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树街少年□□事件》 第1章 一 宋知其励志要做一个杀人犯。 这个念头由来已久,也并不是一时兴起。他谋划这一桩杀人案已经谋划了很久,大约有六七年,只是一直没有动手。或许他心里该有个计划,因为他不想做那种因为几句口角就动手杀人的杀人犯,那是不理智,不体面,也没什么趣味的。他应该有个计划,只是在计划的过程中,他想过了太多种不一样的死法:当他第一次决定要勒死这个人时,发觉这种杀人方式太娘们了,不像个真男人。于是他很快改变了主意,想要用刀砍死那个人,但是据说人的骨骼很硬,通常要砍上很多刀才能做个了断,就算你砍一扇猪肉,也要费上不少力气。他那时才十一岁,但是在这个年纪,就已经有了杀人犯的素养。太费力是不行的。过了几年,他又想到耗子药百草枯一类的东西,可那时他又已经是个少年了。 总之,在杀人手法上的犹豫使他蹉跎了很多年。在他计划杀人的这几年里,他已经从一个十一岁招狗嫌的黑瘦小男孩长成了十七岁的高中生。一个黑泥蛋子被岁月的手随便拨弄成了个精壮沉默的青年,还有一岁,他就该像法律条文上所写的,为他做出的一切行为负责任。 包括杀人。 他并不是害怕坐牢或者死刑什么的——现在死刑犯处刑都是给他们打药,人们说,就像农民给麦子水稻打药防虫似的,甚至给杀人犯打药,剂量还小一些。剧毒的液体从针管推进血管,一切都很快,很干脆。 宋知其并不稀罕什么宽免,他就是想做个杀人犯。 宋知其想做杀人犯这件事,本来不该有人知情的。 意外发生在放学后。 宋知其下学往家里走,在小巷子口看见几个校服松松垮垮挂在肩膀上的职高混子围成一圈,像是一只密不透风的铁桶,死死围住一个人,其间还夹杂着一些野蛮的拳脚。他穿过看热闹的人群,拨开几个都不如他高还抻着脖子看的同校同学,如同拨开一群懵懂无知的呆头肥鹅。宋知其用拳头进攻这只铁桶,然后发现它并不如他想的那样密不透风。他身上带着许多新伤旧伤,即便是这样,对付他们也并不为难。拳头砸下去的时候,宋知其感到一种意外的爽快,并且还有种阴暗的快意:打着见义勇为的幌子一逞凶欲,谁也不会说什么,围观的人只会在外围叫好,喝彩,像是看一场精彩的球赛。 不成器的小混混们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地,他站在这些半死不活的人中间,像热血漫画里那种久经打击却永不倒下的拳击手,虽然其实他只是个预备杀人犯。 陈春晓缩在墙角,像一只受了惊的兔子,眼珠在通红的眼眶子里乱转,从宋知其破皮流血的拳头,到他额角重又裂开的伤口,瞄过他撕了个大口子的肮脏的校服外套,又心惊胆战地看他飞了一只鞋子后的赤脚。 宋知其认识陈春晓。他们是一个班的。 陈春晓坚持要送宋知其回家,宋知其不知道他在逞什么强。陈春晓给他捡起了鞋子,又给他系上了鞋带,回去的路上,还总用一种小媳妇似的姿态,含情脉脉地偷看他。 你们同性恋都这样吗?宋知其停下脚步,问。陈春晓于是低下头。天还没黑,宋知其能看到他脖子上细软的绒毛,在落日余晖下,是浅浅的金黄色,像是刚出生的小狗崽身上的那种绒毛。陈春晓就像小狗崽,如果刚刚宋知其没有救他,他就会凄惨地死在小巷子里,有着宋知其幼年所看到的刚被母狗生下来的小狗崽那样的死状。 他目睹了小狗崽的死亡,像是目睹了一场没有找到凶手的凶杀案。幼年的宋知其坚决认为,一个人——当然狗也不例外——的死亡,是因为另一个人,或者什么东西杀了他。人不会无缘无故地死去。长大后,他才知道他错了,并且错得厉害。一个人如果要死,不仅无缘无故,还会悄无声息地死。 陈春晓在他面前,展示出了如同刚出生的小狗崽一样的后颈和脆弱。一时间宋知其恍惚了一下——或许陈春晓是个不错的谋杀对象。在真正实施他目标中的谋杀之前,他应该用陈春晓练练手。陈春晓毫无防备,只是好像快哭了,好像那三个字是一句罪无可赦的脏话,宋知其简直是骂了他全家。 我……我不是同性恋……他辩驳道,声音简直像蚊子嗡嗡,带着哭腔。