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包办婚姻,从我作起》 第1章 第一章·作掉娃娃亲 “妈,我回来啦!”密码锁“您好,请进”的机械音未落,乐逍兴高采烈的声音便在门口响了起来。 行李箱拖进门后随意地立在墙边,两只鞋歪七扭八地倒在玄关,帽子墨镜外套随手丢在鞋柜上团成一团,紧接着一个人影三两步跑到客厅,一个飞扑把自己埋进沙发里,顺手拽了个抱枕揉在怀里:“累死我了!” 文砚笑着揉了揉儿子的头:“巡演累坏了吧,马上就吃饭了。” 乐逍将脸埋在抱枕里深深嗅了一口:“妈,家里是不是又换香薰了,这个味儿好好闻啊。”抱枕散发着一股浓郁清冽的雪松香气,令乐逍想起雪夜的小木屋,窗外漫天的飞雪,被大雪覆盖的青松以及壁炉里噼里啪啦烧着的篝火。 他一边感叹一边不安分地打滚,却正撞进了一片温热紧绷而富有弹性的东西,像是腹肌。 他愣愣地抬头,又猝不及防撞进一双明亮温柔的眼眸,透过薄薄的镜片含着笑意注视着他。 乐逍吓得腾地一下正襟危坐,挤出一个尴尬的笑容:“你好……”一边暗暗给文砚使了个眼神,埋怨她没提醒自己来了客人。 “你好,我叫叶既明。”他说着,伸出一只手。Alpha的声音低沉醇厚,仿佛窖藏的陈酿,与他那雪松气息的信息素很适配。 “乐逍。”乐逍礼貌地同他握了手,收回的时候却听文砚带笑的声音响起:“你们小时候见过的,逍逍还记得吗?还给你们订了娃娃亲呢。” “你……你开玩笑的吧……” 脸上的笑容还没来得及收起,被冰封了似的冻结在嘴角。乐逍震惊的眼神从母亲和叶既明的脸上扫过,只看见满脸慈爱和一派坦然。 原来他们都知道,只有自己被蒙在鼓里,像个傻子一样震惊错愕。 可是他才20岁,刚到Omega的法定婚龄。他年轻、漂亮、有事业、有才华,所有人都交相称赞。他拥有千万歌迷的喜爱与追捧,他写出唱出了家喻户晓的专辑,他还没谈过一次恋爱,他的人生还有无数种可能性。然而现在却莫名冒出了一个娃娃亲的未婚夫,告诉他他要结婚了?! 乐逍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卫生间洗手的,不知道父亲是什么时候回到家的,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餐桌旁坐下的。“娃娃亲”的消息仿佛平地惊雷,将他炸得晕头转向,脑子一阵阵发蒙,好像成了一具行尸走肉。 直到父亲乐建成充满暗示的咳嗽声响起,他才勉强回过神来,装出无事发生的模样,把不知所措的自己塞进往常那个活泼开朗的躯壳。 这顿饭的气氛莫名而诡异,尽管乐逍努力假装得一如平常,兴高采烈地讲述着自己外出巡演这几个月中发生的种种趣事,却依然没办法控制自己,有意无意地避开了来自叶既明的所有眼神交流。 而坐在乐逍身边的叶既明就仿佛一个没有任何存在感的透明人,只在乐逍讲话时默默倾听,然后默默吃饭,没再说过一句话。 小半个钟头后,乐逍终于讲累了,端起碗开始吃饭。一双筷子很合时宜地伸过来,往他碗里轻轻放了一块红烧肉:“多吃点肉。” 保姆烧的红烧肉肥瘦相间,裹着红亮浓稠的酱汁,散发着浓郁的香气。白花花的肥肉被烧得晶莹剔透,用筷子一夹,软嫩而富有弹性。 然而乐逍看着碗里的肉泛着肥腻腻的光,想到它弹牙的口感和满嘴的油脂,只觉得令人作呕。 他低声说了“谢谢”,却不动声色地把红烧肉往碗的最边沿赶,悄悄把它埋到米饭里,眼不见为净,末了还默默在米饭表面撇了两下筷子,似乎是有些嫌弃。 他的小动作都被叶既明看在眼里,只觉得心头没来由地一沉,酸得难受。 饭后,两个小辈起身收拾碗筷,叶既明悄悄往乐逍碗里一瞥,只见那块红烧肉还安安静静躺在碗底,维持着刚被夹进碗里的模样,连带着红烧肉周边的一小圈米饭,都没有被碰过的痕迹。 收拾了餐桌,陪着乐建成喝了两盏茶后,叶既明起身告辞。 “公司还有点事,今天就不多留了,改天再来看叔叔阿姨。”西装外套搭在手臂上,他推了推金丝眼镜,向两位长辈微微鞠了一躬。 “好,好,你快去忙吧。”文砚笑着起身,悄悄用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瞪了一眼一旁闷闷地刷手机的儿子,“逍逍,你去送送小叶。” 乐逍不情愿地抓起外套,一言不发地闷头往外走,根本不在乎叶既明有没有跟上。一路上,他眉眼低垂,看着路边蹦蹦跳跳叽叽喳喳的麻雀,只觉得没有意思,心如死水。 到了小区门口,乐逍面无表情地说了声“拜拜”,扭头就要往回走。 “逍逍!”出乎意料地,他被叶既明叫住了,高大英俊的Alpha抿着薄唇,眼神深深地凝望,好像要穿透他的心脏。 “你是讨厌我吗?”声音里似乎有点说不出的委屈。 “没有。”乐逍闭了闭眼,“我们不熟。” “还有,我从小就不爱吃肉,尤其不吃肥肉。油光发亮的,看着难受。”说罢,他两手插进衣兜,头也不回地走了。 回到家却是山雨欲来风满楼,空气都好像凝结成了厚重的团,沉甸甸地压在乐逍胸口,令他喘不过气。 后颈的腺体又传来一阵一阵酸酸胀胀的疼痛,仿佛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在反复揉捏挤压那娇嫩的器官,伴随着难以控制的信息素外溢,是气味清新的薄荷香。 腺体的疼痛是老现象了,从幼年开始一直伴随着乐逍,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出现。小时候乐逍曾问过母亲原因,文砚只说“因为你的腺体还在发育呀,就像长高的时候膝盖会痛一样”。因此,乐逍一直坚信腺体酸胀的疼痛也只是生长痛的一部分,是Omega成长的必修课。 “你这孩子,今天怎么回事,也不跟人家讲话,那么没礼貌。”文砚的轻声训斥让乐逍打了个激灵,回过神来。 乐逍看着母亲的眼睛,吸了口气,仿佛下定了某种决心:“妈,我不想结婚。” 他看见母亲的眼里闪过一瞬间的惊慌,以及立刻调度出的作为掩饰伪装的笑意,“傻孩子,说什么呢……” “从小就定下的婚事,是你现在说不结就不结的吗?”父亲的声音从沙发上传来。乐建成没有妻子的好脾气,语气沉得仿佛即将喷发的火山:“临到头想反悔了,我们怎么跟叶家交代?” “那是你们的事情!”乐逍突然吼道,鼻尖的酸意直逼眼眶,“你们从来就没有告诉过我!你们都知道,叶既明也知道,只有我像个傻子一样被你们摆布!你们根本就没问过我的想法!” “都什么年代了,你们还搞包办婚姻这一套!” “胡闹!你真是翅膀硬了,越来越没规矩!要不是因为你小时候……”乐建成气得拍案而起,正要指着乐逍的鼻子破口大骂,却被一向温柔的妻子打断了:“行了乐建成,你少说两句!” “封建大家长!”乐逍怒气冲冲地冲出门,远远地还听见父亲在身后咆哮着“出去了就别回来”的声音,以及母亲的劝解声。 暮色沉沉,夜风吹起乐逍单薄的衣衫,令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摸出口袋里的手机,熟练地翻出通讯录里的号码拨了出去:“喂,出来喝酒。” “乐逍你有病吧,咱俩从下飞机分开到现在才几个小时,你不能让我歇歇吗,当经纪人陪着巡演还不够,还得陪玩……”听筒里的抱怨声混着电流的沙沙声,听得不甚真切。 “老地方,赶紧的。”乐逍截断他的话,说罢便直接挂了电话。 · “什么?结婚?现在?!”嘈杂的酒吧里灯光昏暗,舞台上的乐队演奏着声浪震天的摇滚乐,舞池里年轻男女跟着音乐疯狂摇摆着身体,尽情高歌热舞。 滔天声浪里,向南几乎要把嗓子扯破:“你爸妈疯了吧?才二十岁结什么婚!” “我也觉得啊,有什么办法。”乐逍一手撑着脑袋,一仰头,又是一杯酒下肚。他面前已经摆了三四个空杯,神志也有些模糊了。 “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向南问道。 “不知道啊。”乐逍修长的手指捏着空酒杯,一下一下轻轻磕着吧台,“我爸的态度很坚决,一定要我结这个婚,我妈没有明说,但肯定也希望我结。”他说着,揉了一把自己的头发:“烦死了。” “要我说,结不结婚这件事主要还是取决于那个叶既明。”向南比乐逍大两三岁,心思更活络些,“如果他也不想结,这事儿就没什么好商量的了,你爸妈还能把你俩绑到民政局不成?” “问题是他想啊。”乐逍烦躁地说,“他今天那副模样,彬彬有礼,跟我爸妈相谈甚欢,哪像不想结的样子?” “所以重点来了,你让他改变想法不就完了吗!”向南激动地一拍手,“你看,你今天表现得对他爱答不理的,还挑食,不如趁热打铁,立个作精人设。他本来对你也没什么感情,等把他作烦了,自然就不想跟你结婚了,完美!” “作精……但我本来不是这样的人啊,要不是结婚的消息这么突然,我今天也不会表现成那样,很失礼的。”乐逍低声道。 “所以说是人设、人设啊!”向南又激动又着急,就差拍桌了,“人生如戏,面具一戴全靠演技!” 乐逍不说话了,指尖轻轻扣着吧台,仔细想着向南的话。 演个作精,把叶既明作到受不了悔婚为止?这主意还真不错。 叶既明,等着瞧吧,看看是我先演不了,还是你先忍不下。 第2章 第二章·恋综?! “你到底结不结?”一周后的民政局门前,乐逍在车里坐了十分钟后,终于忍无可忍地扭头问道。 鸡飞狗跳了整整一个星期,在乐建成的咆哮和文砚的劝解中,乐逍终于顶不住压力妥协了,同意与叶既明领证结婚。乐建成乘胜追击,要求两人立刻领证,以绝后患。 “结,稍等我一下。”叶既明在驾驶座上做了几个深呼吸,努力调整过快的心率。 “不是吧,结个婚还要做这么久的心理建设?”乐逍已经入了“娇纵作精”的戏,嘲讽道,“这么不情愿干脆别结了,麻利点送我回去。” “结。”叶既明并不生气,冲他笑了笑,“美梦成真了,有点紧张。”说着下了车,绕到副驾驶向乐逍伸出了手。 乐逍被噎了一下,躲开他的手下了车,径直走进了民政局。 叶既明被冷落了也不恼,笑着快走两步追上来,牵住乐逍的手裹在自己温暖干燥的大掌中紧紧握住。乐逍挣了两下,没挣脱。 一份份文件被递到两人面前,乐逍假装镇定,面不改色签得龙飞凤舞。 然而当钢印真正盖在结婚证上的那一刻,乐逍的心还是忍不住颤抖了一下。 等到站在镜头前拍照时,他才发现自己的面部肌肉都好像僵硬了,努力半晌才勉强挤出一个敷衍的假笑。 “Omega往丈夫身边靠靠,亲密一点。”摄影师指导他。 乐逍不情愿地把肩膀往叶既明的方向挪了挪,距离太近,他甚至能闻到叶既明衬衫衣领上的雪松香气,深沉的木质香笼罩了清新辛辣的薄荷香气。 “三,二,一!”闪光灯一亮,两人的肖像被定格在小小的相片里。 拍完照,乐逍把手里的结婚证往叶既明怀里一拍,一件件带上帽子墨镜口罩,全副武装头也不回地就往外走。 “领证当天还惹老婆生气啊?”摄影师笑着调侃叶既明,“快去哄哄吧小伙子,刚娶回家可不能弄丢了。” “不会的,谢谢啊。”叶既明含笑冲他一点头,小跑着追了上去。 直到两人坐进车里,乐逍在一把扯下脸上的口罩,故作冷脸地睨着叶既明:“满意了?” “满意。”叶既明笑道,手里还拿着两本结婚证仔细端详。 “我提前跟你约法三章。”乐逍把墨镜也摘了下来,今天第一次直视叶既明的眼睛,“第一,我的事业是我的自由,不要妄想我结了婚就会乖乖回归家庭;第二,你要是反悔了,或是有其他感情了,光明正大地跟我说,我立马陪你离婚,不许背着我在外面偷偷摸摸;第三……” “不允许,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公开我们的婚讯。” 他一字一顿说得认真。方才领证时的种种小脾气或许都是为扮演作精而假装戴上的面具,但这约法三章,他是发自肺腑。 叶既明深深凝视着他的眼睛,似乎要用目光将他灼烧出一个洞,看看内里有几分真心。乐逍无惧地迎上他的视线,盯着他镜片上轻微的反光。 两人对视了近半分钟,叶既明才缓缓吐出一个字:“好。” “那走吧。”乐逍扭过头去,重新带上墨镜,“送我回景安洲。” 景安洲是A市有名的高档小区,临湖的独栋别墅,住的都是明星大腕,也有商界名流。乐逍17岁一炮而红之后,便自己做主在这儿买了房,一半供日常生活,一半做工作室和排练室。 半个小时后,迈巴赫稳稳地停在景安洲门前。乐逍头也不回地跳下车,快步往里走去,像是一刻都不愿多待。 “逍逍!”他不耐烦地回头,见叶既明降下副驾驶的车窗,挥了挥那两个红本:“结婚证没拿!” “放你那儿了!”他喊道,扭过头往里跑。初秋的风吹起他的衣角,没有一丁点留恋。 直到乐逍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叶既明的视线才慢慢回到手中的结婚证上。他再次近乎虔诚地翻开,炽热的目光久久凝视着证件上的“持证人:叶既明”与“持证人:乐逍”,双唇贴上了那张冰冷的双人证件照。 照片上的乐逍穿着白衬衣,肩膀不自然地往Alpha的方向扭了一个角度,嘴角扯着僵硬的弧度,好像皮笑肉不笑。然而此时此刻,却被Alpha柔软的双唇覆盖淹没。 “宝宝,我终于来娶你了。” 半晌,叶既明才抬起头来,好像想起什么似的,将两本结婚证都翻开,两张结婚照贴在一起,拍了张照片。 他从应用商店里下了个P图软件,捯饬了好一会儿,在软件里选了个最灿烂的小人笑脸遮住了乐逍的脸,又选了个戴眼镜的小人脸遮住自己的,随后鬼使神差地打开微博,用自己的小号发了条微博。 【@小叶子:美梦成真。】 这也不算公布婚讯吧,摁下“发送”后,他忐忑又复欢喜地想道,遮得这么严严实实的,谁认得出来这是他和乐逍。 更何况,他这个小号一直都是默默潜水,从没在任何地方发过一条帖子,一个普通的结婚照而已,怎么可能吸引得了流量。 他看着微博右上角那仅仅只有“1”的阅读量,满意地给自己点了个赞,收起手机驶离了景安洲。 叶既明满怀侥幸地觉得肯定不会被认出来,然而世事无常,偏叫他撞上了令人迷惑的推送机制,和一些神通广大的网友。 【@吃瓜专业00010101:99(照片左边看着好像乐逍啊)】 【@乐逍头号梦女回复@吃瓜专业00010101:你不是一个人,露出来的头发从发型到发色都像逍逍!】 【@逍遥游回复@乐逍头号梦女:出道老粉认证,身形也巨像!】 【@猹刺闰土:我有个大胆的猜想……】 【@逍逍的正版麦克风:别猜想了!看衬衫领子里露出来的锁骨!上面的红痣!】 叶既明关了微博专心开车,等到了公司,手机里密密麻麻的点赞评论和私信把他吓了一跳。 完了。 · “叶既明听不懂人话吗?”寰星娱乐的会议室里,乐逍窝在皮沙发里,气得像只炸了毛的猫,巴掌大的脸涨得通红,胸口剧烈地起伏,“跟他说了不要公开不要公开,还要发网上!” 腺体上那熟悉的胀痛又来了,小小的腺体仿佛有生命似的,在他后颈跳个不停,伴随着源源不断地发热,摸起来几乎烫手。细细密密的酸胀感如潮水般一波接一波地卷过腺体,仿佛有几十支注射器同时扎进来,一齐往里推药水。 他努力稳住自己的呼吸,不动声色地用手覆上腺体,轻轻按摩。 “算了算了,气大伤身。”身旁的向南慢慢抚过他的后背帮他顺气,“也不能完全怪他,谁知道你的粉丝都那么神通广大,个个都是福尔摩斯。” “现在这尘嚣甚上的,怎么解决。”乐逍叹了口气,打开微博热搜递到向南眼前,“看看吧。” 热搜第一是明晃晃的一行字:乐逍疑似已婚。 作为经纪人,向南比乐逍更早知道这件事的严重性。他捏了捏乐逍的手,鼓励似的:“公司的意思是,借着这个机会让你与叶既明直接公开。” “公开?!” “对。”向南目光坚定,“与其遮遮掩掩,任由流言发酵,还不如坦坦荡荡直接公开。况且你也不是爱豆,恋爱结婚也不影响事业发展。” “公司对叶既明也做了调查,他是明空科技的创始人和执行总裁,明空是近年来发展最好的新兴科技公司,前途无量。他本人也没什么黑历史,挺干净的,不影响。” 乐逍听着向南的话不做声,拧紧了眉,痛苦地揉了一把脸。虽然万分不情愿,但他心里清楚,向南的话是有道理的。 当天下午,乐逍的微博账号转发了叶既明的微博。 【@乐逍V:Married.】 粉丝震惊了,微博沸腾了,热搜第一的“乐逍疑似已婚”迅速变成了“乐逍英年早婚”,后面还跟了一个红得发紫的“爆”。没过多久,服务器也终于不负众望地瘫痪了。 【@乐逍头号梦女:呜呜呜逍逍真的结婚了,一定要幸福呜呜呜呜呜】 【@逍遥游:哇塞哇塞!逍逍和嫂子哥99!】 【@小小的逍逍:逍逍新婚快乐!99!】 【@就爱男妈妈:难以置信,麻麻的好大儿啊啊啊啊啊】 “可算是有惊无险地过了。”向南收起手机,揉了揉因长时间盯着微博而酸胀的眼,“总体舆论走势对你还是比较有利的,不用太担心了。” 随后,似乎是想起什么似的,他“噗嗤”一下笑出声来:“今天这整件事受害最大的估计是叶既明的小号了,现在已经被网友翻了个底朝天了。幸亏他之前什么都没发过,跟新用户似的,不然底裤都要被扒光了。” 他正要继续说,却被电话铃声打断了。 乐逍亲眼看着他接起电话,嘴角的笑容一点点淡了,表情也从方才的嘻嘻哈哈变得严肃起来。那是只有谈工作的时候他才会露出的表情。 几分钟后,向南放下手机说道:“逍逍,刚刚郑导跟我说,他正在筹备一档恋综,想邀请你和叶既明加入。” “恋综?!” 乐逍“噌”地一下站起身来:“可我和叶既明……我们是假的呀!” “那就要往真的演。”向南目光锐利,“逍逍,你刚刚公开婚讯,现在去上恋综,是个很好的机会,既满足了大众的好奇和娱乐心理,也能增加曝光,为明年的新专做宣传。” “叶既明不是明空的总裁吗,他能同意上综艺节目?” “刚刚郑导说,他已经同意了,就看你的态度了。” “逍逍,”向南的声音软了下来,仿佛安抚,“你们刚刚公开婚讯,现在外界都觉得你们新婚燕尔、浓情蜜意。这个时候拒绝,未免不好解释。” 乐逍紧紧地咬着下唇,不知是在委屈,还是在努力忍耐后颈一阵一阵的疼痛:“可你之前不是说,让我往作精那个方向演,好把叶既明作走吗?现在要一起在节目上秀恩爱,还怎么作啊……” 向南一拍巴掌:“录节目不正是个给你发挥的好机会吗!你们如今证也领了,木已成舟,只能通过离婚来摆脱他了。要是一直不见面,还怎么要机会‘作’起矛盾来离婚呢?” “正好借着恋综的机会,跟他朝夕相处一段时间,在镜头外尽情地作,等他受够了你的脾气,离婚不就是水到渠成的事吗?” 乐逍抿着唇不做声,慢慢在心头掂量向南的话,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就这么办。 第3章 第三章·先导片 节目组的动作很快,从邀请乐逍和叶既明加入到正是开始录制,不过短短一个星期。 录制前一天的晚上,乐逍倒挂着躺在自家沙发上,脸上盖着一张写满叶既明个人信息的A4纸,百无聊赖地吹了口气。A4纸被吹起来,露出半张懒洋洋的脸。 “我都背了一百遍了。”他拖着尾音道,“早就滚瓜烂熟了。” “记熟了就好,明天就开始录制了,这些问题备采可能会问,不知道就露馅了。”向南道,“行了,差不多准备走了。” 明天《情丝匠心》节目组就要到每对嘉宾家中进行第一次录制,突击检查两人的爱巢。因此乐逍今晚要搬到叶既明家中,整理个人物品,做出长期共同生活的假象,即使两人自领证后再也没见过面。 乐逍的生活助理甘甜甜负责开车,带着乐逍和向南在景安洲内七拐八拐,绕了十分钟才终于在另一栋别墅门前停下——叶既明的私宅恰巧也买在这个楼盘。 透过车窗,乐逍看见叶既明正站在门廊上,亲自等候迎接。 或许是对叶既明把结婚照发网上这事还憋着气,也或许是为了把作精人设贯彻到底,乐逍下了车便径直往屋里走,好像就是他自己家一样,一个眼神都没给门口的叶既明。 叶既明脸上温柔的笑容僵了一瞬,随后立刻恢复了正常,向他身后的向南和甘甜甜打了招呼,跟着乐逍往里走去。 叶既明家上下三层,还附带一个地下室,比乐逍家略大。室内装修以黑白灰为主,简约大气。 向南二人在安置妥当后便离开了,偌大的别墅只剩乐逍与叶既明二人。 乐逍垂着头,尴尬地不知该做什么好,只觉得腺体又开始不对劲了,似乎能感受到后颈的温度隐隐攀升。 忽然间手被牵住了,是叶既明轻轻握住了他指尖,动作柔和得仿佛是对待名贵的瓷器一般,拉着他往沙发边走去。 “逍逍,对不起。”他苦笑着望着乐逍仿佛不安的小动物,垂首敛目,一点点挣脱他的手,悄悄向远离他的方向挪动,“我不该不听你的话,把结婚证发网上。对不起,给你惹麻烦了。” 似乎没料到他会这么说,乐逍的动作顿住了,有些惊讶地抬头望去,只看见薄薄的镜片后,一双诚挚的眼眸。 心尖轻轻一动,乐逍仿佛被他的示弱与认错蛊惑,伪装出的娇纵作精人设差点一溃千里。幸好在最后一秒他记起了自己的使命,连忙板起脸,冷冰冰地“哼”了一声算是回应。 叶既明似乎也察觉到这细微的变化,重新握住他的手,握得更紧了些。皮肤的温热从宽大的手掌源源不断地传来,乐逍只觉得那块皮肤连同后颈的腺体一起,都隐隐约约地发烫。 “明天的录制,紧张吗?”叶既明问道,看着乐逍栗色的卷发,像只乖巧的狗狗一般,没忍住伸手揉了揉。 “还好。”乐逍偏头躲了一下,没躲过,故作生气地道,“别摸我头!” 叶既明笑着推了推眼镜,有些讨好似的换了个话题:“不早了,吃夜宵吗,还是直接洗漱休息?” “睡觉!”乐逍气鼓鼓的,抬腿就往楼上走,走到一半突然回头,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那个……卧室在哪儿啊?” 这次是彻底没憋住,叶既明“噗嗤”一声笑出来,镜片后的一双眼都笑弯了:“三楼。” 还以为是只乖巧的小狗,没想到是只笨笨的小刺猬,明明有柔软的内里,却要故意露出一身刺,假装凶狠。 二楼关着灯,漆黑一片,乐逍也无心窥探,径直上了三楼。 行李已经被甘甜甜收拾齐整了,他常穿的衣服在主卧衣柜里挂了一排,占了半边,另一边是叶既明的。一半轻松休闲,一半西装革履,泾渭分明。行李箱也被藏进柜子里,绝对不叫人看出来是才搬进来的。 乐逍从属于自己的那半边衣柜里翻出贴身衣物和毛巾,很有边界感地去走廊上的卫生间里洗漱了。 不多时,他顶着一头湿哒哒的卷发出来,一边擦水一边站在走廊上东张西望,悄悄朝路过的每个房间里探脑袋。 “在干什么?”宽大的手掌搭上他的肩,低沉的声音将他吓了一跳。他慌慌张张回头,只见叶既明站在他身后,一脸无奈地笑。 “找客房……”乐逍正讪讪解释,又想起了自己“作精”的使命,立刻换上娇纵的面孔,“怎么,不让看啊?” “都让看。”叶既明识破了他的小伎俩却故意不说,只笑得更宠溺了些,“但是如果节目组发现咱们刚结婚就分房睡,他们会怎么想?” 乐逍抿着嘴不说话。理性上,他知道马上就要开始录制,势必要在节目组和全国观众面前装作蜜里调油的模样,但感性上,他依然有点难以接受,自己要跟一个不熟悉的Alpha同床共枕。 “睡主卧好不好?”叶既明的语气温柔得简直称得上诱哄,“我保证,什么都不会做。” “但你刚刚还摸我头。”乐逍小声嘟囔着,抬腿往主卧的方向走去。 跟在他身后的叶既明哑然失笑,小刺猬还挺记仇。 叶既明的家即使是主卧都干净整洁得仿佛样板房,冷冷的白炽灯打在深灰色的真丝床单被罩上,泛着丝丝缕缕的光。黑白格纹的地毯没有一丝褶皱,连边角的流苏都规规矩矩。 乐逍坐在床头,听见主卧浴室的门锁“咔哒”一响,循声望去。 成熟英俊的Alpha穿着黑色真丝睡衣,正拿毛巾擦拭满头水珠。一滴水从他脸颊滚落,在棱角清晰的下颚停顿一下,滑过微微凸起的喉结和线条清晰的锁骨,没入衣领之中,洇出一片深色水痕。 乐逍看看Alpha高大精瘦的身材和禁欲系的真丝睡衣,看看这宛如样板房的卧室,再低头看看自己的打扮——棉质睡衣,印着彩色卡通小熊。 格格不入。 他迅速将自己缩进被子,只露一双眼睛在外面,翻个身背对着叶既明开始看起了手机。 那厢叶既明已经吹干了头发,见状道:“准备睡了?” “嗯。”乐逍的声音被枕头捂住了,听上去闷闷的。 身旁响起了窸窸窣窣的声音,是叶既明掀开被子上了床:“晚安。”他说着关了灯。 乐逍紧张地根本不敢回头,蜷缩着身体浑身僵硬,强迫自己把注意力放在手机上,两眼死死地盯着屏幕,却一个字也没有看进去。 过了几分钟,叶既明的声音在身后的黑暗里响起:“逍逍,不要关着灯看手机,对眼睛不好。” “怎么跟我妈一样。”乐逍闷闷抱怨着,摁灭了手机屏幕。一时间,卧室陷入了彻底的黑暗。 漆黑中,视觉以外的一切感官被无限放大。他能听见身旁叶既明均匀的呼吸声,能闻到源源不断的深沉的雪松气息,甚至能感受到身侧叶既明略高的体温。 腺体又开始不安分了,却不是胀痛,而是他从未遇到过的密密麻麻的痒。仿佛有人在用羽毛不停地逗弄他的腺体,细细密密的痒意如涟漪,一下一下地撩拨。 他试图伸手去挠,却无济于事,只好悄悄地辗转反侧,企图化解,却又提心吊胆,怕惊扰到一旁的叶既明。 床头灯忽然被打开:“睡不着?”柔和的灯光打在叶既明的脸上,投出大片温暖的阴影。摘了眼镜的他似乎视力不太好,眼睛微微眯着,眼神也没什么聚焦,却意外显得更加温柔。 “嗯。”乐逍没说腺体的异样,叶既明也只当他是换了地方有些认床:“乖乖闭上眼不要动,很快就睡着了。”说罢,又关了灯。 黑暗里,乐逍闭着眼,努力调整自己的呼吸。每一次呼吸吐纳间,他似乎嗅到越来越浓郁的雪松香气,仿佛河流般轻柔地将他包裹。而他就是流水中那一叶扁舟,随着水流飘飘荡荡,在河水的怀抱里渐行渐远。腺体的痒意也如潮水般渐渐退去,消失不见了。 他竟然就这样不知不觉地睡着了。梦里,似乎还有皑皑白雪覆着高大挺拔的青松,雪地里伫立着一座小木屋,壁炉里的柴火烧得噼啪作响,亮堂堂的火光将室内照亮,温暖如春。 听着乐逍的呼吸声渐渐平缓绵长,叶既明在黑暗中睁开了眼,用目光一遍遍描摹他的睡颜,却没有收回自己刻意释放的信息素。 晚安,宝宝,他在心里默默地说,一夜好梦。 · 第二天清早门铃便响了起来,是节目组的人到了。是叶既明开的门,乐逍还在三楼主卧酣梦正香。 正梦到雪夜的星河,忽然感觉被人轻轻摇晃,霎时满天繁星都跟着天旋地转:“逍逍,逍逍?” “干嘛呀……”乐逍不耐烦地翻了个身,把脑袋缩进被子里,只露出一撮呆毛在外面。“再睡一会儿……” “逍逍,已经八点半了。节目组已经在门外等着了。”最后一句话是贴着他的耳朵说的,仿佛气音。 乐逍的眼睛一下子就睁开了,只看见叶既明撑着手覆在他上方,满眼笑意地看着他。他仿佛炸了毛的猫,一瞬间蹦起三尺高:“知道了!”又急急忙忙推搡着叶既明往外走:“等一下就好!” 叶既明双手作投降状,无可奈何地被他笑着推出门,这幅宠溺的模样被门边的摄像机逮了个正着。 “内人比较害羞。”他笑着对摄像机解释了一句,随后扬声问门后的乐逍,“逍逍,早餐还是老样子?” 乐逍不知道什么是“老样子”,一边囫囵应着“都行”,一边赶紧洗漱。 十分钟后,他从楼梯上走下来,正巧看见叶既明端着盘子走到餐桌边。他穿着米白色卫衣,看着很休闲,头发也没有特地打理,几缕碎发懒散地搭在额前,少了总裁的精英范,多了些居家气息。 他悄悄打量着桌上的早餐,看看什么是所谓的“老样子。”出乎他意料地,早餐很丰盛,一边是黄油培根配吐司和一大杯温牛奶,另一边是青菜瘦肉粥配煎饼,还有一杯豆浆。 乐逍装作很自然地坐到吐司的那一侧,拿着黄油刀一边抹黄油,一边悄悄用眼神询问:这都是你做的? 叶既明不答话,回以一个笑容。若是忽略掉屋里四处的大小摄像机,他们的相处倒真称得上温馨又日常。 这段“温馨早晨”没怎么删减就被搬上了节目,作为先导片在同一周周五晚八点发布。英年早婚的大热流行歌手、年轻有为的公司总裁、最新曝光的惊人婚讯、甜蜜宠溺的相处片段……无论哪一样都为节目赚足了噱头,也令乐逍、叶既明二人被广泛热议,甚至有了cp名——“夜宵”。 先导片发布不过几个小时,“夜宵”cp仿佛平地起高楼似的,迅速拥有了cp名、cp超话和“我为夜宵举大旗”的cp粉“夜宵女孩”。 【@是产品我大吃特吃:啊啊啊啊这是什么绝美夜宵!这也太香了!我单方面认证夜宵是正餐!我们夜宵女孩上桌吃饭!】 【@糖酥不做梦:请夜宵夫夫支付一下我治疗高血糖的费用……】 【@逍遥游:只有我的关注点在逍逍居然赖床还有起床气吗……另外,逍逍的睡衣好可爱,求链接!】 【@逍逍乐不玩消消乐:谁懂我们逍逍的小动作!刚起床把老公推出门那里也太可爱了吧!】 【@小大王回复@逍逍乐不玩消消乐:同意!以前在镜头前都很大方的,现在会害羞了,每次跟叶总说话都悄悄撒娇还做八百个小动作!】 当看到这条评论时,乐逍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 胡说!他才没有撒娇!他明明是在作! 他有些懊恼地开始反思自己,究竟是自己演技太差,让人看出破绽了,还是“作”得不到位,没有“作”到痛点上? 马上就要出发去指定的地点开始正式录制了,乐逍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更努力地“作”,最好把叶既明作得烦不胜烦,结束录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忍无可忍地拉着他去民政局离婚。 那样才好呢。 第4章 第四章·蓝眼泪 当先导片正在各大平台火热播出时,当新鲜出炉的“夜宵女孩”正如火如荼地组建cp超话盖楼磕糖时,“夜宵cp”的两位正主却两耳不闻窗外事,正窝在家里收拾行李。 第二天一早就要出发去凤山,正式开始节目的录制。入夜,两个28寸的行李箱摊开,把主卧剩余的空间占得满满当当。纯黑行李箱外表干净光洁,各种衣物分门别类叠得整整齐齐,简直是强迫症福音;另一边,白色行李箱上贴满了眼花缭乱的贴纸,每个边边角角都不放过,行李箱里更是蔚为壮观,各类衣服摞成了山,交缠在一起,剪不断理还乱。 乐逍从衣柜里抱了最后一摞衣服丢进箱子,大喊一声:“累死我了!” 说着便使用暴力将箱子合上,丝毫不顾里面即将溢出来的衣物,坐在箱子上死命拉拉链,愣是把所有衣服都塞了进去。 “东西都带好了吗?”叶既明问,“换洗衣物、洗漱用品、电子设备、身份证件,还有抑制贴、抑制剂?” 带啦带啦,啰嗦死了。乐逍坐在行李箱上刷手机,敷衍着回答。 他余光瞥见叶既明往他自己的箱子里放抑制剂:“你带这么多?” 当今市面上常见的抑制剂分短效、中效和长效三种类型,最短只能维持六个小时,中效12小时,长效24小时。对于乐逍而言,若是工作撞上发情期,他一般都注射长效抑制剂,带七八支就够了。 但叶既明的行李箱里码了一排又一排针剂盒,几乎占了行李箱的四分之一。就算全是短效抑制剂,也用不了那么多。 “有备无患。”叶既明笑笑,“我用的剂量也和你不一样。” 乐逍撇撇嘴,不欲多问,却又在他箱子里看见了一排白色铁盒。干干净净的包装,上面一个字都没有。 “这是什么?”想到自己“作”的使命,他干脆不管不顾拿过来,径直打开。 里面躺着几支包装小巧的针剂,和他见过的市面上的抑制剂都不一样,针筒里的药剂是浅蓝色的,莹莹地泛着光,像名贵的蓝宝石,也像夜晚海边闪烁的蓝眼泪。 “逍逍不闹。”叶既明也不恼,像哄孩子一样哄他,“这是……保健品。” “保健品?”乐逍挑挑眉毛,故意说道,“你这就到用保健品的年纪了?” 叶既明被逗得笑弯了眼,依旧不生气,只是起身揉了揉他的头发:“我确实不比逍逍年轻了呀。” 第二天一早要赶飞机,他催着乐逍赶紧去洗漱睡觉,自己却还要去书房处理公务。 等他走出书房,已经过了午夜,主卧门关着,两只行李箱立在门边。纯黑色的极简商务,规规整整,可以当场拿去拍摄行李箱广告;白色的贴了一圈花里胡哨的贴纸,被衣服撑得鼓鼓囊囊,仿佛里面有一颗炸弹,下一秒就要炸开。 叶既明看着这对比哑然失笑,轻手轻脚地将两只行李箱提下楼。 待他回房,主卧里黑漆漆一片,只剩他那一侧的床头灯还亮着,散发着微弱的光。 假装满身刺的小刺猬,内心也还是软乎乎的,还会默默地给他留灯。 叶既明眼底的笑意和爱意多得几乎溢出,那满脸幸福的模样任谁看了都会觉得这是个已经在爱情里溺亡的傻子。 他悄悄走到乐逍那一侧,将他枕边的手机搁在床头柜上——手机还温温的,显然是又摸黑刷过。又捡起被踢到地上的半截被子,替他掖好被角,近乎痴迷地呼吸着他无意识散发的薄荷味信息素。 一股熟悉的燥热袭来,从腺体扩散至四肢百骸,血液都仿佛要沸腾。随之而来的是腺体的疼痛,器官仿佛自己有生命地搏动,一下一下泵出火烧火燎的痛觉。他静静地靠在床头,闭着眼试图调整呼吸,与燥热和疼痛做对抗。然而满室的薄荷气息只会火上浇油,张牙舞爪地掠夺蚕食他的最后一丝理智。 这种感觉太熟悉了,过去十几年里,这种难耐的燥热和疼痛早已成为他深夜的不速之客,他早已习惯,早已能妥善处理。 然而今夜,身旁的乐逍成了最大的变数,薄荷的辛辣清香仿佛任性的小猫爪子,撩拨着他大脑里最后一根理智的弦。 他越发沉重的呼吸声似乎吵到了乐逍,身旁的人翻了个身,无意识地哼了哼,信息素气息更浓一倍。 眼看着弦就要断掉,叶既明以最快的速度翻身下床,从抽屉里抽出一个白色铁盒,几乎是逃命般地躲进了卫生间。 黑暗里,他取出一支针剂,浅蓝色的药剂在黑暗中闪烁。他颤抖着手撕开包装,毫不犹豫地扎向自己的腺体。 · 第二天清晨,叶既明又恢复了以往的意气风发,甚至还能下楼准备好早餐后再叫乐逍起床,不见半点昨夜的狼狈。 节目组给他们定的机票是早上九点,乐逍六点多就被叶既明喊醒,睡眼惺忪,起床气正大。甘甜甜开车来接,叶既明坐副驾驶,乐逍独霸整个后排座睡得东倒西歪。 等轿车缓缓停下,叶既明才转身叫醒睡得正香的乐逍。 主办方财大气粗,直接帮他们订了VIP,省去了许多手续,也把许多热情的粉丝隔离在栏杆外,两人一路畅通无阻。 乐逍依然没醒过神来,坐在自己的行李箱上抱着拉杆打瞌睡,仿佛一只抱着树干的考拉,任由叶既明拖着他和行李往前走。 朦胧中,乐逍能听见栏杆后有热情的粉丝在喊他的名字。他困得睁不开眼,抬手向她们比了个爱心作为回应。 叶既明俯下身在乐逍耳边笑说:“我们逍逍这么受欢迎啊。” 乐逍的脸又红了,不自觉地推了推墨镜,墨镜下的双眼目光飘忽:“你第一天知道啊。”说罢,又恢复了抱着拉杆睡觉的姿势,不再理他。 机场的工作人员来接他们进贵宾楼,本想帮二人拿行李,却看着行李箱上睡得正香的乐逍犯难。叶既明冲她笑笑,示意她不用麻烦,自己一手推着一个行李箱,带着所有行李和他的Omega一起进了贵宾楼。 直到两人进入贵宾楼,围栏外的长枪短炮都一直“咔咔”响个不停,没过多久,尽职尽责的站姐便发布了二人的精修机场照。 其中一张是乐逍的单人照,他坐在行李箱上,扭头向粉丝们比心,引得一群妈粉直呼“我崽崽怎么这么可爱!” 还有一张双人照,乐逍树袋熊一般懒洋洋地抱着拉杆,叶既明弯腰俯身与他说话,嘴角还挂着明显的笑意。这张照片一经发布便击中了“夜宵女孩”的心,大呼“我的cp也太甜了!”而看到叶既明拖着乐逍进入贵宾楼时,又不禁感叹“叶总男友力max!” 网络上讨论地热火朝天,乐逍一概不知,从候机一路睡到飞机落地,才算养足了精神。 飞机降落在凤山机场,又经过几个小时的车程,他们才终于抵达南凤村。 南凤村位于祖国南方的大山里,是近些年著名的旅游胜地。四面环山,重峦叠嶂,梯田重重叠叠直连云天,南凤村依山而建错落有致,一条千水河如丝带贯穿村寨,河上一座烟雨桥飞跨两岸,看遍数十年风风雨雨。 乐逍他们到得最晚,另外三对嘉宾都已抵达。除他们以外,这次节目组邀请的嘉宾还有一对男A女O,两人都是演员,因戏生情后修成正果,已经结婚十多年了。一对女□□人,芭蕾舞者与小提琴家,正是热恋期的情侣,乐逍对小提琴家比较熟悉,还曾经有过合作。最后一对也是男性伴侣,但与乐逍和叶既明不同的是,两人都是Alpha,分别是大学教授与游泳运动员,也是相爱多年,算网上有名的同性恋人。 八位嘉宾一同下榻村中民宿,安置好后一同在民宿的小院中集合,准备正式录制。 随后节目组宣布了第一个环节:给定的食材中挑选三样,做出一道菜品,作为今晚“长桌宴”的菜品之一。 这个环节并不困难,主打轻松愉快的氛围,主要是为了让不熟悉的各位嘉宾能迅速破冰,共同相处。 然而乐逍却犯了难:他根本不会做饭。 人生前二十年,他在家里就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文砚宠着他,从不让他进厨房,乐建成虽然性格严厉古板,但在这方面也对他没有任何要求,导致年纪轻轻在音乐上才华横溢的乐逍——是个生活白痴。 面对琳琅满目的食材,他犹豫不决,眼神不自觉地往叶既明的方向瞟,希望他能给自己一点帮助。 叶既明显然领会了乐逍的意思,笑着往他手里塞了颗生菜:“拌个沙拉吧,这个比较简单。” 乐逍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他,小声说:“在你心里我就只会拌沙拉?”他还以为自己至少能胜任番茄炒蛋、青椒炒肉之类的家常菜。 叶既明往他手里又塞了个番茄,一边说道:“哪里,我是怕你没有经验,被油烫到。” 在镜头拍不到的地方,乐逍悄悄翻了个白眼。 叶既明笑笑不语,转头挑选自己的食材去了。 茫然失措的并非乐逍一个人。其他嘉宾里,游泳运动员何晨也是厨房白痴,站在一旁任由爱人给自己挑选食材,两位女生更是双双抓瞎,对着食材和厨具大眼瞪小眼。 前期的挑选和清洗食材还不算难,四位“困难户”还能勉强完成,等到了下锅的那一步,更是鸡飞狗跳、好不安生。 也是这个时候,乐逍才意识到,叶既明眼疾手快地帮他挑好了食材用来做沙拉,是多么英明的决策。 “啊——”武朔手忙脚乱地往锅里丢食材,爆发出一阵惊叫,素日拿琴的一双手里正无措地攥着锅铲,拿着锅盖当盾牌用,“油溅出来了!墨墨帮我!”边说着边往恋人身边靠。 谢执墨自顾不暇,舞者的纤纤玉手拿着菜刀,显得极其违和,切出来的菜也是歪七扭八,卖相不佳。 另一边,何晨显然已经放弃,把自己的食材全部交给爱人,自己站在一旁打下手。而乐逍的工作就更轻松了,将蔬菜洗净去皮后,稍微切几下,倒进沙拉碗和沙拉油拌匀,就算大功告成。 这个时候,即使心里不情愿,他也不得不佩服叶既明的先见之明。 两位演员都是会下厨的人,见这边乱成了一锅粥,女演员常思主动走过来,接过了武朔手里的锅铲。常思话不多,只是笑,年过四十的女人风韵依旧,看着两个年轻姑娘的眼神颇有几分妈妈的慈祥。 不多时,八道菜全部出炉,虽然制作过程一波三折,但每道菜看上去居然卖相都很不错。大大小小的碗碟在桌上摆了一长条,是为“长桌宴”。 最令乐逍惊诧的是,叶既明居然端出了一锅鱼汤。 热气腾腾的鱼汤熬得奶白,事先在锅中煎得两面微微焦黄的鱼肉在浓汤中若隐若现,鱼肉雪白鲜嫩,鱼皮酥脆泛黄。汤里还有些冬笋、豆腐作为配菜,色泽鲜艳的小葱浮在水面上,青葱翠绿得颇有几分生机。一道鱼汤被他做得色香味俱全,令人垂涎欲滴、食指大动。 “原来叶总才是真正的高手。”男演员韩子虔笑着调侃,“不声不响,一鸣惊人啊。” “韩先生说笑了。”叶既明很客气地笑了笑,“食材有限,只能将就了。” “这要还是将就,那我们做得就该没眼看啦!”