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王爷不好当》
1. 第 1 章
001
两岁的余霁赤脚坐在地上,正在啃一块糕饼,往日这该是他在院子里玩耍的时间,但今天不成。
总是坐在外间,看着他笑的母亲也不见了。
因为今天,出外征战了两年多的亲爹快回来了。
“我儿!我儿何在!”带着几分嘶哑的大嗓门穿透了墙,从外头传了进来。
余霁把啃了一半的糕饼放在袖中,朝门口看去,好奇地等着这位亲爹进来。
然后他看见了……一头熊,一头顶天立地的大黑熊,出现在了门口。仆妇婢女全跪在了地上,既证明了这头熊大概确实是他爹,也让他爹在对比之下,更大了。
熊爹走到跟前,垂头看着余霁,余霁也仰头看着他——母亲和婢女们常常谈论这位爹,当时说的多是“雄健倜傥”“昂藏风雅”,难不成这年代形容词表达的意思跟现代不太相同?除了“熊”能对上,其他风马牛不相及啊。
而且,他熊爹好臭啊。
“我儿!哈哈哈哈哈!”余霁还思索着,熊爹一步上前,已经把他从地上抱了起来。
余霁险些被熏死,熊爹身上一股子浓烈至极的腐臭味,小孩子难自控,即使里头塞着个成年人的灵魂,可生理问题是没办法的事情,余霁“哇”地一声,把刚吃的东西,全吐出来,呕在熊爹身上了。
他依稀听见有仆妇惊呼一声,熊爹又捏他的胳膊腿,满是茧子的大手把余霁捏得生疼,忍不住四肢扑腾着挣扎了起来。
“我儿壮硕!”余霁吐的时候,熊爹脸色其实有瞬间不好,只是让乱蓬蓬的满脸胡子遮挡住了,直到他捏到小娃儿手脚筋骨强健,余霁扑腾起来力气也扎实强壮,他这才哈哈大笑起来,这笑声就在耳边,余霁耳朵被震得生疼,忍不住伸手去抓熊爹的胡子,两只脚也抵在他胸口上,用力蹬踹。
谁知道他越这样,熊爹笑得越大声,直到母亲进来,叫了一声:“大王!”
熊爹这才讪讪收了笑,将余霁抱给了母亲崔王妃——母亲姓崔,余霁见过几次大概是娘家来人,多数人(那些衣裳明显更华美的)不称呼母亲为王妃,而是称呼她“崔夫人”,倒是府内的仆人侍女多呼其为“王妃”,让余霁最初了解到了出身环境。
崔王妃接过余霁,就在一旁坐下,拿帕子细细擦洗他身上,又检查他的咽喉,以防呕吐后被噎到。早有仆妇拿了干净衣裳守在一旁,又有人搬过小屏风,为余霁遮风。
一群侍女围着余霁的时候,臭烘烘的熊爹又挤了过来,在余霁换衣服的时候,伸出手指头要碰他的小牛牛,被崔王妃瞪了一眼,一巴掌拍开了。
余霁:“……”
“大王一身的英雄煞气,小孩子受不住,还是去作法收一收吧。”崔王妃道,一群婢女簇拥过来,声声“大王”中,把熊爹带走了。
之后……熊爹回来是回来了,却没再进正屋,夜里是在角房睡的,且是真吵。
余霁是跟母亲睡的,他的年纪,夜里要饿醒加餐,还要小解。不过母亲睡得沉,自有仆妇眼疾手快地在他闹腾之前,把他抱走。
反正他醒的时候,隔壁依旧战况激烈。
余霁:“……”
他静静听了听母亲的呼吸,是沉睡后的绵长呼吸,沉稳有节奏,母亲不是在装睡,她是真睡得安稳,晚饭还多吃了半碗,说“大王回来了,总算安心了。”——他们有代沟。
余霁是魂穿的,他上辈子父母双方都是很惨烈的家庭。不是什么恩怨情仇,是……大概该说基因问题吧?
父母双方的家族病史都颇为壮观,单说癌症,双方亲戚几乎就是癌症病例库。家里人聚会的时候,谈论的内容都是用药、手术、医院,和大夫。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大夫聚餐呢。更地狱笑话的是,他们的家族聚会常是某位亲属的葬礼。
余霁十四的时候,母亲因肠癌去世,十六的时候,父亲突发心梗。
他双亲可是都按时半年一场全身大体检的,母亲肠癌发现的时候也只是初期,手术也非常及时。可是,术后三个月便已复发,接着快速扩散……
他们天生就这样。
父亲的心脏也一直都很好,并且保持健康的生活习惯。
在这种家族里长大,余霁的心理却很健康到诡异,因为他的父母亲戚,虽然都多数都承担着疾病的巨大痛苦,并活在死亡的阴影下,性格却大多十分乐观向上,家族内互帮互助。
当他的父亲去世时,新的家族聚会(葬礼),却已经没多少人参加了。
余霁的父母原本都无意结婚,毕竟外在表现虽然快乐,两人的内心却都是很痛苦的,他们不想这种内外煎熬的痛苦,传递到下一代身上。除非医学有什么颠覆性的发展,否则还是不要结婚留后为好。
命运经常会开玩笑,他们都是开朗乐观的人,却也都接受了存在即错误的事实,他们遇见了对的人,且使用套套的情况下,依旧有了余霁。
因为这个名字跟虞姬谐音,上小学的时候就被起了个小姬的外号,有些男孩子还引申出了些特别脏的变体,以至于他小学时常常打架,还被老师说是问题儿童。
余霁曾经哭着想改名,父母抱着他给他讲“霁”这个字的意思。
爸爸说:“霁是雨过天晴,云消雨散。”
妈妈说:“小霁,你是命运赠予的宝宝,是我们的光。”
可他这道光,没能给父母带去光明,连自己也没能保住。他大学刚毕业,刮胡子的时候摸到下巴有硬块。生活背景使然,他对这些东西都很敏感,但再敏感……也迟了。
淋巴癌,晚期。学校体检,他还自己交钱体检,他是命运的赠予,可命运没给他多少眷顾。
他生命最后的一个月,是在医院里度过的,签了放弃抢救的文件,还签了遗体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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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死后应该会成为一位大体老师。
医护人员对他很好,但劝解也只是十分模式化的,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毕竟,都是熟人,他们都知道余霁的情况。
余霁不想死家里,万一没人发现,太给街坊邻居添麻烦了,也别给亲戚添麻烦让他们处理自己尸体了。一辈子什么都没做过,还浪费了不少资源,最后做点贡献吧。如果能在癌症的研究上有丁点的贡献,就更好了……
结果那边刚死,这边就穿了。
不知道是不是孟婆太忙了,忘了给他喝汤。
余霁意识到自己的情况时,哭笑不得。命运的馈赠,原来在这儿等着呢。他宁愿不重生,甚至宁愿不出生,让爸爸妈妈快乐地携手活过五十岁就够了。
婴儿也大哭了起来,余霁只想默默流泪,奈何生理不受控制。
哭了一会儿,他就累睡着了。那之后,他脑子就变得不受控制了。
大概是婴儿大脑还没发育完全,他硬件不兼容,多数时间都迷迷糊糊的,吃喝拉撒全靠本能,倒是来不及有什么成年人的羞耻感。
后来随着身体机能逐渐被他掌握,灵魂才重新恢复清醒。
一夜过去,母亲去梳妆。余霁被侍女喂饭,他吃的是羊奶和羊肉羹,属于是正经的原汤化原食了。
刚吃一半,熊爹过来了,他昨日该是好好洗刷过了。昨天看着黑色钢丝球一样的胡子头发,现在都通顺了,头上戴着金冠,黑白掺杂的胡须垂到胸前,一身黑色直裰,两只眼睛炯炯有神。
他极高大,余霁是不知道侍女们有多高的,但最高的侍女,也只在他爹的胸口。
看着他龙行虎步走进来,余霁觉得,这个爹还行。
“大趾,爹带你出去玩!”还行的爹,突然做贼一样弯下身,把余霁抱起来就朝外跑。
“母亲——!”余霁扯开嗓子,发出了小孩子独有的凄厉叫声。但他甚至不知道母亲听没听见,就已经被他人高腿长的亲爹抱出院子了。
“孤有儿啦!”半个时辰后,余霁被熊爹脱掉裤子,举了起来,他面对的,是一眼看不到头的男人。
一群男人,明摆着是熊爹的兵,对着余霁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欢呼。
余霁蹬着腿,面对这社死的恐怖场景,努力维护自己的尊严。
熊爹又高喊:“吾儿生而大趾!足大异常!”
余霁彻底瘫了——算了,死就死吧……反正我就两岁,而且这世界没手机,不会有人一辈子都给我循环播放。
熊爹说的也没错,余霁生下来大脚趾头就比寻常孩子大。后来他走路也比寻常孩子早些,随着腿脚的成长,大脚趾没那么明显了,他整个脚也都比寻常孩子更大。母亲说他日后必定也如父亲一般高大。
总之,大趾是余霁小名。这已经很好了,古时候还有拿身体特征当大名的,比如晋成公,姓姬名黑臀。
2. 第 2 章
002
这辈子余霁知道自己该是姓宇文的,因为曾听母亲和人议论过某某王宇文某,看来这应该是个华夏背景的平行宇宙,他的世界宇文家是建立过北周政权,现在余霁虽然还不知道国号,却清楚这应该是个全国性政权。
熊爹又把余霁带上马的时候,余霁还以为总算能回家了。
先前熊爹就是一路骑马带他出城进的军营,路途不长,可他屁股都快颠碎了。但想到回家,余霁还是死死拽住了熊爹的大带。
“哈哈哈哈哈!”熊爹一摸他脑袋瓜,大笑着出了军营,然后……跑向了远方。
余霁虽然被熊爹遮挡得严严实实,看不见四周围,可他知道,进军营的时候,是左拐,那从军营出来,要回城就得右拐,但熊爹出军营的时候,还是左拐。
余霁想问熊爹到底要干啥?可周围都是轰鸣的马蹄声,熊爹身后带着兵出来的。马背上也太颠簸了,他死死咬着牙尚且被颠得上下牙碰得生疼,这要是张嘴,他怀疑自己要咬掉舌头的。还有沙尘,他把脑袋埋在熊爹的怀里,都能感觉沙尘打在后脑勺上,还有小石头顺着脖颈进到衣服里。
熊爹变成熊的原因找到了……
不知跑了多久,余霁觉得小孩子的适应能力是强,他都适应这种颠簸了,甚至有种昏昏欲睡的感觉。
熊爹忽然有了个什么动作,余霁忽然被泼了一背热水?瞌睡中的他被吓得一激灵,下意识扭头去看,他看见肩膀上的衣裳是红的。
余霁:“?”
马速慢了下来,熊爹转了个圈,掰着余霁的小脑袋,让他看地上的“东西”。
“吾儿!为父带你来祭吾祖!”
过了一阵子,余霁的大脑才让他理解,在鲜红的泥泞中,倒了一地的,到底是什么——已死的尸体和将死的活人。
余霁见过很多死亡,虽然多数是病亡。
他也见过因为死亡疾病和死亡引发的,无数人间的悲欢离合,善恶美丑。可他从没见过这样的死亡,应该如何形容呢?
——没有价值?
这些人都是被用一根麻绳串起来的,他们全都没有鞋子,裤子很脏,两只脚黑乎乎甚至血淋淋的。因为这根麻绳,他们根本没法逃避躲闪,所有尸体顺着绳子,倒成了一条直线。
余霁仰头问熊爹:“何故杀俘?”
熊爹刚停下了欢呼,也在观察他的儿子,初时他怀疑,这个两岁的小娃儿是不是还没理解死亡的意思?但他很快发现,儿子的眼神不是发呆,他是在思索,甚至还皱起了小眉头。
所以一个两岁的娃儿,能想到什么呢?
当余霁问出来,熊爹欣喜异常,又把余霁给举起来了。
又双叒被挂起来示众的余霁:“……”
当社死已经习惯成自然,那大概就不需要称之为社死了。
这是一个推崇“生而有异”“天赋异禀”的年代,身份越高越得生而有异,身体没“异”那就得朝爹妈身上,或母亲生产时的环境找事儿,否则余霁也不会被叫大趾了……
熊爹是真的很高兴,虽然只有四个字,却代表了多层的意思,这孩子理解“杀”和“俘”,且在他的小脑袋瓜子里,杀俘不对,他才会问“何故”。
“非俘,乃仇敌、生祭。我儿日后可知。”熊爹把余霁放了下来,尽量压低他的嗓门,用可称之为温和的语气对他说着,搂着余霁,熊爹又垂头多说了一句,“俘皆可杀。”
熊爹的语气在教导之余,还多了点疑惑,显然不理解这小娃娃对于俘是怎么产生奇怪认知的。
一阵风吹来,带来一股浓郁的新鲜血腥味,这时候恶心感方才涌了上来,余霁闭了闭眼睛,把脑袋埋在熊爹怀里了。
他贪,贪活。
前世能平静地迎来死亡,不代表他能轻易玩命。他没有抗争这件事,就如他放弃了寻找自己的生母——最初余霁也以为她是,直到今年夏天,崔王妃穿了一件极薄的纱,露出双臂和平坦光滑的小腹。
那不是孩子刚生了一年多的女性腹部,现代网络爆炸,余霁是各类保养科普区的忠实观众,女性怎么样他很清楚。至于什么古代秘方之类的……想太多。真秘方神到这种地步,古人不会年过三旬(三十),就是老人家了。当然也有饮食问题,富贵人家能活得更久,就是因为食物种类更丰富,从小到大都发育得更好。
熊爹这么精壮,但看起来,也该是年近四十了,他种子方面大概有问题。因为余霁没有兄弟姊妹,没见过其他孩子。他之前只是怀疑,但这次熊爹的态度石锤了。这个时代,这个年纪,两岁的余霁还是他的头一个孩子。
母亲保养得好,但应该也三十多了。
这情况,就没什么嫡庶的考虑了。熊爹今日这态度,明摆着还是个很狂野的时代,此时原本也多以长子为先。他很可能是妾室的孩子,被抱养在正室膝下了。生母……是否还在世都是个问题。
在崔王妃没有主动提及的情况下,若生母在世,他更不能提,更要亲近母亲。否则,无论这时代的一般规矩怎么样,都是给生母招祸。
熊爹彻底炫耀完了儿子,终于回城了。离开了那些尸体和腥臭气,余霁的脑海里反而开始不断闪回着那些已死的和尚且在蠕动的……画面。
回了王府,一进大门,抱着余霁的熊爹就站住了。
崔王妃穿了一身软甲,拿着一根长棍,就站在院子里。
见熊爹回来了,她对身侧的仆妇立刻走上去低头行个礼,把余霁给接过去了。余霁原本有些头疼,母亲这扮相直接惊到他了,脑子里那些恐怖的画面都被惊飞了。
他过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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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的母亲,都是一个典型的古代掌家大妇,一位必定出身名门的大家淑女。
是摆个样子吧?
余霁这么想着,崔王妃已经举着棍子冲出去了:“好狗胆!敢盗吾儿?!”
崔王妃的架势还真不是随便摆的,举棍追击在余霁这个外行人看来,都是训练有素的,毕竟那棍子特长一看就不轻,但崔王妃握在一头握得非常稳当,每次挥舞都节奏轻快。熊爹双手护头,闷不吭声转身就跑。不过他没朝外跑,而是围着院子绕起了圈子。
此时侍女们已抱着余霁进了回廊,熊爹对他们也是保持着安全距离。
余霁就见崔王妃的棍子一下又一下招呼在了熊爹的身上,打得可是真扎实,“噗噗”有声。
这夫妻俩的追打,看得余霁目不转睛,一肚子的憋屈和惊恐,随着熊爹挨打散出去了大半。
后来他去沐浴,又吃了一顿热乎的饱饭,困倦来袭,就睡过去了。
他醒来时,发现自己虽在母亲房里,却是在小榻上,小榻还落了帐。然后,他就听见了帐外,对面大床上传来的声响。
算了,今晚上就饿一晚上吧。
又天亮了,确实饿了一晚上的余霁在努力干饭。母亲和熊爹坐在旁边,也在努力干饭。一家三口干饭结束,熊爹又把余霁抱起来了。余霁满脸惊恐地看向母亲,母亲今天脸上一直带着笑,见此情景摆摆手,打了个哈欠,起身回卧房去了。
余霁看着她彩锦的下摆迤逦拖拽着消失在了门口,有种大难临头的被抛弃感。
“吾儿壮。”熊爹就算一脸人样了,可笑起来还是熊呼呼的,这回他无须像贼一样把余霁抱着跑了,守在一边,等侍女给他穿戴停当。
小孩子有小孩子的发型,并且十分丰富多样,余霁脑袋正中的头发都被剃掉,左右两边各自扎了个包包(他头发还挺多的),今日侍女给他左右都戴了个玉铃铛,动一下便有清脆的响声。
而且,今日没有骑马,他们是坐马车的,也没走几步路,便在一处府邸前停下,这该是熊爹议政的地方——后来余霁知道,这地方是刺史府。熊爹是平王,领丕州刺史。一家子住的是王府,刺史府彻底用来办公。
熊爹就把余霁抱在膝头,开始了议政。余霁也认识了一些外人。
熊爹征战这两年,丕州主政的是主簿崔冰,他是崔王妃的哥哥,余霁的大舅舅。崔王妃管理的只是王府的事情,所以,余霁在内宅只知道熊爹是去京城平叛去了,还有什么五年换了三个皇帝的事情。
但是,这位大舅舅对他有些平淡。余霁昨日见了熊爹的兵将,他们显然都很是真心为“大王有子”高兴的,都盯着余霁笑得开心,不笑的,脸上也有着很明显的轻松感。
大舅舅对着熊爹也是笑的,可他低头摸余霁的时候,眼神是烦躁。
3. 第 3 章
003
熊爹举起余霁的脚,展示大趾,让众人来摸(余霁:……我才两岁,我能怎么办?)时,大舅舅口称“果真为祥瑞”,可双眼里有着恶心。
一个两岁的孩子不理解那些表情,一个二十六的大人很清楚。
但余霁只能自己戒备着,他太年幼了。
随着对余霁的观赏结束,他们开始处理政务,余霁直接傻了。
熊爹是去救援岐阳的(京城),他知道这世道不对,他以为他们家(丕州)周围,应该还是很太平的,但他太天真了。
“栖州流民八千余人……”
“去年四月有地动……”
“贾氏兄弟劫掠我三镇百姓……”
“鹿县有刁民作乱……”
“杂胡拓拓有?……”
这场会议,是彻底的报忧不报喜,根本没喜可报。流民过境,根本就是蝗虫过境,杀戮抢劫裹挟当地民众入伙,所过之处一片白地。真盗匪的贾氏兄弟杀戮男丁,劫掠财物和女子。鹿县的刁民是活不下去的百姓,可一旦他们乱起来,也成了流民和盗匪。
杂胡这个事是惊到余霁了,丕州不是边塞啊,怎么还有胡人?
