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妻子不再等我一起吃饭》 第1章 不等了,吃吧 贝玥仍旧记得,和沈亓结婚那天,是个灰蒙蒙的阴天。 六月五号。 原本是精挑细选出的黄道吉日,清晨尚有一丝晴光,临近典礼时,天色却毫无征兆地沉了下来,乌云压顶。 不算太好的征兆。 原本计划好的户外草坪仪式被迫取消,仓促间换到了一座有些年头的教堂。 匆忙赶路时,稀疏的雨点已然落下,贝玥和沈亓的发梢、肩头都沾了些许冰凉的湿意。 贝玥那时还觉得,这场景有点像某部老旧爱情电影里的桥段,带着点命运安排的戏剧性。 教堂里坐满了宾客,那些投向他们的目光里,有多少是真心的祝福,贝玥当时并无暇细究。她整个人都沉浸在一种巨大的、近乎眩晕的喜悦和恍惚里,仿佛踩在云端。 当牧师用庄重的语调宣告誓词时,站在她身侧的沈亓,侧脸线条显得有些冷硬,情绪看上去并不高昂,但他依旧按照流程,说出了“我愿意”三个字,没有半分逾矩的自由发挥。 到了新郎可以亲吻新娘的环节,贝玥带着少女的羞涩,微微踮起脚尖,主动吻上了她的新郎。 那一刻,心跳如擂鼓,巨大的幸福感如同暖流,将她彻底淹没,足以忽略掉心底那一丝若有若无的不安。 婚礼现场第一排最中央的位置,并没有坐着长辈,而是端端正正地摆放着沈廷敬的黑白遗像。 老人曾不止一次说过,他想亲眼看着贝玥和沈亓举行婚礼。 沈廷敬是沈亓的爷爷。 说是爷爷,在他去世之前,几乎就代表着沈家至高无上的权柄,是真正撑起这片家族天空的参天大树。 那棵曾经枝繁叶茂、荫蔽整个沈家的大树,在彻底倒下之前,留下的最后一个明确心愿,便是希望看到贝玥和沈亓结婚。 他甚至将这一条,白纸黑字地写进了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里。这件事,贝玥是在结婚很久之后,才偶然得知。 得知真相的时间,就在前不久。 与此同时还收到一段录音。 婚礼仪式上,新郎与新娘那个短暂的、由贝玥主动的亲吻,终究还是让现场凝滞的氛围松动了一些,宾客席间响起了礼节性的、带着些许释然的掌声与低语。 只不过,坐在第一排主位的姜小莹,脸上笑容,无论如何也维持不住,嘴角像是坠着千斤重担,始终无法上扬分毫。 她盼了多年、精心挑选规划的儿媳妇人选,从来就不是眼前这个,与沈家格格不入的、意外闯入的女孩。 贝玥原本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渔村女孩,身上带着属于底层的那点韧劲。 当初学了两年护理,便揣着一点微薄的积蓄独自一人,野心勃勃地来到了繁华却也冰冷的S市。 沈廷敬是在一家高级理疗会所突发急病的。 那时,他正享受着按摩,却骤然捂住胸口,脸色在瞬间褪成骇人的灰白,额头上沁出大颗大颗的冷汗,呼吸变得艰难。 当时负责给他做理疗的老师傅吓得手足无措,僵在原地,几乎不敢触碰他的身体。 是当时还是学徒的贝玥立刻冲上前:“老先生,您是不是胸口疼?随身带药了吗?” 见他已无法言语,她毫不犹豫地伸手在他西装内袋里摸索,快速找出那个棕色小瓶,倒出硝酸甘油片,小心地帮他压在舌下。 周围慌乱的人群这才想起拨打急救电话。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贝玥,硬生生从死神手里抢回了沈廷敬的一条命。 沈家上下起初都以为,老爷子报答恩情的方式,无非是给予一笔足够她后半生衣食无忧的丰厚钱财。 然而,沈廷敬的安排却出乎所有人意料。 他送贝玥去了最好的学校进修,让她一个卫校毕业的系统地学习商业管理,之后更是直接安排她进入了沈氏集团的核心部门,从底层开始历练。 渐渐地,一些不甚入耳的流言蜚语便开始在暗地里滋生、蔓延。 一个手握权势财富、行将就木的老人,与一个正值青春、容貌姣好的年轻女孩,这样的组合,落在那些惯于以最大恶意揣测他人的人眼里。 所有的非议与脏水,便都理所当然地、毫不意外地泼向了那个看似得益的女孩。 他们只愿意相信自己臆想中的龌龊。 贝玥不是没有听过那些流言。 那些混杂着嫉妒、揣测和恶意的目光。 她对沈廷敬给予的帮助,最初的确是受宠若惊,甚至有些不知所措。当那位老人找到她,提出要送她去接受更好的教育时,她愣在了原地。 她独自在租住的、只有一扇小窗的地下室里,考虑了整整一个晚上。 窗外是城市永不熄灭的霓虹,映在她年轻却写满渴望的眼底。 她答应了。 她为什么要拒绝? 她当初毅然离开那个弥漫着鱼腥味、一眼就能望到尽头人生的渔村,孤身来到这片繁华而冷酷的土地,不就是为了搏一个不一样的、更有分量的前途吗? 沈廷敬感念她的救命之恩,愿意在她最年轻、最一无所有也最具可塑性的时候,充当一个慷慨的“投资人”,这机遇,是多少人梦寐以求却终其一生都无法触碰的阶梯。 她原本的名字叫贝秀兰。 一个土气得掉渣的名字,和她村子里那些年纪轻轻就嫁人、生子,然后重复着上一辈命运的女孩们一模一样的名字。 她记忆里,那个不大的渔村,曾经同时存在着三个“秀兰”。 一个早早嫁给了同村的渔民,成了皮肤黝黑的渔妇;一个外出打工没几年,便拖着疲惫的身子和陌生的丈夫孩子回到了村里;只有她这一个“秀兰”,真正地、头也不回地走了出来。 沈廷敬将她送去了国外,手续办得很快。