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岁情》 第1章 第 1 章 九月的风还带着夏末的余温,市一中的开学典礼在塑胶跑道上拉开帷幕。路晓恋站在高二(3)班的队伍里,额前碎发被风吹得轻轻晃动,目光却不由自主地飘向了主席台上的男生。 那是周岁铭,理科班的“双料学霸”——上次月考总分年级第一,物理竞赛还拿了省奖。此刻他穿着洗得发白的白衬衫,袖口整齐地卷到小臂,露出腕骨分明的手。手里的发言稿被他捏得微卷,声音透过麦克风传来,不疾不徐,像初秋的雨落在青石板上,清透又沉稳。 “……愿我们都能在追逐光的路上,成为光。”他收尾时抬了下头,目光扫过台下的人群,恰好与路晓恋的视线撞在一起。不过一秒,路晓恋像被烫到似的低下头,指尖攥紧了校服衣角,耳尖却悄悄红了。她能感觉到心跳在胸腔里“咚咚”地响,像藏了只乱撞的兔子。 开学典礼结束后,路晓恋从同桌陈佳佳口中扒来了更多关于周岁铭的消息:“他超爱读诗的,每天下午放学都会去学校后面的旧书市淘绝版诗集,听说家里的书架都堆不下了。”陈佳佳一边说,一边用胳膊肘碰了碰路晓恋,“你刚才看他的眼神都直了,该不会是……” “才没有!”路晓恋慌忙打断,却忍不住在心里记下了“旧书市”这个地名。 三天后的下午,路晓恋提前半小时收拾好书包,绕了远路去了旧书市。那是条窄窄的巷子,两侧摆满了旧书摊,泛黄的书页在风里翻动,带着油墨和时光的味道。她沿着巷子慢慢走,眼睛却在人群里搜索那个熟悉的身影。 终于,在巷子尽头的摊位前,她看到了那个穿白衬衫的男生。周岁铭蹲在地上,背对着她,专注地翻着一摞旧诗集,阳光透过头顶的梧桐叶,在他的发梢洒下细碎的光斑。路晓恋屏住呼吸,假装翻看旁边摊位的《纳兰词》,眼角余光却牢牢锁着他。 不知过了多久,周岁铭起身要走,路晓恋慌了神,转身想躲,却没注意到脚下的台阶,“哎呀”一声险些摔倒。一只温热的手及时扶住了她的胳膊,带着淡淡的皂角香。 “小心。” 路晓恋猛地抬头,撞进周岁铭带着一丝疑惑的眼眸里。他的眼睛很亮,像盛着夏夜的星星,睫毛很长,垂下来时在眼下投出浅浅的阴影。“谢……谢谢。”她结结巴巴地说完,像只受惊的兔子,挣开他的手飞快地跑开了,连掉在地上的《纳兰词》都忘了捡。 跑出巷子很远,路晓恋才停下来,靠在墙上大口喘气。她摸了摸自己的脸颊,烫得惊人,脑海里却反复回放着刚才他扶着自己胳膊的触感,还有那句温柔的“小心”。 而巷子那头,周岁铭捡起地上的《纳兰词》,看着路晓恋慌乱的背影,嘴角不自觉地勾起一抹极淡的笑。他翻了翻书页,在扉页上看到了“路晓恋”三个字,字迹娟秀,带着点小女生的认真。 第2章 第 2 章 自从旧书市的“意外”后,路晓恋在学校里遇见周岁铭的次数似乎多了起来。 早上在食堂排队,她总能在前面不远处看到他的背影,闻着他身上淡淡的皂角香,连手里的馒头都变得甜了;课间去洗手间,偶尔会在走廊转角和他偶遇,他会点头说声“早”,声音轻轻的,却能让路晓恋的心跳漏半拍;晚自习前的操场,他常和朋友打羽毛球,她就坐在看台上,假装刷题,实则用余光描摹他挥拍的动作,看他笑起来时露出的小虎牙。 路晓恋开始偷偷为他做些小事。知道他打完球爱喝冰镇可乐,她每天都会提前十分钟去小卖部,买一瓶放在他常坐的休息区长椅上,然后躲在树后,看他发现可乐时微微惊讶的表情。有时他会四处张望,路晓恋就赶紧把头埋进怀里,生怕被他发现。 周岁铭并非毫无察觉。他注意到这个总是在他身边“巧合”出现的女孩——会在图书馆选他对面的座位,会在他值日时悄悄帮他擦黑板,会把他掉在地上的笔捡起来,红着脸递给他。她的眼神干净又带着点羞怯,像林间的小鹿,让他忍不住想靠近。 那天打完球,周岁铭又在长椅上看到了冰镇可乐。他没有立刻打开,而是拿着可乐,绕到树后,果然看到了那个缩成一团的小身影。路晓恋正低着头,手指抠着校服下摆,耳朵尖红红的。他忍不住笑了,轻轻走过去,把可乐递到她面前:“是你送的?” 路晓恋吓了一跳,抬头看到是他,脸瞬间红到了脖子根,支支吾吾说不出话。周岁铭没再追问,只是把可乐塞回她手里:“我不太爱喝可乐,你自己喝吧。”说完,他转身走了,走了两步又回头,补充了一句,“谢谢你。” 路晓恋拿着可乐,愣在原地,心里却像被灌满了蜜。第二天,她在抽屉里发现了两支草莓味甜筒,旁边放着一张便签,字迹工整,带着点男生的利落:“昨天的可乐,谢啦。这个给你,草莓味的,应该合你口味。” 路晓恋拿着甜筒,站在走廊里,望着周岁铭和朋友打闹的背影,眼泪差点掉下来。她把便签小心翼翼地夹进日记本,在旁边画了一个小小的爱心,又在下面写了一行字:“今天的甜筒,是草莓味的心动。” 从那以后,他们之间多了一种无声的默契。路晓恋会在他的桌角放一颗薄荷糖,他会在她的笔袋里塞一张写着数学公式的便签;她会帮他整理课桌上的试卷,他会在她被难题困住时,悄悄把解题思路写在草稿纸上推过去。 陈佳佳看出了端倪,课间时趴在桌上问她:“你和周岁铭是不是有点什么?他上次居然帮你捡笔了!”路晓恋红着脸否认,心里却甜滋滋的,像揣了颗 第3章 第 3 章 高三的生活像上了发条,模拟考的压力像一张无形的网,笼罩着每一个人。路晓恋把更多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却也没停下对周岁铭的喜欢——她会在他熬夜复习时,悄悄在他桌上放一杯热牛奶;会在他感冒时,把感冒药和润喉糖放在他书包里;会在他生日那天,折了一百只纸鹤,偷偷挂在他的课桌旁。 然而,青春的暗恋从不只有甜蜜。路晓恋的同班同学孟溪,也喜欢周岁铭。孟溪性格开朗大方,不像路晓恋那样害羞,她会主动找周岁铭讨论题目,会在他生日时送他昂贵的钢笔,会在班里大声说“我觉得周岁铭超帅的”。 路晓恋看在眼里,心里酸酸的,却只能默默躲在一边。她觉得自己配不上周岁铭——他是年级第一,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而她只是中等成绩,平凡又普通。这种自卑让她开始刻意疏远周岁铭,不再送他可乐,不再和他偶遇,甚至在走廊里看到他,都会绕着走。 周岁铭察觉到了她的反常。他找她说话,她总是低着头,寥寥几句就躲开;他给她写便签,她再也没有回复。