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种男主成了她和假千金play中的一环》 第1章 初遇 永州城郊连亘着一脉丘陵,其间生长了一些不知名的草药。 这几日天气怪得很,前一刻还烈日当头,下一秒可能就倾盆大雨。城里不少人都头胀舌燥的。苏芊禾就想着去城郊采点蒲公英、金银花之类的草药回家晾晒,好用来败败火。 苏芊禾斜挎个竹篓,手持镰刀,悠悠然向着城外走去。她的眼睛在石头缝和草根间隙扫来扫去,时不时拨开丛丛杂草,找寻草药的影子。 浓荫下,绿叶贴地,黄花摇曳,她见几株蒲公英长势正旺。俯身把镰刀插进蒲公英根上的土里,一撬,连根挖起,轻轻抖掉泥土放进竹篓。 正欲起身,她的目光扫过地面,忽而瞧见一小片暗红色浸入尘土。正午烈阳照射于上,非但不觉得暖和,反而令人心底生寒——那是血!苏芊禾的心怦怦直跳,拿着镰刀的手都开始止不住发抖。她顺着血迹抬眼望去,那血迹歪歪扭扭如血蟒般在地上蜿蜒爬行,血迹一头通向不远处半人高的草丛,那片草丛像是被什么重物压过,倒了一片,叶端还挂着点点血珠;另一头则径直向着山陵深处蔓延而去,似是要将这小山一口吞去。一望便可知:有活物从山里跑到这,最终倒在了那片草丛里。 她伸手拨开面前的野草,草叶剐蹭衣裙,发出沙沙的声音,在这寂静的山野尤为清晰。待草丛被完全拨开,眼前的景象让苏芊禾呼吸一滞,肩上的竹篓“哐当”一声掉在地上,里面的草药也跟着撒了出来。 只见一个少年蜷曲在草丛里,胸膛点点起伏,呼吸轻如尘埃,好像随时会断气。身上的衣物被撕扯得破烂不堪,露出的皮肤伤口遍布,有深有浅,有的正往外冒着汩汩血珠,有的已经结了血块。泥土血痕糊上他白皙的肌肤,脆弱又可怜。 少年双眸微阖,空洞地注视着头顶的枝影和那点零碎天空。阳光从枝叶的缝隙里漏出,变成点点斑斓,落在他沾满泥土和血迹的脸上。他没挣扎,就那么静静地躺着,无能为力地等待着无常降临。 即使他衣不蔽体浑身泥污,也挡不住那张俊美到令人心头一颤的脸。双眉似戟,凌厉不羁;鼻形流畅精致如孤峰拔地而起;嘴唇因失血干裂起皮,像是即将枯萎的花瓣,只有中心那一点嫩蕊向命运表达着不妥协。这张脸,是女娲娘娘精心寻得的一抔最细腻的黄土精雕细琢而成,来自仙人的偏爱勾勒出的不似凡人的清冷精致、无可挑剔。 如此美的一张脸很难不让人见色起意。 望着眼前少年那张郎艳独绝的脸,苏芊禾心里一下就软了,她握着镰刀,小声喊:“公子?你醒醒……” 苏芊禾蹲下身,看着少年胸口那道依稀能见森森白骨的伤口,蹙眉叹息:普通的草药最多只能止个血,这么重的伤,怕是连命都保不住。 她心里猛地一跳,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要不要用自己的血救救他。 这个秘密,她从小就知道。起初是从客栈里那些走南闯北的镖师口中听到的——这世上有一种人,他们的血能治百病,危在旦夕的人喝了他们的血,也能起死回生。 色字头上一把刀,即使是未曾向爹娘吐露过半分的秘密在这张脸面前也变得摇摆不定。 可她又想起曾经看过的话本子,告诫姑娘家不要随便救路边的男人,特别是这种来历不明的,很容易惹上大麻烦。再说,主动用刀划开自己的肉放血,那种钻心的疼,只是想想就让她头皮发麻。她从小就怕疼。 苏芊禾心里乱糟糟的,一边是俊秀少年的可怜模样,让她于心不忍;另一边又是本能的怕疼,以及话本子的警告。 她看着少年的胸口起伏越来越微弱,好像即刻就要停歇。最后,她一咬牙,心里念了句:“算了,不管了!” 美人就这么白白死掉,对世人来说是一种遗憾! 