临行前,老人看着她,只问了一句:“敢不敢?” 贝玥迎着他的目光说:“敢。” 那几年孤身在外求学,沈廷敬只承担了她的学费。 异国他乡的陌生感,无处不在的语言壁垒,还有那些因文化差异而滋生的孤独与艰难,全都是她独自一人,咬着牙一点点克服、吞咽下去的。 她最终拿着优异的成绩单,完成了学业归来。 回国后,沈廷敬便开始频繁地邀请她到沈家老宅吃饭,姿态自然地把她安排进家族企业的核心部门,让她逐渐接触沈家的内部事务。 那时正值沈亓完成海外学业,归国不久。 贝玥在那个时期,几乎成了沈家半公开的一份子,频繁出入沈家。 贝玥喜欢沈亓。 这份心思,在她见到他的第一眼,便如同种子落入心田,悄无声息地扎了根。 那时距离她救下沈廷敬才过去半个月,贝玥几乎已经将这件偶然的事情忘在了脑后。 直到沈廷敬当时的特别助理明逊,几经周折找到了她的住处。 贝玥那时住的地方,用“落魄”来形容都算客气。是那种四个人合租的老旧单元房,楼道里光线昏暗,墙皮剥落,角落里时常能看到迅速爬过的蟑螂。 她那时实在穷得一目了然,学徒工资微薄,一个月到手不过一千块,应付日常吃喝、给师傅买烟买酒已是捉襟见肘,对居住环境,便再也无力苛求。 明逊找到她时,她刚洗完头,湿发裹在廉价的干发帽里,身上穿着从批发市场淘来的、印着卡通图案的打折睡衣。 贝玥有些局促地在旧睡衣上擦了擦湿漉漉的手,才接过那张材质硬挺、设计简洁的名片。 就在她低头看名片的瞬间,视线越过明逊的肩膀,看清了站在他身后稍远位置的那个人。 一个……昂贵的少年。 这是贝玥当时脑子里唯一能冒出的形容。 他穿着一件质地极好的浅灰色羊绒混纺V领针织衫,里面是熨帖的纯白衬衫领子,下身是一条剪裁合体、线条流畅的休闲裤,浑身上下没有明显的logo,却处处透着精心打理过的、与这破旧环境格格不入的精致与洁净。 而那张脸,贝玥只觉得仿佛只在电视屏幕或时尚杂志上见过,轮廓清晰利落,五官俊朗,眉眼间带着一种疏离的、仿佛对周遭一切都漫不经心的清冷贵气。 明逊侧身,客气地介绍:“这位是沈先生的孙子,沈亓,今天特意一同前来,正式邀请贝小姐您。” 然而,自始至终,那位“昂贵的少年”只是淡淡地站在那里,目光甚至没有在她身上过多停留,没有开口说一个字。 贝玥第一次踏进沈家大门时,是真的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了。 想着沈廷敬刚出院需要滋补,她特意去超市挑了标价188元的营养品,对于当时的她来说,这已是需要咬咬牙才能下手的开销。 她穿着洗得有些发白的牛仔裤和普通短袖,头发扎成简单的马尾,脸上干干净净,未施粉黛。 按照地址找到地方时,看着那片幽静奢华、门禁森严的别墅区,她就已经愣住了。 等真正站在那扇气派的雕花铁门前,她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提着的、与周遭环境格格不入的礼品盒,窘迫得几乎想立刻把它扔进旁边的灌木丛。 开门的佣人引她进去。 沈廷敬还是让阿姨客气地收下了那份礼物,没有流露出一丝异样。他坐在轮椅上,目光温和地打量着她,主动开口:“是贝小姐吧?我是沈廷敬。” 贝玥连忙上前,有些拘谨地打了招呼。 沈廷敬那时虽刚出院,脸上还带着几分大病初愈的苍白与虚弱,靠在轮椅里,但精神头已经恢复了不少,眼神依旧锐利有光。 他看着她,语气郑重:“那天,多亏你出手相助。” 贝玥摆摆手,带着点淳朴的实在:“沈先生,您太客气了,真的不用谢,我们店里后来还给我发了个见义勇为奖呢。” 沈廷敬闻言,脸上露出真切的笑意,摇了摇头:“那点奖励,算什么。” 两人又聊了些别的。 贝玥发现,沈廷敬似乎对她的情况颇为了解,甚至准确地说出了她老家那个偏僻的、地图上都不太好找的南村。 贝玥有些惊讶,随即顺着话头说,他们那里的海鲜很出名,味道特别鲜。 沈廷敬听了,发出一阵爽朗的、中气似乎足了些的大笑。 正聊着,姜小莹从里面的走廊款步走出,打断了他们的谈话:“爸,饭菜准备好了,先用餐吧。” 贝玥坐在那张长长的、铺着洁白桌布的餐桌。那时她连西餐都没正经吃过几次,面对眼前一排排闪亮的、用途各异的刀叉,即使她性子再乐观,此刻也难免生出一种手足无措的窘迫,脸颊微微发烫。 餐桌上坐着沈廷敬、沈亓、姜小莹,还有沈亓刚上小学的弟弟沈鸣轩,那孩子正咧着缺了一颗门牙的嘴好奇地看着她。 当贝玥笨拙地左右手互换着刀叉,沈鸣轩童言无忌地开口:“姐姐,你是不是不会用这个呀?” 沈廷敬立刻解围,对侍立一旁的佣人道:“给贝小姐拿一双筷子来。” 佣人上前,悄无声息地替她将餐盘里的食物细致地切分好。 沈廷敬顺势向贝玥介绍,指着沈亓说这是他的大孙子,又介绍了姜小莹是他的儿媳。 这一顿饭,贝玥吃得如坐针毡。 面前摆着的,无疑是她平日里根本接触不到的高档食材,做工精致,摆盘如同艺术品。可她细细咀嚼,却完全尝不出任何具体的滋味,满口只剩下无处遁形的尴尬。 沈亓吃饭时很专注,姿态优雅,动作不疾不徐,自始至终都没有抬眸看过她一眼,仿佛她只是空气。 饭后,沈廷敬问起她未来的打算:“贝小姐以后,还是想一直在那家理疗店做下去吗?” 贝玥老实回答:“大概吧……那也算是一门手艺。我来S市找过很多工作,但都没什么经验。