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我进魔头窝子了/惭世英》 第1章 第一章 正道雷当劈五尺剑,拜祖坟却遇无常仙 一道惊雷。 司剑庸抬头,拔剑,拄着身体站起来。底下一片叮铃哐啷的兵器响动,一阵倒抽冷气的声音,又落下。雷声淹没这些围攻者的声息,化成一场无边无际的大雨。 其实他们离司剑庸很远。无极崖是个诨名,说到底这里不过是一处小土包,周边都是茫茫的林海——这些自诩高手的人,也只敢仗着林海“围猎”凶名赫赫的【五尺剑】。 谁也不想做第一个。此时司剑庸的剑尚还锋利,他从人群中逃出来时,也没忘了从死人身上抽走武器。高手们吓得魂飞魄散,以往武林中用剑的,尽都退到林海后面,只混在绿色的影子里当一滴黑色的墨。 但好在,前头弯弓搭箭的神射手们清楚看见,这眼瞎耳聋的魔头,此时只是站起来,攥着长剑望天。 “他要干什么?” “听说魔头的剑法能让天地为之所用,难道他想借雷法……?” “招笑!雷法乃是正派名门之道,岂是这司魔头能窃的。” “……” 窸窸窣窣的低语连蝉鸣都抵不过。司剑庸的确没有看这些匿在林子里连飞虫都不算的“高手”。他在看天。 不如说是在看雷。 这雷应该是渡劫的吧?他想。听说渡劫的雷是紫色的,但是…… 他看不清。 司剑庸没见过别人渡劫,但是心里的声音在告诉他怎么做,他想他会成功的—— 村里的神棍说渡了劫成仙人,就能治好眼睛和耳朵了。 他很想看一看,听一听他的世界。 土坡下围猎者的耐心被雨水浇灭,不知何处一声鹤唳,万千枝箭向那道静立不动的身影飞去。短暂地阻隔了泼天的雨水。 司剑庸睨了一眼雨水破开的方向,没多理会,那些软绵绵的箭势暂时还无法近他身遭五尺。反而是这越来越近的雷声——越来越明显的闪电——好像那么一瞬间,他的世界的确被分割成阴阳两个世界。模糊和清楚的,安静和吵闹的。 就是此刻,就该如是! 司剑庸横臂振剑,被雨水洗得发亮的铁片震荡出一片水雾。水珠越来越密,越来越细。雷雨风声未停,但好像那么一刻,弓箭手的眼中出现一股倒转的白气,好似冷铁、剑客、林间,下了一场纷纷扬扬的大雪。 人人都知魔头司剑庸,杀人如麻,随心所欲,一剑斩破阳谷道——但当他们真真站在他铺天盖地的剑下,才想起和这魔头同时传出的另一个传闻。 司剑庸的剑,不是天下第一,而是天上飞仙。 …… 离着无极崖不远处的小镇里,万同尘正在此处总领后方。 这武林江湖本无正邪之分,但木秀于林,那旁人怎么也要找理由去攻讦记恨的——他自己清楚,只是道理得讲、事情要做。 为了自己那些对剑的正理论章、为了阳谷道许多死人的英魂、为了铲除心魔早日证道,司剑庸不仅是他万同尘的仇雠,也是天下许多剑客的一道天堑。 原因无他,一个横空出世的剑魔、一个身怀重宝的凋零门派、一把无视天下剑理的蛮剑,最是一头肥羊。可惜,众高手前赴后继刺杀也好、下毒也罢,这魔头除去名声受损,竟是越杀越痛快,越打越起劲。 此时江湖上方才梦醒:这哪里是一只肥羊,分明是一头猛虎! 能在正面战场上伤到司剑庸的人寥寥,【玉扇攫月】万同尘恰是一个。这也是高手们愿意跟随他前来这茫茫竹海的道理。况且不知为何,这【五尺剑】并无多少杀生的意愿,反而只是一味往高处奔逃,让围攻的人们感觉出一些胜机——难不成,他已是穷途末路,猛兽入笼? 加之前些日子,万同尘放出消息讲司剑庸已然完全失去听力,今时看来,确然如此。一个眼盲耳聋的剑客,再怎么能打能杀,又如何能抵得过万箭齐发? 也正是这道理,万同尘便并未前往林中,而是带了几个人押在林海末尾的出口处。如此一来,就算司剑庸想要再逃,这用扇的青年也能将他留在这里。 玉扇公子脸上向来带着笑,但此时山雨已来了,铺天盖地砸落在窗棂,洗掉他许多温和表情,于是显得这位雅致人士愠怒三分:“怎开始打雷了。” “玉扇公子也是心急,区区一道闷雷,如何阻得了您的扇子?” “……不是这个。”他心里头泛起没来由的烦恼,但无人可说,于是按下,只又喝一盏茶水,“司剑庸为何没有出剑?” “想来是……不好!他出剑了!” 习武修仙者从来耳聪目明,这样天地模糊的大雨中,楼内几人也能看见远处土坡上一道灿白的剑光,好像从天上扯了一匹灰白苍狗,云气和水雾都停在眨眼,弓弦尽断的声音在闷雷之中脆得叫人心慌。 仿佛要与地上电火般的剑光呼应,那沉沉的云中竟落下万丈闪光,一道敞亮的雷声从远到近,万同尘手中茶杯被震了三震。而远处瀑布一般的闪电,竟然就这样吞掉了小小的土坡,滚滚浓烟直冲天际。 万同尘抿着唇抛了茶杯,从窗口翻身而出,脸上却没什么笑意。 后头几人面面相觑,也不敢多嘴,只好从正门追出。但前面那人似乎一刻也等不得,他要亲眼见到司剑庸的死相,要亲自砸碎他那只握剑的手,要见到那双幽幽的红眼睛暗淡下去—— 但那土坡近在眼前了,却是茫茫一片真干净。 没有焦尸,只有外围一些高手惊惧后退的动作。而那些被砍断的箭矢孤零零落在地上,血没溅上一滴,却被雨水泡得发软。箭簇中间,留着径约五尺的空地,一柄雷雨洗刷、寒光烁烁的长剑,现已碎作残铁。 这就是【五尺剑】了。 从此天下铸剑,唯少五尺。 再过一段年月,又是天才出世,又是围攻魔头。而这反反复复的热闹,又不知要折腾到几时了。 再过许久许久,长剑也锈,玉扇也折,无人记得这天的雷雨、这天惊人的剑光。 …… 但司剑庸记得,那天的雷与电他都看清。 天上扯落了白色的一匹亮布,不知为何,他眼中竟滚落许多水珠来。 …… 一场大雨。 魏玦对祭拜祖坟这件事没有什么异议,但如果不是一个人来就更好了。 他按灭了手机,忘掉父母发的国外度假朋友圈,再忽略这倾盆大雨,尽可能地抓着身边湿滑的树干和草叶,不让自己狼狈地滑下去——所以为什么“清明时节雨纷纷”,这雨却大得像是老天在呕吐? 身边只有孤魂野鬼在听,魏玦干脆什么也不说,他自认为是沉默的美男子,但只是因为在家里难接上话茬子罢了。 穿着雨衣的魏玦感觉还是凉飕飕的,自家祖坟就在上面半步,但大雨冲垮了泥梯,这下只能双手攀着坟边的树根和树枝慢慢往上挪。 他心里想着一些有的没的,这么大雨,想必今年的纸钱根本烧不起来、也更别说祖坟冒青烟——父母哄骗他回来的原因之一就是希望祖坟冒青烟,保佑魏玦能考上研究生。 其实来不来祭祖都差不多,自己高考那年也没有来,给老师编的理由虽然是祭祖山远路遥,恐难按时返校,但实际上爸妈带着尚且还是高三生的自己跑去了国外玩。 ……所以祖坟真的有效果的话,大概也不会是保佑自己的。 魏玦想到自己一个体弱书生,唯一的运动是搬运实验器材,还要来做这种荒郊野岭、无护具攀登这种高强度极限运动,回家了一定要报工伤——他的电脑该换了。 他伸手狠命抓住一截树桩,再用力往上一蹬。 一团乱七八糟的麻草混着什么重物砸在他身上,魏玦眼冒金星,几乎立刻就昏了过去。 就在魏玦彻底失去意识之前,他看到一道巨大的闪电直直劈中他家祖坟,一股粗壮的青烟扶摇直上。 ……真冒青烟了啊。 司剑庸不知道这是哪里,想必自己杀了这么多人,应当落入十八层地狱。不过身体无伤无损,气息也绵长,被雷劈焦的痛感仿佛在上辈子……哦,上辈子。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肉垫,对方微弱的呼吸和孱弱的四肢应当不至于威胁到自己,况且他还救了自己一命。但司剑庸肌肉记忆地掏剑:至少要把对方四肢砍断,确认无威胁再行下一步。往常装作无害的杀手不知凡几,虽然通通都被他杀了,但也让他落得眼瞎耳聋的境地。 吃一堑长一智,司剑庸虽然不觉得自己聪明,但不至于傻到这个地步。 他熟练地从腰间抽出长剑,只见寒光一闪…… 抽出了裹在草里的一座灵牌。 那灵牌似乎被他握得有点发抖,从里面飘出半缕烟来。司剑庸眉头一跳,正要挥手掐诀,那青烟忙不迭道:“这位仙人,可饶了小老儿的后辈吧!” 司剑庸语气平淡,字句僵硬:“这是什么道理?”他起身打量了一下身遭,突然怔住,又蹲下去仔细看魏玦,又站起来,脑袋发晕,“为什么……我只看得见你和你的后辈?身边都是鬼影。你是鬼修?” 那青烟飘到司剑庸眼前,又飘到魏玦身边,半晌之后苦涩道:“小老儿这就不知了。这山上没有土地,我也是刚刚被雷劈醒。只模模糊糊记得一句‘建国之后不许成精’。” 司剑庸自圆其说,自言自语:“难道这就是仙界?老道士没骗我,只是我不够强,才只能看见你和你的后辈?” 他抖落了草皮和树杈,可身上的长袍早就泥泞不堪。司剑庸掐诀,发现水诀作用堪微,只能润湿外衣。他看了看魏玦身上的雨衣,风雨不侵,算个宝物。于是一言不发蹲下准备占为己有。 灵牌大为不满:“这位仙人,怎么这样不守规矩?” 魏玦愤愤不平:“这位白无常,就算我要死了,也没必要抢我雨衣让我光溜溜去死吧!” 司剑庸手上一停,顺势行了一礼,声音模糊:“哦,仙长,我以为你死了。” 魏玦觉得浑身发疼,但对方非人非鬼,家里灵牌还拽在他手里。这场景十分不妙。 他其实醒了有一阵,但只听见白衣男鬼自言自语。坟山空空荡荡,雨声也渐息。魏玦伸手把自己撑起来,顺着司剑庸的话茬子继续,生怕自己惹到这位白无常:“我就是‘仙长’,这就是仙界,我瞧你此时应是修行不到,法器不足,看不见外界对吧?” 司剑庸顿时为自己不尊重仙长的行为自惭形秽:“仙长……我冒犯,还请指点迷津。”他手上似乎在掐什么法诀,却又见仙长坐在泥地里,支撑身体的手臂都在发抖,心道仙长是否身有隐疾,怎么这般孱弱?但此时有求于人,他伸手把魏玦拉到大理石做的墓碑上坐着,还不忘贴心把魏玦祖宗的灵牌放回原处。 那灵牌见自己的后生已经醒转,也不敢再多话,顺着雨丝跑回坟坑里去了。 魏玦并未察觉不对,措辞一番后试探道:“这位仙长,您先告诉我怎么称呼?” 司剑庸一愣,倒不是忘了自己的名字,只是许多年没人用“仙”来称呼他。毕竟【五尺剑】的名头,可止小儿夜啼。 他有些费力地凑近,吓得魏玦一激灵,几乎魂魄离体。 “……仙长见谅,小弟司剑庸。久来耳疾,多有不便,还请仙长大点声。” 魏玦这下终于仔细听见他的声音,有些走调,有些紧张。仿佛许久没有和人说话,音调和句子都干涩。 他咳嗽两声,一是被自己口水呛了一呛,二是故作镇定,好圆满自己的谎言:“不必多礼,叫我魏玦即可。如今你刚来仙界,处处不懂,凡事问我,我不说,你不做,明白了吗?” 司剑庸果然紧闭上嘴,只是重重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 魏玦道:“此处既是仙界,也是地球——我们本地人都这么称呼,你便也如此,不必再称‘仙’,也不要以‘仙’称呼人。” 司剑庸不太理解,但见魏玦还有很多话要讲,于是将问题默默记下,以待后日。 “地球很大,仙术不能完成的事,我们制作了‘法器’——比如我手上这个‘千里影镜’。”魏玦拿起手机,按亮,点开自拍,对准自己和司剑庸按下快门。 司剑庸明显睁大了眼睛,僵硬地往后躲,只是快门的速度确实比他的肌肉反应更快,于是魏玦的脸旁边,出现了一张模糊的、慌乱的脸。 “食魂镜!”司剑庸低吼一声,又关切地拍拍魏玦,凑近了低声问:“你还好吗?” 他这次说话很慢,很用力,似乎真的害怕魏玦的魂魄被“法器”吸食。魏玦看到他手指翻动,用力比划着什么,还以为是法诀——半晌回神:司剑庸……是不是说他耳朵不太好? 魏玦心头一松,握住司剑庸不知所措的手。放在往日,司剑庸早已一剑斩破“食魂镜”,但此时双手空空,他居然像小时候那样胡乱打起手势来,嘴里也嘟嘟囔囔说不出话。 魏玦心想:谁看起来比较像被食魂了啊!明明是你吧,司大仙人? 他不动声色道:“这位道友,初来乍到,且让我慢慢讲来。”他又回首看了看这荒郊野岭,他和白衣男鬼共坐坟头,祖宗的坟头青烟逸散,旁生的柏树似乎也鬼气森森,实在不是个符合仙界构想的地界。他站起身对司剑庸伸手,“道友刚才说周遭不见其他,只见我和……灵牌,又是怎么回事?” 司剑庸见他缓缓走进一片蒙蒙的白雾中,本来色彩鲜明的“避水宝衣”也像一团混杂的内脏般融进世界之中——往常人们多都穿黑白麻布衣,色彩本就是富贵人的标识,想来这位魏仙长在此方世界也是一位大人物。 但太多的信息冲击着司剑庸,竟让他忽略了:若魏玦真的是一位大人物,怎么会被他一下砸晕,又怎么会湿漉漉脏兮兮地跌坐在泥地里,又怎么会这样和善地对他? 司剑庸此时只是看见魏玦也和上辈子的许多人一样混进一片朦胧的、恐怖的色污中,猛然起身两步大喊:“站住!” 他太久没有说话,没有大声说话,于是短促音节也费力,居然形成一声吼叫来。 魏玦停住,他听不清司剑庸说了什么,太含混,又扭曲。他忽然想起大学时做志愿者,那些聋了的小孩,也都是说着用力的、走调的语言。这样模糊,但这样确切地,吼出来。 他刚停住,司剑庸两步上前抓住他,没有焦距的眼睛里居然因为着急而闪烁水雾。魏玦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只好安抚道:“现在能看到了吗?” “可以,清楚。”司剑庸努力咬字,魏玦用心倾听,突然福至心灵取下自己的眼镜,架到司剑庸脸上。 司剑庸吓了一跳,以为是仙界的夺魂法器,正要甩头,却睁大了眼——他看见身后几尺处的石碑上写着:魏氏善人公菱之墓。那下面放着个灵牌,还有打湿的一大包黄纸。 他看见远处的青山,看见草,看见雨,虽然世界还是那么安静得可怖,但一切景物都嘈杂地向他恭喜着。 虽然很快他就感觉到头昏目眩,景物又开始重叠起来,但他如此贪婪地看着,眼睛大睁,满目泪水也舍不得闭上一刻去擦,他环顾四周,这世界太好、太美,虽然他仍旧听不太清楚,但足够了,足够了。仙界就是这样的,司剑庸现在无比确信自己真的来了仙界。 他最后转回正面,面对魏玦,手指发颤地取下脸上的法器,要跪下行礼。 却从耳边飘来魏玦惊讶的声音,模糊的、嗡嗡震动的声音:“这是在……你怎么哭了……带着不舒服吗?” 仙长丝毫没有介意他的僭越,伸手擦掉他的眼泪,取下“法器”,笑容又重归模糊的世界。 