她深吸一口气,哆哆嗦嗦地拿起割草的镰刀,闭上眼一狠心,对着自己的大腿外侧就划了下去。 尖锐的疼痛立刻从大腿传来,让她忍不住“嘶”了一声。温热的血液从伤口处翻涌而出,芊禾用手紧紧捂住伤口,舍不得让血液白白流走。 她小心地蹲下身,轻轻扶起少年的头,把流血的伤口凑到他嘴边。 少年残存着一点意识,唇瓣刚碰到那腥热的血液,方才还半眯的双眼突然睁大,迷茫地看着眼前这个陌生的姑娘。 “快吸啊!”苏芊禾颤抖着压低声音,着急地催促他。 少年还是茫然地看着她,显然没搞清楚现在是什么情况。 苏芊禾急了,又怕声音太大把人引来,只能压着嗓子恶狠狠威胁道:“你不吸,我现在就刀了你!” 少年听到这话,眼里闪过惊恐,求生的本能让他乖乖张嘴,开始吮吸苏芊禾大腿流出来的血。 起初他还犹犹豫豫。 但很快,一股暖流顺着喉咙流进他身体,原本似有千斤坠压着的身体慢慢变轻了,身上那种撕裂般的疼痛也渐渐缓和。 他像是搁浅岸边的美人鱼被人丢进池塘,开始贪婪地大口吮吸起来。 苏芊禾看着少年脸上慢慢有了血色,还有那副越来越享受的样子,心里有点不爽。 “你倒是挺会享受!”她小声嘀咕了一句。 眼看少年越来越过分,快把她的腿当酒壶了,她再也忍不住,一把推开他,瞪着他骂道:“差不多得了!你还享受上了?” 少年被她推得身形一晃,怔愣间还带着点意犹未尽。 苏芊禾懒得理他,赶紧从裙摆上撕下一块布,胡乱的缠在腿上的伤口处,暂时把血止住。 她站起身,警惕地看了看周围,确定没别人后,才对少年严肃地说:“今天的事,不许告诉任何人!就当你没见过我,知道了吗。你可不要恩将仇报啊” 少年还没从刚才的震惊和身体的奇妙变化里反应过来,只是茫然地点了点头。 苏芊禾见他答应了,不敢再多待,背起地上的竹篓,头也不回地向山下跑去,很快就消失在树林里。 不一会儿,他竟然自己慢慢地坐了起来。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伤口,深可见骨、血肉模糊的地方竟感受不到一丝疼痛。 他又摸了摸自己的胸口,本来闷得喘不上气的感觉也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从来没有过的轻松,好像全身的疲累一下子都不见了。 他抬起头,看着苏芊禾远去的方向,眼底尽是匪夷所思。 远处一棵大树后面立着一个黑影,刚才发生的一切都尽收眼底。 那黑影看到少年坐起来,又看了看苏芊禾消失的方向,嘴角勾起一抹笑。 那人身形一晃,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了树林里。 苏芊禾一路小跑回到忘尘客栈,关上房门,才腾出心思来松了口气。大腿上的伤口被布条勒着,一阵阵抽疼,提醒着她那惊险荒唐的经历。 她转身落锁,走到桌边坐下,小心翼翼地撩起裙摆。那临时撕下来的布条,已经被血浸透了一大半,凝固的血渍硬邦邦的,黏在皮肤上,一碰就扯着伤口,疼得她龇牙咧嘴。 她忍着疼,一点点把布条解开。等她把布条完全解开,低头一看。那道被镰刀划开的伤口,这会儿竟然小了一圈。本来狰狞的口子收拢了不少,边上也开始发白,明显是在愈合了。就是伤口愈合的速度,好像比她想的要慢一点。 “看来是刚才血放得太多了。”她自言自语,用指尖轻轻碰了碰伤口周围的皮肤,只觉得冰凉。身体里亏了血,连带着伤口愈合也慢了。 她从身后的抽屉里翻出金疮药,这是她用几种普通草药磨的,虽然比不上那些昂贵的药膏,但处理小伤小痛也完全够了。她用干净的布巾蘸了点桌上的清水,小心地擦拭伤口周围的血渍,然后挑了点金疮药,轻轻撒在伤口上。 “嘶——”药粉一碰到伤口,一阵刺痛,她忍不住吸了口冷气,额头上冒出细细的冷汗。她忍着疼,重新撕了一块干净的布条,把伤口仔细包好,这次不敢勒太紧。 处理完伤口,她觉得浑身乏力,头晕乎乎的,只想立刻躺下休息。她走到床边,衣服也没脱就躺下了,闭上眼,脑子里却浮现出那个少年的脸。 “真是便宜他了。”她咕哝了一句,想着他那张美丽的脸,嘴角不知不觉微微上扬,迷迷糊糊睡着了。 第2章 初遇 苏芊禾自幼便知自己的血液里藏着生生不息的力量。幼时在听过江湖上那些令人热血沸腾的传言后,偷偷用指尖的血点活了一盆濒死的茉莉,那花次日便抽出了新芽。自此,她就把这个秘密藏在心里,即使是对爹娘也未曾吐露过半分。她总觉得娘亲苏茉心里同样藏着心事,这让她打定主意要守口如瓶。既然娘亲不说,她也就不问,母女俩就这么互相隐瞒着彼此的心事。 她不知道拥有这异能是福还是祸,正如她背过的书里写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午后,日光悄悄爬过窗棂洒进忘尘客栈,光点暖洋洋的,落在柜台的帐本上。芊禾正埋头看账本,算盘珠子在她手中噼啪作响。 苏茉端来一碗刚沏好的龙井,袅袅茶雾、清香沁人。 茶碗搁在芊禾手边,“歇会儿吧。” 芊禾抬起头,笑得讨喜:“没事娘亲,我不累。能帮你们干活,我心里也欢喜。” 芊禾可没觉得累,客栈这点活,对她来说小菜一碟。 爹娘疼爱她,重活累活不舍得让她沾手。她每天做完功课,不是算帐就是端茶倒水。还能借着帮忙的名头在外面瞎晃,这才是重点。 苏茉看着女儿,沉沉地叹了口气:孩子大了,心思也活泛了,一天到晚尽想往外蹿。得让她学点真本事防身才行,也得找个法子拘着她,不能再由着性子四处游荡,省得惹祸。 “芊禾,跟你说个事。”苏茉的声音沉了下来。 算盘的脆响戛然而止,她抬眼看着娘亲,没来由的心里发毛:“嗯?娘,您说。” “我给你请了位师傅。”苏茉盯着她,语气凝重,话里没给她留半点商量的余地。 “明天起,你跟着他学剑。客栈的活不用管了,专心练功。” 芊禾懵了,眉头拧成了疙瘩,脸上的乖巧霎时散得一干二净。 “娘,我干嘛学剑?你教我的拳脚轻功够用了,我在客栈帮您多好。” 天天关着练剑,闷都要闷死了。 “不行!”苏茉打断她。 “学剑是让你保命的。客栈有我跟你爹,够了。” 芊禾还想争辩几句,见苏茉已经起身往后院去了。只留下一句:“无须多言,师傅明天就到。你好生准备,不许怠慢。” 芊禾沉沉坐下,怨气无处发泄。那碗氤氲着热气的龙井在她看来也变成了一汪绿色的死水,索然无味。 次日天色微亮,忘尘客栈的门被叩响,不轻不重,正好叩在芊禾心上。 来人是位青衫老者,须发皆白,梳得整整齐齐、一丝不苟。身形清瘦,自带一股超凡脱俗、仙风道骨的气质,人往门口一站,与这烟火小客栈格格不入。 “请问,苏茉姑娘可在?”老头的声音沉朗,仿佛能穿透门板。 苏茉赶紧迎出去,躬身行礼:“正是在下。想必您就是张道长?前辈一路辛苦,快请进。” “正是贫道。”张道长点了下头,视线掠过苏茉,落在了她身后满不情愿的芊禾身上。 芊禾也正如他一样上下打量面前的师傅。他说话文绉绉的,手里空空如也,像个说书的。娘不会被骗了吧? 张道长把芊禾从头到脚细细审视一番,最后视线定在她脸上。“贫道收徒一向挑剔,不是什么人都收。小姑娘,扎个马步我瞧瞧。” 就这?芊禾走到院子中间,双脚分开,膝盖弯曲,腰背挺直,两臂向前平举。 一个马步稳稳当当。这基本功她从小就练,跟吃饭喝水一样简单,简直信手拈来。 “嗯,看上去是挺稳的。”