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臣》 第1章 李臣 日头往西边沉了沉,把天上的云染成了淡橘色,山风也带了点凉意,吹在李臣汗湿的后背上,让他打了个轻颤。他停下脚,用袖子擦了擦额角的汗,胳膊肘蹭到肩上的猪草筐,筐沿磨得肩膀生疼——那半筐猪草看着不重,却压了他快两个时辰,从后山的坡地一直扛到村口,这会儿胳膊都有些发僵。 李臣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腿,裤脚卷到膝盖,露出的小腿上沾着泥点子,是刚才在坡下的田埂上踩滑时蹭的。还有几道红印子,是割猪草时被锯齿草划的,风一吹,有点痒,他想挠,又怕把泥蹭到皮肤上更难受,只好忍着,继续往村里走。 山路是村里人踩出来的土道,坑坑洼洼的,下雨天满是泥,晴天就扬灰。李臣走得慢,每一步都踩得很稳——他得护着筐里的猪草,要是洒了,回家还得再去割,不然晚上猪没得喂,妈又要着急。他今年十三,比村里同龄的孩子都矮些,肩膀也没那么宽,可扛猪草、喂猪、帮着妈看弟妹这些活,已经干了快三年了。 家里穷,爹一年四季在地里忙活,收成好的时候能多换点粮食,收成差了,就得勒紧裤腰带过日子。妈要照顾弟弟妹妹,弟弟刚上小学,两个妹妹一个五岁一个才刚出生没几个月,家里的活计总也干不完。李臣是大哥,自然得替爹妈分担,放学回来就往山上跑,割猪草、捡柴火,有时还得帮着妈喂鸡、烧火,很少有跟别的孩子玩的时间。 快到村口时,就听见一阵闹哄哄的笑声,是孩子们的声音。李臣抬头望过去,老槐树下围了一圈人,最中间站着的是朱有福。朱有福家在村里算条件好的,他爹在城里打工,逢年过节回来,总会带些城里的稀罕玩意儿,朱有福也总爱拿出来炫耀。 李臣的脚步慢了下来,他不想凑过去,可那笑声太热闹,像磁石似的,让他忍不住停下了脚,站在离槐树不远的一棵苦楝树下,远远地看着。 只见朱有福手里举着个花花绿绿的纸包,胳膊抬得高高的,让周围的孩子都能看见。“你们知道这是什么不?”他晃了晃手里的纸包,语气里满是得意,“这是巧克力!我爸从城里大超市买的,可贵了,一块能换两斤糖!” 孩子们都“哇”了一声,围着他叽叽喳喳地问:“巧克力是什么味的?”“是不是比水果糖还甜?”“我能看看不?” 朱有福被围着,更得意了,他小心翼翼地撕开纸包的一角,露出里面黑褐色的东西,方方正正的,表面还印着花纹。他用指甲掰了一小块,递给旁边的小胖——小胖是村里最胖的孩子,家里开小卖部,跟朱有福走得近。“你尝尝,慢点吃,别咽太快。” 小胖接过巧克力,放进嘴里,眼睛一下子就亮了,砸吧着嘴说:“甜!真甜!还有点香!比我家的水果糖好吃多了!” 孩子们更馋了,都伸着手要:“有福,给我一块呗!”“我也想尝尝!” 朱有福慢条斯理地又掰了几块,分给身边的几个孩子,每个人都只给一小块,还特意叮嘱:“就这么多啊,吃完可没了,我爸就给我带了这一块。” 李臣站在树后,看着那些孩子把巧克力放进嘴里时满足的样子,喉咙不自觉地动了动。他听说过巧克力,去年村里的王奶奶去城里看孙子,回来后跟人说,城里的孩子爱吃一种黑糖,叫巧克力,甜得能让人忘了愁。当时他没当回事,可现在看着朱有福手里的巧克力,听着小胖说“比水果糖还好吃”,他突然就想尝尝了——哪怕就一小口,尝尝那到底是啥味道。 他的手不自觉地攥紧了肩上的猪草绳,绳子磨得掌心有点疼,可他没松开。他知道自己不能过去,村里的孩子都不爱跟他玩。去年秋天,几个孩子在晒谷场玩弹珠,他也想加入,结果朱有福说:“李臣,你别过来,你衣服上全是补丁,还沾着猪草味,别弄脏了我的弹珠。”从那以后,他就很少跟村里的孩子一起玩了,总是一个人默默地干活。 朱有福分完了巧克力,手里还剩下最后一小块,他自己塞进嘴里,砸吧着嘴,脸上满是满足。“没了没了,都吃完了。”他拍了拍手,对围着他的孩子们说,“下次我爸回来,我再跟他要,到时候再给你们尝。” 孩子们还围着他闹,有的说“下次要多带点”,有的说“下次我也想多尝点”,没人注意到站在苦楝树下的李臣。