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的兰花》 第1章 :蜀王的神殿 公元前318年冬,蜀地。 距秦将司马错率军平定蜀地,已有两个月。 在写给秦惠王的竹简中,司马错如此写道。 “吾王,蜀地富有,超出预想。此地作坊众多,有打造金银的作坊,也有器物的加工作坊,蜀国王室作坊则生产一些罕见的物件。我见过一种奇怪的圆形轮子,制造轮子的材料,是从南方一种树皮里流出来的,加热后灌入模具中制出。我曾坐过装着树胶轮的车,人坐上去很舒服,不会太颠簸,即使在山区里出行,也不会疲倦。” “谨遵王令,我找到大量的工匠,除了冶炼工外,还有养蜂人、石雕匠、花匠,这里的牛有专人饲养。正像王所预料,蜀国有很多奇怪的庙,庙里供养着各种奇怪的神灵。蜀国自建国以来,死去的王陵神庙,都保存着各种工匠,这个习俗,是蜀地所特有。” “按照王的旨意,我把蜀国的神庙调查清楚。除了贡献着各种神灵的庙宇,死去的国王也被看作神灵。在所有的神庙之中,蚕从王的神庙传说最多,有人说,蜀王蚕丛并没有死,而是藏身于他的神庙之中,还有一种说法更有趣,说蚕丛王确实死去,但他的灵魂能够寄生在庙里,等待着有一天,随时可以复活。” “一天找不到蚕丛的神庙,蜀地就不算被平定。我在这里疯狂地寻找各种神庙,我相信我已经把蜀地绝大部分的神庙都找到了。有些庙藏在深山之中,有些庙则藏在河水的源头,这些庙宇都废弃很久。” “随军未带画师,我派出会写字的士兵,将那些庙宇的状况,记录在竹简上。我去过最有趣的一座庙,庙宇又深又大,没有正殿,只有一条看似无穷无尽向下延伸的隧道。隧道的墙壁上,画着奇怪的图画。其中有一件奇怪的东西,长方形,两头渐小,中间渐宽。庙中的死者,已经死亡,那枯骨还守在隧道的入口,倒让人颇为感动。” “隧道有好几处塌了,我们也找不到入口。我最初将隧道堵住,而且将通往这座隧道庙的道路上,也安放了巨石。但我依然没有找到蚕丛的神庙……” 就在这时,司马错听到屋外传来的一声叫声,“大良造,有军报!” 司马错放下手中刀笔,轻轻转了一下手腕,大良造是他的爵名,他嗯了一声,夜晚的军报,是有重要的事情发生。 越是这样,越要冷静。 “进来说话!” 进来的是司马错的亲兵。 “探卒又发现一处庙宇,希望大良造亲自去看一下。” “探卒有没有说是谁的庙?” “探卒只是说,请大良造必须亲自处理!” 司马错看着漆黑的夜幕,强压内心的激动,他对探卒们有所交代,一旦发现蚕丛王的神殿,唯一带来的口信就是,“请大良造亲自处理一下!” 难道,蚕丛的神庙被发现了吗? 司马错带着数十名骑兵,行走约四十多分钟,终于来到一处人迹罕至的峡谷,这儿与他率队进军蜀地时的秦岭山路十分相似。当时山中没有路,幸好下了暴雨,泥石流形成山崩,硬生生地在山中冲出一条路来。 那时候士气低落,秦军士卒们对平定蜀地没有信心,而且又相信蜀地深受神灵的保护,军纪最严明的秦军,甚至出现逃兵的现象。 “山路为神牛所开,”司马错为了激励士气,对自己的士兵说道,“神牛助我军前进,专门打开了山门。若能得胜而归,我将在这座山里建一座金牛庙,年年享祭,你们记着,打不下去蜀地,神灵就会把这条山路重新封了!” 以毒攻毒是最好的方法,认为自己受到神牛保护的秦军,士气再次振作。司马错的士卒在激励之下,一鼓作气拿下了蜀地。为了纪念这次成功的进军,司马错从汉中进攻蜀地的道路,被称为神牛道,就是后来的金牛道。 又往前走了好几千米的路,前方竟然出现了一面巨大的湖泊。几艘木船停在岸边,司马错跳下马,已经踏到了船上, 探卒的屯长,上来行礼。 “怎么发现的?” 探卒以秦军最基层的“屯”进行编制,寻找庙宇,每屯十二人,人人都是好手。眼前这支屯名为“熊”,屯长长话短说。他收到消息,有人偷偷往一座湖泊里的小岛上运输食物,据说这座小岛里住着一群工匠。屯长决定查看一番,结果收获很多。 “大良造请看!”屯长示意司马错转头。 司马错转过头去,只看到身后的山坡上,一座座巨大的青铜雕像耸立着,青铜像的人物长着一对突出的纵目,双手或举或握,静静地站在山坡,看着这群远道而来的秦兵们。 司马错在心里微微吸了一口凉气,探卒们看到了这些神像,就应该知道这附近会有神庙。 “来的时候,路上堆满了碎石。”屯长说道,“我们最后找到那座神庙的位置,就在湖中的岛上。” “去看看!”司马错说道。 船身荡漾,司马错想起蜀国的祭司们,对他说过的关于神秘的蚕丛王的神殿。 “蚕丛王在位三百六十年,王死后,身体不腐,按照王的嘱托,在山与水之中,建造一座属于他的神殿,他的灵魂将在宇宙间再次复活。” “那座灵殿就是不死殿,蚕丛王并没有死。” “只要蚕丛王还活着,蜀国就不会灭亡。” 司马错握紧拳头,很好,终于让自己找到蚕丛王的神殿了。 湖泊宽广,雾气弥漫。士兵点燃火把,五艘小船,正慢慢接近湖心的小岛。司马错的耳边,不断地听到身边传来的各种声音。 士兵们的划水声,水中偶尔会有一两尾鱼被惊醒,从水中跳出,司马错知道这次行动过于冒险,他孤身前往这种地方,极有可能丧命,但是只有找到蚕丛的神殿,才算彻底征服了蜀国。 等等,他还听到了声音。 士兵尽力压抑的喘气声,还有,心跳的声音。不,不,还有一种声音。 啪啪,像是鸟儿翅膀扇动的声音。 司马错抬起头来,四周一片黑暗,没有鸟儿飞翔的影子。 司马错突然间想到一位祭司说过的话。 “蚕丛王的神庙一旦被发现,他就会从死亡的国度里醒来,他会插上翅膀,将他的魂灵从黑暗的世界里来带走,重新回到我们的世界里!” 司马错只觉得恐惧像一股火,从脚底冲到了自己的脑门上,但是瞬间,那股恐惧又化为了一股无法用语言描述的愤怒! 司马错来自魏国,他见识过魏国巫师的那一套。先是烧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一顿吞云吐雾后,被作法的人身体也摇晃了起来,双眼发白,那模样,看着就是魂魄与身体分离。 这帮祭司们,不,是巫师们,惯会装神弄鬼,不可轻饶! 第2章 :关内候与神灵 小船正慢慢接近那座岛屿。 岛屿上杂草丛生,一人多高的野草在黑暗中轻轻的舞动着;不知名的蔓藤伏在倒塌的石墙上,静静地蔓延着。 先来的探卒们,已经清出了一条大道,只看一座巨大的纵目石像,正静静地卧倒在地上,神像的头部,像是被什么东西砸毁了,灰白色的石像上,还残留着黑灰色的火焰灼烧的痕迹。 “我们在岛上发现了烧焦的木炭,还有,岛上不止一次被火烧过。大良造,请看!” 顺着屯长的手指,司马错看到了不远处的空旷地里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一堆方形和圆柱形巨石,那些石头上也留着被烧过的痕迹,司马错的心里却微微一动,不对啊。 屯长似乎看到了司马错心里的念头。 “大良造,我们从工匠的嘴里知道,上一次岛上被火烧过之后,岛上的神殿几乎已经被毁完了,而且,烧庙的人,还在地上洒上了盐!” 自贡就有盐井,蜀国是最不缺盐的地方! 司马错在心里大叫了一声,这里的神庙,自蚕丛死后,不断地被人摧毁,不仅仅是自己,后世的蜀王,也在害怕蚕丛神庙里的东西。 神庙到了。 神庙其实早就到了,这座岛就是一座巨大的神庙。草丛里时不时出现的空地,正是神庙留下来的废墟。 被烧焦后扔到草丛里的、长着蔓藤般枝叶的青铜树像;一群群正在低头祈祷的陶土人像。最惊异的是,司马错甚至还看到了一艘用黄金制成的长船,船身上即没有桨,也没有帆,像一条黄金鲇鱼,孤零零地躺在草丛中。 但是现在的神庙,除了地面上一堆废墟,还剩下了一条深深的通道,那条通道里布着向下的、石质的台阶。 “这里不是秘密。”司马错说道,蚕丛王的神庙被后世的蜀王们派人摧毁过,而且这里被视为禁忌之地,现在才被探卒们发现,是因为这里早已经被人遗忘了。 “下面是什么?”司马错问道。 屯长贴近司马错的耳朵,低声耳语了几句。 司马错的脸上,写满了不相信。 “好吧,我去看看!” 司马错向后挥了下手,止住了那些准备跟上来的亲兵,他走在前方,与那位屯长一点点慢慢地走进去。 等待的时间很长,亲兵们也忍不住聊起了天,他们对于这座神座,倒也知道不少内幕。 “这就是神殿的夹道了,我听蜀国的祭司们说,夹道中有股奇异的气味,像鸡蛋腐烂时的味道,夹道的尽头,一下子变得开阔了起来。” “听到进去的人说过,石道的尽头,是一面巨大的天穹!” “什么叫做天穹?” “就是天空的形状,你能看到天空上的星星,还能看到了太阳。” “看到天穹之后,就能看到蚕丛王和蜀国神灵的神像。如果你呆上一会儿,我们能看到神灵的身体,慢吞吞地从雕像里飞了出来。” “你又扯了,你从这里下去这里见过?” “我虽然没有见过,但是我见过祭司们把人的神灵弄出来时的模样。” 说话的这家伙,是见过的是巫师作法时的一幕。 “胡扯!” “唉,大良造出来了,你去问问他,有没有看到飞起来的神灵!” 司马错一点点地从地底下的台阶上走上来,他的表情很奇怪,双眼不断地眨动着,有时候又会忍不住摇一下头,似乎要做出一个很艰难的决定。 亲兵们随身都带着木炭,因为找到蚕丛的神殿,原本的目标是要烧毁神殿。 只要司马错一声令下…… “你们都回去,”司马错低声说道,“我和屯长说几句话。” 屯长静静地看着司马错。 与蜀国所有的神庙一样,这座神庙里,养着一些工匠。按照原来的打算,司马错会杀掉这帮工匠,因为在司马错眼里,他们与祭司没有什么区别。 “一周之后,我将率军从神牛道撤回咸阳,我会把你的名字报上去,你找到蚕从的神殿,妥妥封上个关内候。” 屯长铁青的脸一下子变得泛起了红光,“这,这……” 关内候是军功爵位,斩敌人首级至少一百个,九死一生下,才能得到这爵位,屯长的军功不够封爵,现在,是从天上掉下来个爵位。 “把这里所有的工匠,都带到南山里。”秦岭又称南山,司马错低声道,“你就在南山里看着他们,你的家人,我照顾,爵位可以继承,你的后代,也不用再当兵。秦王会替你养着家人的!” 司马错紧紧地盯着屯长,那屯长点了点头。 “这神庙,实在与我想象的不一样,不过,我马上就要离开蜀地,不能留下祸害。”司马错低声说道,“我本来想烧掉这里,但是,唉,算了!” 司马错皱起鼻子,但是转瞬间又松了下来。 “人才是最重要的,你看住这里的工匠就可以了,把他们给我死死地盯在南山中。如果有人敢逃,不必留情,全部杀掉!” 屯长点了点头,“那么剩下的东西,烧不烧?” “不烧!”司马错大声说道,“这个岛不会再有人住,雨水季会被淹没,没有人会记得这里,这就够了!” 司马错轻轻地喘了一口气,刚才看到的那一幕:走到了台阶的最下方,一片黑暗,接着眼前一亮…… 然后,他先是看到了那些东西,还是先听到的那声音。 那种翅膀扇动的声音。 啪啪。 也许是看到的景致,让司马错做出了改变。 “就这样。”司马错低声说道,“你姓什么来着?” “姓熊,熊仲。”那屯长说道,“我的屯就是用我的姓命名。” “关内候熊仲,请记得我安排的事!” “谨遵大良造令!” 七年后,秦岭北侧,后来被称为汉中北道的傥骆道的山林间。 河水静静地从山上流入河谷地;几株高大的红豆杉上,树枝搭成的鸟巢,在傍晚的微风中轻轻地晃动着。 在河谷地带,当年从蚕从王的神殿里被带走的工匠,在这里建了这座熊村。村长是司马错的探卒熊仲,此刻他身患重病,已经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 熊仲觉得肺里的空气越来越少,他看着聚集在自己身边的那些工匠们。这群工匠们,掌握着一项不可思议的技术。 他们称之为长生不老术,不过,这种法术熊仲也只是听说过,没有实践的例子。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其中一名工匠抬起头来,他已经七十余岁,但从相貌上来看,只有四十多岁的模样,“大人,您确定要我们帮忙吗?” 熊仲咽了一口唾液,他似乎想说话,但喉咙已经发不出声音。条件本来是谈好的,这帮家伙们帮助他的生命留下来。 “我们没有把握。”那工匠低声说道,“我们……” 熊仲的嘴里,吐出了两个字。 “尽力!” 那工匠点了点头,屋外的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刚开始还能听到归巢鸟儿的叫声,渐渐地,叫声也慢慢消失了。 夜幕降临,正是变戏法的时刻。 那工匠的嘴中,慢慢地吹起一首曲子。 不,准确地说,是一种奇怪的旋律。曲子是从一根很短的笛管里吹出来的,工匠是一位养蜂人,他需要用笛子的声音,在夜晚模拟出蜂翅膀的声音,把蜂引到了巢穴里。 真的是这样吗?蜂并不是依靠听觉来指路! 天色已经彻底变黑,屋子里似乎出现了一个奇异的生物,那东西很小,但它的翅膀,却发出刷刷的声音,让人知道,黑暗中有个东西正在慢慢飞行着。 “他会引领着你。”那工匠低声说道,“屯长,你要紧紧地跟着他。” 那屯长只觉得有什么东西飞到了自己的面前,在过去七年中的记忆,正一点点地浮现在眼前。 在穿梭在秦岭的路上,这些手上连工具都没有的家伙们,在秦岭的深山之中,用石块造成了一间又一间的石洞,这些工匠们,把他们随身带的种子,一点点埋藏到秦岭之中。 不仅仅如此,他们在秦岭之中,还撒下了很多的种子。 用这帮工匠的话说,他们错了,早就应该来到秦岭中,把这些种子给撒下。 屯长默默地看着,这帮家伙没有展现任何巫术,他们唯一的工作,就是种下了种子。 种子长成了各种各样的花,那些花是蓝色的、粉色的,等等。 屯长最初不知道那些花是做什么的,直到有一天…… 那啪啪的翅膀扇动声音,终于打破了屯长的回忆,在他模糊的视线中,他终于看到了那个东西。 那东西扇动着翅膀,飞到了他的面前,翅膀上灰尘一般的东西,如雪花般飘落! 屯长的鼻腔里像是钻进什么东西,那东西似乎正在一点点在他的身体里快速生长着,他突然间想到那群工匠们说过的话。 见鬼,那根本不是什么工匠,那是蚕从王神殿里的祭司! “融合的过程要看个人的悟性,有些时候,融合的过程很快,有些时候……” 屯长只觉得自己的鼻腔里,有东西正在慢慢生长着,那东西似乎正在从他的身体里,扯出什么东西来! 是魂魄,没错,是他的魂魄,屯长觉得自己的魂魄,正一点点地从身体里慢慢地钻出来,他觉得自己的魂魄已经漂浮到半空中,魂魄看到了自己的身体,似乎已经沉睡过去! 天哪,难道这帮祭司们真的有复生的能力! 这个念头刚刚一转过,屯长只觉得自己的视线,慢慢变得暗了下来! 第3章 :秦岭的夜 两千多年后。 2025年,8月,深夜。 秦岭深处的自强县,县城藏在山谷里,顺着县城西南一条有些破损的马路,一路向西,地势渐渐抬高;路边的植物疯长着,将近一人高的线叶蓟的身上,挤着前天那场大雨催生出来的金丝桃。淡紫色的蓟果与黄色的金丝桃花,又交杂在一起。 林棋卸下了自己随着带来的帐篷,很久没有在野外过夜,不过今天晚上看来是躲不过去的。 去年从大学毕业的林棋,大学时代就开始不断在网络上转发一些野外探险的视频,他渐渐地把这份爱好,转化为自己的工作。 不仅如此,林棋决定回到自己阔别以久的“家乡”。他的儿时是在秦岭中的自强县里渡过的,12岁时,父母的工厂完成了最后的搬迁,他随着父母来到申城生活。从初中开始,自己生活和学习的城市,不会缺少灯光和人潮,但林棋心中最挂念的,还是从小在秦岭深处生活的地方。 带着树林的呼吸,夏日夜晚明亮的星空;还有,自己从小长大的厂区…… 那摇摇晃晃的旋转转盘,是缩小版的游乐场木马,林棋记得自己兴奋地坐了上去,让老爸不断的推动着;还有,自己拉着老爸到当时已经不对外营业的工人俱乐部里,坐在那台大电视的面前,和厂里的留守保安们,似懂非懂地、满怀激情地看着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 时间过得真快! 也许,自己儿时的记忆已经成为生命中最无法忘记的记忆,所以林棋选择建立了自己的自媒体“时间的角落”。 “时间的角落”,就是在全中国的范围内,回顾那些曾经辉煌,现在因为无人居住而变得空阔的工业园区和废弃的老房子。他在湖北襄阳的深山里拍过无人居住的矿区房子,最后翻照片的时候才发现,那破碎的房梁上,趴着一条睡眼朦胧的黄斑蟒蛇;他在东北拍老厂房时,被看门人的狼狗追了整整大半个厂区…… 也许,老旧的房屋外加上自己的冒险经历,让“时间的角落”在网上成为大家喜爱的探险自媒体之一,几万的粉丝量,对于探险类的视频已经不算低了。接着,林棋决定做一件他最想做的事情。 把秦岭之中的那些废弃的厂房,给拍下来。 在四十余年前,秦岭中有着好些工厂,有负责制造轴承的制造厂,还有负责制造专供飞机使用的各种仪表盘厂和光学仪器厂。这些工厂的建设,最早可以追溯到六十余年前。在当时的国家领导人的安排之下,一大批重要的工业企业,把自己的生产仪器搬到了秦岭的深山之中,他们有一个统一的名字。 三线工厂。 林棋就是三线工厂的最后一批子弟,他从小生活的自强光学仪器厂,在2010年成为最后一批搬迁出秦岭深处的三线工厂。随着父母回到申城的林棋,念念不忘的就是秦岭深处的那一座座带着人字形屋梁的厂房,还有墙板薄得能听到隔壁吵架声的宿舍楼,还有如同从时光机器里钻出来的工人俱乐部…… 所以,今天的林棋来到自己从小生活的自强县,他的第一站就是轴承厂,这里距公路很近,不像自己从小长大的仪器厂,距离公路很远。 还有,林棋知道。 轴承厂的厂区很大,里面可以拍的东西很多。在刚刚结束的直播中,有好几百人涌到了“时间的角落”。 这里面有轴承厂的老员工,也有一些对三线厂充满了好奇的年轻人。 “三线厂是不是什么都有?我想请问下,厂里有步行街,或者火锅店吗?” “蜜SNOW有没有在三线厂里面开过,要进厂费吧?对了,我听说在三线厂里上班,拿着纸就能从商店里领东西吃?” “三线厂里面有没有警察?” “身为三线厂的小孩,暑假你爸妈上班的时候,你是不是只能被锁在家里?” “我知道三线厂里有电影院,还有溜冰场对吧?门票贵不贵?小孩能不能进?能不能到里面谈恋爱?” “听说三线厂里的冰淇淋特别好吃!” 林棋又好气又好笑,他只好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回答了。 “说到火锅店,厂子里面肯定没有开过。因为三线厂里,喜欢吃火锅的年轻人太少了。至于步行街主,是肯定没有的。” “三线厂里的商店,是由厂的后勤处自己开的,每年都会发各种券,所以你可以拿着券,也就是说你的纸,进商店直接买东西,我离开厂子的时候,还不流行奶茶!” 林棋想到了那些夏天里,他和父亲在三线工厂里最后的生活。 他生出后,三线厂的撤并和转产,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所有人都知道要离开了生活了十几年甚至半辈子的地方。 三线厂里的孩子们会觉得时间一下子变多了,因为没有补习班,大人们又忙着各种事;少年们充满了兴奋之情,因为要离开了;至于厂子里的成年人,则满是遗憾与不舍。 到了林棋八九岁时,他处于身体活动力最强、而且最不知道害怕的生命段。 那时,林棋喜欢被一个叫做“阿壮”的大哥带着,在几乎完全停产的厂子里探险,但自己的厂子太小,他最喜欢去的,就是离自己厂子不远,而且还能抄小道进后门的轴承厂。 打住,别回忆了,先回答问题的。 “三线厂里,有自己的保卫科室,不过大家都很警惕,三线厂子弟,可是从小就受过保密教育的一群人;暑假我被锁到家里过,不过家门的钥匙放在门口的花盆下,我的一位大哥,就会从花盆下面取出钥匙,把我从家里放出来……” 林棋想起阿壮把自己从反锁的家中放出来的情景,两个人像做贼似的,偷偷地溜出楼道…… “我们的厂子里只有电影院,我听我爸说,三十多年前的时候,电影院里会放一些没有通过正规方法引进来的欧美大片,那时候大家的版权保护意识都不强,我记得异形和铁血战士的第一集,就是在电影院里看的;隔壁的轴承厂,倒是有溜冰场;我们厂子里的冰淇淋确实好吃……” 说到这里,林棋忍不住吞了一下口水,厂子里有个冰淇淋商店,不过在他五岁前就倒闭了,对于林棋来说,只剩一点点模糊的记忆,一下子从大脑深处冲了出来。 那自制的冰淇淋是好吃,燕麦片做成的杯子,里面的奶油被冻得结实,舌头刚沾上去,就有一股甜蜜的冰冷,带着蜂蜜的温柔,渗入到心里头…… 后来冰淇淋商店关门了,不论是什么口味的冰淇淋,都没有以前的味道。 直播到了半夜,黑暗厂区夜晚空无一人,只能听到风呼呼刮过的声音,还有不知道从哪里传来的吱扭的声音:可能是一面被风吹动的窗户,也可能是没关上的门,在风中摆动。 “睡了。”林棋在自己的直播间里说道,他关上直播的手机,把帐篷搭在一处坡道上,他很细心地在帐篷的拉链以及正对着拉链的一侧,装上了两个铃铛状的报警器,报警器正对着自己的脚与头部,一旦有东西靠近,那报警器立刻就会鸣叫起来;接着,他沿着帐篷的下方,洒下粉沫状的蛇药,蛇药那股腐臭中又带着点刺鼻的气息,马上在帐篷里弥漫了起来。 这里是轴承厂西侧的家属区,工厂里的主干道在不远处分了叉,向北方的叉路被抬高了;杨树和松树的叶片和果实铺满了一地,偶尔有几只不睡觉的松鼠和黄鼠狼在黑暗中穿梭着,在黑暗中传来刷刷的声音。 远处,黑暗的三层高的楼房中,似乎从黑暗中闪烁出奇异的光芒。 第4章 :“姑娘你是谁?” 秦岭的夜晚,温度降得快,白天艳阳高照,到了夜温,山风呼呼地刮着,气温从三十度一下子降到了十七八度,夏秋交际,湿气慢吞吞地从山谷里涌了出来;到了半夜两三点钟的时候,变成了碎珠般的雨雾,粘在帐篷上。 