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神山里来》 第1章 冈仁波齐 “嘿,唱曲儿的!” “别占我饮料摊儿的地,起开起开!” 正在直播的镜头里闯进半张老脸。 老大爷骑着二八自行车,后座驮着花花绿绿的饮料水,车轮直接压过地上的音箱线,音响骤然间挤出一道异样的电流声。 直播没停,蒋寻就抱着吉他继续唱。 他声线低沉有辨识度,吸引了一些人来听。 唱了整整一个小时,蒋寻才休息片刻,搭档小鹏扔给他一瓶矿泉水,嬉皮笑脸地说:“小蒋哥,你的女粉丝又来了哦。” 蒋寻知道他说的是谁。 算上今晚,那个站在地铁口上的姑娘,已经是第四个晚上来这里听他唱歌了。 夏鹏:“她穿得好奇怪,民族风?” 蒋寻:“藏服吧。” 夏鹏笑笑:“哥,西藏到北京三千公里,这么有缘分,你不主动给人家签个名啊?” 夏鹏也只是说说而已,毕竟蒋寻这个大直男有“恐女症”,白长了一张人神共愤还有点异域的帅脸,女朋友都没交过一个。 为什么走过去,蒋寻也说不上来。 地铁口人潮汹涌,走马灯一般在他的眼睛里呼啸而过。 女孩身着红艳艳的藏袍,头发上的彩色珠子碰出清脆的声响,脸颊上浮着淡淡的高原红,一双眼睛漆黑明亮,像是在用心聆听似的。 蒋寻撇开人群,走到她的近前。 一高一低的两个人近距离对视。 她睫毛卷翘,瞳仁里闪过欣喜,果然是他的粉丝。 “姑娘,感谢你喜欢我的音乐,我给你签个名吧。” 人声嘈杂,小姑娘愣了愣。 兴许她是太高兴了。 蒋寻正要再问一遍,清风轻扬,吹开了一缕发梢。他这才注意到,她栗色头发遮住的耳廓处,别着一枚小小的助听器。 蒋寻:“……” 丹珠目露歉意,指了指自己的耳朵,用生疏的汉语说:“抱歉,我听力不好,你可以再说一遍吗?” 轮到蒋寻发呆了,居然是个听障人士。 丹珠把助听器扶稳:“现在可以听清了,但是要近一些,大声一些。” “我,我叫蒋寻。” “蒋寻你好,我是丹珠。” 姑娘大大方方地伸出手,纤细的手腕上挂着一串长长的藏珠,足足绕了七八圈这么多。 夏夜,她的手冷得没有一丁点温度。 “你,是藏民?” “我来自冈仁波齐。” 冈仁波齐,西藏的神山,渺无人烟之境。 瞧她那张娃娃脸,最多十七八岁,怎么就满嘴假话了呢?还是说,他看起来不像好人? 也许听障也是假的。 蒋寻流浪江湖,四海为家,见过一些聋哑人,他们的口语远远没有丹珠流利。 既然她听不见,还每天站在这里,多半是瞧上他的摊位了,正常人为骗取钱财装作聋哑人,这种事情也屡见不鲜。 “你是西藏人,为什么跑这么远来北京呀?” 丹珠望着他:“我来找人。” 不会是被男人骗了吧,蒋寻挑眉:“男人?” 果不其然,丹珠点了点头。 蒋寻:“……” 看在她听了他几天歌的份上,蒋寻掏出一把零碎的纸币,凑了凑少说也有四百块,塞到她的掌心:“姑娘你拿着,虽然钱不多,但买张站票也足够了。在北京玩两天,早点回西藏吧。” “我在这里有工作,不缺钱。” “什么工作?” “我会画画,刚来的时候什么都不知道,后来遇到一个好人,她见我总是涂抹来涂抹去的,就把我推荐给了另一个人,我帮他们画画。” 她都能自力更生,那还真没有什么给钱的必要。 蒋寻摆摆手,又回到他的“老地方”唱歌了。 夏鹏八卦地问:“蒋大明星,和你人生中第一个小粉丝聊得怎么样呀?” “得了吧,她听不见。” “啊哈?” 蒋寻一边调设备,边指指耳朵:“这儿有问题。” “耳朵有问题,还天天来听你唱歌,那她一定是——”夏鹏裂开大嘴,“她一定是看上你了,你觉得她怎么样?有没有希望根治你的恐女症啊?” “胡说八道什么呢,人家小姑娘。” “成年了就行。” “人家小姑娘是来北京找人。” “她和你这么说的啊?腼腆的女孩一般都这么说,说白了,就是心里喜欢你,但是不好意思直接表达,你瞧,她还在那里站着没走呢。” 丹珠的确没走。 繁星如梦,她身披枣红色的藏袍,犹如流动的一道红旗,目光深深地望像不远处的吉他手。 蒋寻也忍不住往她那边看。 他从小不爱和女孩说话,同学说他是有“恐女症”,其实是他一和女孩说话,心口便会痛,这种病是没办法用科学来解释的。 倒是有一位游方的和尚路过家门,进来瞧看,说他这般,必定是前世负了一位女子,今生是为还前世的债。 他只道和尚在胡说八道。 可是今夜和丹珠说话,听到她的声音,心中非但没有痛,反而一阵阵的悸动。 蒋寻弹错了一个音。 夏鹏调侃:“小蒋哥,思春呢?” 蒋寻比了个“去你妈的”口型,抬起手来继续揉捻着琴弦,他手法熟练,歌声充满北漂多年的离愁别绪,正好直播间有位朋友点到隔壁老樊的那首《曾》。 “我曾想要我的歌声,无尽沉沦的感动……”“我曾把他们当作我风雨过后的彩虹……” 看着歌声中的蒋寻,丹珠想起了她临行前喇嘛的话。 “转山祈的愿,定会付出相应的代价。” “你的爱人,不会再记得你。” “于他而言,你是陌生人,他或许已经有了新的爱人,完整的家庭,和你无关的生活,即便如此……你还是决心去找他么?” 丹珠跪在喇嘛的身边,抬起泪水涔涔的脸庞。 “他要我来找他。” “他要为我唱歌。” “千山万水,我是一定要去见他的。” 喇嘛叹息:“丹珠,你已经听不见了。” “……” “你忘记了么?那天日照金山,冈仁波齐的雪山随着磅礴的太阳燃烧,他匍匐在冰湖上,撑着最后一丝力气,对你许下诺言,沾染毒素的血水滴进了你的耳膜。” “是啊,我没忘。” 那天发生的一切,丹珠永世不忘。 很早,很早之前…… 早到丹珠记不得是春天还是夏天,就记得草长莺飞,她从外面跑回来,抱着泥罐子灌了一肚子热乎乎的烤羊奶,一身奶香地扑到阿妈的怀里。 阿妈慈爱地唤着她的乳名。 “珠丫,咱家要来个小哥哥。” 丹珠眼睛一亮:“小哥哥?” “嗯,是帕拉家族的小儿子,他家里遇到点事,你阿爸和他阿妈是老朋友,他会在咱家住些日子。” “他什么时候来?” “你阿爸去接了,他在路……” 话还没说完,丹珠便风风火火跑了出去,牵着她最喜欢的一头小牛犊,翻起枣红色的藏袍骑在它的背上。 阳光刺眼,光圈变幻着大小。 