风从槐树下吹过来,带着一丝淡淡的甜香,那是巧克力的味道。李臣的鼻子突然就酸了,他赶紧低下头,用袖子擦了擦眼角,然后转身,加快脚步往家走。 肩上的猪草筐好像更沉了,压得他肩膀又酸又疼,心里也沉甸甸的,像压了块石头。他不敢再回头看老槐树的方向,怕自己忍不住会哭出来——他是大哥,不能随便哭。 走了大概一刻钟,就到了自家的院子。院子是用土坯砌的,有些地方的土坯已经松动了,院门上挂着的木牌也掉了漆,上面用红漆写的“李”字,只剩下一半。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几只鸡在墙角的鸡窝里刨食,发出“咕咕”的声音。 李臣推开院门,先往堂屋看了一眼。爹躺在堂屋中间的竹椅上,草帽盖着脸,草帽的边缘已经破了,露出里面的麦秆。爹身上穿的还是去年的旧褂子,袖口磨得发亮,裤脚也短了一截,露出脚踝。李臣知道,爹是忙了一天农活,累得睡着了——早上天还没亮,爹就扛着锄头去地里了,中午就回来吃了碗冷饭,又接着去干活,直到现在才歇下来。 他轻手轻脚地走过堂屋,没敢弄出太大的声音,怕吵醒爹。里屋传来婴儿的哭声,还有妈的哄劝声,声音哑哑的,带着疲惫。“乖啊,不哭了,妈在呢……”妈的声音断断续续的,李臣知道,小妹从早上起来就不太舒服,一直哭,妈抱着她哄了快一天了,肯定累坏了。 他把肩上的猪草筐卸下来,放在院子角落,然后拎着筐往猪圈走。猪圈在院子的最西边,用篱笆围着,里面养着两头猪,是去年过年时买的小猪仔,现在已经长到半大了。李臣打开篱笆门,把猪草倒进猪食槽里,两头猪立刻凑过来,“哼哼”地吃了起来。他看着猪吃得香,心里稍微舒服了点——至少今天的猪草没白割。 喂完猪,李臣去院子里的压水井边洗手。他压了几下,清水流出来,冰凉冰凉的,洗在手上很舒服。他洗了洗脸,又把小腿上的泥点子擦干净,那几道被草叶划的红印子,在清水的冲洗下,显得更红了。 洗完手,他才注意到桌上摆着的饭。那是一碗冷饭,盛在一个掉了瓷的粗瓷碗里,旁边放着小半碗咸菜,咸菜是妈昨天腌的萝卜干,颜色黄黄的,看着就很咸。这是中午剩下的饭,妈肯定是忙着哄小妹,忘了给他留热饭。 李臣拿起筷子,扒了一口冷饭放进嘴里。饭有点硬,嚼起来费劲,他就着咸菜又吃了一口,咸菜太咸,呛得他咳嗽了两声。他赶紧端起旁边的凉水碗,喝了一口凉水,才把那股咸味压下去。 他坐在桌边,慢慢扒着饭,院子里很静,只有爹的呼噜声,还有里屋小妹偶尔的哭声和妈的哄劝声。没人问他今天割草累不累,没人问他饿不饿,也没人知道他刚才在村口,看着别人吃巧克力时,心里有多羡慕。 他想起去年过年,妈给弟弟妹妹每人买了一块水果糖,却没给他买。他问妈为什么,妈说:“你是大哥,要让着弟弟妹妹。”他当时没说话,可心里却有点难过。他也想吃糖,也想跟别的孩子一样,能有自己的玩具,能不用每天干那么多活。 李臣又扒了一口饭,眼眶突然就红了。他赶紧低下头,把脸埋在碗里,不让别人看见。眼泪掉进碗里,混着冷饭一起被他咽了下去,咸咸的,涩涩的,比碗里的咸菜还难吃。 他看着爹熟睡的样子,爹的头发里已经有了白头发,脸上的皱纹也越来越深。他知道爹辛苦,也知道妈不容易,家里穷,没办法。可他还是忍不住难过,忍不住羡慕那些能吃巧克力、能穿新衣服的孩子。 吃完碗里的饭,李臣收拾好碗筷,放进锅里。他想烧点热水,给妈泡泡脚,妈哄了一天孩子,肯定累坏了。他往灶膛里添了点柴火,点上火,看着火苗慢慢升起来,映得他的脸暖暖的。 灶膛里的柴火“噼啪”作响,李臣坐在灶门口,看着跳动的火苗,心里慢慢平静了下来。他想,或许有些事情是上天注定的。注定他来到这个家,注定他第一个出生,注定他必须肩负照顾弟妹的责任,注定他在这样的环境下养成这么不讨喜的性格。李臣不愿意怨谁,他只想着等他再长大些,就去城里打工。到时候就能挣钱给爹妈买新衣服、给弟弟妹妹买零食玩具......也让自己尝尝巧克力的滋味。 他伸出手,摸了摸灶膛里的火苗,有点烫,可他却觉得很温暖。就像他心里的那个念头,虽然现在还很遥远,可只要他努力,总有一天会实现的。 