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开嘴,迈开腿》 第1章 今生来世 2026年,马年,藏历九月。 世界中心,神山之诞,转山一圈功德十二倍于往年。 拉萨以西一千两百公里,冈仁波齐。 卓玛拉垭口大雪纷飞,笼罩四野。 “明觉,你可以等等我吗?” 金森气喘吁吁地拄着登山杖,跟在男朋友身后。 接近六十度的斜坡,每一步都必须踩进松软的雪堆,高原稀薄的氧气压榨着他所剩无几的体力,喉咙口沁着一股透心凉的血腥味。 莫明觉并没有听他的话,只一味拄着拐杖向上攀爬,金森竭力跟上,却还是在低头的瞬间,头晕目眩。 再抬头,莫明觉翻过垭口,先走了。 莫明觉最近总是这样,金森已经习惯了。 他叹了口气,将登山杖用力插进前方雪层,攥紧借力继续前进。 体力大不如前,金森苦笑一下,眯着眼看向不远处的往生石。 飘飞朦胧的的雪雾中,彩色的经幡猎猎作响,一块巨石落在高处,它脚下围绕着虔诚的信徒。 “终于要到了啊……”金森喃喃说道。 他呼出一团白雾,接着掏出口袋里的葡萄糖,掰开,倒进嘴里。 雪天,最后几百米路程,金森耗费数倍力气终于到达心心念念的往生石。 他丢下手杖,直挺挺跪进雪里,手扶住石身,将头磕上去。 “别丢下我,明觉。” “佛祖保佑,我来了。” 站着的藏族男人正双手合十默念经文,却被突然跪下的金森打断,他好奇地投去目光。 对方嘴唇发乌,面色苍白,听口音便知是内地来的,他看上去并不开心,埋头自顾自说了好多话,雪花飘在橙黄色的冲锋衣和针织帽上,像颗挂了霜的橘子。 嘎玛让夏留了心眼儿,直到对方从口袋中掏出一张合照,颤抖着将其贴在往生石上。 “下辈子我们还要在一起。” 金森吻上照片。 两人合照,其中一个是身旁跪着的那人。 嘎玛让夏陡然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金森贴完照片,重重地磕了三个头,起身。 血氧没供上,一阵晕眩眼前发白,金森控制不住往后栽倒。 “小心!”嘎玛让夏迅速托住他的背。 是明觉在喊他。 金森恍惚转过头,目光逐渐聚焦于男人的脸—— 麦色肌肤,五官俊朗,棱角分明,脸上挂着忧色。 不是明觉,而是一个长相异域的陌生男人。 看他穿着打扮应该是个藏族。 他的普通话并不标准,带着藏地独有的特色。 他说:“高原上运动要小心,你起身太急了。” 金森礼貌地扯了扯嘴角,没接话。 “吃点东西吧。”对方递来一块盼盼小面包,“高原反应会好一点。” 金森摇摇头,没接。 “我刚喝过葡萄糖了。” 谁知对方硬塞进金森口袋,只好收下,他微微颔首,“谢谢,我好多了。” “你怎么这个天气来转山?”谁知对方不依不饶,“雪天路不好走,要一起吗?” 金森没接茬,回身盯着往生石上的照片。 “他是不是你的……亲人?”嘎玛让夏选了个委婉的说法。 金森终于有了点反应,笑了下,“嗯,我对象。” “是吗……”嘎玛让夏猜对了,“是离开你了吗?所以帮他完成心愿吗?” 金森抬头看向漫天雪花中的经幡,却道:“他一直都在,来这儿是我的心愿。” “我想求来世能和他在一起。”金森叹出一口气,毫无留恋地闭上眼:“都说西藏不求今生,只求来世,我来了。” 嘎玛让夏心里陡然一惊,他没想到这个汉族男人是来寻死。 “你想去哪?” “冰川。” 莫明觉最喜欢冰川了,金森也喜欢。 嘎玛让夏又问:“那他……你对象,他知道吗?” 