相比之下,天灾的地动死人是最少的,三百多人。
他以为丕州是繁荣太平之地,至少也得是地区霸主势力,完全不是这回事。
作为穿越人士,余霁是认真思考过种田问题的——穿越人士种田流三件套:水车、堆肥和骟猪。
他学编程的,物理化学早就还给老师了,还是纯粹城市里长大的,旅游最远是家乡的游乐园。水车和堆肥,他都算了吧。
可能也就骟猪他能试试?
但种田流得有个前提,得先把田种起来了,有了家底,才能养兵。
现在这四面皆敌,轮流被揍,怎么种田?邻居养兵,我种田,我家就是他粮仓吗?
更可怕的是,这些官员的脸上没有忧愤之意,说明这事情已经成日常了。如果不只是丕州这样,全国,或者至少北方都是这样的……
不只是乱世已临,这还是个乱世plus版。
“吾儿可有话想说吗?”熊爹听众人禀报,拨了两下余霁包包上的玉铃铛。
我想说:开小号,却是天崩开局。真玩游戏随机到这么一个地狱地图,最好立刻删号,别浪费时间。命运我哔哔你!
“……爹,人口很重要的。”被杀的、被劫掠的、当盗匪的,就这一会儿,就众人嘴里说出来的数据,他们丕州就有至少六千多条人命填进去了,他们一个州有多少活人?
“嗯,吾儿大善。”熊爹又拨弄了两下他的玉铃铛,笑着抬头与臣子道,“吾儿虽幼,却颇有见识胸襟。”
众臣也一起行礼:“大公子天纵之才。”
接下来就是一场以余霁为工具,实际是在夸奖熊爹的马屁大会,熊爹得意洋洋地捏着胡子,仰头晃脑听着各种赞美之词。
余霁本来还支棱着耳朵,想听听这些高端人才有没有什么办法的,可终究还是磨耳朵的马屁,余霁听得无聊,小孩子又渴睡,渐渐在熊爹膝盖上睡着了。
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平王之子,宇文大趾生而有异,他的脚趾头和少年聪慧,已经飞快地传播开来,呃……大趾更有名一些。因为,这也是一个要扬名的时代。
余霁醒来时,是在个有些陌生的地方。家具床榻都是崭新的,不过侍女仆妇他都认识,守在床边的,是崔王妃的侍女,素合。
“大公子快起来,大王在外等着呢。”
余霁知道了,大概他是要和母亲分房睡了,这里以后就是他的院落了。余霁想着,穿上鞋跑了出来。
熊爹确实在外间等着他:“我儿大了,明日起该启蒙了。”他又一指旁边,“这两日忙,忘了给你带了个狗儿来——乌墨,以后便是你的小奴。”
余霁还以为是真狗,扭头看见了个小孩,小孩一见他就跪在了地上,余霁看他身后什么都没有还疑惑了一会儿,刚才以为狗崽儿躲他背后了。
直到熊爹说“小奴”。
余霁才将注意力放在小孩身上,大概六七岁,瘦得吓人,衣服本不宽大,却依旧有一种挂在他身上的感觉。他看见一个有几道伤痕的小光头,作为剃过胡子的成年男性,余霁觉得那些伤八成是剃头时弄的。
因为没注意,余霁没看见他的脸。
熊爹觉得事儿干完了,便大踏步地走了,余霁站在原地,周围都是躬身的下人,他却有些无措——他不知道该如何对待他们。
不只是对这个被送来的乌墨,还包括其他熟悉的下人,他家连阿姨都没请过,父母也教导他对待其他人都要客客气气的。
说“大家都是平等的,我们要友好相处。”?
余霁自知智商不拔尖,他也没傻到这个地步。
余霁爬上了椅子,道:“我饿了。”静止不动的仆人们立刻动了起来,余霁看了看阴影里的乌墨,“给他一碗粥。”
余霁没敢让乌墨过来,熊爹根本没说乌墨的身份是什么,但又是小狗,又是小奴……听着就觉得情况不对。结合那些“生祭”,乌墨很可能也不一般。他是只有六七岁,但余霁只有两岁,万一这位要给家人报仇,要嘎掉余霁是很容易的。
但乌墨只是个孩子……他撑不住长时间跪缩的姿势,用手小心撑住了地面,干枯的手指头上伤痕累累,还掉了两片指甲。
余霁看向素合:“别让他死了。”他没有具体说给予乌墨什么样的照顾,他没有学过这个时代的规矩礼法,他的身份是有容错率的,可乌墨没有,所以就尽量给一个“大”的范围。
看过两页史书的都知道,肉食者是很喜欢拿下人奴仆的人命,来教育子女的。熊爹怎么看都是个典型的,杀人不眨眼的古代顶层肉食者。
素合福了福,道:“是。”
余霁开始吃饭了,乌墨也能够站起来了。
余霁悄悄观察乌墨时,乌墨也在观察这个两岁的主人,乌墨稍稍松了一口气,至少目前看来,对方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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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的。
有人给他端来一碗粥,乌墨双手捧过,木碗还是烫的,却让他冰冷的指尖多了一丝温暖,他抿紧嘴唇不让自己因这久违的温暖发出舒畅的叹息。碗里没有勺子,他将唇抵在碗边,让粘稠的粥液点点滴滴地流淌下来,湿润着干渴饥饿的唇齿与咽喉。
乌墨让头更低了些,以防让别人看见他的眼泪。那不只是食物给饥饿的身体带来的感动,也是“活下来了”这四个字,正在他的胸腔下激烈地震荡着。
乌墨的仪态很好,站在那儿,双手捧碗进食,竟看着有些优雅。
余霁渐渐没胃口了,他又想起了那些尸体,那些赤足的死者,多穿着长衫,即使他们的长衫已破破烂烂。
喂饭的素合刚要劝,咚咚咚的脚步传来。
余霁已经很熟悉这声音了——熊爹,又回来了!
“吾儿!为父想了想,还是亲自为你启蒙为佳!”
“……”
熊爹话音未落,人已经冲进来,就把余霁抱走了。
熊爹一路将余霁抱进了前院,进了他的书房。又是将他放在膝头,在书桌铺好的纸上,写下了两个大字——宇文。
余霁的启蒙,是宇文家的家谱。
这个世界的宇文家起家于北地槊州,槊乃刀兵,还有个北地,这地方自然是边境之地,所以,宇文家其实有胡人血统,但宇文家自己是不认的。
“吾族乃中原苗裔!”熊爹恶狠狠道。
余霁恨恨:“嗯!中原苗裔!”
宇文家族发迹于梁朝,出过两任大将军,一位丞相。梁朝末年,诸雄争霸,宇文家得胜,建国——景。
听见岐阳就知道,八成是平行世界了,但又觉得自己可能孤陋寡闻了?现在他是确定了。
宇文家的一代皇帝死的早,其登基时,中原仍未太平,他虽登基为帝,却还是要率兵征战的,结果某次战后,他不小心跌了一跤,摔断了腿,病情急剧恶化,就这么去了。
二代皇帝登基时,年纪也不小了,不但同样要继续打仗,还因为一代皇帝去得太突然,原定的势力范围内还爆发了叛乱,这就更乱了。
因为局势凶险,二代皇帝刚登基就立了皇太子,正是他的长子。这位皇太子素有贤名,且是跟着祖父与亲爹,一块儿在沙场上闯出来的。他还有个弟弟,年轻了他二十岁,没怎么上过战场,却在世家中颇有贤名。
熊爹最初还会写字,多为人名、官职。可讲着讲着,就陷入了他自己的思绪当中,他不再写什么,更多专注于“讲”上,他已经沉入了自己的回忆中。
余霁听到这,觉得不好,因为如果没出什么意外,是没必要讲这个弟弟的。
果然,二代皇帝和皇太子……一块儿战死了。皇太子还是为了保护二代皇帝受的伤,太子先走,二代皇帝听闻噩耗,重伤加心伤,也去了。
按照礼法,正常的继承顺序,该是皇太子的儿子登基,但这孩子当时才八岁。
而有贤名的弟弟,已经二十三了。
4. 第 4 章
004
世家们看着年轻健康的二王子,以及年岁尚幼的太子之子,便出来说话了“如今乱世,国有长君,方为幸事”“幼主登基,权臣、外戚必出其一”。
余霁又get了一点时代背景:没有文武之分,文臣武将多出于世家,所谓世家出来说话,基本等同于满朝文武皆如此想。
太子弟弟在三辞三让后,登基为帝。前太子的儿子,受封平王。
熊爹轻轻拍了两下余霁的大脑门,长叹一声:“平王……为吾儿太.祖。”
余霁:“……”
终于知道自家是啥封号了,这背景够惨。他们家才该是正朔,兄终弟及的那位等于得位不正。政治小白也知道,他们家必定会很倒霉,那他爹是怎么跑到丕州当刺史,如今也算是实力雄厚的?
熊爹的回忆还在继续,三代皇帝“视平王为亲子”,但平王的身份确实是个问题,总有名士说“平王为皇太子之子,您当年三辞三让时说了,只是因为平王年幼,国不可无主,这才暂代帝位,现在平王已经长大了,为何您不将皇位归还给平王呢?这才是国家应该遵循的礼法纲常啊。”
日日在家里窝着,只在年节时露个脸的平王,却能在半个时辰内清楚了解到君臣奏对的每一个字。
平王就会立刻披发赤脚,从平王府一路奔到宫门口,跪在地上嚎哭:“我这个平王只是一个凡夫俗子,看我的叔叔将国家治理得多好啊,你们不要让我当这个国家的罪人啊。叔叔你千万不要放弃皇位啊!”
一般得哭上一两个时辰,三代皇帝就会从皇宫里边慌慌张张跑出来,一把抱住平王,叔侄两个一块儿嚎啕:“我的侄儿啊,我哥哥的血脉啊,看见你就像是看见了我的亲哥哥,他那么英雄了得,正该成为这个国家的皇帝。我成为这个皇帝后,是多么的惊恐担忧,日日难以安寝,生怕没能管理好这个继承自祖宗和兄长的国家,侄儿啊,这个国家该是你的,你来承担这个重任吧。叔叔累了。”
接下来,就是一场互相吹捧和嚎哭的大比拼……
然后,京城的世家显贵们也登场了,围着三代皇帝和平王,一块儿劝慰。劝慰的最后结局,必然是平王将自己不断地贬低,以抬高皇帝,表示皇帝才是这个国家理所应当的领导者,唯一的太阳。
熊爹捏着嗓子,学得绘声绘色的。
余霁听着,也不由得唏嘘。太.祖平王生在自己的国家,皇室正朔,活得还不如春秋战国时的质子。动辄赤脚嚎哭,仿若疯癫狂人般招摇过市。且皇太子当年过世的时候,太.祖的年岁,是已经懂事了的,他受到的启蒙也是帝位继承人的启蒙,一夜之间,天地颠倒。
赤脚……那群带回来的俘?
熊爹是把当时劝慰皇帝的世家都带回来了?但这都多久前的事情了?
余霁的想法一闪而过,熊爹还在继续讲述着平王家的历史,初代平王二十六就去了,留下了一儿一女。
儿子就是余霁的大父,女儿是他的姑婆(姑奶奶)。
大父继平王王位,姑婆嫁给了疾勒人的单于图穆唐牙。当时疾勒人已对中原称臣,图穆唐牙也封了个侯,但这赐婚,依旧是和亲。
熊爹也咬牙切齿:“前朝都没有嫁正经公主的事儿!都为皇帝义女啊!”
皇帝义女,少数为宗室女,多为宫中侍女。无论什么身份,都不该和亲。但对此时的人来说,正经公主和亲才是最大的侮辱。
熊爹义愤,依旧记得顾忌着余霁,搂着他的胳膊肌肉都鼓起来了,也没让余霁难受。余霁拍了拍他老爹的胳膊,算是安慰他。
熊爹抬手捏住了余霁的小爪子,两岁幼儿的手白白嫩嫩的,还有五个肉窝窝。熊爹常年习武征战,一双大手粗粝得很,但他捏得很小心,余霁只有些微痒的刺感。
余霁正因这父子真情而微微触动时,熊爹把余霁的腿捞起来了,一把拽下了他的鞋袜,捏着余霁的大脚趾道:“祖宗保佑,天降麒麟子,此乃麒麟趾也!”
余霁:……
熊爹!你还是熊爹!
余霁虽然很不满,但熊爹是真情实感地高兴的。他捏了半天余霁的大脚趾,这才叹息一声,又开讲。
太.祖去后,太奶关门闭户拉拔着一对儿女长大,女儿早早被和亲嫁出去了,继王位的大父也只能喜笑颜开地进宫谢恩。大父曾向三代皇帝求过嫁妆,却被皇帝大骂了一顿,说他丢了其祖的脸面,挥霍无度,败坏了平王府的家产。
刚才捏余霁大脚趾捏得挺开心的熊爹,说到这里,竟然哭出来了。
“他骂大父败坏家产,败坏……家产……”
熊爹情绪起伏挺大,且无所顾忌,性格倒是很豪爽,他把脑袋埋在余霁幼小的肩头,呜呜咽咽中,泪水打湿了余霁的衣裳。
当时的平王府该是没有什么家产的。他们是从皇太子传下来的,皇太子是住在东宫的,套在禁宫里头。三代皇帝登基,太奶从皇太子妃瞬间变成了平王妃,带着儿子搬出宫的时候,即便余霁也能想到,她绝对没有时间、没有心情、没人手,也没胆子,把曾经属于太子的财产全都搬出来的。
平王的处境,没人敢和他们多亲近,皇帝也不会给这个侄子财物赏赐。
现在他们出宫也已经几十年了,还能剩下多少家产?
姑婆和亲疾勒的时候,平王府只搬出来了十口箱子的寒酸嫁妆。于是,皇帝气得在宫中大骂,与皇后给侄女置办了一共六十八抬的嫁妆,两百人的陪嫁。
自那之后,常有京中世家子弟于平王府周遭游乐,就为了骂上几句平王,还有胆大的,薅着平王便打,说他败坏宇文家的名声。事后,皇帝也不过是申斥两句,禁足几日罢了。
姑婆出嫁次年,太奶就病逝了。
假如余霁是魔鬼开局,他大父就是十七层地狱的开局——十八层是此时的平民。
偌大个平王府就剩下了大父一个伶仃少年,父母双亡,还常常有纨绔子欺辱他。大父就“疯”了,日日不穿裤子,蓬头垢面在外头疯跑。
先前说他败家的皇帝,顿时再次仁慈了起来,不但派了大夫前去,还为他送去了许多财物和仆人,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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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定下了一门亲——长乐侯左安将军刘菽的女儿。
刘菽听着是汉名,其实是个内附的胡将。当年皇太子的直系子孙,娶一个胡将的女儿为正妻,这是要彻底坏了平王的血脉。
但此时的熊爹,拿出了一幅画像,这可是头一位拿画像出来祖先,画上是位身穿戎装,手持长.枪的女子,女子一张方面,不同于时下流行的凤眼小鼻,圆眼直鼻,阔唇大耳。
熊爹指着画,教余霁:“你大母(奶奶)。”
余霁看着画,扭头看了一眼熊爹。熊爹的眼睛是凤眼,可他鼻梁确实高,且他归来的第一天,余霁记得他熊爹的大胡子,其实是有些自然卷的。
余霁又转回去看这幅画,纯以审美看,大母的五官拆开都不难看,合一块儿……真不能说好看。但这幅画绝非丑化,余霁能看出画师的细致与用心,一笔一划都是精细描摹的。余霁在画的角落发现了一方小印“平王碌”。
大父的名字,叫宇文碌。庸碌的碌,老祖宗是非常努力地在挣扎求存。
大母和大父的亲事,充满了三代皇帝的恶意。即便只有三言两语,却也能看出来,他日日夜夜都渴望着平王一脉死绝,却依旧没胆子真做。
熊爹看着画,目露怀念,这是余霁的大母,是熊爹的母亲啊。
三代皇帝给大父选择了一个他认为的最糟糕的妻子,可这对平王碌来说,却是他最好的妻子,以及岳家。
刘菽归附多年,对宇文家的状况自然清楚,可他还是很高兴自己家能够和宇文碌联姻,他甚至高呼:“平王!英雄也!”