武朔欢腾地笑道,“多亏了常思姐姐,不然我和墨墨真是只能无头苍蝇乱转了!” 众人都被她的话逗笑了,餐桌上气氛越发活跃起来,欢声笑语不断。借着欢笑声的遮掩,乐逍在桌底轻轻踢了踢叶既明,压低了声音:“你怎么还会做这个?” 叶既明笑笑:“逍逍不是喜欢吃鱼吗?” 听到这话,乐逍更是瞪大了眼,偏过头不可置信地问:“你连这个都知道?” “逍逍喜欢吃鱼虾,喜欢喝鱼汤,鱼汤里还爱放瑶柱和豆腐;不爱吃肉,肥肉一概不吃,瘦肉也有讲究,对不对?”叶既明不紧不慢地说道,好像他们是相处多年的真爱,对另一半的饮食习惯了如指掌,“你给我的文件里都写着,忘了吗?” 是的,乐逍想起来了。搬到叶既明家前,他们互相交换了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生活习惯、兴趣爱好等等。叶既明的信息只有短短一页A4纸,乐逍翻来覆去早已看腻了;而乐逍当初为了“作”,发了个十几页纸的文档给叶既明。他本就挑食,更是事无巨细地把最细枝末节的饮食习惯都写得一清二楚,只为了报复第一面的那块红烧肉。 只是他没想到,叶既明不是仅仅看过了,而是真的记住了。 “这里的食材有限,没有瑶柱,等回家了我再做给你吃,好不好?”叶既明贴着乐逍的耳朵悄悄说道,呼吸喷洒在乐逍耳后,火烧火燎的。 他没说好,也没说不好,抿着嘴飞快地躲开了。在摄像机的镜头下,倒真像一对新婚夫妻,咬着耳朵讲悄悄话,然后害羞地红着脸躲开。 一顿长桌宴吃到夜幕四合才算散了,彻底破冰的八人两两归巢,互相牵着挽着、搂着抱着回了各自的小屋。节目组租了当地条件最好的民宿,是几栋联排小屋,每对恋人都分到了一户双层小楼。 行李已经被人搬进去了,妥帖地归置在墙角。乐逍拿过自己的箱子,准备取了衣物上楼洗漱—— 原本乱糟糟的行李箱竟变得井井有条,所有衣物和日用品全部分门别类地放置妥当,原本被塞到几近爆炸的行李箱忽然变得空间富余了,合上后也能非常顺滑地拉上拉链,再也不会像从前一样,仿佛下一秒就要爆裂开来。 就好像有个好心的田螺姑娘,悄悄帮乐逍收拾好了一切。 乐逍抬头望去,正撞进“田螺姑娘”的笑容里。 耳后那一小块皮肤又烧起来了。 第5章 第五章·制香 第二日早晨,节目的录制正式开始。 所有嘉宾在民宿小院集合后,导演组宣布了第一个活动环节:古法制香。 南凤村是知名的非遗文化传承基地,古法制香顾名思义,便是通过传统非遗技法,制作香丸、香牌或线香等等。制作的过程既富有体验感,又考验嘉宾的耐心与细致,对于节目组而言,既宣传了非遗文化,也借此赚了一波流量和好感,可谓一举多得。 在制香的过程中,节目组也提出了两个新要求:每位嘉宾都需制作与伴侣信息素气味相同的香品,同时,手腕上需佩戴实时监测各项身体指标的手环。 对此,节目组解释道:“你们当中,有如胶似漆的热恋期情侣,有鸾凤和鸣的新婚燕尔,也有相濡以沫十多年的伉俪情深。当你们承诺爱情的海枯石烂地老天荒,你们的身体是否也忠诚热烈地践行着山盟海誓?身体的指标不会撒谎,信息素的吸引力依然有效,不论你们是否把爱挂在嘴边,你的身体依然会做出最可靠的回应。” 听完节目组的长篇大论后,韩子虔率先笑起来:“你们这不就是欺负我们老夫老妻,婚姻生活从轰轰烈烈变得细水长流了,比不上热恋期和新婚期的怦然心动了呗?” 站在他身边,一向沉默寡言的教授段维岳突然开口:“那不一定,可能只有你变得平平淡淡了。” 何晨连忙拐了爱人一肘子,笑着解释道:“不好意思哈,老段说话有点毒舌。” 段维岳也不否认,揉了揉肋间,一只手借着袖子的遮掩紧紧攥住了何晨。何晨也回握住他的手,两个人的力道大得仿佛要把对方的手骨捏碎。 这边“老夫老妻组”笑笑闹闹的时候,真正紧张的乐逍悄悄地咽了口唾沫。 天地良心,他这个假结婚的才最该紧张吧!他和叶既明连感情基础都没有,谈什么生理吸引?等监测结果出来了,他们的包办婚姻不就要曝光了? 他不禁抬眼去看叶既明,却见对方气定神闲,似乎根本没意识到这会有什么样的影响。 “你不紧张吗?”他悄悄问道,“身体数据又演不出来,怎么办?” “不慌。”叶既明伸手牵住乐逍,“不会有事的。” 他这幅神情都让乐逍不禁怀疑,他是否买通了节目组提前伪造数据。 解释完规则后,第一个活动便正式开始了。有一位老师先向他们演示一遍制香的流程,随后便由嘉宾自己操作,制作的样式也由嘉宾自行选择。 看过老师的演示后,乐逍便决定做一串香珠,可以戴在手腕上,叶既明则选择做香牌。 节目组已经准备好了制香所需的材料,与每位嘉宾信息素气味相同的香料更是必不可少。乐逍拿起一块状似枯木的香料,放在鼻尖下闻了闻:“叶既明,这个也是雪松诶,原来雪松晒干了是这样的。” 还不等叶既明回答,他突然凑近叶既明的后颈嗅了一下:“但跟你的气味还不完全一样。”说罢,继续好奇地研究其他香料去了,还不忘冲叶既明眨眨眼。 叶既明读懂了眨眼里的弦外之音——不过是“新婚”的一场戏,然而当他低头查看手腕上的监测数据,方才一瞬间突然飙高的心率不是作假。 他笑着摇摇头,像是在无条件包容另一半的玩笑,低头开始选材料了。 两人很快根据老师提供的香方称量好了各自所需的材料,准备开始制作。 乐逍选择的香方里除了雪松,还有艾草、薄荷叶和一点冰片。见他同时选了雪松和薄荷两样材料,叶既明忍不住调侃道:“怎么同时拿两种材料,是想两个方子都做吗?” “我这个方子里本来就有这两种材料,这叫‘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懂什么。”乐逍哼了一声,“自己做自己的,别想着我帮你做。” “好。”叶既明笑起来,镜片后的一双眼都弯起来了。 古法制香的步骤较多,为了节省时间,节目组已经事先将香料炮制好了,等嘉宾选材配伍后便能开始研磨。 叶既明拿着研钵将香料捶捣成小块,随后放入药碾子中,交给乐逍碾磨成粉。 药碾子由铁制的船型碾槽和像车轮的碾盘组成,乐逍抓着碾盘两边的把手来回滚动,随着每一次碾压,碾槽中的碎块状材料慢慢化作细粉,雪松和薄荷的清香四溢。 或许是被满室香气刺激了,他的腺体又开始了轻微的胀痛。四下观望了片刻,他躲在摄像机的死角,悄悄伸手摁了摁腺体。 待碾磨好后便要过筛,筛去没有被研磨掉的杂质,只留下最细腻柔软的香粉,随后加水和香,像揉面团一样反复揉捏。 这场面跟过年时家里揉面包饺子很相似,而乐逍就是每家每户都有的那个爱闹腾的小孩儿,看见面团便要去凑个热闹。 他学着家里揉面的技巧揉着香团,不多时十指间都染上了香料的清香,清冽芬芳。 然而乐逍终归是“大小姐”,从小到大一直被文砚调侃“手无缚鸡之力”,揉了十分钟后便觉得手酸不已,一脸理所当然地将香团交给叶既明:“揉不动了,你帮我揉。” 叶既明笑着接过手,揉了没两下,眼前忽然被一双沾了褐色香泥的手遮住了视线:“你闻闻,都是你的味道,香不香?” “我闻不出来。”叶既明偏头躲过差点盖在他脸上的巴掌,诚实地答道。 Alpha和Omega往往对自己的信息素气味不敏感,就好比自己往往闻不到自己的香水味一样。 “没意思。”乐逍白了他一眼,低头闻了闻自己的手,随后去水池洗掉了香泥。 洗手时,他察觉到了腺体的细微变化:原本的轻微疼痛不知何时转变为发热,仿佛有一千根血管一齐鼓噪地跳动。 手腕上突然传来一阵振动,他低头一看,是佩戴的监测器,显示受信息素影响,数据波动较大。 可是,他刚刚只是闻了闻自己手上的雪松香料啊…… 想到这儿,他眼神一转,擦干了手后又去揉叶既明的那团薄荷味香团。揉了几分钟后,他又故技重施,将薄荷气息浓重的双手盖在叶既明眼前。 “我的味道,闻到了吗?”他故意用洋洋得意的语气问。 还不等叶既明回答,他手上的监测器忽然开始警报狂响,急促的“滴滴”声在只有两人的小房间里显得格外突兀。 乐逍显然也没料到他的反应如此强烈,吓得连忙拿开手,小心翼翼地去看监测器:各项指标均有明显波动,心率过高,信息素浓度较高。 乐逍登时不敢恶作剧了,悄悄跑去水池边又洗了一次手,随后问道:“那你的香团……需要我帮你揉吗?” “不用。”叶既明暗暗做了几个深呼吸,已经平静下来了,乱响的监测器也安静下来,“正常的生理反应,没关系的。”他边说,边在心里暗暗庆幸,幸亏今早出门时拿了两支“蓝眼泪”。 正……正常? 开始前他居然还在担心两人没有生理吸引,导致监测数据一成不变,现在看来,恐怕要担心数据波动太大、太不正常。 不过,拜这个意外所赐,乐逍果然安分了不少,拿着小锤和揉好的雪松香团开始敲打炼香。 只是,伴随着不停的捶打,他手上的监测器也开始震个不停,显示屏上不断跳出“数据波动较大”“信息素浓度较高”等字样。另一边,叶既明揉着那团薄荷味的香泥,脸上的神情隐没在低头的阴影里,只有手腕上交替响起的“滴滴”声和“嗡嗡”的震动声暴露了他最真实的反应。 一时间,沉默的房间里只有两个监测器此起彼伏的警报声,仿佛一场另类的交响乐。在这声响中,乐逍的脸悄悄地红了。 不知走神了多久,乐逍忽然被叶既明喊他名字的声音惊醒:“逍逍,这个也揉好了,你先炼香,我去一下洗手间。”说罢,将揉好的香团放在他面前,急匆匆地出了房间。 几分钟后他再进来,已经面色如常,手上的监测器也恢复了安静。 待炼香完成后,香泥需放置半日,随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压模制作。两人一同离开制香的房间,默契地不抬眼看对方,却不知在心虚些什么。 恋综节目并不像竞技类综艺那样行程紧张、输赢必争,更多时候像是旅居,给了嘉宾放松身心的休闲时光,着重拍摄嘉宾的“撒糖瞬间”。 午饭后,乐逍睡了个幸福的午觉。待他一觉睡醒,上午制作的香泥也经过半日的放置,可以进行压模了。 压模的过程很简单,只需将香泥放入模具中压实即可。乐逍乐此不疲,将压成一颗颗小珠子,还拿起来仔细端详、搓扁捏圆,仿佛玩黏土的小孩子。 叶既明要做香牌,用的模具花纹也更复杂。他接连压了好几块,然而即使手上动作不停,他的目光也如粘了强力胶一般,牢牢黏在乐逍身上。 “逍逍,你的珠子送我两颗好不好?” “干嘛?”乐逍不明所以地抬眼,张开手捂住自己压好的香珠,“这是我做的,为什么给你?” 叶既明看他这幅护食的模样哑然失笑:“你说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见乐逍开始瞪他,他连忙补充道:“只有香牌太单调了,再加两颗珠子,穿绳后更好看。” 乐逍扁扁嘴,好像勉为其难地相信了他这番说辞,从压好的香珠中挑了两颗给他。 “谢谢逍逍。”叶既明笑着伸手去揉他的头发,被他偏头躲过了。 “手上都是香泥,别摸我。”他低着头压模,小声嘟囔着,再不理叶既明了。 压好的香牌和香珠要放置阴干五至七天,才能打磨穿绳,制成成品。在此期间,节目组还有其他活动安排,制香的活动基本告一段落。 晚饭时,八位嘉宾重聚一堂,每个人身上都沾染了浓重的、和伴侣信息素气味相似的花草香气。凑近后,甚至能猜出他们信息素的气味。 韩子虔身上有沁人心脾的桂花香气,那应当是常思的信息素,而常思则带着淡淡的青草气息; 武朔的信息素应当是很热烈奔放的玫瑰,她自己携带的茉莉香气则暴露了谢执墨的信息素气味; 何晨身上有很浓重的檀香,不似他的性格,倒是很贴合爱人段维岳的气质,而段维岳身上也有一股与他不符的佛手柑气味…… 远远地,仿佛一片香氛的海洋。 碰面后,乐逍一边与大家闲聊,一边悄悄地嗅每个人身上的香气,然而手腕上的监测器却依然一言不发,安安静静。 直到他低头闻了闻自己掌心的雪松气息,监测器才“嗡嗡”地震了两下。 叶既明见状,在他耳边玩笑道:“小狗鼻子,真灵。” 乐逍白了他一眼,扭过头去。 只是,他明明没有被叶既明标记,甚至和叶既明都算不上真正的情侣,为什么单单对他的信息素反应这么大呢? 第6章 第六章·今夜 八人一边闲聊一边用餐,晚餐即将结束时,节目组又发话了。 “恭喜大家顺利完成了第一个任务,相信今天的古法制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体验!大家制作的香品将在阴干结束后交给专业的师傅打磨抛光,穿绳后送给大家作纪念。于此同时,我们今天的活动还有最后一个环节——” 说着,工作人员给每个人递上了一个信封。 “这是什么?”武朔摇了摇信封,没听出什么响声,问道。 “这里面是今天制香的时候,你们和彼此的伴侣所佩戴的监测手环所记录的数据。”节目组答道,“为保证大家的**,每人的信封里都只有你们自己和伴侣两人的数据,其他嘉宾的数据将进行保密。” 乐逍拆开信封,里面画着两条轴线,上面一条是叶既明的,峰值更多,数值更高,时间点更密集。下面一条是他的,相比之下,峰值的数量更少,分布得也更为分散。 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毕竟在整个制香过程中,叶既明的监测器频频报警,而他从始至终都只有过振动提示。 只是—— “你最高心率130?”乐逍瞪大了眼,附在叶既明耳边悄声问道,“这也太高了吧?” “还有这里,这么快就从130恢复到正常范围了?”他不可置信地道,“这正常吗?”看看时间节点,差不多是叶既明去卫生间的那段时间。 “你心脏没问题吧?”他一脸担忧地道,“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叶既明听闻,无奈地在他额头上轻轻弹了一下:“没事。” “要是不放心的话,你听听?” “谁爱听。”乐逍懒得理会,把信纸收回信封。 看过信封后,大家又聊了聊制香时的趣事,眼看时针转过了九点,便各自道别回房。 回房路上,乐逍远远听见走在他们身后的段、何二人说着话: “今天早上还说我嘴毒,现在是谁的数据不好看?”是段维岳的声音,依旧是很平静的语气,只是最后一个上扬的尾音露出了破绽。 “不能这么说,”随后传来何晨的辩解声,“我心率一直都比你高……” “运动员的心率比常人更高,这项指标不具有说服力。”段维岳认真的态度仿佛在批改学生的论文,“信息素浓度、峰值个数、警报和提示的频率……除了心率以外,每一样你都更低。” “那还不是因为前段时间去训练了,一直不在家……” “不在家?这就是你的理由?”在段维岳面前,国家游泳队的运动员也变成了乖乖听训的小学生,“那今晚……” 谈话声渐渐小了下去,乐逍没忍住好奇心回头看,那两人已经进屋了。 叶既明显然也听到了这段对话,两人的目光相撞,他眼里的笑意被乐逍捕捉得一清二楚。 “逍逍今天的数据也不如我的好看。”叶既明用气音说道,“今晚……” 乐逍几乎用了全身力气克制住自己,才没喊出“你干嘛”,让“新婚夫夫”的人设崩塌。 夜色笼罩,掩盖过他发烫的脸颊,却放大了激烈的心跳,一时间震耳欲聋。 现在,他的心率也是130。 “今晚早点休息。”叶既明望着他脸上的错愕,不紧不慢地含笑补充完剩下的半句话。 “……哦。”他忽然甩开叶既明牵着他的手,“我要去洗手间!”说罢,拿出百米冲刺的速度往小屋跑。 背靠卫生间冰凉的墙壁,乐逍一边大口喘气,一边平复自己过快的心跳。这样的心率是因为刚刚的剧烈运动,还是因为刚刚叶既明那前半句话? 绝对不可能是后者!他在心里告诉自己,毫无感情基础的人,怎么可能导致他心率过速?一定是错觉,是误判! 他掬起一捧水往脸上扑,抬头盯着镜子里的自己,却发现比顺着脸颊滚落的水珠更明显的,是他红扑扑的双颊。 待叶既明回来后,卫生间的灯已经熄了。除了门厅里忘记关的灯流露出有人归家的痕迹,整个屋子静悄悄得像没有人。 “逍逍?”他一间间找过去,挨个推开门面对空荡荡的漆黑房间。 终于,在拧下主卧的门把手时,传来门锁的“咔哒”响声,而房门纹丝不动。 “逍逍,你在里面吗?” “干嘛!”房里传来乐逍的声音,隔着厚重的木门而显得有些失真,“别吵我,我在写歌!” “好。”过了一会儿,叶既明沉声应道。 他没有再打扰,转身下楼,取了电脑坐在客厅沙发上办公,回复积压一天的邮件。 然而屏幕上的方块字开始一个个晃动起来,像蚂蚁般四处乱爬,却总是爬不进他的思绪,一封邮件足足看了十五分钟,也没有回复半个字。 他的眼神飘忽,等再次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一直盯着楼梯呆呆地看。 楼梯安静地伫立,连最细微的木头“嘎吱”声都未曾发出。 他没有下来,他一直在房间里,锁着门。 渐渐地,叶既明的心开始变得焦躁不安,忍不住去回想方才发生的一切。夜晚静谧的村落,小路上另一对说说笑笑的爱侣,他略带戏弄挑逗的话语,以及乐逍一瞬间涨红的脸颊。 是生气了吗?毕竟他们仅仅是名义上的夫妻,感情却比陌生人还要冷淡。他这个玩笑或许越界了,不合时宜了,惹得逍逍不快。 又或者有一点害羞?监测器的数据不会造假,制香时安静的房间里,连续不断的震动声便是最有利的证明。 叶既明轻轻吐出一口气,摘下眼镜揉了揉自己酸胀的山根。 他一直在沙发上坐到深夜,眼看着墙上挂钟即将转过十二点,才又起身上楼,再一次站在主卧门前敲了敲门:“逍逍?” 无人应声。 “逍逍?”他又敲了一遍,依旧没有回应。 无奈之下,他找来钥匙。推开门,却见乐逍软软地趴在地上,早已睡得无知无觉。手边的笔记本懒散地摊开着,空无一字,地上散落着许多被揉成烂腌菜一般的纸团。 他无奈地笑起来,将乐逍抱回床上,仔细地掖好被角。梦里的乐逍似乎被打扰到了,哼哼唧唧地翻了个身,半张脸埋进了松软的枕头里。 随后,他一一拾起翻乱的笔记本和满地的纸团,打扫干净后关掉了灯。 一片黑暗里,他逆光站在门口,轻声说:“晚安,逍逍。” 乐逍其实没想睡着的。 在卫生间洗了把脸,强制给自己降了降温后,他便开始思考对策。 等叶既明回来后,他该怎么办?是若无其事地走出卫生间,假装自己真的只是上厕所?还是郑重地跟叶既明谈一谈,划清两人之间的界线? 好像不论哪一种,他都做不到。一想到待会儿还要再看见叶既明,再和他说话,再看见他波光潋滟的双眸在时而有反光闪烁的镜片后,含着笑意水波粼粼地望着自己,他就忍不住心生怯意。 好像五脏六腑都要被烧穿了似的,体内随血液流淌的信息素也跟着一齐沸腾,让他在那样的目光下无处遁形。 站在楼梯口犹豫了半晌,还没下定决心之际,便听见了家门再度打开的声音。 仿佛慌不择路的猎物与威风凛凛的捕猎者狭路相逢,他来不及多想,本能地逃回了房间,以最快的速度反锁了房门。 他背靠着房门,不住地大口喘气,好像做错了事被抓包的小孩子,正在逃避家长的责罚。 没过一两分钟,叶既明的脚步声便从走廊上传来,随后是拧门把手的声音,和门锁拒绝的“咔哒”声。 他紧张得不知该说什么。 门外的叶既明敲了敲门:“逍逍,你在里面吗?” 几乎急中生智,他喊道:“干嘛!别吵我,我在写歌!” 门外安静了一两秒,随后传来一句“好”。脚步声渐行渐远,楼梯的“吱呀”声响起,最后一齐消失不见。 乐逍背靠着门,渐渐地平复着呼吸,随后像从前一样,从包里拿出自己的笔记本,坐在地上准备写歌。话已经放出来了,哪怕是做做样子呢。 然而当他真的翻开本子拿起笔,才发现自己一句都写不出来。 往常喷薄的灵感此刻仿佛枯竭的溪流,脑海里一字全无。他只能盯着洁白的纸面发呆。 叶既明伤心了吗?被一句称不上玩笑的玩笑吓得落荒而逃,好像自己一直在怕他、躲他、逃避他,他会伤心吗? 或者,他生气了吗?沉默地离开,一言不发,是在气他开不起玩笑、扭头跑掉还要东躲西藏吗? 乐逍不可避免地想到了那个“离婚计划”。如果叶既明生气了,会同自己离婚吗? 那他应该会很轻松吧,毕竟,这不是他一直想要的吗? 但那种百转千丝的纠结又从何而来? 他又想起清新冷冽的雪松气息,蓝眼泪般莹莹闪烁的针剂,雪松与薄荷香料混合的香泥,静谧的房间里不断的警报声,以及镜片后那双波光潋滟、常含笑意的含情眼。 方才在餐桌上,他闻到了每个人身上的信息素气味,桂花、玫瑰、佛手柑……每一种味道都别具魅力,他却独独钟情那一抹雪松的凛冽气息。 可是,他们明明没有感情,更没有标记,信息素对他怎会有如此大的吸引力?而且为什么偏偏是叶既明,偏偏是雪松? 要不是乐逍亲自去民政局领了证,他几乎要怀疑工作人员在颁发结婚证的时候,通过某种不知名的手段把他俩的信息素也绑定了。 胡思乱想着,他的笔仿佛自己有了意识,等他再反应过来,纸上已经出现了一幅卡通画,一棵高大的松树脚边是一株小小的草。 雪松与薄荷。 他立刻撕下了这张纸,团成一团,随手扔在一边。 然而没过多久,他又失神地在纸上写了一个“叶”。 再撕掉,团起来,扔在一旁。 “叶既明”。 撕掉。 不知过了多久,脚边已经堆满了废纸团,而他早已被万千思绪折磨地昏昏欲睡,从坐着变成躺着,最后趴在地板上起不来了。 接连被撕掉许多张纸的笔记本安安静静地躺在手边,上面依然不落一字。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6章 第六章·今夜 第7章 第七章·脸红了 金色的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透出来,刺得乐逍迷迷糊糊睁开了眼。 他掀开被子坐起身,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昨晚好像是在地上睡着的。 他睡觉可没有梦游的习惯,究竟是怎么睡着睡着就到床上的,不言而喻。 再回头一看身旁,床单的褶皱暴露了昨夜同床共枕的事实。 乐逍一脸痛苦地揉了揉眼,更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叶既明了。 他磨磨蹭蹭地洗漱下楼时,桌上早已摆好了丰盛的早餐,中西合璧,与在家时一模一样。 努力躲过了叶既明的每一个眼神交流,磕磕绊绊地熬到早餐结束,八位嘉宾在院中相聚,准备开始今天的任务:蜡染。 按照节目组要求,他们需两人一组,共同制作一件蜡染服饰,在制作过程中也需全程佩戴监测仪,记录身体数据。 有了昨日之鉴,乐逍倒是不再紧张数据没有变化了。相反,更令他紧张的是“两人一组,共同制作”。 这下无论如何也逃不掉了。 前往制作蜡染的路上,乐逍垂着头跟在叶既明身后,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 叶既明显然发现了他的异样,当然也知道他为何如此,却假装不懂地停下脚步,转身含笑看着他。 在乐逍即将撞上他的前一秒,他伸出手扶住对方:“怎么不看路?” 乐逍的呼吸都屏住了一瞬,随后蔫蔫地转过头不看他,弱弱地反驳:“没有。” 叶既明笑着不点破,只是轻轻拽过他的手腕,拉着他并肩而行,不再给他逃跑的机会。 他们走过秋日泛着潮气的青石板路、窄窄的街巷与鳞次栉比的吊脚楼。摄像大哥跟在他们身后,镜头从两人的背影摇到交握着的手,给了一个特写。 他们穿过一条条错综复杂的小巷,路边随处可见合着盖子的大染缸,制作中的布料挂在巷子间的晾衣绳上,空气中漂浮着染料的气味。 带领他们的是一位穿着传统蜡染服饰的中年女人,边走边向他们介绍:“我们蜡染的染料都是从植物中提取的,在我们这里,家家户户都会种植蓝靛草。采摘下来的蓝靛草先在清水中浸泡五至七天,随后加入石灰、烧碱,让它们发生反应,才能产生我们需要用的染料。” 说着,她揭开路边的染缸向两人展示:“这就是基本完成的染料了,随后要进行养缸,日日搅拌,十天后就可以染布了。” 乐逍好奇地探头去看,惊讶地道:“是绿色的!” 巨大的染缸中是流动的深绿,仿佛是一个挂满藤蔓与青苔的秘密通道,直达世界另一端青翠欲滴的亚马逊雨林。这颜色好像有魔力似的,仿佛一个巨大的海底漩涡,能把人的灵魂都吸进去。 “我还以为……染料和最后成品的蓝色是一样的。”他喃喃道。 “不是的。”老师笑吟吟地解释道,“染色的过程中都是这种颜色,最后经过放置氧化才会变成蓝色。” 边走边讲,他们终于来到了染坊。 小院里,蜡染所需的工具一应俱全。老师先向他们演示了几种常见的纹样,并拿出几件干净的白衣服让他们挑选:“咱们先选好一件衣服,待会儿在上面绘制花纹,就可以去染色了。” 乐逍望着一堆基础款的白衣服发愣,一时犯了选择困难症。 见他犹豫不已,叶既明上前拿出一件休闲衬衫问道:“逍逍,这件怎么样?” 两人码数不同,穿在叶既明身上大小正好的衬衫到了乐逍身上便长了一截,像小孩子偷穿了大人的衣服。 “换个尺码吧。”叶既明见状便要将它放回去,“你穿不合适。” “没事,就这件吧,小了你穿不了。”乐逍低着头摆弄蜡染工具,“我可以当睡衣穿。” “我外穿的衬衫,你当睡衣穿?”叶既明笑着问他。 乐逍还没反应过来,反问:“不可以啊?叶总这么小气?” “可以,当然可以。”叶既明悄声在他耳边说道,“以后天天晚上都穿这件。” 乐逍的心仿佛坐上了跳楼机,有一瞬间的失重感。他抬眼愣愣地望着叶既明,终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了什么。 乐逍“哼”了一声,决心再不理他。 他拿起桌上的铅笔,准备在白衬衫上绘制纹样,却举棋不定地犹豫起来。 作为初学者,太过复杂的纹样只怕会翻车,而太过简单的则显得千篇一律,达不到乐逍想要的效果。 该画些什么呢?亲手制作的衣服,它的花纹一定要有意义才好…… 脑海中莫名闪现出昨晚在笔记本上的涂鸦,高大的雪松下是一株小小的薄荷叶。 画雪松和薄荷么?画叶既明和他? 他吓了一跳,连忙摇了摇头,似乎想把这个想法晃出脑海。然而已经来不及了,手腕上的监测仪“嗡嗡”地响了起来,发出了今天的第一声警告。 “逍逍在想什么?”叶既明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气息若即若离地贴着他的后颈,揽着他的手臂姿态微妙,将两人的距离精准把控在亲密与得体之间。 “没什么!”乐逍鼓着嘴,鼓成了一只河豚。 他索性把笔丢给叶既明:“你来画。” 叶既明宠溺地笑起来:“逍逍,我画画不好看。” “我不管。”乐逍扭过头去,自顾自地倒腾其他材料,看看这个摸摸那个,誓不再理会他半句。 平白无故被发了一通小脾气,叶既明也不恼,笑吟吟地接过画笔,思索片刻后开始在衬衣上勾勒纹样。 另一边的角落里,乐逍像只捣乱的猫咪四处扒拉,眼睛却总是悄咪咪地往叶既明的方向瞄,心里打着自己的小九九。 还说什么“不会画”“不好看”,他现在这样子就跟公园里写书法的老大爷一样,看这表情、这神态,胸有成竹着呢! 哼!果然Alpha的嘴都是骗人的鬼!以后再也不会信他的任何一个字了! 他想着想着,不禁开始盯着叶既明发呆。 唔,虽然他嘴欠还骗人,但这模样不得不承认还是很赏心悦目的。他认真的时候,眼睛专注地盯着手下的画布和笔尖的走向,目光灼灼;他的眉头微微蹙起,眉心有一道很浅的痕迹;薄唇微抿,嘴角微微向下,不复平日的笑意盈盈;因为躬身垂首的动作,下颌的肌肉紧绷,显得下颌线也更加清晰凌厉了。 在娱乐圈混了两三年,大大小小的明星也见过不少,然而面对自己的合法丈夫,乐逍也不得不赞叹:这颜值确实抗打。若是当年叶既明选择进军演艺圈,最起码也能收获一波颜粉。 胡思乱想间,乐逍早已神游天外,丝毫没注意到自己的目光过于直白而大胆,早已远超偷看的范畴。 或许是感受到了另一个人的目光,叶既明忽然抬头望过来,两人视线在空中猝不及防地相撞。 一瞬间,乐逍仿佛被电流击中,慌乱地扭头闪避,却因为动作幅度太大,失手打翻了工具包。 “没事没事,我自己来收就好!”他对场外欲上前帮忙的工作人员喊道,声音都比平常高了一个八度。 好死不死,手腕上的监测仪又开始发作了,振动伴随着“滴滴”声,令乐逍面红耳赤,恨不得把自己埋进地里。 叶既明静静地看着这场兵荒马乱,唇角勾勒出一个笑容。几秒钟后,他又低下头继续作画,波澜不惊的模样似乎从未被影响,只是自己监测仪的震动声将他出卖了。 幸亏乐逍那边自顾不暇,自然也没有听到他这边的小动静。 待乐逍收拾完自己这边的狼藉,才又悄悄瞄了一眼叶既明——他那边还在专心画画,似乎半点没受到影响。 乐逍无所事事,又不敢再去乱动准备好的材料,只好像一只百无聊赖的猫一样,在院子里缓缓踱步,数着砖缝里长了几块青苔。 没过多久,叶既明抬头冲他喊道:“逍逍,画好了,来看看。” “哦,来了!”乐逍装作若无其事地回应,然而只有他自己知道,他的声音在微微颤抖,他手腕上的监测仪也在一个劲地振动,甚至没停下来过。 他边走过去,边用另一只手紧紧摁住监测仪,企图将震动声捂住。 待他在叶既明身边站定,便被他恰到好处地揽在腰间。腰上是乐逍的痒痒肉,他几乎是用尽半身力气才克制着自己没当场跳起来。 “怎么样?”叶既明指了指衬衫上的铅笔草稿,眼含期冀地问道。 衬衣领口、衣襟、衣摆和袖口都画上了纹样,是很常见也容易上手的几何图案。小中大三种等腰三角形沿中线竖着排列,并不断重复;围绕着它们的是长短统一、间距一致的短竖线;竖线之上,是柔软发散的曲线,仿佛叶片卷曲的脉络;最后,还有如蜗牛螺纹一般蜷曲的曲线,仿佛弯曲的触角,或小孩子画的花朵。 乐逍显然发现了规律:所有的花纹并非天马行空的信笔涂鸦,而是有一定的设计,好像是成套成组的。 他指着花纹问道:“这画得花纹是什么意思?” “这个是松树。”叶既明指着小中大的一列三角形道,“这是松针,这是薄荷叶的纹路。”他的手指一一抚过短竖线和叶片脉络,乐逍悄悄抬眼看,看见他眼眸低垂的温柔。 他没想到叶既明的想法竟与自己不谋而合,又想起了笔记本上被撕掉的一张张废纸,脸悄悄红了,撑着强硬问:“那这个呢,这个蜗牛圈圈是什么?” 叶既明被他的形容逗笑了,道:“这是小花,简笔画。” 正当乐逍要反驳“画得一点都不像”时,叶既明扭过头,认真地看着他道:“也是你害羞的样子。你每次脸红的时候,就像打了腮红一样,我看动画片里都是这么画的,在脸颊上画两个小圈圈。” 他眼里的认真太过温柔,温柔又太过认真,仿佛要将乐逍彻底溺毙在其中。 此时此刻,乐逍觉得,如果有个温度计来测自己的体表温度,只怕温度计都要爆表。他整个人都仿佛一座即将喷发的火山,内里翻腾着滚烫的岩浆,连地壳的温度也烫得离谱。 没有眼色的监测仪又“滴滴”地叫了起来,乐逍的脸更红一层,云蒸霞蔚似的。 见他这一幅囧样,叶既明终于没忍住笑出了声,他自己的监测仪也发出了警报声。 在此起彼伏的“滴滴”声中,他一把将乐逍揽入怀里,轻抚着他的脊背。 躲在叶既明的臂弯里,他坚实的胸膛贴在自己身前,他皮肤的温度透过衣衫源源不断地传来,他身上的雪松香气充斥着整个鼻腔……乐逍觉得舒服,又觉得羞愤欲死。 把他闷死在叶既明的怀里算了,他再也不要出去见人了! 第8章 第八章·抱一下 叶既明足足抱了乐逍两三分钟才舍得松手,待两人分开后,乐逍低着头大口喘气,仿佛刚刚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浩劫。 又过了几分钟,乐逍才终于缓过劲来,两人狂响不停的监测仪也安静下来。 然而他悄悄一摸自己的脸,却依然觉得烫手,只怕可以当场去唱一出“红脸的关公战长沙”。 叶既明很有分寸地不再逗他,笑道:“下一步要点蜡了,逍逍,你来吗?” 点蜡,顾名思义,就是用蜡油在布料上进行绘制。在随后染色的过程中,涂蜡的地方就不会被上色,最终呈现出蓝白相间的美丽花纹。 乐逍勉强平复了波澜起伏的心绪,装作无事发生地道:“我试试。” 他拿起一旁的蜡刀,沾了蜡油往布料上画。蜡刀与美工用的笔刀有些相似,有长长的笔杆子,笔头处则连接着一个扇形的钝刀片。将刀刃沾上蜡油作画,蜡油便会随着刀刃在布料上划过的轨迹染上衣服。 当老师给他们示范的时候,乐逍就觉得点蜡的过程很有意思,如今到了这个环节,便迫不及待地想要尝试。 然而术业有专攻,点蜡这工作看似简单有趣,也是需要技术的。 叶既明和乐逍各执一个蜡刀,低头描摹花纹时,便听见一旁的乐逍时不时发出“嘶嘶”的声音,活像一条十足紧张的小蛇。 他抿着嘴角,努力把笑容掩盖下去,拉成一条直线。 “诶诶,又画歪了!”他抬眼望去,只见乐逍有些懊恼地放下了蜡刀,“画得好丑啊……” 叶既明往乐逍的方向探了探身,笑着揉了揉他的头发安慰道:“第一次嘛,已经画得很好了。” 确实,对于初学者而言,乐逍画得委实不赖,并没有歪歪扭扭的乱线,也没有明显的失误,只是第一次上手还掌握不好力度和蜡油的用量,总会有些深浅不一的痕迹。 “这里,画的时候把握不住方向,会画歪。”乐逍有些丧气地指着“蜗牛圈圈”道,“都怪你,画个这么复杂的图案。” “我试试。”叶既明笑着承受了这个莫名的责备,拿起蜡刀,开始描一个“蜗牛圈圈”。 他描的速度很慢,手却很稳,下手的轻重、转弯的幅度、蜡油的用量都控制得恰到好处。越往里画,圈圈越小,他也越来越小心,最后几乎是只用蜡刀尾部的一点点尖端在仔细勾勒。 描完一个后,他扭头问乐逍的意见:“这个还行吧?” 确实,这个圈圈画得堪称完美,用笔力道均匀,线条圆滑平整,没有一丝一毫的错误。 “你的手好稳。”乐逍由衷地叹服道,随后恨铁不成钢地看了一眼自己的画的,“我的手总是抖……”其实远没有乐逍以为的那样差,只是他自己始终不满意。 “再画一个试试。”叶既明笑着把蜡刀递给他,“已经画得很好看了。” 乐逍不情不愿地接过蜡刀,沾了蜡油往上画,嘴里嘟囔着:“那也没有你画得那么完美……” 蜡刀沾上布料的那一瞬,叶既明的手从他身后伸过来,紧紧地握住他的手。 乐逍吓得差点把蜡刀扔出去,正要回头看,却听见叶既明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别动,跟着我的节奏,慢慢来。” 叶既明的手比乐逍的手长出一大截,乐逍的手被包在他掌心,就跟玩具一样小巧。 手背传来他掌心源源不断的温度,乐逍几乎都能感受到他沟壑一般的掌纹。 他的手有力、温暖,仿佛坚实可靠的避风港,令人安心的坚强后盾。牢牢地握住自己的,再没有一丝一毫抖动,每一笔都是均匀、平滑,恰到好处。 监测仪又开始狂响,但乐逍已经无暇顾及了。 画完一个圈圈后,叶既明才松开他的手,笑道:“看,这不是画得很好么。” “就像刚刚那样,心要静,手要稳,不难画的。”他又叮嘱了一句,随后转头去画自己的部分,好像刚刚的小插曲不过是乐逍一个人的惊涛骇浪。 乐逍紧紧地盯着叶既明的背影,目光好像要把他的后背烧出个洞似的。然而叶既明却仿佛毫无察觉,低着头作画,一个多余的眼神都没有。 双唇开合数次,乐逍却始终说不出一句话,末了,只能深深地瞪他一眼,随后也开始低头画画了。 他攥着蜡刀,慢慢回想方才叶既明握着他手时的感觉,回忆他下笔的力度、走笔的速度、转弯的动作……就这么摸索着,他逐渐找到了要领,画得越来越流畅。 见乐逍已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叶既明才悄悄抬头再看他一眼。乐逍以为他无知无觉,然而只有他自己知道,从他握住乐逍的手到现在,手腕上的监测仪就没停止振动过。 他看着乐逍出了神,一不留意,手里的蜡刀失去了控制,歪了。 他这才连忙收回眼神,好笑地看着布料上飞出去的那一截蜡油痕迹,这是迄今为止的第一个失误。 几个深呼吸后,他终于是找回了状态,重新开始沾蜡绘画。另一边的乐逍也渐渐上手了,画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好。 两人都逐渐进入了心流状态,一时间,安静的小院里只有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和两人浅浅的呼吸声。 没过太久,两人都先后放下蜡刀——所有的纹样都描完了。 下一步,就该是染色了。 染料是早已准备好的,只需把最上层漂浮的蓝花浮沫撇掉,把绘制好纹样的布料放进去充分浸泡、染色均匀即可。乐逍兴致勃勃地拿着衬衣浸入染缸,充分着色后再拎出来。浸过染料的布料滴滴答答地滴着青蓝的水,乐逍的两截小臂也被染成了青色,仿佛戴了一对手套。 “这怎么不蓝啊?”他盯着还在滴水的衬衣左看右看,“不会哪一步有什么问题吧?” 比起先前所见过的成品,刚染上色的衬衣确实呈现出一种发青发绿的颜色,并不是纯正的深蓝。叶既明解释道:“先前老师说要等染料充分氧化了才会变蓝,先等等看吧。” 乐逍点点头,将滴水的衬衣挂上晾衣绳,等它自然晾干,随后低头看了看自己青蓝的一双手。 然后……下意识地往自己的T恤上蹭了蹭。 “逍逍……”叶既明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乐逍今天穿的是一件纯白棉T,而如今正面腰间的地方却多了两个青色的巴掌印。 “哎呀,忘记了。”乐逍这才反应过来,尴尬地笑了笑,“小时候我手上沾了油都是悄悄往衣服上蹭,我妈骂我也不管用,这么多年,蹭成习惯了。” 他看着腰上的两个巴掌印,问道:“这……这还能洗掉吗?” “估计不行了。”叶既明哑然失笑,“没事,一件T恤而已,这样也挺有纪念意义的。” “好吧。”乐逍自己也被逗笑了,随后仿佛想到了什么似的,拉着叶既明往染缸边走去。 他攥着叶既明的手,一齐浸到染缸里。叶既明不明所以地想抽手,却被他紧紧地摁在水下,动弹不得。他于是不再挣扎,静静地看着乐逍的眼睛。一时间,四条白皙的小臂浸在染缸里,莫名地晃眼。 过了一会儿,乐逍在水下轻轻碰了碰他,示意他可以把手拿出来了。这下子,两人的小臂都被染成了青蓝色,还在滴滴答答地往下淌着染料,活像一对外星人。 “这下成阿凡达了。”叶既明看着自己的手臂笑起来。 他还以为是乐逍小孩子心性,看自己染了色便也要抓着他染一回。正准备去找毛巾擦干时,忽然听乐逍道:“咱们抱一下吧。” “啊?”他一时间开始怀疑自己的耳朵,少有的大脑宕机了。 “抱一下。”第一次心直口快,倒不觉得尴尬,再说第二遍才后知后觉地品出些不好意思来。 乐逍咧着嘴笑笑,解释道:“我们乐队都这么干,每次演唱会之前,都用颜料把手臂涂上色,然后互相拥抱,就会在T恤背后留下手印。” “我觉得还……还挺有意义的,所以……”他越说声音越小,到最后几乎要变成蚊子嗡嗡叫了。 叶既明听明白了,笑得一双眼都微微眯起来:“那我们抱一下。” 说着,他上前一步,一把将乐逍揽入怀里,两只手紧紧地搂住他纤细的腰肢,似乎不仅仅是要把染料留在他的T恤上,更是要让它沾上皮肤,融入血肉,最后刻入骨髓一般。乐逍被他抱得有点喘不上气,却没有出声抗拒,而是双臂抚上他的后背,回抱住他。肌肤的温暖、薄荷叶与染料的气味仿佛为他量身定制的温柔乡,令他欲罢不能。 监测仪敬业地叫了足足半分钟,叶既明才依依不舍地松手。 仿佛没听见警报的“滴滴”声,他状似浑不在意地转到乐逍身后看了看:“挺好,染得挺均匀的。” “是吗……”手足无措的尴尬和双颊爬升的红晕这才姗姗来迟,乐逍仿佛还没进入青春期的迟钝孩子,终于后知后觉开了窍一般,笨拙地讷讷接话。 说罢,他红着脸快速跑远了,站在晾晒的衬衣前扇风,加速吹干。他背对着叶既明,腰上一双匀称的小臂与一对宽厚的手掌蓝得显眼。 