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罗河的回响:双生王后》 第1章 第一章 剧痛是从脊椎深处炸开的。 刘安章感觉自己像条被抛在铁板上的鱼,每一寸皮肤都在灼烧。他想睁开眼,眼皮却重得像糊住了,只能透过一条缝看见刺目的光 —— 不是医院惨白的顶灯,而是金黄得近乎残酷的阳光。 “咳……” 他猛地呛咳起来,喉咙里涌上铁锈味的腥甜,混杂着一股浓烈的尘土气。这不是消毒水的味道。他艰难地动了动手指,触到的是滚烫粗糙的沙砾,细小的石英砂钻进指甲缝,磨得皮肉生疼。 这不是柏油马路,更不是急诊室的病床。 记忆像断裂的胶片,最后一帧是失控的货车大灯,惨白的光柱穿透雨幕,像两柄劈开黑夜的斧头。他当时正抱着刚从图书馆借来的《古埃及新王国史料汇编》,骑着共享单车在回家的路上,耳机里还放着讲座录音 ——“第十七王朝末期的底比斯,正处于喜克索斯人的铁蹄与埃及人的复国之火夹缝中……” 然后是震耳欲聋的撞击声,骨骼碎裂的闷响,还有身体脱离地心引力的失重感。他以为自己会像那些历史文献里的短句,被时间碾成模糊的注脚。 可现在,他还活着。 刘安章用尽全力侧过身,剧痛让他眼前发黑。他低头看向自己的身体,心脏骤然缩紧 —— 身上穿的还是那件印着 “埃及考古学会” 字样的灰色 T 恤,左胸已经被暗红色的血浸透,凝固成硬邦邦的痂。T 恤下摆撕裂了一大块,露出的腰侧有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沙砾和血混在一起,结成了肮脏的硬块。 更让他恐慌的是手边的东西。 一部摔得四分五裂的智能手机躺在沙地上,屏幕像蛛网般碎裂,还在微弱地闪着最后一点光。他颤抖着伸出手,指尖刚碰到冰凉的玻璃碴,屏幕就彻底暗了下去。锁屏界面最后显示的时间是 2023 年 9 月 17 日,下午 3 点 47 分。 可头顶的太阳明明挂在正上方,毒辣得像是要把人烤出油来。现在绝不可能是下午三点。 “这是哪儿……” 他喃喃自语,声音嘶哑得像砂纸摩擦。环顾四周,视线所及之处全是起伏的沙丘,金色的沙丘在热浪中扭曲,远处的地平线与天空黏在一起,泛着诡异的蜃景。没有公路,没有建筑,甚至没有一丝人类活动的痕迹,只有风卷着沙粒掠过耳畔,发出呜咽般的声响,像是某种远古的低语。 沙漠。他竟然在一片沙漠里。 一个可怕的念头顺着脊椎爬上来,带着冰碴般的寒意,瞬间压过了身体的灼痛 —— 那辆货车,那场车祸,难道…… 他用力甩了甩头,试图驱散这荒诞的想法。穿越?那是网络小说里的情节,他是研究古埃及史的研究生,讲究的是碳十四测年和铭文考据,怎么会遇到这种超自然的事? 可腰间的伤口在提醒他,这不是梦。他挣扎着想站起来,刚撑起上半身,就一阵天旋地转,重重摔回沙地里。额头磕在一块坚硬的石砾上,眼前炸开无数金星。 脱水比失血更让他绝望。喉咙干得像要冒烟,每一次呼吸都带着灼热的痛感,嘴唇已经开裂,渗出细小的血珠。他知道,在这种环境下,脱水会比伤口更快地带走生命。沙漠里的死亡往往不是轰轰烈烈的,而是像沙漏里的沙,悄无声息地流逝。 必须生火。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就像求生的火种在他脑海里点燃。他是研究埃及史的,知道古埃及人如何利用太阳能,也看过无数野外生存纪录片。他摸索着摘下脸上的近视眼镜,镜框已经变形,但两片树脂镜片还算完整。 他把其中一片镜片取下来,对着太阳调整角度。阳光透过镜片,在沙地上聚成一个明亮的光点。他用手指扒开表层滚烫的沙子,露出底下相对阴凉的细沙,又在口袋里翻找 —— 幸运的是,车祸时揣在兜里的半包纸巾还在,虽然被血浸透了大半,但边角还有干燥的纤维。 他小心翼翼地把干燥的纸巾撕成碎屑,放在光点下。沙砾反射的热浪烤得他脸颊生疼,额头上的冷汗顺着下巴滴落在沙地上,瞬间就蒸发了。光点的温度越来越高,纸巾碎屑开始卷曲、冒烟…… “快…… 快啊……” 他咬着牙,手臂因为虚弱而不住颤抖,镜片里的光点也跟着晃动。就在他快要支撑不住的时候,一缕青烟终于从纸屑中升起,带着焦糊的味道。 “成了!” 他心里一喜,连忙用手掌挡住风,另一只手轻轻扇动空气。火星像受惊的萤火虫般闪烁了几下,终于燃起一小簇火苗。他赶紧往里面加枯草 —— 那是他刚才在附近找到的,被晒得干透的骆驼刺根茎。 火苗渐渐旺起来,发出噼啪的轻响,升腾的烟柱笔直地冲上天空。他瘫坐在沙地上,看着这簇跳动的火焰,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在这片无垠的死亡之海里,这团火是他与生命的唯一联系。 就在这时,一阵微弱的、规律的震动从远方传来,伴随着隐约的铃铛声。 刘安章猛地抬起头,以为是幻觉。他侧耳细听,那声音越来越清晰 —— 是驼铃声!还有骆驼蹄子踏在沙地上的 “咚、咚” 声,混合着人说话的吆喝声,从东南方向传来。 他的心脏狂跳起来,像是要撞碎肋骨。他挣扎着站起来,抓过一根燃烧的枯枝,用力挥舞着。浓烟在无风的空气中扶摇直上,像一根黑色的信号柱。 “喂 ——!这里有人!” 他用尽全身力气呼喊,声音嘶哑得几乎听不清。 驼铃声越来越近,地平线上终于出现了一串黑色的剪影。