这个平王,说的不是未及而立就呕血而死的平王,而是皇太子,曾经的皇太子没有和他的皇帝父亲葬在一块儿,本来帝陵也没有给太子留位置。
皇太子以诸侯王的礼仪,被葬进了一个匆忙建起的平王墓里。
刘菽的部族,在他小时候还跟皇太子打过架,呃,是挨皇太子暴揍过,当时他们还是给大部族摇旗呐喊的小部族,战败后,皇太子抓大放小,没追他们,他们的部族才能存续发展。但也正因为那年那月那场打,他们的部族对中原才心生向往。
为什么在结亲之前刘菽没这种表示,余霁不得而知。反正,结亲后,他就开始大力宣扬他们部族和皇太子的缘分,并且他开始带着酒肉和下属,频繁拜访自己的女婿。
女婿要出去果奔,就把女婿拽回来。有纨绔子要来找女婿的麻烦,他就纨绔子拽住打一通。反正这种来找平王麻烦的,不会是什么真正的世家子弟,那些世家子弟都还要点脸,不屑于拿这种事扬名。
后来刘菽甚至把女儿也带过去了,抓人和打人的,就变成了大母。
刘菽:“为平王妻,应会。”
成亲后,这些都是你该会的事情,我这个爹当然不能一直帮你,你得自己学会。
大母,做得很好。
在两人结成伴侣的第三年,三代皇帝崩了——崩于牙疼。三代皇帝长了颗坏牙,给拔了,拔后流血不止,且肿胀愈烈,哀嚎翻滚了半个月,以参汤吊命,还是崩了。
5. 第 5 章
005
余霁忍不住捂住了自己的嘴,侍女给他以柳枝青盐漱口,即使小心翼翼,却也把他牙床刮得特别疼。他想自己来,又发现这是个技术活……他今日还想过,自己出来,是不是就能躲懒了?两天刷一次没问题吧?这一下子就乖了。
谈到大母的时候,熊爹的黑脸已经明亮了许多,此刻说到三代皇帝崩了,他甚至“嘿嘿嘿”地笑了起来,搂着余霁的胳膊都有点过力。果然是,悲痛让人冷静,快乐让人失控。
皇位当然和平王是没什么事儿的,上位的是三代皇帝的长子,也是他早早立下的太子。
这位四代皇帝,和三代皇帝几乎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人生,他和他爹一样,都“喜结交名士”。还没及冠,就开始参加各家的集会,甚至自己也建了个园子,弄了一群人在里头饮酒作赋,行风流事。
余霁听到这,心里“哦”了一声,明白为什么听说五年死了仨皇帝了。
皇太子那时候还是马上的皇帝,三代皇帝时,国家刚完成“大体上”的统一,边边沿沿的地方还乱着呢。四代皇帝就直接奢侈享乐上了,不药丸才怪。
事实也果然如此。
四代皇帝是一位“豁达风流”的皇帝,不过这只是对世家来说的。他对世家很仁厚,说天下太平,常在皇宫里举办各种庆典,又从民间征集美貌男女入宫,他甚至把自己最喜爱的妃嫔送给了一位多看了妃嫔两眼的大臣。
大臣把妃嫔带回去才发现妃嫔怀孕了,又把人送回去了,这孩子,也就成了四代皇帝的两个儿子之一。
也正是这位贪图享乐的四代皇帝,在上位五年后,放了大父自由。
某次年节的宴会上,四代皇帝突然发现皇亲里坐了个他面生的老头儿。四代皇帝可是个十分喜爱交际游乐的人,皇亲里还有陌生人,且座位还挺靠前的,四代皇帝就好奇了,问左右那是谁。
左右回答,那是平王。
帝大惊。
三代皇帝是皇太子的弟弟,现在的平王已经传了两代了,平王比皇帝还要小一辈,大父也确实比四代皇帝小上几岁,可四代皇帝还很年轻且健壮,大父却已像是个老头子了。
四代皇帝就去问:“侄儿啊,你怎么老成这个样子了?”
平王就拿起了席上的糕饼,对四代皇帝道:“叔夫,好吃,好吃。”
左右便又道,平王现在是又老又傻的,他还娶了个霸道丑妇,生活怕是十分不如意的。
四代皇帝感慨了两句,又过了几日,刘菽忽然跑到宫里哭泣求见,且为的还是平王的事情,平王出去“夜跑”,让纨绔子把腿给打断了。
这种胡将,四代皇帝是十分不喜欢的,能不见就不见,但他此时还记得这个傻子叔叔的事情,不知心软还是好奇,他就把刘菽给叫进去了。
刘菽也是个老人了,他汉化又十分彻底,说了一口岐阳本地的官话,衣着朴素得体,此时他没戴冠,花白头发略杂乱束着,哭起来也不恶心人,只是哀哀呜咽。
他进来就这样悲伤地述说了平王的遭遇,说得四代皇帝和左右一起哀叹,刘菽就道:“岐阳是好地方,是咱们大景的京城,是首善之地,但人多了总会良莠不齐的,坏人欺负不了年轻健壮的成年人,就会欺负老人孩子。陛下,您的威名虽然能一时护佑您的侄子,却总有虫豸之辈。能不能请您让您的侄子,去一个没人敢欺负他的地方呢?”
皇帝下意识问:“有这种地方吗?”
“有啊,平王的封地丕州啊。那是他的封地,他的子民,其子民自然不会敢如此欺辱平王。”
丕州,还算是个富饶的地方,毕竟三代皇帝夺了侄子的皇位,还是要做足样子的,于是封号为“平”,封地为丕州。
按理说,丕州的产出赋税都该归平王的,但是……显然是没这回事。丕州也从来没有人来看一眼他们的这位诸侯王。
四代皇帝可能是酒喝多昏了头,或者真的可怜平王,外加自认自己彻底坐稳了皇位,不像三代皇帝那样,一直担忧自己的皇位在法理上出问题。他当场就把大父给放了,允其赴藩。
领旨当天,大父和大母就带着外太公给的两百家奴(杂胡骑兵),十分利索地跑了。因瘸着腿赶路,所以后来他那条腿没长好,彻底瘸了。
自然也有人向四代皇帝谏言,甚至说明白了大父就是装傻,骗皇帝放松警惕的。
可皇帝只是哈哈一笑,道:“一孱弱老者罢了。”
他没那么傻,他只是不认为平王能翻腾出什么事来罢了。
“良。”熊爹在大父“碌”字的下面,写了一个“良”,旁边又写了个“父”。
他爹原来叫宇文良。是大父和大母来到丕州后五年,才生下的独子。
余霁觉得,良是一个攻击性很弱,很平和的字,善良、温良、贤良,它在“优”的后边,不出挑。可从碌,到良,对平王家来说,已经是进步了。无须装疯、装傻、装废物,可以做一个平凡人了。
余霁下意识去抚摸那个未干的墨字,沾了一手的墨汁。姓名有时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些许文字,传递的东西却丰富多彩——大趾除外。
熊爹不说话,只静静看着。
待余霁手指头上的墨汁干了,他方才继续讲述。
大父来到丕州后,没有放纵自己,依旧在努力地用尽各种手段保护自己和家人。
不过,现在皇帝那一支且不论,他们家这一支看来是种子不大好,子嗣不丰。
大父在熊爹十三那年去了,大母在四年后病逝,战死的……
大父刚到丕州时,身边只有那两百家丁和大母,大母是大父的妻子,也是他的武将。
“昨日未见父亲帐下有刘姓。”余霁终于问了一句。
这么看起来刘家该对他们家有大恩,怎么丕州没有刘姓呢?
“全死了。”
“……”
刘菽虽然帮助了女婿,但没有把宝压在女婿身上,后来陆续又送了些家奴过来,但刘家主要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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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岐阳发展。他家和平王家结亲,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刘家的地位——中小世家即使知道平王身份尴尬,可还是高看他一眼的,毕竟他家可是和当年的皇太子联姻了。
所以在大母之后,刘菽的儿女都嫁娶得很好(嫁入正经的汉人小世家里了,即使赔了许多嫁妆、聘礼,但刘家也是乐意的),再过些年,他家就能脱离杂胡,成为岐阳本地的小家族了。
不过,一切都得在太平的情况下。
四代皇帝只有两子,皇后无子,按理就该立长,就是那位被归还的妃嫔生的。但这个孩子,皇帝自己不喜欢,且连民间都传这孩子不是他的,他想立小儿子。
大臣们不答应,因为长子更贤良,幼子过于调皮顽劣,甚至已经到了残暴的地步,连如今奢靡享乐之风盛行的大景官场,也难以忍受。他喜美貌男女光着趴地上给他拉车,他自己坐在车上,以鞭子抽打,看着“牲口”浑身鲜血而哈哈大笑,这还只是这位幼子最无害的爱好。
可这位幼子长相极其俊美,且聪慧嘴甜,把皇帝哄得十分开心。
皇帝跟大臣们数次于朝堂上争论,四代皇帝这辈子都一直顺顺当当,这大概是他第一次遇到挫折,在一次争论中,皇帝口不择言,直接指着长子大骂:“汝母贱.妾.也!不知其父!”
——这话余霁现代电视剧也看过,当时就觉得亲爹这么骂自己儿子,太缺德,你播种的时候,你没想着人家身份和你不配啦?正式启蒙,开始学习礼法后,余霁才彻底明白这句话多恶毒。
和嫡庶无关,妾通买卖,父不认,从母。
这个妾,甚至不是一夫一妻多妾制里头的妾,就是一个很低的称呼,非正妻,或身份低微的女性是用它自称的。还有一部分正妻,为了表示对丈夫的爱和恭顺。
妾其实是没名没分的,她们要侍奉男主人,如果女主人没有特别的表示,那在男主人需要的时候,也会被要求去侍奉客人,或作为礼物、奖赏送给客人、下属。有名分的,对外的称呼都不是妾,是侧妃、姨娘。
比如王府里的侍女们,她们就是妾。可能余霁的生母也曾经是其中之一,但她们每一个面对余霁时,都是一样的恭敬又温柔,余霁也不敢开口询问。他的阅历,很可能一打探就露馅,给生母带去麻烦。
总之,这种情况下,妾的孩子无法确认生父,于是就跟着母亲一起,成为了家奴。
皇帝的意思,你母亲就是我送来送去的妾(奴隶),我不确定你是我的种,你也该是个奴隶。
大皇子,直接在金殿上一头撞死了。
后宫那位妃嫔听说后,一根白绫了结了自己的性命。
当年送还妃嫔的大臣,吞金而亡。
皇帝在朝堂上就被大儿子的激烈死状当场吓病了,后来听闻后妃与大臣之死,尤其这位大臣,是大家出身,名士才子,否则当年皇帝也不可能把爱妃送过去,当年的“佳话”,如今成了血案。
四代皇帝日日惊梦,忧惧难眠,就这么死了。
6. 第 6 章
006
即使万分不愿,可四代皇帝仅剩的残暴小儿子还是成为了第五代皇帝,四代皇帝也算是真·一生顺遂了。
这位五代皇帝是个妥妥的暴君吧?余霁算了算时间,还没到五年死仨的时代,他少年登基,还真坐稳朝堂了?
“咱们景国由此进入了盛世啊。”
“啊?”正思索的余霁,觉得熊爹是不是说错了?或者是讽刺?
熊爹道:“嗯,盛世。皇帝暴虐,关外地老百姓什么事儿?”
接下来,余霁一脸震惊的,听到了一个黑色又扭曲的充满嘲讽的故事。景朝进入了一个盛世时代——皇帝日日杀戮,皇宫每日清晨,都得运出去少则三两具,多则十几具的尸体。
后来皇帝年岁越发大了,皇宫无法束缚他渴望快乐的心了,他开始骑马出城,随便找一户人家(平民百姓家)闯进去便行乐。
历代暴君绑一块儿,听了都得大骂他暴君。至少,人,不该这样。
为什么成为了盛世呢?因为他的马蹄子最多到达上云苑。
而且如此残暴的皇帝,有两点“好处”。一则他不插手朝政。更重要的是,他跑到外边找的都是民家、大户、商人,他不会碰触正经的世家——你们让朕欢畅便够了,朕对那些烦心事不感兴趣。
于是,除了京城的百姓,还有杂胡,天下迎来了大发展。
怎么和杂胡有关系呢?因为京城的自由民,能跑的都跑了。世家只能拿自己的奴婢充数,可奴婢也是他们的财产,原本能子子孙孙无穷匮的,让皇帝杀着玩,他们也心疼,于是便大量买入杂胡奴隶。
皇帝们和平王家的恩怨暂且放下,景朝,从初代皇帝开始,直到现在,能列出一张密密麻麻的杂胡内附单子,数千、数万,几十万来投的内附部族比比皆是。
可杂胡的奴隶也不多啊。天下承平已久,所谓杂胡,多数都放下马鞭拿锄头,汉姓汉名汉话,遵守汉人的规矩礼仪,彻底归汉了。他们的头人们,成为了他们的家主,如刘菽。
杂胡首领,和世家首领一样,他们也不想把自己人随便卖掉。可杂胡自然比不了世家大族,不知道哪个大聪明首先“聪明”了一下,不想让自己人送死,那就……送别人去吧。
他们劫掠其他郡县的杂胡,指其为奴,卖给大世家。
余霁本来就瞪圆的眼睛又硬生生瞪大了一分。
可这不过是个开始,抢劫的杂胡们,发现这买卖挺好的——他们把其他杂胡抢来的同时,被抢者的财货女子也收入囊中,赚了一次。再把这些人或送或卖,讨好了大世家,又赚了一次。双赢的买卖,好啊!
原先是被迫无奈的,后来就变成自觉自愿了。
余霁听着,总觉得这事儿除了道德之外,还有其他问题,想来又想去,听到熊爹说“十几个郡县盗匪横行”,他意识到了——这不练兵吗?!
杂胡归汉,人家都老老实实种地了,已经成了大家园一份子了。这下好了,直接来了个血脉觉醒。
可景的威势是真强,内附的杂胡在五代皇帝在位的十几年间,愣是没碰过汉人,至少没碰过汉的世家,就他们自己打来打去。且内附的杂胡主要集中在西北的几个州,他们的互相劫掠也在这些州里,未曾扩散。
皇帝彻底撒手,大臣们各自理政,各地世家自行发展。景就这么糊涂着,迎来了一片盛世。
刘菽一家,就死在了这一片盛世里。当年刘菽为了保护大父,打过不少纨绔子。其中的一个,成了五代皇帝身边的侍中。
如今的侍中可不是一个让人艳羡的差事了,他们就是一群食人吮血的豺狗,他们的任务就是别让皇帝过界。这些人也曾想利用皇帝近臣的身份显赫自身,但这位残暴的五代皇帝自有他自己的认知,他会头一个杀掉这些意图朝上爬的。
这个残暴的皇帝,确实十分聪明,知道维持他如今恣意生活的是什么。这就是一个天生的高智商反社会人士,他还是个皇帝。
五代皇帝不介意侍中们偶尔的小心思,比如……他被带到了新的“狩猎场”。但刘菽是面生的人,即使对方高呼着自己的官职、爵位,高呼着与平王有亲,皇帝听完后,却越发觉得能杀。
然后,刘家在岐阳全族,从老到小,被屠杀得干干净净。刘家嫁出去的女儿们,和她们生的孩子们,也在不久之后,纷纷暴毙——大母得到消息想接几个合离的寡妇回来的,可带回来的就只有死讯。丕州距离岐阳,太远了。
在熊爹这段启蒙中,余霁好几次以为自己知道了他为什么要那样对待“生祭”们。可此刻,他才是真正知道了。
他家与岐阳某些权贵们的仇怨,不是一代,是积数代之怨,那是个深坑,里头是无数屈辱血泪人命。
这位明摆着不正常的五代皇帝,直到十一年前,才终于嘎了,死于“猎物”的反抗。
其实一直都有猎物反抗,人类面对死亡威胁有惨叫逃跑,有惊愕呆滞,也有拼死反抗的,只是皇帝身边总带着充足的护卫,直到他遇见了鲁州沓县的十几个猛人。
这些人有胡有汉,他们都是这个年代的游侠。或是真心觉得皇帝过于残暴(这么多年了,京城的消息终归是要传出去的),或是为了复仇,又或者是想史上留名。
沓县的这些好汉一拍即合,留下了几个人照顾他们的妻儿父母,其他人就上京来了。他们主动躲进了皇帝的狩猎区,那些守着坊市门禁的士卒有没有给他们特意放行,已经无从知晓,可反正他们是进去了。
在皇帝前来狩猎的时候,这群游侠来了一场刺王杀驾,皇帝的面颊中了一箭。
——这年代箭矢的杀伤力远比不了后世,多是插在皮肉表面。穿破皮肉,甚至伤及内脏,需要一把好弓,箭也不能是寻常货色。游侠们没有弄到这样的好弓箭。
皇帝挨的这一箭应该也是精英怪了,但皇帝没有当场死亡,他还暴跳如雷,活蹦乱跳了两天,直到他痉挛抽搐着倒在了朝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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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创疭瘛,他破伤风了。
即便现代,破伤风到了后期,也是绝症,古代是没有治疗手段的。
帝崩,但六代皇帝到底谁继位,却从皇帝病倒、死亡,再到过了头七,仍旧没有解决。
五代皇帝自己是有皇子的,有三个。他本该有更多的孩子,但对自己的孩子也没有任何怜悯之心,早些年甚至会将有孕的妃嫔故意折磨致死。后来各家族无奈,便将有孕的妃子接出来照顾。
三个皇子,最大的十二,最小的五岁,各自托庇于王、赵、谢三家。
余霁刚想着:五年死了仨,不会就是这三位吧?
没想到接下来,还有新英雄进场。
那位一句贱.妾,撞死朝堂的大皇子,他有儿子。虽然他还没娶正妻,只是庶子,但血脉传承就是他的,他确实是大皇子的继承人,且受封惠王,一直担惊受怕地住在岐阳。
看余霁就知道,这年代长幼貌似还在嫡庶前。
讲到这位的时候,熊爹的眼神颇有些感慨——余霁也清楚他感慨什么,时间仿佛轮回一般啊。
惠王更年长,健康。而且,他和京城中的很多名士都交好,五代皇帝还在的时候,有事没事总喜欢找他的麻烦,市井间流传着许多惠王在好友的帮助下,藏进米缸里、趴在房梁上,躲进茅厕里之类的,逃亡小故事。
所以,除了那三家大族之外,不少大世家是支持惠王继位的。
且那三位皇子虽然没在宫里长大,依旧是暴君的直系,万一再学他们的亲爹……五代皇帝干的缺德事,谁都不想再来一次。
三方本来就不能一致的继承问题,又闹出来了个第四方。
最终的结局,惠王上位了,看来支持他的人确实多。
“那三家都觉得自己无法上位,干脆也都去扶惠王了。”熊爹喝了口茶润润喉,叹了口气,“世家势大,宇文家的事儿,要他们说的算了。”
余霁只以为惠王这样的胜利者必然是势力最大的,熊爹说的这两层他都没想到。
看来那三家才是真强者,但三家较劲,都不想对头取得绝对优势,最后只能第四方得利。这倒是有点选举制的意思——最重要的是不能让最讨厌的人上位,自己赢不了也不能让敌人赢。
第二点,熊爹虽恨三代皇帝那一支,但站在外边朝里看,他还是站宇文家的。帝位继承,也确实是家事。熊爹眼光还是很宽的。
惠王确实是仁善的皇帝,这点熊爹也同意。
不过,余霁看熊爹那种惆怅的眼神,总觉得他大概把对祖先的感情,也部分投注在了这位六代皇帝的惠王身上,毕竟他就像是另外一个平王。
熊爹对惠王的仁善在赞同的同时,又有些扼腕,因为惠王给了世家太多的权力。他和五代的暴君既是两个极端,本质却又是相同的——不理朝政,只过自己的日子,世家说什么,他们就点头应什么。
从这点看,他们是真的都像极了夺了侄位三代皇帝啊……
7. 第 7 章
007
前边那俩是自己作的,到了六代皇帝这里,余霁的这点政治头脑都能想象,通过四五两代,世家掌权的局面已经在岐阳形成,惠王是被世家推上皇位的,他的支点就是世家,他怎么拆自己的骨头?