金森很轻地嗯了一声,“知道,他让我来的。” 嘎玛让夏又猜错了,他不明白怎么会有人要自己男朋友来寻死。 “要不再转两圈,功德圆满。”嘎玛让夏不忍心,提议道:“求来世更好。” 山巅的风大了起来,经幡在飞雪中鼓成一道道五彩的弧线。 凛冽的风刃穿透外套,冷得像钢刀割肉。 “是吗?”过了良久,金森才开口问:“你是藏族?” “嗯,我叫嘎玛让夏,叫我大夏就可以。” “那我信你的话,再转两圈。”金森不知怎么就答应了,“风好冷。” 嘎玛让夏帮他捡起登山杖,松了一口气,说:“我在前面给你挡着。” 回程路比来时好走,金森默不作声地跟在大夏身后。 这个藏族男人身形高大,他穿着厚重的羊皮短袄,戴着羊毡帽,脚蹬长马靴,背着巨大的户外双肩包,长了张令人信服的脸。 他说他叫大夏,和今天的天气完全相反。 翻下垭口,徒步将近一个小时,路面逐渐开阔,雪也小了许多。 “累吗,要不休息一下?”大夏在前头问金森,“天黑前到尊珠寺就行。” 金森白着一张脸点头,摘下双肩包,垫在雪地上坐下。 停下来才察觉饿过头,他掏出口袋里的大夏塞的面包,小口吃了起来。 一对磕长头的藏族人从他们跟前经过,嘴里念叨着六字箴言,他们的额头沾了灰,防水皮子上淌着融化的雪水。 三步一叩等身长头,朝圣者用身体丈量神山与信仰的距离。 大夏和他们搭了几句话,然后双手合十,虔诚地闭上眼跟着念经。 金森侧目而望,大夏最后说了句扎西德勒。 “他们从雅安过来的。”嘎玛让夏主动说:“一路磕头朝拜,到这快一年了。” “你呢?你从哪里来?” 金森愣了一下,倏尔轻叹一句:“从东到西,但我已经没有家了。” 大夏没接茬,他猜是照片上的另一个男人的缘故。 “你怎么没和他们一样磕长头?”金森问。 “我还要去札达,正好经过,来转个山。”嘎玛让夏喝了口甜茶,接着把保温瓶递给金森,“没想到碰见你,把它喝完我们接着转。” 热气扑上面颊,壶里溢出香甜茶味,金森犹豫着咽了下口水。 “喝吧,你不是冷吗?” “谢谢。”金森浅浅笑了下,双手捧杯一饮而尽。 温热的液体顺着喉管流入胃中,金森感觉周身升出一团热气,在这零下的天气里舒展片刻。 “走吧。”嘎玛让夏先起身,接着向金森伸手,“拉着我,别再晕了。” 金森避了一下,到底是没有接受好意,他撑着膝盖缓缓蹲起,捡起手杖和背包。 嘎玛让夏悻悻收回手,他不理解这个汉族男人在别扭什么。 金森抱歉地说:“我只是不习惯……” “没事。”嘎玛让夏拍了拍腿上的灰,扯开话题,“还没问你叫什么呢?” “金森。” 嘎玛让夏迟疑一下。 “我叫金森,金色森林。”金森知道他在疑惑什么。 名字如同宿命羁绊。 他叫金森,却好像再也无法过好今生。 “好名字。”嘎玛让夏却道:“今生来世,你尽在掌握。” 一朵飘雪缀于金森鼻尖,他在嘎玛让夏真诚坦率的目光中,似乎听见天边传来中阵阵梵音。 放眼远眺,一群秃鹫盘旋于高山之巅,黑色羽翼遮天蔽日,喇嘛的念诵声伴着皮鼓和铜铃穿透风雪,直击心灵。 “今天有天葬仪式。”嘎玛让夏朝远处燃起的灰烟抬了抬下巴,“它们在等。” 风里有松柏燃烧的烟熏味,金森驻足于此,见明觉在前头招手,让他快来。 骨哨声起,秃鹫扑棱着翅膀争先恐后向下俯冲,茫茫白雪中,红衣喇嘛是唯一色彩。 莫明觉喊道:“金森,快走啊,你不想去吗?” 金森向烟燃起的方向迈开腿。 “金森。”嘎玛让夏拽住他的背包。 明觉又没等他。 金森迷茫地回头。 “你不能去。”嘎玛让夏摇头制止道:“我们都不能。” “可是……”金森看着明觉离他越来越远,可是明觉去了啊。 嘎玛让夏说:“在这看就好。” 金森听着遥远的梵音,落下这半年来第一滴眼泪。 原来,即使到了神山,他还是被留下的那个。 看着汉族男人颊边的眼泪,嘎玛让夏心里起了波澜。 嘎玛让夏知道,许多旅人把西藏奉为净土,他们跨越千山万水来寻找自我,直面生死。 信仰虽然无声,但朝圣者叩下的每一步,都振聋发聩。 嘎玛让夏听到了金森无所留恋的话语,报着救人一命的想法劝他再转两圈。 可那滴泪落下,便明白对方心已死。 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只能笨拙地开口。 “金森,你想修来世,对吗?” 金森噙着泪点头,“嗯,活着好痛苦啊……” 千山之宗,万水之源。 金森置身于此,对人生一无所图。 秃鹫叼着肉飞起,扇动的翅膀是轮回的钥匙,金森闭上眼,张开双臂。 他倒进雪地里,抬头望天,呢喃道:“我好想就这样睡过去,再也别醒。” 梦里,明觉的笑容阳光爽朗,而不是像现在这般—— 徒留遗憾。 怎么才算遗憾呢? 他说日出日落云卷云舒,他追着莫明觉的身影踏上西行之路。 遗憾是他站在离天空最近的地方,日落却比西藏更西。 “金森,别哭了。” 睁开眼,嘎玛让夏坐在他身边。 “等转完山,我带你去看冰川。”嘎玛让夏再次向金森伸手,笑着说:“归于尘土,归于万物,世界无处是你,却又无处不是你。” “不管是转山是为了今生还是来世,都碰见我了不是?” 金森眨了眨眼,指尖微动,雪在手心融化。 嘎玛让夏挑了下眉峰,“还走吗?” 风吹皱了羊毛袄子,竖起衣领遮住大夏半张脸。 是明觉吗? 是。 金森伸出手,握住嘎玛让夏。 他们要赶在日落前到达尊珠寺。 开文啦,V前随榜更,V后日更! 狗血公路文,爱来爱去酸酸甜甜,不是完美人设,见谅见谅。 各位喜欢的朋友,有钱的捧个钱场,有人的捧个人场,助力我早日入V,谢谢! 明人不说暗话,本人写文就是想给更多的读者看见,评论营养液收藏大大地走起来! [好运莲莲][好运莲莲][好运莲莲] 本文涉及西藏风土人情及信仰选择,互相尊重,不要发表任何引起冲突的言论(会删除) @冶川ye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今生来世 第2章 扎西德勒 入夜,五千米的高原风雪交加,金森枕着藏香辗转反侧。 头痛、缺氧、寒冷,每一样都是他失眠的借口,冷冽干燥的空气钻入鼻腔,疼痛变得尤其清晰。 双眼完全适应了黑暗,金森再一次翻过身,望着对面床铺上的嘎玛让夏。 床铺窄小,对方曲着腿缩在被中,自然卷的头发压在枕上,他呼吸平稳,纤长的睫毛在高挺的山根落下阴影,和初见时硬朗的模样形成反差。 路过天葬台后,莫明觉没再出现过,金森越想头越痛,他顺着枕头摸进包,翻出布洛芬。 “不舒服吗?”对床传来嘎玛让夏刻意压低的声音,“我去给你接水。” 话毕,嘎玛让夏顶着一头卷毛翻下床铺,金森甚至来不及拒绝。 已是凌晨一点,金森缩在床上很是过意不去,他对着那倒水的背影轻声道谢。 他又问:“你从拉萨来吗?” “不是,我从山南过来。”嘎玛让夏端着杯子走进,“札达有新酒店要开,我去谈个供应合同。” 月上中天,嘎玛让夏深邃的眼眸亮得金森心里一颤。 “喝水把药吃了。”