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一万个你我》 第1章 第1章 姜时星对当下的“小鲜肉”不感兴趣,所以前几天当母亲大人说对方是最近特别火的一个明星时,她只是敷衍了事,开什么玩笑?超级superstar真的看得上他们这种平民不成?当时她在干什么来着?对,忙着赶领导交代的财务报表,连趁机“怼”上几句都没时间。 今天周六她本该躺在床上好好睡上一舒坦觉的时候,却被家里那只“母老虎”轰炸起来赴这场相亲会。 “姜时星!都几点了还不起床!”刘芸一大早便在姜时星的房间门口大呼小叫,木门被拍得“咚咚咚”直响。 姜时星把被子盖过头顶,眼睛压根睁不开,不去理会门外的那团怒火,周六还不让人睡个懒觉了! 刘芸知道房里这祖宗定是没有把前几天她说的相亲记在心里,早就忘了这事,只好对着客厅那尊正举着杂志的“大佛”喊道:“快把钥匙给我拿过来,别误了大事。” 开了门刘芸就径直走向姜时星:“祖宗诶,太阳都晒屁股了,你还不起来!” 姜时星知道这下自然是躲不过了,伸出一只手来摸自己的手机,一看居然才七点钟! “妈,你这又是干什么啊,我好不容易休假。”姜时星故作委屈,哭丧着个脸,眉毛都快拧在一块儿了,让谁见了都心软。 “我的宝贝诶,今天可是有非常重要的事,你快起来收拾收拾,去见我前几天给你说的小伙子,相信妈妈,这次的人绝对不错。”刘芸边说已经走到衣柜面前准备帮自己的宝贝女儿找今天搭配的衣服了。 “您哪次不是这样说的。”姜时星又想要缩回被子里了。 刘芸马上把她拉起来:“这次不一样,他妈妈是我的小学同学,这段时间才遇到,他妈妈可是我们班的班花,她的儿子能差吗?” 姜时星没想到原来还有这层关系,嘀咕道:“我爸还是校草呢,也不见我多美若天仙呢!”姜时星一向对自己的美不自知,可能只是因为学生时代,在别人收到的情书都用书包装的时候,她却一张纸条都没看到过吧。 刘芸推推她的脑袋:“我的乖乖诶,你还想长成啥样。”看着自己女儿雪白的肌肤嫩的可以掐出水来,微卷的黑发稍微遮挡住了她那巴掌大的脸蛋,刘芸捋了捋女儿的刘海,露出了她那弯明亮的眼睛,“要不我们先去理发店剪一下头发吧,都快把我们宝贝的漂亮脸蛋挡住了。” 姜时星有些无语,这可是上个周末她专门和闺蜜去找tony剪的最新款发型,居然被她说丑。 “妈,娱乐圈那么多美女,那明星什么没见过啊,咱们再怎么打扮都入不了他的眼的,放弃吧。”姜时星拍拍母亲的肩膀,好似在安慰,心里却乐开了花。 姜时星简单化了个妆,套上了一件简单的白色连衣裙,外面再加上了一件米色的开衫,既保暖又……朴素,反倒是刘芸打扮得十分隆重,还是前几天专门去专柜买的春秋新款。 姜时星看着自己的母亲穿得如此华丽,立马上前挽着她的手臂:“妈妈,您可真是太美啦!就算他们看不上您,我爸肯定要您!” 刘芸看着时星穿得如此随便,有些责怪:“别在这儿跟我胡扯,你怎么穿得这么寒酸!搞得好像我们家很穷似的。” 姜时星根本没在意这次相亲,只当是陪着老人家出去散散步好了,假装很晚了,扯着刘芸就往外走;“好了好了,你女儿我天生丽质,就算这样也可以把他迷得神魂颠倒。快走啦,不然迟到了,印象多不好!”果然,刘芸就跟着她走了,甚至比姜时星迈的步子还快。 约的是一家高级西餐厅,姜时星母女俩早到了一个小时,坐在私人包间里面面相觑。不一会儿,一位踩着五厘米高跟鞋,妆容精致的女士走了进来,声音动听:“女士,刚刚陆先生说让您先看看需要些什么,他们大概还有半个小时到。”随后双手将封面精致的菜单递了过来。 姜时星光看这里面华丽的装饰就知道这里的菜品一定贵得肉疼。不出所料,金光闪闪的阿拉伯数字晃得她眼睛有些疼,一盘蔬菜沙拉要1000块?顿时觉得手中的单子犹如金子般沉甸甸的。 她看了母亲一看,微微一笑:“好,我知道了,我们还是等他们来了一块点。” 服务员会意退出了房间。 门刚合上,刘芸立马换了张脸,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你看看,人家工作服都比你穿得好,你真是要气死我!” 没办法,现在也不能回去换衣服了,姜时星乐悠悠地端起手边的白开水喝了起来。 手机那边的闺蜜约她出去吃料理,姜时星无奈回复道:陪我妈相亲呢。 对方大吃一惊:阿姨什么时候离的婚! 姜时星一口白开水含在嘴里,被逗得呛住了,止不住地咳嗽,回:是我相亲哈哈哈哈哈。 孟子钰:/白眼/你真对不起你的语文老师。 姜时星:/调皮/ 孟子钰:长得帅吗?/流口水/ 姜时星:还没看到,不过应该挺帅的吧,不然怎么进的娱乐圈。 孟子钰:明星!!!!!!!!!!!! 孟子钰:姊妹,你给我抓紧点! 孟子钰:这可是成为富婆的好机会。 孟子钰:姐姐,我不想努力了。/卖萌/ 姜时星:...... 孟子钰:是谁啊,记得帮我要签名。 这时姜时星才想起来问对方的信息,问刘芸:“妈妈,他叫什么名字啊,我看看百度上能不能搜到他。”二十八线小明星应该也可以搜到吧?可以吧?吧? 刘芸轻咳一声,其实她也不太了解对方,只是前段时间遇上了老同学,聊上了几句都是为了儿女婚姻问题而苦恼,想着当年她可是班长,印象中人还是很不错的,儿子也应该还不错吧?于是说要不两个孩子见一见,才有了今天的见面。 但是她还是要假装自己运筹帷幄:“这下知道重要了吧,急什么急,待会儿见了不就知道了吗。”说完还顺了顺耳边的碎发。 姜时星暗自腹诽:见了也不一定认识,这年头阿猫阿狗都想当superstar呢。 在这漫长的等待中,无聊姜时星自然要给自己找点事做,在给刘芸吹完耳旁风,不着痕迹地暗示这男的不行居然还“迟到”后,便点开了一部经典电视剧《角色》看了起来,看着电视剧中的男主角在战火中出生入死,心想:明星当如此。 当电视剧中的男主角正躺在地上,血液染红了他的白色衬衫,大颗大颗的汗珠从他的额角滚落,脸上却是欣喜的笑容时,姜时星的眼泪都快流下来了,而旁边的母亲戳了戳她的手臂。 她一抬头,便看见一个戴着黑色墨镜的男子,脸很小,墨镜都快把他整张脸遮住了,估计明星都这样,毕竟要上镜没什么稀奇的。他身旁站着一位气质非凡的中年女性,估摸着是他的母亲,不过很年轻,说是他的长姐也没有人会质疑。 她和母亲一同起身,相比姜时星微微点头示意,母亲比她热情多了,马上迈出步子把对方的母亲挽起,指着姜时星:“子怡啊,这是我的女儿,姜时星。