司剑庸只觉得肺腑发颤,丹田隆隆,神魂发光,他想,昔日有闻古人言:朝闻道,夕死可矣。如今正是时候,只可惜手边无剑可用,不然此生便了,也不枉来过一遭。 魏玦对他慨然赴死的心理活动毫无察觉,只是在心中回忆了下怎么和那些小朋友交流的,控制自己更大声、更缓慢地对司剑庸道:“你跟着我走。” 司剑庸用尽全力让自己说出一句语气平静的话,但让魏玦听来仍旧走调到海外,但无疑,司剑庸非常高兴。就算他平直的嘴角没有一点颤动,但他止不住的眼泪已经不用再多言语来表达。 司剑庸从来不知道自己还能看清楚这世界,还能看清楚这样和善的人。 大概这就是仙术吧,他想。 小萌新作者跪求收藏灌水QAQ,会日更的! 感谢各位的喜欢,有评论作者会猛猛回复和更新的!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第一章 正道雷当劈五尺剑,拜祖坟却遇无常仙 第2章 第二章 司魔头初进仙人居,点星火原是凡间事 却说这头,司剑庸跟着魏玦一道从山上下来,又懵懂地被塞进车里,和一截木头桩子一样不敢乱动,只好直愣愣杵在副驾。他听魏玦讲了约有大半个时辰的新奇东西,方才赶到一处遮风避雨的大楼下面。 此时天竟渐渐放晴了。 司剑庸瞧着外面由白变黑,身体震动,好似往地下地窟去了,颇有些警惕道:“仙……魏大人,这是?” “你太惊世骇俗了,我们从地下车库上去,偷偷的干活,打枪的不要。” “?” 但魏玦已经讲了一个多小时的胡话,此时口干舌燥只想找个地方吃饭喝水,也没搭理他的疑惑,拉着人上面去买了一件外衣套上,又钻到隔壁麦当劳去点了两份汉堡,这才坐下吹空调,长出一口气。 “怎么样,对这里有没有点大致概念了?” “……盖面?” “算了,你别说了,等着吃饭吧。” 餐盘递到面前,魏玦欣然落座,先饮一口冰可乐,再拆开包装双手捧起汉堡:“吃啊。” 司剑庸不看他,眼神却落在眼前花花绿绿的半球形状包裹上,魏玦分明听见他轻轻吞咽口水的声音。 他忍不住笑了,指了指汉堡:“还要我喂啊?” 司剑庸没听清他说什么,只是十分愧疚地低下眼睫,声音颤动不止:“这怎好……这般好的灵食,想必仙长也不常……” 他话音未落,却见对面的魏玦已经抓着汉堡送进嘴里,含糊不清地在催促他快吃。 司剑庸心道仙长必然已经辟谷,却仍旧喜爱这食物,想来十分珍贵。他竟能对我一个陌生人这样关爱,我又怎能不报答?他于是学着魏玦的样子,拾起一根条状物,沾了些红色酱料,将要送进嘴里。 这仙界之人,竟将指骨裹上香料烹炸,又辅以血酱吞食,难不成我来这仙界,是杀人魔聚集的小世界? 司剑庸这样一想,顿时清明,只觉得果真如此!魏仙长也一定是杀人如麻,才成仙登巅到此,怪不得对我如此亲善,原也是杀人魔! 他于是僵硬地想要提起嘴角,展现对另一位杀人魔的认可,却不想魏玦看他拿着薯条总不吃,番茄酱都要滴到衣服上,干脆伸手塞进他嘴里。 司剑庸只觉得那“指骨”甜丝丝的,酥脆的外皮和内里粉质的甜香让他差点晕过去。 这不是“指骨”,更不是血酱!这是什么?这里难道真是仙界?什么东西竟如此好吃? 他顾不得矜持,抓起一把薯条蘸酱又吃,仍旧是甜丝丝的味道,没有一点血的腥臭。司剑庸感觉如鲠在喉,他很少能吃到甜的东西,只是想起在很久之前,师兄说下山给他买糖人回来,从此再没能见。 他想着,这原来就是甜,比白面馒头抿化了还要浓烈万倍,而且如此轻易,如此直接地侵占他的感官。 魏玦看着司剑庸吃了两口薯条,又开始眼睛泛雾,怀疑对方是不是不舒服,便指了指汉堡,又拆开包装送到他嘴边:“张嘴,吃。” 司剑庸下意识照做,又被这似咸又香的酥脆食物征服。他立刻双手接过包装纸,一言不发埋头啃了起来。 魏玦满心疑惑:难道修仙都是饿出来的吗?吃根薯条就要落泪,吃口汉堡像是饿狼扑食,没一点吃相。 汉堡只有司剑庸手那么大,他吃得快,却十分仔细,包装纸上的一点碎渣都反复品味,半晌才恋恋不舍地抬起头,眼神却落到魏玦挑出来没吃的酸黄瓜上。 魏玦指了指,道:“要吃就吃吧,我也不……”他话未说完,司剑庸已经伸手抓走那块酸黄瓜,十分珍惜地嚼碎了吞下。 魏玦的后面半句话才落下:“……爱吃。” 司剑庸似乎只听见后面两个字,赞同地点头,低声重复道:“爱吃。” 魏玦见他虽然嘴角总是提不起来,但满眼都是高兴,连脸上沾着酱都浑然不觉,于是扯了张纸给他擦了,又演示怎么喝可乐。果不其然司剑庸只是抿了一口便神情感动,双手捧着纸杯子,就像捧着一樽琼浆玉露。 直到魏玦带他离开麦当劳,他也没喝到三分之一。 …… 魏玦租住的公寓就在不远的地方。他最近备考,不想被性格跳脱的父母打扰,于是独自在学校附近租了个单人间。 司剑庸跟着他走进房,只见魏玦并未掐诀,只是轻轻挥手,咔嗒一声,房间一时大亮。司剑庸捧着可乐差点忘了抿——这是什么仙术?如何能够不掐术就使出这样大范围的明光诀?而且魏仙长呼吸平顺,并无半点疲累,真是令人惊讶的修为! 魏玦却不知道对方在脑补些什么,先走一步打开灯,舒服地往沙发上一瘫:“今天还没能复习,全都怪我扫墓扫来个大仙人,以后这日子要怎么过……” 司剑庸听不清他说的话,只觉得仙人似在念诀。果不其然,房间里一会就变得温度适宜,空气清新——这难不成是传说中的仙术,回春决?司剑庸以往从未见过这样厉害人物,一时手足无措,捧着可乐站在门口,害怕自己沾泥的靴子弄脏地板。 那边魏玦却突然叫起来:“诶哟!忘记这一身脏得。”他又看司剑庸拘谨地站在门口,转念一想,他大概是从未见过这些事物——也是,换成自己穿越,恐怕也好不到哪里去。于是上前两步拉住他的手腕带进房门:“你先去洗澡,我给你找件衣服换上。” 司剑庸还是洗过澡的,于是不好意思道:“仙长待我好,该是我给仙长烧水沐浴,怎能……” 魏玦震惊地看他:“什么年代了还烧水……哦忘了你是古代人。”他拍拍脑袋,在对方面前轻轻一拧水龙头,温热的水流哗哗地流出来,雾气扑了两人一身。 司剑庸到了这方世界,表情再不像从前那般冷酷,甚至可以说是随时都睁大眼睛,惊讶得难以言说:“……仙术?” 魏玦自知难以解释,只好点头糊弄:“你先脱衣冲洗,用旁边的东西抹一抹,头发也要洗,知道了吗?” “需要熬煮皂角吗?” 魏玦想,你一个修仙的还知道怎么熬煮皂角,不简单,便随口道:“不用,按一下那个黑色的泵就可以。” 司剑庸依言照做,又是一番惊叹不已。魏玦嘱咐一句:“洗完叫我”,便出去找衣服了。 水声一起,却又是近一个小时。魏玦随手拿了两件宽松睡衣丢在浴室旁,游戏打了两局,还没听见司剑庸叫他,心中一惊:这是又穿越回去了还是闷晕在里面了? 他顾不得太多,冲进房门大喊道:“你没事吧!” 而对方正站在浴室里发呆,任由水流打在他头上。水声响动,他没听见魏玦喊他的声音,此时正捏着自己头发看,也不知道看得出什么花来。 魏玦看着地上泛红的积水倒吸一口冷气,走进去关了阀:“你流血了?” 司剑庸这时候才听清,答案过了喉咙又哽着不知道讲什么音节,只好困难地回答他,却低沉、沙哑,仿佛自语:“……原来我的头发一直没有洗干净过。” 魏玦扯了块浴巾把他裹起来,看着打湿过后的及腰发梢落到毛巾上,浸出极淡的红色,没忍住笑了一声:“原来是染料啊。你们修仙还染头发?” 司剑庸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只觉得自己的头发也陌生起来——以往自己没有太多闲暇能浸泡在热水里休憩,平日洗漱就用水诀,洗澡在河里应付了事,毕竟不知道什么时候仇家就找上门来。头发更是没时间管理,时间一长便硬得打结,加上总被血溅上一身,也想不起是哪次的血干结至此了。 说起来,这是他从师门离开之后,第一回有机会凝视洗濯之后的倒影,也是第一回无人打扰,在热腾腾的雾气里自言自语、翻看发丝和手指。 魏玦以为地上的红色流水是染料掉色,司剑庸却知道——那是他过去许多年洗也洗不掉的血。 好容易给司剑庸套上衣服,又解释一通吹风机不是焚风杀诀,才给他整理清爽。魏玦留他在窗边看天,自己便去收拾一身泥污。 司剑庸回头看浴室那边染出一团暖黄色的光,又嗡嗡响,知道魏玦应该在洗漱了。他摸起魏玦留在外面的眼镜戴上。此时夜色降临,窗外点点的光竟然不是摄人的恶兽,也不是仇家冰凉的刀剑,而是远近层叠,没有尽头的灯火。 魏玦带他上楼的时候,司剑庸就问过,那些小房间里,都是什么?魏玦笑他:“那都是和我们一样的人啊!” 司剑庸又发起呆来,想:上辈子走过那么多地方,还没有见过这样多的人、这样多的灯火呢。想着想着,眼镜又起雾气,他学着魏玦之前的动作,用袖子擦了擦,重归光明。 他又眨了眨眼,想道:也是,除了登仙那回被雷劈,我也没流这样多的眼睛水。 没有哭过,便没人告诉他,那原来是泪。 感谢各位的喜欢!如果有想说的欢迎留言支持!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2章 第二章 司魔头初进仙人居,点星火原是凡间事 第3章 第三章 制仙器重见新天地,见医师除虫还聪明 司剑庸推说自己不用睡觉,便盘膝坐在魏玦的懒人沙发上调息。他的世界安静且模糊,所以他不能睡觉,要每分每秒都屏息凝神,防止有人趁他闭眼刺杀。 他还没看够窗外的灯火,但此时就算戴上眼镜也看不到什么了——午夜的世界连景色也安静,不像白天那么热闹。这种安静让他有些紧张和焦虑,他需要一些模糊的声音来保持警觉,即使他其实听不清。 他悄悄靠近了魏玦的床沿,借着昏暗的月色,他又戴上眼镜,仔细地看、凝神地看。魏玦戴着眼罩,嘴角微微翘起,睡姿懒散,和他坐在沙发里一样,耳中塞着耳塞,枕头松软,藏不了什么武器。 司剑庸难以理解:戴着眼罩和耳塞,就无法第一时间面对刺杀;睡姿懒散,就不能以最快的速度躲闪;枕头被子太松软,如何能够藏得住利剑防身? 他没有睡过几天枕头,不知道枕头原来可以把人的半张脸都埋起来,看起来真暖和,像他小时候曾看见的云——是不是可以向仙长请求,让他把这叫做“眼镜”的法器,借给自己半日,再看看青山上的云呢? 司剑庸总是枕剑睡,用草和麻绳编成最简单的剑鞘,就可以在任何地方凑合一夜。而且这样的剑鞘,拔剑不费工夫,就算坏掉也并不心疼。但此时剑不在手边,是不是就可以……试试看枕头呢? 他忍不住伸手埋进枕头下面,趴在床边把手臂悄悄伸进被子。太暖和,太松弛,这世界安静又昏暗,他感觉自己似乎在犯困了。 他想了一下,既然仙长都如此放松,想来此地已是最安全的洞府——如果出现危险,我也可以起身为仙长挡剑,虽然只认识一日,仙长待我如此亲切,就算是抛了这条贱命…… 他没想完,便昏沉沉地睡着了。 …… 魏玦被闹钟吵醒的时候惊了一跳。昨天口口声声说要打坐的仙人,现在趴在自己床边,半个脑袋都埋进被子里,只剩一头长发像水草一样铺了小半张床。他小心地起身,却没想对方一个激灵便要站起来——但趴着睡了一夜,司剑庸感到从未有过的腰酸腿疼,差点没有站稳,狼狈地趔趄了半步。 魏玦和他面面相觑,模糊看见自己的眼镜还挂在对方脸上,像是想起了什么,起身招呼司剑庸:“洗漱吧,吃完饭我带你去配眼镜。” 司剑庸一阵惊喜,他本来只想求仙长在不用的时候,将法器眼镜借给自己看看,却不成想,仙长要给他“配”一个全新的? 司剑庸几乎又要下跪,魏玦连忙把他拦住,语气无奈:“你怎么什么都要下跪。记住了,在这里你不用总是这样行礼。” 司剑庸点头,闷闷地答应了。心里想着,上辈子有许多人曾打断他的腿,押着他跪天跪地跪神跪鬼,后来他站起来了,打断了那些要他跪的人的腿,便再没人让他跪下。——但现在他真心实意地想要跪拜,因为似乎除了行礼,他也无法回报魏玦什么了。 他抿了抿唇,心里暗暗想着,待到某日仙术有成,必定报答魏公大义……至少,给他们家的祖坟拾掇干净,再好好上一炷香。 魏玦收拾好了,却发现司剑庸根本穿不了自己的鞋子,只能叹气,又是到商场大出血的一天。好在宽松款的T恤裤子还能合适,不然整套行头下来,自己还能有什么存款?向父母伸手,他也过意不去。 魏玦只觉得捡到仙人更比捡到流浪猫麻烦百倍千倍。 跟着魏玦在仙家秘境般光色炫目的地方行走,实在是令司剑庸十分难受——他好像走进一滩杂乱的色斑当中,每一块亮闪闪的光点都紧紧拽着他的裤脚。虽然仙长买来的鞋子舒适万分,轻巧如云,但如此灿烂的世界还是让他胆战心惊。 好在目的地并不远,魏玦任由司剑庸拽着自己的衣角慢慢吞吞走到眼镜店,店长是熟人,他自己的眼镜也是在这里配的。 店长走上来朝他寒暄:“小魏,眼镜用得还好吗?最近复习,是不是用眼过度不太舒服?” 魏玦笑了下,拉着司剑庸上前:“张姐,不是我换眼镜,是这位……我表弟要配一副新的。他近视太严重,眼镜又丢了,有点不适应。” 张店长看那缩着肩膀还比魏玦高半个头的小伙,留着齐腰的长发,木木地不说话,只是低头看地上,好像那有什么花来。她笑着过来带司剑庸往里走:“你也和小魏一样常看书吧?这么年轻眼睛就不好了可不行呢。” 司剑庸在感觉到女人靠近的时候下意识绷紧全身,手指探到腰间,抓了个空。好在魏玦先一步抓住他顿在半空的手,对店长笑了下:“张姐,小司耳朵听不太清,我正要带他去医院看看。” 女人也走近了,司剑庸看着她模糊的卷头发和模糊的脸,肌肉僵硬喉头发紧,好在魏玦柔缓的声音嗡嗡地在身边围绕着,应该没有什么危险——不知为何,只是一天时间,他已经全然信任这个“陌生人”。也许因为对方是强大的仙人,一个手指头就能施展出照亮整个洞府的明光决,自己这点道行,对于魏玦来说,像捏死一只猫一样简单。 魏玦却只想着,捡了只病猫,还是一只有应激反应的病猫……他叹了口气,引着司剑庸走进“法器铸造室”。 简单验光之后,司剑庸便乖乖坐在凳子上喝水。店长却把魏玦拉到一旁低声道:“小魏,你家弟弟是不是脑袋也有点问题?他刚才叫我仙姑……不知道我有没有听错,他的发音有些古怪。还管眼镜叫‘法器’?” 魏玦神情扭曲,只好干笑两声:“姐姐别告诉别人,小司最近有些不舒服,我会带他去医院的。别担心,他不会伤人。” 