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炮灰真少爷,科举带飞全族》 第九十一章 既然无德,就该退位了 死寂。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那个身形单薄,却脊梁挺得笔直的少年身上。 王德发的话,如同一条吐着信子的毒蛇,盘旋在程凡的耳边,每一个字都淬满了最恶毒的汁液。 整个公堂,落针可闻。 这根本不是什么赌约。 这是阳谋! 是陷阱! 府试案首,何其艰难!岳阳府下辖数县,才子如过江之鲫,谁敢说自己有十成把握? 考中了,功劳是王德发的,是他“慧眼识珠,力排众议,给予机会”。 考不中,那就是“欺世盗名,妖言惑众”,死路一条! 他王德发,里子面子全要,立于不败之地! 何其歹毒!何其无耻! 李德海、张万金、江举人三人脸色瞬间沉了下去,正要开口驳斥。 然而,程凡却先一步动了。 她抬起眼,清澈的眸子直视着高堂之上的王德发,那眼神里没有半分惊慌,没有半分畏惧,只有一种令人心悸的平静。 仿佛在看一个跳梁小丑。 然后,她笑了。 清朗的笑声,回荡在庄严肃穆的公堂之上,显得如此格格不入,却又如此掷地有声。 “好。” 一个字,干脆利落。 “这个赌约,我接了。” 全场哗然! “疯了!程案首疯了!” “这怎么能答应啊!这不是把自己的命交到别人手里吗?” “府试案首……这……” 江渝北和李文轩等人更是急得满头大汗,几乎要冲上前来。 王德发也愣住了,他设想过程凡的惊慌、愤怒、求饶,甚至是被逼无奈的屈从,却唯独没有想到,会是这样风轻云淡的应允。 就好像,府试案首对他而言,不过是探囊取物。 这种被彻底无视的感觉,让他心中怒火更炽。 “好!有胆色!”王德发重重一拍惊堂木,生怕程凡反悔,“空口无凭,立下字据!” 他立刻高声喝令,让师爷取来笔墨纸砚,当场写下赌约,一式两份。 程凡看也不看,提笔就在自己的名字上,按下了鲜红的手印。 那猩红的指印,在雪白的纸上,如同一朵绽放的梅花,带着一股决绝的傲气。 她将其中一份递给王德发,另一份,则交到了江举人的手中。 “夫子,还请您做个见证。” 江举人手掌微颤地接过那份轻飘飘,却重如泰山的字据,看着自己族学这个弟子,心中百感交集。 有担忧,有愤怒,但更多的,是一种难以言喻的骄傲。 这才是读书人的风骨! 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好!为师给你做这个见证!”江举人声音洪亮,“半月之后,岳阳府案首,非我徒程凡莫属!” “退堂!” 王德发几乎是吼出了这两个字,抓起那份赌约,狼狈不堪地逃回了后堂。 他不敢再待下去了。 他怕自己再多看程凡一眼,连自己都会怀疑,这个少年是不是真的能创造奇迹。 随着衙役们有气无力的喊声,一场惊心动魄的公堂对峙,终于落下了帷幕。 百姓们如同潮水般涌向程凡,但都被张成和李家的护卫拦住。 “程案首,好样的!” “我们信你!你一定能考上!” 民众的情绪,就是如此简单而纯粹。 程凡对着众人,深深一揖。 “多谢诸位乡亲父老信任。” 她挺直身子,目光转向身边的几位长辈。 没有他们,她今天走不出这个衙门。 “扑通!” 程凡双膝跪地,对着孙思景和江举人,还有陪着自己同来的孙夫子,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响头。 “学生程凡,谢过孙师、干爹,夫子,今日扶持之恩,再造之德!” 她的声音不大,却透着一股发自肺腑的真诚。 身后的李文轩、江渝北、张成、宋曦四个弟弟,也立刻跟着跪下,学着大哥的样子,用力磕头。 “学生无以为报,唯有以这府试案首之位,为二位恩师,为我岳阳,争光!” 三人连忙上前,将她扶起。 “好孩子,快起来!”孙思景看着她,眼中满是欣赏,“老夫收你为徒,不是为了让你磕头的。你的医术天赋,心性品格,都值得老夫倾力相助。” 江举人更是拍着她的肩膀,老怀大慰:“说得好!这才是我的弟子!放心去考,天塌下来,有为师和这些老骨头给你顶着!” 李德海与张万金也走了过来,脸上带着笑意。 “凡儿,今日之局,虽险,却也让你名望更上一层楼。危中有机啊。”李德海抚须笑道。 “是啊,”张万金点头,“经此一役,岳阳城内,无人再敢轻易动你。你只需安心备考便是。” 程凡再次一一拱手致谢。 她知道,这些人情,都是债。 但她更知道,唯有自己变得更强,才是偿还这一切的最好方式。 …… 回家的路上,夕阳将一行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气氛却不似来时那般轻松。 江渝北终于忍不住了,凑到程凡身边,压低声音道:“大哥,你今天太冲动了!那王德发明显是给你下套,你怎么就钻进去了?” 李文轩也一脸愁容:“是啊,大哥。府试案首,谈何容易?万一……万一有个闪失,那可是掉脑袋的罪过!” 张成挠了挠头:“大哥,要不,咱们连夜跑路吧?去外地,凭大哥你的本事,到哪儿不能过活?” 程凡看着几个兄弟脸上真切的担忧,心中一暖。 她摇了摇头,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 “跑?为什么要跑?” 她顿了顿,目光变得深邃。 “你们真觉得,事情就这么简单了结了?” 江渝北一愣:“大哥的意思是……” “林家,还有王德发,他们会眼睁睁看着我去参加府试,夺下案首,然后反过来打他们的脸吗?”程凡的声音很轻,却透着一股洞悉人心的冰冷。 “他们,绝对会在府试之前,对我用尽一切手段。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那……那大哥你还要去?” 众人听得云里雾里。 程凡耐心解释道:“无所谓,府试案首,我拿定了,但是这政绩,我绝不会给王德发。” 他为官无德,也该退位让贤了! 喜欢穿成炮灰真少爷,科举带飞全族请大家收藏:()穿成炮灰真少爷,科举带飞全族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九十二章 新的赚钱路子 李文轩叹了口气:“可是,凡哥,你的书……《女子修仙录》已经被全面查封了。我爹说,书局的存货全被官府抄走了。你现在,断了收入来源啊。” 这是最现实的问题。 读书、备考、生活、给大姐治病,哪一样不需要钱? 之前卖话本的积蓄,经过这段时间的开销,已经所剩无几。 “大哥,钱的事你别愁!”江渝北拍着胸脯,“我回家就跟我爹说,他肯定支持你!” 张成也道:“对!我爹也攒了些家底!” 李文轩更是直接:“我家书局虽然被封了书,但家底还在,养活大哥你到考中进士都绰绰有余!” 宋曦更是仰着头,“你们可别跟我抢,我爹可是首富,养着大哥,不成问题!” 听着兄弟们毫不犹豫的话语,程凡的心,像是被温水浸泡着,暖洋洋的。 她来到这个世界,最大的收获,或许不是那些才学名望,而是这些真心待她的亲人与朋友。 她笑着摇了摇头。 “你们的心意,我领了。” 她的声音坚定而有力。 “但我的路,要自己走。” “我的家人,要自己养。” “放心吧,天无绝人之路。区区一点银钱,还难不倒我。” 她的眼中,闪烁着自信的光芒。 看着这样的大哥,江渝北等人虽然依旧担忧,却也莫名地感到了一丝心安。 仿佛天大的难题,在他面前,都将迎刃而解。 夕阳的余晖,洒在程凡的身上,为她镀上了一层金色的轮廓。 程家的小院,气氛压抑得让人喘不过气。 程大山和何氏坐立不安,程老爷子吧嗒吧嗒地抽着旱烟,一口接一口,满屋子都是呛人的烟味。 二姐和三姐,则站在门口,不停地朝着村口的方向张望,脸上写满了焦灼。 当远远看到程凡和弟弟们的身影出现时,全家人都像是被注入了主心骨,一下子活了过来。 “凡儿!” 何氏第一个冲了上去,一把将程凡紧紧抱在怀里,眼泪瞬间就下来了。 她什么都不问,只是抱着,仿佛要用尽全身的力气,确认自己的儿子安然无恙。 “娘,我没事,我回来了。”程凡轻轻拍着母亲的后背,声音温柔。 她的心里,涌起一股巨大的暖流。 无论她在外面经历了怎样的惊涛骇浪,这个怀抱,永远是她最温暖的港湾。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何氏哽咽着,松开手,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她,生怕她少了一根头发。 程大山和程老爷子也围了上来,两个不善言辞的男人,眼眶都红了。 “凡儿,衙门……没为难你吧?”程大山声音沙哑地问。 程凡摇了摇头,将在路上买的肉和米面递了过去,脸上带着轻松的笑容:“爹,爷爷,都解决了。您看,我还买了肉,晚上我们吃顿好的。” 看到程凡这副云淡风轻的样子,一家人悬着的心,放下了一半,但另一半却提得更高了。 他们知道,自己的儿子(孙子),是在报喜不报忧。 晚饭桌上,气氛依旧有些沉闷。 程凡将公堂上的事情,避重就轻地讲了一遍,只说是几位贵人出面作保,县令大人便将此事揭过了。 