他心里有点慌,却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 直到有一天,班里开始流传谣言——说路晓恋“倒追”周岁铭,被拒绝后还不死心,偷偷跟踪他;说她送可乐、折纸鹤,都是“死缠烂打”。谣言越传越离谱,有人甚至在背后嘲笑她“自不量力”。 路晓恋听到这些话,心里像被针扎一样疼。她躲在洗手间里哭了很久,觉得自己的喜欢像个笑话。那天晚自习,她收拾好书包,想提前离开,却被孟溪拦在了教室门口。 “路晓恋,你别再缠着周岁铭了,”孟溪抱着胳膊,语气带着嘲讽,“你以为他会喜欢你吗?别做梦了。” 路晓恋咬着嘴唇,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却倔强地不肯掉下来。就在这时,周岁铭走了过来,把路晓恋护在身后,眼神冷冷地看着孟溪:“请你不要随意议论别人的私事,尤其是在你并不了解真相的情况下。” 孟溪愣住了,没想到周岁铭会为了路晓恋跟她翻脸。“我……”她还想辩解,却被周岁铭打断:“而且,不是她追我,是我喜欢她。” 这句话像一颗炸弹,在教室里炸开了锅。路晓恋猛地抬头,看着周岁铭的背影,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周岁铭转过身,轻轻擦掉她的眼泪,声音温柔得能掐出水:“别怕,有我在。” 那天之后,谣言渐渐平息了。孟溪不再纠缠周岁铭,也不再和路晓恋说话,但路晓恋并不在意——她知道,自己有了可以依靠的人。 第4章 第 4 章 高考如期而至。走进考场前,周岁铭把一支笔塞到路晓恋手里:“别紧张,我在外面等你。”路晓恋点点头,握紧了笔,心里却踏实了很多。 考试结束的铃声响起时,路晓恋走出考场,一眼就看到了站在树荫下的周岁铭。他穿着白衬衫,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看到她,笑着挥了挥手。阳光落在他身上,像镀了一层金,让路晓恋想起了开学典礼那天的他。 “考得怎么样?”他走过来,把矿泉水递给她。 “还好,”路晓恋喝了口水,小声问,“你呢?” “应该没问题。”他笑了笑,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动作自然又温柔。 成绩出来那天,路晓恋考得不错,超出了一本线五十分;周岁铭更是厉害,总分年级第一,稳稳能上北方的顶尖学府物理系。填报志愿时,他们却面临了第一次重大的考验——路晓恋的梦想是去南方的中文系,而周岁铭的志愿在北方,两地相隔两千多公里。 “我们……一定要分开吗?”路晓恋坐在操场的看台上,咬着嘴唇,声音里带着哽咽。她不敢看周岁铭的眼睛,怕看到他的犹豫。 周岁铭握住她的手,他的手很暖,能给她安全感。“距离不是问题,”他的眼神很坚定,“我相信我们的感情。而且,这只是暂时的,我会努力,以后我们一定能在同一个城市。” 他从书包里拿出一个纸鹤,叠得整整齐齐,上面写着“岁岁平安”。“这个给你,”他把纸鹤塞进她的口袋,“想我的时候,就看看它。我们可以每天视频,每周写信,我会攒钱去看你,好不好?” 路晓恋用力点头,眼泪掉在他的手背上。“好,”她哽咽着说,“我也会努力,等我们在同一个城市了,就再也不分开。” 开学那天,周岁铭去火车站送路晓恋。火车开动时,路晓恋趴在窗户上,看着他的身影越来越小,眼泪又忍不住掉了下来。周岁铭站在站台上,挥着手,直到火车消失在视线里,才慢慢转身。他口袋里也放着一个纸鹤,上面写着“恋恋如意”——是他偷偷从路晓恋的纸鹤里拿的,想她的时候,就拿出来看看。 第5章 第 5 章 大学的生活和高中截然不同。路晓恋在南方的城市,每天面对的是湿热的天气、陌生的同学,还有繁重的专业课;周岁铭在北方的校园,忙着适应高强度的物理实验,参加各种学术讲座,认识新的朋友。 异地恋的第一个难题,是时差。虽然没有跨时区,但南方和北方的作息不同——路晓恋习惯晚上十点睡觉,而周岁铭经常要熬夜做实验,凌晨才能休息。有一次,路晓恋等他的视频电话,等到十二点还没等到,忍不住给他发了消息,却没收到回复。她心里有点慌,翻来覆去睡不着,担心他出了什么事。 直到凌晨一点,周岁铭的电话才打过来。他的声音带着疲惫,说实验出了点问题,忙到现在才结束。路晓恋听着他的声音,眼泪差点掉下来,却只能说:“你别太累了,注意身体。” “对不起,让你等久了,”周岁铭的声音里满是愧疚,“下次我一定提前告诉你。” 从那以后,他们约定每天晚上九点视频,不管多忙,都会抽出时间。路晓恋会跟他说学校的趣事——食堂的糖醋排骨很好吃,图书馆的猫咪很粘人,室友给她织了围巾;周岁铭会跟她讲实验的进展,说他认识了一个很厉害的教授,还跟她吐槽北方的冬天太冷,出门要穿好几层衣服。 周末的时候,他们会写信。路晓恋的信里,会夹上一片枫叶,或者一朵干花,写下她的思念;周岁铭的信里,会画一些可爱的小漫画,比如他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冻得缩成一团的样子,逗她开心。 只是,思念还是会在不经意间涌上心头。路晓恋看到室友和男朋友一起去食堂,会想起高中时和周岁铭在食堂排队的日子;看到情侣在操场散步,会想起他陪她在操场看星星的夜晚。有一次,她在图书馆看到一本《飞鸟集》,想起旧书市的初见,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 周岁铭也一样。实验遇到难题时,他会想起路晓恋鼓励他的话;看到别人喝可乐,会想起她偷偷送可乐的样子;冬天走在雪地里,会想起她怕冷,想把她裹在怀里。有一次,他路过小卖部,看到草莓味甜筒,立刻买了两支,却发现身边没有那个会脸红的小女生,心里有点空落落的。 第6章 第 6 章 异地恋的第二个难题,是误会。 那天,路晓恋的班级组织团建,去郊外的民宿玩。晚上大家一起烧烤,一个男生帮她递了烤串,还跟她聊了很久的文学。路晓恋觉得没什么,就拍了张合照,发在了朋友圈,配文:“团建很开心,认识了新朋友。” 没想到,周岁铭看到后,心里有点不舒服。他看到路晓恋和那个男生笑得很开心,心里酸酸的,忍不住给她发了消息:“那个男生是谁?” 路晓恋觉得他有点小题大做,回复:“就是同班同学啊,一起聊了聊文学。” “你们聊得很开心嘛。”周岁铭的语气里带着点醋意。 “你怎么回事啊?就是普通朋友而已。”路晓恋有点生气,觉得他不信任自己。 “我只是担心你。” “担心我?还是不信任我?” 两人越说越激动,最后吵了起来。路晓恋挂了电话,躲在被子里哭了很久,觉得他不理解自己;周岁铭也很委屈,他只是太在乎她,怕失去她。 接下来的几天,他们陷入了冷战。路晓恋不给他发消息,不接他的电话;周岁铭也憋着气,想等她先道歉。但没过多久,路晓恋就后悔了——她想起他们的约定,想起他对她的好,心里很不是滋味。 那天晚上,路晓恋忍不住给周岁铭发了消息:“对不起,我不该跟你吵架。” 没过几秒,他的电话就打了过来。“对不起,是我不好,”他的声音带着点沙哑,“我不该怀疑你,我只是太想你了。” 路晓恋听到他的声音,眼泪又掉了下来。“我也想你,”她说,“以后我们有话好好说,不要再冷战了好不好?” “好,”周岁铭的声音很温柔,“我明天就买票去看你。” 第二天,周岁铭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出现在路晓恋的宿舍楼下。他穿着厚厚的外套,脸上带着疲惫,却笑得很开心。路晓恋扑进他怀里,放声大哭,所有的委屈和误会都烟消云散了。 那次重逢后,他们学会了更坦诚地表达自己的想法。有了误会,会立刻沟通;有了思念,会直接说出来。他们知道,异地恋不容易,只有互相理解、互相包容,才能走得更远。 第7章 第 7 章 大学四年,路晓恋和周岁铭都在慢慢成长。 路晓恋在中文系找到了自己的方向,她喜欢写作,经常在文学杂志上发表文章。每次发表了新作品,她都会第一时间发给周岁铭,他会认真读完,给她提建议,鼓励她坚持自己的梦想。有一次,她的文章获得了全国大学生文学奖,周岁铭特意请假去看她领奖,在台下为她鼓掌,眼里满是骄傲。 周岁铭也在物理系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他参与了一个重要的科研项目,经常泡在实验室里,熬夜做实验、写报告。路晓恋知道他辛苦,会每天给他发消息,提醒他按时吃饭、睡觉;会在他压力大的时候,给他寄去他喜欢 第8章 第 8 章 路晓恋在中文系的第三个年头,终于找到了自己真正热爱的方向。那天她在图书馆翻到一本民国时期的散文合集,扉页上模糊的钢笔字迹、字里行间藏着的细腻心事,像一束光撞进她心里——她想做文字的“拾荒者”,把那些被时光淹没的故事重新整理、记录下来。 这个念头冒出来的第一秒,她就拨通了周岁铭的电话。彼时是北方的深夜,周岁铭刚结束实验室的工作,手机贴在耳边时还带着室外的寒气,声音却依旧温柔:“怎么这么晚还没睡?是不是又在赶论文?” “不是,”路晓恋的声音里藏着抑制不住的雀跃,“我找到想做的事了!我想整理老故事,就像……就像把散在地上的珍珠串成项链那样。”她絮絮叨叨地说着自己的想法,从民国散文讲到老家阁楼里奶奶留下的旧日记本,连窗外飘起的南方细雨都觉得格外可爱。 电话那头的周岁铭没打断,只是偶尔“嗯”一声,听她讲完才轻声说:“很好啊,路晓恋的‘珍珠项链’,一定是最特别的。”他顿了顿,补充道,“下周我有个学术会议在你学校附近开,到时候我们去看看你说的那个旧书摊好不好?” 路晓恋的心瞬间被填满了。挂了电话,她抱着枕头在床上滚了一圈,把周岁铭的话翻来覆去想了好几遍,连草稿本上都不自觉画满了小小的纸鹤——那是他们约定的“思念符号”。 一周后,路晓恋在学校门口的公交站等周岁铭。北方来的风把他的头发吹得有些乱,黑色大衣上沾着细碎的雪粒,却还是第一时间朝她伸出手:“冷不冷?”他的手掌裹着她的手,把寒气都挡在了外面,指尖还带着她爱吃的糖炒栗子的温度——是他特意绕路买的,知道她冬天总馋这口。 他们真的去了学校附近的旧书摊。老板是个头发花白的老人,看到路晓恋就笑着说:“小姑娘又来啦?上次你要的那本《寄小读者》我给你留着呢。”周岁铭跟在她身边,看她蹲在摊位前翻书时眼睛发亮的样子,看她跟老板讨价还价时有点不好意思的模样,忽然觉得这样的时光特别珍贵——好像不管隔着多少公里,只要他们站在一起,就能把异地的空缺都补满。 路晓恋果然在旧书堆里找到一本泛黄的《民国女子散文选》,里面夹着一张褪色的老照片:穿旗袍的女子站在柳树下,手里拿着一本书,笑容温柔。她小心地把书抱在怀里,转头对周岁铭说:“你看,这就是我想找的‘珍珠’。” 周岁铭揉了揉她的头发,从包里拿出一个笔记本——是他特意买的牛皮纸封面本子,扉页上写着“路晓恋的故事集”,字迹比高中时更挺拔,却依旧藏着认真。“以后把找到的故事都写在这里,”他说,“等我们攒够一本,就去印成小书,好不好?” 那天晚上,他们坐在学校的长椅上,分享一袋糖炒栗子,看南方的月亮挂在香樟树上。路晓恋靠在周岁铭的肩膀上,听他讲实验室里的趣事——说有次做实验时不小心把试剂弄洒,被教授笑着“罚”打扫一周;说他的师兄偷偷在实验室养了一盆多肉,每天跟它“汇报”实验进度。她偶尔插句话,笑声被风吹得飘远,连远处情侣的打闹声都成了背景音。 分开时,周岁铭把会议资料里夹着的一张便签递给她,上面画着一个小小的实验室,窗边站着两个牵手的小人,旁边写着:“等我回来,一起把‘珍珠项链’串完。”路晓恋把便签夹进那本《民国女子散文选》,觉得心里的某个角落,正慢慢长出温暖的藤蔓。 而周岁铭在回北方的火车上,打开手机里的备忘录,写下:“今天看到路晓恋翻旧书时的样子,比实验室里的任何数据都好看。她的梦想,要陪她一起实现。”他不知道,路晓恋也在自己的日记本里写了相似的话——“周岁铭的手,不仅能写复杂的物理公式,还能为我画可爱的小人。他的未来,我想一直参与。” 大学第四年,路晓恋的“故事集”已经写了大半。她带着整理好的几篇文章,参加了全国大学生文学创作大赛,没想到真的拿了奖。颁奖典礼在北方的一座城市举办,她没告诉周岁铭,想给他一个惊喜。 当她拿着获奖证书,出现在周岁铭的实验室门口时,他正在黑板上写着复杂的公式,粉笔灰落在肩膀上。听到门口的动静,他回头看到她,手里的粉笔都掉在了地上:“你怎么来了?不是说这周要赶稿子吗?” “给你看个东西,”路晓恋把证书递到他面前,眼睛亮晶晶的,“你的‘珍珠项链’,获奖啦!” 周岁铭接过证书,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忽然把她抱进怀里。实验室里还有其他同学,路晓恋的脸瞬间红了,却还是紧紧抱着他的腰。