店长松了口气,拍拍胸脯:“那就好,刚才我听他念叨什么‘当抛头颅,以报君恩’……听起来真吓人,是不是妄想症?看他不爱说话,难道是自闭症……?” 魏玦尴尬地转身去找司剑庸,应付店长道:“张姐想多了,他就是有点不舒服,过段日子就好了。”他拉着后者站起来,剑客规规矩矩给店长方向行了一礼,店长噗嗤一声笑出来,也不伦不类地回礼。魏玦杵在中间咳嗽一声,跟店长挥手道别。 走出商场,魏玦立刻对着司剑庸的耳朵大声道:“以后跟人告别,用我们的礼节,别抱拳了,老套。” 司剑庸有点受伤,但他表情太僵硬,于是那点委屈只能从迷茫的眼睛里露出来。魏玦受不了这个表情,在他面前演示“挥手”的动作:“就这样,就——这——样!晃一下,说,再见!” 司剑庸喉咙里又是一阵咕噜,好一会才扭曲地说道:“崽减。” 魏玦这才想起,司剑庸耳聋眼瞎的,就算模仿嘴形都困难,配了眼镜明天才能拿到,倒不如带到医院去挂了耳鼻喉科看看耳朵。 他看了看余额,只希望不用配什么人工耳蜗。 春天的世界应当是喧嚣的,但自从司剑庸聋了之后,世界就变得静谧而空洞,看不见确切的事物,听也只能听到模糊的轰鸣。上辈子印象最深刻的响动,还是死前的那一道雷,瀑布一样砸下,可声响也不过就是嗡嗡的,像夏日蝉鸣。 其实他也听得见,只要说话的人说得足够慢、足够用心、一字一句,他很愿意用尽力气去听清楚那些跳动的音符。那些声音让他恍惚以为自己回到了山间的破竹屋,夫子缓慢而用心地教导他和那位早早下山的师兄。 ……要是曾经也有魏玦这样的人就好了。他愿意慢慢对我说话。 习武修仙的人慢不得,慢一步,就丧失仙缘;慢一步,仇人就会提着屠刀上门。但习武修仙的人也快不得,所有人追求的不过是长生。可是长生之后是什么呢?剑客没来得及问一问夫子。 而过后,他的日子便只剩下“来不及”了。 …… 司剑庸被魏玦引到一处亮堂堂的地方,讷讷地坐下,只记得魏玦说:“我们来治你的耳朵。” 原来仙界是这样的地方,什么都能治,没有生老病死的地方……可是为什么戴上眼镜,却能看见那位被称为“张姐”的炼器师脸上的皱纹? 白衣的蒙面人靠近他,手上拿着寒光闪烁的器物,司剑庸猛地一颤,虽然已经相信了仙长,但肌肉反应依旧在支配他的动作。好在魏玦早有料到,一手稳稳地扶住司剑庸的肩膀: “……不好意思严医生,他可能有点怕疼。” 那位蒙面人没有生气,只是动作更加轻柔,手中寒光凛凛的法器照出刺目的光。司剑庸情不自禁地要注视。但眼睛却被魏玦另一只手盖住:“还嫌不够瞎啊。” 他于是陷入熟悉的黑暗,只能感受到蒙面人手中冰凉的小匕伸进耳中。 “……这是什么……很简单,但……” “奇怪的东西……没有见过……” “不是钱的问题……我先处理,一会儿就好了。” 蒙面人似乎在和魏玦交流着什么,司剑庸慢慢地听,慢慢地熟悉声音,慢慢地发现……自己越听越快,越听越清晰! 他浑身一颤,双手不自然地抓紧了膝盖,头却不敢动,担心妨碍蒙面人动作。 耳中像是被什么器物清理干净,一股柔缓湿润的细小水流抚平了他的颤动,右侧的世界真正地喧嚣起来,小匕和发光的法器发出碰撞,再细小的声音也如此令人快活。他终于清晰地听见魏玦说话,而不是之前那样,仿佛隔着千万重山。 魏玦的声音很年轻,他在问那蒙面人:“这是你从他耳朵里掏出来的?” 那蒙面人也似乎十分疑惑,手中的白色托盘上,盘蜷着一团死去的虫子,看上去十分凶恶。司剑庸眼神一定,缓慢地从喉咙里压出声音:“……耳闻蛊。” 司剑庸自从荒岭走出后,第一次听见自己的声音,原来这样嘶哑、走调,含混成一团恶心的事物从喉头呕出。他求助似地抬头看魏玦,好在后者能够理解三分意思:“你认识?” 这还是司剑庸第一次见到上辈子的东西,伸手捏起那只死得不能再死的小虫,当下就要搓出火诀烧个干净,旁边的蒙面人却拦下了他:“别动,这东西我们从没见过,怎么耳朵里还能爬进这么大一条虫?怪不得你听不见,都堵住了,能听见吗?” 魏玦也按住他的肩,对那蒙面人说道:“麻烦医生,还有一边耳朵,您也看看。” 原来是医生。司剑庸听话地把小虫放回瓷盘里,不再动弹,任由白衣人取出另一只小虫。 这下天地清明,云山广阔,一切动静都成百上千倍地被他捕捉。习武修仙的人本就比普通人更加耳聪目明——可惜司剑庸这两样什么都没沾上,只能靠一身剑术保得性命无虞。 医生敲了敲瓷盘,抖落了一点残渣,对他说道:“回去注意饮食,其他就没什么事项了。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虫爬进耳朵里还不知道的。” 司剑庸学习着他的语调,再一次困难地开口:“耳闻蛊,初时只头发丝般细,进入耳中,吸食精血,方才长大……我不知何时被下蛊,但五年来耳朵越来越差,发现时已没法再取……” 医生听了一阵,笑了:“你这人说话倒挺好玩,一只虫子而已,还能是蛊虫?” 司剑庸不知如何回答,魏玦推着他出去了。医生朝他挥了挥手,大概是再见的意思。 他想了一下,学着上次的语调认真说了一遍:“再见。” 这次音调平稳,咬字狠绝,但好在能让人听清了。 感谢喜欢!如果有任何想评论的都可以留言灌水收藏! 小萌新需要你的帮助QAQ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章 第三章 制仙器重见新天地,见医师除虫还聪明 第4章 第四章 做仙苗初试摇摇车,耳闻蛊却引白头人 严三七忙碌了一整日,才得空从口袋里掏出放在透明塑料袋里的小虫。病人的耳朵当然有不少脏污,不然也不会听不见、听不清。但几乎所有人都是油腻的耳垢,偶尔会有结石,就算有虫子,也是不小心飞进去的小飞虫,而那些东西弄出来总是腥臭恶心的。 但今天这位病人不一样,他的耳朵除了这条小虫,竟然干净无比——这也是为什么虫子一除,他就立刻能听见身边、门外的声音。 就像他本来就该听得见世间万物,而不是因为耳聋,连说话都支支吾吾,喉舌哽咽。 严三七觉得这条小虫很值得“收藏”。他回到家里,将小虫处理之后放入玻璃容器当中,后退两步满意地看着书架上按照高矮胖瘦排列的瓶瓶罐罐,以及里面各种奇特的小虫——严三七别无其他爱好,只是喜欢收集有趣的小虫。漂亮与否并不重要,有趣往往和漂亮没有关系。 譬如第三排左数第九个小瓶里那只尾部坠着青色液滴的螳螂状小虫,严三七记得自己在阳台的捕蝇草里看见它——它没有被捕蝇草消化,反而将尾部深深扎进捕蝇草那“袋子”和根茎的接口,严三七发现时,那株繁茂的捕蝇草已经有些耷拉了。 他记得自己费了一番力气才把小虫从捕蝇草里抓出。好在小虫对人类并没有攻击性——至少严三七没有被咬、也没有被扎。 他收拾停当,又拿着标签纸上思索半晌,他记得那个病人说了个什么名词,似乎认识这只小虫,但那个音调太离谱,竟不知道如何用汉字来标识。 回忆了一下那位病人的音调,严三七念了出来:“……二问……蛊?” 背后突然响起一个陌生的声音:“耳闻蛊。” 严三七猛然回头,只看见明亮的房间里突兀冒出一个怀抱陶罐的白发年轻人。 …… “爸爸的爸爸叫爷爷~妈妈的妈妈叫奶奶~” 魏玦在房间里塞着耳机放白噪音,仍旧能听见司剑庸跟着楼下飘上来的摇摇车音乐小声学习——倒不是司剑庸的声音有多大,只是他每每回想起司剑庸刚配上眼镜回来那天,一动不动盯着摇摇车的神情,就觉得自己好像亏欠了他什么似的。 ……不就是两块钱一次的摇摇车吗?!司剑庸你这么大个人,塞也塞不进去吧! 魏玦看着眼前的历史教材和网课,干脆眼一闭心一横,取下耳机招呼道:“你是不是想坐摇摇车?” 司剑庸坐在落地窗旁的懒人沙发上,神情专注地碎碎念,听见魏玦叫他才回过神来:“请问仙长,何谓‘药药扯’?” “楼下会叫的那个玩意,小孩坐的。” 司剑庸忙不迭站起来,神情严肃,本想行礼又想起魏玦最烦他这一套,于是简单拱手道:“那可是仙苗方能享用?剑庸已承情太多,万不可令仙长为难。” 魏玦捂着头叹了口气,没想到对方还是执着于仙界的世界观,以后出去被认成神经病怎么办?自己只好引导他,于是胡编乱造:“说过了,仙界乃被称为地球,此地人人也不称仙长……你只管叫我魏玦便可。” 司剑庸想:仙长果然高义,换做以往修道之人,不叫“仙人”、“道长”,免不了落两鞭子,魏仙长却三番两次教我不要如此,可见仙界清明,人人和善。 却听魏玦接着道:“以后也不必行礼,只用说‘谢谢’、‘抱歉’这类话即可,想必你以前也说过,不用我教。” 司剑庸暗道:往常我说甚么,旁人也不听;旁人说甚么、做甚么,我也不太能见得……说起来,礼节也没行过几次。有人来杀我,我就杀他,并无说话的当口便是了。只是仙长这样说,我便这样做。 他点点头,从善如流道:“魏玦。” 魏玦也是回应道:“小司。” 司剑庸:“为何你不叫我名字?” 魏玦不自然地偏头愣了下,胡诌道:“这是我们地球人表达亲切的称呼,譬如叫名字后两字,或着……算了,你爱怎么叫怎么叫吧,我就要这么叫你。” 司剑庸跟着对方起身穿鞋,懵懂道:“小魏,我们去哪里?” 魏玦被他一句“小魏”砸得头昏眼花:“我比你大两岁呢!小司!”他反手把门关上,指使司剑庸按了【铁飞舟】[这是电梯。]的开关,没好气地回他:“重新叫我,不然不带你去坐摇摇车。” 司剑庸惊喜地挑眉,语气顿时放缓:“魏兄,多谢!” 魏玦只觉得自己好像半只脚踏进古代江湖,发了一阵麻之后电梯到了,便当先一步跨出,抛下一句:“……叫我魏哥都比这个好点……不行,还是太像□□了……” 司剑庸两步跟上:“黑蛇会又是什么?何等门派?” 魏玦恨不得拿汉堡塞住他嘴,搪塞道:“你叫我哥,我就带你坐摇摇车。” 司剑庸体现出极高的学习天赋:“哥,我要坐摇摇车。” 简单的一句话,令两人都得到了快乐:魏玦体验到无痛当哥的快乐,司剑庸体验到……腿塞不进摇摇车还要被其他小孩嘲笑的快乐。 魏玦看着司剑庸意犹未尽地从摇摇车上下来,嘴里还念着“爸爸的爸爸叫爷爷”,便随口打趣道:“学会了吗?叫声爸爸来听。” 司剑庸:“什么是爸爸。” 魏玦被他一句话打懵了,差点被可乐呛死:“……就是你的父亲。等下,你不会没有父亲吧!” 司剑庸努力回忆了一阵,无辜地看他:“哥,我真没有爸爸。” 魏玦差点喷了,对方现在叫自己哥,又说自己没爸爸,这不是四舍五入……他不能再想了,赶紧在心里对着耶稣佛祖太上老君和妈祖磕头道歉,缓过气来诚恳道:“真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司剑庸不解:“什么故意?” 魏玦一时哽咽,只好又请他坐了一次摇摇乐,并且在旁边的小书店买下了《十万个为什么》和《新华字典》。 …… 严三七困难地呼吸着,这当然不是因为自己身处毒虫环绕的环境感到害怕,而是无与伦比的兴奋。他忍不住要伸手去碰身边的一条细小的、五彩的小飞虫,此刻小虫正张开透明的翼,将他视作猎物。 他对面抱着陶罐的白发人狠狠皱眉,手指轻抬,小虫顿时收敛,险险避开严三七的指尖。 严三七才反应过来,“啊”了一声,站起身来小心翼翼要跨过身前摇晃着的毒虫与毒蛇,脸上却只是兴奋:“这位少年白老哥,让让,我去拿副新手套。” 白发人本想开口说什么,却转念咽了下来,手指再动,毒虫毒蛇纷纷乳燕回巢般回到他手中的罐子里。 严三七顿时惊奇,凑上去想用眼睛瞧,白发人一把盖住陶罐口,推开他道:“不想活了?” 严三七表情喜悦,全无被挟持的恐惧,一字一句说道:“朝闻道,夕死可矣。少年白兄,我只想摸一摸那只彩色的飞虫,想来一定有化骨蚀魂的能力……让我摸一下。” 白发人忽略了他对自己极其冒犯的称谓,而是怒声道:“摸什么!”他话音未落,严三七带着手套的手指已经抓住了他盖在陶罐上的手,微微用力,像是想要挪开这碍眼的皮肉。 白发人忍无可忍,手上真气微震,却发现只能让对方感到一阵酥麻,甚至没让他手指松开些许,脸色立刻变了。 “此地究竟是何地?我为何突然来到这里?还带着死前怀抱的宝物?我的真气为何……” 严三七不管他,眼神直勾勾盯着罐子像是在看什么宝贝,随口道:“你让我摸一下,我就回答你一个问题。” 白发人抿了抿嘴唇,有些受不了对方温热的手心——以往少有人敢如此贴近他,更别说握着自己的手!想来对方手上那双薄如蝉翼又韧性极佳的手套,是前所未有的法器?他如此一想,心中稍微放下些担子,轻咳一声:“你先把手拿开,我给你摸一下。” 说完又觉得不对,改口道:“摸一下虫子。” 严三七果然放手,两人终于对上视线,严三七这才发现对方除了头发是白的,连瞳孔颜色都极淡,像是整个人被水洗过一遍。 他的职业习惯让他脱口而出:“白化病?怕光吧?” 白发人惊奇地皱起眉:“你如何得知……啊!你都有如此法器,也不惧接触我,想来是厉害的医师。” 严三七随手拿了椅子坐在对方面前,不耐烦道:“别管我是什么,你说吧,你有什么问题?” 白发人纵然满腹牢骚,也保持着极佳的风度,仿佛之前那个用毒虫围困无辜凡人的家伙从未存在过。他整理了一下衣袍,也在严三七面前坐下,手掌却盖着陶罐丝毫未动。 “……在此之前,是否可以先告诉我您的名字呢?”他微笑着,但用严三七的眼光来看,和医院里护士们的“职业微笑”一样假而疲惫。 他皱了皱眉,伸出手开口:“算一个问题。我叫严三七,你呢?” 白发人没有挪开手掌和他握手的意愿,只是保持着有些刻板的微笑,一字一顿地嘶哑道:“我叫秦柏午,严兄,来日方长,还请稍安勿躁。” 欢迎各位来到我的故事!如果喜欢的话请一定帮帮点点收藏吧!小作者真的很需要QAQ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4章 第四章 做仙苗初试摇摇车,耳闻蛊却引白头人 第5章 第五章 初识字夜读圣贤书,见毒虫惜逢同道人 魏玦早上六点起床早背的时候,还小心翼翼地怕惊扰到睡眠极浅的室友司剑庸,却不想取开眼罩就看到书桌处漏出昏黄的灯光,再看一眼整整齐齐的沙发,魏玦怔了一下:难不成我已经起晚了? 他按亮手机确认时间,走过去一瞧,却是司剑庸带着耳机津津有味地盯着他的平板看课,丝毫没有察觉自己已经靠近。 ——这家伙不是一开始感官这么灵敏吗?