她抬起一只手背遮阳,远远地,又有两匹马并驾齐驱。 不必说,粗犷的大汉是她阿爸。 “阿爸!” 她有好些日子没见阿爸了! 阿爸旁边还有一个少年,看不清脸,只见着轮廓修长,藏蓝的衣袍在风中划出一道又一道漂亮的弧线,丹珠的脸不由得红了红,心里想:真糟糕,家里的哥哥全部比我高上一截,这个哥哥瞧上去,却是比我的哥哥们还要高呢! 思量间,二人却是已经到了跟前。 阿爸没有理睬她的热情,而是先照顾着那少年,语气里甚至有几分恭敬的意味:“这是我的女儿丹珠,有什么需要,您都可以随意吩咐她。” 随意吩咐?她是仆人么! 少年抬起脸,丹珠一惊。 是个好看的哥哥。 他像没有做过活似的,皮肤白皙,没有丝毫的瑕疵,也许真的是没怎么做过活的,一起收青稞的哥哥们性格豪爽,而这个哥哥不同,一双深灰的眼睛透着淡淡的忧郁,眼尾向上挑着,五官立体,仿佛是个刻在画上的人物。 “你好,我是丹珠。” 少年目光警惕,低声道:“朗杰。” 丹珠知道,他们家的战争要开始了。 她必须要让这个少年知道,在她的家里,谁才是真正的老大! 第2章 雪山失陷 遗憾的是,朗杰全然没有和她斗争的意思。 在丹珠的眼里,这分明是对她的蔑视!是瞧不起! 阿爸吩咐她,不许让朗杰干活。 丹珠忙不迭地点头,可是一等到阿爸离开家门,她就会跑到朗杰的房间,大声地敲门:“朗杰,阿爸叫你和我去放牛!” 门开了,露出一张森森然的脸。 丹珠有些心虚:“喂,你这么看着我做什么,又不是我让你做的!” “我不会。”少年说。 “啊?” 少年抬起眼:“我说,我不会放牛。” 丹珠气笑了,她不认为草原上有不会放牛的人,她那只有五岁的小弟弟都会跟在牛的屁股后头跑了,但少年身形瘦弱,可能还真缺少点放牛的力量。 那就更要让他放牛了! 丹珠眼珠一转:“我教你。” 遗憾的是,朗杰甚至不会骑牛。 是啊,那天他来的时候,都是阿爹牵来的,身为一个藏族人,他居然不会骑牛,丹珠百思不得其解,只觉得朗杰像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那般新奇。 朗杰望着近前的小牛犊,默然片刻,决定道:“我试试。” 于是,就在丹珠的亲眼见证之下,朗杰深吸了一大口气,摆出一副视死如归的架势,抬起腿来准备上去。 但牛大人俨然不给这个门外汉半点面子,鼻子里发出呼哧一声气喘,朗杰就这么摔了个四脚朝天。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朗杰气恼地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草屑:“你笑什么?” “我笑你连骑牛都不会。” 这似乎并没有伤到他的面子,他面无表情道:“难道你就没有不会的东西么?” “当然有咯。”丹珠想了想,“我五音不全啦,但是五音不全又不是什么很严重的事情。” 他认真地说:“在我看来,五音不全就是很严重的事情。” 那天,丹珠和朗杰在外面玩了一整个下午。 或者是说,丹珠捉弄了朗杰一整个下午。他不会骑,她表面上答应着好好教他,实际上是变着法儿地糊弄他,一会叫他抓牛犄角,一会叫他抓牛尾巴,等他好不容爬上去的时候,她又调皮地抽了一把牛屁股。 朗杰还没坐稳,牛便飞了起来。 朗杰的叫声像唱歌一样颤着,丹珠也吓坏了。 这牛她骑着没事,怎么朗杰骑着就发起疯来?现在天色已晚,层层叠叠的火烧云一点点的下落,雪山的深处的温度绝不是一个少年可以承受的。 丹珠骑上另一匹马:“驾——!” 西日沉沉,丹珠骑着马儿走到雪山的深处。 马蹄在雪面上打滑,她勒紧马绳,张望着四周,耳边拂过空灵的呼啸,眼前是黑白相间的山壁,一只青灰色的山雀疾驰而过,她顺势回头望去。 “郎杰!” 疯牛已不见踪影,独留少年倒在冰泊之中。 洁白的袍袖被泥水溅脏,他双目紧闭,奄奄一息。丹珠不住地想起,刚见面时,他就是这般沉默寡言,可是同现在相比,那时候的他即便冷漠,也有几分生气。 都怪她! 丹珠这个没有经历过事的孩子,当即撒下小马,奔到朗杰的身边,再也不管谁大谁小谁高谁低了,抱起他轻飘飘的身体,着急地掉下眼泪,试图把他唤醒。 丹珠才注意到,朗杰有多么瘦削。 虽然吃住都在一处,可因为心里的偏见,她从来都只把他当外来人,并不关注他的饮食,更不乐意和他一个桌子吃饭。 “朗杰,你醒醒!你醒醒啊!” 在她的拍打之下,朗杰脸色泛起红艳艳的色彩来,他的眼睛虚浮着睁开一点,缓缓地定焦。 “朗杰!你听得到我说话么?” 朗杰只觉得有一只聒噪的鸟儿在耳边直叫。 他躺在积聚的冰水里,浑身僵冷,唯有这个的怀抱是滚烫的,像是烈焰一般,他也不知自己在喊什么,只是凭着心意喊了出来。 “朗杰,你在叫阿妈么?”丹珠说。 她低下头,耳朵贴在他的唇边,细细地听。 他的确在喊阿妈,还伴随着一行又一行的眼泪。 他应该是很疼了,一根粗树枝穿过他的肩胛骨,血水染透衣裳的一刻丹珠才发现,她惊叫了一声,知道伤情不能在耽搁,朗杰现在需要看医生! 她吹了声哨子,小马颠颠地跑来。 “朗杰,朗杰你坚持住。” 好在他分量轻,丹珠不费力气就把他扛上了马背。 她牵着马绳,顺着记忆中的路返回。 那个血红的肉球已经完全掉下了山崖,失去阳光的雪山深处一片森寒,天色愈来愈黑,丹珠不敢再往前走了,前一步很有可能是冰湖!是悬崖! “阿爸——!” “阿妈!” 她尝试着呼救,但回应她的只有自己的回声。 难道没有人来救他们么?难道她会冻死在这里么? 丹珠一边发抖,一边擦掉不争气的眼泪,心中怨恨自己,为什么要和朗杰过不去,人家明明也没有做错什么,现在好了,害人害己。 她不记得自己究竟走了多久。 只是感觉脚尖酸疼不已,每一步都在刀尖上跳舞,而这片雪山仍然像一座迷宫一般,毫无出路可言。 她也不知自己走到了什么地方。 但是,眼前却霍然开朗,那是一片碧玉似的晶莹湖泊,碧波泛起阵阵涟漪,月色碎银般洒下,仿佛和巍峨的雪山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她的记忆只到了这里。 