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翠的美人店长》 第1章 拾翠书店 今年七月格外燥热,蝉鸣声不绝 乔梦拿着甜筒走在街上,和闺蜜苏婉有说有笑地逛着。 “诶!”再经过一条小巷时,苏婉突然叫住了乔梦,“梦梦,那边有个书店诶。” 乔梦闻言也望过去,“真的诶,去看看?” 苏婉欣然同意。 进入小巷,气温一下子降了不少,,乔梦长叹了一声,转头对苏婉道:“好凉快啊。” 苏婉只是点头附和,她现在更想要快一点进入书店,毕竟她有很多想看的书还没有买,这种小店一般都会打折,买到就是赚到。 乔梦见闺蜜没有理自己,转念就想到了原因,笑着挽住了苏婉的胳膊,“你啊,一看见书就迫不及待,小说就那么好看嘛。” 苏婉这下回了,“当然啦,看小说就像是观看别人的人生啊,看着他们面对苦难的选择以及人生态度,能学习到不少呢。” 聊笑间便走到了书店门口。 书店古色古香,牌匾上写着书店的名字——拾翠。 “好文艺的名字啊……”乔梦感慨。 而苏婉则已经迫不及待地走进去了。 这个书店并不像其他书店那样,将热卖的书摆在门口。 取而代之的是两排两人多高的书架。上面摆满了书,但都没有书名。 两人不信邪的继续往里走,里面仍然是高高的书架,只不过一些书脊上有书名了。但仍是一本热卖的书都没有,没有网络小说的实体,没有漫画,居然连名著都没有。 “好奇怪啊,婉婉,这里怎么什么有名的书都没有啊。” 苏婉也觉得奇怪,但她向来胆子大,没有生出什么离开的想法,反而伸手从书架抽出了一本书,翻开来看。 “诶呀!婉婉,你怎么能随便拿人家书店的书啊。” 苏婉一边翻书一边安慰道:“没事的,这些书没塑封,都是默认能看的,要是老板不同意的话,我就买下来呗。” 乔梦一想是这个理,于是也不在纠结,学着苏婉的样子拿下一本书来看。 原本只是想打发时间,却不曾想一下看入迷了。 这是一本的主角是一个叫陶梦倩的女生,背景是在民国年间,从她记事开始讲起。讲了她是如何在战火纷飞的年代活了下来,活到了新中国成立前夕,然后死去。 一路上,她失去父母,又被恩人捡到,后来恩人也死去,只剩她一个人跌跌撞撞的长大。干着小买卖,嫁人生子,又在光明来临前因病去世。 不知不觉间,乔梦已经泪流满面,明明不是多优美的文字,甚至有些流水账,却让她仿佛经历了一次书中人的日子,感受到她的遗憾,不甘。 正当她哭的不能自已,身旁突然伸过来一张纸,“擦擦吧。” 乔梦边哭边道谢,“谢谢你啊,婉婉,你出门还带……”纸。 待她抬起头时,看到的不是苏婉,而是一个穿着唐装,带着半边流苏耳饰的帅哥。 帅哥冲她展颜一笑,“是在找你朋友么,她在那边。” 帅哥向更深处一指,乔梦顺着向里看去,看到了半个椅背。 “她那本比你厚,我就请她到那边坐着看了。你也去歇会吧,都站了两个点了。” 经帅哥这么一说,乔梦才感觉到自己腿部的酸痛。 她“嘶”了一声,忍着腿麻缓慢移动到了苏婉对面坐下。旁边就是收银台,帅哥慢悠悠地在收银台里坐下。 然后掏出手机开始看网络小说。 乔梦没去打扰苏婉的阅读,她手里抓着自己刚刚阅读的那本书,一眼一眼的向收银台看去,也是这样,才让她发现,帅哥另一边耳朵上钉着一个耳钉 终于,帅哥抬起头了,“小妹妹,你老看我是为什么,有事说事啊。” 乔梦抿了抿唇,道:“老板你这书卖么?” 帅哥没正面回答,反问道:“你看好她了?” “是,我很喜欢这本书,想把它买下来。” “这样啊,”帅哥若有所思,突然问了一个问题,“你觉得陶梦倩怎么样?” 乔梦瞪大双眼,老板是怎么知道自己看的是这本的?! 帅哥看出了她的想法,好笑的看了她一眼,“我的卖的书,我肯定都看过啊。” 