六代皇帝不想当一个摆设,也得是一个摆设。
在他撒手的情况下,大景从盛世时代,进入了百家争权时代。
过去诸世家也争,但有所收敛。可是六代皇帝上位这件事,让百家彻底撕破了脸,仇大了。
对三大世家,惠王上位,让他们免于互相撕咬,伤筋动骨,这是好事。可三家并不因此感谢诸家联盟,只认为这是奇耻大辱。这三大世家,历史最长的一个,能追溯八百多年,那时候甚至还是“大母掌权”。
帝王他们都不看得起,无非是一时英雄罢了。其余诸家,也都是下.贱.人。
他们憋着气呢。
获胜的诸家联盟,则觉得自己行了。八百年的历史代表什么?代表和你们同期的家族,都倒了无数了,你们只是现在还没倒罢了。
所以惠王登基来自各方妥协与合作,可他登基之后,朝廷连一天时间都没平稳,就开始内斗了。诸家联盟想要获得更高的权力和地位,三家要维护自己的地位,还要打击敢于挑衅的家伙。
面对这种剧烈的朝局动荡,如果皇帝有权,是可以协调,甚至镇压的,可皇帝是摆设……
岐阳,在慈善的六代皇帝登基半年后,又开始流血了。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数百人死于非命,都是被族灭的世家。暴君没了,岐阳依旧血流成河。
就这么闹腾了三年,六代皇帝死了。
让人当街打死的,又是一帮游侠干的。
余·地铁老爷爷·霁:“啊?”是真没想到,游侠们竟然还能二刷……
熊爹叹气,也面露无奈:“嗯。”
六代皇帝他仁善啊,他有个拜访过去好友的爱好。熊爹又叹了叹:“也是保护。”
余霁怔愣一下,明白了——皇帝根本就没权力,他能用来保护过去友人的,就只剩下他自己了,所以努力地去探访他们。也是向其他人表示“这是我的朋友,救过我的性命,对我有恩情的。”
他跟五代皇帝不一样,不喜前呼后拥,出行也就十几个人,且其中多为随从,内侍、婢女之类的。
这次余霁和熊爹一块儿叹气了,不是不喜欢仪仗和护卫,是没人。
皇帝身边的侍卫,多是世家子的,或他自己有权,能任命。又双叒那个问题,六代皇帝,他无权。一边的世家子不乐意跟他,觉得他只是一个“过渡皇帝”,另外一边的想跟,但被挡着,上不去。
因为这种情况,当巷子突然冲出来了十几位游侠大汉后,皇帝身边的随从们虽然拼死保护,可根本没用,只是转瞬间,六代皇帝便被从马车里拽出来,用青砖拍死了。
在五代皇帝遭遇了游侠后,岐阳还是增加了一些对游侠的管制的,除了士人,外来者禁止佩剑持弓,游侠们缺少兵刃,就持扁担、棍棒,青砖在手。
这些游侠这么干的原因——立名。
前辈杀暴君,黔首入史册,立了好大的名声,大丈夫在世,当如此。
有时候,创造历史的人民,是很神奇的。
余霁听完这些原因,嘴巴张大了,现代各种中二青年跟他们比,都是菜鸡。
惊着惊着,他就真惊了——熊爹在端详他。
人只会对超出正常、意外、少见的事情,表示出惊愕。那他首先就得理解,什么是正常范围、非意外、多见。
余霁作为一个在内宅里过了两年的幼儿,他跑起来还能绊倒自己呢。他能坐得住,从头听他爹说到尾,没问一个问题,前边还能装,尽量木着脸。后头他听入心了,生理上又是个娃儿,表情很难绷住,他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表情有多丰富。
他很理解,很能明白这漫长故事里的各种不公、冤屈、残忍,和滑稽。
余霁是真差点吓尿,他绷着劲没抖,叫了一声:“爹……”
他是魂穿的,没占谁的身体,他就是熊爹宇文良的亲儿子,他不心虚,所以——你清醒一点,让我来唤醒你的父子之情啊!
“嘘。”熊爹低下头,把手指抵在了唇边,“儿啊,爹知道,天机不可泄露。别管你是哪位祖宗,又或是星宿,反正是落在咱们宇文家了。好事!哈哈哈哈哈!好事!”
熊爹仰头大笑。
余霁:感谢这个封建迷信的时代……熊爹要是不去捏我的大脚趾就更好了。我的大脚趾已经没那么明显了,它看着就是普通大脚趾而已!
熊爹笑过之后,又突然皱起了眉:“果然,乱世多俊贤,老天爷和老祖宗都看不顺眼了啊。”
熊爹立刻完成了逻辑自洽,他儿子就是来重整宇文家江山的。可同时,又因为乱世乱到了这个程度,连老天爷和老祖宗都看不下去了,略有些愧疚。
熊爹叹了一声,继续给余霁说起了当前之事。
书接上回,六代皇帝在大街上,让一群混混,用板砖拍死了……
天下哗然,游侠们被夷三族。
他们的前辈,杀五代暴君那群游侠,家族也株连了,但他们早先安排的人比较靠谱,这群人动身赴京,就带着他们的家人避入了深山。当地官员的缉捕,也十分敷衍,待新帝登基,就给赦了。
按说这种杀皇帝的大罪,他们不在该赦之列,可反正是没人跳出来反对的,那赦就赦了。
这些“勇于学习”的后辈,就没这好待遇了。就他们这种人,用余霁的大脚趾想也知道,他们的朋友也是不靠谱的,一切按照前辈经验学习,自认为也没事儿,根本没安顿家人,让官府给捞了个正着。
三族:父族、母族、妻族。
且是尽量株连,顺着线抓,一个都没跑。
先杀亲族再杀他们本人,至于混混们惦记的史册留名,那也是没有的,史册上不会写他们的名字,连家乡籍贯都不会写。因为他们的宗族被斩杀殆尽,所以家谱、县志,也就此断绝,同样不会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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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壮举”流传下去。
十几个混混,砍了八千多个脑袋。
还有人闹着要把先前那群游侠的亲族也抓起来,就是他们起了错误的作用,当时对他们的处置也太过宽纵。以至于原先那群游侠的家人们,又连夜跑进了深山里。
脑袋砍完了,一个沉重的问题又摆在了所有人的面前——皇帝谁来做?
六代皇帝也有儿子,可是,这个时候年长的,就是五代皇子的儿子们了。这当然也引来了很多人的质疑,皇位真的不能谁年长谁来做了,父死子继才该是正朔,总闹兄终弟及,太破坏礼法了。
可抗议也没办法,因为要说不让兄终弟及,可从三代皇帝开始,这就兄终弟及好几次了。
除了礼法纲常外,还有“承袭祖宗旧制”。
熊爹:“呵,其实说到底,不过是王、赵、谢三家的私心罢了。”
他们不想让惠王的儿子登基,这不就是让诸家联盟再赢了一次吗?这次三家也没内斗,很和谐地让五代皇帝的长子登基了。
余霁产生了一种荒谬感,景帝国至高之位的传承,好像一个小孩子在玩跳房子,就左右横跳呗。
可更荒谬的事情发生了,七代皇帝刚登基一年,被一个身怀匕首的大臣,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捅死了。
这个大臣是六代皇帝的妻弟,六代皇帝登基后,对妻子的娘家颇为照顾,加爵封官。谁想到六代皇帝刚登基,屁股还没坐热呢,就被害了,皇位也没落到自己的外甥身上。
可是按照之前诸位皇帝继位的“顺序”,只要七代皇帝死了,就该是他外甥继位了,他死了也无妨,到时候外甥只要能赦免家族的其他人就够了。
此时的人,聪明人自然不少,比如熊爹。可脑子奇葩的人,同样不少。
余霁思索了一会儿:不对,还有。人们对宇文家的皇权,失去敬畏了。皇帝变成了一个很容易被处理掉的存在。简直像网游活动期间的boss,谁想要奖励就都去刷一刷。
虽然华夏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文化,但对权威还是有基本敬畏的。现在这种敬畏彻底没有了。
从文化大爆炸的现代学习到的一些历史知识告诉余霁,皇帝一旦失去其权威,国家就要麻烦了。
确实麻烦了,因为他就是五年死仨的第一位。
且这个死了仨,还只是成功登基的皇帝(其余居于岐阳的皇室、权臣,世家子弟,死伤累万)。
出了这种事,世家不想让六代(板砖)皇帝的儿子继位,就准备扶持七代的弟弟,五代的第二子继位。可这位胆子小,在父亲、叔叔和兄长都死于非命的情况下,一听说下一任皇帝是他,他没高兴,反而被吓病了,然后就这么又病又吓的,直接嘎了。
最小的弟弟有样学样,也害怕了,日日号啕,也给病了,眼看着也要嘎。
这件事拖延良久,皇位空悬半年,经历了复杂的政治斗争后,又跳回六代皇帝的儿子身上了……
这倒霉孩子当了一年多的皇帝(八代),嘎。
8. 第 8 章
008
八代皇帝是病死的,或者可能也是吓死的,总之他就是嘎了。
余霁不得不用双手托住面颊,面对这种混乱和死亡,他实在是想笑。却并非因为可笑,而是激烈的讽刺。
小弟弟没登基,皇位这次跳得更远,上位的是一位王爷——宇文家除了皇家这一支外,还有另外几支。作为一代皇帝的兄弟或堂兄弟,他们当年都是与一代皇帝一起征战天下的,后来也有多位被封为王。
大概世家们总算意识到,不能继续这样了。他们需要一位可以把皇位坐稳的皇帝。
按理来说,平王一脉才是血脉上更接近的,但他们家和皇权的更替,却似乎没有太大的联系。
这对余霁是好事:与岐阳相比,丕州都不算是地狱副本了,顶多困难级,岐阳才是真地狱。
余霁又想想那些生祭……大概世家也知道,他们平王一脉憋着一肚子血仇,真给接过去了,是要出事的。
可这位九代皇帝只在皇位上坐了五个多月,他不是被刺客杀的,也不是死于疾病,他是死于反叛的。
具体的情况,熊爹说以后会详细说,这涉及了岐阳的各方势力。包括这位皇帝本人,他的妻族,之前出场过的王、赵,谢三家……甚至还有前头六代和五代皇帝的妻族。
各方势力的纠缠之下,岐阳爆发了一场直接上升到动刀子的政变。
皇帝死了,景朝的第十代皇帝——英王,登基了。
他也是现在还坐在太极殿的皇帝。
他应该也是各方妥协的产物,可这种妥协并不长久,岐阳的局势还是不断升温,这位皇帝就干出了一件大事——召诸王进京勤王,带兵的那种。
平的,是谢家。
谢家在不停的政治斗争中,成为了最大的胜利者,然后又成为了最大的失败者。八百年世家?也是人肉堆起来的,怕刀子砍。
熊爹就是两年前响应号召的一个,他们就在岐阳的城墙下面跟“叛贼”打起来了。他爹哈哈笑着说他杀了多少多少,又说他终于进京了。
余霁忍不住问了一个问题:“爹去平王府了吗?”
刚还兴奋骄傲的熊爹,顿时像是被谁打了一拳头,他怔了一下,眼睛里闪动了泪光:“去了,去了,爹还把平王府好好修缮了一番。”
他把余霁抱了一下子,实在没想到孩子会问这个问题。
平王府,虽然是太爷和大父痛苦的居所,是要逃离的险境,却也是他们家留存在岐阳的证据,是根脉。余霁这个带着点外人视角的穿越者,对它都是好奇又厌憎的复杂,熊爹的心情只会更难言。
他不止修缮了平王府,他还带了一群生祭回来。
余霁还想到了乌墨,熊爹留了他一条命,却又心怀恶意,比起死了一地的那一群,他跪地为奴,也不知道算不算好运气。
余霁犹豫着是否要问乌墨的出身,最后还是自私地没问。以熊爹杀伐果断的性格,却饶了仇敌后人的性命,乌墨的家里人很可能不是坏人——让对方活着更痛苦?那不该放在独子身边,直接随手扔外头,绝对痛苦得多。
但让他当奴终归是没怀好心,余霁怕自己知道了对方的出身后,会太关注他,给他太多的照顾。这对他和乌墨,都不好。
对乌墨,熊爹可能一怒之下,真把人随手扔了。对余霁,熊爹可能会很失望。
这种失望,不只是剥夺继承权那么简单。这要是太平年景,余霁也乐得当一个啥都不干的纨绔子弟,问题现在这时代……怎么看怎么像另外一个稍弱化版本的我晋前奏。
他姓宇文,皇室近枝,不知道能不能直接奔南下跑路。一旦熊爹去了,他没能自己立起来,那他就是别人最好的靶子和挡箭牌。
华夏人这点权谋还是很明白的。
熊爹该说的说完了,又拍了拍余霁的大脑门:“儿啊,觉得如何?”
“……”想了想老爹把他当天降英才,余霁道,“先出头的椽子先烂,高筑墙广积粮……缓显名。”
他家已经是王了,换个名头。这九字真言,不止适合老朱家,其实适合一切在乱世里挣扎的势力,最不济也能在大英雄成势的时候,有一个纳头便拜的机会。
“爹,咱们丕州其实经不住多少折腾了。”余霁想想昨天那一长串的天.灾.人.祸,又多劝了一句。熊爹要是继续带兵在外头浪,哪天一个不好,家就得让人给偷了。
到时候别人还能逃,他和母亲八成是活不了的。
熊爹叹气,陡然变得深沉忧郁了起来,他抚了两下余霁单薄的小后背:“知道啦。为父……也该为儿计较了。”他又道,“虽然咱们平王家……毕竟这天下是宇文家的,岐阳稳,宇文氏稳,方才有丕州稳。”
熊爹的的形象,还有回来后的一系列行为,给了余霁错误印象,以为他是个莽夫。没想到,熊爹原来还是个忠臣。
平王一脉,确实被苛待了几代人,但对皇位的渴望早已消磨殆尽了。
“我离开时,尚不知有你。到了岐阳城下,信使也方才赶到……”熊爹又叹,“吾儿放心吧。”
余霁是被抱回去的时候,才想明白熊爹是什么意思——他是怀着赴死之心去岐阳的。
家国遭逢大难,平王一脉几代人的委屈,年近四十他还没有继承人……他可能觉得,他自己不抓住这个机会,那他死后,平王一脉死绝,就再也没人记得这件事了,然后他就带兵去了。
可都快到岐阳了,才知道有后了。
若是个姑娘,更得爬回来。乱世中的皇室女孩儿没了爹,下场可不是简单的“惨”字能概括的。
熊爹将余霁抱在怀里,撸他的脑袋。
他已是尽量温柔了,还是把余霁小孩子的皮肤给刮得生疼,熊爹停了手。
该说的都说完了,熊爹没安下心,反而焦躁了起来,他年近四十,算得上“高寿”了,都该是做旁人大父的年岁了,结果娃儿才刚会跑。管他是龙子虎子,奶娃子就是奶娃子,翅膀没硬的黄口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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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
“大趾,大趾啊,你可要快快长大啊。”熊爹叫余霁的小名,又道,“待你八岁了,再给你取大名。”
贱名好养活,且也是熊爹给他自己留下的念想——至少!至少要活到孩子八岁。我得活到半百,那个平王家几代人没活到的年岁……
余霁被熊爹抱回去的时候,已经睡着了,他消耗了太多不该两岁孩子消耗的脑细胞,松下劲来,就累了。
再醒过来,预计就有了一位蒙师。他的另外一位舅舅,不是给熊爹当主簿的那个,这位没在官府里任职。蒙师舅舅有一个十分萌萌哒的名字崔小熊,说是其母梦见了一只小黑熊投入腹中,过些日子就有了他了。他字随安,号香樟居士。
属于他们丕州比较有名望的名士,但没出仕。
这个崔小熊虽然乐意上门给余霁启蒙,却没有收他为徒,他跟余霁说:“怕你坏了我的名声。”
余霁:名士风骨……吗?
有大舅舅那怪异表现在前边垫底,余霁对这个老师二舅舅,也没什么滤镜。
余霁自己也在努力,他高考时都没这么用心,毕竟高考学习太累了,他也怕把命搭进去——现代他们家有这么嘎的先例。
这时代他觉得自己皮实多了,对自己将来的预期,就是有熊爹一半的身板就够了。
发明创造的事儿,本就不确定,现在更是朝后排。闹清楚这世道,长壮实了筋骨再说。
他努力地学,努力地吃。
熊爹回来后,余霁某日去他们院子请安时发现,桌上多了一碟子奶疙瘩。
因为大母的身份,原来熊爹有吃奶制品的习惯,但崔王妃该是吃不惯的,熊爹回来前余霁喝过羊奶,最近也跟母亲表示想喝更多,但没吃过奶制品。因为现在的奶制品以马奶和羊奶制作为主,比现代余霁吃的奶制品更腥膻,也更酸。但余霁大喜,他正发愁怎么给自己补钙呢。
这下好了。
看着余霁捧着奶疙瘩猛啃,熊爹更高兴了:“大趾,吾儿!”