等丹珠再次睁开眼时,高原的灿烂阳光照进窗户,她眼前一片金光闪耀,阿妈担忧的脸庞慢慢浮现出来:“好孩子,你终于醒来了。” “朗杰,朗杰呢!”她嗓音沙哑。 阿妈宽慰她道:“别担心,你和他都没事。珠丫,你这次要好好谢谢朗杰,是他把你从雪山深处背出来的。” 丹珠呆住了,没有说话。 似乎知道女儿想要问什么,阿妈道:“你如果感觉身体好些了,可以去看看他,他的肩膀受了伤,需要休养一段时间。对了,你阿爸听说你命他放牛,很生气。” 丹珠抿唇道:“阿妈,我以后不会这么做了。” “朗杰那孩子,很可怜,你要多照顾他。” 这个时候的丹珠并不明白,一个不会放牛,没做过活的男孩子有什么可以称得上“可怜”的,她只是内心愧疚。 他那么瘦弱,怎么能把她一路背出来呢? 肯定是小马的功劳。 嘴上说着不会去,可阿妈前脚一走,丹珠便坐不住了,她甚至连鞋子都忘记了穿,两只脏脏的脚丫踩在柔软湿润的草地上,径直向朗杰的碉房走去。 就在要冲进去时,她停下来,敲了敲门。 “朗杰,是我,珠丫。” “进来吧。”男孩的声音淡淡的,有些虚弱。 他靠在床上,望着窗外的山景,丹珠的出现一下子照亮了黑漆漆的房间。 她还穿着那身已经破烂的藏裙,像一只小兔子,光着脚就跳到了他的床上,若不是他拦的快,她就要掀开他的被子查看伤势了。 朗杰按住她的手,肌肤相触,二人不由得一阵紧张。 朗杰生得秀气,也英俊,鼻梁犹如冈仁波齐的山峰般高挺,只是额心多了一道划痕,大抵被树杈刮伤的。 他静默了一瞬,目光聚在她满是担忧的小脸上,淡声道:“我没事,不用看。” “那怎么行!我不放心的。” “怎么不行,你不是故意的么?”他反问,目色冷凝,像是打开话匣,“难道不是你看我不顺眼,故意三番五次地捉弄我么?” 丹珠张着眼睛,瞳仁在颤抖。 朗杰叹了口气:“你没有必要这样做,我很快就会离开这里的。” “离开?你要去哪里?”丹珠也没有察觉自己语气里的着急。 “与你无关,你就不要多问了。” 丹珠不知怎地,眼底莫名涌起泪花,瞧见她的眼泪,朗杰也愣住了:“你怎么哭了?好似我欺负了你。” 丹珠猛然间把少年推开:“你欺负了我,你就是欺负了我!” 随后拔足奔去。 她想去找自己的小马,痛痛快快地骑上一骑,可是马厩里没有小马的踪迹,就在她怎么都找不到时,一个声音响起:“珠丫,不要找了。” 是阿妈。 “我的马儿呢?” “看来你的是什么都不记得了,昨夜你晕死过去,朗杰担心你体力不济,而雪山深处又没有食物,只好……”阿妈低声道,“他喂给你马血,你才能活到现在的。” 原来,朗杰真的救了她的命。 丹珠只觉得日头刺眼。 而后的三个月里,她尽量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但朗杰似乎并不需要她的报答,只央她为他找一根空心的木头来,他自己研磨出一根长笛,声调不全地吹着。 他唱歌很好听。 但是他从来不在人前唱,有一次听到,还是午夜时分,丹珠满脑子都在想朗杰为什么要以德报怨,以及他所谓的离开,究竟是什么意思。 正在这时,少年悠扬的歌声从旁边的碉窗中传来,泛着秋日的冷意。 是朗杰。 此后,丹珠常常以学习歌唱为由,到朗杰的房间里去。 那夜下了一场暴风雪,他们俩躲在一个被窝里,哼哼着同一个调子,丹珠五音不全,朗杰不厌其烦地一个音一个音的纠正,丹珠觉得好玩,忍不住哈哈大笑,浑身都跟着笑颤,暖呼呼的脚丫无意中贴到了朗杰的脚踝。 二人具是一顿。 丹珠低下头,睫毛忽闪忽闪,如星子。 她先一步打破沉默:“朗杰,你会到哪里去呢?” “珠丫,你不希望我走么?” 当然,她当然不希望他走。 但这么直接讲出来,她难免会觉得难堪,于是轻轻踹了他一脚,娇嗔道:“谁不希望你走啊,要走就走,你走了,我就一个人跑出去玩!” “真的吗?” “……”丹珠舔了舔干涩的唇瓣,喉咙突得堵住了。 朗杰淡笑道:“我会想你的。” “为什么?” “因为你教我放牛,给我做笛子,还和我一起唱歌。” “没人和你这么玩吗?” 朗杰似乎并不愿意谈起过去,只是微微点头,几多惆怅。 丹珠突发奇想,把脸蒙进被子里,就这么圈住了他的腰。 朗杰一僵:“珠丫?” 丹珠默默地抱着他,声若蚊蝇:“我很喜欢你,不希望你走。” 回应她的,是一声短促而羞怯的“嗯”。 第3章 转世灵童 ——北京。 蒋寻躺在十平米出租屋的床上,紧闭双眼。 身子沉沉,犹如坠入湖底。 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一片绚烂,藏民用来祈祷的经幡漫天狂舞,一个少女站在中间,背后是万丈金光,模糊了她的面庞,她的笑声宛若银铃般动听,然而下一刻,天旋地转。 咣当一声,蒋寻从床上摔了下来。 这还是有史以来的头一回,他扶着疼痛的额头,绞尽脑汁,却怎么也回想不起梦中的面容,一时间嗓子干疼,他瞥了一眼手机时间,凌晨一点钟。 楼下是一家24h营业的自助药店。 他买了一盒金嗓子含片,正准备离开的时候,看见一道熟悉的身影。 那身炫酷的民族风,不难认出来。 少女在药店的玻璃展柜边站着,同时也堵住了蒋寻的去路,他清了清嗓子,试图引起她的注意,却想起来她是个听障患者。 他只好碰碰她的肩膀:“姑娘,让让。” 一碰到好,姑娘直接倒了。 蒋寻:“……”这里应该有摄像头的吧。 就在他犹豫是走是留时,药店外进来一名护士。 深更半夜,看起来很凶的男人,和一名倒下的女人。 护士:“……” 蒋寻:“你不要误会,我和她不认识!” 护士皱着眉:“怎么可能呢?” 蒋寻:“我和她真的不认识!” 护士指了指楼上:“她身体不好,经常生病,我之前给她送过药,就在楼上107房间。她看上去应该是发烧了,你把她带上去,就什么都知道了。” 蒋寻一头雾水。 如果只是发烧的话,就没必要打120吧,120来一趟的费用,她也未必能支付得起。 他们住得倒是很近,就当举手之劳了。 蒋寻不费吹灰之力把少女扛在肩上,一手拎着药袋子,往楼上走去,走廊的尽头就是她的房间。 