他身上本来干净洁白的校服被人踩了几个鞋印,脚上的阿迪也未能幸免,小花猫一样的小脸儿——一个白白净净的,受人欺凌的可怜小少爷。那些人打他,为了他的钱,以及他是个同性恋,他真可悲。 宋知其突然打断了他,说,我不管你是不是同性恋,别跟着我,我将来会做一个杀人犯。 虽然很想谋杀陈春晓,但是,不是现在。而且他是个很坦荡诚实的预备杀人犯,并不想要瞒着他。在陈春晓的眼里,他现在确实像一个杀人犯。额角流的血已经干了,干在他锋利又沉默的眼角眉梢。他总是很愤怒,来学校时经常眼角红肿,嘴角青紫,其实不用他说,学校里已经有很多人说他是个在逃的杀人犯,就像很多人说陈春晓是同性恋一样。 陈春晓似乎被他惊到了,瘦弱的肩膀瑟缩着收紧,让宋知其想起生物书上卷起叶子的含羞草。真的很不应该,自打今天见到陈春晓,他的脑子里就充满了奇怪的联想和比喻,显得他不像一个预备杀人犯,倒像一个诗人。 陈春晓坚持把宋知其送到家门口后走了。宋知其没有留他。他的父亲喝醉时比他现在更像杀人犯,或许陈春晓见到后会当场尿了裤子。他没有钱赔陈春晓一条新的。 他的父亲一身浑臭的酒气在房间呼呼大睡,他睡着时比醒着时更让人想杀了他:看见他睡,就难免想到让他死。让他死了多好,就不用在他醒时想让他睡,因为死了他就可以永远地睡。但是现在还不行,宋知其想,既然他已经思索了很多年,就不妨再多思索一阵子。他已经拿得动刀了,可能还会很在行。他会准备一个万全的计划,让一切都很恰好:恰好让他的父亲不要太过迷茫地死去,也不要太过痛苦,介于两者之间,一切都会很完美。 宋知其是个杀人犯的流言,有很多具体版本。有的说,其实他已经三十岁了,在他杀人后,在外游荡了十多年,这才混进学校做了高中生;有的说,宋知其有一个杀人犯的哥哥,还在监狱服刑,他逃脱了死刑的惩罚,在宋知其每一次去看他的时候,通过电话和横亘在两人中间的玻璃窗教导他一切有关杀人的知识,包括如何割喉,如何放血,如何分尸。鉴于第一种说法实在太过离谱——宋知其看起来没那么老,少年人觉得三十岁真的很老——第二种说法有了很大的市场。虽然第二种说法不那么确切,但是简直是最接近现实的一个版本了,因为宋知其确实在培养自己成为一个杀人犯,只不过他没有那个良师哥哥。他甚至还有点羡慕这个传言里的他。 宋知其再见到陈春晓,是在一周后,在男厕所。 他去厕所放水,看见陈春晓被一伙人堵住,嚷嚷着要扒掉他的裤子看他长没长那玩意儿。陈春晓身上似乎有某种特质,这种特质为他吸引来一切的麻烦。 宋知其很不想再管陈春晓的事了。陈春晓很缠人,更重要的是,或许还是个同性恋。 宋知其把找麻烦的这帮人非常想在陈春晓身上遍寻不见的东西放回裤子,拉好拉链,抬脚就在领头的这人屁股上印了个大鞋印。这个人双膝一软,趔趄了一下,摔了个四体着地。另一个人被宋知其薅着头发撞在结满尿垢的小便池上,场面看起来很肮脏。其他几个没等动手,争先恐后地跑了,削尖了脑袋在围观的人墙中艰难穿梭。有女生尖着嗓子喊,叫老师。或许有人去叫了,因为学年主任很快就来了。一个头顶锃亮的中年男人,满头是汗,眼镜卡在脸颊的肉上,因为肌肉的抽动艰难地颤抖着。 陈春晓是个同性恋这件事,也有两个具体版本。 一个版本是,陈春晓身上的那些名牌都是从他的金主那儿来的,通俗点说,就是陈春晓不仅是个同性恋,还是个卖屁股的。第二个版本是,陈春晓有一个年纪比他大上一轮的相好,同性恋这种人也有爱情,人们互相挤着眼睛说,陈春晓的恋人每隔一阵子就来门口接他,他的恋人具像为一辆豪车和一个沉默寡言的司机,以及后座上永不露面的一个总裁,他就是女生之间偷偷传看的那种小说里的金丝雀。陈春晓确实很有金丝雀的气质,他有着身为男性所不该有的柔弱温顺,尽管在宋知其的印象中,陈春晓才不是什么雀啊鸟啊的,他只是个很容易就凄惨死去的小狗崽。 宋知其为了这个皮毛都被打湿的小狗崽得到了一个记过处分。或许有人觉得他是个见义勇为的英雄,但是不影响大部分人还是认为他是个杀人犯。不仅如此,他身上还多了一个标签:陈春晓的裙下之臣。 于是关于陈春晓和宋知其的故事,有了第三个版本,一个共同的版本——陈春晓和宋知其是一对儿。