这就是你的儿子吧?长得可真俊啊。”眼神在男人的身上打量着。 对方居然伸出了手:“你好,我是陆星宇。” 陆星宇!!!!!(此处省略一万个感叹号!) 姜时星震惊地捂住自己张成0形的嘴,天哪天哪,这也太狗血了吧! 陆星宇悬在半空的手指稍弯了一下,有一些尴尬。姜时星马上反应过来,不断给自己做心理建设:“淡定淡定淡定,不过是一个明星嘛,你可是姜时星啊,什么没见过。”然后轻握对方的手,手指很细,手却比她的大得多,温暖的手掌包裹着她,她开始飘飘然,心想:终于明白追星族的快乐了! “姜时星。”她努力透过墨镜去看他的脸,渐渐与刚刚电视剧中的人物重合。 天呐,真是陆星宇! 刘芸完全成为了场控,笑着安排大家就坐。 陆星宇也摘下了自己的墨镜,取下了那顶黑色的鸭舌帽,不愧是superstar,这样压着自己的头发,发型也没有乱,帅极了! 手机屏幕还暂停在陈谦血淋淋地躺在地上的一幕,姜时星瞬间惊醒,马上把手机按熄,可是她轻视了一个演员的观察能力,显然他看到了,并且还露出了浅笑,若隐若现的酒窝就这样出现在了他的左脸颊。 姜时星涨红了脸。 第2章 第2章 已经11月份了,不知道为什么今年的冬天好似来得特别早,以往这时还可以穿上美美的裙子坐在湖边晒着太阳,而现在吴缇穿着大棉袄还觉得冷嗖嗖的。 11月3日,阴。蓉城一向如此,一入冬,太阳就少的可怜,如果哪一天有了太阳,那一定是上天的恩赐,那天室外一定人潮拥挤。但是如果是阴雨天,那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窝在家里,完全不想动,吴缇也一样。 吴缇一早起来便发现外面灰蒙蒙的一片,不禁摆头,现在的雾霾太严重了。她随便给自己的胃投入了一点面包,简单应付一顿。她已经大四,室友们早出晚归准备考研或者考公,而她平时没有课就在宿舍看看书追追剧打发时间,偶尔老师会打个电话过来“关心”她的就业情况,她也是打着哈哈敷衍了过去,一次又一次。 其实她也并不是毫不在意自己的毕业计划,而是她的计划屡次被打破,就算她的内心多强大,也实在无法在短时间内再给自己规划出一条合心意的路来。 “叮”快递的信息闪了进来。 吴缇一看时间,快十一点半了,她需要抢在十二点放学之前去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因为她实在不想在人山人海的食堂去抢饭,这也算是作为大四无业游民唯一引以为傲的事了。 Hello,哈罗单车。 吴缇扫开单车,往食堂去。这时的风已经有些刺骨了,那层薄薄的口罩压根不能阻挡这寒风,呼呼地刮在脸上,又冷又疼,她不由得缩了缩脖子。 恰好在食堂的必经之路两侧种满了银杏树,这时已经黄透了,金灿灿的,是这死气沉沉的空间里唯一的亮色,寒风倒也“怜香惜玉”,轻轻吹过,引起银杏泛起阵阵微波。 行走在这条金黄色的小道上,吴缇的心情也好了一些,她似乎又看到了秋天的影子,那是她最喜欢的季节。 路过快递点,她暂时把车停在了路边,没有锁,想先取了快递再骑去食堂,不然放学后人潮拥挤,不是取快递而是取人头。 可是她万万没想到,她刚拿完快递走出门,就听到了响亮的一声“hello,哈罗单车”,不是吧?这么背!?她想着,一抬头就看到一个瘦瘦高高的男生抬起头,乌黑发亮的眼睛透过镜片看向她。 对方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同学,这车你在用?” 吴缇没有想到会发生这事儿,本来自己也没有这自行车的终身使用权,对方至少还是关了之后重新扫的,不能怪别人。 “没事儿,我再扫一辆就好了。”吴缇摆摆手,径直走向旁边其他的自行车。 “真的不好意思,我还以为是有人忘了锁了,所以......”他挠了挠头发,又说,“要不,我给你重新扫一辆吧,哦对,一人只能扫一辆。” 吴缇有些无语,一个大男人怎么这么墨迹呢,平静地看了他一眼,然后面无表情的扫开了他身旁的那辆车,“不用。” “那这样吧,我转给你。”说着就去拿手机,“我加你微信吧。” “同学,真不用。”然后吴缇就骑着车走了。 到了食堂,吴缇买到了最后一份糖醋小排,坐下第二根排骨还没入肚,身旁的椅子就被人拉开了。 “咦,同学,是你啊,好巧。”原来是刚刚那位。 吴缇点点头,并没有和他搭话的意思。这排骨早就做好了,现在吃起来已经不太热了,再不吃完,估计她的胃后面又要起义了。 “我是计算机学院的,大三,你呢?”他表现得很热情。 一听是计算机学院的,吴缇侧了侧脸,“我也是计算机的,大四。” “学姐呀,那我们加个联系方式吧,以后有什么问题还可以请教一下学姐。” 吴缇下意识想要拒绝,可是想想自己微信也没什么,多一个少一个都无所谓,便添加了好友。 “向阳。” “吴缇。” 本以为向阳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陌生人而已,可是他却老是出现在吴缇的视线内,时不时和她聊上几句,有时是向她吐槽当天的生活,有时向她谈起某位老师的八卦,有时又或是分享学校附近哪里又开了一家不错的饭店。 “学姐,你一般都干什么呢?”向阳问。 “我一般不出门。”言外之意,什么都不干。 “今天路过光华大道,银杏已经开始掉了,还挺好看。” 对啊,最近呆在宿舍确实快发霉了,看着外面有一点光透了进来,吴缇决定出去走走。 在打开门的一瞬,她看到了悄悄躺在角落的画板,握着把手的手紧了紧,她还是带上了它们。 向阳趁着老师检查其他同学的空隙往窗外望,果然看到了那道熟悉的背景。他内心欣喜,溜了出去,边走边发消息,脚上的步伐却丝毫不放慢,“兄弟,我有事先走了,帮我打掩护。” 阳光照在她棕色的头发上,甚至还有些反光,眼睛稍眯,浓密的睫毛几乎靠在一起在眼下形成阴翳。面色有些发红,兴许是晒太久的缘故,与他见的大多数女生不一样,吴缇脸上很少有那些胭脂水粉,全然是自己的肤色,虽然没有那些女孩那么白皙,却非常自然,格外舒适。 向阳靠近她,在她的画板上投下了常常一片影子。 “学姐,你在画画啊。”向阳认真地欣赏着吴缇的画。 吴缇太过认真完全没有发现有人走过来了,倒是被他的出声吓了一跳,画笔都差点掉在了地上。 还好向阳稳稳的握住了她的画笔,“学姐,小心点啊。” 吴缇简直无语,也不知道是谁吓的,甩开他的手。 