许是出来得急,门居然没错。 “吧嗒”一声,灯亮。 小小的房间浮上一层橙黄的暖色调,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幅又一幅男性肖像,不知是什么颜料绘制的,一层随性的薄彩,勾勒出少年俊秀的面庞。 这屋子里起码有上百幅肖像。 最令蒋寻震惊的是,他和那肖像人物,居然长得一模一样。 可是看那画作标注的时间,俨然是…… 十年以前了。 蒋寻压抑住心头的震惊,不解地看向床上昏迷着的少女,她额头鼓起一个小包,脸色泛着异样的红,藏袍下的指尖含羞草般舒卷着,似有若无地擦过他的衬衫衣摆。 一副与世无争的纯良模样。 一摸额头,果真是滚烫。 蒋寻拆开药盒,取出适量的药片给她含上,随后又找出暖水壶,做了满满一壶的热水,倒在塑料盆里,用毛巾润湿了盖在她的额头。 “朗……郎……” 蒋寻以为她在说冷,又给她找出一床被子。 等给她焐得严严实实了,才听清她在说:“朗……杰。” 一个藏族男人的名字。 蒋寻蹙了蹙眉,拉过一只椅子,就这么看着她画的像,越看,越觉得自己像是在照镜子,只是画像里的少年看着要比他还要年轻些,最多十五六岁的模样。 半个小时后,丹珠转醒。 她也做了一个漫长无比的梦,醒来后,两行斑驳泪痕。 房间里已经没了人,额头上的毛巾也已放凉,口齿间的药味却是清清楚楚的,她扶着床坐起身来,床头多出一只冰蓝色的耳返,显然那不是属于她的。 第二天晚上,路过楼下的药店。 护士小姐笑着说:“丹珠,你男朋友很帅哦!” “男朋友?” “昨天把你抱回房间的,难道不是你男朋友吗?我见过你的画欸,你画了好多的他,一路从西藏找过来,很辛苦吧!”护士小姐善意提醒,“你要注意,这样的帅哥很容易三心二意的。” 丹珠明白她在说蒋寻:“嗯。” 她白天到一家漫画公司上班,朝九晚五,一开始很不适应这里的生活,这种现代化的都市让她有一种到异世界的错觉,好在楼下有一位热心的护士小姐。 她初来北京时,也是护士小姐帮她介绍的这份工作。 “丹珠,你这次手绘的故事,得到了主编的肯定!” 同事拍了拍她的肩膀:“说实话,我们也很好奇后面的故事呢,发行后读者的追更率也很不错,大家都在讨论,结局会不会be,丹珠,你可以给我透个剧情吗?我超级好奇的。” 丹珠俨然不大理解be。 同事:“就是悲剧的意思啦!” 丹珠的画风很特别,就是人有点……网速慢。 “你看,”同事拿来平板,调出画面,“现在已经更新到女主和男主共处一室了,这样纯情的爱情,可真是少见。男主到底为什么会离开呢?是有什么狗血戏吗?” “也许,你听过‘灵童转世’。” 丹珠也是后来才知道灵童转世的。 她和朗杰日益要好起来,甚至到了形影不离的地步。 他们在草野上赛马,还跑到城里的酒馆喝酒,两个人的脸颊都染上了绯红的颜色,不仅如此,他们还认识了一位新朋友。 酒馆的洛桑,能歌善舞。 洛桑的情报,无异于是城内最丰富的,她接待过各式各样的客人,甚至还有布达拉宫里的活佛,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她在说大话。不过她生得漂亮,媚眼如丝,没有男人会不受她的撩拨。 她说话轻佻,唯独和朗杰说话时,是客客气气,甚至有几分尊敬的。 丹珠不认为,是朗杰长得不好看。 后来大家慢慢熟悉起来,看到一无所知的丹珠,洛桑忍不住摇头叹息道:“傻珠丫,你难道没有听说过灵童转世么?” “我家在村子里住,阿爸阿妈不爱说话的。” “一代高僧圆寂之后,灵魂会转世到新的孩子身上,被选中的孩子,将会成为新一任高僧。” “可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不是你,是朗杰。” 丹珠觉得天黑了。 天色犹如暗涌的长河,而她脚踩的,是晦暗的星夜。 她不住地奔跑起来,挥舞着手臂,天边的雪山犹如一道又一道冷冰冰的围墙,憋得她透不过气。 她一路冲到碉房里,呼吸声伴随着胸膛的起伏。 “你说你有一天会离开,是要到布达拉宫里去。” 朗杰怔道:“珠丫。” “回答我!” “是,可是珠丫你听我说……” “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我什么都不想听,”丹珠脑袋一片混沌,“这就是你说的要走,你要去做高高在上的活佛了,你再也不会回来了!只有我不知道,只有我一个人不知道!” “珠丫!” 朗杰脸色煞白,他扑上前去,拉住丹珠的手。 “放开我!”丹珠冷脸道。 “死都不放!” 朗杰有一种预感,如果这一次放手的话,他的珠丫就会像山雀一样远去,他咬着牙,神色紧绷。 丹珠甩不开他,一口咬上去。 朗杰“嘶”了一声,反而攥得更紧了,有一种把血肉贴合进她口齿间的意味。 他道:“你咬,咬死我,我们一起死了,也一了百了!” 牙齿嵌入皮肉,皮开肉绽。 比血先一步流出来的,是少女的眼泪。 见她缓下来些,朗杰立刻把她抱入怀中,即便她仍像一头小兽般呜呜哀鸣,他轻声道:“珠丫,我们私奔吧。” … 六点半,什刹海地铁口。 丹珠照旧站在台阶上等,她手里攥着那枚耳返,望着不远处的蒋寻,犹豫着要不要走过去。 青年握着电话,脸色出奇的难看:“什么,你说要我去当枪手?”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不用你出再高的价,我蒋寻打死也不会去做那种事!” 蒋寻气得把手机摔在地上,夏鹏见状连忙拾起来。 “蒋哥,消消气。” 蒋寻叉着腰,白T被勒成细窄的一截腰,他无意中抬头,正好撞上少女关切的目光,他的心登时停住了,半晌把话筒扔给夏鹏:“今天休息一天。” 夏鹏眼睁睁看着蒋寻朝“粉丝”走过去。 丹珠的心在怦怦跳。 蒋寻问她:“身体怎么样?” 距离发烧,已经过去了一周,于是丹珠道:“好极了。” “嗯。” 一个简单的嗯,又在丹珠心底刮了一道。 像是指尖轻轻蹭过的痕迹。 