日头彻底沉下去了,天渐渐黑了下来。李臣站起身,往灶膛里又添了点柴火,然后转身往堂屋走。他要去看看爹醒了没,还要去帮妈哄小妹。 他的事还多着呢。 第2章 选人 第二天的太阳更毒,烤得地面发烫,风刮过都带着热气。李臣扛着比昨天更沉的箩筐往家走,汗水顺着额角往下淌,浸湿了后背的旧褂子,贴在身上黏糊糊的,很不舒服。 他走得慢,每一步都踩得很稳,柴火捆得紧实,不能洒了——家里的柴火快不够用了,这是他从后山的松树林里捡了一上午才攒下的。小腿上昨天被草叶划的红印子还没消,被汗水一浸,有点疼,他却没心思管,只想着赶紧回家,把柴火卸下来,再去帮妈喂猪。 快到村口时,李臣发现不对劲。平时这个点,村口的老槐树下只有几个老人坐着乘凉,今天却围了好多人,还有不少人急匆匆地往那边跑,嘴里还说着什么“好事”“城里来的人”。 他停下脚,站在路边看了一会儿。人群闹哄哄的,你一言我一语,他听不清具体在说什么。他性子寡言,平时在村里就没什么熟人,这会儿想找个人问问,扫了一圈,竟没一个能搭话的。犹豫了一下,他还是没凑过去——村里的热闹,大多跟他没关系,他还是赶紧回家干活要紧。 李臣低下头,继续往家走。路过朱有福家时,看见朱有福的妈也往村口跑,手里还拿着件新衣服,嘴里念叨着:“有福,快跟妈走,去晚了就赶不上了!”朱有福跟在后面,一脸不情愿,却还是被他妈拽着跑。 李臣心里更纳闷了,到底是什么事,能让村里这么多人这么着急?可他没再多想,加快脚步回了家。 他家的院门没关,虚掩着。李臣推开门,就看见妈站在院子里,跟隔壁的陈大婶说话。陈大婶手里拿着个菜篮子,脸上满是兴奋,正说得唾沫横飞。 “……你是没看见,村口来了辆老好的车,黑色的,长得跟城里领导坐的车一样!”陈大婶压低声音,却难掩激动,“听说是城里的大户人家,来咱们村给小少爷选陪读呢!说是选陪读,其实就是把孩子送到他们家去,好像听说只要三年——只要孩子被选中,人家给家里十万块!还送城里的车和房!我的天,十万块啊!才三年!这买卖也太值了!” 李臣的妈听得眼睛都直了,嘴里念叨着:“十万块……还送车送房……这是真的?不会是骗人的吧?” “怎么是骗人的!”陈大婶拍了下手,“好多人都看见了,人家还带了管家来,穿得西装革履的,看着就不像骗子!对了,”陈大婶突然看向刚进门的李臣,眼睛一亮,“你家大儿子不正好是这个年纪么?十三四岁,正好能当伴读!还不赶快送过去看看!这说不定好事就落在你家了呢!” 李臣的妈尴尬地笑了笑,看了看李臣。李臣穿着洗得发白的旧褂子,褂子上还有两个补丁,裤子的裤脚短了一截,露出脚踝,皮肤被晒得黝黑,头发也乱糟糟的,沾着草屑。他性子又闷,不爱说话,平时在村里就不受待见,城里的有钱人,怎么会看得上这样的孩子? “陈大婶,你别开玩笑了,”李臣的妈搓了搓手,“你看我们家李臣,又闷又笨的,哪能当什么伴读啊……” “这你就不懂了!”陈大婶拉着李臣妈的手,“人家选伴读,说不定就喜欢老实的!再说了,十万块啊!还有车房!就算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也得去试试啊!错过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 陈大婶的话像块石头,砸在李臣妈心里。十万块,足够家里盖新房,给李臣的弟弟妹妹交学费,还能让爹不再那么辛苦地种地。她犹豫了,看着李臣,又想起家里的难处,心里的天平慢慢倾斜。 “那……那我带李臣去看看?”她试探着问。 “这就对了!”陈大婶高兴地说,“快去吧,去晚了人更多,说不定就轮不上了!” 被陈大婶一撺掇,又被那十万块和车房的诱惑勾着,李臣妈像是着了魔,拉着李臣就往村口跑。李臣还没反应过来,手里的柴火都没来得及放下,就被妈拽着跑。 村口早已围得水泄不通,里三层外三层,全是人。李臣妈拉着李臣,使劲往里面挤,嘴里不停说着“让让,让让”。人太多了,挤得李臣喘不过气,脸都被挤红了,胳膊也被旁边的人撞得生疼。