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个黎明》 第1章 此刻黄昏 《十三个黎明》 今愉/2025.08.06 - 此刻黄昏 傍晚五点,崇港中学正式开始放暑假了。 黄昏时刻也如正午那样炎热,室外像盖了床厚被子,没有一丝风,站着不动都会闷得人大汗淋漓,喘不过气。 这种天气,空调房是用来续命的。 来接孩子回家的家长把校门口围了个水泄不通,行李箱滑轮滚过地面的摩擦声和着鼎沸的人声,喇叭声,拉开了高考前最后一个长假的帷幕。 关上窗户,一切喧腾瞬间都被阻隔。 孟今习惯先做会儿题再走,因为接她的那个人总是来得晚。 崇港中学在外环,附近暂时还没修地铁,走到离学校最近的公交站需要十五分钟,若是打车?来接她的那个人就是开出租的,干什么白白给外人送钱,但他又不放心她一个人回家,所以每次都要来接。 她把注意力放在英语报纸上,密密麻麻的英文在眼里只化作三个字: 看不懂。 阅读C篇基本都是议论文或说明文,她英语不好,不擅长做这种题,刚写了两道,有人推门进来,朗声问:“哎,你怎么还不回家?” 孟今抬头,是后桌的男生周谨帆。 他应该是刚在球馆打完球,身上的球衣还没换,校服外套随意搭在左肩上,右手臂在腰间夹了颗篮球。 她说:“外面太热,人也多,做做题再走,你怎么又回来了?” 孟今的位置在窗边,此时夕阳西垂,橙黄色余晖穿过窗帘缝隙照在光洁脸庞,显得她整个人格外柔和,五官轮廓清秀,跟人说话时表情总是带着浅笑,一双清澈杏眼略微弯起,一看就没距离感,说话也从容,给人一种亲和力,挺淑女的气质性格。 所以跟孟今对话,周谨帆总是会不自觉把语气放柔。 “这不忘了桌子里的书还没收拾呢。” 他走到后排,抽了两张纸擦擦脑袋上的汗,随口说了两句逗闷子的话。 这人油嘴滑舌又热络,小时候练过打快板,最拿手的才艺是模仿郭德纲说相声,在班里经常接老师话茬,给沉闷的课堂增添了不少乐趣,总是把她逗得肩膀直颤。 不过见她在写题,周谨帆没再多说话,手里动作也放轻。 孟今艰难地做完C篇,一对答案,发现这次居然全对了,虽然文章还是看不太懂,但是没过多纠结选项,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今天要回家,做题时有些归心似箭。 本打算刷四篇阅读的,但孟今临时决定奖励奖励自己,把英语报纸收起来,及时收手。 周谨帆接着出声,“姚矜菡说暑假出去吃烧烤呢,跟你说了吗?” “说了,她说地方定好告诉我。” 她很难约,周谨帆眼睛一亮,“康宁区有个烧烤特别好吃,店名回头我发你,就是那个地方不太好找。” 孟今弯唇,笑容更大了:“没事,我家有认路的人,崇港哪条路他都熟。” 周谨帆盯着她的脸,摸摸鼻尖,默默咽下后话。 孟今把高二的书整理到收纳箱里,正要搬着出门,周谨帆凑上来:“我来我来。” 推脱了好几下,没成功,男生背上自己的书包,大马金刀往她跟前一站,长手长腿,胳膊一捞,龇牙咧嘴了一瞬间,立马面无表情道:“嗬!你这箱书还真够沉的啊!这么多题做得过来吗!” 孟今被他这强撑的模样弄笑,“当然做不过来,有些是老师给的高三的书,暑假正好提前看看。” 下楼,推开一楼大门,热浪扑面,却又夹杂着潮乎乎的气息,孟今立刻起了层薄汗,眼睛四处望了望,伸手去接箱子,“给我吧,早自习之前我把行李放到门岗了,正好我在门岗等等家里人,谢谢你。” “客气什么!”他爽朗一笑。 孟今的目光往马路上瞟,“怪热的,你也快回家吧,有人接吗?” “等会儿我跟那帮打球的一起走,”周谨帆看着孟今,女孩子鼻尖冒出了细小的汗珠,几缕发丝贴在额际,他搓了搓指尖,“孟今,暑假你——” 话被她左右张望的动作打断,“怎么了?” 孟今迟疑道:“我行李哪儿去了?早上明明放这里了啊。” 周谨帆也跟着左右张望,“是贴了一个小红花贴纸的那个黑色行李箱吗?” 正琢磨他怎么知道她行李箱长什么样,不远处忽然有人喊她,中气十足的一声,声线洪亮。 两个高中生齐齐抬头,孟煜安心里“嘿”了一声,俩人往这一站,面庞清秀,青春气息扑面而来啊。不是说崇中管得挺严吗,怎么不见这男生像别的学生一样胡子拉碴臊眉耷眼? 他走近,低头看孟今的紫色书箱,“就剩这点儿了?还有没有别的?” 孟今还是仰头看着他,摇头,“没了。” 男人朝她伸手,她把书包摘下来,他接过,背到左肩,右手拎起箱子,“走了。” 孟今用空空如也的双手快速朝周谨帆比划两下,“我先回家了。” 周谨帆的眼神跟孟煜安碰上,一下子居然有些拘谨,又不知道该叫他什么,索性没搭腔,同样摆摆手跟孟今说:“拜拜。” 高二住宿生两周回一次家,不知道是不是这段时间没怎么见孟煜安,孟今觉得他看上去比上次见更成熟,又或者是,这身打扮让他不再像以前那么“松弛”—— 他穿一件黑色的polo衫,下边是一条深灰色的牛仔长裤,看着很有质感。 以前他对自己的穿着很糊弄,过得粗糙,两件无袖背心再加两条拳击裤就能过一个夏天,少见他穿这么正经。 他们俩的衣服都是她负责买,虽然都是小摊的处理货,不值钱,样式也普通,但孟煜安从没挑剔过,她买什么他穿什么。 孟今没见过他身上这套衣服。 一把健壮骨骼撑起简单的半袖polo衫,领口的扣子规规整整系着,稍一打扮,属于成年男人的气质立马冒出来,不再是几年前那个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干瘪消瘦的少年了,干力气活积攒起来的饱满肌肉的力量尽数藏在衣袖里,青筋蔓延的手臂留有太阳暴晒的痕迹,比小麦色还要深一个度。 孟今跟他说过一万遍,在外面跑车的时候要做好防晒省得中暑,他嘴上哼哼哈哈应着,但没一次做到,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他总是不肯听她的话。 两条手臂的肌肤并不平整,有几道疤,有的是少不经事打架时留下的,有的是干活不小心留下的,最长的那道,是替她挡下的。 不过这些疤倒也符合他那张脸的形象,他不是什么文弱书生的气质,肤色并不白,五官异常锋利,偏硬朗,剑眉微扬,眼睛很有神但永远向外传递着不好相处的光,可实际上他这人在外很圆滑,至少她上高中这两年没怎么见过他跟人起冲突了。 上车,让人放松的气息迎面而来,不像别的出租车混着汗味烟味臭气熏天,相反,孟今从来不让他在车里和家里抽烟,哪怕抽一口她那比狗还灵的鼻子都能闻出来。 这辆车是他们第二个家,车里总是干干净净,中控放了香薰,后视镜挂着一个粉色小猪挂件,上头写着“平安”,孟煜安身边不少同事和狐朋狗友都拿这调侃他,说他平时吊儿郎当灰头土脸,要是没见过车主的还以为这车是个女司机。 他说都是妹妹买的,妹妹挂的。 孟煜安把“空车”灯放下,孟今又打开,“路上万一遇到打车的呢,要是有人招手你就停。” 孟煜安由她去了,瞥向后视镜。校门口的学生已经寥寥无几,穿球衣那个格外扎眼,转头,孟今把胳膊架在车窗上,肘着脑袋,短发长长了,本来脸就不大,头发一遮,他一个巴掌就能盖住她的脸。 “钱不够花?” 孟今立刻懂了他什么意思,“不是,太热了,吃不下饭。” “热个屁,”孟煜安轻嗤,扫了眼她那细胳膊,“别省钱。” “真没有,食堂人太多了,得坐空调跟前才凉快。”孟今说:“给我用一下手机。” 孟煜安从裤子兜里掏出来递给她,“早就说给你买一个。” 孟今轻车熟路打开Q.Q,“上学又不能用,买了也是扔着,我觉得老人机挺好的呀。” “那我也有**行不行!” “你又不用这些软件。” 他被这霸道的言论弄得哭笑不得,“以后你上大学还能管我要?” 孟今抱着手机看他,眼神和声音里藏着期待,闲聊似的语气:“怎么不能?我以后在崇港上大学不就行了,崇大也是双一流呢。” 很显然,孟煜安穿这套衣服也觉得百般不适,没有背心短裤舒服。 他单手解开领口的扣子,不知道是不是没意识到孟今在开玩笑,过了两秒,才回:“人家都往外走,你可倒好啊孟今。” “咱俩才来几年。” 他几乎是下意识说:“没呆够?以前不是还说要走?” “我什么时候说过?”她迟疑一瞬,牙尖嘴利道:“孟煜安你又胡说八道!少骗我!” 话题不能再往下继续,这是属于他们俩的红线,尽管他们从未把这条红线摆在台面上,但他们似乎心知肚明。 孟煜安慢悠悠开着玩笑,“一着急就目无尊长,什么毛病?” 孟今夹着嗓子配合地喊了句:“我亲爱的哥哥。” 孟煜安想捂耳朵,但不能松方向盘。 于是孟今的嗓音更夹了,“后天晚上我要跟同学去老院烧烤,这地方在哪儿?” 她不怎么跟同学约着出去,然而孟煜安只是对此舒心了一秒,又瞥她一眼,嘴角懒洋洋翘着,要笑不笑的,“跟校门口那个一块?” 孟今的声线恢复正常,“我们六个人呢!男女都有。” “多带钱,该花就花,后天让老贾送你。” 她立刻警觉:“你去干嘛?” “明天跑趟运输,走六天,你晚上睡觉把门反锁好。” 孟今又把头往车窗上一歪。 