为首的是几峰骆驼,背着巨大的行囊,后面跟着十几个步行的人,穿着宽大的长袍,头上裹着头巾,在沙地上缓缓移动,像一串移动的墨点。 他们也看到了那柱浓烟,队伍明显停顿了一下,似乎在犹豫。刘安章急得不行,他知道在这片沙漠里,陌生的炊烟可能意味着水源,也可能意味着危险。他解下染血的 T 恤,只穿着里面的背心,再次挥舞起燃烧的枯枝。 “别走开!我受伤了!” 队伍终于改变了方向,朝着他的位置走来。随着距离缩短,他渐渐看清了那些人的模样 —— 他们的皮肤是深褐色的,高鼻深目,胡须卷曲,头上的头巾是靛蓝色的,长袍的料子粗糙,却能很好地遮挡阳光。腰间大多挂着弯刀和水囊,眼神警惕地打量着他。 这是…… 闪米特人?或者叙利亚人?刘安章的脑海里瞬间闪过这些名词。他们的装束和他在博物馆见过的叙利亚商人雕像很像,那种靛蓝色的头巾,在喜克索斯时期的壁画里也出现过。 当他们走到离他十几步远的地方时,为首的一个中年男人举起手,示意队伍停下。他身材高大,肩膀宽阔,脸上刻着深深的皱纹,右眼上方有一道从眉骨延伸到颧骨的疤痕,让他的眼神显得格外锐利。他盯着刘安章,用一种他从未听过的语言说了句话,音节短促而生硬。 刘安章愣住了。他学过古埃及语的象形文字和世俗体,也懂一点科普特语,但这种语言完全陌生。他尝试着用英语说:“你好…… 我需要帮助……” 男人皱起了眉,显然没听懂。旁边一个年轻些的小伙子凑到他耳边说了几句,男人的目光落在刘安章的脸上,又扫过他身上的现代背心和染血的 T 恤,最后停留在那堆火和他手中的镜片上。 “你是谁?” 男人突然开口,说的竟然是一种带着浓重口音的闪米特语。虽然发音和语法都很古老,但刘安章勉强能听懂 —— 他研究埃及与周边文明的关系时,接触过一些阿卡德语和早期希伯来语的文献,这两种语言与闪米特语同源。 “我…… 我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 刘安章的声音还在发颤,他谨慎地选择着词汇,“我遇到了事故,掉在这里了。” 他指了指自己的伤口,又指了指远处的沙丘,试图解释车祸,但显然对方无法理解 “事故” 是什么。 男人的目光落在他手中的镜片上,又看了看那堆火,眼神里充满了疑惑和审视。“你用这个…… 生火?” 他指了指镜片,语气带着难以置信。 “是…… 是的,” 刘安章点点头,“利用太阳的光。” 男人沉默了片刻,突然对身后的人说了句什么。立刻有两个年轻人上前,动作麻利地检查了他的伤口,又翻看了他的眼睛。其中一个年轻人对男人摇了摇头,似乎在说没有致命伤。 男人走到他面前,蹲下身,仔细打量着他的脸。刘安章这才发现,对方的瞳孔是浅褐色的,像沙漠里的玛瑙。“你不是埃及人,也不是叙利亚人,” 男人说,“你的眼睛是黑色的,头发也是黑色的…… 你来自东方?” 刘安章心中一动。东方?在古代近东人的概念里,“东方” 往往指美索不达米亚以东,甚至更远的地方。他含糊地点点头:“是…… 我来自很东的地方。” “东方…… 传说中充满智慧的地方?” 男人的语气缓和了些,他指了指镜片,“这种能聚集阳光的玻璃,是你们那里的东西?” “是…… 算是吧。” 刘安章不敢说这只是普通的树脂镜片,在这个未知的时代,任何超出认知的物品都可能被视为神迹或巫术。 男人站起身,对他伸出手:“我叫阿里姆,是这支商队的首领。我们要去底比斯,如果你还能走,可以跟我们一起。” 底比斯! 刘安章的心脏像是被重锤击中。底比斯,古埃及的圣城?自己穿越到古埃及了?只是自己不知道掉落到哪个时代。穿越…… 他真的穿越了。不是梦,不是幻觉,而是实实在在地掉进了三千多年前的古埃及。 巨大的震惊和茫然让他几乎窒息,伤口的疼痛和脱水的眩晕再次袭来。他眼前一黑,身体不由自主地向前倒去。 阿里姆眼疾手快,一把扶住了他。“看来你撑不住了。” 他对身后的人喊了一声,立刻有两个骆驼夫牵来一峰高大的单峰驼,驼峰上盖着厚厚的毡布。 他们小心地把刘安章抬上骆驼,让他侧躺在毡布上。一个皮囊递到了他嘴边,带着皮革和奶脂的味道。“喝吧,骆驼奶,能让你活下来。” 阿里姆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刘安章用力张开干裂的嘴,温热的、带着淡淡膻味的奶液流进喉咙,像甘泉一样滋润着灼烧的食道。他贪婪地喝着,直到再也喝不下,才虚弱地闭上眼。 骆驼站起身时晃了一下,然后迈开步子,跟着队伍缓缓前进。刘安章躺在驼峰之间,感受着沙漠的颠簸,听着身边的驼铃声和商人们低沉的交谈声。阳光透过眼皮,呈现出一片温暖的橘红色。 他不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什么。是作为异乡的异类被处死?还是被当作神使供奉?他只知道,从他用镜片点燃那簇火开始,从他听到 “底比斯” 这个名字开始,属于刘安章的 23 岁人生已经结束了。 而在这片滚烫的、流淌着历史血脉的沙漠里,一个全新的、未知的命运,正随着骆驼的步伐,缓缓展开。远处的星轨早已改变,而他这颗来自未来的、偏离轨道的星,终将在古埃及的天空里,撞出属于自己的火花。 风掠过沙丘,卷起细碎的沙粒,像是在低声诉说着一个跨越三千年的秘密。