乔梦更震惊了,还想再问什么却被帅哥打断,“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哦哦,我觉得她是一个很好的人,坚韧勇敢,而且……”乔梦顿了一下,才继续道,“我总觉得我和她有缘,可能是因为我们都有‘梦’字吧……” 帅哥听完这话,没有回答,只是伸手摸了一下耳钉,然后回答道:“不用买了,我看你俩有缘,送你了。” 乔梦慌忙摆手,“这,这不好……” 帅哥大手一挥,“没什么不好,送你了,不过……” 他从收银台的不知道那个位置抽出一张书签大小的纸来,提起桌上的笔写了几个字,递给乔梦,叮嘱道:“一定当书签使啊。” 乔梦不知道老板为什么这么强调,但她觉得老板很神秘,这么说一定有他的道理,于是乖乖服从。 不过在把书签夹进书里前,她仔细辨认了书签上的字——拾翠,韩宜苏。 有过了大约半个小时,苏婉也看完了,她眼眶通红,和乔梦说了同样的话,“老板,我想买走它。” 老板这次没问那么多,只是把书要了过去,手按在书上,另一只手又摸了一下耳钉。 然后写了个书签,道,“一起送你了,拿走。” 两人向老板道谢,告别,一人拿着一本书回家了,出了巷子,乔梦向后看,却发现自己好像看不清书店了。 如果不是怀里的书,她甚至感觉自己刚才所经历的一切想一场梦。 她又拿出书签,默念了一次,“拾翠,韩宜苏。” 书店里,韩宜苏的流苏耳饰,轻轻晃动,应和着门口风铃清脆的声音。 哇,不知道能坚持多久,随便写写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拾翠书店 第2章 楠重 现在江南的梅雨季节,雨哗啦啦的下。 拾翠书店里,韩宜苏正将书架上的书一本一本拿下来,包上防潮袋,还要塞一个干燥剂。 天气闷热正是出汗的好时间,但韩宜苏身上却看不出汗水的痕迹。 自那两个女孩带着书离开后,拾翠再没有人来过了,所有经过的人都对他视而不见。 换一种说法,拾翠本身就是给有缘人开的。 最后一本书终于包好,韩宜苏用手捏了捏因为长时间低头而酸痛的后颈,幽幽感叹,“这日子没法过了,再来几次,我迟早要得颈椎病。” 身侧的一本书冒出白雾,从中走出一个妙龄少女,她掩唇笑道:“韩老板还有这样的苦恼啊,我还以为你们收录人都是没有人间疾病的呢。” 韩宜苏冲她一笑,“按理说是这样,但架不住我还是个人啊。” 妙龄少女,也就是白浅缘,美目微微睁大,“真的吗?我还从没听说这样的事呢。” 韩宜苏苦涩一笑,“要不是因为我父亲去世的早,我也不会年纪轻轻就接守这份工作。” 他仰脸望天,似是怀念,“我连大学都没读完呢。” “啊,啊,抱歉,我不知道……”白缘浅充满歉意的话语还没说完,就被一个新出现的书灵打断了。 “缘浅你听他瞎说。” 这位看不过眼,出声打断的人叫万鹤。 人如起名,往那一站就是一个大写的优雅(装逼)。 “缘浅,你来的晚不知道。自打我和他认识这么久,他都没变过样子,显然已不是凡人,颈椎病和父亲什么的都是他瞎说的。” 万鹤向白缘浅温和解释,“他会这样说大概是短视频刷多了,给脑子看坏了。” 韩宜苏伸手打了他一下,当然打不到实体,顶多是让他被打的地方散成一小片白雾。 “那前辈和韩老板认识都久了呢?” “大概几百年吧,我是北宋人。” “啊,北宋人,”白缘浅双目有些呆滞,“那前辈认识苏x坡吗?” “我当然………” 万鹤话没说完就被韩宜苏抢先了,“他可不认识,毕竟他也只是过了个乡试,其余的没来的急考就噶了。” “诶你!怎么随便接人短!” “哈,这就叫揭短啦,我只是陈述了一个事实。” 没等万鹤还嘴,门口的风铃就响了,空远的声音好像要荡进人心里,三人转头看过去,风铃泛着流光。 “哈哈,报应。”万鹤笑起来。 白缘浅不明所以。 韩宜苏长长的叹了口气,“又来了啊,万大鸟帮我看店啊。” “好嘞,加油吧,店长~”万鹤贱贱道。 “所以,到底怎么了?”白缘浅弱弱问道。 