宋知其为了陈春晓杀过人。这样的流言其实有一种好处,那就是传得越远,越少人胆敢冒杀人犯之大不韪再去欺压陈春晓。但是这种好处仅仅被陈春晓一人得到了。宋知其想,或许陈春晓就是这种同性恋,用他湿湿的的小狗眼可怜兮兮地望着他,勾引他,攀附他。 第2章 二 关于宋知其为什么想做一个杀人犯这个问题,宋知其始终认为,原因正是他是个变态。 变态都是天生的。或许是他的基因序列中的哪一段出现了小小的问题,致使他从一个本该有着大好前途和愚蠢笑容的少年变成了一个看起来时时刻刻都很愤怒的煞星。反正这都是遗传——像他的父亲一样,尽管他很不乐意承认。 宋知其的名字,来源于他的母亲。在宋知其小的时候,他满脑子都是动画片,四驱车和那种能转很久的小陀螺,还没有到对自己的名字来源追根究底的年纪。可是等他到了这个年纪,他的母亲已经死去了很久。 他的母亲似乎是死了。 之所以说似乎,是因为他手头并没有什么确切的证据来证明这一出没有根由,没有凶手的死亡。宋知其的母亲消失在一个下午。那天阳光太好,宋知其午睡醒来,饥肠辘辘,来到厨房,只看见一块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冻肉,摆在案板上。猪肉缓冻缓了好久,沥出颜色很浅的血水,从案板流到流理台,再缓缓,缓缓地滴到地上。母亲离开得干干净净,她好像人间蒸发了似的。她昨天刚刚脱下来的胸罩还懒散地搭在床头,桃粉的颜色。她的一切还留在房子里,但是她本身却消失无踪,从此宋知其再也没有见过她。 宋知其看到血水,以及那块粉红色的柔软猪肉,心中生出一种错乱感:很难说他究竟是不是曾经拥有过一个母亲。她或许是死了。跟从未拥有过比起来,似乎还是她死了比较容易让人接受。 果树街37号,有一个女人就此死了。 后来宋知其想起自己的名字,在搜索引擎上笨拙地查找。知其,知其是什么呢?知其所以然?知其黑守其白?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或许就是这个。他有点一厢情愿地敲定了。一个死去的女人,在他心里永恒地消失而又存在,她或许是鼓励他做些什么,比如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比如拿刀,比如杀人。 这个女人究竟留给了他什么?一个名字,一个肩带微微褪色的胸罩,一块流血的猪肉。 其实对于母亲的死亡,他早有了一种预感。他的母亲,那个床头巨幅结婚照里的女人笑容寥寥,总是沉默。一家三口出门时,她会因为生气远远地走在前面,留给宋知其和他父亲窄窄一道绰约而冷漠的背影。 陈春晓好像就此缠上了宋知其似的。宋知其时常在自己的桌堂里发现各种各样的小零食,陈春晓从没有说喜欢他,但是所有人都知道陈春晓喜欢他。人们像是看一出八点档的鸡肋电视剧,观赏的同时也不忘记加以点评。宋知其在杀人犯的身份之外多了一个“同性恋”的群众印象。于是有一天,他把在教室门口踌躇的陈春晓连推带搡地拽走——伴随着一片并不怎样善意的起哄声。 陈春晓和宋知其在男厕所隔间沉默相对。陈春晓低着脑袋,泪水在他长而浓的睫毛上结成小小的一颗,宋知其觉得那颗泪珠下一秒就会坠落,他的手冷酷地插在裤袋里,但是其实很想伸出去,去接那颗即将在肮脏瓷砖上粉身碎骨的泪珠。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他前一天晚上刚刚和他的父亲打了一架,一边的颧骨十分凶恶地红肿着,破了点皮,还残留着昨夜渗出的血丝。他好像一个恶霸,把陈春晓逼进逼仄的小角落里,就要做那些曾经有很多人在陈春晓身上做的,也被他目睹和阻止的事情。 昨天夜里他和他父亲的混战导致了家里剩下的唯一一个暖水瓶摔得粉碎。那个暖水瓶还是他父母婚前买的,本来是一对,另一个早在这个男人和母亲刚结婚的第一个月就碎得不能再碎了。父子两个人都像是红了眼的斗牛。这老家伙既熊且横。宋知其很久之前就知道,他和父亲之间只能留存一个,他们是血亲也是天敌——或许正因为是血亲,所以他们必定是天敌。 