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流爱情》 第1章 第1章 我提着行李箱下车的时候,刚好碰上了外面下雨。 南方的天气就是这样,下了雨湿气就无孔不入地往骨头缝里钻,好像那个苍蝇来盯有缝的蛋。 出门的时候雷哥给我发消息,他说小野,X市冷,你记得多穿点。 我说我不。 事实证明,叛逆是要有代价的。 于是此时此刻,我只能穿着一件看着就很傻逼的骷髅头T裇,套了个冲锋衣,就这样哆哆嗦嗦地顺着飘雨的站台往出站口走。 周围的人看上去挺暖和,但脸色比我还难看。 假期最后一天,大家都从这个颇具特色的城市返程迎接美妙的上班时光。 我就不同了。 我是高贵的无业游民。 脑子里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我突然感觉没那么冷了。我拖着慢悠悠的步伐,悠然自得地欣赏着周围人的垂头丧气,像一只高傲的孔雀—— 一直到车子的喇叭声把我从梦里按醒。 雷哥的车就停在路边。 他操着一口浓重的X市口音,摇着车窗气急败坏地冲我喊:“没带伞还不走快点,卫春野你要死啊?” 我灰溜溜地上了他的车。 车子里开着暖气,电台的歌让人听着想蹦迪。 一切都看上去岁月静好,显得我像个不速之客。冲锋衣外表滑溜溜,水珠直往下淌,洇湿了后座上破破烂烂的坐垫。 这挺不好意思,我抽了张纸巾擦。 结果刚擦了一下,我发现坐垫的角落有几块干了的深色污渍,看上去像是咖啡或是某种酒精饮料。 我沉默了一下,换个地方擦。 另一处坐垫毛纠结干涸,我辨认了一番,口红印和粉底印。 这位置…… 我把纸巾往坐垫上一丢,雷哥后视镜里看一眼,乐了:“哟?讲究人咋不擦了?” 我翻了个白眼:“你他妈……老子衣服比你垫子干净。” 这句话不知道戳中了雷哥哪个笑点,他笑得差点握不住方向盘。 雨刮器在大雨里刮得风生水起,我看向车窗外。 陌生的行人陌生的城市陌生的气息。 这就是我新的落脚地。 - 我叫卫春野。 春天的春,野性的野。 一个听起来还挺文艺的名字。 很多人听到我的名字的时候都会下意识地觉得我应该出生在一个艺术世家。但事实是我亲爱的老妈给我起这个名字只是因为我预计出生在春天,并且是她和野男人生的野孩子。 我老妈是个活得很随性的人。 在未婚先孕还不被很多人接受的年代,她作为当时厂里的厂花毅然决然拒绝了厂长独生子的示爱,和当时只是个技术工的我爸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很快还有了我。 只可惜她遇人不淑,命也不太好。 我妈漂亮,我爸也是个帅小伙。 于是帅小伙跟更漂亮还有钱的姑娘跑了,家庭美满。 我妈最终大出血死在了手术台上。 你看,看什么事确实都不能只看表象。不管是我的名字还是我那畜生不如的爹。 因为这件事我从不信因果报应。 如果有报应,这个世界上该有多少坏人排着队等着去死,又有多少好人可以长命百岁。 可是事实就是我爸妈那样,好人不偿命,祸害遗千年。 整件事里唯一称得上玄学的一件事大概是,我好像真的误打误撞挺有艺术细胞。 我从十六岁开始玩音乐,组过乐队写过歌,甚至一度想去当原创歌手。 虽然不管是乐队还是我的歌手梦,最终都因为我没钱又没门路夭折了。但是相较于同龄人来说,我在音乐这条路上,的的确确是走得远了几步。 * 我最终还是在雷哥的车上睡着了,因为暖气太足。 醒过来的时候我发现外面的雨下得更大了,我讨厌雨天,尤其是讨厌需要出行的雨天。 起床气和低气压一起发作,我简直想让地球毁灭。 雷哥问我:“想好去哪儿了吗?” 我说:“睡大街。” 他又问:“那想好之后做什么了没?诶对了,你拿到N 1了吧?” 我说:“没,老板太欠揍了我主动辞了。想好了,扫大街。” 