车停在胡同口,孟煜安说:“我去买点儿东西,你先回家。” 说是家,只不过是一间带院子的十平米小平房。 孟煜安赔着笑脸讨价还价才换来一个月房租九百,现在已经涨到了一千六。 就一间屋子,没有厨房,做饭只能插一个电磁炉。一下雨房顶就漏水,反潮时屋里总是有股霉味,屋顶的墙皮有些破旧,有些地方已经露出了水泥顶,墙壁上贴着旧报纸旧海报。 平房外门是一个带防盗网的蓝色铁门,里面的门是一个黄色的原木门。 最初他们搬进去,屋里只有一个两扇开的柜子,一张木桌,桌面有些许划痕,有些地方已经开裂露出木质结构,和一个破旧的棕色单人皮质沙发,坐垫是弹簧的,一坐就有咯吱咯吱的声音。 只能用简陋来形容。 一张床不能睡两个人,孟煜安从家具店淘来一个别人不要的折叠沙发,把坐垫摊开放平就可以当成小单人床,但沙发腿是坏的,只能往底下支着砖头保持平稳。 除了这些,再不能放下别的家具。唯一的好处是带个小院,卫生间在小院里。 孟煜安栓了根绳用一条旧窗帘在屋子里隔开两个空间,她住在有窗户有光线有木桌有柜子的左边,他住在有门的右边,她睡单人床,他睡沙发床。 床上的床单被套枕套是来崇港时从老家带来的,浅粉色,印着俗气的牡丹花,没有余钱买新的,只能洗了又洗,洗得发白。 夏天太热,孟煜安买的旧电扇根本不管用,他们还是热得睡不着,实在没办法就只能去冲冷水,好不容易熬过闷热的夏天,冬天没有暖气,又冷得打颤,只能用煤炉取暖,但用了几天,她差点煤气中毒,于是煤炉渐渐就被淘汰了,换成了小太阳,不过这玩意比空调还费电,她舍不得开,就硬扛着度过冬天,那时候她的耳朵经常长冻疮,常年穿着厚重的衣服。 能在市中心这么好的地理位置找间便宜的房不容易,就这样,他们在这儿落了脚,生了根,再没离开过,两个人的生活就那么开始了。 最开始谁都不习惯,逼仄的屋子干什么都困难,一男一女共处,远比想象中难,而且潮湿闷热的环境还极易招来打不死的小强,下雨时还会从院外突然蹦进来癞蛤蟆,经常吓得她一蹦三尺高。 但他们那会儿才多大? 孟煜安17,她才13,没人教没人管,吃了上顿没下顿,什么也不懂的毛孩子。 推开家门,被窗帘挡住光的那一侧,单人沙发和沙发床上凌乱地摆着她买给他的衣服。 孟今把窗帘撩起来,让她“卧室”里黄昏时刻的光照进孟煜安的“卧室”,屋子里唯一的窗户玻璃是蓝色,所以光线也是雾蒙蒙的蓝。 她把散落的衣服拾掇好,顺势躺到沙发上。 翻过身,手臂压住了他的背心,孟今把它扯出来放在枕边,瞥见肩膀处破了个小窟窿,又想起他今天穿的那套。 比她买的好。 谁买的呢?那个给她买书包都只会买死亡芭比粉的直男才没那个审美。 这个问题让她有点儿接受不了,让她莫名恐慌。 可是哥哥的衣服是谁买的跟她有什么关系呢? 孟今的指尖在窟窿上来回抚弄,闻着属于成年男性的熟悉的味道,其中夹杂着淡淡的,她买的樱花味沐浴露香,眼皮渐渐发沉。 尽管这只是一间破旧平房,冬冷夏热,没有暖气空调,身下躺着的也只是一张数不清年头的陈旧沙发,但她只有躺在这儿才能快速睡着。 熬到现在,也快熬出头了,他们再差也不会比七年前差,无论怎么样,她和孟煜安也算是有了一个家。 开席啦!!!欢迎大家来吃哥妹大餐[抱抱] “不完美的两个人,决定要度过完美的一生。”这是我写这篇文的初衷。 很突然决定发第一章试读,不倒逼自己一把这文年底都开不了[化了][化了] 大家一定一定要给我提点意见!!直接在评论区说!好的坏的都可以!!这是我的第五篇文,但其实这篇文我心里真的很没底[爆哭] 暂定隔日更新[红心][红心][红心]评论区抽几个红包给大家[撒花][撒花][撒花]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此刻黄昏 第2章 只在今夜 只在今夜 刀刃切进瓜皮,熟透的西瓜发出一声清脆“咔嚓”,清爽的味道散开,暑气好像一下子消散了,可惜的是没冰箱,这种沁人心脾的味道只能停留一会儿,只能停留在这个惬意的夏季夜晚。 “沙沙”的切瓜声和那股甘甜的气味成功把孟今唤醒,她慢悠悠把眼眯开,刺眼的灯光被男人的上半身遮住,透过模糊不清的视线只看轮廓,平直的肩颈线在眼前舒展开,像道宽阔的山。 黄昏时的光影已然落幕了,蓝调时刻的屋子看上去很像一个鱼缸,而孟今就是一条搁浅的鱼,身下的沙发即是沙滩,又是海洋。 她换了个姿势躺,一边在他床上伸懒腰一边恶龙咆哮,被压在颈后的短发被薄汗黏在脖颈上,睡得很凌乱,且不顾形象。 孟煜安对此见怪不怪,“别嚎了,赶紧起来吃。” 她下意识朝他抬手,让他把自己拉起来。 孟煜安啃了口瓜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并没动,“在学校睡不够?” “上高中就没人能睡够。”她又晃晃手,胳膊软趴趴地耷拉在空中,十分无赖的样子,“睡没劲儿了,拉我一把呀。” 他仍然没动,径直转身,把电风扇搬过来打开。 这个时候的孟煜安看上去很不近人情。 以前这些事情做习惯了,她经常会在沙发上睡着,其实他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有女孩子那么喜欢睡沙发,总之亲手把她从自己的床上拽起来在之前是一件做着极其顺手的事。 但现在怎么就做不出来了呢? 孟煜安承认他刚才有一瞬间差点就要把自己的手朝她伸出去了。 或许是男女有别吧,就算是亲妹妹,等她长大到一定的年龄,哥哥也是要和她保持距离的。 更何况他们不是亲兄妹。 孟今说:“又不热,别开了。” “我热。”孟煜安象征性抖两下衣服,衣角被风吹起,隐隐看到腹部线条,“赶紧的,自己起来,以后回你自己床上睡。” 语气听上去非常不爽,不知道是为她鸠占鹊巢而不爽还是什么别的,孟今撇撇嘴,“你又不睡!我躺会儿怎么了?” 孟煜安硬生生被她气乐了,一时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没经历过青春期,不知道青春期这么难搞。 不过他这次态度很强硬,眸似点漆,眼里没有跟她开玩笑的意思,“不睡也不行,你占我地儿我怎么躺?你又不是没床。” 孟今心说等你走了我随便躺,气呼呼坐起来,拿了块西瓜蹲在电风扇前头。 孟煜安把电风扇拿远了些,“你干脆钻里头得了!说过多少次,把脸伸到风扇前头直吹容易面瘫。” 他们俩真不愧是兄妹,某些习惯甚至比亲兄妹还要同步,比如—— 都不听对方的话。 所以此时,孟今非但没有往后坐,反而还往前蹲了蹲,刻意冲着风扇拖长嗓音说:“就吹一会儿。” 高速转动的风扇叶将她的声音变成了电音,她很喜欢这种感觉,在孟煜安无奈的眼神中又喊:“哥~哥~” “孟今,你知道你属什么吗?”不等她回答,他没好气道:“你属驴!” 孟今笑得前仰后合,一屁股坐到地上。 孟煜安不愿搭理她,站起来,把小板凳“啪”一下踢她屁股后头,闷声往沙发上一窝,不说话了。 桌上的半个西瓜他全切了,但只吃了一块,孟今扭头:“你不吃啦?我一个人吃不完,放明天肯定坏。” 他把腿懒洋洋翘在旁边小沙发上,双手垫在脑后仰躺着,被她枕过的靠垫总有股清淡的飘柔洗发水香,他闻着那股气味,惜字如金地回:“你先吃。” 谁又惹他了。 孟今扭头,随手拨了拨旁边的塑料袋,里面都是新鲜水果,是从家前面那条街的连锁水果店买的。 她一直觉得那家店的水果很坑人,明明跟市场上卖的一样,却贵许多,只是标榜A级,但口感和味道并不A级。 每个店都有每个店的受众,住在这周围的人没谁去那儿买水果,因为进去逛一圈拿几个苹果橘子梨就得花掉一百多,这已经相当于他们好几天的饭钱了。 唯独孟煜安,他说开店的是个佝偻背的失独老头,身体不好,又不会吆喝,之前收过顾客的□□,还正好让他给撞见了,对此,孟今只想撬开孟煜安的脑袋告诉他:人家都开得起连锁水果店,会比你差钱? 想在崇港生存下去,必须拼了命挣钱,花的每分钱都得精打细算,最难的那阵子,孟煜安交完房租水电费,往家里买完大米,兜里就剩1块5,他一个人挣钱要养活他们两个,实在没有什么资本去发善心。 孟今想,如果换作是她,她绝对不会管,但孟煜安却管了。 所以从本质上,她比孟煜安心狠,薄情。 可不心狠,不薄情的孟煜安却突然拒绝她在他的沙发上睡觉。 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她先前从未感受到,只在今夜。 “我去洗个澡。”孟今说。 孟煜安似是累了,合着眼,昏昏欲睡的状态,一听这个,立马坐起来往外走,从鼻腔里哼出一声:“嗯。” 外门和院门都在他卧室这边,所以孟今每次去洗澡必须要从他这边经过,很不方便,不过,他们俩已经习惯了。 孟煜安站到家门口,烟瘾上来了,想回去拿,又硬生生忍住。 答应了人家要慢慢戒烟。 晚六点半,夜幕降临,崇港的夜灯亮起,周遭高楼林立,而这条小胡同被围在鳞次栉比的漂亮的楼中间,是个格格不入的外来者。 