张道长点点头,话里却带着刺。 “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只是看上去稳。” 芊禾不服气了,梗着脖子。“师傅,我稳着呢!您瞧好!” 她心里憋了股劲,定要让这老头开开眼。 “哦?那你都练过什么呀?” “拳脚和轻功。”芊禾下巴一扬,话里满是得意。 “我最拿手的是轻功,外面那些所谓的高手都追不上我。我娘说了,只要跑得够快,就算碰上绝顶高手也不怕,打不过至少还能跑……” 她正说得起劲,不等她说完,张道长身形忽然一晃,一道腿影就带着风声扫了过来,风驰电掣,直奔芊禾的脚踝而去。芊禾反应神速,脚尖轻点地面,整个人如一尾轻燕,翩然落至老槐树的粗枝上。。 她单脚站立,稳稳当当。 张道长仰头看着树上的芊禾,眼里迸出光彩,随即哈哈大笑。“不错不错!反应够快,底子扎实!打不过也能逃,你这个徒弟,我收了!” 芊禾冲他笑了一下,眼里皆是得意。这老头,好像也不是那么难对付。 苏茉站在一旁,脸上的担忧总算散了。 人找对了。 张道长收了徒,立马开始教学。他不教什么花里胡哨的招式,反倒从最基础的握剑开始。 “剑乃百兵之君,是兵器,也是君子之德,所谓刚正不阿喻正直,柔韧不屈喻进退。”张道长拿着一把木剑,一边比划一边教导。 “握松了,剑会脱手。握紧了,手腕就死了,力道出不来。” 芊禾拿起自己的木剑,学着他的样子,一遍遍尝试。 她一身好功夫,学个剑还不是手到擒来? 然而她想错了。 一个简单的劈剑,张道长就让她重复了上百遍。 “不对!”张道长的竹枝敲在她手腕上。 “劈剑要用腰部旋转带动,而不是单纯依靠手的力量!从上到下,一口气劈出去!你这是用胳膊甩,虚得很,连块木板都劈不开!” “点剑动作要转腰沉胯,通过腕部抖劲出剑,腰动剑随” “肘、肩保持松弛,不要太僵硬,气沉丹田,上虚下实” …… 芊禾咬着牙,揉着发麻的手腕,又举起了木剑。汗珠落地,洇开一片深色印记。她想起儿时腿上绑着沙袋在山路上奔跑练功的日子,练轻功的时候,也是这么枯燥,这么无聊。但她不会停下,她知道娘和道长都是为她好。 张道长看着严厉,心里跟明镜似的。他看得到芊禾的犟劲,也看得到她的急于求成。歇息时,他就泡壶茶,给芊禾讲故事。不讲江湖厮杀,也不讲大侠,全是些关于坚韧和克制的小事。 “真正会用剑的,都懂什么时候该出剑,更懂什么时候该收剑。”张道长呷了口茶,望向远处。 “剑是用来护着人的,不是用来杀人的。所谓锋芒内敛喻谦逊,出鞘止恶喻侠义” 芊禾托着下巴静静听着。 道长说的话,与娘亲平日教诲异曲同工。都让她藏着本事,别瞎显摆。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芊禾的剑术一天一个样。 她本来底子就好,人也灵光,还肯下死功夫。很快,插扎刺这些基础就吃透了,几套简单的连招也耍得有模有样。张道长全看在眼里,喜在心里。 他发现芊禾悟性高,临场反应更是出挑。 有一次,他故意在芊禾收剑的时候用竹枝偷袭。芊禾想都没想,手里的木剑就格开了竹枝,还顺势削了一招,逼得他退了半步。 “好!有灵性!”张道长摸着胡子,不住地夸。“临危不乱,反应快,是块璞玉!” 芊禾擦了把汗,咧嘴笑得畅快。这种靠自己挣来的夸奖,让她心里特别踏实。她竟然觉得练剑比出门闲逛采药有意思多了。 这天傍晚,晚霞烧红天际。 练完剑,芊禾蹲在井边用布巾擦拭木剑。 张道长忽然问她,“芊禾,你学剑,所图何为?” 芊禾愣了愣,想了会儿,才开口。“图变强,护着自己,以后也能护着我爹娘。” 张道长点点头。