雷哥:“……” 他看上去有点无语。 我也很无语。对当时主动辞职脑抽的我自己。 我的上一份工作是做销售,不过因为我脾气太差了,所以个人业绩并不是很好。 不过我很快发现公司看上去也是业绩惨淡,所以其实我本来可以等辞退拿赔偿。 至于为什么没有…… 可能我提辞职那会儿也是刚睡醒。 刚好过路口,雷哥把车开到了一条窄巷子里。 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停了,自行车和电瓶车不断从车边上呼啸而过,两边不时有凸出来的菜摊子和水果摊,有小屁孩打闹着从车前跑过。 雷哥拉下车窗用本地话骂了句,小孩儿们丝毫不怵,嬉笑着跑了。 他合上车窗,我看着夜色笼罩下稍显阴森的巷子,有些迟疑:“……你把我拉哪儿来了?” “屠宰场。”雷哥目不斜视看路况,冷冷的,“马上把你大卸八块卖了。” ……不就是刚刚犯了下起床气吗。 这人真记仇。 车子开到巷子的尽头,雷哥把车停在了大门的边上。 门里头影影绰绰亮着灯,外观被装修得颇为假日风的建筑上挂了一块已经有点掉漆的门牌,下了车之后我才看清上面的字,写的是: 雷哥民宿 - 我一脸懵逼地跟着雷哥进了雷哥民宿。 进去的时候我还没回过神,他提着我的行李箱,样子倒是很闲适。 我说:“……民宿?” “请叫我张老板。”雷哥说。 雷哥,大名张雷。 前God Night乐队鼓手。 当年一起玩乐队的时候我俩都是穷逼,八年过去我还是穷逼,这货居然当起了老板。 这个瞬间我真的五味杂陈,心中充斥着对生活的憎恶、对自我的唾弃以及一些冰冷的杀意…… 然后雷哥开了口。 “房间随便挑,想住多久都行。”他说,“不收你钱。” 杀意尽消。 我发自内心地说:“雷哥大气。” 他“哼哼”一笑。 走进门,前台坐着个穿旗袍的小姑娘,水嫩青葱,正在一边玩手机一边打呵欠。 雷哥敲了敲桌子,她倏地一下抬头,看到我时愣住了。 雷哥说:“咋,看到帅哥走不动道儿啊。” 小姑娘“唰”地一下脸通红。 这个反应我还蛮习惯的。 毕竟本人不才,浑身一无是处,也就一张脸继承了爹妈的优秀基因,还算能看。 正打算谦虚几句,雷哥又道:“别想了,人家是gay。” 我:。 张雷我艹你大爷。 我立刻说:“我不是。” 张雷说:“不是你为了你那前男友要死要活的时候了。” 我盯着他,一字一句地纠正:“请你注意你的言辞,是他为我要死要活。” 雷哥对小姑娘摊手:“你看。” 小姑娘说:“……那什么,老板,我先给这位g……帅哥开个房间吧。” 得,英名尽毁。 我深吸了几口气,平复了心情之后把身份证给她,没忘记礼貌克制地说了句“谢谢”。等开房的时间空气就这么沉默着。 我老神在在,雷哥叼了根烟在嘴上,却没抽。 我俩就各自用这样非常装逼的姿势出了会儿神。 到最后,还是我考虑到他给我省了一大笔房费,主动开口缓和了气氛。 我说:“挺好的,你现在。爹很欣慰。” 雷哥没好气地说:“滚。” 然后他道:“那乖儿子,你什么时候让我也欣慰一下。” 我说:“我挺好的啊。” 他看上去一点都不想理我的样子。先是跟小姑娘说了两句什么,然后又转过头看向我。 “早点睡。”他道,“都到了这了就别想了,准备开始迎接你的新生活吧。” 他拍了拍我的肩,走了,留我跟旗袍小姑娘大眼瞪小眼。 “我领你去房间吧帅哥。”三秒后姑娘这样说。 她想领我往里走,大约是雷哥嘱咐的,让她给我挑间位置好点的房间。我摇了摇头,直接指了一楼进出口的那间房。反正门一关有张床都一样。 这民宿外表平平无奇,我已经做好了是个黑店的心理准备,真正进去才发现其实也还好。设施完备,屋内大体整洁。 四周还算安静,只有海浪的声音明显。 我在窗边坐着出了半天神,然后拿出随身带的吉他,把它放在了窗户下的空地上。 大晚上的弹琴是扰民。只是我已经很久没有碰琴了,这会儿总想着碰一碰。