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无双》 第1章 第一 「人要学着知足,争天下第一不得好死。」 北国民间杂书上记载道。 此话并非空谈,千年前有两个驱邪祓厄的咒术师,分别都是各自领域的第一,但偏偏好胜,非要争个天下第一。 两个碰上便战了三天三夜,歇了三个时辰,又战了三个月,歇了三日,又战了三年。 当时这场比试轰动天下,成千上万人鬼争夺第一,相互厮杀,死伤不计其数。 那两人最后也死了。 世人觉着可悲可叹,便都列天下第一。 几百年后,又有两人自称天下第一,且小小年纪就成了婚,恩爱非常,爱游走江湖行侠仗义,世人皆道神仙眷侣。 但这神仙眷侣根本不神仙,总想一决胜负,于是连夜打起来了,谁也不认谁。 瞧,连爱人也免不了拔刀相向。 当时只死了一人,活着的人便成了天下第一。 再几百年后,北国有个小公子,名吴霜,是当时百年难遇的咒术天才,一手咒术可劈山斩河,破浪卷云,制伏了成千上万鬼怪。 只是吴霜周围群英荟萃,甚至有千年难遇的天才,因此他也算不上多么优秀。然他并不气馁,五岁时便下定决心成为天下第一,还要平定天下,成为天下共主。十五岁时自荐领兵征伐,一战成名。 当世人皆称他天之骄子,但他并不认可。 这时,有只非常穷的小狐狸,生计全靠友人,但他一身傲骨,声称要重振故国。 两人相识后皆觉对方志向远大,于是一拍即合,可没多久便分道扬镳,只要碰上便杀,以致日月变幻,天昏地暗。 浪人看到这里,觉得两人应该是朋友不是敌人。听旁人说他们也要争天下第一,又连忙翻到结尾,只见两人决斗之时,小狐狸直接抱着吴霜亲了一口。 浪人呵呵笑了,这还打不打? 不过两人还是打起来了,天下之士虽是震惊,但纷纷押注,有盼着这两人别死了,有说至少一人必死无疑。 这结局么,传闻有说吴霜被亲害羞就把这段历史删了,有说小狐狸被吴霜逮着非礼当即负恨跑了,还有说两个人放下武器和和美美成亲去了。 居然没人死? 浪人觉得这书满是胡言,当即就要撕了,还要去看史书如何记载。 旁人却笑道:“其实此书记载不错,因为, 两人决战前,便都死了。” 阅读提示: 开篇(非简介所言开局)主角是少年,不完美成长型,**型伟光正,真刀实枪上战场(类似换区域刷副本),都是万人“迷”,“迷”到“死”,前后期人设差别非常大。 攻受脑回路不同频,恋爱逻辑无比清奇,前期不通情爱青涩摸索,后期成熟相互阴谋阳谋。 3、多视角叙事,配角多戏份多还重要,副cp有不少,bl、gl、bg均有,第二大cp是bg,重要的副cp都会写恋爱过程。 4、乱世诡世,包含权谋和战争,各种算计狗血修罗场,极致五六七**十角恋,主角非常非常有野心,为了权位会主动政治联姻,联不联得成待定,就算联姻也不会断恋爱关系,也存在主角使用美人计故意钓反派玩转反派的情节,可能会拥抱接吻等,攻受都有。总之,主配角都在阴谋阳谋,如看着不舒服请及时退。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第一 第2章 吴霜 天下历721年,桑梁国,南溪城,茶馆。 “咱上回书说到,”一说书人手握折扇道:“六月七当夜,二公子便领兵抵达了南溪,迎战鬼怪红绫。” “您问二公子和红绫是谁?哎呀!这位看官定是外来旅客,欢迎欢迎,那我就说说。” “二公子姓吴名霜,来自北国,是一名驱邪祓厄的咒术师,因桑梁被鬼蜮侵占,便自荐领兵征伐。” “看官您瞧,这二公子小小年纪便上了战场,能是一般人嘛?肯定不是嘛!” “而红绫是只猫鬼,生的如花似玉,善变化,尤其有双蛊惑人心的赤瞳。她喜抓人炼药,每杀一人,便将猫毛塞满其口,令其主动跳进火炉。” “对吧,残忍至极啊,找了成千上万的人炼药,您问问周围的看官,谁家没被抓去炼过药的?就算没被炼药,那每年也要放血给她喝,否则根本活不了!” “咱言归正传,二公子抵达南溪后,发觉鬼息弥漫,昏天黑地,街巷空无一人,却能听见诡异的猫叫声。” “二公子循声行至宫殿时,忽觉身后冷风四起,再回首竟有无数鬼影浮动!” “那鬼影四肢狭长,还有条摆动的长尾,它獠牙尖锐,眼冒红光,乱发飞扬,细看,所有鬼影竟全是红绫!” “只见刀光剑影四起,鬼息汹涌澎湃。” “忽然,有一银光照耀,如同辰星。原来那是二公子的银蝶,一振翅就驱散了周围鬼息…… “二公子再拂袖,数只银蝶飞出,化作寒刃穿过红绫!” “随即,二公子集众人将红绫彻底封印!” “其余鬼怪竟无一敢动,面面相觑斟酌:这可如何是好?主子若没了,自己又能活到几时?” “诶,这鬼啊想了个法子,他召唤众鬼化作邪祟之力,与红绫合二为一。” “霎时,天地黑雾笼罩。” “二公子又岂是懦懦无能之人?他即刻念诀施术,金光直抵云霄!” “可惜红绫究竟是百鬼之一,又得众鬼焚身之法相助,二公子截杀时,红绫化烟逃去,只得一尾而已。” 众人惊呼,遗憾之声迭起。 说书人捋捋胡须,故作讶异:“道是那尾有巴何用?” 众人有说长着好看,有说求偶。 说书人卖完关子道:“那尾巴是猫鬼邪祟之力源起之本,二公子夺了尾,不期便是红绫之死。纵不死,一无尾之猫,鬼力尽失,也不可在南溪掀起半点风浪!” 众人恍然大悟,拍手称道。 语毕,说书人下台更衣,席间争论愈发激烈。 红绫逃去了哪里? 还会不会回来报仇? 鬼帝会不会派更厉害的过来? 