林棋倒没有太在意,但他的睡意被落下来的雨滴弄得断断续续,人也是半梦半醒。迷迷糊糊中,他似乎听到有汽车的声音,林棋没有在意,直觉告诉他,那汽车开过去的时候,距离他扎营的地方并不算太远。 紧接着,林棋听到了似乎有脚步声慢慢接近他的帐篷。 是吗? 没错,极轻的脚步声。走动的人,把脚步声控制得算是很好了,每一步踏到地面上,几乎都是没有声音的,在脚的压力下,落叶被压紧在地面上,脚抬起的时候,发出“吱”的一声。 林棋微微睁开了眼睛,那走动的声音又消失了。 就算帐篷外面有人,他也不可能长着一对透视眼,看到帐篷里的自己睁开了眼睛,然后停住了脚步。所以这就是幻觉。 又或者是野猫或者黄鼠狼,走动时留下的动静,反正帐篷带着报警器,轻微的触动就会叫起来。 反正也不是自己第一次在野外过夜。 林棋又闭上了眼睛,他太困了,这一次,他又听到了其他的声音。 仿佛是汽车打开后备箱的声音,那后备箱咚的一声关上了,似乎有人在说话。 那声音倒是很远,迷迷糊糊地传了过来。 林棋心里微微有些着急,他觉得有人在深夜里进入了轴承厂,但是直觉又告诉他,这群闯入者并不知道他的存在,因此,对他没有威胁。 这个念头在林棋心中燃烧了起来,又把他的困倦和睡意彻底给点燃了。林棋觉得自己的眼皮越来越重,又重新合上了。 然后呢? 林棋又听到了脚步声,那脚步声似乎已经走到了帐篷旁边。 这一定是幻觉,林棋在心里叫道,他的眼睛又闭上了,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觉得自己的嘴巴一下子就被捂住了。 接着…… “别叫,”一个女孩的声音冰冷在林棋的身后响了起来,“我不是女鬼!” 话音一落,那柔软的身体就贴在林棋的身上,似乎想证明,身后的这个女孩,是个活生生的人。 是吗? 林棋感觉到自己的背上,传来一阵温软,女孩的身体紧紧从身后侧压着他,微微起伏着。聊斋里的女鬼每一次现身,都充满了戏剧才有的张力,像眼前这样的,应该还是不多吧! 也许,时代在变化,女鬼的状态也在变化。 “你听我说,别胡思乱想!”那女孩冷冷地说道,“我观察了你半天,你不是和他们一伙的。” “谁?”林棋刚问了一句,只觉得捂在自己嘴上的那只手,又重新压在他的嘴上。 “你是在直播,为什么会选择在厂区里过夜?”那女孩又问了一句。 自己在哪里过夜需要向这姑娘汇报吗?这姑娘是厂区的保安,不,不,肯定不是,这种废弃的工厂里,不可能有女保安的。 “你如果想让我说话,就把手拿开一点。”林棋低声说道,他觉得嘴边的手松了一些,他清了一下喉咙,“这是个斜坡,露水会流下去,我的帐篷下面垫了防潮垫。我想避开蛇或者毒虫,就选在这里了。” 这是林棋在这里扎营的原因之一,还有一个理由,这里避开了厂区地面的空旷地区。厂区空旷的地方很多,但藏着危险。 如果林棋扎营在路边,说不定就有辆汽车不长眼地冲了过来;如果他在厂区里的室内扎营,这儿又老又破,哪怕是被野猫的爪子碰了一下,房梁上说不准就会落下什么东西! 只有这里,安全、寂静,不远处的那株巨大的山毛榉树,在视觉的角度上,从北侧和西侧,甚至把他的帐篷都给遮住了,所以他才会选择在这里扎营过夜的! 剩下的对话变得简单了,大概是这个“女鬼”觉得林棋说的都是实话,现在双方是在聊天了。 “你听我说,”那女孩压低了声音,“你听到了刚才的汽车声音,是不是?” “是。” “开车的那帮人,我跟踪了他们好几天,我认为,他们极有可能是一群在秦岭中搜集资料的家伙,不是什么好人,今天晚上,他们果然行动了!” 那女孩的话音中透露出一股兴奋,如果林棋没有听错,甚至还有一股得意。 而且,林棋觉得,这姑娘一定学过搏击术。不过技术呢,可能有那一点点的不太过硬。 林棋乘着那姑娘要开口的瞬间,他的右肘向后狠狠一击,他听到了“啊”的一声惨叫,接着身体一翻,已经把那女孩压到了他的身下。 微微打开的帐篷,传来了秦岭里的风声,呼,呼。 “你是谁?”林棋冷冷地说道,“钻到我的帐篷里,究竟想要干什么?” 林棋觉得自己身下的女孩身体微微颤抖着,她大概没有想到,胜负就在短短的几秒钟就被扭转了。 她的右小腿微微向上一抬,但是只抬起了一点点,就觉得林棋往她的腰上狠狠一压,让她整个下半身一点都动弹不得。 “我也学过搏击。”林棋冷冷地说道,“自学的。姑娘,你是谁?” “冯娟。” 冯娟今年26岁,在西北读的大学,大学毕业后,正好是经济最发达的那几年,大家都很散漫,似乎闲下来的时间,打个钟点工都能养活自己。冯娟学的是哲学,这种学科就业的范畴是很窄的,平时在学校社团活动中,就带着冲动气质的冯娟,即没有像同学那般开个咖啡店和奶茶店,也没有一头扎到南方去找工作。 冯娟觉得,自己应该对未来有个更好的规划,反正她觉得坐班这种事情太痛苦,万一碰上一个不友好的老板或者同事,生了一肚子气,弄得没上几天班就住院,那多不好意思啊! 她弄了一个自媒体,几个月下来,很正常地缺少人气关注,收入几乎为零。 这时,冯娟平时丰富的爱好,救了她的钱包。她喜欢观察鸟类。 冯娟对鸟类的爱好,终于帮助她获得了好几份工作:她在好几个自然保护基金会里担任“特别专员”,名字大气又好听,但其实是临时工,不过算下来,每个月结下来的收入也是不少。 冯娟的观察与研究,在自然科学这个领域,名气也是越来越大,就连中国最著名的地理杂志,也开始向她约稿件,可以说,冯娟在自己的行业里,做得真是风生水起。 不过你也许会好奇,冯娟是做什么的? 冯娟是一位在秦岭中观察自然万物的野生科技工作者,自由职业。 第5章 :神秘的越野车 冯娟的工作,非常枯燥却很有价值。 冯娟要观察在秦岭栖息的候鸟。 比如从北方向南飞的金斑鸻和蒙古沙鸻。金斑鸻的飞行距离最长达到27000千米,但是它们偶尔会留在秦岭过冬。在山间湖泊和少有人踏足的沼泽地里,你能够看到长着黑黄色的羽毛的金斑鸻,和脖子下面长着一圈黄绒毛的蒙古沙鸻,它们小心翼翼地藏在秦岭里最隐密的地方,或者慢悠悠地谈着恋爱,或者静静地在河滩上找着虫儿吃。 冯娟要观察这些鸟类的各种习惯,在栖息地每天做些什么,喜欢吃的东西有哪些,有没有一些性格比较叛逆的家伙,会在栖息地呆上几天后,再向南继续飞行;当然,这种先停留后飞走的鸟儿们,也可能不是叛逆,是因为谈恋爱失败了。 除了观察鸟类,冯娟还要在秦岭之中找到一些稀缺的植物。 比如,绿绒蒿。 绿绒蒿是带着神秘色彩的植物,它们聚集在喜马拉雅山脉一带生长,这种罂粟科的植物,算是长在高海拔苦寒之地;2019年7月,一位合法穿越敖太线的徒步者,拍摄到了一株足有两米多高的绿绒蒿。 这是“威氏绿绒蒿”、身材高大的植物头顶上,绽放出淡红色的花,花瓣上带着绿绒蒿特有娇柔和韧性。对于生物学界来说,这株绿绒蒿身上藏着无数的秘密。 绿绒蒿绝不可能以单一株的形式存在某个区域,其中必然以几十株为一群,生活在某个地方。通俗点说,你不太可能只看到一株绿绒蒿,一般都是看到几十株、一群群地生活着;还有,绿绒蒿是怎么来到秦岭的,谁传播它的种子;还有,秦岭之中是否有更多的绿绒蒿等待发现,也许,秦岭是喜马拉雅山的谷地和山坡上,第二个适合绿绒蒿生存的地方…… 总之,冯娟为了寻找绿绒蒿,她在五月底进入秦岭,希望在绿绒蒿花期结束的七月底之前,在这里找到绿绒蒿居住的地方。 但是冯娟的计划,被打破了,打破了冯娟计划的,就是林棋刚刚听到的汽车的声音,哦,不对,准确点说,打破冯娟计划的,是深夜坐着汽车,来到深山的那三个人。 冯娟是在三天前,见到这三个人的。 这三人开着一辆黑色越野车,车的前窗右下端,贴着一张很有意思的膜,上面写着八个字,“生态环保部特别科”,中间还带着一个红色的大印。 看起来很高大上的东西,就像是一面特别通行证。 没错,当那辆越野车驶到轴承厂大门前,门口看门的保安大爷还专门出来看了一眼,司机打开窗户,用手指了一下那张贴膜,大声地说道,“我们有公务在身。” 结果,保安大爷二话不说,直接拉开了那扇生了锈,一拉起来就吱吱作响的铁门,把那辆黑色越野车放进厂去。 这是件很有趣的事,自己的国家只有生态环境部,根本没有生态环保部,至于什么特别科,更是胡扯八道。 但是,普通人根本就不会注意这些细节,尤其是看门的老大爷,他的脸上还戴着一副厚厚的近视眼镜,也根本看不清楚,一听到“有公务在身”这五个字,立刻拉开了厂区的大门。 所以,越野车上的那三个人,根本就不是什么“有公务在身”,他们只是伪造了一张,或者可能直接从网上购了一张鬼扯的贴膜,就连人带车混进了轴承厂。 但这,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事,自强县轴承厂荒了很多,厂子的围墙,有好些地方都已经破损了,你要是花上半天时间自己探下路,就能够很轻松地不通过厂门进入轴承厂:而且,只要沿着厂子东西两侧围墙走上一百多米,就能看到一个可以供人钻形的墙洞;有些地方的围墙,已经成片的倒塌了。 所以,你只要找到一个合适的入口,就可以进入轴承厂,不需要搞得那么麻烦,去网上弄个贴膜贴在自己的汽车玻璃上,这种伪装是有风险的。 林棋听到了这里,早已经把冯娟的身体松开了,那姑娘脸上本来戴着口罩,现在口罩也被林棋摘了下来。她长了一张很秀气的脸庞,大眼睛、尖尖的鼻子,配上了一张微微有些发宽的脸庞,本来一副惹人怜爱的五官,立刻变得多了一些硬朗。 “你觉得这三个人为什么要到这里来?”林棋问道,“你干嘛要抓住我,怎么破坏报警器的?” 冯娟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抓住林棋,是她一时的冲动,她觉得今天晚上出现在轴承厂里的人,说不定都与那辆越野车有关系;如果林棋真与那辆越野车有关系,至少能从林棋的嘴里问出点情况。 如果不是,那就把林棋给放了,没有想到的是,她自己反而被林棋给抓住了。 “我觉得他们一定是到厂子里来偷东西的。”冯娟低声说道,“而且他们偷的东西,一定不小,否则不会开车而来。” 林棋同意冯娟的说法,而且两个人在最快的时间里,就达成了一致。 “去看看这三个伪造证件,哦,不,是伪造贴膜的家伙,究竟想到这座工厂里偷什么东西。” 自强县轴承厂是三线工厂,原来的厂址位于东北某省,早在1959年,开始慢慢向秦岭中迁移;到了1963年的时候,轴承厂已经拥有八九百人,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末,职工数量达到一千多人。所制造的轴承,大部分是使用在军工产品上。 轴承厂也是秦岭中建成最早的三线工厂,也是搬迁最早的三线厂。有一部分工厂的设备,早在三十多年前就搬到了西南省份,到了1990年的时候,轴承厂基本上已经彻底搬空了。 今天的轴承厂,之所以会安排人看守着工厂大门,不是担心有人进来偷东西,而是害怕有人突然闯进来。因为这里的每一栋房子都是危楼,随时都可能有倒塌的风险。如果你白天在厂子里闲逛,你就会看到厂区里的墙壁上,都写着血淋淋的大字:“此墙有倒塌风险,不要靠近”“危楼,随时会倒!” “厂区里没有水,也没有电,这三个家伙开着越野车,是准备进来偷什么东西呢,”冯娟低声说道,“也许,准备偷厂子里某些没有带走的重要秘密。我是这样想的!” 林棋身体一震,轴承厂在他没有出生时就搬空了。不过三线厂里肯定藏着很多机密,难道,这三个人,真的是来偷走藏在历史中的秘密的? “那我们就看看去!” 第6章 :山洞里的触手 从扎营地离开,再往上走上五十米,就是轴承厂“厂区”里的最高的。“厂区”指的是1962年建成后轴承厂的厂区,在轴承厂的老员工嘴里——包括那位门口看门的大爷,他们会把“厂区”亲切地称为“老地儿”,又或者被称为“82年之前的”。 为什么这样说?1982年之后,轴承厂进行了新的扩建,在老厂区的南侧,修建了新的浴室、食堂,还有一个新的电影院。这些新扩建的地方被称为“82年后的”。打个比方,你要是问,“李师傅,你去洗澡啊?”李师傅就会回答,“我去82年前的浴室洗个澡,老地儿里有剃头的师傅。” 轴承厂以外的人,就不会懂这些带着特殊情感符号甚至是带有暗号的词语。像林棋长大的光学厂,也是分成工厂区与宿舍区,不过两个厂区之间,有一座人工湖,湖中心有个雕像,是个准备跳水的娃娃。回家就是到“娃娃西边睡觉”,上班就是到“娃娃东边干活。” 只有在三线厂里生活过的人,才能知道这些词的意义。 回到轴承厂。82年前的老厂区中,北侧是片丘陵,山坡上是有空地的,1982年后,在山坡上建起了轴承厂第一批带着自家卫生间的三层宿舍楼,当时那些楼被称为“厂长楼”。不过住的却不是什么厂长或者管理层,而是每个车间里最好的技术人员,这正是林棋扎营的地方。 顺着厂长楼山坡下方的路一直向北走,直抵厂区的最高处。这是一座大约海拔四百多米的山峰,站在秦岭的角度来看,这只不过是一座小小的山丘,但是站在方圆十余平方千米的地域来看,这儿可就是此地的最高峰,站在山上,甚至能看到十几千米外、流过自强县的沱河。 这座山峰被称为“望远山”,名字倒很贴切。望远山的北侧,地势突然下沉,出现了一道狭长的山谷,原本这是轴承厂的最北侧,算是老地儿的北界,因为再往北就是另外一个厂的范围了;1982年后,把山谷北边一道山梁划给了轴承厂。那山梁叫做“跑狗坡”,为什么叫这个名字,我们往下来看。 轴承厂把跑狗坡拿来的原因是要在山坡上,建一所厂区的电视台,同时负责转播各种电视信号。所以,跑狗坡就变成了轴承厂的领地了。当年的山上,一到夜晚,能看不少绿色的眼睛,直勾勾在地上看着你,那是狼,跑狗坡上到处都是觅食的孤狼。 承建电视台的老辈们聪明,知道这些孤狼最需要的不是食物,而安全感和温情。所以,老辈们带着母狗上山,把狗放着乱跑。果然,过几天,母狗就领着一只公狼回来。建电视台的时候,工地再也没有受到过任何野兽的骚扰,因为工地外面,总有两三只站着当岗哨的狼。最后,母狗不仅生了一窝子混血狼崽儿,还把流浪的公狼,变得温顺听话,继续担任电视台的岗哨。 那时候晚上到电视台来值夜班的工作人员,总能看到大门口站着一两只“归顺”的公狼,也没有小偷敢接近电视台。 这就是跑狗坡名字的由来,轴承厂迁走后,望远山附近的山脉,偶尔会不时传来一两声狼叫,就像…… “呜哦!” 山峦里的回音回荡着。深夜里,突然传来这声狼叫,林棋还是起了一身的疙瘩。 “别怕。”冯娟笑着说道,“夜晚的孤狼,是在寻找朋友,或者在寻找一群愿意接受它的狼群,如果你只听到一只孤狼在叫,倒是不用害怕!” “呜哦!” 黑暗之中,又响起了一连串的狼嚎,不同的是,那狼的嚎叫声,由近及远,像是一颗扔到水中的石子,泛起的声音涟漪。 “呜哦,呜哦!” “不是孤狼,”冯娟脸色一变,“这像是狼的警告声!” 林棋也感觉到了。 在秦岭之中,狼并不处于食物链的顶层,而是食物链的中端。 秦岭最著名的四种生物中:羚牛壮如坦克,被它顶中了只有死路一条;那看起来憨乎乎的大熊猫是吃肉的,狼落单的时候也不是熊猫的对手,就算是金丝猴,能跑能跳能咬;更不要说藏在林莽深处,那些神出鬼没的蛇…… 在秦岭中,狼喜欢住在人与野生动物间的隔离带,被搬走的三线厂,就是狼群距离人类最近的据点。随后,狼还会在自己的活动范围里,布下一个又一个的岗哨。 最初嚎叫的狼,就是距离人类最近的一个狼的哨点,发出的警告声。 那警告声的意思就是,人类正在接近。 “人类不是我们。”林棋低声说道,“是越野车的那几个人。” “那我们就去看看,那三个人准备干嘛!”冯娟递给林棋一个红外望远镜,林棋顺着红外望远镜,能看到那辆越野车停在跑狗坡上;不远处,废弃的电视转播铁塔,在风中摇摇晃晃。 林棋看到,越野车的车门打开上,车上的人把脚翘到了车窗上,显然,在很不耐烦地等着人。 林棋和冯娟心里,转过了无数的念头。 “也许这三个人,想要在这里和什么人约会见面吧!” “在秦岭的深处的约会,看来是不想让别人发现!” “看起来,不论是和什么人约会,都是见不得人的事情。” “总而言之,这三个家伙,一定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当林棋与冯娟内心深处迸发出这样的念头话,他们的血液都开始燃烧了。提出解决方法的,却是冯娟。 “我们慢慢靠近他们。”冯娟说道,“如果他们真是坏蛋的话,我们立刻打电话报警,还有,我身上带着紧急求救时能用的燃烧弹,反正我们不用怕他们。” 到时候,我把燃烧弹的引线点燃,也能吓他们一吓。” 林棋点了点头,那就看看这三个家伙准备干嘛!行动! 两人用了十七八分钟,慢慢接近跑狗坡。只见山坡上,用红砖砌成的两三层楼房,排成了月形儿的形状;那辆越野车,停在最西侧的一栋房子面前。 那房子与其它的房子看起来不一样,它的屋顶,在黑暗中闪烁着光芒。 “玻璃屋顶!”林棋低声说道,他见过这样的房屋,却一下子想不起来是做什么用的。 “花房。”冯娟低声说道,“老林,这就是种植花草和盆景的房子。” 林棋在心里哭笑不得,自己比这姑娘还小。冯娟不仅自来熟,而且有很多经验,比如她还会直接切断警报器的电源,钻入到帐篷里。 不过,冯娟说得对,这是花房。三四十年前,很多工厂里都有花房,在冬天没有暖气的花房,需要用玻璃屋顶,在冬季进行采光与保暖。 那三个家伙说的话,也能渐渐地听清楚了。 “无人机在最近一个月,对这一块进行了搜索。根据拍摄来的照片来看,认为那东西可能就藏在这里。” “包子,地点是由你来确定的,你对这里最熟悉。” 那个叫做包子的嗯了一声,他从副驾驶的位置上下来,他是个又高又瘦的家伙,从声音来听,是个中年男人。 “如果我们要找的东西,真的藏在这里,我觉得不一定会是在花房里。” “为什么?” “我很熟悉这里,花房非常干燥,如果是在冬天,那时候花房的师傅会专门在花房的角落里,放上一个炉子,用炉子烧开水,水烧开之后,热气会慢吞吞在花房里蔓延,我们就喜欢在热气腾腾的时候到花房里捉迷藏。因为那样藏起来之后,很难被找到。” “这和我们现在要找的触手有什么关系?” “有关系。”包子说道,“这么多年过去了,花房的房顶就算破了,但是在山风的吹动和阳光的照射下,依旧很干燥。如果那个触手像情报部所说的那样,只能在潮湿与阴暗的地方生长,那就不可能长在花房里。” 冯娟轻轻地用手拉了一下林棋的手,林棋也听到了“情报部”那三个字,但林棋摆了摆手,示意听这三个家伙继续往下说。 “但是情报部的资料显示,通过无人机的侦查,我们在这里找到了触手活动的痕迹,而且,无人机在从花房边上掠过的时候,还拍摄到了触手的照片。” “咱们已经搜过花房了。”包子冷冷地说道,“花房里面根本没有触手,是不是,无人机传回照片之后,是不是因为电力耗尽而坠毁,我们最后拿到的,是不是就是花房这个坐标?我们是不是已经搜过了花房,根本就没有找到那些触手?” 另外两个人没有说话,似乎在默认包子的话。 “那么触手最有可能出现的地方,就是花房旁边的山洞。”包子低声说道,“当年修建电视台和花房的时候,这里没有水,专门在花房边上修了一个竖井,无人机一定就是在修竖井的山洞里,拍到了那个触手。” 另外两人还是没有说话。 “既然那触手在凌晨三点钟开始活动,咱们现在就去找。”包子又说道,“竖井那个山洞,我熟悉,我去过。” 在不远处静静地听着的林棋,在心里也钻出了一句话。 “竖井那个山洞,我也去过。” 第7章 :井的秘密 林棋的脑海里,转过好些个念头。 触手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我在厂子里也呆了很久,没有听过什么叫做触手的东西。花房里也不会中什么触手。”林棋在心里说道,他觉得触手可能是某种多肉植物,“但是轴承厂的竖井,就是山洞,我是来过的。” 那座自上而下打出的水井,是由厂区里的工人们打出的。井房依山而建,建好的井房北墙,就是山壁,算是座倚山而建的房屋。被称为“山洞”,也没有说错。如果你从远处慢慢靠近了井房,能看到山坡上一座不见光线的洞口,镶在一排排的两三层楼房中间。 那洞口,就是井房的入口。 水井在当时是准备给住在整个跑狗地的人们来使用的——这儿有需要水的花匠,有负责看管发射塔架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男性,所以水井建得也挺硬朗。 水井的直径有一米,井栏快要有一米高。当时设计出的水井,不是直接使用人力打水,而是使用机械,将井里的水取出。 不过等到林棋在十几年前来到这儿时,用来取水的机械——那种手摇式的、依靠绳索把水桶放到水井里,再一点点用手摇着转柄,将装满水的桶从井里一点点拉出的取水器早已不见了踪影。水井外面被围了一圈方形的铁栏杆,但每一次,铁栏装上了不过几天时间,就被人卸了卖钱。 后来呢? 后来水井边上竖了一个牌子,警告人们不能靠近这水井,结果那牌子不久后也消失了;最后,只能在井房的墙壁上,横七竖八地写上各种警告的字体。 “不要靠近井,很深,深不见底!” “摔进去就会死,远离水井,为自己的生命负责。” “闲人出去,后果自负!” 那水井在林棋小的时候,始终是一个巨大的诱惑。不过第一次去水井边上玩,是被住在自己楼下的那几个比林棋要大的哥哥们,带到井房里玩。 那是个炎热到极点的夏天,即使是秦岭的中午,气温也升到了三十度,但是一走入到井房里,仿佛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气温一下子就降了下来。