向阳倒是一脸无辜,顺势坐在她旁边:“学姐,你别生气啊。” 吴缇本就没生气,但是经过这么些天也知道向阳的那些小心思,没有搭话。 过了一会儿,向阳起身走了。 可是没一会儿,他又回来了,还多了两杯咖啡:“学姐,你的咖啡到了。” “我没叫咖啡。” “买一送一的。”向阳就这样一直举着。 吴缇有些哭笑不得,故意开玩笑道:“我就是送的呗?” “学姐,怎么会,我就是沾学姐的光,我是送的,免费送。”吴缇一直想知道向阳是怎么做到把玩笑话说得如此真挚的,比如现在。 “你就贫吧你。”吴缇接下咖啡,香味瞬间入鼻。 时间长了,连室友都知道吴缇身边多了这样一个“小奶狗”,每天学姐学姐地叫着,温顺得很。 直到一天晚上向阳在她宿舍楼下等她,说有事找她,舍友小清专程晚了些下楼来看看这位小学弟。吴缇刚转身回宿舍,小清本想和吴缇打招呼顺势调侃一番,却望见了那学弟深不可测的眼神,有柔情也有奸诈更多的是胸有成竹。 得了,这哪儿是小奶狗,就是一匹狼。 就是在这个冬天,向阳把五年前冬日里遇到的那个姑娘追到了手。 乱七八糟的记录,单纯想打打字了。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章 第2章 第3章 第 3 章 哐铛一声,池子的脑袋被一颗篮球砸中了。 与之同时出现的,还有他。 “同学,你没事吧?”他背对着太阳,池子有些不敢睁开眼睛,光太耀眼了。她双手捂着自己的脑袋,这时却不得不挪开一只手用来遮挡阳光,实在刺眼。 “你还好吗?”他的声音再次响起,清澈纯净。 池子只是在此刻觉得有些眩晕,不知道是因为球还是因为他。 “我没事。”她平静地回答道,好像刚才她没被砸一样,顺其自然地接过他的手,站了起来。 他在跟她道歉,可是她的心思早就不在这儿了,她想快一点找个缝钻进去,因为任谁都不想用这样的方式跟喜欢的人见面。或者更让人难过的是,他根本不认识她。 …… 故事还的从九月的军训说起。 池子因为家里有事耽搁了,所以晚了好几天才去军训报到。她永远记得那天,那个人,穿着与他人无异的墨绿色军训服,脸上却抹着厚重的油彩,动作干净利落,两三下就把“暴徒”制服。 那日的阳光也跟今天一样,格外灿烂,只不过那时照在皮肤上是火辣辣的,而现在却是暖洋洋的。 后来他们说,他是隔壁班的,不仅成绩好,而且非常帅,叫易琛。 易…… 在军训的最后一个晚上,大家都闹欢了,教官也将娱乐休息时间拉长了。 “让你唱,你就唱,扭扭捏捏什么样!” 池子想透过夜色寻找那个人,果不其然,他正端坐在一班方队的最后一排,唱到**部分,只见他喉咙处的血管微微鼓起,面色也稍显严肃。 一首《团结就是力量》结束后,有人提议单人表演。 一颗蠢蠢欲动的心在叫嚣,池子深吸一口气,果断举起手:“班长,我想唱一首歌。” 她就在阵阵掌声和一束束目光里走进了中心地带,面朝他的方向。 “脚踏车的后座和你干净的衣裳 那些时光漫长仿佛夏天永远晴朗 香樟花开满路旁 被下课铃声轻敲 弹奏着 青涩乐章 你总爱把书包丢过爬满藤蔓的墙 一起谈天说地直到把路灯全部点亮 落叶翻飞过画卷 摊开时间的手掌 你笑起来乌云散开 故事的发展有很多意外 有你在的结果总不太坏 ……” 她假装无意地看向那边,可是眼神却从来没有交汇过。 池子只是在最后大声地喊了一句:“谢谢,我是二班的池孟雨,也可以叫我池子。” 自那天之后,很多其他班的同学在路上遇到她了都会热情地打招呼,她想,这么简单的名字,他那么聪明应该也能记住吧。 12月14日,池孟雨知道了,原来他不认识她,不记得她的名字。 池孟雨拿出揣在兜里的英语作文,坐在操场后的椅子上大声地读着,太阳晒在身上暖洋洋的。 “when you ……to……”刚开始还有些卡壳,可是慢慢地越背越顺。 当她背到最后一句“…….I am looking forward to hearing from you.”同桌张浩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从背后拽了一下她的头发。 池子一边捂着头,一边追着想要“以武服人”。 今天的操场格外热闹,有人打球,有人学习,还有人嬉闹,那时打球的人现在正坐着休息,喝着冰凉的矿泉水。 “嘿,易琛,你看二班那小子多怂啊,一个大老爷们,在操场被一个女娃追着打。”旁边的人笑着说。 易琛往那边看了去,女孩手里还拿着一叠纸,穿着厚重的羽绒服跑起来像极了企鹅,而张浩像是故意逗她,跑的不快,甚至看她追不上的时候还专门停下挑衅几句。 最后女孩终于追上了,拉着他的衣服,狠狠地拍了几下,可是打在棉服上又有多疼呢。 红彤彤的小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只是头发有些乱了,不知道是被球砸的,还是刚刚跑了一圈。 “走了,老邓今儿又发了两张卷子。”他捡起篮球,往教学楼走。 “不是吧…等等,易琛,昨天那张卷子给我借鉴借鉴呗。” 冬日的阳光格外温暖,每一个梦想都会被照亮,然后在春天破土发芽。 坐在图书馆,突然听到了《那个男孩》,放下书就开始想了。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章 第 3 章 第4章 第 4 章 何欢在B市待了七年,可以说这里就是她的第二故乡,有她的朋友、同学、同事,还有她一些不忍割舍的记忆。但是她知道这里不是她的“家”,走在繁华的街道,很熟悉却又很陌生,她总是要回去的。 但,离开那天还很远,唯有珍惜当下。 景煦算是她要好的朋友之一,她是编辑,他是自媒体人。这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只要有那么点知名度,人们自然是相互认识的。与那些巴结她的人不同,他与她惺惺相惜,不时常联系,但是每一次聊天、每一次相见都会非常愉快,仿佛那些沉默的日子不是消损而是友情的积淀,就像一壶美酒,时间越是久远,下一次揭开时的酒香就会更醇香。 刚刚何欢和苏枋又闹了一点不愉快,要说谁错谁对,还真分不清。这事儿简单,也就是苏枋今天买了一大只西瓜回来,说是故乡那边产的。何欢兴高采烈地拿去厨房开了瓜,尝了一口,便觉得味道不对,不是故乡的瓜。 何欢瘪着嘴把西瓜抱出来,抱怨着:“你是不是傻,这瓜绝对不是家里的。” 