不知这城中鬼怪是否赶尽杀绝了? “红绫敢回来不是送死?” “她逃走时半死不活,鬼蜮又不接应,她怎么着也得死。” “要真容易死就不是百鬼之一了。她那双红色眼睛最会蛊惑人心,就算无人接应,也能够操纵城中的人为她所用!而且还能变幻形态,指不定我们身边的人就是她!” 众人闻言吓了一跳,纷纷相互打量,探究眼前人是不是红绫。 “你们也太草木皆兵了,她现在受了伤可不敢明目张胆现身。若是见着异常漂亮的人儿多留个心眼就是了。” “呵,留个心眼儿?是留个心眼儿讨好红绫吧? 你们这些臭男人,见着好看的就把脑袋系裤腰带上!别以为我不知道,说是红绫蛊惑人心,被她当作药材,但都是为了美色主动去死的!看见没有?辰明宫上还萦绕不散的鬼息,就是那些人的怨念!两千多人啊……” “胡说八道!为红绫死的人是不少,但被红绫蛊惑的人也多的是!别说的谁都跟没脑子的畜生似的,我的脑袋可从来不会系在裤腰带上。” “听咒术师说,这些人得不到红绫,所以怨念深重,如今红绫又跑了,鬼息就很难真正驱散。” “太可怕了太怕了,求二公子早日将其捉住,这样我们也就能出门了,省得提心吊胆。自从我们落入鬼怪之手,不是放血就是变成祭品,一天安生日子都没过过啊……” “二公子说了,红绫现在作不了恶,断了尾巴就是个废鬼。只要我们用好北国的符箓,她根本就伤不了我们。” “如果我是红绫就去鬼蜮求援,留在这里只能等死。” “千万别,多来几个红绫这种鬼怪我们怎么抵挡得住?” “怕什么?红绫是鬼蜮的百鬼之一,连她都被二公子打败了,二公子又占了天时地利人和,鬼蜮怎会蠢到为了小小桑梁派更多手下来送死?!” “瞧你那怂样儿,我们现在受北国庇护,还怕鬼帝几个手下?就算鬼帝敢不把二公子放在眼里,还敢不忌惮北国?” “可这里毕竟是桑梁不是北国啊,我们不过是北国手中的一枚棋子,二公子见势不对定会抛下我们。” “怎么会?二公子生性良善,爱民如子,绝不会轻易抛下我们!再者,鬼蜮一个月了还没动静,不正是忌惮二公子么?” 角落的少年拿起盘中绿果咬了口,问众人:“既然红绫失了踪迹,那二公子今日又该去何处寻她?” 众人循声瞧去,只见一头戴斗笠白衣人,面容被白色垂纱掩去,腰间别了支精巧白玉笛。桌上横放一把赤红长刀,刀身细长,约莫五尺,鞘身刻有赤火纹。且他声音清朗,姿态自在大方,应是一位善武通音的少年人。 “诶诶诶!这我知晓,二公子吩咐觇知师去城外寻了,他今晚要去王家驱邪压根不空。 王家家主非常景仰二公子,一直想宴请二公子表示感谢,二公子昨儿便应下来了。” “真的假的?你连二公子的行踪都清楚?” “当然,上午有咒术师来我家驱邪时说的。” “对了,前几日我还亲眼见到了二公子呢!模样可白可俊了!但一双眼睛灰蒙蒙的,不见光采,也不知在看哪儿。 若非我盯着他看被发现了,还以为他是个瞎子。” “蠢货,那叫「阴阳眼」,神荼一族纯正血脉才能拥有的眼睛,可以察觉普通人察觉不出的鬼怪。 二公子咒术天赋极高,阴阳眼自然也就和旁人不同了。” “二公子和红绫大战时,我没敢出去看,也不知他的眼睛与旁人有何不同。” “二公子可是北国百年难遇的咒术天才,我们这些草民哪能轻易见到,就算见到了也分辨不出啊哈哈哈哈。” 白衣少年浅呷口茶,起身离去。 刚出茶馆,他便见风中飘来花瓣,于是将其收入袖中。 这两日桑梁较往常热闹,除了红绫大败,四处逃窜之外,还有一件看似不起眼的事:桂花开了。 此地原来桂花繁盛,每年花开如浪,引得上万游人竞相观赏。 自桑梁被鬼怪侵占后,桂树便枯死了。如今桑梁鬼怪几乎消弭,又得北国咒术润泽,花树又重新活了过来。于是城中便多了许多卖桂花的商贩。 少年也上前挑了几支丹桂。 听说二公子吴霜也是极喜欢桂花的。初到桑梁时,他亲赴老者家中祓厄,见木门前的银桂开得正盛,便多看了一眼。虽然他没有作声,但侍女察觉出二公子喜欢,便向老者讨了几枝。 此事一出,城中百姓皆以为二公子爱桂花,便纷纷为他送去各类桂花、桂花糕、桂花酒、桂花瓷器,就连街头小儿也会买桂花送给咒术师,再叫其转交给二公子。 正如此时,白衣少年看着一捧着桂花的孩童走过,口中还念着夸赞北国和二公子的短诗: 「赫赫北冥,天极昭德; 安邦定业,芳延桑土; 公子承令,洁民莹心; 御佑常安,载恩颂言; 日月有时,万世无辞。」 念完,孩童将手里的桂花送给咒术师,叮嘱要送给吴霜哥哥哟,他是天底下最厉害的咒术师! 那人本在张贴通缉令,搜查桑梁旧臣和红绫的下落,见小孩送来花便笑着答应了。 他正是吴霜的贴身侍卫之一,三七,因其性子积极爽快,平易近人,二公子不在时,均是由他出面安抚百姓,于是呼声很高。 通缉令上乃是红绫,她身着红衣,美貌异常,尤其有双赤瞳。那赤瞳倒是温和柔软,易叫人心生怜爱。 三七向众人说明二公子通缉红绫一事,若有知情者上报将会重赏,若有包庇则会同鬼怪一个下场,又道城中暗地鬼怪蠢蠢欲动,若被缠上,运用符箓可保全自身,事后应及时禀告咒术师。 当下,众人议论纷纷。 “北国对桑梁有恩,对我们有恩,所以绝不能背叛二公子和北国。红绫这会儿就盼着咱们和北国敌呢,一旦起了内乱,只会让鬼怪有了可趁之机。谁敢对不住二公子和北国,我一个冲上去,揍得他爹妈不认!” “我也是我也是,谁与二公子为敌便是与我全家为敌!” “二公子和咒术师们真是辛苦啊。本想亲自上门道谢,但肯定会叨扰他。哎,希望二公子赶快抓到吧。” “可我更担心二公子成为众矢之的。鬼蜮如今知晓他是个强劲的对手,恐怕会想尽办法杀……若是派了比红绫更强大的鬼怪,那二公子性命垂危啊……” “呸呸呸!