但程大山和何氏怎么可能相信。 饭后,何氏将程凡拉到房里,关上门,眼泪又一次忍不住了。 “凡儿,你跟娘说实话,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爹都打听了,说……说那书是你写的,是什么妖书,要……要杀头的……” 何氏的声音都在发抖。 程凡知道瞒不过去,只好将“生死赌约”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 听完之后,何氏浑身一软,瘫坐在了床边,脸色煞白。 “府试案首……不然……就要问斩……” 这几个字,像是一柄柄重锤,狠狠地砸在了一个母亲的心上。 她没有责怪,没有抱怨,只有无尽的心疼和自责。 “都怪娘没本事……都怪我们家穷……才让你受这种委屈……”何氏抱着程凡,哭得泣不成声,“凡儿,咱不考了,咱不考了行不行?什么功名利禄,娘都不要,娘只要你平平安安的……” “娘……”程凡的心,像是被一只手紧紧揪住,疼得厉害。 她知道,对于一个普通的农家妇人来说,儿子能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 她轻轻地,却坚定地推开了母亲的怀抱,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娘,您听我说。” “我答应这个赌约,不是冲动,而是唯一的活路。我不答应,他们今天就能给我定罪。我答应了,至少,我还赢得了半个月的时间。” “而且,娘,您要相信您的儿子。” 她的目光,明亮而执着。 “我能拿县试案首,就能拿府试案首!” “我不仅要活着,我还要活得堂堂正正,风风光光!我要让那些看不起我们,欺负我们的人,全都跪在地上仰望我们!” 何氏被震住了。 她看着眼前的儿子,仿佛看到了他身上万丈的光芒。 门外,程大山和程老爷子,以及两个姐姐,都悄悄地听着。 听到这里,程大山这个铁打的汉子,再也忍不住,捂着脸蹲在地上,肩膀剧烈地抽动着。 程老爷子将烟杆在门框上磕了磕,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 “吃饭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程老爷子走进屋,声音苍老而坚定,“凡儿,你别怕,家里还有爷爷。” 他看着程凡,浑浊的老眼里,闪着光。 “明天开始,我跟你爹,就去码头扛活。一天也能挣个几十文,虽然不多,但供你读书,总还是够的。” “对!”程大山抹了把脸,站了起来,通红的眼睛里满是决绝,“爹去扛大包!爹还有力气!砸锅卖铁,也得供你考出来!” “还有我!” “还有我!” 二姐和三姐也走了进来。 “我们可以去做工,我们会绣花的!” 塔上,程英也擦了一把眼泪开口。 她的脸色因为常年服药而有些苍白,但此刻却异常坚定。 “弟弟,我的病……不治了。那些药钱省下来,都给你用。你安心读书,你这些天治的,我已经好了许多,如今都能坐起来了,二妹和三妹去镇上绣庄找活干,我在家里绣鞋,也能贴补家用。” 喜欢穿成炮灰真少爷,科举带飞全族请大家收藏:()穿成炮灰真少爷,科举带飞全族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九十三章 秋冬三件套 “姐!”程凡的心猛地一颤。 一家人,在这一刻,拧成了一股绳。 他们没有一个人退缩,没有一个人抱怨,所有人都选择,将整个家的希望,扛在自己的肩上,去为程凡铺出一条路。 程凡看着他们。 看着满脸皱纹却眼神坚毅的爷爷。 看着鬓角已有白发、脊梁却依旧挺直的父亲。 看着哭红了眼睛、却全力支持她的母亲。 看着愿意放弃自己生命健康的姐姐。 她的视线,渐渐模糊了。 来到这个世界后,她一直很冷静,很理智,用现代人的思维,计算着每一步的得失。 她以为自己只是一个过客,一个旁观者。 可是在这一刻,她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心,与这个家,与这些朴实善良的家人,紧紧地联系在了一起。 他们,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宝物。 “扑通!” 程凡再一次,双膝跪地。 这一次,不是为了感恩,而是为了血脉相连的亲情。 她对着自己的家人,重重地磕了一个头。 “爹,娘,爷爷,姐姐……” 她的声音,带着压抑不住的哽咽。 “你们的大恩大德,儿子……不,我……我程凡,永世不忘!” “我向你们保证,我不需要你们去扛活,不需要姐姐停药,我程凡,能撑起这个家!” “我不仅要拿下府试案首,我还要让你们,过上全天下最好的日子!” 她的誓言,在小小的房间里回荡。 一家人哭着,笑着,紧紧地抱在了一起。 夜深人静。 程凡躺在床上,却毫无睡意。 家人的爱,是她最强的铠甲,也是她最软的肋骨。 她绝对,绝对不能输。 钱。 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钱。 没有了《女子修仙录》的收入,必须尽快找到新的财路。 她的脑海,如同一台高速运转的计算机,飞快地筛选着可行的方案。 这个时代,有什么是稀缺的?有什么是民众需要的? 她的目光,无意中瞥到了窗外。 已经是初冬了,北风萧瑟,卷起地上的落叶。 冬天…… 一个念头,如同闪电般,划过她的脑海。 对了!冬天! 天气越冷,人们就越渴望温暖和高热量的食物。 而在她的记忆里,有太多太多适合冬天的爆款小吃了! 她的嘴角,缓缓勾起了一抹自信的笑容。 林家,王德发,你们以为断了我的财路,就能困死我吗? 太天真了。 我拥有的,是你们永远无法想象的财富。 那是一个世界的智慧。 第二天一早。 程凡召集了全家人,脸上带着神秘而自信的笑容。 “爹,娘,爷爷,姐姐们,我想到一个赚钱的法子了!” 看着程凡神采奕奕的样子,全家人都好奇地围了过来。 “凡儿,什么法子?”何氏问道。 程凡清了清嗓子,卖了个关子:“一个,能让咱们在冬天里,把温暖卖出去的法子。” 她伸出三根手指。 “三样东西。” “烤红薯,烤玉米,还有糖炒栗子!” “……” 全家人都愣住了。 红薯?玉米?栗子? 这些不都是乡下人填肚子的粗粮吗?板栗倒是还行,但……这能卖钱? 看着家人疑惑的表情,程凡笑了。 她又补充了一句,说出了一样他们更是闻所未闻的东西。 “哦,对了,还要搭配上一款特制的冬日热饮。” “我管它叫……珍珠奶茶。” “烤……烤红薯?” 程大山挠了挠头,脸上写满了困惑。 这东西,村里家家户户的地窖里都堆着,平时都是煮着或者蒸着吃,要么就切成片晒成红薯干当零嘴。 烤着吃? 倒也有过,小时候把红薯扔进烧火的灶膛里,扒拉出来黑乎乎的一坨,剥开来倒是挺香甜。 可这……这也能拿出去卖钱? “还有烤玉米?”二姐程澜也忍不住问,“哥,玉米不都是磨成面做窝窝头吗?烤着吃能好吃?” “至于那板栗……”程老爷子嘬了口烟,“山里多的是,炒货铺子也有卖,咱们自己做,能比得过人家?” 最让他们不解的,还是最后那个。 “珍珠……奶茶?”何氏喃喃道,“这是什么茶?听名字倒挺富贵,是茶里放珍珠吗?” 看着家人七嘴八舌的疑问,程凡一点也不意外。 这些跨越了千年的小吃和饮品,对于他们来说,确实是全新的概念。 “大家别急,听我慢慢说。” 程凡胸有成竹地笑着,开始了自己的“产品发布会”。 她先拿起一个生红薯,在众人面前比划着。 “爹,娘,你们想,这大冷天的,街上的人冻得手脚冰凉,这时候,如果能有一个烫手的、香喷喷、甜滋滋的东西捧在手里,是不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她循循善诱。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我们平时吃的煮红薯,水汽太重,甜味也淡了。但烤红薯不一样,用炭火慢慢地煨,把红薯里的水分烤出去,糖分就会凝结,变得特别甜,甜得流油!” 她一边说,一边模仿着掰开烤红薯的动作。 “掰开来,金黄色的瓤,热气腾腾,香气扑鼻。吃一口,又香又甜又软糯,从嘴里一直暖到胃里。你们说,这样的东西,卖个三五文钱一个,会不会有人买?” 被她这么一描述,一家人仿佛真的闻到了那股焦甜的香气,看到了那流油的黄瓤,不自觉地咽了口唾沫。 好像……是挺诱人的。 “再说烤玉米。”程凡又拿起一根玉米,“咱们不用老玉米,要用嫩的、水分足的甜玉米。刷上一层我秘制的酱料,放在炭火上烤。烤到玉米粒微微焦黄,酱料的咸香和玉米本身的清甜融合在一起,一口咬下去,又脆又甜,满嘴都是汁水。这又是另一种风味。” “至于糖炒栗子……”程凡笑了,“外面的炒货铺子,用的是干炒,火候难控制,还容易焦。咱们用带沙子的那种大铁锅来炒,再加进糖稀。这样炒出来的栗子,受热均匀,油光锃亮,壳又脆又好剥,里面的栗子肉,又香又糯又甜。