嘎玛让夏蹲在他床头,轻轻掀开被褥一角,关心道:“你来转山之前有没有在拉萨过渡几天?” 金森苦笑着摇头,“没有……” 嘎玛让夏叹息一声,也是,这汉族男人是来寻死的,可能压根不在乎身体状况。 他现在算是在做好事吧? 应该是吧…… 自杀的人,就算修了来世,也会堕入无间地狱,他实在不忍眼前这孱弱白净的汉族人违背自然伦常,最终落得生死无依。 金森咽下药,把杯子递还给嘎玛让夏。 手指相碰,大夏触及他冰凉的体温,金森像受惊的猫,碰到的瞬间立刻缩了回去。 “你直接上冈仁波齐转山,是要高原反应的。”嘎玛让夏指尖轻捻,继续询问:“要不我去给你买氧气?” “不用了,我吃了药就好。” “血氧低对身体不好。” “真不用。”金森坚持道:“我以前来过西藏,我清楚。” 大夏没再反驳,放下杯子将自己的羊皮袄子压在金森被褥上。 羊皮袄子上沾了深沉的木质调藏香,绵延馥郁,金森完全不困了。 窗外的神山氤氲在月光下,轻薄的云层缠上山腰。 他出神地看了很久很久。 神山之上,洁白无垠的冰雪经年累月,而人生数十载,对它来说不过沧海一粟。 昼夜不停雪山无言,又能有人真的参透前世今生? 遗忘总比思念更长,下一世,他还会记得他么? 金森翻了个身,正好撞见嘎玛让夏的目光,他眨了下眼,“睡不着吗?” “嗯,怕你有事。”嘎玛让夏直言。 “……”金森愣了一下。 相顾无言,两人在黑暗中聆听对方的呼吸。 嘎玛让夏觉得尴尬,最后只能问:“你头还疼吗?” 金森浅浅应声:“好点了。” “明天……等明天路上买点氧气瓶带着吧。” “好。” 金森接下好意,他明白嘎玛让夏在担心什么,但活着很痛苦已成事实,金森只想坦然地面对死亡。 嘎玛让夏是他在人生旅途上的最后一个朋友。 金森很感谢大夏的善意。 ——他是个好人。 翌日清晨七点半左右,天光破晓,风停雪霁。 两人在补给站吃了碗泡面,嘎玛让夏买了两大壶甜茶带着上路。 金森的情绪比昨日稳定,只是走得很慢,他跟在嘎玛让夏身后,遇到垭口会停下来撒隆达,然后双手合十祈祷。 庄严神圣的红衣喇嘛,手持转经筒的藏地百姓,装备齐全的内地游客…… 今年是马年,各地信徒抵达这条朝圣之路,遇到昨天磕长头的两人,金森学着嘎玛让夏的样子,停下来和他们说了句。 “扎西德勒。” “扎西德勒。”他们同样祝福金森。 晒得黝黑的面孔上有明媚灿烂的笑容,金森也笑了。 嘎玛让夏看在眼里。 澄澈碧蓝的天空下,有风拂过发梢,金森是万千旅人中最特别的那一个。 他说不清为什么命运让他们在此交集,只是在那个瞬间,他选择伸出手,拽住一个在悬崖边摇摇欲坠的灵魂。 金森跟上来,他问:“大夏,像他们这样,在冈仁波齐磕一圈长头要多久?” “十天半月。” “你磕过没?” “还没……找个机会再来。”嘎玛让夏郑重地说道:“但我每年都来转山祈福。” 金森一知半解地问:“你也求来世吗?” 嘎玛让夏轻笑一声没说话,在他看来,习惯和信仰是刻在骨髓里的烙印,很难用只言片语道明。 下午,路况好了很多,神山雪顶露出全貌,金森找了块石头休息。 嘎玛让夏陪他坐下。 金森翻出手机上的合照,放大另一个男人的脸,然后对着神山举起,看了好久。 嘎玛让夏也看清了,是个挺帅气的男人,窄长的脸,健硕的身材,比金森高了半头。 不过再帅的男人,也不至于让人寻死觅活。 嘎玛让夏挺无语也想不通。 金森说:“给我们拍个照吧。” 嘎玛让夏点头,掏出自己手机,对准这颗橙色的大橘子。 