我想,只要肯学,以后说不定也能成为像我师傅那样厉害的理疗师。” 沈廷敬看着她,目光带着一种悠远的追忆,忽然说道:“你和我太太年轻时很像。” 贝玥疑惑地看向他。 沈廷敬笑了笑,眼神里掠过一丝伤感:“我爱人几年前去世了,不过,你说话的神态,那股劲儿,和她很像,很有趣。” 贝玥离开时,正赶上沈亓要送沈鸣轩去上培训班。沈廷敬便吩咐司机顺路送贝玥一程。 车内,沈亓一直低着头玩手机游戏,侧脸线条在窗外流动的光影里显得有些冷漠。 沈鸣轩凑过去缠着他:“哥哥,你教教我嘛!” 沈亓头也不抬:“你不会。” 沈鸣轩不依不饶:“你不教我,我怎么会嘛!” 小家伙锲而不舍地骚扰着沈亓,那股天真执拗的劲儿,倒是冲淡了些许车内的沉闷。 后来贝玥真的嫁给沈亓后,也时常觉得,这个活泼的小叔子大概是偌大沈家里,最不带算计、最可爱的人了。 贝玥安静地坐在后座,看着前排那个与她年纪相仿,却仿佛活在另一个世界的少年,心底难免滋生出一丝难以言说的自惭形秽,像细小的藤蔓,悄悄缠绕上来。 那时她以为,这次充满尴尬与距离感的见面,将会是她与这个显赫家族最后的交集。 * 沈鸣轩今年高三,姜小莹舍不得小儿子远渡重洋,便一直将他留在国内读书。 这次因为和同学起了冲突动了手,贝玥被一个电话叫去学校收拾烂摊子。 沈鸣轩在电话里一边哀嚎“嫂子救命”,一边千叮万嘱千万别让他大哥和妈妈知道。 贝玥风风火火赶到学校时,班主任看着她踩着红底高跟鞋,裹着修身大衣,里面是质地精良的丝质长裙,妆容精致,面容白皙,像个随时能登上财经杂志封面的女企业家。 她将手里的昂贵手包往办公桌上一放,声音带着气势:“谁动手打我们家鸣轩了?” 班主任连忙起身解释:“贝女士,您先别激动……是沈鸣轩同学,他把别人给打了。” 沈鸣轩耷拉着脑袋站在一旁,校服外套歪歪扭扭地挂在身上,嘴角带着一点不甚明显的淤青。 贝玥立刻上前,捧起他的脸仔细查看,转头对班主任说:“老师,您看这脸上明明有伤!这怎么能是单方面打人?这分明是互殴!我们鸣轩以后是要出道当明星的,这张脸多金贵,打坏了谁负得起这个责任?” 旁边那个和沈鸣轩动手的同学,被她这连珠炮似的架势吓得缩了缩脖子。 班主任无奈地讲述事情经过。确实是那个同学先出言挑衅,但先动手的,的确是沈鸣轩。起因是那个学生骂沈鸣轩“没爸”。 对方家长也很快赶到,两边立刻争执不下,办公室里充满了火药味。 贝玥目光扫过那个低着头的学生,语气冷了下来:“怎么,就你有爸是不是?我看你这有爸教的,跟没爸也没什么区别!” 对方来的是父亲,闻言立刻黑了脸:“这位女士,请你说话放尊重一点!” 贝玥双手叉腰,毫不退让:“尊重?我没骂你儿子没爸你试试?要是我,非得把他那张嘴打烂不可!我们家孩子品学兼优,年年拿三好学生,这是人格侮辱,懂吗?” 班主任赶紧站在中间调和,生怕两位家长在办公室里动起手来。 这所学校里的学生背景都不简单,非富即贵,处理起来格外需要小心。 最终,在学校的调解下,双方学生互相道了歉,家长领回去反省,事情才算勉强了结。 走出校门,贝玥没好气地让沈鸣轩把歪扭的校服整理好。 沈鸣轩倒是机灵,屁颠屁颠跑到校门口便利店给贝玥买了个三明治递过来,他嫂子肯定没吃饭就过来了。 他笑嘻嘻地凑近:“嫂子,我最喜欢你了!别人都是帮理不帮亲,你倒好,完全就是帮亲不帮理!” 贝玥咬了一口三明治,斜睨他一眼:“照你这么说,我不就是个泼妇了?” 沈鸣轩挽住她的胳膊,亲热地说:“我就喜欢你这股护短的泼妇劲儿!咱们回家吧。” 这些年来,贝玥没少帮沈鸣轩处理这类麻烦。 她自己没有孩子,却早已无师自通地掌握了应对这类事情的精髓,首先必须牢牢占据道德制高点,在这种场合,一味讲道理往往是没用的,有时候,恰到好处的“不讲理”,才是最快的解决方式。 回到那座空旷得有些冷清的宅子,姜小莹通常都不在。 自从沈廷敬去世后,这位婆婆没了上头公公的压制,找到了第二春,时常外出,神采也较往日明亮了些。 婆婆谈恋爱这种事,贝玥作为儿媳,自然不好多问,更不便插手。 沈鸣轩噔噔噔跑上楼换了居家服,手机震动,是贝玥发来的消息,简简单单两个字:吃饭。 沈鸣轩拿着手机,走到餐厅,看着已经坐在桌边、面前摆好了碗筷的贝玥,有些疑惑地开口:“我们……不等大哥了吗?” 以往,只要沈亓没有明确说不回来,无论多晚,餐桌上总会给他留出位置,一家人总要等到他回来,或者确认他不回,才会动筷。 而且,沈亓脾胃虚弱,很多菜肴本就是特意照顾他的口味和消化能力准备的,现在也没走特殊了。 贝玥没有抬头,拿起筷子,夹了一箸离自己最近的青菜,声音平淡无波,听不出什么情绪:“不等了,吃吧。” 沈鸣轩眨了眨眼,看着安静用餐、不再像往常那样时不时看眼时钟或手机的嫂子,又想起最近大哥回家越来越晚、即便同桌吃饭也几乎零交流的气氛。 他其实是这个家里,第一个敏锐地察觉到,他哥和他嫂子不对的人。 [奶茶][奶茶]追妻火葬场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不等了,吃吧 第2章 不是你说,我们要生个孩子吗? 沈氏集团,根基深厚,是一家以制药为核心,业务版图横跨医疗器械、生物科技等多个领域的庞大商业帝国。 贝玥凭借自身的能力与沈廷敬早年的扶持,在两年前就已坐上了集团品牌总监的位置。 沈丌察觉到贝玥状态不对,其实是最近一个月的事。 