苏枋挑眉:“你说不是就不是啊,你的嘴比狗的嘴还灵?” 两人就这样掰扯了一会儿,何欢自然是说不过苏枋的,坐在一边生闷气。 苏枋也不哄她,只是在进屋之前提了一嘴:“这西瓜,你别吃完了,放一点在冰箱冻着,过会儿我们拿来做‘果酒’。”果酒,就是网上最近非常流行的一种玩儿法,无非就是把就倒进西瓜里,或者在酒里放上几块西瓜。 何欢觉得无聊极了,看着茶几上的西瓜,越发觉得碍眼。 待苏枋再次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就看到桌上放着巨大一壶西瓜汁,如果他没猜错的话,一整只西瓜都“英勇就义”了。 …… 就这样,因为鸡毛蒜皮的事,俩人闹了矛盾。 何欢拐进一家咖啡店,凉爽的空调打在身上,刚才的燥热瞬间消失。她打开微博,特别关注发了一条最新动态。 方木苏:夏日新饮。(配图是一杯汽水,里面的“红球”映红了透明的挂满了细小水珠的杯壁) 某人的信息也躺在私信堆里。 何欢没有理,却看到景熙也发了新微博。他热爱摄影,尤其喜欢捕捉“光”,他微博上全是那些角度刁钻的照片,在寡淡的生活中窥见希望,看到阳光。也是他这独树一帜的风格,吸引了不少的粉丝。 而今天,他破天荒地放出了一张女孩子的照片,没有任何配文。 下面的粉丝忍不住了。 今天也是爱四哥的一天:怎么回事?这是官宣????四哥??? 灬:无中生有? 好好工作:我失恋了? 记得单词打卡:我塌房了? 灬:房没塌,你还是专心打卡吧。 记得单词打卡:四哥?????啊啊啊啊啊你居然回我了! 是萌萌呀:四哥,你变了。你改拍美女,你不是当初那个追光少年了。 粉丝纷纷跟帖。 灬:哥已老,不再是当初那个少年,但是……你们真的没有在照片上看到光吗? 后面的评论,何欢就没有去看了,只是又去看了一遍那张图。 一个女子举着一张录取通知书,阳光被通知书挡着,顺滑的发丝被微风吹起一些弧度,娇小的脸蛋刚好落在这片阴翳下,五官立体,颇有一些异域美,尤其是那双眼睛,非常干净,仅仅是通过照片看去,仿佛都能看见一汪清澈的湖水,阳光打在上面,熠熠生辉。 她的眼睛有光。 那是希望之光,是一个初进入大学的小姑娘对未来的展望。 何欢给景熙发了一条微信。 何欢:这次拍得不错。 过了几分钟,景熙:还是你有眼光。 何欢:怎么突然转方向了? 景熙:看到“光”就赶紧拍下了,哪儿考虑那么多。 也是,景熙当初就是一张在不经意间抓拍到一只橘猫“追光”的照片,声名鹊起。 美丽的事物总是转瞬即逝的,发现不易,存留下来更是困难。 何欢收拾了收拾打算回去了。一回到家,苏枋就端了一杯冰镇西瓜汁过来,语气柔和:“歇会儿,再喝。”跟个没事儿人一样。 生活嘛,没有插曲会很无趣的。 只是,一周后,景熙又发了那个女孩的照片。 这次是女孩在窗边,阳光洒下来,在她的脸上,在她的手上,在她的书上,整个人都像镀了一层金。白色的窗帘被风吹起,与她的发丝纠缠在一起。 何欢想到了《情书》,藤井树也是这般美好。 再一周后,是一张正面照。 再一周后,是一张合照。 生活嘛,没有爱情会很无趣的。 生活嘛,没有论文没有报告会很有趣的。:)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4章 第 4 章 第5章 第 5 章 说起单子衿和纪浩扬,可以说是C大的神仙眷侣,在大一时相识,大二时相恋,大四一毕业就进入了婚姻殿堂,不仅在大学期间横扫各种比赛冠亚军和奖学金,更值得一提的是,还没有毕业双双就已经拿到了offer。在保研和工作之间,两人又是出奇的一致,选择的后者,远离了考研大队的千军万马,提前进入了同龄人的下一阶段——未来建设。 六月,天气有了些许温度,穿着学士服,已经明显感到了炎热。 单子衿身着粉色衣襟的学士服,将头发简单盘在脑后,全部落在背上,温婉而又靓丽。 纪浩扬与她不在一个学院,他匆匆结束了自己学院的毕业典礼,随便拍了几张合照就赶到单子衿的典礼上。 阳光灿烂,晒在身上却是灼热的,纪浩扬的额头上冒了几颗汗珠,赶来时单子衿这边还没有结束,他依靠在门框上,看着她站在台上粲然一笑。她也看到了他,弯着眉眼,无声地说,让他进来找个位置坐一坐。 他坐在最后一排,视野极好,可以看到这大厅内的一切,而其他都黯然失色,唯独她是最璀璨的。 他看着她捧着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下台,一步步向他走来,一两个女生和她说笑,还时不时往最后一排瞟,最后身旁一沉,她坐到了他的身侧,笑着说:“你那边这么快就结束了?” 他笑着点头,摸了摸她细软的头发,眼内星光闪烁。 纪浩扬甘愿为单子衿付出,手里拿着她的包和证书,站在一旁,看着她和同学拍照。女生好像永远有拍不完的照片一样,同一个表情可以连续拍上好几张。就这样从教学楼拍到了操场,他没有不耐烦,只是安静地看着她们,毕竟大学毕业是人生唯一一次的大事。 中途,他离开了一会儿,但是没一会儿就回来了,手里还拿着几瓶矿泉水。 他一回来,单子衿就弯着嘴角靠了过去,把水分给了朋友们后,便又回到了纪浩扬的身边。 “不拍了吗?”纪浩扬把水拧开递给她。 她摇了摇头,“不拍了,我脸都快笑僵了。” 她刚喝下一小口水,纪浩扬就捏了捏她的小脸蛋。 “我给你放松放松。” 两人笑着嬉闹,笑声染红了上空的云彩。 下午,是学校的毕业典礼。纪浩扬要作为优秀学生代表上台发言,中午单子衿都还在为他的稿子润色,比他还紧张。 “稿子你记得吗?” 纪浩扬故意不出声,把单子衿搞得更加紧张了,眼巴巴地看着他。 “好啦,我早就熟悉了,放心,什么场面哥哥我没见过。”纪浩扬揉揉她的软发。 单子衿轻叹一口气,“看来不需要我出马了。” “哦?要是我出洋相了,你打算怎么做。”纪浩扬挑眉,有些好奇。 “当然是冲上台,一麻袋套在你头上,然后把你拖走啊,我八百米冠军可不是虚的。”单子衿笑着说,亲昵地挽着纪浩扬的胳膊。 果然,这女子远没有外表这般柔弱,心里住着一个他永远都没法完全摸透的猛兽,会给他无限的惊喜和新奇。 想着她纤细的手拉着自己逃跑的样子,莫名的喜感,同时又有一股暖流淌过他的心头,他笑出了声,一扫之前的紧张。 而她也在他的臂弯里无声地笑着。 台上的他,侃侃而谈,从容淡定,清俊的面庞在灯光下显得更加俊逸,灰色衣襟学士服下的合身的白色衬衫是她亲手为他准备的。 