艳阳天下衣服干得快,待衬衣晾干时,原本发青的染料已经彻底被氧化成纯净的深蓝色。 “真好看……”乐逍拿着衣服左看右看,几乎爱不释手。 下一步是脱蜡,这也是蜡染制作的最后一道工序。蜡的熔点低,将染好色的衣服放进热水里煮,先前画上的蜡便会自动脱落,露出原本布料的白色,呈现出美妙的花纹。 脱蜡完成的衬衣被再次挂上晾衣绳等待晾干,此时它已经是最终成品了,还在滴滴答答地往下滴水。乐逍与叶既明站在它面前,仿佛看着成材的孩子一般骄傲。 “这比我想象得漂亮多了!”乐逍高兴地合不拢嘴,“我们一定是做得最好看的!” 他因兴奋和激动而微微泛红的脸落在叶既明眼里,如稚子一般天真可爱。他笑着推了推眼镜,问道:“你以为会是什么样的?” 乐逍耸耸肩:“不知道啊,就是没想到颜色这么美,画的图案也很好看。”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直到日头渐西,天边如被熊熊大火点燃,白云也被烈焰染成赤金。金灿灿的太阳缓缓下坠,沉入云层之后,只留余晖的光芒透过云隙。 温柔的晚风卷起深蓝的衣衫,夜幕四合,衬衣终于晾干。乐逍在白T恤外套上新做的衣服,勾着叶既明的手指,一齐往民宿小院走去。 夜风将深蓝的衣衫吹起,衣摆的花纹随风飘动,如水里荡漾的阵阵涟漪。 第9章 第九章·对不起 夜幕笼罩,一路星星点点萤火。两人牵着手走回小院,其他三对嘉宾也到了,院中欢声笑语,互相展示着今天的成果。 常思最先发现他们,笑着招呼道:“你们也回来了?这么快就穿上新衣服了?” 她像长辈看见家里小孩子买了新衣服一样,拉着乐逍左看右看,赞叹不已:“你们染得真好看,这花纹画得也细致,跟市面上卖的没区别了。” “就是尺码大了些。”她笑道,“逍逍穿着有点长了。” “是特地这样选的。”乐逍解释道,“叶既明穿大小正好,我当外套穿,大一点没关系。” “原来如此!”常思恍然大悟,“还是你们细心,一衣两穿,想得好周到。” 她与谢、武两人正坐在院中的大圆桌前包饺子,一个个白嫩嫩、胖嘟嘟的饺子整齐地排成方阵,煞是可爱。 武朔边包边回头问道:“逍逍,你衣服上怎么有两个手印?”她说的是乐逍身前那两个不小心蹭上去的巴掌印。 “不小心弄的。”乐逍“嘿嘿”笑着,挠了挠头。 厨房在院子的一角,老式的灶台边,韩子虔与段维岳挽着高高的袖子,穿着围裙,一人一个锅铲,围着比普通炒锅足足大一倍的土锅忙活。灶台后的柴火垛边,何晨拿着老式火钳,守着灶膛里的火焰,一边添柴一边被呛得眼泪直流。 “来来来,来帮着干活儿。”韩子虔招呼道,“可不能坐享其成啊。” “韩先生说笑了。”叶既明边说边挽起衬衫袖子,“哪里需要帮忙,尽管说。” “叶总来替我吧。”何晨边流泪边咳嗽地道,“烟太大了,我先去歇歇。” “好说。”叶既明正笑着答应,却感觉衣角被拽住了。他扭头一看,是乐逍。 他一脸担忧地问道:“你会生火吗?不会被呛到吧?” 叶既明递给他一个安抚的眼神:“没事。”随后示意乐逍伸手,一点点把他的衬衫袖子挽起来,很工整地折了几道,折起来的袖口平平整整,简直是强迫症的福音。 “去帮她们包饺子吧。”挽好袖口,他拍了拍乐逍的背示意道,随后往灶台后走去。 三个姑娘望着叶既明离去的背影,以及背上那两个不能更明显的蓝色手印,个个都一头雾水。 “叶总这……也是不小心蹭上去的?”谢执墨狐疑地问。 “啊,对,哈哈……是的……”乐逍讪笑着回答,赶紧抓过一个饺子皮,埋头包饺子,恨不得把自己也包进饺子馅里。 何晨逃离了那片烟熏火燎的“仙境”,过来开始擀饺子皮。他还没反应过来,满脸疑惑地喃喃:“这是怎么不小心的,才能在背上蹭上染料啊……” 听到他这般发言,原本姑娘们原本心照不宣的偷笑变成了捧腹大笑,直笑得东倒西歪,脸上都蹭了面粉。 望着面前这一桌乐不可支的女人和那一个脸红得像被炭烧过的乐逍,何晨更疑惑了,好像在脑门上缓缓扣了个问号。 乐逍见状,急忙转移话题:“你们今天做了什么呀?”说着,还指了指自己身上的衬衫:“这是我们做的。”眉眼里有一点点小骄傲。 “我和老韩做了个帆布包。”常思道,“我平常喜欢背帆布包出门,轻便还能装,家里一大堆,这次就也选了这个。” 武朔指了指谢执墨身上的裙子,兴奋地道:“我们做的!也是打算一衣两穿,正好我和墨墨的尺码差不多。”她说着,示意谢执墨展示向大家展示一下成果,深蓝的裙摆上盛开着大片大片的玫瑰与茉莉。 “墨墨穿着这个跳舞肯定很好看。”她把谢执墨说得脸红,佯怒着在她脸上又抹了把面粉。 “我们……咳咳……”像是被口水呛到了一般,何晨突然开始咳嗽,直咳得满脸通红,“我们做的……T恤……” 待他好不容易平静下来,一抬眼又看见四人狐疑的眼神盯着他看,就如刚刚盯着乐逍一般。 他梗着脖子激动地道:“真的是T恤!” 这下满头问号的换成了乐逍,他小声喃喃:“T恤就T恤呗,这么激动……” 武朔仿佛已经明白了什么,“咯咯”笑起来:“真的是T恤……吗?” 说着,三个姑娘又笑成一团了,留下乐逍与何晨站在圆桌的两边面面相觑。 待笑够了,谢执墨最先恢复她平日里高岭之花、生人勿近的表情,眼神在乐逍与何晨之间来回转动,下定结论:“你们俩今晚都怪怪的。” 另一边,叶既明还不知他背后的种种风风雨雨。仿佛闲庭信步一般,他长腿一迈,跨过柴火堆,坐上小板凳,娴熟地拿起火钳开始拨弄灶膛里的柴火,添柴、烧火、鼓风,一气呵成,令人目瞪口呆。 不多时,饺子们便在锅里“咕噜噜”地沸腾了,配上三五小菜,香气四溢。 说说笑笑着吃完了团团圆圆的饺子,已经夜色弥漫,众人三三两两散去,回房歇息。 不同于昨日的随意,今晚的乐逍明显更拘谨了些,亦步亦趋地跟在叶既明身后,始终落后他半步,像是乖乖跟着主人的小狗。 他一路上一句话都不说,甚至不抬头,只盯着自己脚下的方寸之地走路,手里还紧紧攥着一枚信封,崭新的纸张被捏得发皱。 那是今天的监测仪数据。 看着他这幅模样,叶既明心下了然,也不主动挑起话题,只在乐逍看不见的地方勾着唇笑。 直到进了屋,乐逍都仿佛神游天外,直到门在他身后关上,发出不小的动静,他才像一只受了惊的小动物一般猛然抬头,懵懵地看着叶既明。 正好撞进他的满目笑意。 “想什么呢?想了一路。”他拉着乐逍在沙发边走下,“是在想新歌吗?” 乐逍脸一红,摇摇头,随后小声道:“你是不是知道……我昨晚没写歌。” 听他此言,叶既明被逗得轻笑起来:“这个啊,我后来猜到了。” “逍逍昨晚没写出来歌,是有什么烦恼吗?”他伸手揉了揉乐逍的头发,“今天也在为这个事情烦恼,所以不想说话、不愿意并排走吗?” “你……” 不等乐逍说完,叶既明又道:“有什么烦恼,可以告诉我吗?” 说着,他伸手取下了两人领口别着的麦克风,手动关机,又起身一一关掉了房间里的所有摄像头,这才重新落座,做出洗耳恭听的模样。 “我……”乐逍支支吾吾地开不了口,脸颊被盯得发烫,火烧一般。 心想着长痛不如短痛,他几乎以这辈子最快的语速说道:“我以为昨晚跑掉之后你在生气。” 出道以来他一直是唱流行歌曲的,第一次发现原来自己还有唱rap的天赋。 叶既明也被他的语速惊了一下,花了两秒时间才明白他在说什么,忍不住笑出了声:“逍逍以为我在生气?” 回答他的只有乐逍涨红的脸。 “你知道我在想什么吗?”叶既明止住了笑,牵着乐逍的手认真道,“我以为,是我昨晚的玩笑开过了火,让逍逍不舒服了。” 听到这话,乐逍有些惊讶地抬头,水汪汪的小狗眼睛盯着他眨了两下。 “是真的。”相比之下,叶既明语速缓慢但坚定,“我们才刚结婚,甚至才认识不久,现在就跟你开这样的玩笑,是我越界了,没有分寸。” “逍逍,对不起,可以原谅我吗?” 逍逍,对不起,我太爱你了,让你烦恼了。 他认真地凝望着乐逍的眼睛,深邃的瞳仁仿佛海底黑漆漆的漩涡、宇宙中无尽的黑洞,要把乐逍的灵魂都吸进去。 乐逍知道,很多人的道歉只是口头一说,走个形式,根本没有真心。不论你是否同意原谅他,他也会觉得“我道过歉了”,从而把自己的过错一笔勾销。 但叶既明不一样,他是真的在等乐逍的回复,好像他的答案关系到叶既明的人生大事一般。乐逍甚至有理由相信,如果他说不原谅,叶既明还会再一次更加诚恳地道歉,用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的错误,直到被原谅为止。 但明明……他也没做错什么,不过是一句无伤大雅的玩笑,乐逍甚至没觉得自己被冒犯了,只是一时慌张失措才落荒而逃。 他轻轻点头:“嗯。” 眼看着叶既明如蒙大赦地松了口气,他忽然坏心顿起,故意仰着头问:“那如果我不原谅呢?” 听到这话,叶既明刚要放下的心登时又悬起来了,然而看见乐逍闪烁的目光和似笑非笑的嘴角,他便知道,这又是小孩的一次恶作剧。 “如果你不原谅我……”他装作认真思考的模样,“那我就会知道,我的话让逍逍实在太难过了,我会更后悔、更愧疚,要想一切办法来弥补我的过错,才能让逍逍原谅我。” 乐逍被勾起了兴趣,搭在他身上的脚轻轻踹了踹他的小腿:“怎么弥补,说来听听?” 叶既明笑起了,捏住乐逍不安分的脚丫,挨个把玩他圆润白皙的脚趾:“逍逍希望我怎么弥补?” 乐逍一时语塞。 明明只是想逗一逗叶既明,根本没想过再让他弥补什么,陡然被这么一问,他还真想不出来。 好半天,他磕磕巴巴地说了一条:“做好吃的……做我以前没吃过的。” “可以。”叶既明爽快应承。 “明天你多干点活儿。”乐逍继续提要求。 “可以。”依旧爽快。 “以后……以后不许总是动手动脚的,还老开玩笑。”最后一句,乐逍说完,脸也红了。 “这……这恐怕有点难。”叶既明露出为难的表情,揉他脚趾的动作停了一瞬。 乐逍正要反驳“这有什么难的”,却感觉刹那间失了重心,被叶既明一只手紧紧搂着后背揽过去,猝不及防地趴进他怀里。 温热的肌肉在白衬衫下紧绷,有力的心跳声回荡在乐逍耳边,仿佛有人用重锤有节奏地敲击他的鼓膜。两个人之间毫无间隙,连一张纸都插不进去。他震惊地抬眼,正对上叶既明垂眸,笑盈盈地看着他。 “毕竟,逍逍也很喜欢肢体接触,不是吗?”他说着,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抽出一个粉红色信封。这正是他们今天的监测数据,乐逍还没来得及看。 他单手紧紧搂着乐逍,像是在害怕一不留神他就要逃跑,另一只手从信封里抽出数据单,兴致盎然地读起来。一边读,还要一边防着乐逍在他怀里奋力扑腾、伸手去够数据单。 “唔,今天监测仪的第一次振动好像是因为你,当时是在……准备画纹样?”叶既明不光自己看得尽兴,还要津津有味地朗读出来,“第一次警报好像也是你,当时我在画纹样。后面有一段时间,你的监测仪持续振动了起码十分钟……” “还有在点蜡的时候……” “叶既明,你给我闭嘴!你这个……” “所以,真的不允许肢体接触了吗?”叶既明说罢,饶有兴致地看着乐逍,伸手刮了刮他的鼻尖,“口是心非的小坏蛋。” 也不知是动作剧烈还是恼羞成怒了,却见乐逍在他怀里折腾得满脸通红,叽里咕噜地不知道在骂什么。 叶既明连忙甩了手里的数据单,双手抱住他轻抚着后背,像在给生气的炸毛小猫顺毛。 一边顺毛,一边悄悄地释放信息素,不知不觉间,雪松的气息充斥着整个房间。 果然,在叶既明的双重安抚下,乐逍渐渐平静下来,脸上的红晕如潮水慢慢褪去,耳后根却后知后觉地爬上一丝羞涩的血色。 叶既明眼尖地发现了他红彤彤的耳根,笑着松开了一直抱着他的手,两人并肩坐在沙发上。 随后他问道:“逍逍,你知道为什么今天我去烧火没有被呛到吗?” 话题转得太快,乐逍一时摸不着头脑:“你聪明呗。” 叶既明轻笑了一声,似乎是对这话很受用,却说:“那倒不是。” “我们家,一直到我爷爷这一代,都是来自农村,土灶、土锅都是最常见的。小时候回农村老家玩,我就会帮我爷爷奶奶烧火做饭。”叶既明像讲故事一样慢慢说道,“不过是熟能生巧而已。” “我们老家还有句方言,叫‘烧锅的’,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烧火做饭的……人?”乐逍不确定地道。 叶既明摇摇头,笑着解释:“我们老家,一般都是家里男人做饭,女人烧锅。所以,外人说‘某某家烧锅的’,一般就是指这个家里的媳妇。” “真的吗?”乐逍被逗得乐不可□□我可不会烧锅,咱们家烧锅的人只有你啦!” 他戏谑地拍了拍叶既明的肩膀,开怀大笑:“乐逍家烧锅的,哈哈哈哈!” 叶既明也被他逗得笑出了声,一双眼弯成了月牙:“对,乐逍家烧锅的。” 夜风顺着半开的窗溜进来,卷起轻纱的窗帘轻轻摇曳。壁炉里闪烁着微微的火光,火苗在风中跳动着,摇头晃脑。满室的雪松气息在风中流淌,如初春的雪水,悄然漫过了月下松林。 第10章 第十章·名字 一夜无梦,第二日早晨,八位嘉宾准时到达小院。 今天节目组为他们准备的项目是:打造银饰。 南凤村以及它所处的州县是著名的少数民族聚居地,素以闪亮的银饰为名。传统民族服饰常以银饰搭配,当地居民也以银饰大、重、繁琐为美。每逢节日庆典,姑娘们穿上传统服饰,裙摆如盛放的青莲在空中荡漾,叮叮当当的银饰随着她们的舞姿发出流水清泉般悦耳的声响。她们衣裙上缀满的银片如耀眼的阳光,手腕上缠满的银镯如顺枝头而上的银蛇,脖颈上佩戴的硕大的银项圈更是一条条流淌的银河。每当她们翩翩起舞,整个庆典便被银的海浪席卷。 因此,今天八位嘉宾便要跟随村中的银匠,学习制银的手艺。 然而考虑到时间有限,传统银饰的制作周期太长,制作过程也过于复杂,节目组为他们降低了难度,只需打造简单的日常饰品即可。 不过今天的规则有所变更,他们不再能随心所欲地选择自己要制作的饰品,而是要进行抽签决定。 “你们面前的签筒里有八支签,每支签上对应的是一种饰品。你们每人抽取一支后,按照签上的要求进行今天的银饰制作,并在制作完毕之后送给你们的伴侣。” “如果不喜欢自己抽到的签,或是觉得签上的内容不适合彼此,可以选择与其他嘉宾换签,只要双方达成共识即可。” 规则宣布完毕,工作人员将签筒递到他们面前。 “我先抽吧!”何晨喜滋滋地道,“先抽的概率大一点。” “其实是一样的。”段维岳在旁边悠悠地道。 听到这话,何晨睨了他一眼,小声喃喃了两句,随后抽了第一支签。 “我看看……”他低头查看签上的内容,随后爆发出一阵大笑,“耳钉,哈哈哈哈!” 众人皆愣了一瞬,随后都不自觉笑起来,眼神齐齐往段维岳的方向看去。 段维岳似乎还是面无表情的高冷教授模样,只是从衣领里漏出来的一小截爆红的脖颈暴露了他的真实想法。 何晨还没察觉到他的变化,还在兀自大笑:“太好笑了老段,哈哈哈哈!你回了家就去打耳洞!” 还没等他笑够,便感到一股力道紧紧握住了他的手,一把把他扯回来,还顺带把手里的签拽走了。 段维岳翻来覆去地看了半晌,确认不是何晨在诓他后,脸色更黑一层,攥着竹签的力道大得仿佛要把它捏碎了似的。 何晨抽过之后便轮到他,他抽的倒是中规中矩,一条手链。 抽中后,段维岳的脸上看不出喜怒,只是重重地把自己的签拍在何晨的胸口:“手链,你给我戴好了。” 众人纷纷大笑。 接下来是韩子虔与常思抽,韩子虔抽到了项链,常思则抽中了胸针。 谢执墨的签也中规中矩,手镯。只是武朔不幸抽中了男士用品——领带夹。 “领带夹,这怎么办啊?”武朔举着自己的签发愁,“我和墨墨都用不上领带夹啊……” “我跟你换!”何晨仿佛看见骨头的大狗狗,一下窜到武朔身边,“求求你了,我跟你换行吗?” 他手上还拿着“耳钉”的签,递给武朔一个求救的眼神。 顺着他的眼神,武朔望向不远处的段维岳。他双臂抱在胸前,面若冰霜,看不出情绪,只是一双眼总是似有若无地往他们的方向瞟。 这边,何晨还在苦苦哀求:“小朔,求求你了,执墨不是正好有耳洞吗,耳钉给你们正合适啊——” 武朔圆溜溜的杏眼水灵灵地转了两圈,戏谑道:“没事,我马上就给墨墨买一套西装!领带夹绝不白费!” 她笑着拍了拍何晨的肩膀:“兄弟,你要知道,我既想看墨墨穿西装,也想看段教授打耳洞,两全其美,岂不妙哉?” 听到这话,何晨已经濒临绝望,再转头去看谢执墨的表情:苦笑扶额,却并不阻止,只是静静看戏。 “不——”他爆发出一声哀嚎,灰溜溜地回到段维岳身边。 即使站定,他的眼神还不忘向乐逍这边瞥来,显然已经在物色下一个目标。 签筒传到乐逍与叶既明眼前,只剩最后两根签了。 叶既明做出一个“请”的动作:“你先抽。” 乐逍看了一眼他满面笑容,随后伸手抽了一支。 不要是什么很奇怪的东西,他在内心祈祷,我可不想费劲地去换签,也不想看叶既明打耳洞…… 他屏住呼吸翻过竹签,上面用毛笔写着两个小楷:袖扣。 “耶!”他激动地一把抱住叶既明,“这个是真的适合你!” 天天穿衬衫西装的大总裁,送一对银质袖扣是再妥帖不过了! 叶既明被他抱得一愣,笑着拍了拍他的后背:“我看看最后一支是什么。” 他拿过竹签一看,霎时停滞了呼吸。 戒指。 他要送乐逍一枚亲手打造的,银制的戒指。 刹那间浑身血液都叫嚣着沸腾起来,争先恐后地往大脑和腺体奔涌而去。他一瞬间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什么都不知道了,仿佛坐在旋转不停的木马上,转晕了头。 腺体开始发热、发烫,血液鼓噪着、膨胀着,他几乎能感受到每一个血管有力的跳动。信息素不可控地从抑制贴下溢出来,他连忙伸手摁住,让抑制贴贴得更牢些。 “抽到什么了?”乐逍还没有察觉到他的异常,从他手里拿过竹签就要看,“戒……指?” 他也仿佛呆滞了似的,抬头愣愣地看着叶既明。 “你送我……戒指啊?”他不确定地又问了一遍。 短短几秒内,叶既明已经控制好了情绪,收敛了快要满溢的信息素,又恢复了那云淡风轻、光风霁月的模样。 “不行吗?”他笑着凑近乐逍的耳朵,悄悄道,“逍逍,我们可是合法夫妻。” “更何况,当初领证太仓促,我们都还没有婚戒。” 这话令乐逍的耳根发烫,垂眸喃喃:“谁要你的婚戒……” 另一边,何晨显然注意到了他们的动静,像发现了猎物的饿狼般扑过来。 还不等他开口,乐逍与叶既明齐齐回头,异口同声:“不换!” 饿狼顿时丧了士气,垂眸敛目,耳朵和大尾巴一齐耷拉下来,委屈成了一条可怜的阿拉斯加。 最终,经过何晨一个人的艰难交涉,最终将耳钉换成了领带夹——那是在他对武朔的称呼一路从“武朔妹妹”升级成“姑奶奶”,以及谢执墨实在看不下去后对武朔耳语几句才换来的。 至此,八位嘉宾的礼物已经全部选定,只需由银匠带领他们前往制作即可。 到达作坊,银匠师傅已经为他们准备好了银料。银料首先要经过火枪加热至熔化,倒入模具后才能定型为更便于利用的银条。 望着叶既明拿起火枪,乐逍不自觉地站远了些,似乎是怕火焰灼到自己,又悄悄从叶既明身后探出半个脑袋,好奇地看。 烈焰喷薄,坩埚里的银块很快熔化成银水,仿佛一汪流动的星河。 银水被倒入模具,慢慢凝固成型。在这时间里,乐逍拿着稿纸写写画画,开始设计袖口的样式。 市面上许多袖扣都是镶嵌宝石或钻石的,也有雕刻极其繁复纹样的款式。乐逍既没有宝石可以镶嵌,也雕琢不出那样精美的花纹,不禁发起愁来。 要不就做一对最简单的圆袖扣?倒是容易,却只怕简单地有些拿不出手。 他不禁想象了一下,一众总裁董事的聚会里,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穿金戴银,英俊潇洒的叶既明却带着这么一对寒酸的袖扣。 那多失了面子,不好不好。 或者在上面绘制些简单的传统花纹?云纹、水纹、寿字纹,这些都是师傅们所说的常见纹样。作坊里就有现成的模具,雕刻起来倒是不难。 但若是别人问起来怎么办?好奇的合伙人拉着叶既明问“这个袖扣上的花纹有什么寓意吗”,那他只能尴尬地笑笑,说一句“我不知道”。 光想想就要脚趾扣地了,不好不好。 还没想到什么好主意,却忽然听见叶既明叫他。 “逍逍?”他抬头望去,叶既明正在木桌的另一边,笑着冲他招手。 待他走到叶既明身边,却见他拿出一串塑料圆环,远远看着像一大串钥匙。 “来量量你的圈口。”说着,他把圆环套上乐逍的无名指指尖,往根部推去。 望着他的动作,乐逍的心忽然一跳,好像自己被戴上了一枚真正的戒指一般。 一个个环试过去后,叶既明终于确定了乐逍的圈口,默默记下后,准备开始打造戒指了。 “等等!”他转身准备开始工作时,乐逍突然喊住他问,“你……打算刻什么样的花纹啊?” 听到这话,叶既明没忍住笑起来:“逍逍,我也是初学者,哪里有那么厉害。” “什么都不刻啊?”乐逍没忍住翻了个白眼,“那也太简单了吧!” 亏得他还为了袖扣的纹样思来想去,没想到叶既明只打算做个银素戒,真实叫他白费心思。 看着乐逍的神色变化,叶既明早猜出了他心中所想,笑着揉了揉他那一头栗色卷发:“逍逍放心,我会刻字的。” “行吧。”乐逍撇撇嘴,转身回到自己的工作台前。 不过叶既明的话确实给他提供了灵感:虽然他镶不了宝石也刻不出繁复的纹样,但他可以刻最简单的字母啊! 甚至,他可以把袖扣的外形换成字母,将一对字母戴在袖口,岂不是更别致、更有意义? 他不禁开始想入非非:把一个袖扣雕刻成字母“L”形,另一个刻成“X”,连在一起就是“乐逍”…… 若是叶既明戴着刻有他名字的袖扣出入公司和行业峰会,肯定会引得许多人好奇的目光…… 等等!他猛然清醒,使劲甩甩脑袋,把这种荒诞的想法甩出脑海。 他真是疯了!叶既明是他的什么人啊?他谁都不是,为什么要戴着自己的名字招摇过市! 他悄悄朝不远处的叶既明望过去,见他垂着头专心致志地熔化银料,丝毫没注意到自己的动静,不由地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 讨厌鬼! 第11章 第十一章·戒指 没过多久,烧好的银水被倒入模具,渐渐定型。 乐逍拿过定型好的银片,开始拿着小锤敲敲打打。这是为了让银片的厚度达到袖扣所需要的程度,同时增加它的密度和硬度,使它不易变形。 “逍逍要做什么样的袖扣?” 叶既明本是无心一问,却不想乐逍像只炸了毛的猫一样,凶狠地对他哈气:“要你管!收礼物的怎么还要求上了?” 这架势,浑然忘了他方才对叶既明要做素戒的不满。 叶既明哭笑不得地摆手:“好,好,我不问了。”说着低头去拿自己的银块。 乐逍狐疑地盯着他的一举一动,仍不放心似的,背过身去,彻底挡住了叶既明探究的视线。 不知不觉,在小锤有节奏的敲打声中,他的心情逐渐平复下来,沉浸于自己的世界里,再不闻窗外事。 叶既明看着他的动作渐渐熟练,呼吸的频率逐渐稳定,嘴角不禁微微勾起,低头开始打磨自己的戒指了。 锻打完成后,乐逍拿起錾刻刀,小心翼翼地把自己需要的字母形状裁剪出来。一边裁剪,还一边护着自己的作品,悄悄扭过头观察叶既明是否在偷看。那模样,活像是考场上害怕被监考老师抓包的作弊考生,或是护食的猫崽子正警惕地观察着敌人。 叶既明垂着头,正专心致志地打磨自己银条,似乎对他的视线毫无察觉。 裁剪打磨之后便是最重要的步骤——錾刻。 所谓錾刻,便是用錾子一点点对银片进行敲击,在银片上刻出凹凸起伏、层次分明的图案。这个步骤需要匠人的全神贯注,稍有不慎便可能出现差错,进而影响到成品。 乐逍是新手,在这方面不敢有丝毫怠慢,紧紧地攥着錾子,手心几乎要捏出汗来。 或许是太过紧张,他的信息素浓度开始不自觉地升高,连手腕上的监测仪都开始报警了,他却依然毫无察觉。每一次吐纳间,信息素都随着他呼出的空气弥漫四溢,连抑制贴都抵挡不住。没过多久,整个房间都浮着一股淡淡的薄荷清香,勾得叶既明如坐针毡。 然而始作俑者闻不到自己的信息素,还在无意识地任由它四溢,甚至呼吸频率还越来越急促了。 叶既明几乎要被这浓烈的信息素磨得失了神志,实在忍不住开口:“逍逍,遇到麻烦了吗?” “嘘……”乐逍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根本没有意识到叶既明的窘境,“别吵,我专心不了了。” “逍逍……” “说了别吵!”或许是太过紧绷,乐逍的声音都硬生生拔高了一个八度,几乎要破音了。 见他像只被惹红眼了的兔子,只差一步便要咬人,叶既明也只有哭笑不得。 随后,他悄悄向一旁的摄像大哥打了个手势。摄像大哥会意,立刻关闭了设备。 设备停止运作的一瞬间,叶既明从口袋里抽出一支蓝眼泪,动作娴熟地撕开包装,拔掉针帽,精准地扎进自己的腺体。 待一管药物匀速流入血管,他才仿佛死里逃生般地松了一口气,地动山摇的振动平息了,高抗尖锐的警报安静了,一切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待自己彻底恢复冷静,他才敢再次拿起手中的工具和银条,继续制作自己的银戒。 屏息凝神两三个小时后,錾刻的工序才终于完成。彼时,乐逍已经满头大汗,一双手酸得几乎脱力。錾刻刀一丢,银片一撇,他呈“大”形瘫在椅子上,扭了扭酸痛的颈椎,发出长长一声喟叹。 后续制作扣针、扣托的部分显然简单了许多,焊接完成后,整个袖扣的制作也已经完成了大半。最后,只需要把制作好的袖扣放入事先准备好的酸液中煮沸,再进行打磨抛光即可。 另一边,叶既明也已经完成了银戒的制作。锃亮的银饰在日光下白得晃眼,流光婉转,仿佛坠入凡间的星辰。 根据节目组的要求,在银饰制作完毕后,双方需亲手为对方佩戴饰品,象征着把爱意融入饰品,一同赠予对方。 闪闪发亮的戒指此刻被攥在叶既明的掌心。他五指攒成拳头,极紧张似的,在身上蹭了又蹭,直把上号的布料都蹭得起皱。 随后,仿佛下定了决心似的,他出声唤道:“逍逍?” 乐逍躲着他悄悄欣赏亲手做的一对银袖扣,简直是爱不释手。听见叶既明喊他,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干嘛?”连眼皮都不曾抬一下。 直到余光瞥见一双皮鞋在自己身前站定,他才后知后觉地抬起头来。 第一眼,撞进了叶既明一双深邃的含情眼;第二眼,撞见了静静躺在他掌心的银戒指。 那银子白得耀眼,太阳光一般,叫人不敢直视。乐逍被晃得眼晕,眼眶发烫,几乎以为自己要落泪了。 他大脑仿佛一瞬间死机了,喉头涩得发紧,好半天才憋出一句废话:“你……你做的?” 叶既明被他这幅神色逗得发笑,轻轻应道:“嗯,我做的。逍逍喜欢吗?” 说话间,乐逍已经找回了神智,重新恢复了他一贯的“人设”,故意睨了他一眼道:“真就是素戒啊?”然而装得用力过猛,反倒显得趾高气昂了。 看着他像一只蹩脚的变色龙,笨拙地伪装自己,叶既明的笑容更大了些。 “不是,你再仔细看看。”说着,把手往乐逍的方向伸了伸。 乐逍拿起他掌心的戒指仔细端详。戒指外圈光洁圆润,一丝瑕疵也无,在白炽灯下流淌着灼灼光华。许是被他攥得太久,戒指被捂得温润,还带着他掌心的温度。 他摸了一圈,才终于发现了其中玄机:戒指内圈被刻上一圈数字。 04130902. “这是什么意思?” “你猜猜。”叶既明笑着冲他眨眨眼。 “不是我的生日,也不是你的生日……”乐逍快速地在大脑里检索,“0902……是领证的日子?那0413是……” 看着叶既明带笑的眼,他却无论如何也猜不出了,只能硬着头皮胡言乱语:“我的农历生日?你的农历生日?你妈妈的生日?你……” 他猜到后面实在毫无头绪了,自暴自弃地道:“我不猜了,你告诉我吧!” 这副模样把叶既明逗得捧腹大笑,没忍住捏了把他的脸颊:“慢慢想吧,总有一天你会知道的。” 说罢,他轻轻抽出夹在乐逍指间的戒指:“先还给我吧,让我看看袖扣。” 听到这话,乐逍的表情变得有些古怪,眉眼都诡异地搅在了一起似的。随后,蜗牛一般慢腾腾地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对袖扣。 攥紧的拳慢慢展开,五指舒张,银白的袖扣静静卧在掌心。 两枚袖扣,一枚被雕刻成字母“J”,弯弯上翘的尾钩宛如一瞬流星甩尾,星辰细碎落入人间;另一枚被雕刻成“M”,工整的三道弯折好似乐音悠扬的手风琴,银色的琴音如月光般倾斜而下。 他用指尖轻轻扯过叶既明的手臂,捻起他的衬衣衣袖,笨拙但仍十分认真地将袖扣穿过衣袖上的扣眼。动作间,手指总不听使唤似的,不断擦到他腕边的皮肤。他的皮肤会灼人似的,烫得乐逍的心直打颤。每个似有若无的细微动作里,他都几乎能感受到对方的脉搏有力跳动。 乐逍很少穿衬衣,更不曾给他人戴过,第一次操作难免总有诸多不顺。杏眼微微眯着,才将扣针从扣眼中穿过。衬衣袖口好几层,层层叠叠布料间,好不容易才将扣针正确地穿对。他眉头紧锁,两眼死死盯着小巧的袖扣,全神贯注地仿佛在做极其重要的事。 第二只的动作比第一只略快些,但也依然不甚流畅。待两枚袖扣全部戴好,乐逍只觉得自己额上渗出了细细密密的汗珠。 “好了。”他自觉不被察觉地轻吐一口气,“你……你喜欢吗?” 叶既明仿佛这才从黄粱梦中回过神来,差点被自己的话噎到:“好……我是说,很好看,我很喜欢,谢谢逍逍。” 仿佛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似的,他特地抬起手臂仔细欣赏:“雕成字母……逍逍好有创意。我猜猜,JM,逍逍刻的是我的名字?” 一句话把乐逍问得脸热,不禁微微翻了个白眼,小声嘟囔:“明知故问。” 叶既明笑笑,并不介意,弯腰贴着乐逍耳畔轻轻道:“但我希望如果日后再有机会,不要再刻我的名字了,把你的名字刻上去,好吗,乐逍?” 乐逍猛然抬头,错愕地望着他。 他怎么知道自己一开始的想法!他…… 随后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好像是叶既明第一次唤自己的大名。 从家里的第一面开始,叶既明对他的称呼一直都是“逍逍”,就像他所有的亲朋好友和广大粉丝一样。有时,他甚至会产生一种错觉,好像叶既明并不是什么因为一纸可笑的娃娃亲而相识的陌生人,而是一个寻常朋友,或是家里的一位亲戚。 但亲人朋友直呼自己的大名时,往往意味着自己做了错事,让他们生气难过了。然而当叶既明对他直呼大名时,一切仿佛都不一样了。 心房里的节拍器乱了调子,心跳踩着不成曲的舞步,蹦得七零八落。 “逍逍?” 直到叶既明再次出口喊他,他才终于回过神来。 “刻我的名字?刻……刻我的名字干什么?”他虚张声势。 “这样,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你做的,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你送给我的。”他得寸进尺。 “拉倒吧!”他愤然推开另一颗越靠越近的脑袋。 “戒指,还不送我吗?”乐逍张牙舞爪地像只幼狮,“我都已经送你了!” “送,现在就送。”叶既明拿出戒指,伸出自己的手,示意乐逍把手搭在他掌心。 乐逍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是让叶既明给自己戴,茫然地伸出右手。 叶既明也愣了,躲了一下他递过来的右手,哭笑不得地去牵他的左手。 “小傻子。”他的声音里都是笑音,“哪有人结婚戒指戴右手的?” 乐逍的呼吸几乎都凝滞了:“啊?这……这是婚戒啊?” “当然不是啊。”叶既明彻底笑出了声,“但我们都结婚了,戒指不应该戴在左手无名指么?” 说着,他微微低头,眼神专注地能将人溺毙,轻轻将戒指套在乐逍指尖,随后缓缓往里推,一直抵到他的指根。 冰凉的银饰滑过他的皮肤,伴随着另一个人指尖的温润触感,酥酥麻麻的感觉仿佛电流,从无名指尖呼啸而过,窜向四肢百骸,令乐逍感到一阵阵战栗。脑海里仿佛炸开一阵阵烟花,炸得他头晕目眩,几乎要喘不上气。薄荷气息强烈得几乎要掀开不牢靠的抑制贴,从后颈的腺体喷薄而出,灌满整间小屋。 明明只是一枚不值钱的银素戒,他完全有实力买好多好多枚,但偏偏…… 偏偏此时此刻,他的心跳声赛得过千军万马。 第12章 第十二章·来电 今天的任务结束得早,几对嘉宾将做好的饰品互赠对方后,聚在一起用过了晚饭,随后便各自回屋歇息了。 眼看时间尚早,叶既明正准备提议两人一起窝在沙发里看看电影消磨时间时,乐逍的电话铃声却十分没有眼色地响了起来。 拿起一看,来电显示“向南”二字。乐逍不敢怠慢,匆匆撇下叶既明,快步走回主卧房间里接电话。 “喂?”电话刚一接通,向南的话便如机关枪般争先恐后地蹦出来。一开始还在谈工作,问他节目录制得是否顺利、新专辑的录制何时安排等等。三两句聊完后,话题便自然而然地转到了叶既明身上。 电话那头的向南迅速从工作模式切换到闺蜜模式,开始拉着乐逍问东问西:“怎么样怎么样?你最近跟叶既明相处得如何?咱们得计划进行得还顺利吗?” 被他一提醒,乐逍猛然回想起当初在酒吧里,他们制定的那个堪称幼稚的计划。 按照计划,他应该在共处的这段录制中,扮演一个彻头彻尾的作精,直到叶既明烦不胜烦、忍无可忍地向他提出离婚。 然而不知从何时起,他似乎已经越来越记不起这个所谓的计划了,也越来越不会时时刻刻都想着与叶既明离婚了。如今,只有在被撩拨到恼羞成怒的时刻,他才会偶尔想起当初他们的计划,蹩脚地假装一下。但更多的时候,他好像逐渐习惯了叶既明的存在,习惯了他紧实有力的臂膀,习惯了他雪松气息的清冷信息素,习惯了他满含笑意的眼睛,习惯了他温暖干燥的手掌。 习惯了每晚入睡时身边源源不断散发出的热量,习惯了每天早晨起床时早餐已经自动摆上了桌,习惯了不管想要做什么,都有人立刻响应他的全部需求。 习惯了他的一切,就好像他们真的会地久天长。 “逍逍?”直到电话那头传来向南疑惑的声音,乐逍才恍然回神。 “什么?” “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讲话。”向南嘟囔着,“我问,咱们的计划执行得还顺利吗?” “计划?还……还行吧。”一句话被他说得颠三倒四、磕磕绊绊。 “什么叫还行啊?”向南听起来比乐逍还要着急,“你作了没?他什么态度?你们吵过架了吗?” 乐逍努力回忆:“我努力作了,他……态度挺正常的。吵架……算吵过架吧。” 那一夜的回避与静默,应该也算是吵过架了吧? 向南一听最后一个回答就兴奋起来了:“吵过架了?怎么吵的?互相大吼?摔东西?冷战?”那架势,乐逍都觉得他想要抱上一桶爆米花边吃边听。 “也没有吧……” “啊?”向南还不死心,“那他呢?吵架之后他是什么态度?” “他……他第二天晚上向我道歉了。” “道歉了?”向南听上去有些不可置信的失望,“真的没跟你提离婚?” “没有。” “他脾气这么好啊……”他喃喃道,“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乐逍也是一头雾水:“我也不知道啊,你说我该怎么办?” 这下把向南也问住了,支支吾吾半天答不上来。 嗫嚅了半晌,他勉强问道:“那你觉得,你现在对他的感觉怎么样?” 一击致命。 感觉?什么感觉?他对叶既明能有什么感觉。因为一纸荒唐的娃娃亲被迫捆在一起的陌生人,每天看似出双入对,实则同床异梦,充其量不过是习惯了他的存在而已,他对叶既明能有什么感觉? 但似乎,又不完全是这样。他好像也并非所想象的那般,如千万年沉静的古井无波。 同床共枕的第一夜,雪松味的信息素丝丝缕缕,如上好的丝绸薄衾将他轻柔包裹,如母亲的摇篮将他温柔哄睡; 到达南凤村的第一晚,那一碗熬得奶白的鱼汤香气四溢,被悉心剔干净鱼刺的鱼肉软嫩鲜香; 制香的小屋里,满室雪松与薄荷的清香,此起彼伏的警报声叫得人心乱跳,他低头轻嗅自己手心的雪松香; 那一夜,戏谑挑逗的神情在昏黄的路灯下显得晦涩难懂,卫生间里冰凉的墙壁、冰凉的水珠与他滚烫的身体,笔记本上写了又撕、撕了又写的名字; 点蜡时那只紧握着他手的大掌,带领他一点点描绘图案的动作,他被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两对沾了染料的小臂在白衣服上留下了洗不掉的痕迹; 他郑重地说“对不起,可以原谅我吗”,镜片后的一双眼十足真诚,还带着他读不懂的、说不清道不明的晦暗情绪,抱着他笑笑闹闹的模样与任何一对情侣夫妻无异; 还有今天白日里,那个被缓缓套上指尖的银戒,在阳光下闪着耀眼夺目的光。 下意识地,乐逍又开始摩挲无名指上的银戒。圆润光滑的戒指如水一般,上面似乎还残留着他的体温。 似乎,他不仅仅是习惯了叶既明。在他一如既往的温柔体贴里,似乎还有什么别的情绪逐渐破土而出,生根发芽。 他好像已经开始依赖叶既明。遇到问题先喊叶既明,被其他嘉宾调侃先看叶既明,节目组宣布各式各样的规则时也要下意识去找叶既明。就连夜晚入睡,都要闻着雪松的香气入梦。 “叶既明”就好像是一味成瘾的毒药,强势地介入他的生活,令他猝不及防,又在日渐相处中让他产生依赖、欲罢不能,根本无法戒断。 他好像也开始期待,期待看到他的笑颜,期待他用低沉温柔的嗓音喊他“逍逍”,期待他时不时的小动作,甚至开始期待回到家后,他们的生活又会是怎样一番光景。 或许是沉默的时间太久,久到向南在电话另一端连连发问:“逍逍?乐逍?喂?你还在听吗?” “啊,在。”乐逍连忙回神。 “怎么这么久不说话?”向南问道,“我刚刚问你呢,你对他什么感觉?” 还不等乐逍开口,他突然恍然大悟似的,语出惊人:“等等,你不会……你不会是喜欢他吧?” 这一下把乐逍吓得几乎被自己的口水呛到,连连咳了好几声才算止住。 “你胡说什么呢?” 向南被反驳了也不生气,反而愈加兴奋:“那不然你刚刚怎么那么长时间不说话?为什么不直接说你对他没有感觉?” “我……我在思考。” “没有感觉有什么好思考的!还要思考这么久,不就是对他有感觉吗?承认吧乐逍,你就是喜欢上他了!” 真的吗?乐逍有些不可置信地低头看向自己,他真的喜欢上叶既明了么?喜欢,是这样的感觉吗? 电话另一端的向南还在喋喋不休:“当初让你去参加节目,不是说好了要努力作到和他离婚的吗?你怎么这么轻而易举地就喜欢上他了?简直就是背叛组织……” “等等,”乐逍打断了他的絮叨,小心地问道,“这真的就是喜欢?你怎么知道?” “我的天呐!”向南仿佛化身动画片里语气夸张的仙女教母,“都这样了还不是喜欢?你已经无可救药了好吗?还离什么婚啊,可别离了!” “逍逍,以前你可不是这样的。你又不是没被追求过,不管别人对你怎么好,在问你‘对他什么感觉’的时候,你不都是斩钉截铁地说‘没感觉,不可能’吗?怎么这一次问你对叶既明什么感觉,你半天都答不上来?” “这…叶既明跟别人也不一样……”乐逍苍白无力地解释。 “就是因为你觉得他跟别人不一样,所以才说明你喜欢他啊!”向南宛如苦口婆心的老母亲,“只是因为你身在其中,当局者迷,才看不明白罢了!” “我喜欢叶既明……”乐逍失神地喃喃,似乎还在消化这个巨大的新发现。 还不等消化完,门口却突然传来敲门声:“逍逍?” 一时间,乐逍惊得差点没拿稳手机,电话那头的向南也屏住了呼吸,等着叶既明的下文。 “怎么了?”勉强清了清嗓子后,乐逍才开口问道,声音一时间竟有些失真。 