他们虽在同一栋大楼里办公,对外维持着相敬如宾、堪称模范的夫妻形象,是财经版块乐于描绘的佳话,但私下里,沈亓通常会刻意避开与贝玥同时出现在非必要的公开场合。 除了那些无法推脱、必须共同露面的高层会议。 沈廷敬比任何人都清楚,一段稳定、和谐、光鲜的婚姻关系,对于沈氏这样体量的上市公司股价,有着何等重要的、积极正向的稳定作用。 这层牢固的“恩爱”外壳,不容有失。 贝玥自然深谙这其中的利害关系。这些年来,她一直配合得恰到好处,甚至一度乐在其中,将这场盛大而精致的表演融入了自己的生活。 沈鸣轩吃过晚饭,就窝在客厅柔软的地毯上,抱着最新款的电玩手柄,专注地盯着巨大的液晶屏幕。 他早已不是当年那个需要追在哥哥身后,央求沈亓教他通关技巧的小男孩了。 贝玥提醒他玩一会儿就休息,记得上楼写作业。 沈鸣轩头也不抬地应了声“好”。 贝玥没再多说,转身独自上了楼。 她走进书房,反手轻轻带上门。从书桌最下方的抽屉深处,取出一份文件。 离婚协议书。 这是她私下咨询一位关系不错的律师朋友拟定的。 那位朋友接到她的委托时,语气里是毫不掩饰的惊讶,反复确认她是否在开玩笑。毕竟在所有人眼中,她是那个幸运地嫁入豪门,并且婚姻美满的沈太太。 贝玥语气轻松:“夫妻不都这样吗?过了几年,激情褪去,自然而然就淡了。” 沉默了片刻,律师朋友敏锐地追问:“不对,贝玥,这不像你。跟我说实话,是有别的原因吧?是你……还是沈亓,外面有人了?” 贝玥闻言轻笑出声,声音里听不出什么异常:“真没有,就是觉得……有点腻了。” 朋友叹了口气,语气带着难以理解:“从你嘴里听到腻了这个词,真是稀奇,你可是一个经典款的包能连续背两年都不换的人。” 贝玥骨子里的确是个念旧的人。 可当初为了能配得上“沈太太”这个身份,她几乎是硬生生地从里到外将自己打碎重塑了一遍。 她矫正了牙齿,甚至去做了微调,但其实沈亓也看不出,将自己从一个带着些许渔村土气的女孩,彻底改造成了如今脚踩七厘米高跟鞋、身着剪裁利落的定制套装、妆容时刻精致到每一根发丝的职场精英女性,确保自己无论出现在任何场合,都能做到无懈可击,光彩照人。 然而,这一身精心打磨出的璀璨光芒,似乎从未真正照进过沈亓的眼里。 她像个永不停歇的陀螺,高速旋转。 从沈家老宅那些繁琐的人际往来、节日礼数,到公司里千头万绪的品牌事务、市场决策,她都用一种近乎苛刻的、绝对的高标准来要求自己,不容许出现任何细微的差错。 姜小莹,她那位贵妇婆婆,从一开始,就对他们的这段婚姻是显而易见的不满。 贝玥曾经真的以为,只要自己足够努力,付出得足够多,总能焐热一块石头,感动一个本就该与她紧密相连的人。 事实上,偌大的沈家,似乎也只有沈鸣轩那个半大孩子,会对她释放的善意给予同样真诚的回应,算得上是投之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她之前,是真的、很深地爱过沈亓。 哪怕他们名义上结婚后,接近一年的时间里,都各自住在不同的房间里,像是同一屋檐下最熟悉的陌生人。 她那时还常常自我安慰,告诉自己需要给沈亓多一些时间,去适应这段被强加婚姻关系,去慢慢接受她的存在。 后来,不知是出于偶然还是某种必然,他们之间发生了关系。 之后,便也自然而然地搬进了同一间主卧,开始了外人眼中真正的夫妻生活。 平心而论,夫妻间的亲密生活也还算和谐。 贝玥有时候会默默地想,或许,只是因为沈亓暂时也没有其他更合适的、固定的床伴。他那人有着近乎偏执的洁癖,而自己,刚好已经与他有了这层最亲密的关系,于是便这样顺理成章地继续了下去,像是一种习惯,或者说是……路径依赖。 说真的,在那件事发生之前,他们这一年的关系确实缓和了许多,甚至称得上渐入佳境。 沈亓不再像最初那般,偶尔会过问她的行程,甚至在某次晚餐后,主动提及并开始考虑与她孕育一个孩子的问题。 贝玥那时是真的满心欢喜,她私下里看了许多备孕的科普帖子,下载了记录生理周期的软件,连饮食都悄悄调整得更加健康。 沈鸣轩知道后最高兴,整天围着她转,嚷嚷着想要一个香香软软的小侄女。 她还特意去私人医生那里开了叶酸,每天准时服用,带着一种郑重的期待。 沈亓的生活习惯向来严谨自律,烟酒不沾,作息规律,这方面倒无需她任何提醒。他们之间最明显的变化,大概就是亲密时,开始不再使用任何避孕措施。 那段时间,沈亓索求得甚至有些频繁,夜晚的缠绵带着不同以往的温存和占有欲,几乎让贝玥产生了一种错觉,仿佛沈亓也是有些爱她的。 然后,那沉重的一击便毫无征兆地落下。 是陆天锡找到她,给她听了一段录音,并且告诉了她那个被刻意隐瞒的事,沈廷敬将她与沈亓结婚这一条,白纸黑字地写进了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里。 只有沈亓和她结婚之后,沈亓才能继承沈廷敬所有公司股权。 陆天锡是沈亓多年的好友,关系匪浅。 而最为狗血的是,这个带来真相的陆天锡,不知从何时起,竟然悄悄喜欢上了她,这个他最好兄弟名义上的妻子。 贝玥不知道陆天锡是何时对她存了这份心思。 那段录音的年份显示是五年前,设备拾音效果很好,背景不算嘈杂,只有隐约的杯盏碰撞声和模糊的音乐。 听起来,是某次沈亓和他那群发小朋友的私人聚会。 