他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带着点哽咽:“我就知道,我女朋友最厉害了。 那天晚上,周岁铭请实验室的同学吃饭。大家都在起哄,说“周师兄终于不用每天对着实验数据想女朋友了”,说“路师姐的文章我们都看过,写得超棒”。路晓恋坐在周岁铭身边,听他跟同学说“我女朋友特别厉害,以后要当作家”,心里甜得像喝了蜜。 散场后,他们走在北方的街头,雪下得很小,落在头发上就化了。周岁铭牵着她的手,忽然说:“我申请了南方一所科研机构的offer,等毕业就过去,我们再也不用异地了。” 路晓恋停下脚步,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里映着路灯的光,像盛着星星,和高中时她第一次在开学典礼上看到的样子,一模一样。“真的吗?”她的声音带着点颤抖。 “真的,”周岁铭点头,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纸鹤,上面写着“不再分离”,“之前怕你担心,没敢告诉你,现在拿到offer了,终于可以说了。路晓恋,以后你的故事里,会有我;我的未来里,也一定会有你。” 路晓恋接过纸鹤,眼泪掉在上面,晕开了字迹。她知道,这场跨越两千多公里的异地恋,终于要迎来圆满的结局;她和周岁铭的故事,从高中时的偷偷张望,到大学时的互相陪伴,终于要走进新的篇章。 第9章 第 9 章 大学毕业季的风,带着离别和期待。路晓恋忙着整理自己的“故事集”,准备交给出版社;周岁铭则在处理实验室的收尾工作,打包行李,等着去南方和她汇合。 毕业答辩那天,路晓恋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手里拿着自己的“故事集”,站在讲台上。她讲自己如何在旧书摊找到灵感,如何在无数个深夜修改文字,如何在异地恋的日子里,靠着周岁铭的鼓励坚持下来。讲到最后,她看着台下的评委,轻声说:“这本故事集里,藏着我的梦想,也藏着我和一个人的约定。谢谢他,陪我走过最难忘的四年。” 答辩结束后,她在教学楼门口看到了周岁铭。他穿着西装,手里捧着一束向日葵,是她最喜欢的花。“恭喜毕业,路作家,”他笑着把花递给她,“答辩很成功,我在外面都听到了。” 原来,他提前结束了北方的工作,特意赶回来参加她的毕业答辩。路晓恋抱着向日葵,靠在他怀里,闻着他身上熟悉的皂角香,忽然觉得毕业也没那么伤感了——因为她知道,告别是为了更好的重逢。 他们一起参加了学校的毕业典礼。穿着学士服,在校园里拍照——在图书馆前,他们曾隔着一张桌子刷题;在操场的看台上,他们曾一起看星星;在食堂的窗口前,他们曾排队买过同一碗牛肉面。每一个地方,都藏着他们的回忆。 陈佳佳抱着相机,给他们拍了很多照片。“真羡慕你们,”陈佳佳笑着说,“从高中到大学,还能这么好。以后我结婚,一定要请你们当伴郎伴娘。” 路晓恋和周岁铭相视一笑,眼里都是对未来的期待。他们知道,这份感情能走到现在,不容易——有高中时的小心翼翼,有异地时的误会争吵,有无数个思念的夜晚,但幸好,他们都没放弃。 毕业旅行,他们去了路晓恋一直想去的海边。清晨,他们一起看日出,太阳从海平面升起,把海水染成金色;傍晚,他们在沙滩上散步,脚印被海浪冲走,又重新留下;晚上,他们坐在海边的民宿里,听着海浪声,分享着对未来的规划——路晓恋想继续写故事,开一家小小的书店;周岁铭想在科研领域做出成绩,给她安稳的生活。 “以后我们的书店,要在窗边放一张桌子,”路晓恋靠在周岁铭的肩膀上,“你可以在那里写你的论文,我在旁边写我的故事,偶尔抬头看看对方,就很好。” “好,”周岁铭点头,把她的手裹在自己的手里,“还要在门口种一棵向日葵,就像今天我给你买的那样,每天都朝着太阳,就像我们的日子,永远都是亮的。” 毕业旅行结束后,他们一起回到了南方的城市。周岁铭的科研机构离路晓恋住的地方不远,每天早上,他会送她去书店帮忙整理书籍,晚上再接她回家;周末的时候,他们会去旧书摊淘书,去公园散步,去吃她喜欢的糖炒栗子。 路晓恋的“故事集”终于出版了,书名叫做《纸鹤与向日葵》。扉页上,她写着:“献给周岁铭——谢谢你,陪我把暗恋写成了长情的诗。” 新书签售会那天,来了很多读者。有和她一样喜欢老故事的人,有正在经历异地恋的情侣,还有特意从外地赶来的陈佳佳。周岁铭站在人群里,手里拿着一本《纸鹤与向日葵》,看着她跟读者分享故事,眼里满是骄傲。 签售会结束后,路晓恋累得靠在墙上。周岁铭走过来,递给她一杯热牛奶:“辛苦啦,路作家。” “你怎么没走?”路晓恋接过牛奶,疑惑地问。 “等你啊,”周岁铭笑着,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丝绒盒子,单膝跪地,“路晓恋,从高中开学典礼上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想,这个女生怎么这么可爱;从旧书摊捡到你的《纳兰词》,我就想,要把你的名字记在心里;从异地恋的无数个夜晚,我就想,等我们见面了,一定要永远在一起。你愿意嫁给我吗?” 路晓恋看着他手里的戒指,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她想起高中时偷偷给他送可乐的日子,想起大学时隔着屏幕说思念的夜晚,想起他们一起整理故事集的时光。她用力点头:“我愿意!我当然愿意!” 周岁铭把戒指戴在她的手上,起身把她抱进怀里。周围的读者都在鼓掌,陈佳佳举着相机,拍下了这幸福的一刻。路晓恋靠在周岁铭的怀里,听着他的心跳,忽然觉得——所有的等待和付出,都是值得的。 第10章 第 10 章 婚后的生活,没有想象中的轰轰烈烈,更多的是平平淡淡的烟火气。路晓恋的书店开在了一条安静的巷子里,门口种着一棵向日葵,窗边放着一张桌子——就像他们之前约定的那样。周岁铭每天早上送她去书店,晚上接她回家,偶尔会在书店的桌子上处理工作,看着她跟顾客聊天,觉得这样的日子格外安稳。 但生活总有小摩擦。路晓恋喜欢熬夜写稿子,经常凌晨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起不来;周岁铭习惯早睡早起,每天早上都会把早餐做好,却总等不到她起床。