太阳高悬,光比过强,橙色又亮得扎眼,嘎玛让夏换了好几个角度,都没法把屏幕照片和金森人像曝光统一,只能作罢。 “要不给你单独拍吧?” “算了,不拍了。”金森眼神里闪过一丝落寞,缓缓蹲下,捡起路边的石块堆起一个玛尼堆。 “行。”嘎玛让夏趁其不备拍了张金森背影,收回手机后他问:“饿吗?” “饿,但我不想吃泡面了。”金森拍了拍手上的灰,“你呢?我可以陪你去吃点。” 嘎玛让夏:“晚上再说吧。” 临近天黑,他们转回出发地,但游客众多,房间早没了,金森无助地看向嘎玛让夏,问:“怎么办?” 来之前金森一身轻装上阵,想着走到哪算哪,结果计划赶不上变化,冲动答应了一个陌生藏族男人的邀请。 “我带了户外简易帐篷……只是有点小……”嘎玛让夏拍了拍背包,建议道:“你要是不嫌弃,我们可以挤一挤。” 金森犹豫片刻,看着人满为患的住宿点,点点头:“好,回头我给你A钱。” 嘎玛让夏转身向外走,满不在乎地说:“多大点事,相聚是缘。” 住宿点外的空地上已架起不少帐篷,嘎玛让夏找了块相对平整的地扎下钢钉。 金森很识趣的前来搭手,他熟练地绑好绳结撑开篷布,然后铺开充气垫子,只是打了会气就虚得两眼发白。 “我来。”嘎玛让夏接过气垫,瞄了金森一眼,“看样子你也是户外老手?” “嗯,我是山地户外指导员。”金森停顿一下,接着道:“但是精神状况出了问题,两年多没跑了。” 嘎玛让夏多嘴问了句:“因为男朋友?” 金森轻轻嗯了声,“是的。” 帐篷很小,嘎玛让夏和金森侧躺着挤在一起,翻身都困难。 只有一个睡袋,嘎玛让夏坚持让给金森,他则问隔壁帐篷的藏族老乡借了件超长款厚羊皮袄子裹在身上。 别人的衣服上有很浓烈的牛羊膻味,金森闻久了有些晕乎,他微微后撤,想换口气。 “不舒服吗?”嘎玛让夏问他:“要不我睡另一头。” 说着就要起身。 另一头挨着斜坡,睡不踏实,金森按住他,不想人为难,“不用,我就是压着手了。” 帐篷外头彻底黑了,高原的温度骤降,今夜甚至还不如昨晚,两个人挤在狭窄的空间里,冻得哆嗦。 金森尤其冷,他的冲锋衣压根抵御不了零下的温度。 “很冷吗?”嘎玛让夏听到他牙齿打颤的声音。 “冷……” 嘎玛让夏叹了口气,掀开藏袍给他盖了一半。 “你做户外的,怎么会不知道这里的温差。”他嗔怪道:“挤一挤吧,别见怪。” 金森只别扭了两秒,便接受了现实,羊皮袄子再难闻至少比挨冻好。 “谢谢。”他说,接着又往嘎玛让夏身边挪了半寸。 身边的热源给了金森久违的安全感,他心里却突然一恸,意识到那不是莫明觉。 空落落的感觉撕开心脏,他揪住睡袋埋下头,身体因应激而蜷缩起来。 呼吸急促,不免让嘎玛让夏担忧,他摇晃一下金森的肩膀,“还好吗?” 金森微睁开眼,莫明觉近在咫尺,嘴巴一张一合,和他感叹今夜的银河好美。 金森艰难地呼出一股气,挤出话来,“抱紧我……” 嘎玛让夏一愣,但还是伸出手将睡袋整个包裹进怀。 他真是琢磨不透这个汉族男人。 睡袋里的人像是在怀抱中得到了极大的安抚,渐渐沉睡下去。 冈仁波齐三圈,接下来的时间,两人结伴而行。 他们没有问及对方的从前或以后,心照不宣的以为,转山结束后便分道扬镳,不会再联系。 直到最后一天上午。 再次回到卓玛拉垭口。 那张合照不见了。 金森在往生石前站了很久很久,不明白这是何意。 “这是天意。”嘎玛让夏却开口。 金森抬起头,天空离他很近,白云触手可及。 他问:“什么是天意?” 