他们刚搬进来也是这样一个热闹漂亮的夏夜,一高一矮两个瘦猴拖着全部身家,背着大包小包,不知天高地厚地闯进了这个繁华的城市。 孟煜安记得那会儿孟今是13岁,照理说,正处于懵懂无知和渐近成熟的交界,正是活泼好动的年龄。 不过,她不一样,整个人闷的过分。 人在遭遇重大变故后会在心里留下阴影,家里两个大人都是在她面前咽气的,并且走的时候都不太体面,孟煜安不知道孟今有没有留下阴影,没闲心或者说根本就没想过去管这事,他连自己都自顾不暇,何况她本身就有点怕他,也很少跟他讲话,屋子中间的窗帘一挡,更是谁也看不见谁,她那边几乎没有动静,把存在感降到了极低,这种沉默恰恰又加剧了他对她的忽视。 于是,孟今在他眼里充当了很长一段时间“空气”。 是什么时候真正意识到同一屋檐下还有个女生要跟他一起生活的呢? * 2011年。 搬进这房子不知道第多少天,把所有该置办该收拾的东西都弄完,孟煜安没闲着,抽了个周末出门找活干,他这个年纪除了力气活也干不了别的,本来都跟工头约好了提前试试,结果临时被放了鸽子,后来才知道是人家嫌他太瘦太年轻,又是个高中生,怕出什么事,便找了更壮实的成年人。 没办法,只好提前回家。刚一打开家门,有个人影跟火箭似的嗖一下从眼前过去,窗帘被她跑动的身体带起来,哗啦晃动着,眨眼间,她抱着衣服跑进卫生间。 他以为自己看花了眼,反应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那是个人,只不过是个骨瘦如柴,浑身上下没二两肉,个头比同龄人低半头多,头发也干枯毛躁,猫着腰蹿过去乍一看像只老鼠的人。 在一块住这么多天,还从没见过她这副火烧屁股的模样,不过孟煜安只是稀奇了一瞬,很快,满脑子便被“钱”占据了,租房交学杂费已经快把他从老家带来的积蓄花干,接下来再不挣钱就得喝西北风。 琢磨到这儿,他才想起孟今到崇港之后没跟他要过一分钱,那她是怎么活下去的?眼前又闪过她那张只剩一双怯生生大眼的脸颊,怪不得那么瘦。 但孟煜安的同理心只在孟今身上停留了很短暂的几秒,他觉得能把她带到崇港,给她房子住给她床睡已经够仁义了,多余的跟他无关。 关上门,往屋里走了两步,脚步忽然停在自己的沙发床前。 靠近院门的地面上落了一条白色的,看不出是什么东西的布料。 他捡起来,才发现是孟今贴身穿的小背心,洗得皱皱巴巴,吊带松松垮垮,薄薄一小块,不知道穿了多久。 在孟煜安17年的人生中,前一半是在逃亡,后一半忙着生存,能苟住命活下去才是他唯一需要费心思去思考的事。 除了都姓孟以外,他一直觉得他和孟今会是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他管他自己,她管她自己,这样最好了。 而如今,孟今那条小小的背心被捏在他掌心,仿佛从火堆里刚拿出来的炭一样烫手,他不得不费心思再去思考另外一件事: 是给她挂到卫生间门上?还是直接扔地上当没看见? 也是这一刻起,他终于真正意识到孟今是个女孩子了,有些方面他不能只顾自己了,男女共处一室的局促之处后知后觉涌现在面前。 麻烦归麻烦,但毕竟事已至此,以后多注意着点儿就是,反正他们在同一屋檐下待不了多久。 忍忍吧,孟煜安想。 * 孟今洗完澡出来,屋里还是没人。 好像自打她的小背心掉在他卧室那天起,她在这个家独处的时间就变多了,孟煜安似乎是意识到了她会不好意思,所以后来慢慢就变成了只要她洗澡,孟煜安就会自动出去走走。 小时候别说洗澡,她连厕所都很少上,因为那需要踏入他的“领地”,而她当时非常清楚自己的定位—— 她是个拖油瓶。 哪有拖油瓶主动凑到人家面前等着被丢弃的? 所以她都是能忍则忍,实在忍不了,才会找机会快速解决,尽量不在他面前晃,当然,除了不想惹他烦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尴尬和窘迫。 对于当时的她来说,孟煜安是她再害怕也要拼命抓住的救命稻草,是哥哥,但同时也是一个陌生人。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孟煜安提着一堆吃的开门,满室馨香,空气里似乎还残留着孟今洗过澡后的潮湿水汽,她穿着单薄的睡衣,正弯着身体立在院门口,双手叉着腰,也不嫌头晕,跟玩摇滚一样甩着自己不长的头发,地面落了一小团她的影子。 这哪里还是那个洗澡恨不得跟做贼一样躲着他的竹竿? 不过经年过后,竹竿已经渐渐长大,不再是那个内敛胆小,面黄肌瘦的女孩,她热情大方,成绩优异,变成了一支亭亭玉立的荷花,四肢纤瘦但有力,面色姣好,在她眼神中貌似永远看不到疲累,瞳仁熠亮,嗓门也洪亮,跟他吵架的时候她来一声“哥哥”能把房顶掀翻,难缠得很,所以他真不敢惹她生气,哄不好是真头疼。 说又说不过,打也打不得,这哪里是妹妹,都骑他头上去了。 青春期的学生太可怕了,不过还好,她总会长大的。 有些时刻孟煜安看着她,感觉也挺骄傲,这么些年他混不出名堂就算了,有个争气的妹妹也行。 能把妹妹送进好大学,送出崇港,他这一辈子也就值了。 争气的妹妹甩头甩得腰酸,直起身子把头发梳好,“你明早几点走?赶紧攒攒觉吧。” “自己在家吃饭别糊弄,不想炒菜就拿钱到外面吃,”孟煜安把买来的一些真空包装的肉放桌上,说:“先回你自己那边,我换身衣服。” “不用往家里留太多钱,我自己买菜做饭,不吃外面的。”孟今坐在床沿,这窗帘很厚,对面一点影子都看不到。 又听见他说:“你脏衣服扔哪儿了?” “我过两天自己洗就行,反正又不着急穿。” “给我吧,我顺手连带着我的一块搓两把。” 孟今顿了两秒,“可别,我这校服裤子掉色,别把你身上衣服染了。” 孟煜安没感觉出她语气中的阴阳怪气,他从不觉得妹妹是那种话里有话的人,很直白地回:“那有什么,何况我这都黑的,不怕你染。” 撩起窗帘,她抱着双臂皮笑肉不笑,“那哪儿成?这么贵的衣服染了不可惜啊?” “地摊上拿的,看着挺好吧,那小摊老板给搭的,人家说是牌子货,”他还把标签摊开给孟今炫耀,“其实根本不值几个钱。” 孟今眼珠一转,瞬间咧起嘴,“你怎么想起来给自己置办行头了?我给你买衣服你都说哎呦喂我衣服多的是不要买。” 孟煜安把衣服扔盆里,还挺神秘,“有点儿事。” “嘁,什么事儿?” “不睡觉就写你作业去,少管闲事。” “……” 孟今打开台灯坐到书桌前,肘着下巴看孟煜安在小院里搓衣服,视线在他略微弓起的背脊和手臂鼓鼓囊囊的肌肉线条上转了一圈,双眼弯起浅浅的弧度。 领口,袖子,她的校服被搓得一丝不苟,又在他掌心被攥成一团,拧干水分。 孟煜安忽然拎着校服用力在空中抖了抖,准备搭到晾衣绳上,一起身,和屋里的孟今对上目光。 这样的夜晚有很多次。 这瞬间她不知道在想什么,忽然就没移开眼,他只当她是在发呆,走到窗前用衣架把衣服撑起来,点了点她面前摊开的卷子,示意她好好做。 昏暗的夜色和雾蓝色的玻璃总能替人隔绝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眼神,孟煜安背过身去,任由它在眼前一闪而过,完全没意识到那代表着什么。 下一章在10.20,尽量早发,下章见啦[撒花]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章 只在今夜 第3章 第一个黎明 第一个黎明 一入夜,整条胡同很快陷入沉睡。 不知道蛐蛐藏在小院的什么位置,似乎就在窗边,又似乎藏得很远,聒噪的叫声夹杂着隔壁邻居偶尔传来的咳嗽声,倒显得夜晚十分静谧。 孟今扭头,隔壁的天花板上投射出亮光,孟煜安也没睡。 她换了个姿势侧躺着,面朝窗帘,盯着忽明忽暗的亮光,听着他尽量克制动作去翻身时,身体磨擦沙发的细微的声音。没多久,天花板的亮光灭了,细微的,绵长的,让她觉得很有安全感的呼吸声传来。 孟今不像孟煜安一样能那么快入睡,总是得先酝酿酝酿。 从前提心吊胆不敢睡,害怕他趁她睡着跑了,只敢在他睡着之后安心浅眯着迎来黎明,这种能让她安稳入睡的安全感出于对陌生环境以及被丢下的恐惧。 而现在,不用再提心吊胆,却也无法做到迅速入眠,或许是因为心里藏了事。 这就导致五点,黎明时分,定的送孟煜安出门的闹钟响了又响,孟今还是没能被叫醒,睡得很踏实。 孟煜安不知道她这次衣服有没有窜到肚脐眼上,又是个什么睡姿,犹豫半天,还是撩起帘子,手摸到嗡嗡作响的老人机关掉闹钟,正准备转身出门,孟今恰好醒了,闭着眼睛无比精准地牵住他手掌,迷迷糊糊道:“哥,你要走了吗?” 刚睡醒的孟今热乎乎的,身体放松到极致,好像没骨头一样软,他的四根手指被这道温软的触感攥住,随即感觉她的脸蛋压到了自己手心上,愣了瞬,低声说:“我出车,你再睡会儿。” 孟今的拇指在他掌心蹭了蹭,粗粝的茧子硬硬的,她想起床,眼皮却沉得睁不开。 孟煜安轻缓地把手抽出来。 