林棋鼓足勇气慢慢靠近破损的、露出好几个缺口的井栏,探出头去,他只能看到下面是黑乎乎的一片,有股风从井下吹来,他脚下一滑,赶紧扶住了身边的井栏。 “取水器不见了。”林棋当时说道,他记得听人说过,人可以坐在取水器的水桶里,一点点沉到井里。据说,只是据说啊,有好几个人在夜晚到井房里打水,大概是脚底一滑,接着传来咚的一声,人就失踪了。 如果你半夜十点钟以后守在水井边上,那些曾经掉到水井里的生物,会一点点地爬出来,据说先爬出来的是只猴子,那只金丝猴在刚能摆脱妈妈怀抱时,被好奇心带到了井房里,跑到井栏边上,不小心滑了下去。 这些怪事的来源,是因为跑狗坡附近经常能看到一些从秦岭深处跑过来的动物。传闻有时候荒诞不经,但失去了人烟的三线工厂,最后注定成为动植物的乐园。 这种说法有多少依据,林棋并不知道。他在人越来越少的光学厂区里见过横穿马路的五道眉,秦岭特有的松鼠额头上长着五道竖条状的黑纹,所以有五道眉之称。松鼠吃东西的时候,那黑纹会皱起来,配上嘎嘎地咬东西的声音,其实很有喜剧效果。 林棋在2008年奥运会后的那段时光——当时父亲对他的看管其实是越来越松的,当林棋上了小学四年级后,他的胆子越来越大,他和住在同一栋楼的大哥、或者是自己的同学们,成立了一个捕猎小组,希望捕获一只大型的动物。 偶尔会在厂区附近的深山里露出半个身躯的羚牛,或者是经常能听到吼叫声却看不见身影的黑熊,那呜呜的鸣叫像是在向人类发出挑战;或者,抓一只金丝猴,大家和那只猴子合影留念后再把猴子放走…… 那时候,井房就是最好的设圈套的地方,又黑又暗,进去后第一个感觉是与外面的世界完全不一样,谁也不会注意,地下是不是会放着一个捕兽夹。 有个大哥从猎户那里买来了一个捕兽夹,巨大的捕兽夹像是放大了十倍的捕鼠器,长着利牙两个半圆形的夹具中间,带着一个灵敏度极高的弹簧。不过当要把这捕兽夹放到井房里时,大家还是起了争执。 “这玩艺太狠了,万一夹住熊腿,熊会死的,我们要捕的是什么,黑熊?大熊猫?还是金丝猴?” “放羊的老叔有时候会到井房里休息,万一夹到他的腿怎么办?” “不管夹到谁,都是犯法的啊,兄弟们!” 关于捕兽夹的使用讨论至此划上了一个句号,花了几十块钱买来捕兽夹的那老哥被大伙儿臭骂了一顿,大家骂他缺德、不懂法律,最后总结出来他是一个还可以被大家拯救的浑蛋,良心尚在,就是人太笨了。在灰溜溜的痛骂声中,捕兽夹的使用被放弃了。 井房始终是个巨大的诱惑:关于那口黑乎乎的,似乎深不见底又看不到井水的井,究竟会有什么东西去里面? 还有,谁会对这井房感兴趣呢? 是傻乎乎的,在黑夜里迷路的黑瞎子?好奇心比猫还强的金丝猴,刚成年的金丝猴会不会把井房当作成人礼仪式中要去的冒险地?还是,井底的深处,是不是真会爬出来一些黑乎乎的东西,想在黑夜里再看一看他们曾经来过的世界? 这个答案,林棋在离开厂区时,搞清楚了一半。那是2013年的七月底,他和老爸将彻底离开秦岭了。 光学仪器厂早在2001年,就把工厂里的设备迁走。人员一部分去了西南省份一家新的工厂,一部分回到了申城——光学厂的职工,很多都是申城人;最后一部分,是留在工厂里看厂的留守人员。 没错,林棋老爸就是留守人员。要走的消息其实每一年都有,但是每一年,厂子里最后的留守人员,又奇迹般地守在了秦岭之中。 轴承厂迁走的时候,整个厂子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从车间里的铁椅子,到办公室里的樟木箱,一股脑全走了;光学厂却拖拖拉拉,一直拖了十几年。 原因林棋后来才知道,光学仪器厂与轴承厂不一样,光学厂里有很多旧的军工资料,这些资料太重要了。自己的父亲守在厂子里,其实是替国家在看守着这些资料。 不过,仪器厂最后还是搬走了。林棋就在搬迁前一天的傍晚,在放学后,鬼使神差地来到跑狗坡,来到了井房前。 第8章 :鬼祟的黑影 林棋本来是想穿过跑狗坡的,从那儿一直向南走,有条小路可以用最短的路程,从山上穿过,来到那道自东向西串起几座三线工厂的水泥路上。从那条水泥路上再折向东南方向,就能走到了光学仪器厂。 那天的事情,大概只能用鬼使神差来形容。 是的,那天静极了,空气里只剩下风声。换在平时,牧羊人养的狗早就汪汪大叫,但是那天没有,只有风不断地穿过了那道半月形的建筑群,风从屋子北边的窗户灌入,又从屋子南边任何一个可以找到的缝隙里钻了出来。 风的声音在呼呼作响,这是林棋第一次独自接近那座井房,那是因为与自己住在一栋宿舍楼的学长们——还有一起玩过的朋友们,他们已经在过去的一年里,离开了这里。 这让林棋回忆起最后一次来到这里的情景,那是个夜晚,要庆祝一位已经14岁的王哥,离开这里,返回申城。 “兄弟们,有一天要去申城找我玩,我会带着你们好好地把申城玩个遍。”王大哥虽然年纪不小,但却刚刚小学毕业,他是回申城读初中的,“你们可以把你们想玩的地方,都写下来,我一个个带着你们玩!” 身边的兄弟当然沸腾了,这里什么都好,唯一的坏处就是扔棒子打不着人。加上三线厂不断搬迁,留守在工厂里的不论是大人还是孩子,其实心里都是挺悲观,知道自己要走,又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哪一天走。 那种感觉,就是水里的浮萍。不过浮萍并不知道它是浮萍,但人却知道。 “谢谢大哥照应。” “我听说申城有些地方都不让骑自行车,咱们走着去玩!” “胡扯,那地方叫步行街。步行街不仅不能骑车,连汽车也不能跑的。” 十来岁的孩子,刚刚进入什么都知道,但又什么都不懂的年纪,说了一大堆的话。那天,不知道谁带来了一瓶白酒,配上大家凑着零花钱买来的各种零食:小包装的豆腐干鸡爪,还有不知道是谁从当时轴承厂门外唯一营业的小吃店里,打包买来的面皮。 一喝酒,孩子气和对秦岭的感情,一点点都说了出来。 “这地方,我是不想呆了。每天看着那没人的厂区,加上空空的办公楼。反正看到就睡不着,我是难得和我爸有一致观点的,唯独这感情是相同的。对了,咱们这里为什么没有什么闹鬼的传说?” 三线厂区最有意思的一点,不论厂区外面有多少神鬼妖狐的传说,一到厂区里,就没有什么吓人的故事。 “我听说,咱们每一个厂区修建的时候,都是一个小小的城堡。” “城堡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只要进入到厂区里,一切都是安全的,不会受到外面世界的困扰。” “切,你听谁说的?” “我听我爷爷说的。”说话那人,爷爷就是三线厂的建造者,所以他说的话,除了个别犟种外,其余人都点头称是。 “没错,我记得有些厂有后门。后门却常年不开,而是在门前的地面上,画着一圈圈的纹路,据说是什么迷宫图,有什么妖狐鼠怪走进去,就没有办法从迷宫里走出来。” “你那是胡说,你说是的棉被厂的后门。那后门本来是给运输货物的车辆进出的,那什么线条是防止轮胎采滑的。后来发现,那后门附近的山坡,在夏天容易出现泥石流,干脆把整个后门都封上了。” “有什么不对的?厂区还是一座城堡,把城堡外边的东西,全部给隔了起来。” “我们就是城堡里的孩子啊,啊啊啊!” “不是的。”林棋突然间低声说道。 “你,你说什么?”刚才说话的人一把将林棋从人群里扯了出来,因为没有发育,林棋个子最小,看起来最不起眼,这倒是事实,作为小不点,林棋就是跟着大家屁股后面混的小孩。 “我,我,”林棋看着那个把他扯出来的哥哥,那家伙有一米七,是个又胖又壮的大小伙子,瞪着眼睛看着林棋,“我说,我们的工厂不是什么城堡!” “怎么不是的?”那胖小子叫道,他有意无意地挥了一下拳头,“每一座工厂,都是一座城堡。以前我听说,外来的人,如果没有介绍信和自己的工作证,都进不了厂区!那时候不像现在管得这么松散!” “那是害怕有坏人闯入到工厂里。”林棋变得不再结巴了,他轻轻地把扯着自己衣服的那只大手给掰开,“但是我们的工厂,是开放的。” “开放的?” “这小子是不是也喝酒,而喝了不少?” “我们的厂最大的特点就是封闭,你知道吗,三线厂的特点就是封闭。” 看到大家熙熙攘攘地又说又叫,林棋没有吱声,等到大家都安静了,他才开始说话。 “我们的工厂是开放的。”林棋低声说道,“像轴承厂的跑狗坡,这里没有围墙,有些牧羊的大叔早就能进到厂里来,他们养的狗其实也在帮着一起看厂。我听说,当年修建这个井房,故意没有装门和锁,就是为了方便放羊的大叔们也来打井水喝。” 林棋的话,让一帮比他大的孩子们,慢慢地静了下来,慢慢地听着他说话。 “我记得很清楚,我们学校的操场边上,老师们专门开垦过一块菜地,那块菜地是给鸟儿们用的,菜地里,还有一面小小的池塘。对了,我在那池塘里见过朱鹮,就是那种翅膀长着粉红羽毛的鸟儿,老师说,看到朱鹮的人,一辈子都会有好运气。” 换在平时,大家也许早就打断这个小孩哥的话,但是这次,所有人都在认真听着。 “还有,”林棋又说道,“每到秋天,我和老爸就会在窗口放一点食物,炒熟的花生米,我爸还放过炒过的芝麻,他说是给动物们吃的,过冬前的动物要多吃食物。我在窗口看到过松鼠,还有各种鸟,我们的工厂是开放的。” 林棋说完了,这是他一生中第一次在众人面前发表演讲,他的话让大家沉默了许久,最后林棋被那老王哥狠狠地抱着脑袋,那家伙竟然对着他的脑袋嘬了一口。 “小兄弟说得对,其实咱们的厂是开放的,回到申城,我们也许再也回不到这里了。不过,我们一定会记住这里的,对吧,兄弟们!” 当时大家爆发了一阵轰叫,也就是从那个聚会起,林棋的兄长们一个个离开了厂区。他们都会回到真正的城市里去,申城、苏市;而不是自强县那个只有七八条街道的所谓县城。 当记忆慢慢消褪时,时间就会变得很漫长。 这个感觉,甚至让只有十一岁时的林棋感受到,他慢慢地靠近井房,半圆形的山道已经很黑了,看不到人影的感觉让林棋莫名其妙地紧张起来,就在这里,他听到了一阵奇异的脚步声。 那脚步声踩着树枝,接着轰的一声,脚步落到地下,接着树枝被扒开,然后又传来轰的一声,那东西落到地面,落到了井房的洞口前。 一个奇异的黑影,正一点点地接近井房。 第9章 :一种只有熊眼才能看到的生物 林棋记得,自己当时并没有多少害怕,是的,当好奇心像潮水一样涌起来的时候,胆怯会被夹在这种好奇的潮水之中,他从身后看到了那个庞大的身体大约有一米八九的模样,接近两米,像是一个成年的壮汉。但是即使是在出高汉子的西北首省,这样身高的人,不在篮球队里也很少能找到。 更何况,那黑影弓着腰,他那一身的黑色,不是衣物或者天色所致,而是身上长出的毛。那是一只刚刚长到成年状态的黑熊。 林棋记得很清楚,那只黑熊的毛很长,跟人的头发差不多,黑熊慢吞吞地走到了井房里,换在别人,或者说换在平时,也许林棋转身就走——还不能跑,一旦脚步声惊动了那只黑熊,他自己可能就会被发现了他的黑熊追上。 那玩艺——一巴掌打到了林棋的脸上,非把林棋给打晕了不可。就在这时,那黑熊做了最不可思议的一件事。 它回过头来,紧紧地盯在身后,似乎看到了身后有什么东西正在一点点地逼近它,就在那瞬间,还没有来得及转身的林棋,与黑熊的眼神正好碰到了一起。林棋先是觉得心里咯噔了一下,心里想坏了,这下子逃不掉了。 不对,不对。 那只熊的眼神并没有紧紧地盯在林棋身上,似乎在林棋身后游离着,林棋看到了那黑熊的眼神,似乎在寻找着什么。 林棋后来觉得,黑熊的眼神,是在寻找着潜藏在井房附近的某种生物,那种生物甚至足以让黑熊感到了可怕,但是让林棋觉得有意思的是,那种生物应该很大,而且那只熊,应该与那生物与过交集。 没错,林棋是后来觉得的,当时的时候,他没有来得及跑,唯一的冷静就是呆在原地之中,他记得自己听过工厂里在秦岭中工作的老师傅说过的关于黑熊的话。 “我们这儿的黑熊,性格算是好的,不算是兴安岭的黑熊。那儿的黑熊一上来就能要人的命,我们这儿的黑熊,性平和。” “你说的就跟中药似的,还性平和,我们这儿吃的东西,黑熊没事什么东西都能吃到。有东西吃的黑熊,胆子小,不喜欢惹事。” “你是没有见过太白山的黑熊,那儿的黑熊一看到人就站起来对你吼,还能拿根棍子吓唬你。” “你看看,你也知道黑熊拿跟棍子吓唬你,吓唬你的原因不是要吃你,而是要把你赶跑!” …… 林棋觉得,当时那两位老师傅可能遇到过黑熊,而且还比较熟悉秦岭的黑熊。这块儿的黑熊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凶狠,他记得有种说法把黑熊当做黑瞎子,但是眼前这只肯定不是。 因为那只黑熊一双小小的黑眼,正在林棋身后不断地转动着,最后,眼神落到了林棋的身后。 它张开了自己拱起的嘴,甩了甩脑袋,轻轻地嘶吼了一声,林棋觉得,那黑熊在跟他说话,可能是在警告他,就在这时,林棋看清楚了那黑熊手里拿着的东西。 那黑熊手里捧着一块石头。 事隔多年,林棋依然清清楚楚地记得,那黑熊的手里捧着一块石头。 一块不规则的长方形的石头,石头的表面留着光滑的剖面,但是不是用工具切割出来的剖面,而是在自然界里,被水或者风,一点点切磨出来的。 黑熊是要把那块岩石当做武器吗? 这个念头在林棋里一闪而过,如果是武器的话,黑熊可真是够聪明的。会使工具的生物,除了人类外,灵长目的猩猩也能做得到;选择武器的话,木棍可以当做砍砸的工具,而小型的石块可以投掷。那只黑熊抱着那块石头,像是抱着一块沉甸甸的宝贝,就在这里,林棋看清楚了那块石头上,石头的一面上,上面像是长着一些淡黄色的东西。 那东西不是霉斑,根仿佛是从石头里长出来的,在看到那长东西石头的第一眼,林棋还以为自己看错了,没错,石头上长着细细的、像是豆芽菜一般的茎,茎的顶部,有一个圆形的瘤状物。其中有几个瘤状物,似乎看到了林棋在看它,一下子就萎缩了下去,变成了一片缺少了水分的、干掉的菌类的根部,像是粘到了石头上。 那种奇怪的感觉,让林棋莫名其妙地紧张了起来,就在这里,那只黑熊突然间发出了一声低吼。 呜! 声音很轻,那声音是对着林棋吼起来的,林棋往后退了一步,结果那只黑熊,也往后退了一步,突然间张开了大嘴,又是呜的一声。 声音不大,却清清楚楚地让林棋听到,还有,那只黑熊又紧紧地抱住了那块石头,似乎生怕林棋把那块石头给抢了过去。 当时的林棋还小,他觉得有些好玩,上前走上了几步,突然间,只看到那头黑熊,将石头举过了头顶,作势要砸了过来,林棋被吓了一大跳,他向后退了七八步,掉头就跑。 这没什么,当你看到一只熊要拿到石头砸你时,难道你还要跟它大战三百回合吗? 林棋的大脑在瞬间也转了好几个弯,他的身体一歪,已经躲进了身边一个角落里——那是座像个英文X的楼梯,楼梯的一半,也就是X这个字两根斜线的交叉处,有个小小的平台;楼梯的外侧砌着墙,人的身体往楼梯里一钻,可以躲在墙的里面,不被看见。 这是个很笨拙的方法,后来林棋想到,因为熊的视力不算好,但正是如此,熊的耳朵灵敏,鼻子更是很尖,能闻到人的气息。不过当时,林棋觉得,那只熊大概是有什么事情要做。 而且那件事,对于熊来说,是一件充满了使命感的事情。 没错,使命感,这个词是后来林棋慢慢想到了,一只有着使命感的熊,钻入了那个水井里。 大约过了七八分钟后,林棋从楼梯墙后面站了起来,他没有听到了熊再次发出的声音。那玩艺不论是喘息还是走路,都会有声音,他确定,那只熊已经离开了。 但是好奇心,没错,是人类那不可逆转的好奇心,让林棋没有选择回头,而是做了一件很勇敢的事,他走进了那座井房。 第10章 :“这不是扯淡吗?” 你见过井房吗? 在南方的朋友可能见过,井房说白了,是一种很奢侈甚至是私家享用的物品。因为普通的井,并不需要在井的上方再盖一座房子,最私密与安全的操作,其实就是在井的上面,加个铁盖,如果再方便的话,那么再加把锁。 用这种方式,可以防止井水的干净与安全。 井上加盖子,不会有莫名其妙的动物进入到井里,它们基本上是必死的,被好奇心驱赶的猫,不知道从哪儿飞来的鸟,有些时候,在迷途甚至黄昏的时候,都可能冲入到井水里,最可怕的是某些地方的蝙蝠也会冲进去,那玩艺脏透了,哪怕不死在井里,也会污染水源。 《西游记》里,说井水里也是有龙王的,大抵是说,每一座井都是有保护的。在我国的某些地方,还有一种说法是,井里面有井水娘娘,娘娘慈眉善目,能保护每一位在冬天打水的人,不会因为水井边上的冰渍,一不小心滑到了井里,淹死在那儿。 这样一说,你就明白了,有些地方的井,为什么会加上铁盖,又为什么会在盖子上再加上一把锁。 南方的井,大部分是用来饮用的。这与北方的井不同,南方不缺水,河流众多,随便弄点水,就可以浇地;但是北方是不同的,北方的井,大部分是用来浇地的。 落地的井,也不担心什么东西淹死在里面,浇死了就是肥料,像太行山的东部,虽然是属于平原地带,但是有时候会缺水,农田里随处可见井。 东晋时,士族们开始南迁,长江以南的区域,士族们聚集地越来越多。士族家中有花园和庭院,他们对于井水的要求就更高,井水附近不能有污染源,远离茅厕,更重要的是,有时候打水会是很柔弱的女生,进入到宋朝之后,女生的脚可能还是被缠过的。 缠过的足,走起来是很艰难,打水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最好的方法,就是在水井上再加盖了一座房子。 这就是井房的来历,如果有人问你的话,你可以知道井房的要素:士族的庭院,方便打水,当然,肯定有安全和卫生的考虑。因为雨水天气,不会有大气层中循环的水中,落入到井水里。 但是在这儿,井房最初是为了给轴承厂的电视转播台供水,但是就在1988年,水管也就铺设到了跑狗坡,井房里的水,其实已经没有用了。 更有趣的是,也就是在水管铺设过来后,井房里的井水就自然干涸了。谁都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但又是实实在在发生了。有人说,在井水干涸的时候,附近的养羊人,似乎有钻入到井里,他们似乎从来没有触过到井底,还有一种传说是,有人顺着井往下爬,井壁上安装了可踩可扶的钢筋,但是再也没有上来过。 轴承厂当时做了很多措施,包括把井房给封了——最初是装上了铁门,后来发现铁门经常被撬开,后来干脆用砖把井房的入口给封上了。结果统统不行,红砖砌上的洞口,又不知道是被谁给砸掉了。 最后,轴承厂干脆放弃了,只剩下满墙的禁止入内的标语,在井房的入口,留下了一个铁门的框架,然后,就什么都不是了。 对于林棋来说,他对井房的历史,并没有通透的了解,不过是听自己的伙伴说了一二。半大的孩子,从来不需要为自己说的话负责,还是那次给王哥送行的晚上,大家都喝了酒。酒是白酒,一喝完酒,大家都很激动,因为听说过井房的传说,大家都觉得,井房里应该藏着很大的秘密。 但问题是,大家根本不知道秘密在哪里。 没有经过处理的山洞,岩石的阴沉和尘土的气息随着人的喧闹声音,变得更加密集。 “我听说这山洞里有人死在井里去的。” “是的,半夜里那死人还会爬出来!” “你是不是不相信?” “你相信吗,要是有人真死在井里面,他们会不会找厂里来赔钱,这事情准闹得满城风雨,全世界都知道。” “谁说井里死人的事情,别人必须知道?” 说“满城风雨”的那个人,撇了一下嘴,他姓陈,父亲是县里面的“三线工厂安置办公室”的主任,对于厂里的事情很熟悉,陈同学比较爱美,每两天必须换一条裤子,因此得到了“陈裤子”的外号。 陈裤子本来不想说话,最后实在是忍不住了。 “我跟你们说吧。”陈裤子低声说道,“没有掉进去过,而且井不深,掉进去过两头羊,每条赔了三百块钱。据说是羊为了喝水,慢慢地趴到了井边上,一不小心就摔了下去。” 林棋记得自己当时在心里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那是不可能的。羊胆子很小,如果为了喝水,它是不会挤到井边上的。 “三百块钱一条羊,不贵也不便宜。”王哥说了。 “不是。”陈裤子又摇了摇头,“问题是羊摔下去了,又没有死,但是很奇怪,就在放羊人下去找羊的时候,刚才还在井底惨叫的羊,已经不见了。” 大家好半天才缕出了头绪。 掉入井里面的羊,确确实实是掉了进去,然后在井底发出惨厉的惨叫,接着,放羊人就走入到井底里面去寻找,然后,当放羊人走到了井底,发现羊已经不见了。 “这不就是扯淡吗?” 王哥是第一个反应过来的,他为这种传说了下了一个结论,陈裤子脸上也不好看,露出了“内情只有我才知道,你们不知道就不要乱说”的表情。其实验证这点很简单,就下井去找啊。看看人落到井底里面,是不是也会失踪。 大家都是男孩,当时别说没有鬼怪,就是井里有鬼怪,掘地三尺也要把鬼怪找出来。 那年头,网络购物已经开始兴起了,当时有个叫做易趣的网站,淘宝还没有开始流行,京东那时候还叫做365天天购物。为了晚上的聚会,有人上了易趣网,提前十天买了那种能够带在头上的照灯。 那种照灯真心不是为了秦岭之中夜行——当时还不流行这种玩法,而且秦岭的穿山越岭,必须在白天完成,更不是为了在某个井房里聚餐,而是为了给钓鱼佬夜晚钓鱼用的。 钓鱼佬对这世界是有贡献的。 有人买了探灯,在吃饭的时候照明,这时候就用处了,下井的时候戴着。 最后下井的是三个人。 王哥,陈裤子,还有当时又矮又小的林棋。 第11章 :两头红了眼的公牛 井里是没有水声的。 林棋手上握着一根钢筋,他觉得自己是害怕了,脚下是有风的,风呼呼地刮着,王哥下得最快,似乎已经接近了井底,王哥头顶上的光,已经停止下降,就在七八分钟之前的地方停留着…… 不,不是七八分钟前,时间过得有些慢,那光大约是在三四分钟前停止的地方晃动着。