门锁转动,叶既明轻轻推门而入,手里还端着一杯温牛奶:“逍逍,电话聊得差不多了吗?已经很晚了,要准备休息了。” “还有几句话就好。” “那把牛奶喝了。”说着,把手里的玻璃杯递给乐逍。 “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乐逍嘟囔着接过杯子,一仰头,三两下喝完了牛奶。 随后,颇为生硬地把杯子往叶既明手里一塞,快速转过身背对着他:“好了,你快出去吧,我还没打完呢!” “好。”在他身后,叶既明温柔地笑笑,目光在他比平常更红的耳根和脖颈处久久停留,轻声退出了房间,还不忘细心地关上了门。 屋里静了一瞬,随后向南的声音在电话对面炸开:“这还不是喜欢?你敢不敢现在出门去跟他提离婚?!” “你可别说了……”乐逍已经无能为力,任由自己像八爪鱼一样瘫在床上,自暴自弃地道:“我喜欢他,我喜欢叶既明,行了吧!” 说罢,把自己狠狠埋进了枕头里,声音都闷得模糊了。好巧不巧,那正好是叶既明的枕头,冷冽绵长的雪松气息充盈鼻腔,令他几近陶醉。 然而他不知道的是,一门之隔的走廊上,早在叶既明推门而入之前,就已无意间听到了他的话。那一句“我喜欢叶既明……”早已令他心花怒放,不知今夕何夕了。 如今的叶既明还站在走廊上,仔细地听着门内的动静,生怕错过半点小细节。他一手拿着被喝干净的牛奶杯,嘴角不自觉地上扬,好像一个陷入爱河的傻子。 本来打算六点发的,结果忘记提前上传了QAQ 大家看文愉快!求求点击收藏评论~爱泥萌~~~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2章 第十二章·来电 第13章 第十三章·集市 深夜,窗外明月高悬中天。正逢十六,皎洁的月光顺着窗帘的缝隙溜进卧房,如同白天熔化在坩埚里的银水。万籁俱寂,只听得见夜风摇动树叶的“沙沙”声,从没关严的窗漏进来。 在如水的夜里,乐逍听着耳边均匀轻浅的呼吸声,感受着被窝里另一个人的温热,悄无声息地翻了个身。 他尽量控制着自己,让动作轻得不能再轻,连一丝床垫弹簧的声音、一丁点床板吱呀的声音都没发出来。翻过身后,眼前赫然是叶既明的睡颜。 同床共枕这几日,他一直都是背对着叶既明躺着,只留给他一个坚决的背影。他入睡得多半比叶既明早,起得又比他晚,如此想来,他竟从没有看过叶既明睡着的模样,更不知道他入睡的姿势。 原来,这几日里,他都是像这样侧身躺在他背后,像是虚虚环抱着他的模样么? 终于有机会仔细描摹他的容颜,再不会被他调侃到脸红,乐逍的眼神越发肆无忌惮起来。目光仿佛有实体一般,如马良描绘万物的神笔,顺着他的轮廓勾勒。 他的额头饱满光洁,白日里喷了定型、用了啫喱的头发如今懒懒散散地耷在额前,细细碎碎地挡住了小半个额头,显得年龄都更轻了,仿佛不谙世事的大学生。 一双眼摘了眼镜,显得不如平日里的沉稳成熟,多了几分少年气的可爱来了。如今这双眼轻轻阖着,眼里的熠熠星光沉入黑夜,纤长的睫毛随着呼吸的频率轻轻颤抖,仿佛停驻的蝴蝶轻闪着翅膀。 鼻梁光滑高挺,仿佛真有峰峦卧在其中。山根处有两个浅浅的痕迹,是常年戴眼镜留下的。若这是一幅山水画,那这大抵就是远山前的两汪水,或池或湖或海。 薄唇轻合,泛着健康的血色。唇珠圆润饱满,唇峰如一对小山,恰到好处地对称。嘴角微微上扬,乐逍竟不记得是他天生猫唇还是梦中带笑。 他的脸型流畅,下颌处的棱角很是明显,多一分显得肉感太明显,少一分又显太过瘦削。他的下颌线也没有小说里常写的“刀锋般凌厉”,只是比这个年纪的男人更明显几分而已。脱去总裁的身份,他也不过只是个正常人,更不会有所谓“霸总标配”的长相。 若是不做总裁,他会做什么呢?乐逍知道他大学的专业是人工智能类的,若是没有成立明空,他大约也会是一个寻常的程序员,至多只是比别人长得更好些吧?或者像段维岳一样,留校任教,在三尺讲台上做个良师益友?又或者…… 想得入了神,直到叶既明的呼吸喷洒到乐逍脸上,他才恍然惊醒,两人之间的距离早已不足一寸。 似乎下一秒,两人就要亲在一起了。 乐逍被吓得连忙后仰,企图与叶既明保持着安全的距离。然而在方才不知不觉的挪动间,两人几乎已经肌肤相亲,中间再无罅隙。 他缩着肩膀,试图慢慢往反方向挪动。而不知叶既明是恰巧梦到,还是潜意识的反应,他竟在睡梦中伸出长臂搂住乐逍,将他一揽,带入他的怀抱。 乐逍被着突如其来的动作吓得大气也不敢出,老老实实地窝在叶既明的胸口,听着他的呼吸判断他是否还安睡着,大脑飞速运转着,思考着若是被抓包了是该一笑而过还是假装熟睡。 直到默数着叶既明规律的呼吸声有节奏地重复了几轮,他才敢悄悄抬头,好叫自己不被叶既明的胸膛闷死。不习惯与人贴得如此之近,乐逍本能地想悄悄挣开,挪出他的怀抱,却在最后一秒钟改变了主意。 他的脸紧紧贴着叶既明的胸口,隔着真丝睡衣感受着他血肉的暖意,听着他舒缓而富有节奏的心跳,仿佛一支独一无二的摇篮曲。接着,他鬼使神差似的,伸出双臂,迎合着环抱住叶既明的腰身。一时间,两人睡成了一对合抱的考拉。 一片寂静里,他也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声如洪钟、如擂鼓,如万马奔腾从他鼓膜边呼啸而过。两种心跳声交错重叠在一起,激烈澎湃的摇滚伴随着优雅舒缓的和声,一时间竟显得无比和谐,宛如一首别样的二重奏。 后颈的腺体火烧似的发烫,炽热地肿胀着,酥酥麻麻的令他不自觉地打颤。若是身体可以局部发烧,相比此时他的腺体已经是高烧不退了。 感受着腺体的鼓噪,他缓缓阖上了眼,又忍不住睁开再盯着叶既明看,如此反复。 如今他的脑海中思绪纷飞,根本毫无困意。脑中不断回响着向南的话,还有那一句似自暴自弃的赌气、似无计可施的妥协的“我喜欢叶既明!” 看似是赌气与妥协,看似是小孩子讲话根本当不得真,但只有他自己知道,说出口的那一瞬间,他也是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畅快,好似习武之人被打通了任督二脉。 至此,一切都有了解释:对雪松信息素的本能喜爱,监测仪一次又一次的振动与警报,恼羞成怒的气急败坏,不经意的脸红与下意识的拥抱……万事万物都能被合理阐明。 原来,早在他有所意识前,他的身体已经喜欢上了叶既明,反反复复。 他不禁悄悄地用力,将他搂得更紧了些。 · 直到乡野的鸡开始啼叫,浓墨似的夜色逐渐褪去,东方泛起浅浅鱼肚白,乐逍才堪堪睡去。 睡不过一两个小时,他又被率先醒来的叶既明唤醒——要准备今天的录制了。 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两人还维持着临睡前那般亲密的姿势,如一对难舍难分的鸳鸯彼此依偎。 “早安,逍逍。”叶既明说着并未松手,还意有所指地低头看了看两人如今的姿势。 乐逍的脸“唰”地就红了。 他本能地炸毛,条件反射似的企图把像往常一样都怪罪到叶既明头上——为什么搂着我睡觉?为什么不保持距离?! 然后后知后觉地想起来,自己好像才是这一切的始作俑者。 刚酝酿起来的气焰顿时萎靡了下去,像一丛火苗,还不等烧成烈焰便颓败下去,心虚地吐着火星子。 “逍逍起床吗?”叶既明眼角带笑,“时间不早了,等下要去集合了。” “起……起吧。”乐逍显然还没反应过来,磕磕绊绊地道。 “那逍逍先放开我。”叶既明的笑容更明显了些,轻轻拍了拍乐逍搂着他腰身的一双手。 乐逍骤然惊醒,双颊爆红地飞速抽开了自己这双不争气的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窜进了卫生间:“我先洗漱!” 望着他落荒而逃的背影,叶既明摇头失笑,翻身下床去走廊上的卫生间。 边走着,边慢慢回味着方才怀中的温软。那是他梦寐以求多年的软玉温香,就这么猝不及防地撞了他满怀。 直到早饭端上了餐桌,乐逍才磨磨蹭蹭地从二楼下来,边走边打着哈欠,用手捋平脑后一撮翘起的头发。 “快吃,要来不及了。”叶既明仿佛等着送孩子的家长,忍不住出声催促。 说吧,他这才发现了眼下淡淡的乌青,担忧地道:“怎么回事,昨晚没睡好吗?” 乐逍心道何止是没睡好,他几乎就没怎么睡,嘴上随口敷衍着:“还行吧,可能是做了一晚上梦。” 他神态自若地吃着早饭,对面的叶既明将信将疑。 饭后,八位嘉宾来到小院中集合,收到了今天节目组安排的任务:逛集。 “逛集?”武朔不可置信地道,“逛集市也能是任务?我还以为今天又要做什么东西呢。” “逛集也是一种任务。”工作人员回答道,“仔细回想一下,你们有多久没有好好逛过集市与菜场?人间烟火气,万物峥嵘时,集市中藏着人们最普通、最诚挚的喜怒悲欢,对此你们还知道多少?” “你们之中,有人从事艺术行业,有人身处科技前沿,也有人站在体坛之巅。艺术源于生活,科技服务生活,甚至体育也与生活密不可分。设身处地地去感受最淳朴的凡尘烟火,不论对你们的生活还是事业,想必都有所益处。” “所以,去逛集吧!去观察世界、享受生活!祝大家都能在寻常巷陌里找到自己最爱的人间烟火!” 节目组的长篇大论结束后,武朔仍然将信将疑地道:“真的没有额外任务了?” “我们是什么喜欢压榨嘉宾的节目组吗?”工作人员被逗笑了,“没有任何任务,大家好好玩。” 这下,所有嘉宾放下心来,不多时便三三两两散了。 叶既明往前走了两步,意识到乐逍还怔在原地,笑着转过身道:“想什么呢?走吧。” 乐逍发散的意识逐渐回笼,慢腾腾地向叶既明的方向挪腾过去。 很合时宜地,叶既明向他伸出手臂,五指微张,指尖微微动了动,似乎是在等待他。 乐逍不敢确定自己是否看懂了,也不明白这究竟是叶既明的暗示,还是一个纯粹的无心之举。他没敢贸然动作,只是挪着蹭到了他身边,打算与他并排走。 他一边挪动着,一边看着叶既明望着他笑得不明所以,更是一头雾水。 “逍逍,不牵手吗?”他说着,指尖摇动的幅度更大了些。 “哦。”猜测的暗示得到了证实,乐逍有些悄然的欢欣雀跃,朝叶既明伸出手去。 掌心相碰,体温与掌纹纠缠,肌肤的触感温热而细腻,比高奢店里最好的皮革还要柔软。 还不等乐逍有所反应,叶既明几乎在一瞬间紧紧握住他的手,修长的五指强势地插入他的指缝,慢慢地收拢,近乎不容置疑地绞住乐逍的手指。 他的手比乐逍的大很多,向对待玩具似的,轻而易举便将乐逍的手包裹其中,四指轻轻摩挲着乐逍手背上的关节,像在把玩小巧玲珑的玉雕文玩。大拇指轻轻在他手背上蹭了蹭,藏了些温柔缱绻的味道。 这不是他们的第一次牵手,甚至不是他们第一次十指相扣。可在以前,这些不引人注目的小动作,乐逍从未关注。那时的他只想尽快甩开叶既明的手,更别提读懂这其中的种种深意。 然而这一次,他全明白了。仿佛打通了七窍,福至心灵。 他忍不住用力回握住叶既明,用最大的力气捏了捏他的手,仿佛在告诉他,我懂了。 叶既明笑得眉眼弯弯,望着他的眼神如蜜糖,如陈酿。 “走吧,去观察世界,去享受生活。” 各位读者宝宝看过之后也求求评论和收藏呀~ 现阶段更新频率还在试验中,等我找到平衡点后就可以规律稳定更新啦~大家放心~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3章 第十三章·集市 第14章 第十四章·月季与玫瑰 他们就这么一路十指相扣地走到集市。 等到了集市上,乐逍立刻明白了节目组的意思。 这是真正的烟火人间。 七八米宽的街道上铺着整齐的青石板,两旁是鳞次栉比店铺。店家的招牌层层叠叠,酒旗迎风招展。街道两边也摆满了摆摊的小推车,车上大多摆着时鲜的果蔬,也有哄孩子的牛轧糖、糖人等小甜嘴。有小贩临街买起了风车。一阵风吹过,七彩风车悠悠地转,还伴随着铃铛“叮铃铃”地响,吸引了许多小孩子的注意力,吵着闹着,拽着家长的衣角求着给自己买一个。 有老婆婆当街摆了摊子缝衣服,对于城里人而言早已是老古董的缝纫机在这里还很常见。老婆婆显然手艺上好,缝纫机响个不停,两手推着衣服一点点走线,脚下也不闲着。不多时,摊子前就排起了长队; 卖菜的爷爷还在用上个世纪的杆秤,随手一拿、一拎、一拨都分毫不差,更不会缺斤少两。蔬菜像是刚从田里摘下来的,泛着鲜艳艳水灵灵的绿,菜叶子上还挂着今早的晨露,颗颗圆润,晶莹剔透,仿佛大自然孕育的珍珠; 上街采买的妇女还带着孩子,小婴儿坐在母亲背上的背篓里,被背着走了一路。婴儿睁着大大的眼好奇地打量着周遭的一切,时不时吧嗒着嘴吮着手指,看母亲发挥着娴熟的“砍价**”,不多时便买齐了家里需要的所有米面粮油和蔬菜水果; 一阵铃声响过,交谈的、砍价的、吆喝的人们纷纷回头避让,不多时,三五少男少女骑着自行车飞驰而过,脸上还洋溢着年轻的笑容。脚下的车被蹬得飞快,风吹起少年的衣衫,鼓成自由点风帆。车把上挂着的彩旗呼啦啦地飘,不多时便和铃声一道远去了,只有街边小孩子羡艳的赞叹声还在原地久久回荡…… 摩肩接踵的集市上,每一处都是人生百态。 乐逍仿佛也变成了小孩子,对这一切都分外好奇,瞅瞅这个,瞧瞧那个,永远也看不够似的。有慈祥的老农看他不像本地人,递了个柿子请他吃。红彤彤的柿子如新生的火焰,饱满得仿佛一捏就能爆出汁水,内里散发的清香透着皮都能闻到。 乐逍也不扭捏,大大方方地说了“谢谢”,接过柿子拿衣摆擦了两下,张嘴便咬:“唔,好甜!” 清甜的汁水在口中迸开,流淌的汁液顿时盈满整个口腔。丰满的果肉柔软而富有弹性,如同融化的蜜浆脂膏,几乎入口即化。 咽下一口柿子,顾不得擦干净嘴角的汁水,乐逍连忙对老农竖起大拇指:“好好吃!” “那可不嘛,自家种的!”得到了他的赞赏,老农爽朗地大笑起来。 “你也尝尝。”说着便把咬过一口的柿子往叶既明的嘴边递,好像他们经常分食同一颗水果、同一碗饭一样自然。 “擦擦嘴。”叶既明没有立刻接,而是从口袋里掏出纸巾,仔细地帮他擦干净顺着嘴角缓缓往下淌的汁液。 随后,他直接借着乐逍的手,在他咬过的地方又咬了一口:“嗯,确实很甜。” 乐逍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和叶既明正在分食同一颗柿子,登时有些不好意思了,嘟囔着:“你怎么在我吃过的地方吃……”然而身体反应却很诚实,小表情眉飞色舞的,又咬了一口柿子。 叶既明看着他神采飞扬的眉眼不说话,只是笑着将他牵得越发紧了。 一棵柿子就这么被他们你一口我一口地分完了。 离开了卖柿子的老农,还没走多远,乐逍忽然感受到下半身的一阵阻力,似乎有人拦住了他的去路,还隐约听到“哈哧哈哧”的声音。 直到有个细细软软的声音喊他“哥哥”,他才反应过来,低头向下看去。 是个小姑娘,个子才到他的大腿,最多也就七八岁的模样。乌黑油亮的头发被梳成两根长长的麻花辫,身上穿着当地传统的蓝色蜡染裙子,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叶既明。 陪在她身边的还有一条狗。那是乡野间最常见的田园犬,一身金灿灿的毛梳得柔顺,想来也被主人家照顾得很好。大黄狗的舌头挂在外面,此刻正呼哧呼哧地喘着气,咧开的嘴像是在微笑。 然而最引人瞩目的,是大黄狗的背上还背着两个竹篓,里面插满了盛放的花。 “小朋友,你有什么事呀?”见拦路的是个小姑娘,乐逍极有耐心地蹲下.身,平视着她的眼睛问道。 小姑娘笑起来,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哥哥,你长得好好看呀!” 还不等乐逍露出惊讶的神情,她又道:“这些花好适合你的,哥哥要买吗?”说着,从大黄狗身上的背篓里抽出一朵花递给乐逍。 乐逍有些迟钝地接过花,一时有些无所适从了,无意识地在手里把玩着,目光落在狗狗背上的五彩缤纷的花间。 他垂眸看着手里的花枝,粉色的,花瓣层层叠叠,还散发着淡淡的香气。 “是玫瑰吗?”他问道,“长得好像玫瑰啊。” “不是哦。”小姑娘露出骄傲的神情,“是月季!都是我家院子里种的!” “种这么多呀。”乐逍笑着轻轻摸了摸她的头发,“怎么卖的?” “一块钱一枝。”小姑娘显然很熟练了,话语间还透着她这个年纪少有的机灵劲,“这些花都是我爸爸种的,我妈妈特别喜欢月季!” 乐逍笑着付了一块钱,拿着手里的粉色月季问:“那怎么还剪下来卖呢?” “种太多啦!妈妈说可以拿出来卖,这样就有更多的人可以看到漂亮的花了!” 乐逍被她的话逗笑了,把手里的月季折了枝干,只留下花朵别在小姑娘的鬓间:“你戴着比我好看。” 说罢,他站起身,弯腰摸了摸陪着小主人辛勤工作的大黄狗,随后对身旁的叶既明道:“走吧。” “等等。”叶既明说着,蹲下身对小姑娘问道,“小朋友,这些花我们可以全买了吗?” 小姑娘显然没遇到过这种情形,愣了几秒钟,反应过来后脸上立刻挂上了欣喜的笑容:“当然可以啦!” 说着,她一捧一捧地将花从大黄狗身上的背篓里拿出来,贴心地取了丝带扎紧后塞给乐逍。团团花朵堆进乐逍怀里,如五彩的浪潮几乎要将他淹没。 他费劲地从花朵后露出脸来,一双杏眼水汪汪的,与多彩的月季相得益彰,笑着冲她说谢谢。 叶既明爽快地付了钱,站起身来与乐逍一同目送着小姑娘离去。 她亲昵地揉了揉大黄狗的脑袋,像个最亲密的伙伴一般,随后蹦蹦跳跳地跑远了,显然因为提前完成了今天的任务而兴奋。大黄狗跟在她身边,如同公主麾下最忠诚的骑士,呜呜叫着随她一同远去,两个小小的身影逐渐消失在人海中。 直到两人的身影被人群淹没,乐逍才转过身来,将手里的花塞给叶既明:“你买的,你拿着吧。” “你拿着,”叶既明笑了,“本来就是想买来送给你的。” “送给我?”乐逍有些错愕了,“买这么多做什么?” 叶既明半晌没说话,只一味地盯着乐逍和他怀里的花看。直到乐逍几乎以为他不会再回答时,他却突然开口道:“她说得没错,这花配你。” 听到这话,乐逍脸上的错愕更明显了些,还有些藏在心底的、丝丝缕缕的、暗自得意的开心。叶既明却仿佛没事人一样,好像刚刚说的只是一句再寻常不过的话,做的也只是再寻常不过的事。 他伸手示意乐逍:“还牵手吗?” 乐逍好笑地看着他,又看看满怀的花:“没手给你牵啦。” 说罢,他把怀中的花分出一部分,塞进叶既明的怀里:“好了,你也拿一部分,这样就可以牵手了。”剩下的花被他一只手搂住,大捧的花束躺在他的臂弯,空闲的手主动握住叶既明的大掌,十指交错。 叶既明从善如流地接过花,嘴上却说:“不是送给你了么。” “现在我送给你了!”乐逍眉飞色舞。 “好。”叶既明笑着,一手抱着花,一手牵着爱人,两人顺着长长的街继续走。 怀里的月季五彩斑斓,颜色奇异瑰丽地惊心动魄。大部分的花都正是最盛放的时候,有几个花骨朵藏在大朵大朵的花瓣之下,娇羞地向外探出半个头来。层层叠叠的紧密花瓣上还挂着清透的露水,枝叶舒展,青翠欲滴,衬得鲜花更艳,人也是三分绝色。 两人一路抱着花,吸引了街上的许多目光。许多人向他们投来羡艳的眼神,年轻姑娘们拽着情人的衣袖,示意他们自己也喜欢。有大胆的女子上前来问“可以买一枝吗”,乐逍也一律大大方方地送。 两人一路走一路逛,又路过卖银饰的、卖泥人的、卖木雕工艺品的各式各样的小摊,却再没卖其他东西。一整日逛下来,两人只买了这一大捧月季花。 理所当然地,回到小院后,绚丽的花束立刻吸引了所有嘉宾的注意。 “逍逍,这是玫瑰吗?”武朔第一个冲上来问,“这么大一束!” “是月季。”乐逍纠正她,“从一个卖花的小女孩和她的狗狗那里买的。” “好漂亮。”武朔赞叹道,“好像玫瑰呀。” 她忽然凑近了问乐逍:“叶总买的?” “嗯。”乐逍应了一声,还没反应过来她要说什么。 “可以,很懂浪漫啊。”武朔悄悄比了个大拇指,哥们儿似的拍了拍乐逍的肩。 望着武朔蹦跳着往别处去的背影,乐逍微微笑了起来。他其实知道,叶既明很懂浪漫,只是以前都被他刻意忽视掉了而已。 两人就这样一路抱着花回了自己的小屋,寻了个硕大的花瓶才堪堪全部插下。 放下怀中花时,叶既明忽然叫住他:“逍逍,别动。” 说着,伸手从乐逍的卫衣领子里捏出一片火红的花瓣:“掉进去了。” “哦……哦。”乐逍呆呆地看着他,像一只笨笨的企鹅。 深深凝视着爱人的脸,片刻后,叶既明轻轻伸手,将花瓣别在了乐逍耳后。 “今天买花的时候,你说那个小姑娘戴花比你好看。”他缓缓说道。 “不是这样的。在我心里,你戴着最好看。” 当晚,乐逍罕见地发了条微博。 他的微博一向很少分享生活日常,大多是对专辑与巡演的宣传,都是工作相关的内容,上一条与私生活相关的微博还是转发叶既明发的结婚证。 然而今晚,乐逍的粉丝们惊讶地发现,偶像的微博居然有了新动静。 那是一张照片,大捧鲜艳欲滴的五彩月季插在花瓶里,花朵争先恐后地拥簇着,几乎占了满屏。屏幕的一角,一只白皙修长的手托起一朵红月季,似乎是手的主人作势要嗅一嗅。手的姿势摆得巧妙,“不经意”地露出无名指上闪闪发光的银戒。 微博刚发出去没多久,评论区便沸腾了。 【@乐逍头号梦女:逍逍发生活微博了!我的天都亮了!】 【@开心蛙蛙:送的是月季诶!月季的花语是“等待有希望的希望”,还有“幸福、光荣”,不同的颜色还有不同的意思……妈呀这也太用心了!】 【@逍逍的正版麦克风:这么大一束花,是谁送的,好难猜呀/doge】 【@逍逍乐不玩消消乐回复@逍逍的正版麦克风:手上银色的是什么,好难猜呀/doge】 当然,也有人对此提出质疑: 【@吞雪刀:无恶意,只是有点好奇,逍逍的婚戒就是那个银色素戒吗?】 【@卿非卿卿回复@吞雪刀:应该不是吧……依他俩的水平肯定会买更好的戒指啦!】 【@小小大王回复@卿非卿卿:肯定是因为这个戒指有比较特别的寓意吧~相信叶总和逍逍,肯定会给对方最好的啦!】 也有网友拿着照片与各大奢侈品牌的戒指挨个对比,不论是材质、造型还是工艺,都被一一仔细比过。然而对比了一圈下来,竟找不到一家能与这枚戒指完全吻合。各大品牌也惴惴不安的,却无人敢像往常一样发公告认领,借此为自己造一波势。 此刻乐逍正半躺在浴缸里,津津有味地刷着微博,看着粉丝们逐渐发散思维胡思乱想,躲在屏幕后好不快活。 你们当然对比不出了,他得意地想着,自己做的,能一样么。 他的确是故意露出那枚戒指的,除了美滋滋的小小炫耀,更多是告诉自己,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时刻。 从今天开始,他才算真正喜欢上叶既明,鲜花、戒指,最俗套的表达也是最好的见证。 耳边的花瓣滑落,落进了飘满泡沫的浴缸里,悠悠地打着转。 后台看见了点击量!是野生小读者吗!是吗是吗!(激动)(大叫)(上蹿下跳) 读者宝宝们也点点收藏哦~感谢感谢~~~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4章 第十四章·月季与玫瑰 第15章 第十五章·死水 随着逛集市这最后一项任务结束,他们在南凤村的拍摄日程也逐渐接近尾声。窝在民宿备采了两天后,便到了回家的时候。 临走前,他们还拿到了第一天制作的香珠与香牌。经过几天的阴干,它们已经变得坚硬结实,香气自内而外地散发出来,雪松与薄荷的气息彼此交织纠缠,难舍难分。 透过飞机舷窗,乐逍鸟瞰着连绵起伏的青山,忽然生出些不舍来。在来到南凤村之前,青山就只是青山,然而此后他便会知道,青山深处藏着青石板的街、香气袅袅的香牌、靛蓝细腻的布料、叮当作响的银饰、卖花的小女孩和大黄狗,以及他刚刚萌芽的、平生第一次的喜欢。 然而他始料未及的是,随着回归正常的生活,他与叶既明好不容易燃起了些苗头的感情,就这么被扑灭在萌芽之中。 回到家后,他仍然住在叶既明的住处——两家虽然同在景安洲,来回不过几分钟路程,但节目组后续还有拍摄任务,来回搬家终归不方便。然而他却没想到,两人的交集也仅限于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每天连话都说不上几句。 每天清早叶既明便出门前往公司,录制节目这几天堆积了工作,只能加班加点处理完。往往还不等乐逍醒来他便没了踪影,每天乐逍下楼时只能看到餐桌上摆好的早餐,以及一张提醒他“热热再吃”的字条。 而乐逍大多数时候也需要去公司录音,新专辑已经在筹备阶段,有许多的歌曲录制、MV策划等工作需要完成,并没有比叶既明朝九晚五地坐办公室轻松多少。这么算下来,两人一天中仅有的交流时间,仅仅只是睡前躺在床上的几句无意义的闲聊。 对此,乐逍分外苦恼,总觉得好不容易有了眉目的感情即将迎来第一次冰河时期,工作间隙总免不了找向南大倒苦水。 “你说现在怎么办啊。”乐逍无意识地转着无名指上的戒指,郁郁寡欢地问。 “我哪知道。”向南也是个打娘胎里的单身狗,对于打光棍一事非常在行,但对恋爱就一窍不通了,“可能他就是太忙了,没时间回家陪你,你不也天天不在家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乐逍双手托腮,“我是说,现在我们俩每天几乎没有交流,那感情不就跟一潭死水一样,完蛋了吗?” “那应该不会吧。”向南摩挲着下巴琢磨道,“他不是很愿意和你结婚吗,那肯定还是对你有感情的,等忙过这段时间就好了。” 说着,他一拍乐逍的手:“戒指不还戴着吗?你有什么好担心的?” 俗话都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然而乐逍和向南这两个臭皮匠却是一点用都不顶,琢磨了半天也想不出一个结论来。 最后,向南揉了把脸,颇有些自暴自弃的意味拍板道:“放心好了,只要他还对你有感情,就一定会来找你的。” “一定会来找你”的叶既明事实上正忙得昏天黑地,只能在工作的间隙喝杯咖啡喘口气,看着静如死水的手机发呆。 回家已经一周时间,在这一周里,他与乐逍的交流仅限于七张字条和睡前的寥寥数言,恐怕加起来也不够十句话。 他当然知道对于情侣而言,交流有多重要,更何况乐逍才刚刚明晰自己的心意,甚至还没来得及告诉他。 必须得承认,那一夜隔着房门,亲耳听见乐逍说“我喜欢叶既明”这几个字早已令他晕头转向,不知今夕何夕了。 然而都说贪心不足蛇吞象,他仿佛一个贪婪的大盗,已经不满足于一句简简单单的、甚至不是说给他听的喜欢。他开始渴求更多与更好,如同沙漠里踽踽独行、即将渴死的旅人,原本只在期待着一口清泉,却在无意间发现了一块水洼后,开始奢求整个绿洲。 在听到“喜欢”之前,他唯一的念想只是暗自祈求乐逍不要在节目结束时提离婚,然而在那一句“喜欢”之后,他开始奢望亲耳听见乐逍的表白,奢望他的时时关切与问候,奢望他清潭般的杏眼里盛满澄澈的爱意,更奢望与他唇齿相依、灵肉合一。 他摇摇头,自嘲地笑起来,暗自在心里骂自己想太多。 明明“喜欢”就早已超出预期了,他却没办法就此知足。 办公室的门很合时宜地“笃笃”响了起来,是秘书。 “进。”他立刻收拾好了神情与心情,恢复成平时成熟稳重的模样,摆出应有的威严。 “叶总,T大的老师带学生来了,说是之前和您约好了谈合作。” “对,带他们进来吧。” 明空当下有个机器人与人工智能芯片相关的研发项目,是叶既明主张牵头的,约了T大的教授进行合作交流。T大在人工智能领域堪称国内的佼佼者,拥有一流的教师团队、一流的学生、一流的设备与最顶尖的研究成果。叶既明自己也是T大人工智能专业毕业的,当然对母校的水平十分信任。此次与T大进行合作,除了希望圆满完成项目之外,他更希望能借此机会,为明空招揽些来自母校的优秀人才。 只是他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走进办公室的会是张熟面孔。 “叶总。”段维岳一身白衬衫,领口扣子松了两颗,外搭黑色西装外套,没系扣子,显得认真却随性,款款走进来。 “段教授。”叶既明有些惊讶地从座位上起身迎他,“先前只知道来的老师姓段,没想到这么巧,当初在节目上也没问您的专业。” “叶总说笑了,不过是平时在实验室做做研究,带带学生罢了。”段维岳客套地道,“这次带了两个小朋友来见见世面,希望叶总不要嫌弃。” “这有什么,都是学弟学妹了。”叶既明笑了笑,示意段维岳和他身后的学生入座。 两人就专业问题聊了整整一下午,仿佛高手过招,你来我往,酣畅淋漓。不同于其他门外汉的老总,叶既明就读于相关专业,即使毕业好几年了也依然能够很顺畅地于业内人士沟通,所有的专业词汇与概念都不需要段维岳再费劲解释。同时,纵横商场几载,叶既明看问题越发一针见血,常常只需要段维岳抛个引子,他便能迅速理解对方想表达的意思,专业深度也随之越掘越深。一旁的两个学生除了偶尔补充两句,其他的时间都在狂记笔记,仿佛同时有两个老师带着他们上课似的。 直到日头向西,两人才算是彻底聊尽兴了,预备乘兴而归。 “那就这么定了。”叶既明一锤定音,“多谢段教授的帮助,等项目正式做起来了,少不了要段教授再多多指点,为明空提供些理论和技术支持。”说着向段维岳伸出手去。 “叶总客气了。”段维岳伸手回握,“还要感谢叶总与明空,愿意把我们的一些不切实际的想法付诸实践。” 两人又寒暄了两句后,叶既明提议道:“晚上一起吃个饭?” “不用了,多谢叶总好意。”段维岳冰山似的脸上忽然露出些少见的笑意,嘴角微微勾了勾道,“晚上还等着回家做饭陪老婆。” “怎么,叶总不用早些回家么?” 一句话正戳到叶既明的软肋,痛得心酸却无法为外人道也。整整一个星期,他被公务缠身,晚上时常留在公司加班到**点。为数不多按时下班的时间里,原本还期待着晚间温存,结果打开家门才发现,乐逍还没回家,日子过的跟单身独居根本没差别。 “还不着急。”七分客套的笑容下掩着三分苦笑,一瞬间,他不知哪儿来的想法,脱口而出,“段教授要是不赶时间,我还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 他用眼神示意段维岳,后者会意,转身对学生道:“你们先出去等吧,我和叶总还有点问题再商讨一下。” 学生们显然没明白已经拍板决定合作愉快的事情又出现了什么需要商讨的疑点,只是听老师的话,转身出门去等候区等待了。 等学生们离开后,叶既明与段维岳重新入座,段维岳的笑容明显了些,调侃道:“叶总,这次应该不是商讨项目相关的问题吧?” “段教授火眼金睛。”叶既明无奈地笑道,“我觉得你应该在节目上看出来了。” “看出来什么?你和乐逍……”段维岳显然心里有了猜测,只是尚未得到证实,“真是假结婚?” “倒不是假的,领过了证,如假包换。”叶既明道,“但的确没有感情基础,段教授好眼力。” “应该也没几个人看出来了,阿晨就没看出来。”段维岳宽慰道,“最多只有我和老韩、常思那一对,他们心还挺细的。” “放心,从你这儿也看不出来什么,我看你感情深厚着呢。”他拍了拍叶既明的肩膀道,“最多就是乐逍那边有些端倪。” 叶既明叹了口气:“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更进一步,毕竟已经成真了,总不能当儿戏。” “实在是想不出来了,请你给点建议。”他苦笑着看向段维岳,“实不相瞒,你与何晨的一些传闻,我早些年便听说过了,但在节目上一看,你们的感情真的很好。” “你也算是过来人了,段老师,给点建议吧。” “我和何晨……”段维岳咂摸着这句话,没忍住笑出来,“我俩也不是什么好榜样,不过你如果想听,我倒可以跟你讲讲。” “你听过传言了,但你们应该都不知道,我和阿晨,其实离过一次婚了。” 望着叶既明有些惊异的目光,段维岳道:“所以说不是好榜样了,若非必要,何必如此伤筋动骨、摧枯拉朽。” “能好好解决、共进一步,就不要像我和何晨一样,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求求点击收藏评论~爱你们~~~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5章 第十五章·死水 第16章 第十六章·往事 “我知道,现在不论第一性别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大家都倾向于第二性别异性恋,毕竟,两个Alpha或者两个Omega在一起,没有信息素吸引,也没办法进行标记。根据卫生组织公布的数据,真正的第二性别同性恋者其实很少,比第一性别同性恋要少得多得多。” “我也不是一开始就喜欢Alpha,甚至到现在,我也不会对其他Alpha产生任何想法。” “我只是对何晨有感情而已,而且即使是这样,一开始也是被迫的。” “十年前,我24岁,比现在的你还要小些,阿晨22岁,也只比乐逍大两岁。我们之间的婚约来得太突然,没有一个人愿意接受。” · 十年前。 “为了家族企业,必须要跟何家联姻?”年轻时候的段维岳慢慢咀嚼着这句话,“我不去。” “由不得你。”段父坐在他对面,面色阴冷地看着他,“这么多年,你享受了段家带给你的优渥生活和资源,你就应该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付出一定的代价。在遇到危机的时候,每个人都应该尽全力帮助家里渡过难关。” “你的婚姻,就是代价。” “我从来没有选择要享受这些。”段维岳把脸撇到另一侧,不肯直视父亲的眼睛。 段父冷笑一声:“你也从来没选择拒绝。你没得选。” “你二十四了,段维岳,别幼稚了。” 说罢,段父起身离去,偌大的起居室里只剩下段维岳一人怔在原地。 不知过了多久,直到他的双腿都有些站僵了,忽然听见姐姐的声音。 “阿岳。”他怔忡回首,发现是已经出嫁多年的姐姐回了家,正站在起居室门口喊他,眼里泛着泪光。 “妈妈跟我说过了。”姐姐走过来抱住段维岳,“委屈你了。” 明明已经比姐姐高出一个头还多,段维岳却依然弯下腰,固执地将脑袋靠在姐姐肩膀上,就像小时候一样,把自己塞进了姐姐的怀抱。 “姐……”他的声音酸涩地黏住了,“你当年是怎么做到的?”他知道姐姐在自己小时候就因为联姻嫁给了一个素昧平生的男人,从此被一根红线牢牢拴住,同床异梦。 姐姐惨淡地笑了笑:“都是这么过来的。爸妈不也是这样么,还是有了你和我。” “阿岳,往好的方向想,你是男孩子,还是Alpha,婚姻并不能束缚住你什么,你的学业、事业,都不会因为婚姻而受影响,你甚至不必生孩子。”姐姐像撸着毛茸茸的大型犬似的,轻轻抚摸着段维岳的脑袋,“而且,你还有选择联姻对象的机会。你已经比我幸运很多了。” 段维岳像个孩子一样在姐姐肩膀上拱了拱,声音发闷:“我讨厌的不仅仅是被束缚。” “姐,每天回家看到形同陌路的人,不会很难受吗。” 姐姐用气音轻轻笑起来:“当然了,阿岳,当然了。” “不仅如此,你还要和他一起出入各种场合,为他生儿育女、操持家庭,帮他应付一切琐事,忍受他的冷漠和怒气。在外人眼里,你们永远被捆绑在一起……”泪水滑过带笑的脸颊,“但爸爸说得对,阿岳,这是你的责任,你没得选,我也没得选。” “但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做好自己能做到的一切,对不对?”姐姐扳过段维岳的脑袋,强迫他和自己对视,“我能做的,就是照顾好我的孩子,为他争取尽可能多的权利和自由,让他不必再像你我一样成为联姻的牺牲品。” “你能做的,就是在何家给出的人选里,选一个最好的联姻对象,和他一起履行你们各自对家族、家庭和婚姻的责任。” “然后还要记得,永远不要被婚姻束缚住,永远都要记得做自己。” “答应我,阿岳。”她双手扳住段维岳的脑袋轻轻晃了晃,“别幼稚,别犯傻。” 段维岳的声音哽咽:“好。” 考虑了三天后,段维岳跟父亲说,自己答应联姻了。不仅如此,联姻对象也选好了。 “我想跟何晨结婚。”他说。 段父被他语出惊人的话震得戴不稳眼镜:“有合适的Omega你不选,你选个Alpha?还是男的?” “我喜欢Alpha。”段维岳无所谓似的耸了耸肩,“强强联合,不好么?这不就是你们希望看到的么?”说着,嘴角挂上一抹讽刺的笑。 事实当然不是他说的那样,什么“强强联合”,他选择何晨的理由很简单:他是男性,也是Alpha,他们之间不可能有子女。 没有孩子的牵制,未来彼此就都有反悔的余地。 更何况,他不能在没有感情的前提下,害一位女性或是Omega为他生下孩子,又对对方不闻不问、冷脸相待,就像他名义上的姐夫对他姐姐那样。他做不到。 所以,没有孩子就是最好的选择。 沉默了良久后,段父道:“我去和何家说,至于何家同不同意,就不在你我能掌控的范围了。那可是何家的长子,这一辈唯一一个Alpha。如果何家不愿意,你趁早乖乖选一个女生或是Omega来联姻。” 出乎意料的是,何家竟然同意了。不过据说,是何晨逼着他们同意的。 后续的事办得很迅速、很得体、很风光。订婚宴、婚礼、答谢宴,他们像一对真正的爱侣一样,牵着彼此的手向所有的亲朋好友和各大媒体微笑挥手,恰到好处地展示出两人无名指上闪耀的对戒。新闻也写得声势浩大,几乎占了整个头版,全社会几乎都在津津乐道这场世纪婚礼,并窃窃议论着这一对双A同性恋。 然而在万丈光芒之下,是无尽的黑洞。他们握着彼此的手,却连对方心里在想什么都不知道。 比如段维岳,他在婚礼上,看着何晨的脸,脑子想的里却是前一天没写完的代码。司仪让他说誓词,他却差点把实验数据念出来。 新婚之夜,当不明真相的人以为这对伉俪正共赴**时,他们正坐在新房里,默然相对,相顾无言。 半晌,何晨一把扯下自己脖子上的领带:“憋死我了。” 他的动作打破了原本凝滞的沉默,松了松领口后,他转头看向段维岳:“段先生,我听我父亲说,是你在联姻的人选里选了我,为什么?”他说话时嘴角带笑,但他们彼此都知道,那不是真心的。 或许是有些惊讶他会这么问,段维岳抬头看向何晨的眼睛,随后鬼使神差地,说了实话:“因为我们两个不可能生孩子。” “你呢?”回答完,他把问题又抛了回去。 “差不多的原因。”何晨的笑容咧得开了些,“我爸妈本来想让我妹妹来的,但我不同意。我不想让她一过门就给你生孩子。” “她才22岁,结什么婚生什么孩子。”何晨嗤笑一声,“我弟弟也不行,他才20岁,还是个Omega。既然他们不来,就只有我来了。” 段维岳挑了挑眉:“可你也才22岁。” “我又不会生孩子。”何晨无所谓地耸耸肩。 段维岳听后,撇了撇嘴,不置可否。 他们新婚之夜的谈话就到此为止了。 后续的发展就像每一本先婚后爱的小说里写的那样,两个年轻优秀的人相互吸引,在朝夕相处间慢慢产生了些不可名状的情愫,细水长流地、无知无觉地就爱上了对方。 “后来呢?”叶既明没忍住问道,“后来怎么……” “怎么离婚了?”三十四岁的段维岳扶了扶眼镜,替他把没说完的话补全,“因为我们都没意识到,我们之间还有感情的存在。” “后来我们吵架了,吵得很凶。那时年轻气盛,不知道收敛,什么话都敢往外说。气狠了就提离婚,提分家,老死不相往来。” “那个傻子还同意了。” · “你敢骗我!”