刘安章的意识渐渐模糊,在骆驼的颠簸中,他仿佛看到了底比斯的神庙尖顶,在夕阳下闪烁着金光,也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正被拉得很长很长,融入那片古老的土地。 第2章 第二章 骆驼的蹄子踏在柔软的沙地上,发出沉闷的“噗噗”声。刘安章趴在驼峰间的毡布上,已经颠簸了半个月。伤口在骆驼奶和草药的滋养下渐渐愈合,结痂处开始发痒,像有无数只蚂蚁在爬。他瘦了很多,颧骨高高凸起,眼窝深陷,但那双黑色的眼睛却越来越亮 —— 因为远方的地平线上,终于出现了一片绿色。 “快到了。”阿里姆的声音从前面传来,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疲惫。他勒住骆驼,指着远处那片绿色兴奋的说:“那是底比斯的绿洲,过了尼罗河谷就是底比斯了,我们终于到了。” 刘安章撑起身子,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先是看到蜿蜒的尼罗河,像一条蓝色的绸带镶嵌在沙漠边缘,河水泛着粼粼波光,倒映着两岸的棕榈树。再往前,是一片低矮的土黄色建筑,像一群蛰伏的巨兽,被高大的城墙圈在中间。城墙顶端,隐约能看到飘扬的旗帜,旗帜上的图案在阳光下格外刺眼 —— 一只展开双翼的鹰,鹰嘴叼着一条蛇。 喜克索斯人的鹰徽,作为古代及历史研究学者,对此最清楚了。 刘安章的心脏猛地一缩。书本上的文字突然有了重量,那些关于喜克索斯人入侵埃及、建立第十五至第十六王朝的记载,那些关于他们对埃及人施行残酷统治的描述,此刻都化作了城墙上那只冰冷的鹰,用锐利的目光俯视着这片土地。 商队沿着尼罗河的支流前行,空气渐渐湿润起来,风中夹杂着水草和泥土的气息。路上的行人多了起来,大多是皮肤黝黑的埃及人,穿着粗麻布的短裙或长袍,头上裹着简单的头巾,背着沉重的货物,脚步匆匆。他们看到阿里姆的商队,纷纷往路边躲闪,眼神里是麻木。 离城墙越近,景象越发触目惊心。 城墙下的空地上,堆积着巨大的石灰岩块,每一块都有一人多高。十几个**着上身的埃及奴隶,被铁链锁在一起,正吃力地用滚木搬运石块。他们的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开裂,背上布满了鞭痕,汗水像小溪一样顺着脊梁骨往下淌。 一个身材高大的喜克索斯士兵站在旁边,手里挥舞着皮鞭,鞭子的把柄是用象牙做的,上面刻着复杂的花纹。他的皮肤是浅褐色的,留着浓密的络腮胡,头上戴着蓝色的头盔,头盔上插着一根鸵鸟羽毛。他的眼睛像鹰隼一样锐利,盯着那些动作稍慢的奴隶。 “快点!你们这些懒惰的狗!”他用生硬的埃及语咆哮着,一鞭子抽在一个老年奴隶的背上。 “啪” 的一声脆响,在喧闹的工地上格外刺耳。老年奴隶踉跄了一下,发出痛苦的呻吟,却不敢停下脚步,只能咬着牙,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推着滚木。他的嘴唇干裂,眼神空洞,仿佛已经失去了灵魂。 刘安章的拳头攥得紧紧的,指甲深深嵌进掌心。他研究过无数次喜克索斯人的统治,知道他们带来了马和战车,推动了埃及军事技术的革新,但也知道他们的统治充满了压迫和掠夺。可书本上的文字再冰冷,也比不上眼前这一幕带来的冲击。那些奴隶的呻吟,那道鲜红的鞭痕,像针一样扎在他的心上。 “别看了。”阿里姆拍了拍他的肩膀,语气平淡,“在底比斯,这样的事每天都在发生。喜克索斯人是主人,埃及人是奴隶,这是神的安排。” “神的安排?”刘安章低声反问,声音里带着难以置信的愤怒,“哪路神会允许这样的残忍?” 阿里姆看了他一眼,没再说话,只是催促骆驼加快了脚步。他见过太多像刘安章这样的异乡人,一开始总是充满同情和愤怒,但很快就会被现实磨平棱角。在这片土地上,同情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商队从城门进入底比斯城。城门是用坚硬的花岗岩砌成的,高大厚重,门口站着两个喜克索斯士兵,手里握着青铜长矛,对进出的人进行严格的盘查。他们看到阿里姆的商队,只是象征性地检查了一下货物,就放行了 —— 叙利亚商人在底比斯很常见,他们带来的香料和布匹深受喜克索斯贵族的喜爱。 进城后,刘安章才真正感受到底比斯的繁华。这是一座沿着尼罗河东岸修建的城市,街道两旁是密密麻麻的房屋,大多是用泥砖混合芦苇建成的民房,只有少数高大的建筑是用石头砌成的,那是喜克索斯贵族和神庙的所在地。 街道上熙熙攘攘,充满了各种声音 —— 小贩的叫卖声,孩子们的嬉笑声,驴子的嘶鸣声,还有喜克索斯士兵的呵斥声。空气中弥漫着各种气味,有烤面包的香味,有尼罗河的腥气,还有牲畜的粪便味,混杂在一起,形成一种独特的、属于古埃及城市的气息。 阿里姆的商队没有停留,径直穿过几条街道,来到一个相对僻静的区域。这里的房屋明显比其他地方高大宽敞,墙壁上涂抹着白色的石灰,门口摆放着石雕的守护神。 “这里是贵族区,”阿里姆解释道,“雅赫摩斯家族就在这附近。” 刘安章的心猛地一跳。雅赫摩斯!这个名字在他的脑海里像惊雷一样炸响。他是第十八王朝的开创者,正是他率领埃及人驱逐了喜克索斯人,统一了上下埃及,开启了古埃及最辉煌的新王国时代。 