看着韩宜苏远去的背影,万鹤心情大好地扬唇道,“工作呗。” 传说,有一颗通天树横穿六界,即便如此,它也无法逃脱落叶的命运。 因为自身生长于虚空之中,无处安放落叶,便只好任由那些落叶飘入六界,成为新的生命加入轮回。而正因通天树的存在,使得虚空中的灵力顺着枝干蔓延到六界,至此修仙时代开启。 但好景不长,万年后,六界中的人间出了一个人,他发现在那个世界中有人天生自带灵力,他偷偷杀了那些人后,惊讶的发现那些人化作了一枯死的树,他用那些树制作灵器后,获得了撕裂界幕,横跨六界的实力。 那人本就是天之骄子,身边同伴的实力更是和他不相上下,于是他们大量屠杀有先天灵力之人,制出更多灵器,最终杀穿了六界,扩大了人间的范围,顺路还灭掉了魔界,妖界和仙界。 那段时间人心惶惶,连通天树也要避其锋芒,自断了不少枝脉,以防被找到。 如此一来流入三界的灵气也变少了,灵气枯竭时代降临了。 但树仍在落叶,断掉的枝脉也没有处理,于是通天树将那些枝脉捏化成一个人,帮助他收集散落各界的落叶。 而这个出生就是为了打工的苦命人就是韩宜苏了。 现在又有新的叶子要现世了。 韩宜苏在路过收银台时顺手抓起搭在椅背的银色挂流苏外套,打开旁边标着库房的侧门,走了进去。 白浅缘好奇的望过去,却只看见了一片黑色。 “别看了,什么都看不到的。”万鹤懒洋洋依在书架旁,“我试过很多次了。” 白缘浅又扭头去看他,诧异地发现万鹤竟然有了实体,“前辈你这......” “都是活了几千年的老书了,有点特殊能力很正常的,不要那么惊讶啊,白小姐。” “我也......可以像你一样吗?” “肯定能啊,活久了就什么都有了。”万鹤笃定的说,“不过你现在年份太浅了,灵力也支撑不了你这么干。 “而且很费灵力的,要不是为了替那家伙看店,我才不干呢。” 他嘟嘟囔囔的抱怨起来,听的白缘浅直想笑,“前辈和店主的关系很好嘛。” “谁和他关系好了!他这个抠门的冷脸面瘫!” 已经进入虚空乱流的韩宜苏自然听不到万鹤对他的吐槽,他忍过乱流的眩晕,最后落在一个停车场的角落,呈现为一个半透明的人影。 他抬头看了看面前的妇产科大楼,半眯着眼数了数,“一、二、三……十六,十七,啊,在十七楼。” 韩宜苏向大楼走去,站在了电梯门前,等电梯的人都对他视若无睹,韩宜苏也见怪不怪,能看见他,才吓人呢。 不属于这个时空的人,除了夺舍,是没办法被其他人看见的。 电梯来了,他顺着人流上去,还特别注意了没有被其他人碰到。 虽然说被碰到不会发生什么事,但是看别人从自己身体里穿过可不是什么令人愉快的感受。 好在这趟电梯有人也在十七楼下,韩宜苏就这样顺利到地。 他懒得走路,闭眼感受枝条的气息,一路穿墙而过,到了产房之中。 他在产房边找了个角落站定,冷眼旁观床上的女人生产。 一等就是三天,终于,一声啼哭唤醒了产房的热闹。 一个女婴出生了,她闭着眼睛健康有力地哭着,全不知道这是她苦难的开始。 “怎么是个女的?”在她被抱出时,门外眼巴巴看着的奶奶就变了脸色,老一辈重男轻女的想法在她心中根深蒂固,“女的,除了嫁人还有什么有。” 思及此,老人连抱都不愿意抱她,还是身后的父亲将孩子接过。 “妈,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想着你那老一套呢。” “哼,老一套,我告诉你,男孩就是比女孩聪明。” 两人吵着,向远处走去,只剩产妇一个人在产房无人关心。 小护士同情的看了一眼病床上的女人,小声和身边的护士道:“什么年代了,还有这种重男轻女的,对儿媳妇也不咋样,都不来看一眼。” 身边的护士撇撇嘴,“可不就是……” 产妇被推出来了,两个小护士止住了嘴,去帮忙。 韩宜苏跟在她俩身后,深表赞同。 前面的两个人已经看不见了,韩宜苏越过两个护士追了上去。 