就好像画画的握笔,杀人的拿刀。 擦拭了一下我的吉他,摸着上面熟悉的纹路,那种陌生的异乡感就好像减轻了些。我把它放在角落,洗漱完毕,然后躺在了松软的床上。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雷哥的那句“新生活”,这天晚上,我睡了辞职以来的第一个好觉。 短篇,已全文存稿,练笔实验之作。 这篇文的脑洞很早就有了,反复修改打磨了很久,想挑战一下,写一个爱恨都很极端浓烈的故事,写完审视了一下全文大概是有点儿癫的。 和以往所有的文风格都不太一样【高亮】,如有不适不要怀疑自己,请及时退出。 感谢阅读[可怜] PS:文案大改过,以当前版本为准,更新频率随榜。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第1章 第2章 第2章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半。 隔了一夜,昨天晚上莫名的乡愁早已和雨水一样无影无踪。 仔细一想我这两年辗转了很多地方,虽然都绕着首都。但即便是首都,其实它也不是我的故乡。我这股突如其来的乡愁真是很没有道理。 天晴了,我洗漱完拉开窗帘的时候能看到昨晚开车经过的那条窄巷子。 这会儿它看着温驯祥和,不太像悬疑片取景地了。 将近十八个小时没有进食,我饿得能吃下一头牛。于是我下了楼准备觅食,拐过楼梯的时候,我看到雷哥正坐在一楼教小朋友弹钢琴。 张雷,God Night乐队前鼓手,芳龄30。 但他居然仍然热衷于装嫩,用夹得冒烟的嗓子冒充温柔善良大哥哥哄骗小朋友。 我在楼梯上看了一会儿,实在有点看不下去。问路过的前台小姑娘:“你们老板他一直这样?” 她回我:“嗯呢。” “吓跑好几个小朋友啦。”她也挺幽默的,“宣哥你去劝劝呗。” 笑死,我才不去。 我无视雷哥热情的招呼揣了兜出门。 正午时分阳光灿烂,我去街角的早餐店买了根油条和一杯豆浆。 坐在店里吃早午饭的时候我顺便看了眼我的银行卡余额,这一眼看得我心情沉重。 沉重的倒不是余额有多少。 事实上我来之前雷哥就承诺包我吃住,虽然那个时候我以为他在装逼但是现在看来算是真的。 我们之间的交情大概能支撑我白吃白住三个月—— 开玩笑的。 如果他有这个能力,我大概能在这里一辈子白吃白住下去。 但是人活成这样,和米虫又有什么区别! 我应该再找一份工作了。 我意识到,这是对我来说最迫在眉睫的一件事。 - 回到雷哥民宿的时候,那个小朋友已经和他的家人走了。 雷哥坐在前台前边儿的小桌子上百无聊赖地看账,我在他对面拉了个椅子坐了下来。 大概是我的表情比较严肃,他也严肃了起来。 我说:“附近有你比较熟悉的酒吧吗?” 他愣住了。 过了一会儿他才道:“你想去酒吧找工作?” “嗯。”我说,“先做做服务生、酒保之类的吧。” 我顿了顿,“其实最好是驻唱,不过……” 不过我自从毕业以后就没怎么练琴,歌更是没写出来一首能听的。我怀疑我去应聘驻唱人家会以为我是去砸场子的。 这种事说出来就太丢脸了,我没说完,用了个比较体面的话术:“不过这个我也没什么把握,还是等混熟了再说吧。” 雷哥看着我,欲言又止:“……你干嘛不找专业对口的?” “……找不到啊哥。”我说。 我觉得他可能是继承家族产业后不食人间烟火久了,不知道现在外面的行情。 他果然接着就说:“你好歹也算半个大学生吧?专业还挺像那么回事……工商管理?” 他居然还记得。 其实这专业是我随便报的。 那个时候我也不知道自己将来要做什么,于是在我能报的学校和专业里选了个性价比看上去最高的。 事实证明这的确是个明智的选择。 因为上大专的第一年照顾我的外婆就病了,到处借钱都凑不上医药费,要不是她坚决不同意我辍学,我连这学也不会继续上下去。 