乱说,他生来福大命大,又会咒术,肯定会平安无事的。” “这担心不无道理,但要相信二公子,若鬼蜮还敢进犯桑梁,伤害我们,北国定会叫他们有来无回。” 白衣少年只瞧了一眼就打算离去,正好碰见一蒙面女子,于是跟了上去。 两人一前一后行至小巷中。 “李清夷,我查出来了,卷宗就藏在辰明宫书阁内,今晚便可行动。”蒙面女子道。 “准么?” “嗯,应该吧,城中典籍被红绫烧了不少,或许你找着的只是一团灰。”女子自信道,“放心,就算是灰我也能解读出来。 不过今晚吴霜可能会现身,需要我帮你么?” “不必,人多惹眼。而且吴霜今晚不会去辰明宫,应该……遇不上。” 这时,丹桂上落了一只银蝶,辉光熠熠,李清夷便笑着伸出手碰了碰小家伙的翅膀。银蝶也望着他,触角动了动,贴在他指腹蹭了蹭。 这是吴霜的银蝶,诞生于咒术之一觇知术,又名觇灵。觇知术是北国觇知师最核心的术法,可探查地形方位,感知人事。李清夷碰了银蝶,吴霜便能察觉。 通常情况下,银蝶只是代替吴霜留意桑梁邪祟,避免鬼怪侵扰百姓,若有异常便能第一时间应对。倘若触碰之人没有恶念,吴霜也不会放在心上,银蝶甚至不会告知主人。 “李清夷,若是你们遇上了呢?”女子戏谑道:“你让不让他?” “孟汀。”李清夷望着银蝶飞远:“我若敢让,就逃不出去了。” “是么?”孟汀显然不信,“我看你啊,到时可别盯着人家不转眼。” 当晚亥时,李清夷便一身黑衣抵达了辰明宫。 正如城中所言,辰明宫虽是恢弘,但一片死寂,周围笼罩着厚厚的鬼息,隐约可见咒术师巡逻。 李清夷悄声避开,行至一处僻静的宫墙外。他指尖一点,空中便燃起一簇小小的赤火,映出了眼前的金色术阵。 宫中灯火寥寥,唯剩几盏残烛摇曳,当中还夹着几声可怜的猫叫,又有夜风四起,连最后的灯也灭了。 红绫来了? 若她出现,定会引来咒术师。 李清夷环顾四周,却并未瞧见可疑的猫儿,倒是看见一处祭坛,上立一顶巨大的青鼎火炉,正燃着暗淡的红火,似是要熄灭了,火焰上空鬼息缭绕,隐有哀鸣。 据说这便是红绫的火炉,许多人曾为她跳过,最后化为灰烬,炼成药丸。 地上飘着几根猫毛,李清夷查看后,发现是普通猫毛才放了心,随即依孟汀所言往书阁寻卷宗。 书阁较大,且因战争的缘故,许多书杂乱无序,短时间内寻一本卷宗不是易事。 幸好来之前孟汀给了他一枚符文,这符文书写繁复,散发着白光,乃是「南王」二字。因孟汀施了术,此时能映照出阁中典籍所有相关文字,也同样亮起白光。 李清夷仔细查看,从桑梁历史、旧志翻到民俗传说,记载南王二字的典籍不计其数,他翻了翻,又扔开,将近一个时辰才翻出一本《南王案》,但书页混乱残缺,记载不清。 “711年,南王谋反……身陨,家灭……” 李清夷细细翻了翻,桑梁还保留着南王的历史,虽然有记载,但并未明确提及当初那日身陨家灭之事。他又找了一番,可仍未发现卷宗,忽觉有风吹来,似是鬼息有异,便隐去身形。 他皱了皱眉,见窗外鬼息缓缓流动,又有咒术师在暗处奔走,看来有异常情况。 红绫现身了? 但这似乎不是红绫的鬼息。 李清夷闭眼凝神,察觉一阵森寒的诡异气息,便睁了眼。又靠近窗户探查,有符箓浮动,金光闪烁,显然是咒术师在驱散鬼息。此时正是好机会,趁咒术师施术,他便翻身出窗,轻盈越至树梢,树叶却未晃动半分。 他正要离去,忽见一只银蝶飞落在手边,周身弥漫着银光,遂无奈地笑了下,将银蝶拢在手心,却感到刺骨的寒凉。 抬头一瞧, 一袭白衣的吴霜浮空立在他眼前。 那人风姿如月,长发飞扬,银蝶绕身,手中银剑蓄势待发,两侧各立一人,正是贴身侍卫茯苓三七。 再回头, 十几名咒术师包围了上来。 第3章 李清夷 “何人竟敢夜闯辰明宫?若束手就擒,我便饶你一命。” 吴霜凛声问,冷锐的目光紧紧盯着蒙面黑衣人。 李清夷不答。 此番碰见吴霜他并不意外,甚至是情理之中。吴霜能攻下桑梁,那就不是容易对付的人,茶馆里情报有误,说明王家没有宴请过他,一切只是他特意放出来的假消息,引红绫上钩罢了。 不过红绫没钓着,把李清夷钓着了。 吴霜见他不出声,便抬手下令:“上。” 咒术师便纷纷念诀施术。 然李清夷身姿轻盈,连连躲避了四处袭来的符箓和诛邪锁,只有一条锁链缠住了他的手腕。他反手一挥,借锁链之力直接袭倒了众人! 李清夷感到手心滚烫,便扔开了锁链,刚一转身,又迎来刀剑。他弯腰躲过,后跃腾空,稳稳落在阁楼上,然面前又有符箓刺来。 他轻笑一声,伸手捏住其中一张,于是所有的符箓都定在空中。指尖红光亮起,手里符箓也散发出红光,霎时,所有的符箓都被红光缠绕,瞬间退回原地! 众人纷纷被击倒,跌在地上难以动弹,有红色流光在其周身游动,细看却是小小的火焰。 这火焰如同游鱼,虽不锋利,却极为滚烫,会灼伤皮肤。 “二公子,他不是鬼怪。”茯苓低声道,从阴阳眼便能看出来。 而且诛邪锁是应付邪祟的,碰上鬼怪可释放阵法将其绑住,黑衣人并非鬼怪,因此只可作束缚之用,甚至遇上劲敌还会为对方所用。不过对非咒术师而言,诛邪锁也只是普通的锁链而已,会伤其皮肤,长时间使用甚至会双手残废。 黑衣人没有下死手。 吴霜看在眼里,越过火焰看向黑衣人,那人站在阁楼上,身姿挺拔,气质自在如云,背后皓月当空,鬼息如雾般漂浮在他身侧。 倒是有趣。吴霜扬眉,来了观察这人的闲情逸致,当下不打算出招。 三七茯苓自幼伺候吴霜,因此顷刻明白他的意思。 三七上前一步:“茯苓,我们上。” 茯苓拿出衣间的骨笛吹响,一阵悠扬的乐曲传出。 