好不容易,他妈才把他推进了最里面那圈。 一进去,李臣就愣住了。 圈子中间,放着一把黑色的真皮座椅,跟村里的竹椅、木椅完全不一样,看着就很软、很贵重。座椅上坐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男孩,穿着一身白色的西装,笔挺干净,没有一点污渍,连袖口的扣子都亮晶晶的。 那男孩长得白净,皮肤像雪一样,手指纤细,像是玉雕出来的,长长的睫毛垂下来,遮住了眼睛。他翘着腿,一只手托着脸,脸上满是不耐,像是待在这种地方让他很不舒服。 李臣看得有些呆了。他长这么大,从没见过这样的人。村里最有钱的朱有福,穿的也只是普通的运动服,跟眼前这个男孩比起来,差得太远了。他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人和人之间的差距竟然这么大。以前他觉得,自己跟朱有福的差距,只要努力赚钱就能补上,可面对眼前的男孩,他突然觉得,有些差距,就像隔着一条跨不过的鸿沟,永远也追不上。 “让一让,让一让!”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中年人走了过来,他身材高大,表情严肃,声音洪亮,一下子就压过了周围的喧闹。李臣后来才知道,这是那个小少爷的管家。 管家皱着眉,看着围着的人群,尤其是那些不停给孩子叮嘱“一定要好好表现”“争取被选中”的成年人,脸色更沉了。“各位乡亲,”他开口说道,“我们是来给小少爷选伴读的,需要让孩子们单独留下来,麻烦各位家长先到旁边等候。” 说着,他身后的两个保镖上前,客气却不容拒绝地把成年人都往旁边引。很快,圈子里就只剩下一群孩子,大概十几个,都是十三四岁的年纪,李臣也在其中。 管家让孩子们排成一队,从左到右站好。李臣性子孤僻,平时就没人愿意跟他站在一起,这会儿更是被排挤到了队伍的最后。他低着头,看着自己沾满泥土的鞋子,心里有些慌——他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也不知道被选中意味着什么,只觉得这里的一切都很陌生,让他很不自在。 小少爷坐在座椅上,目光扫过排队的孩子,眼里满是蔑视。他看着孩子们身上洗得发白的衣服、沾着泥点的鞋子,还有因为紧张而涨红的脸,嘴角撇了撇,显然是打心底里瞧不起这些“脏兮兮”的小孩。 “下一个。”小少爷懒洋洋地开口。 第一个孩子走上前,是村里王屠户家的儿子,长得虎头虎脑的。他站在小少爷面前,紧张得手都不知道往哪放,嘴里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叫王虎,我会……会背书……” 小少爷连眼皮都没抬,挥了挥手:“不行,太笨了。” 王虎愣了一下,只好低着头走了回去。 接下来的孩子一个接一个上前,有的会唱歌,有的会写字,可小少爷要么说“太吵了”,要么说“长得不好看”,要么干脆直接挥手让他们走。没一个能让他满意的。 管家站在旁边,脸色越来越沉。他昨天就跟小少爷说了,这次来选伴读,必须选一个带走,这是老爷的命令,不能违抗。可看小少爷的样子,根本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再这么下去,今天恐怕选不出人来。 他走到小少爷身边,压低声音提醒:“小少爷,老爷吩咐了,今天必须选一个带走,不能耽误时间。” 小少爷不耐烦地“嗯”了一声,眼睛随意地扫过队伍,最后落在了站在最末尾的李臣身上。 李臣穿着最破的衣服,皮肤晒得最黑,头压得最低,双手紧紧攥着衣角,一副很好欺负的样子。 小少爷眼前一亮——就这个吧,看着老实,不会像别的孩子一样吵,而且这么好欺负,以后自己想怎么使唤就怎么使唤。 “那就要他了。”小少爷伸手指着李臣,语气随意得像是在挑选一件不起眼的商品。 然后他抬起头,看向管家,抱怨道:“现在可以走了吗?这破地方我一刻也待不下去了,空气里全是土味。” 