号称有“恐女症”的蒋寻,此刻面对着丹珠,更是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恍惚中,他会觉得他们很熟悉,可是一见面,又一点都想不起。 人一慌乱,小动作就会很多。 他挠了挠头熨烫妥帖的卷发,目光闪烁,先是看了看日复一日拥挤的人流,又瞥了一眼对面大厦灯光鲜亮的广告牌,最后才缓缓地、试探地、请求地落到少女的身上。 眼帘微微垂落,一双漆黑的眸子有些许的寂寞。 “丹珠,会喝酒么?” 第4章 日照金山 北海有一家清吧,蒋寻有时和朋友去。 他带着丹珠穿过南锣鼓巷,漫步在北海边,路上还给她买了新疆羊肉串、长沙臭豆腐、东北烤冷面等一系列馋得这个西藏小妞流口水的“北京特色”。 清吧里人不多,一个歌手正在唱赵雷的《成都》。 “蒋哥,稀客!” 老板刘河和蒋寻是旧友,看到丹珠,他礼貌地笑笑,对蒋寻说:“带女朋友来?” “朋友。” “行,你来,我请客。”刘河揽过蒋寻的肩膀,“你离开咱们吧以后,其它的乐手一直提不起劲儿来,这次大伙一定要再坐坐,兄弟,给个面儿。” 蒋寻扒开他的手,不作决定,而是问丹珠:“介意么?” 丹珠没反应过来。 蒋寻说:“介意就走。” 刘河噎住。 “不,不介意的。”丹珠也想认识一下蒋寻的朋友。 蒋寻原先在一个乐队当主唱,乐队不景气,才退出来单干的,剩下的人就留在了清吧,勉强维持生计。几个人都来自五湖四海,满身的江湖气,当初要不是蒋寻单干,乐队也不至于分散,他们心里,多少有点恨蒋寻。 话不明说,只是一昧的灌蒋寻酒。 丹珠挨着蒋寻,酒杯里倒满了果汁,这种场合也没有她说话的机会,她只好看着蒋寻一杯一杯的喝。 “蒋哥,我敬你,敬你的狠心,说走就走啊!” “喝,喝!” 蒋寻的酒杯却被一只小手抢过去了。 丹珠一饮而尽,话说得平静:“他欠你们什么,我来喝。” 蒋寻离醉倒只差一步之遥,正弯着腰在旁边吐。 对于突然冲出来的小姑娘,众人不以为然,刘河打圆场道:“我们哪能为难一个小姑娘呢。” “无妨。”丹珠兀自倒酒,“我敬诸位。” 于是,就在众人的目瞪口呆下,这小女子连饮了三杯。 他们有所不知的是,当初丹珠和朗杰在小酒馆喝得酒,不知比这杯中的黄水烈多上,她的酒量,便是在藏区也是赫赫有名的。 最后,那些男人们喝得七零八落,丹珠神色未变,她搀扶起蒋寻,用纸巾擦拭去他身上的污渍。 对面刘河走过来,好奇地问:“姑娘,你和蒋哥怎么认识的呀?” 提起蒋寻,丹珠神色柔和:“我喜欢听他唱歌。” “嗯,蒋哥的确是有天赋的歌手,只是时运不济。”刘河把手里的袋子递给丹珠,“这里面是他留在我那的原创音乐,现在放我那也不合适了,你给他拿上吧。” “好。” 丹珠微微一顿:“我能问您一个问题吗?” “你说。” “蒋寻,他有没有其他……” “你是想问蒋寻有没有其它女朋友吧!”刘河道,“我给你讲,这个问题我最有发言权,他有恐女症,不是开玩笑是真的那种,以前有一个键盘手和他告白,他立马跟高原反应了一样,所以我刚才见他带你来,惊讶得很呢!” “啊,他为什么?” 刘河故作深沉道:“一个高僧给他算过,说,他上辈子负了一个女人。” … 丹珠背着他回到家。 那天夜晚,朗杰便是披着黎明,一路把她背回的家。 阿爸阿妈找了他们整整一夜,都以为他们命丧狼口时,两个小人奇迹般的出现——丹珠的嘴巴里还含着一口滚热的马血。 而朗杰,他提着最后一丝力气,把丹珠送到她阿爸阿妈的身边,然后自己倒了下去。 他完全没把自己当成是什么转世灵童。 用自己的命,换那个可爱的女孩活,他觉得很值得。 他说不清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的她,她吵吵闹闹的,一会要赛马,一会要寻找吉祥天姆河,跑到半截,又说想喝小酒馆的酒……几乎是想什么来什么,完全没个定数。 那晚,他几乎是下赌一般,提出了私奔。 如果她答应,如果她肯答应…… “好。”少女笑靥如花,泪珠滚落,“我们私奔吧。” 她答应了。 计划中的脱逃,并没有那么顺利,相反,他们被困在了冈仁波奇,那座具有神秘色彩的神山。 身后的追兵不断,他们被逼至山头。 那天,丹珠才算真正看见了,什么叫做日照金山。火红的云彩在天边晕染开来,雪山有一种接近融化的凄美绚丽,祈福的经幡漫天狂舞,宛若咒枷一般,锁住了他们的今生。 朗杰拉着她的手,笑意平和。 “丹珠,我逃不出雪山了。” “不……”丹珠拼命地摇头。 “只有我死,高僧才会有下一任的转世。” “不!朗杰,你答应我了!”像是预料到什么,丹珠放声恸哭,“你答应我了,我们一起走,你答应我要为我唱一辈子的歌!我们穿过这座雪山,你别离开我!求你别离开我!” 他们的身后,是传说中的吉祥天姆湖。 朗杰撒开她的手,一步步地向后退,他神色温柔凄绝,一如初见时那般俊秀。 “珠丫,下辈子来找我。” “我还要为你唱歌。” 他猛地推了少女一把,而自己则扑通一声,沉入湖面。 “不要啊!不要!” 雪山回荡着少女撕心裂肺的哭喊。 他们终究没走出雪山。 等到了下辈子,丹珠找到了朗杰,他在北京,不在藏区,他依然喜欢唱歌。 他就是朗杰。 丹珠坐在电脑桌旁,桌上是凌乱的曲谱,她分门别类地整理好,又进行字句的删改添加,不知不觉中,已到凌晨三点,窗外星子惨淡,远不如西北繁星点点。 邮件,发送。 做完这一切后,丹珠靠在椅背上,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情感。 翌日,两个人在同一张床上醒来。 倒不是丹珠故意和他一起睡,只是以前习惯了在一个被子里,习惯了把脚踹在他腿间,习惯了蒙着头抱着他,以至于前世今生,都难以改变。 蒋寻吓了一大跳,直到确认没对她做什么后,才松了口气。 “我怎么在你家?” “你喝醉了,我不知道你家在哪里。” 蒋寻想想,那倒也是。 昨天是他妈被灌了不少。 和一个大姑娘睡了一夜的被窝,他难得的有点不好意思,但人家姑娘都没说什么,他要是磨磨唧唧的,反而显得不光明磊落了,好在衣裳都没多,清白还在。 