净的东西进去,导致酸菜发霉变质。他们怕不是要天天打开盖子,瞅一眼里面的泡菜是不是发酵好了。 也不是他们耐不住性子,实在是眼巴巴看其他人家靠着卖酸菜又是换粮食,又是赚银钱的,他们家的酸菜却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发酵好,心里着急啊! 晚一天发酵好,就少赚一天的钱。 万一等他们的酸菜腌好了,人家又不流行吃这个了,那可怎么办? 但他们再着急也没用,酸菜的发酵总是需要时间的。 酸香会随着时间的积累慢慢变得浓郁,最终散发出酸菜独有的香气来。 好不容易等到酸菜腌好,蓬柳村的村人们是一刻都不愿意耽误,挑着担子就往附近的村子里赶。 托了最开始卖酸菜的那批人的福,现在他们蓬柳村酸菜的名声在附近几个村子里已经积攒下不少。 人人都知道那酱萝卜下饭吃最好,酸白菜煮豆腐炖菜最香。 蓬柳村的村人们只要挑着担子到村口,说是来卖酸菜的,总不缺人拿着米面出来跟他们换。 若是挑到城里卖给那些食肆酒楼,还能多赚几文钱,就是要多走些路程。 王氏兄弟一家是最先学到腌菜手艺的。他们家几个媳妇做事也麻利,跟着婆婆一起在家里腌了不少酸菜。 王家男郎则负责买盐、去醋坊打醋、搬酸菜缸这些费力气的活儿。 王家本来人口就多,这一忙活起来,人们进进出出的,就显得十分喧闹。 热闹在他们眼里是件好事。 热闹说明有事做。有事做有活干,日子就有盼头。 因此,即使这些天来他们一家老小都少有能闲下来的时候,但大家面上心里都是欢喜的。 天气好时,王家兄弟几人还会把祖母搬到院子里晒晒太阳。 老人家年纪大了,但脑袋却一点都不糊涂,看到这样热闹的情景,心里自然高兴。 日子往好的方向奔着,家中后辈又孝顺,前些日子还专门给她做了什么山楂糕,说是有开胃健脾的功效。 山楂糕自然是管用的,但儿孙们的孝心也同样重要。 一段时间下来,老人家的身体还真肉眼可见地康健了许多,面色也红润了不少。搞得王家兄弟几个就差把谢虞琛当神仙供起来了。 他们倒是真有这方面的意思,想在家给谢虞琛立个神位。 无奈被许大郎及时发觉,拦住了他们。 但其实,王家兄弟并不是第一个有这种想法的,最先起了类似念头的其实是拦住他们的许大郎本人。 许大郎虽然逢年过节也会去祭神,但心中多少存了些怀疑的念头。 毕竟每日祭拜祈祷的人有那么多,神怎么可能全部都听见? 日子该怎么过还是得怎么过。 直到遇见谢虞琛,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才真正品出点信仰神的味道来。 但偏偏他信仰的那个人却不让他信奉。 得知这件事的谢虞琛,却没有半点拥有了信徒的喜悦,一脸惊恐,大有一副许大郎敢供奉,他就敢自杀的样子。 他既然占了大巫的名头,自然也是专门了解过这方面的信息。 这个时代的信仰和他了解过的任何一种都不同,人们信仰天地,有天神和地神之说,而所谓“巫”则相当于天地之间的桥梁。 而且这个世界也没有活人不能供奉的说法。毕竟在他们的认知里,大巫就是沟通天地的存在,既是人,也兼具神的特性。 因此,许大郎说要供奉谢虞琛,那便是实打实要给他建神龛,立神位的。 谢虞琛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 他清早刚起床,正睡眼惺忪地打着哈欠往院子里走,一转身却看到屋子的正中央摆着一张方桌。 香烛袅袅,上面赫然立着的是刻有他名字的神位。 旁边还有许多他看不懂的神秘图腾…… 谢虞琛闭了闭眼,将脑海中的画面驱逐出去,只觉得若是这样他大概一步都不愿踏出卧房门了。 斩钉截铁地阻止了许大郎之后,见他仍有些不死心,谢虞琛深吸一口气,决心彻底打消许大郎这可怕的念头。 他给自己倒了杯热茶,言辞恳切地从许大郎救下他开始说起,一直讲到现在生意红火的许家食肆。 不仅充分肯定了许大郎作为许家食肆的掌柜,在其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并且还深刻强调了人主观能动性的重要价值…… 总之就一个意思:许大郎你能有现在的生意,是因为你踏实可靠,吃苦耐劳,聪明能干,勤学好问。 就差把许大郎夸得天上地下独此一份了。 所以如果他非要感谢一个人的话,就供奉他自己吧! 这一段话彻底把许大郎给说懵了,嘴巴张张合合,许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他本想说若是没有谢郎,他即使再努力也不会有现在的成就,但谢虞却像是知晓他心中所想一样,立马说道: “那你想想,如果碰到我的是钱家人,他们会救下我吗?” 许大郎想了想钱母和钱父的为人,缓缓摇头。 若是让那家人遇见谢郎,别说会不会救人,不把谢郎身上值钱的东西搜罗一遍装进自己口袋,就算他们良心发现。 “那若是他们学了做麦芽糖的手艺呢?能把生意做起来吗?” 许大郎又摇头。 当初蓬柳村的客舍生意那么火,偏偏就钱家人赚不到钱。 又懒惰还又爱贪小便宜,做什么生意都是做不成的。 “所以你看,即使他和你遇上同样的情况,事情也会因为每个人的秉性不同,而出现不同的结果。” 其实他这一套话已经近乎诡辩。毕竟若是没有谢虞琛,许大郎有可能还在为了生存苦苦挣扎,更不可能现在的成就。有了谢虞琛这个“因”,才会有许大郎后来的“果”,只能说二者缺一不可。 但谢虞琛的目的是打消给他立神位的念头。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至于这些话许大郎能明白多少,又能做到哪一步,还是要看他自己。 就像他教给村人的明明是同样的东西,但村里人家的酸菜生意,就是有做得比其他人都好的。 在这些“做得比其他人好”当中,王家肯定算是其中一个。 靠着从许大郎那里学来的腌菜手艺,再加上肯下功夫,王家这些时日赚了不少银钱。 清点过数额后,王家二郎便和爷娘兄弟商量,看要不要再往家里添几个腌菜的坛子。 他们家有地窖,萝卜芥菜放在地窖里一时半会儿坏不了,倒是不急。但谢郎说过这泡菜得在天冷时腌。若是天气回暖,酸菜便容易坏。 倒不如趁着天气合适多腌几坛。左右他们与县城中几家食铺签了合同,肯定不愁卖。 王家爷娘想了想,也觉得是这个道理,便同意了二郎的提议,让他领着两个弟弟到烧窑的地方购置菜坛子去了。 但到了地方,他们却意外遇上了一个不应该在这儿出现的人。 “二哥你看,那不是钱家大郎吗?他们怎么会在这儿?”王家三郎指着不远处的一个人的背影道。 “好像还真是。”王二郎定了定神,朝着弟弟手指的方向看过去。 “那钱大郎怎么会来这儿?” 不仅是王二郎,兄弟三个都有些疑惑。 “看方向像是从烧窑的那里出来的。”王家二郎念叨了一句,带着两个弟弟进了窑厂。 这间小陶窑开在蓬柳村往南十来里的一个村里。 他们村西头有座小山,山上的泥很适合用来烧陶,渐渐便发展起了烧陶的行当。附近村的人若是哪个缺陶锅陶盆了,都会到他们村来买。 谢虞琛要定做泡菜坛子的时候,许大郎也是来这儿找人烧的。 当时许大郎问了好几处烧窑的地方,人家都嫌那坛子做起来过于麻烦,什么陶檐、内盖外盖的,还要紧密严实,赚不了几个钱还平白耽误他们功夫。因此都拒绝了许大郎。 最后只有一个姓林的匠人愿意一试。也是他当时没什么生意,想着即使费些力气,但能赚到钱就无妨。 谁知道就是这一试,几个月后竟然给他带去了那么多的顾客。《 》 20、钱家 这些日子来找林陶匠的人,都指名道姓地要做那带檐的坛子,连尺寸都和当日许大郎要求的一模一样。 这可把村里其他人都眼馋坏了。 但也没办法,谁让他们最开始图省事不肯接许大郎的生意呢? 现在坛子的图纸他们又没有,只能看着林家门前车来人往,自己干着急。 后来,定做泡菜坛子的人越来越多,林家只有一个小陶窑,实在吃不下那么些生意,便同那些来定做坛子的人说明了情况。 蓬柳村人才又跑去许大郎那里讨了图纸过来,去村里别家定做了。 林陶匠因为脸上有许多雀斑,旁人都叫他林麻子。 王家二郎上次过来的时候,专门给他带了一小坛腌好的萝卜,林麻子对王家兄弟几个自然是印象颇深。 但他们前不久刚定过一回泡茶坛子,这么短的时间里应该不会再来了才是。 想到这里,林麻子赶忙迎上去,“可是那泡菜坛子出了问题?” “泡菜坛子没问题,好用着呢!”王二郎笑着解释道:“是我家还想再买几个坛子。” “原来是这样。”林麻子松了口气,胳膊指着后院的方向,“碰巧我前几天多烧了一窑坛子,就在院子里放着。郎君要不先过去看看?合适就直接拿走。” “那自然极好。”王二郎笑着点了点头。 跟着林麻子往后院走时,他状似不经意地提了一句:“我家三郎刚在村口看到个人影,说是有些眼熟,莫不也是我们蓬柳村的人来你这儿买坛子的?” “刚刚是来了一个。”林麻子点了点头,随口道:“我看着有点面生,应该是第一次见。不过我估计就是你们村的。” “怎么说?”王二郎一边挑着坛子,一边问道。 “也只有你们村的懂那什么泡菜的做法,会买带檐的坛子。他来找我买这个,可不就是你们蓬柳村的?” “原来是这样。”王二郎点头,又问了一句:“那你可知道他叫什么?” “这我就不知道了。”林麻子撇了撇嘴,语气不太确定:“好像是姓钱吧?” “不过你问这个作甚?” “没事儿,随便问问。”王二郎摇头,顺手拿起一个坛子对着太阳,检查了一下坛子是否有缝隙。 现在他几乎能确定,刚刚他们见到的那人就是钱大郎。不过他在许家从未见过钱家人的身影,他们家不应该知道泡菜的做法才是。 这钱大郎买泡菜坛子是要做什么? 王二郎一边思考,一边和林麻子定了货。 有几种尺寸的坛子院里没有,只能和林麻子定做,等坛子烧好后他再过来取一趟。 回了蓬柳村之后,王二郎连泡菜坛子都顾不上往家搬,跟两个弟弟简单交代了几句后就赶忙往许家食肆走,打算把今天遇到钱大郎的事告诉许大郎。 许家食肆那边,自送走了学做酸菜的最后一批村人后,他们的新院子也正好完工。 谢虞琛终于迎来了他自穿越后第一次彻底的闲暇,正斜靠在榻上剥栗子吃,听到许大郎转述的消息,只说了一句“由着他们去吧”,便又懒懒散散地靠回了榻上。 对此,许大郎倒没什么特别的反应,认认真真谢过王家二郎后,便也把这件事扔在了脑后。 对于钱家人,他从前自然是恨的。但后来遇上了谢虞琛,又经历了这许多事情,他的思想和眼界都有了极大的开阔,渐渐也将从前那些事放下了。 这倒不意味着他就要原谅他们,只是与许家食肆的生意、谢虞琛时不时教给他的新菜式相比,那些人和事都太小了,小到他甚至不愿费心力关注。 更何况,蓬柳村人都将自家的泡菜方法看得极紧,钱家从前又将村人得罪了大半,大家伙躲着他还来不及,怎么会将泡菜的腌法主动告知。 没了村人的帮忙,钱家人只有一星半点的偷来的技法,许大郎就不信他们能把泡菜腌成功。 “公子说的对,就由着他们去吧。” 许大郎轻叹一声,下一秒便听到后厨传来帮工寻他的声音,“许师父,你快来看看这酸菜鱼的火候对不对?” “来了来了。”许大郎将心中思绪放在一边,忙向厨房走去。 …… 外面已是数九寒天,前些日子还下了一场雪。雪并不大,但顶不住它陆续下了七八个时辰之久,天气立马就冷了下来。 天气寒冷,村人们手上自然没了活干。这年头娱乐活动又实在匮乏,除了在家闲坐以外,也只有三三五五坐在一起唠唠嗑说说话能打发一点时间。 话题有从定徐县来的几架高大阔气的马车,也有王家几个姑娘小子都齐齐穿上的兔皮袄。 村头,为了卖酸菜而搭起来的草亭里,几个人围凑在一起正说着话呢,余光却看见钱家的两个小子朝这边走来。 他们立马眼神示意着同伴收了声,齐齐把头撇到了另一边。 倒不是他们心眼小,要排挤钱家人,实在是从前钱家夫妻俩为人处世太过差劲,得罪过的人数不胜数,手段也是上不了台面的那种,引得村人都看他们不喜。 最近发生的事情,更是将村人对钱家的厌恶推上了顶峰。 “就前两天,我正拾掇院里的柴火呢,就听见那钱家俩口子吵起来了。我活了二三十年,就没见他家人露出过那么难看的脸色。” 说话的那人住在钱家隔壁,钱家发生什么事他总听得一清二楚。 “难怪昨天我家三郎去河边挑水,回来的路上遇上钱大嫂,不过是打了声招呼,就挨了好一顿说,真是晦气。” “要我说那钱家就是活该。咱们腌酸菜,哪个不是实打实在许家食肆干了半个月的工才学到的手艺。偏那钱家一点力气都不出,就想白捡一门技术。世上哪有这好事?”旁边有一人撇了撇嘴,语气忿忿。 他这话一出,立马便得到了在场众人的赞同。 钱家的事倒也不复杂,用一句话总结就是,那老俩口不知道是怎么想的,不肯像众人一样去许家食肆做帮工换腌酸菜的手艺,但又舍不得卖酸菜的利润,便照着别家腌酸菜的过程,在家照猫画虎地开始腌菜。还贪心地把家里全部的菜蔬都腌了进去。 但他们家只偷到一点皮毛,内里的门道却是半点不通,也不知道是坛子没沥干净水分还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腌的菜全都发霉变质了。 蓬柳村的大部分人虽然没靠酸菜赚到大钱,但也受了不少好处,对教给他们这门手艺的许大郎和谢虞琛心存感激,自然看不惯钱家的这般行径。 “不过要我说,这钱家倒不一定就是不愿干半个月的工。” 见众人的目光投向自己,他不紧不慢地开口道:“你们忘了从前钱家是如何对许大郎的?要我说啊,那钱大嫂估计是觉得许大郎记恨着她,不愿将酸菜的方法教给他家,才想出了这种招数。” “不过就钱家以前做的那些事看,就是许大郎不教给他家,我觉着也应当。” “嗐,那钱家要是向许大郎低头赔个不是,以许大郎的性子,保不齐真不会为难他们钱家。” “偏那钱家自作聪明,以小人之心……什么君子的,觉着许大郎要给他们家穿小鞋。也不知从哪偷学的酸菜腌法,学不到位,生生把那好几缸子芥菜都腌坏了。我前些日子路过他们家院子,又听到他们两口子因为这个事情吵架呢。” “谁说不是呢?”众人叹道。 因着钱家从前得罪许多人,此事一出,村人中看笑话的居多,最多也只是有些唏嘘,觉得他们自作自受,但同情什么的,就谈不上了。《 》 21、橘子 因着临过冬前那一场声势浩大的腌酸菜行动,蓬柳村人基本上都攒下了不少银钱,过个舒坦的冬天是不愁的。 手上富裕了,村人们自然更舍得花钱。守着自家的酸菜缸子,时不时就夹两棵出来,和豆腐炖在一起,煮成一锅热腾腾香喷喷炖菜,就着饼子下肚,别提有多滋润了。 不仅如此,许家食肆的吃食他们咬咬牙也能买得起些许。 从前路过许家食肆时,那诱人的香气就直往人鼻子里飘,牵着的娃娃也总哭闹着想吃。 无奈当时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动辄十几文钱的吃食村人是怎么也狠不下心来买。 后来他们回家时便有意无意避开许家食肆那片地方,娃娃们也总算不再每日提起这事。但做父母的却忘不掉孩子渴求的眼神。 从前的确是吃不起,若是买一碗瓦罐鸡,家里几天就揭不开锅。现在有了闲钱,粮缸里也不缺米面,村人们自然舍得花点钱让家中老小都尝个鲜。 许家食肆门前的小路上,几个七八岁的小孩蹦蹦跳跳地往过跑,后面还跟着他们爷娘,背着筐子,边走路边冲小孩喊着“跑慢点,别摔着”一类的话。 到了许家食肆,几个小孩顿时安静下来,直勾勾盯着墙上挂着的几个木牌看。虽然还不识字,但他们都知道,这些牌子上写着的就是爷娘说过的那什么美味的吃食。 盯了好一会儿,他们爷娘才进来,手里提着纠结许久才选好的吃食。 七八块加了芝麻的麦芽糖,给家里几个小孩子甜甜嘴;一碗板栗炖鸡,今天中午一家人吃。 ……要不是今天把家里积的酸菜都卖了,他们还真不舍得一下子买这么多吃食。 “今天去城里了?”柜台后的小厮一边熟练地数着钱,一边随口问了一句。 “是嘞!”领着两个小娃娃的妇人回答道。虽然因为刚花出去那么多银钱有些心疼,但面上仍是高高兴兴的。 “这不是眼看就到了过冬的时日,酸菜的价钱也比寻常卖得高了些。我家阿郎就和我商量着寻个暖和天气,把家里酸菜都挑去城里卖了。正赶上今天出太阳,我和孩儿他爹便去了。” 小厮点了点头,也赞同道:“卖了也好,过些时日天气更冷,进城的路怕是就没那么好走了。” “是这个道理。”妇人接过小厮打包好的吃食,道了个别,拉着自家娃娃往出走。 左脚都已经跨出了许家食肆的铺子,那妇人却又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转身回来,向小厮打听道:“我娘家那边种橘子,前些日子给我送来了不少,不知道食肆收不收?若是收的话我便叫我夫君背几筐橘子过来。” “这我就不清楚了。”小厮挠挠头,犹豫了一下才道:“你要是愿意等一会儿,我便到后院寻了我们掌柜,帮你问问看。” “自然是愿意的。”妇人连忙点头。 小厮先是叫来一人替他看守柜台,然后才掀开布帘子,从后面的门出去,寻许大郎了。 “橘子?” 许大郎愣了一下,想起前些日子谢郎还问他蓬柳村有没有种什么瓜果,想必是想吃水果了,便点头道:“若是味道不错的话,就收几筐吧。” 小厮将许大郎的话原封不动地带回给那妇人,她笑着保证道:“郎君大可放心,我娘家那里的橘子在十里八乡最是有名,酸甜适中,可好吃嘞!” 妇人做事倒是雷厉风行,上午刚和许家食肆说好,下午他夫君便挑着担子来了。 满满两大筐的橘子,各个饱满圆润,光看着便知道是顶好的。 许大郎让人把橘子提到后院去,转身便要从柜台里拿钱,那汉子却摇着头拒绝了。 “要不是郎君心善,把那腌酸菜的法子都教予村人,我们哪能赚下那么多银钱,有这么好的日子过?” “我这几天一直琢磨能做点什么报答郎君恩情,咱乡里人家的,没什么值钱东西,也就这橘子估摸能入了郎君的眼,大郎你千万要收着,不然我这心里一直过意不去。” 许大郎拗不过那汉子,只好把银钱又放回柜台。 最后还是旁边清点货物的一个小厮机灵,看到了许大郎的眼神示意,赶紧从后厨拿了几块热乎的栗子糕,塞到了男人身后的两个小娃娃手里。 “这是我给小娃的,你可不能推脱了。”许大郎赶在男人开口前说道。 男人见两个小孩都眼巴巴看着他,也是没了办法,再三跟许大郎道谢。临走前,还不忘嘱咐道:“若是郎君吃着这橘子香甜,一定要说一声,我再从家里给郎君拿来。” “晓得了,晓得了,你快回去吧,看看两个娃娃的脸都冻红了。”许大郎笑着送走了男人。 这两大筐的橘子,光吃自然是吃不完的。谢虞琛便让家里的面点师傅们把橘子扒了皮榨成果汁,做成各式橘子味点心。 再配上一杯酸甜可口的橘子汁,边吃边烤火,别提有多舒坦了。 本以为这一筐橘子够他吃个几天,没想到第二天许家食肆便迎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此人就是定徐陈家的“混世魔王”,对方单方面承认的“谢郎挚友”,陈汀陈六郎。 这位不速之客自己来就算了,还带了他家七郎和四五个年纪相仿的郎君,宛若蝗虫过境一般,把谢虞琛放在柜里的零食扫荡一空。 陈汀此行没有半点正事,纯粹是来偷懒躲闲,顺便狠狠宰谢虞琛几顿饭的。 许家食肆的名头在定徐县称得上是家喻户晓,再加上最近正时兴的各式泡菜,据说也是来源于许家食肆。 现在的许家食肆,在定徐县可谓风头无二,连带着陈汀也受到了父兄长辈的几句夸赞。 陈汀自记事以来,就没收到过父亲的赞扬。得了来自向来刻板严肃的父亲的夸赞,整个人高兴得都有些飘忽。 再加上他本就是个张扬不定的性子,当即便宴请了三五好友饮酒作乐,大肆庆祝开来。 这一下可把陈父给气坏了。他前脚刚夸了儿子几句,还以为他就要改过自新,上进起来。结果后脚陈汀就现了原形,给他了来这么一出。气得陈父火冒三丈,当即便派小厮把陈汀从酒楼里给提溜了回来。 陈汀一脸委屈,又不敢违抗父亲,只得每日窝在府上,跟大哥二哥学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无奈陈汀天生就没有这方面的天分,再加上两个兄长讲的知识又那样深奥难懂。在家的半月,陈汀每天不是把他大哥气得跳脚,就是把他二哥逼得骂人。整个书房成天鸡飞狗跳。 陈父见状,也知道他这儿子大抵是没救了,索性大手一挥,便由着他去了。 陈汀虽说是重获自由,但心里还残存着不少对亲爹的畏惧,到底是不敢玩得太过火,也老实了不少。 某日,他正坐在亭院里百无聊赖地瞅着池塘里的游鱼,突然灵光一现—— 不如去许家食肆待个几日。谢郎那里新鲜东西又多,定不缺乐趣。最关键的是,他爹看好他与许家食肆的生意啊!若是他说要去许家食肆,他爹定然不会说什么的。 陈汀说干就干,当即就跑去书房跟他爹请辞。 陈父对许家食肆自然是看重的,不然也不会让人知道他们陈家入股了这门生意。 最近,定徐县许多人都流行把许家食肆的吃食用作送人的礼品。而因着和许家食肆的这层关系,陈家拿到的都是最新鲜也最抢手的那类。 虽然价钱不贵,但那份心意却是实实在在的被收礼的人看在了眼里。 他们陈家这样的人家,要处理的人际关系错综复杂。许家食肆这张牌若是用好了,能发挥的用处可不比那些金银珠宝差。 这也是陈父不仅不拦着陈汀往许家食肆跑,反而还欣然应允的原因之一。 他这六郎打小就没什么心眼计谋,看起来浑身冒着傻气,朋友却因此交了不少。虽然其中以狐朋狗友居多,但也难得会有那么一两个正常的。 陈父看着自家儿子没心没肺傻乐的模样,心想不如就由他去吧。趁着自己还没老,哪怕这回依旧鼓捣不出名堂,也有自己和陈家做他的后盾,给他兜住底。 陈父的复杂心情陈汀自然是半点不知情,他得了父亲的应允,当即便拉上自己在书房读书的小弟,还有几个和他关系亲近的好友,架着车浩浩荡荡地朝着蓬柳村奔去了。《 》 22、声望 早在一个月以前许大郎就往谢虞琛的屋子里端了两个大炭盆,每天柴火添得很勤。 因此不论外面是寒风簌簌,木门吱嘎作响,还是安安静静飘着雪粒,屋里永远都是暖乎乎的。 谢虞琛守着炭火盆,也没什么事做,总觉得若是不在上面烤点什么,便有些浪费那烧得通红的炭火。便从前院端了一盘橘子回来,往炭盆上架了片铁架子,在上面烤橘子。 炭盆里的木炭慢悠悠地燃烧着,偶尔发出细碎的声音。 噼啪,噼啪。 除了橘子果肉以外,橘子皮也一并扔在了上面。 经过炭火炙烤,橘子皮逐渐褪去了酸涩,那股独特的香气也变得更加温和敦厚。弥散在空气中,整个屋子的空气都变得清新愉悦起来。 除了橘子以外,谢虞琛还在上面摆了几片馒头,一把栗子,甚至还有一整条鱼刺。时不时用火钳扒拉两下,防止它们烤焦或是糊底。 “什么味道?真香!” 闲适的冬日午后很快便被闯进来的人打破,静谧的氛围倏地四散逃走。但来人却没注意这么多,吸着鼻子寻找着香气的来源。 谢虞琛一脸无奈,从桌上拿了几瓣表皮烤得硬脆的橘子递过去,寄希望于酸甜多汁的橘子可以堵住他的嘴。 自冬天到来后,谢虞琛就停止继续研发新菜式。 一来是已有吃食已经足够维持许家食肆的生意。后厨的帮工们每天忙得脚不沾地,实在是忙不过来。二来是谢虞琛也打算给食肆留下些后续发展的空间。 谢虞琛的计划是将许家食肆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就和现在一样,把那些方便运输的吃食以批发价卖给货郎,买十送一,多买多送。 另一部分便是要给食客们提供可以堂食的酒菜。这一部分还在筹备中,若是顺利,应当能在开春前揭牌营业。 他掌握的那些食谱,大多并不适合现在许家食肆的经营模式。就像一盘现做好的糖醋里脊,若是经过运输,外面的那一层脆皮就会变得软软趴趴的,失去了它最吸引人的焦脆口感。 但开一间酒楼的成本又颇大,不比现在。所以最开始谢虞琛虽然有这样的想法,但并不敢贸然下决定。 还是后来许家食肆的名头打出去,再加上蓬柳村的酸菜生意兴盛,村子里南来北往的行商客贩比从前多了很多。谢虞琛思虑再三,才终于把提供堂食的计划给提上日程。 客堂的地方是最开始翻修院子的时候就建好的。连排的三间正房宽敞明亮,用来招待食客足够。 等到开业时,还能把陈汀那小子叫过来吃几顿,既是巩固友谊,又能给食肆拉一波广告。 至于陈汀本人,当然是乐意之至。 许家食肆的酒菜那样美味,还有好友谢郎陪同,陈汀哪有不答应的道理。 这几天相处时,谢虞琛偶尔会和陈汀提几句经商之道。内容条理清晰,鞭辟入里,却又不像家中长辈那样,满是无趣乏味的说教。 陈汀最开始还有些疑惑,问他酸菜生意既然如此火热,谢郎为什么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 谢虞琛却告诉他,若是只他们一家做酸菜,人力毕竟有限,酸菜并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传播开来,让周围的村县的百姓都知道。 而那么庞大的市场他们又不可能独占,不如把酸菜的制法教给村人,靠大家的力量一起将酸菜的名声和吃法传播出去。市场扩大了,他们自然不怕赚不到钱。 而因为酸菜生意的兴起,蓬柳村最近也热闹了许多。从前因为刘家人垄断了客舍的生意,许多货郎都不愿意在他们蓬柳村借宿,现在也重新热闹起来。 而许家食肆虽然不卖酸菜,但货郎大老远来蓬柳村一趟,只挑些酸菜走未免太不划算,多多少少都会到许家食肆,进一些轻便不占地方的吃食带出去卖。 这样一来,他们的生意反而因为把酸菜的技法教给村人而更好了。 而蓬柳村的百姓赚到了钱,自然也愿意来许家食肆消费,尝尝那些人们交口称赞的美味。这一点单看最近出现在许家食肆的村人数量就知道了。 虽说普通人的购买力有限,但蓬柳村腌酸菜的人家实在不少,以量取胜,又胜在长久,一来二去还真给许家食肆增添了不少营业额。 而这些只是看得见的利润,看不见的好处还有更多。 因为将腌酸菜的手艺分享给村人,现在的许家在蓬柳村可以说是威望不小。 若说从前还有小半村人因为信了钱大嫂在背后诋毁许大郎的话,而对许大郎产生了偏见,现在也都烟消云散了。 不仅如此,许多人还主动向许大郎道歉赔了不是。 平日里若是遇上许家食肆的帮工在干什么活,众人也总是要帮一把的。 日后谢虞琛要在蓬柳村做什么事,自然会方便很多。 这些益处都是潜在的,平日里可能看不出来,可一旦许家食肆出了什么事,从前积累下的名声和威望便能派上大用。 酸菜虽然事小,但有了这一回,村人们便会知道:有许家食和他背后的谢虞琛在,大家伙便能跟着沾光,过更好的日子。他们自然不会允许别人欺压许家。 这一番话陈汀听得是云里雾里,琢磨了好一会儿才弄明白其中门道。 他从前不曾想过,不过是一坛小小的酸菜,背后竟然还包括了这么多筹划谋略。一时间震惊得目瞪口呆,连带着看向谢虞琛的目光都带了几分敬畏。 但很快陈汀就收拾好自己的心情,只觉得“不愧是谢郎,做事就是深谋远虑!他当初一时兴起来蓬柳村果然是最正确的决定”,然后便继续没心没肺地央求谢虞琛给他做什么鱼香肉丝、红烧鸡块之类的菜了。 谢虞琛被他吵得一个脑袋两个大,抓起两颗生板栗就往陈汀脑袋上砸,被他一个闪身躲了过去。 最后谢虞琛只揣起桌上的手炉,起身去厨房指导许大郎做菜。 既然计划开一间正儿八经的食肆,招牌菜自然是少不了的。 本来谢虞琛打算等过完冬再琢磨这件事,没想到半路杀出一个陈汀来,自打他那日随口提了一句许家食肆日后要提供堂食之后,陈汀就非要抢先尝尝味道,还美名其曰帮他试菜。 谢虞琛转念一想,便觉得他说的似乎有几分道理。陈汀自诩吃遍了整个定徐县的美食,他的评价对许家食肆自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最后只好同意他的请求,做几个新菜式给他尝尝味道。 定徐县的芙蓉阁有一席全鱼宴做招牌,江安府的水云轩因一鹅八吃的八仙盘而出名。 许家食肆虽然比不上这几家酒楼建得华丽精美,但在菜色上却不能落了下乘。 但要想做出美味的菜肴,各式锅铲厨具自然是少不了的。这方面谢虞琛就全权拜托给了陈汀。 他们陈家郊外的庄子上,可不缺技艺娴熟的铁匠。 到许家食肆,陈汀当然不可能两手空空揣着兜就来。从陈家出发时,光是他给谢虞琛准备的礼物,就装了整整一个马车。 这还不算半路上又新添进去的各种小玩意儿,从平安福扣到造型别致的陶笛,种类繁多应有尽有。 那些造型奇特的什么笊篱,锅铲一类的,自然也在其中。 解决了厨具之后,接下来要考虑的便是食材的问题。 别的不说,谢虞琛要做炒菜,肯定是需要用油的。偏偏这个时代的油脂来源少得可怜,猪油腥臊味重,用鸡肉炼出来的油倒是没什么味道。但一只鸡炼不出三勺油,现在偶尔炒几道菜还行,长久以往肯定是不行的。 最后谢虞琛只好把主意打到了各种油料作物上。但这个年代普通百姓对食用油的需求并不是很大,就像他们蓬柳村就没有榨油坊。 要是想榨油,就只能背着背篓到十几里以外的上远村去。谢虞琛只让许大郎去过一次便觉得太过麻烦。 但没有油又实在不行,谢虞琛便把这件事放在了心上,琢磨着有没有更简单的办法榨油。《 》 23、砌墙 另一边,陈汀正两手揣袖,打量着院子的墙壁看。 原本谢虞琛是打算让陈汀和他的几个好友去别处住,可无奈几个人都嫌麻烦,把行李往许家的几间客房里一扔,便赖着不肯走。最后谢虞琛只能叹一口气,由着他们去。 对于谢虞琛不肯在食肆开辟几间客房供客人居住这件事,陈汀几人都有些不理解。 许家食肆开起来后,为首的一拨顾客肯定是那些县城里的郎君,他们大老远过来,肯定要歇息一日。 前院又有不少空房,若是他们能提供一条龙的服务,不论从哪个方面看,都对食肆大有益处。偏偏谢虞琛就是不打算这么做。 原因无它,主要还是谢虞琛现在不想和刘家对上。 按照谢虞琛规划的发展方向,刘家是他们避不开的一环,他倒也不打算逃避。只是自己和整个许家食肆的根基还不太稳,即使蓬柳村的刘家只是一个旁支,自己背后也隐隐有陈家的支持,现在最好还是避其锋芒为善。 这些话他自然不会和陈汀说,好在陈汀也不是很在意,很快便被其它事情吸引去注意,把这个疑惑抛在了脑后。 这次来许家食肆,除了各式的新鲜菜式以外,最吸引人眼球的便是许家食肆的墙壁。 整个许家食肆的外墙都按谢虞琛的要求刷上了一层石灰砂浆。当初因为从北方运来七八车石灰这样的大手笔,还被村人们津津乐道了许久。 陈汀从前也没见过用石灰砂浆的墙面,一时间又敲又摸的,很是新奇。 石灰砂浆刷过的墙面手感有些粗糙,但却比寻常墙壁坚硬许多。这也是陈汀好奇的原因之一。他还偷偷捡了一块石头,用尽全力敲上去,墙壁都没有半点变化。 他研究石灰砂浆研究得正起劲儿,一直待在屋里的陈七郎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他身后,有些奇怪问道:“阿兄,你这是在干什么?” 陈汀一回头就看到了自家七弟那一言难尽的表情,顿时有些心虚。 他讪讪收回了贴在墙壁上的左手,挠了挠头:“没什么……,就是有点好奇这墙壁的构造。” “……” 陈七郎看起来表情颇为无奈,但仍是上前一步,和陈汀一起观察起墙壁的外表。 他算是被陈汀半强迫拉来的许家食肆,自踏进院子,陈七郎就躲在自己屋子里很少出来,屋子外墙这样不起眼的地方他更是不会注意看。现下被陈汀一提醒,才渐渐发现几分不同寻常之处。 “好像确实同寻常墙壁不太一样。”陈七郎看向自家兄长。 “那要不我带你去问问谢郎?他肯定知道之这是什么一回事!”陈汀也不在意他堪称变脸一样迅速的态度变化,兴冲冲地拉着陈七郎的袖子,就要往谢虞琛的院子走。 “我不去,你放开。”陈七郎挣扎。 “走了走了!” 直到站在谢虞琛的屋里,陈七郎都还在扯着自己被陈汀攥在手里的胳膊。 “又有什么事?”谢虞琛隔着老远就听到了陈汀的声音,起身打开门才发现陈七郎居然也在。 倒是稀奇,谢虞琛心想。这陈六郎除了第一天到许家食肆的时候和自己打过一回照面,之后的几天就再没人在院子里见过他,也不知道是不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他竟然想起到他这儿来。 但……好像并不自愿就是。 陈汀一点不扭捏,毫不见外地坐到了谢虞琛旁边,拿起桌上的橘子剥开。 一半硬塞给了陈七郎,另一半则全扔进了自己嘴里,口齿不清地询问起食肆墙壁的事。 “你是说墙壁外层吗?”谢虞琛没想到他问的是这个问题,愣了一下才回答道:“是用石灰石粉碎煅烧后,和了砂子,制成石灰砂浆粉刷过的,会比寻常墙面更加坚硬,防水保温的效果也更好。” 谢虞琛没有藏私,将石灰砂浆的原理、配比、造价、包括有什么好处和缺陷都和盘托出,顺便还提了几句关于水泥的事。 陈汀听得稀里糊涂,但有一点他搞明白了,那就是这石灰砂浆刷墙的好处很多,优于市面上任何一种砌墙的方法。唯一的缺点大概是造价太贵,寻常人家不太能用得起。 但对于他们陈家来说,这一点缺陷怕是最不要紧的。 陈汀几乎是想都没想,话就说出了口:“谢郎可以把那些匠人雇给我吗?” 一旁的陈七郎下意识抬了抬胳膊,似乎是想拦住自家兄长,但最后又不知为何又放弃了这个念头。 谢虞琛眯着眼睛,想了好一会儿才开口:“用石灰砂浆粉刷墙面倒是没什么难度,但若是将一整个陈府都粉刷一遍,那可是个大工程……” 言外之意就是:你要把整个陈府都重修一遍吗?你这么做你爹同意吗? 好像,似乎,确实,不太行。 陈汀貌似也是想通了这点,眉眼一耷拉,连嘴里的橘子都忘了咀嚼,“我爹应该不会让我这么折腾。” “若你实在喜欢,就先在你住的小院试试。这样工程也不算大。若是阿耶看到了石灰砂浆的好处,自然会重新考虑的。” 一旁的陈七郎突然开口,谢虞琛和陈汀二人都愣了一下。 陈汀最先反应过来,立马转忧为喜,探过身子强行揽住了陈七郎的肩膀,美滋滋地点头道:“还是我们七郎聪明,就按七郎说的办!” 说罢,他便转头看向谢虞琛,似是等待对方的回应。 “随……六郎去吧。”饶是已经打过好几次交道,谢虞琛还是惊讶于陈家怎么会培养出陈汀这样跳脱的人。 谢虞琛当即便寻了纸笔来,把砂浆的配比和注意事项都写下来,还不忘嘱咐他:“若是需要工匠,最好聘请从前在许家这里做过工的那些,他们清楚如何用石灰砂浆。” “多谢谢郎!”陈汀挥动着谢虞琛递过来的那张纸,等墨迹一干便将其叠好揣到了怀里,好像纸上写的是什么了不得的金玉之言似的。 “你且看吧,有了这张纸,我这回回家,咱阿爹绝对不会骂我了。”回屋的路上陈汀都不忘掏出纸来,冲陈七郎炫耀。 陈七郎觉得他可能这辈子都理解不了自家兄长的脑回路,索性把眼睛一闭,十分不走心地称赞了好几句。 另一边,许大郎本以为许家食肆的生意稳定了之后,谢虞琛便会闲下来好好歇几日。 毕竟许家食肆刚开业的时候,从许大郎道前厅的小厮无一不是外行,对于如何经营一间食肆是半点不懂的。 这就意味着谢虞琛虽然不亲自参与生产,但许家食肆大事小事,从上至下都要谢虞琛的经手,他算得上是整个食肆最忙碌的人。 许家食肆的前厅上现在挂着十几枚木牌,每一块都代表着一种许家食肆的特色菜式。 而这些无一例外都是谢虞琛根据当下的条件研发改进后,又在厨房亲自指导着众人才做出来的。 除了研发新菜式以外,像给众人分配工作、清点货物、算账这些事。事无巨细,最初也全部都是谢虞琛一个人在做。 直到后来将许大郎等人培养出来,谢虞琛才有了片刻的空闲。 许家食肆能有现在人人分工明确,做事有条不紊的情景,那是谢虞琛忙碌了多少个日夜的成果。 但即使是许家食肆现在已经稳定运转,遇上像菜式的上新、改动、定价之类的运营问题,还是需要谢虞琛本人把控。 因为谢虞琛一直以来都太过操劳辛苦,许大郎才迫切地希望他能好好休息一段时日。但现实是谢虞琛不过在屋里躺闲了八九天不到,就又跑去后厨不知道鼓捣起什么了。 昨天,谢虞琛让人从村里换了好些大豆回来,堆在厨房足足堆了两大缸。除了大豆以外,他还从放杂物的屋里翻出一个木桶、好几张草垫,一并让人搬去了厨房门前的空地上。 众人半点猜不着谢虞琛要做的事,鼓起勇气询问本人也只得到了一个“到时候便知道了”的敷衍回答。最后只能忍着好奇心,看谢虞琛在那里指挥着几个年轻力壮的帮工忙前忙后。 等了好几天,终于等到谢虞琛把所有东西都准备好。 一大早,他们连饭都顾不上吃,便齐齐围过来,看谢虞琛是要做什么大事。就连一向两耳不闻窗外事的陈七郎,都和他兄长陈汀一起出现在了后厨。《 》 24、酱油 看着周围一双双充满好奇的眼睛,谢虞琛终于意识到他这几天的动静好像是大了些。 不过也不能怪他一直钓着众人的胃口,实在是谢虞琛本人对榨油这件事都没什么信心,就更不想告知众人。 万一失败了是小事,他自己是万万不肯丢这个脸的。 谁知道瞒得越紧众人越好奇,到现在竟发展成了整个许家食肆上下,所有人都跑来围观他榨油的实验。谢虞琛难得失算一次,无奈只好硬着头皮让人开始准备榨油。 对于榨油,谢虞琛只算是略知皮毛。 原理他清楚,但具体应该怎么操作,全都是他参照着现在已有的榨油方法,苦思冥想了好几天才勉强琢磨出的一个差不多的办法。 把大豆碾碎放入蒸笼,蒸好后包成饼状,一层草垫一层豆子这样平铺到木桶里,最后再在上面压上石块。 一块又一块的石头往上加压,直到第三块石头被搬上去后,才终于有清亮的豆油从木桶下面的凹槽里缓缓流了出来。 应该是成了吧?谢虞琛偷偷舒了一口气。 但很快,他就发现事情好像没那么简单——他制成的这个简易榨油机,只运作了没五分钟就停止产出豆油。 将近十升豆子绝对不可能只榨出这么些豆油。谢虞琛皱着眉思考,“那应该就是压力不够的原因。” 但若是再往上加重,下面的木桶就要支撑不住。 即使是再不情愿,谢虞琛现在也不得不承认:他做的这个简易榨油机失败了。 继续改进的话,要么就是要像上远村的油坊那样,用一根长杆将重物吊起,利用惯性撞击豆饼,让大豆中的油脂被充分榨出。要么就得把下面的木桶改成石头或是更坚硬的材料。 但无论哪个方法,都离谢虞琛最开始想省时省力的初衷背道而驰。 ……看来这个脸他是非丢不可了。 围观的人们还没反应过来,谢虞琛就招呼着帮工把石头搬开,收拾起了豆渣和豆油。 “谢郎可是打算榨油?”陈汀第一个开口。 谢虞琛面露无奈地点头,“不过已经失败了,出油量太低。”他简短解释了一句。 “隔壁村就有榨油坊,谢郎不必费这辛苦!” “就是就是,咱们食肆又不缺人手,若是需要豆油,谢郎让我们去油坊榨就是。” “再不行还有货郎呢,怎么着也不用公子操心这个。” …… 众人七嘴八舌地开口安慰着谢虞琛,说什么的都有,甚至还有人提议直接在村头建个油坊,从根源解决问题。 谢虞琛最开始还有些感动,后来就只剩下哭笑不得,心里那一点不起眼的挫败感烟消云散,他无奈摆手,打断了众人越来越离谱的提议。 在家榨油是不可能了,但换回来的那么多大豆却不能浪费。谢虞琛转念一想:等到明年开始做菜,肯定少不了酱油一类的调味品,不如把剩下的大豆用来酿酱油。 食肆现在用的是许大郎从货郎那里买回来的豆酱。倒也不是不能接着用,但也不知道是因为太咸还是什么缘故,谢虞琛尝着总感觉差了点味道,不如后世的酿造酱油。 严格来说,现在还不到做酱油的好时候。因为做酱油少不了的一步就是晒,但现在寒冬腊月的,根本没有合适的天气。 好在酱油的酿造过程长达好几个月的时间,等他将豆子煮熟、晒干、发酵好、再风干,到了晒酱的那一步,估计春天也快到了。更何况冬天温度不够,豆子发酵需要的时间更是成倍增长。 泡发好的豆子被庖厨端回厨房,开火煮熟后为酿酱油做准备。这一幕被一旁围观的众人看在眼里,心想:这世上大概就没有他们谢郎不会的事情。 本以为榨豆油失败后,这些大豆就没了用处。没想到转手就被拿去做了酱油。若不是亲眼所见,他们是万万不敢相信的。 …… 三月本应是农忙的季节,蓬柳村的许多人却发现:他们村里好些人家的年轻人,也是干活的主要劳动力,竟然不在地里忙碌,反而是城里跑。 “王家二郎,你这背筐拎铁锹的是要作甚啊?”说话的那人是一个五十来岁的老翁,姓田,住得离官道很近。 这几天他时不时看到那王家的郎君路过自家院子,有时是他们家二郎,有时是他们家三郎。看样子是往定徐县的方向去,每天早出晚归的,也不知道是去做什么。 但不管是王家二郎还是三郎,身后总跟着七八个差不多年纪的小伙子。若是细心点便能发现,这些人中还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去年秋天都在许家食肆做过工。 听到有人和他搭话,王家二郎停下脚步,笑着解释道:“定徐县的陈家前些日子雇我们给他府上粉刷墙面,我们兄弟几个正打算去干活呢。” “原来是这样。”老翁点点头,心里疑惑却不减半分。偌大一个定徐县居然都找不出几个泥瓦匠吗?竟还要从十几里外的蓬柳村雇人。 “你们每天早出晚归的,就不怕耽误了地里的活?”老翁又问。田地在农人心中可是第一要等的,排在所有事情前头。老翁担心他们家里的田地无人侍弄也是正常。 陈家高门大户的,在工钱上自然不会亏待了他们,不然会影响自家名声。但王二郎若是为了那一点工钱耽误了农活,影响了这一季的收成,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王家二郎自然知道老翁在担心什么,但众人都清醒着呢。跟着他一起去陈家做工的几个人家中都是人丁兴旺。父兄几人一齐上阵,虽然辛苦了些,倒不会耽误到地里的农活。 况且谢郎在邀他们去陈家做工的时候,就把话说得很清楚。石灰砂浆的前景远不止于此,若是他们在陈家干得好,日后这门手艺未必不能维持他们生计。 谢虞琛的话他们自然是深信不疑,当即便做了决定,家中农活不急的人先凑成一队,一起赶去陈家。而那些被农事绊住脚走不开的人,等到再有类似的生意时,就由他们先去。 谢虞琛会说这门行当前景无限,自然不是无的放矢。且不说石灰砂浆的加强版,也就是水泥的优越性,就光是石灰砂浆本身,在坚固性和防水性这两个方面,在这个时代就几乎是无敌的存在。 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石灰砂浆的平整度差了一点,摸起来手感比较粗糙。但这点小事完全可以用钱解决,比如在砂浆干透后再刷一层石膏,墙面立马就能变得洁白平整。 陈汀虽然没有那么多银钱,但他几个哥哥的钱袋子却丰厚得很。陈汀从他大哥这儿讨一点,二哥那儿要一点,就连比他小两岁的亲弟弟陈七郎都没逃过,不情不愿地扔了几两银子给他。 就这样,陈汀硬是靠着四处讨要和东拼西凑,空手套出了一个顶配版的粉刷工程。 但陈府上下却不知道陈汀要做什么,所以在他们眼里,大概就成了这混世魔王不知怎么又心血来潮,雇来几个匠人运了一堆石灰、砂石回来。 搞得这几天只要有风吹过,西边的小院就开始扬尘飞土,连带着陈汀这个原先风流潇洒的小郎君也变得灰头土脸的。 若是放在从前,做出这种事来的陈汀肯定少不了一顿说,但这回可完全不一样了。 最开始的陈父还抱着一种眼不见心不烦的心态,不去理会西院的动静。但等到墙壁被工匠粉刷一新后陈父才发现,那什么石灰砂浆当真是个好东西。《 》 25-30 第25章 (三合一) 陈家每年固定在三月中祭祖, 繁文缛节无数,一整套下来少说也得十几天。 这段时间里,凡是陈家子孙, 一言一行都要受到拘束。若是放在从前, 陈汀还能靠装病逃过一劫。 偏今年选了他们这一脉主持祭典, 他连躲都没处躲。自早上一睁眼,几个哥哥的目光就在他身上放着, 生怕他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来。 陈家传承数代, 不知道散出去多少旁支,关系更是错综复杂。也亏得是陈府足够大,才能招待得下这么多亲族。 若非要说这每年一次的祭祖还有什么新鲜东西的话,那就只能是陈府新刷的墙面。 自那日陈父去了一趟陈汀的西院,见识到石灰砂浆的妙处后, 便同意了陈汀要将整个陈府的墙壁的都翻新一遍的提议, 并把这件事全权交给了陈汀处理。 半个月之后, 整个陈府大宅焕然一新。洁白平整的墙面, 光是看着就觉得十分舒心。 几乎所有路过陈家大宅的人,都会被这抹扎眼的白给吸引, 驻足观望一阵。远道而来的陈家族人也不例外。 陈父对于亲朋的夸赞和艳羡倒是表现得很冷静,每每都会和人说—— “不算什么新鲜东西,不过是我家六郎瞎鼓捣,让人给家里弄出来的罢了。” 但不知为什么,明明是谦虚的话, 众人就是从陈父那里听出了一点炫耀的滋味。 原本关注这陈父这一脉的陈家人就不少,再加上这段时间陈家确实没少出风头, 私底下谈论的话也就渐渐多了起来。 从前许多人对陈汀都有几分瞧不上,偶尔还会说些酸话, 像“虽然陈父将陈家经营得不错,但在子孙的教养上啊,还是差点火候,你看那陈六郎,就不是个有出息的小辈”之类。 这大概是一种很奇怪的心态。好像只要证明陈父在教育子女上的失败,他们就可以否定掉对方的成功;否认掉“陈父作为陈家的不起眼的一脉,却能牢牢压他们一头”的事实;就可以让他们心底那些隐秘的嫉妒和自卑,有一个顺理成章的宣泄之处。 但现在,他们连这点可悲的自欺欺人也失去了—— 原来他们一直看不上眼的陈六郎,说他不学无术,纵情声色,是个扶不起的阿斗云云。现在却也做出了一番成绩。 那什么许家食肆的名声远在百里之外的他们都有耳闻。食肆与陈家许多生意上的往来,都是由陈六郎一手负责。而就摆在众人眼前的石灰砂浆,砌的墙看起来也是一等一的坚固美观,估计过不了多久同样会风靡开来。 想到这里,众人面上都带了一点深意。若说从前的许家食肆还不够惹眼,毕竟再多人吹捧也不过是几口吃的,影响力实在有限。 但这石灰砂浆可不一样。不论是从实用程度还是别的方面来看,只要运转得当,未来简直是不可限量。 若是他们也能跟着分一杯羹…… 这些人能想明白的东西陈父心里自然清楚,不然他也不会在专门在家族祭典上提起这件事。 之后的几天里,众人对陈父的态度不免就变得复杂几分。 有想要从他这里探听消息,好先人一步占领市场的;有好奇背后与陈父合作的那个人的;还有单纯眼馋嫉妒的;简直什么人都有。 陈府中愈加微妙的气氛陈汀当然也能感受到。他平日里只是没心没肺了点,但又不傻。皱着眉琢磨了一会儿就想通了其中的弯弯绕绕,明白陈家这些变化几乎都是因自己而起。 “阿书,你注意到没有,今天我三伯父的脸色,啧啧,真难看啊。” 若说从前谁最看不上他,那一定非他这个堂伯父莫属。从前这老头就没少当着众人的面数落指责他。 今天他在前厅和几个堂兄堂姐说话,本来话说得好好的,他那三堂伯非顶着一张尖酸刻薄的老脸过来挑他几句刺,说他是沉迷奇技淫巧,将来不堪大用云云。 结果他话还没说完,就有人主动过来和陈汀搭讪示好。 那人虽然看着年轻,在陈家的辈分却比陈父还高一点,正打算翻新自家的府宅。看见陈府这样气派的装潢,他自然是心动的厉害,便想问问这砂浆要如何配比,工匠从哪里寻云云。 陈父这几天正忙着祭祀的诸多事宜,他不好打扰,听说这东西是陈汀让人鼓捣出来的,便过来打听打听。 这样的场景最近在陈府很是常见。比起素来威严的陈父,人们自然是更倾向于向那成天笑嘻嘻傻乐,没什么心眼的陈汀打交道。 他那三堂伯的脸色变了又变,从满脸褶子的死老头,便成了满脸褶子黑脸死老头,衣袖一挥气冲冲地走了。 “真是……好久没看到那老头吃瘪了。”陈家西院里响起了陈汀幸灾乐祸的声音。 明天他们要上山祈福,难得今天能歇一天,陈汀毫不犹豫钻回了自己的小院里,再不肯露面。这几天,因为石灰砂浆的事情,他几乎成了所有人注意的焦点。 不论在哪都有人上前与和搭话。若说最开始他还有点沉迷于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但没过多久便觉出了其中苦痛,只恨自己不能拥有隐身的法术。 “还是七郎聪明。” 花厅里,陈汀一边低头自欺欺人,假装别人看不到自己,一边思考起了陈淮,也就是他七弟的处世哲学。 小时候的陈七郎也是族中长辈重点关照的对象。八岁便能成诗,那是何等的天赋聪慧? 但不知从何时起,陈七郎身上的关注就越来越来少,偶尔有人想起,也只是叹一句可惜便作罢。 从前陈汀不懂,明明他七弟天下第一聪明,为何要故意藏拙,平白被人同情嘲弄。要是他有那样的学识,非得让天底下的人都知道不可。 但他现在算是明白过来,什么称赞吹捧都是虚的,能安安静静呆在自己屋里,不被人打搅地烤一下午火才是世上头等大事。 看他七弟,祭祖这么些天,主动和他搭话的人一只手就数得出来。 这才是他梦寐以求的日子啊!陈汀只恨自己明白得太晚,现在只能硬着头皮面对那些烦人的交际应酬。 正如众人意料的那样,石灰砂浆一面世就受到了人们的热切追捧。城中富庶人家聚居的地方,白灰墙、青石瓦的府宅越来越多。进城的土路上,隔三差五就能看到农夫挑着担子兜售和泥用的砂石。 石灰砂浆大受欢迎,最先受益的要数那些当初在许家做工的年轻人。 那些人家府上又不缺钱财,谁不想做领头的那一批。要知道现在的江安府,坚固洁白的墙面不仅让人看着舒心,更是成了一种潮流。 首先那石灰需要从北方运吧?能有这份闲钱说明他们家底丰厚;再其次能掌握砂浆的配比,还需要有门路、有人脉。 因着这几个要素,在那些世家大族眼里,最先拥有白墙已经成了某种象征,一个证明他们家族兴旺鼎盛的标志。 需求远大于供给,这就导致蓬柳村拥有技术的年轻人们立马成为了香饽饽,那些富户大家几乎是在抢着雇他们做工。 第一次遇上这种场面的众人显然有些无措,几乎是下意识地就找上了谢虞琛。 谢虞琛最初是不打算管这事儿的。他一直抱着的态度都是“我把技术教授给你,那这门手艺就是你的。后续能走到哪一步也都是看你自己,和他本人一点关系没有。” 但看着面前的年轻人,一身补丁短打,双手粗糙皲裂,不停揉搓着,因为冬天生了冻疮,天气回暖后就开始发痒。 身上满是不属于他们这个年纪的操劳留下的痕迹,但面上都是兴奋的神色,其中还夹杂着一些被突如其来的机会砸中的茫然。 这是有可能改变他们命运的东西,谢虞琛心想。 不知为何,他突然有些心软,最后还是没将拒绝的话说出口,叫来许大郎把他们带到前厅,在册上记下众人的姓名和能做工的时日。 有谢虞琛和许家食肆做后盾,替他们招揽工程,划分安排工作,这些年轻人便不会像刚才那样茫然无措,或因为没有经验生生错过一个大好机遇。 做这件事对他本人自己好处寥寥,但谢虞琛还是做了,缘由不明。至于其它像砂石生产,水泥运输的生意,也本着“不把钱赚尽”的原则没有管过。 天气日渐回暖,谢虞琛又把冬天收回去的躺椅给搬了出来。太阳温暖和煦,躺在院里依旧和去年秋天一样舒服。 外面因为石灰砂浆而掀起的热潮似乎一点都没传到他这儿,整个院子展现出一种“任外面纷扰喧嚣,我自安静悠闲”的雅致,非常清新脱俗。 上午谢虞琛去前院看了一眼酱油的发酵情况。 一个月前,发酵好的大豆已经被清洗净表面的霉菌,和盐水一起倒进大缸,盖上纱布开始晾晒。 晒酱选的是许家采光最好的地方,整整齐齐摆了三口大缸。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路过这里的时候,谢虞琛总会想到以前电视里那句耳熟能详的广告词。 “就在这儿晒,晒足一百八十……” 搞得他每次看到太阳底下的酱缸,就忍不住想笑。旁边干活的厨娘帮工们看得一头雾水,还以为自己做了什么惹人笑话的事。 后来到了淋酱的日子,谢虞琛找了一个三十公分长的竹篓直直插在酱缸中间。篓子上面的孔洞刚好是可以过滤掉豆子的尺寸。 酱汁源源不断地渗进竹篓,又被人用瓢舀出去,均匀淋在豆子上。 如此反复几十天后,酱缸里的豆子慢慢开始融化破碎成颗粒状,酱汁也逐渐从原本的土黄色便成了更深更浓的红褐色,散发出酱油独特的香气。 光是闻着这个味道,谢虞琛就知道这几缸酱油没酿失败。只等再接着晒上一个多月,让酱油的风味更加浓郁后,就可以过滤装坛。 过滤剩下的豆渣经过调味还能做成豆酱,用来炖菜或是做炸酱,味道都很不错。 等待酱油酿好的日子里,许家食肆的堂食也准备周全,第一批食客毫不意外,全是陈汀带来的。 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陈汀作为一个被谢虞琛亲自盖章认证的“吃货”,他的那些朋友自然少不了几个对美食的热爱的人。 各式菜色一经上市,反响就很是热烈。那些年轻郎君但凡尝过一次许家食肆的菜色后,无一不是念念不忘地想吃第二遍,没过几天就拉着亲朋好友,再次光临了许家食肆。 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许家食肆的名头很快便打了出去。 食肆的几间客堂里坐满了食客。他们其中有的是慕名而来的生面孔,有的则是来了好几次的熟客,专门带着亲眷过来吃饭的。 除了食客们自发的推广以外,谢虞琛本人更是深谙营销之道。什么新客九折优惠,老客送一盒小吃之类的套路被他用得驾轻就熟,把顾客们拿捏得死死的。 不仅如此,谢虞琛还在大厅的墙上挂了几个空白木牌。食肆每月逢九就会上新一道新菜品,菜名就写在这空牌子上。 上新的通知一经公布,立马就在食客群体中引起了小范围的轰动。 首先便是因为食肆上新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纵观整个江安府的大小酒楼食肆,还从未听说有每月上新三道菜的地方。 食客们昂首期盼着新菜色的到来,每到逢九的日子,食肆的客堂总是人满为患,早早就挂上了“客满”的牌子。 连着推新了七八道新菜,眼看着大厅墙上的木牌就要挂不下了。这时,便有人提出了自己的担忧:若是按照食肆现在上新的速度,等到菜式越来越多,后厨忙不过来怎么办? 况且每道菜需要的食材也大不相同。这样一家小小的乡村食肆,怎么可能一次备下那么多种食材? 这样一来,上新的菜式越多,旧的菜式岂不是就越有撤牌下架的风险。 众人一听,心道这个猜测有道理啊!从前他们只想着能吃到新菜品,却忘了长期以往食肆根本承受不起那么大的经营成本,到时候下架他们最喜欢的菜色怎么办? 常在食肆吃饭的顾客赶忙驾轻就熟地绕去后院,找来食肆的管事,向他们询问起这件事。 得到的回答是:“下架一部分的旧菜式是肯定的,不然食肆很可能会亏本。至于下架哪些菜式,就要看郎君们的喜好了。” 大概就是根据顾客点某道菜的频率排名,每月被点单最少几个的菜品,下个月便会酌情考虑下架,换成其它菜式。 这话传到食客们耳朵里后,人们立马加大了来许家食肆吃饭的频率,每次吃饭一定要点自己最爱吃的那几道菜。 一来是为了给自己喜欢的菜色提高点单量,二来也是怕这道菜下架之后便吃不着了,赶紧趁现在先吃个过瘾。 这一套组合拳下来,整个食肆的客流量不仅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日渐缩减,最后在某个既定的范围内稳定下来,反而有越涨越高的趋势。任谁见了不得说一句“谢郎好手段!” 许家食肆爆火几个月,整个后厨众人忙得脚不沾地,就连本来已经晋升成管理层的许大郎,都开始挽起袖子,重新干起了颠勺的工作。 饶是如此,许家食肆的人手依旧不够用,最后许大郎不得不从村里招了许多手脚麻利的妇人娘子打下手。 光是做些洗菜烧水之类的杂活,每天就有十文钱的收入。这样的好事谁见了不心动? 这就使得每次食肆招工的时候,后门的门槛都快被村人们踩烂了,要不是有人拦着,大家伙估计能为一个做工的名额大打出手。 原本食肆最大的那间正房是用来售卖糕饼豆干一类方便运输的吃食。但现在为了应对日渐增长的客流量,谢虞琛也不得不让人把这间房给腾了出来,改成客堂。 至于原本摆在这里的柜台和吃食,只能屈尊被搬去了前院南侧的耳房里,颇有一种“只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的凄楚。 …… 前往蓬柳村的路上,各式马车行过,扬起阵阵尘土。 这些马车里坐着的大多都是去许家食肆吃饭的顾客。有的是三五关系熟稔的好友,相约一起打打牙祭;有的则是拖家带口,一家老小都是许家食肆的忠实粉丝。 一辆马车慢悠悠地行在路上,车里传来几人说话的声音。 “阿娘,你说许家食肆今天上新的菜品里,会有和糖布丁一样好吃的点心吗?”坐在妇人怀里的一个小姑娘,穿着青色的夹袄,抬起头脆生生地问道。 糖布丁是许家食肆上个月上新的菜品,小姑娘吃过一次后就爱上了那软乎乎甜津津的口感。 事实上糖布丁这样的甜点也确实招小朋友喜欢。许多带着小孩来的食客都会给孩子们点一份。 但坐在马车里的这个小姑娘年纪还小,她阿母担心糖布丁这种甜食不便克化,每次便只允许她吃小半碗。 自上次吃糖布丁,到今天已经过去了七天,小姑娘早就馋了糖布丁的味道,自昨天便央着家中长辈再带自己来一次许家食肆。 她虽然年纪不大,但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可响啦! 今天是初十,阿母说许家食肆每逢初九便会上新一种新菜式。她们赶在今天来,自己兄长又最好新鲜,一定会让父母点一份新菜式尝尝。 虽然她阿娘只允许她吃半碗糖布丁,但若是新出的菜式是像糖布丁一样的甜食,她就又能吃一点,这样四舍五入,她就吃了一整个的糖布丁啦! 想到这儿,小姑娘兴奋地在阿娘怀里晃了晃身子,望着马车外不停后退的景色,小声念叨:“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到蓬柳村啊,小宁和哥哥都要等不及啦!” 一旁坐着的小男孩闻言轻哼一声,辩道:“我才没有等不及呢!只有你。” 作为一个过了八岁生辰的小朋友,赵乐桓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大人了,不能再坐在阿娘阿爹的怀里撒娇,更不能像妹妹一样,急着想去许家食肆吃饭。 他是男子汉,才不像妹妹一样嘴馋。乐桓小朋友骄傲地扬起脑袋。 “你胡说,刚才我分明听见你也咽口水了!”妇人怀里的小姑娘鼓起腮帮子,大声戳穿了自己哥哥。才不是只有她嘴馋呢! “我没有,是妹妹听错了。” “你明明就有。” “没有!” “就有!” …… 两个小朋友在马车里吵吵闹闹的,一旁的妇人和夫君对视一眼,都露出了无奈的笑意。 直到马车在许家食肆门前停下,两个人都没有吵出胜负。他们的父亲张开双臂,把两个小朋友一左一右揽到自己怀里,温声道: “许家食肆已经到了,你们两个人现在握手言和,阿爹就给你们每人都点一份糖布丁,怎么样?” “好!那我还要点一个这回上新的菜。”有了糖布丁的诱惑,两个小朋友很快便停止争吵,手拉手一起走进了许家食肆。 但让小姑娘失望的是,这次上新的菜并不是和糖布丁一样美味的甜点,而是一道叫炸酱面的主食。和索饼相比,他们家还是跟喜欢点一锅粥饭或是几张烙饼做主食,因为粥饼更适合配着各式炒菜吃。 而索饼就不一样了,据食肆的小厮说,这叫作炸酱面的吃食是将索饼煮熟后,在上面浇一层肉酱,配上葱丝、胡瓜丝一起拌着吃。 两个小朋友对酱味浓郁,咸香四溢的炸酱面兴趣都不大,他们更喜欢甜香十足的糕点和酸辣爽口小菜。只有他们阿父听完小厮的讲解后,兴致勃勃地给自己点了一碗。 炸酱面的酱自然是用酿酱油剩下的大豆酱做成的。肉则是选的鸡肉,吃起来口感比肥瘦相间的猪五花是差了点。 但因为这段时间谢虞琛实在是太忙了,还没来得及把养猪的计划推行下去。还好,咸香浓郁的豆酱足以弥补这一点小缺憾。 半个月前,在院子里晒了几个月的酱油终于酿好。过滤掉豆渣,在煮酱的时候,谢虞琛还专门从村人家中买了两斤从山里采来后晒干的野山菇,放进酱油中一起煮沸。 和草菇一起煮过的酱油,比市面上的普通酱油更多一道鲜味。做饭的时候放一点进去,除了让炒出来的菜颜色更加诱人以外,味道也更加丰富。 谢虞琛把酿好的酱油拿去厨房,庖厨们当即便做了一道酱油炒饭。 若是从前买来的酱油,厨师们必须小小心翼翼地使用才行。因为那种酱油的味道实在是太咸,但凡加多了一点,就要面对整锅菜都咸得不能动筷子的结果。 但谢郎新拿来的草菇酱油却不同,不仅没有咸得下不了嘴,而且还多了一分鲜甜的滋味。 厨师们只试用了一回,便彻底爱上了这个新酱油,原本那些又咸又浓稠的酱油立马被众人“打入冷宫”,丢到角落里落灰去了。 眼看着新酱油大受欢迎,谢虞琛当即便让许大郎往家添了几个酱缸回来,准备加大产量,继续酿酱油。 这次酿好的酱油足够厨房用个一年半载的,毕竟酱油这种东西放不坏,只要保存得当,甚至还会越放越香。 谢虞琛加大产量,一来是为了食肆日后用,二来则是打算把酱油和豆酱当成商品卖掉。 炸酱面做得很快,即使今天来食肆的食客中,十有八九都点了这道主食打算尝尝鲜,但也只用了不到二十分钟,一碗碗色泽诱人的炸酱面便从后厨端了出来。 前厅很快响起众人吸溜面条的声音,刚刚进店的那一家四口也不例外。 男主人很快就掌握了拌面条的手法,右手紧握筷子,手腕一提一翻,胡瓜葱丝就均匀地落在了面条之间,被炸酱包裹起来。 热腾腾的面条酱香十足,再配上清爽的胡瓜丝,一口吃下去,唇齿留香。 一碗炸酱面很快就见了底,男人意犹未尽地放下筷子,却惊讶地发觉自己已经吃了个七八分饱,任由桌上的菜色有多诱人,他也再吃不下了。 看着妻子儿女呼噜呼噜吃得正香,男人遗憾地啧了一声,摸了摸肚子,感叹道:“这炸酱面虽然好吃,但未免太过顶饱,一碗面下肚都没胃口吃其它菜,划不来,划不来。” 一旁的妻子听了,也忍不住打趣道:“谁让你吃那么快?我都没来得及说话,一个没留神你碗就空了。” 男人讪笑一声,小声辩解道:“这不是那炸酱面太好吃了嘛。” 一旁端着托盘上菜的小厮听到夫妻二人的对话,笑着插话道:“郎君若是喜欢炸酱面的味道,又担心太占肚子,可以买一合豆酱回去自己在家做。” “我们公子说了,这炸酱面好吃的关键就是上面酱的滋味,其余的倒是不甚重要。” “那这酱做起来可麻烦?”男人有些心动。 “一点都不麻烦,可简单啦,我跟郎君讲一遍做法,保准您能在家吃到一模一样的味道。”小厮将托盘夹到胳膊下面,跟男人把炸酱的做法详细说了一遍。 一旁的食客都竖着耳朵听完了炸酱的做法,心里的想法也大差不差:那小厮说得果然没错,好像这炸酱面确实不难做。 众人心里都盘算着,等他们一回家,就试着炒一回炸酱试试。若是真和今天吃过的味道相像,日后也不必为了一碗索饼大老远跑这么一趟。 许家食肆的炸酱面销量平平,但百姓家中却流行起了这种吃法。 就连官道上最不起眼的茶水铺子,外面招揽顾客的布幡上都写了一句类似“本店提供炸酱面”这样的句子。 在城中做了一天工的人们回家的路上,也总会结伴到食肆里,每人点一碗咸香四溢冒着热气的炸酱面。 唏哩呼噜地吃完,碗底剩下的那一层酱汁也不能浪费,问店家要一瓢煮过索饼的面汤泡着一并喝掉,一天的疲乏好像都被驱散了。 …… 这几个月许家食肆的生意有多红火,众人是看在眼里的,陈汀更是感同身受。最开始他去许家食肆吃饭,不论什么时候到,总能坐到最宽敞的那间包房里。 但到后来,如果不是谢虞琛专门在不对外开放的后院给他留了一个房间,陈六郎和他的好友怕是只能在食肆外面支张木头桌子吃饭,非常没有“谢郎挚友”的排场。 饶是对许家食肆的生意有过一番了解,月初拿到账本和分红的陈汀还是惊住了。 没有记错的话,他只拿许家食肆的一成利吧? 怎么比他们家两个食铺的总利润加起来还多? 食肆刚开业时,店里的食客有一大半都是陈汀带来的,可以说是帮食肆挣了一个极好的开端;再加上陈家在食材采购上也帮了他们不少忙,谢虞琛便很大方地把食肆的利润分给了陈汀一成。 确定自家的那两间铺子经营良好,近期没有亏损的苗头后,问题就只能出在许家食肆身上了。 许家食肆的利润实在是太扎眼。一个开在乡野的食肆,每月的利润光是其中一成,就抵得上陈家两间铺子加起来的总利润。还是开在定徐县最好的地段,生意也算不错的铺子。 这得是什么逆天的水平?陈汀不敢想象。 别说是陈汀,就连向来见多识广的陈父也没见过这样的阵仗。 “许家食肆的生意……是真不错。”再多的话陈父也说不出来,但他面上的表情足够说明很多。 若说最开始,陈父还是抱着一种可有可无的心态,放任陈六郎与许家食肆来往,但现在他已经彻底把许家放在了心上。 许家食肆背后真正的主人不姓许,这件事陈父是清楚的。但对于谢虞琛本人,陈父了解得也并不多,只知道他姓谢,样貌清俊,气质不凡,再多的就探查不出来了。 那人好像是直接从哪里冒出来似的,没人知道他从何而来,在蓬柳村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小村庄扎根又是为了什么。 陈父自然不会相信陈汀那套“躲避仇家”的说法。那样惹眼的样貌,若真是有什么仇家,不可能不用心遮掩。 当然,陈父也不可能想到,谢虞琛是从另一个世界穿越而来这样离奇到话本都不会写的剧情。 他思来想去,觉得这位谢郎要么就是来自那些个钟鸣鼎食的簪缨世家。那种世家大族向来不乏经世之才,但也少不得生出几个祸害。难免就会有人为了利益,使些见不得人的腌臜手段。 这样的人陈父自己族中就有几个,想必那些大家族里更是不少。 而按照自家六郎的描述,那位谢郎应当是个清雅洒脱的人物,说不定就是因为看不上那些卑劣龌龊之举,不屑与其为伍才离开家族,跑来蓬柳村避世隐居。 陈父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推测有理,对谢虞琛的态度就更加重视。这其中除了有对谢虞琛背后家族的敬畏之外,多少还有些对他遭遇的不平。 陈父多次嘱咐自家六郎,告诉他对待许家要谨慎周全。就是不知道陈汀本人听进去没有。 远在蓬柳村的谢虞琛尚且不知陈父已经给他幻想出了一个显赫尊贵又惹人怜惜的身世。 但不管他是被仇家追杀的小可怜,还是避世绝俗的贵公子,养猪的计划是必须施行下去的,而且还要在夏收到来前就完成。 猪崽是谢虞琛从别村买回来的,因为这年头养猪的人实在不多,买猪崽的时候还费了他不少力气。 半大的小猪已经断奶,因为谢虞琛怕路途颠簸给小猪的身体造成什么不好的损伤,还专门让接小猪的人雇了一辆牛车,下面垫上柔软的稻草,小心翼翼地给拉了回来。 这待遇怕是比许多普通人出行的待遇都要好。但饶是如此,运回来的小猪也瘦了一圈,看起来没什么精神。 许家没有给猪崽居住的猪舍,便花十文钱租下村人空着的一间草棚,把小猪暂养在那里。 除此以外,谢虞琛还让人用去油坊榨豆油剩的豆粕拌了麦麸和猪草,煮成粥饭一样的猪食,凉冷了喂给小猪。 被雇来照看小猪的村人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赶路坐的是牛车,吃饭吃的是人煮好的食物,就连喝的水都是烧开了之后又晾冷的。 要不是听说这些小猪长大之后就要杀了吃肉,他都想做只猪栏里的小猪了。 但看着那些原本因为长途运输消瘦不少的猪崽子没过两天就变得圆滚滚的,那些背地里看笑话,或是觉得谢虞琛是在多此一举的人又不得不闭嘴。 那些猪崽恢复健康后便被分别送到了村里几户人家建好的猪圈里。 这些人都是和谢虞琛签订过协定的。建猪圈的费用和养猪的饲料都从谢虞琛这里出,但对方必须按照他的要求饲养小猪。 等到小猪长到了可以出栏的时候,谢虞琛便会按照约定分给那些人家猪肉。若是不想要猪肉的,也可以换成现银或是粮食。 这几乎是一项无本的生意,除了要承担一项“把猪养死后需照价赔偿”的风险。但比起丰厚的利润,这项风险也变得十分微不足道起来。 村里人家谁还没养过牲畜?更何况谢虞琛协定上列出来的养猪方法又那么详细。 什么五天打扫一次猪圈,早晚检查小猪的进食情况之类的,就是天上的仙猪来了,他们都能给养得圆圆胖胖的。 这样的念头一生出来,村人们对于一件新鲜事物的畏惧便消减了大半。更何况自去年秋天许家食肆开起来之后,村人们跟着许家做的生意没有一个不是赚得盆满钵满,没道理到了他们这里,养几只猪就恰巧会遇上失败。 给自己打了几剂强心针的村人们很快便与许大郎签下了协议,带着自家认养的猪崽子回去了。 许家要与人合作养猪的消息很快便传到村人耳中,许多人更是跑到认养了猪的人家那里,想看看那猪崽子是怎样的一个养法。 这些人里,一部分是空不出人手来侍弄猪崽,所以没和许家签订协议的。另一部分人则是有意向与许家合作,但是还不太能下定决心,所以计划观望一阵。 谢虞琛倒也没让人藏着掖着那养猪的法子,他不靠养猪发财,单纯是需要猪肉做菜而已。 若是有更多的村人养猪,对他而言反而更方便,许家食肆需要猪肉的时候直接找村人购买就行。 不过这估计得是这一茬猪长大以后的事了。毕竟人们得看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才可能下定决心养猪。 但不管怎样,许家要养猪的事情已经在蓬柳村传开。“许家的猪过得都比人好”也成了这几天村人常说的话。 现在的许家食肆,收入来源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正红火的堂食生意;另一部分便是来自那些贩卖给货郎的,方便运输的熟食。 本来后一部分是有些冷清下来的,谢虞琛甚至还想过要不干脆取消这一部分,省下人力和物力投入到堂食中去。 最后还是考虑到有许多以贩卖食肆吃食为生的货郎,贸然取缔怕是会影响了这些人的生计,谢虞琛才打消这一念头。 结果等到炸酱面一出,许多食客离开食肆的时候都捎带买了些豆酱,回去一尝,果然和店里做的一样美味,后来更是开发出许多新吃法。 豆酱便这样火了起来,连带着原本有些冷清的熟食生意也重新翻红了一把。 谢虞琛便把这一部分彻底定位成了类似小杂货店一样的存在。不管琢磨出什么新鲜东西,都往那间小屋子里一搁。 有些吃饱喝足的食客便会顺便进去逛逛,若是看上什么东西,就买回来带到家里去。 偶尔也能掀起一阵浪潮,比如那个做饭很好用的锅铲和笊篱。 除了食肆和已经成为杂货铺的耳房,谢虞琛近期并不打算琢磨什么新的东西。主要是现有的生意已经接近许家这间小院能承担的最大限度。 而且虽然谢虞琛在外人面前表现得非常游刃有余、成竹在胸,但实际上……啧,这其实是他第一次接触和养猪有关的事情。 谢虞琛悬着心,时不时便要问问农户们猪崽的情况,实在是没有精力再操心别的事情。 很快,便到了他养猪计划里第一个要迈过的大槛——劁猪。 第26章 “谢郎, 咱们真要给那小猪……去势吗?” 小院里,谢虞琛正拿起一块捡来的石头霍霍磨刀,许大郎看得胆战心惊, 连说话的语气都带了几分气音。 “自然是要的。”谢虞琛头也不抬, “我不是和你说过了吗?去势后的公猪长得更快, 之后若是宰杀,肉也不会有太重的腥臊味。” “可这, 唉, 算了。” 那天谢虞琛到各户人家的猪圈前遛了一圈,回来后就语气幽幽地告诉众人,说到了给猪做阉割的时候。从那时起,许大郎的眉头就没有松开过。 理智上他是相信谢郎的,但情感上…… 许大郎还是过不了自己心里那道坎。 把猪的蛋蛋阉割掉, 听起来多丧心病狂的一件事啊!偏偏他们谢郎还说这是对猪好, 能让他们放下烦恼, 安心干饭。 不行, 这事儿不能深想。 许大郎搓了搓有些发凉的后脖颈,接过谢虞琛递来的刀子, 拎着回了前院。 劁猪当然不可能是谢虞琛本人动手。他又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万一一刀下去,蛋蛋没噶掉,小猪被伤着可就弄巧成拙了。 最后还是许大郎从别村请了一个经验丰富的屠户,过来替谢虞琛把猪劁掉。 屠户杀了大半辈子的牲畜, 但给猪去势也是头一回。 一大早坐着食肆采买的牛车过来,许大郎先拉着屠户坐到食肆的客堂里, 点了一桌招牌菜作为招待。等到酒足饭饱之后,才把阉猪的工具拿出来, 带着他往猪户的家里走去。 村人们老早就听说许家要给猪去势的消息。看见许大郎和一个五大三粗的屠户从食肆里出来,身后还跟着几个提着筐子的帮工,他们便知这是要开始劁猪了。 众人心里怀着四分好奇,四分怀疑,还有两分说不清道不明的畏惧,看许大郎也不拦着,便跟在他后面,去见识一下所谓的劁猪。 许大郎请来的那屠户虽然心里也没底,但到底是每日宰杀牲畜出身,经验丰富。比起那些更血腥的场面,给猪割两个蛋蛋这样的事简直不要太小儿科。 最开始下不去手主要还是心理方面的因素,亲手骟了两只猪崽之后,剩下的就变得得心应手起来。不过半个时辰,村人猪圈里的猪就都失去了蛋蛋。 放最后一只猪嚎叫着跑回猪圈,一旁的帮工还不忘在伤口上涂了一层草木灰止血杀菌。 屠户满不在乎地抹了一把溅在手臂上的一点血迹,从皮口袋里掏出一块看不清颜色的布巾,把刀擦拭干净放回筐子里。 他唯一的想法竟然是这刀用着挺顺手,也不知道许家是怎么锻打出来的。 和一脸镇定的屠户相比,村人们的内心显然就没有那么强大。围观的人群中,男子的表情大多是更复杂一点的。年轻些的小伙子更是不忍直视一般,把头扭到了别处。 几个妇人则是沉默地叹了一口气。 残忍呐。 送走屠户,许大郎又按谢虞琛的吩咐叮嘱养猪的村人,让他们这几天多关注一下小猪的情况,若是遇到小猪吃不下饭、没有精神之类,一定要来告诉他。 所幸,小猪的情况比谢虞琛预料得还要好,他备下的那些应急措施也没有派上用处。 骟过的小猪都没出现什么异常的状况,吃了睡,睡了吃,偶尔和一个猪圈的同伴互相拱两下身子。那副无忧无虑的模样,还真应了谢虞琛在劁猪前说的那句话。 “蛋蛋噶掉,没有烦恼。” …… 骟过的小猪就像是吹气球一样,很快便贴上了肥膘,照着这个生长速度,顶多再过五六个月,就能出栏宰掉吃肉了。谢虞琛美滋滋地想。 现杀的新鲜猪肉可以做成红烧肉、糖醋里脊、鱼香肉丝、小炒肉…… 但二百来斤重的猪一下子肯定吃不掉,剩下的肉就熏成腊肉,或者做成咸肉。等到天气冷了就拿来煮砂锅。 谢虞琛越想越遗憾,觉得自己没有早点实施这个养猪的计划。好在现在也不迟,再等几个月村人家中的小猪就能出栏了。 谢虞琛心里挂念着吃猪肉,与人交谈时难免就会提起几句,关于猪肉哪个部分做成什么菜好吃一类的话。 他说得随意,但绘声绘色的描述,光是在一旁听着都让人口水疯狂分泌。众人只恨那猪圈里的猪不能长得快些、再快些。 一时间连“蓬柳村的猪何时长成”这样的话题,都成了城中酒肆茶楼人人闲谈时必须提起的东西。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其实那些小猪生长速度并不慢。 与许家签订协议的那些人中,有一户乔姓人家,早些年没搬到蓬柳村时,就靠给人养猪放牛为生,自然见过寻常牲畜的生长速度。 也正因为如此,在看到家中的五头猪只用了两个月的时间,体型就长到寻常猪八个月的大时,就更是震惊。 “你说那给猪去势的法子就这么灵光?竟能让猪长那么快?” 一日,打扫过猪圈后,乔老大正准备上山割猪草,半路遇上同样养猪的村人,两人结伴而行,一边走路一边闲聊道。 “那可说不准。”同行的人摇头,本想随口敷衍打发几句,扭头却看见乔老大还在低着头琢磨这事儿。 他用肩膀撞了撞乔老大的后背,笑道:“其实你也不用一直想着这事儿,我看那阉猪不过是其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缘由。你想想,谢郎不让我们给猪喂生食生水,隔三差五还要添点豆粕进去,猪圈也得勤快着打扫。我觉着这些才是最要紧的。” “你说的有道理。” 同伴这番话倒是点醒了乔老大。按照谢虞琛的规矩,这么仔细地喂养着,那猪不长肉才有古怪呢! 想明白这一点,乔老大也不钻牛角尖了,认真割起猪草来。 比起乔老大执着于探寻猪长膘的原理,村人显然更关心另一件事,“等到那猪出栏了,你是打算在家把猪杀好,肉拿给许家,还是直接把猪交过去换钱?” 这两种方式的差别就在于:一个是要肉,一个是要钱。前者麻烦一点,既要放血杀猪,自家应得的那份肉若是吃不掉,还得拿去市场上卖。但赚得自然更多。后者倒是省事,可赚的钱也少。 这几天他就一直在纠结这件事,好不容易碰上同样养猪的乔老大,他们家又是个有经验的,赶紧便要问问对方的想法。 “那还用说,当然是选自己在家杀猪啊!”乔老大想都不想,话便脱口而出。 “说说呗,你是咋想的!”同伴一边说话,一边把背篓放在一个平坦的地方,拿起镰刀开始割草。 “人家许家食肆多金贵的一个地方,每天飘着饭香,来来往往的都是城里的郎君,谢郎也住在那里,你让人在那院里杀猪啊?”乔老大瞥了同伴一眼。 “也是哦。”男人“嘶”了一声,完全想象不到许家食肆那种地方响起杀猪时牲畜声嘶力竭的嚎叫声,地上血糊淋刺的样子。 更何况谢郎一看就是那种富贵人家的公子哥,若是场面太过血腥,把谢郎吓到了可不行。男人心想。 “况且前些日子我就跟许大郎打探过口风,许大郎说分成的时候只算猪肉,至于那些内脏下水之类的,就当额外赠予我们的了。而且那杀猪放出来的猪血也不必丢掉,许大郎说是能做成什么血肠还是血豆腐来着。”乔老大不疾不徐地说道。 “果真如此?”男人面上带了点激动的神色,先不说那血豆腐、血肠一类的吃食是什么味道,光是那些内脏下水,就值得他忙活这么一趟。 乔老大点了点头,“我还能哄你不成?这些全是许大郎原话。” “那就行。”男人憨憨一笑,“那我也就在家杀好猪,再把肉给许大郎拿过去。” 临走时,男人还不忘叮嘱乔老大,让他杀猪时千万叫上自己一起,这样若是去集市上卖肉,也能两家人一起搭个伴,相互有个照应。 …… 谢虞琛大概就是个不能歇下来的性子。 这不前脚养猪的事情才安稳下来,谢虞琛总算不用整天提心吊胆的,担忧小猪会不会因为阉割不当而生病。后脚他就开始觉得日子有些无聊。 但食肆生意平稳,这个月要上新的菜色也选定下来,连粉刷墙面的匠人都在前天一同去了湾水县。这儿实在没什么需要他操心的事情。 而作为一个黑户,谢虞琛在蓬柳村附近走动一下还行,更远的地方他就不能去了。进城更是需要路引,也就是身份凭证一类的东西。 这几天谢虞琛只能闲靠在躺椅上,看天上云卷云散,树影摇曳,飞鸟起落。 但原谅他只是一介俗人。什么霞光、落日,雨声淅沥、晚风哀叹的……,这样的景色让他看几个时还行,但更多的雅趣情致,他实在是品鉴不出。 就这样无所事事了几日,谢虞琛终于把注意力打到了许大郎身上。 大约未时的时候,许大郎往小院里端了一盘切好的寒瓜进来。 寒瓜也就是西瓜,在这个年代还没有被大规模推广种植,要想吃只能问那些北地来的行商买。不仅价钱贵得很,一年能吃到几回也是个很看运气的事情。 买一个半大不小的寒瓜就花了将近半贯钱,饶是食肆这些天赚了不少钱,许大郎在付钱的时候还是有些肉疼。 但没办法,谁叫他们公子就是喜欢这些新鲜东西呢? 许大郎端着盘子,左脚刚迈进院子,就感觉有一道视线落在了自己身上。 存在感非常强,让他想忽略都难。 “公子有什么事吗?”许大郎放下西瓜,咽了咽口水,很小心地问。 遥记他们公子上一次露出这个表情的时候,陈家的那位郎君就被坑了十两银子,而且还喜滋滋地觉得自己赚大了。 “没事。”谢虞琛勾唇一笑,牙齿洁白整齐,笑容和煦温柔。 嗯,看起来更像那回坑骗陈家郎君时的模样了。许大郎心想。 “我记得你之前和我说过,你还从未娶妻是吧?”谢虞琛咬了一口西瓜,丰盈清甜的汁水在口腔中爆开,他一边吃一边状似随意地问道。 “……对,是这样。”许大郎沉默着点头。 “但是小人……” “你先别着急。”谢虞琛抬手,熟练地将许大郎没来得及说出口的话悉数堵回去。 不知道谢郎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许大郎紧张得直抻衣服。 谢虞琛余光瞥见这样的画面,没忍住露出了笑。半晌才轻咳一声继续说道:“之前我听王家二郎说,今年三伏一过,你虚岁就整二十三了?” “是。” 谢虞琛意味深长:“那年纪是不小了哈……” 联想到刚刚的问题,许大郎要是现在还猜不到谢虞琛要说什么,那他就是真傻了。 但这事儿他本人还真不好说什么。 向来娶妻嫁女这种事情,都是长辈在张罗物色。但许大郎自己爹娘早已过世,勉强有点血缘关系的亲戚也差不多都没了来往。如果非要掰扯起来,谢郎的身份好像…… 还真是最适合替他做决定的人。 见许大郎不搭话,谢虞琛自顾自又说道:“你看人家到了这个年纪,哪个不是娶亲生子,一家人和和美美地过日子?” “远的不说,就看那王家二郎,我上回遇见他带着自家小娃给食肆送菜,那小姑娘胖乎乎的一个,食肆里的帮工们可喜欢她了。” 他坐直身子,摆出一副很严肃的样子来。 “再看看你,还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从前是家里贫寒,不愿耽误了人姑娘家,但现在食肆的生意这么好,怎么还不考虑娶妻的事情呢?” 谢虞琛一番话说得有理有据,让人无法反驳。更打动人的是他说话时那副真切的神态,很难不让对面的人觉得他是真心实意在替对方考虑。 许大郎心想:“自己刚刚不应该用那样的想法揣度谢郎的。” 他一抬头,就看见谢虞琛正歪着脑袋看向自己,似是关心,又似是在等待自己的回应。 许大郎更愧疚了。 谢郎真心为他着想,他却在心里无端揣测谢郎。 真过分啊。 …… “若是谢郎不嫌麻烦,就还请谢郎帮小人张罗此事。” “当然不麻烦。”谢虞琛连手上的西瓜都顾不上吃,拍着胸脯就向他保证:“你且放心把这件事交给我,我保证,肯定给你寻一门最好的亲事。” 目送许大郎离开小院,刚才那副深切的表情也从谢虞琛脸上消失不见。 从前他在网上瞎逛时,经常看到一些网友的吐槽,大概内容是网友本人还不太想结婚成家,但家里人却急着催婚之类的。为此还衍生出了许许多多的段子。 因为自己职业的特殊性,谢虞琛几乎从未有过类似的经历,有时候甚至会想主动体验一把被家里催婚感觉。也不知道他父母会说什么。 只可惜…… 算了,不提也罢。 没想到一朝穿越到这个地方,竟然让他有幸体验了一把催别人结婚的滋味。 不得不说,是真不错啊! 怪不得那些父母热衷于催自己子女结婚,可能也不是有多急着要把孩子从家里撵出去,就是单纯喜欢这种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感觉。 不过许大郎也确实到了该成家的年纪,他现在一头扎在食肆的生意里,也没人能帮衬他一把。谢虞琛躺回躺椅上,开始认真琢磨起这件事。 第一次拥有类似“长辈”一类身份的谢虞琛难免有些兴奋。当天下午,他便叫来了在食肆帮忙的王家大嫂,向他询问起附近十里八乡靠谱的媒人来。 王大嫂有三个儿子,大郎和二郎都已成家,三郎也到了说亲的年纪,谢虞琛相信,王大嫂在这方面一定很有经验。 第27章 “谢郎可说了是要给谁说亲吗?”往小院走的路上, 王家大嫂向小厮打探道。 “没说,我也不知道。”小厮摇头。 谢虞琛让人来传话的时候,王家大嫂正和食肆的厨娘一起炼葱油。 她是半个月前才来许家做工的, 最开始只是做些蒸豆子、烧火一类的杂活。后来是许大郎看她手脚麻利, 做事也细心, 才把她调去厨房,跟在厨师身边学习掌勺的手艺。 在厨房做工比打杂每月能多拿十文钱, 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工作, 王大嫂也不例外。 进厨房做工以后,王大嫂做事更加认真,厨艺也进步得很快。到现在已经能做些熬酱、蒸花卷一类不太复杂的厨师工作了。 但是给人说亲这种事…… 她还是第一次做。 “不对,不是让她牵线,是谢郎自己要给人说一门亲事。” 听到小厮过来传话, 王家大嫂虽然疑惑, 但也没有多问, 洗干净手后便跟着小厮来了后院。 不管谢郎是要给谁说媒, 那都是对方的福气。她还想让谢郎给他们家三郎也说一门亲事呢,你看人家谢郎愿意吗? 谢虞琛:“……” 其实他挺愿意的。 谢虞琛尚不知王大嫂心中想法, 余光瞥见小厮带着她进了院子,立马坐直身子,抚平衣服上的褶皱,仪态端整地望向来人。 “听说谢郎要给人议亲,不知是看上了哪家的娘子?”王家大嫂拢了拢头发, 有些紧张地问道。 “嫂子误会了,八字还没一撇呢。”谢虞琛笑了笑, 让小厮从屋里端壶茶水,给王家大嫂倒上。 水里泡着的是谢虞琛前些日子新制的花果茶。果香清冽, 融在朦胧氤氲的水汽里,让人闻着就忍不住想提气深吸一口。 在晃晃悠悠的果茶香气里,谢虞琛不疾不徐地解释道:“我在蓬柳村的时日也不长,哪能关注到谁家有合适的小娘子这种事。这次叫嫂子过来,也是想问问嫂子有没有相熟的媒人,能替我相看相看。” 虽然许大郎等一揽乡人对他的态度都很尊敬,但毕竟谢虞琛的年纪摆在那里,又没有婚配。亲自去打听姑娘家的消息到底不太合适,也容易损害自己和人家姑娘的名誉。 倒不如寻一个经验丰富的媒人替自己在中间传话,确定了人家之后自己再出面,商议婚期之类的事情。 王家大嫂转念一想,立马就明白了其中的门道,不由在心底感叹了一句谢虞琛的思虑周全。 他们普通人家的儿孙像谢郎这么大的时候,虽然已经结婚生子,成家立业,但遇事还是得家里长辈下决定,待人接物更别说能有谢郎一半的水平。 不过估计是谢郎从前不曾接触过他们这样的寻常人家,还以为都像世家大族一样,有那些三媒六聘的繁杂礼仪。 王大嫂笑着摇了摇头,开口解释道:“咱们寻常村人结亲,都是爹娘在临近的村子里物色人家,相看好之后再托一位有名望的长辈提亲,专门雇媒婆说亲的还是少数。” 所以虽然她张罗过两个儿子的亲事,但也并没有相熟的媒婆可以介绍给谢虞琛。 “还有那些家里有姑娘的,一般也不会想让女儿远嫁。” 听完王大嫂的话,谢虞琛沉吟良久,才缓缓点了点头。那这事儿可不好办了啊……他心道。 “不过我倒是听说大漳村有一个姓吴的阿婆,这些年说成了不少亲事,日子也都过得和美。”王大嫂斟酌着开口。 媒婆在婚姻嫁娶里一直都很重要,更别说是这个消息闭塞年代。若是遇上那品性差劲的媒婆,结亲的两家人半世不得安宁都是时有发生的事。 而这也是谢虞琛专门找来在他眼里经验丰富的王大嫂咨询的原因。 但既然王大嫂也没有靠谱的媒婆介绍给他认识,他还是再研究一下为好。谢虞琛心想。 这毕竟是他第一次做这种工作,还是出一点差错就会影响对方后半生的大事,实在马虎不得。 从哪才能找一个靠谱的媒人呢? 见谢虞琛托着脑袋发愁,王大嫂也跟着思考起对策,这才想起自己似乎还没问过谢郎是在替谁张罗婚事。 她拍了拍脑袋,赶忙问道。 “啊?我没和嫂子说吗?”谢虞琛也愣了,眯着眼仔细回想一遍,不得不承认自己好像确实忘了提这个事。 “是我疏忽了。”他抱歉地笑笑,将自己要替许大郎张罗亲事的事情和盘托出。 “许大郎是有福气,能得谢郎这般上心。”王大嫂真情实感地称赞了一句,不过如果娶妻的人是许大郎,那这事儿还真不困难。 现在十里八乡的谁不知道许家食肆生意红火,日进斗金。许大郎本人自然也成了婚恋市场上的香饽饽。想和许家结亲的人家怕不是能从蓬柳村这头排到那头去。 王大嫂出言安慰了几句,让谢郎不必太担心这事,附近村子里多得是想和许大郎结亲的人家。 听到这话,谢虞琛有些疑惑地抬头,“但许大郎双亲都已过世,家里也没什么亲近的亲戚……” 这样的条件别人也不介意吗? 而且他说得还委婉了点,事实上是整个许家就只剩许大郎一个人了。 哦不对,还有他这个身份不明的黑户。 但王大嫂却像是听到了什么有趣的事一样,倏地笑了起来。她心道:谢郎是真的不了解婚嫁之事啊。 不论是他们这样的寻常人家,还是那些高门大户里面,男子娶妻,新妇都是要侍奉公婆的。若是翁婆的性子和善还好,若是遇上那些刁蛮不讲理的,那日子就难过了。 就拿她本人举例,她婆婆对她已经算是十分厚道了,她每天也得给婆婆洗衣做饭、打扫屋子。 虽然这样说不好,但像许大郎这种,头上没有长辈压着,一进门就能当家,简直是多少娘子梦寐以求的事,即使家境差些也没关系。 更别提许大郎现在还有蒸蒸日上的食肆生意,离贫寒二字更是扯不上半文钱关系。 委婉地将其中门道讲清楚,谢虞琛这才如恍然大悟一般“喔”了一声。 他竟然没想到这一点。 尝试把自己代入这个情境体会了一下,谢虞琛不得不承认王大嫂刚才的话是对的。 许大郎的家庭情况并不是什么结亲阻碍,反倒是个加分项。 是他狭隘了啊! 谢虞琛丝毫不知自己的思路已经偏到了八百里远,认真地拜托王大嫂,让她私底下多替她留意着,若是遇上什么适合的人家,别忘了来告诉自己。 王家大嫂办事的效率非常高,当然可能也有许大郎本身条件不错的原因在。总之不过两三天过去,来许家说亲的人就蜂拥而至,差点把他的门槛踏破。 这些人中有为了自家姑娘来的,也有是想上许家这艘船的,反正目的大同小异,都是为了能和许大郎结亲。 至于许大郎本人,他倒是从没想过自己还有这么受欢迎的时候,又脸皮薄禁不住人调侃,第二天便借去城里进货的由头,逃也似的离开了蓬柳村。 许家这几日的热闹都被众人看在眼里,私底下也有不少人猜测,到底是谁家的娘子能嫁进许家。 处于风浪中央的谢虞琛本人倒是很淡定,不论是谁来说亲,都热情地把人请进食肆来,好吃好喝地招待着。 可一旦问到正题,谢虞琛就开始扯东扯西,反正就不肯正面回答。偏偏许家的礼数又十分周全,让对方即使是想挑刺也找不到借口。 应付掉最后一个来说亲的媒人后,谢虞琛放下茶碗,身子往后一靠,疲惫地长舒了一口气。 这几天来说亲的人实在太多,他那副温和的面容都快摆僵了。 倒不是他太过挑剔,眼高于顶看不上对方。实在是……唉。 虽然对这个时代的人男女结亲都早的现实有了心理准备,但听到来人口中那些个娘子的年纪时,谢虞琛还是会有种心下一梗的感觉。 十六七岁的就算了,怎么人小娘子才十三四岁,他们家里就要急着给定亲了啊! 要是放到现代,全给他们抓起来! 一个都不留! 谢虞琛恶狠狠地想。 他不知道的是,因为不愿错过许大郎这样条件的夫婿,所以只要年纪说得过去,人们都想替自家姑娘争取一下。 年纪小一点怎么啦?定了亲之后过两年再成婚的事情也不是没有。 最后,谢虞琛只好以“许大郎年纪不小,想找个在年岁上合适一点的姑娘”这样的理由,委婉回绝了对方。 许大郎本人对于这个说法也是赞成的。 他想得和谢虞琛不同,许家没有长辈,等娶妻之后对方必定是要掌家的,但现在许家事物繁杂,若是对方年纪太小,怕是担不起这项重任。 但年岁较长的娘子就没那么好找了。这年头普通人家的姑娘几乎都是十几岁成亲。年纪再大些还没说亲的,一般都是有这样那样的原因,总之适合的人家很少。 最后还是王家大嫂给他介绍了一个合适的。 那姑娘姓余,是王大嫂兄长村里的,人品性子都是村里人认证过的没毛病。 本来上门求娶的人家也不少,但耽搁到了今天都没嫁人,是因为前几年他爷娘去外地跑生意出了意外,家中只留下一个半大的弟弟和这姑娘。 许多人都把她这个弟弟看做是拖油瓶,求娶的脚步也就停在了原地。 再加上余姑娘本人也害怕嫁人之后小弟没人照看,便婉拒了求亲的人家。姐弟二人相依为命地把日子过到了今天。 “也是一个命苦的姑娘。”王家大嫂叹气道。 谢虞琛倒没有因为这个弟弟产生什么顾虑。别的不说,以许家的家业,养大一个小孩还是不成问题的。 况且据王大嫂的描述,那小子的品性也不错。小小年纪便能跟着村里的大人上山采菌子、抓蛇贴补家用。 能下决心推掉求娶的人家,说明那姑娘性子不乏果断,是个能做决定的人。 在那么艰难的条件下也没把弟弟抛下,说明姑娘的人品也不错。 而一个姑娘家能把家撑起来,养大一个孩子,能力也是有的。 谢虞琛越琢磨越觉得这姑娘难得。 王大嫂见谢虞琛面上露出满意的神色,就这道这事儿大抵是成了。 她忙站起身,试探着问道:“若是谢郎觉得这亲事结得,不如就让我去回了我兄长?” “人家姑娘愿意吧?”谢虞琛不放心地问了一句。 王大嫂失笑,点头道:“谢郎放心,余娘子自然是愿意的,不然我也不会过来跟谢郎提这事儿。” “哦……,那就好。” 谢虞琛长长地哦了一声,还是有些不放心,叫住准备起身离开的王大嫂,又嘱咐了半天。 “你去回话的时候,千万别忘记告诉那姑娘,就说许家不介意她弟弟这事儿。若是她愿意,嫁来许家之后就把弟弟也接过来,不管是送去读书还是学门手艺都没问题。” “好,我知道了。”王大嫂倒是没想到,做事向来毫不犹豫的谢郎还有这样一面。便再一次跟谢虞琛保证了一遍,让谢虞琛放心,这事儿绝不会出纰漏。 好不容易走到食肆的前院,王大嫂身后又追来一个小厮,气喘吁吁地叫住她,让她去回消息的时候,务必从食肆带一些姑娘小孩爱吃的甜点菜品。 搞得王家大嫂又是好笑,又是感动的,一时间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才离开。 许家这样周全的相待自然是被余娘子看在了眼里。 原本她甚至都做好了一生不嫁,守着这个只剩下两个人的家过一辈子的打算。 因此当初王家大嫂托人来打探她的口风时,她还有些不敢相信。 许家食肆的名声她自然也听说过。去年冬天的时候,她还和弟弟试着做过几天卖酸菜的活计。无奈她姐弟二人,一个女子一个小孩,力气比不得旁人大,这项生意自然也是做得艰难。 直到王家大嫂第二次踏进她们家门,不仅带来了许多许家食肆的吃食,还原封不动地将谢虞琛当日嘱咐过的话都重复了一遍,她这几天一直悬着的心才终于落了下来。 许家的这番操作完全在余姑娘的预料之外。 原以为许家会和她结亲就是很匪夷所思的一件事,没想到许家的态度还那样郑重。 不仅替她规划好了她弟弟的将来,就连来回话的时候都没有空着手,而是精挑细选地带了好些食肆的菜品。礼节十分周全。 到她手里的时候,那些小姑娘爱吃的菜甚至有一大半还是热着的。 也不知道这一路是怎么紧赶慢赶地过来,才没让菜凉掉的,她心想。 看着桌上包装整齐的糕点,余姑娘说不清自己心里是什么感觉,像是有万般思绪涌起,堵得她说不出话来。 见她这副模样,王大嫂也没有多说什么,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温声道:“好姑娘,苦日子都过去了。许大郎性子敦厚,谢郎也是个和煦极了的人。娘子只管放心,好好把日子过下去才是。” “嫂子,我知道的。”余姑娘深深吐了一口气,扯出个明媚的笑容来。 王大嫂说的对,好日子都在后头呢。 因着双方都满意,这门亲事很快便定了下来,选了一个两月后的黄道吉日作为成亲的日子。 余家这边只剩余娘子姐弟二人,谢虞琛便和余娘子商量着,等她出嫁的时候让王大嫂和她兄长一家过去,也省得家中一个长辈都没有,大喜的日子却冷冷清清的。 对此余娘子自然是乐意之至。 她在成亲这方面完全没经验,这段时间王大嫂没少过来帮忙,对她像是对自己闺女一样上心,让王大嫂作为长辈送亲,也算圆了自己的一点小心思。 第28章 这几日的食肆, 不管前院后院,是个人都在忙碌。不过不是为了食肆的生意,而是为了即将到来的许大郎的婚礼。 当然谢虞琛例外。 作为一手促成这门亲事的人, 谢虞琛已经完美结束了自己的任务, 功成身退。 最多是遇上“成亲当天的食肆应该如何装饰”这样让人难以抉择, 且需要一定的审美才能解决的问题,帮工们才会跑去别院, 虚心向谢虞琛请教。 食客们对于这几天食肆过于忙碌, 以至于在招待上稍有不周,比如上菜的速度比平常慢了几分钟这种无伤大雅的事,无一例外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包容。 毕竟成亲是件大喜事呀! 成亲当日食肆歇业,但所有人都能来食肆讨一些喜糖和喜饼蹭蹭喜气。若是方便的话,他们也想过来凑这个热闹。 陈汀也在许大郎邀请的宾客名单里。 但别人都是在结亲当日奉上贺礼, 他却不一样, 早早地让木匠打了一套漆着桐油的家具。 他留宿食肆的那几天就发现, 后院里大部分的家具都是一副饱经世事的沧桑模样。陈汀心想许大郎和谢郎两个人不讲究就算了, 总不能让新妇跟着他们一起住那半旧的破屋子。 这样庞然大物一般的礼品当然不能等到成亲当天才往许家拉。因此陈汀便趁着今天许大郎进城,让他雇了两辆牛车一并拉回蓬柳村。 牛车刚走进村子, 许大郎就听见了一阵吵吵闹闹的叫嚷声。他让车夫放慢车速,仔细一听,那声音好像是从前面刘家的方向传过来。 对于刘家人,许大郎已经很久没有注意过了。从前他们刘姓一家突然迁来蓬柳村,不由分说地就霸占了蓬柳村的住宿生意。 整个村子大半村人的生计都被他夺去, 却是敢怒不敢言。 但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人家也都又觅到了新的出路。 再加之刘家后来并未再生事端, 即使是许家食肆日渐兴盛,也没有来找他们的麻烦, 许大郎就渐渐放下了对刘家人的关注。 没想到时隔一年,刘家人身上的不安分因子似乎又有蠢蠢欲动的迹象。 许大郎本来是想过去打探打探情况,但无奈身后还跟着两辆牛车,不好耽搁。便让车夫调转方向,绕路回去。 回到家,跟谢郎说了这件事。谢虞琛倒是没流露出什么特别的态度来,就像许大郎第一次跟他提起刘家时那样—— 冷静淡漠,不以为意。 身上的伪装仍在,但有些事到底是不同了。谢虞琛最后还是嘱咐许大郎,让他私底下打听清楚这事的来龙去脉。 “过会儿有几个负责洒扫的妇人过来,她们几家都住得离刘家不远,应该正好能听到。我待会儿去问问她们。”许大郎想了想道。 谢虞琛点头,同意了他的提议。 刚刚发生在刘家的纷争并不复杂,许大郎很快便打听清楚其中缘由,回了谢虞琛。 “你是说他们家从南边走水路运了一批粮食,但路上遇见水匪,粮食都被劫去了?”谢虞琛皱着眉道。 这个年头的治安确实不像后世那么好,常有杀人越货的事情发生。特别是走水路的风险更大。流水说不准会经过什么人迹罕至的地方,发生类似劫货的事再容易不过。 但不知为何,谢虞琛总觉得有几分古怪。 “你继续说。”他想了想道。 “然后刘家就让负责押送货物的人照价赔偿。原本粮食在路上就要损耗一些的,但刘家嘴里的‘照价’却是比市面上的粮价还高三成。” 这是趁火打劫啊。谢虞琛一边听许大郎义愤填膺地叙述,一边默不作声地评价道。 那些运货的船帮,不过是最底层一群靠力气吃饭的人,一时间怎么可能拿出数额如此巨大的货款? “船帮的人自然拿不出这么多银钱,为首的那人便和刘家商量着能否宽限几日,允他回乡凑钱。” 许大郎回想起刚刚帮工向他描述的场景,深深叹了一口气,“刘家人不同意,然后两拨人就起了冲突。” 弄丢了货物自然应当赔偿。但刘家人没道理不同意宽限几日啊。谢虞琛心里嘀咕。 刘家这一整套动作是典型地趁火打劫,敲竹杠的目的不难道是为钱吗?怎么对方要去筹钱,他反倒不同意了。 刘家既然肯把那么大一批粮交给船帮的人运输,手里不可能没有制衡对方的东西,所以也不是因为害怕对方借筹钱名义跑路。 这样一来,刘家的行为就显得十分可疑。 谢虞琛心中犹疑不定。刘家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呢?他皱着眉思考。 除非赔偿本身就是一道幌子,他原本就没想让对方还上钱,而是想以此为要挟,逼迫对方为自己做事。 说不定船帮众人也是意识到这一点,两者最后才会爆发这样大的争执。 不得不说,只凭仅有的一点线索和对刘家的了解,谢虞琛就能将事情的真相推出大半,在推理方面确实是有些天赋的。 但无凭无据,万一刘家人就是单纯在发神经也说不定。谢虞琛啧了一声。 见对方久久不语,许大郎试探着开口:“谢郎可是打算……”出手相帮? “暂时什么都别做,让我再考虑一下。”谢虞琛抬手打断了许大郎的问话。 一旦出手相帮,基本就等同于要和刘家正面对上。若是刘家此举真有别的目的,恐怕还会被卷进更深的风波里…… 他自己独身一人,倒是并不在意。但许家上下管事庖厨数十人,不能跟着受累。 谢虞琛一时还做不了决定。 “行,那我先去前院做事,谢郎有什么吩咐的话再来叫我。”许大郎也不多问,轻手轻脚的退出去。 院里只剩下谢虞琛一人。许久,他叹了一口气站起身,眼底犹豫不再。 到底还是人命重要啊。 再怎么说自己还有一个压箱底的大招,既然有解决的办法,他就没法劝说自己见死不救。 仔细一琢磨应对之法,谢虞琛突然笑了,心道:也不知许大郎是怎么把自己这幅样子和传闻中那位能止小儿夜啼的人物给画上等号的。 谢虞琛出钱,摆平了白日里的那场声势浩大的争端。但令他惊讶的是,刘家似乎并没有对此表现出一点不忿。 傍晚的时候,刘家宅子里走出一个两鬓微白,管家模样的中年男人,心平气和地接过船帮人的赔偿,深深看了对方一眼,不发一言地转身走回了院子。 “事出反常必有妖啊。” 谢虞琛低声念叨一句,抬头一看,站在他面前有七八个人,各个都是五大三粗、肌肉虬结的身材。 这几个人站在屋里,感觉房间都小了一圈。 “这是怎么回事?”谢虞琛转身看向许大郎,用眼神询问他。 如果眼神能有杀伤力,许大郎现在绝不可能好好站着。 就在五分钟前,谢虞琛洗漱完毕,换了身干净的衣裳,正准备睡觉。外面却响起许大郎压低了声音的询问,说是有人想见他一面。 然后就出现了刚才那个场景。 “呃,就……就他们说想当面和谢郎道声谢。”谢虞琛落在他身上的怨念如有实质,许大郎缩了缩脖子,小声解释道。 “……” 那就不能等到明天再让他们过来? 罕见的,许大郎竟然看懂了谢虞琛这个眼神里的意思。 “贸然打扰,实属我兄弟几人失礼,还望公子原谅则个。”为首的那人突然开口,打断了屋内谢许二人无声的对峙。 面前的人黑脸络腮胡,一副背了十几口命案的凶悍模样,也可能是常年在水上讨生活的缘故,不狠一点镇不住场子。 这么张下一秒就要去杀人越货的脸,偏偏却要难为自己放软了声音说那些场面话,颇有一种小红帽里狼外婆的既视感。 ……十分诡异。 诡异到让谢虞琛本来准备好的话都忘了说。送到嘴边的茶杯放回原位,许久他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你们几人今天专门过来一趟,应该不止是为了道谢吧?” 话还没说完,那壮汉“扑通”一声就跪了下来。利落清脆的声音让一旁的许大郎都忍不住牙龈一酸,发出了嘶的一声。 “这是做什么?” 谢虞琛努力维持着自己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沉稳人设,桌子下面的手却偷偷摆动了两下,示意许大郎赶紧把人给扶起来。 但面前的壮汉非常固执,坚持说完自己提前准备好的话后,才顺着许大郎的牵引站起身。 很老套的台词,大概就是对谢虞琛救命之恩万分感激,无以为报,日后如有差遣万死不辞,当牛做马回报云云。 “有什么话好好说,不必这样……跪来跪去的。”谢虞琛轻柔眉心。 壮汉说话的速度很慢,大抵是想在恩人面前营造一种谦恭有礼的品格,可肚子里的墨水实在是不多,以至于每说一句话就要停顿一会儿,思考下一句话该如何遣词造句。 在男人断断续续的描述中,谢虞琛终于弄清楚了刘家这番举动的原因。 正如他猜测的那样,刘家人的目的确实不是讹那一笔货款,而是要让他们再替自己运一趟货。 目的地在千里之外的绥桐,至于货物本身,更是遮遮掩掩的,不肯说清楚。 众人心知是个圈套,无奈他们一行人确实赔不起那批货。男人说回乡筹款,也不过是想拖延几日,看能否另寻一条出路。 没想到那刘家竟是连这点机会都不肯给,当即叫来一批护院便把他们给围了起来。 壮汉解释完便立在了原地,眉眼低垂,等待着谢虞琛表态。 “你们整个船帮应该不止这点人吧?剩下的人呢?”谢虞琛突然开口,审视的目光在面前几人身上扫过。 “公子慧眼如炬……”男人本想顺着说几句称赞的话,余光却看到谢虞琛的眯着眼看向自己。 他飞速改口道:“回公子,确实不止我兄弟几人。剩下的人我没让他们进村,都在村南二十里外的桑江上守着船呢。” “还算聪明。” 谢虞琛点头的幅度微不可察,但还是被男人注意到,当即便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脸。 “我暂时还用不着你们做什么,你们几人最好趁着现在无人注意赶紧出村。”谢虞琛看向对方,眼神里带着几抹不容拒绝的意味。 听到这话,面前的几人都张口欲言,却被谢虞琛一句话给堵了回去:“几日后我会让人去寻你们,到时候你们就按我吩咐的去做。” “在下明白。那我就先回去等公子吩咐。”男人不再多言,躬身行了一个大礼后便果断带人离开。 …… 入夜后的乡村悠然静谧,偶有牲畜的声音响起,像是往平静的湖面上投进一颗石子,很快又恢复了安宁。 但今夜注定难眠,不管是对谢虞琛,还是对另一些人来说。 刘家府宅,屋内油灯未灭,火苗摇曳飘忽,映得一旁的人面色更加晦暗难辨。许久,才有一道阴沉沉的声音响起。 “今天白日那件事,你们是怎么决定的?” 他口中说的那件事,自然是指谢虞琛出手替那运货的船帮解围,坏了他的计划。 从前许家食肆风头正盛的时候,他就看不顺眼那群人。本想暗地里使些绊子,却被主家的人给拦下。虽然最后没能下手,但许家食肆却一直被他记恨在了心上。 他现在都记得当时主家人那副高高在上的姿态。 “许家背后有陈家撑着,你们有什么,就要跟他对上着干?别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食肆给你们那小破客舍拉了多少客人,且偷着乐吧,还想对付人家。” “你以为你们在蓬柳村能横行霸道是因为什么?还不是有主家给你们撑着。没了主家你能做成什么事?” …… 一言一语犹如利刺一般扎进他心中,疼得他夜夜难以安眠。 那名为“嫉妒”和“屈辱”的疮口,不仅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愈合,反而越来越有溃烂扩张的趋势。 这时候找上门来的那人,便犹如在沙漠中行走数日的人,突然获得了一碗水一样。 没人会在意这碗水里是否混杂着能杀人的剧毒。 只要把那批货运到绥桐…… 只要运到绥桐…… 他便能搭上那艘大船。 之后别说是主家的那些人,所有人都要跪在自己脚下。 但现在,这项计划却被那个人插手毁掉了。这是他最不能接受的事情。 刘开松开了紧握的双拳,手心血红的指甲印痕清晰可见。他咬着牙道:“那个叫谢什么的人,不能就这么放过他。” 旁边的人被他扭曲的面容震慑,有些畏惧地缩了缩脖子,小声道:“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刘家在整个江安府也排得上名号,陈家不会因为那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就和我们为敌。” 谁都知道食肆背后是定徐县那一脉的陈家人在支持。他虽然愤怒,却还不至于真失心疯到打算和整个陈家对上。他的目的只有那姓谢的一人。 在陈开眼里,那姓谢的人即使有些本事,也不过是些哗众取宠的手段而已,登不上大雅之堂。 只是那人向来神秘,几乎极少离开许家食肆。如何动手他还要再考虑一下。 既能达到震慑的作用,让那许家食肆少管这些闲事,又不会真正惹恼了背后的人。刘开会选择冲谢虞琛下刀,一点都不出人意料。 欺软怕硬罢了。 听到外面的声响,谢虞琛撩起帘子看了一眼,不置可否地啧了一声。 刘家打算做什么他不用动脑子都知道。不然也不会让船帮的人在原地待命。 但他还是低估了对方不要命的程度,看样子好像竟然是真打算把他性命留在这儿。 真够疯的,谢虞琛心道。 “公子,咱们真的不要做些什么吗?”船舱里,男人犹豫半晌,还是哑着声音开口道。 他便是当日向谢虞琛跪拜道谢的那人,也是船帮众人的领头,姓赵,单名一个怀。 比起那天夜里,赵怀今天说话时的声音明显带了几分畏惧。 “怎么,可是怕了?”谢虞琛抬头瞥了他一眼。 男人赶忙摇头。自那日收下谢虞琛送来的银钱时,他们就决心与刘家对抗。今天的局面不过是意料之中。 真正令他感到畏惧的,是面前的谢虞琛。 准确的说,是面前银发垂落,面容半遮的谢虞琛。 这几天,他们整个船帮十几号人都在渡口附近修整,等待着谢虞琛的差遣。 没想到几天之后的夜晚,众人等来的那人却并不是那日浅笑着和他们说话的模样。 那天的谢公子虽然表面一副不得不应付他们的样子,但对他们的态度仍然能让人感受到如惠风和畅般的温暖安宁。 可面前这人—— 银发玄袍,侧身倚着船舷边的横木,如水的月光映在他的脸上,却显得愈加冷峻。 他抬眼望过来的时候,眼神并不凌厉,甚至算得上是温和,却无端让人生出一种惊惧惶悚,恨不能立即逃离之感。 就好像是……内里换了一个人一般。 赵怀忍不住地想。 第29章 赵怀不敢再看, 挪动步子走到舷窗跟前,默不作声地向岸边看去。 货船的船舱就那么大点的空间,赵怀却愣是躲到了最远的那一角。和谢虞琛坐着的地方呈现出一条完美的对角线。 谢虞琛轻轻勾了勾垂落在眼前的银发, 露出一抹不属于他眼下这个“身份”的笑。 幸亏吴导的这部剧拉到的投资充裕, 服化道都是顶尖, 他这个男一号,从服装到发冠更是处处精致。若是没了这身扮相, 今天这场戏还真不好演。 收回思绪, 谢虞琛抬手掸了掸衣服上并不存在的灰尘。弯腰从狭小的船舱里走出时,还不忘回头看了一眼努力假装自己的不存在的赵怀,“走吧,那些麻烦们也应该快到了。” 赵怀悄悄抹了一把脖子上的汗湿,点头跟上了谢虞琛的步子。 也不知道谢郎为什么如此笃定那刘家人会在今天过来, 赵怀心想。 但内心的恐惧让他压下了这点微弱的好奇心。整整一个晚上, 赵怀都没敢把这个问题问出口。 “不过是借食肆帮工之口, 稍微透露了一点消息, 那些人就像草原上的鬣狗一样,闻着味儿过来了。” 谢虞琛声音突然在夜色中响起, 惊得赵怀差点一个不稳摔下船。 公子怎么知道他现在在想什么! 赵怀强压下心中惊惧,好不容易稳住身子,余光却一直忍不住地往谢虞琛背影上瞥。 刚刚突然开口把赵怀吓一大跳的谢虞琛,则是在对方看不到的角度轻轻揉了揉鼻子。 没错,他就是故意的! 谢虞琛努力让自己忽视掉身后惊疑不定的眼神, 目不斜视地走到船头。 他现在颇有一种小孩子恶作剧成功后的窃喜。若是这时候和被吓得不敢说话的赵怀对视,他怕他会保持不住现在神秘冷厉的气场, 然后笑出声。 另一边,正带着人摸黑往渡口的方向赶的刘开几人, 尚不知自己的一举一动早在对方的意料之中,只等他们自投罗网。 夜晚的桑江一片寂静,只有固定在江岸的缆绳漂浮在水面上,顺着哗哗流淌的江水荡悠。偶尔打在木桩上,发出一声骇人的巨响。 几艘半旧的大船静静地停泊在江边,模样是刘开再熟悉不过的—— 在半个月前,还是他故意设计,让人伪装成拦路劫财的水匪,把船上属于刘家粮铺的货物强抢一空,然后栽赃给押货的船帮。 如果不是那个人,他的计划本应该畅通无阻的施行:利用那群船夫把货运到绥桐,再成功搭上京都那位贵人的线。 从此以后,再没人敢不把他放在眼里。 都怪那个叫谢承的人! 离为首的那辆货船越来越近,刘开的心也跟着跳动得愈加激烈。 等到今天之后,那个害他的计划功亏一篑的人就会在这个世界消失! 既然要多管闲事,那就应该承担相应的后果。 刘开心里一阵畅快,忍不住催促在前面走着的杂役:“还不快点,磨蹭什么呢!” 杂役连忙加快了脚步,月色映照下,其中几人的怀里闪过一抹刺眼的寒光。 是短刀的刀尖。 与一脸畅快的刘开不同,杂役脸上的表情更加复杂,有的悲戚,有的麻木。 他们今天要做的事,搞不好可是要掉脑袋的。 但他们哪有拒绝的余地? 若说从前,刘开作为主子只是不好伺候了点,偶尔会拿他们这些下人出气,但尚在正常的范围内。 但自那日,一个神神秘秘的人出现在刘家之后,他们主子就如同疯魔了一般,性子也变得愈加暴怒和阴晴不定。就连跟着他时间最久的老管事,寻常都会刻意避退着点,免得触了他的霉头。 他们这些最下等的杂役护院的日子就更加难熬。 更遑论有些人一家老小的卖身契都在刘开的手里捏着。 即使是刘开让他们现在就排着队投河,他们咬咬牙也得往下跳,不然他们的下场只会更惨。 前些年桑江刚改过回道,这里的渡口差不多已经荒废。踏进这块破败的土地,众人不知为何突然心里一紧。 ……! 突然停下的脚步惹怒了后面的刘开,他皱着眉低声怒喝道:“你们楞在原地干什么?都傻了吗?还不赶紧按照计划行事!” 离他最近的那名护院迟疑地后退几步,转身看向刘开,却是怎么都不肯再往走。 “主子,您看前面……”他打着颤音开口。 月光被一片突然路过的阴云遮挡,夜色变得浓重起来。 在无边黑暗中,有个人的身影却变得愈加清晰。 那人踏着夜色走来,身形挺拔,衣袂飘飘,像是九重天上缥缈的仙。 不对,不是像! 入目的银白让刘开陡然清醒,在这片土地上,银发玄袍只能让他想起一个人——那位传闻中嗜杀成性,一手遮天的人。 找上他的人自称是什么来着…… 从沛川…… 对!是沛川。因为他口音也对得上,自己才会轻易相信了对方。 沛川离京都不过半日车程,那人也说他此行是为在京都的一位贵人做事…… 京都的贵人啊…… 可是谁能贵的过那位呢?当朝天子也不行吧? 初夏的季节,即使是深夜时分的江风也不会太冷。但刘开还是感觉自己浑身僵硬,原本奔腾躁动的血液,也都随着迎面而来的晚风一寸一寸的冷掉了。 夜凉如水,来人的声音却比夜色还冷。 “你的胆子够大的。” 是指构陷船帮,逼迫他们为自己运货?还是指答应那人的合作?亦或是自己带着人追过来,想要置人于死地? 刘开不敢继续想下去,只觉得周身发寒,几乎维持不住站立的姿势。 他带来的那些杂役更是近乎晕厥,感觉整个人都浸在了寒冬腊月的冰窟里,不能动弹。 就连有两个戴着黑色斗笠的人上前,把他们主子一左一右架起来带走,他们都没有任何反应。 架走刘开的自然是船帮的人。 为了避免被认出,谢虞琛还专门从船帮众人中挑了几个身形不怎么起眼的,吩咐他们每人都戴了一顶能遮住面容的黑色斗笠。 已经软成了一滩烂泥的刘开被人带到了木桥上。与谢虞琛擦肩而过的时候,谢虞琛微微抬手,示意船夫按照自己吩咐去做。 “噗通”一声,水面溅起高高的浪花。 原本在渡口上停泊的货船缓缓开动,朝着绥桐的方向启程。 当然,他们此行并不是真要去绥桐。不过是做做样子给岸边的那些人看罢了。 固定好船帆的两个个船夫钻进船舱,摘下头顶的斗笠,对着谢虞琛点点头。 “都处理好了?”谢虞琛倚坐在舷窗旁的软榻上,往外瞥了一眼。 “回公子,那刘开已经被扔进江里了。”船夫回道,语气微冷。 “你们确定他能自己游到岸上吧?”谢虞琛看着远处的江水,不太自信地问道。 虽然是他让人把刘开扔进了水里,但并没真想治他于死地。 毕竟偶尔借着人家的名头处理点麻烦还行,若是刘开真死在这儿,未免太引人注意,他也不太好收场。 他暂时还不太想被那位传闻中的大巫注意到。 谢虞琛在心底摇了摇头。他倒是没料到,这位大巫的威慑竟然如此巨大。那刘开不过是看到自己的发色,连正脸都没看清,就吓得两股战战,连反抗一下都不敢。他准备好的那些招数都还没来得及使。 “公子放心,小人注意过了,扔刘开下去的位置离江岸很近,足够他游上岸的。”赵怀拍着胸脯保证。 “那就好。”谢虞琛放下心来,转头看向窗外,问起了另一件事:“你说的那个地方大概几日后能到?” “不停歇的话,三日足够。”赵怀忙答。 谢虞琛不置可否地应了一声,赵怀见他面上露出一抹疲惫之色,不再多言,起身悄悄退了出去。 第30章 刘开确实没死, 但也只剩了半条命回去。 这几日的刘府,整个上下都被一阵愁云惨雾笼罩。 后院隐隐飘起一股苦涩的药味,守在门外的老管家低声问了一句:“药在煎了吗?” 得到肯定的回答后, 他便不再多言, 推开门蹑手蹑脚地走了进去。 屋里躺着的正是那日从桑江里捡回一条命的刘开。事实上, 赵怀还是低估了突然出现的“大巫”对于刘开的威慑。 被扔进水里的刘开别说游回岸上,连怎么浮水都忘记了。最后还是岸边的杂役最先回过神, 跳下水把他捞上来, 刘开才堪堪捡回半条命。 趁着夜色浓重赶回家,整个刘府又是一阵兵荒马乱。 烧水的烧水,请大夫的请大夫,鸡飞狗跳似的忙乱了一整晚。 特别是进城的城门已关,事情又发生得突然, 管事也只能从村子里找来一个给乡人看病的江湖郎中。 若在从前, 这样的人刘开是看都不会看上一眼, 现在却也只能死马当做活马医, 寄希望于这江湖郎中当真有几把刷子。 “应当是惊惧过度,体内心气逆乱, 才导致出现了晕厥之症。” 郎中也不问仆役他们家郎君从哪能受到如此剧烈的惊吓,以至于出现了晕厥的症状,只是写下一张药方,留了包驱寒退热的草药后,就拿着诊金告辞离开了。 但府上众人还是放心不下, 等到天亮后又从城里的医馆请来一位大夫。在得到了和昨日那郎中相差无二的诊断后,众人才终于安心下来。 “你且和我说说, 昨天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正房的外间,一个头发鬓白的老太太叫来管事, 满面怒色地质问道。 她好好的一个儿子出去,怎么只过了一个晚上,回来就成了现在这副卧床不醒的模样。 管事不敢说实话,只能沉默着叹了口气,面露为难地解释道:“公子不让我们和您说。” 虽然管事遮遮掩掩地不肯说实话,但老妇看他一脸惧色,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怕是她那儿子又惹上什么不得了的麻烦了罢。”老妇心道。 外面的动静虽小,但还是传到了刘开的耳朵里。 这几天他能朦朦胧胧地听到屋里的一些声音,但是醒不过来,好像整个人还在那夜的江水里泡着一样。 没想到不过是一个不起眼的谢承,竟然和京都那位人惧鬼煞的大巫有关,他这回无疑是踢到了铁板。 更可怕的是,那位之所以会出现在破败的桑江渡口,恐怕并不止是为了那个谢郎,还有他做的那件事败露的原因在。 他完蛋了—— 刘开心里无比清晰地想。 …… “公子可是在思念蓬柳村?”甲板上,赵怀的声音在江风中响起。 “并未。”谢虞琛淡淡地回了一句。他一个从异世而来的现代人,本就是孑然一身,哪来的家乡可以思念。 他不可能一直待蓬柳村,这是谢虞琛早就清楚的事情。 即使没有刘开的事发生,他久不出门也会引起旁人怀疑。前些日子他还以身体不适拒绝过陈汀请他到陈府做客的邀约。 所以蓬柳村他总是会离开的,现在也不过是把这个计划提前了几个月而已。 只是眼看着差半个月就到了许大郎成亲的日子,谢虞琛还专门托人去城里定了一套布料上等的喜被寝具作为给许大郎的贺礼,现在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送出去。 还有就差两个月就能出栏的小猪。那些猪肉制成的菜肴他也吃不到了。 还是有些可惜的,谢虞琛心想。 不过他已经把自己知道的菜谱都告诉了许大郎;陈家那里也留了一份书信交代。 还有与村人合作养的那些猪,除了猪肉以外,其它部位的用处也都做了解释。 ……想来是没什么纰漏了。 即使自己不在,许大郎也能把食肆的生意经营得有声有色。谢虞琛出神地想。 “外面日头大,公子还是不要在外面久站为好。”赵怀从船舱里取了把油纸伞出来,不动声色地撑在了谢虞琛头顶。 “我知道的。”谢虞琛从赵怀手里接过纸伞,随口问道:“是不是明天就能到宝津渡?” 赵怀琢磨了一下,点头道:“差不多可以。” 驶离蓬柳村的第二天,谢虞琛就卸下了那一身扮相,恢复了与从前别无二致的模样。 没了银发玄袍的威慑,船上众人自然也不再躲着他。就连当天惊惧交加的赵怀,这几天也敢开始和谢虞琛搭话,主动讲几个从前押货时遇上的趣事逗闷说笑。 一切都恢复了正常。 就好像那天夜里发生的所有事,都不过是一场光怪陆离的梦境一样。 梦醒之后,他们的日子还是会如这江上的流水一般,奔腾向前,永不停歇。 …… 宝津渡是一个神奇的地方。 最开始的宝津渡,不过是一片无人问津的荒芜之地。自十几年前,有了南来北往的商船汇集于此,才逐渐形成了一个类似小村庄一样的集聚地。 在这片地方上,三教九流,各行各业的人都有。光说书的茶棚就有三家。谢虞琛这样一个行迹明显有古怪的人混在其中,竟也不显得奇特。 “成十郎,今天还要讲那鲛人公主的故事吗?”渡口的一间茶楼里,有男人热切的声音响起。 “鲛人的故事昨天不就讲完了吗?”被众人围绕着的那名年轻人不疾不徐地答道。 说话的这人,正是七日前来到宝津渡的谢虞琛。 他来到宝津渡的第二天,便寻了一间茶楼,带着给自己新起的化名,做起了说书人的活计。 跟在他身侧的赵怀不理解谢郎为什么要给自己起个叫“成十全”这样古怪的名字,更不理解为什么明明应该低调行事的谢郎却大大方方地坐进了茶楼,还讲起了许多他们闻所未闻的话本故事。 “成十全嘛,自然是‘成十全之美事’的意思咯。”谢虞琛这样解释道。 至于那些引人入胜的故事,当然是取自世界经典文学名著、著名童话作品集——《安徒生童话》了。 “故事就结束了?” “那鲛人公主最后真的化成了泡沫,消失在大海里了吗?”问话的那人一副难以相信的表情。 “是的。”谢虞琛一脸沉痛地点头。 他小时候在看到这个结局的时候,也是一样的不敢置信。现在,他终于可以让所有人都体会到自己当时那种又震惊又悲伤的复杂心情。 没错,他昨天讲的故事就是经过本土化改编的经典童话篇目《海的女儿》,里面的小美人鱼也被他改成了仙界的鲛人公主。 “那鲛人小公主可真可怜啊,放弃了声音和神力,好不容易有了双腿,她救下的那个什么王子却没认出她来,还娶了别的人。” 说话的那人连连叹气,显然是还没从小美人鱼化为泡沫的悲伤里走出来。 毕竟在中国人的传统里,不管是传奇志怪,还是民间神话,大多都是以一个团圆美满的结局收尾。即使是悲剧,苦难的主角最后也会等到沉冤昭雪,大仇得报的一天。 像小美人鱼最终化作泡沫,消失在大海里这样彻头彻尾的悲剧故事,向来是很罕见的。也难怪会给众人留下这么深刻的印象。 就像今天来茶馆的人,起码比昨天增加了一倍有余。 见众人都在唏嘘小美人鱼的结局,坐在最中间的谢虞琛默不作声地拿出一块纸糊的板子立在旁边。 “十郎这是要做什么?”众人还以为是什么新奇的讲故事的方法,连忙凑过去问道。 谢虞琛一边从赵怀递过来的口袋里拿出几支模样奇怪的笔,一边笑着摇了摇头,“今天就不讲故事了。” “那讲什么?” 谢虞琛闭口不答,在板子上依次写下简体的汉字一到十后,才向众人解释道:“今天来教你们一种算数的方法。” “算数的方法?”众人一时间都有些惊奇。 要说在座的这些人里,起码有大半都是在码头上跑活的苦力。要不就是跟着船帮南来北往运货人。 他们常年和各种货物打交道,不懂些计算的方法肯定是不行的。 因此在听到谢虞琛说的话后,来听故事的人们不仅没有离开,反而凑得更加紧。 不管脑子是不是已经有一套算数的本领,多学点东西总是没错的,万一那成十郎的方法真的好用呢? 从一到十的简体汉字并不难。几个时辰过去,众人便掌握了这种写法。 虽然字迹歪歪扭扭,比起谢虞琛写在板子上宛如铁画银钩般的字迹差了十万八千里之远,但日常算数是足够用了。 中午的时候,众人还专门派茶楼的小厮去外面买了一沓草纸回来,在纸上练习。 谢虞琛选择的是简体的汉字,而非阿拉伯数字的一二三,自然是有自己的谋划。 茶楼里的这些人大多文化程度不高,偶尔识得几个大字,也是经年累月在各地奔波运货的过程中掌握的。 因此虽然阿拉伯数字更加简洁方便,但对于一点学习基础都没有的船夫货郎来说,难度还是有点太高,反而不容易理解。 掌握了简体一到十的写法,谢虞琛就开始教他们如何利用竖式计算加减。 譬如“叁佰贰拾伍”这样的数字,不写作“叁佰贰拾伍”,反而写作“三二五”。 这些对众人来说算是一种完全陌生的体验。因此他们一边好奇这样的写法,一边学得懵懵懂懂。几个时辰下来更是痛苦不堪,连连揉搓着自己的头顶。 “怎么听成十郎讲着那么简单,自己一上手就什么不会了呢?”这是茶楼里大部分人的想法。 但随着慢慢地练习,他们也逐渐品出几分其中的奥妙来—— 不论是多大的数字,只要用上那竖式计算法,通通变得简单起来。轻而易举就是算出原来要扒拉半天算盘珠子都不一定算明白的数字。 众人心中大受震撼,对那什么竖式计算法就更为重视,一直缠着谢虞琛给他们讲解。直到天色入暮,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送走众人,谢虞琛别的事没做,先端起茶碗来咕嘟咕嘟喝了几大口水。 不停歇地说了将近四五个时辰,他的嗓子早就干了。无奈众人学习的态度太热烈,到了最后一个时辰,谢虞琛竟是连一个喝水的空隙都没找出,硬生生讲到了众人散场。 不仅是原本来听故事的众人,就连站在谢虞琛身边端茶倒水的赵怀,在他示范了一遍如何用竖式做加减后,都放下了手中的事情围了过来。足以说明谢虞琛这堂课的吸引力。 “谢郎明天还要继续讲这些计算方法吗?”赵怀一脸期待。 谢虞琛放下茶杯,努力搜罗了一遍自己脑子里的数学知识,看其中有没有适合他们学习的内容,然后缓缓点了点头,“要讲的,应该还有不少东西可以学。” 听到这话,赵怀面上的喜色再也遮掩不住,连忙乐呵呵地点了点头,把架在桌上的板子收起来,转身就要给谢虞琛买晚饭去。 这几天他们一行人一直住在这间茶楼里。 原本的茶楼当然是不提供住宿服务的,只不过因为掌柜和赵怀是曾经同乡的旧识,才给他们行了个方便,让他们住进了茶楼后面的小院里。 而谢虞琛来到茶楼的第二天,就开始给在茶楼喝茶歇脚的顾客们讲起了各式童话故事。无形中为茶楼招揽了不知道多少顾客。 掌柜看着这几天每日的进账,高兴得嘴都合不拢,对赵怀等人的态度也就更加热情。 但日常吃食上,还是需要赵怀每日从外面买了饭食回来。 今天谢郎给众人讲了这么长时间的课,想必也是又累又饿。赵怀刚琢磨着思考“渡口附近哪间食肆的菜式最丰盛美味”的问题,谢虞琛的声音就突然响起。 “今天就不用你出去买了,我同你一道过去吃,顺便体会一下这渡口的风土人情。” 自那天来了宝津渡之后,他就一直待在这间茶楼里,还从未出去逛过,正好今天闲来无事,出去走走也好。 “行。”赵怀愣了一下才应道。 虽然不知道这又乱又闹的渡口有什么值得谢郎观赏的景色,但赵怀还是一边将谢虞琛往渡口上最大的那间食肆引,一边认真地介绍着自己在此地的见闻。 说实话,宝津渡最好的食肆也没有多好。 毕竟整个渡口就不是什么金贵的地方,里面的饭食自然也精致不到哪里去,比定徐县里最普通的饭馆还差了不少,和谢虞琛从前在许家食肆时吃的饭菜更是没法比。 不过谢虞琛自己也并不在意就是。 他那个影帝的位子又不是白来的。从前为了揣摩不同人的言行举止,借此提高演技的时候,谢虞琛就深入体会过各种生活。 像这样每天在码头上,靠着一身力气谋生的生活他也体验过不少。如今来到渡口,更是信手拈来地就将自己伪装成船夫的模样。 就拿今天来说,即使他教给众人的计算方法如此新颖,讲的故事也是众人闻所未闻得新鲜。但茶楼上的众人并未对他的身份产生半点怀疑,只当他是从天南海北的地方闯荡得来的一手本领,不藏私地教给了他们。 …… 酒足饭饱过后,又在河岸上溜达了两圈,谢虞琛才不慌不忙地回了住处。 刚迈步走进房间,谢虞琛就猛地觉察出几分不对劲。 吱呀一声,门被人不轻不重地合上。 漆黑一片的屋内突然亮起一盏烛火,就着忽明忽暗的灯火,谢虞琛这才看清楚屋里的景象。 正对门的那把圈椅上端坐着一个年轻男人,似是听到门口的声音,他轻轻抬眼,流云般的衣摆拂过椅子扶手,隐隐能看到织金的暗纹。 谢虞琛的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完蛋,他好像遇见正主了。 传闻大巫无所不知,看来应该是耳目犬牙遍布各地的缘故。谢虞琛想起今天在岸边闲逛时与自己擦肩而过的白袍男人,心底一片了然。 不过既然没有一上来就把自己控制住,应该还是有几分商量的余地在。他悄悄松了一口气,迈步坐在了来人旁边的位置上。 “你……”刚刚躲在门后的男人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他们身边,似是有话想说,但却被对方一个眼神阻止了。 谢虞琛不动声色地打量着面前的人,心里想着的却是他那天在刘开面前演的那场戏。 ……还是差了点火候。 果然常年身居高位,转瞬之间就能决定千万人性命的人,周身气势是很难被人模仿了去的。 谢虞琛不自觉地“啧”了一声,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思路好像跑偏了十万八千里。 他扭头看向来人,试探着开口道:“你们在这儿等多久了?可要喝茶?” 谢虞琛自进门后的所作所为,就没有一件在在场众人的意料之中。 本以为他进门看到眼前的景象时会慌不择路的转身逃走,门口守着的人甚至都做好了追人的准备,没想到谢虞琛却面不改色地走了进来,甚至还坐到了他们大人身侧。 若说不知者无畏,可那人偏偏又准确地说出了他们大人的身份,而且还主动询问他们要不要喝茶? 隐在谢虞琛身后的男人露出了一抹复杂的神色,看向谢虞琛的眼神宛若在看一个尚且温热的尸体。 谢虞琛自然也注意到了身后这道“不太和善”的目光。他轻咳一声,心道这也不能怪他啊。 自拿到人生第三座影帝的奖杯后,他身边就几乎再没出现过用居高临下的态度对他的人,而他自己为人处世又是出了名的周全。 习惯了那种说话前先露出三分尊重的对待,即使是谢虞琛也很难在第一时间就表现出普通人见到上位者时的那种神态,这才引起了对方的注意。 不过适当表现出自己的淡定也是有好处的。虽然不知道会不会死得更快,但对方看向他的眼神中确实多了几分探究。 “不必了。” 一道极冷的声音在屋内响起,谢虞琛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对方是在回应他刚刚“要不要喝茶”的询问。 “你似乎并不意外?”那人看了他一眼,眼神晦暗难明。 “其实还是很意外的。”谢虞琛实话实说。 听到这话,对方倒是没什么特殊的表情,轻嗤一声,也不知道信了没有。 “你也不太怕我。”这次,男人没有用上疑问的语气。 “为什么要怕?”谢虞琛轻声询问。 虽然一路上听了无数关于这位南诏大巫的传闻,但毕竟没有亲眼见过所谓“一夜屠城百人,护城河水都被染成深红”的景象,再加之谢虞琛坚信—— 除非对方是个以杀人为乐的疯子,要么他绝对明白,自己活着的价值远比死了更大。 所以虽然对他的出现有些意外,但要说害怕恐惧一类的心情,谢虞琛心里确实没有多少。 “你不怕我杀了你?” 那人像是笑了一声,搭在佩剑上的手指轻轻点了几下,动作中的威胁意味很明显。 谢虞琛却像是半点没察觉出来似的,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 搭在剑柄上的那双手好看极了,关节平滑,修长有力。更重要的是,肤色也白得耀眼。 配上那花纹繁杂的墨色剑鞘,莫名让人有种……喉头一紧的感觉。 收回目光,谢虞琛定了定神,正色道:“大巫若是想杀我,应该早就动手了,没必要多费这么些口舌。” “既如此,不如大巫直接点,告诉我您此行的目的,或是……想让我做什么。” “我没有这方面的习惯。”对方却像是故意逗弄他似的,冷峻的目光在他脸上流连许久,才一挑眉道:“不如你先说说能为我做什么?” 谢虞琛倒也没因为对方故意露出的轻佻之色而恼怒,自顾自地分析道:“大巫既然能找到这儿,想必是知道了蓬柳村刘家的事。虽然不知道那人让刘开运什么东西到绥桐,但我猜绥桐应当并不安稳,甚至有可能危及都京,所以大巫才急着要探查此事。” “既然是这样,我不过一介布衣,又能在其中发挥什么作用呢?” 谢虞琛也跟着买了一个关子,不疾不徐地看了对面一眼。 “想来想去,大抵也只有伪装成您的模样,替您打个掩护了,您觉得呢?” 这番话说完后,谢虞琛才感觉对方真真正正的把自己放在了眼里。 “你说的很对。”男人站起身,握着佩剑的那只手轻轻抬起,搭在了谢虞琛的右肩上,“既然如此,千万不要让我失望。” 余下的话对方没有继续说,而是带着人转身离开。 空气中似乎还残留着一点那人身上熏香的味道。谢虞琛站起身,一边给自己倒了杯冷茶慢慢喝着,一边深深地叹了口气。 为自己堪忧的未来。《 》 30-40 第31章 茶楼后面的街巷尽头, 孤孤单单停着一辆马车,看着模样不起眼,但若是仔细观察便能发现, 整个马车都是用上好的降香木打造而成, 说是寸木寸金都不为过。 马车里坐着的那人, 一身玄色长袍,银发如瀑, 不发一言地倚坐在软榻上, 曲起手指支撑着侧额。 近乎不眠不休地赶了几天的路,在场的所有人无论是身心都疲乏到了极点。 但明明是一副惫懒懈怠的姿态,却偏偏让人不敢心生怠慢。守在外面的青衣下属探进来一个脑袋,轻声询问道:“大人今天还要回城吗?” 车里的男人双目微阖,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 “回吧。” 下属出去吩咐了车夫几句。马车辘辘驶离小巷, 他才又进了马车, 自顾自地煮起茶来。 看着面前正闭目养神的人, 青衣下属欲言又止,止又欲言, 嘴唇张张合合好几下。 被他偷偷打量着的人先开口了。 “有什么话想说就说。别摆出这副样子来惹我心烦。” 下属赶紧收回目光,在暗处悄悄舒了口气,才陪着笑开口:“属下就是……就是有些好奇,大人今天怎么对那人这么和善?” 这话要是让谢虞琛听到,他保不齐会“呸”的一声骂出来。 还和善?你家主子就差直接把明晃晃的“威胁”两个字写到脸上了好吗? 但对于常年跟在大巫身边的青衣下属来说, 他们大人今天的态度绝对算得上是和蔼可亲,就连皇宫里龙椅上坐着的那位, 都不是每天能有这个待遇的。 “他远比我想象中的要聪明。”男人并没有正面回答。 青衣下属撇了撇嘴,心道:当然是聪明, 不然单是冒充大巫这一条,就足够让自己怀里的刀沾上那人的血,怎么可能放任他到现在。 “而且你派出去的那些人中,可有谁查到了那人的踪迹?”男人屈指敲了敲桌案。 青衣男人一愣,下意识便摇了摇头,别说是他家住何地,师承何人了,他们连那人姓甚名谁都没有查到半分。 就好像突然从地里冒出来似的,没有半点可以让人追溯的过去。 手握整个南诏的情报系统,就连京中哪个大臣今天中午吃了几碗饭,穿了什么颜色的里衣都一清二楚的内卫头子第一次感受到了挫败,还是在一个极不起眼的人身上。 不对,也不是完全不起眼,起码那人的容貌是一等一的清俊。第一眼看过去时,即使是着一身粗布麻衣打扮,都不会让人忽略掉的那种好看。 他回过神来,一脸愧疚地低下了脑袋:“回大人,是属下无能,没有查到那人的踪迹。” “不怪你。”男人摇了摇头,像是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勾唇轻笑了一声,“查不到也正常。” …… 再遇到那人时,已是五天过后。 这几天,谢虞琛就好像全然忘记的那天夜里发生的事一样,每天该干什么就干什么。 上午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洗漱过后就从茶楼后厨的小门绕到码头附近,坐着看几个小时的风景。 装卸货物偶然会发出一些令人心烦的噪音,谢虞琛也好像没有听见似的,就连面上的表情,都平静从容得仿佛老僧入定。 把在他身后暗中监视的内卫搞得一脸麻木,开始发愁起每日传给首领的密信该怎么写。总不能通篇就说自己每天跟着谢虞琛看了什么景色吧? 毫不夸张的说,如果攒几天内卫送回去的密信装订成册,那简直就是一本叙述详细、描写生动的《宝津渡风土志》。 每到轮换的时候,内卫总会和同伴吐槽一句“莫名其妙”,然后才揉着饿扁的肚子到附近的摊子上吃东西。 …… 中饭自然是在码头解决。吃过饭后,日头就毒辣起来,不再适合在外面晃悠。谢虞琛便溜达回茶楼,继续开始他的说书和授课事业。 连着几天的学习,茶楼众人的算数水平已经得到了长足的进步,基础的像加减乘除这种,众人只要分分钟就能搞定。 讲完竖式计算后,谢虞琛还挑着讲了些众人平常能用得上的数学知识,譬如几何、体积计算公式之类的。 当然码头上的人也不是每天都有空来,他们还是要干活糊口养家的。所以谢虞琛讲得知识也很碎,有时候还要照顾一下新来的“同学”,把最基础的竖式计算再重复讲几回。 有时候他讲的内容对众人来说太过晦涩难懂,谢虞琛也会停下来,在其中穿插一些轻松有趣的小故事给他们缓和一下情绪。 总之,他这个临时开设的数学课堂办得还算不错。短短几天就受到了码头众人的欢迎。许多人宁可省下半个时辰的休息时间,也要专门跑到茶馆,听一会儿谢虞琛讲课。 “十郎今天讲什么知识啊?” “能再讲讲那什么圆锥圆柱的吗?我昨天琢磨了一晚上也没搞明白。” …… 刚走进茶楼,谢虞琛身边就围上来一圈人,七嘴八舌地说了起来。大部分都是在问关于上课的事。当然也有几个手里攥着张不太规整的草纸,上面列着算式,请谢虞琛检查一下自己算得对不对。 不疾不徐地接过那几个人手里的纸,又按顺序回答完众人的问题后,谢虞琛这才走到自己位置上,把上课用的木板放正,继续讲起昨天没讲完的知识来。 嘈杂的街道上,谢虞琛所在的这间茶楼安静得格外显眼。仿佛有一道看不见的屏障,将它与整个宝津渡隔开来。只隐隐有一个清越的声音传来,如月照石泉,环佩叮当。 但在众人看不到的地方,却有几道目光一直注视着屋里。 “几位大人不如进去坐着吧?” 突然响起的声音让奉命监视茶楼的内卫猛地一惊,转过身来却看到众人身后站着的是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 模样也不陌生,内卫常在他们监视着的那人左右看到。 对上内卫警惕戒备的目光,赵怀“呵呵”憨笑两声,指了指茶楼大门的方向,“谢郎说几位大人在烈日底下守着也辛苦,不如干脆到茶楼里点壶清茶,寻个位置坐着看。一来能监视得更清楚,二来……二来……” 犹豫半瞬,赵怀咬了咬牙,还是把谢虞琛吩咐的话重复了一遍:“二来也能和众人一起听听课,多少学点知识,将来不做暗卫了,给人做账房也能糊口。” 一鼓作气地说完,赵怀悄悄抬眼打量着对方的表情,确定对方没有动气后,他才长舒了一口气。 谢郎说这话,不是明摆着的挑衅对方吗? 那可是大巫身前的内卫,寻常人若是遇上,躲都来不及呢,谢郎却主动去招惹人家。 自己刚刚传话的时候,生怕他话还没说完,脑袋就离开了自己的脖子。 不仅是赵怀,就连监视茶楼的几个暗卫自己,都没想到谢虞琛会让人带这么一番话。 几人面面相觑半晌,最后还是其中一个打扮成挑夫模样的内卫犹豫着打破了沉默:“他说的……也有几分道理,不如就,进去坐着吧。” 没人反驳他的话,主要是太阳确实晃眼。几人就这样沉默着,带着某种不尴不尬的表情,跟在赵怀身后依次踏进了茶楼。 …… “公子是怎么发现那些人是派来监视您的内卫?” 一堂课结束,谢虞琛坐在靠窗的位置休息。赵怀朝内卫所在的那张桌子的方向瞟了两眼,犹豫着问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 “太显眼了。”谢虞琛忍不住摇了摇头,一脸的怒其不争。作为一个前影帝,他实在是没办法忍受那几人拙劣的伪装。 看赵怀一脸迷茫,谢虞琛敲了敲桌子,眼神示意他往窗外看:“那几个内卫虽然打扮与这渡口上的普通百姓没有两样,但你看街上的那些人们,来来往往的无不是在低头忙碌着自己的事,谁会时不时就探头探脑地往茶楼的方向看?” 赵怀看着楼下的行人,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一脸赞同地点了点头,好像确实有些怪异。 “若是他们假装成来茶楼听课的贩夫走卒,隐藏在众人中间,说不定我还没那么容易注意到他们。”谢虞琛啧了一声,一副对内卫的业务能力很看不上眼的模样。 …… “我们绣衣使者的伪装有那么差吗?” 入夜的城中,听完今天负责监视茶楼的下属的汇报,青衣男人陷入了深深地自我怀疑中。 这个青衣男子就是那夜站在谢虞琛身后的那个,姓周名洲,很难念的名字。 作为一个负责监察和探风的内卫头子,从前都是人嫌鬼憎,被朝中大臣避之不及的存在。 现在一朝在这个弹丸大小的地方栽了跟头,关于谢虞琛的消息一点没探查到不说,就连派出去监视的内卫,也被人家给拎出来数落了半天,面子里子都丢了个干净。 “大人,我真的觉得那个姓谢的有古怪!” 周洲一边拎起茶壶,扒拉下面炭篮里的银丝炭,一边嘀嘀咕咕地向旁边的男人告状。 “你自己太笨就别怪别人。”倚坐在贵妃榻上的男人松松垮垮地披着一件长袍,露在外面的胳膊瘦而有力。 他的肤色是那种久不见阳光的冷白。过白的肤色反而衬得纱布上泅出的鲜红更加刺眼。 “怎么又渗出血了!是不是伤口崩开了?” 拦住急急忙忙就要去叫大夫的周洲,男人眉头微皱:“你要让城里多少人的耳目都知道我受伤的消息?” “那也不能不管身上的伤啊!流了这么多的血,还……” 周洲急得在原地直打转,但到底不敢再自作主张,最后还是心不甘情不愿地蹲回了炭篮旁边,照看起茶水来。 “行了,不过是一点皮外伤。”男人实在是不想看他杵在自己眼前烦人,抬手让他出去。 “对了,今晚亥时一过,就随我去一趟宝津渡。” 周洲本来已经走到了门口,闻言脚步一顿,刚想张嘴劝说点什么,但又像是想起什么似的,把话咽进肚子里,点了点头轻声应下。 …… 谢虞琛不明白,有些人为什么每次过来,都要选在一个夜深人静,连马厩里的马都睡着了的时间。他一边披上衣服开门,一边叹着气想。 “大巫既然来了,就里边请吧。”谢虞琛深深打了一个哈欠,后退一步让出了进门的位置。 仪态懒散,丝毫没有半分对来人的敬畏。 沉沉看了他一眼,男人不发一言地踏进屋子。 “你应该知道我需要你做什么。”他冷声开口。 “明白明白。”谢虞琛敷衍地点了点头。 “三日以后的子时三刻,我会派人来接你进城。等你扮作我的模样后,就跟着周洲坐船北上。他会告诉你该做什么。”男人言简意赅地交代完,偏头看向对方。 谢虞琛对今天之事早有预料,闻言倒没露出什么惊讶的神色。目光落在对方的配剑上,他突然开口:“那我能问一个问题吗?” “问。” 谢虞琛:“这一趟会有危险吗?” “自然。” “不仅有危险,而且很有可能就此殒命。”男人冲他挑眉,露出一抹笑意,“所以你要考虑清楚。” 谢虞琛心道:好像他拒绝之后就能活下来似的。但面上表情却是不变,他慢条斯理地拢了拢身上披着的衣服,语气自然:“既然有随时客死异乡的险,不如这件事之后,你我之间的恩怨就一笔勾销,如何?” “可以。”男人答应得很快。“还有什么要求可以一并说完。” 他难得生出一点好心,毕竟眼前这人确实帮自己解决了一个大麻烦。 “有。”谢虞琛几乎是想也没想就说道。 对面的人轻轻扬了扬下巴,示意他开口。 “你能把你的配剑摘下来给我看看吗?” 谢虞琛一言既出,屋里几个人都愣在了原地,就连自进门以来就是一副胜券在握的男人都忍不住露出了几分惊愕,搭在剑柄上的手也松开了一瞬。 “不可以吗?”谢虞琛歪了歪头,目光从那柄墨色的长剑身上移开,遗憾地叹了口气。 自第一次和这位南诏大巫遇上,谢虞琛就注意到了对方腰上的佩剑。他真的想看那柄剑很久了。 “啪嗒”一声,应当是皮扣解开的声音。 下一秒,那柄被谢虞琛朝思暮想的剑就被一只修长的手放到了桌上。 “你若想看就看吧。” 谢虞琛“哦”了一声,强压下眉眼之间的喜色,慢吞吞地转身凑了上去。 长剑出鞘,泛起耀眼的冷光。谢虞琛仔细打量着它。很华丽,也很漂亮的剑,他心想。 又直又长的双刃,锥度形的刀尖,略带曲度的刀柄。 ——很适合用来刺穿。 谢虞琛闭上眼,就能想象到这把剑挥动起来的模样。 优雅而残忍,就像他的主人一样。 第32章 满打满算, 距离他踏上那条前途未卜的路也就只剩下三天半的时间。谢虞琛叹了口气,叫来隔壁住着的赵怀一行人,安排了一番对方的之后的行程。 眼下绥桐那边情况不明, 关于找上刘开的那人, 谢虞琛也只知道是替一位京城的权贵办事, 并不知晓他背后的具体势力。 那位大巫应当是清楚其中来龙去脉,但以谢虞琛和对方的关系, 还没好到可以询问这些事的程度。 宝津渡鱼龙混杂, 那位大巫能找到这儿来已经让谢虞琛稍感意外,能像对方一样不仅有众多耳目,而且还有闻一知十的推理能力,这样的人实在是少数,宝津渡暂时还是安全的。 可赵怀等人又不能一辈子蜗居在这方寸之地。别的不说, 他们这些人没有耕地, 多在渡口空耗一天, 就多一天没有收入的日子。 “为今之计, 你们一行人还是早日启程的好。”谢虞琛思忖着开口。 到时候,即使对方追着寻到了渡口, 他们也早就远走高飞,再没了可追寻的踪迹。 “可是……”赵怀皱着眉头,没有立刻答应。 像是知道他要说什么似的,谢虞琛先抬手打断了对方,眼皮懒散地掀起:“我的事我自己早已安排妥当, 你们只需管好你们自己便可。” “小人明白了。”赵怀再原地愣了半瞬,想起谢郎身边确实没有自己能帮上忙的地方, 便不再多言。 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礼后,众人这才转身离开。只等各自回去收拾好行李后, 便启程继续南下。 眼看着茶楼里的数学课越来越热闹,就连那些附近县城里的人,在听闻宝津渡有这样一间茶楼,里面会教许多他们从前闻所未闻的数学知识后,都三五成群地结伴过来,想过来听听课,学一下那所谓的竖式计算法。 而教他们知识的这位年轻先生更是学识渊博。 不管是多复杂的知识,他都能用最浅显的语言讲清楚,就连码头上最愚笨的劳工,或是那大字不识一个的脚夫,上了几天课之后,都能把四五位数的加减乘除算得明明白白。 除了数学知识以外,那些顶有趣的故事先生也是信手拈来。 每到下午的时候,太阳悬挂当空,明晃晃的晒得众人只打瞌睡。他们这位“成先生”便会停下讲课的声音,给他们讲一些妙趣横生的故事。 像什么“美丽的少女被恶毒继母喂下毒苹果”,还有“穿上之后就会让人不停跳舞的红绣花鞋”一类的。 众人听得如痴如醉,自然也就忘了犯困。 但现在,他们这位又风趣又博学的俊秀先生却要离开宝津渡,到别的地方去了。众人心里自然是万般不舍,连带着这片码头,都被人染上了几分低落的情绪。 “成先生那样厉害的一个人物,肯定不可能一直待在咱们这么一个小渡口的。 “你没听说吗?成先生这回走啊,是要去城里做大官啦!” 众人歇息的片刻功夫,码头上有人向他这几天的“同窗”,也是一起干活的同伴分享起自己刚听到的消息。 两三天过去,整个茶楼的学生都相信了这种说法,觉得他们的“成先生”离开渡口是要做大官,享大福去了。 谢虞琛当然没有向众人透露过自己离开的缘由和目的地,流传在人群中的这种说法纯粹是无凭无据的谣言。 但这谣言倒不会对谢虞琛本人造成什么负面的影响。这两天茶楼掌柜替他收了不少临别赠礼,都是曾经在茶楼听过他讲课的人们送的。 东西并不值钱,有的是一条还活蹦乱跳的鲋鱼,大约有成年人手臂那样长的一只,看起来非常肥美。 有的是自家酿的米酒,装在打磨光滑的酒葫芦里,散发着清清浅浅的酒香。 这些充满烟火气的礼物和那些说他要去做大官的谣言一样,不过是众人对这位短暂地教过他们许多知识的“成先生”的一个美好而殷切的祝愿罢了。 看着掌柜送来的一兜子礼物,谢虞琛心里默默地想。 …… 入夜,还是那辆暗色的降香木马车。 卸下之前一直伪装成外地商贩的扮相,谢虞琛坐上马车,借着夜色的遮掩,从偏门不声不响地进了城。 马车驶进了城西一间三进的院子。 在那位大巫到来之前,这座院子一直是城中一间香料铺掌柜的家业。 没有人会想到,一个身材微胖,慈眉善目,平素从未与人红过脸,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坐在自家店铺门前晒太阳的中年掌柜,背地里竟然能和那位阴鸷狠辣的大巫扯上关系。 看着笑眯眯给他带路的中年男人,谢虞琛暗自感叹了一句某人的耳目之广,然后便抬脚踏进了屋内。 座上男人依旧是那副懒懒散散歪靠在贵妃榻上的模样。交领大袖,手肘撑在旁边的玉枕上,另一只手慢条斯理地拨弄着桌上的一盘松子。 谢虞琛进门的步子微不可查地顿了一下,然后抬手行了个礼。 他没有像第一次见到对方时那样,自顾自地寻了位子坐下,而是安静地站在一旁,等待着对方的回应。 看到来人,榻上的男人微微欠身,扭头瞥了一眼屏风后的人,声音带着一丝喑哑:“阿洲,先来替我换药。” 在后面等候了将近半个时辰的周洲闻言,赶紧端着药瓶和纱布走上前。步伐之匆匆,差点带倒旁边的灯架。 反倒是谢虞琛,看着纱布下那将近一掌长的伤口,忍不住发出了“嘶”的一声。 