我说:“嗯。” “你要不信邪。”我说,“你可以看下招聘软件。” 停顿了一下,我又道,“反正我已经投了三个月简历了,模版都换了八份。” 雷哥还是不想放弃:“那你过去两年都……” 后面的话我没听清。 我只是突然恍惚了一下。 原来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了这么久,我已经毕业两年了。 “小野。”我听到雷哥叫了我一声。 我回过神。 我说:“没什么。” “你要说硬找,那也能找。”我说,“但你知道我的性格。” 我顿了顿:“我不想找了。” 厌倦了写字楼里被禁锢在格子间的工作,厌倦了对着所有人赔笑脸,厌倦了……厌倦了很多。 这个世界存在着很多束缚,大多数人无法选择自己怎样活着。 或自愿或被迫。 我和他们不同。我孑然一身,不受任何人的影响。 我觉得我不能浪费这一点难得的自由。 话说到这份上,雷哥怎么都懂了。 他把烟又叼上了,看上去像是遇到了什么世纪难题。 我也没催他,替他把绿植浇了一下水,回来的时候他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 “其实我微信上也跟你说过。”雷哥说。 我说:“嗯哼?” “小野,你想不想重新回来玩乐队?”他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问我。 - 一整个上午,我和雷哥都没出门。 昨天来得太晚没发现,白天敞亮了我才看清,一楼的角落不仅有钢琴,还摆放着吉他、贝斯等一些零零散散的乐器。 据雷哥说没放架子鼓是因为怕扰民。 我把他的吉他拿起来玩了一下,发现上面已经积了一层灰。 我坐下来调弦,雷哥坐我对面,一边满脸怀念,一边还想着我刚刚说的话,问我:“哎。” “现在工作那么难找。”他说,“那你那前男友呢?我记得他是学法律的吧,现在在干嘛?他应该留在首都了吧?” 雷哥人挺好的,就是有的时候不太会看眼色。 比如刚刚他对我的工作经历刨根问底,再比如现在他这个突兀的问题。 以他对我的了解,他不应该问这个问题的。 但是我知道他不是有意的,所以我也没有认真跟他生气。 我只是手顿了一下。 然后我说:“不清楚,应该吧。” 我是真不太清楚,但是雷哥看上去一脸不相信。 他还要再说,被我打断了。 我问他:“你说重新回来玩乐队,具体是什么想法?” 雷哥这个人这辈子大概只对两件事感兴趣。 一件是搞对象,不管是自己搞还是看别人搞。还有一件是搞乐队。 后者的优先级无限高于前者。 他果然立刻被转移了注意力。 “先等等,到了晚上,我带你去个地方。”他说。 * 这一天我哪都没去,就留在民宿里练琴。 今天天气好,有太阳但风很凉快。白天的时候楼上几乎没什么客人,只有下午的时候,早上那一家子去而复返。 这是一家看上去挺幸福美满的一家四口,父母的颜值都挺高。 两个小孩都是男孩,一个刚上幼儿园,一个据我目测大概介于未成年和成年之间。 雷哥一问,果然刚上大一。 下午回来的是两兄弟,哥哥带着弟弟弹钢琴。都说二胎大都性格迥异,放在这两兄弟身上也很符合刻板印象。 弟弟就像个多动症儿童,时时刻刻我的耳朵里都是他叽叽喳喳的声音。 “哥哥,这个是什么啊?” “哥哥,我要玩这个,你帮我拿!” “哥哥,那个大哥哥弹的是什么歌啊,你知道吗?” 我在心里说,弹的是你的送命曲。 这话我当然只会在心里说说,太暴力。 其实早些时候我也是厌童症重度患者之一,还写过一首很狂的《小孩》,其中狠狠diss了包括我自己在内的所有熊孩子。 那个时候God Night才刚成立,主唱吉他贝斯鼓都齐全。 贝斯是个腼腆的理工男,提议乐队名的时候他提议叫Good Night,一个非常浪漫温柔的名字,被我大笔一挥划了个o,变得不伦不类中透着一丝狂。 