嘎玛让夏抬手帮他遮去直射的阳光,淡淡开口:“佛说,自戕之人,入不了轮回,更别说来世。” “天意是人生来自由,不必为谁而活,也不必为谁而死。” 金森鼻头发酸,却发现眼泪已干。 “我认识一位高僧,他在拉萨,最善渡人往生,也许你会想去见他。” “或者,你还是想去冰川?” 嘎玛让夏站在金森身旁,漫天隆达飘然而下,是祝福也是救赎。 佛还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章 扎西德勒 第3章 伏藏酒店 “你说,带我去看冰川?” “要去吗?” 金森又问:“高僧真的能渡我吗?” “我不知道,但说不定呢?”嘎玛让夏说:“想死很容易,但不后悔活着才是顺应天理。” 金森沉默良久,他何尝不明白这些道理,只是渡人难渡己。 “好,你带我去。”但金森答应了。 一路向下,人逐渐多了起来,日落时临近出口,热情的藏族大哥纷纷围上金森招揽生意。 租车住宿吃饭,金森拒绝完上一个迎来下一个,他向人群外的嘎玛让夏投去求助的目光。 嘎玛让夏收到信号,扒拉开当地热心群众,用藏语沟通了一番,大哥们才散去。 “走吧,我车就在前面。”嘎玛让夏在前面带路,“想吃什么你等会喊停。” 进了停车场,金森在成排越野车里一眼注意到一辆拉风的灰色改装悍马,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没承想嘎玛让夏径直向悍马走去,金森内心惊叹,对方实力不可小觑。 “上车。”嘎玛让夏拉开后门,放下背包,冲后头喊:“你坐副驾,后面有东西。” 转头却见金森直勾勾的眼神,男人的虚荣心在此刻得到极大的满足。 “帅吗?”他嘴角上扬,带着几分炫耀的意味。 金森绕车一圈,不得不说:“这车真不错。” 嘎玛让夏上车,拍了拍方向盘,得意道:“走,带你去兜风。” 路上颠簸,后备箱里不时传来叮叮当当碰撞声,金森忍不住问:“后面是酒?” “嗯,红酒。” “开车还喝酒?” 嘎玛让夏笑了:“家里做红酒生意,在山南有葡萄酒庄。” “高原上的红酒庄园?”金森少见多怪,颇为好奇,“葡萄能活?” “能啊,有特定品种,而且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酒庄。”嘎玛让夏介绍道:“有一款限量赤霞珠干红‘冈钦拉姆’,得过亚洲金奖。” “但这次我只带了些大货,想喝给你尝尝。” 金森印象里,藏地人民多做珠宝虫草生意,他是第一次听说有做红酒的,更别提是家里还有个酒庄。 听上去就跟我家里有矿一个档次。 “好啊。”金森挺想试试高原红酒到底有什么不一样,他对着车窗外一家东北菜馆喊停。 “红酒配铁锅炖大鹅?”嘎玛让夏打趣道:“你确定?” “那这儿也没西餐厅啊。”金森解下安全带。 嘎玛让夏无奈,下车从后备箱里取红酒,顺便拿了只高脚杯。 “你还带杯子?” 嘎玛让夏把酒递给金森。 “我是专业的。” 嘎玛让夏用海马刀开酒,宝石红色的酒液注入杯中,金森闻到淡淡的单宁果香。 “醒一下好喝。” 穿着羊皮袄的嘎玛让夏帮他转高脚杯,桌上的大铁锅里冒着腾腾热气,画面极其不协调,金森忍俊不禁。 嘎玛让夏耳根发烫,红着脸解释:“别笑,下次带你去五星酒店配西餐。” “行。”金森很是买账。 金森很久没喝红酒了,初尝高原红酒,并没品出什么特别的味道,反而觉得有股辛辣的酸味。 并不好上口。 “如何?”嘎玛让夏单手撑脸很是期待他的评价。 