这曲子悠扬如泉,柔和平静,不仅能抚慰人心,还能令其卸下防备,甚至操纵人心。茯苓阴阳眼见黑衣人术息逐渐平稳,便知他往后出招会变慢,甚至无力出招。 很快黑衣人竟飞下阁楼,却不是朝伏苓走去,反是面朝吴霜去。 吴霜饶有兴趣地盯着他:这家伙莫不是在演? 于是他抬起手,指尖微动,一只银蝶飞了过去,立在黑衣人眼前,微微映亮了那双清澈如水的眼睛。 黑衣人的漂亮眼睛弯了起来,因银光照耀,眸光如同粼粼湖波。他伸手触碰银蝶,谁知还未触及,银蝶便上前蹭了蹭他指尖。 茯苓三七皆是一愣。 要知道,茯苓是乐礼师,掌管礼法曲乐之道,最擅长以音律控制敌人,抚平对方躁乱的术息和出手的心思,但往往这人更像木偶,也会选择追随施术之人。 谁知黑衣人居然来到了吴霜面前,即是说他对吴霜有念想的,至于是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吴霜生得极美,质若清霜,形若绿竹,一手咒术更是出神入化,只一眼便倾慕他的人就不甚可数了。如今又伐下桑梁,桑梁子民几乎人人喜欢、崇拜他,这种情况更是情理之中。 唯独二公子的银蝶喜欢蹭这人,那就很奇怪了。 三七看着这幕,觉得自己平日里想方设法逗银蝶玩才能有几分亲近的模样实在有些可怜,而黑衣人什么都没做银蝶还贴贴他。 于是心中哀叹一声:哎,人和人的差别未免太大了。 这银蝶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吴霜绷着唇,原想让银蝶进攻试探对方是否在演,结果居然贴上去了。他即刻令银蝶瞬间消散,释放的寒意直接侵袭黑衣人的手。 黑衣人放下手,仍是弯着眼睛注视吴霜,没有再上前。 “显然没被完全控制。”茯苓心道,“方才是半假半真。” “还看?”吴霜不耐地抬手,数十只银蝶飞去,瞬间穿过黑衣人身子。黑衣人浑身被寒息侵袭,顿时单膝跪地,“唔……” 三七见状唤出术阵困住他,又释放锁链将其绑住。 “我说过,你投降,我便放了你。”吴霜上前俯视黑衣人。 骨笛声止,李清夷恢复了清醒,只是跪着望向吴霜,竟也不反抗了。 “你是红绫的人?” 李清夷不答。 “还是个哑巴?” 因这人不答,吴霜语气也愈发冷淡,见着人乖乖望着自己,他便觉得不自在,分明是对手竟这般姿态,叫外人瞧见还以为自己欺负他。 吴霜将无痕抵在他眼前,剑光令他眯了眯眼,看着就像害怕了,于是威胁:“不答,我便挖了你的眼。” “……” “哟,不会真是个哑巴吧?”三七诧异道。 “你就这么喜欢看我?” 吴霜居高临下,一双美目流转着深暗的灰黑色,半是压迫半是戏弄。他自知貌美无双,从小喜欢他的人不计其数,所以根本没将这事放在眼里,反倒要看看黑衣人究竟是色狼还是傻子。 李清夷单纯地眨眨眼,似是无辜。 吴霜不信黑衣人是傻子,肯定又在像方才那般演,于是手指捏住他的下巴,慢慢用力,甚至掐住了脖子:“再演戏,我便杀了你。” 李清夷慢腾腾摇头,应是不想死的。 “哼,你喜欢看我?” 李清夷点头,又摇头,但眼睛微弯。 吴霜懒得管了,直接揭他面纱,只是还未触及便被他握住了手腕,顿时一怔,又见黑衣人周身锁链被赤火烧了个干净。 “你……” 顷刻间,天空赤红,月色寂静,清风拂动。 吴霜仍是被黑衣人握着手,只是周围所有的人都消失了。 黑衣人眼睛也是红色,仿佛有火浪翻滚,令吴霜看不真切,只觉着手腕被握处有些灼热,但这热温暖舒适。 幻术? 不对。 黑衣人瞧着吴霜灰蒙蒙的眼睛,忽地笑了,然下一瞬剑光从眼前划过!幸好及时松开了吴霜,否则定会被刺穿双目。 咔,背后砍断的树木倒地,发出剧烈声响。 那是吴霜的银剑,名无痕,据说剑出无影,剑落无痕,常人寻不出剑息和伤口。无痕诞生于几百年前,上一任剑主陨落后便留在了北国。因吴霜天资过人,北国君主「天极」便将无痕赏赐给了小儿子。 黑衣人步步后退,吴霜拂袖上前,袖间数只银蝶飞去,细看当中还有条锋利的银丝。 呼!一团火焰将银蝶驱散。 黑衣人提步跃空,躲避追袭的丝线,但这线坚韧异常,如同刀刃般将他脚下的青瓦刺穿,躲闪之时脚踝被丝线割了一刀,身子顿时歪了下。 这点被吴霜看在眼里,他即刻追上。 “千丝。”黑衣人轻轻呼气,躲在阁楼内,看了眼裤脚,早已被千丝破成两截,差点整只脚都被缠住。 吴霜显然留手了,应该想活捉自己,否则千丝定会割断他的脚。 茶馆说书人曾言:“千丝通体银白,劈则如斧,斩则如刀,刺则如箭,作束缚之索便柔韧无比,北国独二公子外无人可施。” “真是温柔。” 李清夷扬唇一笑,手上浮现红线,那线发着淡淡红光,却极为柔软。见千丝追来,他便掷出将其缠绕,两线交织,红线迅速缠住千丝主人的手腕,甚至在无名指上绕圈打结。 吴霜一怔,提剑斩断,然断开的两端又打了结,另一端因被黑衣人操控,也猛地拽住了他。他身子顿时歪斜,猝不及防往黑衣人而去,他又斩断,红线再次缠绕成结。最后果断后退,却见黑衣人攥着红线一步步往前。 一人退一人进,距离却是越来越近。 “你究竟是谁?” 吴霜一面问一面退,却退得更慢了,很快身后便是高空。他打算通过询问让黑衣人放松警惕,只要对方分了心,便立即用千丝束缚他。 但黑衣人不答,也不再上前,而是放开了红线。 于是吴霜手腕上的红线化作点点红光散了,他奇怪地皱眉,黑衣人笑着后退,最后稳稳落在地上。 吴霜立即去追,见其消失在黑暗中,他想了想,冷哼一声,直接跃下阁楼,在风中隐去身形。 