有一次,他做好了她爱吃的豆浆油条,等了一个小时她还没起,忍不住去房间叫她:“再不起早餐就凉了,你不是说今天要整理新到的旧书吗?” 路晓恋揉着眼睛,有点不耐烦:“知道了,再睡五分钟。” “已经说了好几个五分钟了,”周岁铭的语气也有点急,“你总是熬夜,对身体不好,而且今天还要工作……” “我知道对身体不好,可是晚上才有灵感啊!”路晓恋坐起来,声音也提高了,“你就不能理解我一下吗?” 两人吵了一架,路晓恋没吃早餐就去了书店,周岁铭也带着情绪去了科研机构。那天一整天,路晓恋都没心思工作,看着书店里的向日葵,想起之前他们的约定,心里有点后悔。她知道周岁铭是为她好,可自己也确实需要晚上的时间写稿子。 傍晚,周岁铭来接她,手里拿着一杯热奶茶——是她喜欢的珍珠奶茶,三分糖,少冰。“对不起,早上我不该跟你吵架,”他先开口,声音带着点歉意,“我查了一下,很多作家都喜欢晚上写稿子,是我没考虑到你的习惯。” 路晓恋接过奶茶,心里一暖:“我也有错,不该对你发脾气,以后我尽量早点睡,实在不行就中午补觉,不让你担心。” 他们坐在书店的窗边,一起喝着奶茶,商量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路晓恋晚上可以写稿子,但不能超过十二点,早上周岁铭可以晚点叫她,早餐留一部分在保温盒里,让她到书店再吃。从那以后,他们再也没因为作息的问题吵过架,反而多了很多小默契——路晓恋会在晚上写稿子时,给周岁铭泡一杯热牛奶;周岁铭会在早上准备早餐时,多留一个水煮蛋,让她补充营养。 生活里的小摩擦不止作息这一件。路晓恋喜欢买各种小摆件,把家里和书店都堆得满满当当;周岁铭喜欢整洁,看到乱乱的东西就忍不住整理。有一次,路晓恋在书店里摆了一个旧时钟,放在书架的最上面,结果被周岁铭整理书架时收了起来。路晓恋发现时钟不见了,有点生气:“那是我从旧书摊淘来的,很有意义的,你怎么能随便收起来?” “我看它放在上面有点危险,怕掉下来砸到顾客,”周岁铭解释,“而且书架太乱了,顾客找书也不方便。” “可是书店就是要有点烟火气啊,太整洁了反而不像书店了,”路晓恋有点委屈,“那些小摆件都是我一点一点收集来的,每一个都有故事。” 周岁铭看着她委屈的样子,忽然意识到自己错了。他拉着她的手,走到书架前:“对不起,是我没考虑到你的感受。我们可以找个专门的地方放你的小摆件,既不影响顾客找书,又能保留你的‘烟火气’,好不好?” 他们一起在书店的角落,找了一个小桌子,把路晓恋的小摆件都放在上面——有旧时钟,有陶瓷小鸭子,有她奶奶留下的旧发夹,还有周岁铭送给她的第一个纸鹤。每次有顾客看到这个小桌子,都会问起摆件的故事,路晓恋就会笑着跟他们分享,书店里的氛围也变得更温馨了。 还有一次,周岁铭因为一个重要的实验,连续加班了一周,每天都很晚回家,有时甚至住在科研机构。路晓恋很担心他的身体,每天都给他准备好夜宵,等他回家,可他总是说“不用等我,你早点睡”。有一天晚上,路晓恋等到凌晨两点,周岁铭还没回来,她忍不住给他打电话,却没人接。她心里很慌,穿上衣服就去了科研机构,看到他趴在桌子上睡着了,面前还放着没写完的实验报告。 路晓恋走过去,把自己的外套披在他身上,眼泪掉在他的头发上。周岁铭被惊醒,看到她,眼里满是愧疚:“你怎么来了?这么晚了,多危险。” “我担心你,”路晓恋的声音带着哽咽,“你再忙也要注意身体啊,我不能没有你。” 周岁铭把她抱进怀里,紧紧地抱着:“对不起,让你担心了,以后我一定早点回家,再不这样了。”从那以后,不管实验多忙,周岁铭都会每天给路晓恋发消息,告诉她自己的情况,尽量早点回家,就算晚了也会让同事送她去科研机构,不让她一个人担心。 婚后的日子,就在这样的磨合和包容中,慢慢变得越来越温馨。他们学会了理解对方的习惯,尊重对方的喜好,在每一次小摩擦后,都更加珍惜彼此。路晓恋会在周岁铭加班时,给他准备好夜宵和热毛巾;周岁铭会在路晓恋写稿子遇到瓶颈时,陪她去旧书摊找灵感,听她絮絮叨叨地讲自己的想法。 有一次,他们坐在书店的窗边,看着外面的雨,路晓恋靠在周岁铭的肩膀上 第11章 第 11 章[番外] 路晓恋发现自己怀孕那天,窗外的向日葵开得正盛。金色的花瓣朝着太阳,像一个个小太阳,把书店的角落都染得暖洋洋的。她拿着验孕棒,指尖有点抖,转身就看到周岁铭端着热牛奶走进来,身上还带着刚从科研机构回来的寒气。 “怎么了?脸色这么奇怪。”周岁铭把牛奶放在桌上,伸手想摸她的额头,却被她躲开。路晓恋把验孕棒递到他面前,声音带着点哽咽:“周岁铭,我们要有宝宝了。” 周岁铭愣了三秒,才反应过来。他接过验孕棒,反复看了好几遍,忽然把路晓恋抱进怀里,力气大得让她有点喘不过气。“真的吗?”他的声音带着颤抖,“我们要有宝宝了?路晓恋,谢谢你……” 那天下午,周岁铭推掉了所有工作,陪着路晓恋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宝宝很健康,已经有六周了,路晓恋看着B超单上那个小小的孕囊,眼泪又忍不住掉了下来。周岁铭牵着她的手,一路都在笑,连走路都变得小心翼翼,生怕碰着她。 从那天起,向日葵书店里多了很多“小心思”。周岁铭在书店的角落放了一张柔软的沙发,让路晓恋累了可以休息;他把书架上的书重新整理,把重的书都放在下面,不让她搬;每天早上,他都会提前半小时起床,给她做营养早餐,换着花样做她爱吃的东西——今天是蔬菜粥配水煮蛋,明天是牛奶燕麦加水果,后天又变成了她最爱的小笼包。 路晓恋的孕早期反应很严重,吃什么吐什么,晚上也睡不好。有一次,她半夜吐得厉害,周岁铭立刻起来给她倒水,帮她拍背,等她舒服一点,又去厨房给她煮了小米粥。路晓恋靠在他怀里,喝着温热的小米粥,看着他眼底的红血丝,心里又暖又疼:“对不起,让你这么辛苦。” “傻瓜,”周岁铭摸了摸她的头发,声音温柔,“你怀着宝宝才辛苦,我这点算什么。以后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你不舒服,就叫醒我,别自己扛着。” 怀孕五个月的时候,路晓恋的肚子已经有点显怀了。她不能再长时间站着,就坐在沙发上,给来书店的客人推荐书。有一天,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孩走进来,手里攥着一个布娃娃,大眼睛好奇地看着书架上的书。 “阿姨,这里有《小王子》吗?”