何晨手一挥,一个干净光亮的玻璃杯登时被扫到地上,“啪”地四分五裂,“这么大的事,你敢骗我!” “我妹妹要结婚,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人!明天就是订婚宴了,你今晚才告诉我?!” 段维岳眉头紧锁,耐着性子道:“我也是才从我父母那里知道的。至于你,不论是让你妹妹去结婚,还是瞒着你,都是你父母做的决定。” “但你知道后也从没想过告诉我!你把我当什么人?你把我当什么了?被你们玩弄的傻子吗?!” “这是你父母和你们家的决定,我作为外人无权置喙。”段维岳试图拉住何晨的手让他冷静下来,却被他一把甩开。 他的力气太大,段维岳的手被甩到墙上,骨头都隐隐作痛。 “无权置喙!”何晨怒极反笑,“到底是无权置喙还是懒得多管,我难道不知道吗?”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段维岳,你就是这样,冷漠、自私,跟你们段家人一个德行。” 段维岳的最后一点耐心终于被榨干,难得真正发起怒来。 “我们段家冷漠自私?对,我们就是冷漠自私,当初又是谁提议要跟段家联姻?!” “有本事不结啊!没了这门婚事我们何家就不活了?” “行。”段维岳的声音冷得能冻出冰碴,眉眼紧绷着,眼底隐隐喷薄着怒火,“你有本事说这话,你有本事就离婚。” “从来没有谁离了谁就活不了的……” 他话音未落,就被何晨高声截住了:“离就离!” 说罢,何晨怒气冲冲地夺门而出,只留下怒火中烧的段维岳,和一地狼藉的客厅。 说到这儿,段维岳将自己从回忆里抽离出来,看了一眼明显已经听傻了的叶既明,清了清嗓子补充道:“现在想离婚,还要等冷静期。但十年前没有离婚冷静期,说离就离。” “我们其实没有约定好时间。只是第二天在民政局门口看见彼此的时候,我就知道,这段婚姻算是彻底完了。” “但明面上我们毕竟是家族联姻,离婚是我和何晨两个人的事,但毁掉这段联姻是段家和何家的事。我父母、何晨的父母,他们是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发生的。所以,我们虽然领了离婚证,但明面上还是住在一起,假装一切正常。” “从来没有谁离了谁就活不了,这话我一直都知道,也一直相信是真的,直到……” 离婚当天,何晨就以最快的速度搬离了主卧,也搬离了段维岳的生活。 他迅速调整了自己的训练计划和安排。曾经为了让自己的日程与段维岳保持一致,尽可能留出更多相处的时间,他没少费心思。如今,他几乎是对着段维岳的课表和科研安排来调整自己的计划,段维岳上课他就休息,段维岳休假他就训练,两个人的时间再无重叠的可能。 二楼客房里开始慢慢添置新东西,三楼主卧却空了一半,显得分外冷清。 终于,在又一次吞了两片安眠药却依然清醒着直到天亮时,段维岳不得不认清现实:他彻底失眠了。 自从何晨搬离主卧后,他再没睡过一个好觉。 在不知不觉中,他已经习惯了满室佛手柑的清香、身边热烘烘的被窝,和某人半梦半醒间无意识缠到他身上的手臂。 临睡前,记得拉上窗帘的人不见了,每天清晨,他都在短暂的浅眠后被阳光照醒;起床时,床头润喉的温水没有了,他常常喉头干涩得讲不出话,连上课都要声嘶力竭。 当初放狠话说“你有本事就离婚”,因为他笃信,只要没有投入感情,任何分离的代价都微乎其微。然而如今看来,何晨如何他不知道,但自己已经成了“离不起”的那个人。 然而“冷漠自私”这四个字就如同何晨打在他身上的烙印,是刻在心里的墨刑,洗不掉、治不好,更别说让他开口重修旧好。 就在他被失眠、咽痛和“冷漠自私”折磨得体无完肤时,却在某一天加完班回家时,撞见何晨在自家门口的台阶上,烂醉如泥。 虽然从前交流不多,但对于何晨队里的训练,段维岳多多少少还是有些了解的。泳队的饮食有严格的控制,吃什么、吃多少都会被精确把控,更别说像眼下这般,喝得不知今夕何夕。 “起来。”他蹲下身,推了推半瘫在地上的何晨。 何晨大约是把智商都喝掉线了,两眼朦胧地抬起头同他对视,傻兮兮地笑了一下。 段维岳没心情陪他闹:“起来进屋去,外面冷死了。”随后不再看他,准备站起身来进门。 下半身忽然被一股力道制住了,他试图用力将腿抽出来,却失败了。 低头一看,是何晨一把将他抱住了。 “别走……”他闭着眼,将脑袋靠在段维岳腿上,嘴里喃喃,“段维岳,你别走……” 双腿忽然如被灌满了铅,他再也走不动一步。 再定睛一看,这人竟然就这么靠着他的腿睡着了。 段维岳几乎要气笑了。笑过之后,也只能任劳任怨地把这人搬进屋去。 天地良心,他还知道躺在门口等他回家,若是睡在酒吧门口,就是躺到明天早上也没人去找! 他连拖带拽地把完全失去意识的何晨搬进家门,已经在数九寒天累出了一身汗。 即使是高大的成年Alpha,段维岳也依然是个斯文书生。而何晨即使年龄小些,还长着张欺骗性极强的娃娃脸,他也依然是Alpha,甚至还是个一身肌肉的运动员。喝醉的人更是死沉,两人的差距顿时悬殊起来。 等他费劲地把何晨搬进三楼主卧,丢在床上擦拭安顿好,段维岳已经累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甚至没有精力起身洗漱,几乎是沾床就睡。 他大概是上辈子欠了何晨八百万,才要在离婚后还遭这个罪! 天亮时分,他再一次被刺眼的阳光晃醒。一睁眼却发现,眼前是熟悉又陌生的睡颜,腰间甚至还缠着两条胳膊。 这竟是他离婚以来睡过最安稳的一觉,即使身边还躺着个醉鬼。 醉鬼一觉睡到了中午,才迷迷蒙蒙地睁开了眼。 宿醉的脑子还处于挂机状态,他根本没发现这里已经不是他的房间。顺手拿过床头的蜂蜜水一口饮尽,靠在床头发了几分钟的呆后,他终于意识到了什么。 身边的被褥早就凉了,根本摸不出来是否还有第二个人睡过。 顺着楼梯慢慢往下走,何晨在客厅里看见了段维岳。他戴着眼镜,穿了件黑色毛衣,笔记本放在大腿上,正在看文献。 见他下来,段维岳不紧不慢地从镜片后瞭了瞭眼,眉毛一挑:“醒了?” 何晨有些尴尬地挠了挠头:“昨晚是……” “是我。”段维岳两眼盯着电脑,嘴角勾了勾,“不然呢?你睡在门口,是打算当人形地垫?等我踩着你进家门?” 何晨被他噎得说不出话,半晌憋出一句:“谢谢。” “不用。”段维岳的语气毫无波澜,“一日夫妻百日恩,你是我的前夫,又不是我的仇人,没必要。” “前夫”两个字狠狠地刺了何晨一刀,令他醉酒后的胃连同着心一阵一阵地泛起了酸水。 他嗫嚅了半天,最终深吸一口气,仿佛鼓起了毕生所有勇气,站定在段维岳身前,伸手抱走了他腿上的笔记本。 手里的东西突然被拿走了,段维岳没有出声,只是掀起眼皮,定定地看着何晨。 那一瞬,他脱口而出:“对不起。” 段维岳怔在了当场。 道歉这种事一旦开了头,后面便容易了许多。何晨继续说道:“我不该那么说你和段家,太过分了。” “我说完就后悔了。但你说,有本事就离婚,我只是想证明给你看,也证明给我自己看,我离得起。二十二年都是一个人过来的,不就是变回一个人么,有什么难的。” “后来我发现我高看自己了。” “我想你了。” 他越往下说,脑袋垂得越低,却猝不及防地被一把抱住。 段维岳的眼眶发酸:“要是能回到那天晚上,我真想撕烂自己这张嘴。” 何晨被这话逗得笑起来,一抬眼,却看见对方眼里的粼粼波光。那绝不是镜片的反光。 “你把我想说的全都说完了,我还能说什么呢?”段维岳道,“我只能再说一句‘对不起’了。” “那……”何晨小心翼翼地道,“婚……还离吗?” “不离了。”段维岳当机立断,“去拿证件,下午民政局开门,我们去结婚。” · “就是这样。”讲完故事,段维岳随手拿过桌上凉掉的茶,一口灌下。 润了润喉,他又道:“所以我说了,不到万不得已,何必如此撕心裂肺、摧枯拉朽?你和乐逍不必走到这一步的。” “多谢段教授,我……我再想想。”叶既明显然沉浸在故事里,心神恍惚地应道。 段维岳看着他,如同看一个初出茅庐的后生,仿佛是将叶既明当做自己的学生,看着他无知、懵懂、成长。 “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他最后说道。 段何的故事!就这个破镜重圆爽!!! 涨了个收!(瞪大眼睛)(激动尖叫)(360°螺旋升天)(卑微哭泣)爱你们~ 宝宝们还是求求点击收藏评论哦~比心~~~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6章 第十六章·往事 第17章 第十七章·异梦 待送走了段维岳,走出公司大楼时,已经暮色四合,早过了晚高峰时间。 叶既明不禁勾唇笑了一下:明明可以按时下班,却又莫名其妙加了个班。 只是加班内容跟工作毫无关系罢了。 回到家已经快九点了,本以为家里还会如先前一样,黑漆漆一片。乐逍不是在录音棚工作,就是去参加活动跑通告,或是把自己关在房里写歌。 然而今天客厅里却一番往常地亮着灯,温馨安宁地如同暖洋洋的白昼。 推开门,他心尖上的那个人正盘着腿坐在沙发上,抱枕团在手里抱了满怀,懒懒散散地啜着一小杯果酒。 见他推门而入,乐逍的眉眼都飞扬起来:“你终于回来啦。” 或许是喝了酒的原因,他的声音比往常更软了些,甜糯糯的,仿佛撒满了白糖的米糕。他的话仿佛冬日里一捧温暖的篝火,连带着把叶既明的心都熔得一塌糊涂。 他忽然莫名地想起了今天段维岳讲过的故事,软化的心脏顿时颤抖一下。 “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晚。”他嗔道,拍了怕身边的沙发,示意叶既明坐过来。 “节目组下午来过了,发了新的任务卡。”等叶既明坐下,乐逍从身后拿出一个粉色信封,“我还没看过,一起看吗?” 叶既明笑着从他手里接过信封,取出任务卡念道: “亲爱的各位嘉宾、各位爱侣,爱情的火花绝不仅仅存在于新鲜而短暂的旅行中,更藏匿在日常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他的声音低沉温暖,如同冬季干燥的柴火,在灶膛里一烧,蹦出“滋滋啦啦”的火星。有如同一截上好的沉香,余韵袅袅。 “……共同度过一个完美的周末。”他念完任务卡,从信封里拿出一对熟悉的物件——两只监测仪。 “阴魂不散啊。”乐逍笑着接过监测仪,放在手里把玩着。 “节目组希望我们自己策划一个‘完美周末’,唯二的要求是全程佩戴监测仪,和在周六晚上节目首播的时候一起观看,正好当做reaction。”又拿过任务卡读了一遍后,乐逍总结道。 他的眼睛都亮起来了,像里面种下了两棵缠满彩灯的圣诞树。 “完美周末,你想干什么?我们还没一起过过周末,要做些什么?”他兴奋地滔滔不绝,“我们可以去看电影!我已经好久没看过电影了!听说最近新上了好几部……” 他兴致勃勃地掏出手机开始看电影票,浏览过几个评分比较高的:“这个,动作片,你看不看?但感觉好像不太适合周末约会诶……战争片不行,血淋淋的太吓人了……爱情喜剧呢?这个,这个电影我记得,主题曲是请我唱的呢!” 他念念有词地挑了半天,一抬眼,却发现叶既明根本没在看,思绪早已飞到不知哪个犄角旮旯去了。 “喂!”他有些不满地拿起手机在叶既明眼前晃了晃,“你在听吗?” “看电影吗?”叶既明这才后知后觉地回神,“咱们俩能去电影院吗,不会被围追堵截?”他说着,勉强扯出一个调侃的笑。 “看午夜场嘛。”乐逍嘟囔着,却没有继续看票了。 他百无聊赖地坐在沙发里刷了会儿手机,随后想起什么似的,“腾”地站起来,大声宣布:“我要去睡觉了!”说罢,趿着拖鞋“噔噔噔”地上楼了。 故意非常大声地走到了三楼的楼梯口后,他忽然停下来,静静地在楼梯口站了一分钟,随后确定了一件事: 叶既明没有跟上来。 他甚至连问一句都没有。 乐逍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今日叶既明的状态似乎不太对,但究竟是怎么“不对”,他又说不上来。他只是能感觉到,平日里就算只在睡前说上两句话,叶既明也必然是句句有回应的,不论白天是开会还是加班,他对自己的态度总不会变。 今天却如此事出反常,不仅在说话时神游天外,甚至还对他故意表现出的奇怪举动不闻不问、无动于衷。 难道……乐逍想到这里,不禁打了个寒颤,无意识地微微瞪大了眼。 难道……莫非……叶既明对他所有的好,所有的温柔体贴,所有的事事有回应,都只是为了节目而装出来的假象? 而他,就这么天真地、笨拙地、愚蠢地,因为这一点点的“好”而喜欢上了他? · 赌气似的,明明还没到一贯的睡觉时间,乐逍却故意提前关了灯,早早钻进了被窝。 当听见叶既明的脚步声在走廊上响起,他仿佛做贼似的立刻放下了正在摸黑刷的手机,开始装睡。 眼睛微微眯起一条缝,他看见地板上有光影铺进来,是叶既明打开了房门。 大概是没料到乐逍今天睡得这么早,叶既明站在门口愣了片刻,静静地看着被子下的身躯,仿佛一座鼓起的小山。此刻,小山正有规律地轻轻起伏,显然是睡熟了。 他轻手轻脚地取了自己的洗漱用品,随后掩上房门,去走廊上的卫生间洗漱了。 当熟悉的脚步声再次传来,乐逍立刻进入了影帝状态,又开始装睡。 小时候他不知拿这招哄骗过文砚多少次了,早已是驾轻就熟,寻常人根本发现不了。 呼吸间,他听到轻轻的“嗒嗒”声,是叶既明的拖鞋。接着是窸窸窣窣的声音,是衣料在摩擦,随后被子被掀开。身旁的床垫一沉,是叶既明上了床。 床垫下的弹簧响了一声,身边的动静稍稍有些明显,随后没了声音。 乐逍有些好奇地悄悄睁眼去看,却发现是叶既明翻了个身,背对着他躺下了。 此刻,两人背对背地躺在床上,中间仿佛隔了一条鸿沟天堑,睡成了一对闹分家的单引号。 乐逍呆若木鸡地躺在原处,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 这是他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不论是在他和叶既明的关系中,还是在他青春期中缺席的、迟来的第一次的怦然心动中,都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 他一动不动地在原处躺了许久,大气都不敢出,随后仿佛是下定决心了似的,慢慢地翻了个身。 随后,他慢慢地、不动声色地往叶既明的方向挪了挪,鼻尖几乎要触碰到他的脊背。他把手脚蜷缩起来,整个人睡成了一只缩在壳里的蜗牛,又好像是尚在母亲子宫里的胎儿。 那模样,真的好像是他睡熟了后无意识的动作。 叶既明显然感受到了他的动作,又翻过身来查看,却见乐逍蜷着身睡在他身后的模样。他的脸有一半被埋进了自己的臂弯,只露出一双闭着的眼,长长的眼睫无意识地轻颤。 叶既明静静地看了他片刻,随后仿佛妥协似的,伸手拥住了乐逍,将他拉进了自己的怀抱。 然后,长长地、重重地叹了口气,在寂静的黑夜里格外明显,仿佛是山雨欲来前的风。 乐逍的心也随着他的叹气逐渐揪紧,剧烈地颤抖起来。 · 叶既明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自从听过了段维岳和何晨的故事,他总是会不自觉地回想,不自觉地想象他们故事中的所有小细节。 不同于大众对理工男的刻板印象,段维岳讲故事的本领很高,三两句描绘出一个画面,寥寥几笔,便把当年情形如投影般印在叶既明的脑海里。 他是认识何晨的,正因为认识,正因为在一同录制节目时见过了段何二人甜蜜而温馨的模样,才会让他更不自觉地想到他们那场撕心裂肺的分离,仿佛现在两人的一切美好都是从那堆积如山的累累白骨上生长出来的。 死去的尸骸开出绚烂的花,有需要多久呢? 他和乐逍是否最终无法避免地要走到这一步,从结婚证上写的的山盟海誓到离婚证里发自肺腑的天崩地裂? 他没法让自己不去想,然而越想越是心惊胆战。他和乐逍的感情本就建立在一纸婚约之上,比当年段何的家族联姻也好不了多少。婚后两人如形同陌路似的,对彼此的了解也仅限于几张A4纸上冷冰冰的资料。即使有心靠近,成功的几率又有多少呢?即使乐逍曾经说过“喜欢”,现在还剩多少呢?他又什么时候才能等来他亲口说给他听呢? 段维岳说他和乐逍不必走到这一步,让他不要失去了才懂得珍惜。道理他早已明晰,他自己也一千万个不愿意失去乐逍。他恨不得在此刻、在每时每刻一千万个珍重乐逍。然而问题是,他的珍重又要等到何时何地才会被珍惜? 仿佛冰天雪地的极夜里孑然独行的旅人,在冰封一般的寒冷里,在死寂一般的黑暗里,若是一直看不见光明与温暖,是很容易丧失斗志的。他会怀疑自己,是否此生都再也走不出寒冷与黑暗?他会怀疑自己,是否还能幸存到看见篝火与热汤,看见火堆后被火苗映得如花似玉的面庞? 最后,在力竭之时,他会就此倒下,就此放弃,再爬不起身。 从今夜回到家,见到乐逍的第一眼起,熟悉的温暖与喜悦便被海啸般汹涌的恐惧替代。他试图思索,试图寻找出路,试图不断地安慰自己,他与乐逍和段维岳与何晨是不一样的。他们绝不会走到段何那样分崩离析的地步,即使有一万个不幸地走到了那里,他也有底气相信他们会像段何一样,重修旧好。 然而在如潮水般一**涌上脑海的思绪中,他错过了兴致勃勃问他“周末做什么”的乐逍,错过了满怀期待挑电影的乐逍,也错过了忽然发起小脾气、把楼梯踩得咚咚响的乐逍。 等他稍稍缓和后上楼时,面对他的只有缩在被窝里熟睡的乐逍。 黑暗放大了人的一切思绪与恐惧,让一件芝麻大的小事占据了整颗心,让一点不足为奇的恐惧将人淹没。在黑暗里,他翻过身,躺在床的边缘,试图厘清混乱的思绪。 身后传来轻轻的、细细碎碎的动静,随后又停止了。他翻身查看,发现是乐逍翻了个身,像个小婴儿一样把自己埋在被子里,蜷在他身后。 他终究伸手拥住了他,却不可避免地,在长夜里长长地、长长地叹了一声,只有他自己能听见。 逍逍,你能不能告诉我,我现在这样做,是对的吗? 宝宝,我究竟该如何爱你? 乐逍在他怀里稍稍颤了颤。 酸酸的xql~ 嗷嗷嗷新的点击!(开心)(尖叫)(托马斯回旋升天) 宝宝们多多点点收藏评论哦~来看xql谈恋爱啦!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7章 第十七章·异梦 第18章 第十八章·我不心动 第二天便是周五,周五晚,“完美周末”的录制便要正式开始。节目组希望从确定周末安排开始,记录每一对嘉宾的周末活动。 在那之前,每位嘉宾被单独采访了一次,谈谈自己对于“完美周末”的期待与幻想,以及在自己的认知里,对方对于“完美周末”的理解会是什么样的。 当节目组来采访乐逍时,他恰好在家,听见门铃声,光脚踩在地板上跑过去开门。 落座后,工作人员问道:“逍逍,对于这次任务的安排,你有什么想法吗?你认为,什么样的周末能称得上爱人之间的‘完美周末’?” 乐逍穿着一件白色毛衣,高领的衣服遮住了他的下巴,显得他像个还没毕业的高中生。他怀里抱着沙发上的抱枕,此刻正无意识地把它搓扁捏圆。 “完美周末,肯定要出去约会啦!”他神采飞扬地道,“一起去逛一些很有意思的小店,去咖啡馆喝咖啡,去吃甜品,去公园看风景……然后等天黑了,一起去餐厅吃饭,吃完饭去看午夜场电影。电影散场肯定都一两点啦,街上再没有其他人,就只有我们两个,一起散步回家……” 说到这儿,他忽然勾唇笑了笑。然而笑容只持续了一瞬,即刻又消失了。 “就是这样吧,周末出去约会,出去玩儿,就很好啊。” “那你们有一起度过一次这样的周末吗?” 乐逍很诚实地摇头:“没有,他太忙了,老是加班。有时候就算他不加班,我也可能没时间。”理由是胡扯的,但没有一起过过周末,却是实打实的。 “那你觉得在你的另一半看来,什么样的周末能被称作‘完美周末’呢?” 乐逍噎了一下,一时没答上来。他从来没问过叶既明这样的问题,而在节目录制前,叶既明发给他的那一页短短的A4纸上显然也没有写。 “应该不一样吧。”过了几秒钟后,乐逍开口说道,“他应该会喜欢我们一起出门买菜,一起做饭,一起散步,就这样平平淡淡的日子吧。” 他的语速很慢,显得很郑重,看似深思熟虑,实际只有他自己知道,每一句话都全靠张嘴瞎编。 采访的问题不多,结束得也很快。送走了节目组的工作人员,乐逍大声叹了口气,连人带抱枕一同摔进了沙发里。 他仰面躺在沙发上,脑海里又浮现出前一夜里,在这同一张沙发上,当他兴致高昂地盘算着周末计划时,叶既明近乎茫然的眼神和迟钝的回复。 他拿抱枕捂住脸,像小动物一样“啊啊啊”地嚎叫一通,声音全被闷进了抱枕里。 与此同时,叶既明的采访是在办公室进行的。主持人微笑着说了两句客套话:“感谢叶总百忙之中拨冗接受我们的采访,关于节目这次发放的任务‘完美周末’,我们想听听叶总的想法。” 问题是一样的,问完后,叶既明沉默了片刻,随后道: “对于我而言,完美周末不一定要做很多很多事。我们不一定要出门约会,也不一定要到处去玩。‘完美周末’之所以完美,并不是做了多少有意思的事情,而是跟一个有意义的人在一起。只要是我们一起过的,不管做什么都是完美的。” “所以,我可能更倾向于平淡一点吧。”他说着笑了笑,“两个人一起睡懒觉,一起洗漱吃早饭,一起去超市和菜场闲逛,然后一起做饭,饭后一起散步,这就是一个很完美的周末了。” “还没有过过这样的周末,我们都太忙了,时间总是对不上。” “逍逍喜欢什么?”他推了推眼镜,“逍逍应该会喜欢出门约会吧,去逛街、吃饭、看电影?或者去公园,去咖啡店,去看展览……逍逍应该会喜欢这样的周末,他一向很爱出去玩。” 说到这儿,他不禁想起昨天晚上,乐逍半个身体陷在沙发里,兴致勃勃地挑选影片的画面。 · 今晚,“完美周末”的录制便开始了。 今天难得不加班,叶既明回到家时,正有饭菜香气从厨房传来。 他轻手轻脚往厨房的方向走去,差点撞上乐逍端着菜出来。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乐逍吓了一跳,瞪圆了一双杏眼,“菜都差点洒了!” “今晚不是有任务么?”叶既明笑着道,“好香,是你做的么?你什么时候学会做饭了?” “当然不是我做的了。”乐逍嗔了他一眼,“阿姨刚刚做好的。” 阿姨见叶既明回来了,笑着一点头,询问是否还需要她留下做完家务。叶既明也笑了笑,示意阿姨先走。 吃过饭,洗碗的工作自然归了叶既明。厨房里传来哗啦啦的水声和锅碗瓢盆轻轻磕碰的叮叮当当声。乐逍倚着门框,抱着手臂静静地看。 衬衫衣袖高高挽起,一双坚实有力的手伸进水槽,仔仔细细地洗干净每一对碗筷。水珠溅到小臂上,顺着漂亮地肌肉线条又流回水池。个子太高,叶既明只能微微弯着腰,后背与腰间薄薄的肌肉便格外明显,每一次动作都在白衬衫后若隐若现。穿了一天的衬衫已经不如早晨那般平整,随着动作被绷起一条条褶皱,随后隐没于皮带与西装裤之下。 平常看到这幅景象,乐逍的眼神多少要几度流连,不看个够誓不罢休,然后再在心里由衷称赞叶既明的好身材。然而当下此情此景,他却兴致全无。 昨夜那一声不该被他听到的叹息如同死神的判决书,在他耳畔萦绕不去,每次想起,都是钻心剜骨的难受。 他为何要那样叹气?是想不清吗?是看不明吗?还是只是单纯地不想继续了呢? 那他对于叶既明而言,又算什么呢? 从第一次上门时的彬彬有礼,到南凤村的日日体贴关心,再到现在的点头微笑、相敬如宾……叶既明是否已经厌倦他了?厌烦他的“作精”,厌烦他的矫情,厌烦他的小脾气小情绪,厌烦他的一切,也厌烦再花一丝一毫多余的精力敷衍他? 或是更有甚者,他是否从来就未曾动心过? 未来会不会有一日,他们会像所有的包办婚姻一样,撕破最后一点面皮与尊严,半丝体面不留,暴露出隐藏在妆面油彩之下的,血淋淋赤.裸裸的血肉骨骸? 但是,这不正是你想要的么? 乐逍不禁在心里拷问自己:你最初想要的,不就是努力地“作”,直到把这段婚姻作没为止么?不论是叶既明已经被自己作到厌倦,还是他从未上心,不都是你最想要的结果么?你又为什么会因此痛苦? 他紧紧咬了咬唇,暗暗在心底告诫自己:既然他已经厌烦倦怠,你的心动也早已多余,就如同冰箱里过期了的食物,留着只是徒增烦恼,只会被毫不留情地扔进垃圾桶。 那么,我将收回“我喜欢叶既明”这句话,就当我从未说过,一如我从未动心。 他在心底反复念了数遍,直到自己彻底相信为止。 “在想什么?”思绪被猝不及防地打断,乐逍愣怔地抬眼,正好撞进叶既明的眼眸。 “我洗好碗了,去客厅坐坐吗?”叶既明不动声色地揽过乐逍的腰肢,带着他往沙发上走去。 他早已看出来了,乐逍的眼神不对劲。明明是往他这个方向看过来的,却连他什么时候走到近前也毫无察觉。 双目失神的那段时间里,他又在想什么呢? 在乐逍看不到的地方,叶既明不禁暗自苦笑。他究竟该怎么做,才能使一切恢复如初? 两人在沙发边坐下后,叶既明问道:“明后天的录制,你打算做什么呢?” 听到这话,乐逍的眉眼低垂,兴致缺缺:“都行吧,你想做什么?” 叶既明沉默了片刻,并没有立即回答。 “我们去看午夜场电影吧。” 不得不承认,在听到叶既明的这句话时,即使已经反复告诫自己不要心动,乐逍的心依然不可控制地活泛了一下。 然而也仅仅只是活泛,也仅仅只有那一下。 他张了张嘴,没有发出声音。 与此同时,叶既明已经拿起了手机开始看排片:“午夜场的话,离家最近的影院只有这些可选……这个场次刚好,十一点半开场,看完到家差不多亮点……你是想看这个爱情片吗?” 说着,拿起手机问乐逍的意见。手机屏幕上赫然是昨天乐逍提到的,“主题曲是我唱的”的爱情喜剧片。 “啊……”乐逍微微瞪大了眼,随后眼尾又垂了下来,如同弯弯的柳叶,“我都可以,随便吧。” “逍逍,你怎么了?”叶既明伸手取下了两人领口别着的麦克风,“是在生我的气吗?” “昨晚我做得不好,让逍逍失望了是吗?”叶既明歉然笑笑,“对不起逍逍,我最近只是……” 他顿了顿,却没有继续往下说:“没什么,没有什么理由。就是我做得不够好,对不起。”说着,轻轻吻了吻乐逍的发丝。 听到这些诚恳的道歉,乐逍以前或许觉得暖洋洋的,然后带着开心与雀跃地说“没关系”。像一只善良的小狗,轻而易举地略过了主人的种种“不好”,欢欣雀跃地摇起尾巴。 然而这次没有,这次什么都没有。 他只是牵起一个淡淡的笑容,说:“你不用道歉,我没生气。我只是……我有点累了。” “那就看电影吧。”他说。 “其他的,你来安排吧,我没有意见。”他搂了搂叶既明的脖颈,嘴唇轻擦过他的喉结,心口一阵战栗。 随后,他站起身,预备往楼上走,却被叶既明叫住。 “我要去睡觉了。”乐逍停下脚步解释道,“我真的有点累。” “一起去。”叶既明牵过他的手,笑道,“加了一周班,我也好累。” 两人早早地熄灯上了床,一片黑暗里,叶既明搂过乐逍温热柔软的身体,让他躺在自己怀里,感受着他的身体因规律呼吸而起伏。 他有力的臂膀仿佛世界上最安全的摇篮,肌肤的热量透过睡衣源源不断地传来,给人无限的安定感。 乐逍忍了又忍,却依然情不自禁地,伸手回抱住叶既明的腰。 我不心动,我不心动……他在心里反复默念,今晚只是下不为例。 我明天决不心动。 老叶啊,你要是再不采取行动,到嘴的老婆就要飞了! 鹤:老叶,来,妈妈给你变个魔术~ 叶:(笑)(好奇)(主动走过来)什么魔术呀? 鹤:看好了,你那么大一个老婆,“啪”!没了! 叶:(震惊)(委屈)(哭泣)(悲伤离去)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8章 第十八章·我不心动 第19章 第十九章·完美周末 兴许真的是太累了,第二天早晨,两人双双睡到了早上十点多才醒。 阳光透过厚重窗帘的缝隙,漏进一片漆黑的卧室,在黑色木质地板上镀上一条光带。 乐逍睁开惺忪的睡眼,被阳光刺得微微眯了眯眼,随后听见叶既明带笑的声音:“醒了?” 他这才发现,自己还睡在叶既明的怀里,他的手还紧紧地搂着自己的腰,好像两人一整晚也没换过睡姿。 再想到昨晚他发的誓,乐逍的脸颊开始发烫,一个翻身从叶既明的怀抱里滚了出来。 “嗯。”他旋即想起来今天要录节目,有些紧张地道,“现在起床是不是太晚了?” 叶既明用气音轻轻笑了:“没事,睡懒觉也是完美周末的一部分。” 他揉了揉乐逍睡得凌乱的头发:“不过既然醒了,就起来吧,我们好好安排一下这个周末。” 他的手刚碰到柔软卷曲的发丝,便被乐逍微微偏头躲了过去。不过他以为是乐逍正生着起床气,并不恼,只是笑着下床洗漱。 乐逍又在床上赖了一会儿,等下楼时,餐桌上已经摆好了早午餐。 叶既明拿过刀叉帮乐逍切开他的班尼迪克蛋,随口问道:“你今天有什么想做的?”动作自然得仿佛他们曾经度过了成千上万个这样的周末。 “我都可以。”乐逍从他手里接过餐盘,“不是你来安排么?都听你的。” “那吃完饭去逛超市好不好?”叶既明说道,“冰箱里快没有菜了。” 乐逍嘴里嚼着食物,“嗯嗯”地点头,心道居然真的被自己猜中了。 吃过饭后,两人驱车前往家附近的超市。周末午间,年轻人大多都去寻乐子了,早起采买的大爷大妈也回了家,超市里人还不算多,没有多少被认出的风险。 乐逍穿着米白色卫衣,戴着黑色口罩,推着购物车四处闲逛。他很没有偶像包袱地将半个人都挂在购物车上,两条胳膊撑着车把,稍稍使点劲,让购物车带着自己到处跑,车轮在超市地板的瓷砖上哗哗作响。 他的卫衣有些大了,是最近流行的oversize风,更衬得他整个人小小的,像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孩子。配上他幼稚的动作,倒是意外地可爱。 叶既明走在他前面,一身长款黑色风衣,越发显得他身材颀长、风度翩翩。他低头弯腰挑选着果蔬,时不时回头看一眼,确认乐逍是否跟了上来。 两人的眼神在空中骤然相撞,令乐逍心头一颤,手上的监测仪也开始跟着颤抖。 他定定地看着叶既明的身影,甚至不知道自己此时此刻是什么表情。他只是突然有一种感觉,好像他们真正的居家生活也不过如此,好像他们的未来里真的会有这样温馨的烟火气。 叶既明朝他笑了笑,随后转身继续往前走,去找下一项需要买的东西。 乐逍跟着他的脚步慢了些,一手捂住手腕上的监测仪,轻声道:“别震了。” 监测仪听不懂他说话,也不可能听他的话,还在自顾自地发出“嗡嗡”的震动声。 那厢又传来叶既明喊“逍逍”的声音。 乐逍叹了口气,认命了似的,推着车快走两步跟上。 当初没有感情时,生怕监测仪没反应;如今有了感情,却又想要连根拔除,又开始害怕监测仪有一丁点反应。 买完东西结了账,叶既明拎着满满两大袋生活用品,身后缀着个两手空空的小尾巴,一起往停车场走去。 他边走边说:“这次买的菜够吃一个星期了,平常我不在家或是加班很晚,就打电话叫阿姨过来做,知道了吗?不要不吃晚饭,对身体不好。也可以让阿姨把第二天的午饭一块儿做了,到时候放微波炉热一热就能吃。” 他絮叨着,扭头看向埋头走路的乐逍:“逍逍?” “听见了,你好啰嗦。”乐逍撇撇嘴,应道。 如果你已经厌倦了我,或是心里从未有过我,又何须多费口舌?不过是为了节目作秀而已,又有多少听进去的必要呢? 他闷闷地想着,然而明明已经决心要变得铁石心肠,却又莫名地从心底泛起一阵一阵的酸水,不断地腐蚀着他好不容易凝固的心。 驱车回到家,再把买的东西分门别类地归置好,下午已经过了半。 “今晚想吃什么?”叶既明边系围裙边问,“红烧鱼、桂花糖藕、上汤娃娃菜?”他随口报了几样,都是乐逍爱吃的。 饭桌上,乐逍难得一声不吭,细嚼慢咽着,心想若是哪一天真的离婚了,他即使不会想念叶既明,也很难不想念他做的菜。 饭后叶既明切了一盘水果端到茶几前,打开了电视调好了频道,拉着乐逍到沙发前坐下。果盘准备得也很用心,品类丰富的水果被削成小块儿,插好牙签,甚至还做了点摆盘。 乐逍抱着果盘,两眼盯着电视上正在播的广告,有一搭没一搭地往嘴里塞水果。 叶既明伸手拿了块苹果,状似不经意地问道:“逍逍,今天心情不太好么?” “啊?没有啊。”听到这话,乐逍有些微微地惊讶,连忙抬头呲牙对他笑了一下,“怎么突然这么问?” “没什么,只是感觉你今天话不多。”叶既明宠溺地笑了笑,眼神温柔得能滴出水来。 他其实早有所察觉,却无从知晓原因,只能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暗暗在心里猜测一千一万个可能性,心中忐忑的鼓擂得砰砰作响。 或许是发情期快到了?他猜测道,听说Omega在发情期前大多会有些烦躁不安、心绪低落,却不知是不是这个原因。 八点整,电视里传来片头曲的音乐声,节目正式开始了。 虽然是首播,但还是有各家的粉丝掐好了时间,早早蹲在了屏幕前。播了个片头的功夫,屏幕上便飘满了弹幕,伴随着各家粉丝“啊啊啊”的兴奋嚎叫。 乐逍是第一次上综艺节目,感觉还挺新奇的。他倒是经常复盘自己参演的MV和巡演录像带,复盘的重点也往往在于工作,总是在关注唱歌时的气息、音准等技术问题,或是自己在MV里的演技如何。透过摄像机的眼睛和屏幕观察自己的日常生活,把熟悉的一举一动搬上荧幕,拿放大镜一帧帧地看,这还是第一次。 在正式播放南凤村的行程前,节目组先剪了一段备采。这是在出发去南凤村前录好的,嘉宾们被分开单独录制,回答同一个问题:你对此次旅程的期待是什么? 乐逍的答案很孩子气:吃好玩好,开开心心的就行。 他当初确实是这么想的,只觉得虽然有叶既明在身边浑身不自在,但只要风景好、吃好玩好,这趟旅程应该也还不错。 只是谁都无法预料到后续的种种,以及那颗怦然心动的少年心思。 乐逍回答的时候,屏幕上飘过一大串的【哈哈哈哈】,也有妈粉大呼【逍逍宝宝也太可爱了!】 随后画面一切,转到了叶既明的镜头。 乐逍也下意识地别过脸,去看身边叶既明的表情。 电视里的叶既明说:没有什么特别的期待,只要跟爱的人待在一起,做什么都可以。 身旁的叶既明伸手捏了捏他的耳垂。 乐逍轻轻打了个哆嗦,咧出个笑容说:“你好肉麻啊。” 叶既明笑起来,手指在他脸侧缓缓打转:“我是认真的。” “就像今天一样,不管是睡到十点多钟,还是去逛超市,一起做饭,一起看电视,看似今天什么都没干,但我还是很开心。” “跟你在一起就好,做什么不重要。” 乐逍盯着他的眼睛,试图在他眼里找到一点说谎的痕迹,却失败了,讪讪道:“哦。” 他又扭过头去,继续看电视了。 看着荧幕里的自己一颦一笑,这个感觉和切身实地地体验还是很不一样的,好像是看着一个熟悉又陌生的人重新经历了一遍自己的生活。像站在上帝视角,做一个旁观者,冷酷地看着所有人的一举一动。 每当镜头切到自己和叶既明,乐逍往往全神贯注,将所有注意力放在叶既明的神态上,尝试在这张挂着标准笑容的、表演甜蜜与亲密的脸庞上找到一丝一毫的蛛丝马迹,以此作证这段感情从始至终都只有虚伪。 然而不论镜头何时扫过来,也不论他如何努力,叶既明的表情都是岿然不动,完美得没有一丝裂缝。弹幕也配合地恰到好处,清一色的都是【啊啊啊】【救命好甜】【这也太宠了吧!】 偶尔来个长一点的: 【夜宵真的绝配!逍逍不管怎么闹腾,叶总都无条件宠!宠就完了!】 【年上的魅力就在于此啊,先倾听诉求,再给予安慰,最后圆满替你解决问题,这一条龙下来谁能不心动!】 甜?宠?绝配?心动?乐逍看着弹幕一条条飘过,眼神在屏幕里的自己和叶既明脸上来回审视,越发疑惑地拧起了眉。 在旁观者眼里,他们是这样的么? 是叶既明太会演了么?乐逍不禁在心里暗暗盘算,如果真是这样,叶既明真该进军演艺圈,有这样漂亮的演技,摘个欧洲三大的影帝都只是时间问题。 又或者是他想错了?叶既明从始至终对他都是一往情深、无微不至,与录不录节目没有任何关系? 他不禁开始暗暗反思自己,他是否不应该因为那一晚的摩擦而怀疑叶既明的真心?从家里餐桌上的第一面,到民政局领证,再到搬家同居录制节目,叶既明对他一直都抱有无限的耐心与包容。轻声细语的安慰、诚恳真挚的道歉、满含笑意的眼神,这些怎么都不似作伪。 他是否应该再给叶既明一个机会,而不是仅仅因为那一晚,就对他长久以来的关心打上“赝品”的标签,就对这段本就已经有了眉目的感情判处死刑?这样,似乎对叶既明并不公平,对他自己似乎也不诚实。 毕竟,他没有任何办法让自己的监测仪停止振动。 思绪百转千回,他根本没注意到此刻屏幕上在播什么内容,下意识地伸出手,握住叶既明的指尖。 叶既明还以为他在专心致志看节目,屏幕里,节目组正在宣布第二天的制香任务,并没有什么亮点。他突如其来的动作令叶既明一头雾水,只是本能地回握住他。 两人的监测仪同时响了起来,声音甚至盖过了电视节目的声音,在偌大的客厅里格外明显。 叶既明笑得眼睛微微眯起来,像一弯银钩似的月亮:“怎么了?” “没什么。”乐逍也笑起来,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唇红齿白的,令人心动。 只这一个笑容,叶既明就看明白了,乐逍这下心情是真的变好了。 接下来观看节目的时候,乐逍明显放开了许多。心情好起来了,小孩子撒欢的本性便藏不住了。他一个人占了大半个沙发,一会儿换一个姿势,从一开始老老实实地坐着看,逐渐变成了趴着看、躺着看,没个正形似的。 最后看着看着,直接滑到了地板上,盘着腿坐在地毯上看。 他背靠着沙发,怀里抱着快被吃完了的果盘,脑袋靠着叶既明的膝盖,手还不安分地在叶既明腿上捏来捏去,仿佛得了新玩具的小孩子。 叶既明只是静静地笑着看他,拿他没一点办法。 镜头转到各位嘉宾制香的画面,每组嘉宾都各有各的氛围。 段、何二人基本不说话,只是动作配合得无比默契,偶尔相视一笑;韩、常是细水长流的温馨风格,手里做着香,嘴里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偶尔穿插两句韩子虔的情话,逗得常思会心一笑;谢、武则更像闺蜜间的打打闹闹,谢执墨这个一向冷脸的冰山美人也能被武朔带着嘻嘻哈哈起来,闹完再十分自然地接个吻…… 而等到了叶既明与乐逍这组,弹幕从清一色的【好甜】【好磕】变了个画风:【叶总来带孩子了!】 “什么鬼啊!”乐逍的脸有些红了,转过头愤愤不平地看着叶既明,“凭什么到我们这里就是带孩子!” 叶既明顺手揉了一把他的头发,笑道:“你自己看看你闹不闹吧。” 节目里,乐逍使坏地让叶既明闻他满手的薄荷味,警报狂响的那一幕,弹幕几乎占了满屏: 【他好爱!】 【他!好!爱!】 乐逍的脸彻底红透了。 叶既明倒不觉得不好意思,甚至微微弯腰,凑近乐逍的衣领又嗅了一下,是货真价实的薄荷清香。 他手腕上的警报又响了。 第一期的节目一共播了两个半小时,在各组嘉宾结束炼香、回房午休时便结束了。 片尾曲响起,叶既明拿起遥控器关了电视,客厅里的BGM一瞬间消失了。 安静了两秒钟后,乐逍从地板上爬起来伸了个懒腰,抬步便要往楼上走去。 “逍逍。”听见叶既明喊他的声音,乐逍停住脚步,扭头看向他的方向。 叶既明从沙发上站起身来,风衣随手搭在臂弯里,一副准备出门的模样,正微笑着看着他。 “回来。”他冲乐逍招了招手,后者便很听话地走了过去。 “干嘛?”乐逍仰头问道,眼睛亮晶晶的。 “今天还没结束呢。”