蒋寻脸色一红:“谢谢你啊,丹珠。” 这句他说得极轻,丹珠的耳力并不能听见,但她还是笑了笑。 丹珠把那叠修改好的曲谱递到蒋寻手中,邀功似的:“这个是你朋友拿来,要我交给你的,我对音乐也有一点研究,给你改了改。不过这也不碍事,我曾经有一个朋友,他也很喜欢唱……” “谁让你随便改我的东西的?” 丹珠噎语。 蒋寻的表情是她从未见过的冷淡,甚至有点凶,下一秒就要骂人了,可能见她是个小姑娘,所以忍着没爆粗口,只是冷冷地睨着她:“别多管闲事。” 然后拿起自己的外套,砰的一声摔门走了。 这声门响,丹珠听得清清楚楚。 朗杰的画像就摆在她的对面,他冲着她,温柔青涩地笑着,仿佛宽慰一般,但丹珠还是掉下了眼泪。 她第一次希望,自己什么都听不见。 … “什么,你是唱片公司?” “你说我发给你的邮件你看过了,原创音乐写得很好,可是我并没有——” 蒋寻心里一个咯噔,忽地想到少女的一双泪眼。 是她。 一家唱片公司对他的才华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愿意花钱为他出唱片,这对于蒋寻来说,简直是个天大的好消息。 他仔细看过少女交给她的曲谱。 改得可以说是点睛之笔了。 在收到唱片公司预付的费用后,蒋寻第一时间等在了什刹海的地铁口,他果然等到了丹珠。 她披着长长的披肩,改良版的藏裙在纤细的脚踝边摇曳,一双深黑的眸子淡淡地望着他,似有千言万语要说,但唇角却一动不动。 “丹珠,我要向你道歉。” 蒋寻郑重其事地鞠了一躬。 丹珠不理解:“向我,道歉?” “你改得非常好,得到了唱片公司的肯定,他们终于愿意为我出专辑了。”蒋寻有些语无伦次,不知该如何表达好了,“我那天一时情急,我不该对你发脾气,这样子,报酬我们一人一半。” 丹珠却道:“我不要钱。” “那你……” “你可以陪我去看画展吗?” “可以,可是钱……” “那好,周六上午九点,还在这里见。 第5章 转山祈愿 庞大的柿子树坠下一棵秋实。 惊走了两只窃窃喵语的橘猫。 斜阳如蜜,丹珠站在柏油马路边上,一副等待的样子。护士小姐听说她有约会,特意拿出自己新买的阿玛尼,给她简单上了一个妆,她干净明艳,仿佛民族杂志上会出现的剪影。 蒋寻如约而至,他换了身蓝色衬衫,瘦高英俊,在人群中一如既往的惹眼。 “诺。”他递给丹珠一个塑料袋。 “这是什么?” “豆汁儿,你尝尝。” 丹珠天真地尝了一口:“……” 蒋寻笑道:“味道怎么样?” 少女面色复杂,吐了吐舌头,蒋寻见状接了过来,也不管是不是她喝过的,咕咚咕咚,把剩下的全都喝掉了。 丹珠看得目瞪口呆。 “逗你玩呢,走吧。” 漫展在一家高级咖啡店的二层,积聚了许许多多的青年男女,忽地迎上前一对,他们的打扮很特别,女孩子梳着两只麻花辫,头戴额饰,男孩子也是长发飘飘,情侣色系的藏衣,他们走过来,对丹珠说:“你也是cos神山的吧,真漂亮,可以帮我们拍个照片吗?” 蒋寻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他见丹珠没有动,便拿过相机,说:“我给你们拍吧。” 二人收到照片很满意:“谢谢。” 丹珠望着他们的背影,久久无言,指尖微微颤抖,这一细节还是被蒋寻发现了,他料定,她身上有一段不可告人的经历,看来真的如此。 蒋寻正要说话,忽地有人叫他。 “蒋寻哥!” 听到这甜死人的声音,蒋寻后背便一阵发凉。 逃也逃不掉了。 女孩冲到蒋寻的身边,不由分说地给他一个热烈的拥抱,丹珠一下子被她的气势挤得往外退了两步,而蒋寻则像一个木乃伊一样僵直的身体,脸色惊讶,张嘴喊“救命”。 “蒋寻哥,好巧,居然在这里碰到你!你也喜欢这部漫画吗?” 直到她撒开手,蒋寻才通了气,死而复生一般。 “什么漫画,我是——” 林妙急于向蒋寻分享她的最爱,她扬了扬手上的画册,说:“你没看过这本漫画吗,可火啦!可惜作者的同事发博说,极有可能会be,呜呜呜蒋寻哥,我磕得cp要be了!” 封面是一张日照金山。 标题是,她从神山里来,作者,丹珠。 “对了蒋寻哥,你看,男主角长得好像你哦。” 藏袍少年的正脸和蒋寻对了个正着,他再一次看见这张和自己几乎一模一样的脸庞,第一次,是在丹珠的家。 蒋寻看向丹珠,她的脸色自进入这间展馆便不太好。 他哪里明白,这对于旁人而言,是普通的漫展而已,可是对于她来说,到处都是朗杰的遗容。 他一无所知,而她也不知该从何讲起,转山的祈愿会让心爱的少年忘记一切,这不怪他。 “你是谁啊,”林妙警惕地看着丹珠,“你和蒋寻哥是什么关系?” 丹珠和朗杰是私奔,至死没有嫁娶。 丹珠和蒋寻,是单方面的重逢…… “你话怎么这么多。”蒋寻推开林妙,“介绍一下,这个是夏鹏的表妹林妙,也在北京工作,这位是……” “你好,我是丹珠,她从神山里来的作者。” 林妙的嘴巴张成“0”形。 楼下的咖啡厅。 三杯热拿铁,徐徐上升的水烟弥漫在三人之间,林妙坐在丹珠的身边,完全是一副迷妹脸,要完了亲签要合照,眨着星星眼考拉似的扒在丹珠的身边,喋喋不休。 “丹珠,我超级喜欢你的作品,可是你为什么要把朗杰画死啊?” 蒋寻也想知道答案。 丹珠默然道:“他是自杀的。” 林妙:“那珠丫会为他殉情吗?” 丹珠垂下眼帘,品了一口滚烫的拿铁,咖啡的苦涩蔓延至口腔的每一寸角落,她的声音有一种吟唱的美感:“传说,内心虔诚的人,躺在雪山腹地深处,向吉祥天姆湖中凝望,可以看到她和爱人的前世今生。” “珠丫,你又在说胡话了!” “才没有呢,臭朗杰,你不信我是吧,我真的见过吉祥天姆湖,就是——就是咱们遇险的那天晚上!” “那你看到了我们的前世今生了吗?” “这倒没……”丹珠刚说一半,忽然察觉不对,握紧拳头往少年的背上捶,“谁和你是爱人了!!” “哈哈哈,我开玩笑呢,别打了别打啦!” 朗杰捏住她软绵绵的拳头,二人对视着,谁都没有再动,而两个人的脸上也同样浮现出红晕,天边的红霞烧个不停,是入冬后难得的和暖天气。 朗杰笑笑:“珠丫,你相信人有前世今生吗?” 