小女孩的声音软软的,像棉花糖。 路晓恋笑着点头,从书架上拿出一本插图版的《小王子》,递给她:“你喜欢《小王子》吗?” “嗯!”小女孩坐在她旁边的小凳子上,翻开书,“妈妈说,小王子有一朵很爱的玫瑰,就像爸爸爱妈妈一样。” 路晓恋看着小女孩认真的样子,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忽然觉得很幸福。这时,周岁铭提着保温桶走进来,看到小女孩,笑着问:“这是我们书店的小客人吗?” 小女孩抬头看到周岁铭,有点害羞,却还是小声说:“叔叔好,我叫安安。” “安安你好,”周岁铭把保温桶递给路晓恋,“我买了你爱吃的草莓,洗干净了,你吃一点。”他又从口袋里拿出一颗糖果,递给安安,“给你,草莓味的,很甜。” 安安接过糖果,小声说了句“谢谢叔叔”,就继续看《小王子》。路晓恋吃着草莓,看着周岁铭和安安说话,忽然觉得这样的画面很美好——有她爱的人,有可爱的小客人,有满屋子的书和窗外的向日葵,这就是她想要的生活。 预产期前一个月,周岁铭请了长假,在家陪着路晓恋。他把家里的东西都整理好,给宝宝的小床铺上柔软的床单,把宝宝的衣服洗得干干净净,叠得整整齐齐。晚上,他会趴在路晓恋的肚子上,听宝宝的胎动,跟宝宝说话:“宝宝,我是爸爸。你要乖乖的,别让妈妈太辛苦哦。等你出来,爸爸带你去看向日葵,带你去旧书摊淘书,好不好?” 路晓恋看着他认真的样子,忍不住笑:“宝宝还没出生呢,能听懂吗?” “肯定能听懂,”周岁铭抬头看着她,眼里满是爱意,“他是我们的宝宝,肯定很聪明。” 宝宝出生那天,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路晓恋在产房里疼了很久,周岁铭一直握着她的手,给她加油。当听到宝宝的哭声时,路晓恋的眼泪掉了下来,周岁铭也红了眼眶。医生把宝宝抱到他们面前,说:“是个女孩,很健康。” 路晓恋看着宝宝小小的脸,眼睛闭着,睫毛很长,像极了周岁铭。她伸手想摸宝宝的脸,却被宝宝的小手抓住了手指。那一刻,路晓恋觉得,所有的辛苦都值得了。 他们给宝宝取名叫“周念晓”,“念”是思念,“晓”是路晓恋的“晓”——是周岁铭对路晓恋的思念,也是他们对这段感情的纪念。 周念晓满月那天,陈佳佳带着她的男朋友来家里做客。陈佳佳抱着周念晓,笑得合不拢嘴:“这小家伙真可爱,眼睛像周岁铭,鼻子像晓恋,简直是你们的缩小版。” 路晓恋坐在沙发上,看着周岁铭给客人倒茶,看着陈佳佳和她男朋友逗宝宝,心里满是幸福。窗外的向日葵开得正盛,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来,落在他们身上,像一幅温暖的画。 周念晓慢慢长大,成了向日葵书店的“小常客”。她会坐在书店的小凳子上,拿着图画书看,偶尔还会帮路晓恋整理书架上的书——虽然经常把书放错位置,却还是做得很认真。有一次,周念晓拿着一本《纸鹤与向日葵》,跑到路晓恋面前,指着封面上的名字问:“妈妈,这是你写的书吗?里面写的是什么呀?” 路晓恋抱起周念晓,翻开书,给她讲里面的故事——讲她和周岁铭高中时的相遇,讲他们异地恋的日子,讲他们一起整理旧故事的时光。周念晓听得很认真,小脑袋靠在路晓恋的肩膀上,小声说:“妈妈,你们的故事真好听。以后我也要找一个像爸爸爱妈妈一样爱我的人,好不好?” 路晓恋笑着点头,摸了摸她的头发:“好,以后我们念晓一定会遇到一个很爱很爱你的人。” 这时,周岁铭从外面回来,手里拿着一个纸鹤,递给周念晓:“念晓,你看爸爸给你叠的纸鹤,上面有你的名字哦。” 周念晓接过纸鹤,开心地跳起来:“谢谢爸爸!我要把它放在我的小书架上,和妈妈的书放在一起。” 路晓恋看着周岁铭和周念晓的身影,心里满是温暖。她知道,这段从暗恋开始的感情,已经开出了最美丽的花,结出了最甜的果。而未来的日子,他们会带着这份爱,继续走下去,把更多的温暖和幸福,写进时光里。 番外二:旧书摊的重逢(7800字) 周念晓上小学那年,路晓恋和周岁铭带着她去了高中时经常去的旧书市。巷子还是那条窄窄的巷子,两侧的旧书摊依旧摆满了泛黄的书页,只是有些摊位的老板换了人,只有巷子尽头那个卖诗集的老爷爷,还坐在原来的位置上,头发比以前更白了。 “爷爷,您还记得我们吗?”路晓恋走到老爷爷面前,笑着问。 老爷爷抬起头,看了他们一会儿,忽然笑了:“记得,记得!你们是当年经常来买诗集的小情侣嘛!现在都有孩子了呀?” 路晓恋点点头,把周念晓拉到身边:“爷爷,这是我们的女儿,叫念晓。念晓,快叫爷爷好。” “爷爷好!”周念晓的声音甜甜的,对着老爷爷鞠了一躬。 老爷爷笑着摸了摸周念晓的头,从摊位上拿出一本插画版的《唐诗三百首》,递给她:“这个送给你,小姑娘,希望你以后也喜欢读书。” 周念晓接过书,开心地说了声“谢谢爷爷”,就跑到旁边的摊位前,翻看着感兴趣的书。路晓恋和周岁铭坐在老爷爷旁边的小凳子上,和他聊起了过去的事。 “还记得当年你掉在我这里的《纳兰词》吗?”老爷爷笑着说,“后来那个小伙子(指周岁铭)天天来问,说要找这本书的主人,我还以为他要干嘛呢,原来你们是一对啊。” 路晓恋和周岁铭相视一笑,眼里满是回忆。那年旧书市的相遇,像一颗种子,在他们心里生根发芽,长成了如今的参天大树。 “现在很少有年轻人像你们这样,还喜欢来旧书摊淘书了,”老爷爷叹了口气,“现在的孩子都喜欢看手机,很少有人愿意静下心来读一本旧书了。” “我们会经常带念晓来的,”周岁铭说,“让她也感受一下旧书的魅力,知道以前的人是怎么讲故事的。” 正说着,一个熟悉的声音传来:“老板,您这里有《飞鸟集》吗?要旧版的。” 路晓恋和周岁铭同时回头,看到一个穿着米色风衣的女人站在摊位前,头发扎成马尾,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是孟溪。 孟溪也看到了他们,愣了一下,然后走过来,笑着说:“好久不见,路晓恋,周岁铭。” “好久不见,”路晓恋站起来,和她握了握手,“你也来淘书?” “嗯,”孟溪点头,“最近在整理以前的东西,想起高中时喜欢的《飞鸟集》,就想来看看能不能找到旧版的。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们。” 