母亲在一边翻白眼,用帕子捂住鼻子,嘀咕着:“果然是爷俩。”又道,“大趾别吃太多,这玩意儿易积食。”
余霁应着点点头。
熊爹没回来时,母亲与仆人多称呼他大郎,或叫大公子。
现在他一回来了,都叫他大趾……
熊爹是真怕他夭了,若有鬼怪来寻,只以为众人叫的是大脚趾,不是他这个大趾。
乌墨也渐渐从黑暗的角落里走出来,站在余霁的身边了。他甚至开始接手素合的一些工作,比如给他擦手洗脚——余霁也抗议了,可没法子,他现在还没资格制止奴婢们对他这样做。
后来,余霁发现乌墨竟然睡在他卧房外头。
卧房外头还有个小厅,乌墨就睡在小厅和卧房之间的门边上。
过去也有侍女睡在这儿,余霁和崔王妃住一块儿的时候,床边和屋外头也有侍女睡着守夜。但侍女至少是成年人,且她们是轮班的。
9. 第 9 章
009
乌墨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就一床小薄褥子垫着,天天睡硬地板上。
且这房里虫子挺多的,虽然现在外头很冷,可他屋里暖和啊,多少会有虫子。余霁睡前,侍女都细细整理了床铺,将帐子从头到尾都熏好了。白天时,有个侍女就专门拿个大扇子站旁边,她可不是大冬天扇凉,是赶虫子的。
看他那么睡了两天,余霁就做梦都是现代看见的,虫子爬进耳朵的案例。
对听话懂事的孩子,余霁实在没法狠心——熊孩子就算了。
孩子是青春健康的生命,乌墨也是个努力挣扎着活下来的生命。
余霁就让他进屋里了,还让婢女给了他一床小褥子,让他睡脚踏上。余霁也想过是不是要让乌墨躺床上来,可那时候他已经被启蒙了一段时间,这想法只是刚起来,就让他抽走了。
这世界没三百千,所以,他启蒙的是《尔雅》《论语》和《礼记》,之所以说是三部都是启蒙,因为崔小熊不是盯着哪一部从头讲到尾巴,他是掺杂着的,偶尔还会加几个他自己知道的小故事。
他的启蒙很差,余霁才两岁半,幼儿园都得上小班。崔小熊教的都是些艰涩拗口的东西,写字倒是也教,却是放在后头的。
余霁都学得头昏脑胀,完全靠一个成年人的毅力,记下来拿着书简回去学——幸亏文字就是繁体字,不是大篆小篆,否则余霁彻底完蛋。
所有这些光怪陆离的启蒙故事,都是他在告诉余霁“人生而有别”“天生注定”。
崔小熊:“在娘胎里,一个人的身份就定下来了,这是天道。每个人都遵循此天道,不逾越,天道方才能正常运行,人间方才能繁荣发展。”
余霁最初是懒得搭理他的,这破学说,就该把他送到阿三家去。
直到有一天,崔小熊讲了一个岐阳最近的故事,岐阳奢靡享乐成风,有个叫谢糜的举办了一场宴会,宴会开场时,一群彩衣侍女分列在了道路的两侧,众宾客都以为侍女是迎客的,正要赞谢糜的排场,侍女们忽然齐齐匍匐在了地上,谢糜出场,踩在了侍女们的背上,走到了主位。
待宴会结束,侍女们再次出现,又换了一身彩衣,依旧匍匐在地,供谢糜踏脚。后来这就成了谢糜宴会的常事,他还拉着朋友一起踏过。每踏过一次,侍女们就要更换彩衣。这些衣裳会与香料一起混合起来,在宴会最热烈时,在院子里烧掉。
崔小熊对这件事也是不齿的,可他不齿的点是焚烧衣裳。此时的布比钱还保值,彩衣显然不是普通麻布做的衣裳,至少该是绫罗绸缎,所以谢糜烧布的行为,等同于后世有人烧钱吃火锅。
“踩踏侍女,是否不妥?”余霁问他。
崔小熊愣了一下,露出了一种啼笑皆非的表情,只说了一句:“大趾仁善。”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说仁善和说傻缺一个意思。
这件事后两天,熊爹和崔王妃突然把余霁带到了前院,余霁就看熊爹踩着个人上了马车。熊爹上了车后,被他踩的人一骨碌爬了起来,又有个人牵了一匹马过来,这个牵马的人十分自然淡定地趴下,这人踩着牵马的人也上了马。
然后骑马的人吆喝一声,他自己的马跟在了熊爹的马车旁边,熊爹就出发了。
余霁知道了,被熊爹踩的,大概是熊爹的骑奴。后边这个,是马夫。
崔王妃带着余霁回院子,怕他依旧不明白,半路上突然停下来,对一个侍女道:“路脏了。”
侍女立刻跪下来,匍匐在地,崔王妃就从她身上蹋过去了,兰芷在旁边托着她的手,道:“殿下走稳。”
余霁明白了,让人踩,让上层的人踩,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甚至是荣耀——为什么他不踩别人,就踩你呢?因为你值得信任啊。
余霁明白,这是一个必须高位者践踏低位者的时代,否则就是不正常的。
可余霁还是有懵逼的地方,却又不敢找其他人问,只能四下无人的时候,独自嘟囔:“为什么一定要踩人?直接踩绫罗不是一样吗?”
“因为彩衣比布匹更昂贵。”突然边上传来了一个声音。
余霁吓了一跳,扭头朝侧后一看,才看见了说话的乌墨。他站的位置也很有讲究,明明离余霁很近,可他不开口,余霁就几乎发现不了他,他又无声无息,比影子还难以发现。
乌墨见余霁回头,躬身对他行了个礼。
这段日子他虽然在逐渐靠近,但总低着个头,身高原因,余霁除了对熊爹和崔王妃,也不会仰着头去看别人,倒是好长一段时间没看他长什么样了。
乌墨现在穿着一件棕色的夹袄,因还是童儿也是扎了个两个丸子头,但中间的头发没剃。脸上的乌青和伤痕没有了,脸色好了许多,颊上也稍稍有了些皮肉。
而且……他好可爱啊。余霁发出了正常成年人看见萌物的感叹。
是余霁亲眼见过的,最可爱的孩子,还是很有古韵的男孩子。
凤眼墨瞳,琼鼻菱口,又兼气质极佳,属于他俩在一块儿,乌墨更像王孙,余霁像小奴的那种。且他眼睛的这个大小,待他长大了,依旧是大眼——余霁觉得自己站他后边,大概都还能看见他的眼尾。
余霁看着他,好感不断朝上涌。
没办法,颜控也是人的天性。余霁又不是喜欢破坏美好的变态,恰恰相反,他就喜欢美好的事物越发灿烂夺目。
同时,余霁也在思索乌墨刚才说的话。
——那些侍女就是一群衣服架子,谢糜炫耀的根本不是他踩着人,是我踩脏了衣服就烧掉,我有钱。
余霁皱眉,理解了却不想理解:“有病。”
然而这件事还没完,崔小熊显然认为余霁的三观有问题:你一个宇文家的宗室子弟,怎么能三观不正呢?他开始疯狂给余霁讲解各种当代(近二三十年间的)人文故事。
然后余霁才知道,踩人烧衣服的谢糜,已经是个大好人了。
岐阳的世家吃人,真吃人。
有一个叫王屛的名士,他宴请好友,好友多看了奉茶侍女的眼睛两眼,王屛就将侍女的眼睛挖出来,放在羹汤里,端给了好友。好友高呼“善!”,把羹汤和眼珠子喝了,此事一时被传为佳话。
又有一个叫张端康的,他家境贫寒,他有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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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病了,非常想吃肉。张端康回去后,第一趟杀了自己的独子,端给好友吃,好友吃后,病情好转,他还想再吃。张端康就将妻子也杀了,好友果然病愈。后来张端康得了官位,又被人诬陷而亡,正是他这位好友,杀死了他的仇敌,为张端康报了仇。又为一佳话。
这只是其中两个代表性的故事,崔小熊能滔滔不绝说到下辈子去。
余霁那段时间就缺乏食欲,他回去后趴床上,就想起来现代的时候,他头一次了解荆轲刺秦的故事。前头有一段太子丹宴请荆轲,荆轲看见抚琴侍女的手,太子丹要将侍女送他,荆轲道“不,我只喜欢她的手”,于是太子丹就将侍女的手砍了下来,送给了荆轲。
他看得毛骨悚然,一直把荆轲当成反派角色,坚定站在始皇帝那一边。后来莫名其妙很多人说荆轲如何伟大,能杀始皇帝没杀成——把电影和历史搞混了。他去反驳这些人的,还被说是不合群,没三观。
说起来,他也算是在两个时代同被斥责为没三观了。
现在他根据这个时代人的逻辑,明白他们这么干的想法了。
被吃的,都是“财产”,无论奴婢,或妻与子,在这个讲究纲常的世界里,都是属于主人或父亲的。
你要让我给你卖命,证明我们之间的友谊,就把你最珍贵的财产……为我毁掉吧。
当对方真这么做了,我就要“士为知己者死”了。
至于五代皇帝杀戮的行为,为什么会被视为暴君?因为他杀的不只是奴,还有民,甚至上升到了世家的阶层。比如刘菽,虽然他是归附的杂胡,但他确实已经被世家接受,勉强算是个岐阳的小世家了。类似刘菽的还有不少。
五代皇帝只因取乐,便灭其全族,严重超出了世家的忍受范围。放纵游侠入“猎场”,很可能也有世家在后推动。
这世界真可怕。虽然有健康的身体,但余霁一天比一天更怀念现代,他仿佛活在恶鬼的巢穴里。
老天爷,你换个龙傲天过来吧……
余霁想:我还是没有勇气,而且无比虚伪。
因为他没有选择去对抗,而是选择了伪装。
他也因此不敢让乌墨到榻上了,毕竟现在周围人都担心他的三观,一旦越界行为被发现,这孩子很可能被当典型了。
他也努力在面对崔小熊的教育时,表现出理解与乖巧。可崔小熊不知道是不是教上瘾了,在余霁端正态度后,他依旧不断地给他举各种例子。
这一天,让他讲到了烹子献糜的事儿上——易牙把儿子烹了,献给齐桓公。后来齐桓公正是被易牙与其同僚饿死。
崔小熊对余霁教导着:“易牙,一个庖厨罢了,就该让他去灶台上烧火,怎么能让他管理国政呢?他献子之举确实豪迈,桓公赏赐无错,可让他做最大的庖厨便够了……”
他在大说特说,余霁坐在他对面,看着他的嘴巴一张一合,恍惚间,他鲜红的喉咙变成了一个血洞,那条舌头化成一条毒蛇,他吐出的每一个字都扭曲成了两个字——吃人。
“豪迈个吊!!!”余霁嚎叫一声,抓起了跟前的茶杯,抡圆了,扔崔小熊脸上了。
10. 第 10 章
010
“哎哟!”突遭袭击,崔小熊伸手捂脸。
余霁一撑椅子的扶手,踩在椅面上,继而双手在桌面上又是一撑,整个人趴上了桌,手脚并用,小老虎一样扑到了崔小熊身上,崔小熊捂着脸的手还没放下来,这一下竟是连人带椅子给撞倒了,余霁坐他胸口上,小拳头攥紧了,朝着他的眼眶和鼻梁子一通狠捶。
——因只有余霁一个学生,崔小熊和余霁是一张桌子面对面坐着。
余霁被人提溜起来时,手打不到了,两只脚还不断地踢,踹中了崔小熊好几下,彻底碰不着崔小熊了,他便与提溜他的人厮打起来,倒也没什么章法,就是王八拳加乱踹。此时崔小熊的脸上,已经是涕泪鲜血齐流了。
“吾儿!吾儿!”直到对方的声音传进了余霁的耳朵里,他才意识到,提溜他的是熊爹。
余霁喘着粗气,停下了动作。
余霁老实了,熊爹就把他抱在怀里,脱了自己的外裳把余霁头脸都裹住,余霁都冒着热汗,他怕孩子着了风。
熊爹一路把余霁抱到屋外,守在门口的素合与侍女们皆跪地行礼,只乌墨上前一步:“大王,此人大赞烹子献糜,言易牙该赏,大趾愤而挥拳。”也是他看情况不对,刚跑出去叫熊爹的。
其余仆从虽也知道不妥,可头一回见这架势,不知能不能禀报,或畏惧惩罚,等着旁人去禀报。乌墨当时出头了,也就无人管了。
熊爹眼珠一转,道:“你跟着来吧。”
余霁被抱进了卧房里,有人提来一壶略热的羊奶,熊爹全给他灌下去了,然后余霁就让被子一裹塞床上去了,冬日厚实的幔帐落下来,让他陷入了一片黑暗中。余霁在被子里正喘着粗气,一巴掌就拍他后背了,刚喝的羊奶险些喷出去。
“吾儿不怕,不怕。”熊爹听见他哼哼,动作便轻了,又加哄着。
余霁竟然真被哄睡着了。
见他睡了,熊爹从帐子边起来,问乌墨到底怎么回事。乌墨一五一十讲了。不止讲了今天的,还捎带着说了前些日子的。
熊爹脸上的嫌弃越来越多:“名士个屁。”又看了一眼余霁,“难受怎么不说?”
余霁不明白,可熊爹明白。
崔小熊揪着类似的事情不停,因为他要大趾向他道歉,要大趾自己承认过去错了。名士吗,都这个调调。可大趾才多大?他虽生而聪慧,却实在不通规矩礼制,他哪里明白这些名士脑瓜子里的清高想法。
对这么一个不到三岁的孩子,崔小熊直说“你要道歉”,他就道歉了。而且崔小熊是来启蒙的,不是来给君主谏言的。他只见大趾平王长子,继承人,宗室子弟的身份,不看年龄,以人主的层次去要求他。
另外,就是崔家与平王府的恩怨了,崔小熊就是没安好心,
大趾的仁善,让熊爹有点愁,可一想想他怒而打人,就高兴了。仁善就仁善,不是没脾气就好。
熊爹回到前院的时候,崔小熊已经被人给搀扶起来了。熊爹刚才也没注意,这一看之下,差点笑出声来。
崔小熊竟然被打得鼻青脸肿的,鼻血还没止住呢,刚擦了又流。且他一直捂着胸口,不时哀叫一声。
一个成年的男子,让一个孩子给打成这样。
熊爹眸色又一深:大趾力气是大……
他刚回来把大趾拎起来,就觉得他扑腾的劲头不小了,因而当时高兴。可对一个孩子到底有多大力气,熊爹是没确切概念的,只高兴于他强壮。
如今世家子弟的教育是君子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另外,至少还有个技击(剑术),也算在世家子的教导当中。
但凡名士,可不是后世百无一用的书生,名士也是腰挎长剑,可怒而杀人的。
且崔小熊要脸,被一个孩子打了,即便有点疼他能忍也绝对会憋着,毕竟平王都来了,他还这个样子。
熊爹差点又笑了:大趾,麒麟儿~吾儿威猛~天生猛将~
如今国乱,要来个谋士型的,熊爹还没这么高兴,猛将才是最要紧的。
熊爹看着崔小熊(字随安)道:“可要为随安请府医来?”
崔小熊捂着胸口,他现在一喘气,胸肋间便隐隐作痛,哀嚎是他嗓子眼和胸腹之间自行发出来的,他喘气就会有,憋不住。
“在下只是跌了一跤,无须大王担忧。”他闷着嗓子道。
熊爹这回是真笑了:“既如此,随安回家休息几日吧。”
崔小熊也觉得让两岁半的孩子打成这样过于丢脸,跌了一跤,挺好的。
既然他自己跌的,道歉什么的,也就不需要了。
余霁这一觉睡得还挺沉的,他不知道熊爹找了人来给他捏骨,本来他太小,武艺启蒙至少要等五岁多,否则怕伤了他骨头。如今看来,或许是要提前了。
来人也道余霁筋骨壮实,但现在就练起来依旧太早,却可以适当松散筋骨。
他是被饿醒的,醒来把床帐一撩,被熊爹吓了一跳。
熊爹竟依然坐在他床头,见他醒了,熊爹还亲自拿过新衣裳给余霁套上,然后就胳膊一夹把他拎出去了。爷俩一块儿吃的饭,两人面前都是羊汤、麻酱拌豆角、奶疙瘩,和麦饼,不过余霁是大碗,他爹是锅。
这些天被崔小熊教学,余霁还是有其他收获的。比如原来不是这年代的富贵人家饮食也就这样,纯粹是他们平王府……比较穷。
此时早有了“温室蔬菜”,最上层的世家有温泉庄子,稍差的,建火房养菜。
各地都有冬季的赏花宴,既赏鲜花,也赏蔬果。
他们平王府就只有豆角和茄子,还都是夏秋晒的蔬菜干——没见过大白菜,很可能大白菜如今还没出现。
父子俩对着干饭,余霁等着熊爹批他,速度就慢了些,熊爹先吃完,把两只手揣了起来,余霁这才闷头开吃。
等他也一抹嘴,熊爹将他带到一旁,两人端上茶,这才开口:“吾儿有凶性,大善。”
就这一句,他把茶一口饮尽,大笑着离去了。
余霁一直看着他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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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直到他走到门外——熊爹将双手背在背后,随着他的脚步,叠在一起的大袖子一颤一颤,诉说着他内心里的雀跃。
猛虎和山羊,作为一个已经一把年纪,且看着乱世降临的藩王,他当然更乐意自己的儿子是猛虎。宁愿他当个暴君,即便身死也带着无数人命,够本了,也别当个温驯的仁人君子,被人用板砖拍死。
崔小熊请假了,次日来给余霁上课的,是熊爹。
他难掩喜色地对余霁讲述着崔小熊有多惨:“他胸口满是青黑,咳间可见血色,抬臂都有些困难。”
余霁:“……”
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多大劲,他一年多的时间都把身体交给本能,意识逐渐清醒后,也没对着下人动手,也就对着熊爹用过力气,但熊爹抓着他,跟抓着个小狗崽差不多,余霁哪能知道自己生而有异?
呃,除了魂穿之外的有异——看来他还是开到穿越者福袋了,没系统,可是个大力士?
余霁是高兴的,大力士约等于身体素质高,可一想现在这个世道……
熊爹都要新赴沙场,他未来也逃不脱。余霁握紧了袖子下的手,他很可能要杀人,要去终结其他人的生命。
“大趾!我来教你一套拳!”又被熊爹提溜起来的余霁,暂时将思绪放下了。
余霁学到的第一套拳,连蹦带窜的,打完了浑身都是热的。这就不是用来打人的,类似于有利于小孩子发育的体操。
打完了熊爹没让余霁着急换衣服,只让他喝了两口温水,父子俩便坐下谈话,多是叮嘱一些剧烈运动后的忌讳,尤其叮嘱他,如非迫不得已,绝对不要吃着东西运动或骑马。
全都是经验之谈。
见余霁身上的汗水彻底落下来了,熊爹才抱着他去洗澡。
本来余霁也只能让侍女仆人帮忙沐浴,他这个年纪反对无效。他还有点担心熊爹把他搓脱了皮,没想到熊爹挺温柔的,也没对他的大脚趾过多关注——他的大脚趾以整个脚的比例来说,真的是很正常了!
就着哗啦哗啦的水声,熊爹跟他讲了一件事。
“明日会有十几个孩子过来,与你一起玩。”
“啊?”