他们在一座巨大的庄园前停下。庄园的大门是用紫檀木做的,上面雕刻着莲花和纸莎草的图案,门口站着两个手持权杖的埃及管家,穿着白色的长袍,头上戴着假发。 阿里姆让刘安章从骆驼上下来,自己则上前和管家低声交谈了几句。管家上下打量了刘安章一番,眼神里带着审视和怀疑,然后转身走进了庄园。 刘安章站在原地,紧张得手心冒汗。他不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什么。阿里姆之前已经跟他说过,要把他卖给当地的贵族当奴隶。虽然他极力解释自己是个学者,不是奴隶,但在这个时代,一个没有身份证明的异乡人,和奴隶没什么区别。 没过多久,管家回来了,身后跟着一个中年男人。 那个男人身材高大,穿着一件深蓝色的长袍,上面用金线绣着太阳的图案。他的皮肤是古铜色的,留着短短的黑发,脸上没有胡须,这在埃及贵族中很常见 —— 他们认为胡须是不洁的象征。他的眼睛是棕色的,深邃而锐利,仿佛能看透人的内心。 刘安章立刻认出了他 —— 雅赫摩斯!虽然比教科书上的画像年轻一些,但那坚毅的下巴,那充满智慧的眼神,和他记忆中的一模一样。 “阿里姆,你带来的就是这个人?” 雅赫摩斯开口了,他的声音低沉而有力,带着一种天生的威严。 “是的,雅赫摩斯将军,” 阿里姆恭敬地回答,“他是从很远的东方来的,很奇怪的一个人,会用玻璃生火,还懂一些我们不知道的知识。我想,他或许能给您带来一些乐趣。” 雅赫摩斯的目光落在刘安章身上,上下打量着他。当看到刘安章身上那件虽然破旧但样式奇特的 T 恤时,他的眉头皱了一下。 “你是谁?来自哪里?”雅赫摩斯用流利的埃及语问道。 刘安章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用他觉得埃及人能听懂话介绍:“我叫刘安章,来自一个很远的东方国家,比埃兰更加东方。我是一个学者,研究历史和文字。” “学者?”雅赫摩斯冷笑了一声,“一个穿着如此古怪的学者?我看你更像是一个逃跑的奴隶。” “我不是奴隶!”刘安章急忙辩解,“我可以证明给您看!我懂很多知识,尤其是关于埃及的知识!” “哦?”雅赫摩斯的眼神里闪过一丝兴趣,“那你说说,你懂什么?” 刘安章的大脑飞速运转。他知道,这是他唯一的机会。他必须拿出一些真本事,才能让雅赫摩斯相信他。 “我懂《亡灵书》,”刘安章说,“我可以默写其中的段落。” 《亡灵书》是古埃及最重要的宗教文献,记载了死者在来世需要背诵的祷文和咒语,只有少数祭司和贵族才能看懂。雅赫摩斯显然没想到这个异乡人竟然懂《亡灵书》,他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惊讶。 “好,”雅赫摩斯说,“我给你一个机会。管家,拿纸莎草和炭笔来。” 很快,管家就拿来了一卷纸莎草和一根炭笔。刘安章接过纸莎草,摊在地上,深吸一口气,开始默写。 他默写的是《亡灵书》中最著名的一段 ——《献给阿努比斯的祷文》。这段祷文是死者献给豺头神阿努比斯的,祈求他能在审判日保护自己的灵魂。 刘安章的手指有些颤抖,但他的记忆却异常清晰。那些古老的象形文字仿佛就在他的眼前,他一笔一划地写着,每一个符号都准确无误。他的书写速度很快,炭笔在纸莎草上划过,发出沙沙的声响。 雅赫摩斯站在旁边,饶有兴致地看着他默写。当看到刘安章写出那些连很多祭司都记不全的复杂符号时,他的眼神越来越亮。 终于,刘安章写完了。他放下炭笔,站起身,看着雅赫摩斯,等待着他的判决。 雅赫摩斯拿起纸莎草,仔细地看着。他的手指轻轻抚摸着那些象形文字,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很好,”雅赫摩斯说,“你确实懂《亡灵书》,而且写得很好。阿里姆,这个人我要了。” 阿里姆脸上露出了惊喜的笑容:“谢谢雅赫摩斯将军!” 雅赫摩斯没有理会阿里姆,而是对刘安章说:“你叫刘安章?这个名字太拗口了,我给你取个埃及名字吧。以后,你就叫‘安卡’,在埃及语里,是‘生命’的意思。” “安卡……”刘安章低声重复着这个名字,心里五味杂陈。这个名字意味着他在这个时代有了一个新的身份,但也意味着他离自己的过去越来越远。 “你既然懂文字,”雅赫摩斯继续说,“就留下来当我的家庭教师吧,教我的儿子荷鲁斯读写。你会得到和祭司一样的待遇,有自己的房间和食物。但如果你敢欺骗我,我会让你知道什么是生不如死。” 刘安章连忙点头:“我不会欺骗您的,雅赫摩斯将军。谢谢您给我这个机会。” 雅赫摩斯满意地点了点头,对管家说:“带安卡去客房,给他准备一身干净的衣服和食物。让他好好休息一下,明天开始教荷鲁斯。” “是,将军。”管家恭敬地回答,然后对刘安章做了一个手势,“请跟我来,安卡先生。” 刘安章跟着管家走进了庄园。庄园很大,里面有花园、池塘和农田,种满了各种蔬菜和水果。几个奴隶正在花园里劳作,看到刘安章,都好奇地打量着他。 管家把刘安章带到一间宽敞的房间。房间里有一张用雪松做的床,上面铺着柔软的亚麻布,墙角有一个柜子,还有一张石桌和几把椅子。窗户是用细木条做的,可以看到外面的花园。 “安卡先生,您先休息吧,” 管家说,“我会让人把食物和衣服送来。” 