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别人打怪通关,我混吃等死》 第1章 第1章 小人国? 罗明安没有想到,自己一个长相平平的宅男,路人甲一样的人,居然也能遇上穿越,而且还是穿越到了满是鬼怪的聊斋世界。 “天啊,这是要亡我啊!”罗明安不禁绝望,恨不得以头抢地,正当他打算重开时,一个突然出现在他脑海中的声音,让他暂时振作了起来。 “吃瓜系统绑定中……” “绑定人物:罗明安” “吃瓜系统绑定成功!” 温馨提示:本系统为吃瓜人量身打造,无强制任务,请放心使用。建议积极完成系统发布的吃瓜任务,奖励多多哟。\(^o^)/~ 当前穿越世界:聊斋世界。 罗明安阅读完最后一个字,鸡皮疙瘩都起了来。 聊斋世界?! 完蛋了,天要亡他啊! 他从小最怕的就是阿飘,现在,却要让他在一个满是阿飘的世界生存,还要去吃阿飘们的瓜,他觉得自己可以去死一死了。 等他死了也变成阿飘,就不用担心会被阿飘吓死了,毕竟,阿飘不吓阿飘啊! 不过,即使这般想着,罗明安也不敢轻举妄动,毕竟他不止怕死,他还怕疼,从小到大,他就又胆小又怂,要不然也不会长大了以后当一个阿宅,除了公司上班,就是家里蹲。 而且,担心开车或者坐车的车祸事故等问题,他租的房子离公司,步行也只需要十分钟,他是一个只需要宅在公司当码农的程序员小哥,不需要外出跑业务。 怕把自己卷死,他选了一个小公司躺平,因为消费**低,他早早给自己攒好了养老金,就是三十五岁以后失业,也不用担心…… 毕竟,他是不婚不育保平安人士,只要一人吃饱,就全家不饿。 因为是孤儿,他连父母的养老问题都不需要考虑,人生就只要好好躺平就好了。 哪里想到,所有的安排和计划都那么完美的他,会遇上穿越…… 这种让人抢破头的业务,不是应该找那种卷王男女主,让他们直接改变世界也改变自己吗? 找他这条咸鱼来干什么?炖茄子煲吗? 不过,罗明安怂,他休闲时候看的小说告诉他,这些系统,一个个都跟人贩子差不多,别看它现在说得好好好,要是自己不让它满意,指不定就是一套抹杀带走。 好死不如赖活着,他还没有活够,不想死。 他的游戏账号还可以卖一万块呢…… 天杀的,他存的钱怎么办?! 人生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钱没有花完,人居然穿越了?! 罗明安许多国骂堵在心里,怂,不敢骂出口,也骂不出口了。 因为他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小人儿,怎么发现的呢?很简单,因为一个巨高的小老头正聚精会神地望着他们呢…… 是的,他们…… 因为他只是小人儿中的一个,还是最靠后的一个…… 和其他小人儿一样,他们一行人都穿着深蓝色的袍服,袍服制作得颇为精良,上面的花纹等都细致异常,一眼看上去就是灵巧的绣娘所作。 这么好的衣服,他如今也是穿上了。 他可是知道好的汉服很贵的 罗明安见猎心喜,忍不住摸了摸,却发现这布又硬又画,一用力还发出了纸张扇折一样的清脆响声,惹得他前面的小人转身看了他一眼。 那小人的五官带笑,但是那笑容却让罗明安觉得莫名地诡异,不敢多看,忙规规矩矩跟上队伍,他们这一队人,此刻正朝着那小老头走去。 罗明安一边走一边觉得肝颤,他生怕老太史一个暴起伤人,一巴掌拍死他们所有人。 毕竟,和老太史比起来,他们就像是青蛙之类的小动物,渺小脆弱得可怜。 他怂,怕死。 那个老太史在发现他们以前,似乎是躺在书斋里看书。 书斋里有纸书、有竹简,满满当当地围着老太史堆了一屋子,整个书斋充满了书卷气,安逸而美好。 罗明安喜欢这种氛围,他直觉这老人不坏,应该不会伤害他们。 他的面相和蔼,须发都是白的,看上去像一个有福气的年画老寿星。 在发现他们之前,老太史还在一边看书,一边大声朗读,朗读的时候还一个劲儿地摇头晃脑,看上去颇为忙碌。 罗明安看着觉得有趣,原来古时候的书生是这样读书的,他能感受到他们真的很享受这个这个读书的过程。 他们这一支小小的仪仗队,就是这么突兀地,忽然从堂屋角落里走出来的。 罗明安比较了一下,他们这些小人,只有老太史的手指头大小。 领头的小人很神气,做官员的打扮,所以他觉得自己就是这支小队的头儿。 明明这支只是由几十个小人组成的小仪仗队,他却要求他们显示出威风有如大军的阵势出来,出门在外,不能丢了主人的脸。 罗明安就是在领头的小人训话的时候,听到系统发布的吃瓜任务的。 吃瓜任务:找出老太史的姓名。 任务奖励:100克袋装辣条五包、500克罐装瓜子二罐、800毫升瓶装可乐三瓶。 任务失败惩罚:无 哟,奖励虽然不多,但是都是他们这种吃瓜群众爱的小零食,吃瓜值得拥有。 虽然任务失败没有惩罚,但因为奖励的存在,罗明安还是想要任务成功的。 这任务看上去不难,毕竟古代的文人雅士,在布置书房时都会挂上自己的激励铭语之类的墨宝,他只要认真观察,找到那个落款,就能成功完成任务了。 罗明安处在队伍的最后,正好方便观察整个屋子的情况。 老太史饶有兴味地看着他们还没有出声打扰,甚至于为了让他们安心,还作假寐状。 但一直观察着屋内情况的罗明安知道,他并没有睡着。 他们这一队小人队伍,就这么簇拥着轿子上的一位扮作官员的小人,神气威武地、堂而皇之地朝老太史家的大门外走去。 那位扮作官员的小人头戴黑色纱帽,身着精致的五彩绣衣,看上去帅气英武。 他此刻正坐在轿子里摇头晃脑,一副自鸣得意的神情。 那神情那模样,别说有多么地骄傲了。 罗明安不止一次地看到老太史揉着自己有些红肿的眼睛,想来老太史看到这些小人,已经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他甚至掐了掐自己,以为自己还身在梦中。 他都能想到,老太史心中一定会嘀咕——难道说这就是传说中的小人国? 不过他却不知道,老太史嘀咕的,可不止如此。 一开始可爱有趣的小人儿,在老太史眼里,如今已经失去了那俏皮的滤镜。 老太史看着打头那个官味儿甚重的小人,嘀咕,这排场,看上去怎么还是大人国的那一套嘛,根本没有什么区别。老太史看到这里,觉得有些索然无味起来,觉得世间之事,都是如此让人灰心。 他为什么蜗居陋室,不就是不想要与那些人同流合污,沆瀣一气吗? 罗明安就这么和老太史的心灰意冷的神情对上了,他心里一动,朝老太史作了一个揖,又跑到老太史身边,摇了摇他的裤管。 一只大手伸了过来,罗明安忍住自己逃跑的冲动,指了指老太史身后的铭语,上面书“轻舟已过万重山”,到了这个位置,他总算看清楚了,这铭语之上,落款有一个篆书的“蒲文渊”,又有一落款号“抱山主人”。 老太史的姓名为“蒲文渊”,号“抱山主人”,罗明安在心中提交了答案。要是不对,他就大着胆子问了。 好在,这是正确的答案。 罗明安无暇查看系统开辟出的空间里的奖励,对着老太史又做了一个揖礼,指了指地面,老太史见状又将他放了回去。罗明安才在地上站稳,就见到前面已经走了一段距离的小人又回来了一个。 这小人急匆匆返回屋里,拿起一只只有拳头大的毡包,径直走到老太史床前,口中说道:“我家主人有一份薄礼,敬献太史。”说完后,他端正地站在老太史对面,但并未把礼物拿出来。 罗明安认得他,这是那领头小人眼前的红人,嘴甜心苦,最爱在领头的官员小人面前说他们的坏话,转头又各种奉承官员小人。 他并没有发现隐在书桌后的罗明安,罗明安也没有兴趣和他相认。 这小人见老太史不接话,过了一会儿,他自己又笑着说:“这点小东西,想来对太史也没有什么用处,不如赏赐给我。”老太史对他点了点头,小人便很高兴地拿着东西走了。 罗明安想了想,也悄悄跟在小人身后,辞别了老太史。 外面的天色灰黄,看上去不止要天黑了,还要下雨了。 “后面的人,快跟上!遇到下雨回不了家可就糟了。”小人们听到这话,一时之间都慌乱了起来,你踩我,我踩你,好不容易才在天上下雨点时,回到了老太史家附近的一间民房前面,从民房门前的破缝里钻了进去。 两家距离不远,就三户人家,不过,这距离对于这拇指大的小人来说,也是够呛。 罗明安想了想也跟了上去,这民房看着有些陈腐,从破缝里吹出来阵阵阴风,清凉得让人忍不住打了个寒噤。 奇怪,这样的小人儿,原来也能感受到寒冷吗? 罗明安趴着缝悄悄朝里瞧着,里面黑漆漆的,没有点灯,什么也看不见…… 他给自己鼓了鼓气,大着胆子走了进去。 第2章 第2章 小傻子? “儿啊,你怎么才回来!”还没有来得及观察周围的环境,罗明安身后就传来一个粗粝又低哑的声音,他吓得一哆嗦,扭头一看,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妇人踉跄着走来,一把抓住了他的身子,将他紧紧地捏在了手里。 罗明安被吓得大惊失色,这妇人手劲儿极大,捏得他喘不过气来。 要命啊,他这种路人甲,果然活不过一集,罗明安晕过去的时候,脑子里冒出来的就是这个想法。 …… 咳咳咳…… 没有想到,还能再次醒来,罗明安大喘了一口气,拍了拍跳得有些过快的胸膛。 “儿啊,吃饭了!”听到这个熟悉的声音,罗明安下意识地一抖,想要离开这个危险之地,这里要杀小人啊! 他飞快起身,却在动作的时候发现不对,是正常大小的床铺…… 罗明安又飞快地环顾了一下四周的环境,这是一间没有什么装饰的屋子,显得屋子空空荡荡的冷清。 屋子里只有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一张床塌、一个简易的洗漱架以及一个竹编的小箱子。 此时,箱子大开,罗明安上前一瞧。 箱子里面稀稀拉拉地搭着几件半新不旧的衣裳,衣裳上面散落着数十个小人,这些做工精致,让罗明安一时看得入了迷,暂时忽略了屋外的动静。 小人占据了箱子的大半空间,那小人身上的精美着装,将箱子里那稀稀拉拉的几件破衣服衬托得越发地可怜。 罗明安看了一会儿,发现其中的一个小人有些变形,他捏起来细看,越看越觉得眼熟,这……不是他之前穿越过来的时候的身体吗…… 这小人如此精美逼真,居然是纸糊的,如果不细看,还真发现不了。 这是什么情况? 一丝迷茫和不解,逐渐扩张蔓延,让罗明安分不清自己现在究竟是姓甚名谁,身在何方。 还没有等他细想明白,又被屋外的声音吸引了注意。 “儿啊,吃饭了!”屋外的声音继续重复着这句话,跟一个孜孜不倦的复读机似的,这声音粗粝沙哑,却又异常平静,见久久没有回应,也没有生气的征兆。 罗明安分不清状况,不敢冒然出声回应,还没有等他理出一个章程,外间的妇人已经自顾自地打开了房门。 “儿啊,吃饭了!” 老妇人进屋的同时,罗明安感觉一阵眩晕,然后就发现自己升到了屋子的半空,他刚刚用了没有多久的身体,依旧维持着蹲在箱子前的姿势。 “儿啊,你怎么又在捣鼓这些玩意儿!”老妇人见到这情景,语气稍微有了一丝起伏,带了两分薄怒,将箱中的小人一个个捏得全变了形,又全部抱出去门口烧了,这才缓了一口气。 略微发泄了一通以后,老妇人拽着屋中男子,也就是罗明安没有用多久的身体坐到了桌前。 虽然罗明安离开了这具身体,但这具身体依旧可以自如地活动,老妇人叫他坐下,他就坐下,老妇人叫他吃饭,他就吃饭。 对于他这种呆滞的反应,老妇人似乎一点也没有惊讶的样子,似乎这里的一切如平常。 这一场景,充满了一种诡异的和谐,明明有阳光从门窗照进来,罗明安却只觉得寒意森森。 也是这个时候,他才有机会细看这两人的长相。 老妇人的五官虽然如今满是苦相,看上去有些尖刻,但依稀能够看出年轻时候的美貌。 而年轻男子,则苍白得过分,让他更显得单薄瘦弱,是一种长年不见阳光的病态感觉。 他按照老妇人的指令,机械地吃着饭,除了老妇人偶尔发出的指令的声音,屋内再不见半点声响。 罗明安看了一会儿就觉得有些无聊,尝试着将手探出屋外,他现在是什么状态?鬼魂吗?可以出屋外? 试试…… 透明的魂体就这么暴露在了阳光之下,没有不适的感觉,罗明安的胆子稍微大了一点,等了片刻,伸出去的变成了一只手掌,然后是一只手臂、一只脚、半边身体,等到完全沐浴在阳光下的时候,罗明安感觉到了一种温暖的感觉。 他此刻正坐在这家的屋顶上,注视着周围巷子里来来往往的人群。 没有人发现他。 这附近似乎是一个集市。 青石板路凝着的夜露已被晒干,街角的豆浆摊,那一口大锅里冒着丝丝缕缕的白汽。 驴儿被蒙了眼,拉着磨盘吱呀转着,把黄豆碾成乳白的浆…… 摊主用粗瓷碗盛了煮熟的豆浆,往里面撒了一小勺糖,这是金贵东西,一碗的成本都差不多在上面。 装好了豆浆,他又手脚麻利地斩了油条,给摊子上的食客快快地短了上去。 这香甜的气息,引得早起的孩童踮脚张望,眼巴巴地看着自家阿娘,阿娘握紧的手里攥着几枚温热的铜钱,最后也没有舍得买上一碗豆浆。 两文钱买了一大碗豆腐脑儿,回家去撒上点葱花淋上点酱油,就是一碗全家喜欢的好菜,不比豆浆划算? 那童儿却闹腾起来,眼泪汪汪,被阿娘拍了几下屁股,抽抽噎噎地跟着阿娘继续去买菜了…… 罗明安看得有趣,又起了恶趣味,想要逗弄一下那童儿。 “再哭,再哭要被人贩子抓走咯。”这一番恶趣味,却没有生效,他明明吼得很大声,却没有人听到他的话,倒是身后不远的地方,传来一声轻笑声。 “嘻嘻,这罗家的公子,还真是个小傻子呀。”那声音清甜柔腻,听得直教人想酥了骨头,最后那一声“啊”,像长长的咏叹调,让人无端地也跟着失落了起来。 罗明安扭头,想要看清楚说话的是谁,张望了半天,却什么也没有发现。 他只能把疑惑埋在心里,在意识深处查看系统面板,现在上面什么任务也没有,只有第一个任务完成后获得的奖励孤零零地躺在空间的一个小角落里。 这个系统附赠的空间大概有一个足球场这么大,里面广阔无边。 不过,大概是因为他现在是魂体的状态,里面的实物奖励他也拿不出来,只能怔怔地望着市集的热闹出神。 这系统将他投放在这里,是什么意思呢?让他当阿飘各种偷窥? 那……算了! 罗明安赶紧将脑海里危险的念头掐碎掉,他是社会主义好青年,不能有这种羞羞的想法,会被和谐掉的! 市集上的热闹,似乎和他无关,每个人都很忙碌。 竹编的货担从巷口陆续涌来,筐里的青菜还挂着晨露,带泥的萝卜沾着新翻的土气。 卖花的老妇人把茉莉插进竹筒,细碎的花瓣上凝着水珠,一摇担子便晃出满街清芬。 铁匠铺的火星随着铁锤起落溅在青石板上,很快又被露水洇成深色的斑。 