“那你觉得,何为真正的强?” 芊禾的眉毛又拧了起来。她没想过,她觉得打遍天下无敌手就是强。可现在被道长这么一问,她反而糊涂了。她老实地摇摇头,“我不知道。” 张道长笑了,指着院子里的老槐树。“你看那棵树。” 他说得很慢,“它在此地数十年,历经风雨雷电。没手没脚,不能动,看着弱不禁风任人宰割。” 他顿了顿,又说,“但它把根扎进土里,不管碰上什么,都活下来了。它给过路人遮阴,为飞鸟筑巢,黯然无语、不图回报。” “这也是一种强,死不了,就是强。” 芊禾顺着道长的手指,看着那棵老槐树,沉默不语。她好像懂了点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懂。但她知道,道长教她的,不止是剑。 夕阳沉落,余晖洒在院子里,把师徒二人的影子拉得长长。 芊禾握紧了手里的木剑,剑身在霞光里泛着温润的光。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一阵轰隆巨响。 紧接着是一声狂野暴躁的“哞——”! 那声音野性十足,震得院中老槐树的叶子簌簌抖落。 第3章 初遇 顷刻,平时那还算敦实的木门竟被一股蛮力撞开,碎裂的木屑混着尘土四散飞扬,呛得人睁不开眼。 芊禾和张道长反应极快,向后纵身一跃便落在了墙垣之上,警惕地盯着破门处。 待烟雾散开,只见一头黄牛红着眼,鼻孔粗气连连,正发疯般向着厨房狂奔去。 “哞——” 厨房旋即传来阵阵锅碗瓢盆碎裂的声音,墙上的“五味香”匾额应声倒地摔成了两截,饭菜汤水翻倒一地,与尘土的气息混在一起弥散整个院落。 忘尘客栈前院的客人纷纷探出头来,交头接耳,小声地议论着。 恰在此时,院外匆匆赶来一少年,约莫十五六岁的年纪,形色仓皇,满头是汗,额角还破了皮,正往外渗着汩汩血珠。他手里攥着半截已经断了的缰绳,脸上是掩不住的自责与慌张。 一切都不言而喻—这头牛它疯了。 “牛!我的牛!”少年惊慌地喊叫着朝牛冲去,时不时还回头向墙上的芊禾和张道长鞠躬,带着哭腔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是我的牛。给诸位添麻烦了,我一定会赔的。” 苏茉和宁煦闻声从前厅赶来。看到后院一片狼藉,厨房更是惨不忍睹,两人都惊得目瞪口呆。 “怎么回事?”宁煦先回过神来,连忙问道。 此时,少年已经冲到厨房门口试图拉住黄牛,但那疯牛力气太大,他哪里拉得住,反而被甩得东倒西歪,险些被牛角顶到。 芊禾见此情形,大喊了一声:“师傅!” 张道长点点头,一跃而下,一把抓住黄牛的尾巴。黄牛被抓住后更加狂暴了,甩着尾巴想挣脱,蹄子在地上刨出坑印,又扬起一片尘土。 芊禾也跟着跳下墙,和那少年一人抓住黄牛的一条后腿往后拉。三个人齐用力,总算勉强把这头疯牛给制住了,随后用旁边的麻绳牢牢拴在了老槐树上。 少年瘫坐在满地狼藉里,望着厨房门口裂成两半的门板、散落一地的锅碗瓢盆,再看看自己手里断掉的缰绳,泪珠倏尔从眼眶滑落,声音哽咽:“真对不住各位,这牛不知道怎么就突然疯了,我,我赔不起啊……” 芊禾站在一旁,看着他这副楚楚可怜的模样于心不忍。尤其是看清他的脸时,微微一怔——他高挺的鼻梁,眼含桃花春水的双眸,纵使沾着泥污也难掩其俊俏的轮廓。 “他长得真好看,哭起来就更好看了”芊禾心里冒出这个念头,眼睛忍不住在他脸上停留。转念一想,人家在哭啊,自己怎么能想这个。 她在心里默念:人家这么可怜,不能胡思乱想! 她这么想着,偷偷移开视线,耳朵不由自主地往他那边凑,听他诉说自己的遭遇。 