另一边,李清夷站在桂花树丛中,找寻吴霜踪迹,却没听见任何声响,正想出去,忽见一只银蝶立在石桌上,正歪着脑袋看他。 他又忍不住笑了,仍是伸手捉住那小家伙,任其用力扇动翅膀也不放,待它要散了,便松开手,结果银蝶放出大量寒息,冻得他手心发麻。 果然下一瞬间周围风声顿变,他立即腾空而起,跳出树丛,一道剑光闪过他的眼睑。 轰! 大片树丛倒塌,连旁边阁楼也被劈了道巨大的口子,阁中充斥着混乱的寒息,白霜飞扬,一时连旁边的水池都结了霜。 而吴霜站在倒塌的树后,手中无痕正发着银光,银白术息奔腾不绝。 “生气了。” 李清夷嘀咕,眼前一片狼藉,而劈树的少年神色淡然,好似只砍了一株碍事的花草。 现在他明白了,若非在树上时捉了那只银蝶,当下也不会被银蝶穷追不舍,只怪小家伙太可爱,他碰了一次又想碰第二次。 真是越可爱便越危险。 但危险他也想碰。 不过现在不能再和吴霜纠缠了,孟汀还在等他回去,再晚点,对方会怀疑自己出意外。 吴霜跃至黑衣人面前,却见黑衣人周身赤息流转,火焰如鱼儿在浮游。他顿了顿,放出千丝立即冲去,却只穿过微小的火焰,连人也消失不见了。 他皱起眉,眼眸也变得银白,晶莹如玉,散发着淡淡光芒。只见周围浮动着小小的赤火,正缓缓燃烧,倒是令人感到温馨。而黑衣人已经走远,离开前却回望了一眼。 吴霜连忙去追,手背忽然蹭过温暖的小火,他当即顿了顿,低头见小火绕着他指尖游来游去,欢快极了。他刚想碰,小火却散了,连同黑衣人也离开了。 这时,茯苓三七立即围上前来,询问二公子何时出现在池畔,有无受伤,又道黑衣人顷刻间在火焰中消失了。 显然方才幻境已经结束。 吴霜再看阁楼,真有道巨大的口子,池中的霜也快化了,这显然不是幻术,幻术往往不会干涉现实,究竟是何种术法? “无妨,他恶意不大。”吴霜表示自己无碍,安抚众人。 心中思索:这家伙明明早就能逃,为何折腾一番?而且还浪费精力与自己搏斗,对付自己时却屡屡让步,就像在胡闹似的。 又问红绫有无出现,茯苓便道:“方才已经仔细搜查过,红绫并未现身。” 三七疑惑道:“那黑衣人能入阵,却不惊扰,是人还能改变鬼息,怎么看也不合理,究竟是人还是鬼呀?” 虽然阴阳眼可分辨人和鬼怪,但难以看穿实力强大的鬼怪,如对方是较红绫更强,那三七就没有完全的把握了,除非对方施展鬼术。 吴霜解释:“我方才看了,他不是鬼怪,实力至少与我平分秋色,普通术阵制不住他。既从书阁中出来,想必在找寻什么东西。” 于是众人又搜查了一番书阁,发现桑梁历史、旧志之类的书尤其杂乱,和别的藏书摆放全然不同,显然有被胡乱翻找的痕迹。 吴霜便睁开白玉似的眼睛,只见有关南王典籍留下了术法痕迹,正亮起淡淡银光。他愉悦地扬起眉,站在桑梁历史类的书架前,心道: 这人好奇桑梁南王历史? 照理来说,只有外人才会好奇桑梁的历史。南王那段历史也只过去了十二年,当初闹得满城风雨,城中百姓又怎会不知。且桑梁子民自被鬼怪占领后便困在了城中,除鬼蜮外与别国不通,北国刚来就有人闯书阁,说明是外来之人。 此外,城中人人都知二公子良善,那人若只是好奇历史,其实只要告知二公子,借阅典籍并非难事,可他没有,甚至不惜与二公子为敌,除非那人本来就和二公子立场相悖,怕惹祸上身。 但吴霜想不出什么样的人会好奇桑梁历史,因为别国史书多少会记载桑梁旧事,那他要寻找的定是桑梁的秘密,是南王的秘密。 那南王,又有何秘密? 书阁因战争典籍已出现损坏,留存记录不慎详细,当下也查不出书阁丢失之物。吴霜只能加强戒备,特意关注城中其他收藏典籍的地方,如贺山书院、临仙阁,或许能等到黑衣人再来。 不过他觉着,黑衣人既无伤害自己的意图,想必不是敌人,只是不便露面罢了。 月攀柳梢,辰明宫外。 此处常年弥漫鬼息,便偏阴寒,吴霜本就体寒,进宫时就觉冷风侵扰,如今出去了更是有侵肌裂骨之感,于是茯苓为他系了披风。 “几时了?” “二公子,卯时初。”茯苓应。 再过半个时辰,天也开始亮了。 “有点冷。”三七也被风冻得抖了抖,虽然离辰明宫不远,但方才在宫中不冷,这会出来了居然更冷了,便双手环抱自身。 又担心二公子被冻着了,这会应吃点热的,便道:“二公子吃馅饼么?前面有卖牛肉饼,能暖身子。” “等等。”吴霜见街上落叶打着奇异的旋儿,夜风如雪般冰冷,便攥紧披风,神色凝重地望着街道尽头。 “这附近有邪祟。”茯苓也察觉到了,看了眼三七,对方脸色也沉重下来。 果然街头传来叫喊:“啊!!鬼啊鬼啊……救、救命!” 三人齐齐望去,只见一男子跌跌撞撞地从街头跑来,面上惊恐,因过于害怕跌了好几跤,又重新爬起来继续跑,嘴上念着: “鬼……鬼怪,南王府有鬼怪,我要找二公子……二公子。” 那人抬头真撞见了二公子,便立即哭喊着跑过去,扑通一下跌跪在地上,他本想抓吴霜衣裾,但又不敢,只好按在地上: “二公子,鬼、鬼怪,血血……全是血,八只手,还没、没有脸……!” 茯苓三七互视一眼,并未动作,平日里若遇上这种情况定会将人扶起来,安抚一番,但此时两人一言不发。 吴霜审视着他:“你在何处遇见的?” “南、南王、王府……听说红绫残党藏在那,我想着手、手里有符箓,打算去试探一下,为二公子做点事。结果正碰见……南、南王…… 没、没有脸,只有血!还还,绿色的眼睛瞪得发白,就像玻璃珠子在发光……身上用针线缝了七八只手脚,歪歪扭扭,那指甲又长又尖,幸好将符箓扔他身上才逃掉。他明明早、早就死了啊……” 三七心中嫌弃:尽添乱,又不是咒术师去那作什么?