现在怎么迟钝起来了。魏玦转念又想,换成自己通宵看课,就算有人冲进来做了什么事情,估计也是这副呆样——他看见司剑庸打着哈欠转过头来,勉强逼迫自己睁开眼睛对焦的样子,没忍住劝了一句:“通宵看书对身体不好……你看完这么多了?!” 魏玦看着司剑庸压在手下的厚厚一叠稿纸,和上面还算的上好看的字,以及已经翻开一小半的新华字典,凑过去仔细看了看,“你看书好快啊,真羡慕。” 司剑庸晃晃脑袋,拿下耳机,控制着自己昏睡过去的冲动,正色道:“不是我厉害,是这些法器和仙苗用书……仙……哥,多谢你。想必这法器‘声闻盒’与‘显影壁’都是价值不菲,你居然愿意借给我使用,还找来天书供我阅读……” 魏玦看他的眼睛又开始泛光,连忙止住他胡言乱语的嘴,指着翻皱的新华字典道:“这个,一个汉堡钱。”又指着平板和耳机:“这两个,虽然贵,但不是我给钱,我有爸妈……啊,这是不是有点伤人了。” 司剑庸丝毫不觉得冒犯,反而认真道:“有爸妈真好。” 魏玦感觉自己跟司剑庸说话总会被过高的道德感噎得干瞪眼,只好叹口气说:“你也别熬夜……这样,你先去休息,以后我看书不用手机,你就拿去看课。” 司剑庸双眼放光,冲动之下又要弯腰屈膝行礼,却不想久坐之后腿酸脚麻,硬是被魏玦扶了一把。 “还逞能说修仙不用睡觉?” 司剑庸张了张嘴,不知道自己脸上起了一层薄汗,脸都有些发红:“初来仙界,诸多事宜,还请……哥,赐教。” 魏玦大笑,挥手让他去床上躺着,打趣道:“下次就说,谢谢哥。” 司剑庸闷闷的声音从被子的缝隙里爬出来: “……谢谢哥。” 伴随着窗外渐渐响起的老头老太晨练声,魏玦心满意足地开始一天的复习计划。 …… 却说严三七那边,若让外人来看,端得是险象环生、步步惊心——除却他本人并不在意外,不速之客也十分淡定。若忽略身遭游走的毒蛇飞虫,两人一问一答之间还颇有笑语欢声,看上去真是孜孜好学的同伴。 对严三七来说可能的确如此,生长在和平时代的他,接触到最危险的东西也就是学生时、以及实习时别人手中的手术刀了——但他自己毕业后就职耳鼻喉科,倒少见“舞刀弄枪”之辈。他还真的觉得对方就是来给自己开拓世界观的“仙人”。 若是秦柏午知道他将自己认作“仙人”,不得笑掉大牙——这当然只是文学的夸张,秦柏午风度翩翩,从来只是微微弯眉毛,连表情都温和得刻板。但他却是有名的“毒公子”,虽被江湖人编排成【白午青医】,号称亦正亦邪的游医,但他自己太清楚自己的死法——沾上“毒”字,哪有什么好名、好死? 严三七到底是心思简单的现代人,简单几个问题便让自己知道了这个世界的半个真相。秦柏午心中暗道,或许某些江湖传说的“得道飞升”着实不假,若按照自己的死法,自己当是飞升“蛊仙界”——听起来十分不谐,但万分准确:不然何以解释,自己甫一出现,便能见到如此多的蛊虫,甚至还有上辈子令自己丧命的罪魁祸首“耳闻蛊”? 至于严三七所说的“地球”、“科技”、“福尔马林”……就权当是自己不懂的仙界术语,那种可以保存蛊虫尸体而不伤自身的无色溶液,岂不正是自己调配的“留尸灵液”的提炼版?而严三七手上那双薄如蝉翼的手套,比自己师门那双被视若珍宝的羊肠手套,不知道高明多少。 秦柏午不喜欢羊肠手套的味道,但是他喜欢看师门那些半吊子惊恐和崩溃的眼神——所以他拿走了那副手套,把他们的蛊虫一只一只放在他们手心。 他微笑着说:你们不是如此宝贝这些小玩意吗?……来,握住它吧。 “我建议你碰它们之前,先戴上这个。” 秦柏午的思绪被严三七打断,对方递过来一双新的“蝉翼”手套,示意自己戴上。 毒公子失笑道:“小严公子,这却是不必……”他话未说完,手心里已经被塞进手套来,严三七以为他不会戴,又拉过他的手演示道:“最基本的安全还是要注意,虽然我从来没有被飞虫毒蛇蛰过咬过,但戴上手套总是没错的。” “……你真富裕。” 严三七奇怪地偏头看了他一眼:“你是说这个手套吗?……我从单位拿的,不要钱。” 秦柏午惊诧万分,脸上却是什么表情也没有,任由严三七给他戴上手套,两人一起研究起陶罐里的彩色飞虫来。 ……看来这个“单位”想必是此界仙庭了。秦柏午默默想道,能够培养如此年轻的【蛊圣之体】,又将这般好的法器视若路旁的野草般,毫不吝惜地拿取。若是我也能进入这仙庭…… 秦柏午的眼神缓缓从熟悉的飞虫挪到陌生的严三七身上,像是打量名贵的蛊物那样仔细观察,甚至褪去了他那副刻板的微笑,只剩下严肃。 我要抓住严三七这根线。他想,他一定是仙庭的重要角色。 严三七若是知道了他在想什么,一定会笑掉大牙——这当然是文学的夸张,严三七沉迷虫子无法自拔,他看虫子时根本不在乎身边是什么模样。但他若有机会,一定会夸张地问对方,为什么会对自己有这样的误解:要知道,他在医院只是最底层的小医生,排夜班都轮不到他反驳,揣点手套回家算是无声的抗议。怎么到你这仙人眼里,竟成了“仙庭的重点培养对象”? 两人心照不宣地达成自己的目的,又相视一笑,严三七道:“虽然我不知道你这种情况该不该报警,但这些虫子肯定是没法上交的——那你先跟着我住吧。我家人都在外地。” 秦柏午虽然不知道“报警”是什么,但猜想应当是和报官无异。对方看在虫子的份上愿意暂留自己,显然是最好的结局。他感激涕零,于是一拱手,声音温和:“那就多谢严小公子,柏午叨扰了。” 严三七听得耳酸,心想自己可能得买本新华字典啥的,给这位异世界美少男一点常识的暴击。 …… 司剑庸终究是身强体健,精力十足,仅仅睡了几个小时,他就从床上起来收拾屋子了——自从魏玦教了他一些日常的常识,他就自觉将扫沐洞府当作自己的必做事项了。毕竟,能够报答仙长一些什么,是他最想做的事情。而此时身旁无剑,自己又身无长技,只好勤快点,学着扫地、抹桌子、折被子和取外卖。 是的,魏玦自从看着他从指尖搓出火苗之后,便禁止他靠近灶台了——谁知道什么时候点爆了天然气?那可比一搓小火苗吓人得多。 只是司剑庸十分不满意:这和自己上辈子用在剑上淬火的火诀可差得太多。不过仙界就是方便,只需要在【千里影镜】上轻轻一点,饭菜便有驿卒快马送来——说着,这世界怎地不见马匹,自己只在课程和【仙闻子典】上见过一个“车”字——可“车”不也是靠马拉的吗? 司剑庸从未觉得自己的脑袋这样发疼。 他刚打扫好房间,魏玦便放下了耳机,走过来伸了个懒腰:“真勤快啊,田螺小子?” 司剑庸早已习惯对方随口说些胡话,只是默默记住自己原来叫【田螺小子】,听起来比江湖人称的【五尺剑】要亲切许多,可惜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他道:“哥,外卖到了吗?我去拿。” 魏玦笑了下,拎起袋子示意司剑庸跟着出门:“我觉得老吃外卖也没意思,正好教教你怎么用燃气,免得我提心吊胆……你想吃我做的饭吗?” 司剑庸眼睛唰地亮了起来,两步打开房门穿好鞋蹿出去——魏玦穿好鞋的时候,他已经在电梯门口跃跃欲试了。前者不禁失笑:“我做饭很一般的,只能弄熟。” “无妨。”经过几日的练习,司剑庸已经可以慢慢说出音调平缓的词句了,他抓住一切机会驯服自己的口舌,就像上辈子驯服每一把桀骜不驯的剑——好在口舌是他自己的,说起话来,也不至于步步飞血。 “……哥教我做饭。” “什么都想学。”魏玦笑着跟在后面走进电梯,笑他,“你学得够快了,小司同学。” 哦,原来我还是【小厮同学】,新称号,听起来也不赖。 他喜滋滋地跟着魏玦走进超市——限于司剑庸上辈子见识的匮乏,他只觉得一切都如此新奇有趣,时而学着仙苗们的动作,将手指放进稻米当中翻弄;时而将反光的袋子法器捏得咔咔作响……他正要再捏,魏玦咳嗽一声阻止了他:“你别捏方便面……这包不能要了,我们买回去。” 司剑庸“哦”了一声,转头看仙苗们一个接一个地把手插进稻米里,忍不住问道:“哥,他们这样,是能感受到谷物的灵气吗?……我怎么感觉不到?” 魏玦没忍住呛了一口口水,好一阵才缓过来:“别学,你长大了,感觉不到的。” “……哦。” 司剑庸有点失落地想:果然自己还是不能和真正的仙苗相比,自己已经“长大”,再感受不到谷物灵气,着实遗憾。他怔了一会,突然想起:我是不是……还没有及冠? 算来,成仙那天之后几日,应当就是自己的生日了……只是还会有人在乎吗? 魏玦转身招呼呆在原地的司剑庸:“小木头桩子,杵在哪干嘛?” 司剑庸忽略了他千奇百怪的称呼,闷闷地道:“哥,我似乎快要及冠了。” 魏玦反应了一会,突然明白过来,笑了:“想吃生日蛋糕了嘛。虽然不能给你买个大的,但小蛋糕可以。” 司剑庸不知道【丹膏】是什么,应当也不是坏东西,他只是懵懵懂懂地践行魏玦教他的礼貌:“谢谢哥。” 他再也没去看“仙苗”们的玩闹了。 请问今天小司获得了几个外号?请抢答! 抢答成功的作者会赠送小司小周边一个(? 没想到吧还有这种好东西!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5章 第五章 初识字夜读圣贤书,见毒虫惜逢同道人 第6章 第六章 迎父母巧逢正及冠,觅甜食却得故人信 正是下午最暖和的时候,阳光洒满魏玦的出租屋,司剑庸正在窗边借光看书,耳边响起电梯叮咚的声音,他没有多想,只是眼神又看了一眼笔记本上的“电梯”两个字。 应该是隔壁邻居回家,司剑庸刚要提笔划线,灵敏的耳朵催促着他的肌肉反应——这是冲着自家来的! 司剑庸手上的圆珠笔像匕首一样凶狠地将要飞出手腕,就看到门锁咔哒一声,一位美妇人带着一位儒雅的先生从门缝中露出惊容。 “贼!” 司剑庸在眼瞎之前从未伤害女人,眼瞎之后看不见,才有了辣手摧花的坏名声。此时见得成熟动人的妇人气势汹汹地攥着雨伞朝自己当头打来,还呼喊着:“老魏站着干嘛!报警啊!” 他脑袋转不过来了,条件反射般挑飞雨伞落入自己手中,又用钩子远远止住妇人要拎起行李箱的动作,终于抢在报警电话打通之前发出一声大吼:“我不是贼!” 他突然想起魏玦说的:有什么事给我打电话——是的!电话! 他又一声大吼:“给哥打电话!” 女人表情错愕,男人的手机在忙音之后响起一声:“喂,您好,报警请说明时间地点事件……” 司剑庸上前两步按灭了手机,正要制住两人,电梯的叮咚声再一次响起,提着小号蛋糕的魏玦表情丰富,眉毛乱飞,语气不可置信: “老魏、老林……你们回来怎么不提前说一声?” …… 司剑庸抿着嘴和魏玦挤在单人沙发上,只有半个屁股挂在沙发把手上,手捏成拳头,微微发抖地将全身重量压在成弓步的左腿上,却不敢流一滴汗。 只因为面前坐在主沙发上的两人,一人叫魏吉川,一人叫林岩志——魏玦的父母。 司剑庸魂飞天外,只剩魏玦埋怨父母回来不记得带限定游戏周边的嗡嗡声萦绕耳边,他满脑子都是自己冲着妇人大吼、还想要动手的场景。 这下真的完了,报恩不成,却反要害人父母,是哪家道理? 他悄悄低了低眉毛,殊不知在林岩志眼里,这小孩的脸都快皱成一团了。她笑了一声,指着司剑庸道:“小魏不给我们介绍一下吗?” 魏玦心道,还是逃不过这关,只好叹了口气,扯过司剑庸的袖子,逼迫他正视儒雅微笑的魏父和调笑着的魏母,前者干巴巴地打了个招呼:“……恩人好。” “小魏,捡猫就算了,怎么还捡了林妹妹?” “你这说什么胡话……这段时间太忙了,还没得空给你俩说这事儿。”魏玦尴尬一笑,三两句话讲了清明时候的雷和雨,“……总之,人已经到家里了。要怎么上户口,这事儿你俩做主。” “你这不都已经决定要留人了吗。”魏吉川摘了眼镜擦拭,半是好奇半是警惕地看司剑庸,“不如听这位自己说说。” “……说什么?”后者有些紧张地捏着膝盖,诚恳道,“恩公有问,剑庸不敢不答。” “那好,我问你,还记得遇见魏玦之前的事情吗?” “来前有许多白色雷电砸我,后来眼睛冒水,许多东西看不清,身上一痛,就落到这里——剑也丢了。”他没什么隐瞒的意思,“真气变得很少,但好在我还会些办法,现在也能勉强使用……恩公?” 听到“真气”二字,魏吉川和林岩志的脸色尽都变得严肃起来,似乎回忆起什么事来,前者甚至拿出了笔记本翻开记了两笔。 “司剑庸……对吧?”林岩志又确认了一遍,“你晓得什么是穿越吗?” “不清楚,和登仙差不多吧。” 夫妻俩对视一眼,又问:“你来之前已经摸到登仙的门槛了?” “我也不晓得登仙要什么门槛。”他费力地想了想,似乎那些事情都被抛在脑后太久,“村里道士说,看到雷电,劈开就是登仙天梯……没看到天梯,雷太多,劈不过来。我就到这里了。” 魏吉川递了个眼神给林岩志,面前这个貌似无害的年轻小伙子,在到来之前恐怕已是一方得道仙人——这种人过来的例子不多,但恰好他俩所在的公司还有一两个例子。 可是这未免太巧了。 两人出差正是因为最近这种情况突然频繁出现,总部召回人员开会讨论。现在刚回家,身边竟然就来了一个,很难说不是一种值得思索的事情。 ……难道和魏玦小时候那些事情有关系吗? 夫妻两人也没能得出结果,林岩志对丈夫摇了摇头,后者低下眼,把手册上的记录划掉,又将纸撕下团成一团。 “我大概知道了——小司,我也可以这样叫你吧。” “当然。”司剑庸眼睛亮亮的,心里落下一块大石,“恩公想怎样叫都是好的。” “既然来家里,也不喊恩公什么的了。”他笑了笑,指着林岩志说,“就当她是你妈妈,我是爸爸。” 司剑庸一时哽咽,侧脸向魏玦征求意见。后者朝他点点头,也没有多惊讶的样子。他知道父母的工作有些异于常人,可谁没有点秘密在身上?一家人没必要刨根问底,从小爸妈就是这么对他的。 他摸了摸脖子,不痛不痒,这是好事。 “这下好啦!户口本上又添丁进口。”魏玦朝着林岩志挤眉弄眼,“你不是一直想要二胎吗?瞧这大小伙子,又俊又壮的,还节约你二十多年饭钱。” “去你的。”林岩志做作出一副生气样子,脸上却是笑着的,“小司,来妈妈看看。” 太陌生了,好像一场仙人幻境。 司剑庸懵懂地坐过去,被林岩志拉着手讲了些什么。但他半个字也没记住,全因“母亲”这概念也未曾出现在他过往那些日子,“家人”也是口齿之间难以讲明白的道理,要如何立马晓得呢? “……知道了吗?