金森又咂了一口,“嗯,还可以。” “哈哈哈,你是不是觉得有点一般?”嘎玛让夏却直言戳穿,“喝不惯正常,我也觉得这款一般。” 金森没想到对方这么直接,腼腆地接过话茬解释:“刚开瓶,酸一点正常。” “不喝了,吃饭。”嘎玛让夏装回木塞,大咧咧道:“我太饿了。” 转了四天的山,此时此刻美食当前,两人都饿得眼睛发直。 绛红色的肉入口,瞬间抵御寒冷,金森看着嘎玛让夏脱去帽子和羊皮袄,两人在蒸腾热气里终于找回一点人间烟火的气息。 “大夏,你多大了?” “22了。”嘎玛让夏喝了口水,反问金森:“你呢?” “22?”金森讶异,嘎玛让夏看着比实际年龄老成许多,“我30了。” “嗯,你们内地人都显小。”嘎玛让夏开玩笑道:“西藏日照强,老得快……而且,我这个年纪的藏族人,很多都结婚有娃了。” 金森好奇,“那你为什么没有?” “我去成都上学了。”嘎玛让夏解释道:“刚毕业就给家里帮忙,没那么快……不过可能也快了。” “有喜欢的了?” “没有啊。” 金森讶异道:“那怎么就快了?” “嗯,家里会安排一个合适的藏族姑娘,然后就结婚呗,都这样。” 大夏见怪不怪地说:“喜欢重要吗?我大学同学谈了个汉族女孩,最后还是娶了草原卓玛。” “……”金森无法苟同,他这辈子喜欢莫明觉,也只认定了他。 “相比起这些,我只想把家里生意做好。”大夏给金森夹了块大肉,“所以,想开点,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 金森抬眸,瞥见嘎玛让夏脖子上的天珠和南红,突然生出一股异样的情绪。 “大夏,很高兴认识你。”金森真心道。 “高兴就好,我还怕你觉得我多管闲事。”嘎玛让夏笑了笑,“如果我的存在,能让你忘记不愉快,也算是功德一件。” 金森不置可否,“我尽量。” 今晚,终于住上条件好一点的酒店,金森一进房间就先去洗热水澡。 出来时,嘎玛让夏正趴在床上打电话。 藏语夹杂着英语,叽里呱啦金森完全听不懂,他耐心等待电话结束才打开吹风机,然后指着浴室和对方说:“你去洗吧。” 嘎玛让夏嗯了一声,脱了衣服光着膀子大大咧咧从金森身边经过。 浴室里残留着好闻的香味,嘎玛让夏看着盥洗台上的洗面奶、沐浴乳、洗发水,不禁感慨金森真是个讲究人。 嘎玛让夏挤了泵沐浴乳,就着热水潦草地往身上搓了搓,热水催化了香味,的确很上头。 鬼使神差,他又用了金森的洗发水和洗面奶。 关了吹风机,金森听见浴室里传来一阵歌声,嘎玛让夏好像心情不错。 五分钟后,嘎玛让夏穿了条平角裤出来,白毛巾挂在湿漉漉的脑袋上,额头上有几簇微卷的刘海。 价值不菲的天珠缀在锁骨中间,他身材高大胸肌发达,腹股沟处有旺盛的毛发,视线继续向下,大腿肉紧实,走动时带动双侧肌肉发力,显出非常完美的力量形状。 金森尴尬地转移视线,咽下口水,心想直男下手就是没轻没重。 “我用了你的沐浴乳。”嘎玛让夏岔开长腿坐在床沿,“没事吧?” “没事……你用吧。”金森说道:“你穿好衣服,我跟你算一下账,车费、餐费还有住宿这些。” 嘎玛让夏表情古怪地看了金森一眼,“都说了交个朋友。” “那不行,不能白搭你的车。”金森认真地说:“西藏这么大,油费不便宜。” “你觉得我开这车出来,还会在乎你那点油费?”嘎玛让夏说着起身,跨过金森的双腿去拿包,满不在乎道:“况且,我本来就要去札达。” “那住宿也要啊。”金森拘谨地并拢双腿,不敢去看嘎玛让夏。 