但是陈春晓不属于天敌的范畴。他看起来就很娇嫩,很难养活。宋知其毫不怀疑,就算他在这里扼住了陈春晓的咽喉,陈春晓也只会像小狗崽一样无力地摆动着四肢,玻璃珠一样的大眼睛里盈满泪水,发出那种垂死的凄惨呜咽。 喜欢我没什么好的。宋知其很认真地低下头,看着陈春晓浓密的睫毛,也想看他后颈细软的绒毛,竭尽全力遏制住想要去接那滴泪珠的**。他说,我将来会做一个杀人犯,你离我远一点。 陈春晓只是不说话,宋知其看到他微微嘟起嘴,那形状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粉色花骨朵,他低着头,最终那颗泪珠无法拯救地坠落了,在肮脏的地砖上溅开一朵小小的水花。 但是陈春晓用袖子粗鲁地抹了一下他濡湿的睫毛——那简直是一种摧残,宋知其想——然后他近乎赌气地说,你想做杀人犯,那我和你一起做杀人犯! 这句话掷地有声,虽然有点像一个得不到糖果的小孩儿破罐破摔。陈春晓抬起头瞪着宋知其,眼角被泪水染红了一点,像春天吐露的花蕊。但是很快的,他低下头,用一种嗫嚅般的语气,断断续续地找补道,其实我不觉得你是什么杀人犯。 为什么? 因为你看起来很悲伤。陈春晓望着宋知其的眼睛,四目相对,就像月亮跌落进黑沉沉的湖泊。悲伤的人都不是坏人,他说。 总之宋知其没有办法再赶陈春晓走了。他被人欺侮的时候非常懦弱,只会抱住头忍耐拳脚,顶多呜咽几声。但是在他决定追着宋知其跑的时候,他表现出了与以往截然相反的勇气——他坚持认为宋知其是个好人,有很多隐忍不发的痛苦和不能说出口的悲伤往事,就像电影主角,那种家破人亡但是杀伐果断的沉默汉子。 陈春晓不擅长勇往直前,于是他总是跟在宋知其后面,用沉默,用眼泪,用含情脉脉。放学的路上他们总是一起,尽管他们回家的路南辕北辙。宋知其走在前头,陈春晓跟在后头,两条影子一前一后,被夕阳拉得很长,堪堪连成一条并不笔直的,含糊而惨淡的线。 有一天宋知其不再来学校了。 风言风语一下子就像长了翅膀的刀子,刀刀扎进陈春晓的耳朵。没有人敢再去欺辱他,但是恶意的眼神和议论总是坦然地在他面前一字排开。他们说宋知其是终于让警察抓走了,他肯定是杀人了,杀的还不是别人,是他的父亲。 关于宋知其的父亲,人人都知道他是个酒鬼。小镇子里没有秘密,家长里短都藏在中年妇女们的舌底,她们谈论起别人被窝里的事儿堪称是如数家珍。在众人的眼光里,宋知其家也算是个有嚼头的谈资。人人都说宋知其的妈跟别的男人跑了——那是一个与这个边陲小镇格格不入的女人,就像一朵扎根在冰天雪地的月季花,好看是好看,可是一看就知道活不长。她消失了以后,所有人都开始说我早就知道她呆不久,她心气儿那么高,那个酒鬼栓得住她么?电影明星一样的人,肯定也要过电影明星的日子。 宋知其的确被带去了警察局问话。 他的酒鬼父亲死了,享年五十郎当岁。他被邻居好打听家长里短的二大妈发现在宋家的门厅,**着,手脚被麻绳绑着,像是一头待宰的猪。这个死人毫无尊严地被铺陈在磨去了光亮的木质地板上,喉咙割开,奇异的是血流得不很多——想必那个屠宰者也非常不满,所以他的胸前肚腹都有些愤愤的零碎伤口。 二大妈讲述这惊魂一幕的时候十分地绘声绘色,时不时辅以一句“我的速效救心丸呢”作为佐料。据她所言,那死人双目圆瞪,死不瞑目。据说死人的眼睛能照下行凶者的面目,她要是有这个胆子,还是想看看的。周遭的妇女们也捧场地发出些惊呼,绷着嗓子低声喊“吓死我啦”。二大妈又说,酒鬼老宋的这个儿子和他日日打夜夜打,那双眼睛,凶神恶煞的,搞不好,还真是儿子杀了老子。 在宋知其问话的这段期间,有知道内情的人说,这小子真吓人,刚一来找他,他立刻就说人是他杀的,什么也不多问,什么也不辩驳,分明是一副引颈受戮的样子,可是又梗着脖子,全无悔意。那人又说,看他这样,搞不好生来就是个杀人犯。 学校里几乎是炸了锅,爆炸性的消息捂不住的盖子,他们下课三三两两地聚成一堆地谈,上课时用在桌子下面传递的小纸条谈。有个女生说她被宋知其堵在女厕所门口骚扰过,说让她做他的女朋友。