绸缎庄的伙计正迎来送往,红的绿的料子在晨光里泛着柔光,门楣上的铜铃被风拂得轻响。 穿短打的脚夫扛着粮袋匆匆而过。早点摊的蒸笼叠得比人高,揭开时白汽轰然腾起,裹着肉包、菜饺的香气漫过半条街,混着客人讨价还价的絮语、孩童追逐的笑闹。 好热闹,但他好无聊。 要是能吃饱辣条解个闷,也不至于这么无聊。 正发呆呢,就看到一个身着宝蓝色长衫的行为轻佻的青年男子被一老妇人追着暴打。 “方栋,你这不守礼节的浪荡子,小心我告了县衙里的大人,打你的板子!“ “唉哟,你这老妇好不讲理,我这什么也没有做,你在这胡咧咧些什么!” …… 这方栋也算是附近的名人,虽然小有才气,却没有功名,只因这货行为不检点,每次在路上看见出游的少女,便轻薄尾随在后面。虽然不会有什么其他的动作,但这尾随本身,也足以破坏女子清名,叫人厌恶。 听到老妇人的控诉,周围的人已经对方栋指指点点了起来,把方栋闹了个没脸,灰溜溜地回了家,在屋顶的罗明安看完了全程,还发现这方栋居然也是他离得不远的邻居。 他虽然也有爱美之心,但也只是赛博追星,这种臭流氓的行径,他也是不屑于做的,罗明安朝方栋家的方向比了比中指,男同胞之耻啊! 可恶啊,怎么这种人都能找到媳妇,反而是他当了单身狗呢? 好吧,他当单身狗是自愿的,毕竟一个人可以窝窝囊囊,邋邋遢遢,真有了爱人,怎么忍心让她跟着自己过这种鼠鼠的日子…… 罗明安又看了会儿市集的热闹,吵架的,杀价的…… 真的好热闹啊,要是能够亲身参与,也不会无聊了,那里可到处都是瓜啊…… 正无聊着,突然听到了吃瓜系统的语言播报声。 “您的今日吃瓜时常已经达到一小时,现发放日常吃瓜礼包。” 唉?还有这等好事? 罗明安赶紧将自己的意识沉入到系统空间里查看,那里安安静静地放着一个拳头大小的小袋子。袋子只用了一条绳子松松地系上了。 这能装多少东西?罗明安嘀咕,怕是一包辣条也装不下吧? 第3章 第3章 再见小人 这年代,还流行套娃啊…… 原来所谓的小袋子,居然是一个迷你的小空间,罗明安一打开,就噼里啪啦地掉下来一小堆东西,罗明安数了数: 100克袋装牛肉干两包、500克灌装猪肉脯一罐、100克袋装虎皮凤爪一袋、500毫升瓶装金银花柚子茶一瓶。 这一天的物资还挺多的,他根本吃不完啊……而且,他现在是阿飘,怎么吃? 系统是准备用零食喂饱他? 罗明安正烦闷着,突然又是一阵天旋地转的感觉。 这?!还来?! 要不要这样搞他啊…… 正准备抗议,熟悉的沉重感袭来,罗明安看了眼周围熟悉的陈设,试着抬手,除了手指过度苍白,一切正常。 他这是?又回到这具身体里了? 罗明安站起身,想了想,维持着面无表情的样子,打开门走出了屋子。 老妇人正在院子里洗刷衣服,看了出门的他一眼,没有理会,继续洗洗刷刷,并没有和他说话的意思,罗明安也不敢搭话,大着胆子开了院子门,身后依旧只有流水声,没有反应。 罗明安的心里松了一口气,抬脚出门。 “你们看,罗家的大傻子出门了!” “大傻子!” “大傻子!” …… 罗明安听到这些孩童的起哄声,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这些熊孩子还算是有分寸,只是语言起哄,并没有敢动手的痕迹,不然,罗明安必定分分钟教他们做人。 他保持着不紧不慢的速度,选了一个方向一直往前走,走到快到巷子口的时候,听到靠近他的豆腐摊的小姑娘吼了一声。 “罗大娘,明安哥哥要跑出巷子了。” 嘿……这儿还有眼线?! 这小姑娘声音一出,罗明安就被小鸡崽儿一样抓回了家,这背称呼为罗大娘的老妇人看着瘦弱,却力气极大,一双铁钳似的苍老扎劲的手,如猎鹰的爪子一般,让罗明安感觉挣脱不开。 很快,他就被塞了一筐子蒜,被安排在院子门口扒拉蒜。 “大傻子,扒拉蒜,吃了蒜,要放屁。”那些熊孩子是真的不怕他打,见他在那里和蒜战斗,又勤勤恳恳地过来撩拨他,给他唱新鲜出炉的顺口溜,让罗明安真的很想暴起伤人。 但是不行,应该是这具身体的亲娘的罗大娘下了命令,他必须在这里把蒜扒拉完。 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因为有这个傻儿子的存在,可以看出过得相当地艰难,因此,罗明安不想再给这个可怜的老妇人再添麻烦。 …… 大概是因为想出巷子的行为让罗大娘警惕,他接下来的几天快混成了大门战神,他在这里摘菜,捡豆子…… 后来,自家的细活儿做完了,他如今的娘还给他揽了别家的活,难怪他感觉他娘在这里人缘不错,原来背后都是他在负重前行。 不过好在,他这身体可以实现自动化,只要心念一动,他就可以离了身躯去外面玩儿上一个小时,每天有早中晚三次机会让他这样做,也是让他听了很多邻里之间家长里短的热闹。 比如刚穿越来的那晚上见到的老头儿,原来是蒲松龄的堂叔。 他虽然读书的时候上语文课老是打瞌睡,但也听过蒲松龄的大名,如今的蒲松龄已经是一个有些风霜的中年人,虽然依旧科举失意,但看上去豁达开朗,经常来看望住在这个巷子里的老堂叔。 这个蒲文渊先生也是一个读书人,两人似乎聊得很投契,蒲松龄经常来坐上大半天才走。 除了这个传说级别的偶像作家,这里还住着一些奇奇怪怪的人,不过,奇怪的地方太多,罗明安还一时看花了眼,没有搞清楚状况。 这个世界似乎充满了神奇与灵异,大概不是他熟悉的时空,硬要说来,应该更像是一个平行世界。 不过,这对于他这种热爱吃瓜的乐子人来说,区别不大,毕竟,哪里的瓜不是吃?只要好吃! 这一天,新的八卦就来了。 “罗大娘,你知道前面那家叫方栋的浪荡子不?据说是瞎了。”这一天,邻居家与罗大娘相交甚好的马大娘来与她闲话,似乎被憋了一阵子,倾诉的**很浓烈。 “啊?怎么回事?”作为要好的老闺蜜,罗大娘深谙接话之道,果然这话一出,后续的内容噼噼啪啪地就被马大娘叙述了出来。 这事据说发生在清明前一天,方栋在城郊散步着。 说道这里,马大娘撇了撇嘴:“鬼才信他在散步,肯定又是想借着散步的名义偷瞄那些人家打扮漂亮的闺女。” 散步着散步着,方栋就见到一辆小车,这小车颇为精致,四周挂着红色的绣花帏幔。几个青衣丫鬟跟着车子慢慢行走着,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排场。 “这样的人家他也敢招惹?”他娘捂嘴惊呼,有些不敢再听,喃喃道:“咱们这样的人家,哪里自己还敢主动去招惹贵人们,这不是要命的事吗?” “咳,谁说不是呢?”马大娘叹道,这次可不就是差点要了命了,瞎了眼的人,后半辈子怕是难过咯。 据说这车队着实不凡,就是其中有一个小丫鬟看上去都颇为与众不同,她乘坐一匹小马,容貌已是美极了。单是看那小丫鬟,都已经看呆了方栋。 那车中的小姐又该是何等美貌? 方栋心中这般想着,忍不住内心的渴望,悄悄走近车前一看,只见车帘大开,里面坐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女郎,美得不似人间之人,方栋看了顿觉眼花缭乱,神魂颠倒。 他也不知是撞了什么邪了,对着那车架紧追不舍,一会儿跑到车的前面,一会儿又跑到车的后面,尾随了好几里路远都不肯离去。 马大娘不愧是说书的好手,一番故事说得绘声绘色,听得罗大娘和罗明安如痴如醉。 “这浪荡子虽然浪荡,但向来注意分寸,那家小姐肯定很美吧。”罗大娘听到这里,已然知道这天杀的浪荡子不会有什么好果子吃。 她的心底隐秘升起了几丝看到恶人被惩治的快意。 “可不是嘛?”马大娘一拍大腿,接着讲了下去。 那方栋一直尾随着,忽然就听到车内的女郎把那骑马的美貌小丫鬟叫到车边说:“给我把车帘子放下来。哪里来的疯狂小子,这样不停地偷看我!” 那小丫鬟遵命放下了车帘,怒目而视面对着方栋训斥道:“这是芙容城七公子的新媳妇回娘家,不是乡下人的老婆,可以任凭你胡乱偷看!”话刚说完,丫鬟在车道上顺手抓了一把尘土朝方栋脸上砸过去。 方栋两眼被土眯住了,好半天也睁不开,等他再睁开眼睛时,车马已不见了。 他惊疑地回到家里,觉得眼睛疼得难受,忙请人拨开眼皮检查,发现眼球上已生了一层薄膜。过了一夜,眼睛越发疼得厉害,眼泪不断地往下流。 “不就是一把土吗?怎么就瞎了呢?”罗大娘叹道。 “怕是遇上……”马大娘低声靠近罗大娘说:“咱们方圆百里,都没有什么芙蓉城……” “啊?!这可就完蛋了,不会要了命吧?” “谁知道呢?”马大娘接着分享自己打听到的消息。 据说发生这件事以后得这几天,方栋眼中的薄膜越长越厚,此时已经长得像铜钱那么厚了,而且右眼球上也长了一个螺旋形的厚膜,方栋家里人急得要死,到处找医生,试了好多家也没有什么成效,反而病得越发严重了。 “夭寿哦,怎么就管不住自己,惹上了这样的祸事呢?”罗大娘也跟着拍大腿。 “谁说不是呢?”马大娘也拍。 罗明安也想跟着拍,还想取出瓜子和汽水与两位大娘共赏,但他记得自己傻子的人设,只能在心里遗憾拍大腿。 就在他跟着大娘们听八卦的功夫,系统又发布了新的任务。 吃瓜任务:与方栋眼中的瞳人聊天五分钟 任务奖励:100克袋装卤鹌鹑蛋一包、1千克全麦面粉三袋、1千克糙米两袋。 任务失败惩罚:无 瞳人?这是什么?眼睛里面的小人吗?罗明安没有头绪,他恍惚记得自己读书时候似乎是看过《聊斋志异》这本书的,还刷过好多部关于《聊斋》的电视剧。 但是,里面有提到过住在眼睛里面的人?好像有那么点印象,这些小人好像会从鼻孔里爬出来?但是它们什么时候出来来着? 这些细节罗明安可记不清了,不过没有关系,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他又不像别的穿越者,穿越是为了升级打怪,走上人生巅峰,他来,是为了躺平的。 不过,一直靠着罗大娘照顾,他不太好意思,虽然他不来,罗大娘也要照顾这个大傻子,但是,他又不是真正的傻子,不能心安理得地享受罗大娘的照顾,之前的系统奖励,也不适合他偷偷贴补罗大娘。 但现在不一样了,系统懂他,给他送来了可以贴补罗大娘的物资,他可以继续安心躺平,混吃等死外加吃瓜了。 别人胸怀大志,他不一样,他只要能够安生地躺平,最大的愿望就是混吃等死。 第4章 第4章 祝老头 如何才能见到方栋眼中的小人呢?罗明安蹲在院子前的石阶上拍脑袋,恰好就被屋里做针线的罗大娘看到了,这儿子不止傻,还常常做出一些不合时宜的举动,罗大娘已经习惯,叹了口气。 “明安,不要拍脑袋。” “唔。” 院门前传来闷闷的搭话声,永远都是这样的意味不明的单音节。给人希望以后又很快失望,比没有希望还让人绝望。 罗明安不知道这个身体的生身母亲的难过,他也想过一下子就恢复成正常人的样子,却又觉得还是徐徐图之,搞清楚情况再做反应不迟。 他又没有什么kpi,就是一个单纯的吃瓜群众,他着急什么? 回应了罗大娘的叮嘱,他又一次离了魂,底下的肉身依旧在按照罗大娘的吩咐剥豆子,魂儿却飘飘荡荡地朝着方栋家飞去。 变成魂儿虽然不能吃辣条喝汽水,但是却能飞去很远的地方吃瓜。 飞的感觉不错,不过魂儿不是鸟儿,只能最多脱离地面十米左右。 变成魂儿还可以穿墙,不过穿墙的感觉不好受,他不喜欢。 除此以外,他发现魂儿还可以附身各种物品,比如,他那天刚穿来的时候的那种小纸人。 不过用完小纸人,得收在空间里,不然被罗大娘发现了就会被烧掉。 不过,因为没有继承原主的记忆,所以他也没有搞清楚那些曾经和他一队的小纸人是如何活动的。 这也是他一直维持着傻子人设的原因,不搞清楚原因,他不放心。 他一向又怂又胆小,不想轻易涉险,还是再观望观望看看…… 魂儿坐在方家的屋顶上,罗明安细细思量着穿越过来的各种细节,看看自己是否有遗漏的地方。 屋顶下传来读书人郎朗的诵经声,声音明亮,吐字清晰,即使没有看见诵经人虔诚的模样,也可以通过这声音判断一二。 此时,屋内诵经的方栋懊悔不已,眼中的疼痛日日不减,让人难忍,双目失明导致的生活窘迫无法缓解,让他心生惧意。 是否就要这样瞎一辈子?以前总心思花花,自诩行事聪明,却原来只是幸运,没有踢到铁板上。 怪他有眼无珠,冲撞了贵人。 他听别人说诵《光明经》能解除灾难,于是手捧一卷,请人教他诵经,心里存着能够重见光明的渴望。 开始读时,他还有点烦躁,过了一段时间后,心情就渐渐平静下来了,他总觉得,自己那么虔诚,总会有奇迹出现吧……抱着这样的心理,方栋诵经的声音日益虔诚。 连他自己有时候醒过来,都会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在家修行的居士,连日常的饮食坐卧,也越发往居士靠齐。 他就这样每天从早到晚盘腿静坐,手持念珠,默颂经文。 罗明安见到的,就是这样的方栋。 他跟着呆坐了两天,感觉无聊,就不再爱来看。 倒是方栋家里园中栽种的珍珠兰让他留连。 当珍珠兰开花时,那是一幅如梦如幻、清新雅致的画面。 一串串金黄色的小花,如同繁星般闪烁在碧绿的叶丛中,又似粒粒饱满的粟米,小巧玲珑,精致可爱。 这些小花紧紧地挨在一起,形成了一条条穗状的花序,微风拂过,花茎轻轻摇曳,仿佛是一群身着金色舞裙的仙子在翩翩起舞,可怜可爱。 凑近细瞧,每一朵小花都像是一颗璀璨的小珍珠,圆润而饱满,花瓣晶莹剔透,仿佛是用最细腻的玉石雕琢而成。 难怪叫珍珠兰。 盛开的珍珠兰在阳光的照耀下,花朵闪烁着金色的光芒,散发出一种柔和而迷人的光泽,让人忍不住想要伸手触摸,却又生怕惊扰了这份美好。 珍珠兰开花的时候,罗明安日日都要来看,经过了这些日子的打探,他基本已经摸清楚了这里的情况,但是,罗明安依旧不想要恢复常人行径。 他发现,当一个傻子还挺方便的,当傻子的时候,这个世界对你就是毫不掩饰的真实模样,他从未以这种角度看过世界,一时不想改变。 珍珠兰花谢的时候,方栋的眼睛依旧是失明状态,他一直虔诚而又机械地重复着《光明经》的内容,日复一日,罗明安经常来看他,但是依旧没有发现小瞳人的踪迹,这个任务就这么卡在了这里。 好在,吃瓜系统还是有良心的,他只要坚持每日围观青田巷一个小时的热闹,就会听到那句熟悉的。 “您的今日吃瓜时常已经达到一小时,现发放日常吃瓜礼包。” 从日常吃瓜礼包里,可以开出各种各样的日常物资,靠着这些物资,他好歹让罗大娘和他不至于陷入断粮的窘境,只是近些时日,罗大娘嘀咕的次数越来越多了起来。 “奇怪,我前天明明量着才三碗米的呀……怎么现在还是三碗?” “这人年纪大了,记性也不好了,唉……” 在旁边维持着剥豆豆的动作的罗明安手里短暂地一顿,又很快自如地继续剥了起来。 罗大娘都不知道的事情,他是一个傻子,他怎么能知道呢?他也不知道…… 罗明安脸不红、气不喘,直到剥完最后一粒豆子,见没有得到下一步指令,就和以往一样,灵魂脱离躯体,游游荡荡地往外面飞去。 现如今整个金陵城,他都已经摸得差不多了,不过,整个城镇,有很多他可以吃瓜的地点,罗明安游游荡荡地出了青田巷,往外面去吃瓜了。 最近青田巷没有什么八卦,方栋依旧在坚持诵经,没有什么好看的,倒是金陵城内祝家庄,发生了一件怪事。 这祝家庄有个祝老头,今年五十有三,还差两个月就要过五十四岁的高寿,忽然就不幸得了重病,这病来得又猛又急,不过才一个月的时间,祝老头就被折磨得不成人形,不幸死了。 这祝老头平日里善待家人、友爱乡邻,对他的死,大家都觉得很惋惜,家里的人都很悲伤,尤其是祝老太,夫妇俩相携半生,平日里连脸都很少红一次,伤心得都哭晕了两次。 但人死不能复生,家人只好忍着悲伤给他料理后事。 丧事虽然办得急,却一点也不草率,祝老头和祝老太都是不愿麻烦儿女的性格,早就准备好了自己的身后事的用品,灵堂很快就被收拾了出来,一应物品也妥妥帖帖地摆好,孝子贤孙也就位了,一时灵堂哭声一片。 这时,奇怪的事发生了。当祝老头的家人进房料理丧服时,忽然听见死去的老头子在大声呼叫。 “哎哟,头痛,是谁?是谁把我放进箱子里了?!” “快点放我出去!” “老婆子!” “建儿!” “哎哟喂,人都去哪里了喂?” “快来人唉,来个人救命哦,救救我老头子……” …… 家人赶忙一齐跑到灵堂,只见老头子居然复活了,正心急如焚地拍着棺材板。 一家人赶紧七手八脚地把祝老头弄了出来,又是顺气,又是安慰的,好一通忙活,才让祝老头没有当场又死过去。 祝老头死而复生不说,还不复病重时的虚弱模样,红光满面,气血充足,哪里还像个久病之人。 神仙显灵了? 这是现场大部分人的想法,当然,也有人觉得这情景过于妖魔化了的。 但碍于在场的亲朋都是一脸高兴的样子,不管心里是什么想法,在这里都不敢扫兴点出来。 一时之间,在场的人,大家都是又吃惊,又高兴的表情,见老头儿状态不错,纷纷上前慰问。 罗明安就是这个时候到达祝家的,吸引他来的,是祝家屋顶上一个浑身皆白、长身玉立的人。 看那人装扮,再看祝家的情景,罗明安心里冒出一丝想法——这人,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无常? 他本就身怀有异样,不敢贸然上前,本来只想远远地看上一眼就走的,却不想被人发现,那人一招手,他就不由自主地来了。 罗明安的心里升起几分惶恐,想要抽身离去,却听到那人言:“小友莫慌,吾乃谢必安,如今来此带怨魂了却一桩尘缘。小友若好奇,留在此处观看就是了。” 都被发现了,又没有反抗的能力,罗明安只能选择就地躺平,走一步看一步了。 也许这是这辈子看过的最后一个瓜了,且看且珍惜吧。 下辈子要是有机会做个吃瓜人,一定要再谨慎一些,不要再被莫名其妙的好奇心害死了。 于是不挣扎反抗的罗明安,就这么应言去了祝家的院子。 祝家的灵堂就设在这里。 此时,到处都是黑白色调,除了这两种颜色,就是亲戚穿的麻衣,来吊唁的人也多半一身素色。 明明人声鼎沸,却是一副凄凉冷清的场景,让明明是魂儿的罗明安莫名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如果魂儿有能长鸡皮疙瘩的能力的话。 罗明安就是这样的性子,又怂又爱凑热闹。 胆子针眼一般大,却酷爱吃瓜。 此时,才从棺材里出来的祝老头,正对老太婆说:“我刚去那边时,就发现了那边的好,都不想再回来。但转念一想,把你这副老骨头扔在儿女们手里,一切都得仰仗他们,也没有多少乐趣,不如你跟我一起走。所以,我又返回来了,回来带你走。” 第5章 第5章 祝老头(二) 这一番话说完,不知道又触及了祝老头什么伤心事,瞪了外间的孝子贤孙一眼,拉着自己的老妻,老泪纵横。 大家都以为他是刚刚苏醒过来说胡话,根本不相信。但祝老头又说了一遍同样的话。 一段话重复说上了两遍,就是不相信的人,此刻心里也犯了嘀咕,心道这祝老头死后是看到了什么事,才做出这样的决定来。 罗明安听到这里,也算是明白了祝老头的打算,心里倒是颇为不赞同他的做法,当然,对于老太太的做法他也并不赞同。 人这一辈子,没有比性命更为珍贵的东西了,死后的世界好?要是罗明安没有作为一个魂儿生活过,他就信了,死后的世界好不好,是相对于活着的时候说的。 但凡活着,且活得还不错,都不会生出想死的心思来。 譬如现在的罗明安,他有那么好的金手指,让他能够躺平吃瓜,混吃等死。 混吃才是关键,等死只是最终的结果,如果可以,他一点也不愿意死,只想向天再借五百年! 这个世界上有吃不完的瓜,磕不完的瓜子,作为一个乐子人,变成魂儿以后可以无障碍吃瓜,这里简直是他的天堂,谁想死?反正他是一点儿也不想! 是瓜不好吃,还是零食不香? 想到空间里的零食囤货,他再伤心也不想死了,没有什么事是一包猪肉脯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再加上一包牛肉干! 所以不止是在场的宾客相信祝老头是下去以后遇上了什么事情,导致性情大变,就连围观的罗明安也是这样想的。 尤其是祝老头的老妻,与丈夫相濡以沫数十年,知道丈夫是轻易不掉泪的,除了父母过世与孩子夭折,就是病得快死的时候,也没见他这么哭过。 她听着祝老头哭诉的话,看着场中宾客若有所思的神色。她的心里也不得劲儿,瞥了自己一屋子满满当当的儿孙,心里突然就有些腻歪,犯起了嘀咕,过往的一些刻意忽视的细节,如今品着越发地不对味起来。 她相信,老头子不会无的放矢。 但这人也不是说死就死的…… 且老头儿自己都活过来了,老两口子相扶相爱,也暂时不必倚靠儿女,老太太就更不舍得死去了。 于是,老太太对祝老头说:“这样倒也挺好。只是我现在活生生的,怎么就能一下子死了呢?” 祝老头摆摆手说:“这个并不难。家里的日常事务,你先快去作些安排,只管安排好我们的身后事就行,旁的有儿女们,你不必多管。” 老太太心里隐隐有所感,心中的不舍更甚,更是笑着不肯走,祝老头又催促她,她这才走到门外,站了一会儿又进来了,哄他说:“我已经安排妥当了。” 祝老头又说:“你不要哄我!快去,把我买给你的好衣服穿戴了起来,还有我平日里给你买的银镯子、金簪子,赶紧都戴起来,这都是我老头子的心意,你都得给我带去地下去。” 祝老头心急火燎地,催促着老太太去梳妆打扮一下,老太婆不愿去,老头催得更紧了。 老太婆不忍心违背他,只好到里屋换衣打扮了一番。她再出来时,媳妇女儿都在一旁偷偷地笑。 “老婆子,你的银镯子呢?” “一人一只,给两个儿媳妇了。” “快,交出来还给你娘!” “哪有送出去的东西还要回的道理?”见了祝老头的作为,老太太却被臊得慌,见了儿媳妇退下来的银镯子,怎么也不肯上手。 “金簪子呢?” “在……在……在闺女那里呢?”老太太犹豫了片刻,还是嗫喏着说了实话,怕两个儿媳妇心里有想法,偷偷地看了一眼她们的神色,只感觉晦暗不明,心里更加不安。 但确实是她偏心,金簪子虽然是金包银的,但是还是比银镯子贵重,她的最好的东西,还是想要留给心爱的幺女。 因为小时候没有受过父母的宠爱,自从有了女儿以后,老太太就想要将自己小时候受到的委屈,在闺女身上找补补偿回来,所以,祝家的小女儿一出生,就是父母兄长疼宠着长大的。 儿媳妇的东西,要回来就要回来了,可是金簪子,是女儿在婆家的脸面,即使祝老头催促,老太太也难免犹豫不决。 “赶紧地,让她还回来!”祝老头又催促道。 “这……”老太太更加犹豫了,祝家不是重男轻女的人家,自己千娇万宠养大的闺女,怎么舍得她受委屈。 但是,众人都在祝老头那愤怒得快吃人的目光中投降,小闺女在俩个大嫂幸灾乐祸的目光中,眼泪汪汪地上交了金簪子。 祝老头看不得小女儿犹豫的样子,一把接过金簪子,眼疾手快地插在老妻满是银丝的发髻上,乐得拍手。 “还是我家老婆子带着好看。”祝老头像是打了一场胜仗一般,洋洋自得地夸着,夸得老妻的脸上都起了两团红晕,他却只觉得高兴。 “唉,老头子你,年纪这么大了,还浑说这些,没得让儿女们听了笑话。”老太太是真不好意思,从前老头子虽然对她也好,但都是私底下的,哪里这么大张旗鼓过。 他们年纪大了,做这种事老太太总觉得失了分寸,不好意思,脸红心跳,心里却由不自觉地泛起一丝丝甜蜜,她这辈子最不后悔的事情,就是嫁给了老头子。 “管他们做甚,我只要你高兴。”听了老太太的话,祝老头却不以为然,浑不在意地说。说完看了看自己的装扮,很好,贵重的东西自己都要到身上了,死了也能安心合眼。 检查完,祝老头又自己安然躺下,把头移到枕头上,用手拍着叫老太婆躺到他旁边。 老太太说:“老不羞,儿女们都在咱俩跟前,咱俩一起躺着睡,像什么样子?”一边说完,一边做生气状,轻巧地锤了老头胸口一下。 这动作,要是小女儿做起来,显得娇俏,但是老太太做出来,现场的人都觉得有些不习惯,不过看老太太熟练的动作,看来两人私底下都是这般相处的。 不过,毕竟是才死而复生的人,在老太太心里,祝老头现在就跟豆腐一样脆弱,她可不敢使劲儿。 老头见状,用手捶打着床催促说:“咱俩是去一起死,有什么好笑的?” 又红了眼,怒瞪着满屋子的儿孙:“老头子我倒要看看,谁敢笑?不怕老头子我半夜三更去找他麻烦。” 吼完儿孙,还不忘传达自己此行最大的吩咐:“等我俩死了,就按照我俩死了的装扮下葬,特别是老婆子的东西,谁要是敢动,老头子我一定从地下爬出来找他算账!” 最后那一下,祝老头的笑容阴沉沉的,像是暴雨前压城的黑云,压抑中潜藏着暴怒的能量。 儿女们见老头又发脾气,只当他死而复生魇着了,心里都有些嘀咕和害怕,都劝老太婆迁就老头,照他的意图去做。 老太太一辈子温顺惯了,老头在的时候听老头的,老头死了听儿女的,如今,听了儿女们的劝告,只能忍住羞意,和祝老头并排笔直地躺着。 见此情景,家人又都笑起来,刚刚被老头逼迫的不快散了些。 老头儿都疯成了这样,还能计较什么? 等过了些时日,自然就和从前一般好了。 老太太见儿女们笑了起来,心里轻松了许多,也跟着笑了起来。 一会儿功夫,只见老太婆脸上的笑容忽然收敛,两眼也慢慢闭上了,再也没有声息,好像睡熟了一样。 人这么多,以老太太害羞的性格,真能心安理得地睡着? 众人心里直觉不对,靠近一看,发现老太婆的肌肤已经冰冷,呼吸也早已停止。 “娘!”小女儿率先哭出了声,没多久就靠在女婿身上哭成了一个泪人。心里不知道是同时失去了老娘和老父亲的伤心多一点,还是失去了金簪子的伤心多一点。 总之,小女儿这一刻的伤心尤为真心实意。 两个儿媳妇也不甘落后,两家的孙子都是要娶媳妇的年纪了,这银镯子早就有了计划的去处,本来可以让亲事加加砝码,结果现在…… 这俩也哭得真心实意。 倒是两个儿子,不知道是今日受到的打击太大,还是怎么回事,在场上只顾着发呆,全然没有往日的机灵和通透,两个老人一死,倒是像抽走了他们一半的魂儿。 主家人哭的哭,呆的呆,现场的宾客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老太太一死,众人心中本就惊诧莫名,又赶紧去看了看老头子,这一看更是被吓得不轻,刚刚还火力十足、活蹦乱跳的老头子,不过片刻功夫,也成了僵尸。 这突如其来的双重打击,让人又惊异又悲伤又害怕,各种情绪萦绕在心间,已经不知道如何反应了。 罗明安此时,却没有再看灵堂中的闹剧,而是和谢必安一起,看到了这次闹剧的两个当事人。 “这位小哥是?”祝老头先向谢必安作揖致谢,感谢他今日的帮助,复又看向罗明安,眼神带着几分询问和探究,恰到好处的好奇,并不惹人讨厌。 “一位路过的小友。”谢必安不欲多说,催促两夫妻上路:“都有各自的债要还,且早点回去吧。” 说完这句话,带着两人,一下子就没有了踪迹,独留罗明安在原地,怅然若失。 第6章 第6章 小瞳人 祝家庄的后续,罗明安还是从马大娘那里听到的。 大概是因为罗明安是个傻子,从来安安静静做罗大娘安排好的事情,不闹腾不插话,所以马大娘一有空,就很喜欢来罗家找罗大娘说些闲话,今天说的就是祝家庄的事情。 马大娘在说八卦的时候,从来不避着他,毕竟,他只是一个不言不语的傻子。 所以今天,马大娘感慨的时候,依旧也没有避着他,据说这祝家庄的祝老头在灵堂上神奇地死而复生,又如此大张旗鼓地闹了这一通以后,把儿女们都得罪了个干净,再也没有人肯费心费力操办丧事,导致最后老俩口的丧事也是草草结束,要不是老俩口早有准备,怕连个死后的体面也无。 “妹子,你说这养儿育女有啥意思,咱们活着尽心尽力给他们帮衬,老了生怕麻烦到他们,他们却巴不得咱们干不动了就死得利落,还不许带走分文……” 马大娘这话说得凄然,大概是想到了自己家的糟心事,这话的意思,颇有些兔死狐悲的味道。 罗明安想起马大娘看似憨厚,实则让媳妇冲锋陷阵自己假意做好人的大儿子,又想起她混不吝的二儿子,还有那嘴甜却无一丝实际作为的小女儿,都想替马大娘叹气。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马大娘家这经也颇为难念,甚至可以说还不如祝老头一家,毕竟,老头没有死之前,祝家也是周围人交口称赞的和睦人家。 显然,虽然是半路母子,但偶尔罗家母子俩也有同频的时候,罗明安感觉自己现在的娘又轻又悄地叹了一口气,但她生性厚道,即使不看好马大娘家的几个儿女,也还是尽心尽力地安慰对方。 “马姐姐,咱们还是过好一天算一天吧,你还是少想些,你看我这养着个傻儿子,不也整天乐呵呵地嘛。”罗大娘以自己为例子,安慰道,为了安慰和自己交好的老姐姐,不惜以自家的惨状调侃,他这娘亲是连罗明安都佩服的厚道人。 虽然这种行为放在后世,是要被人骂圣母的,但如果有人真的遇到圣母能这般对待自己,那又要另当别论了。这大概也是马大娘喜欢找他娘谈心的原因,毕竟,罗大娘是真的给情绪价值。 但不愧是多年老姐妹,马大娘并没有因为罗大娘的自黑而沾沾自喜,而是反过头来安慰着这多年的老姐妹。 “傻?我看你家明安才不傻,你说什么他都做得好好的,比我家那几个好吃懒做的强多了。”