他选李臣,根本不是因为李臣有什么优点,只是为了早点离开这个让他厌烦的地方,随便做的决定。 可站在人群外的李臣妈,听到这句话,看到小少爷指着李臣,整个人都懵了。她原本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的,根本没指望李臣能被选中。可现在,好事真的落在了她头上!十万块!还有城里的车房!她这辈子都不敢想的好事,竟然真的来了! 巨大的惊喜像块石头砸在她头上,让她脑子一片空白,眼前一黑,身体晃了晃,“咚”的一声,竟直直地晕了过去。 周围的人一下子乱了起来,有人喊“快掐人中”,有人喊“拿点水来”。李臣站在原地,看着晕倒的妈,又看了看那个一脸不耐的小少爷,还有周围人或羡慕或惊讶的目光,心里一片茫然——他不知道,自己的人生,从这一刻起,就要彻底改变了。 第3章 取名 按理说,现场乱成这样一锅粥,带走孩子的事怎么也该改日再议,可那小少爷却半点没打算松口。 他穿着一身熨得平整的西装,白色衬衫领口系着小领结,站在满是泥点的土路上,像朵不该长在这里的白月季。管家跟在他身后,也是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他硬着头皮上前,对着围上来的村民勉强挤出个笑:“各位乡邻,我家少爷还有事要赶回去,请问有哪个知道这孩子家的?麻烦替我们带带路。” 村民们你看我我看你,没人敢应声。李臣蹲在门板边,手还握着母亲冰凉的手,听见这话身子一僵。他抬头看小少爷,对方却没看他,正低头拨弄着袖口的珍珠纽扣,仿佛眼前的慌乱都与他无关。 “走吧。”小少爷终于开口,声音脆生生的,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劲儿。 李臣咬了咬下唇,又看了眼母亲,婶子在他身后推了推:“去吧,阿大,跟着他们总比在村里饿肚子强。”他这才慢慢站起身,磨磨蹭蹭地跟上管家的脚步。 土路不好走,李臣穿着露脚趾的布鞋,每走一步都能感觉到石子硌着脚心。小少爷的皮鞋踩在泥里,溅起的泥点沾在裤脚,他皱着眉,时不时停下让管家擦干净。李臣跟在后面,眼睛盯着地面,不敢抬头。 走了约莫半个时辰,才到了李臣家。那是间矮矮的土坯房,屋顶的茅草有些已经发黄,院墙是用黄泥糊的,上面还留着他小时候画的歪歪扭扭的小人。院门没关,虚掩着,隐隐约约能看到里面有个人影。 父亲早就得到了消息,不是谁特意报的信,是隔壁的王大爷路过时扯着嗓子喊的。此刻他正坐在屋门槛上抽旱烟,烟杆是用竹子做的,已经被摸得发亮。看见李臣跟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回来,他把烟杆在鞋底磕了磕,烟灰簌簌落在地上。 “你出去。”父亲开口,声音沙哑,没看李臣,只盯着管家。 李臣愣了愣,站在原地没动。管家上前一步,从皮包里掏出个信封,递到父亲手里:“这是一点心意,孩子跟着我们,您放心。”父亲接过信封,捏了捏,没说话,只是又朝李臣摆了摆手:“出去等着。” 李臣这才慢慢退到院门口,蹲在地上。院里种着一棵老槐树,刚抽出新叶,嫩绿色的叶子在风里轻轻晃。他伸手揪了根刚冒头的草,草叶上还带着露水,凉丝丝的。他一遍又一遍地扯着草,直到草叶被揉得不成样子,手指也沾了泥,还是没停下。他不知道自己是紧张,还是难过,只觉得心里堵得慌,像压了块石头。 小少爷就站在他旁边,双手插在裤兜里,看着院墙上的小人画。他对屋里的谈话一点兴趣都没有,因为他知道,结果早就定了。毕竟从小到大,只要是他想要的东西,就没有得不到的。 他的目光慢慢落在李臣身上。李臣很黑,是那种被太阳晒透了的麦色,胳膊上的肌肉线条很明显,一看就是常干活的。他穿着件洗得发白的短褂,领口都磨破了,裤子也短了一截,露出脚踝。头发是用推子推的,有些地方推得太浅,有些地方又太深,看着参差不齐。可他的眼睛很亮,像夜里的星星,瞳孔黑沉沉的,配上高挺的鼻子,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就像田埂上长的野草,看着不起眼,却透着股韧劲,风怎么吹都倒不了。 