《小孩》这歌收录在God Night第一张专辑里,那张专辑最终大卖34张。 考虑到我们四个人一人贡献了一张销量,跟自娱自乐也差不多。 说回这对兄弟。 这家人里的哥哥也是腼腆的性格。 他大概是看出了我的不耐烦,一边道歉一边把他弟往外拉。 他不说话的时候很没存在感,以至于我一开始根本没发现他。一说话,我才看到了他的脸。 我发现他的眼型很好看。脸也是很温柔斯文的长相,一看就是老师最喜欢的那种好学生。 把他弟弟按回去之后他无意识地抬头看了我一眼。 眼神相接的瞬间我顿了顿,突然冲他亲切友好地微笑了一下,然后告诉他:“这首歌的名字叫《不期而遇》。” 他怔了怔,耳根肉眼可见地红了,有些窘迫的样子。 雷哥在旁边很响亮地“啧”了一声。 “差不多了。”他站起了身,“跟我走吧。” 我放下吉他,笑眯眯地跟着他站起了身。 - 雷哥带我去了一家名叫流淌的酒吧。 这个名字很有意思,根据我的经验判断,一般起这种名字的酒吧老板本人应该也会是很有意思的人。 我坐下来就开始东张西望。发现我的预感大约不错。 因为这家酒吧的装修风格确实并不流俗,墙上挂着一排照片,我顺着一溜望过去,看到了其中几张有些眼熟的照片。 那是上个世纪活跃的几支非常出名的老牌乐队。 不远处是一个戴着鸭舌帽的女生在弹电子琴,陌生的旋律听着还不赖。 她身旁站着几个穿得奇形怪状的男的,正在聊天。其中一个相对正常的年轻小伙手上拿着一把一看就巨贵的电吉他,是那种应该比我整个身家都贵的那种。 我这人有个毛病,虽然平时不太爱说话,但在某些特定时候突然会像神经病一样变得十分外向和开朗。 一般这种情况会有两个原因: 第一,嗨了。不限于玩嗨或者醉嗨。 第二,我紧张。 人一紧张就话多,还容易脑抽。 其实我早知道雷哥喊我来X市是为了重组乐队。 首都和X市隔了几千公里,我再找不到工作也不至于坐十几个小时的高铁只为了找他叙旧。在这方面我们有着十足的默契。 今时不同往日。 我高中那会儿大家都一穷二白,说实话玩音乐能玩出名堂的概率真的很低。 那个时候大家都是凭着一腔的热情,可能还带着一种自命不凡的骄狂,即,我在和同龄的小屁孩玩不一样的东西。 青春期的自信这种东西太脆弱了,只需要现实的重重一击就会被轻而易举打破。 God Night的解散原因很多,但没钱和距离确实是最主要的。 但是现在不同。 虽然这么说很没出息,但雷哥的“雷哥民宿”的确给了我不少底气和希望。 我想的是,只要他有门路和资金供得起God Night完成最原始的积累,我愿意给他白写三年歌,权当打白工。 “把白嫖说得这么清新脱俗。”雷哥翻了个白眼,“你不是说你毕业之后就写不出歌了?” “……那也可以努力努力。”我说。 我顿了顿,“所以你真有门路?”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做好了和那几个非主流小年轻——尤其是那个吉他哥积极搭讪的准备,凭我毒辣的眼光,这哥应该就是雷哥要找的人。 要找的,能帮我的人。 不管是重组God Night还是工作。 雷哥不负我的期望,把我领到了电吉他哥的面前。跟他介绍:“我弟,卫春野。神夜主唱,刚从首都过来。” 又跟我介绍:“邓清云,小邓,我见过弹吉他弹得最好的年轻人。” 对方打量我一下,客气地伸出手:“邓清云,久仰大名。” 非常正常的开局。 我知道我该同样客气地回握,然后我们就可以在吧台边坐下,点上一杯随便什么酒,然后开始谈音乐谈人生谈理想。 但是我说了,我是个神经病。 我脑子抽了。 我问他:“久仰大名,所以具体你在哪儿听过我名字啊?” 