管家离开后,刘安章一下子瘫坐在床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他终于暂时安全了,而且还得到了一个不错的职位。这意味着他可以近距离观察雅赫摩斯家族,了解这个时代的政治和军事情况,或许还有机会找到回去的方法。 但他也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在这个等级森严、充满危险的时代,他必须小心翼翼地生存下去。他看了看窗外,夕阳的余晖洒在花园里,给一切都镀上了一层金色。远处的城墙上,喜克索斯人的鹰徽在暮色中若隐若现,像一个巨大的阴影,笼罩着这座古老的城市。 刘安章的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强烈的冲动。他想改变这一切,想帮助那些受苦的埃及人,想亲眼见证雅赫摩斯驱逐喜克索斯人、建立新王朝的辉煌时刻。 但他也清楚地知道,自己只是一个来自未来的学者,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异乡人。在这个波澜壮阔的时代,他或许只能是一个旁观者,一个历史的注脚。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了敲门声。刘安章站起身,打开门,看到一个年轻的奴隶端着一个托盘站在门口,托盘上放着面包、啤酒和一身干净的亚麻长袍。 “安卡先生,您的晚餐和衣服。”奴隶恭敬地说。 刘安章接过托盘,对奴隶点了点头:“谢谢你。” 奴隶惊讶地抬起头,似乎没想到这个异乡人会对自己说谢谢。他连忙低下头,转身离开了。 刘安章关上门,把托盘放在石桌上。他拿起一块面包,咬了一口。面包有点粗糙,但带着麦香,比他在沙漠里吃的干饼好吃多了。他又喝了一口啤酒,酒精度不高,带着淡淡的甜味。 他走到窗前,看着外面渐渐暗下来的天空。星星开始一颗接一颗地出现,像钻石一样镶嵌在深蓝色的天鹅绒上。他认出了天狼星,和他在现代看到的一模一样。 “底比斯……” 刘安章轻声说,“我来了。” 他知道,从明天开始,他的新生活就要正式开始了。他不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什么,但他已经做好了准备。无论未来有多少困难和危险,他都要努力地活下去,亲眼见证这个伟大时代的到来。 夜色越来越深,底比斯城渐渐安静下来,只有城墙上的火把还在燃烧,像一颗颗孤独的眼睛,注视着这座古老而神秘的城市。 第3章 第三章 夕阳正把影子拉得老长。泥砖墙上涂抹的白石灰在暮色中泛着冷光,廊柱上雕刻的莲花纹被岁月磨得模糊,只有顶端残留的金箔在余晖里闪着微弱的光。刘安章的脚步踩在铺着细沙地面上,发出细碎的声响,与远处传来的奴隶捣麦的石臼声交织在一起,像一首单调的古埃及夜曲。 一阵难以言喻的孤独感涌上心头。他想起自己租住的出租屋,虽然狭小,却有空调吹出的冷风,有电脑屏幕的蓝光,有冰箱里随时能拿出的冰镇可乐。可现在,那些熟悉的一切都成了遥不可及的幻影,只剩下这冰冷的泥砖和陌生的气味。 “咕噜噜…”肚子不合时宜的响起来,早上到现在没怎么吃饭。 他不由得想起前几日雅赫摩斯府邸的宴会上,贵族们吃的精致面包,上面撒着芝麻和蜂蜜,还有炖得酥烂的鹅肉,浇着石榴汁调成的酱料。而他这个 “学者”,只能啃着奴隶送过来的麦饼和面包。在古埃及,人也都分三六九等,什么样的等级吃什么样的食物。 刘安章正在胡思乱想,门外传来轻轻的敲门声。警惕地问:“谁?” “是我,玛莎,送来您的晚餐。” 一个怯生生的女声回答。 他打开门,门口站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埃及女孩,梳着两条麻花辫,辫梢系着红色的亚麻绳。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短裙,赤着脚,脚趾缝里还沾着泥土。她手里端着一个陶碗,碗里盛着浑浊的液体,旁边放着一块稍微新鲜些的麦饼。 “管家让我送来的。” 玛莎低着头,不敢看他的眼睛,把陶碗递过来时,手指微微发颤。 刘安章接过陶碗,碗壁粗糙的陶土摩擦着掌心。他低头看了看碗里的液体,呈浅褐色,表面浮着一层细密的泡沫,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酸味。“还有啤酒喝?” 玛莎抬起头,眼睛很大,褐色的像宝石一样。“是…… 是的,大人。这是家酿的啤酒,加了枣子,是管家给安卡先生准备的日常饮品。”她怯怯的回答。 刘安章愣了一下,明白过来。他记得在文献里看到过,古埃及人无论男女老少,都把啤酒当日常饮品,甚至连儿童的食物里都掺着啤酒。因为尼罗河的水不干净,发酵后的啤酒反而更安全。可他从没想过,自己会用这种粗陶碗,喝三千多年前的啤酒。 他端起陶碗,喝了一小口,他下意识地皱起眉头,玛莎见状,慌忙说:“是不是不好喝?我…… 我再去给您换些水来?” “不用了。” 刘安章摇摇头,又喝了一大口。酸涩的味道过后,竟有一丝淡淡的甜味在舌尖散开,像未成熟的枣子,啤酒味道和之前几次送来的味道不一样。