戴在额头上的探灯,正在把白色的光芒,在井的洞壁上乱窜着,像是在画一幅无人看懂的画。 这座井修得很坚实,井壁很光滑的,水泥被抹得很匀称,甚至没有那种临时起意下抹出来的粗糙的水泥纹路;井壁之上,留着一条用螺纹钢制成的扶手,扶手共有三条边,两短一长,长边可以踩在脚下,或者抓在手中。扶手握在手里,并不是很烙手,像是被精心打磨过一样。 这个念头,让林棋觉得,扶手没有被水泡过。因为被水泡过的钢筋不仅锈迹斑斑,而且因为水蚀,表面会因为再次干燥而变得异常尖锐,但是没有这种感觉。那么这水井的取水面,应该很深很深。 就在这里,林棋听到了陈裤子的话。 “王哥,你到底了吗?” 陈裤子的声音在井洞里盘旋着,记得有一种音效叫做环绕立体声,那声音已经不是环绕立体声了,而是全方投影立体声,好半天,林棋还觉得自己的耳膜在嗡嗡乱叫,回响的全是陈裤子的声音。 王哥显然很有经验,他好像是站在井底,在探灯光的照射下,那手对着他们乱挥着,就在这时,林棋听到了咚的一声。 是陈裤子,不知道是不是被光芒晃到了眼睛,陈裤子一下子从井壁上掉了下去。 随着陈裤子的惨叫,当时所有的人都慌了神,包括了林棋与王哥。 大家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怎么办? “别扯,别叫,老陈没事。”王哥大声吼道,“头没摔伤,就是脚摔肿了。关掉灯,关掉你头顶上的灯。” 最后一句话,是对陈裤子喊出来的,陈裤子头上也戴着探灯,关了探灯之后,林棋觉得更黑了,但他还是慢慢地又往井中下了几步,也就在这里,他听到了王哥的声音。 “兄弟。”王哥低声叫道,“你慢慢下来,咱俩个慢慢挪下他的身体,他的脚卡住了。” 林棋答应了一声,有了陈裤子刚才摔下来的动作,他往下的动作更加缓慢了,几乎每一次先迈出的脚,都要踩了好几下,身体才往下挪了一步,就这样慢吞吞地往下走,中间又听到了王哥几次吼声。 “井上的人别乱叫,别往下面扔东西,老陈没事,一点儿事都没有。” “人都别跑,千万别跑,又不是什么大事情。” “你们这帮浑蛋,是不是都跑了!” 林棋听到这里,其实心里也是冰冷冷的。 井房里的兄弟们,其实跑掉了不少。 最后,当林棋最后来到井下时,他看到了陈裤子的伤势,忍不住啊了一声。 “天哪。”林棋叫道。 陈裤子的脑袋确实没有被撞到,腰不太好说,但应该也没事,真正受伤的是脚踝。 陈裤子大概是从十几米的空中不小心掉下来的,他可能是受到了灯光的刺激,但是后来林棋在与陈裤子的聊天的时候才知道,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在黑暗的井底,水已经完全干涸,井底全部都是碎石。各种各样的碎石堆积在井底,哪怕走得稍微快一点,脚都会扭伤,更何况,人是从空中落下来的。 陈裤子的左脚踝崴成了六十度,骨头应该碎裂了,在灯光下,似乎有白色的碎片刺破了皮肤,那就是碎裂的骨头。 陈裤子已经不叫了,他像是吓傻了,只能发出嗯嗯的声音,虽然没有看到出血的地方,但是他的身下,流了一摊子的血。 “这下要糟了。”王哥皱着眉说道,“完蛋了!” 王哥忙了半天,其实什么都没有干。他发疯地想找一些草药涂抹到陈裤子受伤的地方,结果只是井底的石缝之中找到一些矮生嵩草,嵩草的表面,像是被蒙了一层长着毛刺的衣服,王哥还真是拿那一把草,把草抹到陈裤子受伤的脚踝处。 “啊!”陈裤子发出一声剧烈的惨叫,那声音差点没让林棋摔倒,他记得王哥有手机,这个念头让林棋清醒了一大半。 “打电话。”林棋叫道,“王哥,打120啊!” 王哥掏出了手机,但是井下根本没有任何手机信号,更糟的是,本来安静的陈裤子,被刚才那把矮生嵩草给弄得狂燥不安,不断地发出痛苦的呻吟,而且开始胡言乱言。 “我的腿要断掉了,痛,痛死掉了!” “我是被你害的,老王,都是你喊着我下井的!” “我老爸要是知道,老王,你就是回到了申城,也没有好日子过!” 林棋瞪大眼看着王哥,心里觉得陈裤子挺有意思的,都到了这份上了,还在拼命抱怨。后来一想,其实陈裤子的愤怒没错。人家陈裤子也说了,牧羊人的羊掉到井里,没有淹死,也没有找到,但还是赔了钱。 从现在来看,羊摔下来可能会摔死,但不会淹死,老王哥不信邪,非要下井。 林棋虽然还小,但脑子却比其他人更清楚,也许因为他不是当事人的缘故。所以,他觉得这件事,说到底还是老王哥惹出来的。 林棋最初没有觉得两人都是犟,后来他算是明白了。王哥和陈裤子其实是在斗气,两个人都喝了一点白酒,虽然他们都是未成年人。 而青春期的孩子,哪有什么目的性,更多的就是赌气,你不服我的时候,我就做给你看看。既然说的话谁都不服,那就下井看看。 至于林棋,下井其实是被抽中的,因为他最小,一定要有第三个人作为见证才能下井,就这样,在别人都不愿意,林棋被井房里的其他人,半强迫半自愿地下到了井底。 等又过了几年,林棋算是明白了,但在当时,他在井底下,看到只有两只红了眼的公牛。 其中一只公牛还受伤了。 就在这时,林棋说了句让他自己都觉得很可爱的话。 “我来看看井底下,有没有能救命的东西!” 让井下的三个人都意想不到的是,林棋竟然找到了! 也许,那是救了林棋自己性命的东西。 第12章 :秦岭的五眉道人和石拱门 林棋很快就弄清楚了井底的构造。 你没有听错,是构造。 井房是建在山坡上。一提到了秦岭,大家就会想到了金牛道,但是秦岭很大。很大的意思是,其实秦岭是一个庞大的山系,她很大很大,包容了很多东西:有山,有河流与湖泊,与平原和谷地,有藏在秦岭中的生物,比如金花鼠,在秦岭中,金花鼠的名字有些与众不同的味道。 金花鼠身上长满棕毛,从额头到尾巴上,分布了五道黑色的条纹,因此又被称为五道眉。秦岭深处的五道眉,与其他地方的花鼠,有着不一样的地方。因为它会飞。 每当金花鼠要从板栗树跳到八月笑的树,去摘八月笑那棵树上的果实时,金花鼠就轻轻一跃,它那条巨大的尾巴,如同一把滑翔伞,在半空中完全绽开,然后慢吞吞地落到那株名为八月笑的果树的树枝之上。 八月笑与板栗一般,也是一种壳斗科的植物。壳斗科的名字,一听就知道,那是都带着一个外壳。不同的是,板栗的壳,外壳上还包着一层刺毛,八月笑的外壳,比板栗壳要薄上一些,而且外壳上也没有长毛。 八月笑的果实也比板栗要大上了许多,手指般的长度,七月中旬开始挂果,从七月下旬疯长到八月中旬,外壳从青色变成土黄色,到了九月初,果实就彻底成熟了。八月笑的壳,会自动裂开,变成了一个小小的、不太规则的笑脸。这就是八月笑名字的由来。 对五道眉来说,八月笑大概是最适合它们的食物,首先是比板栗更好食用,外壳用爪子轻轻一扒,八月笑的外壳就打开了;其次,八月笑颗粒饱满肥大,把八月笑的果实,当作储藏的秋冬季的食物,自然也是非常好的食物。 板栗树和八月笑,都属于一种植物里、被称为山毛榉目下的科,山毛榉树干能长得很粗壮,树枝繁多,月亮升起时,在月影之下,山毛榉树像一个巨大的怪物。因此,板栗树与八月笑树之间的距离还是蛮大的,不过对五道眉来说,它是一只可以依靠尾巴在半空中飞行的生物,跳跃变成了滑翔,难道降低了不少。 五道眉在秦岭中,被称为“会飞的五眉道人”,有人说了,只有在秦岭这种充满了中国气息的山岭之中,才会养出聪明、安静,又懂得观察,而且会飞的五道眉。它静如处子,动如脱兔;而且极聪明,五道眉不会选择在一棵树上摘食太多的果实,会不断地跳到各种树木上摘食。在安静的时候,它会静静趴在树枝或者视线宽广的岩石上,如同修道之士般坐在那儿,形同打坐。 也许是秦岭,让五道眉有了这样的性格。 我们把话说回来,在井底,林棋找到了什么呢? 他看到了奇怪的一幕,本来以为,这座井的水源是地下水,但是林棋发现不是这样的。 井的底部,在东西井壁的两侧,各有一个半圆形的石拱门,拱门下方,是一条干涸的水道。没错,这座井的水源,并不是地下水,而是地下河。 有什么区别呢? 区别大了。地下河的出现,预示着山的内部,有着更加复杂的构成。地下水是泥土的储水层提供的,但是地下河,表明山体内部,可能有不止一条河流系统。 林棋当时被陈裤子的叫声弄得头很大,他当时一头钻进了西侧的拱门里,里面的湿气很重,而且他拿着探灯,即使是这样,他的右脚还是一脚踩到了一个小小的水坑里,水坑之中,似乎有着淡黄色的影子一闪,当时他被吓了一大跳,脚赶紧缩了回来。 黑暗的前方,半干涸的河床里,分布着一个又一个小小的水洼,这里成为一个天然的生物聚集地:林棋似乎听到虫鸣,他看到了一只巨大的红色的青蛙就在趴在他的远边,像一只等待回家的宠物狗,那只红黄皮的青蛙身上,长着一身让人不寒而栗的疙瘩。 林棋轻轻地啊了一声,他的身体微微向后一退,已经抵到了墙壁上,冥冥之中,他听到了轻微的啊的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叫,在回应着他。他只觉得有个什么东西,一下子压到了自己的脖子上。 那东西很软,带着弹性,有点点像软糖。从形状上来看…… 实在不好形容,大概和一个少女的手差不多大小,软软的,有韧性,自己的后脑压到那上面的时候,除了那个若隐若现的叫声,又听到了哧的一声,像是一个装满了水的袋子,被人用手轻轻地一挤。 哧! 林棋转过头一看,岩壁上的东西,似乎在他刚才的挤压之下,从岩壁上掉落了下来。正好落到他的手上。 那东西软软的,像个海绵。 那时的林棋,心里充满了混乱。 林棋觉得自己来错了地方,对的,他不该下到井里面,也不该钻入井下的河道之中,他退了两步,后脑又撞到了拱门上的石壁,剧痛之下,林棋一下子从拱门里钻了出去。就在这时,他看到了王哥和陈裤子,几乎就要打了起来。 “你现在知道了吧,羊落到水井里,不会淹死,但一定会摔死,就TMD像我这一样!”陈裤子恶狠狠地说道,“我一定不会放过你,你给我记着。” 王哥的脸上,本来是有些愧疚的,但是听到这话,马上就换了一副恶狠狠的面孔。 “是你自己摔下来的,刚才所有人都看到了,也听到了,是你主动跟着我一起下井的。”王哥笑着说道,“你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哦。” “你就算到了天涯海角,我都能找到你。”陈裤子恶狠狠地说道,他抓起一块石头,准备扔向王哥,就在这时,林棋出现在陈裤子的面前。 陈裤子紧紧地盯着前方,那凶狠的眼神,仿佛要把林棋一起吞掉。 “我找到了!”林棋只觉得自己的脑子一下子活了过来,他的声音变得满是关怀,“裤子,你别急,咱们一定能把你救出去,我找到的这东西,一定能救得了你!” 话音一落,林棋就扑到陈裤子的面前,他的手一下子紧紧地按在陈裤子的左脚踝上,那家伙痛得大叫一声,手里的石头也扔到了一边。 “林棋你个小崽子,疼死我了,你个WBD。” 第13章 :神灵的法术 骂人是不对的,为了自己骂了林棋,后来陈裤子还是道了歉。 道歉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林棋手里拿着的那个东西,从长相来,有点像软软的触手,也有点像在水中飘浮的珊瑚。 在感受到一阵剧痛之后,陈裤子只觉得自己的左脚踝上,微微有些发麻,痛感正在慢慢地减弱。 而这时,他们的头顶上,又照进来一束光。 不仅来了救护车,当陈裤子的老爹知道自己儿子摔到井里时,通知了自强县的救援队。救援队与救护车几乎同时赶到了。 后来呢? 下来了七至八个救援队员,他们把陈裤子左踝,做了很细致的处理,准确地说,是就在井下做了一个小手术,将脚踝上可能伤害到搬运身体时的碎骨头,给取了出来,同时还给陈裤子打了麻醉针,陈裤子很快就沉沉地睡去。 但是整个救援工作进展得很缓慢,林棋记得自己跟老王哥傻傻地站在一边,那些救援人员根本不跟他们说话,偶尔不小心碰到他们两人,还会没好气地说道,“站到一边不碍事的地方,离伤者远一点。” 在救援人员看来,陈裤子的伤是很重了,也亏陈裤子是个壮实少年,换成中年男人可能就会昏死过去。处理完伤口,就开始输血;井房的水井旁边,搭起了一个简单的龙门架。井口虽然很大,但是无法将陈裤子平躺着吊上去,或者平躺着将他的身体吊到井口,然后再改变姿势把身体弄出去。 显然,这两种方法对陈裤子来说,伤害都很大。因为救援人员是这样说道。 “他的左脚受伤严重,脚踝粉碎性骨折,如果再有碰撞,左脚可能保不住了。” “能不能头上脚下的方式给他吊上去?” “不能,他的伤脚必须高于头部,保持伤处的血液循环流动,这是能保住他的脚的最后的方法了。” “只能先平躺,然后到井口面下,我们用最短的时间将他的身体吊出去,能不能计算最少需要多少时间?” “三分钟,从平躺至头上脚下的姿势,必须在三分钟完成。” “只能试一下,我们的上面有几个人?要有人扶着龙门塔架,下面的人再上几个过去,你们两个……” 那个救援队长般模样的人用手指着林棋两人,“给我到上面去帮忙。别摔下来,这下摔死了我们也没功夫救你们。” 林棋在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这种态度是不对的,他们也是小孩子,万一摔伤了怎么办? 不过爬上去的时候,林棋腰上系着上面队员扔下来的安全带,就这样重新一步步地爬了上去。 后来呢? 陈裤子被安全地送了上去,但是他只是在自强县的医院里住了一天半,就赶着伤后第三天凌晨的飞机去了申城,申城有更好的治疗环境和医生,对于脚踝粉碎性骨折,不仅在治疗上——而且在恢复上也有更多的方法。 在陈裤子被送回申城的前一天。林棋去看了他。 陈裤子的老爹知道林棋是与自己儿子一起下井的那家伙时,用一股难以形容的恶狠狠的眼光看着林棋,不仅如此,整个病房里的陈裤子的七大姑八大姨都在,他们的眼神都是相同的。 林棋觉得自己是一位误入食人部落的傻小孩。 “不关他的事。”陈裤子低声说道,他脸色苍白,左脚吊起,却没有打钢钉,因为手术要去申城去做,“在井下面,林棋还救了我。” 这话也救了林棋,食人部落里众人的眼光瞬间就转变为感激,从吃人的状态进入“真的谢谢你”的状态。 “坐,请坐!” “谢谢你啊,对了,你姓林对吧,我还认识你爷爷。” “对了,阿宝说过了,你当时在他的脚上敷了一层草药,想不到,你还懂医术。” 林棋记得自己唯唯诺诺地点着头,他不能说,当时把那东西直接抹到陈裤子的伤脚上,是害怕陈裤子一石头砸过来,自己会被吓得重新跑回到拱门后的水道里,而且他觉得有意思的是,那东西抹到伤处后,陈裤子的表情当时就轻松了。 “谢谢你,兄弟。”陈裤子一把抓住林棋的手,“你救了我,真的谢谢你。” 林棋不知道该怎么说,自己的脸反而变得通红。 “老王是个浑蛋。”陈裤子恶狠狠地骂道,“我要起诉他,还有他爸,这件事情没完呢。” 林棋搓着自己的手,变得更加不好意思了。 “兄弟,你回去吧。”陈裤子点着头说道,“你不用担心,这件事情里,你是帮了我的。我爸也是知道的。” 林棋当时很想说,王哥就是那种脾气,王哥觉得自己是老大,老大说话就是顶一切的。 “那天你往我脚上抹的东西,当天晚上,我都不是很疼,要谢谢你的,以后去申城,记得跟我说一声,谢谢你,兄弟。” 林棋从陈裤子病房里出来时,手里还拎了两盒牛奶和一个水果礼盒。没错,那本来是送陈裤子的,他是空手而去,反而满载而归。 父亲知道这件事,少不得对林棋也是一顿骂。 不过,林棋与陈裤子,最后倒成了好朋友;陈裤子觉得,林棋才是真正的朋友。虽然林棋被逼着与他与老王哥一起下了井,但是林棋重义气,而且够朋友,当时在陈裤子脚上抹的东西,让他舒服了很多。 甚至在做完手术之后,陈裤子还给林棋的QQ上发来了一条短信息。 “兄弟好。我的手术已经完成,顺利得超乎想象。手术做了大概三个多小时,醒来的时候,伤处已经完全处理好了。” 脚踝是人最精妙的器官部位之一。除了胫骨与腓骨,复杂的韧带系统保护着骨头,在那一摔之下,骨头碎裂,韧带撕开。 “医生说,最痛苦的事情手术之前,韧带已经开始恢复生长,在手术之中,就需要对这几天恢复生长的韧带进行一次手术,那种手术很复杂。医生说了,我的韧带大约有十一处撕裂口,加上骨头碎片,那将是非常复杂的手术。” “但是很奇怪,我的韧带伤口处,像是被抹了一层淡黄色的油,那种油护住了我的伤口。” “不仅仅韧带上有,受伤的骨头上也有这种黄油。打了钢钉之后,我只觉得骨头很轻。有病友跟我说,晚上一定会痛得死去活来,但是我的伤口,手术后的头天晚上,除了有点点麻痒之外,没有太多不舒服的地方。” “医生我的身体有神灵保佑,说不定骨头上分泌的东西,是专门保护伤口的神灵留下来的。我想了想,也许是因为你给我的腿上抹的那个东西留下来的,可是我看到的时候,那东西就是触手一般,慢慢地粘到了我的伤口上,而且一粘上去,我的伤口感觉就好多了。” 第14章 :黑熊父子 “是清凉的感觉吗?”林棋当时还问了一句。草药给人最大的感觉,就是让热辣辣的伤口,变得凉爽下来,但是陈裤子的回答否定了林棋的想法。 “不是清凉,那种感觉是轻松,我想,我伤口的那层油脂,大概就是兄弟你拿来的东西,抹到我受伤的地方后产生的。” 林棋想到了那东西,软软的,身体里面有水分,给人的感觉,像是手里触到的是一种海洋生物,像是某一种水母。不,从长相来看,更像是珊瑚。 触手般的珊瑚,似乎是有知觉的,当林棋的身体第一次碰触到它时,那东西体内的水分,似乎在瞬间就流失了,这种感觉让林棋觉得,好像那东西是有思维的,它想让自己的身体变得枯萎,当林棋把触手般的生物捏到手心里时,那东西快速变软,似乎化作了一个根本没有用的废弃物品。 枯瘪的身体,换作别人一定会想,就是把这东西,放到嘴里去嚼一下,也没有太多的味道,赶紧扔了吧。 用这个思路去想,林棋突然间觉得,自己的脖子后面的毛发,已经慢慢地竖了起来。 “那东西会思考,没错,那东西甚至猜到了我要做的是什么!” 准确地说,那只触手,猜到人心里想的东西。 那触手知道,人是一种对外观非常在意的智慧生物,当人类看到一件在自己的手中快速枯萎,看起来已经完全失去生命的植物时,人类会采取的方法,就是将那东西丢弃掉。 但是偏偏林棋是个小孩,并没有这种经验。而且林棋当时遇到了一个糟糕的处境:在他身处的环境里,巨大的火药桶随时会爆炸,老王哥和陈裤子都要打了起来。 这是概率,任何一种生物都会按照概率作为经验,来决定自己的行为。林棋的那种环境概率,对于那触手般的生物来说,是无法预测到的。 最可怕的是,人是可以根据一种生物快速萎缩的外表,来判断这生物对自己的价值。而这一点,那只触手,竟然提前判断出来了。 拥有这种判断力的生物,只有一种可能,它是一种智慧生物。 这个念头,在少年时的林棋的心中如火花一般地冲撞出来两三次。林棋坚信,在黑暗的深井里,那触手般的生物试图进入到他的内心,预判他的动作。但是,那触手失败了。 这段奇遇对林棋来说,仅仅是生命中的一个小小的插曲。受到陈裤子事件的影响,在随后的一年时间里,很多学长和好友都离开了三线厂,回到了申城或者其他的城市中。 这是林棋要离开此地前一年发生的事情,我们把时间倒回到林棋离开秦岭那一天的傍晚。风仍然在吹着,林棋躲到了楼梯围墙的背后,他看着那只熊像惊弓之鸟一般,慢慢地走入到了井房。 走入井房时,熊还是抱着那块石头,好像那石头是熊的宝贝。 林棋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听到了咚的一声,仿佛有什么东西坠落入到深处,但他很快就明白了,是石头。 没错,是石头坠落到井里面的声音。 也就在这里,林棋又听到了咚的一声,这个声音更响,而且不是从井房里面传来的。 一只成年的黑熊,不知道从哪儿落入到井房的门口,那家伙身体站立,足足有两米多高,黑色的毛发像闪烁着金属光泽的盔甲。这是一只成年雄性黑熊,那家伙在井房门口静静地站着,似乎并不太在意躲在不远处的林棋。 林棋只觉得自己的心脏在咚咚乱跳着,成年的黑熊,他还没有在如此近的距离中遇到过,现在即使是逃跑,也跳不过可以用四足进行奔跑的成年熊。 在秦岭长大的人,即使是在秦岭中的三线工厂中长大的孩子,也不缺少看野生动物的机会,但是这么庞大的一只黑熊,是可以一口啃掉人的半个脑袋,一巴掌直接把林棋打倒在地上的家伙! 那只大黑熊只是静静地在井房的门外站着,大约一分钟多钟的模样,钻进去的那只黑熊就出来了。 它们俩应该是父子,手里捧着石头的那只是儿子,儿子大概刚刚成年,父亲其实一直就在儿子的身边,它看着儿子是否会遇到危险,突然从黑暗中站出来,是因为父亲觉得没有危险了,而且是应该出来接儿子一程。 林棋看到的父子两只熊,并没有朝着他这里看过来哪怕一眼,父亲只是把粗壮的右掌,放到了儿子的肩膀上,儿子轻轻地点了点头,似乎在告诉父亲。 “一切都已经搞定了。” 林棋看着这对父子慢慢地消失在他的视线里,他花上了好半天的时间,才缓过了劲来,他想了想还是冲入到井房里。 那块石头,那只幼熊是抱着石头走入井房的。 但是在井房的地面上,林棋并没有看到那块石头,那么,那块石头能到哪里去了呢? 只有一个地方。 那口孤零零的水井,依然静静地竖立在原地。 我们跟随着时间,又来到了2025年。 黑夜之中。 林棋与冯娟静静地看着那三个从越野车上下来的人,这三个人准备进入到井房里,其中一个人,打开了越野车的后备箱。 那家伙从箱子里,取出了三根比手指还要粗的安全绳,除了安全绳,那家伙还从后备箱里,扯出了三根腰带,他顺手将另外两根扔给了他的同伙们。 “我知道那水井的传说。”那家伙咬着牙说道,“不过我们今天都来了,一定要从里面带点东西走。