还有人说看到宋知其在学校的小树林专心致志地虐杀一只缺了眼睛的流浪猫,满手是血。更有甚者,说宋知其的事情,老师教导主任乃至校长都不敢管,他们都躲着他走。 这些流言一股脑地灌进陈春晓的耳朵里,为此他天天都在被窝里哭,每天早上带着一双哭成烂桃子的眼睛去上学,头几天,大家还对他指指点点,窸窸窣窣地笑话他,再过一阵子,几乎是对他这套把戏感到腻烦了,于是陈春晓很快有了个新的外号,叫林黛玉。只要他一进教室,总有人嘻嘻哈哈地问他又为了他的杀人犯男朋友流了多少眼泪。 陈春晓不理那些嘲笑,只是埋头做他的作业,一低头,练习册上的习题就被泪水晕开一颗暗色的水渍。 宋知其真糟糕,他近乎怨恨地想,他是个杀人犯。 他现在多希望这个杀人犯能平平安安地回来啊。 第3章 三 关于陈春晓是一个被豢养的金丝雀这个流言,陈春晓本人很嗤之以鼻。 放学时确实有豪车来接他,他也确实住在大房子里,但是他的人生其实只是电视剧的老套模版:他有着一对貌合神离的父母,他们老早以前就已经分居,把对方都看得死敌一般。并且他们留给陈春晓的东西也寥寥无几——不过是一个空旷的房子,一个定期来打扫房间的保姆和一个接送他上下学的司机而已。 为了让他的父母偶尔感到一些愧疚和家庭的温暖,他总是装得乖巧可爱。比如他常常对着镜子练习一种能让任何长辈见了就心软的甜笑:眉梢微微扬起,眉心要舒展,嘴角要提到恰到好处的位置,这样就能露出左侧一颗小巧可爱的梨涡。有时候他也练习失落和要哭不哭的表情,直到任是铁石心肠看到他的哀伤也会心碎的地步。但是这样的把戏玩得多了,它们的效果就如同退去的潮水,这栋冷冰冰的房子,像是潮水退去后的贫瘠的沙滩。 陈春晓觉得,他的人生像是蒙上了灰蒙蒙雾气的玻璃瓶,尽管很多人都抻长了脖子打探偷窥,却总是有意无意歪曲事实的原貌。人们臆测他是个有着惊心动魄的人生故事的同性恋,其实他只是被困住了。 所以即使青少年们的恶意那么扎人,拳脚那么没有分寸,他也始终像个外人,冷眼旁观自己可悲的境遇,他观察一切,甚至观察自己,如同隔着一层沾满雾气的玻璃障壁。 但是宋知其不一样。 在宋知其救了他以前,他就总是偷看宋知其。那个人几乎每天都迟到,带着一脸的伤,有些是新的,有些正在逐渐褪去,由触目惊心的深紫色变成了一种分布不均的浅青绿色。宋知其的校服破破烂烂的,上面有很多蓝色和黑色的笔道,拉链坏掉了,半死不活地垂在衣角,看起来摇摇欲坠的。校服外套那么宽大,可是陈春晓依稀看得到他身上隆起的肌肉线条——宋知其毕竟还是个青涩少年,那些肌肉也是薄薄的,别扭沉默着的,就像他这个人本身。他总是很愤怒,那双茂盛英气的浓眉时刻紧皱在一起,好像一个永远打不开的死结。他是个煞星,有一副愤怒地质疑一切的神情。宋知其也有很多传言,但是相比于陈春晓来说,他的故事刺激,惊险得多。一个寡言又凶恶的杀人犯。 后来窥伺宋知其就变成了一种习惯,他窥视宋知其和对头在篮球场的斗牛,窥视他被气流吹起衣角后露出的一截线条凌厉的腰线,窥视他喝水时滚动的喉结,窥视他趴在课桌上睡觉时隆起的山峦般的脊背。 “我想,我坠入爱河了。”他在日记里羞涩地奋笔疾书,钢笔尖把纸页都划出了口子。但是即使在日记里,他也羞于启齿那个人的名字,“他很帅气,虽然大家都觉得他看起来破破烂烂的,但是我觉得他有着钢筋铁骨。” 很多人骂他娘炮,他有点自暴自弃,也有点畅快地想,我好像个怀春少女。 毕竟,宋知其那么坚硬,而他只需要柔软就够了。 他偷偷地把自己和宋知其的名字写在一起,又做贼一样在正反两面都用改字带涂掉;他买了一对手链,又把它们放在抽屉深处;他还像那些一下课就聚在一起叽叽喳喳的女孩子一样,用手机偷偷地发送短信,测试他和他坠入爱河的对象的相性——星座,名字,出生日期,所有的结果都告诉他,他们是天生一对。 宋知其救了他以后,他就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开始做为人所不齿的丑事,包括但是不限于单方面地送他东西,跟在他后面放学,他的眼光变得比之前**得多,盛着一腔可悲的爱意。 