小司,待会儿出去挑两件合适衣服,再置办些东西,就当妈妈送你的礼物。” “不……不用,这就够了。”司剑庸看了她一会儿,又瞄了瞄其他两人,鼻子突然有点堵,他晃了晃脑袋,轻声道,“二位既然当我是儿子,那我也就当二位是父母了——”他起身要跪,却被魏玦忙不迭拽着衣角拉起来。 “说了不行礼。”魏玦笑他,“老林可想要二胎了,你记得多陪她逛街就行,我最不爱干这事儿。” “……是。”前者也不执着于行礼了,只低头向两位长辈端了两杯水,有些怯怯的,“爸,妈,有什么事,只管说就好了。” “确实有事。”魏吉川欣然接过水杯喝了一口,笑道,“过两天我们还要去燕京汇报工作,你和我们一起去。” “当然。” 魏玦也就不再担忧,坐回他的沙发嘬可乐,乐滋滋撺掇林岩志给司剑庸买新手机和新电脑,他也跟着换点新货不是。 这回当妈的没拒绝余地了,实在是捡来的小儿子听话又乖巧,几乎百依百顺,哪还有挑拣的道理呢? 一家人闹腾一阵,魏玦肚子响动,才想起什么事儿,对司剑庸道:“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不?” “?”后者挑眉,思考,半秒后恍然大悟,“疯狂星期四V我50……” “是你生日!”魏玦敲他脑袋,“出去吃?” “你和老魏在家做饭,我和小司出去买完东西就回来。”林岩志起身拎包,司剑庸自觉接了包提在手上——他现在做这种事情已经很熟练了。 “……你也是放心我俩做饭。”魏玦挥手,“记得给我带点零食回来。” …… 虽然是为了给司剑庸买衣服才出门,但林岩志却第一时间拐着他转进了一家甜品店。后者顿时被甜腻的气味打了一闷棍,晕乎乎地站在门口怕进去——他发现自己对于太唾手可得的甜,有着强烈的警惕意识。就像他曾经听师傅说,凡人的小孩怕喝药,父母就会给他们吃一块糖——甜的后面一定有苦。 但他没有吃过糖,因为他感觉不到药的苦,师傅说,你的命已经够苦,再苦的药又有多烈呢? 我活得很不错,上辈子有师傅有师兄,死了还来到了仙界,有谁比我更幸福呢?他想,我已经过得这样甜,再多的甜就是贪了。 司剑庸还在晕乎乎地想着,林岩志已经点了几个图片给他看:“小司看看喜欢哪种蛋糕?” 司剑庸没见识,便不敢有意见,只是顺从:“都听妈的。” 林岩志笑呵呵地摸摸他的头,便随手指了一个,司剑庸眼睛快,已经看到价格,就算刚来此世界不久,也知道这几位数不便宜,顿时大为心疼,垮下脸低声道:“……嗯,妈,这个是不是太……”他苦思冥想那个词语,心念急转之下脱口而出:“不便宜。这个不便宜。” 林岩志又是好一番感叹可怜,又是听一番店员感慨孩子懂事,情绪激动大手一挥当场给新儿子许诺要给他换个新手机,不让他用魏玦的破烂货。 司剑庸拧眉:“哥的东西也很好,没有坏,不用换。” 林岩志拍拍他的脑袋,又是长吁短叹半晌。后者不明白为什么“妈”喜欢拍自己的脑袋,鉴于自己以前没有妈,那也没地方去辨别这到底是不是每个妈都会做的事情,只好摸摸头,往林岩志身边凑了凑。 定好时间蛋糕会送上门,林岩志又按着手机上新潮模特的打扮给司剑庸购置衣物,可怜修仙者最基础的本事就是寒暑不侵,司剑庸实在不明白脖子上的围巾有什么意义——按照他贫瘠的“经验”,这无外乎是三尺白绫,让他为了恩人去死是没有什么问题,但脖子上“白绫”这花色和柔软温暖的触感,以及林岩志近在咫尺做不得假的欢喜,司剑庸咽下了自己满肚子的疑惑,想着,应该是凡人们的衣装也说不定。 林岩志给司剑庸围上围巾也仅是因为觉得好看,这天气逐渐转热,倒也不至于穿戴这样温暖——但每每碰到司剑庸的手,就觉得好像摸到一块凉凉的玉石,又像一块冷得浸骨的铁,实在是让新任母亲林岩志担忧:虽则听魏玦说,这天上掉下个瞎仙人,应该是不会生病感冒的——但一个近视耳聋的、刚刚 20 岁及冠的“仙人”,却实在让人挂记。 母亲只当自己是多心,看着小孩眼镜上爬满的白雾,笑着取了围巾,摸摸他脖子上湿漉漉的汗水:“我拉着你手这样凉,还以为你怕冷呢。既然热了,怎么不取?” 司剑庸抿了抿嘴,把拗口的感谢在肚子里咕咕转了两圈,憋出来一串气音:“我不怕冷,也不怕热。妈选什么,我穿什么。” 林岩志于是收了围巾递给店员打包,又拉着他随意穿了两件挺括的衣服,司剑庸虽然没被教导过站立坐行,但长久习武,又用得一手好剑术,是以穿什么都自然背脊挺直,侧看去像一把锋刃裹藏的剑。 林岩志满意于新小孩“衣服架子”一样的配合,又想到魏家父子都爱穿一个颜色的 T 恤,从不喜欢打扮,更觉得司剑庸帅得成花一样,暗暗又拿了两件配饰,交由店员一并装好。 司剑庸则站在一边,抓着吊牌一个字一个字地学习——他不放过任何可以学习的机会,仙界处处都是新鲜的东西,他有了这样好的“妈”,就不能再像上辈子那样,看不清、想不明。 正在他出神之际,耳中忽而响动细微的“啾啾”声。司剑庸眉头一沉,商场里固然是吵吵嚷嚷,但走过几圈便知道声响无非那几样,这个声音很突兀——突兀在于太陈旧、或者说是,太熟悉。 司剑庸心里一跳,上辈子还没聋的时候,他听见过这个声音,在自小居住那小道观后面的竹林里。 他几乎是屏息在听,但那声音只出现了一瞬,就像某个人不自觉地“逗鸟”——他以为是师兄在逗鸟,但那只是军队中暗语用得太熟练,不会哄小孩的小师兄下意识吹出啾啾的鸟叫,逗得山里画眉嘀嘀咕咕,逗得小孩跟着鼓腮帮子吹气。 司剑庸的眼神像一柄轻薄的飞刀,扎穿层叠的人群,扎进一个陌生的背影里。那个人抱着怀里的狗,坐在窗边,嘴里又一声啾鸣。 他怀里的狗像是感受到了什么,抬起头回以司剑庸一声犬吠。司剑庸正要追上去,林岩志不明所以地拉住了他:“小司,想去喝咖啡?” 司剑庸看着那个人起身准备离开,声音咽了又咽,空气从鼻子吸进,被他擂动的心跳点燃又呼出,在初春微寒之中化成一股不清楚的雾。 他拎过打包好的衣服,说:“妈,我们回去吧。” 感谢每个人的阅读,小萌新作者很需要你的支持~~~ 灌水可以让作者快速长大!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6章 第六章 迎父母巧逢正及冠,觅甜食却得故人信 第7章 第七章 做羹汤点火见仙术,道曾经吹灭前尘事 却说魏家父子在家洗手做羹汤——主要是前两个字,终于将一室一厅的小屋收拾出光洁照人的样子。好不容易收拾妥当,父子俩皱眉坐在沙发上,不约而同拆开可乐的拉环:“怎么办,谁做饭?” 毕竟还是当父亲的,魏吉川认命叹气,挽起袖子踱步到小厨房——说是厨房,其实只是一个被纸箱子盖住的灶台,上面还被魏玦写了大大的红字:小司远离! 魏吉川失笑:“人家都给你打扫房间了,做饭本来就是你的事,难不成还让人家做?” “我不做饭,但我也不能让他做啊!”魏玦两口喝完自己的可乐,又伸手拿魏吉川剩下的半罐,“跟你说了他是修仙的——上回一打响指,手指上窜出一股青色的火苗,点爆了煤气怎么办!” 魏吉川正要笑话两句,却突然怔了一瞬,低声道:“你的胎记痛痒吗?” “暂时没有。”魏玦不舒服地歪了歪脖子,“他没有对我产生敌意。” 魏玦沉默了一会儿,又道:“……老魏,你觉得他会知道我的来历吗?” “我哪里晓得那些事情。”魏吉川摆开架势,系上围裙,“我只是多读了几本书,也不会什么真气、灵力,更不会穿越时空——不过,小魏,至少此时此刻,我们还是父子。” “嗯。”魏玦站过来帮他打下手,两父子罕见少言语的时候。 而这些沉默时刻,常常出现在魏玦胎记异常之后——不过好在成年之后,胎记就像是沉寂了一样,魏玦也几乎没有再犯过胡言乱语、昏沉高烧的毛病了。 …… 魏吉川掐好时间,司剑庸和林岩志到家的时候,灶房正飘出来肉香。 上辈子粗茶淡饭,照顾夫子的日子里还算是磨炼过厨艺,可出山之后就几乎都在山林之间行走,偶尔几回进城,吃的也不如现在调料丰富。 司剑庸的胃口确实被养刁了。 放下手里东西,他挪着步子走到魏吉川身后,看着这一片魏玦不让他进的【密室】,心想,看起来也不过和丹房一样——无根之火、无根之水、这些东西他都看魏玦用过,还算熟悉。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魏玦不允许他用火诀生火。 魏吉川听不到他的脚步声,转身拿调料的时候吓了一跳:“啊,你回来了。” “……嗯。”他想了一会儿,还是犹豫地喊了一声,“爸,我来看看。” 魏吉川不在意他的犹豫,这是很正常的——毕竟再世为人对谁来说都不是容易习惯的事情。前者微笑着夹出一块肉,用盘子放好递给他,扬了扬筷子:“试试?” 这确实是上辈子难以品尝的佳肴,而他来到这世界时日不长,自然也无从享受这样的美味。不过最重要的是,司剑庸不想拂了魏吉川的好意。 天下事万千,难得一分好心。 红烧肉色泽鲜亮,肥瘦适中。司剑庸吃了一口,又不知道怎么称赞,只好匆忙地擦了擦嘴,帮着看旁边的汤和备菜:“我也帮帮忙吧?” “不用火诀就行。”魏吉川笑着帮他系围裙,解释起来,“……你就当这个阵法里面有灵气,你的火诀会引爆它,对我们这种凡人来说很危险。魏玦不让你进厨房,大概是担心这个。” “好。不用就是。” 司剑庸在魏吉川的指点下点燃灶火,磕了个鸡蛋下锅。黄澄澄的蛋液在锅中间冒泡,他把番茄倒进去翻了翻,下意识转头找柴火,却发现这个【灵气灶】似乎不用自己烧柴来点,方便得很。 “小司,你来这边之前是什么样的啊?”魏吉川开玩笑似的讲起来,“听小魏说,你可是个仙人呢!” “……”司剑庸不知作何回答,但他一点也不想欺骗这个刚认识的“父亲”,哪怕是为了那一点好意,他也不想说假话。 “不是的。”他说,“我不是仙人。我的称号是【五尺剑】——不过,那些人更习惯称我为【魔头】。” 撒了点盐巴进锅,铁锅边缘腾起一圈白气,司剑庸手臂微微用力掂锅离火,番茄炒蛋在油水里晃出一个漂亮的弧线。 “出山之前,我也会给夫子做饭。”他解释起来,也不知道说给谁听,“夫子失踪之后……我不记得太多事情了。那阵子总是黑天,总是下雨,剑砍断一把又一把,走出好长好长的一条路,后来我才知道……我才知道,那些都是我杀死的人。” 他手上的动作不停,起锅盛菜。盘子放在一旁,又烧油,端来一旁的肝腰泡椒,神色顿了顿。 “……后来就没怎么做过饭了。我常常在野外住,烧烤之类的倒是擅长。”跳过那些彪炳战绩,司剑庸恢复一些活力来,“你放心吃吧,夫子和师兄都吃过我做的饭,不难吃的。” “哎……我倒也不是这个意思。”魏吉川长吁一声,望了望外面的魏玦,又低下声音,“算了,我直说吧……你前世有没有见过魏玦?” “没有。”司剑庸飞快地翻炒肝腰,这道菜就要动作迅速,趁着内脏刚刚变色就起锅最好吃最嫩滑,“……但我认得他的胎记。” 盛出最后一道快炒的菜,抽油烟机仍旧轰鸣,他们这对刚刚才相识的父子还有一句交谈的时间。 司剑庸诚挚地注视魏吉川,透过两片被热气模糊的镜片。 “那是比我更早的【魔头】。”他所说的话令魏吉川如坠冰窟,“传闻中,天生天养、无名无姓的魔头,【红玉仙】。他的一半脸上有淡红色的伤疤,和魏玦的胎记有些相似。” “……也许是你多想了吧。” “但愿是。”司剑庸退后一步站在魏吉川身后端着盘子,声音极细地传入后者耳中,“不过,我知道红玉仙已经魂飞魄散。况且魏玦……哥,他有父母亲人、姓名和来处,我想他不会是【红玉仙】的。至少不全是。” 他没有说后面的话。 如果是,他想,我也会拉住魏玦的。他一定会、一定可以在这个好时候活到寿终正寝、尽情尽兴。 …… 新组合的一家人吃了第一顿“团圆饭”,又看司剑庸用漂亮的花刀分了蛋糕,几人默契地略过重重疑惑,欢欣地插上蜡烛,又把金黄色的纸皇冠给司剑庸戴上。 “这是什么?”司剑庸看不见自己的样子,疑惑地扶了扶头上的东西,“及冠是这个么?” “哈哈……就算是这个吧!”魏玦大笑着给他拍照,林岩志在一边编他的发尾,好长一条麻花辫搭在肩头;魏吉川举着他的手比耶。 司剑庸往两边看看,不太熟悉地微笑起来。 魏玦立好手机也跑过来,站在他身后比了个大拇指。 这就算是第一张“全家福”了。 魏玦拿着手机过来给三人看,林岩志叮嘱他过后要 P 图,把自己脸上卡粉的地方给修掉,魏玦叫苦不迭—— 与此同时,司剑庸正盯着陌生的自己发呆。 这张脸真是年轻,还带着一种几乎十分生动的表情,他看上去很柔软,像被铺盖埋在下面的一团棉絮;和以往在溪流河水中匆忙照见的自己截然不同。这个轻松但拘束的年轻人,好像被这个小方盒子还来了三魂七魄。 剑客羡慕这个年轻人。 “这么喜欢这张照片吗?”魏玦凑过来扒拉他,笑起来,“你不是有新手机吗,我给你设置壁纸就好了。” “鼻子。”司剑庸呆呆地任由他在手心里操作,低着眼睛看对方柔顺的头发,蛋糕甜丝丝的味道从口腔到鼻腔,他揉了揉鼻尖,打了个喷嚏。 “好了。” 司剑庸跟着魏玦的指引举起手机,上面是挤挤攘攘的四个人。 不像食魂镜里面那些魂魄一样可怖、可怕,而是看上去有些慌张、有些拘谨、有些疏远,但依旧希望能够黏合在一起的几个人。 这是家人吗? 司剑庸在这一刻忽然有些想要逆转时间回到过去,拿着手机给夫子和师兄也拍一张。他承认,自己实在太久没有感受过这样的气氛了。 这是个很好的地方,他要守住这好地方。 …… “嗯?老魏发的消息。” 燕京中心,寸土寸金的地方里头,悄然有绿荫环绕、流水叮咚,中式古建里面对坐两人,似乎正在品茶。 其中一人身穿白色汗衫和深色长裤,皮肤黝黑、身材健硕,一身风吹日晒的痕迹,手指甲很短,里面似乎有洗不干净的泥巴。 他一手抓着茶杯牛饮,一手拿着手机放语音消息。 “老李,我们过几天要来燕京一趟,有个新人来给你过过眼。” 李姓壮汉发了个 OK 的手势过去,放下茶杯,待茶水过了七分,他屈指敲了敲。 对面的人抬眼瞧他,轻笑一声:“你还学起规矩了。” “怕下次出去给你丢脸呢。” “哪有这回事。”他对面坐着一位身材瘦小的白面男人,穿着做工考究的私服,上面暗线绣着走蛇飞龙。 白脸男子对他说道:“谁敢说我哥丢脸?” “哎呀,开玩笑得嘛。”壮汉又喝一杯,咂嘴,放下,“这个不如老荫茶解渴。