那样长的伤口,又极深。再严重些怕是要见到骨头,谢虞琛心道。 但看样子却只是草草缝合了一下,连药似乎都没怎么认真上过,不然伤口外面的皮肤也不会泛着骇人的艳红。 “这样严重的伤口,处理不好是会死人的。”谢虞琛面色复杂地开口。 更可况现在天气还炎热,伤口更是容易溃烂化脓。 明明是一个金尊玉贵的大巫,偏偏把自己折腾成这副模样。 榻上的那人被垂落的银发半挡住脸,没人能看清他面上表情。但正给他包扎伤口的周洲闻言,却是抬起眼皮认真地看了谢虞琛一眼,眸中难得不是那副像是在看尸体的神色。 不过看这样子…… 这位大巫似乎自己都不上心自己身上的伤势。 他在这儿劝半天,说不定人家还觉得他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谢虞琛转念一想,又把准备好的话给咽了回去。 “你且放心,我命硬,不会这么容易死的。”男人突然开口,把屋里的众人都吓了一跳。 谢虞琛还以为他不会理会自己,听到这话也是稍微一愣。 他就见不得对方这种不把自己当回事的态度,下意识便反驳道:“那谁知道呢?毕竟常在河边走,总得湿一次鞋不是?” 因为心中那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火气,谢虞琛这句话说得硬邦邦的,听起来也颇像是在诅咒对方早死。 有些不快地皱了皱眉,谢虞琛刚想说点什么补救一下,就听对方轻轻笑了一声,被长发挡住的那张精致的面容也暴露在了灯火下。 男人眉眼锋利,轮廓深挺,配上那头在昏暗的环境中莫名显得有些诡谲的银发,整个人带着几分刺骨的寒意,但又有种动人心魄的美。 ……不像是传闻中能沟通天地、知晓万物的大巫,反倒像是什么用禁术、鲜血献祭来的邪神。 谢虞琛撇过头轻咳一声,慢吞吞地开口:“用烈酒蒸馏,能提纯出浓度更高的酒来。等到没有水分析出时,再按照一定的比例添净水进去,制成的液体便能用来给伤口消毒,效果很好。” 这个方法应该能制出与后世差不太多的消毒酒精。这已经是现有的条件下谢虞琛能想到的最合适的办法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 对上周洲半是犹豫半是怀疑的眼神,谢虞琛却没有费口舌解释,只是语气淡淡地说了一句“你大可找人一试”后,便继续揣着手站回了原处。 大有一副“你爱信不信,反正我言尽于此”的姿态。 本来就是嘛,受伤的又不是他,有可能因为伤口感染丧命的也不是他。愿意提点几句已经是他善心大发了。 谢虞琛一边念叨自己是“咸吃萝卜淡操心”,一边在众人复杂的目光中,问那位自进门之后就没说过一句话的中年男人要了纸笔,在上面尽可能详细地写下酒精的制作方法以及合适的配比浓度。 后世用来消毒的医用酒精都有一个固定的浓度,太高或太低都会影响它消菌杀毒的效果。 谢虞琛怕这个时代的蒸馏技术不过关,还专门在旁边标注出几个判断酒精是否达到标准纯度的方法。 纸上的字宛若龙蛇飞动,笔法遒美健秀,如果说字如其人,那这幅字是绝对配得上面前这人的。 如果效果真如他说的那样好,那这张纸的价格可能连千金都不止,众人心中纳罕。 因为谢虞琛在写完后,轻飘飘地就把纸丢到了红木桌上,仿佛是什么随处可见的玩意儿似的。 周洲小心翼翼地将它呈到榻上的人面前。男人伸出一只素白的手接过,眯起眼仔细端详。 许久,榻上的人眼底红血丝浮起,再不见刚才那副轻率的模样。 他郑重地道了声谢,把那张写了酒精制法的纸递给屏风后的中年男人,简单交代了几句后,才拿起一方素白的帕子,不轻不重地擦拭着指尖。 刚刚他一个不留神,竟把未干的墨迹沾在了手上。 擦干净指尖的墨痕,男人站起身,放下袖子遮住受伤的地方。 谢虞琛正准备跟着往门外走,对方又突然停下,转身借着门外的月色打量着他。 谢虞琛被他如幽潭般暗沉的目光盯得头皮发麻,忍不住皱了皱眉,刚打算出声询问,面前的人却突然开口 “我似乎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谢虞琛面色有些怪异,许久才反应过来,对方应该是派人前去探查过自己的消息。结局应该是一无所获,就连姓名这种最基础的东西都没查到。 不知道为何,谢虞琛心里突然有些不舒服,好像自己整个人都在对方的掌握之中。 他嘴唇微张,刚打算把自己在茶楼时起的名字“成十全”告诉对方,就听见男人冷着脸道:“不要用那些化名敷衍我。” “那你也应该将自己的名字告诉我,这样才公平。”谢虞琛脑海里突然闪过这样一个念头,也没有控制自己,顺着心意便说出口。 “乌菏。” 男人的声音压得很低,因为距离很近,在谢虞琛听来,就好像是在自己耳边响起的一样。 “吾名乌菏。” 从容、冷淡、富有磁性 ……莫名带着点勾人的意味。 谢虞琛沉默地走到了一旁的红木桌前,手指沾着已经冰凉的茶水,不发一言地写下了“谢虞琛”三个大字。 第33章 谢虞琛没料到的是, 三天后登船离开宝津渡,竟也要和这位人畏鬼忌的大巫一起…… 哦不对,他现在已经知道对方的名字, 不必再用身份称呼对方了。 开船没多久, 谢虞琛便觉得有些难受。强打着精神出了屋子, 站在甲板上吹风。 离开宝津渡乘坐的是两桅的楼船,但可能因为行程匆忙, 船上能住人的房间并没有拾掇出几间。 避无可避的, 谢虞琛的住处就紧挨在了乌菏的旁边。 听到外面的动静,屋里的人抬手打开了半扇窗户,瞥头向外看去。 一旁候着的周洲顺着乌菏的视线看过去,只见谢虞琛恹恹地倚在走廊的护栏上,有些疲惫地揉了揉眉心。 “谢郎许是晕船。”周洲有些迟疑地开口:“隔壁那间屋子的窗户好像是坏了, 我昨天去检查屋子的时候, 推了半天都没推开。” 收回望向窗外的目光, 乌菏抬起眼皮看向周洲:“既然知道窗户有问题, 为何不叫人去修?” 周洲呆愣片刻,似是没想到乌菏会对这些这些小事在意。回过神来后, 他赶忙放下手里的活计走到屏风后面,低声吩咐奉茶的小厮去叫人修窗户。 刚准备告诉乌菏自己已经派人去了,周洲抬头就和对方冷冽的目光对上,他心道不好,赶忙往门外走, “属下这就去亲自盯着人修。” “回来。” 周洲的身影立刻在原地顿住,他转过身, 还没来得说话,就听见乌菏冷着脸吩咐道:“让谢虞琛到我屋里来坐着。” 为了压下身上的血腥气, 大人房里一直熏着冷香,对缓解晕船之症略有效果。 而且这间房的两扇窗户也是好着的,可以打开通风透气。 再者说,外面天气炎热,虽有江风拂面,但到底有可能中暑,若是在船上中了暑热,连对症的药物都没有。 更何况…… 周洲起码能列出十几条乌菏让谢虞琛到他房里歇息的原因,但没有一个是他们大人会考虑的。 想得一个脑袋都快有两个大了,周洲也没想明白他们大人为什么会做出这种事来。 是善心大发了吗?周洲顶着明晃晃的太阳,站在甲板上出神地想。 不对,他们大人根本没有善心这种东西。 揉了揉胀痛的太阳穴,周洲强压下心里的疑惑,转身去盯着小厮修窗户。他可一点都不想知道大人吩咐下去的事没做好的后果。 屋外的周洲胆战心惊,坐到屋内的谢虞琛也没好到哪里去。 早在坐船离开蓬柳村到宝津渡的时候,谢虞琛就隐隐发现自己有晕船的迹象。 这回坐着乌菏的船离开宝津渡,路程更远,在水上的时间也比来时多了将近半个月。 为了以防万一,谢虞琛专门让赵怀买了些果脯蜜饯一类生津开胃的凉果,备在行李里。酸酸甜甜的味道能缓解几分晕船时的难受。 离开房间去走廊上吹风的时候,谢虞琛就从行李里拿了一小包盐津陈皮出来,捏了一片压在舌根下。 陈皮微微的辛辣刺激着口腔,谢虞琛慢慢恢复了几分精神。 正准备回屋里躺一会儿,身后却传来周洲的脚步声,来替他们家大巫传话,说是让自己到他屋里歇息。 可能是四肢发软脑袋昏沉的感觉太折磨人,谢虞琛稍加犹豫后,便点头同意了对方的邀约,揉着被晒得发烫的后颈走进了隔壁的房间。 一进屋,迎面而来的便是一股淡而幽的冷香。 像是寒冬腊月里,突然迎来一场大雪后的松林,仔细嗅闻还能依稀辨出一点腊梅的香气,令人心旷神怡。 清澈的香气立马就驱走几分太阳下暴晒的暑热。谢虞琛缓缓吐出一口气,定下心神打量着屋内的布置。 和他住的那间房差不多的结构和大小,前厅后堂,中间有一张红木金漆的大座屏将两处隔开。 谢虞琛没继续往里看,等他收回目光时却发现—— 偌大的屋子咯竟然只有两个能坐人的地方。 一处被那位银发玄袍的大巫占着。 另一处在那位大巫正对面。 谢虞琛脚步微顿,犹豫半晌还是坐到了那人的对面。 身旁是半支的窗户,恰好挡住了一部分阳光,但又能让风吹进来。 对面那位话少,谢虞琛自上船就没听他说过几句话,他本人倒是没那么寡言少语,但这这种气氛下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长久的沉默会更显尴尬。 谢虞琛鬼使神差地想起自己袖里没吃完的半包盐津陈皮,摸出来放到桌子上,犹豫着开口:“你要吃吗?” 话音刚落,他面上的表情就僵了一瞬。 救命,他怎么会问出这种不过脑子的话来…… 谢虞琛暗自懊恼,刚想把桌上的陈皮条收起来,顺带说些什么掩饰一下自己刚刚的失言,就看见面前闪过一角广袖,紧接着桌上那包陈皮便被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拿去了。 “……” 还真的要吃啊。 看他皱着眉,挑挑拣拣半天才选出了一小条递进嘴里,谢虞琛下意识问了一句:“怎么样,好吃吗?” “不好吃。”男人眉头微微皱起,想了想又补充道:“有点辣。” 谢虞琛没忍住,“扑哧”一下乐了。 他倒是没想过这位素来以酷虐凶戾出名的人竟然还有这样一面,忍不住解释道:“盐津陈皮就是这个味道,大巫若是想吃甜的,我屋里倒是有几样蜜渍的果干。” “不用了。”乌菏犹豫片刻,还是摇头拒绝了谢虞琛的提议。 “那行吧。”谢虞琛也不强求,顺手捏起一片陈皮送进嘴里,随口道:“大巫身上的伤还没好,应当不能吹风吧?” 正准备站起身关窗,男人却摇了摇头,“不碍事。” 谢虞琛“哦”了一声,收回手,回想起前两天夜里见到的那副场景。 连药都不愿意上的人,想来也不会在乎这吹风不吹风的。 “你前日留下的那张方子,我已经让人送到太医署的御医那里。若是确实有用,我便让人搜集来烈酒,着手按照你给的法子蒸馏。” “一切由大巫决定。” 谢虞琛倒是没想过让对方从一开始就接受酒精。乌菏会找人验证酒精的作用也在他的预料之中。 毕竟能坐到那个位子上的,哪个不曾如临深渊薄冰地谨慎过,这位大巫又怎么可能轻易相信他一个来路不明的陌生人。 做事周全一点并不是什么坏事。 况且酒精也并是不万能的,只是在这个消毒杀菌的手段还比较匮乏的年代,可以给伤者提供一种治疗方法而已。 谢虞琛不轻不重地应了一声,两人之间又没了话聊。 正当谢虞琛思考自己屋里的窗户还有多久能修好,好让自己结束这尴尬的场景时,外面却突然响起重物落水的声音,还有人刻意压低了声音讲话。 挺好的…… 现在用不着他苦思冥想地找告辞的借口了。 谢虞琛转头,对上乌菏陡然转厉的眼神,他低头掩下眸中情绪,就听见乌菏询问自己:“谢郎可要与我一同去看出戏?” 轻飘飘的声音,没有半分怒气,却偏偏让人心下一寒。 “大巫先请。”谢虞琛没有拒绝,跟在男人身后下了楼。 甲板上站着的人以周洲为首,几人身上的衣服全都湿淋淋地滴着水,还带着一点不属于自己的血迹。 再联想刚刚在屋里听到的声音,不难推测出刚刚发生了什么。 唯一令谢虞琛惊讶的,是周洲身后那几人全部是一副小厮模样的打扮,其中一个还和他打过照面。 就是几个时辰前拎着食盒给他送早饭的那人。 但看眼下这副场景,谢虞琛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恐怕仆役是假,护卫才是真。 看来这船上还真是“卧虎藏龙”呢。谢虞琛不轻不重地瞥了乌菏一眼。 乌菏自然注意到了这束目光,挑了挑眉作为回应,然后便抽出腰间的佩剑,缓步走上前。 周洲等人是在背着谢虞琛和乌菏住处的那道走廊里擒住的刺客。但还有几个一时不察让他们跳水跑了,这才有了谢虞琛在屋里听见的落水声。 现在十来个刺客并排排地被仍在甲板上,看起来倒是整整齐齐。 已经是进气多出气少的刺客身上都是相似的衣服,从衣着上看不出什么信息,模样也很不起眼,是扔在人群里下一秒便会消失不见的那种。 谢虞琛面上露出思索的神色。 “看来是训练有素,专门派来刺杀他们的。”他心道。 再一抬眼,银发披肩,一身玄袍的男人就已经走到了其中一个刺客面前。 像是嫌甲板上的血水会沾到衣袍上似的,男人不疾不徐地解下披风,递给了旁边的周洲。 那柄曾被谢虞琛在烛光下仔细打量过的佩剑抬起,乌菏用剑尖挑起脚边人的下巴,声音低沉悦耳:“说吧,是谁派你来的?” “兴许本巫心情好,就留你一条活路呢。” 但不知为何,听到“活路”二字,那半死不活的刺客神情却更加紧张,就连原本视死如归的其他人,都纷纷露出一抹惧色。 “看来是不想说啊。”乌菏轻啧一声,唇边勾起一抹笑。 下一秒,整个人的姿态却陡然凌厉。 “不想说的话,就算了吧。” 伴随着这道声音响起的,是利刃刺入身体的声音。 长剑轻轻松松就贯穿了刺客的身体,但却没有伤到致命处。 男人捂着伤口倒地,乌菏却不再给对方半个眼神,从周洲手里接过一条素白的帕子,轻轻擦拭起了剑身。 等到那方帕子已经尽数被鲜血染红时,乌菏才露出一抹满意的神色,下颌微抬,对一旁的周洲道:“我听闻这江水中常有喜好血腥味的大鱼出没,只可惜从未亲眼见过。不如就把他用绳子捆住手脚吊到船尾,看能不能引来几条大鱼,也好叫船上的人见见世面。” 轻飘飘一句话,就定好了地上那人的结局—— 或许是在江水中泡着,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也或许是被那些闻着血腥味儿游过来的大鱼一口一口啃咬而死。 ……听起来,仿佛前一种还好受些。 有两人快步上前将那个浑身是血的刺客拖走。很快便有惨叫声自船尾传来。 听到声音,乌菏像是一副很满意的样子,拎着剑又走向下一人。 “你也不肯说吗?” “那想必舌头也留着没用了,不如替你剜掉吧。” …… “也不肯说?” “那就削掉四肢做成人彘,摆到花瓶里作个景吧。” …… 他好像并不害怕问不出消息,只是单纯地以折磨这些人取乐,一个一个按着顺序杀下去。 一旁的谢虞琛看乌菏杀到第三个后,就再坚持不下去,搓着汗毛倒竖的胳膊躲到了楼檐的阴影下。 毕竟他再怎么样也是个心理正常的现代人, 周洲见状,殷勤地给谢虞琛端来了一碗消暑的梅子果饮。 对于周洲突然变得周全的态度,谢虞琛虽有些疑惑,但还是伸手接过,倚着门柱慢吞吞地喝了起来。 而周洲之所以会有如此变化,还是要从白天乌菏命他给谢虞琛修窗户说起。 他自十五岁起就跟在乌菏身边,一路从普通侍从坐到如今的阁领之位,对乌菏的性子再熟悉不过。 那是一个即使有人死在他眼皮子下面,他都不会多看一眼的性子。 说不定还会嫌弃对方碍了自己的路。 现在却突然关心起门窗失修这种小事来。更离奇的是,就连平素最烦有人踏进他的房间,现在也主动邀谢虞琛进去。 周洲扪心而论,自己跟在他们大人身边这么多年,这样的场景绝对是头一回见。 就在谢虞琛端着梅子饮一边喝,一边琢磨那位还能整出什么花样来的时候,周洲也在偷偷打量着谢虞琛。 他怎么想也想不出对方能得乌菏如此对待的原因。 要说甜嘴蜜舌会说好听话,好像没有。 这几天他不知道在谢虞琛那儿挨了多少阴阳怪气的刺。 要说是卑躬屈膝的曲意逢迎,好像也没有。 这位做事全然是顺着自己心意来的。 那还能是什么原因?总不能是他长得好看,大人才对他另眼相待吧? 苦想半晌都没琢磨出结果,周洲叹了一口气,决定不再为难自己,转身到船后看那刺客去了。 乌菏的狠辣手段还是有效果的。 挨个审到最后,其中一个刺客已经被吓得几乎是心胆俱裂。乌菏还没来得及开口,那人就像倒豆子似的,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地倒了出来。 …… “那些人是从哪里派来的?京城吗?还是绥桐?” 甲板上的血迹早已被人清洗干净。 夕阳暗沉,余晖铺满江面,映出满目浅金色跳动的粼粼波光。 但这副景色却没有进入甲板上站着的二人眼中。 这还是谢虞琛自穿越之后,第一次直面这种充斥着血腥气的危险。刚才的画面在脑海中闪过,再怎么镇定的内心也难免生出几分不安。 第34章 但直到最后一个刺客被拖下去, 谢虞琛都没有把视线挪开,或是直接转身回屋。 乌菏没说大巫的身份谢虞琛需要伪装多久,但可以预见的是, 这段时间里, 他或多或少都要面对今天这样的场景。 ……甚至有可能亲自动手解决一个或几个人的性命。 谢虞琛不是那种会让自己逃避的性子。比起被动等待事情的到来, 他更擅长把主动权握到自己手里,不管是提前筹谋, 还是逼迫自己习惯这些血腥场面。 即使是在波谲云诡的京城, 乌菏也没遇见几个像谢虞琛这样性子的人。 因此吩咐完属下处理掉甲板上这些刺客,乌菏转过身来,看到船楼下站着的谢虞琛时,眸上明显带了几分惊讶。 对视一眼,谢虞琛放下手里已经空了的茶碗, 起身向乌菏走来。 船上有些晃荡, 谢虞琛的步子迈不快, 乌菏却没有半分等待的不耐, 视线落在逐渐向他靠近的人身上,静静站在原地。 “第一次见到杀人的场景?”他半个身子倚在木栏上, 很随意地问。 “……也不是。” 谢虞琛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只好抬起手臂,指了指船尾的方向。 小厮模样的侍卫正扯着绳子,拉上来一具“不太完整”的尸体。 “不太熟悉这种,杀人的场景。”他艰难地解释。 乌菏“唔”了一声, 认真提议:“多看几次,说不定就见惯不惯了。” 可能是天生缺乏同理心, 他最多只能给出谢虞琛这个建议。 毕竟这是没办法的事情,除了习惯。 谢虞琛没和他辩驳“一个正常人到底能不能对血腥残暴的场景习以为常”这种严肃的心理学问题, 反正目前看来,他面前这位的接受度很高。 毕竟是从血雨腥风里走出来的人,手段狠辣,爱好独特点也正常。谢虞琛努力安慰自己。 刺客很快招供,来汇报的人声音并不大,又被被水浪声盖住了大半。 再加上谢虞琛对那些地名和人名都不熟悉,竖着耳朵听了半天也没听懂多少,最后只好扭头问乌菏本人。 是京城那边派来的人,还是绥桐? 在这个档口上,也只有这两个地方的可能性最大。 “是京城。绥桐那边的消息没这么灵敏。”乌菏并没有隐瞒,将事情原原本本告诉谢虞琛。 “京中的人并不知道我调查的具体进展,派刺客来不过是为了阻止我顺藤摸瓜地查到绥桐罢了。” “但已经查到了不是吗?”谢虞琛扬眉。二人对视一眼,都露出了一抹浅笑。 思绪斗转间,谢虞琛突然意识到另一件事。“所以船也不是在往绥桐的方向去?”他问道。 “当然不是。”乌菏朝船行的方向看了一眼,手指关节轻扣木栏,发出闷闷的声响,“一东一西,背道而驰。” 江面泛起点点金波,似乎能延伸到极远的地方。谢虞琛的目光顺着水流的方向落在远处水天交界的地方,思绪也随之蔓延开来。 朝着与绥桐相反的方向去是为了混淆视听,让暗中刺探消息的人分辨不清乌菏的此行的目的地。 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但乌菏为什么要登上这艘船?这才是谢虞琛疑惑的。 他完全是在多此一举。 自己本就要扮成他的模样,扰乱那些躲在暗处的视线。乌菏本人则可以直接隐匿身份前往绥桐。 他相信乌菏这样的人不会浪费时间和精力在无用的身上。 难道就为今天这一场刺杀? 谢虞琛侧身看向对方,虽然没开口,但眼神已经将他的疑惑传达得明明白白。 日落之后的江风越吹越大,乌菏的一头银发也被风吹得有些凌乱,显出几分肆意洒脱之感来。 谢虞琛突然想起,在自己遇到乌菏的这几回里,对方似乎只束过一次发。剩下的时间要么半披在身后,要么是用一根与他发色相近的缎带,松松垮垮地扎起来。 也不知道他在上朝的时候,是不是也这样散漫自在。 “我好以杀人取乐,你没听说吗?”乌菏唇角勾起一抹笑,莫名很配他这副衣袍被风扬起,发丝散乱的姿态。 形相清癯,萧疏肆意,大抵当如此。 知道自己从乌菏这儿问不出什么真话,谢虞琛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不再提及这个问题,随便找了个由头告辞回了自己房间。 可能是行到了水流比较平缓的河段,船身晃动的幅度也比白天小了点。谢虞琛走到屋内,把自己往榻上一倒,疲惫地舒了一口气。 躺着歇了十几分钟,刚打算起身洗漱更衣,外面却传来一阵敲门声。 谢虞琛不情不愿地从床上爬起,抬手搓了搓脸颊开门。 门刚打开,他就看到周洲立在门口,手里还端着一碗冒着热气的汤药。 汤药看起来黑漆漆的,闻着也不像什么好东西。 “有什么事吗?” 谢虞琛语气算不上太好,周洲挂在脸上的假笑也随之变得有些僵硬。他解释道:“大人说今天甲板上的情形不大好看,可能惊吓到公子,就让厨房熬了安神的汤药,命属下送过来。” “替我多谢大巫。”谢虞琛犹豫着侧身让开,让周洲进去,“就放到桌子上吧。” 周洲放下药碗,正准备告辞离开,谢虞琛却出声叫住他,从桌上拿起一张纸递了过来,“上面是一些乔装打扮、易容之类的技巧,你们大人可能会用得上。” 上面零零碎碎写了十几条。有的是他在演和自身形象差异比较大的角色时,总结出来的一点经验,也有他跟造型师学来的化妆技巧。 反正只要是谢虞琛觉得对方有可能用得上东西,就都在纸上记了下来。 周洲是奉了乌菏的命令才来送的安神汤。他本人心里对谢虞琛还保留着几分微妙的敌意。 现在拿着对方递过来的纸,一时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离开的背影颇有几分仓皇。 谢虞琛没有理会周洲复杂的内心活动,低头打量起桌上的安神汤来。 “……” 直到汤药的热气快散尽,他才勉强确定这应当不是乌菏一时兴起,嘲讽他心理承受能力太差的恶趣味。 虽然很难理解,但乌菏确实在是希望他能睡个好觉。 捏着鼻子喝完,谢虞琛草草洗漱一番后便继续躺回榻上。 只要是药,味道就不可能有多好,但好在药效还不错。没过多久,谢虞琛的意识就开始模糊,脑海里朦朦胧胧闪过今天发生的许多事。 想起那位自称以杀人为乐的大巫,谢虞琛轻叹一声“怪人”,随后便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 就在谢虞琛睡得正熟的时候,与他房间只有一墙之隔的地方,这个时候却在收拾着行李。 接过周洲递来的纸,乌菏仔细端详了一会儿纸上的字迹。里面的许多内容都是他闻所未闻的东西,但细细一琢磨,又能觉出几分巧思。 乌菏眼底闪过一抹兴味,把这张堪称易容伪装宝典的纸对折两回,收进了袖子里。 周洲自离开谢虞琛的屋子到现在,脸上复杂的神情就没消失过。他一边觉得谢虞琛确实有几分能耐,一边又觉得这点本事还配不上他们大人一而再再而三的特殊对待。 总之整个人就很纠结。 特别是前天,他们大人本来应该在谢虞琛上船后就带人离开宝津渡前往绥桐。却生生在船上多耗了两天的功夫,搞得现在还得摸着黑赶夜路。 乌菏瞥了一眼正站在原地发愣的周洲,冷声道:“你若是还抱着今天的态度做事,就给我滚回京城去。” 周洲闻言一惧,明白自己的偏见已经惹恼了乌菏,连忙俯下身子拱手告罪:“属下知错,还请大人恕罪。” “没有第二回。”乌菏摆摆手,示意他自己下去领罚。 …… 周洲对他的不满谢虞琛自然能察觉到,只不过想到未来几个月还要和他一起共事,不好把关系闹得太僵,平常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没有计较。 乌菏是在当天夜里离开的,等到谢虞琛一觉醒来,船上就只剩他、十几个伪装成小厮的护卫。 以及…… 在门口站着的这位内卫阁领。 “你这是在干什么?”谢虞琛看着门口面色发白,眼底青黑的人,满脸疑惑地问。 周洲昨天刚被乌菏敲打过,又受了罚,此时自然不敢放肆,拱手行了个礼,低眉顺目地解释道:“大人原本是借着代天子巡视的名义离京到各地巡视,或巡盐,或巡漕,不知谢郎打算如何?” 听他话里的意思,之后的行程竟是要交由自己做决定吗? 谢虞琛神色微滞,他本以为按照对方的计划,自己只要安安静静做一个傀儡摆设就行,用不着考虑别的事情,可现在看来乌菏好像放了不少权给他。 思考了一会儿,谢虞琛犹豫着说了一个地名。 “东山一带距离这里远吗?” 之前石灰砂浆大受欢迎的时候,谢虞琛曾听王家兄弟提过一嘴,说定徐县好多人家的石灰石都是从东山一带运回来的,其中花费之高昂,令人咂舌。 “东山?”周洲愣了一下,“倒是并不远,只是要麻烦些。得先顺着沅江再行约莫十日,到辉西后再换成马车。” “不过那里多山,地方也穷,并不是什么好去处。”周洲像是想起了什么,苦着脸摇了摇头。 整个东山州的人口满打满算都不够万户,在南诏大小州府中的排名都是垫底的。下属的五个县里更是没一个富庶地方。 每年到交税的时候,他们大人都能收到一沓哭穷的文书。 “穷点好啊。”谢虞琛露出一抹狡黠的笑意,反问道:“那东山州的刺史可曾见过你们大人?” “不曾。”周洲摇头。 地方州府上的刺史大部分都是京官外调或者同级调任,少有从地方县令中提拔起来的,只有东山州是个特例。 第35章 没办法, 东山作为一个出了名的穷地方,既没有油水可捞,又难做出政绩, 实在没人愿意去, 最后只好提拔了一个当地的县令坐到刺史的位置上。 自那位县令坐上刺史之位, 满打满算还不够两年。律法规定地方官员每三年才会进京述职一趟,这位新上任的东山刺史自然是没有和乌菏见面的机会。 周洲低头琢磨了一回儿, 也大抵明白了谢虞琛的意思。点头应了下来。 毕竟谢虞琛再怎么伪装, 也不可能凭空捏出一张和乌菏一模一样的脸来。放在后世说不定还有机会,但就现在这个技术水平,显然没戏。 这样一来,去一个没人亲眼见过乌菏样貌的地方,显然会保险得多。 毕竟这位南诏大巫, 最出名的特点便是银发墨瞳、喜着玄色衣袍。 如果非要再往里加一条的话, 那应该是—— 有一副足够销魂夺魄的样貌。 回想起自己昨天站在船楼的阴影下, 朝着乌菏一步一步走过去时的情景。 他一身玄色的长袍被风扬起, 嵌着金玉的革带掐出劲瘦的腰形。乌菏的表情很冷,周身的压迫感融进渐暗的夜色中, 像是最名贵的剑,有着最尖锐冰冷的刀锋。 谢虞琛当时就想:他混迹娱乐圈这么多年,见过形形色色各式各样的俊男靓女,但却没有一个人,只一入眼, 便教人心魂俱震。 只可惜“大巫”这一身份的威慑过重,寻常少有敢直直地对上他目光的人, 自然便忽略那人的世间罕有的绝色样貌。 可真是……暴殄天物。 谢虞琛暗自感叹一句,转身回了房间。 *** 自古以来, 巡按御史对地方官员来说就是胆颤心惊的存在。 管你是官居正二品的大都户,还是从三品的上州刺史,见到巡按御史都得“迎跪道旁”。 毕竟巡按御史对他们的评价直接影响到自己头顶的这顶乌纱帽还能不能戴稳。 而那位大巫就不一样了,若是被抓住差错,别说脑袋上面的乌纱帽,就是乌纱帽下面的脑袋,都不一定能保得住。 若说寻常人只是畏惧乌菏,那作为年年都收不齐粮税的东山刺史关泰初,他本人就差选处风水不错的坟地,把自己给埋进去,省得劳烦乌菏身边的内卫动手。 要说关泰初这个刺史做得有多不称职,那倒也没有。治民、举贤、决讼、检奸,这些事他也兢兢业业地在做。 只是关泰初能力本就只是中人之资的水平,不然也不会在一个县令的位置上熬了将近十年,才捞到一个最末流的刺史之位。 再加上东山一带的先天条件就摆在那里——资源不丰,土地贫瘠。 是个实实在在的饥苦之地,关泰初能做到这个地步,已经是实属不易了。 听闻大巫驾临东山的消息,州里大小各部官员日夜惶悚不安了数日,终于熬到一行人的车驾停在了城门下。 一大早,关泰初就率领两位长史、司马,以及六曹各部的参军候在城门口。 远远瞧见大巫的车驾,众人“哗啦”便跪了一地。 “恭迎圣巫大驾。” “愿巫神佑我南诏。” …… 谢虞琛一下马车,便看到这样一幅场景,暗暗定了定心神后,他才慢悠悠地开口:“诸位免礼。” 一众官员应声站起,但仍是把头垂得低低的,眼观鼻鼻观心地站着,不敢抬头平视。 谢虞琛的目光扫过众人低垂的眉眼,为首的那人模样很不起眼。 黑黑瘦瘦的一个,头发被深色的幞头包着,隐隐能看到鬓边的灰白。着一身半旧的赭褐色衣袍,衣襟的位置已经开始泛白毛边。 ……这应当就是东山州刺史关泰初了。谢虞琛心想。若不是站在一众官员的最前面,他当真要以为对方不过是一个路过此地的小老头。 诚惶诚恐地走上前来,关泰初陪着笑道:“大巫一行舟车劳顿,卑职已经在城内备好了酒席,为大人接风洗尘。” 谢虞琛顿了顿,看了一眼他身后稍显破败的州城城墙。 刚才恰有一阵风吹过,他总觉得有来不少灰土从这夯土城墙上掉下来了。 再配上旁边瑟缩着的众位大臣稀疏的头发,真是…… 要多恓惶又多恓惶。 一阵让人惶恐的沉默过后,谢虞琛轻咳一声,勉强开口婉拒道:“一路奔波劳累,关大人还是先带吾一行人到驿馆歇息。至于接风洗尘什么的,就再说吧。” “……是。”关泰初低眉顺目地应了一声,引着众人进城,半点也没有因为谢虞琛的不赏脸而生气或失望。 不赏脸是好事啊!关泰初心道。 东山地穷,他们州府也没什么钱,好不容易凑齐一桌像样的席面,但也只是“勉强”而已。 自今天睁开眼睛,关泰初那颗悬着的心就没放下来过,生怕这位大巫因为洗尘宴太过寒酸而迁怒于他们,现在终于能松一口气。 后厨的鸡鸭估计还没开始杀,现在通知过去还能再省一笔钱。关泰初低着头琢磨。 东山州的驿馆自然是不能给金尊玉贵的大巫住的。早在半月前,关泰初就命人在州衙附近的玖角巷拾掇出一座三进的院子来。 院子从前是一位长史的官邸,所以还算齐整,也没有像谢虞琛一路走来看到的院子似的,一副缺砖少瓦,墙皮脱落的落魄样。 静谧的玖角巷中。 周洲安置好内卫后,就转身回了院子,去向谢虞琛汇报自己的安排。 在到东山州前,他还有些担忧对方能不能撑起他们大人的威仪来,现在看来完全是他多虑了。 谢虞琛挑起帘子走下车门时,即使留给他的只有一个背影,周洲也依旧被对方突然展现出的气势所震慑,一时间楞在原地,僵着身子不敢动作。 ……丝毫不亚于他们大人本人的威吓。周洲抚着心口想。难怪对方一路上都是那副成竹在胸的模样。 …… 谢虞琛在城门口对关泰初说的那些话并不全是推辞。一路赶来,从水路换到陆路,行了有大半个月。马车又不像后世的汽车一眼平稳。 一路上的颠簸劳累,只有亲身经历过一回才能明白。 短短二十余天,谢虞琛在蓬柳村攒下的那点体重就全掉回去了,甚至比去年刚入秋时还要清瘦不少。 “关大人派人来问话,问公子休整几日后是先巡视农仓,还是先检查关防?” 虽然最开始乌菏计划里的巡视不过是走个过场,但即使是面子工程,也是要糊弄一下的。更何况他们现在的行程完全交由了谢虞琛决定。 周洲问完便垂着胳膊站在旁边。谢虞琛面对关泰初等人时的气势余威犹在,想起在船上对谢虞琛的几分轻视,他不免有些心虚,此时就更加安分。 “我记得东山有几个规模不小的采石场?”谢虞琛突然问道。 “这……”周洲面上的表情立马僵了一瞬。东山这种穷乡僻壤的地方,他们这些京城官员向来是极少关注过的。 就连乌菏本人,也只是因为每年交不上赋税的地方都有东山,才对这个地名有了几分印象。 “属下不清楚。”周洲摇头。 不冷不淡地瞥了他一眼,谢虞琛道:“还是让关泰初过来见我吧。” “是。” 周洲很快便带了关泰初过来。 那个面露惶恐的瘦干老头一进门,就忙不迭地行了个大礼。 “下官见过巫神大人。” “起来吧。”谢虞琛抬手示意周洲搬来一个鼓凳让关泰初坐下,撑着下巴倚在榻上问出了同样的问题。 “……是有几个。”关泰初小心翼翼地点点头。 揣摩着谢虞琛的意思,他继续说:“东山州里大多是黄灰色的石山,把岩壁上的石块凿下来后,再捣碎成拳头大小的碎石,最后在送进煅烧炉里加热便能造出石灰来。一车石灰约莫能卖三十文。” 从东山生产出来的石灰一车卖三十文,算上损耗,运到定徐县时,一车已经加到了近百文的价钱。 还是运输成本太高了啊。谢虞琛在心里感慨了一句。 关泰初却把谢虞琛这点微不可查的叹息当成了不满,连忙从凳子上站起来,结结巴巴地解释道:“也就是最近几个月的时间有许多操着江安口音的商队前来,说是他们那边流行起一种刷墙的法子,需用到这些石灰石,石灰石的生意才兴盛起来。” 实在不是他们东山州故意不交税款,是真的没有钱啊! 关泰初胆战心惊地缩着手站在一旁,生怕座上的人露出不满的神色。 好在对方只是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似乎并没有计较这些的打算。 关泰初的声音传到内间里,正在煮茶的周洲撇了撇嘴,心道:“那什么石灰砂浆就是你面前这位琢磨出来的东西,人家对你东山有多少采石场,一天能生产出几车石灰,怕是比你这个刺史都清楚。” 谢虞琛屈起手指,轻轻敲了几下桌案,很快便做出了决定,“我打算三日之后到采石场视察,到时候还需要关大人替我带路。” “采石场这……”关泰初犹豫了一下,还是劝道:“采石场环境恶劣,整日尘土飞扬,大巫千金之躯,实在不宜踏入那种地方。” 更重要的是,采石场里到处都是些半人多高的石头,若是一个不小心,把这位大巫伤到、碰到哪了,他就是有十个脑袋都不够掉的啊! 见座上的人不以为意,关泰初刚想再劝,抬头就和谢虞琛不悦的目光对上。 他登时一阵胆寒,连声道:“下官明白,下官这就去让人准备。” 座上的人这才又恢复了刚才那副惫懒的神态,但没人敢真的放松心神。 “下去吧。” 听到这话,关泰初才如蒙大赦一般,轻手轻脚地退了下去。 因着从前乌菏的凶名在外,到东山的这几天,几乎没什么人敢往他眼跟前凑,谢虞琛得以安安稳稳地歇息了三天。 第四日上午,关泰初便和两名士曹一起,带着一行人来到了距离东山州府最近的一处采石场中。 因着采石场内连个像样的住处都没有,所以谢虞琛一行人当天就要赶回州府,早上便走得特别早,几乎是城门一开,马车就驶出了城。 坐在最中间的那辆马车内,谢虞琛困得直打哈欠。 就在他昏昏欲睡之时,突然一个颠簸,侧额便磕到了车厢上。幸亏整个车厢内都用了一层软皮子包着,才免他落下个额前青紫的命运。 揉着微微发痛的额角,谢虞琛看向车门口守着的周洲,哑着声音问道:“到哪了?” “回大人,这才刚出城不过半个时辰。” 谢虞琛点了点头,抬手掀开帘子看向窗外。 整个东山州似乎都被一层灰蒙蒙的雾罩笼着,路上也没什么行人。 手肘撑在窗檐上看了许久,谢虞琛才见到一个庄稼人打扮的汉子牵着牛走过。 不论是人还是牛,都瘦得可怜,呈现出一种颓丧的落魄来。 谢虞琛突然想起他第一次见到许大郎时的场景,和他刚看到的人有着相似的木然。 那时的蓬柳村也不是什么富庶地方,但好歹村里人都饿不死。 后来许家食肆的生意火起来后,连带着村人们的日子也好过了不少。 再到后来,又有了石灰砂浆的工程,王家兄弟在谢虞琛的指点下组织起好几组施工队,前往附近的县里给人粉刷墙壁,一趟下来也能赚大几十文,足够一家子生活大半个月。 “虽然辛苦,但日子过得却有盼头。”这是谢虞琛在离开前,对蓬柳村最大的印象。 再回想起他前几日一路走来时看到的场景,谢虞琛心中连连叹气。 他幼时有父母亲族庇佑,后来成年进了演艺圈也从未受过什么挫折,一直都是顺风顺水的。可以说谢虞琛从前二十余年的人生里都没怎么吃过苦。 没有切实过过苦日子的人,很难真正理解那种……拼尽全身力气也很难活下去的悲哀。 但这并不代表谢虞琛就不能对那些人的处境产生共情。 他也许不能感同身受他们的苦楚,但他会因为看到他们身处厄境,无力改变而难过。 就像现在这样。 收回看向窗外的目光,谢虞琛脑海中浮现出一个清晰的念头。 “我需要为他们做些什么。”他心想。 其实整个采石场也没什么好看的。 叮叮当当敲击山石的声音、石块碎裂的声音、工匠们喊号子的声音……无数声音在烈日的暴晒下混杂在一起,直吵得众人头疼欲裂,恶心反胃。 “要不大人还是先换个地方看看?”关泰初看着谢虞琛紧锁的双眉,忍不住问道。 因着谢虞琛的交代,不准他们提前派人来布置,因此采石场还保留着最真实的模样:混乱、吵闹、尘埃漫天、充斥着汗味。 “不用了。”谢虞琛用绢帕捂住口鼻,轻咳几声,摇头道。 第36章 “大人可是有什么要吩咐的?”看出谢虞琛的欲言又止, 关泰初赶紧问道。 收回看向石场里工人的视线,谢虞琛叹了口气,许久才摇头道:“没什么。” 他本想吩咐关泰初, 让他给里面劳作的工人们每人分发几个类似于面罩一类的东西, 好让灰尘没那么容易进入人们的口鼻。 自己只不过在远处站了一会儿, 就被灰尘呛得直咳嗽。一天到晚都呆在这个恶劣环境里劳作的人们,他们受得罪可想而知。 但再一琢磨, 又想起东山州左支右绌的赋税, 谢虞琛最后还是无奈作罢。 还是得发展起经济来啊,他心道。 叫来采石场的一个小管事,谢虞琛朝着下面开石的方向抬了抬下巴,询问道:“像他们这样的人,做一天工能赚多少银钱?” 小管事一看谢虞琛银发半束, 就知道面前是那位权朝倾野人人畏惧的巫神。 畏畏缩缩地看了一眼谢虞琛身后鹌鹑似的关泰初, 不敢欺瞒, 实话实说道:“回这位大人, 这些人一日,大约能得……三文钱。” “一车石灰石卖三十文, 工人们劳作一日才得三文钱。”谢虞琛声音冷得像是能将周围的空气冻结。 他点了点头,气极反笑,“真是,让我满意得很。” 明明是暑热难耐的天气,那小管事却觉得如坠冰窟一般, 连牙关都开始打着颤。 “大人饶命!那些银钱小人们没有私藏半分啊!” 当即便扑通一声跪下,他颤着声音告罪道:“这全是我们掌柜的吩咐, 小人也只是个听人吩咐的啊!” 他自己一天的工钱,也不过比下面采运山石的人多两文钱, 顶多是能少受点罪,不用在烈日暴晒下干活,仅此而已。 头磕在地上,溅起一圈圈的细土。 谢虞琛也知道他不过是按命行事的,挥了挥手,不愿与他多言:“你下去吧。” 那小管事千恩万谢地退下,谢虞琛转头看向身后的关泰初,神色淡淡:“这些事关大人都知道吗?” 关泰初心里暗叹一声,这让他如何是好! 该回答知道,还是不知道呢? 说知道吧,他作为一方父母官,明明知情却不加管束,不是失职又是什么? 大巫这副模样明显是懂了怒气,可他确实没有关注过采石场这些事。但若是实话实说,回一句“下官不知”,也一样没他好果子吃。 有汗珠从关泰初额头滚落,他也不敢抬手擦拭,僵着动作嗫嚅道:“这些都是私人的采石场,律法里……没有规定,官府也不好管束……” 他说得倒没什么错,现在又没有劳动法规定工人们的最低工资。矿场开出来的工钱只要有人愿意做,关泰初总不好拦着不让人家做工。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以官府的名义开办?”谢虞琛眉头微皱,显然对关泰初的说法没有多满意。 “这……” 石灰石刚兴起没几个月,就连关泰初都是在没多久前,才刚打听清楚这石灰石的用处。 但不管怎样,放任这些石场欺压百姓就是他这个一州刺史管辖不利。关泰初支支吾吾半天,才说出一个“不好与民争利”的借口。 许是知道自己这个理由寻得不怎么样,关泰初说完便垂着手站在了原地,只等谢虞琛降下罪来。 “这不叫与民争利,这是放任豪绅欺压剥削百姓!” 谢虞琛拂袖而去,临走前冷冷看了关泰初一眼,沉声道:“限你在一个月之内处理好,不然的话,当心你头上的那顶乌纱帽。” “是。” “下官恭送巫神大人” 周洲跟着谢虞琛上了马车,也是一脸的不忿。 他在京中就没有见过像关泰初这样的官,遇事不想着怎么处理,反倒是惯会给自己找那些托词。 “我看大人就不该给他什么一个月的时间,应该直接革职查办了才是。”周洲撇着嘴道。 “他本就资质平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罢了。” 谢虞琛倒并没有因此生气,反而像是想起什么什么似的,半是感叹地说道:“况且,若是罢免一个关泰初,就这等穷苦之地,还不知道能不能等来个比他强的官。” 好像确实是这样…… 周洲愣了片刻,最后不得不承认,现如今除了让关泰初将功折过以外,并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谢虞琛斜睨了周洲一眼,见他一副垂眸深思的模样,便道:“反倒是你,之前不一副横眉冷目,看谁都不顺眼的模样吗?现在怎么替我考虑起来了?” 对于周洲从前的行径,谢虞琛把它们统称为“一个乌菏毒唯的自我修养”。 具体表现为—— 除了乌菏以外,看谁都不顺眼,觉得都不如他们大人。 以及若是他们家大人对谁表现出了几分特殊的对待,他便要从头到尾,把那人认认真真地挑剔一遍。 周洲从前的表现,就像极了他前世在娱乐圈时见过的那么一小部分粉丝,只不过最近不知为何,突然有了松动的迹象。 周洲被谢虞琛问得哑口无言,恍然惊觉自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对面前这人的态度就不再是像从前那样,轻视中还有一点微不可查的敌意。 有时候甚至会从谢虞琛的角度出发,考虑和安排事情。 不对劲,这不应当! 周洲深吸一口气,又心道:“可这几天下来,面前这人一言一行确实没有半点可挑剔之处。” “特别是在今天这件事上,更是比朝中那些只知道弹劾这个排挤那个的老头好太多了。” …… 还不知道自己这个行为在后世叫“黑转粉”的周洲支支吾吾半晌,都没组织出一个完整的句子。谢虞琛却不愿等了,摆了摆手,示意他下去通知众人回城。 对于如何“将功折罪”这件事,关泰初回去想了好几天都没想出一个有用的办法。最后只好厚着脸皮,胆战心惊地找上了谢虞琛。 “若是觉得突然禁止私人采石太过冒进,为什么不以官府的名义开办一个采石场,倒逼他们整改?”谢虞琛端起桌上的茶碗,低头浅啜一口,不疾不徐地问道。 百姓们有了待遇更好的官办石场,怎么可能再去原来的那些地方做工。这样一来,若是那些石场还想再继运转下去,就必须提高工匠们的待遇。 若是东山州人烟稠密,这个办法或许起不到作用。 但现在整个东山州的人口满打满算都不够万户,年轻力壮能吃得了这份苦的人就更没有多少。 “不是下官不想办。”关泰初苦着一张皱巴巴的脸,叹气道:“实在是开采出那么多石灰石也卖不出去啊。” 虽然这些时日城里多了不少购买石灰石的商队。但石灰砂浆里石灰的占比并不多。实际算下来,州里现有的三个采石场就足够了,实在没有那么大的市场供他们再新建一个石场。 “你只管去建便是。”谢虞琛打断了关泰初的解释。 对方的顾虑他自然清楚,但他既然吩咐关泰初去做这件事,就不可能没有相应的对策。 送走了有口难言一脸菜色的关泰初,周洲回了谢虞琛屋里,再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询问道:“公子是又想出什么办法了吗?” “你可知道江安府新流行开来的石灰砂浆?”谢虞琛起身走到书桌前,顺口问道。 周洲眼疾手快地凑上去,一边替谢虞琛研墨,一边一心二用地点了点头。 用石灰砂浆砌墙的法子在江安府流行不过半月,便被一户人家写信告诉了在京城做官的表亲。 许是为了拉拢关系,那人还殷勤地表示可以帮对方牵线,介绍那什么施工队给他,也好重新修缮一番官邸。 有了第一幢石灰砂浆抹面的府宅,京城中很快便流行起了这种墙面。 就连宫里的那位小皇帝,听闻这件事后都主动叫来乌菏,提议给他用那石灰砂浆新修一遍府宅。 要不是出了绥桐这遭事,恐怕他们大人现在都已经住上那石灰砂浆抹面的屋子了。 这一对君臣之间的关系,倒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差。听完周洲的解释,谢虞琛轻声笑了一下,随口道:“错过那石灰砂浆也不是什么可惜的事情,将来还有更好的。” 还有更好的是什么意思? 难不成公子想到的办法便是造出一种比石灰砂浆还要坚固美观的东西,以此来扩大石灰的市场吗? 周洲越想越觉得自己的猜测有理,忍不住期待起了城外那座还没有开始建造的采石场。 …… “东山多灰石”这句话可不是无的放矢,放眼望去,重重叠叠的山峦无一不是黄灰色的模样。 就连植被都少得可怜,只能在山角下的一小片地方看到星星点点的绿意,怎么看都觉得有几分凄凉。 这样的自然条件下,建个采石场简直是再容易不过的事。谢虞琛给关泰初的一月之期才堪堪过去大半,采石场便已经建成,开始招募起工匠。 城外的告示中,清清楚楚地写着:官府出资督办的采石场落成不久,需招募数百个匠人负责开采、运输、锻造矿石的工作,工钱每日十文,按日结算。 不过半日,官府招工的消息便在附近传开了。 别说原来就在采石场上工的人,就连附近村县家中有年轻人的百姓,在听到这个消息后,都纷纷跑到城门口,想要看看这消息是不是真的。 “一天的工钱有十文,还管晌午的一顿饭吃。告示上白纸黑字,我看得清清楚楚的,绝对没错!” 很快,城西的采石场便招满了人手,陆陆续续开始了石灰石的生产。 “记得按照这纸上画好的图样,做一些面罩给工人们发下去。” 玖角巷的府宅里,谢虞琛正对着关泰初吩咐道。 这个时代的采石场都是露天开采,那次他去视察的时候也看到了,整个石场里都是漫天的尘土。常年在这种环境下劳作,身体很难不得病。有个口罩遮挡着,也算能减轻点伤害。 “下官明白。”接过周洲递来的图纸,关泰初叠好放进袖中。 这批面罩又是一大笔的开销,不过这回这位向来抠门的关大人却没有辩驳。 采石场一行,看见自己管理下的百姓生活得如此艰苦,关泰初的心里也很不是滋味。 只是从前他心有余而力不足,若是这位巫神大人真能把这石灰生产发展起来,也是东山州百姓之幸。 跟在他身后的仓曹参军暗自计算着账面上的收支,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 东山州的仓廪本就不丰,就连维持采石场运转的一部分钱,都是关泰初挪用了一部分本来计划接驾乌菏时的银钱开销。 不过既然大巫发了话,他们刺史大人也没有异议,他一个小小的从八品仓曹,只要按吩咐照做便是。 第37章 (含1k营养液加更) 深夜的东山州城外, 偶有声似乌鸦一般的鸟雀鸣叫传来,配上呜呜的风声,莫名显得有几分哀婉。 本应该陷入酣眠的时间, 有人却因为官营采石场如火如荼地建设而难以入眠。 城外一座三进的大宅中, 烛火还依旧亮着。 “这几天采石场的劳工已经走了大半, 若再由着他们发展下去,咱们的石场迟早得倒!” 说话的那人一脸忿忿, 此人便是谢虞琛那日视察的那座采石场的场主。 谢虞琛一行人来得突然, 别说提前准备,等到对方都带着怒气拂袖离开之后,他这边才姗姗来迟收到管事的消息。 也怪他,这几个月靠着把石灰石卖给那些江安府来的商队,赚得盆满钵满。不仅换了三进的大宅, 还在外面包下一间院子养了个外室。 正是浓情蜜意的时候, 沉醉在温柔乡里, 难保就起的晚了些。 不过他绝对不会承认这是他自己的问题, 把错都推在了来禀报消息的管事身上。 谁让他不早点告诉自己谢虞琛要来视察的消息呢?挨一顿骂,再罚两个月的工钱没问题吧? 至于上次管事因为汇报消息, 打搅了他的清梦被责骂得如何惨,他是半点都想不起来的。 “还不是怪你!”旁边一个留着山羊胡子的中年男人粗声粗气地斥责道。 “要不是你忙着和那小娘皮颠鸾倒凤,怎么会惹恼了那位?连带着我们家的矿场都受了牵连!” “怎的还怪起我来了?”最开始说话的那人不甘示弱地嚷嚷道:“要不是我家的矿场离州府最近,你以为你们能逃得过去?” “你家那破矿场环境还不如我那儿。要是半月前劳工被砸死的消息让那位知道了,你看你现在还能不能安稳地坐在这儿说风凉话?” 听到这话, 那山羊胡子拍案而起:“开石哪有不出意外的?我已经赔偿了那人的家属半贯钱,这事儿就是放到州衙里去说, 他关泰初也找不出我半点毛病!” “呦呵,你倒是硬气, 也不知道是谁,看那位要清查矿场,这才急慌慌地叫人拿了半贯钱堵人家爷娘的嘴,现在倒装出一副理直气壮的正气样子。” 一道不阴不阳的声音在花厅中响起。眼看着众人就要吵嚷起来,坐在最上首的那人“咚”地一声放下茶碗,“要吵给我出去吵!我叫你们过来是让你们吵架的?” 厅内顿时安静下来。尽管面上还带了几分愤然,但众人还是不情不愿地坐回了各自的位子上。 “那现在怎么办?”山羊胡子看向厅堂正中间的人。 若仔细计较起来,他还得叫对方一声堂伯。 最开始石灰生意还没那么红火,整个东山州只有一家采石场,便是他这位堂伯的。 后来对方年纪渐长,身体也不大好了,再加上石灰场的生意越做越大,才有了他们在座的几个小辈。 今天,东山州仅有的三家采石场的掌柜都坐在了这里。 原因也很简单。 谢虞琛前段时间让关泰初创建的采石场开始招工,待遇和工钱比他们好了数倍不止。原本在他们这儿干活的工匠立马走了大半,眼看着生产就要进行不下去,他们自然急了眼,聚在一起商量对策。 为首的那人全名仲学文,不过性子和他这个名字却没有半分相似。他早些年走南闯北地四处谋生,将近不惑之年才有了现在的家业,可以说手段和心计都不缺。 这也是为什么刚才他甫一开口,厅堂里吵吵嚷嚷的那些小辈即使再不忿,也都不敢造次。 “那位的霉头你们触不得。” 苍老的声音在厅堂响起,明明不是多威严,众人却下意识地坐直了身子看向对方。 仲学文口中的“那位”自然是代天子巡视的乌菏。实际上是谢虞琛,不过在人们眼里是同一个人而已。 “那位”别说是仲学文惹不起,就是放眼整个南诏,除了少数几个胆大包天的,就没人愿意和他对上。 厅堂里的众人头一回观点相同,没有争辩,齐刷刷地点了点头。 “那就任由他们走的走,散的散?这采石场还要不要开下去了?” 有人小声嘀咕了一句,传到了仲学文耳朵里,他沉沉看了一眼声音传来的方向,“年轻人过于急躁可不是一件好事。” “……是,侄子明白。”刚刚说话的那人心里一颤,赶忙低头告罪道。 “不过你们也不必太着急。”仲学文收回视线,继续道:“那位只是顶了一个巡视的名头,东山苦寒,他总归还是要回京的。” 没了大巫撑腰的东山刺史就犹如拔了犬齿的虎狮、飞不起来的鹰鹫,没有半分需要畏惧的地方。 ……起码在仲学文看来是这样的。 “所以你们现在尽量低调些。那位已经对采石场有许多不满,切不可再生事端。知道吗?” 众人连连应是,仲学文满意地点了点头,语气里也带了几分长辈的和蔼来,“等到那位回了京城,那个所谓的官办采石场,该怎么对付还不是由着你们来。” “小侄明白。” “孙儿明白” …… “明白就好,那位想让你们做什么,你们就顺着他的心思来。那些劳工的工钱,该给的也给他们去。” 仲学文的视线在众人脸上扫过一圈,又道:“行了,时间也不早了,都各自回去吧,我也要歇息了。” 说完,也不等众人是什么反应,就在仆役的搀扶下转身出了厅堂。 …… 对于仲学文一行人的知情识趣,谢虞琛倒没有露出什么满意的神情来。他心里清楚,那些人不过是慑于乌菏的威名,暂时避着自己的锋芒罢了。 等到他一走,他们又会恢复原状,说不定还要变本加厉,把这段时间亏损的的利润全给补回来。 这些人是典型“只有知道痛了,才能长记性”的那类人。 不过这回谢虞琛根本不打算给他们“长记性”的机会。 对于这些蠹虫,就应该斩草除根才是。哪能留下让他们东山再起呢? 谢虞琛没有预兆地笑了一下,把一旁正在汇报矿场进展的关泰初给吓了一跳,还以为是自己哪里做得让对方不满意了,惴惴不安地放低了声音。 “没事,你做的不错。”谢虞琛很不走心地称赞了一句。 关泰初当即偷舒了一口气:“多谢大人称赞,下官愧不敢当。” “既然石场那边已经准备就绪,你就按着纸上的方法,开始着手生产水泥吧。” 谢虞琛把镇纸放到一边,拎起桌上的纸轻抖两下,等墨迹差不多吹干之后便递给对方。 “下官明……等等,水泥?”关泰初下意识接过谢虞琛递来的宣纸,站在原地看了起来。 纸上的字他倒是都认识,笔走龙蛇,十分养眼。但连成句子…… 这半水石膏是什么? 从河滩湖边寻找粘性较高的土壤又是有何用处? 最最关键的是,巫神大人口中的“水泥”又是个什么东西? 小心翼翼问出心中疑惑,谢虞琛一边不慌不忙地收拾着书桌上列着算式和数字的废纸,一边抽出空来跟屋里的几个人解释道:“你们应该知道江安府新流行开的石灰砂浆。水泥和它类似,也是一种建房或是修建土木工程时用的材料。” 见众人仍是那副迷茫的模样,谢虞琛放下手中的废纸团,把水泥的模样、用处、使用方法和如何养护都细细说了一遍。 这些内容有的是前世生活中的常识,有的则是他在拍戏时为了更好的塑造人物,在工地里蹲了半个月,和工地上几个土木专业的实习生聊天时听来的。 其中一个应该是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一类的专业,非常熟悉这方面的知识。讲得头头是道,给谢虞琛普及了许多关于水泥工艺、混凝土工程方面的知识。 不过讲到最后,这些人总少不了对于他们这一专业坎坷就业前景的仇怨,已经自己当初学什么不好学土木的懊悔。 回想起这段经历,谢虞琛忍不住向屋里的众人多科普了几句。 但包括关泰初和周洲在内的所有人,都被他这一段长篇大论给砸得双目失神、大脑发晕。 这水泥硬化后能和石头差不多硬? 既能防水耐腐蚀虫蛀,还能浇筑成梁、板、桩后用来进行土木桥梁工程的建设? 而且还能代替黄泥糯米灰浆用来黏合砖瓦? 这莫不是什么神赐之物? 关泰初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谢虞琛,见他面上认真的神情不似作伪,便试探着问道:“大人说的可是真的?这水泥当真有这么厉害?” “怎么?不相信?”谢虞琛抬头瞥了他一眼。 关泰初赶紧摇头,“不是下官要怀疑大人,实在是这水泥的效果太过离奇,若是真有此物,用来修建城墙,可保一国平安啊!” “也没你说的那么厉害。”谢虞琛不置可否地摇了摇头。水泥也是有使用年限的,会随着日晒风吹而粉化脱落。在耐用性上不及石墙。只不过成本比较低,也更省时省力而已。 “下官孤陋寡闻,从没听说过这名叫‘水泥’之物……” 言外之意就是,这水泥实在不像是俗世应有之物,大人你不会被骗了吧? 周洲可听不得这话,立马冷着脸道:“既然知道是自己孤陋寡闻,还一直问什么?” “……” 关泰初立马闭上了嘴。 谢虞琛懒得理会不知道又在发什么神经的周洲,对关泰初道:“你就照着纸上的去做便是。放心吧,不会错的。” 这是在安慰他吗?巫神大人在安慰他! 送走一脸“我是不是在做梦?”的关泰初,周洲又回来收拾书桌。手上把笔墨都放回原位,嘴里还不忘念念有词地说着关泰初的坏话。 大致内容差不多是:关泰初这样的人,公子不如把他撵回去,让他继续做他那什么县的县令。 至于这个东山州刺史的位置,等到他们家大人回京,就寻个由头,把朝中最爱没事找事、动不动就要撞柱子,搞死谏那一套的老头打发一个到东州来,让他们也体验一下风吹头顶凉的感觉。 “你确定他们能受得住长途奔波,还有这东山的酷寒烈日,穷山恶水?”谢虞琛挑眉道。 嘴上抱怨个不停半点不影响周洲做事。他手脚麻利地收拾好书房,转身从博古架上取下一罐从京城带过来的茶叶,一边开始泡茶,一边回答着谢虞琛的问题。 “公子别看那些人走三步一喘气的,身体可好着呢!” 说罢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周洲摇头轻啧一声,又道:“去岁春祭的时候,那位赵大人非说我们大人代天子祭神不合礼数,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抱着笏板从祖宗礼法,讲到大人查抄私盐时行事暴虐、滥用刑罚。滔滔不绝地讲了一刻钟都不停歇,当真是‘老当益壮’。” 谢虞琛对他讲的事来了兴致,坐起身追问道:“然后呢?你们大人是如何回的?” 周洲沉默了一下,然后有些心虚地答道:“我们大人说,赵大人怕不是有不臣之心……” 可怜那位赵大人年过半百,一辈子都以“忠孝节义”自比,老来竟然被扣上一顶“不臣”的帽子,气得就差两眼一翻晕过去。 “后来呢?”谢虞琛笑着又问。 “然后赵大人气急反问,说我们大人是在血口喷人。大人就问他,‘皇上风寒未愈,赵大人就要让皇上三叩九拜,行近四百阶台阶至圜丘坛祭神,不是有不臣之心是什么?’” “你们大人说得有道理。”谢虞琛强忍笑意附和道:“确实是那位赵大人有错在先。” “属下也觉得。”周洲坚定点头。 *** 有了具体的原料及配比,水泥也并不难制。 六成半的黏土、三成的生石灰,剩余则是占比不到百分之五的半水石膏。将其全部磨成粉后经过高温煅烧。 石膏加不加倒没那么重要,因为石膏在石灰中主要改变的是水泥的凝固速度,并不会对水泥的质量造成什么影响。 因此即使不加石膏,也只是让水泥在使用过程中的凝固速度变快而已。 不过石膏在东山倒不是什么金贵东西,附近也有不少天然的石膏矿石,只要运回来一些磨成粉加热,就能得到半水石膏。 将原材料都准备齐全后,工匠开始烧制水泥。 烧制时谢虞琛还专门去石场那里把每个流程都检查了一遍。 烧制石灰的地方就选在采石场附近,也是为了运输原料方便。而最开始筹备采石场时多招募的那些匠人,也都被分配到了水泥厂那里。 烧制出来的土水泥并不像后世的水泥那样,是深深的灰色,而是稍微泛着些许浅黄的颜色。谢虞琛猜测可能是跟他们选取的黏土原料有关。 不过只是颜色上的的问题倒不影响水泥的正常使用,起码经过测验,制出来的水泥在耐腐蚀性、耐火和硬度方面都和后世的水泥相差无几。 与一脸淡定的谢虞琛不同,在看到他指挥工匠测试水泥各项性能的场景后,随行的大小官员全都惊呆在原地。 好不容易回过神来,其中一个年纪较小的参军不可思议地揉着眼睛,主动上前亲自试验了一番。 “大人,那兵士说的没错,这水泥当真是防水防火,而且还极其坚硬!”凑到关泰初的耳旁,年轻参军兴奋道。 回想起他第一次拿到水泥制法时的不可思议,甚至对大人心生怀疑。再到现在亲眼看到水泥一车一车生产出来,关泰初内心的复杂可想而知。 百感交集地抚摸着那块已经硬结的水泥砖,关泰初刚想和谢虞琛说些什么,回头就对上了那张永远冷淡的眉眼。 差点忘了这位的身份。 吞下已经到了嘴边的感慨,关泰初那张干瘦且满是皱纹的脸上露出了一抹真切的笑意。 “石灰没什么问题了,着手让人继续生产吧。”谢虞琛吩咐了一句,难得不是用那种冷冰冰的语气。 知道众人畏之如虎似的惧怕自己,谢虞琛也没在采石场多待,带着周洲和十几个内卫又浩浩荡荡地回了石场外停着的马车里。 整个过程中,谢虞琛就没透露出一点对于水泥该如何销售的担忧来。 毫不夸张地说,且看前些日子里石灰砂浆的受欢迎程度,就知道这材质坚固、用途又极广的水泥就不可能缺乏市场。 除了用作房屋修缮建造以外,水泥还有一个更大的作用其实是在水利、桥梁、城墙等大型工事的建造中。 普通人或许受限于眼界、识度,一时间还没有想到这一方面,但常年跟在乌菏身边的周洲不可能想不到。 果然一上马车,周洲就忍不住看向谢虞琛,询问道:“水泥的事属下可否修书告知京城?” 谢虞琛惊讶于这种事情周洲都要主动向自己汇报。难道不是趁入夜后偷偷叫来他身边的内卫,一封密信加急传到乌菏本人或是他其它下属那里吗? 有些复杂地上下打量了周洲一圈,谢虞琛点点头,“当然可以,水泥烧出来本就是为了土木建筑用的。” 他还等着东山州靠水泥实现赋税盈余呢。 按照南诏的律法规定,除了粮税和徭役以外,多余的税款在缴够规定的数额后,余下的便可留作州府自用。 不过东山州常年税收垫底,连应该缴纳的都缴不够,靠着中央的拨款才勉强付得起修缮官衙一类的开支,更别提有盈余了。 光靠赚普通百姓购买水泥的银两,那都是小钱。想要完成他对于东山州的规划,还得把主意打到官府和世家身上。 得了谢虞琛准许,周洲马不停蹄地跳下马车,问水泥厂的管事要了一担烧制好的水泥,以及一小块已经干硬的水泥作为范例。连带着写满水泥用途的一张纸,打包交给了身后的内卫,命他快马加鞭地送到京城去。 另一边,谢虞琛正坐在马车上,思考起除了售卖以外,生产出来的水泥还能用作什么。 最先考虑到的便是修路,从州府到采石场的这条路有多颠簸坎坷,他是亲身体验过不止一回的。对这条破路的忍耐程度也到了极限。 但这个季节并不是修路的好时间。 一来是烈日炎炎,热辣的阳光容易让铺好的水泥太过干燥,导致路面开裂。二来是据关泰初说,再过半个来月就到了东山州降雨最多的时候。往年常有连日的暴雨,也不适合修路。 只能等这个夏天过去再考虑修路的事了。谢虞琛一边忍受着车厢的震晃,一边无奈地想。 …… 暴雨总是突如其来。前一秒还是万里晴空,火伞高张的样子,转眼就哗哗下起了瓢泼大雨。 “幸亏今天出门前带了伞。”周洲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为谢虞琛撑起伞,有些庆幸地说道。 “这么大的雨不知何时能停。”看了一眼屋檐外珠帘一般稠密的雨线,谢虞琛忍不住蹙起眉头。 特意选了个大晴天到采石场这边,没想到却如此凑巧地遇上了大雨。 “大人要不要先回城吧,再等一会儿只怕回去的路会更加泥泞湿滑。”周洲道。 再精巧的马车,防滑性都比不上后世的交通工具,冒着雨赶路并不安全。可既然关泰初说了是雨季,恐怕这天气一时也很难放晴。 连日的阴雨天,又是在山里,危险系数直线上升。若是遇到山体滑坡之类阻断回城的道路,恐怕会更加麻烦。 掂量了一会儿,谢虞琛还是点了点头,同意了周洲的提议。 “那属下现在就去安排。” 周洲转身就要走,谢虞琛叫住他,又嘱咐道:“告诉矿场上的人,让他们这几天就停止开采吧,安全要紧。” “属下明白。” 即使是一路上有斗笠、油伞遮挡,等到坐到马车上时,谢虞琛身上还是被打湿不少,特别是双脚,更是湿淋淋的,又沾了泥浆,别提有多难受。 换下鞋袜,谢虞琛用布巾擦拭着发梢,忍不住怀念起后世的鞋子来。 舒适程度先不说,光是防水不易被雨打湿这一点,就不知强了现在的布鞋草鞋几倍。 “可惜这个年代还没有橡胶。” 谢虞琛自顾自的一声叹息隔着雨声传到周洲耳朵里,正在烘干衣物的周洲下意识便“啊”了一声,扭过头问道:“大人您说什么?” “没什么。”谢虞琛摆摆手,又补充一句,“就是想起一种植物,也不知道它现在生长在什么地方,觉得有些可惜罢了。” “什么植物?”周洲放下身上的衣物,彻底来了劲头。“公子记可记得它的模样?属下可以派人去找!” 谢郎随便搞出来的石灰就已经那样厉害,说是改变了整个南诏的土木建筑都不为过。现在能让谢郎都苦恼费心的植物,那得有多厉害? 想到这儿,周洲询问得就更起劲儿,谢虞琛无奈地笑笑,思考了一会儿才不报什么希望地把橡胶树的特征和他描述了一遍。 “这……”周洲为难地摇了摇头,“属下还从未听人说过有这样神奇的树木。” 正打算再说什么,谢虞琛却摇头打断了他,“不必费力去寻,说不定这种植物还不存在。” 什么叫“还不存在”…… 难道说是现在没有,但将来会有的东西? 周洲下一秒又推翻了自己的想法,若是现在还没有的东西,谢郎又怎么可能知道。 但想起采石场上,众人都闻所未闻的水泥,以及对方近乎神迹似的伪装,周洲又不确定了起来。 ……不会真是他想的那样吧? 缓缓放下手上的东西,周洲总觉得自己好像知道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马车另一边的谢虞琛倒是没有注意到周洲内心的波澜起伏,他此刻正聚精会神地思考着橡胶的事情。 橡胶树还远在大洋彼岸的热带雨林里。说不定在这个历史上不存在的朝代,连大洋彼岸都不是他所熟知的那片大陆,就更别提橡胶树了。 但根据他这一年多的观察,这里的大部分东西都和中国古代有的差不太多,偶尔有一小点出入也属于正常现象。 所以橡胶树大概率是不可能有的。但天然橡胶的替代品,谢虞琛觉得自己还是有机会争取一下。 常见的几大天然产胶作物,除了橡胶树以外,还有银叶橡胶菊和橡胶草。 前两种谢虞琛就先不考虑了,一个远在巴西的热带雨林,另一个则远在北美洲。都是现在的他遥不可及的地方。唯有橡胶草还有点可能。 本土植物杜仲树倒是也能产出类似橡胶的东西。 不过杜仲胶的主要成分和天然橡胶还有一定的区别。所以制出来的胶虽然也具有部分橡胶的特性,但是在弹性上就要差一点,通俗点说就是比较硬。 第38章 对于杜仲树和橡胶草孰优孰劣, 谢虞琛现在还没有一个清楚的决断。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这两种植物他都没有亲眼见过…… “所以公子您也不知道这种作物长什么样?”周洲瞪大了双眼,整个人一副难以置信的模样。 谢虞琛一脸的木然地点了点头,这两种作物他虽然都没有见过, 但是相关的知识还是了解过一点的。 与杜仲树产出的胶体偏硬且不耐高温不同, 橡胶草生产出的胶体和天然橡胶几乎没什么差别。而且它主要产胶的地方在根部, 产胶量也不容小觑。 但橡胶草最大的缺点就是,这种作物被人们发现的年代比较晚, 如果谢虞琛没记错的话, 是到了大约二战的时候,苏联为了缓解橡胶危机,才在新疆以及哈萨克斯坦一带找到了这种作物。 也就是说,虽然橡胶草不像那两位前辈一样,一个远在巴西, 一个远在北美。但要找到它, 也是要费一番力气。 斟酌许久, 谢虞琛还是决定把寻找橡胶草的计划往后推推, 先主要研究杜仲胶。 杜仲的名字这么多年应该没变过,作为一味中药, 具有补肝肾和安胎的作用,许多古老的医药典籍里就有记载。 如果时代有杜仲这种植物的话,应该能从药铺医馆这种地方寻到些踪迹…… 琢磨了一会儿,谢虞琛提议道:“你可以去城中的药铺,问问掌柜是否知道杜仲这味中药。” “公子是说, 这杜仲树还是一位中药?”周洲面露疑惑。 “应该吧……”谢虞琛没把话说死,“我记得它的树皮是可以入药的。” 周洲点头应下:“属下待会儿就到城里各大医馆药铺打听一下。” 对谢虞琛语焉不详的话, 周洲倒是没有表现出一点质疑和反驳意味。在他看来,这是作为一个优秀的下属首先应该具备的自我修养。 …… 周洲刚走进东山州最大的那间药铺, 里面坐馆的掌柜就迎了上来,态度颇为热络。 他人又不傻,一看周洲的衣着气度,就知道是兜里不缺银钱的。他们东山州这种穷地方,遇上一回阔绰郎君可不容易得很。 “我不是来抓药的。” 周洲一句话便把掌柜准备好的客套全堵回了肚子里,连带着嘴角的弧度也落下去不少。半晌才道:“那郎君所为何事?” “掌柜可曾听过一味叫‘杜仲’的中药?” “杜仲?”掌柜扭头从身后的药柜里拉开一个木格,取出几块淡棕色两边微卷的树皮递到周洲面前,“郎君说的可是这个?” 看着面前貌不惊人的树皮,周洲有点为难地挠了挠头。 完蛋,他也不知道杜仲长什么样子啊。 “这杜仲可是一味补气虚的药?”周洲语气犹豫。毕竟他也只是在临出门前才听谢虞琛提了一句杜仲的功效。 见掌柜点了点头,周洲这才放下心来,询问起杜仲树的产地。 “郎君可是打算购置杜仲树苗?”掌柜想了想道。 他会问出这样的问题自然是有自己的打算。听这位郎君话里的意思,似乎感兴趣的并不是杜仲这味药材,而是长在土里的杜仲树。 作为东山州最大的药铺,他少不了和那些南来北往的药材贩子打交道,自然也结识下不少商队。如今向周洲打听这件事,无非是想从中分一杯羹,跟在他们身后赚点小钱。 周洲倒是没怎么遮掩,很爽快地承认了这件事。 一来是既然谢虞琛打算在东山州大面积种植杜仲,那这事儿就不可能瞒下去。二来便是他看上了这药铺掌柜的人脉。 周洲等人在药材上是纯粹的门外汉,一窍不通。即使打听到了杜仲树的产地,像栽培、运输这些事也得交给内行来做。 这掌柜也是个人精,两三句话便明白了周洲的打算,笑着提议道:“经营药铺这么些年,小人倒是结交下几个相熟的药商。若是郎君有意要那杜仲树苗,下月他们来送药材的时候,小人便替郎君留意一下。” “可以。”周洲点了点头,当即便留下一个地址,临走前还能不忘嘱咐道:“但尽量要快。” “是是,小人一定。”堆着一脸笑意送走周洲,药铺掌柜拿起桌上留下的地址放到眼前。 漫不经心地一瞥,掌柜顿时心下大骇。 这,这…… 纸上写着的玖角巷,不正是传闻中那位来巡视东洲的巫神大人的住处吗! 谢虞琛来东州的那日,掌柜坐在自家的药铺里,也曾透过窗户拉开的一道缝隙朝外面张望,自然知道传闻所言非虚。 他可是亲眼看见巫神大人的仪仗朝着玖角巷的方向去了。 都怪他,非要贪图那点利润!掌柜恨不得给几分钟前的自己一巴掌,赶紧跑到后院,命还在整理药材的小厮,快马加鞭地传信给那些自己相熟的商客,询问杜仲树一事。 …… 那掌柜是在十日后带着消息找到的周洲。 一见面,他便哆哆嗦嗦地向周洲行了个礼,说自己那日是有眼不识泰山,冲撞了贵人云云。 周洲皱着眉打断他,语气不悦:“我们家大人又不是吃人的洪水猛兽,你何必畏惧至此?” “小人知错……”掌柜不敢多言,生怕自己哪句话没说对又触了面前人的霉头。 “行了,我带你进去见我们大人。”周洲瞥了对方一眼,转身走进了院子,“见了我们大人,记得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这段时间下来,虽然谢虞琛不说,但周洲还是发现,对方似乎并不喜欢人们对他流露出那副太过畏惧的神情。 像是掌柜刚见他那副样子,就是谢虞琛最不愿意看见的。 “小人明白,小人明白。”掌柜点头哈腰地应道。 将掌柜引进书房,谢虞琛正倚在榻上翻看着一本游记。 见到来人,他撑着胳膊起身,眼神扫过座下的人,似是随口一问:“你便是那汪记药铺的掌柜?” “回大人……”掌柜努力让自己的神情不那么僵硬,应道:“小人便是那汪记药铺的汪淳,行三,大人叫小的汪三就行。” 谢虞琛微微颔首,“我听周洲说,你能弄来那杜仲树苗?” 汪淳哪敢在谢虞琛面前造次,连连点头,把自己脑子里所有和杜仲树有关的事全都一股脑地说了出来。 倒豆子似的说完,汪淳偷偷打量着座上的人,小心翼翼地问道:“不知大人打算要多少杜仲树苗?” “种树这事我不了解。”谢虞琛摇头,想了想又补充道:“不过有将近一千亩的土地。” “都用来种杜仲树吗?”汪淳忍不住咂舌。一千亩可不小,哪怕算七成的成活率,需要的树苗都是一个庞大的数量。 “对。”谢虞琛答。 这一千亩是谢虞琛巡视整个东山州,估算出来在不影响百姓耕种的前提下,最适合种植树木的土地面积。 若是这批树苗的长势不错,他还计划再扩大种植。 毕竟东山州的土地贫瘠,大部分土地并不适合耕种,与其任其任由它们荒废,倒不如开发出来种植些经济作物,也好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 一次性进行这么大规模的移植当然有风险。一旦树苗不成活,损失的钱财可是一笔骇人的数目。 但谢虞琛没有办法,他的时间有限,若是先进行试验,等到树苗成活后再进行大面积栽种,怕是要再等两年都不止。 谢虞琛自己都不敢确定,到那时他会身处何地。只能趁着这个机会,一鼓作气将杜仲树的种植推行下去,越快让人见到收益越好。 况且这段时间他也了解了不少相关信息。 杜仲树对自然环境要求不高,东山州和他的原产地秦岭一带在水热等各方面的条件也比较相近,栽种的难度并不大。 “一千亩土地需要的树苗,你可能运来?”谢虞琛看向汪淳。 “应当是能的,只不过需要费些时日。”汪淳不愧是整个东山州最大的药材商人,在这方面的门道确实不少。 今天在场的换作其他任何一个人,都没把握给谢虞琛运来那么大数额的树苗。 “甚好。”谢虞琛面露赞赏地看了他一眼,又问道:“不过杜仲树的移植栽种,应该也有季节一类的限制?” 起码在这个暴雨连天的时候,树苗应该是没办法存活的。 “是这样。”汪淳有些犹豫地点点头。 移种树木最好的季节便是春季,但若是从现在等到来年开春的时候…… 做生意的人都知道,生意宜早不宜迟。时间拉得越长,风险就越大。况且对方堂堂一个南诏大巫,也不可能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待到那么久。 见汪淳有些迟疑,谢虞琛主动道:“若是有顾虑,我可以让你直接和官府签订协议,先付一部分定金给你。” 与官府合作不像和普通商客做生意,不存在会发生拖欠货款一类的糟心事,利润也更高些。可若是官府翻脸不认人,他们也没地方伸冤。 汪淳面上闪过一抹挣扎,所谓“富贵险中求”,他一咬牙,道:“不必劳烦官府,小人信得过巫神大人。” “既如此,便让周洲带你去签订协议吧。” 谢虞琛也不多言,轻抬下巴,周洲立马接收到了他的信号,领着汪淳去了旁厅。 “若是等到明年春天才栽种,会不会太迟了?”不仅是汪淳,周洲自己也在琢磨这件事。 谢虞琛看了一眼外面的天气,无奈道:“没办法,你看现在这个天气,即使把树苗种下去,怕是没两天就让雨给浇死了。” 树木的休眠期是移植树苗的最佳时间。理论上说,从十月入秋到来年春天都可以移植。 但实际操作起来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就像从秦岭一带运过来杜仲树苗,路途遥远。如果秋天栽种的话,商队起码提前一两个月就要启程,那时候正是太阳最厉害的时间,一路运过来树苗怕是要晒死了。 但若是等天气凉下来再出发,等到了东山,又快到冬季,种下去的树苗又很容易因为受冻无法成活。 算来算去,只有等到第二年初春。 周洲也明白这事急不得,但一想到还要等将近大半年才能知道这杜仲树苗的用处,他心里就和猫挠似的难受。 “现在我反而担心另一件事。” 听到谢虞琛的语气并不轻松,周洲立马提起一口气,也顾不上什么杜仲树了,连忙问道:“公子是在担心什么?” 谢虞琛目光幽幽,似乎要透过外面厚厚的云层看到更远更高的地方去,“这几日的雨,大得有些不对劲了。” 他这几天从关泰初那里借来几本县志游记,里面也记载有不少东山州入夏后的雨季,但似乎并不像他现在遇上的这样。 况且因为贫穷,东山州大部分百姓住的都是最简陋的茅草屋,本就没有很强的能力抵挡自然灾害,这么大的雨怕是很快就会支撑不住。 更严重的是,万一暴雨引发了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一类的自然灾害,危险就更大。 听谢虞琛这么一说,周洲也感觉到几分不妙。 往年京城有时也会遇到连日的阴雨天,但都没有像东山州这样,雨就像是倾盆而落,而且持续了数日都不停歇。 城外河流水位上涨,一些排水不好的地方,雨水更是已经汇聚成了没过人脚踝的溪流。 “你去把关泰初叫过来,我要问问他到底是什么情况。”琢磨了一会儿,谢虞琛还是不放心,叫来周洲吩咐道。 他必须和关泰初确认一下这样的天气是否正常,还有官府有没有准备好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39章 “回大人的话, 水位确实有所上涨,下官已经命人开渠引水,附近村县暂时还没有灾情发生, 但是……” 像是不知道接下来的话该怎么说似的, 关泰初的声音越说越低。 “但是什么?你且说无妨。”谢虞琛道。 “是这样, 虽然百姓的房舍暂时没有受损,但是大人之前视察过的那家采石场……昨天却发生了塌陷事故。”关泰初面上露出了一抹复杂的神色。 东山州降下这么大的暴雨, 发生水患已经是众人预料中的事。关泰初这几天一直在带着人开渠、运粮, 万一真发生洪灾,也好有个准备。 谁知道这雨水偏偏就把仲家的采石场给冲垮了一部分,还是巫神大人视察过的那个。 这消息一出,城中议论纷纷,都猜测是不是那家采石场平日里欺压百姓犯下罪孽, 惹得巫神大人心生不悦, 于是上天才降下灾祸, 以示惩戒。 对上关泰初复杂中带着一丝探究的目光, 谢虞琛茫然了一瞬,才反应过来对方是在怀疑采石场的坍塌与自己有关。 联想起这几天周洲汇报给他的那些个市井传言, 谢虞琛更是有些哭笑不得。 他要有这本事,哪还用天天担心寻不到后世的那些作物,和上天沟通一下,立马便能知道那什么橡胶草、棉花之类现在的藏身之处。 白了关泰初一眼,谢虞琛才又问道:“那矿场可有人受伤?” 没想到, 听到这话的关泰初面上表情复杂更甚,“……回大人, 除了当时正在矿场内的仲翰海被掉落的石块砸伤了手臂以外,再无其他人受伤。” “……挺好的。”谢虞琛嘴角一抽。 嘶, 怎么好像更解释不清了。 仲翰海便是那仲学文的子侄,也是他视察的那家采石场的场主。 只有这一家矿场受灾,唯一受伤的人又是谢虞琛看不顺眼许久的仲家人。 也不怪城中会传出这样的流言,若不是谢虞琛自己就是当事人,他指不定也会嘀咕几句。 谢虞琛不甘心,还在试图从科学的角度为自己辩驳几句—— “采石场开设数年,开采不规范导致岩体本身的平衡受损,或是因为越界开采,将底部给挖空了。” “这样一来,一旦有暴雨冲刷,便很容易发生滑坡坍塌的事故。” 至于为什么只有仲翰海一人受伤? 自然是因为这几天仲家人夹着尾巴做事,一看到谢虞琛让官办的采石场停止开采,注意安全,立马便跟着停了工。 只有仲翰海心里不忿,又不敢公然反抗仲学文的命令,便悄摸带了人跑到矿场,计划偷偷复工。 因为要瞒着众人,他自然不可能带着一群下属浩浩荡荡地去视察,选的地方也比较偏僻。 这样一来,采石场发生事故,石头恰好砸到他身上的概率就大大增加。 ……所以,虽然巧合了点,但这确实和他谢虞琛没有半点关系。 当然也和什么天罚无关,纯粹就是那仲翰海自己倒霉。 “周洲你听明白没有?”谢虞琛看向一直在假装不存在的周洲。 “属下明白。”周洲点头应道,表情认真,没有半点破绽。 “那关大人你呢?”谢虞琛又转头看向另一个。 “下官……也明白。”只是听这语气,好像“明白”得并不情愿就是。 *** 因为有提前准备,即使暴雨陆陆续续下了大半个月,官府还不至于手忙脚乱。关泰初也带了一众官员四处修建防洪堤,开仓赈灾。 虽然这其中也发生了几起暴雨冲垮屋舍农田的事件,但因为处理及时,没有造成人畜伤亡,已经是尽可能地将损失降到了最低。 再加上东山州有谢虞琛坐镇,百姓虽然畏惧这位凶名在外的巫神大人,但这种时候有他在城中,反而会觉得心安。 谢虞琛时不时带着人探查灾情,巡视仓廪,也隐隐表达出一种“巫神与百姓同在”的意思,无声安抚着百姓。 因此虽有水患威胁,但整个东山州还是比较稳定。 从城郊临时搭建的棚子回来,已是暮色苍茫,谢虞琛倚在马车内的引枕上,疲惫地按了按眉心。 “根据水则碑的记录,这几日的水位已有了下降的趋势,估计用不了多久,洪水便能彻底退下。”周洲点了一支安神的香,宽慰道。 水则碑就是建在河道湖泊旁用来观测水位的石碑,由几根坚实的石柱组成。通常一边用来记录历年来的最高水位和最低水位,可以和另一边的实时水位进行对比,方便记录者及时观测水位的变化。 根据这几天记录的结果来看,水位已经隐隐有了下降的趋势,再过几天应该就能恢复正常的水位高度。 听到检测官汇报的时候,谢虞琛也是舒了一口气。 这段时间关泰初带着一众官员指挥救灾,他也没歇着。 像是安抚民心这种事,关泰初出面就不如谢虞琛的效果更好,更有说服力。因此,这几天谢虞琛几乎将东山州所有受灾的地方都巡视了一遍。 天气雨多晴少,道路又泥泞,路程的艰辛可想而知。不过效果也是显而易见。 这半个月里,哪怕是条件最艰苦的时候——常平仓的粮草不够,调度的粮食又因为暴雨延误了几日。赈灾的粮食短缺,东山州也没有发生任何暴动,或是类似民变一类的不安定之事。 灾民们都坚信谢虞琛和官府不会放弃他们,甚至还自发组织百姓维护起城中的防务。 “等到水患结束,公子打算如何处置城外那些临时安置的百姓?” 这段时间跟着谢虞琛四处赈灾,对方的一言一行众人都看在眼里。 关泰初等人或许没什么特别的感受,最多觉得对方并不像传闻中的那样凶残暴虐。毕竟他们都以为眼前的人就是那位位高权重的巫神大人。 但周洲等人心里却清楚得很,现在被万人敬仰的巫神,其实和他们大人没有半文钱关系,而是一个出生不详、浑身透露着神秘的人。 这段时间,谢虞琛安抚灾民是并不是一味地表现出和煦宽容之态,而是恩威并济,既能让百姓踏实,又能震慑到其中心术不正之人,让他们不敢妄动。 这其中的尺度拿捏得正好,就好像他生来就知道应该如何去做似的。 包括周洲在内,谢虞琛身边的内卫对他的态度都在悄然发生着变化,这点谢虞琛看得清楚。 没办法,中华历史上下数千年,那么多有参考价值的事例和人物摆在那里,他只要用心去看。 学习、模仿、因地制宜、融会贯通…… 现在谢虞琛治理起东山州水患,不说是得心应手,那也算是有模有样。 周洲本人对谢虞琛的态度,相比起在宝津渡的时候,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在船上的时候,连窗户坏了他都只当做没看见,直到乌菏吩咐才不情不愿地派人去修。 但现在,别说是窗户,谢虞琛揉一揉眉心,周洲那边安神香就已经点上了。 遇上谢虞琛视察粥棚、安置点时,不管对方什么时候回到马车上,周洲都煮好了一壶冒着热气的姜汤等着他。虽然味道一般,但驱寒暖胃的效果却极好。 …… 这样周全的安排平日里更是随处可见,要不是周洲在面对内卫时仍是那副横眉竖眼的模样,内卫们都怀疑他们的首领莫不是被什么鬼魂狐妖的给夺舍了。 真是奇哉怪哉。 周洲本人却不当回事,俨然有从“乌菏毒唯”发展成为“谢虞琛死忠粉”的趋势。 接过对方递来的热毛巾,谢虞琛抹了一把脸,慢吞吞地说道:“房舍重建还需要一些时日,况且东山州的财政实在不丰,土地又贫瘠,组织百姓开垦荒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见到成效……” 伴随着谢虞琛的分析,周洲的眉头也跟着皱了起来。 他心道:公子说得对,赈灾只是一时的,灾后如何重建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我暂时的想法是以工代赈,不知道你们有没有什么好的计划。”谢虞琛看向周洲。 毕竟在这方面,他本人算是外行,周洲常年跟在乌菏身边,应该见过不少类似的事情,比他更有经验才对。 “以工代赈倒是不错……” 周洲没想到谢虞琛会突然问起自己的看法,愣了片刻才斟酌着开口道:“丰庆九年,安梁府发生水患,大人也是用了这个办法。” “哦?” 现在是庆丰十三年,也就是说早在四年前,乌菏也才是个十九岁的少年郎,便已经担此重任了吗? 谢虞琛起了一点兴致,坐起身子看向对方,“你仔细讲讲?” 周洲点了点头,回忆着当时的情况,悠悠开口:“当时大人奉命前往安梁……” “前安梁府尹赵思诚贪污朝廷调拨的救济银,隐瞒谎报灾情。等到大人到达时,整个安梁已是饿殍载道,平地水深数尺,城外一片汪洋。” 回想起当时的场景,即使数年过去周洲还是心有戚戚。 地势低洼的地方全部被洪水洗刷过一遍,近乎十室九空。 好不容易躲过水患的百姓又拿不到赈灾的粮食,什么易子而食之事,更是时有发生。 路上遍地都是尸骸,有被水淹死的,有生生饿死的,还有因为起义被官府打死的流民。 无人掩埋的尸体腐烂生蛆,引来蝇鼠啃食都是小事,更重要的是随之爆发的疫病。 …… 用“人间炼狱”四个字形容都不为过。 直到乌菏带着粮食、草药和郎中抵达了这片暗无天日的地方。 茫茫苦海,乌菏玄衣纁裳,银发如瀑,如神祇降世。自此晨光破晓,一片灿然光亮。 谢虞琛虽然不曾亲眼所见,但也能根据周洲的描述想象到那个画面。 对于安梁的百姓来说,不论乌菏在别人口中是如何杀人如麻、暴虐无道,但在他们眼里,乌菏就是无边黑暗中的第一抹希望。 “再然后呢?” 周洲略过那几个月不眠不休地操劳,又讲起平复灾情之后的事来。 “等到灾情被控制住后,安梁的一众官员也都已斩首,大人便开始安置流民。当时大人也说了和公子一样的话,说要以工代赈。” “除了官府兴建堤坝、开挖水渠以外,大人还召集起当地的世家,告诉他们以如今的境况,许多流民无家可归。若是借此机会修建祖宅祠堂,只需给他们提供饭食住处,便可雇佣他们做工。” 世家大族传承百十年,家底丰厚,赈灾时也没少出钱出力,这也是乌菏愿意坐下来和他们心平气和谈话的原因之一。 将城中的灾民转化为劳动力,官府和世家能节省成本,百姓也能暂时以此谋生。这是当时最有效的办法,安梁也因此渡过了这场危机。 后来官府组织他们开荒,又将一部分百姓转移到田地充足的地方,那就是再往后的事了。 “就算是这样,朝中还有人弹劾大人,说国库本就不丰,赈灾的银钱都是好不容易才调拨出来的,大人却大兴土木,无疑是在劳民伤财。”想起朝中当时反对的声音,周洲撇了撇嘴,下意识替他们大人打抱不平。 见周洲语气忿忿,谢虞琛笑了笑,也对乌菏当时的举措表示了赞同:“你们大人当时做得很对。若不是鼓励兴建土木,一时无处安置那些灾民,花费更大不说,也容易再生事端。” 周洲顿时由怒转喜,想起东山州的近况,又转口道:“可惜东山州一带的富商豪绅不多,不然公子也能从他们那儿敲打出点银钱粮食来。” 当时的安梁,屯粮卖高价的粮商可不少。若不是乌菏手段强硬,雷厉风行地处置了一批屯粮的无良商贾,安梁的粮价还没那么快能稳定下来。 “东山州又不像安梁一样,有许多屯粮赚取不义之财的商贾。”谢虞琛失笑。 不仅如此,许多人还主动捐赠给官府粮食布匹,共同抵御水患。 就连仲学文,都不知道是因为信了坊间关于仲家罪孽太多,惹恼上天降下神罚的传闻,还是不愿触乌菏的霉头,竟然也主动捐出了将近二十斛,也就是两千多斤粟米。 这样一来,他就更没有理由对他们下手了。 也不知道好好一个朝廷官员,周洲这一身的匪气是从哪学来的。 听到谢虞琛的话,周洲更是露出一抹可惜的神情,“东山州也没什么大的世家,公子就是想鼓励他们修葺祖宅祠堂,恐怕也分担不走几个灾民。” “是这样。”谢虞琛点头。 所以他们还是得另寻出路啊。 “可惜杜仲树不能在这个时节栽种,不然问题就解决了。”周洲感慨了一句。 官办的采石场和水泥生产那边已经招揽了足够的工匠,其中许多是从仲家的采石场那里来的苦工,显然是不可能腾出更多的位置用来安置灾民。 官府财政告急,也拿不出那么多银钱雇佣百姓兴建土木。 若是谢虞琛规划的杜仲林地现在开工,倒是能解决掉灾民安置的问题。 谢虞琛思考了一整晚,最后还是决定冒险一把。若是顺利,把时间恰好卡在夏末秋初的季节,说不定杜仲树也能成活。 “殿下若是觉得可以,属下就去吩咐那汪家药铺的掌柜。”周洲自然不会反驳谢虞琛的决策,当即便要排人去去找汪淳商定此事。 谢虞琛思虑再三,最后还是点头放行。 东山州现在最缺的无疑是堤坝水渠一类的水利设施。但这类大型工程的耗费,可不是一座采石场,一片杜仲树林可比的。 不过现在水患已消,采石场那边的水泥很快便能开始投入生产。若是顺利,只需再过半月便能见到收益,弥补州库的亏空。 等到州府的财政丰盈起来,便有钱兴修水利、改良水土…… 总之,前途还是比较光明的。 这几日,谢虞琛主要忙碌的便是杜仲林地开辟一事。 许多灾民都被雇佣到林地去,为杜仲树的移植做着前期准备。 汪淳的消息也快马加鞭地送往了秦岭一带。一千亩的杜仲树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起码要分好几批送达。 除了汪淳联系的那几队和他相熟的商队以外,许多消息灵敏的本地商客也组织了人马进山开挖树苗。 反正除了和汪淳签订协议的那部分以外,谢虞琛又没说必须得是哪家商队送来的树苗才行。大家凭本事抢饭吃,自然是先到先得。 这种竞争环境下,就连拿到白纸黑字协定的商队都有些着急,生怕那些人到得比他们早。 到时候东山州那边缺不缺杜仲树苗还是其次,万一惹了巫神大人不满,他们以后可别想在南诏做生意了。 这一来一去,各个商队更是码足了劲儿开挖树苗。日夜兼程地赶路不说,还有人把心思放在树苗的成活率上。 树根上的土,往多了带! 遮阳的深色篷布,往厚了码! 就连给树苗身上洒水,都一个比一个勤快。 这样疯狂的竞争,结果就是谢虞琛不仅提前半个月就迎来了商贾的车马,上面运送着的杜仲树苗看起来也还是生机勃勃的模样。 移植的成活率应该不会低,谢虞琛心中确信。 就在以关泰初为首的大小官员翘首以盼的杜仲树苗运来前,采石场那边的生产也步入了正轨。 生产出来的水泥一进入市场,就受到了人们热切的欢迎。 最先用上水泥的,是距离东山州往北十几里外溪阳县的几户人家。 溪阳县所处的偏高,倒是没受到水位上涨的影响。 最开始溪阳县的人还在担心东山州治理不利,会有流民逃难到他们这里。观望了数日后,发现并没有从南面逃来的难民,城中百姓才舒了口气。 倒不是他们冷血无情,主要是这种大批的流民他们也没地方安置。一旦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发生类似哄抢粮仓一类的恶性事件。 万幸东山州府把水患处理得很好,流民也都安置妥了。 但溪阳县虽然没有等到来自东山州的百姓,却迎来了挑着担子的脚夫货郎。 城门口,有人跟货郎打听着他担子里的东西。 “此物名叫水泥,和上水和砂石,既能用来铺路,还能用来修补房屋、黏合石砖,用处可多着呢。” 货郎急着送水泥,简短地说了几句后便告辞离去,留下问话的那人一脸疑惑,半信半疑地念叨:“这水泥当真有他说的那么厉害?莫不是在唬我呢?” 但很快,溪阳县的百姓便见识到了这水泥的效用。 许多人从货郎那儿买回水泥后,就堆在地上,再加上砂石和水和成泥浆,然后用一块四四方方的板子舀起来往屋顶、墙壁、地上涂抹。 说来也是神奇,那土灰色的泥浆抹到墙面上,竟然也不往下掉。没过几天晾干后就变得坚硬无比。 摸着虽然有些粗糙,但那墙壁却再也不往下掉灰,屋顶也不漏水了。 这几天,凡是用了水泥抹墙的人家,门口总要聚起几个亲戚邻居,围在一起琢磨这水泥。时不时还要上手摸一把,粗糙坚硬的手感更是让人忍不住啧啧称奇。 “我听许多南方来的货郎说,江安府的那些富贵人家,喜好用石灰和着砂浆粉刷墙面,外面还要再抹一层石膏。这样砌出来的墙面洁白光滑,且防水保温。但我看这水泥抹出来的墙面也不差他江安府的石灰砂浆差。” “可不是嘛,要我看那石膏还是有钱人家的东西,把墙弄得灰灰白白的,岂不是一下子就脏污了?倒不如这水泥抹墙,又结实又便宜。” “是嘞,我问过那东山州来的货郎,这么一担水泥才只要二十文钱,若是只抹抹院子啊,两三担就够了,也不费什么钱。” 众人一听这个价格,顿时便有些心动。水泥的效用他们亲眼见过的,比那黄泥、土石的要好得多,而且也就几十文钱,确实不贵…… 第40章 东山州外新修的一条黄泥路上, 吱吱扭扭行着一辆半新的驴车。坐在驴车上的老翁伸手摸了摸拉着货的驴子,计算着还有多久才能到达他们村子。 他身后还跟着一个半人高的男娃,是老翁八岁的孙子。祖孙二人都是东山州下属的毕原村人。 这回赶着驴车去东山州, 不是为了别的, 而是为了把采石场新烧出来的一车水泥拉回村。 将近半月时间的暴雨结束后, 毕原村的田地虽然不幸被摧毁大半,但房舍倒是还□□着。只是免不了哗哗地漏着水。 县里巡查的官吏见状, 便写了一份文书递到了州衙, 向关泰初那儿详细汇报了毕原村的情况。 这项定期汇报的规定也是水患发生后才新制定出来的。各个村庄由村里正搜集受灾情况,记录在册后再统一汇报给州府,由州府调派粮食、布匹一类的赈灾物资。 为了杜绝有人从中中饱私囊,或是有瞒报多报的情况发生,州府还会定期派专人到村里检查。 毕原村原本的那个里正, 就是这样被罢免了职务, 关进了大牢里。 旧里正因为贪污被罢免, 新的里正又还没上任, 他们村的情况便由县里的官吏直接汇报给了州府。 文书抵达州府后不过三日,便有人通知毕原村人, 说是州府那边知晓了你们村的情况,给你们批下几十担水泥来,供你们修补漏水的屋舍。 只是最近州府那边人手也紧缺得厉害,所以要麻烦你们自己带着文书到采石场那边去领。 村人们当然是没什么异议。州府能给他们那些水泥,让他们修补房屋, 众人已经是高兴得不得了。 现在十里八乡的谁没听说过水泥的名声。用水泥修建的屋子不仅一点都不漏水,而且还特别坚固。 想买水泥的人家能从东山州这头排到那头。听说是因为水泥生产起来颇费功夫, 所以一时半会儿才供不起那么多的客户。 那样紧俏的东西官府现在却直接白白分给他们,村人可不是感激都来不及? 聚在一起一商量, 便决定让他们村有车的人家,还有那些年轻力壮的后生,挑着担子、赶着马车地往采石场去了。 “阿爷,你可累着了?要不换孙子来赶车吧?” 说话的那人正是老翁的小孙,别看他年纪小,但已经能帮家里割草喂羊,做许多事了。赶起驴子自然也是不在话下。 他们家的家境还算过得去,养了五六头羊。去年为了去城里卖肉卖菜方便,咬咬牙买下一头驴车,也就是老翁现在赶着的这辆。 也正是因为这驾驴车,他们家才被选去采石场运水泥。 “阿爷不累,而且就快到了。”老翁挥鞭在驴屁股上轻轻拍了两下,嘴里不忘吩咐自己的孙子:“你且照看着点车上的水泥,这路不平,莫教它们撒出去咯。” “知道,知道!”小孩的声音脆生生的,丝毫没有半点长途奔波的疲惫,“人家都说这水泥珍贵,我一直仔细看着呢。” “那就好。”老翁伸后手去,粗糙的手掌在小孙子柔软的发顶抚摸了一把。 他们整个毕原村就指望着这些水泥修补漏水的屋舍呢,可不敢在路上出什么差错。 …… 东山州还有许多和毕原村一样的村子,有的受灾更严重些,有的没那么严重,但无一例外,都得到了官府妥善的安置。 而那些没了田地的人家,官府也鼓励他们到城外的采石场和林场做工换取银钱。 这个季节遭遇水患,对整个东山州的打击都是巨大的,更不用说那些靠天吃饭的普通农家。 为了一家人不饿肚子,许多家庭的劳动力都到了林场做工。还好像挖坑培土、栽种树苗、浇水施肥一类的活计,还难不倒他们这些原本就以种田为生的人们。 不仅是家里的男性劳动力,只要是家中长辈还能做饭照看孩子的人家,那些媳妇们也跟着自己丈夫到了林场。 那么大的一片林地,每天烧水做饭也需要不少人。 丈夫在林场里种树,她们便做这些烧水洒扫的活计,每日也能赚到六七文钱,养活一家人算是绰绰有余。 …… 一千亩林地栽种了三分之一的时候,谢虞琛带着人到了林场里视察。 叫来几个管事问询了一番,才知道移种来的杜仲树苗的成活率还算不错。可能是因为运输中照看得周全,一百株树苗了只枯死了七八棵,比谢虞琛预计中的还要好不少。 种树这种事谢虞琛不擅长,看到杜仲树长势不错,里面的工人也都各司其职,工作得安安稳稳后,他便带着人离开了。 这段时间以来,以工代赈的法子已经初建成效。受灾的百姓有六成都在采石场和林场找到了足够维持生计的活计,官府的工作量大大减轻。 谢虞琛规划好的杜仲林地也借着这个机会初步建成。 虽然现在的杜仲树苗还不能带来收益,但水泥一经面世便广受欢迎。 不论是普通人家挑一担半担回去修补加固屋舍;还是稍微富裕一点的家庭,买了几车的水泥,和上沙子给整个院子上下都抹了一遍。 至于那些钟鸣鼎食的世族大家,倒是看不上水泥抹墙后粗糙的手感。毕竟他们原本的府宅就足够精巧华美。但顶不住用水泥铺成的路实在是平坦干净,也不会一下雨就满是泥泞。 因着这个,那些世家大族也都买了不少水泥回去,把府宅中所有的路都重新铺了一遍,花销一点不比那些用水泥抹墙的人家低。 至于剩下的那些没有去到林场做工的百姓,也因着水泥的大火,带动着各行各业都热闹起来。 靠着给商队做脚夫,挑着担子到附近村县卖水泥,去食肆客舍帮工等许多活计,虽然辛苦些,但也足够维持一家人的生计。 …… 谢虞琛在东山州赈灾的消息传回京城,奏折一封一封地递到皇宫里去。 小皇帝也不藏着掖着,每次收到东山州传回来的奏折,第二天就拿到早朝上当众宣读,狠狠打了那些最开始反对乌菏巡视的大臣的脸。 当初反对的声音有多高,现在脸就有多疼。 最开始就是那些人吵嚷着说乌菏此举不仅不能起到整顿吏治的效果,反而会劳民伤财。而且沿途官员接待乌菏,还会耽误地方政务的处理。 但乌菏定下来的事哪有那么容易更改。这些人天天跳着脚反对,也不影响乌菏出京的车驾日渐备齐,只能隔三差五地就往皇帝那儿递奏折弹劾。 小皇帝被他们念叨得烦不胜烦,最后只好把乌菏叫过来,让他自己处理他惹出来的麻烦。 最后也不知道乌菏用了什么手段,总之小皇帝再见到那几个大臣时,对方就安分了不少,也不再提乌菏巡视一事了。 乌菏虽然没把朝中反对的声音放在眼里,但也没料想会发生现在这种情况—— 他这次出京为了探查绥桐一事,巡查本来就是个幌子,自然没想过能做出什么政绩来。 反正他身上的罪名是虱子多了不嫌痒,多一个劳民伤财也没什么影响。 谁能想到这半路跳出一个假扮大巫的谢虞琛来,带着人二话不说就跑到了那穷山僻壤的东山州,在半月后的水患中给京中交上了一张再漂亮不过的答卷。 消息传回京中,即使是再看不惯乌菏的大臣,都不得不承认他此举没有任何可以指摘的地方。 别说是治理水患的各项举措无一不是合情合理,就连当地的经济都连带着发展起不少。 他们就算是想在鸡蛋里挑骨头,也找不出一点问题来。 这几天的朝中,平常最爱找事的那几个大臣一反常态地安静了不少,不再像条疯狗似的逮着谁咬谁。 平常没少在他们那受气的官员只觉得连空气都轻快了几分,光是看到那几人吃瘪的模样,众人就觉得通体舒畅。 乌菏虽不在京城,但京中的情况却都被人一五一十写在了密信中,暗中送到了绥桐。 此刻的乌菏一身圆领缺胯袍,头上是硬角幞头。装束和大街上的那些普通儒士没有半分差别。 如果不是举手投足间流露出来的冷肃之意,旁人还真看不出他是那位威名赫赫的巫神来。 将手中的信笺随手丢到几案上,乌菏轻笑一声,自顾自感慨了一句:“能让那些老东西们服气,也是不容易。” 一旁的内卫揣摩着他们大人的心思,紧跟着应和道:“这几天大人您有所不知,谢郎在东山州的所作所为都传遍京城了,就连那些世家见了那什么水泥铺成的路,都赞不绝口呢!” “他们倒是识货。”乌菏道。 水泥面世没多久,乌菏这里就收到了周洲的消息,严格算起来比那些世家大族还要早。而除了那份详细描述了水泥烧法的书信,一起寄来的还有一块巴掌大的水泥块。 虽然没有亲眼见到水泥是如何和好,如何经过晾晒后慢慢变得和石头一样坚硬,但光是看到那封信,乌菏心中就足够震撼了。 当时站在一旁的内卫颠了颠手上的石块,也忍不住内心的惊骇之情,张着嘴感慨道:“从前只听百姓中流传着什么‘点石成金’的奇闻,却不曾想属下竟亲眼见到了这‘点土成石’。” 而且就按现在水泥的受欢迎程度,某种情况上,谢虞琛此举也和点石成金差不了多少。 试想一下不过是一些最普通不过的黄土和石灰,混合起来经过煅烧后竟然就能变成这般神奇的物件。 从前他们建房修路,不知要费多少工夫和银钱才能建成。现在直接把这水泥和砂石添水搅和匀,平平地铺在地面上或是砖瓦之间,就能轻而易举地建成屋舍和道路,而且建成后风吹不倒,水浇不坏。 众人围在一起,盯着桌上那块质地粗糙的水泥块看个不停,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金玉之类的宝贝呢。 想起这几天庄子里众人为了一块水泥的痴迷模样,乌菏忍不住勾起唇,露出一个微不可察的笑来。 一旁的内卫见状,还以为是自己刚刚的奉承起了作用,连忙堆着笑又道:“大人您有所不知,现在许多百姓都夸赞您,说您是当之无愧的……” “夸我做什么?”乌菏皱着眉打断了内卫的恭维。 内卫一愣,小心翼翼地解释道:“这……自然是因为您在东山州赈灾有力,让百姓们没有因为水患而流离失所……” 乌菏的眉头越皱越紧,内卫也逐渐意识到了不对劲,说话的声音逐渐低下来,神态也不像最开始那般眉飞色舞的模样。 “在东山州赈灾的是周洲和谢虞琛他们,还有当地的官员,和本巫有什么关系?”乌菏不悦道。 内卫一时间摸不清楚他的意思,不清楚乌菏是为何生气。 斟酌半晌,大抵是觉得他们大人的模样不像是因为谢郎在东山州抢了自己的风头而发怒,才小声解释道:“但百姓又不知道巡视的那位不是大人真身。” 闻言,乌菏曲起手指轻扣着桌面,但紧皱的眉头却是渐渐松开了。过了一会儿,才又开口吩咐道:“去拿纸笔来。” 写好的信用封蜡封好口,再由人快马加鞭地送去了东山。 等信件送到谢虞琛书案上时,他正和画师一起琢磨橡胶草的画法。 “这种植物长相与蒲公英相似,但时叶片比蒲公英的叶片要更厚实。” “边缘有波浪形的缺口,对,这里要再圆润些……” 虽然有了杜仲树,但如果可以,谢虞琛还是想把性能和天然橡胶更为相近的橡胶草找出来。 无奈他本人也只是偶然在圈内一位热衷于搜集各种植物的大佬那里见过一回橡胶草,对它的模样仅仅有一个大致的印象。 而他本人的画技又一般,经过自己口头叙述和画师下笔画出来的橡胶草,要么是这里不太像,要不是那里不对劲。整整一天都没画出谢虞琛想要的模样。 “这是,给我的信?”谢虞琛接过周洲递来的书信,面露疑惑。低头看过去,信封上的火漆烙印确确实实是乌菏的印章。 挥退早已胆颤心惊的画师,谢虞琛满心疑惑地拆开了手中的信件。 信件并不长,满打满算只有一页半的内容。细薄光润的纸张看起来就知道价值不菲,但最吸引谢虞琛目光的还是这纸上的字迹。 他前世曾经接过一个羽扇纶巾的名士角色,为此还苦学了几个月的书法。只是原本是为了演戏需要,后来却因此爱上了书法。 眼前的字迹他一眼便能看出不凡。 纸上的字迹不像是谢虞琛的那一手字,有着风流飘逸的潇洒。 如髹漆一般黝泽可鉴的墨字,一横一竖透露出来的,是一种冷冽刚直的肃杀之气。 ……像极了那个玄衣银发,轻笑着便用最残忍的方式解决掉数十个刺客的男人。 谢虞琛捧着信笺仔细端详了一会儿上面的墨字,才默不作声地看起了信里的具体内容。 信上的内容倒是不复杂,言简意赅地交代了几句绥桐的情况,告诉自己他不日之后便可离开此地。 除此以外,还称赞了他之前送来的水泥,字里行间能看出来乌菏对此物颇为重视。 虽然乌菏会给他写信是谢虞琛没有想到的,但里面的内容却是十分寻常,唯一让谢虞琛感到意外的只有最后半页的内容。 信件的最后,乌菏提到了这几天在朝中传得沸沸扬的赈灾一事。 将信笺折好放回到信封里,谢虞琛面色有些复杂,低头不知感慨了一句什么,引得一旁的周洲好奇地把脖子伸得老长。 倒不是什么大事,只是谢虞琛没想到乌菏竟然会注意到这种细枝末节。 信里的最后的内容大抵是:此次赈灾,谢虞琛付出良多,最后却是让他平白得了那么多好处。就连百姓争相赞颂的,也都是他这个什么都没做的人。 但顶替他身份一事一旦让人得知,怕是后患无穷。 名誉没有办法还给谢虞琛这个真正为灾民做了事的人。乌菏心中有愧,便提出让谢虞琛提一个要求,只要自己能做到,就一定竭力完成。 言辞之间颇有一种“无功受禄,寝食不安”的无措感。不像是那位权朝倾野的年轻大巫,反倒像是个无缘无故得了一大把糖果的半大稚子。 “倒不知你们素来威名赫赫的巫神大人竟然还有这样一幅模样。” 谢虞琛轻笑一声,没头没脑地来了这么一句,惹得周洲对信里的内容更是好奇。 可无奈他们大人既说了这份信是给谢虞琛的,周洲就是有一百个胆子,也不敢偷看里面的内容,只能在一旁好奇得抓心挠肺。 “这信需要‘阅后即焚’吗?”谢虞琛心情好,说话的语气便也带了几分轻快。 周洲闻言,犹豫了一会儿才道:“若是信里没什么别的内容就不用……” 谢虞琛微微颔首表示明白。信里数次提到他假扮巫神一事,不用想也知道是不能留的。若是被有心之人得了这封信,恐怕会有不小的麻烦。 他叹了口气,有些不舍地摩挲了一下信封上的火漆印,最后还是递给周洲道:“以防万一,你还是拿去烧了吧。” 可惜了那样漂亮的两页字。谢虞琛心道。 倒不是说乌菏在书法上的造诣有多么高,让人不忍损毁。只是字里行间那种凌厉的风骨,即使翻阅过许多名家字帖,谢虞琛也依然觉得极为罕见。 见字如见人,古话倒是诚不欺我。谢虞琛摇了摇头,静静看着火舌逐渐将那封薄薄的信笺给吞噬得一干二净。 “公子,绥桐的情况怎么样?”周洲小心翼翼的询问声打断了谢虞琛跑远的思绪。 自乌菏换船离开,他跟着谢虞琛来到东山州,到现在已经将近三个月过去,这还是第一次收到他们大人传来的消息。《 》 40-50 第41章 谢虞琛没有回答周洲的问题, 轻轻摇头。绥桐的情况乌菏在信里没有说太多,他也只能从其中的只言片语中推测出一些。 那边的情况应当是比较凶险的。 “你们大人几月前是怎么查到绥桐去的?”谢虞琛突然问道。 周洲犹豫了一会儿,揣摩着乌菏的心思, 觉得他们大人应当是把谢郎划到了“可以信任”的这一范畴内, 才开口解释道:“最开始只是发现了一张伪造的盐引……” “盐引?”谢虞琛挑眉, “那这幕后之人胆子还挺大。” 周洲也应和:“可不是吗?” 盐有多重要谢虞琛一个穿越来的现代人都清楚。南诏对盐业的管控也属于比较严苛的那种。 首先全国上下的盐场都是官营,严禁私人制盐, 并且由户部统一管理。不仅如此, 还在地方上设立了都转运盐使司,掌管食盐产销等诸多事宜。 对于食盐销售,也有盐引作为限制。盐商需要先在盐运司那里换得盐引,再拿着盐引到盐场兑盐,最后才能销售。而换得的食盐销往何处, 官府也有明确规定。 只是贩盐一行利润巨大, 私盐倒卖这种事也是屡见不鲜。因此当发现盐贩销售的盐和规定的产地对不上时, 众人也没有太当一回事。 毕竟朝中的世家通过向盐运司行贿拿到盐引已经是心照不宣的事情。只要不是做得太过分, 众人基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即使是乌菏也只能徐徐图之。 他派去监视盐运司的人发现这张盐引后, 第一时间便送到了乌菏案前。 这张盐引上面的数额和户部签批的数额根本对不上。仔细一核对之后,才发现二者之间的差额竟有万两之巨。 如此巨大的数额自然不是可能是一人所做为,恐怕从盐场到盐运司再到盐贩,上下早已沆瀣一气。 顺着这张盐引,乌菏先是查到了沛川的都转运使身上, 接着才逮住了刘开这只微不足道的小虾米。 按理来说,运贩私盐这种牵扯如此巨大的事情, 对方不可能没有相熟的漕帮商队,不应当在这儿上漏了马脚。 谢虞琛猜测, 应当是此次涉及的私盐数额尤为巨大,以至于他们不得不冒险拉拢来刘开这个根本不熟悉的人。行了一步险棋,利用刘开构陷赵怀等人,逼迫船帮为他们运货。 而私盐的终点站绥桐,也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才会让这些人宁可冒着暴露的风险,也要把盐运到绥桐。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乌菏会亲自前去探查。 “轻则贪污腐败,重则意欲谋反啊。” 听完周洲讲述的整个过程,谢虞琛随口感慨了一句,引得周洲一脸惊恐,半天才冒出一句:“应当没公子说的这么严重吧?” 若是前者还好,顶天了不过是一桩朝堂震荡的贪腐大案,但若是后者,怕是整个南诏都要跟着晃悠几下。 周洲咽了咽口水,惴惴不安地看向谢虞琛。理智告诉自己发生这种事应该是不可能的,但谢郎这个人吧…… 按照自己和他相处了数月的经历来看,在某些时候又确实有点邪门。 周洲看向他的目光复杂而恳切,配上他又高又壮的身形,和甚至夹杂着几分可怜兮兮意味的眼神。谢虞琛只和他对视了一瞬,便撇过脸,语气晦涩:“我只是随便一说,你别用这种眼神看我。” 该说不说,有点恶心。 “哦。”周洲低头,不知道自己又做错了什么,十分委屈地撇了撇嘴,又再次确认道:“公子当真是随口一言?” “是,千真万确。”谢虞琛瞪了他一眼,忍不住道:“该做什么做什么去,离我远一点。” 现在的周洲令谢虞琛十分无语,以至于他甚至有些怀念起那个在船上怎么都看自己不顺眼,成天拉着个死人脸的“冷面阁领”。 把周洲撵出了房门,谢虞琛又突然想起自己好像除了水泥烧成的那一回,准了周洲寄信给他们大人以外,还从没正儿八经给乌菏汇报过东山州的一应事宜。 主要是他和乌菏的关系比较诡谲。也不是不清不楚,而是两个人的相处时的身份比较模糊。 按理来说,乌菏堂堂一个大权在握的巫神,和谢虞琛这个在违法边缘的黑户放在一起,谁尊谁卑,一眼分明。 但偏偏乌菏又给人一种两人是在平等合作的感觉,谢虞琛的一言一行中更是半点看不出对巫神大人的敬畏在。 最后纠结半瞬,谢虞琛还是提笔,把自己来了东山州之后的所作所为都大致说了一遍。其中也包括自己对东山州发展的一些规划,修书一封交给了内卫,让他寄给乌菏。 之后谢虞琛便打了个哈欠,洗漱睡觉去了。 前段时间忙着治理水患和赈灾一事,众人都忙得脚不沾地,谢虞琛更是每天只能睡两三个时辰。 现在水患已消,百姓也大都安定下来,他才好不容易能睡个好觉。 第二天起床后,谢虞琛打算和画师一起继续完善一下昨天没有画完的、包括橡胶草在内的各种植物图鉴。结果刚走到门口,就看到关泰初牵着一只小羊路过院子。 “这是,什么情况?”谢虞琛看着面前的还在咩咩叫的半大羊羔,难得露出了一点茫然的神色,甚至还伸手揉了揉惺忪的双眼,确定眼前的景象不是自己看花了眼。 关泰初见到谢虞琛,愣了一下解释道:“是乡民送来的羊,下官想着小羊的肉质鲜嫩,也没什么羊膻味,便给大人送过来,让厨房宰了吃肉。” 他确实不喜欢羊肉的膻味,可重点是乡民为什么要送羊给自己啊。 之前从许大郎那里谢虞琛才知道,南诏没有不能活人不能供奉的说法,而身为大巫,属于他的神庙可不少。 水患既消,总少不了要开坛祭神。但鉴于巫神本尊就在城中,谢虞琛又不太乐意他们搞这些乱七八糟的仪式,商议过后便把原本计划好的祭典给取消了。 但这头羊却被百姓们留了下来。即使是关泰初出面和众人沟通都没用,最后只好把它牵到了谢虞琛这里。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算是一种供奉了。 看着谢虞琛越来越古怪的神色,关泰初犹犹豫豫地提议:“要不,下官还是把这头羊送回去。” 谢虞琛:“……” 倒也没这个必要。 百姓们此举是为了表达对自己的感激之情,非要拒绝也不太好,不过是一只半大的羊羔而已,收下也就收下了。 要说这只羊羔的经历,也算得上十分丰富。 它原本是东山州下属的安怀县里,一个普通人家养的羊。 他们所处的那个村子在地势地平处,半边被河流环绕,寻常倒是个适合建村的地方,土地也比其他地方肥沃。 但一旦遇上洪灾,这儿也是最容易受影响的。就像这次水患,他们村便是受灾最严重的地方之一。 接连几日的阴雨天气之后,它的主人家便意识到了不对劲,恰巧官府的文书也发放下来,通知他们尽快搬离这里。 它的主人一家商量过后,便决定去投奔在安怀县的亲戚,等到连绵的暴雨过去之后再做打算。 这样一来,家里的牲畜便不能要了。毕竟亲戚受灾他们收留几天还行,牵着羊算是怎么一回事? 它主人家中除了它和它兄弟三只羊羔以外,还喂了两只鸡。 鸡作为给亲戚带的礼物留下,这三头小羊便被分开,低价卖了附近村子的人家。 只是这第二个主人家也不走运,没过几天它住着的那间羊圈便被雨水给冲塌了半边。幸亏里面的小羊没受伤。 只是现在东山州到处都是灾情,再想转卖给别人,也找不到买家了。 最后这只小羊又蹚着水,跟着新主人到了官府搭建的救灾棚里。 棚子建在一处高地上,百姓们倒是不用担心夜里睡到一半被水淹。但因为棚子是临时搭建的,所以还简陋得很。但对于灾民们来说,能有一个遮风挡雨,不用整日提心吊胆的地方,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只是相比于人,它这头小羊过得就不怎么样了。还好附近不缺草叶子,不至于饿着自己。等到洪灾结束的时候,灾棚周围的草都快被它给薅完了。 …… 谢虞琛伸手摸了摸小羊的脑袋,忍不住啧了一声:“还这么小呢。” 关泰初心里一咯噔,心想怕不是大人不舍得宰杀这只半大的羊羔?连忙找补道:“大人若是心下不忍,下官就先找个地方养着。”等到月份够了再杀了吃肉。 当然后半句他没说出来。 关泰初说完,还有些遗憾地看了一眼手里牵着的羊羔。心道可惜,这个时候的肉是最嫩的。 “不必了。”谢虞琛收回羊脑袋上的手,淡定地拒绝了关泰初的提议。 “关大人记得吩咐厨房,炖肉的时候少放一点香料,再留一点后腿肉烤着吃。” 关泰初:“……下官明白。” 谢虞琛点了点头,正准备往书房走,想起这一锅羊肉怕是颇有分量,又转身看向关泰初:“不如关大人也一并过来吃个午饭吧。” “大人盛情,下官……” 关泰初话还没来得及说完,谢虞琛的身影就消失在了回廊拐弯处。只留下半截飘逸的衣摆,清晰彰显了它主人根本没打算让关泰初推辞的内心。 “……恭敬不如从命。” 关泰初牵着羊,慢吞吞地去了厨房。 半大的小羊拢共也不过十几斤的肉,除了按照谢虞琛的吩咐留下半条羊腿烤着吃以外,剩下的都切块扔进锅里煮了羊肉汤。 羊肉没有一点膻味,直接从滚烫的羊肉汤里捞出来吃就足够鲜美嫩滑,更别提谢虞琛还让厨房给每人都调了一碗酱碟。 肥而不腻的羊肉裹挟着丰腴的汁水,在酱碟中滚一圈,又沾上了芝麻和各种香料的香气。滚烫的热气刚一消散,就被等不及的众人塞进口中。 最开始,关泰初等人还有些拘谨,毕竟是第一次正儿八经地和巫神大人坐在一起吃饭。经常是吃两口就要抬头往谢虞琛坐的方向张望一眼。 只是忙着吃饭的谢虞琛根本没注意到四面八方的目光,只在最开始应付似的说了几句场面话后,就再没管过桌上的其余人。 渐渐的,关泰初等人便也安下心来,被羊肉锅子热腾腾的香气感染着,大口大口嚼起了肉。 …… 羊肉吃完后,这顿饭才算刚刚开了场。奶白色的汤里又接二连三地煮了菌子、萝卜、青菜,还有切得细细的索饼,也就是面条进去。 众人吃得大汗淋漓,一抬头,便瞥见谢虞琛从身后的小厮那里接过绢帕,擦了擦额头上冒出的汗。 这几月的共事下来,众人对于大巫的畏惧已经消减不少,心里更多是是敬重。 他们从前又不曾真的和乌菏面对面相处过,所有对这位巫神大人的印象都来源于那些流传于众人口中半真半假的传闻。 许多莫须有的东西,或是有心,或是无意,传着传着也就成了所谓“亲眼所见”和“亲耳所闻”。 但前些天,谢虞琛没日没夜地跟他们守在洪灾最严重的地方,却是众人亲眼所见的。 长途奔波之后还要顶着瓢泼大雨,浑身湿淋淋地指挥军士搭建防洪堤。这样的辛苦他们许多当地的官员都承受不住,对方如此金尊玉贵的身份,却从来不曾缺席过。 洪水最严重的时候,关泰初不论何时去到谢虞琛的房间里,谢虞琛都是醒着的。要么是在看舆图,要么就是披着外袍批阅各村县汇报上来的公文。 第42章 最后一批杜仲树苗种下去时, 也差不多到了谢虞琛离开的日子。 送行的人挤满了长街两侧,相比起几个月前东山州上下官员畏畏缩缩地站在城门口迎接时的模样,简直称得上是热闹非凡。得亏大巫的威慑还在, 才没有出现往他车驾上扔花和瓜果的情形。 谢虞琛放下车帘, 勉强维持住了那份独属于巫神大人冷而贵的气势。 “马车颠簸, 大人要不先睡一会儿?” 一大早,周洲就往车里挂上了安神的香囊。阳光透过车窗洒进来, 暖融融的空气融着若有似无的淡香, 直催得人神思慵倦,盹困不已。 谢虞琛懒懒散散地“嗯”了一声,下一秒便裹了毯子,一头栽倒在旁边的软枕上。说是软枕,其实也没有软和到哪里去。 谢虞琛用手拍了拍枕头, 试图凹出一个舒服的形状, 口中念着“等有了棉花后一定要……”。 一室静谧, 后半句话跟着谢虞琛一起, 彻底卷入了梦境中。 周洲手里攥着半打的车帘,下意识扭头“啊?”了一声。没等到谢虞琛的回应, 他只好轻手轻脚地放下帘子。没过一会儿,便也抱着刀打起了瞌睡。 …… 乌菏即将启程回京,谢虞琛自然也该换回自己的身份。 仲家的采石场被洪水冲垮大半,仲学文也被谢虞琛找由头敲打了几回,彻底歇了作对的心。听说过阵子就打算收拾东西回老宅去。水泥厂的生产也步入了正轨。 东山州这边再没什么需要自己的地方, 谢虞琛便决定启程离开东山州。 路上时间充裕,就能慢悠悠地赶路, 不至于那么辛苦。东山州多山,路途也崎岖颠簸, 即使是前几年才修的官道,有的都不如京城附近的村野小道平坦开阔。 见识了水泥路的好处后,众人再走这种黄土漫天的小路,只恨不能带上几十车水泥,一路走到哪,就把水泥路铺到哪。 谢虞琛裹着毯子,对周洲这种想法颇为赞同。 他闭着眼睛,一晃一晃地点了点头,让人分不清是在赞同周洲刚刚随口的一句唠叨,还是单纯地在犯困。 过了片刻,周洲浸湿了一块帕子,拧干递到谢虞琛面前。 谢虞琛今天一整天都是这种似睡非睡、半梦半醒的模样,裹着一件柔软的薄毯子,东倒西歪地靠在榻上。 “公子擦把脸,醒醒神。” 接过周洲递来的帕子,谢虞琛直接抖散了盖到自己脸上。 冰冰凉凉的水汽还挺舒服,谢虞琛懒洋洋地“嗯”了一声,随口提起他前几日交给周洲的画册。 说是画册,其实是谢虞琛和画师钻在书房里磨了半个月才画出来的植物图鉴。 里面的作物拢共也只有七八种,但都是谢虞琛搜肠刮肚才想出来的、这个时代可能存在、而且对百姓有大用处的作物,像是棉花、橡胶草、甜菜一类的。 这些作物要么是还没有被人发现用处并且推广种植,要么就是还没有传到南诏。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有这种作物。 这些谢虞琛也说不准。虽然他把画册都交给了周洲,让他命人在全境以及周边国家寻找这些作物,但最后能不能找到还是得看天意。 画册一交到周洲手里,他便翻开端详了半晌。 别的不说,纸上的植物画得确实详细。有些譬如棉花这种,谢虞琛没见过它们的植株,就只能让画师把毛茸茸的棉花花球给画了出来,旁边还标注了一些棉花的特征。 只可惜周洲翻看了半天,一页眼熟的都没找到,最后只好交给了一旁的内卫,让他拿去照着雕出刻板来。毕竟谢虞琛也说了这些作物难寻,只能让人多印一些,发往各地寻找。 “画册应该已经印得差不多了,到时候命人送往各地便可。”周洲道。 谢虞琛“嗯”了一声,也没继续催。 这种事情急不得,三年五年,甚至即使七八年时间过去,他们都有可能仍然一无所得。 但画册里那些作物,每一个的价值都值得众人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有了棉花,就可以织出更便宜暖和的衣物,就能免除许多百姓在寒冬中受冻之苦。 有了甜菜,便能生产出更廉价的糖。 橡胶更不用说。谢虞琛在现代时还没察觉到它的重要性,之前在那位热衷收藏植物的大佬家中见到橡胶草时,他就被科普过橡胶的重要性,也听说了苏联为了这株草曾派了好几批人寻找。但是直到来了这个世界后,他才对橡胶的重要性真正有了一个清晰的认知。 想穿双柔软舒适的鞋子,除了贵族的皮靴以外,就只有布帛制成的鞋底能满足。但是布鞋它不防水。 要是想在雨天也能不湿鞋袜? 那也可以。穿木屐就行。木屐在南方的那些士族里也很流行。就是木屐的鞋底硬邦邦,走不了几步路就得磨出水泡来。 若是有了橡胶,穿不起皮革底子的人就能选橡胶底的鞋子,耐磨防水又软和。 不仅如此,最开始许家食肆还不能堂食的时候贩卖的那些吃食,天气只要稍微热一点,在路上耽搁超过两日,那些吃食就会变质发馊。 要是有了橡胶,便能把许多像瓦罐鸡、小炒肉一类的吃食做成罐头。密封后别说三五日,就是放几个月都不会坏。 谢虞琛之前在北方拍戏,借住在附近老乡家里的时候就见过他们装罐头。 那边冬天没什么新鲜蔬菜,大棚什么的也没流行开来。他们就会趁着番茄、茄子、辣椒这种蔬菜最便宜的时候,买几十斤回来,然后切成合适的大小装进玻璃瓶里。 玻璃瓶也不需要专门购买,用的都是平常吃完水果罐头后洗净晾干的瓶子,有大有小。 装好之后还要上锅蒸或是放在水里煮。这几个步骤下来,装好的西红柿、茄子,即使放几个月都不会坏。冬天缺蔬菜的时候打开就能吃。 有了橡胶之后,像是蔬菜罐头这些还是最基础的,水果、鱼肉一类的吃食也能往罐头里装,前景十分广阔。 就像去年冬天的时候,谢虞琛就收过村里人的一筐橘子。 橘子这种大批量成熟水果,上市的时候卖不上个好价钱,自己吃又吃不完,就最适合做成罐头。 不管是运到不产橘子的地方,还是等到来年春天卖,都能赚不少钱。 就连他们此行一直嫌弃颠簸不平的马路,若是能在车轮胎上裹一圈橡胶,也能平稳许多。 …… “可惜要等到明年的这个时候,才能对那片杜仲树苗下手。”谢虞琛忍不住感叹道。 周洲是不太理解谢虞琛为何如此重视那一山的杜仲树的。 毕竟他既没有见过橡胶,也没有亲身体会过橡胶的好处,即使谢虞琛给他各种描述,光靠想象还是有些匮乏。 但这也不影响周洲出言宽慰谢虞琛,一年的时间并不久,许多人甚至还没回过神的时候,时间就已经悄悄流逝了。 谢虞琛想了一下,觉得周洲的话也有几分道理。仔细算算他来这里也有一年多了,但自己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受。 时间飞逝,也只有在某一瞬,突如其来地一晃神,才意识到时间匆匆,竟已过去了这么多日子。 谢虞琛没来由地突然叹了口气,大脑好像空空荡荡放松着,又好像涌进了无数的思绪,纷乱而庞杂。 就像是午后的阳光从窗户的缝隙间挤进来几缕,灿金色的光芒笼罩着的灰尘,飞舞得安静而嘈杂。 在这个陌生的时代,他对所处的世界似乎也在从生疏逐渐变得熟悉。 谢虞琛说不好自己现在是开心还是难过。他怀念着从前的那个世界,熟悉的人和生活令他感到眷恋。但随着时间一天天地过,他和这个世界的羁绊也越来越多。 像是他在蓬柳村度过的那个冬天,暖呼呼炙烤着橘子的炭盆;还有在东山州水患发生后,擦肩而过的那一张张疲惫而坚定的面孔。 …… 抵达罗西府的时候,正好是傍晚。照例是地方官员哗啦啦跪成一片,在城门口迎接谢虞琛大驾,就连恭迎的话都与他一路走来时听到的没有两样。 唯一不同的是罗西府的刺史是乌菏的人,早就知道了谢虞琛的身份。所以谢虞琛与他相处起来还算放松,不用继续冷着脸,绷起那位人人畏惧的巫神大人的架子,毕竟演戏也是很累的。 即使谢虞琛一行人在罗西府不过是修整几日,但这位是大人还是拾掇出一间清净的院子来供他居住。 好在罗西府比东山州还是富裕不少的,整个院子的布置也是清雅。不像在玖角巷的时候,屋里的家具甚至都不配套。漆红的置物架旁边是绿檀木嵌绿石的罗汉榻,怎么看都透露着副不伦不类的架势。 快到罗西府前,谢虞琛随口问了周洲一句,这儿距离东山州有多远,大抵在什么方位。引得周洲喋喋不休地说了半晌,见到方和志也就是罗西府的刺史后才勉强停下。 主要是谢虞琛对南诏的土地实在不熟悉,辨别东西南北的能力也一般。自打他从宝津渡乘船离开,到现在起码四五个月过去,其中光花费在路上的时间就有一个多月,但谢虞琛愣是什么都没记住。 马车晃晃悠悠,他的方向感也跟着晃晃悠悠。 马车停下,周洲告诉他到了什么地方,谢虞琛就跟着点头。 途径了大小十来座州县,谢虞琛唯一能记住的,大概就只有城门口候着的官员。 或清瘦,或肥胖;或满心奉迎,或强掩惧色,都在谢虞琛心里留下了一点印象。 不过这一路似乎还没遇见过敢对他吹胡子瞪眼的人。 据周洲说,这些人基本都集中在京城。以年过半百,时不时把死谏挂在嘴边,但从没亲身践行过的白胡子老头为主。 这次到罗西府除了修整几天以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事情,那便是等待那位真正的大巫到来。 那位货真价实的巫神大人启程返京,谢虞琛换回自己的身份,他这趟行程就算圆满画上了句号。 谢虞琛提前几天就已经卸下了这一身的行头。这几个月以来,除了撑着巫神大人的气场有点累,最难熬的还要属他这头银白的假发。 黏合假发用的是类似鱼胶、骨胶一类的胶水。谢虞琛常年拍戏倒是习惯了这种东西,主要还是假发顶在头上那种又闷又热的感觉太折磨人。 而且又是在炎炎夏日,难受的程度简直成倍增长。一天里谢虞琛起码有超过一半的时间都在考虑撂挑子不干的可能性。 恢复了自己原本的样貌,谢虞琛本人倒是舒舒服服的,随行的众人却因为习惯了他银发时的模样,这几天每次去到他屋里,对上谢虞琛的视线时,都会怔愣片刻。 榻上的人乌发半披,宽大的衣袍松松垮垮地披在身上。侧旁的衣带半系不系,却没有半分轻佻,而是给人一种慵懒随性的感觉。像是话本里写的,醉宿在桃花林中长眠百年方醒的仙。 推门的声音很轻,榻上浅眠的那位神仙应该是没有听到,依旧微阖双目,半撑着身子打盹。门口的人不知站了多久,才拎起剑柄轻轻敲了两下桌子。 沉闷的声音响起,谢虞琛晃了一下,眯着眼睛看向面前这位“不速之客”。 屋内阳光融融,有些刺眼,谢虞琛下意识抬手挡了挡。他整个人的思维还有些昏沉,落到对方脸上的视线便有些肆意。 原来是那位巫神大人到了,谢虞琛朦朦胧胧地想。衣袍上的暗纹似繁花万重,也很衬他。 贵气凌人,又冷肃杀伐。 第43章 谢虞琛就这么盯着他面前的人看了许久, 直到周洲端着托盘走进来,“公子,你睡醒了吗?先喝——” 周洲的声音戛然而止, 整个人像尊雕塑似的傻站在了原地。 “大人, 您……什么时候回来的?” 乌菏冷冷地瞥了他一眼, 衣摆一撩坐到榻上,目光落在了周洲手里的托盘, “先喝什么?”。 “呵呵, 没什么,大人。”周洲干笑了两声,此时也摸不清乌菏心里的想法,挪着步子走到谢虞琛身旁,把托盘上的粥摆到他面前, 然后便不敢再动了。 这么一阵响动下来, 即使是睡得再死的人都醒了, 更何况谢虞琛只是一时没回过神来。 收到周洲满是求救的目光, 谢虞琛顿了顿,坐直身体, 眼神不经意掠过对面的人,“我记得路过黄山的时候,黄州刺史不是送了几罐高山茶……” 周洲如蒙大赦,忙道:“属下记得,属下现在就拿来给公子和大人沏上。” 仓皇离去的背影仿佛生怕慢了一秒, 乌菏的责骂就要说出口。 谢虞琛抬头看一眼乌菏,又低头看一眼桌上的粥 生滚鱼片粥散发着诱人的热气, 看着应该在砂锅里炖了有半个时辰之久,一副香软绵滑的样子。 谢虞琛原本一点都不觉着饿, 现在也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当着人家的面喝粥似乎不太好,可鱼片粥放冷后就没那么好喝了……谢虞琛难得地陷入了纠结。 “不用管我,你喝你的粥。”乌菏把佩剑摘下来放到一边,顿了顿道。 谢虞琛“哦”了一声,终于收回看向对面的目光,拿起勺子一口一口喝起了粥。 他喝粥的速度不快,慢吞吞地嚼着黏软的米粒,一边思考着。 这位的剑不是素来不离身吗?为什么现在舍得摘下来了? 而且自己和他似乎也没什么需要促膝长谈的事情吧?怎么摆出这幅架势。 难不成是真想尝尝那高山茶的滋味? 思考半晌,谢虞琛还是觉得一个权势滔天的大巫,不一定是一人之下,但肯定在万人之上。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应当不至于惦记那点子茶叶,便顿了顿,主动询问道:“巫神大人可是有什么事要与我谈?” 对面的人“嗯”了一声,又没了声响。 然后呢?怎么又不说话了? 谢虞琛心里急得跺脚,面上却是分毫不显。 那碗鱼片粥是周洲怕他下午睡醒后会饿,才让人煮的,本来就只有一小碗。谢虞琛喝完最后一口,慢条斯理地拿起绢帕按了按嘴角,歪头看向对面。 要谈什么你倒是说啊? 乌菏像是在思考什么世纪难题,眉头皱起又松开,许久才寻到一个合适的话题:“东山州水患一事,多亏有你。” “没什么。”谢虞琛摆了摆手,又想起周洲一路上三番五次提起的那些白胡子老头,忍不住笑了一下,“这次回京,那些人应该没什么好挑刺的了吧?” “那些人?”乌菏愣了一下,片刻后才反应过来谢虞琛说的应当是京城里那几个和他不对付,隔一段时间就要往皇帝那里递一封折子弹劾自己的老头。 周洲在京城的时候没少和他们对呛,想必也给谢虞琛灌输了不少他们的“丰功伟绩”。 谢虞琛提起这事原本的目的是想让气氛不那么尴尬,没想到乌菏却是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回答道:“按理来说应该是这样,不过……” 他回想了一下上一次礼部尚书弹劾自己的缘由,又轻轻摇了摇头。 谢虞琛侧身看向窗外,抿唇忍笑。提起和朝中白胡子老头的“恩怨情仇”时,这位凶名远扬的巫神大人,神情就变得格外真挚,也格外不情愿。 谢虞琛心想,那位礼部尚书一而再再而三地惹恼他面前这位后还能活得好好的,也不失为一种本事。 “大人就没想过把礼部尚书贬离京城,或是……”谢虞琛没把话说完,他心道,若是按照市井传闻,这位巫神大人杀人如麻,应当不在乎再多杀一个礼部尚书才是。 乌菏抬眼,谢虞琛赶紧掩下自己眼底的幸灾乐祸,配合着做出一副“只是好奇,随便问问”的神态。 对视片刻,乌菏实话实说:“礼部尚书是三朝老臣,曾是先帝太傅。”……履历比较牛,不太好对付。 “先帝太傅啊……”谢虞琛拉长声音。从正一品的三师之首,到如今的一抓一大把的三品尚书,这已经降得够多,不能再降了。 再贬下去怕是能把那老头给气死。到时候皇帝还得背上一个不贤德的罪名,着实不太划算。 “大人辛苦了。”谢虞琛诚心实意地感叹道。 “……” 乌菏的太阳穴微不可察地跳了一下,可见即使是以狠辣暴虐出名的人,人生里也会有一座不可战胜的高山。 “不知谢郎有没有兴趣换个身份?”乌菏突然问道。 谢虞琛“啊?”了一声,心想这位巫神大人的思绪怎么这么跳脱,刚刚不是还在讨论讨人厌的白胡子老头吗,怎么就突然提起我的身份了。 显然,乌菏并不打算继续在讨人厌的“高山”身上浪费时间。 他开口道:“我对我手下暗卫的能力还是比较信任的,他们探查了数月,都没有查到一丁点的消息,想必谢郎的身份,应当不是那么……” “清白。” 谢虞琛心道,不是不清白,是根本就没有。不过到了这个时候,再隐瞒也没什么意思了,索性痛快一点说清楚。便点了点头,承认了自己的身份不“清白”。 乌菏拨弄了一下桌上的玉磐,“每个人身上都有秘密,我无意一一去探究。” 玉磐上面的玉挂件晃了两下,谢虞琛收回目光,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 看来乌菏这个样子是不打算继续深究下去的了。谢虞琛心想。 “如此便多谢大人,只是……”谢虞琛顿了顿,“不知大人打算给在下换一个什么样的身份?” 乌菏缓声道:“你可知淮陵沈氏?” 淮陵沈氏? 那他可太知道了。 紧挨着江安府,整个长淮最大的世族。前后出过两位宰相、三位皇后,是名副其实的簪缨世胄、名门望族。 “大人不会是想……”谢虞琛语气迟疑。 乌菏点了点头。 这样真的合适吗?谢虞琛嘴角抽动。这件事的魔幻程度已经到了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的地步,“大人这么做沈家的人知道吗?” “当然。”乌菏一脸“你在问什么”的表情,“只是认个义子而已。” 只是义子啊。那还好,还以为要真给别人当儿子呢。谢虞琛松了一口气,要是真收拾收拾包袱给别人当了儿子,他爹不得直接气活,掀开棺材板骂他“不肖子孙”。 “如果谢郎没别的问题,我就派人给沈家回个信。”乌菏道。 谢虞琛点了点头。他倒是没什么意见,淮陵沈氏的义子,多少人做梦都想要的身份。 就是不知道乌菏口中的回信该怎么写。总不能在信里写: 【通知:从今天起,你们沈家就多了一个义子。】 【此人姓谢,年龄不详,身份未知,会做什么也不清楚。】 …… 周洲说是去沏茶,结果人跑了个没影。谢虞琛觉得屋里有些闷,便起身去支窗户。 他住着的地方,院外面有几棵桂花树,现在又恰好到了开花的季节,深深浅浅地开了许多。 明明是只有米粒大的金黄色小花,香气却比任何一种花香都馥郁浓重,飘得哪哪都是,谢虞琛的屋里也不例外。 深吸了一口带着桂花香的空气,谢虞琛有些感叹:“也不知道罗西府这边有没有什么桂花制成的吃食。” 谢虞琛说这话的时候半眯着眼睛,带着些怀念的神情,语气慵懒惬意,像是只在太阳底下晒饱了太阳的猫。 乌菏素来对那些甜滋滋的味道是没什么兴趣的,此时却不知道为何,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除了桂花糖糕,桂花还能做成别的吃食吗?” “当然可以,能做的多了去了。”谢虞琛语气轻快。他之前在船上的时候就发现,这位巫神大人在吃食上面好像格外“空白”。 吃乃人生头等大事、乐事,这位大巫从前也不知道缺了多少。 想到这儿,谢虞琛看向乌菏的眼神里就带上了几分怜悯。 身居高位又怎样,竟然连个桂花赤豆圆子都吃不到,多可怜啊。他忍不住叹气。 乌菏也不明白,自己不过问了一句桂花能做成什么吃食,对方看他的眼神就变成了现在这样,疑惑地挑了挑眉。 “桂花赤豆圆子,大人吃过吗?”谢虞琛问道。 不出意外的,乌菏摇了摇头。 谢虞琛又在心里叹了口气,详细讲了一遍赤豆元宵的做法和味道。 谢虞琛第一次吃桂花赤豆圆子是在拍戏的时候。剧组酒店旁边有一家开了许多年的老字号,卖像赤豆元宵、香干、烧卖、卤菜一类的小吃。 味道很好,剧组的演员和工作人员们都很爱吃,谢虞琛也被带着去过几次。 当时他身边的助理还有些担心他就这么大摇大摆地去店里,会不会被人认出来。 无奈赤豆元宵这种东西一定要趁热吃,拍戏的时间又恰好赶在一年里最冷的那段日子里。 搞得谢虞琛每次和剧组里的人一起去那家店,就都要听助理忧心忡忡地念叨好久。但是没关系,桂花赤豆圆子的美味足够抵消被唠叨的痛苦。 后来那部戏拍完,谢虞琛也就没再去过那家店了。不过他倒是专门和人学了赤豆元宵的做法,天气冷的时候就在家给自己做,味道也能和店里的有七八分像。 唯一称得上烦恼的,大概是桂花加蜜糖,加红豆,再加糯米圆子的组合,是十足的热量炸弹,谢虞琛这种常年要保持身材的人,吃一回就要在楼下的健身房里多泡两个小时。 好在他现在没有了这方面的限制,所以可以想吃几顿就吃几顿。 …… “红豆提前泡好,加水煮至开花后捞出一部分。剩下的继续用小火煮到绵软,轻轻一捻就变成沙状的程度,然后加入桂花蜜糖,熬煮至浓稠。” “糯米需要先磨成粉,然后再加温水和成面团,搓成大小适中的糯米团子。” “最后把软烂的红豆,糯米圆子,还有晒干的桂花一同煮到红豆沙里,一碗赤豆圆子就做好了,味道丝软香甜,很好吃。” 谢虞琛不急不缓地讲着,声音让人想到天边柔软的云,一地厚厚的金色落叶,或是太阳烘烤过后柔软的毯子。 莫名地,乌菏好像也被这个声音带到了他话里描述的世界—— 冬日里难得的晴天,阳光透进房间,晕出一团团柔和的光晕。桌上一碗带着桂花甜香的赤豆圆子正冒着热气。 冬天大家都没什么事做,裹着厚厚的毯子围坐在火炉前,一边吃着甜汤,一边听旁人胡天海地地闲谈。 没有朝堂里你来我往的勾心斗角,也不必担心一下没注意就会踏进敌人的圈套和阴谋里。 一个没有纷乱、灾祸、饥饿和□□的世界,只有一碗又一碗暖呼呼甜滋滋的赤豆圆子。 谁能不心生向往呢? …… “我记得江安府也有桂花树,也不知道等我到时桂花还有没有了。”谢虞琛忍不住感叹了一句。 恢复了自己的身份,不必在假装巫神大人,谢虞琛便可以回他的蓬柳村去了。 严格意义上说,蓬柳村也不算他的家。在这个陌生的世界,谢虞琛是没有一个可以称作“家”的地方的。 但他想着,许大郎的喜酒他还没来得及喝,放去村人家养的猪也错过了出栏的时间……如果就此离开,还是有许多遗憾的。 第44章 桂花的花期在一众花里算是比较长的, 有的地方气候适宜,甚至能开到一两个月之久。 谢虞琛算不准江安府的桂花花期能不能撑到他回去,索性选了个大晴天, 问杂役要了一个筐子自己动手去院外摘点。 晒干之后的桂花放好几个月都没问题, 到时候带回去, 就不怕冬天做甜汤时没有食材可以用了。 谢虞琛站在桂花树底下,左臂挎竹篮, 双手拿剪刀, 正咔嚓咔嚓比划着该从哪里下手。方和志走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景象。 月白色的的衣袖挽起,露出纤纤皓腕,如霜如雪。手里拿着的却是把仆役修建花枝用的漆黑大剪。二者格格不入的程度宛如林黛玉倒拔垂杨柳,薛宝钗拳打镇关西。 方和志嘴角抽搐, 神情复杂地走上前, 看看桂树, 又看看谢虞琛, 忍不住问道:“公子这是在做什么?” “收桂花啊。”谢虞琛头也不回地答道。 他没怎么关注方和志的异常,满脑子想得都是要把整个花枝都剪下来, 还是只摘花朵。 至于这个行为本身和自己的气质是不是相符,尚且不在谢虞琛在意的范围之内。 原来是收集桂花啊。方和志点了点头。罗西府也有年轻的郎君娘子喜欢收集桂花,晒干后放在香囊里,系在床榻间或是赠予心上人。 想到这儿,方和志忍不住道:“我记得城西有一片桂花林, 每年桂花开的时候,许多郎君娘子都去爱相约去那儿一起摘桂花。”……顺便赏个小景, 增进一下感情这样。 谢虞琛完全没有注意到方和志话中“相约”、“一起”之类的字眼,转身放下花剪, 饶有兴致地问道:“是那里的桂花品质更好吗?” “……应该吧。”方和志挠了挠头,不确定地说。他一把年纪的,又不好去参加小年轻的活动,哪里知道那边桂花的好坏。 不过看城中那么多年轻人喜欢,想必也是不错的吧? “多谢大人相告。”谢虞琛乐呵呵地收了花剪,准备过两天到方和志说的那个地方再摘。 用来煮甜汤的桂花当然是越馥郁越好,这样才能保证晒干之后有足够的香气。 方和志作为一州刺史,对当地的风土地貌肯定比他这个初来乍到的要了解的多。既然他都说了那里的桂花品质最好,那定然不会有错。 带着对方和志的满腔信任,谢虞琛又挎着竹篮回了院子。 还没进门,就碰见了牵着马的周洲。周洲那日借着去泡茶的名头逃掉一劫。结果还没来得及庆幸,第二天就因为墨磨得不均匀被乌菏罚去洗一整个马厩的马。 能跟在乌菏身边的那都是最强健的战马。一个个都膘肥体壮,尥一下蹶子就能把人给踢个半身不遂。周洲这几天可没少吃苦,整个人看着都憔悴了不少。 “公子你去摘桂花的时候能不能带上我啊?”听完谢虞琛的计划,周洲眼巴巴地问道。 他真的不想再被马喷口水、尥蹶子了! “你们大人同意吗?”谢虞琛想了想道。 他多带一个人出门倒是没问题,周洲还能帮他拎拎东西,干个活什么的,问题是乌菏那边同不同意。 “当然没问题。”周洲赶紧保证。他们大人对谢郎的态度别人知不知道暂且不提,他周洲可是清楚得很。 在他们大人这儿,谢郎有着独一份的宽容和优待,他们大人一手扶持起来的小皇帝没有,最尊敬的老师也没有。 “只要说是为了公子做事,我们大人一定不会阻止的。”周洲信誓旦旦地保证。 “那行吧。”谢虞琛点了点头。虽然不知道周洲的这么自信的来源是什么,但看他语气这么坚定,谢虞琛还是勉强信下,嘱咐道:“到时候你记得拿个大点的篮子装桂花。” “属下明白。” 等到出发那天,谢虞琛特意换了件方便行动的窄袖圆领袍。有小厮来报说马车已经备好了,谢虞琛应了一声,出门却看到马车旁还站着一人。 “见过巫神大人。”谢虞琛抬手行了个礼,低头的时候顺便扫视了乌菏身后,心里疑惑:周洲说好的要来呢?怎么不见他踪影。 像是猜到谢虞琛心里想法,乌菏道:“周洲有事来不了,我陪你去摘桂花。” 谢虞琛“哦”了一身,侧身给乌菏让开位置,两人一前一后地上了马车。 直到马车驶出了半里地,谢虞琛都没想明白乌菏这是唱的哪一出。 周洲要跟他去摘花,纯粹是因为不想洗马,外加能给谢虞琛帮忙打个下手。但乌菏堂堂一个大巫,虽然还没到日理万机的地步,但就谢虞琛这几天的观察来看,也不像是有多闲的样子,怎么也要来凑这个热闹。 难不成是特喜欢桂花? 也没看出来啊。谢虞琛捧着茶杯,假意在看窗外的风景,实际上一直在心里琢磨着这件事。 正准备出声打听一下这位巫神大人的爱好里是不是真有喜爱桂花这一项,车轱辘却碾过恰巧半块碎石。 马车咯噔一颠,谢虞琛就因为想得太入神没反应过来,整个人踉踉跄跄地往前扑了一下。 揽住他的是一柄横着的剑。剑鞘漆黑,刻着繁杂的暗纹,衬得握着剑的那只手愈发苍白,带着掩盖不住的凌厉肃杀之气,莫名很勾人。 谢虞琛十分艰难地把目光从乌菏的手上挪开。刚刚颠簸得那一下倒是没吓到他,反而是对方用剑柄拦的那一下更让他印象深刻。 欠身坐回位置上,谢虞琛认真向乌菏道了声谢。 “无事。”乌菏不甚在意地收回手,没再把剑扣回自己腰间,而是直接扔到了桌上。 随意的姿态让人觉得它好像不是乌菏从不离身的佩剑,而是什么路边随意采来的野花野草。 只可惜熟悉这柄剑的人没一个在场,譬如周洲。不然肯定会怀疑他们大人是不是被什么不干不净的东西给夺舍了。 遗憾的是车里只有谢虞琛和乌菏两个人,一个面无表情地倚着扶手,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另一个则正饶有兴趣地研究剑鞘的材质。注定这个足以让人惊讶得眼睛都瞪圆的场景不能被人所知。 …… “我听周洲说,你想要摘桂花?”乌菏突然问道。 谢虞琛的目光从桌上的剑挪开,点了点头道:“对,我听方和志说,这边的桂花品质很好。” 他见乌菏似乎饶有兴致,便多说了几句,譬如担心自己回江安府太晚,市面上又没有合适的干桂花,所以才打算先摘一点带回去。还有要酿桂花酒、煮桂花赤豆圆子云云。 “你还会酿桂花酒?”乌菏插了一句嘴。 “当然。”谢虞琛点头,他前世没少鼓捣这些东西,自然也试着酿过桂花酒。不得不说,味道还不错。 想起桂花酒的味道,谢虞琛的心情又愉快了几分,不知怎的就想起那日在屋里见到乌菏,和他提起桂花赤豆圆子时的情形。 “大人若是感兴趣,等到桂花酒酿好之后,可以来蓬柳村。除了我之前说过的桂花赤豆圆子之外,还有许多新鲜菜式,都很好吃。” 谢虞琛抬头看向乌菏。说实话,虽然他邀请了对方,但其实并没有抱着乌菏会答应自己的念头。毕竟乌菏怎么看都不像是会为了一个关系算不上好的人,和一顿平平无奇的家常菜而专门去往某个地方的。 但令谢虞琛意外的是,他的邀请说出口后,乌菏只愣了一瞬,没怎么犹豫便答应了下来。 “好。” “大人你若是没兴趣也没关系,我……,啊你说什么?” “我说好。”乌菏直直地看向谢虞琛,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等桂花酒酿好之后,他就来蓬柳村。 像是怕谢虞琛不相信似的,乌菏顿了顿又补充道:“我回京之后会寄信给你。” “……那好,我等着大人,欢迎大人来……蓬柳村。”谢虞琛一句话顿了三回,足以见其内心的复杂。 方和志说的那片桂树林离罗西府并不远,出城门后不到半个时辰就到了。 谢虞琛四下环视了一圈,方和志还真没说错,这儿确实热闹。路旁每隔几十步就支起一间茶棚,里面的人还都不少。 乌菏后他一步跳下马车,谢虞琛扭头看过去,问:“大人可知道桂花林的方向?” 乌菏撩起眼皮没答话。反倒是一路上闷声驾车的车夫赶紧朝着茶棚跑去,片刻后便带回了消息。 “回大人,沿着这条小路上去,半山腰处有座凉亭,过了凉亭便是。”车夫指着茶棚旁边一条窄路说道。 “行,你下去吧。” 乌菏正准备挥退车夫,谢虞琛的声音就插了进来,“还是让他跟着我们吧。” “为何?” 谢虞琛没回答,转身从马车里拿出两个硕大的竹篮。 为了能多摘点桂花,他特意让周洲准备了两个比普通竹篮大一圈的篮子。原本打算他自己拎一个,再让周洲拎一个。没想到周洲没来,来的却是这位金尊玉贵的大巫。 “要不然大人亲自挎着它也行。”谢虞琛说完,还不忘把手里的篮子往乌菏身前递了递。 “……” 空气诡异地安静了半晌。 片刻后,乌菏看向车夫:“去拿篮子。” 通往桂花林的小道上,乌菏和谢虞琛两人并行走着。身后跟着伪装成车夫的内卫。两只胳膊因为各挎了一只竹篮而不得不举在半空,看起来凄惨中略带着一点喜感。 桂花树并不高,矮矮的一株上枝叶繁密,桂花就藏在宽厚的树叶之间,若是不仔细看,还真发现不了。 谢虞琛前世的院子里就种了一棵桂花树。这种树不能种太多,若是一连种上一排,香气就太浓郁了。 “飘香十里”这个词听起来好像不错,但只有真正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浓郁厚重的香气如有实质,扑面而来的时候仿佛壮汉迎面给了你一拳,直撞得人目眩头昏,恨不得当场失去嗅觉。 因此,在来摘桂花之前,谢虞琛就做好了被浓得发晕的桂花香糊一脸的准备。结果直到走过九曲十八弯的小径,又绕过游人如织的凉亭,他都没闻到半点桂花香。 扶着一旁的树干站定,谢虞琛喘了口气,忍不住问道:“还没到桂花林吗?” “前面就是。”乌菏看了谢虞琛一眼,从袖里取出一方素色的手帕递给他。 “很近了吗?不应该啊。”谢虞琛其实没出什么汗,但为表礼貌,还是接过帕子在后颈和额头处按了按。 “为什么?”乌菏瞥了一眼前方,确定那片桂花林就在前面,离他们不过百步距离。 之前乌菏在吃食上一问三不知的情形谢虞琛还历历在目,他便从他们住处外的那几株桂花树开始解释。 他们院子外面不过十几棵桂花树,隔着一条街的人就都能闻到散发出的香气。这儿一整片树林,数量绝对不止百棵,若是离得这么近,不可能闻不到桂花香。 “没问题的。”乌菏难得露出了一抹笑。 见谢虞琛一脸疑惑地看过来,他指了指前面桂树林的方向,“这儿种的是丹桂,一般是橙红色,花朵更大,颜色更艳。”又看了一眼他们来时的方向,“我们住处旁边种的是金桂,才是你说的那种十里飘香的树种。” 谢虞琛的表情由疑惑转为震惊,又转为不敢置信,简直堪称川剧变脸。乌菏掩唇轻咳一声,又道:“你若是不信,可以过去看看。” “不去了,我信。”谢虞琛摆了摆手,站在原地没动。离着这么近还闻不到桂花香就足以证明一切。 他记得丹桂确实没那么香,人们拿来食用的也都是金桂而不是丹桂。也就是说,他这一趟完全是白跑了,还吭哧吭哧走了那么远的山路。 都怪方和志,身为罗西府的父母官、一州刺史,竟然连金桂和丹桂都分不清! 谢虞琛的眉毛和眼睛都跟着耷拉下来,可怜中又带着一点好笑。乌菏轻笑了几声,引得谢虞琛的眼神更加幽怨,他这才宽慰道:“这边风景不错,左右来都来了,散散心也好。” “来都来了”堪称让人宽容的最佳理由,不论是放在现代还是过去都一样好用。谢虞琛想了想,觉得乌菏说得也有道理,来都来了,不到处转转岂不是更亏。 只可惜在上山的小路上消耗了太多体力,这个时候谢虞琛已经有些累了。选了一处没什么人,风景也不错的地方,乌菏便道:“先休息一阵,顺便吃点东西吧。” “也行。”谢虞琛便找了一处树荫坐下,姿态非常随意且不拘小节。 相比之下,乌菏就显得矜持多了,侧身倚着一棵不知名的树干,连吃东西的姿态都端庄到不行。 谢虞琛不置可否地撇了撇嘴,继续没个正型地坐着。好在乌菏并没有“食不言”的习惯,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还没说几句,谢虞琛就忍不住向乌菏讲起了自己被方和志忽悠过来的事情。 “估计方和志也不知道你摘桂花是为了晒干后煮甜汤。”乌菏笑了笑,替正在衙门办公的方和志解释了一句。 “确实有许多百姓来这儿采摘桂花,不过不是为了吃。”他道。 “那是为了什么?”谢虞琛有些不理解,丹桂的香气那么淡,摘下来还能做什么? “大概是送心上人。”乌菏顿了一下,又补充道:“我记得这里应该是有这种的习俗。” 听到这个解释,谢虞琛先是愣了一下,又想起什么来似的,不可思议地问:“所以方和志以为我摘桂花是为了送人?” 还是心上人? “大概是。”乌菏点头,又向山下的方向抬了抬下巴,“你没看到来这儿的都是年轻的男女吗?” 谢虞琛回忆了一下自己一路走来见到的游人,好像还真是以年轻人为主。甚至多是姿态亲昵的一男一女。 想到这儿,谢虞琛哽了一下,含含糊糊地问乌菏:“那周洲知道这件事吗?” 虽然周洲的目的是逃避洗马的惩罚,而谢虞琛想的是能多个干活的苦力。但一想到自己差点就和对方结伴来了这种寓意不明的地方,谢虞琛眼底的复杂之色就久久难消。 “应该不知道。”乌菏的语气还是比较肯定的。闻言,谢虞琛稍微松了一口气。 