丹珠神色微顿:“有的吧,我表姐死了情人,她就到冈仁波齐转山祈愿,据说死去的爱人会因此转世复生。” “珠丫,你会为我祈愿吗?” 丹珠呆呆地望着他,少年就坐在山边,身后是一望无际的雪原。 她忽地笑开了:“朗杰,我们这么要好,你死了,我也死。” “不可以,珠丫。”他语声艰涩。 “为什么?” “我要你为我转山祈愿三十年,愿我们来世再见。” 那场永不消散的风雪飘散开来,化作玻璃窗上的白雾。 林妙听得入了神,半晌都没有说出一个字,而蒋寻则是一脸的平静,甚至有些不屑:“都什么年代了,还转山祈愿呢,只能糊弄糊弄小姑娘。” 林妙灵机一动:“可是你有没有想过,也许朗杰就是怕自己死了之后,丹珠不肯活下去,所以才撒了个谎,时间是最好的良药!” 丹珠一怔,原来如此。 她挤出一丝淡淡的笑容,看向蒋寻说:“万一,真的有前世今生呢?” “有就有吧,反正也不关我的事。” 蒋寻忽然又是一阵头疼,他站起身去吧台结账。 丹珠又静了下来,仿佛一副随时会溜走的画,林妙有些不忍:“丹珠姐姐,你人这么漂亮,性格这么温柔,蒋寻哥配不上你,但我脾气不太好,长得也不好看,就和蒋寻哥很合适。” 丹珠:“……” 丹珠微笑:“你也很可爱。” “可是丹珠姐姐,我喜欢蒋寻哥很多年了。”林妙哀求道,“我看得出来,你也对蒋寻哥有意思,能不能把他让给我嘛。” “他喜欢你吗?” “唔,我和他表白过,他说他恐女。”林妙觉得,也许自己应该去趟泰国,或者让蒋寻去趟泰国。 “如果有一天,他说他爱上了别人,我会离开的。” 蒋寻结完账走过来时,刚好听到了这句话。 他挑了挑眉毛,愈发猜不透丹珠。 他恐女这件事不是瞎编的,但似乎在认识丹珠后,那种症状完全消失了,可是不知为何,他见到她,总有一种哀伤的感觉袭上心头,所以不愿意再多靠近。 可是又忍不住的,想要靠近。 林妙走后,蒋寻和丹珠并肩走在林荫路上,满地酥脆的落叶。 “又是转山又是殉情的,丹珠,你不会是进了什么邪恶组织了吧?” “???” “这很奇怪不是么?” “哪里,奇怪?” 哪里奇怪,蒋寻也说不上来。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感情似乎是很遥远的事情了,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亲情没有感受过多少,年纪不大的时候便独自出门打拼,虽是六亲缘浅,却也不觉得多么孤单,恐怕是生来如此的缘故。 “后来珠丫真的是去转山祈愿了吗?” 走动间,丹珠手腕上的佛珠在轻轻晃动。 她点点头:“嗯。” 朗杰被捞上来时,还有一口气在,他眯着眼睛,恋恋不舍地望着哭成泪人的丹珠,呼唤她靠近一些,她把耳朵紧紧贴在他的唇边,听他唱了最后一次歌。 吉祥天姆湖的湖水有毒,浸入她的耳膜。 她也因此而失去听力。 所有反对她转山的声音都听不到了,她只看见阿爸亲手为她打了一口棺材,而她仍是在一个暴雪的晚上,冲出家门,向着西藏的神山——冈仁波齐走去。 冈仁波齐,一步一叩首,乞求她的爱人活过来。 蒋寻又问:“她的愿望实现了吗?” “实现了。” “她的爱人还记得她吗?” “不记得了。” “你找的爱人,是我么?” 丹珠的脚步霎时间停住,毫无征兆地撞在蒋寻突然转身的胸膛上。 “回答我,珠丫。” 久违的称呼,从他的口中传来。 树欲静,而风不止。 少女低着头,眼睛睁得大大的,地面犹如一个深不见底的漩涡,她被那股力量抓住,怎么也不敢抬头,生怕那声“珠丫”,和眼前的蒋寻,都只是她午夜梦回的幻觉。 “珠丫。”蒋寻又这样叫她。 丹珠的肩膀在簌簌发抖,她垂着头,声音可怜。 “朗杰……” “我没有失约。” “冈仁波齐,转山祈愿,一步一叩首,三十年。” 第6章 爱与成全 这个周末,蒋寻陪丹珠去了很多地方。 **、故宫、博物馆、香山…… 在这个过程中,丹珠也在透过这层假象,去了解真的蒋寻,知道他六亲缘浅,半生坎坷。 蒋寻有时候会突然停下,创作词曲。 丹珠也不打扰他,而是静静地看着,偶尔帮他改上一两句。其实从前她对音乐一窍不通,只是觉得好玩,央着朗杰指点,对于她的要求,朗杰没有不应的。 她随手一改,朗杰也会说好。 但朗杰这辈子似乎更爱音乐一些。 这两天夏鹏有事不在,丹珠便成了他的助理,十一月份的北京已经足够的冷,她身上裹着蒋寻的黑色羽绒服,像个粽子一样坐在边上。 蒋寻在直播唱歌。 他的粉丝数量与日俱增,甚至同一ip的粉丝会约好一起来什刹海地铁口来听。 丹珠笑着叫他:“大明星。” 蒋寻捏捏她的脸:“珠丫。” 他们住的地方相近,晚上,蒋寻会跑到丹珠的房间,两个人也不做什么,就只是唱歌画画,偶尔他会教丹珠弹弹吉他,就像是当初的朗杰教丹珠吹箫一样。 “珠丫,等唱片公司钱下来,你就会有一个新的助听器了。” “我不用。” “可你的助听器看上去很老旧了。” 丹珠没说话,只是隔着衣裳抱紧了他。 蒋寻把丹珠的故事讲给夏鹏听,夏鹏大吃一惊,表示不能够理解,还说丹珠有可能是有精神疾病,也许吧,毕竟正常人谁会相信前世今生呢。 蒋寻撩起她的一截头发,忽问:“丹珠,如果我不是朗杰,你还会爱我吗?” 没有回应。 答案是肯定的,丹珠爱得是朗杰,而他是蒋寻。 工作上的忙碌,致使蒋寻连续三天都没有回来,在地铁口也再不能见到他的身影,难得偶遇一面,也是匆匆就走。 丹珠想看看他究竟在干什么,于是抬步跟上。 九曲十八弯,东拐西拐,夜色很深了,平铺在石子路上,路的尽头是一家酒吧,和蒋寻之前带丹珠去的那家清吧不同,这家酒吧的门口停着大大小小的摩托,还有醉醺醺的男人直接解开裤子小便,穿着暴露性感的女生和男人打俏。 丹珠只觉得耳朵疼。 可是蒋寻为什么要来这种地方。 “借过,借过——” 丹珠的手腕忽然被捉住,佛珠嵌进皮肉,当即烙出一片红印。 她被扯到了没人的角落,那是废弃厕所的隔间,基本上不会有人来,她正要大叫,便看见蒋寻阴沉沉的脸。 “你来这里做什么?” 好啊,他先发制人了。 