夏季昼长夜短,五点钟天色早已透亮,在这一片住的人大多数都是起早贪黑地干活,胡同里已经有人吃过早饭出门上班了,锅碗瓢盆又碰撞出新一天的生活。 车队来接人的面包车停在胡同口,司机才抽了半根烟孟煜安就出来了,“嘿”了声,视线往他身后瞧,居然没有跟屁虫,稀奇道:“今儿出来得挺早。” 孟煜安还没张嘴,有人从家里追出来,喊了声:“哥!” 司机赶紧把窗户升起来。 孟煜安失笑,轻锤了下车门。 孟今拿着一管防晒霜,提着一兜东西,“我昨晚都跟你说了别忘了拿这个。” 似乎是知道他拿了也不会擦,索性直接挤到他胳膊上,两只手细细抹匀,见她还要往他脸上抹,孟煜安一只手掐住她两只手腕,“晚上别乱出门,出去玩早点回家。” 她朝车里喊:“大刘哥!不要一直让我哥哥开车,他昨晚跑出租回来得晚,没怎么睡觉,别到时候一不留神连人带车给你开沟里。” 孟煜安“啧”了下,笑着说:“行了啊。” 孟今不肯,挤眉弄眼让他闭嘴。 这不是吓唬人,孟煜安以前给人开大货车真遇到过这种事。 高中毕业后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他就到物流公司的车队去当学徒,因为没驾照,所以只能在货车上给司机打下手押车,顺便学一学怎么开重型挂车,他们跑的运输线主要是运焦炭,来回一趟得三天,有次司机疲劳驾驶,大半夜真把车给开沟里去了,幸亏路上没多少车,幸亏是空车,也幸亏他们为了省钱没上高速,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结果车队老板算账的时候,司机却把过错推到了孟煜安的身上,说他押车就应该担起责任,晚上不该睡觉,但那一趟孟煜安已经连续熬了两个晚上没睡,甚至司机睡觉的时候他都不睡,只为提防有人来偷油,好不容易把货卸了,返程时司机让他眯一会儿,他实在熬不住刚眯着,谁知道他就把车开沟里了。 那个司机干这一行二十几年,出了事一口咬定他没根本让孟煜安睡觉,车队老板明知道是他的错,但不想失去这个人脉,最后还是把孟煜安开除了。 那是他们来到崇港后吃过的第一个哑巴亏,孟今不会忘。 不过唯一一个好事是那个车队老板没欠孟煜安工资,甚至还多给了200块,想要拿这200块堵住孟煜安的嘴。 但孟煜安不得不咽下这口气,收下钱立马去考了A2驾照。 崇港靠海,很多工业品都从港口对外出口,孟煜安拿到驾照后换了新的车队,在新车队给老板往港口运过玻璃、煤炭、石子,也跑长途到南方运过西瓜,反正只要运费高就干。 他年轻,能熬夜,比那些上了年纪的司机有劲头,干这一行基本就是能熬者多劳,多劳就多得,而且他学东西很快,很多路线走一遍就能记住,方向感极好,又会察言观色,平时饭局酒局酒喝得猛,哄得人十分尽兴。老板自然喜欢这个有拼劲儿的小伙子,从一开始让他跟大刘合伙开一辆车,挣的钱车队扣完他俩对半分,到后面让他自己单独开一辆车,车队抽成之后剩下的钱都归他。 那段时间孟煜安确实攒了一些钱,不多,但是至少能保证他跟孟今接下来不会流落街头饿肚子,能保证她学杂费付得起。 虽然后来不得不从车队辞职,但偶尔,车队如果实在缺人手,或是碰到长途运输,老板就会叫他跟大刘一起跑。 大刘叫刘明亮,今年已经53岁了,家里俩儿子都没结婚,所以这么大岁数还在外奔波拼命,不过他倒是乐观,也挺实在,总是乐呵呵的,其实按照年纪来说孟煜安该叫他叔,但他嫌叫叔显得自己很老,孟煜安便一直叫他大刘哥,刚到这个车队跑运输的时候是大刘带他熟悉路线熟悉各个工厂,虽然没这么说过,但他在孟煜安心里算是师傅。 可孟今不这么想,孟煜安每次跟大刘一起跑长途回来都累得沾枕头就着,偶有几次还会受点伤,脑袋磕破过,手也划到过,而且他在车上永远都是通宵开夜路,困了就抽烟,再年轻也禁不住这么熬。 于是孟今又说:“最好也少让我哥开夜路,他好像是近视了,老看不清远处的东西。” 真能胡咧咧,孟煜安揪着她的手腕让她转过身去往回走,垂眸道:“嘶,差不多得了,你干脆直接说我瞎了算了。” “你快呸呸呸!”孟今白他一眼,猛地从他手中挣脱,打开驾驶座的门,脸上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任谁看了都得说乖巧。 她把手里的东西递过去:“大刘哥,这些你们路上吃,千万别亏待自己啊!” 装哑巴的大刘结结实实被她吓了一跳,瞥了眼插兜看戏的孟煜安,干巴巴笑着,一个劲儿点头:“行行行行行……” “对了,你不是高血糖吗,这里面的面包最好也少吃点,我放了很多木糖醇饼干,最重要的是少抽烟哦!” 哎,这姑娘虽然嘴不闲,替她哥“报仇出气”的时候上蹿下跳能把天给捅了,但骨子里是个很善良的姑娘,也知道心疼她哥。 没办法,两兄妹相依为命,像鱼离不了海,少了谁能行? 面包车慢慢驶离胡同口,孟今在后视镜里渐渐变成了一个圆圆的点,大刘才松了口气,“我听人家网上都说姐妹是主人和仆人,姐弟是敌人,兄弟是农场主和奴隶,兄妹是陌生人。你们俩可真是不一般。” 孟煜安肘着下巴,坐姿随意,“哪有兄妹是陌生人的,平常少上网看点乱七八糟的新闻。” “你俩确实不是陌生人,我看你挺怕她的。” 他一脸不赞同,一口维护孟今的语气,“那倒也没有,她脾气挺好的。” 大刘像是听见什么笑话,“快拉倒吧!你家小妹脾气这么爆,我可惹不起,你少根儿头发丝她都得来跟我算账。” 似乎也没说错,某些时刻他是挺怕孟今的,她的脾气怎么就变成现在这么“暴躁”的呢?然而以前他可不这样,她也不这样,以前的她看见他像老鼠看见猫。 第一次见到孟今是在七年前。那年孟今12岁,小学毕业了,本该准备去上初中,却整日被留在家里喂鸡种地。 他见她第一面,她差点把喂给鸡吃的鸡食全泼到他身上。 手机嗡嗡响了下,孟煜安拿出来一看,他的好妹妹给他发短信: 【哥哥,我再说一遍!!!别抽烟,困了就睡!!!】 孟煜安眼底浮起笑。 怪不得她现在这么厉害呢,原来兄妹间的阶级压迫从第一次见面就开始了。 - 当时,玉米面糊糊拌着米糠和菜叶,黏了孟煜安半条裤腿,湿哒哒往下嘀嗒。 孟今掂着鸡食桶,登时就吓住了,黑瘦的脸颊涌上不知所措,也不吭声,就只知道睁着个渗人的大眼看他,又呆又傻。 这么多年她从没在村里见过这号人,年龄看着比她大不了几岁,满头黑发应该是很久没剪过了,乱得像蓬草耷拉着,额间豆大的汗珠哗啦哗啦往下流,一件白衣服带着汗渍,被他穿得灰扑扑。整个人个头虽高,但太瘦,湿漉漉的裤腿黏住小腿,消瘦骨架立刻暴露出来。 “对不起。”孟今紧张得燥红了耳朵根子,声若蚊蝇。 “什么?”孟煜安没听清她说什么,不过暂时没空跟她计较,眼含凶光,舔了舔干涸的嘴唇:“这是不是孟文承家?” 孟今愣住,抬头,仔细去盯男生的脸,双手攥住铁桶拉杆。 他踢了块石子击中铁桶,“咚”一声,孟今哆嗦了下,他语气不耐,眉头蹙得更紧,“是不是?” 孟今心里敲着鼓,缓慢地点点头。 得到答案,他眉头倏然一松,像是进了自己家一样大摇大摆走进去,孟今站在原地没动,隔几秒,听见屋里传来嚎啕大哭。 下章见啦!下章在10.22号[红心]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章 第一个黎明 第4章 第二个黎明 第二个黎明 轻水县栗中街道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孟家九年前走丢的儿子自己找回来了。 “邪了门了,丢这么多年,怎么就能自己找回来?”来参加团圆宴的邻居都这样问。 “九年前才多大?” “7岁,刚上一年级,你忘了那阵儿他家孩子总跟我们家的一块儿上下学。也不知道有一天怎么回事,我家孩子自己回来了,说放学没见着他,后来天刚擦黑,孟家就到我们家来找人,说孩子没回去,当天晚上村里人打着手电漫山遍野地找也没找到他。” “那是跑哪儿去了?居然还能自己找回来,真是稀奇。” 有人悄声说:“不会不是孟家孩子吧。” “怎么可能?谁知道那孩子这么多年跑哪儿去了?见了人也不知道吭个声,板着个脸,一看就不好惹,跟他爸一样。”她指着不远处正拉被袁丽桦拉着手的孟煜安,“而且那眼和鼻子跟他妈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孟煜安长得确实像袁丽桦,袁丽桦年轻那会儿在十里八乡是出了名的漂亮,但是家里太穷,兄弟姐妹有六个,这一片的老太太饭后唠嗑时都说,孟文承长得五大三粗,一脸凶相,要不是鼻子上架了副眼镜,那股子二溜子气质就跟田间地头的流氓差不多,也就沾了他爸在街道办是个小官,家庭条件挺不错的光,所以袁丽桦才嫁了他,后来孟煜安走丢,他爸紧跟着去世,孟家像失了主心骨一样轰然坍塌。 自那之后,光鲜亮丽的袁丽桦变得不修边幅,身体也每况愈下,孟文承整日酗酒,钱喝光了,地也不怎么着急种了,两口子整天吵架,摔盘子又摔碗,这个怪那个不去接孩子,那个怪这个整天喝酒打麻将,当爹跟没当一样不负责。 “反正他家孩子刚丢那两年啊,我们都躲着走,丽桦非说她儿子是被拐走的,疯了一样天天撒泼找警察——” 大娘们交换情报的声音戛然而止,孟今端着炖猪蹄过来,细声说:“慢慢吃,嬢嬢。” 放完盘子,就垂着头一声不吭回了厨房,留下面面相觑冲她指指点点的村口大娘互相交头接耳:“人家亲儿子找回来了,这个替代的小孟今可怎么办呦!又不是亲生的!” 相比院子里团圆宴的喧闹,冒着炊烟的,昏黄色的厨房在此时更像是孟今的天堂。 大铁锅里炖着只有在过年,在孟文承心情好以及家里余钱多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会吃一次的牛肉,汤汁咕噜咕噜冒着泡,浓郁的香味弥漫整间屋子,这是常年缠绵病榻的袁丽桦哭红了双眼,拖着病体亲自炖的。自她记事以来,袁丽桦身体不好基本没下过厨房。 孟煜安回家后,袁丽桦好像一下子不再感到病痛难耐,沉浸在喜悦中的她一共跟她说过两句话,第一句:“他就是孟煜安,走丢的哥哥,比你大四岁,你以后要叫他哥哥。” 第二句:“你哥哥特别爱吃牛肉,今天好好让他吃一顿。” 孟今慢慢往灶台里添柴火,木柴燃烧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她心不在焉地盯着跳跃的火苗,心跳得厉害,眼前一阵阵发晕,总觉得还没睡醒,像做了一场梦。 家里已经热闹了一整天,从早到晚,一波又一波的人来家里探望她失而复得的哥哥,是真情还是假意,不得而知。 哥哥的回归在短时间内迅速夺走了所有人的关注,不过没关系,没人在这个节骨眼关注到她就是好事。 没人关注到她,她就能在这个家多呆一天。 她在见到孟煜安第一眼就知道他是孟家走丢的儿子,尽管她从未见过他。 有个道理她很明白,是因为孟煜安走丢,她才能作为“替代品”来到这个家,当时袁丽桦濒临绝望,有一个孩子来转移注意力是必须的,恰好她就在那个时机出现了,幸运又不幸运地被放在袁丽桦身边当女儿养。 可没料到的是孟煜安找了回来,那么她这个“替代品”还有什么用?因为家里条件就这样,养他们仨都费劲,更何况再多一个16岁即将迈入高中的男生。 寄人篱下的人总有这种提心吊胆的敏感念头,虽然她才12岁。 这件事像一颗亟待发芽的种子,前几年没有冒出头,可无论再怎么忽略,自从她来到孟家那天起,那颗种子就已经被埋下了。 孟今抚了抚心口,深呼几口气,心慌的感觉依旧强烈。 她用筷子捻起一小块牛肉放嘴里尝了尝,不咸不淡,喷香,原来这就是妈妈做的饭吗。 还没嚼完,身后的门“吱呀”一声被推开,她扭头,嘴巴咀嚼的动作瞬间停下。 孟煜安剪头发了,原本遮眼的长发现在变成了利索的短碎发,遗传了袁丽桦的那双精致眉眼却不似她一样温柔,反倒摆着一张没表情的臭脸。衣服也是刚买的板正崭新的一身,收拾得干脆又利落。 从他回家到现在,他们还没正式说过话。 “哥哥。” 躲是躲不过去了,她含着牛肉,含糊不清地叫了声。 孟煜安又没听清眼前的人嘴里在嗡嗡什么,没吃饱饭吗? 他对眼前这个跟他有血缘关系但从未见过的妹妹毫无感情,无话可说,也可以说他离开栗中街的时间太久,对这个家的情感变生分了,现在他们对他来说就像是陌生人,也就是多了层血缘关系而已,所有亲密关系都要从头开始建立。 更重要的是,他在最需要和这些家人培养情感的时候流落在外,过的是什么日子只有自己知道,没跟养父学什么好东西,似乎有些情感缺失,不然早上袁丽桦抱着他哭,他脑子不会一片空白,更不会那么木然。 所以无论今后再怎么接触,都无法做到像从小到大陪伴在他们身边一样亲切。 但是孟今从出生一直陪着他们,怎么能被他们养成这种状态? 最让人疑惑的是,他们俩是基因突变了吗?袁丽桦1米7,孟文承1米8,就生出来这么一根竹竿,个头堪堪到他胸口。 他收回审视的目光,“白酒放哪儿?” 孟今打开橱柜,拿出孟文承囤的几瓶酒,孟煜安见橱柜里还有,都要拿走,孟今上前制止:“哥哥,爸自己还要留着喝。” 他应该不会知道,这顿给他办的团圆宴是袁丽桦瞒着他找亲戚借钱办的,家里已经实在没有余钱让孟文承买酒喝了,这一季种的玉米和小麦还没来得及往外卖,不知道能卖多少钱,袁丽桦这个月还要买药呢。 孟煜安暂时叫不出“爸”这个字,索性略去这个称呼:“他经常喝酒?” 孟今不知道怎么答,点头会不会破坏父亲在他心中的形象?摇头……可孟文承喝多了酒六亲不认,谁都打。 孟煜安就烦她这种磨磨唧唧的样子,一家子都不是磨蹭的人,怎么到她这儿总是吞吞吐吐?跟他生疏也不该这么生疏吧。 她在怕什么? 在外流落那么多年,没人告诉他对女孩子要有耐心,更没人教给他对妹妹要温柔,孟煜安眉头一蹙,神色不耐,两手拎起四只酒瓶子,扭头出了门。 厨房门咣当一声碰上,孟今望着他的背影,心里咯噔一声,这可麻烦了。 …… 麻烦的不止这一件事。 孟今很早就知道她不是孟家的亲闺女,街道里有邻居爱嚼舌根,他们家孩子就鹦鹉学舌,到学校里把那些闲言碎语说给孟今听,这周围的人都知道她是捡的,但孟煜安……似乎还不知道。 好在团圆宴结束,没人在他面前提她这个妹妹的来历,孟今提心吊胆一天,兀自松了口气。 家里就两个屋能住人,其余都是放玉米放化肥堆杂物的地方,孟煜安走丢后,孟今就鸠占鹊巢住进了他的屋子,如今,正主回来了,她必须让出去,不用任何人提醒就把自己的被褥腾了出来。 可是要住哪儿呢? 袁丽桦稍微有了些精神头的脸色略一凝滞,“乖乖,让你哥哥睡个好觉,你跟我睡。” 孟文承老大不愿意,“床就那么大,她睡你身上?” 孟煜安靠着门槛,冷眼瞧着,不吭声。 孟今抱着被子,孤零零站在院子里。 她说:“妈妈,要不我先打地铺,把东屋的玉米收拾收拾腾出来一点地方就行。” 袁丽桦不同意:“跟我一起睡,咱俩一起挤挤。” 她看向孟文承。 孟文承拎起桌上剩下的半瓶酒,回看着袁丽桦,忽视她目光中对孟今装着的情感,嘴上却应了孟今的话,“孩子要自己睡就让她自己睡吧!” 她在这个家的位置就在他这么一句话中草草定了下来。 孟今在他们俩对视的那两秒间隙中连忙转身,好像生怕走慢一秒,孟文承就变卦。 她的身后,孟煜安盯着她抱着被褥的背影,看着她和袁丽桦一块把玉米装进蛇皮袋,在地上腾出一个一人的空位,然后袁丽桦给她铺好褥子,她躺下,笑着朝袁丽桦摆摆手说挺舒服的,妈妈。 像根野草,拔起来种到哪儿,就能在哪儿活。 再陌生,再不了解家人的孟煜安也察觉出如今的孟文承不再是从前的孟文承了,留存在七岁记忆中的家和现实当中的家完全是两码事。 不过时移世易,这么多年过去,能把从前那么好的日子过成现在这样,人不变就怪了。 孟煜安关上房门。 院子里的灯一盏盏灭掉,没了动静,孟今熬到月上枝头,悄悄起身,鬼使神差地站到了袁丽桦屋门口。 偷听父母墙角很不道德,但她还能怎么办呢? 袁丽桦尽力把声音放到很低,唉声叹气,“煜安早就该上高中了,因为那些杀千刀的人才耽误了一年,这边县里高中绝对是不能上的,学生抽烟打架斗殴,没前途。” 孟今想起自己也该上初中了,邻居家跟她同岁的孩子都已经变成了初中生,背着她听不懂的英语课文和文言文,孟煜安没回来之前,上学这件事还能想一想,可她现在连想都不敢想了。 她不讨孟文承喜欢,也不会说哄人的话,但她可以不上学,可以帮着家里喂鸡种地,没前途也好,没未来也罢,她都可以不计较,总之她不能被扔下,这个连小康都谈不上的家是她唯一的避风港。 孟文承说:“我知道。” “找找人,你不是有个大伯在市里吗,你爸没之前咱们跟他们关系还挺好,求求他们,让孩子上市里上高中。” 他冷哼,“你以为那么简单?” “那也绝不能让他在轻水上,那样孩子就毁了。我儿子受了九年罪,不能让他回自己家还受罪。” “明天我上市里去一趟。” 袁丽桦又说:“那今今。” 她叹口气,“等煜安上了高中,一定是要住校的,今今还能接着回他屋里……” “他放假又不是不回来了,回来怎么办?孟今又不是亲的,谁亲谁不亲你分不清?” 袁丽桦忽然不吭声,也不再同他争取说她们俩可以在床上挤一挤了。 孟今的心被掐住,月光下,一道单薄矮小的身影悄无声息的,慢慢挪回暂时属于她的屋子,她无论如何都睡不着,只能睁着眼,等待第二天的黎明。 来晚啦,今天加了个班,下一章在10.24啦,下章见各位[亲亲]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4章 第二个黎明 第5章 第三个黎明 第三个黎明 第二天天还没亮,孟文承罕见地起了个大早。人逢喜事精神爽,以后再不会有人嘲笑他是绝户了,孟煜安的回归让他腰板挺起来,让他在邻居面前抬起头,从来没有改掉的起床气在喜悦中消失殆尽,他的勤劳姗姗来迟。昨天的彻夜长谈让他想明白一件事,既然儿子回来了,那一切都要迅速走上正轨,不然儿子要是不成器靠不住,将来他指望谁给养老?所以在这件事上得勤快点。 咳嗽吐痰声和关门声惊醒了孟今。 