稿子她在脑子里都快背烂了,只见他轻抚话筒,讲完了最后一句话,却一顿。 “在这如此特殊的日子,请允许我借此机会满足一下私欲。” 他的视线转向了她,含情脉脉,暗流涌动。 瞬时,大厅里发出了阵阵哄闹声,不明所以。 但是,她却知道他要做什么。 “万分幸运,我在大学不仅获得了知识,而且收获了一段美好而珍贵的爱情。以往的日子,我按部就班,生活平淡,而自从遇到了你,一切都不一样了,仿佛生活都变得鲜活起来。”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我爱你,单子衿。” “你愿意和我携手共度余生吗?” 单子衿眼含热泪,已不能出声,用口型说着:“我愿意。” 台上的纪浩扬又何尝不是一样的难以自抑,一串幸福的泪珠从眼角划过。 长达三年的爱情长跑,在毕业之际终于到达了幸福终点站。 又在两年后,开始了新的征程。 朋友说,一看就是传统言情。 我说,这个是be。(狗头) 至少现在他们都是he,我还没变态的。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5章 第 5 章 第6章 第 6 章 叶斯楠的好兄弟们都知道他谈了一个女朋友。 这个女人属于冷艳型,喜欢化浓妆,带着一副生人勿近的面孔,总是穿着时尚的漂亮衣服,身高175,身材火辣,总之,在她周围有着一种强大的冷气场,没有人敢靠近。 他们一向认为像叶斯楠这样的**,会倾向找温婉气质型的女朋友,这次却是让他们大为震撼,但他们也只是拍拍叶斯楠的肩膀,说:“兄弟,这下你有的受了。” 事实也如此,当他父母见了苏菲之后,私下明确表示对他的选择非常不满,并且不会承认苏菲,让叶斯楠早做打算。 可是这些插曲却丝毫没有影响到二人的感情。 他们是通过共同的大学校友认识的。那天苏菲仍然化着浮夸的妆容,穿着短皮衣和短皮裤,与西装革履的叶斯楠格格不入。更像叔叔与他的叛逆侄女? 就在相亲结束,叶斯楠准备结账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手机没电了已经自动关机了。苏菲见过太多“衣冠禽兽”“斯文败类”,以为叶斯楠是打算逃单。于是,很体贴地去帮他扫了一个充电宝。 叶斯楠扶眉低笑,没想到他也有会被人怀疑人品的时候。 原本以为这次相亲结束后,两人就不会再相见,可是意外发生了。 那是一个周末,叶斯楠终于有机会休一次假了,索性买了张票去看电影。这部电影类似纪录片,来看的人很少,但是每一个人都看的格外认真。 影片结束,身旁的人先起身,可是路过他座位的时候却听见嘶喇一声,是裙子撕裂的声音。 叶斯楠赶忙打开手机的光,去帮他照亮。 一张素净的白脸蛋被长发遮挡,看不清表情。 “你还好吗?” 苏菲抖了抖她的白色裙摆,“你觉得呢。”说完看向他,愣住了。 可是叶斯楠没有认出她,因为风格差的太多了,根本无法联想到这是同一个人。 他看着她那刮破的裙摆,确实损伤有些厉害,连裙子附带的内衬都快露出来了。 虽然这件事他没有任何责任,但是也无法看着一个女孩儿这样狼狈地走在路上。于是脱下自己的衬衫,递给了她。 “你拿着遮一下吧。” 苏菲没有拒绝。 看着穿着白色T恤的那人走出了影厅,苏菲才反应过来。 什么眼神,美女不应该都是过目不忘的吗。他凭什么没认出来? 可能是美女的那股不服输的劲儿吧?苏菲追了出去,问了叶斯楠的联系方式。 后来,俩人慢慢熟络。叶斯楠认识的苏菲,喜欢浓妆,更喜欢素颜;喜欢穿着华丽,更喜欢穿着舒适休闲的装扮在清晨傍晚散步;喜欢摇滚,更喜欢民谣;喜欢冷着脸,却更喜欢笑着跟他撒娇。苏菲不是不爱笑,只是只爱对叶斯楠笑。说到底,还是一个坚强又柔软的女子。 有一次,他们一起去了丽江。老远就听到了小酒馆的歌声。 也是那晚,苏菲一个人坐在小台上,唱了一首《清明雨上》,赢得了满场的追捧。 某年,他们又去了国内的一个不知名的雪山。 那是初春,雪山的雪还没有化,还是厚厚的堆积着,一点点嫩绿从脚底地里冒出来。不远处站着一对佳人,他们相互依偎着,对着雪山点了点,又说着什么,听不清。 “那人好像是军人?”苏菲看着前面那位穿着军绿色衣服的男人。 “嗯。”叶斯楠回答道。 “他比你帅。”其实苏菲都看不着那男人的脸,只觉着那男人身姿挺拔,格外有力量,但是就想逗一逗叶斯楠。 叶斯楠也不生气,只是牵过她的手放进自己的口袋,让她取暖,“但是她没有你美。” 太阳缓缓升起,耀眼的光芒照过雪山。 前方的男人大吼:“还有两个月!你就是我的唯一!” 这次苏菲听清了,但是有些疑惑:“两个月后才是他的唯一?现在还有阿猫阿狗?” 叶斯楠笑了笑没有说话,双手环住她,下巴磕在她的肩头,一齐看日出。 第7章 第 7 章 她要结婚了,和一个她不爱的人。 马上步入30岁了,以前她对家里的催婚视若无睹,而这次却妥协,不是因为年纪增长,而是因为父母。说到底她还是把亲情放在首位的人。 结婚的对象条件不算好也不算太差,是一个偏远乡镇的公务员,最近才在城里买了房,介绍人说他人品很好,至于真的如何她也不知道,毕竟现在的人怎么可能短短数月就把自己的所有品性都展现在外人面前。 看着镜子里妆容精致的自己,她莫名的红了眼眶,她一直幻想着和他有一场轰轰烈烈的婚礼,可以是在海边,也可以是在草坪。现在不仅没有这些,连他也没在。 场控扯着嗓子在门口喊她快去候场了,她手忙脚乱的,厚重的裙摆差点把她绊倒。还是李想扶了一把,才稳住。 “谢谢。”他今天穿着西装倒是比前些日子见着精神多了,三十出头,正是男人魅力四射的时期。 婚礼很低调,没多少人,程序也简单,敬酒的时候亲友纷纷投来羡慕的目光。楠楠真是命好啊,年纪这么大了还能找到这么好的对象,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婚礼结束后,李想被灌得不省人事,倒头就睡了。她也想给他收拾收拾但是奈何力气太小了,酒气熏天,她只好一个人去了客房。 新婚的第一天就那样过去了。 早晨,她起床,发现阳台晾着被子,桌上还摆着早餐。 她的婚假没有他那么长,没一起待多久就收拾行李去北京了。 家里的人念叨着,说哪有长期分隔两地的夫妻。她一笑而过,心想他不也住在那个遥远的乡镇。他们见她油盐不进,又转向他,让他劝劝她。