待追上去的时候,听见他们在讨论孩子的名字,老人颇有些恨铁不成钢道:“就叫余南众吧,好寓意。” 身边的儿子不耐烦取名,随口就应下了。 纵使韩宜苏见过许多这样类似的故事了,也不免感到不适,一个人重要的象征就这样被随便定义了。 他尾随两个人进了病房,却在跨入的一瞬间眼前一黑,在睁眼时,便是一个全新的地方了。 他心下了然,是错乱的记忆将他带到了这里。 韩宜苏扫视这个小小的卧室,却突然听见外面客厅传来虚弱的哭声,他向外走去。 是余南众,现在的她三岁了。 而此时,她正坐在地上,小脸烧的通红,连哭泣都是气音。 但韩宜苏只是站在角落里冷漠地看着。 一是他不属于这个时空。凭他半透明的状态也做不了什么,声音也传不出去。 二则是,这种事他见的他多了。作为一个不知道活了多久,又干这一行不知干了多久的人,早已在漫长的时光里见过了形形色色的人。 在故事外,若是有缘,他便伸手帮上一把;而在故事里,一切已经发生,一切都是命数,他,只是个安安静静的旁观者罢了。 门锁被扭动,一个行动稍显迟缓的老人背着客厅关门。当她转过身时,是惊慌失措的一声: “南南!” 欧吼,没存稿啦啊哈哈哈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章 楠重 第3章 姥姥 来人是余南众的姥姥。 她今天来是给闺女一家送西瓜的,余妈三姑家的西瓜熟了,分了她两个,她自己一个人也吃不了,就想着给闺女尝尝。 却不想一进门就看见了倒在地上的余南众。 她怀中的西瓜落在地上,神色慌张的将余南众从地上抱起。 “怎么这么烫?!” 姥姥第一反应是给自己闺女打电话,“嘟—嘟—”的声音听的人心焦。 打不通。 她顾不得许多,抱着孩子出了大门,站在小区门口,招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韩宜苏跟在两人身后,坐上车。 “师傅,去儿童医院。” 姥姥将余南众放在腿上,向司机道:“麻烦快一点,谢谢。” 司机从反射镜看了一眼,惊讶,“孩子这是发烧了吧,小脸都红了。” “是啊,”车开上大路,姥姥才有点心思说话,“我去给闺女家送东西,一开门就发现孩子坐在地上,也不知道烧了多久,哭都哭不出声了。 “给我闺女打电话也打不通,真是,折腾孩子。” 师傅叹了一声,“现在这帮小年轻都忙啊,我闺女也挺久没来看我了。 “是在放心不下,就帮忙带带孩子,儿女和咱都能放心。我和她妈反正是这么打算的。” 姥姥若有所思,“哎买,师傅你咋说那么对,我老太婆又闲,找点事干又能帮孩子们分担,这主意好啊。” 路程就这样在你一言我一语的交谈中过去了。 从问诊室走出来,挂上吊瓶,姥姥才算放下心来,她用手抚着余南众的头发,眼神心疼。 休息室里吵吵嚷嚷,姥姥的老年机响了起来。 “喂,”姥姥慌忙接起,“欣欣啊……” “妈,有什么事吗?”电话那端的于欣语气不耐,“我很忙。” “南南发烧了,在…”医院。 姥姥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 “发烧就发烧吧,这么点事给我打电话干嘛,小孩子烧烧没事,有助于免疫力提升。 “我还有事,先挂了。” 姥姥一句“等等”还没说完,电话就已被挂断。 她无力地垂下手。 “姥姥……” 身后传来余南众微弱的声音,“姥姥……这是哪里?” 姥姥抹了一把眼泪,强撑出笑转过头去,“诶,姥姥在呢,这儿是医院。” 余南众烧的朦朦胧胧的视线望向余姥姥,又叫了一声,“姥姥。” 余光一瞥,却看见了韩宜苏。 “姥姥,帅哥哥。” 余南众小小年纪,却已能看出长大后的性子,爱看帅哥。 哪怕烧成这样,看见帅哥仍会眼前一亮。 余姥姥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只有一个等着啤酒肚,照顾女儿的父亲。 “哪里有帅哥哥呀?南南是不是看错了呀?”余姥姥耐心地问道。 余南众急了,伸出手指指着韩宜苏的位置,“那里!那里!” 韩宜苏微微皱了皱眉,倒不是对余南众有什么意见。 只是能看见他的人要么是濒死之人,要么是已经准备好死亡并无法挽回的人。 但他被召唤的节点并不是现在,说明这孩子挺过这关了。 思及此,他暗暗松了口气,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站在原地,看来来往往的人穿过他的身体。 “果然,还是不喜欢啊。”他叹了口气,用余光撇向余南众,见小孩的脸上满是困惑。 不过生病的小孩子总是精力不足的,没一会儿,就在余姥姥的哄睡下睡去了。 余南众在医院住了一夜,期间她的父母连一个电话都没有打来过。 好在第二天,她退烧了,余姥姥办理了出院,带着重新活泼起来的余南众回了家。 当天晚上,余爸余妈也回来了,余姥姥就把自己把余南众带回老家的想法说了。 “不行!”这是余妈的第一反应,“孩子之后上学怎么办!” 余姥姥不解,“就住到六岁,不影响上学的。” “不是这么回事儿,妈,”余爸夹着根烟,开口道,“现在学习压力这么大,得趁这段时间给南众补课,好让她在上小学之后学到新的东西。” “就是啊,妈,”余妈补充道,“我同事她们的孩子都是从现在开始上课外班的,先学完小学的知识,然后在上小学的时候学初中的知识。 “只有这样,南众才能有个好成绩,长大才有大学和好工作啊。”余妈这样劝着。 “可是,可是这样南南的压力会不会太大了啊……”余姥姥担忧地问道。 “怎么会,我身边的朋友都这么养小孩的。” 余姥姥仍是十分犹豫。 站在客厅灯找不到的阴影里,韩宜苏听着这一切,看着在不远处无忧无虑玩着玩偶的余南众,还不知道自己的噩梦将要开始。 但姥姥怎么会让疼爱的外孙女陷入噩梦呢。 最后,余姥姥也是没同意他们将孩子逼这么紧,据理力争的要到了孩子六岁之前的“抚养权”。 为了防止孩子父母变卦,她甚至第二天就带着孩子跑回了老家。 一个适合养老的小县城。 转眼间,三年过去了,余南众好似忘了当年发烧的事,在姥姥的爱下越长越活泼。 “姥姥!”她抱着一只小猫崽回了家,把猫崽举起来给余姥姥看。 “毛毛家的猫崽,借我摸的。可不可爱!” 余南众从小就喜欢毛茸茸的事物,无论是活物还是玩偶一类的。而且格外喜欢猫。 姥姥也多次问过她要不要养一只。 但她从来没同意过,她知道,自己和姥姥的状况不适合养猫,一老一小,猫跟着她们更可能受罪。 余姥姥在厨房,闻言探出一个头来,上下打量了猫崽,笑着点头,“可爱,这是他家最小那只,你最喜欢的,是不是?” 余南众很惊喜,“姥姥,这你都记得!我以为你忘了呢。” 这只小猫她只和姥姥提过一次,本以为老人家忘性大早不记得了。 “怎么能这么想姥姥,关于你的事姥姥哪一件忘过?” 余南众哈哈一笑,将小猫崽放在地上,跑进厨房抱住余姥姥空出来的那只胳膊,摇了摇,撒娇道:“姥姥最好啦。” 说完又伸头去看锅里,“今天吃什么?” 余姥姥笑着看她闹,“你最喜欢的糖醋排骨,开心不?” “开心!姥姥最好了!”只是言语犹觉不够,又重重的在余姥姥的脸上亲了一下。 韩宜苏当然也在,不过他的重点并不在两人的互动上。 这种互动三年来他早已习惯,相比之下还是姥姥的排骨更吸引他,毕竟真的很香啊! 如果能尝一口,韩宜苏简直不敢想自己会是多么幸福的打工人。 虽然这么些年来他也去过不少大厨的过往,但都没有余姥姥排骨的这种家庭气息,有家庭气息的又都没有余姥姥炒的香。 总之,是把韩宜苏馋的不行。 同样被馋的不行的还有余南众。 她老早就坐在桌边等了,不断地咬着筷子尖,眼神期盼的看向厨房。 就在她忍不住要冲进厨房一探究竟时,姥姥终于端着排骨出来了。 放在桌上的那一刹那,余南众甚至忍不住欢呼。 