贝玥其实从未真正融入过沈亓的社交圈。他的朋友们都是些家世相当、自幼相识的少爷小姐,他们看她的眼神总带着若有若无的审视,而她,其实也并不喜欢他们那种带着优越感的氛围。 录音里,前一秒还能听到沈亓低沉的声音在说着什么,语气平淡。 突然,一道带着明显醉意和嘲弄的男声插了进来,格外清晰:“搞什么啊沈亓,听说你爷爷……是要把自己用过的女人,塞给你这个亲孙子?” 另一道声音立刻暧昧地附和,带着毫不掩饰的恶意:“啧啧,头一回听说,把跟过自己的情妇,硬塞给亲孙子的,这算什么?传承?” 沈亓当时就在那里,置身于这些不堪的议论中心。 他没有反驳,没有制止。 紧接着,录音里清晰地传来他本人的声音,带着一种冰冷的、毋庸置疑的厌烦:“我不想娶她。” 贝玥不是没有听过类似的流言蜚语,那些关于她是沈廷敬晚年“情妇”、一段“黄昏恋”的龌龊揣测,早已在暗地里流传了许久。 但没有一次,比亲耳听到、尤其是在这样情境下听到沈亓本人那冷漠的、带着嫌恶的“不想娶”三个字,更让她感到刺骨的寒意,胃里一阵翻江倒海,恶心得几乎要当场吐出来。 贝玥忽然想起,她和沈亓的第一次,是在沈亓喝醉之后。难怪。他清醒的时候,大概会觉得她“脏”,根本碰都不会想碰吧。 当时,陆天锡语气急切地对她剖白:“贝玥,你醒醒吧,沈亓他根本就没爱过你,他娶你,不过是为了顺利拿到沈氏那部分受遗嘱限制的股份,我不一样,我是真的爱你,这么多年,我眼里只看得到你一个人……” 贝玥以前或许不知道,但现在都知道了。 她抬起眼,冷冷地看着面前这个自称爱她的男人,声音里带着毫不掩饰的讥讽和厌恶:“那你呢?陆天锡,你又是以什么样的心态,偷偷录下这段对话,并且保存了整整五年?你们其实根本就是一类人,自私自利,为了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真是……让人恶心到想吐。” 得知真相的那天,她开着车在城市里漫无目的地转,脑子里一片空白。 窗外不知何时下起了大雨,豆大的雨点密集地砸在挡风玻璃上,模糊了整个世界。 她将车猛地停在路边,甩开车门,赤着脚踩进冰冷浑浊的积水里,细高跟鞋被她随意丢弃在驾驶座上。 雨水瞬间浇透了她的头发和昂贵的套装,湿冷的布料紧紧贴在皮肤上,她却感觉不到冷,只觉得心里空荡荡的。 突然觉得,这一切,真的好没意思。 她居然曾经天真地以为,沈亓当初答应娶她,除了完成沈廷敬的遗愿,或多或少,也是对她这个人,有那么一点点真心和喜欢的。 那天在雨里不知站了多久,她像个游魂一样回到沈宅。 当晚,她便发起了高烧,裹着厚厚的被子,却依然止不住地浑身发冷,仿佛那股寒意是从骨头缝里钻出来的。 沈亓回来发现她烧得厉害,立刻叫了家庭医生。他隔着厚重的被子抱住她不断发颤的身体,试图用体温驱散一些寒意。 贝玥在昏沉中睁开眼,看着近在咫尺的那张俊美却冷漠的脸,胃里一阵翻搅,只觉得恶心。 沈亓竟也没流露出丝毫嫌弃,或许是她当时的样子太过狼狈可怜,他只是收紧了手臂,下巴无意识地蹭着她滚烫的额头,声音放得极低,带着一种罕见的、近乎温柔的错觉:“还觉得难受,想吐吗?” 贝玥想让他滚开,离自己远点。 但她连抬起一根手指的力气都没有,喉咙干涩得发不出清晰的声音,只剩下无边无际的疲惫,从骨髓深处弥漫开来。 那天之后,贝玥以病气未愈、怕传染给他为由,主动搬去了客房。 沈亓对此不置可否,也没有反对。 她便一直住到了今天,再也没有搬回去。 夜深人静,贝玥裹着被子几乎快要睡着,忽然感到身侧的床垫一沉,一股混合着清冽酒气的熟悉气息笼罩下来。 她猛地惊醒,按亮床头灯,昏黄的光线下,果然是沈亓坐在床边,不知何时进了她的房间。 贝玥蹙眉:“沈亓,你走错房间了。” 沈亓却没有离开的意思,反而俯身,一只手带着不容抗拒的力道揽住她的肩膀,将她整个人往自己带着夜露微凉与酒意的怀里按,低下头,灼热的呼吸拂过她的耳廓,声音低沉而含糊:“没走错……不是你说,我们要生个孩子吗?” 第3章 大哥,你终于赶上饭点了 贝玥听见这话,残存的睡意瞬间消散了大半。 她猛地坐起身,沈亓的手臂还带着沉甸甸的重量搭在她腰间。 她睡觉时穿的睡衣料子向来单薄,真丝贴着皮肤,因着起身的动作,肩带滑落一边,大片白皙的肌肤和精致的锁骨暴露在昏暗的床头灯光下,泛着柔润的光泽。 沈亓的眼神有些涣散,带着浓重酒意后的恍惚,直直地盯在她身上,那目光深处似乎翻涌着某种她看不懂的、复杂难辨的情绪和一点**。 贝玥蹙眉:“沈亓,你喝醉了。” 沈亓没有回应,只是维持着那个姿势和眼神,沉默像无形的潮水在两人之间蔓延。 贝玥有时候,其实也挺“佩服”沈亓的。 尤其是在她偶然得知了当初沈亓之所以会娶她的、那个冰冷而功利的真相之后。 贝玥早已不是十八岁那个轻易就会被爱情冲昏头脑、相信童话的小姑娘。 这些年在名利场和沈家这座深宅里,她形形色色的人见过不少,真真假假的事也经历了许多。她比谁都清楚,能在沈氏这样的庞然大物中站稳脚跟并掌控局面的人,若说心思纯粹、毫无算计,那简直是天方夜谭。 当她知晓了那份遗嘱的存在,听到了那段五年前的录音,心底那片曾经为沈亓构筑起的、名为“爱情”的脆弱堡垒,便轰然倒塌,连带着那点残存的、自我欺骗的幻想也碎得彻底。 知道真相后,她甚至生不出力气去质问沈亓。 