你真是不要脸。他暗自唾弃自己,心里却有一种隐秘的悸动。这是一种新奇的,令人上瘾的快乐。宋知其看得透他的把戏,不会被他可怜的表情打动,但是他不怨恨,他只是追逐。 现在陈春晓开始后悔了。是不是他本就该做一个狗皮膏药呢?宋知其那么凶神恶煞,所有人都说他杀人了,说宋知其把他的酒鬼父亲割喉放血,锒铛入狱。是不是如果他一直黏在宋知其身边,宋知其就不会动手杀人——或者连着他一块杀了。比起离开宋知其,他宁可被宋知其给杀了。 粉色的日记本,内里是米黄色的道林纸,被陈春晓的泪水洇得皱皱巴巴。 陈春晓想,如果不行的话,他也杀个人好了。说不定,还能和宋知其关到一个班房。 这个念头一经产生,就在他心里扎了根。 宋知其失踪的第五天,方平把陈春晓堵在了校门口右转的小拐角。陈春晓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他拾起了脚边的一块碎砖头,把这个在宋知其出现之前,制造了他校园生活中最大阴霾的元凶敲了个倒仰。方平先是晃了一下,一只手颤微微地抬起来,微弱的黄色灯光映出他不可置信的表情。陈春晓抱着那半块染血的砖头,浑身直发抖,连连倒退了两步——接着方平倒下了,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响动。 这事儿比他想得简单,也比他想得更难。他像是一只刚出生的小狗崽,毛发湿漉漉的,止不住地打颤儿,血液冲撞着他的耳膜,发出可怕的隆隆巨响。一阵尖锐的麻木从他的脚跟爬到腰椎,让他左脚绊住右脚,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尾椎裂开似的疼。 陈春晓坐在原地发呆,大脑像是宕机了,不能发出任何指令。 他还没死。有人这么说。 陈春晓猛地扭过头去,差点扭了脖子,从他身后走来一人,那个人身形高挑精壮,锋利无匹的眉梢眼角的瘀伤淡去,只剩一点红肿,好像他哭过了一场——但是陈春晓知道,他是不会哭的。他是一团沉默的火焰,燃烧着愈演愈烈的愤怒,他不会让泪水浇熄他的斗志。 陈春晓感觉自己的腿突然被注入了一股滚烫的力量,支撑着他狼狈地站起身来,他踉跄着走到宋知其面前,砖头啪嗒落在脚边,他扬起手来,不知道是想给他一个巴掌还是抚摸一下他沉默的旧伤。于是他僵住了,眼泪噼里啪啦地落在宋知其的掌心,像下了一场咸涩的秋雨。 于是他们接吻了。也不知道是谁先接近了谁,只知道是两双嘴唇试探着凑近了彼此,接着好像是星星之火开始燃烧,把他们的吻都烧得狂野而热烈,这个吻粗鲁而莽撞,牙齿把嘴唇磕出了血,咸而腥涩,融化在少年的唇齿之间。陈春晓的眼泪流在脸上,被他脸上升腾起的热度温热着,并不很凉,一同蹭到了宋知其的颧骨上。仿佛他替宋知其哭了一场,也把自己的泪水分给了他。 他们亲吻了好像有一个世纪,直到陈春晓惨白的脸重新有了血色。 那个……他怎么办?他迟疑地看了看一动不动的方平,不合时宜想到了流言之中宋知其的父亲。 放着好了。宋知其说。他只是笑,骨骼坚硬的手还紧紧攥着陈春晓的手。那笑容里有一种陈春晓没见过的调皮恶意,像一簇幽暗的火苗。他紧绷着的肩膀此时微微地松懈了,眉头舒展,声调懒怠,这种懒洋洋的姿态没来由地让陈春晓安心下来。反正方平也不会死——总有人会发现他的。而现在他们需要做的,不是操心一个没有多大戏份的小虾米。 因为他们是邦妮和克莱德,亟待一场轰轰烈烈的私奔。在亡命之旅中,所有人都会为他们写诗,把他们的故事当作一个血腥刺激的另类爱情范本。 他们手牵着手,在点起昏暗路灯的的小道上奔跑,冰冷的空气灌进肺里,激起一种呼吸困难的疼痛,再从嘴角喷出雪白的雾气。宋知其腿很长,陈春晓几乎是一只被他牵着的风筝,脚下的两道影子震颤着紧紧纠缠,分不清轮廓形状。 陈春晓在眩晕之中,没来由地想起宋知其逼他放弃喜欢他的样子,他凶神恶煞,可也故作嚣张。那个虚张声势的愤怒少年此刻正牵引着他,跑向彻彻底底的,有他在的黑暗。 宋知其的家里,那个凶杀现场已经清理过了,只是一些血迹渗进老旧的木质地板,再也擦除不去。