“无须在意,他们连同窗都算不上,就是与你玩耍的,喜欢就留下,不喜欢就赶回去。早几个月就已经准备上了,他们都在家里好好养过的,身强力壮,不会给你过了病气的。便是崔小熊,也将他孙子乖乖送来。呵!传什么你太小,看不出贤愚,因此只开蒙,不收徒。他若不是你舅舅,我割了他舌头,全家赶出丕州去。”
熊爹原本言辞间对崔小熊还有几分推崇,现在却是无所顾忌了。
洗完澡,熊爹走了。余霁吃饭,这回……乌墨把勺子给他了,代表着余霁彻底不需要人喂饭了。
素合站在一旁,没有多话。
余霁眼珠动了动,这是一种态度的转变,不能说是将他当成人对待,可至少不把他当幼崽了。昨天熊爹在的时候,就没给他喂饭,余霁还以为是熊爹的特殊情况。
11. 第 11 章
011
没了崔小熊教学,余霁还是能自学的。小手抓着成年人用的毛笔,在竹简上写着狗爬字。竹简写完了能清洗后再利用,他有纸,可不想浪费了。
现在的纸,虽被称为“纸”,实则是麻布,或锦帛,太昂贵了。
“大趾,半个时辰到了。”乌墨一直盯着滴漏呢。
“哦。”
余霁现在的身高,用的是特制的高椅子。听了乌墨的报时,他从椅子上跳下来,伸胳膊动腿,开窗户看看外头。他一扭头,发现乌墨在盯着他打开的《尔雅》看。因乌墨距离有点远,想看清,他必须略踮脚,抻着脖子。
余霁彻底转过身来,乌墨听到动静扭过头来,当他看见余霁双眼的瞬间,顿时吓白了脸色。
下仆未经主人允许私自学习,有些主人会夸奖其好学,可有些主人的行为就不那么让人愉悦了。
余霁对他比了个“嘘”。
他回到了书案前,站上去后,对乌墨招了招手:“帮我来翻书页吧。”
“……是。”
余霁的陪读们还是晚了两天来报到的,他们是跟崔小熊一块儿回来的。
余霁憋气,可朝好处想,他胖揍了老师,却没道歉,算是赢了……吧?
余霁上课的地方也换了,他换到了前院专门整理出来的一个书斋里头,每人一张书桌,跟后世的学校差不多。
陪读们的年岁是比余霁都大,在一堆幼儿的发型里,有俩甚至戴冠了——不足二十,可能也没正式行冠礼,但大人们认为他足够担事了。
跟一群少年混在一块儿,让余霁有了些重回校园的青春感。
余霁每天上午习文,午睡后练熊爹教的拳法,然后写字背书,偶尔熊爹会过来,教导他一些松散的事情。包括丕州本地与周边的势力,外地的战局,还有京城的变动。
如今景朝乱成一团,主要得“感谢”那位暴君(五代皇帝)。为了给他送猎物,世家盘剥内附胡人,内附胡人因此兴起的劫掠之风,没有随着他的死亡而终结,反而愈演愈烈。
胡人开始反抗了,这也不是什么值得惊讶的事情。早些年就有了,却不是出于反抗暴政的什么伟大想法,大部分就是劫掠上瘾了,热血上涌干一把大的,少部分是没活路了,集结起来索性反了,就是当强盗去了。无论哪种,这些胡人都会在离开原本朝廷封给他们的土地前,干一票大的。
早些年没闹出来,因为当时朝廷军队还是强悍有力的,可以不断镇压。但这此起彼伏的乱子,延续了太过漫长的时间。
且,由于朝廷常年被豪族所把持,另外一个连带的影响产生了——部分地区军费不足。
市井的发展看起来是挺繁华的,可繁华的主要是各地的世家。朝廷、官府,以及军队,他们该得到的资金、粮食与器械,全进了豪族的腰包。
赋税从当地收上来,直接就被拉进世家的库房了。岐阳皇帝得到的,也是世家们从他们自己库房里拉出来的。
原本大景雄壮强大的军队,已经变得老迈、空虚,无力……
取而代之的,是各大世家身强体健武备充足的奴隶。
各地的世家都有自己的坞堡,那玩意儿就如一个小要塞,他们不惧这些胡人。当朝廷的城镇遭遇劫掠后,坞堡甚至很乐意与胡人进行交易,以盐铁布匹,换来他们劫掠的人口、珍宝。城镇的无主土地和产业……自然也归世家了。
“他们就不想想,盗匪日益壮大,终有一天能攻破坞堡的。”余霁不理解,“唇亡齿寒,难道不是大家都该懂的道理吗?”
熊爹道:“他们认为,那个时候,他们也已将坞堡建得更大,能抵御更多的盗匪了。”
“那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协助官府抵挡住盗匪?”
“城镇又不是他们的。有些道理,确实大家都懂。但多数人都是希望自己能不讲道理,而他遇见的人都是能够大大地讲道理的。大趾,若你想让所有人都听话讲道理,那首先,你自己就要成为最大的道理。”
熊爹这么说罢,把他的佩剑“嘭”一声,拍在了桌上。
余霁看着那柄剑,想起了现代的一句名言:尊严只在剑锋之上,真理只在大炮射程之内。
后来,余霁见识到了崔家的坞堡。
丕州多数县城有的也只是木头栅栏一样的围墙,但崔家的坞堡是土砖的,一丈高,上头箭塔、女墙布置合理。
一边是破破烂烂的小城镇,一边是硌牙的硬坞堡,余霁是强盗,他也选那个容易的。
胡人厮杀,分明是上层闹出的缺德事儿,但如今直面这个惨痛结果的,却是百姓。
“那世家想好如何处理这些反叛的杂胡了吗?”
他家也有内附的胡人血统,余霁原本还顾忌着不提这个字儿,可发现熊爹毫无顾忌。对熊爹来说,他是纯汉人血脉,皇家宗室。大母?大母也是汉人。规规矩矩的内附胡,就是汉了,毕竟外太祖刘菽说自家乃是炎黄时流落出去的中原血脉,他们祖宗就是汉人。
熊爹回答:“闹一阵子他们就重新内附了。”
“……真的?”余霁看着熊爹,发现他不是反讽,他是真这么认为的。
“如今在位的,是壮年之主,只要收拢朝政,国家重归稳定,这些杂胡不是问题。”
余霁点头道:“受教。”
余霁可以说熊爹不了解历史,可对熊爹来说,余霁不了解大景。
即使熊爹将余霁视为麒麟子,觉得他是祖先或仙人降世,也认为大景处于危难时刻,但站在他自己的立场上,某些问题依旧会被他所忽略掉。
但熊爹确实开始整饬丕州当地的治安了,这天还跟余霁说了许多趣闻。比如他们从不同的山里,一共驱赶出了三千多人,都是逃难来到丕州的。熊爹就都给他们脸上刺了字,贬斥为奴了。
熊爹十分高兴:“为父可是做了件好事,这些百姓都兴高采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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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以为会将众人收为民众·霁:完全无法跟上你们这时代人的脑回路啊,这代沟大到能当反坦克壕了。
余霁第一反应,熊爹是吹牛,或百姓当着他的面不敢抗议,谁当奴婢会高兴啊?
但琢磨了一会儿,他明白了——乱世之中,大家奴仆过的日子,可是比寻常百姓过得好多了。百姓是乐意住在坞堡里头,让强壮的豪族战奴保护,还是乐意住在破烂城墙里头,让老弱病残护卫?一个好家主会在意家奴的死活,可无主百姓的死活,却无人在意(好家主、好家主、好家主,不好的日日吃人的都有)。
“爹,各郡县的郡守,都是本地人?”余霁听了一连串的“崔”。
“是啊。”
“为官一地,自然是立‘族’一方。”怕余霁不明白,熊爹特意把后四个字写了出来,“历朝历代可不都是如此?”
“若异地为官呢?”余霁试探着问。
“那如何干得好?官员又如何对抗当地豪族?”
余霁抿唇,就熊爹言语间带出来的豪族势力,一个官儿带几个差役也确实难对付。后世漫长的王朝中,最后也是皇权不下县,虽有县令的存在,其实管理地方的还是宗族,县衙中大量的“吏”都来自当地的豪族,且有护官符之类的比喻。
熊爹走了,余霁跳操结束,坐着等汗落下去洗澡。
他决定下自己未来的方向了——苟住,当个地方豪强。
穿越者、有大力士金手指,还是个藩王出身,虽然出生地图比较噩梦,可比起其他穿越者,他这个其实算是高配置了。余霁曾经也有“傲天”之心,想过也弄个皇帝当当,可这段时间下来,他觉得还是算了吧。
丕州一地,他都闹不清楚。
比如崔家,这是他的舅家,母亲待他很好,如今他搬出来了,但衣食住行依旧日日问询。崔家和平王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合作关系,其家族的触角深入了丕州的每一个角落。
但他就是没法喜欢崔家,暴打崔小熊之前,他就因为大舅舅崔冰的态度,对崔家有点抵触。
再比如,如何治理百姓。
他日后将会统辖军队,治理百姓,要打盗匪、杂胡,还要面对流民。慈不掌军,他不能算是慈,可绝对狠不下心,管理一个小城都危险,就别到外头扑腾去了。
他在一个和平大国过习惯了日子的现代思维的人,真能治理好古代的百姓吗?越与熊爹交流,这种违和感就越发强烈,他的自我意识太强烈,十几二十年后也不一定能扭转过来。作为领导者,这些疏漏,都是人命。
就在余霁下定决心的同时,乌墨向前踏出了小小的一步。
这位平王长子虽然年少,可并没有寻常幼儿的天真无知,他的很多问题不是出于无知,而是出于纯善(真不是骂人)。
“大趾。”乌墨轻声道。
“嗯?”余霁人还沉在自己的思绪里,下意识应了一声,“累了就坐,渴了饿了就喝水吃点心。”
12. 第 12 章
012
余霁朝桌子的方向一指,示意乌墨吃喝随意。
他扭过头来,就开始叹气。他甚至连崔小熊那个变态都还得再忍着,丕州虽是平王的封地,可崔家所占之地,比平王都多,其家奴比丕州的自由民都要多得多——平王的封地甚至能说是悬浮在崔家的田亩之上的。
怪不得熊爹没处理崔小熊,还等着他伤好回来。
世家不是想处理,就处理的。
“我多给你说说崔家和大王的事情吧。”
余霁扭过头来了,问:“什么意思?”
“你不是正为了崔家发愁吗?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这下余霁有兴趣了:“说说。”他又指着凳子,“坐着说。”
乌墨便坐下了:“说起来,平王府与崔家,也算是有过化敌为友的佳话。”
余霁:“?”
乌墨只是小小卖了个关子,便开始为余霁解惑了。这个化敌为友,还要追溯到大父大母刚到丕州就藩的时期。
崔家任丕州多地郡守,丕州为平王封国,平王还挂着刺史的官职,可却是一直什么都拿不到。他们到丕州后,除了破烂王府什么都没有。
郡守与刺史叫板的事情,也不独丕州,在景国全国都时有发生。官职上应该刺史更高统辖一州之地,可郡守有兵、有人、有粮,还有人望,就是不听刺史的,刺史也没办法。
平王想要拿到自己的该得的税赋供奉,却是在从崔家的虎口里拔牙——除了朝京城里送孝敬外,崔家吃下了多数。
平王只得到了表面的恭敬,不让他们一家子饿死,正经要钱要粮却是一个大子儿都没有。
最后,大母带着那些陪嫁的家奴(骑兵),劫走了某郡的粮税。
大父不是迂人,没认为妻子有错,他很坚定地表示,这事儿就是他吩咐的,就是他要粮,他快饿死了,怎么就不能拿自己该得的赋税了?
后来平王府就和崔家闹起来了,平王府在丕州权威的确立,就是依靠大母带着兵抢劫建立起来的。有了粮,她从娘家买马,买牛,买奴隶在丕州拉扯起来了一支骑兵,她还扮作盗匪,去烧崔家田地刚长出来的粮苗,逼迫得崔家不得不低头。甚至将崔家的大姑娘,嫁给了平王长子。
就是现在的熊爹和崔王妃了。
余霁想给大母磕两个:真强啊。对不起,您的废物孙子给您丢脸了。
感慨之后,余霁皱着眉,很确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劲,这种不对劲到了让他浑身难受的地步,可他就是说不出来到底是什么地方……
乌墨看他低着头,皱眉又咬牙,低低提醒了他一句:“烹子献糜。”
余霁惊得哆嗦了一下。
乌墨又道:“崔小熊是崔家如今丕州最大的名士,都说世家有两层脸,一层是祖宗给的,一层就是当代名士给的。”
名士,此时指的是未曾出仕,但在当地颇有名望,学识与才华得到当地普遍认可的一类人(名士的种类丰富,可以是孝道,可以是聪慧,可以是品德高尚的,却也可以是没道德。)。
乌墨这是提醒他,名士和家族关系紧密。
“崔小熊这是……要把我教傻了?”
乌墨表情有点微妙:“差不多这个意思。”
这个形容比较神奇。
此时余霁脑海中闪过的是他看过的无数故事,有正史有野史,还有小说,基本上都是虎父犬子的情况。大臣对付不了老子,就把儿子教废了。
把皇太子教得满脑子仁恕,当然,是对他们官员仁恕,别征他们的税,别杀他们,别训斥他们,一切乖乖听他们的话,才是仁君典范,是好皇帝,否则你就是桀纣,老天爷要降下惩罚来的。
结果呢?皇帝死社稷,官员献白银。
崔小熊教的东西,还真有这个意思。
前边教他,得把好东西给别人,别人才能为你拼命,给的越好,越为你拼命。余霁那时候挺乖,都忍着表示理解,并照崔小熊喜欢的抒发了理解。后边烹子献糜大概是新篇章了,告诉他有些人无论对你多好,你也得看看他的身份,不能无限宠爱。换个角度,不就是说,你得把权力给我们世家吗?
这要是真的两岁半小孩,那八成就真给教歪了。
可崔小熊没想到,余霁暴起,把他给打了。
余霁看着乌墨,乌墨也看着他,但下意识向后挪了挪:“我要是去告诉我爹,他会把崔小熊赶走吗?”
乌墨道:“您先前不是说过了吗?大王早已明烛在心。可将来,崔小熊还是要做您的老师的,崔家乃大族。他如今不过是为了面子名声,这才不收您。”
这个老师,指的是正式有师徒名分的了。
余霁虽也知道这结果,却越发觉得膈应又憋屈,喘气都难受。
“您想动崔家不可取,但想动崔小熊,还是有法子的。”
“说来听听!”余霁眼睛一亮。
“但这个法子需缓缓图之。”
“我知道你的意思,我会忍耐的。”
“崔小熊是个遵‘礼’的人。”他第一句话就让余霁嘴角一撇,乌墨笑了笑,还是继续道,“我们就从礼上抓他。”
又是一天开始,余霁带着想法,不像前些日子那样没心没肺,看着这些伴读,发现他们也没那么无忧无虑了。
崔家的孩子也是分了派系的,一边是以崔小熊的俩孙子为主,另外一边就不知道是崔家哪家的了。
但无论哪边,对他的态度都是——看一眼,微微笑,挪开视线。
非常合乎规矩礼仪,但没注意也就算了,注意到了就很别扭了。
这都是昨天乌墨提醒的,余霁的注意力完全在学写字和背书上,先前,余霁以为是他们畏惧自己的身份,或孩子们害羞,实际人家这两边都不想理他。
妈的,智障。
余霁骂着自己,他一个两岁半的,怎么有资格把人家孩子当成孩子?小孩子真可怕……
今日的早课结束,余霁从椅子上跳了下来。孩子们是按照年纪高矮坐的,余霁坐在最前边。往日崔家子弟会很守规矩,分列两边让他先走,但不知道是不是对方自认为熟悉余霁了,这回没让开。
余霁挪了挪,前世二十六年岁月的烙印太深,他许多习惯还没改,尊卑意识不强。面对这种挡路的局面,下意识就是此路不通我再找路。
然后又被挡住了。
有人拿出了一个草编的藤球,上面涂抹着油彩,极其花哨漂亮。轻轻一摇,还有铃铛声传来。
“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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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着球的崔家子就在他面前摇了又摇。
又有一人打开了个荷叶包:“公子,我这里有糯米的糕点,可好吃了,您可要尝尝?”
以这两人为首,其他人也拿着各种玩意儿吃食拥了过来,只毕竟还有些礼仪,不敢碰撞余霁。
虽然不甘愿,还是来和他搞好关系了?
可不太对。
众人年纪不过六七,他们面对的还是两岁半的余霁,其实演技颇有些吊儿郎当,上不得台面。
他们的主要目的……是挡着我?堵成一团不是争先恐后,是纯粹为了你挤我我挤你。
“让开。”
“公子,您看看。”“对,您看看,都是好东西,您过去见不到的。”
“让开!”余霁上前一步,伸手欲推——虽然两边不愉快,可都是小孩子,余霁虽知他们必定不干好事,目前还做不出动手的事情。
小孩子们对视一眼,却全都扔下了手中的东西,朝着余霁过来。
“公子,乖,咱们去玩。”竟然是直接用强,要把他抬走。
“!”余霁一脚跺到他身前的这只脚上,脚的主人大叫一声,捂脚蹲了下来,这下孩子们的阵形立刻被打破。竟有刚才旁观的大孩子过来,也要拦挡,余霁随手抄起不知道谁书案上的砚台举了起来。
墨汁淋了他一身,那大孩子犹豫了一下,退缩了。
余霁走到书斋门口,转过身,拿砚台指着高坐在上的崔小熊:“以下犯上!这就是你的礼?!”
说完这句话,他赶紧跑了——乌墨没了。他回忆着,那房里有三个十五以上的,也不见了。
他们劫持乌墨作甚?
余霁一脑袋问号,但提起下摆快步跑了起来。
这里是他家,崔家子必定不干好事儿,不可能当着仆役的面。院子外头因为崔小熊的“毛病”,他说不能让下.贱之人伤了文气,仆役都要离得远远的。但余霁年纪太小,乌墨又只是少年,崔小熊的说法“小孩子还可,阳气重。”
又因有少年人,通往内宅的方向,仆役众多——别管崔王妃是不是崔家出去的姑娘,规矩得有。
还有个方向是净房,那儿也有仆人侍奉在外,就怕小孩子弄脏了衣裳。
所以就一个地方没什么人了,去外院有一段路,是个布置有怪石的小花园。
余霁跑到,果然人在那。而正在发生的事儿,差点余霁被脑内神雷劈死。那仨大孩子用胳膊环抱住乌墨,一个蹲在旁边双眼发光看戏,另外一个……在脱乌墨裤子。
既说是怪石,不是假山,便知道它不是太大,他们仨基本上就是在光天化日之下,侮辱一位男童。
三人见到了余霁,那个蹲着的脸色一变,站起来便冲过来捉他。
余霁手上还拿着砚台,但对方比他高大太多了。他怒气上头反而冷静,退后两步,继而猛地前冲,一脑门撞在对方脐下三寸上。对方惨叫一声,张开欲抓余霁的双手变成按住自己的弱点,直接倒在了地上。
余霁抓紧砚台继续冲。
一个混蛋已经将乌墨的裤子扯碎了,另外那个却一个愕然:“公子,我们喜欢这小奴,你送与我们,可好?”