叫老魏他们带点过来。” “也是,我也想喝那个了。” 两人又聊一会儿,夜色将要落下。 黑脸壮汉起身穿外套,朝模样迥异的弟弟挥手:“远城,晚上我当农民去砍草,记得给我擦屁股哈。” “知道。”李远城没起身,坐在茶台后面收拾杯子,“哪次不是我擦屁股?” “哈哈,当时说好的嘛。” “早去早回。” “知道,晚上煮碗面等我。” 京城夜里有魑魅魍魉,这是少数人知道的事情;而【农夫】砍草扫街,收拾这些脏东西,却是圈子里都知道的事情。 但是,【农夫】李近乡,还有一个同为【农夫】的弟弟——这是他们兄弟的底牌,只告诉过亲近的同乡。 比如他们此时等候的魏家夫妻二人。 特别感谢你的阅读!萌新作者需要支持~感谢多多灌水多多收藏~ PS老荫茶真的很好喝,纸袋子的又便宜又好喝,夏天我的血管里都是这个啊~~~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7章 第七章 做羹汤点火见仙术,道曾经吹灭前尘事 第8章 第八章 剑庸初见燕京城,魏玦惜别新兄弟 闹钟按时响起,楼下的老太老头倒比备考的学子更勤勉,早已在晨光熹微中抖擞太极招式。魏玦怔了两秒,才反应过来,司剑庸没有像之前一样告知自己将要出门“剑术交流”,而今天的早饭也没有热腾腾地放在床头柜上。 ——都快要考试了,怎么还能分心其他?现在即将五一放假,对于备考的魏玦来说,却是每一秒都紧要,但他仍旧坐在床上发愣,直到电话铃响。 “哥,起床了吗。爸妈说今天要带我登记什么,我们已经在‘云船港’了……你点送早饭的‘飞舟令’了吗?” 魏玦不由自主露出笑容,嘴上停不住吐槽:“什么云船港,是机场,老魏老林没有教你吗?……还有飞舟令,我不是说了,那是外卖。你闹的笑话还不够多?” 司剑庸那边一阵嘈杂的声响传来,应当是他转头和林岩志询问什么,过了一会电波里又支支吾吾地应答着:“我忘了……啊,妈,我来拿吧。” 电话便在短促的杂音之后挂断,晨光吝啬地从窗帘洒进来。人已经被遥远的呼喊唤醒,但沉睡的城市依旧静默。 魏玦走到灶台,冰箱里还存着一家人包的几个饺子。林岩志终究是担心大孩,买来满满当当的皮和馅,一家人热火朝天包了一下午,其中尤以“仙术在身”的魏吉川手脚麻利——用司剑庸的话来说就是:“爸手快,这腕子抖的,厉害!要是带着飞刀……”后面的话便被魏吉川接过了:“小司剁馅料也麻溜。” 司剑庸一怔,脸微红:“熟能生巧罢了。” 魏玦在一旁一边擀皮一边恶寒,不禁凝神看他:“……熟悉什么?” “杀……嗯,剁肉。” 大家心照不宣,哈哈一笑,权当玩笑揭过。司剑庸脊上薄生冷汗,魏玦心中略有疑云,父母则心中打鼓,得先带司剑庸前去有关部门报备,他们料想过此人必然不凡,但若是其人真是心思不正的魔道大能,当然不是他们能处理的。 得上报。 唯独苦了备考的魏玦,在冬天来临之前,除去偶尔聚餐见面,他更多的精力确实要投入到学习当中去了。 …… 却说司剑庸跟着父母二人登上飞机,紧张并着期待坐在靠窗的位置,连呼吸都慢得不可思议。林岩志坐在他身边,见他将安全带攥得死紧,眼睛一动不动盯着窗外。此时飞机还未动,他已经听从空姐的指令将一切准备做好了。 ……只是不知,这唤作“飞鸡”的法器,何以能够如妈所说那般腾空而起,瞬息万里?难不成是绑了几个修仙人,在底下托举此物?丧尽人性不说,能够托举如此巨物的修行者,又岂会被绑在“飞鸡”底下?仙界莫不是豢养了一群用以飞行的“资材”? 司剑庸胡思乱想之际,林岩志已经握住他发凉的拳头:“小司,第一次坐飞机,紧张吗?” 司剑庸沉默半刻,鼻子里缓缓吐出一个嗯字,嘴唇还是抿得发紫,眼神有些无助地看向林岩志。 林岩志不禁笑出声来:“还没动呢。” 话音刚落,机厢里的灯光骤然暗下,窗户里洒进来的光已经漫溢在走道,机身缓缓挪动,似乎是转了一个方向。 司剑庸猛地一颤,手握住林岩志,轻轻发抖。后者只好拍拍他:“怕就闭眼。” 不管是出于好奇,还是出于谨慎,司剑庸都不会闭眼。他僵硬地盯着扇动的机翼,心里开始默背天工阵法,从最简单的【截三】到【解环】再到【天工门人传】……哦不对不对,怎么背到邸报小说了。 魏吉川在一旁诧异地低声询问:“小司,你说你有真气,难道还不曾飞过吗?” 司剑庸声音极低地回答道:“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飞,但是我不敢。我看不清听不见,飞高了会被人伤到。” “可怜孩子……”魏吉川叹了口气,又道,“你要坐到过道来吗?” 想来这种能够瞬息万里的法器也不是可以常坐的。司剑庸本着不浪费的心情,勉强笑了一下,摇头拒绝。侧目望出窗外,飞机调整着机翼和挡风板,发动机发出轰鸣,正在最后加速。林岩志感觉他的手不再发颤,抬头看了魏吉川一眼,夫妻二人相视而笑。 司剑庸则保持着极其板正的坐姿,感受到飞机腾空而起那一瞬间的推背力,长出了一口浊气,而体内压抑的、沉寂的真气,随着他刻入经脉的天工阵法【重铸】,也缓缓流转起来。而思维好似冲破某个关口,他开始理解这个世界的真气运转规则。 高处自然看得更远更多。在腾空破云之后,司剑庸看见他以往从未探索的云浪雾波,层叠推开,好似另一片洁白大地。 他想起自己也曾经站在地上劈开这样的洁白一片,随后是闪亮的雷光和泼天大雨……他正出神之际,喉咙里涌起一股酸臭的味道,林岩志眼疾手快拆开呕吐袋接住。 夫妻二人面面相觑。 他们真没见过修真的人还会晕机的。 司剑庸木然。 看来上辈子学不会一剑千里是有道理的。 …… 林岩志哈哈笑着递给司剑庸纸巾和水,魏吉川一边捂着额头,一边拍拍司剑庸弓成虾仁一样的背。而被他们挤在中间的主角,正捏着矿泉水瓶子有一下没一下地咳嗽。 魏吉川哈哈一笑:“看来你确实没飞过,这么一阵都能颠吐了。喝点水漱漱口,我们坐一会再走也不迟。” 司剑庸苦着脸依言照做,呆了一会后闷闷地说:“会耽误你们的时间吗?” 夫妻俩抿着唇,对视一眼,眉宇间都是为他如此贴心懂事而喟叹的情绪,林岩志拍拍他,说道:“倒也不这样着急,你好些了,我们就出发吧。那里都是些老熟人。” 司剑庸闻言起身,跟着二人走出机场,还不忘四下张望,走出机场还恋恋不舍,想要多看两眼,只恨自己上辈子从未飞过,这辈子没来得及看云海就吐得怏怏,真是丢人。 这样的想法没有多久,魏吉川已经叫好了车,一家人跨上高架桥,司剑庸免不了又是一番惊讶感叹。司机与有荣焉,滔滔不绝地介绍着这个城市,说这燕京城里外五层,每层都有特色。他们刚落地的机场,只不过是外围的驿站,内层上下,建筑通天贯地,才叫好看。 司剑庸在外人面前显得尤为沉默,他知道自己在书上看到的东西终究是少的。魏玦说过“纸上得来终觉浅”,他读过几遍,走出家门,才知道外面多大多美。 于是只听得魏吉川和司机有说有笑,也许是为了照顾司剑庸,魏吉川提出了不少“外地游客”的问题,司机一一解答,听得司剑庸心驰神往。 仿佛是恍惚一瞬,眼前已经显出鳞次栉比的高楼,司机看司剑庸在后排目不转睛的样子,友善地微笑道:“你们要去的内环才是真繁华,来旅游的话可不要错过夜景。” 魏吉川却纠正了他:“我们倒不是来旅游的,带小孩来见见朋友。”他指了指导航,又招呼司剑庸一声,“小司,就快到了。坐车不晕吧?” 沉浸在变幻流光之中的司剑庸闻言只是摇头,他已然不敢想象自己将去一个什么地方,只听马夫说是繁华的地方,可繁华又能比之前去过的商场繁华到哪里去呢?这已经超出他的想象范围了。 车子随着车流涌入喧闹的城市,又缓缓散开,分散到各自的去处。不消片刻,一家人便被送到一处住宅区。 司剑庸记得自己曾经问过魏玦,为什么人们都住在高高的盒子里,一个高盒子能够装下许多家庭,一家五口也能挤在一室一厅的小房间里。魏玦当时只是摇了摇头,没多说什么。后来他碰见那住着小房子的一家人有说有笑地出门,便再没问过魏玦。 而今日看见的住宅区,则是拥挤高楼之中的一块森林,像是大能将土石林木从遥远的外围挪移到这里,在水泥的灰色城市里修筑了尘嚣之外的院子。绿色的风和掩映其中的飞檐,让司剑庸产生了一种荒谬的疏离——这里像是上辈子师门那片小竹林,可是又那么不像。花鸟虫鸣虽然也在,但多了轰鸣不休的人流车潮。 好一片闹中取静的洞天福地!司剑庸微微正色,打量此地。 他的真气尚未完全恢复,只是刚刚才开始流转,只能将此地看出皮毛。这虚掩假山,里面蜿蜒流水,还有四处散落的路灯,似乎契合着某种道理。 魏家夫妻并不修真,自然感受不到院子里面的真气比外界浓郁几分。他们只觉得里面飘荡而来的味道是自然熏香,令人心旷神怡。 司剑庸眼睛很毒,他看出来这些都是阵法的一部分。此地的灵气可以自生循环,不害外界,还有余力盈出些许,造福周遭一片青绿怡人。 原先世界,修真讲究财法侣地,于是名山大川都被打上正派高门的大名。而天工派从来人丁稀少,更是经历过灭门惨案,只能缩在一个小山坡上,好在此处远离尘嚣、灵气自生自转,也算是一处漂亮的小天地。 他记得师兄曾经跟他说过天工零落的原因。 “我们不靠自然山水。”他说,“我们靠人工阵法。那些名门大派所谓的洞天若是被区区一个阵法替代,他们的威信如何存在?他们如何收买人心、如何维持虚荣假象?” “他们用他们的,我们用我们的。有什么影响呢?” “天地有尽,人力无穷。”师兄摸了摸他的脑袋,慢慢拆开手上的饴糖递过来,“那些洞天的灵气被太多人攫去,却不另寻办法凝聚灵气,只想着抢夺已有的洞天——是,这样能解决一时之危,可如何长久呢?” 他哂笑一声:“修真修到后头,和人间帝国争抢地盘一样恶相,修到什么上去了?” 司剑庸不解:“他们修的,不是长生吗?” “头都打烂了,有屁长生。” “好吧。”此时司剑庸还没有握过剑、也没体验过那生杀予夺的伟力,此只是一个爱听话本的少年,师兄的话自然是正确的,他一边回味嘴里的甜味一边顺着师兄的话讲。 “那我不出山,只修真,陪着夫子和师兄一起活久一点就好了。” …… 司剑庸的回忆到此结束,原因无他,里面已有人来迎客了。 感谢阅读!如果可以的话,请多多收藏多多浇灌给作者吧! 小萌新需要朋友们的支持![撒花]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8章 第八章 剑庸初见燕京城,魏玦惜别新兄弟 第9章 第九章 见旧友喜得新户口,知新闻欲问飞升仙 被前门迎宾的女士引进门中,不多时便听到爽朗的声音,从某处别院传来。来人是一位高大的男子,肤色略黑,胡子修剪得十分整齐,见到魏吉川,兴奋地要伸手拍他的肩膀。司剑庸浑身一震,这人练过功夫,手上力道怎能知道轻重?要是伤到……他迈步上去,手腕一翻接住落下的大手,眼皮微抬,正对上对方惊诧的目光。 ……看起来这人没有恶意,他虽然掌风凌厉,但未有寸发之意,或许只是平时练惯了,加之善用拳脚,故而让自己生出警惕。 司剑庸余光瞥到魏吉川微微惊愕的表情,便知道自己又闹糊涂,十分尴尬地红了脸,两步退到他们身边,态度积极地认错:“对不起!我还以为……” 对方却没有丝毫责怪之意,只是惊讶地看了一眼两人双手相接的地方,上面一片淡红印记,皮肤激起过电似的针扎感,他仿佛是想到了什么,不动声色地将手腕收进袖子里,转身在前引路:“哪有站在外面说话的道理,老魏,老林,带着小朋友一起进来吧。” 司剑庸不敢多言,亦步亦趋跟在林岩志身后,一双眼睛在地面和身遭变幻的流水亭台之间流转。这里的景物多是雕凿的死板之物,但其中蜿蜒流动的水花,却有一点不同的韵味。原来是在灵阵之外还布了一层死阵,难道是掩人耳目的吗? 司剑庸无暇多想,只将疑惑按在心头。他能感觉到自从进来之后,沉寂许久的真气像一条小蚯蚓,钻动他干涸的丹田。 司剑庸的嘴唇微抿,试着将真气流转到指尖,含而不露,将发未发。正在此时,前面引路的高大男子已然停步。 转过小桥流水,自然见到人家——纯白色的三层小楼落在此处,青藤爬壁,如今这五月初的时日,竟然仍旧有一丝凉意从这白的墙、绿的藤上,丝丝缕缕落到司剑庸周身。 但魏、林二人丝毫未觉,似乎这种微妙的灵气变化绕过了他们,玄而又玄地全被司剑庸攫取。他们只是笑着和旧人说家常,短短几步,已经从魏玦的学习聊到了司剑庸的户口。 ……嗯?这是什么意思? 黑壮汉哈哈一笑,开了门让他们进去,嘴上打趣:“老魏,我就知道你是个不吃亏的。这趟进京探我,果然有事。想给小孩落户口,落燕京还是尚蜀?” 林岩志没好气地上前锤了一下男子,后者哈哈一笑往后仰倒,装模做样地叫痛:“燕子,宝刀不老啊!真疼!” 林岩志不理他打趣,搂住司剑庸,气势汹汹:“小司是我捡……我儿子捡的,当然是跟着我落尚蜀户口。” 小司牌夹心饼干:“……什么户口?” “就如你们以往官府所发行的帖子一般。证明你的身份。”魏吉川给他低声解释起来,“在城池之间同行,这是必不可少的。这回是我们在你身边,往后如果……我们不在,你自己出去,没有户口是不行的。” “哦,身帖。”司剑庸悄悄点头,“不过以前也没人给我发这个,我去哪里都行。不行就用剑问问行不行,一般都行。” “……在咱们这,用剑要持证的。” “当然当然,照规矩来。”司剑庸忙不迭答应,“我很守规矩。” 好规矩,自然人人都愿意守。只可惜他们那时候,拳头大就是规矩。 剑客想,我拳头又大又硬,大家都守我的规矩,这当然没错。 那头黑汉子还在和林岩志话家常,努力拉拢司剑庸:“燕京户口呢,就能跟我住在这,你看这环境你肯定是喜欢的;尚蜀户口嘛,能喝茶、打太极、遛弯散步看熊猫……诶,这么一说,我都想回尚蜀了。” 魏吉川笑他:“看吧,你自己都喜欢慢节奏生活,不然怎么会叫我们带茶叶来?” 他递过去一袋老茶叶:“拿着吧老李。老荫茶,家里剩的。” 被称作老李的人大笑着接下,又带三位客人走入厅中,有模有样地请他们落座,粗糙的手就着小巧茶具沏茶——沏的竟然是带来的老荫茶。 司剑庸知道老荫茶,楼下面馆免费喝的凉快冰水,可却没想到这玩意儿还能泡在金丝掐边的透白小杯中。 