但是也没什么,他们都不在意。宋知其把陈春晓压在他父母的婚床上,他们都全身**,对要做的事情感到新奇和期待。与此同时,他们也认为正是时候。就在此时此刻。 陈春晓头顶的吊灯在他眼底炸开一道惨白的光圈,是宋知其接纳了他,完完全全地。他听见宋知其的笑声,于是他也跟着笑了,心里觉得很畅快。 之后他们躺在弄脏了的床褥上,两个人都**脏兮兮的,都很倦怠。陈春晓侧躺着,用目光仔细描绘宋知其的眉眼——此刻他终于能够正大光明,饱含爱意地去看他了。他满足又茫然,羞愧而坦然。宋知其翻过身,抱住了他的腰,把额头深深埋进他的颈窝。 你这几天去哪里了。陈春晓有一搭没一搭地抚摸着宋知其的后颈,自觉这才是恋人之间的温存。 警察局。宋知其的脊背僵硬了一下,很快又被陈春晓的安抚软化下来。陈春晓的手指抚摸过他凸起的一节节颈椎,像是在安抚什么动物。总之这种感觉似乎很舒服,因为他又在陈春晓的颈窝里蹭了蹭。 他们都说你杀人了。 ……他们说得对。宋知其抬起头来,注视着终于被他捉进黑色湖泊的两轮月亮,很难说这种眼神是麻木还是悲哀。是我干的。我杀了他。 第4章 四 关于宋知其杀人这件事,其实只有宋知其自己的版本。 那天晚上他回到家,没有听见醉酒后的父亲猪一般的鼾声。他放下书包,换了拖鞋 ,走进方厅,只看见他父亲的尸体。 这是上天跟他开的玩笑吗? 愤怒、荒谬、还有可悲……种种情绪在他心里酿成一种古怪的味道,一直到他的舌尖都开始发苦。他去摸父亲的身体,已经凉透了;去探他的鼻息,丝毫没有动静。他茫然站了一会儿,无数的碎片在他脑子里闪回—— 胸罩是粉色的肩带微微褪色猪肉也是粉色的放在案板上那块肉根本不能切了因为已经化透了软得稀烂婚纱照是暖色的那个女人从来不笑那个女人不爱我不爱我们两个她死了她就没有出现过这个男人是谁我不认识他像一头猪拿着遥控器斜卧在床上拨台的样子就像一头猪吃饭的时候声音很大也像一头猪我为什么要杀这头猪我又不是屠夫不是的我必须杀了他因为他让那个女人消失在了世界上胸罩是粉色的猪肉也是粉色的—— 他手里握着刀,像是宰杀一头猪一样宰杀他的父亲。可是他的父亲却不肯为他流血——像是电视剧里那样,流成一地血泊。他失去了一个杀人犯应有的成就感,这种滞涩哽在他的喉咙里,像是小时候吃鱼卡了一根鱼刺。 他不记得他捅了他多少刀。 方厅的灯已经快要寿终正寝,和宋知其一样疲惫,在他的眼睛里投下暗淡的光圈。他正躺在那无法被血泊淹没的地板上——地板块的年代已经很久了,多年以来被踩踏得磨去了外面的亮色,内里疲惫而粗糙。他的半边脸贴着地板块,似乎还能听见楼层里其他人的脚步声。或许是幻觉。他想。这栋楼质量很好,好到隔壁根本听不见他的母亲挨了拳头之后的尖叫哭泣声。电影明星也有脆弱的□□,她不是真的活在画报上。 而他一直为这件事感到遗憾。 他最终没有和这具尸体一起,躺到地老天荒。 他照常起身,回到自己的房间,睡着。第二天,他想要背着书包上学去的时候,警察来了。 他们说有人报案,这栋楼里发生了命案,邻居听到他昨天在房子里大吼大叫,所有人都知道他和父亲的关系。 真的吗,他们听得见这栋房子里的大吼大叫吗。宋知其问。他在警察脸上看到了古怪又困惑的表情,但是他不在乎。他又问了一遍。真的吗。我一直以为这栋房子隔音很好。 * 警察审问了他三天。台灯惨白的光线照亮宋知其锋利的眉眼,他解释了很多次,很多次,说,是我杀了我父亲,是我杀的,没错。 警察和他一块熬,市里来了一个刑警,他们交头接耳了一阵。 你父亲的死因是突发脑梗。他们不理解他为什么一口咬定他杀了人,目光困惑,不知道为什么还带着怜悯,那目光轻而易举就刺痛了宋知其,那双眉目里的怒火又隐隐燃烧起来。顶多判你一个侮辱遗体罪,还不一定。 他疲倦了三个日夜,眼底还青黑得吓人。他突然从椅子上暴起,扣在他手上的手铐发出狂暴的响声,椅子在地板上拖出尖锐的声音,像是一个女人濒死的尖叫—— 我杀了他! 我杀了他!! 我杀了他!!! 