少年嘤嘤啜泣,声音里满是委屈:“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这放牛是我好不容易才找到的活计,没想到……” 宁煦走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温和道:“没事没事,人没事就好。先别着急,起来坐下慢慢说,总会有办法的。”他一向待人宽容,见少年哭得这么伤心,也不忍心责备。 少年感激地看了宁煦一眼,眼里蒙着一层水雾,断断续续地诉说着。 他叫王富贵,是乡下人。他爹原是东街胭脂铺的家丁,前些日子送货时不慎掉下山崖摔死了。家里本来就只有他们孤儿寡母,他娘又常年卧病在床,听到丈夫的死讯,悲伤过度,没几天也跟着去了。 短短几天,王富贵就成了孤儿,一路从乡下来到永州城就是为了给父母料理后事。他想卖身葬亲,但因为要价太高,始终无人问津。好不容易找到个放牛的活计,没想到这头牛竟然是头疯牛。 如今倒好,活计没了,还把别人的客栈给撞坏了,让他本就难以维系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 他说到最后,把头埋进膝盖里,肩膀一抽一抽的,让人心里发酸。 芊禾听得心都揪紧了,刚才那点念头早就被抛到九霄云外,只剩下满心的同情。她偷偷拉了拉宁煦的衣角,小声说:“爹,他好可怜啊,我们帮帮他吧?” 宁煦本就心软,这会儿更是轻轻叹了口气,走上前拍了拍王富贵的背:“孩子,别难过了,人没事就好。客栈坏了能修,牛疯了能拴,没什么大不了的。先起来,我给你做点吃的,事儿总能解决的。” 苏茉也走过来,递过一块干净帕子:“擦擦脸吧,天快黑了,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王富贵抬起头,有些不知所措,捏着帕子的手微微发抖:“谢谢你们,可我真的赔不起。” “赔什么赔,”宁煦摆摆手,打断他。 “多大点事儿,以后再说。你不是想卖身葬亲吗?正好我们客栈缺个伙计,你要是不嫌弃,就先留下吧。管吃管住,每月还有月钱,等以后赚了钱,你想还再慢慢还也不迟。” 芊禾在一旁点头如捣蒜,附和着:“对呀对呀,你就留下吧!我们这儿活不累,就是端端盘子、扫扫地,很轻松的!” 说这话时,她又忍不住偷偷瞄了眼王富贵的脸,赶紧又低下头,在心里默念:不许看,人家这么可怜,要同情,不能被脸迷惑,是他好可怜,不是他好帅。 一旁的张道长将这一切尽收眼底,嘴角勾起一抹笑意,手里的竹枝轻轻敲了敲地面,打趣道:“你这丫头,刚才看人家的眼神,可不像只是同情啊。是瞧上人家这张脸了吧?” 芊禾急忙辩解:“师傅,您别乱说,我就是觉得他太可怜了而已,真的没有别的意思。”一边说,一边往后退了两步,觉得自己的小心思竟被师傅看穿,真是太丢人了。 王富贵也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红着眼眶道:“真的可以留下我吗?我什么都能做,不怕苦也不怕累,只要能让我安葬爹娘,我愿意为你们做任何事!” “当然可以。”宁煦笑着点头,拍了拍他的肩膀,“以后你就把这儿当成自己的家。” 一场疯牛闯祸,让走投无路的王富贵在忘尘客栈寻得了一个临时安身之处。而芊禾看着眼前这个又俊俏又可怜的少年,心里悄悄打定主意:以后一定要多帮衬他、照顾他,绝不能再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了。 宁煦看着王富贵感激的模样,叹了口气,对苏茉低声道:“这孩子真是命苦。” 