小少爷心里忽然有点痒痒的,像有只小虫子在爬。他以前见过的孩子,不是像他一样穿着讲究、说话细声细气,就是家里条件好却怯生生的,从没见过这样的。 “喂。”他开口,声音打破了院里的安静。他抬起脚,锃亮的皮鞋轻轻蹭了蹭李臣的大腿。 李臣停下手里的动作,没抬头,声音闷闷的:“咋了?” “刚刚好像没问过,你叫什么名字啊?”小少爷弯了弯腰,看着他的头顶。 李臣的头埋得更低了些:“李一……不过他们都叫我李阿大,因为我是家里最大的。”他家里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爹娘总说他是老大,要让着弟弟妹妹,连名字都取的这么随意。 “李阿大?”小少爷惊讶地叫出声,声音拔高了些,“这名字也太难听了吧!你就不知道反抗吗?还是你们村里都这么称呼人的?”他长这么大,听见过的名字不是“文轩”就是“子墨”,从没听过这么土气的名字。 李臣终于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小少爷的脸很白,眼睛很大,睫毛长长的,像画里的人。可他眼里的嫌弃太明显了,李臣又赶紧低下头,抿着嘴不说话。他怎么没反抗过?小时候他跟娘说不想叫阿大,娘只摸了摸他的头,说“名字就是个称呼,别较真”。后来他也就习惯了,反正大家都这么叫。 小少爷见他不说话,心里有点后悔。当初在村口看见李臣,是觉得他看着老实,不像别的孩子那样咋咋呼呼,才决定带他回去的。可现在看来,老实是老实,却也太闷了——如果对他这个“主人”也这幅态度,那他带回去好吃好喝地供着,有什么意思? 他皱着眉,琢磨了一会儿,忽然有了主意。或许自己应该改造他,就从最基础的名字开始。他从口袋里掏出一条帕子,帕子是天蓝色的,上面绣着小小的栀子花,还残留着淡淡的香气。 他弯腰,用帕子隔着,轻轻托起李臣的脸。李臣的脸有点脏,沾着泥和草屑,帕子一擦,就留下了一道白印。小少爷强迫他抬起头,让那双明亮的眼睛正好倒映出自己的模样:“我不管你以前叫什么了。不过以后跟着我,你绝对不许叫这个……李这个姓还行,就不用改了,但你那‘一’字实在是太土了。” 李臣茫然地看着他,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臣这个字不错,”小少爷眼睛亮了亮,接着说,“不如你以后就叫李臣吧!怎么样?是不是好听又好记?”他昨天在书房里看《论语》,正好看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觉得“臣”字又文雅又有气势,用来当名字正好。 “李臣……?”李臣小声重复了一遍,嘴唇动了动,还是没太明白。这个名字他从没听过,比“李一”难念多了。 “对,就是李臣。”小少爷兴致勃勃地看着他,脸上露出了笑容。这是他第一次为自己的“所有物”取名字,心里又兴奋又得意,连李臣脸上的泥都不觉得脏了。他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根木棍,木棍上还沾着泥和草,他拿着木棍在地上画了起来:“你看,李是木子李,上面一个‘木’,下面一个‘子’;臣是臣子的臣,上面一个‘臣’字。” 他画得很认真,一笔一划都很清楚,泥土被木棍划出一道道痕迹。画完了,他直起腰,看着李臣:“这个名字就意味着你是我的陪读,以后你就叫李臣了,记住了吗?” 李臣蹲在地上,看着地上的两个字。阳光照在字上,泥土的颜色更深了些。 这时,父亲走了出来,手里还拿着那个信封,信封已经被他折了起来,放进了口袋。他看了看李臣,又看了看小少爷,嘴唇动了动,最终只说了句:“走吧,别耽误人家的事。” 李臣站起身,又看了眼父亲,父亲却已经转身回屋了,院门被轻轻关上。他心里有点酸,却还是跟着小少爷和管家往外走。走了几步,他忽然想起什么,回头看了眼那间土坯房,还有院墙上他画的小人。 