叶既明拿起车钥匙,拉起乐逍的手,“走吧。” “我们去看午夜场电影。” 点击来,点击来,点击从四面八方来 收藏来,收藏来,收藏从四面八方来…… 这个作者大抵是疯了[捂脸笑哭]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9章 第十九章·完美周末 第20章 第二十章·午夜场 直到坐上了车,乐逍也依然感觉自己晕头转向的。 “不是,真……真去啊?”他坐在副驾驶上,有些不可置信地问叶既明。 叶既明眼睛盯着路,一只手扶着方向盘,腾出另一只手捏了捏乐逍的指尖:“你不是想看么?” “我只是随口一说……”乐逍嘟囔着。 见叶既明挑了挑眉,意味深长地勾了勾嘴角,他连忙改口:“想看!” 夜间不堵车,两人一路疾驰,直奔电影院。 停下车时乐逍还在疑惑:这不是离家最近的影院,也不是附近条件最好的,为什么叶既明偏偏要选在这里看午夜场电影? 直到取了电影票他才恍然大悟:票根上写的电影名,赫然就是那天他提到的,“主题曲是我唱的”的爱情喜剧。开场时间00:00。 心口的最后一块冻土逐渐柔软、塌陷,融成一池波光粼粼的春水。 原来他都听见了,他默默地想着,原来是我错怪他了。 叶既明买好了爆米花,转身却发现乐逍正背对着他,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 “逍逍?怎么了?”他边说边往乐逍的方向走,“怎么傻站着?” 他见乐逍转过身,脸上带着笑意,双颊微微泛红,随后小跑几步,扑进他怀里。 叶既明被这突如其来的拥抱吓得一愣,下意识地回抱住他,装得太满的爆米花洒了几粒。 “怎么了?”他有些好笑地看着乐逍。他正像一只小动物寻到了主人似的,双臂紧紧搂着叶既明的腰,小脸埋在他胸口蹭了蹭。 “没什么。”乐逍抬头冲他笑了,“你早就安排好了是不是?你什么时候安排的?” “你说想看这个电影之后。”叶既明笑着把爆米花递给他,“走吧,差不多该检票了。” 这部电影已经上映一段时间了,过了观影热潮,不再有那么多观众,午夜场更是只有他们两个。 “包场啊。”走进影厅,乐逍还忍不住感叹道,“这个时候出来看电影确实很清静。” 叶既明跟在他身后,笑笑没说话。 两人落座,电影开场。 这是部很典型的爱情喜剧片,和所有同类型影片的套路差不多。男女主意外邂逅,原本只是路过的男主伸手替女主解了困。为感谢他出手相助,女主答应了帮男主一个忙:和男主扮演一个月情侣,以此应付整日催婚的男主父母。 很俗套的剧情,很传统的拍摄手法,整部影片显得中规中矩、无功无过。乐逍歪在座椅里默默想着,他当初真的只是随口一提,并非有多么想看。如果不是因为主题曲的原因,他甚至可能不知道这部影片。 现在想想,他的郁郁寡欢与看不看这场电影一点关系都没有,他只是在乎叶既明有没有认真听他讲话罢了。 大银幕上,女主开始尽职尽责地扮演男主的“限定情侣”,开始和男主出双入对,逛街、约会、看电影、去游乐园……做每对情侣都会做的事。每做一件,就像完成任务似的拍张合照发给男主的父母,告诉他们“我们在约会”。 实际全是假的。 在合约即将结束之际,两人却被男主父母识破了真相,“恋爱合约”一事彻底败露。 面对万般失望的父母,男主提出将这段“恋爱”彻底终结。 至此,女主又回到了她平淡普通的生活。 然而在日复一日的两点一线里,她却发现男主的绅士优雅、温柔体贴早已在她心里埋下了爱情的种子。她无法控制自己不去思念、不去幻想。 确实是很老旧的剧情了,乐逍在心里暗暗吐槽,他几乎都能预见后续的每一步发展。 只是,为何这剧情看着分外熟悉? 合约、婚约,假情侣、假夫妻,“分手”、离……婚? 乐逍的心里一哆嗦,好像自己和叶既明成了银幕上的男女主,就这么轻飘飘地结束了,从此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冰冷灰暗的色调衬得女主越发黯然神伤,抱紧了自己的背包,低着头在街上匆匆疾行。 她忽然撞进了某人的胸膛,正慌张道歉时,却被眼前人拦住了去路。 特写里,他笑得干净明亮。 色调一转,她的世界忽然褪去了忧郁的蓝调,洒满了暖黄的阳光,焕然一新。 银幕上,男主开始深情地表白:我的心比我更早爱上你,我已经爱上了你的全部,你的一颦一笑都令我雀跃不已……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这回是真的,如假包换。”男主笑着说。 女主笑着答应,说好。 真的会这样吗?乐逍看着银幕上的两人激动相拥,怔怔地想。 一场以欺骗与谎言开始的感情,真的会得到上天的祝福,收获这般圆满的结局吗? 这是电影,是故事,是虚构,结局是圆满是零落全凭编剧一支笔,但他和叶既明呢? 他们的开端如电影一般荒诞,他们的结局还能像电影一样圆满吗? 他们也会像电影里的人一样,收获从此不变的幸福美满吗? 银幕上的主角深情拥吻,BGM响起,是观众最喜闻乐见的美好结尾。 “逍逍。”身旁,叶既明轻轻出声喊他。 他恍然回神,却见叶既明微微向他这边倾身探过来。 下一秒,有什么温热的、柔软的、带着丝丝雪松香气的东西落到嘴唇上。 几乎是一触即分,好像不带任何缱绻的情感,仅仅只是情之所至的触碰。还不等乐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那温热柔软的东西便消失了,好像刚刚的一切不过都只是他的一场幻觉。 乐逍呆呆地看着眼前叶既明的眼睛,想道:他刚刚是……亲我了吗? 我们这是……算接吻了吗? 大脑轰地一声,彻底死机了。 一直到影片结束,播完了片尾曲和彩蛋,漆黑的影厅重新变得灯火通明,乐逍都一直呆呆地坐在原地,一动不动。 要不是被叶既明牵着手,他几乎都不会走路了。 一路跌跌撞撞地回到车上,他才终于恢复了些神智,不可置信地问:“刚刚……刚刚发生什么了?” 叶既明被他这副傻样逗笑了:“你觉得刚刚发生什么了?” “你……你亲我……”乐逍的眼睛越睁越大,越瞪越圆,“那是……那是我的初吻!” 叶既明乐不可支,哄道:“那只是碰了一下,不算接吻,没关系的。” “胡说。”乐逍半个人都陷进副驾驶的座椅里,双手抱胸地睨了他一眼,一副“我信你个鬼”的模样。 一路回家,乐逍都保持着这副不愿理人的表情。 直到两人躺上了床,乐逍还是一言不发,连一个眼神都懒得施舍。 这下,叶既明是真有些慌了。 “真生气了?”他有些小心翼翼地揽过背对着他的乐逍,像哄小孩儿一样轻轻拍着他的后背,“逍逍?” “是我不好……”他熟练地开始道歉,“我……我该先征求你的意见的。” 怀里的人依旧不说话,只是后背在轻轻地颤抖。 哭了?叶既明一颗心顿时七上八下的,手上的轻抚也乱了节奏,连呼吸都快忘了。 大脑开始飞速运转,想着该怎么措辞最真诚、最诚恳。 那一刻完全是不带思考的下意识动作,好像情到浓时,万物都忘了个干净,倾身接吻也只是刻在基因里的本能。 还没等他想出最诚挚的话语,却发现原本仅仅只是后背在轻轻颤抖的乐逍,好像浑身都在打颤,还抖得越发剧烈了。 不仅如此,这半晌过去了,还没听见抽泣声。 他狐疑地皱起了眉,悄悄倾身查看,一探究竟。 “小坏蛋!”他顿时哭笑不得,不轻不重地在乐逍屁股上拍了一下,“原来是在憋笑,害我担心这么半天!” “哈哈哈哈哈!”小伎俩被识破,乐逍毫不客气地放声大笑,上气不接下气的,“你真以为我哭了?” 原来虚惊一场,叶既明长长吁了口气,也忍不住笑起来:“小狐狸,诡计多端的。” 两人就这么在被窝里笑成一团,笑着笑着,乐逍忽然一使劲,翻身跨坐在叶既明身上,两手撑着叶既明的胸膛,止住了笑,定定地看着他。 他眼里还泛着刚刚笑出来的泪花,亮闪闪的,仿佛天上最亮的星子都落入了那一对眼眸。 叶既明也停下了笑,唇角还挂着抹不去的笑意,抬头回望。 “你说刚刚只是碰了一下,还不作数,对不对?”乐逍像一只耍着威风的猫咪,轻轻戳了戳叶既明的胸口。 叶既明点点头不说话,等着他的下文。 “那这回就作数了啊。”乐逍调皮地笑起来,“这真是我的初吻,你一定要好好保管。” 说罢,他捧着叶既明的脸颊,闭上眼,微微俯下身,嘴唇贴着嘴唇。 这突如其来的吻将叶既明震得胸口发痛,下意识地回应。轻柔地、温情地唇齿交缠,他轻轻吮着爱人的唇瓣,好像那上面沾着世间最甜的蜜糖、最美的花露,是无上的珍宝,是一生的可遇不可求。 唇齿纠缠间,叶既明使了点巧劲,一个翻身,两人的姿势一变。 天旋地转间,乐逍就这么猝不及防地落入床褥间,后脑上还枕着一只温热的手掌。那是怕他不小心磕到了头。 顿时形势一变,原本笨拙的进攻立刻转为拙劣的防守,原本温柔的、循循善诱的守方忽然开始野性大发,不管不顾地征伐起来。 气氛顿时从原本的温情脉脉变得激烈而狂热,卧室中的空气仿佛一瞬间被引爆了,炽热地令两人浑身发烫,**自下而上地被点燃,喷薄而出。 灵活的舌尖撬开了紧闭的牙齿,勾住另一只粉红的、稚嫩的舌尖,相互纠缠,相互勾连,在温热湿润的口腔中如入无人之境。调皮的舌故意使坏,或舔舐,或吮吸,柔软的唇瓣几乎被亲到充血。 唇舌交战间,口腔中的空气被肆意掠夺,连肺部储存的氧气都开始告急。乐逍被亲得头脑发晕,小脸憋得通红,五彩斑斓在眼前一波一波地涌上来。 他握起拳头去捶叶既明的后背,然而后者却闭着眼,全然不理会似的。 氧气即将告罄,乐逍闭着眼,急得不管不顾地亮出獠牙,在叶既明的唇角狠狠一咬。 叶既明吃痛,不得不松开他。原本难舍难分的唇瓣终于分开,发出“啵”的一声轻响,听得乐逍面红耳赤。 他伸手碰了碰被咬破皮的嘴角,笑意盈盈地看着身下的人。 乐逍的胸口剧烈地起伏着,大口地呼吸新鲜空气。他眼里的泪光更甚,我见犹怜,也不知是憋气憋出来的,还是亲吻亲出来的。 他傻傻地看着叶既明的脸,几秒钟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叶既明也笑出了声,低头轻轻碰了碰他的嘴唇:“好了,睡吧,已经很晚了。” 乐逍点点头不说话,只一个劲望着他傻笑,半晌都合不上眼。 此时此刻,就像每一位观众都笃信电影的结局一定幸福圆满似的,他也笃信,他和叶既明一定会像那部俗套的爱情喜剧一样,拥有最俗气也最美好的地久天长。 初吻!first kiss!嗷嗷嗷嗷嗷! 把我自己写嗨了,全程姨母笑[狗头] 求求点击收藏评论呀!大家都来看我们xql谈恋爱好不好!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0章 第二十章·午夜场 第21章 第二十一章·合法恋爱 前一夜闹到了凌晨三点多才睡下,第二天,两人又是双双睡到晌午。 乐逍睁眼时叶既明还在睡,眼睫轻颤,唇角微微勾起,嘴角还带着昨夜被他咬破皮的小口子。乐逍没忍住,拇指轻轻抚过那甜蜜的伤口,一遍不够,还要来回多感受几次。 然后就像在南凤村的那一夜一样,悄悄地凑上前去,贴近了看他的睡颜,彼此之间不过毫厘。 只是那一夜他什么都不敢做,只敢静静地看着,听着自己的心跳声被黑夜放大得震耳欲聋。 今时早不同往日,他笑着贴上前去,在叶既明唇上轻轻啄了一下,末了,还要勾人地舔舔那道小口子。 “醒了?”只是他没料到叶既明根本没睡着,被当场抓了个现行。 “小动作那么多呢。”他抓住了乐逍不安分的一双爪子,“小猫似的。” “还亲吗?”他笑盈盈地问,仅仅几个字,便将乐逍的思绪拉回了昨夜。不论是漆黑的电影院里,借着银幕微光的轻轻一啄,还是在温暖的卧室里、柔软的大床上那激烈的深吻,都令乐逍回味无穷。 “嗯?说话,是不是还想亲?”他的声音仿佛阿芙罗狄忒的腰带,轻轻一挥便能令人沉溺,令乐逍不由自主地沦陷了。 在他的“蛊惑”下,乐逍的大脑几乎停止运转了:“想……” 叶既明笑着捧住他的后脑,两片唇彼此紧贴,温柔地吮吸着、交缠着,难舍难分。 不同于蜻蜓点水的一碰,也不同于抵死缠绵的一吻,这个吻缱绻而绵长,仿佛蝴蝶长久地在她钟爱的花间辗转流连,又好像是纯真的孩子,万般珍惜地吮吸着甜蜜的糖果、舔舐着即将融化的冰激凌。 一吻终了,乐逍的胸脯微微起伏,脸颊染上了丝丝缕缕的薄红,更看着惹人怜爱。 “还要。”他像个贪心的孩子,固执地要求道。 叶既明宠溺地亲了亲他的唇:“起床了,小馋猫。” 直到下午两人才算正式出了门,穿着同款白色卫衣,一人一顶棒球帽,帽檐压得能遮住大半张脸,牵着手一起逛公园去了。 深秋的公园里落了一地金黄,秋风卷起落叶纷飞,发出“沙沙”的声响。蓝天映着碧水,池塘里几只野鸭“嘎嘎”乱叫,向游客讨食吃。水岸边的芦苇荡有一人多高,在微风中轻轻摇曳着,垂着头的穗子轻抚着脸颊,痒得令人发笑。 乐逍像个贪玩的孩子,看什么都新奇,二十岁也依然是折了路边的狗尾巴草攥在手里挠人痒痒的年纪。他蹦蹦跳跳地去买了包鱼食,趴在木栈道的栏杆上看锦鲤。 成群结对的锦鲤被鱼食吸引,争先恐后地来抢食,水面顿时翻起不小的浪花。 他一扬手,将鱼食抛向远处的水面,再看着鱼群摆着尾被引到另一处,乐此不疲。 叶既明也学着他的模样,两只胳膊撑着栏杆,微微偏头看着他,眼里全是笑得正欢的小人。 喂了半包鱼食,乐逍的注意力又被铺满落叶的山坡吸引了。干枯的落叶被踩得嘎吱作响,厚厚的几乎能埋到人的脚踝。 乐逍踩着落叶一路往上爬,爬到山坡顶时坐下来,看着落后几步的叶既明傻傻地笑。笑过后突然躺下来,将自己埋进枯枝败叶的被褥里,几个翻身滚了下去,又被稳稳接住。 “我小时候就这么玩。”他两手撑在身后,对叶既明说道。他摘了帽子,阳光照在他脸上,他微微闭上了眼,长长的睫毛在脸上投出一圈蒲扇似的阴影。 叶既明笑着侧头亲了亲他的脸颊:“很可爱,现在也很可爱,像小孩子一样。” 自从昨晚开发出了“接吻”这项体验后,他们几乎随时随地都能亲一下。乐逍仿佛一夜间患上了“亲吻饥渴症”,在叶既明跟他说话时会突然凑上去亲一下他的唇,在猝不及防地被叶既明亲了之后还要探着脑袋往前凑,生怕亲不够似的。 “这么喜欢呢?”叶既明笑着哄他,“以前没见你这么喜欢,连摸一下头都要生气半天。” “以前是以前。”乐逍撇了撇嘴,耍赖似的说道,“现在喜欢嘛。” “真的?现在喜欢?”表面八风不动循循善诱的,只有叶既明知道,这一瞬间他的心都跳得重了几拍。 “对啊,现在喜欢了。”乐逍好像根本没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了不得的事,又抱着叶既明,亲了一下他的唇角。 “那我很高兴有逍逍喜欢。”他的话让叶既明的心软成了一汪水,轻轻衔住乐逍的唇瓣,回吻住他。 · 星期一如期到来,意味着“完美周末”的录制也已经结束。经过了两天浪漫的约会,生活重新回归正轨,正常上班、正常工作,重新回到了朝九晚五的千篇一律中。 他们仿佛世间最平凡普通的每一对夫妻,白天在各自的行业领域打拼,夜晚回到家后,抱着爱人的身体互相依偎,看一些幼稚无聊的节目,说一些完全没有意义的废话,在说话的间隙亲一下对方的嘴唇,然后望着对方的眼眸傻笑。 笑着笑着,乐逍忽然说:“我们这样好像谈恋爱呀。” 一句话说得叶既明哭笑不得,攥着他的无名指轻轻摩挲:“证都领了,还谈恋爱呢,这戒指白带了?” “证领了也可以谈恋爱嘛。”乐逍笑着说,“别人是循序渐进,我们直接一步到位,合法恋爱。” “谈一辈子的那种。” 叶既明听得眼眶发热,情不自禁地去噙他的嘴唇。 他的生活也回归了公司和家的两点一线。随着这一年即将结束,工作越发繁忙起来,结项、开会、分析……总有做不完的事。他回家的时间开始变得越来越晚,从一开始的正常下班慢慢延迟到八点、九点,有时甚至到了十一二点。偶尔早回一次,也是把自己关进书房开线上会议。 乐逍也并不比他轻松多少,先前为了录综艺,积攒了大把的通告要跑,几乎每天都在到处飞,一周有五六天都不着家,更别提见面了。 两人这“合法恋爱”谈得辛苦,距离、时差、工作量,有太多东西横亘在他们面前,仿佛天堑。如今他们仅靠几条消息和偶尔的一个视频保持联系,有时候三五天都说不上一句话。 对此两人倒是没有怨言。都是成年人了,都有各自的工作和理想,没什么不能理解的。只是在见面时往往要抓紧一切时间腻在一起,耳鬓厮磨地诉说着思念,像一对永不离分的鸳鸯。 时间转眼从中旬走到了下旬,这个月的最后一个周一上午便是明空的月度总结会议。 早已入了冬,阴沉沉的天如一张大网盖下来,仿佛一只倒扣的碗。路上行人匆匆如蝼蚁,被盖在碗底庸庸碌碌地奔走。他们在寒风里拉高拉链,裹紧围巾,低着头,怕被风沙吹迷了眼。 光秃秃的树杈孤零零地支棱在街道上,像是被谁无情地剥掉了外衣,只留下一副瘦削的骨架。鸟巢没了树叶的遮掩,显得格外显眼,架在单薄的树枝上摇摇欲坠。 叶既明扭头望着会议室外的风景微微出神。现在这个时候,乐逍大约还在赶通告。他们约好了,等乐逍回家后去吃火锅、吃烤鱼,用乐逍的话说,要“慰劳自己的连日奔波”。 小孩子的小愿望自然是要答应的。他那头在电话里说完,叶既明已经把餐厅都定好了。那是乐逍最喜欢的一家海鲜火锅,平常座位紧俏得需要提前好几天预约,就当做是给小孩子的小惊喜。 万事俱备,只等两天后飞机落地。 “叶总?”CFO的声音将他的越飘越远的思绪扯回会议室,“叶总,这是上个月的财报。” 叶既明快速地在PPT上扫了两眼,眼里残存的一点笑意彻底被扑灭,冷着脸问:“这是怎么回事?” 财报上的图表里,几条曲线交错纵横,密密麻麻,然而最重要的那一条却从前几个月的稳定增长转变为近乎水平,甚至有隐隐下跌的趋势。 简而言之,这个月公司不赚钱了。 叶既明的目光顿时犀利起来,镜片后的两只眼如探照灯,扫过会议室里的每一个人。 或许是感受到了叶既明目光如炬,底下的CTO满面愁容地开口:“叶总,咱们现在的技术,出了点问题。” 叶既明不可置信地望着他,心头狠狠一跳。 · 技术达到瓶颈了。 这其实并不是多么少见的事情。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也在不断进步。技术更新迭代,总有长江后浪推前浪,被推的前浪或积攒能量奋力一搏,或被拍死在沙滩上。 叶既明当然不想做被拍死在沙滩上的那一个。 然而这次的瓶颈不同于往日。往常,当技术遇到瓶颈难以突破,加投资、加人力总能解决,总能产生新的方案、新的思路。然而这次行不通了。 好比一个呱呱坠地的孩子,从前只要给他喂食,保证足够的营养,他自然而然就会不断成长。然而现在,不论再往里投入多少时间与金钱,他都不再生长了——他的生长期就此停滞了。 对于人工智能来说,当现有的模型架构遇到瓶颈,当大模型的成长遭遇极限,这意味着投资与产出再不成正比。他们的付出开始变成无意义的填鸭,曾经引以为傲的作品一朝成为负累。 唯一能做的,只有更换下一代模型架构。 而这代表着将曾经早已搭建好的高楼大厦夷为平地,并重新设计一栋新的建筑,还要比原先的更好、更优秀。 这并非一朝一夕间就能办成,甚至要消耗成倍的时间精力与金钱。 从白天到黑夜,会议室的灯就没有熄灭过。他和CTO以及几位高级工程师个个都是满眼红血丝,攥着笔的手暴起青筋,互相抬头一看,彼此眼里都是一日之内生出的疲惫。 董事会还在等一个结果,技术的更新、研发的许可,甚至公司的生死都握在董事会那帮人的手里。一想到第二天还要去跟董事会打嘴仗,叶既明的太阳穴几乎不受控制地开始狂跳,仿佛有一挺机关枪在他脑中肆无忌惮地扫射。 送走了其他员工,他独自一人坐在漆黑的会议室里,窗外是萧萧寒风、万家灯火。 随着一声重重地叹息,他摘下眼镜搁在桌上,镜框与桌面碰出轻微的响声。他捏了捏发胀的眉心,却抚不平那道“川”字形的皱纹。 在这一天彻底结束的时候,他拿起手机,才发现有两个未接来电,都是来自乐逍。 两个电话是九点多打的,中间间隔了五分钟,随后便不再打了,大约是猜到了他正在忙。 屏幕上的时间恰好跳到了零点。 剧情原因开始涉及到老叶的工作啦 作者本人非商科非人工智能相关专业,书中描写纯属胡扯切勿相信 写得比较通俗简单,毕竟也不是职场文,大家看个一乐就好,请勿较真,感谢~ 大家还是多看看xql谈恋爱吧~~~ 求求收藏点击呜呜呜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1章 第二十一章·合法恋爱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惊喜 “您好,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乐逍听着电话那头的机械提示音,目光有些呆滞。 打了两次都打不通,这个点了,叶既明在干嘛呢? 以往就算是加班到这个时候,也会接起电话简单地说两句,哄他“逍逍我在加班,明天再跟你聊好吗”。如果是在应酬,更是会详细报备,时间地点同行人员,一个不落。 今天是怎么回事? 他有些不解地看着手机屏幕,半晌后自己推断出一个结论:一定是加班太累了睡着了,才没有听见他的电话。 工作繁忙,没什么不能理解的,乐逍耸耸肩。反正过两天就要回家了,这个电话倒也不是很必要。 现在他正在国外的一处小岛上拍摄新专辑的MV。这里阳光普照,炽热如夏,连风都是一**的热浪,裹挟着海腥味与浪潮声一同拍上岸。 在岛上的最后一天,MV拍摄工作圆满结束,乐逍的心更是早已飞回了家。 此处再好,终非故乡。 更何况,叶既明似乎还给他准备了惊喜。他虽然没有明说,但在前几日的电话里,他微微上扬的尾音和带着笑意的语句已经将惊喜暴露得一干二净,好像迫不及待要向自己展示。 惊喜会是什么呢?乐逍已经暗暗盘算了好几天,几次忍不住诱惑,险些去问叶既明。他攥了攥手机,暗暗告诉自己冷静。惊喜中,最大的快乐和喜悦便是来源于对“惊喜”本身的未知和期待,他要是就这样直接去问了,便把这份心意全都破坏了。 心头像有几百只小猫爪子一下下地挠,越是猜测,越勾得他心动不已,抓耳挠腮,恨不得立刻落地机场。 是礼物吗?给他买了新衣服?还是他一直都很喜欢的IP玩偶?小摆件?小零食?送花也可以,一大捧玫瑰?还是和南凤村的集市一样,五颜六色的月季…… 他越是好奇,就越是期待,八个小时的航程竟丝毫没有睡意,像第一次坐飞机的孩子一样,满眼兴奋地看着舷窗外的风景。 等飞机终于落地首都机场,他更是率先拖着随身行李箱出了机场,一双眼在大厅里快速检索,寻找着自己期盼的人。 然而大厅里除了一些事先得知行程、特来接机的粉丝,连叶既明的人影都没有。 难道是担心被认出来,特地在停车场等他吗? 欢呼声让他迅速回了神,挂上职业微笑,极有耐心地一一接过粉丝们递来的海报、照片、CD,签上自己的名字,熟练地说着对他们的祝福语。 只是一边营业,一边依然不可避免地,心中疑窦丛生。 在粉丝们的簇拥下走出机场,叮嘱过他们早点回家注意安全后,乐逍终于有机会喘口气,问身边的助理:“叶既明呢?他有说自己在哪儿吗?” 乐逍的手机保存在助理手里。甘甜甜替他打开手机一看:“没有,叶总没发消息来。” 乐逍伸出手,示意甘甜甜把手机递给他:“我给他打个电话。” 他破有耐心地拨通号码,静静地听着电话另一端“嘟——嘟——”的声音重复长达五十余秒,随后是熟悉的“您好……” 叶既明这是搞什么啊?什么惊喜用得着这么神神秘秘的,连接机也不来了? 他含笑的眉眼随着等待接听的时间不断延长而逐渐冷下来,最后甚至蹙起了眉,紧紧咬着下唇。 甘甜甜站在一旁,忍不住出声劝道:“逍逍别急,或许叶总正在家里等你呢。” 乐逍扭头冲她挤出一个笑来:“嗯,我知道。他应该在家里准备了什么好东西,不想让我知道呢。” “没事,我们回去吧。” · 两个小时后,乐逍的车缓缓驶入景安洲。 将行李全部搬到门廊上后,他便示意甘甜甜早些回去。她陪着他一同去外地拍摄整整一周,每天跑前跑后累得够呛,也该好好休息一下。 一个人站在门廊上,他甚至开始幻想起来。等一下推开门,迎接他的会是什么呢? 电视剧演到这一步,往往是主角不经意地推开家门,万千彩带从天而降,好友纷纷从家具后跳出来,脸上挂着兴奋的笑容,大喊着各式各样的祝福。桌上会摆好蛋糕和点心,厨房里是已经做好的菜肴,还散发着袅袅热气。 而主角的爱人往往会在最后现身。当人群逐渐向两旁散开,喧闹声慢慢变得安静,主角的爱人会带着一束扎好的鲜花款款走出。他会一丝不苟地穿上全套西装,皮鞋擦得闪闪发亮,满脸微笑地向主角走来,每一步都很慢、很稳、很郑重。 这个时候,所有的BGM都停下了。宾客屏息凝神,千万双眼集中在他们身上,看着已经愣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的主角,和他笑盈盈的爱人。 他的爱人会缓缓走到他面前,把花束递给他,送给他一个拥抱,一个深吻,或是单膝跪地。他会笑着祝主角“生日快乐”“欢迎回家”,或在所有宾客倒吸一口气、窃窃私语“oh my god”的时候,说出那句请求——“你愿意和我结婚吗?” 这时的主角会做什么呢?他会从愣神中抽身,笑着回抱、回吻住爱人,或是喜极而泣地伸出左手,戴上早已准备好的闪耀钻戒,泣不成声地说“我愿意”。 眼前的幻想渐渐消散,他这才意识到,原来自己竟一直在对着自家家门发呆。 果然爱情使人愚钝,思念更易成疾。 他笑着甩了甩脑袋,随后推开了家门。 没有。什么都没有。 没有鲜花与彩带,没有齐聚一堂为他庆祝的各路好友,没有蛋糕、点心与菜肴。 没有像白马王子一样隆重出场的爱人,没有全套西装与锃亮的皮鞋,更没有拥抱、深吻与单膝跪地。 什么都没有。 家里安安静静、冷冷清清,所有的布置与一周前自己离开时一模一样,毫无变化。甚至自己临走前插进花瓶里的新鲜月季,此刻早已枯萎凋零,破败不堪。 花瓣失去了往日鲜嫩欲滴的色彩,花瓣灰败、蜷曲,泛着病态的黑。枝叶失了水分,委屈地蜷成一团,干枯地掉了一桌。 乐逍怔怔地看着眼前这幅场景,好像他从来不认识自己家一样。 一连数日的期待、七八小时的兴奋、出神好几分钟的幻想,竟然都是一场泡影么? 他的嘴唇微微颤抖起来,推着行李箱的手也控住不住地松开,连鞋也忘了换,像个枯槁的游魂一样飘进了家里。 或许厨房里有早早准备好的糕点佳肴?或许主卧里有大捧大捧的玫瑰盛放,鲜红的花瓣铺了满床?或许书房里有个不小心累到睡着的身影,没有听见他回家的声音? 没有,什么都没有。 越是寻找便越是失望,到最后,乐逍仿佛魔怔了一般,宁愿费劲力气将房子翻个底朝天,也不愿相信自己的期待成了空。 双手颤抖着,他试了好几次指纹解锁,才打开了自己的手机。 他径直打开“最近通话”,拨给上面第一个号码。 又是熟悉的电子音。随着每一次拉长的“嘟——”,乐逍的心也跟着震颤一下,好像随时要跳出胸腔。 又是五十几秒的等待,又是不带感情的机械女声。 他摁了挂断,转头再打,一遍一遍地机械重复着。 直到最后一次,没有“嘟嘟”声,而是一句冷酷的“您好,您拨打的号码已关机……” 乐逍近乎力竭地瘫倒在沙发上。 原来这就是他所期待的惊喜么?一场巨大的恶作剧,一个什么都没有的“惊喜”,便是真正的惊喜? 明明心里酸楚地想落泪,泪腺却仿佛失灵了一般哭不出来,两眼干涩地发痛。 · 深夜,叶既明满身颓唐地走出会议室,眼睛发胀,浑身酸痛。 昨夜、前夜……他至少在公司留了整整两个晚上,身上沾满了会议室里的呛人烟味,和挥之不去的老坛酸菜味。 原本整洁的白衬衫上起满了褶皱,工整的领带歪歪斜斜,连往常喷了定型、梳得一丝不苟的发型也乱得不像样子。任谁来了,都只会觉得这是个职场失意、潦倒颓废的小喽啰,根本不会将他和光芒万丈的青年才俊、说一不二的总裁联系起来。 技术问题的攻坚克难比想象中难得多,反复的尝试与失败更是将人折磨地体无完肤。若非身体已经到了极限,他也不会选择回家睡觉。 回家后先洗个澡,然后倒头就睡,第二天还要正常起床上班…… 他在心里默默盘算着,拿起手机摁了两下,才发现手机早已因为电量过低,自动关机了。 连叹气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坐上车,连上充电线,静静等待。 三天没合眼,他不敢再拖着极度疲惫的身体开车,难得让司机代劳,自己坐在后座闭目养神。 然而即使放松下来,大脑依然不肯停歇,好像正在酝酿一场风暴,始终不得安宁。 他隐隐约约感觉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被自己遗漏了,偏偏只能抓住记忆的零星碎片,无论如何都想不起来全貌。 几分钟后,充了一点电的手机重新开机。漫长的开机动画后,终于进入了锁屏界面。 只看了一眼,叶既明便惊出了一身冷汗。 锁屏上是几十个未接来电的提醒,其中两个来自他预定的餐厅,剩下全部来自乐逍。 锁屏时间显示23:29。 他什么都忘了。 现在什么都晚了。 驾驶座上的司机透过后视镜,看见上司的脸色从原本疲惫的平静转变为一瞬间的惊慌,仿佛宁静的湖面掀起滔天波澜,平整的大地皲裂开寸寸沟壑。 他紧张地有些手心出汗,不动声色地加快了车速,一路向景安洲疾驰而去。 待轿车在家门口平稳停下,叶既明几乎跳下了车,长腿一迈,三步并作两步向家门跑去。 推开门,家里漆黑一片,四下寂静。 叶既明的心不可遏制地狂跳起来:乐逍呢?他不在家里吗?是难过得离家出走了吗?他会去哪里? 直到打开客厅的灯,他高悬的心才落回原处:小小的人已经蜷在沙发上睡着了,怀里抱着一个抱枕,腰上随意地搭着一条毯子。 或许是被亮光刺到了眼,乐逍迷迷瞪瞪地睁开眼睛,看见门口的叶既明,下意识地出声唤他:“叶既明……” 下一秒他才意识到,自己还有满腹怒气没有倾诉,嘴巴一扁,故意把头扭到一边不看他。 早在乐逍开口之前,叶既明已经快步向沙发边走去,将他单薄的身影揽入自己怀中,闭着眼去亲吻他的嘴唇:“逍逍……” 他吻得很耐心、很深情,仿佛千言万语都在这一吻之中。乐逍躺在他臂弯里,仰着头不自觉地回应,唇齿交融,发出暧昧的水声。 一吻终了,乐逍微微喘着气嗔道:“你的胡子……扎死人了……” 他这才反应过来,捧着叶既明的脸仔细端详,指尖从他疲惫的双眼划过,轻抚他眼下深深的乌青,最后停留在他的下巴上。几天没有打理,那里已经生出了一层青色的胡茬,显得有些不修边幅。 “你这是怎么搞的?”一时间乐逍什么情绪都忘了,颇为心疼地看着爱人这幅潦草狼狈的模样。 “公司出了点小问题,最近总是加班。”叶既明不欲多说,寥寥一笔带过。 他坐在沙发边沿,恳切地握住乐逍的手:“逍逍,这次是我不好,一直在开会,把答应你的事全忘记了,也没接到你的电话。” 他轻轻吻了吻乐逍的指尖:“我原本打算带你去那家火锅店的……你不是很喜欢他们家的海鲜火锅么……这次是我食言了,以后再也不会了,好不好?” “不论什么时候,你的事情,我们的事情,永远都是最高优先级。” 听着他诚恳的道歉和表白,乐逍忍不住笑起来。 “你都累成这样了,还管什么火锅不火锅的。”他伸手搂住叶既明的脖子,亲了亲他的脸颊,“你又不是故意忘记的,别道歉了。” “但你不能不接电话。”他收了笑,孩子气地瞪了瞪对方,“我一直联系不上你,还以为……” 还以为你一直在骗我,还以为你再也不要我,还以为……你根本不爱我。 “好。”叶既明一口答应,“以后一定接电话。” 他一把将乐逍抱起来,抱着他一路往主卧走去,每一步都稳稳当当:“怎么睡在沙发上?容易着凉,早就开始降温了。” 乐逍撇撇嘴,窝在他臂弯里做了个鬼脸,不答话。 他倒不是故意睡在沙发上的。只是连日的拍摄和八个多小时的飞行实在累人,加之回到家后情绪大起大落,攒了一肚子失望后,独自窝在沙发上生闷气,不多时便睡了过去。 将乐逍安顿在床后,叶既明还欲再说什么,却被乐逍捂住了嘴:“快去洗洗吧,你身上一股烟味和泡面味,可明显了。” 叶既明无可奈何地笑起来,不再多说,听话地转身去了卫生间洗漱。 眼看着叶既明关上了卫生间的门,乐逍将自己整个人塞进被子里,像一只缩进壳里的蜗牛。 听着浴室里的水声响起,他倏忽地鼻尖一酸,下午竭尽全力也哭不出来的悲伤就这么悄无声息地顺着脸颊流下来,在床单上留下一点深深的痕迹。 所有的失望、愤怒与难过在看见疲惫的叶既明时全部灰飞烟灭,取而代之的,是身为爱人的心疼和善解人意。 然而他依然感觉好委屈。 心脏像一颗还没成熟的柿子,被一只无情的大掌肆意蹂躏,爆出一滴汁水,酸得发涩。 他捂在被子里,噘着嘴,嘴唇微微颤抖着,发出细细碎碎的抽噎声。随后,他张嘴咬住了被角,将最后一点抽泣声也咽进肚里。 第23章 第二十三章·思念 几天未曾合眼,叶既明在洗漱时几乎已经神志不清了。紧绷的神经短暂地舒缓下来,他几乎是沾床就睡,连灯都忘了关。 然而即使如此,他第二日一早依然准时醒来,将自己打理得井井有条,准备出门上班。 危机还没有解决,难关尚未渡过,他一丝一毫都不敢耽搁。 令人惊讶的是,乐逍一反常态地几乎与他同时醒来,小小的人缩在厚厚的被褥里,只留一双眼睛露在外面,静静地看着叶既明忙前忙后。 “今天怎么醒得这么早?”叶既明正对着镜子打领带,从全身镜的反光里温柔地看着乐逍。 “睡不着了。”乐逍的声音还带着刚睡醒的沙哑,听上去有些黏黏糊糊的,像撒娇,“你现在就要走了吗?” 叶既明无奈莞尔:“事情没做完呀,逍逍。” 临走前,他走到乐逍身边蹲下,轻声说:“逍逍,这次公司遇到了些麻烦。是技术方面的问题,我们现在的技术需要进行全面升级,模型架构需要迭代更新……你可能不太明白,但这件事要花很多很多时间,要不断尝试才能完成。” “我是CEO,也是技术方面的内行人,于情于理,都该守在公司,和大家共进退,对不对?” 乐逍没有说话,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未来这段时间,我可能也会像前段时间一样,接电话不及时,晚上加班到很晚,甚至是留宿在公司。你一个人在家,记得一日三餐按时吃,晚上不要等我,知道么?” “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不需要你操心。”乐逍笑了起来。 听他这么说,叶既明眸光微动。 “我的逍逍受委屈了。”他吻了吻乐逍的额头,留下一小片温热的湿润,“等事情解决了,我休一个长假陪你,好不好?你想去哪里,想干什么,我都陪着你。” 听到这话,乐逍的唇角勾起一个浅浅的弧度,笑说:“好。” “你不是赶时间么?赶紧去吧,我等一下再起床。”他低声嘱咐道,“你安心忙你的,不用管我。” 叶既明看着他巴掌大的小脸,眼底一酸,倾身覆上乐逍的唇,接了个绵长的吻。 随后,他大步流星地走出卧室,像一阵风一样,消失在转角处。 他在说话和接吻时光顾着凝望那一双星子般的眼瞳,却没发现对方的眼周比平日肿了。 · 等叶既明的身影消失在视线里,乐逍便立刻翻身下床,趴在卧室的飘窗上,静静等待着,丝毫没有方才说的“等一下再起床”。 过了两分钟,叶既明的座驾从车库缓缓驶出,丝滑地一转弯,向小区门口驶去。 随着轿车的影子缓缓消失在视线里,乐逍的心仿佛也随之塌陷了一小块,变得空落落的。 他拍了拍脸,试图让自己不要胡思乱想,光脚踩在地板上往卫生间走去。 才经历了外国工作和长途旅行,整个团队都有些疲乏。乐逍索性给所有人都放了假,让大家在家里好好养精蓄锐。 这一放假,他便也闲了下来,有灵感时坐在钢琴前拿着笔记本写两首歌,没有灵感就像放长假的大学生,在家吃吃喝喝,看看电视刷刷手机,十分悠闲。 只是不同于大学生的轻松,他心里似乎总是有一块阴霾,沉甸甸地压在心头,令他有些喘不过气。 在吃饭的时候,玩乐的时候,甚至创作的间隙,他总是不可遏制地想到叶既明。 他现在在干什么?是在紧张地写代码么?还是在和其他工程师一起开会,集思广益、头脑风暴?他吃饭了么?休息了么? 他……什么时候才会回家呢? 一连几日,乐逍做什么似乎都无法全神贯注,做什么都兴致缺缺。脑中似乎有一根神经,不受控似的缠在明空那头,缠在叶既明身上,一点轻微的跳动都能令他心惊胆战,忧心不已。 也是一连几日,自那日清晨的早安吻一别,乐逍甚至没有再见过叶既明的面。许多时候他根本就没有回家,整日整夜地留在了公司。有几个夜晚他悄悄地回来,如夜风般无声无息,去走廊上的卫生间洗漱,在乐逍沉睡后轻轻躺在他身后,天不亮时又匆匆离去。乐逍甚至只能通过身旁凌乱的被褥、枕上残存的余温,和空气中丝丝缕缕的雪松香气,判断出他前夜曾经回来过。 这几天都是初冬难得的好天气,午后的阳光自落地窗倾泻而入,在黑桃木地板上打出薄薄一层反光。空气中的浮尘在阳光里若隐若现,无规律地浮动着,如同缓慢的海波,轻盈但沉重。 乐逍懒懒散散地窝在沙发里,这原本应该是个很舒服的姿势,他却如坐针毡,不住地翻身。电视里无聊的肥皂剧充当着背景音乐,他却连现在在演什么剧情都不关心。 空旷的家里,空气仿佛一件毛衣,被孤独的冰河浸透,变得沉重,逐渐缩水,套在身上箍得他喘不过气。 当他生活里占比最大的两个要素——工作和爱情——一齐消失,时间仿佛被无端拉长了数倍,日出到日落都显得无比漫长,是真正的度日如年。 实在在沙发上躺不下去了,他索性起身,在偌大的家里漫无目的地踱步。从客厅到餐厅,从厨房到书房,从主卧到卫生间……他好像一只被关在迷宫里找不到出口的幼兽,无谓地做着最后的挣扎。 更可恨的是,不论他走到哪里,脑海里总是不由自主地浮现出叶既明的身影。他们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节目,他的手指无意识地卷着自己的发梢把玩;他握着刀叉,耐心地帮自己把牛排切成小块,边动作着边耐心地听自己絮叨今天的日常,温柔的眼神不时望向自己;他穿着衬衣,围着围裙站在厨房里,准备着今晚的饭菜,装束的违和里透着丝丝温馨;人体工学椅里,他盯着电脑上的一行行数据,全神贯注的模样有种别样的性感;卫生间里,两个人影一起站在镜子前,各自嘴里叼着一根牙刷,满口白沫,眼神在镜中交汇,相视一笑;卧室里,温暖的被子里,两人紧紧依偎,搂着彼此的腰说着悄悄话,情到深处时自然而然地接个绵长的吻…… 可当他再次回过神来,眼前的房间空空荡荡,曾经的甜蜜化作往日云烟,消散殆尽。 口袋里,手机的每一次震动、每一道铃声都牵动着他的心,然而每一次急急忙忙打开手机,又总是失望而归。 不能总是这样,他在心里暗暗告诉自己,叶既明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明空是他多年的心血,毕生的抱负,他不能在这件事上使小性子,令叶既明两头为难。 他试图用一切事将自己富余过剩的时间填满。他在钢琴前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面前的笔记本翻过了一页又一页;书架上早已落灰的各类书籍被再度翻出来,在书房地板上摊了一大片;他开始学着叶既明的样子,一个人去超市买菜;他甚至用睡觉来打发实在消磨不掉的时光,常常睁眼便已是晌午…… 然而这样的消磨时间终究是自欺欺人。思念仿佛泛着腥气的湖水,无孔不入地将他淹没,填满肺腔的每一处空隙。