他突然想起冰镇可乐开瓶时的 “呲” 声,想起那气泡在喉咙里炸开的清爽,眼眶莫名一热,再也喝不到了。 “谢谢。” 他把陶碗放在石桌上,将麦饼掰了一半,“这个你拿去吧,我不饿了。” 玛莎惊讶地看着他,又看了看那半块麦饼,喉咙动了动,却不敢接。“管家说…… 这是给您的。” “让你拿你就拿着。” 刘安章把麦饼塞进她手里,她的手指冰凉而粗糙,像老树皮。女孩飞快地鞠了一躬,转身跑了,辫子上的红绳在昏暗的回廊里一闪,很快就消失了。 刘安章关上门,重新坐回床边。他慢慢喝着剩下啤酒,看着陶碗里泛起的泡沫,心里渐渐平静下来。不管这啤酒有多难喝,不管这麦饼有多粗糙,至少他还活着,还有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在这个陌生的时代,活着本身就是最大的幸运。 夜幕渐渐降临,房间里越来越暗。远处传来晚祷的钟声,悠长而肃穆,一下一下敲在人心上。刘安章摸索着找到火石,点燃了壁龛里的油灯。昏黄的灯光立刻填满了房间,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投在泥砖墙上,像一个扭曲的怪物。 他走到壁龛前,拿起一面青铜镜。镜面凹凸不平,布满了绿色的铜锈,只能勉强照出一个模糊的轮廓。他凑近了些,看到镜中的人 —— 头发凌乱,沾满了尘土,脸颊消瘦,下巴上覆盖着一层浓密的络腮胡,嘴唇干裂,眼角带着疲惫的红血丝。 这就是他现在的样子?一个狼狈不堪的异乡人,一个被困在三千多年前的灵魂。他伸出手,抚摸着镜中的络腮胡,指尖传来粗硬的触感。这胡子是他穿越前特意留的,因为导师说 “留胡子显得有学问”,没想到现在却成了他在这个时代唯一熟悉的特征。 他对着镜子,试着扯出一个笑容,镜中的人也跟着咧开嘴,却比哭还难看。 “刘安章啊刘安章,你为啥会到这里?” 他低声问镜中的自己,声音在空荡的房间里回荡,带着一丝自嘲,“是在做梦,还是真的掉进了历史书里?” 镜子沉默着,没有回答。 他放下铜镜,走到门口,推开一条缝。外面的庭院里,奴隶们正借着月光收拾农具,低声交谈着,说的是他还不太懂的埃及方言。远处的主院灯火通明,隐约传来丝竹声和欢笑声,那是雅赫摩斯和贵族们在举行晚宴吧。 他想起前些天进城时看到的喜克索斯士兵,想起城墙上那只狰狞的鹰徽,想起管家提到的 “卡摩斯法老”。他的脑海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 —— 他必须确认自己所处的具体年份,这对他接下来的生存至关重要。 他回到房间,坐在油灯下,闭上眼睛,开始在脑海里背诵埃及史年表。 “前王朝时期,约公元前 3100 年,纳尔迈统一上下埃及…… 古王国时期,金字塔时代…… 中王国时期,第十二王朝鼎盛…… 然后是第二中间期,喜克索斯人入侵……” 他的手指无意识地在泥砖床上画着,嘴里念念有词。“第十七王朝,底比斯的埃及人反抗喜克索斯统治……塞格嫩拉·陶二世法老被喜克索斯王杀死…… 他的儿子卡摩斯继位,继续反抗…… 卡摩斯在位第五年,之前管家曾提过,也就是公元前 1555 年…… 公元前 1555 年!自己穿越到了第十八王朝开创的前夜。 刘安章猛地睁开眼睛,心脏狂跳起来。他终于确认了自己所处的时代!这是埃及历史上最动荡时代与最辉煌的时期交替的历史时代,喜克索斯人的统治已经摇摇欲坠,卡摩斯法老正在积蓄力量,而未来将建立第十八王朝、开创埃及帝国时代的雅赫摩斯,此刻就在这座府邸里! 他竟然亲身站在了这个风云际会的年代!那些只在书本上看到的名字 —— 卡摩斯、雅赫摩斯 —— 都成了活生生的人,和他呼吸着同一片空气。 一股难以言喻的激动涌上心头,混杂着恐惧和兴奋。他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卡摩斯法老将会将喜克索斯人逐出埃及,雅赫摩斯将继承他的事业,最终驱逐喜克索斯人,统一埃及,开启新王国时代的辉煌。 可这一切与他有什么关系?他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学者,一个连古埃及语都说不流利的异乡人。在这场席卷古埃及的战争中,他能活下去吗?这一切都是未知数。 油灯的火苗突然跳动了一下,墙上的影子也跟着扭曲。刘安章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现在不是激动或恐惧的时候,他必须尽快适应这里的生活,学会这里的语言和习俗,找到在这个时代生存下去的方法。 他走到床边,脱掉亚麻袍,露出身上尚未完全愈合的伤口。伤口周围的皮肤已经结痂,呈深褐色,像地图上的河流。他摸了摸伤口,还有一丝隐隐的疼,这疼痛提醒着他,这一切都不是梦。 他躺在芦苇席上,把油灯吹灭。房间立刻陷入一片黑暗,只有月光透过门缝照进来,在地上投下一道细长的光带。远处的丝竹声已经停了,取而代之的是奴隶们均匀的鼾声,还有尼罗河隐约的涛声,像一首古老的摇篮曲。 闭上眼睛,却怎么也睡不着。他的脑海里一会儿是现代的出租屋,一会儿是雅赫摩斯府邸的回廊,一会儿是卡摩斯法老的军队,一会儿是喜克索斯人的鹰徽。各种画面交织在一起,让他头晕目眩。 