苏茉点了点头,没有言语,眼底的同情不言而喻。 宁煦转向王富贵,温和地问道:“孩子,你安葬父母,一共需要多少银两?跟我们说,不必客气。” 王富贵愣了一下,低下头,小声说道:“我……我想要一百两银子,可以吗?我想给爹娘办一个风风光光的葬礼。” 一百两银子,对于寻常人家来说着实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宁煦也有些意外,但看着王富贵恳切的眼神,他没有立刻作答,而是望向一旁的苏茉。这是他们夫妻俩的家,如此不菲的开销,他需要和苏茉商量。 苏茉神色平静,看不出任何情绪。 一百两银子,对忘尘客栈明面上的经营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但对她苏茉来说,却并不算多。这些年,总会有一些意外之财,比如他人不慎遗落的包裹、匿名的资助。 “娘!”芊禾见状,连忙上前拉住苏茉的手,轻轻摇晃着撒娇,“你就答应吧,你看他多可怜啊。” 她生怕娘亲不允许,又赶紧补充道:“而且,多一个人帮忙打理客栈,您和爹也能轻松点不是?以后端菜、洗碗、打扫的活,都可以让他干,我还能多一个伴儿呢。” 宁煦也在一旁帮腔:“是啊,茉儿。这孩子看着老实本分,应该是个可靠的。而且,他和芊禾年纪相仿,以后也能给芊禾做个伴,省得她总一个人出去跑,我们也能放心些。”他特意强调“做个伴”和“省得她出去跑”,他知道,这最能打动苏茉。 芊禾也立刻读出了爹爹的言外之意,附和道:“对对对,娘亲,他可以陪我一起练剑,一起读书。有他陪着,我以后就不出去瞎逛了,一定好好练功!” 父女俩你一言我一语软磨硬泡。苏茉看着急于促成此事的女儿,又看了看诚恳的丈夫,觉得无奈又好笑。最后,目光落在了角落里坐立不安的王富贵身上。 这个少年,身世确实可怜。而且,客栈确实需要人手。更重要的是,有个人能陪着芊禾,或许真的能让她收敛一些,不再那么贪玩,也能更安全一些。 她沉默了片刻,终于缓缓的开口了。 “好。” 第4章 共辰 接下来的半个月,王富贵大部分时间都在料理丧葬之事。偶尔回客栈拿些干净衣服,或者简单吃顿饭。 每每至此,芊禾必故作忙碌。要么正好在院子里练剑,要么在大堂擦桌子。其实她只是想多看他几眼,想知道他过得好不好。 等王富贵办完事离开后,芊禾便觉怅然若失。练剑没精神,吃饭没胃口,连平日里最喜欢的桂花糕都变得淡然无味。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一日,王富贵终于处理完所有事后,特地买了她爱吃的桂花糕送来,笑容温润递过油纸包,日光映照出他的清俊容颜,眉目如画,如春风拂面天气醺酣,令人心醉。 他本来就生得好看,被阳光这么一照,更显得眉眼清俊,让人挪不开眼。 芊禾这才明了:人生得一美人,动人心怀,情不自禁,欲近之、知之、与之共悲欢。这种感觉,和当初在城郊看到受伤少年时的悲悯完全不同,柔腻缠绵,令人面赤心揺。 芊禾接过桂花糕,低声道了句谢,便赶紧低下头,假装去看手里的糕点,不敢再看他的眼睛。她怕王富贵通过她透红的脸看穿她的心事。 一旁的宁煦将一切看在眼里,含笑不语,端起茶杯轻啜一口,将笑意掩在茶雾后。苏茉只是淡然一瞥,眸中情绪复杂,转瞬又恢复了平静,若无所睹。 只有张道长,捋着花白的胡须,意味深长地看了看芊禾,又看了看王富贵,那眼神像是在说:“女大不中留啊。” 被师傅这么一看,芊禾捧着桂花糕,逃也似的跑回了自己的房间。她靠在门后,摸了摸发烫的脸颊,心脏还在砰砰狂跳。 