公司的要求我们是知道的,找到那种触手,那玩艺的价格是很高,一公斤现在都卖到了一万多块钱,山洞里面肯定都是这样玩艺。对了,包子,我记得你还带着什么箱子,是什么玩艺来着?” 包子没有说话,他对着这家伙说道,“能不能把无人机的视频再给我看一眼?” “为啥?” “我们最后再确定一眼。”包子说道,他似乎轻微地呻吟了一声,“对了,我们今天不能三个人都下到井里面,得派一个人看在井外。取下来的触手,必须用最快的时间,放入到这个我准备好的箱子里。” 包子说着,又轻轻地揉了一下肚子,似乎他的肚子很不舒服。 “包子,你的意思是说,你要留在井边,然后,让我们下到井下,去把那些触手找到,是吗?” 包子点了点头。 “兄弟你太可爱了。”那家伙忍不住笑出声来,“兄弟,我们三人之中,你是派遣工,是临时工,如果不是我和阿本看上你,你现在还在自强县的街上给人贴手机膜呢,是我们看中了你,是我们给你工作机会。这里不是由你来指挥的,你明不明白?” 第15章 :生物猎人 林棋看到,那包子脸色不变,依然瞪着眼睛看着跟自己说话的人。 “我肚子是真疼,”包子弯着腰捂着肚子,“两位领导,你们是公司派来的,我是你们聘请的,没错,但是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何况,我身体确实不舒服。” “你不是说你下过井吗,然后才把我们带到这里来?”那个叫阿本接过话来,“我们说好的,你带路,我们负责把那些触手找到带给公司,然后你会分到了三分之一的酬劳。” “我可以少要一点。”包子嬉皮笑脸地说道,“再说了,是我伪造了这个东西,”包子指着越野车窗上贴的那张“生态环保部特别科”的车膜,“要不,咱们还进不了厂呢!” “你到底干不干?”阿本不耐烦地说道,“你要是不愿意下井,就一分钱也别拿,快点把箱子给我搬出来。” 包子还想再说什么,但是他的这套磨人的聊天方法,最后还是没有成功。包子不想下井,现在只有心不甘情不愿地,把一个箱子拿了出来。 那个大约一米宽、半米深的箱子很沉,箱底大概是装了水,包子把箱子取出来时,液体在箱底晃动着,箱子也很沉重。这三个人家伙要找的触手,肯定离不开水。 在不远处观看的冯娟,轻轻地活动了一下脚,准备站起身来,她的身体刚刚一动,就被林棋拉住了。 别着急,再等一等。 “干嘛?”冯娟低声说道,“你是不是不敢过去?” 明明可以好好说话的,一句“你是不是不敢”,差点就没把林棋给惹毛了,好在他的脾气不算坏,就算打架的话,二对三是没有什么胜算的,不过,他们如果想赢,唯一的胜算就在一个人身上。 就是包子,这家伙胆子很小,根本不愿意下到井里,如果打架的话,包子一定会先跑。 林棋在心里想到了好几个办法,包括该怎么吓这几个人。 “他们的目标,是准备下到井房的井下,那水井是干涸的……”林棋把水井的情况说了一遍,“他们想要下到水井里,去寻找一种很有趣的触手。” 这是林棋在十几年后,再次回到秦岭之中,也是再次回到轴承厂。 他这辈子就下到过那井里面一次,还是被当做“可以使唤的小不点”,安排进去的,他不知道那种触手是什么,只知道那东西很神奇,让当时脚踝受到重创的陈裤子,伤口受到了保护。 没错,保护。那黄色的油脂,起到的是对伤口的保护作用。 “我会知道是什么的。”冯娟说道,她只要下到井里,就知道这帮家伙想要寻找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但是现在,必须把这三个家伙给解决了。 根本就不能给他们下井的机会,如果这三个家伙要找的东西是珍贵的物种,根本就不能给他们这个机会,去偷走这个物种。 甚至连看一眼都不行。 冯娟在心里微微一动,她突然间想到了一个词。 猎人,生物猎人。 没错,生物猎人是一种奇异的赏金猎人,生物猎人是一种混合体。 生物猎人的身上,混杂了小偷、间谍等多种身份,他们名字虽然好听,被标以猎人,但其实他们的行为,是非常阴暗的。 他们是有雇主的,雇主会提供给生物猎人需要寻找的生物,这些生物包括某种植物或者某种动物,甚至可能是某一种细菌。 这些生物可能会藏在某个试验室里,或者藏在山区某棵被虫蛀坏的枯树里,也可能躲在夏季滋生孽虫的沼泽里。 冯娟甚至曾经被联络过,对方不知道从哪里弄到了她的手机,给她打来了电话,希望她来生物猎人。 “冯娟女士吗?我们需要得到您的帮助,我们的公司,需要采集您现在所工作区域的绿绒蒿的样本,没错,您可是这方面杰出的人才啊……” 这些生物猎人的猎头公司,是行业内的资深中介——在生物猎人这个行业里,中介已经把整个生态链完全弄清楚了,哪家公司需要什么样的生物标本,这些生物标本的获取有多少难度…… 甚至生物猎人的人选,都会被一一标出。像冯娟这种有过野外观察采集生物样本经验的人,名字已经被中介列入了花名册,中介们给出的价格,甚至达到了一个非常夸张的地步。 “如果您可以在秦岭中找到秦岭绿绒蒿的样本,完成采集种子、花,以及附近环境的采集,包括土壤的收集,您将收到不限次数打入您账户的费用。我们可以把费用清单提供给您,包括采集费、环境收集费、野外补助费……” 中介甚至给出了“长期分红费”,天知道这是中介、还是通过中介安排生物猎人的甲方给出的。最重要的不是钱,而是中介的态度,怎么说呢,是中介对自己的尊重。 “您是年轻又著名的野外生物探险家,具有在不同环境里生存、探险以及采样的专家,我们不知道您这种人的价值应该如何估算,我们甚至认为您是无价的。没错,您是无价的,我们唯一能做的是,只能用庸俗的钱,来衡量您工作的价值。” 当你听到这样的话,会怎么办呢? 冯娟拒绝了,她承认她在挂断电话后,那天晚上,她的大脑里会回忆起中介对她说的话,钱其实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是自己价值被别人承认时的满足。 那种满足甚至会让你的心中,产生一股无法形容的安全感。 但是,生物猎人是不能做的。 冯娟在心里恶狠狠地对自己说道,她为自己曾经的软弱而感到愤怒,中介就是一个编织着美梦的骗子。不过,在真金白银的“骗局”之下,总会有人上当。 眼前这三个人,就是生物猎人,他们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寻找藏在井里的触手。 “没错。”林棋低声说道,他用最简短的语言,将自己十余年前的经历说了出来,冯娟听完之后,心里觉得,她了解了林棋说的那种生物。 更准确地说,那是一种菌。一种非常奇异的真菌,它们如同陆地上的珊瑚,它们有着美丽的外表,有时候,它们被称为菌类中的高等生物,因为这些菌类,有时候甚至拥有独立思考的能力。 不过,现在不是讨论这件事情的时候。 因为现在,那三个浑蛋要行动了。 第16章 :“有导弹” 准确地说,包子最后还是得下井,不仅得下井,还得第一个下去。 “你先下到井底下,然后帮我们接住箱子。”阿本张开嘴,他的左上牙在黑暗中闪烁着金光,那是一颗金牙。林棋在心里哦了一声,他想了半天才明白那东西是什么,是金牙。他记得自己在申城去看过私人的牙科,在那次漫长的门诊等待中,他见到一位准备安装金牙的病人。 那位病人大约有五十多岁,据说等在牙科门诊好几天,一直在等定做的金牙。那病人一本正经地坐着,偶尔心不在焉地翻着手机,或者翻看门诊里那几本快要被人翻烂的杂志。 最后,连医生都忍不住开起了这病人的玩笑。 “哥,要不换个烤瓷牙算了,今天我就能给你做好!” “我就要金牙,”那病人固执地说道,“金牙咬东西,有股咯吱咯吱的劲,用其它的牙咬东西,没那股味道。” “这味道好吗?”另外一个病人开玩笑说道,“是不是嚼东西,会更香一点?” “那是!”那病人得意地说道,“你们不懂,用金牙咬东西,咬的是体面和尊贵,在我们那年代,有一口金牙的人,等于把自己的钱,都镶到了嘴上,这就是面子。” 林棋那时候已经上了大学,对于“把金子套到了牙齿上,就是面子”的这句话,能想通一点。他觉得那个模样可是难看到了极点,但是看到病人那副得意扬扬的模样,他从心里得到了一个念头。 当一个人的观念形成之后,你是很难把他的观念扭转的。即使这种观念被淘汰甚至被证明是丑陋的,他依然会坚持着这种观念,因为他曾经把这种观念当作他一生的荣耀。 对于某些人来说,金牙就是一种巨大的荣耀。 那位阿本轻轻地咬着自己的金牙,对着包子得意扬扬地说道,“兄弟,我告诉你,如果找到了足够的珊瑚,我们这一次就发达了,公司说不定能在自强县这边设个办事处,我们两个人没有什么野心,也闲散惯了,这个办事处就让你负责,你就来当这个办事处主任好了!” 听到这里,冯娟和林棋竟然忍不住都笑了起来。 夜色已黑,风把虫鸣吹得四散开来,黑暗之中,突然响起来了笑声,分外醒目。 不,不对,应该是非常醒耳,嗯,是让人一下子就听到了。 冯娟笑的原因简单。 “好久没有听到别人给我画大饼了。”冯娟在心里说道,“上次是谁来着,对了,有家动漫设计公司,希望我将自己拍过的所有动物的照片发给他们,他们目前还比较穷,但是最终会成为一家上市公司,他们会按照七三的比例,给我付版权金。对了,我拿的是三成哦!” 林棋在肚里,笑的声音更大。 “这包子也够惨的,被骗来给他们下井不说,未来还要成为什么办事处主任。我猜,好事是不会轮到包子的,但是坏事呢,可能都要包子来签字。”林棋在心里说道,“嘴里镶着金牙的家伙说的话,还是……” “出来!”阿本大叫一声,“赶紧都给我滚出来!” 其实不仅仅是阿本,越野车三人组都听到了他们的笑声。 林棋一下子就站了起来,他的身材本来就很高,在黑夜里,看起来更是高大,林棋冷笑了一声,他想好了自己要扮演的身份。 “你们三个。”林棋冷冷地说道,“自己趴到地上,别让我动手了,警察,都给我趴好!” 假冒警察是一种犯罪的行为,但是在面对可能的犯罪行为面前,林棋决定在事后写一份保证书和认错材料,但是现在,他除了假扮一下之外,几乎没有任何好办法。 哦,对了,林棋还觉得,自己只是自己大叫了一声警察。 “警察?”包子扯着嗓子喊道,“我们犯什么法了?”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写得清清楚楚,”林棋冷冷地说道,他在大学中选修过法律,知道刑法第二百八十条是怎么回事,他还知道,警察要有警察的范,“你们车上贴的膜,那东西是怎么来的,你们从哪里买来的?早点交待出来!” 这话一说,林棋就觉得有些不对,没错,冯娟听到这里,心里暗暗地说了一句,“笨蛋。” 你不用这么客气地跟他们说话,你已经把握了主动权。 “车上什么东西都没有贴,哈哈,小子。”阿本顺手就把那张“生态环保部特别科”车贴一把扯了下来,接着放到他的嘴里嚼了起来,金牙在黑暗之中闪闪发光,果然,金牙咬东西就是快,咬了大概一分多钟,阿本一口将嘴里的车贴吐到了地下,车贴上的字已经几乎看不见了。 “跟他们废话什么!”冯娟一下子站了起来,她的手里握着一根信号棒,是那种轻轻一拉引线,触动信号棒里的针座,通过传火孔,点燃信号棒中部的雷管。雷管虽然不大,但是红色的焰火可以直接冲到三十多米的天空上。 所以…… 冯娟扯动了一下安全引线,她听到了针座被撞开的声音,接着,咚的一声,冯娟只觉得握在手中的信号棒一热,一股红色的火焰,已经冲到了那辆越野车上! 咚! 焰火不偏不倚地击中了越野车的车窗上,接着是咚的一声,车窗玻璃被炸得四分五裂,碎片乱飞。 “太猛了。”林棋在心里叫道。 本来还在喋喋不休的三个家伙,被冯娟的信号棒,彻底给炸醒了。 对方究竟是不是什么人不知道,不过上来就给了自己一炮! 好厉害,好家伙,能要自己的命。 “有重武器,是导弹!”包子大叫了一声,话音一落,他就开始跑,包子一行动,剩下两个人,也开始疯狂地逃跑。 三个人跑的是不同的方向,包子对轴承厂从位置到环境是最了解的,他是向西侧跑,井房的西侧,还剩下两三栋仓库般的房子,再跑上一百多米,就能窜到山坡的小道上。 另外两个家伙,包括阿本在内,就是向轴承厂里面跑。 他们不熟悉环境,但经验告诉他们,逃走的最好方法,并不是直接逃出去,而是逃到一个人别人找不到的地方。 “追!”林棋跳了下去,他也对着井房的方向就冲了过去,林棋的目标很明显,就是包子,“抓住他就行了!” 林棋的身影一晃,冯娟也紧紧地跟了上来。 第17章 :关帝镇与猴儿道 夜,雨。 雨是从晚上九点钟开始下的,最初只是几粒豆大的雨珠,到了十点的模样,雨变成了一层雾,从灰蒙蒙的天空中,向着地上罩了过来。 这是秦岭北侧的秋雨,从北方刮来的风不算猛烈,让距地面2000米以上的天空中,堆积了大量的乌云,这种很少能被风吹走的云,像丝棉一样慢慢吞积着,变成了雨雾,从空中洒了下来。 这是秦岭的北侧的雨,与南侧的雨一般,有着湿而缠绵的特点,不同的是,北侧的雨,不论在任何时候,哪怕是大暑的前后,落在皮肤上只有一个感觉,那就是寒冷。但对于进入秦岭深处的徒步游客来说,雨水意味着很多东西。 雨水意谓着降温,意谓着你需要进食,意谓着你需要找地方扎营。 梳子岭位于秦岭北侧关帝口西北方向。关帝口不用说,自然是纪念关羽关二爷的。口是峡谷的山崖中的裂口,秦岭中还有个专门的词语,峪口。 清朝的末年,汉中很是繁华,大量的物资都在汉中处转运往北方。运往西安城的物资中,有盐巴、宜宾的红茶,当然,还有在冷兵器时代,有着硬通货之王的、从蜀地而来的“花椒”。 自南向北穿秦岭的商人们,挣的是卖命而来的辛苦钱,两三个人凑点本钱就能走,这一路上,艰难万分。 山路艰难,有时候请不起、也不敢请向导,为什么呢,你怎么知道向导不会害你?从秦岭中穿梭的商人们,有一句非常熟的话,叫做“以骨头为路标”,这话是什么意思?意思是穿越今天从汉中的洋县,前往西安的周至县的这段路程中,你不要害怕找不到路,你静下心来查看,如果看到路边有动物的骨头,就必然能找到一条道路出来。 有人一直不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秦岭深处的人家会告诉你,秦岭里有凶猛的野兽,除了像坦克一样的羚牛,老虎也经常可见,那玩艺最像猫的一点就是,能吃能生,一窝真能生下个四五只小虎仔,想想看四五只小老虎,一年的时间就能霸占多少座山头。 还有皮毛冬季变灰、夏季变黑的狼,还有长着两只獠牙的野猪,野猪真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主,遇见豹子都敢冲上去顶一下;除此之外,这地方山高林密,自古就不缺少土匪,占山为王的土匪往往武器精良,来往这条路上的生意人,从南向北归家时,一定要到关帝口下面那座关帝庙里拜一下。他们要在关帝爷面前发个誓,不谋害同行伙伴的命,在秦岭中如同异姓兄弟,就如同当年关二爷与刘皇叔一样;大家遇到危险时,要同舟共济,不能抛下伙伴独自逃生。 这一路上,商人难免受到各种野兽的侵袭,而且野兽这东西有灵性,知道要找食物的话,就顺着秦岭中人走过的道路寻找,一定会有收获。结果这一路,人要防止野兽来袭,最瘦弱的商人,也能使得好斧子,挥起来不比戏台上的武生差,那些被杀掉的野兽,骨头就落在古道之中。 在傥骆古道上,骨头就被做成了路标,顺着兽骨的路标,很容易找到了路,这就是“以骨头为路标”的由来。 久而久之,关帝口形成了一个小小的集镇,市镇不大,有车马店和税卡。现在的关帝口,则变得单纯多了,是一座充满了商业气息的小镇。远没有进镇,就能看到镇门口竖立着的一座巨大的仿古门楼,门楼两侧还有一副对联,“过秦岭必入关帝镇,来此处且游猴儿道。” 猴儿道,是最近刚刚发现的一条古道,古道位于梳子岭中的西北方向。秦岭的古道,全部是南北方向的,那是因为在古代,自北向南需要穿越的依次是关中平原、秦岭、汉中盆地、大巴山。不论是商人贩卖货物,还是特供食品的运输,乃至打仗,都是由北向南,或者由南向北的穿越。 但是猴儿道,是条自东向西的小道,从傥骆道向西北方向延伸出来的一条小道。好了,我们不再说了,故事里的人物要出来了。 在距关帝镇的西北方向,山岭之中,有一座三十余年前科考人员留下的气象站。爬过上百级的青石台阶,能看到长满了房屋布满了青苔的石基,青瓦铺的屋顶早已经破烂不堪,雨水顺着缝滑到了屋里。 长着霉斑的墙壁下,一个脸色铁灰的男人,围着一个卡式炉烤着火,炉子上,泛着油光的酸汤里卷着几片牛肉,在火焰上打着卷。 这男人叫塔子,他是有导游证的登山协会会员。在过去十余年间,普通人在全球化的进程中获得了巨大的收益,在收入与投资开始获利时,普通人开始把自己的精力放在另外一件事情上。 花钱…… 没错,花钱。 有些人喜欢爱玉石古董,认为那玩艺有保值功能;有些人爱娱乐场上的纸醉金迷,觉得人生的价值和尊严能在那儿得到体现;有些人爱宝马香车,觉得打开车门的时候最帅最酷! 还有一些人,则喜欢探索这世界最熟悉又陌生的地方。 比如,秦岭。 没错,秦岭最著名的徒步探险线路,是七八年前非常热门的敖太线,那条线海拔较高,即使是六七月份的时候,海拔一千五百米时的地段,下雪也是常事,很多缺少徒步经验的登山者直接把难度最大的敖太线当作练脚的热身赛,在缺少信号的无人区里,一旦出现失温和受伤,会把自己的命丢掉。 这一两年,秦岭、太白山保护区的管理局和森林公安局,对于敖太线的徒步管理是越来越严,让穿越秦岭古道的徒步,也变得紧张起来。在以前,塔子会亲自带队,但是现在,他只负责联络,带队的事情,另外安排人去做。 塔子一般会找从小就在秦岭中生活的人,五十岁以上的男性最好,这种老哥不仅有丰富的生活经验,还为各级科考队带过队,在秦岭中,这种人被称为老导,就是老向导;退而求其次的是老导的孩子们,这群人里,有些人已经三十多岁,他们的经验也很丰富,他们被称为桥哥。 这名字来得古怪,为什么要做桥哥。按照秦岭中老导游们的说法,年轻人想做导游,一定要在秦岭中砍过柴,滑过索道上——说是索道,其实是山里人嘴里的溜索,一根钢索横跨在河流的上方,利用钢索两端的高度的差异,将物品或者人,通过搭在溜索下面的滑凳,送到河的另一边。 导游需要被游客们相信,首先导游得了解秦岭,砍柴之人被称为樵夫,在秦岭的口音中,除了带着些许的陕腔,还有那么一点点河南信阳和四川口音混在里面,樵夫就成了桥夫,后来又变成了桥哥。 老导和桥哥,是最受欢迎的徒步领队,他们生长在秦岭中,对秦岭的地质、天气非常熟悉,但是他们几乎很难考上导游证或者成为登山协会的会员,想带队的话,就要依靠塔子的信息。 塔子在意的,是一支名为N0829的队伍。 这队伍自北向南、沿着著名的傥骆道,徒步穿越秦岭,组队的时间是8月29日,所以有了这个名字,队伍的向导和队长,即不是老导,也不是桥哥。 而是位二十多岁的女孩,吴珠。 吴珠的面孔在塔子面前出现了,她的脸色苍白,一张长圆脸上,线条坚硬,自己见到吴珠的时候,她的头发总是粘乎乎的,被汗水或者雨水紧紧地粘在额头上,她会用牙齿下意识地咬着上嘴唇,对着塔子点点头。 “我能带队,你不会觉得我做不了向导吧?”吴珠咬着牙说道,“塔子哥,你就这么看不起人?” 第18章 :不会吹牛的女孩 “我不是看不起你。”塔子低声说道。 女孩干导游很吃亏,人是欺软怕硬的,看到女孩做导游,首先就是不相信,然后嘴上就不客气,不仅会质疑你,而且会刁难你。 徒步在秦岭中穿越的普通人,要让这些人有安全感的话,首先导游要会吹牛,会说话,会撒谎。 因为这些导游们带的不是科考队员、媒体作者,而是对自己和大自然认知都有着些许偏差的普通人。 塔子记得他听过一位导游吹过牛,那口才真是比说相声的还要好。 “当年我从峪口下面走过时,说声迟那声快,我听到半空中传来了呼的一声,一块比汽车方向盘还要大的石头从天而降,咚的一声,落在我的脚前。离我的脑袋也就半公分,差点把我的脑袋都砸开了,等我再定睛一看,你们猜怎么着,石头下面,压死了一条两尺长的腹蛇,那鲜红的蛇肚子都翻了过来,蛇脑袋下的七寸,被石头砸得血肉模糊。好家伙,要是被蛇咬了就死定了,刚才那落下来的石头,不是砸我的脑袋的,是关二爷派来保护我的。” 塔子当时听完这家伙吹的牛,那是一个心服口服。这就是真正的吹牛,有悬念,能拉起听众的胃口,最后还能衬托出自己不寻常,他是被“关二爷保佑”的,那么跟着这种人,一定安全。 只有这种气场,才能让徒步者感到安心,吴珠是那种昂着头,“能做好的事我就不会说话的人,我也不会求别人,我能解决掉所有事”的人,这样的人干什么事都很吃亏。 埋着头死干事,遇事硬撑。吴珠就是这种人,这样的人,干导游就是最吃亏的。 但是,塔子还是决定支持吴珠,让她来带队。 塔子与吴珠约好的,8月31日,吴珠将率领自己的队伍,在关帝口北侧的梳子岭气象站与塔子汇合,时间已近深夜十点,吴珠人呢? 秦岭深处,距离太白山拔仙台直线距离3.5千米处。 吴珠轻轻地喘着气,山里的雨下了整整一天,她承认自己的心情不好,不是因为从早上到傍晚,她只吃了一顿饭,实际上,只吃一顿饭对吴珠来说,已经是一件常事,重要的是,这支队伍实在不好带。 吴珠想到的一句台词,好像是电影《投名状》里面的,“好打的城,哪能轮到我们来打呢?” 好带的队伍,哪能轮到你来带呢? 这队伍连除了吴珠外,还有六个人,首先是这是私导带队的上线,理论上说,私人导游一次可以带着七名游客穿越秦岭,但那是理论,底线是六人,秦岭人很迷信,秦岭北线有四条线,自西向东依次是陈仓道、褒斜道、傥骆道、子午道。