保证比他们的好吃十倍!” 三样小吃介绍完,家人的眼神已经从疑惑,变成了半信半疑的期待。 最后,程凡要介绍她的王牌产品了。 喜欢穿成炮灰真少爷,科举带飞全族请大家收藏:()穿成炮灰真少爷,科举带飞全族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九十四章 珍珠奶茶 “最后,就是这个‘珍珠奶茶’。” 她清了清嗓子,解释道:“‘奶’,就是牛奶或者羊奶。‘茶’,就是我们平时喝的茶叶。关键在于‘珍珠’。” “这个‘珍珠’,不是真的珍珠,而是用木薯粉做成的小圆子,煮熟之后,口感Q弹,很有嚼劲。” “我们将煮好的红茶,兑上牛乳,再加入熬好的糖浆,最后放进煮好的‘珍珠’。一杯热乎乎、香甜顺滑,又能喝又能‘吃’的饮品就做好了。” “捧着一杯暖暖的奶茶,一边喝,一边嚼着Q弹的珍珠,再配上一个滚烫的烤红薯……大家想想,这是不是神仙日子?” 程凡的描述,仿佛在众人面前展开了一副活色生香的画卷。 温暖,香甜,新奇。 这几个词,深深地刻在了他们的脑海里。 “咕咚。” 不知道是谁,又咽了一口口水。 “凡儿……你说的这些……真的能做出来?”何氏的眼睛亮晶晶的,充满了期待。 “当然!”程凡自信一笑,“不仅能做出来,而且,我们要做就做最好的!” 她开始分配任务,那副运筹帷幄的模样,让一家人看得有些发愣。 这哪里还是他们那个只会读书的儿子,分明像个指挥千军万马的大将军。 “爹,爷爷,你们俩的任务最重。”程凡看向程大山和程老爷子。 “咱们需要一个炉子,一个能同时烤红薯和玉米的炉子。我画个图纸,得找铁匠师傅专门打造一个。要用厚铁皮,下面是炭膛,上面是分层的烤架,还要有能焖住热气的盖子。另外,炒栗子需要一口大铁锅和铁砂,这个也得去置办。” “好!”程大山和程老爷子精神一振,有活干,就有奔头! “娘,二姐,你们俩心灵手巧,‘珍珠奶茶’的‘珍珠’,就交给你们了。我待会儿告诉你们木薯粉去哪里买,以及怎么和面,怎么搓成小圆子。这是个细致活。” “没问题!”何氏和程澜立刻应下。 “大姐,”程凡看向程英,语气格外温柔,“你的任务最轻松,也最重要。你帮我挑选茶叶。咱们的奶茶,茶底是关键。要去镇上最好的茶叶铺,买回甘不涩的红茶。” “嗯!”程英重重地点了点头,能为家里出一份力,让她苍白的脸上泛起了红晕。 “至于弟弟们,”程凡看着四个半大的小子,“你们的任务就是,当我的第一批‘食客’,以及……首席跑腿官!买红薯、买玉米、买板栗、买牛乳、买糖……这些杂活,都交给你们了!” “好嘞!保证完成任务!”四个小子异口同声,兴奋得满脸通红。 “那我呢?”程凡自问自答,眼中闪着精光,“我,负责调制所有东西的核心——秘制酱料和糖浆配方。以及,负责把我们的摊子,打造成全岳阳城最靓的仔!” 她站起身,张开双臂,仿佛拥抱着未来的希望。 “我们的摊子,就叫‘程氏兄弟冬日暖铺’!” “我们的目标是——”她拉长了声音。 “让全岳阳城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小,都为我们的一口热乎而疯狂!” 一番话说得全家人热血沸腾,之前所有的阴霾和担忧,仿佛都在这熊熊燃烧的创业激情中,被一扫而空。 说干就干! 程家这个小小的农家院落,瞬间变成了一个高效运转的作坊。 程大凡画出的炉子图纸十分精巧,是一个双层结构的立式烤炉,下面一层火更旺,用来烤玉米;上面一层温度稍低,用来煨红薯,旁边还巧妙地设计了一个可以温着奶茶锅的平台。 程大山拿着图纸,拉上程老爷子,兴冲冲地赶去了镇上的铁匠铺。 何氏和程澜则在程凡的指导下,开始跟木薯粉“较劲”。这东西黏性大,和面的力道和水量都很有讲究。婆媳俩失败了好几次,不是太硬就是太软,弄得满手都是白色的面糊,却乐此不疲。 程英则揣着钱,仔细地包好,去了镇上最大的茶行,按照弟弟的吩咐,仔细品闻,挑选性价比最高的红茶。 而四个半大小子,则成了最快乐的“采购员”,在江渝北和李文轩的帮助下,他们很快就联系到了村里和邻村的农户,以一个公道的价格,收购了大量品相上好的红薯、甜玉米和板栗。 牛乳则由张成的父亲,县丞张万金帮忙,联系上了一家专供大户人家的牧场,保证了奶源的稳定和新鲜。 而程凡,则将自己关在厨房里。 她将买来的各种香料、酱料混合在一起,不断地调试着烤玉米的酱汁。咸、甜、香、辣,每一种味道的比例,都必须恰到好处。 同时,她还要熬制奶茶用的糖浆和炒栗子用的糖稀,火候的掌控,全凭她脑海中的记忆和感觉。 整个程家,都沉浸在一种忙碌而又充满希望的氛围中。 傍晚时分,当程大山和程老爷子用板车拉着一个崭新的、黑黝黝的铁皮烤炉回来时,所有人都欢呼了起来。 第一锅“珍珠”也成功出炉,一颗颗晶莹剔透,Q弹可爱。 第一锅奶茶也熬煮好了,浓郁的茶香和奶香混合在一起,让所有人都忍不住深吸一口气。 程凡亲自掌勺,将第一批试验品分给家人。 “来,都尝尝!” 二姐程澜第一个拿起一个刚出炉的烤红薯,烫得他左右手来回倒腾,却舍不得放下。 她吹了吹气,小心翼翼地掰开。 一股灼热而香甜的气浪扑面而来,金黄色的红薯瓤上,真的沁出了一层亮晶晶的糖油! 她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大口。 “唔!!” 程澜的眼睛瞬间瞪圆了。 好烫! 但是…… 好好吃! 软糯、香甜,那股甜味仿佛有生命一般,在舌尖上炸开,顺着喉咙滑下去,一股暖意瞬间传遍四肢百骸。 其他人也纷纷拿起自己的那份。 烤玉米外焦里嫩,酱香浓郁,甜脆多汁。 糖炒栗子油光锃亮,壳一捏就碎,栗子肉又粉又糯,甜而不腻。 喜欢穿成炮灰真少爷,科举带飞全族请大家收藏:()穿成炮灰真少爷,科举带飞全族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九十五章 开张 最后,是那杯温热的珍珠奶茶。 众人学着程凡的样子,喝了一口。 丝滑的口感,浓郁的奶香,清雅的茶香,恰到好处的甜,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再吸一口,一颗Q弹的“珍珠”滑入口中,轻轻一嚼,那独特的口感,带来一种前所未有的新奇体验。 “好吃!” “太好吃了!” “哥,你真是个天才!” 赞美声此起彼伏。 看着家人脸上那满足而惊喜的表情,程凡笑了。 她知道。 成了。 这冬天里的一把火,马上就要烧起来了! 寒风呼啸,卷着枯叶,刮在人脸上如同刀割。 岳阳城的冬天,来得又早又猛。 街上的行人个个缩着脖子,揣着手,行色匆匆,只想快点赶到目的地,躲进温暖的室内。 然而,今天,在城中最热闹的十字街口,却出现了一道奇异的风景线。 一个崭新的摊位,被搭了起来。 一块半新不旧的木板,用炭笔写着几个精神抖擞的大字——“程氏兄弟冬日暖铺”。 摊位后,一个黑黝黝的立式大烤炉正冒着腾腾的热气,散发出一股难以言喻的、霸道的香气。 那是一种混合着焦糖甜、谷物香和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咸香的味道,像一只无形的手,抓挠着每一个路过行人的鼻子和味蕾。 摊位前,程凡穿着一身干净的棉布长衫,外面罩着一件方便干活的短褂,头上戴着同色的布巾,显得干净又利落。 他的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清朗的声音在寒风中格外清晰。 “新鲜出炉的烤红薯、烤玉米嘞!” “又香又甜的糖炒栗子,不好吃不要钱!”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尝一口暖身,尝两口暖心!” 何氏和程澜则在摊位后方,守着一口温着的大锅,里面是熬好的奶茶,旁边放着一盆晶莹剔透的“珍珠”。 程大山和程老爷子负责看管烤炉,不时地给红薯翻个面,给玉米刷上一层秘制酱料。 一家人,各司其职,井井有条。 起初,路过的人们只是好奇地张望。 “这是卖什么的?这么香?” “烤红薯?这玩意儿也能拿出来卖?” “那个黑乎乎的茶水是什么?闻着倒挺香。” 人们议论纷纷,但或许是因为价格,或许是因为对这些“粗粮”的偏见,一时间竟无人上前购买。 一个烤红薯三文钱,一个烤玉米五文钱,一小包糖炒栗子十文钱,一杯珍珠奶茶更是要十二文。 这个价格,不算便宜,都够买两个肉包子了。 程凡一点也不急。 她知道,万事开头难。 新事物的推广,需要一个引爆点。 她拿起一个烤得恰到好处的玉米,递给身边的程澜。 “来,二姐,当着大家的面,吃!” 程澜早就馋得不行了,接过烤玉米,也不怕烫,对着那刷满了酱汁、烤得金黄焦香的玉米粒,狠狠就是一口。 “咔嚓!” 清脆的响声。 紧接着,是程澜满足的咀嚼声和含糊不清的赞美。 “唔……好吃!太好吃了!哥,这酱料绝了!” 她那副陶醉的模样,比任何吆喝都有说服力。 周围的人群里,发出了几声清晰的咽口水的声音。 