马大娘真心实意地道。 她私底下真是这么认为的,罗明安也许是傻,但也就是不爱说话为人安静而已,她上次看见他看热闹的样子,眼睛可机灵了,一点也不像个傻子。那一刻,马大娘都以为罗明安要好了,还为老姐妹高兴了一小会儿,不过这高兴的期望很快就变成了失望。 罗明安还不晓得自己不知不觉差点就暴露了,他正在方家花园里看着热闹呢,他终于看到了心心念念的小瞳人,还一看就是两个。 这俩小人儿只有两个小蚂蚁大小,说话的声音也似蚊虫般细小,要不是罗明安一直留心着这里,怕是也难以发现小瞳人的踪迹。 “天啊,这些珍珠兰居然都枯死了?!呜呜,这也太可惜了。”其中一个小瞳人,正痛心地抚摸着珍珠兰枯死的残枝败叶,声音无比惋惜。 “呜呜,是啊,实在是太可惜了,明明去年还开得好好的,大丛大丛的,这家主人怎么就没有照顾好它们呢?”另一个小瞳人比同伴还要感性些,此时蹲在珍珠兰的尸体前,眼泪都忍不住掉了下来。 “因为主人家今年都没有时间照顾啊。”罗明安忍不住插话,他刚刚发现小瞳人们的时候,就是他俩正你一言我一语地讨论着主人家的花园子的时候,罗明安见状觉得这小瞳人善良可爱,就去插话答了一句。 “啊?!” “啊?!”这一插言,差点把小瞳人们吓跑。 “啊?别怕,我是你们的邻居。”罗明安赶紧解释,说完,又立马穿上了自己的小人皮肤。 “我也住在附近。” “哇哦,你看上去比我们高好多啊,你也是瞳人国的吗?” “不是哦,我是小人国的。”罗明安睁着眼睛说瞎话。 “哦,那也差不多呢,我们家今年变得怪怪的,再也不会天亮了,到处都是黑漆漆的。我们都打算搬家了。”看到相似的同类,其中一个小人的戒心稍减,话慢慢变得多了起来。 “对!搬家!家里这一年全是念经声,真的好吵,吵得人脑子都要晕掉了。” “还说出门来看看花散散心,结果花园也不好看,唉。”说到这里,两个小瞳人真心实意地有点伤心。 “别伤心了,这家附近也有好看的花园,你们可以去那里看。对了,你们要不要去我家做客?”罗明安盛情邀请,这里不远处,有一处土地庙,他在土地庙后做了一个秘密基地。 “可以吗?你家远不远啊?”其中一个小瞳人立马被这个话题吸引了。 “不远不远,你们跟我去看看吧,我家有很多有趣的小玩意儿,你们一定会感兴趣的。”罗明安一边绞尽脑汁找话说,一边在前面带路,脑海中还传出系统提示任务已完成的声音。 他的心里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忍不住松了一口气,可算是完成了,这没话找话的感觉,真尴尬,有点为难他这种非社牛人士。 罗明安高兴地把空间里的奖励摸了摸,但暂时没有开启,毕竟现在的情况不方便,他只好暂时按捺住自己好奇的心。天知道,卡任务的感觉,真的是要逼死他这个强迫症了。 这一年他一直听着方栋念经,听着他从早到晚一直念诵《光明经》,他感觉,自己要是妖魔鬼怪,怕早就被这念经书的声音超度了。 从早到晚,就像这样坚持了整整一年,罗明安一直听着,感觉自己本就不多的邪念早就全打消了。 他现在异常清心寡欲,除了吃瓜和躺平,其他什么也不想做。 就是那整天花花心思的方栋,这一年看上去也颇为萎靡不振,似乎也变得清心寡欲了起来,再也不见曾经的青田巷浪荡子的影子。 知情的人看起来,怕是都很难再将方栋和曾经的形象链接起来。可见方栋对于这件事坚持的决心,这种执行力,罗明安觉得,抛开品性问题暂时不谈,他这种不畏困难坚持的态度,不去考科举委实有点可惜。 罗明安正兀自感慨着,却不知道,他见到小人的这一日,恰好方栋也听到了小人的声音,是住在方栋左眼的小瞳人阿左,方栋是在念经的空隙,忽然听见左眼中有人在小声说话的声音。 大概是因为声音是从方栋的眼睛里传出来的,所以即使声音很小,方栋一字一句也听得异常地清晰:“这里面黑漆漆的,真是叫人难受死了!” 左眼中的声音刚消失,方栋正被骇得没有言语,又忽然听见右眼中也发出了声音,听着像是有人回答左边的说话声:“我们一起出去游玩一下,出出这里的闷气。” 这句话说完后不久,方栋就渐渐感觉到不对,他的鼻子又涨又痒,眼睛又酸又疼,两个鼻孔中似乎有小东西蠕蠕爬出去了。 这……难道是害自己失明的罪魁祸首?!方栋被惊得好半天不敢言语,唯恐被这些异类发现,再害了性命,他就这么枯坐在原地,惶恐地念着已经倒背如流的《光明经》,暗自祈祷着漫天神佛的庇佑。 “相公,吃饭了。”拯救他的,是妻子余氏的声音。 “你看到有什么东西在屋子里吗?” “相公说的是什么?” “啊,没什么。我今天想回去歇着了。” “我扶你,相公,当心台阶。”方栋的妻子余氏是一个温柔的妇人,听见方栋的话,赶紧上前去扶住自家夫君。 自从方栋失明这一年以来,余氏都尽心尽力照顾,从未有半句怨言,即使现在身怀六甲,也没有改变。她其实挺满足于这样的生活的,相公每日念诵佛经修生养性,也不像往常一般出去鬼混,开始整日待在家里。 要不是这样,她怎么能幸运怀上孩儿。 所以,她愿意就这么照顾夫君一辈子…… …… 方栋回了房间,以为自己就躲过了那些异类,但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在他昏昏欲睡的时候,他又感觉它们又从鼻孔中回到了眼眶里面。 很快,它们在说话的声音又被方栋听见了:“好久没有到园亭里看一看,珍珠兰都已经枯死了。” 方栋这人爱好附庸风雅,向来喜闻兰花的芳香,在自家的园内种了许多种兰花,其中最多的,就是珍珠兰。 只要一有空,方栋就常常亲自去浇灌它们,陪着这些兰花的时间,倒是比陪着余氏的时间还长得多。 但自从方栋遇到祸事,导致双眼失明后,便将照顾兰花的事搁置下来了,也没有闲心去关照问顾。 现在方栋听说兰花死了,他的心里涌起一丝不快,觉得余氏没有照顾好家里。 但此刻,方栋因为顾忌到眼中的异类,不敢马上发作,只作不知,闭眼就寝,其实这闭眼的动作,于现在的他而言都是多余,但方栋依旧坚持如光明时一般起居坐卧。 第7章 第7章 小瞳人(二) 第二日,方栋寻了借口来到花园散步,接机马上质问余氏:“兰花为什么枯死了?”问出这句话,方栋心灵是奸计得逞的暗搓搓的高兴,显示自己即使看不见,也对这个家的一切依旧了如指掌;当然,他的心里却是也不得劲儿,这些兰花倾注了方栋很多的心血和财力,一时之间,方栋心疼得牙帮子疼。 他母亲为他寻觅的这门妻室温柔娴静,就是遇到他失明的事情,也不离不弃,悉心照料,方栋是有几分感激的。 但妻子的木讷无趣、不知变通,也让他腻烦,这也是方栋长年喜欢在外厮混的原因,对着无趣的妻子,他觉得索然无味得紧,要不是顾忌着妻子的家室,方栋只怕会更加过分。 “夫君,你是如何得知兰花枯萎的事情的?”听到方栋的话,余氏只觉得诧异,随即,她敏感地察觉到方栋语气中的那一丝质问,又觉得有点伤心,但她一直是以夫为天的人,此时丈夫开口问了,就乖乖回答道。 “今年请了一个人来打理花园,但那人一开始说得信誓旦旦,结果是个骗子,花园里的好些花都被他养死了,怕你伤心,这才没有告诉你。” 余氏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低眉顺眼地给方栋解释了清楚以后,她的心里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又有些沮丧,丈夫本就不看重她,现下又出了这件事,丈夫对她的厌恶怕是尤甚。一想到将来可能会遭遇的冷艳,她心里不禁期盼起丈夫的眼睛最好永远都不要再好了,这样也好在家安安分分地,和她多生几个孩儿,等孩儿们长大了,她也就熬出头了。 方栋听了余氏低声下气的解释,心里的感觉稍微好了些,气也顺了,便把从小人那里听到的话告诉了妻子。 “相公,真……真有那种妖怪……?会不会就是它们,导致了你的双目……”余氏听完方栋的话,震惊地道,同时,她也感到十分奇怪,这个世界,大概真有许多无法解释的神秘之事,余氏便悄悄地躲在房中等待“怪物”出来。 她一连蹲守了好几天,但碍于本就是孕期,本就精力不济,又还有管家的职责,且这事又不好安排下人来做,只能她亲力亲为,这事也就一时之间陷入了瓶颈期。 过得久了,余氏甚至觉得,这事多半只是相公的幻觉,久病之人,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症状。 就在余氏快要失去耐心的时候,突然有一天中午,余氏在方栋午睡的时候,过来他房间找方家库房钥匙,就看见有两个小人从方栋的鼻孔里爬出来…… 这些小人太小,面目看着模糊不辨,他们还没有豆粒大,窸窸窣窣地走出了门去,而后越走越远,直到余氏再也看见,就逐渐不知他们的去向了…… 余氏骇然一惊,又想起肚中孩儿,只好强自镇定,但她马上召了和尚道士来家里开坛做法,这种事情之前也做过,方栋也没有感觉有异常。 家里里里外外做了一通,余氏感觉内心稍安,又在家里设置了捕捉老鼠的陷阱,贴了从各个寺庙道观重金求来的符箓…… 一切准备就绪,余氏的内心才稍微有了些安全感,感觉自己和肚中的孩儿应该没有危险,她幼时,父亲为她取名为余定慧,祈祷她聪慧、明辨是非,也照着这般想法悉心教养她,谁成想当年所学,如今都没有能排上用场…… 倒是幼时读书形成的稳重性格,让余定慧即使经历了诸多的变故,依旧能够泰然自若,守住家里的里里外外,不给有心之人可乘之机。 余定慧才松了一口气,却不想方栋那边又再三追问。 余定慧想着,自己做了那么多努力,这些怪东西,应该不会再来了罢? “我已经观察了好久,依旧没有什么动静,想来那些东西应该远走了才是,相公,你可有再次听到什么动静?” 余定慧细心问道,她对方栋虽然没有什么感情,但也不希望这人就这般死掉,毕竟,她的孩子得健康地成长起来,她们孤儿寡母才能真正地在这个世界上立足。 最好这头一个是个儿子,然后再能给他生个弟弟或则妹妹,然后方栋再去死也不迟…… 虽然想着这般事情,但余定慧的表情里没有一丝感伤,只有古井无波的平淡。 这些年里,方栋狎妓也好、玩弄戏子也好、尾随良家少女被人闹上门也好,她什么没有经历过…… 她敷衍地安慰了又暴怒的方栋,心里暗自不耐烦。 “念那么多佛经也没有能真正改了你的性子……” 她在心里默默地说,嘴上却是温柔的安慰之语。 令余定慧和方栋困扰的小人其实如今离她家并不远,不过就几户人家的距离。 那日,他们听闻罗明安借住在土地庙,就已经暗暗有些心动,于是乎没过几日,就憋不住地恳求罗明安允许他们一道住在这里。 “这里是土地的地界儿,我也就是个借住的,两位要是有心,就为土地献上一些供品,诚心祈求就是。”罗明安诚恳建议道,这个世界倒是真的有诸般奇妙,虽然他没有见过这方土地,但是他当时诚心祈祷的时候,确实在心里接受到了允许之意,可谓神妙。 “谢谢安哥指点。”两个小瞳人真诚道谢,又在罗明安的帮助下准备好了供品,然后诚心祷告后,欢天喜地地当了罗明安的邻居。 “安哥,等我们兄弟在这里玩儿够了,带你去芙蓉城玩去。”小瞳人中的哥哥阿左这般跟罗明安承诺道。 “芙蓉城?”罗明安这是第二次听到这个地名,看俩人习以为常地说出口的样子,忍不住起了打听一番的心思。 “安哥,你不会还没有去过芙蓉城吧?那可是我们精怪最大的城池。”弟弟阿右更为跳脱,见罗明安疑惑,还没等他细问,就将芙蓉城的各种细节都倒豆子一般给罗明安说了个清楚。 原来,这芙蓉城乃是几个未能渡劫成功的化为地仙的妖族大能所建立,也由这几族共管。 如今,担任芙蓉城城主的,正是其中胡姓大能的后人。 罗明安听着这个姓氏,不需问,也知道这胡氏多半是狐族出身。 这一族在传说中的存在感很强,甚至有一段时间,想起狐狸变身的妖怪,人们总是会联想到一些香艳的情节。 这个世界不知道是不是那样…… 不过,罗明安既不敢有贼心,更是没有贼胆,不过是好奇一般就算,他就是一个躺平的吃瓜人,虽然爱吃瓜,但是吃瓜的能力有限,能吃到一口安全瓜就行了。 不过,据说这芙蓉城兼容并包,不止欢迎妖族,也欢迎其他精怪,就是人族,也经常有道士僧人混迹其中,寻找宝贵材料。 听到阿左阿右的介绍,罗明安有些心动。 “芙蓉城的传送阵每半旬一开,这一次开启的时间,算一算只有七天了,安哥,你要不要跟我们去玩一玩?” 作为两人中的小弟,阿右的性格开朗跳脱,如今已经将罗明安归到好友的范畴,自然事事都愿意带上他。 “我没钱,也可以去吗?”罗明安寻思,自己要不要恢复一下智商,去卖点他空间里的奖励,好有银两能够混进去看看,作为这里最大的精怪城池,一定有很多瓜可以看。 当然,他这么想去的关键原因是,吃瓜系统又给他发布了吃瓜任务。 吃瓜任务:找到芙蓉城的入口。 任务奖励:全智能吃瓜隐身光环 效果:免疫仙级以下查探1小时 冷却时间:24小时 任务失败惩罚:无 这个任务的奖励,虽然不是物资,但无疑令他更为心动。 这个光环只要装备上,他基本就可以安安心心地在这个世界吃瓜。 毕竟,上次遇到地府神仙,人家也没有难为他这一颗小虾米,毕竟他只是围观,又不是为非作歹。 这个世界的神仙都是有编制的真神仙,不至于对他这样小蚂蚁一样的角色关注,除非他自己作大死。 但是,他目前只想躺平吃瓜,只要有了这个光环,这个世界的瓜都吃得,因此,这个光环他势在必得,这芙蓉城,看来是非去不可了。 既然要去,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罗明安当然需要细细准备上一番。 他没有原主的记忆,不知道之前那种小纸人是怎么制作的,原主的屋子里也没有找到对应的秘籍,罗明安对于搞不清楚的事情,向来都是识趣不刨根问底的个性。 但是如今,只带着一个破破烂烂的小纸人壳子,没有备用的手段,罗明安总觉得不安全,他的身体没有办法有大动作,只能先以魂儿的形式在城中查探,一连查看了三天,他都快没有耐心,才总算找到一些眉目。 这小纸人的身体,与纸扎店的纸人工艺很是相似,但是,纸扎店的纸人很少有这么小的,想要买入,还得定做,时间上不太来得及了,罗明安一时内心有些焦躁。 第8章 第8章 芙蓉城(一) “还是得试试……” 纸扎店的手艺,罗明安这阵子看了个囫囵,但是离成功完成还是差一截,罗明安只好偷偷强买了店里现成的纸人来试试。 他现在即使是魂儿的状态,也能使用系统的空间进行物品的拿入和拿出,只是以魂儿的状态,依旧没有办法享受那些吃瓜必备小零食,所以罗明安要是馋嘴犯了,也只能挑一个夜深人静的时间偷吃。 