只是他还没来得及说点什么,余光就瞥到倚在树干上的乌菏。他突然意识到,好像现在也没有好到哪去? 只不过事情的另一个主角从一无所知的周洲变成了见多识广的乌菏而已。 不对,乌菏既然知道这个习俗,怎么还要和他一起过来?谢虞琛看了对面一眼,主动问道:“那大人可要摘一点桂花回去?” 乌菏拂掉肩上的一片落叶,想了想道:“……也可以。” 第45章 虽然乌菏一副“摘也行, 不摘也可以”的样子,但谢虞琛还是果断地把乌菏和自己来这儿的原因归在了“他是来摘桂花的”上面。 虽然不太可能,但事实一定是这样。谢虞琛默默点头。 知道山上的树不是金桂之后, 谢虞琛就对它们失去了兴致。眼看着天色也不早了, 两人便收拾东西准备打道回府。 只是可怜了身后跟着的内卫, 好不容易才吭哧吭哧把两个比脑袋还大的竹篮拎上山,结果一点用处都没派上不说, 还要再把它给拎下去。 因为今天出了点汗, 又沾了不少尘土,谢虞琛回去后立马洗了个澡,换了一身衣裳。 他现在的头发堪堪到背,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算短, 要擦干还是得费些功夫。 有一搭没一搭地擦拭着半湿的头发走出来, 谢虞琛正好看到了桌上那方素色的手帕。 正是今天在山上乌菏递给自己的那块。 谢虞琛脚步一顿, 放下手里的布巾, 有些发愁地坐下来,拿起那方手帕在灯火下仔细端详了片刻。 当时他用这块帕子擦拭过汗, 当然不能直接还给人家,便顺手塞到了自己怀里。只是塞到怀里简单,现在怎么处理倒成了个麻烦事。 谢虞琛捻了捻手帕,即使他分不清那些品类繁多各式各样的丝绢绸缎,但指尖传来的触感温润绵软, 也能清楚这块帕子的用料是极好的那种。 帕子的右角还用银线绣了他看不懂的花纹,谢虞琛猜测应该是某种独属于乌菏身份的象征。 丢掉吧, 不太合适。他自己留着吧,又总觉得哪里有点古怪。 算了, 还是洗干净之后再还给人家吧。 谢虞琛把帕子丢回了桌上,心道:虽然专门究扯一块帕子是有点小题大做,但现在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做下决定后,他便开始认真擦拭起了头发。这个季节的夜晚已经带了凉意,若是不把头发擦干,睡一觉起来肯定得头痛。 好不容易擦干了头发,谢虞琛揉着发僵的脖子起身,内心无比怀念自己从前的短发来。 怎么古代的人就非要留长发呢?多不方便。而且富贵人家还好,能用起各种各样的“澡豆”,普通人光靠皂荚和草木灰清洁,还真不一定能洗得多干净。 带着这样的怨念躺倒在床榻上,谢虞琛一边酝酿睡意,另一边还在想着,等过几天回了蓬柳村,一定要琢磨着把后世各种香皂肥皂给试着造出来。 启程的日子定在了七日之后,好像是乌菏那边还有什么事情没处理完,连带着谢虞琛也在这儿多待了一些时日。 不过罗西府的气候温和,经济也繁华,谢虞琛并不没觉得时间有多难熬。 到了离开的那天,随行的车马挤满了院门,站在门口,得伸长脖子才能看到最后。 谢虞琛回头看向乌菏,一脸疑惑,用眼神询问道:这是什么情况? “既然是淮陵沈氏的义子,排场就得稍微大点。”乌菏抱臂,义正言辞地说道。 谢虞琛噎了一下,要不是乌菏提醒,他还真忘了自己还有这一重身份。 他之前还以为不过是走个过场,没想到竟然真的一板一眼搞起了这些派头。 不过谁会拒绝让自己更舒坦些呢?他也不能免俗……谢虞琛没怎么犹豫地便接受下了这一众人马。 认真谢过乌菏的好意,谢虞琛才想起自己还有另外一件事还没做,赶忙送袖中掏出早就洗干净的手帕,递到乌菏面前:“这是大人大日借与我的帕子,我已经清洗干净,现在原物归还给大人。” 乌菏抬了抬手,并没有如谢虞琛所愿地接过那方帕子,而是搭在了佩剑的剑柄上,语气随意道:“不过是一方不值钱的帕子罢了,不必在意。” 谢虞琛攥着没还回去的帕子,心道:既然是需不要在意的东西,那你倒是拿着啊?推给我算是什么事儿。 “若是不喜欢,随便扔了或是打发掉便是。”乌菏语气不变。 手帕有什么喜欢不喜欢的?谢虞琛颇为无语地撇了撇嘴。不对,这根本不是喜欢讨厌的问题,而是这帕子本来就不是他的啊! 但乌菏既然已经把话说到这儿了,谢虞琛也不好再推辞,只得重新又把手帕收回了袖子里,心里忍不住嘀咕道:果然身居高位的人思维就是和常人不同。 撩开车帘钻进马车,还没坐稳,谢虞琛就闻到一股淡淡的桂花香味。 嗯?院子西边的那几株桂花树前两天就落得差不多了,怎么还能闻到桂花香? 谢虞琛挪到窗户边,探出半个脑袋问道:“车里怎么有股桂花的香气?” “你不是想带一点干桂花回去吗?”没想到乌菏还没走,听到谢虞琛问话,便开口回答道:“我前两天吩咐周洲去摘的,在院里晒了好几天,应该已经晒干了。” “多谢……大人有心了。”谢虞琛眸光微怔。 “无事。”乌菏轻轻摇头,正准备吩咐车夫启程,又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补充道:“那桂花应该是择干净了。若是里面还有一丁点枯枝砂砾,就写信给我,我再罚周洲三个月的月俸。” “……” 倒也不必。 可怜的周洲,也不知道跟在乌菏身边这些年,是不是一直都在贷款上班。 马车辚辚驶离罗西府,谢虞琛坐在车内,随着车厢摇摇晃晃地想。 …… 谢虞琛摇身一变成为了淮陵沈氏的义子这个消息暂且放在一边,蓬柳村的百姓只听到他要回来的消息,整个村子便欢喜了好几天。 谢虞琛虽然在村里待了一年,但对于大多数百姓来说,一直都是比较神秘的一个存在。 首先便是因为谢虞琛不常出门。平日里没什么事时,差不多一直待在他那个别院里,就连食肆的帮工也只都是碰个巧才能遇上他一回。 其次便是谢虞琛不刻意伪装着的时候,不管是容貌还是周身的气度,都和整个乡野村庄格格不入。 村人们也说不上来谢虞琛给人的那种感觉,就觉得宛如云间月、山间风、天上人……反正是只可远观,不敢亲近的那种。 蓬柳村的村人们又敬他又畏他,但也发自内心地感恩拥护着谢虞琛。 谢虞琛从蓬柳村离开的半月后,便有一群披甲佩刀的军士闯进村,把刘开一家上下都带走了。 听县里的人说,别说是刘开,就连在湾水县的主家都受了牵连,丢进大牢去好几个。 再一打听,便有人说当天围住刘家院子的是金甲卫。能指挥得了金甲卫的,都是京城里的那些贵不可言的人物。 不过刘开在蓬柳村横行霸道这么些年,怎么突然被清算了?众人一琢磨,便联想到了前几天刘家和那位谢郎的龃龉来。 当时许多人还在私底下唱衰许大郎,说刘开可是不好惹的,这回要完蛋了云云。不曾想完蛋的那个竟然是刘家。 “那刘家再有权有势,和京城里的那些大人物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你没看那谢郎都不在咱们村里了吗?肯定是去京城让人处置刘家了!” 最开始还只是一些人的随口猜测,说的多了便成了“事实”。 第46章 刘家这条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地头蛇被除去后, 百姓们便又陆陆续续地把自家闲置的房间给拾掇出来,租住给南来北往的货郎和行人居住。 蓬柳村原本的地理位置就比较优越,不然也不会发展起这许多大大小小的客舍。 现在又有了生意火爆的许家食肆, 不仅吸引着附近村县的食客, 而且还有许多送菜卖粮的货郎, 连带着蓬柳村的住宿生意也越发热闹起来。 村口的黄土路上,每天都有挑着担子, 赶着牛车的货郎经过。一打听, 十有八九是为了那许家食肆而来。 从前蓬柳村的百姓只能靠着自家那几十亩田地谋生,日子过得好不好全看老天心情。若是遇上个风调雨顺的年景,便不愁吃穿,日子也能过得舒坦些。 但大部分时候,不是这个季节雨水下得多了, 就是那个天气太阳出来得少了, 真正一年到头都能顺顺当当的年月少之又少。 全然靠天吃饭显然是有一定的风险, 因此许多人家才会在农闲时候寻点别的营生补贴家用。 只是普通人家里能有一门手艺傍身的还是少数, 大部分人只能寻到些卖苦力的活计。像是今年开春的时候,城里人家流行起用石灰砂浆刷墙。许多人便纷纷抄起院子角落立着的扁担, 靠给人家挑沙子、和灰赚点辛苦钱。 能去许家食肆做帮工,在村人眼中已经是顶好的活计了。 若是进了王家兄弟二人领头的那什么“施工队”,能跟着他们南来北往地给那些大户人家刷墙,更是村里年轻后生们梦寐以求的事情。 至于去年冬天的时候谢虞琛教给他们腌酸菜的手艺,让他们能靠着卖酸菜赚钱。这在人们从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可惜谢郎之前就说过, 那酸菜须得是在天气寒冷的时候才能腌好。等到气温升高,泡菜便极易变质腐坏。 因此今年刚入春, 村人们便开始掰着指头计算着日子。盼着到了冬天,就把自家去年置办的酸菜缸从屋里再搬出来。泡萝卜的泡萝卜, 积酸菜的积酸菜,好好大干一场。能像去年那样赚上百十文钱,第二年的日子便能过得踏实些。 …… “余娘子,再给我打五升酱油。”一个妇人走进许家食肆,对里面忙碌的年轻娘子叫道。 “就来。”柜台后的年轻娘子走出来,接过妇人递来的坛子,转身去了后院打酱油。 去年谢虞琛酿造的那一批酱油早就被厨房拿去烧菜用完了。现在食肆卖的酱油都是许大郎根据谢虞琛教的方法又酿的。 而那些用过滤酱油后剩下的豆子制成的大酱,也被喜爱炸酱面的食客抢购一空。就连食肆里的人偶尔嘴馋想吃一个豆酱焖鱼,都是抠抠搜搜的舍不得用。 不过那酱油和豆酱味道确实是不错。在许家食肆分出来的那间小杂货铺里售卖没多久,名声便到了人们耳中。 附近的村人抱着坛子来买不说,就连那些城里的酒楼食肆,也派了小厮过来采买。酱油酿好的速度根本赶不上顾客购买的速度。 也正是靠着这两样酱,食肆旁边的这间小杂货铺的生意才又重新红火了一阵。 虽然热度赶不上食肆的菜肴,但胜在细水长流,卖得都是百姓日常的生活所需,每日赚个几十文钱也是不在话下。 “我记得嫂子不是前些日子刚打过一回酱油,怎么又要五升酱油,家里可能吃得完?”抱着满满当当的一坛酱油出来,年轻娘子顺嘴问了一句。 “嗐,我家里拢共就五口人,平日里往饭里添一两勺就行,哪吃得了这么多酱!” 那妇人摆了摆手,一边从怀里掏出铜钱来数数,一边解释道:“是我凤双村的哥哥家,托我给他们带点食肆的酱油,正好我过两天去城里的时候给他们捎过去。” “原来是这样。”年轻娘子点了点头,收过银钱。 “既然如此,我给婶子把酱油坛子绑紧实点,路上不容易洒。”从柜台下面取出根麻绳,她手脚麻利地在酱油坛上绑了几圈。 “那可多谢余娘子了。”那妇人笑呵呵地谢她,又道:“我听人说谢郎要回咱们村了?可是真事啊?” 妇人口中的“谢郎”自然就是谢虞琛,也是被蓬柳村人当成惩恶扬善的“京中贵人”的那位。 提起谢虞琛,余娘子面上的笑意更深,点头承认道:“是真事儿。” “可说了具体时候?”妇人忙道。 余娘子用剪刀剪断麻绳,笑着答:“应该就是最近这半个月了。这几天食肆里也正忙着收拾院子,等谢郎回来呢!嫂子拿稳了,这坛子有些分量嘞。” “那感情好。”妇人接过坛子,没有立马离开食肆,而是嘱咐余娘子道:“若是谢郎回来,娘子可一定要通知我一声! “我夫君前些日子上山摘了许多藤梨,还没熟透,这阵子正埋在秕谷里闷着呢!等谢郎回来,我让我我家三娘送一筐过来,我记得谢郎喜欢吃的。” 藤梨就是就是野生的猕猴桃,味道酸甜可口,许多人都喜欢吃。但是它常长在山坡林缘的灌木丛中,采摘起来颇费工夫。 摘一筐藤梨,身上不被树枝划七八道血口子是不可能的。 成熟的藤梨很受鸟雀的欢迎,所以要想免受鸟雀啄食,就要赶在藤梨完全成熟前就采摘回来,然后在放在秕谷或是瓦瓮里闷熟,退去酸涩的味道。 去年妇人在许家食肆做工,就送来过一筐藤梨,谢虞琛还挺喜欢这种酸甜的水果的。显然余娘子也知道他这个爱好,因此没怎么拒绝便应了下来。 余娘子便是许大郎开春娶的新妇。她嫁到蓬柳村之后,就听许大郎和村人们讲过不少谢虞琛的事迹。 她知道许家食肆能有现在的盛况离不开谢虞琛的筹谋操劳,和夫君许大郎一样,对他也是敬重不已。 自打从丈夫那里得知谢虞琛要回来的消息后,余娘子便激动了好几日。指挥着家里的帮工又是打扫院子,又是置办新的布匹被褥,每天忙得脚不沾地。 余娘子这人做起事来还真不含糊。手脚麻利还是其次,最主要的是她不论做什么事,都有把它们处理得井井有条的能力。 虽然身为许家食肆的老板娘,但众人却从没见余娘子偷闲躲懒。她最开始跟着后院的庖厨们学习炒菜的手艺,也从不摆什么架子,为人谦逊又认真。 没过半月,余娘子便出师能掌勺了。做的红烧肉就连食肆经验最丰富的的庖厨,尝过后都赞不绝口。 那段时间正逢谢虞琛离开蓬柳村,许家食肆又到了生意最红火的阶段。后厨忙乱得厉害,光靠许大郎一人根本操持不过来。那时便是余娘子接手了一部分,之后才维持了食肆的正常运转。 后来掌管杂货铺那边生意的管事又因为家里有事辞去了工作,又由余娘子顶了上去。 夫妻两个人合力操持着许家食肆,谁见了许大郎不夸他一句“真是有福气”,娶了这么一个又能干性子又好的媳妇。 …… “我摸着这布匹还不够软和啊。”许家食肆的后院中,余娘子正看着帮工从湾水县买回来的布匹嘀咕道。 “回娘子的话,我去的地方已经是整个湾水县最好的布坊了,再没有别家卖的布比这个更好。”帮工有些犹豫。 这种布的价钱可贵得很,寻常人家怕是舍都不舍得用,偏偏这余娘子眼睛眨都不眨地就买了几十尺。就这还仍嫌不够软和,也不知道是想要多好的布匹。 余娘子左看右看,还是觉得不满意,拍拍管事手里的布匹,叹口气道:“先放到屋里去吧,等过两天我亲自去江安府再挑点布回来。” 竟然要专门去江安府去买布!那帮工咂舌。 江安府是什么地方?城门高到需要仰面眺望,城中各式商铺临街而立,一片繁华喧嚣之景。他听人说,街上来来往往的百姓里还有那些绿眼睛,红头发的胡地、波斯人。 那江安府的布又会是什么样子呢?是不是比云朵还软,像流水一般丝滑?帮工面上露出向往之情,忍不住祈求道:“娘子去江安府的时候能不能带上我,我也想去长长见识。” “行啊,我也还没去过江安府呢。”余娘子笑了笑,没怎么犹豫便答应了他。 她这回买布并不是为了自己用,而是为了谢虞琛。谢虞琛院子里原本的被褥放了那么长的时间,用料也不好,许大郎便让她再添置一床新的来。 但这回买回来的布匹也不能浪费,余娘子便琢磨着给许大郎制几件衣服。家里他的衣服拢共那么几件也就算了,面料也是最粗糙便宜的那种麻布短打。 余娘子自己也是苦日子过惯了的,若不是为了给谢虞琛缝制被褥,平素也舍不得这么花。但衣服穿在自己夫君身上,倒也没那么心疼钱了。 “那布料那么好,给我做了衣服多可惜。”许大郎见余娘子要给他裁衣服,忍不住道:“我见来咱们食肆吃饭的那些个城里娘子,穿的衣服样式都时兴得很,这些布料给你做了裙子多好!颜色也合适。” 摸了摸桌上搭着的半截布匹,许大郎仍是一副可惜的神色。 “时兴有什么用,衣服够穿就行。”余娘子瞥他一眼,抖了抖手里的开衫,招呼许大郎道:“快来试试合不合身。” …… 许家食肆的众人忙碌了半个来月,终于等到了谢虞琛回来的那天。一大早,余娘子就和许大郎到了蓬柳村口,远远眺望着官道的方向。 “快看那辆马车!是不是谢郎回来了。” “那是湾水县吴家的马车,上周吴三郎还带了他妻女来食肆吃饭,坐的就是和这个一模一样的马车。” “看那辆马车!赭青色的布帘……” “那是陈家的马车,陈六郎你还见过的。” “远处那辆呢?” “那也不是。” …… 这样的对话持续了数回,直到太阳渐渐升到半空,远处才传来马车辚辚声响,扬起一阵尘土。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更加喧闹。 “是谢郎回来了!” 不止是许大郎夫妻二人,蓬柳村的百姓有大半都到了村口迎接。 其中大部分是在许家做过工或是受过谢虞琛恩情的,比如王氏兄弟一家老小;还有一小部分便是单纯闲来无事凑热闹的。 毕竟在日复一日的生活里,能有像今天这样的稀罕事是少数。况且谢虞琛也算是远近闻名的人物,模样又长得那样清俊,不来一趟真是可惜。 “他们都是来迎接公子的吗?”马车里,一个抱着剑的年轻人看到村口的景象,忍不住问道。 此人也是乌菏身边的一个内卫统领。区别于爱凑热闹的周洲,平日里有些沉默寡言。 一路上主动说话的次数谢虞琛单手就能数出来,如今主动发问,想必也是被这幅“盛景”给惊讶到了极点。 “……应该是吧。”谢虞琛也不太确定,撩起帘子一角看过去,映入眼帘的都是自己熟悉的面孔。 看到谢虞琛的车驾,人群中不知道谁先起头喊了一声,连带着其他人也莫名其妙地欢呼起来。还有鼓掌的声音,噼里啪啦的甚是热闹。 让不知道缘由的人听到,还以为蓬柳村是发生什么大喜事了呢。 谢虞琛被村人的热情糊了一脸,恍恍惚惚地放下车帘,硬着头皮和众人寒暄了几句后,马车便又向着许家食肆的方向驶去。 “谢郎一路上舟车劳顿,可要先吃点东西?”见谢虞琛下了马车,许大郎赶忙问道。 “我现在没什么胃口。先不用了,休息一阵儿再吃吧。”谢虞琛摆了摆手,快到湾水县的时候马车行了一段山路,颠簸得他脑袋直犯晕,现在实在没什么胃口吃东西。 许大郎点了点头,应道:“那也行,家里烧了热水,谢郎先洗漱休息,我让厨房把粥饭什么的温着。” 谢虞琛应了一声,扭头看向高鸿,也就是那个不善言辞的内卫首领,问道:“你们要不先吃点东西?” 他自己一路上倒是坐在马车里没吃什么苦,但是随行的内卫却没这么安闲,跑前跑后没少受累。如今到了蓬柳村,也该好好招待一番才是。 高鸿没有说话只点了点头。 谢虞琛这段时间早就习惯了他这个样子,见状看向许大郎,问:“厨房还有菜饭吗?” “有的。”许大郎回想了一下刚才的场景,又补充道:“灶台的火一直烧着,若是不够就再让厨房做。” 谢郎身旁足足跟了十几个随行的侍从,各个都手持长剑,气势威武,体格当然也是一等一的健硕。 ……想必一顿能吃好几碗粥饭。 自己备下的那些饭菜,恐怕还真不够他们吃的。 许大郎正准备把高鸿等人往前院领,谢虞琛又叫住了他道:“就在后院吃吧,前院还有食肆的顾客,不要打搅了他们。” ……而且以高鸿的那个性子,和那么多人挤在一起吃饭。光是食客的讲话声,就足以让他这顿饭吃得如坐针毡,味同嚼蜡。 “行,我这就去安排。”许大郎叫来路过的一个小厮,嘱咐了几句后,小厮便领着高鸿等人到了旁边的屋子。 “将近半年没见谢郎,不知谢郎过得怎么样?”许大郎跟在谢虞琛后面,朝着他之前住的那间院子走去,忍不住问道。 “挺好的。”谢虞琛笑了笑,朝许大郎张开双臂,“看我还胖了不少。” “那就好,那就好啊。”许大郎上前一步推开院门,一边念叨着:“谢郎走后这间院子就再没外人进来过。我隔几天会过来打扫一下……” “屋里的家具和被褥也都换了新的,谢郎放心住就是。” 院子不大,谢虞琛一眼便能望到尽头。里面的摆设和他走时几乎一模一样。只有挨着院墙种下的一排植物看起来长大了不少。四季常青的树藤爬上墙面,枝繁叶茂,葱葱茏茏,一看便知平日里有人照看得很好。 地上也被人打扫得一尘不染。推开房门,屋里的空气中并没有那种因为常年没人居住而产生的潮湿陈腐的味道,反倒是一股清新的花果香迎面而来。 越是走近,谢虞琛内心的酸软就更甚。 鼻尖萦绕着的花果香气让人突然就卸下了一身疲乏,纷杂的情绪砰然四下散去,仿佛漂泊的旅人突然有了一个安宁而温暖的停泊之处。 谢虞琛深吸了一口气,压下心中的思绪,笑着问道:“屋里还专门挂了香囊吗?闻着这么好闻。” 许大郎挠了挠头,嘿嘿一笑,“都是余娘弄的,谢郎知道我粗人一个,哪搞得来这些。” 见许大郎的笑容中还夹杂了些羞赧,谢虞琛便知他和余娘子夫妻两个感情很是和睦。替对方感到高兴的同时,谢虞琛又有些自得: 他第一次给人牵红线,选的亲事就这么圆满。可见他在这方面还是有相当不错的天赋的。 “可惜当时错过了你和余娘子成亲。”谢虞琛有些遗憾地叹了口气,又问道:“怎么不见余娘子?” 明明刚刚在村口的时候,他还看到许大郎旁边还站着一个年轻女子,应该就是新妇,怎么一转眼,就看不见人影了。 许大郎指了指后厨的方向,解释道:“她去让人给谢郎烧水了。” 泡个热水澡最能洗去远行的一身疲乏。余娘子早在前一天就吩咐了帮工烧好热水。但还是不放心,于是接到谢虞琛一行人后,就又亲自去守着炉灶了。 “不过是几桶热水,谁烧不来,偏要去自己守着。”许大郎笑着摇了摇头,明明是调侃的语气,却让人听着十分温情。 谢虞琛将许大郎下意识流露出来的柔情尽收眼底,不动声色地想:看来夫妻二人的关系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好。 “不说这个了,谢郎赶紧洗个热水澡,休息一阵儿吧!”听到门外传来的声响,许大郎估摸着是烧好的热水送过来了,赶紧说道。 “好,你也去忙吧。”谢虞琛点了点头,送走了许大郎。 洗过澡后,他换了身宽松轻便的衣裳,一头倒在了榻上。 新换的被褥厚实柔软,刚躺上去,困意便席卷而来。谢虞琛蹭了蹭枕头,很快便陷入了梦境。 等他一觉醒来,已经过了未时。谢虞琛活动着关节,慢吞吞地走到了前院,准备随便吃点什么垫垫肚子。 “公子醒了?” 突然想起的声音吓了他一跳,谢虞琛扭头一看,才发现是守在院子门口的高鸿,脸上照旧没什么表情,也不知道在这儿站了多久。 谢虞琛点了点头,懵着神问道:“你们安顿好了吗?” 十几个随行的内卫可不是小数目,也不知道乌菏是怎么安排他们的。 是要一直待在这儿维持着他“淮陵沈氏义子”的排场,还是把自己送到之后就要返回京城。 “回公子的话,都已经安顿好了。”高鸿一板一眼地回答,又顿了片刻,补充了一句:“许大郎让我们就住在后面的那几间屋里。” 他们轮流执勤,所以占据的屋子并不多,再加上许家的院子在修建的时候就空了不少房间,预备着给帮工居住或是堆放杂物。所以住他们几个人还算宽敞。 但听了他的解释,谢虞琛却一脸狐疑地反问道:“你们大人不会是开不起给你们的工钱了?” “啊?应当没有吧……”高鸿素来不苟言笑的脸上难得露出几分呆怔,下意识回答完后才反应过来谢虞琛并不是真的对他们大人的家财感兴趣。 “公子为什么这么问?” “不然为什么送你们过来。”谢虞琛笑着举例:“住在人家家里,每天还要吃食肆的饭。” “属下不打算白吃白住,可以按照价钱……” “好啦,我开个玩笑罢了。”谢虞琛打断了高鸿的解释,看他急得脸都红了,忍不住补充了一句:“这点花销我还是负担得起的。” 虽然谢虞琛再三表示自己刚刚不过是开玩笑,没有嫌弃他们吃得多,还占着人家屋子的意思,但之后的几个时辰里,高鸿还是一副踧踖不安的模样,跟在谢虞琛身后几乎没有舒展过眉头。 这孩子真是,一点幽默感都没有。谢虞琛在心里叹了口气。 吃过饭后,许大郎便带着余娘子过来见他。 余娘子有些羞怯地拢了拢头发。毕竟她之前只在许大郎和村人口中听过许多关于谢虞琛的事迹。 在她心里谢虞琛应当是个完美得不像是真实的存在。如今见到真人,就像什么话本奇谈里的人物走了出来似的,令她又期待,又紧张。 “见过谢郎。”余娘子刚要叉手行礼,便有一个温和清朗的声音打断了她。 “都是一家人,不必行那些虚礼,快坐下。” 像是看出了她的紧张,座上的人从旁边接过一个装饰精美的木盒递过来,笑着道:“还不曾向你们道过新婚之喜。” 第47章 这个年代“男女大防”的观念还没那么重, 大型节会的时候经常能看见年轻男女结伴同游。 但到底是男女有别,余娘子平日里也不好总往谢虞琛院子里跑,于自己和谢郎的都名声无益。 好在余娘子还有一个兄弟, 爷娘去世后一直便是姐弟两人相依为命。嫁来许家的时候便把这个小弟也一同带来了。 七八岁的余小郎人好嘴也甜, 帮着食肆做些搬柴看火的营生, 偶尔食肆忙不过来的时候也会帮忙传个菜什么的。 一口一个“婶子”、“伯伯”,叫得食肆的众人都心花怒放, 每每研究出什么新菜色来, 总少不了给余小郎留一份。 既能帮家里做事,说话又好听,不吵不闹地成天挂着笑脸,这样的孩子谁能不喜欢? 许大郎心疼孩子,私底下几次三番跟余娘子说别总让余小郎在食肆做事, 不管是读书还是和同龄的孩子玩耍都是好的。 但余娘子总说, 村里像余小郎这么大小的孩子, 哪个不是在帮家里大人干活?叫许大郎不要太惯着他云云。 说是这么说, 但许大郎口中那“读书”二字,却是真真戳到了余娘子心坎上。 谁不想让自家孩子读书学文, 将来考取功名衣锦还乡。再不济,念些书学些道理也是好的。 可读书到底是件奢侈事。像那县学里的学生,十个有八个都是世家郎君,再不济爷娘也都是肚子里有些学识的。 他们这种普通人家,能靠读书改变自己和家族命运的人少之又少, 甚至可以说是难如登天。 就拿湾水县来说,总共有七八个蒙学, 在里面念书的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个学生。但每年能考中县学的也就那十几二十个。 每年给先生的那些束脩倒是小头,人家家里只要是不太贫苦, 咬咬牙都能出得起这个钱。 可然后呢? 若考不上官学,就靠在蒙学里学的那点子东西,顶多能认得几个大字,背几句“之乎者也”一类的话。 除此以外实在没什么大用处,还是要回来种田干活。既然如此,还不如就在家里帮着爷娘干活。十来岁的半大小子身上力气也够,还能给家里多犁几亩田。 因此,余娘子虽然也想让余小郎念书,但考虑了几日最后还是放弃了。 …… “谢公子在屋里吗?” “我在的,你进来吧。”谢虞琛起身刚打开门,就看到余小郎抱着一盘炒熟的板栗朝他走过来。 余娘子不好总进谢虞琛的院子,许大郎又忙着食肆的生意,这几天若是前院做了什么吃的,余娘子都是让小弟余小郎给送过来。 余小郎年纪虽小,做事却已经有了长姐踏实稳重的风范。每天送东西时总要先在门外站定,问一句谢郎是否方便,得了谢虞琛应允之后才会端着东西进来。 至于通传的人?最开始是有的。 高鸿和随谢虞琛离开的那些个内卫轮流守在门口。 但很快谢虞琛就嫌弃起了他们麻烦。一个个五大三粗,柱子似的立在院里实在烦人。索性一股脑把他们全撵去了前院。不管是去烧火还是砍柴,反正别留在他这儿碍眼。 高鸿一开始还想反抗,说乌菏留他们在谢虞琛身边,是要他们保护公子安全,怎么能都去前院做事呢? 谢虞琛指了指院外的小径,敷衍高鸿道:“小门常年锁着,进我院子总共就只有这一条通到了前院的路,你到前院干活同样能保护我的安危,快去吧啊。” 高鸿心想,这能一样吗? 但他本就不善言辞,哪能说得过歪理一肚子的谢虞琛。最后一伙武艺超群,平日里走在街上行人都要赶紧避开的金甲卫,愣是在前院替帮工砍了好几日的柴。 别的不说,他们砍柴的手艺还真是不赖。别人砍一天的柴火他们几个时辰就能砍好,而且砍出来的柴粗细均匀,整整齐齐地摆放在墙角,再苛刻的人看了都得叹一句“舒服”的程度。 “你阿姐又让你送什么来啦?”谢虞琛笑眯眯地招呼余小郎进来。 “回谢郎的话,是厨房刚炒好的山栗子,还热乎着呢。”余小郎把一盘冒着热气的板栗放到桌上,语气轻快地回道。 “确实好香。”谢虞琛捏起一颗板栗,随口问了一句:“这个板栗也要在食肆卖吗?” 食肆的生意许大郎已经完全接手了,再加上有谢虞琛走之前留下来的菜谱,在菜品上也没有什么需要他操心的地方。 因此谢虞琛自回来后几乎没有过问过食肆的生意,自然也不清楚有了什么新菜色。 “不是的。”余小郎摇了摇头,向谢虞琛解释道:“阿姊说这山栗子采摘起来过于麻烦,数量也不多,就不在食肆卖了。放到家中咱们自己吃,偶尔当做赠品送顾客一点就行。” “你阿姊考虑得周全。”谢虞琛应了一声。山栗子就是野生板栗,个头比后世的板栗要小一些,不过味道还算可以。 但生板栗外面的是一层硬刺包裹的果壳,不管是采摘还是剥壳都很麻烦。村里没什么人会专门费这个功夫采来吃,零零碎碎的几个也卖不上价钱。也不知道余娘子是从哪收来的这么些板栗。 随手剥开一个栗子,谢虞琛递到余小郎面前,让他先拿着吃。 余小郎哪里肯接,连忙摇着头说自己已经吃过了,让谢虞琛自己吃就行。 谢虞琛一听就知道余小郎是在哄自己。这几日有什么东西余娘子都要先给他送过来,况且这板栗的温度摸着还有些烫手,怎么可能能是余小郎吃过之后才送来的。 不由分说地把剥好的板栗仁塞到余小郎手里,谢虞琛又让他坐下来和自己一起吃。 看着余小郎拿起板栗开始剥壳,谢虞琛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也坐下来,一边吃着绵软香甜的栗子,一边和余小郎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我记得许多郎君像你这个年纪都去念蒙学了,你阿姊不打算送你去念书吗?” 余小郎摇头道:“我阿姊说,即使念了书也不一定能考上县学,还不如就在食肆帮着做些营生,便不打算让我去念。” 谢虞琛皱了皱眉,他倒是理解这个时代人们的想法。 权力主要集中在世家大族手里,留给普通人的只有一条极其狭窄的上升途径。这条路走得异常辛苦,希望又渺茫。所以许多人干脆歇了读书当官的途径,只平平凡凡地做个普通人。 余娘子有这样的想法谢虞琛能理解,但不管怎么说,多读点书不会是一件坏事。况且以许家食肆现在的条件,完全供得起余小郎读书,也不缺他这个微不足道的劳动力。 ……但这总归是人家自己家的家事,他一个外人不好多做干涉。 思忖了一阵,谢虞琛看向余小郎,问道:“那小郎你自己是怎么想的?想去读书吗?” 也许是谢虞琛的神情太过温柔,让人忍不住会放松下来,和他吐露自己的心扉。 余小郎咬着栗子壳,犹豫了片刻,向谢虞琛坦白道:“我自己有点想去读书,可读书当官……” 余小郎的声音降了下来,谢虞琛笑了笑,问:“怎么了,当官不好吗?多少人做梦都想当官呢。” “我不知道。”余小郎有些忧愁地皱着眉头,小声道:“别人都说做官好,能光耀门楣,有数不清的金钱玉帛,还能被后人铭记。” 谢虞琛嗯了一声,又想起东山州那个又瘦又干的小老头关泰初来。 泱泱历史,万古长河,实在是太过悠远。他没打算告诉余小郎,其实人们说的也不一定对,而是笑着点了点头,鼓励他继续说下去。 “可我总觉得这样不好。”余小郎闷声道。 “为什么觉得不好啊?”谢虞琛没有依仗自己更长的年岁或是更丰厚的阅历,去高高在上地评判什么。而是尽可能地把自己放在一个和对方平等的位置上,温声引导他继续说下去,尽情表达自己的观点。 “我也说不上哪里不好。”余小郎有羞赧地抿了抿嘴。他其实也从没认认真真地思考过这些问题,只是有一点朦朦胧胧的念头,觉得不应该是这样。 如果做官是为了人们口中这些名啊,利什么的,他好像也不是那么想考功名做大官。 听完余小郎有些稚嫩的发言,谢虞琛又问道:“如果不做官,那你想做什么呢?” 听到这话,余小郎有些怔愣,在谢虞琛的鼓励下,才犹犹豫豫地开口:“我想……想种田。” “为什么想种田?”谢虞琛笑眯眯地问,“许多人都不想种田,觉得很辛苦。” “可我想让更多的人都能吃饱饭。”余小郎语气坚定了许多。 他从前饿过肚子,知道那种腹中像是有火在烧,钻心难受的感觉。 只是这个年纪还不理解太深奥的道理,只知道若是能种足够多的田,有足够多的粮食,就不会像他小时候那样饿肚子。 也不会有他从前见过的那些不得不挖野草、啃树皮的百姓。 谢虞琛垂首看了一眼身旁这个仅有半人高的小孩,摸了摸他的头,道:“现在说这些你可能不太明白,可想让更多的人吃饱饭,不是你种田就行。” 这里面牵扯到太多东西了。 “那需要做什么?”余小郎懵懵懂懂地抬头看向谢虞琛。 “需要做很多很多。” 简单的一个“不让人饿肚子”的祈盼,无数人为之努力了太多年。其中艰难曲折,不是几句话就能概括的。 余小郎低头想了想,又问:“连谢郎也做不到吗?” 在他心里,谢虞琛已经是最厉害、最能干的人了。如果连谢郎都做不到的话,想必他也做不到吧。 “当然不行。”谢虞琛笑了笑,“我做不到,你也做不到。我们都是普通人。” “这件事需要千千万万的人,努力好多好多年才行。” “这样吗?”余小郎有些失落,垂头丧气地点了点头,他怕是实现不了这个梦想了罢。 谢虞琛不忍心见他这副模样,又道:“不过虽然我们都是普通人,完成不了这么遥远的理想,可我们还有很多事可以做。” “能让更多人吃饱饭的事吗?”余小郎有些犹豫,“可谢郎不是说……让所有人都吃饱饭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吗?” 谢虞琛点头,笑着反问:“但只要有一个人能因为我们做的事而不再挨饿,我们就没有白做,不是吗?” 余小郎用力地点了点头,只要能少一个挨饿的人,他的努力就是有意义的! “那我怎么才能成为谢郎口中的那些人呢?”余小郎忍不住问道。 “唔……”谢虞琛想了一会儿,才慢吞吞地开口。 “首先要读很多很多的书,明白很多道理。这样才不会好心办坏事。” 余小郎赶紧点头,读书他可以去读,只要求求阿姊,阿姊会同意送他去蒙学的。 “还要走很远很远路,看外面的世界。知道那些地方的风土地貌,那里的人吃什么饭,如何生活……” 听到这儿,余小郎有些犹豫,他迄今为止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跟着阿姐嫁到蓬柳村。外面的世界对他来说太大也太远了,即使是站在村里最高的山上也看不到尽头。 “如果你想让地里产更多的粮食,就要明白禾苗是怎么抽芽,如何开花的;要知道阳光和雨露洒在它们身上会发生什么,又为什么不同的地里会结出不一样的果实。” “可这些……”余小郎有些疑惑:“先生好像从来没有讲过书里有这些知识。” 他们村里就有一个教书先生,余小郎有时候会躲在先生院外的墙角,偷听里面的声音。 那个先生讲话很严厉,总是让里面的孩子一遍又一遍地读书上的话。 他平日里要办阿姊干活,不能一直扒在墙外听,就努力记住先生说的内容。然后在山上割草的时候,在心里反反复复地念着,和学堂里的那些孩子一样。 可一句话循环往复地念了许多遍,余小郎还是没明白所谓的“圣人之言”到底是什么意思。 “所以你才不想去学堂读书吗?”谢虞琛听完余小郎讲他从前偷听先生讲课的事,柔声问道。 余小郎点了点头,又有点担心谢虞琛会责骂自己,毕竟那个先生可是方圆百里最有学问的人,自己却在背后说了先生的不是。 “没关系,有质疑精神是好事。”谢虞琛安抚地揉了揉他的脑袋,“知识不只是能从书里看来。” 余小郎犹豫片刻,还是问出了自己最在意的那个问题:“那谢郎说的那些抽芽开花,能让百姓吃饱饭的知识,要从哪里才能学到?” 他觉得一个全新的大千世界在自己面前展开,像是有光破开原本懵懂迷茫的雾,透过许多东西照进了他心里。 这种感觉让他激荡不已,但对于一个半大的孩提来说,展露在他面前广袤的世界又让他觉得恐慌。 第48章 余娘子在余小郎读书一事上本来就有些犹豫。那日余小郎回去后又央着她想去念书, 再加上许大郎也支持。她便干脆应了下来。 余小郎欢天喜地地跑来和谢虞琛汇报了这事,等到明年开春,他就能送去隔壁村的先生那里念书了。 “是凤双村的吴先生吗?”谢虞琛问道。 蓬柳村没有教书的先生, 附近村里的孩子若是想读书, 最近的地方便是南边的凤双村。凤双村有个姓吴的先生, 三十来岁的年纪,在官学读过几年书。后来仕途无望, 才回了凤双村当了一个启蒙先生。 不过这年头的社会对读书人的敬畏程度还是很高的。靠着给村里的娃娃们教书, 吴先生的生活也算过得去。 谢虞琛对这位吴先生倒是没有什么意见,但凤双村距离蓬柳村可不太近,脚程快一些的,也得走个半个时辰才能到。更别提余小郎不过是个八九岁的孩童。 再加上这年头的治安也没那么好,万一路上遇到掠买妇孺的人贩子呢? 退一万步讲, 即使遇不上这些危险, 可若是在半路上摔一跤, 磕碰着了家里也不知道, 又如何是好? 谢虞琛这边满心担忧,余小郎自己倒是没心没肺地在一旁傻乐。 他不仅能去读书, 就连那日谢虞琛口中什么开花结果的那些书里没有的知识,谢郎也答应等他会认字之后就教给自己。 这几天的余小郎可是欢喜得不行,连去前院帮阿姊干活时,动作都比往常轻快了不少。 “谢郎在想些什么呀?”见谢虞琛半晌都没说话,余小郎忍不住问道。 “没什么。”谢虞琛回过神来, 温声道:“只是觉得若是蓬柳村也有学堂,小郎念书就不用走那么远的路, 费那么多辛苦了。” “原来是这样。”余小郎听到这话,连连摇头道:“谢郎不必担心, 我不辛苦的。” 他爷娘死后,家里就剩他和阿姊两个人,那时候的日子才叫一个不好过。 好在他们村的山里有不少野菌子、山栗、勾圆,卖到城里可以换不少钱。余小郎就跟着村里那些大小伙子进山摘山货。 他个头小,人又机敏,许多大人进不去的灌木丛,余小郎都能从不知道哪个缝隙中间钻进去,灵巧得像只穿梭在密林里的小猴子一般。 再加上村里人知道余家姐弟的情况,都把山货最多的地方让给余小郎去。这样一来,余小郎每次进山摘的东西都能换不少钱,有时候比那些大人都多,替他阿姊分担了不少。 比起从前在山里采菌子、摘山栗时候的辛苦,现在不过是走几里路,对于余小郎来说还真不算什么。 看余小郎咧着嘴嘿嘿傻笑的模样,谢虞琛一时心底五味杂陈。想起自己像他这个年纪的时候应该才刚上小学。 那时候别说是自己走路去学校,就是每天都有人接送,他都要在家磨蹭到最后一刻,才肯背着书包出门坐车。 仔细算来,余小郎的年纪和他那时也差不多,但已经快能撑起一个家的重担了。 谢虞琛眼底闪过一抹怜惜,心情有些说不上来的复杂。余小郎却已经提起了另一件事,“谢郎真的打算在蓬柳村也建一个学堂吗?” “对啊。”谢虞琛压下心中思绪,眼角含笑道:“若是蓬柳村有了学堂,村里像小郎这样的孩子,就可以去念书了。” “可是……”余小郎搅了搅手指,更多人有书读当然是好事,但只要有学堂就可以了吗? 犹豫片刻,余小郎将心中的疑问出口,没想到谢郎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十分认真地夸赞了自己,说他考虑得周全。 “当然不行。” 余小郎刚想问谢虞琛还需要什么,就听到谢郎说要考考自己,让他思考:为什么有了学堂和教书先生,村里的孩子还是不能去念书。 见余小郎咬着嘴唇,皱了眉想了半天都没想出个所以然来。谢虞琛便主动提示道:“不妨想一想小郎的阿姊,阿姊最初为什么不打算让小郎去念书。” “因为要干活!”余小郎一拍脑门,豁然开朗,连忙回答:“如果村里的小孩们都去上学,就没人能给家里干活了!” “还有呢?”谢虞琛继续问。 “还有……”余小郎又想了片刻才继续说道:“还有读书需要很多钱,纸、笔、墨都很贵,村里很多大人都觉得,即使认得字也不一定有用,还要白费很多钱。” “你说的很对!”谢虞琛称赞了几句,把余小郎说得眉开眼笑,两颊也泛起了羞涩的红晕。 还是要发展经济啊。谢虞琛心中暗道。不过余小郎这孩子的心思确实灵巧,一点就通。若是好好培养,假以时日未必不能做出一番成绩。 几乎没有犹豫,谢虞琛便问道:“离去吴先生家念书还有几个月的时间,这段时间小郎愿意跟在我身边学习吗?” “可以吗?”余小郎的眸光陡然亮起,抬起头看向谢虞琛,脸上的期盼与兴奋之情遮都遮不住。 谢虞琛点了点头,“当然可以,只要你愿意。” “我愿意!”余小郎想都不想地回答。 “既然如此,那我们可就说定了。” 一大一小两个人很快便立下约定,从明天起,余小郎便不必再去食肆做事,而是跟在谢虞琛身边学习,平日里遇上什么问题也都可以来找他。 教余小郎这件事是谢虞琛突然决定的事情,具体要讲的知识他还没想好,但心里大致有一点想法。 首先是书上的内容,说实话自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谢虞琛也没有看了多少书。为数不多的几本也都是些杂书游记之类的,不好教给小朋友。 而他后世在学校学的那些东西,除了最基础的知识以外,其余也都忘得差不多了。倒是那些“声台形表”的东西还记得不少,毕竟这些都是身为演员最基础的,经常用的上。 但他总不好让余小郎进行一堆乐理和形体上的训练。至于表演的台词与声音、风格和基本流派这些东西,不用想也知道派不上什么用处啊。 不过好在余小郎年纪还小,这个时代也没什么生物、物理方面的教育基础,最基本的东西都要一点一点教,算是启蒙开智,也得教许多天。 …… 当天回去,余小郎便把这件事告诉了阿姊和姊夫。 得知谢虞琛要亲自教导自家小弟的消息后,余娘子表现得比余小郎本人还要激动。 谢虞琛是谁?在余娘子心里可是顶顶厉害的大人物,肚子里的学问在她也心里也是最渊博的。 在余娘子这样的人看来,能识文断字固然厉害,但都和他们普通人的生活沾不上边。入仕做官更是那些世家子弟才能做到的事。 但谢虞琛不一样,不仅身份尊贵无比,许多人都说谢郎可是京城的权贵。 这次谢虞琛回蓬柳村,身边跟着的人大家伙都看到了。令人闻风丧胆的金甲军,谢郎一句话便能让他们去前院砍柴,是何等的厉害。 更关键的是,谢郎肚子里的那些学问,都是真真看得到好处的。 远的不提,就拿今年开春后谢郎和村人立下协议养的那些猪来说,别人家养的猪不仅腥臊味极重,肉质也一般,但凡讲究一点的人家,都不愿意吃那猪肉。 但按照谢郎教的方法养出来的猪,不仅贴膘的速度比普通的猪快很多,而且成熟后的猪肉也没有半点腥臊味,反而肉香四溢。 前段时间村人家中的那些猪一长成,许大郎就让人宰了一头,分得的那些猪肉按照谢郎留下的那些方子做成菜。 肥瘦相间的猪五花切成块炖成红烧肉,紧而不柴的前腿肉和蒜薹一起炒着吃…… 每种肉都有各自的吃法,把不同部位猪肉的口感都发挥到了极致,几乎是菜品一面世,就得到了食客的热烈欢迎。 众人吃过几顿许家食肆的菜后,连带着原本对猪肉的偏见也消弭不少。 向食肆的小厮一打听,才知道原来食肆用的猪肉都是专门养殖的,和外面那些又腥又柴的猪肉根本不是一种东西。 没过多久,蓬柳村的猪肉便在周围的村县扬了名。运到集市上的猪,整头的一斤能卖到五六文钱。若是分好的肉,按照猪肉的部位,更是能卖到十文到十四文一斤不等。 虽然前者省去许多麻烦,赚得也差不多,但村人大多还是会选择自己在家杀好后再拉去卖。 一来是他们和谢虞琛签订合约养猪的时候就约好,将来出栏的猪要先紧着食肆这边供给。二来也是因为自己家杀猪还能得点猪油、下水内脏一类的。 虽然这些东西在市面上买不上价钱,但添到菜里,也能给家里的娃娃们沾上点荤腥。 更别提杀猪时放出来的猪血,按照许大郎教给的方子做成猪血或是灌成血肠,也是一道别样的美味。 当初许家和村人合力养的那些猪总共也没多少只,根本撑不住卖。大清早杀好猪运了猪肉出去,还不到太阳升到半空便卖了个精光。 这段时间在蓬柳村的附近村县,他们村的猪肉已经成了继去年冬天的酸菜以外,另一个打出名头的东西。更令人惊奇的是这两样东西,竟还都是同一个人折腾出来的。 村里养猪的人家因着猪圈里的几头猪,这段时间都赚了不少银钱。就连走在村里,脊梁骨都比往常挺得直溜了不少。 这些村人都看在眼里,背地里更是有不少人开始琢磨起了养猪的事,想着自家院子是不是也能搭个猪圈,养几头猪崽?好好侍弄上几个月,想来也能赚不少钱。 不过虽然当初养猪的时候,谢虞琛没让他们瞒着村人。那小猪什么时候劁骟、猪食该怎么煮大家也都看得明明白白。 但毕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村人眼睛看清楚养猪的利润是一回事,心里发虚没底又是另一回事。 因此大多还是选择了和许大郎合作,由许家承担风险和利润的大头,他们跟在后面赚点辛苦钱。 选择自己撇出来单干的还是少数。数来数去也只有最开始和谢虞琛签订合约的那些人家中的几个,没有继续和许大郎合作,而是自己买了猪崽养。 不过谢虞琛最开始决定养猪的时候,就没想过通过这个赚钱,更多的是为了食肆的菜式和自己的味蕾,顺便帮村人多个额外的收入来源。 许大郎清楚谢虞琛的想法,所以对那几家人自己单干的事倒是接受良好,甚至还主动提点了几句。引得人们对谢虞琛感激之情又多了几分。这段时间许家若是遇上了什么事,众人也都是主动凑上来,积极地要帮忙。 第49章 因此谢虞琛愿意教导余小郎这件事, 对于余娘子来说,是什么官学、大儒都比不上的。 她连饭都顾不上吃,就拉着自家小弟的手, 千叮万嘱地交代余小郎, 让他一定要好好跟着谢虞琛学习, 不要调皮捣蛋云云。 说得桌上的粥菜都快凉了犹嫌不够。最后还是许大郎出言打断了余娘子,说余小郎平日里就让是个省心孩子, 而且他那么崇拜谢虞琛, 怎么可能不敬重对方,余娘大可不必这么担心。 再加上余小郎也频频点头,肯定自己姊夫说的话,余娘子最后才勉强停住了叮嘱。 …… 谢虞琛回蓬柳村的消息很快便由挑着担子去城里卖货的蓬柳村人传到了定徐县,并且由奉自家六郎命令去买猪肉的管事告诉了陈汀。 听到这个消息, 陈六郎先是一脸不敢相信。毕竟这几个月来不管他怎么打听, 都没能探听到半点和谢虞琛有关的消息。 但片刻的震惊过后, 陈六郎便回过神来, 当即便要决定去一趟蓬柳村。 天知道他那回兴致勃勃地到了许家食肆,还给谢郎带了许多小玩意, 结果从许大郎那里得知谢虞琛已经离开蓬柳村的时候有多心痛。 简直比他小时候最爱吃的甜醋鱼卖光了都难受。 好在谢郎还给他留了消息,虽然归期未定,但好歹有了个可以期待的念想。 兴致勃勃地到书房找到父亲,跟他说自己要去蓬柳村找谢郎。 前段时间因为石灰砂浆的事情陈汀在一众亲戚面前大出风头,搞得陈父对陈汀的态度又严厉了不少。 不许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不许逃课不去上学, 更不许他天天宴饮作乐,瞎凑热闹。虽然在“去许家食肆吃饭”上陈父会酌情宽容一点, 但还是免不了要提前去找他报备一番。 陈父的消息渠道要比陈汀多一些,对于谢虞琛回蓬柳村一事, 知道得也远比陈汀多。 听完自家儿子的请求,陈父神色难辨,胳膊搭在引枕上,半天都没开口。 阿爹的这副模样让陈六郎感觉有点陌生,心里忍不住泛起了嘀咕。 从前他父亲对他交友只有两种态度。 一种是像谢郎这样的人,他爹得知自己和这些人交好的时候,一般都是积极和赞成的。而另一种则是对他那几个狐朋狗友,他爹态度就要严肃许多。 但还从没出现过这样坐在榻上一言不发的情况,就连表情都是一副颇为凝重的样子。 陈六郎想了半天都想不出他爹露出这副表情的缘故,犹豫着问道:“阿爹你不是一直很支持我和谢郎交好吗?” 陈父见自己儿子一脸迷茫,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心道也不知道他这个六郎是像了谁,一点心计都没有,真是要命。 “你可知道那谢承的的身份?” 闻言陈六郎先是摇了摇头,又猛地想起之前父亲提起这件事的情景,连忙道:“阿爹你之前不是说过,谢郎应当是世家出身,因为不屑与族中那些卑劣龌龊之人为伍才离开家族,跑来蓬柳村避世隐居的吗?” 说完,陈汀还挺了挺身子,仿佛为自己能清晰回忆起他爹几个月前说过的话而很是骄傲。 “你这……”陈父似是想骂“蠢货”,话到嘴边又忍住了。他儿子的性子他最清楚不过,骂他又有何用? 感觉自己胸中的憋闷散下去些后,陈父才又问:“那你知道他这回回来是什么人护送的吗?” “金甲卫啊。”陈汀想都不想就回答道。 “你还知道是金甲卫!”陈父握紧了拳头,感觉要是让陈汀继续说下去,他非得少活二十年不可。 “我当然知道。”陈汀一脸的理所当然,“蓬柳村好多人亲眼看见的。传到城里,许多人也都知道了,赖叔一回来就和我说过了。” 陈父觉得自己的头好像更疼了,百思不得其解自己到底是怎么教出这样一个蠢蛋儿子,最后只好万般无奈地摊开了,捋顺了讲。 “你既知道他身边是金甲军,那你想想,什么人才能配得上这样的排场?” 陈汀尚且不知陈父心中想法,只觉得他爹平白无故这样对他,简直冤枉极了,忍不住撇嘴道:“可谢郎本就不是一般人啊,就算有金甲军随行,又能说明得了什么?” “说明他和京城中有关系。” “你这蠢蛋!”陈父终于还是忍不住骂了一句,“金甲军执掌巡查缉捕之事,只受皇帝一人调派,你现在明白了?” 谁不知道现在的京城就是一潭搅不清的浑水,卷进去的势力不知有多少。 新帝年幼,朝政落在位高权重的乌菏手中。乌菏这人行事又诡谲得很,没人能猜透他的心思。 新帝登基不过半载,他便以雷霆之势清缴了一批反对他辅政的大臣。虽然是为了稳固朝政,但接连处死流放了十三位王公大臣的手段,也确实太过暴戾。而且谁清楚他对那小皇帝到底是什么态度。 现在的朝中看似风平浪静,平静无波。但实则却是暗流波涌,各方势力蠢蠢欲动,牵扯到里面去绝对没有好事发生。 那些最顶尖的世家都要明哲保身,不去掺和进去。更何况陈家不过是在定徐县有点名望,和那些底蕴深厚,根基坚固的大家族各根本不能比。 而能得金甲卫随行的人,不用想也知道是和那位巫神大人关系匪浅。 陈父承认,那位谢郎的能力确实不一般,他们家也跟着得到了许多好处。前段时间江安府最大的几个贩卖石灰和砂石的商队中,便有一个是来自陈家的商行。 能趁着石灰砂浆火爆的时候大赚一笔,多亏了自家六郎和对方交好。 若是谢虞琛只是一个普通世家出身,陈父绝对支持陈汀与谢虞琛多多来往,也不可能像现在这样犹豫不决,举棋不定。 可问题是谢郎竟然和京城里的那位扯上了关系。利益动人心,但也得有那个命去受啊。 分析完其中利弊,陈汀一脸犹豫地扯了扯衣角。他是打心底里视谢郎为自己的知己好友的。 即使没有那些利益牵扯,也不影响他对谢虞琛的态度。但他阿爹说的话也有道理,若是谢郎和京中的纷乱扯上关系,自己与他交好,难免不会牵扯其中。 他自己一个人尚且不要紧,可他身后是一整个陈家,他不能让家族和亲人因为他的行为承担风险。 ……站在原地半晌无言,最终还是陈父先开口。 “你已经这么大了,小时候阿爹没少管你。但阿爹也老了,不能一辈子照看着你。以后的路还是要你自己走,这回就由你自己做决定吧!” 搭在陈汀肩膀上的手向下按了按,陈父也不知道自己这个决定做得是好是坏。 但机遇向来总是伴随着风险,未来会怎么样是谁都说不准的事。 陈父与陈汀的所有纠结与犹豫,谢虞琛这里是不知道的。 食肆依旧是宾客如云,每天都有许多人发出“怎么还不到上新菜品的时间?菜单上的菜都吃腻了”,以及“某道菜怎么他还没吃够就下架了?”的感叹与哀嚎,可见人与人的悲喜确实不能相通。 今天蓬柳村又杀了一头猪,最好的那几条猪肉被人紧赶着送到了许家食肆的后厨里。 按理来说,蓬柳村的猪肉如此受欢迎,再加上最初养的猪拢共也没有多少头,直到今天还能有肥肥胖胖的猪杀实在是不合情理。 事实也确实如此,最开始养的那几十头猪每杀一头出来,肉都是供不应求。 受欢迎的程度让村里第二批养猪的那些人心热得不得了,每天要往自家猪圈里不知跑多少回,掰着指头盼望小猪出栏的日子快点到来。 现在还能有新鲜猪肉完全是因为许大郎特意吩咐了那户人家,让他们留一两只猪不要卖,他们分到的那部分钱,许大郎按照行情的两倍结清。这几头猪后续的一应花销也全由食肆承担。 原本应得的钱多了一倍,那人家痛痛快快地便答应下来。 多养了将近一个半个月,这几头猪终于到了杀的时候,也就是谢虞琛回蓬柳村的时候。 没错,许大郎之所以要留着这几头猪,就是为了等谢虞琛回来给他做菜。当初决定养猪的时候,谢郎就和他说了不少,比如猪身上这一部分的肉是什么口感,最适合煎炸炖煮哪一种烹饪方式。 每一句话许大郎都记得清清楚楚,自然知道谢郎对这些菜式有多期待。只可惜后来出了刘家那事,谢郎走得匆忙,都没来得及等到村里的猪养大的时候。 现在谢虞琛回来了,身边还多了那些披坚执锐的金甲卫。许大郎也连忙去吩咐那户人家烧水杀猪,把肉送过来。 “今天吃什么?红烧肉吗?” 刚出院子就闻到一股浓郁的香气,碰上端着一盆猪肉往厨房走的许大郎,谢虞琛便随口问了一句。 “是嘞,刚送过来的猪五花,可漂亮的一块肉,肥瘦相间的。”许大郎笑着把木盆放在一旁,“炖红烧肉可再合适不过了。” 谢虞琛往木盆里瞥了一眼,泡在水里的猪肉一层肥肉一层瘦肉,层次分明,足足堆了四五层,确实是一块上好的五花。 “可是今天杀了猪?”谢虞琛突然问道。 “是嘞,刚杀的,这个天猪肉啥的还是容易坏,放不了多久,得现吃现杀。” 许大郎说完,见谢虞琛似乎在思考什么,忙说:“怎么了?谢郎可是有什么事要做?” “没什么大事,待会儿再说,你先做你要紧的事去。”闻着院子里越来越浓的香气,谢虞琛赶紧冲许大郎摆手催促道。 闻言,许大郎赶紧“诶”了一声,一边念叨着“差点把灶台上的菜给忘了”一边端起木盆朝着厨房的方向快步走去。 看着许大郎匆匆离去的背影,谢虞琛笑着摇了摇头,去前院找正在帮送菜的杂役搬东西的高鸿去了。 之前他顶了淮陵沈氏的义子的身份回来,连乌菏派到他身边的内卫,都是以这个名头塞塞给的自己。 谢虞琛本以为是乌菏或是沈家要借这个机会搞点什么乱七八糟见不得人的交易。没想到他回了江安府许多天过去,愣是没看见半点动静。 就连高鸿和其他金甲卫,谢虞琛让他们去砍柴,他们就真的乖乖抡起了斧子,每天不是搬东西就是干杂活,看不出一点异样。 好好几个正经出身,武艺超群的内卫,愣是在他身边沦落成了扛大包的苦力。简直见者伤心,闻者落泪。 难不成真是他想多了?谢虞琛突然不确定了起来。 “公子您找我?”高鸿拍了拍身上的土,在谢虞琛面前站定。 谢虞琛递给他一块帕子,状似随意地开口:“你们大人可曾吩咐过一些……和淮陵沈氏有关的事?” 高鸿愣了半瞬,犹犹豫豫地接过帕子,“公子您指的是……” “既然占了人家一个义子的名头,总不能什么都不做吧?”谢虞琛挑眉。 “这……”高鸿攥着帕子想了好一会儿才道:“大人好像是说过一句。” “说了什么?” 高鸿原话转述道:“大人说,沈家的人麻烦得很。公子您要是愿意搭理他们,遇上什么事就丢过去让他们给您解决。反正……他们也闲的没事干。” 怎么和他预想的一点都不一样?谢虞琛面露怀疑,这真是乌菏会说出来的话?怎么听起来这么不可思议呢? 高鸿没注意到谢虞琛内心的惆怅,继续道:“对了,大人还说,若是公子不愿意搭理沈家,写信给大人也可以。大人说他很愿意帮公子解决。” 说完,高鸿便看向谢虞琛,应该是在等着他回应。 谢虞琛对上高鸿那张面无表情,下巴还沾了一点灰的脸,一时无语凝噎,心道还不如让周洲来。 就连谢虞琛之前最烦周洲的碎嘴子,在此刻也变成了他的优势所在。起码自己还能从中分析出点有用的信息来,不至于像现在这样无话可说。 你听听你们大人说的那些话,它正常吗? 见谢虞琛半晌无言,高鸿忍不住道:“可是有什么问题?” 问题多了去了。 “没有,没有问题。”谢虞琛心不甘情不愿地摇头,心中对乌菏此人的性格复杂性又有了一个新的认知。 高鸿“哦”了一声,正准备说“公子要是没什么事我就继续搬货去了,前院还有一车米没卸完”。谢虞琛就开口道:“你们大人之前答应我,等到桂花酒酿好后就来做客,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方便?” 高鸿一愣,本想说他们大人什么时候来,难道不是取决于公子你的酒什么时候酿好吗?但话到嘴边,他为数不多地情商终于派上了用场,让他说出口的话变成了“我们大人应当是什么时候都有空的。” “你们大人不必上朝的吗?”……怎么这么闲?谢虞琛脱口而出前半句,想起乌菏声名远扬的名声,便又觉得很合理了。 那样恣肆无忌的人,说不定还真不把上朝当一回事。 也难怪礼部尚书那白胡子老头隔三差五地就要弹劾乌菏,这位巫神大人可一点也不冤枉。 “桂花酒大约再有一两个月就能酿好,正好那时候天也不算太冷。”谢虞琛吩咐高鸿,让他近期就可以着手传信给乌菏。从江安府到京城一来一回也要一些时日。 高鸿怔怔地愣了一声,不明白为什么要自己传信给他们大人。但他的性子就是如此,不会多问,想了想便应下了。 正准备离开,谢虞琛又叫住高鸿,吩咐道:“今天之后你们便不必来食肆帮忙了,我这边做事需要你们。” “属下知道了。” …… 路过厨房的时候,谢虞琛见许大郎正好没事,便叫来许大郎,问道:“杀了猪后可剩下些猪油来?” “猪油?”许大郎第一反应是谢郎要猪油做甚,愣了一下才点头道:“猪油自然是有的,厨房经常用猪油炒菜,做成脂油烧饼也香。谢郎可是想吃了?” 谢虞琛赶紧摇头,表示自己不是想吃,而是打算用猪油坐点别的东西。 “何屠户刚送来的猪肉里刚好有几斤猪板油,我去给谢郎取过来?”许大郎说着话就要去拿。 猪板油并不是指猪油,而是指猪肚子上最厚的那块肥膘。几寸宽的脂肪是用来提炼猪油最好的部位。熬出来的猪油洁白细腻,油渣也有着很浓的香味,而且一点都不腥。 相比起猪身上其它部位,猪板油熬制出来的油应该是最优质的。 其它部位的肥肉出油率没有板油大,自家吃还好,像是食肆用肯定是不够的, 而像淋巴,大小肠位置的油就更不用说。那又腥又臭的味道根本不可能用在菜里,大部分人家也都是把这些给扔掉或是喂给牲畜了。 因此听到谢虞琛要猪油,许大郎第一时间想到的便是给他去拿猪板油。 “用不着猪板油,太奢侈了。”谢虞琛叫住许大郎。 “那谢郎要什么?”许大郎有些疑惑,正打算给谢虞琛解释一下其它油的缺陷,就听谢虞琛问道:“平日里厨房可有剩下的废油?” “废油?”许大郎想了想,点头道,废油自然是有的。厨房平日里做菜,免不了要炸些东西,炸肉一般是用豆油。但像炸豆腐,或是煎葱油一类的,就还是用猪油会更香一点,久而久之,就会剩出不少废油。 像这些废掉的油,会统一收集起来,大部分都分给了在食肆做帮工的村人。普通人家饭菜里少有荤腥,炸东西剩下的这些浑浊的褐色猪肉对他们来说并不算残次品,拿回家炖菜也是很不错的。 听到谢虞琛要那些厨房用剩下的废油,许大郎有些迟疑,明明有干净洁白的猪油,非要那废油作甚? 但谢虞琛坚持要用,说自己做这个东西是第一次尝试,不要浪费那些好油。而且本就是给普通人家用的东西,成本太高了反而是本末倒置。 最后许大郎才端了一小坛厨房收集出来的废油,递到了他旁边的金甲卫手中。 同时,还不忘嘱咐道:“公子不管是要用这废油做什么,都等吃过饭再鼓捣吧。这废油的味道可不好闻,到时候伤了胃口就不好了。” 谢虞琛点了点头,“放心,这东西不急着弄。” “那就好。”许大郎放下心来。 “反倒是我带回来的那些干桂花,你注意着些,千万别放坏了。”谢虞琛叮嘱道。 蓬柳村不比罗西府,气候要更湿润。若是沾上水,周洲不眠不休的那几天可就都白干了。 “谢郎放心,余娘每天盯着呢。”许大郎道。 “那就好。”谢虞琛放下心来,领着身后的金甲卫回了院子。 谢虞琛问许大郎要这些废油,是因为在罗西府的时候动了要做肥皂的念头。正巧遇上今天有人杀了猪送了过来,想起这事,便问许大郎要了废油,打算研究一下如何做肥皂。 理论上这肥皂应该是不难做的。谢虞琛之前见工作室的几个年轻小姑娘做过。做好后还送给过他几块,说是有润肤还是美白的什么效果,他试着用了一段时间,也没觉得自己的皮肤有什么变化。 不过她们是拿橄榄油和椰子油做那种小块的、外观也很漂亮的精油皂,和自己现在拿的一缸子废猪油完全不是一种情况。 做肥皂用到的原料倒是并不复杂,油、一口结实的锅、水、还有氢氧化钠也就是烧碱即可。这几种材料在许大郎的院里都能找到。 但麻烦的是谢虞琛并不清楚猪油和烧碱这二者的比例。 据工作室做过精油皂的姑娘说,不同种类油脂的皂化值也不一样。根据不同的皂化值乘以油脂的用量才是氢氧化钠的量。 但那姑娘只说了椰子油和橄榄油之类的皂化值,像猪油这种动物油根本没提过半句。谢虞琛现在只好自己拿了猪油和烧碱慢慢实验。 做肥皂的地方谢虞琛选了靠近许家食肆的一间闲置的院子,花十文钱问它原来的主人租了过来。主要是肥皂的制作过程中会散发出一些味道,在食肆里不太方便。 和他一起过去的还有高鸿和余小郎两个人。高鸿和其他两个金甲卫是来打下手的,而余小郎则是因为谢虞琛答应要亲自教导他,才把他带在了自己身边。 蹲在地上看着灶台里的火越烧越旺,余小郎忍不住问谢虞琛道:“谢郎说的那个肥皂,真的可以用来清洗衣裳,洗脸洗澡吗?” “当然可以。”谢虞琛其实也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做成功。但在小孩面前,还是要保持自信。若是他自己都一副半信半疑的样子,怎么让小孩子相信他说的话。 “那有了肥皂之后,我们要拿去卖钱吗?”余小郎又问道。 他姊夫也买过那个叫“澡豆”的东西,据说城里的郎君们都在用这个洗手,很是干净。但是价钱也贵得很,一盒澡豆就要三十文钱,普通人家根本用不起。 现在谢郎发明出这“肥皂”一物,若是比澡豆还好用,岂不是更受人们欢迎? “小郎觉得呢?”谢虞琛一边指挥着高鸿等人把锅里的水烧开,然后将装了猪油的容器放在水里。 等猪油全部融化之后,就按照提前计算好的比例,把不同量的烧碱分别加入到几个装了猪油的小盆里,一边扭头反问余小郎。 “嗯……”余小郎低头想了想,又抬头看了一眼谢虞琛。 从他听到的谢郎的事迹,和这几天的相处来看,他觉得谢郎对于钱财名利一事,似乎并没有多看重。 他姊夫也和他说过,谢郎以前最常说的一句话便是“钱这种东西是赚不完的,所以别把钱当做自己的目标”。 现在谢郎要做这个肥皂,似乎也并不为了赚钱,不然为什么要让自己和几个陌生的金甲军经手,难道不怕制作方法泄露出去吗? 显然余小郎还没见识到高鸿的沉默能力,不然怎么也不会说出这种话来。不过也算是歪打正着地猜对了谢虞琛的想法。 谢虞琛一直以来的人生理念便是做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事,如果恰好能给别人带去快乐或是益处就更好。这是他不管从前还是现在一直坚持的。 就像演戏本身是他喜欢的那样,扮演各种角色能让他体会到那些迥然各异的人生,所以才会一直在演员这条道路上走下去。 而现在,不管是在蓬柳村还是东山州,他所做的一切也都让他感觉到了充实和满足。至于能不能赚钱,对于他来说反而是一件并不重要的事情。 谢虞琛笑着拍了拍余小郎的脑袋,留给他一个独自思考的空间,自己则带着高鸿继续研究起了猪油和烧碱的配比。 第50章 实验了一下午, 谢虞琛终于推算出来猪油和烧碱的用料比大概是10比1.3左右。 也就是一百克的猪油需要十三克的烧碱,才能将猪油完全皂化完毕。 若是加入的烧碱少于这个数额,融化的皂糊上面就会漂着一层浮油。而若是烧碱过多, 制出来的肥皂就会过碱, 用来洗脸洗手的话, 就可能会伤害到皮肤。 忙得天都快黑了,谢虞琛才得出了这个比例。他揉了揉僵硬的手腕, 吩咐高鸿将这唯一一罐成功的皂液取出倒进模具里, 剩下的就只能扔掉了。 听他工作室的那个姑娘说,这种皂里可以用盐析提炼出甘油。做出的皂外表就不会有白色的物质析出。 不过谢虞琛想了想,他现在也没什么能用得上甘油的地方,而且表面浮点白霜的影响也不大,便索性省略了这一步。 用来装模的容器是用竹子做成的长条形盒子, 等皂液完全凝固后, 还要再进行脱模和分割。 把皂糊放到一处阴凉避光的地方等待凝固后, 谢虞琛就带着人回食肆吃晚饭了。 等到第二天把装了皂液长形盒子拿出来时, 里面的皂液已经完全凝固成坚硬的皂块。切成适合日常使用的大小后,谢虞琛便拿起一块递到余小郎手里, 让他拿去试试。 闻言,余小郎赶紧从屋里舀了一盆水出来,顾不得水温冰凉,就把手浸到水里,再按照谢虞琛交给他的方法, 拿肥皂在自己手上蹭了几下。 没搓几下,余小郎的手上的脏污便被肥皂泡沫给洗刷干净。 但因为肥皂洗手的感觉非常奇妙, 既不像草木灰一样裹了满手黑灰,也不像姊夫之前从城里买回来的澡豆那样。而是滑溜溜的, 还带着一点的感觉湿润,余小郎便忍不住多搓洗了一会儿。 最后还是谢虞琛笑着催促了他几句,让他赶紧洗掉手上的泡沫,余小郎才依依不舍地把手又伸回了盆里。 “效果怎么样?”谢虞琛问他。 余小郎把手举在阳光底下,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地了几遍,才兴奋地喊道:“真的洗干净了!比用草木灰和澡豆洗出来的都干净!” 见余小郎激动地都快蹦起来了,谢虞琛失笑道:“这还是你的手比较干净的缘故,要是脏一点啊,那效果就更好了。” “真的吗?”余小郎瞪大了双眼,那模样简直像是马上就要去哪沾一身脏污回来似的。 谢虞琛见状,赶紧拦住了蠢蠢欲动的余小郎,让他拿去给食肆里的人试试就行,不必专门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回来。 “行。”余小郎用力点了点头:“我这就去。”说完便抓着那块肥皂向食肆跑去。 当天下午,食肆的众人便被余小郎给央求着都洗了一遍手。从后厨切肉的厨娘到灶火前添柴的杂役,无一逃脱。就连他阿姊,都半推半就地拿那肥皂洗了件衣服。 一块巴掌大的肥皂,一个时辰不到便被余小郎给霍霍完了。正常使用的话起码能用半个多月。 不过众人也都因此见识到这其貌不扬的土黄色肥皂的作用,纷纷凑到余小郎面前,跟他打听起了这肥皂的消息。 “小郎小郎,这东西是从哪来的啊?” “杂货铺里卖不卖?” “买的话一块要多少钱?” …… 众人七嘴八舌地问道。 见状,余小郎一脸骄傲地挺起胸膛,告诉围着他的众人:此物是谢郎琢磨出来的。至于卖不卖、多少钱的问题,也要去问谢郎才行。 “原来是谢郎做出来啊,那就不奇怪了。”众人恍然大悟。 谢虞琛在他们眼里仿佛是全知全能似的。这块名叫肥皂的东西既然是谢郎发明出来的,那能把东西洗得那么干净,似乎也成了一件很正常的事。 …… 这几天,谢虞琛把食肆里的废油都拿去做了肥皂。做好的肥皂被切成比那日试验下来的肥皂稍微小一点的大小,拿到食肆旁边的那间小杂货铺去售卖。 价钱是两文钱一块,比起澡豆便宜了不少。属于是只要不太拮据的人家,都能消费得起的价钱。 再加上这年头的人们也没有那个条件天天洗澡洗衣服。别说是其它,光烧点洗澡的热水,就要费多少柴火?什么样的人家能经得起这么过日子?肥皂也就变得耐用不少。 因此这个价钱对于蓬柳村的百姓来说还算合适。 再加上他们这段时间因为沾了许家食肆的光,也赚了不少钱。所以都愿意花两文钱买那一块肥皂。回来洗个手洗个衣服的,能干净体面不少。 不过食肆里也没有那么多不要的废油供谢虞琛制作肥皂,每天能上架十来块已经是极限,顶多够村里的人们购买。 等到肥皂的名声传到外面之后,来买的人骤然增多,这点数量便根本不够看了。 一个商贩模样的男人刚踏进杂货铺的门,便冲着里面的人问道:“掌柜啊,你们铺子里可还有肥皂卖?” 守着杂货铺的余娘子闻言抱歉一笑:“肥皂时没有了,今天上午就卖光了。” “一块都不剩了?”那货郎瞪直了眼睛,他本以为自己已经来得够早,天刚亮便往蓬柳村走,没想到竟然已经卖光了! “没啦。”余娘子摇了摇头,解释道:“今天也就做了七八块肥皂,一大早便被人买走了。” 那货郎连连叹气,他也是听人说这蓬柳村卖的一种名叫“肥皂”的东西,清洁效果特别好。 更关键的是只要两文钱一块,在百姓之间可是受欢迎得很。 他便想着来进点货,拿到他们村去卖。没想到这肥皂每天才生产几块。产量这么小,自己怕是买不到咯。 谢虞琛刚走进杂货铺,看到的便是这样一幅景象。他忍不住看向余娘子,用眼神问道:这是什么情况? 余娘子压低声音跟他解释了一番,说这货郎是别村来买肥皂的,可是来晚了,没买到,算是白来了一趟,现在正叹气呢。 “原来是这样。”谢虞琛点了点头,对余娘子道:“我来处理吧。”说完,便走到了那货郎身边。 早在谢虞琛刚撩起帘子进屋的时候,货郎就注意到了谢虞琛。见此人样貌不凡,气质也不似俗人,便知道他定然是什么大人物。 又看到这杂货铺掌柜对他态度如此尊敬,就更是确定了此事,赶紧掸了掸身上的灰,站起身看向对方。 “你可是想买肥皂?”对面的人开口道,声音温和清润,让人忍不住放下心防。 货郎闻言,赶紧点了点头,还不忘提了一嘴自己一路上的辛苦。天不亮便出发,赶了十几里山路云云。 “其实这肥皂做起来并不麻烦,之所以每天只能生产几块出来,是有一样原料不太好找。” 闻言,货郎赶紧打听道,是哪种原料? “废弃的猪油。”谢虞琛说完,对上那人惊讶的神情,又解释了一句:“这肥皂都是由食肆煎炸食物剩下的废油制成的,所以价钱才会如此低廉。但食肆每天的废油毕竟有限,所以每天生产出来的肥皂也只有几块。” “那用其它的油也可以?”货郎琢磨了一下其中缘由,立马问道。 “自然是可以的,猪油羊油都能用来做肥皂。只不过价钱要贵一点就是。”谢虞琛点了点头。 “那若是用好油做,价钱又要几何?”那货郎又追问。 谢虞琛计算了一下其中的成本和损耗,再算上一些利润,报了个价钱:“大约要五文钱。” 五文钱……差不多就是两升半稻米,仔细算下来也不算贵。而且他们村因为土地肥沃,百姓也比其他地方的人富足许多,五文钱也不是掏不起。 思考了一阵,货郎做下决定,“既如此,郎君可否用好油制一些肥皂卖给我。” “自然是可以的。”谢虞琛点了点头,又道:“不过猪油食肆也没有多少,不知你打算买几块?” 货郎犹豫了一下,他也是听旁人说过这肥皂的名声,第一次贩卖这东西,没敢一次性囤太多,便只要了十五块。 “我先就要这么些,若是卖得好,再来向郎君贩买可好?” “自然可以。”谢虞琛点头,和货郎约定下取货的时间后,便回了院子,吩咐帮工去村里问问,看谁家那里还有剩的猪油,花钱买一罐回来。 因为谢虞琛今年开春教给村人那些养猪的方法,猪肉没了腥臊气,江安府才流行开吃猪肉,这前后不过几月的时间。 因此,猪肉的许多吃法都还没被人研究出来,像猪油这种东西,人们更是还没吃习惯。 富贵人家不稀罕吃,穷苦人家吃不起。因此宰杀猪时割出来的那些猪板油,几乎卖不出价钱。 除了许家食肆会收一点以外,村人也只能是自家炼了油,放在罐子里时不时挖一点吃。 但一头猪身上那么些肥油,光是做饭的时候挖一勺怎么可能吃得掉? 现在有人愿意花钱购买,村人自然是乐意之至,当即便从厨房抱了一罐密封好的猪肉递到了帮工手里。 村人有了钱拿,食肆那边有了材料做肥皂,双方都很是满意。 那货郎因为不愿再跑一趟,便在村里找了户人家,花几文钱住了一晚。 中饭和晚饭也都是在许家食肆吃的,点了两盘菜三张饼,花了不到十文钱便差点吃撑。 味道又好,价钱又划算,那货郎打着饱嗝直呼满意,连带着对今天定下的生意也放心了不少。 …… 用新鲜猪油做出来的肥皂,模样就是比用废油做出来的漂亮许多。质地温润,颜色也清亮不少,不像用废油做出来的,里面还有坑坑洼洼哈那些絮状物。 那货郎第二天拿到货后,连连称赞,满意得不行,当即便结清银钱,带着肥皂回了村子。 开始用好油做肥皂后,谢虞琛便琢磨着,思考能不能把肥皂分成两条不同的生产线。 一条就还是用那些废油生产,主要面向的是普通百姓,也就是用不起价钱昂贵的澡豆洗漱的那些人。 至于食肆里没有那么多废油供他做肥皂,还可以去其它地方收购。 这个年代又没有什么收购废油二次加工的不法商家,主要是还没那个技术。 食肆酒楼里的那些用过的油最后的结局基本都是扔掉,想想还怪可惜的。 至于没有那么多食肆要用到猪油? 这还不简单,只要谢虞琛把几个比较需要猪油的菜谱推广出去不就行了? 现在许家食肆在江安府的餐饮界的名头可是大得很。 去年冬天的时候,谢虞琛为了推广酸菜教给众人的那几道菜,像酸菜鱼这些,甚至已经成了江安府许多酒楼的招牌菜品,许多郎君吃饭必点。 等用得到猪油的食肆多起来后,废油自然也就有了。到时候谢虞琛再派人去收废油,不用费什么力气就能维持住肥皂的生产。 但这样势必会引得猪肉的价钱升高,他想用干净的猪油制作肥皂,成本就会比现在高出不少。 不过谢虞琛原本的计划,这一类肥皂的主要受众群体就不是普通百姓,而是面向那些富贵人家销售。 和那些配方复杂,有的还添加了香料的澡豆抢占市场,价格方面的优势就不太重要了。毕竟对于那些富贵人家眼里,十文八文的差距根本不会在意。 而肥皂的清洁效果在普通人看来是难得一见,但凭借谢虞琛用过那些价格极其昂贵的澡豆的经验来看,那些东西的清洁效果并不输给肥皂,而且据说还有什么美容养颜的功效。 既然如此,那他就必须在其它地方下功夫,才能竞争过澡豆。 外观好看点?味道好闻点?颜色丰富点? 谢虞琛大概想了几个办法,不过都是再过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实验。 原因无它,现在村里人养的那些猪还没到出栏的时间。他手里的猪油不多,尚且不能维持大批量的生产。 只能再过一些时日,等到市面上的猪肉多起来之后,再开始着手肥皂的生产。 …… 算算时间,也快到了酿酒的时候。再加上给乌菏的信高鸿也已经送出去,再不开始酿酒,怕是等到乌菏到了蓬柳村,他的桂花酒还没酿好,那可就尴尬了。 酿桂花酒需要糯米和酒曲。糯米好买,县城的粮铺里要多少有多少。但酒曲这东西就不是哪都能买得到了。 不过好在谢虞琛现在的身份不同往日,和高鸿提了这件事后第二天,金甲卫便带了一包甜酒曲回来,办事的效率非常快。 把圆滚滚的糯米泡到可以用手指轻轻碾碎的程度,然后捞出来铺到笼屉里上锅蒸熟。 这一部分的操作流程,让许大郎熟悉到还以为是回了谢郎最开始教他做龙须酥的时候。 说起龙须酥,自许大郎第一次挑着担子去定徐县卖糖的日子已经过去了一年有余。 那时候他还是个穷苦到连锅都快揭不开的人家,怎么可能想得到不过一年过去,他竟已成了这么大一家食肆的掌柜。 连银丝糖都已经过了人人吹捧的阶段。食肆早在今年夏天的时候就不做银丝糖了。 生意越来越好,原本那些吃食顾不上做后,便陆续淘汰下去,把方子给了在食肆做过帮工的那些人。 靠着这几个方子,他们维持生计养家糊口是不成问题的。 还有一部分则是因为没什么难度,渐渐也被其他食肆酒楼给琢磨复刻了出来,食肆也就顺势把这些菜式给淘汰下去一部分。 看着蒸屉上悠悠升起的白烟,许大郎回想起从前的日子,不免有些感叹。 “愣着干什么呢?”余娘子走到他身旁,打断了许大郎的思绪。 “没什么。”许大郎摇了摇头,问道:“桂花清洗好了吗?” “早洗干净,都已经上锅蒸着了。”余娘子白了他一眼。 刚刚自己抱着那么大一个盆经过他面前,许大郎都没有看到,可见许大郎走神走到了什么程度。 “那就好。”许大郎回过神来,和众人一起把蒸好的糯米给搬到了桌上。 蒸好的糯米颗颗饱满湿润,散发着清甜的米香。谢虞琛取来一碗凉白开,浇在上面,吩咐旁边的帮工道:“等到温度降下来一些后,便把桂花加进来拌匀。” 一旁的帮工赶忙应了一声。谢虞琛又道:“酒曲一点要等到糯米凉到了再放,千万不能放早了。还有,一定得用干净的筷子搅拌均匀。” 不怪谢虞琛如此慎重,酿酒这种事情,一旦有杂菌混进去,或是产生了别的醇类,那可是有危及生命的风险。 现在的医疗水平又这么落后,真要发生了什么酒精中毒之类的事,那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感受到谢虞琛态度里的严肃,众人也不禁绷紧了心弦,手上的动作更是小心再小心,表情也变得郑重了许多。 用来发酵酒的容器也已经经过了高温蒸煮杀毒。拌好酒曲的米饭装进里面后,谢虞琛便让人在中间挖出一个洞,用来观察出酒的情况。然后再用纱布包裹,盖上盖子密封保存起来。 装了米饭的罐子被妥帖地放在了灶台旁边,为了保温,还又在上面包了一层厚实的毯子。 温度适宜的环境下,大概第二天便会有酒液析出。如果这个时候取出来,煮熟之后便是桂花醪糟。 不过谢虞琛计划酿的是酒精浓度更重的桂花酒,所以还需要再加水,继续发酵一段时间。 …… 因着肥皂的爆火,这段时间又流行起了另一种行当,那就是用竹篾和木头做肥皂盒。 买了肥皂回去的人们逐渐发现,那肥皂沾水之后变得湿淋淋的,放在哪里都不合适。而且若是一直浸在水里,肥皂还会慢慢缩小。 于是便有那些心灵手巧的妇人用竹篾编出一个巴掌大小的圆盘装肥皂。 最开始还只是自家用,渐渐越来越多的人发现了肥皂盘的妙处后,便开始拿去市场上卖,造型也变得愈加精致。就连谢虞琛自己,也买了一个回来。 他这段时间又忙碌起来,除了酿桂花酒以外,还有肥皂的事。 用废油做的肥皂产量还是一如以往的低,不过需要用猪油煎炸的菜谱已经陆陆续续地传开了。 现在湾水县里,街头巷尾的许多食肆都上新了像脂油烧饼和油煎豆腐一类的菜式。 估计过不了多久,就会有大批量的废油产生。之后肥皂的产量便能提起来不少。 而除了废油做成的肥皂以外,这几天谢虞琛制作得最多的就是价钱更贵的上品肥皂。 猪油不够,羊肉也行。许多商贩来买肥皂的时候,甚至都是主动带着油脂过来的。连带着附近村县的荤油价钱都上涨了不少。 人们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那位“谢郎”又鼓捣出一种叫做肥皂的东西。 又能能洗脸又能洗衣裳,价钱还不贵,于是肥皂的知名度也扩大不少。 对于这种主动带着原料上门的商贩,肥皂的售价就会低一点,因为扣除了油脂的成本。 为了实施自己和澡豆竞争上层市场的计划,谢虞琛还试着往肥皂里加了一点松香和花瓣。 这个季节山上的花可是不剩多少了。加到肥皂里的那些是他费了老大的劲,才从一个外地货商那里买来一些栀子和茉莉晒成的干花。 为了得到那一点花香,要先用油脂浸润花瓣数日,等到其中的香气融到油里后,再用纱布过滤掉花瓣。 最后还要往里面添一点调色的石泥,一块肥皂才算真正制作完成。 这套流程制作下来,肥皂的成本增加了不少,一块别说是卖五文钱,就算翻倍卖十文钱,谢虞琛也只是勉强不亏本。 这样昂贵的价格自然不是谁都能用得起。来买肥皂的货郎大多会按照自己的需求,选择买那种普通肥皂,或是价钱更贵,但是也更精美的“香皂”。 …… 湿冷的寒风中,一架驴车慢悠悠地走在黄土路上,上面坐着的两人应当是父子关系。 年纪小的那个娃娃嘴巴嘟起,好像是有些不太高兴,一阵风呼呼刮过,把男人的声音吹到了更遥远的地方。 “不就是没给你买那泥人吗?都恼了一路了。” 男人拢了拢衣袖,又道:“你知道那泥人要多少钱不?十文钱!十文钱能买一斗粟米,够咱家吃好几天的。那泥人又有什么用处?能吃还是能喝?” “可是……”小孩不知小声嘀咕了一句什么,被风声掩盖,没人听得清楚。 那泥人捏得栩栩如生,上面还涂了颜色,拿在手里不知道有多神气! 而且他们村的王小毛就有个一模一样的泥人,每天拿出来在一众小伙伴面前显摆。因为这个泥人,村里的娃娃们都去找王小毛玩了。 就连从前总和他一起上山割草的赵家三郎,这几天都不和他一块,而是去和王小毛结伴。 要是他也有一个和王小毛一样的泥人,小伙伴们就也会像围着王小毛一样围着自己…… 可惜那泥人太贵,他阿爹不肯给他买。 “这样吧,你要是听话,等到了蓬柳村,阿爹就带你去许家食肆吃一顿饭,怎么样?”男人见自家娃娃还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模样,想了想说道。 村里几个小娃娃的事他怎么可能不清楚。 王家的小郎有了一个泥人,引得别的小孩儿都羡慕得不行,他家小娃也想要一个。 可那王家小郎家里是酿醋的,日子过得比他们宽裕不少。 花十文钱给自己娃娃买个泥人对他们来说不算什么。但自己却是舍不得那个钱的。 好在这几天他听说蓬柳村的谢郎在收购花瓣,要那种花香浓郁的,给的价钱还挺高。 他们家后山里种着十几株腊梅。腊梅的树叶、树皮和花瓣都能入药。男人闲着的时候,也会上山采集一些,卖到城里的药材铺换钱。 不过蓬柳村那位谢郎给的价钱,可比城里的药材铺给的要高得多。得知这个消息后男人赶紧上山摘了好几筐腊梅花,准备今天给谢虞琛送过去。 听到“许家食肆”四个字,他身后那个小娃娃低垂的脑袋便扬起来一些。他还从没吃过许家食肆的菜呢! 之前王小毛跟着他爷娘去买醋的时候路过蓬柳村,顺道就去了许家食肆吃饭。回来后没少和一起玩耍的小小伙们吹嘘他这段经历。 说那许家食肆建得有多漂亮,房子有多高多大,里面的菜又是如何如何好吃。 又有能流出汁水的“饺子”,又有入口即化,咬都不用咬就能咽到肚子里的“鸡蛋羹”。说得一众七八岁的小孩子们口水直流。 现在他也能去许家食肆吃饭了。等回了村里,跟王小毛讲他在食肆吃过的饭菜,王小毛就不能像从前那样得意了。 因为没能买到泥人的失落逐渐消散,坐在驴车上的小孩又高兴起来,开始期待起了这趟行程。《 》 50-60 第51章 这段时间, 谢虞琛大批量地收集花瓣,消息传到别的地方,便吸引来不少赶着车、挑着担子来给谢虞琛送花的人。 他们其中有的是附近有像腊梅这种凌风傲雪, 在数九寒天开花的植物, 便采了新鲜的花运过来。 有的则是那些专门倒卖这种东西的货商。 像茉莉、栀子、桂花这种东西, 许多都是可以用来入药的。但更多还是因为能制成女子妇人们用的香粉一类的化妆品,所以有不少商行会囤积这些干花。 听闻谢虞琛收这些东西, 价钱又给得痛快, 他们便立马和对方签订了合同,赶着车运了来。 这一类走南闯北的行商,运来的干花的数量就不像村里人家自己摘的那些,能用“筐”来计算清楚。 他们常常是几车几车地往过运,这几天蓬柳村还又因此热闹了好一阵。 眼看着往蓬柳村送花的货商越来越多, 可众人仍不见谢虞琛那边有什么表示。不管那些人手里的存货有多少, 他都是一副照单全收的模样。 就连那些个见过不少世面的大行商, 看见谢虞琛这样的手笔都要忍不住咂舌, 琢磨着他要这么多干花的目的。 “谢郎?咱们还要继续收那干花吗?” 许大郎眼睁睁看着谢虞琛收来的花越来越多,原来问村人租下的那间小院已经堆不下了。还是前天又倒腾出两间空房, 才堪堪安置好新送来的那些干花。 别的不说,光是如流水般花出去的钱财,食肆的家底就要先顶不住了。可许大郎仍不见谢郎有停下的意思。 许家食肆虽然姓许,实际上的掌柜也是许大郎,但许大郎本人却并不把食肆当成自己的私财, 每月有近八成的利润都是留给谢虞琛的。 最开始他会定期把账本给谢虞琛拿去看。但没送几次,许大郎便发现谢郎对这账目一点也不感兴趣。之后他便不再拿去让谢郎过目了, 只是每月的利润都会划出一大半给谢虞琛留着。 除了食肆本身的进项以外,像是酱油、豆酱这种, 每月也有不少的收益。 再后来许家食肆上新的菜式太多后,那些被迫下架的菜谱也会有酒楼专门过来,商量合作或是转让食谱转的事。 那些酒楼看准了食肆的菜式新颖独特,又有“许家食肆”的名头加持,因而开出的价钱并不低。若是想要把这道菜完全垄断,只单售给他一家,价钱就还要再翻上几翻。 这些还不够,谢虞琛前段时间还又教给许大郎一个赚钱的方式。 像在厨房打下手的那些个帮工,每天进进出出的,多少能学到点食肆的厨艺。 与其千防万防地避着他们,或是签下保密的协定,倒不如直接对外宣称招聘学徒。学徒在食肆做工不给工钱,但是可以学习厨艺。到了约定的工期之后便可带着学会的东西离开。 若是不想费这一年半载的辛苦,还可以选择向食肆教一笔学费,这样便可跟在食肆的庖厨身边,学习煎炸炖煮的技艺。 学成之后,不管是自己开食铺,还是到别的酒楼应聘,都是足够你养家糊口。 此法一出,立刻便有许多人主动上门。这段时间陈家帮工的合约正好到期,许大郎本来还有些发愁招工的事情,现在有了这些学徒,也不必再担心了。 总而言之,许家食肆虽然开在乡野之间,店铺也不大一个,但每月的进账却并不比城里那些大酒楼少。 再加上许大郎和余娘子两个人生活又节俭,平日里的开销并不大,因此这段时间也攒下了不少钱。 不过钱再多也经不住这么折腾啊!那些干花的价钱可不便宜。 见许大郎脸上的郁色,谢虞琛就知道应当是家里的钱财不多了,不然按照许大郎的性子,一般是不会主动阻拦他做什么的。 沉吟片刻,谢虞琛想着这段时间囤下的花也确实不少,再多怕也忙不过来了,便吩咐道:“既如此,等田福的那批货到了之后,就不必再收了。” 田福是江安府本地人,因为早些年田地被冲垮,只好到各处贩些货物维持生计。 最开始的田福也不过是个不起眼的小贩。但因为能吃苦,敢打拼,那些没人敢去的胡地、苗疆,他都敢闯一闯,九死一生地竟也闯荡下一番家业。 即使现在已经将近不惑之年,几个儿子也都到了能顶事儿的年纪,但整个商队还是由他打理着。 江安府有花,但芳香浓郁的却不多。因此田福刚听说谢虞琛要收干花的消息后,当机立断便决定带着手底下的伙计往南边跑了一趟,倒腾回一大车的干茉莉。 茉莉送到蓬柳村,田福忍不住向谢虞琛打听着这些花的用处。谢虞琛却不肯明摆了说,只卖关子道:若是谁能弄点鲜花回来,他便把这些花的用处告诉对方。 这大冬天的,即使是腊梅也不好采摘,更别提其它种类的鲜花,只有极少部分温暖湿润的山谷里才有。不用想也知道谢虞琛这一要求的难度之大。 但田福四处闯荡多年,练就了一双毒辣的眼睛。与谢虞琛交流没几句,便料定对方定非等闲之辈。一咬牙,一跺脚,便与谢虞琛签订了协议,答应给他弄一批新鲜的花瓣回来。 费了将近一个月的功夫,也不知田福用了什么法子,竟然还真的运回来一车色泽鲜艳的蔷薇花。 当然,价钱也很贵。 清点过鲜花的数量,谢虞琛便让许大郎给田福结清了货款。 拿到银钱,田福却不急着走,而是带着几个伙计住进了许家食肆隔壁的一间客舍里。显然一副打定了注意要看谢虞琛拿这些花做什么的模样。 不过谢虞琛既然已经答应了田福就不会食言,明明白白地告诉对方,这些花要用来提炼花露,也就是香水。 不过现在还有一些器皿没准备好,所以对方若是想看到花露的制作,就还要再等一些时日。 坐在食肆里的包间里,田福手里攥着筷子,一脸惊讶的表情。 “香水……”他低声反复念叨了几回这个陌生的名词,才看向谢虞琛问道:“谢郎说的这种东西,难道就是带着香味的水?” “正是如此。”谢虞琛压根没有要给它起个高大上名字的打算,直接沿袭了后世的叫法。 “带着花香的液体”不叫香水叫什么?而且还直白好懂。 田福无声地顿了顿。显然,谢虞琛在起名方面的简单粗暴并不在他的意料范围之内。 长了一张清雅出尘的脸,起的名字却如此接地气,当真是…… 一言难尽。 不过,田福很快便把关注的重点放在了另一个地方,“谢郎您是说,可以从那些花瓣中提炼出……香水来?” “自然。”谢虞琛理所当然地点头。不然他要那么些花瓣干什么,又不能吃。 “可是……”田福犹豫半瞬,才道:“不瞒公子说,我从前也试着把那些花捣成汁,可是,味道似乎并不尽如人意。” 这个时代的人们流行熏香,特别是那些富贵人家,屋里要点着香就算了,每日穿着的衣服也要由专人熏过香。但这个时代,能够提供香味的东西都是来源于那些天然作物,因此也十分珍贵。 有人喜欢熏香,有人喜欢在屋里摆放新鲜瓜果,有人喜欢佩戴香囊、涂抹香粉…… 这些无一例外都是固体香料,还从来没有人能弄出液体的香味剂。 眼下他面前这人竟然说能有办法制出有香味的液体,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天方夜谭。 可若是真的,那这其中的商机和利润…… 想到这儿,田福的眸中带了几抹正色,不自觉坐直了身子,认真听起对方接下来说的内容。 “只单纯地把花汁挤出来自然是不行。”谢虞琛笑了笑,又觉得解释起来太过麻烦,便道:“等过两天制作香水开始制作后,你亲自去看一眼,便明白了。” 话说到这里,田福也不好继续问下去,端起酒杯俩敬了谢虞琛一杯,便专心吃起饭来。只等到那香水作坊开工后,再一探究竟。 田福这顿饭喝的酒是食肆用谢虞琛酿桂花酒时剩下的一点酒曲酿出来的米酒。 味道还算不错,但比起桂花酒来,那还是要差远了。 不过谢虞琛自己酿的那些酒,一般人倒也不会去肖想。总共不过两小坛,他自己喝尚嫌不够,哪还能匀出给别人的一份。 不过许大郎倒是有幸得了谢虞琛送的半坛。但也不知许大郎从哪打听到,这酒是谢虞琛为了那位巫神大人酿的一事。他当即便摇着头拒绝了谢虞琛的馈赠,只说自己不爱喝酒,让谢郎留着自己喝便是。 开玩笑,那可是南诏的大巫,光提起来就能让一众人心惊胆颤的存在。就是给许大郎十个胆子,他也不敢跟这位抢酒喝啊。 这一年多时间的相处下来,许大郎当然知道了谢虞琛并不是大巫的事。不过这倒并不影响他对于谢虞琛的态度。 反而因为谢虞琛不是大巫,压在许大郎心底那点时不时出来蹦跶一下的畏惧之心也消散了许多。这段时间和谢虞琛相处起来,反而更多了几分敬重和亲近之意。 但这也并非都是好事,就比如现在,知道谢郎不是那位传闻中杀人如麻的大巫后,许大郎对大巫又恢复了那种闻之胆寒的心态。 听到谢虞琛邀请了乌菏来蓬柳村做客后,许大郎吓得连着几天都没睡好觉,更别提和对方喝同一坛酒了。 因此,虽然食肆里的人每天看见那坛色泽如玉般莹润的桂花酒很眼馋,但谁都没胆子去尝一尝。许大郎本人更是畏之如虎。 平常路过院子的时候,只要眼神瞟过那两坛酒,他的心就要颤一下,仿佛柜顶上摆着的不是酒坛子,而是那位暴虐恣肆的巫神大人就端坐在那里。 不过凭心而论,谢虞琛这坛桂花酒酿得确实不错。 半个月前谢虞琛看它发酵得差不多后,便让人拿了纱布过滤掉里面的米渣。 剩下酒液经过这段时间的放置沉淀,颜色变得愈加清透。 谢虞琛还往里又放了一点桂花。米粒大小的花朵飘在清澈的浅黄色酒液上,看起来别有一番韵味。 …… 因为鲜花存放不了太久,谢虞琛第二日便开始着手开始了蒸馏和提纯。 他制作的那些蒸馏器皿数量又多,体积也大,制作起来很费时间,目前谢虞琛手里只有一套完整的蒸馏器。 好在谢虞琛囤积的这些花里只有为数不多的几袋鲜花,剩下的那些干花再放几十天也没关系。所以对于香水制作这件事,谢虞琛并不太着急。 要不是有一个田福眼巴巴地等着,他本想过几天再开工的。 田福一走进院子,眼前这些形状各异的器皿便让他傻了眼。 半人高的桶罐、锥形的器皿,还有粗细不一的竹子拼接而成竹管……全部都是他见都没见过的东西。 手足无措地立在这些器皿中间,田福忍不住问道:“这些便是谢郎说的……用来做香水的工具吗?”怎么看不太像啊。 看着一脸疑惑的田福,谢虞琛想起他刚把蒸馏器的图纸递给工匠时,对方也是这样的表情。 反复确认了好几遍谢虞琛不是在和自己开玩笑后,才犹犹豫豫地接下这笔订单。 纸上的器皿造型虽然古怪,但看到丰厚的报酬后,即使是再谨慎的工匠,也忍不住会为此心动。 谢虞琛这一单子的酬劳,他们平日里忙活好几个月都不一定能赚到啊。 生怕失去谢虞琛这个大客户的工匠几乎是连夜就开始打制工具,终于在五天后给他送来了第一套蒸馏器皿。 站在谢虞琛旁边,田福眼睁睁地看着对方指挥着帮工,把这些形状各异的器皿组装成了另一种他看不懂的模样。 然后把清洗干净的花瓣、两桶净水,以及数块看起来完全就像是被人丢弃不要的碎瓦片一起,倒进了那个大铜缸里。 架在下面的柴火呼呼烧起,很快便有蒸气飘出。 这时候,谢虞琛便让人把提前准备好的冰块放到了铜罐上面的锥形容器里。 这个锥形的器皿模样很像是田福夏天时会戴的用来遮阳的草帽,锥形的那一端伸进铜罐内部,而另一边则装了满满的冰块。 “现在是冬天,弄点冰块来容易,要是到了夏天,里面就只能添井水,冷凝的速度便没这么快了。” 谢虞琛看着眼前的蒸馏器,自顾自感慨了一句,引得田福脑海里又闪过一连串的疑问。 什么“冷凝”? 添这些冰块是要作甚? 谢郎又为什么说井水的效果不如冰块? 怀揣着一肚子的疑问,田福看到铜罐中间横插的那根竹管中,有淡色的液体缓缓流出,滴滴答答地落进了下面的瓦罐中。 鼻尖飘过一股淡淡的蔷薇香气,田福心头一震,猛地深吸一口气。 从竹管里流出来的液体居然真的带着香味! 第52章 田福像是不敢置信一样, 皱起鼻子狠狠吸了几口香气。这就是蔷薇花的香味,不会错! 虽然并不浓郁,但这味道还是足够田福确定——从面前这个造型古怪的东西里流出来的液体, 的确如谢虞琛那日说的一样, 是有香气的。 田福面上的震惊散去, 逐渐变成了一个有些耐人寻味的表情。作为一个商人,而且还是一个阅历丰厚、历练老成的商人, 他比在场的任何人都明白这名为“香水”的液体背后的巨大商机。 且不说现在市面上根本没有这种液体的香味剂。单说若是有了香水, 那些素日喜爱熏香的郎君娘子,就只要把这香水往衣服或是身上轻轻一洒,便可顶替原本每日熏香的麻烦,比起那些悬挂的香囊更是方便得多。 而除了可以直接使用以外,香水还可以添加到其它商品中去。就像前段时间突然大火的肥皂, 若是把香水添加进皂糊里, 做成带着香味的皂, 不用想就知道会受到多少顾客的欢迎了。 田福这边尚在思考中, 而另一边,放进铜罐里的花瓣已经基本蒸馏完毕, 竹管里也不再有花露流出。谢虞琛便让人把蒸馏出来的花露再重新倒回铜罐中,又加了一部分花瓣进去,进行二次蒸馏。 “谢郎为何又让人把那香水倒了回去?”田福忍不住问道。 好不容易才制出来的香水,对方却又倒了回去,看得他颇为不解, 面上也带了些可惜的神情。 谢虞琛没有回答,而是将第一次蒸馏出来的香水倒了一点出来, 递到田福面前。 “你可觉出有什么不足之处吗?”谢虞琛道。 田福小心翼翼地接过那一小盅透明的花露,仔细嗅闻了片刻, 才有些犹豫地回答道:“香气似乎是……淡了点。” 将花露倒回容器中,田福看向谢虞琛,等待他的回答。 若是香水的味道只有这般清淡的话,自己刚刚在脑海里冒出的许多香水的用处,譬如把它加到妇人用的脂粉里这类,怕是实现不了,此物的用途会大大降低,价值更是大打折扣。 “自然是为了让香水的味道更浓郁。” 谢虞琛像是看穿了田福心中的想法似的,开口道:“你也知道,我最近在研究肥皂的制法,还试着把松香和染料添到皂糊里,制成更精美的‘香皂’售卖。香水最初便是为了那香皂而制的。” “原来是这样。”田福恍然大悟似的连连点头。 他前段时间也听说了那“香皂”的名声,香皂价钱高昂,平常的小商小贩倒腾不起,须得是像他这样的大行商才能做得起这样的生意。 前段时间与他相好的几个商队的掌柜还像他打听过这香皂的事情,问他打不打算贩些香皂来卖。 可惜他那段时间忙着另一项生意,便没有多关注。 后来见到那香皂的模样时,他心里还有些惊讶,想着这香皂的名字里既然有个“香”字,闻起来为何却没有半点香味。 现在才明白过来,原来当初的香皂只是一个半成品,还需要往里添加香水。 田福在心里估算了一下成本,得出了一个颇为“巨大”的数字。 就这个价格而言,他觉得定徐县应当是没有多少人家能消费得起。想必得运到京城,或是淮陵那种富庶地方,才有那些世家郎君娘子愿意购买。 伴随着二次三次的蒸馏,蔷薇花馥郁的香气开始飘得满院子都是。提纯出来的花露香味也达到了谢虞琛想要的浓度。揭开盖子,不必凑到鼻子跟前,就能它闻到芬芳的香气。 香气飘到外面,路来路过的百姓都忍不住在院前驻足,深深地吸了满鼻子的香气后,才肯挑着担子继续走路。 满满两盆,接近三四斤的蔷薇花瓣,最后才提取一瓷瓶的香露,这样高昂的成本,不论是谁见了都要感叹一句。 不过纯天然植物萃取出来的香水味道确实不错,即使是比较高的浓度,闻上去也没有半点刺鼻或是令人头晕的味道。 谢虞琛满意地塞住瓶口,让帮工收回到屋里去。自己则跟田福商议起了这门香水生意。 帮工接过瓷瓶,紧张得连大气都不敢出,从院子到里屋不过短短十几步的距离,愣是让他走出了一种踩在钢丝上的感觉。 不过这也不能怪他胆小,围观了这瓶香水的全部制作过程,昂贵的成本、几个小时的反复蒸馏,这瓶香水的价值,别说是他小小一个帮工,就算是像田福这种见多识广的大客商拿在手里,心都要颤一下。 “不知郎君见过这香水的生产过程后,心里有何感想?”谢虞琛斜倚在软榻的扶手边上,不疾不徐地问道。 “田某从前自诩见多识广,却也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面。谢郎当真是厉害,令某敬佩不已。”田福坐直身子,抬手向谢虞琛拱手作揖道。 他话中对谢虞琛的敬佩之情毫不掩饰,不过其中大概只有一半是因为香水确实新颖奇特,令田福心中震撼。 更多的还是因为他想和谢虞琛合作香水生意才会如此。 即使是普通的生意往来,尚且要说几句好听话。更何况要与谢虞琛这样的人合作。 先是把一间开在乡间的,极不起眼的食肆弄得如此红火,就连江安府最大的酒楼云水轩,前段时间都派了自家的庖厨来这里拜师学习。 更别提这么短的时间里又是发明了肥皂,又是研制出香水的,之后还不知道要捣腾出什么新鲜东西。 这几日往蓬柳村跑的商贩数不胜数,谁都知道,跟在这位声名鹊起的谢郎身后有钱赚。 若不是自己弄来了那些新鲜的蔷薇花瓣,田福还真不保证自己有资格坐在这里,跟他商量香水的生意。 田福恭维和迎和的话听到谢虞琛耳里,却不见他有什么反应,淡淡一笑,谦让地说了一句“郎君谬赞”后,便不管他再说什么,只端坐在榻上,浅啜着手中的热茶。 田福见谢虞琛这样的姿态,便知对方不是什么好糊弄的角色,收起面上的奉承之色,主动开口道:“不瞒谢郎说,见过这香水都是生产后,某确实极感兴趣。” “田某不才,但走南闯北打拼多年,也攒下一些人脉。若是谢郎愿意与某合作,某定当尽心竭力。” 谈生意这种事情,一般是谁先开口,谁就落了下风。 不过像香水这种垄断在谢虞琛一人手里的商品,即使是对方想要端着,也得看有没有这个实力。 你不愿意放低姿态,多的是主动上门谋求合作的人。这也是为什么田福在思量片刻后,就主动坦白,在谢虞琛面前放出底牌的原因。 听到田福这番话后,谢虞琛总算有了动作。其实他内心也是比较看好田福这人的。有野心、有能力、敢打拼,最重要的是为人还够聪明。 而他话里提到的“人脉”,也确实是谢虞琛需要的。他若是想大规模生产香水,稳定的原料必不可少。 这段时间大大小小的商贩,包括附近的百姓都在给他送花瓣,这也让谢虞琛便意识到,原材料供应不是一件简单事。 首先是因为没有固定的标准,送来的花质量参差不齐。光是一批一批地验货,就要费许多精力。其次是在数量上也不稳定。 若是要他一项一项地亲自把控的话,第一他盯不过来,第二确实麻烦。倒不如找一个固定的供货商,把原料的供应全都交给对方处理,他也省心。 但这样一来,为了保证原材料的数量和质量,他就必须和对方建立一个比较坚固的合作关系。 光靠约定和合同显然不行,必须要让对方和香水的生意紧紧关联在一起,形成像“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样的利益共同体才行。 显然,田福如此主动地坦白向他展示自己的诚意的表现,谢虞琛还是比较满意的。目的达到,他也不再卖关子,直接了当地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郎君的能力谢某的确看在眼里,这段时间贩了花运过来的商贩这么多,只有郎君能弄来这么一大批的新鲜蔷薇,而且人品谢某也信得过。” 谢虞琛微微一笑,把话题转到了香水身上:“谢某确实有想让郎君为这香水作坊提供原材料的念头,不知郎君意下如何?” 田福听完这话,强忍喜色,连忙问道:“若是某能为谢郎长期提供制香水的原料,价钱谢郎打算如何计算?” 像这种长期的合作,还是如此巨大的数额,肯定不可能和寻常买卖货物那样计算。 但鲜花这种东西,因为时间和季节的不同,价格浮动很大。而且又极易受气候的影响,一点降水的改变,都有可能对鲜花的质量产生影响。 这样一来,中间值得商榷的东西就太多了。 田福把问题抛给对面,抬眼看过去,等待着谢虞琛的回答。但对方却并没有直接说出一个具体的价格,而是问道:“不知郎君有没有听说过另一种合作方式?” “谢郎请讲。” “郎君可以选择入股香水的生产,为我提供的原料并不按固定的价钱结算,而是按照分红的方式,将香水生产所得的利润,按照一定的比例分给郎君。” 谢虞琛适时地顿了顿,留给田福一个思考缓冲的时间,然后才继续道:“这样做确实会有风险,若是香水生意赚不到钱,郎君也要跟着赔钱。不过……” 谢虞琛勾唇一笑,“以我之见,香水的生意想要亏钱,那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谢虞琛说话的语气极其自信,但只要是个有脑子的人,就知道他这话绝对不是无的放矢。 香水的市场已经是可以预见的火热,田福心里自然也是清楚得很。 加入到这门生意当中只可能赚,绝不可能亏。因此,田福几乎是没怎么思考,便答应了谢虞琛的邀请。 “不过,这分红田某可否不要现银?” 谢虞琛正打算让人去书房取自己早就备好的合同,就听到田福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他放下茶盏的动作微怔,敛眉思考片刻,便明白了对方的打算,“你的意思是……” “谢郎不是已经猜到了吗?”田福爽朗一笑,开口道:“田某想让谢郎把分红直接换成香水给我。” 早看出田福是个有野心的,只是没想到他竟然连这点利润也不肯放过。谢虞琛笑着点了点头道:“如果郎君不嫌辛苦。自然是可以的。” 在香水的生产和供应上,他牢牢地占据了最源头的位置。赚得是将香水生产出来后,卖给商贩的利润。 至于那些商贩买回香水后运往哪里,价钱又是几何,就不归他管了。 但田福不同,掌握了原材料的供应尚且觉得不够,连剩下的那部分销售的钱也想赚,简直能用一个“贪”字来形容了。 不过若不是这份贪婪和计较,想必也不会从白手起家,到现在能有那么大的家业。 对于谢虞琛来说,田福的这份“贪”反而是件好事。对钱有欲望,才会尽心尽力地为他办事,不是吗? 因此两人几乎是没废几句话便签下了协定,对彼此双方也都是极为满意。 当然,协定签订完后还不能立马开工。蒸馏器皿没造完是其一,其二是因为生产香水的厂房还没有建成。 至于为什么作坊还没建好,谢虞琛就急着收了那么多的花。主要还是因为等到香水面世后,不管是干花还是鲜花的价钱一定会有所上涨。趁着现在的机会多囤一点,以后就能多节省一点成本。 只可惜自己手头的银钱有限,准确的说是许大郎手头银钱有限。囤了现有的这些花瓣就已经是极限了。 再多的话,可能就要把食肆买肉和买菜的钱给挪用过来,那是万万不行的。 而谢虞琛今天蒸馏蔷薇花露时所在的院子,还是从那间他为了生产肥皂时租下的小院里腾出来的一片地方。 不过眼看着随着蓬柳村的猪日渐成熟,肥皂的生产也逐渐扩大,从最开始每天几十块的生产,逐渐扩大到了上百块。 里面做工的人也由原来的高鸿等人,变成了谢虞琛从村里招揽的百姓。 肥皂的生产肯定是要继续的,而且还会不断扩大。因此,谢虞琛必须尽快地选好香水生产的厂址。 像现在这样和肥皂生产挤在一起,未免太不像话了。 但想要建一个完整的香水生产作坊,其中的花费可不小。况且谢虞琛的目标是将香水的生产标准化和规模化,开销只会更大。 首先便是作坊的建设,其次还有各种器皿工具、工人的雇佣,每一项都是一个不小的开支。 目前谢虞琛手头显然没有那么多钱,只能等到年后,把肥皂和养猪的收益收回来后,再进行规划。 现在要紧的是把香皂的生产提上日程。毕竟那玩意儿面向的是世家贵族,不怕定价高,所以其中的利润也比较可观。 不像现在生产的普通肥皂,还有那些用了废油加工的肥皂,每块赚一文钱都够呛。靠着生产这个,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把搭建香水作坊需要的钱给赚回来。 做下决定后,谢虞琛便开始把主要的注意力放在了生产肥皂上。 现在生产肥皂的这个地方,说是“作坊”都是抬举它,其实就是租来的一个农家小院。 院子里架着几口大锅,包括高鸿在内的几个人不停往锅里飘着的盆加猪油、烧碱以及其它原料。等到皂化完毕,就把皂糊取出来倒到模具里,送去屋里凝固。 流程之简单枯燥,让生产线上的众人无聊到打哈欠。唯一没有犯困的大概只有高鸿一个人。 不过鉴于高鸿此人面上的表情太过单一,谁都不能从上面看出他的心情,更没法判断他是是瞌睡还是清醒,所以不计入观察范围之内。 还是最近谢虞琛把提纯香水的蒸馏器搬到了院子里,众人才重新打起了精神,纷纷凑过来打量着这个新奇的大物件。 几个金甲军士兵也被分配了新任务,那就是看护着这套器皿,防止有人偷窃或是损坏。 最近谢虞琛的风头太盛,难免有人背地里动了什么歪心思,因此该有的警惕还是要有的。 这间院子被谢虞琛强行分成两部分,一部分还是用来生产肥皂;而另一部分,则是安置了他现在仅有的一架蒸馏器,负责把他手上的鲜花都加工完毕。 干花还可以多放一放,但新鲜的花瓣放不了太久。 之后,他便能开始真正的香皂的生产。 除了用蒸馏提纯的方法,谢虞琛其实最开始也想过用高浓度酒精浸泡花瓣,得到后世那种有酒精味道的香水。但再三考虑后,他还是放弃了这一想法。 一来是这种方法需要大量高浓度的酒精,成本太高,而且他不一定能搞出像双脱醛酒精那种没什么气味的酒,酒中的芳香物质势必会影响成品香水的味道。 二来也是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现在的酒精都是用粮食酿造而成。律法对此也有着严格的管控,为了节约粮食而对酿酒进行了限制。 就像谢虞琛之前酿桂花酒的时候用的酒曲,也是要经过批准之后才能买到的。 再加上这个时代本没有像玉米、薯类的高产作物酿酒。百姓连肚子都填不饱,他却要用那么多粮食来酿酒做香水,这和他原本的目的是完全背道而驰。 而且若是香水在贵族阶级风靡开后,难免不会有人利用手中权势,强行收购粮食,酿酒制造香水,造成的危害就更严重。 谢虞琛不想一个本来是能为百姓提供就业岗位和赚钱机会的事情,最后发展到那种地步,索性把这个风险直接在源头就扼杀掉,只用现在这种提纯的办法来生产香水。 第53章 这段时间, 谢虞琛大部分的精力基本都放在香皂上,每天吃过早饭,便往做肥皂的小院里走。 前两天把囤积的那些鲜花蒸馏得差不多后, 那间堆放着腊梅和蔷薇屋子终于能腾了出来。 几十斤的花瓣一共也没提取出多少香水, 大概装了十几个瓷瓶, 摆成一排放在墙角。院里的匠人每次经过都要屏住呼吸。生怕一个不小心碰倒了瓶子,可就是几十贯钱没了, 把他们丢在作坊打一辈子白工也赔不起。 好在除了担心被碰倒以外, 那十几瓶价值不菲的香水并不用担心受到什么别的伤害。 知道谢虞琛在做香水的人并不多,也就是许大郎和余娘子、金甲军几人、作坊的工匠、再填一个田福。 许大郎和田福等人,谢虞琛吩咐过他们要保密,几人也都是他信得过的。至于金甲军,更不可能往外泄露消息。 剩下的那几个工匠, 虽说和谢虞琛只是简单的雇佣关系, 但吃住都在作坊院子里, 平日里有高鸿等人看着, 也没有机会像外人传信。 其余的人只知道这间院子是用来生产香皂的,闻见香味也不会往蒸馏香水上想。更不会知道堆放杂物的那间屋里有什么昂贵的货物。 因此谢虞琛并没怎么在安防工作上多下心思, 只叫高鸿等人平常多注意些。 而且那些香水也存放不了多久就要用掉。 和他有合作的几个大客商这段时间一直盯着香皂的作坊,隔三差五就要问一句“谢郎,你说的那带着香味的香皂到底什么时候做好?”,可以说是非常迫不及待。 不过也难怪这些人心急。前段时间谢虞琛这儿上新了一种香皂,形状圆润好看, 颜色也是那种赏心悦目、饱和度比较低的奶油色,上面还刻了一些简单的花样。 这种香皂刚面世, 便受到了那些世家郎君娘子的喜欢。只是生产的量少了点,他们几家商贩匀下来, 每人只分了几十块不到,根本不够卖。 这段时间常有那些锦衣玉带的顾客上门,问他们有没有香皂售卖。他们倒是想卖,可他们没有货啊!最后只能无比心痛地摇头,告诉对方那香皂已经售罄了。 眼看着来问的人越来越多,他们不得已,只能搬出了谢虞琛曾经说过的话:现在卖的这些香皂只是半成品,真正的香皂是带有花香味的,用来洗衣服,衣服上会沾上香气;用来洗手洗脸,有美容的功效云云。 虽然价钱贵了些,但绝对是物有所值。因此如果不是急着要买这皂子,不如等到带着香味的皂制出来后,再来购买也不迟。 肥皂和香皂的清洁效果其实大差不差,为了模样美观而选择后者的,一般手里都不缺那百十文钱。 因此听到商贩说的话后,众人都对那带着香味的皂产生了兴致,与他们约好一到香皂面世后,便立马带着银钱来购买。 预定的单子攒了一叠又一叠,但却迟迟不见谢虞琛这边出货,也难怪那些商贩心急得不行。 “这批腊梅香气的香皂一共有一百块,若是你们平分,每人能拿二十块,每块是九十文。”食肆后院的包间里,谢虞琛对着来拿货的几个货商道。 “才二十块吗?”说话的这人叹了口气,想了想自己手里的单子,光是他们州府的徐家,那日就来他店里预定了十块。这二十块还不够他一天卖的呢。 “我这里倒是用不了二十块,刘兄若是觉得不够,我可以匀刘兄十块。”他旁边一人道。 他是从安岭县来,他们县没有那么富裕,能用得起这近百文一块的皂子的人家比较少,人们大部分还是对那肥皂更感兴趣。不带香味的香皂也偶尔有人买。 “不过若是刘兄拿了这十块香皂,可得把手里肥皂的购买数额让给我点。”那人又道。 “这是自然。”被他唤作刘兄的人不假思索地答应下来。 除了从安岭县来的那货商以外,在座的其余人都更想要那带着香味的皂子。原因也简单,就像谢虞琛之前说的那样——钱,还是要数有钱人手里的最好赚。 “难道那香皂的制作工艺就如此复杂?谢郎不能再多制一些了吗?”又有一人道。 他们自然是不清楚那香皂的制作工艺的,但按照谢虞琛这个生产的速度来看,想必应当是复杂得厉害。不然也不可能一天只生产几十块出来。他们急着赚钱,那谢郎就不急吗? 不过这点他们可就误会谢虞琛了,香皂的制作工艺还真没他们想的那样复杂。至于赚钱?谢虞琛当然是急的。但这不是手头缺钱,生产规模扩大不起来吗? 谢虞琛的视线在几人面上扫过,叹了口气,故作深沉地开口:“制作难度是一方面,但要想让香皂带了香气,成本也实在不低。” 见众人的胃口都被高高吊起,向自己投来了好奇的目光,谢虞琛才不疾不徐地继续说道:“各位想必也听说了,我前段时间大肆收购干花。其实就是为了实验如何把花朵里的香味添加到香皂中去。” 众人“哦”地长叹一声,恍然大悟。怪不得对方前段时间要收购那么多干花,原来是为了实验所用。 不过这也难怪,那肥皂他们之前从来没见过就算了,能把各种花的香气添加到里面,更是一件他们想都不敢想的事。 想必对方为了制成真正意义上的“香皂”,也是费了一番不小的辛苦。 而那干花的价格又不便宜,更别提谢虞琛收购的花里,还有好一部分是新鲜的,价格更是要翻倍增长。 “众位与我谢某做了这么久的生意,我也不瞒各位,为了研究这个香味,几乎耗尽了谢某手头的银钱。就连现在生产香皂的作坊,都是临时问村人租来的小院。里面的工匠也全都欠着工钱,实在是没有余银再扩大生产,还望各位谅解。” 为了研究香味耗尽银钱,指囤了一屋子的干花差点放不下。 拖欠着工匠的工钱,指以高鸿为首的金甲卫干活,谢虞琛从没给过钱,因为他们的俸禄本来就不归谢虞琛管。 至于没有余银扩大生产,这个倒是真的。因为他的钱都留给之后香水的生产了。 总而言之,“人生如戏,全靠演技”,靠着精湛的演技,谢虞琛一通哭穷把众人哄得一愣一愣的。 就连里面年纪最长、经验最丰厚的刘三,都忍不住跟着皱起了眉,开始替谢虞琛忧心起来。 先不提谢虞琛为了研究散尽家财的举动是否值得众人震撼。单说万一谢虞琛以后没钱了,生产不出来香皂咋办?他们可还指望靠着这个小赚一笔呢。 众人面色各异,屋里的气氛一时有些低落。片刻后,刚刚一直没怎么说话的客商犹豫着开口道:“若是谢郎手头比较紧,我这里倒是有些余钱,可以借给谢郎周转一段时间。” 这话一出,谢虞琛还没来得及回答,屋内的众人便纷纷应和了起来。除了想要香皂的生产扩大,他们能多赚一点钱以外。还有一部分原因是他们对谢虞琛这个人本身的能力和人品比较看好。 像谢虞琛这样的人,即使是缺钱也是一时的。他光是靠着生产肥皂一样东西就足够吃喝不愁。现在能发明出带着香味的皂子,将来未必不会研制出更新鲜的物件。因此众人都不想错过这个与他交好的机会。 有些机会只有一次,错过可就再没有了。而身为商贩的他们,比任何人都清楚机会的重要性。 不过是借一些钱财给对方,将来还要还给他们,再不济还能拿货品抵。 左右他们不会亏,还能借此机会让对方欠自己一个人情,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一比稳赚不赔的买卖。 想到这儿,众人的脸上都带了几分热络。好像不是他们在借给谢虞琛钱,而是谢虞琛在借给他们钱似的。要是谢虞琛不肯收他们的钱,他们反而亏了。 “我知道各位都是信任谢某,才愿意把自己辛苦赚来的钱借出来,我先在此谢过各位。” 谢虞琛拱手谢过众人,没有答应他们借钱给自己的提议,而是话音一转,提起了另一件事。 “不过若是直接把借钱给我,大家不知道谢某是否把钱用作了香皂的生产,谢某也要每日提心吊胆,担心自己能否还清欠款。” 这话传到众人耳朵里,不免勾起了他们心底隐秘的几分担忧:万一真如他话里说的那样,他们把钱借给对方,香皂生产的速度却并没有加快怎么办? 他们是想和谢虞琛打好关系,但也不能让自己亏本啊!可若是收取利息,那又和外面放债的有何区别。人家为何要同他们借,而不是与那些人借钱? 当真是进退两难。 见众人面露愁色,谢虞琛适时开口道:“我这里倒是有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既能保证各位的利益不受损害,谢某的压力也不至于太大。” “谢郎请讲!”众人连忙开口问道。 “各位借与谢某的钱,可以算作是一笔用于作坊建设的投资。等到不同种类的肥皂生产扩大后,就按照各位拿出银钱的数额,直接从作坊里拿取对应的货物。以货代资,不知各位意下如何?” 谢虞琛说完,笑眯眯地看向众人。他能想出这个方法,还是要归功于田福。 那天田福提出“把分红直接换成香水”的话给了谢虞琛灵感:自己缺钱扩建厂房,他们急着拿货。何不让对方投资,自己拿货抵钱,简直是两全其美。 果然,听完谢虞琛的话,众人的面上都出流露出几分心动。“以货代资”这句话简直是在往他们心里的最痒处戳。 他们手头不缺钱,不然也不会说出借钱给谢虞琛的话,但这段时间他们也等得确实心急。 眼看着市场那么广阔,他们却因为谢虞琛生产不出来香皂,而迟迟赚不到这笔钱。这对于一个商贩来说,可比任何事都让他们难受。 现在有了这个“以货代资”的方法,他们把手头的闲钱交给谢虞琛,就相当于提前把货款给了对方,不必承担“借钱给谢虞琛,但还是拿不到货”的风险。 既能加快肥皂的生产,又能以成本价拿到货物,这简直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几乎是没怎么思考,众人便同意了谢虞琛这个办法,与他签订下协议,答应过几天便会把钱财送过来。 “至于香皂的生产,可就要拜托谢郎了。”临行前,几个货商再三像谢虞琛嘱托道。他们手里的订单垒了有一尺来厚,每天都有无数人来买香皂,晚一天拿到货,他们可就少赚一天的钱。 “这是自然,谢某定当竭尽全力。”谢虞琛笑眯眯地答应道。 第54章 送走几个货商后, 谢虞琛便转身回了自己的院子。 听到声音,余小郎嗒嗒地从里间跑出来,仰头看向来人, 连忙问道:“谢郎可是和那几个客商签完协定了?” 这几天谢虞琛白天会给余小郎布置学习的任务, 因此余小郎基本都是在屋里练字, 不怎么跟在他身边。 但谢虞琛做什么也不会专门瞒着对方,因此他最近做的事余小郎也大致都清楚。 “对啊。”谢虞琛拍了拍余小郎的脑袋, 问他今天的功课有没有完成。 余小郎赶紧点了点头, 回答道:“都完成了,待会儿就可以交给谢郎检查。” 在学习上,余小郎比大多数小孩都勤奋。当然也可能是他特别崇拜谢虞琛的缘故。反正只要是谢虞琛交代给他的任务,不管是什么,余小郎完成得都格外积极。 就像谢虞琛这段时间让他练字, 若是给他布置了十页大字的功课, 待到晚上检查的时候, 余小郎总会比他交代的十页纸再多出几页来。 因此谢虞琛对余小郎的学习也是比较放心的, 并不会特别分出精力来督促和看管对方。 余小郎说自己完成了今日的功课后,谢虞琛也只是点了点头, 并没有立马去看,而是打算等两个人都吃过晚饭后再一并检查。 “今天的功课提早完成了,那小郎想去做什么呢?”谢虞琛笑着问道。 “我想去做香皂的作坊看看!”余小郎不假思索地回答。 因为制作肥皂需要用到的火碱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对于一个七八岁大小的孩子来说还是危险了点,所以谢虞琛一般都不会让余小郎靠近做肥皂的地方。 第一回做肥皂时带着余小郎, 也只是让他远远地看了几眼,等到肥皂完全皂化凝固后, 才肯让他凑近了观察。 而现在的肥皂作坊不仅有大量的火碱,还有几大锅滚烫的开水。不仅如此, 提纯香水时的蒸汽也比较危险。 所以这段时间谢虞琛去作坊的时候都是一个人过去的,并不会带着余小郎。 但看余小郎实在是想去,谢虞琛垂眸思考了一阵后,便勉强答应下来,嘱咐他到了作坊一定要紧紧跟在自己身后,不能乱碰作坊里的东西…… 前前后后叮嘱了七八句,才带着他进了作坊的门。 院子里的肥皂的生产正有条不紊地进行着,靠墙的几口冒着热气的大锅里是隔水加热的皂糊。 工匠们用棍子不停地在里面搅拌,还要时不时添加一些清水进去。 皂化需要的时间长达一两个时辰。这期间一直需要有人看管着。熬煮好之后稍微晾些,便会被倒到刻好的模具中,送进屋里等待硬化。 谢虞琛带着余小郎走进来时,刚好赶上昨天制好的一批皂脱模,谢虞琛便招呼余小郎,让他上手尝试一下。 因为没有经验,余小郎切出来的几块皂大小都有点不匀称,而且切面也不是很光滑。 谢虞琛对此倒没什么特别的反应,不仅没有批评他,还笑眯眯地鼓励余小郎多试几次。 小孩子就是要多动手、多尝试才行。况且切出来的肥皂即使不能拿去卖,带回食肆,众人日常使用也是完全不影响的。 为了这些不痛不痒的小事去责怪孩子,完全没有任何价值嘛。 谢虞琛吩咐帮工把刚刚切出来的这几块皂子打包好,待会儿自己走的时候拎回食肆。然后又带着余小郎去了堆放货物的仓库。 “谢郎,这就是你说的香皂吗?”余小郎指着角落里的整齐码放着的皂子,忍不住问道。 “对啊。”谢虞琛点头。 仓库里放着的存货可不少。余小郎一眼望去,起码得有百十来块。 既然仓库里有肥皂,那谢郎今天为何不卖给那些货商,反而对他们说自己每天只能生产那么点皂子呢? 余小郎眉头蹙起,苦着脸想了半天都想不明白谢虞琛这样做的原因,最后只好嘟了嘟嘴,向谢虞琛问出了心中疑惑。 “为什么要欺瞒那些顾客……”谢虞琛促狭地眨了眨眼,道:“自然是为了让他们给我们多投资一点钱啊。” “啊?”余小郎惊讶得嘴巴都张圆了。 还是一个孩提的余小郎,是很难理解生意场上那些狡狯无比的计谋的。 因此听到谢虞琛的解释,他只能茫然地瞪大了双眼,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 “那这算是欺骗吗?”余小郎傻乎乎地问道。 “唔,应当不算吧。”谢虞琛想了想,回答道。“他们虽然遭受了蒙蔽,但我并没有骗取他们的财物,这一场交易不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两全其美的,不是吗?” 余小郎想了想,好像是这个道理……便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对吧?只能算是一点小手段而已。”谢虞琛伸出两根手指,在身前比了一个很小的距离,表示自己的计谋真的只是很“小”一个。 “那商贩送来的银钱,谢郎打算用在何处呢?”余小郎又问道。既然谢郎并不缺钱生产肥皂,那要这些钱有什么用处? “当然是要扩大生产了。”谢虞琛回答。 “像现在这样,窝在一个小院里生产,规模太小,产量也有限。但我们手头没有那么多银钱,所以就需要别人的投资。” 听完谢虞琛的解释,余小郎似懂非懂地哦了一声,忍不住说道:“可肥皂制作起来并不麻烦,只要一口锅、一些像猪油和烧碱一类的原材料,还有一些模具……” 余小郎挠了挠头:“似乎并不需要那么多银钱。” “谁说我们扩大生产,就只是要生产皂子啦?” 谢虞琛从身旁拿起一个白瓷瓶,在余小郎面前晃了两下道:“不是还有香水吗?” “可是……”余小郎似有困惑。可那些商贩投资给谢郎,明明不是为了香水,而是带着香味的肥皂啊? 看来这孩子还是太天真了。谢虞琛看着一脸问号的余小郎,忍不住笑了笑。 他和那些货郎签订协议,上面只写了他们投资的银钱,日后会按照生产出来各色皂子的成本价偿还,还有自己要按期提供多少块肥皂而已。可没有规定这笔钱他必须全部用在肥皂的生产上。 况且香水提取出来不也有一部分用来制作香皂了吗?他把这些钱用在香水上,完全合情合理嘛。 拍了拍余小郎的肩膀,谢虞琛一脸高深莫测地走出了仓库,只留余小郎一人站在原地,一副新世界的大门在自己眼前缓缓打开的模样。 走到一个工匠面前,谢虞琛抬起下巴指了指他面前蒸汽缭绕的大锅,似是随口问道:“这一锅皂液大概需要加热多久,才能完全皂化好?” 工匠见来人是谢虞琛,赶忙放下手上的工作,回答道:“回公子的话,若是这一锅皂糊的话,起码要一个时辰以上。” 谢虞琛点了点头,看了一眼那锅皂糊,不禁叹了一口气。心道:这样不停地搅拌一个多时辰,未免也太费功夫了。 琢磨了一阵,谢虞琛突然想起,制作肥皂除了可以隔水加热以外,还有一种冷制皂的方法。 “你要不试试不用加热,把火碱溶到水里后,直接和猪油混合在一起?”谢虞琛突然说道。 “直接混合?那样可以吗?”工匠有些发愣。 “你试试看呢?”谢虞琛笑了笑,补充道:“即使失败了也没关系,若是成功了,就省下大力气了。” 得了谢虞琛这句话作为保证,那工匠放松了许多,点头应下来:“行,那我熬完这一锅皂糊就去试试。” 谢虞琛“嗯”了一声,又补充道:“按照不同比例多试几回。对了,火碱和水遇上会散发热气,当心一点,不要被烫伤了。” “我明白。”那工匠憨憨一笑。 要说他这回遇上的掌柜,可真是一个难得的好人。平日里工钱给得痛快不说,提供的饭食也是那些正儿八经的面饼小菜,粥也熬得稠稠的。平日里对他们的态度更是没得说。 放在其他人那儿,哪会这么和颜悦色地和他们讲话,更不用说主动提醒他们注意安全什么。 像谢郎这样的人,就应该发大财啊。那工匠在心里念道。 工匠那边是怎么想的谢虞琛暂且不知,他这会儿正琢磨着冷制皂的制作方法。 冷制皂简单来说就是不需要像现在这样加热,而是在常温下,直接将猪油、火碱和各种原材料混合在一起,比较简单省力。 但相应的,冷制皂制作完成后,皂子还需要在阴凉的地方放置一段时间,慢慢等待它的皂化过程结束。 不过对于谢虞琛来说,这都不算大事。皂化的时间再久,也不过就一两个月而已。只要他这儿不停工,就不影响销售。 特别是现在的交通方式还没那么快捷。商贩买了肥皂,运回去也要七八天的。即使是没有完全皂化的肥皂,等运到顾客手里的时候,也都皂化好了。 若是冷制皂能尽快做出来,说不定等到合约上约定的拿货日期刚到,皂子就已经放置了足够的时间。 肥皂这边的事暂且不用谢虞琛担心,他现在最好是多关心一下作坊的选址。 现在生意还没扩展起来,这一个小院子还勉强能凑合。 但将来包括肥皂、香皂在内,谢虞琛计划开辟好几条生产线。而且香水的制作也不简单。光是那些巨大的蒸馏器皿,安置就需要足够宽敞的地方。这间小院肯定是满足不了的。 而且谢虞琛考虑的因素还有一点,那就是作坊里工匠的雇佣问题。 要想稳定地生产香水,蓬柳村的百姓肯定就不在他考虑的范围之内了。 毕竟村里家家户户都有农田要耕种。对于农人来说,田地才是他们的立身之本。农忙的时候,即使工坊开了再高的价钱,他们也要先忙地里的事情。 再加上现在蓬柳村的百姓十家有九家都养了猪。靠着把空闲的屋舍租借给那些来往的行人商贾,每日也能有几文钱的收入。闲的时候还能靠给食肆送菜卖肉补贴家用。日子好过了不少。 平素都有的是事儿要忙,空闲的劳动力就更少了。现在做肥皂的这些工匠,还都是谢虞琛从外乡雇佣来的人。大多家里没有田地,谢虞琛这儿包吃包住,还有工钱拿,对他们来说也是个不错的活计。 因此,谢虞琛要是想开办一个香水和肥皂的作坊,蓬柳村绝对不是个好的选择。 最好是能有一个地方又大,劳动力又丰富的地方。若是附近种了像茉莉、栀子这种花就更好了。 不过能满足他这几个要求的地方可不好找,谢虞琛前段时间已经托了田福帮他物色一下。对方人脉比较广,对这片地方了解也比他深。 如果连他都选不出一个适合的地方的话,估计谢虞琛也没什么好主意了。 除了选址以外,在厂房的建设上,谢虞琛也决定都用水泥建造。虽然这样做的成本比较高,但毕竟水泥建成的房子在稳固性上会更好些。 像作坊这种每天又是烧柴又是蒸馏,还有烧碱这种比较危险的化学物质。房子建造得结实一点,谢虞琛的心里也比较踏实。 说起水泥,他就想起了在东山州的采石场。这么些天过去,水泥的名声也传到了他们这儿。 不过水泥运到江安府,运输成本实在是有点高。原本几十文一车的水泥运过来后,价格起码要在加个“零”,能用得起的人家实在是比较少。 而且他们再一合计,石灰砂浆比起水泥来也不差,价钱却便宜了好几倍不止。还是直接用石灰砂浆砌墙就行,不用再折腾了。 第55章 随着石灰砂浆的爆火, 距离江安府不远的几个地方,也渐渐有了采石场。 像石灰石这种东西,分布本来就比较广泛。从前没什么人注意, 主要是因为石灰的用处不多。费那么大辛苦开辟一个采石场, 七八年都回不了本, 因此也没人愿意做这苦差事。 但现在可不一样,前段时间石灰砂浆流行起来后, 从北面来的车马一趟一趟拉着的, 全是大块的石灰石。有些人心中好奇,便多一打听了几句。 这不打听还好,一打听才知道:像那一车石灰石,竟然能卖到六七十文的价格,而且还抢手得很。 从东山州贩石灰石, 主要是运输比较贵。三十文的石灰石运到这边, 价钱便翻了一倍不止。众人一合计, 拍着大腿道:这生意他们也做得啊! 石灰石他们这儿也有, 若是卖得价格比市面上便宜点,四十文左右, 里面也有不少的利润可赚。况且那么多人家都爱用石灰砂浆刷墙,这生意也能做得长久。 于是众人当即便做了决定,跟官府递交了开采石灰石的文书申请。花了些精力打通其中关系后,采石场便如火如荼地开办了起来。 如此说来,谢虞琛当初顶了乌菏身份的时候, 灵光一现选择去东山州,对当地的百姓当真是一件幸事。 不然几个月后江安府附近的采石场一开, 东山州的石灰石便因为路程原因彻底失去了市场,到时候倒霉的还是普通百姓。 现在有了水泥, 他们开采出来的那些石头尚且不够水泥厂那边用,哪还有功夫卖去别的地方。 不过谢虞琛若是想要用水泥建香水作坊的厂房,从东山州那边运水泥过来,成本实在太高。 对目前的谢虞琛来说,负担还是比较重的。因此他便想着看能不能从附近买了石灰后,直接烧成水泥。 不过这样做势必会让人把自己和东山州联系起来,对乌菏那边也不知有没有影响。所以谢虞琛暂且还没做下决定。 还是等到开春再说吧,谢虞琛想。而且现在寒冬腊月的,即使是他想开工,天气也不允许。 等到天气暖和一点时,自己也见过了乌菏,跟他通个气这件事就好办不少。 所以乌菏怎么还不来?他柜顶上的桂花酒还等着对方开封呢。谢虞琛皱眉。 是的没错,原本放在食肆厨房的那两坛桂花酿,因为给众人造成的心理阴影实在是太严重,经过他们集体抗议后,已经被搬到了谢虞琛的屋里。 他对乌菏没什么畏惧感,不然也不会大喇喇地邀请对方来自己勉强算作是“家”的地方做客。 在谢虞琛的其实并不存在的“期盼”下,乌菏的消息终于姗姗来迟。 信中说他本该在半月前就启程,但因为之前绥桐和倒卖私盐一事又有了新的进展,所以一耽搁,便到了今天。 不过这件事现在已经基本处理完,所以他也将在近期离京前往江安府。 谢虞琛收到信后,本来是不打算回的。毕竟既然对方已经启程,那他只要在蓬柳村等着就行,况且他觉得两个人的关系似乎还没好需要没事写封信互通的程度。 但想起食肆众人对那两瓶桂花酒的态度后,谢虞琛斟酌了片刻,还是给乌菏回了封信。 语气比较委婉,但主旨只有一个,那就是让他此行尽可能得低调一点。 毕竟食肆里都是普通百姓,对乌菏的畏惧还是比较严重的。虽然像关泰初那种身为一州刺史,也并没有好到哪里去就是。 可见乌菏本人的威慑是一视同仁,并不因为对方身份的不同而有区别。唯一不被恫吓的,大概就只有京城里的那些个白胡子老头。 …… 乌菏此行确实遵照了谢虞琛信里说的那样,一路低调离京。 但拦不住沿途的地方官吏有听到消息的,自作聪明在城里安排了声势浩大的洗尘宴。有的甚至连那舞姬都搜罗了一群,各个貌美如花,媚眼风流。 结果还不等对方邀功,见到这一幕的乌菏就冷下脸来拂袖而去。 当地的官员一看这场景,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即便吓得两腿颤颤,冷汗直冒。 刺史吕文泽,也就是准备这场接风洗尘宴的主要人物。他出身一般,本想靠着这次机会搭上乌菏的东风。 结果酒肉歌舞不仅没有讨得对方欢心,反而拍错了地方,惹得对方不高兴。现在别说升官没了指望,就连能否保住现有的官职都是个问题。 乌菏一言未发,却比别人劈头盖脸地骂一顿还要吓人。有了吕文泽这个前车之鉴,之后途径的那些地方官吏无一不是安安分分,能把自己的存在感降到多低就往多低降。乌菏之后的行程也算消停。 …… 离到蓬柳村越近,乌菏一行人就越能感觉出蓬柳村与其它地方的不同。 他们一路行来,途径的地方大多都是比较冷清的,即使是进了城里,街上摆摊的小贩也都只有寥寥几个。 一来是天气寒冷,人们都不愿出门;二来是过了农忙的季节,地里没什么事可做,行人自然就减少许多。 即使是江安府都比往常安静了不少。但蓬柳村却像是个异端,路上赶着车的、挑着担子的人丝毫不减,甚至比城里还要热闹许多,半点看不出天气已经快到数九寒天的时候。 “这可当真是一件怪事。”旁边一人忍不住感叹道。 听到下属纳闷的语气,乌菏勾唇一笑。这件事放在其他人身上或许值得惊奇,但在那人身上,就一点都不奇怪了。毕竟…… 从自己认对方时,他就做了太多让人难以置信的事情。 “去问问距离蓬柳村还有多远。” 乌菏一抬下巴,身旁的下属赶紧跳下马车,拉住一个商贩模样的百姓,打听道:“你可知这儿距离蓬柳村还有多远吗?” “蓬柳村啊?”那小贩放下担子,听到内卫打听的地方后,态度明显热情了些,指了指前面那岔路口道:“没多远了,从前面那路口向左拐,再走约莫三里地就是。” 内卫点了点头,刚想道谢,那商贩却上下打量他一眼,主动问道:“我听你口音不像是本地人。你们到蓬柳村可是为了到许家食肆吃饭?” 内卫犹豫了一下:“……算是吧。” “那你可要快些喽。”那商贩一脸高深莫测地晃了晃脑袋:“这几天去许家食肆吃饭的人可不少。要是去的晚了,那些招牌菜可就卖光了。” “那许家食肆竟然这么受欢迎吗?”内卫道。 闻言,那商贩“啧”了一声,看向内卫的眼神仿佛像在看一个土包子,分明在说:这人看着人模人样的,却连这个都不知道?别是装出来的吧? 内卫被小贩用这样的目光打量,顿时一阵不忿。要知道跟着他们大人,他们不管去哪,人们都是用敬畏的目光看自己。结果来了这乡野山村后,竟然要被一个小贩歧视。 他顿了顿,忍不住开口:“其实我们公子此行主要是为了见一位朋友。” 小贩狐疑的目光在内卫脸上徘徊,“你们公子的朋友,不会是谢郎吧?” “自然就是谢郎。”内卫挺了挺胸膛,不知道为什么,说出这句话后,他心底突然涌出一种自豪的感觉。 “你们公子是谢郎的朋友?”小贩问道,态度分明是不相信他说的话。 “诶你这人……” 内卫还没来得及说完,就听见身后传来一个冷淡的声音,“你在做什么?” 是他们大人!内卫心里一咯噔,赶紧转身,摇头道:“没什么,没什么。” “那还不回去?” 乌菏的整个人的面容都笼罩在纱笠之下,暗色的薄纱又给他本就冷冽的声音蒙上了一层朦胧而神秘的色彩。 乌菏转身离开,带动着头顶的纱笠也飞起一角,配上他的气质,看起来有种别样的惊心动魄。 内卫赶紧向那小贩道了句谢,然后匆匆跟着乌菏回了马车。 看着辘辘驶过的马车,小贩站在原地怔愣半晌,才后知后觉地想:刚刚带斗笠的那人说不定真是谢郎的朋友。 至于他为什么会得出这个结论,大概是两人的气质都不似凡常,一个清冷肃杀,一个明朗出尘,所以才会让他有了这种感觉。 谢虞琛早就知道乌菏今天要来的消息,他本想让许大郎代自己到村口迎接,但又想起许大郎对于乌菏的畏惧。 出于对于众人情绪的关照,谢虞琛最后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叹了口气决定自己前去迎接。 这样又湿又冷的天气,他实在不想出门,还要像个傻子似的站着等几个时辰。 不过最后,谢虞琛还是没有亲自前去。原因是他灵机一动,想起村里还有高鸿等人,既熟悉蓬柳村的情况,而且还是乌菏的亲卫。派他们去迎接,简直再合适不过。 于是谢虞琛便拍拍高鸿的肩膀,自己转身去了肥皂作坊。 前段时间,制作蒸馏器皿的工匠送来了第二套设备,院子里愈发显得拥挤。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谢虞琛收回来的那些干花可以开始蒸馏,库房里的空间能稍微腾出来一点。 不过干花在蒸馏的过程中,和之前的鲜花还有一些细小的差别。谢虞琛不太放心,便亲自过去盯了几天。 这也是他除了天气寒冷以外,第二个不想去迎接乌菏车驾的原因。 于是,一路风尘仆仆、舟车劳顿赶到平蓬柳村的乌菏,见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场景。 他熟悉的几个亲卫站在村口的草亭里,揣着手在原地打转,时不时地还探出一个脑袋,朝远处的官道上张望几眼。 姿态简直与身后来来往往驾着驴车的百姓融为一体,从他们身上看不出半点曾经令人闻风丧胆的金甲军的气势。 “谢虞琛呢?”乌菏隔着轻纱扫过身前半跪的众人,不出预料地没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 “回大人的话,谢郎他,他……”内卫支支吾吾半晌,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能替谢郎解释清楚: 为什么他们金尊玉贵的巫神大人来访,身为主人的谢虞琛却自顾自躲进了作坊不知道忙什么去了。 “谢某来晚了。”正当内卫自暴自弃地打算实话实说时,他身后便传来谢虞琛带着笑的声音。 幸亏谢郎来了。内卫长舒一口气。 谢虞琛自然不可能不管不顾地把乌菏晾在村口。他在高鸿今天出门前,就嘱咐对方,一旦看到乌菏来了,就赶紧派人通知自己。 好在高鸿这人还算靠谱,传信的速度还算快。谢虞琛听到消息后立马就往村口走,虽然来得晚了些,但还不算太失礼。 “无妨,进村吧。”乌菏摘下斗笠,不动声色地打量了谢虞琛片刻后,便又若无其事地收回了视线。 谢虞琛“嗯”了一声,语气不变:“我已经让人在食肆备好了热水和饭菜等着。” 乌菏依旧是那副冷冷淡淡地表情,话也很少,听着谢虞琛有一搭没一搭地讲着蓬柳村的风土人情,偶尔应一声,二人之间的气氛倒也不算僵硬。 “我闻着谢郎身上,似是有股什么香气。” 乌菏突然插了一句嘴,因为语气太过自然,谢虞琛愣了片刻才反应过来,揪着自己的衣袖闻了闻,解释道:“我刚从作坊过来,估计是沾了一点花露的香味。” “花露?”乌菏仿佛来了一点兴致,忍不住问道:“这是何物?从花中提取出来的香露吗?” 谢虞琛没想到乌菏一猜就中,忍不住挑了挑眉。 “是栀子的香气吗?”乌菏又问。 谢虞琛点了点头,他刚刚出门前,作坊蒸馏得确实是栀子花。 第56章 往食肆走的马车里, 谢虞琛想着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液体香味剂应该还是比较新奇的,便向乌菏提议道:“大人若是好奇, 我待会儿便带大人去参观一下花露的制作过程, 可好?” “不过这一路舟车劳顿, 等吃过饭再去也不迟。”谢虞琛想了想,又补充道。 “没关系, 不急的。”乌菏摇了摇头, 不甚在意地说道。 也是,大老远来一趟,总不可能吃顿饭就走,有的是时间。谢虞琛转念一想,便暂时放下了要带乌菏去工坊参观的念头。 为乌菏准备的宴席就设在谢虞琛的院里。菜肴是厨房的人们踩着点烧好的, 都还冒着热腾腾的香气。就连桌椅靠垫, 也都是从别处临时挪过来的。 没办法, 毕竟这儿平日里就只谢虞琛一个人吃饭, 罗汉榻上置的一方矮几足够他用。多的那些家具谢虞琛嫌它们平白占着地方,就都让许大郎给搬到别处了。 屋里只留了几样必要的家具, 空间倒是大了不少,就是略微显得寒碜了些。 夏天的时候还好,摆上点花花草草,还能称得上是“清雅”。可现在数九寒天的,即使有干花鲜果做装饰, 但在外人看起来,还是有些不尽如人意。 显然乌菏也是注意到了屋里的装潢, 环顾四周后,脚步微不可察地顿了顿, “谢郎的居所……” “怎么了?”谢虞琛瞥了他一眼,心道:那些乱七八糟的装饰品没用就不摆呗,又不是仓库,非得堆得满满当当才好。 “没什么。”乌菏轻轻摇头,在座位上坐定,“就是觉得……非常特别。” 那是自然。这种在后世这可是叫极简风,很有逼格的好吗?恰巧仆役那边端了桂花酒过来,谢虞琛便瞥了他一眼,坐到了对面的位置上。 桂花酒是加了蜂蜜后又蒸过一道的,端过来的时候还微微地冒着热气。谢虞琛端起酒杯朝乌菏示意:“大人尝尝?” 乌菏端起来尝了一口,一抬眼,就看见谢虞琛正一脸希冀地看着自己……“味道,不错。”乌菏努力忽视嘴里那一抹化不开的甜意,抿唇称赞道。 旁边的小厮察言观色,赶紧又为乌菏添满了一杯。 “……” 除了甜得有些发腻的桂花酒以外,这顿饭在其它方便并挑不出一点毛病。菜式虽比不是什么山珍海味,龙肝凤髓,但也新颖别致。再加上乌菏本人从前又不怎么在吃食上花费过心思,就愈发显得珍贵。 眼看着桌上的菜少了大半,谢虞琛才悠悠开口:“大人若是不喜欢甜的,就不必勉强自己一杯杯地饮那桂花酒了。” 乌菏握着筷子的手一顿,掩唇轻咳一声。 还觉得自己装的有多像呢,满桌子菜里拢共就三道甜口的菜,恰巧每次伸筷子的时候都躲过去了,傻子都看出这人不喜欢吃甜的了。 见乌菏似是要为自己辩解,谢虞琛收回看向身后的小厮眼神,淡淡一句:“大人若不是不喜欢,我就让厨房继续往酒里添蜜糖了?” “多谢谢郎美意,但蜜糖还是不必加了。”乌菏咽下刚准备好的话,话音一转道。 吃完饭后,乌菏的属下端了一壶清茶进来,顺便提起了乌菏的住宿问题。谢虞琛和他对视一眼,目光里分明都以为对方早有安排。 “大人此行没有安排行馆吗?”谢虞琛先一步开口询问,占领先机。乌菏这么金尊玉贵一个人,出行怎么着也不可能连个馆驿都没准备吧。 “谢郎在信中,不是说要低调行事吗?”乌菏淡淡瞥他一眼,把谢虞琛给整不会了,犹豫半晌才试探着问道:“大人不会打算就住在这蓬柳村吧?” 乌菏点头。 谢虞琛只好又问:“大人此行不打算看看江安府的农仓政务吗?” “当然不,我此行又不是为了巡视江安府的军政。”乌菏把身子往后一靠,一副懒散的模样。 看来真是抱着度假的心来的,谢虞琛心道。不过他转念一想:人家大老远来一趟,而且还是应自己邀请而来。 罢了罢了。 “大人打算住哪?”谢虞琛虽是这么问了,但自己也并没什么好主意。一来食肆的人都畏乌菏如畏虎,二来后院的房间都是几人一间的大通铺,怎么好给乌菏住。 “我看你院子里不就有空着的客房吗?”乌菏胳膊往引枕上一搭,阳光往身上一照,光影折射出一股慵懒又高贵的气质,人倒是接地气得很,一点不担心谢虞琛院里的客房因为常年空着而落满了灰尘。 “那间客房自建好后就没人住过,恐怕脏得很。”果然,谢虞琛也用这个理由推拒道。 “无事。”乌菏摇头表示自己并不在意,又说只要把被褥换了新的,里面打扫一下便行。 话都到这份上了,谢虞琛也没有再说下去的余地,只好让高鸿去吩咐小厮,把他院里的客房打扫出来,供乌菏居住。 至于被褥嘛,现在去买肯定是来不及的。正好他刚回来蓬柳村的时候,余娘子给他置办的那些东西里还有一床被褥他没用过,是新的,给乌菏一并拿过去,先将就着用。 说是“将就着用”,但那被褥缝制的时候,用的都是顶好的料子,针脚密密的,又暖和又舒服,看不出有半点将就的意思。 显然乌菏也意识到这一点,谢虞琛吩咐人去他屋里搬被褥的时候,他坐在一旁支着脑袋看,神情姿态都显示着他此时愉悦的心情。 “对了,大人可还记得东山州的水泥厂一事?”谢虞琛突然开口问道。 “记得。”乌菏点了点头,又道:“我正准备和谢郎提起此事,没想到被谢郎抢先了一步。” “哦?”谢虞琛眉眼间带了点疑惑的神情。自己提起水泥的事情是为了修建香水作坊时能省点银子,乌菏提它是为了作甚? “前月石灰的用处传到京城中去后,工部便有大臣上书,提议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水泥一物,兴建水泥加工厂。”乌菏缓缓道来。 这是明晃晃的好事啊。谢虞琛看了乌菏一眼,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同自己说这件事。 “但毕竟这水泥的造法是谢郎发明出来的……”乌菏又道。 谢虞琛嘴角抽动,心想我都将水泥的法子连同熟手的工匠原封不动地交给你了,你还过来问我的意见,未免也太装了点吧? 一旁守着的内卫心里也是同样的想法,他们虽不敢在背后非议乌菏,但这并不拦着他们在心底里悄悄吐槽。 “君子”这两个字在过去的多少年里,就从没和乌菏有过半文钱的关系。今天这般,就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也不能够啊。 ……起码得是太阳打深夜出来了才行。 谢虞琛随便说了几句场面话打发掉乌菏,他却又问:“谢郎是想在江安府附近也生产水泥?” “原本是这样打算的,但也不过是为了香水和肥皂作坊建起来能省下些银钱罢了。”谢虞琛摇头。 “不过既然现在有官府推广水泥,我也不必费那些心思。只等官办的水泥作坊建成后,拿着银钱去买便是。”他又解释了一句。 开玩笑,乌菏都说官府打算推广水泥一物了,他还提自己要烧水泥,多少有点太不把乌菏和官府放在眼里。 更何况他又不傻,几车水泥,拿钱便能解决的事,何必搞得如此麻烦。 “如此也好。”乌菏点了点头,又笑着说道:“只是这样一来,我回去便要替谢郎催促一番工部的官吏,让他们尽快拟个章程,把水泥场建出来了。可不能耽误了谢郎建香水作坊的进程。” 两人都是聪明人,没必要把话说得那么直白,稍微透出点意思就足够二人心意相通。 乌菏笑着打趣,谢虞琛自然也很给面子地捧了句场,不知怎的,便提起几月前的东山州一事来。 “私盐一事上上下下已经查了清楚,一干人马也都已按律处置。”乌菏不置可否地说道。 这段时间,大理寺的大牢都快人满为患了。可见此次私盐一案之大,牵扯进去的世家和官员也不止一个两个。 但没办法,皇帝说了要彻查私盐一案,那这事儿就不可能糊弄过去。即使新帝年幼,不足为惧,可这道旨意背后还站着那位权朝倾野的巫神大人。 没人想体验一下那位大人发怒的情景,除非他不光一个人活够了,全族上下也觉得自己命太长,想来点刺激的。 “那绥桐呢?可也查出什么了?”谢虞琛问道。 “有些人的胆子……太大啦,肖想起那些有的没的。”乌菏叹着气摇头道:“我也只好发发善心送他们一程,送他们去见先帝学学规矩。” 那你还真是……挺好心的哈。谢虞琛嘴角微抽,只听乌菏又问:“不知谢郎对那些世族大家是如何看待的?” 谢虞琛心头一跳,知道乌菏此话意有所指,轻瞥他一眼,开口一句“世家权大”先为那些世家定了性,才不疾不徐地继续解释。 “我从前听过一句话,说得倒十分形象,叫‘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其中‘上品’和‘下品’分别就是指官员品级的高低。” “如今选拔官吏虽不全看官员的出身,但世家们掌握了如此雄厚的资源,把控着朝政。即使是官学里的学子,十个中就有八个都是出身世家郎君,更别提他们又彼此通婚交好,到了官场上也要攀缘一番关系。” 谢虞琛见乌菏的神情坦然,便实话实说道:“说白了,皇位是皇上的皇位,但天下,却是世家的天下。” 他这话说得直白,一个不好可是会引来祸端。乌菏刚才问起他对于世家的看法时,谢虞琛自然可以随便说几句场面话搪塞过去,但目光与乌菏对视上,他最后还是掏心掏肺地说了这些话。 听其言,观其行,知其心。谢虞琛知道乌菏是真心实意想从他这儿听到点有意义的东西,他也不想拿一些敷衍了事的空话和套话应付对方。 他面前这位巫神大人,所谓的暴虐嗜杀不知真假,但在世家门阀垄断了向上的途径的这些年里,他以一己之力从盘根错节的高门世家中劈开一条路却是真的。 “那谢郎以为,应该如何做呢?”乌菏定定地看向对方。 “这……”谢虞琛顿了顿。虽然从历史的进程来看,世家被压制,从日渐式微直到消失是大势所趋。但毕竟得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是一个无比漫长的进程,其中的艰辛也不是一言两语能概括完的。 见他沉默,乌菏歪头看过来,似是疑惑地挑了挑眉。谢虞琛只好从脑海里挑了几句最重要的开始说。 第一条当然是科举制。想唐代推行科举制后,虽然早期因为朝堂被士族牢牢把控的原因,世家相互勾结,提前透露考题给自家儿郎,使得科举制并没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但随着科举制的发展和完善,世族对于朝政的把控也终于在唐朝中期被完全打破。现在虽然没有完善的科举制度,但据谢虞琛的了解来看,乌菏也大有从这方面下手的打算。 在东山州的时候他就听周洲说过,去年冬天他们大人突然在朝堂上发难,提出亲自考核各个官员的才干。借此机会撸下去一大批只有家世,却无半天治世之才的世家公子哥。 那些人尸位素餐的人,把官做得一塌糊涂,完全成了给自家敛财的工具,被乌菏洗涮了个干净。而且碍于乌菏确实师出有名,那些人背后的世家也不好阻拦。 之后扶持上去的那批官员,一半是乌菏自己的势力,也就是他亲自选拔出来的那些人。没有相应的才干不可能被安排到那个位置上。 另一半则依旧是那些世家出身的子弟,毕竟乌菏不能一口气把他们整个世家群体都得罪了。对方团结起来反抗的力量也是很强大的。拉拢一半打压一半才是正确的道路。 好在乌菏的雷霆手段还是很有威慑力的,之后世家选出来的这部分顶上来的官员,虽然依旧是世家出身,但到底不敢把那些成日里只知道吃喝享乐的废物点心送上来。 至少问起什么治国之策来,能对答如流。有没有真才实干另说,起码是能禁得住乌菏考察的。 至于利用考试来选拔官员,乌菏自然也是考虑过的,不然他也不可能这几年大力支持和推广地方官学的发展。也是想通过这条路来选拔出有真正才干的学生。 只可惜那些世家子弟掌握着大量的社会资源,起点先天就比那些普通人家的郎君高。入官学要考察学生的才学,也自然是前者要更胜一筹。留给庶族子弟的不过最后面的几个位置。 但相比起从前只看出身的时候,已经好过太多。跟何况这样一来,也筛选掉大批那些空有出身,无半点真才实学的世家公子哥。 说到底,众人对于那些世家真正痛恨的地方在于对方盘踞朝政,勾结打压异己,把权力牢牢掌握在自家手里,导致无数有才干的普通人得不到重用,没能力的世家子弟却身居高位,饱食终日。 更遑论他们还要盘剥百姓,垄断各行各业,所谓累世风流,不过是扒在底层百姓身上敲髓吸血罢了。 而要想让官学真正发挥作用,就须得让普通人家的百姓也有钱读书。可说到底,谁不想让自家孩子读书认字,学习书本上的知识。 但若是送去读书,家里的地谁来耕,喂猪的草谁都割。到蓬柳村随便拉着一个人问他们想不想让自家娃娃念书,答案自然都是想的。 但读书不能当饭吃,没有好的出身就当不了官。