余姥姥笑话她,“这么馋,小心以后嫁不出去。” “不会不会,”余南众已经吃上了,“嫁不出去还有姥姥养我呢。” 余姥姥伸手弹了她一个脑瓜崩,倒也没反驳,“你啊……” 只是当时的三人都没想到,这会是最后一次吃到糖醋排骨了 啊啊啊啊啊我真的没想过会有点击啊!那就,谢谢大家观看!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章 姥姥 第4章 死别 第二天的清晨,小镇的宁静被一阵敲门声打破。 彼时余姥姥正在做饭,余南众还在床上睡的香甜。 “谁啊?”余姥姥握着锅铲来到门边,从猫眼向外看去。 “妈,是我。” 门外是于欣,她拎着一袋排骨,眉眼中是藏不住的焦急。 余姥姥一愣,赶忙将门打开,放自己的女儿进来。 “怎么突然过来了?吃早饭了没有?”她关切地问道。 “吃了,”于欣语气稍显不耐,“妈,南众呢?” 余姥姥愣了下,“还在屋里睡着呢。” “行。”于欣站起身来,向屋里走去,“妈,排骨记得放冰箱啊。 “我今天要带她回家了,东启托关系能让南众早一年上学,马上要开学了。” 余姥姥明显没反应过来,“啊”了一声,但也反应过来女儿要叫醒余南众,带她离开。 她无力再次争取改变女儿的想法,因为余南众也确实该回家了,但是,她想,让外孙女多睡一会儿她还是能做到的吧。 于是她上前拦住于欣,“让孩子多睡一会儿吧,还在长身体呢,睡醒再走吧。” 于欣语气很不耐烦,“妈——,你懂什么啊,和她一起上学的还有东启他客户家的孩子呢。东启都和人家说好了,让两个小的先一起玩玩,培养培养感情,到时候上学了,还能有个伴儿。” 理由正当,听起来对余南众也有好处,余姥姥一时想不到反驳的点,只好默默让开了路。 于欣越过余姥姥,进了里屋。 余南众确实还在睡。她身边还站着睡不了觉的韩宜苏。 此时的他正透过皮相审视余南众灵魂里的枝条。 这根枝条在这个位置出现了拐弯,这象征着余南众的人生出现了转折点。 “这是一个需要分章的位置。”韩宜苏从怀中摸出一个全新的、巴掌大小的牛皮本,将这个时间点记录下来。 虽然在人生经历全部看完后,人生会自动生成一本书,但为了迎合不同时代的人的阅读习惯,韩宜苏习惯重新整理。 比如分个章,加个目录,给每一章节取个合适的名字。 毕竟直接生成的书只有大小一样的文字,其余什么也没有,枯燥无比。 而调整书的格式也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的,不过这都是后话了,暂且按下不提。 门被打开发出“咔”的一声脆响,韩宜苏带着被打断思绪的烦躁想门口看去。 一见来者,韩宜苏了然,转折点这不就来了。 于欣大步上前,“南众,别睡了,走了!” 边叫着边上手拍她。 余姥姥一步一跚地跟进来,见此景,面露不忍,抬了抬手,想去阻止于欣,但犹豫片刻还是放下了。 孩子终究是要跟着父母的,她又能做什么呢。 余南众睁开惺忪的睡眼,“妈妈?你怎么……”来了? 话语未毕,就被于欣匆匆打断,“赶紧穿衣服,我们走了。” 说着,将余南众从床上一把薅起来。 余南众被扯得一晃,抬眼便看见了妈妈身后的姥姥,她求助似的,“姥姥……” 余姥姥冲她摇摇头,“快走吧,要上学啦,有时间再来看姥姥啊。” 那边于欣还在催,“快点换衣服,不然赶不上车了。” 余南众就这样被于欣带着,离开了姥姥家。 离开时她回头去看姥姥,老人小小的身体就站在楼前,孤单的,脆弱的。 见她回头,还举起手冲她挥挥,虽然看不到,但余南众知道,姥姥脸上一定挂着笑。 韩宜苏跟在两人身后,他同样回望老人,看老人在风中摇摇欲坠。 在他回望的同时,老人再一次挥了挥手,韩宜苏一怔,扭过头看向母子俩,两人还在向前走。 他又看向老人,她笑着,再次挥手。 韩宜苏可以确定,老人看见自己了。 