根根青筋在少年的脖颈处暴起,他的脸迅速涨红,比他父亲的血还要红,他的拳头一下又一下,使尽全身的力气砸在桌子上,却被手铐遏制住力量,把手腕勒出淤血和青紫——他不在乎这点伤,这点伤能把他怎么样,把他杀了吗?什么都没能把他杀了,什么都没能,哪怕他以为自己已经被杀了一次又一次……那个女人用她粉红色的胸罩把他杀死了,用那块流出血水的猪肉把他杀死了,用那个绝情的,从不回头的背影把他…… 他脱力坐了下来。头脑阵阵晕眩,审讯室惨败的灯光照耀着他,照耀着一个败者,一个失败的杀人犯。 杀了我吧。干涸的嘴唇张了张。谁都没听清他的话。 宋知其的姑姑从南方一路坐着绿皮火车赶来,为他签具了谅解书。 真正杀死双亲的人都能得到死者亲属的谅解,他不过是捅了尸体几刀,能有什么罪大恶极的呢? 葬礼草草完成。或许有人想要来追悼宋知其的父亲,或许没有。他父亲不耍酒疯的时候常说“秦桧还有两个好朋友呢”,宋知其深信这一点。于是他不想见到他父亲的任何朋友——如果杀死他父亲的人是他,而不是脑梗,或许他很乐意见见父亲的酒友们,但是现在不行,他杀人犯的梦想破碎了,不想见任何人。 没有墓地。宋知其和姑姑打车来到江边,把父亲的骨灰全都抛洒进江水里去。那骨头很倔强,很多成块的不肯就这样被烧化,和碎屑一块拿出来,都被他亲手,一点一点地碾碎,碎到几乎可以放水揉面擀饺子皮。 他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少年已经进入了青春期,从侧面看过去,眉骨很高,眼窝很深,显得有几分凶相,此刻嘴角叼着一根烟,不知道是不是会抽,还是只是叼着。 要跟我去南方生活吗。姑姑问。她也很疲惫,她坐了很久的火车,来给她的哥哥收拾烂摊子。是的,她说,我早就知道,他早晚有一天得喝死。 不了吧。宋知其望着浑浊的江水,深深吸了一口烟。他终于学会了。很久之前,他尝试抽烟的时候总是被自己呛到,鼻涕眼泪一起咳出来,那么狼狈。现在他终于学会了抽烟,仿佛无师自通。我还要留在这里上学的。 学费够吧。 够。 这是宋知其此生最后一次见到他的姑姑。她当晚就坐上了南下的火车,又回去照顾属于她的一家老小。他小时候姑姑似乎还不是这个样子。他记不清了。他只记得姑姑身上洗发水的气味,不是很昂贵的牌子,但是他很喜欢闻。在每一次的家庭聚会之后,他总是想和她回家。 他把烟头丢进江面,任它被波涛带走,和他父亲的骨灰一起。 * 宋知其睡着了。 他入睡很困难,每次刚刚要睡着,就总是想起审讯室惨白的灯光,映着惨白的他。陈春晓只是顺着他弓起的脊背,一寸寸抚摸下去,直到他略有困意。 真奇怪。陈春晓胆子那么小,却不会在死过人的房子里感到害怕。他只会瞪着他那双玻璃球似的大眼睛,怔怔地望着天花板边缘的雕花。 学校里很快就有了新的流言,说宋知其有一个很牛逼的后台,他杀了自己的亲爹,但是他根本没被判刑。 流言甚嚣尘上,宋知其没过多久就不太来上学了。这件事有两个版本:其一是说,宋知其已经回家继承他的□□太子爷身份去了,再也不用和他们厮混了;其二是说,学校终于忍受不了舆论的压力,将宋知其开除了——这个版本来自年级教导主任,但是没什么人信,于是很快就消散在众说纷纭的漩涡之中,于是也只剩下仅有的一个版本。 陈春晓还是那样,现在他在传言里的身份是□□太子妃——似乎女生们的版本更新迭代得最快。没人知道陈春晓会在放学后跑去小卖部打电话,打给那个传说中的杀人犯,□□太子爷——他去了南方,带着存折和写着陈春晓电话的纸条;他很少打电话,都是陈春晓给他打。他话很少,只是听到了有意思的事情才会“嗯”一声,很轻,又很沉,像是一把小锤子,敲着陈春晓的心窝。 北国的冬天漫长得看不到尽头。陈春晓笼了笼围巾,把下半张脸用围巾围住,即便是这样,也有人认出他来,在后面指指点点。 那个杀人犯的小男朋友。那个二椅子。真吓人。 他欣然接受了所有这些称呼。他打了方平之后,大家都说他和杀人犯学坏了,没人再敢惹他。有些胆子大的同学会来问他,你老公呢?那个杀人犯哪去了? 陈春晓只是笑笑,嘴角浮起一颗小小的梨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