读几年书的结果还是回来种田,那何必要费这几年的辛苦呢?况且读书又是那样的费钱。 别的不说,光是笔墨纸砚,就是普通人家费尽千辛万苦才能凑齐的。读书是件奢侈事情,想来也只有那些豪门世家,累世公卿的人家才能消费得起。 “就像许家食肆,在蓬柳村,甚至整个湾水县,都算得上是富庶的人家了,饶是如此,余娘子都要因为读书的花销,以及投入与回报不成比而犹豫半晌要不要让余小郎去读书,更别提那些不如许家的普通百姓。”谢虞琛举了个例子。 他虽穿来的时间虽然不久,对这个时代的了解也不如乌菏深刻,但他有一点好处就是他这一年都在普通百姓之间,周围的人和事都是最普通的人家家里会经历的那些。 比乌菏多了深入百姓的经历,看待问题的角度自然也就比乌菏多了一层。如果说乌菏的视角是站在统治阶级的高塔上,自上而下地制定和颁布律法政策。谢虞琛就更像是从下往上抬头看那些东西,更容易看到政策中的诸多漏洞和各项不足之处,提出的东西也更实在和接地气。 “谢郎说的有理,确实是我考虑不周了。”乌菏面露思考,点头应道。 谢虞琛摇了摇头,没有接受乌菏的称赞,对方能想到这些已经实属不易,许多事情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慢慢来。 就像现在普通百姓虽然还不清楚读书的重要性,但只要凭借读书这一条路做官的人越来越多,就会有更多的人注意到读书这条路径,愿意通过读书改变命运。这样一来,朝中就会有更多真才实学的官员…… 有才学的官员一多,便会愈加努力推行科举读书选拔官吏的方法,靠着读书做官的人就会越多,百姓就越重视读书…… 形成这样的良性循环后,世家对于朝廷的把控自然不攻就破。不过这一切都需要漫长的时间,乌菏能做的,也只有不断地加速这一进程,只是有时候,便难免显得太过心急。 因此谢虞琛才会劝他此事急不得,得慢慢来。 “不过说起读书一事,大人倒不必拘泥于官学的形式。”谢虞琛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放下手中的茶盏,对乌菏说道。 “谢郎的意思是?”乌菏抬眼看过来。 谢虞琛解释道:“大人可曾想过,像是茶楼酒肆,这些地方也皆可读书,贩夫走卒亦可为师。” 现在读书成本太高,普通人家大多读不起书,但若是向他说的那样,便能把读书的成本降得很低,许多人也不必担心读书会影响干活谋生。至于教学的内容,更是不必拘泥于四书五经那样的圣人之言。 这句话引起了乌菏的深思,他想起自己第一次遇到对面人的时候,就是在宝津渡一个乱糟糟,极不起眼的茶楼里,对方教那些船夫货郎算数的方法。 纵然天气酷热,环境也嘈杂得厉害,谢虞琛只拿一块墨汁染成的板子,一根石膏团成的石笔,便教会了数十人那什么竖式计算法和几何体积、面积的计算公式。 之后他教过的那些学生,也借着南来北往的货船,走街串巷的行商,将这些方法传到了更遥远的地方。 确实正如他口中所说,“茶楼酒肆皆可读书,贩夫走卒亦可为师。” “我明白了。”乌菏深深吐出一口气,对于自己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也突然有了一些更深的理解。几个新的想法在他脑海里闪过,乌菏看向谢虞琛的目光更加幽深。 若说从前他对谢虞琛像是对待一件新奇的宝物,现在除了“新”之外,还多了几分“珍贵”的意味在。 乌菏眸底的深意一闪而过,正在思考事情的谢虞琛没有捕捉到。但不管怎样,从“新奇的宝物”到“稀世的珍宝”总归是一件进步,还是值得庆祝的。 所以谢虞琛端起茶盏,低头浅啜了一口,又开口道:“除了之前说的那些办法以外,让百姓过得更加富裕,才是督促其读书的根本所在。” 毕竟肚子都填不饱的时候,谁还想着读书。只是“让百姓过得更加富裕”这句话说起来简单,上嘴皮碰着下嘴皮谁都会说,真正做起来才知道有多难。 而且现在那些稍微富庶一点的地方,都有世家贵族在那里盘踞着。就拿最近的淮陵来说,最大的世家是沈氏,地位超然,放在皇权衰微的那些年代理,百姓中甚至可以称得上只知沈家不知朝廷,由此便可见世家在地方上的权势之大。 更别提除了地位超然的沈氏以外,淮陵地界上还有郭家、王家等几个大家族。他们几家更是累世通婚交好,你娶他家的姑娘,他娶你家的妹妹。在淮陵早已根深蒂固。 要想和他们对抗,谈何容易?可是富庶的地方就那么多,像东山州那种穷山恶水的地方倒是没什么有权势的大家,但那种地方距离“寸草不生”也就差那么一点,但凡是个脑子正常的人,就不会想在那种地方安家。 “若是能将东山州那一类的地方发展起来,扶植起一批庶族官吏,倒是可以在朝中与那家世家子弟向抗衡。”谢虞琛突然说道。 “可那些地方发展起来谈何容易?”乌菏摇头叹气。 “总归不是没有办法的。”谢虞琛眨了眨眼,看向乌菏道:“东山州,不就正靠着水泥发展起一些吗?” 之后等杜仲树种起来后,还有杜仲胶;有了杜仲胶,还能发展车轮、鞋底、罐头的加工制造,等等等等,前途不可限量啊。 谢虞琛这么一说,乌菏倒是不像刚才那般垂着眼叹气了,而是反问道:“可南诏地域辽阔,像东山州那样的地方并不少,总不能都开了石灰矿,种了杜仲树。更别提许多地方的气候也不适宜……” 谢虞琛几乎是没怎么思考,便答了一句“要因地制宜”,许多地方不是没有资源,而是还没有被人开发出来。 气候适宜的地方就利用各种农具开垦荒地,科学耕种扩大产量。 水热条件不适宜种植粮食的地方,就种植牧草放牧饲养牲畜。除了肉可以吃以外,皮毛油脂皆可继续加工成农副产品。 若是既不适合种植粮食,连畜牧业也发展不起来,那就研究一下看有没有什么能利用的经济作物。 若是这三者都没有,纯粹的一个不毛之地,那别多说了,这地方指定是有矿。 谢虞琛这些年拍戏跟着剧组东奔西走,去过的地方涉及大半国土,还从来没见过哪个地方是没有一点开发利用的价值的。 更何况以现在的生产力条件,只要有百姓居住的地方,自然条件再差也不会差到哪去。那些真正蛮荒的地方,以现在的生产力和科技水平根本抵达不了,更别提什么加以利用了。 毕竟现在的人口还没有那么多,也不需要人们扩张生存居住的地方到那么遥远的地方。 被谢虞琛这么一说,乌菏连看向他的眼神都不太对劲了,大概在短短半个时辰内,“稀世珍宝”的地位又上升了一大截。 到什么程度暂且还不好说,但从乌菏理所当然地让一旁的内卫去取舆图的情形来看,谢虞琛起码能看出自己铁定是又被面前这人给驴了。 非摆出那副潜心好学、可怜巴巴的姿态来,一副被谢虞琛勾起颗好问的心,但实际上呢?连舆图都早就准备好了。 装模作样! 谢虞琛狠狠瞥了乌菏一眼,连扯开舆图的动作上都带上了几分狠劲儿,颇有几分要把对面的人当成手里的舆图一起撕碎,再一簸箕装进去,丢得远远的才好的感觉。 总之就是很蛮横,很粗暴,和刚刚谦和有礼温润如玉地回答乌菏话的人一点都不像。 “谢郎当心着点,这舆图可是宫里最厉害的画师所画,我此行也只带了这一幅,坏了可就再没有了。”乌菏在一旁含着笑提醒道。 没有了才好呢,省得他被乌菏哄得钻进套里,琢磨起这些经济发展之道来。谢虞琛在桌上铺平了舆图,恨恨地想到。 但话是这么说,下手时到底放轻了不少。乌菏俯下身来,骨节分明的手指划过舆图上的一处地方,指着道:“谢郎看这处地方,就是江安府所在,这条河便是流经蓬柳村的那条。” 后面的话从谢虞琛左耳朵进去,又从右耳朵出来,根本没过谢虞琛的脑子。他看着时不时在舆图上划过的手指,抬手时隐在宽大衣袖下半遮半掩的手腕,视线和深思便一起飘到了不知什么地方去。 骨节分明,修长有力,谢虞琛脑子里突然浮过这两个形容词,又很快消失不见。 他突然想起他穿越前扮演的那个角色来,同样的银发。身居高位,心思深沉……哦对,左手的食指上,还带着一圈碧绿碧绿的玉戒。 “你要不要往手上也带一枚玉戒?”谢虞琛突然开口,乌菏没反应过来,也没注意到他话里的“也”字的意思,愣了一瞬才抬头,“谢郎说什么?” 谢虞琛刚刚是脑子一热,话脱口而出的那一刻便意识到了不对劲,他赶紧摇了摇头,摆手道:“没什么,没什么,我随便说的,大人不要在意。” “哦。”乌菏见他神情实在尴尬,便没有继续追问,十分善解人意地转移了话题道:“那我继续为谢郎讲解这份舆图?” 只是被衣袖掩盖的手指,却在没人注意到的地方微微蜷缩了一下,微微摩挲,带起一阵细细密密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来。 “好,大人继续说吧,还要多谢大人指点。”谢虞琛赶紧顺着坡点头应道。 刚刚的玉戒指一事便这么被人轻而易举地带了过去,至于两人双方里都是怎么想的,那就不得而知了。 “这处便是桑江渡口?”谢虞琛指着舆图上的一处问道。 “正是。”乌菏点头。 当初他解决刘开一事时,便是在桑江这处废弃的渡口上。后来坐着船和赵怀等人离开蓬柳村,也是顺着桑江到了宝津渡,遇上了乌菏,才有了这之后的许多事。 现如今在深夜会面的两人已经宛若多年老友一般,坐在屋里商讨起各地的经济发展来。 赵怀等人也在摆脱了刘家的威胁后,带着船帮的众人忙碌在各个渡口码头。虽然辛苦,但能凭借自己的力气养家糊口,又何尝不是一种安稳的幸福。 …… 一地的经济这种事情,自然是不可能一朝一夕便发展起来,乌菏也不指望自己拿出一份各地的舆图摆在桌上,谢虞琛便能立马想到什么神机妙策,让那些贫瘠之地一夜焕发生机,变得如江南富地一般繁华。 这种东西还是要实地考察一番的。谢虞琛实话实说,乌菏也点头称是。说什么暂且不急,能把东山州一地发展起来,便已经是千秋之功云云。 不过说起这个,谢虞琛倒是想到了另一件事,对乌菏道:“我突然想起,香水和肥皂作坊的选址还没有决定。” 这两个作坊开办起来后,对当地经济的发展也是有大作用的,更别提这两门生意还能带动起其它行业的发展。只是谢虞琛想选一个靠近鲜花产地,又有空闲劳动力的地方,所以才迟迟未下决定。 不然这消息一放出去,别的不说,就那些商贩肯定是要给自家的地方拉拉票的。 “谢郎若是想要个劳动力丰富的地方,那为何不考虑淮陵?”乌菏问道。 淮陵经济发达,商品化程度自然也高,各行各业的百姓云集此处,还怕雇不到几个做饭做工的工匠? 谢虞琛自然也是考虑过淮陵的。虽然富裕的地方劳动力多,但富裕的地方工钱也高啊。 在江安府十文钱便能雇佣一个熟练的工匠,对方也是欢天喜地地来。但在淮陵,别说十文钱,翻个倍还差不多。这样一来,制作香水便在无形之中增加了一大笔成本,实属划不来。 解释清楚自己的想法后,乌菏便也点了点头,念叨了一句“是这个道理”后,又道:“产花的地方南诏有不少,谢郎不妨派人到那些地方看看?” “我前段时间托了一个相熟的货商替我打听着消息,想来若是有合适的地方,他也会派人来告知我。” 谢虞琛指着舆图,又道:“只是当时我没考虑那么多,现在个大人提起此事,便是想着看这两间作坊能否像东山州的采石场一样派上用场。” “谢郎的意思是……”乌菏愣了半瞬,显然没想到谢虞琛会说出这种话。 东山州的采石场是谢虞琛顶着乌菏的身份筹备创立的,在名义上首先便不占优势。后来又因为东西传到工部,在工部那边过了身份,就更不可能变成谢虞琛自己独有。 这件事谢虞琛和乌菏二人都心知肚明,乌菏后来才想着用淮陵沈氏家主的义子身份作为给谢虞琛的弥补。 今天两人见面的时候,乌菏虽然提了一嘴,说什么毕竟此物是谢郎发明的云云,但心里都清楚,不过是句空话。两个人心里都清楚,不管是因为水泥的价值,还是当初发明它时的各种缘由,水泥这东西都只能是由官家掌控。 但香水和肥皂不一样,这两样东西完全是独属于谢虞琛一人的,从它们的出现到后续的销售,都和乌菏、和朝廷没有半文钱关系。 谢虞琛愿意用高于市面上价格的工钱雇佣百姓,那是他自己的事情。能给当地带来许多工作岗位和发展的机会,那也是此地和百姓的幸运。他是完全没必要和朝中这些乱七八糟的斗争扯上关系的。 乌菏看向谢虞琛,揣摩着他心里的想法。谢虞琛也同样打量着乌菏。两个人心中想法对方暂且不知,最后还是谢虞琛率先开口,打破了空气中的沉默。 “大人既然接受了我的邀请,来到蓬柳村做客,那么不管实际上怎么样,但在人家看来,我就已经和大人是一派的人啦。” 谢虞琛倚在榻上,思考看不出半点因为被卷进上层权力斗争之类的麻烦,而感到忧愁的样子,反倒是语气轻快,神情自若,一副像是在谈论“今天天气怎么样”的神态。 “这个倒是事实。”乌菏也不反驳,直接了当地便应下,丝毫没有因为自己给别人添了麻烦的自觉。 不过别的不说,乌菏这条船可不是谁想上就能上得来的。没看到他从京城到蓬柳村的一路上,有多少地方官员主动攀上来,想要搭上和乌菏的关系吗?当然,无一例外都被乌菏给拒绝了个干净利落。 “既然如此,不过是一个香水作坊,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谢虞琛挑了挑眉。 乌菏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话慢悠悠地笑了一下,才解释道:“我的意思是,不管是香水还是什么别的,都是谢郎自己的生意,白白让利给我,谢郎不是亏了吗?” “原本赚得钱也够了。”谢虞琛不甚在意地一笑,若是说赚钱,他光靠许家食肆赚的钱就足够他一人花费,何必再搞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费时费力还麻烦。 他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上没有父母长辈需要赡养,下没有子孙后代需要抚育,家业钱财也没有人需要继承,实在是没有半点生存的压力。 显然乌菏也是意识到了这一点,不由地沉默了片刻。以他对于面前人的了解来看,对于钱财富贵,他也是不甚在意的。 总之就是一个对物质没有很高要求,身上也没有背着生存压力的一个人。对这样一个人来说,所谓的钱帛利益,好像、似乎、可能还真没有那么重要。 “大人现在明白了吧,我是真心不在意那些。”谢虞琛看向对方,笑得很开心。 显然,能在乌菏这样的人脸上看到吃瘪的表情,是很难得的一件事情。足够谢虞琛心情愉悦好几天的。 第57章 “谢郎这是要做什么?” 正值饭点, 余小郎端着菜,刚走进谢虞琛的院子门口,就看到谢虞琛正让人搬了一筐梨子往进走。 几天前, 乌菏的车驾来到蓬柳村, 停在了许家食肆的门口。乌菏此行低调, 村里也没有多少人知道那辆低调华贵的马车里坐着的是他们南诏尊贵无比的巫神大人。 所以百姓们的生活照旧是该干什么干什么,有时候在村里遇上了乌菏身边的金甲卫, 还要主动上前闲聊几句。 没办法, 这段时间高鸿他们就吃住在村里,自然少不了和村里百姓打交道。虽然高鸿本人沉默寡言,三句话问不出一个字,但其他人没问题啊。平日里也经常和村里人们打个招呼,没事闲聊几句的。 现在村人们看到乌菏身边的人, 虽然模样是他们没见过的生面孔, 但身上的衣服他们是熟悉的—— 高鸿几人刚来村里的时候, 也是穿着类似的金甲卫军的官府。黑色的腰带一束, 气派得很嘞。 现在这几人穿着和高鸿他们一模一样的官府,可不就是高鸿兄弟们的同僚嘛!村人非常热络且自然的就和他们客套寒暄起来, 还跟他们打听起了京城的事情。 可怜乌菏身边几人,平日里都是一副抱着长剑不苟言笑的模样。从前众人见了他们,不是极尽阿谀奉承之意,就是吓得避退三尺。 这还是第一次遇上这样的场景。 要么把他们当成好哥们儿似的,就要请他们吃饭, 要么就往他们手里塞瓜果山珍,搞得几个金甲卫一脸茫然, 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第一次有了点“进退两难”、“手足无措”的感觉。 更有甚者, 牵着驴正准备往村口走呢,突然有些腹痛,要回家上茅房,正巧遇见一个金甲卫,当即便拉着对方,要对方替自己看一下毛驴,自己回去上个厕所。 最开始几人还有些不适应,但村里人对他们一副乐呵呵的模样,况且他们大人是来做客的,又不是来招惹是非的,他们也不好表现出什么别的神情来。 最后只能学着“前辈”的模样,要么像他们高鸿首领似的,板起一张棺材脸,见了谁都那副沉默寡言的模样。久而久之村民们也就不来找他了。 要么就像其他人那样,放下自己身上身为金甲卫的架子,村民们塞给他们什么,就乐乐呵呵地收下。平素在街上遇上他们,帮着搬搬东西什么,那些顺手为之的活计就一并做了。和蓬柳村的百姓和和睦睦地相处。 众人一看,连他们金吾卫的首领高鸿大人平日里都要在作坊里干活,他们这些人还摆什么高高在上的架子。再说人家高鸿首领不说话,是因为人家生性就不爱说话,他们跟着装个什么劲儿? 于是便也放下了心里那些有的没的,只把自己但寻常人一样,和村人们相处了起来。 别的不说,蓬柳村百姓的饭食,味道还是很不错的。正赶上现在又到了村里一年一度的腌酸菜的时候,酸辣爽口的萝卜下饭佐粥最好,辛酸扑鼻的褐色酸菜用来做酸菜鱼。 至于那些酸白菜嘛,当然是用来炖猪肉了! 谢虞琛去年的时候,便想着用酸菜来炖猪肉。只可惜那时候村里还没开始养猪,后世东北地区远近闻名的杀猪菜,谢虞琛也没机会尝尝。 现在酸菜也有,猪肉也有,谢虞琛怎么可能忍住不然食肆里的人做一回杀猪菜?等到村里有人杀猪的时候,他便让许大郎买了各个部位的猪肉回来,连同酸菜和血肠一起,在大锅里炖了一锅喷香扑鼻的杀猪菜。 酸菜炖得烂烂的,只有菜茎还保留了一点爽脆的口感。猪肉也吸饱了白菜的酸香,去除掉油腻,变得清爽起来。 除了猪肉以外,杀猪菜里还有猪骨头,粉条等其他食材,既丰富了菜肴的内容,也增加了许多别的风味。最关键的一道食材便是那里面的血肠。 从前蓬柳村的百姓是不吃动物血的。倒不是他们嫌血的味道腥,饭都勉强吃得饱的人家,哪有那么多的讲究。而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杀牲畜时放出来的血该如何制成可以食用的东西,所以从前也就都倒掉了。 后来是许大郎交给他们,说那些从牲畜身上放出来的血不要任由他们流走,而是提前准备一个盆,在盆里搁点盐。杀猪的时候把热的猪血接到这个盆里。 等猪血冷却半夜后便能凝固成块。这时候在把这些血块都倒出来,在热水里滚一下,猪血就会变得更加紧实,到时候不管是拿了韭菜炒熟,还是就撒点酱油葱蒜的调味料上锅蒸煮,味道都是极好的。 村人半信半疑地按照许大郎教的方子一试,那些猪血当真如他说的那样凝成了血块,吃起来味道也是又嫩又香,丝毫不逊色于正经的猪肉。 而且据谢郎说,那猪血里还有什么各种各样的营养物质,吃了之后对身体也是有好处的。 这样一来二去的,没过多久蓬柳村便流行起了吃猪血、鸭血。 吃猪血的习惯传到别的地方,最开始人们看到那鲜红的血块的时候,心里还有点发毛,觉得下不了嘴。但尝过一次韭菜炒猪血的味道后,心里那点迟疑和顾虑便当即烟消云散了。 嗯,猪血真好吃。 至于那鲜红刺啦的模样吓不吓人?嗐,你吃猪肉的时候,难道猪肉买回去的时候就是烧好冒着热气的吗? 不也是鲜血淋漓的,比那猪血还渗人呢。也没见你有多害怕,怎么到了吃猪血的时候,就觉得瘆得慌了? 这么一说,人们顿时便感觉那红褐色的鲜猪血没什么值得人害怕的地方了,猪血也就渐渐进入了寻常百姓的饭桌上,成为了一道物美价廉的家常美味。 随着乌菏来的金甲卫第一次见猪血、血肠的时候,也被吓了一跳,连带着看向谢虞琛的目光里都带上了几分敬畏。 别的不说,单看这位谢郎能想到把那些让人光看着就心头一跳的猪血端到饭桌上,变成一道寻常美食。这样的心劲儿就不是寻常人能有的。 不过说是这么说,那炒猪血的味道还真是不错啊,又嫩又香的,他们在食肆吃了一顿便记住了这个美味。 村里普通百姓的饭桌上少见荤腥,像杀猪菜这样的硬菜自然也是极少吃的。也就是看现在到了腊月时节,腌酸菜也挣了不少钱,才舍得在杀猪的那天从缸里拿出一颗腌好的酸白菜,切几条猪肉在家里炖上一锅。 因为金甲卫披坚执锐的形象在村人心里根深蒂固,也不知道众人是怎么想的,竟然就把杀人砍头和杀猪拔毛给画了等号。每每杀猪的时候,总要从肥皂作坊里请一位金甲军士兵帮忙。 哪怕他们自己也能下得了刀子,甚至因为养猪杀猪的原因,对猪身上的各个部位也比金甲军更加熟悉,一刀下去剖开猪脖子放血的动作比金甲卫熟悉了百倍,但就是要请一位金甲军士兵回去,好像对方光是站在院里,就有镇定的作用似的。 入冬后蓬柳村杀猪的人家不少,隔三差五就有一回,每次总要请金甲军的侍卫回去,几乎已经成了一道不可或缺的流程似的。 最关键的是也不用他们做什么实际的事情,搞得每次杀猪的时候,他们去百姓家中,都总觉得自己是占了什么便宜,过去白吃白喝似的,心里非常地过意不去。 跟着乌菏来了蓬柳村的几个金甲军这几天自然也受到了同样的待遇。现在每次有村民叫他们去杀猪,他们内心的心情都无比复杂。 一是有杀猪菜这样的美味吃,心里忍不住高兴。但又总觉得自己过去是蹭吃成喝,非常没有素质。和他们素日里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大相径庭,实在是过不去心里那道坎。 “下回再有村人来找我们杀猪,你就替我去吧,我是不好意思再去了。”从王家兄弟家里回来的一个金甲军,抹了抹嘴,冲着自己的同僚摆手。 这已经是他来了蓬柳村之后的第二顿杀猪菜了,虽然吃得满头大汗,肚子溜圆,但那种吃白饭的感觉实在是太……那啥了,自己真是没脸再去吃第三顿了。 “那我可不去,让田虎去。我这月也去过一回了。”被他指到的那名金甲卫身子往后一仰,眼睛也瞪大了。你嫌吃白饭丢人,我就脸皮厚不觉得尴尬了? “凭什么是我?我可不去。”被唤作“田虎”的那人正坐在一旁擦拭佩剑呢,没想到自己躺着也中枪,顿时便跳了出来。 “关我何事?到时候有村人过来,指我去我自然要去,要是没指我啊——”田虎冷哼一声,“那谁也别想把锅推到我身上。” 众人本想再辩,转念一想田虎的话,又觉得这样似乎也行?村人让谁去就谁去,省得他们互相推诿。 众人决定下来谁去给人家当“杀猪吉祥物”之后,便又恢复了从前的和睦,一起亲亲热热地吃起了中饭。 …… 乌菏自然是不知道自己部下金甲卫的这些事情的,毕竟在乌菏面前,他们都是那副严肃且靠谱的模样,断不可能因为谁去帮人家杀猪这样不能再不起眼的小事而争得面红耳赤。 说起乌菏,比起每天担心自己丢掉属于金甲军威严的众士兵来说,他这段时间过得可就要舒坦许多。 不仅每天有变着花样的美味饭食,住得也还算不错,更关键的是,这几天谢虞琛也充分发挥了一个东道主的精神,陪着聊天,看风景,烤火,裹着毯子围炉煮茶……那叫一个悠闲惬意。 而且乌菏还发现,谢虞琛脑子里的许多想法,都是他从前从来没有听过和考虑过的。不管是对某件事的看法,还是看待世界和问题的角度,都显得十分新奇。 总之就是和这俗世中的千千万万人都大不相同。有时候谢虞琛随口说的一句话,便能如拨开层层迷雾一般,让乌菏有种醍醐灌顶的清晰之感。 但谢虞琛并不是什么时候都有空闲和他坐而论道的,而且说得多了谢虞琛还会嫌烦,虽然面上不显,但乌菏能从他举手投足中察觉出来。 谢虞琛总有许多自己也没发现的小动作,比如他不耐烦的时候,就会喜欢转手里的东西。茶杯也好,小狼毫也罢,虽然眼神里一副“你说,我在听”的神态,但手里却把这些东西越转越快。 等到谢虞琛停下转着东西的手的时候,那也不是因为他接受了现状的表现,而是终于忍不下去,决定不继续忍了。 谢虞琛停下手里动作的下一刻,他便会将手里的东西放到一旁。声音不轻不重,却恰好够让对面喋喋不休的人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的废话确实太多了,然后赶紧一躬身,加快速度把要说的东西交代完,最后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但对于乌菏而言,不知道是因为他并不是一个话太多的人,还是因为对方身份比较特别,不太好发脾气,总之在面对他时,谢虞琛的耐心会比对其他人多一点。 当然乌菏也猜测,还有是他生了一副好皮相的可能,毕竟他有时候心眼不太好,起了点逗弄对方的心思,就会故意把话说的又多又长,还找不到重点,颇有京城中遭人烦的白胡子老头的“风范”。 这个时候,谢虞琛就会不动声色地一撇嘴,然后深吸一口气,手里的东西也被他放到了旁边的桌上。乌菏便猜测:对方要发火了。 但他抬头看过去,对上谢虞琛的视线后,他的目光便会扫过自己的脸。下一秒,谢虞琛那口吸到半空中的气便就又落回了远处,手里的东西也继续转起来了。 由此可见巫神大人借宿在人家院子里这么久,为人的素质也不太高。这么多天还没被揍的原因除了地位比较高以外,也只有那张脸比较英俊的缘故。 …… 不然谢虞琛怎么可能在这儿指挥着众人洗梨子? “洗梨子?”余小郎一脸疑惑,洗梨子干嘛,要吃吗?可是一筐梨有这么多个,看着也不像能一口气吃完的样子啊? 前段时间云水轩的掌柜托人给食肆送来了一车雪花梨,里面满满当当装了三筐。 这个年代的梨子还没有经过后世的选育和人工培养,品种比较落后,外面那层果皮也是厚厚的一层,咬起来口感不太好。 但里面的果肉味道还算不错,清甜可口,汁水丰腴。再加上云水轩的掌柜也不可能送来劣等的梨子给谢虞琛,所以这筐梨子的味道还算中上。 唯一的缺陷大概就在于,谢虞琛自己对梨子的喜爱程度一般,旁的人拿几个尝尝味道还行,但不好敞开了怀地吃。所以一车梨送过来七八天了,最后还剩了一筐有余。 虽然梨子这种水果在温度比较低的地方,保存天数是属于比较久的那种,但放久了也是会坏的。谢虞琛见这些梨子再不吃就不新鲜了,便让许大郎把那半筐拿到前院,给众人分着吃掉,剩下的一整筐搬到自己院子里来。 对于这筐梨子的去路,许大郎也像余小郎一样,询问过谢虞琛。 当然,得到的答案也是相同的,谢虞琛告诉他们,自己是要做一种名叫“秋梨膏”的东西泡水喝,既是一种美味,又有清肺止咳的作用。 听到“清肺止咳”四个字,许大郎还以为是谢虞琛身体不适,但左看右看,都没看出来面前的人和郎中说的“肺气不宣,喉燥咽痛”的病灶有半点关系。 面上的担忧被疑惑取代,再一问,才知道谢虞琛这罐秋梨膏不是为自己所指,而是为了在客房里住着的那位。 从谢虞琛口中听到乌菏名号的下一瞬,许大郎便和余小郎一样,齐齐闭了嘴,寻了个由头走远了。 巫神大人的话还是算了,他们没那个胆子关心对方的身体情况。 谢虞琛勾唇一笑,倒也不在意许大郎二人对上乌菏时的畏惧,只让许大郎明天去城里的时候,顺便去药铺买一点川贝、罗汉果、金银花一类清热下火的药材来。 到时候煮秋梨膏的时候一并放进去和梨子同煮,止咳润肺的效果会更好。 是的,需要秋梨膏的不是谢虞琛,而是客房里住着的乌菏。对方来蓬柳村的前几天还好好的,前天不知道是受了风寒还是什么,突然就有些咳嗽。 乌菏此次出行没有大夫随行,只是咳嗽也算不上什么大的病症,便不打算劳师动众地麻烦。 最后还是谢虞琛先发现了乌菏这两天不怎么找自己,问了高鸿才知道,是因为他们家大人最近有些咳嗽,怕传染给谢郎,这才会避着他。 听了高鸿的解释后,谢虞琛便决定拿云水轩掌柜送来的那筐雪花梨熬点秋梨膏来给乌菏喝。 毕竟人家金尊玉贵的一个大巫,来这儿做客生病了之后,不仅没有出言怪罪,反而担心会不会传给你,如此品德实在是难得。饶是郎心似铁的谢虞琛,心里也不免有些触动。 “我就说乌菏那人皮肤那么白,跟山顶上终年不化的白雪似的,那种苍冷的白色,看着就不健康。” 谢虞琛低声嘀咕了一句,拿起桌上一颗还沾着水珠的梨子,朝半空中高高抛起,又稳稳当当地接住。 他手上没有闲着,心里想着的却是那天乌菏拿来舆图和自己商量事情时,手指划过舆图粗糙而陈旧的表面,衣袖挽起,露出骨节分明的手腕…… 那抹刺目的白,确实让谢虞琛这个视线不经意在上面扫过去的人,久久难以忘怀。 “公子,梨子都已经洗好了。”身后帮工大咧咧的声音传来,打断了谢虞琛的思绪。他扭头看了桌上堆得高高的两盆梨,轻轻点了点头,然后取出一个放在案板上,握着菜刀把他们都剁成了一指长,半厘米宽的细条。 “何必要公子亲自动手,这些事我们来做就行。”一旁的小厮赶紧开口,从谢虞琛手里接过菜刀,没过片刻,所有的梨子便都变成了刚才谢虞琛切好的那样,粗细均匀的细长条。 动作娴熟麻利,比谢虞琛自己动手不知道节省了多少时间。 “把这些梨条都拿到厨房去煮吧。”谢虞琛揉了揉额头,后退一步给小厮空出了足够的地方,又提醒了一句:“水不要添得太多,没过梨条就行。” 小厮应了一句,赶紧端着梨条转身去了灶台前。 谢虞琛院子里不做饭,之前是没有厨房的。后来是因为他洗澡比较频繁,前院烧了水之后再端过来过于麻烦,才腾出一间空闲着的偏房,请泥瓦匠来搭了这方灶台。 但除了一口烧水的大锅和几捆柴火之外,这件屋子和“厨房”两个字再无半分关联,每天最大的用处便是给谢虞琛烧洗澡洗漱的热水。 哦对,现在还加了一个乌菏。 像是菜刀案板一类的东西,都是半个时辰前,谢虞琛才让人从前院的厨房里给拾掇了一套回来的。 秋梨膏的熬煮并不简单。光是把清水和梨熬成浓稠的膏状就是一件辛苦事,更别提这中间还要保持火候的大小正好,然后在按照不同药材的性质,分好几批把它们添到锅里去。 这一整套流程下来,起码得大几个时辰。而且若是熬坏了一锅,这个天气外面可再买不到品质这么好的梨了。因此,谢虞琛在熬梨的时候,便带了几分小心。 这样重视的态度传到一旁看着火的小厮那里,若谢虞琛还只是特别注意了点,那小厮的心情就像像是拴在这锅咕嘟咕嘟冒着梨子香气的水里似的,连往灶火里添柴的动作都带上了几分慎重。 不过这也不能怪他,小厮们连秋梨膏这东西是什么都不知道,谢郎就让他看着火,那人家能不害怕吗? 就这样惴惴不安地收了几个时辰的火,锅里原本清亮透明的水也慢慢变成了更加浓郁的浅褐色,谢虞琛又拿了一小碗百合和红枣过来,连带着一小盆水一起倒进了锅里。 “等到水沸腾之后再熬煮半个时辰,就把锅盖揭开放到一边,大火收一收汁水。” 谢虞琛吩咐了一句,见对方似乎一副心里没底的模样,又重新揭开锅盖,用筷子在锅边画了个位置,告诉他等里面的水熬到这个高度的时候,就能关火了。 得了具体的数字,小厮心里终于踏实了一点,连连点着头,把谢虞琛送出了厨房。 谢虞琛为了看着这锅梨汁,中午的饭只随口扒拉了两口,然后便到了厨房这里继续守着了。现在几个时辰过去,难免有些饥饿,便准备出去到前院寻几块糕点垫垫肚子。 没想到他刚出门,便和乌菏碰上了面。 “大人怎么出来了?”谢虞琛转身看向对方,冲他笑了笑。 乌菏应该是听着院里传来谢虞琛的脚步声后才推门而出的,没有束发,也没有戴冠帽,一头银发披在肩头,身上的外衫也是松松垮垮地披着。整个人倚在门框上,颇有种病弱美人的模样。 谢虞琛见他身上就薄薄一件衣服,又似乎要张嘴和自己说话,忍不住皱了皱眉道:“不管说什么,都回屋里再说吧。” 他抬步打算往屋里走,乌菏却没有要进屋的的意思,捂嘴咳嗽一声,“进屋怕把病气过给谢郎。” 谢虞琛瞥了他一眼,没理会对方,推开另外半边的门边进了屋,见乌菏仍在门口站着,忍不住出声道:“哪就那么容易生病了,况且你咳嗽是因为吹了冷风,不会传染的。” 乌菏这才“哦”了一声,转身坐在了谢虞琛对面。 “再说,反正秋梨膏也快熬好了,就算是真被咳嗽传染给我,那我和你一起梨水就行,喝反正那有不难喝。”谢虞琛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 他从前在现代的时候,没事也要被助理灌着喝几杯秋梨膏冲的水,说是对嗓音有好处。 况且像他这个级别的演员,用配音的是极少数,除了特殊对声音有要求的剧,比如剧里的角色声音因为某种缘故受损之类的情况除外,大部分都是用自己原声上场。 所以谢虞琛平日里对于自己的声音也是重视着的,除非角色要求,要不然他平素都是离烟酒这种东西远远的。在剧组的时候,也要注意着天气的变化,尽量不让自己因为感冒一类的疾病影响声音。 像是胖大海、秋梨膏这些,助理都要时常给谢虞琛备着,可以说他对于秋梨膏味道的熟悉程度,要比新鲜梨子的味道熟悉得多。 “秋梨膏也是甜的吗?”乌菏突然问道,显然是一副对于甜食十分抗拒的模样。 “不是,是苦的。”谢虞琛白了他一眼。甜的怎么了,总比一大碗黑漆漆的中药汁子灌进肚里强吧。 乌菏见他这幅模样,就知道这所谓的什么叫做“秋梨膏”的药膳,味道一定是甜的了。当即便叹了口气。 他是真不太喜欢那种甜滋滋的味道。 谢虞琛见乌菏一脸苦相,分明一副还不如吃药的模样,便歇了继续与他开玩笑的念头,认认真真地解释道: “那秋梨膏的味道并不是甜津津的那种味道,而是还带了股梨子的酸味,里面还放了像生姜、红枣、百合等许多药材。各种味道一中和,并不单纯地只有甜味。” 这样啊……听起来好喝多了呢。乌菏由忧转喜,又听谢虞琛说,他知道自己不喜甜食,为了照顾自己的口味,特意把里面蜜糖的量减少了一部分,这样更不可能是特别甜的味道,自己大可放心。 闻言,乌菏嘴角勾起一抹笑,谢虞琛本想在心里把对方比成“吃到糖的孩子”,又想起乌菏对于甜食的抗拒程度,便又转念放弃了这一俗套的比喻。 “所以桂花酒的味道到底怎么样?”谢虞琛突然冲乌菏发难。“必须说实话!” 乌菏没想到过去了七八天,对面的人竟然才开始秋后算账,拢着衣衫的手僵在半中央,许久才小声道:“加了蜂蜜的那几杯……确实不太能喝的惯,但之后没加蜂蜜的那半坛,还是很好的。” 听完乌菏的一番“肺腑之言”,谢虞琛轻哼一声,看不出对这番回答的满意与否。 他不用想也知道,最开始的那几杯乌菏喝得有多痛苦。谢虞琛本就喜甜,酒里的蜂蜜自然也比寻常人喝时加的多了半勺。 那坛桂花酿厨房都是按照谢虞琛的口味添加的蜂蜜,光闻着就一股甜丝丝的味道,乌菏那样讨厌甜的人怎么可能受得了。 不喜欢也不说,要不是自己最后出声阻止了乌菏,也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就打算这么喝完一整坛。 自己开不开心不说,倒是可惜了他酿了那么久的两坛好酒,谢虞琛忍不住又轻哼一声。 “我听说再往南一点的地方,有人会用青梅泡酒,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好像是有这种方法。”乌菏皱着眉想了想,才不确定地说道。好像岭南一地的官员在折子里提过一嘴,当时还要派人给京里送来着,被他给拒绝了。 如果现在谢虞琛想要尝尝味道的话……乌菏心想,那他也不是不能在岭南那边再递折子的时候,让对方送几坛那什么青梅酒来。 乌菏这边的心思尚不在谢虞琛的考虑范围之内,因为没过多久,他便听到小厮从厨房跑出来的声音,想必是火上的秋梨膏熬好了。 谢虞琛赶紧起身向乌菏告辞。去厨房继续照看他的秋梨膏去了。 锅里的汁液已经完全成了和秋梨膏相差无几的深褐色。只是还密度还依旧细薄,不像完全体的秋梨膏那样浓稠,用筷子挑起来后,能挂在上面的程度。 谢虞琛让小厮把之前准备好的瓦罐和干净的纱布都拿出来,过滤掉里面的梨渣和中药,只留下褐色的汁水,然后倒进瓦罐里,用小火慢慢煨着。 “等到变得和蜂蜜一般粘稠时,就可以离火了。”谢虞琛吩咐道。 小厮点了点头,衬着布巾把瓦罐端到一旁的小火炉上,又冲谢虞琛道:“慢火煨着极费时间,公子还是先出去吧,这儿留我一人便行。” 谢虞琛想了一下,觉得剩下这个文火收汁的步骤怎么也不能出什么差错,便点了点头,把熬煮秋梨膏的任务留给了小厮。自己则去前院问厨房要了一碗鸡蛋羹回来。 他刚才就想去厨房找吃的来着,结果撞见乌菏出门,在他那磨蹭一会儿功夫,就把这事儿给忘在了脑后。 现在眼看着就快到晚饭的时间,许大郎也不肯给他糕点,担心这种东西不好消化,吃完后晚饭就没了胃口,便只让人给他蒸了一碗鸡蛋羹。 上面撒上葱花和酱油,看起来便让人食指大动,比起糕点来也不差什么。谢虞琛便只好让许大郎给他端着这碗鸡蛋羹回来了。 “对了,我前段时间从作坊那里拿了两瓶香水回来,你可记得我放在哪了?”谢虞琛问道。 他素来对东西的归置没上过心,拿回什么来之后,也都是随便往身边人怀里一塞,让对方替自己存放到个正经地方去。 上回腊梅和蔷薇的香水制出来后,谢虞琛觉得香味挺对他的鼻子,便带了两瓶回来。 当时随手便交到了旁人手里。但食肆里的人一般都会把他的事交给许大郎那边过一回目,想必这两瓶香水的去处也只有许大郎最为清楚了。 过来,许大郎听谢虞琛问起这两瓶香水现在何处。只稍微一思索,便说自己给对方收到了柜子里,若是谢虞琛需要,他待会儿便替对方取过来。 “好,麻烦你了。”谢虞琛一点头,也觉得许大郎这人实在是再贴心不过,便放心把自己的全部身家都直接交给了对方。 晚饭的时候,许大郎便亲自把那两个模样精巧的小瓷瓶给送了过来。 上面用极细的线勾了腊梅里霜傲雪之姿的那个瓶子,便是腊梅香水。而另一边绘了几瓣殷红色水墨式样的花瓣的的香水,便是蔷薇味道的。 素白的瓷瓶配上清雅的花样,看起来别有一番韵味。而这也是谢虞琛计划里的香水模样。 若是打开瓶塞,便能觉察出它们与这段时间作坊里生产出的其它香水的不同。比起那些大瓶子装着的香水,这两个瓶子里的香水味道要更加清淡。 不像加在肥皂皂液里的那些香水,闻起来过于浓郁,以至于甚至带了些呛鼻子的感觉。 毕竟那些是用来添加到别的产品里去,功能更像是后世的香精精油一类的东西。而谢虞琛手里的这些,则是为了直接使用,所以味道不能太浓郁。 但根据他实验来看,二者在留香方面并没有太大的差异,留香的时间甚至比后世他用的许多香水时间还要久。 唯一的缺点大概是谢虞琛现在没有品类足够多的香味剂,能调配出后世那种前后调味道大不相同,香气也更复杂的香水。 不过对于现在的人来说,谢虞琛手里这种味道单一的液体香水,也是足够新奇和珍贵的了。 就连乌菏这种站在权力金字塔最顶端,什么稀世珍宝没见过的人,在拿到这两个小瓶时,都忍不住露出了一抹惊讶的神情。 “这个是腊梅的香气,这个是蔷薇。”乌菏往绢帕上分别洒了一点上去,然后把绢帕放在鼻尖轻嗅片刻,笃定地说道。 “对的。”谢虞琛点头,面上也带了几分笑意。 见乌菏把瓶塞塞进瓶口后,就要朝着自己递过来,谢虞琛赶紧摇头。 乌菏用眼神询问他:这是何意? 谢虞琛随手把瓶子推了回去,然后笑着解释道:“这两瓶是我赠送给大人的。” 除了腊梅和蔷薇两种香气以外,他其实还蒸馏了茉莉、栀子等花,但他把这个个味道排成一排挨个儿闻了一遍后,还是决定只送这两个味道的给乌菏。 原因无它,剩下的几种花香似乎都太甜,闻起来像是给那些豆蔻年纪的青葱少女使用更合适,实在和我们一身冷肃之气的巫神大人不沾边。 腊梅和蔷薇这两种还和乌菏贴一点。一个让人想到冷冽孤寒的山谷,迎面而来的冰雪气息就像是他第一眼看到乌菏时,对方给人的感觉一样,不过要更幽静些。 另一个则是种明艳的,香气如有实质般,不由分说地侵入到你的生活中去。 若是抛开乌菏周身的冷肃的气质,光盯着对方的脸看的话,便能发现,这是一张极艳丽的长相。高鼻深目,线条凌厉而分明。 只可惜,这世上敢于乌菏久久对视的人少之又少。 至于会抛下他“一夜屠百人”的传闻,以及巫神大人高不可攀的身份之后,只去欣赏乌菏那张美艳绝伦的脸,大概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也独有谢虞琛一人了。 “怎么样?味道好闻吧?”谢虞琛单手托腮,静静打量着面前的人。 乌菏点了点头,显然也是喜欢这两种味道的。他笑了笑,又问道:“这个便是谢郎之前说的,香水一物吗?当真是神奇。” 说话间,乌菏还忍不住晃了晃手里的瓷瓶,好像要确认里面的东西确实是水,而不是什么别的香料香膏似的。 “对。”谢虞琛点了点头,“之前说要带大人参观那香水作坊,一直也没抽出空来。” 最开始的几天确实是没时间,但之后便是因为乌菏咳嗽,不适合出门了。不过他虽没有亲眼看到作坊里的场景,但香皂是他来了蓬柳村后就一直在用的。比起花香味的香皂,乌菏更喜欢加了松香的皂子。 谢虞琛知道他的喜好后,便让人把仓库里为数不多的几块松香皂都拿了过来供他使用。 现在也见过了香水的妙处所在,整个作坊里也再没什么乌菏没见过的新鲜物件了。估计只剩下一个蒸馏花瓣的器皿,模样特别,能引得对方多看一眼。 这么一想,似乎去不去作坊也不是什么要紧事。谢虞琛当即便否决了乌菏“不如明天就去作坊参观”的提议,告诉对方只要他还咳嗽一天,就一天不许出这个院门。 第58章 在其它地方, 冬天一般都是百姓们家中最清闲的时候。 田间地头都被一层厚厚的雪被覆盖,山上也是光秃秃的。没什么正经活做,人们便把门窗一关, 在屋里烧起火来。 外面寒风凛冽, 屋里却暖乎乎的。炉子里的木柴噼里啪啦地响, 一家人挤在屋里,要么说说闲话, 要么就搓搓麻线, 编编竹篮之类,有一搭没一搭地做着活。 冬天算是百姓们为数不多可以歇息的日子。等到一开春,河里的冰一化,他们又要扛着锄头到地里忙活,去赚下一年的吃用了。 百姓们往自家一躲, 外面就显得冷清寂静起来。就连平日里最繁华的官道, 入了冬之后, 行人客贩也会骤减。街头巷尾那些叫卖的声音也比平常少了大半。 从过去到现在, 许多年来皆是如此。 这时候,就显得蓬柳村格外特别, 成了个与周围地方都格格不入的“异端”来。 就连跟在乌菏身边的金甲军,平日里见多了大场面的人,第一次踏进蓬柳村的时候都会忍不住感慨一句:“此地当真是特别,一个不起眼的村子,竟比他们一路走来时途径的许多城里还热闹!” 没办法, 毕竟蓬柳村所处的地理位置特别,自打湾水县到定徐的官道修起来后, 蓬柳村人便靠着这条毗邻的官道挣了不少钱财。 虽比不上像大漳村那种土壤肥沃的地方富裕,但村人们的日子也绝对算不上艰苦难捱。 而且“交通便利”的好处可远不止开间客舍或是茶摊食肆, 赚取路来路过的行人银钱这一点。有了这条官道,蓬柳村的百姓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比别人要容易许多。 就拿村民们这段时间最忙碌的两件事来说,一个养猪,一个腌酸菜。要不是离得官道近,每天光是经过他们村的行商就不止十个八个,村人们的猪肉和酸菜也没那么容易能卖出去。 酸菜倒是不怕放,可猪肉不行啊。冬天还好,一块猪肉挂在外面一晚,第二天便冻得硬邦邦的,也不担心会坏。可要是换了天气最炎热的七八月,又湿又热的天气,像肉啊菜啊之类的东西,最是容易腐败变质。 要不是蓬柳村紧挨着官道,道路平坦,运输东西的速度也快。再加上离湾水县也只大约一个时辰的距离。村人们哪有机会在自己家中杀了猪后再把猪肉运到城里。 自然也没了那些猪血、猪内脏,供他们制成熟食卖出去或是留着自己吃。 毕竟湾水县富庶,那里的百姓舍得吃,拉到集市上的猪肉便也不愁卖。 现在蓬柳村的百姓不仅平日里有庄稼要侍弄,家里还都或多或少养了几头小猪,一头猪算下来赚得也不少。更别提冬天还能腌酸菜。平日里靠着租借家里的空屋舍,一天也能有几文钱的收入。 若是这些还不够他们忙活,像王家兄弟这种人口兴旺的人家,爷娘叔伯和几个年长的忙活田里的事情,家里的猪有下面几个小的照看。家里的其他人便会到许家食肆去做工。 几个半人高的娃娃,倒是把煮猪食、清扫猪圈、喂猪、割草等许多活计分得清清楚楚。家里的几头猪也被他们照料的圆滚滚胖乎乎,身上的猪膘肥得发颤,谁见了都欢喜。 王家大郎和二郎便是“出去给人做工”的那个。今年开春的时候那石灰砂浆火了,便是他兄弟二人带着村里的小伙子们,给那些富庶人家刷墙抹灰。 后来石灰砂浆的生意渐渐饱和,又到了冬天,天气寒冷不便兴修土木。王家兄弟二人便回家把后院的大缸给搬了出来,为今年入冬后的腌酸菜做准备。 之前王家兄弟二人的亲娘,也就是王家大嫂,她便是在食肆做工,为人处世都很得食肆众人喜欢。 之后又因着给许大郎说了那门和余娘子的亲事后,跟许家的关系愈加亲近。许大郎便破例让王家大嫂带着食肆的菜谱回了家。 要知道许家食肆的菜谱在外面可是金贵东西,许多食肆酒楼都开了高价地要买。 而且打前些日子许大郎按照谢虞琛的吩咐,在食肆里开辟了什么餐饮教学的业务,招收学徒学习厨艺后,食肆食谱的价格就更是往上翻了一番。 现在能在许家食肆做工的人,要么就是拿了卖身契的奴仆,要么就是签订了保密的协议。 像王家大嫂这种能拿到食肆方子的人是少之又少。基本只有最开始雇佣的那一批帮工,又一直留在食肆里尽心尽力地做事,手里才能攒下几个食肆淘汰下去的菜式食谱。 不过即使是许家食肆淘汰掉的食谱,放在其它地方也是很招人稀罕的。 就拿之前陈家送到食肆的仆役来说,和许大郎约定的期限到了之后,他们便带着五香豆干、银丝酥一类吃食的制法回了定徐县,开始在陈家的铺子里做工。 后来许家食肆因为忙不过来,便停止了那些外卖吃食的生产。可人们没吃够怎么办?别人家又做不出那个味道,那这生意不就全部落在了陈家人手里。 光靠着像豆干、瓦罐鸡一类的吃食,陈家的那几个铺子这一年就没少赚钱。王家大嫂从许家食肆那儿学到了几个菜式也是同样的道理。 虽然新鲜劲过去,食客们对于这些吃食不像是刚推出的时候热切。但那些菜品的味道还是很好的。长些时日不吃,心里还有些想念惦记。 王家大嫂带着菜谱回去后,便与家里人商量,自己从食肆里学了那么些厉害的庖厨本领,许大郎又是难得的宽厚,允许自己在外面做这几道菜,那他们何不自己也开一间小食肆? 至于食肆的位置,就开在官道旁,菜色也不必像许家食肆那样精巧别致,只卖些寻常的酒菜,以价格实惠,便宜大碗为主。 王家大郎和二郎是在外面闯荡,见过世面的人,脑子转得也最快,听完自家阿娘说的话,便觉得确实有几分道理。 官道上每天来来往往,赶路的百姓和挑着担子的货郎那么多,总是要吃饭的吧?他们卖些物美价廉的吃食,虽赚不了大钱,但也绝对不会亏本。 眼看着最精明的大郎和二郎都同意了这个计划,家中其他人自然也不打算阻拦。只是要开食肆的话,就算只是在官道边上支个棚子,那也是要不少花销的。 他们王家虽然平日里不缺衣少食,日子也算过得去,但掏出一笔开店的银子,对他们来说也是有些难度。 这段时间王家人都拼了命地干活,腌酸菜、养猪、在许家做工,比农事最繁重的时候还要忙碌,就是想着能在开春的时候攒下一笔开店的钱。 既然是开店,那就免不了和经商打上交道。这个年头还有户籍这道门槛,农户是不能随便经商的。 王家人好好的农籍,官府分给他们百十亩田地,其中还有不少永业田,是能继承给子孙后代的。怎么可能为了一间食肆把祖宗家业、立身的根本给丢了。 不过这到也是个复杂事情,他们虽没有经验,但许家有啊。看许大郎食肆的生意那么热闹,也没见他因为这个丢了山上的土地。 但王大郎的二叔又说,别忘了许家食肆除了有许家之外,还有一个谢姓郎君。许大郎能保住自己农籍的身份,保不齐是因为有谢郎在背后支持。 众人一想,也觉得有道理,便还是打算亲自问问村里正。 和蓬柳村的里正一样,每个百户以上的村落里都有正副两位里正。主要是负责户口和纳税一类的事情。村里人若是有了什么矛盾,如果不能在私底下解决,也是会由里正来处理。 不过严格意义上来说,里正也不是什么特别重要的政府官员,所以一般都是由在本村比较有声望的长辈来担任。平日里也要和普通百姓一样种田砍柴。 像是许家食肆这种情况,在这个时代还是比较少见的。饶是蓬柳村的里正见多识广,也没遇上类似的情况。 普通百姓农闲的时候去山里采点菌子山货拿到城里卖掉,是再正常不过的吧?家里有几间空屋子,打扫出来给过往的行商居住,收取一点住宿费,也不能因此就说他们是商户吧? 许家食肆的生意本质上和这些也没什么太大的差别。毕竟许大郎没有离开自己的土地,每季度也没有脱离过农业生产。就连开办食肆的地方,都是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只是规模做得大了些,但也勉强能算作是符合规定。 再加上许大郎背后的谢虞琛身份又神秘,村里正也不想得罪对方。而且自家厨房的角落里,还端端立着两个酸菜大缸呢。因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便也由着对方去了 像许大郎这样的行为,放在其他地方,同村的人肯定会有意见,但偏偏到了许大郎这里,村里人便如什么都没看见似的,默许了这一现象发生。 村人们能容纳许大郎,一来确实像村里正说的那样,许家的行为在律法上并没有明确禁止,属于只要不深究就能说得过去的那种。 当然最重要的原因还是许家食肆的存在并没有损害村人的利益,反而给他们提供了就业机会,带动了整个村子的经济发展。 百姓们因着许家的存在,多了不少赚钱的门路,感激还来不及,又怎么会去主动找许家的麻烦。 而且许家的地也确实贫瘠了点,属于主动给别人,人家都可能因为一年到头的收成与付出不成正比而拒绝的那种。实在是没有必要为了这样贫瘠的地跟许家对上。 当初因为许家人丁不丰受人欺负,才分到坡上的土地,虽然有更大的宅基地作为补偿,可只要是有脑子的,谁不知道这两者完全没法比。 只要是个平坦开阔的地方,随便平整一番,便能用来建造宅院。若是不嫌偏远的,找块荒地亦可作宅基地。 可那禾苗是哪里都能种的吗?首先光是土壤不丰厚这一项,就排除掉了大半的土地,更别说禾苗种下去后还需要灌溉浇水。 大几十上百亩的土地,离得水源远一尺,他们就要多一番辛苦。 能有一块土壤肥沃、位置还好的土地,那是多少人家梦寐以求的东西,哪里是一块宅基地能比的? 本来村人们就因为当初分地一事上,对许家有所亏欠。现在许大郎过上了好日子,连带着他们心里头也舒坦了些。 在数年前亏欠了许大郎一家不说,之后沾了许大郎的光,靠着养猪腌酸菜赚了好些银钱后,还不懂得知恩图报,反而要倒打一耙,掰扯什么农籍商籍的事情,害人家连土地都丢掉。 要是他们蓬柳村的人真做出这种事情来,那真是没脸见人了。别的地方人知道了,也得戳着他们蓬柳村人的脊梁骨骂不可。 第59章 许大郎分到的那些地, 条件实在是恶劣得厉害。在这个以耕种为本的时代,若不是实在没有拯救的余地,谢虞琛当初也不会在看了它一眼后便彻底放弃, 转身琢磨起了靠美食致富。 土壤贫瘠就算了, 后世有那么多提高地力的方法, 像是轮作、施肥之类的,好好侍弄几年, 也不愁地力不丰。但许大郎分到的那些土地偏偏又都在坡上, 一来土层稀薄,二来是引水也极其麻烦。 别人家的农田在灌溉的时候,只要引一道水渠即可。蓬柳村所处的地方河网密布,并不缺灌溉用水。但坡上的地就不行了,水都是从高往低处流, 哪有从平地往坡上走的道理。 要是想灌溉禾苗, 除了用人力一担一担地往上挑水以外, 就只剩架设水车这一个方法。 要是架水车, 那成本就要往高了拔许多。蓬柳村所处的地势地平,一般用不着水车引水, 但别的地方有修建水渠和水车的范例。都是当地的百姓一起集资,再加上官府的支持,才能把那水车给造出来。 许大郎以一己之力想修个水车,性价比高不高先不提,光是造水车的银钱, 就够他勒紧裤腰带拼命干几年的。 因此,谢虞琛最后还是放弃了拯救那片耕地。只等每年播种的时候, 让人随便种些耐旱、对环境要求也不高的作物,收获后直接拿去食肆后厨。 但因为土壤条件实在太差, 种出来的蔬菜数量不如别家就算了,连个头都比别人的作物矮小许多。 后来食肆的生意做大,为了保持品质,许大郎也不再把自家地里种出来的东西往食客桌上端,只自己和食肆的帮工日常食用。 谢虞琛对此也没什么好的办法,只求不把土地荒废掉,至于以此致富什么的,则完全不在他考虑范围之内。 还是后来去了一趟东山州,和关泰初等人商量开辟杜仲树林的时候,谢虞琛才对许大郎那些土地的用处有了些头绪。 既然种植粮食菜蔬产量低得可怜,不如干脆就放弃种粮食,改种像杜仲树这种经济林木。除了杜仲树以外,像腊梅树,桂树这种有经济价值的树木也可以考虑。 而且树木还有保持水土的作用。之前每逢雨季,随着雨水冲刷,土地里的营养成分也会随之流失。种了树木之后,树根牢牢地扎在地底,能起到很好的防止水土流失的作用。 不过虽然谢虞琛自己觉得种树比种粮食的价值更高,但说到底,这些土地真正的主人是许大郎。因此他也只能给对方提个建议,真正决定要不要在上面种植林木,还是要看许大郎自己的决定。 谢虞琛把种树的事情随口和许大郎提了一句,打算先探探他的口风。若是许大郎对此表现出不情愿,他之后就不再提这件事。 像是种什么树、怎么种这些东西,都要经过仔细地斟酌考虑。若是许大郎不愿意种树,谢虞琛就不去操这份闲心了。 许大郎和谢虞琛相处了这么多时日,对谢虞琛的为人处世自然是熟悉得很。 虽然谢虞琛貌似只是随口提了一句,并没有多放在心上的样子。但许大郎心里清楚,谢虞琛从来不会说废话。 既然谢虞琛会和他提种树这件事,就定然是觉得种树的收益高,或是好处比现在种蔬菜大。因此在听了谢虞琛的话后,许大郎便把这件事给端端正正记在了心上。 凭许大郎对谢虞琛的了解和信任,这件事原本是不需要怎么思考就答应下来的。 毕竟从谢虞琛让他买稻米回来做麦芽糖,再到卖银丝酥、开食肆;以及后来果断把食肆改成堂食。谢虞琛做的每一个决定,都无一不是极为正确。 从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农家汉子,到今天许家食肆声名远扬,食客络绎不绝,许大郎也成为了十里八乡有名的人物。如果没有谢虞琛的帮助和指点,绝对不可能有许大郎的今天。 田地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是安身立命之本,轻易不能丢弃。但谢虞琛对于许大郎来说,也是恩师、贵人,最重要的存在。因此当这两者发生冲突时,许大郎内心的纠结可想而知。 这种事情许大郎和余娘子两个人一时都做不下决定,正当夫妻两个犹豫不决时,前院的帮工却突然跑过来,说是王家大嫂过来拜访他们。 “王大嫂怎么过来了?”余娘子笑着把王家大嫂迎进了屋里。 当初她和许大郎成亲的时候,因为他们两个人的长辈都早已离世,王大嫂作为过来人没少帮衬他们,余娘子心里也一直记着对方当初的帮助。 余娘子拉着对方坐到榻上说话。礼节性地询问了几句近况后,王家大嫂便向许大郎夫妻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原来是为了食肆的事情。”许大郎恍然大悟。 他那日收酸菜的时候,就从王家大郎那里得知了王家人打算开食肆的事情。但是因为户籍的问题,迟迟做不了决定,王家大郎说起这事也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 “里正那边怎么说?”许大郎又问道。 要说起开店的事情,许家的生意可比王大嫂计划的那间小食肆做得大多了,不过毕竟许大郎的情况特殊,不能和王家的情况相提并论。 “说不好。”王家大嫂叹了口气,和许大郎夫妻两个人细细说起了他们当日找里正询问此事时的情况。 “里正说之前咱们村没出过这种情况,律法里也没有具体的规定,按理来说是可以的,但——” 王家大嫂顿了顿,把里正的话原样复述了一遍:“至于之后会不会因此把咱们打成商籍,里正说他也是不能保证的。” “这可如何是好?”许大郎也有些忧愁。要是将来颁布了新的律法,不允许农籍的百姓开店,他们家怕是连坡上那几十亩的薄田也保不住了。 要是直接连地都没走,他也不用纠结要不要在地里种树了。想到这儿,许大郎忍不住苦笑了一下。 “现在谁也说不准啊。”王大嫂叹了口气,又小心翼翼地四下看了一圈,确定周围没有外人后,才压低了声音对两人道:“我听人说,这几天有一个从京城来的贵人,到咱们村拜访谢郎,不如——” 王家大嫂没把话说完,但在场的几人都听明白了她的意思。王家大嫂是想让那位京城来的贵人替他们做这个主呢。 要是将来有人质疑他们开店的合法性,他们就能把这位贵人搬出来,让这位所谓的京城来的贵人替他们背书。 许大郎看了王家大嫂一眼,露出几分不悦的神色。 先不管什么身份,人家是作为谢郎的朋友来的蓬柳村,拿这种事麻烦对方本就不合理。更何况王家大嫂不清楚对方的身份,但许大郎可是清楚得很。 “人家是来我们蓬柳村做客的,哪能拿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去麻烦人家。”见屋里的气氛有些紧张,余娘子笑着开口缓和道。 看许大郎夫妻两个态度强硬,王家大嫂也讪讪地笑了一声,连忙道:“是我考虑不周了。” 说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话转移话题,许大郎的态度缓和了许多。 毕竟王家大嫂在自己成亲的时候帮了不少忙。许大郎想了想,换了个更和婉的语气劝说道:“虽然人家身份尊贵,但再怎么说都不是咱们州县的官。这种事情人家也不好办。” 王家大嫂点点头,总算放弃打乌菏的主意,起身向许大郎二人告辞离去。 走到门口时,却正面碰上了从作坊里回来的谢虞琛。三人停下脚步,谢虞琛朝他们微微一点头,顺口打了个招呼:“王家大嫂过来了?” 看到谢虞琛,王家大嫂先是面上一喜。想起自己夹在开食肆和户籍之间左右为难的处境。她嘴唇微张,正打算开口,余光瞟到旁边的许大郎,又把到嘴边的话给咽到了肚子里,向谢虞琛福了福身子,说了几句客套话后,便抬脚出了食肆的门。 收回落在王家大嫂背影上的视线,谢虞琛撇了撇嘴,向许大郎问道:“看她刚刚的脸色,是找你有什么事被拒绝了?” 许大郎点了点头,没有欺瞒谢虞琛,把刚刚屋里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对方。 “唔……”谢虞琛思忖着开口:“这事儿确实有些麻烦,我看能不能抽个空和乌菏提一下这件事吧。” 谢虞琛倒是没太在意,虽然律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毕竟许大郎的情况大家都看在眼里。再加上食肆开起来后的这段时间,先是传授给村人腌酸菜的方法,又是推广养猪技巧的。 不仅是蓬柳村一处地方,就连周边的许多村子也跟着受了益处,官府再怎么也不可能忽略这一点,拿他们开刀。 不过随着蓬柳村的不断发展,户籍这件事肯定是要有个明确的规定的,尽早解决也是一件好事。 晚饭照例是乌菏和谢虞琛两个人一起吃。也不知道那秋梨膏是不是真的那么管用,反正自谢虞琛熬了一罐给乌菏送过去后,没过两三天,对方的咳嗽便减轻了许多。也不再躲着谢虞琛,两人又恢复到从前那种相处模式。 饭桌上,谢虞琛随口提起许大郎和王家人担忧的户籍问题:“若是在不影响农事的前提下,适当放开点管控,允许百姓们经营些小买卖,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可怎么才能确定他们没有影响农事呢?”乌菏夹了一筷子菜,似是随口一问。 这个时代对于商人还是比较严格的,对商业的发展也整体是遏制的态度。这样的政策在某一特定的时代下确实具有合理性。 商人投机倒把、囤积居奇,于民生无利。而把大部分百姓拴在土地上,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历代的统治者也是考虑到这一点,才会实行各种类似“重农抑商”的政策。 想到这其中的复杂性,谢虞琛一时间也有些头疼。 站在普通百姓的角度看,适当放宽一点管理绝对是利大于弊的,也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但若是从整个国家的层面看,谢虞琛就有些不太确定了。 他摆摆手,决定把这个麻烦踢给乌菏。毕竟他只是一个弱小、可怜、无助的普通人而已,统治层面的东西,实属不在自己的职责范围之内。 但乌菏却似乎并不打算就这样放谢虞琛走,强迫他分析了半天其中的利弊后,才矜持地一点头,表示自己会考虑他的提议,尽快拟出一个明确的规定。 “哦,那蛮好的。”谢虞琛不情不愿地应了一声,心道他就不应该在吃饭的时候提起这件事。 说了一大通有的没的,搞得饭菜都冷了,他自己还饿着肚子。 “再过几日,我就差不多要启程回京了。”乌菏突然开口,打断了谢虞琛忿忿不平地念叨。 “就要走了吗?” 谢虞琛下意识问出口,又很快回过神来。乌菏本来就是手握实权身居高位。能腾出将近两个三个月的空闲时间,来他这儿做客已实属难得,又怎么可能继续在蓬柳村长久待下去。 不过虽然他和乌菏相识的时间不久,但这十些时日的相处下来,谢虞琛对乌菏的看法早已改观。 在他心里,乌菏这个人既不是外人口中什么杀人如麻,手段狠辣的模样,也非自己第一次见到他时那般的冷漠疏离。 谢虞琛在心里给乌菏的定位,应当是…… 一个很值得结交的好友这样。 孑然一身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乌菏的存在对谢虞琛来说,是很特别的。 第60章 谢虞琛得承认, 当乌菏说到“不日之后将离开蓬柳村启程回京”的时候,他心里是闪过几分不舍的。 但这份不舍实在来得太过莫名其妙。谢虞琛回想了一下,自己过去二十余载的生涯里, 产生这种柔情而温吞情愫的时刻实在太少。 以至于当发现自己不太舍得和面前这人分开时, 他的心情是很微妙的。 这太奇怪了, 谢虞琛忍不住想。 他拍戏时,和剧组里的导演、搭戏的演员, 往往都能有一份不错的关系。他会真心实意地祝愿对方能大红大紫, 但当剧组杀青时,可从不会因为之后相见的机会没有多少而感到低落。 比同组演员导演关系更亲近的人,那就只有和他相伴多年的经纪人方姐。 这几年方姐为了工作上的事,经常国内外各地到处飞,谢虞琛最多是和方姐说句“辛苦了”, 然后年底分红时, 给对方再多分几个点。 至于他和父母分别, 那是一种更沉痛的、跨越生死的永恒离别。谢虞琛花了许多年的时间, 才真正从这种漫长的分别中走出。和现在这种情况不是可以放在一起类比的事情。 谢虞琛想了许久,都没有搜罗出一个类似的情境, 能让他安慰自己——“哦,这样的情况是很正常的,会为和朋友分别感到不舍,产生某种淡而忧伤的情绪,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谢虞琛偏头, 目光在乌菏从扶手上垂落下来的衣袖上盯了半晌,还是觉得:不对, 这不太对劲。 可他又不能放着人家的面,托着脖子地琢磨这事儿, 只好努力驱赶着心里乱七八糟的念头,免得它们的走向越来越古怪,大有往山里农人口中那片生长着藤梨的,藤蔓曲折缠绕的,灌木丛里歪的趋势。 “等到天气暖和些后,我大概也不会常待在蓬柳村里了。” 谢虞琛开口,又把自己接下来的计划,例如尽快确定香水生产的厂址,然后把香水生产尽快推进下去什么的,和乌菏提了几句。 还有东山州的杜仲树林。到了出胶的时候,虽然林地的负责人手里有谢虞琛写得很详尽的注意事项,但产出来的胶怎么用、如何经营,他还是要自己亲自去看着才放心。 这样一来,就需要乌菏帮忙给他安排一个合适的身份。毕竟他当初是顶着对方的名头开辟的那片杜仲树林。 还有他当初交给周洲的那一叠花费了他整整十余天才绘好的、图文并茂的农作物图鉴。周洲印了百十五册,发放到各地官吏手里,让他们照着图册搜寻上面的作物,也不知道是否有了成果。 乌菏能有现在牢牢把握朝中大权,在朝堂上说一不二的地位,当然不是靠着他心狠手辣传遍了整个南诏的名声,而是实实在在权力。 把军政大权都独揽一身,乌菏才能让各方虎视眈眈势力都只敢在背地里耍手段。明面上不管愿不愿意,都只能老老实实的。 所以谢虞琛当初把那本“图鉴”交给周洲时,就从来没考虑过对方会不会人手不够,或是搜寻范围太小之类的问题。 如果连乌菏的人都找不到,那就只能是他命里没带着金手指,走不了捷径,只能老老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干。等着那些作物在该出现的时候,自然就会被百姓无意中发掘出来了。 谢虞琛靠在榻上,把自己近期的行程安排和乌菏抖搂了干净。 他想的是:“在这种情况下,显然说公事是最好的选择”。但却忘记了,自己本来是没有像乌菏交待行程的义务的。 这样匆匆忙忙地说了一大通,反而暴露了自己内心并不安宁的事实。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事勿忙,忙乱则多错的道理。 乌菏安静地坐在一旁,听谢虞琛讲完自己的计划,又应下他“安排杜仲胶身生产”和“催促各地作物搜寻的进展”两件事。 然后他才慢悠悠地收回落在谢虞琛身上的目光,语气清冷,似乎没什么波动似的开口:“东山州苦寒,听手底下的人汇报,杜仲林里的条件也不太好,听谢郎所言,那杜仲胶生产似乎也是一件麻烦事……” 乌菏顿了一下,继续道:“到时候我让周洲过去帮忙,他当初跟着谢郎去了东山州,想必也熟悉那里的情况,做起事来更方便些。” 说完,乌菏看向谢虞琛,用眼神询问着对方的想法。 谢虞琛沉吟了不过两秒便点头应下。杜仲胶从无到有开始生产,乱七八糟的事情绝对不少。乌菏把周洲派过来也是一件好事。周洲虽然看起来愣了一点,但做事还是很靠谱的。 不然乌菏也不能忍受他的没眼力见,把他带在自己身边。 这样一看,乌菏手底下的人,正常的还真不多。他身边的内卫首领,谢虞琛总共见过三个。从宝津渡跟着他的周洲、在罗西府有几面之缘的无名氏、还有一个护送着他回了蓬柳村的高鸿。 这其中就有两个是不太正常的。前者没眼力见,情商堪忧;后者将沉默寡言发挥到了极致,大概率是个社恐。 还好高鸿在乌菏身边主要负责的是消息探查,以不让被监视的人发现为最高境界,没什么和人打交道的机会,也算是一种人尽其用了。 想到这儿,谢虞琛忍不住乐了一下,然后就听到乌菏的声音在旁边响起:“东山州距离京城不太远,若是之后修了官道,行路的时间又能缩短许多。” “啊?要修官道吗?”谢虞琛下意识应了一句,在乌菏转瞬即逝的笑容中,才迟缓地反应过来,这句话的重点似乎是在前面那个“京城距离东山州不太远”上。 “我的意思是,不知道谢郎能不能抽出空来京城,也好让我一尽地主之谊。” 乌菏看着谢虞琛有些懊恼的表情,知道他肯定是想明白了自己的意思,但还是忍不住又补充了一句。 乌菏的面容本来就是偏冷峻的那一种,平日里又积威甚重,为他的容貌更添了几抹寒意。漫不经心的一道目光看过去,往往就能让人惴惴不敢言语。 而他平日里是不常笑的,甚至都没什么表情,不管是生气还是愉悦,对人都是那副冷冷淡淡的样子。只有在谢虞琛这里,才会时不时地露出几抹笑,看起来宛如云销雪霁,有倾国倾城之色。 不管别人是不是觉得用倾国倾城形容这位行事诡谲狠辣的南诏大巫不太合适,但在谢虞琛这里,这四个字和乌菏就是一等一的般配。 不然在他不小心和乌菏对视时,目光就不会停滞半晌。然后才慢慢吞吞地挪开视线,连思绪都为此变得迟钝许多。 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胸口,谢虞琛才反应过来,自己刚才似乎是被乌菏的美色给迷惑了心神,下意识便答应了对方的邀约,决定在忙过杜仲树一事后,就启程前往京城。 礼尚往来,礼尚往来嘛。自己在蓬柳村热情而周全地招待了乌菏,对方作为感谢,也邀请自己去他的府上做客。 这分明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虽然对方的身份特别了点、尊贵了点,但作为新世纪的优秀青年,应该明白人人平等,没有什么尊卑贵贱差距的道理。 大家既然聊得来,相处得也很愉快,那么以平等的朋友之礼相处,那也是很正常的事,对吧? 夜色渐重,谢虞琛躺在床榻上,在心里反问自己:这很正常,对吧? 要是像平常,他早就沉沉睡去,约会周公了。但今天,谢虞琛却十分反常的迟迟没有睡意。 谢虞琛第一次觉得,他对自己的了解是如此浅薄。或者说在遇上乌菏时,事情就莫名其妙变得难以理解起来。 比如他会对与乌菏的分别感到不舍,再比如他会被对方蛊惑,答应下他原本不会答应的事情。 虽然乌菏那张脸确实是很难得。遇到对方前,谢虞琛从来没有想过,绮靡昳丽和清寒冷峻,这两个截然不同的词竟然能用来形容同一个人。 虽然乱用形容词是不太好,但谢虞琛就是觉得,对方像是一座披了月霜的、冷艳的雪山,带着勾魂夺魄的美。 欣赏美是人类的共性。可谢虞琛觉得,自己会被美□□惑,还是比身高一米八几的自己高半头,身量颀长挺拔的成年男子的美色,这实在是一件不太对劲……不对,是太不对劲的事情。 在榻上辗转反侧的谢虞琛动作突然一顿,神思恍惚地想起在罗西府的时候,乌菏和他去摘桂花,却误打误撞地上了当地的传统。 ……他当时还觉得人家不太对劲,现在一看,原来真正不对劲的是他自己。 看着透过窗户照进屋里的月色,谢虞琛忍不住深深叹了一口气。《 》 60-70 第61章 谢虞琛因为心里想些事情, 入夜后辗转许久才进入梦乡。但饶是睡着,他这一觉也睡得极不安稳。 乱七八糟的梦做了一整晚,直到敲门声响起, 谢虞琛撑着床榻坐起身时, 脑海里那些光怪陆离的画面还依旧挥之不去。 虽然不记得具体的情境, 但这种感觉可是一点都不好受。谢虞琛感觉自己的整个脑袋,都有点发闷的感觉。 他抬手不轻不重地揉着额头, 直到感觉脑袋里乱糟糟的东西消除了大半后, 才披着一件松垮垮的外袍,起身打开了门。 门外站着的是许大郎。他手里端着一个托盘,里面装着的是谢虞琛前几天安排他做的一种名叫“肉脯”的吃食。 按照谢虞琛教给的方子,今天肉脯刚做好,许大郎便给他送了过来, 让谢虞琛过目。见到来人披着一件单衣给他开门, 许大郎立马把自己在路上准备好的话给咽了回去。 看谢虞琛侧身给他让出位置, 许大郎连忙快步走进屋子, 转身关紧了房门,把刺骨的寒风和湿冷的空气给关在了外面。 他一边把托盘上的肉脯往桌子上放, 口中一边还在止不住地唠叨着,譬如这么冷的天,谢郎只穿一件衣服,万一受凉染上风寒怎么办。 又譬如谢郎看起来气色不太好,应该赶紧去被窝里躺着, 再搂上几个暖呼呼的汤婆子云云。 说着说着,年前的人甚至就要转身回前院。让厨房煮姜汤驱寒。谢虞琛赶紧制止了越说越严重的许大郎, 说自己不过在门口站了几秒钟,根本不碍事。而且屋子里也很暖和, 完全不用往床上添什么类似皮褥子、炭盆一类的东西。 好不容易劝住了许大郎,谢虞琛让他在榻上坐一会儿。自己则回里间,洗漱收拾好之后再出来,和对方商量肉脯的事情。 肉脯是谢虞琛前几天琢磨着让厨房做的。当时他还不知道乌菏什么时候离开蓬柳村,但想着他大老远来这么一趟,用不好让人家空着手回去,就打算给乌菏准备点什么礼物,等他启程回京的时候带上。 谢虞琛左思右想半天,都没考虑好具体要送点什么。一来是蓬柳村这个小地方并没什么特别非常难得的的、可以当做伴手礼的特产。 二来则是以乌菏的身份,什么稀世珍宝没见过,以谢虞琛如今的身价,也送不出什么特别贵重的东西。 思来想去,谢虞琛还是打算在礼物本身的新奇度上费心思。乌菏再怎么位高权重,对各种奇珍异宝见惯不惊。但如果是这个时代还没有出现的东西,就比如那几瓶香水,作为礼物还是很有分量的。 可惜给谢虞琛准备的时间并不多。若是送给乌菏像香水那一类的礼物,光是把生产它们的工具备齐,估计一两个月就过去了,在时间上首先就来不及。 况且谢虞琛鼓捣出来的那些新奇玩意,要么就是像水泥那种,在民生上大有裨益;要么就是和香水、肥皂等东西似的,完全可以扩展成一道产业,说是日进斗金都不为过。 送礼也是一门需要深思的学问。如果不掺杂任何利益上的往来,单纯作为知己好友的身份,对这段时间特别照顾的回赠来看,不管是于民生有益的前者,还是宛如摇钱树一般的后者都不太适合作为礼物赠送给乌菏。 所以最后谢虞琛还是打算让厨房准备一点新鲜的吃食,最好是比较禁得起运输和长期存放的那种,即使跟着乌菏一路北行回到他京城的府邸都能保存完整的那种。 而且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谢虞琛对乌菏的口味也有了一个大致的把握,准备的东西定然也会符合对方的味蕾,既能体现心意,又不会过于贵重,简直是再合适不过了。 而这肉脯,就是其中的一种。谢虞琛让厨房做的肉脯是用猪肉的。先把猪肉剁成肉馅,再进行调味,然后用筷子搅打上劲。 调好的肉馅平铺在一块板子上,用一根粗细合适的擀面杖擀成均匀的薄片,在小火上慢慢低温烘熟。 这个做法听起来并不难,但在实际制作下来却费了不少功夫。 首先便是剁肉馅。谢虞琛让厨割了三十斤左右的肉回来。别看三十来斤是个不小的数目,但根据谢虞琛的经验估算,这些肉做成肉脯后,顶多只有十几斤。再算上为了美观切掉的边边角角的损耗,最后能有十斤的肉脯就不错了。 但剁这三十斤的肉馅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前院里三四个年轻力壮的帮工,握着菜刀叮叮哐哐地剁了一整天,才把这些这些肉馅给剁好。第二天几个剁肉馅的人累得连胳膊都抬不起来。 然后就到是调味。现在的许家食肆,各种调味料虽然不是应有尽有,但也算是很周全的,哪怕比起江安府里高大阔气的酒楼都毫不逊色。 调味料一丰富,虽然说做出来的菜更美味,但是给菜品调味也变得更加复杂。为了能做出味道最好的肉脯,厨房的一种庖厨可没少下功夫。 从一大盆切好的肉馅里取出好几份,分别按照不同配方加入调味料,然后再上火烤制,最后确定出一个味道最好的方子来。 作为下决定的那个,谢虞琛这几天可没少被许大郎请过去去,品尝、评判不同版本猪肉脯的味道。尝到最后味觉都快失灵了,才从中选出味道最好的那个。 所以说比起剁肉馅,调味虽然并不是体力活,□□上的辛苦减少许多,但并不见得有多轻松。 精神上的折磨也是折磨,足够让非常“热情好客”的谢公子都开始起了自己的决定是否正确。甚至从心里萌生出了一个想法,那就是即使是乌菏,似乎也不值得自己这么费心费力。 原本打算尽心尽力招待朋友的念头,被谢虞琛抛到九霄云外,他现在烟熏火燎的前院,第一次为自己的决定而感到后悔。 还是有点莽撞了。谢虞琛抬手在面前挥了挥,试图把正在顺着风往自己方向飘的烟雾给驱赶到别的地方去。但显然,这个举动肉眼可见地进行不顺利。 没错,把整个前院的空气都染成蓝青色的烟雾,就是在烤制猪肉脯的时候飘出来的。 搅好的肉馅在板子上铺平,不仅要均匀,而且在厚度上也有具体的要求。若是太薄,烤完之后的口感怕是和橡胶一样,咬都咬不动。 可若是擀得太厚也不行,烤完后就没有猪肉脯那种柔韧的口感。谢虞琛思考了一下,觉得那个味道应该和吃汉堡里的肉饼没什么区别。 烤制的时候,为了猪肉脯的味道更加丰富,谢虞琛专门把寻常的炭火变成了带走独特香气的果木炭。 虽然价钱贵了点,让原本就不便宜的猪肉脯成本再次上升一个档次,但味道也确实更好。 谢虞琛伸手撕了一小块烤好的肉脯放进嘴里尝了尝味道。嘴里除了咸香四溢还带了一点微微的甜和香辣之外,还多了一股果木烟熏的香气。 不愧是烘烤了将近四个时辰才做好的肉脯,嚼起来口感丰富,满嘴生香。即使是谢虞琛也挑不出什么毛病,对这些费了好几日功夫才做好的猪肉脯非常满意。 在食物的味道方面,谢虞琛的眼光素来很挑剔。 作为演员,对自己的身材管控是基本要求。而虽然在演技上,作为拿下大满贯影帝的谢虞琛无可挑剔。但他也必须得承认,自己能有极高的人气和超然的地位,除了演技以外,他的脸和身材也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几种原因交织,导致谢虞琛自入圈以来,在吃方面就几乎从来没有随心所欲过。谢虞琛还记得自己之前接过一个满心都是复仇的阴郁角色。 为了贴合剧本的描写,他连着四五个月都在吃没有一点味道的、干巴巴的减脂餐。吃到最后,他看见西兰花和鸡胸肉这两种食材就头晕。 而即使是不拍戏的时候,他也要注意身材管理,每天摄入热量被助理严格控制。像肉脯、蜜饯、没有营养但十分美味的垃圾食品这种,谢虞琛最多也能吃几口的量。 如此一来,谢虞琛自然对食物的味道有了更高的要求。毕竟数量有限,吃到嘴里的每一口食物,都应该非常美味才不亏。更别提他每多吃的一口高热量食物,就要在家里的健身房里多挥汗如雨十五分钟。 乌菏来蓬柳村的时候十分低调,但离开时就完全相反了。光是谢虞琛赠予乌菏的各种礼物就足足装了一个大车还多。更别提这次回京,与乌菏一道走的还有他之前留在谢虞琛身边的高鸿等人。 第62章 蓬柳村自刘家败落后, 客舍生意就又红火起来。再加上来许家食肆吃饭的食客大多不是从城里来的郎君,拖家带口或是约上三五好友,就是为着和谢虞琛的生意而来的货郎。这些人基本都会在蓬柳村住上几晚。 许大郎夫妻两个就商量着, 把院子里空着的那一排屋舍都拾掇出来, 请人打了家具做成客舍, 租住给食肆的食客们。 没想到客舍刚收拾好,迎来的第一批住客便是那些金甲卫的士兵们。 到最后食肆的食客还是要去村里别家去住。别的不说, 要想来食肆吃顿饭, 每天还得多走几步路。 不过即使麻烦,人们也都是愿意多走几步路来许家食肆的。没办法,谁让食肆的饭菜就是比别家的美味呢。 除了在许家食肆,别的地方的酒食就是再贵,也抵不上食肆的什么红烧肉、烤鸭、手撕鸡, 勾得人食指大动, 光是闻着味就胃口大开。 这些别的地方都做不出来的菜色, 才是许家食肆硬气的本钱。 当初扩建院子的时候, 谢虞琛就特意多规划了两排屋舍。当时许多人还咋舌过许家的大手笔。 那时候许家还没有食肆的生意,许大郎手头也不像现在宽裕。能掏出那么大一笔钱来修葺屋舍, 也是很下了一番决心的。 这么一看,从做麦芽糖开始,买稻米、建屋舍、开食肆,再到半月前大肆收购干花,每次都几乎是一场豪赌, 把手头全部的筹码都投入到下一场生意中去。 光是许大郎一人自然是没有那么大的魄力。他也知道自己才干有限,因此这些决定几乎都是谢虞琛替他做的。而后才有了许大郎的今天。 若不是谢郎, 他怕不是还守着自己山坡坡上的几十亩地,饥一顿饱一顿地熬日子。虽说他能进山摘山货贴补生计, 可他还有当初建客舍时欠的钱需要还。 山里又多是豺狼毒虫,指不定哪天不小心踩空跌倒山崖下面,就落得个和钱家二郎一样摔断腿的结局。 可以说没有谢虞琛就没有许大郎今天的一切,许大郎也明白这个道理。谢虞琛之前和他提的那个在改种树木的建议,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许大郎都应该答应的。 况且按照之前的经历看,谢虞琛做的决定就从来没有出错过。许大郎前段时间会纠结不定,纯粹是因为土地对于当世的人来说,实在是太过重要。 不过他也只犹豫了几天,便决定把那些地都交由谢虞琛处置。最开始做下这个决定的时候,余娘子还有些犹豫,张嘴想劝劝自家夫君。 她对谢虞琛敬畏虽不比许大郎少,但毕竟没跟着他们亲身经历食肆起步的那段时间。听到许大郎说,谢郎似乎是想把后山的那些土地都拿去种树后,她便有点迟疑。 再怎么贫瘠也是土地啊,是能结出粮食的。种了树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虽然食肆的生意足够红火,又有酱油、酸菜等旁的收入,生活也足够富足。但土地就像是一个兜底的东西。有了地,人们的心里就是踏实的。 这大概是一种“即使生意做不下去,他们还有土地,可以种粮食,在这年头就饿不死”的想法。 若是没了这个兜底的,即使他们现在吃穿不愁,余娘子也总觉得心里空落落的,踏实不下来。 但最后,余娘子还是同意了自己夫君的话,把耕田改种树木。原因也无他,是那天夜里许大郎和她说了之前的日子,按着谢郎指挥,是如何从一穷二白到有了现如今的产业。 当初不明白许大郎为何要把院子修得那么大的村人,现在不也都在背后议论,说许家有远见。现在蓬柳村人来人往如此热闹,盖再多的屋舍,也不愁租出去。 而且眼看着食肆的生意越做越大,就连客堂都在前月又扩大了两间。这段时间厨房那边庖厨们也嚷嚷着厨房不够用,炒菜的时候连身子都快转不开,催促着掌柜也就是许大郎再腾一间厨房出来。 若不是当初就把院子修得如此完善,现在他们指不定要为了屋舍不够用怎么发愁呢。 许大郎还告诉妻子,说自己前些日子去肥皂作坊那边给那里的金甲卫送饭,和其中几人随便聊了几句。 那几个金甲卫便在闲聊时告诉自己,他们此行是护送谢郎从罗西府回来。但启程的几个月前,北边的东山州发生了水患。 为了安顿灾民,当地的官员便按着他们大人的建议,开辟了一大片的林地种杜仲树。 杜仲树原本是秦岭一带的植物,树皮可以入药。但这回在东山州栽种杜仲树林,似乎并不是为了卖给那些药铺子。谢郎说起杜仲树林的时候,也提起像什么经济作物一类的词汇。 有了这些话,余娘子心里便踏实了不少,没再继续劝自家夫君。许大郎便挑了个合适的时机和谢虞琛说明白了自己的意思,把自己拿几十亩土地都交给了对方规划。 对于杜仲树林,金甲卫在许大郎面前的说辞是乌菏命当地官员开辟。但他们心里都清楚,那其实是谢郎顶了他们大人的身份做的。 他们大人那时正乔装打扮前往绥桐,探查私盐一案。真正带着人赈灾、开辟荒林的其实是谢虞琛。 但这些话是万万不能说出口的。几个金甲卫士兵也只好含糊地提了一嘴,说他们大人之所以能想出开辟杜仲树林,还有什么水泥作坊的办法,其实都是因为听了谢郎的建议。 虽然不能真正意义上地为谢虞琛正名,让他的功绩为百姓所知。说这些都是受了谢虞琛的建议,也算是在目前条件下,他们能为对方做的最大限度了。 金甲军作为受乌菏直接领导的军士,许多时候他们的一言一行,其实就代表着乌菏的想法。在东山州赈灾一事上,乌菏对于谢虞琛,心里其实是有些亏欠的。 治理东山州水患和发明水泥,光这两样的功绩,就足够在一众朝臣中脱颖而出。更别提等到杜仲树林开始产胶的时候,又会对经济和百姓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 若是把这些政绩算在谢虞琛头上,别说是一州刺史,凭借着闪闪发光的履历,就算是更高一点的位置,有乌菏扶一把,谢虞琛也是做得的。 但是因为要隐瞒乌菏查案的行踪,谢虞琛扮做对方的模样,他对于东山州百姓的贡献,也都只能算在乌菏的名下。 更重要的是,谢虞琛明知他在东山州做的一切,虽算不上是为他人作嫁衣裳,但对自己的好处也是寥寥无几。可为了当地的百姓,他还是尽心尽力地做了那些事。 整改仲学文手底下的那些私人采石场,为百姓铲除仲家这个地头蛇;组织当地官员抗洪救灾;开办水泥厂、杜仲林。以工代赈,安置受灾百姓。 …… 一桩桩一件件,都是对民生大有裨益的好事,谢虞琛却从中沾不上半点好处。 顶着乌菏的身份,不管到哪都有当地官员殷勤热切的招待,他只需享受着玉盘珍馐、百官奉迎,完全不必费不眠不休奔波劳累的辛苦,做那些吃力还不一定讨好的事。 但谢虞琛却还是做了,没有丝毫怨言。乌菏尽可能地补偿对方,像是寄信给淮陵沈氏,答应与对方的合作。只为给谢虞琛捞一个合法且显赫的身份,便于他日后行事。 还有其它暗地里的补偿,虽然也有一部分是乌菏自己的私心作祟,但谢虞琛在东山州做的一切,才是最主要的原因。 至于乌菏为什么会选淮陵沈氏义子的身份,这里面涉及的原因就要更复杂了。 世家和皇帝的矛盾这几年几乎已经摆在了明面上。而新帝年幼,尚不能完全亲政,皇帝的想法说白了其实就是乌菏的想法。 世家和皇权,二者的关系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 前朝便是由世家把持着朝政大权。到最后就连由哪一位皇子继位,都变成了他们背后支持的几个世家争夺决定。 皇帝完全被世家架空,官员选拔升降,也完全由他们的家世的决定。整个朝廷上下,一大半是不学无术却凭借着世家身份而身居高位、尸位素餐之人。 不仅是选官,世家的势大还带来了像土地兼并等诸多问题。百姓无地可耕,只能卖身为奴,许多人口也被世家大户隐瞒。 国家的财政收入一年比一年少,就只能加重赋税,如此又导致更多的百姓沦为世家奴隶,世家势力更加强盛。 世家势大的结果便是国家对地方失去管控,导致土地兼并愈加严重,百姓失去耕地。如此恶性循环,百姓的日子越过越艰难,地方割据,前朝也因此覆灭。 等到南诏建国,一统天下。虽然最开始为了国家安定,对世家主要采取安抚的政策。但每一任皇帝心里都谨记着前朝覆灭的原因,对于世家大族一直都不曾放松警惕,基本都是以打压的态度为主。 到了乌菏这一代,皇权逐渐稳固,世家与皇权的矛盾便终于被摆到了明面上。乌菏更是手段强硬,剑锋直指朝中那些只有家世,并无一点才干的蠹虫。 乌菏态度这么鲜明,那些世家大族也不傻,不可能半点不反抗,任由乌菏的刀剑往自己的脖子上搭。 这几年明里暗里的,乌菏但凡行错一步,或是有一点疏忽,怕是就性命难保,大大小小的刺杀也受了不少。若不是他身份特殊,以南诏大巫的身份辅佐幼帝,恐怕朝中也难有他的一席之地。 但世家与世家之间,关系也并非通同一气。许多小的家族,基本都保持着观望的态度。他们不像那些大世族权势滔天。虽比起寒门小户有一些特权,但大多还是遵纪守法。 像是之前搬到蓬柳村的刘开一脉那样欺压百姓的也是少数。皇帝打压世家的巴掌一时半会扇不到他们身上,他们自然没必要跟着着急。 像是之前陈六郎的阿父教导自家儿孙时说的那样,对于朝中争斗,他们敬而远之,对哪一方都不特别亲近,明哲保身才是生存之道。 而牵扯到权势争夺中的世家高门,乌菏也没有那么莽撞,打算一下子和他们所有人对上。用拉拢一半打压另一半的办法,将其分而治之才是正确的策略。 毕竟刀没有真正架到自己脖子上的时候,谁都觉得自己是那个鹬蚌相争中得利的渔翁。 就像之前的私盐一案,从中获利的是世家。但把这一案的导火索,也就是那张假的盐引捅到乌菏面前的,也同样是世家出身。 毕竟谁都知道盐业一行利润巨大,可盐业也不是谁都能分一杯羹的。 如果把盐营比作桌上诱人的珍馐美食,那么那些世家就是在一旁垂涎三尺的食客。 这场私盐案,便是因为桌上的位置有限,只有把原来分割美食的人拉下去,空出桌上的位置来,那些在远处望的人才有机会坐到席上,品尝到桌上的绝世美味。 乌菏想要打压世家气焰,世家又何尝不想借乌菏的势为自己扫清政敌呢? 一场私盐案,下狱的官员从绥桐到沛川再到京城,有近百人之多。 如此雷霆手段,清扫一批世家豪强后,空出来的那些官位,一半由在这一案中出了力的世家儿郎担任,而另一半则是落在了由乌菏选出来的人身上。不论出身,能者任之。 而除了明哲保身的小世家、拉拢一批打压一批的豪强以外,世家里还有最特殊的一派,也就是顺应趋势发展的淮陵沈氏。 第63章 沈家传承百代, 即使是前朝覆灭,沈家也依旧在风雨中屹立不倒。在淮陵一带,百姓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 叫“百年王朝, 千年沈家”。就足以见得沈家传承之久。 沈家能传承这么多年没有覆灭, 最关键的一点便是沈家人审时度势的能力。 急流勇退,谓之知机。而在世家与皇权的这场斗争中, 沈家的“退”并非明哲保身的抽身退出, 而是已经预料到这场斗争的结果必定会以前者的落败为终结。 所以沈家既不参与到世家之间的争权夺势中,也非在一旁观望。而是主动帮助地方修书阁、建学院,捐钱捐物,基本上已经成为了“为富且仁”的代名词。 而沈家人对于儿郎后辈的管教约束也是极为严苛。像刘开那样仗势欺压百姓的奸恶之人,基本不会在沈家出现。 乌菏会对世家下手, 一是因为他们权势太大威胁皇权, 导致朝中许多无半点才干之辈相互勾结, 寒门子弟无晋升机会。二来则是因为他们称霸一方, 土地兼并导致当地民不聊生。 这两个原因沈家一个不占。沈家出仕的子弟也都是有真才实干的,即使是用科举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 沈家儿郎也有把握能拔得头筹。 沈家虽然表面上是站队了乌菏一派,但却并不需要在这场皇权与世家斗争的漩涡中挣扎沉浮。乌菏给谢虞琛谋的这个沈家义子的身份,也算是尽可能地让对方远离了这场纷乱中。 乌菏心有亏欠,才会想方设法地百般弥补。但对于被弥补的那个人来说,谢虞琛心里其实并不觉得乌菏哪里亏欠了自己。 东山州一事上, 他的所作所为完全出自顺着自己的心意就去做的,至于之后的名和利, 他从来没有考虑过,自然也不会太在意。 谢虞琛自己对这件事的看法是:完全出自双方你情我愿的合作, 没有什么一方亏欠另一方的说法,乌菏也不必总想着弥补些什么。 不过既然乌菏要给,他也不会去推辞拒绝。像淮陵沈氏那种大肥羊,既然已经被乌菏送上门了,他不宰一顿实在是对不住对方的好意。 …… 眼下,乌菏正端端站在肥皂作坊里,侧着身子盯着面前正在工作的香水蒸馏器看。 原本香水蒸馏都是在门外的院子里完成的。后来是天气太冷,对花露的蒸馏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谢虞琛才让人把它们搬进了屋里。 毕竟那一整套蒸馏器皿的体格实在是庞大。即使是放在院子里,也只能堪堪摆得下两三套,把这间院子里的“原住民”,也就是肥皂加工的锅具模子,都挤兑到了旁边的两间紧挨着库房的偏房里才作罢。 现在蒸馏器皿被搬进空间更为狭小的室内,屋里的空间顿时就变得拥挤起来。 除了守在蒸馏器皿前添柴、收集花露的两个工匠以外,再容下谢虞琛和乌菏两个人后,屋里几乎已经到了寸步难行的程度。 在乌菏身边贴身跟着的金甲卫都被留在了作坊外面,连院门都没进去。 就连谢虞琛自己,都只能站在门口,半个身子在屋里,半个身子在屋外。看起来颇有些可怜兮兮的意味。 “屋内实在逼仄,大人还是出来说话吧。”谢虞琛见乌菏收回了看向蒸馏器皿的目光,看样子似乎是参观完毕,便适时开口道。 乌菏应了一声,走出屋子,和谢虞琛并排站在了外面的台阶之上。 二人身后是作坊半开着的窗户。因为提纯花露需要不停烧柴煮水,源源不断的热气便混着沁香,从未闭的门窗间翻涌而出。即使是站在外面,也不觉得十分寒冷。 谢虞琛拢了拢衣袖,忍不住问道:“怎么样,大人看明白了吗?” 他开口时目光落在乌菏身上,眼神带着掩饰不住的笑意。 “大概是明白了一点。”乌菏知道谢虞琛问得是对于香水的制法,点了点头道。 说实话,香水的整个制作过程并不复杂。那一套看似庞大繁杂的蒸馏器皿,在一些酒坊里的蒸馏酒器上也能看出几分同源的相似之处。 蒸馏的过程不难,花瓣里有能散发出香味的物质,这一点也是人尽皆知的常识。哪怕不是乌菏,让一个有经验的工匠在一旁看过香水的蒸馏提纯过程后,回家自己也能模仿个八九不离十。 可偏偏就只有谢虞琛制出了人们从前想都没想过的香水来。只能说难得的从来不是什么蒸馏的技术,而是谢虞琛身上似乎永远不会枯竭的巧思和创造力。 不知是不是联想到前几天和谢虞琛聊天时,对方那些新颖独特的观点,乌菏忍不住又多看了谢虞琛几眼。 谢虞琛的眼睛很漂亮,眼尾略微上扬,像是某种精致而名贵的艺术品,却并不因为过分的精致而显得阴柔。如果非要说的话,应该是一描一画都恰到好处。 而这双眼睛之所以勾人,不在于形,而是在于他回首抬眼间如朗星一般,永远明亮而灿烂的目光。 乌菏身居高位,阅人无数,他们在看向自己的那些眼神里,有的充满贪欲,有的流露出惧怕的神色,有的则带着刻骨的恨意。 喜怒忧思悲恐惊。人的情绪即使掩饰得再好,也总会被自己的眼睛出卖。见过各种各样的眼神后,乌菏就明白,再好看的眼睛在沾染上不堪的情绪后,都会变得令人厌恶。 就连他亲手教导抚养大的小皇帝,在看向乌菏这个把控着朝政大权的权臣、为他传道授业扫清障碍的老师时,单纯的敬重也会随着他年纪的增长,逐渐融合像忌惮等许多复杂的情绪。 乌菏早就清楚这一点,他从来没想过能和小皇帝保持什么师生之间的诚挚情意,在发现小皇帝对自己多有提防后,心里自然也没有多失望。 只不过小皇帝的性子不算偏执,也不愚笨。虽然对他心生忌惮,但也没有自作聪明地在背后做什么手脚。 作为一个皇帝来看,对方各方面条件都在及格线之上,乌菏对他也就比较满意了。至于更多的感情,在乌菏看来是很没有必要的。 他没有什么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打算,等到小皇帝有能力亲政后,他也会逐渐把执政的权力归还给对方。如果不出意外,两个人之间应该是不会发生什么君臣相背的事情。 但谢虞琛不一样。乌菏从来没有见过像谢虞琛这样的人。他看向自己时,眼里神情不管是喜是嗔都极为生动,但却没有其他人那种令人生厌的感觉。 就像现在,谢虞琛眸中带着笑意,问他有没有看明白香水的蒸馏原理时,似乎就只是想和分享一件对他来说很有趣的东西。 乌菏觉得不论是自己的身份地位,还是令人胆寒的威名,在对方眼里似乎都算不上什么。换句话来说,甚至从来没有入过他的眼。 谢虞琛在和他相处时,说出口的话不是对着那个位高权重、威名赫赫的南诏大巫说的。看向他的目光,也和除他这个人以外的任何东西都无关。 这句话听起来似乎很拗口,但对于谢虞琛而言,乌菏确实就仅仅只是乌菏而已。根据这段时间的相处看,他应该还是一个比较相处得来的知己好友。 当然,如果乌菏能想得再明白些就会知道,在对方的心里,自己令人忌惮的权势和数不清的财富,对他的吸引力甚至不如自己的样貌。 毕竟乌菏的那张脸实在是没得挑剔。谢虞琛也不得不承认,自己似乎确实有像“颜狗”发展的趋势。 这可不太妙。谢虞琛心想。 这一套蒸馏器皿和香水的提纯工艺算得上是谢虞琛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平日里也是严严实实地看着,防止它泄露出去。 除了吃住都在院子里的工匠和过来帮忙的金甲军以外,这间院子几乎没有人能靠近。 谢虞琛把乌菏领过来,毫无保留地向对方展示这一套制作流程,除了因为乌菏身份尊贵,不至于觊觎自己这点东西以外,也确实是把对方当成朋友,划在了“自己人”的范畴里。 就像许大郎每天给工匠们送饭,谢虞琛也不会拦着对方,让他把饭菜放在院门口不是? 当然比起许大郎,乌菏在谢虞琛心中的地位还是要更高些的。 毕竟许大郎虽说不丑吧,但和英俊二字也是沾不上半点关系。放在后世顶多能被长辈夸一句“小伙长得真精神”,和乌菏那张惊艳绝伦的脸更是没法比。 乌菏的脸要是放在后世,谢虞琛甚至很认真考虑了一下,最后得出结论,那应该会让无数人为之发狂。 不仅一出场就让其他人都黯然失色,还能凭借着颜值在哪都横着走。毕竟是在他心里比建模还完美的脸。如果上了热搜,会被怀疑这样的颜值是不是真实存在的程度。 谢虞琛眼神落在远处被雾气笼罩的青山之上,想起自己之前读“看杀卫玠”的典故,还觉得太过夸张,难以理解。现在才明白,古人真是诚不欺我。 不过以乌菏的的身份,应该没什么人敢正面和他对视。像卫玠一样被人围观,最后因为拥挤的人墙而丧命的概率还是比较小的。 况且人家卫玠是走风流名士的路子,疾病缠身又身体羸弱,才会禁不住百姓围观。而乌菏嘛……谢虞琛忍不住回头瞟了一眼对方。 为了掩盖身份,乌菏今天束了发。银发高束,又被冠冕遮住大半,五官没了头发的遮挡,显得愈加冷厉。 而他身上照旧是一件玄色长袍,花纹繁复却低调,和他的佩剑一样,与乌菏本人都有着某种相似的气质。 其实乌菏的身形虽然挺拔,却属于比较利落清瘦的那种。身上的交领大袖愈加凸显了这种感觉,仿佛真如那魏晋时期的卫玠一样,有种飘飘然的名士之风。 如果只看背影,身侧的人似乎和那些狠辣又暴虐的名声没有半点关系。但谢虞琛是见过乌菏骑马时,一身窄袖直裰,利落干练的装扮的。 被犀角带束起的腰虽瘦,却不是那种纤细的、让人心生怜惜的羸弱。他翻身上马时,腰背挺直,宛如一张绷紧的弓,劲瘦有力,带着某种悍然的气质。 反正……肯定是不会因为百姓围堵就昏厥,最后一命呜呼的。谢虞琛收回落在乌菏身上的目光,心想道。 “谢郎在想些什么?”似乎是注意到谢虞琛的神色,乌菏扭头问道。 谢虞琛的思绪还停留在乌菏的腰,啊不对,是乌菏的身材,好像也有点怪……总之是在关心对方的身体健康就对了。耳边突然响起当事人的声音,他不免就带了点心虚的意味。 “——没有,没什么。” 第64章 谢虞琛有些心虚地撇过脸去, 脑子飞速运转,总算为自己找了一个听起来还算合理的借口。 “我在想给香水作坊选址的事情。” 即使是天气严寒,也没有抵挡住商客的脚步, 想和谢虞琛谈生意的人一天比一天多, 基本都是瞄着仓库里的各式香皂来的。 前段时间, 谢虞琛见仓库里冷制皂的数量攒的差不多,便寄信给当初签订了协议的几家客商, 通知他们派人来取货。 那几个商贩老早就把约定好的投资给谢虞琛送了过来, 就等着他的香皂呢。看到这封信,众人立马便赶着车马到了蓬柳村,亲自来向谢虞琛取货。 其中有几个心眼多的还特地住在了食肆,向食肆里人打听关于谢虞琛的消息,譬如对方接下来的计划, 作坊会不会开发出新产品之类的。 毕竟消息越灵敏, 就越方便他们之后和谢虞琛合作不是? 他们在签了合约后可是想明白不少。别看谢虞琛年纪小, 待人接物也都是一副温和有礼的模样, 但他手段和谋略可不能小觑。即使是他们这种在外闯荡了十几年的老江湖,在谢虞琛面前也不一定能讨得到好。 若只是因为年纪就不把谢虞琛放在眼里, 那他们就是白活这么些年了。 虽然谢虞琛的声名不显,但那也是人家行事低调的缘故。没看到现在市面上,一块香皂有多受人欢迎吗? 带着香味的冷制皂一面世,立马就受到了贵族世家的追捧和喜爱。不论男女老少,都对那块巴掌大小还散发着香味的皂子表现出了莫大的关注和好奇。 当然最上心的还是那些年轻的小娘子们。她们家世又好, 在吃穿用度上自然就比较讲究。再加上世家贵族之间虽然关系密切,隔三差五就要举办个什么赏花踏青宴。但互相之间还是有竞争和比较的。 像是谁家姑娘头上戴着最新潮的宝石头面, 哪家郎君身上的衣裳是当下最流行的款式,人们都能看得见的。 风气如此, 想要融入到这个群体之中,就免不了参加许多交际应酬。 泗方城中,最先用上香皂的是城南李家的小娘子。她原本就是个喜欢新奇玩意儿的性子,当初带颜色的香皂流行开时,她也是第一批用上的那个。 李家这一代连着出了两个刺史,又有最大的布匹商行,自然是不缺钱的。因此李家小娘子一听到市面上出了种洗脸的皂子,形状四四方方,颜色也十分可人后,立马就让身边的婢女花高价买了几块回来。 她最开始还以为这香皂是什么炒噱头的东西,想来和澡豆也差不了多少,不过是因为比较新奇,才在城中有了些许名声。买回来后也只是抱着随便试试看的心态,拿它洗了回手。 这一洗,李家小娘子便惊讶地发现,这个巴掌大的小方块确实有点真本事。不仅清洁效果特别好,而且用它洗完手之后,皮肤还是滑滑嫩嫩的。 最关键的是,香皂在打湿后握在手揉搓时,还会产生许多泡沫,也不晓得是拿什么做成的。 而且也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什么缘故,李家小娘子总觉得双手被泡沫包裹着会洗得更加干净,好像手上的脏污都随着泡沫一同被水冲刷走了似的。 而且卖香皂的店家还会额外赠送一个竹篾编成的椭圆形的浅口小盘,说是专门用来放香皂的,沥干水分后香皂便不容易被水泡坏,用起来也更方便。 周到的服务加上产品本身的优点,香皂当即便俘获了李家小娘子的芳心。她叫来府上的管家,准备让管家一次性给府上购置十几块,让父兄、阿姊、娘亲等家里每位亲眷都用上香皂。 只可惜谢虞琛当时为了拿到那几家客商的投资,故意让作坊里的人压着香皂的出产速度。 市面上总共就只有几十块皂子流通,刚摆到货架上便被人抢购一空,哪还有那么剩下的货物,供李家小娘子“家中亲眷一人一块”。 不过这李家小娘子可机灵着,听店家说铺子里的香皂售罄后,也不着急,而是多打听了几句。然后便从店家口中得知了之后还会卖带香味皂子的消息。 李家小娘子心里一震,半信半疑地问了一句:“皂子还能带香味?” “当然啦。”掌柜应了一声,又笑道:“香皂香皂,若是没有香味,又怎么能称得上是香皂呢?” 李家小娘子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香皂若是能带香味,那可真是一件稀罕物件。等出现在市面上后,也一定会大受欢迎。 不过…… 她看着掌柜脸上和善的笑容,心里泛起了嘀咕:即使是自己这种从来没有做过买卖的人,也知道香皂日后必定大火。面前的掌柜做了十几年的生意,怎么会不清楚这事。 她自诩在泗水城中算是消息灵通,可也从来没听说过半句关于香皂的话。若是那香皂真如掌柜所说能散发香味,而且还有美颜润肤的功效,对方为什么要把这样的消息藏着掖着呢? 掌柜见面前的小娘子用一种怀疑的目光打量自己,脸上的肌肉都快笑僵了也不敢动,生怕露出什么端倪。 他是心甘情愿想藏着香皂的消息吗?不用动脑子想就知道不是啊。连李家未出阁的小娘子都知道香皂会大火,他怎么可能不清楚。 他倒是想让全城的人家都知道自己店铺里即将售卖一种带着花香的皂子,而且还不止有一种香味,这样他何愁赚不到钱。 可他不敢啊。一来是害怕谢虞琛不能按时交货。赚不到钱是其次,能用得起数百文一块香皂的人家,都是非富即贵的身份。他若是现在把话放出去,将来却没按时能提供货物,人家肯定要对他心生不满。 他年轻时走南闯北四处贩运货物,后来才开了这家铺子,主要就是做这些富贵人家的生意。若是为了一块香皂,把自己的顾客都丢了,那可就得不偿失。 而第二个原因,就是这泗水城中,除了他以外,还有两家也在做香皂生意。不过那两家不像自己,只卖最贵的那一款皂子。而是肥皂、普通香皂之类的混着卖,也没有和谢虞琛签订协议。 他当初和其他几个商贩出钱投资谢虞琛的肥皂作坊时,可没有说香皂生产出来后只能卖给他们几家。 顶多是能看在他们之间有合作的份上,关系也比其他货商亲近几分,所以一批香皂制出来后能优先卖给他们几家。 他只要一刻没亲手拿到谢虞琛的货,心里就踏实不下来。现在谁都知道那香皂生意有利可赚,城里其余两家卖皂子的人也不傻。若是将新款香皂的消息传得满城皆知,保不齐就会被哪一家截胡抢了自己的生意。 他倒不是说霸道到要整个泗水城只能有他一家卖香皂的铺子。大家堂堂正正地竞争,谁都别在背地里使绊子就行。 可他又不是做慈善的,主动把赚钱的消息告诉对方,这样的事他也做不到啊。 这次他把香皂的消息告诉李家娘子,也是深思熟虑后才做的决定。 他知道李家富裕,能消费得起价格昂贵的香皂。而李家小娘子素来喜欢新鲜玩意儿,也一定会对香皂感兴趣。 更关键的是,他把香皂的消息私底下告诉李家小娘子,对方绝对不会透露出去半分。 他常年和这些世家贵族打交道,自然清楚他们私底下爱互相比较的事。若是谁能走在潮流的最前沿,那在同龄的一众年轻人中,就是领头的那一个。若是能带起某种风潮,那就更了不得了。 这种暗地里的比较说白了,其实就是一种家世的竞争。能在这场比赛中赢得胜利的,都是那些家族实力最强的人。 消息灵通才能走在潮流前端。而消息灵通则意味着家中人脉广阔。以及还要有雄厚的财力支持。 李家无疑是掌柜看来势力最强的那个。所以他才会把香皂的消息告诉李家的小娘子。 现在贵族郎君们都以用得上香皂为荣,若是李家小娘子能拿出最新潮的、带着香味的皂子,又何愁不能在同龄的姑娘中脱颖而出。 而李家的小娘子只要用了他们铺子里的香皂,再在一众伙伴面前一炫耀,他的生意又怎么可能做不起来? 显然,李家小娘子和他的想法是一致的。 在确定掌柜不是诓骗自己后,她立马便招来了身后的丫鬟,让她拿了钱给掌柜,说是付给香皂的定金。 之后又在店里挑了几个簪子首饰,李家小娘子才起身准备离开。临走前还像是不放心似的,又嘱咐了一遍掌柜:第一批货到店后,一定要都给自己留着。反正她出得起钱。 至于她最开始想要的那些不带香味的“香皂”,现在倒是不在意了,任由掌柜卖给谁就。反正她只要带着香味的那种。有了它,自己就能在同伴面前炫耀一把。 谢虞琛还是很守信的。掌柜所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七八天,对方便托人送信给自己,告诉他可以派人来取货了。 拿到货的掌柜小心翼翼地拆开外面的包装,把那块方方正正香皂举到鼻子前深吸了一口气。 没错,果然是带着茉莉香味的。 和他之前在蓬柳村时谢虞琛拿给他们看的那种一模一样! 掌柜激动地直拍大腿。面前一块块整齐摞在一起的是香皂吗?那是他马上就能到手的、巨大的利润啊! 其实不用凑到鼻子前闻,只要打开外面的桐油纸包装,就能闻到皂子散发出来的、馨香宜人的花香味。 香皂运到泗水城后,除了掌柜,最高兴的就属李家的小娘子了。自打她那日从铺子回来后,可是盼星星盼月亮地等着。 等了半个多月,终于等来了掌柜口中那块带着香味的皂子。更令她惊喜的是,香皂的味道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好闻。 她本以为即使能带着香味,香皂的味道也不会多浓厚,说不定还会像香膏那样,抹起来黏黏糊糊的。她可不待见香膏的触感,所以平日里也都是以熏香为主。 没想到那香皂的香味不仅不淡,而且用它洗手洗脸的香味也很持久。几个时辰过去都能闻到手上的香味。不仅如此,用香皂洗过的衣物也会沾染上花香气,而且还洗得特别干净。 当天晚上,李家小娘子便用茉莉味的香皂洗了个澡。身上淡淡的花香让她喜欢得不行,闻了好久才肯入睡。 不仅如此,买回来的香皂竟然不止一种香味,除了茉莉以外,还有栀子、桂花等等几种。 而且那掌柜也很守信,香皂贩回来后第一时间便送到了她这里。足足有几十块,足够她圆了当初没有给家里每人分一块的遗憾。 不过可能是香皂的香气都是花香味的缘故,叔伯父兄对香皂的兴致并不高。觉得这样的花香气应该是给姑娘们用的,自己这种大男人,还是安安心心地用没有香味的皂子就好。 李家小娘子虽然有点不开心,但还是能理解父兄想法的。毕竟栀子茉莉什么的,闻起来确实女气了些。 不过她听掌柜说,之后还会有更多种类的香皂生产出来,应该也会有适合男子的味道。 倒是她阿娘,还有家中的几个嫂嫂和姊妹都很喜欢她送来的香皂,每天洗脸洗手都用着,身上也带着股淡淡的香味。 得了这样新鲜的东西,李家小娘子怎么可能不炫耀一番,没过几天便在家中设宴,邀请了几个同龄的世家娘子到家中做客。 李家的府院不仅大,布置也是极富雅趣。亭台楼阁,曲径通幽,一年四时皆有不同景致,春天绿意盎然,夏日繁花似锦。 就连冬天,都有凌霜盛开的腊梅和美人茶。暗香浮动,搭配上院里的矮墙假山。缥缈而透彻的冬景,最适合裹着披风倚在亭中的红木栏杆上吟诗赏景。 亭子里烧着炭盆,用雪水煎茶,袅袅雾气伴随着几个年轻姑娘轻快悦耳的谈笑声,逐渐在空气中飘散。 等到快正午的时候,李家小娘子又引着众人进到花厅里。外面再怎么烧着炭盆,到底不如屋里暖和,几个身材比较瘦小的娘子一进屋,便忍不住搓了搓手。 不多时,便有几个丫鬟从端着热水从小门进来,李家小娘子也适时开口,让众人用热帕子擦擦手脸,暖和一下。 帕子浸在热水里,拧干后握在手中,姑娘们的身子很快便暖和了起来。 身体松快后,便有人注意到了婢女手里捧着的竹篾小盘,里面装着的像是前段时间流行的香皂,但细节上又有些不同。 见有人的目光落在婢女手中的香皂上,李家小娘子便站出来,笑着解释这块皂子的特殊之处,引得众人纷纷坐直了身子,围着一块皂子开始说起话来。 “真如你说的那样,这皂子竟然带着香味吗?” 有人不信邪地凑近闻了几下,似乎是要确定鼻尖若有似无的香味是不是真的来源于面前的香皂似的。 李家小娘子道:“那时自然,你若是不信,试试便可。而且那皂子不仅带着香味,用它洗手,手都是香喷喷的。” 几个小姑娘年岁都差不多大,正是爱美的时候,听了李家小娘子的话,当即便挽起袖子要尝试一下。 “你闻,果然带着香气呢!”用帕子擦干手上的水珠,其中一个小娘子把手伸向同伴面前,惊讶地说道。 这场诗会本来就是个名头,实际的目的就是为了展示李家娘子新得的香皂。 虽然听起来似乎有点本末倒置,但耐不住这带着香味的皂子确实受欢迎,又是最新鲜的玩意儿。受邀的小娘子们都对它很感兴趣。 以至于在中午的宴席上,众人讨论的话题就没从香皂身上离开过半刻。当然,宴席结束后,李家小娘子也极为大方地根据她们的喜好,给每人都赠送了一块香皂。 就连坐到了回府马车里,车上的两个小娘子都还在讨论香皂的事。 “这香皂确实好用,直到现在我手上的香气还没有散尽。”坐在左边的人感叹道。 “这皂子好是好,可惜让云楚抢了先。”另一人忍不住抱怨了一句。 云楚便是李家小娘子的闺名,她们两姐妹的家世并不输给李家,可以算得上是旗鼓相当。这回让李家小娘子抢了先,可不是要生一会子闷气。 好在目前市面上还没流行开这种香皂,她们现在让人去采买,也算是第一批用上香皂的人。 新款的香皂很快便在世家娘子间流行开来。不过在这件事上,最开心的既不是拔了头筹李家娘子,也不是身上沁着香气的姑娘们,而是售卖香皂的赵家掌柜。 第65章 赵家商行这回从谢虞琛那里运回来的货, 怎么可能只有几十块? 当初拿给刘家小娘子的不过是九牛一毛,剩下的都被赵掌柜放在仓库里,只等着刘家小娘子把香皂的名声传出去后, 他再把这些货拿出来卖。 不多时, 便有那些世家娘子们打听到消息, 说刘家小娘子那日在宴会上拿出来的香皂都是出自赵家商行之手。 这些世家小娘子结伴来了赵家商行,点名就要买那什么带着香味的皂子。赵掌柜也不端着, 亲自从仓库里取出几款香皂, 向对方介绍起来。 反正刘家小娘子已经出了风头,他现在再拿香皂出来卖也不会惹恼对方。 那些世家郎君娘子又是普通人家的风向标。香皂被那些世家娘子买回去后没过多久,在泗水城中便迅速流行起来,连带着其它款式皂子的销量也上升了不少。 城中同样做皂子生意的两家人原本以为他们消息没有赵家商行灵活,对方拿出带着各种香味的皂子后, 他们的生意应该会小小地陷入低潮。 没想到香皂在贵族女子之间流行了半月, 他们两家的生意竟然不降反增。 其实原因也不难理解, 那些世家贵族买了香皂后, 免不了要炫耀一番,彰显自己的家族实力。 香皂虽然在泗水城中流行开来, 但普通人家可没有他们那样雄厚的家业和财力。 没有足够的银钱,潮流又还是要追,这可怎么办?众人思绪一转,便把目光投向了更为廉价的普通香皂上。 用不起带香味的皂子,没香味的总用得起吧?再次一点, 还有肥皂可以买,价钱就更便宜了。 在香皂还没有出现的时候, 普通的各种皂子虽然也受欢迎,但到底没有像现在这样被人们争着抢着要买。 毕竟从前的香皂再怎么精美好用, 说白了也只是个普通的日用品,和寻常的洗涤用品比起来没什么特殊之处。 那些权贵不可能为了一块洗脸的皂子就怎么去向别人炫耀。皂子即使再好用,传播度也有限。 但现在香皂被那些贵族世家追捧,普通人即使不冲着皂子本身,为了融入到那个圈子,也要买一块回去,以证明自己能跟得上潮流。 更不用说香皂的清洁效果确实不错,大部分人试过一次后,便喜欢上了用香皂清洗的滋味,一块香皂用完后也愿意回购。 香皂大受欢迎的结果就是架着马车往蓬柳村赶的商贩不断增加,基本都是来找谢虞琛谈香皂生意的。 其它地方都是冷清得不行,只有前往蓬柳村的官道上,天气越冷反而越热闹。也算得上是一个奇景了。 生意越多,作坊里就更忙碌。饶是有前些日子攒下的许多存货,众人心里都还是绷着一根弦,加班加点地生产着。 毕竟他们现在卖的都是冷制皂。冷制皂不比其它皂子,脱模后还要再放置一两个月的时间,才能让皂化反应最终完成。 这就相当于他们现在生产出来的皂子,都是为了两个月之后的买卖。时间线一拉长,众人心里就有些没底。 反倒是谢虞琛本人,不仅没有半点慌张的样子,还开始劝起了作坊的工匠。让他们不必太过担忧。说现在香皂生意火热,不过是人们还在新鲜劲上。 再加上香皂是第一次出现在世人面前,大家从前没有用过,许多地方才会产生被抢购一空的情形。 有那些并不多富裕的人家,为了追逐风尚,也跟风买了一块装装样子。 但毕竟香皂的的价格不是寻常人家能消费得起的数字。等到大家新鲜劲过去后,会长期购买香皂的,也只有那些金字塔上端的世家大族。 顾客数量减少,一块皂子用完又需要不少时日。所以香皂的销量会在不久之后下滑就成了一件很正常的事情。谢虞琛最开始就看清楚了这一点,所以才会说出那一番话。 在他看来,香皂的生意只是一时的热闹。像肥皂这种不带香味的皂子,普通人家也能消费得起的,才是需要关注的重点。 而他现在之所以会大肆为香皂造势,其实是在为香水做铺垫。有了香皂在前,香水就更容易被市场接受。他在推出香水的时候也能更顺利。 香水这种人们从前闻所未闻的东西,价钱又不便宜。 比起让商贩接受一个完全陌生的东西,若是他们之前就通过售贩香皂获利,见过香皂被人追捧的盛况,就会更愿意和谢虞琛合作,香水也更容易打开市场。 而香皂的一大卖点就是用完之后,衣物或皮肤上会有香味留存。如果香水面世,两种商品在功能上就重合了一部分,后者定然会侵占一部分前者的市场。 但香水不仅能直接使用,通过调整其浓度,香水还能用在其他地方,市场远比一块香皂要广阔得多,掂量一下就知道孰轻孰重。 不过这些显然不是一个在作坊里做工的普通人能思考明白的东西。他们也不理解谢虞琛为什么在说起“在将来,香皂的销量必然会减少很多”时,面上的表情会十分轻松,看不出一点担忧的样子。 几个人心里直犯嘀咕,想着谢郎未免也太淡定了点吧,竟然也这个也不在意。 当然他们心里是怎么想的并不重要,现在的重中之重是——香皂的销量目前并没有半点衰落的迹象,每天从各地过来买肥皂的商贩络绎不绝。 所以他们依旧要卖力的生产皂子。 但是这段时间高鸿等人都在忙着启程返京的诸多事宜,谢虞琛也让他们不必再来作坊做事。高鸿等人一走,作坊就空出来好几个岗位的空缺。 毕竟人家原本就不是来这儿做工的,只不过是当初谢虞琛不愿意他们老在自己眼前晃悠,又看他们没什么正事可做,才把他们塞进了作坊。现在人家有了名正言顺的事情要做,谢虞琛自然不好再麻烦对方。 光靠谢虞琛原本招揽的那些人,根本不够维持目前的生产。 再加上高鸿几人从前实在是过于能干。在作坊学习了半天便开始上手。技术熟练后,他们一个人半天干的活就能抵旁人一整天所做。 以至于现在高鸿等人走了之后,谢虞琛必须招揽起码两倍的人,才能弥补得上对方离开的空缺。更不用提他们原本还担任着守卫的职责。 谢虞琛当初招揽工匠时,做事麻利什么的都是其次,首要的条件是保密性要高,能接受吃住都在作坊的要求。 满足得了这一点的,除了那些孑然一身、无亲无眷的流民以外,就只剩下卖了身的奴隶。 谢虞琛穿越来这个世界后,在奴隶和人口买卖一事上,心里的想法一直都有些摇摆不定。 首先是作为一个现代人,谢虞琛本能地抗拒着这件事。奴隶和人口买卖,本身就是一场充斥着血腥的剥削。 但使用奴隶的好处,又如同一块近在眼前的肥肉,时时刻刻勾引着他。 食肆最开始和陈家合作的时候,对方送过来的帮工,就都是陈家的奴隶。因为卖身契在主人家手里的缘故,他们这些人在忠诚度上先天就比那些雇来的工匠要高。 因此在许多事情上,像陈家这样的就会优先就会选择卖身契在自己手里的奴隶。毕竟他们不敢背叛主人家,这是那些普通工匠签订多少协议都比不上的。 即使是普通的食方,陈家都要如此对待。更不用提香皂香水这种利润极其丰厚,在当世又是完全新颖的技术,对保密的需求就更高。 最开始的谢虞琛在奴隶一事上,并没有多切实的感受。他自觉自己并不是一个多高尚的人,虽然知道奴隶一事并不正确,但若是实在没别的办法,他可能真的会从那些牙行里买几个奴隶回来。 但接触了陈家送来的帮工后,他和对方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对奴隶一词有了更深的理解后,便不太能受购买奴隶一事了。 谢虞琛记得其中有一个人,原本姓什么已经无人记得。被陈家买回去后,起名叫庄吉。十来岁就在陈家做事,现在的年岁和许大郎差不多大。 他的遭遇和其他卖身给牙行的人境遇都大差不差。无非是家里穷得吃不起饭,爷娘实在是养不起这几个孩子。若是不卖儿鬻女,怕是一家人都要饿死在那个冬天。 还有的则是爷娘生了重病无钱医治,眼看着就要病死家中,为人子女的一咬牙,就把自己交给那些卖人的手里头。 毕反正不是被爷娘卖掉,就是自己把自己卖掉。虽然前者听起来似乎更凄惨一点,可若不是实在没有活路,又有谁会愿意走上这条路。 什么父子亲情先不说,光是卖儿卖女这一点,就足够他们之后在乡邻间一辈子抬不起头来。但他们没办法啊,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儿女饿死吧? 卖身为奴好歹也算是一条活路。若是命好,遇上靠谱的人家,总比跟着爷娘受饿挨冻的强。 第66章 但庄吉比其他被爷娘卖身的人还有一点不同的是, 他们家原本是能过得下去的,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离卖儿鬻女还是差得远了去。 之所以会变成后来这样, 完全是被人诓骗, 踏进别人的圈套中, 丢了家业,最后无奈之下才把儿子卖给了贩子。 庄吉的父兄原本是在北方经营牲口买卖, 从草原上贩了马匹、牛羊等牲畜, 然后再卖到中原地区,赚取差价。 体格健壮的马匹一般都出自北边的草原部落,中原地区的马在品种上就没有先天优势,后天的饲养条件也不比草原。 但中原贵族又喜爱良马,所以常有商贩从北方收购了良驹后, 运回来卖给那些贵族, 利润也很是丰厚。 但这门生意经营起来也并不容易。一路上条件艰苦, 常常是风餐露宿就算了, 前往草原的那条路上又常有盗匪横行。 若是没有经验,别说是赚钱, 就连小命都不一定能保得住。再加之草原上的牧民性格彪悍,有些甚至都未开化,和那些人打交道并不容易。 所以这门生意虽然利润丰厚,但有那个胆量进草原的人并不多。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限制因素便是这种生意一般要有丰富的经验和人脉。有些商道干脆就是某个商队以一己之力开辟出来的。别的人若是未经同意就走这条路就是坏了规矩, 一路上路过的那些部族也不会饶了他们。 像他们那一带的牲畜生意一般都是世代经营,有的甚至祖孙三代都是做这一行的。庄吉一家便是如此, 从他祖父一辈开始,就跟那些牧民打上了交道。 如果没有之后的事情, 庄吉也会在到了年纪后跟着父兄走上那条商道。 去吹朔方城外的寒风,听铃声悠扬,用还不熟练的语言去和那些牧民砍价。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在陈家做个一辈子没有自由的奴隶,连生死都不由自己掌握。 …… 庄吉父兄的生意在北方经营多年,商队也算是有名有姓,竞争者并不少。吴当便是其中一个。 两家人因为收购某一部落的羊群时发生了矛盾。结仇后,对方有一个连襟的兄弟便给他提了个建议。 他这个连襟兄弟是做放贷营生的,顺带着也买卖人口。 毕竟若是借贷的人还不上钱,就只能拿家里的财产抵。而房子地契之类值钱的都抵没了,不就剩下儿女了吗?所以许多放贷人都会有买卖人口的门道。 即使是在后世,敢承接私人放贷业务的,也多是奸邪之辈,更别提在这个律法还不完善的年代。没有些关系和手段,怎么敢做这门生意? 那吴当的连襟兄弟魏平便是如此一个狠辣之辈。听闻两家人的矛盾后,当即便给吴当想了个顶恶毒的法子。 这个法子说来也不复杂,因为前往草原的商道已经接近边境,所以政府在管辖上便有些疏漏,沿途便生出许多马匪来,靠劫掠商队为生。 而他给吴当想的法子,便是让吴当和那些匪帮勾结,在路上劫掠对方的货物。 商道上的流寇匪徒以抢劫路过的商队为生,吴当也不是没被抢过货物。对方原本应该是他们这些商贾共同痛恨厌恶的人。但凡有些是非的人都不会和马匪合作。 魏平让吴当与这些人合谋,心思自然恶毒。但吴当能同意自己连襟兄弟的这个建议,更是与禽兽无异。 但庄吉一家在草原上经营多年,积攒下的家底也不薄。若只是一次普通的劫掠,不过丢些钱财,并不足以动摇对方的根本。魏平便想出让吴当和捉钱人合作,狠狠敲一笔大的。 何为捉钱人? 是指朝廷在发放给地方和中央各官署的办公经费时,并不是全数发放,而是发一部分,并且给他们经商放贷的权力。 这些钱又叫做“公廨本钱”。拿到这些钱后,官府便会发放给相关令史,或是一些普通民户,让他们拿这笔钱放贷或者是做生意。 而他们赚取的利润则要交给官署,用作日常开销。普通的民户便被称作“捉钱人”。* 捉钱的民户可以获得官府的庇护,还可以从中牟利营私,官府也有的赚,所以许多地方捉钱人的数量比规定的数额要多不少。 而魏平这个办法便是让自己熟识的捉钱人投资庄吉父兄的生意,让商队的规模扩大到对方无力承担的地步。然后他们再与匪帮勾结,在途中将货物劫掠一空。对方就只得倾家荡产地还债。 匪帮、吴当、捉钱人,这三者都不是什么仁善之辈。很快便确定了瓜分庄吉父兄家业的合作计划。 原本以庄吉阿父的性子,对方的诡计其实并不容易得逞。毕竟他做了这么多年生意,经验丰富,性格也比较沉稳,很难被一时的利益迷得失去理智。 但巧就巧在与魏平合谋的那个捉钱人找上门的时候,赶上了庄吉的阿父卧病床榻。 做爹的不能带商队,就只能让儿子顶上。再加上他大儿子年岁渐长,也到了继承家业的年纪,他阿父便把这回的生意交到了大儿子手里。 大儿子虽然跟着他爹进了不少回草原,对商路也烂熟于心,但到底性子还没有磨练出来,年轻人的冒进、冲动的劲还在。 被对方允诺的利润说得头脑发热,便答应了捉钱人的提议,打算干一票大的,也好让父亲对自己刮目相看。 这一干,便干到了人家设好的圈套中。 货物和钱财被马匪劫掠一空,好不容易捡了一条命回来,又要面对欠下捉钱人巨额的欠款。 捉钱人不比寻常商贩,背后是有官府撑腰的,还不上钱可是要出大事的。 庄吉一家人手忙脚乱地筹集钱款。家业变卖一空不说,又把能借钱的人都借了一遍。饶是如此,也依旧没能完全填补上那个大窟窿。 而他阿父在听到这个消息后,更是直接晕了过去,原本好了大半的身体又急转直下。靠着一碗一碗的药物,才艰难保住了一条性命,但半边身子却是不能再动了。 殷实美满的家一夜间家破人亡,说来也是唏嘘。而庄吉也就是在这时候被卖给了那些贩卖人口的商贾。最后辗转几手,才到了定徐县,入了陈家。 陈家对奴仆算不上太好,但也没虐待过他们,起码能吃得饱饭,穿得上衣裳。这已经是许多被卖身的人所梦寐以求的结局了。 许多更凄惨的下场,说出来都怕吓到听到的人。 谢虞琛也知道这个时代的奴隶结局大多不好,听了庄吉讲自己还没有卖到陈家,在几个人贩手里辗转时的遭遇时,这种感受就更是深刻。 冬天没有衣裳穿,永远吃不饱饭什么的,都是最寻常不过的。他们在人贩眼里,和一头羊、一只鸡没有半点差距。动辄打骂不休,和牲畜抢食,没有半点做人的尊严。 庄吉背后几道狰狞的伤疤,便是某日因为生意不好,他当时的主子用马鞭抽他泄愤时留下的。 也是他命大,被同伴胡乱抹了些不知名的草药,又在草席上昏了几日,最后睁开了眼睛。 只不过那些皮开肉绽的疼痛,却是随着他受过的折磨一起,不仅留在了他的身上,更留在他心底,永远不会消失。 庄吉还说,当时一起被买来的人中,他这样的算是少数。 其中有三个直接就死在了路上。两男一女,连一张草席都没有,让那人贩扔在山里。尸体被野兽啃得只剩半个腐烂的胳膊。 而活下的那些,也并不见得就有多幸运。他记得当时和他关系还不错,也是他挨了鞭子后给他敷药的其中一个,后来被卖到了一个年过半百的乡绅家中。 那个乡绅满脸横肉,腰间一条革带几乎要被撑裂开。他早年没了媳妇,之后也没有再娶。 而他不再娶的原因,则是他有个不太能见人的癖好。 这乡绅爱在床笫之间折磨人,什么上不了台面的手段都有。而且还偏爱那种十来岁、身量没有发展起来的、又瘦又小的男孩子。 正经人家谁愿意把姑娘嫁给这样的人受罪,好不容易说了几个亲事,最后也都黄了。媒婆也不愿和这样的人家打交道。一来是看不上这种做派,二来也怕坏了自己的名声。 他的那个同伴便是被那贩子卖给了对方,听说没过几个月,便被折磨得不成样子。旧的伤口还没愈合,新的伤就又累了上去。最后寻了一根绳子,上吊死了。 据说他死的时候,身上连一块好肉都没有了。 当时被送到那人面前挑选的,除了最后吊死的那个可怜孩子以外,还有庄吉和另外一个男孩。 但那人没看上他两个,嫌庄吉身量过高,嫌另一个皮肤太黑。他两人才保住一条命。 除了自己的遭遇以外,庄吉还和谢虞琛说,许多像原先贩卖他的那些个人贩子,手里的孩子也并不都是买来的。 其中有不少是正经人家的孩子,被他们通过些不正当的手段,或拐或抢回来。即使亲人想寻,也因为被卖到了很远的地方,很难再寻回来。 第67章 庄吉的经历绝非个例, 听多了这些被买卖的孩子的故事,谢虞琛原本因为奴隶的各种好处而有些动摇的心又重新冷静下来。 人口买卖实在是过于罪恶。自己有能力有才干,即使是作坊里的那些技术泄露出去, 所损失的也不过是一项生意, 对自己的影响寥寥无几。 但若是为了一时之利购买奴隶到作坊做工, 不管他是否有意,都参与到了人口买卖这项产业中。 想当初他不过是将收购干花的消息放出去, 就有来自四方各地的商贩驾着车马来到蓬柳村, 为自己运来了不计其数的干花。 而一旦他购买奴隶的事传到外面,那些商贩不管是为了买卖人口的利润,还是为了和他搭上关系,都会送来大批的奴隶到他面前。 毕竟在许多商贩的眼里,一个卖身的人, 和驴车上的一袋干花又有什么区别呢?不过都是可以被买卖、被交易的货物罢了。 以谢虞琛的影响力, 若是他在作坊里大量使用奴隶, 不管他是否有意, 客观上都助长了这项罪恶的贸易不断扩张,让更多的人为了人口买卖的利益投入到这项生意中。 人口买卖根本不是穷人家的最后活路, 而是把一双他们拉入更黑暗的深渊的手。 至于那些原本有爹娘疼爱、衣食无忧的孩子,因为这项罪恶的生意,被掠走、被拐卖,又何其无辜。 思来想去,谢虞琛最后还是放弃了买一批奴隶回来的打算。无论是现在的肥皂加工, 还是筹划中的香水作坊,都不会使用一个奴隶。 诚然, 奴隶要比雇佣来的工匠用起来踏实可靠。卖身契捏在谢虞琛自己手里,他们绝对不敢轻易背叛。香水的制作工艺也能牢牢攥在自己手里, 被人窃取的风险几乎降为零。 但这些好处都不是他无视人口贩卖的罪恶的原因。况且又不是除了使用奴隶以外就没有其他的办法保守作坊的技术。 这几天气温渐渐有回暖的趋势,今天又出了太阳,在外面散散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感觉也是很不错的。 正巧乌菏也快离开蓬柳村,谢虞琛便邀请对方出去走走,也算是踏青了。 走在没什么人的乡间小道上,人和景都安静着。乌菏犹豫了一下,主动开口道:“比起前段时间,这几天谢郎身上似乎发生了什么变化。” 乌菏说的“前段时间”应该是指谢虞琛在思考奴隶一事的时候。那段时间他脑海里的思绪很乱,反映在表现上,确实是有些不太一样。 而这两天他彻底想明白这个问题,某些原本摇摆的想法也变得坚定起来。乌菏察觉出来的变化,应该就是指的这个。 谢虞琛笑了笑,意味不明地说道:“可能是这几天想明白了许多事情的缘故。” “原来是这样。” 乌菏似乎并没有刨根问底的打算,闻言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便很自然地把话题引到了其它方面。 谢虞琛不打算细说,是因为他有自己顾虑在。他知道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奴隶和人口买卖都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如果不是日子穷得实在过不下去,想来是不会有人愿意将自己或是儿女卖出去的。“卖身为奴总比饿死强吧”,这是谢虞琛听到过许多次的言论,也是这个时代人们对于奴隶最普遍的看法。 在他们看来,卖身似乎还成了一件能让那些穷苦人家有条活路的好事似的。 谢虞琛知道,会有这样的想法并不是这些人的问题,而是时代的局限性造成的。 这个时代的很多人不是没有高远的志向。很多人心系黎民苍生,也做了无数造福百姓的事情。这些人中起码有一半的理想要比谢虞琛这个普通人要宏伟高洁得多。 但若是问起他们家中有没有买奴仆杂役,得到的答案却几乎都是肯定的。这年头能读得书的没有穷人,家里少说也有三五个卖身的奴隶。 这倒不是因为他们多虚伪,说一套做一套之类的。而是从来没有人告诉他们:这种观念是错误的。 他们从小就接受“没有活路就卖身为奴”的观点,耳濡目染便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以至于从来没有往另一方面想过。 这就是谢虞琛说的“局限性”。但作为一个现代人,他不能和对方一样对此习以为常,甚至觉得是件理所应当的事情。 就比如在看到有百姓走投无路,到了卖儿鬻女的地步时,他不应该觉得这很正常的一件事。而应该思考自己有没有能力改变这一局面,不让百姓走上卖身的道路。 这种的想法在这个时代算是惊世骇俗的。谢虞琛不确定乌菏能不能接受他这种观点。而且打心底里,他好像也并不想去赌这个概率。 他做了演员之后便养成一个观察“人”的爱好,推测对方的性格、经历,并且在心中为对方建立一个根据自己的观察得来的虚像。 而不论从哪个方面来看,在谢虞琛心里,属于乌菏的“像”都是比较美好的一个。 谢虞琛也很喜欢自己为乌菏建立的这个像。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不想毁掉心里的美好,所以才会对奴隶话题避之不谈。说到底,是他不愿看到乌菏不理解甚至嗤之以鼻的样子。 反正这人也要走了,不必那么较真,给自己留一个美好的形象也是很好的。 谢虞琛伸手从路边揪了一根草棍,一边晃悠一边如此想道。 …… 前段时间因为乌菏到访,居住在谢虞琛院子的客房里。食肆上下畏惧乌菏,余小郎去寻谢虞琛的次数也减少了许多。 等到几天前乌菏一行人离开,余小郎才又继续回到谢虞琛身边学习。 说是学习,但谢虞琛并没有像后世的老师那样,系统地教授余小郎知识,常常是想起一出是一出,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地教着。 比如前一天还在念叨“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矣”。后一天就开始和余小郎讲起了“猪周期”这种晦涩难懂的经济现象。 什么肉价高使得大量母猪存栏,市面上的猪肉数量增加。等增加到供给大于需求的时候,猪肉价格就开始暴跌。 猪价暴跌后,百姓开始淘汰母猪,减少养殖的数量,市面上的猪肉数量就又开始减少,导致猪肉价格再次上升。 于是便再次发生开头“猪肉价高导致大量母猪存栏”的事情,开始下一个循环的周期。 谢虞琛对“猪周期”解释听得余小郎一头雾水,每一句话都要在脑子里转上四五圈,才能勉强明白其中的意思。 只不过余小郎还没来得及听完全部,在谢虞琛说到“猪肉价格因此暴跌”的时候,他整个人就坐不住了。 半大的小孩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忧心忡忡地问谢虞琛:“如果猪肉价格暴跌,村人又应该怎么办?” 余小郎本以为会得到谢郎严肃的答复,或是听到谢郎说他早已准备好应对的策略云云。 没想到谢虞琛大手一挥,直接便是一句“没什么办法”,把正襟危坐,准备洗耳恭听的余小郎给噎了个半死。 “没有办法吗?谢郎说的……说的可是认真的?”他结结巴巴地问。 见余小郎一副幻梦破灭的模样,谢虞琛忍不住露出了一抹恶作剧得逞后的、非常得意的笑容。 等他笑够了,才向一脸担忧的余小郎解释道,以现在的猪肉养殖数量,还没有到会产生猪周期的规模。 而且现在蓬柳村的百姓也不止在卖新鲜猪肉。猪肉的深加工也能起对猪价起到调整稳定的作用。 就像前段时间谢虞琛做的猪肉脯,方法便没有瞒着食肆的众人。如果是富裕些的人家,又有空闲,大可自家做了吃。 有一个在食肆做工的村人回家时,便顺路称了两斤猪肉,准备按照谢虞琛教的做法,在家里试着做一回猪肉脯,也给家里的几个娃娃解解馋,尝尝鲜。 正巧那天他们家住着一个来蓬柳村贩货的小贩,男人做猪肉脯的时候便被他闻到了香味。 小贩馋得不行,当即便从怀了摸出几文钱,问主人家换了一块巴掌大的肉脯。 自家做肉脯自然没有谢虞琛那般精细。家里有什么调料就往肉馅里随便加了几样。烘烤肉片时,用得也只是普通的柴火。不像食肆专门买了昂贵的果木炭烘烤。 但饶是如此,烤出来的猪肉脯味道也是极诱人。别说是家里几个正是贪吃时候的小娃娃,就连成年人,都吃得津津有味。 先是小心翼翼地掰一小块塞进嘴里,然后再细细嚼着,品尝着肉脯的味道。 伴随着牙齿的咀嚼,肉香在嘴里不断弥漫开来,不断刺激着口腔分泌,让人忍不住想再来一块。 不知道是肉的原因,还是男人的制作技术没学到位,他烤出来猪肉脯较食肆做出来的要更干一点,不过吃起来却似乎更香了。 猪肉比较肥,再加上又多烤了一会儿,猪肉里的油脂便被逼出来大半。吃起来油汪汪的同时,又更有嚼劲。 在咀嚼的过程中,肉脯里的香味逐渐释放,即使是咽到肚子里,嘴里也还依旧残存着肉脯的咸香。 肉脯不能狼吞虎咽地吃,就是要慢慢嚼,一边嚼一边仔细砸吧嘴里的滋味,才不算白花几文钱换了一块肉脯。 要是吃得时候旁边还有一壶温好的酒,那就更惬意了。 可惜这个时代酒不是哪里都卖的,即使是村里生意最红火的许家食肆,也不是日日都有酒供应。男人家这种普通庄户更是不可能。 不过货郎也不介意,从锅里舀了一碗热水,搭配着肉脯吃得也是很香。 只是巴掌大一块肉脯实在是经不起吃,没过十来分钟,货郎手上的肉脯便都下了肚。 他嗦了嗦手指,虽然意犹未尽,但口袋里的钱是不允许他再问主人家买一块了。 况且男人本来也只割了二斤肉,做成肉脯后更是缩水了一半,几个娃娃一分,便只剩些边边角角的碎块,哪还有多的再卖给货郎。 但是见货郎如此喜欢,男人心思一转,忍不住问道:“郎君是真觉得这猪肉脯好吃?” “那是当然!”货郎还沉浸在猪肉脯的咸香中,听到这话,想也不想地便回答道。 男人又问:“那比起许家食肆里的饭菜呢?” 这个问题明显没有第一个好答,货郎沉吟半晌,才勉强给出了一个答案:“若只是从味道来评价,二者的确是不相上下,但是……” 许家食肆的饭菜货郎也是吃过的,味道确实不错。比他从前吃过的任何美味都要更胜一筹,而且价钱也不贵。 只要不点那种极费功夫的菜,点几个寻常炒菜,再配一盘凉拌什锦、几张杂面饼子,一桌子人便能吃得饱饱的。匀下来一个人的花费不过十几文钱,实在是划算得很。 但猪肉脯的价格显然就没有那么亲民了。把货郎刚才付给男人的钱拿到食肆,起码能吃个饱饭,但换成肉脯却只有半个巴掌的大小,解馋都够呛。在价格上便输了食肆一头。 向男人说了自己心中想法后,对方也是一副赞同的模样,这肉脯的价钱确实贵了点。 别看他刚才收了货郎好几文钱,但可一点没有胡乱要价。掰着指头一算,就知道这些钱顶多够成本,甚至都还没算上柴火和自己劳作的钱。 见男人有些愁眉不展,货郎猜测对方大概是想做肉脯来卖,又担心价钱太高,无人购买,便出声开解道:“但是以肉脯的美味,即使价格贵上些,也会有不少人来买的。这点你大可放心。” 听到货郎的话,男人的眼睛立马便亮了一瞬,忍不住问道:“郎君当真这么觉得?” 货郎点了点头,又拿这段时间在世家贵族中爆火的香皂举例。 “你就是蓬柳村人,又在许家食肆做工,肯定见过各地的商贩来购买香皂的情形吧?” 男人点了点头,他自然是见过的。 “光我来蓬柳村的这一路上,就碰到了三四个。光看模样就知道是不缺银两的大商贩。一打听,果然都是为了香皂而来。” “如今谢郎的香皂在城里可是受欢迎得很。我听说最特别的一种是带着香味的,即使价格高达百文有余,那些世家娘子都是抢着要买。那才是名副其实的‘香’皂嘞!” 货郎顿了顿,见男人似乎能听进去自己的话,便继续道:“你看那香皂的价钱如此之高,都有大把大把的人买。你这猪肉脯又何必担心会无人问津?” “要我说啊,价钱什么的都不是问题,关键之处在于你的东西要好。只要是顾客喜欢,再高的价钱都不愁卖!” 不得不说,身为货郎的他对于经商一道上看的确实比寻常人透彻。 当初许大郎在定徐县卖的银丝酥,价钱可一点不比如今的猪肉脯便宜,但还不是有那么多人抢着要买? 由此可见,产品的质量是否过关、能不能受顾客喜爱,这才是最重要的。 货郎的一番话彻底打消了男人的顾虑。他想了一夜终于做下决定,第二日一早,便把今年冬天卖酸菜攒下的积蓄拿出大半,去村里的猪户那儿换了猪肉回来,准备制作猪肉脯。 制好的猪肉脯被他拿去湾水县叫卖。若是放在从前,这种完全陌生的吃食在初期是很难打开市场的。 毕竟古代的科技水平没有那么发达,人们的生活也缺乏什么变化。对于新事物的接受程度便没那么高。 不过这种一成不变的生活在百姓看来并非什么坏事。大家都是喜欢过安稳日子的。平淡一点又有什么不好? 能吃饱饭,生活踏踏实实的就是幸福。经历过战乱颠沛、流离之苦才知道,日子能一成不变是一件多值得向往的事情。 但是谢虞琛不一样。他的出现对百姓来说就像是平淡日子里一抹艳丽明快的颜色。这个颜色代表着新事物、生机和变化。 谢虞琛来到这个时代后做的许多事情,距离蓬柳村最近的湾水县是受影响最深的。再加上湾水县又是附近数一数二的富庶。因此只要谢虞琛一鼓捣出点新鲜东西,基本都是第一个出现在湾水县的市场上。 在这一方面,就算是江安府和比起湾水县比起来,那都得往后稍一稍。 受了谢虞琛的影响,现在的湾水县对于新鲜事物的包容度大大提升。以至于男人做的猪肉脯刚往台面上一摆,立马便有人上前询问。 虽然男人报出的价格是高了点,但那些手里不差钱的,都还是愿意先花几文钱买一块尝尝味道的。 有那些嘴巴比较毒的,肉脯刚进嘴后没开始嚼,就知道它的味道差不了。嘴里还叼着一块肉脯,就又要掏钱继续买。 路过的众人见到这幅场景,都有些心动。但又怕这些人是那买肉脯的货郎请来的托。一时间便站立在原地,犹豫着要不要也跟着买几块尝尝。 不过他们并没有纠结太久,便加入了购买肉脯的人群中。 而促使他们做下决定的原因也很简单。往那货郎的筐子里瞟一眼,就能看到里面装着的肉脯不过薄薄一沓,看起来实在不是能禁得住卖的模样。 这样的场景让他们忍不住想起了过去的许多经历。比如许家食肆的吃食,再比如蓬柳村的酸菜和猪肉,在刚上市的时候,都是像现在一样,数量少得可怜。 往往不过是他们多犹豫一会儿,对方便卖完收摊了。接着没过几天,这样东西便在城里流行开来。而他们这些错过一回的人,再想买就要和许多人争抢,最后还不一定能抢得到。 多少次的经历让湾水县的百姓明白了一个道理。这回遇到猪肉脯,他们是说什么都不能错过了。 而这种购买的热情在得知面前的货郎来自蓬柳村时,更是到达了巅峰。一刻钟都不到,货郎筐里的肉脯便被众人抢购一空。 就连男人最开始为了整齐而切下来的一些零碎的边角料,都被一个留着络腮胡的男人用几文钱买走。 如果没有听错,络腮胡旁边的一个人还颇为可惜地叹了口气,感慨自己没有抢到这个便宜。 湾水县百姓的热情极大的激励了男人要做猪肉脯的决定。数了数今日赚到的银钱,即使回到家中时天色已经昏暗,但男人还是和妻子一起,熬着夜又赶制了一批猪肉脯。 当时从食肆学到猪肉脯制作技术的又不止男人一个。除了他以外的其他人不是没想过做了猪肉脯卖。只不过恰好轮到男人休息,才让他最先捡了这个便宜。 没过多少天,其他人将制作猪肉脯的技术教给家里人后,便有更多的肉脯出现在了市面上。 但因为在制作肉脯的细节上有许多差异,用的调料也不太一样,所以每家做出来的猪肉脯味道也并不相同。 有的油脂多一点,有的则偏柴;有的偏甜口,有的则辣一些,全凭顾客的喜好挑选。为了招揽顾客,他们在叫卖时还会特意说明自己家的猪肉脯是哪种口味。 不过要说猪肉脯的味道最好的一个,那还属谢虞琛最初做出来的那批。 那批猪肉脯给乌菏送了大半,又留了一点给自家人吃。外人是没有尝过谢虞琛亲自监制的猪肉脯的味道的。如果他们尝过,那现在市面上的猪肉脯恐怕就再入不了他们的眼了。 只不过谢虞琛没有和村人竞争的打算,食肆也没有继续做肉脯,村人才能踏实卖自己做的简易版。 第68章 “咱们食肆为什么不继续做猪肉脯了呢?” 许大郎是个寡言敦厚的性子, 做事多说话少。余娘子基本跟着丈夫走。食肆的其他人对谢虞琛的敬畏程度与日俱增,也不太会大大咧咧问出这样的话。 会问出这个问题的,就只有谢虞琛留在身边教导的余小郎。 谢虞琛平日里就教育他要保持好奇心, 多问一个“为什么”。慢慢地余小郎在谢虞琛面前就变得坦率了许多, 有什么问题自己想不明白, 就会跑过来问他。 “这很简单啊。”谢虞琛放下手里的账册,似是随口解释道:“食肆现在的生意已经够咱们忙碌了, 而且猪肉脯做起来又非常麻烦, 费心费力不一定划得来。” 这个问题如果仔细掰扯起来的话并不简单,谢虞琛便挑着余小郎能明白的说了几句。 “这世上的生意有很多,但咱们不能见一个能赚钱的生意,就想着要揽到自己手里。这往大了说是贪心。往小了说,就是咱们的精力有限, 不可能顾及全部, 一味地贪多并不好。” 余小郎先是站在原地想了一会儿, 便仰起头, 说话的语气也比往常快了不少:“老师的意思是不是这样——” “就拿肉脯来说,如果我们也制作猪肉脯, 因为厨房的人手有限,肉脯做起来又比较麻烦,所以便要分出去很多人。这样反而会耽误食肆原本的生意,比如上菜的速度变慢什么的,对于咱们来说就得不偿失了。” “对, 就是这样。”谢虞琛赞许地点了点头。 但还不等余小郎高兴,他便又问道:“不过你是不是忘了你最开始说过的话了?” “啊?”余小郎愣了一瞬, 显然是没明白这里的“话”是指什么。 谢虞琛便继续提醒道:“我记得你曾和我说过,你的梦想是让更多的人都吃饱饭?” 听到这句话, 余小郎面上的疑惑倏地散去,头垂得老低,两颊也臊红了。过了好一会儿,屋里才响起他羞愧的声音。 “老师对不起,我……” “好啦,没关系的”谢虞琛适时安慰道,“现在记起来就好。”他伸手拍了拍一旁的座位,示意余小郎坐下。 对于教育小孩,谢虞琛其实并没有多少澎湃的热情。当初之所以会答应收余小郎做学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方那句“让人们都吃饱饭”。 这段时间余小郎跟在谢虞琛身边,耳濡目染,学习了不少经商、为人处世之道。但谢虞琛并不想让他最后只做一个成功的商贾,家财万贯也不应该是他理想的终点。 如果余小郎在长大后改变了自己的理想,谢虞琛倒是也不会怪他。这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毕竟他自己小时候还写过“我要当一个科学家”的作文。 但初心这种东西谁也说不准的。谢虞琛能做的也只有尽可能把余小郎往对的方面教育,觉得对方走偏后像现在这样出言提醒一下。 即使谢虞琛说了不怪自己,但余小郎却一直都没从那种羞愧和懊恼交织的情绪中走出来。 谢虞琛叹了口气,原本今天是打算继续带余小郎练字的,但看他现在这个样子,硬学效果怕是也不好。 想了想,谢虞琛从榻上站起身,拍了拍余小郎的脑袋,“出去走走吧。” 两人走着走着,不知道怎么就走到了香皂作坊。因为金甲军离开后,原本两个人的事情便成了一个人做,这几天作坊里的工匠们都格外忙碌,见了谢虞琛也只是微微一点头,便又继续做自己的事了。 这几天谢虞琛一边在物色着招工,一边又把工匠们的工钱往高提了提。 有了工钱,工匠们对现在要做更多的活便没什么异议。累是累点,但有钱赚。许多人可是连累的机会都没有。 “老师是在考虑招揽工匠的事情吗?”见谢虞琛的目光似乎在盯着院里的皂模看,余小郎便猜他可能是在思考招工一事。 “差不多吧。”谢虞琛略一点头。 作坊现在急需人手,总不好一直让这几个工匠顶着。但人也不是这么好招的,单是吃住皆在作坊一条,就拦住了许多人往出迈的脚步。 这年代的工匠本不难招,就拿许家食肆来说,每次传出要招帮工的消息后,来应聘的村人们多到将食肆的门槛都踏破。即使是不在食肆做工的村人,空闲的时候也会去城里找些活做。 但这和谢虞琛想要的人不一样。人家都是有田地的人家,做工不过是在农闲时候赚个外快补贴家用。他想要的是全职的工匠。 但除了流民之外,即使是没有土地,人家也都是有正经营生的,不然也养活不起自己和家人,怎么可能放弃一切来谢虞琛这儿打工。 这样一来,留给谢虞琛选择的余地就很小了。再加上江安府虽不比靠近京城的那些地方富饶,但没灾没害、风调雨顺,百姓的日子还是不错的。如此就更不愿意来谢虞琛这儿做工了 他总不能祈祷天降一场灾害,生造出许多流离失所的百姓吧?这也太缺德了。 而且谢虞琛难招到人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现在的消息太闭塞。他这儿需要用人的消息最多传到附近的几个村子,再远一点的地方就没人知道了。 见谢虞琛忧心招工的事情,余小郎也跟着皱眉。这会儿,他心里其实也萌生出一个念头:实在不行去卖人的贩子那买几个奴隶,也省得谢郎每天为这件事烦心。 余小郎即使再早慧,也不过是个十来岁的小孩,根本藏不住什么心思。谢虞琛往他脸上扫一圈,就能大差不差地猜出他的想法。 “你可是想问我为什么不去牙行买几个身强体健的奴隶回来?” 和当初在乌菏面前回避这件事不同,乌菏和他都是成年人,许多事没必要一条一条拿出来掰扯。但对余小郎,谢虞琛是打算把这件事摊开了和他说的。 除了学习知识以外,小孩子的品性也要早早塑造,不然等到成形后再往正的方向拽就很难了。 相比于那些富贵人家的小孩,余小郎这种之前过过苦日子的,显然对奴隶有着更复杂的认知。 当初他爷娘过世,家里只剩他和他阿姊相依为命的时候,也不是没人劝过他们。毕竟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流,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孩,怎么能把日子过下去? 甚至还有那些人牙子找上门,说要给他寻个好人家发卖。不过最后都让他阿姊拿着扫帚撵出去了。 要不是有他阿姊撑着,他现在可能已经成了哪家人家的小厮。想起过往的事情,余小郎忍不住垂低了眼睛。 听到两人谈论买卖奴隶的事情,旁边一个端着皂液路过的工匠随口插了句嘴:“当初若不是有谢郎啊,我恐怕也要走上这条路了。” 说话的这人姓常,家中排行第三。作坊里的人一般唤他常三,讲究一点的叫他常三郎。 不过这排行也没什么用处了。一场疫病,他家兄弟几个死得只剩下他一个。听人说南边富庶地方多,容易讨生活,就拖家带口地跟着商队来了江安府。 至于他说的走上这条路,倒不是要把自己卖出去。毕竟他一个五大三粗,正值壮年的大汉,就算是想卖也没人愿意要。要卖的是他的那个小娃娃。 当初疫疾还没有席卷他们村的时候,他家也算个殷实人家,爷娘给他物色了一个不错的亲事,没过半年两人就有了第一个孩子。 结果一场疫病,之前积攒下全部家业都化为乌有。今年冬天的时候,因为没了家产田地,常三郎又寻不到糊口的营生,眼看着日子就要过不下去了。家里的娃娃更是瘦得跟个小猴子似的,天天饿得直哭。 他阿翁便说,要实在不行,就把这孩子卖了吧。要是运气好,遇上个厚道点的买家,总比跟着他们饿死的强。