应该先禀告二公子,真是蠢死了。 “南王府?”吴霜奇道。 “就、就是那……”那人抬手一指,正是跑来之处,但吴霜看不真切,只知冷风是由那地方吹来的。 茯苓道:“二公子,南王是上任桑梁君庶子,谋反前被仇氏灭了满门。” 那人又哆哆嗦嗦道:“对对,就是那个南王……我娘说南王死得很惨,手脚全被砍了,南王妃脸都被撕了,所以怨念极深,迟迟没能往生……” 吴霜冷呵一声:“谁指使你来求我的?” 那人哆哆嗦嗦不言语。 吴霜皱起眉,三七会意立刻拔刀朝那人砍去,果见只是团鬼息。 明知南王怨念未消,南王府又在闹鬼,城中百姓对鬼怪避之不及,仅有符箓的普通人居然夜半孤身前去,显然不是人。 三人一眼便认出了,只是听他交代清楚始末。 不过这把戏实在拙劣,北国人有阴阳眼,能轻易辨出鬼怪,但幕后之人显然没有防范这点,似乎故意令吴霜知晓南王府闹鬼之事。 众人虽是好奇,但担心是瓮中捉鳖之计,也就没去探查,打算等幕后之人下一步动作。 快天亮时,李清夷才回到客栈,见孟汀在便将今晚之事交代了,又拿出《南王案》道: “记载的并不详细,不过应该会有当初南王灭门的线索,如果卷宗不在辰明宫,那应该在临仙阁或贺山书院。只是以吴霜的性子,恐怕更难寻到卷宗了。” 孟汀有些愧疚情报有误,料想是桑梁符文繁杂,且融合了鬼蜮北国桑梁等语言,自个儿不小心被鬼符骗了过去,于是拿出一枚白色玉符来。 这玉符精巧无比,上刻古老符文,随着一缕白光亮起,里面便飞出两个字符,正是“生”和“骨”,其薄如蝉翼,散着白光,浮在空中。 她拿过两字,闭眼凝息,在无数的符文中,捕捉到了南王、灭门等语,有关南王的记载很多,辰明宫、临仙阁都有相关符文,只是对灭族当夜之事记载甚少,又见布在城中的符文消散了,顿时气道: “该死,城中鬼息侵蚀了我留在城中的符文……等我重新布下符文,才能用「谕言术」查出具体在何处。” 她捧起茶喝,翻了翻《南王案》,道:“不过这书有点用,至少没有白跑一趟。对了,吴霜今晚不是为了红绫来的么?他没遇上?” 辰明宫是红绫鬼息萦绕之地,她如今若想在城中求得庇护,必往此地不可,若没去,还不想死,那就只能逃往鬼蜮了。 李清夷一边吃青枣,一边拨弄桌上的丹桂。这花儿赤艳艳的,较吴霜喜欢的银桂全然不同。若是吴霜花瓶里能有一枝丹桂就好了,他如此想,道: “不,有人来接应她。因为我察觉到宫中有不同于红绫的鬼息浮动,吴霜不去追鬼怪却来追我,对方能逃过咒术师的眼睛,实力不容小觑。还有你的符文,城中应该来了不亚于红绫的鬼怪。” “那吴霜岂不是很麻烦……”孟汀见李清夷若有所思地起身,便知他肯定要去查红绫的踪迹。其实这几日李清夷在偷偷查,她知晓李清夷在乎吴霜, 但他又不想惹人担忧,所以一直没说出来罢了。她顿了顿,也不打算劝: “懒得管你。” “别小瞧吴霜,我能想到的事,他也能想到。”不过李清夷喜欢孟汀的弦外之音,因而笑道, “我出去走走,顺便找机会将《南王案》交给穆姐姐。” 第4章 壹 桃宜家室乎 一 翌日,公子府书房内。 信纸上立着一只银蝶,翅膀正微微晃动,其光辉清寒,气息冷冽。这小家伙望了眼端坐的小主人,飞上了小主人手背,落下点点银光。 吴霜一面逗着银蝶,一面翻阅北国的来信,信几乎来自家人和先生,父亲和先生主要谈及了桑梁至天下大势以及应敌之策。 大多的信都一般长,甚至寥寥数字极为简短,只有哥哥那封有五六张信纸。 哥哥原本念他年纪尚幼,常常任性,又担忧他身子骨弱,出征之事太过劳累,鬼蜮又极危险,便不愿放他出去。但这次是吴霜主动向父亲请缨,一得应允,便私下开始筹备。他本就不在意哥哥会不会生气,只是不愿被管束罢了。 吴霜原以为信中多半有责备之意,甚至已经想到了对方的语气,但信里说些看似重要却不重要的事情。 比如战后查不到红绫踪迹,对方可能已经被接应;比如父亲已经准备派人前往桑梁料理后续事宜,要他早些回来。 终于承认自己很厉害了吧? 又比如,叮嘱他小心行事,不可任性妄为,不可独自行动,注意保暖,少吃荔枝,容易害肚子云云。 还当自己是小孩子。 吴霜不乐意地冷哼,信没读完就扔在一边。 这哪像母亲和姐姐的信,里面可全是夸奖。 「霜儿十五岁便夺下桑梁真棒,不愧是我弟弟,我已经在筹备霜儿初战大捷的礼物啦。 对了,桑梁正是荔枝盛产时,小霜儿一定要去吃,多吃点,毕竟在长个子呢!不用管你哥哥,多吃点怎么啦?北国养得起,自家黍米自家荔枝,还能养不起自家宝贝了? 宝贝何时回来呀,姐姐提前备荔枝、荔枝酿、荔枝玫瑰糕~」 吴霜看完扬起嘴角,即刻提笔回信,又见茯苓捧着桂花来换,便叫她剥荔枝。 二公子自来了南溪心情比以往更好了,正值夏季,桑梁荔枝恰熟。若在北国,荔枝还可能没送到王都就不新鲜了。 当然,这只是原因之一。 茯苓知他心情坏了吃荔枝,心情好了更要吃荔枝,早早派人置办妥当。因桑梁天儿热,所以备的冰荔枝。随即叫人去冰窖取去,只这一时半会送不来,先剥几颗。 吴霜看了眼如白雪的花儿,轻嗅了清香,道:“可查到左良生和红绫踪迹了?” 左良生便是如今的桑梁君,他并非王室血脉,而是曾经顺应鬼怪占领桑梁的权臣,同鬼怪红绫共同治理桑梁。 左良生昏庸无能,愚昧懦弱,即位初扬言安内攘外,但几年后便沉迷财器酒色,愈发目中无人,甚至屡屡出言冒犯他国之君,断送了外交。所以在面对北国的进攻时,毫无招架之力,四处求救无果只得逃窜。 那日左良生被追杀时,令鬼怪和卫队缠住咒术师,然后伺机逃走了,最后鬼怪被杀,卫队被擒。 