手指滑过琴键,按出一串串无意义的音符,笔记本上画满了随笔与涂鸦;书本上的方块字仿佛一行行蚂蚁,爬了半天却终究看不进心里;逛超市也失去了往日的快乐,他挑了半天最后也没买什么;睡醒后看着空旷的房间,手指抚过明显没人睡过的冰凉被褥几不可查地叹了口气。 更令乐逍烦躁的是,他似乎越来越离不开叶既明了。生理意义上的。 他越来越离不开叶既明的信息素了。 最开始,仅仅只是在独守空房的夜晚,孤寂难寐。乐逍在自己那一侧的床边翻过第六个身后,终于不得不坐起身,对着房里零星的月光沉重地叹气。 体内的信息素如奔涌的洪流,惊涛拍岸,叫嚣着对雪松气息的渴望。 他做了几个深呼吸,重新躺回了被窝。 然而依然无济于事,在一次次辗转反侧后,他终于忍不住了,一翻身滚到了叶既明常睡的那一侧。 双手抱住松软的枕头,他将整张脸都埋了进去,深深地吸了口气,捕捉着残存在布料与枕芯里的最后一丝雪松香气。 奔腾的激流在瞬息之间得到了缓解,仿佛体内被迅速筑起了防汛的大坝。雪松的气味自鼻腔涌入,顺着气管涌入肺部,流入血液,再被输送至四肢百骸。仿佛一只无形的巨手,顺着他的脊背轻轻地抚摸,安抚着他体内的燥热难耐。 抱着叶既明的枕头,他不一会儿便进入了梦乡。 起初,乐逍只以为这是热恋期的思念在作祟。然而他逐渐开始发觉,自己已经开始不自觉地往叶既明的“地盘”跑。原本喜欢长时间窝在客厅沙发上的他,近几日开始往二楼书房跑了,常常一待就是一整天。 家里的各个角落都被摆上了雪松香薰,香气四溢。呼吸之间,工业制造的香氛气息涌入鼻腔,却远不如信息素的清香。乐逍翕动着鼻翼,企图望梅止渴,安慰着自己聊胜于无。 或许是发情期快到了?他有些拿不准。他的发情期一向不是很准时,以前也从来没出现过这种情况,在发情期前夕渴求亲密伴侣的信息素。 大概只是太想叶既明了吧。他悄悄在心底安慰自己,大概所有Omega在热恋期都是这样,他也绝不是什么例外。 只是,这样的思念,这样对信息素的渴望,究竟何时才是尽头呢? 这一章都是大段的心理描写,可能会有些枯燥~ 但是相信我,这些铺垫都是必要的~或许是我的功底还不够,想不到比纯粹的心理描写更好的方式来体现人物的内心状态,但这些确实都是后续情节的铺垫 感谢所有有耐心看完这一章的小读者们[粉心]后续不会这么枯燥了哈!马上要到重要情节了!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3章 第二十三章·思念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发情期 深夜,睡梦中。 一股难以言喻的燥热感自小腹传来,顺着经脉节节攀升。仿佛腹腔内被放进了一块滚烫通红的烙铁,又仿佛五脏六腑都被丢进了灼灼燃烧的烈火,爆裂出滚烫的伤疤。 半梦半醒间,乐逍不安地翻了个身。 热量源源不断地传来,仿佛流淌的火山岩浆,无穷无尽。乐逍闭着眼,难耐地一把掀开被子,穿着单薄的睡衣,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散热。 上衣被撩到胸口处,试图让皮肤最大面积地接触到带着凉意的空气,用最原始的方式降温。 皎洁的月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进卧室,照在裸露在外的腹部,柔软的肌肤一片水汪汪的瓷白。 然而这燥热感似乎是从体内深处传来的,如同地球内部最高温的地核,一刻不停地向外辐射着热量。掀被子、撩衣服,这种物理方法带来的丝丝凉意只是治标不治本,几乎毫无作用。 浑身上下的每一处毛孔舒张,热意早已从腹部扩散到四肢百骸,满身热气令乐逍在寒冷的冬夜里几乎热得发汗。 他忍无可忍地睁开了眼。 凌晨三点半,他疲惫地睁眼望着卧室里虚无的黑,静静地感受着身上的每一处热意。 熔浆般的高温仿佛流淌的铁水,混在血液中流向每一根最细微的毛细血管,将难以忍受的热量传遍全身每一处。 呼吸开始变得滚烫,仿佛发着高烧是的,每一次吐气都喷洒出高温的水汽,让他感觉自己仿佛一条会喷火的恶龙。 四肢也开始发烫,原本在冬天容易冰凉的手脚此刻热得有些发麻,他恍惚以为自己丧失了对肢体的控制和感知。 太阳穴开始发紧,头昏脑涨,好像大脑中有一根弦,正被一只不识轻重好歹的巨手肆无忌惮地撩拨,令他头痛。 腺体突突地跳起来,仿佛患上了躁狂症。每一次的跳动都伴随着血液在血管中的轰鸣,难以自抑的信息素在腺体中横冲直撞,最后仿佛火山喷发一般,溢满整个房间。 当乐逍自己都能闻到满室清冽到辛辣的薄荷气息时,他终于能够确定:他的发情期来了。 乐逍的发情期一向不准。一般情况下,Omega的发情期都是每月一次,每次两到三天。然而自乐逍分化以来,他的发情期几乎从没按时报到过,有时几个月都没有动静,有时一月两次,令他烦恼不已。每次的天数也不相同,短则一天,长则一周,毫无规律,根本无从预判。 因此,当其他Omega都能通过规律的发情期提前预判地注射抑制剂,他只能随机应变,直到身体出现种种症状时,才亡羊补牢似的采取措施。 他曾经问过文砚,自己是不是有分化生殖方面的问题,得到的答案却是安抚性的“你现在还小,才分化没几年,发情期不规律也很正常,不用担心”。他虽然疑惑,却没再深究到底。 意识到自己的发情期来了时,他挣扎着翻身下床,拖着滚烫沉重的躯干,开始翻箱倒柜地找抑制剂。 他跌跌撞撞地走进储藏室,看着满屋大大小小的物品发怔。搬进叶既明家不过是去南凤村前的事,如今算起来也只有两个多月,他的大部分物品都还在自己家里,只有应季的衣服放在了这边。 储藏室里的东西绝大部分都不属于自己,他茫然地环顾四周,终于想起来,自己的抑制剂应该还放在行李箱里。 白色的、贴满贴纸的28寸行李箱,此刻正放在柜子的最顶上。 看着远超自己能够企及的高度的行李箱,乐逍无奈地叹了一口沉重闷热的浊气,认命地拖着疲乏的身体去找梯子垫脚。 笨重的梯子在地板上挪动着,发出刺耳的尖啸声,吵得人心烦意乱。 这一瞬间,乐逍突然好想念叶既明。 这段时间,叶既明就算忙于工作,也会时不时回家歇一晚,抱着自己耳鬓厮磨,聊慰相思。 然而偏偏今晚,偏偏在最需要他的时候,他没有回家。 如果叶既明在家,以他的身高和臂力,应该可以轻而易举地将行李箱拿下来,拿出里面的抑制剂。或者在半夜三更体贴地去药店帮自己买抑制剂,缓解自己浑身的难受。退一万步讲,作为伴侣、爱人,他还可以把自己搂进怀里,轻轻亲吻自己的嘴唇,释放些Alpha信息素作为安抚,甚至给他一个临时标记。 好想念叶既明,想念他的怀抱、他的亲吻、他的温柔话语、他的……他的雪松信息素。 平生头一次,乐逍如此渴望一名异性的信息素。 那清冽幽远的雪松香气仿佛是他的专属毒品,一旦沾染便再难戒断。没想起来时尚未察觉,一旦思念开了闸,对伴侣信息素的渴望便开始呈指数增长,每一分每一秒都在以成百上千倍的速度增加。身体的每一根发丝、每一条神经、每一个细胞都在灼烧,炽热如风暴般席卷全身,叫嚣着对信息素的无穷渴望。 想要叶既明的拥抱,想要叶既明的亲吻,想要叶既明的信息素。 想要叶既明标记自己。 仿佛即将被热浪溺毙的人,想要拼命地抓住最后一支至关重要的救命稻草。抓住了,就是将他从沸腾的深渊中拯救出来,向他体内注入清冷舒适的清泉;抓不住,就是逐渐被热潮淹没、吞噬至溺亡,万劫不复。 努力压制着本能的渴望,乐逍反复在心中提醒自己:叶既明不在家,不会帮忙照顾你,不会送上湿润的唇和温暖的臂弯,不会向你释放信息素,更不会给你哪怕是临时标记。你只有靠你自己,才能渡过这次来势汹汹的发情期。 然而不知为何,生理的反应与渴求比任何事物都更难压抑自控。这是Omega与生俱来的、写在基因序列中的底层代码,千万年来为生育与繁衍进化出的生物本能。 再强大的意志力,都压不住最原始的**。 他的信息素仿佛一颗威力巨大的薄荷炸弹,爆得满室满屋都是。每一丝空气都渗透着清凉辛辣的气息,甚至强大到盖住了所有工业香氛的雪松味。 信息素井喷式的释放几乎已经要超越乐逍身体承载的极限,腺体仿佛一颗微缩的白矮星,膨胀出致命的热量,已经濒临爆发的边缘。 乐逍死死地咬着后槽牙,捂着剧痛地腺体,加快了动作。 只要注射了抑制剂,再睡一觉,一切就都没事了…… 然而当他费劲力气,将行李箱搬下来打开后,唯一的希望也彻底破灭了。 空荡荡的行李箱里只剩一个抑制剂的包装盒,里面一支针剂也没有。 乐逍这才想起来,他上一次发情期正好是前往海岛录制MV的时候,故而在行李箱里备上了抑制剂。在海岛录制期间,他的发情期彻底结束,抑制剂也用得一支不剩。 回家这段时间,所有的精力都用来克制思念,竟忘了买抑制剂。 看着空空如也的针剂盒,他近乎虚脱地瘫软在地板上。 体温还在持续升高。他现在已经可以断定,自己绝对是发烧了。腺体的剧痛还在持续,已经从钝感的胀痛演变为尖锐的刺痛,仿佛有人正在用匕首反复捅刺腺体,将它捣得鲜血淋漓。生物本能彻底压住了理智,他昏昏沉沉的大脑如今什么也想不起来,只知道在心底卑微地祈求雪松信息素。 不知在地板上躺了多久,冰凉的地面将他冻得一回神,那滋味堪比冰火两重天。理智也随着这一冻而回笼些许,他努力地撑起身,去够不远处的手机。 解锁,拨号,等待接听,他几乎能预见到,自己在叶既明接通的那一瞬间,声音会是怎样的无力又颤抖,几乎能想到自己要说什么,让他赶快回家,帮自己渡过这次发情期。 腹稿都打好了,话到嘴边,却被“无人接听”的女声给噎了回去。 那一瞬间,委屈、无助、心酸,万般苦涩涌上心头,眼泪瞬间决堤,顺着眼角滑落,滴在冰冷的木地板上,晕出两个浅浅的痕迹。他彻底脱了力,躺在地板上再也爬不起来。有什么在心中快速生根发芽,如肆虐的藤蔓一般疯长,将心脏密密麻麻地缠绕捆绑,不能呼吸。 不是第一次了。 不接电话,杳无音信,不是第一次了。 在海岛上,他以为是惊喜;回到家中,他理解是忙碌。他反复告诉自己不要在意。 他能为叶既明一次又一次的“无人接听”“已关机”找一千万个理由,咽下一千万次失落,再说服自己继续拨号,去面对第一千万零一个“请稍后再拨”。 但是为什么偏偏这一次,在他最需要叶既明的一次,在他最渴望立刻见到叶既明的一次,在他用尽全力祈祷叶既明接通的一次,依然要让他失望? 你不是说以后不会不接电话了吗?不是说我的事永远都是最高优先级吗?不是说…… 这难道都是假的吗? 他无力到哭都哭不动了,眼泪无意识地蓄在眼眶中,积满后缓缓滑落,留下两行冰凉的泪痕。 心里仿佛有什么东西碎掉了,像玻璃一样,“咔嚓”一声,粉碎成万千尖锐的碎片。每一片都反射着刺眼的光芒,每一片都棱角如同刺刀,扎得柔软鲜活的心脏血肉模糊。 他颤抖着手摁了挂断,结束了一遍遍机械重复的提示音。 好像有什么东西,随着这通电话一起断了。 数公里之外,无人的办公室里灯火通明,被遗忘的手机在桌上不停振动,足足过了一分钟才安静下来。几步之外的会议室里,讨论声依旧如火如荼。 一次振动过后,桌上的手机再也没了动静,直至天明。 第25章 第二十五章·眸冷 向南被一阵刺耳的电话铃声吵醒。 他烦躁地叹了口气,翻身用枕头捂住耳朵,期待着电话那头的人能识相点,没等到他接起就自己挂断。 然而对面仿佛格外有耐心,吵闹的铃声锲而不舍,循环往复地高歌。 他伸出一只手,闭着眼在空中胡乱地抓,终于摸到了床头柜上的手机。眯着眼确认了来电人,终于认命地点了接听。 “你最好有重要的事!凌晨四点半!你……”他闭着眼,把手机放到耳边就开始发牢骚,“你有什么事不能等……” “帮帮我……”电话那头的乐逍声音虚弱,混着电流声,更显得气若游丝,“我发情期到了,家里没有抑制剂……” 沉重的瞌睡和被吵醒的不耐烦霎时一齐飞到了九霄云外,向南瞪大了眼,立刻掀了被子开始穿衣。 “你现在在哪儿?”他边拉拉链边问。 “家里……叶既明家。”乐逍的声音越来越小,“你快点,帮我带支抑制剂……” “马上就到。”向南以平生最快的速度冲出家门,“你别挂,保持通话,听见没?” 对面似乎传来一声似有若无的“嗯”,随后便没了动静。 向南不敢细想,以最熟练的姿势点火起步,轿车滑出车库,往景安洲一路疾驰。 深夜的马路上人迹寥寥,只有偶尔驶过的大货车和已经开始工作的环卫工。暖黄的路灯将人影、车影拉得瘦长,伫立在路边目送着轿车一路飞奔。 向南几乎将汽车开出了火箭的架势,只用了十几分钟,一路畅通无阻地到了景安洲。 路边停车后,他甚至来不及锁车,三两步跑到乐逍家门前,“砰砰”地拍着门。 “开门!”他冲保持通话的手机吼道,“你家密码多少!” 过了一会儿,对面才小声道:“04130902。我在三楼储藏室……” 向南一路向三楼狂奔,踩得楼梯咚咚直响。他一间屋一间屋地找过去,终于在储藏室的地板上发现了乐逍。 他还穿着睡衣,躺在冰凉的地板上闭着眼,像是睡着了,又像是体力不支地昏过去了。手机放在身旁,上面还显示着“通话中”。 向南连忙上前抱住他,伸手一摸,却是一身滚烫,仿佛一块烧红了的热炭。 然而即使烧得仿佛烙铁,他的脸色却苍白无比,身上出了一层一层的虚汗,将单薄的睡衣浸得湿透。空气中弥漫着浓烈的辛辣薄荷味,连同为Omega的向南都感受到了不适。 他连忙掏出口袋里的抑制剂,毫不犹豫地推进乐逍的腺体。 随后,他将乐逍从地上扶起来,随手拿了外套就要拉他出门:“你肯定在发高烧,得赶紧送急诊。” 乐逍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将身体的大半重量压在向南身上,任由他拉扯着自己上了车。 最后一丝清醒在坚持到上车时终于分崩离析。车门一关,向南一脚油门向医院冲去,后排的乐逍也彻底陷入了昏睡。 · 刺鼻的消毒水味涌入鼻腔,刺激地乐逍想流眼泪。他费力地睁开眼,眼前是一片陌生的白,阳光透过窗外的树梢洒入病房,在地板上留下斑驳的树影。 他有些吃力地转过头,看到了趴在床尾小憩的向南。 他小心翼翼地把手从被窝里挪出来,避免碰到了正在输液的针头,抬头看着正均匀流淌的点滴。 没过多久,输液的药瓶便空了。他抬手去够墙上的护士铃,费了半天劲也够不着,只好出声喊道:“向南?” 他一开口把自己都吓了一跳。以往清澈透亮的声音已经沙哑得不成样子,被万千歌迷、各大媒体喜爱夸赞的“阳光少年音”已经变成了垂垂老矣、行将就木的老年音。嗓子里仿佛吞了一把沙子,说的每句话都仿佛一把钝刀,在喉咙里来回切割。 “你醒了?”听见他的声音,向南立刻睁开眼,随后便看见空了的药瓶,转头便叫护士来换药。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还难受吗?”他拉住乐逍的手关切地问。 乐逍摇了摇头。来势汹汹的发情期已经被控制住,如同野兽被关进了笼,收敛了张牙舞爪的气势。现在身体的不适更像是感冒发烧的后遗症,虽然难受,但并非不能忍受。 见他精神还好,向南便开启了老母亲的絮叨模式,开始喋喋不休起来:“你说你,怎么对自己的事这么不上心,抑制剂没了都不知道提前去买。你知道昨晚有多凶险吗?医生都说要不是那一针抑制剂打得及时,你现在就该住院手术了!万一损害了腺体和生殖腔,或者烧坏了脑子,这后果怎么承担得起!” “医生后来安排你打了点滴的抑制剂,现在基本上已经控制了。你昨晚躺在地板上那么久,还有点感冒,又给你开了点药,然后安排你留院观察一晚。待会儿医生还会来,要是没问题就可以出院回家了。” 正说话的功夫,几位医生便进来了,为首的中年女医生看着乐逍笑了笑:“醒了?” “你昨晚是没有及时注射抑制剂导致的信息素水平不稳定,加上感冒发烧导致的昏迷,幸亏你朋友送来的及时,不然可就麻烦了。”她笑着翻了翻病历,“你是有固定的Alpha伴侣吗?” 乐逍“嗯”了一声。 “但是没有标记?”女医生放下病历说道,“对于刚刚确定固定伴侣关系的Omega来说,最初几次发情期都会比较难捱,最好能有伴侣在旁边陪伴安抚,给个临时标记缓解一下,比抑制剂有用的多。如果确认了长期关系,最好还是不要注射抑制剂了,毕竟是药物,对身体会有一定影响,自然渡过发情期是最好的。” 说罢,她环顾了一下病房:“Alpha呢?没来?” “他……出差了。”乐逍艰难地说道,每说一个字,心脏便和喉咙一起刀割似的疼。 “行吧。”女医生不再多问,“那你自己还是要多加注意,发情期到了要及时采取措施。” “没别的问题就可以出院回家了。回家后要记得好好修养,这几天保持情绪平和稳定,切忌大喜大悲,以免影响信息素水平波动。”女医生叮嘱道,“另外,你朋友说你发情期一向时间不准?这也要注意一下,后续可以去看看医生,及时调理,以免影响激素水平和生育能力。” 乐逍点点头,浅浅地笑着说谢谢。 送走了医生,向南转过头,目光锐利如鹰隼:“出差了?” 还不等乐逍回答,他继续说道:“我刚刚就想问你了,叶既明呢?昨晚就不在家,也不帮忙买个抑制剂也不能提供点信息素,人呢?你都送急诊了也没见个人影,他心怎么这么大?知道的说是出差忙工作了,不知道的以为你新婚丧偶呢。” 他一番话说得毫不客气,显然攒了满肚子牢骚:“现在都下午了,进医院都十来个小时了,才打了一通电话,真是……” “他打电话了?”乐逍问道。 “早上打了一个,你当时还在睡觉,我给挂了。”向南把手机递给乐逍,狐疑地道,“他真出差了?你可别唬我。” “他公司最近遇到了点事情,很忙,好几个晚上不回家了。”乐逍低声解释,“我给他回个电话吧。” 这次的电话通得很快,不过几秒钟,那边便传来叶既明担忧的声音:“逍逍,怎么了?半夜打电话,是出什么事了吗?” 听见熟悉的温柔声音响起,一阵酸意涌上鼻尖,令乐逍几乎落泪。他声音很轻,说道:“没事,就是做了个噩梦,吓醒了。” 这话一出口,他几乎都能感受到一旁向南探照灯般的目光,如有实质地钉在他身上。 “没事就好。”电话那头的叶既明仿佛松了一口气,声音都带上了笑意,“我还以为你出什么事了。我昨晚和技术人员开会去了,手机落在办公室里忘了拿,没接到你的电话。” “没关系。”乐逍小声问,“你今晚回家吗?” “回家。”对面的声音好像很高兴,“我今天准时下班。” “好。” 等挂了电话,还不等乐逍喘口气,转头便对上了向南狂风骤雨似的质问:“做噩梦?吓醒了?你真是……这么大的事情,都不告诉他一声?” 乐逍放下手机,垂着头沉默了半晌不说话。 直到向南在一旁看着都要着急了,他才低声开口道:“算了,不告诉他了。” 他抬头望着向南的眼睛叮嘱:“你也不要告诉他了。” “没必要。” “以后都……没必要了。” 向南被他这几句话说得晕头转向,下意识地想追问什么叫“以后都没必要”,却看到他依旧苍白得缺乏血色的脸颊和郁郁寡欢的神色,悻悻闭了嘴。 等办好了出院手续,正逢晚高峰,回到家都已经过了饭点。向南搀着乐逍的胳膊,将他一路送到了家门口。 “回来了?”沙发上办公的叶既明听到动静向门口走来,看到并肩而立的两人,微微愣了一下,笑问,“今天出去玩儿了?” 玩儿个球啊,能不能长点心。向南没好气地在心里骂人,脸上挂着无语的假笑。 “嗯。”乐逍轻轻应了一声,没有多说。 “快来洗手吃饭吧,都做好了。”叶既明没察觉出异常,笑着问道,“向南也留下一起吃吧?” 向南“呵呵”地干笑了一下:“不了,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罢转身便要走,临走前还不忘恨铁不成钢地瞪了叶既明一眼。 叶既明被瞪得莫名其妙,一头雾水地送向南出了门,随后转身抱住了乐逍。 “好久没见你了。”他的怀抱还是一如既往得温暖柔软,力气大得恨不得将乐逍嵌入自己的身体,再不分开。他将脑袋轻轻搭在乐逍肩膀上,偏头去嗅他的腺体,清新的薄荷气味争先恐后地涌入鼻腔,好似一剂去乏提神的良药。 “信息素的气味好浓。”他笑着说。 乐逍不做声,安安静静地任由他抱着,却没有主动回应。 窝在叶既明的怀抱里,在他看不见的地方,乐逍的眉眼不自觉地垂下来,仿佛浑身无力似的,最后沉重地阖上了眼皮。昨夜一切惊心动魄的后遗症还在作祟,大脑抽筋似得疼,仿佛有一根神经在不住狂跳,心脏却好像已经死去多时,要不是自己还活着,他几乎都不敢相信胸膛里的心还在跳动。 或许,那颗心真的不会再跳了。现在在努力泵血的,不过是已经碎成渣了残骸罢了。连泵出来的血液似乎都不新鲜了,好像血库里放置多年的血浆,泛着难以言喻的腥味和苦涩,缓慢地流遍全身,为基本的生理机能做最后一点保障。 要不是知道自己还在呼吸,乐逍真觉得自己已经死掉了。 或许这一切都是个错误吧。从他们突然的见面、荒诞的婚姻开始,全部都是个错误。 他好像考场上奋笔疾书的学生,不停地埋头苦算,草稿纸用掉了一张又一张,却在算式的最后恍然意识到,本身题目就错漏百出,又怎么可能算出正确答案? 可惜的是,他之前一直在傻傻地努力,直到最后一步才愚钝地恍然大悟。 用完的草稿纸不可能再变得洁白无瑕,碎成残渣的心也再也无法修复如初。 可当他把脸埋进叶既明的胸膛,雪松气味不可避免地扑面而来,仿佛清泉滋润着每一处干旱的大地,生理意义上地洗去了他满身尘霜。 每一根神经、每一条血管都仿佛泡在温泉里,温暖舒适,连头痛都得到了极大地缓解。 连他自己的信息素都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响,浓度越来越高,滚沸的信息素在体内横冲直撞,几乎不受他的压制。 感受着身体的变化,乐逍从未如此希望自己是个不受信息素影响的Beta。 我的心已经死掉了,身体却还在凭借本能爱着你。 我真的很痛恨我自己。 第26章 第二十六章·失恋 叶既明明显感到怀里的人肢体僵硬,似乎不再如往常一般热情回应,轻轻抚了抚他的后背,问道:“你怎么了?累了吗?” “没有。”声音被闷在毛衣里,却依然遮掩不住沙哑。 叶既明心下起疑,后退一步,握着乐逍的双臂看着他的脸:“嗓子怎么哑了?” “没事。”乐逍垂着头,回避着他的目光,“这两天感冒了。” “感冒了?”叶既明有些疑惑,“是不是在家穿太少了?以后还是把暖气调大点,知道么?” “吃饭吧。”他牵起乐逍的手腕,“我难得准点下班一次,看看,应该都是你爱吃的。” 的确,餐桌上已经摆好了三菜一汤,还飘着袅袅热气。都是家常菜,西红柿炒蛋、红烧鱼、炝炒包菜、玉米排骨汤,虽然简单,却胜在色香味俱全,令人食指大动。 放在以往,这些菜样样都是乐逍喜欢的。他会踮起脚亲一下叶既明的嘴唇,笑着说“好香”,然后很给面子地吃掉一整碗饭,将整桌菜扫荡干净,直到吃得小肚子滚圆,还要对叶既明调皮地呲呲牙。 然而他只是看了一眼,简单地“嗯”了一声,然后坐到餐桌的另一端,默默地往嘴里扒饭。 不知是因为发情期还是药物作用的缘故,又或者是别的原因,以往诱人的饭菜竟失去了吸引力,吃到嘴里也是味同嚼蜡,根本唱不出五味。 叶既明望着餐桌另一边他小口吃饭的模样,心头没来由地一沉,仿佛一块吸饱了水的海绵,滴滴答答地淌着酸水。 “今天怎么了,吃饭比小猫还秀气。”他状似无意地挤出一个笑容,“是不好吃吗?” “没有。”乐逍吃饭的动作一顿,随后慢腾腾地伸出筷子,夹了一叶包菜,似乎是为了证明。 看着他的动作,叶既明忽然意识到,今天自打进家门开始,乐逍就完全没有和自己有任何眼神接触。 这太反常了。 “逍逍……”叶既明开口半晌,却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他已经好久好久没跟乐逍说过话了,连另一半最近每天在干什么、在想什么都不知道了。 听见他唤自己的声音,乐逍终于有所动静,停了正默默扒拉着饭的手,静静坐在位置上沉默了良久,仿佛在下极大地决心似的。 随后,他抬头对上叶既明的目光,问道:“你明天还要去公司吗?”他的声音很轻,几乎让叶既明以为是梦呓。 “要去。”叶既明实话实说。 “还要继续天天加班吗?” “还要再加一段时间。”叶既明说完,连忙补充道,“不会再有很久了,现在已经有突破了,很快等技术攻关完成,就不需要再加班了。” “这样啊。”乐逍的话音里听不出情绪,又低下头开始往嘴里小口小口地送饭,将剩下的话也混着米饭一起咽进肚里。 真的吗? 可是我好像不太相信了。 话到嘴边,被叶既明反复斟酌了几个来回,终于问出了口:“逍逍,你今天到底怎么了?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听见这话,乐逍的动作僵了一下,仿佛一台延时过于严重的机器,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摇了摇头。 “可能是太累了吧,吃了感冒药,有点困。”他放下碗筷,起身往楼上走去,仿佛一缕没了七情六欲的鬼魂在游荡。 叶既明怔怔地坐在位置上,看着他的背影,竟觉出了几分淡漠寂寥的滋味来。 目光落到了刚刚被动过的饭碗里。里面还是满满一碗饭,根本看不出变化,连被小猫舔过两口都绝不止于此。 乐逍躺在床上,木然地盯着天花板发呆。“累了困了”的借口并非完全虚构,似乎是受今天在医院输的药物副作用和发情期的双重影响,他现在感觉既热又冷,明明胸腔腹部有一团烈火在燃烧,四肢却凉得仿佛冰块,整个人微微地打着寒战,只能裹紧了身上的厚被子。 眼皮有些沉了,意识却无比清醒。他阖上眼,翻了个身闭目养神。 没一会儿,有脚步声从楼梯口传来,房门被悄悄推开,走廊上暖黄的光洒进黑暗的卧室,映出叶既明高大的身影。 窸窸窣窣的声音响起,他脱衣上了床,见乐逍的身体动了动,知道他还没睡,像安抚小婴儿似的拍了拍他的后背,安慰道:“困了就赶紧睡吧,感冒了就是要多休息。” 他的身体慢慢地靠过来,手臂穿过乐逍的手臂,搂在他的腰上。温热的胸膛贴着乐逍的后背,每一次呼吸的起伏都能感受得清清楚楚。下巴抵着乐逍的肩膀,嗅着薄荷味的信息素。他自己的腺体离乐逍也不过咫尺之间,雪松气息源源不断地涌入呼吸道,体内如浪潮般激荡的信息素也渐渐平复下来,好像暴风雨后风平浪静的海面。 身体被安抚下来,心脏却开始一抽一抽地疼起来。乐逍紧紧咬着下唇,憋回了唯一一滴泪水。 · 第二天一早醒来,果不其然,家里又只剩下他一个人。 他早已不意外了。曾经还会轮番出现的不悦、失落与思念仿佛被一键清零,已经觉不出任何情感了。 四肢僵得发硬,他一动不动地盯着天花板出神,双目空洞无神,仿佛一具没了生命的尸体、标本。 心脏仿佛空了一块,像地震后彻底崩塌的废墟。大脑浑浑噩噩,不知道该做什么,不知道该想什么,像是一夜间退化成了心智未开的幼童,却连孩子能拥有的,最纯粹的喜怒哀乐都感受不到。 哀莫大于心死,原来是这个意思。 他就这样在床上躺了一天,眼睁睁看着窗外的日头渐低,天光渐暗,一室冰冷。 从白天到黑夜,这空旷的房子里始终只有他一个人。 他听着自己的呼吸声,却开始怀疑自己是否还真正活着,又或许正身处一场醒不来的幻梦。 这夜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着的,又或许根本没睡。意识总是游离在清醒的边界线上,头脑恍惚,他已经分不清虚实真假。 直到第二天,阿姨来家里帮忙做家务,这屋里才算多了一丝人气。 敲门声响起,随后阿姨端着熬得奶白的鱼汤轻轻进了主卧:“乐先生,还没吃饭呢,饿了吧?” 乐逍迟钝地拿起手机看时间,才知道竟然已经中午了。 “还好。”他对阿姨勉强地笑了笑,“这几天感冒了,吃不下。” “我知道,叶总都跟我说了。”阿姨将鱼汤放在床头柜上,轻轻拍了拍乐逍的手安抚道,“多少吃一点呀,不然哪有力气养病呢?” “我看叶总昨天留的三餐还在冰箱里?”她犹豫着开口,“乐先生昨天一天没吃饭呀?身体太遭罪了!” 乐逍淡淡笑了笑,没有正面回答,只说:“倒了吧。” “啊……”阿姨一头雾水,本能地痛惜起被浪费的粮食,正要说做好的菜放在冰箱里不容易坏,却看见乐逍苍白的病容,又把话咽了回去。 她讪讪叮嘱了两句,又静悄悄地退出房间,屋里顿时又恢复了寂静。 乐逍瞥了一眼床头还散发着香气的热腾腾的鱼汤,却一丝进食的**也无。象征性地端起来抿了一口,他便尝出来了:鱼不是他最喜欢的品种,没有煎过,汤里没放瑶柱,只放了豆腐,葱撒多了,飘在碗里有些碍事。 这不是叶既明做的鱼汤,更不是他喜欢的口味。放在往常,他肯定是不会喝完的。然而看着这碗明显“名不副实”的鱼汤,他却仿佛自虐似的,忍着喉头一阵阵抗议的酸意,一饮而尽。 第三天,乐逍终于下了床,却像个无人摆弄的木偶,常常在同一个地方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不想吃饭,不想睡觉,不想写歌,不想看手机,不想出门……生活仿佛变成了黑白默片,失去了所有鲜活的色彩与乐趣。 失恋的滋味就是如此吗?还是如此可笑的单方面失恋。他失去的“恋”甚至至今还被蒙在鼓里,愚蠢地以为他们一切都完美无瑕。 他根本就看不到这段感情的千疮百孔,一如他看不到乐逍如今的黯然神伤。 多么荒谬啊,乐逍想道。他们的感情开始得仓促,结束得更是潦草。一切都像是大梦一场,梦醒时分,若是回到相见的那一天,他或许根本不会选择走进家门。 第四天傍晚,乐逍死水一般的生活终于掀起了一丝涟漪。 手机开始规律地振动,成功吸引了乐逍的注意力。他拿起手机,屏幕上的来电显示是他乐队的朋友。 “逍逍!”他接起电话,顿时被对面的人声鼎沸吓了一跳,不自觉地将手机拿远了些,“喝酒,来不来!” “你别喊他来!”背景里有向南的声音,“他病还没好,喝什么酒!” “南哥也太大惊小怪了,感冒而已,早好了!”说话的是队里的鼓手,“再说,天天憋在家里,能好才怪了!” “就是啊逍逍,一起来玩儿啊!”贝斯手是个声音甜甜的姑娘,“我今天中彩票了!五百块呢!请客喝酒,快来!” 背景音里立马是一群附和声,高声吆喝着让他赶紧来。 对面声音换成了向南,大约是手机被抢走了。他掩着话筒,在酒吧的喧喧嚷嚷里小声说:“不舒服就算了,不差你这一顿酒,听见没?” “知道了。”乐逍静静地听着电话那头的兴奋,难得不自觉地露出个笑容,“没事,发个地址,我现在过来。” 几天以来的第一次,他终于又感觉到,自己像是活过来了。 破镜倒计时~ PS.浪费粮食是不对的,大家不要学~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6章 第二十六章·失恋 第27章 第二十七章·借酒 一个小时后,乐逍出现在酒吧门口。 他戴着黑口罩,身穿黑色大衣,衣摆盖到了膝盖以下,一改往日卫衣牛仔裤的高中生穿搭,显得整个人气场都不一样了,倒真像个成熟稳重的大人。 他在酒吧门口站定,扫视了一圈,很快看见了向南和乐队的朋友们,径直朝卡座走过去。 一路穿过舞动的人群,踩着音乐燃到爆炸的鼓点和五彩斑斓的绚丽灯光,他走到卡座旁,拍了拍向南的肩膀,示意他给自己挪个位置,随后伸手招来了侍应生。 “你还真来啊?”向南一脸担忧地看着他,“别喝了,你不是……” “医生又没说不能喝酒。”乐逍冲他挑挑眉,点了杯低度数的酒精饮料。 向南看着他面色如常,与往日别无二致,丝毫不见当初的黯然颓丧、满面病容,狐疑地皱了皱眉,终究是没说什么。 “你可算来了!”鼓手兴高采烈地递过去一瓶烈酒,“尝一口,新开的!” “诶——” 向南还没来得及阻止,却见乐逍从善如流地接过酒瓶,顺势饮了一大口,笑道:“好喝,挺爽的。”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又唠起来了,喧闹嘈杂的说话声中夹杂着恣意爽朗的笑声。乐逍被裹挟其中,融入得毫不违和,和乐队成员们一起放声大笑,最开心时笑得直拍大腿。手里还一直攥着那瓶烈酒,无意识地时不时抿一口,好像喝水一般正常。 向南在一旁看着直摇头,最后恨不得捂住脸,再也不想看他一口接一口地灌酒。 等酒精饮料端上桌时,乐逍都有些微醺了,又叫侍应生换了龙舌兰。 “还喝啊?”向南的五官都快皱到一起了,“待会儿回家了,叶总不会说你?” “他又不在家。”乐逍勾着嘴角冷笑了一声,一仰头又灌了一口。 酒精仿佛一剂效果强劲的强心针,让他的心肝肺腑都彻底活络过来,温暖的热意在体内缓缓流淌,令四肢都开始微微发热,仿佛泡在温泉里一样舒坦。喉头更是被烈酒熨得滚烫,酒精灼烧着食道,热浪直冲大脑,令他都有种飘飘欲仙的恍惚感。 眼前的景物有些微微模糊了,像是被朦胧的雨雾罩住了似的。七彩的灯光四散,在瞳孔里晕出迷蒙的光晕。 梗在心头数日的苦涩被酒精冲刷得一干二净,早已被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所谓困扰他数日的失恋情伤,在此刻不过是生命中最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比踩死一只蚂蚁还不堪一提。 他和朋友们越聊越欢,趴在向南肩上,整个人笑得发抖。 手里的酒瓶空了,他将空瓶放回桌上,又顺手开了瓶新的。是威士忌,还是龙舌兰?又或者是伏特加?他甚至没看清楚,只是随心所欲地、毫不在意地又猛灌一口。 不知聊了多久,有人在他们卡座边站定,带着一股甜香的柑橘信息素气息。他以为是侍应生带着酒来了,正抬头询问,却见是个陌生的Alpha,呆呆地站在他面前。 Alpha大概还是个大学生,一张白白净净的脸,一脸初出茅庐的稚气。几缕碎发落到额前,更显出几分学生气。他微微垂着头,似乎正斟酌着措辞。借着酒吧里昏暗的灯光,乐逍能看见他的双颊一片绯红,耳后更是红得滴血,一路红到了脖子根。 “有什么事吗?”他问道。 “我刚刚在那边卡座,总是注意到你……”Alpha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声音几乎要被喧闹的音乐声彻底盖住,“你的眼睛很好看。” “我想请你喝杯酒,可以吗?或是加个联系方式?” 他今天是和同学们来的,刚来没多久就注意到这个身姿挺拔的Omega。他一身黑大衣,步履轻快,脸上戴着口罩,却有一双很亮的眼睛,像夜空里会说话的星星,闪闪发亮。 隔着几个卡座,他一直悄悄注意着Omega这边的动静。见到朋友后,他把口罩摘了,半张脸却隐在酒吧昏暗的灯光里,看不出五官如何。他和朋友们搂着肩膀,笑得很开心。手里攥着酒,还时不时仰头喝一口,修长白皙的脖颈在黑暗的环境中格外明显。喉结滚动,偶然有一两滴酒液顺着下颚滚落,一路滑进衣服里,说不出的性感迷人。 或许是目光太过直白炙热,惊动了一旁的同伴。同伴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不多时便锁定了目标。 “你在看那个Omega?”同伴笑着推了推他,“唔,虽然看不清脸长得怎么样,但这动作,这身材,确实可以啊。眼光挺好啊兄弟。” 他笑了笑没说话。 “愣着干什么?喜欢就去要联系方式啊!万一成了呢?”一桌人都开始起哄,推推搡搡地把他往那边卡座赶。 他脚步虚浮地仿佛飘在云端,等下一秒再回过神来,自己已经对上了Omega盛满笑意的眼睛。 听到Alpha脱口而出的邀请,乐逍仿佛听见了什么有意思的玩笑,眉眼舒展得如同鸟儿翱翔的双翼。一双漂亮的眼睛笑得眯起来,星光仿佛银河倾泻,看得年轻Alpha目不转睛。 他冲害羞的年轻Alpha摆摆手:“喝酒免了。联系方式嘛……抱歉,不能给。” 大约是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气上前搭讪,被拒绝后的Alpha有些失落地垂下了眼眸,目光正好落到了乐逍伸出的手上。 左手无名指的指根,一枚银色素戒正反射着酒吧里的灯光,显得格外耀眼。 他这才发现眼前的Omega已经有伴侣了,连忙慌张道歉:“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已经有……” 他自动把乐逍和一旁的Alpha鼓手联想成了一对,匆匆忙忙地道歉后,垂着头快速离开了。 乐逍被他的仓惶失措弄得一愣,目光顺着他刚才的方向看去,落到自己指间的戒指上,顿时明白了一切。 “哎呀呀,我们逍逍的魅力就是大。”贝斯手在一旁嬉笑着起哄,“都结婚了还有人来要联系方式!” 她冲乐逍手上的戒指努了努嘴,玩笑道:“现在这个还是太素了,不显眼。逍逍,你赶紧让叶总给你换个新的,十克拉,鸽子蛋!保管隔着十米远都能闪瞎眼,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有对象,不要妄想。” 乐逍敛了笑容,眉目不再如方才舒展,低垂着仿佛旷野上厚重的乌云,压得人喘不过气。 “不用了。”他说道,伸手又灌了口酒,“换戒指什么的,没必要。” 或许是酒劲上头,他放下酒瓶,开始动手摘下自己手上的银戒。明明圈口是测量好的,明明叶既明替他戴上的时候无比顺利,他却好像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好不容易将戒指从手上拔下来。 他用力脱着戒指,拽得指根一片泛红,皮肉撕扯着发痛。 戒指摘下的那一刻,指根仿佛空了一块,像缺失了什么东西似的,空荡荡的令人不安。 银戒卧在他掌心,被他拍在酒吧桌子上,发出刺耳的“叮”的一声响,咕噜咕噜地转了几圈后,终于落在桌上不动了。 众人被他的举动吓得一愣,原本活跃的气氛顿时一僵。 “逍逍,怎么了?”贝斯手小心翼翼地拉起他的手,“我说错话了?” “不是。”乐逍轻轻拍了拍她的手安慰,淡淡地道,“我只是突然感觉,这个戒指戴着没有意义了。” “我还是想离婚。” 向南一口水差点呛在嗓子眼里,咳了半天才缓过劲来。他有些不可置信地望着乐逍:“离婚?你之前不是说……” “对啊逍逍,你们感情不是挺好的吗?怎么又要离婚了?”贝斯手一脸不解地问。 “是不是叶既明提的?他惹你了?我……”鼓手是个暴脾气,那架势看着恨不得立刻去同叶既明干一架。 “没有,是我想离婚,跟他没关系。”乐逍低声解释道。 “我只是一直觉得,这段婚姻还是太荒诞了,从头到尾,都很荒唐。” “我可能也不是真心爱他吧,只是喜欢他的信息素而已。再加上之前录节目的时候他表现得很体贴温柔,确实很难不喜欢他。” “但如果喜欢他、跟他在一起就意味着我要一辈子忍气吞声地包容他、理解他,那也太难了吧?我感觉我已经很努力了,但我就是做不到。可能再过十年我可以,但现在真的不行。” “那这十年我怎么办呢?现在他公司出了状况,天天熬夜加班不回家,电话不接消息不回,我都理解了。但他……连在我最需要他的时候出现都做不到,那我还能相信他什么?他之前做的一切保证和承诺,不都只是一张空头支票吗?” 他说着说着,眼底涌起了泪花,手里的酒瓶又一次见了底。憋在心口多日的苦闷终于在一朝找到了发泄的洞口,一股脑地倾泻出来,竟是前所未有的舒畅。心中积蓄的酸楚仿佛开闸泄洪似的奔涌而出,从心口的破洞四散奔流,淌了满地。 “反正这段婚姻本来就不是真的,就算离了又怎么样呢?还不如及时止损,什么都不耽误。”他说着轻飘飘的话语,手里的酒瓶却仿佛又千斤重,压得他抬不起胳膊。 