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他们住的这片地方传来了谢虞琛招工的消息,说是条件严苛了点,但待遇却是顶好的。 常家父子一打听,包吃包住,每天工钱十文。就是未经允许不能离开作坊,将来离开作坊后,也要签订一个什么保密条例。 也就是这一点,才让许多人打了退堂鼓。不然这么好的待遇,十几个做工名额人们怕不是要为此抢破头。 别人介意这条件严苛,常三郎却是不敢挑剔的。家里的娃娃都快饿死了,他还要挑三拣四? 自己能在作坊有吃有喝,还能有不菲的工钱养家,这对于常三来说,相当于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和谢虞琛确定了做工的事情之后,常家几口人几乎要抱在一起痛哭起来。他们一家人能活下来了呀!也不用走到卖儿子这一步了! 常三郎的媳妇更是把儿子紧紧搂在了怀里。那可是她怀胎十月好不容易生养下的孩子。当初一家人商量要卖孩子的时候,她几乎心痛得滴血。 后来常三郎安顿好家人,就带着两件破破烂烂的衣裳进了作坊的大门。 他家除了媳妇和一个儿子,只剩一个年迈的老父。常家三郎来作坊做工,他媳妇也寻了个给人洗衣做饭的活计,小娃便交给了交给了老父带着。 后来谢虞琛知道了他家里的情况,便在许家食肆给她媳妇也寻了个洗菜的营生。 常三郎的打算是,等到开春后,就把老父和孩子一起接到蓬柳村。虽然他不能离开作坊,但媳妇还是进出自由的。万一家里出了什么事,也好有人照看着。 他们家的日子算是看见了盼头。谢虞琛还说等干满一年,便放他们这些作坊里做工的人自由。 到时候他们若是还想继续留在这儿,也可以接着干。不过到时候会给他们升个级别,分一个管事的职位之类,工钱也会相应的往高抬一抬。 别人不知道,但常三郎肯定是要继续在谢虞琛这儿干下去的。等攒够了银钱,他就在蓬柳村置办点田地。孩子长大后,亲事也在附近村子里寻个合适的。 就是不知道人家会不会嫌弃他们家是外地的…… 不过据和他一同做工的人讲,托了谢虞琛的福,他们蓬柳村的百姓现在要想给家里子孙说个亲事,那可是一点不愁的。 这两年他们蓬柳村越来越富庶,想把闺女嫁到蓬柳村来的不在少数。女孩儿说亲时,一说是蓬柳村的姑娘,也不愁寻个好夫家。 至于常三郎,一同做工的男人又说,你将来也算是半个蓬柳村的人。再加上又是在谢郎这儿做工,光这一点,将来就不愁给孩子寻个靠谱的亲事。 可以说常家现在的一切,都是谢虞琛带给他们的,常三郎刚才那句话都是出自肺腑。 这些人的家庭状况谢虞琛在招进作坊前就摸了个一清二楚,知道常三郎所言不假。但一旁的余小郎就没那么了解了,闻言忍不住多问了几句。 常三郎对余小郎自然是熟悉的。从前谢郎来作坊指导他们使用蒸馏器皿时,这孩子就经常跟在后面。谢虞琛对他的态度也似乎和对寻常小孩不同。 他们私底下还猜测,谢郎是不是想培养对方将来替自己打理生意什么的。对余小郎的态度也多了几分尊敬。 这会儿听到余小郎问自己,常三郎先看了一眼旁边站着的谢虞琛,见对方不像要反对的样子,便和余小郎简单解释了几句。 余小郎一言一行都是比较有规矩的那种,说话进退得当,很有分寸。再加上他又是个小孩,很难让人生出被冒犯的感觉。提起自己的过去,常三郎便也坦坦荡荡地告诉了对方。 “原来是这样。”余小郎点了点头。自己从前的经历和常家人有点相似,听他讲起这些事,很能感同身受。一时间便有些百感交集。 谢虞琛并不擅长讲大道理,比起灌输什么心怀天下造福苍生的理想,他更愿意让余小郎亲眼去看,亲身去体会,从这些真实发生过的事情里感受领悟。 因此,在这件事上,他只说了一句话:“明明我们有能力改变一个家庭,让他们免于被卖身。为什么却要想着去买一个被卖身的人回来呢?” 余小郎从前是差点被卖身的,能体会到那种走投无路的绝望。所以他当初才会说“想让更多的人都吃饱饭”。 但也只是一句空话,具体要怎么做,他心里其实是很茫然的。 当时谢虞琛问他这个问题,他支支吾吾地,只说了一句种更多的粮食。直到现在,谢虞琛简简单单地一句话,才让余小郎醍醐灌顶。 他这才意识到:谢郎开办作坊,给许多人提供做工的机会,让他们有钱生存养家…… 原来这些是可以真真正正挽救一个人,改变一个家庭的命运的。 余小郎觉得自己仿佛从来没有这么清明过,就好像是在混沌中有一盏明灯亮起。 他站在阔野上,原本不知道该往哪里走,现在却有了一条明确的方向。虽然前路未知,但余小郎还是觉得,他应该试着走下去。 第69章 进入二月后, 天气就开始一日一日地暖和起来,最明显的一点便是食肆挂在后院的猪肉,这几天开始有了化冻的迹象。 村里大批量杀猪的时候也就是集中在这几个月。一来是入冬之后天气渐冷, 猪圈里的猪长肉的速度变慢, 贴的膘都抵不上每日喂进去的饲料。更不用说人们打扫猪圈、煮猪食也要花费许多精力。 二来便是因为冬天天气寒冷, 更方便了猪肉保存。分好的猪肉即使当天没有卖出去,在外面挂一夜也能冻得邦邦硬, 多放十天半个月是绝对没有任何问题。 前段时间天气最冷的时候, 村里几乎每天都能听到烫猪时发出来的惨叫。不过也多亏了杀猪的人家够多,才能维持住香皂作坊的生产。 最开始每天光熬皂糊就要好几个时辰,一天生产二三十块肥皂的时候还不觉得猪油消耗有多大。直到最近香皂在世家大族之间流行开来,用肥皂成了一种风尚后,来作坊进货商贩越来越多, 谢虞琛才意识到作坊每日的猪油用量有多大。 大块大块的乳白色猪油就那么倒进铁釜里, 隔水加热到融化, 然后被工匠拿去和碱液混合装模。这幅场景任谁看了不得感慨一句奢侈。 不过这也没办法。现在只有天然油脂能制作肥皂, 但除了动物脂肪以外,那些譬如椰子、棕榈等油料作物都还没有出现。 若是将来发现了适合制造的植物油, 谢虞琛肯定会选择放弃猪油,但就目前为止,猪肉就是他最好的选择了。 不过用猪油制皂也是有个好处的。前段时间村民一股脑地开始杀猪,市面上猪肉的数量骤然增加,猪肉的价格便一下子跌了好几文。 多亏了香皂爆火, 作坊对于猪油的需求量日趋上升。在肉价跌下去的时候,猪油的价格反倒是不降反增, 为村里的猪户们弥补了不少猪价下跌带来的亏损。 后来谢虞琛又把猪肉脯的制法教给村人。最先做了猪肉脯拿到市面上卖的是村东头的王大虎一家,靠着卖肉脯赚了不少钱。 村人们有样学样, 也跟着做起了猪肉脯。猪肉的需求量上来后,才让肉价回升了些。 一个冬天下来,村里的猪都杀得差不多了。下一批猪长成又还得再等一两个月。食肆这几天在折腾出不少新菜式,准备代替原有的几个猪肉菜。像是春笋、香椿一类的,都是食肆下一阶段准备主要用到的食材。 除了食肆以外,受猪肉减少影响最大的应该就是香皂作坊了。好在谢虞琛早早地做了准备,仓库里放着的存货应该足够撑到下一批猪成熟的时候。 天气回暖,人们的事情也渐渐多了起来。田里的土地该修整的修整,该播种的播种。还有那些种了冬小麦的人家,也要仔细浇水施肥,预备着返青期的到来。 许大郎因为听了谢虞琛的话,今年地里便没有种庄稼,而是预备着按照谢虞琛说的那样在上面种经济林。 在树种的选择上,谢虞琛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杜仲树。按照他的估算,杜仲树的经济价值绝不会低。若是从经济收益方面考虑,杜仲树绝对是首要选择的对象。 但只要一深思,就能发现杜仲树绝对不是个好的选择。 且不说秦岭一地距离蓬柳村有多远,运过来之后树苗的成活率能不能有二分之一。就光“从来没有人有提取杜仲胶经验”这一点,就足够谢虞琛放弃这个想法。 等到今年夏天,他肯定是要亲自前往东山州,准备提取杜仲胶的诸多事宜。毕竟在这件事上,他也是个外行,从书上学来的一些皮毛知识。 估计到时候少不了要经历许多尝试和实验。即使是一切顺利,从建厂房到提炼杜仲胶,再加上许多基础设施,这一套下来怕是也得忙到冬天去了。 他在东山州待个大半年的时间,肯定是无暇顾及蓬柳村这边的事宜的。若是为了经济效益在坡地上种了杜仲树,后续的事情又要交给谁来办?光想想就知道杜仲树不能种。 而除了杜仲树以外,各方面条件都比较适合、利润也不低的树,谢虞琛就只能想到腊梅、栀子、茉莉一类花香浓郁的树,又或者是果树。 虽然香水作坊的选址没有考虑蓬柳村附近,但香皂的制作也是需要香水的。若是之后谢虞琛现确定下来的香水作坊距离蓬柳村太远,原料运来运去也要增加一笔不小成本。 倒不如直接就在许大郎的地里种一些腊梅、茉莉这种常见的花,既节省了成本,又能有不错的收益。 谢虞琛把自己的想法告诉许大郎时,对方几乎没怎么考虑就对答应下来。他是不太了解这些事情,谢虞琛的解释也只能听得懂一半。但他相信谢虞琛。 “既然谢郎说了种花好,那我就听谢郎吩咐。这几天把树坑挖好,等天气再暖和一点,就买树苗回来栽到地里。”许大郎默默想道。 由此可见,许多时候一个人不能成功并不是因为他不聪明、懂得不够多。而是他太相信自己的聪明。 这几天许大郎带着人吭哧吭哧地去后山挖树坑,余小郎也被谢虞琛给打发了过去,美其名曰深入生活。 食肆里的人一半去跟着许大郎去种树,另一半还要忙新菜品的事情,再加上许多帮工自己家里还有农事要忙,人手就更紧张。 自谢虞琛从东山州回来,他的每日三餐就都是厨房按照他今日想吃什么做好后送到院子来。对于这种特殊的对待,谢虞琛倒是也接受良好。 他知道这是许大郎表达感激的一种方式。如果自己如果一味推脱,非要搞什么平等互不亏欠,反而是让对方不好做,觉得心下难安。 但现在食肆都快忙不过来了,谢虞琛也不好再让厨房给自己开小灶,再专门把饭菜送到院里来,便和厨房的人说,让他们这段时间不必专门做自己的饭,他和大家一起吃就行。 “那怎么行?”谢虞琛这话说出来后,许大郎第一个站出来反对。 在许大郎看来,谢郎这么一个清俊出尘,气质活脱脱似天上神仙一样的人物,从前家里拮据就算了,现在一定是要仔仔细细、一丝不苟地好生照看着的。 忙不过来就再招一个人呗,招好几个也行。一个只给谢郎作饭,一个负责给谢郎烧水,另一个就专门做跑腿送饭的工作。 “你这思想挺危险啊。”谢虞琛笑着睨了许大郎一眼,让他别瞎说。然后便非常独断、非常蛮不讲理地单方面宣布:“这事儿就这么说定了,这几天我就和你们一起吃饭,不用再单独给我准备。” 既然要和众人一起吃饭,那就不能太晚起床。今天一大早,谢虞琛便打着哈欠出了门,从灶台上舀了一瓢热水,准备洗漱完毕到前院去吃早饭。 刚忙完香皂的事情,原本计划多休息十天半个月的。毕竟天天和各种商贩打交道也是一件很伤神的事情。结果还没过三天,他又要继续早起了。 “唉,没有那个休息的命啊。”走在去前院的路上,谢虞琛抬手搓了搓脸颊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忍不住感叹道。 和众人一起吃过早饭,谢虞琛刚想着反正也没什么正事做,不如回去睡个回笼觉,就听到院子外面传来马车辚辚的车轮声。 听声音就知道自己今天是没有继续睡觉的机会了。谢虞琛叹了口气,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往专门收拾出来待客的那间屋子走去。 不同的马车发出的声响是不一样的。 若是以前的谢虞琛,可能还听不出个所以然来。但现在来食肆吃饭的食客络绎不绝,听了那么多声音后。 他已经能很轻易从马车发出的声响中听出它是多大一架车、拉人的还是载货的、价格贵贱,甚至还总结出一套技巧来。 比如越贵的马车,因为车轮材质的原因,发出来的声音就是那种闷而厚实的。 再比如拉车的马会选择性格沉稳、耐力比较强的那种。所以马车的速度比较均匀,发出的声音就不可能是那种忽大忽小的。 比如乌菏来时乘坐的那辆马车,听起来就很贵。 而刚刚停在食肆门口的马车,听起来就没有那么金贵,似乎后边还跟着几辆用来拉货的车。所以谢虞琛才猜测对方不是来食肆吃饭的食客,而是哪个来找他的商贾。 “田福兄?”看到来人,谢虞琛有些惊讶。自己原本还想着过些时日找他商量一下香水作坊选址的事,没想到对方却先找上了门来。 第70章 在香水最开始生产的时候, 谢虞琛便从一众来送货的商贩中看中了田福。 原料的好坏是决定香水质量的关键所在,香水的制作对花瓣的需求量又多得惊人。因此,谢虞琛必须保证原材料的稳定供应。而田福的商行经营多年, 人又聪明。把原材料的供应交给对方, 他算是比较放心。 至于田福本人, 对于香水的前景也是很看好的,直接提出花瓣的货款不用银钱支付, 而是拿作坊生产出来的香水所抵。 两人签订了契约后, 谢虞琛还把香水厂的选址一事,拜托给了田福,让他多替自己留意一下。 田福这些年走南闯北去过很多地方,对于哪里盛产花瓣、哪里交通便利、劳动力丰富,比较适合建厂这些问题, 肯定比他要熟悉得多。 田福也乐得替谢虞琛做这些事, 毕竟和谢虞琛的交情越深, 之后做起生意来, 他就比其他人更多一份竞争力。 这回他来蓬柳村找谢虞琛,不仅带了许多特产作为礼物, 还替谢虞琛招了二十来个符合香皂作坊需求的工匠。 有了这二十几个人,起码在一年之内,谢虞琛都不用再为香皂作坊人手不够的问题而担忧。 田福此举算帮了谢虞琛一个不小的忙,他自己也没少费工夫。光是散播招工的消息,自己和他自己手底下的人就花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更别提还要一个个考察他们的人品和能力。 田福这么做, 当然不是吃饱了撑得没事干,善心大发去做好人好事, 主要还是为了和谢虞琛打好关系。 许多人还不知道的是,这段时间在南方的许多地方, 一块香皂的价值甚至超过了最名贵的云锦,还被那些世家娘子称作是“神仙皂”。 前些时日商队南下贩货,听说了这些消息的田福更加确定了自己要与谢虞琛打好关系的想法。 能在短短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就让他研究出来的香皂名声大噪,这样的能力绝对不容小觑。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让那些大商行的管事放下身段和谢虞琛交好。 更不用说除了香皂以外,对方手里不知道还有多少好东西没拿出来。 去年一鸣惊人的许家食肆,那些新菜式不知道吸引了多少食客过去。现在又搞起了什么厨艺教学,也是热闹得不行。 后来他又教给蓬柳村人养猪和腌酸菜的技术,几乎以一己之力带动了整个村子的富裕。随便拉一个江安府的人问,谁不知道蓬柳村的这两样东西。 现在又发明出了肥皂和香水。前者已经在世家大族的圈子里打响了名声。而后者虽然还没开始批量生产,但前途也是可以预见的光明。 谢虞琛在仅一年时间里的作为,就已经是许多人一辈子也达不到程度。更可怕的是,他还如此年轻,未来会有什么成绩更是难以估量。 因为这一点,许多人都抱了和田福差不多的心思。只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有那个门路和能力。最后真正能入了谢虞琛眼的只是少数。 前几天还有一个模样像是世家出身的郎君,带了一大堆仆役侍从,浩浩荡荡地来了蓬柳村,一张嘴便要从谢虞琛手里买下香皂的制法。 这段时间为了香皂生意找到许家食肆门上的不在少数,态度即使不是恭恭敬敬的,也都彬彬有礼,让人挑不出什么错处来。 即使最后没能谈拢,也都给彼此双方留了个不错的印象。日后若是有合适的机会,也能再合作。 唯有此人,一进门就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神情,话里话外都透露着一种“我能和你合作是你八百年修来的福气”的倨傲。仿佛不是他主动找上门合作,而是谢虞琛求着他来似的。 谢虞琛当然不惯着这种人,没说几句话就下了逐客令。那人估计也是顺风顺水了几十年,被人吹捧惯了,第一次遇到像谢虞琛这么不给面子的人。 听到谢虞琛拒绝的话后,他一脸恼羞成怒的样子。临走前更是不忘放话,让谢虞琛日后小心着点,得罪了他们榆林吕氏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 …… 将田福迎进门,谢虞琛给他倒了杯茶水,顺便问起了他这回过来的目的。 “我这回来倒也没什么特别的事情。”田福接过茶碗放到桌上,拱了拱手解释道:“之前谢郎不是让我留意适合建香水作坊的地方?我便一直让人四处打听着,刚有点头绪,便过来找谢郎了。” “那可太好了,我正头疼这件事呢。”谢虞琛忙道。田福这人做事谨慎,说话也是滴水不漏。他虽然说只是有点头绪,但这事十有八九是稳了。 田福轻抿一口茶水,不疾不徐地开口:“谢郎可知道南边的榆林州?” 听到这个地名,谢虞琛愣了一下。 他穿越到这个地方不过两年,去过的地方非常有限。再加上这个年代的信息又极为闭塞,即使是阅读了不少游记和地方志,又听商贩讲了不少他们曾经去过的地方。他对这个世界的地方依然了解不多。 榆林这个地名,谢虞琛确定他是从来没有在书里见过,也不曾听商贩讲过的。但为什么会觉得耳熟呢? 谢虞琛回忆了半天,才一拍大腿想起:这不就是前段时间那个一开口就要把香皂制作的方子买过来的缺心眼说过的地方嘛! 他说他是什么……榆林吕家的人,还说得罪了他们家没有好下场。 想起当初那人信誓旦旦的模样,谢虞琛忍不住笑了一下,然后才对田福道:“只是略有耳闻。” “榆林一带一年四季如春,土壤多是红色和黄色的,土质虽然疏松,但粮食产量并不高。当地倒是有很多专门以培育花卉为生的人家。” 田福顿了顿,又接着补充道:“榆林一带的花因为颜色鲜艳,种类也多,在全国上下都很有名。” 谢虞琛点了点头,根据田福描述的类型,榆林这个地方的土壤倒像是酸性土壤。 酸性的土壤不太适合大部分粮食作物生长。但像是马铃薯、甘薯一类的薯类作物,还有草莓一类的的浆果类植物,以及大部分花木植物,却很适合种植在酸性的土壤当中。 薯类什么的起码要再等几百年才会在这片大陆上出现。受制于交通,浆果类的植物比较容易磕碰变质,经不起长途运输,所以也不适合大面积种植。 想必当地的百姓也是经过许多年的实践,最后才开始大规模地种植花卉。而这个年代的富贵人家确实有养花的喜好,当地种花的百姓应该也能得个不错的收入。 这样看来,榆林的条件倒很是适合种点茉莉什么的。而且这个年代主要的收入还是来源于粮食,当地的土壤条件就决定了这个地方不会太富裕。 即使靠种花能有不错的收入,但因为要卖往其他地方,当地应该会有许多靠打工而不是种田维持生计的人。如此说来,作坊也不用担心招工的事情。 这样一看,榆林确实算得上一个合适的地方。谢虞琛心道。 田福自说完话后就一直在默默观察着谢虞琛的反应。见对方露出满意的表情,他便知道自己的提议被谢虞琛给采纳了。 像是完成一件大事一样,田福暗自舒了口气,面上的表情也轻松不少。满足谢虞琛提出的几个条件的地方可不好找。 能选出榆林这个地方,他也是费了好一番功夫,托关系打听了好多回才得到的。好在他精挑细选出来的地方最后确实入了谢虞琛的眼,他这一番辛苦也算是没有白费。 现在就只剩下一个问题,那就是之前被谢虞琛撵出去的那个缺心眼。 如果只是胡吹乱嗙、信口开河还好。但若是他真记恨上了自己,又在榆林有几分权势的话,自己把厂房选在那里,少不了要被找上几回麻烦。即使造不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但一来二去的也能给他添不少乱子。 谢虞琛斟酌了会儿,最后还是打算先向田福了解一下这个所谓的榆林吕家到底是什么情况,便问道:“不知田郎可曾听说过榆林吕家?” “榆林吕家?”田福重复了一遍。 “怎么了?是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没有。”田福赶紧摇头,解释道:“是某刚从一个友人口中听过这个吕家的事,谢郎又提起。一时有点惊讶,如此而已。” “原来是这样。”谢虞琛点了点头。 而后,田福便把他了解到的关于这个吕家的事情和盘托出。 最开始的他自然是没有听过什么榆林吕家的名声。毕竟榆林不是什么富庶地方,吕家也并非那种簪缨世胄的名门望族。大部分人并不知道有这么一家人。 而田福了解到这个所谓的吕家,也是因为帮谢虞琛打听榆林的情况时,托关系认识了一位在榆林一带经营花卉生意的商贾。 毕竟他只是听过有榆林这个地方,具体的情况并不清楚,只能从熟悉这个地方的人口中了解。 而他托人在中间牵线认识到的商贾,名叫包虎,早些年在京城中一位有权有势的人门下做事,专门替对方收购那些名贵稀有的花卉。因为榆林的花卉最为知名,他那几年没少往榆林跑。 也就是从他口中,田福才听到了一些关于吕家的消息。 这个吕家早年间靠种植花卉发家,后来也积攒下不少财富。前几年更是用钱疏通关系,给自己家的儿郎谋了个什么县令的官职。 但据包虎所说,这个吕家人的人品并不怎么样,在当地也没什么好名声。这话的真实性暂且放过不提,但给他和吕家确实有一些陈年旧怨。 他当时看上了吕家培育的一种芍药。芍药主要有赤白两色,赤芍和白芍都很常见。但吕家培育出来的芍药,颜色却是粉色的,在当时算是独一无二的品种。 毫不意外,包虎当即便准备向吕家买下粉芍药。但当时对方只培育出了极少量的几株,而且都已开花。包虎便与对方签订合约,准备等来年粉芍药成熟的时候再来购买。 吕家也答应得好好的,说是等来年培育的粉芍药一到时候,便传信给他云云。二人签订好合约后,包虎便启程回了京城。为了和吕家打好关系,包虎甚至多付给了对方两成的定金。 没想到正是这一举动,让吕家吃准了他心仪粉芍药的心思。第二年约定的取货时间到了后,对方直接狮子大开口,要原来约定好的三倍的价钱,才能拿走这批粉芍药。 哪有这么做生意的?吕家这事未免做得太不厚道。直到五六年过去,在说起这件事时,包虎依旧是一种忿忿不平的神态。 倒不是说他付不起这三倍的价格。包虎在人家手底下做事,说白了只要主家喜欢,这钱就花得值当。 如果在合作最开始的时候,吕家报的就是这个价格,他也不会说什么。 但撕毁合约,坐地起价这种事,却是很没有道德底线的。稍微讲究一点的商贩,都不屑做这种事。 包虎气不过和吕家争辩,对方却说,如果不愿意付钱,外面有大把大把的人抢着要买。他们也不是非要把粉芍药卖给自己。毕竟这粉芍药只有他们吕家能培育出来,市面上愿意付这三倍价格的人比比皆是。 包虎没办法,他已经和主家说好了送粉芍药回来,不能违约。最后只好捏着鼻子付了三倍的价钱。 但这口恶气他一直都没咽下。之后的数年都没和吕家人有过来往,梁子也就此结下。 若是从前听到这各这个故事,谢虞琛或许还要判断一下它的真实性。但经历过前几天的事情之后,他几乎想也没有想就相信了田福说的话。 毕竟能开口就要买下自己的方子,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自己不给还要出言威胁的人,确实像会做出像撕毁合约、坐地起价这种没道德的事。 有句话叫“宁与君子结怨,不与小人相为友”,很明显,吕家就是那个不折不扣的小人。 而自己先前对待吕家人的态度,肯定是会被对方记恨上的。这样一来,他要想在榆林一带建厂,有很大的概率吕家会从中作梗。 他可不想被这种人缠上。谢虞琛忍不住轻啧一声。 见他的表情似乎不太对劲,田福赶忙开口询问。谢虞琛也没瞒着对方,直接便将之前吕家上门要买香皂的方子,被他拒绝了的事情告诉了对方。 “招惹上这种人可不是什么好事啊。”田福也跟着叹了口气。 他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和形形色色的人都打过交道,自然最清楚被什么样的人纠缠上最为麻烦。不外乎吕家这种唯利是图、恃强凌弱的小人。 “不过这种人对付起来倒也最简单。”谢虞琛轻笑一声。 这一笑,反而让对面的田福愣住了。谢虞琛在待人接物上,向来都是一副温润如玉、和和气气的模样。田福何曾见过他露出这种张狂肆意的姿态。一时间便有些晃神,许久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询问道:“谢郎可是有了对付吕家的办法?” 谢虞琛一点头,整个人靠在身后毛毯叠成的靠背上,十分随意地开口:“一般来说,爱倚势凌人的人,往往也都欺软怕硬。” 田福想了想自己从前遇到过的、和吕家人比较相像的那种人,似乎十个里有九个都如同谢虞琛说的那样。 只会欺负势力比他弱小的,遇上比自己强大的人时,他们比谁都巴结得勤快。于是便点了点头道:“好像确实是这样。” 谢虞琛瞥了田福一眼,又道:“这不就很简单了。” “话虽然是这么说……”田福面上露出几分迟疑的神色。吕家虽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人家,但也在榆林经营了许多多年。 从对方横行数年都没有受到惩罚,就可以看出在当地是有一定的势力的。他们贸然与对方对上,又是人生地不熟,恐怕讨不到好啊。 田福忍不住提醒了几句。但他话还没说完,便被谢虞琛摆了摆手,打断道:“这件事不用担心,交给我处理就行。” 乌菏当初给自己准备的身份不能白准备。如今也该是它发挥作用的时间了。 “可是……”田福本想再劝,但思索片刻,最后还是咽下了要说的话。 万一谢郎真的有应对的办法,只是自己不知道呢?毕竟如此年轻就做出这样一番成就的人实属罕见,有什么不为外人所知的能力也是有可能的。 这样一想,田福便放心了不少,定了定神开始说起其它的事情来。譬如榆林一带各种新鲜花瓣和干花的价格、市面上能轻易雇到的工匠都有哪些,价钱又是几何。 把这些事都说了个七七八八后,田福便起身准备告辞离去。 临走前,谢虞琛还不忘吩咐田福,让他若是没什么别的事情要做,这几天就住在食肆里,等自己把这边的事情都安顿好,就和他一起启程前往榆林。 田福这一行来到蓬柳村,自然是做好了准备的。点头应下来后,他便住在了食肆中。只等谢虞琛把这边的事情处理好,就和他一道启程离开。 蓬柳村的事情虽多,但大部分都是许大郎等人在管着,需要谢虞琛安排的,除了香水作坊一事外,就只剩下余小郎那个小萝卜头。 对于余小郎,谢虞琛本来的计划是让他在自己身边待一个冬天,等到开春天气暖和之后就送去凤双村的夫子家上蒙学。 但计划赶不上变化,余小郎的天资算是出众,又勤奋肯学。单这一个冬天,在谢虞琛的教导下便认识了许多字,书法也算是能使上手了。 这种情况下,再送去凤双村显然就不是什么好的选择。 凤双村虽然是个大村,比起从前的蓬柳村来也是要富裕得多。但饶是如此,送去上蒙学的孩子也大多是像许大郎这样的人家,在去先生家念书前都是大字不识一个的那种。 先生肯定是要从识字开始教起。余小郎到了那边,跟着这些孩子一起念书,第一年怕是学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而且根据余小郎的描述和谢虞琛打听到的消息来看,那位吴姓的先生教书水平也算不上有多好。 余小郎说自己在门外偷听他讲课,说先生都是让下面的学生一遍又一遍照本宣科的念课文。这件事应该不假。 虽然念书也有念书的道理,古人云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什么的。但谢虞琛还是认为这样做的效率比较低,而且余小郎又是比较聪颖的孩子,这样读就更是浪费时日。 谢虞琛有些犹豫要不要像之前说好的那样,把余小郎送去凤双村上蒙学。但毕竟他不是这孩子的家长,许多决定不好直接做主。还是要问了余娘子和许大郎的意见再做决定。谢虞琛心道。 因为吩咐了不用给他单独做饭,所以这几天谢虞琛都是和许大郎夫妻两个一起吃。晚饭的时候,他便在饭桌上提起了这件事。 “谢郎是如何打算的呢?” 爷娘亡故后,余娘子这个阿姊便是最有资格替余小郎做决定的人。听谢虞琛问起此事,余娘子连忙放下筷子,认真看向对方。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谢虞琛的目光扫过桌上的众人,不疾不徐地道出了自己的看法。 “小郎天资不错,肯定是要念书的。但这段时间他跟着我学了不少,比起其他去蒙学的孩子,他的知识已经超出了他们一大截。如果就这样跟着先生念书,多少有些浪费时日。” “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继续跟着我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这也有一个问题。”说到这儿,谢虞琛稍微顿了一下。 “那就是我不日之后就要离开蓬柳村到榆林去。之后说不定还要去东山州,去京城。如果余小郎跟着我,一来是要经历旅途奔波之苦。二来我归期未定,你姊弟二人相隔千里之遥,要忍受很长时间的分离之苦。” 谢虞琛叹了一口气,看向桌上坐着的几人。在后世,通讯工具如此发达的时候,出门求学或是务工,与家人分离都是一件很难受的事情。很多人都会选离家近的地方读书或是工作。 更别提在这个只有书信的年代,一旦余小郎跟着自己,怕是有将近一年的时间,他和余娘子都要处于一种没办法互相联络的情况。 其中的伤感与思念,即使他一个外人都能想象得到。更别提余小郎还只是个十来岁的孩子。即使是在这个十七八岁就成家立业的年代,他也还稚嫩得很。 不出所料,在听到要分开将近一年的时间后,桌上的众人都沉默了下来。 即使是之后余小郎考上官学,和他们相隔的距离也不过是湾水县到蓬柳村之间,不到一个时辰的车程。但若是跟在谢郎身边…… 榆林、东山州、京城,每一个都是他们想都不敢想的地方。 这里面即使是距离最近的京城,快马加鞭、日夜兼程、不眠不休也要十来天才能到达。更不用说比京城还遥远的榆林和东山。 犹豫半晌,余娘子还是没能做得了这个决定。见状,谢虞琛安抚道:“我今天只是提一句,离启程离开蓬柳村还有好几日的时间呢,别着急。” 余娘子“诶”地应了一声,但显然还是还放不下心。即使是夹菜的时候,都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桌上的气氛因为余小郎读书一事变得有些沉重。 显然,这顿饭是不太可能好好吃下去了。谢虞琛也有点后悔自己要在吃饭的时候提起这件事。 随便夹了几口菜,把碗里的粥喝完之后,他便起身回了自己的院子,把空间留给许大郎和余娘子姐弟。 自己不在场,他们也能更自在地讨论。《 》 70-80 第71章 吃过晚饭后, 许大郎夫妻两个没有像往常一样去食肆准备明天的菜品,而是端了碗炒豆子回到屋里,商量起了谢虞琛今晚说的话。 余娘子和许大郎夫妻两个一人一把炒熟的豆子, 嚼的嘎嘣作响, 但都不说话, 像是在等对方先开口。 至于一旁的余小郎,他倒是想说几句, 但这个时候显然没有没有他说话的机会。 最后还是许大郎把手里抓着的豆子放回碗中, 叹一口气,开口打破了屋里沉默的气氛:“谢郎是为咱们家小郎好,才跟咱们掏心掏肺地说这些。” 谢虞琛方才在饭桌上说的话,都是实实在在的,在帮许大郎夫妻两个分析利弊。余娘子当然清楚这一点, 知道谢虞琛说的那些话都是为了余小郎好。 如果不是真心为余小郎的将来打算, 谁会冒着得罪人的风险说那些。而且不管怎么看, 谢虞琛都不像是那种爱多管闲事的人。 她把手搭在大腿上, 轻轻点了点头:“谢郎是为了咱好,我当然知道。我就是知道谢郎说的都是真话, 这心里才难受啊。” 自她姊弟二人的爷娘过世后,她俩相依为命,咬着牙熬的那种苦日子没少过。 后来嫁给许大郎,他们夫妻二人感情和睦,对于余小郎这个她带过来的小弟, 许大郎也从没表现出一点嫌弃。甚至比寻常人家对自己的亲生孩子还要宽和。 对于现在的日子,余娘子已经很满意了。她现在只想着跟许大郎一起把食肆的生意经营起来。至于更高远的事情, 余娘子是从来没有幻想过的。 一家人能和和美美的过日子,已经是许多人不敢奢望的事。能有现在的生活, 余娘子是打心眼里的满意。 对于余小郎,她也从来没有让他做官入仕、光耀门楣之类的打算。或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也曾幻想过几回。但这些离他们普通人都太远了,人还是要脚踏实地的才行。 抛开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余娘子之前只想让小郎学一门能够糊口的手艺。等他长大之后,自己再给他说个好人家。她也就算是对得起自己过世的爷娘了。 是谢虞琛的到来,才让余娘子有了一些想望。谢郎说余小郎天资聪颖,知识学得很快;谢郎还说余小郎的领悟能力也很不错…… 谁能不想让自家孩子能有出息呢? “能跟在谢郎身边学习,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好事。”许大郎拍了怕余娘子的肩膀,宽慰道。 他知道,余娘子是舍不得余小郎小小年纪就要离家去那么远的地方。但若是因为舍不得,就生生错过了这样的机会,将来怕是少不了要后悔的。 过了好一阵,余娘子才抬起头,轻轻擦拭掉眼角的湿润,点头道:“你说的对,能跟在谢郎身边学习,是咱们的福气。” 心中摇摆不定的天平终于朝某个方向滑去。余娘子朝默默拎了个板凳坐在角落里的余小郎招了招手,示意他过来。 四目相对,余娘子问道:“小郎你想清楚了吗?愿不愿意跟在谢郎身边?” 余小郎低头,手指有些不安地搅着,许久才点了点头,声音微不可察:“我愿意的。” 余娘子和徐大林对视一眼,终于做了这个决定:“只要你愿意就行。那阿姊就去给你收拾行李了。” 她原本打算起身出门,但走出两步后,又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转身回来,轻轻把余小郎揽进了自己怀里。 …… 既然要跟谢虞琛一起离开,又是那么长的一段路程,出发前的准备是肯定少不了的。 这几天许大郎和余娘子两人基本把食肆的事情都放在了脑后,一心一意地为余小郎置办起路上要用的东西来。从铺盖再到衣裳,零零碎碎准备了一大堆,生怕他带得不够周全。 谢虞琛那边自然也没有闲着。第二日刚吃过早饭,他便带着田福替自己雇来的工匠到了作坊。 首先要做的就是跟他们签订合同。至于培训什么的,就交给作坊里的其他人先带着。只是制作香皂的话,其实并不复杂。 不过是将各种原料按照比例混合搅拌,最后倒入模具中冷却凝固这几个固定的流程。只要掌握了几种原材料的配比,基本就没什么大问题了。 非要再说一点的话,那就是需要对皂液的温度熟悉一点。这个年代没有温度计,什么温度适合装模都是凭借工匠的经验和手感。 但这些也都是只要多练就能掌握的技术,对工匠来说并没有多少难度。唯一需要谢虞琛发愁的,大概就只有工匠来了作坊之后,原有的住处变得有些紧张。 原本谢虞琛计划的是,在今年春天大家伙忙完地里的事情后,就雇几个人把现有的作坊扩建一下。 作坊现在占的院子原本是租的一户人家闲置的院落。后来香皂生意稳定之后,谢虞琛在修建新厂房和买下这座院落之间纠结了几天,最后还是为了省事选了后者。 凡是蓬柳村人,基本都或直接或间接地受过谢虞琛的恩惠,这间院子的主人也不例外。既然是承了人家的情,那自然要回报。 这间院子的主人听说谢虞琛打算买下他的院落后,几乎没怎么犹豫便答应了下来。 二人请了里正做见证人,签订了合约,一式两份。谢虞琛便以一个很实在的价格把这间院子给买了下来。 拿下这间院子之后,谢虞琛就把扩建给提上了日程。本来就不大的地方,硬是塞进去三架蒸馏器皿、一排加热皂液的灶台。还要空出一间房堆放收来的花瓣,一间房储存需要继续皂化的香皂半成品和香水。 最后仅剩下三间偏房,做了工匠们的“宿舍”。 原本就已经满满当当的,现在又多了二十来个工匠。别说是住处,就连做工的地方,怕都是腾不出几块了。 看着连在里面转身都很困难的作坊,谢虞琛捏了捏鼻梁,许久才一脸牙疼地把常三叫回来。 就在前几分钟,谢虞琛才吩咐了常三,让他带着新来的匠人熟悉熟悉地方,跟在老工匠身边学习香皂的制法。 “谢郎您叫我可是有什么事?”常三小跑两步,在谢虞琛身前站定。 “先把那些人叫回来吧。”谢虞琛无奈扶额:“这几天就先不用让他们练手了。” 果然,听到这话的常三一脸问号地“啊?”了一声,虽然没有开口,但谢虞琛已经能感受到他的疑惑了。 “没别的原因……主要是咱们作坊,容纳不下这么多人了。” “原来是这样。”常三尴尬地笑了笑。 但显然,在场有一个人比他还尴尬。吩咐了几句后,谢虞琛便火速离开了作坊。 出了作坊的大门,没走几步路,就迎面遇上了几个追着玩闹的小孩。 几个小萝卜头见到谢虞琛,连忙停下了脚步,面上带着笑,站在原地挨个向他问好。 蓬柳村里的小孩基本都听过谢虞琛的名字,即使他们家里没人在许家干活,但也都跟着大人来食肆打过酱油、买过吃食。 不过村里的孩子都不怎么怕他,每次见到谢虞琛时,基本都是笑嘻嘻的。有几个胆子大的甚至还会主动凑上来跟他搭讪。 小孩虽不像大人那样懂得人情世故,但在某些方面,他们是很敏感的。大人是什么样的言行,小孩子们也会模仿学了去。 村里的百姓对谢虞琛的态度都是感激中带着几分尊敬。这种态度会渗透到他们平日里的一言一行中。身边的小孩跟在大人身边耳濡目染,久而久之对谢虞琛也会抱有相类似的态度。 谢虞琛看这些小孩也都有意思得很,每次遇上他们时,都会停下来笑眯眯地跟他们说几句话。若是离得食肆不远,他还会请他们吃一些甜点。 这些“糖衣炮弹”很快便俘获了村里孩子们的喜爱。如果让村里的小孩评选出一个他们最喜欢的人,谢虞琛一定会毫不意外地获选。 谢虞琛刚一招手,几个小孩便呼啦啦地跑过来,把他严严实实地围了一圈,七嘴八舌地“谢郎,谢郎”叫着。 谢虞琛拍了拍其中一个个头最高的小孩,然后开口道:“我有一件事需要你们帮忙,不知道你们愿不愿意啊?” 听几个孩子齐声声地答了一句“愿意”,谢虞琛笑了一下道:“你们帮我去王大嫂家,给他们家二郎传个消息,就说是我找他有点事情,让他若是有空,就来食肆一趟。” 他话刚一落音,还没来得及问一句“记住了吗”,面前的几个小孩哗啦啦便跑了个没影。只留下谢虞琛一人站在原地,无奈地摇了摇头,转身向食肆走去。 “听说谢郎找我。”王家二郎一听是谢虞琛找他,放下手中的活计便跑来了。 “快进来说,外面还冷得很呢。”谢虞琛一撩门帘,赶紧把王二郎招呼进来。 两人坐在榻上,手里各捧着一碗热茶。 “你还记不记得去年建立的施工队?”谢虞琛开口问道。 去年春天的时候,石灰砂浆在江安府小火了一把,许多人家都买了石灰和细沙翻新院子。因为这个法子是从他这儿传出去的。因此人们在雇佣工匠时,都更偏好雇他们蓬柳村出来的男郎。 当初扩建许家食肆的那些人,后来便在谢虞琛的指导下成立了一个类似施工队的群体,跑去各地给人家刷墙打灰,也赚了不少银钱。 这个施工队的领头,便是王家兄弟二人。这门生意火了好几个月,连带着王家兄弟也在外面有了些名声。 后来请他们翻新院子的人越来越少,毕竟能承担得起石灰昂贵的运输费的人家还是少数。他们一行人便又结伴回了蓬柳村。 现在谢虞琛提起施工队的事情,王二郎赶忙点头道:“我当然是记得的。” 见王二郎神情严肃,谢虞琛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我打算这几天把香皂作坊给扩建一下,想着你们在这方面应该更熟练些,便把你叫过来,问问你们有没有空做这个营生。” 毕竟他们是合作过的,对彼此也更熟悉,所以谢虞琛这回还是想优先雇佣他们。如果王二郎等人没空,他再去找其他人。 谢虞琛有活能先想着他们,王二郎自然是很高兴的,连忙应声道:“我们兄弟二人肯定有空。其他人我回去之后便替谢郎问问。” “那便有劳了。”谢虞琛点了点头。 主要是作坊扩建的事比较着急,施工队的人又都是参与过许家食肆修建的,对他的要求,还有各种图纸都比较熟悉。 如果施工队没有空,他再去其他地方招一批人,难免要浪费几天时间。好在施工队的小伙子们一听是谢虞琛这边要用人,当即便带着工具赶过来了。 第二天,作坊众人把里面的东西腾出来之后,便开始了紧锣密鼓地赶工。 这段时间,田福带来的帮工都被谢虞琛安排到了村人们打扫出来租用给行商的屋舍中,吃住都从他自己账上扣。而白天呢,就在作坊里做些搬东西的杂活。 像他这样雇了工人之后自己先花出一笔钱的,也是不常见。 也得亏是这段时间大家都忙着农事,来往于蓬柳村的商贩也少了些,村里才能空出不少屋舍来。若是碰上村里最热闹的时候,还真不一定有那么多的地方给这些工匠。 作坊这边忙着扩建,谢虞琛也没闲着。这几天他光是拿着账本一笔一笔地算账,就算得头昏脑涨的。更别提旁边还杵着一个常三要教。 他这回离开蓬柳村将近一年的时间,香皂作坊肯定要安排个靠谱可信的人接手。许大郎现在光是忙食肆的事情,就已经是精疲力尽,根本不可能再兼顾作坊的经营。 而且以许大郎老实巴交的性格,也并不适合和那些商贩们打交道。谢虞琛物色了半个来月,最后从作坊的一众工匠中选了常三出来。 常三这个人吧,能力肯定是有的。一场时疫下来,能成功逃到其他地方的都是少数中的少数。更不用说这一路上还要经历无数坎坷。 根据谢虞琛这段时间的观察,常三在各个方面也都比较符合自己的要求。更关键的是,他的妻儿也都在身边,之后也有很大概率会在蓬柳村安家。 唯一一点不合适的地方,大概就是常三这人的数学水平一般,寻常算个几十文以内的帐还行,但遇上账本上的这种大额的数字,就有些傻眼了。 不过也能理解,这个时代的普通人家大多都没有机会接触书本和知识。数学在这个年代也不容易上手。 所以除了那些商贩货郎以外,大部分普通的人的数学水平,还真抵不上后世小学一年级的小朋友。 不过还好谢虞琛有当初住在宝津渡的时候,教茶楼里的众人算数的经验,现在遇上常三也不算无从下手。 第72章 这回把账本翻出来, 除了教导常三以外,还是为了把账目结清一下。 作坊现在蒸馏香水用的干花,都是月前谢虞琛大肆收购回来的那批。按照现在的生产速度, 起码还够两个月的。 当时谢虞琛手头没什么钱, 所以收购这批干花的钱是许大郎出的。再加上知道将来干花的会涨价, 尽可能多地收购。最后几乎把许大郎攒下的全部身家都花了进去。 这笔账他一直没和许大郎算。现在他要离开蓬柳村,建立香水作坊又是一笔很大的开销。也是时候把这笔钱和许大郎算清楚了。 只不过谢虞琛刚透露出一点要和许大郎核算账本的事情, 对方就满脸的不情愿。 谢虞琛的意思是, 买花的钱就当是他问许大郎借的。现在干花的价格上升,还钱按照现在市面上的花价给。或者把这笔钱当做是许大郎在香皂作坊的投资,现在按照分红结算。 但许大郎说什么都不同意,“食肆赚来的这些钱里本来就有一半该给谢郎。在香皂作坊上我又没出什么力,怎么还能多拿钱呢?” 两人对峙不下, 谁都说服不了谁, 最后只好各退一步: 谢虞琛问许大郎借的钱, 其中一半算作许大郎自己的, 另外一半则作为谢虞琛在许家食肆的分红,不需要偿还。 而谢虞琛要还给许大郎的那部分, 则按照现在市面上干花的价格计算。花价上升了一成,谢虞琛就要比原来多给许大郎一成的钱。 两人终于在这一方面达成了共识。把和许大郎的账算清楚后,谢虞琛又算了一下目前自己能随意支配的现钱。 其中的大头来自当初他从那几个商贩手里,连蒙带骗得来的投资。除了一小部分花在了香皂原料的购买上,还有这几天扩建作坊也花了一些以外, 剩下的大部分都还在。 剩下的还有这段时间肥皂作坊的盈利。因为香皂的利润非常可观,所以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收益。最后就是从许大郎这里得来的分红了。 虽然加在一起的数额已经是让寻常人咋舌的地步, 但对于要从无到有建设一座香水作坊来说,还仍旧是远远不够的。 “还是要拉投资啊。”谢虞琛合上账本, 心里默默地想。要从谁先开始下刀呢? 不如就田福吧!正好他就住在食肆,而且又是熟人,比较“好骗”。虽然他已经从田福这儿诓到一笔免费的原料了,但哪个万恶的资本家会嫌弃自己口袋里的钱多呢? 谢虞琛说干就干,当天下午,就从厨房端了一盘刚烤好的桃酥,哼着乱七八糟小调敲开了田福的房门。 “谢郎找某可是为了作坊一事?” 不愧是曾经白手起家的商贾,还没等谢虞琛开口,田福就将他的来意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在谢虞琛邀请他投资香水一事上,田福倒是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他们这样的人是最懂抓住机会的重要性的。但饶是田福,也没想谢虞琛会脱口而出这么大一笔数字。 如果不是熟悉对方的为人,田福都快怀疑谢虞琛是不是狮子大开口戏弄自己。犹豫了片刻,田福一脸迟疑地开口:“……这三千两白银,可要抵田某的大半身家了。” 这可是三千两的白银,不是什么别的东西啊。放在这个时代算是很大的一笔钱了。 那些普通一点的人家,一家七八口人,一年的花销也不过是两三两银子。谢虞琛一张口就是几千人一年的开支,也难怪田福会露出一副大惊失色的表情。 “这三千两白银是谢某估算出来的一整个作坊的建设成本,怎可能让你一人承担?况且谢某虽然不算富裕,但也是有一点积蓄的。” 其实并没有,他手里所有的钱加起来也没有一百两。这次修建香水作坊,完全就是空手套白狼罢了。 但显然,田福并不知道谢虞琛此事心中所想。听到他的解释,坐立不安的男人总算长舒了一口气。 谢虞琛笑了笑,又道:“虽然投资什么的都是但凭郎君自愿,盈利少则少分,多则多分。但谢某也是要提醒田郎,但凡是投资,就都是有不小的风险的。” 若是香水作坊赚到钱了,自然是皆大欢喜。但若是没有赚到钱呢? 田福逐渐皱起了眉头,一时间难以做下决定。不过谢虞琛也不急,从盘子里捏了一块桃酥,在一旁慢吞吞地掰着吃,好像完全忘记旁边还有一个纠结不已的田福似的。 田福本人愿意和谢虞琛合作,自然是看好这门生意的前景的。但正如他谢虞琛说的那样,只要是投资,就必然有一定的风险。 至于愿不愿意承担亏本的风险,就看每个人自己的决定了。 可这世上哪有绝对安全的事情。自己年轻的时候带着商队南来北往的贩货就没有风险了吗? 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尚且敢拼一把,没道理现在年纪大了,反而变得畏畏缩缩,不敢往前迈步子。 田福左手重重地在扶手上一拍,抬头看向谢虞琛,眼神也逐渐坚定,“田某愿意拿出一千两来投资香水作坊。” 嚯!一千两!比他自己在来时估计的还要多。他原想着能从田福这儿拿到五百两就算不错了。没想到对方竟然比自己想的还要胆大。 可能是谢虞琛心里的惊讶太过明显,连田福都发现了不对劲,忍不住问道:“怎么了?可是谢郎觉得一千两这个数字还不够……” 谢虞琛赶紧摆手,表示自己没有那个意思。这可是一千两啊,怎么可能不够呢? “那就好。”田福也舒了一口气。这一千两已经是他能拿出来最多的了,再往上,他手里也未必有那么多。 “吕家那里,不知谢郎打算怎么处理?”田福适时将自己心里的疑惑问了出来。 以吕家人的性子,知道作坊是谢虞琛的之后,少不了会使绊子、找他们的麻烦。 虽然那天谢虞琛说过自己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但到底只是轻飘飘的一句话,没能完全解决田福的忧虑。 “田福可听过淮陵沈氏?”谢虞琛很直接地问道。出资一千两后的田福在谢虞琛心中的地位已经很高了。身为自己的可靠又大方的合作伙伴,谢虞琛是很愿意让田福安心点的。 “当然听说过。”田福下意识点了点头,但很快眼底又生出一抹浓重的疑惑。他们不是在说吕家的事吗?怎么和大名鼎鼎的沈家扯上关系的。 见田福一脸的茫然,谢虞琛又问道:“那你觉得吕家和淮陵沈氏比呢?” 这回,田福的回答显然比上一次要谨慎得多,“那自然是没法比的。” “那不就是了。” 抬头对上谢虞琛促狭地眨了眨眼,田福心了闪过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 但这什么可能呢? 那可是“一门数廷臣,父子皆宰相”的沈家啊!怎么可能和他们扯上关系? 看见田福面色变了又变,谢虞琛把脸瞥到一边,努力让自己笑得不要太明显。 另一边,田福面色复杂地打量着面前的人,就差把“你真的和沈家有关系”几个大字写在脸上了。 何止是有关系啊,要真见到沈家的家主,他说不定还要叫一声“义父”呢。 谢虞琛轻咳一声,也不好说的太直接,只能含糊道:“我确实与沈家……有几分交情。反正吕家的事,田郎不用担心就是了。” 那他可太不担心了。吕家再怎么猖狂,也顶多是能在当地蹦跶几下,真碰上沈家那种货真价实的名门望族,哪还有他嘚瑟的空? 田福一颗心完全放回了肚子里,他现在最庆幸的就是刚才自己咬了咬牙拿出了一千两银子。不然指不定得有多后悔呢。 也怪他,到了蓬柳村之后就径直奔着谢虞琛过来,没在村里打听打听消息。 但凡知道谢虞琛之前身边都是有金甲军跟着,田福现在也不会震惊得半天都没缓过神来,在屋里绕着圈地打转,边走还边低声感叹。 被田福这么一提醒,谢虞琛回到自己屋里之后,便准备提笔给沈家写信,拜托他们帮自己解决吕家的麻烦。 毕竟是第一次联络自己的“义父”,光是开头,谢虞琛便逐字逐句的斟酌了半个时辰。就在他愁得甚至开始想咬笔头的时候,终于想起乌菏曾经说过的话。 “反正他们也是天天闲着,你多给他们找点事情做。” 懒洋洋的神态,要多漫不经心就有多漫不经心的语气。谢虞琛忍不住笑了一下,然后拿开镇纸,把写了一半的信揉成一团扔到旁边,重新取了一张纸,落笔一气呵成地写完了整封信笺。 整封信下来,场面话当然还是在开头说了几句的,但再往下,就都是罗列出来的,想请沈家帮自己做的事了。 表面上似乎是客客气气的,但话里话外,却没给对方留半点商讨的余地。 只是沈家家主收到谢虞琛的信件后,却没有露出半点恼怒的神情。立马便叫来了自己的次子沈元化,让他跑一趟榆林,把谢虞琛信的做的几件事赶快办妥。 对于谢虞琛的存在,沈家上下都是很清楚的。得了父亲的指派,沈元化马不停蹄地便带着人往榆林赶。 到了榆林的当天,他便带着礼去拜访了几位熟识。办事的速度可谓是很雷厉风行了。 至于吕家,沈元化甚至都没有去理会对方。对于这种人家,真下场对付他们才是自降身份。 第73章 很显然, 谢虞琛也是这么认为,让沈家去对付那种货色完全是大材小用。因此在信里,他也只说了让对方替自己疏通联络一下关系。 若是知道谢虞琛背后有沈家力挺之后, 吕家还敢来找他的麻烦, 那他们找死的心也是有够强烈的。 还是背靠大树好乘凉啊。十余日后, 谢虞琛一行人终于踏上了榆林州的土地。 临行前,许大郎等人在食肆为谢虞琛举行了一个小型的饯行仪式。田福、王家兄弟等很多熟悉的人都来了, 场面也很是热闹。 “到了外面, 就要把自己当成个大人了。要听谢郎的话,不能耍小孩子性子……” 余娘子原本觉得,到了这一天,她会有许多话要叮嘱余小郎。但真到了开口的时候,那些话却又都堵在心里, 仿佛一团杂乱无章找不到开头的毛线团, 一事不知道从哪句话开始讲起。 直到马车辘辘驶离蓬柳村, 余娘子准备好的话也没说完。看着马车越行越远, 逐渐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后,余娘子终于忍不住落下泪来。 她舍不得和这个曾经相依为命的小弟分开, 但更清楚余小郎跟在谢虞琛身边绝对比留在村子的前途更光明,心里百感交集,久久不能平复。 “那些有出息的人,哪个不是在外面闯荡出来的。咱们小郎小小年纪就能跟在谢郎身边,去榆林、去京城, 那样远的的地方,将来肯定能有大出息。”许大郎揽住余娘子的肩膀, 出声安慰道。 出发前的几天,谢虞琛给余小郎起了一个更正式的名字, 叫余思。 在起名字这件事上,不仅是余小郎,连他阿姊和姊夫都是高兴得很,一遍一遍地念叨着这个新名字。 像他们这样的人,通常一辈子都不会有个正经名字,都是按照姓氏加排行的方法随便叫着。只有那些比他们更往上一层的人家,才会专门给孩子起一个好听的名字。 因此,在许大郎和余娘子眼里,“余思”这个名字,似乎就象征着某种希望和新的开始。 “是啊,咱们小郎肯定会有出息的。”余娘子擦了擦眼泪,也这样说道。就像现在,他们小郎都有了一个新名字不是吗? 太阳渐渐升起,越过高山悬挂于空中。走在街上的人们逐渐感受到了周身传来的暖意。 今天是个不错的天气,生活也都会像着好的方向发展下去。 想当初爷娘突然离世,那种天就要塌下来的感觉还历历在目。她一个人撑着整个家,一睁眼就要为了活下去发愁,还被人劝说着要把小弟卖掉…… 想当初那样的日子都熬了过来,现在还有什么过不去的呢?余娘子心想。 …… 看着不论是住处,还是厂房选址,都已经安排妥当的情景,饶是谢虞琛,也忍不住感叹了几句。 怪不得那些世家权贵拼了命的也要保住自己家族的荣耀和地位,这诱惑确实是难有人能抵挡啊。 单建作坊前这些七零八碎的事情,普通人在这上面耗几个月都搞不定都是常有的事情。但有了家族在背后支持,这些事情就变得容易很多。 从沈家家主派次子沈元化抵达榆林,到现在不过十余日的时间,这些事情就都替谢虞琛给办妥了。 当然沈元化的办事效率高也占了一部分因素,但最关键的原因还是在于,他身后是声名显赫的沈家。 许多事情甚至不用沈元化亲自开口,自有那些想与他交好的人,揣摩着沈元化的心意,主动就去做了。 当然,普通人是没有这个待遇的。田福回忆了一下自己最开始做生意时受的辛苦,再对比谢虞琛现在什么都不用操心的待遇,那真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啊。 在沈元化专门为谢虞琛准备的宅子里,他终于见到了这位出身沈家的世族郎君。 不得不说,从小接受良好教育培养出来的人,一言一行给人的感觉确实不是普通人能比。这位沈家郎君只是随随便便地站着,就是一副身姿笔挺、文雅秀美的翩翩公子模样。 只见他落落大方地拱手像面前的人行礼,语气从容镇定:“我乃淮陵沈氏的沈元化,家中排行第二,谢郎唤我修文即可。时间仓促,只来得及为谢郎准备这些,还望谢郎不要嫌弃。” 关系比较亲近的人才会以表字相称,沈元化这么说,也是想拉近和谢虞琛之间的关系。对方既已表现出友好的姿态,谢虞琛自然不会去拂人家的面子。 他也热情地回了个礼,笑道:“修文兄真是太客气了,这已经很周全了。我还要多谢修文兄给我置办了府宅,不然我初来此地,人生地不熟的,怕是要露宿街头。” 略带玩笑的话语很快便拉近了他二人之间的距离。在府中专门用来待客的厅堂落座,谢虞琛亲自绕到屏风后面,给沈元化沏了一壶茶出来。 谢虞琛一直不喜欢身边时时刻刻有人跟着。所以搬到这座宅子之后,他也没有往府上招人。整个府上除了厨房有的两个厨师之外,就只剩下几个负责打扫卫生的杂役。 过去拍戏的时候,谢虞琛身边也只有一个助理,平日里替他跑跑腿什么的。比起那些身边恨不得围上一个足球队的人,他活像一个早就过了气的糊咖。 就连他的经纪人方姐都说,连那些个不入流的小明星,都比他像个影帝。不过他也从不在意就是了。 斟满一盏茶递给沈元化,谢虞琛这才注意到,即使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动作,放在沈元化身上,都变得不一样起来。 那种不经意流露出来的从容儒雅、斯文大方的气度,如果是普通人待在这样的人身边,免不了要因为自己比不上对方而感到羞愧。 但谢虞琛不一样,在举止端方的沈元化面前,他仍旧是那副看起来有些懒散的神情,整个人的重量都压在撑着扶手的左臂上,慢吞吞地询问起这间宅子的情况。 他在榆林待不了多久,若这宅子是租借来的,之后还要退租什么的,还是先问清楚的好。 “谢郎不必担心府宅的事情,这处院落我已经将他买了下来,谢郎放心住着就是。” 说起这间三进的院落的时候,沈元化神情温和且自然,仿佛谈论的不是坐落在城里最好的地段,内里布置得清新淡雅,处处都显出它价值不菲的院子,而是什么不值几文钱的小玩意似的。 哦,这万恶的有钱人。作为浑身上下的身家只有不到两千两白银,九成是来自田福投资的真.穷人,谢虞琛发自内心地产生了一种名为“嫉妒”的心情。 但他又转念一想:既然对方这么有钱,想必给他投资一点也不算什么大事…… 想通了这一点后的谢虞琛,心里对于沈家这种有钱的人嫉妒就突然消散了。他放下手中的茶盏,目光灼灼地看向沈元化。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很和善的目光,被他打量的沈元化却蓦然有种背后一凉的感觉。 最后,谢虞琛成功拿到一笔比自己全部身家还多的投资,心满意足地送走了心情复杂的沈元化,哼着歌回到了书房。毕竟作坊的图纸还没有画完呢。 之前因为资金问题尚未解决,他一直没能把注意力都在放在作坊规划上,但现在,谢虞琛可以放心地画图纸了。 淮陵沈氏——他踏实可靠的朋友。 除了画图纸以外,谢虞琛还有一件要紧的事要做,那就是给人在京城的乌菏寄信。 一来是因为建厂需要用到水泥。在去年冬天的时候,乌菏就和他说过要在全国推行水泥,开设水泥厂的事情。 但因为刚开始生产,许多地方的采石场都还没有对民众开放,大部分都供给了水渠、堤坝之类的修筑。即使是允许百姓购买,也要经过层层申请、审批。总之就是非常麻烦,而且还不一定成功。 但作为最开始发明水泥的人,虽然它现在已经归为官营,谢虞琛在这方面还是具有某些特权的。比如写信给乌菏,让他给自己走个特殊通道,批下些水泥来。 而第二件事,就和东山州有关了。提取杜仲胶并不是一件特别容易的事情,比如提炼的地方要靠近水源,发酵还需要一个发酵池什么的。 这些事情本来应该在开始提取杜仲胶前就准备好,但因为他现在要忙香水作坊的事情,无暇顾及,只能把需这些事情都罗列在信里,让乌菏通知那边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一封信洋洋洒洒地写了好几页。放下笔,谢虞琛一边放松手指,一边站起身走到窗户前,推开了半扇窗子。 沈元化的眼光确实不错,当然也有可能是钱花得比较到位,这座宅子不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无可挑剔。 书房外正对着的是一片花园,这几天可以看到院子里冒出来的新芽。榆林的天气要比江安府暖和得多。刚到二月,人们便都换上了单衣,外面也都一片春意盎然的景象。 一个冬天过去,原本应该修剪枝干的。但谢虞琛觉得那些肆意横生出来的花枝草木也有趣得很,不必非用剪刀把它们咔吱咔吱都剪了去。所以就让杂役把它们都给留了下来。 虽然看起来没有那种精巧的雅趣,但却流露出一种洒脱自在的生机,让人看着便心生欢喜。 当初在蓬柳村时对乌菏产生的那种莫名的悸动,早已随着这几个月的忙碌消磨掉大半。 站在窗前,谢虞琛几乎已经想不起自己当时的心情。但此时此刻,他突然觉得眼前的风景是应该有一个人和自己一同分享的。 榆林花多,人们的审美也大多偏爱那种温婉雅致的风格。像是高矮不一的花木、有些凌乱的灌木、旁逸斜出的花枝,在这里是很难找到能和他一起欣赏的人的。 之前的谢虞琛并不觉得不能和人分享自己觉得美好的事物是一件多大不了的事情。 但此时此刻,他却突然觉得,如果没有可以分享的人,那这些出现在他生活里的、十分特别且有趣的事物该多孤独啊。 可花园里新生的枝丫并不觉得自己孤独,因为它们身边有同样探出脑袋的小花骨朵,还有叽叽喳喳的鸟雀朋友。真正觉得孤独的不是窗外花,是立在窗户前的人。 于是,站在窗户前的那人又转身回到了书桌前,拿起已经晾得半干的信笺仔细打量了片刻。 确实,长达数页的信里,若是只有用公事公办的语气嘱咐的各项事宜,就会显得非常的无趣枯燥,和外面明媚的春景一点都不搭。 思考了片刻,谢虞琛从外面的花园里折了一段非常漂亮的花枝,然后随信一起寄了出去。 适逢好景良辰,折枝遥寄一枝春。 第74章 作坊刚开始经营, 谢虞琛没打算开设太多的业务,目前就只有香水加工这一项。但光是香水加工,前前后后就又有拣花、清洗花瓣、蒸馏、提纯等好几道的工序。 再加上香水的主要受众群体是那些富贵人家的郎君娘子。为了把香水的格调拉高, 装香水的瓶子谢虞琛也打算用一些专门定制的瓷瓶。 就像他之前送给乌菏的那几瓶就很好。素白的瓷瓶配上清雅的花样, 有的用极细的线勾勒, 有的则是浓淡适宜的水墨晕染,看起来颇有一番韵味。 流水线式标准化的香水提纯, 再加上烧制瓷瓶, 整个作坊的规模算在这个时代算是很大的。一旦经营不善,怕是整个家业都要搭进去。 在外人看来,也就是谢虞琛手里不缺钱,身后还有淮陵沈氏撑着,才敢担这么大的风险。要换了寻常人, 哪怕借他几个胆子, 也不敢在一开始就把产业铺得如此大。 先是有沈氏嫡系一脉的沈元化替他忙前跑后, 之后又大手笔地张罗了那么大一间作坊, 最近这几天又开始招工,待遇什么的在整个榆林州都是顶好的那种。 唯一一点让人们摸不着头脑的, 大概就是招工的告示上明确地写了:在他这儿做工的人必须吃住都在作坊里,未经允许不能擅自离开。 “一年不能离开作坊?”有一人撇嘴“嘁”了一声,嘟囔道:“这与签了卖身契有何异处?求我去我都不去。” 人群中的其他人可听不得他这般阴阳怪气,立马便回怼道:“哪个卖身契这么好,一月给你将近半贯的工钱?” “看你那体格, 你就是想去,怕是人家也不要你嘞。” 众人会回怼也是有原因的。谢虞琛在招人上虽然要求比较苛刻, 但在待遇上可是一点都不含糊。 将近半贯钱是什么概念?这几年国家安定,灾害也少, 因此粮价普遍不高。一斗粟米十来斤重,在市面也就只值个六七文钱的。 良田一亩地一年的收成约莫一百来斤,也就是十斗,折算成银钱的话就是六七十文。 作坊给出的工钱是一月将近五百文,这可是差不多十来亩地一年的收成。这年头一家人拢共也就几十亩地,还不一定都是良田。也就是说,他们一人在作坊干五六个月,就顶全家人在田间地头哼哧哼哧辛苦一年的收入。 更何况他们榆林州的土地并不肥沃,收成还没有这么好。这个待遇即使是家中有土地的人家都忍不住地心动,更不用说那些原本就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人。 在谢虞琛这里干一年的收入,可能是他们寻常累死累活好几年都攒不下的。因此这告示一贴出后没几日,立马便有人把他们家的儿郎送到了作坊报名。 至于为什么是送儿子而不是自己上阵?那还不是因为告示上对招工的年龄也做了限制。优先那些还未成家的年轻小伙子。 众人一想,这规定也有道理。若是已经成家,在作坊一待就是一整年的时间,家里的妻儿老小要由谁来照顾?总不能一大家子都让媳妇一个人承担了吧。 但众人理解归理解,心里还是忍不住泛起几分可惜。最后悔的,当然还要属那家里有年纪适合的儿子,但爷娘却早早给他结了亲事的人家。 要是再晚一点,哪怕是只晚几个月呢,他们就不会生生错过这个机会。这样好的工作,之后怕是打着灯笼都找不着了呀。 惋惜归惋惜,但日子还是要接着过的。这几天因为这个突然从榆林城冒出来的作坊,它背后的掌柜,也就是谢虞琛这个人,也成了人们争相打听联络的对象。 谢虞琛自来了榆林之后,一直都是一个比较低调的状态。平日里不是在自己屋里看书,就是在书房绘制作坊内部的构造图。除了宴请过沈元化几回以外,就基本没和人有过来往。 至于那些商贩们初来某地要拜山头的习惯,也就是和当地有头脸的人物认识认识这种事情,谢虞琛也全然像是忘记一般,一个都没去拜访。 但谁让人家身后有沈家罩着呢?即使不拉关系,不主动交好,又有谁敢给他下绊子? 不过谢虞琛这么大的手笔,又有沈家护着,哪怕是日后没有生意上的往来,先结识一下,认个朋友也是没有坏处的。 因此,即使是谢虞琛不主动去拜访对方,也多得是有人想和他结识。 但场面上的事情大部分都是田福和一个从沈家的铺子里匀过来的管事在负责。谢虞琛整个人就像是从作坊的生意中隐形了一般。即使是人们想与他结交,也寻不到一个门路。 人们搭不上谢虞琛这个关系,自然就把心思放到了田福身上。 身为老板的谢虞琛可以由着性子不和他们来往,但田福身后又没有沈家罩着,自然没有这个任性的权力。 这几天,光是过来找他打听谢虞琛身份的人,田福就接待了不下四五波。有的甚至还是当初自己高攀不上的人物,现在也都主动放下身段,和他称兄道弟地殷勤交好起来。 但不光是那些人好奇谢虞琛的来头,田福自己对他这个合作伙伴也是个一知半解的状态。他自己还好奇谢虞琛的身份呢,又怎么给来跟他打听消息的那些人答疑解惑。 最开始,田福以为他这个合作伙伴不过是个有点头脑和聪明的普通人。虽然有那些什么许家食肆之类的名头,但仍和他们这些平头百姓没什么差别。只不过多了许多奇思妙想,能发明出这许多新鲜玩意而已。 当时谢虞琛主动邀请他合作香水的原料供应时,田福也是抱着一种类似“别人都没发现这山野乡村还有这么一个人物,只有我田福眼尖发现了”的心态,开始与谢虞琛结交。 因此之后在得知他与淮陵沈家有交情的时候,田福才会那么震惊。但很显然,更让他惊讶得还在后头。 原以为谢虞琛即使能和沈家扯上关系,那也应该是不平等的,需要他奉承迎合,才能得来沈家的一点点帮助。 但直到来到榆林,见到沈元化对谢虞琛的态度,田福才明白,是自己太理所当然了。 如果需要通过讨好的手段,谢虞琛才能维系和沈家的关系,沈家又怎么可能因为谢虞琛的一封信件,就派了沈元化过来。 那可是沈家这一任家主正正经经的嫡子,将来有可能继承整个沈家的人。但对上谢虞琛时却没有表现出哪怕一点高高在上的姿态。 或许有人会说,那是因为沈家家风便是如此,对人宽厚,温和有礼。但这段时间沈元化在榆林办的那些事情总不会骗人吧? 连谢虞琛的住处都提前安排妥当,这样周全细心的行事,难道也能用什么家风严谨来解释吗?那怎么不见沈家也给他田福安排一下呢。 除了和沈家的关系,还有那些消息灵通的,更是听说那位“从天而降”的谢姓郎君,前几天派人去了城外章溪县的采石场,据说是要运水泥回来修建作坊。 要知道他们这一带的石灰矿并不多,只有距离榆林百里之外的章溪县才开采出一些石灰石。紧着官府用尚且不够,哪还有多的匀出来给他们这些普通百姓。 即使是榆林势力最大的殷氏,据说都在找关系,想托人批一点水泥给自家装点门面,但最后也没有成功。 即使是殷家都搞不定的东西,谢虞琛却要拿它用来修建作坊?这和暴殄天物,拿最名贵的云锦当抹布有什么区别? 因此,在刚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大家都怀疑是不是弄错了。若是那谢姓郎君的的势力如此之大,他们不应该没有听说过这人的名号才是。 但很显然,真相往往有时候就是这么荒谬。没过几日,便有人看到那在作坊里砌墙的工匠,一车一车地往院子里拉水泥。 在作坊做工的人可能不清楚水泥意味着什么。他们只知道雇佣他们的主家是个顶厉害的人物,就连殷家都要敬他三分。 和那些惊讶慌乱的人们不同,主家势大,他们这些被雇来的人干活才会更踏实。况且作坊给他们的工钱极高,管事待人也是很和善的。他们在作坊待了有一个来月,从来没有发生过什么克扣饭食这一类的事情。 这样好的主家,别说是在榆林,就是放眼整个南诏都是极罕见的那种。他们巴不得谢虞琛的势力能再强悍一点,不要被别人欺负了去,这样他们才能在作坊多做几年工 水泥事件之后,来找上田福的人越来越多了。如果说最开始还只是想让自己替他们牵线搭桥,好和谢虞琛搭上关系。 但现在,大部分关心的重点则都偏向了对方到底是什么身份,才能既得到沈家的照看,又让采石场为他敞开大门。 这几天几乎每天都有拜帖送到田福的住处,不是想请他在某某酒楼饮酒吃饭,就是在家中设了什么宴会邀请他参加。 田福连躲都没处躲,只好每天天一亮就跑去作坊,天黑了才往家赶,一遇到想宴请他的,就赶紧摆手,说这几天作坊繁忙,事务缠身,实在抽不出时间来云云。 大部分人都还比较客气,也不想得罪人,被田福婉言谢绝之后就再不提起此事。但也免不了有那种比较嚣张跋扈的。 田福现在有了谢虞琛做依仗,倒也不怕这些人,但是他心里冤枉啊。 明明自己和他们一样,也什么都不知道啊!谢虞琛让他派人去拉水泥的时候,自己比他们还要惊讶。 大家怎么就都默认自己对谢虞琛这个人了如指掌了? 当然,田福也不是没大着胆子,旁敲侧击地问过谢虞琛水泥的事情。但对方只是淡淡地回了他一句: 只要再多等一些时日,水泥就会便成人人都能用得起的东西。到时候即使是最普通的人家,也能花几文钱买一担水泥,回去修破损的屋顶,或是把泥泞的院子铺平。 眼看着香水作坊已经初具雏形,那些被选上的工匠也都完成了培训,基本掌握了像香水的浓度、配比这一类的问题。这时候谢虞琛却突然发现,在他雇佣的工匠中竟然有一个熟面孔。 “你是曹武?”谢虞琛面露惊讶。 不仅是谢虞琛,就连这个名叫曹武的汉子也一脸地不可置信。“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先生!”他大惊道。 曹武便是当初在宝津渡的茶楼里,最早跟着谢虞琛学习算数的那批人。他还有个年岁和他差不多的弟弟叫做曹文,两人都在宝津渡做搬运货物一类的苦力活。 第75章 田福刚进院门就看见他年轻英俊、身份神秘的合作伙伴正在回廊里站着, 和旁边一身粗布麻衣的男人聊得热闹。那男人说到起劲之时,还在空气中挥动了几下胳膊,跟喝酒喝大了似的。 “所以你也是刚来这儿的?”田福听到谢虞琛开口问那男人。 “是嘞, 刚来就碰上先生的作坊招人。”对面的男人憨憨一笑, 又细细和谢虞琛说了他这近半年来的经历:“去年刚入冬的的时候, 我阿耶就生了场大病,熬了大半个月, 最后还是没熬过去。” “我和阿文葬了我爹, 又合计着,左右在渡口也不过是做些苦力活,还不如跟着船队在外面闯荡几年。再加上先生教的算术法,我还能给人们记记账,对对货什么的, 总比在那边强, 就跟着船队来了这儿。” 曹武在提起父亲病逝时, 面上并没有多少悲戚之色, 语气也十分平静,好像说的是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这倒不是因为他冷血还是怎么样, 在这个人均寿命不过几十的年代,哪怕只是一场暴雨,都有可能造成一个地方人口的减少。 “某某家的爷娘病死了。” “某某家刚生下来的小孩夭折了。” …… 诸如此类的话几乎隔三差五就能在某个不起眼的村口或街头听到。 即使是曹武自己,也说不定会在某一天,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葬身于湍急的暗流中。 天灾、人祸、突如其来的变故、上位者的政策…… 要活下去太过艰难, 所以死亡才变得司空见惯起来。 “那你在现在呢?在作坊做什么活?”谢虞琛问道。 谢虞琛对曹武和他弟弟两个人都还有印象。当初在宝津渡时,兄弟二人都是靠卖力气吃饭的人。两人脑袋算不上聪明, 但在课上却是数一数二得认真。谢虞琛当时教了几十个人,最后也属这两人学到的东西最多。 听曹武话里的意思, 兄弟二人现在做的应该已经不是最末流的苦力活了。 果不其然,曹武听后答道:“我现在跟着刘管事做事,因为会算数,刘管事就让我顺便核对下每日石灰的用量,工钱也比旁人多三文。阿文……” 曹武顿了一下,话中带了一些不确定:“阿文……我也有几日没见着阿文了。他现在在库房那边做事,和我不在一起。那里的管事管得严,事情也多。上碰见他的时候,我俩没说几句话他就又忙去了,具体做什么我也不是很清楚。” 谢虞琛想了想,这几天仓库那边应该是田福进的鲜花和一些其它材料到了,这段时间比较忙。再加上自打他来了榆林之后,一举一动就极为惹眼。明里暗里的,不少人都在盯着他,因此仓库那边的管理自然也格外谨慎些。 “作坊建起来之后呢?还想继续在这边做事吗?”谢虞琛笑着问了一句。 “自然是想的!”曹武毫不犹豫地点头,又犹豫道:“只是作坊的工匠选拔严苛,小人也不知道能不能选上……” “你若是愿意留下,自然有你能做的活计。”谢虞琛道。 他这句话算是把曹武的安排给定了下来,曹武连忙就要道谢,被谢虞琛给拦下了。他余光瞥见墙边不知道什么什么进来的田福,一招手把对方叫了过来。 田福原本是因为有一批货到了作坊这边,来找谢虞琛核实数目的。没想到他还没开口,就被谢虞琛交代了一个安排曹武的事情做。 田福点了点头,又冲面前的男人露出个笑,心里却忍不住盘算着面前人的身份。 不过他琢磨了好几个来回,都觉得这人不管是长相还是言行,都是作坊里最普通的模样,实在是看不出一点特殊之处,最后只得在心里感慨一句“此人运气真是不错”。 “你不是要和我核对账目吗?进来说吧。”谢虞琛看了田福一眼,指了指身后的花厅,迈步走了进去。 曹武早在刚才就看到了一旁的田福。听到谢虞琛这么说,立马很识趣地作了个揖告辞离开了。也没有多问谢虞琛所谓的“活计”到底是让他做什么,什么时候安排。 那可是谢郎啊!自己平日里能接触到的最厉害的人物也不过是管着十几个人的刘管事。但即使是刘管事都没资格见谢郎一面。他一个平头百姓,竟然还做过几日谢郎的学生。 “以此人的身份,能得谢公子安排,绝对算得上是一脚踏上青云梯了。”田福看着男人微微有些佝偻的背影,心道。 虽然心里暗自腹诽,但面上还维持着原样。不管谢郎日后给男人安排个什么差事,左右对他都没有影响,他又何必主动去给自己找事。 田福老神在在地晃着脑袋,背着手跟在谢虞琛身后几步的距离,不疾不徐地走进了花厅。 “是不是有些好奇,不明白我为什么要对曹武另眼相待?”谢虞琛突然回头,冷不丁对田福问道。 田福先是顿了一下,才笑着开口道:“说实话,是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既然谢郎这么安排了,那必然有……” ……谢郎的道理。 “你与我不必说那些场面上的话,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便是。”谢虞琛这回没有回头,而是伸出手朝后面随意地晃了两下,示意道。 “那小人可就问了。”田福快走几步跟上谢虞琛,“谢郎打算怎么安排曹武呢?” 谢虞琛不轻不重地瞥他一眼,“我以为你会问我曹武有什么特殊之处,才让我另眼相待。” 田福也不答话,只是呵呵一笑。 谢虞琛收回目光,没有戳穿田福的那点心思,一脚踏进花厅的同时回答了他刚才的问题,“我打算在作坊里设个学堂,曹武之前跟我学过一点算术,人也认真。之后就让他在那谋个差事。” 当然,曹武的算术也称不上精通,但教作坊里大字不识一个的工匠们还是够的。 在作坊?开学堂?教算术? 田福半是疑惑半是震惊,一个没留神,差点左脚拌右脚平地摔个大马趴。回过神来后,他赶紧扶住门框站稳,但心底地疑惑不受控制住从嘴里蹦了出来。 “谢郎要为何要把学堂开在作坊里?” “又要教谁呢?” 谢虞琛在榻上坐定,不疾不徐地解释:“开在作坊里的学堂,自然是要作坊里的工匠来读了。” 谢虞琛投向田福的目光非常平静,但不知为何,田福还是觉得这眼神里透露着谢虞琛的未尽之言: 不然呢?让你去里面念书吗? 多少动动你那脑子。 “可是……可是……” 田福“可是”了半天,都没“可是”出半句话来,谢虞琛只好帮他补完:“怎么?不明白我为什么要让工匠去读书?” “啊……,对。”田福显然是想维持住自己刚才的游刃有余,但犹豫半晌,还是好奇心站了上风,最后默默点了点头。 “读书有什么不好吗?”谢虞琛反问。 读书……读书自然没有不好的地方了,不然人们为什么都要送自己家小孩去书院。那些显赫一点的世家还要在家中设族学,聘请当世的名家大儒做先生。 但这和现在谢虞琛口中的学堂显然不是同一个东西。 除了他面前的人,恐怕世上再不会有第二个会有“让那些社会最底层的匠人、苦力去念书”想法的人了。 田福的心情一时有点难以形容,犹豫了半天才委婉地劝道:“那些在作坊里做事的人……家境大抵都比较贫寒,怕是拿不出念书需要的束脩。” 别说是束脩,怕是连最基本的笔墨纸张都买不起一份。田福心道。 “我不打算收束脩,也不强制人们去,谁想来念书,进来听课就可以。”谢虞琛道。 田福满脸的诧异掩饰都掩饰不住。不过谢虞琛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转而提起了核对账本的事。 在心里,谢虞琛清楚他这个想法在现在的人看来是很难理解的,但他并不想多费口舌地去解释什么。 实话实说,在今天之前,他其实也只是有一个朦朦胧胧的念头,至于具体怎么实施,他并没有认真思考过。 是今天遇到曹武,听他讲起他离开宝津渡之后的各种经历后,这个想法才在最终在谢虞琛的脑海中成型。 来到这个时代后,他基本没怎么闲下来过,但在每日的忙碌中,谢虞琛有时也会想一些生活之外的事情。 比如他穿来这个时代的原因。 到底是偶然?还是既定? 从前他做演员,拍戏除了是他的职业以外,也是他一直喜欢的事情。但来了这个时代后,他能做些什么、要做些什么,是谢虞琛一直在想的事情。 这些念头并不强烈,但时不时就会从心底里冒出来,小小地刺他一下。直到今天见到曹武,听他讲起自己的经历,谢虞琛才真正地意识到—— “原来自己当初在不经意间做的那些小事,落到一个具体的人身上,竟然会有那么大的影响。” 他的力量大到可以改变很多人的一生。 这样的事实除了让谢虞琛感到意外之外,还让他生出几分恐慌,但同时,也更坚定了他想做些什么的念头。 既然曹武是因为他当初在宝津渡教过的数学才有了后来离开渡口的改变,那不如就从学堂开始。 如果是专门为在作坊里做工的人开设的学堂,教的东西肯定不可能和寻常书院、蒙学一样。而应该是一些更实用的东西。 算数对他们来说肯定是有用的,但除了算数之外,还能教什么东西,还需要他再仔细斟酌一下。 第76章 既然确定要办学堂, 谢虞琛就不能继续闲着了。虽然具体的事宜可以交代给田福让下面的人操办,但毕竟给作坊的工匠们上课这种事是前所未有的第一遭,即使老练如田福一般的人, 在办这事时也颇有些手足无措的感觉。 最后还是谢虞琛自己在书房踱了几天的步子, 构思出了一个具体的章程。 除了那日就定下来的算术以外, 谢虞琛还计划着教人们识点字。至于先生,则是田福从城里聘来的, 在酒楼里做了十几年的账房先生。 账房这几年年纪大了, 算账没了年轻时候的利落,掌柜言语间也有些嫌弃的意思,他原本是决心告老还乡的,结果却被田福请到了这里。 老账房读过的书也不算多,但教作坊里的人们还是绰绰有余的。被田福请过来后, 谢虞琛专门抽出时间来见了他一面, 考察过他的水平后, 便将他留了下来。 算数和识字这两门课是最基础的, 但余下的还要教些什么,就让谢虞琛犯了难。 原本按照他的想法, 学堂应该教人们一些科学文化知识,像后世的基础教育那样。但谢虞琛思考了几日,最后还是放弃了这个念头。 一来是因为他开设的这个学堂只是面对作坊里工匠的一个百十人的小学堂,没办法做到普及。 若是想要效仿后世推广基础教育,这么大的事业不是他谢虞琛一个人可以完成的, 不论是经济上的支持还是百姓观念的转变,都要有官府的出面才行。 不过他开设在作坊里的这个小学堂若是成功, 倒是可以作为一个范例。等到将来的某一天,时机成熟的时候, 便可按着这个方法在全国上下推广。 而除此之外,让谢虞琛否定了这个想法的原因还有一个。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在作坊里做工的那些人们连肚子都够呛能喂饱,让他们懂何谓“物理学”、明白天上亮着的星星不是预示命运和凶吉祸福,而是宇宙中的天体,不是象征着未来,而是来自于过去…… 这对于他们来说太难也太遥远了。 谢虞琛想:也许比起弄懂“为什么人类能看到星星”这样遥远而宏大的问题,普通人可能更愿意去学习“用什么方法修补家里的漏水的屋顶”才能让屋顶又坚固又省钱。 那些后世的基础知识当然是有用的,但还不是现在。对于这些底层的百姓来说,这些知识就像大儒口中“之乎者也”的道理一样,离他们的生活太远了。 “等一等,再等一等。” 等到“既富矣,又何加焉”的时候,便有“教之”了。 所以最后谢虞琛还是没有选择后世的基础知识,而是从自己的记忆里和现有的书籍中挑选出一些更为“实际”的东西整合起来,和算术、识字一起组成了学堂即将开设的三门课程。 这三门课每天一门轮流着来,然后每月逢“五”休息。工匠们愿意上课的自愿报名,不收取束脩。 至于授课的时间,因为学堂现在主要面向的是作坊的工匠,因此上课的时间就安排在作坊放工之后的这半个时辰里。 这个时代的人们主要遵循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规律进行生活和工作。倒不是因为他们的生活又多悠闲,主要还是因为这个时代缺乏照明的工具,基本上只能靠太阳光照明。 太阳一落山,除非那些家里富裕一些的,一般会点盏油灯。虽然和后世的电灯根本没法比,但基本的照明还是能满足的。 但这只是家境比较殷实的人家,普通人家嘛,花不起这个钱,就只好休息了。而谢虞琛的香水作坊里又是蒸馏又是调配的,都是要么危险要么细致的活计,因此散班的时间更是比其它地方还要早。 谢虞琛便打算让学堂利用这段时间开班授课。除此之外,他还想如果等过几年,作坊里的工匠们成了家有了孩子的话,还可以专门给这些工匠的孩子开一个班,上课的时间也不必拘泥于晚上作坊放工之后。 *** 那日田福听谢虞琛说要在作坊开设学堂这个件事后,虽然惊讶,但因为这件事听起来太过离奇,他反而没多放在心上。 毕竟如果到街上随便拉一个人问,大概十个里面有九个都不会相信这件事是真的,剩下那一个估计会白一眼问话的人,然后嘴里念叨着“这人莫不是发癔症吧”快步走开。 因此直到谢虞琛拿了一张内容详细的计划给田福,让他按照纸上的内容去落实这个学堂时,田福才会怔愣在原地,许久才回过神来:“原来当初谢郎说要建个学堂不是随口一句戏言啊。” 而且从这个文书的细致程度来看,谢虞琛的计划恐怕也不止是一间提高工匠素养的基础学堂这么简单。 田福一边拿着谢虞琛给的文书准备一条条落实下去,一边暗自咂舌。 他说不清自己心里现在是什么感觉,大概是原本谁也没当真的东西在自己亲眼实现。因此除了惊讶以外,还有些没法用语言形容的感动。 千百年来,哪个作坊的掌柜会让自己手底下的工匠们免费读书啊?不催着工匠们多干点活、不克扣他们应得的工钱就已经算得上是“仁德”了。 田福当初还担心,万一那些作坊里的工匠里有哪个学了作坊里的技术,然后被别家人挖去或者是自己带着技术单干了,他们要怎么办。 前些日子他光是想怎么不让技术泄露出去都琢磨了好一阵。但最后也没想出一个十全十美的办法。 现在好了,这个学堂的事情一旦公布出去,还有谁会想着从作坊里辞工不干呢? 至于其他家来他们这儿挖人,别说工匠们自己愿不愿意走,就算是他们想去,也要掂量一下他走了之后自己和家人在乡人邻里之间的名声。 这个年代在同一个地方的人基本都互相认识,即使自己不认识,家里的什么亲戚也有可能就是同村。大家茶余饭后聚在一起,随便聊几句,哪个村哪户人背信弃义的的名声可就传开了。 到时候谁还愿意和这家人来往? 若是名声坏了,在这个年代基本上是寸步难行的。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平日里谁还没有格需要邻里乡人帮忙的的时候?有时候某户人家修建房舍,都是一整个村里的青壮们去帮忙的。 因此这个年代的人们都很看重自己的名誉,背信弃义这种事是极少的。 特别是谢虞琛平日里既没有半点亏待他们,最开始大方地让人教他们蒸馏香水的技术,如今又开设学堂让他们学习。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作坊里有人做出被人收买,出卖谢虞琛的事情,那真是要被乡人们戳断脊梁骨的。 田福甚至开始怀疑谢虞琛是不是就是为了这一点才开设学堂让工匠们念书的。不过学堂的一切花销都是直接从谢虞琛自己的私账上走,别人就算是心里腹诽,也没立场对他指指点点,闷头把事办好就行。 讲堂是直接从作坊空着的屋舍里选的现成的,里面的设施也一应从简。但饶是如此,这么一个学堂开办下来,前前后后的花销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更不用说开始上课后还有学生用的笔墨、照明的油灯等等开支。 不过谢虞琛也不缺钱就是了。他一来没有什么买田置业的需求,二来也没有一大家子人需要他养活。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所以手头宽裕得很,这点钱对他来说也算不上什么。 作坊的香水生意现在正是最红火热闹的时候,虽然离回本还有那么些距离,但香水又不是一锤子的买卖,这门生意若是做好了,利润是源源不断的。 作坊里第一批生产的香水早被人抢购一空,饶是作坊现在的产量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不小的数字了,但生产出来的香水依旧是处于一种供不应求的状态。 前段时间田福还跟他说,有几个相熟的商队联系自己,问他能不能给他们留一批货。他们想要往北边那些草原上贩。 那边的人们一向很喜欢中原商队卖的布匹、香囊、瓷器这些精细东西。同他们做生意,虽然路上要费些辛苦,还要提防马帮劫匪,但一趟下来赚得的银钱也是实打实的丰厚。 草原上的那些民族虽然生活条件比起他们差了不少,但都是些气候方面的原因,那些贵族手里可一点都不缺钱。至于这个新流行起来的什么香水香皂,不用想都知道,运到草原上一定能卖个不错的价钱。 不过香皂还好,这个香水可不是那么容易买的。即使是附近州县的商贩都是一瓶难求的状态。也就是他们和田福有些交情,给的价钱也高,才能在一众排队的商贾中提前那么半月取到货。 现在这个香水作坊就是一棵茂盛的摇钱树、会下金蛋的母鸡。整个榆林,从世家贵族到豪商大贾,无不在关注着谢虞琛和他的作坊的一举一动。 比如田福今天从这儿聘来几个制香调香的,明天又不知从哪找来一个老账房,据说是要在作坊里开办个什么学堂。 “什么学堂?黄口小儿邀名射利罢了。”说话的那人一身华服,一张冷脸紧绷着。 “叔父说得对,不过是群低贱的工匠罢了。而且我听说那什么学堂里面教的都是什么工匠之术,真是上不了台面。”旁边的人揣度着座上人的心思,连声附和道。 “本以为那谢虞琛是什么了不得的人物,如今看来……”男人没有说完,从鼻腔出发出一声短促的冷哼,将心中的不屑暴露无遗。 第77章 不管外面的人有诸多议论, 学堂还是一天天地筹备起来了。 最开始学堂的事情传到工匠耳朵里的时候,基本没人把它当一回事。大家的想法出奇的一致,都觉得这是个毫无根据的谣言。 直到管事出来证实了此事, 大家才在一片难以置信的议论中意识到—— 学堂的事确实不是捕风捉影, 对方是真的给了他们一个念书识字的机会。 在学堂建成后的这段时间里, 这些人找管事的确认了数次。直到把管事都问烦了,撵鸭子似的把一遍遍过来问的工匠们赶出了自己的屋子。 “去去去, 都赶紧干活去!学堂都在你们眼皮子底下建成了, 谁还能哄你们不成?” “一个个的,都不去做事,天天往我这儿跑。小心到时候不让你们报名!”管事叉腰站在台阶上,瞪着眼睛骂人。 匠人们被管事骂骂咧咧地赶了出去也不恼,欢天喜地的回了各自做工的地方, 又把这个好消息传给了翘首等待的同伴。 因着休息的时间马上就要结束了, 大家不好太明目张胆地议论, 只得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强压下心中的激动和喜悦, 等到晌午吃中饭的时候,才又聚在了一起, 热火朝天地讨论起来。 在吃食上,谢虞琛是从来都没有苛待过手底下人的。每隔十天半个月,哪怕不是大鱼大肉,也会让大家沾点荤腥。 这在其他地方是想都不要想的。但在谢虞琛这儿,除了每隔一段时间的荤腥之外, 工匠们还能吃上几道他们从未见过的食物。 什么猪油渣饼、炸酱面一类的,据说都是从江安府那边传过来的新菜式, 好吃得很嘞。 除了在作坊做工的工匠,就连来作坊送货取货的客商, 闻到饭菜的味道都忍不住食指大动,厚着脸皮跟管事商量,看能不能让他们也在这儿蹭顿便饭吃。 别看作坊的匠人们吃的东西都不是什么值钱的,但在榆林这片地方,还属于有钱也吃不着的。 虽然榆林的许多酒楼客舍现在也开始学那什么许家食谱,但到底不比谢虞琛这里,就连做菜用的酱油和下饭的酱菜,都是从许家食肆专门运到谢虞琛这儿来的。 最开始出于保密的需要,招来的工匠要求他们吃住都在作坊里,因此工匠们的一日三餐都由作坊提供。 而这三餐里又属晌中午的这顿饭最为丰盛。在平常,大家都是很珍惜这顿午饭的。如果像今天这样,轮上了吃油渣饼的日子,人们就更是积极了,基本上一听到开饭的吆喝,就都小跑着过去,全想排在前面选一个又大,裹的油渣又多的饼子。 哪像今天似的,连最受欢迎的油渣饼都不急着去领了,都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翻来覆去说着的,都是跟学堂有关的事。 “学堂真是给咱们建的?”几个年轻的工匠围着上午去找管事的人们,着急地问道。 “千真万确,我今天问管事的时候管事亲口说的,肯定没问题。” 听到男人肯定的回答,众人不仅没散开,问出的问题反而更多了。 “那你有没有问管事,这学堂是咱们都能去吗?” “我听人家说那些先生收学生前,都要先考察学生的本事,笨的不聪明的娃娃都不收哩。” “对对对,人家还要给先生束脩的。不知道咱们这个学堂的束脩我出不出得起。” 田福还没走进院子,就听见人们七嘴八舌谈论的声音。 虽然寻常众人也会在一起闲聊。但一般都是吃完饭还有空暇的时候,跟相熟的人说上几句话,不会像今天这样,隔着老远都能听到声音。 “这是在做什么呢?”田福心里嘀咕一句,疑惑地迈进了院子。 “田管事来啦。” 田福隔三差五地就会代谢虞琛到作坊巡视一圈,工匠中跟他打过照面的人有不少,见他走近,都赶紧出声问好。 田福点了点头作为回应,开口问道:“你们围在这儿是议论什么呢?说得热火朝天的。” “回田管事,大家都在议论学堂的事嘞。”其中一人回答道。 “怎么了?可是有什么问题?”田福又问。 学堂是谢虞琛亲自交代给田福的,不论出于什么缘由,他都不想让学堂出了纰漏。 各式各样的问询声在田福耳边接二连三地响起,田福抬手制止了几回,众人才渐渐安静下来。十几双眼睛齐刷刷地盯着田福,等着他开口。 “学堂是谢郎自己出资为咱们作坊的工匠设立的,凡是作坊的工匠,不分老少,只要自己愿意,都能到学堂来……” 正午的太阳最是刺眼,被十来双眼睛眨都不眨地盯着并不是一种很舒服的感觉。但这些注视没有半点恶意,从他们眼神中,能看到的只有期待、渴求、紧张。 田福的视线在众人的面上扫过,声音不受控地洪亮起来:“至于大家伙问的束脩,各种笔墨的费用,也全不用担心,都由谢郎替大家出了。” “过几日作坊会专门张贴一张告示回答大家伙的问题,顺便向大家介绍一下学堂的具体情况,会教授什么知识。到时候大家若是愿意来念书,就可去找管事报名。” 众人又是一阵欢呼。田福知道他们没一会儿是安静不下来的,索性懒得制止,叮嘱了一句让众人不要耽误下午干活后,便由着他们去了。 等到学堂正式开始授课后,谢虞琛还专门过去听了几堂课。 作坊自开办时就是田福在面上忙活,谢虞琛亲自出面的次数只有寥寥几次。因此,作坊里的工匠大多都不曾和谢虞琛打过照面。 也就是谢虞琛在学堂视察的这几日,许多人才第一次知道了他们的掌柜是什么模样。 不得不说,他们这位掌柜的样貌真是一等一的俊雅,只是看起来气质冷了些,话也不多。偶尔问询他们几个问题,也没什么架子,声音清清亮亮的,很是好听。 他在的这几日做的事情也同他们这些工匠相同,听课、写字,并没有什么高高在上的区别。 但饶是如此,人们一眼望去时,还是立马便能分辨对方和自己这些普通人的区别。像是在野雉群中的白鹤,总是不同的。众人打心眼里尊敬和感激他,却不怎么敢和他亲近。 谢虞琛知道自己在这儿众人都有些拘束,不管是台上的先生,还是台下的匠人心里都提着一口气,一堂课下来累得够呛。他便也没有在学堂多待,确认学堂各方面都运转正常后就不再往这边来了。 这段时间,基本整个榆林城都在明里暗里地盯着香水作坊里的这个小学堂。 学堂本身的规模并不大,拢共也才占了几间屋舍,之所以现在有这么多人关注,一来是因为谢虞琛本身自带热度,背靠沈家,身份神秘,又有香水作坊这么个活的摇钱树摆在人们眼前。二来则是因为学堂面向的人群。 这年头愿意来作坊做工的,基本都是社会的最底层。家中有田地的人家虽然也会外出做活补贴家用,但那都是趁着农闲的时节,出来做些零散的活计。 只有家中连田地都没有,或是田地不够一家生计的这些人,才会出来做工或是给人做脚夫。香水作坊里的工匠大多也就是这群人。 在平日里,他们这类人无疑是被大家瞧不上的,但现如今他们却拥有了许多连普通人都接触不到的奢侈品——知识。 那些高他们一等的人,自然是不愿意让这些自己看不上的人拥有和他们同样的读书识字的权利,因此连带着对于谢虞琛和他的香水作坊也多了几分不满。 只是不满归不满,他们又狠不下心来一起去抵制那精致的小瓶里装着的香液,最后只好一边攀比自己得了香气最新潮的香水,一边忿忿地称谢虞琛“沽名钓誉的小人做派”。 相比起矛盾不已的士族群体,普通人对于学堂的态度自然简单了很多,大多是称赞和羡慕的。 谁敢想那些平日里最不入流的一群人竟然能坐在学堂中听先生讲书了呢? 这几日,凡是香水作坊的工匠,就连说话时的声音都比往常响亮了几分,属实教人眼红得厉害。 *** 不同人对此事截然不同的态度基本在谢虞琛预测的范围之内。就连前几日乌菏在给他的信中也同样提及了此事。 办学堂这件事说大不大,但对于那些垄断着受教育权的世家贵族来说,确确实实地算得上是一种挑衅。 只是相较于那些“圣人之学”,作坊学堂上的那些东西在他们眼中多少是有点不入流,什么砌墙和泥,他们是看不上眼的。因此最后也仅是有些不满,并没有十分放在心上。 谢虞琛便是钻了这个空当,才让学堂安安稳稳地在榆林办了起来。 乌菏在心中虽不至于为了这点麻烦忧心他能否应对的来,但总是不太放心的。因此等到学堂正式授课后,谢虞琛还便专门写了一封信,将这件事告知乌菏。 在开办学堂这件事上,二人的交流算是十分频繁。 对于学堂面向的人群,乌菏倒并没有像许多人那样表示不屑。只是他最开始也不免疑惑,询问谢虞琛为何要选择那些算术和工匠之术作为讲学的内容。 在谢虞琛看来,知识显然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况且对于普通人而言,这些“不入流”的知识反而是最有用的。 后来,二人便由学堂又引申出诸多的话题来,譬如若是将学堂在其他地方推广,应该如何去做;又或者是将工匠之术大面积普及,对百姓来说到底是优是劣。 第78章 在与乌菏的书信探讨的这些问题里, 有的问题谢虞琛可以利用后人的经验,完整地回答对方。但有的问题,即使拥有几千年后现代人的眼界, 他也很难给出一个完美的答案。这个时候, 谢虞琛便会在信中与乌菏一起讨论。 两种来自不同时代的思想在讨论中碰撞出了新的火花。即使最后仍旧没有讨论出一个圆满的结果, 但对彼此来说仍是大有裨益。 “公子,有您的信。”田福推开房门, 一边从皮口袋中掏出两封信件, 一边小心翼翼地绕过了地上大大小小的一堆障碍物,将信递给了谢虞琛。 因着这间屋子最开始是作书房用的,所以不管是采光还是地理位置都是宅子里最好最大的一间。只是谢虞琛搬进来后,没过多久就被各种杂物给堆了个乱七八糟。 偏偏这些东西又都是些看起来稀奇古怪的新鲜玩意,负责洒扫的杂役们也不敢随便乱动, 渐渐地便成了田福现在看到的这副模样。 田福走进屋子时, 谢虞琛正在一堆木条木块里盘腿坐着, 旁边还有几张画了一半的图纸。 见到来人, 谢虞琛立马扔下手里的几节木条,单手撑地站了起来。抖干净衣袖上的木屑后, 便从田福手里接过信件,坐在一边的软榻上浏览起来。 田福这两个月来替谢虞琛取了好几回信件,虽然不清楚这些信件是京中的那位大人物寄过来的,但看对方的神情,就知道谢虞琛对这些信件定是极为在乎的。 有一回自己把信拿过来的时候谢虞琛正在中饭, 接过他手里的信后竟然连饭都顾不上继续吃,直接走到里屋净手, 将信件拆开看了起来。 “也不知道信中是什么要紧内容,竟然能让谢郎如此在意。”田福心道。 谢虞琛拆开新信件。纸上是乌菏一贯字迹, 露锋起笔,转折的地方干脆利落,锋利的笔触像是要把纸划破似的。 书法用笔贵在刚柔相济,太过刚硬反而落了下风。因此严格来说,乌菏的这笔字算不上最上乘的。但字如其人,谢虞琛还真很少见到有人的字能写得如他这般这般刚劲锐利的。 不过相比起他锋利遒劲的字体,信中的内容显然就要琐细零碎得多了。 在信中,乌菏先是对谢虞琛之前反驳他时用的一句——“知识没有高低贵贱、上等下等之分”表示了认可。随后又问了几个问题,基本都是有关谢虞琛之前提到的“通过考试选拔人才”的设想。 作为这个国家实际上的掌权者,乌菏比一般的政治家都要敏锐,也强硬得多。他不会容忍官吏的选拔权被门阀世族所操控把持。同时,他又敏感地意识到了现行制度的局限,以及选拔权完全被世族垄断后对国家带来的巨大风险和危害。 因此,谢虞琛在信中提起“通过考试选拔人才”的方法时,对方才会如此重视。因为他能意识到这句话背后蕴含着的、不可估量的价值。 乌菏所处的环境注定了,相比于亲眼目睹过中华历史几千年来兴衰变革的现代人,他拥有这个时代的人所固有的局限性。 可若是让他生于后世,他能做出的成就又岂是一个普通的现代人可比的呢? 谢虞琛浏览着信中的内容,忍不住感慨了一句“真是难得”。 田福原本正站在一旁,背着手研究桌上谢虞琛正做了一半的模型到底是何物,闻言直起身子,疑惑地看向对方。 什么难得?是说那几封信吗? 书信在这个年代确实珍贵。 虽然有完备的邮驿,可以让书信一站接一站地传递到目的地。但这样的驿站都是为皇家和官府服务的,普通人若是想要寄一份信,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田福前些年南来北往地经商时,商队里的人经常会替同乡人捎信,顺带收取十几文钱的费用。 很明显,谢虞琛说的“难得”并不是指这个。 但谢虞琛并没有替田福解答他心中的疑惑,笑了笑后便继续低头看信了。 信的另一头是一个能理解他的观念,认可他的选择的人。 在这个只有他自己一人的、蒙昧无知的陌生时代,难道还不够难得吗? 信里的许多内容他需要认真地思索过后才能给出答复,见田福对桌上的东西感兴趣,谢虞琛便把信笺折好重新塞回了信封中,起身走到长桌旁。 “这只是个半成品,还没有完全拼接好。” 桌上是他前些天做的筒车模型。 他当初给学堂挑选授课内容时,正好在一本杂书中看到了一段关于翻车,也就是龙骨水车的描述,想起了自己曾在后世见过的简易水车。 后世的水车和筒车的原理大差不差。而相较于翻车,筒车的体积更小,更省力,也无须用人力或畜力驱动。算得上是灌溉器械的一大革新和进步。 只不过谢虞琛也只是近距离观察过几回水车,大致明白它的运作原理。而“见过”到“造出”之间的差距远比人们想象中的还要大。 谢虞琛从七八日前就开始琢磨筒车的图纸,但直到现在,他也没有把完整的实物做出来。 原本的筒车应该在轮上安有数个竹筒,通过水流冲击下部的水轮,带动水车转动。 竹筒在水轮下方时汲水,转到水车最高点后,便会顺势将筒里的水倾倒出去。这样就能将水从低处引到高处。 但不知是竹筒的位置还是尺寸出了问题,谢虞琛做出来的这个模型在实际转动的时候,竹筒里的水总是无法完全倾倒出去,汲取的水量自然就少得可怜。 听见谢虞琛盯着桌上的水车啧了一声,田福插嘴问道:“那这东西……又是拿来做什么用的?” “和翻车一样,都是用来汲水的,只不过有些地方出了差错,还没有完全弄好。”谢虞琛拨了拨水车上装着的竹筒,轻描淡写地解释道。 闻言,田福半是钦佩半是惊讶地看向桌上的筒车模型。 一般来说,搞这些东西的不都是经验十足的工匠吗?谢郎一个风度翩翩的世家公子,怎么看都和那些匠造之术扯不上关系。但田福转念又一想,香水制作的技法不也是对方搞出来的吗? “没想到谢郎竟然还懂这个。”田福赞叹道。 “这不是还没弄明白吗?”谢虞琛瞥了一眼旁边零零散散的零件和图纸。 “谢郎千万别这么说。”田福忙摆手道:“以谢郎的才干怎么可能弄不明白这个。” 谢虞琛没应声,只轻轻摇了摇头。田福见状也不好再多说什么,随意寒暄几句后便主动告辞离开了这里。 *** 筒车一事谢虞琛暂时打算先放一放。“闭门造车”了这么些时日还是没有突破,可见自己确实已经走进了死胡同中,倒不如先把注意力放在其它事上。 谢虞琛心里清楚,自己之所以能有现在的成果,完全是因为自己来自前年后的时代,有无数前人积攒的经验帮助。 只是他一个人的力量到底不够。在生产技术领域,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外行,能做到的事情十分有限。 因此,谢虞琛才迫切地希望发展教育,培养更多属于这个时代的人才。教育是改变世界的基石,只有大量的人才出现,这个世界才有发展和革新的希望。 谢虞琛把桌上的零部件和图纸简单地收拢了一下,与筒车的模型一起放进了一旁的箱子中,然后便坐下来准备研究一下如何回复乌菏寄来的那封信。 这些时日,他收到的信件远远不止来自乌菏的这些。还有一部分是来自蓬柳村以及几个商队管事的信件。 前者是许大郎请人代笔的,多是问余小郎和自己好,顺便讲讲一下江安府最近发生了什么事情。 后者的来源就比较广泛了。最远的甚至有从北方靠近草原的地方寄来的。里面大多都是在讲他们商队一行南来北往的见闻,或是当地的风土人情。 身为现代人,谢虞琛自然深知信息的重要性。只是这个时代的交通不便,消息也近乎闭塞。他只好用这个方法搜集资料,获取有用的信息。 当然,商队们告诉他这些消息也不是无偿的,作为回报,谢虞琛让出了部分香水生意的利润。只是相比起他得到的这些信息的价值,那一点利润并不值一提。 在信中,除了之前提到的内容以外,乌菏还提起现在快到暑季,京中的天气也渐渐炎热起来。城中有许多酒楼仿照许家食肆的菜式,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推出许多适合夏日消暑的新菜品来,颇受食客欢迎。 前些日子,宫中的厨师也做了一些分给众人。只是相比于其他人,乌菏对这几样吃食都不太热衷。 反倒是小皇帝,对这几样甜点冷饮很是喜欢。乌菏为此还专门叮嘱了皇帝身边贴身侍奉的宫人,要他们多看着皇帝,不能让他多食。 谢虞琛之前在罗西府的时候,就发现这位巫神大人大抵是不怎么爱吃甜的。后来跟着他连吃了好几日的桂花赤豆圆子,估摸也没有多愉快。 至于那些新菜式,大多是根据他留下的那本菜谱中的几个饭后甜点创新而来,都离不了麦芽糖。若是外面的酒楼还好,宫中的厨师在烹饪时,绝对是不敢吝啬往里面添加蜜糖的。 显然,这对于乌菏来说并不是个友好的决策。谢虞琛甚至能想象到乌菏当时的神情—— 犹豫地舀起一勺品尝。 尝到满嘴的甜味后,心情极为不爽。 但以他的性格,又不可能直白地表露出来,最后只好忍着满腔的不痛快把那一勺甜兮兮的东西给强行咽下去。 谢虞琛忍不住笑了一下,但短暂的幸灾乐祸之后,又提笔在纸上写了几个适合炎炎夏日的菜谱。 写完之后,他握着笔的手停顿了一会儿,目光转而又投向窗外郁郁葱葱的林木。犹豫片刻后,谢虞琛还是又续着前面的话,继续往后写了些不相干的内容。 他原本的意思是提醒乌菏几句,让他注意应对夏天带来的高温和干旱。只是“防止走水、庄稼灌溉、预防百姓中暑”一类的措施一说就是一大串。最后谢虞琛只好又取了一张信笺,另起一段专门说起这部分的内容。 权贵人家自是不缺避暑的手段,不仅要在室内置冰,还要雕琢成各式各样的形状,饰以金环彩带。只是这样炎热的天气,庄稼和百姓都难免要受点罪。 第79章 田福出门后, 心里又琢磨起另一件事来。 谢郎现在住着的地方是他初来榆林时沈家置办的宅子。宅子虽大,但谢郎当初住进去后,就以不喜喧闹为由, 打发走了大半在宅子里伺候的人。 这些人多半后来都去了作坊做事。但相应的, 宅子里的人手便有些不足了。 那些富贵人家的公子小姐们, 哪个不是乌泱泱十几个人簇拥着,往来进退都有人伺候着, 那才是世家郎君的气派呢。再看今天他进谢郎书房见到的那副场景, 知道的人说那是书房,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进了哪家工匠的作坊里去了。 田福心里琢磨着,等哪天有了机会,他一定要跟谢郎提一嘴这事,哪怕不像那些身边有十几个小厮伺候的人家, 但也不能再像现在这么寒碜不是? “你说宅子里的人手?”谢虞琛一脸疑惑, “现在的人手足够用, 干嘛再招人呢?” “哪里够用了?”田福瞥了一眼谢虞琛身后的三层书架。那可是上等的黄杨木打的, 价值不菲,现在被用来堆放各种各样的杂物。他要是这黄杨木书架, 估计早就委屈死了。 谢虞琛也意识到自己书房现在的模样确实很没有说服力。但这书架上面的东西看起来凌乱,却并不是什么杂物废品。什么轴承、齿轮的,都是后世现代机械设备中的重要零部件,哪一个都是无价之宝。 在世俗看来的奇技淫巧,却是人类进步和文明的重要基石。 但显然, 这个时代的人并不能清晰地意识到这些东西的价值。 别说是田福这个外行,就算是皇宫里最顶级的工匠, 也只会觉得是些精巧却无用的玩意儿,并不会引起多少人的重视。 谢虞琛知道仅凭自己三言两语很难改变一个人的思想。况且在实物做出来前, 仅有干巴巴的解释很难让人信服,便默认了田福“寒碜”的说法。 “左右我过些时日就不在榆林了,不必再麻烦什么。”谢虞琛随口道。 “不在榆林了?谢郎打算去哪……”田福下意识地开口询问,又想起谢虞琛好像原本就不是他们榆林地方的人。 发现自己问得这个问题没过脑子,田福赶紧噤了声。 “现在作坊的生意一切安稳,又有你操持着,我留在这儿也没什么用处了,不是吗?”谢虞琛戏谑道。 “我不是这个意思,谢郎……”田福“哎”了一声,刚准备解释,就被谢虞琛笑着打断了。 “我原本就计划着安顿好作坊后要走的,这几月酷暑炎热,等到天气再凉快一些,就要启程了。” “谢郎是打算到淮陵吗?”田福琢磨着谢郎既然能跟淮陵沈家搭上关系,说不定此行就是要去往淮陵。 “并不是。”谢虞琛摇摇头道:“我这一行的目的地是东山州。” “东山州这个地方你应该是知道的。” “东山州?”田福惊讶道。东山州他怎么可能不知道?那可是出了名的穷地方。也就是去年搞出一个水泥来,卖到其他地方能换个好价钱,当地百姓的日子才稍微能过得去了些。 虽然榆林也不是什么富贵地方,但与东山州一比…… 田福敢拍着胸脯保证,说他们这儿绝对比榆林好百八十倍。 寻常人即使是生在那种地方,怕也是要想着如何迁出去,哪有人主动往那儿跑的? 田福原本想着,淮陵风调雨顺,经济发达,放眼整个南诏都是一等一的繁华地方。谢郎这样有才干的人,去那种地方闯荡一番也是合情合理。但往东山州去,可就让人摸不着头脑了。 “谢郎可是有亲眷在东山州?”田福猜测道。除了这个原因,他再想不出其它谢虞琛要去那种穷苦地方的理由。 谢虞琛摇头否认,“不是这些原因。” “那谢郎为何要去那种穷乡僻壤的地方?”田福忍不住问道。 “原因嘛……”谢虞琛顿了顿,忍不住买了个关子:“我现在不告诉你,等过一些时日,你说不定就能从别人口中得知了。” 田福似懂非懂地“啊”了一声。但谢虞琛摆明了一副不打算为他答疑解惑的模样,他只好琢磨着对方话里的意思,一脸困惑地离开了宅子。 *** 田福走后,谢虞琛提笔写了一封给许大郎夫妻二人的书信。信中大致交代了一下余小郎的近况,顺便告诉他们自己过些时日打算去东山州,计划带着余小郎一起去。 虽然许大郎和余娘子二人对谢虞琛的态度已经到了一种近乎言听计从的信任,把余小郎完全托付给了自己。但毕竟二人是余小郎在世上最后的亲人,东山州山远水遥,路途遥远,这种事还是征求一下对方意见为好。 去年的这个时候,谢虞琛为了安置灾民,也有发展当地经济的念头,于是带人在东山州开辟了一块两千余棵杜仲苗的林地。 前段时间,东山州的刺史关泰初递了折子给乌菏,说是去年栽种下的杜仲树长得很是不错,存活率也比较喜人,基本几十株里只有一两株枯死的。 乌菏又把这件事转告给了谢虞琛。毕竟当初筹划杜仲林一事的人表面上是乌菏,但壳子里却是谢虞琛。 现在杜仲树到了可以取胶的时候,自然还要谢虞琛亲自出手。除了谢虞琛,他们其他人可是连杜仲胶是什么东西都没听说过。 不过相比去年谢虞琛又是假发又是易容,费尽千辛万苦扮成乌菏的模样,在酷暑炎夏差点热出一身痱子。这次去东山州的行程就要舒服多了。 别的不说,起码那顶又闷又热的假发可以继续在箱屉里安安静静地待着。 不知道这回乌菏要怎么安排自己的身份? 谢虞琛忍不住想道。之前他在信中随口问过乌菏一回,对方当时只说交给他来安排,但没有具体说要怎么做。 不过谢虞琛猜测,对方应该是会给自己安排一个能全权处置这件事的身份,然后给自己指派些人手。待遇再好一点的话,可能会让州府那边也听自己的调动。 至于乌菏本人? 谢虞琛曾经也是演过什么皇帝、摄政王这种角色的,知道乌菏这样身份的人的政务有多繁忙,说是日理万机也不为过。 而且乌菏若真是传闻中那种杀人如麻,暴虐恣肆的性格也就罢了。看谁不顺眼直接抄家流放一条龙,那样一来工作量反而能缩减大半。 但就他和对方相处了这么些时日的情景来看,乌菏这个人真实的性格显然和传闻中差异颇大。在处理政务上,也并不是那种昏庸残暴,肆意妄为的人。 因此就杜仲林这么一点小事,应该是不值得对方自己亲自处理的。 想到这儿,谢虞琛摇了摇头,手中握着的笔停滞在半空,在纸上泅出一块不大不小的墨渍。 他凝视着纸上的墨渍愣神了片刻,才将笔搁在笔山上,从旁边又抽出一张裁剪好的信笺铺平。 原本写了一半的内容又要重新誊抄新的纸上,谢虞琛长叹一口气,忍不住想起了后世各种便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 其实自莫名其妙穿越来这个陌生的世界后,他一直保持着一种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虽然有时候难免会觉得有些孤寂,但谢虞琛一直安慰自己:“说不定在原来那个世界,自己已经抢救无效离开人世了呢?” 这样一来,穿越到这儿还算上天给了他第二次生命,怎么说都是自己赚了的。 相比起前世的自己,他现在的生活水准是下降了不少。但他本就不是一个耽于享乐的人。当初选择做演员,也是为了能够体验不同的人生。 严格来说,自穿越以来,谢虞琛并没有过过那种真正意义上的“苦日子”。这里虽然没有空调电脑、飞机汽车,也没有花样繁多的游戏娱乐,但他现在的生活,已经比这个时代的绝大部分的人过得要好了。 而他自穿越后,无论是带领蓬柳村的百姓发家致富;还是在东山州治理水患,开办采石场;抑或是现在为作坊的工匠们设立学堂……这些事是真真切切地让谢虞琛感受到了自我价值的实现。 日子过得充实而满足。因此,他平日里其实很少会生出诸如“怀念从前拥有各种现代设施的生活”的念头。但今天在某一瞬间,他却突然想:“若是现在自己在后世就好了”。 如果在后世,他寄往京中的信就不会等小半个月才能收到回信。 在想要邀请一个人,问对方是否对一种名叫“杜仲胶”的东西感兴趣,想不想亲自看一眼,看它如何从一片树叶里,经过复杂的工艺提取出来的时候,也不用犹豫不决,有这么多顾虑。 “想那么多有的没的,不如去研究一下杜仲胶到底该怎么提取。”谢虞琛叹了口气,将写好的信笺叠了起来装到信封中,交给了外面候着的杂役。 “过两日应该会有一队商队从江安府过来,你记得将这封信交给商队的管事,托他带给蓬柳村的许大郎。” 谢虞琛将信递给对方,又补充了一句:“那管事你是记得的。” “小人知道,商队的刘管事,上次便是小人替郎君送的信。”仆役利落地应答道。 谢虞琛点了点头,看着仆役将信揣到怀里,小跑着去送了信。 江安府同榆林这边是没有什么商队上的来往的。 蓬柳村原本就有谢虞琛留下来的香皂和香水的作坊,虽然比不上这边的作坊规模大,但基本也能满足人们的需求。生意自然也很是不错。江安府的商贩若是想要贩香皂香水这类东西,大可不必舍近求远来榆林这边。 谢虞琛所说的商队却是固定往来于江安府和蓬柳村之间。运的东西也并非香水香皂一类的紧俏货,而是许家食肆生产的酱油、酱菜,这些运一次只能堪堪回本的东西。 除非是管事脑子不清醒,不然是不会让他手底下的人揽这项买卖的。之所以会有商队贩这些不值钱的玩意儿到榆林,完全是许大郎自己的主意。 当初谢虞琛启程来到榆林的时候,就没有要在这里久住的打算,连住处都是沈家人主动帮忙张罗的。在吃食上自然更是随意就行。 虽然许家食肆的许多菜式也传到了这边,但许家食肆的食物为什么受人欢迎,除了因为做法新鲜以外,还有一部分是在调料上做了改进的原因。 像食肆做菜用的酱油,炸酱面用的大酱,都是食肆自己做的。而这些东西做起来麻烦,周期也长,谢虞琛便没有在榆林也弄一份来改善自己的生活。 第80章 知道了这件事后, 许大郎说什么都要专门把食肆的调味品给谢虞琛运过来。 谢虞琛劝了他两回,不仅没让许大郎打消了这个念头,反而让他愈发殷切。 最开始只是计划送各种酱料和不易腐坏的食物过来, 在谢虞琛信中提了一句让他不必送, 左右也没什么会做食肆菜式的人后, 许大郎便计划连调料带厨师一并给他送过来。 最后谢虞琛生怕自己再拒绝,许家食肆就要在榆林开分店了, 便只好由着许大郎忙活。 许家食肆现在生意的规模铺得不小。不仅有食客来店里消费的收入, 最近还开发出一个“传授厨艺”的新业务。 与传统学徒制“三年学徒,两年效力”的规矩不同,许家食肆搞得有点类似于后世的培训机构。有意愿到食肆进修或是学习厨艺的人,只要向许家食肆交一笔学费,便可以在食肆学习。 双方自愿平等, 没有什么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规矩。 培训班一出来, 便有不少人主动前来报名, 十几个名额没过半日便被报满了。 这种培训模式人们也是第一回见, 城中的那些酒楼食铺虽然有心想到这培训班学习一两个月,但难免心里没底, 想要再观望一阵,因此第一届学生基本都是蓬柳村自家的年轻郎君。 这些人会毫不犹豫地报名,一来是因为许大郎的口碑有保证。许家食肆开业后这两年,从没有什么负面消息传出。食客也都是来了一次后就想来第二次。这些大家伙都是看在眼里的。 许大郎夫妻二人也都是很和善的性子。有了赚钱的法子从来不会瞒着乡亲们,因此村人们也比较信任许大郎。况且大家都是一个村的人, 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许大郎若是真敢欺骗村人, 自己也讨不了什么好。 而这第二个原因嘛,自然是因为这两年大家跟着许大郎, 又是养猪又是腌菜的,也赚了不少银钱。家里青壮多的,去那些用水泥翻新屋舍富贵人家做工,也能有一笔收入。 手头宽裕了,自让愿意花些钱财去学一门手艺。 况且他们村又紧挨着官道,除了来来往往的商贩,这几年来他们村做生意的商队也有不少。 有了这门手艺,农闲的时候在路边摆个小摊,为那些商贩提供些物美价廉的可口饭食,不比去城里做工的强? 而许大郎也没有辜负他们的信任,对来学习厨艺的人们从不藏私,尽心尽力地教他们如何做好一道菜。 靠着前几批学生的口碑,很快便吸引来了从各地专门赶来学习厨艺的学生。 谢虞琛留下新菜式的数量到底有限,食肆不可能一直靠新菜来吸引顾客。再加上不少酒楼都研制出了味道相似的菜品,除了那些吃惯了许家食肆的老顾客,很少有人会愿意为了一顿饭专门跑来蓬柳村。 现在许家食肆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远不比刚开业的时候。但偏偏在这个节骨眼上,许大郎又推出了所谓的厨师培训课程。 不管是煎炸炖煮、红案白案,还是许家食肆至今没有酒楼研究明白的招牌菜式,只要你报名了相关课程,都能在许大郎这儿学到对应的技术。 这套操作下来,食肆的收入反而比原来还增添了不少。以许大郎现在的收入,匀出一点钱来专门雇人定期往榆林给谢虞琛送些新鲜吃食,并没有多难。 而且有了这定期往来于榆林和江安府的一队人马后,许多事情也便利了不少。 譬如这个厨师培训课程,放眼整个南诏都是第一次见。虽然谢虞琛已经给了许大郎一套完整详尽的方案。但实际操作起来,还是难免会遇上在计划之外的事情,许大郎免不了要传消息给谢虞琛,让他决断。 偏这年代寄信又是个极为麻烦的事,不管是托熟识的人捎信,还是花钱请贩货的商贾代为传达,都有不小的风险。而且也并不是正好就能遇上顺路的。 现在有了自己雇的商队,别的不说,起码通信来往就比以前方便不少。若是能顺路贩点别的东西,赚得的钱也能勉强回本。运气好时,还能稍微赚几枚铜板。 余娘子思念小弟时,也能寄一封信到榆林,问问余小郎的近况。 说到写信,这段时间余小郎跟在谢虞琛身边,别的不说,字可是没少认。现在他已经基本能看懂余娘子托人代笔写给自己的书信了。 至于回信,在先生的帮助指点下,也能勉勉强强凑出百十个字,看起来也是像模像样的。 作为余小郎正儿八经拜过师的先生,谢虞琛在余小郎的教育上也是费了不小的辛苦。 除了最基础的读书识字,谢虞琛还专门空出一部分的时间来,带余小郎去实际体验生活,多看多听外面的世界,与各种各样的人和事打交道,长长见识。 过去余小郎一直生活在那个村子里,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去村里三里外的山上砍柴或是摘些榛果板栗补贴家用。 如果说因为阿姊嫁给许大郎,自己跟着到了许家算是余小郎的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那么他跟着谢郎离开江安府来到榆林,应该就算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也真正学到了一些有用的本事。 收到谢虞琛的信时,余娘子其实是有些犹豫的。一方面,他知道小弟能跟在谢郎身边,绝对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机遇。但另一方面,余小郎到底是她唯一的亲人,年纪又小。 这还是姐弟二人第一次分开这么长的时间,余娘子实在有些思念小弟。 但余娘子心里也清楚,若真是因为自己这一点不舍之情,让余小郎回到蓬柳村,才真是害了他,把他大好的前程给耽误了。 试想一下,若是回了蓬柳村,他能接触到的就只有村里的家长里短,和地里的几亩作物。 自己和许大郎已经算是村里日子过得最好的了,但眼界也只够看到前院的生意和后院的酱缸。但跟在谢郎身边,即使不奢想谢郎的提携,能学到的东西又何止那些待人接物、察言观色的本领。 那些在外面长得见识、学到的为人处世的道理,才是最珍贵的宝物。 直到最后,余娘子也没有跟任何人提一句让余小郎回来的话,只是挑着灯熬了几个大夜,才赶制出了几件衣裳和鞋子。 衣服的针脚又细又密,布料也是最上乘的,大小两套尺寸,托人捎到了榆林。 *** 这回前往东山州,谢虞琛计划还是走水路。 马匹的速度不慢,却在舒适性上差了不少。而马车虽然不用在马背上颠簸,但这年头的基础设施跟不上,官道其实也没有多平坦。若是遇上大山阻隔,走陆路说不定多要绕一倍的路。 相比起而陆路,水路行船则可以日夜兼程地前行,也不用考虑人和马匹晚上的休息问题。唯一的缺点大概是谢虞琛自己不争气,有晕船的毛病。所以要在路上辛苦一些。 临行前的几天,谢虞琛把作坊的事都安顿了一番,顺便趁着这个机会,把原本的合同也拎出来重新修改完善了。 在作坊,除了作坊的几个大管事以外,工作量最多的大概就是田福。 最开始他建这个香水作坊的时候,因为手头的银钱不够,所以选择了与人合伙。作坊经营需要的银钱,大概有三分之一是出自自己的腰包,另外三分之二则分别来自田福和沈家。 不过相比起田福这种斟酌利弊、思虑良久才决定入股的普通生意人,沈家会投资这点规模大小的生意,则更多是为了送谢虞琛一个人情。 至于后来香水在贵族阶级内部大受欢迎,成了最紧俏的物品。谢虞琛赚得盆满钵满,连带着命人送到沈家手里的分红,数额也大到连饱经世故的沈家家主都忍不住咋舌。这就完全不在沈家预料的范围之内了。 相较于投了一大笔钱却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的沈家,谢虞琛的第二大投资人田福,在作坊的经营上就深入得多。 他不仅包揽了前期所有的原料收购,后续作坊的每一道进展,建厂、招揽工匠、与商贩签订单、乃至作坊中学堂的筹备,都少不了田福的身影。 换句话来说,田福在谢虞琛这项生意的参与的程度之深,已经不像是个合伙人,更像是他谢家的大管家似的。 虽然作坊也有田福三分之一的投资,但他这段时间的操持谢虞琛也是看在眼里的。许多事他做了也没有收益,但只要是他能上心的事,田福基本都不遗余力地去做了。 谢虞琛便想着趁这个机会,把合同跟田福在原有的基础上再补充一番,一来是不能让人家白干这么多天,二来也清晰一下职责范围。《 》 80-90 第81章 按照谢虞琛原本和田福的约定, 榆林这边香水作坊的原材料供应,应该是都交给田福的,货款则用制成的香水来抵。 田福的年纪上来了, 一个人自然处理不来这么多的事。不过他两个儿子也到了能独当一面的年纪, 这些事便基本交给了两个儿子来做。让他们去外面奔走, 自己则在榆林负责一些日常的琐事。 后来作坊的生产又扩大了几轮,光田福一家搞不定这么大数额的原料, 才又找了其余几家供货商。 除了原料供应以外, 田福和沈家一样,也都还有资金入股。说白了就是他们提供钱,谢虞琛这边提供香水生产和提纯的各项技术,日常经营最开始也应该是由谢虞琛负责。 但即使是谢虞琛,精力也是有限的。他不太想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作坊的日常经营上。再加上有意提拔田福, 就慢慢把大部分事交给了田福做。 当初谢虞琛之所以选择和田福合作, 就是觉得他做事严谨细致, 但又不缺乏该有的魄力。行商多年经验也比较丰厚, 是他比较看好的性格。 现在自己马上离开榆林去东山州,估计段时间内不太会回来。把日常经营交给田福谢虞琛也比较放心。 相应的, 原本分红的比例也要修改一下,把他原有的分红再分给田福一些。 “谢郎找我?是有什么事吗?”田福掀开竹帘,一进门就看到谢虞琛坐在对面的软榻上,桌上还有一壶茶,想来是专门等着自己。 “不是什么大事。”谢虞琛引着田福坐到榻上, 笑道:“就是之前的分红,我有些新的想法。” 田福端着茶盏的动作微微一怔, 疑惑道:“之前咱们之间不是签订过协定吗?分红……”他记得纸上白纸黑字写得很明白了。 “我知道签过协定。” 谢虞琛顿了顿,解释道:“当时拉你和沈公投资, 原本该你们等着每月分红就是。但作坊建成以来,大大小小的事你都有负责,只拿月底的分红就亏了些。” “怎的能这么说?” 田福刚开口想要反驳,就被谢虞琛抬手打断了,“你先听我讲。” “……好。” “原本日常的经营应该是由我来负责,但我这段时间来一直窝在书房,鼓捣那些东西,难免有疏忽的地方。像验货、清账这些繁琐的事情,你费了多少辛苦在这上面,我平日里虽不说,但都记在心上的。” 田福心中不免有些动容。虽然是这些事他都是心甘情愿做的,并没有人强迫他,但谁不想自己的付出被别人看到且认可呢? “现在我的想法是这样。” “过两日我就要离开榆林到东山州,估计段时间之内不会回来,就想着把作坊的日常经营就交到你手里。不知道你意下如何?” “沈家那边我已经和他们通过气了,沈公也是赞同的。”谢虞琛又补充道。 “这……”田福有些犹豫。 谢虞琛劝道:“你不要觉得我是在与你客气,作坊的事情我确实是顾不过来,东山州路途遥远,鞭长莫及,我去到那里又是一阵忙碌。把作坊交给你,我也放心。” “好,那我便听谢郎的安排就是。”田福没有继续犹豫,利落地应了下来。“只不过分红的事情,谢郎愿意相信我一个糟老头子,我已经是万分感激了。” “平日里作坊有几个管事们管着,我也只是核对核对账目,并没有多辛苦,实在受不起谢郎一半的分红。还请谢郎再重新考量一下吧。” “那就三成。” 还不容田福拒绝,谢虞琛便拍板道:“就这么说定了,我明日就让人拟好书契,送去官府印押。” “行吧。”田福点头答应。 确定了分红一事,田福又向谢虞琛打听道:“谢郎可定好启程的日子了?” “已经定下了。就在五日后。先走水路到贺平镇,在贺平镇改坐马车到东山州。亦或者是在十钧山改道,借另一条河道东行,也可到达。” 去往东山州的路谢虞琛基本已经摸清了。这两条路都可行,只是后者雨季时水流比较湍急,稳妥一点的话还是选择前者。 田福又问:“那船夫呢?可寻了靠谱的船夫?” “也都已准备齐全了。”谢虞琛笑道。 田福有些惊讶,却还是微微颔首,应了一声“那便好,还望谢郎一路顺利”。 这几天他可没看到谢郎有什么特别的动作,平日里连门都不出,更没见和什么人来往,没想到竟然已经把这些东西都准备齐全了。 *** 启程的那日,田福等人将谢虞琛送到码头,看着谢虞琛登上了客船。 刚上船,余小郎便熟练地跟甲板上等候的人交流起来。经历了在榆林这几个月的历练,余小郎也早不是那个跟在阿姊身后的小少年了。 也不知道是跟在谢虞琛这边吃得好还是什么别的缘故,他的个头窜得飞快。再加上他自然大方的神态,站在一群成年人中间也没有半点怯场,一时间还真没人敢小觑这个半大小子。 *** “先生,沈家郎君来了。”余小郎立在谢虞琛门口,轻声道。 余小郎过来的时候,谢虞琛正半阖着眼眸倚在靠枕上。船刚起航,正是晃荡的时候,谢虞琛也晕船晕得厉害,整个人昏昏沉沉的,打不起半点精神。 听到余小郎的话,谢虞琛努力掀起眼皮来看了他一眼,神色恹恹地点了点头,“先请沈公子在前厅等一等,我马上过去。” “先生可是难受得厉害了?” 余小郎走上前,面露忧色地看向谢虞琛,犹豫着开口:“不如我替先生回了沈家郎君吧,就说先生现在难受得厉害,等修整一番过后,再去拜访郎君。” “不用,不碍事的。”谢虞琛捏着鼻梁坐起身子,一边吩咐余小郎道:“你去最左边的那个箱屉里,把薄荷膏给我取一盒来。” 刚打开瓷盒,薄荷独有的那股清凉便扑面而来。谢虞琛挖出一小块来,用指腹融化了涂在太阳穴上,稍微缓解了一点晕船的难受。 等到眼前清明了一些,谢虞琛才理了理有些凌乱的衣衫,带着余小郎走了出去. 看见谢虞琛从里间走出来,沈元化也不疾不徐地站起身,露出一个标准世家郎君的优雅微笑。 “让沈兄久等了。”谢虞琛抱歉地笑笑,又道:“还未像沈兄道谢,这回行程匆忙,还要多谢沈兄借客船于我。” 这个年代的人不像后世似的,动不动就和人称兄道弟。基本上极少称呼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为“某兄、某弟”,也没有“叔叔阿姨”、“大爷大娘”这类称呼。 按照礼节,谢虞琛此时称呼沈元化一个“沈郎”就足够了。但到底和沈家家主有了“义父子”这一层关系,虽然是各取所需,面子上还是要装一装的。 “不过是举手之劳,不足挂齿。”沈元化笑着摆手道。 算上这回,这是他第二次与谢虞琛打照面。对于自己父亲认一个不知道底细的人为义子的决定,其实沈元化最开始是有些不理解的。 但身为沈家家主十余载,他的父亲几乎没有一个错的决定。出于对父亲近乎盲从的信任,沈元化还是按照父亲的吩咐,去榆林替谢虞琛奔忙了半月。 沈元化想着:“父亲认下谢郎为义子,自然有那位大巫的因素在,但能让父亲如此重视,这个人身上一定有什么过人的长处。 一直到他真正见到谢虞琛的那一刻,沈元化似乎才明白了一些父亲的远见。这位名不见经传的谢家公子,确实有几分不同寻常。 作为淮陵沈家的次子,沈元化的出身和从小所处的环境比这世上的绝大部分的人都要好。 这并不是他自吹自擂,事实就是如此。作为南诏第一等的簪缨世家,“一门数廷臣,父子皆宰相”的沈家后人,他确实有资格这么说。 但谢虞琛身上那种与生俱来的淡定和坦然,是即使他的父亲也并不具的特质。 好像不管今天站在他面前的是自己这个沈家公子,还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亦或者是街边的贩夫走卒,对方的态度都不会为此变得自卑或者高傲。 那是一种刻在骨子里的,即使是沈元化也很难将其具象化形容的东西。 如果站在上帝视角,或者能解答沈元化的疑惑—— 谢虞琛身上区别于这个时代最大的一点,不是他见过多发达的科技,拥有多少先进于这个时代的知识。而是一种关于“平等和自尊”的精神。 不管出身如何,不管从事何种职业,我们的灵魂始终平等,我们同样具备人的尊严。 这种平等和自尊的意识,是这个时代所缺乏的、也是最让沈元化难以理解的内容。 但沈元化这个人的性子,说好听些叫坚持,说难听些就是有点轴劲儿。他对谢虞琛越好奇,越搞不明白这个人,就越要凑上前去研究个清楚。 也正是这个原因,在听说谢虞琛要去往东山州的消息时,沈元化立马跑到父亲跟前,软磨硬泡地求父亲让他也跟着去一趟。 可怜沈父已过不惑之年,还要拉下脸来跟谢虞琛这个小辈写信,说谢郎啊,我有个名叫沈元化的次子,你之前在榆林见过的…… 他这个人啊,年轻,在家闲不住。也想跟着去东山州见见世面。希望谢郎能看在他的面子上,带着他这个“沈兄”一起去。 第82章 谢虞琛这边自然是没什么好拒绝的。 之前在榆林的时候, 沈家又是替他出面疏通关系,又是给他安顿住处的,在他的事上没少出力。自己对这个斯文儒雅、气度不凡的年轻人印象也还不错。 沈元化作为一个有自理能力的成年人, 带着他并不费什么力气。自己还能蹭上沈家的客船和马车, 何乐为不为呢。 “去岁也是差不多这个时候, 东山州建了一个规模颇大的杜仲树林,据说从秦岭那边运来近万棵树苗。不知道谢郎此行前往东山州, 是否为了那杜仲树而去?” 沈元化试探着开口, 神情中还有几分扭捏。 谢虞琛的长相本就偏冷,两人又不是多亲近的关系。再加上这次是沈元化厚着脸皮跟过来的,一言一行难免会有些不自在。 相比起沈元化,谢虞琛的姿态就自然多了。他抿了口茶,笑着点头道:“沈兄猜得没错。” “那应当是受巫神大人所托?”沈元化念叨了一句。 去年为了安置灾民开辟了杜仲林, 谢虞琛是借了乌菏的身份。所以在外人看来, 开辟杜仲林一直都是乌菏的手笔。他这回去东山州负责杜仲林开发一事, 自然也是受乌菏指派。 “不知谢郎可否告诉在下, 那杜仲树是有何用处?若只是炮制中药,应该用不到这么大的数量。” 自打沈元化听闻东山州开辟了一个近千亩的杜仲林时, 这个问题就一直困惑着他。但不论是自己琢磨,还是向旁人打听,依旧是一头雾水。 好不容易才遇上一个熟悉内情的,自己说什么也要把这事搞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才行。 虽然心里是这么想,但表面上, 沈元化还是笑着补充了一句:“若是谢郎觉得不方便,就不必说了。” “没什么不方便的。”谢虞琛开口, 解释道:“杜仲树的树皮和叶子都含有一种胶质。不知沈兄有没有见过杜仲树的树皮或者叶子,若是将其用力撕开, 便能看到有其中有许多白色的、像是细丝一样的东西连着,那便是杜仲树的树胶。” 沈元化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他平日里倒是没有注意过这些细节,但听谢虞琛说的这么有板有眼的,想来应该是确有这么一种树胶。 “那这杜仲树胶……可是和市面上的鱼胶、骨胶一样的东西?”沈元化猜测道。 “杜仲胶确实可以制成胶浆使用。”谢虞琛点头,“比较适合用来黏合金属、木材和皮革一类的物品,不过……” 谢虞琛话音一转,又道:“杜仲胶最大的价值却并不是黏合物品。” “那是用来做什么?”沈元化连忙追问。 谢虞琛没有直接回答他这个问题,而是举了个例子:“不知道沈兄有没有在雨天出门的经历?即使再谨慎,地上的雨水也常常会浸湿鞋底。” 沈元化点头。虽然他们这样的人家出门不是坐车就是骑马,但谁还没有一脚踩到路边湿润的泥土中,把鞋弄得一团糟的时候呢? 木屐有“施两齿,所以践泥”的说法,可见除了风流名士们的带动以外,木屐之所以能受到大众欢迎,其本身还是有很大的优势的。在雨天穿一双木屐,既能防雨防滑,走路还十分轻便。 试问有谁能在阴雨连绵的日子拒绝一双这样的木屐呢? 可这又与谢郎口中说的杜仲胶有什么关系?难不成是用杜仲胶黏合木头制作鞋履吗? 见沈元化满脸的茫然不解,还是谢虞琛继续解释道:“杜仲胶与沈兄说的骨胶鱼胶一类的东西,有一点不同的就是,杜仲胶在干燥之后会变成固体,可以用来制作鞋底,或者其它物品。” 谢虞琛想了想,在各种橡胶制品中,大概鞋底是距离人们日常生活最近的物件。若是拿密封圈、橡胶轮胎一类的东西举例,人们怕是不太能理解其中的用处。 “用杜仲胶做出来的鞋子,不仅鞋底柔软可以随意弯折,而且还有防水防滑的功效。更重要的是,杜仲胶本身十分耐磨,鞋子穿三年五载都不成问题。” 木屐虽能防雨,但鞋底太硬,穿久了双脚难免疲乏。沈元化虽然想象不出来这杜仲胶制成鞋底后是什么模样,但若是真像谢郎描述的这样,又防水又耐磨,还柔软有弹性…… “若这样的鞋子面世,我不用想都知道,人们会怎样的追捧和喜爱它了。”沈元化拊掌感叹道。 “只怕是造价不低。”谢虞琛笑了笑。 “多少钱我都愿意买!若是好穿,我还要告诉给我的叔伯兄弟们,让他们一人也买一双。”沈元化道。以沈家这样的门第,买东西时,价格基本是他们最不在意的因素。 况且那杜仲胶底的鞋子再贵,又能贵到哪里去呢?即使是金子打的,难道他沈元化就买不起了吗? 谢虞琛笑道:“哪里用得着沈兄自己掏腰包,直接把鞋码告诉我,等到提炼出杜仲胶来后,我送沈兄一双便是。” “这如何好意思?”沈元化啧了一声。 他虽不懂那什么杜仲胶,但从树皮树叶中提取出胶浆来,想也知道不是多容易的一件事。谢虞琛又是替那位一点人情都不近的乌菏办事…… 还是他自己掏钱买罢! “不过是一双鞋子而已。”谢虞琛又道:“况且沈兄穿着杜仲胶底的鞋子,还替我为杜仲胶免费做了宣传呢。” 他可是记得最开始的香水生意是如何火起来的,这个年代世家贵族对于某样东西的带货能力,可半点不逊色于后世当红明星的某某代言。 明星代言产品的受众还只局限在他们的粉丝群体。但沈元化这样的世家郎君可并不一样,他们对于某一社会风潮的引领作用,那是想象都想象不到的厉害。 “那就让谢郎破费了。”沈元化也不再推辞,爽快地应下了这件事。 至于宣传,即使谢虞琛不说,他也是要拿出去好好显摆一番的。 别人都没有的好东西,只他沈元化一人有,他不穿出去让人们都羡慕羡慕,难道还要藏起来不成? “等到了东山州,谢郎提炼那什么杜仲胶的时候,一定要叫为兄来见见世面。”沈元化终于点出了他来这一趟的目的。 在他还不知道有杜仲胶的时候,沈元化就对去年开辟的那片杜仲林好奇得紧。现在知道杜仲树里能提炼出杜仲胶这样的好东西,他更是不愿意错过了。 “一定一定。”谢虞琛点头应下。 目的达成,沈元化又跟谢虞琛闲聊了几句。见谢虞琛面露倦色,他也不好多待,便告辞回了自己的住处。 送走沈元化,谢虞琛才在余小郎的搀扶下回了里间,然后整个人直挺挺地倒在贵妃榻上,疲惫地叹了口气。 谢虞琛这副模样把余小郎给急得不行,又是拧了湿的帕子给谢虞琛擦脸,又是要去后厨张罗清淡开胃的粥菜,忙得前脚不着后脚。 “你且歇着吧,别忙活了。”谢虞琛有气无力地开口。 余小郎在屋子进进出出地打转,看得他都头晕。不愧是小年轻,这精力他是真比不上。 “知道了,先生。” 余小郎放下手里的物什,屁股刚沾到榻沿,又蹦起来,一拍脑袋道:“我突然想起,临行前田管事塞了一包乌梅和一包山楂干给我,刚好可以用来煮些开胃解暑的酸梅汤,我先去拿给厨房。” “哎,你……”谢虞琛话还没说完,余小郎就一阵风似的跑了个没影,他只好由着他去了。 天色渐暗,外面的水波声荡得人昏昏欲睡。谢虞琛的房间靠近舷墙,他顺着江水的流向望去,目之所及之处一片幽深,仿佛永远也走不到尽头。 刚才在沈元化面前,他把话说得如此信誓旦旦,好像只要一拿到杜仲树叶,他就能从里面提炼出杜仲胶,制成各种各样的橡胶制品似的。 但其实他心里比谁都清楚,这件事根本不像自己嘴上说的那么简单。 上个月,乌菏在信中特意告诉谢虞琛—— 他此行是代表着自己,不必畏手畏脚,放心大胆去做。若是有人敢推三阻四或是阳奉阴违,就去拿着他的信物找金甲军,让金甲军去找这些人的麻烦。 在乌菏大权独揽的今天,这句话的分量不可谓不重。 而他之所以会写这样一封信给谢虞琛,是因为在这封信前,谢虞琛在信中坦然地袒露了自己的忧虑: “杜仲胶是个新鲜东西,制取一事完全是摸着石头过河。我没有半点经验。” “坦白来讲,我心里一点底没有。虽然我在之前的信中说得头头是道,但实际操作起来,我只是个不折不扣的外行。” “前路一片未知,我很担心辜负了大家的期待,又害怕造成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 乌菏回给谢虞琛的信是很长一封,大致的意思是让谢虞琛不必太过忧虑,不论做什么事都有失败的可能。 最后,他在信中写道:“无论杜仲胶一事成功与否,谢郎都不需要有后顾之忧。所有的忧患和风险,都会有我为你承担。” 因此乌菏才会任人误会,以为谢虞琛此行完全是奉了他的指派。 这样一来,若是谢虞琛没能将杜仲胶成功提炼出来,那么千亩林地的损失,亦或是朝堂上大臣的指责和攻讦,都不会波及到他。 谢虞琛虽然不可能真的置身之外,将一切的责任都交给乌菏担着。但这封信却很大程度地安抚了他的焦虑。 因为除了他自己,这世上还会有另一个人和他一起共进退。他只需要放开手脚,尽自己全部的努力去做就是。 第83章 一行人到了东山州的时候, 太阳已经落山。 谢虞琛的住处还是他上回住的地方,只不过上一回是以乌菏的身份出现,这一次用的他自己的模样。 长史将谢虞琛一行引进院中时, 心中还纳罕, 想着这位郎君明明是第一次来, 怎么好像很熟悉这院子似的。不过这点疑问在心中想想就行,若要让他问出口, 他还没这个胆量。 这位可是奉了巫神大人的命令来他们东山州的。没看到就连他的顶头上司的关大人, 一州刺史,都对这位身份神秘的郎君一副毕恭毕敬的态度吗? 他一个小小的长史,撑死了也就是个正六品的小官,放那些大人物跟前提鞋都不够格,人家是什么身份哪轮得着他来说三道四。 他听同僚们私底下议论, 跟在这位谢姓郎君身边的年轻人, 就是那个穿着圆领的大袖长衫, 衣袍宽大, 一看就是那种出身很不错的世家子弟,居然是沈家现任家主沈望的次子沈元化。 今天他去迎接几人的时候, 分明听到另一人称呼沈元化为“沈兄”。但看两人相处时的神态,他反倒觉得是沈家的这位要更殷勤些。说话时也是沈家郎君凑到另一位公子身前去说。 长史心中讶异,要知道沈元化可是沈家嫡出一支。出身沈家那样的大家族,就算是直接去掌一州之治都不过分。他实在是猜不出到底是什么样的身份,才能让沈家二郎这种人都推崇得不得了。 想来应该是什么不可多得的人才罢。长史心道。 也不知道他们东山州是撞了什么大运, 去年差不多也是现在这个时候,迎来了代天子出巡的大巫。不仅带他们建了采石场和水泥作坊, 还出手整治了欺压百姓的仲学文一流。今年眼看又迎来了一位贵人。 去年这个时候东山州发生了水患,但因为有巫神大人在, 甭管是治理水患的官府,还是调度赈灾粮款的那些人,都兢兢业业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敢有半点差错。 采石场现在已经成了东山州最赚钱的地方,州府的财政也因为水泥的生意没原本那么紧缩了。不仅如此,去年开辟的那千亩杜仲林更是让许多灾民都有了一份维持生计的活计。 这几天关泰初命采石场开始采摘杜仲叶,又需要一大批的人手,不仅是州里的人,就连临近几个村县的百姓都闻风而动,带着干粮和工具赶到了杜仲林区。 不知道这位身份神秘的郎君又会给他们东山州带来怎样的机遇。 *** “林场那边已经不怎么缺人手了,但我看每天新来的百姓还有不少,不知道是否需要派人通知下去……” 第二天一大早,关泰初就在林场的几个管事的跟随下来拜见了谢虞琛,向他询问起杜仲林的事。 阔别将近一年,谢虞琛再见到关泰初,对方和他记忆中的模样倒是并没有太大差别,就是稍微胖了点。 不知道是不是经常在府衙和几个采石场、林场之间奔波的原因,原本那个瘦瘦干干的老头好像又黑了一点。若不是身上的那身官府,根本看不出来是一州刺史。 “先不必驱赶他们。”谢虞琛摇了摇头,“除了采摘杜仲叶,杜仲胶制取还要用到不少人手。” 关泰初应了一声,又带着点小心翼翼地试探问:“不知谢郎所说的制取杜仲胶,大抵需要多少银钱呢?” “东山州的状况……郎君大抵是知道的,州库里的银钱实在是不太充裕。”关泰初有些羞愧地解释道。 “不是有了采石场的进项吗?”谢虞琛疑惑地蹙眉:“州府的财政竟没有好一些?” “自然是有的。”关泰初连忙解释:“是因为今年开春的时候,州府组织人铺了几条水泥路,然后在城外修建了一处防洪的堤坝,又挖了一道水渠。这才……” 谢虞琛无奈地摆了摆手,他算是明白为什么把水泥这么赚钱的生意给了东山州,官府还是一副紧巴巴的模样了。敢情州府和一夜暴富的那种人一样,骤然富裕起来,开始了报复性消费。 好在官府的钱都花在了该做的事上,没有被浪费。这也是唯一让谢虞琛比较欣慰的地方了。 不过关泰初虽然这么说,但报给谢虞琛的那个数字还不算太离谱,起码没有到让他头疼的地步。 谢虞琛大致估算了一下,若只是修一道引水的水渠,再修几个发酵用的水池,应该还是绰绰有余的。但想大规模地提炼杜仲胶,恐怕就有点难度了。 不过只要能先提炼出一批杜仲胶来打开市场,以杜仲胶的实用性,不怕日后没有收益。 “之前吩咐给……”谢虞琛有些生硬地停顿了半瞬,才又开口道:“之前应该有让你们建在靠近水源的地方挖发酵池?” “您是说用水泥抹面的那种四方池子吗?”旁边一人张开胳膊比划了一下,见谢虞琛点头,连忙道:“有的有的。都按照巫神大人的吩咐建好了。” “那就好,待会儿带我过去看看。”谢虞琛心里盘算了一下,发酵池若是建得可以,又能省一笔钱出来。 但等到了发酵池的地方,谢虞琛才发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发酵池虽然按着他的吩咐建在了靠近水源的地方,但取水依然是个难题。 在谢虞琛的印象里,能够从杜仲树中提取出胶质的方法倒是不少,但在这个时代基本不具备可操作性。唯二能用的办法大概就只有碱浸法和发酵法了。 这两种方法无论是哪一个,都需要用水来洗去原料中的杂质,才能得到里面的胶体。以他们现在一千亩杜仲林的生产规模来算,需要用到的水量也是一个庞大的数字。 不过谢虞琛考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发现把发酵池建得这么高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东山州每年雨季的时候,河里水量都要暴增,有些河段水位升高个几米都是常态了。为了不被暴涨的水位淹没,工匠们也只能把发酵池挖在比较高的地方。 “这样吧,”谢虞琛想了想,指着距离发酵池不远的地方吩咐身后的人:“你看能不能在这儿修建一道水渠,把河里的水引到发酵池附近来。” 长史皱着眉琢磨了一会儿后为难地开口道:“怕是有些难度,这边的地势还是高了些,想要从下面引水不是件容易的事。” 众人的脸色一时间都有些难看。好不容易修的发酵池,竟然不能用?这可让他们找谁说理去?虽然水泥用的是自家作坊里产的,但也是真金白银的东西,浪费也不是这么个浪费法。 见众人神情懊丧,谢虞琛叹了口气,宽慰道:“这事留给我来想办法吧。” 正好他前些日子在琢磨筒车的原理,若是能成功造出筒车来,眼下的困境便能迎刃而解了。 筒车最大的作用便是能把流水从低处运往高处。在坡地上按照高低修几阶水渠,中间通过筒车相连,便能把低处河流中的水运到现在发酵池附近。 而且因为东山州多山,水流比较湍急,带动一架筒车转动也是绰绰有余。 “你们当中可有谁是懂木工技艺的?” 谢虞琛的目光在几人中来回扫视了一圈,人群中有人弱弱地举起手道:“回大人的话,小人家中是做木工的。” “那正好,待会儿你跟我回去,我有问题要请教你。”谢虞琛笑着说道:“我做了一个木质的模型,但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到时候你帮我看看。” “不敢不敢。”男人连连摆手。 “你叫什么名字?” 男人有些结巴地回道:“小人姓徐,单名一个寿,家中排行老三,大人唤我徐三就行。” 谢虞琛没听清楚他说的是上声“许”还是阳平“徐”,又重复了一遍道:“姓许?还是徐?” “回大人,是徐。”徐三忙回答道。 谢虞琛“噢”了一声,又道:“若是姓许,倒是我熟知的一个人是同一个姓氏了。”他记得许大郎原本也不是蓬柳村本地人来着。 大概是这番话拉近了二人之间的距离,徐三对谢虞琛也没有那么畏惧了,大着胆子向他打听起那所谓的模型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谢虞琛一边带着人往回走,一边跟徐三解释了一下筒车的工作原理。 迷迷糊糊地听完,徐三忍不住感叹道:“大人真是巧思啊。” 他心想,也不知道这位大人是如何想到这么精妙的设计。明明原理也不是多复杂,但让他想,他怕是几辈子也想不出来。 在榆林的时候,谢虞琛就研究了好些时日,连筒车的模型都做了整整一排,可最后还是没解决掉筒车排水不足的问题。 但他始终觉得自己现在的路子,大致方向是没问题的。可能只是作为外行人的自己在一些细节上把握还不够精确。只要来一个专业人士指导改进一下,应该不难成功。 若是在后世那个信息过载的时代,只要上网一搜,想要的知识便会奔涌而出。哪怕是对木工活一窍不通,也不妨碍他在经过网上学习后成为一个合格的木匠。 但在这个时代,若是没些门路,别说精通了,就是入门都很难。不论是木工还是什么别的手艺,这都是人家吃饭的本事,若是教别人学了去,那不是自己砸了自己的饭碗吗? 眼看着徐三跟着前面的年轻郎君回了城里,剩余的这些人中有不少都露出了羡慕的神色。 “哎,你说怎么就让他徐木匠给撞上了。”其中一人有些酸溜溜地开口。 “徐老三入了贵人的眼,以后怕是要青云直上啦!” “没办法,谁让人家运气好呢。刘大你要是羡慕,你也做木匠去!”另一人打趣道。 “那我还会打铁呢,也不比他徐三差。” …… 第84章 徐三抱着谢虞琛给的模型和图纸一回到家, 就把自己锁在屋里,废寝忘食地研究起筒车的构造和原理来。 就连隔壁怀石县魏公家的管事过来请徐三给他们老爷打一套家具,都被徐三让他的弟子给婉言推拒了。 用他媳妇的话说, 那就是徐三这个人研究筒车研究得都魔怔了。天天饭也不吃, 事也不做, 不是在抱着图纸研究自言自语,就是摆弄他那些破木头片子。 “大娘你可别这么说, 谁不知道你们家三郎是得了大人物的青眼。这下可时前途无量了!” “多少人就是想和你们三郎一般忙, 他还没那个机会呢。” 虽然徐三媳妇吐槽自己丈夫时一副嫌弃的口吻,但其实心里也是美滋滋的。 林场的人现在谁不知道徐三的名字?大家都议论着,说等徐三把谢虞琛交代给的任务一完成,别说是他们这些普通匠人,就连林场里的那些个官老爷们, 日后和他说话时都要稍微客气些的。 若是他们也有和徐三一样的机会, 别说是不吃饭了, 就是让他们三天不合眼, 许多人也是要抢着去的。 这几天林场的发酵池那边,人们已经开始修整土地, 准备挖建水渠。谢虞琛这边也在思考该用哪种方法提炼杜仲胶。 “碱浸法”顾名思义,就是用碱液反复浸洗原料,以此来去除原料里面的杂质和不溶解的物质。 这个方法需要的设备最简单,操作起来也没什么技术层面的难度。唯一的问题就是浸洗完原料的碱液处理起来比较麻烦,排放到野外对环境的污染严重。 谢虞琛不想对环境造成太大的破坏, 况且东山州原本的土壤条件就不太好,大量往土里排放碱液, 无异于是雪上加霜。 这样一来,他们就只剩发酵法一条路子可以走了。 但发酵法需要的时间比较久, 若是想要将原料中非胶部分的物质完全分解,动辄就需要几十天的时间,而且分解的效果如何谢虞琛也不敢保证。 为了试验发酵法的分解效果,谢虞琛让人在杜仲林场附近收拾出一间宽敞的屋子出来,改造成了一个有点简陋的实验室。又在一群小吏中亲自点了几个看起来比较机灵的年轻人作为自己的副手。 白天他就带着这几个人在“实验室”里研究如何从原料中提取杜仲胶。他们这些人现在主要就一个任务——验证发酵法的分解效果。 谢虞琛不知道弄来一点酒曲,和剪碎的杜仲树叶混在一起,据说是起到发酵的作用。 至于为什么用的是杜仲树叶,而不是杜仲树树皮、杜仲树根,或者是结出来的杜仲果实的果皮,这也是有一定的说法的。 在杜仲树不同部位,杜仲胶分布的含量也不同。如果谢虞琛没记错的话,按含胶量从高到底排下来,应该是“杜仲果实的果皮>杜仲树皮>杜仲树叶”。 虽然树叶的含胶量排在最末端,但可别忘了,在一棵树上,叶片的数量往往也是最多的。 一棵树有多少树皮?又能摘多少树叶?这个数学题谢虞琛还是算得来的。更何况树叶没了明年还能生。树皮被剥掉,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树木可就不一定会再抽条发芽了。 杜仲树果实的果皮更不用说,都没有核桃仁大的一点果实,能剥出多少果皮来?而且采摘杜仲果也要耗费一大笔人力物力。 就在杜仲树皮基本发酵好的同一天,徐三那边研究的筒车也有了进展。 原本谢虞琛是想着先让徐三做个模型出来,验证过确实可行后,再将其等比例放大,制造成可以投入使用的水车。 没想到徐三拍着胸脯,信心满满地向谢虞琛保证,他做的这个水车绝对没有任何问题。谢虞琛只好让他先做一台试试,验证一下效果。 这个时代的第一台筒车放置的地方选在了河流的中段。谢虞琛考察过这段河流,发现这一处的水流和水量都比较符合要求,应该足够带动筒车运转。 更关键的是这段河道还恰好有一段不到一米的落差,在这里架设水车,水流的推力应该也会更大。 在谢虞琛给他的模型的基础上,徐三不仅将水筒的角度和长宽进行了改进,而且还在水轮上增加了几块挡板,用来承受更多的流水的冲力。 “大人等我一下,我让人把转轮往水里浸得再深些!”还不等谢虞琛回话,徐三就卷起裤脚下到了河道中间。 又摆弄了一阵后,巨大的水轮便开始缓缓地旋转。紧接着,哗哗的流水声便充斥着围观众人的耳朵。 “水来了!水真的过来了!”水车连接的另一端,几个工匠高声呼叫道。 “大人,您看怎么样!”徐三甩了甩胳膊上的水,跑到谢虞琛面前几步远的距离,一脸兴奋地问道。 水车能成功汲起水来,谢虞琛也很是高兴,他点点头道:“不错。这几日辛苦你了。” 若是在淮陵那种一马平川的地势上,水车的价值或许还体现得没那么明显。但在东山州这种多山的地方,若是地里能有一架水车,不知能省下多少工夫。 像是原本那些离水源比较远,灌溉跟不上的坡地,现在也能试着开发起来了。 “关大人今天没过来吗?”谢虞琛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人群,疑惑道。 随行的几个小吏早就被河中的景象给吸引住了。刚才水轮上的竹筒转了几圈,他们的目光就跟着转了几圈。 听见谢虞琛问话,几人才如梦初醒一般回过神来,连忙回道:“回公子的话,关大人今天有公文要处理,应当过一会儿才能赶过来。” “原来如此。”谢虞琛点了点头,“既然这样,你们就先在这儿等等关大人。” “徐三郎?”他又喊道。 徐三连忙跑过来道:“小人在的。” “你跟着他们一起等等关大人。”谢虞琛指了指身后的众人:“若是关大人问起这个水车的原理,你便替我向关大人解释一番吧。” “这……”徐三有些犹豫,怎么说水车都是谢郎一人研究的,自己不过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改进,又怎能在刺史大人面前把功劳都揽下来? “怎么?不愿意?”谢虞琛反问。 徐三赶忙摇头道:“不是,小人只是……” “让你去你就去吧。”沈元化突然冒出来,插了句嘴道:“你们谢郎不在意这些的。” 徐三迟疑地点了点头,目送着谢虞琛几人离开。 刚离开人群几步远,沈元化就按捺不住地催促道:“谢郎你快和为兄说说,这水车到底是怎么转起来的?” “沈兄你刚刚不是都看到了吗?”谢虞琛笑着打趣他。 水车原本和沈元化也扯不上什么关系。还是谢虞琛想着,依沈元化的性子应该会对这种事感兴趣,于是走到半路又叫人返回城中,去他住的地方问了一嘴。 果然,一听说有水车这么一个新鲜玩意儿,沈元化饭都顾不上吃了,筷子搁到一旁就叫小厮进来替他更衣。 哪里有热闹,哪里就有他沈元化的身影。 “就远远看了那么一会儿。我都没看清楚那水车是怎么架起来的,上面那轮子就哗啦啦地转开了。” 沈元化撇了撇嘴,嘀嘀咕咕抱怨道:“我哪能看明白呢。” 谢虞琛忍俊不禁:“既然如此,我那还有一个水车的模型,等明儿个就让人送到你那儿,你好好研究研究。” “那可说好了?”沈元化急忙道:“一言为定,谢郎你可不许反悔!” “这有什么好反悔的。”谢虞琛笑眯眯地说:“你要是不放心,待会儿就随我去我住处拿。” “算了,也不在这一时半会的。” 沈元化犹豫了几秒,心道:“自己是不是太过猴急了?可别丢了他们淮陵沈氏的脸。” 他叹了口气:“还是明天让小厮去取吧。” “也行。”谢虞琛随口应道。有了水车,在取水一事上他终于能放心了。 现在就等研究明白杜仲胶的提炼方法,就可以开始大规模地生产。 回到实验室,谢虞琛将发酵好的杜仲碎叶取出一部分倒入水盆中,又让人把它们尽可能用力的再捣一遍。试图让胶质更充分地暴露出来。 锤捣好的杜仲叶再经过反复地冲洗,才能将其中难以溶解的物质都清除出去。过滤之后剩下的液体再经过烘干,便能得到杜仲胶的胶质。 但在几次冲洗的过程中,谢虞琛却发现许多胶丝都随着杜仲叶的腐殖质被冲洗而流失了。 胶质流失严重,而且发酵对于杜仲叶中非胶部分的分解效果也并不好。 按照这个比重计算,一亩杜仲林提取出来的杜仲胶恐怕还不够做几双鞋子的,更不用说做轮胎、胶圈和其它东西了。 辛辛苦苦地淘洗、提炼半天,最后只为做几双鞋底?这是谢虞琛没法接受的。 上午水车成功运作带来的喜悦很快被杜仲胶的低得要命的提取效率给冲刷殆尽。见谢虞琛神色凝重,几个守着实验室的助手急忙问道:“可是有什么问题吗?” 谢虞琛叹了口气,解释道:“现在这个办法提取出来的杜仲胶量太少,效率也低,许多胶丝都被水冲走了。” “啊?”众人大惊:“这可如何是好!” 谢虞琛有些烦躁地捏了捏眉心,“事到如今,只能拿一点火碱过来试试了。” 谢虞琛嘱咐了他们一句“一定要注意安全”后,随行的人便赶紧跑去取火碱。 实验室里只留下谢虞琛一个人,双手撑在桌子上,皱着眉思索还能用什么办法来减少胶质的流失。 第85章 将火碱取回来后, 谢虞琛就把发酵好的杜仲叶倒了一部分进去。做完这些,他简单吩咐了其余人几句,然后便起身出了实验室门。 谢虞琛身边的几个小吏跟着他泡在实验室这么些天, 也学到了不少东西。起码知道谢虞琛所做的这一切, 都是为了将叶片中间的白丝给提炼出来。 其中一人看着瓶中的杜仲碎片随着搅拌在火碱液中起伏, 犹犹豫豫地向同伴提议道:“要不要试试把碱液放在火上加热?” “可谢郎没吩咐我们要加热。” “可谢郎也没说不行。他那天还鼓励咱们要大胆尝试呢。” “要不试试?万一可行呢?” 见几人观点向左,场面一度陷入僵持。最开始提议用高温加热的那人一咬牙一跺脚, 自己从原有的溶液中取了一半出来, 在旁边架起一个小炉,一边加热,一边搅拌。 谢虞琛进门就看到实验室里多了一个小火炉。屋里的人也泾渭分明地分成两拨,一半围着他走之前放进碱液里的杜仲叶,另一边则在新出现的那个小火炉旁边。 “嗯?”谢虞琛凑近去看了一眼炉子上的器皿, 对旁边用木棍搅拌碱液的年轻人问道:“怎么想起加热碱液了?” 感觉谢虞琛好像不反感自己的自作主张, 男人鼓起勇气解释道:“下官之前在染坊, 见过里面的匠人制作靛青色的染料染布。他们把兰草放在水里煮, 过了一阵儿之后,草里的蓝色便融到了水里……” “下官便想着, 胶丝是不是和制取染料有一定的相似之处,都是从叶子里往出提炼东西,便取了一部分杜仲叶加热。” 听完男人的解释,谢虞琛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好像是有点道理哦。 “既然如此, 那你便试试吧。若是成了,我就替你去问关大人要一份赏赐去。” “多谢郎君!”男人放下手里的木棍, 兴奋地开口。 “做你的事去吧。”谢虞琛吩咐了一句,又将目光转向其余众人, 强调道:“在实验室里,你们不必把我当成你们的上司,不管谁有什么想法,都可以大胆尝试。” 不管心里是不是这么想的,但表面上众人都连连称是,表示自己明白谢虞琛的意思。 过了大约一个时辰,浸煮杜仲叶的那个小吏兴冲冲地跑过来,一脸激动地冲着屋外喊道:“成了!成了!加热碱液真的管用!” 不只是谢虞琛,实验室的所有人听到男人的喊话后,都立马放下自己手中的活计,跑到了炉子旁边。 经过流水反复的冲洗,胶丝逐渐被提炼出来,然后就是干燥和称重。 被十来双眼睛直直地盯着自己手中的称杆,周乔有些紧张地吞了吞口水,一点一点移动着木杆另一边的秤锤,直到两边保持平衡。 “有多重?”旁边的人着急地问道。 “差一点半两。”男人手里捧着装着杜仲胶的铜盘,递到谢虞琛面前。他神情喜悦,但动作却是小心翼翼的。 因为制取的方法简陋,所以提炼出来的杜仲胶还带着一点褐色的杂质,但这已经不影响后续杜仲胶的使用了。 谢虞琛大致估算了一下这点成品和原料的比例,发现经过杜仲叶经过火碱溶液高温浸煮后,提取的效率确实有显著变高。 之后大规模提炼杜仲胶的时候就可以用这个方法,先把杜仲叶堆到发酵池中发酵完毕,然后再将其放到火碱溶液中进行高温浸煮。这样一来,便能有效地减少胶丝被浪费。 而且先经过一道发酵的流程再浸泡碱液,对于火碱的需求量只有碱浸法的十分之一不到。即使将这部分的碱液排放出去,对环境的影响也比较小。 废弃的溶液谢虞琛想想办法,说不定还能进行回收,二次利用什么的。 现在大致的方法是有了。但具体的操作,比如火碱溶液的配比、浸煮的时间、水的温度等等,这些还是要再经过试验,才能得到一个确定的结果。将来开始生产杜仲胶的时候,匠人们也好有一个操作标准。 谢虞琛将自己的计划告诉众人,让大家之后的几天时间就按照这个方法进行更加细致的实验。至于今天嘛…… “大家今天就先休息一日吧。连着在这儿熬了几天,想必都累了,今天早点回去,好好睡上一觉。”谢虞琛笑着说道。 这段时间,众人确实是实打实地在实验室连着泡了几日,不管是精神还是身体都已经十分疲倦。但此刻人们都沉浸在了实验成功的喜悦中,哪里愿意听谢虞琛的话回家休息。 况且就在几分钟前,他们亲眼看到自己的同僚做出了成绩。其他人现在都恨不得立马扎进实验室再做几场实验,于是都纷纷开口道:“谢郎和几位郎君们先回去罢!我这儿还有没做完的实验呢,等我做完了再走。” “既然周乔和你都不走,那我也不走了,又不是单你有事做。” “你这厮,我是实验没做完,你又没事可做,留在这里还要多点盏灯。” “我不管,反正我不走。” 眼看众人就要因为谁走谁留的问题吵起来了,谢虞琛赶紧站出来,缓和气氛道:“罢了罢了。谁要是愿意留就留下来吧。几盏油灯的灯火钱我还是出得起的。” 最后,只有谢虞琛一个人哭笑不得地离开了实验室。其余的几人也不知道是打了鸡血还是怎的,颇有一种今天就要把各项数据都试验出个结果来的架势。 不过这样也好,早一天研究出结果来,杜仲胶的生产就可以早一点提上日程。 只是辛苦了在实验室的这几个人。 实验的结果必须大量的数据作为支撑。只有经过不同浓度、温度,反复地的实验,一次次地比较,最终才能得到效率最高的提取方法。这些都是实实在在辛苦活,没有半点捷径可走。 谢虞琛想了想,发现自己也没什么能帮得上忙的。他心道:“不如把几人的工钱都提高一倍,再到关泰初那里,看能不能给这些人升个职位什么的。” 现在发酵池那边已经堆进去了第一批杜仲叶。为了提高分解效率,谢虞琛还专门安排了几个人负责锤捣和切割杜仲树叶。若是进行得顺利,想来再过两三日,便能正式开始提炼杜仲胶了。 回到住处后,谢虞琛没有休息,而是径直去书房翻出了自己前段时间画的几张图纸。这些都是他在榆林的时候,根据自己记忆里已知的一些东西画出来的。 谢虞琛本来就不是专业人士,图纸上的大部分内容都是他之前磨炼演技的时候,为了研究人物,看过的那些杂书里的内容。 也亏得是谢虞琛这个人自小就好奇心重,什么植物、机械、化学这些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他都了解了不少,在加上记性也不差,才能记住这么多知识。 但饶是如此,图纸上的内容也都是他慢慢琢磨和完善了几天后才画出个大致。 就拿杜仲胶和筒车这两样东西来说,相关的原理谢虞琛虽然知道,但在细节上却是一片模糊的。不然他也不需要实验室的人们夜以继日地实验,只为得到一个准确的数字;徐三也没有存在的必要性。 谢虞琛一边看图纸,思考这里面哪些是能排得上用场的,另一边则一心二用地展望起了未来—— 等到杜仲胶提炼出来后,除了能制鞋垫、做成胶圈密封瓶子,还能用来干嘛? 因为杜仲胶提取难度大,产量低的问题,提取杜仲胶的成本远高于普通的橡胶。因此在后世,杜仲胶的使用范围没有橡胶那么广泛,世上也少有人知道杜仲胶这种东西。 不过作为天然橡胶的一种,杜仲胶也有很多其它橡胶材料所不具备的优势。譬如因为耐水性和耐寒性强,杜仲胶可以用在海底和地下电缆以及飞机上;还可以作为牙套和补牙用的填充材料。 不过在这个年代,这些高大上的用途他还是想想算了。科技水平也不支持谢虞琛提取到纯度那么高,还是让杜仲胶老老实实的做一些基础工作吧。 *** 实验室提炼出来的杜仲胶看起来就是软软地一团,非常容易变形,只要轻轻一碰,就变成了其它形状。 人们按照谢虞琛的方法,将提炼出的杜仲胶贮存在了水中。 现在只等徐三把谢虞琛图纸上的模子给刻出来,他们便能将其加热浇到模具中。等到杜仲胶凝固后,便能得到想要的形状。 制作一双鞋底用到的杜仲胶量不少,周乔几人在实验室里忙活了好几天,才勉强攒够做一双鞋子的量。 正式浇模的那天,谢虞琛正好去了发酵池查看池子里杜仲树叶发酵的情况。 周乔跑过来的时候,谢虞琛正蹲在河边弯下腰来洗手。他刚刚用手捻了一下杜仲树叶检查发酵情况,手上沾了不少腐殖质,若是不能及时清洗干净,手上怕是连着好几日都是那股味儿。 “谢郎,杜仲胶的鞋底已经能脱模了!”周二郎在岸边对谢虞琛喊道,语气中是掩盖不住的欣喜。忙活了这么多天,总算是看到了成果! “是吗?”谢虞琛也很是高兴,他甩了甩手上的水珠,站起身道:“走,带我去我看看。” “没想到您说的那鞋的什么胶底真的做出来了。”一路上,周二郎止不住地叨叨:“小人已经去看过了,褐色的一块,硬邦邦的……” “什么?” 第86章 仿佛一道惊雷直劈天灵盖, 谢虞琛停下步子来,扭头看向周二郎,声音急促地问道:“你说什么硬邦邦的?” “鞋底啊。”周乔语气有些茫然。他不明白向来好脾气的谢郎怎么会突然面色大变, 又重复了一遍道:“最开始的杜仲胶还是软乎乎的, 等到我和刘江把模子放在炉灶旁边烘干之后, 它就逐渐变成了硬硬的一块……” 怎么会这样? 听到这儿,谢虞琛的心已经凉了半截, 但他还是不死心地跟周乔一起回了实验室。 结果果然和周乔说的一模一样, 从模子里取出来的杜仲胶,变成了一块硬邦邦,没有半点弹性的胶片。谢虞琛拿起来看了看,感觉这片鞋底硬得不像是橡胶,反倒和塑料差不多。 但他要一个成本这么高的塑料做什么呢? 实验室里, 原本喜气洋洋的众人也逐渐觉察到了不对劲, 嘈嘈切切的讨论声逐渐低下来。 谢虞琛看着一脸或茫然或无措的人们, 勉强压下了自己心中的万千思绪, 摆出一副镇定自若的表情,对众人道:“这几天辛苦大家了。既然已经研究出了杜仲胶的制取方法, 大家就先休息一阵吧。” 众人正要告退,走出去几步后却发现谢虞琛似乎并没有和他们一起离开的打算,便回过头来问道:“谢郎怎么不走?” 谢虞琛刚从水里捞出一块没有完全干燥的杜仲胶,闻言扭头朝他们露出一抹微笑,“你们先走吧, 我这儿还有些事要处理。” 说话的那人正准备开口追问,就被同伴在身后轻轻扯了一下袖子。他顿了几秒, 把即将脱口而出的话又咽回了嘴里,话音一转道:“既然如此, 那我们就先行告退了。” 众人虽然不解,但还是依序退下,实验室里又只剩下了谢虞琛一个人。 到了这个时刻,谢虞琛才终于卸下了伪装,双手搓着脸颊长长叹了口气。 他要怎么告诉外面满心期待的众人这个结果呢?明明就差一步,他们就能得到成品的橡胶了。 这就像是小时候那种常见过婴儿玩具,在一个空心的盒子或者圆球里,装一个会发出声音的铃铛。只要一摇,就能听到里面传来叮铃铃的清脆响声。但不论怎么勾、拿、倒、摔,里面的铃铛就是取不出来。 就像如果原本杜仲胶就是如水中月、镜中花那样遥不可及的话,谢虞琛现在或许还不会如此失落。但他们已经付出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和精力。 从去年卡着点运输树苗,到无数灾民以工代赈开辟杜仲树林;再到现在为了杜仲胶建起的各项配套设施;还有实验室里人们夜以继日地的忙碌,反复进行试验、一次次修改数据…… 好不容易将杜仲胶提取出来,难道这些辛苦全都要打了水漂吗?他又要怎么和所有人解释呢? 谢虞琛心中的不甘已经积累到了极限,但除了能锤一下桌子泄愤以外,现在的他想不出一点办法。 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谢虞琛不断地反问自己,在脑海中一遍一遍地重复提取杜仲胶的流程,但还是找不到一点哪怕只是“可能”的出路。 *** 时间又过去五日,但谢虞琛还是没找到任何思绪。就连最迟钝的人都意识到了不对劲。 这几天整个林场都被一层阴云笼罩。平日里最爱说笑的人,现在都不怎么愿意和人闲聊了。 但即使这样,也没有人敢鼓起勇气将那句“是不是杜仲胶提炼不出来了”问出口。 打心底里,大家都不愿意接受这样的事情。杜仲胶不仅代表着他们这一年来的付出,更多的还有对于“未来”的渴望。 众人现在只能寄希望于那间建在林场营地最中间的、面积不大的实验室,期待着明天的某个时间,会有一只修长漂亮的手推开房门,然后微笑着向他们宣布—— “问题已经解决,大家可以放心了。从明天就开始生产杜仲胶吧!” “先生,您今天中饭想吃点什么?”半大的少年蹑手蹑脚地推开实验室的门,说话的声音也放到最轻。 虽然看起来表情轻松,但眼底没有藏好的思绪还是暴露了他内心的担忧。 来人正是昨天从州府赶到林场的余小郎。 “我不饿。”谢虞琛背对着他摇了摇头,手里正拿着一瓶装着杜仲胶液的陶瓷瓶子,轻轻地晃了几下。 “怎么可能不饿呢?现在天都快黑了,您这一整天一口饭没吃。” 余小郎站在谢虞琛身后,从他这个角度看不清谢虞琛的表情,但余小郎心里清楚,谢虞琛心里现在肯定不好受。 不仅是自责,所有人的期待都压在谢虞琛一个人的身上,他要承受的压力可想而知。 这几天,谢虞琛没有回过自己住处一次。实在是困了,他就到外面的软榻上凑合几个时辰。人们经常过了子时还能看到实验室那边有微光从窗户透出来。 “好歹吃一些吧,这样熬着身体垮了怎么办?”余小郎苦着脸劝道。 谢虞琛转过身来,活动了一下僵硬地脖颈,叹了口气道:“我的确是没有胃口。” 这几天谢虞琛做了无数次试验,几乎把他能想到的办法都试了一次,但无论他如何试验,最后得到的都是同样的结果—— 原本还柔软的杜仲胶体,在干燥后就彻底失去了橡胶的弹性,变得像块塑料一样又硬又僵。 上百个相同的成品摆在他面前,谢虞琛几乎已经失去了所有的信心,但他不敢停下来。 一旦他停下了脚步,就意味着这他接受了失败的事实,意味着所有人整整一年的付出和辛苦都化为泡沫。 谢虞琛不知道他还有没有再尝试一次的勇气。 余小郎就站在门口不远处,也不说话,就定定地看着谢虞琛。 “你随便弄点什么吃的吧。”谢虞琛只好将手中的瓷瓶放回了原位,对余小郎妥协道。 余小郎压下心中苦涩,连忙应了一声“是”,然后便转身向着厨房的方向跑去。 他怎么可能不知道谢郎现在没有胃口,光是回头的一瞬间,余小郎就清楚地看到谢郎眼底满满的红血丝。 重重的无力感压在余小郎心头。他心想:实验的失败为什么要归咎在谢郎一个人头上呢?谢郎又不是下凡的神仙。算起年纪来,他甚至比这林场的大多数人都还年轻几岁。 跟在谢虞琛身边这么些天,余小郎心里对“谢虞琛是一个人什么样的人”这个问题再清楚不过。 谢虞琛这个人对金钱和名利都没什么兴趣,也不好与人攀比。唯一的一点爱好大概是热衷于尝试新鲜事物,常常拉着余小郎去一个陌生的地方,和素未谋面的人闲聊。 这样一个人会执着于提炼杜仲胶,即使失败了无数次也不愿意放弃,这明显不符合他的为人。唯一有的原因就是,他是为了外面那些翘首期盼的百姓。 当初谢虞琛问余小郎的第一个问题是:“他长大之后想做什么?”那时他说:“想让大家都吃饱饭。” 距离他回答这个问题已经过了将近两年的时间,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余小郎跟在谢虞琛身边,对谢虞琛的一言一行都看得清楚。 余小郎知道自己只是说了这样一句话,而谢郎却是把它真真切切地落在了实处。他心想:这可能就是谢郎会收他这么一个出身低微的半大孩童为学生,并且悉心教导的原因。 一直以来,谢虞琛都是余小郎最敬重的人,他也经常会幻想自己在长大之后,也能成为像先生一样的人。但看到谢虞琛现在这副样子,他心里想得却是:“如果先生能自私一点就好了”。 如果能先生能自私一点,现在就不需要熬更守夜地实验,就不用这么辛苦了。 端着热腾腾的饭菜往实验室的方向走。快到院门时,余小郎却看到一个身披玄色斗篷,身材高大的男人站在夜色中。 兜帽垂下来的阴影遮住了男人大半的面容,余小郎辨不清男人的身份,但却能感受到对方身上隐隐散发出来的肃杀之气。 只是与男人遥遥对视一眼,余小郎就感觉一阵心悸。他连忙收回了目光。 正当他准备绕开男人进院子时,对方却打量他一眼,开口道:“你是谢郎的学生?” 男人的声音意外地好听,虽然语气冷冷的,但带给余小郎的那种莫名的压迫感却消散了不少。 他怎么知道自己?余小郎半是惊吓半是疑惑。愣愣地点了点头后,便见男人从自己手中取过托盘,“你回去吧。这些饭菜我给你们先生送过去。” “这怎么行?我连你是谁都不知道!”余小郎顾不得畏惧,下意识地反驳道。 正当余小郎抬手,准备把托盘从男人手中夺回时,余光却瞥到一缕银发从男人头上的兜帽掉出来。 “我的天……”余小郎倒吸了一口凉气,讪讪地缩回了手,连着后退几步。 众所周知,在南诏,银发只可能代表着一个人。 若不是这些日子跟在谢虞琛身边长了不少见识,他现在怕是已经腿软得站都站不住了。 乌菏没有和他多说话,端着托盘便径直向院中唯一亮着灯的屋子走出。只留余小郎站在原地怔怔地看着乌菏离去的背影,被风吹了半晌才回过神来。 ……巫神大人不会是来找他们先生麻烦的吧? 应该不会吧?想巫神大人多么日理万机一个人,应该不会单为了这点事,就跑到东山州这么个偏僻地方吧? 第87章 听到推门的声音, 谢虞琛头也不回地开口:“饭菜先放到外面的桌上吧,我待会吃。” “待会儿就凉了。” 谢虞琛正准备反驳,却反应过来这根本不是余小郎的声音。 “是谁啊……” 谢虞琛回头, 下一秒便呆在了原地。“怎么是……不对, 你怎么会来这儿?” 因为惊讶, 谢虞琛甚至忘了敬称,直接用“你”称呼了乌菏。 “我来看你为什么连饭都不吃了。”乌菏轻笑一声, 把托盘放在桌上, 冲谢虞琛招手道:“过来吃饭。” “哦。”面对乌菏,谢虞琛总算不好再说自己待会儿再吃,放下手里的杆秤走到旁边舀了一瓢清水洗手。 一顿饭谢虞琛吃得心不在焉,甚至直到最后一口,他都没吃出今天的饭里有他最讨厌的豆子。 “不是在信中说最近很忙吗?”谢虞琛瞥了一眼在一旁干坐着喝茶的人, 主动挑起话题。 “是有点忙。”乌菏思索了一下, 又道:“但也还好, 前些日子因为选官的事情和两位尚书吵了几天。” “后来呢?”谢虞琛知道乌菏素来就和那几位大人不和, 彼此都看对方不太顺眼。 “后来郭大人的侄子被我抓到饮酒狎妓,我撞到他的时候他正因为一个歌妓在街上与人大打出手。郭大人嘛……” 乌菏挑了挑眉, 又道:“郭大人素来高风亮节,刚正不阿。此事一出,自然羞愧得连门都不好意思出了。” 不知为何,谢虞琛看到乌菏这副模样特别想笑。他单手握拳遮着嘴轻咳了几声,“我以为郭大人一把年纪了, 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应该不会把这种事放在心上的。没想到郭大人脸皮还挺薄。” 乌菏点头, “是啊,谁能想到呢。” 谢虞琛知道朝中一直有人觉得乌菏行事太过强硬, 不够体恤百姓云云。东山州水患之后,郭大人好几个月都找不到借口攻讦乌菏,也不知道这回又找了什么借口。 既然乌菏来了,谢虞琛肯定不能继续在实验室这边凑合着。他只好站起身,主动提议:“时间不早了,不如先回城中?” 乌菏点了点头,瞥了一眼在外面守着的金甲军。对方立马会意,进屋替谢虞琛收拾东西。 前些日子刚铺了一条从州府到林场的水泥路,谢虞琛平日里就坐着马车在两地往返。最近几天自己天天泡在实验室里,马车就停到了林场外的空地上。 谢虞琛朝着马车的方向走了几步,才发现乌菏就一直走在身边,他扭头看向对方:“大人的马车呢?” 倒不是他不想和乌菏一辆马车,主要是平常就他一个人天天往林场跑,所以马车也是辆不怎么大的。车里坐他一个人还凑合,若再往里塞一个成年男子,怕是有些拥挤。 “我一路上骑马赶来,实在有些疲乏。”乌菏捏了捏眉心,毫不避讳地开口:“不知道能不能蹭一下谢郎的车子?” “……” 谢虞琛缓缓点头:“当然是可以的。” “只不过车里空间有些狭窄,可能要委屈大人和我挤一挤。” “无妨。”乌菏在马车旁站定,侧着身子把胳膊伸到谢虞琛面前,“谢郎先请。” 谢虞琛有些迟疑地把手搭在乌菏的手臂上,借着他的力上了马车,“多谢大人?” 他刚才那句“委屈大人和我挤一挤”不是客套。马车里,二人相对而坐,乌菏的小腿几乎紧紧贴在谢虞琛的腿上。 谢虞琛把自己的腿稍微往边上挪了一点,但下一秒,马车一个颠簸,他整个人又滑回了原位。 “路上难免有些颠簸,谢郎要注意安全啊。” 谢虞琛木然地点了点头,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戳着自己的脚尖,他下意识踢了一脚。 再低头一看,才发现原来那是乌菏的佩剑。 “抱歉。”谢虞琛低头。自刚才乌菏看着他吃饭开始,他就感觉两人之间的气氛有些别扭,像是一种带着亲昵的陌生感。 谢虞琛把这归功于在过去几个月里,他与乌菏之间的频频往来的信件。 他甚至连乌菏的笔迹、惯用的语气都了然于心。但相比起两人之间几乎隔几日就有一封、一连数月都没有中断过的信件。这种面对面的近距离的接触,满打满算却也只是第五回。 “我听人说你这几天一直待在林场,都没怎么回去?” “是……”乌菏突然的开口询问,让谢虞琛回过神来,点了点头,因为杜仲胶产生的焦虑又重新回到了心里。 他叹了口气,解释道:“杜仲胶的成品和我预想中的差异颇大,可能没有办法用来制作我之前在信中提到的那些东西。” “我这几天一直在想办法试图解决此事,但是……”谢虞琛摇了摇头,有些沮丧地开口:“收效甚微。” “别给自己太大的压力。”乌菏轻轻碰了一下谢虞琛垂在一旁的手臂,“没关系的,大不了还可以制成中药。” “哪有那么多需要补肾强筋的人。” 谢虞琛小声抱怨。不过他也清楚乌菏是在安慰自己,勉强笑了笑,“反正有人说了,会给我兜底的。” “没错,就应该这么想。”乌菏扬扬下巴,“反正有我在的。” 马车悠悠地在城门口停下,乌菏从袖中摸出一块令牌在窗边挥了几下,示意守城的官兵放行,谢虞琛这才想起另一件非常在重要的事—— 他现在住的是还是上次来时住的宅子,但这处宅子在名义上,应该是乌菏的。 那么问题来了,这座宅子被他住进去之后,它原本的主人应该住在哪呢? “大人今晚可有住处?”谢虞琛礼貌询问。 “城中不是有我的住处吗?”乌菏看了他一眼,反问:“谢郎不会是打算让我露宿街头吧?” 别在深夜讲恐怖故事。 谢虞琛心想,他要是敢这么做,别说等天亮,现在就得开始思考“死第二回还能不能再穿越”的问题了。 不过他现在的住处—— 像木工房、像杂物间、像堆破烂的、反正什么都像就是不像能住人的两间正房; 因为懒就没让人打扫,尘土现在堆了得有两指厚的的侧房; 还有已经被鸟占领的后院。 …… 这真的适合让乌菏这种身份的人住进来吗? 当然最后那个纯粹是意外。 那天他回来,刚好看到路边躺着一只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的幼鸟,估计是从哪个巢里跌出来找不到家的。谢虞琛本来不打算收留它。这种情况一般幼鸟的父母就在附近,它们会自己把崽找回来。 但当时天阴得已经开始往下飘雨滴了,眼看就是一场瓢泼大雨。这种天气下幼鸟存活的概率基本为零。 谢虞琛只好用帕子包着把它捡回来,让人做了个类似镊子的工具,每天拿镊子夹了熟米粒喂它。 谢虞琛本来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没想到最后还真给喂活了,现在就赖在后院里,死活不肯走。 谢虞琛在心里把房子审视了一圈,颇为感叹—— 他到底是怎么把一间三进的官邸住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现在宅子的情况……如果让大人住的话,怕是有点委屈大人。”谢虞琛尽量委婉地说道。 “无妨,我并不在意那些细枝末节。” 可这根本不是细枝末节的问题,谢虞琛在内心吐槽。 “那我待会儿让人给大人收拾一间空房。” “不用麻烦了。”乌菏笑着打断他,“住处我已经让周洲安排好了。刚刚同谢郎开玩笑的。” “哦。” 哪里好笑了?谢虞琛偷偷翻了个白眼,但不管怎样,自己表面上的光鲜亮丽总算是保住了。 明天早上,他就让人把院里的东西都倒腾到杂物间里。 马车稳稳地停在宅院门口,乌菏目送着谢虞琛下了车,“今晚好好休息,其他的事都先不要想,明天我再让人过来接你。” 接我去干嘛?谢虞琛疑惑了一下,但没有问出口。 夜寂静,寒声碎,乌菏的声音从夜色中传来,混着有些冷意的秋风,却莫名让人感到心安。 谢虞琛点了点头,又想起这么昏暗的巷子,也不知道乌菏能不能看到,于是他又开口道:“我知道了。” 这几天谢虞琛睡觉的时候,只要一有风吹草动,他立马就会从梦中惊醒。除了身体上的疲倦之外,迟迟找不到让杜仲胶柔软的方法,近千亩林地的未来都在他一个人肩上,精神上的压力也不小。 也不知道是乌菏让他好好休息的嘱咐起了作用,还是谢虞琛自己身体的疲惫已经到了临界值,总之今天他几乎是刚躺到榻上,就立马陷入了沉睡。 难得的一夜安眠。 第88章 第二天一早, 坐到马车上谢虞琛才知道乌菏要带他去哪。 “没想到大人在这儿还有庄子。”谢虞琛撩起帘子往外望去。 今天两人乘坐的马车可和昨天谢虞琛的那个不一样,别说是二人面对面坐着,就算是在车里平躺都不成问题。 “那儿原本是先帝的一处别苑, 后来先帝赏赐给我。我平日里极少离京出宫, 也不常去那儿。” 乌菏解释了几句, 又补充道:“庄子就建在宿山山腰,山里有好几处温泉眼, 还有溶洞, 山下建了马场,宿山的风景也秀美,算是个不错的散心地方。” 听着乌菏的描述,谢虞琛不免有些心动。宿山的名字他是听说过的,据说那里泉眼云集, 泉水终年热气腾腾, 因此还有了一个“温泉山”的称号, 不少权贵都会去那儿玩乐休闲。 乌菏的别苑自然是所有院落里位置最好、占地面积也最广的那个。出了院子, 还有座人造的观景台。站在观景台上,可以将整个宿山的景色都尽收眼底。 几个身着戎装的士兵将谢虞琛引到住处后, 便依序退了出去。等到谢虞琛换了衣服,收拾妥走到温泉池子时,乌菏已经在这儿不知道多久了。? 他怎么来得这么早? 即使隔着屏风和一道长长的走廊,水汽还是从池中飘散出来不少。乌菏靠在一把红木的的圈椅上,垂着眸子小憩。 乌菏依旧穿着一身玄色的衣袍, 只是没有寻常那么端着,系带松松垮垮地在腰间挽了个结, 衣领半遮半掩地露出一截精致而流畅的锁骨。 带着潮意的空气把乌菏的眼睛染得有些湿润,连睫毛都成了一缕一缕的, 紧紧贴在了他的下眼睑处。 听到谢虞琛的脚步,乌菏立马坐直身子,睁开眼睛看了过来。 谢虞琛轻啧一声,把小臂上的披风搭到一旁的椅背上,“大人身边没人伺候着吗?” “太吵。” 乌菏言简意赅地吐出两个字,站起身,引着谢虞琛朝屏风后走去。又道:“我让他们都退下了。若是谢郎需要,我再叫他们进来便是。” “不用了。”谢虞琛摇头,“我也不喜欢身边围着太多人。” 往温泉池走的路是就地取材,用山中青石开凿的石砖铺成的。谢虞琛光着脚踩上去,湿漉漉的,但并不滑,带着点粗糙的质感。 刚走进去,满室蒸汽便裹挟着熏香的味道迎面而来。 谢虞琛的视线被水汽挡住大半,朦胧中,只感觉有人握住了自己的手腕,踩着石阶,一步步把他带进了温热微烫的池水中,稳重而踏实。 …… 下了水后,谢虞琛整个人就那么懒懒散散地趴在池边,下巴枕在手臂上。他的头发现在已经很长了,在水中浮着,随着水波一荡一荡,修长雪白的脖颈在乌发间时隐时现,仿佛无声的勾引。 “我好像知道该怎么改进杜仲胶了。” 谢虞琛猝不及防地开口。 “嗯?” 很明显,另一边的乌菏并没有反应过来,鼻腔中挤出一声疑惑的询问。 “我说,我好像知道杜仲胶为何僵硬无比了。”谢虞琛又重复了一遍,语气有些兴奋。 “……” 乌菏:“愿闻其详。” 谢虞琛翻个个身,胳膊支在岸边的竹枕上,侧身看向乌菏。 中衣因为浸了水,紧紧贴在皮肤上,隐约露出几抹薄红。 谢虞琛天生皮肤白,所以被热气一蒸,肌肤的红便格外明显。 他把贴在脸颊周围的湿发轻轻拢到身后,然后吸了一口气,看向乌菏:“你闻到空气中有什么味道了吗?” 乌菏从岸上捞过一张托盘,给谢虞琛和自己一人斟了一杯花茶,然后不疾不徐地开口:“熏香?还是茶水糕点的味道?” “都不是。”谢虞琛心情愉悦,也乐得跟乌菏卖关子,摇了摇头道:“你再猜呢?” 隔着缭绕的雾气,乌菏的身影在谢虞琛的视线中模糊成了一道朦胧的虚影,他只能听到对面似乎传来几声带着点哑意的短促轻笑。 “我猜不到呢。” ? 猜不到呢…… 呢,呢你个头! 谢虞琛隔着水雾瞪向乌菏,但碍于视线受阻,对方似乎并没有接收到他这边的讯号。谢虞琛又抬起胳膊挥了挥,试图将两人之间无处不在的热气撵开一些。 但还是徒劳无功,谢虞琛恼羞成怒地掬起一捧水,朝着雾中的身影就泼了过去。 哗啦一声,流水落入水面,又溅起更多的水花来。 “是硫磺,泉水中有硫磺的味道。”谢虞琛气急。 说起正事,谢虞琛神情又慢慢恢复了原本正儿八经的模样,“可能是香薰的味道盖住了温泉里原本硫的味道,若是仔细闻,还是能嗅到一点的。” “所以硫磺就是让杜仲胶有弹性的关键吗?”乌菏偏了偏头。 谢虞琛“嗯”了一声,整个人以一种很放松的姿态靠在石壁上,手臂松垮地搁在两侧。 闻到空气中硫的味道后,谢虞琛才猛地想起来—— 不止是杜仲胶,就算是天然橡胶,也要经过一道“硫化”的步骤,才能变成人们生活中常见的那种橡胶,也就是硫化橡胶。 这就是“生橡胶”和“熟橡胶”的区别。 而相较于从天然橡胶树提取出来的橡胶,从杜仲树里提炼出来的胶质则更需要这一硫化步骤。 谢虞琛最开始研究杜仲胶的可行性时,就考虑过杜仲胶和天然橡胶的区别: 杜仲胶和橡胶在化学成分上是完全相同的,因此杜仲胶才能成为代替橡胶的存在。但二者也具有一定的不同之处,那就是它们的分子结构不同。 如果非要说的话,大概就是天然橡胶的分子链像是一个杂乱无章的线团,所以在弹性上才具有其它物质所不能比拟的优越性能。 但杜仲胶的结构却是一个稳定排列的整体,所以提炼出来的胶质就会呈现出谢虞琛他们看到的、许多类似塑料的特性。 因此他们必须在提炼出杜仲胶之后,再经过一道硫化的步骤,才能使杜仲胶的分子结构由线性的分子结构变成三维立体的网状结构。 通俗点说就是从“塑料”变成了“橡胶”。 而且这一步还离不开加热。“硫”和“加热”这两个步骤,就像是蒸馒头里的“酵母”和“蒸制”一样,无论少了谁,结果都只会是失败。 “往杜仲胶中加入硫磺,然后再进行加热,二者缺一不可……” 乌菏顿了顿,有些意味深长地开口:“若不是谢郎这么说,其他人怕是一辈子都想不到。” 怎么突然这么说?是在试探自己吗? 谢虞琛喉头一紧,笑着搪塞了一句“是吗?”,但整个人已经冷了下来。 “有时候我是真的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父母才能生出谢郎这样的人物来?” 谢虞琛低头看着水中细微的波澜,神情晦暗难辨,“若是大人知道了,又打算如何呢?” “不如何。”乌菏的目光穿过雾气,稳稳地落在谢虞琛被长发遮住大半的脸上,“只是想感谢他们……养出谢郎这样好的人来。” “……” “哦。” 谢虞琛面无表情,给乌菏泼冷水,“那估计是很难如愿了,我父母早已离世。” 他拿起托盘上的花茶一饮而尽,又道:“或者等哪天我祭拜他二老,给他们烧纸钱的时候,再替你传达吧。” 乌菏默不作声地拿过茶壶,把谢虞琛喝完的茶水又添满了一杯,“泉水的温度高,多喝点水。” *** 从温泉池里出来后,谢虞琛就去换了准备好的衣物。从里间往出走时,正巧一阵穿堂风迎面吹来,被头发泅湿的后颈立即泛起一阵凉意。 其他都好,唯有这及腰的长发,也太费事了些。谢虞琛用布巾擦着还在滴水的发梢,小声抱怨了一句。 “怎么了?”乌菏支起身子,歪着头看过来。 谢虞琛懒洋洋地倒在乌菏旁边的圈椅上,泉水的温度把谢虞琛骨头缝里的疲乏都泡出来了,现在正是犯困的时候。 他有气无力地甩了甩指尖的一缕长发,抱怨道:“这头发擦起来太费事了。” 乌菏拿起谢虞琛搭在椅背上的布巾,拍了拍他右侧的肩膀:“侧过来一点。” 谢虞琛一扭头就看到乌菏站在他身侧,一手拿着布巾,另一只手撩起他的头发。 他整个人挨得谢虞琛很近,上半身微微俯下来。谢虞琛感觉自己只要再往后靠一点,就能贴到身后人的胸口。 不知道为什么,谢虞琛脑子里的那点困劲儿刹那间就飞得无影无踪。若他是只猫,估计现在浑身的毛都已经炸开花了。 “怎么好劳烦大人。”谢虞琛僵着身子道。 乌菏勾了勾他的头发,在他身侧轻笑一声,“放心,这儿又没其他人。” “即使有,也不会有人敢说什么的。” “哦……”谢虞琛感觉自己的心跳没来由地快了些,他稍微偏了偏身子,转移话题道:“林场那边等不了太久,我想后天就回去。” “不多待几天吗?”乌菏动作轻柔地擦拭着手中的乌黑柔顺的发丝,“马场那边有刚驯服的几匹好马,不去看看怪可惜的。” 刚驯服的马啊…… 谢虞琛有些心痒,他之前拍戏的时候演过需要骑马的角色,为此专门学了几个月的马术。 但不管是在片场,还是专门的马术俱乐部,自己骑得都是被人训练好的、性格极为温顺的马匹,还从没体验过这种直接由野马驯化而来的。 但谢虞琛纠结了半晌,最后还是摇头,拒绝了这项令人心动不已的活动,“还是算了吧。” 第89章 谢虞琛把自己关在实验室的那几天, 林场的其余人也没有好过到哪去,整天愁眉不展的,二十多岁的年轻人, 一个个的都愁成小老头了。 等到谢虞琛随一陌生人离开, 众人更是像没了主心骨一样, 那些耐得住性子的还好,依旧是和寻常一样, 按时去林场点卯上班。 但在林场做事的人一多, 鱼龙混杂,就不免有那些爱耍滑头的。见谢虞琛不在,又道听途说,听了不知从哪传出来的真假难辨的消息,说是杜仲胶已经提炼失败。 就连谢虞琛, 也是因为害怕朝廷追究他的责任, 所以提前跑路了云云。这几天连州府那些官老爷们都不怎么到这边来了, 可不就证明这消息并不是空穴来风吗? 不知道这事是有心之人故意为之, 还是只是单纯有人没事找事,总之仅仅谢虞琛离开林场的这短短几天, 类似的话就在人群中俞传俞烈。就连那些原本踏踏实实干活的工匠们,即使没有完全信了外面的谣言,心里也难免泛起了嘀咕。 “出了这样的事,你难道不打算整治那些大肆传播谣言的人吗?”实验室旁的一间茶室里,乌菏正坐在谢虞琛旁边, 看他在纸上演算着什么。 “整治什么?不过是几句以讹传讹的谣言罢了。”谢虞琛头都不抬,在纸上演算数字, 随口道。 “谢郎有时候还是太过仁慈了。”乌菏不知道是单纯感慨了一句,还是另有用意。 说到这儿, 谢虞琛终于舍得从一堆数字里抬起头来,看了面前的人一眼,“我是不是仁慈,大人待会儿不就知道了吗?” 他知道乌菏说他仁慈,无外乎是因为那部分趁着他离开东山州后,就传播谣言、分化林场的人。 不管是故意为之,还是单纯没事找事。这些人的心思都有够歹毒。后者自不必说,如果是前者,在林场做事的这些人中,基本都是去年水患后流离失所的灾民。 正是因为有杜仲林场,才有了这群人的一条出路。但这些人却能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将救了他们的林场出卖,简直连基本的礼义廉耻都忘到脑后了。 若不是乌菏碍于谢虞琛的面子,这些人早就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了。 林场那边,管事正当着所有人的面宣布,实验室那边已经找到了提炼杜仲胶对有效的办法,再过四五日,第一批杜仲胶就会从他们这儿生产出来。到时候就连刺史大人,都会亲自莅临现场,观看杜仲胶的制作过程。 听到这个消息,众人基本上都是欢喜的。 虽然前几天被各种谣言吓得人心惶惶,也不免有人生出了另谋出路的计划。但如果在林场能安稳生活的话,谁又愿意离开这儿另谋生计呢? 正当人们都长舒一口气,准备各自散去回到自己工作岗位上做事的时候,又见台上的管事朝旁边一招手,便有几个挑着担子的男人从院门外走进来,衣着打扮与林场做工的人完全不同,倒像是官府里的官老爷似的。 众人心里直犯嘀咕,只见台上的管事又从怀里拿出一张叠成方块的红纸,放在台子上展开,朗声念起了上面的黑字。 “采摘一组的林瑞、杜秋;采摘三组的张二郎、赵瘸子。” “发酵组的刘三娘、季娘子。” …… 管事一连念了十几个人的名字,都是他们熟悉的人。有的甚至就是白天和他们一起做工,晚上和他们睡在一个屋的人。 众人心中疑惑:管事当着所有人的面念这些人的名字做甚? 在众人疑惑不解的目光下,管事让人把刚刚挑进来的几个担子搬到了桌上,然后一把掀开了担子上面盖着的黑布。 人群中顿时一片哗然。 “那几个郎君挑进来的担子里装着什么物件?你可看清了?” “我前面有人挡着嘞,哪里能看到。” “阿兄,你在我前头站着,看到里面是什么了没?”人群中有人踮起脚尖,戳了戳自己前面人的后背。 “你莫吵我,我正看着呢……” “是铜钱!我看清了,里面有……一,二,三,我的天,有整整四贯铜钱!” “真的假的!你可看清楚了?” 人群中,有那些眼力好的,或者是站得靠前的人已经看清了担子里装着的东西。 一摞摞的铜钱中间用绳子穿起来,称之为“一贯”。 一贯铜钱是整整一千枚铜钱。台子上每个担子里足足有四五贯钱,那可就是几千文钱啊! 人们又是震惊又是眼红的,院子里响起好一片交头接耳议论的嘈杂声音。 “都别吵嚷了!”人群上方,管事敲着桌面大声呵斥道。 “刚刚我念到名字的人出列,每人上台……” 管事故意停顿了一下,等到人群中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自己后,他才又宣布道:“领取五百文的奖金!” “五百文!整整五百文钱!” 众人又惊又羡,那可是五百文钱啊! 他们东山州地偏人穷,挣钱亦是十分不容易的一件事。也就是去年开始生产了水泥,又吸引了许多外地来的商队。 不论是在采石场做工,倒腾水泥,还是做那些外地来的商贩的生意,人们的日子才开始好过了一些。 但饶是如此,这五百文铜钱对于他们来说依旧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像是他们在林场做工,每个月累死累活,拿最高档的工钱,也不过是两三百文而已。 结果管事一开口,所谓的奖金便是他们辛苦一个月都赚不到的数字。 人群中,有那些胆子大的,便扯着嗓子对台上的人问道:“敢问管事,他们这些人凭什么拿到这么高的赏钱啊?” “就是,为什么啊?” “要说干活,我们干得不比这些人差!” 这话一出,不管这几月有没有认真干活,众人心里都起了疑问:明明我干活也不比他们差,凭什么就这些人拿到奖金了呢? 要说干得活越多,工钱就越高,大家心里还能理解,人家是凭辛苦赚钱,他们也没什么好眼红的。 但明明都是做的一样的工作,甚至管事叫到的那些人里,有不少上个月赚得还没他们多,凭什么这些人能领到自己领不到的奖金? 众人心里一下子就没那么平衡了。 被台下的匠人质问,管事面上也没露出半分不豫,而是看向第一个问话的那人道:“如果我没有记错,你是负责捣碎杜仲叶的王付?” “正是小人。”被众人盯着,王付也不像刚才扯着嗓子问话时那般大胆了,抬手摸了把脑袋,直愣愣地点了点头。 “你活干得确实不错,原本是理应获得奖金的。” 听到这话,王付还没来得及高兴,就看到管事话音一转,又道:“但你这几天是不是对人说了‘这几天没见实验室里传来一点动静,怕不是谢郎哄了咱们,那杜仲胶根本提炼不出来’的话?” “我没……”王付下意识地开口,刚准备反驳,却猛地想起前两天吃饭的时候,他好像确实说了类似的话。 可他根本没这么想过!王付心里直喊冤。 但无论他怎么思索,都想不起半点他当初会这么说的原因来。王付心中又是懊悔又是不忿的。 悔的是仅仅因为自己多说了一句话,竟然让他错过了整整五百文铜钱的奖赏。 忿的是这句话大概率只是自己闲来无事,随口说的瞎话罢了。如何能做得了数,成为评判自己有没有资格获得奖金的依据? 管事并没有理会王付内心是如何愤懑不平,而是又开口问道:“你既然说了这样的话,那你可有依据?” 王付一脸苦闷地摇了摇头,他平日里别说谢虞琛的面了,就是谢虞琛手底下的那几个小吏都接触不到。 说白了,他就是个每天负责把运来的杜仲胶捣碎的工匠,连这样做是何用途都不清楚,又不用说怎么提炼出杜仲胶这样复杂的事情了。 “那你说实验室好久没有传来消息,也不是亲眼所见啦?”管事继续问。 王付又一次点了点头。 听到这里,众人心里已经很清楚了:这王付之所以没有获得奖赏,恐怕就是因为胡乱说了一些没有根据的瞎话,在林场里传播谣言的缘故。 至于他们这些人,谁又敢拍着胸脯保证,说自己没有在茶余饭后与人闲谈时,说过这样没凭没据的话呢?众人沉默了下来。 “这几天林场里没少传出些捕风捉影的话,有些人不辨真假,以讹传讹,我知道你们在场的诸位,大多数都没有坏心思。但不论如何,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这些话都给林场和谢郎造成了许多不好的影响。” “这回念在你们都是初犯,我没有责罚各位。但我希望下次……” 管事神情严肃,环顾了一圈道:“你们在说这些话前,都能好好想想,说这些话到底是真是假?说这样的话对你们自己有没有半点好处!” “别被人当了枪使,自己还在那美滋滋的什么都不知道!” 听到这话,台下的众人都低下头,露出了沉思的模样。 寻常他们说这种话的时候,并不见得是有多坏的心思,大部分只是口闲扯逗闷而已,也不会考虑会造成多么严重的后果。 直到今天亲眼看到自己是如何与五百文钱失之交臂的,他们才悔不当初地想到,若是平日里能管住些自己那张嘴,少说几句没根据的话,今天站在台子上领奖的,说不定就是他了…… 而且管事那句“被人当了枪使”又是什么意思?难道之前那些流言是有心之人故意说给他们听的? 后悔之余,众人看向周围人的目光又多了几分怀疑。 在管事又说了几句表彰上台领奖的那些人的话后,众人四下散去,立马揪住平日里最爱与自己闲聊的人,质问道:“之前是不是你跟我说,这几天谢郎没有吩咐做新的营生,怕不 是要抛下咱们去了?” “他也跟你这么说了?嘿,他和我也是这么说的!” “说吧,你这么说是不是被人收买了,专门散播这种话抹黑林场的名声?” “我冤枉啊,要问你们也该问给杜仲树施肥的钱五郎,我也是听他说的。” …… “还是谢郎有办法啊,只用了七八贯钱不到,便敲打了那群人。我看这回以后,再也不会有人听信传播那些流言蜚语了。”实验室里,管事一脸敬佩地对谢虞琛道。 “也是因为实验室这边迟迟没有进展,人心不安,才会有诸多流言传出。”谢虞琛不甚在意地摆了摆手。“对了,我让你私底下查的事你查到了吗?” “已经有眉目了。”管事正色道:“前几天有匠人们向我举报了几个人,再加上我也暗中顺着流言的来源探查了几天,发现此事确实有人在暗中搞鬼。” “这是那几人的名单。”管事将一张写有几人名字和身份背景的纸递给谢虞琛。 谢虞琛将上面的内容大致浏览了一遍,有问道:“可查到这些人背后是受谁指使的?” 管事摇了摇头:“暂时还没有。” “既然如此,你先按兵不动,装作什么结果都没有查到。在暗中观察这些人的一举一动,发现有什么异常之后,再悄悄汇报给我。” 见管事疑惑地望向自己,谢虞琛简短的解释了一句:“此事我另有安排。” “是。” 管事领命退下后,乌菏从屏风后面不疾不徐地走出来。 “你有什么看法?”谢虞琛看向对方。 第90章 乌菏挑了挑眉, 随口答道:“放长线钓大鱼?” 谢虞琛笑着点头。林场里的谣言能在这短短不到一周的时间内就传得满天飞,说背后没有人在暗中操作他是不信的。 于是谢虞琛想了这么个法子,通过一笔数额不菲的奖金的诱惑, 再加上派去的两个信得过的管事, 顺腾摸瓜去探查, 果然发现前几天的是有人故意在人群中散播谣言。 而至于为什么不直接把这些人抓出来逼问幕后的指使者,一来是因为此事还没有在林场造成特别大的影响。即使找到了幕后主使, 仅凭一条“散播谣言、鼓动人心”的罪名, 最多只能把那几个散播谣言的人辞退。最后不仅不可能让幕后主使有什么实质性的惩罚。反而会打草惊蛇,得不偿失。所以乌菏刚刚才会说要“放长线钓大鱼”。 而除了乌菏说的那个原因以外,谢虞琛还有一点更深层次的算计。那就是现在的杜仲胶才刚开始生产,不仅是那些世家大族、朝中官员不清楚杜仲胶的价值。就连林场在不同流水线上工作的工匠,天天跟杜仲胶打交道, 也大多不清楚自己做的事是有什么价值的。 这个节点绝不是谢虞琛把有人散播谣言扰乱林场秩序的事揭露出来的时候。当然, 他完全可以借乌菏的力去惩治对方。在南诏不畏惧乌菏的权势和威名的人寥寥无几。但这样做势必会让人们觉得乌菏是在以权压人、横行霸道。 况且乌菏的名声好不容易因为去年治理东山州水患有了一点转好的趋势, 再因为这件事背上骂名, 着实不是谢虞琛想要看到的画面。 而等到杜仲胶面世,世人看到它的价值后这件事便完全不同了。到那个时候别说是谢虞琛想要幕后主使受到惩罚, 即使他什么都不做,恐怕朝廷也会主动护着林场。 说到底,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赶紧让杜仲胶大规模开始生产。不过现在他们已经掌握了杜仲胶硫化的具体可行的方法,等到实验室的几个小吏把这个方法教会给负责这一步骤的工匠后,便能正式开始杜仲胶的生产了。 前几天谢虞琛一心研究如何给像塑料一样僵硬的杜仲胶赋予弹性的时候, 林场那边生产的一道道工序也没闲着,按照流程生产出了几十斤杜仲胶, 按照谢虞琛的吩咐将其贮存在了水池里,每天还有专人负责换水。 掌握了硫化的步骤后, 首要的就是将这批杜仲胶加工成可以使用的熟胶。谢虞琛现在想到的硫化方法还是最原始的那个,就是在杜仲胶中加入硫磺与生胶混炼,通过高温让生胶产生硫化反应,制成熟胶产品。 但这个加热的过程是非常漫长的。经过谢虞琛和几个助手的反复试验,确认杜仲胶和硫磺一起加热,九到十个小时之后,杜仲胶才会产生弹性。 不过他们现在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了。谢虞琛倒是知道后世的橡胶硫化并不需要这么长的时间,应该是还添加了什么助剂。 但具体是什么助剂、需要什么步骤,这些就是谢虞琛不知道的了。因此他们现在采用的就是最原始的硫化方法,虽然需要的时间久了点,但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对于杜仲胶硫化个生产的各项技术,还需要人们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地探索。这就要交给在生产线一线工作的匠人,还有留在实验室的那几个小吏了。 就是想到了这一点,谢虞琛当初组建实验室时,才会专门在一群小吏中挑选出这几人来。除了作为助手辅助自己完成各项试验以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想要培养出几个懂技术的知识性人才。 这些人不同于现有的木匠或者铁匠,凭借的是实践和经验来获得某项技术。谢虞琛在培养他们时更注重的是一项项具体的实验,以及其背后蕴含的原理。 通俗点说,就是不仅知道“要这么做”,更懂得“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些人的技术不是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而是在实验中获得的,不仅懂得技术,更明白关于技术的各项理论知识。 这也是他们区别于那些工匠的特点,所以他们具备创新的能力,有改进现有技术的可能。就像在在教授工匠们硫化杜仲胶的方法时,其中一个人就发现了一项新的“二次硫化”的技术。 他发现,在杜仲胶硫化到一定的程度后,即使把加热的器皿从火上端走。在余热的作用下,器皿中的杜仲胶仍然可以继续完成硫化作用。 这样做不仅可以去除掉杜仲胶中硫的味道,而且还可以改善杜仲胶的回弹和各项性质,使生产出来的产品更加完善。在验证了将这项技术的可行性后,他就将其告知了谢虞琛。 在最开始的时候,谢虞琛就在他们之中制定了一个奖惩机制,如果像此人一样发现了新的技术或者改良了原有的技术,都可以获得一笔不菲的奖金。 将对方该得的奖金用红布包了送到他家中后,谢虞琛又开始琢磨起了新的事情。在书房坐了一会儿后,他便起身到了乌菏的房间。 这几天林场生产的第一批杜仲胶已经被制成了不同尺码的鞋底。原本谢虞琛计划着直接将鞋底作为产品销售。被熟悉经营的管事劝说后才改了主意,决定先加工成完整的鞋子。 不仅省去了向人推广和介绍杜仲胶优势的步骤,也有利于在短时间内打开市场。林场当然没有制鞋的技术,不过这也不是什么麻烦事。 谢虞琛直接发动“钞能力”,从其它地方花钱挖来几个技艺娴熟的绣娘和成衣作坊的员工,又以林场的名义与城中的一间布坊签订了协议。在东山州现组出了一个制鞋的铺子。 除了胶底鞋,制作马车轮胎和其它东西也在谢虞琛的计划中的。只不过相比起鞋底,这些产品对于技术的要求就比较高了,一时半会很难稳定生产。 谢虞琛便打算先把其他产品往后放放,优先生产鞋底这一件东西。等到胶底鞋打开市场之后,再着手考虑其它的产品。而乌菏的离开东山州的时间,也定在了杜仲胶能站稳脚跟之后。 …… 谢虞琛一进门,乌菏就看出他有话要说,于是直接让屋里的侍从都退下。起身给谢虞琛倒了杯热茶后,才慢悠悠地等着他开口。 “我前两天和你提过一个人,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谢虞琛径直开口道:“就是那个发明出二次硫化,改良了硫化技术的小吏。” 乌菏对杜仲胶的生产并不怎么在意,他此番来东山州也并不是为了什么杜仲胶。因此对于林场的事,乌菏就只是略知一二。手底下的人想要汇报林场的进展,也被他一挥手给撵开了。 也只有谢虞琛主动跟他说起什么的时候,乌菏才会对杜仲林场稍微上点心。他对于林场的了解,基本都来源于谢虞琛的口中。 乌菏在记忆中回想了一下,印象里好像确实有这么一个人。他点了点头,语气不变:“有印象。” “嗯……就是这个人。”谢虞琛组织着语言缓缓开口,“之前我与那群小吏有个关于奖赏的约定,比如发明新技术、或者发现什么新的现象、以及改良现有的技术,都会有相应的奖励。” “比如这次杜三郎发明了二次硫化,按照约定,应该是赏五贯铜钱的……” 乌菏开口:“但你觉得现在的奖赏还不够?” “嗯。”谢虞琛点点头,对于乌菏能这么快明白自己的想法有些惊讶。不仅如此许多人都觉得从谢虞琛这儿得钱太容易,什么改进技术,有新发现,甚至连工作认真,都能得到一些额外的奖赏。 工匠们自然喜欢有一个这样的上司,但和他同一层面的人,态度便大多相反。就在前几天,关泰初还借过问林场的收支,旁敲侧击地提醒谢虞琛,意思不外乎他给工匠们的钱有点多了。不过被谢虞琛假装听不懂他话里的言外之意给糊弄过去了。 关泰初觉得为此和谢虞琛失了和气不值得,便没再继续提这件事。不过关泰初这种还不算什么,在背地里嘲讽谢虞琛愚蠢的也不在少数。光谢虞琛知道的就有东山州的几个世家子弟。 乌菏没有问谢虞琛是不是太过心慈、给的奖赏是不是太多云云,而是直接问道:“那你觉得还应该奖赏些什么?” 谢虞琛想了想道:“这些人原本都是州府衙门的小吏,我想着从职位上,能不能给他们升一下。” 区别于录事、参军这样哪怕是官职极低,但也是有品级的官员,他们这些人虽说是在官府工作,但处理的都是些日常的琐事,没什么真正的实权,也没有正式的职位。在官衙里,大概就相当于后世“合同工”和“编制工”的区别。 不过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还是读过书,肚子里有点知识学问的。谢虞琛想从官职入手,除了金钱外,他更想要的是让技术性的人才也能在官府中占据一定的比例。 轻视科学技术也许在现在还看不出什么危害来,但谢虞琛作为一个现代人,是很清楚后来中国的科技是为何逐渐落后的。 我们先进的技术往往来源于农民或者是工匠的经验性的尝试和不同地区的技术交流,极少数才来源于知识分子。但因为我们有足够多的人口,无数劳动者的智慧凝结起来,才有了技术的领先。 但等到科技愈加发展,经验性尝试的弊病就会愈发凸显,原本需要大量的工匠经过数代经验的积累才能得到的技术,在具有相关知识的科学工作者的手中,可能只需要几次在实验室的尝试便能得到结果。 就拿杜仲胶的提取来说,如果按照传统的路子,应该是他们知道如何提炼胶丝后便开始了杜仲胶的生产、在长期的实际操作中,通过不断地摸索和经验总结,才能一步步地逐渐提高提炼效率。绝不可能像现在这样,经过实验室中的数场实验,经过不到一周的时间,就能总结出一个高效的提炼方法来。 这就是实验和推理相较于经验和直觉的优势所在。谢虞琛脑子里的新技术有限,况且以一己之力也不可能让整个时代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 但他可以尽可能地创造一片适合科技发展的土壤。谢虞琛相信,只要给诸如周乔、杜三郎这样的人一个适合他们发展的环境,他们能做到的远远不止现在看到的这些。《 》 90-100 第91章 第一批的杜仲胶鞋底一共生产出了十双。 倒不是原材料不够。事实上, 在掌握了杜仲胶的制取方法后,林场那边有了一个完整的杜仲胶生产链。再加上前段时间发放奖金的刺激,杜仲胶开始生产后每个人都是铆足了劲儿的干活, 杜仲胶的产量一天高过一天。 所以为什么只生产了十双胶底鞋, 问题还是出在了其它工序上。鞋底只要杜仲胶生产出来之后再浇到模具里, 等到冷却定型之后取出来就行了,前后花费不过半天的功夫。 但其它部位就复杂得多了, 鞋面按照谢虞琛的吩咐做了皮面的和缎面的两种。毛皮需要经过鞣制做成熟皮才能使用, 为了好看美观,最好还要再染个色。 而且谢虞琛想着天气愈来愈冷了,鞋子最好做的保暖一点,所以在缎面鞋子内里还又絮了厚厚的一层皮毛。这几道工序下来,就不是一天两天能完成的功夫了。 作坊里技艺娴熟的绣娘, 也是赶了几天的工才做出这几双来之不易的靴子来。不过她们的辛苦也没有白费, 制好的靴子送到谢虞琛面前, 怎么看怎么顺眼, 青色的鞋面配上黑色的鞋底,看起来既结实又美观。 谢虞琛把靴子提起来露出下面的鞋底, 鞋底上面还有一圈一圈微微凸起的花纹。这是谢虞琛专门吩咐木匠做的。在制作杜仲胶鞋底的模具上刻了纹路,这样做出来的鞋底不仅耐磨而且还起到了增加防滑的作用。 谢虞琛辨认了一下鞋底上面刻着的小字,正是鞋子的尺码。因为是用的汉字,所以谢虞琛花了几秒钟才辨认出来具体的尺码。 看清楚每双鞋的尺码后,谢虞琛他从皮靴和缎面靴中各自挑出一双来, 交给了随从,让他们拿去送给沈家郎君。 沈元化的那两双鞋子是谢虞琛早就答应了要送给他的, 一来是沈家确实帮了自己不少,二来是谢虞琛也考虑到了借沈元化的力气打响胶底靴在世家中的名声。 除去给沈元化的两双, 剩下的八双中,两双是谢虞琛给自己留的,另外两双是乌菏的。在这个制鞋作坊建起来的第一天,谢虞琛就问乌菏身边的侍从打听道了他的尺码。 除了他身边这几个亲近的人,还有官府的关泰初、实验室的那几个小吏,胶底鞋的生产能这么顺利,离不开这些人的辛苦。因此第一批的杜仲胶靴也少不了这些人的。 这么一算,生产出来的这十双杜仲胶鞋还有点不够送的。谢虞琛估算了一下,不止这几双,怕是前几批生产出来的胶鞋,都轮不到卖的。 不过谢虞琛倒是也不甚在意这些就是了。这一双鞋子能摆在众人面前属实来之不易,前后费了将近一个月的功夫。 现在生产步入了正轨,压在谢虞琛心里的那块石头终于搬走了。不管是于情于理,都应该好好庆祝一下。送几双鞋子也是让在杜仲胶上付出了辛苦的人们一起分享一下成功的喜悦。 杜仲胶鞋送到沈元化手中的当天,送走侍从后,沈元化便当即坐在榻上,提着靴子的两侧,脚用力一蹬,靴子便紧紧地裹在了双脚上。 沈元化跳下榻,用力地跺了跺脚后,打量着脚上青色的靴子,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 不得不说,这杜仲胶靴穿起来的感觉当真还不错。底子穿起来软乎乎的。不管怎么弯折都不影响。沈元化前后试了试了一下,感觉活动起来比寻常的布底鞋还自在,但杜仲胶底的鞋子比布底鞋要耐磨结实得多。 沈元化在屋里来来回回走了几趟后,终于没忍住好奇心,从桌上倒了一杯茶水泼在地上,然后毫不犹豫地踩了上去。 一秒、两秒、三秒……,半分钟过去了,脚上的鞋子依然和原来一样干燥。沈元化闭着眼感受了一下,脚上没有半点从前踩到泥水之后湿哒哒的感觉。 “果然和谢郎所描述的一样。”沈元化啧了一声,又不信邪似的坐在榻上,抬起脚来仔细端详着脚下的鞋底。 “好像真的没有被水沾湿。”沈元化嘀咕了一句,又从窗户那里探出头去,叫小厮拿了一块布巾进来。 “郎君,您要布巾作甚?”小厮拿着布巾快步跑进来,一脸惊讶的打量着沈元化。 “把鞋底上的水擦一擦。”沈元化吩咐了一句,见小厮直愣愣地站在原地,似乎是还没有反应过来。 “想什么呢?”沈元化等不及地直接从小厮手里扯过布巾来,左脚抬到膝盖上,拿着布巾在上面来回蹭了几次。 “郎君这是在作甚呢?”小厮一脸讶异地弯腰打量着沈元化手里的动作,郎君身上的鞋子模样倒是漂亮,就是自己似乎从来没有在郎君的衣柜里见过。 沈元化没有理会小厮的疑问,把手中的帕子扔到一边,立马伸手在上面抹了一把。 小厮伸手欲拦,鞋底多脏啊,郎君怎么能直接伸手去摸呢? 不过他没还有拦住,沈元化就已经收回了手,“竟然真的是干的!”沈元化又惊又喜地感叹了一句。“这也太神奇了。” 直到亲手确认了这所谓的杜仲胶底鞋真的有防水的功效后,沈元化才来得及回自己小厮的话。 “是不是很漂亮?”他把脚抬起来,语气有些炫耀地冲小厮问道。 “……”敢情刚才我说了什么、做了什么您就一点没注意到呗。 “不好看?”沈元化抬头看他。 小厮一脸无奈地点了点头:“好看,好看的。” 应付了一脸兴奋劲儿掩盖都掩盖不住的沈元化,小厮又转念一想:“他一整天都在自家郎君身边,没记得郎君今天去铺子里买鞋啊?现在从哪冒出双崭新崭新的皮靴来?” “您这是从哪买了一双靴子回来?” “自然是谢郎赠与我的。”沈元化的注意力全在脚上的鞋子上,根本没注意小厮那边,他语气随意地开口:“你不记得了吗?就那个杜仲林场。” 小厮一脸懵逼地点了点头,好不容易才反应过来,“是您之前说的那什么……杜仲胶吗?” 沈元化点了点头。 “难道是那杜仲胶制出来了?”小厮惊讶道。 他之前跟着沈元化去过那杜仲林场的,不过当时的他一头雾水,谢郎和他们家郎君说的那什么“胶丝”“提炼”一类的话,他是一句都没有听懂。但光是听着就很专业的样子。 林场里的各种设备看起来也很厉害,他随他们家郎君逛了一圈,可是长了不少见识。 不过听他们家郎君说,那什么杜仲胶的制造好像是遇上了什么问题还是怎么着。那几天他们家郎君还打算去谢郎的住处探望的。 结果过去之后,才被看门的管事告知,对方这几天都在林场的实验室里待着,已经好几日没有回城了。他当时还以为这杜仲胶是提炼不出来了,没想到峰回路转,这杜仲胶鞋竟然真的制出来了。 “那这鞋子真的如谢郎之前和郎君说的那样吗?什么防水防滑的?”小厮没忍住把心中疑惑问出口,然后才反应过来自己问了个相当愚蠢的问题。 沈元化没回答,一脸无语地看向他。这答案还不明显吗? 小厮在心里给自己来了一巴掌,他们家郎君刚才的反应还不够说明一切吗?这事显而易见地是真的啊! 小厮这才反应过来刚才自家郎君在干什么,有些尴尬地挠了挠头,“那您要不要给沈公和夫人也买几双?”他赶紧转移话题道。 “当然要的。”沈元化理所当然地说道,“不仅是爷娘,大哥和几个叔叔婶婶也要买的,还有小妹。” 小厮的表情又转为了忧愁:“那咱们这回带的钱还够吗?” 这杜仲胶靴一看就是值个好价钱的,便宜不了。但他们这回出来身上带的银钱并不多,而沈元化日常衣食住行也不是个节俭的。 来东山州的这段时间里,他们带的钱已经被沈元化花得没剩下多少了。抛去回家的路费,若是还要买十几双靴子,怕是远远不够的。 “这有什么?”沈元化不甚在意地摆摆手,“到时候直接问谢郎赊一些便是,等到家之后再派人把银钱送到谢郎手里。” 沈家这么大的家业放在那儿,怎么可能拖欠谢虞琛十几双靴子的钱,况且以自己的谢郎的交情,也足够他先拿货再付款的。 “这便好。”小厮有些迟疑地点了点头。看着一脸天真没半点心眼的自家郎君,心里仍旧是有几分忧虑。 在他看来,这位谢郎实在不怎么简单。不管自己怎么看都觉得此人是个捉摸不透极了的人。他们家郎君碰上个这样的人,实在是有些危险。 身边小厮心里的波涛沈元化暂且不知,他自顾自的琢磨了一会儿,又道:“不过即使我现在想买,恐怕也是买不到的。” “为何?”小厮问道。 沈元化开口,话中不自觉地带了几分炫耀:“送靴子来的人说了,这胶皮靴制作起来极费功夫,他们这好几天也才做出十双来,就送了你家郎君我两双。” “想买靴子啊,怕是得再等上一阵儿呢。”沈元化半是感叹地摇了摇头,“而且我估计想买靴子的人也不少……” 说到这儿,沈元化连忙吩咐小厮道:“这样,你赶紧替我去谢郎那儿一趟,就说我想从谢郎那儿定十双靴子,问谢郎可不可以提前预定。” “行,我现在就去。”小厮点了点头,正准备离开,又听到身后的人嘱咐道:“赶紧去,别耽搁。” “我知道了。”小厮出了沈元化的住处后,就撒开步子跑了起来。 谢虞琛的住处离他们这儿并不远,只隔了几条街的距离。小厮跑了十来分钟后,喘着气在远处站定。 现在自己距离谢虞琛的宅子只剩一步之遥,只要再转个弯就到了目的地,他却有了几分迟疑。 小厮心里对谢虞琛其实是有几分畏惧的,作为十来岁就在沈家做事的人来说,他见过的高官贵胄实在是不少,就连当朝宰相,自己也和对方搭过话的。也不见得有什么害怕的感觉。 他也说不清楚自己对于谢虞琛的畏惧出自哪里,这种畏惧不来源于对方的权势或是官职,他总觉得对方就像是深不见底的幽潭或者是怎么都看不到尽头的海边,让他本能地觉得有点危险。 鼓起勇气走进谢虞琛的住处,有侍从将他引到了书房里。自己还没来得及拱手行礼,就看到屋里除了谢虞琛以外,旁边还坐着一个人。 玄袍银发,不是那位权朝倾野的大巫又是谁。 对上屋里的两人,不是双份害怕吗?小厮背后冒出一背的冷汗,僵直地站定在原地。 怪不得他们家郎君这几天不肯往谢郎这儿跑呢!不过这位大巫也是奇怪,明明在京城中待得好好的,政务也不少,怎么总想着往东山州这么个偏僻地方跑? 而且来就来吧,怎么还和一旁的谢郎在一起了?以前他可从未听说过这位大巫和哪家的郎君公子有交好,现在却和这位谢郎关系匪浅,也是有些奇怪。 不过这些都不是现在都最要紧的。还不等他鼓起勇气来向谢虞琛说明来意,对方就率先开口了。 “是你们家沈二郎派你过来的?”谢虞琛坐在榻上看着面前的人问道:“可是寻我有什么事?” “是的。”小厮胆战心惊地点了点头,见谢虞琛身旁的那位没什么反应后,才开口道明了自己的来意。 第92章 “沈郎想要预定十双靴子?” 小厮点了点头, 又小心翼翼地补充了一句道:“不过不知道这靴子每双价钱几何?郎君这回来东山州,带的银钱不多,可能需要先向谢郎赊个账……” “这倒是无妨。”谢虞琛不甚在意地开口, “况且我之前就说过送沈郎几双靴子, 你们家沈郎还答应过我, 要帮我为杜仲胶靴宣传呢!” 谢虞琛眨了眨眼,语气轻快地冲对方开玩笑。 小厮也尽力扯出一个笑来, 点了点头道:“这是自然。” “不过钱还是要付的, 我们家郎君说了,您送了他两双靴子,已经很够意思了。我们家郎君不能这么占您的便宜。”小厮连忙解释,“所以这十双靴子的钱是一定要给的。” “既然你们家郎君非要给的话,那我可就不客气了。”谢虞琛笑着说。 他倒也没有非要把这十双靴子送出去的意思, 见小厮拒绝得坚定, 谢虞琛便顺着他的话继续道:“但这十双靴子做起来也是要不少时日的, 而且除了你们家郎君, 我身边这位也要预定许多双。” 谢虞琛戏谑地看了旁边的人一眼。小厮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没过一瞬, 便又低下了头。 开玩笑,给他几个胆子才敢和这位煞神对视啊。 不过对方好像也没有看他的打算。小厮自顾自想着。 在他刚才看向乌菏的刹那,那位巫神大人面上好像露出一抹很难察觉的笑似的。不过他没敢仔细看,所以不确定是不是他一瞬间的错觉。 应该是他看错了吧?小厮心道。 “这样,刘管事现在就在前院呢, 你去问问他,十双皮靴大概要多少时日。” 谢虞琛开口, 打断了小厮的思绪,他赶紧应了一声。 看小厮转过身出门去找自己口中的刘管事, 谢虞琛才伸过半个身子,靠近乌菏,在他身旁小声道:“你不要摆出这个模样吓唬人家呀。” 乌菏看了一眼身旁突然凑过来的人,也学他放低了声音,解释:“我就在这儿坐着,没有吓他。” 谢虞琛似嗔非嗔地看他一眼,坐回了原位,上下打量了一圈乌菏后,撇了撇嘴道:“你看你现在这个样子,光坐着就很吓人了,谁见了你不怕?” “你也怕我?”乌菏挑眉。 “……那倒没有。”谢虞琛失语,但他很快又反驳道:“但别人又不是我。” “原来是这样。”乌菏装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理直气壮道:“那就不能怪我了,得怪他们为何不能像谢郎一样。” “哪有这么强词夺理的。”谢虞琛抱怨了一句,翻了个白眼,把头扭到另一边,不理他了。 没过多久,小厮便带着从刘管事那儿得到的答案回来了,“刘管事说,大概要等十七八日。” “那是不是有点太久了?”谢虞琛主动问道。 “本来这几天天气就开始转凉了,等再过十七八日,你们家郎君再启程返回淮陵,路上怕是不太好走。” 好像是这样。小厮也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他们家郎君在东山州待着的时日也不短了,再耽搁个十几天,怕是不太行。 “那这可怎么办?”他下意识地问道。 “这样吧,要不你和你们家郎君先回淮陵,等皮靴制好之后,我再让人送过去。”谢虞琛提议道。 “况且制鞋最好有一个准确的尺码,你们家郎君现在应该也不知道做多大的靴子吧?”没有一个具体的尺码,作坊那边很难做出合脚的靴子。 “这个倒是无妨的。”小厮摇了摇头,解答了谢虞琛的顾虑:“郎君虽然不知道具体的鞋码,但我是记得的。” “既然这样,我可以直接把胶底给你拿几双不就行了?” 谢虞琛思路被打开,见对方似乎没明白自己的意思,他又解释道:“反正那靴子制作起来又没什么高深的技艺,只是比较费时而已。有了杜仲胶的鞋底,到了淮陵之后你随便找个成衣铺子,让绣娘现做便是。” 杜仲胶底的靴子和市面上常见的鞋子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只要知道了具体的流程,随便找一件铺子,都能做出一模一样的东西来,况且以沈家的身份,怕是府上就有专门的绣娘裁缝。 “这样可以吗?”小厮有些忐忑的问道。他虽然没做过生意,但也知道这卖靴子的利润绝对比卖鞋底的利润高的。直接卖鞋底给他们,只是方便了自家郎君,对方又得不到任何的好处。 “这有什么不可以的。”谢虞琛直接拍板道:“你待会就直接跟着刘管事去库房拿鞋底就行。” 不等小厮开口,谢虞琛就继续道:“到时候你直接报脚的尺寸给刘幺,他自然会把相对应尺寸的鞋底给你。鞋底背面的最下面刻着尺寸,也不会分辨不清楚。” “那我就替我们家郎君多谢谢郎了。”小厮弯腰,向谢虞琛拱手道谢。 打发掉沈元化的小厮,谢虞琛又偏头看向乌菏:“要不我也让作坊那边直接把胶底给你?” “不用。”乌菏直接拒绝了谢虞琛的提议,“我又不急着走,况且我预定的那些靴子也不用像这几双一样精致,用不了那么长的时间。” “再不精致也得半个月的时间。”谢虞琛无情地反驳道。乌菏可不像自己一样,是个无拘无束的社会闲散人士,光是朝中的局势,就不允许他这么悠闲。 “我也没有忙到连这点时间都腾不出来。”乌菏笑了笑。 谢虞琛拨弄着手里玉佩的穗子,吊儿郎当地回道:“那就好。别在东山州晃荡一个月,回到京城才发现自己被架空了。” 乌菏也没生气,顺着他的话:“多谢谢郎提醒,我一定注意。” 谢虞琛虽然这么说,但他心里也清楚这事不可能发生。 在乌菏离京之前,就吩咐过手底下的人,不要紧的事情他们自己处理就行,处理不了的,再来找他过目。 况且在东山州乌菏也不是双手一摊,什么事都不做了。京中还是会定期送来需要他处理的政务。就在今天早上,谢虞琛还看到乌菏在书房批阅侍卫送来的一摞文书。 作为胶底靴的第一个客户,乌菏一出手就预定了两百双靴子给他身边的金甲军侍卫,其中还有不少人都和谢虞琛打过照面。 两百双不是什么小数目,不过好在这些靴子并不需要像谢虞琛给乌菏的那两双那么精致。最复杂的那道染色的工序也被省掉了,而且皮靴做起来也比锦靴要省力。他还可以直接派人去收购鞣制好的皮子。 而除了给侍从的靴子以外,乌菏还给宫中的那位小皇帝预定了几双。虽然这个小皇帝还没有完全掌权,朝政大权一半在乌菏手中,另一边在辅政的几位丞相手中,但他的身份仍然是没有人可以相比的尊贵。 作为南诏最尊贵的人,皇帝的一言一行就像是整个国家的风向标,是贵重、优质的代名词,也是行走的广告牌。 可想而知,等胶底靴穿到小皇帝脚上后,不需要任何推销,胶底靴立马就会成为士人群体中最风靡的产品。他们把靴子穿到脚上后自然能明白杜仲胶鞋底的优势所在。 从这件事上,谢虞琛也窥探到一点,那就是小皇帝和乌菏的关系可能并不像外人所认为的那样势同水火,起码乌菏对于小皇帝来说,应该算是一个比较信任的存在。乌菏也是比较照顾他的。 这谢虞琛倒是并没有多惊讶。在榆林的时候,谢虞琛就从乌菏寄给他的信中发现了这件事。 两人在信中时不时会提起各自生活中的琐事,乌菏就会提到这位居于深宫中的小皇帝。 大部分时候,在乌菏信中,这位小皇帝的形象都是比较正面的。只是偶尔,乌菏也会因为小皇帝的读书问题而发愁,向谢虞琛取经,如何让半大的孩子乖乖在书房做一下午功课。 这自然是很难的做到的。谢虞琛也没有很好的办法能治得了不爱读书的熊孩子。 况且就连谢虞琛自己,在十几岁的时候,也是学校后墙的常客。相比起时不时逃课的谢虞琛,小皇帝只是在天气好的时候,在暖融融的阳光中趴在桌上打个盹,已经是很好的孩子了。 不过谢虞琛之前倒是没想到,乌菏这样的人也会有这些平凡的困扰,像是一个普通的、会为了小弟的学习操心的兄长。一下子就从高不可攀的神坛,走到了俗世的红尘中。 第93章 趁着这几天天气放晴, 田间地头都是背着背篓的人们,穿梭在庄稼中,动作不停地收割着作物。 正午时分, 正是太阳最晒的时候, 旁边的树荫底下却是一片空当, 没人愿意在这个时候停歇。只偶尔弯腰弯得久了,才肯扶着要稍微直起身子来动一动, 缓解一下酸疼的肌肉。 “阿耶!阿耶!你在地里头不?”田垄上, 一个十来岁头顶扎着两个羊角一样发髻的小姑娘,正伸长了脖子站在自己田地里,双手拢起大声喊着。 “三娘你莫喊,你家阿耶在最前头哩,听不到你叫喊。”旁边的田地里站起一个三十来岁的汉子。 小姑娘顺着他手指的方向远远望去, 远处那个背着篓子弯腰锄地的男人, 可不就是自己阿耶吗? 她叫着“阿耶”一路跑过去, 前边的庄稼已经被家里兄弟爷孙几个收割得差不多了, 地上坑洼不平,三娘一路跌跌撞撞地跑到她阿耶面前时, 头上已经蓄起了一层薄薄的汗水。 额头前的几缕碎发紧贴着脸颊,也没人顾得上整理。三娘胡乱抹了两把,把臂弯上挂着的篮子放到地上,从里面双手捧着取出一个装满水的陶缸来。 “娘让我给你和阿兄送饭,娘今天专门烙了面饼子, 说是你跟阿兄天不亮就到了地里,现在肯定饿了……” “是吗?阿耶还真饿了。”男人面上带了笑, 放下手里的活计,一只手接过三娘递过来的水碗, 一只手在衣摆上面来货蹭了两下后,拍了拍自家小女的脑袋。 “等我叫来你阿兄,咱们一起到那块吃饭去。” 像这样天不亮就背着背篓到地里的日子已经过了好几天了,前几天还只是他和他两个大儿子在地里,到了今天,就连阿翁都到了地里,跟他们一起收粮食。 男人怕自己年迈父亲的身体受不住,天气最热的时候,好说歹说才把老头劝了回去,让他等晌午过去了再过来接自己的活儿。 不仅是他们家,村里其他人也是一模一样的,别说是成年的男人,就是那些比她姑娘还要小一两岁,连话都说不利索的小娃,都学着大人背了个小筐筐,跟在爷娘屁股后头捡点散落的禾穗豆子什么的。 收获的时候晴天难得,说不定哪天老天爷心情不好,就浇下一瓢大雨来。粮食晾不干,贮藏起来就很容易发霉腐坏。他们一整年的辛苦,可就全打了水漂。 时间不等人啊。他们赶着时间收完庄稼,还要把它们脱壳晒干,最后才能收到家里的窖瓮中。 在漫长的冬天结束之前,这会是全家老小维持生计的口粮。经不得一点马虎。 “你家的地收得怎么样了?”夕阳西下,忙碌了整整一天的人们,拖着疲乏的脚步和沉甸甸的背篓三三两两的往家走,一边走一边闲聊着天。 “我家的地倒是差不多了。”旁边的人抻着袖子擦了擦额头的汗,“这两天有我家大郎和三郎帮忙,可比我这个老骨头麻利多了。” “你可是生了两个好儿子啊。”人们忍不住感叹了一句,男人也露出了骄傲的神情。 旁边的人也不免艳羡。他们附近十里八乡的,谁不知道田家那夫妻两个都没什么大本事,耐不住两个儿子有出息。去年采石场招工的时候,他们和田家那两个儿子一同去的,工钱倒是不低,管事的也算是和善,活计并不难做。 他们这些人比起村里其他年轻汉子来,算是不错,但和林家那两个小子就没法了。 今年入夏的时候,林家的那两个小子不知怎的就被林场的管事给看上,让两人跟着他去了杜仲林场。 兄弟二人兴高采烈地收拾铺盖跟那管事走时,他们还不觉得有什么。林场的工钱不比在采石场高,采石场还离他们村子近些,隔三差五地还能照看一下家里,林场就不一样了,开在那深山老林里,别说是回家,就是出去都费劲呐。 况且当时人们都不知道那林场开辟出来是干什么用的,听人说里面种的是什么杜仲树。杜仲嘛,他们是知道的,城里药铺子里就有卖,价钱并不贵。 怎么想都不觉得那满山头的杜仲林能有什么大用处。万一赔了钱,林场办不下去,那些大人物一拍屁股走了,留下那帮卖力气的不就傻了眼了? 别说日后没有活计干,就连原本的工钱都不一定拿到手。前些年隔壁村的那个什么作坊,不就是这样吗?到现在村里好几户人家的工钱还没给呢。 采石场给的活计虽然不是那种顶顶好的。每天稍微辛苦了些,但也算不赖。起码“自己在官办的采石场做事”的话一说出口,别人都会竖起大拇指,高看他们一眼。 不仅如此自家用水泥还能有优惠。现在水泥生意那么好做,人们也是知道了这个水泥的妙处,搬一袋回家,不管是修墙还是铺路都是方便得很。他们有了这个优惠,乡里村人都主动要和他们交好的。 当时他们都不看好跟着杜仲林场的管事走了的林家兄弟,现在多得是人想进采石场但采石场不招的。哪有人主动离开采石场去到别的地方去,那不是傻蛋是什么? 谁知道不过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那杜仲林场竟然异军突起,又是建这又是建那的,没过几日就鼓捣出了个什么杜仲胶。据说用它做成的鞋子,就是踩进水坑里,鞋里都半点不湿。 他们是不知道那杜仲胶的真假,但林家两兄弟跟着杜仲胶“鸡犬升天”的事他们可是看得清清楚楚。 前两天林家兄弟托人给林父林母带回来整整一贯铜钱,据说是林场给他们兄弟二人的赏钱,奖励他们做事认真、干活踏实。 众人一听都傻眼了,天晓得那可是整整一贯钱啊!平常人就算是全家都不吃不喝,一年下来也够呛能攒个一贯钱。林家兄弟两个就因为个“干活认真”,就被林场奖赏了他们一年都赚不到的钱。 但这赏钱虽然多,却也不是白得的,据说林场两三百个工匠,最后得到这份奖赏的才不过十来个人,虽然算不上是百里挑一,但也是很难得的了。 没看到那林家兄弟两个都将近两三个月都没回过一次家吗?也就是最近秋收实在是忙得不行,兄弟两个才跟管事请了假,回来了村子。 这几天,凡是家里有儿子的人家谁不羡慕林家老两口。生了两个儿子不仅能干有本事,替家里挣了那么大的奖赏;而且还孝顺得不行。 这不看见家里活计做不完,心疼爹娘辛苦,连着几个月都没休息过的两个人,专门告假回来,就是为了帮爷娘收庄稼。这儿子就是求都求不来啊。 这几天,全村的少年人在林家两兄弟的对比下,都成了捡来的便宜孩儿,在爹娘面前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怎么看都不顺眼。只能每天盼星星盼月亮地盼望着林家的地早点收完,两兄弟赶紧回他们的林场去。 “你家大郎二郎在林场做事,回来和你们老两口说了没?那杜仲胶到底是个甚东西?”村人看见从地里回来的林父,快走两步跟上去,忙不迭地打听。 “当然说了。”林父被人围在中间,神气地点了点头。 “那你快跟我们说说呗,那杜仲胶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真有城里人们吹那样神?说是什么沾水不湿?” “这么玄乎?” “那当然,据说那杜仲鞋子卖到别处,值好几百文呢!” 在众人好奇的催问下,林父终于老神在在地开口:“我家大郎和二郎说了,那杜仲胶是在杜仲树的叶子里,不知用了什么办法提炼出来……” “嚯!真的假的,从杜仲树叶里?”众人惊道。都知道杜仲树的树皮是一味中药,谁敢想连一年一落没人要的枯树叶里,还能藏着宝贝。 “可不是吗?你说神不神奇?”林父拊掌感叹,“我家大郎说了,就是扯开叶子后咱们看到的白丝。” “那白丝我可见过,居然就是那玩意儿吗?” 见林父点头,村人灵光乍现:“这么说来,咱们自己在家能不能提炼那玩意儿,也赚点钱。” “你想什么呢?”林父瞥他一眼,“这那么简单的事儿?我家大郎说就连林场最厉害的那些人,都念过数不清的书,也花了好些时日才研究明白。” “不仅要发酵,还要烧水,清洗什么的,……好多个步骤我也记不清了。”林父摇摇头,笃定道:“反正复杂得很,我儿说连他也是糊里糊涂的,反正就是人家管事让他们做什么,他们照做就是了。” 众人有些失望,但很快又想开了:若是那杜仲胶真的那么容易提炼出来,也不会这么多年从来没人听说过,现在轮到他们在这儿琢磨。 “咱们这些大字不识半个的人就胡思乱想了,还是琢磨琢磨地里的谷子什么时候收吧!”一人锤着自己酸痛的腰背,目光看向远处家家户户飘起的炊烟。 “也是,我家还有半亩地没收完呢,不知道明天一天能不能收完。” “半亩还行,我家比你家还多,也不知道这天还能晴朗几天。” …… 众人又恢复了原本的样子,扛着锄头镰刀往家走去。 他们是没时间去哀叹为何命运如此不同,有些人山珍海味锦衣玉食,有些人挥汗如雨却生计艰难。 地里的庄稼会突然枯黄;会被叫不上名字的虫子啃食;会因为肥力不够结出空壳瘪粒。 他们要求老天下雨,又不能下太多雨。播种的时候求雨,晒谷的时候盼太阳。庄稼抽苗的时候要下雨,结穗的时候求天晴。 刮风了庄稼会倒伏,下雨了谷子会发霉。他们无时无刻不提防着、警惕着,在晚上睡觉前一遍又一遍地望着天空,推测猜想明天会是个什么天气、庄稼需不需要追肥或是排水。 …… 这几天,管事来找过谢虞琛几回,都是为了人手的事情。 沈元化送给家中亲眷的十双鞋不负众望地完成了林场交给它们的重任。 原本沈家在淮陵一带就是导向标一般的存在。不管沈家的人走到哪去,都是人群中最受关注的那个。更不用说这回他们还专门抱了把脚上的鞋子展现给在场众人的打算。 沈家人把胶底鞋穿出去后,不过一会儿,就受到了众人的注意。像沈父这般胡须一大把年纪的人还好,自持稳重,即使是心里猫挠似的好奇,也不好对那杜仲胶鞋底表现出太深的好奇来。 但年轻人们就没有这方面的顾虑了。特别是年轻一些的小娘子们,最是看重漂亮的时候,聚在一起一眼就看到了沈家小娘子脚上那双靴子。叽叽喳喳地讨论这鞋子有何不同寻常之处。 听说这杜仲胶做成鞋底不仅舒服,而且下雨天还不会湿了袜履后,对这杜仲胶就更在意了。谁还没体会过下雨天出门,回家之后鞋袜弄得湿漉漉的裹在脚上的那种感觉呢? 若是有了沈家娘子脚上的那种鞋,还怕下雨天吗?外出郊游踏青的时候经常会下点小雨,若是只有自己穿了这种鞋,别的小娘子一脸狼狈的时候,不就显出她潇洒自在了吗? 众人心下有了决断,故作不经意地问沈家娘子要了这种鞋子的名字,悄悄记在心里。当天回到家中,就派了自家的丫头小厮,到街上打听哪有卖这种鞋底的地方。 第94章 结果一打听才知道, 这所谓的杜仲胶底根本不是他们这儿的东西,而是产自千里之外的东山州,别的地方有钱都没处卖。也只有东山州的一个杜仲林场, 才能产出几双珍贵不已的杜仲胶底来。 “若是娘子想穿啊, 怕是得等好些时日, 等到那些南来北往的商客嗅到商机,不辞劳苦地从东山州贩了杜仲胶到咱们这儿, 才能花大价钱买上几双, 请人做成舒适暖和的靴子。” 城中某个年轻世家小娘子的闺房中,侍女一丝不苟地转述着商铺老板的话。 一身锦衣坐在梳妆台前的小娘子有些不高兴地嘟起了嘴,铜镜中的人影也微微蹙起了好看的眉头。她甩了甩自己垂在肩头的发辫,嘟囔着抱怨:“那得等多久啊……”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啊娘子,东山州那么远的路, 就是那些商队现在启程, 都得一个来月才能回来呢。”旁边立着的侍女温声宽慰道。 “可是沈家的娘子已经有了。”小娘子还是有些不死心。 若是大家都没有也就算了, 偏偏她们一起的几个年岁差不多的小娘子里, 出来一个总是争先的沈家姑娘,事事都压她们一头。 沈家娘子已经穿到脚上的东西, 她还得能一个多月,那她在几个伙伴中还有什么脸面呀? 何况到了她们这个位子的,谁家还没些别人没有的门路了。现在还只是沈家娘子一人有,若是等过些时日,别的姑娘都穿上了那什么杜仲胶底的靴子, 只有她还在傻等从淮陵到东山州贩货的商贩,那她严三娘可就真成了世家娘子中的笑话了。 “不行, 我得找我阿兄去,他肯定有办法的。”严三娘下定决心, 起身出了屋子。 严家的门第虽然比不上沈氏,但在整个南诏也是排得上号的家族。严三娘他们这一支,兄弟姊妹一共五个,严三娘排第三。 比她小的那两个就不说了,她前头的长兄和仲兄,一个在江安府做官,一个照看着家里的生意,都是同龄人中很有出息的,平日里也很宠她这个小妹。 严三娘找到她刚回家的二哥,一番撒娇耍赖,把昨天宴会上的场景和今天侍女从商铺掌柜那听来的话,向他仲兄说了个一干二净。 严二郎一听,心道:那不行啊!沈家郎君娘子有的东西,他们严家怎么能没有呢?况且他们严家也不比沈家差。 而且谁说只有姑娘们害怕雨天在外面湿了鞋袜了?像他这样每天风里来雨里去、又年轻又英俊,风华正茂的小伙子也很需要一双防水保暖的靴子好吗? 严二郎说干就干,跟自己妹妹拍着胸脯保证一定让她在一群小娘子中最先穿上杜仲胶靴后,就健步如飞地跑到了正厅去找自己爷娘了。 “什么?你不是昨天才刚回来吗?怎么又要往外面跑?”严家阿耶一听说他家二郎又要往外面跑,当即便皱着眉头拒绝了。 这几年,他这个二儿子接手了一部分家里的生意后,就跟撒缰的野马,飞回林子里的鸟一样,可算给他找到了一个撒欢的地方。一年里有半年都在外面奔忙。 再这么跑下去过几年怕是连家门都不认识了。不过老爷子倒是后悔想让严二郎回家,但是在外面奔波的这几年彻底把严二郎的心给放野了。 见过外面各种新鲜的人和物,严二郎怎么可能乖乖呆在家里。一在家待超过半月,严二郎就觉得自己是这儿也不舒服,那儿也不顺意,搜肠刮肚地找借口,说什么都要出门。 这不刚回来还没两天呢,就又要琢磨着往外跑了。严父胡子一撇,往圈椅上一仰,大佛似的坐在厅堂中央,这回他说什么都得在家待够两个月才行。 况且眼看离入冬没多少日子里,这时候往外面跑,是连年节都不打算和他这个做爹的一起过了? “不行,你就给我安分待在家里,哪都不许去!” “哎呀,我这回是真有事儿。求你了阿耶,你就让我去吧。” 严二郎见讲道理不管用,立马拿出他们两兄妹一脉相承的撒娇卖萌来,半蹲在严父身边,又是端茶又是扯袖子的,看起来好不可怜。 根据他的经验,只要用上这个办法,最后他阿爹十次里有八次是要妥协的。 “别跟我来这套,这回说什么都不行。” 显然,这次的严父没那么好说话,果断地把自家儿子撵到了另一边,“这么大的岁数了还来撒娇卖痴这一套,也不害臊。” 严二郎一计不成,眼珠一转,很快又想到了另一个办法。“阿耶,你有没有见过沈公这几天穿的那双褐色的靴子?” “见过啊,怎么了?”严父一脸警惕地看着严二郎,心道这又是在耍什么花招? 严二郎好声好气地开口:“就是那双鞋子,阿耶你知道跟咱们平常的靴子有什么不同吗?” 严父思索了一下,这几天他是见了沈家家主几面,据说那双靴子是他家二郎不知道从哪弄来的…… 这个他倒是不羡慕,严二郎别的不说,在对他爷娘上面是丝毫不含糊的,只要出门,不管去哪都要给家里人大包小包带一堆东西。有用的没用的,反正都要有的。 但那双靴子是怎么个不一样来着,好像是有什么特别的用处…… 哎,怎么想不起来了。严父被勾起了好奇心,顺着严二郎的心意问:“有什么不同?” “我听小妹说了,那靴子是沈二郎从东山州弄回来的。前段时间沈二郎不是不在淮陵吗?我估计就是去了东山州。” “那跟你有什么关系?” “诶呀,阿爹你先听我说完嘛。”严二郎晃了晃他阿耶的手臂,又道:“我听说,那靴子的底上是用一种特殊的胶做的。” “哦?” 严二郎揣摩着他父亲的心思,继续趁热打铁道:“那胶做成鞋子,据说穿上又柔软又防滑。咱们现在穿的木屐和锦靴,完全不能比。” “真有你说的这么神奇?”严父半信半疑地问。 “我还能骗阿父不成?”严二郎反问。 “那胶叫杜仲胶,是从杜仲树的叶子上提炼出来,又经过许多复杂的步骤,才能做出来的。阿耶你记不记得去岁,大巫到东山州赈灾治理水患……” 这么一说,严父确实有了点印象。当时乌菏在东山州赈灾的事情一出来,朝堂上下一片哗然。 那么一个我行我素、睥睨跋扈的人去了东山州那个穷山僻壤的地方这件事本身就足够离奇了,更不用说他还同当地官员一起去到受灾最严重的一线治理水患。 这简直惊掉了全国人民的下巴。哪怕有天乌菏兴致来了废掉皇帝,自立为王,南诏从此改朝换代,都不会比这件事更让人惊讶。起码后者人们真心觉得是乌菏会做出来的事。 “那会儿大巫不是派人开辟了一个杜仲林场吗?阿耶你还跟我和大哥研究,说种这么多的杜仲树是要干什么。”严二郎提示道。 “我想起来了。”严父捋了捋胡子,“就是这个林场?那什么杜仲胶底,就是从这个林场来的。” “对啊。”严二郎点了点头,又道:“有大巫在,这杜仲胶的用处肯定是没有假了。” “阿耶你看,现在整个淮陵就他沈家一家有那杜仲胶底的靴子,风头都让他们给占尽了。咱们家又不比他沈家差,凭什么他沈家占了先。” 这话倒是说到了他心坎里。他和沈家家主自小就认识,从在书院那会儿,两个人就在争第一。后来娶妻生子,各自继承了家族的重担。现在一把年纪了,不能像年轻气盛时候那样争个高低,但暗地里都各自较着劲呢。 别看沈老头一副温文尔雅的和善模样,都是装出来的。不然他前日见了我,怎么明里暗里都是在跟我显摆他那双杜仲胶底的靴子? 严父气得吹胡子瞪眼的,心道:我当时只道那老头是在跟我炫耀他家二郎,没想到是在这儿等着我呢? 这他能忍? 严二郎见自己父亲这副模样,就知道事情多半能成。但他没有嘚瑟,依旧摆出那副循循善诱的模样,对严父道: “三妹刚刚还和我说了,说想要一双和沈家娘子一样的靴子。眼看就要到冬天,一下雪路上又湿又滑。若是有了这么一双靴子,出门都方便许多。” “就算是我们几个小的不穿,爹您有了这双靴子,冬天里出门也能少受点罪啊。” 严二郎一边说,一边打量着父亲的神色,见严父板着的脸上露出几分松动,他立马趁热打铁地继续说道: “而且这事宜早不宜迟。阿耶你想啊,杜仲胶底这么好的东西,日后肯定要受到人们追捧的。现在市面上还没得卖,咱们若是抓紧这个机会,说不定能大赚一笔呢!” “你说的确实有几分道理……”严父不出意外地被说服了。看见自己儿子说得头头是道,连自己都觉得很有见地,严父也很是骄傲。 但一想到他又要在外面忙乱几个月不回家,严父这心里又不畅快起来。 面上还没成形的笑容下一秒就收了回去,严父瞪了一眼还在身边陪着笑的儿子,没好气地道:“我就给你两个月的时间,两个月之内必须回家。你娘还等着跟你一块过年节呢。” “我晓得了。”严二郎痛痛快快地应下来,“我像阿耶保证,用不了两个月我就回家!” “这还差不多。”严父哼笑一声,看儿子三步并作两步地窜出了花厅,去自己院收拾行李去了。 “这小子……” 其实不仅是严二郎,沈父在收到谢虞琛派人送过来的几双鞋底后,也生了做生意的心思。到了沈家这般境地,基本就看不上做生意的小打小闹似的收获。 但作为沈家家主,他看得比沈元化这种年轻人要深远得多。虽然他摸不透自己这位义子的心思,但他清楚杜仲胶的用处远不止一双鞋底。 就像对方最开始鼓捣出来的名叫“水泥”的物什一样,听起来不起眼,不过是些石头和砂子的混合物,好像没什么大不了的。但能起到的作用却不可估量。他前些日子还收到消息,说是朝廷要重用这水泥,打算从国库拨一笔款,修一条自北向南的商道。 这条商道一旦修起来,不知道有多少人因此受益。南北一打通,别说是运送粮食,万一哪天天下不太平了打起仗来,朝廷派兵也要快个十天半个月的。 因此沈父相信,杜仲胶的作用也绝不仅限于此。所以无论如何,沈家都必须和谢虞琛搭上线。哪怕只是作为商贾,把杜仲鞋底从东山州贩卖到别的地方。说不定在未来的某一天,就能起到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作用。 对于沈父的这个决定,沈家里其实有人并不满意。簪缨世胄,高门巨族,怎可自降身份,同那些平民百姓一般,去做贩夫走卒才会做的事情。 这些人私底下的牢骚,沈父也只是置之不理,装作什么都没听到。毕竟这么大的家族,出几个没脑子拎不清的人,简直是再正常不过了。 他从前就常和家里几个小辈说,“不要总觉得你们是沈家人,出身高贵,就自命不凡,觉得自己是天下第一等的人物。”因为沈父清楚,沈家若是只局限于从前的荣耀,恐怕所谓的百年世家,也就只剩下百年了。 这几天,沈父斟酌着字句写了一份极有分量书信,郑重其事地交给沈元化,让他备好礼,带着自己的这份书信再跑一趟东山州。 第95章 沈元化对于自己父亲的要求倒是没有多抗拒, 左右他对于谢虞琛这个人是极为喜爱的。 不仅是因为谢虞琛经常能拿出一些人们闻所未闻的新鲜物件,沈元化有时候自己都想不明白是为什么。可能有些人就是有一种独特的、让人忍不住想要交识的魅力。 唯一让沈元化不满的,就是他好不容易一路辛劳地从东山州赶回家, 结果没过几天, 父亲竟然又要他再去一趟东山州。 “就不能托人捎个消息给我, 我就在东山州待着了,还让我多跑了两趟。”沈元化同小厮抱怨道。况且从东山州到淮陵的路也不是那么好走的。 前几月同谢郎一同去东山州的时候还能走水路, 但现在这个时节贺平镇那一段的水流, 湍急得别说是行船了,就是那些大牲口想靠近喝口水,都得掂量一下会不会被水流卷走。 现在他想去东山州,要么就是绕一段路,过了贺平镇在乘船东行, 要么就只能乖乖地走陆路。 想起东山州那段颠簸崎岖的山路, 沈元化由衷地深深叹了口气, “也不知道我阿耶是怎么想的, 偏偏选在这个时候。” “……算了,阿文, 帮你家郎君我收拾行李吧。”沈元化一脸生无可恋地倒在贵妃榻边的软枕上。 一旁被叫做“阿文”的小厮赶紧应了一声,招手从屏风外叫来两个人,到沈元化的院子里收拾行囊去了。 沈父不是没跟沈元化推心置腹地分析过利弊,奈何沈元化天生就缺了那根弦,也没有他爹那般敏锐的危机意识。在他看来, 他喜欢沈郎这个人,就坦坦荡荡地跟人家做朋友就是了, 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 “算了,反正我也搞不明白阿父是怎么想的, 照做就是了。”沈元化靠在贵妃榻上,理直气壮地想道。 谢郎那边生产出来的杜仲胶需要卖到别的地方,刚好沈家有钱有门路。如果谢郎愿意的话……应该也算是两全其美的事吧。 对于沈元化心里的想法,谢虞琛难得地与他保持了一致。 沈元化这个人的心思很简单,没有那么多复杂的弯弯绕绕,沈家家主虽然是个老谋深算,走一步看三步的人,但为人大致算得上坦荡。 现在沈家急切地想要和他合作,自己也看重沈家的名望和人脉,和那些不清楚来路的人相比,沈家算是个不错的合作伙伴,起码谢虞琛能保证他和沈家之间不会互坑。 至于沈父在信中的内容,姿态算是摆得比较低的,没有拿自己所谓的“义父”的身份说事,而是把谢虞琛摆在了一个和自己相同的高度,和他商量合作的具体意向。 以沈父的身份,面对谢虞琛这么一个晚辈,摆出这样的态度,也算是前所未有了。 沈元化到达东山州的速度算不上快,在他之前,早有嗅觉灵敏的商人闻到的商机。只是谢虞琛这个人平日里神龙不见首尾的,普通人找不到门路,有的甚至寻到了关泰初那边。 这些人中,大部分还是想要直接卖杜仲胶的鞋底,一来方便运输,二来成本也低,那些世家郎君娘子买回去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做什么颜色、款式的靴子。 制作成品的靴子谢虞琛现在已经不奢望了,前些日子建成的那个作坊就是最好的证据。 一个单个的作坊生产力实在有限,光是乌菏一个人的订单,作坊里的绣娘工匠们就累了个够呛。若是全部由自家的作坊生产,排队的顾客怕是得等到天荒地老。 这个作坊就只选择性地接一部分主动找上门的单子。赚得钱足够维持作坊运转就行,谢虞琛基本不留着,利润都留给了作坊里的绣娘们。相当于他提供一个工作的地点和原料给里面工作的绣娘而已。 现在整个南诏,就只有他这儿能生产杜仲胶。放眼全国,都是独一份的生意。但单东山州一州的生产力,实在是没办法满足市面上的需求。直接售卖杜仲胶底实属没有办法的选择。 虽然如此,但谢虞琛自己是不太愿意这么做的,他还是希望能给东山州当地的百姓创造更多的赚钱机会。 东山州的偏僻贫瘠在全国都是出了名的,百姓赚钱的门路少得可怜,好不容易有了一个杜仲林场,谢虞琛想着尽可能多地让林场为东山州创造些价值。 只是这个价值还不太好创造,若是制造成品靴子,生产量跟不上,而且也不是随便谁都有这门手艺。但只卖胶底,又不符合谢虞琛的要求。 思来想去,最后还是让他给想到了办法。制作靴子比较困难,但做一个鞋底还是很简单的。 谢虞琛之前在乡下拍戏的时候,见过村里比较年长一点的阿嬷制作鞋底,看起来并不需要多复杂的步骤。 老人家生性比较节俭,用的布料都是平常搜集起来的一些零碎的布头。先把布料拼接起来,再在鞋底外围用锥子钉一圈孔,最后用一根长针把碎布料缝在鞋底上面。基本就大功告成了。若是手艺精细一点,还会在外面包个花边什么的。 阿嬷们还会把鞋面和鞋底进行最终的缝合,但这就不是他们需要在意的了。 谢虞琛想着,完整的鞋子做起来比较麻烦,但这个鞋底还是比较好做的。需要的工具简单,也不费时。手艺娴熟一点的,一天就能做出好几双鞋底来。还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缝制不同的毛皮和布料。 而且只制作鞋底的话,也不需要专门的作坊。人们从谢虞琛这儿领了胶底,带回家就能做,做完之后再拿到谢虞琛这儿结账就行。 最开始,谢虞琛规定能做这份活计的必须是现在在林场做工的工匠们的家眷。倒不是有什么其他的原因,主要是这份活计不需要任何的成本,若是有人领了胶底后,自己带着东西昧了去,他拿这些人也没有任何办法。一对胶底值不少钱呢。 不过这个倒是谢虞琛多虑了,能有一个赚钱的路子,大家伙都很珍惜。 而且在现在这个年代,可能是因为几代人都生活在同一个地方,民风还是比较淳朴的。即使是比较贫穷的地方,小偷小摸的事情也很少发生。 所以没过多长时间,谢虞琛就放开了这项规定。只要手艺过了管事的眼,再有两个同村的人作保,大家就都能赚这份钱。 告示一贴出来,立马就有几个妇人跟管事报了名,领了两双胶底回去。 东山州下属各个村县贴告示的地方,现在都成了人们最关心的地方了。每天有事没事都要过去看一眼,生怕自己错过了什么赚钱的路子。 前些天这个活计还只有林场工匠的家属能做的时候,可把同村的其它妇人们眼馋坏了,纷纷抱怨自家丈夫当初不能出息一点,被林场选人的管事选了去。要不然她们现在也能靠纳鞋底赚钱了。 别的不说,她们乡下人家的妇人做这些可是手到擒来。一家老小的衣帽鞋袜,哪个不是出自自己的手。若是笨一点手上活计不好的媳妇,在村里可是要受到别人耻笑的。 盼星星盼月亮的,众人好不容易盼来了这张告示,林场送到各个管事手里的胶底当天下午便被他们领了去。 饶是如此,还有许多人来晚了没领到胶底,最后只好垂头丧气的离开,走之前不忘央告管事明天一定要给她们留几双。 做这个鞋底首先要有个扎孔的长针。谢虞琛当初在村子里看到的阿嬷们都是用一根铁锥,但在这个年代铁制品还是很昂贵的,铁锥大家怕是用不起了。 不过这可难不倒大家伙。有人从山里砍了一种材质很硬的老竹子,削尖了做成竹锥,扎起孔来也很是顺手。还有人用牛骨在石头上磨成了骨针…… 形形色色的方法各有千秋,就连谢虞琛听说之后,都不由地感叹了一句人民群众的智慧还真是伟大。 除了杜仲胶底,谢虞琛这段时间又琢磨起了轮胎的制作。只不过比起鞋底,轮胎的难度明显大了几个量级。谢虞琛找了好几个木匠,按照他给的图纸制了模具,但得到的成品都不太理想。 到最后谢虞琛直接放弃了自己制作,让人放出消息,就说自己现在想要用杜仲胶制作一个能用在马车上面的车轮,若是有人能提出有价值的意见,赏钱一贯;若是能制出成品,不仅直接赏十贯赏金,而且林场还会聘用他为技术顾问,每月工钱都有半贯。 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谢虞琛给出的这个条件足以算是重赏了。消息放出去后,林场那边招揽来不少手艺高超的木匠。谢虞琛直接把这些人组成了一个小组,专门负责包括轮胎在内的各种模具的开发。 后世空心的轮胎以现在堪称简陋的技术还生产不出来,谢虞琛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实心的轮胎。但一个车轮光用杜仲胶制作的话成本不免太高。 最后还是几个工匠想出了一个办法,大致就是把一个车轮分成三个部分。最外面的自然是一层寸许厚的杜仲胶,刻上各种防滑的花纹,裹在最里层的硬木上面,中间则用一些比较柔软的物质作为填充。 谢虞琛听到这个办法之后都有些惊讶。这几个工匠的办法虽然听起来简陋,但却奇迹般地满足了一个合格的车轮应该拥有的全部条件—— 最里面的硬木让车轮有了足够的支撑力,中间的填充物和外层的杜仲胶既做到了让马车减震,又可以让车轮承受更大的形变。 如果不是见过了后世的车轮胎,连谢虞琛都会认为这个方法是最优项了。 因为几个匠人都说这个法子是他们众人一起想出来的,所以谢虞琛很大方地给他们每人都拿了十贯的赏钱。若是他们愿意留在作坊,职位就是谢虞琛之前说好的每月半贯钱的“技术顾问”。 若是不愿意留下来,谢虞琛也不强求,以这些人的技术,不管去到哪里都不会愁一口饭吃的。 不过凭心而论,谢虞琛还是希望这些人能留下来。在这个年代,一个优秀的技术人才有多难能可贵,不用说都清楚。更何况谢虞琛的野心还不止如此。 早在几个月前在榆林的时候,谢虞琛就有过发展科学教育的念头。后来在香水作坊的那个学堂成功创办后,更是坚定了他这个想法。 第96章 前几天谢虞琛也和乌菏提过这件事。可能是杜仲林胶的大获成功让众人看到了科学技术的重要性, 这段时间在其他地方,也有不少人提出了和谢虞琛类似的想法。 他们这些人可是眼睁睁看着东山州一步一步发展起来的。别说是京城那些精明到头发丝都成精了的官员,就连地方州府的主官们, 他们也心急啊。 想想看, 东山州比起他们来是要钱钱没有, 要地地也没有。在众人印象里就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这才过了几年啊,就大变样了。 像现在全国上下新建了十几座的水泥作坊, 最开始就是东山州建起来的。今年入秋又搞出一个什么杜仲胶来, 眼看着又是棵金灿灿的摇钱树立起来了。 现在东山州又是铺官道,又是建堤坝的,听说明年开春还要重修城墙,可是出尽了风头。前段时间有人还算了算,估计等明年开春考评百官的时候, 东山州从户口不足两万的下州摇身一变升到了中州、甚至是上州也说不定。 东山州的刺史他们是见过的, 又黑又瘦的一个小老头, 也没什么家世, 不然也不会被打发到东山州那么一个穷乡僻壤的地方去。 那时候大家都以为,恐怕以关泰初的门第, 东山州刺史这个职位就是他为官生涯的尽头了。没想到短短两年过去,关泰初这个从前许多人都看不上眼的人,竟然隐隐有了压他们一头的架势。 这段时间百姓们忙着秋收晒谷的时候,许多地方的府尹刺史也没闲下来,到处托人打听消息。最后终于知道, 据说东山州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发展起来,都是因为手上有常人所不及的技术。 这消息乍一听有点离谱, 毕竟从前百工匠人,对于他们来说是很不入流的存在。结果东山州就凭借着这些他们看不上眼的人压了他们一头?这叫众人怎么相信。 不过细细一想, 又好像有点道理。水泥他们自然见过,这年头,谁管辖的州府还没用水泥铺过路,修过城墙呢?至于那杜仲胶底制成的靴子嘛,那些门第比较显赫的官吏也早就穿上了。 这两样东西貌似还真不是那么容易能制出来的,反正要是让那些普通的百工匠人去,他们肯定研究不出来。这么一看,那些技术的作用确实不小。 众人这么一想,只觉得茅塞顿开。不止是各地州府,就连京城中,类似的论调也隐隐有发展流行的趋势。 只不过相比起谢虞琛,这些人的想法要更保守委婉些,还停留在要招揽有才干的工匠上面。但谢虞琛知道,单单只是招揽工匠,这样做是根本不够的。 科学不同于技术。如果让谢虞琛选择,他会让人先学习相关的理论知识。然后再用学到的东西,去研究和开发可以投入到生产中去的、实用的技术。这些实用的技术又能反哺理论。 用这种方法培育出来的人才,不仅懂得实用的技术,而且明白某个技术背后的原理是什么。 所以在后世,才会出现偶然地打开浩瀚科技里的其中一扇大门后,便能随之探索出无尽的知识和技术。 可能在当前生产力的条件下,社会还没有发展到需要更高深的科学理论的时候。但谢虞琛清楚,这条道路是科技发展的必经之路。 就像播下了一颗科学的种子,只等到水分充足、光照良好,满足了种子发芽的所有条件后,这颗不起眼的种子就会发荣滋长,甚至可能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之前谢虞琛就和乌菏提过要给那些技术类人才封个官职什么的,在如今的风潮下,也变成了可能。 原本朝中设有工部,下辖四司,工部司就是负责主管工程建造和工匠标准的,里面的官员多少也懂一点相关的知识,但这和谢虞琛所说的技术类人才完全是两码事。 他所说的这个官职,完全是为了研究各项科学技术而存在,比起工部官员,反而倒更像是翰林院里的学士。 不过这个目前还只是谢虞琛的一个设想,想要培养一批对标翰林学士,具备那般文思才干的理工类人才,可不是一年两年能做到的。 谢虞琛打算先把手头现有的人才整合一下,不管是进行更进一步的培养,还是怎么样,反正得先利用起来,不能让他们就做着和普通工匠一模一样的事情。 就像之前跟着谢虞琛泡在实验室里的那几个小吏,现在已经开始研究起了杜仲胶在不同硫化程度下的形态。具体的成果谢虞琛还专门抽空去检查了一遍。 他过去的时候,几个小吏正穿着统一的服装在实验室奔忙。有的在纸上记录数据,有的正往容器里添加试剂,还有的因为实验结果一直不尽人意而陷入了深深的自闭中。 谢虞琛路过此人,正巧看到他蹲在院子门口,一脸悲催地薅着地上的野草。 但不管怎么说,他最初设立的这个实验室已经初具规模。前段时间高薪聘请的“技术顾问”,之后也可以走类似的发展路线,专门建个工坊,研究不同的杜仲胶制品云云。 除了像这类一样已经具备相关知识的成熟工匠,谢虞琛还打算培养一些新人。现在林场的规模只有千亩,可能还看不出来什么,但将来但凡扩建或者在别的地方开个分场,他们就是不可或缺的资源。 当然,这批人的培养就不可能像在榆林的香水作坊一样,由谢虞琛自己出钱了。 前段时间他和乌菏商量了这件事,最后决定从林场之后的利润里抽调出一些银钱出来,专门用作这一部分的开支。相当于官府出资培养这部分人。 其他人自然是没有什么异议的。唯独关泰初一个人哭丧着脸。现在杜仲林场的生意如日中天,他甚至都已经想好用这笔钱,等明年开春之后,先把境内经常泛滥决堤的河流给好好治理一番…… 然后再修几条水渠,前段时间谢郎鼓捣出的那个筒车正好能派上大用场。最后再组织百姓去开垦东边那一片的荒田…… 再等两年,他们东山州的耕田数量怕是能翻一番也说不定。 但决定这笔钱用处的谢虞琛和乌菏,哪一个都不是他能惹得起的,关泰初有苦难言,连脸上的皱纹都好像愁多了几条。 最后谢虞琛只好笑着安慰他,让他不用担心,林场将来的利润足够他完成这些计划,况且…… “这些利润原本就是要上缴一部分给中央的,不是吗?”谢虞琛面上带笑,在关泰初看来多少有些不怀好意。 好像是这个道理啊。关泰初转念一想,这些钱原本也不全由州府分配,除了税收以外,多多少少都是要上交给朝廷的,现在抽调一部分办书院,朝廷总不好再伸手问林场要钱了罢。 东山州前几年的税收一直都是入不敷出的状态,别说是上缴了,好几年都需要朝廷额外拨付几笔赈灾的粮食。现在好不容易有了点钱,总不能继续赖着不给。 不过即使是刨去税款,林场创造出的利润依然是一笔巨额的财富,不然关泰初也不敢一下子就设想那么多有的没的。 就单是这段时间靠卖杜仲胶鞋底的利润,就够他把官府衙门从里到外地修缮一遍了。更不用说杜仲胶的用处还远不止目前这些。 现在的东山州,几乎家家户户能看到有人一手拿着一根略粗的锥子,一手拿一块胶底,都在忙着制作鞋底。 若是照往常,秋收结束后人们就基本闲下来没什么事做。在村子里,经常能看到三三两两的人,或蹲或坐地闲聊。 妇人们手里好歹还拿着几缕麻线在搓麻绳,那些汉子们便闲得无事可做了。不过秋收忙碌了那么些天,也是时候该歇一歇。 但现在,原本属于他们的闲适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家里从母亲到媳妇再到闺女都忙着钉鞋底赚钱,你一个大男人跑去和人闲聊胡扯?这也太不像话了。 所以这段时间,家里的男人们基本都被剥夺了闲聊的权利,被自家妇人们指使着,不是拿着做好的鞋底去县里头换钱,就是拿了锥子坐在院子里给胶底钻孔。 “缝布底的活计你做不了,给胶底戳眼总会吧?” “你手上的劲儿比我和娘大,你和爹钻孔,我们缝鞋底也能快一点。” “隔壁刘三郎他们家昨天做了六双鞋底,算下来就是将近二十文钱,够买多少斤粟米!我做事可不比刘三郎他媳妇慢,咱们今天争取也做六双鞋底。” “明年咱家二郎就该成亲了,这样的活计也不知道能做多少时日,这几天咱辛苦一点,多做点鞋底。明年二郎也好说亲不是?” …… 诸如此类的话在东山州附近村县的人家家中已经是司空见惯了。 毫不夸张的说,杜仲胶底现在已经几乎承包了东山州百姓的大半的闲暇时间。但饶是如此,他们生产出来的杜仲胶底依然赶不上每天过来贩货的商队需要的数量。 杜仲胶底产量还没上来的时候,从各地赶过来的商贩基本上要在东山州住个十天半个月,才能等到自己的货物。有时候运气不好,前面排着的商贾比较多的话,在原本的基础上还要再多等十来天。 这件事乍听来好像是天方夜谭,但只要仔细一想就能明白,现在整个南诏就只有东山州一个地方产杜仲胶,但全国那么多州县,那些世家公子郎君却是个多么庞大的消费群体。 而且杜仲胶底制成的靴子,又不像是什么瓷器字画一类供人观赏把玩,放回家收藏的物件。它是一个人们日常生活离不开的消耗品。 马上就要冬天了,那些自诩风流的世家郎君们,游山宴赏雪的宴会不得办起来?这么冷的天,总不能再穿木屐了吧?脚指头不得冻掉了。 大家一出门,别管是东家的郎君还是西家的娘子,都穿着杜仲胶底制成的靴子。大家都有的东西如果谁没有,那岂不是很不合群?而且也意味着这个人没有赶上流行,落伍了。 更不用说其它鞋子哪有杜仲胶底制成的靴子好,不仅防滑防水,还暖和,简直就像是专门为游山赏雪而生的一样。 如此庞大的需求下,就不怪各地的商贩排着队地来到东山州,即使是等十几天的时日,也要多贩一点鞋底回去了。 哪怕一时半会儿卖不了那么多,那也能屯着啊。那些郎君娘子们又不是一年只穿一双鞋,以杜仲胶底的受欢迎程度,根本不愁卖。 相比起杜仲胶底的大受欢迎,用杜仲胶制成的车轮就没有那么畅销了。一来是轮胎的价钱不像鞋底那么低,稍微富裕一点的人家就能消费得起。这年头拉车的牲畜也很贵的。 二来是大家再怎么奢华富贵,马车的车轮都长得差不多。这个杜仲胶制成的轮胎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除了上面的花纹复杂了点,看起来挺好看的。 但再好看的轮子,难道还能比我家紫檀木制成的车轮更金贵不成? 肯定不行吧,所以我还是选择我的金紫檀木马车。 对于这一点,谢虞琛也早已想到了对策。杜仲胶底的靴子刚流行开的时候,即使有沈家这么一个行走的广告牌,但还是有很多人不买账。 就算是皇帝也穿这种靴子又怎么样?我看乌菏可是不爽很久了,凭什么我要那种人穿同一款靴子。 第97章 最后, 让他们摒弃了对乌菏的不爽,穿上杜仲胶底的靴子,完全是因为乌菏给金甲军也制备了一批同款的靴子。 如果乌菏是独断专行的代名词, 那么金甲军在他们的眼里, 就是乌菏的鹰犬走狗, 路过要偷偷在背后“呸”一口那种。但架不住那杜仲胶底的靴子,穿在一众金甲军脚上是真好看啊。 杜仲胶靴底的价钱是众所周知的不便宜, 而且即使是有钱, 也不一定就能立马买到。吴家的大儿子,在吏部任职,正三品的尚书身份,据说都也是等了十好几天,那杜仲胶底的靴子才套到了他脚上。 众人心里一寻思, 寻常人费好大力气才买回来一双靴子, 乌菏却给他手底下的金甲军每人都配备了一双, 这不明晃晃地向他们示威炫耀呢? 什么意思, 说他们买不到这杜仲胶底的靴子?还是说他们连自己手底下的人都不如? 这口恶气他们能忍下来? 现在,立刻, 马上,他要看到那杜仲胶底的靴子摆在自己眼前,而且要比金甲军脚上那些,不,要比乌菏穿的那双还要精美华贵。 他们现在是不如乌菏的权势大, 但若是比起家藏底蕴,乌菏那孤家寡人怎么和他们这种传承百年的世家相比? 买, 一定要买最好的。里子要最贵的皮料,鞋面要用最华美的锦缎。而且还要买他十双八双的, 每天换着不同样。 或许最开始,这些人只是因为某种莫名其妙的攀比心理,为了和乌菏打擂台,才争相购买起了杜仲胶制成的鞋底。但随着时间经过,众人对于杜仲胶靴的想法,也不再是原先这么回事了。 这几天秋雨连绵,一天寒过一天。即使衣服穿得厚厚的,出门之后也忍不住先打一个哆嗦。在工部任职的裴英撩开门帘,踏进屋门后,在原地跺了跺脚。 厚厚的杜仲胶底与水泥地面相碰撞,发出几声沉闷的声响。裴英把脖子往衣服上镶的一圈毛领里缩了缩,忍不住在心里感慨了一句道:这天气可是一天比一天冷了,也不知道衙门今年的炭火什么时候开始供应。 不过这杜仲胶底的靴子可确实是个好东西。特别是这段时间天气阴冷潮湿,他脚上的这双靴子没少发挥用处。 坊中成衣铺子里的小厮刚把制好的靴子送到他府上的第二天,京城就下了半日的雨。雨势虽不大,但也麻烦的很。若是从前,回家的那条青石板路早已湿漉漉的不能走人了。 但现在有了杜仲胶底制成的靴子,就再没有了这方面的烦恼。只要不是没过地面的积水,随便怎么走,进门后脚上都是干爽利落的。 往年的这个时候,日子可没有这么好过。裴英感叹了一句,把雨具收到一旁,准备处理今日的公文。 刚坐到椅上,裴英又忍不住后悔道:早知道就不跟那位巫神大人置气,白白耽搁了那么些天,才穿上这杜仲胶鞋。 前段时间京城一天能下三四场雨,他就穿着那双厚一点的布底靴,每天往返于自己的府上和衙门,那叫一个狼狈啊。 说起和乌菏之间的恩怨,裴英是没有的。一来乌菏没有罚扣他的俸禄,二来金甲军没有踏进他的家门。况且他一个从五品的郎中,平常连见乌菏一面的资格都难有,能有什么龃龉。 平日里他对于自己顶头上司的怨气,恐怕都比对乌菏的大。不管乌菏是暴虐恣肆,还是独断专行,人家又没有招惹自己。但他耽搁这么长时间,每天都能听到说杜仲胶底鞋有什么什么好处的话,就是自己穿不上,可全是因为他那位顶头上司。 工部的前任尚书,是那位曾是先帝太傅,一贬再贬的三朝老臣蔡景的姻亲。今年开春的时候辞官致仕,但接任他的仍然是他们那一派的。或者说,整个工部基本都是同一阵营的人。 像裴英这种中立派的,反而是极少数的个例。这也就难怪裴英在这个位置上做了这么些年,不仅没有受到上司的重用,反而被不断边缘化的原因。 他虽然融入不了蔡景一派,但既然在工部任职,面子上的工程还是要做到位的。比如顶头上司厌恶乌菏脚上的新款靴子,他总不能穿着对方的同款大摇大摆的走进工部的衙门。 不过好在前几天工部尚书的脚上也穿上了杜仲胶底的靴子。要不然这阴雨连绵的深秋,裴英等一众人还是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其余同僚穿着杜仲胶底的靴子,羡慕人家能自由自然地行走在被雨打湿的路面街道上。 裴英听说,蔡景大人一派的官员们之所以会改变自己的立场,穿上巫神大人同款的杜仲胶底靴,是因为受了巫神大人手底下金甲军着装的刺激。 裴英在心中默默感谢了一下巫神大人的金甲军士兵们。感谢诸位之前的付出,我裴英今天才能穿着杜仲胶底的靴子,一脚踩过地面上大大小小的水洼。 祝金甲军的每一位士兵,下次在查抄哪家大人的府邸时,都能捡到几样没有登记在册的宝贝。 虽然裴英一点也不想跟金甲军的各个首领打上照面,但这并不影响他在内心给予对方最真挚的祝愿。 不过,就算是放眼全国的军队,即使是皇帝的禁卫军,恐怕都没办法和巫神大人的金甲军相提并论。 金甲军在选拔的时候,各项条件就是最严苛的。身高不够不行,力气不大不行。就连面上有明显的胎记或是疤痕,也会被选拔的官吏给刷下去。 经过这么多项条件筛选出来还不够,要成为组建金甲军的一员,还要经过了极为严苛的训练。 金甲军走在街上的时候,所有人的动作整齐划一,身上的甲胄坚固,闪烁着寒光,光看着就觉得气势雄壮磅礴。现在又穿上了统一的制式皮靴,手操兵戈,大马金刀地走在街上的时候,气势就更帅了。 裴英想了想那些宽肩窄腰,身材高大的金家军士兵们,再一看自己大腹便便,腰带快要勒不住腹上赘肉的上司,沉默而深沉地轻轻叹了口气。 对于杜仲胶制成的车轮,谢虞琛抱着既然你不让我上饭桌,我就干脆直接把桌掀翻再换一个的想法,决定不在权贵人家的马车、牛车上面绞尽脑汁。 不管再怎么和那些紫檀木、金丝楠木卷生卷死,杜仲胶的金贵程度也还是比不过对方的。 既然让大家接受在名贵的马车下面安两个杜仲胶制成的车轮很难,那我直接换个赛道,不在马车上面下功夫,而是研究一个新的代步工具,让它直接和马车竞争不行吗? 这不比让杜仲胶车轮和紫檀木车轮竞争强多了? 谢虞琛说干就干,当天便开始研究起适合这个时代的代步工具。首先,先排除需要燃油的汽车,别说是燃油车了,就算是蒸汽车他现在也搞不出来。 抛开这两种,再除去用牲畜做动力的,也就只剩下用人力驱动了。不过现在也有用人力的交通工具,轿子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但轿子是纯靠人去抬的,和谢虞琛想的人力车还是有很大的差别。 他现在能想到的人力车,也就是那种后面带座位的三轮车,还有民国时期从日本引进的人力黄包车。 自行车当然也是人力车,但自行车最开始就被谢虞琛排除在了考虑范围之内。 现在别说能坐得起马车的,就算是能雇得起轿子的,那都不是寻常人家。而以现在的生产力,即使是造一架最普通的自行车,价钱也是相当不菲的。 普通穿短衣的人肯定是消费不起。他们宁可用自己的两条腿,用一天的时间走十几里路,也不会去从掏那个钱买辆自行车。 但他总不能让那些身着广袖长袍,衣袂飘飘的公子少爷,顶着寒风酷暑的天,在路上蹬自行车吧? 热不热冷不冷的先不说,万一郎君们价值千两的漂亮衣袍,被风一吹绞进自行车链条或着是车轱辘里,然后扑通一声摔倒在地上…… 衣服废了还是其次,关键是那画面也太难看了。 如果真发生了这种事情,谢虞琛敢保证,以现在人们对于自己面子和名声的看重程度,这位倒霉的郎君,起码在未来的好几年之内,都不会再有脸参加任何一场宴会。 这种事情不用多,哪怕只发生一例,都够自行车的声名尽毁,这门生意也黄得不能再黄了。说不定连谢虞琛这个自行车的发明者,也会遭受到那位倒霉郎君家里的打击报复。 而且自行车还不像三轮车和黄包车那样,有挡雨挡太阳的顶棚。也就是说人们出门想骑个自行车,还要提前看看今天的天气怎么样。 太阳太晒不行,太冷也不行;下雨下雪不行,刮风也不行。 这样看来,自行车的限制太多,也就是谢虞琛这个现代人对于自行车接受良好。但凡随便在街上拉一个人问问—— 如果有一种交通工具又不能遮风挡雨,价钱又贵,还有衣摆被绞进车轮摔个大马趴的倒霉风险,你会选择用这种交通工具出行吗? 百分之百人家会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别说买了,就算是白给,人家都得考虑一下要不要收,收了有什么用处。 除了自行车,剩下的黄包车和三轮车在谢虞琛看来各有优劣。三轮车的各项性能自然比黄包车要好,但制造三轮车起码需要一条完整而坚固的链条。 就这么一根链条,别看它在后世是一件稀疏平常的东西,但它们的基本结构可一点都不简单,什么链板、芯轴、销轴、滚珠的,以现在的生产力来看,简直是故意为难人。 更不用说链条这玩意儿还是个容易坏的东西。若是不能生产出完全一样大小的链条来,那么修链条也是件麻烦事。总不能只要链条的其中一节出了问题,就让人家吧一整根链条都换掉吧?那成本也太高了。 这么小,这么精细的一个物件,要让人手工锻造出来的都完全一模一样,难度不亚于去谢虞琛制造能打气的车轮胎。思来想去,谢虞琛还是决定先考虑简单的,也就是后世的黄包车。 说到这种人力车,其实它的构造一点也不复杂。 把黄包车分成两个部分,后边是坐人的座椅,旁边有两个铜制或者是铁质的大车轮,顶上有一个椭圆形的、可以拉下来和推上去的大棚,用来遮挡太阳和雨水。 在座椅的下方,有延长出去两根长柄,中间用一段横木相连。这就是人力车的前半部分,车夫就是在这个位置拉车。 在很早以前,不管是古代的中国还是其它地方,就都有结构类似于黄包车的工具出现,用来拉人和拉货都有可能。 谢虞琛坐在书桌旁画了一张简化人力车的图纸,打算先做一个结构最简单的来试试水。若是效果不错,就再往上加一些刹车、喇叭之类的零部件。 拿起画好的图纸,谢虞琛一边扇了扇风加快墨水风干的速度,一边向旁边的余小郎介绍着纸上这种新鲜玩意儿的构造和原理。 他当然不可能说这张图纸是抄袭了后世民国时期的黄包车,只好说是自己曾经在某个地方看到,人们用类似模样的木板车拉货时,才突然有了灵感。 余小郎看着谢虞琛手上的图纸,歪了歪脑袋有些疑惑地问道:“如果那些大人物知道自己坐的车来源于那些贩夫走卒们拉货的车子,他们不会生气吗?” “没关系,他们不会知道的。”谢虞琛有些狡黠地笑了笑,然后做了一个“嘘”的动作,轻声道:“我只告诉你一个人,你我都不说,我们把这个秘密埋在心底,怎么样?” 余小郎一脸认真地用力点了点头,怕不够,还又补充了一句保证:“我保证不和任何人说。” “即使是巫神大人问你,你也不说吗?”谢虞琛眨了眨眼。 “也不说。”余小郎坚定道:“就只有谢郎和我两个人知道。” “好孩子。”谢虞琛笑着摸了摸余小郎的脑袋。 乌菏对余小郎可是很不错的,这回他从京城来东山州,还专门让人买了许多京城中和他差不多年岁的郎君都爱玩的玩具,送给了余小郎。 别说是收到乌菏亲自送的礼,就算是他今天谁给个好脸色,这人都得私底下偷着乐个好几天,但饶是如此,余小郎也还是站在了谢虞琛的这边,可见他对谢虞琛的态度坚定。 “不过既然已经有了类似的车子,那为什么没人用它来拉人呢?”余小郎有些疑惑地挠了挠头。 谢虞琛“唔”了一声,为什么这种人力车最开始没有在中国和其它地方推广风靡开来,取代轿子成为人们代步的交通工具,估计是有这么几个原因。 一来是那个时候只有木头车轮,不仅笨重,拉起来非常费力,而且也不减震,坐在上面估计并不是什么美好的体验。 二来是现在现有的木轴承效率太低,而且转动起来咿咿呀呀的噪音也挺烦人的。如果换成滚珠轴承,同样的一段路,起码能省一半的力气。 滚珠轴承顾名思义,就是在球形的钢珠安装在两个可以套在一起的内外钢圈中。将其中一个钢圈固定在转动的轮毂上。因为是滚动摩擦,相比两个弧面互相摩擦,减少了摩擦阻力,更加方便运转。 如果有了杜仲胶车轮和滚珠轴承,人力车应该还是比较便捷舒服的。 第98章 再加上现在各地都在推行水泥路, 即使不是整个城市都用水泥铺平,但主干的几条道路也都已经用上了。除了杜仲胶车轮能起到减震的作用,人力车行走在这种地面上, 也会更加省力稳固一点。 谢虞琛尽量用这个时代的人能听懂的解释, 向余小郎回答了他那个关于“为什么现在没人用人力车载人”的问题。 但看起来, 余小郎似乎并没有太听懂,有些迟疑地啊了一声, 眼神中透露出一种“越努力理解越理解不了”的茫然。 ……算了。 谢虞琛叹着气放弃了继续向余小郎解释, 改口道:“你明天上林场去问地里运杜仲叶的人们借一辆手推车,让人坐在上面,自己试着拉一下。” 余小郎很听话地点了点头。谢虞琛见纸上的墨痕干得差不多了,便又道:“我待会儿要去找徐木匠,让他看看这个图纸有没有什么需要修改的地方, 你是要先回你自己的院子去, 还是跟我一起去找徐木匠?” 余小郎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学堂好不容易能休息两日, 他才不要在自己屋里闷着呢。 之前谢虞琛就发现这孩子似乎对于工器匠造一类的东西很感兴趣。前段时间林场的木器坊建造水车的时候, 余小郎饿着肚子都要跑过去围观匠人们制作筒车的过程。 而且据匠人们说,余小郎在这方面的天分竟也很不错。也就蹲在旁边看了两遍他们制作筒车的过程, 居然就能自己上手了。 匠人们组装水车的时候,各种零件就堆在旁边。常常是他们刚安装完上一个部件,还没来得及开口,一低头,余小郎竟然已经从各式竹木做的零部件中, 精准无误地拿出来递到了他们面前。有时候甚至还能帮上他们不少的忙。 久而久之,匠人们对这个话不多的小孩也产生了一些亲切的好感。余小郎再蹲在他们身边看他们做事的时候, 匠人们也不是只忙自己手上的营生了。 偶尔空闲的时候,他们还会专门提点余小郎几句, 比如这个木头怎么才能刨得又平又直,没有一点木刺。再比如那个榫卯结构要怎么设计,才能做到又省材料又坚固。 谢虞琛问起这件事的时候,木器坊的众人还有点惴惴不安,生怕主家觉得他们带坏了自家小孩。好好的一个俊秀郎君,跟着他们学了满脑子上不了台面的手艺。 不过他们很快就放下了悬着的心。谢虞琛不仅没有责怪余小郎每天不务正业,钻营那些乱七八糟的匠造技术,反而主动派人给木器坊的匠人都送了几斤猪肉和一篮子鸡蛋。 还给他们带了话,说什么余小郎这段时间给大家添麻烦了云云,这些肉蛋算是他这个作长辈的,替余小郎给各位匠人的谢礼。 众人自然是不肯收的,摆着手连连推辞。但送东西的那个小吏,把东西往桌上一放,笑着转述他出门前谢虞琛吩咐给他的话。 “我们谢郎说了,您几位这段时间教给余小郎那些木工手艺,怎么说都算的上是我们小郎的半个先生了。既然是做先生,哪有不收学生拜师礼的道理。” “只是一点猪肉和鸡蛋,比起各位教给余小郎的那些手艺,完全不值一提,还请各位郎君不要推辞。” 众人一听这话,哪好再继续拒绝。只好红着脸收下了谢虞琛送来的东西。 众人也是没想到,他们这个年纪和身份,竟然还有天能捞回来个“先生”的名头,学生还是谢郎那种人物家里的小孩。心里一时间也是有些感慨。 不过这收了礼以后可就不一样了,若从前他们还只是觉得余小郎这个孩子乖巧伶俐,平日里闲来无事的时候有一搭没一搭地提点几句。 但现在,哪怕是看在谢虞琛送来的那一篮子束脩礼的面子上,也得上上心,多教余小郎几句。毕竟人家谢郎可说了,他们这些人怎么说都算是余小郎的先生嘞。 谢虞琛这十几斤猪肉和鸡蛋花得可值,直接把木器坊里匠人们压箱底的本事都给套出来了。寻常学徒要想学这些本事,怎么说不得在师父手底下干个三年五年的杂活。 当然,谢虞琛也不可能让余小郎就泡在木器坊里,每天学刨木头锯木头。来了东山州以后,他因为要忙着杜仲林场的事情,分身乏术,来不及照看余小郎平日里的学业。于是就托关泰初,给余小郎找了个念过不少书的先生,让余小郎跟着先生学习。 原本这个念过四旬的先生只需要给余小郎一人授课,但谢虞琛看了一眼偌大的书房就余小郎和先生两个人,未免太过浪费。就干脆让人在西院又拾掇出一个屋子来,在里面摆了一个讲台和十几个位子。让周围几家有和余小郎同龄的孩子的人家,也送了他们家的孩子过来,免费和余小郎一起念书。 老先生自己反正教一个人也是教,教十个人也是教,没什么所谓。更何况因为这多教的十几个小孩子,谢虞琛还让人送了他几双自家制鞋作坊做的几双靴子。 这杜仲胶底的靴子即使在他们东山州本地,价钱也是不低的,更何况还是用了作坊里最好的皮料做的,一双就快能抵他一家半个月赚的银钱了。 之前杜仲胶底的靴子在市面上流行来开的时候,他媳妇还商议着说要不要给自己也买一双,就那种最普通的料子,冬天出门的时候,也不用冻得一双脚都没知觉了。 但老两口合计了一下,一双这样的靴子少说也要好几百文,换成粟米够一家人吃两三个月的,最后咬咬牙还是放弃了。 现在有了谢郎送的这几双靴子,他妻子也不用心疼他冬天踏着雪出门了。给他自己留一双,剩下的还能拿去集市上换成其他尺码的靴子。 这几双靴子的用料和款式都是最顶尖的,若是换成不那么好的档次,一双能换两双也说不定。自己往里再添点钱,能给自己老妻和家里的几个小孙孙,每人都换一双暖和的杜仲胶底靴子。 家里的几个小娃娃正是活泼爱玩的年纪,平时一天里能有大半个白天都在外面漫天遍野的疯耍。冬天的时候手和脚都冻得紫红紫红的。现在有了那杜仲胶底的靴子,别的不说,起码踩在雪上的时候也不会那么冷了。 而且据市集上贩卖杜仲胶底的货商说,这杜仲胶制成的鞋底还极为耐磨,穿好几个月鞋子都不会磨坏什么的。 最开始人们自然不相信,商贩为了卖货,什么天花乱坠的话他们吹嘘不出来。就算是木头制成的木屐,穿几个月脚面上的布条也要磨断了。这黑乎乎的杜仲胶有什么本事,能比木屐还耐磨不成? 货郎也知道自己空口无凭人们不会相信,当即就从自己担子里取出一双杜仲胶底来,拿到路旁一块粗糙的巨石上,把手中的杜仲胶抵子在上面,用猛劲儿在上面来回摩擦了十几下。然后把胶底翻过来,在众人面前来回展示了一圈。 众人定睛一看,嚯!那货郎手里的杜仲胶底果然完好无损。那石头他们手摸上去都觉得粗糙发涩,货郎手里的杜仲胶底在上面用了摩擦了十几个来回,结果底上连最细小的花纹都没有伤到半分。 光看那鞋底在货郎手上来来回回反复弯折的时候,可看不出这玩意儿竟然如何耐磨!众人一脸惊讶,心中对于货郎口中那些关于“耐磨”的话语已经信了八分。 说不定这黑乎乎的一块杜仲胶,当真要比许多木头还结实耐用呢! 第99章 人力车正式在市面上出现, 已经到了第二年春天的时候。 之所以会耽搁这么久,倒不是人力车的制作工艺又多复杂。之前谢虞琛就说过,人力车的构造极其简单, 制作起来甚至比现在许多达官贵人乘坐的马车还要容易得多。 之所以没有出现在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中, 主要还是那两个问题, 木头车轮和轴承的制约。 现在木头车轮有了更加轻便减震的杜仲胶车轮代替,而木轴承的替代品——滚珠轴承, 却不是那么容易搞定的。 谢虞琛把图纸送到木工坊的大后天, 徐木匠就将一辆简易版的人力车拉送到了他面前。谢虞琛让人拉着车在院子里跑了一圈,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 没有滚动轴承的人力车是万万不能行的。 作为整个人力车最重要的零部件,滚动轴承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一定要结实坚固。在外力的作用下,不能轻易变形。如此一来,在制作原料的选择上, 就非常局限了。 在这个年代, 恐怕也只有钢铁可供选择。 对于现有水平的金属冶炼技术, 和冶炼出来的钢铁的硬度, 谢虞琛虽然有点担心,但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在钢铁冶炼上, 谢虞琛倒没有自信满满地去掺和。钢铁同食盐一样,在这个年代都是比较敏感的话题,寻常人谁敢轻易窥探。稍微好奇些,都会触碰到统治者绷紧的神经。 但谢虞琛不去掺和的原因却并不是因为这个,主要还是他对于钢铁冶炼, 实在是一窍不通。 他穿越来之后所展现的大部分先于这个时代的知识和能力,要么是平常生活的积累, 要么是书中偶然习得。当然还有一小部分得益于他演员的身份。 现在影视产业泥沙俱下鱼龙混杂,许多打着职业剧的旗号, 实际上整个剧组连一个专业顾问都没有。 以谢虞琛现在的身份和咖位,接触到这种草台班子的概率当然比较小。但即使有相应的专业顾问,谢虞琛还是会自己找一些相对应的书籍资料去学习。 除了不在相关常识上犯错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么做能让谢虞琛尽可能地去融入角色。 但再品类繁多五花八门的职业剧,也不能去讲一个铁匠的辉煌史。谢虞琛能接触到和冶铁相关的知识,也只有在高中时,历史课本上提到的“中国古代金属冶炼技术的发展史”了。 高中时期起码和谢虞琛隔了有七八年的时间,即使是记性再好的人,脑海中对于这段知识的记忆恐怕也只剩几个专业名词。 对于提高钢铁的品质的技术,谢虞琛冥思苦想,也只想到一个百炼钢,一个灌钢法。后者是前者的提升。 百炼钢都得是西汉初年就出现的东西了。顾名思义,通过仿佛加热锻打,去除钢里的杂物。而灌钢法虽然也是为了去除杂质,但却省去了千锤百炼的辛苦和繁复的工作。 谢虞琛记不太清灌钢法具体出现的时间,具体怎么操作也只记得是将生铁和熟铁中的其中一个浇铸到另一个上面。 等他找来一个铸造坊工作的铁匠一打听,才知道人家作坊里这项技术已经用得十分熟练了。 甚至还有生铁嵌入、生铁覆盖、生铁浇淋等不同的方法,可以根据所造器物的不同选择。 比谢虞琛知道的那一点皮毛不知道高深了多少倍。 他这个外行只好相信这个年代的冶炼技术,尽可能详细地画了一张图纸,交给关泰初,让铁匠试着按照图纸去铸造。 外圈和内圈制作起来倒是并不难,只是要稍微费些辛苦。两个钢圈的尺寸比较小,相比起工匠们平常铸造的大物件,需要更加精细。 真正有难度的是里面镶嵌的数颗钢珠。 工匠们尝试了几个昼夜,勉勉强强能制造出几颗来。虽然看起来貌似是个球体,但只要把它嵌到内外圈之间,尝试着转动几下,各种缺陷就暴露得一览无遗。 因为球体不够标准,轴承转动不流畅就算了。努力打磨打磨说不定还有救。 真正要命的是工匠们做出来的钢珠大小完全不能保持一致。送过来的十几颗钢珠里,甚至凑不出一对大小一致的滚珠来。 谢虞琛看着盒子中的这些“歪瓜裂枣”,深深叹口气,无奈地开口,让一旁战战兢兢的铁匠回去做自己的事情。 怪不得这些个铁匠们,谢虞琛知道他们已经尽力了,无奈现在的铸造水平就摆在这儿。 要是什么铁器工具的,众人还能努力一把,直径一二公分大小的钢珠,实在不是现有技术水平能造出来的东西。 谢虞琛愁也没办法,只好跑去林场的实验室,靠指点一下里面的实验人员来转移注意力。 后世的实验室器具大多是玻璃器皿,透明度高,能清晰地看到里面的物质,而且化学性质稳定,利于清洗。 这年代想要做玻璃可没那么容易。而且我们从前的玻璃多是铅钡玻璃,和后世的钠钙玻璃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烧制出来的玻璃大多泛着漂亮的金属色泽,所以颜色没那么透明。 制作玻璃的难度比较大,谢虞琛只好用陶瓷器来代替玻璃作为实验室的容器,仿照后世的各种烧杯、量筒,画了图纸,拿到瓷窑让人烧了一批瓷质的器皿出来。 烧制出来的瓷器除了不透明以外,其余方面并没有多逊色于玻璃。釉面光亮,便于清洗,而且也耐高温。化学性质稳定,有很好抗腐蚀性,也不会生锈老化。可以说是一种很好的替代品了。 只是在一旁看着有些无聊,谢虞琛在实验台旁边站了一会儿后就有些待不住了,主动让其他人给他分配点工作。 称量溶液或是是其它什么的,总之不要让他闲着就可以。 几个小吏最开始还连连推辞,可能是有点不敢使唤谢虞琛,但耐不住谢虞琛三番五次地要求。 “要不请谢郎帮我清洗一下这些器皿呢?”大家伙儿都觉得清洗器皿是件浪费时间的事,一般不到了最后一个器皿都用完的时候,是没有人愿意做这项营生的。 其中一人试探着指了指一旁在池子里堆叠着的七八个用过的瓷质器皿。 “可以啊,交给我吧。”谢虞琛点了点头,走到水池旁边拿起一副手套戴上。 手套上面涂了一层杜仲胶液,灵便程度自然不能和后世的手套相比,厚厚的一层让戴着手套的人动作显得有些笨拙,但为了安全起见,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谢虞琛从水池里拎出一个小碗形状的器皿,一般人们会把需要干燥浓缩的溶液倒在里面,然后拿去火上烤干。所以这个小碗比普通的器皿要厚实得多。 不知道上一个用它的人拿这个坩埚一样的东西装了什么,表面摸起来有些滑滑的。 谢虞琛手上戴着厚而笨重的手套,一个没拿稳,小碗从他手上滑了出去,磕在水池底上,慢慢悠悠地滚了三圈。 “谢郎你没事吧?”其中一人急慌慌地放下手中的活,转身朝水池的方向探过头去。 “我没事。”谢虞琛顿了顿,捡起滑落的小碗,翻来覆去检查了几遍,又补充了一句:“器皿也没事。” “……” “没事就好。” 刚才拜托谢虞琛去清洗器皿的那个年轻男人,一改往日不爱洗器皿的性子,犹豫道:“不行的话,谢郎还是放着让我来洗吧。” “一时手滑而已,放心吧。”谢虞琛辩白了一句,不知道想起什么,又突然把手中的小碗放到一旁。 紧接着拿起一件瓷器,在水池边磨刀一样来回蹭了几下,又拿起两个瓷器互相磕碰。 撞邪似的反复了好几回同样的动作,连一旁做实验的几个小吏都被谢虞琛这边的响动给吸引了过去,目不转睛地盯着他手里的动作,脸上露出一种混杂着无措的震撼表情。 “……谢郎,您这是、在做什么啊?”周乔鼓起勇气问道。 谢虞琛扭头看了他一眼,开口,问了他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你知道陶瓷的硬度是多少吗?” 周乔来回看了看周围同样和他一脸疑惑的众人,茫然地摇了摇头。 谢虞琛放下手中的器皿,把手套摘掉后放在旁边,有些轻松畅意地笑了几声后,抬手一拍周乔的肩膀,“告诉库房,今天在场的所有人,每人赏一百文钱。” “……” “啊?!” 谁能告诉他们,怎么就突然要赏给他们钱了? 众人面面相觑。有钱拿当然是好事,但也要告诉他们是为什么赏给他们呀?总不能是谢郎突然心情好赏他们的吧? 谢虞琛现在的心情确实很好,没有理会众人复杂的情绪,转身就要往实验室门外走。 人们只来得及伸长脖子,冲着谢虞琛的背影扯着嗓子喊了一句:“那这些器皿谢郎还要洗吗?” “不洗啦!”谢虞琛头也没回,胳膊半抬在空中晃了两下,做了个挥手的动作,然后笑了几声回道:“你们自己慢慢洗吧。” “……是。” 回了书房,谢虞琛招手叫来了小厮,吩咐道:“你去城东替我把之前给咱们实验室烧制器皿的那个瓷匠叫过来。” 小厮应了一声,一盏茶的功夫没过,便又回了书房,身后跟着一老一少,面露风霜的两个瓷匠。 这两人虽然是亲生父子,但看起来却像是爷孙俩一样。老瓷匠上实际的年龄其实并没有看上去这么老。 只是他平日里又是揉泥又是拉胚。烧窑的温度动辄上千,即使是开窑的时候,温度最低也要将近一百度。各种辛苦让他生生老了十七八岁还多。 “谢郎,您找我?”两人中年长的父亲率先站出来,有些局促地问道。 谢虞琛身边的仆役来找他的时候,正巧碰上装窑完毕,他和他兄长准备添柴点火的时候。 这一过程窑膛的温度要时时刻刻看着,寸步不能离人。但小厮话又说得很急。兄弟两人商量了一下,决定一个留下来看着瓷窑,另一个带着大儿子过去。这样瓷窑也不会没人看管。 谢虞琛点了点头,打量了一下他身后的年轻人,老瓷匠见状,伸手把人往自己身前推了推,主动解释道: “这是小人的大儿子,小人的兄长在家中看窑,走不开,就派小人和犬子过来……” 瓷匠面上陪着笑,仿佛生怕面前的人会怪罪他一样,谢虞琛摆了摆手,语气和善:“没事,谁来都是一样的。” 老瓷匠喏喏地应了一声,谢虞琛又道:“我这次寻你来,主要是有事想问问你。” “您尽管问,小人一定知无不言。” 谢虞琛笑着点了点头,打开桌上一个红木小盒子,从里面挑出几颗面相最好看的铁珠递到瓷匠面前。 “你看看这几颗珠子,如果用瓷土团一些和它差不多大小的泥丸,能烧出来吗?” 瓷匠小心翼翼地接过谢虞琛手中的铁珠,仔细打量了片刻后才思索道:“小人还从未做过这种圆珠子呢……” “看着这尺寸是小了点,可能有点麻烦,温度也不一定对。” “……不过难度应该不大,让小人多试几回,估计能做出来。” “当真?”谢虞琛为以防万一,又确认了一遍,但心里已经基本相信了瓷匠说的话。 用瓷土来制作滚珠轴承里的珠子,起码在尺寸上就比用铁铸造要简单得多。哪怕搓出来的泥胚大小不一致,还能揉一揉重新做不是? 第100章 老瓷匠听完了谢虞琛对于瓷珠的各种要求后, 答应谢虞琛回去和兄长一起试一试。 “尽量做得大小一致些。” “这是自然。”瓷匠点了点头,察觉谢虞琛对此事的重视,又多说了几句:“谢郎放心, 从瓷窑烧珠子比铸铁局造钢珠容易多了。小人心里有谱。” “之前小人做瓷碗, 烧出来的碗一整排都一个大小。” 说起自己的手艺, 老瓷匠的语气中多了几分从容和自得,就连面上唯唯诺诺的拘束也被冲淡了几分, 整个人都变得不一样了。 谢虞琛赞许颔首, 豪气地一挥手,给面前的父子俩打气道:“好好干,瓷珠若是造成了,以后林场所有的订单都是你们的。” 老瓷匠像是被什么天降的大饼直直地砸到头顶一样,呆愣在原地。