们小野哥哥其实是搞笑役来的 会有一点乐队相关但比重不是很多,主线是男鬼索命bushi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章 第2章 第3章 第3章 我说这句话真是脑子抽了。 其实我的意思是想问他,你是不是听过神夜的歌或者名字。 毕竟当初God Night也确实实打实大卖了三十张专辑。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这小子从看我第一眼开始就好似陷入了沉思,还不是那种想要泡我或者被我泡的微妙。 不过我好像想错了。因为我说完这句话,他就抽搐了一下嘴角。 人家好像确实只是讲了句客气话。 我默默收回手,试图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 雷哥咳嗽了一声,帮我解了围:“那什么……小邓,你们先玩着,我带小野去拿一下刚点的饮料。” 邓清云没说什么。 他转过身去继续和弹电子琴的女生说话了,雷哥把我拉到了一边。 我以为他要说我脑子有毛病,但是居然没有。 他只是道:“你知道他是谁吗?” 我脑内搜索了一下,非常抱歉地说:“……不好意思,真没听过。他很有名吗。” “也不是很有名。”雷哥说。 我松了口气。 “就是这家酒吧的老板也姓邓。”雷哥面容平静。 我把松了的那口气咽了回去。 “邓清云他爸邓成不仅是这家酒吧的老板。”雷哥道,“还是个资深乐迷兼富二代,上一个被他真心欣赏的乐队已经被他推荐签了唱片公司,能不能红先不说,至少有饭吃。” 我慢慢挺直了脊背。 “当然。”他面容愈发安详,“就算咱没这个运气,如果他觉得你是个天才,收留你做个服务生是肯定没问题的。” “不过我还是觉得应该不至于是服务生。”雷哥道,“毕竟小邓是他亲儿子,他怎么也……” “好了哥,别说了。”我打断他。 我看着他,眼神沉痛:“你直说吧,需要我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雷哥冲我莞尔一笑。 然后他一巴掌拍在了我的背上:“一会儿给我好好表现,拿出你的看家本事。还有,卫春野,你再这样不着四六,明儿你就麻溜地给我从老子的房子里滚出去听见没?” - 我被雷哥提溜回了邓清云面前。 这小子面上云淡风轻,其实我注意到了,刚刚他一直在看我和雷哥。被发现了就扭过头佯装无事发生,非常傲娇。 换做往常我肯定是要逼他现出原形的,但是现在没办法了。 就算雷哥不用让我滚威胁我我也知道和面前的人搞好关系的重要性,两年的折磨让我明白了一份合心意工作机会的来之不易。 我老实地站着,这回没再说任何出格的话。 雷哥显然跟邓清云提前沟通过,抑或是跟他老子。 总之我闭嘴之后一切都显得正常中带着一丝早有预谋的客套。 说来挺奇怪的。 雷哥虽然比我们几个稍微有钱一点,但我对他也算知根知底。他全部的收入来源就是他爸妈的几个铺面,也就是这两年X市旅游业发达了,他的日子才好过了起来。 至于音乐上的人脉,他目测还不如我的前男友。 说到这我就很想吐槽,都说上帝给你关上了一扇门就会给你打开一扇窗。我姑且认为我穷但帅逼这件事还算符合规律。 但是我前男友长得帅又有钱就算了,他的家族看上去明显也没什么短板。当官的当官,从商的从商,搞科研的搞科研。 好不容易出了个叛徒,离家出走搞艺术,据说还搞得挺事业有成的。 要不是当时我在我前男友面前还是清纯小白花的形象,我就要忍不住说出那句“好有个性的哥们你介绍给我认识下成不。” 扯远了。 总而言之流程终于走到了正题。 跟雷哥简单聊了一会儿后,邓清云问我: “你以前是主唱?” “最早那会儿吉他也是我。”我说。 听说我是主唱的时候邓清云显得兴趣缺缺,这会儿眼神倒是定了一下。 他瞅我:“来一段?” “可以啊。”我说,“就是我没带琴。” 邓清云有些惊讶。 雷哥跟他解释:“当了两年社畜了,忘本了已经。” 