小少爷注意到他的难过,他安慰似地拍了拍李臣的肩膀:“别回头了,以后你就跟我住了,比这里好得多。” 李臣闻言低下头,脚步慢了些。 半晌,他突然问:“少爷,十万块钱很多吗?” 小少爷先是一愣,然后很快思考起这个问题,“也……不算吧,大概就是我过年的压岁钱。” “那对种庄稼的人来说很多吗?” 小少爷沉默。他对这些东西又不了解,只含糊地说,“应该吧,大米三块钱一斤,你自己算算。” 李臣真的掰起手指,这么一算,他才发现自己竟然值三万多斤剥了壳的稻子。 他的步子终于加快了些。 他走了,很值。 第4章 进城 村口老槐树下的土路上,早就围了不少人。黑色的轿车停在土路中间,车身锃亮得能照见人脸上的褶子,连车轱辘上都没沾半点泥星子,跟周围满是坑洼的泥巴地格格不入——刚下过雨的土路上,到处是深浅不一的泥坑,村民们的布鞋、胶鞋上都裹着厚厚的黄泥,有的裤脚还沾着草屑,一走动就往下掉泥渣。 村民们个个瞪大眼睛看着那车,有人还下意识地揉了揉眼睛,似是要把这辆黑漆漆的大东西盯出个洞来。王婶子拽着自家小孙子的手,压低声音念叨:“我的娘哎,这得值多少钱?你看这漆,亮得跟镜子似的,比镇上供销社橱窗里摆的自行车还好看!”旁边的刘大爷叼着旱烟袋,烟杆都忘了往嘴里送,眯着眼打量着车身:“这就是城里有钱人坐的车吧?我年轻时候去县城,也就见过公社书记的吉普车,跟这个比差远了。” 人群里的议论声嗡嗡的,有好奇,有羡慕,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局促。李臣就站在人群边缘,穿着洗得发白的衣服,在他人艳羡的目光里,一步一步慢慢朝那辆车走过去。 这是李臣第一次见这么干净、贵气的东西。村里以前最阔气的是张大户,前年买了辆二手的大面包车,逢年过节开着在村里转两圈,喇叭按得震天响,那会儿全村人都围着看,张大户脸上的笑就没断过。可现在跟眼前这黑色轿车比起来,那面包车就跟蒙了层灰的旧铁皮似的,连车玻璃都没这么透亮。 管家动作熟练地拉开后座的车门,将小少爷请了进去李臣看着管家拉车门的动作,心里悄悄记下。随后等管家关上车门,他才挪到另一侧车门旁,学着管家的样子,伸手握住了车门把手。金属的把手冰凉,跟他满是老茧的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轻轻一拉,车门“咔嗒”一声开了,一股淡淡的香味从车里飘出来,不是村里熟悉的柴火味、泥土味,而是一种说不上来的、好闻的味道。 李臣弯下腰,沾满黄泥的胶鞋刚要往车里踏,脚在半空中顿住了。他低头看着鞋底厚厚的泥巴,又看了看车里干净的地毯——那地毯是浅灰色的,看着就软和,要是踩上去,肯定会留下一串泥印子。他犹豫了下,慢慢收回脚,蹲下身,从旁边的草垛上扯了根干草,想把鞋底的泥巴刮掉,可干草太脆,没刮两下就断了。 周围的村民还在看着,有人忍不住小声议论:“这孩子咋还不上车?”“怕是怕弄脏了车吧?”李臣的脸有点发烫,他抬头看了看车里,小少爷正靠在座椅上,好像没注意到他这边。他赶紧把自己还算干净的左袖子拽了拽,然后用袖子在鞋底来回蹭——左袖子是前几天娘刚帮他补过的,补丁是新的,没沾多少泥。他蹭得很仔细,先蹭鞋尖,再蹭鞋跟,连鞋底边缘的泥都没放过,直到鞋底看着没那么脏了,这才慢慢站起身,弯着腰,小心翼翼地钻进了车里。 刚坐下来,李臣就感觉屁股底下软乎乎的,跟家里的木板凳完全不一样。他不敢靠椅背,后背挺得笔直,双手放在膝盖上,连呼吸都放轻了,生怕碰坏了车里的东西。 小少爷在车上目睹了全程,他的目光落在李臣袖子的污渍处——刚才蹭泥巴的时候,袖子上沾了不少黄泥,还蹭破了一点补丁的边角。小少爷没忍住,“嗤”地笑了一声,声音不大,但在安静的车里听得很清楚。李臣的身子僵了一下,头埋得更低了。 这时,小少爷半好心地说道:“你不用这么小心。” 李臣心里一动,抬起头,有些不好意思地红了脸,嘴角还带着点感激的笑意。他还以为小少爷是在体恤自己,知道自己怕弄脏车,所以特意安慰他。