就连他身旁一直缩着肩膀沉默的儿子面上也流露出几分激动和欢欣来。 老人连连躬身, 面上是掩饰不住的神情, 嘴上来回念叨着“一定一定”“多谢谢郎恩典”一类的话。 谢虞琛身后的小厮揣度着谢虞琛的心思, 将桌上四散的七八颗钢珠用怀里的帕子包了递到老瓷匠面前。 “还愣着干嘛, 不赶紧回去,研究研究那瓷珠怎么烧?谢郎仁慈, 你也得拿出点真功夫来呀!”他笑道。 “是是是。”老瓷匠这才如梦初醒,赶紧双手捧过小厮递来的布包。 …… “谢郎你真觉得那瓷匠可行?”送走瓷匠父子,小厮把桌上早已凉尽的茶倒掉重新换了一杯,忍不住问道。 谢虞琛虽不说,但小厮跟在谢虞琛身边, 谢虞琛一言一行都亲眼见得,知道自家郎君为了那几颗不起眼的珠子, 这几天可是伤透了脑筋。 “我估计应该没问题。”谢虞琛没说得太肯定,“试一试又不会怎么样。反正也没有其它法子了。” 小厮沉默片刻, 点头:“谢郎说得也是。” 意识到自己语气有些落寞,小厮又连忙找补了几句讨喜的话,比如“以郎君的聪明才智,事情定然会顺利”云云。 好话谁不爱听,谢虞琛笑了笑,捧着还有些烫手的茶盏,在热气氤氲中眯了眯眼睛。 除了谢虞琛自己,作坊里的其他人听到谢虞琛试图用瓷珠来替代原本的钢珠时,表情都有些复杂。 大概是那种觉得平日里积威甚重的大老板提出来一个方案,他们觉得不太对,想劝又不敢劝的样子。 这瓷珠真的能行? 陶瓷是多脆弱的一样物什啊。平日里都不敢磕了碰了的,轻轻一摔就“啪嚓”一声四分五裂了,怎么好用在轴承里。 实在是解释起来太过于复杂,谢虞琛便没有多说什么。前几天老瓷匠那边托人传来口信,说已经基本确定了瓷珠烧制的温度,再过几天第一批瓷珠就应该能出窑了。 谢虞琛听后让人给瓷匠送去半只活鸡。只要瓷匠那边把烧好的瓷珠送过来,作坊中人们的疑惑和怀疑顺其自然就能解决掉。 倒不是谢虞琛想要“顺其自然”,主要是他自己知道陶瓷一类的东西硬度不比钢铁差,有一种陶瓷的硬度甚至达到了九,是仅次于金刚石的存在。 只是陶瓷比较脆,容易碎裂,才给人一种娇气脆弱的误解。 但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跟现在的人解释。 说实在的,谢虞琛在林场的实验室拿着那几个陶瓷器皿又碰又磨的时候,他也不敢相信陶瓷的硬度竟然跟钢铁差不多。 还是后来谢虞琛突然想起,自己在后世,圈内的同事和朋友有好多都去整牙。就连谢虞琛自己都被经纪人劝了好几次,说公司的某某歌手做了烤瓷牙,某某爱豆也做了全瓷之类的。 明星做烤瓷牙已经成了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了,甚至许多公司在签约明星之后的标配就是去牙科医院整牙,毕竟明星需要上镜,一口又白又闪的漂亮牙齿会让观众看得舒心不少。 而烤瓷牙或者是全瓷牙因为美观且修复和恢复时间短的缘故,也成为了许多明星的不二之选。 谢虞琛甚至还专门为此认真地回想了一下,好像他认识的人中,像他这样还保持着一口原装无损牙齿的人,十个里面顶多能有一两个。 他之所以三番五次拒绝经纪人方姐的提议,誓死守护自己牙齿的主权,还是因为他的一个朋友曾像他描述过做全瓷牙的过程。 “你躺下之后,医生要先拿电钻把你的牙齿给磨小一圈。这个过程会持续不止一个小时,电钻一直就在你嘴里嗡嗡嗡地响着,你甚至能闻到那种焦糊味……” “每个牙都要这么磨上一次,最后才能把烤瓷牙装上去,就相当于给你的牙套了一个外壳。” 光是听着,谢虞琛就觉得口腔深处一阵牙酸,之后说什么都不肯去做烤瓷牙。好在他自己的牙也还算争气,没什么缺陷,方姐劝了几次,发现自己劝不动他之后也就放弃了。 就是因为这个,谢虞琛才意识到,陶瓷制品的硬度远大于自己自己所以为的那样。 众所周知的,人类的牙齿甚至比许多金属还要硬,而陶瓷既然能作为制作代替牙齿的材料,说明它的硬度肯定和牙齿差不了太多。 既然如此,用瓷珠来代替钢珠镶嵌到滚珠轴承里,就显得非常合理了。 果然不出谢虞琛所料,老瓷匠亲自送过来的一袋子瓷珠被工匠们和钢圈装合在一起后,非常□□地通过了谢虞琛设置的一系列考验。 “既然如此,那钢圈是不是也能用陶瓷来做嘞?” 其中一人突发奇想地提问道。众人也有些意动。要知道,一个陶圈的成本可比精铁要低多了,如果用陶瓷替代精钢,不知能省下多少钱呢。 “这个我也不太确定。”谢虞琛摇了摇头。 众人还没来得及失望,就听到谢虞琛又补充了一句:“不过你们可以自己试一试。” 这是自然。谢虞琛培养这些人的目的就是研究尝试自己没想到的东西。他们既是从谢虞琛这儿学习知识,但也要学会举一反三,突破创新。 不然谢虞琛大可去街上招一批技术娴熟的工匠来,何必挑挑拣拣半个多月,才从百十人中选出他们几个。 “谢郎放心把这个轴承的事交给我们。”众人拍着胸脯向谢虞琛保证。神情之坚定,感觉下一秒就要脱口而出“保证完成任务”一样。 谢虞琛鼓励了众人几句,正准备离开,又想起最开始人们对于瓷珠硬度的怀疑,转身提醒道: “若是有时间,你们也可以研究研究作坊已有的各种材料,按照它们各自的硬度大小,给它们排排序。” 七八人组成的小队里,有人“啊”了一声,露出一个茫然的神情。但也有人若有所思地挠挠头,仿佛是联想到了什么。 解决了最关键的滚珠轴承的问题,又经过了反复的测试,人力车正式开始了生产。 刷过漆的车子通体棕红色,在太阳下闪烁着透亮均匀的光彩。挡雨的篷布是油纸伞面同款的纸,用粗细均匀的竹条做骨,既可以拉下来挡雨,也可以收到一旁去。 因为油纸伞用的纸是厚厚的几张叠在一起的,所以也没那么容易坏,起码工匠们趁着下雨天把车拉到空地上,风吹日晒地放了将近半个月,都没见造成什么损伤。 车的坐垫和两侧也是柔软有弹性的,里面填了厚厚的一层填充。车子行驶的途中,即使车轮压过一道坎,乘客坐在上面也不会被震得东倒西歪,磕出一片淤青来。 这可不是开玩笑,在马车上磕碰一下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谢虞琛的两只胳膊和膝盖上就没少受伤,从东山州到林场有一段山路,谢虞琛身上的青青紫紫基本都是在这段路上,撞到车厢上的时候碰的。 第一批人力车生产好后,谢虞琛让人把它们运到了城外新修的那条水泥路边,然后亲自邀请了几个和自己合作过的、恰巧在东山州的货商。 这群人刚因为杜仲胶底的生意大赚了一笔。现在听到谢虞琛要邀请他们看一样新东西的时候,更是激动坏了,一骨碌从榻上翻身下地,提上鞋子来不及整理衣冠,就小跑着来了城外。 他们老早就打听到谢虞琛似乎是又在研究什么新鲜东西,虽然面上都装出一副不在意的样子迷惑同行,照旧该运货运货,该谈生意谈生意。 但实际上,这些人早就猫在东山州,竖着耳朵听着谢虞琛这边的动静呢。 虽然又要长途跋涉,又要注意着东山州的动静,赚得都是辛苦钱。但这世上多得是想辛苦一点都没处使劲儿的人,相比起那些人,他们已经算很幸运的。 一群人着急忙慌地来到城外,看到身边挤满了人,和自己一样,一脸遮都遮不住兴奋的焦急就知道,这些人都是要和自己抢生意的同行。 众人表面上互相拱手寒暄,你奉承他最近生意不错,他谦虚道“哪里哪里,还是郎君的生意做得更加蓬勃兴盛!”,但在内心,早就把白眼翻出了天际。 呵,就你小子跟我抢生意是吧? 也不知道谢郎邀请我身边这个肥头大耳的家伙作甚,这人看面相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人。 谢郎还是应该和我做生意。隔壁孙老头把他整个商队搜刮干净了都凑不出十辆车。 哼,你吴老三才不是什么好东西,跟你干过的人都说你这人抠抠搜搜的。连自己手底下的人都不说你的好,可见你做人有多失败。 “请大家先安静一下。”谢虞琛站在路边的石头上,嘴边贴着一个用图纸卷成喇叭状的直筒,冲一众商队管事朗声道。 冷风一吹,他这副模样既不像传闻中气度不凡的英俊公子,也不像众星拱月的年轻影帝。谢虞琛想了想,觉得自己现在的样子倒是能和电视剧里下乡扶贫的年轻干部对上号。 众人窸窸窣窣地安静下来,准备听谢虞琛讲话。 被十几双夹杂着兴奋与好奇的目光直直盯着,谢虞琛也不多话,简单提了几句自己这段时间的研究内容,又介绍了一下人力车的主要用途和好处后,就不再废话,朝身后招了招手。 工匠们接收到谢虞琛的信号,哗地一下掀开盖在人力车上的麻布。五辆崭新的人力车就出现在人们面前。 半人高的五辆人力车整整齐齐列阵一样停在路边还很有气势的。 人群中有人小声地“哇”了一声,不过没有人再嘲讽他,众人的目光都集中在面前这个叫做“人力车”的东西上。 轻便结实的构造,处处透露着精致和美观。漆黑的巨大车轮沉默地立在两旁。就连车顶的放下来的篷布,都是一模一样的颜色。 众人一时间都看呆了,连询问都顾不上,直到空中传来谢虞琛的声音,众人才陆陆续续回过神来。 “这人力车,顾名思义,就是靠车夫的人力驱动的马车,如果大家不理解,可以把他看做马车和轿子的结合体。只不过人力车跑起来比轿子快,比马车平稳。” 众人恍恍惚惚地应了几声,目光仍然忍不住往路旁飘。谢虞琛发现了这一点,清了清喉咙又道:“不过我口说无凭,现在,谢某想邀请诸位亲自尝试一下。让车夫拉着大家在路上跑一段,不知道有谁愿意?” 众人一听,纷纷凑上前来,挥手的挥手,自荐的自荐。 当然,还有试图和周围人套近乎,让对方先等一会儿,让他这把老骨头先体验一下。 也不乏发现自己挤不过其他人后眼珠一转开始抹黑同行的。 “嘿我说老孙啊,你就别跟人家抢了吧,看你那抵人家两个人粗的腰,就不怕你上去之后把谢郎车子给压坏了?” 谢虞琛站在石头上,刚好听到了这一句,有些无奈地扶额,眯着眼睛确认了是谁在“人身攻击”后,举起喇叭高声道:“吴三郎放心,咱们的人力车还是很结实的,你和孙郎一起坐上去都没问题,不会压坏的。” “……哦。” 旁边腰比两个人还粗的孙百旺翻了个白眼:我就说他吴老三不是什么好人吧! 吴三郎有些讪讪地摸了摸自己稀疏的发顶,很快又露出一抹熟悉的笑来:“既然如此,那就让我跟老孙坐一辆车吧!我俩挤一挤就行。” 谢虞琛:“……” 这老头还真是个人才啊。 谢虞琛一时失语,旁边的孙百旺很快反应过来:“滚滚滚,谁要和你挤一辆车!”《 》 100-110 第101章 一众商贩在街上扯头花似的互相辩驳了起码有半刻钟, 才遴选出五个“优胜者”来。跟斗胜的大公鸡一样,挺着胸脯扬着脑袋,迈着自信的步伐坐上了路旁的人力车。 遮阳的篷布拉下来, 一身短打的车夫抖了抖肩膀, 扭头嘱咐了乘客一句“郎君您坐稳咯”之后, 便将车把提起,躬身迈开步子, 在水泥路上撒腿奔跑开来。 “嘿呦, 慢点慢点!怎么跑这么快啊!——” “看路——,旁边来人啦!” 远处传来几人撕心裂肺地呐喊,剩下没挤上第一批试坐人力车人站在路边,发出了欢快而无情的嘲讽大笑。 让你们跟我抢!现在麻爪了吧? 其实人力车跑起来的速度并没有那么夸张,起码比全力奔跑起来的马匹差远了。众人做上去后之所以如此惊慌失措, 主要还是因为都是第一次坐, 而且坐骑还是他们从来没见过的东西。 再怎么相信谢虞琛, 一旦车子跑起来后还是觉得心里没底得很。 众人排着队, 每人都被车夫拉着在水泥路上跑了几圈。最开始的慌乱过后,倒也都承认了这人力车的精妙之处所在, 聚在一起商量,都觉得这项生意大有前途。 “只是……这城中但凡是能消费得起的人家中,大多已经有了马车作为代步,即使谢郎的人力车比马车舒适,大多人恐怕也难在一时之间改变自己的习惯。” 相比起马车, 人力车倒是省了马匹牲畜的费用,但人家都能坐得起马车了, 还会在乎便宜的这三瓜两枣吗? 这倒是一个摆在众人面前的现实问题。在场的商贩都是个顶个的精明人,一时间都冷静下来, 齐齐看向谢虞琛,等他给出一个解决的办法来。 “我想诸位可能想错了。”谢虞琛不疾不徐地开口:“人力车出现在市面上,绝对不是为了与马车竞争,和对方抢占市场。” “哦?还请谢郎仔细说说。” 众人一脸不解,谢虞琛却不答反问道:“请诸位回想一下,大家一般是什么时候会乘坐马车?或者换句话说,如果各位只是从自己家到街边的食肆吃饭,会选择乘坐马车吗?” 众人面露沉思,片刻之后才三三两两地开口: “如果只是去街上,我一般不会乘坐马车,坐轿子就行。马匹要找地方安置,马车也不能就在路边停着,不仅麻烦,而且还不方便。” “我不仅不爱坐马车,连轿子我都不甚喜爱。我和我弟弟每日去自家铺子里,来回都是走路。说不累是不可能的,但这么多年也习惯了。” “我同你们不一样,我经常要在东山州和安葛县之间往返,带着那么多的行李,不能不坐马车,虽然颠簸,但好歹不用风吹雨淋不是?” ……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开口,虽然说话的内容各不相同,但大体都是一个意思—— 如果是距离比较远的行程,不管是舒不舒服,基本都是要乘坐马车的。但若是距离比较近,大家的选择就多了起来。有选择骑马的,有习惯步行的,也有乐意坐马车的。 谢虞琛目光瞥向拉着众人坐车感受了一圈后就默默缩在路边被大家忽视掉的车夫们,对众商贩道: “可能大家也发现了,这个车子毕竟要靠车夫的人力拉动,所以去不了太远的地方,而且座位也只能乘坐一到两个人,局限性还是比较大的。” 众人目光灼灼地盯着谢虞琛,等着他接下来的转折。 “但是,人力车的优势也非常明显,坐在上面舒服,价钱便宜,而且相比于马车庞大的体积,也更加灵活。” 众人赞同地点了点头,谢虞琛继续说道:“不知道各位有没有在城郊见过租赁马匹和马车的车马行?” “自然是见过的。”人群短暂地沉默了片刻,然后便响起几句心领神会地长“哦”声。 在场的众人都是在商场上浸淫多年的老狐狸,一点就通。听到这儿,大部分人已经明白了谢虞琛的话里的意思。 他想表达的内容很简单,都看过那本著名的《骆驼祥子》吧,里面的“人和车厂”都没忘吧? 里面的人力车散布在城市的各处,只要招招手,花上几毛钱,就能坐上人力车到达目的地。 那个时候甚至都已经有了电车和汽车通行,马车都快成旧时代的产物了,都不影响人力车穿梭在城市的每条大街小巷。 更不用说在现在这个年代,人力车绝对是拳打马车牛车,脚踢小轿步辇的存在。 三月的京城天气已经开始日渐回暖,街市上也出现了穿着薄衫的年轻郎君。 临水的茶铺中,一个年轻郎君招手唤来了店中的小厮,低声吩咐了他几句不知道什么,小厮麻利地甩甩胳膊,转身跑了出去。 过了一会儿,年轻郎君和同桌的伙伴结账走出茶铺的时候,已经有四辆崭新的人力停在门口。 刚刚和小厮说话的那人把同伴都依次安顿上车,目送他们离开后,才坐上了最后一辆车子。 简单吩咐了一句“去城东的兴襄书院”,便倚着一侧的扶手,仰面合上双眼,闭目养神。 去年刚入冬的时候,不知道从哪流行来开的人力车风潮就率先刮到了京城。 京城毕竟是政治中心,世家大员聚集的地方,不仅富庶,风气也最为开放,对新鲜事物的接受能力很强。 第一辆人力车刚出现在京城,就有那好奇心强的郎君,从随行的小厮那里摸来七八文钱,坐在上面让车从东市一路拉到了西边的明春门,这才意犹未尽地停下。 “你这车子不错,以后就到我府上专门负责接送我吧,我让我阿父一个月给你这个数,怎么样?”那郎君伸手比了一个数字,在用布巾擦汗的车夫面前晃了晃。 人力车能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就风靡整个京城,众人一点都不意外。不管是谁,只要试着坐过一次人力车后,毫不例外地,都会被它的舒适程度折服。 坐过一次平稳舒适的人力车再回去坐他们原来的小轿马车,在车厢里被晃得东倒西歪的时候。 就如同吃过山珍海味的人再回去吃糠咽菜; 住过豪宅名邸之后再去睡茅草屋; 穿过杜仲胶底靴之后再去穿麻草鞋; …… 都是完全不可能回头的事情了。 更何况谢虞琛为了推广人力车,最开始的定价就定得偏低了点。利润虽然还算有的赚,但赚得每一枚铜钱基本都是辛苦钱。 卖出一辆人力车的利润,勾勾算算下来,甚至还不如卖一沓杜仲胶底赚得多。 人力车稀薄的利润自然也引起了其他人的不解,纷纷出言劝说谢虞琛把价钱定得高一点。 “以人力车的受欢迎程度,谢郎即使在现在的价钱上加个七八十文,都不愁卖不出去。” 但基本都被谢虞琛给回绝了。 “人力车越快进入到世人面前,东山州产的车轮和各种零部件才能越快打出名头。我们要卖的不仅是几十上百辆人力车。” “杜仲胶制成的车轮、滚珠轴承才是将来利润的大头。” 从东山州运往各地的人力车都是小数目,像东山州这样的城市,可能只需要百十辆人力车,百姓的出行需求就达到饱和了。 诚然,人力车也会年久损坏,也会需要更换车轮。但相比起整个国家的全部马车,长途奔驰更容易磨损的车轮……这部分才是他们未来选定的主要市场。 虽然赚得钱少了点,但正是因为谢虞琛把人力车的价钱降到了最低,不管是京城还是其他地方,人力车才会以雷霆般的速度迅速占领市场,在各地站稳了脚跟。 马车的生存空间倒是并没有被人力车挤占掉多少,毕竟马车主打的是远距离的出行。人力车再怎么轻巧方便,遇上要出远门的顾客都得乖乖往后稍。 在京城,因为人力车的出行而大受波及的,首要的是那些抬轿的轿夫。 轿子在速度上跟人家没法比就算了,关键还没人家舒服,也没人家省钱。抬一顶轿子最少最少也得两个人。许多甚至要四个人。 但人力车呢,只要在前面站一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拉着车把就能满城地跑,关键是这么一趟下来,竟然比他们两个人抬一顶轿子的还要轻松一些。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最关键的是,人家人力车在管理上也超了他们好几条街。 人力车刚开始在京城兴起的时候,官府就下发了文书,据说叫什么……人力车管理……规范条约什么的。那文书具体叫什么名字他们记不清,但里面的内容他们可是记得的。 文书里第一条,就规范了京城里所有人力车的主要行驶路线和应收的价格。 规划出来的几条线路都是京城的主干道。每一条路还会划分路段,比如从东市出来,到宜兰寺就是一段的路程。每一段路程大概以一里左右的距离划分,按照路段收取费用。 除了距离以外,雨天或者是下雪的天气,也会象征性地多收一到两文钱。 车夫向车行租车,每日需要向其支付相应的费用。但车行也同样要受到官府相应部门的管辖,决不能向车夫漫天要价。 如果车行被人举报有欺负压榨车夫的行为,查清举报属实之后,不仅车行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而且还要暂停营业,进行整改。 不仅如此,车夫如果在载客的时候不按照规定收钱,也会有相应的处罚。只不过比起车行,处罚的力度要小一点而已。 可以说是非常严格且完善的制度了。 洋洋洒洒的两张告示,一条一句简单直白,还透露着几分现代制度的影子,一看就是出自谢虞琛之手。 至于谢虞琛写的规范条例是怎么变成官府文书,被张贴在城中各处的?可能就需要问问某位在皇宫坐镇的人了。 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严格的规定,短时间内在城中兴起的人力车,才没有因为缺乏规范和引导陷入混乱和恶性竞争中,进而成为如昙花一现般,短暂兴盛又很快凋零的产物。 条例出台的几天后,轿夫们向其他人一打听上面的内容,心中的绝望更甚—— 人家这么严格的规范,如此明了的管理,他们这些小蝼蚁如何和那些街上崭新漂亮的人力车竞争。 原本还能凭借抬轿的活计养活一家老小,现在除了那些老古板,谁出门还会选择乘坐轿子啊?早就让街边路旁的人力车夫拉着他们走了好吧? 但唏嘘悲伤之余,在旁人的提醒下:“你们虽然是抬不成轿子了,但是又没人规定你们不能也跟人家一起,去拉人力车啊!”,很快他们就意识到了这至关重要的一点。 山重水复疑无路,众人心中豁然开朗,仔细一想,对方说的话确实可行—— 首先,既然他们能抬得了轿子,力气肯定是足够的。下盘也稳当。不然若是在脚下不稳,一个趔趄把轿子里的郎君娘子们给摔了或者磕碰了,他们这一行也算是做到头了。 其次,比起第一次接触这一行业,拉人力车的那些个“新手”小伙子们,他们还有一点优势,那就是他们抬了好几年的轿子,比对方更加清楚城里的道路。 谁能比他们更清楚京城里哪条道路最平坦?哪条街巷挑着担子的货郎能过得去,但是马车不行;哪条道上最容易出现当街纵马的劣迹衙内。 第102章 虽然新手小伙子们用几个月的时间, 也能把京城中大大小小街道的底细给摸清楚,但起码——他们拉着车奔跑在京城中,也不会比这些人差对不对? 原本需要两个人甚至更多的轿子被人力车所替代, 不管怎么计算, 都会有一批轿夫面临失业的风险。 但是因为人力车的价钱便宜, 即使是不那么富裕的人家,有个什么要紧的事情, 或者是吃饱喝足从食肆里出来不想走路了, 都愿意花几文钱,从路边叫来一辆人力车载他们去目的地。 因此,如果有心之人愿意去统计一下京城中街上跑得人力车的数量,和之前所有轿子步辇的数量,两相比较就会发现, 前者的数量要远超后者。 而这, 还只是人力车现在处于发展阶段, 那些高门世家还没有来得及发力的时候。 门第显赫的人家自然是不屑于和世间所有普通的芸芸众生一样, 站在街边向那些粗布麻衣的车夫招手,坐在不知道有多少人同样坐过的车椅上。 车子也和街面上随处可见的人力车没什么不同, 顶多是车篷的颜色略有差异而已。 这是他们绝对不能忍的事情。 许多高贵和显赫不同于世人的豪门大族,为了彰显自己的身份,就不免会被商贩口中每句话都不重样的恭维给蒙蔽,花最多的钱,上了最大的当。 花重金买下了商贩口中最昂贵、最精美、连零部件都是纯金打造的“豪华版人力车”。结果还没坐几天, 车子底部不知道哪个位置就开始吱呀作响。 吵得人头疼就算了,最关键的是, 这声音一听就让人觉得不安全,好像下一秒就会突然散架, 四分五裂地让乘坐的人摔个大马趴似的。 更令人生气的是,那所谓的“纯金部件”,也全都是子虚乌有。不过是外面包了一层黄铜,就敢来冒充是金子。 被劣质产品欺骗的人气冲冲地找到当初购置人力车的地方,却发现里面早已人去楼空,只好无奈报了官。 直到把那群骗子捉拿归案之后,人们才知道原来那群人根本没有制作人力车的手艺,他们卖到世家大族府上的人力车,全都是从别的货商那里收来之后,自己拆卸开来。 再把里面的许多部件,换成所谓的沉香木、黄金、珍珠宝石这类昂贵材料,但其实都是弄虚作假,为了坑钱而已。 实际上这些车子的质量和谢虞琛那边生产的根本没法比,不然也不会出现用了不到短短一个月,就像年久失修的老房子一样,浑身散发着一种下一秒就要垮塌的破败气息。 骗子人是锒铛入狱了,但苦主们被坑走的钱却是很难再追回来。况且能为了纯金外饰去当冤大头的人家也不会缺这点钱。 主要还是被骗这件事本身比较丢脸,起码在未来的几个月内,在同僚和交好的世家之中,彻底沦为笑柄,再也抬不起头了。 最后还是灰溜溜地去买几辆普通的人力车代步。虽然凸显不出自己尊贵的身份了,但好歹也不用承担钱和面子被骗走的风险。 说不定再过几个月,等到谢虞琛那边人力车的订单逐渐减少之后,谢虞琛空出精力来,就会专门研究出几款人力车里的奔驰宝马、法拉利和大劳,狠狠赚它一笔。 …… 伴随着人力车的兴起,这段时间的京城,还出现了一种之前从来没有过岗位。 一块空地、一条木板凳、再加上两个存放零件和工具的木头柜子,门口再支一块木板,上面写上大大的“修车”二字,一个修车铺子就撑起来了。 除此以外,门匾上还有象征着官府的标志。凡是有这个标志的商铺,里面修车匠的技术全都是通过了官方考核认证的。 和走街串巷那种没有认证修车匠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当然价钱也会相应的贵上那么一些。但毕竟技术有保障嘛,大家也愿意多花那几文钱买个心安。 这些修车匠的工作范围不仅包括维修人力车,而且还包括给马车更换杜仲胶车轮和滚珠轴承。 是的,最开始因为杜仲胶车轮不够华贵的人们也已经全部沦陷,让车夫驾着自家马车去城里的修车铺上换上了包括滚珠轴承在内的全套装备。 你紫檀、沉香木制成的车轮固然价格不菲,但再怎么昂贵,能在防震上比得过杜仲车轮? 人坐在这种马车里面,倒是外人看着厉害,觉得里面的人一定身份尊贵、地位显赫,但到底舒不舒服只有自己的屁股知道。 相比起装了杜仲胶车轮和滚珠轴承的马车,哪怕马车通体都是用最昂贵的木材打造,但坐在上面照样该颠簸颠簸,该撞头撞头。 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事情,他们忍了几个月之后就忍不下去了。况且别人家的马车都装上了杜仲胶制成的车轮,你也要跟上潮流呀! 相比起给人力车换车轮,给马车换杜仲胶车轮的成本就要高上不少了。 倒不是因为马车的车轮比人力车大一圈。当然,这也算是一部分的原因,但更主要的,还是因为尺寸的问题。 为此,给人力车换车轮半个时辰就能办到的事情,换到马车上可能需要花费半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 相比于统一尺寸,流水线生产出来的人力车,马车的横木和其它部分的尺寸就没有那么统一了。 虽然官府在这方面也规定了具体的尺寸,但毕竟是纯手工制作。不同的车马行之间,马车制作师傅的手艺也略有不同。即使是同一个人生产的马车,在尺寸上也不可能做到分毫不差。 再加上也没有谢虞琛那种严格的管控,所以现在市面上的马车,车轮的尺寸基本都有两三公分的差距。这点差距可能在日常生活中体现不出来,但到了换轮子和轴承的时候,就显得至关重要。 有时候就差一公分,从车轮铺子里买回来的车轮就装不上去了。 没办法,工匠们只好把量出来的尺寸写在纸条上,托人交给去东山州贩货的商队,等他们去东山州定制了特殊尺寸的车轮和其他零部件只好,再往马车上装。 这一来二去的,换一只轮胎的成本自然就升上去不少。谢虞琛这边嫌生产起来麻烦,商队那边其实也不愿意赚这份钱。费心费力不说,有这份力气他们直接去贩人力车,不知道多赚多少钱。 就这么一直来来回回的也不是个办法,况且这年头的物流业不像后世那么发达,虽然修了水泥路,有了提高效率的滚珠轴承,但从东山州到京城,也不是一两日就能到达的。 如果运到榆林或者更南边的地方,那真是过来半个多月,回去又得半个多月。刨开大雪封路的那几个月,一年到头做不了几回生意。成本也高得离谱。 思来想去,谢虞琛觉得以现在这个场面,光守着东山州这一处林场,和杜仲胶生产基地已经完全不够用了。要想长久地发展,其他地方也要建厂才行。 不管怎样,这件事还是得告知一下关泰初等东山州当地的官员的。跟关泰初透了个消息后,对方虽然不舍,但也清楚这事已经是大势所趋。 早在几个月前,关泰初就收到消息,说秦岭、梁州那边也知道了他们东山州的杜仲胶生意。当地的刺史上书朝廷,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想让东山州把杜仲胶生产的技术也给他们分享一下。 只是不知道怎的,这几道奏折呈上去后就没了消息,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人给压下去了。 不怪这几个地方的官吏眼红,设身处地的想想,如果是关泰初自己,看着其它地方把林场和作坊建得风生水起,自己也很难不忍住争取一下。 更何况这几个地方都是杜仲树的原产地,摇钱树都摆到自家门口了,不心动就成圣人了。 只是那些地方一旦也开始建林场,自家的生意肯定会受影响。起码离梁州秦岭更近的那些地方,就不会再千里迢迢地到东山州来贩货了。 “哪有能做一辈子的生意。”谢虞琛瞥了一眼面露遗憾地关泰初,开口宽慰了几句。 “况且即使梁州那些地方从现在开始开辟林场,等能正式开始生产杜仲胶,也得是今年秋天的事情了。说不定这段时间之内,东山州已经找到别的致富途径了。” 关泰初缓缓点了点头。但能看出来,他心情还是有点低落。 局势如此,也只能多往好处想想了。 “况且你不是还打算等今年开春之后,就要派人疏通河道,开挖水渠,在境内推广筒车……,还要组织百姓开垦柳怀坡那一块的荒地吗?” 听到这些话,关泰初总算从那种混杂着沮丧的情绪中脱离出来。对啊,他怎么忘了,自己还有这么多事要做呢! “现在杜仲林场也算赚了钱了,这几个月生产的车轮和胶底的利润应该差不多够这一部分的开销……” 谢虞琛顿了顿,又开玩笑似的对关泰初道:“若实在不够,原本该是给我的那一份分红我也不要了,全给你拿去修大坝和水渠吧。” “这怎么行呢?这万万不行,该是谢郎的钱,州府一分也不会拿的。”关泰初当即便开口,连连摆手拒绝道。 “没什么不行的。到时候大坝修好,在旁边给我立个石碑就好。” 谢虞琛不甚在意地打断了关泰初的拒绝,“我要那么些钱干什么用,花都花不掉。” 关泰初心中一哽。瞧瞧这话,说得多招人恨啊,什么叫钱多得花也花不掉? 不过仔细想想,谢郎好像也确实没什么花钱的地方。别说那些骄奢淫逸的生活了,谢郎甚至连个家室都没有。 不过说实话,谢郎到底娶妻看没有?虽然像谢郎这个年纪的人大部分孩子都有好几个,最大的那个都会打酱油了。但架不住这大千世界,或许就是有人不愿意早早被家庭束缚呢? 而且观其言察其行,以谢郎日常的行为来看,也着实不像一个已经有了家室的人。 最开始的时候,关泰初和其他人都以为跟着谢虞琛身边的那个小郎,就是谢郎的亲生儿子。 但马上,众人就打听到了那小郎姓余,单名一个“思”字。这就肯定不是谢郎亲生的孩子了呀。 后来,他们才知道那余小郎家在江安府蓬柳村,是因为长姊和姊夫跟机缘巧合之下结识了谢郎,他才拜了谢虞琛为师,跟着谢虞琛离开江安府,从榆林一路奔波至此。 所以谢郎至今还没有婚配? 关泰初脑海中闪过几个念头,随后若有所思地悄摸摸了把自己的下巴。 第103章 在这个“早婚早育, 多子多福”的年代,如若不是穷到连锅都揭不开的人家,拖到二十多岁还没结婚的郎君也是极少数, 背后多少有些不愿为人所知的隐秘。 但关泰初觉得, 谢郎肯定不是这两者中的任何一个。 首先, 谢郎肯定和“穷”这个字沾不上半文钱关系,其次, 谢郎是多坦坦荡荡的一个端方君子啊。……刚才还说要把自己应得的那份钱都捐给东山州修建水渠来着。 说不定谢郎就是太忙了, 所以没时间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呢? 如果是其他人,关泰初可能在心里好奇一下也就罢了。毕竟“有无婚配”这个问题多多少少还是比较隐私的,即使是互相交好的朋友,也很少会询问对方这方面的问题。 但对面的人可是谢虞琛啊,关泰初肚子里那点为人处世的社交礼仪, 就有些按捺不住他想要问出口的疑问了。 或者其中还夹杂着一点复杂的感激之情也未可知。 谢虞琛原以为和关泰初交代完林场扩建的消息之后就完事儿了, 没想到关泰初瘦干黝黑的面颊上闪过几瞬犹豫后, 竟然问了自己这么一个意料之外的问题。 谢虞琛愣了片刻, 然后眼皮微抬,不答反问道:“大人似乎觉得, 我没有婚配这事……很不可思议?” “啊——” 关泰初悄摸偏过头去瞅了一眼谢虞琛面上的表情,似乎看不出什么喜怒。 但根据和谢虞琛相处这么些时日关泰初对谢虞琛的了解来看,身旁的人应该是没有生气的。 于是关泰初挠了挠头,慢慢吞吞得解释道:“就是,像谢郎这个年纪, 然后还没有娶亲的人家,确实不太常见……。” “下官这么些年, 除了……”关泰初打了个磕巴,略去了那个即将脱口而出的身份, 顿了顿后才把剩下的半句话补充完:“就也剩谢郎一人了。” “除了……?”谢虞琛重复了一遍,扭头对上关泰初有些懊悔的神情,挑眉问道:“除了谁啊?大人。” 关泰初支吾了两声没说话。谢虞琛见关泰初苦着一张脸,主动开口:“即使我不说,大人也是清楚的,我这几年各处奔波,居无定所,实非姑娘家的良配。” 虽然并不是真实原因,但这个理由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也是很有说服力的。 闻言,关泰初愣了片刻后,思索着点了点头。这确实是个现实的因素。 毕竟光是他道听途说来的各种消息,谢郎在短短两三年的时间里,起码辗转奔波了好几个地方。在东山州的这大半年,放在谢虞琛身上,都算是很长一段时间待在同一个地方了。 若是因为这个原因,想要和谢郎结亲的人家确实得好好考虑一下。别的不说,谁家小娘子愿意跟着自己夫君这么奔波劳累啊? 若是夫妻二人长久分居两地,也不太能说得过去。 谢虞琛主动坦白,关泰初就更不好再犹豫不答他的提问了。况且对方这些年四处漂泊,奔波劳累,他们东山州可没少获益。 人家一不图名,二不图利的,还无偿送了你那么一大笔捐款,不过是问了一个再简单的不过的问题,你怎么还扭扭捏捏地不肯回答呢? 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这事儿做得都不是很地道啊。 关泰初摸了摸鼻尖,小声对谢虞琛道: “就是巫神大人嘛……” “巫神大人也还一直没有婚配呢。” 谢虞琛愣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偏了偏头,错开了关泰初和自己对视的目光。 “原来是这样。” 谢虞琛陡然镇定的语气,成功让关泰初卸下了心防,他斟酌着字句,小幅点了点头,把自己这些年从坊间听来的各式传闻,挑捡着向谢虞琛转述了几个。 说是坊间传闻,但碍于乌菏的威名,大家又不是活得不耐烦了想早点去地府拿个投胎的号码牌,市井中敢嚼舌根,谈论乌菏八卦的人并不多。 关泰初也只是在每隔一年返京述职的时候,少不了参加各种宴会。席间,总有那些个喝酒喝上头的,红着脸揽着旁边人的肩膀,在耳边议论几句平日里绝不敢说的是非。 什么乌菏的身世秘闻啦?先帝在时对乌菏各种不同寻常的宽容啦?郭家人为何把乌菏视为眼中钉啦?等等诸如此类的内容。 以及最关键的—— 对方这么些年独身一人,冷淡得不像个活生生的人,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隐疾云云。 “真的假的?”谢虞琛深吸一口冷气,身子稍微后仰,一脸地不可置信。 “……这,下官也不清楚啊。” 关泰初突然有些后悔。自己一时嘴上没把门,说了这些不该说的,怕是要惹祸上身了。 但说出口的话就如同泼出去的水,事到如今,他也只好顺着话头继续往下说: “这些都是下官返京述职的时候,听各位大人说的,下官自己也并不清楚事情的真假……” “但下官推测,这些多半是那些多嘴之人没有根据的臆想罢了。” “这可不一定。”谢虞琛摸了摸下巴,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关泰初怕极了若是自己在这儿再待下去,谢虞琛会继续往深延续这个充满危险的话题。 到时候谢郎不一定会出什么事,但他身上的官服,连同脖子上的脑袋,可就难保咯。 关泰初赶忙从榻上站起身,绷紧神经掸了掸衣袖,飞快地向谢虞琛告辞。 离开的背影之仓皇,之紧张,仿佛下一秒这间屋子就会变成什么吃人的浑水猛兽,把来不及跑掉的自己一口吞下。 谢虞琛轻啧一声,从侧身的边柜里拿出几张卷好的纸帛。 早知道关泰初走得这么急,自己应该一开始就把这些图纸给他的。现在倒好,还得让人再多跑一趟。 谢虞琛出门把图纸交给候着的小厮。回到屋里的时候,又忍不住想起了刚刚关泰初小心翼翼的、同自己讲起的那些关于乌菏的八卦秘闻。 不得不说,那些八卦对于谢虞琛吸引力的还是非常强的。虽然真实性有待商榷,但这么多的传闻里,真真假假的,总有那么几条不是毫无根据的捕风捉影。 作为前世在八卦传闻最多的娱乐圈里待了将近十年的谢虞琛,他最清楚不过这其中的各种弯弯绕绕。 虽然这些年多得是各种自媒体为了博眼球、博流量而传播出去的谣言,有些甚至传着传着就成了大家公认的“事实”。 但还有一句话叫无风不起浪。真正能在互联网上大浪淘沙中还留下痕迹的,没有八成也有一半是有真凭实据的。 谢虞琛还记得自己之前拍戏,合作过一个前辈级别的男演员。自出道以来,对方就有一个公开的女友。但这些年却频频陷入出轨疑云,不止一次被拍到和异性有过界的亲密接触。 果然,就在谢虞琛在片场遭受意外,穿越到这个时代的半年前。这位深陷出轨风波的前辈就被未婚妻实锤,在恋爱期间多次劈腿,甚至还有好几次一夜情。 私生活之混乱简直让人大跌眼镜。 虽然从自己政敌口中说出的流言八卦,真实性要打一个折扣。但说不准这十个里面就有一个不是抹黑对方,而是确有此事呢? 这些风言风语里,涉及到的人要么是已经故去的先帝,要么是身份尊贵、地位显赫的权贵,不管怎么看,证实的难度都很大。 但谢虞琛又确实对此有着难以解释其原因的热忱和好奇心。 他漫不经心地转了转手里的茶杯,不知道想到了什么,面上的笑意陡然加深,笑容怎么看都有点不正派。 …… 这段时间的京城,街头巷尾突然多了一群挑着担子,沿街叫卖“收购杜仲胶鞋底,以旧换新”的货郎。 虽说杜仲胶底的靴子结实,但也架不住人们一整个秋冬都往死里地折腾那一双鞋子。 风里来雨里去,又是爬上又是跑马的。再耐磨的靴子也禁不住这么折腾啊。 再加上现在这个年代,人们涉足的地方也没有后世那般,不是地砖光滑、明亮可鉴的室内,就是平坦开阔的柏油马路。出行稍微去远一点地方就有各种交通工具代步。 这个年代人们日常生活的环境,可比后世要费鞋得多。 于是这一整个冬天下来,那些年轻活泼、好动爱玩的郎君家里,都多了几双花纹几乎被磨平的靴子。 而且天气渐暖,眼看这些缝了动物皮毛的厚靴子已经不太实用了,众人也就开始琢磨这些旧鞋子的去处。那些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的货郎们,就是瞅准了其中的商机。 全部扔掉似乎有些浪费,况且这些靴子当初也花了他们不少费用。鞋面拆下来,第二年冬天换双新胶底还能接着穿。 但磨损过度的旧鞋底对他们来说就没什么用处了。 那些货郎瞄上的就是这些别人不要的旧鞋底。别看它们现在一副又破又旧的模样,但在商贩们眼里,这些旧鞋底都是有大用处的。 像那损坏程度比较低的,稍微往平修整一下,再重新印上防滑的花样,就能以低价售卖给不太富裕的人家。 而那些磨损程度比较高,甚至都磨出一个透光的窟窿的,就不能重新做成鞋底了。但把磨破的地方裁掉,剩余的部分切割成合适的大小,还能用来修补车胎。 剪掉的部分没人要,收购胶底的货郎们凑够几片,把它们拼接在一起,带回家用来填门缝、窗户缝。在门窗有缝隙的地方薄薄贴一圈,外面的风雨一点都别想漏到家里来。 那叫一个物尽其用啊。 第104章 “阿兄, 你真的想好了吗?”林场外一间不大的屋子里,一个年轻男人正焦虑地来回踱着步子。 “咱们家起码从太公那一辈,就一直在东山州打拼, 即使日子再穷, 太公他们都没想过离开这里, 现在日子好过了,你反而要举家搬离东山州。这到底是哪门子的道理?” 与嘴上不停的他形成鲜明对比的, 是一旁侧身坐在榻边始终沉默不语的男人。 “阿兄, 你好歹说句话啊?”男人忿忿不平地一挥胳膊。 “你先别在屋子里转圈了,绕得我头晕。” 男人沉默半晌就蹦出这么一句无关痛痒的话。闻言,地上站着的年轻男人情绪更加激动。 他在自己阿兄面前站定,好几次抬手,似乎是想要指着面前的人说些什么。但最后还是徒然地垂下胳膊, 用力坐到床榻的另一边, 拿起桌上的茶盏, 泄愤似的往自己口中灌了几大口。 刚刚一股脑说了那么多话, 他哥听没听进去先按下不表,倒是把自己喉咙给干得够呛。 “阿兄, 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啊?”男人放下空了的茶碗,无奈地拍了两下桌子,“甭管我说的到底有没有道理,你好歹给我个反应呢?” 男人这才缓缓转过身子,直起腰, 把刚刚一直撑着膝盖的手肘架到桌子上,正面与自己兄弟对上, 沉默片刻后才道:“我只是觉得……这说不定是个机会。” 男人压低的声音说不清是对焦急的兄弟的解释,还是劝服自己的自言自语, 总之听到这句话的年轻男人,面上的焦虑似乎散去一些,“说不定?意思是阿兄你现在也没把握?” 对面的男人摇了摇头,只有两个人的小屋又一次陷入了沉默。 直到许久后才响起弟弟的声音,只是不论谁都能听出来,弟弟这次的声音明显比刚才沉重了许多,“这事儿整个林场除了咱俩,还有谁知道?” “我也不清楚。”男人再一次摇头,话毕又补充道:“其它厂区我不知道,但整个木匠坊,除了我和徐寿以外,应该没人知道了。” 即使是把木匠坊的木匠全部加在一起,那数量两只手也数得过来。当然木匠坊初次组建的时候,里面的木匠肯定比现在的人手要多得多。 大家最开始的工作是替谢虞琛制作引水的筒车。原本众人以为筒车全部建造完之后他们就各回各家,没想到后来谢虞琛又以每月几百文的工钱,把大部分人都留在了作坊里。 之后的工作就比较复杂了,除了要替林场制作各种工具以外,谢虞琛隔三差五就会派人送来的图纸,上面的东西也成为了众人日常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 再往后,林场的生产走向正轨,他们这些工匠也被安排了一场考核。 考核的内容很是特别。众人原本以为,按照他们平常的工作内容,这场考核大概率是谢虞琛或是其他人给他们一张或几张图纸。 然后要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图纸上面绘的器具,制作器具需要的时间或者是最后成品的质量作为考核的标准,以此来区分众人的技艺。 没想到技艺是要考核的,但却不是由别人把设计好的图纸交给他们,而是要他们按照谢虞琛的要求,自己动手设计出一件符合要求的器具。 本以为是考验他们手上的功夫,结果到场之后却是要考验众人的脑子。许多人当场就懵了。 若是考验他们的木匠手艺,众人自然是不怵的。他们当初能被谢虞琛花高价聘用,本身就说明他们的技术都相当不错。 但是根据要求设计一个物件,这就不在众人熟悉的能力范围之内了。许多器物能被发明,本身就是灵光一现,换句话说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东西。 况且他们被要求吃住全待在木匠坊,也不能向其他人求助。许多人抓破了头,脑子也仍旧是一片空白的状态。 他们兄弟二人,合力设计了一个可以根据人们的要求自行掉落种子的播种机,获得了合格的分数。 相比起其他人交上去的“答卷”,他们的这个播种机虽然实际操作起来仍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但胜在设计新颖,而且又是完全脱离于现有的器具,所以分数在一众合格者中也算是中等偏上的水平。 而这次考核之后,他们二人和其余合格者就一同被留在了林场中,但工作的地方却不在原本的木匠坊,而是有一多半的时间都待在另一个地方,据说是给他们安排了专门的课程。 那些深奥的话众人也没听明白,反正他们现在不用干活了是真的,每天的任务就是按照谢虞琛给他们的安排。要么去杜仲胶的生产车间里,观摩学习其中的生产流程,要么在屋里对着各种图纸研究和学习。 这些图纸中,有的是他们完全没见过的新鲜玩意儿,但还有一部分,不就是他们原来亲手制作的那些物件吗? 但与之前亲手把他们从图中边成实物不同,这回他们却要研究这些器物工作或者运转的原理,每个零部件在其中起到的用途。 明明是他们最熟悉的东西,他们赖以谋生的手艺,这么摇身一变之后,却成了让众人最头疼的存在。 那些物件他们是反反复复拆了又组装完整,组装好后再拆成七零八落。每天的课业甚至愁得许多入选的人感觉自己连头发都掉了一大把。 明明是别人羡慕都羡慕不来的活计,怎么他们感觉自己比原先在木匠坊每天工作的时候还辛苦? 不过众人虽然不懂谢虞琛给他们安排这些“课程”的用意,但从每日的学习中,也隐约嗅到这些东西都是有助于他们提升自我,甚至有些人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头脑比以往伶俐聪明了很多。 这些隐藏在日复一日的学习中很难具体被感知到的进步,但人们却能清楚都是于自身有益的东西。 所以哪怕被课业愁得坐在角落里抱头自闭,又或者是在工坊挑灯钻研,这些苦与累众人还是都咬牙坚持下来。 也就是在前几天,谢虞琛突然放缓了他们学习的进度,甚至开始安排他们分组轮番进入杜仲胶生产的厂房里,亲手接触每项流程,学习如何实际操作。 其中敏锐如设计出播种机的兄弟二人,才隐隐嗅到了一丝不对劲的氛围。从前他们虽然也会到厂房学习,但和这几天的侧重点完全不同。 如果非要说差别,大概就和他们现在学习各种器具的原理,以前却只需要知道如何把它们给制作出来一样吧。 如果以前他们进入厂房的目的是前者,那么现在他们就要连着后者一同明白。 但他们清楚,知道如何制作器具是因为他们本身就是木匠,但学习如何生产杜仲胶呢?他们又不是专门生产杜仲胶的工匠。 身为兄长的闻宏首先意识到了其中的敏感之处,而根据他这几天的观察,徐寿也应该察觉到了什么。 前几天,闻宏亲眼看到徐寿托人将自己这段时间攒下来的钱财都交给了自己的妻儿。而且他妻儿还送来了几件亲手缝制的衣物。 作为木匠坊最先受到谢虞琛重用的工匠,徐寿早他们还没来林场的时候,就帮谢虞琛完善了筒车的制作。随后在这段时间的学习中,表现出来的能力也非常惹眼。 闻宏相信,如果谢虞琛对他们这十来个人有什么格外的安排的话,徐寿一定是第一个知道的人。 为此,闻宏趁着他们十五日一休沐的时间,请徐寿到作坊附近最有名的食肆吃了一顿饭,名义上是感激上回徐寿帮忙提点了他的课业,但实际上却是为了打探消息。 不知道是受了谢虞琛的安排,还是徐寿的提防心不足。酒足饭饱之后,徐寿确实向他透露了一些东西。 “你这几天在厂子里学习,是清楚杜仲胶每日的产量的。车轮和靴底那两个厂房咱们没去过,但大致每日能产出多少东西来,稍微留点心也不难推算出来。” 徐寿侧身神秘兮兮地对闻宏说完,见他似乎还是不明白,徐寿这才敲了敲桌子,更直白地提点道:“你还没听明白?那我就再多说一句——” “不算咱们东山州,市面上卖杜仲胶制品的地方有多少?想买杜仲胶制品的人有多少?” 光是东山州的一千亩林地,还有山下三个车间的厂房,供得上全国上下对于杜仲胶的需求吗? 这才是徐寿真正想说的内容。 闻宏毕竟不傻,脑子一时间没转过弯来正常,徐寿都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他不可能还没意识到事情的重点。 见闻宏恍然大悟中还隐隐透露出一种紧张的情绪,徐寿扭头左右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确定没人注意着他们这边后,才开口道:“你知道咱们东山州的杜仲树是哪来的吗?” 闻宏当然清楚,凡是去年在林场附近做事的人,谁不清楚前年东山州暴雨遭灾之后,为了安顿灾民,官府和朝廷出资开辟杜仲林场,那些树苗就是从秦岭、梁州一代运来的。 他们家虽然手水患的影响不严重,也没有参与到那场以工代赈的洪流中,但当时那浩浩荡荡的气势,闻宏可是记忆犹新。 哪怕过去了两年,中间发生了这么多足以改变许多人命运的大事件,但当时的场景仍然深深地刻在了他的脑海里。 “既然你清楚咱们林场的树是从哪来的,那你肯定清楚,梁州和其他地方,肯定是不缺杜仲树。” “那你说,怎么就咱们东山州建成了杜仲胶厂,现在世上所有的杜仲胶都是源自咱们东山州呢?” 闻宏刚要回答,当然是只有咱们知道如何从那杜仲叶中提炼出杜仲胶咯,就被徐寿摆手打断了话头。 “那些地方空守着无数杜仲树,每年枯黄的杜仲树叶不要钱似的往地上飘,他们想要用上杜仲胶制成的物件,却只能从咱们东山州进。你要是那些地方的官儿,你急不急,气不气?” 闻宏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那杜仲树叶在对方眼里是沤肥做养料都不够格的无用之物,但到了他们东山州就能变成叮叮当当放进口袋里的铜钱,不管是换了谁都得急死。 他作为林场的其中一员,自然是感觉与有荣焉,但换个角度想想,梁州、秦岭那些地方的人眼红心热,原本也是没有错的。 “咱们东山州有杜仲林场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关大人这两年又是组织人修了水泥路,又是建了堤坝和水渠,之后还要开垦荒田,这些钱哪来的?不都是因为有林场的收益在。” “这是自然。”闻宏点了点头,心里好不容易理清楚的思绪又乱成了一团。 按徐寿最开始话里的意思,他们现有的杜仲胶厂区,产量没法满足市面上对于杜仲胶的需要。这应该是要扩大产量的。 后来徐寿又提到了他们东山州林场里面树木的来源,原本闻宏以为徐寿的意思是,要防着这些地方的人对杜仲林场下手,图谋不轨。但现在听来,似乎又不是这方面的意思。 闻宏有些抓狂地扯了扯自己的耳朵,“徐三郎,你就和我直说吧。”你卖的这些关子他是真的听不懂啊。 到这儿,刚刚还一副要拉着他促膝长谈的徐寿却突然变脸似的,又什么都不肯说了,手里转着一柄陶制的调羹,一脸高深莫测地晃了晃脑袋:“闻家大郎啊,我言尽于此,剩下的就要你自己琢磨咯。” 他起身准备离开,可能是怕自己这个谜语人当得太拉仇恨,闻宏会忍不住暗地里套他麻袋,临走前又转身补充了一句:“实在想不明白也没关系,过一段时间就都清楚了。” 闻宏现在满脑子都是徐寿饭桌上说的那些话,还真没注意找徐寿这个谜语人的茬,回家的路上一直在思考着那几句话,拐弯的时候甚至差点撞上路上径直往前跑的人力车。 回到住处,闻宏又茶不思饭不想地琢磨了好几天,连他弟弟闻材都忍不住担心他是不是身上有什么不舒服。终于在第三天隐约明白了徐寿的话外之音。 首先,他们东山州包揽下全国的杜仲胶生意显然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而那些原本就生长着杜仲树的地方,这两年却只能眼巴巴看着东山州发展杜仲胶,心里羡慕,却苦于没有技术。 而徐寿在最后又说了那么一大堆开办杜仲厂的好处。显而易见,结果已经很明显了。那就是除了他们东山州,其他地方可能也要开始创办杜仲胶厂了。 而这和他们最近日程安排的异常又有什么联系闻宏现在还不清楚。懂杜仲胶提炼技术的,明面上看是厂里的那些工匠,但工匠背后站着的,其实是选择培养他们这些人的谢郎。 闻宏估摸着,这些事情都是牵扯到好几个州甚至是府的大事。和他小时候所熟知的那种,几个村抢占一道灌溉的水渠的小事可完全是差了好几个级别的东西。 他过去二十多年的人生里,接触过最大的人物就是给他们县的县令家修房梁的时候。 也就是最近这几个月,才因为在木匠坊学习,托谢虞琛的安排,接触到他从前一辈子都不可能接触到的人物。 比如他们东山州的刺史,关泰初关大人,就是因为谢郎曾经带关大人参观杜仲胶厂的时候,当时正轮到他所在的那个小组在厂房里学习。 谢虞琛把他叫到身旁,让他给关泰初和另外几位大人讲解一下冲洗池和煮胶的原理。闻宏强忍着心中的畏惧,给几位大人讲解了一遍这几项流程是如何操作,目的是什么云云。 哪怕关泰初等人甚至都不曾记住他的名字,但对于他这种普通人来说,这都算得上是祖坟上冒青烟的际遇。 要这么说的话,他的际遇应该是在考核的那天,把自己和弟弟合作完成的播种机交到谢虞琛手里,看到对方赞许地点了点头时,就已经发生了。 而且如果说刺史关大人是他从前接触都接触不到的大人物,那么关大人都要敬重几分的谢郎,岂不是比关大人还要高几阶的人物? 那他们整个木匠坊的人,别说是和谢郎说话,他们甚至还听过谢郎给他们讲得好几节课程呢!别说是名字,就连他们各自擅长什么,谢郎都一清二楚。 比如闻宏的数学不太好,计算复杂的数字的时候,总要多演算几遍,他弟弟闻材数学比他好,但是空间想象能力不如他,谢郎经常感慨说,他们兄弟二人要是能互相学习一下对方的优点就好了。 这么一看,曾经在他们东山州一州之长的刺史大人面前说过几句话,好像也不算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了。 但在其他人眼中,不管谢虞琛平日里怎么对待他们,与他们和善地说话也好,教导他们知识也罢。 出了这间木匠坊,或者出了杜仲林场,他们的身份依然是入不了眼的木匠、臭锯木头的,士农工商中排在最末流的匠籍百工。 “牵扯到好几个州甚至是府”的大事轮不到他操心,他也打听不到和这些事情相关的消息,但从他的观察和判断,再结合徐寿在饭桌上语焉不详地说的那些话后,闻宏不难猜出,最近发生在他们身上的各种变化,绝对跟别的地方开办杜仲胶厂离不开关系。 但若是需要熟悉杜仲胶生产流程的人,为何不选择在厂房工作了将近一年的工匠,而是要他们在短暂的时间里尽可能地去熟悉杜仲胶的生产呢? 闻宏暂时还想不到这个问题的答案,但他刚确定,这必定是一个绝无仅有的、许多人几辈子都等不到的,能够改变他们命运的机会。 不管怎样,他都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 果然,在他们把杜仲胶生产的各个流程的技术都掌握得差不多,基本上只要把他们安排到某个岗位后,他们立马便能投入生产的时候,闻宏终于等来了他期待已久的讯息—— 谢郎托徐寿来旁敲侧击地询问,他们是否愿意有跟自己一起离开东山州的打算。 他们算是谢虞琛亲手培养出来的人,只要走出去,身上就打上了属于谢虞琛的符号。谢虞琛不离开的时候,以对方在东山州的名望,他们之后怎么看都是一片坦途。 但谢虞琛不可能长久地待在东山州,他终究是要离开的。等谢虞琛离开之后,他们这些人如果有谢虞琛的安排,未来的道路即使不能说是一片坦荡,但也肯定是顺顺遂遂的。 但若是没有谢郎的荫蔽呢?他们这些人还能在东山州立稳脚跟吗? 如果在从前他们会豪不怀疑,以谢郎的为人,在离开前绝对会替他们安顿好之后的路。 但现在谢郎主动派人问询他们要不要跟自己走,如果他们今天拒绝了谢郎,谢郎还会像从前那样对待他们吗?还会替他们安顿将来吗? 他们承了谢郎巨大的恩情,现在本是应该回报的时候,他们这些人不仅不想着回报谢郎,反而自私自利地谋算起自己的后路来。 这倒不能全然算作是白眼狼的行径,毕竟他们不止有自己,还有爷娘妻儿要考虑,有家人要照料。东山州是他们祖祖辈辈就生活的地方,不管不顾地离开谈何容易? 但他们也清楚到底选择哪条路是最有利的,如果不跟着谢郎一起走,经历了那几个月虽然辛苦,但众人却没有一个愿意离开的踏实学习之后,他们真的还能毫无保留地重新回到原本属于木匠的生活中去吗? 闻宏心里自然是没有众人那么多的顾虑的,他心里就只有一个想法—— 他得走,他得抓住这一他人生中绝不会出现第二次的机会。即使对于未来是什么样子,他现在仍丝毫未知。 有了前几天那场机会是闻材一人在叨叨的对话的铺垫,闻材现在对于徐寿私底下的询问倒没有那么意外。 他心里清楚他哥哥闻宏是下定决心一定会跟着谢虞琛离开的,但属于他自己的抉择,他现在还敲定不下来。 闻宏是他的兄长,除了一个夭折的小弟以外,他爷娘只有他两个孩子。他阿耶早年间操劳留下了病根,身体不太好,在闻材七八岁时就撒手人寰。所以大他六岁的闻宏从小就在闻材心里充任着“父亲”的角色。 闻材小时候调皮跟同村的人打架,是闻宏拿着礼物拉着他去对方家里赔礼道歉。 后来他长大了一些,也是闻宏手把手教他做木匠活儿的手艺,让他有了一项谋生的本事。 再往后他到了娶亲的年纪,也是他哥托人给他牵线,给他结了一门亲事。 之后他们一起去城里做工,一起被选中进了东山州。闻材回想自己这二十多年,好像自他学会走路之后,就一直亦步亦趋地跟在他哥闻宏的屁股后面。 他哥在前面替他把该踩的坑踩了,给他遮风挡雨,他好像只要跟在哥哥后面,做个小尾巴,就能无忧无虑地生活着。 几番犹豫之后,闻材的心逐渐踏实地落了下来:“我想好了,不管阿兄你去哪,我都跟你走。” 反正他已经跟在他哥身后走了这么些年了,继续跟下去又会怎么样呢?况且他哥不在的家,那还能被称作是家吗? 他哥已经给在他前面给他挡了这么多年的风雨,也该换他来保护兄长,保护家人了。 闻宏抬眼注视着已经长得比他高半头的弟弟,沉默地拍了拍对方的肩膀,一切的语言都蕴藏在这个做过无数次的动作中,通过闻宏的双手传递到了对方的心中。 “既然咱们确定要跟着谢郎走,就要快点开始做准备了。娘和嫂子那边肯定得先知会一声,咱们干活的工具也得看哪些要带,带不上得就得处理掉。” 闻材自顾自地开始絮叨了半天,然后又想起了什么,猛地抬起头道:“不知道谢郎打算去哪里,会不会给咱们安排住处?” 闻宏认真地思考了一下后才回答道:“去哪里嘛……咱现在也不知道,但我估计应该就是种杜仲树的那几个地方罢。” “至于住处,按照谢郎之前的行事风格,肯定是会给咱们安排的。咱们现在住的地方不就是谢郎给安排的?” “这倒是。”闻材赞同地点了点头,“就是不知道这次离开东山州,是要咱们去干什么。之后是一直待在那个地方呢?还是过几年就让咱们回来呢?” 这回闻宏也回答不上来了,他摇了摇头,安抚道:“你先别着急。就这两天,谢郎肯定会告诉咱们的。” 第105章 谢虞琛让木匠坊的这些工匠们抓紧这最后的时间尽可能多的学习杜仲胶提炼的技术当然是有原因的。 关泰初曾经和他提过一嘴, 梁州、峡州一带,也就是杜仲树的产地,都曾经上书朝廷, 请求开办杜仲胶厂。 就像之前的水泥作坊一样, 虽说水泥作坊名义上归朝廷管辖, 但到底不如盐、铁这类能动摇国家根基的资源把控得紧,当地的官府多少能从中捞些好处。 这些请求开办杜仲胶厂的奏折递到朝廷后, 不知道为何就没了音讯, 就连关泰初听到些零散的消息,都已经是过了几个月之后的事情了。 谢虞琛不用想都知道这肯定是乌菏的手笔。 别人可能不知道这杜仲胶的来源,但乌菏是亲自同意了开辟杜仲林,又亲眼见证过杜仲胶是怎么被生产出来的。 他知道这东西既不是天赐,也不是神降, 更不是某个人灵光一现的产物。杜仲林场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是谢虞琛多少付出了多少时间和精力, 失败了数次, 顶着巨大的压力才完成的。 正是因为他清楚谢虞琛付出了多少,所以才会默不作声地拦下那些雪花似的上书祈求的奏折。在谢虞琛发自内心地同意之前, 乌菏不会允许任何人去逼迫对方,不管是用什么样的手段。 谢虞琛倒并没有想一个人霸占杜仲胶的想法。非要说的话,现在的杜仲林场也不是他谢虞琛个人的私产。他只是想尽可能地让自己对这件事更可控一点。 毕竟,做一件正确的好事远比做一件错误的坏事要困难得多。 东山州杜仲胶厂的人手谢虞琛肯定是不能动的。倒不是谢虞琛没办法带走其中的几个人,只是这到底不合规矩, 谢虞琛不想乱来。 他要是直接带走东山州现有的工匠,就是开了一个极坏了头, 其他人有样学样,凡是瞄准着杜仲胶的人, 岂不是都能拿随意地从东山州挖人,反正这件事早有榜样。 为了尽可能避免这种事情发生,杜仲胶厂现有的人他是肯定不会动的。如果不是他还没来得及把自己能教的东西都塞给实验室里的那些个小吏,林场的那个实验室谢虞琛甚至都不太想动。 数来数去,谢最方便谢虞琛带走的人大概就是木匠坊的那些人了。 一来他们都是经过谢虞琛选拔了一轮的人,起码在各方面的水平上都基本能满足谢虞琛的要求。二来这些人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学习和锻炼,能力和水平早不可和从前同日而语。 但在其他人眼里,他们不过是几个技艺还算不错的木匠而已,并不会把注意力放太多在这些人身上。 不过说是这么说,如果这些人自己不愿意跟他走的话…… 谢虞琛虽然确实是有许多让他们心甘情愿跟自己离开的办法,但按照他的性格,他应该还是会放这些人自己去决定。 哪怕到最后对方还是想要留下来,留在东山州,谢虞琛估计也只会嘱咐几句身边的人,让他们给对方安顿个适合的位置。 但出乎谢虞琛意料的是,这七八个在木匠坊学习了几个月的年轻人们,虽然接受到徐寿的暗示后都或多或少地犹豫了几天,但最后还是给了徐寿一个肯定的答复—— 他们都愿意和谢虞琛一起离开,哪怕不知道前途是否光明,他们未来又会去向何地。 听到徐寿汇报的消息后,饶是已经谋算好一切的谢虞琛,也忍不住惊讶地扬了扬眉毛,“他们竟然都愿意和我走吗?” 徐寿笑着点了点头,“当然,都是小人亲口确认过的。” “你没有威胁他们,或者是用什么别的手段吧?”谢虞琛忍不住确认了一遍。 “怎么可能?”徐寿连连摇头,“小人怎么敢这么违背谢郎的命令。” 谢虞琛盯着徐寿面上的表情看了一会儿,然后轻轻点了点头,算是相信了他的说法。 见状,徐寿又有些犹豫地开口“不过大家伙虽然是愿意跟谢郎离开,但……” “但还是有些顾虑是吧?”谢虞琛主动接话。 “谢郎猜得没错。”徐寿点了点头,又有些惶恐,“毕竟大伙中的许多人都是第一次离开东山州,又不知道谢郎要他们做什么,这才心生不安……” “没事,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谢虞琛出声宽慰了一句。“有的事情我可能没办法给你们保证,但你们若是有什么顾虑,可以尽管向我提出来,我会尽量给你们安排。” 见徐寿的表情还是有些犹豫,谢虞琛又道:“我既然选择了带你们走,肯定是要对你们负责的。” 会对他们负责吗?听到这句话的徐寿心口发堵,有一种酸酸涩涩的意味。 他似乎是从来没想过谢虞琛这种他们高不可攀的人物,竟然有一天会如此温和地对待他们,甚至给出了类似承诺的话语。 徐寿垂下脖颈,指尖有些微微地颤抖,许久之后才抬起头,在一直温和地注视着自己的视线中,慢慢地开口: “闻家的兄弟二个……似乎想要带着自己的妻儿母亲一起走,……他俩阿耶早亡,家里只剩这么两个男丁,估计是不放心留她们几个女眷在家。” 话毕,徐寿又重新对上谢虞琛的目光,等待他的回答。 谢虞琛点了点头,“想带家人一起走当然没什么问题,不过,最好可以等自己安顿好之后,再把家人接过去,也不至于手忙脚乱。” “还是谢郎想得周全。” “不过也不用急着收拾东西。”谢虞琛似乎是又想到了什么似的,接着补充道:“林场那边的事情还没安顿完,还有京城和……那边。” 谢虞琛含混了一下,在最后总结道:“反正离启程还是有一段时间的。” “是,小人明白了。” 林场那边,说实话其实已经没什么需要谢虞琛格外花时间和精力去关注的了。这几个月每个厂房都有条不紊地运行着,工匠们各司其职。 不管是流程划分、规章制度,还是人事的奖惩晋升机制,谢虞琛都已经尽自己所能地做到了完善。对于林场,他现在能做的事已经不剩多少了。 趁着时间还早,谢虞琛让小厮把在书房临摹字帖的余小郎叫了过来。 可能是这个时代的人抽条长个的年纪本身就早,又或者是余小郎的伙食还算不错,又在谢虞琛的要求下严格锻炼身体。在东山州的这一年多的时间里,余小郎的个头窜得飞快。 据给他做衣服的绣娘描述,做这孩子的衣服,每次都要比远本的尺寸多出来两三寸才行。要不然今天做好的衣裳,还不等穿旧呢,就已经小得露一段胳膊或是一截脚腕了。 这算是一件好事,谢虞琛笑笑,倒是从来没有怪罪过余小郎太费衣裳。不管什么年代,对于男子的身材,总是以高大挺拔为美的。 谢虞琛自己就不矮,一米八几的身高,手长腿长,刚出道的时候不知道被多少个造型师夸过是天生的衣架子,老天爷赏饭吃。 他自然也愿意让自家孩子长得高大一点的。也叮嘱绣娘不必刻意把衣服做得太大,不然穿在身上松松垮垮的不好看。 不过身高这东西好像还是遗传的基因多一点,谢虞琛没见过余小郎那早逝的爹娘,不过看他阿姊的身量,余小郎应该有很大概率能长个不错的个头。 至于穿小了的衣裳,不管是洗干净送人,还是拆剪开做成坐垫一类的物件,都不算是浪费。 这年头大家都很节俭,别说是完完整整的好衣裳了,就算是别人送一件稍微破了点的衣服,许多人家都不会嫌弃,甚至还会千恩万谢地收下来。 破一点怎么了,剪一块布头打个补丁,不就又是一件好衣裳了吗?不比用粮食去换省钱得多? 谢虞琛在东山州的住处从前是一座官邸,地理位置自然是整个城中最好的。但这又不意味着他们周边就没有住着穷人了。 和他的住处就隔着一条巷子的那条街上,那一整排十几户的人家的日子,都过得不怎么宽裕。其中还有户人家是做豆腐的。 都说“世间有三苦,撑船打铁磨豆腐”,这可不是一句随便编的瞎话。撑船和打铁先不说,磨豆腐就单靠那一架好几百斤的石磨一圈一圈地压。 一缸豆浆少说也得片刻不停地推半个时辰的石磨,那辛苦可想而知。天不亮就得起来磨豆子、煮豆浆、滤豆渣、点豆腐。若是做得晚了点,豆腐就不好卖了。 若是家里有个牲畜还好说,用牲畜来拉磨能省大半的劲儿,但这年头大家连肚子都够呛填饱,哪有多余的钱让你去买牲畜?还是得靠人去一圈一圈地推石磨。 除了做豆腐的一户人家,其余人的日子也没过得有多惬意,总归还是辛苦的。 不过在这个年头,能养活一家老小,不因为粮食不够吃把家里的娃娃送人发卖,也不因为衣裳不够厚冻死在寒冬腊月,就已经比很多人过得好了。 大家倒是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只不过这两年日子似乎明显得好过了些。 从前东山州一到夏秋之际是一定会发洪水的,运气好的话只是损失一点钱财,但若是倒霉些的,可能就连命都丢在暴怒的洪流中去了。 但自前年东山州水患过后,好像接连两年夏天都没听说哪里再发洪水。雨自然还是下的,只不过河水不曾决堤,也没有失控冲毁堤坝,冲垮庄稼,冲倒房屋。 据说是因为这两年官府组织人开挖水渠,修建水库堤坝的缘故。也有人说是林场的千亩杜仲树起到了作用。 前者人们尚且能够理解,但后者就让众人一头雾水了,那杜仲树不是为了提炼杜仲胶栽种的吗?怎么还跟洪水扯上关系了呢? 不过人们疑惑了一阵儿之后就也将其抛到脑后去了。管它杜仲林是不是跟洪水有关呢,他们东山州不再每年遭灾总是铁板钉钉确定了的真事儿。 不用时时刻刻在水患隐忧下担惊受怕的东山州百姓,对于生活的热情显然高涨了很多。 起码房子大家敢建个好的了;牲畜也不怕辛辛苦苦养了一年,刚能出栏的时候就被洪水冲走了。就连那些低洼处、坡地上的无人耕种的荒田,众人也乐意在官府的组织下去开垦种植了。 如果说早在两年前,官办的采石场还是人们抢破头都要去的好活计的话,在两年后,已经很少有人家会主动把家里的青壮送去采石场做工了。 一来采石场的活计确实辛苦,天天不是用灰土洗脸就是用黄泥擦手,而且都是重苦力的活。 从前人们馋的是采石场给出的高额报酬,再加上整个东山州确实没有更多的工作岗位,人们才会趋之若鹜地往采石场涌。 但现在整个东山州到处都是能谋生的活计,哪怕是给城里的酒楼客舍做帮工,一个月下来赚的钱也足够养活一家老小。采石场对于人们的吸引力自然下降了好几个台阶。 现如今也只有那些家里实在是缺钱,又不乏一身力气的年轻人,会去采石场谋个职位。 不过也有人说了,有那个力气去城东的租车行登记一下,然后租一辆人力车在城里接活拉客,不比在采石场苦干强? 若是运气好,被那些富贵人家看上,去做了人家包月甚至是包年的车夫,每天负责接送府上的郎君女眷。 事少、稳定,赚得钱还多。 哪怕只是普通的车夫,待遇也比很多行当要好得多了。和谢虞琛的住处隔了一道巷子的那条街上,就有几户人家是跑人力车的。 托住得离谢郎府上只隔一条街的福,平日里,不仅能意外地得几件谢郎府上小厮送来的旧衣裳,或是别的谢郎不要了的、但是还很完整的物件。 这些东西哪怕是拿去集市上折旧卖,也能卖个不错的价钱,谢郎却全都分文不取地送给了他们。小厮的态度也很是温和。 其实哪怕对方是以一种高高在上的施舍的态度,把不用的东西丢给他们,他们也不会怨恨什么。毕竟他们是真真切切地得到了好处。 但对方这种带着温情的善意无疑会让他们更加开心。就连送过来的旧衣服,每件都是洗得干干净净之后再叠整齐的放到他们窗前的,有的甚至还能闻到一点淡淡的皂荚香气。 除了这些衣物、器物上的恩惠,一年前,谢郎好像是要给他府上的小孩子找启蒙的先生。这种事情他们虽然没有亲眼见过,但也是听人说过的。 那些富贵的人家,为了让自家的小孩念书识字,会在小孩七八岁甚至更小的时候,就专门请先生到自己府上,教小孩学问。 那些寻常富庶之家尚且如此,以谢郎的身份家境,当然更注重下一代的教养。给孩子请个有学问的先生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只不过他们没想到的是,谢郎在给自家小孩请了一个先生之后,谢郎府上的小厮竟然会主动找到他们家中,问他们家里有没有年岁差不多的孩子? 如果愿意的话,可以让他们和自己府上的小孩一起,听先生讲学。 众人听到这话的的第一反应是自己不会听错了吧?又或者难道是在做梦?要不然这样的好事怎么会砸到他们的头上来。 别说是他们的孩子,就算是他们自己,他们的父亲、祖父、祖父的祖父,甚至再往上数十几辈人,都没有一个识过字、摸过书本的啊! 众人惶恐而兴奋,又带着一点羞讷的胆怯,可他们甚至出不起哪怕是最微薄的束脩,更买不起市面上洁白浅黄、透着光的纸张。 但那小厮却笑盈盈地说,这些都不需要他们担心,他们家公子自会出这笔钱的,况且学堂有时候会用木板和石笔写字,也用不了那么多的纸墨。 众人像是做梦一般,把自家孩子送到了谢虞琛的府上。半人高的小孩子们第一天面上还带着惶恐,但很快就跟学堂里同龄的伙伴打成了一片。 余小郎自己就是从小吃过苦的小孩,自然不会在其他人面前生出什么高高在上的傲慢。 有时候他甚至会趁着先生让他们休息的的时候,带着小伙伴悄摸溜到谢虞琛在西院的工具间,让他们看木架上摆放着的各种构造新奇的模型和零件。 只不过偶尔运气不好,在他们围成一圈研究桌子上的模型到底是干什么用的时候,谢虞琛会从他们身后突然冒出来。不仅把小孩子们吓一大跳,还要把他们留在工具间,语气幽幽地让他们排好队,挨个抽查他们最近的课业。 能流利地背诵出来的当然没有奖励,但背不出来的可是会有处罚的,要留在工具间打扫卫生,收拾地上的木屑。 久而久之,他们家里人一看太阳都快落山了,自家娃娃还没从谢郎府上回来,就知道这臭小子肯定是又在人家家调皮给谢郎抓住,被罚打扫卫生了。 他们当然不会怪罪谢虞琛,开玩笑,都那么大的个人了,收拾个工具间能累着他们不成?哪怕是平日在家里,像这么大的孩子也是要承担一定的家务的。 不仅如此,他们还会说一句谢郎罚得好,让你不认真听先生讲学,还调皮,就应该好好惩罚你才行。别说是打扫一间屋子了,就算是打扫谢郎整个府上的屋子,都是你该的。 第106章 按照众人的想法, 愿意让他们家崽在府上旁听先生讲学就已经是难以想象的仁德了,更何况是容忍这些小屁孩没有半点自知之明地在自己地盘上撒欢。 不过谢郎本人好像还挺乐在其中似的。 在他府上念了几个月书的小萝卜头不仅一点都不怕这个年轻俊秀的郎君,反而很爱往他身边蹭。 有时候明明已经到了该回家的时间, 却还是赖着不肯走, 哪怕谢郎讲的都是让他们听了云里雾里的知识, 但也还是愿意强忍着打哈欠的冲动,赖在谢虞琛身边不肯走。 除了他们天生胆子大, 不怕人之外, 就只有“谢虞琛本身不介意和这些小萝卜头亲近,所以他们才有恃无恐”这一种解释了。 眼下他既然打算离开东山州,这群小萝卜头的去留就成了一个问题。 虽然这些人原本就是谢虞琛为了给余小郎搭个伴,让他不至于一个人念书太过无趣,再加上好不容易请来一个先生, 只教余小郎一个确实有些浪费, 才被谢虞琛招来府上的。 现在他既是要走, 也不可能把余小郎一个人留在这边, 那府上这个简陋的“学堂”没有存在的必要也是一件很理所应当的事情。 但谢虞琛想着既然这群小萝卜头都已经在府上念了好几个月书,又是自己把他们给招揽回来的。既然有了“始”, 最好也能做到“有终”。 况且再怎么说也是一起相处了好几个月的。光是他那间虽然算不上凌乱但也绝对和整齐没有关系的工具间,小萝卜头们就不知道到访了多少次,打扫了多少次卫生,多多少少也积攒下一点感情。 谢虞琛知道,等自己离开东山州之后, 这群小萝卜头不外乎要各回各家,不管半家里干点什么活计, 但念书这条路肯定是不可能继续走下去的。 别说是其它费用,就光是每天使的笔墨和纸张, 就不是他们那种家庭能负担得起的一笔支出。 即使咬咬牙能负担得起,家里也多半不会出这笔钱。倒不是他们不爱自家孩子,也不是他们不知道读书识字的好处。 哪家的孩子不是怀胎十月,爷娘盼着出生的,谁不愿让自家孩子将来选一条光明坦荡的路走,不用像他们爷娘也一样终年劳累,在黄土地里刨食呢? 但读书这条路的性价比太低,希望渺小到他们宁愿让自家孩子重复他们爷娘甚至祖祖辈辈的老路,也不愿去赌上全部身家,去换那微弱到看不到一点光亮的“光明前程”。 谢虞琛叹了口气,叫来一直打理府上大小事务的管事,“教余小郎的先生,你可安顿好他在我走之后的去处了?” “……并未。” 管事先是茫然地摇头,随后才找补道:“不过我之前和杜先生打过几回交道,不管是对您和小郎,还是咱们府上,杜先生应当都是十分满意的,如果谢郎是想……” 管事突然被小厮叫到谢虞琛跟前,整个人还是懵着的,也弄不清楚谢虞琛突然问起教书先生的原因。实话实说后,又担心谢虞琛会怪他办事不利,只好搜肠刮肚地才补充了那么几句。 谢虞琛摆摆手,打断了管事一大段还未说出口的找补。 “既然还没有过安排,就劳烦你替我跑一趟,问问杜先生有没有继续教书的打算。” “虽然我即将离开东山州,但若是杜先生还愿意继续教那几个小孩,也不愁再另外找个地方作学堂……” 直到管事离开之后,谢虞琛还依旧在想这件事情。出钱养着一个十来个人的小学堂对现在的他来说倒算不了什么大事。 但东山州那么多和余小郎差不多年岁的小孩,光靠他一个人的力量供养他们念书,也未免太不现实。 而且以现在的社会,一个连选拔官员都还停留在看家世和名声的年代,不管是经济还是其它基础,都远远没到能发展义务教育的时代。 谢虞琛就算是再理想主义的一个人,也没有过让所有适龄儿童都念得起书的幻想。 况且以现在的教育水平,匮乏到谢虞琛都没眼看的教学内容,即使是念过书、识了字,除了去官府谋一个小吏,或者是帮人抄书写信之外,也没有更多的出路可以选择。 关泰初倒是有过在东山州建立书院的打算,毕竟在官吏考核中,除了劝课农桑、人口增损、事失案察以外,“教育”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 只是谢虞琛还不太清楚关泰初是打算如何运转这个书院,书院在学生方面又是根据什么标准进行选拔的。 不过若是能把他府上这个小学堂给一同合并掉,倒也省得他再多操一份心。 谢虞琛一直便有心接触教育方面的事情,正巧碰上这个机会,便多抽出几分注意在关泰初将来的计划上。 即使不为了书院,将来别的地方开办杜仲胶厂,相应技术的培训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而谢虞琛又不想让地方豪绅世家完全掌控掉杜仲胶的生产,在这方面就更得好好下功夫。 他若是能多熟悉些教育或是书院方面的知识,对之后也是大有裨益。 谢虞琛从关泰初那边了解到,现有的书院在教学内容方面远比他想象的要丰富。 只不过与他心里所想的那种“数学语文物理化学”好多门学科的丰富不同,现有书院的教育内容除了经义诗文以外,主要是丰富在了那些音乐、绘画、骑射这些方面,培养君子六艺。 ……大多还是贵族阶级要掌握那些东西。 和谢虞琛心里想的那些东西不能说是南辕北辙,但也算是相差甚远。 后世不是没有这种全方位的精英人才教育,就谢虞琛所了解的一些学校在教育上,比起古代这些小儿科,只能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后世与现在的唯一不同就是,在后世那个年代,除了精英人才的各项课程之外,普通人也有学习“并不精英”的“语文数学”的权利。 …… 管事跟杜先生说了谢虞琛的吩咐后,这位并不年轻的读书人倒并不在意谢虞琛离开东山州之后自己不能继续在府上教书。 就像从前他教余小郎一个学生也是教,教十来个小孩也是教一样,现在他在谢府是教书,被安排到其它地方也一样是教书。 只不过谢虞琛为了方便照看也好,担心自己离开之后学堂难以继续为继也罢,最后思虑再三还是把学堂安顿在了林场里。 一来林场算是半个谢虞琛的地盘,里面起码有一多半的管事都是他亲自选拔出来的,对于谢虞琛自然有一份别样的亲近。 二来也是因为他不管是培养实验室里的那几个小吏,还是后来木匠坊的木匠,林场算是整个东山州最熟悉他那套教育模式的地方。 把学堂安顿在林场,说不定还能在他潜移默化的影响下,逐渐发展出第二个如香水作坊里的学堂那般的地方。 不过这些都是很久之后的事情了,也不是他一个人能决定的了的。现在和学堂相关的人们最关注的事情,是学堂搬到林场之后,可不像从前在谢郎府上一样,家里的娃娃们走几步路就能到了。 现在若是走路,起码得走一两个时辰才能到了学堂。 从前家里的娃娃们从谢郎府上念书回来,还能帮家里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哪怕只是剥个豆子、扫扫院子这样不起眼的活计,那也是能稍微帮衬到家里的。 若是之后让娃娃们去林场念书,别说回来之后能不能帮家里做事,怕是还要另外帮他们准备一份晌午的干粮。 这样一来,人家里有宁愿多掏这一份干粮,也要让自家娃娃抓住这来之不易的念书机会的,就也会有一家人商量之后觉得不划算,托人回了谢府管事的话,决定不再继续念书的。 不管之后要不要去林场念书,这都是人家自己的决定。学堂的先生和谢虞琛都没有去干涉。 不过林场那边倒是有消息灵通的人知道了这件事,托了好几层关系找到管事这边,隐晦羞涩地表明了自己的来意—— “既然有人不愿意来林场,那学堂空出来的位子能不能留给他们家的娃娃。”正好他们家里的娃娃年岁和学堂里原先的那些学生差不多。 在林场的这些日子,他们也是意识到了这个念书的重要性。别的不说,就看厂里那些工匠们,有学问、懂技术的就比那些纯卖苦力的工钱高好几十文。 要说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大的差别吗?反正在进林场之前肯定是没有的。 让他们之间有了好几十文工钱差距的唯一原因,就是最开始林场刚开始生产杜仲胶的时候,前者比后者肯下功夫学习,先搞懂了那些复杂的技术,荣升一等技术工。 按照林场的规定,这些人的工钱就是比不懂技术的普通工匠要高出一个等级。 听说了谢郎要把学堂安顿到林场的消息后,亲眼见到这种等级变化的人们自然是想让自家娃娃去念书学点知识。 像城中那些个富庶人家一样给家里的小崽崽们请个先生,他们还没有那样的经济实力。但若是有免费学堂这种来之不易的机会,他们是说什么都不愿错过的。 因此哪怕是厚着脸皮托关系求人,他们也要替自家的娃娃争取一下。 …… 把府上和林场那边大大小小的事情处理完后,天气已然即将入秋。虽然启程的时间推后了一些时日,但好在一入秋之后天气就凉了下来,路途中也能少受点罪。 自从知道了谢虞琛这边的门路后,梁州、峡州那些个杜仲树的原产地怎么都坐不住了,信笺隔三差五地就往谢虞琛书桌上送。信中的内容自然是催促着开办杜仲胶厂的事情。 不过他们虽然着急得紧,但信中的内容依旧是能多委婉柔和就有多委婉柔和。 毕竟他们是想尽快让杜仲胶厂这只会下金蛋的母鸡早点飞到自家土地上,而不是得罪了谢虞琛这个最不能得罪的人。 那杜仲树又不是什么需要精心伺候的稀罕玩意儿,离了他们这些地方就活不成了,整个南诏多得是想要从他们这边移植了杜仲树到自家地界上的州县。 只不过朝廷前些日子下了死命令,禁止他们为了杜仲胶伐木开荒,开辟林场改种杜仲树。这才掐灭了那些地方蠢蠢欲动的心思,要不然还不知道要怎么乱呢。 谢虞琛在这群州县长官一日紧过一日的催促下,只好先写明了生产杜仲胶前期需要准备的东西,让他们先去忙活。 反正像发酵池、水渠、火碱池这些也不是什么难度很大需要技术的设施,只要有一张图纸,多半是没什么可能会失败的。 但对于提炼杜仲胶,还有杜仲胶制品制造这类技术,谢虞琛就藏得很紧。不管对方怎么央求,信中的内容说得如何天花乱坠,谢虞琛都只淡淡地回了一句“静候他安排”。 对面虽然着急,但却真不敢把谢虞琛给怎么着。 早在他们请求开办杜仲胶厂的折子在送到京城后就悄无音讯的时候,这些个人精就知道了谢虞琛背后是乌菏这个他们惹不起的在撑腰。 要不然以他们的人脉,那些个折子断不会如石沉大海一样没了半点音讯,放眼整个南诏,能做到这一步的也只有那位了。 甚至还有人猜测说不定早在杜仲胶问世的很早之前,那位就知道了这东西的存在。不然怎么解释他前年东山州水患的时候,力排众议开辟了那将近千亩的杜仲树林?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这杜仲胶确实和那位没什么关系。如果非要让乌菏和它有点什么牵扯的话,那也只是他那时相信了谢虞琛。 一件甚至连乌菏自己都怀疑—— “这竟然是我会做出来的事情?” 他原本就是一个极其缺乏“信任”这种品质的人,这么多年来,乌菏也就是靠着这种“不信任”,才坐到了今天的位置上。 因此在那个时候,乌菏身边譬如周洲一类的人都觉得很难以置信,他们大人竟然就那么简单而轻易地相信了一个仅有一面之缘、来路不明连最精锐的密探都探查不到一点消息的人。 虽然在今后的日子中,证明了这份信任的宝贵价值,不管从哪个角度计算,这份令他们咋舌的丰厚回报都是众人不可思议的,但他们还是会惊讶于自己数十年如一日冷漠的巫神大人,竟然会对一个人特殊到如此地步。 比如让从来不离乌菏身边的三百金甲军精锐,千里迢迢地赶去东山州护送那位谢姓郎君。 遥想京城局势最紧张的那年,他们大人出行也只用了一百金甲军跟随。 一路上都走官道,晚上住在馆驿…… 骑着马奔驰在去往东山州路上的一位金甲军士兵怎么都想不出,这样再不能更安全的行程,有哪里是需要他们随行保卫的。 而他们的首领周洲,甚至对此次行程颇为积极热切。还因此在临行前一周收获了他们大人的特别关照—— 指在校场每日加练两个时辰。 虽然对于周洲这种常年在校场泡着,有事没事就跟他们切磋几下的人来说加练的这两个时辰算不上什么。 但比较重要的是,等到他们首领加练完,喘着粗气走到食堂的时候,最好吃的肉菜就已经连汤汁都剩不下几口了。 甚至连不太好吃的素菜,如果他们首领不紧赶着点的话,也抢不到几勺。 说起来也怪凄惨的。 就在离京的前两天,他还一不小心在校场东边小门旁的矮墙那里,撞到了他们首领让人送凤仙居的烧鹅过来的全过程。 如果在其他时候,他说不定会像管事检举他们首领偷摸吃小灶的不齿行径。 但当时首领忍痛分了他一只肥厚的大鹅腿,他吃人嘴短,只好假装什么都没看见,抹了抹嘴边的油花,转身回了自己营房。 即使为此被罚,也丝毫没有改变他们首领积极热切的心情。在他的回忆里,好像连带着他们查抄一位大人的府邸的时候,首领都没有现在这么欢欣。 查抄府邸,那可是多少人抢破头的肥差呢。 就像他不明白为什么如此安全的行程,大人却安排了三百金甲军精锐随行一样,他也不明白为什么他们首领能在受罚之后还如此开心。 但他们大人说,如果他亲眼见到那位他们即将护卫的人,和他相处过之后,他就能明白那位郎君是多么好的一个人了。哪怕是因此多加练两个时辰,也都要抢着去做这项差事。 第107章 对于乌菏派周洲来东山州这件事, 谢虞琛自己也表现出了意料之外的惊讶。 这段时间他和乌菏并不是全然没有交流,信件来往的频率在后世看来可能不算什么,但在这个年代绝对算得上是频繁了。 不过两人的信件虽然频繁, 但大多都是在讨论和杜仲胶厂相关的话题。 谢虞琛在最开始就说过不想让杜仲胶的生产被当地的豪强世家把控, 因此在工匠和人手的安排上就要格外谨慎。 原本谢虞琛只是隐隐有一些尚未成型的想法, 在与乌菏隔几日一封的信笺中的讨论过程中,才慢慢清晰起来。 最终他决定仿照在东山州建实验室和木匠坊时那样, 专门设立一个类似书院的地方用来教授提炼杜仲胶的各项技术。学生自然也不能全从杜仲树的产地出, 肯定要有一部分从京城或者其他地方选拔。 这样一来,就能保证在将来建成的林场中,起码有一半的人手是不由地方管控限制,而是直接隶属于书院,或者由给予他们权力的朝廷所管辖。 最重要的是, 这些人还是直接掌握最核心技术的人才。 如果是其他人, 说不定会借此机会拉拢这部分人, 将这些人都归为自己名下, 好借此扩大自己的权势。但谢虞琛就没有这方面的想法。 不仅是因为对权势不感兴趣,还有最关键的一点就是, 他是个很怕麻烦的人。 因此对于这个目前还是只为了教授提炼杜仲胶技术而开设的书院,在谢虞琛计划中,最好还是由朝廷直接管辖。这也是为什么谢虞琛会在计划开始前就和乌菏频频又书信来往的原因。 至于这群人由朝中的哪方权力所属,比起对他来说两眼一抹黑的素昧平生的陌生人,还是乌菏更让谢虞琛信任一点。 哪怕不从理智的角度看, 单从情感出发,谢虞琛肯定也是跟偏向与乌菏这边。 但对于谢虞琛来说, 不管是玩弄权术还是其它什么,他都提不起半点兴趣。 不然以他的能力和在东山州做的一系列事情, 放在哪个官员身上都是很显眼的政绩。不管在哪个地方,只要谢虞琛想,谋个一官半职都不成问题。 或许取得功名、光耀门楣对于这个时代的大部分人来说,都算得上是毕生理想。但在谢虞琛眼中,这些对他没有半点吸引力。 甚至不如这个陌生世界的山水草木,某个地方的风土人情来得更让他感兴趣。 不过这件事他谢虞琛没有跟任何人提过,在这个时代,他好像也没有熟悉到可以聊这些话题的人。 哦,不对,还是有一个的。 之前他在榆林的时候,乌菏就在信中不太直白地问过这个问题。 如果谢虞琛想要入朝为官的话,能搭上乌菏这条线无疑是最幸运的。 但可惜的是,谢虞琛对做官没有半点兴趣。在其他人看来的漂泊无定,对于谢虞琛来说可从来都不算是奔波劳苦。 他一直就自由惯了,哪怕是从前不进组拍戏的时候,谢虞琛也很少在一个地方长时间地待着。 如果现在非要把他拘在某个地方,别说是入朝做官,哪怕是封侯拜相重权在握,对谢虞琛来说也是一种令他感到烦闷的束缚。 因此在乌菏隐晦透露出这方面的想法后,谢虞琛当即便表明了自己的志向绝不在此,丝毫没有半点“能在朝中搭上乌菏的关系是令多少人眼红心热”的觉悟。 乌菏见谢虞琛语气决绝,没有半点礼节性推辞,然后“盛情难却、却之不恭”的意思,便也没再提起这个话题,只当是随口的一句闲聊罢了。 在谢虞琛的计划中,等他结束了书院这边的事情,或者杜仲胶厂的生产步入正轨之后,他应当会选择南下或者是西行。 之前和他有过生意往来的一位姓严的年轻郎君跟他提过一嘴,自己从前在南方做生意时的所见所闻,曾途径的哪些地方云云,勾起了谢虞琛的兴趣。 那位严姓郎君确实是去过不少地方的。据他所说,西行出关之后,风土地貌就完全与南诏不同,不管是当地的环境还是气候,甚至连那边人们的长相,都与我们的百姓有很大的不同。 根据这位严姓郎君的描述,谢虞琛还暂时并不能确定他说的到底是后世哪个国家或者是民族的人。 而且他所处的朝代严格意义上也并不在自己所熟知的历史中。周边的番邦外国是不是他记忆里的那些也未可知。 但这无疑引起了谢虞琛极大的兴趣。不止是去亲眼瞧瞧,说不定有什么意外收获也未可知呢。 现在要紧的就是尽快将书院和杜仲胶厂的事情安顿好。早一天搞定,谢虞琛就能早一天启程。 在与乌菏的信件往来中,大致的章程谢虞琛已经基本和对方探讨出了一个雏形,只等实际操作的时候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就行。 不过在乌菏的信中,可从来没有提过派金甲军随行护卫的一事,仿佛整件事情是他心血来潮的随性所为一样。 相比起来的时候,谢虞琛离开东山州时的排场可大多了。 不仅有关泰初等当地官员郑重其事的饯别宴。马车启程的时候,半个东山州的百姓都到了街边或是城郊送别谢虞琛。 那场面,哪怕是再见惯了离别,再冷心冷肺的人都会不禁为之动容。 谢虞琛把马车两边的车帘撩开,手臂抵着下巴趴在窗棱上。一直到出城送行的人在他的视线中化成蚂蚁一般大小,再也看不见踪影后,他才缓缓直起身子靠回软榻上,把车帘重新放了下去。 太阳将出未出,天光乍明。掀开车帘后,外面的寒气似是如有实质地从外面钻进了马车,让人能清晰地感受到天气已然转凉。 不过没人劝说谢虞琛放下车帘。 在谢虞琛身边候着的人依旧是周洲,他沉默地揣起袖子出了马车,低声吩咐了一句,应当是让人去取手炉过来。 因为在片刻后有一阵马蹄声在马车旁响起,紧接着周洲便从马车外捧了一个手炉回来。手炉外面还套了一层毛绒锦缎的布套防烫,刺绣精良,一看做工便知价值不菲。 在之前相处的那些时日中,谢虞琛和周洲早已经熟络了不少。见周洲进来,谢虞琛自然而然地接过他手里的东西,随口问了一句行程安排。 原本谢虞琛也是做好了出行准备的,行程自然也有规划。只不过现在有了金甲军随行,谢虞琛也乐得少操心,直接让对方接手了这方面的各项事务。 从周洲口中吐出几个陌生地名,谢虞琛沉默片刻,果断地停下了接着问下去的打算,“算了,到地方你叫我就行。” 周洲“哦”了一声。这回在离开东山州的人群中,多了几个陌生的面孔。看起来年岁都不大,不过一眼能看出来都是干过活的。 双手粗糙生茧,但不是周洲这种常年习武留下的茧。关节略微粗大,但是手指非常灵活,腰背佝偻,基本一眼就能判断出是干什么的。 但与周洲所熟悉的工匠不同,那些人身上携带者的某种特质,却是一般工匠所没有的。 周洲很难用语言去形容那种与寻常工匠的不同,他心想,毕竟是谢郎身边的人呢,特别一点不才是最正常的吗? 不过当他们遇上一身甲胄的金甲军士兵时,面上难以掩饰的畏惧还是很明显的。 在吃饭的时候,周洲有心想跟这些个木匠套个近乎,好弄明白谢郎为什么会对他们另眼相待。 只不过还没等他靠近,那些个木匠就端着自己的饭碗,警惕而小心翼翼地后退了一步。搞得周洲一脸懵逼地站在原地,不知道下一步是该退还是该进。 最后还是谢虞琛笑着叫住他,让他别去吓唬人家。 周洲:“?” 他怎么就是吓唬人家了?他明明只是想和对方交好的。 不过除了这些新面孔之外,谢郎身边经常跟着的那个名叫余小郎的半大男郎却不见了踪影。周洲有些疑惑地问了管事一句:“谢郎身边的那个小郎君呢?” “大人说的是余小郎吧?”管事笑着说道。 见周洲点头,管事这才不紧不慢地解释:“原本谢郎也是打算带余小郎一起去梁州的……” “那我怎么没看到他?”周洲问。 管事笑道:“但谢郎这一走恐怕不是又要忙活到明年嘛。谢郎就想着余小郎也有一年多没回过家了,之前在榆林的时候,家里隔段时间还能让人捎封信过来。” “但自从来了东山州,山高水远的,寄信也不方便,就算是小郎自己不想家,家里人估摸也想得紧了,就想着要不让小郎回一趟家,等到明年开春,再随商队一同来梁州这边也行。” “前些日子谢郎给他阿姊姊夫寄了封信,他阿姊姊夫也是这个意思。正巧遇上从江安府来的商队,谢郎与他们管事也相熟,便托对方将余小郎带到江安府,跟他家里团聚些时日。” 周洲回忆了一下自己去年见到那小郎君的时候,虽然言行谈吐就跟个小大人似的,行事比京城许多世家家中的小孩还要周全成熟得多。 但只看模样就知道,那余小郎的年岁并不大,周洲估摸顶多就是十来岁。 这么小的孩子,若是放在他熟悉的那些人家,家里人都不知道怎么宠着呢,生怕磕了碰了,或者在哪受了委屈。哪怕是周洲自己,在和余小郎一般大的时候,都还在爷娘身边耍赖撒娇地不肯念书习武。 余小郎这么小的年岁就跟在谢郎身边,闯荡也好,见世面也罢,都不是一般小孩能吃得了的苦。 收获的机遇和阅历……自然也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而且还是谢郎手把手教出来的学生…… 周洲默默地感叹了一句,这小郎君的前途,也是不可限量啊! 不过现在的余小郎还没有生出这方面的心思,他坐在商队的拉货的马车上,左手拿着烤饼,右手握了水囊,狼吞虎咽地吃饭。 谢虞琛既然会把他托付给这队商队,肯定是确信对方在待遇上不会苛待余小郎。 当然事实也确实如此,商队的管事待余小郎确实算得上一句“周到”。哪怕是走夜路赶行程,管事都不忘给余小郎添床被褥,关照他晚上睡觉冷不冷。 前些时日余小郎主动想办商队做些零碎的活计,也都让管事故意板着一张脸给拒绝了。 只不过他们到底是急着做买卖的商队,在行程上不可能跟以游历为目的的人们相比,那般自在悠闲,多少还是要辛苦一些的。 余小郎虽然跟在谢郎身边时,处处有人照看,但他自己是很能吃苦的,因此倒也不觉得跟着商队赶路是一件多辛苦的事情。 让他感到茫然无措的,更多的还是心里翻腾的各种情绪作祟。纷繁杂乱,理不出个头绪来。 现在余小郎的心里,一边是对于阿姊和故乡的思念之情不断拉扯着自己的心脏,让他恨不得插上翅膀立马飞回蓬柳村。 但另一边,归心似箭的急切又被另一种情绪堵着。 这种情绪要更深刻,也更复杂。让余小郎在感到期待的同时,又有些没来由的恐慌。 马车在夜色中辘辘行驶的时候,不知道为何,余小郎突然想起了他离开蓬柳村时,谢郎问过他的一句话。 谢郎问他:“将来想做什么?” 余小郎闭上眼睛还能分毫不差地想起当时的情景—— 谢郎询问他时的神态,他当时是如何回答,心脏又是如何激烈地跳动。 但如果让现在的他再次重新回答这个问题,他真的还能再那么不假思索地回答:“我想要所有人都吃饱饭”吗? 让若有人都吃饱饭…… 他当时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将这句话说出口的呢? 这真的是自己真的能做到一件事吗? 在跟着谢郎见识过那么多人,经历过那么多事后,他还有信心和勇气说出同样的回答吗? 余小郎忍不住问自己。 这不是,也不可能是你一个人能做到的事。 这需要无数像他一样的人,也许穷极一生的努力也无法到达那个目的,但只要一步步往前走,他们就会离那个目标一步步更近。 “不是吗?”谢虞琛把他随手捡来的一根羽毛制成的蘸水笔扔到了一旁,抬头瞥了一眼周洲,“难道这两个数相乘的得数不是三千六百一十二?” 周洲伸长脖子努力看着纸上的算式,不知过了多久才像刚回过来神似的,点了点头,心虚一笑:“好像是算错了。” “不是算错,是又算错了。” 谢虞琛无奈,这已经是周洲算错的第不知道多少道题了。可能计算他哪道题做对了,还要更简单一点。 前两天谢虞琛觉得百天内赶路无聊,正巧周洲问起他当初在宝津渡时教茶楼众人的算术法,谢虞琛便只当是打发时间不过,教了众人几句竖式计算,还有一些简单的体积公式。 竖式计算并不是什么复杂东西,跟在谢虞琛身边的人基本都会。 最开始他们也不觉得这竖式计算有什么精妙之处,直到后来在生活里用上了这个法子,众人才意识到这计算方法到底有多方便。 之前遇上什么需要算计的数字,肯定得去搬算盘出来,但那算盘珠子又不是人们天生就会拨的。而且也不是每次都有时间让他们拿出算盘放在桌子上慢慢拨算。 但谢郎教的这些方法可不一样,别说是桌子了,哪怕你没纸没笔,从树上折根树枝,蹲在地上就能直接计算,不知道有方便了。 一传十十传百,所以现在基本从谢虞琛身边随便拉一个人出来,都能熟练掌握这种计算方法。 但周洲是个例外,谢虞琛也是直到教了周洲两天,发现他还是算不对自己出的算术题之后,才发现这人在算数上是一点天分都没有,甚至到了一种离奇的地步。 就比如刚才,就是最简单的一道两位数乘三位数的乘法,放在小学三年级以上,不用二十秒就能算出答案的算数,周洲连着算了三遍,都没算出正确的结果。 而且这三次算出来的答案还都各不相同。 谢虞琛也是第一次见到周洲这种人,在无语和震惊的同时竟然还生出一点“我一定要教会他”的执拗。 但在亲眼看着周洲连错七道题之后,这种执念也化作一缕青烟,伴随着谢虞琛深深的叹息而烟消云散了。 周洲你是真的牛啊! 谢虞琛忍不住开口:“周洲你平常出门买东西的时候,……掌柜会多算你钱吗?” 周洲摇头:“我没注意过,不过我跟在大人身边,吃穿用度什么的……”周洲很实诚地回答,“也少有需要自己买点什么东西的时候。” “挺好的,省的被坑。”谢虞琛深吸了一口气。 …… 谢虞琛人还在路上,但关于第一批杜仲胶厂人才的选拔已经开始了。 人们也是第一次听说还有这样的“书院”,既不教人诗文经义,也不教人骑射之术,反而是要教人们学习什么杜仲胶的生产。从书院出来的人也不去衙门做官,而是去那什么杜仲胶厂。 说来也是奇事一桩。 “这不就是跟去作坊做工差不多吗?什么时候去作坊做工还得学习了?”临街的茶摊中,传来一个男人不屑地嗤笑声。 “你说什么呢?看没看过告示啊。” 男人话音刚落,人群中立马有人反驳道:“告示上说的清清楚楚,在书院学习通过考核之后,书院会安排到各地的杜仲胶厂做管事。” “管事又如何?”那人面子上过不去,硬着头皮继续犟道:“真是一群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一个破作坊的管事……有什么稀罕的。” 这话大家就很不爱听了,你是个什么了不得的人物吗?就嫌弃起管事的地位不够格了? 众人虽然心中忿忿,可毕竟拿捏不准说话人是什么身份,一时间竟被男人的狂妄给唬住,不敢继续反驳了。 “破作坊?破管事?”旁座一桌没有说话的人突然冷笑一声,“我倒是不知道,这京城中的人眼光竟是如此之高了吗?” 他说着一站起身,在众人的注视中走到刚才口出狂言的男人面前,语气不疾不徐: “我倒想问问你—— 你可曾见过东山州连绵千亩,一眼望不到边际的杜仲林?可曾亲眼见过整齐俨然的杜仲胶生产厂房? 又是否见过实验室整夜明亮的灯火?见过里面秩序井然,分工明确的工匠?” ——如果这些你都没有见过,那么你凭什么上下嘴皮一碰,就说那是个破作坊。 “最关键的是,你知道杜仲胶厂运转一日,能够生产多少杜仲胶,它们又价值几何吗?” 男人直直地看向对方,“这些你都知道吗?” 明明是极为平静的语气,被他一句一句说出口口,却莫名带上了极重的威严。 人群中不知道谁叫了声好,刚刚还在大放厥词的那人强忍着惧意没有后退。 但任谁都能看出,他的内心已经慌到了极点,竟是连一句反驳的话都不敢说,从怀里摸出几枚铜钱丢到桌上后,便在人们的奚落声中,头也不抬地奔着大门冲了出去。 “这位郎君看着面生,听口音也似乎不像京城人士?” 因为刚才的一幕沸腾起来的气氛逐渐冷静下来后,人们才注意到这位面容清秀的年轻郎君。 “某确实不是京城人士。” “诸位刚才不是在讨论为杜仲胶开设的书院吗?”男人很好脾气地笑了笑,似乎刚才冷声质问的人不是他一样,“等到书院建成之后,我便是里面的其中的一个讲师了。” 茶摊顿时一片哗然,他们私底下随便闲聊几句就罢了,竟然议论到了人家书院讲师的头上,这可真是…… 不过对方似乎并不介意他们这番无礼的举动一样,伸手将刚才男人落荒而逃时不慎撞倒的长凳扶起来,对众人缓声道: “大家伙对书院感兴趣是好事,若是有机会,说不定咱们还能在书院再见呢。” 人群中不乏有对书院感兴趣的,听到这话,也赶紧应和了一句,有几个胆子大点的这位未来的讲师面善,还站出来询问了一些关于书院的问题。 书院是官府背书,又有白纸黑字的告示贴出来,人们对于这封“招生启事”的信任度还是比较高的。 只是毕竟从前从未有过先例,对于那些闻所未闻的条例,大家心里难免有些没底。 “我听人说,书院选拔不看名声那些,所有人都能参加选拔,可是真的?” 这年头,某某县的哪个郎君有什么名声,听着似乎是很厉害,也是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之一。但说白了,这些都是虚的东西。 当然也有因为名声得到上面注意,最后平步青云的人,但那毕竟是少数中的少数。大部分人能不能成为“入选的人才”,还是由彼此的家世决定的。 这也是为什么杜仲胶厂开办会成为这段时间众人议论的重点的原因,实在是那句“不论家世,只看学问”,戳到了人们心中最深的那个地方。 “当然是真的了,不是都写在告示上了吗?”男人似乎笑了一下,“学院的选拔只看你们各自的真才实学。只要进入了学院,不管家世如何,大家都是站在同一起点的人,学习的内容也是一模一样的。到时候谁能通过最终的考核……” 他没有把话说完,但众人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 全凭各自的本事。 第108章 学院正式开始上课前, 为了鼓舞学生的士气,先把学生们都集结在前院,办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动员大会”。 这个众人闻所未闻的大会当然是谢虞琛建议书院开办的。 这和他前世拍戏, 剧组也会在开拍前举办开机仪式一样, 不一定有什么实际上的作用, 但如果不办一个的话,总感觉缺了点什么似的心里安定不下来。 而且通过书院考核的这些年轻人还和后世学校的学生有一些不同之处。 按照谢虞琛的要求, 书院在选拔时, 只关注学生的才能和天分,并没有对其家世背景有任何要求。 再加上那些世家子弟们自持身份,也不愿与这群布衣百姓混迹在一起。因而书院的第一批学生,基本都是些自身天赋不错,但是因为家境贫寒没有出头机会的人。 虽然不管是招生时的管事, 还是后来在书院里遇上的先生, 都再三跟他们强调过, 不论家世好坏, 书院对他们都是一视同仁对待,但到底是第一次, 众人心中难免惴惴。 书院在他们入学前开办这么一个“动员大会”,一定程度上也安了不少学生的心。 学院是按照谢虞琛的指示和要求一点一点开办起来的,但谢虞琛并不负责日常的教学。书院的学生们只是听过谢虞琛的名字,对于他本人,大多在动员会上才是第一次见到。 谢虞琛并没有在会上多待, 简单地介绍了一下书院的办学宗旨和杜仲胶厂的发展方向之后,便匆匆离去, 消失在了院子的侧门外。台下的许多学生还因此露出了点失望的神色。 书院的院长苗文和是一个面容白净、气度儒雅的男子,约莫三十来岁, 举手投足之间能看出他良好的教养。 书院的先生大部分是跟着谢虞琛从东山州离开的那些人,熟悉杜仲胶的生产技艺,虽然在林场的时候也被谢虞琛安排着念了点书,但气质和传统的读书人还是有很明显的差距。 少数几个谢虞琛聘来负责书院基础的文化知识的先生,倒是端了一副读书人的架子,但和文质彬彬的院长苗文和站在一起,立马就能看出二者之间巨大的差异。 不仅是书院的众人,谢虞琛最开始也有些疑惑,这样一个一看就家世不凡的人怎么会来他们书院? 而且以他和书院其他人截然不同的出身,真的能和书院相处融洽吗? 不过此人是既乌菏安排来的,出于对乌菏的信任谢虞琛并没有质疑。而这段时间以来苗文和的表现也证明了自己确实值得谢虞琛和乌菏的信任。 不仅如此,谢虞琛还发现了一点—— 书院的学生虽然都是聪颖伶俐之人,但到底在这种等级分明的社会中浸染了十几年,对于苗文和这样的出身,天然带有一种敬畏之心。 这就使得苗文和在管理书院时,出于对于他身份的敬畏,学生们会更加听从他的安排。 谢虞琛从侧门出去,离开众人的视线后,并没有离开书院,而是绕了一圈又回了书院的另一头。 这里原本是为先生们日常办公和休息而建,为了和学生隔开,还专门在院墙外面栽种了一排树木。不过现在大家都去了前院参加动员会,这里自然就空了出来。 虽然谢虞琛不常来书院,但这边还是给谢虞琛专门留了一间采光不错的屋子。 屋里的摆设很简单,一套桌椅、一排书架、几个柜子,还有一张用来休息的矮榻。书桌上放着几本书,旁边是一叠裁好的白纸。 但桌上的书籍装订精良,字迹清晰,裁好的纸张亦是光滑细腻。 这年头的纸价虽然没有贵到买不起,但也是普通人舍不得消费的东西,这种品质的纸张更是市面上少有。估计只有作为贡品的宣纸能比得上。 纸上是谢虞琛自己出的试题。 既然是要开办书院,没有相应的教材怎么行。在这方面书院从上到下没一个内行,对于谢虞琛想要的那种教材更是两眼一抹黑。 好在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谢虞琛虽然没编过教材,但他可是实实在在上了十几年学的人,带着书院的众人熬了小半个月,照猫画虎地倒也编出几本像模像样的书来。 不过这些书里的内容都是最基础的知识。 书院第一批的学生有将近两百来人,不可能都是读书搞研究的料子。 有相当部分学生会在书院学习一段时间,学会了杜仲胶制取的相关技术后,就要去各地的杜仲胶厂任职,并不会在书院待太久的时间。 他们其中只有很小一部分人能通过一期又一期的考核,留在书院里,像一块海绵一样,汲取这个时代最先进的科学知识。 谢虞琛想着,既然有了合适的教材,那怎么能缺了试卷呢?没有经历过噩梦一样考试的学生时代是不完整的。 作为一手创办书院的人,谢虞琛怎么能让学生们在书院的生活缺少了这么重要的部分呢? 不过出试卷也是一个复杂的活计,题目的难度既不能太高,容易打击学生的自信心,但也不能太容易。 为了这个试卷,谢虞琛好几天都没歇着,终于在今天出完了最后一套试题。 卷子出完之后还要印刷。这年头印刷术还没有大量流行开来,书籍文化的主要传播手段还是靠人们手抄。 谢虞琛跟书院众人提起刻雕版、印刷书籍的时候,除了苗文和不露声色地点头之外,其他人都是一副“从来没听说过啊”的茫然样子。 其实雕版的原理并不复杂,印章在这年头都已经成了文人雅士观赏把玩的艺术。雕版印刷说白了就是大了几码的印章。 雕版印刷技术没有流行开来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识字的人太少,还有人们对于书籍的需求不大的缘故。 如果印刷的数量太少的话,相比起每翻一页书就需要刻一块雕版的方法,显然还是手抄要更划算些。 虽然印刷整本书的成本比较高,但雕版技术用来印刷卷子还是很合适的。 再加上谢虞琛从东山州带来的那几个木匠,现在已经成了书院的先生,他们原先的手艺都还在,制作几块雕版对他们来说简直轻而易举。 等到书院在南诏打出名声之后,这些卷子还能卖到别处去也说不定。 …… 京城作为整个南诏的政治中心,除了淮陵那种格外富庶的地方,基本上整个南诏最鼎盛的世家大族都集聚于此。 这样的地方素来是不缺乏新鲜东西的,可能放在别的地方要议论上几个月的事情,在京城不过是茶余饭后的一顿闲谈,之后便会被人忘却在脑后。 不过最近几个月,有一个名字倒是一直在众人关注和议论的中心。 若是在之前,有人被那些素来眼高于顶的世家们注意到,不外乎两种可能——要么是此人的出身或是门第不凡,要么就是做出了什么刻意博人眼球的举动。 但这回却不同于以往,身处在舆论最中心的这个人不仅没有故意博人眼球炒作,行事风格反而称得上是低调。 京城中有名有姓的世家郎君们都对此人好奇不已,却不见对方出席任何一场他们举办的宴会。众人也从未听说他们中的谁与之交好了的消息。 只要搭上他们这些世家中的任何一个,将来的人生不能说是顺风顺水,但也是一片光明,但人家他们这些世家却没表露出一丁点的在意。 传闻中唯一能和对方搭上线的,是淮陵第一世家。但就算是沈家,提起和对方的关系时都一副含糊其辞的模样,仿佛这个关系还是沈家主动攀上去似的。 自然有人怀疑对方如此特立独行,不过是为了引起他们的注意,博取名声和关注。但这样的言论刚出现,就被人嗤之以鼻地怼了回去—— 别人想方设法、费尽心机地营销自己,不外乎是想要名声大噪,之后说不定能得到上层统治阶级的关注,从而有机会出头。 但若是人家根本不缺出头做官的机会,又怎稀得博取他们的注意。 如此说来,倒真是个奇怪极了的人。 …… 其实早在一两年以前,这群对谢虞琛好奇得抓耳挠腮的世家郎君就曾在无意中和他打过交道了。 只是一个根本不在意世家的看法,另一个还没有意识到对方就是如今被整个京城议论和关注的人。 那时候京城刚流行开一种装在瓶子里的有香味的液体,贩卖这种液体的商贩们称呼其为“香水”。 据说,发明这种香露的人就是这么称呼它的。 “香水”这名字倒是直白好懂,哪怕是第一次见到香水的人,听到这个名字之后都知道那瓷瓶里装的是什么东西,但却缺少了一点精致的意趣。 明明是一样芳馨雅致的物件,平白被这个名字染上了几分俗气。这在一群爱好风雅的世家郎君眼里是绝对不能忍的。 因此香水刚到京城不久,便被人冠上了各种各样的别名。就连售卖香水的铺子,为了迎合世家郎君娘子们的喜好,也都纷纷花高价请人改了名字。 众人也是惊讶,光看这香水的包装,瓷瓶颜色淡雅,式样也独特,撇口短颈,器身细长,形似柳叶,怎么看都不像是会起出“香水”这种大白话的名字的人。 可能能从花朵植物中提炼出香液的人,就是与常人有一些不同吧? 香水在京城快速地流行开来后,那些世家郎君也派人打听过香水背后之人的身份,有没有合作的可能云云,不出所料都被对方婉言谢绝了。 大家一个个都是人精,那香水作坊所谓的管事一看就是个被顶出来负责日常经营的“面子”,真正的掌柜估计另有其人,多方打听无果后便也歇了心思。 说到底,众人对于这位神秘的香水发明者的好奇心还没到了要兴师动众结识对方的地步。 大家四下议论了几日后,便被更新鲜有趣的东西吸引了注意,把已经走水路抵达东山州的谢虞琛给抛在了脑后。 时至今日,在京城,香水这东西早已经不是一个什么让人新鲜稀罕的物件,而是作为生活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进入了这些世家儿郎们的日常之中。 先不提那些富贵人家的郎君娘子们每日出门前必定要往衣襟、手腕处涂抹一点香水,香水的种类也愈加丰富。郎君娘子们不仅有偏好喜爱的气味,甚至还会根据自己当日的服装和天气选择不同的香水品类与其相配。 喜好风雅的年轻人们时不时还会举行个什么品香会、调香宴之类的活动。香水除了最本身的用处之外,显然已经被赋予了另外的属性,甚至隐隐有了朝着艺术方向发展的趋势。 在他们在兴致勃勃地参加各种品香宴,以及向同伴炫耀自己新调的一款气味清爽的柑橘调香水时,还尚且不清楚—— 他们近日关注的重点,和发明出香水这一物件的神秘人物,竟然奇迹般的重合了身份。 “我说,就算这人确实不似寻常,但你们也不至于每次出来都把这人拎出来谈论一遍吧?” 京城最大的酒楼中,一个衣着光鲜的年轻郎君懒洋洋地抱怨道:“你们再这样,下回我可不同你们出来了。” “别嘛。” 闻言,沉浸在讨论中的众人赶紧回过神来,纷纷开口道:“不说了,不说了还不行吗?” “不过,我说子义,你难道对这位谢郎就没有一丁点的好奇?” “你叔父不是在汉中任职嘛,我记得汉中那一带也是有杜仲树的,你们家难道不打算争取一下那杜仲胶厂?” “对呀,周郎难道没听说什么消息?” “倒也不是……”见众人都盯着他,最开始出言抱怨的那人只好叹了口气,把自己从家中长辈听来的消息挑着同众人分享了几条。 他不仅有一个在汉中做官的叔父,还有一个做国子监祭酒的父亲。 这个身份在京城虽然不算显赫,但因着整个京城大小书院都归国子监统管,作为国子监的长官,学识和声望缺一不可,坐在这个位置上的人,身份地位便也比同品级的其它官员要高贵些。 而这个自开办伊始就饱受关注的杜仲胶书院,虽然地点离京城稍远了些,但据说是为了日后做研究方便,实际上还是应该在国子监的管辖范围之内。 按理来说应该是这样,但实际操作起来要更复杂一点,各方掰扯到现在也没一个结果。 第一个原因前面说过了,书院的学生大多家境贫寒,有一部分人甚至是工匠出身。但国子监底下的六学是什么情况? 能在里面上学的人全都非富即贵,即使是四门学中,真正家境贫寒的学生也没有几个。让这些人和他们素来瞧不上的人有牵扯,各位世家郎君心中是一万个不愿意。 而且杜仲胶书院的课程内容也和寻常书院不同。 前些日子书院日常教学的内容送到国子监去,几个主薄围着研究了半天。上面的每个字他们都认得,但组在一起之后怎么就那么晦涩不通呢? 但众人也不好意思承认自己知识浅薄,毕竟人家送来书册的时候就说了“这是他们书院一些比较基础的东西”。 在座的主薄最差也是熟读经义、通晓五经四书的人,怎么好意思承认自己连人家基础的书目都看不懂呢? 连人家教授的课业都搞不清楚,国子监自然也不太好意思对书院的管理指手画脚。众人推三阻四,你推给我我推给你的,都不想接这个烫手山芋。 万一自己哪做的不到位,被人家看出来其实对书院教授的知识一窍不通,那可就丢人丢大发了。 况且他们也被族中长辈叮嘱过,这杜仲胶书院看起来好像不起眼,但里面的水可深了去,各方势力掺杂,连最不好惹的那位据说都牵扯了进去,这趟浑水他们还是不蹚为好。 前些日子提起此事时,国子监和礼部的人有一个算一个,纷纷站出来表示,书院既是为杜仲胶厂设立的,教学的内容也不同于寻常五经六艺,让他们来管自然不太合适,还是工部的各位大人能者多劳得好。 工部众人一听,这说的叫什么话?你们不想掺和这趟浑水,难道他们工部的人的头就格外铁吗?也都纷纷推辞—— 哎呀各位大人说得这叫什么话,一直以来教导诸生的职责不都是国子监的各位大人掌管吗? 虽然新设的书院在课业上与寻常不同,但我们工部的人哪懂什么办学治学呀! 还是各位大人学识渊博,想来一个小小的书院怎么可能难倒各位大人呢? 说起这件事,周郎周子义也是愁得要命,他父亲可是国子祭酒,整件事里最倒霉的一个。 那日下朝回家,他可怜的老父亲坐在书房里叹了整整三个时辰的气。中午的时候就连饭桌上最爱吃的红烧肉都没动几口。 想当初就连生病被郎中再三叮嘱不可碰油腻之物,都没拦着他老父背着他到酒楼吃红烧肉解馋。现在却连红烧肉都失去了吸引力,由此可见祭酒大人确实忧愁到了一种地步。 “要我说啊,子义你也不至于这么担心,别看那书院现在热闹,据说里面连博士和学正都是木匠担任的。”同伴撇了撇嘴道:“谁知道能开到什么时候。” 其他人也点点头附和道:“那书院的课业确实奇怪,尽是些听都没听过的内容。” 第109章 京城中这几日是如何议论纷纷, 谢虞琛从乌菏寄给他的信件中也大致了解了不少。 如果按谢虞琛最开始的态度,这些消息他听一耳朵也就算过去了,并不会多放在心上。但事情既然已经发展到了如今的地步, 书院也稳稳当当地立在了近畿的土地上, 许多事情就不是谢虞琛自己不乐意就能抛到一边不管的。 不过虽然不太想管京城那些乱七八糟的人和事, 但收到乌菏来信的时候,谢虞琛还是很开心的。按照原本和乌菏在信中的约定, 前几日他就应当开始为启程到京城做准备了。 但直到今天还没有动身, 第一个原因是他给学生准备的“上旬卷”还有一点需要修改的地方,因此耽误了两天。 而第二个原因就是,谢虞琛病了。 也许是因为突如其来的一场雨,再加上谢虞琛素来衣服穿得比寻常人单薄一些,淋了雨之后又一吹冷风, 会染上风寒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当然, 虽然谢虞琛不听周围人劝, 坚持不穿厚衣服是他染上风寒的主要原因, 但这场在所有人意料之外的暴雨,也并不是全然无辜清白的。 北方的州县早已入秋, 下雨其实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有时候甚至连绵数日不绝,连着七八天见不到太阳都是常事。但把谢虞琛浇病的这场雨来的又急又猛,让人应对不及。 上午的时候日头还很好。不管是学生还是教工们,都商量着中午休息的时候把被褥、书本什么的拿出来好好地晒晒太阳。 没想到连一个时辰都没过, 天气就突然转阴,接着便是豆大的雨滴噼里啪啦地落了下来。 因为谢虞琛上午没事, 早早地把自己房间里的书卷搬到了前院的空地上。因此当众人还躲在屋檐下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谢虞琛也是最先提着衣摆往雨里冲的那批人。 等到众人反应过来, 跑去来手忙脚乱地把他往屋里劝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没等到第二天,谢虞琛身上的温度就高了起来,连带着四肢百骸都提不起劲。 偌大的一个书院,自然是少不了有郎中的。只不过这种风寒不管在什么时代,即使好不容易退烧之后,也少不了在床榻上结结实实地躺个六七日才能恢复健康。 哪怕是风寒痊愈,众人也不敢放任一个刚恢复健康的病人在秋雨连绵的日子赶路。 更别提他这场病来势凶猛,即使每日好几剂的汤药下去,仍是不怎么见好,进京的行程自然是往后拖了又拖。 谢虞琛自己的心态倒是很平和,谨遵医嘱,该喝药喝药,该忌口几口,让他多休息,他就整日躺在床榻上,连书都不怎么看。 没有那种“即使生病了也非要为工作忧思、躺在床榻上还不忘拿几本公文躺着看”的坏毛病。堪称最让郎中省心的病人前三。 真正着急上火的是书院守在谢虞琛屋外的那群人,以至于郎中每日进出谢虞琛的房门时,十几道灼人的视线一刻不转地落在他身上。 虽然没说什么,但众人蕴含着担心、紧张、幽怨、怀疑等多种复杂情绪的目光盯着他的一举一动。 郎中的心理压力一天大过一天,每天吃饭睡觉都在祈祷谢虞琛早日痊愈,自己也不用被众人如芒在背的目光包围着。 谢虞琛生病的消息并没有传到前院学堂的学生那里,再加上谢虞琛平日里和学生们的交道打得不多。 众人对这位传闻中的书院创办人最深的印象除了开学典礼那日简短但振奋人心的讲演外,就只剩每月上旬、中旬、下旬,十日一次雷打不动的小考。 对于谢虞琛抱有不同时代的学生奇迹般重合的、对于试卷出题人的敬畏之心。 因此即使惊讶于几日没有见到他们敬重的谢郎,但也不敢私底下偷偷打听什么消息,知道谢虞琛生病的,除了护送他从东山州离开,再到书院一直没走的周洲等人,也就只剩下了院长苗文和,还有在东山州就跟着谢虞琛的几个先生。 平日里,因为郎中那句要让病人多休息的叮嘱,众人也不敢天天往谢虞琛那儿跑,生怕打扰了病患。再加上似乎自生病之后,众人就隐隐感觉到谢虞琛的情绪好像并不怎么高。 他们倒是没有多想,毕竟不管是谁身体迟迟不好,整天躺在床榻上,心情都不太可能好得起来。因此也只是默默减少了探望谢虞琛的次数。 不过今天倒是与往日有所不同,众人发现原本天天守在谢虞琛院外的周洲突然不见了踪影。他那几个部下倒是照常在学堂听课。 虽然其他人也有过相似的行径,但明显周洲要做得更…… 恨不得搬来谢虞琛院子吃住。 这样一个人突然“擅离职守”,显然是一件很值得众人惊讶的事情。 …… 这几天谢虞琛的日子过得基本差不多。 郎中开的药里有不少安神助眠的成分,再加上他的身体确实需要休息,谢虞琛每天有一大半的时间都在睡觉。 不过这觉睡得并不太踏实,朦胧中仿佛听到有人推门而入的声音。“应该是郎中……,或者是周洲进来了。”谢虞琛缓缓想道。 药方中的几味药材书院不多了,今天看着药童煎完药之后,郎中就去了城里采买药材。 周洲确实进过院子,但他此时在屋外守着,并没有进门。 来的不是书院里的人. 乌菏大权在握,离开京城的机会很少,而且也很不容易,这几年也就一只手能数得过来的几次。这次的行程不在计划中,需要临时布置的事情只会更多。 脚步声逐渐靠近,夹杂着玉佩碰撞的声音。 从不离身的佩剑被摘下来放到了窗边的矮几之上,发出当啷一声,乌菏迈步进了一张屏风之隔的内室。 谢虞琛对于不同人的气息向来是很敏感的。若是在寻常,早在迈过门槛的时候,他就能分辨出来人的身份。 只是今天刚喝过药,又连着在榻上半昏半醒地躺了好几日,脑海中的念头像是无法被识别的数据。 乌菏挨着床榻单膝蹲下,双手交握缓缓揉搓着。好一阵之后才将手背轻轻贴在谢虞琛半掩在薄被下的侧颊。 他一路骑马赶来,两只手都冰冷僵硬。即使缓了许久,还是有冷气从骨缝皮肉间渗出来。 谢虞琛睫毛微颤,沁凉的触感让人清醒了一些,他下意识往凉意传来的地方靠了靠,然后才眯着眼睛看向来人。 “你怎么在这儿?”谢虞琛开口,嗓音沙哑。 “听说你病了,就过来了。”按理说,看谢虞琛睁开眼,他应该是收回手或者是从旁边拉个椅子过来的。但乌菏没有动作,只是就着这个别扭的姿势低声应了一句。 两人没有就着这个话题开展进一步的探讨。 “外面下雨了?”谢虞琛偏头往窗外扫了一眼。 窗户是闭着的,上个月按照他的要求在窗棂间糊了桐油纸,比原先透亮了些,但仍旧看不到外面。 乌菏轻轻摇头,“没有下雨。” “你撒谎了。我能闻得出来。”谢虞琛语气笃定。 “我没有。”乌菏低低的笑了一声,“你看我衣服都是干的,要是外面在下雨,衣服怎么可能不湿?” “那就是你换过衣服才进来的。” 乌菏身上仍带着雨水清凉的湿气,即使是把沾了水的发丝擦干,又换上干净的衣裳,依然不影响谢虞琛从幽静的熏香中分辨出来。 “好吧。”乌菏无奈承认,“今天天刚亮的时候,是下了一点雨,不过雨势很小,一会儿就停了。” 两个人的距离实在是太近了,早超过了正常社交的距离,更不是一个来探病的访客和病人之间的距离。 况且谁会骑马赶百十里的夜路探病?哪怕是血亲的关系,也不会如此。 不过两人似乎都很默契似的,没有提起此事。 谢虞琛把寝被往床榻里侧扯了扯,空出一块地方来让乌菏坐下。他提起书院七日前的旬考的卷子,有一道题难倒了所有的学生。 “待会儿让周洲去书房拿一张过来给你看看。其实卷子印出来之后,我也觉得有一点过于难了。但印都印了,就只能硬着头皮给学生发下去……” 谢虞琛偏着头靠在软枕上,想到哪说到哪。刚刚他提及的这张卷子其实乌菏是看过的。 最近京城也有人注意到了这些卷子,四门学中有学子誊抄了一份拿去给博士,结果不出意料地挨了一顿批评。但诸位学子并没有因此变得听话懂事。 博士们不让他们讨论,他们就背地里偷偷联系书肆的掌柜,让他们帮忙留意着市面上新出的卷子。 大部分时候,这些卷子都是书院多印了一些备用,学生考完试之后,也没什么人在意这些没用上的卷子。平日里被人裁一块包个书、垫个东西。 专门收这些卷子的人只要意思一下给几枚铜钱,基本就能换来半张残缺的试卷。运气好一些的,用不了二十文钱就能拼出一张完整的卷子来。 这基本就是京城中书肆里售卖的试卷的来源。只是卖得人多了,有时候也难免上当受骗,花钱买到了盗版试题。 学生们买带回家中细细一读,才发现里面的题目不论是难度还是其他方面,都与之前买过的卷子差别极大。 想来或许是这条“产业链”上的哪一环节出现了不良商贩,看上了售卖试卷的利润,但又恰好没有收购到完整的卷子,便想出了这么一个编造试题的法子,半真半假地弄出了一套盗版卷子卖给了学生们。 如果不是恰好谢虞琛在这个节点上染了风寒,应该过不了多久市面上就有学院出品的一手正版试题出现。 若是书院负责印刷试卷的匠人们空闲足够,直接装订成一本习题册售卖也说不定。只能说这场秋雨来得太过不巧,才给了那些不良商贩一个可乘之机。 …… “去外面走走吗?”乌菏进门坐到谢虞琛对面,见他盯着一旁花瓶里的几根花枝看,开口问了这么一句。 谢虞琛连着喝了这么些天的汤药,风寒的后遗症已经好了大半,可以适当去外面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其实最开始谢虞琛被郎中吩咐要多休息,每天在床榻上“躺尸”对于一个热衷于新鲜事物的人来说实在是有些折磨。谢虞琛实在是闷得不行的时候,会背着众人在院子里稍微转几圈。 不过春生秋杀,几场秋雨过后天地一片萧瑟,书院自然也不剩什么能入眼的风景。之前为了分割书院教学区域和生活区域栽种的一排树木花草,也都凋的凋败的败,剩下了光秃秃的树冠和一地的枯黄。 只有第一回出来的时候,在屋檐底下站了一会儿,之后谢虞琛便不怎么出屋子了,更多的时间用来打盹。经常有一睁眼便是大半日都已经过去的情况发生。 有时候谢虞琛会恍惚生出一种“今夕是何年”的感觉。 大梦初醒,恍如隔世。 分不清这几年的奇妙经历究竟是现实,还是在片场休息室里做的一场荒诞离奇的穿越之梦。 大抵如此。 “不想去。”谢虞琛摇了摇头,“院子里为数不多的风景就是建书院的时候种的花草,也都枯了,没什么好看的。” “那便算了。”乌菏仿佛只是随口一提,又道:“不过谢郎若是感兴趣,我在京中的宅子倒是种着几株品相不错晚菊,应该是新育出来的品种。放在其它时节颜色鲜艳了些,不过现在倒正合适。” “再过半个月也还赶得上花期吗?” 谢虞琛抬起眼睛看向乌菏,得到了一个肯定的答复。 饮酒赏菊…… 后世仍有这样的习俗,特别是他们这个圈子里,更不缺附庸风雅的人,却再难体会其中的情致了。 差不多的请帖谢虞琛收到过几回,抱着体验的心态去过一次。 ——都是借着机会攀关系搭建人脉的,哪还有什么“沽酒赏菊”的韵味。 谢虞琛原本是失望居多,没想到峰回路转,倒是在今天补全了他当初的遗憾。 “可惜书院当初没有种几株菊花。” 乌菏挑眉道:“若是书院种了菊花,现在怎么有理由邀请谢郎呢?” 谢虞琛喝茶的手一顿。 正当他不知道接什么话好的时候,乌菏却仿佛刚才的话不是出自自己之口似的,若无其事地提起另一个话题。 “我看今日也非休沐,周洲怎么不在前院?” 前院是学生们上课的地方,当初谢虞琛离开东山州时随行的金甲军兵卫中,有好几人都留在了书院中,和这里的普通学生一样上课、下课、参加考试。 书院的学生是为各地杜仲胶厂培养的人才已经是大家心照不宣的事情了。不止是技术性人才,也会有一部分人会成为杜仲胶厂的储备干部,主要负责管理方面的工作。 作为乌菏的亲卫,这还算不上什么金光闪闪的出路。而且现在连书院的教材都刻着谢虞琛的名字,也用不着通过这种方式掌控新建的杜仲胶厂。 不过哪怕不是为了这些,多读一点书也是没什么坏处的。 将来综合各项考核的分数,每个人的成绩和能力有高有低,各自出路自然也有差距。在不违背公平原则的前提下,乌菏安排自己人来书院读书也没什么问题。 唯一有问题的,可能也就是周洲了。 乌菏这一问又勾起了谢虞琛某些唉声叹气的不美好回忆。 前几个月他离开东山州,路途无聊,打发时间的不过,见身边人对书院未来的课程感兴趣,就教了他们一些简单的数学知识。 也就是这个时候谢虞琛才发现他们这位周洲首领,是个不折不扣的数学文盲,在数学方面可谓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 七道简单的加减计算可以做错六道,更不用说乘法和除法。 九九乘法口诀表是什么?背不过。 圆的面积怎么算?昨天才讲过的公式?也不记得了。 轻松的旅途休闲小活动被周洲整得血压骤升,后来书院建成的时候,谢虞琛坚持不授课,很难说没有受当时教周洲算数的失败影响。 “你说……周洲。” 谢虞琛虚弱一笑:“是啊,他为什么不在前院上课呢?” “你自己去问他为什么吧。” 书院的教学内容更偏向于理科一点,算数自然是最基础的知识。像周洲这种天赋的人,如果不是有乌菏的这一层关系在,谢虞琛保证—— 在他走进教室大门的那一刻,就会被愤怒的先生撵出去。 第110章 自己去问周洲? 乌菏才不会, 他只会让周洲自己反省。毕竟身为巫神大人身边最得力的下属之一,竟然是一个数学白痴,说出去也是一件很丢脸, 让人面上无光的事情。 与阔别多日的上司相见的第一面, 周洲还没来得及汇报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 就因为自己七道数学题做错六道的惊人战绩,被冷漠无情的上司狠狠批判了一顿。 “大人……, 这, 这真的不能怪属下啊。属下也是……”周洲只得苦着一张脸虚弱地为自己辩解。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别人看一眼就能得到结果的数学题,自己脑袋转得都转冒烟了得出来的结果离正确答案还是有十万八千里远。 但冷漠无情的上司才不会同情可怜的自己。周洲只好在当晚就带着自己的行李去了前院。 书院负责教数学的先生看到周洲这张熟悉的脸,想起自己从前在周洲这儿受到的折磨,又是一脸牙疼的模样。 但这次周洲说什么都不肯走,再加上这几天谢郎风寒未愈, 整日在屋内休息, 没人能为他们做主了。教算数的先生们只好摸着自己头顶并不茂密的头发, 捏着鼻子看着周洲大马金刀地坐到了自己的教室里。 不过书院的先生领着不低的俸禄, 除了日常的教学任务以外,又少有琐事搅扰, 学生们都很听话。这差事做得不知有多少人艳羡。 所以把周洲撵去书院,给先生们增加一点教学难度,也不算太过分。 书院的学生因为大多出身贫寒,因此格外珍惜在这里读书的机会。对于教书授课的先生,自然也格外尊敬。 先生们每日布置下去的课业, 从来都只有超额完成时候。至于敷衍马虎,应付糊弄, 更是不可能出现的。 至于各自的能力?书院招生的告示张贴出去之后,前来报名的学生络绎不绝, 就连书院大门的门槛都要被人踩矮几寸。 在这种情况下选拔出来的学生的即使算不上万里挑一,但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入选的,书院的学生自然都是个顶个的聪颖。即使又那么一两个稍微愚笨些的,但因为日常格外刻苦勤奋,先生们见他们日日学到深夜,也不好对他们多加苛责。 可能正是因为日常教得都是这种完全不需要老师操心的学生,在遇上周洲这么一个“奇才”之后,先生们才会如此崩溃。毕竟没有经历过社会无情摧残和毒打的人,他们总是格外脆弱些。即使是跟着谢郎见过许多大世面的先生们亦是如此。 正因如此,乌菏到书院后的这几日,院长苗文和每天都能收到几条来自先生们的请求。 明里暗里的,不外乎是希望自己能代他们与后院的那尊大神商量商量,让咱们的周大统领早日收了神通,安安心心地做他的金甲军将领,别再盯着着他们这个小小的杜仲胶厂的职务了。 苗文和除了苦口婆心地宽慰劝说他们几句,比如“要对自己的学生有信心”、“不能轻易地放弃任何一个学生”等等诸如此类的话,也没有什么别的办法。 毕竟众所周知,他只是书院上名义上的院长,但真正的创办者和管理者并不是他。就连学生们每隔十日就要参加的旬考,试卷的出题人都与他无关。 说来惭愧,他自己私下也偷偷恶补了不少有关杜仲胶,还有书院教授的其它课业的相关知识。这才在每旬末一次的“教学研讨会”上稍微挺直了些腰杆。要不然人家说什么他都是一脸的茫然,他这个书院院长可就真成了一个摆设了。 在了解了书院教学的内容,慢慢对书院未来的发展方向有了一个大致的猜测之后,苗文和对于这位平日里从不显山露水,乃至有些低调的谢郎谢虞琛更是平添几分尊重乃至是敬畏。 书院的消息传到京城,正是人们关注最热切的时候,在不管是哪个群体之中都很有讨论度,不过也有不少人嘲讽书院里都是些不入流的东西。 苗文和自己也算出身名门,又是师承当世大儒。他任书院做院长的消息传到众人耳中,不少人都觉得他是“自甘堕落,不思进取”云云。 苗文和自己倒不觉得与出身工匠的那些先生们共事是什么值得羞愧的事情,反倒是那些世家公子们整日自诩出身高贵,瞧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的,很是惹人厌烦。 不过他在初来书院时,心中也不免先入为主地认为自己学识比其他人渊博,因而带着些自己是在支援建设书院地念头。 但当他开始正式接手书院的教学之后,他才意识到当初自己的那点自得和傲慢有多可笑。他从最基础的课业开始学起,也放下了自己书院院长的架子,私底下经常向其他地先生们请教。 苗文和的天资本就不错,即使在士族文人扎堆的京城也很排得上名号。因此哪怕是从头开始学习,他的速度都远超书院的大部分人。 后来谢虞琛得知了他在恶补书院知识的消息之后,专门送过来一些资料,都是现在的学生们短期内还接触不到的内容,平日里如果空闲的话,也会与他讨论一些资料中的内容。 不过他与那些闻所未闻的知识靠得越近,了解的越深刻,苗文和就愈发觉得震撼。 那些内容中,许多都是他身边最常见的事物,只不过从前从未有人关注过,或者即使是关注到了,但也从未系统地研究过。 人人都知道应该这样做,但却无人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其中蕴含的道理是什么。 在书院授课的先生中有一人从前曾在采石场做过一段时间的事,他曾对苗文和说过,“院长应该知道东山州曾以盛产水泥闻名。在采石场,人人都知道那生石灰是由山上开采出的石灰石煅烧所得。等将石灰与黏土、石膏等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之后,便能得到水泥了。” 苗文和点头,水泥在京城可是流行过好一些时日的,当时许多高门大户都以用水泥修筑宅院为荣。 而且他还清楚,水泥这个物件也是谢虞琛发明出来的。”自采石场开办以来,造水泥的法子就是工匠们熟记在心的。但却从未有人有过‘为何要这么做’的疑问。不瞒院长说,我也曾在采石场待了数月,但却从未思考过这个问题。直到那日谢郎的一句话,才如拨云见日一般将我点醒。” “谢郎说,你整日待在采石场,见水泥一车车从厂房中推出,那你可曾好奇过为何这几样原料混合之后就造出了水泥?这其中有着怎样的原理?” “回去之后我便在想,为什么我从未思考过这个问题呢?” 是啊,为什么他们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呢? 苗文和不禁反问自己,他突然意识到,原来他们从前似乎从未关注过这些事情背后的原理所在,许多事情,只是半懂不懂地遵照着前人留下地经验照做。 突然的,他有了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像是一直蒙在他眼前的那层朦胧的纱被人猛地抽走,眼前的所有事物都焕然一新,包括他这个人,都好像重生了一次一样。 这之后,他便开始以一种全新的眼光看待书院教授的那些内容。他隐约觉得谢郎在书院开设这些课程,好像并不只是为了培养出一批能够胜任杜仲胶厂工作的管事,或者是工匠。而是要为南诏,为这个世界,献出一群全新的、足以对这个产生影响的能量。 谢虞琛给的那些资料中,有一部分内容他还不能完全理解。但莫名的,他就是有了这样一种想法。 一个全新的世界在苗文和面前展开了。他面前捧着一摞薄纸,第一次如此庆幸,在几月前他毅然决然地接受了邀请,应答下书院院长的职位,来到了这里。 …… 这段时间,不管是书院的学生还是先生,都觉得他们院长似乎有些怪怪的,具体表现为他对于自己的工作和书院的一应事务都格外热忱。 就连在平日里在书院巡视时,在看向教室内正在上课的人们时,目光都较寻常不同,好像多了一些…… 欣慰?期待? 总之就是令人十分费解。 苗文和自那日“悟道”之后,就一直想找谢虞琛聊聊,但无奈恰不逢时,先是谢虞琛卧病在床,后又迎来了那位“不速之客”,这段时间内就连负责洒扫的仆役都尽量地避着谢郎地院子走。 虽然苗文和是在那位的牵线搭桥下才来书院做了院长,但这又不代表他就不怕对方了。他对那位的畏惧一点都不比书院的其他人少好吧? 别说是他,就连他的父兄,在对上那位位高权重的巫神大人时,说话做事都要格外谨慎三分。越是靠近京城,离那个权力的中心越近,对于乌菏的畏惧之心就越重。 因此在先生们请他代大家向巫神大人转述“让周洲同学早日离开数学课堂”的想法时,他二话没说就婉拒了。 开玩笑,他才刚发掘出自己的人生理想,可没打算这么早就退休。 但今日应该是躲不过去了。今日正好距离上次教研会整整过了十天,除了上一次的研讨会谢郎因为身体不适没有出席以外,其它的每场会议他都有出席。 下午就要开会,作为书院的院长,这一趟苗文和是不能不去。只是他刚到谢虞琛的院门口,就听到从屋里隐隐传出一阵琴声。 苗文和站在院外侧耳听了片刻,竟是转身就要离开。一旁的人快走两步跟上去,疑惑道:“郎君不是打算去找谢郎吗?为何到了门口又要走?” 苗文和啧了一声,“你没听到屋里传来的琴声?” “听到了啊。 “可这又与先生有什么关系呢?” 侍从仍是一脸茫然的模样。 苗文和瞥了他一眼,没说话,心道:“这缺心眼的傻子,连琴声都听不出来。” 那琴音岂是他们能听的? 屋里,谢虞琛正剥开一个从炭火上烤出来的橘子,耐心地撕着上面的白丝。旁边乌菏在拨弄着琴弦,弹地曲子是谢虞琛从前不曾听过的曲调。 谢虞琛第一次听乌菏弹琴的时候,就问过他这首曲子的名字是什么,但乌菏只是一边调音,一边笑着摇了摇头道:“不过是我闲来无事谱的曲子罢了,并没有专门取名。” 谢虞琛只觉得他是在自谦,自己对音律虽不精通,但也能分得清基本的好坏,乌菏弹奏的这首曲子虽没到高山流水、阳春白雪那般高妙的地步,但也绝非俗。 琴声从他手中倾泻而下。 谢虞琛本以为以乌菏的性子,作出来的曲子也应是那种铿锵肃杀的曲调,但事实上这首曲子不仅没有一点铮铮然的感觉,反而称得上是和风细雨,甚至有些雾雾朦朦的。 像是他从京城赶来书院那日下的蒙蒙细雨,雨丝落在他的肩头和发间。以手拂过时,带来一阵微凉的湿意。 “今天下午要在书院开教研会,你要不要也去?”谢虞琛突然开口。 “你确定要我去?”乌菏看了他一眼,语气带笑。 “也是。”谢虞琛撇了撇嘴,想象了一下哪个画面,“还是算了,你若是过去,怕是整个研讨会上都没人愿意说话了。” 谢虞琛将手中的橘子掰了一半递到乌菏面前,“我下午去参加研讨会起码要一两个时辰,这段时间你做什么?” 乌菏将琴放到一旁,思考了一下后摇头,“不知道。” 乌菏来到书院之后,绝大部分的时间都与他呆在一起。谢虞琛甚至都没有见过一次乌菏处理公务,仿佛对方这次来书院没有一点自己的事情,全然是为了陪伴他一样。 “那你要不要去附近转转,山下有书院刚建好的几个作坊,你应该还没去过。”谢虞琛提议。 乌菏笑笑:“我刚刚同谢郎开玩笑的,你尽管去忙自己的就好,不必考虑我。” “这……” 谢虞琛还没开口,就听乌菏又道:“不过书院不是有苗文和他们,怎么每旬的会议还需谢郎参加?难道日后谢郎去了别处,他们也还要你指导他们如何办学吗?” 谢虞琛解释:“毕竟书院刚开办不多时,许多事情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苗文和他们也没什么经验。左右我又没什么别的事情,去参加几次会议也不费什么心力。” 乌菏似乎仍是不怎么满意,但好歹没再继续挑刺的刺,不悦道:“谢郎还是太过和善了,苗文和既然担任着书院院长的职位,许多事就不该来劳烦谢郎。” 谢虞琛对他这歪到没边的言论也是不知道怎么评价,转移话题道:“我听说周洲又到前院去了?” “他自己应该不会主动往那儿跑,是你让他过去的吗?” 乌菏点头,没有半点心虚。 谢虞琛叹气:“他过去,数学院那边又得鸡飞狗跳一阵。而且他也不是那块料子,你不如还是让他回来吧。” 要是让周洲在那儿再多呆几天,他怕教数学的先生就要开始提笔写辞呈了。不过这话他没有说出口。 “那行,我下午就让他回来。”乌菏从善如流的答应道,完全看不出来当初就是他把周洲撵去前院学习的。 谢天谢地,周洲终于可以收拾东西从数学院离开了。天知道这几天他过的是什么日子。 虽然现在不管是朝中还是乡野都又不少人关注杜仲胶厂,他自己也从谢郎那里听过一些对于全国杜仲胶厂的规划。 现在入职杜仲胶厂自是前途无量,他手底下在书院念书的同袍们也又不少意动的。 但苍天可鉴,他真的只想留在金甲军里随侍大人或是谢郎,对什么“厂长、管事”之类的职务一点都不感兴趣。 但这书是巫神大人让他念的,数学水平是巫神大人亲口表示过嫌弃的,他能有什么办法,每天看着先生那张仿佛吃了黄连一样的脸色,他也很不开心的好吗? 好在今天过后,他就能重回金甲军,为谢郎和大人住处的安防发光发热了。 …… 这次旬会,除了日常的教学任务以外,还提起了谢虞琛之前在屋里与乌菏提起过的在山下的作坊。 书院在开办之后,因为对纸张的需求量日渐增长,这年头的纸价又实在不便宜,谢虞琛他们便动了自己造纸的念头。 造纸技术谢虞琛自己是不懂的,不过巧的是,书院的学生中正好有一个学生来自漓州,京城最有名的几种纸里,就有一种产自漓州。 这位学生家中虽然比不从事造纸业,但耳濡目染,对造纸技术也知道个大概。 谢虞琛便组织了人手,根据学生给出的办法开始从头研究造纸之法。加上书院原本就有为学生安排实践课程,钻研造纸之法也是让他们提前接触实操罢了, 书院的先生们有大半是从东山州跟着谢虞琛来的,当初杜仲胶的提炼技术就是谢郎带着他们在实验室里一步步实验出来的。 有从零到一发现杜仲胶提炼之法的经验,又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历练,研究造纸技术对他们来说根本不算有难度。 甚至都没有谢虞琛的加入。光靠书院的众人,在实验室熬了半月左右之后,就向众人交出了一个行之有效的造纸技法。 用这个方法造出来的纸张,质量甚至比市面上的大部分的纸张还好。 因为书院造出来的纸张只供给书院所用,外人并不清楚成本。但纸的好坏只要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消息传到京城,许多人都暗自咋舌。 在书院念书的学生还都没有毕业,书院教学的成效如何众人暂且不知。这也是众人为什么能直言嘲讽书院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即使有人想为书院辩驳,也缺乏实打实的证据。 但造纸之事一出,可是狠狠打了许多人的脸。要知道历史上的造纸之法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年、几代人的传承和改良,才发展到了现在的地步。但谢虞琛和书院里的那些人只用了不到一个月,就走完了造纸作坊几十年乃至上百年的路。 这样的成效不可不令人震撼。 若说水泥、杜仲胶那些,他们尚且有不承认的借口,毕竟在那些作坊开办之前,大家连这些东西是什么都不知道。但这次的造纸之法出来之后,他们辩无可辩,只得承认那书院确实并非他们从前说的那样“一无是处,不过是哗众取宠,故弄玄虚而已”。《 》 110-120 第111章 因着作坊造出的纸并不对外售卖, 此事在百姓间并有传出什么风声,但朝中却为此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这段时间大家都没少把注意力往书院上放。此事一出,最先坐不住的便是当初因为书院的管理归属哪一方的问题来回扯皮了数日的国子监和工部。 工部本来就掌管着全国营造工程等各项事务, 与书院发展的方向勉强算是专业对口。造纸一事让他们看到了书院办学的成效, 忍不住联想到:若是书院过几日再搞出什么新成果, 说不定他们也能跟着沾点光。 一想到这儿,工部的诸位大人就后悔得直拍大腿, 当初因为不想趟这趟浑水, 愣生生让他们错过了机会。若是当初由他们工部接手了书院的管理…… 不能再想继续往下想了……不然得把自己给后悔死。 不过一想到国子监也和他们一样,现在指不定偷偷躲在哪后悔,工部诸位官员的心情就又好了很多。 他们好歹还有亡羊补牢的机会,虽然当初对于书院的管理推诿再三,但好歹没有与其交恶。再加上有着当初一起开办采石场、推广水泥的交情, 那位谢郎对他们的印象也不坏。如今他们跑去主动交好, 想来尚为时不晚。 至于国子监…… 当初国子监的人捏着鼻子接受了管理书院的职责, 但心里是一千一万个不情愿, 对于书院的态度也算不上多友善。更不用说他们下属的国子学、太学里又有许多人自持身份,不愿于那些工匠出身的人相提并论。 就连书院那边打算开办造纸作坊, 也有国子监那边在办学经费上抠搜计较的原因在。 你看除了谢虞琛他们这个书院,六学里有哪个是要掰着指头计算纸价几何的? 但这些事情即使拿到明面上去说,国子监的人也能找一万个搪塞的借口出来。 乌菏这一派的人早看他们不爽,如今造纸之事一出,几乎立马便被人拿到了朝中做文章。特别是这些人一个个说话都阴阳怪气, 还特别爱拿名下六学的“成绩”说事,一唱一和的, 把国子监的各位大人从里到外嘲讽了个遍。 “臣早听说国子监的各位大人都聪慧过人,没想到竟能想出如此厉害的办法, 真可谓良苦用心。我当初还以为各位大人是故意克扣拨给书院的款项呢~” “呵呵呵,这可就是子茂错怪国子监的各位大人了。子茂有所不知,这些都是为了书院好啊~” “不过各位大人既然如此有先见之明,想来其它官学在各位大人得管理之下也颇有成效吧?” 国子监众人还没来得及开口,后面的人立马便接上了话:“那是当然啊,书院开办不过三月,学生们便能自己钻研初造纸之法。像国子学和太学在诸位大人管辖下已有数年,想来也是成果丰厚。” “不知道其余六学最近有何成果呢?” 一番话说得国子监的几位祭酒和监丞汗流浃背,浑身僵直。最关键的是人家还没说错。当初瞧不起书院的人是他们,现在六学在他们的管辖之下毫无建树的也是他们。 谁不知道六学之中,国子学和太学里全是家世显赫之辈,只要门第够高,哪怕文章做得狗屁不通,照样能稳坐进国子学的最好的甲班之中。 国子监平日里最关心的自然是国子学和太学。四门学对于家世的要求稍微低一点,平日里他们关注得也少。至于剩下的什么书学、算学之流,与国子学和太学的差距比云泥之别还大,在国子监完全是属于“三不管”的境地。 这些事情在平日里属于大家伙都心照不宣的内容。习惯了如此,也没人会特意提起来平白惹一身不痛快。但当有人主动在大庭广众下,忽地一下把盖在上面的遮羞布掀开,露出里面不堪的内在。 这突脸一般的刺激,对国子监来说,也是无人能招架得住。 但能在之中学习的,家中长辈最差也有四品之上的官职,这些人又岂是他们得罪的起的。现在搞得他们两头受气。 国子监众臣一边用袖子擦着额头冒出的冷汗,一边四下环顾,寻找着能和他们统一战线,共同对抗乌菏一派冷嘲热讽的同僚。 可惜的是六部之中,兵部和刑部本来就是属于乌菏那派,不出列踩他们几脚已是万幸;工部现在忙着和书院那边打好关系,也没空理会他们。 至于吏、户两部,原本就对谢虞琛抱有好感。杜仲胶厂的收益,可是明晃晃地进了国库。再说书院和国子监两边神仙打架,怎么说也波及不到他们两部,他们又何必站出来主动给自己找事。 至于仅剩的一个礼部,虽然与国子监拥有共同的敌人,但双拳难敌四手。乌菏手底下的那群疯狗没理都要争三分,更何况在这件事上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不把他们国子监人身上的肉咬下来几块绝不可能罢休。 众人明显能感受到最近京城中舆论风向的变化,就连曾经那些对书院嘲讽得最厉害的世家郎君最近都不怎么敢说话了。特别是在被自家族中长辈教训了之后,更是谨慎得不得了,哪怕心中仍是不满,但对上外人是绝不会多半句书院不好的话。 …… 书院的这次旬会,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谢虞琛今年参加的最后一场教学研讨会。 