心里涌上一股悲伤,他知道老人活不了多久了。 同时又为余南众感到悲哀。 此去,竟是和姥姥的永别。 他亦向老人道别,临走前微一颔首,算是对长达三年打扰的致歉。 他转身走向母女俩,两人已经离开小区,走出很远了。 韩宜苏不急不慢,在跨出小区门的一刹那,周边景色一闪,他微微合眸,知道自己又要被记忆裹挟着去到下一个记忆点了。 等再睁眼时,又是全新的场景了。 是医院…… 这件事在余南众的记忆里是混乱的。 晃动的医院走廊,刺耳的警报声,听不清楚的医生的话语。 还有病床上紧闭着双眼的余姥姥。 快速闪过的画面晃的韩宜苏眼睛痛。 他用力按了按太阳穴,再抬头,画面已经稳定下来。 是个光秃秃的土包…… 是余姥姥和余南众未曾谋面的余姥爷的墓。 余南众依旧是个小小的人,只是神色间像是长大了。 脸上挂着泪水,眼底的哀伤满得快要溢出来。 “姥姥……”饱含不舍的一句话,然后,再说不出来什么了。 我没姥姥了。余南众如此清晰的知道这件事。 她宁可不知道。 “南众,走了。” 于欣在远处的车边唤她,眼底尽是红血丝,眼皮也还肿着。 余喜在车里坐着,等着她娘俩上车。 等余南众跑到跟前,于欣看着她,忽的伸手抹去了她的眼泪,“别哭了,你姥好担心了。” 有那么一个瞬间,余南众忽然意识到,这个不太熟悉的妈妈和她一样,在今天失去了一个生命里很重要的人。 车发动了。 余南众从后车窗盯着那个长眠之地,直到消失在眼前。 就像她离开的那天,余姥姥也是这样目送着她离开的。 车渐行渐远渐,一切重新在韩宜苏的眼前模糊起来。 记忆里的墓地下了一场雨,淋不湿现在的人。 韩宜苏伸出手去,接住了一滴潮湿。 雨滴在掌心化作一片树叶,上面浮现一句话,“我想要姥姥。” 他轻叹,“很强烈的愿望啊……”顺手将叶子夹在牛皮本里。 记忆追溯过程中掉落的叶子并不能做成书页。 但却是最适配书的书签。 周围的一切渐渐清晰,昏黄的台灯,摆满试卷的书桌和书桌上撑不住陷入昏睡的人。 这次韩宜苏是真的震惊了,他恍恍惚惚地看向闹钟,硕大的“12:30”印在他的眼底,“不是啊,现在的小孩要说这么晚么?” 这其实不能怨他没见过世面,韩宜苏上一次收书是三年前,一个社畜大叔,关于高中的痛苦,早就被上班的痛苦冲的淡了。 如果要韩宜苏来形容一下那本书的话,他只能想到一个字——水。 再来一个词,无聊。 总之,那本书他收的也很痛苦,身临其境的感觉了社畜的生活。 话又说回来,韩宜苏能明显感觉到记忆中的速度慢下来了。 这意味着距离余南众离开的那一天也不远了。 哐的一声门被打开,撞到墙壁有反弹回来。 “余南众!学着习都能睡着,你还能干什么。” 称得上尖锐的声音响起,余南众被吓醒,和韩宜苏一起向门口看去,一张怒气冲冲的脸,于欣。 “妈……”余南众颤抖着喊了她,“我太困了……明天还要上课。” 于欣看了一眼手机,确实很晚了,这才松口,“行吧,去睡吧,东西收拾好。” 余南众忙不迭地的收拾起来,生怕于欣后悔。 几张卷子一卷,塞进书包,余南众爬上床。 “还没完事儿?”房门外传来余喜的声音。 “好了,催什么。”于欣走前伸手关掉了屋里的灯,就回屋里去了。 韩宜苏等着余南众在黑暗中闭上眼,渐渐陷入睡眠,就穿过房门来到客厅。 他在客厅里枯坐到天亮。虽然还是比正常时间过的快,但仍是难熬。 韩宜苏几乎已经习惯,毕竟每次收书都会经历这么个过程。 等最后一个月的时候,连时间都不会加速。 凌晨六点,闹钟响了,余南众屋子里传出窸窸窣窣穿衣服的声音。 此时的韩宜苏仍闭着眼假寐。 没几分钟,余南众穿戴整齐的出来了,自己一个人,背着书包,拧开房门,去上学了。 身后韩宜苏站起来,拍拍衣服跟着去上学了。 呜呜,今天先发这点,等之后再添啊,不会只有这点字的 二编:啊啊啊搞完了,下一章傅老师就出场了,终于进入我喜欢的领域了。这几章可憋坏我了。 