睁着眼等到后半宿她才迷迷糊糊睡着,能感觉到此时此刻自己还没陷入深度睡眠,混沌的脑袋迟钝几秒,猛地就从地上爬起来。 得赶在家里人起床前,尤其是孟文承起床前做好早饭,不然他得嚷嚷一早上,她着急忙慌套好衣服,以为自己睡过头了,然而一出屋,天还没亮,院里黑着灯,隔壁邻居家打鸣的公鸡都还没睡醒。 才四点多。 孟今抹了把脸,又坐回地上,薄薄的被单还留有身体余温,但她的睡意却已一扫而空,按住心口,怦怦直跳的慌张感卷土重来。 孟文承出门了,坐早班车从轻水到崇港市区需要两个小时,来回需要四个小时,她心里默默盘算着,总有一种在等待倒数的感觉。 隔了没几分钟,袁丽桦在屋里开始止不住地咳嗽,她每天早上都要经历一番这样的折磨,害怕吵醒孩子,捂着嘴,尽力压低声音。 孟今回神,到厨房烧了一锅热水。兑好凉的给她端进屋。 记事以来,袁丽桦好像就没有断过药,她生孩子没做好月子,身体底子本身就差,孟煜安走丢让这具本就不健康的身体雪上加霜。从身上只有一种病,到现在各种慢性病侵蚀着她的五脏六腑,导致一有点儿风吹草动她就难受,心脏有问题所以也不能干重活,能撑到现在完全是靠药物吊着命。 没有在买药这件事上亏待袁丽桦,是孟文承做得最有种的一件事。 袁丽桦数了数柜子里的药盒,孟今扫了眼,没多少了,撑不过几天。 她接过水,因为长期吃药而颓靡的脸朝她浮起笑,“还早呢乖乖,再去睡会儿吧。” 从外形上看,袁丽桦不像生病的人,个子高又壮,但这都是虚胖,浮肿的肩膀和下肢一按一个坑,孟今收着手劲儿一边给她按摩一边说:“妈妈,早饭我来做吧,你好好躺着,脚都肿成这样了。” 她略显犹豫,孟今又说:“哥哥以前爱吃什么?我来做。” 袁丽桦欣慰一笑,双臂轻柔地搂住她,“这两天忘了我们小孟今。” 孟今眨着眼睛依偎在她怀里,很贪婪地享受着这个怀抱。 除了袁丽桦没人像这样抱着她跟她说话。她害怕离开的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只有袁丽桦在身边,她才有家的感觉,才有一种不会被这个世界丢下的安全感。 她把眼眶边的涩意眨下去,“爸去哪儿了?” 袁丽桦没说话。 九年义务教育,孟今是有机会上初中的。 “到市里了,去看一个爷爷。”袁丽桦说不出口他是为了让孟煜安上学才去的,她这样告诉孟今:“乖乖,今天别去掰玉米了,在家看书,前两天黄嬢嬢家那个姐姐不是把教材借给你了吗。” 孟今垂下眼,“对,书在哥哥屋,昨天没往外拿。” 她探头往外看:“你哥哥还没醒,等他醒了你记得把书拿出来。别怕哥哥,他跟咱们是一家人,不爱说话是因为还不熟,哥哥心肠很好。” 孟今应声,从床上下来,笑眯眯的,好似没心没肺,“那我去收拾一下东屋,晚上在那睡得还挺舒服。” 袁丽桦摸了摸她的头发,极轻地喟叹一声。 孟今只当没听到,努力把屋里大袋大袋的玉米往别处堆,余光里能看到袁丽桦关切的目光,然后她下了床,朝她过来。 孟今知道自己瘦小的背影已经给袁丽桦心里扎上一根刺。 这样就够了。 两个人合力把屋子腾出来足够一个小孩生活的地方,孟今不让袁丽桦再收拾了,赶她回屋躺着休息,她拗不过孟今,先是轻手轻脚走进孟煜安的屋子,像九年前经常做的那样,给他盖上踢开的被子。但这极其细微的动作还是让孟煜安被惊醒,惺忪双眼带着狠戾的凶光,毫不掩饰地朝袁丽桦射过去。 袁丽桦并没被吓到,鼻子一酸,像哄小孩一样,一下一下拽着孟煜安的耳垂。他小时候经常被她这样哄。 过去那几年在养父家,经常会在没睡醒的时候被他从床上拽起来,在那个山村是要起大早去田里干活的,动作稍慢就是一顿打,那个家只有养父和养爷爷,养父生不出孩子,是个老光棍,两个男人就拿他这个外来小孩当自己的“私有物”看待,寸步不离把他绑在身边九年,孟煜安在这种长期紧绷的状态中养成了高度警觉的习惯,昨晚睡的一觉是这么多年来最踏实的一觉。 “饿不饿?饿了就起床吃早饭。” 这种温声细语的问候和亲昵的动作让孟煜安在一瞬间感到陌生,不真实,九年来一直想着要找回自己的家人,但真当自己回到了家,却没想象中那种适应,因为长这么大他没感知过关怀,但还是在看到袁丽桦湿润的眼眶后说:“不饿。” “妈。”他叫了句。 袁丽桦松开他的耳垂,掌心抚在他脸上,“没事儿,回家了,你在咱们自己家里呢。好好睡吧。” 孟煜安说好。 “床睡得舒不舒服?被子是有点薄了吧,妈回头弹点棉花再给你做一床新的,对了,中午想吃什么?还爱不爱吃西红柿炒鸡蛋?” 他完全插不上话,笑了下,在袁丽桦温声细语絮絮叨叨的关怀下,后知后觉感受到了家的温暖。 袁丽桦愣住,随后也跟着笑,“想吃什么想要什么就说,你自己去买也行,待会儿让妹妹带你到附近转转。” 孟煜安的神色也终于柔软下来,目送袁丽桦出门,身心松弛到极致。 天还未亮,但他不想再睡了,坐起身环视整间温馨的屋子。 墙上的旧日历早已泛黄,上面印着香港某个女明星的照片,时间停留在2001年,他走丢那个月,家具摆设也都是九年前的样子,什么都没变,唯一变的是他的书桌上放着很多书,看来住在这间屋子的他的妹妹很爱看书,最上面放的一年级课本是他的,扉页歪歪扭扭写着他的名字,但里面的笔记却是孟今记的,满满当当,非常认真。 孟煜安把书放回原位,推开门,孟今正好端着一碗浓稠的小米粥站在门口。 她喉头滚了滚,壮着胆子说:“哥哥,吃点东西吧。” 陶瓷碗比她脸还大,米粥徐徐散着热气,灼热的温度烫红了她的指尖。 孟煜安把碗接过来,忽然想到她记在书上的笔记,字体漂亮又秀丽,跟她本人这副干巴巴模样一点也不一样,“以后不用专门给我送,” 孟今“哦”了声,手指搓着衣角,做了一整晚思想建设,刚才袁丽桦也说不要怕他,可她还是不太敢跟他说话,也不知道该以什么姿态面对他。 “那有衣服要洗的吗?我待会儿正好要洗衣服。” 他实在没有让女生,何况是这么小的女生帮他洗衣服的想法,“没有,我的衣服不用你洗。” 孟今又无声“哦”了下,那怎么办呢?这不让干那不让干。 “乖乖,三轮车钥匙你放哪儿了?”袁丽桦往脑袋上箍了头巾,一身下地干活的打扮。 孟今回神,把她往屋里推,“不是说了我自己去就行吗,反正也没多少玉米要掰了。” 袁丽桦硬要她留下,“那怎么行,怎么能让你一个小孩儿去?听话,在家看书。” 孟今很想说即使平时都是孟文承跟她一起去地里干活,但基本上都是她一个人在干,无论是掰玉米还是拾棉花,他永远都是在旁边“监督”。 “回来也能看,我能干!真的,又不是什么难事儿。” 母女俩争得昏天黑地,旁边的孟煜安没作声,三两口喝完米粥,搭着袁丽桦的肩膀搂住她,力道不重,但无法挣脱,“我去干,你们力气活比得过我?” “不行……” 袁丽桦话还没说完,孟煜安看向孟今,“钥匙给我。” 孟今连忙跟上:“你不知道位置,我带你去!” “累了就回来,”袁丽桦追出去,叫住孟煜安,“别跟妹妹掰太长时间。” 早上六点在干农活的人眼里是一个黄金时期,找收割机来收玉米太贵,孟文承舍不得,所以每年都得靠人工来收,越临近中午日头越毒辣,孟今干活的利索劲就是被烈日训练出来的,中暑的滋味很难熬,尤其身处在高大密集,空气稀薄的玉米地里。 所以连孟煜安都没想到孟今能手脚不停地掰三大袋满满当当的玉米,并且还能独自一人搬到三轮车上。 一辆车快装满,孟今停下,招呼孟煜安,“哥哥,喝点儿水吧。” 孟煜安接过水壶仰头喝了几口,锋利的喉尖上下滚动,薄汗从额间滑落,他随意抹了把,大喇喇坐到车座上。 解了渴,孟今正打算接着回去干,孟煜安忽然问她:“你多大?” 回来这两天过得比较兵荒马乱,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他身上,没有人想到过孟今,所以他一直没有机会了解这些,但总归都是一家人,这是他的妹妹,她管他叫哥。 孟今碰上他的目光,又迅速挪开,握紧水杯低声说:“8岁。” 声音太低了,导致孟煜安根本就没听到这声音中夹杂着的颤抖,他喝水的动作一滞,打量孟今,也就是说,孟文承和袁丽桦在他走丢一年之后就生下了孟今。 他略感惊讶,这么一个瘦骨嶙峋的小孩,风一吹,衣服空空荡荡,巴掌大的脸上那双杏眼大得吓人,肤色蜡黄,模样一点也不水灵。但小小一个女孩居然这么能干,会做饭,会干农活,跟他相比甚至一点也不含糊。 现在他们养闺女是这么养的吗? 孟煜安把水壶扔给她,“待这儿看车,别丢东西,我再掰一袋就回家。” 在这儿哪有人会偷车呢?大家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没人会干这种事,孟今愣愣地抱着他的水壶,盯着孟煜安穿梭在玉米地里的身影,没由来地产生了一丝愧疚和惧怕。 她没有想过自己这个谎言是否拙劣,也没有想过要如何守住这个比纸还要薄,风一吹就能破的谎言,更没有想过谎言被戳破她会陷入什么境地。 她只是太想要一个保护了。 但没想到报应来得那么快。 