就在这时,一个穿着锦衣的小胖子,被下人簇拥着路过,闻到这股香味,立刻走不动道了。 “什么东西这么香?” 小胖子循着味道找了过来,眼睛瞬间就盯上了程澜手里的烤玉米。 “喂,你那是什么?给本少爷尝尝!” 程凡抬头一看,认出这是城里有名的富商王员外的独子,王小胖。 她微微一笑,机会来了。 “这位小少爷,我们这是新开张的‘冬日暖铺’,卖的是烤红薯、烤玉米和糖炒栗子。”她不卑不亢地介绍道。 王小胖指着烤炉:“就这个,给本少爷来一个!” “好嘞!”程凡手脚麻利地从烤炉里取出一个烤得最完美的玉米,刷上最后一层酱,用干净的油纸包好,递了过去。 “小少爷,盛惠,五文钱。” 王小胖的下人立刻递上铜钱。 王小胖接过烤玉米,学着程澜的样子,将信将疑地咬了一口。 下一秒,他的眼睛猛地亮了。 那是一种他从未体验过的味觉冲击! 玉米粒在齿间爆开,清甜的汁水瞬间充盈口腔。紧接着,秘制酱料的咸、香、甜、辣各种滋味层层递进,与玉米的本味完美交融。 外皮的微焦带来了酥脆的口感,里面的玉米粒却依旧鲜嫩。 “好吃!”王小胖惊喜地叫出声,“太好吃了!比福满楼的点心还好吃!” 他三下五除二就啃完了一根,意犹未尽地咂咂嘴,又指向那口大锅。 “那个……那个茶,也给本少爷来一杯!” “好嘞!小少爷您要不要尝尝我们特制的‘珍珠’?加在奶茶里,口感更佳。”程凡笑着推荐。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珍珠?行!加!” 何氏手脚麻利地舀了一勺Q弹的珍珠放入杯中,再用长柄勺舀入温热的奶茶。 一杯散发着浓郁奶香和茶香的饮品,递到了王小胖面前。 王小胖学着旁边人的样子,喝了一口。 “哇!” 他的眼睛瞪得更圆了。 好顺滑!好香甜! 这味道,比他喝过的任何乳制品都要醇厚,又带着茶的清爽,甜而不腻,暖洋洋的,舒服极了。 他再吸溜一口,几颗圆溜溜的东西滑进嘴里。 他好奇地一嚼。 那Q弹软糯,富有嚼劲的口感,让他瞬间上瘾了。 “这个好玩!又好喝又好吃!” 王小胖彻底被征服了,他大手一挥,豪气干云地对下人喊道:“还愣着干什么?每样都给我来十份!本少爷要带回去给我爹娘尝尝!” 哗! 人群炸开了锅。 能让挑嘴的王小胖都如此赞不绝口的食物,那得好吃到什么地步? “老板,给我来个烤红薯!” “我要一个烤玉米!” “那个糖炒栗子,给我称半斤!” “那个……珍珠奶茶,我也要一杯!” 人群一下子涌了上来,将小小的摊位围得水泄不通。 程大山和程老爷子忙着从炉子里取货,何氏和程澜忙着装奶茶,程文三兄弟则负责收钱、打包。 程凡站在最前面,一边维持秩序,一边微笑着跟客人们交流。 喜欢穿成炮灰真少爷,科举带飞全族请大家收藏:()穿成炮灰真少爷,科举带飞全族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九十六章 首战告捷 “大叔,您拿好,小心烫!” “大娘,这栗子您放心,都是我亲自挑的,保证没有一个坏的。” “小朋友,奶茶要慢慢喝哦。” 他的态度亲切温和,笑容干净明亮,让人如沐春风,顾客们对这个小摊的好感度直线上升。 很快,第一个烤红薯被一个冻得瑟瑟发抖的汉子买走。 他迫不及待地掰开,那金黄流油的内瓤和扑鼻的香气,引得周围一片惊叹。 他吃了一口,整个人都舒服地喟叹出声。 “暖和!甜!真他娘的好吃!” 这一下,彻底点燃了所有人的购买欲望。 队伍,瞬间排得更长了。 烤炉里的红薯和玉米,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 大铁锅里的糖炒栗子,一铲子下去,很快就被瓜分干净。 温着奶茶的大锅,水位也在不断下降。 程家的每一个人,都忙得脚不沾地,脸上却洋溢着激动和喜悦的笑容。 铜钱不断地被投进钱箱里,发出清脆悦耳的碰撞声,那是世界上最动听的音乐。 街角,一辆不起眼的马车里。 李德海、张万金、江举人三人,正透过车窗,看着这火爆的一幕,脸上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我早就说过,程凡这孩子,绝非池中之物。”江举人抚着胡须,满脸骄傲。 “谁能想到,这些乡间常见的粗粮,在他手里,竟能化腐朽为神奇。”张万金感慨道,“此子的经商之才,怕是不输于他的为文之才啊。” 李德海笑得最开心,他今天特意派了几个下人混在人群里,就是为了在开场时帮忙“暖场”,没想到根本没用上。 “这下,我也能放心了。”李德海笑道,“有了这门生意,程小友的生计便不成问题,可以安心备考了。” 他们不知道的是,在街的另一头,一辆更加华贵的马车里,一双阴冷的眼睛,也正死死地盯着那个热闹的摊位。 林盛的脸上,再也没有了那种温文尔雅的笑容。 他的指甲,深深地掐进了掌心的软肉里,眼神阴沉得能滴出水来。 他派人查封了《女子修仙录》,断了程凡的财路,本以为能看到他穷困潦倒、走投无路的样子。 可他看到了什么? 不过短短几天,这个泥腿子,竟然又搞出了新的名堂! 而且,看这火爆的架势,一天赚的钱,恐怕比他卖话本还要多! 那一张张吃得满脸幸福的平民的脸,那一声声发自肺腑的赞美,都像是一记记响亮的耳光,狠狠地抽在他的脸上。 “废物!” 他低声咒骂了一句,不知道是在骂手下办事不力,还是在骂那个如打不死的小强一般的程凡。 “一个乡下泥腿子,怎么就总有这么多鬼点子!” 车厢内的气氛,压抑得让人窒息。 “少爷……”旁边的管家小心翼翼地开口,“要不要……派人去给他搅和搅和?” “搅和?”林盛冷笑一声,眼中闪过一丝狠戾,“蠢货!现在去搅和,不是明摆着告诉所有人,是我们林家在针对他吗?” “他现在有赌约在身,还有李德海、江举人那些老东西护着,明面上,我们动不了他。” 林盛的目光,重新投向那个忙碌的身影,眼神变得愈发幽深。 “不过……” 他的嘴角,缓缓勾起一抹残忍的弧度。 “生意做得越大,破绽就越多。” “吃的东西,是最容易出问题的。” “他不是要卖温暖吗?” “那我就让他的这把火,烧到他自己身上!” 他对着管家,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阴冷地吩咐了几句。 管家听完,浑身一颤,眼中闪过一丝恐惧,但还是立刻点头。 “是,少爷,小人这就去办。” 马车的帘子,缓缓放下,隔绝了外界的喧嚣。 车厢内,只剩下林盛那如同毒蛇吐信般的低语。 夕阳西下,寒风更甚。 “程氏兄弟冬日暖铺”的摊位前,终于送走了最后一位客人。 烤炉里的炭火已经燃尽,几口大锅也都见了底。 忙碌了一整天,程家的每一个人都累得腰酸背痛,但脸上却挂着无法掩饰的兴奋和喜悦。 “收……收摊了!” 程澜有气无力地喊了一嗓子,一屁股就坐在了旁边的石阶上,连一根手指头都不想动了。 “快,快数钱!看看今天赚了多少!”三姐程玉最是心急,抱着那个沉甸甸的钱箱,眼睛都在放光。 “回家再数!” 程凡笑着拍了拍他的脑袋,开始指挥大家收拾东西。 虽然疲惫,但一家人干劲十足,很快就将摊位收拾得干干净净,将烤炉、锅碗等物装上板车。 回家的路上,几个弟弟围着钱箱,叽叽喳喳地猜测着今天的收入。 “我猜,至少有……一两银子!” “不止!我感觉有二两!” 程凡只是笑而不语。 她心里大概有个数,今天的收入,绝对会超出所有人的想象。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回到家,门一关上,全家人就迫不及待地围在了堂屋的桌子旁。 程言将钱箱“哐当”一声放在桌上,打开了锁。 哗啦! 满满一箱的铜钱,在油灯的照耀下,闪烁着动人的光芒。 所有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么多! “快数!快数!”何氏催促道,声音都有些发颤。 一家人齐上阵,将铜钱倒在桌上,一百文一串,很快,桌上就堆起了一座座小小的钱山。 最终,经过反复核对,结果出来了。 “五……五千三百六十文!” 程大山报出这个数字时,嘴唇都在哆嗦。 五千三百六十文! 换算成银子,就是五两还多! 一天! 仅仅一天,就赚了五两多银子! 要知道,他以前在码头扛大包,累死累活一个月,也就能挣个一两银子。 何氏做针线活,一年到头,也攒不下二两。 而现在,一天就…… “天呐!”何氏捂住了嘴,眼泪唰地就下来了。 这一次,不是伤心,不是担忧,是激动,是喜悦! 程老爷子拿着烟杆的手,抖得不成样子,吧嗒了半天,都没能把烟丝点着。 程玉和程澜两姐妹,更是激动地抱在了一起,又哭又笑。 程凡看着眼前这幅景象,心中涌起一股巨大的成就感。 这比她前世谈下任何一笔上亿的合同,都要让她感到快乐。 喜欢穿成炮灰真少爷,科举带飞全族请大家收藏:()穿成炮灰真少爷,科举带飞全族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九十七章 姐姐才不是拖累 “好了,都别哭了。” 程凡笑着,声音清朗,带着一种安抚人心的力量。 