“好你麻痹——!!!”余霁一砚台拍下去给他开了瓢。
13. 第 13 章
013
还剩了个低着头一心就拽着乌墨小腿的,竟对他兄弟的处境也不关心,余霁也送他一砚台。他朝着侧后倒去的时候,余霁才发现他裤子都脱了,香菇迎风招展。
两辈子的气都是老崔家给的!余霁怒火上涌,又给了他两下子,虽然还不解气,但他目前还没有两岁半拿一血的准备,深吸两口气,余霁看了一眼这混蛋的裤子,又觉得乌墨穿着大概觉得膈应。
他干脆把外裳脱下来,递给了乌墨。
乌墨正垂着头,想法用裤带把从一条变两根的裤子系在腰上,余霁的外裳就递到了他面前。
乌墨抬头看了一眼余霁,默默把外裳接过去了。
余霁气得喘粗气,他也经历过十四五岁,知道这年纪的男孩子有多躁动,他本人曾经让裤子蹭了两下就立正了,也知道班上同学有上课的时候看着女同学后背自行耕耘的……
但他们至少有一个道德限制着自己,这群混帐也讲道德,可他们的标准显然和后代人不一样。
踢踢踏踏的脚步声传来,余霁看见了崔小熊和他的同窗们。仨混球里,被严重开瓢的就是崔小熊孙子,其余也都是崔小熊的一派的。另外一派的孩子们也都跟来了,稍稍落后几步,满眼跃跃欲试地看戏。
崔小熊一见长孙惨状,目眦欲裂,但他毕竟是成年人:“宇文大趾,你——”
“嘭!”余霁把沾着血的砚台扔了过去,这石砚质量还真好,砸了俩脑袋又摔地上,只崩了几个小缺口。
砚台砸崔小熊脚边了,崔小熊不止闭嘴,竟然缩了一下。
色厉内荏的孬种,不能让他以师之名数落出来,否则余霁自己没事儿,可乌墨一定会被弄死的:“崔小熊,你崔家子不予自取,贼子也!”
情急之下,余霁王霸了一回。
崔小熊指着余霁,他被这一句唬住,竟是半天没憋出一个屁来。
余霁又道:“今日授课结束,崔先生请了。”
他转身走了,在另一派的崔家子里,却有个原本睡眼朦胧的少年人,在听到余霁那句话后精神了些,瞧着余霁的眼神多了几分兴趣。
余霁走了两步,却感觉乌墨没跟上来,以为他受伤了,赶紧扭头。
却看见乌墨跑过去把破砚台捡了,然后又跑回来了。
俩人走到没外人的地方,余霁才问:“你捡这破烂作甚?”
乌墨道:“您头一回开光的物件,公子勇猛,此物必能辟邪。”
余霁:“……”
余霁在囧囧有神的同时,竟确实有种爽感。你这么大就这么善于拍马屁吗?
余霁走了两步,又压低了声音问他:“我……要不要先跟爹娘告状?”
乌墨反问他:“您想让那三位崔家子受罚吗?”
余霁:“他们——”
乌墨打断了他:“与我无关,如您方才说的,他们不问自取,乃是贼子。”
余霁“啊”了一声,意识到了归意识到了,可到时候了还是会犯傻。对于乖孩子余霁来说,他刚才那句告状,根本不是告状。
余霁逻辑:我打人了,虽然打的是仨混蛋,可毕竟见血了,要不要先主动向熊爹和母亲承认错误?
乌墨解释:他们动了您的东西,您要不要向大王和夫人讲述一下他们的越界之举?让他们得到真正的惩罚?
“呃……”余霁又扭头看了乌墨一眼。
乌墨是确定,熊爹不会在这件事上罚他,反而站在他一边吗?
打死不至于,但最后那个挨了两三下的(怒火上头,没确切记得打了几下),内外伤得躺几天了。余霁不后悔打人,甚至心里有一个角度在责怪自己的无能——他下不去杀手,可他很清楚,这样的人长大后,就是畜生中的畜生,必定会祸害更多人。
更糟的是,他们这种才是当代的正常人(不将奴仆和平民当人,可以随意欺辱践踏)。
崔小熊可是回来教书了,余霁如今对熊爹有点缺乏信任。
“给你换一件衣裳,然后你跟我去。”余霁顿了顿,又道,“虽说你原本就与我寸步不离,但最近这段日子,还是别离开我视线为妙。”
余霁现在脑子又忍不住多想了,满满的都是“你这小奴勾搭外人,还不知廉耻!拖出去砍了!”
真出这种事了,乌墨没在身边,人就干干脆脆地彻底没了。若在身边,我还能一哭二闹三上吊拯救一下。
余霁心中不由得苦笑。第二条命倒是身体康健了,却比前世过得更步履维艰,这是两岁半孩子该考虑的事情吗?说好了现代人才早熟呢?这么一想,他不苦笑了,改为对着命运骂骂咧咧——换个龙傲天过来很难吗?
余霁回自己院子的时候还苦思着,乌墨那裤子要怎么跟素合他们说,可他院子里的众人连半丝惊讶都没露出来,余霁眼睛朝乌墨那儿一看,便有人立刻端着衣裳过来了。
就在旁边换的,这群人速度太快,余霁还看了一眼(屁大点年纪的豆芽菜,就那几个未成年变.态,有龌龊心思),结果他看见乌墨腿上好几块乌青。之前应该就伤着了,过了这段时间,颜色显出来了。
这孩子走了一路,怎么也不说一声?
余霁又想起那串成一串的尸体,乌墨的待遇该比串串们好,但能撑过来也非易事。余霁六岁的时候,大概还在和同学嗷嗷叫着疯玩。
可他有伤也得继续带着他,还是刚才那原因,是真怕他嘎了。
熊爹没在,余霁告状只能找崔王妃。
等他找来的时候,看兰芷正带着两个婢女,端着东西出去,兰芷在他身边行礼的时候,余霁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药香,他对兰芷道:“你等会儿再送。”
兰芷神情中露出了一丝懵逼,她是崔王妃的陪嫁(私产),崔王妃的命令还要在平王之上。但这不是说所有的事情都一定按照崔王妃的吩咐走,人家夫妇俩商量事儿,她们自然要在边上候着。
可……这是公子,两岁半。且她如今接的事儿,挺急的。
余霁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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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年长几岁,兰芷都能干脆应下,可两岁半的孩子。听吧,崔王妃可能会觉得她不晓事。不听,万一呢?
所幸未等兰芷细想,余霁开口了:“可是去崔家送药,知道他们怎么伤的吗?”
兰芷反应迅速,答道:“是。说是几位公子在学中殴斗。夫人十分担忧大趾,正说着要过去呢。”
“我打的。”
兰芷:“……”好了,她可以安安心心站原地了。
余霁正要进院子,崔王妃出来了。
一看余霁,向来仪态端庄的崔王妃直接跑了起来,头上的步摇晃悠得疾风骤雨,明珠一个劲打她的额头。
“吾儿!”过来她就蹲下来了,摸余霁的脑袋,扒他肩膀,将他袖子裤腿撸起来,又扯开他衣襟,一通下来确定他无恙,这才松下一口气来。
余霁却心里奇怪,方才那说法,崔王妃不是该不知道他跟人打架了吗?
崔王妃站起来这才看见退在一旁的兰芷,她看向余霁:“你让她停下的?”
“嗯。”
崔王妃神色一动,边亲自弯腰给余霁整理着衣裳,边吩咐兰芷:“那就别去了。”
又招呼着余霁进屋,她的侍女最是懂她,这母子俩一坐下,随着唰唰的裙裾摇摆声,她们都退了下去,乌墨跟在了她们身后。
——乌墨是真的很懂站位,他能站在余霁的身前,但让余霁能轻易忽略掉。又能明明是站在后边,可余霁无须回头,眼角余光就能看到他。
没了外人,崔王妃瞧着余霁道:“吾儿打的?”
“嗯。”余霁道,面露不快,“他们盗抢我的东西。”
着力点得放在余霁身上,这件事,不能是“公子”气愤于“小奴”险遭侮辱,暴打伴读表兄们。只能是“公子”自身利益遭受了损害,为自己出头。
此时余霁也琢磨明白了,崔王妃是知道学里打起来了,还伤了人,怕他被连累了,因而方才惊慌。
“打成什么样了啊?”崔王妃面露好奇,报到她这里了,说明这事儿瞒不住,明天仨孩子不能来上课了。余霁上课的书斋在王府外院,熊爹管了一部分,但日常事务是崔王妃管的。
余霁可是金大趾,熊爹和崔王妃都认为他们后头再不可能有其余的后代了。崔王妃本人……也不想生了,她一直未孕,年岁越来越大,若还生头胎,那是挣命。
——正妻主动将丈夫朝外推,也有不想继续生育的生死原因。喝凉药说着简单,但对女方伤害极大,会带来痛苦的后遗症,甚至导致死亡。
拼了一切,只为了留下一个和丈夫的结晶?
且闭眼蹬腿后,还不知道这结晶能活到几岁?
免了,还是自己富贵荣华地活着更好。
平王是她的现在,余霁是她的未来。
那些孩子在家里关了一个月,还是崔王妃的一力坚持的。她可不想有一个带病的,即便这样,崔小熊与每个孩子进来的时候,也得让府医看过,确定没事儿才能进书斋。
14.第 14 章
014
挨打那仨,可都比余霁大了一轮有余,身强体健的。就让余霁这一个不足三岁的童儿,揍得彻底遮掩不住了?
崔王妃想笑,可殴斗这事儿可大可小,还是得严肃一下,表情顿时有些扭曲。
余霁没从崔王妃脸上看见“怒”,稍稍放心了,于是他道:“开了两个脑袋,撞了一个的子孙袋。”他又补充一句,“脑浆子没出来,骨头裂没裂不知道。”
崔王妃终是没忍住,直接笑出了声:“吾儿大勇!这三个废物,敢抢吾儿之物。兰芷!去三家里问问,怎么教导子弟的?这就是崔家的礼?”
“是。”
送药慰问,这下子就变申斥了。
方才还没人的兰芷,立刻站在了门口,躬身行礼退出去了。另一个侍女芳药站出来,在门口快速行了个礼,又退回去了。
崔王妃便知道接下来用人叫谁了……其实也不用叫名,喊一声“来人”就够了。
“母亲,您不怪我打表兄?”余霁叫出那声“表兄”自己都膈应。
“原来怕这个?”崔王妃将余霁拉到自己身边,她张了张嘴,又闭上,颇为犹豫了一会儿,还是道,“大趾,你是平王长子。崔家的孩子很多,这次送过来这群,是让你挑拣的。你觉得不好,就让他们再送。”
这么说自己娘家,让崔王妃有些不快,可教导大趾成为一个真正的平王才更恰当些。崔王妃知道家里的情况,若大趾长大后对母家过于迁就,那要坏事的。而且,母家的这一连串做派,是没记着教训,反而得寸进尺了。
“……”余霁胆子越发大了,“能把崔小熊也换了吗?”
这回崔王妃没这么快答应了:“他是名士,由他启蒙,对我儿有利。”
“让我学到东西不是更有利?崔小熊整日空谈,儿到如今斗大的字还未学会一箩筐。虚名终归为外物,如一件华服。可华服之下,只有身强体健方是真男儿,如我父亲那般。”
“好!”熊爹的声音陡然从屋外传来,芳药跪在门口请罪,崔王妃给她个眼神,她便又缩回去了。
熊爹大踏步进来,捞小鸡仔一样,把余霁捞了起来。
“斗大的字,吾儿才学了一箩筐?果真如此。”
余霁被拎着,道:“他整天就讲故事了,还一天一变,我能学什么?字儿还多是乌墨教我的。”
乌墨也从门口出来了,匍匐跪倒在地。
熊爹扫了乌墨两眼,把余霁放下来了:“回吧,爹给你做主。”
余霁行礼,走到门口看见芳药,问她:“我母亲准备的伤药呢?我带走。”
芳药:“是。”
余霁说完就带着乌墨离开了。
他还没出院子,就有侍女端着托盘跟在他们身后了。
余霁停了脚步,乌墨和她们几乎一块儿停了,余霁看着她们——我理解这个世界,也在越来越融入这个世界。
适应环境并生存下去,是正常生物的正常选择,可是……想到自己将距离永远停在二十六岁的“余霁”越来越远,他还是有种掺杂着惊恐的复杂感。
抿了抿嘴唇,这动作幼儿做起来很可爱,却只是让侍女们将头压得更低,她们担心自己做错了什么。
余霁转身,不难为这些打工人了。
这事儿余霁本来以为就这么过去了——让人讨厌的结果,一想起来要和那群人共处一室,他就浑身难受。
他却没想到,事情在他不知道的地方发生了转机。两天后,熊爹在对崔王妃房里生气。
对象不是崔王妃,不是余霁,而是崔家。
“这两日外界突然多了个吾儿‘仁善’的传言,说他不忍奴死。崔冰来找我请罪,说是他们崔家的仆人长舌,将话传出去,已将其拔舌打死了。”
崔王妃面色顿时也沉了下来。大趾打人的事儿没传出去,他仁善反而传出去了。
如余霁想的,仁善是骂人的话,尤其平王的主要实力,不在政,而在军。军队里更不要仁善。
其实刘菽家,还是有人活下来的。当年刘菽一家死去,死的是主支,在其产业(土地)中做管理的刘家子弟还在,一口气能给女儿陪嫁两百家奴骑兵的家族,产业也不少了。
刘菽有爵,可他们一家是皇帝杀的,刘家能在岐阳给自家斡旋,处理袭爵事宜的人,也都死绝了,毕竟连出嫁女都没来得及救出一个来。所以,旁支彻底失去了袭爵的可能,其土地、产业,和家奴等同无主。
这肥肉自然一群人盯着。
一部分当时的刘家人,就拉着人跑了,成了杂胡劫匪,就此与平王这边断了联系。另外一部分,就过来投奔平王了。
也是那时候世家还要点脸,觉得他们既然自认平王之奴,就不好拦阻了。
正是靠他们,平王才彻底在丕州站稳了脚。这些年下来,丕州各地郡城的兵马,多数都成为了平王嫡系。
所以,刘家人在军。那日熊爹带着余霁参加的,是总结他离开这段时间的,丕州当地政务的会议,跟随他两年征战的军中将领都回家休息去了。
熊爹跟余霁对谈时也是误会了,以为余霁说的是议政时没见着刘姓人,也就没给他多讲。
余霁要是再年长几岁,开始学武艺,他陪读里就会出现刘姓了。
刘家军的野性一直未曾消减,以勇猛彪悍为先,熊爹的凶性,正是从小被大母摔打起来的。
本来仁善就几乎等于隐晦骂人了,军中的不喜,还要加个更。
他们要的是一个狼主。
“大王去做吧。”崔王妃看着熊爹,笑了。
熊爹看向崔王妃:“那我去做了?”
“嗯。”
熊爹于是吐出一口气,站起来走人了。
熊爹的愤怒不是装的,他也早有了打算,但他很尊重自己的妻子,愿意在这件事上与妻子达成一致。
——大景向来有女子参政的习俗,熊爹给余霁讲的朝堂故事精简版忽略了后宫女性和母族,其实在连年的政治斗争中,女性的身影也参与期间。比如现在这位皇帝的皇后,她也是先帝的皇后,姓王。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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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本来就是不断妥协的结果,世家稳定当地,熊爹要治理,必须依靠他们,否则平王早把这几千口子剁干净了。
崔王妃是两家间的桥梁,是崔家的诚意。毕竟当年平王夫妇最头疼的就是儿子的婚嫁之事,没有大家女愿意嫁给熊爹,他可以有妾生子,但总不能以后婢女管家,未来的平王也管个婢女叫母亲吧?
崔家在岐阳也有一支,但势力不大,可崔家女确实是熊爹当时最好的选择了,尤其还是长女。崔王妃嫁过来时,熊爹还担心过她会看不起自己的母亲。结果崔王妃很好,家中和美,刘夫人的最后几年人生,平稳又幸福。
可平王和崔氏的矛盾还在,崔氏想恢复当年依旧独占丕州时的家族势力。他们也很羡慕岐阳的大世家,羡慕他们和皇帝说是共治天下,其实世家为先的盛况。
可熊爹哪是他们能摆弄的?
他们是期待平王战死在岐阳,顺带将全部兵力一块儿陷在那儿的,王妃乃崔家女,一个吃奶的幼儿,这是多大的好事?
没想到平王战胜回来了,只能改变策略。
崔王妃坐在原地默默喝茶,芳药进来说了一声:“公子把伤药带走了。”
崔王妃:“嗯。”
芳药绷紧了脸,赶紧又带人全退下去了。
崔王妃便垂下头,看着已经空了的茶杯——我也想顾娘家啊,可你们谁顾我啊?
大趾出生,平王在外那两年,她娘家里常常来人,且邀请她母子回(崔)家去住,她母亲甚至都亲自过来了。
崔王妃这才将大趾放在了自己身边,与他寸步不离。因为她害怕,真回去了,待平王回来,这孩子还是不是平王的种就都不知道了。
甚至王、赵、谢三大世家养育出来的三个皇子,就真是宇文家的种?他们仨的亲娘可是都糊里糊涂没了啊。
莫说平王根本没见过大趾,就算见过,一个几天就一变的婴儿,谁认得出来啊?未来便是鸠占鹊巢,平王彻底成了傀儡。而她……还能不能活,就不好说了。毕竟平王不是傻子,崔家的人也没那么信任她。
崔王妃将茶杯沏满,且,她能去哪儿再找一个如宇文良这样的男人呢?
成婚前,宇文良没碰过旁人。新婚第一夜,他险些摸错了门。但温温柔柔,轻手轻脚的,一个新手没让崔王妃快乐,但也没让她太疼痛。之后他竟然还真钻研过这事儿,想着让她快活。
与母亲姊妹私下里闲谈,崔王妃很清楚男人什么样,便是她亲爹,也只顾自己快活。甚至家里姊妹有了感觉也得憋着,因丈夫不喜浪荡之人。
事务上的尊重,则更直接。婆母还在的时候,便带着她认识了平王麾下的将军们,她长棍还是婆母教的,若平王有意外,她至少能握住一半兵权。
婚后七年,平王依然没碰过旁人。可是,没孩子。
婆母在这期间故去,宇文良依旧没提过半句跟旁人同房的事情。在崔王妃以为,宇文良是在等她大度开口,她也确实该大度的时候,可宇文良先一步来求她了——他对不起妻子,他需要血脉。
15.第 15 章
015
很多事情,即使结果已经注定,但导致那个结果的不同过程,却也能给人不同的心情。
对平王的要求,崔王妃点了头。
然后五年,还是没有。
崔王妃说不清,自己有没有窃喜过,可能有过吧?