她觉得那样做,对自己而言,是一种更深、更不堪的羞辱。 仿佛将自己那颗曾经捧出去的、赤诚的心,再次放在地上,任由对方轻蔑地审视、践踏。 但这并不意味着,贝玥就真的能咽下这口掺杂着欺骗和利用的气,继续心无芥蒂地与沈亓扮演恩爱夫妻,将日子过下去。 所以,离婚是她能想到的、对自己最体面的交代。 既然都打定主意要分道扬镳了,还谈什么共同孕育孩子?简直是荒谬。 沈亓的手臂依旧揽着她:“你到底怎么了?最近一直这样阴阳怪气,是谁给你气受了?” 他仔细回想,自觉近期并未有任何逾矩或对不起她的地方。 可就是从某个时间点开始,一切都不对劲了。以前他若是应酬晚归,还喝了酒,无论多晚,总有一碗温在灶上的、恰到好处的解酒汤,有时还会配上一小盅养胃的羹汤。 而现在,稍微回来得晚些,厨房里要么是早已冷透的剩饭剩菜,要么就干脆是冰锅冷灶,什么都没有。 贝玥偏过头:“没有谁给我气受。” 沈亓的耐心似乎耗尽了,手臂收紧了些:“那我们这样分开住着,算什么?你的病,不是早就好了吗?” 贝玥闻言,猛地转过头,眼底闪过一丝讥诮,毫不客气地翻起了旧账:“我们刚结婚那会儿,不也整整分居了差不多一年吗?那时候,你怎么没问过?” 沈亓语气带着明显的不悦:“那会儿是那会儿,情况能一样吗?跟现在有什么好比的?” 贝玥抬手揉了揉太阳穴,声音也冷了下去:“没什么不能比的,沈亓,我头疼,没精力应付你,请你出去。” 沈亓能这样放低姿态,带着酒意来跟她说这些,在他而言,确实已经算是一种罕见的“特殊”了。 贝玥太了解他,这人大概是想借着几分醉意,过来与她温存一番,仿佛只要身体亲密了,这段时间所有不对劲的冷战和隔阂,就能被轻易地掀过去,当作从未发生。 被她如此直白地拒绝,毫不留情地扫了面子,以沈亓高傲的性子,是绝不可能接受的。 果然,下一秒,沈亓猛地站起身,方才那点刻意流露的、带着醉意的恍惚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眼神恢复了一贯的清明与冷冽。 他什么也没再说,转身便走出了客房,背影僵硬,带着一股压抑的怒气。 第二天的早餐桌上。 沈鸣轩正低头专心剥着水煮蛋,看到贝玥从楼上下来,立刻献宝似的将剥得光滑完整的鸡蛋放进她面前的碟子里,脸上带着讨好的笑:“嫂子,我给你剥好了!” 贝玥今天穿了一身浅蓝色丝质衬衫,搭配及膝的白色短裙,款式简洁利落,底下是修长白皙的腿,职业化中又透着她独有的明艳与干练。 她对着沈鸣轩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谢谢鸣轩。” 餐桌另一端,那个被刻意忽略的人正低头看着平板电脑上的财经新闻,闻言头也未抬,带着一家之主的威严。 “沈鸣轩,吃你的早餐,不要浪费食物。” 沈鸣轩不服气地瘪了瘪嘴,小声嘟囔:“我对嫂子好,你也有意见啊?” 若是放在以前,贝玥定然会先温声维护沈亓,转头再劝沈鸣轩注意语气,不要这样跟哥哥说话。 但此刻,贝玥只是眼睫微垂,专注地小口吃着碟子里那颗剥好的鸡蛋,仿佛没有听见这场小小的争执,置身事外。 三十岁的沈亓,身上沉淀下来的那股与生俱来的贵气愈发明显,混合着岁月赋予的成熟与沉稳,形成一种独特而迫人的气场。 那张无可挑剔的俊美皮囊,无论走到何处,依然能轻易吸引无数或倾慕或探究的目光。 贝玥用完早餐,便拿起手包准备提前出门。今日由沈亓负责送沈鸣轩去学校。 沈鸣轩窝在副驾驶座上,低头专注地打着手机游戏,嘴上却闲不住,看热闹不嫌事大地揶揄道:“大哥,你惨咯,看来你在嫂子心里的至尊宝座,这回是彻底不保了。” 沈亓握着方向盘的指节微微收紧,脸色沉了沉:“闭嘴,打你的游戏。” 沈鸣轩夸张地叹了口气,小大人似的操心起来:“唉,你到底会不会哄女孩子开心啊?明明前段时间还好好的,嫂子还说准备给我生个小侄女玩呢,这才多久,就把人气成这样,真是愁死我了。” 沈亓下颌线绷紧,从齿缝里挤出三个字:“……我没惹她。” 沈鸣轩立刻反驳:“那还能是谁?总不可能是我吧!我这么乖!大哥,我跟你说,嫂子嫁过来这么多年,真的从来没像现在这样过……肯定是因为你,绝对是你哪里做得不对!” 是啊。 贝玥嫁入沈家这么多年,确实从未像现在这样,将情绪表现得如此明显,如此……不留余地。 沈亓也确实想不明白。 他在心里将近期发生的所有事情,无论是公事还是私事,都仔细复盘了一遍,确实找不到任何可能触怒她的节点。 他甚至从未见过贝玥真正生气的模样,又该如何去揣测,究竟是哪一件事、哪一句话惹到了她? 原来,贝玥生起气来,是这样一副样子。 没有歇斯底里的争吵,没有梨花带雨的哭诉,只有一种无声的、却能将人远远推开的冰冷和漠然。 贝玥驱车来到公司,其实并没有什么非处理不可的紧急事务。她只是纯粹地,不想待在同一个空间里面对沈亓。 若不是因为沈鸣轩还需要人看顾,她甚至不太愿意踏回那个如今让她感到窒息的“家”。 姜小莹如今正沉浸在一段热烈的黄昏恋里,神采飞扬,几乎无暇他顾。 沈鸣轩这个半大孩子,便自然而然地,成了她和沈亓名义上需要共同承担的责任,像是他们的儿子。 贝玥又将那份离婚协议书拿出来,逐字逐句地审阅了一遍。她和沈亓结婚前是签过婚前协议的,这一点她并无异议,毕竟当时沈廷敬给予她的平台和资源,是许多人用钱都难以企及的。 