谢虞琛还惦记着乌菏之前答应的“饮酒赏菊”的活动。若是再多耽搁几日,到了京城怕是连最晚开花的品种都错过了。 但包括苗文和在内的书院先生们,都是很舍不得谢虞琛离开的。 不仅是因为这段时间的相处下来,众人都很喜欢这个温文尔雅的年轻郎君。更关键的是自书院创立以来,谢虞琛就一直和他们在一起,许多他们拿不定的主意,不知道该怎么开展的教学,都能在谢郎这里寻到帮助和指点。 他们在心里都把谢虞琛当成了主心骨一般的存在。一想到日后书院就全然交予了他们负责,众人心里都有些没底,巴不得谢郎能一直留在西边的那间别院才好。 但大家也清楚这事不可能,先不用说管理书院本就是他们的职责之所在。更何况以谢郎的才干和与那位巫神大人的关系,就合该在这世上建立一番不朽功业才是。 京城那种无数士人心驰神往、渴望自己的抱负能在此处实现的地方,才是谢郎该去的。怎么能居于一个小小的杜仲书院,被辜负了锦绣年华? 不过这也只是他们久居书院埋头钻研学问不与外界交流的缘故。但凡他们去京城任何一个热闹的茶楼酒肆坐一下午打听一下,就知道杜仲书院现在的名声地位早已不能与当初同日而语了。 所以即使是留在书院,也不难达成功成名就的目标。谢虞琛之所以离开书院的原因也并不是这个。 月初,朝堂之中乌菏一派和国子监一派的几场争论彻底为杜仲书院扬了名。再加上人们添油加醋的传扬,现在谁还不知道坐落于洪都山下的杜仲书院的名头。 不仅教学内容和方法先进,被朝廷众诸位大人所推崇。据说连先生都是创始人花重金从全国各地聘请的。里面的学生各个都经过层层严格的选拔?因为选拔不重家世只看学问,所以选出来的都是有真才实干的学生。 这些消息里虽然有一部分是严重注了水的,但架不住里面也杂糅了很多货真价实的内容。这就让人难辨真假了。 随着传言越传越盛,就连那些莫须有的都被人言之凿凿的找出了证据。 譬如若是有人质疑“如果那杜仲书院的先生真有你们说的那么厉害,怎么在这之前我从未听过他们的名字?” 那么立马便会有人反驳道: “你从未听说过只能说明你见识短浅。难道你不知杜仲胶书院的院长可是苗家郎君吗?苗家郎君的祖父苗大儒可是当今圣上的先生,苗郎君作为帝师的子孙,你能说他没有学问?” “至于书院的其他先生,你难道没有听说过东山州的杜仲胶厂和车厂?在杜仲胶厂建成前,谁能知道那用来入药的杜仲树里竟然能提炼出胶,还能制成那么多有用的东西?” “……” “我,我说的是杜仲书院的先生,杜仲胶厂再厉害与书院又有何关系?你别在这里混淆视听。” 不忿的声音一出,众人便立马大笑着嘲讽道:“我说你见识短浅你还不认。你难道不知书院如今的先生中有很大一部分便是从杜仲胶厂来的吗?” “杜仲胶的提炼方法就是创办书院的谢郎带着书院的先生们研制出来的,你竟还觉得书院的先生学问不够,真是要人笑掉大牙了。” …… 谢虞琛既然要去京城,乌菏一行人自然是业要跟着走的,他们一行人来这趟的目的本就是带谢虞琛走,只不过赶上了谢虞琛风寒初愈,这才多逗留了这些时日。 只是当初跟着谢虞琛从东山州来的那些人,要不要一起离开,还有待商议。 按理来说,这些人都是乌菏身边的金甲军卫,本来是受命保护谢郎的安全这才跟着来了书院。如今使命完成,他们断没有继续留在书院的道理。 但问题是在书院的这段时间,除了周洲这种实在没救了的,其余人都被谢虞琛分批次地安排进了书院读书。 其中甚至有几个军士的成绩很是不错,每次旬考都名列前茅,谢虞琛看他们在这方面的天赋不错,日后不管是留在书院继续搞研究,还是去各地的作坊任职,想来都是没什么问题的。 对于这些人的去向,谢虞琛与乌菏商量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尊重一下他们自己的意见,愿意继续读书的就留在书院,不愿意的就和他们一同离开。 不过若是留下,便不能再以金甲军军士的身份自居,日常学习和生活都必须和书院的普通学生看齐,不可能给他们搞特殊或者是开后门。 将这件事通知给留在书院读书的金甲军卫后,众人回去思考了一日,次日谢虞琛他们启程前往京城的时候,除了六名金甲军卫决定留下来继续学习以外,剩余人都还是决定离开书院。 “他们跟着走也好,书院毕竟才刚创办,未来能发展道什么地步谁也不知道,回去继续做他们的金甲军卫,也未尝不是一件幸事。” 谢虞琛目光扫过马车外面披坚执锐的金甲军卫,开口道:“而且我看这些人里除了最前排的那个,剩下的人平日里也并不是最出挑的。书院这届学生的资质都不错,他们留在书院还真不一定能出头。” 对面的人点了点头,“这些事谢郎自己决定就是,左右谢郎给过他们选择的机会,日后也怪不得别人。” 又笑道:“倒是你,赶紧把帘子放下来吧。外面风寒露重,小心又受凉了。 “哪有这么容易就受凉了。”谢虞琛嘴上虽这么说,但撩着帘子的手还是很听劝地放了下来。 对于这次的行程,谢虞琛还是很期待的。他来到这个时代也有几年了,大大小小的地方也算去了不少,但还从来没去过京城呢。 也不知道这个时代的京城是否也像过去他在书中看到的、被各种文人墨客在诗文里描述的那般繁华。 根据他这几年的观察,南诏的经济发展得应该还算不错。 因为有乌菏这尊煞神坐镇,那些个世家豪强行事也不敢太过猖狂,比几十年前世家大族甚至能操控立储的时候要好太多,因此百姓的生活也算过得去。 又是太平年岁,除了那年东山州水患,近几年也没听说过哪里有什么大的灾祸。因此京城的景象应该不会太让他失望的。 可能是谢虞琛的兴奋之情表现得太过明显,车马刚走出去没多久,乌菏便问道:“谢郎似乎是,对这次出行很感兴趣?” 啊?他表现得有这么明显吗? 谢虞琛有些不好意思得揉揉鼻尖,承认道:“确实是有一点……” “主要是我从前从未去过京城,这才有些激动。” “原来是这样。”乌菏点了点头,表情自然,仿佛只是随口一问般。 “不过谢郎竟然是第一次来到京城,这倒是让我很惊讶。” “嗯?”谢虞琛疑惑歪头,有些不理解乌菏的话。虽然自己原因特殊,但要他说,这也不是什么很奇怪的事情呀。 这年头交通这么不方便,一辈子都没离开自己出生的地方的才是普通人的常态吧。 “主要是因为……” 乌菏神情微顿,目光看向谢虞琛,“谢郎给我的感觉……” 若说普通人没有去到过京城,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但像谢虞琛这样的人,他的学识、谈吐、气质,待人接物的从容,不管是从那个方面看,都不可能出自一个封闭落后的偏远乡壤里。 谢虞琛:“……”这要他怎么解释。 难不成要他说:其实另一个时代的“京城”他去过无数遍了,他在那儿甚至还有几套房产呢。 我只是没来过你们这个世界的京城罢了。 ……这不是在聊天,这得是在找事吧? 但不这么说,又该怎么解释他没去过京城的事呢? 他暂时想不到,所以直接开摆。 谢虞琛整个人向后靠,倚在马车的靠垫上,理直气壮的开口:“没办法诶,可我就是没去过京城。” 整个人就一副生动形象的“我就这样,你爱咋咋”的模样。 若是从前的谢虞琛,断不会在乌菏面前这么公然耍无赖。 但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发展出来的深厚友谊,已经让他能毫无负担这么做了。 甚至偶尔故意开个玩笑,比如掰一半酸到皱眉的橘子,假装很甜分享给对方,捉弄一下这位在南诏威名赫赫的巫神大人。 放在其他人那里,绝对是给他们一千个一万个胆子都不敢这么做的。 乌菏对于谢虞琛这种明目张胆的无赖也是没有任何办法,只得挑挑眉,任由谢虞琛糊弄过去这个问题。 他有时候觉得面前的人的当真是有些奇怪。 时而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仿佛身上的力量永远也不会有枯竭的那天,让人忍不住猜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和环境,才能培养出他这样的人来”。 但有时他又会让人觉得刚刚那些猜测完全是多心臆想的结果。谢虞琛对于一切事物都保有着如孩童一般的好奇心。 对世人皆苦苦追寻的功名利禄不屑一顾,却对一片树叶的变化、一顿从没吃过的餐点的做法……这些“毫无价值”的东西,却保有非比寻常的热情。 也许就是这样的性格,才会让他屡次三番地被对方吸引,甚至许多事情完全违背了他行事的原则。 第112章 因为这趟行程没什么要紧事, 就连平日里公事最忙的乌菏,都不知道有多少日没有碰过公文了,一路上连拉车的马都显得不紧不慢, 晃晃悠悠的。 再加上坐着乌菏的马车, 舒适度也绝非寻常人家的车马能比。若不是时节不对, 秋意萧瑟、树木枯黄,还真有点郊游度假的感觉, 谢虞琛披了一件镶着毛领的大氅, 身下铺了一块不知道什么动物制成的皮毛,反正很厚实一大张,看起来就很暖和。 乌菏撩开帘子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面前的人仿佛被皮毛包裹成毛绒绒的一团,软乎又舒服, 让人很想伸手揉一揉摸一摸。 谢虞琛从宽大的袖袍里伸出一只手, 冲乌菏挥了挥。 “快点进来, 车里的热气都要跑光了。” 乌菏弯腰坐进马车, 谢虞琛不知道从哪摸出一个温度正好的手炉塞给他,然后又继续懒洋洋地靠了回去。 “不愧是传说中一寸千金的沉香木打造的马车, 坐起来就是和寻常马车不一样,一点都不颠簸,真舒服。” “你要喜欢我让他们也给你造一架。”乌菏接过手炉坐到他对面,学着他的语气开口:“毕竟要不是谢郎,就算有再多的钱, 也坐不上这样的马车。” “阴阳怪气。”谢虞琛瞪他:“关我什么事,马车又不是我发明的。” “怎么不关谢郎的事?”乌菏笑:“难道谢郎没注意到马车装的是东山州产的车轮吗?车轮侧面刻着的胶厂标志, 还是谢郎设计的,这么快就不认识了?” “是吗?” 谢虞琛惊讶的表情不似作伪, 他是真没注意到马车的车轮。 “当然是了。”乌菏点点头,“在谢郎发明那种新车轮之前,哪怕是再好的马车,都做不到行驶如此平稳。当然官道铺设的水泥路也很重要……” 不过两者都出自谢虞琛的手笔就是。 谢虞琛刷地一下抬起头,目光盯着乌菏的表情变化—— 这几天乌菏似乎对他的身世过去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说话时总明里暗里地往这个试探。 谢虞琛倒不怕他发现什么自己的秘密,穿越一事本就是匪夷所思,一般人难以想象的事情。即使他实话实说,也不见得就会有人相信。 但乌菏好像…… 他的试探仿佛就只是单纯地对他这个人充满好奇,想要多了解一下关于他的事情一样。 谢虞琛看人向来很准,在这方面的感知几乎不可能出错。 更何况乌菏完全没有一点掩饰自己真实想法的意思,基本上都是在直钩钓鱼,不是,钓他。 这种感觉怎么说呢…… 不好说,反正他感觉有点怪怪的。 乌菏不避不闪地看着他,谢虞琛大半张脸缩在大氅的毛领里,只露在外面的一双漂亮眼睛,警惕地盯着他看。 ……像是冬日大雪后的山林里站在石头上张望的某种小动物一样。 乌菏的目光似乎是凝滞了半瞬,转而露出一个笑,“……好了,我不问了还不行吗?” 谢虞琛眼皮半抬:“差不多吧。” 马车外突然传来金甲军卫的声音:“大人?” 谢虞琛听到后,立马坐直身子,抖掉腿上盖着的绒毯的同时,从一旁书屉里抽出一本书翻开。 瞬息之间,就已经是一个认真上进、哪怕在马车赶路间隙也要抽空读书的优秀男青年模样了。哪里还能看出半点东倒西歪地裹着毛绒皮毯与乌菏斗嘴的痕迹。 动作之行云流水、神情之真切传神,生动证明了他那些年拿到的奖项都是实至名归,绝非网上造谣的那样,是贿赂评审、资方施压什么才拿到的。 乌菏轻轻摇头,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正襟危坐的谢虞琛一眼,顺手帮他摆正了旁边歪倒的软枕后,才撩起车帘,对马车外的人开口:“何事?” 随行的金甲军卫已经卸下甲胄换上了寻常人的衣物,只是那种独属于军士的肃杀挺拔的气质还是会在举手投足间暴露出来。 那人抬手冲乌菏行了个礼,“回大人的话,现在距离大槐村还有不到半个时辰的路程。” “今日若在大槐村歇息,明日申时前便能抵达京城。” 乌菏点头:“知道了,你让人去客舍准备一下吧。” “是。” 乌菏转身回了马车,看到谢虞琛从书里探出半个脑袋来,“快到了吗?” “嗯。”他点点头,又解释道:“今晚在大槐村修整一晚。住的地方还是按照你的喜好,选的寻常客舍。” 谢虞琛假模假样地做了个拱手道谢的动作,“那我就多谢大人了。” 乌菏没说话,轻笑一声算作回复。 见对方不理会他,谢虞琛又凑过去,拍拍他的肩膀,“作为万民敬仰的大巫,要多贴近群众,体察百姓的生活嘛。” 乌菏没说话,挑眉看他。 谢虞琛继续碎碎念:“为官者……” “……生活切不可太悬浮” “……不能脱离群众” 乌菏似笑非笑地盯着他一张一合的嘴唇,等谢虞琛说得差不多了,他才不疾不徐地开口:“那依谢郎高见,作为万民敬仰的巫神,应该怎么做才对?” “比如……”谢虞琛开口胡诌,“比如这大槐村毗邻京城,经济发展得怎么样?百姓的生活有没有什么困难?” “还有村子离官道这么近,肯定有不少客舍食肆吧,哪家的饭菜做的比较好?有什么特色美食吗?” 谢虞琛目光灼灼地看向对方。 “……大槐村的发展不在不在我的职责范围之内。客舍我已经让人准备了。” “至于特色美食,大槐村应当是没有什么特别出名的。” “那就算了。”谢虞琛耸耸肩,倒也没有多失望,倒是马车坐久了浑身有点僵硬。“剩下的路程不如骑马?” 谢虞琛在马车有限的空间内伸展了一下身体,然后看向乌菏,像是在等他反应。 顿了一下,乌菏才点头,“好,我让人牵马过来。” …… 骑马的速度比马车快了不少,约莫一刻钟后,谢虞琛便紧了下缰绳,目光望向远处的炊烟道:“前面是不就是大槐村了?” 乌菏与他并驾而行,见状也放缓了速度,嗯了一声。 “那要不比一下?”谢虞琛双腿夹着马腹,跃跃欲试地开口。 “比什么?” “就比……我们谁先到达终点。” 谢虞琛话还没说一半,就看到远处冒出来两个小孩,站在路边,各自怀里捧着个大木头箱子。 看见来人,对方眼睛一亮,冲着谢虞琛的方向颠儿颠儿跑了过来。 谢虞琛与乌菏对视一眼,双双扯紧缰绳,马蹄在原地踏了几步。 两小孩估计也就六七岁地模样,站在马跟前都还没马高,却已经察言观色地知道了他们这一行人里谁是最好说话地那个。 其中年纪稍小的那个往另一个身躲了躲,大一点的那个仰起头看向谢虞琛,“两位郎君要买点银丝糖、八宝酥吗?” 谢虞琛意外:“银丝糖?” 见谢虞琛开口询问,男孩赶紧接话,“是,是银丝糖,可好吃了。” 意识到有戏,他立马从木箱里面掏出一块纸包递到谢虞琛跟前,嘴里还不忘推销道:“我们家的银丝糖做得最好了,糖丝比头发都细,根根分明,入口即化……” 男孩觉得这位郎君似乎是笑了一下,只是他还没来得及揣摩这笑容背后的原因,就看到这位容貌昳丽的郎君眉目带笑,碰了碰与他同行的另一位郎君的胳膊。 这次他看得清楚,那位好看的郎君嘴角确实是带着一抹笑的,像是春雪初融,露出盎然新意。 他歪过头去,不知低声和旁边的人说了一句什么,对方便从袖中摸出一个荷包,丢给了那个很好看的郎君。 不过这人着一身玄衣,兜帽的阴影罩住了他大半的面容,男孩看不到他的表情。 “这些钱够买下你箱里那些银丝糖吗?”和煦的声音打断了男孩的胡思乱想。 谢虞琛笑眯眯的,向他伸出一只素白的手,手心是躺着几块碎银。 这年头白银值钱,这点银子换成铜钱不知能换多少。 “够了够了,足够了,这些钱……” 男孩下意识接过钱,又慌慌张张地伸手想要还回去,磕磕绊绊地解释:“用不了这么多钱的,这些银丝糖也就值百十文钱,郎君的银子实在是太多了……” “没事,你拿着吧。”谢虞琛手心朝外做了个停下的动作,接着指了指路的尽头,“糖你直接送去前面的大槐村去,最大的那间客舍。多出来的就当是给你跑腿的钱。” “知道去大槐村的路怎么走吗?” 男孩小心将钱塞进怀中,连忙点头:“知道的,知道的。我们村的人经常挑自家的菜给大槐村的客舍送,去那儿的路我天天走,保准给郎君送到。” “行,那我们就在客舍等你送的糖了。” 小孩点点头,带着比他小一点的那个男孩离开。 两个半人高的背影沿着草堆深处的一条小路,左拐右拐很快便消失了身影。 “虽然只是一点碎银……”乌菏不急不缓开口。 谢虞琛“嗯”了一声。 “但谢郎就不担心他们拿了钱就跑掉吗?谢郎是不是有点太容易相信他人了?” “这有什么好担心的。”谢虞琛一耸肩,手里鞭子指了指两边只剩下一点麦茬的田地。 “那俩小孩一看就是附近村子里出来的,家里做了点银丝糖之类的玩意儿,让他们守在路边向来往的人兜售。这条路上行人多半都是往京城去的,家境不会太差,看他们是两个小孩,银丝糖、八宝酥这类的东西又不算太贵,顺手也就买了。” “这种生意一般待定了某个地方不会随意更换。若是他们昧了钱跑了,在附近一打听,基本就知道是哪家的小孩了。” 谢虞琛冲乌菏挑了挑眉,“不知道这样的解释我们巫神大人还满意否?” 乌菏点头,故作严肃地拱手,“那就多谢谢郎替我解惑了。” “不过,”乌菏又道:“谢郎似乎对他们的行为很是了解?” “一点点吧。” 谢虞琛谦虚回答,双腿一驾马腹,身下的骏马立马便带他跑出去一大截。 “别忘了我们的比赛……”谢虞琛回头冲乌菏扬了扬马鞭,声音顺着风吹来:“看谁先到大槐村!” 一阵风把谢虞琛带笑的声音吹到更远:“我先走一步。” …… 谢虞琛在把缰绳递给门口的金甲军,自己走进客舍时,乌菏已经在屋里等着他了。 “谢郎可是输给我了?”乌菏笑着问。 “……嗯,输了。”谢虞琛不情不愿地点头。 乌菏站起身,朝他伸出一只手。 谢虞琛疑惑挑眉。 “愿赌服输。”乌菏反问:“谢郎既然输给我,难道不该给些彩头吗?” 谢虞琛缓缓后撤一步:“我们当时可没有说有什么赌注。” “所以?谢郎是打算就这么算了吗?” “……” 这是打算硬讨?堂堂大巫? 这么做事是吧。 “好好好。”谢虞琛无语,“待会儿银丝糖送过来分你一半。” “难道这银丝糖谢郎原本是不打算分予我的吗?”乌菏无辜。 谢虞琛:? 他居然从这句话里听出了震惊,还带着一丝受伤。 什么人啊? 谢虞琛盯着乌菏的脸,半晌,乌菏嘴角终于绷不住,勾起一个笑来。 谢虞琛无语地扭过头,从善如流地拉过张椅子坐下。 桌上是沏好的茶水,他故意只倒了自己的一杯,然后就把托盘推到了一边,意思很明显—你的那杯就自己倒吧。 晚膳是客舍做好了之后端到屋内的,虽然不是什么山珍海味,食材都是寻常乡野人家常见的东西,但胜在味道不错。 再加上一路赶来周身寒气,这热腾腾的家常菜肴,吃起来格外舒服。 谢虞琛出门时正好与店老板打了个照面,便笑着称赞了几句老板的手艺。 “郎君谬赞了,乡野小店,寻常菜色,郎君不嫌弃就好。”店老板语气拘谨,在围裙上抹了把手,堆着笑应话。 他们这行人打眼一看就知道非同寻常,就连门外守着的那些自称是仆从的人,和自己说话时,店老板这心里都得颤两下。 好在谢虞琛也看出了他的不安,没再多说什么,笑了笑之后就离开了。 回了屋里,谢虞琛忍不住开口:“刚刚我出门遇上店掌柜,人家都不敢和我多说几句。” 说话时,他目光往乌菏的方向瞟去—— 瞧瞧你把人家店老板吓得,都不敢和我说话了。 乌菏从善如流地向他道歉:“是我的错,耽误谢郎体察民情了。” 乌菏的道歉来的太快,谢虞琛到嘴边的话只好又咽下去,坐在一旁,开始拆桌上周洲刚送过来的油纸包。 一层又一层包得方方正正的,里面装得是谢虞琛之前在官道边上买来的银丝酥。 估计是他出手实在是阔绰,里面不仅分量十足,还送了他半包芝麻糖作赠品。 芝麻糖没什么技术含量,只要食材没问题、糖不要熬过火,怎么着都不会太难吃。但银丝酥就不一样了,做起来门道太多,既考验技术,还要有丰富的经验。 从熬糖到拉糖,每一步看着都很简单,实则一看就会,一做就废。当初在蓬柳村的时候,许大郎也是试了许多次才成功。 至于谢虞琛自己…… 直到现在都还是个大理论家。 谢虞琛挑着尝了一块。一秒后,端起茶盏迅速往嘴里灌了两口。 好甜。 乡野人家,做银丝糖的手艺自然没有多精巧。糖丝拉得不够细,中间还掺杂着不少没有挑出来的糖疙瘩,影响了口感,而且里面也没有包馅料来中和糖的甜腻, 特别是尝过许大郎做的银丝酥之后再吃这个,这些细节上的差距就更加明显。 咽下嘴里的糖后,谢虞琛心念一转,把桌子上的纸包往对面的方向一推:“大人快来尝尝,您下午时从我这儿赢下的彩头。” 乌菏瞥他一眼,怀疑:“你是不是吃过了不好吃才给我的?” 这都被你看出来了? 谢虞琛面色不变,脸上的笑容更加真诚:“怎么可能,我怎么会如此做事?银丝酥这种东西本就不能多吃……” 乌菏把糖推回原处,拒绝了这份彩头:“既然如此,那这些糖还是留着谢郎明日吃吧。” 谢虞琛:但他明日也不想吃。 算了,给周洲吃吧。 咱们周大统领虽然在数学方面天赋差了点,但有个最大的优点就是不挑食,想来对这包银丝酥也不会太过挑剔。 “不过谢郎怎么突然想起要买银丝酥?” 谢虞琛没想到乌菏会问这个,愣了一下后才开口:“……就是随便买的,这么冷的天,那俩小孩看着也没多大,怪不容易的。” “如果我没记错,这银丝糖似乎就是从蓬柳村开始做的?” “……是。” 谢虞琛顿了一下,想起当初他一睁眼,结果发现居然换了一个世界时的样子,忍不住又啧了一声。 “这做法还是我教给许大郎的。”他回忆道:“当时做第一批糖的时候,还没什么本金,做糖的麦子都是许大郎家第二年的麦种,结果全被我拿来做麦芽糖了。 “生麦芽的时候,许大郎整日都提着心,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就要往生麦芽的那间屋子里跑上一趟。” 乌菏垂着眼睛,听他讲了一会儿后才抬头,声音犹豫:“谢郎下午买下那银丝糖,可是有些……想家了?” 乌菏突然提到“家”字,让谢虞琛怔了一下。 乌菏口中的家指的应当是蓬柳村,但说到底,蓬柳村也并不算是他的家。 “可能吧。” 谢虞琛笑了笑,没有正面回答乌菏的这个问题,转而问道:“刚刚看到银丝糖,想起当初在蓬柳村时的场景忍不住多说了几句,是不是有些无聊?” “没有。”乌菏轻轻摇头,“谢郎说的这些都……很有意思。可惜我自幼就跟随先师在观象台院。及冠后,又奉先帝之命任职东宫,再之后先帝驾崩……倒是想不出什么特别有意思的事与谢郎分享。” 怎么听起来比他还可怜?谢虞琛心想。 之前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有限,这几年倒是从各种只言片语中拼凑出一点乌菏的人生经历。 幼主新立、大权旁落、朝中盘踞的世家……。 就连国库都是空空如也的。 能走到现在,确实是很不容易。 除去伴随在大巫这个身份周围的那些冷酷杀伐、大权在握的印象,谢虞琛倒是觉得与这些时日他相处的这个人,才更像是乌菏真正的模样。 没有那么冷酷,那么令人惧怕,大部分时候算计人,面上却是温温吞吞的模样。 第113章 乌菏语气淡淡, 三两句话把这些年的经历一笔带过,反倒是让谢虞琛鼻尖有些泛酸,低头眨了几下眼睛, 语气轻松地询问:“那怎么办?以后我多给大人分享一些?” 乌菏偏头看他:“那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 第二天一早起来, 因为剩余的路程不远, 不用太早启程,谢虞琛他们也有时间坐下来好好吃顿早饭再动身。 早饭的主食是一锅热腾腾的鸡汤面。 鸡是客舍自己养的老母鸡。 昨日的菜食丰盛, 又是杀鸡又是宰鸭的。吃饭的时候谢虞琛见陆续上了将近十几个菜, 担心吃不掉浪费,便吩咐店家剩下的菜不必再做,因此剩了这只刚处理好鸡。 幸亏天气寒冷,在厨房外挂了一夜也还新鲜。今天一大早,便被店家炖在了砂锅里。 自家散养的鸡配了晒干的野菌子, 在锅里炖煮了整整半个时辰, 鸡肉软烂脱骨, 汤也熬成了油润的金黄色。 将鸡肉捞出, 把煮得恰到好处的面条捞进砂锅里。最后再搭配几碟清淡爽口的小菜,一顿丰盛的早饭就成了。 鸡汤面端进来, 锅盖打开,热腾腾的香气立马充盈了整间屋子。 “好香的鸡汤。” 谢虞琛刚推开门,迎面就吸进一大口鸡汤的香气。 从店家那儿拿了两副碗筷,他赶紧回头冲乌菏招手:“快点,面条泡久了汤就不好吃了。” 面条盛好, 却见乌菏还在原地,谢虞琛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 桌上的砂锅正散发着浓郁的香气。 谢虞琛顿了一下:“若是不喜欢吃,我让周洲再吩咐店家重做一锅。” “没有, 没有不喜欢吃。”乌菏走过来坐到另一侧,接过筷子,摇了摇头。 谢虞琛嗯了一声,见乌菏确实没有勉强感觉,便没再注意,低头开始吃饭。 现在已经接近隆冬,天气寒冷,蔬菜难得。即使是招待他们,桌上也依旧只有一碟豆芽和汤里的小葱勉强算是新鲜蔬菜。 城里那些达官显贵有专门种菜的暖房,即使是寒冬腊月也不缺蔬菜。 更奢华一点的,让花草迎着数九寒天的大雪绽放,都不算是什么难事。 之前乌菏在书院答应过谢虞琛赏菊的花,就是在暖房里培育的品种。不然再怎么晚开花的品种,都不可能到了这个时节还没有枯萎。 至于普通人家,到了这个时节,除了秋天晒的干菜以外,饭桌上基本是没什么蔬菜的。也就是这两年用豆子生豆芽的方法从别的地方传过他们这儿,人们隔个十天半月的才能吃上一顿新鲜蔬菜。 不过哪怕是学了方法,大部分人家也不舍得吃。豆子若不是用来生豆芽,在寻常人家饭桌上,可是能顶粮食的存在。因此大部分人即使是在家生了豆芽,也多半是为了挑到城里去卖,而不是自己吃。 也就是靠近京城,人们普遍更富裕些,才舍得隔一段时间生点豆芽做着吃,也算是改善伙食。 别看他们桌上这豆芽只有不大一碟,但要算价钱,可一点都不便宜。 谢虞琛夹了一筷子慢慢嚼着。豆芽焯煮的时间恰到好处,既去除了豆子的那股豆腥气,又保留了豆芽的脆生的口感,吃起来清脆爽口,也怪不得许多人都喜欢。 这豆芽虽说是源于谢虞琛,在蓬柳村时,他随口跟周围人说过几回生豆芽的方法。但这还是他来到这世界的几年里第一次再吃到豆芽。 江安府的气候温暖,一年四季菜地里都不缺新鲜蔬菜吃,自然也不会有人专门辛苦半天,就为了生个豆芽。把粮食变成蔬菜,这不是亏本买卖嘛。 从谢郎口中听到这个方法,人们也就只当个新鲜事听一下,再感慨一下谢郎真是见多识广云云。不会有人真去尝试。 至于为什么后来豆芽能在全国,特别是北方州县流行开来,这还是蓬柳村中一个年轻人干的。 当初他在谢虞琛那儿学到打灰抹墙的手艺,进了工程小队,平日就利用农闲时间四处做工,给人家修筑院墙。 之后水泥流行开来,这门手艺便愈加受欢迎,他们那个工程小队也是越做越大,十几个人结伴去了好些地方给人家建房抹墙。 去的地方多了,见识自然增长不少。 想起当初谢郎随口一提的豆芽。他便琢磨着:这法子在蓬柳村虽然没人需要,但在那些天气苦寒的地方,却是能大显一把身手。 毕竟蓬柳村没人做这个是因为一年四季都不缺蔬菜吃,但又不见得每一个地方都和他们蓬柳村一样。 那些苦寒之地,别说是寒冬腊月,差不多霜降的时候,地里田间就冷得不适合任何作物生长了。 就这么一来二去,生豆芽的技术便在那些北方州县传播开来。 冬日里蔬菜匮乏,一把豆芽就是难得之物。第一批把这门技术从蓬柳村带出去的年轻人们也因此又多了一门赚钱的路子,现如今也是经营得极好。 …… 吃过饭后,一行人启程出发。谢虞琛没有像前些天那样,大氅毛毯往身上一裹,待在马车里就能消磨一整日的时光。 他骑着那匹昨日输给乌菏的马走在前面,和同样骑马的周洲几人闲聊。 昨天在大槐村的客舍落脚,他本意是想融入一下周边百姓,却忘了身边的乌菏和浩浩荡荡随行的金甲军卫的客观现实。 不仅没能如愿,恐怕还把客舍的掌柜一家吓得不轻。这种情况,谢虞琛总不好硬拉着人家陪自己聊天。 好在周洲从前办事经常路过这些个地方,对风土人情也算了解一二,谢虞琛跟他聊天,和跟当地百姓聊也差不了太多。 “附近这几个村子里,大槐村要比其它几个更富裕些……” 骑着马,周洲不紧不慢地向谢虞琛说着自己知道的事情。 谢虞琛回想了一下自己昨天骑马经过的那几个村子,好像确实是大槐村要格外富裕。 当时他专门留意了一下几个村里沿路百姓们的屋舍。 大槐村人的屋子明显要比他看到的其它几个村子好。有几家人家的外墙还刷了石灰砂浆,又结实又防水。 “这几个村子原本的水平大差不差。离京城都不到半日的路程,本身日子就比其他地方好过。只要不是太懒怠的人家,什么都不愿意干的那种,就不会过得太艰难。” “后来修了官道……” 周洲一边说,一边向谢虞琛示意了一下,让他看他们正在走的道路。 官道平坦开阔,虽然和后世的柏油马路没法比,但在这个时代,能有这样的道路已经是很不简单了。 “也就这几年的事。” 周洲笑了笑,继续道:“有了官道,来往的商贩行人就更多了。大槐村最开始只是为这些人提供食宿,偶有几家开客舍的。” “在大槐村投宿或是打尖的人多了,大多又是做生意的商贩,原本就是要去集市上做买卖的,便有人开始直接在这儿做交易。到如今,大槐村的市集在附近村县里已经算规模很不错的。” “许多县城的集市都没有大槐村的热闹丰盛。大槐村就这么发展起来,与别的几个村子慢慢也拉开了距离。” 旁边有人插话补充了一句,“最开始大槐村拢共也就不过二三十户人家,现在啊……估计都不止百户。” 听到这个数字,谢虞琛稍微惊讶了一下。几年经历下来,他对这个时代也是有了一定的了解。在这年头,百户人家已经算是很大的规模了。 况且是在短短几年间增加到这么多。 管辖地区的户口增减也是官吏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之一。若是具体评价的话,大槐村能得一个“上上”的评价也不为过。 “不过若是说户口的增长,那还是不比谢郎您曾在的蓬柳村,还有上面的湾水县。”刚刚说话的人又补充了一句,其他人也是点头称是,颇为赞同。 见谢虞琛只是不置可否地笑笑,众人又七嘴八舌地讲了好几句关于蓬柳村的发展近况,力图证明他们绝非是刻意奉承,而是事实确实如此。 这次随行回京的金甲军中有许多都是那年冬天跟随乌菏到过蓬柳村的士兵。 他们在蓬柳村待了那么些日子,还帮村人杀过不少猪,就连杀猪菜也不知吃过几顿,与蓬柳村的感情自然非同寻常。平日里若是遇上和蓬柳村有关的事情,都会多关注几分。 谢虞琛也快将近两年没有回去过蓬柳村,有关村里的消息都是从许大郎隔一两个月捎给余小郎的信里才能得知一二。 不过实话实说,蓬柳村这些年发展得确实不错。光是谢虞琛当初教给村人赚钱的门路就不少,更不用说后来还有水泥石灰等一些列的流行。 不仅是单一个村子,连带着整个江安府上上下下,这几年也发展了不少。 从湾水县的县令到江安府的府尹,不少人都跟着沾了这份光。不出意外的话,过了今年的大考,这些人晋升也就近在眼前了。 想当初谢虞琛想让余小郎念蒙学都得送去隔壁村才行,但现在据许大郎信中所说,蓬柳村已经有了一个专门给孩子念书的地方,请了县里的夫子来给学生们讲课。 这也不难理解,原本大家生活都是勉强着过,不是不愿意读书,而是没条件考虑这些,能吃饱就不错了。 现在日子富裕,自然就想着让自己家娃娃去念点书。哪怕是没有读书的天分,去感受一下知识的熏陶也好过大字不识得一个。 在信里许大郎还提到,谢虞琛在潼州开办书院的消息传到江安府之后,就连蒙学的先生在管教学生时,都会说“你们好好念书,念得好的话,说不定日后有机会考进他开办的书院,将来出人头地”之类的话。 对于出身平凡的他们来说,若是将来能考上杜仲书院,确实是他们能改变自己和家人命运的为数不多的机会。 不过这机会何其渺茫,全国上下那么多出身平平的少年郎,却只有这一条门路。书院第一年开办,招收的学生人数不过上百人,竞争何其激烈。 只有最聪慧,最有天赋的那一小部分人,怕是才能有幸走上这条道路。 谢虞琛主动换了一个话题,问起这儿附近有什么比较有名的特色。 周洲琢磨了一会儿,也没想出个特别出名的来,扯着缰绳冲谢虞琛摇头。 “若说有什么特色,属下一时半会儿还真想不出个什么来,左右就是些糕点酱菜一类的。这玩意儿也没什么稀奇,到了别处也都能买。” 提起这个,众人都不约而同地想起谢虞琛昨晚塞给周洲的那一包没动几块的银丝酥。 周洲和身边同僚分了好一会儿,互相你谦让他他谦让你,好歹才没让那包糖给浪费掉。 “不过毗邻大槐村的隔壁村子,因着村里有一口清泉,酿出来的酒倒是小有名气。” 其他人也赞同:“据说还加了几种药材和什么树叶浸泡,别有一番风味嘞。” 什么树叶?应该是竹叶吧。 谢虞琛对这个还真是有点感兴趣,“我昨天怎么没听你们说起过?” 现在已经走出去这么远,让人掉过头再回去买也不合适。 “早备上了!” 周洲呲牙一笑:“这酒就最后面的那辆马车里放着呢。大人之前吩咐的,让属下去买了带上。今年刚开坛的陈酿,若不是大人吩咐得早,怕是都买不到呢。” “是吗……”谢虞琛神情微顿,目光回望向身后的那架马车。 这两日白天他都在这架马车里,翻看点杂书话本打发时间,偶尔和乌菏闲聊两句。 自从书院启程的前一日起,就又有公文开始陆续送到乌菏手上等待批复,平常谢虞琛看书的时候,乌菏就在一旁处理这些文书。 今天天气好,再加上是行程的最后一日,他们这行人赶路的速度慢了些下来。谢虞琛就没继续窝在马车里打发时间,而是让人牵了匹马,和周洲等人走在前面。 乌菏没有和他一块出来,在马车里处理积攒的公务。 周洲瞥着谢虞琛的神情,揣摩着他的心思开口:“大人说您应该对这些感兴趣……” 可能是谢虞琛的目光在马车上停留的太久,又或许是某种莫名的心电感应。 在他目光落下后,马车左侧的帘子被一只手掀起。 手指素白纤长,瘦而有力。 午后的阳光有些刺眼,打在乌菏凸起的骨节上。 南红玛瑙制成的扳指在阳光映照下,更加艳丽夺目,殷红的颜色仿佛会顺着指节滴落流淌。 谢虞琛像被刺了一下似的,迅速低头回身,披挂的大氅挡住来自身后的注视。 “今天的太阳有些厉害,郎君要不要到马车里歇会儿?”周洲侧身询问。 谢虞琛点点头,缓声应下:“我待会儿就去。” 不像他们这些军营里摸爬滚打出来的糙汉,面前人的皮肤是肉眼可见的白且细腻。被太阳一晒,皮肤的泛红就会格外明显。 片刻后谢虞琛坐进马车。 桌上的公文整齐地摆成两摞,靠左的这摞垒得格外高,是已经处理过的,另一边则只剩了薄薄的几沓。 “谢郎怎么进来了?”乌菏抬头问了一句:“不继续骑马?” 谢虞琛给自己倒了杯茶,手背碰了碰脸颊,“今天天气太好,外面的太阳有点晒。” 乌菏唇边溢出一声不太明显的轻笑,被谢虞琛敏锐地捕捉到了,嘴角不由向下撇了撇。 “你处理你的公务,我就在马车里休息一会儿,不打扰你。” “原本就不影响。” 乌菏捏了捏眉心:“要紧的已经处理完了,剩下的都是一堆废话,懒得看。 “等回京之后再处理他们。”乌菏冷哼一声。 谢虞琛轻轻摇头,为这些人即将到来的结局默哀。 不过说起回京,他这儿倒是还有不少问题要搞清楚。这次到京城,不止是受乌菏邀请,也不是单纯逛吃游玩。谢虞琛是带着必须要完成的政治目的来的。 在书院的那段时间,谢虞琛完成了关于“科举制”的全套草案拟定,包括大致的考试内容、形式等等一系列的构思。 其中多半来自于他所熟知的历史上的那个科举制,又在这基础上,根据南诏的具体情况进行了部分修改。 虽然关于科举制的计划案是在到书院之后才完成的,但这个念头其实早已有之。 谢虞琛与乌菏第一次相识,那时便是因为私盐一案,之后他替代对方,以乌菏的身份去到东山州巡视。 ……一步步走到今天,后来的一切都是自私盐案始。 第114章 如果没有私盐案, 他可能不会亲眼目睹东山州的那场水患,无数百姓流离失所;不会知道在被地方豪强把持的石场里,普通百姓受到那样恶劣的对待。 也许就不会昼夜不舍地研究杜仲胶的制法, 不会开办书院, 不会有这张将近十万字的计划案。 世家把持着朝政, 垄断的问题已是沉疴已久。从前朝到今日,几代开国帝王都是典型的贵族门阀出身。建国之后, 为了稳固统治, 也为了尽快能安定下来,对于这些世家高门自然是尽可能地拉拢和友善。 但世家权大又必然会引起一系列的弊病。削弱世家的权势,一直是历代皇帝都想做的事情。 当今即位时还不到十岁,册立这么小的孩子为帝,虽然对这些事大家都是讳莫如深, 只字不提, 但多半也能猜到经历了什么。 元后逝世后, 无论朝臣如何上表请奏, 先帝都始终不肯再立新后,乃至后位空悬近十年。即位的幼帝生母出身不显, 虽然最大限度的防止了世家通过外戚把持朝政的可能。 但毕竟是稚子孩童。册立太子的那几天,许多人晚上做梦都是笑着的,都做着架空幼帝、监国摄政的美梦。 只是没过多久,先帝便又下诏,命乌菏入东宫教导太子。 先帝对门阀世族群体多了几分无奈的宽和, 但乌菏却是一点不肯容忍的。 等到先帝驾崩,乌菏执掌大权, 行事作风又极为霸道强硬,再加上金甲军, 竟然生生抑制住了南诏自建朝以来就有的世家把控朝政的风气。 谢虞琛对这位即位近三十年,一直以仁善著称的先帝一直极为好奇,他曾在私底下无乌菏闲聊时试探性地问过几句,问他先帝是否真的像传闻中说的那样仁善。 乌菏倒也没有刻意避讳,他先是点了点头,但紧接着又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 “先帝在时,宫中那些出身高门的嫔妃,无论位分高低,都无一曾诞下皇子……” 一句话说得谢虞琛后脊背发凉。 相比起不知道是真仁善还是假慈悲的先帝,乌菏的行事作风就要直接,也狠辣得多。 新帝即位后不久,他就以铁血手段处理了一批图谋不轨的大臣,震慑住了一直以来虎视眈眈的几个世家。 也难怪乌菏的名声在整个南诏都不太好,一直都和“暴虐”“残暴”一类的词挂钩。这其中固然有他肃清朝堂、手段狠辣的缘故,但更多还是因为触犯到了世家的利益。 仅私盐一案,就拔掉了在绥桐盘踞多年的赵、辛两个世家。与掌握话语权舆论的世家作对,名声能有个好才是见鬼了。 私盐一案,乌菏不仅是杀鸡儆猴,处理了一批贪官以儆效尤。同时也清扫出一大批空缺的职位来。等到风波平息之后,可以想象,新上任的那些官吏和原本的利益集团一定是相对立的。 当初在考虑盐运使等一系列盐课官员的任命问题上,谢虞琛就曾在给乌菏的信中,第一次提到了和科举考核有关的内容。 用考试的手段选拔官员的方法,并不是谢虞琛的创新,而是一直就存在着。 官员选拔的最后一关,就是策试。 策试的成绩分为几个等级,但只有最末端成绩不合格的,才会取消资格,不予授官。 只要成绩不是差得太离奇,一般不会在这一关上筛人。 这个方法虽然能防止一部分不学无术的人担任官职,但在选材录用上,依旧是集中在上品士族之间的选拔。布衣平民几乎没有被举荐考核的可能。 但在谢虞琛给乌菏信里的提议里,却是建议乌菏从选官开始的第一步就用考试的办法进行。 盐运司的官员虽然有举荐的权力,但如果他们推举的官员在考核中不合格,也要相应地追究他们失察之罪。 之后乌菏不止一次询问过谢虞琛,关于他信中提过的选拔方法,有没有更详尽的举措。也就是在那时,谢虞琛萌生了推行科举制的想法。 后来在潼州等地创办的杜仲书院,不论出身门第选拔入学,组织各科考试,依照成绩授予职位。 ……都是对于科举制的一次试运行。 这次他踏进京城的土地上,带来的是经过后世千百年时间完善、验证通过的,一整套的科举制度。 既然命运让他转生于这个时代,他总要做些什么才无愧于重生一次的机会。虽然受生产力和各项条件的制约,他能做的事情有限。 但哪怕是一点点的不一样,放到整个世界身上,都会产生足以翻天覆地的变化。 科举制任人唯贤,在发展的初期,那些寒门学子绝对比不上受过数十年良好教育的世族子弟。 横在世家与普通人之间的那面颠扑不破的墙壁,也许只是被打破了一个口子。 但只要有这个口子的存在,那这面墙壁就永远会有被推倒的可能。 * 刚入京城,景色立马便与别地不同,入目都是一片繁华景象。 街上人声喧闹,时不时匆匆跑过几辆载着客的人力车。 马车辚辚向城内驶去,谢虞琛抬起车帘看到经过的人力车,顿时就愣了一下—— 若不是来往行人的衣着不对,他还以为回到了剧组搭的民国场景。 谢虞琛收回脑袋,坐在对面的乌菏笑着打趣了他一句,又说起了正事。 赶在年节前,宫中要举行一场祭典。之后不论宫中还是官府,就都要封印休假了。 现在距离祭典还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这个时间说长也不长,如果他们想在明年夏天前将科举制推行下去的话,这一个月的时间还是有些紧张的。 “过段时间大人会比较忙,大多时候都要在大祀殿准备今年的祭天大典。” 周洲说起这个的时候,谢虞琛有些震惊地抬眼,没忍住一脸讶异地看向乌菏。 乌菏:“怎么了?” 谢虞琛这时才回过神来,神情复杂地摇了摇头,“没什么。” 他还以为…… 他一直都以为乌菏这个大巫的职位就只是个名头而已,为了方便在朝中与其它势力抗衡。 没想到竟然是有实际职责的。 不过想来也是,当初他在蓬柳村、还有东山州的时候,确实看到不少百姓家中都供奉着神龛,日常对于神鬼巫祝这类事情也是颇为重视。 当初就连开办杜仲胶厂的时候,关泰初还专门请巫祝办了一场不知道是占卜还是祝福的仪式。 这么一想,祭祀天地对于南诏上下来说,确实是个很重要的事了。 不过谢虞琛自己是个很坚定的无神论者,即使在经历了匪夷所思的穿越之后,他依然坚信这背后是某种未知的科学原理,而非鬼神之力。 不过他尊重其他人在这方面的信仰,就像他当初不会阻止关泰初占卜祝祷一样。但要他自己信奉,那是不可能的。 谢虞琛兴致缺缺地跳过了这个话题,问起乌菏当初在书院答应下他的“饮酒赏菊”。 “知道谢郎记着,花都在暖房养着。若是谢郎不觉得舟车劳顿疲乏,今天就可让人去布置。”乌菏提议。 “多谢大人,但还是不必如此着急了。”谢虞琛赶紧谢绝了乌菏的好意。“还是先休息半日吧。” 乌菏笑笑,把赏花时间定在了明日下午,等他进宫见过皇帝回来之后。 赏花在京城算是比较流行的一种交际活动,许多有头有脸的人家都会在自家园子里举办赏花宴,或者是得了什么名贵珍稀的品种,也会办个宴会炫耀一下,拉拢拉拢关系。 不过相较与别人家觥筹交错的赏花宴,乌菏邀谢虞琛参加的这场就要“冷清”许多了。 满打满算也才他和乌菏两个人。 乌菏府邸的大,谢虞琛第一天进来的时候就意识到了。他住在西园,是离乌菏住处最近的地方,即便如此,从进门起,曲曲折折地走了十几个“片刻”才到。 至于为何进京要住在乌菏府上,一来是乌菏诚挚邀请,谢虞琛不好拒绝,二来就是乌菏提到的那些缘由确实都很有道理。 譬如京中地价稀缺,地段比较好的府宅一般要么属于王公贵族,要么属于世家豪门,空置挂牌出售的极少,基本很少遇上。 而且他待在京城的时间不定,不管是租住还是直接买下,都不太合算。 再者说,当初乌菏做客蓬柳村时,住的也是谢虞琛的地方,现在二人身份调转,乌菏做东,断没有让他在别处住的道理。 赏花本就是赏的一个氛围,在暖阁中精心培育的菊花错落地摆在回廊四周,炉火温暖炽盛,穿廊而过的寒风倒显得是种闲情逸致的点缀了。 亭中置了一张方桌,上面瓜果酒菜一应俱全,温好的酒散发出醉人的香气。 虽然没有丝竹管弦歌舞助兴,但日暮黄昏,残阳如血,于寒山秋水中饮酒赏花。身旁还有权势滔天的巫神大人作陪,也不是一般人能体验到的。 谢虞琛挽起袖子,给自己和乌菏各自斟了一杯。 “尝尝?” 这酒是在大槐村时乌菏吩咐周洲买的那坛,一路跟着他们到了京城。 农家酒肆自己酿的酒,算不上名贵。 但在场的两个人一个是万人之上的大巫,另一个曾经是众星拱月的影帝,都什么好东西没见过,本就是图个新奇,酒的好坏反倒是次要的。 更何况杯中酒色清透,香气浓郁,品质并不差。 谢虞琛原本听到周洲说这酒是浸泡了药材和什么树叶时,还以为应当是和竹叶青酒差不多的味道,没想到入口后,却发现二者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味道。 “好甜的酒。”谢虞琛尝了一口,放下酒杯评价:“不过似乎没什么酒味。” 乌菏赞同地点了点头。他是不喜甜食的,当初谢虞琛酿了桂花酒,他都只能喝没加蜂蜜的那一坛,加了蜂蜜的那坛怎么都喝不来。 就连当初两人关系还没这么熟悉的时候,谢虞琛都能察觉到异样。 “要不还是让人换一种?”谢虞琛开口。 乌菏将杯中剩余的酒一饮而尽后才开口,“其实……细品之下倒觉得还好。” 谢虞琛不置可否地笑笑。乌菏:“府上倒是还有几坛梅子酒,从岭南运来的。” “让人换成那个吧。”谢虞琛点头。 “好。” 等小厮去取酒的间隙,谢虞琛托着下巴倚在石桌上出神。青梅酒并不是大众酒,因为梅子本身种植的范围在这年头就不广,更何况是还没成熟的青梅。 没想到乌菏府上连这个都有。 不过谢虞琛不知道的是,乌菏本身是不怎么喝酒的,从前即使是除夕宴请百官的时候,乌菏也都是给皇上面子才浅尝一两口。 皇帝知道他不爱饮酒,不会硬灌他喝。 至于文武百官?真有这种没眼色的,他在官场上也待不了多少时日。 这酒之所以会出现在乌菏的府上…… 不知道谢虞琛还记不记得当初他在乌菏面前随口一提的那句:“听说再往南一点的地方会有人用青梅泡酒,想来应该也别有一番风味。” 当初说这句话的时候,谢虞琛还只想着若是有机会,去到岭南、巴蜀一带的时候,就去尝尝这个年代的青梅酒。 只是谢虞琛没想到的是,他历览五湖四海、大江南北的理想还没开始实现,竟然就在距离岭南千里之遥的京城与青梅酒相见了。 谢虞琛时不时给自己斟一杯酒慢慢喝着。 这所谓的“农家自酿”,因为味道甜,喝不出什么度数,喝酒的人就不会对它设防。 所以往往喝着喝着,“咔”的一下,人就给醉倒了。 总之,不知道在哪个瞬间之后,谢虞琛再抬起眼时,就是这副双眼朦胧,眼含醉意的模样了。 听到面前人的声音越来越小,乌菏抬头看过去。 “你怎么……”他声音一顿。 因为前世少不了有应酬,谢虞琛的酒量还算不错,之前和他拼过酒的,不管是投资商还是制片人,就没有一个能把他喝倒的。 直到现在,谢虞琛除了眼睛变得湿润一些之外,其它地方看不出一点变化来。 别人看他,只会觉得他稍有醉意,差不多只是微醺的状态,但谢虞琛自己能明显感受到与平常时候的不同。 那种“虽然大脑还是清醒着的,但意识开始有了自己的想法”的感觉,就已经是开始醉了,而且这种感觉还在逐渐加深。 但难得的,谢虞琛感觉这种有些飘飘然的感觉并不坏。 “我轻敌了。”他一边用手指轻点酒盏边缘,另一只手支着脑袋,歪头看向乌菏,小声抱怨:“好阴险的酒。” “好狡诈的人。” 不知道为什么,聊天时向来是句句有回应的乌菏这次却没有答话。谢虞琛皱了皱眉头,理直气壮:“你为什么不回话?” “没有不回你的话。”乌菏脾气很好地道歉,“我也觉得这酒……很阴险狡诈。” 谢虞琛这才满意地点点头。 不过醉酒的人情绪变化速度似乎比九月江南的天气还快。 九月江南的雨说下就下,上一秒还晴空万里,下一秒雨丝就打湿了行人的发梢。 就像现在的谢虞琛,满意点头的下一秒就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谢郎……为何叹气?” 乌菏语气温和,怎料谢虞琛听到这话之后,竟然又叹了口气。 “想起我与巫神大人第一次见面,你问我——” “你不怕我杀了你?” 即使人已经醉了,但谢虞琛三金影帝的职业素养依旧岿然不倒,说出口的话和乌菏当初冷峻有起码□□成相像。 不记得自己曾提过的青梅酒,但是还记得与他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乌菏似乎是想笑,但忍住了,在谢虞琛目光里的幽怨近乎凝成实质的注视下,举起酒杯借酒赔罪,完成了今天的第二个道歉。 “当初是我做的不对,我自罚三杯可以吗?”乌菏看向对方。 谢虞琛似乎是在认真思考自罚三杯的可行性,他现在的思绪已经转得很慢了,盯着乌菏握着的酒杯,许久后才轻轻点头,“……勉强可以吧。” 乌菏无奈地笑了笑,他只见过秋后算账,这还是第一次见有人酒后算账的。 “你当初,故意摆出那副模样恐吓我。”谢虞琛食指隔空点了点乌菏,小声嘟囔:“说实话,还怪吓人的。” “是吗?”乌菏挑眉,没有解释前一件事,“可当时谢郎看起来明明十分镇定。” 事实上,对其他人来说,他现在的模样才是真正的吓人。 只听闻“金刚怒目,菩萨低眉”,谁见过阎罗垂眉的?* 谢虞琛阖着眼睛摇头,“那是我演技好,其实心里吓得要死。” 乌菏失笑:“吓得要死?第二次见面还要讨我的佩剑看?” 谢虞琛先是疑惑地“嗯?”了一声,低头想了一阵后,才意识到好像确有此事,脑海中不受控地逐渐浮现起记忆中的场景。 “因为好看。”过了好一会儿,谢虞琛才如此回答道。 只是不知道这句“好看”到底是对谁的评价了。 华丽的墨色剑鞘,冰冷锋利的剑锋,还有…… 搭在剑柄上的那双修长有力的手。 “再给我看看吧。”许久之后,谢虞琛开口道。 只是没想到的是,这次的请求却被长剑的主人拒绝了,“不行,你现在喝醉了,容易伤到自己。” “……那行吧。”谢虞琛听劝地点头。 桌上两坛酒,青梅酒谢虞琛几乎没怎么动过,不知不觉见,竟然也已经见底了。 第115章 中见有小厮默默进来添了回灯火, 又悄无声息地迅速退下,没有引起亭中醉酒的那个人的注意。 “我还记得谢郎在茶楼讲的那些故事。” 谢虞琛问:“海的女儿?” 乌菏愣了一下,在唇齿间重复品味了一遍这四个字。 “海的女儿?这个名字倒是起得很贴切。” 谢虞琛沉思了片刻, 疑惑:“可我记得当时你不在茶楼?” 乌菏解释:“有探子每日汇报。” 谢虞琛“哦”了一声, 眯着眼睛瞪他:“你还监视我。” 但很快, 他的注意力又被乌菏话里的另一件事吸引过去:“海的女儿那么长一个故事,探子就这么一字不漏地报上去了?” 密信上放得下那么多字吗? 乌菏似乎也觉得好笑, 点了点头道:“我就在他们每日送上来的密信里听完了整个故事。” “当时……”乌菏顿了顿一下, “那些密信是唯一看完之后还不销毁的。我看过之后,下面的人还要挨个传阅一遍。” 谢虞琛扑哧一下笑出了声。 乌菏继续道:“后来,下面的人都管每日送过来的密信叫——” “《宝津渡风土志》。” 谢虞琛笑得头都有些晕,强忍住醉意举起一边胳膊,冲乌菏比了个大拇指。 然后他才想起, 自己当时好像是故意—— 每天无所事事地在宝津渡到处转悠。晃悠累了就找个茶馆坐下, 余光顺便瞟向自早上出门起就跟在他身后的“尾巴”。 ……不管怎么说, 他的目的还是达成了的。 随着与乌菏的聊天, 当初在宝津渡的那些日子也在谢虞琛迟钝的思绪里再次清晰起来。 渡船、码头、与自己有一段短暂师生关系的百姓。 那场仓促的“逃离”,还有刻在记忆深处的初见。 明明只是才几年前发生过的事情, 回想起来,却有一种过尽千帆,沧海桑田的感觉。 谢虞琛轻轻摇了摇头。 他一双眼睛氤氲朦胧,在湿润的水汽里很缓慢地眨着,睫毛微颤, 像是染着晨间露水的柳叶。 “……去休息吧。” 耳畔仿佛有一阵很轻的像是叹息一样的声音飘过。 谢虞琛只觉得他整个人也好像云一样,轻飘飘的被另一个人抱起来, 在半空中一下一下地晃悠。 …… 谢虞琛第二天醒来时,已经是日上三竿了。整个院子平静得仿佛一湾寂静无波的湖水表面。 昨天那酒的后劲儿实在厉害, 谢虞琛完全是凭借着身体的机械记忆,完成了睁眼、起床、更衣、洗漱的一整套动作。 用布巾慢慢擦拭着手上的水珠,谢虞琛整个人的记忆也慢慢回拢。 在亭中赏花,饮酒…… 伴随着昨夜的记忆以一种碎片化的形式出现在脑海中,幻灯片一样地依次播放,谢虞琛的表情也慢慢地从刚睡醒的怔愣,逐渐变得越来越僵硬…… 他的老天鹅啊,他昨天都干了些什么??? “谢虞琛啊,谢虞琛。”镜中的人表情沉痛:“你怎么喝醉酒是这个样子?” “真是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啊!” …… 社死的尴尬逐渐平复,谢虞琛揉了揉太阳穴试图冷静下来,开始逐个审视自己脑海中的那些记忆碎片。 这些是昨天晚上发生的…… 这些是早以前发生过的…… 这些是…… “不对。”谢虞琛试图冷静的思路被打断,“这些事好像没有发生过?” 哦……原来是他昨晚的梦。 可是为什么连梦里还有乌菏的身影? 谢虞琛顿住,目光下意识瞥向身侧贵妃榻旁边的矮桌,思绪立马绷断了一截。 桌上的东西,谢虞琛再眼熟不过。 繁复的花纹在午时阳光笼罩下显得更加动人心魄,谢虞琛甚至能想象到长剑出鞘时,那特别的弧度和凌厉肃杀的气质。 是乌菏向来不离身的佩剑。 昨夜的记忆再一次袭来,在谢虞琛的脑海中完成了复现。 ——再给我看一眼你的佩剑。 ——不行,你现在喝醉了,容易伤到自己。 所以?是因为他第二天酒醒了,所以才把佩剑留在这儿了吗? 谢虞琛在原地久久站定。许久,才像做了一个艰难异常的决定似的,走过去将剑柄握在了手里。 单是一场梦佐证不了什么。谢虞琛心想。 为了研究人物,他看过不少心理学相关的书,里面对于梦境相关的研究,总是玄而又玄。比如,梦是被压抑的潜意识;是对现实的预警;是对于随机活动的具象化重建,等等。* 但谢虞琛始终认为,梦里做了什么不重要,只有当人睁开眼睛脱离梦境,清醒地存在于这个真实世界的那一刻—— 回想起梦境中发生的事情,脑海里瞬间产生的念头才是最重要的。 它反应了一个人最真实、最纯粹的本能。 所以,当他看到桌上属于乌菏的佩剑的那一瞬间,他清晰地听到了自己越轨的心跳。 心脏的悸动无法作假,也骗不过自己。 “你要完蛋了。”谢虞琛心里默念。 他可能需要一些繁忙的工作来暂时冷静一下,比如去书房处理一下书院送来的文书。谢虞琛心想。 只是刚走出去两三步,谢虞琛又突然停住步子,转身捞起被他放在一旁的长剑,一路拿着它去了书房。 …… 第二日便是谢虞琛进宫的日子。 他之前拍戏时不少演过帝王将相的角色,有主演也有给人作配。做过雄才大略的少年天子,也接过昏庸无道、任人摆布的末代帝王的剧本。 不过与真正九五之尊的皇帝见面,这还是第一回。 这么一说还是挺新奇的。 一路上谢虞琛倒没有多紧张,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宫里的一草一木,反而把旁边引路的太监给吓得额角渗汗,一路胆战心惊地把他带到了目的地。 谢虞琛先在殿外等了一会儿,走进去时,没先看到皇帝,反倒是先遇上几个身着官袍的在旁候着。 谢虞琛心里的疑惑一闪而过,余光在一侧的两人身上扫了一圈,正上方的龙椅上,端坐着尚未成年的小皇帝。 十二旒冕冠下,是一张尚且稚嫩的脸庞,但目光和神情已经有了些属于帝王的威仪。 谢虞琛的目光没有多做停留,按规矩向龙椅上的人弯腰行礼。 小皇帝按照礼节为谢虞琛赐座,又说了些场面上的话。关于谢虞琛的事迹在场的几人桩桩件件的都没少听过,但真人还是第一次见。一时间,几人的视线都齐刷刷的往他这儿投来。 直到这时,谢虞琛这才腾出空来关注到殿内剩下的几人。 只是今日原本是为了选官制改革才进宫,按理来说不该有这么些不相干的人才是。 “回禀皇上,这位谢郎……”他身侧一人站起身来,笑着道:“就是我兄长前年认下的义子,这事皇上想来也是听说过的。” 谢虞琛愣了一下,把注意力放到他这个名义上的“干叔叔”上来。 对方看起来约莫四五十岁的样子,气度儒雅。即使他刚刚没开口解释自己的身份,从长相上也不难看出他与沈家的关系。 谢虞琛虽然没见过沈家家主,但他与沈元化打过不少回交道,他们叔侄二人模样很像,只是他叔父比沈元化少了几分年轻人的跳脱之气,更加沉稳内敛。 不过他与沈家即使算不上互相利用,但也是面上的关系大于实际,并没有亲近到需要在皇帝面前专门当众提起的地步。 谢虞琛心里有些嘀咕,下意识地把目光投向离皇帝最近的乌菏身上,用眼神向他示意:“?” 乌菏微微点头,示意他耐心等等看。 ……行吧。 谢虞琛从善如流地起身,笑眯眯地拱手,唤了对方一声“叔父”。 小皇帝也笑着点头:“差点忘了爱卿与谢郎还有着一层的关系。今天朕唤大家来,主要还是另有一事,宝福,去传郭大人来。” 不一会儿,太监带着人进来。 伴随着郭大人进门,殿内的另一位大人也站了出来,两人神情严肃,都是副面无表情,不苟言笑的模样。 一个姓郭,另一个姓赵。 ……唔嚯,都是大姓啊。 谢虞琛悄悄抬起眼皮与乌菏对视了一眼,然后便垂下脑袋,做出一副作壁上观的旁观者模样。 乍一看两人表情相似,但只要细看就能发现区别。刚进来的这位郭大人的整个人肌肉是绷紧的,眼神四处乱瞟。而另一位大人却是平静地目视前方,对时不时投过来的视线熟若无睹。 赵大人一开口,便要参劾郭大人不仅教子不严,经常出入风月场所,而且为了一个舞女还与人当街起了冲突,命仆役对其大打出手。 纵容仆役围殴他人,按律已经是要“笞三十”的罪行了。被正在巡逻的金吾卫逮捕之后,郭大人却仗着自己的身份,以权压人,硬生生从金吾卫那里把宝贝儿子要了回来。 前前后后数条罪行,被身为监察御史的赵大人条理清晰地一项项罗列出来。伴随着赵大人的声音越发激昂,旁边人镇定的神情也开始慢慢破裂。 终于等到赵大人话毕,皇帝先是下意识望向乌菏的方向,在得到一个眼神的肯定后,才看向已经稍显慌乱心虚的郭大人,语气平静地开口道:“郭大人有什么要解释的吗?” 郭大人“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倒是没有解释自己儿子当街殴打他人的事情。毕竟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又被金吾卫抓了个现行,根本没有半点辩解的余地。 而且在这件事中,前者只是小事,即使真的“笞三十”也不是多要命的惩罚,好好养几个月基本不会留下后遗症。 这件事里真正严重的是之后他以权压人,强迫金吾卫放人的事情。此举不仅是对皇帝律法的藐视,更关键的是,金吾卫负责整个京城的治安工作。卫尉巡行宫中,而执金吾徼巡宫外,互为表里。 郭大人今天敢从金吾卫那儿强行要人,明天说不准就能做出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来。 郭大人略显苍白的辩白谢虞琛没全听进耳朵,在谢虞琛听来大概就是: ……噼里啪啦一堆废话…… “臣的逆子犯了大错。” ……又是噼里啪啦一堆废话…… “……可毕竟臣只有这一个儿子,臣却也是关心则乱,情急之下才做了错事,还望陛下体谅臣……”郭大人沙哑的声音在大殿中响起。 嗯?嗯?什么?他听到了什么? 什么体谅? 谢虞琛当即坐直了身体。 他下意识瞪大了眼睛,上半身向前倾,努力让自己的神情看起来不那么震惊,然后才把目光望向了地上的人。 刚刚应该不是他走神听错了吧?谢虞琛心道。 这位郭大人刚刚真的是用的是“体谅”这两个字,而不是“恕罪”吗? 这位郭大人是来开玩笑的吗? 做儿子的当街打人,做爹的当着京兆府、金吾卫一干人的面大喇喇地捞人,不仅毫无悔意,竟然还要皇帝“体谅”你? 就连谢虞琛都被这位郭大人的操作给震惊到了,一改最初事不关己的神态,抬起头观察了一圈在场的众人。 还好,还好,不仅是他一个,在场各位大人也都觉得这事离谱大了。 就连从他刚进殿时就一副宽厚可亲模样的“叔父”,都收了那副狐狸成精似的笑容,面沉如水地盯着前方。 谢虞琛下意识地想去看乌菏的表情,却被赵大人兀地拔高了三度的声音给吓了一跳:“你要陛下体谅你?郭赟之!你怎能大言不惭地说出此等的话来!” “去年三月,你儿子在京郊跑马,踩坏附近村庄数亩良田!你让陛下体谅你,那又有谁来体谅庄稼受损的无辜百姓?” 好家伙,郭大人你还真是坏事做尽啊!谢虞琛在心里吐槽。 “不知谢郎有何看法?” 殿中有人突然开口,直接打了谢虞琛一个措手不及。他顿了一下,站起身,神情有稍许凝滞。 在场这么些人,不缺身居高位的,为什么要单把他拎出来问话? 思虑再三,谢虞琛还是没发表任何自己的观点,而是寻了一个场内所有人都意料之外的问题。 “不知当初那名舞女,现在身居何处了?” 问话的那人在心中设想过无数个谢虞琛的回答,却独没想过或是这样的结果。在场的众人闻言也是一愣,都齐刷刷把目光投向对方,心中疑惑道:“这种时候,怎么冷不丁关心起个无足轻重的舞女来?” 不会是听说郭赟之儿子为了一个舞女与人大打出手,因而好奇起这舞女的容貌,或是她与寻常舞姬的不同之处了吧? 第116章 谢虞琛顶着众人各色的目光, 倒是没有辩解什么,他瞧了郭赟之一眼,果不其然, 对方的表情立马比刚刚更心虚了几分。 行, 这下大家更清楚了:这郭大人指不定又把这歌女也给怎么着了。 在场众人没再就谢虞琛的古怪深究下去, 三言两语地将此事揭过。 郭大人被严惩基本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唯一的好大儿也离牢狱只有一步之遥。 小皇帝双手在龙椅扶手上摩挲了片刻, 开口判处了郭大人的罪行—— 革职收监, 等待发落。 “圣上英明!”众人立马齐刷刷道。 显然郭大人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误,只不过为时晚矣,被人强行压着“请离”了出去。 谢虞琛悄悄注意了一下在场众人的的神情,令他有点惊讶的是,刚刚竟然没人站出来为郭大人, 啊不, 是罪臣郭赟之求情。 不过在场的大臣只有寥寥几人。刚刚弹劾他的赵大人显然不可能是他同党;至于自己名义上的叔父, 既然当初乌菏能让他认沈家家主为义父。那沈家即使不是忠于皇帝, 也起码是保持中立。 至于剩下的几个人,十有八九也是皇帝这一派的。 ——有可能正是为了处理此事才专门为之。 不过这件事倒是谢虞琛有些多想了。且不说如今郭赟之只是收监等待发落。即使是把这件事放到朝会上商讨, 事情的结果也不会与现在有任何不同。 一来是郭赟之犯下的罪行已经是无可更改,即使他出身郭家,有一众累世交好的同僚,想捞他也是无能为力。 二来世家也并非铁板一块,没看到今天弹劾郭赟之的赵大人, 虽也是世家出身,但对上郭赟之却也没有半点留情面之处吗? 事实上, 在乌菏这几年的高压和威吓之下,许多人也渐渐明里暗里地倒向了乌菏这一派。毕竟对方又不是有病, 动不动就对他们喊打喊杀,只要不做错事,谁也不会专门和他过不去。 更何况乌菏还有一个最难得的优点,那就是赏罚分明。费心费力傍上哪棵世家的大树,人家还不一定正眼看他们。但在乌菏这儿,只要把事情做好,相应的奖赏总是不会少的。 乌菏处理掉那批世家之后空出来的资源和职位都哪去了?君不见每次有人锒铛入狱,过后就有多少人因此升职加薪。 郭赟之的那个尚书职位,朝中不知道有多少人正眼巴巴看着呢?不趁机在郭家倒台的时候狠狠踩上两脚,把埋郭家的土给压实些,比如上奏建议皇帝严惩之类,已经是他们顾虑着其余世家的想法而含蓄了。 他郭赟之最好明天就把尚书之位给让他们出来。若是郭赟之一案能牵扯得更大些,导致整个郭家所有出仕为官的姻亲子侄都能因此遭到贬斥,那就更好了。 谢虞琛现在也稍微品出些今日这出戏的意图来。 纵然世家门阀是一个牢不可破的阶层,但世家与世家之间其实也并不是一条心。其中自然有累世交好,比居同势的。但整个阶层之间也少不了有派系和亲疏远近之别。只有挑动他们互相争斗,选官的改革才有机会推行下去。 譬如原本某个职位是某某留给他家子孙的。但若是改革能使得其他人也有机会竞争一把。众人下意识地便会想:凭什么这个职位就一定是你家孩子的?难道其他人就一定不行? 况且整个京城,谁不知道你家那个不成器的儿子就是个成天除了吃喝玩乐其余一窍不通的纨绔,有个什么孝悌友善的名声?多半也是你这个老不死的在背后造势。 既然如此,我们其他人又不差你什么,说不定比你儿子还要更加才行高洁品学皆优一些,那位子我们凭什么又坐不得。 原本大家是没这个机会。可一旦谢虞琛他们给这些人创造出一个可以与其可以同台竞争的时机,凭什么大家不会争上一争? 后世一个三番、四番,甚至是只几句台词的角色都要被明争暗斗地争抢一番。这年头一个官职的含金量可不是后世随便一部戏能比的。 想到这儿,谢虞琛的思路就清晰了不少,对于这事之后的发展方向,也猜出个大概来。 先空出部分职位来,再明里暗里地引到世家们进行争斗。甚至有可能根本不需要任何人引导,他们自己就会开始为了资源的分配而开始斗争。而只有这些世族群体不再团结一致,科举制的推行才能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谢虞琛顿时放心不少,对于之后的事情也少了几分忐忑。从宫里出来,谢虞琛坐进等待已久的马车,与车内的人对上了一个默契的眼神。 乌菏突然道:“你刚提到的那个舞女……” 谢虞琛本想问一下之后的计划,没想到乌菏先开口,提起谢虞琛刚刚在大殿上问起的那舞女的去向。 谢虞琛愣了一下,摇摇头道:“我当时不知道说什么,随便提的……” 乌菏没有说话,而是交代马车外候着的人启程回府。坐回原处时,他抬起手,似乎是想碰一下谢虞琛的肩膀,只是手到半空却又放了回去。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谢虞琛只听乌菏开口道:“等明日我去诏狱,向郭赟之问清楚那舞女的去向。若是尚在人世,就让人为她安排一个合适的去处。” 谢虞琛不知道在想什么,低低“嗯”了一声,又补充了一句:“若是麻烦,由我来安排也行。” “都可以。”乌菏道:“你明日遇上周洲,跟他说一声就是。” “以后,”乌菏停顿了一下,才将剩下的后半句说完:“……不管是遇到什么事,都不需要你在我面前隐瞒,谢郎有什么想法,我都会试着理解。” 谢虞琛点了点头,马车内一时无言。许久后,才传来谢虞琛一声几不可闻的叹息。 “怎么了?” “没什么。”谢虞琛摇头,却是又叹了一口气。 第一声叹息是为了这世道,一个人的命像草芥,像蝼蚁,就是不像个人。 而第二声叹息,却是为了谢虞琛自己的心。 明明在场那么多身着官袍,修习圣人之道的人,却都满不在乎;明明这世道就是觉得一个无依无靠的舞女是不需要谁在意的存在,可有可无到仿佛受人欺凌也是理所应当。 怎么就偏偏他注意到了自己内心的想法,洞察到了世间那些无人在意的苦楚? “下月的祭天大典是有文武百官参加吗?”谢虞琛道。 他突然提及此事,乌菏稍微愣了一下才点头。毕竟之前谢虞琛对祭天大典一直是副兴趣平平的样子。 乌菏道:“大典结束之后还会有一系列的祈福活动,不仅是文武百官,许多百姓也会出门观礼。” 乌菏揣度着谢虞琛的神情,又道:“如果谢郎感兴趣的话,到时候也可以随行。” “可以随行吗?不会不方便吗?”谢虞琛状似随意地问了一句。 “乌菏:当然不会。” 听到乌菏这个回答,谢虞琛这才点头,应下祭天大典当天要去观礼的事情。 * 乌菏,或者是他手下人办事的效率向来很高。 第二天午时未过,周洲便领了一个年轻的姑娘到了谢虞琛面前,正是他昨日提到的那个舞女。 来人虽不至于到形如枯槁的地步,但也是极憔悴的,即使施了妆粉也依旧掩盖不住眼下的青黑和没有血气的面容。身形很瘦,虽然舞者都要严格控制身材,但却也不是她现在这个样子。 唯一值得庆幸的,大概就只有她还活着,身上也没有很明显的伤痕这一点了。 “妾身见过公子。”女子开口,声音带着些掩盖不住的颤抖的瑟缩。 谢虞琛忍不住叹了口气,面前的女孩真的很漂亮,看年纪大概估摸也就十几岁上下。 如果在后世,她可能是哪个艺术学校很有前途的学生,拥有无数可能和机会。未来有可能成为某舞团的演员,在舞台上享受鲜花和掌声;也可能在机缘巧合之下出道,成了受人追捧星途璀璨的大明星。 又或者只是按部就班的学习,毕业后找一份自己喜欢的普通工作。 唯独在这里,她只可能是充作贱籍的舞女,供人随意狎玩消遣。身如浮萍,从生到死都由不得自己主宰。 谢虞琛有些不忍,侧身吩咐旁边的人给她搬了个圆凳坐下,缓缓开口道:“周洲已经将你的卖身契什么的都拿了回来,只等过几日便能为你脱离贱籍……” 谢虞琛因为心里想着事情,话音断了一下。就这两三秒钟的功夫,面前的女子就从凳子上起身跪倒在地,抽噎着断断续续道:“公子救命之恩,妾身无以……” 谢虞琛赶紧让人把她扶起来,被打断的思路一时之间没能续上,“之后——” 他想了想,又换了一种说法问:“你可有什么擅长之处?” 面前的人努力止住眼泪,像是生怕回答得晚了会怎么样似的,连着报了几个乐曲名,都是京城中最时兴的歌舞。 谢虞琛摇了摇头,语气中带着些无奈的宽容:“我问的不是这个意思。” 女子赶忙又道:“妾身还会弹琵琶。” “算了。”谢虞琛叹了口气,在女子有如惊弓之鸟一般再次露出不安和惶恐的表情前赶紧开口道:“我在榆林有间香水作坊,香水你知道的吧?” 女子连忙点头,身处在秦楼楚馆,对各式各样的熏香、香水自然是熟悉的。当初香水刚流行不久,还是僧多粥少的时候,老鸨便托人买了一些回来。 既是为了招揽客人,也是为了提升自家妓院的知名度和档次。后来在那些贵族子弟中流行起了调香,许多姑娘为了吸引客人,多多少少也会学上一些皮毛。 只是她没想到那声名远扬,引无数风流名士争相追逐的香水竟然是出自面前这位年轻俊雅的公子之手。 “既然你知道,那如果我为你在那边的香水作坊谋个差事,你可愿意去?” 她立马便要点头,谢虞琛却又道:“榆林那边的香水作坊今年刚扩大了一批规模,正是需要人手的时候,待遇还不错。你去了也能学到些傍身的手艺,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榆林偏远,你若自幼生长在京城,一路过去可能会有些辛苦。” “没问题的,妾身愿意去。”女子赶紧开口,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一般。 对她来说,榆林那点偏远,相比起在这儿受到的心酸苦楚又算得了什么呢? 况且不论是路途上的艰辛,还是其它别的苦难,她早在多少年前一路被卖到教坊司时,就受过一回了。 像这位公子话里给她描述的那样:靠自己的能力学一门手艺,用这门手艺去堂堂正正的谋生、养活自己,不用靠卖艺配笑那样供人取乐才能活着。 ……那是她在连梦里都不敢去幻想的事情。 “既然如此,那等在京中的事情处理完毕,我便让人送你去榆林那边的作坊。到时候我会写一封信告知那边的管事。你过去之后,会有人安顿好你。”谢虞琛道。 “妾身多谢公子大恩大德,妾身此生没齿难忘……”女子低头垂着眼泪,相比起初来时的憔悴暗淡,现在她整个人身上仿佛又有了光亮。 “好了,别哭了。” 谢虞琛看着面前这个比自己还要小上几岁的小姑娘,终究还是于心不忍,从身边人那里拿过一块崭新的帕子递给对方,温声道:“把眼泪擦擦干净,以后的日子长着呢。” 是啊,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 郭赟之一事在第二日早上当着众朝臣的面宣布了处理结果,郭赟之本人罢官流放永不留用,其他家眷也多多少少受到了牵连。 至于其余在朝中做官的郭家子弟,虽然看似没有影响到他们,但明眼人心里都清楚:这郭家的官啊,怕是就做到头了。 一个郭赟之倒台,其他的郭姓子弟没了靠山。墙倒众人推,这些人里面可有几个禁得住御史台查检的?更何况多少人巴不得郭家的人能再多倒台两个,好留出他们做官或晋升的空位来。 这段时间,京中原本还算平静的局面立马又热闹起来,各种言论也是沸沸扬扬,不仅是因为郭氏一族倒台,还因为最近早朝上,皇帝一改往日的作风,一连宣布了近十几个职位的设立。 其中大多是因着这几年新时兴起来的那些东西,像是水泥、杜仲胶、采石场、林场之类的,从前一直由其它部门不伦不类地兼管着。这回也算有了个正式的章程。 虽然品级不高,但却是一等一的好差事,毕竟掌管的都是顶赚钱的营生。 第117章 但这些官职一来不归他们管辖, 二来选官时也不需要他们推举,这就让人很不满了。 这段时间的京城,讨论度最高的事情, 一个是朝廷要在明年举行一场考试。考生不拘年龄和身份, 也无须有人推举, 只要是在官学读过书的学生都可以参加。 考核分为几级,每一级都会按照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拔, 最终入选的人便可授予官职, 入朝做官。 而这第二件事,就叫人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这几日京城突然多了许多贬低谢虞琛的言论,连带着潼州的书院、杜仲胶和他发明出的那些东西,还有当初追捧过谢虞琛的人,无一例外都遭到了那些言论的抵制。 而这些议论声中, 又隐隐以几个世家为首, 特别是和郭家交好的那几个世家, 更是不遗余力地诋毁谢虞琛, 想把他打压下去。 负责此事的下属得了这个消息之后,马不停蹄地便回了府, 眉头皱得老紧,又是愤怒又是着急地向谢虞琛汇报。 除了那日进宫,这段时间谢虞琛都没有出府,外面有什么消息,基本都靠身边人给他汇报。 周洲有些焦急地开口:“谢郎您得快些想个办法, 可不能任由这群人在外面抹黑您。” “那群人真是天下第一等的恶心人。平日里满口仁义道德,实际上呢?只要一不顺他们心意, 就四处诋毁别人的名声,和那种嚼舌根的长舌妇有什么区别?” 探子忿忿地“呸”了一声, 恶声恶气道:“谁不知道他们是因着前些天郭家的事,才对公子如此诋毁?” 没想到谢虞琛听了探子的汇报,却没有半点着急,反而平心静气地劝说起他们几个。 “唉,谢郎啊,您可不知道那群人的厉害,甭管是多离谱的事,只要说得多了就会有人相信。”周洲心急道:“时间一长,假的也就成了真的。到时候即使您再去解释,也没多少人会信了。” 谢虞琛心道,身为现代人,特别是身在娱乐圈,这种事情他都快看腻了,自己刚火的时候不知道被编造过多少谣言,什么离谱的都有。 有深挖他家庭背景的,有关注他感情生活的,甚至还有信誓旦旦说他被某资方大佬包养的,那细节讲得绘声绘色,就跟每次是他躲在角落里亲眼见证了全过程一样。 谁能想到,谢虞琛和那位资方大佬甚至连面都没见过一次呢? “冬天到了,前几天你们大人还和我说,今年的第一场雪应该就在这几天了。”谢虞琛抬头看众人:“那他们穿杜仲胶底的靴子吗?” 探子回想了一下,确认点头:“回大人,穿的。” “那新式的马车呢?”谢虞琛又问。 “……” 探子道:“也坐的。” “杜仲胶底的靴子也穿着,马车也坐着,却来大言不惭地诋毁这些学问和东西不入流……”谢虞琛手指轻轻点了点桌子,神情喜怒难辨:“还真是……” 他嗤笑一声:“若是他们烧掉家里所有杜仲胶制品,脚上也穿回他们象征名士风雅的木屐,换回原本吱呀作响的马车和黄土漫天的道路,今日我说不准还称赞他们一句够有骨气。” “可他们这连碗都没放下呢,就开始骂做饭的人和食材……” “这可不是什么好习惯啊。” 周洲几人心里顿时咯噔了一下,吞了吞口水,心里嘀咕道:谢郎这副模样,怎么和咱们大人有几分相像…… 可真怪吓人的。 别看他们谢郎长着一张翩翩公子温文尔雅的面孔,真变起脸来,可比那些怒目圆睁,会指着别人恶语谩骂的人要恐怖得多。 原本把应对之策交给周洲等人,谢虞琛便以为这事就要告一段落了,没想到下午的时候,乌菏也找到他这儿来。 周洲是午时刚过的时候过来的,与乌菏过来的时间相隔不过半个时辰。这说明乌菏不仅消息够灵通。这么快过来,起码要得知此事后立刻回府才来得及。 谢虞琛看着面前的人。有些疑惑道:“你今日不是去了大祀殿吗?”去筹备祭天大典的事情。 乌菏摇摇头,没有回答,而是低声道了一句“抱歉”。 “害你被牵连,遭受这场无妄之灾。我本不想给你带来麻烦的。” 谢虞琛真情实意地“嗯?”了一声,毕竟他实在是没意识到乌菏有什么对不起他的地方。 略做思考后,他才明白过来乌菏话里的意思。 这几天自己被诋毁,是来自世家的报复。但若不是他在这件事上露了面,被世家注意到。按照谢虞琛原本在民间的声誉,还有他无意入朝做官的性格,原本是不可能遭受这场声势浩大的非议。 “没必要向我抱歉。”谢虞琛平静摇头。 “不仅是因为郭赟之一案和科举改革的事情。”乌菏坐到谢虞琛旁边,垂下手解释道:“郭赟之的事情他们怪不到你头上来,科举考核也才刚起步,他们之所以如此针对你……” “是把你当成了和我同一派的缘故。” “我们本来就是同党。”谢虞琛撇嘴,心里却明白过来。 谢虞琛想起那日在宫里,明明可以由乌菏直接像皇帝引荐,却偏要绕一个圈,由与自己并不熟络的沈家人来介绍,让他作为沈家族长的义子出现。 不仅是这件事,平日里乌菏与他也是能避就尽量避开。谢虞琛住在乌菏府上,这明明是最直接不过的乌菏一党的证据,这件事却被瞒得死紧,只有他身边最近的几个亲信知道。 不是乌菏不想和自己扯上关系,而是自己只要被他在朝中的政敌视作是同党,就会受到无数攻击。 谢虞琛出身成谜,作风又低调,这几年在许多百姓那里的风评怕是比许多一方父母官还要好。做了那么多事情,却又从不曾刻意宣扬造势,积攒名望。 整个人有如铜墙铁壁一般,基本上找不出半点可以攻击的地方。因此他们只好在谢虞琛发明出来的那些东西上使力。 抵制那些物件,贬低杜仲胶学院……这些都属于攻讦谢虞琛的一部分。 “这算是什么大事。”谢虞琛不屑一顾道,“况且,难道我要因为这件事情,就立马搬离这里,从此再不和你来往了吗?” 乌菏看着他不说话,也没反驳。 “?” 谢虞琛怀疑的目光看向乌菏:“不会其实是你想赶我走吧?” “怎么可能?”乌菏这才露出些许表情,“我怎么可能会想撵你走?” “这样还差不多。” 谢虞琛小声嘟囔了一句后才道:“知道你不想,我同你开玩笑的。” “既然不打算赶我走,就不用说抱歉的话。”谢虞琛直视着乌菏的眼睛,郑重其事地说道。 “而且,这件事也不用你管,交给我来处理就好。”谢虞琛又嘱咐了乌菏一句。 他就不相信,自己一个在娱乐圈混了这么多年的人,搞舆论战会搞不赢封建社会一群没见过世面的老古板。 “好。” 乌菏开口的时候,谢虞琛正在脑海中专心致志地回忆上辈子的那些适用于这个局面的各种公关手段,没注意到乌菏眼中一闪而过的柔情。 * 对于蹦跶到自己眼跟前的那些个世家们,谢虞琛原本是不想对他们动用太多手段的。毕竟作为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许多事情谢虞琛都想要温和一点完成。 但这群人这次是真心惹得谢虞琛有些生气。 特别是对方对付自己的原因,仅仅是因为自己被看做是乌菏一派的人,觉得他有威胁,便要对他下手。 即使不结党营私,但哪怕最清正廉洁的人,在这世上也该有三五好友。但乌菏却始终是孤身一人。明明是权高位重的大巫,但连与人交好都要经过斟酌思量。 当初乌菏做客蓬柳村,都要一路乔装打扮,低调行事,生怕因为他而给自己带去麻烦。 敢情你们累世通婚,世代联姻那就叫天作之合,别人只是走得稍微近了些,那就成了同流合污,狼狈为奸? 这世上哪有这样的道理? * 前些天的言论几乎是仅在顷刻之间就发生了逆转。当初与郭家交好的那几个世家宣扬贬低谢虞琛的言论时,普通百姓都没有太在意。 毕竟东西好用就是好用,虽然那些马车啊什么的大家是享受不起,但像是水泥、人力车、腌菜之类的,都早已深入百姓的生活当中。 普通人家是不懂贵族老爷口中那些所谓“上等的”和“上不得台面的学问”之间有什么区别,但大家都有眼睛,都长了心会自己分辨。 明明那些东西在他们眼中都是极好用的东西,多少濒临破产的人家还因此有了谋生的职业,怎么到了那些官大人眼中,就成了应当被抵制和摒弃的事物呢? 而且前段时间官府不是贴出了选官考试的告示?大家都知道了皇上要进行叫什么“科举”的改革。 许多人不识字,对于这什么改革也是懵懵懂懂的。但这几天,酒楼食肆中突然多了好些明白这些事的人,一句一句地给他们解释。 一传十十传百,现在连是街上的贩夫走卒也明白了“科举改革”这几个字的意思。 “原本咱们南诏,不是只有被那些大官推荐的人才有机会入朝做官嘛?” “对对,这个我知道。” “但现在皇帝陛下要进行的改革,还有前些天官府贴出来的告示,就是说上面的那些职位,都不用有官老爷推荐。” “只要是在当地官学念过书的,管你什么身份,都能去参加考试。只要考中,朝廷就会给你封官。” “真的假的?那不就是咱们普通人也能参加了吗?” “还要在官学念过书,官学也是不好考啊!” “那前些时日在潼州新开办的书院,就是你们家大郎还娶参加了选拔的那个,能算是官学吗?” “应该算吧,毕竟也是官府开办的,肯定得一视同仁啊!” “那可太好了!我有亲戚就在那儿念书,成绩也不错。据说上旬旬考,还考了他们甲班的第五名呢。” “当初人家招生的先生来咱们这儿宣传,我却想着潼州离咱们这儿太远就没去报名。这下可亏大了,要是明年再招人,我怎么说也要去报名参加一下,说不准就成官老爷了!” “你可别做梦了,那书院又岂是这么容易的,就让你给考上了?我才不信。” “怎么说也是个机会嘛,说不准有万一呢。” 一时间科举改革和杜仲书院都成了众人议论的中心,但很快,众人的议论中又有消息传出来,说是这段时间不是有人诋毁杜仲胶还有书院那些,就是因为这个改革。 有些世家贵族的老爷们不想让咱们普通人参加这个考试,有做官的机会,这才散播出消息来,想让大家都去抵制他们。 因为这个选官改革就是巫神大人,还有发明这些东西的谢郎两人提议给皇上的,世家贵族们看他们不顺眼,就开始说这两个人的坏话。这段时间大家听到的关于谢郎和巫神大人不好的消息,也都是他们故意编造出来的。 经过周洲等人不遗余力的宣传,百姓们现在也都知道了到底是谁费尽心机地谋算,如此煞费苦心,就是为了不让他们普通人也有做官改变命运的机会。 罪魁祸首是时任门下省的孙侍郎和他背后的孙家,还有国子监的几位祭酒大人。 普通百姓的愤怒在这几天达到了最高潮。 第118章 虽然官府张贴出来的那些官职, 他们普通人大字不识几个,肯定是考不上的。 此事看似和他们无关。 但你不要娶妻生子吗?将来没有子孙后代吗?谁能保证你的子孙后代里就不会出来一个有出息的呢?这不仅事关他们自己,为了子孙后代, 他们也不能就这么妥协退让啊。 涉及到了切身利益, 特别是子孙的发展, 在谢虞琛的刻意渲染之下,大家就更加气愤了—— 你们这些人世代簪缨, 积攒下的金钱和资源足够子孙后代数倍都用不完, 却连我们普通人唯一的机会也要抢走。 谢郎和巫神大人好不容易给了我们普通百姓一个可能改变命运的机会,却还要被你们如此诋毁。 普通百姓的怒气几乎是在瞬间就到达了极致。 原本孙家在当地积攒下来的名望已经被毁去大半。这几天,就连在京城的孙氏一脉,也让怒火被点燃的百姓们给波及到了。 法不责众这个道理在什么时候都适用。 虽然大家不能往孙侍郎头上砸臭鸡蛋,毕竟这年头鸡蛋也是很贵的, 用来砸人多不合算。但是大家可以扔石头啊, 石头又不要钱, 路边捡两块就行。 前日孙侍郎上朝的时候, 乘坐的马车不知被谁砸了个豁口。这两天都称病不上朝了。 当然,这件事里有像孙侍郎一样, 头铁要和人民群众作对的,就也有敏锐地嗅到了新的政治风向,意识到孙家这回不异于是以卵击石,螳臂当车,根本不可能成功的。 既然孙家的倒台、选官制度的改革已成定势, 他们又何必自不量力,继续和科举改革对抗呢?倒不如早早地选择站队, 从龙之功他们是捞不到了,但做个扶龙之臣还是有机会的。 等将来事成, 分配利益的时候也不能少了他们一口。 你势强他们就会选择依附,你势弱时就会有人想造反。这个道理从古到今都通用。 很快,参劾孙家人的奏折就像雪花似的一本接一本落到了皇帝桌上,其中不乏像结党营私、对先帝不敬这些情节严重的罪行。 数十天内,先后倒台了一个侍郎一个尚书,两位重量级的人物,一时间众人都心有戚戚,行事愈加谨小慎微,生怕被抓到什么错处。 孙侍郎的情况比郭赟之要稍好一些,毕竟许多罪名都似是而非,缺乏确切的证据。 只是事情到了现在这个阶段,世家和改革派之间已经没有了退让的余地。孙侍郎在这场斗争中败下阵来,等待他的就只有入狱倒台的结局。 被下诏狱的那天,谢虞琛专门抽出一天的时间去狱中“探望”了一下对方。 孙侍郎暂时被羁押在御史台狱中。因为关押的都是各级官员,环境相比较而言还不算太差,没有谢虞琛想象中那种阴森恐怖的场景,起码他一路走来,还没有看到什么血淋淋的场景。 见到来人,孙大人从草席上坐起身,逆着光看过来,声音沙哑地开口:“你就是……谢虞琛?” 谢虞琛拦住了身后神情严峻的金甲军卫,蹲下身,朝对方点点头:“回孙大人的话,正是在下。” 孙开济从鼻腔中哼出一声冷笑。 “怎么?大人在京中散播了那么些天的谣言,竟然都不知道我的样貌吗?” 孙大人“呸”了一声,正气凛然道:“鼓唇弄舌!尽会煽动些愚昧黔首。” 谢虞琛被他指着鼻子嘲讽,面上却不见半点恼怒,笑眯眯道:“大人下诏狱这几天,可知道朝中进言最凶,要求一定要严惩孙大人的是谁吗?” 在孙开济冷得能杀人的眼神里,谢虞琛不疾不徐地公布了答案:“是王则,王大人哦。” “在下怎么依稀记得,孙大人与王大人还是姻亲的关系呢?”谢虞琛故作思考。 “忘恩负义之徒!他王则……背信弃义,不会……不会有好下场的!咳,咳……”孙开济被瞬间激怒,剧烈的咳嗽起来,整张脸上浮现出病态的潮红。 “大人稍安勿躁啊。”谢虞琛继续说道:“王大人请求皇上不牵连他的女儿,让自己的女儿与大人的侄子和离,我今日出门前,皇上已经正式同意了王大人的请求。” 谢虞琛微微抬起下巴,对面前的人道:“不知道王大人有没有好下场,但显然……” 他露出一抹笑,“大人您是不会有好下场了。” “王大人在奏折中还说,孙大人您在私底下经常说一些大不敬话,有谋反的嫌疑。” 谢虞琛在孙开济像是要杀人般的目光中,抬手抚平了袖子上的褶皱,轻声道:“在我的家乡有这样一句话……” “大致的意思是,当有人怀疑你谋反的时候,你最好是真的在计划着谋反哦。” 孙开济手脚上的锁链发出巨大的声响,面上青筋迸起。他身上那些世家风范早已随着他气急败坏的辱骂而消散,取而代之出现在谢虞琛面前的,只剩下一个因愤怒而完全失去理智,面目扭曲的中年人。 “你与乌菏狼狈为奸……”他声音嘶哑而尖利。 “没关系。”谢虞琛却只是站起身,用一种冷漠而淡薄的眼神居高临下地看着孙开济:“即使是与巫神大人狼狈为奸,在在下心中,也好过和大人一样锒铛入狱。” 谢虞琛没有理会身后孙开济断断续续的咒骂声,带着军卫转身离去。 在拐角处,他遇上了一身玄色长袍站在那里的乌菏,不知道在这儿站了多久,又将他刚才的对话听进去多少。 谢虞琛向前迈了两步,站到乌菏面前。 在台狱昏沉的光线中,乌菏就这么看着他一步一步靠近,许久才挑眉,抛出一个询问的眼神。 “即使是与我狼狈为奸,也好过和孙开济锒铛入狱?”他重复了一遍谢虞琛最后说的话。 谢虞琛微微偏头,轻轻抿了抿唇,“你知道的,我刚刚只是故意气他。” 而气话是不能当真的。 谢虞琛声音越说越低。虽然,虽然他对乌菏确实是有些心动,但……但事情不是这么算的。 乌菏没有揪着这个问题不依不饶,抬手轻轻碰了一下谢虞琛的后背:“走吧,马车在外面候着呢。” 监狱狭窄,乌菏下意识侧身,让出半个身位给谢虞琛,而后跟在谢虞琛后面上了马车。 御史台狱到乌菏府上的距离稍微有些远,一路上,谢虞琛不是在盯着窗外,就是低着头,垂着眼睛不知在想什么。 谢虞琛心道:他既没有心理方面的疾病,又不是十几岁什么都没见过的小年轻,自然能意识到乌菏对自己有着超脱于寻常感情之外的情愫。 他并不是不敢承认这段时间一来的心动,只是…… 谢虞琛在心中叹了口气,照现在的情况,自己的自由、对未来的选择、乌菏是否能接受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爱情观念,等等诸如这些问题,每一个都是他不得不考虑的。 譬如对方到底有几分真心,又是否还考虑着娶妻生子,生育后代等等。 况且乌菏的身份摆在那里,如果像十几二十岁的愣头青那样,不管不顾,只要心动了,便立刻一头扎进爱情的漩涡里。且不说外部环境的阻碍,如果真的不合适的话,在他们两个之间,自己又当如何自处? 成年人在考虑爱情的时候,总是要多想一点,思虑得更多一些。因此便显得优柔寡断,摇摆不定。 还好,乌菏没有打破砂锅问到底,逼着他一定要得到一个答案,给了谢虞琛犹豫不决的时间。 在这个问题上,他们都很有默契地保持着缄默,让关系继续维持在原有的阶段。 两人身后,随行的周洲一脸地摸不着头脑,悄悄砸了咂嘴道:他怎么感觉,今天大人和谢郎两个人都有些奇怪? 总感觉他们之间的氛围怪怪的,似乎多了一些自己认知范围以外的东西。 马车里温度有些低,谢虞琛一路上都捧着手炉。他发现乌菏在想事情的时候,手指总喜欢轻叩什么东西,固定的每三下一停顿,非常有节奏感。 一下,两下,三下…… 听着这个声音,谢虞琛不知不觉地开始犯困,然后……他身子一斜,就靠在马车壁上睡着了。 要怪只能怪昨天晚上睡得太晚,今天为了孙开济又早早地动身来了御史台狱,再加上前世在片场练就了在哪都能睡着的本事。 “大人,到……”周洲冒冒失失地掀起车帘伸进半个脑袋,却看到马车里,他们大人手里捧着一册书,腿上严严实实搭着一件狐皮大氅。 而原本坐在对面的谢郎,此时正枕在那件大氅上,双眼紧闭睡得正沉。 周洲刚说半截的话立马被吓的咽了下去,语无伦次道:“大人,我是想说,那个,高鸿那边,传来的信件……” “行了。”乌菏冲他挥了挥手,低声打发道:“有什么事情都回府再说。” 周洲宛如灵魂出窍一般头晕目眩地退了出去,直到马车稳稳地停在府门外,他仍旧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刚才的画面…… 过了好一会儿,周洲才缓缓抬手用力搓了搓脸颊,在冷风中喃喃道:“我刚刚,应该不是在做梦吧?” * 谢虞琛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的府中,印象里他好像是在马车里睡了过去,等再次睁眼时,就已经到了自己屋里。 ……既然如此,谢虞琛便顺水推舟地又补了会儿觉。 等到天色开始变暗时,乌菏回来,捎给他一封信件。 信来自江安府,是许大郎寄过来的。 谢虞琛在准备离开东山州的时候,托了相熟的商队把余小郎捎回了蓬柳村。这几年余小郎跟着他东奔西跑,从江安府到榆林,再到东山州,走了将近大半个南诏。 谢虞琛便想着先让他和家里人团聚上一个冬天,能到来年开春,再把他接到自己身边来。 刚打开信件一看,谢虞琛便笑了笑。纸上的字迹明显是他熟悉的,不是往常许大郎托人代写的信。和自己的字体有些相像,是出自余小郎之手。 余小郎自开始认字、写字,就一直是临摹着谢虞琛的字体,到如今,除了力道和一些细节上的差距外,与谢虞琛的字迹已经有了五分相像。 “信上说了什么?”过了片刻,乌菏见谢虞琛的表情有些不对劲,开口询问道。 谢虞琛放下信件,皱着眉头将信件递给对方,“原本我计划是明年开春后把余小郎接过身边来,再替他寻个合适的先生。” “结果他说他不想再念书了。”谢虞琛又叹了口气,“冬天的时候蓬柳村来了一队北方客商,不知道余小郎跟着那群人学了些什么东西,现在他说他想跟着商队去边关,问我行不行……” 乌菏揣度着谢虞琛的神情开口道:“若是觉得不妥,我派人去一趟蓬柳村……” “算了。”谢虞琛摆了摆手,神情难得有些纠结。 一般来说,小孩子到了这个年纪,会有些天马行空的念头也属正常。但余小郎素来沉稳,信里洋洋洒洒将近一页也说明了自己的想法,能看出来这个想法说出口,是经过他再三思考做出的决定,并不是一时兴起。 也正是因为如此,谢虞琛一时间才不知道如何处理。他下意识用手指敲着桌子,片刻后看向乌菏,像对方咨询道:“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 乌菏思索着开口:“如果是我,我应当会答应……” 谢虞琛冲他微微颔首,用眼神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一来是因为他已经是十多岁的人了,能保护好自己,出门在外也不至于将自己置于险境。而且这几年边关也算安定,不会有太大的风险。” “二来,我从周洲口中也大抵知道几分那孩子的性子,按照周洲说的,那孩子心思沉稳,想法却比寻常人多。” 谢虞琛点了点头,这点说的倒是没错,余小郎也确实是这么一个孩子,可能是因为童年时期的经历,他是经常会思考许多寻常人不会考虑的东西。 特别是这几年在他身边待着,见到的各色人和事都多,不论是心智还是其他都远超同龄人成熟,更是会想一些很深奥的问题。现如今想要去外面多走走,似乎也是顺理成章。 乌菏接着道:“他心里的问题越多,整个人就越迷茫。而这种迷茫是其他人无法为自己解答的。” 谢虞琛叹了口气,他又何尝不知是这个道理。余小郎在信中也说了,因为有许多事情一直想不明白,才生出了想要去别的地方看看,找寻答案的念头。 乌菏以一种过来人的语气对谢虞琛道:“如此你倒不如让他去外面的世界闯闯。多看、多经历些事情,说不准哪一天就想通了。” 谢虞琛看向乌菏,“你也有过这样的经历吗?” 乌菏笑笑,伸手拨了拨花瓶里新插进去的花枝,“很早的时候有过,那时候钻了牛角尖,遇上事情就容易想不通。” “那现在呢?”谢虞琛看了一眼外面开得正好的腊梅,问道:“现在想通了吗?” 乌菏视线落在谢虞琛微微弯起的双眼上,轻轻点头。 “那就好。”谢虞琛托着下巴趴在桌案边,“既然如此,那我便回了余小郎,告诉他我同意他去边关了。” 乌菏:“若是不放心,便派几个人跟在他身边照看着点。” 谢虞琛先点了点头,想了一下后,又摆手道:“算了,等我写封信问问他的意思吧。” “如此也好。” 解决掉余小郎的事情,谢虞琛又打量着乌菏,有些好奇他口中说的当初想不通的事情是什么,但又不好直接问。 乌菏不动声色地坐在一旁,看着谢虞琛表情一变再变,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叹了一口气决定放弃了。 其实这个问题乌菏自己也很难具体地回答出来。 当初先帝册立太子时,身体其实已经不大好了。因此先帝命他任职东宫,其实是带着一点类似“托孤”意味在的。 后来先帝驾崩,他辅佐新帝继位,既要教导幼帝,又要盯着那些心怀不轨的权臣,还要压制世家,防止世家权大威胁。 百姓畏惧他,世家憎恶他的同时又忌惮他,等到皇帝年长,对于一个大权独揽,甚至有可能威胁到皇权的大臣,又会是怎样的一个态度? 其他人将一腔热血抛尽了,好歹还能换来史书上的半页功绩。但乌菏的血都快被京城的漫长冬天给冻透了。可先帝于他有恩,这条路他又必须走下去。 其实还是有不甘的吧,不然又为何会想不通那些问题。 还好,三年前的宝津渡,他遇上了谢虞琛。 一条路上走了快十年,直到今日才终于不是孤身一人。 第119章 祭天大典当日, 天未破晓,谢虞琛就被人从睡梦中叫醒。 从温暖的床榻中爬起来的那一刻,谢虞琛无比后悔自己那日为什么要主动向乌菏开口, 去这劳什子的祭典。 当初也没人告诉他祭天大典需要这么早起。 凌晨的时候下了一场小雪, 天气一直阴到了他们到祭坛的时候。 多么适合躺在被子里睡懒觉的天气。谢虞琛在人群中轻叹了口气。 钟声鼓乐响起后正式开始祭典。因为祭祀的是天地, 因此祭坛之上没有任何建筑,上面摆着各种礼器贡品, 一眼望去, 烟云缭绕,还真有种震撼人心的意味。 但谢虞琛始终处于一种萎靡不振的状态中,从焚香开始一直到大典结束,他其实都没太搞清楚这中间经历了哪些流程。站在祭坛上的只是一个躯壳而已,他的灵魂早已昏昏沉沉地睡过去了。 他一没有官职在身, 二又不是皇帝选出的随行人员名单中, 到底为什么要主动来受这个罪?直到祭典结束, 回了这几日斋戒住的地方, 谢虞琛都没想明白这个问题。 他住的是一个偏殿,距离皇帝的斋宫也就隔着百十米远。因为要斋戒沐浴, 克制私欲,所以屋内装饰也都以朴素为主。 祭天后的食物被分配给了皇帝和各位王公大臣,因为只添加了最基本的调料,味道算不上好。谢虞琛囫囵吃了个半饱后,就让随行的侍从下去, 自己进屋补觉去了。 乌菏进门时,谢虞琛正靠在榻上休息, 听到屋外的声音,他才勉强坐起, 从旁边扯了两个软枕垫在身后,耷拉着眼皮看向对方。 乌菏身上还穿着祭典时的冕服。 庄重、肃穆,带着不可侵犯的威严。 身份使然,他的冠冕要比其他人的更精细复杂。因为刚摘去礼冠,银发半束,散落下来的一部分与深色的衮衣相衬,显得愈发…… 谢虞琛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清醒了许多。 见谢虞琛盯着他的衣服,乌菏站起身:“我先去换掉这身衮衣,待会儿再过来。” “……哦。” 过了片刻,没等来去换衮衣的乌菏,反而先来了一身明黄的小皇帝。 谢虞琛刚起身准备行礼,就被小皇帝给拦住了。 对方似乎一点都没把自己当外人,轻车熟路地踩着足踏坐到谢虞琛对面,冲他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小声道:“谢郎千万别别张扬,我是背着宝福公公跑过来的。” 谢虞琛看了一眼门外的侍从,轻轻点了点头,坐回了原位。 “亚父不在这里吗?”小皇帝问道。 谢虞琛有些惊讶于他对乌菏的称呼,轻轻挑了挑眉,但还是正儿八经地解释了一番对方的去向:“巫神大人刚刚来过一趟,说是去换衮衣,应当过一会儿就回来了。” 小皇帝拉长声音“哦”了一声,又扭头问他:“谢郎在平日里也这么称呼亚父吗?” 这么郑重其事的叫“巫神大人”? 谢虞琛沉默地张了张嘴,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尴尬如影随形,差点把身后的引枕捏变形,勉强才维持住了自己的表情道:“……对,但,可能平常,私底下会稍微随意一些。” “哦,原来是这样。”小皇帝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垂着眼睛,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 谢虞琛不想去猜测对方到底明白了些什么,深吸一口气,转移话题道:“臣这里还备着一些糕点,不知道陛下用过午膳没有,要不要稍微吃几口。” 对方的眼神肉眼可见地亮了许多,迫不及待地点头。 谢虞琛从屋里取出一盒糕点,是祭天大典前他专门让厨房做的。外面的酥皮用的是胡麻油,有一股很独特的香味。而且因为是从植物里榨取出来的,所以即使是斋戒也不影响食用。 他估计小皇帝应该是从祭典开始到现在就没吃过东西,他这个年纪又格外容易饿。点心端上桌后,几乎是三两口就解决掉一块。 看给孩子都饿成什么样了。谢虞琛用一种略带怜爱的眼神看了一眼正向第三块糕点伸手的皇帝,赶紧倒了杯茶递给对方:“先喝点茶顺一顺,当心吃太快噎着。” 小皇帝拍干净手上的糕点屑。接过谢虞琛递来的茶盏咕嘟咕嘟喝了两口后,才含糊不清地道:“亚父之前还和我说,等谢郎进京后,让我有事多来请教谢郎。日后若是没事,谢郎能常来宫中吗?” 谢虞琛倒茶的动作愣了一下,有些迟疑地开口:“如果陛下不介意的话,臣定当遵从。” 他虽然不知道乌菏还说过这样的话,但能与皇帝多接触接触总归不是什么坏事。若是一国之君贤明,整个国家也能发展得更好。 盘中精致小巧的糕点还剩下大半,小皇帝盯着看了几眼,有些可惜地叹了口气:“可惜晚上还在华清殿设了宴,不能再多吃了。” 谢虞琛笑着摇了摇头:“糕点本就是甜腻之物,吃多了容易伤胃,陛下若是喜欢,我今日回去之后把具体的做法写个方子交给尚食局的奉御,让尚食局照着方子为陛下做就是。” 小皇帝点点头,还准备说些什么,却看到谢虞琛悄悄向他使了个眼色,压低声音开口:“如果臣没有猜错的话,应当是寻陛下的内侍们到了。” 他赶紧顺着谢虞琛的目光看向窗外,果然在正对的前院里看到了宝福公公微胖的身影。 小皇帝撇了撇嘴,冲谢虞琛叹了口气道:“朕得回宫了。” 谢虞琛失笑,起身目送皇帝移驾。临走前,小皇帝还十分不舍地扭头冲谢虞琛叮嘱道:“谢郎别忘了之后要常来宫中……” * 乌菏回来的时间比谢虞琛想象的要晚,他送别小皇帝后又回屋里补了一个时辰的觉,才再次见到对方。 “离晚上的宴席还有些时辰,还能再休息一会儿。”乌菏看着睡眼惺忪的谢虞琛。 “不了。”谢虞琛摇了摇头,将手里的湿毛巾扔回水盆里,“刚才已经睡了好一会儿了。” 一旁的侍卫开口:“半个时辰前大人就来过一回,下人说您还在休息,大人就没进来。” 谢虞琛抬眸看了乌菏一眼,对方没说话,面无表情地扬了扬下巴,屋里的人顿时心领神会,纷纷退下。 等到屋里除他们两个之外的人都走了个干净后,谢虞琛才失笑道:“要不是他,我还不知道你中间还来过一回。” 乌菏:“多嘴。” 谢虞琛不甚在意地耸耸肩,主动问他:“在斋戒殿,你走之后陛下来找过我,这事你知道吗?” 乌菏“嗯”了一声,立马便猜出了小皇帝过来的目的:“是不是邀你进宫了?” 谢虞琛点头:“陛下说你让他有事可以来询问我……” 乌菏没有否认,谢虞琛啧了一声道:“朝中那么多学识渊博的大臣,哪个不比我强?干嘛非要我进宫?况且我也不知道怎么教。” “不要妄自菲薄。”乌菏笑着开口。 见谢虞琛抱臂瞪着他,乌菏才又道:“也不要你专门教些什么……” “他平时在宫中,身边接触到的都是没怎么读过书的太监宫女,没个能说上话的。至于朝臣们,你也清楚是什么情况。” 要么年纪一大把了,在皇帝面前端的是一副不苟言笑模样,永远都是:“君王之道,在——”“为君者,应——” 几句差不多的话翻来覆去地念叨,哪怕是圣人之言也该听腻烦了。 要么就是世家出身,门生故吏、姻亲朋党能串成一大串的那种。这种人乌菏也不愿意皇帝多和他们打交道。 除了几位太傅,皇帝平日里也确实没有什么能接触亲近的人,也难怪刚刚表现得那么开心,连吃块糕点都能乐呵呵的。 乌菏又补充了一句:“而且,他也是喜欢你,今天才专门跑过来和你提这件事。” 谢虞琛:“?” 喜欢他?可他之前也没和皇帝接触过啊? 乌菏解释:“之前你在东山州做的事情,关泰初在奏折中都提到过,有时我也会与他讲一些。” 谢虞琛迟疑着点了点头。 乌菏又道:“你若不愿,不去或是少去几回就是了。” “没有不愿意。”谢虞琛摇头,“我就是有些惊讶,而且他还……” 还挺讨人喜欢的。谢虞琛顿了顿,没把这话继续说下去。 * 祭天大典在冬至当日举行,晚上在宫中设宴。因为皇帝还未大婚,除了朝臣之外,席上就只剩下几位还未封王离京的宗亲。 谢虞琛的席位毫无意外地设在了乌菏旁边,一个极其显眼的位置上。他视若无睹地入席,仿佛没看到集中在他身上或探究、或警惕的注视。 皇帝开口敬了第一杯酒。众人也纷纷起身,短暂地收回了望向谢虞琛的目光。 皇帝还是未成年吧?这么小就饮酒吗?谢虞琛眉头微蹙,而且他刚刚尝了一下,这酒的度数还不算低。 他往乌菏的位置稍微侧了侧身子,低声道:“这个年纪就饮酒,会不会对身体不太好?” “没事,宫人悄悄换过的。”乌菏在桌下冲他小幅度摆了摆手,“左侧的酒壶里装的是清水,另一边才是酒。” 谢虞琛“……” 他看了一眼皇帝席位上一模一样的两个酒壶,又看了下四周众人的桌子,忍不住冲他比了和大拇指。 两个一模一样的酒壶明明白白地摆在桌上,只要是长了眼睛,都知道两个里面中必定又一个是有问题的。这么做和掩耳盗铃有什么区别? 不过知道了又能怎样,无论心里怎么想,面上还不得是装出一副高高兴兴的模样说祝酒词。谁都不想在这种时候去触谢虞琛身旁这位阎王的霉头。 因为上一次在赏花时的经历,直到现在谢虞琛对饮酒还是有些戚戚。不过今天场合特殊,他又坐在了一个最显眼的位置上。作为孙、郭二人被清算之后整个京中最炙手可热的人,席上少不了主动来和谢虞琛攀谈的王公大臣。 许多人名为敬酒,实则是试探。当然也有主动过来示好的。反正整场宴席下来,有用的话没听到几句,没用的酒倒是喝了不少。 最开始谢虞琛还能摆出适宜的表情来与众人周旋,但到后来,过来交际的人就基本上都被乌菏给挡掉了。 宴会散场后,马车一路驶离皇宫。因为今天既是冬至,又是祭天大典,百姓之间也举行了各种祈福活动。谢虞琛他们出来的时候,许多活动还未散场,整个京城都是热热闹闹的。 “要去看看吗?”乌菏主动提议:“城东那边的活动估计还没结束,过去之后刚好能赶上。” 谢虞琛放下车帷,冲对方摇了摇头,今天凌晨不到就去了圜丘,席上和那群各怀心思的大臣周旋又喝了不少酒,实在是有些累,“以后还有机会,今天实在是没精力去了。” 乌菏:“好,那便回府吧。” 马车行驶途中,谢虞琛突然听到外面好像传来一阵乐声,有点像铜铛的声音,但又和他印象里完全不同。 他有些疑惑地看向乌菏:“刚刚那个是什么声音?” “云铃,祭祀时用的。”乌菏解释:“百姓间也会用来祈福。今天是冬至,有云铃声很正常。” “今天祭典的时候……”乌菏突然笑了笑,“你应当是没有听到。” 谢虞琛:“……” 那是当然,因为他差点就站着睡着了。 云铃的声音逐渐弥散在身后的沉沉夜色中,马车里又恢复了寂静。 谢虞琛有些失神地看着外面,突然想到晚上的时候,他真不应该喝下最后那几杯酒。 那些在清醒时刻被压制的念头因为酒精又重新盘踞在了心头,让人忍不住随着自己的心意,冲动地去做想做的事情。 “如果有机会……”谢虞琛下意识地开口,但在剩余的话说出口前,理智又重新占据了高地。 穿越一事与其它东西不同,它太过离奇,实在不是寻常人可以理解的事物。 ……他与对方,原本就是来自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每个人身上都会有秘密,这很正常,但没有哪种爱情应该建立在这样的隐瞒之上。 在他冲动开口时,对方的注意力就已经放在他身上。如今骑虎难下,实在不能说一句“没什么”就继续假装无事发生。 “你有没有什么,想问我的?”谢虞琛听到自己的声音在马车中响起。 对面的人眼眸深邃,在夜色笼罩时,瞳孔中的神情就容易变得模糊难辨,像幽谷中的一只蓝色蝴蝶,振翅落在了谢虞琛的肩头。 他重复了一遍谢虞琛的开头: “你会离开吗?如果有机会的话。” 谢虞琛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问题,愣了几秒后,缓缓摇了摇头。 他父母早故,除了出道后就带着他的经纪人方姐,和几个好友之外,没什么多余的挂念。这些人没有自己也能生活得很好。他没有什么非要回去的执念。 但在这里,有他想要为此留下来的人。 “不会。”谢虞琛有些艰涩地动了动嘴唇。 ——即使有机会,他也不会离开。 似乎随着他的话音落下,有什么东西也随之安定了下来,谢虞琛看着面前的人,轻声道:“不继续问了吗?” “不了。”对面的人摇头:“这就足够了。” 接下去的聊天,不管是谢虞琛还是乌菏,都有意识地避开了类似的话题。 谢虞琛提起刚刚错过的那场祈福庆典,“等到明年,还会有类似的活动吗?” “不用等那么久。”乌菏道:“等到过段时间的除夕还会再举行一次。” “那到除夕的时候,我们再去看吧。”谢虞琛朝乌菏露出一个很轻快的笑容。 第120章 这段时间, 谢虞琛基本隔三差五就要进一趟皇宫,就连宫里每日的侍卫都差不多在他这儿混了个脸熟,有的谢虞琛甚至能记住他们分别是哪一日轮值。 小皇帝与他也日渐熟络了起来, 有时候甚至会和他透露一些宫闱秘闻, 谢虞琛表面上听得波澜不惊, 但实际提心吊胆,生怕下一秒就从对方口中听到什么他不该知道的东西。 但还好, 小皇帝对他不设防归不设防, 但分寸还是在的,说得大多都是他刚被册立为太子时发生的那点事。 在有关东宫的那段记忆里,出场最多次的就是当时还尚未及冠的乌菏。 先帝虽然册立了太子,但平日里忙于前朝,少有精力照看他。当时他又是许多人的眼中钉肉中刺。风雨飘摇的局势中, 与任职东宫的“亚父”乌菏, 是真实有过段一段深厚的情谊的。 谢虞琛原本还有些担心两人的关系, 毕竟年幼的君主和把持朝政的权臣, 这两个身份放在一起,怎么看都不像是能有善终的组合。 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 他担忧的事情应该是不会发生。毕竟君臣相得的情况虽然少,但也不是一个先例都没有,谢虞琛的心也就放下大半。 小皇帝把谢虞琛叫到宫中,名义上是有事要向他请教。但实际上…… 谢虞琛回忆了半天,发现自己好像也没教给对方什么有用的东西。 大多时候对方问的都是些风土人情之类的问题, 他久处深宫,又是少年人的心性, 对外面的事情心生好奇再正常不过。 但谢虞琛自己都还是“一瓶不满,半瓶晃荡”的水平, 也只能挑着他这几年去过的地方,榆林、东山州这些,挑些有趣事迹的讲一讲。 再后来,谢虞琛发现照这么下去,他马上就要没东西说了,心道这可不行,便叫人把他为杜仲书院编纂的课本拿到了宫里。 一本是关于数学的,一本是基础的物理化学知识,都是对方从来没接触过的领域。 最开始因着好奇心在,小皇帝对这两门课都展现出极大的兴趣,基本除了上朝和学着处理政事之外,闲暇的时间都扑在了这两本书上。 谢虞琛见他愿意学习,自然也非常支持,专门在府上备好了课,隔两日就进宫给小皇帝讲一堂。 小皇帝很快便发现,这两门课都属于初学很有意思,但只要把最基础的知识学完,剩下内容立马就变得异常缠人。他学了几日后,整个人肉眼可见地萎靡起来,就连看到谢虞琛时,面上的笑容都带了几分苦涩。 谢虞琛看他这样,只得叹了口气,心道:“又是一个和周洲一样没天赋的”。但左右对方身为皇帝,物理和化学差点就差点吧,也碍不了什么大事。 谢虞琛就还是继续隔三差五地进宫,只不过不用那些理化知识折磨小孩了。日子一天天过,很快便到了年末除夕的时候。 小皇帝正站在桌前写福字。除夕前皇帝亲手写下福字,赠与各位大臣已是传统,即使是皇帝年岁还小也没能例外。 小皇帝面前摆着一叠裁得正好的红纸,见谢虞琛来了,笑眼盈盈地抬头:“谢郎来了!宝福公公快赐座。” 谢虞琛不紧不慢地行过礼,看着桌上的红纸问道:“陛下还未写完吗?”他记得自己上回进宫时,对方就已经在写福字了。 “还剩最后一叠。”小皇帝揉了揉手腕,将笔递给身旁的太监,“明日的除夕宴,谢郎可要参加?” 谢虞琛有些惊讶地挑眉,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竟然明天就是除夕了。他倒是无所谓去不去,但想起上次冬至,众人排着队找自己敬酒的场景,还是有些犹豫。 谢虞琛不是不愿意喝酒,只是他还答应了乌菏,除夕夜的时候去参加城外的祈福庆典…… 小皇帝似乎看出他的想法,瞅了瞅身旁的大太监,对谢虞琛道:“谢郎若不想饮酒,朕可以让宝福公公给谢郎准备果子饮。” 谢虞琛想起冬至宫宴上对方桌上那一模一样的两支酒壶,忍不住笑了笑,点头应下了对方的邀约。 * 除夕夜,宫中设宴。 比起前些时日冬至的那场宴席,这次的规模要大得多。凡是正四品以上的官员,都可携带家眷出席,再加上前些时日回京述职的文武百官,又有一大批人。 朱雀街上,越靠近皇宫马车就越多,到太平巷时,都差点堵起来。谢虞琛比寻常人早一些进宫,正好错过了朱雀街的“高峰期”。 宫门外,谢虞琛又遇见了几个眼熟的禁卫军,都是没少和他打过照面的。 看见谢虞琛过来,立马便有小太监从亭中一溜烟小跑到他面前行礼:“皇上吩咐奴婢们在这儿等着公子,步辇就在外面,公子在亭中等候一会儿?奴婢去传步辇来。” 太监口中的“步辇”并非轿子,而是指人力车。水泥问世后,皇宫是最早铺设了水泥道的,步辇也早换成了特制的人力车,在禁中作代步用,又快又稳。 这段时间,谢虞琛隔几日便要被皇帝唤进宫中,宫里的太监宫女们最会察言观色,对他自然是热情至极,不敢有片刻怠慢。 “不用了。”谢虞琛拢了拢身上的狐裘,“总共几步远的距离,我走过去便是了。” 小太监恭顺地应下,侧身道:“那奴婢来为您引路。” 刚过第二道宫门,迎面就遇上了乌菏。 谢虞琛看了看周围,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有些疑惑道:“你怎么在这儿?” “来等你。”乌菏言简意赅地说了三个字,顺手从太监那儿接过宫灯。 “见过巫神大人。”引路的小太监行了个礼,很有眼色地停步:“那奴婢们就先退下了。” 乌菏颔首:“去吧。” 转个弯过去是一座闲置的空殿,寒冬腊月,宫中这些偏僻的地方就只有梅花开得正盛。谢虞琛路过的时候,恰巧一朵腊梅被风吹散,落在了谢虞琛的肩膀上。 他轻轻捻起一片,抬头向花瓣落下的方向看去。 奇怪,按理来说宫中的梅树都是一丛一丛地生长,哪有像头顶这棵,孤孤单单一株长在这处偏僻的宫殿里,枝干从宫墙外攀出,落到了谢虞琛的眼中。 “在这儿等我一会儿。”乌菏看了身旁的人,突然开口道。 远处宫殿透着亮光,谢虞琛借着手里灯笼的这点微弱地光线,看着乌菏推门走了进去。 片刻后,一枝开得正盛的腊梅递到了谢虞琛面前。 谢虞琛疑惑:“嗯?” “给你的。”乌菏拍了拍身上的花瓣,对谢虞琛道。 谢虞琛愣了一下,小声道:“虽然这处宫殿里没有人,但这样随便就折了宫里的梅树……” “是不是不太好?” 乌菏将他手中的宫灯又接了过去,“其它的不敢保证,但这束花你可以放心拿着。” 谢虞琛将信将疑地接过。似是看察觉到了他没问出口的疑惑,乌菏指了指身旁的那间宫殿,“这处原本是珠月阁,先帝在时,是前任大巫祈福占卜的地方。这株腊梅树,也是我亲手种下的。” “只种了一株吗?”谢虞琛轻声问道,如果只有一株的话,看着怪孤单的。 乌菏“嗯”了一声,不知为什么,没有继续解释。 谢虞琛看着乌菏暴露在灯火下的半边侧脸,下意识将手中的梅花放在鼻尖嗅了嗅。 “好香。”他看向对方。 “腊梅本身就是香的。”乌菏笑笑。 “还是不一样的。”谢虞琛摇了摇头,下意识开口:“我们府上的梅花就没有这个味道。前些日子我还让周洲剪了几枝放在书房里。” 乌菏偏过头看着他,谢虞琛突然意识到:“不是,我的意思是……” “品种不一太样。”乌菏却没有让他继续解释下去:“这株梅花和我们府上的不是一个品种,你若是喜欢,把它们都换成手里这种就是。” 他特意加重了“我们”二字。 谢虞琛低着头,面无表情地揪了两瓣花朵,片刻后才小声道:“还是不要了吧,它们长那么大也怪不容易的,年年还开花呢……” “那就种在西院,你现在住的地方。”乌菏从善如流地接话:“明年冬天就能看到了。” 谢虞琛:“……” “那行吧。”最后他还是答应了乌菏的提议。 夜色中,谢虞琛突然开口:“等到除夕之后,我就不这么频繁的进宫了。” 乌菏没有开口,静静地等待着谢虞琛的下文。 “这段时间实在去得太频繁了,我连每日轮值的侍卫都认全了。”谢虞琛笑了笑。 “不过你把他教得很好。”谢虞琛看向远处的灯火,轻声道:“他将来会是一个很好的皇帝。” * 席上,小皇帝果然如他所说,给谢虞琛的酒壶里装了清甜的果饮。因为是阖家团圆的日子,这样宴席并没有持续到很晚,谢虞琛他们出了宫的时候,时间甚至比冬至那日还要早一些。 乌菏把谢虞琛一直捧在怀里的梅花插进装了水的花瓶里,提议:“那我们现在启程去城东?” 谢虞琛轻轻点头。马车一路向城东驶去,今夜的京城比冬至那日还要热闹,目光所及之处,皆是暖色的烛火和嬉笑的行人。 城外,谢虞琛时不时就能看到几盏孔明灯被放飞到空中。乌菏站在他身后,将一件狐裘披到谢虞琛肩膀上,“京城寒冷,冬天河水结冰,所以人们只能放孔明灯祈福。” “南方一带会放河灯吗?”谢虞琛疑问。 “嗯?谢郎不知道吗?” 像是为了揭过什么话题似的,乌菏还不等谢虞琛说话便又继续道:“会放,除夕和正月十五都有,许多地方还会有专门的花灯评比,优胜者还会得到奖赏。” 谢虞琛侧身看向对方,神情坦然:不必在这件事上格外照顾他。 既然那天他已经决定留下,那在自己的身世问题上,就不会再有所隐瞒。 想要拥有却又不肯承担风险,这世上哪有这样的道理。谢虞琛心道。 他前世在娱乐圈见过太多分分合合,有情人终成怨偶的故事。他承认自己不是一个“乐观主义者”,因此对于乌菏的感情,始终抱有一些畏惧和胆怯。 谢虞琛轻轻叹了口气,但人不能只愿意付出一部分,却妄想得到百分之百,总会有谁出现,让一个人心甘情愿地放弃过去许多年的坚持。 “要去前面看看吗?好像那边的视线更好些。”谢虞琛披着狐裘开口。 他们现在所在的位置是一个半坡,也不知道乌菏怎么找的地方,从这儿可以看到城郊大半的景象。 “走吧。”乌菏将手搭在谢虞琛的肩膀上,却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天黑,前面路不太平,我扶你走?” 尾音扬起,是一个询问的语气。 谢虞琛没有说话,抽出手,严丝合缝地握住了对方的掌心,“一起走吧。” 乌菏左手常年戴着一枚南红玛瑙制成的扳指,谢虞琛印象深刻,即使是在夜色中,他也能清晰地回忆起那枚扳指的模样。 滴血一般的艳红…… 谢虞琛的喉咙莫名有些紧。 像是蜗牛刚伸出的触角,谢虞琛试探性地将心中的问题问出了口。 比如乌菏隐而不表的感情,再比如关于两人的关系。 谢虞琛用了“私情”这个词。 即使隔着大氅,谢虞琛也能感觉到自己落入了一个温热的怀抱中,“是心悦与你,但不是私情。” 是我想要和你余生永远的相守,而不是见不得人的、躲藏在角落里的私情。 论看人的敏锐,乌菏不比谢虞琛差。他能察觉出对方始终在顾虑和不安,也知晓对方在身世上的不同寻常。 只是因为这些原因,他才始终没有将自己的心意直接了当的剖白,除此之外和其他任何世俗的因素都无关。 他只是不愿意带给谢虞琛不得不回应的压力,即使他已然动心。 “你知道今天在宫里的时候,陛下悄悄和我说了什么吗?”谢虞琛突然转身,正面看向身后的人。 乌菏下意识摇头,他知道小皇帝喜爱谢虞琛,但对于两人这段时间私底下都说了什么、做了什么,他也不是完全清楚。 “他说……”谢虞琛笑了笑:“朕可以给你和亚父赐婚。” 乌菏倏地抬头盯着谢虞琛,努力克制着自己的动作,不去将面前的人掣入怀中。 “那谢郎你是怎么回答的?” “我说,要看陛下的亚父同不同意这回事。”谢虞琛将手勾在了乌菏的肩膀上。 “如果,我说我愿意……”乌菏的声音是谢虞琛听过最好听的,带着一种锐利的冷意,像是永不融化的积雪。但在此刻却显露出几分慌张。 “那就——”谢虞琛刻意卖了个关子,在乌菏愈发逼近的视线中,向后退了两步道:“只好去谢陛下隆恩了。” 乌菏终于如愿以偿地将人拢入怀中。 …… 谢虞琛与乌菏回府的时候,祈福庆典也已接近末尾,但街上仍有许多百姓。大家普遍都穿着鲜艳的衣裳,就连拉客的人力车上,也系上了五色的绸带。 谢虞琛看着往来的百姓,心情莫名跟着欢畅了起来。 乌菏:“你知道刚刚百姓放灯的地方,原本是哪吗?” 谢虞琛摇了摇头,有些好奇地眨了眨眼。 “那边在前朝是一片乱葬岗,后来前朝覆灭,流民聚集于此。到了我朝,也仍旧是整个京城最贫穷落后的地方。” 谢虞琛:……嗯?! 他震惊于两人的第一次约会竟然就是在一个原本是坟场的地方,虽然没有什么吉利不吉利的,但未免…… 是不是有点不太讲究? 谢虞琛一时间忘了言语,却听对方继续道:“后来有了水泥、人力车,朝廷便专门派人在这附近建了厂,把这些无处谋生的百姓都组织起来,让他们进厂做工。” 谢虞琛突然意识到了乌菏特意把地方选在这儿的原因。 “现在那儿是不是发展得很好?”乌菏笑着看他:“百姓在那里放灯,是在求明年的日子能更好。” “只有日子有盼头的人,才会有这样的祈求。” 谢虞琛突然想起一句与这个场景特别搭的诗—— 夜归听得舆人语,且愿新年胜旧年。 人生前路漫漫,愿新年,胜旧年。 (正文完)《 》 第121章【VIP】 第25章 番外1(上)任职太学 前段时间, 不论出身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消息一出来,立马便成了众人议论的中心。 虽然上面也说了,因为是第一年尝试这种方法, 不可能立马在全国上下推行, 因此涉及到的官职只有今年新设立的那些个负责掌管这几年出现的新事物。例如杜仲胶、水泥等等。负责管理其生产行息, 以及商贩的行为,按时向朝廷奏报等。 品级是不高, 但却是实实在在有实权的岗位。那些个看谢虞琛乌荷一派不爽的世家, 例如郭家、孙家一流,虽然嘴上贬低得厉害,但心里没有一个不是盼望着这张大饼最后能落在自家头上的。 包括前段时间他们各种宣扬诋毁谢虞琛,其实究其根本,还是不想让科举改革顺利施行下去, 最好仍旧像从前那般, 由他们这些世家高门举荐。 和郭、孙两家联合起来那几个世家也是, 他们家里这一辈的年轻人都不太有出息。郭赟之的那个儿子当街与人大打出手, 连带整个郭家受了牵连。他们几家的小辈们也都没比郭家那个祸害好到哪去,只是稍微有些分寸, 没闹到明面上去而已。 这几年也就是靠着家族的荫庇,这些人才能谋得一官半职。若是靠他们自己的才能,怕是做个衙门里的小吏都费劲。 这也是他们疯狂抵制科举改革的主要原因。 像沈家那几个晚辈,不管是学识修养,还是才干德行, 在同龄人中都是极其出众的。人家根本不怕什么改革。毕竟不管怎么考核,他们都有把握能脱颖而出。 不过孙、郭两家的事情出来之后, 杀鸡儆猴,其他人也都安分了不少, 起码明面上不敢再对改革指手画脚。 至于私下里…… 科举改革离彻底服众还差点距离。 特别是对于谢虞琛提出要考核的那什么名叫“理学”的东西,在六门学以及其他书院的学生中,仍是不服气的占据了大半。 前段时间,更是有好几位学生公开发表文章,从各个角度论述科举改革,特别其中是“理学”这一门考核的不合理性。其中几篇策论持之有故,言之有理,甚至算得上是上乘之作。 “怎么样?这两篇写得都还不错吧?”谢虞琛从书桌上拿起一篇递给身旁的人。 “特别是这一篇,论点明确,论据清晰。若是要我写……”谢虞琛笑了笑,“我还真写不出来。” 乌荷接过谢虞琛递过来的几张纸,一目十行地浏览了个大概,不置可否地挑挑眉,苛刻地给了一个“一般”的评价。 谢虞琛抬眼看他,食指戳了几下乌荷的胸口:“你评价怎么一点都不客观?对人家有成见是不是?” 乌荷顺势握住谢虞琛的手,将他拉到自己怀里,解释得漫不经心,“此人名叫冉宏达,是尚书令冉恒之子,以我对他的了解,这种水平的文章,不是他的水平能写出来的。” “请代笔了?”谢虞琛惊讶皱眉,本想说这不学术造假吗?转念一想,又咽下了这句话。 ……这年代还没学术造假这个概念呢。 但不管在哪个时代,请枪手代写文章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要我替你处理……” 乌荷开口,谢虞琛赶紧摇头拒绝了他的提议。 这些文章中,首当其冲被质疑的便是杜仲书院。 因此除了六门学学生质疑科举改革的言论,这些文章传到潼州后,杜仲书院的众人也做了文章,一条条对此进行了反驳。 只不过杜仲书院创立至今还不足一年,学生们又大多出身平凡,众人学习的侧重点还是更偏向数算、化学这些学科,其他人做文章的功力还是稍微差了些。 传到京城的文章谢虞琛都看过一遍,除了曾经师从当世大儒的苗文和,其余学生们做出来的文章要么是在说服力上差了些,要么就是文采还不够好,稍逊六门学的学子一筹。 孙家一事过后,百姓也知道了科举改革是对他们这种荆门布衣有利,对改革都持着欢欣支持的态度。但谢虞琛要的可不仅仅是在市井百姓中的舆论胜利。 虽然民为邦本,但要想科举制能更快地全面推行,还是得让那些出身六门学的学生们心服口服才行。 “今天早朝的时候,国子监祭酒周元白提出,要让苗文和或者书院的其他先生去国子学或是太学任教一段期间。”乌荷突然开口。 谢虞琛愣了一下,从乌荷怀中退出来,有些疑惑地重复了一遍他的话:“任职太学?” 谢虞琛转念一想,就明白了其中的弯弯绕绕:不管“理学”这门学科的考核是不是已经板上钉钉,左右众人还是不服气。既然如此,便不如直接让杜仲书院的先生去国子学教几节课。 若是先生教得内容是好的也就罢了,他们把先生留在京城任教,等到来年选官考核时,他们也不至于落后杜仲书院的学生太多。 但如果能借此机会证明理学不过是徒有其表,实际上并没有什么有价值的内容,众人便更有理由出言抗议,要求取消理科这门考试。 “这场面苗文和未必能应对得来……”谢虞琛思量着摇了摇头,“况且这段时间也到了学末,正是书院考核的时候,怕是抽不出人手来京城。” 谢虞琛问:“他们说了一定要苗文和去吗?” “这倒是没有。”乌荷摇头,明白了谢虞琛话里的意思,“难道你打算亲自去?” “不行吗?” 谢虞琛看向乌菏,“虽然在经义文章方面我不如苗文和,但若是理学这门课程,他还真不一定比我擅长。”好歹他当年的文化课分数也是全系第一的水平。 “当然可以。”乌荷笑,“你去自然是更好的。” 谢虞琛撇撇嘴,靠着乌菏坐下,“他们恐怕巴不得去的是我,一旦能把我驳倒……” 他摇了摇头,“那可比辩倒一个苗文和有说服力得多。” 乌菏反问:“那你会被驳倒吗?” 谢虞琛一脸“这怎么可能”的表情看向乌菏,理直气壮地摇头,“我会让他们见识一下……什么是来自21世纪的物理学的震撼。” 自那日两人确立关系后,谢虞琛就将自己的事情对乌荷和盘托出,包括他离奇至极的穿越经历、上一世的身世经历、以及“那个世界”的模样等等。 坦白了这个秘密之后,谢虞琛在平日里与乌菏聊天时,便不再会刻意做什么隐瞒。 若是说起什么这个年代没有的新事物,以前谢虞琛还会遮掩说是什么“从书里看到”或是“在某处听说”,现在他则会直接告诉乌菏,这是来自后世哪个年代的产物。 不过直到今天,距离他们二人彻夜长谈已经过了将近两个月,乌荷对于谢虞琛提到的有关“21世纪”的事情时,还是会感到震惊。 竟然真的会有一个人,从遥远到千年之后的时代而来。而如此千古难见的奇逢,竟然出现在了自己身边。 过去的数十年来,乌菏从来不觉得的自己是什么幸运的人。哪怕整个南诏都流传着大巫是天神庇佑,自出生起便可通万物、知鬼神的说法,他也从未有半分实感。 他一直都清楚自己这个位子是什么来的,一路上经历过多少血雨风霜,才走到了今天这一步。 但直到遇到谢虞琛,真切地听到对方讲述他从前生活的那个时代时,在那一刻,乌菏突然愿意相信这个世界是拥有神明的存在的。因此才有了谢虞琛跨越了近千年的时光,来到了自己身边。 谢虞琛突然站起身来,似乎是打算朝屋外走。乌菏也跟着站起身,抬手拉住了谢虞琛的衣袖。 谢虞琛:“?” “去做什么?”他听到乌菏问。 谢虞琛一脸理所当然,“当然是去备课啊。” 既然他打算去太学教书,那当然要做好十足的准备。他还打算给太学的那些洋洋自得的公子少爷们一点来自21世纪的现代物理学震撼呢,不好好备课怎么行。 在乌菏如有实质的注视下,谢虞琛一脸迷茫地与他对视。 嗯?要干嘛? 谢虞琛记得当初在杜仲书院的时候,乌菏不是也看过自己备课吗?怎么现在一副拦着自己不打算让他走的模样。 “没什么。只是想和你多待一会儿。”开口的时候,乌菏已经松开了谢虞琛的衣袖,垂下眼皮轻轻摇了摇头。 “你赶快去备课吧,别耽误了。” 谢虞琛有一瞬间觉得自己心脏好像漏了一拍,回过神来后,下意识便开始反思,自己最近是不是太过于关注事业,从而忽视了伴侣的感受。 这可不行啊。 从前在拍戏的时候,就有前辈教导过他:一份健康、良好、可以长久的感情,不论男女,都需要双方花费时间和精力进行维护。因此不管自己平日里工作如何繁忙,都一定要留出给伴侣和家庭的时间,陪伴对方,关心对方的生活和情绪。 当时谢虞琛虽然没有建立一段关系的打算,但对于前辈的话,他还是觉得十分有道理的。也不知怎么就记到了现在。 果然,这世上没有无用的知识,如今不就派上了用场? “那要不……”谢虞琛又转身回来,伸手拽着对方的衣领,将乌菏上半身拉低到和自己差不多高的位置,在他唇边落下一个不轻不重的吻。 “现在你和我一起去书房?” 乌菏稍微低下头,目光温吞懒散地与谢虞琛对视。 谢虞琛思绪一滞,停顿了几秒后,才将抓着对方衣领的手松开一只,抬起手挡住对方的视线,小声嘀咕:“你别,这么看我。” 他现在的定力可不算太好。而且……现在是真的有要事做。 谢虞琛:“等忙完这段时间,我们就去郊外的庄子上玩几天怎么样?” “行。”乌菏突然开口,抬手圈住谢虞琛的手腕,把他挡在自己视线前的手攥到掌心里,点头道:“那一起去书房吧。” 谢虞琛缩了缩手,没用几分力气,当然,也没挣扎开,小声对乌菏道:“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从这儿到书房要经过大半个院子,一路牵着手过去是不是有些太招摇了?虽然乌菏府中上下都清楚他们二人的关系,但…… “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或许……”话虽这么说,但看不出乌菏有丝毫要松手的迹象。 “我不介意。”谢虞琛飞快地打断了乌菏的话,“既然没什么不好,那就走吧。” 开玩笑,他一个现代人,怎么可能比对方还保守? 谢虞琛往门外走的速度比任何时候都要快,与乌菏就这么一路牵手并排着到了书房。 刚进书房,谢虞琛就看到两张并排的书桌摆在屋子的正中央—— 书房现在的格局是乌菏不知道什么时候命人修改的。两人没确立关系时,原本这里只是乌菏处理公务的地方,谢虞琛的书房在西院。 不过两人在一起没多久,他的东西就都被乌菏搬到了这里。 谢虞琛甚至记不清当天乌菏跟他说了什么,他像被灌了迷魂汤一样。总之等到第二天清醒过来,他的全部家当就都换了地方。 自己的书桌在左,旁边的窗户正对着花园,这个时节没什么好看的风景,不过桌上的花瓶里是新鲜开得正盛的梅花,芳香馥郁,惹人心生喜爱。 谢虞琛从一堆文书中准确地找出了当初在杜仲书院时和所有先生一同编撰的教材。正准备开始备课,余光瞥到隔壁的桌子上,神情霎时一顿。 属于对方的那张桌子上面,赫然摆放着需要乌菏处理的公文。文书按照不同的颜色区分紧急程度,旁边桌长的那些,分明就是需要今天处理完毕的。 “骗子。”谢虞琛抬头瞪着乌菏,小声骂了一句。 本来就做了来书房办公的计划,刚刚还偏要故意做出那副要留自己的模样,让自己白白心软了一路。 玩政治的果然心都脏。 乌菏偏头看过来,笑着问:“我骗你什么了?” 谢虞琛冲乌菏撇撇嘴,头也不抬地翻开教材,“那去郊外庄子的事情就再说吧。我刚才又想了想,最近天气也挺冷的,估计郊外也没什么好玩的。” 乌菏:“……” 书房很快便安静下来,整个房间里就只有偶然响起的书页翻过的声音。 谢虞琛在太学和国子学授课的日子定在五日后,正好是两个书院的学子休沐结束的第二日。平日里这些养尊处优的公子郎君们休沐结束回到书院,心思总是要放飞几日的。 一来是书院课程确实枯燥,二来那书院的膳食也着实普通,哪里比得上他们平日里结伴去的金鼎楼、芙蓉阁一类的地方。 能在这两个书院上学的人,最差家里人也都是正四品以上的职位,许多人更是出身名门,在家怎么娇养都不为过的。饶是太学和国子学已经是整个南诏待遇最好的书院,但对这些个郎君来说,那也照样算来“吃苦”了。 不过在今天却有些不一样。不管平日里是刻苦好学的,还是敷衍了事成绩总吊车尾的,一大早,各位太学学子就催促着家中的仆役赶紧备车准备出门。 就连家里人都十分惊讶,好奇自家孩子从前每次休沐结束,回书院上学的时候都是一百个不乐意,今天怎么就跟变了个人似的,催着抢着地要去书院。 今天的京城,许多世家勋贵家中都发生了类似如下的对话—— “你这孩子今天怎么这么着急地要去书院,平日里不都要你爷娘催着你才肯去吗?” 被询问的年轻人一边催促着小厮收拾东西,一边回答道:“阿耶你还没听说吗?今天谢虞琛要来我们书院讲课,就是那个前段时间把郭、孙两家收拾了个彻底的谢郎。” “之前国子学中有学生抗议,原本是为了抵制选官时要考核那什么‘理学’,不知怎的就演变成‘其他地方也应该一视同仁地开设同样的课程’,今天就是理学在太学开设的第一天,我自然是要赶紧去的。” “原来是那个谢郎……”各位长辈面色一松,心里都是差不多地想。说实话,经历了这段时间京中各种波澜起伏之后,他们现在觉得这位谢郎不论做出什么事情来,他们也都不会觉得奇怪了。 不过年轻人到底还是没有他们长辈见多识广的,谢虞琛在太学授课的第一天,众人虽然心思各异,有好奇的,有激动兴奋的,当然也有不屑一顾的,但无一例外,众人都赶着第一时间抵达了现场。《 》 【全文完】 第25章 番外1(下)任职太学 这也就导致了许多人明明比往日早了将近半个时辰来到目的地, 却发现这里早就围了一群人,环顾四周,左边是班上平日踩着点到的同学, 右边是大人口中品学兼优的模范学子。 好好好, 一个个嘴上不屑一顾, 实际上来得都比他早是吧? “乔三郎,乔三郎, 你那儿还有没有别的空位了?喂!乔和裕!”周子义好不容易在人群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开口呼唤对方,结果因为中间隔得人太多,对方竟然还没有听到。 周子义的父亲作为国子监祭酒,他在太学中也属于家世比较不错的那一个,但无奈今天场合不同, 再加上他早上确实在路上耽搁了好一会儿, 以至于抵达的时候, 院子里早就站满了人, 早没有他能站的位置了。 “乔三郎和你隔着那么远的距离,他就是有千里耳也听不见你叫他啊!不过我这儿还有一个空位, 子义你不如到我这边吧。” 人群中传来另一个和他相熟的同学的声音,靠着对方相帮,周子义才好不容易得了一个能看清前面的位置。 谢虞琛进来的时候,院子里便是这样一幅场景。站在身后的人还尚且不觉,但前几排的学生都不约而同地轻轻倒吸了一口气。 这是他们第一次见到谢虞琛, 但从前也没人告诉他们,这位声名远扬的谢郎竟然长得这么好看啊。不仅是容貌, 对方的气质也是一等一的非同寻常。 在座的众人不乏出身名门,什么世家风范、高贵风流的气质他们没见过, 但谢虞琛给他们的感觉却与这些完全不同。 前者的风范气度大多来自高贵的出身和后天的可以熏陶。虽然大家平日里都以这种风范为傲,但若是和谢虞琛相比,就总好像少了些什么东西一样。 这种感觉众人也很难用语言形容,但好像对方的容貌气度,完全和什么出身、家世都无关一样,就只是非常单纯客观的……比他们在座的所有人都强而已。 众人一时心思都有些复杂,但不管怎样,在谢虞琛出现在众人面前的几秒钟后,原本还在窃窃私语的院子顿时都安静下来。 “想必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这是我与大家第一次见面。”谢虞琛目光扫过面前近百名学子,淡声开口。 他先做了个十分简短地自我介绍,没有任何废话,立马便把话题引到了今天的重点上:“我想在座的各位现在心里多少会有些疑惑,比如我为什么今天要让大家齐聚在这个地方。” 众人果然顺着谢虞琛的问题点了点头。这一点他们确实没想明白。 第一堂课不仅不在教室,甚至都不在书院内,反倒是把他们都聚在这儿。这里的隔壁就是前朝的观星台,跟他们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的一个地方,也不知道对方葫芦里卖得是什么药。 这也是众人今早为什么这么着急要去上学的原因之一,他们实在是太好奇谢虞琛要干什么了。 谢虞琛没有说话,而是向身后的人使了一个眼色,对方无声地应了一声,而后迅速向观星台跑去。不一会儿,众人便看到观星台上出现几个人的身影。 其中一个人手里拿着一大一小两个圆球,也不知道是在干什么,与旁边人说了两句话后,便看到刚刚在谢虞琛身后的小厮点了点头,遥遥冲谢虞琛比了一个手势,大概意思是“准备好了”这样。 谢虞琛看着众人一头雾水地模样,抬手做了个下压的动作示意他们安静,而后笑着开口道:“在我开始授课前,我想一定会有不少人好奇,‘理学’到底是一门什么样的课程?为了让大家更快地理解这门课的意义,我今天为大家准备了一个小小的实验。” “实验?”人群中不断有学生下意识地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对于他们来说,这确实是一个很陌生的词汇了。 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谢虞琛继续道:“我想大家也看到了摘星台上的人手中的东西,是一大一小两个铁球,重量相差整整十倍。待会儿我会让他同时松开左右手,两个铁球同时向下坠落……” 谢虞琛目光在人群中扫过,问道:“不知道各位有么有想过这个问题,当两个大小、重量、甚至是完全不同的两样物体同时向地下坠落时,究竟哪个物体会先落到地面?” 这个问题一出,人群顿时又吵闹起来,众人纷纷与周围人议论起这个问题。过了一会儿,开始不断有人站起身回答这个问题,有说是重的那个,还有说是轻的那个,当然也有说是同时着地的,答案各不相同。 没错,他今天在众人面前的展示,就是那个著名的,来自物理学家伽利略的实验。绝大部分的现代人都听过这个发生在比萨斜塔上的关于两个小球的故事。 而正是这个重人都耳熟能详的实验,由此引申出了包括重力、速度、加速度等一系列的概念,催生了现代物理学的力学部分,在哪怕是整个现代物理学史上,都是非常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场众人议论了一阵儿后,很快便按捺不住好奇心,视线纷纷投向谢虞琛,催促他赶紧开始这项实验。 实验的结果自然没什么意外,在观星台上的人同时放开手时,两个大小不一的铁球在众人目光灼灼的注视下,迅速下坠,并在同一时间落到了地面上,“砰”的一声发出重重的声响。 这一声就像是砸在所有人的心里似的,在场众人不仅没有因为实验结果的出现而心满意足,反而在心中升起了更大的疑问。 “为什么呢?有人可以解释其中的原理所在吗?”谢虞琛悠悠开口。 众人心里也是同样的想法:“是啊,为什么呢?” 为什么明明各方面都不相同的两个铁球竟然会在同一时间坠落地面,难道全天下所有的东西都会在同一时间落在地面上吗?甚至还有人因此联想到了“为什么铁球会落在地面上,而不是飞向空中”的问题。 众人一时间都齐刷刷地将自己的注意力放在谢虞琛接下来的讲话中,没想到谢虞琛不仅没有回答他们的疑问,反而接着提出了数个他们更加无法回答的问题。 譬如铁球从观星台上下落到地面,坠落的时间是多少?这个时间又是否可以通过计算得到结果? …… 一系列问题不仅让在场的众人都陷入了深思,就连原本只是过来看个热闹的几个助教和博士,心里都开始抓耳挠腮地好奇起了问题的答案。 没想到谢虞琛却在此时拢了拢衣袖,对众人道:“这就是我未来几个月内会为大家教授的‘理学’这门课程的内容,当然‘理学’是一个很大的概念,这门课研究的也不仅仅是这些问题……” 谢虞琛顿了顿,继续道:“想必在接下来的学习中,大家就能明白了。” 说完这句话,谢虞琛施施然地便准备起身离开,众人顿时一片急切,人群中忍不住有学生站出来扬声道:“难道夫子今天不打算为学生们解答您刚刚提出来的那些问题吗?” 众人在心中赞同地点头。 原本在今天之前,这些学生还有诸多不服,其中不乏有计划着辩驳谢虞琛的。但在刚才,大家都已经开始用“夫子”来称呼谢虞琛了,可见这场实验确实在众人心中掀起了巨浪。 谢虞琛大大方方地冲众人笑了笑,点头道:“我希望这个问题的答案,能在我教授完这段时间的课程后,由大家自己来亲自解开。” 这句话顿时在众人心中点燃了一把火,若说从前还有人想着如何证明“理学”这门课的无用,但现在,众人心中已经将解开这个问题的答案放在了第一位。 至于如何驳倒谢虞琛?还是等他们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再说吧。 不然就算他们想要问难,恐怕另一方只要丢出今天这个问题,他们所有洋洋洒洒的论述就都成了满纸空言。 谢虞琛绷着那副意气自如的模样离开了观星台,直到坐上马车,他才终于忍不住掩唇露出了一抹笑意。 不管是今天的实验还是他后来提出的问题,对于这个时代的学生来说,还是太过超出他们的能力范围了。 事实上即使是在最先教授这些现代知识的杜仲书院,谢虞琛都不会让学生们在现在就接触关于那些现代物理学的知识。至于那些重力、速度、加速度一类的概念,对于现在的人们来说简直和天方夜谭没有什么区别。 而谢虞琛之所以会在众人面前演示这个著名的实验,其实最大的原因还是为了震慑住这群世家公子郎君们。 谢虞琛清楚,即使他今天在讲台上论述十万字关于“理学”的意义和价值,其对众人的影响,恐怕都不如刚刚那不到一分钟的实验来得厉害。 果然不出谢虞琛所料,仅仅几天的时间里,他在观星台的实验便传遍了整个京城。众人学习“理学”的热忱甚至比谢虞琛想象中的还要热烈。 许多人甚至惊奇地发现,自家孩子这几天是朋友也不交了,出去玩也不玩了,从书院回家后,一门心思地就扑在了书房里。 有的甚至还变得神神叨叨的,整天在手里捧着几颗脏兮兮地铁球,好像还是在研究什么东西,也不知道那个谢郎给他们灌了什么迷魂汤,明明前些日子还在跟他们说那理学有什么好学的,现在却比谁都废寝忘食。 谢虞琛在东山州的杜仲胶厂建立实验室时就觉得:后世的教育对这个世界能起到的最重大的影响,除了那些知识之外,最重要的还有思想上的改变。 比如后世所熟悉的科学思维,归纳推理等等,在现在这个时代却是十分难得的。 他记得这个年代很多发明都是来源于穷举法,即使通过漫长的尝试总结出了某个答案,他们也不会深究其背后的原理。这在身为现代人的谢虞琛看来,是非常不可取的。 而那些科学思维、追本溯源的精神,却是科学,或者说是现代文明的出现的基石。谢虞琛开办杜仲书院,正是为了培养这种的精神。有了这样的思想,剩下的科技都可以在漫长的时间中慢慢发展起来。 当然,除了无影无形的科学思维,太学众学子能清晰地看到的,还是谢虞琛为他们带来的“杜仲书院特色”——旬考和练习卷。 虽然原本夫子们也会布置每日的课业,但还没有哪个是给按照顺序每天给所有人各发一叠印得满满的试卷的,不仅试卷多,题量大,更关键的是它还难啊! 原本众人在放学后还能趁着天色未晚,越上三五好友去酒楼茶肆吃顿饭、欣赏一下歌舞。现在可好,还吃什么酒喝什么茶,试卷做完了吗就想着出去玩? 不仅平日里要做卷子,隔几天在课上还有不定期的随堂测验,随堂测验结束后还有每旬一次的旬考! 这旬考可不比前者,不仅要在试卷上进行糊名,还有请几位助教坐镇,巡逻监考,最最可怕的是,考试成绩出来后还要按照分数高低进行排名,排出来的榜单还会张贴在书院门外的墙壁上! 这可不是在太学里面,哪怕靠个倒数第一也只有一个书院的同窗知道,即使是丢人也丢不到哪里去。那可是贴在书院大门外啊! 人来人往的京城最繁华的地方,不管是谁,只要路过瞟一眼,就知道他们每个人的成绩高低,在整个书院排名多少。 这要是考个倒数第一,怕是第二天他的名字就在整个京城都传开了,那丢的人可不是一丁半点的,怕是连带着他爷娘叔伯、姊妹兄弟,都要一同“扬名”了。 也正是因此,原本那些个不太看重小辈读书成绩的家族,现在也都变了一番说辞,不仅开始督促小辈学习,就连每天上朝下朝的那点空余时间,都要打听一下同僚家里孩子的学习近况,譬如“你家孩子最近考试成绩怎么样”之类的问题。 这段时间各个书院对于试卷的需求量骤增,因为这些题目许多都是谢虞琛根据当初杜仲书院考过的那些题目修改得来的,这段时间京城甚至还开始贩卖起了所谓的“杜仲书院试卷合集”。 题目的真假性暂且不说,光是那个价格,就让得知了此事的谢虞琛惊讶咂舌。 想当初杜仲书院刚开办时,京城中也出现过类似的产业。 书院有时候印多了的卷子,没什么用处便被人拿来包东西。后来便专门有人花钱收购那些卷子,再从中拼凑出一整张卷子印出来卖到京城,甚至市面上还一度出现了盗版试题。 不过因为当时市面上对于这个试卷的需求量并不大,再加上并不是什么大事件,谢虞琛便也没怎么在意。 但这次的生意明显与之前不同,光是购买试题的人数和规模,就和从前是天差地别。 谢虞琛想了想,左右这件事情不可能禁止,多做些题对学生也没坏处,便写了一封信给在杜仲书院的苗文和,让他把从前书院出过的试题都整理出来装订成册,卖到潼州的那些书肆里去。 左右当初的雕版还在,书院又有自己的造纸印刷作坊,这门生意让他们自己人做不是更合适?还杜绝了盗版错版试题的出现。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这门生意的利润也太大了,试问谁能抵挡住一份试题净赚百文的利润呢? 而且随着试题的更新,试题册还会不断出现第二套、第三套甚至更多。 不过有了试题册的出现,原本的那些试卷就不能继续接着用了。这就意味着谢虞琛每个月都要重新出整整三套题。这可不是什么小工程,。再加上下一旬的考试将至,谢虞琛必须得赶在这场考试到来之前就编出一整套全新的卷子。 这几天谢虞琛甚至都忙到没时间回家,一日三餐都在太学的公办食堂里解决,虽然味道不怎么样,但忙到谢虞琛这个程度,说实话也不太在乎食物的味道了,能填饱肚子就行。 谢虞琛办公的桌上,一边摆着出了一半的卷子,另一边是学生今天交上来的随堂测试卷—— 他还没来得及批阅。 谢虞琛难得地叹了口气。他发现他好像自从在太学任职后,每天叹气的次数简直成指数级增加,上课时要叹气,下课后批阅学生的试卷,更要叹气。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谢虞琛才发现,作为整个南诏的最高学府,国子学和太学的这些个学生们,许多人的水平和综合素质甚至还不如他在杜仲书院招收的那些学生。 不过想想也是,这两个书院的学生都是要求出身的,基本家里长辈在正四品以下的话,根本不用考虑有机会进入国子学和太学。 在普遍看出身进来的学生,自然水平会有那么一点参差不齐。 包括当初写过驳斥理学的策论,结果被乌菏告知是请了枪手的那名学生也位列其中。这些人的水平自然没法和通过层层筛选和考核的杜仲书院众人比。 整整一摞试卷摆在谢虞琛面前,他突然就有些想念已经数日没见面的乌菏—— 堂堂南诏大巫,要颜值有颜值,要才华有才华,怎么着不比他在这破书院里,对着一群基础数学讲三遍都听不明白的笨蛋有意思? 谢虞琛当即便放下笔,决定今天就要回一趟家。这太学和国子学他是一天也待不下去了。至于这些试卷?把答案交给助教,助教也能批,何苦要如此难为自己呢? 他当机立断做了决定,晚上下课时,府上的马车便停在了太学门口。谢虞琛撩起车帘低头进了马车,却看到马车里还端坐着另一个人。 他几乎是脑子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就已经很诚实地坐到了乌菏的身旁,有些惊喜地问:“你怎么来了?” 乌菏笑了笑,将谢虞琛披着的大氅放到一边,不甚在意地开口:“顺路。” “哦——”谢虞琛懒洋洋地靠到了乌菏怀里,盯着桌上的糕点盒:“那想必里面的松仁糕,也是顺路让厨房做的吧?” 乌菏又“嗯”了一声。 松仁糕是乌菏府上一个厨子的拿手点心,整个京城都找不出第二个做得比他好吃的松仁糕。而且松仁糕的做法又极其复杂,前后需要一两个时辰。 而乌菏又一点甜食都不吃,那么桌上这盘松仁糕是为谁准备的就显而易见了,不用猜都知道。 “死鸭子嘴硬。” 谢虞琛小声嘀咕了一句,手上动作却没停,拿了一块松仁糕塞进嘴里,十分满意地眯了迷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