她小心打开油纸包,桂香浓郁扑鼻而来。她拿起一块,轻轻咬了一口,软糯香甜。 夏日正午,烈阳炙烤着整个永州城。四野无风,热浪翻腾,蝉声聒噪。忘尘客栈院子里的老槐树,叶子都蔫蔫垂着。 芊禾在凉席上翻来覆去、辗转难眠。她烦躁地踢开被子,闭上眼想静下来,可脑子里乱得很,一会是剑法招式,一会又是王富贵那张脸,挥之不去。 似睡非睡时,忽闻耳畔一阵呼啦声。继而一缕凉风带着淡淡汗味轻抚她的脸颊。那风不大,却刚好能吹散燥热,令心渐静。 芊禾没睁眼,嘴角不自觉上扬。她猜得到是谁来了。 芊禾在这阵凉风里安然入梦。她睡得香甜,还梦见自己和王富贵在山里采药,山间的风也是这样凉爽宜人。 不知睡了多久,芊禾缓缓睁开眼。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晃人眼目,那阵凉风仍在耳畔轻抚。 她转过头,果然看到王富贵正坐在床沿,手里拿着一把蒲扇,凝神为她扇风。他额头上汗珠滚滚,顺着脸颊滑落,打湿了衣衫。他眼神如山间清泉潺潺,无声细流,恐惊扰玉人美梦。。 芊禾看着他,一时间忘了说话。 她轻声问:“你这样扇了多久了啊?” 王富贵腼腆一笑:“没多久,大概从你快睡着的时候开始,到现在吧。” “傻瓜。”芊禾坐起来,拿起枕边的手帕递给他,“快擦擦汗,看你热的。怎么不叫醒我?” 王富贵接过手帕,胡乱擦了擦脸,“看你睡得那么香,不忍心叫醒你。天太热了,你睡不好,下午练剑该没精神了。” 芊禾看着他憨厚的模样,不觉失笑。她伸出手,轻轻握住了他拿蒲扇的手。他的手粗糙多茧,但却温暖厚实,让人心安。 “以后不用这样了”芊禾的声音很轻,“天这么热,你也会累的。我们可以一起扇,或者去院子里的槐树下乘凉。” 王富贵的手被她这么握着,脸一下就红了,像熟透的蜜桃。他紧张地握紧了手里的蒲扇,结结巴巴道:“好、好啊。” 芊禾看着他那羞涩的模样,忍不住笑了起来。她拿起桌上的水壶,倒了杯水递给王富贵。 王富贵接过茶杯,一饮而尽。凉茶下肚,冲散了夏日的燥热,也让他紧张的心平静了许多。 那个夏日,骄阳依旧,蝉声未歇。但在芊禾的小屋里,因为一把小小的蒲扇,变得清凉异常。 自此清晨,芊禾照旧在院子里练剑。不同以往,她的剑架旁总会提前放好一壶茶水和一方干净的帕子。那是王富贵天不亮就起来准备的。他从不多言,默默做完这些,就拿起扫帚在不远处安静的打扫,目光总是不自觉地追随着她舞剑的身影。 芊禾察觉到了这份细心,练剑间隙,她会拿起茶壶,对着王富贵的方向微微一笑。王富贵远远望见,就会不好意思的低下头,手里的扫帚扫得更快了。 客栈忙碌时,王富贵总是最勤快的那一个,抢着去挑水、劈柴。他觉得,自己能留下来多亏了大家帮忙,所以想多做些事回报他们的恩情。 一日劈柴不慎伤了手,鲜血直流。他怕芊禾担心,赶紧用布条裹好想瞒过去。可还是被芊禾发现了。 她拉过他的手,满眼怜惜,“怎么这么不小心?”她一边嗔怪,一边小心翼翼地拆开布条,用清水替他清洗伤口,又拿出金疮药,轻轻敷上,“以后不许这么拼命了,活干不完还有我们呢。” 王富贵看着她认真的侧脸,唯唯点头:“知道了。” 从那以后,芊禾总在他干活前,悄悄把一些护手的药膏放在他口袋里。而王富贵,则会在她算账入神时,默默给她披上一件外衣,怕她着凉。 闲暇时,芊禾喜欢坐在院子里的老槐树下看书。王富贵就搬个小凳子坐在她旁边,帮她整理草药,或者听她讲书上的故事。就算什么也不做,只要待在她身边,他也心满意足、满心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