如今他们之间没有孩子牵绊,财产分割也因协议而清晰明了。 似乎,已经没有什么能阻碍她离开的脚步。 沈亓已经快半个月没有在家里吃过一顿热乎的、专门为他准备的饭菜了。 这天在办公室,他对着手机屏幕犹豫了许久,指尖在键盘上删删改改,最终还是给贝玥发去了一条消息:呆会一起回家。 消息石沉大海,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翻看他们以往的聊天记录,几乎都是贝玥主动发来各种琐碎的分享或关切,而他只是偶尔回复一两个字,或者只有在涉及重要事务时才会主动联系。 结果那天沈亓回到家,面对的依旧是空荡荡的餐厅和早已冷却的灶台。 贝玥和沈鸣轩显然已经用过了晚餐。 家里的帮佣梁姨见他回来,连忙从厨房探出头问道:“小亓,吃过饭没?没吃的话,我给你把饭菜热一热?” 沈亓看着客厅里正低头看杂志、对他归来毫无反应的贝玥,喉结滚动了一下,声音有些发涩:“……不用了,我吃过了。” 沈亓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因为吃不到饭而委屈。 第二天,沈亓特意比平时早了十分钟离开公司。 第三天,他直接将日程提前了半个小时。 到了第四天,他更是破天荒地提前了一个小时下班,终于赶上了家里的晚饭时间。 连公司里的下属们都暗暗诧异,向来以工作为重的沈总,最近下班的时间为何越来越早了。 沈鸣轩看着在饭桌旁坐下的沈亓,语气带着夸张的惊叹:“哇!大哥,你终于赶上家里的饭点啦!真是不容易!” 第4章 可不可以不要再针对我了 沈亓从前架子端得足,即便是家常吃饭,也常常需要梁姨三催四请才肯从书房或者健身房挪步过来。 此刻他看着桌上明显偏向贝玥口味的几道菜,色泽浓郁,香气也带着她偏好的辛辣,心里那点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便如同潮水般漫了上来,堵得他心口发闷,浑身上下都不得劲。 没有为他特别准备的。 梁姨默默过来,给他添了一碗米饭,放在他面前。 沈鸣轩正吃得欢实,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扒拉饭菜的速度飞快,腮帮子塞得鼓鼓的,吃嘛嘛香。 贝玥只安静地吃着自己面前的菜,偶尔给沈鸣轩夹一筷子。 家里的厨师还是她当初根据自己口味专门聘请的,沈家一贯饮食清淡,但她偏好味道重些的菜式。沈鸣轩倒是不挑,什么都吃。 沈亓则皱着眉,慢条斯理地从菜里往外挑着细小的姜丝。贝玥看着他的动作,心里盘算着,离婚的时候,得把这个厨师也一并带走。 沈鸣轩嘴里塞着食物,含糊不清地开启新话题:“嫂子,我几个朋友想组个乐队玩玩,你说我能行吗?我今天去试了试吉他,感觉可酷了!” 贝玥还没来得及开口,沈亓就沉着脸打断:“组什么乐队?高考还剩几天?你留在国内不是为了惹我们烦的吧?现在是什么关键时期你自己不清楚?” 沈鸣轩被他哥爹一般的劈头盖脸一顿训弄得噎了一下,猛喝了一口汤顺下去,然后小声地吐槽了一句,精准地往沈亓心口插了一刀。 “啧,无能的男人最可怕,就知道回家拿孩子撒火。” 沈鸣轩说完,丢下碗筷,一溜烟就跑没影了。 偌大的餐厅顿时只剩下他们两人。 贝玥又勉强吃了几口,便放下了筷子,用餐巾轻轻擦了擦嘴角,全程没有看沈亓一眼,随后一言不发地起身离开了餐桌。 留下沈亓一个人对着满桌菜肴,那些到了嘴边的话在喉咙里滚了几滚,最终还是咽了回去,只能沉默地、食不知味地扒拉着碗里剩下的米饭。 三楼有沈亓专用的健身室,器材齐全。 贝玥则躲进了二楼的影音房,关上门,随手点开一部吵闹欢快的喜剧片,将自己陷进柔软宽大的沙发里。 其实贝玥和沈亓在审美趣味上差距一直很大。 沈亓偏爱那些节奏缓慢、需要静心品味的文艺片,关注人性的幽微与哲学的思辨。而贝玥选择电影,往往只奔着一个目的去,轻松,愉快,能让她暂时放空大脑,不用思考。 她知道现在流行一个词,叫“松弛感”。 可贝玥从那个偏僻的渔村一路挣扎到如今,神经已经紧绷了二十几年,她实在不太明白,那种由内而外、毫不费力的放松,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大概是摄入的碳水起了作用,让人容易犯困。 贝玥看着屏幕上吵闹的画面,不知不觉间,意识便渐渐模糊,沉沉睡了过去。 醒来时,影音室里光线昏暗,只有屏幕还在不知疲倦地闪烁着,播放着早已不知演到何处的喜剧,里面的笑声显得空洞而遥远。 贝玥在刚才短暂的梦境里,仿佛又回到了几年前。 她刚刚嫁给沈亓的时候。 那时,她其实是极其不适应的。 她能敏锐地察觉到,沈亓看她时,那双深邃的眼睛里并没有多少属于丈夫的温度,更像是在审视一件不得不接收的物品,疏离而客套。 贝玥没怎么正儿八经地谈过恋爱,唯一一段算得上朦胧好感的,是以前在渔村的时候。村里有个皮肤黝黑的阿哥,人很勤快,经常来帮她们家修补被海风刮坏的棚顶,她那时年纪小,心里便对他生出些微妙的、说不清道不明的好感。 可沈亓不是他。 那时的沈亓,对于从渔村挣扎出来的贝玥而言,遥远得像天边的云,高贵得像庙里的神祇。 她是真的,曾一度怀着近乎虔诚的心情,将沈亓当作自己命运转折后,需要仰望和追随的神明。 一开始,姜小莹也是毫不掩饰地不喜欢她。 