泡茶者摆出架势品茶,林岩志挤眉弄眼地看他,侧肩撞了撞司剑庸,道:“这家伙就爱学他弟弟,泡点茶水显得有品位——其实还是个舞枪弄棒的武夫,你看他的手就知道了。” 魏吉川与老李对视,后者微笑道:“老魏给我讲过你的事情,不知除了办身份,还有什么要我做的?” 这次却是由林岩志开口了。她在公司里的职位比魏吉川高半级,两人又是商量过的,自然合适。 “我和老魏要出一趟远门,小魏要备考,小司的真气需要找个好地方来恢复。我们想着,就你这里山清水秀,又是自己人,信得过,就麻烦你照顾他一阵子。” 她看了看正在嘬茶的司剑庸,回想起魏吉川告诉自己的只言片语,又道:“如果有任务,也可以带着小司一起。他是有些本事的。” 老李连忙正色颔首道:“这当然,你们不必担心。不过,咱们还没跟小朋友介绍我呢。”他伸手放在司剑庸面前,含笑开口,“我叫李近乡,虽然住在这燕京城里,但还是个种地的。你叫我老李也行,小魏也是这样叫的。” 司剑庸连忙放下预备抱拳的姿势,伸手过去紧握。李近乡只觉得小孩手真凉,都快要入夏了,身上还凉丝丝的,但还不至于令人难受。而后者感觉到这位“种地的汉子”手心里覆着薄薄的一层茧,以往一定粗糙得很,现在却因为常年在城市里生活,只留下一点旧日劳作的痕迹了。 在对方期待的目光下,他抿了抿嘴唇,涩生生地叫了一声“李兄”。 李近乡笑得合不拢嘴,也不再顾什么虚头巴脑的礼节,站起来直拍得司剑庸浑身绷紧了——他怕自己一不小心出手反制,毕竟这位“李兄”在他面前毫不设防,空门大露,处处漏洞。 “你这不是拉低了我的辈分嘛!叫李叔!” “李叔。” 李近乡十分满意地拉起司剑庸往外边小院引去,嘴里一刻不停地说着:“我跟你爸妈是老交情了,当初在公司集训就一起租房住的……啊,可惜今天我弟弟不在,不然他肯定也高兴! “咱们公司呢,也是地地道道的国字号!待遇你根本不操心,比魏玦那小子苦了吧唧非要考研好得多!” 司剑庸似懂非懂,秉承着不懂就问的原则正要张口,魏吉川笑呵呵道:“我们有钱,让小魏去学喜欢的就行。”他顿了顿,声音极小地叹息了一句。 “……要是小魏一辈子都普普通通,不用进咱们公司,也是好事。” 司剑庸的问号哽咽在喉咙里,他此时关注的重点已经全然从“国字号”到了魏玦的身上。在他看来,魏玦是来到仙界遇见的第一个“仙人”,跟自己比起来他只是稍微“身体孱弱”了些,实力却远远高于自己——这还是不提那胎记的前提下。 这样的人,为什么要他普普通通呢? 哥生来就是要飞升成仙的。 大人们走去小径里,又谈了一些陈年旧事。只留司剑庸坐在庭院外面看柳条飘拂。他固然有满肚子疑惑要说,却也知道魏家父母并不愿意提及此事,只能作罢。 或许希望孩子平安一生,就是父母的愿望吧。若是像自己那般“修真成仙”,可不算好事。司剑庸眼神沉沉落在刚露尖尖角的荷叶上,蝌蚪左右,池鱼空游,他的眉目竟被一池春水揉皱。 …… 李近乡陪着魏、林二人,正在曲折的竹林中漫步,或许是有一阵风吹过,走在前头的李近乡突然一怔,转身飞奔,压倒一片一片斑驳的泪竹。刺耳的风啸声炸响在几人耳边,林岩志脸色骤变:“有人来了!” 林岩志赶紧拨通了司剑庸的电话。 “妈,你们有什么事?” 司剑庸那边的声音依旧平静,但背景音里面却传出李近乡喘着粗气由远及近的余音:“鼠辈!还敢犯我?!” 司剑庸抬眼看了看已经奔至自己身边的李近乡,一手握着手机,一手拈着柳枝仿佛轻轻搭在面前的人身上,眉眼不由自主地松懈下来:“没事的妈,李……李叔过来了。” 他挂断电话,起身仍旧拈着那根青青的柳枝,点在水上,晕出一圈一圈淡红色的水波。水里**立着一个掩着面容的瘦高男人,目光愤恨地在李近乡和司剑庸周围打转。 李近乡两步走至司剑庸身边,正想关心他是否受伤,却呼吸一滞,关怀备至的词句都噎住喉咙。 那根翠绿的柳条弯曲着搭在对方的侧颈,似乎是已经切入极深,但整条枝叶又柔弱轻盈,仿佛只是春风骤起,杨柳拂面。——如果不是看到淋漓的血顺着柳条点滴落进池塘晕开的话。 柳条的另一端仍被司剑庸双指拈住,似乎只是在逗弄池鱼。 “李叔,不好意思。” 李近乡的神思被年轻人饱含歉意的声音唤回,他有些胆战心惊地回看过去,但只一瞬间便把情绪掩藏起来。 “……我折断了你的柳枝,它长得真好,我不应该折的。” 感谢阅读!如果可以的话,请多多收藏多多浇灌给作者吧! 小萌新需要朋友们的支持![空碗][空碗][空碗]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9章 第九章 见旧友喜得新户口,知新闻欲问飞升仙 第10章 第十章 论剑五尺有亡魂,送餐惊见天外客 李近乡被他突如其来的道歉惊了一跳,干巴巴地砸吧嘴:“……没关系。” 他本以为对方要说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结果却只为了一根柳条道歉——他是不是根本没意识到柳条的另一端,还挂着死生不定的一个“杀手”? 李近乡此刻已然冷静许多,便道:“小司,这人我还有用,他不能死。” 司剑庸看着从林子里慌乱跑出的父母,以及李近乡认真的神色,脸上的歉意更浓,他几乎是羞愧地嗫嚅着:“我不太会救人,我已经很努力控制了,生怕杀了他……李叔,你想想办法。” 他手指一震,真气稍缓,对方只感觉那根要命的柳条抽离出动脉。但下一刻,血液像是凝固一般,全堵塞在龟裂的伤口处,那杀手几乎要惊叫出声。 “唔……咳咳……唔噗……” 林岩志此刻已经将司剑庸的手紧紧拉住,冰凉的手指方才运转真气,却稍微暖和了些。司剑庸维持着微弱的真气敷在对方的伤口上,安抚了林岩志之后对面面相觑的两个男人低下眼睫,有些不好意思: “我暂时用真气封住了他的血液流动……不知道这样有没有用。” 李近乡看到杀手露出来的皮肤已经开始泛红,眼中的神情已经从愤怒变成生不如死。忙不迭制止了司剑庸的真气输出,转而掏出一把类于胶枪的东西,将敷料快速填补在龟裂的组织上。 杀手此时算是缓过气来,全身上下只余一双眼睛,正惊惧未定地注视司剑庸,而本来被行刺的李近乡,却成了救死扶伤的人。 不一会,小楼外边便进来了几位穿白衣服的大夫提着架子将杀手架走。魏吉川和李近乡私语一阵,林岩志安抚着“受惊”的司剑庸,约莫半小时后,几人又坐到了茶台前。 此时,言笑晏晏的气氛自然消散全无,茶凉透了也无人在意。 司剑庸心中沉郁起来,却不敢开口,只好捧起茶杯要饮,却感觉一股暖洋洋的真气绕着茶杯打了个旋,浸牙的茶水顿时升腾雾气,晕花了眼镜。 李近乡苦笑着看他:“老魏跟我说你以前被称为【魔头】——你是犯了什么事儿啊。” “不顺天时,就是魔头。”他饮尽茶水,“我拳头够大,不听狗屁规矩,杀了一路的人,就是了。” 李近乡近乎直觉般地感觉到某种烈性的杀意扑到鼻尖,又被其人低落的语气拂下去化作春天料峭的寒风,卷走他刚刚冒出来的冷汗。 他凝重地开口询问道:“可否详细说说?” “没什么可说的。”司剑庸保持着双手捧杯的姿势,半分未敢动弹,只是指尖微颤,话语却没有凝噎,“因为我擅用长剑,所以被称为【五尺剑】。当时我遇到一些……很着急的事情。有人拦路,我和那些人讲不清楚道理,就只好剑下见真章。 “我想不明白——天下用剑之人不知凡几,用五尺长剑之人又如砂砾。杀人的,被杀的,都那么多……可为何只有我是【五尺剑】。” 他抬起头真诚地注视李近乡:“如无必要,我也不想下杀手。我是个很愿意讲道理的人,但那时我耳聋眼瞎,没人听我讲道理,我也就不讲了。李叔,我不是真的魔头。” 司剑庸说完,闷头喝茶。三个大人面面相觑,最后还是魏吉川先叹气:“前尘往事也都过了,小司现在已经是家里人,老李大不了带在身边,多看着点。” 李近乡还能说什么,也只能一个劲倒茶灌水:“那暂住燕京城里一阵?毕竟初来乍到,就算是大略知晓一些基础,也可能不够。”他话音一落,却是对林岩志说的:“我知道你想和他多相处一阵,可小司毕竟和小魏不同……你那边的工作,也不敢放下。” 林岩志神情一滞,将手抚在司剑庸膝盖上,抿唇不语了。 “爸妈要忙,就去忙好了。”司剑庸敏锐地察觉到什么,低而确切的嗓音像是在允诺:“现在哥也在忙,爸妈也有……工作。我和李叔在此处修炼,也是一样。” “可你才来咱们家里这么一会儿……”林岩志终究还是心软许多,不舍地摸着他的头发,“这一住又是多久呢?” “不会多久。”李近乡接过司剑庸手上的茶杯,却发现茶杯竟簌簌掉了一层屑,他神情怔了霎时,旋即咽下自己语气中的那点犹疑,默默将茶杯添满,又放在台前。 “……不会多久。”他这时候竟然显出一些宗师风范来,“小司只要能将真气顺流全身,便可以回去。” 他的目光有意无意地滑向司剑庸,颇有深意:“这就要看你努不努力了。” 司剑庸心中有了估算,想来确实也不需要多长的时间。往日在山中一过半年,都也是雀鸟恍惚,落雪半日,谁知甲子?只是在这“仙界”来的短短一月来,这双眼这对耳朵太忙碌,竟然让他的脚步仓促起来。 于是起身微微行了半个礼,先是给魏家夫妻,又是给李近乡,表明了态度。 “爸妈就去忙罢,李叔这里确实是好地方。爸妈也不必担心的……”他突然想起什么,又精神起来,露出点模糊的微笑,“我们不是有【千里影镜】嘛!这等高级的法器,就算身隔千里也在咫尺,爸妈尽管放心就是!” 魏吉川和林岩志对视一眼,无奈地笑了下,摸了摸司剑庸的脑袋:“都说多少次了,这是手机……也不是什么法器。不过你李叔确实说的对,你应当在这里多学些东西。” 他拉开李近乡交代着什么。司剑庸则和林岩志立在池边看鱼。方才未曾被柳枝和血惊动的红鲤,此刻竟然被两人的倒影驱开,游到了另半边塘子去。 “小司,妈妈是不舍得你就在这里的……你初来乍到,妈知道你是好孩子,可是还没教你许多……妈怕你不适应。” “没什么不适应的。这里很好。”司剑庸新奇地看着锦鲤游来游去,并没有多少害怕的情绪,他已经很适应别离了,于是不懂林岩志的愁绪。但陌生的感情似乎落到池子里,被鱼尾带起的波纹扰动进平淡到冷酷的内心——他骤然从【五尺剑】这个冷冰冰的代称当中跳出来,像一条鱼跳出池子。 “啪嗒”的响动让林岩志的情绪稍微被错开,她弯下腰看见一条小小的鲤鱼跳到了脚边,正在奋力挣扎。 母亲下意识地将鱼送到水中,鱼儿似乎回头了一瞬,倏忽便隐在影中了。 …… “妈妈,我会回来的。” 她听见小儿子的声音在一个月来头回这样清楚明晰。林岩志回头,只看到司剑庸笑出了最用力的弧度,尽情展示他新生的情绪。 “妈妈,我会回家的。很快。” …… 距离父母和司剑庸去燕京已经有一两个月了,魏玦一心读书,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除了司剑庸絮絮叨叨的电话和父母游玩外地频繁发送的游客照,最令他心神激动的大概就是外卖来了的门铃。 “您好,您的外卖!” “来了。”魏玦把门打开一条缝,七月多,尚蜀正是热得要命,冷气从门缝伸出触角,撩开了外卖员的袖子。 魏玦拿走外卖,关好门,只觉得这位外卖员不是常来的那个,神情忽地一怔。是的,这天气这温度,这外卖员依旧穿长袖外套,他的手—— 他戴着手套?还是医用的那种橡胶手套? 条件反射一般,魏玦放慢脚步走到门口,往猫眼看,只见刚才的外卖员正扬起头,似乎在记忆他的门牌号。 魏玦的瞳孔微微放大,他看见这个戴口罩、穿外套的外卖员,严严实实的头盔里露出鬓角未汗湿的一缕长发。 ——银白色的头发。 他折返到厨房,轻手轻脚提着水果刀,再次扭动门锁。 门外的人早已鸿飞冥冥。 …… 秦柏午坐在阳台的花丛当中,油绿叶子上面,无数细小的虫子正在努力适应新环境,盆底还有小蛇,缠着他的脚腕,像是依恋着什么。正中间的秦柏午平放在膝盖的左手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一股细细的血线顺着他的食指,还未滴到地上便被飞来的彩色小虫抢先吞下。 他低头看着自己又愈合的手指,知道【幻形蛊】和【耳闻蛊】的最后一点母体残留已经失效。 ——但此行收获已然足够。 他已经知道了【五尺剑】司剑庸的住处和【仙界接引人】……真是可笑!秦柏午冷冷地牵着眼角,脑中念头闪烁。 难不成飞升此处仙界的家伙,竟都是魔头? 杀得修真路上风声鹤唳的【五尺剑】,居然和一个毫无真气的普通人共处一室? 但是能够发现自己不对,这个“凡人”并不简单。秦柏午冷漠地看着刚才吞食了自己血液的彩色小虫飞速长大,扑棱着翅膀想要再吸一口血,却被盘在脚腕上的斑红色小蛇一口咬死。 他奖励性地摸了摸小蛇的脑袋,又将目光放到远处。 这里的“凡人”都不简单。 自称只是个小医生的严三七,能够随时掏出比羊肠手套更好的【香姣手套】,挥手即可使用【明光决】、【火诀】,甚至能够驱使【扫地忌器】——一种秦柏午看不懂的机械产物,只需要对其说话,这法器便四处活动。不耗一丝真气,也不见阵法,只需半日功夫,整间屋子便纤尘不染,干干净净。 ——这也正是秦柏午大热天坐在阳台的原因。他不敢干扰【扫地忌器】的行为,生怕自己踩进什么不可见的阵法。上辈子的“经验”告诉他,踩进阵法十死无生,就算严三七说过好几次没关系,他也不敢轻信。 只有傻子才会在来到这个陌生【仙界】之时,就立刻相信这些自称凡人的家伙。 他秦柏午不会这么傻,就算真气只剩薄薄一层尘封在丹田,他也还有蛊虫可用。 他绝不会放弃警惕。 …… 魏玦警惕地要丢掉这份外卖,刚开门就看到另一位眼熟的外卖员提着麻辣烫朝他走来,看见他手上的东西,疑惑地开口问道:“是这个门牌号啊……您点了两份?” 魏玦正要解释,手上的外卖里竟然爬出一只酷似蟑螂的虫子来。他一声大叫将口袋扔出两米远,却在口袋刚要砸到墙壁之时,亲眼见到飞溅出来的汤汤水水和外卖包装一起摔到地上,变成飞快跑走的虫子。 外卖员被吓了一跳,两人再看墙壁时却干干净净,外卖口袋不见踪影。就在此时,一股酷似麻辣烫的异香飘到鼻中。 半分钟后,屋内的冷气激得魏玦浑身一颤,他伸手要拿外卖。 外卖员有些机械地开口:“先生,您的外卖。” 魏玦丝毫没有察觉异常,接过外卖道谢后关上了门。 