我目不斜视踹了他一下。 其实我是有私心,这里距离雷哥民宿不远,花个五分钟走回去拿我自己的吉他也完全可以。我只是想看能不能把他那把吉他借过来玩玩。 不过最后幻想还是破灭了。 邓清云确实是个货真价实的吉他手,至少他对自己吉他的占有欲不是假的。 他给我找了把店里的吉他。 我接过来试了一下,还算顺手。 邓清云问我弹什么,神情漫不经心,跟我见过的很多少年天才很相似。觉得自己是世界中心,看不起很多人。 我想了想,说:“那弹一段出道专里的吉他solo吧。” 邓清云的眼神更缥缈了。 毕竟出道专一般都意味着青涩和不成熟。 他给我腾出位置,舞台上所有的乐器都停了下来。 昏暗的台下先是安静了一瞬,然后响起了不明所以但兴致勃勃的起哄声。 这个氛围久违又陌生。 手心渗出细汗。 我垂了眼,捏紧了指尖冰凉的拨片。 下一刻,我吐出了一口气,熟悉得仿佛刻在骨子里的旋律就这样毫无预兆地倾泻而出。 在那个瞬间,我看到了邓清云来不及掩饰的、有些讶异的神情。 * 虽然邓清云在见面的半个小时内对我较为明显地表达了轻视之情,但我并不讨厌他。因为我也是这样的人。 我觉得但凡有点一技之长的人骨子里很难没点傲气。 这点傲气可能会被生活磨平,但一定会找机会在各个阴暗的角落死灰复燃。 就像我这段刻意炫技的吉他solo。 成为绝望的社畜事实,疏于练琴是事实,写不出歌也是事实。 但是《夜 yeah yeah》这首歌对我来说太不同了,它是我第一首真正意义上完整意义的自作曲。 我弹了它无数次、唱了它无数次,给它闹着玩似的改了无数个版本。 因为它是我的第一个孩子。 午夜梦回,魂牵梦萦的时候我的脑子里都是它的旋律。 所以我忘了怎么呼吸都不会忘了怎么弹它。 我还有个毛病,一旦开始弹琴或者上了舞台,周遭的一切基本都会被我忘得一干二净。 刚玩乐队那会儿我表演经常出事故,原因就是我投入的时候总是会发神经。 发神经包括但不限于因为弹琴太用力而被琴弦割伤,一个激动拿着话筒满场蹦骚扰除了我以外的所有乐队成员,以及直愣愣地往台下跳。 今天也不例外。 我一开始solo的时候场子其实有点冷,毕竟突然冲上来一个男的弹了一段莫名其妙的旋律,这件事乍一听确实有点摸不着头脑。 不过能大晚上来酒吧的人都不是太拘谨的人,很快,场子的气氛就被我以一己之力带动了起来。 solo到**的时候场下已经完全嗨了。 这是我最引以为傲的一段变奏,带着乍一听的吊诡和纯然的躁。 不知道是谁兴奋中一脚踢断了电源,原本就有些朦胧的场内一下子彻底昏暗了下来。明明没有喝酒,我却感觉体内流淌的血液都变得有些滚烫。 手上传来细微的痛意和痒意,我知道那是我弹得太用力的结果。 可不想停下来。 我拍了一下琴身,重新起了一段回到开头,这回换了个版本。 雷哥就站在我身旁,眼睛很亮,里面像是装着一团火。我看着他身侧紧攥的掌心,视线相接的时候蓦然对着他笑了一下。 这个笑里有对过去两年多浑浑噩噩生活的释然,有重回起点的感慨,也有感激。 雷哥也笑了,笑得有点憨。 只是下一刻,他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脸上的笑容似乎变得有些僵硬。 我有点摸不着头脑,但还是本着他收留我又给我找工作的份上给予了充分的宽容,收回了视线,将一整段solo收了尾。 - 这天晚上我是真的蹦得很尽兴。 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过这样的时刻。 非要类比的就是学生时代虽然成绩一塌糊涂但终于结束了大考,牛马十年一分钱没存上但终于把辞职信甩到了老板脸上,恋爱…… 算了,谈恋爱没什么时刻是爽的,略过不计。 这两年我过得不算太好,通俗点来说就是有点被生活磨平了棱角。