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在疲惫中渐渐睡去。梦里,他又回到了车祸发生的那天,大货车的大灯像两柄利剑刺向他,而他怀里的《古埃及新王国史料汇编》突然活了过来,书页上的象形文字纷纷跳下来,变成一个个埃及人,围着他跳舞,嘴里喊着一个陌生的名字 ——“安卡…… 安卡……” 他猛地惊醒,冷汗浸湿了后背。窗外的天色已经开始泛起鱼肚白,新的一天马上开始了。他腾然坐起身,看着墙壁上那道月光照成的光带,深深吸了一口气。 从此以后,他就是 “安卡” 了。一个来自东方的学者,雅赫摩斯府邸的家庭教师,刘安章自己是过去了。 他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但他知道,他必须走下去。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在这个风云变幻的时代,他要像尼罗河畔的芦苇一样,坚韧地活下去。 第4章 第四章 清晨的阳光透过纸莎草编的窗棂,在石板地上投下细碎的光斑。刘安章坐在一张矮木桌前,指尖捻着一根炭笔,看着桌对面那个穿着白色亚麻长袍的少年,心里微微有些发紧。 少年叫荷鲁斯,是雅赫摩斯的长子,刚满十二岁。他有着典型的埃及贵族长相:深褐色的皮肤,黑色的卷发用油脂固定成整齐的形状,额前戴着一条镀金的发带,发带中央镶嵌着一块墨绿色的绿松石,那是阿蒙神的象征。他的眼睛是狭长的杏仁状,此刻正微微眯着,带着一种与年龄不符的审视,落在刘安章身上。 刘安章在给荷鲁斯上课,荷鲁斯却漫不经心的趴在桌子上走神,这段时间以来,这个少年一直是这样,让刘安章很无奈。刘安章穿着一件粗麻布的长袍,领口和袖口绣着简单的几何图案,穿在身上闷热而沉重,让他总觉得像裹着一层砂纸。他下意识地拽了拽领口,试图让自己显得自在些。 “今天我们学什么?” 荷鲁斯忽然开了口,声音清脆,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傲慢。他显然没把这个 “东方来的学者” 放在眼里,手指漫不经心地拨弄着桌上的芦苇笔,笔杆上镶嵌的象牙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刘安章定了定神,把一卷新的纸莎草铺开。纸莎草的边缘有些粗糙,带着淡淡的草木清香,比他想象中更有韧性。“我们先从实用的知识开始,” 他尽量让自己的埃及语发音标准些,“比如…… 战车。” “战车?” 荷鲁斯挑了挑眉,嘴角勾起一抹嘲讽,“那是士兵该学的东西,我是贵族,将来要治理埃及的,学这些有什么用?” “因为现在的埃及,需要能打赢战争的统治者。” 刘安章的声音很平静,却带着一种不容反驳的力量。他知道,这个时代的埃及贵族,早已不是中王国时期那些只会吟诗作赋的风雅之士,喜克索斯人的铁蹄让他们明白,权力必须用长矛和战车来捍卫。 荷鲁斯的脸色沉了沉,显然没料到这个异乡人敢这样跟他说话。但他没有反驳,只是冷哼了一声,算是默许。 刘安章松了口气,握紧炭笔,开始在纸莎草上画起来。他的笔触很稳,先勾勒出战车的大致轮廓:两个直径约一米的车轮,连接车轮的轴,轴上方是一个狭小的车厢,车厢后面连着两根辕杆,辕杆前是用来套马的轭。 “这是我们埃及人的战车,” 他一边画一边解释,“通常由两匹马拉动,车厢里可以站两个人,一个驾车,一个射箭。” 荷鲁斯凑过来看,眼神里的不屑渐渐变成了好奇。“你画得还挺像。” 他嘟囔了一句,算是难得的夸奖。 刘安章没有接话,继续在车轮的位置画了一个放大的剖面图,标出轮轴和轮毂的位置。“关键在这里,” 他指着轮轴,“车轮转动时,轮轴和轮毂会产生摩擦,摩擦越大,转动就越费力,战车的速度就越慢。” 荷鲁斯皱起眉头:“这有什么办法?木头和木头摩擦,本来就很费力。” “可以用油脂润滑。” 刘安章在轮轴和轮毂之间画了几道波浪线,代表油脂,“在里面涂上动物油脂或者植物油,就能减少摩擦,让车轮转得更顺畅,速度至少能提高一成。” 他抬起头,想看看荷鲁斯的反应,却发现少年的脸色变得很奇怪,眼睛瞪得大大的,像是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你…… 你说什么?” 荷鲁斯的声音有些发颤,“涂油脂就能让战车变快?这怎么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 刘安章有些疑惑,“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就像我们在泥地上走路会很费力,但在光滑的石板上走路就很轻松,因为石板的摩擦小。” “这不一样!” 荷鲁斯猛地站起来,打翻了桌上的墨水瓶,黑色的墨汁在纸莎草上晕开,像一朵丑陋的花,“战车的速度是由神决定的!跑得快慢要看神是否保佑我们,怎么可能是靠涂油脂这种凡俗的东西?你这是在亵渎神灵!” 他的声音很大,带着少年人特有的尖锐,在安静的庭院里回荡。几只停在廊柱上的麻雀被惊得飞起来,扑棱棱地冲向天空。 刘安章愣住了。他忘了,在这个时代,人们对自然现象的理解还停留在神创论的阶段,任何超出他们认知范围的知识,都会被视为对神灵的挑战。