但是——偷吃味儿重的东西是绝对不行的,就比如辣条,他有天晚上躲在屋子里吃了一包,结果第二天发现屋子里还有味儿,要不是那天恰好罗大娘出门去给别人家喜宴帮忙,罗明安说不定就露馅儿了。 胆战心惊地等到第三天,以为平安度过,结果嗅觉灵敏的罗大娘还是闻到了那股特别的味道。 不过因为在心里还是觉得儿子是个傻子不可能作出什么妖风,所以她一点都没有怀疑罗明安,让罗明安稍稍松了一口气,之后,吃一堑,长一智。他就再也不敢这么嚣张的吃那些味道重的食物了…… 现成的小纸人是有特别的用途的,看着有些怪诞和阴深深的,好在罗明安对于这些灵异的东西向来是有一定的抗体的,并不是特别害怕。 对于他来说,比起妖魔鬼怪,反而是活生生的包藏祸心的人更显得可怕一些。 按照之前的经验,他顺利地附身在了小纸人的身上,开始在屋子里尝试着行动了一些。 “儿啊,吃晚饭了。”外间罗大娘的声音传来,罗明安赶紧收了小纸人,往屋外走去,他现在已经能够顺利地控制自己的灵魂离体的次数和时间了。 “臭小子,你这次要多久才会回魂哦。”罗明安正静悄悄地吃着饭,却不想听到了罗大娘的惊人之语,头上的温柔手掌正一下一下细细抚摸着头顶,罗明安却一点也不敢动。 距离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大半年了,在他已经接受了原主是一个傻子的事实的时候,居然听到了这样的劲爆消息,原主居然不是个傻子吗?! 那原主去了哪里呢?!罗大娘的念叨声还是絮絮叨叨的,罗明安的心却七上八下了。 “整天在外面不着家,叫你给我娶个媳妇儿回来也不干。” …… 好在,系统是和他的灵魂绑定的,即使是以纸人的状态,他也能够自如地调用系统和空间。看来,这芙蓉城必须立马去一趟了,希望在那里能够找到让他自由活动的东西,他并不想一直用着别人的身体。 为了防止露馅儿,罗明安也没有敢暴露自己,依旧维持着一个傻子的表现。 终于熬啊熬,熬到了和小瞳人们约定好的时间,罗明安套上自己小纸人的马甲,和小纸人们坐着传送阵到了一处小竹林,也不知道这里距离金陵城究竟有多远,毕竟,罗明安目前的活动范围只限于金陵城以及周边。 “唉?又来了新人,还是三个小矮子,哈哈。”他们三人刚刚从传送阵带来的眩晕感中回神,就听到了一个瓮声瓮气的说话声,随着这个声音,罗明安的眼前突然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脑袋,把他骇了一跳,本能想要跑路。 虽然当了很久的小人,但除了被老太史发现那一次,之后的时间,罗明安的行动都很谨慎,并没有其他人发现他的踪迹。这乍一看到普通人,就跟小人进了巨人国的感觉一般惶恐不安。 “嘿,还是个胆小的小矮子。”见了罗明安的反应,那人轻笑一声调笑道,说完这一句却也很有分寸地没有多少,但是,说出去的话已经覆手难收,两个小瞳人在听到被称呼为小矮子的时候,就已经露出了气鼓鼓的神情。 “好了,袁老四,道歉,你那张嘴还是少说两句吧,一天到晚尽是得罪人!”被称为袁老四的人退后,罗明安这才发现他的身后还有高矮胖瘦的男女老少六个人。 “好了,凑齐十个人了,赶紧走吧!”这些个人里也有不愿意寒暄的,催促道。 “大家快进传送阵,芙蓉城马上就到了。”又是那个热心肠拉架的人,罗明安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这是一个高高壮壮的中年男人,胡子拉杂的,穿着一身破破烂烂的青灰色道袍,看上去像是一个云游四方的道士。 只是不知这道士,究竟是真的人,还是妖精化形,毕竟,据说这芙蓉城是万族齐出的热闹场面,走在街上的,除了种族特征非常明显的,你也没有办法摸清楚他人跟脚,而打听别人的来历,显然是非常冒犯的。 所以,虽然有好奇,但是罗明安非常识趣,忍住自己的好奇心,没有多打听一句,他大部分都是又胆小又怂的,不敢轻易越雷池一步,好奇害死猫的道理更是刻在心里。 要不是实在爱吃瓜,他连去芙蓉城都觉得是冒险,只想待在金陵城…… 但金陵城最近没瓜,他又实在向往这传说中的精怪第一城池…… 好在,因为他内敛低调,接下来的行程还算顺利,他们一行人顺利地传送到了芙蓉城的入口——一汪乳白色的小湖。 在金陵城的周边,罗明安从来没有瞧见过这样的景色,也不知道经过这两次传送,他们究竟被传送到了何方,之所以知道这里是芙蓉城的入口,还全赖吃瓜系统的提示。 看到到手的吃瓜隐身光环,罗明安迫不及待地研究起他的使用方法来,经历了九年义务教育的人,一心两用是基本操作,所以他一边看着系统里关于隐身光环的说明书,一边和人群一起,朝着小湖走去。 看到大家都波澜不惊地直接踏上了湖面,罗明安也如法炮制,没有落水,而是在经历了一阵熟悉的晕眩后,一行人见到了一片亭台楼阁、灯火辉煌的热闹景象。 芙蓉城,到了。 在没有来到芙蓉城之前,罗明安关于芙蓉城有过很多想象,那些前世里经常见到的游戏设定都统统地出现在了脑海中,但真正见到这片真实而玄幻的场景,罗明安才发现,无论是幻想中的图景,还是各种作品中的美好语言,都难以描述清楚真正地神奇。 他就像是一个刚刚进城的乡巴佬,对于芙蓉城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眼中、耳中尽是绝色、妙音。 “安哥,我与哥哥准备去寻叔公安顿下来,你可愿意与我们同去?”小瞳人中的弟弟阿右向罗明安提议道。 “那敢情好,先找个熟人打听打听这城中光景自然更好,只是,会不会太麻烦你们哥儿俩?”罗明安有些心动,但是他也不是得寸进尺的人,不好总是麻烦别人,人家肯带他来芙蓉城,已经很好了。 “不会,大家都是这般守望相助才好,你就是在这里找胡城主,他也会帮忙的。芙蓉城的大家都是这样过来的。”阿右乐呵呵地说,口中描绘的场景,让这芙蓉城颇为像精怪世界的乌托邦。 但罗明安依旧在心中留了几分小心,如同人也分善恶,这精怪必然也是分善恶的,他就是小人之心,不会轻易地相信善意。 前世的世界虽然和平,但是依旧存在着各种阴暗面,他不信在这个世界没有。 不过,面上罗明安是一脸的感激之色,并没有将心中的揣测表露半分。 前方,阿左沉默低头赶路,阿右的兴致却高,一直在给他介绍自己所知道的关于芙蓉城的情况。 “这芙蓉城中各族杂居,围绕着中心区域的城主府,我们小人的活动区域主要是在东城,你跟我们先一起去逛一逛吧。” “那就麻烦阿左阿右了。”看阿左阿右熟门熟路的样子,罗明安索性客随主便,随着他们一起游览起金陵城的美景来。 “刚刚出炉的热包子唉,两文钱一个。” “人间新款冰糖葫芦,酸酸甜甜好味道。” …… 忽略这里是精怪世界这一点,沿途街巷上小贩们的叫卖声,倒是和凡间无异,只是这里使用的货币颇为不一样,虽然也是文、两等单位,却和罗明安在罗大娘那里见过的不同。 “这里的银钱一是由天地银行发放,二是修士之间惯常使用的灵石。”见罗明安盯着摊位好奇,阿右这个小话痨已经先给他解了疑惑。 不过,罗明安并没有在这里消费的意思,天知道精怪们能吃能用的东西,对他有没有影响。 罗明安记得在他原来的世界有个传说,一个开客栈的老婆婆,会把过往的旅客都变成牛马给卖掉,她之所以能够做,凭借的就是她用特殊的稻谷所做的食物。 所以在外面,遇到不明情况,罗明安是万万不会将这些东西往自己的嘴里塞的。 …… “这里就是东城了,安哥接下来如何打算?”三人随着奔涌的人流走了好久,眼前的屋舍慢慢变得越来越矮小,眼前出现的精怪生物也越来越矮小的时候,罗明安就知道,阿右口中的东城到了。 “我先四处去逛逛,你们给我留个地址吧,我改日再登门拜访。”罗明安并不想和阿左阿右去借居,想来阿右发出这个问题,也是有不方便的意思,罗明安自然也就识趣告别。 接下来,是试用系统给出的吃瓜隐身光环的时候了。 第9章 第9章 芙蓉城(二) 罗明安自然不能做出当街消失的戏码,他又游荡了一会儿,谨慎地找了个无人的小巷子钻了进去,仔细检查了前后左右、头上投下,罗明安才开启了吃瓜隐身光环。 根据系统给出的说明书,这个光环只能在无人处开启,且开启以后不能再和任何生物、包括魂魄等存在有任何接触,否则光环就会失效。 当身处的环境符合隐身光环的开启条件时,系统就会自动询问是否开启…… 这一路上,罗明安已经摸清楚了光环的使用方式,如今用起来自然是驾轻就熟。 他开了隐身光环模式以后,就好好测试了一番,果真如说明书说的那样,主要不发生接触,光环就可以屏蔽声音等一切会暴露的细节,达到完全隐身的效果,可谓是居家旅行吃瓜神器。 有了此等神器,自然要第一时间吃到瓜,罗明安去了心念已久的城主府。 早就在方栋挨了芙蓉城的城主府的七公子的不知道那一房小妾收拾导致失明的时候,罗明安就对这个传说中的地方起了兴趣,不过为了自己的安危着想才没有擅动罢了。 他此时所处的地方,是小人聚居地,罗明安批好光环,正想离去,却不想碰到了刚刚才分别的阿左和阿右两兄弟。 “你们族的人吃人魂魄,我们才不与你们打交道!”一向笑嘻嘻的阿右此时却满脸怒色,瞪着眼前比他还要高一截的三寸小人。 那小人青面獠牙,头生双角,看上去狰狞可怕,如同传闻中的夜叉一般,看得人心神忍不住一颤。 这是? 另一个种族的小人? 不过听阿右的话,就知道这种小人不是善茬。 果然,即使阿右指责的话出口,这小人也毫无畏惧或是羞愧之色,反而嘲讽地瞥了一眼阿左阿右,漫不经心地开口。 “吃了魂儿,你才知道魂儿的好,想我之前刚刚吃了一个幻想修道成仙的书生,你别说那滋味,真是绝了……” 形似夜叉的小黑人喋喋不休地描述着吞掉的魂儿,阿左一向平静的脸上涌出深深的厌恶,扭头向阿右说。 “弟,我们走,跟这种人说不通。”说完,阿左拉着阿右扭头就走。 “别走啊,我还没有说完捏……”那形似夜叉的黑小人挂着吊儿郎当的笑容,作挽留状说,周围的小人,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发出的应和声,也有像阿左阿右一般,不赞成这种做法的小人,或面露鄙夷之色,或低头行色匆匆地离开。 …… 罗明安看了半天的热闹,发现这世界,无论是什么种族也好,只要是有生灵的地方,只要这生灵存在着**,就必然伴随着各种冲突和争端,就算是精怪的世界,也没有什么不同。 他此时看到夜叉小人,有些庆幸也有些后怕,庆幸自己的好运,穿越以后,一直以来遇到的都是对人类存着善意的阵营的灵异精怪,而不是夜叉小人这样的存在,不然,他怕是坟头的草都有三尺高了。 经过这一遭以后,罗明安变得更怂更谨慎了一些。 好在,现在的他有隐身光环,可以稍微给予自己一点保护,但罗明安也不敢妄动,不知道这个世界的灵异手段都有哪一些,他的隐身光环又能保护他到什么程度。 罗明安决定四处逛逛,先找一些护着自己的手段,且原主的身体,对于目前的他来说也存在隐忧,不知道原主会不会什么时候突然回来,到时候,他又何去何从? 最好就是,他能够找到一具替代的身躯,到时候大家可以相安无事…… 抱着这样的目的,罗明安在芙蓉城的集市逛着,这里的店铺格局与凡间相比,所贩售的东西要复杂得多,除了一般的凡间用品的类似店铺,还有很多例如丹药、符箓等的店铺。 罗明安转了好几天,才摸清楚这里的套路,这里不支持凡间的金银,但罗明安回去后可以给自己烧纸钱,这种体验很是新奇,像是突然暴富有了预存款。 大概也没有另外的活人会像他一般操作,给自己烧纸钱…… 不过,一个人一日能够接收的纸钱是有限的,最多只能接受十吊钱…… 没有人会天天给过世的人烧纸钱,除了他这种奇葩,这倒是方便了他钻空子…… 这都是罗明安在城内游荡吃瓜的时候,听来这里买东西的鬼魂说的,小人等矮小的精怪们聚居在东城,而鬼魂夜叉们则聚居在西城,这座精怪最大的城池虽然兼容并包,但是不同的种族还是自发地形成了自己的居住区域…… 同时,他还找到了一种可以解决自己现在的情况的宝物,这是在鬼魂聚居的区域见到的升级版的纸人——纸扎傀儡,这种傀儡魂魄上身以后,基本与活人无异,甚至还可以实现吃喝拉撒等和活人一般的行为。 这种纸人傀儡,据说是一个书生发明的,为了应友人的约定,书生死后在酆都城久久徘徊不去投胎,潜心研制了这种纸人傀儡后,去凡间奔赴了友人的约定,这才心满意足地去投胎。 发现了这种纸人傀儡以后,罗明安感觉自己最担心的事情如今终于不用再担心了,但新的问题也摆在罗明安的面前,这种纸人傀儡的价值不菲,需要花费甚大方可购买,一穷二白的罗明安需要先去筹措钱款才行。 摸清楚了芙蓉城的基本状况,罗明安就暂且选择了出城,他要好好回去准备一番,再来这里。回去的路罗明安在来的时候就已经跟阿左阿右打听过了,与来时的路径一致。 在跟阿左阿右告别以后,罗明安花了半天功夫,回了金陵城青田巷,一切都还是老样子,连罗大娘脸上的褶皱的摸样都没有变化。 罗明安此时的身体正坐在院子里的台阶上剥蒜,他的脸上带着木讷的平静,像个假人,因为长年在家里和屋内待着,他的肤色是一种孱弱的苍白,好在五官尚好,看上去还算乖巧清秀。 罗明安没有马上选择回到身体,而是在金陵城内绕了一圈,除了发现爱玩的某个王爷家院子里,多了一只像人一般能言善道的鹦鹉以外,金陵城一切如常。 满足了自己的吃瓜愿望以后,罗明安才回到了身体,转身回屋内睡了一觉。在没有任务的时候,罗大娘一般不太管他做什么,只要他不要太崩人设,基本不会搭理他。 他一觉睡到晚饭熟了,才被命令出门吃饭,今日的饭食依旧简单,一碗简单的二米饭,一碗炒咸菜,一份炒丝瓜,半点荤腥也无,这就是罗家日常的饮食,一周只有一天母子二人会各加一个鸡蛋或是半块豆腐。 这样的生活在罗明安这个现代人看来,很是清贫,但在青田巷,这已经是小康人家的生活,很多人家几乎是顿顿咸菜、细糠掺粗粮。 在生产力低下的古代,普通民众的生活就是这么艰难,就是这样的生活,已经足够老百姓对那座上的皇帝歌功颂德,口称明君。 还当着傻子,罗明安暂时能够做的有限,当夜先去查看了米缸和油缸,照例偷偷地补了些。又分别补了些盐之类的调料,别看这些厨房的东西不起眼,却比米面油还贵,罗明安自己当过家,自然知道油盐贵。 做完这一些,他趁着夜色偷偷出了门,这个朝代没有宵禁,白天的集市虽然关门了,却有夜市,他早已摸清楚这一切情况,正是行动的时候,却不想他刚刚出门,正屋的门就开了,罗大娘怔怔地望着刚刚关上的院门,长久,叹了一口气,自去歇息不提。 