直至此时此刻,我才有点找回了最开始的卫春野。 我是说,高中那时候。 偏执,张狂,行事张扬又无所顾忌。 收尾的时候全场都在欢呼,我脊背满是汗地下了台,眼神都有点发直。只是一转头看到邓清云,一瞬间又梦回现实,变得有些忐忑。 手法生疏,刚刚失手弹错了几个音。 曲子古早,不知道少爷会不会喜欢这个风格。 话说我中二期的时候喜欢什么风格来着……? 我以前从来不会这么患得患失,能把我折腾成现在这样,不得不说这个狗屁的世界还是有两把刷子。 不过结果还可以。 我刚一结束弹奏邓清云就直接过来了。 他先是问了我这首歌的名字,然后很直接地说:“好听。” “弹得也好。”他说,“很厉害。” 他这么直接,我反而有点不好意思:“也还好……” 邓清云看着我,眼镜片后的眼睛炯炯有神:“我听雷哥说你想回来组乐队。” 来了。 我一个激灵,请了清嗓子:“……是有这个打算。” 我犹豫着要不要把下一句大逆不道的话说完。 最终我的原则压倒了一切,我说:“不过组乐队还是要看成员的适配性,呃我的意思是……” 邓清云直接拿起了吉他。 雷哥说得不错,他的技术的确很好。 而且听得出,他的好不是我这种天马行空的野路子,基础扎实、结构严谨,是非常标准的学院派。 一曲结束,我用力地、真诚地给他鼓了掌。 * 我和邓清云算是一见如故。 我没看错人,这就是个傲娇但是非常好看透的小孩。一旦获得他的认可,他就能立刻对你敞开心扉。 一边聊一边喝,几杯酒下肚,我的脑子都喝得有些发蒙。 邓清云还意犹未尽,聚精会神地在翻God Night以前的歌单,我看着他沉浸的样子,决定先去上个洗手间。 从高脚凳上下来,雷哥扶了我一把。 他要护送我去洗手间,我摇头让他伺候好少爷。 往外走的时候我突然感受到一种很久没有感受过的、由衷的兴奋。非要说的话就是故事的主人公终于结束了他荒诞的书中生涯开始迎接他自由的新起点。 我想弹琴,想唱歌,还想大叫。 我扶着吧台栏杆的边沿,晕头转向地往前走,然后我撞到了一个人。 “不好意思。”我有点结巴地说,“麻烦让一下。” 那人没动。 我心情正好,又耐心地说了句:“您好,挡路了,麻烦让一下。” 人还是没动。 很难形容我那一刻的心情。 总而言之我这暴脾气唰地一下就上来了。 我深吸了一口气我扶住了旁边的吧台我飞速地在脑子里思索最难听的骂人的话我抬起头。 我抬起头,看到了那人的眼睛。 那人有一双冷淡的眼睛。瞳仁很黑,古井无波。 那人的鼻子。 很挺。 像做的,但是的确是纯天然。 那人的唇。 很薄的唇,总是抿着。一副你在他面前脱光了衣服他都能无动于衷的无情相。 我就这样定格了三秒。 三秒后,我冷静地开了口:“帅哥,你有点眼熟。” 我继续自言自语:“好像我那个已经坟头草三米高的前男友。” 帅哥看着我,停顿了两秒,开口准确无误地叫出了我的名字:“卫春野。” “虽然我还没有听到他的死讯但是人终有一死并且一个好的前任就应该像死了一样所以宣衡你能不能告诉我你他妈的为什么会在这里?” 身后传来了脚步声。 我扭过头:“或者你解释一下?” 我只是脑子懵了无差别攻击。 但是说完这句话之后,我看到雷哥心虚地别过了眼,犹豫着想说什么。 我的大脑突然空白了一瞬。 再睁开眼时,我看着他笑了。 “张雷。”我字正腔圆地轻声说,“我艹你妈。” 替小野解释一下,他现在已经不怎么说脏话了 很小没人管的时候学坏过,和衡哥在一起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很乖,这天是真气急了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章 第3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