他所谓的 “科学原理”,在他们眼里,可能真的是 “神技”,甚至是巫术。 “我不是这个意思,” 他连忙解释,“我没有说神不重要,只是……” “只是什么?” 荷鲁斯打断他,眼睛里充满了愤怒和警惕,“你是不是喜克索斯人派来的奸细?故意用这些歪理邪说来迷惑我们,让我们放弃对神的信仰?” “我不是奸细!” 刘安章也有些急了,他站起身,想要再说些什么,却听到身后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 “哦?喜克索斯人的奸细?” 刘安章和荷鲁斯同时回过头,只见雅赫摩斯正站在庭院的拱门下,双手背在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们。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紧身短袍,腰间系着一条宽腰带,腰带上挂着一把青铜短剑,剑鞘上雕刻着狩猎的图案。他的身后跟着两个侍卫,侍卫的手按在剑柄上,眼神锐利如鹰。 不知道他站在那里多久了,听到了多少。刘安章的心跳瞬间加速,手心冒出冷汗。他知道,在这个敏感的时期,“喜克索斯奸细” 这个罪名,足以让他死无葬身之地。 荷鲁斯看到父亲,刚才的嚣张气焰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低下头,小声说:“父亲,我不是故意的,是他…… 是他说涂油脂就能让战车变快,这分明是亵渎神灵。” 雅赫摩斯没有看儿子,目光一直落在刘安章身上,像在审视一件可疑的祭品。他慢慢走进来,脚步踩在石板上,发出沉闷的声响,每一步都像踩在刘安章的心上。 他走到桌前,拿起那张被墨汁弄脏的纸莎草,仔细看着上面的战车图。他的手指很粗糙,指甲缝里还带着泥土的痕迹,显然刚从外面回来。 “这是你画的?” 雅赫摩斯问道,声音听不出喜怒。 “是…… 是的,雅赫摩斯将军。” 刘安章的声音有些发颤。 雅赫摩斯指着轮轴的位置:“你说涂油脂能让战车变快?” “是,” 刘安章定了定神,决定赌一把,“不仅如此,我还知道喜克索斯人的战车弱点在哪里。” 这句话显然引起了雅赫摩斯的兴趣。他抬起头,眼神变得更加锐利:“哦?说来听听。” 刘安章深吸一口气,指着纸莎草上战车的辕杆:“喜克索斯人的战车辕杆是直的,虽然结实,但灵活性不够。而且他们的车轮辐条是四根,我们可以改成六根,这样更稳固,能承受更大的重量。最重要的是,他们的战车没有减震装置,在崎岖的地形上行驶时,士兵很容易受伤,我们可以在车厢底部铺上厚厚的亚麻布,减少震动。” 他一口气说完,这些都是他在研究喜克索斯军事技术时看到的资料,没想到今天竟然成了救命的稻草。 雅赫摩斯沉默地听着,手指轻轻敲击着桌面,发出 “笃笃” 的声响。庭院里静得可怕,只有风吹过棕榈树叶的沙沙声。荷鲁斯站在一旁,大气都不敢喘。 过了好一会儿,雅赫摩斯才缓缓开口,目光像利剑一样刺向刘安章:“你知道的不少。” 刘安章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不知道这句话是夸奖还是谴责。 “但你要记住,” 雅赫摩斯的声音突然变得严厉,“埃及人最恨的,就是异族的欺骗。尤其是在这个时候,任何一点可疑的举动,都可能引来杀身之祸。” 他把纸莎草扔回桌上,纸莎草卷起来,露出被墨汁弄脏的部分。“这些知识,如果是真的有用,我会奖赏你。但如果是你编造出来的谎言……” 他没有说下去,但那眼神里的冰冷,已经说明了一切。 “我明白,雅赫摩斯将军。” 刘安章低下头,不敢直视他的眼睛。 雅赫摩斯又看了他一眼,然后对荷鲁斯说:“继续上课。但要记住,对任何知识都要保持警惕,尤其是来自异乡人的知识。” “是,父亲。” 荷鲁斯恭恭敬敬地回答。 雅赫摩斯转身离开了,侍卫们跟在他身后,庭院里只剩下刘安章和荷鲁斯,还有那张被墨汁弄脏的纸莎草。 刘安章瘫坐在椅子上,后背已经被冷汗浸湿。刚才那短短几分钟,仿佛比在沙漠里挣扎的半个月还要漫长。他终于明白,在这里,知识不仅是立足的资本,也可能是致命的毒药。 荷鲁斯看了看他,眼神复杂,没有了刚才的愤怒,却多了几分畏惧和好奇。他重新坐下,小声说:“继续吧。” 刘安章点点头,拿起炭笔,却发现手还在微微发抖。他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继续在纸莎草上画着。阳光渐渐升高,透过窗棂照在纸上,把他的影子和战车的图案重叠在一起,像一个模糊而诡异的符号。 他知道,从今天起,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要经过深思熟虑。在这个危机四伏的时代,他不仅要教会这个少年知识,更要学会如何在刀锋上行走。而那个十二岁的少年,也在这场突如其来的交锋中,第一次意识到,这个来自东方的学者,或许并不像他想象中那么简单。 课堂上的空气依然凝重,但一种新的、微妙的关系,正在悄然形成。就像纸莎草上那些被墨汁弄脏的线条,虽然留下了痕迹,却也勾勒出了更复杂的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