可还没等他说句“谢谢”,就听小少爷又补充道:“毕竟这车从你坐上来那刻就注定要大清洗,你弄脏点也没关系。” 这话像一盆冷水,一下子浇在了李臣的头上。他脸上的笑意瞬间消失了,嘴唇动了动,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啥。他低下头,盯着自己鞋底残留的一点泥巴,手指紧紧攥着衣角,指甲都快嵌进肉里了,整个人僵在那里,不知所措。 车厢里又安静了下来,只有窗外村民们的议论声还隐隐约约传进来。李臣能感觉到小少爷的目光时不时落在自己身上,那目光里带着点轻视,让他浑身不自在,只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没过多久,管家上了驾驶座,发动了汽车。引擎发出一阵低沉的轰鸣声,车身轻轻抖了一下,然后慢慢往前开。李臣赶紧扒着车窗,看向外面——他想再看看村里的样子,看看这些熟悉的人。 汽车缓缓驶离老槐树下,围在周围的村民慢慢往后退,有人挥着手,有人还在念叨着什么。李臣看着他们的脸,张大爷、王婶子、还有隔壁的小胖……这些平日里常见的人,随着汽车往前开,慢慢变小了。他使劲睁着眼睛,生怕错过什么,眼看着成群的村民在他眼里一点点缩小,最后变成了一个个小黑点,跟地上的泥巴差不多颜色。 汽车开得越来越快,路边的杨树飞快地往后退,树叶“哗哗”地响,像是在跟他告别。李臣的目光扫过路边的房子——二叔家的土坯房,房顶上还晒着玉米;小胖家的砖瓦房,院墙上画着卡通画;村口的小卖部,门口挂着的红色幌子还在飘;还有村里的学校,土操场上还能看到几个孩子在跑……那些他曾经熟到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东西,正一点点往后退,逐渐离他远去。 忽然,李臣的眼睛亮了一下——他看到了两个骑着自行车的小人,在路边的土路上吃力地往前骑。那自行车看着很旧,车身掉了漆,车轮还歪歪扭扭的。骑车的是他的二弟和三妹,二弟才十岁,个子还没自行车高,只能踮着脚蹬踏板,脸憋得通红;三妹更小,才八岁,坐在后座上,双手紧紧抓着二弟的衣服,头发被风吹得乱蓬蓬的。 大概是从娘那里听到他这个哥哥要走了,二弟和三妹不知从哪借来了这辆旧自行车,一路追了过来。汽车开得快,他们俩骑得气喘吁吁,自行车在土路上颠簸着,好几次差点撞到路边的石头。车尾气飘过去,两人被呛得直咳嗽,明明吃了一嘴的灰,却还是倔强地举着手,朝着李臣的方向使劲挥舞。 “哥——别走!!”李臣虽然听不见他们的声音,但看他们的口型,一下子就知道他们想要说什么。二弟的嘴巴张得大大的,脸上满是着急;三妹的眼睛红红的,好像快哭了。 李臣的鼻子一下子酸了,眼泪瞬间涌了上来。他赶紧抬起手,朝着二弟和三妹挥了挥,嘴巴动着,想说“你们回去吧”,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哽咽。他想起了他们小时候,那时候家里穷,爹娘忙着种地,他们三个总是黏在一起。春天的时候,一起去田埂上挖野菜;夏天的时候,一起去小河里摸鱼;秋天的时候,一起帮爹娘收玉米;冬天的时候,一起在屋里烤红薯……那时候的日子虽然苦,可他们三个无疑是家里最亲密的人,有什么好吃的,总是先想着对方;有什么好玩的,也会一起分享。 可是现在,这点牵绊不足以改变任何事。李臣知道,自己能被城里的有钱人家选中,去当小少爷的陪读,已经是天大的幸运了——村里多少孩子想有这样的机会都没有,他能去城里读书,还能挣钱补贴家里,已经是占了大便宜。所以即使心里再难受,即使想哭,他的眼泪也只能无声地流,顺着脸颊往下掉,滴在干净的裤子上,晕开一小片湿痕。 小少爷看了他一眼,大概是觉得他有点吵。可李臣已经哭得很小心了。所以小少爷没说话,他只是从包里拿出一本书,又掏出mp3,隔绝了李臣的悲伤。 路上很快只剩下引擎的轰鸣声和车轮碾过路面的声音。 李臣就这样进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