他是怎么回答的呢?她的工作由她决定。 国庆那天,他突然来了北京,说是来看升国旗,可是下午三点怎么可能有升旗仪式呢。她陪着他逛了两天北京城,让他看了看她生活的地方。就在第三天晚上,他们规划着几点起床去看升国旗的时候,他临时接到通知,单位全员到岗。他订了最近的车票,回了X城。 又是一年的除夕,他提着简便的行李回来了,她正端着鸡汤从厨房出来。 不知道他推开门看见这位让家有了温馨感的女子,内心是怎样的感受。她只闻到了伏在她怀里的他的风尘仆仆的落寞。她承认,那一刻,她心软了。 这一年,她回了X城,他也因为她每天通勤,哪怕早上要开一个半小时的车。 日子很平淡,一日一餐,相敬如宾。 第8章 第 8 章 又是一年桃花季,今年,山上的桃花又开了。 希冀和挽之坐在亭子里喝茶,听着桃花树上的鸟儿哼着小曲。 “你还是不回去吗?”挽之每年这个时候都会这样问上一句。而每年的答案都是一样。刚开始希冀还是会说上几句,后面也就不说,只是一个眼神就表达了自己的选择。 希冀陪她喝了一壶茶便去了禅房念经。 挽之一个人站在桃花树下。花儿开得甚是繁茂,一簇一簇的,压弯了枝头。她望着山下,晨雾渐渐消散,视野已经很清晰了,可是也看不见繁华的闹市。她透过茂密的树林,仿佛听到了汽笛声。以至于希冀什么时候又回来了,她都不知道。 今年挽之已经三十岁了,可是岁月并没有在她脸上留下过多的痕迹。就如现在,她站在桃树下的模样,和八年前相差无几,还是那样纯粹美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无人打扰。 只是希冀已不是当年的希冀。 “希冀,山下的玉兰花快开了。”挽之发觉他回来了,抱着一丝希望,“你要和我去看看吗?” “挽之,新的花要和新的人一起看,才有意思。”希冀露出了今天第一个微笑。 花开花落,有些花朵还在枝头争奇斗艳,而有些已经散落在泥土上。挽之伴着这片片花瓣一个人下了山。 第9章 第 9 章 已经连下了几天的雨了,平安抱着iPad窝在沙发里玩着游戏,外面雨淅淅沥沥的,打在雨棚上,急促慌乱。偶尔浑浊又湿润的桂花香从窗户缝里溜进来,引得她喷嚏连连。 游戏里刚完成“五杀”的平安,在现实里却是彻彻底底的“底层人”,这不,刚接完领导的加班电话,妈妈的催婚电话也打了进来。 她很不明白,为什么家长眼里只剩下“人生大事”,在他们眼里读书-工作-结婚-生子,每一个阶段都必须经历才算是完整的人生,只看结果不保质量,只要你结婚就行,哪怕工作不顺利生活乱糟糟,重心仍然应该按照他们理想的方向倾斜。 平安简单收拾了一下就出了门回公司继续当牛做马。二号线也叫牛马专用线,哪怕是周六,地铁上的人也不少。她走了好几节车厢才找到一个空位坐上。这一加班就是一天,晚上八点她才从公司出来,在门口便利店简单应付一口。 周日早上,组长的一通电话轰炸过来。 “甄平安,你搞什么飞机!方案原封不动发给我,你糊弄鬼呢!现在客户不跟我们合作了,你自己看着办!明天自己跟主管解释去!” 平安大致明白来龙去脉了。她的组长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每次邀功跑得最快,做错事甩锅又是一流,仗着和领导关系好,没少让底下人吃苦头。 既然改变不了现实,就改变自己。 周一,平安离职了。 人一旦跳出原有的固定模式,就会有种第三视角的恍惚感。看着办公楼形形色色的人群,原来自己以前是这副模样。 没了工作没了枷锁,她要去干很多因为工作没时间去做的事。不过,最要紧的,还是要去看看中医,消除一下不知何故引发的痘痘。 第10章 第 10 章 孩子而言,她当然是一个好母亲。作为一个妻子呢?他不知道。 年少时,他们爱得热烈,排万难才争取在一起的,如今却像临走前桌上那两杯茶,凉透了。 陈默点燃一支烟,眯着眼睛透过烟圈看着远处的女儿,他开始恍惚。他好像看到了高中时的自己,两人去约会,那时没钱哪怕在公园荡个秋千她都能笑得很开心。他好像又看到了大学时候,两人不在一个学校,经常只有周末才能见上一面,如胶似漆,甜甜蜜蜜。还有毕业后,两个愣头青找工作,辞职,创业,多少酸甜苦辣啊都是一起吃的。快三十岁,她的父母还是不满意陈默,以断绝关系逼迫分手,最后因为怀孕妥协。从十八岁到三十岁,他们完成了爱情的长跑。如今他们有了一个非常可爱的女儿。 爱是什么时候开始消散的,可能是那一个个独自一人的夜晚开始,也可能是灯红酒绿的诱惑开始。可能是他的背叛引发了她的背叛,谁先错又或者谁都没有错。 唯一明确的是,爱会消失,会变成另外一种羁绊,如家庭,如责任。 烟尽,他不能再抽了,不然女儿又该说他了。 第11章 第 11 章 习雨和穆青在一起一年了。 本就是谈婚论嫁的年纪了,穆青想向习雨求婚。习雨像是看出了他的心思。 “你拍下我让你心动的一百个瞬间,我们就结婚吧。” 穆青:“那不简单,我一口气拍一百张不就成了。” 习雨:“当然不能啦!一天最多算一张。” 这当然是习雨深思熟虑后的想法,一百张,每天只能算一张,就算他每天拍,也得三四个月。一来可以看看他是否具有足够的耐心与恒心,二来看看他是否是真心喜欢自己的,因为镜头是会说话的。 起初穆青每每拍了照还会给习雨看看,可是后来频率越来越低,习雨以为穆青已经忘了这件事了。 习雨喜欢看海,他们一有假期就会去海边度假。 2025年初夏,他们又去了平潭。 “网上说,今晚会有蓝眼泪!”习雨很是兴奋。挑选着长裙,打算去拍几张美美的照片。 海水拍打着沙砾,溅起朵朵蓝色的浪花,颇不平静。 海风吹起习雨的长发,穆青将这一刻定格。 “习雨,一百张照片我拍好了,你可要说话算话。”穆青不知道从哪儿变出来的一束玫瑰花,捧在手里,单膝下跪,手里还握着一枚钻戒,和星星一样闪耀。 466天,100张照片。重要的不是照片,而是这日日夜夜共同经历的所有。 第12章 第 12 章 六月底,有蝉鸣,有微风,有燥热,还有他们。 四十来平米的办公室内,五六人围挤在桌前,时而争执时而笑语,风扇吹散上方空调的冷气,洒在身上,短暂熄灭第n次被毙稿的怒火。 这是一个由两大设计院合作的项目,意在M市打造一个新的休闲娱乐中心。但是项目开展的并不顺利,起初这个项目是由林逸所在的设计院承接的,其中一处仿古设计甲方很是感兴趣,可是设计了好几稿甲方都不太满意,他们只好找外援,也就是古乐所在的工作室。 