(别急,四条线与迷信有什么关系,先往下听) “这些道,我都听说过,三国演义里不是有吗,陈仓道口斩王双,说是的蜀国大将魏延斩杀魏国大将王双的故事,王双杀到一处峡谷之中,只见四周树木茂盛,树影微晃,他大叫了一声不好,魏延已经杀到他的面前……” “子午道我也知道,这也和魏延有关,魏延要从子午谷直接杀入到西安,再从西安直奔许昌,用闪电战的战术直接端掉曹操的老窝……” 吴珠想起来自己带这支队伍,她在介绍秦岭时,队伍里的几位老哥说的话。 仔细看了一下,自己的队伍里,竟然有四位年龄在五十岁左右的老伙计,他们懂得其实还是很多的,但是一旦吴珠问他们问题,他们确实被难住了。 “你们穿秦岭,知道秦岭的古道,分为南道与北道,南道与北道的汇合点,大家知道是什么吗?哦,我说的可能不太明白,秦岭各种古道会在一处交汇,大家知道交汇的地点在哪里吗?” “这个我们不知道,我们挑的就是最艰难的路线,这样才有意思。” “没错,小姑娘,你别考我了,这些古道全部是古人开凿出来的,所以叫做古道吗,我回答对吧,有一条叫做子午谷,那条道太轻松了,我就不走了。” 吴珠摇了摇头。 “子午道又名子午谷,最近上演的几部电影里,都提到了它,其实,子午谷里有栈道,的确算是好走的。”吴珠低声说道,“还有,秦岭北道的入口,都是从山谷中进入的。” 没错,吴珠当时给大家普及了一些秦岭的基本知识,秦岭北道四线的入口,都是峡谷的裂口,被称为“峪”,中国的象形文字有一点对于普通人比较友好,就是你真的不懂意思,那你就看字。峪这个字写明了,山谷。峪的意思是,山谷的裂口或者开始。 比如吴珠带的旅游团,要走傥骆道,傥骆道最北侧的入口,叫做骆峪。一听就明白了,从骆谷的入口进入傥骆道。你会说了,山吗,哪里都有裂口的,讲究古道的起点和终点很重要吗? 很重要的,秦岭的古道,在冷兵器时代是用来运输物资,调集兵力,偶尔充当了一两回皇帝和妃子的美食特快专线,有时候也会充当皇帝跑路专用通道,后两个作用在唐朝的时候,最为突出。 每一条道的终点和起点,依次都有商业和战备的价值。这样一说,大家就好懂了。 比如说东侧的子午道,北侧起点是西安,南端的终点是石泉县,这就是著名的荔枝道。 子午道西侧的傥骆道,以风景奇险著称,南端的起点是汉中东北部的洋县,北侧的终点是今天属于西安的周至县的骆峪。这段道路奇险不已,秦岭有句话,叫做南缓北陡,意思就是,秦岭中线的北部,山势陡峭,而北线的代表,就是傥骆道。 傥骆道的特点就是奇、险,需要穿越茫茫林海。现在叫自然保护区,在百年之前,这儿土匪横行,数十里无人烟。 傥骆道以西,是褒斜道。褒斜道是一条被现代人开发较为深度的古道,比如有些栈道,因为修建水库的原因已经被淹没了。它的北侧起点是眉县,南侧终点就是汉中。 敖太线的终点是太白山的拔仙台,也就是秦岭的最高峰,就位于傥骆道与褒斜道之间。 最西侧的是陈仓道,陈仓道的北侧起点是宝鸡,它最初一直向西南方向蔓延,进入了甘肃,自东向西穿过了嘉陵江,穿两当、徽县,再自西向东穿过嘉陵江,一直向东蔓延,过略阳后,最后回到汉中。陈仓道是北侧四道之中,最长和最曲折的古道。 这些东西说了之后,那四位老哥哦哦几声,多少有些不在意,另外一对男女,他们是队伍中最后二位,他们却很认真地,把吴珠说的东西,给记了下来。 第19章 :条条古道通汉中 吴珠觉得,首先要把秦岭的知识告诉大家。 这里出现了一个知识的概念,叫秦岭中线。秦岭中线是一条以徒步旅行而产生的名词,这是一条东西贯穿的线路,中线以北,气候反而较为温和,中线以南,每天之间的气候变化更快。 其实,北侧的四条古道,都已经越过了秦岭的中线,汉中城虽然被秦岭包围在其中,但汉中城,属于秦岭中线以南。 要注意的是,这里说的是汉中城,指的是汉中市的城区,也可以称为老汉中,指的是今天的汉台区,古称南郑(不是今天的南郑区),在秦武公时期所设,一度被楚国占领,我们故事前两章的主角司马错,在率领军队平蜀的时候,顺手就把南郑给拿了回来。 从地理位置来看,旧时的南郑,今天的汉台,是属于秦岭中线以南,但是今天的汉中市所辖的最北的留坝县,留坝县最北端的、在玉皇庙镇和留候镇的北侧地带,则属于秦岭中线以北。 这很绕脑袋,就要讲逻辑了。秦岭中线可以看作是科学与地理上的意义,虽然产生于徒步线路, 古道的意义,则是古代的商业、军事价值。 对了,我们刚才说了,秦岭人是迷信的,每支私人旅行团人员的数量,一定不能超过秦岭古道的数量。 秦岭古道的数量是七条,刚才说的是汉中向北方向的北道,汉中以南方向,还有三条古道,汉中占据着汉中盆地和秦岭古道的中轴线,汉中通往巴中的古道,这是米仓道。 米仓古道的特点是北段极陡峭,南段则缓和了许多,另外还有一个特点是,米仓道有很多条支线。米仓道如同树干,生出许多的树枝。 米仓道以东,是洋巴道,北至石泉,南方连接了四川、重庆与湖北西部。洋巴道与北侧的子午道连在一起,有时候,我们会把洋巴道和子午道统称为荔枝道,它是通往西安城的重要运输路线。 米仓道以西,是我们故事开头所提到的金牛道,司马错平蜀时,就开凿了金牛道。金牛道从汉中市的勉县直通成都,一路上过宁强县、朝天门、广元市剑门关,直接打到了成都。著名的定军山,就位于金牛道的北段。 “因为秦岭之中的古道是七条。”吴珠淡淡地说道,“所以,我们养成的习惯时,连我在内,带的队员人数不能超过七个。说实话……” 说实话,吴珠也不是很相信,但是在八月三十日的晚上,她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不能超过七个。 一旦超过七个,一定会出事。 就在介绍这当口,有位个头最高的大哥,他是整支队伍里,唯一在登山冲锋衣里面,罩上一件牛仔衬衣的,冲锋上衣被拉开,衬衣被露了出来,显得很帅的模样。 “我记得,还有一条吧?就是三国时邓艾偷袭蜀国的那条古道,叫做什么阴平小道的?” 衬衣哥说的没有错,还有一条阴平古道。 “邓艾走的这条道,从头到尾都不算是完整的道路,因为他率领军队通过的时候,有时登山或涉水,没有使用工兵对路面进行平整,而且,我说阴平古道不完整,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吴珠说道。 在汉中以北四道之中,陈仓道是最西侧的古道,陈仓道在甘肃绕了个弯。在陈仓道的西南边缘,那儿就是阴平古道的所在地。阴平道长大约265千米,北起甘肃陇南市的文县,南至四川的江油。阴平道穿越的是甘肃东南与四川西北交界的岷山,这不属于秦岭的山系,而属于横断山脉。岷山的走向与秦岭的东西走向不同,它是南北走向的山脉,山壁陡峭。 所以,阴平古道不属于秦岭的古道。 与衬衣哥相比,另外三位大哥,吴珠依次把他们取名为“手串哥”“面条哥”和“谭哥”。 手串哥左手戴着黄花梨木的串子,右手戴着不知道是什么黄玉珠子铸成的手串,走起来也吱吱作响。手串哥历史知识很丰富,这一路上,给了吴珠很多建议。 “我们只是把这次穿越秦岭,当作生命中的一次尝试。” “我们做了很多功课,我们从网上找到一些失败的状况,从那些失败之中,我们知道我们需要准备什么!” 手串哥说的倒没有错,他们准备了压缩饼干、自热型的罐头、卡式炉。这帮老爷子们——这样的说法,也许是对他们有点点不敬,还带了一个自制式的净水器。 “我们自己做的。”手串哥晃着那个两个嘴对嘴的500毫升矿泉水瓶子,这个净水器两头大、中间窄,两头都开了口,中间放置着可过滤水的无机盐滤芯,水从上面的瓶子流入到下面瓶子里,煮熟烧开后就可以饮用了。 “我们希望能够看到拔仙台。”面条哥说道,他得到这名字,是因为喜欢吃面条,据说来到秦岭后,还要吃面条,好在这儿不缺面。汉中的热面皮以辣爽为主,其实算是半个米粉,还带着关中平原的倔劲;与之相比,汉中的浆水面是真正的面条,宽面劲道耐嚼,配上韭菜、肉丝和豆芽的浇头,端的是一个好吃。 “另外,塔子老师说,能让我们穿梭在秦岭中,能看到都督湖附近的沉船,那时汉武帝时候留下来的船吧?” 这支临时组建的编队,每个人交了1500元。对于秦岭中的徒步探险来说,价格不算高的。队伍是从华阳古镇汇合碰面,他们的路线是非典型的路线。 我们在刚才谈到了古道的支线,这条徒步之路就是支线之路。 吴珠想起了塔子说的话。 “大家都想当探险家,有些人当探险家是为了发照片,是为展现自己与众不同。有些人当探险家是为了给自己的儿时圆梦,还有人是抱着其他的目的。”塔子说道,“每一种情况的顾客,都有各自的需求,你看,我把你队伍里几个人对于秦岭的梦想与要求,一一写了下来。” 吴珠接过了手机,她在手机上看到了自己队伍里每个人的对秦岭的要求和梦想。 公平的说,这四位大哥,写的是都很长,有三个人写了六七百字,写得最长的是谭哥,谭哥写的更像是一种回忆录。 我们挑其中最重要的说一下。 “秦岭对我来说,是一位一直活在心里的女神,而我这一次,终于能亲眼看到女神的容颜。” 这是手串哥的话,挺感性和外露的,虽然带着一丝故意展现的不成熟。 “我从小就向往秦岭,因为我知道对中国人来说,是我们中国人的龙脉。我看过很多山,有雾气笼罩、山路辗转不已的江西的山岭,有奇险的天柱山,还有清秀的天目山。我想看一看,秦岭与这些山,有什么不同。” 这是衬衣哥的话。 “我想看一看秦岭的古道,当年的人们太厉害,修建了那么多的栈道。这其实比古罗马人修的路还长,秦岭里展开的古道,终点其实不是西安,而是汉中。条条古道通汉中。” 第20章 :命运的起点与终点 这是面条哥说的话,他希望来看看秦岭中的古道,这是队伍里的所有游客中,态度最为明确的一位。面条哥也说了,他知道,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平时的体能训练仅仅就是晚饭后的走路,因此,他可能无法承受长时间的徒步行走。 “我想,我的体能极限,大概能够进行三天左右的徒步,我的几个哥们和我的体能差不多了多少。大概也就是这样。” 面条哥是一个说实话的人,他的态度,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他自己与好友的安危,也正是因为面条哥的话,这条队伍的徒步路线被确定,最后,甚至连向导被确定为吴珠,也是因为面条哥这段极为坦诚的态度。 下面是谭哥的话,他的话很长,却很有意思。 “我以前在秦岭中小住过一段时间。那是因为我被调到了秦岭中自强县的光学仪器厂。”谭哥写道,他其实并不是谭,因为善于游泳,能够在深潭里扎猛子,甚至能从十几米高的悬崖石壁上跳到了湖水里,得到了谭哥的外号。 谭哥的意思,是在深水潭中游泳的好手。 “上一次来的时候,我心情不好,看到秦岭,觉得每一处风景都不好看。土坯的房子,青砖铺的瓦,在六月底的季节里,也像江南的一样,湿气重重,像是坐了很久的铁路,又重新来到江南的梅雨季。在家乡,还能看到水稻田,在这里,能看到的就是山,觉得心情很压抑。” “后来想想,不是秦岭的山,让自己心情压抑,而是那时的工作,让自己变得压抑了。” “我所工作的光学仪器厂,是从东北哈尔滨的光学厂,和申城的光学仪表厂抽一部分骨干力量,来到秦岭中完成建设的。在八十年代初,光学仪器厂大概是全中国最好的工厂之一,在四十多年前,厂里生产的,是专门提供给武器上使用的瞄准器(原谅我不能说多)。但也就在那时候,因为与某个大国的关系复苏,于是决定把生产瞄准器的车间,迁回到上海。保留下来的,是生产摄像机的工厂。” “自强县的光学仪器厂,本来就有生产感光设备的能力,在四十多年前,厂里就研制出了一种3镜头转塔的16毫米电影摄影机。这种电影摄影机改变了当时电影的拍摄方法。” “以前的电影摄影机,只有一个镜头接口,这种镜头如果是拍摄整体画面的广角镜头,就只能拍一个整体的画面,如果想从整体的画面,转换到拍摄到个人的面孔时,那么就要把广角镜头给摘下来,重新安装上一个长焦镜头,中间还要把摄影机给断电停机。” “但是有了这个3镜头转塔,就不一样,当时可以同时装上广角、标准和长焦三种镜头,拍摄连贯了许多。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很多电影厂都装备了自强县的‘秦岭牌’、“太白牌”摄像机,那时候,自强光学仪器厂的名头,真的无比响亮。” “但是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太快了。快到你根本无法想象的地步。光仪厂在黄金时代是1979年至1981年。日本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由索尼推出了好几款先进的摄像机。索尼Betacam系列,使用磁带记录技术,单人扛机,影片的精确度通过提高记录带宽和降低信噪比达到。到了1985年,全世界三分之二的新闻机构都使用这款机型。” “索尼与荷兰飞利浦公司联合生产的BVP系列机型,虽然价格昂贵,但是携带方便,适合电影、舞台的拍摄。86版的《西游记》、83年和84年的春节联欢晚会,用的是索尼BVP—300拍摄。” “我们刚刚解决了一个问题,对手就已经把我们彻底抛到了身后。秦岭牌的摄像机当年拍摄了很多电影,比如《少林弟子保大唐》,就使用的就是秦岭牌摄像机,我们认为自己的摄影频率多样化是自我研发的强大技术,能进行12-36格的每秒频率变化,但是我们的对手,太强大了。” “最初,光仪厂的秦岭-2型摄像机,价格是12万人民币,在索尼BVP销售到中国之后,光仪厂把价格降到了十万以内,而索尼的价格是税前45500美元,三十多万人民币,天哪,知道那是什么概念吗,自强县在1981年的国民生产总值买不到八台摄像机!(光仪厂的税收以及生产值不计入本县,作者注)我们以为有价格优势,所以我们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扩大生产与价格优势上。” “实际上,必须不断地追求技术的创新。当时整个世界的摄像机的特点是追求轻便,最轻的索尼摄像机只有100克;摄像机要追求家庭化使用,追求防震防潮,追求在特殊环境的使用,如海底和珠穆朗玛峰上拍摄。这些需要技术来支撑,只有找对了技术的节点,才有机会把自己产品的性能进行完整的提高。” 谭哥写的这些东西,应该属于技术内容,但这些话也许埋在他的心里很久很久,终于有了说出来的机会。 “我在三十年前来到光学仪器厂,那时候光仪厂已经不行了,一年卖不出去一台产品。那时候倒有人说过,以后的摄像头将是家庭化和微型化,会普及的。如果我们集中精力,去进行摄影头的技术开发与生产,也是不错的。但我们手里没有技术,没有专利,什么都没有,工厂每天要交电费水费,还有工人工资。最后只能做代工产品,一年有一个月能做上代工,就算不错了,因为我们厂子太偏,运输成本太高。” “从1998年开始,光仪厂其实就已经进入到倒计时的状态。我来自苏南,从小在申城长大。我当时看到秦岭的一切,只是觉得不舒服。厚重的湿气,九月的乌云,山间的土墙,还有某个山里不知名的庙宇。我想回到繁华的城市,那儿更自由。” “一转身,自己的大半生就走过去了。我反而特别怀念秦岭,我怀念秦岭的山和水,山和水是无比安静的,不管你是快乐还是悲伤的,秦岭的每一处山与水,都能让你慢慢变得安静。我在这儿学会了游泳,我重新来到这里,我想看看秦岭的山,更想看看秦岭的水。” 谭哥写得很长很长,看完谭哥写的文字,其实吴珠心里是有很多感触的,因为她与谭哥是不同的。她从小在秦岭长大,只有上大学的时候才离开这里,最后又回到了这里。她觉得自己的未来一定就是在秦岭之中,没有办法,这就是命运。 命运不经意间把我们从原点推出。我们经历了大半生,看尽了人间的一切,绕了大半个圈子,最后回到了原处。 这就是命运。 第21章 :两位神秘的游客 “每个人来到秦岭,都有自己的想法。”塔子说道,他身材瘦长,脸部的轮廓分明,他看着吴珠,“你怎么看?” “这趟行程最好不要超过三天。”吴珠说道,“这个季节,在秦岭里徒步的风险是有的,最大的风险是野兽太多。但是比夏季要小一些,六个人里,有四位老哥年纪都在五十以上,他们能够承担的徒步时间,是72个小时以内。” 塔子点点头,他在用这种方法训练吴珠。 “我看有不止一个人提到了想看水。”吴珠有些迟疑地说道,“傥骆道里有溪水,但是想看水库之类的,褒斜道上更多,而且更安全。” “他们开车到周至,把车停到了周至,接着一路赶到华阳镇。”塔子摇了摇头,“我们不能以他们的要求为主,我看,就是从傥骆道出发,他们不是想看水吗,你又不是不知道,华阳镇西南边,有个池子,池子里面还找到了些木头,说是那里可能是汉武帝真正的昆明池。” 吴珠无声地笑了笑,这种话是不能当真的。 那个池子在前两年被发现,是个堰塞湖,不过有些年头了。好在湖水的海拔不算高,而且形成了好些溪流在汇湖水,所以很安全。 唯一有意思的是,的确找到了木船的残骸,有人传说,当年汉武帝就在那个池子操练过水兵,用来平定滇定,因此得到了昆明湖的名字。 “我知道那个池子,那池子本来也不算出名。”塔子说道,“不过,好处就是,你带着他们去,向西南方向走个三十二千米,就能看到池子。然后再从池子返回到了傥骆道上,最后,顺着傥骆道再走,走到快要到关帝口的时候,再往西南走支线,就到了梳子岭的气象站。” “为什么要到梳子岭的气象站?”这话刚想问,吴珠立刻就把话咽到了嘴里。 当然要到梳子岭的气象站了。 秦岭之中什么最多,野生动物啊。 你到了华阳镇,就能从河道边上,看到了一群群或坐或卧的金丝猴,旁若无人地看着人类。有时候,猴王还会故意把手指放到嘴里,打起呼哨来。 到了秦岭,当然是为了看野生动物。 “梳子岭附近有十七八只大熊猫。”塔子说道,“运气好的话,我们就能带着这帮朋友们看到大熊猫,别以为在四川看到的大熊猫就是大熊猫。真正的大熊猫是在秦岭里的,嘿嘿。这样的话,我们可以把时间控制在三天内,而且最迟是第三天的下午,你就能来到梳子岭与我汇合,我们俩复盘一下路线,你觉得得怎么样,吴珠?” 吴珠点了点头。 “另外,每个人的费用统统归你。”塔子说道,他看着吴珠,“你不容易,别跟我客气,别说感谢。就是,这是你第一次带队,安全,还是要安全,你明白吗?” 吴珠感激地点了点头,她觉得,这条路应该是安全的。 华阳古镇——秦岭“昆明池”——傥骆道——进入梳子岭——到达气象站。 如果让吴珠走,两天即可,带上六个人,三天可以。 “总行程不到70千米。”塔子说道,“我会把所有人要准备的装备装备齐,还有,吴珠,有句话我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吴珠抬起头来,静静地看着塔子。 “游客不是朋友,不是家人,我们是雇佣关系,不必满足他们的情绪。”塔子冷冷地说道,“我们要负责的是安全,也不可能完全满足他们的需要,他们的需要永远是无止境的。我们的需要只有一条。” “安全,还是安全。” 塔子满意地点点头,“打响第一炮,阿珠!” 出发的当天,天色很黑的。风是从东刮来,微风二至三级,天空中有云,时而被吹散,时而被凝结在一起。队伍从华阳古镇一出来,那四位老哥都很兴奋,一路上拍照片,谈人生,异常开心。吴珠觉得他们的身体状态也很好。 “虽然是在第一时间拿到了每个人的体检报告,知道每个人都没有高血压和心脏病,但是看到如此有活力的中老年人,还是让自己挺开心的。”吴珠在心里说道。 更重要的是,队伍里的每个人显得比较专业,除了衬衣哥在冲锋衣里不适时务地穿了件牛仔衬衣(衬衣一旦受潮,会粘在身上,不过好在有冲锋衣保护),其余人均携带了登山杖、防水包,登山鞋很能适宜地将冲锋裤角塞了进去,每个人都带了三双袜子,在登山中,袜子是最容易受潮的。 另外两个人——吴珠愿意称他们两人是神秘人。资料上显示,他们是一男一女,他们没有填正规“游客登记表”,只上报了两人的基本资料。从资料上来看,男的叫做王军,29岁,体重85公斤,有徒步经验,女的叫做郑倩,体重55公斤,也有徒步经验。 这种游客,属于野游客。他们没有专门的计划,只是想跟着队来玩一次。 不,不。吴珠重新看了一下两个人的名字,她觉得微微有点异样之处。 王军,郑倩;郑倩、王军。 “这两个人的名字,取得的是百家姓里第七位和第八位的两个姓氏。”吴珠在心里说道,“有意思。” 有意思的意思,这两人用的是假名。 填写游客登记表,必须要填写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及一位伴侣级的重要联系人。但王郑两人的资料送到手里之后,除了年龄、体重和手机号码外,什么有用的资料都没有。最有意思的一点是,在华阳镇里,他们两人是最后从民宿来到集结地,脸上还戴着口罩。 “你们俩有氧气过敏症吗?”手串哥故意开玩笑地说道,“就在这里,还戴口罩?” 秦岭之中最多的其实不是野生动物,而是无处不在的、带着湿气的清新空气,那空气里有种六月底的嫩玉米的味道。 手串哥的话,没有换来两位陌生人的回应,他们还是戴着自己的口罩。随便吧,吴珠在心里头说道,只要不生事就可以了。 什么叫作不生事就可以了?这两人能做到吗? 第22章 :采木耳的发现 这年头什么人都有,有人到秦岭是来玩的,有人到秦岭是另有目的。 什么叫另有目的,吴珠认为,她第一眼看到这一对神秘的男女的时候,直觉告诉她,这两人另有目的。这个念头转过以后,她觉得这两人应该是情侣。 王军很小心地站在郑倩的后面,与郑倩保持了半个身位的关系,像极了一对正准备结婚的、女方处于强势阶段的情侣。 但是吴珠很快就否定了这个感觉。情侣之间不是这样的。 