她从钱堆里,抓出五百文,递给程大山。 “爹,这是今天的工钱,家里的二位姐姐,每人一百文。” 程大山一愣,连忙摆手:“这……这怎么行!都是一家人,分什么工钱!” “要的。”程凡的态度不容置疑。 她看向几个因为激动而满脸通红的姐姐。 “亲兄弟,明算账。我们一起做生意,就按规矩来。你们付出了劳动,就该得到报酬。这钱你们自己收着,想买什么,自己做主。” 几个半大的孩子,从没见过这么多属于自己的钱,一个个都愣住了,不敢伸手。 程凡干脆亲自将一串串铜钱塞进他们手里。 “拿着。以后每天都有。” 沉甸甸的铜钱串握在手里,那真实的触感,让几个孩子瞬间红了眼眶。 她们不是贪财,而是一种从未有过的被尊重、被认可的感觉,让她们既激动又惶恐。 “谢谢四弟!” “谢谢四弟!” 稚嫩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哽咽。 程凡又拿出二两银子,郑重地交到何氏手里。 “娘,这是家里的公帐,以后每日的采买、家里的开销,都从这里出。您管着。” 何氏捧着那两锭银子,手抖得像筛糠。 “凡儿……这太多了……” “不多。”程凡摇摇头,“以后会越来越多的。” 她站起身,目光扫过每一个人。 “今天,我们只是试水。明天开始,才是真正的大干一场!” 她的声音里,充满了强大的自信,驱散了众人心中最后那一丝不真实感。 是啊,这只是个开始。 跟着凡儿,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 夜深了。 喧闹的堂屋终于安静下来,一家人都带着疲惫而又兴奋的心情沉沉睡去。 程凡却没有睡。 她端着一盆刚刚熬好的、散发着浓郁药香的热水,轻轻推开了程英的房门。 房间里只点了一盏小小的油灯,光线昏暗。 程英静静地躺在床上,眼睛睁着,直勾勾地望着漆黑的房梁。 她听到了堂屋里所有的欢声笑语,听到了数钱时那悦耳的碰撞声,听到了弟弟妹妹们拿到工钱时的雀跃。 她为家人感到由衷的高兴,嘴角甚至忍不住跟着上扬。 可当那份喜悦慢慢沉淀下去后,一股无法言说的酸楚和失落,便如同潮水般,将她整个人淹没。 大家都在为了这个家而忙碌,都在发光发热。 只有她,像个废人一样,躺在这里,什么也做不了。 她甚至连下地,去亲眼看一看那个热闹的摊位,都做不到。 她成了这个家唯一的累赘。 这种感觉,比身体的伤痛,更让她感到窒息。 “姐。” 程凡的声音,轻轻地在她耳边响起。 程英回过神,看到程凡端着木盆走进来,眼眶一红,连忙偏过头去,不想让她看到自己软弱的样子。 “怎么还没睡?”她的声音有些沙哑。 程凡将木盆放在床边的矮凳上,拧干了一条热气腾腾的毛巾。 “来,我给你热敷一下腿,孙神医说了,勤用药汤热敷,能活血化瘀,对你的恢复有好处。” 她说着,便掀开了程英腿上的薄被。 那双曾经矫健有力、能上场杀敌的腿,如今却了无生气地瘫着,肌肉已经出现了些微的萎缩。 程凡的眼神暗了暗,但手上的动作却依旧轻柔而稳定。 温热的毛巾,带着草药的清香,覆盖在冰冷的腿上。 一股暖意,顺着经络,缓缓地渗透进去,驱散了几分麻木的寒意。 程英的身体微微一颤,紧绷的情绪,也在这份温暖中,悄然松动。 “凡儿……”她忽然开口,声音里带着一丝不易察可觉的颤抖。 “嗯?” “你们的……生意,很好吧?” “很好。”程凡一边为她更换毛巾,一边笑着说,“今天赚了五两多银子呢。” “真好……”程英低声说,眼泪却不争气地顺着眼角滑落,没入枕巾。 “姐……我是不是很没用?” 她的声音,轻得像一声叹息,却重重地砸在了程凡的心上。 程凡为她擦拭腿部的手,微微一顿。 她抬起头,借着昏暗的灯光,看到了程英脸上那混合着欣慰、羡慕与深刻自卑的复杂神情。 那是一种被抛弃在喜悦之外的孤独。 程凡的心,像是被一只手紧紧攥住,泛起细密的疼。 她知道,身体的伤痛可以靠药物来治愈,但心里的窟窿,却需要用爱和希望去填满。 “姐,你说什么傻话呢。” 程凡放下毛巾,在床边坐下,握住了程英冰凉的手。 “你怎么会没用?你是我们家的大功臣。” 程英自嘲地扯了扯嘴角,泪水流得更凶了。 “功臣?我现在这个样子,只会拖累你们……” “拖累?”程凡打断了她的话,语气前所未有的严肃,“程英,你看着我。”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程英被迫转过头,对上了程凡那双在黑暗中亮得惊人的眸子。 那里面没有同情,没有怜悯,只有无比的认真和坚定。 “你听好了。第一,你是我姐,是爹娘的女儿,是这个家的一份子,家人之间,永远没有‘拖累’这两个字。” “第二,你考上武状元,是我们程家的荣耀,伤痛只是暂时的,我一定会让姐姐站起来的!” 程凡的话,像一记记重锤,敲在程英的心上,让她纷乱的思绪,有了一瞬间的清明。 是啊,江举人他们,确实提到了自己……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程凡的声音压低了几分,凑到她耳边。 “你以为,我为什么这么拼命赚钱?” 程英一怔。 程凡从怀里,小心翼翼地取出一个油纸包,一层层打开。 里面,是几株散发着奇异香气、形态古怪的干枯药草。 “这是……” “这是孙神医的药方上,最关键的几味药。”程凡的目光,落在那几株药草上,带着一种志在必得的光芒,“我托了李大善人,从州府最大的药行里寻来的,光这几株,就花了我二十两银子。” 二十两! 程英倒吸一口凉气,这个数字,对她而言,无异于天文数字。 “孙神医说了,你的腿,不是绝症。只要用对药,配合针灸和推拿,有七成的希望能重新站起来!” 喜欢穿成炮灰真少爷,科举带飞全族请大家收藏:()穿成炮灰真少爷,科举带飞全族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九十八章 必须摆在学校门口 “只是这药,极其金贵。一个疗程下来,至少要上百两银子。” 程凡重新将药包好,郑重地放回怀中,然后抬眼,深深地看着程英。 “姐,我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凑齐你的药费。” “所以,你现在最重要的任务,不是想着怎么去帮我们干活,而是调整好心态,养好身体,积极配合治疗。” 她的声音,变得无比温柔,却又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 “你早一天好起来,就是为家里省下了最大的开销,就是帮了我最大的忙。” “你快点好起来,重新穿上你的武服,拿起你的长枪,站在我身边,保护我,保护这个家。这,才是我最想让你干的‘活’。” “大姐,你听明白了吗?” 一番话,如同一道惊雷,在程英的脑海中炸响! 原来……原来凡儿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我! 上百两的药费,这个她想都不敢想的数字,她的弟弟,正在用他的智慧和汗水,一点一点地为她赚回来。 她不是累赘! 她不是包袱! 她是弟弟奋斗的目标,是全家人期盼的希望! 那股淹没她的冰冷潮水,在这一刻,被一股滚烫的暖流瞬间冲散。 心里的那个窟窿,仿佛被这股暖流,一点一点地填满、熨平。 “我……我……” 程英张了张嘴,喉咙里像是堵了一团棉花,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能用尽全身力气,死死地抓住程凡的手,任由泪水无声地奔流。 那是释然的泪,是感动的泪,更是重新燃起希望的泪。 程凡反手握住她,轻轻拍着她的手背,像是在安抚一个孩子。 她知道,姐姐心里的结,解开了。 “好了,别哭了。”她柔声说,“把身体养好,等我府试考完,我们就正式开始治疗。” “嗯!” 程英重重地点头,这一次,她的声音里,不再有迷茫和自卑,而是充满了力量。 程凡笑了。 她重新拿起毛巾,浸入药汤,细致地为姐姐擦拭着双腿。 第二日,天还未亮透,程家的小院里已经亮起了灯火。 经过一夜的休息,全家人都恢复了精神,昨夜的喜悦还挂在每个人的眉梢,干起活来充满了使不完的劲。 程大山和程老爷子负责生火,一个烧烤炉,一个烧大锅。 何氏带着程玉和程澜,熟练地清洗着红薯和玉米,又开始准备熬煮奶茶的材料。 程凡则在检查今天要用的糖和板栗,确保品质万无一失。 整个小院里,弥漫着食物的香气和一家人低声的笑语,充满了勃勃生机。 “凡儿,今天学堂要开课了吧?”何氏一边忙活,一边问道。 “嗯,休沐结束了,今天得去上课。”程凡点点头。 “那……那我们今天的摊子,摆在哪儿?”何氏有些迟疑地问。 程凡毫不犹豫地回答:“就摆在江氏族学门口。” 话音刚落,院子里瞬间安静了下来。 程大山生火的动作停住了,何氏和两个姐姐也面面相觑,连年纪最小的弟弟们都抬起了头,脸上带着不解。 “摆……摆在族学门口?”程大山磕磕巴巴地开口,脸上的笑容都僵住了。 “大哥,那可都是读书人啊!”