玉米装了满满一车,孟今只能跟孟煜安肩并肩坐在车座上,她第一次跟袁丽桦之外的人靠得如此近,姿势端正,膝盖并拢,紧挨着他力量蓬勃的四肢,他骑车很稳,不像孟文承,有时遇上颠簸的路他都会把玉米晃出去,还得让她一次次去捡。 乡间小路的秋风被他高大的身体阻挡,她迎着明晃晃的日光,瞳仁亮晶晶,安安稳稳地坐着哥哥的车,第一次感觉回家的路是如此有趣,如此舒畅。 三轮车快骑到家门口,她指挥孟煜安,“一会儿直接停在西屋前面,里面的玉米都是要卖的。” “什么时候卖?” “过两天找人来家里收。” 孟煜安问:“卖棒还是卖粒?” 孟今说:“大部分都是卖棒,少部分得把粒搓下来再卖,家里也得用粒磨成面做饭吃。” 他又问:“什么价?” 她对答如流:“一斤六毛。” “都是六毛?” 她点点头。 孟煜安侧头,说了句:“你还挺懂。” 孟今抿出一个浅笑。 孟煜安蹙蹙眉,家里一共10亩地,扣掉成本,一共也就能挣5000多块,孟文承和袁丽桦没工作,所以一家人就指望这几千块钱过日子。 车停在院子里,孟煜安说:“下来吧,我卸车。” 孟今拽住一袋玉米,孟煜安立刻上前抬手,她下意识用手臂挡着头,呈现出一种自我保护的姿态,他没想到她这么大反应,奇怪道:“闪一边去。” 她退到一边,还有些不习惯,平时这些活都是她来做,不过她没闲着,跑到屋里把玉米摊开,一个一个把粒搓下来。 正往屋里搬第二袋,袁丽桦从屋里出来,身后跟了一个女人,戴眼镜,看上去很年轻。 袁丽桦跟班主任介绍,“这是孟今的哥哥,您应该也听说我们家的事了。” 班主任无暇顾及孟煜安,只配合着点了点头,话里有话地说:“那您更不该厚此薄彼。” 她被说得无地自容,局促地笑笑,“你妹妹呢?” 孟煜安迟疑着,探头喊了句:“孟今。” 孟今的小脸红扑扑,发丝黏在鬓角,虽累,眼神却发着亮,她停下手里的活,拿着玉米棒子问:“怎么了?” 她艰难地从玉米堆里迈出来,整个人却像是被钉在原地,垂直在身侧的手心通红,此刻微微发着抖,不知道是不是搓玉米粒搓的。 “你们班主任在家呢,你来。”袁丽桦说。 这位班主任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好老师,来过孟家很多次,因为小升初结束后,孟今作为第一名,却放弃了读初中的资格。 班主任觉得实在不应该,最开始她来家访是因为学校下了任务,不想放弃这么优秀的一个学生而拉低学校升学率,但来了孟家之后,看见孟今的生活环境,这种任务就变成了心疼与无奈。 女生读书能拯救三代人,只有读书才能让孟今拯救自己。 班主任看了眼孟今的打扮,面色并不好看,略有些凝重地说:“孟今妈妈,尽快给我个答复吧,现在初中还没开学多久,往前赶赶是能赶上的,她成绩不错,也聪明,初中好好读将来完全有可能考到市里上高中,有这种天赋不容易。” 孟煜安立刻望向她。 孟今站着没动,眼里的光灭了一干二净,似乎有了中暑的症状,脸色惨白,拼了命压制住想要干呕的冲动。 班主任走到孟今面前,温声说:“你有我电话,对不对?” 她的冷汗浸湿了衣服,胃里翻滚着,能感觉到孟煜安凌厉的目光放在她的背脊上,有如实质,像电钻一样要钻破她的身体,“有的。” “想去上学就给我打电话,学校会帮你的。” 孟今僵硬地“嗯”了声。 袁丽桦送班主任出了门,两个大人的交谈声渐渐变弱,她劝袁丽桦:“不是亲生的也不能这样干,而且孟今现在在您户口本上……” 孟今依然没敢动。 她闭上眼,激动恐惧让浑身发抖,说谎的人果然没有好下场。 她缓缓转身,对上孟煜安深沉的眼。 仔细想想,她的话和表现到处都是漏洞,他冷哼了下,有被一个黄毛丫头刻意欺骗到的耻辱,“神童啊8岁上初中?” “哥哥。”她嗫嚅。 孟煜安扫过去一眼,眸光凶戾,粗暴地夺过她手里的玉米扔到屋里,“梆”一声巨响,彰显出他此刻怒气,“闭嘴!我不是你哥!” 孟今来这个家那么多年,挨打没哭过,干活太累没哭过,受了多大的委屈都没哭过,现在孟煜安这一句我不是你哥却让她感到无比委屈,无比绝望,无尽的恐慌将她包围住。 她用肩头的衣服蹭掉泪珠,然而眼泪还是扑簌扑簌往下掉。 下章见啦[红心][红心][红心] 熬了个通宵,不知道这本为什么如此难写……收拾收拾又是新的一天,加油!小今愉!!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5章 第三个黎明 第6章 第四个黎明 第四个黎明 孟煜安没料到她一个老实巴交的小姑娘,居然张嘴就是骗人。 在养父家那个小山村,有外来的人听说他不是当地人后,会同情且愤慨地告诉他,找机会一定会把他带出去,他带着希望盼了一天又一天,结果他们一次又一次食言,甚至当他按照约定去找那些人碰头,等着他的人却是掂着棍子的养父,他就这样毫无理由地被出卖了一次又一次。 那时的他也不过跟孟今一样的年纪。 本以为回了自己家不会再经历这些,他面对亲情一直很淡薄,刚觉得自己快要和一家人融在一起了,结果人家反过来糊弄他。 他愤怒至极,所以完全没考虑尚且12岁的孟今为什么说谎,也完全忘了她在家里是一种什么样的处境。 快速让自己冷静下来,孟煜安想,或许也不该这么生气,因为孟今和他没有血缘关系作为纽带,她才不是他亲妹妹。 对无关紧要的人,难不成要记恨他们一辈子吗?这简直是在惩罚自己。 前几年他确实很记仇,九年间挨过的每一顿打都记在心里,总想着跑出去一定要报警,一定要加倍从他们身上讨回来,但真的逃了出来,却没了再回去的勇气,似乎是释然了。好日子都在前面,为什么要回过头再去回忆坏日子?他只想离养父一家远远的,最好这辈子不再接触。 这样一看,他不算是记仇的人,有时成长只是一瞬间的事,他不会再选择记住那些仇并报复回来,而是会选择漠视。 然而这种漠视却比任何辱骂都让人难以接受,是一种更让人煎熬的报复,像钝刀子割肉。 孟今宁愿他骂她一顿,也好过冷漠的视而不见。 起先确实是想讨好他,但现在连正常说话都难。他们看似是一对正常的兄妹,吃饭一起吃,干活一起干,甚至有孟煜安在家她都不用动太多手,但她仍是都不敢张口叫“哥哥”,因为他从不觉得她是妹妹,尽管她也是袁丽桦带大的。 他们是同处一屋的陌生人,孟煜安一个眼神扫过来就能让她吓得不敢说话,这种属于兄妹的默契以一种错误的方式展开,并且除了他们两个人之外无人知晓。 她没有办法向袁丽桦倾诉,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害怕,或许是等孟煜安上学的事尘埃落定,孟文承就该来决定她的去留了吧。 不过送孟煜安到市里上学这件事没那么快办好,虽说不愿再跟养父那边接触,但孟文承还是先是通过警察和对方联系,解决掉了孟煜安的学籍和户口问题,而后隔三差五就往市里跑,求这个亲戚求那个亲戚。他和袁丽桦在上学这件事上达成了强烈一致,都想让孟煜安进崇港最好的高中,但难如登天。 孟煜安爷爷去世后,孟文承就没再主动打点和周围亲戚的联系,也不懂什么人来人往的礼节,喜事不请就去,白事请也不去,白白浪费了孟煜安爷爷给他打好的关系。 好不容易有个亲戚被他骚扰烦了,同意帮他一把,把孟煜安的户口转到自己名下,结果他的摸底测分数连崇港中学最差的班都够不上。 山村的教育条件差到难以想象,一个小学校长即教语文又教数学,用的课本是一代一代传下来的,尽管孟煜安很珍惜上学的机会,小学初中一直是名列前茅,但这成绩放在市里依然是倒数第一。 想让孟煜安上重高的梦破碎了,也可能是亲戚看他的眼神太过难堪,看孟煜安的目光也充斥着“不争气”,孟文承终于在家消停了一段时间,打算再等等其他学校的消息。 幸运的是,他被这个“挫折”打击的忘掉了孟今,不幸的是,那个好吃懒做,一觉睡到日上三竿,总是支使袁丽桦给他端茶倒水的孟文承又回来了。 孟今无比厌恶这样的孟文承,可不能表现出来,但心里有郁气不能憋着,要像他一样,把气撒出来。 所以每次端给孟文承的饭她得先让家里的鸡啄一啄,或者往里加点鸡啄过的烂菜叶子,然后亲眼看着他咽下去。 卖掉玉米的钱能勉强支撑一家人过活,不过袁丽桦的药已经断档了很久,她藏着掖着不说,孟今在饭桌上替她说了:“妈妈,你饭前是不是忘记吃药了?” 孟文承夹了粒花生米嚼着,似乎是才想起来这件事,不甚在意地说:“还有必要再吃?这么些年吃了多少药?也好不了。” 袁丽桦只能攥着孟今的手掌,安慰地笑:“是,吃也好不了了,正好没了就不吃了。” 孟今不吭声,端着碗盘到厨房去洗,非常后悔没有把鸡食拌进孟文承饭里。 没想到的是孟煜安跟在身后,也进了厨房,她没料到,转身时吓了一跳,生涩的“哥哥”脱口而出,第二个“哥”字尾音戛然而止,硬生生卡在喉咙里。 她抿起嘴。 空间好像一下子变得狭小起来,这是他们几天来最近的一次接触了。 然而孟煜安没有心情再次纠正她的称谓,只是烦躁地拧了下眉。 关于家里的情况,他这些天多少也摸了清楚,为了到市里给他办入学,孟文承东拼西凑花了不少钱,自己偏偏又爱喝酒,光是买酒就有一笔不小的数。 “平时买药需要多少钱?”他问过袁丽桦,但一看她就没说实话。 孟今说:“妈妈舍不得买多,每次只买一个月的,大概五百。” “几种药?” “六种。” 孟煜安蹙蹙眉,“这么多?” “原先更多,还有三种药涨价,爸不让买了。” 意料之中的答案。 她低下头,没看他的眼睛,指着旁边的板凳说:“他用那个拦着不让妈妈去。” 孟煜安看向那个破碎的塑料板凳,眉眼幽戾,刻在基因中的血缘联结让离家许久的他在极短时间内,迅速感知到他的父亲是怎样的人。 他回到屋里,告诉孟文承自己可以不到市里上高中,因为很清楚自己几斤几两,本身就没那个水平,跟市里学生差距太大,听也听不懂,上了也是吊车尾,干脆直接出去打工,还能给家里挣点钱。 想都不用想,袁丽桦不同意,拽着他的手说:“跟不上更不该放弃啊,你脑袋聪明的,不是笨孩子。” “住宿费学杂费从哪出?”孟煜安单刀直入地说:“我不浪费那个钱。” “不是,不是……”袁丽桦快急哭了。 “那是你该考虑的吗?”孟文承说。 孟煜安闻着空气中浓郁的酒气,淡淡瞥他一眼,语气挺嘲讽:“你的酒钱呢?家里的钱够买酒吗?” 一句话就把孟文承问懵了。 “那我妈的药钱呢?” 老子被儿子教训的燥意借着酒劲轰一下涌在脸上,孟文承不好意思冲孟煜安发火,却瞪了袁丽桦一眼。 孟今默默洗着碗,心如惊雷。 她也没说错,虽然孟文承没拦着袁丽桦去买药,但那个碎掉的塑料板凳就是他朝她发酒疯时摔在地上的武器。 孟文承已经喝多了,试图用拍桌子的声音来证明自己的父权,他坚决不同意孟煜安辍学打工,说钱的事不用他考虑,药也能续上。既然重高上不了,那哪怕是崇港最差的高中,只要一脚迈进去,最低也有希望考个大专。 孟煜安又想起那个破碎的塑料板凳,完全没想过要相信酒鬼的吹牛。 但酒鬼也有靠谱的时候。 孟文承最终还是费尽心思伏低做小把他送上了去往崇港的大巴,进学校插班读高一,三周回来一次。他才刚回自己家没多久,户口还没在孟家的户口簿上捂热,就又被送出去了。 走的那天是孟文承带着铺盖卷儿和他一起上的车,袁丽桦替他准备了足足的行囊,千叮咛万嘱咐,害怕他不适应新环境,害怕他被欺负,恨不得跟他一块去学校,儿行千里母担忧这句话迟来了近九年,她使劲忍着不掉眼泪。 孟文承嫌她啰嗦,一脸不耐烦地轰她回去。 孟煜安冷冰冰挡住孟文承扭曲的脸:“我每天都往家里打电话。” “好啊,好啊,有事就说,让你爸过去给你解决。” 他别有深意地回:“你也是,多为自己考虑考虑吧,妈。” 袁丽桦的泪还是滑了下来,她用手抹了把,一个劲点头。 大巴车渐渐驶离车站,孟煜安从后视镜看了一眼,袁丽桦瘦削的身板伫立在那里,长久保持着望向他的方向,摆着手。 而她的身边,是刻意被他忽略的,身影小小的孟今,她安安静静牵着袁丽桦另一只手,保持着同样的姿势,目送他离开。 * 孟今越来越害怕跟孟文承共处一室。尽管他脾气很差,但之前从来没有让她感到毛骨悚然,因为他向来没把她当过家人,也没怎么正眼关注过她。 他没再提起过把她送走,不过总是用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充斥着算计的眼神看她,尤其在喝了酒打完麻将回来之后,手里捏着一小沓钱,站在她那间东屋门口,浑浊的,醉醺醺的目光在黑暗中处处透着渗人。 孟今不知道他的钱是哪里来的,袁丽桦一问他就说是打麻将挣的,是真是假不知道,总之袁丽桦的药续上了。 秋天过去,眨眼间轻水在一夜入了冬。 冬天是最难熬的,孟今身上没几两肉,感知冬天比任何人都要早,手脚整日冰凉,才11月初就穿上了厚厚的棉袄,每天裹得像头熊。 袁丽桦的身体也禁不住寒冷的侵袭,她必须终日躲在屋里避风,握着手机等待一通来自崇港的电话,有时候也在黄嬢嬢的介绍下做些手工活赚些零花。 日子就在这种诡异的平静中慢慢流逝,这种平静会让人慢慢放下警惕,像在寒冷的冬天被养在恒温的温室,然后温室在某一个瞬间猛然被风雪反扑,扑得人措手不及。 孟今在家里看完了从黄嬢嬢家借来的书,专门抽空去还了一趟,恰好书的主人生病在家休息,拉着她聊了会儿天,临走时那个姐姐又塞了她几本新书,里头夹着两本言情小说,都是父母三令五申不让看的,怕她妈翻她房间所以就交给孟今保管一阵子。 仅有小学文凭的孟今识字量不够,看不太懂初中语文的教材,回家路上便随手翻了翻外封用书皮包装纸包装起来的小说,上面写着“错题集”,然而一翻开,扉页黑白的花体大字“落难哥哥恋上你的吻”,以及下面那幅男女主拥抱在一起接吻的黑白插画带来的冲击感让孟今觉得,自己认识的字还是太多了。 她蹭一下把书合上,烧红了脸,不过仔细一想,或许是“落难哥哥”造成的刻板印象?感觉插画里的男生还真挺像孟煜安…… 还是抵不住好奇,孟今又臊着脸打开第二本—— “叛逆少女擒爱记” 算了……孟今把这两本奇奇怪怪的小说放最后,原来重点高中的学霸也看这些东西吗? 虽说袁丽桦从来没有翻过她的东西,但孟今觉得这些玩意儿放她身边,还真挺让人心虚的,她边走边琢磨待会儿回家把“赃物”藏到什么位置,出神地走进家门,没察觉到院里站了人,准备到屋里把书藏到玉米堆底下,忽然闻到一阵烟味,抬起头才发现袁丽桦房门口坐了一高一矮两个清瘦男人,脸上却是横肉丛生,指间夹着烟,朦胧的烟雾缭绕,双眼在烟雾后透出的光和孟文承如出一辙。 孟今呼吸一滞。 孟文承从屋里出来,身后还跟着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光头,腋下夹着公文包,腕骨的金表晃得孟文承眼都直了。 很符合孟今脑袋里对坏人的刻板印象。 孟文承很和善地指着身旁的人,“孟今,这个是赵叔叔,快叫人。” 眼前是四个成年男人,他们并没动,仅仅只是站在原地瞧着她,孟今却有种被包围的感觉,脚步下意识往后挪动,强装镇定地朝那人点了下头。 孟文承略弯着腰,一副谄媚样跟他解释:“这孩子认生,熟了就好了。” 他语气犹疑,“这么瘦?是12了吗?你可别糊弄我啊。” “绝对是!都因为不好好吃饭才显得瘦小,她都该上初中了!” 喉咙很紧,孟今使劲咽了咽口水,“妈妈呢?黄嬢嬢让我跟她说手工活的事。” “她自己去问人家了,”孟文承的态度出奇得好,朝她招招手,“赵叔是在南省开厂的,那边正好缺人手,活挺轻松,一个月还能拿不少钱,你先跟叔过去试试。” 孟今什么都听不到了,脸色霎那间变得惨白,原来孟文承在这儿等着他呢,原来他那些钱是这么来的啊。 被称作赵叔叔的男人下了台阶,从上到下把她扫视一遍,连根头发丝也没放过,能看出底子是不错。 他脸上堆起笑,“放心吧,绝对不是什么累活,我跟你爸很熟了,咱们都是实在亲戚,而且咱们厂的哥哥姐姐都好说话,你一过去肯定就能跟他们混熟。” 他扭头问孟文承,“那没什么事我们就赶紧走?天黑不好赶路,开车也不安全。” 孟文承连连说好,伸手要拿孟今怀里的书,顺便按住她想跑的脚步,笑里藏着刀,“什么都不用带,厂里都有,衣服就在家放着,回来还能穿。” 孟今不撒手,不知道哪里生出来的勇气,死死把书按在怀里,“去了我还能回来吗?” “好声好气跟你说话的时候别犯犟!”孟文承瞪着眼,目眦欲裂,“这么些年你吃家里的喝家里的也够了吧。” 这个坎今天横竖是躲不过去了,孟今把心里所有怒气和恐惧都吐出来,破罐子破摔,梗着脖子反抗,“你拿我换了多少钱?” 孟文承吐了个脏字,粗粝手掌高高扬起,带着全力打在她脸颊上。 抱在怀里的书撒落一地,孟今倒在地上,左半边脸热到发烫,眼睛迅速模糊起来,应该是肿了。 “行了行了,你把她打破相我还得再养,浪费的不是你的钱?”男人指挥自己两个手下,“赶紧扶起来小孟妹妹,别把人给我打坏了。” 孟今像是受了惊的猫,手脚并用地扑腾着,带着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劲头,但她力气实在太小,被瘦小的男人用手一捞,像捞小鸡崽一样被禁锢在手臂间,怎么也动弹不了。 这场对她的围剿注定是她死。 求生欲会让人在某一瞬间爆发出超乎想象的潜能,孟今很清楚自己今天无论如何都不能走出这个大门,张大嘴一口咬住男人的手臂,死也不撒嘴,牙根子都咬酸了,血腥味立刻在嘴里蔓延开。 院子传来一阵杀猪似的惨叫,她被重重甩在地上,腰快断了,头晕眼花。 跑,赶紧跑,孟今爬起来,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 这一周也是很忙的一周,最后一个季度确实有很多任务,明天还会再更一章,冒死也得在工位码字[狗头][狗头][狗头]下章见~ ps:听说咱们评论区可以看见Emoji表情啦[坏笑]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6章 第四个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