这一切,罗明安却是不知道的,他此时正站在夜市的入口,这里的集市和白天相比,更为鱼龙混杂,除了一般的货物,还有各种三教九流在这里讨生活,显出一种别样的热闹来。 罗明安还看到了狐狸显化的妓子,带着堪堪藏好的尾巴,收拾得花枝招展,在街上熟练地揽客,要不是罗明安在芙蓉城好好混了几日,又看惯了金陵城的八卦,不然一时之间还真分辨不出。 他心里一哂,没有开口拆穿,反而是觉得有点有趣,这怎么不能算是一种专业对口呢?这也算是你情我愿的买卖,这些嫖虫们收获了快乐,狐狸们得到了金钱和精气,怎么不算是双赢呢? 那狐狸颇为胆大,见罗明安看她,还大胆地朝罗明安抛了个媚眼,罗明安装作害羞害怕的样子,离开了这片区域,他的目标,是这个夜市最大的酒楼明月楼。 夜幕像浸了墨的绒布一般深沉,缓缓罩住金陵城的飞檐翘角,而明月楼却是这片浓黑里的璀璨光影。 即使是现代来的罗明安,见惯了各种盛景,也被明月楼的景色而倾倒。 楼前那对汉白玉狮子早被红灯笼映得通体泛红,鬃毛上的夜露沾着碎光,仿佛披了层碎金。 明月楼通体高三层,三层楼阁的窗棂全敞着,雕花栏杆外悬着的走马灯转得正欢,绘着古典美人的绢面在风里翻飞,把灯影投在青石板路上,活似一群舞动的仙女,真真是人间仙境一般。 这投影朦朦胧胧,带着古典静谧的美,让人心神向往。 二楼临窗的雅座上,此时有穿月白长衫的书生,正对着窗外美不胜收的夜景举杯,书生的面上已有七分醉色,袖口上沾着的酒渍晕成一片,他却浑然不觉,已被隔壁桌歌女的琵琶声勾得神思不属,那琵琶声缠缠绵绵,如怨如诉,似乎有千言万语。 “姑娘,可愿随在下离去……”终于,浑浊的心被“救风尘”的佳话撬动,那书生忍不住上前,痴痴地说道,却只惹来邻桌的哄堂大笑,琵琶女也做害羞状掩面。 “公子可莫要如此,奴家也是正经人家的女儿,只是……”姑娘后面的声音逐渐低沉下去,取而代之的是高亢的琵琶音,似有金戈铁马…… 这是罗明安没有预料到的曲目,他的目光从这哄闹的人群中一开,转向三楼,此时三楼的雕花栏杆边,正倚着几个看夜景的姑娘,这些姑娘的身姿娉婷,带着长长的纱帽,让人分不清来历。她们手里的团扇正百无聊赖的翻动着,眼波却越过楼下攒动的人头,望向远处的灯光粼粼,车马萧萧…… 罗明安却不敢多看,他此行另有目的。 第10章 第10章 芙蓉城(三) “公子,你看这个价位,我们已经给出了最大的诚意了……”掌柜的语气和善,态度却坚决,丝毫没有为价格让步的意思,罗明安见此,在心里忖度了一番,知晓大概这就是这些东西能够卖到的最高价码,遂做为难又必须割舍的心痛模样,将手中的书册给予了掌柜。 一本含金量颇高的小册子,上面记载了将近十种在这个世界失传了的菜谱,还有两种调料的制法,一口价,只卖了一千两银子,卖出去的罗明安都觉得自己是一个杀鸡取卵的败家子。 但他也知道,这个价格,也就只有明月楼这种家底厚,财大气粗的,才随随便便就出得起这价格,还不会把他黑吃黑。穿越并不会长智商,他这种升斗小民,还是稳定安全最重要。 罗明安对自己的认知一向清晰,他对“是金子哪里都会发光”这句话坚信不疑,同时也坚信自己不会是那块金子,他要真有什么特别的才干,在上辈子那种遍地机会的和平世界,早就发光发热了,也不会等到穿越之前还一无所成。 来到这个世界以后,他也不敢小看土著们的聪明才智,唯一比他们领先一点的,就是前世接触过的教育、接收到的各种信息。 这本薄薄的小册子,就是他最近闲暇时候整理出来的东西,前世的资讯发达,想要什么样的信息都有,罗明安也零零散散地记下了许多类似于这样的没有用的知识,却原来是没有来到对的世界,知识就没有没用的。 他之所以没有将这些拿来自己使用,也是由于自己并没有这样的可以生财的平台,这些配方真让他用,也只能有摆地摊的启动资金,只有放在明月楼这样的地方,物以稀为贵,才能卖得上价钱。 罗明安自知自己没有经商之能,他前世就是一个普通人,这一世也不会因为多出来一个吃瓜系统,就多长出一个脑子或是多出几只手脚,所以,赚点小钱,安稳躺平,混吃等死,才是他在这个世界的生存之道。 看他的吃瓜系统,肯定是懂他的,一人一统,不求闻达于诸侯,也不求做什么首富,一起苟着吃吃瓜,多快乐。 这一千俩一拿到手,罗明安就将它们在不起眼的地方收入了系统空间,顺带给自己开了隐身光环,才敢堂而皇之地出了夜市的地盘。 保险起见,这一年半载的,他是再也不会来这里了。 原谅他不仅胆小,还眼皮子浅,有个风吹草动,一定跑得比兔子还快! 回到罗家,罗明安才松了一口气,窝在被窝里,感觉到了身边那熟悉的安全感,才解了自己的隐身光环,回来得快,现在还是深夜,正好抓紧时间,做个好梦。 没多久,罗明安就已经沉沉进入了梦乡。 不知不觉,这里已经成为了他在异世界的一个锚点。 先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罗明安跳动的心才完全平复了下来,接下来的两个月,他又回到了以往的按部就班的日子,除了半夜要偷偷出门给自己烧个纸钱,其他的时候,他都是安安静静当自己的傻子,安安静静地吃瓜,直到攒够了去芙蓉城买齐自己所需物品的银钱,罗明安才再次踏上了去芙蓉城的传送阵。 当然,这具身体他还是没有出动的,依旧披着纸人的马甲,不过为了保险起见,这次的纸人罗明安换了一个形象。 为了不混淆自己用过的形象,罗明安还贴心地给每个纸人标注了姓名和相关的设定,避免自己露出太多的马甲,这种体验像是玩角色扮演游戏一般,让他乐此不疲。 这两个月,整个青田巷都非常地平静,特别是方家,方栋自从听见了一次小瞳人的说话声之后,就一直坚信自己眼瞎的事情迎来了转机,成日里催促妻子去找小人的动静,惹得一向情绪稳定的余定慧也暗中翻了好几次白眼,她现在有子万事足,每天带儿子都忙不赢,根本没有那么多功夫搭理方栋。 方栋歇斯底里、暴怒乱砸乱扔家里的物品,却也只换来妻子的温声安抚,别的一丝进展也无,后来,余定慧见他闹得实在不像样,索性买了两个解语花回来伺候方栋,才见这人消停了些。 这样的日子,让余定慧觉得还不错,如今男人消停,她娘家又渐渐得力起来,这日子倒是越过越有盼头了些…… 至于买来的两个解语花,余定慧也不担心她们会闹出什么幺蛾子,毕竟两人的卖身契都在自己这里,只要她们不作妖,余定慧还是会好好善待她们…… 方家的后续,在方栋发癫的时候,罗明安就不太关注了。 他爱吃瓜没有错,但没有兴趣看一个疯子成日里在家作妖…… 他现在正站在芙蓉城西城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正欲往他上次见到的纸人傀儡商店走,忽然听到一阵动听的乐曲声音传来,这声音颇为梦幻迷离,让人凭空生出诸多向往来,罗明安正暗自警醒也疑惑的时候,就有好事者给他解了疑惑。 “七公子的车架要来了。” “不愧是胡城主最宠爱的幺儿啊,这阵仗就是不一样。” “你也太大惊小怪了,这不过是平日里出游的景象罢了,等到了元宵灯会的时候你再来瞧瞧,那才是真的气派。” “还是你们住在芙蓉城的人有眼福啊。” …… 这些人你一言、我一语,罗明安多听了两分钟,知道了这就是传闻中的七公子要来了,这种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骚包的阵仗,罗明安前世只在电视剧里看到过,还是重要的配角的出厂标配。 这种人,要是放在一般的小说里,一般都是要被主角打脸,或是给主角送金手指送装备的工具人来的。 罗明安很好奇,不知道这个世界会不会照着这样的剧情发展,这个世界,有没有这样的天命之子主角给他围观呢?要是能够看到现场版本,他这个吃瓜人就真的是吃瓜吃够本了。 不过他的期待显然是要失望了,七公子的车架确实很华丽,即使是跟车的侍卫和侍女,也各个都是标志体面的人,一看就很有大家气派。 但是,果然这种人都只有主角团可以看到,不是他这种npc路人角可以见的。 等了半天,也就只看到了香车宝马,至于传闻中的七公子,人家连面都没有露一下,就是仆人和随从,也都是一副趾高气扬的态度…… 看周围的人依旧兴奋且见怪不怪的态度来看,这里重要人物的日常出行应该就是这样的场景。 这年头的生产力低下,不管是屋舍楼宇,还是人们的穿着,都没有后世那般丰富,所以这场景在罗明安看来,就是—— 没意思,这可真没意思,没有瓜吃不说,还排了半天的队,就像是去到了一个噱头很大的景区,结果就只见到有一个拍照打卡点一样无趣。 这仪仗队哪里有后世他在电视上看到的精致华丽,除了更加有氛围感一些,也就别无长处了。 还是去买自己需要的东西吧,他期待这个纸人傀儡已经很久了。 对于精怪来说,两个月只是很短的时间,所以罗明安去到这家店的时候,发现一切都没有变,他如愿地买到了自己想要的纸人傀儡。 这钱对于他来说要攒上一些时日,对老板来说,就是一旦普通不过的生意,且因为买主的抠搜,斤斤计较地讲价,这还是一单没有那么让人爽快的生意,故而老板很快就把这事儿忘掉了。 买到了心仪的东西,罗明安安心了。 果然,作为一个npc路人甲,也没有什么人来和他抢东西,他非常顺利的就完成了自己在芙蓉城的目标,现在可以安心的在城里面逛一逛了。 毕竟现在的自己经济自由,可以买买、吃吃、喝喝、玩玩。 因为不知道自己要在这个世界活多久,处于这样的借尸填魂正主还随时有可能回来的情况多久,所以他多买了几个纸人傀儡用来应对这样的情况。 既然有了好东西,那么在寿材店里面拿到的那个诡异的纸扎傀儡,现在就用不上了,不过虽然用不上,但是秉承着不浪费的原则,罗明安还是将他收入了系统空间里面。 然后,他换上了其中的一个纸人傀儡,终于可以安心逛街了。 “这个肉烧饼感觉挺好吃的样子,买一个吧。”罗明安看着街边的烧饼摊,感觉自己的肚子饿了,这是穿纸扎店的纸人完全体会不到的感受,和当人的时候的感觉又有一点不一样,是一种亲切又疏离的感觉。 你感觉你自己是一个人很像一个人,但是你又不是真正的人,这种感觉就很奇妙。 就像是第1次装上了假牙的感觉一样,可能是磨合的不够,还需要时间多去使用一下。 “这个烧饼是什么馅儿的?”这是精怪的世界,所以遇到吃的东西,罗明安还是不敢直接吃,得问清楚原料才行,他真的很害怕在这里遇到人民的碎片,不要怪罗明安大惊小怪,毕竟这样的店,罗明安真的遇到过,差点就着了道了。 第11章 第11章 芙蓉城(四) “小哥觉得是什么馅儿的?”那卖烧饼的中年女子捂嘴一笑,眉梢间风情流转。 她斜倚在雕花门框边上,半截藕臂从水绿绫罗袖中滑出来,指尖悠悠地贴在唇畔,却没有遮住那一丝笑意。 若是细看,可以发现女子眼角有着淡淡的细纹,却并不显沧桑,而是添了几分成熟风韵,她眼角尾梢微微上挑,像极了春日里缠上柳枝的软藤,明明带着几分岁月磨出的温润,偏又藏着几分隐藏得极深的锐劲儿。 女子见罗明安望过来,不躲不闪,反而眼波流转,声音裹着蜜似的,又掺了点漫不经心的洒脱,悠然道:“客官这眼神,是瞧上我这儿的包子,还是瞧上我了?” 说话时,她下颌轻轻一抬,鬓边银狐毛簪子上的碎珠跟着晃了晃,映得眼底的光更亮了。 话音落时,她浅淡又慵懒地笑了一下,连带着眼角的细纹的风情都更盛了,像团烧得温温的火,不烈,却能慢慢燎得人心头发热。 她向前迈了两步,裙摆扫过地面,绣着缠枝莲的裙角轻轻摇曳,背影晃着软而不媚的弧度。 罗明安一个连恋爱都没有谈清楚的阿宅,哪里体会过这等阵仗,心里砰砰直跳,面红耳赤,耳朵发烫,只想跑路。 见他这般反应,中年女子越发起了逗弄的心思,笑声里带着点几分促狭:“再这么瞧,小心我把你的魂儿,也收进这蒸笼里,日日陪着我说话。” 这话说罢,女子眼波流转,嘴角噙着若有似无的笑,那模样,既有着中年女子的从容温婉,又藏着一股灵狭的妖冶灵动,让人瞧着,心尖都忍不住跟着发颤。 她现在的心情很不错,这样青涩的弟弟,逗弄起来果然是最好玩儿的。 “不……不……必了,谢谢姐姐。”罗明安连连拒绝,声音发颤,这样的成熟御姐,哪里是他这样的小弱鸡招架得住的。 “小哥何故这般害怕,我又不会把你剁了做成包子馅儿。”那女子此刻,已经笑得有些花枝乱颤的。 倒是旁边一个摊位的大娘看不下去,给罗明安解了围:“小哥莫慌,你说的那种特别的馅儿,咱们这条街都是不卖的,这胡三娘卖的,就是一般的野鸡馅儿。” 给罗明安解了围,这慈眉善目的老太太又扭头跟胡三娘道:“你呀,什么时候才能把你这促狭的性子收一收,也不怕得罪了人,也就是这小哥好性儿。” “知道了,知道了,黄大娘。”胡三娘像个小女孩般,对着黄大娘撅了撅嘴,说完倒是守信,仪态言语之间变得规矩了起来,让罗明安觉得自在了许多。 听说是鸡肉馅儿的,又联想起这两人的姓氏,罗明安大概猜到了这两人的原形是什么了,也相信这老大娘多半没有说谎,于是买了些包子后才离开了这个摊子。 “好吃又再来买哈。”胡三娘手脚麻利地包好包子,朝他招呼了一声,就忙着招呼其他顾客去了。 罗明安抱着手里热气腾腾的包子,还是没有马上入口,而是走了一段路以后,确认无人处隐身以后,才将包子掰开,又努力闻了闻,确认这确实是很正常的鸡肉味,他才放心地啃起来。 包子一入口,罗明安就被这包子的美味惊艳到了。这绝对是他上辈子加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包子,没有之一! 包子一入口,首先是面皮松软又略微回弹的韧劲儿,带着浓郁的麦香味,稍微一咀嚼,就多了一丝清甜的味道,还带了几分鸡汁的鲜香,低头一看,饱满的鸡肉馅已经颤颤巍巍,似乎很快就要溢出来。 滚烫而浓郁的香气扑面而来,霸道极了,罗明安来不及思考热馅儿是否烫口,迫不及待地就又咬了一口…… 斯哈斯哈…… 馅儿又烫又香,带着咸鲜的汁水,虽然是鸡肉做的,却完全没有干巴的感觉,鸡肉馅儿里面除了放入软嫩多汁的鸡腿肉细丁,配上鲜嫩的菌菇和笋丁提升鲜味和口感,罗明安一连吃了三个,才满足地长吁了一口气。 看来,这芙蓉城的美味,怕是不少呢,真想用人类的身体来走一走,总感觉现在用的纸人傀儡,比人类的身躯还是少了一分什么东西,这来源于罗明安心里那一丝挥之不去的怪异感觉。 不过,罗明安一向知足,如今的境况,他已经很满意,暂时并不想改变什么。所以心里面的想法,只是想了想就作罢,还是安全最重要。 