丹珠咬着唇:“我来找你。” “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蒋寻补道,“我不会就回去了。” “小蒋,你怎么跑这儿来了,强哥还在找你呢。” 一个花臂男走进来,一把揽住蒋寻的肩膀,笑嘻嘻说:“强哥很看中你的才华,如果你肯为天王当枪手作词的话,是绝对不会亏待你的——” 丹珠的脸色转为青白。 花臂男才看见瘦小的丹珠:“哟,这是你马子吗?” “我妹妹,不懂事,”蒋寻赔笑道,“我一会就过去。” “行,别让强哥久等啊。” 丹珠看着蒋寻,仿佛在看一个陌生人。 蒋寻的眼中也有一抹痛色,没有了朗杰,他蒋寻于她而言,何尝不是个陌生人呢,白酒劲大,他今夜为了办事喝了不少,胃里一阵火辣,他强压下难受的感觉:“珠丫,走吧,有什么回去说。” “蒋寻,你的音乐梦呢?” “嗯?” “你要去给他们当枪手,为什么?” “你别管。” “你不是说音乐是你的梦想吗,我想要帮你完成梦想啊?可是你为什么这么不爱惜自己的才华呢!”你好不容易走出了雪山……好不容易远离了那一切……为什么? 她只是想知道为什么。 究竟又是什么困住了他。 “别这么自以为是行么?”蒋寻笑意冷冷,伤人的话脱口而出,“你一个听障,懂什么音乐。” 丹珠闻言,犹如灵魂脱壳。 她或许并不在北京,她的灵魂在冈仁波齐飘荡,穿梭在经幡之间,无人能劝她转世,只因她执念难解。 她摇了摇头,很绝望地说:“你不是朗杰。” 这句话,比一个巴掌甩过来更厉害。 丹珠直到走到了北海边,才累得停了下来,秋冬萧瑟,一束束灯光打在水泥的路面,她扑在栏杆上,几乎有种想往下跳的冲动。 脚步声在身后响起,她的反应慢了一拍。 蒋寻从身后抱住她,下颌抵在她柔软的肩头:“珠丫,对不起。” 丹珠闭上了眼睛,尽量笑出来:“蒋寻,你不用和我道歉。” “因为我是朗杰么?” “……” “珠丫会原谅朗杰的任何事,但是丹珠不会原谅蒋寻。”青年抱得更紧了,声音低哑,“夏鹏说,我们这样像一对疯子,可是珠丫,我生来六亲缘浅,你说我们前世有缘,我信了,你不能不要我。” “我,我没有不要你。” “那就好。”蒋寻从怀里掏出一个盒子,“送你的。” 是一个崭新的助听器。 丹珠眨着眼睛:“你当枪手,是为了给我买助听器?” 蒋寻没说话,只是笑笑:“你不开心吗?” 丹珠的声音低低的:“我开心了,你的音乐梦怎么办?” “你都说,是梦。” “你的梦想是会实现的!” “可能吧,但人这辈子挺长的,或者下辈子也行,你不是会转山祈愿吗?” 蒋寻明显是在逗她。 丹珠的鼻尖一酸,心中一阵抽动。 神山啊,你告诉我,为什么得到一个人深深的爱,也会感到心痛呢,这就是转山祈愿的代价么? 可是失去音乐梦的蒋寻,真的会快乐么。 她的出现,却让他抛弃今生的梦想,她心下何安。 丹珠一夜无眠,第二天,她骗蒋寻说是去漫画公司上班,实则是依着记忆,找到了那家酒吧。 花臂男正躺在吧台后听着音乐。 “噢,你是那个蒋寻的——小妹儿?” 丹珠静静道:“我想见强哥。” … “所以,你拒绝了蒋寻买给你的助听器,找强哥要回了他的歌曲版权。”护士小姐目瞪口呆,嘴巴里还唆着塑料吸管,“你姑娘家家,胆子够大的。” “还好吧。”丹珠轻飘飘地说。 看着对面上新的广告屏,护士小姐若有所思地说:“看来效果很不错嘛,他的新专辑一出,还是个小明星嘞!” 这家奶茶店里也正在放蒋寻的新专辑《神山》。 “我为你翻过山,为你祈的愿……1” 民谣的风格,蒋寻的风格。 护士小姐翻看着最新的漫画,口中喃喃自语:“如果我是女主角的话,找到了爱人,就要想方设法地让他再次爱上我呀,怎么能轻易地放弃了呢。” “不是放弃。”丹珠认真地说,“是成全。” “成全是天神该做的工作,我的工作是磕我的cp。”护士小姐大气地摸出两张演唱会的票,“你一张,我一张,蒋寻的,去不去看?” 丹珠愣了一瞬,竟然摇了摇头。 奶茶店的门外是初雪的天气,轻轻一嗅,沁入鼻间的是熟悉的清新味道,她已经能够熟练在上下地铁,甚至不用导航,也能清楚地坐到自己要去的一站。 什刹海。 蒋寻自从成名后,很久没有来什刹海唱歌了。 连卖饮料的大爷都嚷嚷:“哎呀,以前搁这儿唱歌的,现在都成大腕了,想当初啊,他可是老买我这的饮料!” 丹珠轻轻一笑,正想走下台阶。 “珠丫。” 有人叫她。 她眉梢轻动,抬起头来,和人流对岸的青年对视,他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黑衣黑帽黑口罩,只露出一对漆黑的眼睛,但她还是立刻认出了他。 是她认识两世的人,化成灰,也不忘。 她也大大方方地打招呼:“你好,蒋寻。” “这儿人多,不方便说话。” “你是大明星了。” “唱个歌而已。”蒋寻飞快地瞥了一眼周围,说,“上车吧,我刚提的,有什么我们车上说。” 车上暖烘烘的,丹珠坐在后排。 蒋寻干脆也从主驾驶座下来,也坐到了后排。 音响里放着隔壁老王的那首《我曾》,声音粗哑低沉,两个人谁都没有再开口,仿佛只是简简单单地听歌。 “专辑反响很好,谢谢你。” 听到这熟悉的对话,丹珠抿唇:“你不会又要给我钱吧?” “后天晚上,有时间吗?” “没。”丹珠回答得干脆,“我加班。” “请个假吧,说你要去听演唱会。” 这次,不等丹珠拒绝,蒋寻把门票塞进她的手中。 蒋寻的指腹的薄茧擦过丹珠柔软的手心,一个是不容拒绝,一个则是一种淡淡的无奈,她要怎么办才好,她要把蒋寻怎么办才好。 丹珠回到自己的小出租屋,楼下的药房还亮着灯,护士小姐居然拿着两瓶啤酒在等。 “喝一杯?醉了有醒酒药。” 喝一杯。 “丹珠,有没有可能前世今生它就是个伪命题。”护士小姐猛灌一口,大有指点江山的气势,“谁还记得自己上辈子爱过的人啊,人,过好这辈子就行了。” 丹珠捏着易拉罐,眸底映入一片夜的清凉。 她仰头灌了一口,酒液流入喉管,身子也轻了下来。 “你喜欢蒋寻么?” “我爱他。” “我说的是蒋寻,不是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