她曾当着她的面,用不大不小、恰好能让她听见的声音抱怨过:“我们沈家,要这样的儿媳妇干什么?” 语气里的轻蔑与不满,贝玥无法反驳。 她确实不是那种能亲昵地挽着婆婆的手臂,一起出入高端商场、品评最新季珠宝华服的名门闺秀。她身上没有那种与生俱来的、能与姜小莹平等对话的底气和共同语言。 尽管她内心深处,也曾偷偷羡慕过那种亲密无间、如同母女般的婆媳关系。 可对她而言,那种温馨的画面,连一个可以参照、模仿的模板都没有。 那个时候,她只能笨拙地、用自己的方式,一点点尝试着融入这个与她格格不入的家庭。 “老公”是要主动叫的,带着生涩的讨好;“婆婆”是要小心翼翼尊敬的,即使得不到回应;就连那个半大的小叔子沈鸣轩,也是需要耐心哄着、照顾着的。 奇怪的是,那段日子,她虽然步履维艰,心里却常常是充盈的,甚至可以说是……快乐的。 大概任何一段关系,在最初看不清结局、怀抱着希望的时候,总会让人心生期待,觉得只要自己足够努力,总能等到云开月明的那一天。 可当最后被告知,你小心翼翼捧在手心里、日夜呵护的,其实从一开始就是一颗早已在内部腐烂、注定死亡的种子。 那么,无论你后来如何精心照料,如何定时浇水,如何关注光照,它都永远、永远不可能发出哪怕一丝嫩芽。所有的付出与期待,都成了徒劳无功的笑话。 都会失望的。 贝玥从来都是个舍得付出、不太计较得失回报的人,可这不代表她不会疼,心口被剜去一块肉,鲜血淋漓的伤口依旧灼灼地痛着。 这些日子,她就全当自己是只受了重伤的动物,缩回安全的壳里默默舔舐伤口,整个人都懒洋洋的,提不起精神,什么也不想做,什么话也不愿多说。 她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在一片温暖的海域里游泳。梦里她还是个小女孩,和奶奶相依为命。奶奶靠着一双布满老茧的手,日复一日地挖贝类、赶海潮,硬是把她拉扯大。 奶奶总叮嘱她,别下海,太苦。 这一句叮嘱,仿佛一语成谶,她的人生便像是一辈子在无边的苦海里挣扎,手指缝里嵌满了洗不净的泥沙与辛劳。 醒来时眼角还有些湿润,本以为是个能暂时逃离现实的好梦,结果一睁开眼,就看见沈亓不知何时坐在了她旁边的单人沙发上。 贝玥依旧维持着侧卧的姿势,假装还未醒,身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条柔软的薄毯。 沈亓的目光落在前方屏幕上,正播放着他平日绝不会多看一眼、觉得俗不可耐的搞笑喜剧,昏暗的光线下,他冷硬的侧脸线条似乎柔和了些许,唇角甚至带着一丝连他自己都未察觉的、极淡的上扬弧度。 贝玥静静看着,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完了,沈亓到底还是被这段婚姻、被那些夫妻间的亲密生活,沾染上了人间的俗味。 沈亓侧过头,目光落在她微微颤动的睫毛上:“醒了?那我们聊聊。” 贝玥下意识地闭紧眼睛,试图装睡蒙混过去。 沈亓:“别装了,你眼珠子在动。再不起来,我不介意就在这里,跟你实践一下造小人的计划。” 贝玥觉得沈亓不仅彻底落了俗,连带着流氓秉性也暴露无遗。 她一把掀开身上的薄毯,站起身:“我是真困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我先回房睡了。” 沈亓却伸手,精准地攥住了她的手腕。 贝玥维持一个姿势太久,腿脚早已麻痹不堪,被他这么一拉,重心不稳,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向后跌去,不偏不倚,正好坐在了沈亓结实的大腿上。 若是感情蜜里调油的夫妻,此刻或许能顺势演变成一桩旖旎浪漫的闺房趣事,自然而然地过渡到更深层次的肌肤相亲。 可惜,这套剧本完全不适用于他们这对早已离心、隔阂深重的夫妻。 贝玥立刻挣扎着想站起来,腿上却传来一阵密集的针刺般的酸麻感,让她倒抽一口冷气,动作僵住,只能硬邦邦地解释:“不好意思,腿麻了。” 沈亓没有说话,一只手依旧圈着她的腰防止她摔倒,另一只手却自然地向下探去,温热宽大的手掌隔着薄薄的家居裤布料,覆上她的小腿,不轻不重地揉捏起来。 力道恰到好处,从紧绷的小腿肚到纤细的脚踝,细致地照顾到了每一处酸麻的肌肉。 沈亓手上的动作没停,指腹感受着她小腿肌肉从僵硬到微微松弛的变化,低声问:“力度还可以吗?” 贝玥偏过头,避开他过于靠近的呼吸,直接表达:“我不想聊。” 因为她还没有准备好。 她向来是个要么不做,要做就必须一击必中、彻底解决问题的女人。 贝玥在心里冷静地分析着,黏糊糊的、不清不楚的拉扯状态,除了浪费彼此的时间,没有任何意义。 沈亓却仿佛完全感受不到两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似乎也忘记了自己曾经说过怎样伤人的话,做过怎样令人失望的事。 他将脸埋进贝玥颈窝与肩膀的交界处,温热的气息拂过她敏感的皮肤,带着一种近乎理所当然的、试图蒙混过关的亲昵,声音闷闷地传来:“那……你可不可以,不要再这样针对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