嘎玛让夏从包里掏出件白短袖穿上,然后说:“明天住札达,那酒店不要钱。” “你要是觉得不花钱难受,那请我吃饭吧。”嘎玛让夏往自己床上一躺,“我不和朋友算那么清楚。” 金森:“那……好吧。” 嘎玛让夏扯开话题,“诶,你出来……家里人知道吗?” “我……没有家人了,唯一的奶奶去年年底走了。”金森苦笑一下,“我来转山之前,把车子房子全卖了。” 原本他就没做要回去的打算。 嘎玛让夏噎了一下,看向金森的眼神多了份怜惜,“不好意思……我不知道。” 紧接着心里直骂金森的男朋友,这究竟是什么绝世渣男。 “我习惯了,不用抱歉。”金森说:“之后的每一天都当是最后一天过吧,开心就好。” 嘎玛让夏勉强扯了下嘴角附和:“开心就好。” 第二天,金森和嘎玛让夏整装出发,两人上了拉风的悍马直奔阿里边境——札达。 “你带了几件冲锋衣?” 嘎玛让夏看着身旁玫粉色的金森很是别扭,无法理解对方为什么要穿得这么—— 娇嫩。 “三件。”金森回答:“还有一件宝蓝色的,重装冲锋衣。” 嘎玛让夏若有所思,“好吧,我也买过,但爬山还是穿厚羊皮袄,那个最保暖。” “但你今天穿得帅。”金森打量着他的黑色皮装和高邦马靴,评价道:“像成都回来的大学生了。” 嘎玛让夏吹了声口哨,车子驶进漫漫219国道,群山环抱下的旷野,平直的公路消失在地平线尽头。 嘎玛让夏问:“你去过札达没?” “去过霞义沟和古格王朝,七八年前的事了。”金森回忆起来,“那时候我和你差不多大,刚拿上专业户外证书。” “这么专业,有机会次带我去爬珠峰?” “说笑了……我自己也没去过。”金森嗤笑出声:“爬珠峰还是推荐夏尔巴人。” 轮胎滚过雪尘,平路的尽头是一片高山,嘎玛让夏减速爬坡,公路蜿蜒向上,他们离山顶的雪越来越近,紫外线也愈发强烈。 嘎玛让夏打开中控,给金森拿了副墨镜,“翻过这座山,就是不一样的地貌了。” 金森向外看去,土黄色的山体上覆盖着一块块未消融的雪堆,山谷腹地,河流冲刷的印记又经千年风化剥蚀,留下独特风景。 “回去时再带你玩吧,酒店那儿催得紧。”嘎玛让夏绕过一个回头弯,瞟了眼玫红色的金森,“我知道西藏好多好玩的地方。” “好啊,反正……开心就好。”金森痴迷地看着车窗外的土林,心情被美景治愈。 他想,或许,嘎玛让夏才是佛派来渡他的人。 坐落于边陲小镇上的札达伏藏酒店,正处于试运营阶段。 悍马开到酒店大门口,经理推着行李车前来迎接。 “扎西德勒,一路过来辛苦了。”经理脱下帽子打招呼,又疑惑地看向副驾上的金森。 “扎西德勒,陈经理,这是我朋友,陪我一起过来的。”嘎玛让夏下车,把酒箱搬上行李车,边搬边核对,“十箱红酒,十箱冰纯,看一下。” “对了,有一箱我开了一瓶,给你打折。” “行,明天再聊合同的事。”经理拍了拍嘎玛让夏的肩,“你赶紧休息去吧,房卡在前台,晚餐准备好了我打你电话。” “好。”嘎玛让夏合上后备箱,把车开去停车场。 身后造型奇特的洞穴风酒店,金森有种穿越的错觉。 “大夏,这儿市场价多少钱一晚?”他问。 “**百吧,好的房间估计五千。”嘎玛让夏随口又问:“怎么,要住好点?” “没有,瞎问问。”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章 伏藏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