有一天晚上,宇文良抱着她偷偷地哭,他没有呜咽抽泣,只是泪水缓缓浸透了崔王妃肩头的衣裳。她以为是宇文良觉得对不起祖宗,毕竟平王一脉负担着的东西,实在太多了,可宇文良低低说了一句:“我对不起你。”
崔王妃终究是将他也抱在了怀里。平王是骗人吗?不像。即使是骗的,至少他还愿意花这个心思。那崔王妃就乐意被他骗。
府里请了府医,给几个家里都多子孙的侍女算好了日子,平王就按时过去。多数时间,还是他们夫妻同房。
这种生活成了一种例行公事,他们对子孙都没有了期待。
然后,京城大乱,召诸王进京勤王。
得到圣旨后,宇文良看着圣旨的眼睛,亮得像是反光的镜子,可当他的眼睛看她时,就只剩下了沉重的愧疚。
崔王妃很清楚,他前往岐阳,是存有死志的。他这把年纪了,又没有孩子,这是唯一一个复仇的机会了,如何能不最大限度地把握住?他去了,就没准备活着回来。
他偷偷将留守的将军带来见崔王妃,这些人原本也都是丕州军的老臣,他们很乐意在平王离去后,将忠诚交给主母。
甚至宇文良当着所有人的面,跟她说:“找个能让你生的俊俏小子吧。”
崔王妃送别了宇文良,安安静静地等待着。她也准备好了赴死。
然后,有侍女怀孕了。
当时的惊喜,让崔王妃直接跳起了舞,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给平王去信。她很高兴,宇文良能活,他们能夫妻团聚了。
当宇文良回来,被一群侍女簇拥着去沐浴时,在余霁看不到的角度,这对夫妇有着短暂眼神上的交流。
熊爹:我有孩子了。
崔王妃:一个,他有可能夭折。你能生,就继续生。
熊爹:你……
崔王妃:我年纪大了,不想死。
熊爹:……
之后的日夜厮磨,宇文良用手,崔王妃用腿。
第二杯茶,崔王妃也喝完了,她想着:今天夜里再跟大王玩些别的。
——这样的生活,她不想改变。
余霁还在自己的小书房里写字,乌墨如今得到了一个小马扎,还有一卷书。
余霁稍微心情有点好,清晨去请安的时候,母亲告诉他,那三个小子两个废了,另外一个也废了。
余霁随手拿起来的可是砚台,虽跑了一路,可墨汁多少还剩了一些,他砸人后墨汁就恰好渗进了伤口,将伤口染色,算是给他们黥面了,面目毁损,还是这种程度的,他们算是完了。
另外一个废了的,则是鸡飞蛋打了。余霁含怒而撞,还是正中靶心……不过崔家人准备把这位直接送进岐阳宫里去,也算是专业对口了。
就以崔家目前展现出来的家风,那进宫的怎么样,余霁不知道,可留在家里的这俩,即使有母亲保护,日子也别想好过。活该!
他写完了半个时辰的大字,活动脖颈的时候问乌墨:“要让府医给你按按,散散瘀血吗?”
从昨天开始,乌墨脸上的伤也开始朝外显了,脸颊上青了一大片,今日一看青的变黑的了,素合本不让他在跟前伺候了,是余霁让留下来的。乌墨刚被养出来的那点婴儿肥又瘦下去了,身上还带着药味儿,余霁看着他就手痒,还是想打人。
就该把他们仨的孽根全废了!当时怎么就没想到呢?
——作为一个习惯了遵纪守法,小心谨慎活着的现代人,目前的他,太缺乏攻击性。
乌墨坐在马扎上,仰头看着余霁:“其实,这件事是我给您找麻烦了。”
余霁过去摸摸他的头,下意识又把自己当成了26岁,而不是2.6岁:“你没有给我找麻烦,你没有错,有错的是伤害你的人,不要把别人的恶毒,归罪在自己的善良上。”
“我看他们了,这才引他们起了念头。”乌墨抓紧竹简,他想尽快了解这些崔家子的性情,也确实没想到他们会这样大胆,结果观察的时候跟人来了个对视。
对方若拿出来说,确实可以理解成他这个小奴有意勾搭。至今没有人来说,因为大趾把事儿都担过去了——乌墨既然是余霁的私人私产,那无论他自己什么反应,其他人都没资格动用他。就如有人在家里杀羊,羊自然是要不乐意的,但路过的人没资格过去把羊牵走,奴仆也一样。
崔家子就是动了余霁的私产,和私产本身意愿如何无关。
但崔家子有错,若乌墨有意勾引,他也活不了。现在才说出来,因为乌墨毕竟不足八岁,他害怕余霁一听就甩手直接把他送给崔家,或者砍死。
谁知听他说完,余霁直接给了他一个脑崩:“你才七岁,你拒绝了。且即便你二十七了,看一眼就觉得你是勾引的,也是对方有病。乌墨……我也没法叫你别担心。我只能说,我会尽我所能,保护你的。”
乌墨摸着被弹的地方,还真疼,他抿着嘴唇,鼻子发酸:“谢谢……主人。”
“嗯?”余霁正要问怎么变称呼了,熊爹的声音突然从外头传了进来:“吾儿!”
余霁原地蹦了一下,不知为何,熊爹这声叫唤,让他想起了当年被熊爹偷出去,在外人面前被高举着遛鸟……他很确定,熊爹就没憋着好屁。朝门口跑不行,那是自投熊网,余霁转身就朝窗户跑。
熊爹一进来,就看见他好大儿攀着窗户一撑,再一翻身,就整个人都翻出窗了。这可是两岁半的孩子,这个臂力和速度,让熊爹立刻大笑了起来:“哈哈哈哈!”
然后,他笑着也翻窗出去了。
很快,王府里,上演了一出大熊抓大趾。
余霁在前边跑,熊爹在后边追。
跑着跑着,余霁发现了有点不对劲——熊爹在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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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前院赶。
余霁是长得比同龄人高的,但熊爹是同龄人里的大高个,否则也不能叫熊爹。且熊爹久经战阵,身强体健,大长腿一步,余霁得跑三四步,怎么可能熊爹撵不上他?
所以,是让熊爹揪住,还是自己跳坑?
余霁选择自己跳坑,他朝前院跑了。
熊爹就笑,不愧是我生而知之的麒麟子(趾)。
余霁前世旅游,也逛过几家王府,但绝没平王府占地这么大——和余霁如今的比例打了对折无关。
整片内宅有多少房子,余霁到现在都不清楚,内宅和前院之间有一片花园,还有一条人工河,得过了桥,到对岸,再走一段才到院门。
余霁过桥的时候,明显能听出来熊爹放慢了脚步,后来干脆停下了。桥栏杆是对成年人的,虽然余霁脚稳,但他跑急了,摔一跤,说不准就从桥洞里头漏下去了。
余霁跑到对面,脚步声才重新响起。
熊爹是够快,瞬间声音就近了。余霁跟个听见猫叫的小耗子似的,窜得更快了。
父子俩就这么追到了外院。
突然,余霁听见“嗖——”的一声,一只靴子擦着他的头顶飞了过去,落在了他前方。
“小小年纪就敢如此暴虐!看老子不拍废了你!”雷霆之吼从后头传来,震得余霁耳朵听。
前院有人?
余霁跑向靴子相反方向的同时,脑子里浮现了问号。
他前院不常来,不过前院的布局也比后院简单多了,在熊爹把他的另外一只鞋、玉佩,和腰带都扔完了之后,余霁知道,差不多到地方了——前边出现了一群围观人群。
不是上回见到的,都是生面孔,还有一小半明显是高鼻深目的胡人。
他们在前头站了一群,一副“让我看看~让我看看~”的模样。
“啊!”熊爹在后边吼了一声。
余霁在心里叫了一声:爹啊……你真是我亲爹啊……
可确实又让熊爹给硬生生压榨出了些速度,两条小短腿已经蹬出残影来了。
“给孤抓住他!”
这声咆哮对属下确实是字面上的意思,对余霁就是“你必须给老子脱身”。
大王下令,一群看戏的将军们嘻嘻哈哈地听令动手了,他们半玩闹地张开了双臂,要阻拦余霁。
余霁直接一转身,跑到路外边去了。这大概是熊爹书房,道路两旁有怪石、花木和竹林,余霁身量小,在其中穿梭十分灵活。
“兔崽子!怎么刚才有胆子打人?!”
余霁:“……”
所以熊爹不是让他跑,是让他打?
爹,你这下属也跟你一样,膀大腰圆仿若黑熊,你儿子的腰还没人家的胳膊粗,你确定我能打?
可熊爹跑得更快了,将军们也快形成包围圈了,余霁躲闪转圜的空间越来越小,怎么办?
余霁也“嗷~”了一嗓子,他对面那位将军正“哈哈哈”笑着,朝他张开了双臂,口称:“大趾哟~~”
16.第 16 章
016
余霁距他两三步时,脚猛一蹬地,整个人朝前一窜,一脑袋顶在了对方下巴上,这位……咬到舌头了,上下牙撞击的剧烈震动,让他的眼泪瞬间飙出,倒霉将军捂着下巴就动不了了。
人的本能是强大的,余霁偷袭得手,他本来的想法是撞一下就完,这次不敢朝下三路走了,若成功就跑,若不成功……那凉就凉了吧。
可他落地的时候,脑子想着跑,身体却自己动了,他一把拽住了将军的佩剑,随着跑动,硬生生把佩剑扯下来了。
这是一柄很厚重的将军剑,且它很长,从柄到尖比余霁还长出点来,余霁只能横着拿它,非常碍事。
“我来我来。”因速度慢了,所以余霁眼前又出现了一个将军。
余霁的脑子还在:我拿剑干啥?我该把它扔了。
身体已经动了,剑未曾出鞘,余霁以剑当棍,在奔跑中高高举起,一个跃起向下劈砍。
拦着余霁的将军举起单臂挡剑,被击中的一瞬间,他脸上还带着笑,可下一刻就闷哼一声,连退几步。余霁已经把剑扛在肩膀上,一溜烟跑了。
其他将军追了过来,有与这位相熟的凑了过来,取笑道:“不会真把你伤了吧?”
“大趾……力大。我骨头大概出问题了。”他托着手臂,面色发白。
若非知道这位并不精于马屁,同僚就要朝他啐唾沫了,他撩开这位的袖子,无奈刚刚伤到,现在看着就普通发红,瘀青之类的,要过一阵儿才能显出来。
但这位自己很清楚,行军打仗有所损伤是常事,他很清楚骨头不至于断,但八成是开裂了。
余霁还不知道自己这一下子就把人打出事了,满脑子逃跑的他正在打第二个,这位更大意,他没用手臂,而是举掌要将余霁的长剑抓住,手掌的骨头可是比小臂的骨头脆多了。
“啊!”
他也退出战斗了。
短时间内完蛋了仨,将军们总算发现真相了。
熊爹也不追了,一群人围了个半圈,喘着粗气的余霁在十几步外看着他们。
熊爹摸着下巴,对余霁挥挥手:“你过来。”好小子,给你爹长脸。
余霁道:“我不过去。”
父子俩显然心里没犀。
熊爹便笑了:“行,回去吧。”
“……哦。”余霁这才终于松了口气,拿着剑走过来,要交还给那位将军,谁知道熊爹忽然三两步窜上来,余霁刚转身要交剑就让他给薅住了,按在膝盖上一通“啪啪啪!”巴掌炒肉。
真TM是熊掌!
余霁被放下来的时候,屁股都被打木了。熊爹冲他摆摆手:“滚吧。”
余霁还是一瘸一拐地到了那位将军面前,把剑双手交还给他。又对另外那两位挨打的行了礼,才重新一瘸一拐走了。
等余霁能看见自己小院的时候,他的屁股已经像火烧一样疼了。恰好素合在院前张望,余霁赶紧朝她招手:“素合!快……我、我动不了了……”
因为太疼了,眼泪完全不受他自己控制地朝下淌。
素合直接把他抱进屋了,先前给乌墨拿来的药,这回余霁也能用了——所以说,好人有好报(余霁抽泣)。
熊爹那巴掌是砂纸吧?
时间越长他越疼,等到余霁被放在床上,他已经不只是哭了,他还在嚎叫,完全像是烫伤一样疼。过去他最惨也就是手指头上烫了一串泡,现在整个屁股都在火里被烧烤。
后来,余霁就意识不清了,不只是疼痛,他起烧了。他不知道他屋里来了很多人,府医来了,崔王妃也来了。后来熊爹也来了。他进门看见余霁的状况,不由得有些后悔。
他当时属实是乐疯了,把大趾当大孩子,下手过于快活,以至于没了轻重。
后悔之余又害怕,这么好的孩子,万一真给他打坏了,可怎么办?
余霁烧得越来越热。他身强体健,这还是头一回生病。向来坚强的崔王妃看着余霁红扑扑的小脸,也忍不住哭泣了起来——起烧是真能死人的。
虽不是从她肚子里爬出来的,可这孩子是她小心翼翼,费尽心思,护着养起来的。孩子第一声叫的“娘”,是叫的她。
可崔王妃没埋怨熊爹,见他悔恨又惊恐,反而安慰道:“大趾是我养起来的,我比你清楚,他有多健壮。丁点大的时候,在襁褓里蹬腿,就让奶母浑身青紫,每天得换个奶母。别担心,他是咱家的麒麟子,生而不凡,老天送他下来,必不会这么快召他回去的。”
“对。”熊爹也咬牙点头,他更知道孩子有多不凡。
余霁的身体素质确实好,发烧完全是身体对抗炎症,烧了一天多,屁股消肿,温度也下来了。
余霁刚迷迷糊糊醒过来了,就被温柔地捞起来,喂水喂药。他屁股还疼,可比昏睡之前好多了。他看见照顾他的,是素合。
吃完了药,余霁本是还想睡的,可躺下去就听见外边传来了有节奏的铃铛响,哼唱声,还有陌生香料气息。
熏香是必须的,富裕人家各种香,平民百姓用艾草,再穷就用干草,驱虫又驱蛇。这年代可是皇帝都在睡觉的时候,让蜈蚣爬脸过,乌墨刚来时,宇文霁就担心他让虫子爬进耳朵。
本来没有点香习惯的余霁,现在却已经对这事儿十分在意了。可现在的味道,比较呛,不是好香料,跟现代的香烛味比较接近。
余霁看乌墨在角落站着,松了一口气。乌墨注意到了他的眼神,一怔之后,对余霁笑了笑。
崔王妃就进来了,她开门的瞬间,外头闹腾的声音更大了。
“我的儿!”崔王妃扑了过来,摸着余霁的小脸看了半天。
“母亲,外边闹什么呢?”
“不许胡说,是法师给你安魂呢!”
余霁心里一紧:我不会是昏迷之后说胡话了吧?
“好孩子,安心睡吧。没事儿。”
余霁看着崔王妃:“所以,母亲,这次能确定,不让崔小熊教我了吗?”
上回说给他作主,余霁懂,这是会斥责崔小熊一番,可最后还是要让他教。现在他受了伤,或许能借此达到目的。
余霁是真讨厌他,讨厌到都开始怀念大学英语的老师了——节节课查考勤,课上不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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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自己上课就是读课文,最催眠的课程,毕业后想起他来还会忍不住打个哈欠,他应该去当助眠博主。
屋里的下人瞬间都下去了,可乌墨留下来了,他站在他的角落没动。
崔王妃没有驱赶乌墨,默许了他的存在,她垂头摸着余霁的脸:“傻孩子,你不喜欢也得让他在那儿,你得和崔家好。不只因为那是你的母族,是我的娘家,更因为他们是本地的大族。你长大了,你得学会受委屈了。”
“……”
余霁蔫了,崔王妃见他如此有些不忍,可还是忍住了:“乖乖睡吧,母亲不扰你了。”
崔王妃走了,她前脚走,乌墨走过去关了门,倒是将素合他们都关在外头了。
其余侍女看了一眼素合,素合只思索了一瞬,便对她们摆摆手,让旁人去忙,她自己守在了门口。
余霁:“乌墨?”
“主人想让崔小熊离开吗?”
“别叫‘主人’,还是叫大趾吧。但我确实是想的。”
“好~”乌墨对他笑了笑,他终于被养出了些这年纪孩子该有的婴儿肥,笑的时候可可爱爱,十分治愈。
乌墨给余霁拉了拉被子,继续道:“大趾,崔小熊乃崔家名士,他来此,虽说最初没允你拜师,但终究是要靠着一个师徒的名分,加深两家的联系。”
“你的意思是……不要崔小熊,要别人,主动与崔家换一条线?”
“正是。崔家的伴读中,除了崔小熊一派,便是崔棘一派的。”乌墨见余霁面露迷惑,又为他笼统讲了讲崔棘。
崔棘,字长锦,是目前崔家族长崔冰的四叔。他也是一位名士,但如今已经隐世(不出面管事)了。可这隐的只是表面,实际上,崔棘一直在崔家内部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余霁就明白了,所谓隐世,不就是崔家不给他宣传费,转而去捧崔小熊了吗?
边听乌墨又道:“当年,便是崔棘主导了大王与崔夫人的婚事。”
余霁眼珠转了转,乌墨这才来多久,就摸清楚两边的事情了。
乌墨的手指头轻轻捏着一点点裤子,他其实很害怕。他虽年幼,却见识过各色人等,比如有些人会对一些弱者千娇百宠,可一旦这弱者真的刚强了起来,就会被弃如敝履。
余霁乐意保护他,保护一个可怜无力的小奴,他虽然之前已经展现过一点能力,但还是遮掩着,随着余霁越来越了解他,他是否会乐意继续与他站在一处?
“那我要去主动接触崔棘的人?可我都见不到他们。”乌墨脸色未变,余霁根本没看出来他的不安,只是继续虚心求教。
“您的陪读,便有不少崔棘一派。”
“哦……原来那群人是崔棘一派的。”余霁的脸立刻皱了起来。
“是。大趾怎么了?”
“他们那天虽然没掺和,但也没帮忙,也不是好东西。”
“……”乌墨难掩面上的惊讶,“我……只是个下奴,他们虽彼此有龃龉,可总归是崔家人。”
余霁眉头依旧没松开,他思索片刻,还是摇头,道:“道理我是明白,但我两边都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