三姐程玉急急地说道,“我们在那里卖东西,会不会……会不会给你丢人?” “是啊,凡儿。”何氏也满脸担忧地走了过来,“你是案首,是咱们岳阳城最有头有脸的读书人。你的同窗,你的先生,看到我们一家子在门口吆喝叫卖……他们会怎么看你?会不会在背后说你的闲话?” 他们的担忧,朴素而又真实。 在这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一个前途无量的案首,他的家人,却像最底层的商贩一样,在族学门口抛头露面,这在任何人看来,都是一件极其不体面,甚至可以说是丢人现眼的事情。 他们怕自己的存在,会成为儿子锦绣前程上的一个污点。 “要不,我们换个地方?”程老爷子也捻了捻胡须,沉声说道,“城东的集市不也挺热闹的吗?” “不行,就去族学门口。”程凡的态度异常坚决。 她看着家人脸上那份真切的担忧和小心翼翼,心里既温暖又有些无奈。 她知道,他们是真心为自己着想。 但这种思想,正是她想要打破的。 “爹,娘,姐,你们听我说。” 程凡放下手里的东西,站直了身体,目光清澈而有力。 “第一,族学的学子,家境普遍不错,而且年轻人最喜欢这些新奇吃食,他们是最好的顾客。在那里摆摊,生意绝对比别处好。” 这是从商业角度的分析,直白有效。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一点。” 她的声音沉了下来,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郑重。 “我程凡,是你们的儿子,是你们的兄弟。我靠我自己的智慧,你们靠自己的劳动,我们一家人齐心协力,挣干干净净的钱,养活自己,给我姐治病。这有什么好丢人的?” “我寒窗苦读,是为了让我的家人能挺直腰杆,活得有尊严,不是为了让我自己高高在上,反过来嫌弃我的家人!” “如果我的同窗,我的先生,因为我的家人是商贩就看不起我,那只能说明他们眼界狭隘,品行不端,这种人,不交也罢!” “我就是要让全岳阳城的人都看到,我程凡,不仅文章写得好,我程凡的家人,靠自己的双手,也能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一番话,掷地有声,振聋发聩! 院子里的每一个人,都被她话语里那股强大的自信和坦荡给震住了。 他们从未听过这样的道理。 在他们的认知里,读书人就该是清高的,是远离市井的。 可他们的凡儿,却告诉他们,靠劳动挣钱,无比光荣。家人,永远是后盾,而不是累赘。 程大山眼眶红了,他看着自己这个儿子,只觉得他身上仿佛有光。 那是一种能刺破所有世俗偏见的光。 “可是……”程玉还是有些犹豫,“那……那等你放学的时候,我们……我们就装作不认识你,你自己先走,免得被同窗看到,还是不好……” 这已经是她们能想到的,最大限度的“保护”了。 “胡说!” 程凡眉头一皱,语气变得严厉起来。 喜欢穿成炮灰真少爷,科举带飞全族请大家收藏:()穿成炮灰真少爷,科举带飞全族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九十九章 新来的摊子 “我再说一遍,你们是我的家人,是我最坚实的后盾,是我最骄傲的底气!” 她走到程玉面前,一字一句地说道:“我不仅不会装作不认识你们,我放学了,还要第一个冲到摊位前,帮你们一起吆喝,一起收钱!” “我就是要让所有人看看,这就是我程凡的家人!” “谁敢笑话我的家人,就是笑话我程凡!” “谁敢看不起我的家人,我就让他知道,我程凡的笔,不仅能写传世文章,也能变成戳人脊梁骨的刀!” 她的身上,迸发出一股睥睨天下的傲气。 那是身为顶尖作家的傲骨,是身为一家支柱的担当! 程玉被这股气势所摄,呆立当场,再也说不出一句话来。 何氏看着儿子,眼泪又一次涌了上来,她不停地用袖子擦着,嘴里喃喃道:“好……好……都听你的,都听凡儿的……” 程大山一拍大腿,像是做出了什么重大决定。 “对!听凡儿的!他娘的,咱们自己挣钱,不偷不抢,怕个鸟!谁敢说三道四,老子……老子就用烤红薯烫他的嘴!” 一句粗话,引得全家都笑了起来。 之前那点担忧和不安,在程凡这番话语的冲击下,烟消云散。 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自豪和底气。 是啊! 有凡儿这样的儿子在,他们还怕什么? “好了!都别愣着了,赶紧干活!”程凡大手一挥,“争取赶在学子们上学前,把第一炉烤红薯给卖出去!” “好嘞!” 院子里,再次恢复了热火朝天的景象。 只是这一次,每个人的心里,都多了一份沉甸甸的底气和一往无前的勇气。 卯时末,天边泛起鱼肚白,清冷的晨光为岳阳城镀上了一层淡金色。 江氏族学门前,青石板街道上已经有了行人。 一辆板车,在程家人的合力推动下,吱吱呀呀地停在了书院斜对面一个视野开阔的角落。 这个位置是程凡精心挑选的,既不堵塞书院正门,又能让所有进出的学子和行人第一眼就看到。 “就这儿了!” 程凡拍了拍手,指挥着家人开始卸货。 烤炉、大锅、桌椅、食材……一样样东西被麻利地搬下车,迅速布置起来。 程大山和程老爷子负责点燃炉火,熊熊的炭火很快升腾起来,驱散了清晨的寒意。 何氏和程玉、程澜则开始将一个个饱满的红薯和玉米码进烤炉,又将熬煮好的、还冒着热气的奶茶倒进保温的大锅里。 一切都井井有条,充满了烟火气。 然而,家人的脸上,却不复在小院时的轻松。 程大山的背挺得笔直,脸上带着几分僵硬的严肃,仿佛不是在摆摊,而是在上战场。 何氏和两个姐姐则有些手足无措,眼神不时地瞟向书院门口,显得局促不安。 尽管被程凡说服了,但真到了这个全是读书人的地方,她们骨子里的自卑和胆怯还是冒了出来。 这里,是岳阳城所有学子向往的圣地。 从那朱漆大门里走出来的,非富即贵,最不济也是个家境殷实的秀才。 而他们,却在这里支起炉子,卖着乡间最常见的吃食。 这种身份上的巨大落差,像一座无形的大山,压在他们心头。 “爹,娘,姐,别紧张。” 程凡看出了他们的窘迫,笑着递给每人一杯温热的奶茶。 “挺胸,抬头。” 她的声音不大,却带着让人信服的力量。 “我们不是来乞讨的,我们是来做生意的。我们卖的东西,干净、好吃、暖和。我们靠手艺挣钱,不比任何人低一等。” 她指了指街对面那个卖包子的老伯,又指了指不远处卖馄饨的大婶。 “他们能在这里卖,我们为什么不能?” 家人顺着她的手指看去,发现那些小贩们虽然衣着朴素,但神情坦然,吆喝声洪亮,并没有丝毫的畏缩。 是啊,大家都是凭本事吃饭,有什么好怕的? “凡儿说得对!”程大山喝了一大口奶茶,甜糯的暖意从喉咙一直滑到胃里,仿佛也给了他无穷的勇气。 他清了清嗓子,学着程凡教他的话术,用尽全身力气,中气十足地喊出了第一嗓子。 “卖烤红薯咯——!刚出炉的烤红薯、烤玉米!又香又甜!” 这一声吆喝,虽然有些干巴,但声音足够洪亮,立刻吸引了过往行人的注意。 紧接着,程老爷子也敲了敲身边的铁锅,用他那带着些许沙哑的嗓音喊道:“糖炒栗子!热乎乎的糖炒栗子!还有暖身子的牛乳茶!” 有了两个男人带头,何氏和程玉她们的紧张也缓解了不少。 她们虽然不好意思大声吆喝,却也开始微笑着,向驻足观望的路人介绍起自家的产品。 程凡满意地点点头。 她知道,万事开头难。 只要迈出了这第一步,后面的路就好走了。 辰时,随着上学时辰的临近,书院门口的学子渐渐多了起来。 他们三三两两,穿着青色的学子襕衫,头戴方巾,手里或拿着书卷,或提着食盒,一边走一边谈笑风生,身上带着一股与普通百姓截然不同的书卷气。 很快,他们就注意到了程家这个崭新的、散发着诱人香气的摊位。 “咦?这是新来的摊子?” “烤红薯?好香啊!这味道,让我想起小时候在乡下,地里刚刨出来的红薯埋在灶火灰里烤熟的味道了。”一个穿着体面的年轻学子深吸了一口香气,脸上露出怀念的神色。 “还有糖炒栗子!这可是城里福记斋才有的东西,他们家怎么也卖上了?” “快看,那锅里煮的是什么?白白的,还有黑色的珠子,闻起来有股奶香味和茶香味,好生奇特!” 学子们的好奇心被彻底勾了起来。 他们大多家境优渥,平日里吃的都是精细点心,对这种充满了田园气息和新奇创意的街头小吃,反而更感兴趣。 很快,就有第一个胆大的学生走了过来。 他一眼就看到了摊位上挂着的木牌,上面用一手漂亮的楷书写着——“程氏兄弟冬日暖铺”。 喜欢穿成炮灰真少爷,科举带飞全族请大家收藏:()穿成炮灰真少爷,科举带飞全族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一百章 不知道谁才是真正的有辱斯文 “这字写得不错啊。”学子赞叹了一句,随即问道:“老板,这烤红薯怎么卖?” “三文钱一个,保证皮薄馅足,甜得流油!”程大山立刻热情地回答。 “好,给我来一个尝尝!” 程大山连忙从烤炉里夹出一个烤得表皮焦黄、内里滋滋冒油的红薯,用干净的油纸包好,递了过去。 那学子接过,迫不及待地掰开。 