就仿佛刚才的一切都不存在。 拿到外卖的魏玦只觉得饥肠辘辘,索性坐到沙发上打开口袋准备开吃。店家按照他的喜好配了一根未开封的火腿肠,他于是起身到厨房拿水果刀。 ——水果刀?! 魏玦猛然转身,看见被自己从厨房拿出,却随手放在鞋柜上的水果刀,刀尖向外。 他浑身一抖,银白色头发的外卖员似乎在冥冥中向他投来一眼。 魏玦只觉得自己脖子上的胎记在多年之后又开始发烫——这不是好现象。 他看见那双颜色极淡的丹凤眼。 …… 终于等扫地机器人结束工作,秦柏午坐到了沙发上,翻看被严三七称为“蓝色生死恋”的医学教材。 书本突然从他手中掉落砸到大腿,他面色一紧,体内本就稀薄的真气竟然又生生被削了半成。虽然并不影响什么,但这不寻常的反应却令他警铃大作。 他想起自己看到的那个年轻人,和他脖子上狰狞暗红色的胎记。 他想起上辈子那个无名无姓,半边脸都是红色桃花烙的煞星,天生天养的魔头。 【红玉仙】。 感谢阅读!如果可以的话,请多多收藏多多浇灌给作者吧! 小萌新需要朋友们的支持![橙心][橙心][橙心]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0章 第十章 论剑五尺有亡魂,送餐惊见天外客 第11章 第十一章 柏午登门逢旧客,魔头聚会谈魍魉 “明前,别去追猫!诶呀!” 趁着热浪还未涌起,魏玦下楼溜达,拎着早餐避让遛狗的人。对方不好意思地道歉,快速把狗绳拴上。 魏玦摆摆手:“现在时间还早,人少,你可以去那边的草坪上遛狗。我记得刚才看楼上的拉布拉多也已经去了。” 说完两人礼貌告别,魏玦继续进行慢走运动——遛弯走去麦当劳购入早餐的路上,他喜欢过一遍今天的知识点。不过在之前,早餐都是司剑庸代买的。等魏玦回神过来的时候,小肚子上已经有了薄薄一层肉。 这两天天气突变,前几日的炎热又被一场大雨浇灭。魏玦正好穿上高领,遮住自己越发明显的胎记。他不想让别人看到这个——虽然自己已经没有太多小时候的印象,但是父母为数不多正经的神色,都出现在胎记发烫之后。 而胎记发烫之后的事情,他全都不记得。像是另外一个自己,在世界上短暂地活动了一阵子。 魏玦一阵恶寒,抛之脑后。要是真的有这种事情,怎么另外一个我不替我考试? ……怎么不替爸妈进公司,去面对那些未知的风险? 他脚步加快了些,因为麦当劳早餐打折券而明快的心情蒙上一层雾来。 …… “明前,别去追猫!诶呀!” 霍即照常下楼遛狗,叫“明前”的黑色土狗影子一样窜出去,追得草丛里的猫一阵飞跳。 面生的年轻人错开步子,朝他打了个招呼,两人礼貌寒暄之后错身走远。 转过转角,好几只大狗就在前面的草坪,刚才还撒欢的明前却迈着步子往回退,眼睛圆圆地看着霍即。霍即转身朝明前的视线看去,嘴里数落着:“还想追猫呢……嗯?” 他的目光落在错身而过的年轻人身上。 清晨的阳光不算热,却亮堂。年轻人匆忙的脚步一会儿就不见。 霍即眯起眼睛,他感到一种久违的违和感,是他穿越到这个身体之后的第一次。 他在这个陌生人身上看到了某个熟悉的影子——可是不应该!这样时间对不上,他是亲眼看到那人神魂俱灭的。在那之后,风云变幻,魔头都换了几番,修道的人和索命的鬼都忘了自己……活了那么久,寿终正寝,再睁眼,就来到这个世界。 按照小说里写的,自己这算是魂穿。在这边已经三十年了。若年轻人就是自己心中所想的那位,怎么做了这么久的邻居竟然毫无察觉呢? 霍即的脑中一团乱麻,直到明前衔着绳子催促他,他才意识到自己竟然无意中松了手。土狗呆呆站在路中间,一只黑白相间的边牧踱步过来蹭明前,引着他们到草地上去疯跑。 他想不清楚,不想了。准备等下次遇见那位年轻人再问问他便是。 霍即向来是勇往直前的性格。 …… 秦柏午乔装打扮一番,趁着夜色出门——严三七今天值夜班。他看准了时间,早上还能赶回去给严三七煲汤,不会暴露自己的行踪。 他一路顺着幻形蛊的味道,从靖江区赶到中江区,双腿都快走得没知觉了,才将将赶到魏玦小区门口。 以往都靠着真气飞天遁地的秦柏午体力不支,扶着墙使劲喘气,想着,这大概就是那位“凡人”的术法无疑了——他在高架桥上转了两圈,差点没有晕死在上面。按道理说靖江区和中江区只隔了一座桥,并不算远,可就是这座桥,让秦柏午昏头转向,险些放弃计划。 行百里者半九十。他这样给自己打气:灭绝师门的计划可是花了自己整整五年的光阴,这不过是小小的迷路,算什么!秦柏午,你要努力! ……浑然忘记了那五年的时光之中,光是回到师门的路上就耽搁了三分之一。 是了,自己被逐出师门的时候方才弱冠,不记得路也属正常。 重活两辈子的秦柏午完全不知道,自己是个彻底的路痴。 …… 霍即正牵着明前围着小区的半开放步道夜跑。一来这是他的习惯,二来也是想试试看能不能碰见早上的那个年轻人。 但他低估了魏玦的宅家属性,明前今天被遛了五六趟,已经跑得气喘吁吁,也没遇见魏玦下楼一趟。霍即则是准备跑完这圈就回去查询一下小区微信群,说不定能有些线索。 他小跑着来到小区偏门,眼神一凝。 行踪可疑的外卖员正扶着墙壁一步一步挪动到小区里面。 霍即眼神奇怪——什么外卖员不骑车,光是走路来的?而且……他看了看手表,现在已经是夜里十二点了。小区里人影寥寥,更别说这个偏门了,他从没见过外卖从偏门送进来的。 此人大有问题! 霍即上前两步,猛地抓住对方胳膊,反身锁住这人的手腕,大声呵斥道:“你是谁!进来有什么企图?!” 外卖员虚弱的声音从口罩里传出来:“……我迷路了,我是来送外卖的……” 霍即满脸的诧异:“你怎么连车都没骑?” 对方静默了一秒,似乎是在喘气:“我的车摔了……客户等得急,大哥,你让我进去吧!” 霍即也拿不准主意,万一真的有人晚上十二点还在点外卖呢?万一这个家伙真的是迷路的新手外卖员呢? “我跟你一起去。”他指了指明前,后者会意,呜呜地威胁着外卖员,“别耍花样!” 外卖员点点头,拎着塑料袋走在前面。霍即跟在身侧,寸步不离。明前默默紧盯外卖,口水滴答了一路。 …… 秦柏午虽然觉得自己有点倒霉,但心里却并没有多少紧张感——毕竟他已经不算凡人,身上又带着蛊虫和毒蛇,大不了待会到了目标门口就把这多管闲事的人和狗都处理了就是。 他顺着幻形蛊的味道,假装自己轻车熟路地来到熟悉门口,敲响了魏玦的房门。 …… 魏玦虽然努力复习,但作息依旧是极其规律的。十二点,他已经美美换上限量款的游戏联名睡衣,在冰窖一样的空调屋里面裹着被子躺倒在床。 就在此时,房门却笃笃地响了起来,门外传来模模糊糊的呼喊声:“魏先生,你的外卖,麻烦拿一下。” 魏玦条件反射地梦呓了一句:“放门口就行。” 两秒之后,他猛然惊醒,翻身起床,双眼睁大,睡意全无。 他没有点外卖,这个人是谁?! 没有犹豫地,他联想到了那个银白色头发的神秘外卖员。 魏玦心中几乎霎时寒气弥漫,他悄悄地落地,赤足走到门口,猫一样轻手轻脚,几乎没有丝毫声响——前几日的惊魂一刻之后,水果刀就被他固定放在门口鞋柜上了。一同放在旁边的,还有从网上购买的辣椒水。 …… 霍即听见屋内主人的回复,心里的怀疑散去七八,外卖员也将塑料袋子挂在门把手上,后退两步,转身准备离开。 霍即歉意地对他笑了笑,提前按下了电梯按钮。电梯运行的声音传入两人的耳中,但房门迟迟未曾打开。 明前仍旧对外卖念念不舍,眼神拉丝,口水也拉丝。 霍即好笑地扯了扯绳子,明前的姿势丝毫未变,他神情一凝,走近两步。 外卖员则是站在他身后,带着手套的手指快要贴到霍即汗湿的后颈。就在千钧一发之际,房门吱呀一声,冷气扑面而出,激了两人一身鸡皮疙瘩。 外卖员的手指一错,只是从霍即的连帽衫上擦过;霍即则是闪身一让,将将避开屋内激射而出的辣椒水;魏玦掩面冲出,手上捏着寒光闪烁的水果刀。 辣椒水缓缓落地,黑狗流着鼻涕打了几个喷嚏,委委屈屈地转到主人身后,心想,怎么殃及池鱼……哦不,殃及家犬了呢。 正在三人交错之际,魏玦的电话响了。 “哥,不好意思这么晚给你打电话,我想问问你手机怎么不能录语音了……嗯?我按成视频了吗?” 三人在走廊里面面相觑,头顶上坏掉的灯闪烁不停,司剑庸的声音穿过电波,倒像是幽灵一样挥之不去。 魏玦和霍即几乎是异口同声: “小司?!” “小司……” 前者惊讶的、不可置信的声音惊起魏玦房里的声控夜灯,漫射出柔和且不合时宜的光线。 后者无奈的、哭笑不得的声音和前者混杂在一起,冲淡了剑拔弩张的气氛。 被忽视的沉闷疑惑从口罩里传出,慢了半拍有余: “你们认识?” 这下惹得电话里的声音也懵了:“哥,你不是在复习吗?怎么在【排队】?” 魏玦只好把门外杵着的两个危险人物暂时拉进家中,开了灯,把司剑庸扔在神龛上——那里足够高,可以环视三人。 “是‘派对’,你学得挺快啊。” 手机里传来司剑庸憨憨的笑声。 …… 第一届穿越人士见面会暨魔道身份认同研讨会,在尚蜀市中江区某小区胜利召开。此次会议强调了魔道人士身份的正确性、必要性、积极性和客观性……会议一致通过了魔头代表司剑庸提出的三项会议精神,对新时代魔道人员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价值。……在此,煞星代表红玉仙郑重宣布:本次大会圆满落幕! …… 魏玦作为现场唯一一个纯血现代人,当仁不让担任会议主持。 ……当然,实际上并没有人关心他在心里主持了些什么就是了。三人一手机在冷如冰窟的房间里面面相觑,疑问的情绪让气温缓缓回升。 霍即认为自己是最年长的,应该首先发问,于是指着秦柏午厉声道:“你不是外卖员,你到底是谁?” 魏玦积极声援,展现自己的无辜和清白:“你之前偷偷记我家的门牌号码,还送了我一份变成了蟑螂的外卖……呕……好恶心。” “什么?你敢给哥送这种东西?!”电波里毫无克制的恶意炸响在空气里,秦柏午一阵战栗,魏玦贴心地把空调调高了两度。 秦柏午为自己辩解:“那不是蟑螂,那是【幻形蛊】,无色无味五毒,就是看起来吓人了些……那也是……嗯,蛋白质!红……你不必介怀。” 好在这几天狠命啃了些基础书籍,秦柏午觉得自己的解释天衣无缝——严三七常吐槽他吃蛊虫零嘴的习惯,说这是高蛋白一个更比三个强。他难得好心邀请对方一同磕点味道不错的蛊虫炸货,被严三七黑着脸拒绝了。 ……炖到汤里怎么就能吃呢。秦柏午想不明白,但看了看现场的气氛,他觉得自己似乎活不到回屋给严三七煲汤了。 魏玦脸色惨白地怒视秦柏午,后者只好接着自我介绍:“我叫秦柏午……绝不是有意要害阁下,只是偶然寻得【五尺剑】下落,便想着飞升此界之前也算半个同乡,于是一路找到这里。与阁下没有关系。”他勉强保持自己得体的笑容,对魏玦点了点头,“我是有道德、有素质的坏人,绝不会伤到无辜人士的!” 魏玦被他逗乐了,暂时转过脸,摸了摸脖子上的纹身,没发烫。 他对霍即开口问道:“那你呢,你又是谁?你认识小司?” 后者扬眉,眼尾的伤疤格外明显。他尽量保持着沉稳的语气说道:“我自然认识小司……在穿越此界之前,我是他的师兄。” 他的眼神落在魏玦手掌下面露出的胎记,有些凝重地说道:“我叫霍即,幸会。” 被落在一边整理线索的秦柏午惊声:“你是【回无枪】——霍即!夏国最后的将军。” “我算什么将军?”霍即神情淡淡的,“现在我只是一个手无寸铁的普通人。” 他话锋一转,展现出一丝曾经的威严来:“倒是你,秦柏午。我听说过你的名字。你是【青仵白医】,从来救人杀人随心所欲的毒公子。你又与小司有什么联系?” 魏玦倒是咂摸出一条线索来:“难道是你给小司下了耳闻蛊?” 秦柏午一哽,始终保持微笑的嘴角拉成一条直线,他尖刻冷漠的本相暴露无遗。 “那不是我下的。” “但蛊虫是你的。” 他正要争辩什么,司剑庸闷出一声响雷来:“秦柏午!我不管你曾经做过甚么。此处是仙界,你我应当清楚。” “既然已经来了,便放下前尘往事。我不怨你,你也莫要找他们二人的麻烦。” 他隐没在黑暗中的面容模糊至极,只有一双暗红色的眼睛,像野兽的眸子,沉默着注视猎物。 “我不想听你的故事,也对杀你没有兴趣。你如果想回到那个吃人的世界去,我就送你一程。” 秦柏午沉默了一阵,抿唇许久,终于答复:“我想……在这里活着。 “那就丢掉那些没用的回忆,重新活着。” “你倒是说得轻松。”秦柏午冷笑一声,“万一飞升的是你那些仇家,你还能说这话么?” “那就出剑试试。”司剑庸毫不犹豫,“我想在这里活着,挡我者死。” “等等……等等!怎么就死不死的了?!”魏玦慌不迭地阻止他,“有事跟警察说啊,私下斗殴可是要被抓的!小司你回头找李叔学学刑法——我是说小李叔。” 霍即没忍住笑了:“对,这里有法律有政府,你们别乱来啊。” 司剑庸和秦柏午隔着屏幕对视一眼,后者还是有些惧怕对方凶名,挪开眼睛应了。 前者好像有些网络卡顿,半秒之后也答应下来:“自然的,我是个很讲规矩的人。” 一番对话过后,魏玦咂摸出不对劲来。勉强两人似乎都有前世,更不要说穿越而来砸到自己身上的司剑庸——而只有自己,似乎是一个赤条条的“凡人”。 他于是自我介绍道:“我还没自我介绍呢,我是魏……” 秦柏午和霍即同时皱眉凝视他:“我们知道你是谁。” 魏玦感到一丝不详,脖子上的胎记像一条活动的绳索,似乎要扼住他的喉咙。 “我是魏玦。”他按着胎记,没发现自己呼吸急促起来,“我是土生土长的地球人啊。” 穿越而来的二人对视,最后还是由秦柏午小心翼翼地说了。 “……你是天生天养的第一个魔头,无名无姓的【红玉仙】。” 魏玦眼前一黑,脖颈上的绳索像上辈子伸出的一双手,攥紧了他的脖颈。这个孱弱的今生,就此昏厥过去。 感谢阅读!如果可以的话,请多多收藏多多浇灌给作者吧! 小萌新需要朋友们的支持![星星眼][星星眼][星星眼]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1章 第十一章 柏午登门逢旧客,魔头聚会谈魍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