在这短暂的六个月合作中,两位设计师志同道合,相见恨晚,惺惺相惜。 林逸和古乐又加班到凌晨一点,两人步行回酒店。六月的M市已经很热了,哪怕是凌晨外面依旧热烘烘的。 林逸:“你什么时候回S市?” 古乐:“下个月吧,工作交接完就回去了。” 大树枝繁叶茂遮蔽了天空的点点繁星,草丛中传出窸窸窣窣的声响。 经过这六个月的相处,他们从相识到相知相惜,身边的同事也都看出了他们的心事,时而打趣,可是他们依旧没有捅破那层窗户纸。 在古乐离开的前一天,林逸请古乐吃了一顿云南菜,因为她说她最爱云南菜。 小酌了几杯,到最后两人都有些微醺,林逸给古乐叫来了一辆车。车慢慢驶离了他的视线,月明星稀,只留下他那长长的黑影。 这一别,可能就是永远。古乐看着后视镜,直到那抹人影消失。窗外的风太过猛烈,迷了眼。 他没追,她也没留。因为他知道,她是一位很优秀很独立的女性,她不必为了别人放弃自己的未来,而自己也不能。 闪闪发光的27岁啊,谁又能为了爱情而停滞不前呢? 或许在几年后,他们会在某领奖台上相遇。那时,他们是闻名的设计师,可能单身可能已婚,可能再见还会怦然心动,也可能一笑而过。 爱,自有天意。 第13章 第 13 章 这是一个关于暗恋的故事。 有人说,一见钟情就是见色起意。不可否认,或许是当时阳光正好,氛围正好,心情正好,那个穿蓝色卫衣的男孩,你知道我曾喜欢你吗! 我们志愿服务队组织了一场进社区志愿活动,这次活动我们还召集了学校法学院的志愿者普及一些常见法律知识。你,只是其中的一个,那么多人中,你不是最活跃的,话很少,几乎没有听见你说过话。我只是在离你很远的角落看见你温柔的和老人家说着话,听不见,只见你偶尔弯着嘴角,很耐心,很温柔,很好看。 和你一起的男生倒是很活跃,好像是你们班的班委,他积极和我们这边交流,我也搭上了一两句话,可是,我不敢上前和你搭话,你站在一旁就微笑听着。我在想怎么和你说上话呢?想着想着,活动就结束了。我开始着急,解散后,我该怎么找到你?对,我们有群,我可以找到。 事情并没有我想的那么容易,我回去后,发现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更不知道群里哪一个人是你。活动结束后,有人在群里问加分问题,我直觉告诉我,那不是你,从始至终,你都没有在群里发过言。我找不到你。其实我可以加一下经常在群里聊天的人,那人肯定认识你,可是我胆小啊又懦弱,我不敢让别人知道这件事,万一你有女朋友呢?万一你不喜欢我呢。对,你不喜欢我,不然肯定会加我的。我的理智打败了冲动,我放下了那份悸动。 为什么?就当我要把这偶然的相遇放下的时候,周一,你又出现了。下午的课我们放得比较晚,吃完饭出食堂也就很晚了,我提着帆布包往宿舍走。室友走在前面,喊我快一点,我正准备回应,一抹白色的身影从我身边划过。穿着白色运动短袖短裤,左手拿着足球,右手把着自行车,骑得不算快(因为这里是住宿区必经之路,人和车都很多),短发被风吹动,潇洒自如,是你。怎么形容那一刻的心情,是漏掉的半拍心跳,是周遭的瞬时寂静,是自以为缘分延续的震惊。 我找到法学院志愿队的朋友,我向她打听你,她问有没有照片,我反应过来看活动合照,结果你并没有出镜。翻完了所有照片,只在一张活动中的照片角落的你,你侧脸,正在和老家人说话,放大了之后显得非常糊,只能看出一点轮廓。朋友说他可能是他们志愿队的,毕竟确实看不清她只能再去确认。 也就是她帮我打听消息的这周,我又遇到你了,你和一群男生走在一起,应该是刚去上课,往着教学楼的方向走着。隔着一条马路的距离,我假装不经意地看了一眼,又赶紧收回视线,按捺住那扑通的心跳,我以为我们是真的有缘的。随之朋友也带来了消息,你没有女朋友,也把你的联系方式告诉了我。看着那一串数字,我退出点开退出点开,反反复复,还是没有勇气加。过了这么久,去加,会不会很唐突?很冒昧?再一次机会,如果我再遇到你一次,我就加你!我心里这么想着。 可是这第三次机会,一周过去了都没有到来,按照之前的频率,一周内也该遇上一次了,每次经过篮球场足球场时我都会看清每一个人,万一你在呢?我开始着急,朋友也替我着急,可是她不能替我决定。要不我去蹭课?制造偶遇?朋友告诉我,你们的课堂是小课堂,老师容易认出来,最好不要去。要不我去选修第二专业? 我搜索法学院辅修的公告,当我正在研究时,朋友发消息给我,你有喜欢的人了,而且你已经退出志愿队了,朋友也要退出了,她说学业太紧了没时间再参与这些活动,你也是这个理由。 你有喜欢的人了,那个女生我见过,活动她也在,很有气质,很漂亮,能力应该也很强,喜欢上她不足为奇。我瘫坐在椅子上,退出了辅修公告。缘分尽了,或者说本来就没有缘分。 过了很久,好像看见过你一次,你拿着羽毛球拍往体育场走,一个人,却一点不见孤独之意,还是那么青春洋溢,活力满满。 一个月?两个月?不知道多久了,朋友告诉我,原来喜欢那个女生的是你的朋友,也就是活动中很活跃的那个男生,不是你。可是啊,这一切的阴差阳错,都是我的不勇敢导致的,我认了。只是,还是会习惯性路过球场时多看上几眼。 期末,我填了另外一份表,转专业申请,我转去了文学院,离法学院远了一些,遇上的几率越来越小,其实本来也遇不上了吧。学校也有上万人呢,怎么会那么容易遇上呢。 说来好笑,大学毕业都三年了,想起那三次见面的场景还是有怦然心动的感觉,尤其是单车上穿着白色球服的你。 致青春,只有一次的暗恋,想用文字记录下来,以后老了看着也会觉得自己年轻过,只是少了些冲动和勇气。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3章 第 13 章 第14章 第 14 章 听说左眼角有痣的男人,都多情。 他眼角也有一颗小痣,配上那双深情的眼睛,别提多好看。 他身边总是围绕着形形色色的人,两人结伴,三五成群,好似他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应该寂寞的人。 夏季守完晚自习又去学生宿舍看了看,回到小区已经十二点了。 门口一双黑色身影在这寂静无声的夜里格外引人注目。他倚靠着树干,手里拿着未燃尽的香烟,对面的女孩与他相对无言,更像是对峙。 