王军总是很小心地站在郑倩的身后,郑倩对他说话的时候,会先嗯了一声,那一嗯之下,王军立刻到了郑倩的身边,而且说话的时候,一定低着头,他的身材本来就很高,这一低头,就更加显眼了,像一只低头的鸵鸟。 吴珠心里转了很多念头,只要不是情侣就好,这样就能少出很多事情来。至于两人看起来像是一个主人,一个奴仆,这种关系,更像是雇佣而来的。 吴珠在心里泛起了嘀咕。 “这一趟行程并不复杂,即使是没有我这个向导,这两个人也可以独自前往。我们心目中的队员,年纪一般在四十五岁至六十岁之间,这个年纪的人,即有徒步古道的愿望,又缺少相关徒步和秦岭旅行的经验,所以,他们才会参加我带队的这种团。这两个人,为什么呢?” 抱着这个疑问,这支队伍一点点向秦岭深处前进。 傥骆古道是秦岭北四道之中,保存最好的古道。成为保存最好的原因,是因为古道至今依然要穿过无人区,无人区甚至没有手机信号。但是这次吴珠的路线,难度极低。 前往池子的路,依然属于华阳镇的一部分。这一路的风景,美是很美,但是风景却很是单一,山并不算高,而且挤在了一起;在有些平坦的路面上,地面上的石砖甚至是由人工铺就补上的,因此走上去毫不费事。这一路上大家走得倒是很开心,尤其是谭哥和面条哥,大家做得最多的一件事情,就是拍照。 吴珠也非常关注郑倩和王军,他们两人走在队伍的最后,王军拖在最后一人。与其他人相比,他们对于眼前的风景,似乎没有太多的兴趣。这条通往池子的路,其中也有好几处是狭长的山道,只不过四周的山峦并没有展开,略显有点压抑。 吴珠很耐心地观察着所有人,她确定了一件事,那四位大哥的的确确是来秦岭里徒步的,他们对秦岭并不熟悉,即使是谭哥也是如此,别看他像是什么都懂的模样。至于郑倩两人,吴珠承认,自己对这两人非常重视,她总觉得这两人跟随着她的团,另有目的。 十点多钟的时候,风突然间变大了起来,天空上突然间出现了鱼鳞状的云朵,云朵在慢慢地累积,到了十二点钟的时候,开始落下一些细小的雨珠。 也就在这个时候,池子到了。 在山路中走了六到七个小时,所有人的体力都开始出现疲惫。在吴珠的身上,这种情况反应是,她觉得自己的精神状态略显紧张,非常在意,至于那个池子…… 在秦岭之中,池子有很多。 最著名的池子,当属于太白山的玉皇池,海拔三千米以上的玉皇池,主要依靠冰川的融水生成,池子虽然不大,但是想一想,你在山路上几经曲折。在初夏冒着从天而降的片片雪花,时而穿过太白叶松组成的树林,那树林中泥土潮湿,不小心脚会陷入沼泽一般的湿土里,你穿过树林,地面上全部比你的脑袋稍微小一点的砾石,一不小心,就会扭到脚。 你心里又气又恨,觉得自己为什么要跑到这里来,这不是没事给自己找苦头吃吗? 就在这时,你看到了玉皇池。 那个池子真心不大,大约只有六七个足球场般大小。想一想,山顶的寒风吹在身上,眼前尽是些灰色的石头中,突然间,出现了一坛蓝色的水池,颜色的对比加上此时的疲劳、颓废,突然间只觉得不仅仅是眼前一亮,而是你的心情,随着玉皇池的出现也变好了。 吴珠听到自己内心深处,微微笑了一下,她曾经跟队去过玉皇池,那一次,她是作为旅行团的队长助理去的。时间就在一年前,那时候,吴珠已经确定,自己大概是要依靠秦岭吃饭了。 秦岭的饭,好吃也不好吃。 吴珠记得自己儿时,大概就是北京奥运会举办前后,秦岭的人开始多了,即有西安的老哥们儿,也有来自全国各地的。那时候上秦岭的人,脖子上都挂着一个相机,有些带着长镜头,大家都喜欢举着相机啪啪啪拍个不停,生怕把秦岭的景色给遗漏了什么。 那时候,吴珠记得自己就见过那个池子,当时她跟着爷爷去采蘑菇。蘑菇是真菌的一种,那个最著名的红伞伞白杆杆,就是有名的毒蘑菇毒蝇鹅膏菌,识别毒蘑菇,老年人肯定比年轻人和少年要强上了许多。所以,每一次采蘑菇,都是爷孙俩同行。 那天刚刚下过雨,雾气很大,那时候的华阳镇,还没有那个巨大的门楼。今天的镇子依河而建,当年则是很多居民散住在丘陵的山坡之上,要去采蘑菇,当然要采能卖上钱的那种。 当然,这是吴珠的想法。 “我采的蘑菇,我能提到一半的钱。”吴珠在心里说道,她是一个非常现实的姑娘,那一年不过九岁,却成熟得像是城里的少女,什么都懂,也很精明,“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最值钱的,就是木耳。” 在2008年,野生湿木耳的价格是八元一斤,不过采摘的时候比较麻烦。需要找到阴暗潮湿的地方,这样最适合寻找湿木耳的地方,往往就是北侧的山坡、或者躲在阳光之下的谷地。最适合长出野生湿木耳的,是潮湿的岩壁、倒下的枯树树干,或者是堆满了枯枝与落叶的草冢。 草冢,听名字就知道,就是枯枝与落叶,堆成了一个或大或小的坟包,这也是秦岭人能看到的特殊景色。不过,草冢在北方四道能看到,到了穿越巴山的米仓道,就看不到了。 汉中以北的秦岭,出现暴雨的机会最近几年比较多,而汉中以南的地域,暴雨出场的次数一直比北道多。雨水一大,草冢就被冲散了。 有人说,秦岭的草冢,是每一座山的神灵的寄居之地。当然,每一座的山的神灵,却是不同的。 等等,回到采蘑菇的话题。 吴珠记得很清楚,自己上山之后,其实一直顺着一条岔路向山顶爬去。这座山不算太高,当地人称为破草鞋山,意思是穿着破草鞋也能爬到山顶。走的哪怕是羊肠般的小道,或者踩着被雨水从山顶冲刷下来的水道,也能走到山顶。 说是水道,其实就是雨天的水聚在一起,从山顶上冲刷下来。那种路本来会有很多石子,但是在破草鞋山,吴珠感觉脚下连石子都很少。这样的情况下,她爬得很快,大概半个钟头的模样,就爬了三百多米。 不要被各种影视剧所骗,一个身材健康的普通人,想半个小时内在四十度的山坡行进三百米并不容易,更何况,还是个一边采木耳,一边踩着泥土、草地向上而爬的小女孩。 然后呢? 然后就是那座池子。 第23章 :野生生物调查员 然后吴珠抬起了头,她隐约觉得,自己前面的树枝后面,像是隐藏了什么东西。 那东西好像还在晃。 吴珠就向前走了几步,她拔开了眼前长着刺毛的树枝,树枝的下方,就是破草鞋山不远处的山谷。 那山谷,吴珠在半个月前还见过,谷底下面堆了一些草冢,这意味着,前段时间的雨水,并没有破坏了谷底的模样,连草冢都保留了下来。但是这一次,却不一样了。 山谷里灌满了水,水至少有四到五米深,没错,吴珠记得自己第一次看到那湖的感觉就是这样,那是因为她见过的最高的草冢,就在这个高度上。也就是说,湖水涌上后,至少淹掉了草冢。 整个池子像是一个数字8,横躺在山谷之中。后来吴珠知道了一个词,堰塞湖。水极有可能是雨水冲入到山谷里,又无法排掉后形成的堰塞湖。这是看到湖的第一感觉。 但是当时,吴珠觉得自己很兴奋,她兴奋到了哇地叫了一声,就在这里,她听到身后传来了一个有些惊恐的男人说话声音,你别叫。 吴珠回过头去,她差点又叫了起来。 哇! 吴珠身后,站着是一个野人般的家伙,那家伙看起来像是从泥土里钻出来的,他身上的衣服早已变成了泥灰色,像是在泥水里滚了好几天,最起眼的是他身上穿着的那件马甲,灰色的防水马甲,早已经被泥水浸泡了几回,湿了又干,变成了一件灰色的“泥铠甲”。 那个野人般的家伙,本来想一把捂住吴珠的嘴,但是手伸到半路,又缩了回去,他有些着急地向前跳了一下,“我说了,你别叫。” 换作别的女孩,肯定会真的被吓得大叫起来,但是吴珠就是看到那个“野人”手伸出来要抓她,又把手缩回去的那个动作,立刻就放心了。 没错,她当时还很瘦,快十岁的女孩,身高一米三多一点,换在现在,看起来像是两年级的小女生,要想抓住她,就太容易了。 “你在摘木耳。”那野人低声说道,“我等会送你一点,你别叫,我在等着那东西,那东西是怕人的。” 说心里话,当时吴珠都没有听明白这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水是五天前涌出来的。”那野人又说道,“我当时半夜起来的时候,看到下面的山谷里积水了,我当时也没当作一回事,结果第二天的晚上,我再一看,水好像又第一天多了一些,唉,我自己当时都搞糊涂了。” 不过,吴珠虽然听得稀里糊涂,但也总算明白了一点,这位先生说的是山谷里的湖是怎么出现的。是从地下水的涌出来,慢慢形成了这个湖。 “我以为是堰塞湖。”那野人像是在自言自语,“唉,所以我当时就猜,那水怎么可能是从地底下冒出来的呢?那水一定是从山上流下去的,这里的湖水不都是这样形成的吗?” 吴珠也不害怕了,这是直觉带来的。 “你就在这里看着水慢慢上涨,形成湖泊的?”当时的吴珠觉得眼前的男人好玩极了,一身的污泥,身上还散发出一股说不出来的臭气,跟自己家里废掉的猪圈的气味差不多,这家伙究竟在这里呆了多久,才把自己搞成这模样。 而且,从“野人”身上都快要辩识不清的夹克衫和马甲来看,这野人应该也是那些冲着秦岭的名头,到这里来游玩的游客之一,不过,他怎么把自己搞得这么狼狈? “这家伙倒不像是个坏人。”吴珠在心里说道,“不过,他是来干什么的?” 那野人随手递过来了一张过了膜的卡片,上面写着,“省属动植物保护中心,特派调查员,常桥桥”。 常桥桥,吴珠在心里笑了一声,这名字有意思,她这才发现,野人大概比自己大了十一二岁,还有,很有趣的一点就是,省属的动植物保护中心,在秦岭里,被称为野生动植物调查员。 那就是因为在秦岭中保护大熊猫的,勘察地形地貌的,搜集生物标本的,只有两块牌子的工作人员最硬气。 一种是国家级科学院的调查员和保护员,不仅仅是因为他们身上带着“国字号”的标签,而是因为从1978年开始,秦岭自然保护区成立之后,国字号的调查员就一直在这里研究动植物的生态,也一直在研究这里的生态环境。 另外一种是市级的。汉中市和宝鸡市的研究员是这里最接地气,他们上面要对应国家级的调查员,下面负责联络考察,还需要对每一块区域进行细致的摸索。 唯独省一级的调查员,听着名头不错,其实就是到这里来看一下。不过,这倒能解释眼前这“野人”的衣着状况,他一定是在这里呆了很长时间,说不定…… “说不定,就连帐篷都弄丢了。”吴珠在心里说道。 “不是的。”常桥桥说道,“我那天晚上,看到山谷里的水出来了,我就赶紧去看,结果再回到帐篷里时,唉,给你看照片吧。” 常桥桥把自己的照相机摆弄了几下,翻出来一张帐篷的照片。 “我的天!”吴珠在心里叫道。 那个帐篷,像是遭了贼一样,被翻得乱七八糟。帐篷四个角都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掀了起来,睡袋像是被熊的爪子撕开了一样,连里面的羽绒都露了出来,散落了一地。一个取暖的炉子被打翻在地,炉子上的水流在铺在地上的防潮垫上。 最可恶的是,连防潮垫都被利爪划开,泥水已经从垫子下面渗了出来。 “惨!”吴珠记得自己说道,“怪不得你变成了这模样,这几天晚上,你就在山里睡的。” 常桥桥委屈地点了点头,吴珠记得当时他说了一句话,那句话很有意思。 “我不知道是谁干的,反正把我帐篷弄坏的那几个坏东西,希望把我赶走,我偏偏不走,我就要留在秦岭里,看看他们究竟不想让我看到些什么!” “那你觉得是什么呢?”吴珠又问了一句,她觉得她的好奇心,被常桥桥勾了起来。 “我觉得,破坏我帐篷的,想把我从这山里赶走的家伙,似乎知道这面湖突然会出现。”常桥桥神秘地说道,“所以,他才会破坏我的帐篷,而且,破坏我帐篷的,一定不会是猴子,或者熊,你信不信?” 吴珠瞪着眼睛看着眼前的泥人般的家伙,觉得眼前这个男人,真的非常有趣。 第24章 :秦岭白蘑 常桥桥认为,有人故意破坏了他的帐篷。 不过,吴珠又重新看了一下相机里的照片,她的大脑里转过了好些的念头。 “帐篷的四个角都被拔了出来,每个角的四周,原本还有两颗锚钉,因为这帐篷是扎在半山坡上,这种扎帐篷的方法,我也见过的,就是专业在户外生活过的人,扎下的锚钉是为了让帐篷更结实。结果,这些锚钉全部被拔了出来。” “这位常桥桥大哥,非常有经验的,他在自己的帐篷的南侧,也就是山坡的上方,用石块搭起了一座墙。虽然说石墙很矮,那浅浅的石墙,就是把十几块石头垒成了一排,但足够能抵住水。对了,这石墙还有警示的作用。” 没错,那排浅浅的石墙,大约只有二十几厘米高,是用一块又一块的石头并排而立建成的。每一块石头的根部都扎入到泥土里,如果雨水过大,就会顺着石墙的两侧,汇成小河。 如果雨水非常大,那么石墙的某一处可能会被冲垮,石头会滑到了帐篷上,把帐篷里的人惊醒。 毫无不夸张地说,这是一个设计得非常精巧的石墙。同时具有阻挡水流和水流过大时的警示作用。 “还有,从照片里的情况,第一眼看上去像是一只猴子,或者是一只熊干好的。但那是第一眼的感觉啊,如果你仔细思量之后,就会发现,不是的。” “如果是猴子干的,猴子进去一定会先找自己需要的东西。比如说食物,像什么火腿肠啊、巧克力之类的,这帮家伙们很聪明,不过,秦岭的猴子是不会在夜晚行动的。而且,秦岭的猴子,是不缺少食物的。” 秦岭的猴子不缺少食物,如果真的饿了,它们就会主动前往人多的地方,寻找食物,实在不行就向人类乞食。 “不会是熊,熊进入到帐篷里,也是以破坏为主,而且动作会很粗鲁,它不可能一根根地把帐篷四周的锚钉给拔了,熊会直接把帐篷给掀了,因为它的身体太大。就算是刚刚独立成家的小熊,也能把帐篷掀了。” 所以,吴珠看着眼前的常桥桥。 那家伙的脸上带着一股期盼,那个期盼仿佛是等着吴珠告诉他,他的判断究竟是对还是错。 但是,如果是人进到帐篷里,又想故意把帐篷弄坏,是什么原因呢? 吴珠虽然不到十岁,但是考虑问题时,考虑得很复杂,而且她一下子看到了问题的关键上。 “这几天,你就在外面风餐露宿。”吴珠小心地用了一个成语,睡在帐篷里有暖和的衣物,不算是风餐露宿了,“那么,有没有……” “有没有人在监视着我,你问到了点子上!”常桥桥兴奋地拍了一下身边的一棵板栗树的树枝,啪的一声,那树枝应声而落。 有人在监视着常桥桥吗? 难道常桥桥的帐篷真是被人故意破坏的,而那个破坏者,还在夜晚里监视着常桥桥? “说心里话,我没有发现,但是我能感觉到,那破坏者是存在的。”常桥桥小心地说道,“而且,我越来越接近他了。” 吴珠的好奇心被一点点地引了上来。 “如果我的帐篷被破坏了,我就会立刻下山,因为帐篷里的食物几乎全被糟蹋了,什么东西都没有被剩下。你可能没有看到,我当时进去的时候,脑子都被气得发晕。我带了一些很喜欢吃的巧克力威化饼干,就是那种小包装的,撕起来都很麻烦的那种。” 吴珠在心里舔了一下舌头,她知道那种威化夹心饼干,咬上去第一层是脆,第二层是软,中间还有巧克力的香味。 那种香味无法形容…… 好了,回来。 “那些饼干被人拿着利器,从中间直接割开了,那个浑蛋把我所有能吃的食物,全部都给破坏了,但是,嘿嘿,我比他想象的要坚强。”常桥桥略带得意地说道,“他不会认为,我一个刚刚从大学里毕业的学生,连野外生存的方法都不会吧。” 说心里话,事情到了这时,吴珠可以与常桥桥分手,两个人还有各自的工作。 吴珠需要采木耳,不过现在天色已晚,她现在需要和爷爷汇合,两人会在破草鞋山下那根老油松前汇合。 常桥桥该找人找人,该发神经发神经。 不过,如果说人类世界有什么不可救药的东西,我们说的是那种正面向上的东西。 那一定是人类的好奇心。 “你一定想把这个坏蛋给找出来。”吴珠眼珠转了一下,“那让我猜猜,这家伙可能是以为,你是科学院派出来的调查员,你一定是查到了什么东西,而这个东西,应该就是与刚刚冒出来的湖有关,反正你身上一定带着某种使命。所以,破坏你东西的那个坏蛋,也可能是间谍吧,故意把你的帐篷给破坏了,然后想把你从秦岭之中赶走。不过,其实你是并没有那种使命的。” 公平地说,吴珠后来觉得自己的话说得有些过分了。因为话一说出口,就看到常桥桥本来就发黄的脸庞,变得更黄了。 “虽然只是省里派来的调查员。”常桥桥冷冷地看着吴珠,似乎把吴珠当作了一个…… 怎么说呢,事后想起来,准确地说,是吴珠经历了人生在青春时爆发的热血,又经历了低潮时的沮丧后才明白的道理。吴珠觉得,常桥桥那个眼神,仿佛在对当时的自己说,“你凭什么看不起我?” 其实吴珠没有,吴珠只不过太小了,她没有办法把大脑里的思想,准确地缕清楚说出来。 “我依然是要负责调查秦岭这里的植被分布与动物之间的饮食习惯。”常桥桥像是念着自己的硕士论文的题目,“只不过我被派到这里来,那是因为,太白山支线的植被更需要调查!” 吴珠听到了常桥桥说了半天,当时她听得不算是太明白,后来才明白。原来,省里安排了一支队伍调查太白山地区的植被,其中有一个非常有趣的项目,叫做“动物粪便与秦岭的可食用真菌的生长状况”。 听到这个题目,也许你会哈哈大笑,你错了。 秦岭的真菌,很多都是可食用的,直到今天,秦岭里好几个县城,都是以真菌作为当地的土地产之一,其中就有吴珠当时采的木耳。 但是秦岭最珍贵的真菌,是一种听名字非常普通,但其实又非常有趣的一种蘑菇。这种蘑菇属于白蘑菇科,它还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秦岭白蘑。 第25章 :羚牛的粪便与秦岭的白蘑 在这里,我们必须介绍一下一些很有趣的东西。 首先就是真菌,在秦岭,主要的代表就是木耳和蘑菇。 木耳有两种,一种是那种薄薄的木耳,颜色发黑,表面光滑。 如何采摘这种黑木耳,刚才吴珠同学已经做过了示范。 另外一种木耳很厚实,表面粗糙,像是长了一层毛刺儿,这是毛木耳。毛木耳的颜色,从褐色到淡灰色都有。毛木耳的口感不是嫩或者滑,而是脆。打个比方,有一味菜叫做木须肉,如果菜里放着的是大片的木耳,一吃到嘴里,木耳就直接滑到了胃里,那里用的就是黑木耳,要是木须肉里放的木耳是被切成丝的,咬到嘴里脆生生的,像是在咬着海蜇,那你吃到嘴里的,就是毛木耳。 在吴珠随着携带的采摘袋里,即有黑木耳,也有毛木耳。毛木耳更多地是长在枯死或者腐烂的树干上,野生毛木耳的价格是七块钱一斤,比黑木耳要低上一块钱。因为毛木耳单片更厚实更沉重,而且采摘的难度也比黑木耳要低。 不过收购的时候,如果没有挑捡出来的话,都会都按照毛木耳七元一斤的价格,进行统一收购的。也就是说,如果毛木耳和黑木耳混在一起,统统按毛木耳的低价收购。 除了木耳,秦岭里面还有蘑菇。 在破草鞋山这个海拔高度上,可以找到两种蘑菇。 一种是羊肚菌。 这种玩艺最长的时候,能长到人的手指一般长短,菌盖也就是羊肚顶部,带着黄色的褶皱,像是羊的胃部,羊肚菌的名字,就是来源它菌盖的模样。有时,菌盖的颜色偏黑,也是带着褶皱的;有时,那玩艺又能长成一个小小的松塔形状。 野生的羊肚菌,需要在阔叶林、或者针叶林与阔叶林交汇地带的腐殖土上生长。换作大家都能听懂的话来说,就是羊肚菌一般会从白桦、五角枫、华山松这些植物身下的腐叶与泥土的混合层里生长出来。 秦岭的蘑菇,还有一种是牛肝菌。不过最好吃的只有一种,就是秦岭白蘑。 白蘑一般在八月份的雨后才能生长出来,那是要先等上连续几天的大雨。 一旦雨过天晴,你就要去找白蘑了。 怎么去找白蘑菇,其实很麻烦。 你要走到秦岭的深处,四周一片寂静,小溪传来的流水声时断时续,你得注意脚下,地上铺着半指厚的枯叶,有些枯叶下面还有青苔,一不小心就会滑倒了。 这里秦岭的深处,有些地方甚至连电信信号都没有,也就是无人区。 这时,你突然间听到了呜呜,像是老牛在耕地时疲惫地发出的低吼声,接着,你又听到了一阵奇怪的哒,哒,哒的声音。 那声音,像是一种沉重的生物正拿蹄子踹着地面,你的大脑里马上想到一个奇怪的词。 野牛? 有点像,但好像不是,等等,又传来了声音。 哒,哒,哒,好像还是牛蹄子的声音。接着,你好像听到了扑哧一声,像是有股稀糊糊、粘乎乎的东西,落到地面上的草上,或者是枯枝上。 接着,你听到了那生物轻轻地喘了一口气,呼! 那感觉,就像是你刚刚解完了一次大便,从厕所里心满意足地走出来时的感觉。 真的吗? 真的。 你想的没错,刚才那种生物,完成了一次粪便的排出。那种生物,就是秦岭中特有的羚牛。 在秦岭的生物中,羚牛算是大型生物了,它身上长着淡黄色的长毛,身体修长,与其他地方的野牛比较起来,没有江南野牛的泥泞,也没有云南那边野牛的凶猛。 羚牛像是一位隐士。 羚牛的牛角自上而下长成,弯曲成45度,紧紧地贴在牛头上;它的脸庞瘦长,如同西游记里某位神仙的坐骑。 我们谈了半天羚牛和它上厕所时的状况,你别急,羚牛的粪便一下来,你就要紧紧守在那里。 大约守到第三天的时候,粪便基本上已经完全陷入到腐叶之中,不过从腐叶上,又生长出来一种新的东西。 它们在小时候是白色,菌盖和菌柄在内的子实体是生长在一起的小疙瘩,还没有分开。到了第四天的时候,子实体慢慢分开了,菌盖慢慢长开,菌柄也有自己的模样。 这就是秦岭白蘑,雨水、腐叶和羚牛之烘,是秦岭白蘑最好的养料和生长基础。 秦岭白蘑肉厚实,柄短而细,菌盖最长的时候,能长到十五六厘米宽,也就是说,最大的白蘑,你用手掌,也只能刚好盖住那个菌盖。 常桥桥的手掌心里,就多出了三四个巨大的秦岭白蘑,那玩艺把他的手掌心都堆满了,看起来像一座手掌中的山峰。 常桥桥的另外一只手,拎起了他的背包,那是款带有典型的国家地理风格的牛皮包。长方形状,比摄影包略大一些,轻轻晃了一下,里面的东西直响。 “我做了记录。关于秦岭的食用菌与动物粪便共生情况,你了解共生吗,唉,你只是一个小小的,小小的小女孩,你什么都不懂,对不对?” 吴珠静静地看着常桥桥,一句话都没有说。 “我全部都记录了下来,秦岭中的真菌状况。我只是一个刚刚从大学毕业的学生,我学习的虽然是普通的生物科技,而且我没有办法应聘到药厂或者事业单位,但我对于物种学的研究在很多人之上。