周念晓看到孟溪,好奇地跑过来,拉着路晓恋的衣角:“妈妈,这位阿姨是谁呀?” “这是妈妈高中时的同学,孟溪阿姨,”路晓恋摸了摸周念晓的头,“快叫阿姨好。” “孟溪阿姨好!”周念晓甜甜地说。 孟溪笑着蹲下来,摸了摸周念晓的脸:“你好呀,念晓,真可爱。” 他们一起坐在旧书摊前,聊起了这些年的经历。孟溪高中毕业后,去了国外留学,学的是设计,现在在一家设计公司做总监。她也结婚了,丈夫是她的大学同学,很支持她的工作。 “当年的事,对不起,”孟溪看着路晓恋,诚恳地说,“那时候年纪小,不懂事,说了很多不好的话,做了很多不好的事,希望你们能原谅我。” 路晓恋笑着摇头:“都过去这么久了,我们早就忘了。那时候大家都年轻,难免会犯错。现在看到你过得好,我们也替你开心。” 周岁铭也点头:“是啊,过去的事就不用再提了,现在大家都好好的,就很好。” 孟溪看着他们,眼里满是欣慰:“我就知道,你们一定会很幸福的。当年看你们在一起,就觉得你们是天生一对。” 他们聊了很久,从高中的趣事,到现在的生活,仿佛有说不完的话。临走时,孟溪给周念晓买了一本童话书,笑着说:“念晓,阿姨送给你的,希望你喜欢读书,以后成为一个有才华的人。” “谢谢孟溪阿姨!”周念晓接过书,开心地说。 看着孟溪离开的背影,路 第12章 第 12 章[番外] 路晓恋在整理老家阁楼时,翻到了一个蒙着灰尘的木盒子。盒子是奶奶年轻时用的,暗红色的漆皮已经斑驳,边角处磨损出浅褐色的木纹,打开时还带着一股旧木头和樟脑丸混合的味道。里面没有贵重物件,只有一摞泛黄的旧照片,和一本封皮写着“晓恋的心事”的硬壳日记本——是她高中时偷偷藏在这里的,后来搬家忙碌,竟忘了还有这么个“秘密基地”。 手指抚过日记本的封皮,触感还是记忆里的粗糙,她忍不住翻开第一页。扉页上画着一个歪歪扭扭的白衬衫男生,旁边缀着一颗用彩铅涂红的爱心,下面写着一行小字:“高二开学典礼,看到他的第一眼,心跳像被踩了油门。” 身后传来脚步声,周岁铭端着一杯温水走进来,看到她手里的日记本,笑着走过来:“这不是你当年藏得严严实实的‘宝贝’吗?怎么找出来了?” 路晓恋抬头看他,眼里带着点怀念:“刚才整理东西翻到的,没想到还在。你要不要看看,当年我是怎么‘偷偷观察’你的?” 周岁铭在她身边坐下,接过水杯递到她手里,顺势凑过去看日记本的内容。一页页翻过去,全是高中时的细碎心事——“今天在食堂看到他,他吃了两碗米饭,原来学霸也这么能吃”“他篮球比赛赢了,笑得露出小虎牙,我偷偷拍了张照片,藏在日记本最后一页”“孟溪找他问数学题,他们聊了很久,我心里像塞了团棉花,闷得慌”…… “原来你那时候这么‘关注’我,”周岁铭忍不住笑,手指点在某一行字上,“还说我‘走路姿势不好看’,我那时候走路很难看吗?” 路晓恋脸颊发烫,伸手想合上日记本:“那时候年纪小,胡乱写的!”却被周岁铭按住手,他继续往下翻,翻到最后几页时,动作忽然顿住——那里夹着一封没有信封的信,信纸是淡蓝色的,边缘被反复折叠过,留下深深的折痕,抬头写着“致周岁铭”,落款处却空着,只画了一只小小的纸鹤。 “这是……”周岁铭拿起信纸,声音里带着点惊讶。 路晓恋的心跳漏了半拍,看着那封信,记忆突然涌上来——这是她高三毕业前夕写的,原本想在散伙饭那天交给周岁铭,可临到跟前又没了勇气。她怕自己的喜欢太直白,怕破坏了那时微妙的默契,更怕听到不是自己期待的答案,最后只能把信夹进日记本,跟着木盒子一起藏进了阁楼。 “那时候没敢给你,”路晓恋的声音带着点不好意思,“总觉得太矫情,万一你不喜欢……” 周岁铭没说话,慢慢展开信纸。字迹还是高中时的娟秀,带着点小女生的认真,字里行间满是藏不住的心动: “周岁铭: 今天是高三最后一节晚自习,教室里的灯很亮,同学们都在收拾东西,只有我在偷偷写这封信。 我记得第一次见你,是在开学典礼的主席台上,你穿着白衬衫,说‘要追逐光,成为光’。那时候我想,怎么会有人说话这么温柔,连袖口卷起来的弧度都刚好。 后来我开始找各种‘偶遇’你的机会——算好时间去旧书市,假装和你在图书馆‘碰巧’坐对面,甚至故意在你打完球后,把可乐放在长椅上就跑。我知道这些小心思很幼稚,可每次看到你惊讶的样子,又觉得很开心。 有一次你帮我捡笔,指尖碰到我的时候,我差点连笔都拿不住;你给我写数学题的解题思路,字写得比我的好看一百倍,我偷偷把那张草稿纸夹进了课本;你在谣言里站出来护着我,说‘我喜欢她’的时候,我躲在桌子下面,眼泪把校服裤子都打湿了。 我知道高考后我们可能要去不同的城市,我甚至查好了你想去的北方大学的天气,想告诉你冬天要多穿点衣服,可我没敢说。我怕你觉得我烦,怕你觉得我太黏人,更怕你说‘我们只是朋友’。 这封信可能永远不会交给你,就当是我青春里的一个小秘密吧。不管以后我们去哪里,我都会记得,高中时有个白衬衫男生,让我学会了什么是喜欢。 希望你以后的日子,每天都能开心,能遇到你喜欢的人,能成为你想成为的‘光’。” 信纸的末尾,还画着一只小小的纸鹤,翅膀上写着“岁岁平安”——和后来周岁铭送给她的那只,几乎一模一样。 周岁铭看完信,转头看向路晓恋,眼里满是温柔,还有点不易察觉的心疼。他伸手把她揽进怀里,下巴抵在她的发顶,声音轻轻的:“傻瓜,那时候我早就知道你的心意了。” “你知道?”路晓恋抬头看他,眼里满是惊讶,“我明明藏得那么好。” “你哪有藏好,”周岁铭笑了,伸手擦掉她眼角的泪,“你在旧书市偷偷看我,我早就发现了,故意蹲在那里翻书,等你过来;你送的可乐,我每次都知道是你放的,后来故意绕到树后等你,就是想跟你说声谢谢;你日记本里夹的照片,我其实看到过一次——你以为你藏得隐蔽,其实那次你忘把日记本合上,我不小心瞥见了,还偷偷开心了好几天。” 路晓恋愣住了,原来那些她以为的“单向心动”,早就有了回应。她靠在周岁铭的怀里,听他继续说:“其实我也写过一封信,想在毕业那天给你。后来看到你没敢把信拿出来,我也没好意思给你,怕你觉得唐突。” “你也写了信?”路晓恋坐直身体,眼里满是好奇,“我怎么不知道?” “那时候把信夹在《飞鸟集》里,后来那本书借给你了,以为你会看到,结果你看完还给我时,信还在里面,”周岁铭无奈地笑了,“后来搬家时不小心弄丢了,还可惜了好久。” 路晓恋看着他,忽然觉得眼眶发热。原来青春里的喜欢,从来不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那些藏在细节里的回应,那些没说出口的心意,早就把两个人的心事,悄悄连在了一起。 