夏季尽量减少自己的存在感,轻声走过,刷开小区门禁的一瞬,身后响起他的声音。 “夏老师……” 此后的日子,夏季时常仍然能够看到他的身影,但他们还是陌生人,只是帮刷一次门禁的陌生人,至于他是如何知道她姓名的,好似知道她姓名在这个小区也不足为奇。 夏季毕业后校招来了这所高中当老师,一个人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但是夏季喜欢这里,因为这里四季如春,她喜欢暖和的地方,所以她来了这里。她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小房子,里面几乎都是教师家庭又或者陪读家庭,所以互相认识也不奇怪。 最近夏季也有一些苦恼,小区的阿姨们老是给她介绍对象,起初拒绝了一些夏季以为就此能够打住,没想到阿姨仍然持续给她介绍,拒绝得多了反而让夏季觉得不好意思了。 一路上,张阿姨不停的说着这位有多么优秀,两人可以试着见一面,甚至照片都快贴着夏季脸上了。确实挺帅,工作也好,可是夏季也有自己的顾虑,她不知道自己是否有在此地定居的勇气,自己都没下定决心就不能耽误别人。 张阿姨都快追出小区门口了,夏季又看到了熟悉的人影。 “夏老师!” 夏季完全没想到他会喊自己名字,愣在原地,心想:“他在喊谁?我吗?我们很熟吗?” 他径直往这边走着,张阿姨眼神在两人之间打转,悻悻而去。 夏季没有说话,看着自己眼前高出自己大半个头的男子,露出疑惑的眼神。 “你好像完全不认识我了?”他笑了起来,神采飞扬。 第15章 第 15 章 孟真今年26岁,大学毕业后参加工作已经三年。26岁如果放在大城市,可能没什么起眼的,可是放在小乡镇,催婚将是不绝的话题。 单位的同事看着孟真一直单身独来独往,私下传着她被情所伤,所以现在不敢接触新的人。而孟真父母都是农民,没什么文化,她属于家里“混”得最好的了,所以在家也算有些话语权,没有被催婚,反而一些没什么联系的亲戚时不时来上一两句催婚的话,让人觉得莫名其妙。 孟真倒不是新时代不婚主义,也不是挑剔,只是没有遇到合适的,在乡镇待久了,遇到的都是那些固定的人,当然也不会有办公室恋情,久而久之,就单得久了。 最近亲戚给她介绍了一个说是条件不错的对象,城里有两套房,还有一栋别墅(虽然这别墅到底是村里的还是城里的就不清楚了)。照片看着端正,工作正经,孟真也就答应去看看。 孟真踩着点来到约定的地方,男方也恰好到。 “孟真?”他率先说话。 孟真点头。 对方叫蒋军,在省外上班,因为工作性质特殊一年回不了家几次。 对方给孟真的初印象感觉还行,谈吐大方得体,不畏首畏尾,孟真正思考着,就听他说:“我觉得你比照片好看。” 孟真:“谢谢。”其实你照片比你现实好看。 简单聊了一些后,蒋军:“我觉得我们可以接触接触?虽然你家庭条件相对而言有些差,个人工作勉勉强强吧,虽然是编制可是在乡镇上班,但是刚刚和你聊天感觉你人还不错,只要人好这些客观条件就是次要的了……” 他还在说着什么,孟真都没太听进去,大脑中就一直循环着他的前半段话。 他约着吃个晚饭,孟真说单位有事要回去了,还真是巧,领导的一个加班信息闪现在工作群中,孟真坐上班车走了。 在车上,孟真一直在想那段话,她从小就因为家庭不富裕或多或少有些自卑,相亲呢就是把所有条件摆在桌上谈,所以她一直怕别人看不上自己,而直接把话摆在面前说的倒是第一次。 摇下车窗,绿意的气息裹挟着湿润泥土与青草汁的清冽涌入鼻腔,风扑在脸上带着植物的沁凉,眼眶湿润。 回家后,孟真在网上跟朋友说着这件事。朋友立马打电话过来:“孟真,你怎么回事,他说这话的时候你就该直接怼回去啊!你这么优秀!考上本科,大学一毕业就考上了编制,他那房家里买的吧,你过几年还能买房呢。对了,你现在还在读硕士,他怎么有脸说的,就一高中毕业生……” 这把孟真骂醒了,人的出生条件是不能自我选择的,但是后天条件是可以自己改变的。孟真觉得自己算是比较努力的了,虽然仍然没什么钱,但是日子倒是也不差,比以前的生活好多了,还能改善家里的生活。 豁然开朗,孟真拉黑了他的电话。 孟真,走路有些慢,但走的每一步都算数。 第16章 第 16 章 今年,是莫梨和康朝之在一起的第五年。 两人相识于大二的联谊活动,慢慢熟识,水到渠成。 莫梨是一家私企的HR,康朝之在互联网公司当码农。每天两点一线,晚上俩人挤在出租屋里一起洗菜做饭,饭后带着拉布拉多散散步。 10月28日,是他们恋爱五周年纪念日。俩人早早下了班,准备去好好庆祝一下。康朝之订了一桌浪漫的西餐,餐前面包还没来得及吃,却被叫回去加班了。 晚上十点,康朝之终于加完班,回到家,客厅昏暗,只留下一盏小小的灯照亮了沙发一角。莫梨躺在沙发上睡着了,栗色的卷发平铺在沙发上,眉眼舒展,灯光照在脸上更显妩媚。 康朝之轻抚她额角的碎发,莫梨却醒了,睡眼惺忪,“你回来啦。” “嗯。”康朝之将一束玫瑰花送给她。 “哇,好漂亮!谢谢老公!”莫梨轻吻他的脸颊。 “真是抱歉,本来应该让我们的五周年纪念日更加开心一些。” “没事儿,工作要紧嘛!”莫梨放下花,倒在他的怀中,“而且,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天我都很开心。” “梨梨,等我们房子装好了,我们就结婚吧”康朝之说。 这是在求婚吗?莫梨惊坐起来:“康朝之,你是在向我求婚吗?” 他点点头:“你愿意吗?” “这也太草率了吧!” “你就当这是个预告好了。”康朝之也觉得自己冲动了,当他加完班回家发现家里还有人留着灯等他时,心软得一塌糊涂,那一刻,他想有个家,“梨梨,我们去看看我们的房子?” 说走就走,驶车到了楼盘楼下。楼盘还未完全修建完成,正在封顶。 两人坐在车内,看着还未修好的房子却格外心安,那是他们未来的家。砰砰砰,天空中忽然放起了烟花,就距离他们百米。烟花灿烂,映在脸上眼中心里。 “我们把烟花看完再回去吧。” “好。” 幸福可以是冬日里一碗热腾腾的关东煮,也可以是一场不期而遇的烟火大会。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6章 第 16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