他又大口大口地灌了几口酒,靠在向南的肩膀上轻声问:“我要是离婚了,你会来帮我搬家吗?” “会。”向南像安抚小孩子一样,轻轻拍了拍乐逍的脑袋,“我肯定来帮你。叶既明心大得要死,我顺带再帮你骂一顿。” 他不动声色地摸了摸乐逍的脸颊。皮肤滚烫,意识模糊,目光涣散,连双眼都泛着迷蒙的水汽。 他早该想到的,就算酒量再好也经不住一瓶一瓶的烈酒往肚里灌,更何况乐逍的酒量也仅仅只是一般。 拿起电话起身时,他转头叮嘱乐队的几人:“你们看着点他。他已经有些醉了,别让他再喝了。” 说罢,拢了拢身上的大衣,快步走到酒吧门外,拨通了叶既明的号码。 冬夜的寒风吹得人浑身冰冷,等待接听的时候,他有些不耐地抱着双臂,脚无意识地在地上轻点着,心里暗暗威胁着叶既明最好早点接通。 没过多久,枯燥的“嘟嘟”声结束,继而是叶既明客气的声音:“喂,您好?” “不好。”向南没好气地怼了一句,“快来接你老婆回家,他喝醉了。” 再不来,你老婆就真的不是你老婆了。 “喝醉了?”叶既明显然有些诧异,随后立刻回过神来,“是向南吧?麻烦你把地址发给我,我现在就去。” “快点。”向南把地址发过去后,嗫嚅了一会儿,终究是没忍住地开了话匣子。 “你真的是,我都不想说你……”他深深地叹了口气,“这是你跟乐逍的事情,我又不太好讲……” 对面传来汽车发动机的声音:“没事,有话但说无妨。你是乐逍最好的朋友,肯定是最了解他的人之一。” “那我真说了啊。”向南又深深地吸了口气,随后仿佛机关枪似得,话语如连珠炮倾泻而出。 “我最近总听乐逍说,你工作太忙了很少回家。我不知道是你工作一直这样,还是只是最近有突发状况,但你难道不觉得长期待在公司,把另一半孤零零地甩在家里是一件很折磨人的事情吗?一两次夜不归宿也就罢了,长此以往,感情真的经得住这样折腾吗?说难听点,信任你的爱人会觉得你在熬夜加班,不信任你的,早就开始怀疑你去眠花宿柳、夜夜笙歌了。 “一段感情是两个人的事,你希望实现自己的抱负,希望把工作做到极致,我都可以理解。我和乐逍都是有自己事业的人,我们也希望能把事业做到尽善尽美。但如果工作在你生活的名单上排名断层第一,远远超出了所谓爱情和家庭,那我觉得你就该好好考虑一下还要不要这份爱情了。毕竟你若是长期这样,爱情也不过是在折磨爱人而已。 “我不知道你的工作具体内容是什么,或许每天都非常焦头烂额,有各种各样的突发状况。但你或许也不知道乐逍每天在家里有多想念你,有多盼望你回家。他还不能直说,不能不断地发消息打电话,否则显得自己像个无知的、自私的、不体贴爱人的泼妇。他只能把所有的感情压抑在心里,等着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家时,听你说一两句‘你受委屈了’‘以后好好补偿你’‘我会把你放在第一位’。但说实话,这种安慰人的话谁都会说,空头支票谁都会开,又有什么用呢?你如果实现不了自己的承诺,那做承诺的意义是什么呢? “你知道乐逍最近做什么了吗?你知道乐逍什么时候最需要你吗?依恋自己的伴侣、自己的Alpha几乎是所有Omega的本能,尤其是对于初次恋爱的Omega。为了包容你、理解你,乐逍做了多少退让和隐忍,受了多少痛苦和委屈,你知道吗?如果你连这些都不知道,如果你在一天时间里除了发一句‘今晚不回来吃饭’外甚至不愿意再多过问两句他的生活,你又有什么资格说自己爱他? “我没有谈过恋爱,没有什么经验。但如果我的Alpha会因为一心扑在工作上,彻底忽视了我的需求、我的感情、我的存在,我肯定是要分手的。” 长篇大论结束后,向南猛地喘了两口气,感觉自己的肺活量都被练大了。 “我话就说到这儿了,你要是还听不明白,我就无能为力了。到时候感情出了问题,别怪我没提醒你。”他硬邦邦地补充道。 对面静默了很久很久,久到向南都差点以为是信号不好,刚刚那番话叶既明实际一个字也没听到,他像是对牛弹琴一样苦口婆心了半天。 所幸在良久的沉默后,叶既明低沉的声音再次响起:“我明白了,谢谢你。” “我十分钟后到。” 挂断电话,向南呵出一口白气,揣着冻僵的手往酒吧里走。 他刚走回卡座便两眼一黑:乐逍不知何时又拿起了酒瓶,正不要命似的往胃里灌。酒精从嘴角溢出来,顺着下颌流向脖颈,染脏了黑大衣的衣领。 “还喝!”他气得一把夺回酒瓶,插着腰大声训斥,“病好才几天,这么喝不要命了?!” “你们也是!”他一指乐队里的众人,“我才出门几分钟?不是让你们看着点他吗?” 众人被训得低着头如鹌鹑,鼓手小声辩解道:“南哥,我们试了,实在是拦不住啊……” “让他喝吧南哥,逍逍这一看就是借酒浇愁呢,不如一醉解千愁来的痛快。” “痛快个屁!”向南没好气地骂道,重重地将酒瓶放回桌上。 乐逍已经完全喝醉了,满面酡红,眼神朦胧得仿佛浓雾。他拽着向南的衣袖把他拉到自己旁边,靠着他的胳膊又哭又笑。 仿佛拿孩子没办法的老母亲,向南彻底失去了所有手段,伸手将乐逍的脑袋靠在自己肩膀上,轻轻摸了摸他的头发:“逍逍……” “向南……”乐逍的声音闷闷的,“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坚持当初我们说好的那样,坚持和叶既明离婚啊?” “我真的好傻啊,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他了,把自己弄得好难过……” “他根本就是装的,其实根本就不喜欢我,根本就不在乎我,只是为了在节目上逢场作戏,是不是?” “结果我还傻傻的相信了……你说我是不是很傻很笨?” “向南,我是不是真的该离婚?要是想当初那样坚持离婚,就不会有现在这么多事了。” “但如果离婚了,我爸妈那边怎么办?这本来就是他们安排好的娃娃亲,他们肯定不会同意我离婚的,我该怎么说服他们啊?” 这些问题向南一个都没办法回答,只能抿着唇,像安抚小婴儿一样一下下抚着乐逍的头发,轻声说:“无论怎样,逍逍,我永远都站你这边。” 乐逍笑着在他颈窝里蹭了蹭:“我就知道你最好。” “那你说,我还要不要离婚?” 向南沉默了一会儿,试探性地问:“你自己是怎么想的?是真的想离婚吗?” 乐逍静静地歪着头,似乎是在努力思考。 过了一会儿,被酒精麻痹到迟钝的大脑似乎终于转过弯来,他坚定地点了点头,给自己打气似的大声说:“我要离婚。” 正逢乐队更换曲目,喧闹的乐声和震天的鼓声忽然停了,一时之间,酒吧里只有宾客嘈杂的说笑声,侍应生穿着制服在人群中游刃有余地穿梭,玻璃杯轻碰,发出清晰的声响。 向南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顺着第六感回头望去,却见在沉寂的乐声和纷扰的人声里,几步之外,正是拎着外套、满身寒气匆匆赶来的叶既明。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骨累 凌晨四点,在无边夜色和瑟瑟寒风中,叶既明站在阳台上,默默地点了一支烟。 火光一闪,随后有袅袅白烟升起,伴随着烟草的气味四溢。他将烟放到嘴边,慢慢抽了一口,烟雾从肺里滚过一轮,又被从口中缓缓吐出,没入夜色。 只抽了这一口,他又把香烟夹在指尖,搭在阳台栏杆上,任由微弱的火光在冷风中明明灭灭。 公司的据理力争、酒吧的喧嚣吵闹和半夜的兵荒马乱在这一刻通通如潮水般褪去,他的世界已经很久没有如此安静。 在这寒冷的安静里,所有锥心刺骨的话都被放大了一千万倍,在脑海中挥之不去,每一句都血肉模糊。 三个小时前,当他在酒吧找到乐逍时,以为会看见一个醉得不省人事的他,或是傻兮兮耍着酒疯的他。他以为乐逍会醉得当场睡着,会抱着他不撒手,会叽里咕噜地说些谁也听不懂的呢喃,唯独没想到会听到那么斩钉截铁、掷地有声的“我想离婚”。 他的世界顿时被这四个字击得支离破碎,天塌地陷、万劫不复。 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在听到这四个字时,在一瞬间的绝望后迅速调度出最无懈可击的笑容,迎着众人存疑和担忧的目光,若无其事地抱起乐逍往回走。 乐逍躺在他的怀里,手像小婴儿似的无意识地攥住他的衣领,嘴里发出些无意义的哼哼。 他将乐逍平稳地放在后排座上,替他系好安全带,下一秒,乐逍便脑袋一歪,趴在冰凉的真皮座椅上不省人事。 他将车开得平稳,双目直视前方,始终一言不发,只有握着方向盘的泛白泛青的骨节暴露了心中所想。后排的乐逍对此一概不知,趴在座椅上偶尔不安分地乱动一下,嘴里还呢喃着向南的名字。 停下车后,乐逍像个大树袋熊一般挂在他身上,被他抱回了家。回到家后立马到卫生间里开始吐,撕心裂肺地仿佛要把胆汁都吐出来。叶既明蹲在一旁,轻轻顺着他的后背,手边是供他漱口的温水。 直把双眼吐得通红,盈满泪水,乐逍才终于感觉胃里好受了些,坐在卫生间的地板上大口喘气。 叶既明小心地捧住乐逍的脸,将他的下巴抬得微微上扬,细致地替他喂水漱口。 收拾了秽物后抱乐逍上床睡觉,却在把他放上床时被拉住了衣角:“别走……” 叶既明顿时怔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 然而下一句话又令他刚升起的希冀摔得粉碎:“南南,别走,陪我……” 他在原地怅然怔了两秒,随后转身走回床头,拉住乐逍的手轻声安抚:“我不走,我就在这儿。” 乐逍闭着眼,小猫似的哼哼唧唧起来,把脑袋放在他肩窝里拱来拱去,嘴里还在嘟囔着:“南南,你说我要不要离婚啊……” 又回到了这个钻心剜骨的问题。叶既明忽然很想借着“向南”的身份,告诉乐逍:不要离婚,千万不要离婚。 宝宝,我伤了你的心,让你受了好多好多委屈,你对我做什么都可以,能不能不离婚。 我可以居家办公,可以24小时随叫随到,可以时时刻刻陪在你身边,可以陪你做你想做的一切,能不能不要离婚。 求求你。 可他没有。他不能借着“向南”的嘴说出叶既明的心里话,更不能借着“向南”的身份左右乐逍的决定。 他只是慢慢抚摸着乐逍的发丝,低声问道:“逍逍真的想离婚吗?” “想啊。”乐逍显然是将他彻底当成了向南,“我们不是早就说好了吗?你不是一开始就赞成我离婚的吗?” “……对。”叶既明微微笑起来,笑容里是无法形容的苦涩,“那逍逍现在决定好了吗?还是坚持离婚吗?” 乐逍像只听见“出去玩”的小狗,开始在他怀里猛点头,大声重申:“我要离婚!” 随后又抱住叶既明的腰,不安分地摇来摇去,好像他是一只人形抱枕:“那我爸妈那边怎么办啊?该怎么说啊?还有叶既明,该怎么让他同意离婚啊?” “很好说的。”叶既明轻轻拍着他的后背,“你好好睡觉,我去帮你说。” “保证明天等你醒来,叶既明那边肯定都说好了。” “嘿嘿,我就知道你最好了!”乐逍傻笑着捏了捏叶既明的脸颊,“谢谢南南。” 说罢,一头栽回床上,酣然入梦。 见乐逍已经彻底睡熟,叶既明仿佛终于卸下了满身盔甲,步履颓丧地走到阳台,点燃了一支烟。 随着焦油和尼古丁的气味吸入鼻腔,他缓缓阖上眼,听过的每一句话都仿佛心头挥之不去的阴霾,在脑海里反复盘旋。 “你难道不觉得长期待在公司,把另一半孤零零地甩在家里是一件很折磨人的事情吗?” “我要离婚。” “你若是长期这样,爱情也不过是在折磨爱人而已。” “想啊,我们不是早就说好了吗?你不是一开始就赞成我离婚的吗?” “你如果实现不了自己的承诺,那做承诺的意义是什么呢?” “我要离婚!” “你又有什么资格说自己爱他?” “还有叶既明,该怎么让他同意离婚啊?” 我要离婚,我要离婚,我要离婚…… 香烟燃到了尽头,火光燎到了手指,他被烫得本能地瑟缩了一下,随手在栏杆上摁灭了烟头。 他们的婚姻也好像这支燃尽了的香烟,在不知不觉中走到了头,化为一缕无形无状的灰烬。 他们究竟是怎么了?他怎么会把事情搞成这个样子? 他又想起了段维岳曾经讲过的故事。曾经满怀信心,觉得自己能够拥有所谓的与众不同、独一无二,觉得他与乐逍绝对圆满,绝对美好,绝对白头偕老。 到头来却落得如此狼狈。本以为甜蜜幸福的感情出现了鸿沟,能够相伴一生的人铿锵有力地说出了“离婚”。 多么不敢置信,他们终究要走向如此结局。 段何之间的感情尚且修复如初,他和乐逍,若是经此离婚,还有重圆的可能吗? 又或许根本不存在“重圆”,他们的婚姻不过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闹剧,或许从始至终都只是他一个人的一厢情愿,以及父母家庭对乐逍施加的无法挣脱的囚笼枷锁。 从一开始,乐逍就不曾愿意与他结婚。那现在的他又有什么立场苦苦哀求、死乞白赖地将乐逍捆在身边,又怎么能剪断他的双羽,将他驯养成笼中温顺的金丝雀? 他本该有自己的自由、自己的爱情、自己的幸福。 他本该做蓝天上翱翔的鹰。 叶既明望着无边无际的黑夜,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巧的盒子,深蓝色的天鹅绒摸着柔软舒适。 盒盖“咔哒”一声弹开,露出一枚闪闪发亮的钻戒。 阳台冷白的灯光里,硕大的钻石折射出耀眼的光芒,仿佛天边启明星的光芒尽数落入了这一方小小的盒子里。光线打在每一个精准切割的刻面上,无数次折射、分散、重组,在小小的晶体中迸发出璀璨夺目的白焰。随着盒子的细微动作,光线如有实质地流动起来,绽开一道道绚烂的细碎彩虹,闪耀得灼人眼。 主钻周围镶了一圈小钻,如同拱卫四周的散落星辰,又好像汇聚而成的滚烫银河,承接着主钻的夺目光芒,围绕着它默默旋转。银色的指环细腻光滑如镜,内圈刻着一行花体字:Lx&Yjm 04130902。 叶既明久久地凝视着这枚闪耀的钻戒,又重新合上了盖子。 他们怎么会走到如今这般地步? 他终究是……晚了一步。 身体里仿佛灌了铅,流淌着沉重的水银。水银填满了每一处骨头缝里,将皮肉沉甸甸地往下坠,仿佛随时都要被剥离骨架。骨骼仿佛被换成了哑铃,令他几乎支撑不起这幅身躯。每一处肌肉都有千斤重,沉得他做不了任何动作,僵硬地扶着栏杆,长久地沉默在夜色里。 眼珠轻转,目光重新移到手中的戒指盒上。几乎是用最后一丝力气,他又打开了戒指盒,又开始沉默地凝视着光华璀璨的钻戒,而后又合上——循环往复,好像永不疲倦的机器人。 直到夜色渐淡,东方既白,叶既明才仿佛终于缓过神来,动了动被冬夜的冷风吹到僵硬的四肢,将戒指盒最后一次合上,妥帖地放进衣服内袋,转身回屋去了。 他在书房里坐了几个小时。平常极少抽烟的人,在短短几小时内抽空了一包烟,把整个房间抽得烟熏雾绕。 而后打扫干净书房的战场残骸,洗去满身的烟味与寒气,他重新回到了卧室,坐在床边静静凝望着乐逍的睡颜。 · 直到下午,乐逍才悠悠转醒。 甫一睁眼,便瞧见床边静静坐着的人,直直看见他满眼的红血丝和眼下洗不掉的乌青,直直望进那一双疲惫却依旧深邃的眼眸。 大脑还没彻底清醒,沙哑的嗓子先开了口:“你怎么还在这儿?” 心口像被针扎了,叶既明露出一个疼痛的笑容,避而不答:“还难受吗?把蜂蜜水喝了吧。”说着,将手里还温热的水递过去。 乐逍接过水杯,一饮而尽。玻璃杯被重重放下,和木质床头柜磕得“咚”的一声响。 一时之间,曾经的爱侣相顾无言,冰冷的卧室里只剩下长久的沉默。 直到叶既明率先动作,打破了死一般的寂静。他挪动几步,半跪在乐逍手边,轻轻拉起乐逍放在被子上的手,缓缓开口。 “逍逍,你昨晚喝醉了,还记得吗?” 乐逍点点头,又摇摇头。他记得的实在不多,只记得到最后趁着向南不在,一瓶一瓶地往肚里灌酒,又被向南问是否真的想离婚。 他说想。 后面的事一概不记得了。是怎么回到家、怎么洗漱干净、怎么躺上床,都忘了个干净。 “那我现在郑重地问你,你还想离婚吗?” 他是怎么知道自己想离婚的?! 乐逍被吓了一跳,面色不显,眉峰却不可控地挑了挑,着实想不明白心里的秘密是怎么被叶既明看得一清二楚的。 鬼使神差地,乐逍脱口而出:“想。” 眼前人脸上的笑容僵了一瞬,动作也迟钝了些,仿佛不死心地又问了一遍:“逍逍,真的想离婚吗?” “想!”他忽然开始赌气起来。有什么区别吗?不论他说想或不想,最后的结局不都是道歉和好吗?难道叶既明还真的会放任他选择,同意离婚不成? “我说我想离婚,你听清楚了吗?我想离婚!”他鼓着腮帮子,大声说道。 有什么用呢?他在心里冷笑一声。他几乎能猜到接下来的情节发展。叶既明会握着他的手一遍遍地道歉,会说着祈求不要离婚的话。他或许会心一软直接答应和好,拥抱、接吻、耳鬓厮磨;又或许他会继续赌气不理人,会发脾气,会大吵大闹,而叶既明会一遍遍安抚他、哄劝他,反复道歉,或是用行动表达歉意,直到他回心转意,双方和好如初。 左右不过是这两种结局,他说离不离,又有什么分别? 叶既明听着他斩钉截铁的回答,掩饰的笑容彻底挂不住了,融成一汪阴雨似的悲伤。 我想离婚。这四个字如同万钧重锤,狠狠砸在他心上,把一颗心捶得四分五裂,鲜血淋漓。 原来,自己竟已伤他至深。 原来,昨晚所说的话,没有一句是借酒装疯的胡言乱语,反而句句都是酒后吐真言的发自肺腑。 他在心底沉重地叹了口气,从口袋里拿出了两样东西。 那个深蓝色天鹅绒的戒指盒,和一沓折得整整齐齐的白纸。 他先是打开了戒指盒,流光璀璨的钻戒把乐逍惊得说不出话。 随后,他慢慢展开了那一沓白纸,好像是打开了死神的判决书。 白纸上,标题的几个黑字越发醒目,触目惊心。 离婚协议书。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离婚 乐逍怔怔地盯着眼前的两样东西,直盯得双眼干涩发痛,仿佛下一秒就要毫无征兆地流下泪来。 戒指盒中,钻石的光华是那么耀眼;白纸上,“离婚协议书”几个字又是那么刺目。 叶既明的声音好像在渐渐远去,仿佛是从另一个世界遥遥传来,模模糊糊,朦朦胧胧。 “戒指是前段时间准备的,原本打算忙完这一阵后送给你,但现在……协议书是才拟好的,有点匆忙,可能会有纰漏。对于财产的分割应该还比较公平,这方面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你要是真的想离婚……可以仔细检查一下。如果确认没有问题,就可以签字了。” “我还没签过,你……你先签吧。” 他究竟说了什么,乐逍实际一个字也没听见。他眼里只剩下那几个黑到触目惊心的墨字,好像那是宇宙中的黑洞,要将一切物质吸附进去,永生永世不得离开。 原本以为,当这一天到来时,他会欢欣雀跃到恨不得放起礼炮大肆庆祝,会笑眯眯地握一握叶既明的手,道一句“一别两宽,各自欢喜”。 却没想到是如今这样,震惊、愤怒、委屈、不舍,一时说不清是哪种情感,织就一副血淋淋的惨状。 几个月前梦寐以求的“离婚”,昨夜口口声声要求的“离婚”,此刻就这么从容地摆上了案头。只要他拿起笔签下写过千百万次的、再熟悉不过的名字,这一切就都结束了。荒谬的娃娃亲,令人窒息的束缚,钻心剜骨的失恋……都将随着一纸协议灰飞烟灭。 而那监测仪的警报声,肌肤轻擦的触碰,靛蓝色的拥抱,缱绻多情的目光,难舍难分的深吻,笑笑闹闹度过的时光……那些曾经的甜蜜,也都将化作往日云烟,无处可寻。 叶既明……他,他怎么敢提离婚! 他居然一句挽留的话都没有! 一股难以言喻的酸意倏忽间涌上乐逍心头,涩得生疼的眼眶不多时便蓄起了泪水。 相处几个月了,叶既明难道不知道自己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吗?不管生了多大的脾气,只要叶既明软下语气道个歉,抱着他哄一哄,没有什么安抚不了的。为什么偏偏这一次,他连试都没有试过,就拿出了离婚协议?! 就算……就算是他自己说的想离婚,可叶既明就不能再道一次歉、再哄他一次吗…… 明明在先前的那么多次小矛盾里,叶既明都是耐心温柔地道过歉、哄过他了…… 他明明已经走过了99步,只要再多走这一步就好了啊…… 他甚至开始卑微地祈求自己,幼稚地在心中定下标准:只要叶既明开口挽留他一次,不管是道歉也好哄劝也好乞求也好……只要他开口挽留我一次,我就不跟他离婚。 一次就好。 然而叶既明什么都没有说。 他只是沉默地半跪在乐逍手边,看着泪水止不住地从他的脸颊往下淌,打湿了白纸的一角。 然后伸出手,用衣袖轻轻擦干净了他的脸,低声说:“不哭了……” 他不说话倒罢了,这一开口,乐逍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不哭了?让他不哭了有什么用!平常那么柔软细致的人,现在一句道歉都说不出来吗?真是榆木脑袋! 明明……明明只要一句,他们就不用离婚了。 怒上心头,他“啪”地甩开叶既明的手,吼道:“你别碰我!” 他的力气不大,远不到能打疼叶既明的程度,只是把他的手拍得一片泛红。然而叶既明却仿佛受了伤,苦笑着放下了那只正擦拭眼泪的手。 “你想离婚?好啊!”他一把扯过床头柜上的离婚协议,随手抓了一支签字笔,径直翻到文件末尾的签名处,仿佛用了万钧之力,恶狠狠地写上了自己的名字。这副模样,全然忘了好像自己才是一直以来想要离婚的那个人。 “逍”字的最后一捺格外长,写的时候似乎是手抖了,打出好几个波浪来。 “满意了?!”他把签过字的文件重重甩在叶既明怀里,像一只暴躁的雄狮发了飙,开始动手推搡着叶既明往外走。 “你走!你走!我再也不要看见你了!” 瘦削的身体里忽然爆发出极大的能量,推着叶既明连连倒退。 他不能争辩,更不能在此刻还手,第一次极其被动地被乐逍摆布着,还要分心留意他是否会摔倒。两只手虚虚环在乐逍身侧,像一个搂抱的姿势,好能在他不小心跌倒时随时接住对方。若是忽略两人脸上或愤怒或悲哀的模样,倒像一曲别样的华尔兹。 一步步倒退,一不留神,已经推到了楼梯边。叶既明没有留意,差点一脚踩空,幸好眼疾手快地抓住了栏杆,才稳住了身形。 “逍逍,下了楼梯再说好不好,太危险了。” 然而即使是在下楼梯的过程中,乐逍虽不再有动作,却一直用愤怒而凶狠的目光瞪着叶既明,仿佛要把他整个人烧穿。 一从楼梯上下来,他立刻伸出手,用力推着叶既明:“你出去,你走,我不要再见到你了,你走……” 叶既明几乎是顺着他的力气往外走,不敢有一点反抗,一直退出了家门外。 “逍逍……” 家门在身前狠狠关上,差点夹断了他的鼻梁。 他立刻去输密码、按指纹,里面却先他一步,将密码锁的电池拆下来了。 指纹密码通通失效,门铃按不响了,敲门亦无人应答。 他就这么被拒之门外,还是自己的家门。 额头抵着冰凉的防盗门,掩饰了许久的苦涩笑容终究分崩离析。他缓缓闭上眼,有晶莹的水滴从眼角滚落。 · 家门里。 将叶既明彻底锁在门外后,乐逍忽然被一阵巨大的茫然淹没。 他好像忘了自己在干什么,忘了自己说过什么,甚至忘了自己是谁。 直到目光重新聚焦,看着散落满地的白纸,纸上密密麻麻的文字扭曲如蚂蚁,他这才反应过来。 他说他要离婚。 叶既明真的要跟他离婚。 刚刚被擦干净的眼泪再度涌出眼眶,顷刻间模糊了视线。 再不复方才的张牙舞爪,他像只失怙的幼崽,动作迟缓地坐在冰凉的地板上,蜷起腿,将双膝抱在臂弯里,脑袋靠在膝盖上,任由咸涩的泪水打湿了单薄的睡衣。 身后的门外,持续不断地传来敲门声,伴随着叶既明一声声地唤他“逍逍”。他全然不去理会。 直到流泪流得双目酸痛,隔着朦胧泪眼,他又看向满地的白纸。脚边的那一张,下方赫然签着自己的名字。每一笔都力透纸背,每一笔都撕心裂肺。 他终于站起身,像个无知无觉的机器,机械地弯腰拾起满地的纸张。 将一张张白纸随意地抱在怀里,他踉踉跄跄着走到钢琴边。纸张散在钢琴上,仿佛散落凌乱的乐谱。 不成曲的音符无意识地从指尖流淌开,仿佛淅淅沥沥的涓流,逐渐找到了方向,汇聚成溪、成河、成江、成海。指尖跳跃,琴键起伏,音乐如流动的丝绸从钢琴上铺开,倾泻满地。 忽然间,仿佛平静的江面掀起涛涛浪潮,琴音在片刻间由缓转急。十指重重地砸在琴键上,仿佛手执利刃,劈开了千百万年的混沌。 愤怒的洪流奔涌而出,乐器发出沉重的轰鸣声,浑浊压抑地如同夏日沉闷的惊雷。白皙修长的手暴起青筋,仿佛有一只巨型困兽在他瘦小单薄的身体中冲撞咆哮。 尖锐的悲伤从中撕裂开来,仿佛扯碎了厚重的油画画布。尖利的高音如同无形的冰棱在玻璃上疯狂划过,又好似长剑反复戳刺着血肉之躯。那颤抖着的尖啸声像是呼唤父母的幼崽的哀嚎,凄厉而锥心。 每一个琴音,无论低或高,共同汇聚成这磅礴奔涌的音浪。旋律奔腾,几乎要将演奏者吞没殆尽。 随着琴音倾泻,身体的疼痛如雨后破土的春笋,渐渐显露出来。 太阳穴一阵一阵地发紧,好像有根青筋控制不住地疯狂跳动,仿佛大脑里住着一个聒噪的摇滚乐队; 眼眶干得发涩发痛,寒冷干燥的冬日里,脸颊上的泪痕早已被风干,徒留那一片皮肤紧绷着,像一张随时会撑破的薄膜; 耳朵里是一阵阵尖锐的嗡鸣,像是警车高亢的鸣笛声,又像是五音不全的人扯着嗓子声嘶力竭地高歌; 鼻腔里泛着酸意,酸意反冲到眼眶,逼出眼泪,又下沉到咽喉,梗在喉头咽不下、呕不出; 嘴里弥漫着苦涩的腥气,仿佛刚咽了一把雨后潮湿的泥土,糊住了嗓子; 后槽牙的牙龈都泛起了酸痛,仿佛从根里腐烂了,甚至能从齿缝里渗出酸水来…… 连腺体也开始不安分地痛起来。 最开始只是熟悉的胀痛,是他一直以来习以为常的“生长痛”。 然而随着持续不断的胀痛,腺体的温度开始变得滚烫,犹如一颗熟过了头的果实,开始逐渐衰败、腐烂;腺体里像是有个邪恶的女巫,正熬制着一锅粘稠污浊的、持续沸腾的魔药;痛觉犹如生了万千吸盘的章鱼,紧紧依附着神经末梢…… 随后,这坠胀感开始变得尖锐而锋利,仿佛有块烙铁在后颈处持续不断地炙烤着皮肤;细密、粘滞的刺痛如影随形,甩不掉、摆不脱,甚至无法忽略;疼痛仿佛有了生命一般,如一颗顽强的毒草,会随着血液的流动与心脏的跳跃不断生根、发芽、抽条…… 每一滴血液都变得滚沸,每一个细胞都开始叫嚣,每一根神经都发出警报,试图引起警觉与重视。 然而对于这一切,乐逍通通置若罔闻,甚至更加用力、更加猛烈地弹奏,似乎这样便能告诉大脑,究竟谁才是这具身体真正的主人。 就算胳膊沉重地抬不起来,就算大脑已经无法正常运转,就算每个音符都只是凭借肌肉记忆与身体本能在宣泄。 他的世界里只剩下眼前这架钢琴,肉.体的疼痛,时间的流逝,昼夜的更替都已变得不再重要。他忘了自己,忘了叶既明,忘了悲伤与愤怒,忘了世界与万物。 世间只余音乐。治愈不过音乐。 窗外的天不知何时早已黑得彻底,此刻又开始微微泛白——是新的白昼到来了。 身体成了一具被消耗殆尽的机器,连最后一滴燃油都不曾剩下。当最后一个轻盈而温柔的音符从指尖掉落,身体里传来一股巨大的疼痛,仿佛全身被闪电劈中,硬生生四分五裂。 意识在一瞬间被斩断,眼前一片漆黑,大脑一片空白。 有如折翼的飞鸟、断线的风筝,他从琴凳上跌落,人事不省。 最虐心的差不多就是这里啦,等把这几章剧情写完,会再次甜起来的!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离婚 第30章 第三十章·血色曙光 清晨六点,李阿姨出现在了叶家门口。 平日她都是隔天一来,早上七点到。但不知为什么,昨天深夜忽然接到了叶总的电话,请她第二天务必去一趟,还要早些到。 电话里,叶总的声音比平常听着沙哑许多,似乎有一股淡淡的疲惫。 虽然被这电话弄得摸不着头脑,她还是爽快地应承下来。她在叶总家做了好几年了,叶总温和有礼,开的价钱也十分大方,就连他新婚的伴侣乐先生也脾气很好。这么些时间下来,她看着两个年轻人,就跟看自己的孩子似的。 这么点小小的要求,自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她这么想着,动手输入了家门密码。 奇怪,密码锁怎么没反应? 她又试了一遍,密码锁依旧毫无动静。 这小年轻的新鲜玩意儿还是不好使。她叹了口气,从包里翻出许久不用的钥匙。 钥匙插进锁眼转动两圈,久不响应的门锁终于“咔哒”一声开了。 一进门便被满地狼藉吓了一跳:从沙发上跌落的抱枕和毯子,散落满地的白纸,还没合上的钢琴和被掀翻在地的琴凳。 以及—— 躺在琴凳旁的地上,昏迷不醒的乐逍。 “乐先生!”她吓得六神无主,急忙跑到乐逍身边将他抱在怀里,“乐先生!” 乐逍始终毫无知觉。 她茫然无助地四下望去,终于看到了被甩在一旁的手机。 “喂,120吗?你们快来,我……我这里有人昏倒了……” · 早晨七点,首都机场。 叶既明拉着一个小行李箱,身边跟着步履匆匆的秘书,大步流星地走进机场。 远远地看见两个熟悉的人影,其中一个显然也认出他来,笑着招手:“叶总!” “段教授,何先生。”走到两人身边,他微微颔首,打了个招呼。 “行了,飞机快起飞了,别送了。”段维岳轻轻拍了拍何晨的手,“去得不久,过两天就回来了。” “行。”何晨笑道,“那你们快去。” 说罢,偏头在段维岳脸侧亲了一下,笑着转头走了。 送别了爱人,段维岳转过头来,便撞见叶既明那一瞬的迟钝,敏锐地捕捉到了他眼里密布的红血丝,和冻得泛红的鼻尖。 “怎么了?”他疑惑地问道,“你看着没休息好,感冒了?” “有点。”叶既明露出一个有些惨淡的笑容,“最近降温太快了。” 段维岳点点头,不置可否,道:“你要是身体不好,就别劳顿了,我自己去就行。” 叶既明连忙摇头:“不行,这么大的事,我肯定要到场的。在飞机上睡一觉就好了。” “要是你一个人去,和我们两个一起去没有区别的话,你又何必在凌晨给我打电话呢?” · “逍逍……”他倚着冰凉的防盗门,声音嘶哑地唤道。 敲门敲得两手通红,瑟瑟寒风刮来,像是钝刀子割肉似的,鲜血淋漓。 穿着单薄的衬衣站在冷风里,他却忘记了寒冷,忘记了饥渴,只一味地做着叩门祈求的无用功。 门里始终没有回应。没有大吼大叫的崩溃大哭,没有怒摔东西的杯盘狼藉,连拨出的电话也无人应答。只有一片死寂。 一道横亘在他们中间的门,隔出两个彼此失联的世界。 不知过了多久,待天色渐渐暗沉,深蓝的天幕上点缀起零落星辰,叶既明终于失了所有力气,精疲力竭地跌坐在地。 他以为自己快要睡过去了——意识涣散着越飘越远,身躯僵硬得毫无知觉,眼皮重得几乎睁不开了。 却在彻底丧失意识的前一秒,听见屋里传来激昂的钢琴声。 最初,零星的琴音只是山间的点点水洼,悄然流淌;水洼汇聚成溪,跳跃着流动起来,飞过高山上戛然而止的悬崖,汇成潺潺的白幕,飞泉漱玉;奔涌成河、成渠,越过河道里坑坑洼洼的卵石,在河心激荡出汹涌的漩涡;奔腾成江,远望江面,仿佛只是平静地缓缓流动,近看却知其波涛汹涌,长河落日圆…… 在悠扬的琴声里,他的意识渐渐回笼,四肢的知觉渐渐恢复,好像被人从摇摇欲坠的临界点拉回来了。 他背靠着家门,静静坐在地上,听着隔着门传出的琴声,仰头望着昏暗的月光。 仿佛最忠实的听众,欣赏着偶像为他独奏的音乐会。 如痴如醉,不知今夕何夕,直到地老天荒。 直到手机铃声打断了他。他低头看向锁屏上的时间,凌晨2:08。 动了动被冻到僵硬的手指,他几乎能听见指关节间带着冰碴的“咯吱咯吱”声:“喂,段教授?” “叶总!”电话那头的段维岳听上去很激动,与往日沉稳高冷的模样大相径庭,“‘白衣骑士’的事情,我有办法了!” 理智瞬间归位,大脑比身体更先一步苏醒:“真的?” “真的!叶总,事不宜迟,我们订明早最早的航班飞A国,尽早把这事谈妥吧。” 听他这么说,叶既明罕见地沉默下来,一言不发。 他一手撑着地面站起身来,生了锈的关节摩擦出迟钝的声响,满身寒气从皮肤浸入骨髓,从头到脚冻得透心凉,一丝热气也无。 静静地看着家门,听着门里传出的琴音,他一时不知如何抉择。 门内是他的爱人,他的婚姻,他的家庭;门外是他的事业,他的追求,他的理想。 甚至不仅仅是他的,也是段维岳的、是全体董事的、是千千万万个员工的。 他们的背后,还有千万个岗位、千万份薪水、千万个家庭。 怎么选? “喂?叶总?能听见吗?”电话那头传来段维岳疑惑的声音,“信号不好吗……” “我听见了。”他的声音在寒风中支离破碎,“明早机场见。” 挂断电话,他随后拨通了家里阿姨的号码,请她明天早些到。电话对面,阿姨虽然疑惑,但还是满口应承下来。 他步履蹒跚地走向自己的座驾,或许是因为被冻僵了,从拉开车门到点火起步,每一个动作间,他的手都在微微颤抖。 有什么莹白的东西飘到了挡风玻璃上,零星稀碎一两串,随后越攒越多,在玻璃上覆了薄薄一层。 是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 轿车缓慢地驶出小区,一路远去,只留下一串凄凉的尾气。 · 飞去A国的航班上,叶既明短暂地睡了一觉。 其实不能称之为睡,最多不过是眯了几个小时。阖上眼,脑海中总有画面如火光明明灭灭,变换闪烁。 他无力地看着场景一帧帧从他眼前闪过,甚至早已分不清梦境、记忆与现实。眼前是笑容明媚的乐逍、眼含爱意的乐逍、垂眸敛目的乐逍、怒火中烧的乐逍…… 他听见乐逍的声音在耳边回荡,那些反复呢喃的爱语,那些歇斯底里的咆哮……它们在他耳畔交织纠缠,不得停歇。 他看见乐逍瘦弱单薄的身躯倒在客厅里,双目紧闭,巴掌大的脸上一片墙灰般死气沉沉的惨白。脚边是散落一地的离婚协议书,身旁是翻到的琴凳,打碎的玻璃…… 他看见乐逍身下洇出通红到刺目的鲜血,从小水洼大小开始逐渐蔓延,直到淹没了整个房间。满眼都是惊心动魄的红,像一柄柄匕首直直刺入他的心脏,把一颗心扎得千疮百孔。 他想跑过去,想把乐逍抱进怀里,想拨打急救电话,想做一切能挽回他的事……可他的脚步被硬生生钉在原地,挣扎不动分毫。 他眼睁睁地看着鲜血浸透所有家具,灌满整个房间。乐逍的身影就这样消失在满目血色里,眼前只剩下触目惊心的红。 他自梦中惊醒。 剧烈地喘了口气,他才听见身旁传来段维岳的声音:“叶总,身体不舒服吗?” “没事,做了个梦。”他强撑着笑了笑,转开话题,“快到了吧?” “还有两个小时。”段维岳说着,手上的书本又翻过一页。 待飞机落了地,两人并肩走出机场大厅,身后跟着助理秘书高管一群人。正茫然失措时,段维岳突然举起手挥了挥:“这里!” 不多时,一个穿咖色风衣的女人走上前,身边还跟着一名扎高马尾的少女。还不等众人开口,少女先跑上前,往段维岳怀里一扑:“舅舅!” “两年不见,长高了好多。”段维岳笑着摸了摸少女的头,转身像叶既明介绍道,“叶总,这位是我姐姐,还有我外甥女。” 女人走上前与叶既明握手,笑道:“这位是叶总吧?之前听阿岳听起过你,真是百闻不如一见。” 叶既明刚从惊讶中缓过神来,连忙回握:“我之前也听段教授提起过您,有幸见面,果然气度不凡。” “之前阿岳与我说过了,叶总的明空科技似乎遇到了点小麻烦?”段维星笑问,微微勾起的红唇明艳张扬,“走吧,我们边走边聊。” 走在段维星身后,叶既明终于有机会用眼神询问身侧的段维岳。 “新月网络科技,你应该听说过吧?我姐是这家公司的CEO。”段维岳小声解释道,“她前几年离婚了,然后就来A国发展了。” 新月,叶既明听说过。这是近几年新发展的网络科技公司,虽然年纪尚浅,却势如破竹,很快在一众竞争对手中崭露头角。 他点点头,由衷道:“很厉害。”从一段死灰槁木板的婚姻中抽身而出,拿到了孩子的抚养权并养育了活泼可爱的女儿,来到陌生的国度发展事业直到风生水起……勇气、智慧、能力、手段,缺一不可。 一路抵达新月的公司大楼,一行人连休整都来不及,直奔会议室。 段维星开门见山:“之前阿岳跟我谈过,明空现在在寻找白衣骑士?” “是的。”叶既明苦笑道,“公司出了点问题,确实需要一点帮助。” “您是段教授的亲人,有这样的亲缘和私交关系,恐怕说服董事会会更困难一点。”叶既明说道,“我们需要保证董事和股东们的权益不会因为私交受损,否则,即使我本人乐意至极,恐怕也难以说动整个董事会来请您和新月做白衣骑士。” “你放心。”段维星笑着摆摆手,“我懂的,阿岳之前也跟我谈过了。你们的项目确实很有前景,能帮你们一把,我也很高兴。” “我们一条条来谈吧。” 会议持续了数个小时,从上午一直进行到傍晚时分,双方才将各类事项大致谈妥。 走出会议室,叶既明长长地吁了口气,笑着握了握段维岳的手:“这回真是多亏了你,要不是你和段总,明空真的就危险了。” “别谢我。”段维岳道,“要不是我们这个项目,明空还不至于要找白衣骑士呢。说到底,是我先引起来的。” “话不能这么说,你们的项目确实很有前景,是董事会有眼无珠了,只看眼前利益。”叶既明喝了口水,“不论怎么样,你真是帮了大忙了。” 段维岳笑着拍了拍他的肩:“你要是坚持这么说,回国之后请我吃顿饭就行了,叫上乐逍和阿晨。” 骤然听见乐逍的名字,叶既明的动作顿了顿,眼神有一瞬的恍惚。 段维岳敏锐地捕捉到了些不寻常来,问道:“怎么了?” “没事……” 口袋里的手机恰到好处地震动起来,叶既明说了声抱歉,走到僻静处接通了电话。 “喂,爸。”他问道,“您怎么打来了?有什么事吗?” 叶父沉甸甸的声音辨不出喜怒:“我问你,你现在在哪里?” “A国,公司有急事要谈。”叶既明心头升起些不详的预感,语气小心起来,“是出什么事了吗?” “你问我?自己的爱人出事了却不闻不问,现在来问我?!”叶父的怒火仿佛隔着网线和大洋烧到了电话这头,“我不管你现在在哪儿,现在,立刻,马上,给我回来!” “乐逍出事了?”叶既明几乎拿不稳手机,飞机上血红的梦从脑中闪过,声音猛地拔高,“他怎么了?” 电话的另一端,叶父不再多说,只是语气沉沉地命令道:“立刻订票回国。” “首都中心医院。” 抱歉今天晚了一点!最近有点忙(还有点卡文),这章是现码现发,新鲜出炉~ 关于段维岳、姐姐和白衣骑士的事情,可能读者宝宝们看不明白,觉得跟前文毫无关系,因为确实是这样[捂脸笑哭] 前面写过的章节要准备修文,增加一些叶既明的事业线情节,就会增加关于寻找白衣骑士这部分。现在前面的章节还没来得及修,但这一章是根据修过后的情节写的,所以会看着有点衔接不上。原谅我啦~等我有时间慢慢修文之后肯定就不会有这个问题了! 关于白衣骑士,这是商战中的一点小知识,大致是指:当目标公司(明空)面临恶意收购的威胁时,该公司的管理层主动去寻找一个友好的、有实力的第三方(新月)作为白衣骑士,以更高的价格或更有利的条件提出收购要约,从而保护目标公司不被敌意控制。为了吸引友好公司来与恶意收购者竞价并最终击退后者,目标公司通常会与白衣骑士达成一些协议,尽可能地使"白衣骑士"从中获益。 本人非金融商科专业,以上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错误还请多多包涵~[红心][红心][红心] 另外,求求收藏点击评论啦~如果能点进专栏送个作收将会再好不过啦!小作者比心?( ????` )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0章 第三十章·血色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