他吃完了一半的包子,还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不过已经有撑得慌的感觉了,看来这个纸人傀儡居然还会有饥饿感和饱腹感,真的做得很逼真。 这种在玄学的世界里面轻而易举就可以达到的事情,如果放在科技世界,就涉及到很多的技术了。 所以虽然是穿越到了类似于古代的世界,但罗明安还是挺知足的,毕竟这里充满了各种各样神奇的事情,最适合他这样的吃瓜人。 因为吃到了好吃的鸡肉包子,所以他决定在芙蓉城多玩几天,这里一定有很多他之前都不知道的新奇事物,等着他慢慢的去发现。 不知道自己究竟要待几天,为了节约,他先在这里定了三天的客房。 客房不大也就一桌和一椅,不过价格也不贵,多住上一段时间也不会感觉心疼。 与凡间的夜晚不同的是,芙蓉城的夜生活非常地丰富。很多精怪没有白天活动的习惯,都是要等天黑透了才出来,所以一到了晚上芙蓉城的街道就都变得挤挤嚷嚷的,充满了欢快热闹的气息。乍一看,和凡世间的街景也没有什么区别。 当然这情景经不得细看,如果你细细地查看,会发现有很多长相奇怪的生物。 在这里,牛头马面、狮身人面并不是什么奇怪的长相,甚至可以说,比起人类的长相,这些模样反而还是这里一些最基础款的长相,还有更奇怪的精怪,是罗明安都没有办法用语言描述的奇异形状。 罗明安得控制好脸上的表情,才不会露出什么异样的神色,毕竟证明了精怪们与他不同,长年累月,已经见怪不怪了,他不能暴露自己。 可以说,这么逛了一圈下来,他的胆子连带着都变大了不少。 罗明安一直逛到深夜,才回了客店休息,此时的客店全然不似白日里那般清静,宾客们猜拳的、行令的、打牌的,热闹极了,小二忙得脚不歇地,见他是回二楼客房休息,只叫他有事吩咐就又去跑堂了。 一进去二楼客房的区域,喧嚣的空气顿时一静,他像是走进了另一个世界里,这里连一楼下面的一丝声音也听不见了。走廊上灯火通明,不过静悄悄的,不见一个精怪,罗明安不疾不徐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并没有发生什么意外。 果然,意外都是主角的,像是他这样的吃瓜路人甲,自然是无事发生才正常,想到这些,罗明安的胆子更大了一些。他环顾了自己这空空荡荡的小房间一圈,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用店主给的符盘关了房门,就歇下了。 没有想到,意识一沉,他的魂儿就回了金陵城青田巷罗家,在家里的床上醒来。 噫?! 罗明安心里一惊,这是怎么回事?自己当时用原主的纸人或是寿材店的纸人时,并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呀…… 但是,没有人能过来回答罗明安的疑惑,他也是一个从不曾接触过术法的半吊子,故而只能暂时维持着这种疑惑,好在,在这个身体睡着以后,他回到了纸人傀儡。 看来,学习术法的事情得提上日程了,之前穿越来以后,发现这里是一个灵异世界,罗明安对修道不是毫无想法的,奈何在金陵城,他只是一个傻子,在芙蓉城,他又没有找到人可以修习的术法,这事就这么陷入了僵局,搁置了下来。 也因为系统给了隐身金手指,罗明安没有什么急迫感,故而才拖到现在,不过,现在有了需求,这修习术法的事情就一下子变得急迫了许多。 关于如何找到可以修习的术法,罗明安已经有了一些眉目,但如何操作还要细细计划谋划一番,他向来是一个喜欢做了万全的准备再去行动的人,就算是拥有了金手指,这一性格的底色也不会改变。 为了实施这一计划,当然要选上一些自己现在能用得上的东西,用来提高自保能力,所以他计划在这里多待上几日,把这城中的事物都好好摸索一遍再说。 颇为神奇的是,因为换了身体的缘故,罗明安的疲惫感也减轻了许多,倒是间接给他节约了许多时间,看来以后这纸人傀儡,得多多利用起来才是。 罗明安的纸人傀儡在芙蓉城醒来的时候,已经是芙蓉城的半夜,夜晚的喧嚣已经告一段落,累了的精怪正三三俩俩地回到客房休息,不过,因为客房设置了隔音结界,外面的吵闹也没有影响到罗明安,但他向来谨慎,一直等这阵喧闹结束,才出了房门。 第12章 第12章 出发 “店家有喜,今日歇业。” 罗明安一到胡三娘开的包子店,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张告示。 告示是用红纸写的,饱蘸浓墨的毛笔字写的笔画飞扬,彰显着店主明媚的心情,罗明安没有练过书法,自然也看不出这字的好坏,但仍然被这字体的灵气感染,愣神儿,只想好好将这字观赏观赏。 “小哥儿,胡三娘她妹子出嫁,这半个月她都要回家帮忙去了,你要想买包子,得等下个月再来咯。” 旁边摆摊的黄大娘依旧热心,好声好气地给罗明安解了疑惑,罗明安谢了热心的黄大娘,在芙蓉城转悠起来。 不过,转悠了几圈,依旧没有什么收获,看来,还是得去人类修士待的地方看看。 他的念头在心里转了转,带着这具纸人傀儡的身体,回了金陵城。 罗家的小院子一如往昔,安静祥和得让罗明安充满了安全感。 但是,这所有的所有,就真的是自己想过的生活吗?罗明安蒙头捂着自己的脑袋,也不能停止自己的胡思乱想,他不满足于只通过纸人傀儡游走于世界之外,他不想在这里伪装一辈子的傻瓜,这绝对不是他想要来这个世界一遭以后想要的收获…… 虽然好像不过是刹那之间,他的一些想法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但改变之前,他的内心其实已经为此波动了很久了。 …… 翌日,安静许久的青田巷传出来了一个令人震惊的大新闻——罗大娘家的大傻子不傻了! 但同时,大傻子罗明安也连夜离家出走了,还给罗大娘留信说自己要去寻仙问道,自此好几年不见踪影。 这是后话。 罗明安给罗大娘留了足足够生存三年的物资,又留下了大半系统奖励的金银布匹,有了这些东西,足够罗大娘十年衣食无忧。 罗明安又留下书信说明自己想要寻仙问道的向往,在从芙蓉城回来的当夜,就离开了罗家。 他穿越来以后,因为魂魄能够离体的原因,也尝试过进入新死去的没有家庭牵挂的死人尸体,但试来试去,能够进入的肉身就只有这一具罗明安的身体。 他不想一直困在这里,早就想去探索外面的神奇世界,但前提是要给这个身体的生身母亲留下足够存活的东西。 至于罗大娘怎么看他,他其实并不在意,罗明安本就没有亲身体验过亲情的滋味,也没有多少向往之情,只要能够做到偿还这个身体欠下的责任,他就问心无愧了。 比起原主这个傻子,他做得多多了。 …… 金陵城外不远,官道上,过往的行人都可以看到一个面色过分苍白的年轻男人骑着小毛驴悠闲赶路的身影,他前进的速度不疾不徐,像是踏春一般。 这年轻人,正是出走的罗明安。 虽然才离开大半日,但他身心轻松,从身到心都感受到一种由衷的畅快。这让他立即确定,自己的选择没错,这么些时日的消耗,他终于下定了出走的决心。 人总要彻彻底底地,为自己活一次,特别是他,重获一世的生命,就更要珍惜,好好活一场。 金陵城外,此时风光正好。 初夏下午的太阳并不灼热,晒在人身上反而觉得暖洋洋的,绿油油的柳条随着微风荡漾,让人的眼睛也跟着明亮了起来。 罗明安喜欢这种微风不燥的感觉,只想细细品味这种美好。前世为了生存劳劳碌碌,从来没有关注过生活中这些美好的细节…… 他又走了一段路,就看见了一个简陋的招揽生意的茶幡,罗明安也感觉自己有些口渴。 他走近点,看见过往的行人三三俩俩稀稀拉拉地坐在几张简易的破桌子上,热情的小工正在揽客。 罗明安仔细看了看店家用来涮茶碗的水,那水不止浑浊,还零星地浮了零星几点油点子,罗明安抿了抿唇,果断选择了离开,直到又走了一段,确定周围没有人了,才从空间里拿了食物和水出来修整,空间里不能进入活物,他只能在外面安顿。 不过,空间里有吃有喝,让他能够安心出行,已经很不错了,罗明安表示很知足。他今天啃的是烧饼,喝的是牛奶,虽然这个搭配看上去有点奇怪,但居然意外地美味。 烧饼是牛肉馅的,牛奶的甜香正好可以放大牛肉馅的美味。他一边啃着饼,一边查看系统面板上出现的新的吃瓜任务。 吃瓜任务:围观狐狸娶亲 任务奖励:青菜包1公斤、三鲜包1公斤、铜钱100文、物品探测器。 任务失败惩罚:无 吃瓜系统的奖励,从他的物资充足以后,就开始慢慢地带上了一些金银钱财的奖励,但是,像隐身光环这一类的特殊奖励,他是一次也没有碰上,这个新出的“物品探测器”,无疑让罗明安非常感兴趣。 而且,距离上一次刷新吃瓜任务,已经很久了,大概是因为长期待在金陵城,那里没有让吃瓜系统感兴趣的瓜在,他很长时间都只能领取每日吃瓜礼包。 看来,这次出门的选择是非常正确的,只有到处走走,多多吃瓜,才能将自己的金手指的收益最大化。还好他幸运地遇到的是和他一样咸鱼的吃瓜系统,只需要围观就可以完成任务,正好方便他躺平。 不过,哪里有狐狸娶亲这样的名场面呢? 罗明安一时没有头绪,只能想到的有关场景就是破庙、废宅,遇到了就大胆钻去看看吧,反正他有吃瓜专属的隐身光环,自保、逃跑无虞。 解决完晚饭,罗明安就准备找个地方过夜,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自己的奖励里也没有帐篷一类的物品,罗明安只能先找了一个山洞安顿。 山洞里有些阴冷,但没有什么特别的气味,显示这里并没有动物光顾,罗明安先烧火驱散了山洞的阴冷,将有些潮湿的地面烘干以后,才铺上干草、垫子、毛毯,一番收拾和整理,让阴冷的山洞也变得温馨了起来。 一直是自己一个人,罗明安早就学会了对自己好,从来不会在这些小事上委屈自己。 收拾好山洞,他没有第一时间睡觉,谨慎起见,他利用空间移了一块巨石挡在山洞入口,这才感觉心里的安全感足了几分。 入夜的山林静悄悄的,偶尔传来几声蝉鸣,倒让这个环境显得更加地安静了。 罗明安窝在临时搭好的床铺上,昏昏欲睡,然后,他就这么睡着了,一夜无梦,也没有发生什么灵魂出窍的事情,似乎出来了以后,这身体才是真正完全属于他,奇怪的感觉。 但他虽然足够谨慎,却还是不够敏感,对于这番变化并没有多想,更没有想到刚刚离开的家里,老妇人一脸癫狂与愤怒,他留下的金银和物资等物品也撒了一地。 第二日一早就醒来的罗明安有一种不知今夕何夕的感觉,虽然是初夏,但山林里的清晨还是潮湿,带来几分冷厉的感觉,罗明安磨磨蹭蹭地发呆了将近半个小时,才找到附近的小溪开始洗漱。 系统空间里的物品有静止功能,他洗漱完,拿出每日礼包开出来的肉包子吃起来。 自从出了门,系统的奖励除了金银,也多了很多这个食物的成品,倒是给他省了不少的事,不愧是他躺平吃瓜的好搭子。 修整完毕,罗明安牵上早就等得不耐烦的小毛驴,开始慢悠悠地踏上了接下来的旅程。 他没有决定好往哪个方向足,这个世界和他原世界的格局,还是有很多不同之处,虽然有很多和他原世界的地名相似的地方,但感觉无论是地理还是民俗风貌,都有所不同。 这里更广袤、神秘,更像是他儿时度过的那个聊斋的世界。 可惜这些都只是他的感受,即使他可以利用方便行动的小人来达成一些目的,比如给自己弄一份正经的路引,但弄来在古代无比珍贵的舆图,对他还是太难,他的手里,目前只有商人为了行商而花的简易地图,聊胜于无。 地图勾勒不过简单几笔,像是刚刚提笔的幼儿的涂鸦画作,罗明安看得很费劲,索性摆烂,任由自己随意乱走,他想要去找找古庙、道观,为自己谋求更多的自保之力。 现在,又多了一个新的任务——去围观狐狸娶亲。 聊斋世界有很多的狐狸,美艳的、机灵的、凶悍的…… 他想到这里,有些期待起来,昨晚要不是只找到了山洞,他倒是好奇这里的破庙、废宅之类的地方会发生的故事…… 此时官道上的行人已经多了起来,罗明安安安静静地扮演自己目前的身份——外出游学的书生,这个身份与他目前苍白瘦弱的形象最为契合。 因为走的是官道,暂时没有人来找他的麻烦。 不过这也正常,他在这个世界,就是一个打酱油的路人甲,是来围观热闹吃瓜的,而不是自己去做那只瓜。 虽然是扮演书生,罗明安却没有什么读书的心情,刚刚出门的兴奋感散去,路上单调的景色,开始让人觉得无聊了起来。 第13章 第13章 又见胡三娘 “小兄弟,又见面了呀。” “你这是上哪里去?” 罗明安听到声音,下意识抬头,被眼前妇人愈加明晃晃的美貌震了一下,没有想到还能在这里再遇到胡三娘。 胡三娘穿着飒爽的骑装,艳光四射又英气逼人,罗明安前世就是个小宅男,哪里见过这种阵仗,一时被震得像只呆呆的鹅,惹得胡三娘吃吃地笑起来,很为他这样的反应愉悦。 但令胡三娘感到意外的是,眼前有些呆和傻气的年轻男子,不过被自己的面貌迷惑了一瞬,就又重新恢复清醒了,甚至持续的时间比上次还短。而且,即使是受到迷惑的时候,这男子的神色也不带丝毫亵渎之意,反而是欣赏的成分居多。 这样的反应,胡三娘是没有看到过的,即使是自诩正派的书生,对着她们这一族的反应也多有不堪,她一时倒是少了几分戏谑之意,开始正视眼前之人起来。 胡三娘却不知道自己属实是会错意了,罗明安不同于这里的人的一点,是他在现代社会见惯了各种长相气质俱佳的明星,因此遇到胡三娘即使觉得经验,感受也更多像是路上见到了一个大明星一般,惊喜与欣赏居多。 也正是这样的反应,让罗明安不知道从何开始做起的吃瓜任务有了新进展。 “家中小妹这几日出嫁,小兄弟有空来喝一杯喜酒吗?” 罗明安听到胡三娘的话,才细细打量起她的状况来,胡三娘驾了一辆二驾的红木马车,见马车簇新、马儿神俊的样子,应该都是新置办的东西。 “这马车就是我小妹的嫁妆,小兄弟觉得如何。”胡三娘看他对着马儿的眼光都比对着自己生气,有些好气又有些好笑地问道。 “甚好,甚好。”罗明安的话倒不是客气,而是发自内心的欣赏。这马儿在古代的地位,就像现代的汽车一般,即使是很一般的马儿,也不是一般的人家养得起的,这胡三娘一出手就是两匹,可见家境不错。 不过,如果自己的猜测是真的,这胡三娘是狐族的妖怪,那有这般的财富倒是不奇怪了,毕竟精怪的寿命可比人类长多了,再加上胡三娘还在芙蓉城做着小买卖,自然是不会穷的。 但想归想,罗明安却没有探听他人私隐的习惯,他是酷爱吃瓜不假,却也是一个有节操的吃瓜人,不会为了吃瓜不要原则。 “不知胡家姐姐家住哪里,如果方便的话,我倒是真想上门喝杯喜酒。”