然后就是想问宝宝们都是怎么发现我的啊?(好奇)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4章 死别 第5章 新生 今天是开学第一天。 傅澈坐在办公室,手中的红笔一下下点在教案上,发出哒哒的声响。 这是他第一次当班主任,还是从高一开始带一届学生,说不紧张肯定是假话。 将笔握在手心,他站起来走到窗前,顺着明净的玻璃向下望,看着一个个面容青涩的学生。 校领导的讲话恰好结束,学生像小蚂蚁一样排着队走进教学楼。 傅澈深吸一口气,捏着上课要用的书先学生一步到达了教室。 余南众对新学校充满好奇,跟着队伍上楼的时候还在东张西望。 正楼梯的的上方印着校训:立德宏远,精勤力行。 为了看着几个字,余南众连队伍停下来了都没发现,直直的撞上了前面一个女生的肩胛骨。 将对方撞了一个踉跄不说,自己的额头也被磕痛。 “诶呀!”前面女生小小的惊呼,同时扭过脸来。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余南众赶忙双手合十向对方道歉。 “没关系。”那个女生温柔的冲她摇摇头。 同时,前方传来年纪主任洪亮的声音,“五班同学排好队走到走廊尽头就是,然后依次是六班,七班,八班。” 余南众就这样跟着自己的同班同学们走进了未来一年的教室。 傅澈在讲台上站着,注视着同学们陆陆续续地进入。 “都找位置坐好。” 他开口说了第一句话,然后看着学生们像受惊的兔子一样,略带惊慌地看了他一眼,匆匆找位置坐下。 傅澈皱了皱眉,心里暗道:“我那么吓人?” 背过身去,偷偷叹一口气,内心诽谤:“当班主任带新生好难……” 手上倒是不停,捏着粉笔笔走龙蛇地写下两个大字——傅澈。 “这是我的名字,是你们接下来一年的班主任。” 他将粉笔扔进盒子,顺手用湿抹布擦去粉笔灰。 “从今天起,你们就是高一的学生了。高中和初中有很大区别。这一点在正式开学后你们会很快体验到。” 傅澈视线扫过全班,落在一个坐的笔直的女孩子身上。 “接下来我们做自我介绍,从你先来可以吗?”他将视线直指那个女孩。 “我么?”女孩惊讶了一瞬,轻轻点头,落落大方地走上讲台。 步伐轻盈,仪态优雅。 “大概是学舞蹈的。”傅澈心里暗暗猜测。 果不其然。 “各位新同学好,我叫阮溪,是从一中升上来的。学过八年拉丁舞,所以以后班级要是有什么表演活动都可以来找我。” 说完还手捏虚空,俏皮地行了个女式的拉丁舞退场礼。 也是这一举动让班级内部的气氛活跃起来。 不用傅澈再多说什么,另一个外向的男生就窜上了讲台。 “我叫郝行,啥都行的行,嘿嘿,”他呲牙傻乐,“关于体育方面我确实啥都行。” 底下几个男生嚎叫起来,一个人用手围成筒状朝郝行喊:“排球行吗?” 郝行用手搔了搔后脑勺的头发,“那肯定啊。” 全班一起笑起来。 好一会儿,傅澈才拍拍手喊停,“好了好了,下面学校还有其他安排,时间不多。下一位同学是谁啊。” 一个好头的作用就体现出来了,底下的学生一个接一个自发走上讲台,介绍起自己。 “我叫文习……” “我是五中来的关海……” ……… 人名太多,速度还快,傅澈其实记不太清楚谁是谁。 但有个女生倒是让他印象深刻。 “大家好,我是余南众。以后请多关照。”就没了。 在一个班的E人中间,一个I人总是让人印象深刻的。 等同学们陆陆续续介绍完自己,广播也恰好响起。 “请新生带笔带本到报告厅集合。” 啊啊啊啊好累,高中好累,这本都没时间写了,我忏悔,我不该想写正剧的呜呜,之后应当会往轻松一点的方向走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5章 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