她把信叠好,放回日记本里,对周岁铭说:“我们把这个日记本带回家吧,以后念晓长大了,也让她看看,妈妈当年是怎么‘追’爸爸的。” “什么叫‘追’?明明是我先注意到你的,”周岁铭不服气地反驳,却还是伸手拿起木盒子,“不过也好,让她知道,喜欢一个人要勇敢,也要珍惜那些藏在细节里的回应。” 回家的路上,车窗外的夕阳把天空染成橘红色,路晓恋靠在车窗上,手里抱着那个木盒子,心里满是温暖。她想起高中时的自己,拿着日记本偷偷写心事的样子;想起第一次在旧书市遇到周岁铭,慌乱逃跑的样子;想起毕业时没敢把信递出去,偷偷躲在角落里哭的样子。 那些青涩的、害羞的、带着点笨拙的喜欢,原来都是青春里最珍贵的礼物。 回到家时,周念晓正在客厅里写作业。看到他们手里的木盒子,好奇地跑过来:“爸爸妈妈,这是什么呀?看起来好旧。” 路晓恋把日记本拿出来,递给她:“这是妈妈高中时的日记本,里面写了很多关于爸爸的故事,你想听听吗?” 周念晓眼睛一亮,立刻放下笔,坐在沙发上,抱着日记本认真地听。路晓恋和周岁铭坐在她身边,一起翻开日记本,把那些藏在字里行间的心事,一点点讲给她听——讲开学典礼的初见,讲旧书市的意外相遇,讲偷偷送可乐的小心思,讲那封没敢寄出的信。 周念晓听得很认真,听到路晓恋没敢递信时,着急地说:“妈妈,你怎么不勇敢一点呀!爸爸那时候肯定也喜欢你!” 周岁铭笑着摸了摸她的头:“所以呀,念晓以后要是遇到喜欢的人,一定要勇敢说出来,不要像爸爸妈妈一样,把心事藏在日记本里。” 周念晓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忽然拿起笔,在日记本的最后一页,写下一行字:“爸爸妈妈的故事好甜,我也要像他们一样,遇到喜欢的人,就勇敢告诉TA。” 路晓恋看着那行稚嫩的字迹,心里满是柔软。她和周岁铭相视一笑,眼里满是爱意。 晚上,周念晓睡着后,路晓恋把那封未寄出的信,重新夹回日记本里,放进了书架最显眼的位置。旁边放着周岁铭后来给她写的信,放着他们的结婚照,放着周念晓画的全家福。 周岁铭从身后抱住她,下巴抵在她的肩膀上:“在想什么?” “在想,幸好那时候没把信寄出去,”路晓恋笑着说,“不然就没有后来的故事了。” “不管寄没寄出去,我们都会在一起的,”周岁铭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温柔而坚定,“因为从看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你是我想一起走下去的人。” 路晓恋靠在他的怀里,看着窗外的月光,心里满是安稳。那些藏在日记本里的未寄出信件,那些没说出口的心意,最终都变成了岁月里的甜,滋养着他们的感情,也照亮了周念晓的成长路。 后来,周念晓上了高中,也遇到了自己喜欢的男生。她没有像路晓恋当年那样,把心事藏在日记本里,而是勇敢地写了一封信,递给了那个男生。虽然最后因为升学方向不同,没能在一起,但她没有遗憾,反而笑着对路晓恋说:“妈妈,我勇敢过了,就算没在一起,也不后悔。” 路晓恋看着女儿的样子,想起了当年的自己,也想起了那封未寄出的信。她忽然明白,青春里的喜欢,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那些为了心动而勇敢的瞬间,那些藏在细节里的温暖,那些最终变成回忆的、闪闪发光的日子。 而她和周岁铭的故事,也会像那本旧日记本一样,被好好珍藏,在岁月里,散发着淡淡的甜。 第13章 第 13 章[番外] 窗外的月光越发明亮,透过薄纱窗帘洒在书架上,给那本旧日记本镀上一层温柔的银辉。周岁铭的下巴抵在路晓恋的肩膀,呼吸带着温热的气息,轻轻拂过她的耳垂,让她忍不住微微偏过头。 空气里忽然安静下来,只剩下彼此浅浅的呼吸声。路晓恋能清晰地感受到他环在自己腰间的手,指腹轻轻摩挲着她的衣角,带着熟悉的温度,像高中时在旧书市扶住她胳膊的那只手,安稳又让人心跳加速。 她转头看向他,正好撞进他深邃的眼眸里。他的眼里映着月光,也映着她的身影,比高中时多了几分成熟的温柔,却依旧像当年那样,让她的心跳漏了半拍。周岁铭看着她泛红的耳尖,想起日记本里那些“偷偷观察”他的细碎文字,想起那封没敢寄出的信里藏着的青涩心动,忽然俯身,轻轻碰了碰她的额头。 “那时候没收到你的信,其实有点可惜,”他的声音低沉,带着点沙哑,“总想着,要是能早点知道你这么在意我,就不用在操场偷偷等你送可乐,不用在图书馆假装看你做题,不用在毕业时犹豫要不要把我的信给你。” 路晓恋的脸颊发烫,手指无意识地攥住他的衣角:“那时候太胆小了,总怕……怕你不喜欢我。” “傻姑娘,”周岁铭笑了,拇指轻轻擦过她的脸颊,然后慢慢凑近,唇瓣轻轻落在她的唇上。没有急促的掠夺,只有温柔的触碰,像一片羽毛轻轻拂过心尖,带着他身上淡淡的皂角香,和岁月沉淀下来的安稳。 路晓恋闭上眼,手指慢慢环住他的脖子,回应着他的吻。记忆突然涌上来——高中时在走廊擦肩而过的慌乱,大学时异地恋视频里的思念,婚后在书店窗边的依偎,所有的画面都在这个吻里交织,变成了最温暖的模样。 他的吻慢慢加深,带着点小心翼翼的珍视,像对待当年那本掉在旧书市的《纳兰词》,像对待她写满心事的日记本,像对待这十几年来彼此守护的时光。路晓恋能感受到他心跳的节奏,和自己的心跳叠在一起,像一首温柔的歌,在安静的房间里缓缓流淌。 不知过了多久,周岁铭才慢慢松开她,额头抵着她的额头,呼吸有些急促:“路晓恋,不管过去还是现在,我都喜欢你。从高中开学典礼的第一眼,到现在看着你整理旧日记本,一直都喜欢。” 路晓恋的眼睛湿润了,笑着点头:“我也是,周岁铭,一直都喜欢你。” 她靠在他的怀里,看着书架上的旧日记本,忽然觉得,那封没寄出的信,其实早就以另一种方式“送达”了——它藏在旧书市的初遇里,藏在图书馆的草稿纸里,藏在异地恋的视频通话里,藏在每一个彼此陪伴的日日夜夜里,最终变成了现在的安稳与幸福。 月光依旧温柔,房间里满是岁月的甜。路晓恋知道,不管未来还有多少个十年,她和周岁铭的故事,都会像这本旧日记本里的心事一样,被好好珍藏,在时光里,开出永远不败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