不过没有人听我说过我的知识,听我说过我懂的东西,你刚才说是什么来着,我没有那种使命?” 吴珠承认她说错了,她本来是想说,掀你帐篷的人,一定是误会了你的工作,把你当做了重要的人物,其实,你不是。 但是吴珠到现在还是没有说话。 她还是静静地看着常桥桥。 “你别用这种眼神看着我,我什么都不是,我只不过是一个……” “可以了吗?”吴珠突然间冷冷地回答道,“能闭上嘴了吗?” 这种情况,吴珠也遇到过,每一个月中,她的父母总会回到秦岭的家中,每一次总是不停地抱怨,抱怨工作环境,抱怨商业伙伴或者下属工人干得不好,要不就是说吴珠这也不好,那也不好。吴珠知道这种委屈,叫做传递。 一种失败情绪的传递,当父母在外遇到委屈或者不开心的事情时,他们也想发泄出来,那么他们发泄的对象,只剩了一个。就是自己的孩子。 常桥桥来到秦岭中,也一定遇到了很多委屈。这是吴珠猜的。 那年,吴珠还差一个月就到十岁,但是山里娃儿的成熟,是城市里的孩子无法相比的。 城市里的孩子会为无法吃上一款慕斯蛋糕而哭,山里的娃儿要想到自己怎么挣钱补贴家用,而秦岭的深山之中,这里的传统一向如此。 女孩要承担的更多,尽管爷爷已经下意识地减轻了吴珠的各种压力,但是吴珠知道,自己的家,其实是靠爷爷和她贴补上来的。 父母在城里,是一对社会最底层的生意人。装潢工程、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他们依靠着一个又一个的朋友、亲戚和同事关系,混迹在这世间看似光鲜的饭局中,来寻找可以开展的工程,他们手下有着一个又一个小包工队,每个工人都亲切地称吴珠父母为“吴总”或“吴总夫人”。父母硬撑着自己的“老板牌面”,最后其实连电话费,都是自己女儿给交的。 不仅仅如此,吴珠还要提供一个情绪价值,那个价值就是——接受他们的抱怨,充当他们的心理导师。不,不是心理导师,是心理发泄的沙袋。 所以,吴珠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她能理解常桥桥的心情。 但其实,吴珠恰恰是没有说错话,正是因为她说对了,刺痛了常桥桥心里最痛苦的地方,常桥桥才会做出这样的反应。 “你晚上是不是还要来找那个掀你帐篷的人,我来陪着你一起找。”吴珠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她认真地说道,“我也想看看,哪个浑蛋干出这样的事,我会带着我的狗阿虎来陪着你。” 常桥桥瞪大了眼睛,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光看着吴珠。 “真的吗?” “真的,对了,你想吃什么,别想多了,没有肉。只有烤红薯,烤土豆,对了,还有煮玉米,你想吃点什么?我给你带来。” 第26章 :汉中之地 吴珠家搬了好几次,最初的家,是住在一个名叫“刺儿柿”的山坡上,那地方的柿子树长得很好,结出来的柿子又大又红,就是柿子树的皮粗带刺,人要是爬上去摘柿叫爸爸的话,非被柿子树的树皮,扎得浑身不舒服。 轻则皮肤又刺又痒,重则皮肤发红,像是被什么有毒的蚊虫叮咬过似的。 后来说刺儿柿的山坡不安全,就搬了好几次家,吴珠记得,那时候,秦岭的天气就有点儿反常,以往七月份雨最大,到了那几年,九月份也有暴雨。有时候,还会从北方飘来不散的乌云,那叫做雾霾。 最后,搬到了距离华阳镇大约五个山头外的一座小山坡上。秦岭的农家和其他地方的不一样,一种是以村落组聚在一起,这样的村落,在秦岭的深处比较多一些,这些村落一般都沿着河而建,但是这些村子的历史,倒不算太长久。 这一点,是吴珠的爷爷跟她说过的。 “珠娃,以前秦岭是有土匪的,就是东北人嘴里的胡子。秦岭的土匪,比东北人的胡子要狠。胡子求的是财,土匪在这里是要立威的,一立威,就要见血,一见血,就要有人死的。” 爷爷说到这里,眼睛看着前方,他似乎回忆起他在儿时听过的故事,那时候,土匪甚至会闯入官府,他们干过血洗官邸的事。 你会想,秦岭深处的人家,要想躲土匪,是不是就要住在深山里,真的像传说中的那样,在山顶上建个石寨,这样就能安居下来。 但是秦岭又与其他的地方不一样,不一样就在于,这里不是农耕的经济。 这一点说出来可能很复杂,就是你可以在山里种点东西,玉米是其中最好的一种作物。 另外,能种的作物大概还有两种,马铃薯和荞麦。 马铃薯原本产在南美洲,一个使用克丘亚语的部落,依靠着马铃薯的丰产,使部落的人口,得以爆发性的增涨,渐渐建立起了一个强大的帝国。可见,马铃薯真是的一种好食物,它的丰收竟然帮助一个部落获得了称霸地区的机会。 另外就是荞麦,秦岭的某些坡地里,荞麦是最适合种的植物。 但是这些食物,即使种植了也没有办法让人吃上一年,那么怎么办,就要打猎,打来的猎物,是用来补充蛋白质的。 这就带来了另外一个问题,在秦岭深处居住,种植食物无法满足一年的食用,同时还是缺少蛋白质,蛋白质的补充物是山中的动物。也就是说,山寨里的人,不能把自己困守在山寨里,地必须出去打猎,来获得一些食物。 打猎是男人们的事,如果男人们出去打猎,那么山寨里只剩下老幼妇孺,基本上没有任何战斗力,土匪一旦出现,山寨是守不住的。 在这种情况下,秦岭中很少见到山寨。即使山寨里有足够的男丁,看起来易守难攻,但只要围住山寨,就不怕寨子有被打破的那一天,因为山寨里的守兵,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也只能选择投降。也就是说,秦岭中的山寨是不安全的。 如果山寨是不安全的,那么村落应该更危险吧。 古道之中,有人居住的村落,一般都是商埠。 没错,以傥骆古道为例,这条道路其实是从关中穿越到汉中的最短距离,站在经济学的角度上来看,这也是最实惠的一条道路。 虽然道路艰险,但是路程短。 所以,在傥骆古道上,行走都是一些轻便却又珍贵的货物。 比如,在很久以前,从长安城运往蜀地的丝绸、某些珍贵到极点的瓷器,走的就是傥骆道。 在更多的时候,是蜀地向长安输血。 到了一百多年前,蜀地依然向西安城输送了各种各样的物资,其中最珍贵的是药材,包括天麻和茯苓,在西药并不流行的时候,天麻是针对痛风和心血管病颇为重要的独立药材,至于茯苓,这种保健食物能够刺激某种男性最需要的功能。 还有茶叶,蜀地的茶叶,就是通过傥骆道运往西安。 有时候,从西安城归来的商队,他们也会运输一些其他的货物,这些货物之中,要不就是沉重的铁器,为了不空载回去,为了让商队把人和驴马的力量发挥到极限,有时候,这帮商队们还会在回去的时候拉些煤炭。 煤炭是直接送到汉中城的。汉中就是这样一点点建立起来的,盆地中的城市,渐渐成为关中平原与蜀地之间、秦岭之中的商业枢纽,加上汉中本身就有适合耕种农田,就形成了一个即能在生活资料上自给自足、又必不可缺的商业枢纽。 所以,有人说汉中是汉王朝的龙兴之地,是因为拥有了丰富的可耕种资源,提供了粮食的种植基地;也有人说,汉中南通蜀地,在冷兵器时代,蜀地几乎就是一个完美的“摩天岭上的山寨”,这个摩天岭,恰恰就是从关中至汉中,又从汉中至蜀地的七条古道。 话说回来,我们要谈的是村落。 秦岭中的一些村落,更准确地说,是商人们的客栈。 在秦岭深处某些河滩边,商人们会建立起可以供商队休息的客栈。南来北返的商队们,也就会进入这些村落里休息,这些村落有自己的武装,甚至装了小炮楼,随时等着土匪们上门进攻。 最后要说的是,秦岭的土匪,还有一个很有趣的名字,叫做流寇。 几人就是一队土匪,十几人是一批,上百人的就是大部队,大部队是十几支小队组织在一起的。 他们没有武器优势,土匪们的武器是木棒和钢叉,如果要进入商人们武装起来的村落,就必须组成上百人的部队,这样至少有威慑力。 吴珠的爷爷就回忆起过一件事情。 “秦岭中的人,能够散住在山岭之中,也就是近几十年的事情。”爷爷说道,“因为以前,可没有人敢一家人住在山岭中。” “你问我土匪有多凶,我告诉你,我小的时候,知道这些土匪们去攻过骆河边的一个村落。那场战斗,可是真凶啊。” “土匪大概纠结了一百多人,那客栈位于河边,地势平坦。是不是城堡,不,不,不是城堡。就是普普通通的村子,那个村子现在还在,好像叫做沈河村。” “村子位于河的西边,河上架着石板搭成的桥。河的东边,有一些零星的耕田,傥骆道从河东穿过。” 准确地说,沈河村是傥骆道中的、一个位于山区盆里的小型村落,村子附近有一些可供耕种的田,但主要是有商业功能。 “是的,如果你从北侧骆谷进入傥骆道,商队行走两至三天后,就会来到沈河村;如果你从南侧的傥河口进入古道,你也需要走上两三天后,就能进入沈河村。” 吴珠点了点头,她听明白了。 这是一个商业枢纽,被建成了一个村落,但是功能却是纯商业性的,提供给来往的商队,一个可以休息安整的地方。 这样的地方,当然会受到土匪的青睐。 第27章 :土匪的头目与军师 “好了,娃儿,你别说话,我的记性可没有那么好,一被打断,就接不上了。娃儿,我小的时候,我的爸妈,可总拿土匪来吓我,说晚上别出云,一出去就会遇到土匪,说不定就被土匪给吃掉了。” 吴珠记得自己笑了起来,她自己的爸妈就不会这样吓自己,父母编出来的是黑夜里有鬼怪的传说。 爷爷的爸妈,是现实主义者,爷爷的儿子和媳妇,是浪漫主义者。 土匪们选择动手的日子,其实并没有精挑细选。 “是的,土匪人很多,人一多,意见就多。人多口杂,一谈到沈河村,大家谈到的就是,这个村子竟然在大家的眼皮底下蹦哒了那么久,这是对大家的不敬,说到情绪激动之处,土匪们就说,这次一定要平了村子不可。” “但是古道之中,你会觉得,土匪为什么不去劫商队呢?因为不行啊,商队平时是带有武装的,去抢商队,那不是拿鸡蛋往石头上碰吗?” 吴珠记得自己当时很好奇,“那么石头有多硬?” “多硬?”爷爷笑着说道,“咱们老陕们,有专门的镖客,这些镖客亦正亦邪,但有一点很好,说话算话,就是只要负责保一趟货,那一定尽职尽责,哪怕是打不过土匪,都要拿命保住商队里的货。” “那时的镖客,也只是使用冷兵器,他们用的武器,叫做双钩轿枪。” 双钩轿枪是一种被改装过的冷兵器,镖客用的双钩轿枪,其实比标准的轿枪要短上一些,但也有两米多长,枪的一头,装的是狼牙棒般的枪头,枪的尾部,则也是开了口的尖刃,方便能把枪直接插入到泥土里。枪的身上,有时候会系上一根牛皮绳,方便直接提握到手里。双钩的意思,就是枪的两头都是带刺的,挥舞起来,没有人能挡得住。 这种武器,对当时的土匪来说,已经属于高端产品了。土匪们的标配是木棒,偶尔也会使用铁叉——那种铁叉质量不好,叉头有时碰到了木棒上,都会破碎开裂。 在武器和战斗经验决定的时刻,一伙土匪们一般不会去碰有镖客保护的商队,几伙土匪通常又不会为了一支商队而联合起来。 除非知道那个商队带着一批“大货”,土匪们才会在武器不够精良的情况下,去硬碰硬。 但是最好的方法,就是劫掠沈河村这样的商队客栈。 在一百多年前,每年的四月份,在夏雨还没有开始前,商队就开始自南向北行进,然后停留在沈河村里,这时候,土匪们就会行动。 一只一百多人的土匪队伍,由七八支小队组合而起。看起来就是乌合之众,不过,土匪们会选择一位首领和一位军师。军师的作用很大,负责安排战术,首领被称为“老大大”,首领是这七八支队伍里最强的一个头领,而且一定要有带队打劫成功的经验。 首领都是有外号的,比如“十里鹰”,这里形容首领为人机警,拥有鹰的视觉和判断力,而且能看到十里外的动向。 如果首领叫做“钻地龙”,那就要小心一点,说明眼前的首领打不过就会跑,跑的时候可能还特别快,钻到地底下一下子就没有了。 那一次围攻沈河村,土匪的首领叫做“半眼龙”,就瞎了一只眼,不过依然生龙活虎,他身材矫健,能够翻身跳上奔跑的马;军师叫做“赛金星”,军师以前读过点书,知道三百年前,有位身为战神级的农民军首领,从陕北走了出来,那战神有位叫做牛金星的军师,所以用了“赛金星”这个名字。意思是眼前的军师,比当年那位牛金星,还要足智多谋。 半眼龙和赛金星准备动手的时候,是做了足够的准备工作。 “据我了解,有四个商队进入沈河村,这几天雨下得很大,他们都被困在里面。货物里面,大部是中药材,据我了解,还有些金器。” 金器这话一说出来,让开会的七八位土匪小头目们都喜上眉梢,不过,也有人表示怀疑。 “怎么会带着金器?没有听过商队带金器的。” “对啊,那玩艺容易掉,再说了,说不定商队或者镖客自己都敢吞下,这里面风险太大了,不合理啊!” “这批货,是个老陕托动的。老陕在四川开的当铺,生意做得很大。这几天,四川的尹督军被袁大总统抓到北京去了,成都乱得要命,那老陕把店都关了,回家买的,再养几个媳妇,算是……” 军师赛金星的话还没有说完,就看到自己身边的大小头目们,要不就是咬牙切齿,要不就是满脸喜色。 “干他NND!” “军师说吧,咱们怎么动手?” 赛金星摆了摆手,他是个三十多岁的汉子,原本有家有业,不过得罪了当地的地主,田被夺走了,最后才落草为寇的。 说心里话,赛金星自己觉得,自己要比眼前的这帮家伙们,高出了好几个层次。 “好处是下雨了,坏处也是下雨了。下雨才让我们有这种生意,下雨也让咱们行动不便。”赛金星说道,他派出了间谍,已经把沈河村的情况,了解一个透彻。 沈河村大约有一百多间房,里面的村民——也就是种田为生的,不过四五十人,也不姓沈,有一个很奇怪的姓氏,叫做生。村子里面原本住的都是姓生的人,叫做生河村,叫来叫去,变成了沈河村。 但村子里一共有五十多人,算了起来,多出来的这十几个人,肯定都是镖客或者武师。 沈家村成三角形,河水从村子的北头流到南头,商道在河的东边。从东南北三个方向,唯一进攻村子的道路,就是那座石桥。 所以,沈河村的人只要把石桥拆了,以房屋作为防守堡垒,从里面射箭或者开枪的话,那么土匪很难攻进去。 这是初级的防守,对付三十人左右的土匪,是比较有效的。 沈家村的防御武器,有冷兵器和热兵器两种。冷兵器主要是弓箭,最近刚刚送到一批几百枚的铁箭头入村,不消说,箭杆就是在沈家村里组装的。 有没有火枪与火炮,从情报来看,是有的。 沈家村至少有三杆火枪,火枪是从湘西那边流过来的,是当时最流行的长杆火枪,使用的是火绳枪的原理。只有三杆枪,对于土匪们来说,威慑力大减。 “算个屁,老子一个人冲到前面,耗尽他们的火药,老子不怕。” “成,翻渣渣,你就带着你们的十几个人冲在最前面。” 老子最烦就是这样讨论问题,没有尊卑之分,一个个弄得自己跟首领和军师似的。看着这帮土匪头目这样抢话,半眼龙有些不满,他向赛金星使了个眼色,赛金星开始说话了。 “三杆火枪,对咱们这些兄弟来说,就是个小儿玩艺。但是记住,咱们不能过河从东边进攻村子,为什么,一旦过河,咱们可能就会进入到弓箭的射程,河西边连棵树都没有,为什么,全部叫这帮WBD们给砍了,我们就得从北边进攻,那我们就绕不开一个东西。” 碉楼,沈家村的碉楼。 沈家村的北部,有一座用石头砌成的碉楼。 第28章 :沈河村的秘密武器 赛金星在考虑,要不要把自己最担心的事情,跟半眼龙商量一下。 最可怕的不是碉楼,而是碉楼上装了火炮。 碉楼的顶部,装了两门前装滑膛炮,在当时的欧洲已经算是极为落后的武器,但是在秦岭中,这就是大规模的杀伤性武器。 你以为沈河村没有被劫过的?被劫过的。 一年多前,有帮三百多人的土匪,准备进攻沈河村,那帮土匪是正规大部队,是从湖北那边飘过来的,那几天下了大雪,把好些商队都困在沈河村。 这是动手的最好时候! 那支土匪自己就有火枪,但是觉得火枪在冲锋时效果不大,所以打造了可以投掷的短镖枪,每个土匪都带了一把几经淬火的钢刀。这样的武器装备,已经是土匪中的顶备了。 结果怎么样呢?队伍从东边开始冲锋,吼吼乱叫,结果雕楼上的火炮一响,咚! 空心铁壳里的爆炸弹,从碉楼里弹射了出来,炸到了土匪的冲锋队伍里,赛金星记得,当时就打了四炮,就把那只土匪队伍给打散了。 何止是打散,一下子就打完了。受伤土匪,其实和死得差不多,那帮家伙们逃走了,后来全部被冻死在山里。既然这火炮这么厉害,赛金星就专门去了解了一下。 这种前装滑膛炮,能装上三种炮弹:实心铁弹,那玩艺基本上没有什么威慑力;榴霰弹,听名字就是知道,炮弹可以二次爆炸的,爆炸之后,炸弹里片的铁片乱飞,那才是真正的杀人利器。 第三种中规中矩,不是实心铁弹,也没有榴霰弹那么高级。炮弹的铁壳里面,装着的就是火药,炮弹一落地,就能炸开。 这种爆炸弹,还是三百银圆一个,沈河村从武汉的军工厂里买来的。三百银圆是什么概念,赛金星记得自己吐了一下嘴,自己要是种田的话,干了两百年,都挣不来一颗炮弹钱。 但是,这种前装滑膛炮,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弱点是它需要发射,发射需要动力,动力来自火药室。火药室被点燃产生爆炸之后,才能产生推动炮弹的力量。 火药室里装得着黑火药。 所以,机会就来了。 “我得到的消息是,沈河村的火药,全部放在碉楼里,这墙壁生水的天气里,火药是潮的。”赛金星在心里说道,“我有把握,让他们开不了炮。” 没错,在进入沈河村的商队里,就有一个赛金星安排的间谍。间谍已经把沈河村的详细情况,摸了一个透。 沈河村从里到外,来了四个商队,带上村民们,计有六十四人,其中女眷三人。年龄在十五岁以上的人,六十岁以下的,是六十二人。 也就是说,沈河村明为村子,其实就是一个被武装保卫起来的商埠,为了减少自己的软肋和弱点,里面住着的,几乎全都是能拿着武器上场的人。 这样的村子,如果能冲过火炮的射程,冲入到村子里面,即使进行肉搏,都不是一场简单的战斗。 但只要冲过火炮的射程,赛金星认为自己有把握赢。 赛金星这边一百五六十人的队伍,每一个都是好汉,五十岁以上的都没有,怕死的没有,残疾的没有。 全是响当当恶狠狠,能独当一面的土匪。 唯一的问题是,那个间谍带来了一个让赛金星琢磨不透的消息。 “有个商队,从南路给沈河村带了一筐奇怪的货物。” “一筐?” “是的,是一筐,货用一个很沉的竹筐的装着。为了不让人看到竹筐里面装的是什么,竹筐被糊了一层猪血,堵住了筐的窟窿和缝隙,最后,又在竹筐的外面,罩了好几只猪的膀胱。” 赛金星承认自己吃惊了,放的会是金子吗?不,金子不会装到竹筐里,可以放在木箱里。装在竹筐里,是因为那东西只能放在筐里,而且那东西还可能会从竹筐里漏掉,所以,又抹猪血、又用猪的膀胱。 这就很有意思了。 那里面放的会是什么东西呢?是某种新型的火药吗?这个问题问出来后,被间谍给否定了。 “我觉得不是。” “为什么呢?” “因为晚上夜行时,商队里有人拿着火把在竹筐边上,好几次,火把上的火,都已经燎到了竹筐上,商队的人,都没有反应。” “哦?” 没反应的话,就是竹筐里装的东西,不怕火。 “而且商队的人还说,他们从秦岭中另一个村子里带来的消息,这几天将会有土匪偷袭沈河村,沈河村在土匪的袭击下,可能会陷落。” 赛金星只觉得自己的大脑微微一炸,准备洗劫沈河村的消息,怎么传出去了! 眼前这些土匪们,最远的土匪来自两百公里外,是从佛坪那边山区赶过来的。来的时候也不知道要抢劫,而是“下雨天兄弟们聚一聚,有口饭吃”。 这不是什么切口,这是用有饭吃来诱惑外地的土匪到此地相聚。 如果把抢劫的消息放了出去,消息一走露,可以肯定对方有了准备,就不好动手。其次就是,自己这帮土匪们的弱点是个个爱吹牛,嘴风极不紧,但是这次行动之前,大家都聚在一起,根本没有出去喝酒,连嘴里吹牛的机会都没有! 这样的话,消息是不可能走漏出去的! 那么,为什么会有人知道,会有土匪来进攻沈河村? “然后呢?” “然后呢,我觉得有点扯。”间谍笑着说道,“我也害怕极了,说不定连我都暴露了。后来才发现,他们根本不知道谁来打劫他们,只知道来的人有一百多人,而且是从西边和北边过来的土匪,武装精良。” 赛金星的心凉了个半截,说得真准。他们的武器算是精良,配备了几十把铁叉、锨,即使最差的木棍,也是用榆木打磨成的,光滑又紧硬,能与孙悟空的金箍棒相比。 但如果真有人能未卜先知,间谍觉得自己的身份就会暴露,所以,他并不是很害怕,因为没有人怀疑他。而且,间谍把竹筐的秘密彻底说了出来,说那里是秘密武器。 “通风报信的人,安排商队专门把那竹筐送到了沈河村,说那竹筐里,装的是可以打退我们的秘密武器?”赛金星问道,他觉得自己的大脑一团浆糊,自己在土匪中也算是个人才,但是现在,他得到这个消息后,有点举棋不定。 反而是间谍安慰了他。 “大哥,怕个球。”那间谍拍着胸脯说道,“我都在这里好好的,说明他们可能就是蒙的,他们觉得下雨天可能有土匪要来。我们只要按时行动,让自己的那帮浑小子们别乱冲乱闯,冲过火炮的射程,我们就肯定能攻下村子。” 间谍说了很多,什么“火药室里的火药一定烧不起来,说不定还会炸膛”,还有什么“最多只能炸一炮”,等等。 但是赛金星,却真的非常担心。 这是他的感觉,而且,他还问了一件事。 “那一筐子的秘密武器,最后被运到了哪里呢?” “放在碉楼的顶部,与两门大炮、炮弹和火药堆在一起,哦,不对。大炮在最顶层,村里面的人,把下面一层的火药和炮弹都移到了碉楼的最顶层,而把那一筐秘密武器,放到了碉楼顶层下面的那一层。” 赛金星挠了挠头,这又是怎么回事? 秘密武器还不能和火药放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