金黄色的内瓤,伴随着滚滚热气,瞬间暴露在空气中,那股焦糖化的甜香,更加浓郁了。 他吹了吹,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 “唔!” 学子的眼睛瞬间就亮了! 软糯、香甜、滚烫! 那股纯粹的、来自土地的甘甜,混合着炭火的焦香,在口腔里瞬间爆炸开来。 一口下肚,一股暖流瞬间传遍四肢百骸,将清晨的寒气驱散得一干二净。 “好吃!真好吃!”他忍不住大声赞叹。 这一声赞叹,成了最好的广告。 原本还在观望的学子们,再也忍不住了,纷纷围了上来。 “给我来个烤红薯!” “我要个烤玉米!” “老板,那牛乳茶怎么卖?给我来一杯!” “我要半斤糖炒栗子!” 原本还显得有些冷清的摊位,瞬间被一群青衫学子围得水泄不通! 程家人一下子忙碌起来,收钱、打包、递东西,忙得脚不沾地,脸上的紧张和局促,早已被兴奋和喜悦所取代。 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这些看起来高高在上的读书人,买起东西来,竟是如此的豪爽和热情! 程凡站在人群外,看着这一切,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她知道,她赌对了。 就在这时,一个不和谐的声音,突兀地响了起来。 “哟,我当是谁呢,这不是咱们岳阳县的案首,程凡程大才子吗?” “怎么,不好好在书院里读书,跑这儿来抛头露面,当起街边小贩了?” “真是……有辱斯文啊!” 这声音尖酸刻薄,充满了毫不掩饰的嘲讽和恶意。 热闹的摊位前,瞬间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的目光,都齐刷刷地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 只见几个穿着华丽的学子,正簇拥着一个面色苍白、眼神阴鸷的青年,缓缓走来。 为首的青年,不是别人,正是林盛。 此刻,他看到程凡竟然和一群泥腿子在这里摆摊叫卖,那份嫉妒和鄙夷,几乎要从眼睛里溢出来。 这简直是上天赐予他的,羞辱程凡的绝佳机会! 周围的学子们,看到是林盛,也都停下了动作,脸上露出看好戏的神情。 谁都知道,林盛和程凡不对付。 程家的众人,脸上的笑容瞬间凝固了。 程大山握着火钳的手,青筋暴起。 何氏和两个姐姐,更是吓得脸色发白,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刚刚建立起来的自信,在对方那充满恶意的目光下,瞬间土崩瓦解。 他们最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程凡,被他的同窗,当众羞辱了。 而起因,正是他们。 一股强烈的愧疚和自责,涌上他们的心头。 然而,程凡的反应,却完全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 她没有丝毫的慌乱或愤怒,甚至连眉毛都没动一下。 她只是缓缓地转过身,目光平静地落在林盛身上,就像在看一个跳梁小丑。 “我道是谁,原来是林少爷。” 程凡的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弧度,那笑容,温和却又带着一丝说不出的疏离和锋利。 “林少爷说得没错,我就是在摆摊。” 她坦然承认,没有半分的遮掩。 她上前一步,从烤炉里,夹起一个热气腾腾的烤红薯,用油纸包好,然后走到了自己父亲程大山面前。 “爹,忙了一早上了,辛苦了,吃个红薯暖暖身子。” 她亲手将红薯递给程大山,声音清晰,充满了尊敬。 程大山愣住了,他看着儿子递过来的红薯,又看了看对面林盛那帮人嘲讽的嘴脸,眼眶瞬间就红了。 他明白了。 儿子这是在用行动,告诉所有人,他不仅不觉得丢人,反而以此为荣! “哎!好!”程大山接过红薯,狠狠地咬了一大口,仿佛在咀嚼的不是红薯,而是那份憋屈和愤怒。 程凡又转身,给何氏和两位姐姐,以及几个弟弟,都分发了食物和奶茶。 “娘,姐,你们也吃。咱们家的东西,就是比别人的好吃。” 她的举动,自然而然,充满了亲昵。 做完这一切,她才重新面向林盛,脸上的笑容不变,眼神却冷了几分。 “林少爷,让你见笑了。” “我程凡,出身寒门,父母家人,皆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人。我们不懂什么风花雪月,只知道,人要吃饭,就得干活。” “我读书,是为了明事理,是为了将来能让家人过上好日子,而不是为了学会你这种,站在一旁对别人的辛苦指手画脚的‘斯文’。”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她的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传遍了在场每一个人的耳朵。 “我靠我的智慧,想出这门生意。我的家人,靠他们的双手,将这门生意做起来。我们起早贪黑,挣的是干干净净的辛苦钱。每一文钱,都带着炭火的温度,都带着粮食的香气。” “我不觉得这有任何‘有辱斯文’的地方。” 她顿了顿,目光陡然变得锐利起来,直刺林盛。 “反倒是某些人,身为读书人,却心胸狭隘,嫉贤妒能,不思进取,只会逞口舌之快,以羞辱他人为乐。” “这,才是真正的‘有辱斯文’!” “这,才是真正的,给我们江氏族学,给天下所有的读书人,丢脸!” 一番话,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周围的学子们,听得是目瞪口呆,随即,人群中爆发出了一阵压抑不住的喝彩! “说得好!” “程案首说得太对了!靠自己本事挣钱,有什么好丢人的!” “就是!林盛自己不学无术,只会嫉妒别人!” “我倒觉得,程案首这才是真名士,真性情!坦坦荡荡,比某些伪君子强多了!” 民心,瞬间倒向了程凡。 那些原本只是看热闹的学子,此刻看向程凡的眼神,充满了敬佩。 一个案首,一个天才,却能如此坦然地面对自己的出身,如此真挚地维护自己的家人,这份胸襟和气度,远比那些空谈道义的所谓“斯文人”,要高贵得多! 林盛的脸,瞬间涨成了猪肝色。 喜欢穿成炮灰真少爷,科举带飞全族请大家收藏:()穿成炮灰真少爷,科举带飞全族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一百零一章 为什么只有男子才能读书 林盛的脸,青一阵,白一阵,最终化为一种屈辱的酱紫色。 他像是被人扼住了喉咙的公鸡,张着嘴,却一个字也发不出来。 周围学子们的眼神,像是一根根无形的针,刺得他浑身发痛。那些原本的轻视、嘲讽,此刻都变成了对程凡的敬佩和对他的鄙夷。 “铛——铛——铛——” 就在这时,族学里传来了悠扬的上课钟声,解救了陷入绝境的林盛。 “上课了!上课了!” “快走快走,别迟到了,今天可是孙夫子的课!” 学子们如蒙大赦,纷纷转身涌向族学大门,谁也不想再待在这尴尬的旋涡中心。 林盛的几个跟班也赶紧扶着他,灰溜溜地钻进了人群里,背影狼狈不堪。 一场轩然大波,就此平息。 程凡看着林盛仓皇的背影,眼神平静,没有一丝波澜。 对她而言,这不过是路边一只狂吠的野狗,驱赶了便是,不值得多费心神。 她转过身,准备和家人告别。 然而,她看到的,却是家人一张张充满愧疚和担忧的脸。 “凡儿……” 何氏的眼圈红了,她上前一步,紧紧抓住程凡的袖子,声音都在颤抖。 “都……都是我们不好,让你在同窗面前丢人了。” “是啊,凡儿,”程大山这个七尺高的汉子,此刻也垂着头,声音里满是自责,“爹没本事,还要你跟着我们出来抛头露面,受这份委屈。” 他们虽然听不懂那些“斯文”不“斯文”的大道理,但他们看得懂别人的脸色。 他们看到儿子为了维护他们,和那些衣着光鲜的读书人争吵。 在他们心里,儿子是天上的文曲星,本该在窗明几净的书房里读书,现在却为了这个家,站在街头巷尾,和他们这些泥腿子一起,忍受别人的白眼和嘲讽。 这让他们心如刀割。 “凡儿,等你放学了,你就装不认识我们,直接回家去。” “对对对,我们自己收拾摊子就行,你千万别再过来了,免得又被那些人抓着说三道四。” 何氏越说越觉得是这个道理,急切地看着程凡。 “你现在是有功名的人,马上还要考府试,名声要紧!我们……我们不能拖累你!” 程澜和程玉也红着眼睛点头,她们的心里同样充满了自责。 看着家人这副模样,程凡的心,像是被一只温暖的大手轻轻揉捏了一下,又酸又软。 她笑了。 那笑容,发自肺腑,明亮得如同此刻的朝阳。 “爹,娘,你们在说什么傻话呢?” 她伸出手,一边一个,握住了父母那粗糙布满老茧的手,用力地握紧。 “什么叫丢人?什么叫拖累?” 她的目光,认真地扫过每一个家人的脸,声音清晰而坚定。 “我告诉你们,今天,当着所有人的面,承认你们是我的爹娘,承认我是这个家的儿子,看着你们靠自己的双手挣钱,这是我程凡这辈子,到目前为止,做得最骄傲、最自豪的一件事!” “我靠着爹娘养大,才有机会读书。