红绫虽逃,但断了尾,那截猫尾正被阴阳阵锁着。 茯苓用小刀划开荔枝壳:“商陆率领咒术师往东连续追查了十五日,已经快抵达斐(fēi)涟,左良生极可能会寻求斐涟相助。现在商陆已经撤退,只留几名觇知师侦察斐涟动向,大概四日后便会回到南溪。” 斐涟乃是鬼蜮城池之一,位于桑梁东方六百六十里处,其鬼怪横生,湖泊密布,被称为湖中之城。 吴霜放下笔,端起装有荔枝肉的碗,“斐涟极可能协助左良生攻取桑梁,近日觇知师必须加强侦察,城中也严加防备,桑梁来往之人必严格审查,一旦有来历不明、心怀不轨之人立即逮捕。” “是。”茯苓将信纸塞入信封,蹙眉道:“可辰明宫又不见踪迹,她一人能逃去哪里?莫非……有鬼接应?” “红绫鬼力尽失,无法掩去身形,却查不出踪迹。”吴霜慢慢吃着亮莹莹的果肉,“那说明有鬼蜮相助,且这接应的鬼怪不在城外,而在城内。 三七抓住的幕僚招了么?” “老子招完了还逼着老子招,说了不知道左良生在哪里,可能往鬼蜮跑了吧?说不定搬救兵去了,回来就要弄死你们这帮狂妄自大的北国人!尤其是小臭美人儿吴霜!” 这人是三七前日在辰明宫抓的,当初效忠于左良生。吴霜昨儿忙着调查红绫线索,也就没管他,以为磨磨性子就招了,谁知竟是个硬骨头。 幕僚动了动被铁链绑住的精壮身躯,伤口早已勒出血,忍痛吐了口血痰,又找了个舒适的位置坐着,讥笑道: “三七,你是吴霜的小狗,我也是狗,你就别装老虎了吧?鬼帝才是世间最圣德的存在,怜悯我们这些穷苦小人,否则我怎会享受到金银珠宝、美人侍从? 你看你,跟着小臭美人儿吴霜,天天冲他摇尾□□——嘶,□□好像不错——当小狗有什么好?你忠心归顺鬼帝,那就是真老虎了。” “不许侮辱二公子!”三七冷淡道:“掌嘴!” 几巴掌打下来,囚犯双颊红肿,口中鲜血直流,脑袋愈发昏沉,却是呵呵笑了:“真是忠心的小狗呢。” “鬼迷心窍。” “老子就迷恋鬼帝怎么了?崇拜鬼帝怎么了?怎么,人人都得当你们北国的走狗?这群桑梁贱民蠢得像猪,当初尊贵的鬼怪大人略施小计,桑梁就四分五裂了。 老子本来就要杀了左良生称帝!可是你们……北国居然来了,老子还是翻不了身!” “每年放十二盅血的不是你,每两年上缴一个孩子的不是你。你只需坐等百姓上缴钱粮珠宝,享尽荣华富贵,任生灵涂炭。你和左良生又有什么区别??” 幕僚道:“你错了,他们愚蠢懦弱。我不同,我识时务啊。” 旁人深深皱眉,又看了眼审讯之人,“三七,别和这种人争论,没用的。” “小狗狗,一定提醒你家主人注意安全。那帮人可是同老鼠一般机灵的,不仅牙尖,而且口臭,说不定就从哪个角落蹦出来咬他一口!啧啧,那味道几个月都去不了。” “还有,你家小公子若真想审我就亲自来呗,说不定我吃饱了闲得无事可干,会看在他那副好皮囊的面子上大发慈悲,说出什么有用的来,要是他肯陪我**——” 牢里昏暗,只有一盏盏蜡烛透出微弱的光。有人经过,烛火便颤颤巍巍。 吴霜步伐轻盈,目不斜视,走过关着囚犯的牢笼,后面跟着茯苓。 这间地牢关押过成百上千的桑梁人,有的被鬼怪选作果腹之实,有的选作修炼鬼术之用,精壮男子,佝偻老人,三岁孩童,应有尽有。 茯苓发现这间地牢时,里面关押着近百人,有的衣衫褴褛,有的目光涣散,有的疯疯癫癫。那些人一见外人,便吓得堆成山,嘴里嚷嚷着鬼啊。她出来时已是双眼发红,立刻吩咐灵愈师安抚众人,又精心疗愈,才好转了些。 “我说了,叫小狗主人来……” “我来了你便招?” 幕僚微愣,只见远处一银白人影踱来,便阴险地笑了。 少年身姿挺拔,气质清冷,如玉如竹,恰似雪山之巅不可触及的明月。他眼眸灰黑,似含薄雾,幕僚却好像再薄雾之下窥到了冰刃。 这冰刃藏得不浅不深,正如少年的气息若即若离,可一碰,冰刃便会立刻露出锋芒。 “你让我高兴了就招。” “二公子。”三七起身,一面呈上审问的供状,一面在吴霜耳边低语,最后立在一旁。 吴霜俯视着坐在木凳上的精壮男人,他走近他,道:“金胡?我欣赏有骨气的人,你算一个。可惜,你只剩骨头了。” “啧啧,真是我的荣幸啊。像你这种高高在上的人,还会喜欢一条走狗?小臭美人儿,别装出一副慈悲清高的样子,你和左良生没有任何区别。” 金胡拱了拱身子,又扬起脖子凑近吴霜,眼里精光闪烁:“小臭美人儿,这张脸老子真的白看不厌,放在醉欢楼,倾家荡产都要了你。” 吴霜伸手,三七便递来匕首,他抚摸着刀刃,那里映着他冷淡的脸,“倒有自知之明。可你是狗,我的人不是。”随即挥出刀子直直刺穿囚犯肩膀! 囚犯顿时闷哼,狠狠皱眉,鲜血汩汩流下胸口。 随即吴霜拔出匕首,刀尖的血滴在稻草上,“你既羞辱三七,是死是活,便随他处置。” “好一出主仆情深的戏码。”金胡疼得深吸口气,面露讥讽,“我都想当你的小狗了。” 吴霜双手抱臂,立在囚犯身后,从容不迫道:“我在想到底为什么,左良生明明扔下你独自逃了,你还如此忠诚。方才知道,你想杀了他。” “忠诚和背叛本就是走狗的本性。如何选择,取决于走狗吃到骨头没有。” “一根骨头就满足了。”吴霜好笑,“你就这点出息?” 金胡轻呵:“我招了你就会放了我?给我好处?” “你为了权势不惜仇视北国信仰鬼帝,甚至打算谋杀左良生,怎会轻易告诉我下落?”吴霜轻轻瞥他一眼,故意试探: “况且,红绫还潜伏在桑梁,左良生如今抵达了斐涟,择日会进攻桑梁,你们若是里应外合……我不相信一个随时可能背叛我的人。” “左良生那狗东西,斐涟才看不上。”金胡彷佛见那锋锐的冰刃出了鞘,直刺脖颈。