罗明安和胡三娘一番闲话完,也赶紧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他正愁不知道如何完成吃瓜系统发布的任务,胡三娘的提议正中下怀,因此,问出这句话的时候,罗明安的眼神都亮了几分。 “我家离这里不远,就在五里地以外。”胡三娘爽朗一笑,对于罗明安的应邀参加,她心情不错。 “那就劳烦胡家姐姐带路了。”罗明安照着这个时代的人的礼仪拱手致谢。 “家里都是些粗茶淡饭,到时候你不嫌弃就行。”胡三娘在人世间待得久了,倒是染上了人类爱客气的坏毛病,她说完自觉有些别扭,却在看到罗明安平淡又有些笨拙的回应以后自然了许多。 但对于罗明安本人来说,其实他并没有察觉到两人交流的波澜之下的这些暗流,毕竟,他一直是一个社交恐惧症患者,并不擅长于和人打交道,而胡三娘显然比他精通得多,联想到她精怪的身份,罗明安只能感慨一句这大概就是种族天赋了。 不过,这种想法,在遇到胡十一郎的时候,罗明安就立马推翻了自己之前的结论。 “这是我弟弟胡十一郎,我一见到你就觉得你们俩肯定脾气相投。” 胡三娘回家后唤来一个少年,笑吟吟地给罗明安介绍道,又转头给胡十一郎介绍罗明安。在这一路走来,善谈的胡三娘已经将罗明安的情况了解得七七八八了。 来自于大姐姐的热心关爱,罗明安实在是招架不住,除了打死不能说的穿越以及系统的事情,罗明安能够说的都倒了个干净,此时看到与他一般不善交谈、害羞文弱的胡十一郎,顿时生出了亲近之感。 胡十一郎的脸色苍白、长相柔弱,看着文弱俊秀,如邻家弟弟一般乖巧的气质,让人忍不住生出几分亲近之感。 令罗明安感到惊喜和意外的是——胡十一郎居然是个古代的技术宅。 “除了三姐姐,大家都看不惯我做这些。” 胡十一郎摆弄着自己发明出来的各种小物件儿,一边说一边苦笑摇头。 “譬如这个洗衣服的小东西,在我们这儿连鸡肋都不算。” 胡十一郎的语气低沉,但罗明安看着眼前的发明却眼前一亮,古代版的洗衣机啊!而且,胡十一郎巧妙的小机关,让一个普通人也可以轻易使用这个机器,这样的神器,哪里鸡肋了? 在热切地表达了自己的肯定以后,罗明安又表达了自己需要预定的诉求,然后,找到通道中人的胡十一郎直接送了他一堆小发明,这些东西都很有趣也很实用,其中还有能够具现鬼魂的神奇镜子。 胡十一郎大概是很少遇到能够安静地看完他的发明的人,而且他从小就对人的情绪敏感,自然更能体会到罗明安的夸赞都是真心的。他的脸红扑扑的,眼睛亮晶晶的,是肉眼可见的愉悦,胡三娘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 难得见胞弟这么开心,胡三娘的心情忍不住也跟着好起来,对罗明安的态度变得更为热情真诚,显然是真正地认可了罗明安这个朋友。 就这样,罗明安在胡家的宅子里安顿了下来,胡家的宅院位于金陵城较为偏远的郊区,周围的住户人家不多,零星几家都是胡家的佃户。 要不是在芙蓉城见过胡三娘,罗明安真的会以为自己只是在一户寻常的富户人家做客,这胡家人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真正融入了周遭的世界,与常人无异。 罗明安也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景,在他的心里,了解到这个世界是类似于聊斋的世界以后,他一度以为精怪都是像书中所描绘的那样,只会出现在破庙和山野偏僻处,直到他知道了芙蓉城,认识了胡家的一堆人。 这个世界,似乎比书中描绘出来的,还要广袤神奇多了,他想要探索的心思更加地浓烈,他是真的很好奇,这个世界是不是真的有小倩、宁采臣,是不是真的有辛十四娘,有画皮…… 想得越多,想要做的事情就越多。 不过,那是之后的事情,此时的罗明安,正为见到眼前这气质如兰的温雅女子而感到讷讷无言,不同于胡三娘的热烈明媚,眼前的女子安安静静,让人不知道如何亲近。 “罗兄,这就是我家六姐姐。” 原来,这就是传说中那位要出嫁的新娘子,随着胡十一郎的介绍,胡六娘与罗明安见了礼,不久就飘然离去,让颇有些无所适从的罗明安大松了一口气,令他感到意外的是,旁边的胡十一郎也跟着松了一口气的样子。 见罗明安有些诧异的眼神,胡十一郎解释道:“我六姐最为重视规矩礼仪,家里的姐妹兄弟,都怕挨她的说教。” “……”见他这毫不客气揭短自家姐姐的行为,罗明安一时之间有点失语,只好回一尴尬一笑,继续秉承着“沉默是金”的道理,听过就“左耳进,右耳出”了。 “不过,以后这六姐夫应该倒是不虚的,毕竟书生最重礼仪了。”胡十一郎说完,感觉脖子有些凉飕飕的,也不敢再说姐姐的坏话,和罗明安赶紧换了一个安全的话题,还是聊一聊自己发明的宝贝们吧,正好罗兄也喜欢这些…… 罗明安连日来的捧场,让胡十一郎有一种终于寻到了知己的感觉,因此在罗明安面前说话才越发没有了顾忌。 其实,这不是他的错觉,罗明安在穿越以前就有这样的亲和力,虽然平时为人低调慢热,但神奇的是——不管是同事还是朋友,都喜欢和他分享自己的秘密。 当然,这种特质的形成也大概跟罗明安的守口如瓶有关,无论是谁跟他说过的八卦,他听完了,满足了自己吃瓜的八卦之心以后,就会将这些消息抛到一边,再也不会传进第三个人的耳朵。 这种可以当好“情绪垃圾桶”的特质,让罗明安常常不知不觉就到了吃瓜的第一线。 譬如现在,没有丝毫铺垫的,他就听到了这一对新郎新娘的最大秘信之一——这真的是他可以听的内容吗?!这事听进罗明安的耳中,他的第一反应是这个。 “其实我知道,六姐对未来的六姐夫并没有半分的爱慕之情,不过是想早点报恩,早点升仙罢了。”胡十一郎喃喃,似乎忽略了旁边还有一个听众的事实。 对此,罗明安只想再降一降自己的存在感,心里面忍不住吐槽,这兄弟,是真的一点也不演了啊…… 不过,他心里那一丝见到新娘子以后心里升起的违和感也消失了,原来是有这样的背景在,难怪……他就说这新娘子奇奇怪怪的,一点也没有新嫁娘的喜气…… 第14章 胡家 “我不明白,为什么天道规定我等妖族一定要报恩呢?”胡十一郎的语气听上去虽然很平淡,但是,即使是感受迟钝如罗明安,也听出来了其中的复杂感受,这里面,有怨愤、迷茫、不甘…… 胡十一郎似乎是憋得久了,他只是想要说出来,并不在乎有没有他人的回应,他继续喃喃自语般说道。 “那书生不过是意外见到晕倒的六姐,捡回家去歇息了一晚罢了,谁又要他这样的假好心,我明明马上就要赶上了……” “……” 罗明安安安静静地听着他的剖百,他知道,这个时候他只需要当好一个称职的听众就好。十一郎应该才是这胡家最难受,最不赞同这姻缘的人。 与其说胡十一郎是在怪书生的多管闲事,不如说他是在怪罪自己,怪罪自己在宏大的规则之下生出来的无力感。 虽然知晓精怪的年龄一定不是他们的外表看上去这么年轻,但是罗明安还是忍不住为姐弟之间真挚的感情所触动,忍不住拍了拍胡十一郎的背,此时的他,忍不住把自己当做了少年的兄长,年幼的弟弟无需承担那么多不属于自己的责任。 “罗兄,其实你早就知道我们家不是人族了吧。” 胡十一郎迎着夕阳,俊秀的脸庞在流动的光影下忽明忽暗,带着几分晦涩的气息。 对此,罗明安轻轻叹了一口气,不知可否,却知道,自己道别的时候要到了。 世间的事,糊里糊涂的时候是最好的,什么都一清二白了,反而会变得束手束脚,没有意思起来。 “我虽然之前没有见过你的六姐,但刚刚看她的神色谈吐,应该对自己的情况不是毫无办法,你也不必太过于忧心,说不定经此一劫以后,你姐姐就位列仙班了呢?” 他虽然没有踏入修行的大门,但观察那女子气质清新自然,又结合对胡三娘以及胡十一郎的了解,自觉这一家虽然是精怪,但修行的方式应该不是邪魔歪道,故而说出的话也是诚恳之极。 “承罗兄吉言了,家姐也是这般说的。”话虽如此说,胡十一郎的神色却不见丝毫轻松,显然并没有真正放下这件事。胡十一郎还在怪罪自己没有让姐姐逃脱报恩的命运,并不能释怀原谅自己。 姐弟连心,罗明安虽然没有兄弟姐妹,但心里对亲人之间这样的互相关怀牵挂是有几分羡慕的。再加上与胡十一郎相谈甚欢,自然是要尽朋友之情安慰一番…… 即使胡家的人的心里五味杂陈,但婚礼的准备工作依旧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府里面慢慢地变得花团锦族起来,即使是偏远的小院子,也被洒扫一新,贴上了大红色喜字并各色吉祥花卉图案。 第二日,新郎的家人就上门送婚礼最后的仪礼,上门的是一个满脸沟壑如老农的老头,眼睛似乎长在了头顶上似的,他挑剔地在胡家府上四处打量。 “我们少爷是秀才相公,最是重视礼节……”老仆人一张嘴,露出黄中带黑的一口烂牙,他的神色趾高气昂,似乎都胡家的雕梁画栋不屑一顾,眼里却不时闪过贪婪的光芒。 这幅模样,别说主人家看了气愤不已,就是一向只做围观路人甲的罗明安都感觉怒气升腾。 但是,这番景象之下,本来应该最生气的新娘子此刻却是满脸的淡然,她只是淡淡瞥了眼那斗鸡似的仆人,对方就像是被掐住了脖子的鸡一般,悻悻然地住了嘴,直憋得面红耳赤。 见此情景,罗明安先是惊讶了一瞬,又很快地露出了愉悦的笑意,看来这位胡家的六娘,并不如表面那般软弱可欺,知晓这一真相的罗明安丝毫没有对新郎未来的担忧,只有对于看热闹的虔诚。 那老仆人大概是摄于胡六娘的威慑,嘴巴里再也没有胡咧咧些什么,飞快地进行完后面的仪式,就灰溜溜地离开了胡家,直到看到那道身影消失在胡家的大门后,胡家的气氛才重新变得欢快起来。 “为着这起子不上排面的人生气,不值当,罗兄,走,我们继续喝酒去。”胡十一郎邀请道。 拜别了胡家几个姐姐,罗明安跟着胡十一郎往他的院子走去,大概是因为木已成舟,最近几日胡十一郎大有破罐子破摔的架势,每日活动就是帮完家里的杂事以后,就和罗明安喝酒划拳,连最喜欢的手工活动也停了。 罗明安知晓好友内心不痛快,尽心尽责地陪着开导他,陪着陪着,就悟了胡三娘把他带回胡家的原因,感情,这是让他来当知心哥哥了啊。 一回想起自己之前的经历,罗明安倒是觉得这个临时职业与自己挺对口的。 不过,在胡家不能长期停留,这里并没有他要找的人类修炼的典籍,妖族的修炼方式与人类大不相同,没有太大的纪念意义,正好胡家在胡六娘大婚之后要举族搬迁,正是他的告别之时。 虽然是一场不受胡家众人期待的婚礼,但是秉承着对家人的爱意,胡六娘的婚礼场面颇为隆重,让亲身参与的罗明安沉浸式地感受了一次古代豪华婚礼,还第一次上桌吃了席。 以前在罗家灵魂出窍去看热闹的时候,可没有这种待遇,罗明安吃着一道道流水席上的美食,觉得自己之前也挺能忍的,居然那么长时间才想到出走。 虽然他自己的目标是躺平混吃等死,但是还是希望在躺平的过程中遇到更多值得去经历的事情,不然他就真成猪了。 吃了席,看了热闹,罗明安正式和胡家人告别,第一次看到了慈眉善目的胡老太太,原来精怪和人在平时,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牵着自己的小毛驴,走在路上的时候,罗明安还在这么想着,路上的行人不多,他是和女方家送嫁的队伍一起出门的,因为发亲的时辰很早,所以天色都还没有大亮。 身上还带着胡十一郎送的各种特产,罗明安对于连吃带拿这件事,还是有些不好意思。 他其实也有些疑惑,譬如胡三娘是如何将现在的他和纸人傀儡的他联系起来的,不过见别人没有解释的意思,多半涉及对方的秘密,他也识趣没有多问。 罗明安虽然看上去是对什么都好奇,是个地地道道的吃瓜人,但是事实上他非常有边界感,别人不乐意分享的事情他坚决不会多问,即使化身阿飘,也没有去看不该看的,即使魂儿不存在长睁眼的问题。 之前认识他的人,都评价说他性格古板古怪,但又确实让人忍不住升起信服之情,这大概就是独属于他的高光时刻吧——称职的情绪垃圾桶。 他不想当别人的情绪垃圾桶,只想没有负担地看看热闹,丝毫不过心的那种,把混吃等死这一行为准则贯彻到底。 但是世间的事大概永远不能尽如人意,就像现在,即使已经跟胡家告别,他也忍不住远远跟着送亲的队伍一道,等到看到新郎笑得跟个大傻子似的迎回了新娘子,在他这里,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跟胡家告别,明明自己只是一个毫无能力的凡人,也不知道操的什么心,罗明安在心里自嘲一笑,顺着现在的方向继续远行。 暂时没有搞清楚这条路是走向哪里,但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具体的目标,走到哪里似乎都是差不多的,索性随心所欲,随缘吧。 这般想着,罗明安行进的速度越发地缓慢,和路上渐渐多起来的赶路的行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一边漫无边际骑着毛驴儿走着,一边慢悠悠地打开了一瓶啤酒,这啤酒让他用井水冰过以后,又放在了系统空间里的静止区域,现在喝起来依旧冰凉可口。 穿越来这个世界快两年,瓜没有少吃,系统空间的功能也没有少开发,这也是他赶外出的底气,可以说,只要空间在,他就能在这个世界苟到天荒地老…… 其实到了现在,罗明安也不明白,自己这种只想要躺平的废人为什么会经历这么难得的穿越重活一世。 但是,对于他现在的情形,明显多想无意义,所以他干脆不想,老老实实地完成系统发布的任务,然后心安理得地享受系统的金手指。 这世间多的是不讲道理的事,他在思绪再一次混乱的时候忍不住这样想到。 就像现在…… 罗明安忍不住扶额苦笑,他没有想到,他一个咸鱼一样的人,居然也能惹出麻烦来。 当然,惹出麻烦的不是他,而是他那头平时里看上去蔫儿耷拉的黑驴子。 都说驴子这东西犟,他还以为是夸大其词,直到自己这犟驴儿和一个小道士的同款黑驴子掐起来,他才觉得大事不妙,还好,那一看就面嫩的小道士看着比他还要窘迫,这让遇到尴尬事儿就恨不得自己的脚趾头能抠出三室一厅的罗明安多少安慰了一些。 两个人一时之间,突然就生出了几分难兄难弟的情谊来,不由得相视一笑,两人都是随缘的心态,索性就坐在路边,由得这两犟驴儿打个尽兴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