现在,我用读来的书,想出的点子,让爹娘,让全家人能过上好日子,这叫天经地义!” “别人怎么看,怎么说,我一点都不在乎!” 她顿了顿,看着父母感动的泪眼,一字一句地说道: “我只在乎,我的爹娘,我的家人,是不是开心,是不是能挺直腰杆做人!” “有你们这么好的爹娘,这么好的家人,是我的福气。谁要是觉得给我这样的爹娘当儿子丢人,那是他眼瞎了心也瞎了!” “现在,你们不想认我这个儿子,晚了!我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赖定你们了!” 一番话,说得何氏和程大山再也忍不住,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掉。 那不是委屈的泪,是感动的泪,是幸福的泪。 “好……好孩子……”程大山哽咽着,只能重复着这两个字。 何氏更是抱着程凡的胳膊,哭得像个孩子。 程澜和程玉两姐妹,站在一旁,看着光芒万丈的弟弟,看着哭成一团的父母,眼中的泪水也悄然滑落。 她们的心中,除了感动,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向往。 “弟弟……” 程玉鼓起勇气,小声地开口,眼中闪烁着渴望的光芒。 “为什么……只有男孩子才能去那里读书啊?” 她指着那座庄严的族学大门,那是她和姐姐每天路过,都忍不住多看几眼的地方。 程澜也紧紧抿着嘴,用力点头,眼神里是同样的期盼。 她们也想读书,也想识字,也想像弟弟一样,用知识去改变命运,而不是一辈子围着灶台和针线筐打转。 这个问题,像是一道惊雷,让程大山和何氏瞬间愣住了。 是啊,为什么呢? 自古以来,女子无才便是德。读书,是男人的事情。 他们从未想过这个问题,也从未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可今天,当他们看到儿子用“读书”得来的智慧,舌战群儒,庇护家人,让全家看到了希望时,他们心中那根深蒂固的念头,第一次动摇了。 程大山沉默了半晌,看着两个女儿那渴望的眼神,他这个不善言辞的庄稼汉,第一次说出了一番让程凡都为之侧目的话。 “闺女,爹没读过书,说不出大道理。” 他的声音很沉,却异常郑重。 “这世道,是不让女子进学堂。但这不代表,你们就比那些男娃子差。” “你弟弟哥读书,能靠笔杆子挣钱,挣前程。” “咱们女子,不读书,靠咱们这双手,一样能挣出一片天!” 他指了指那热气腾腾的摊子。 “你看,这烤红薯,这糖炒栗子,哪一样离得开你娘和你们姐妹俩的巧手?离了你们,你弟弟这点子再好,也变不成钱。” “谁说女子不如男?咱们家的闺女,就是最好的!” 何氏也擦干了眼泪,拉着两个女儿的手,温柔而坚定地说道:“你爹说得对!以后,等咱们家日子好过了,娘就请个女先生,在家里教你们读书识字!谁说女子不能读书?我何氏的女儿,想读就读!” 程澜和程玉的眼睛,瞬间亮得如同天上的星星! 喜欢穿成炮灰真少爷,科举带飞全族请大家收藏:()穿成炮灰真少爷,科举带飞全族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第一百零二章 喂猪的东西,也拿来给我? 她们激动地看着父母,又看了看微笑着的弟弟,用力地点了点头。 “嗯!” 程凡欣慰地看着这一切。 她知道,一颗种子,已经在父母和姐妹的心中,悄然种下。 “爹,娘,姐,我先进去了!” 她笑着挥了挥手,转身跑向族学。 “这么好的爹娘,谁不想要,可就是我的!” 她轻快的声音随风飘来,让身后的家人,全都笑中带泪。 程凡一脚踏入江氏族学的大门,一股截然不同的气息扑面而来。 没有了街头的喧嚣和烟火气,取而代之的是朗朗的读书声和淡淡的墨香。 然而今天,这股传统的墨香之中,却混杂着一丝丝异样的、让人垂涎欲滴的香甜气息。 那是……烤红薯的焦香,糖炒栗子的甜香,还有烤玉米独特的谷物香气。 程凡的脚步顿了顿,嘴角不由自主地向上扬起。 她放眼望去,只见学堂前的院子里,三三两两的学子聚在一起,几乎人手一份“程氏兄弟冬日暖铺”的出品。 有的学子捧着一个热气腾腾的烤红薯,一边吹着气,一边小口小口地吃着,脸上是满足的喟叹。 有的学子则人手一杯温热的奶茶,用小木勺搅动着,那浓郁的奶香和茶香混合在一起,驱散了清晨最后一丝寒意。 还有几个学子围在一起,正咔嚓咔嚓地剥着糖炒栗子,金黄色的栗子肉一入口,便引来一阵小声的赞叹。 整个族学,仿佛都弥漫着她家摊位的味道。 这画面,比她想象中还要火爆! “大哥!这里!” 一个洪亮的声音响起。 程凡循声望去,只见张成、江渝北、李文轩和宋曦四人,正站在一棵大榕树下,朝着她使劲挥手。 他们四人面前,更是摆放着一个巨大的食盒,里面装满了烤红薯、烤玉米和糖炒栗子。 “大哥,你可算来了!快看我们的战果!” 胖乎乎的宋曦献宝似的拍着食盒,满脸都是骄傲。 “我们四个,把大哥你家摊子上剩下的存货,全包圆了!” 李文轩手里正拿着一个烤玉米啃得正香,含糊不清地说道:“大哥你放心,有我们哥几个在,保证给你把场子撑得足足的!” 张成则像个护食的小兽,警惕地看着周围那些投来渴望目光的同窗,瓮声瓮气地说:“这些都是给大哥的,谁也别想抢!” 唯有江渝北,依旧是一副沉稳冷静的模样,但他手里那杯喝了一半的奶茶,和微微上扬的嘴角,也暴露了他此刻的好心情。 他递给程凡一杯刚倒出来的奶茶,温声道:“大哥,辛苦了。” 程凡接过奶茶,温热的触感从指尖传来,一直暖到心里。 她看着这四个性格迥异,却同样真诚待她的结拜兄弟,心中涌起一股暖流。 “你们啊……”她笑着摇了摇头,“我那是拿来卖钱的,都被你们包了,我还赚什么?” “赚啊!怎么不赚!” 李文轩财大气粗地一挥手,“钱我们都付过了,一文钱都没少!我爹说了,支持大哥你创业,就是我们书局最大的投资!” 宋曦也挺着小胸膛,一脸“我很有钱”的表情:“就是就是!我爹也说了,大哥你的点子,比他那些掌柜的加起来都厉害!这点小钱,毛毛雨啦!” 他们不仅自己买,还热情地分发给周围相熟的同窗,美其名曰:“尝尝我大哥家的手艺,不好吃不要钱!” 一时间,程凡的摊位,在族学里又掀起了一波小小的口碑狂潮。 “程案首,你家这糖炒栗子绝了!比城里福记的还好吃!” “这叫牛乳茶的东西也好喝,甜而不腻,喝下去浑身都暖洋洋的!” “程兄,明日还有吗?给我预留五个烤红薯!” 一声声真诚的赞美和询问,让程凡被林盛破坏的心情,一扫而空。 她笑着一一回应,心中美滋滋的。 这哪里是卖东西,这简直是在搞粉丝见面会。 就在这一片和谐热闹的气氛中,一个角落,却显得格格不入。 林盛阴沉着脸,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听着周围对程凡的吹捧,感受着空气中那让他作呕的“廉价”甜香味,肺都要气炸了。 他身边的几个跟班,也是噤若寒蝉,不敢说话。 其中一个跟班,刚刚被李文轩硬塞了一个烤红薯。 那红薯烤得实在太香了,金黄流油,他没忍住,偷偷尝了一口。 就一口,他的眼睛就亮了。 软糯香甜,入口即化,好吃得让他差点把舌头吞下去。 他看看手里的红薯,又看看脸色铁青的林盛,犹豫了半天,还是鼓起勇气,凑了过去。 “林……林少……” 他将那个只咬了一口的红薯,小心翼翼地递到林盛面前,讨好地说道:“这个……这个味道,确实……确实还不错,您要不要……尝尝?” 他本以为,这至少能稍微缓和一下林盛的情绪。 然而,他看到的,是林盛那双瞬间充血,变得无比骇人的眼睛。 “尝?” 林盛的声音,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充满了冰冷的杀意。 “你让我尝这个东西?” 他猛地站起身,一把夺过那个烤红薯,眼神里的鄙夷和暴怒,如同火山一般喷发出来。 “这是什么?!” 他高高举起那个红薯,对着周围所有学子,厉声嘶吼。 “这是乡下泥腿子,刨地挖出来的烂玩意儿!” “这是喂猪的饲料!是腌臜不堪的垃圾!” “你们!” 他的手指,颤抖地划过在场的每一个人,包括那些刚刚还在赞美程凡的学子,也包括正在分发食物的李文轩和江渝北。 “你们一个个自诩读书人,圣人门徒!” “竟然和那些下贱的农夫一样,吃这种猪狗都不吃的东西!” “你们的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吗?!” 他的声音,尖利而刺耳,充满了恶毒的诅咒。 “简直是斯文扫地!奇耻大辱!” 说完,他将那个无辜的、香甜的烤红薯,狠狠地掼在地上! 啪! 烤红薯被摔得粉碎,金黄色的内瓤混合着泥土,变得污秽不堪。 喜欢穿成炮灰真少爷,科举带飞全族请大家收藏:()穿成炮灰真少爷,科举带飞全族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