他眼神微暗,“还有,小臭美人儿别玩欲擒故纵这套,小孩子的把戏对我没用。” 吴霜愉悦地看着他暗淡的脸色:“你臣服的不是左良生,而是鬼帝。我只是一十六岁毛头小儿,面对鬼帝不过蝼蚁,斐涟鬼军一到便是我的死期。 你以为不招就能活下来,可我视人命如草芥,你没了价值,我就会要了你的命。” “当时你明明可以杀了红绫,却只要了她的尾巴。”金胡笑: “你连她都不杀,还杀我?” “不,红绫比你有用。”吴霜面露遗憾,“我本打算活捉,借机打探鬼蜮的消息,只可惜被她跑了。” 金胡瞪着他,似在判断真假。 吴霜无奈道:“我们之间没有信任,但不代表不能交易。你想要的,我有,你想要多少,取决于你。” “最后还是想收买我,你对付人的手段太嫩了。”金胡轻嗤,直勾勾地看着吴霜,还吹了个口哨:“小美人儿啊小美人儿,如果你脱了衣裳把我哄高兴了,我就当你小狗。” 吴霜弯腰,审视那双猩红的眼睛。 金胡挺了挺鼻子,闻得一缕清雅的寒香,他顿时目露惊喜,嘟囔着好香,猛地往小美人身边凑,小美人儿却已经像猫儿般灵活躲开。 “小香美人儿,你在勾引我?” “三七,随你处置。”吴霜转身离开,“但不许他再发情了。” “谢过二公子。”三七欢快地应声,随即面露嫌恶地盯着金胡,对其□□的挺立置若罔闻,恶狠狠道: “拿大刀来,把他裤子脱了!砍下来拿去喂狗。” “又在恐吓老子,吴霜你就会这些伎俩,协商不成就威逼,你这个罔顾人伦的疯子……!” 来人几下拔了金胡的裤子,吓得金胡胡乱踢踹,差点翻倒在地,很快被拎起来按在椅子上动弹不得。金胡一抬头见那高高扬起的大刀泛着银光,他立即瞪圆了眼睛, “来真的??吴霜你居然要砍老子命根子?!” 他连忙扬长脖子去找少年离去的背影,一面喊: “招招招!吴霜你给老子回来!!” “那南王名为穆大修,是前代桑梁君的第十三个儿子,十二年前乃是桑梁赫赫有名的大将军,只是利欲熏心,居然企图谋反,谁知被仇氏灭了满门!” “看官有所不知,仇氏乃是一邪族,曾为修炼邪术抓南王府上的人作为术引,后因担心术法外传,便屠其满门。” “以致南王府怨气极重,时常闹鬼,无人敢进。” “我们言归正传,说说当初南王开疆拓土的事迹……” 半个时辰后,待说书人下台,席间又闹腾了起来。 “昨儿我搬货路过了,南王府门前贴满了符箓,阴森森的,离两丈远都吓得我浑身发凉,赶紧跑了。要是被脏东西缠上……我都不敢想。” “听说这鬼还碰上了二公子呢!今早上就有很多人去寻公子出面驱邪,人忙着追红绫,哪有那么多的时间啊?” “既然说了,二公子肯定会出面的,就算不去,也会叫三七去。” “我十二年没去过了,只听说诡异阴森至极,也不知有何邪祟,那些人应是死不瞑目才留下危害百姓吧?” “他能死不瞑目?年轻时便风流成性,三十多岁,妻妾上百,每天与他欢爱的女人都不同,子嗣有五六十个,但几乎都夭折了,只留下几个。” “活该!” “不是听说南王的小女儿还活着,如今在流浪么?” “还活着?” “是啊,不知道为什么,所有人都死了,南王和南王妃断手断腿甚至面容尽毁,但是穆襄完完整整的活下来了,要么踩了狗屎运要么天不叫她死。那个三小姐,噢,如今桑梁子民也没谁认这小姐了。” “我十年前从桑梁逃去东沂后就见过穆襄,没有流浪,就、在东沂好吃好喝着呢,虽然是孤儿,但东沂君待她不薄。” “当初东沂和桑梁同气连枝,又与南王相交甚好,自然会善待南王唯一的后人。” “相交甚好……在桑梁君眼里就是谋反啊。” “那南王府闹鬼……二公子肯定会去看吧?毕竟有邪祟,而且有人在里面发现了红绫的踪迹。” 茶馆角落,李清夷仍是一袭白衣,一顶斗笠,面容不清,见众人纷纷猜测,便不经意搭话:“南王府当真有红绫的踪迹?” “许多人都这么说,应该是真的。” 李清夷却笑了:“应该。” “呃……是吧。他们亲眼所见。” “你不是说南王府本就在闹鬼么?有何奇怪的?” “可那是南王……等等,不会吧?”那人睁大眼睛,“按你的意思……” 此时,公子府门槛都快踏破了,往来百姓皆言南王府鬼怪肆虐,将要危害桑梁。 至傍晚时分,南王府闹鬼一事也变得愈发离奇。 有自认学有所成的浪人方士也去看了,说南王根本杀不死,当然不是自己术法不行; 有人见着红绫也往里面跑了,南王府外墙的符箓被撕得粉碎,有无脸孩童坐在门前,是南王早已死去的不满六岁的孙儿; 有说连那南王的妻妾浑身猩红,衣衫破烂,就在门口飘来飘去,飘去飘来,连符箓也不起作用; 有说南王在门前吊了个死人喂鸟雀,但没有鸟雀敢吃,于是抓了妻妾子女过来将其分食干净…… 甚至最初红绫踪迹一事都无人再提。 三七倚在窗前,啃着手里的林檎,在想明是抓左良生和红绫,怎么是南王不死的魂灵闹得更厉害?若是有意引诱二公子…… 来桑梁之前,他替二公子整理过桑梁近几十年的史籍。 桑梁是小国,东西最长约一百里,南北最长约三百六十里,地处南北交通要塞,横跨昭水,周围群山环顾,易守难攻。 全国仅五万多户,人口二十五万左右,大小城池封邑近十座,重要城池仅王都南溪、妻竹和风尹。因上任桑梁君昏庸自负,十二年前被鬼蜮伺机占领。 再者,南王是上任桑梁君的公子,前朝旧臣,当初死相极为惨烈,仇氏或许屠杀时存在凌虐心理,但这和征伐桑梁没关系吧? 他的目光越过窗前的青翠枝桠,望向屋内正看着供状的少年。 好巧不巧,审讯词正和南王有关。 如今是不得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