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夫君不可能是疯批》
1. 第 1 章
“爹还是不肯见我?”
第三次被生身父亲拒之门外后,忍无可忍的沈禾另辟蹊径,直接杀到了沈叔房中:“沈叔,我到底是不是爹的亲生儿子?”
“既然我是爹的亲生儿子,爹为何不肯见我?”
沈叔是沈禾父亲多年的长随,这会儿正背对着门四下翻找。
闻言沈叔身形一顿。他转过身,哭笑不得地轻斥:“出来两个月,姑娘就连自己是男是女都分不清了?”
沈禾讪讪地笑,几步走到了沈叔身边。
沈禾父亲是位不大不小的商人,多年行商也积累出一份家业。平日里他走南闯北,回家后便同妻子儿女坐在一处,一边喝茶,一边讲些经商途中的趣闻,每每听得沈禾心向往之,想要和父亲一同外出经商,好见见世面。
偏偏父亲每次都挡了回去,问就是说沈禾体弱,经不起颠簸。
这回父亲外出经商,沈禾死缠硬打地非要跟着。沈父无法,只得让沈禾跟着过来。但为了方便起见,沈禾一直以男装示人。
挨了沈叔的训斥,沈禾倒也不以为意,只是压低了声音问:“沈叔,爹爹不肯见我,是不是季侯爷难为爹爹了?”
沈禾父女感情甚好,此番沈禾欲见父亲而不得,不由猜测父亲是否遇到了什么难处,便想着找沈叔问个究竟。
沈叔自然清楚沈禾的来意,闻言微微一笑:“姑娘,你去关上门。”
长辈有了吩咐,沈禾自然照做;她关门时,沈叔也走到了窗台前,确认外面没人,方才关上了窗户。
辽东地处边陲,冬长夏短,气候酷寒,为了保暖,房屋大多墙厚窗小。这会儿关了门窗,外头的人便听不见他们的谈话。
两人坐在一处,沈叔面上带笑,眼中却有几分惆怅:“侯爷的意思是,边境苦寒,军中粮饷不足,想要让老爷出些钱粮,好犒赏军士。”
“……”
果然如此。
弄清事情原委的沈禾气得一阵胸闷,片刻后才哭笑不得地低骂:“昨天抢了咱们还不够,今天还要爹爹出钱,真是……名不虚传。”
“他怎么被封作了宁远侯?我看,有侯爷在,这辽东永远也安宁不了。”
回想起昨日的情形,沈禾脾气再好,也不由得多了几分怒气——
季侯爷年近古稀,戍守辽东已有三十多年。他将门出身,家中男丁个个骁勇善战,把地处边陲的辽东守得铁桶一般密不透风,号称帝国柱石、辽东杀神,杀得蛮族听见他姓名就胆战心寒。
因着军功卓著,十年前他被封为宁远侯,一时间威名响彻宇内,人人称赞。
但同季侯爷骁勇善战一并广为流传的,是他贪好财货的恶名。
辽东这地方,雁过留毛虎过留皮,商人自然也得乖乖地献上孝敬,除了皇帝派来的钦差,谁也别想能够幸免于难。
沈家父女知道这点,自然也备好了孝敬,不想还没见到季侯爷的面,备好的礼物就被山匪给抢走了。
山匪挺嚣张,打劫都不知道换套低调的衣裳,个个穿着颜色鲜艳的劲装。十几个匪徒策马而来,要不是面上黑巾遮住了下半张脸,倒像是鲜衣怒马的少年郎结伴郊游。
为首的那个最嚣张,胯下骏马高大矫健不说,腰间还挂着串碎银坠子,神态悠闲得像在自家院子里溜达。
他客客气气地把沈家一行人请下了马,居高临下地要他们留下财货,否则……
否则后面的话他没说,可他身后所有人都拔出了刀高高举着,宽大的刀片在阳光下亮得刺眼,匪徒们放肆大笑,听得人胆战心惊。
沈禾父亲只得送上财货,对方收了钱扬长而去,马蹄扬起的灰尘呛得沈禾咳嗽连连。
咳嗽还没停下,又有一队人马迎面而来。
沈父一把将还在咳嗽的沈禾塞到身后。见对方没有蒙面,方才上前询问对方身份。
对方挺爽朗也挺和善,直说是季侯爷麾下的人,还说最近辽东多了批打劫的匪徒,他们奉命前来追捕。
说完了来意,又问几人有没有遇到劫匪。
沈禾憋屈,心想季侯爷的人早点到就好了,又听见对方邀请他们去季侯爷别院中小住。
沈父笑着应下——也由不得他不应。
一路上对方叫苦连天,说军饷不足,季侯爷忧心边防,病得饭都吃不下了。
沈禾也忧心。
对方明明白白地要银子,她爹又要重新准备礼物了。
一路忧心忡忡地到了季侯爷的府邸,一行人刚好遇到了方才的劫匪——
对方照旧是鲜亮的衣裳,只是除去了面上黑巾。边上那人只留下个背影,看不清楚面容,可他腰间碎银坠子亮的刺眼。
沈禾忽然懂了他身份,一时间气得胸口生疼,却被父亲握住了手。
父亲握着沈禾的手用力到骨节泛白。他微微摇头,示意女儿不要说话。
之后对方安排他们歇息,又说准备了酒宴,要为沈父接风洗尘。
沈父欣然赴宴,沈禾便再也没见到父亲。
沈禾忿忿不平,沈叔却十分平静:“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这回只当是破财免灾了。”
沈禾自然也明白这个道理。季侯爷既然能打劫他们一回,就能再打劫他们两回、三回。
这回运气好,只是没了财货;可若是不依季侯爷的意思,谁知道下次会不会没了性命?
想清了其中利害,沈禾缓了缓心情,扬起个笑问:“沈叔,季侯爷要多少钱货?”
“还说不准,”沈叔照旧是波澜不惊的语气:“昨日老爷与季侯爷麾下的人吃了半天的酒,发现对方并不知道咱们身后之人是谁。”
“老爷的意思是,把大爷的身份告诉季侯爷。看在同朝为官的份上,季侯爷或许会少收一些孝敬。”
沈禾眼睛一亮。
这年头的大人们爱吃孝敬。只要不是走街串巷的货郎,哪个商人背后没个靠山?
沈家当然也不例外。
但沈家与其余商人不同——别家靠山是不知道哪里攀上关系的高官,沈家的靠山是沈禾官居三品的亲大伯。血浓于水,有这层关系在,沈家的生意做的还算顺心。
思及此,沈禾心情总算明媚了些,声音也带了笑:“沈叔,咱们怎么把伯父的身份告诉季侯爷?”
“老爷的意思是,季侯爷打劫咱们的事情藏不住。姑娘年轻气盛,气侯爷打劫咱们,用大爷的身份去压季侯爷,倒也是情有可原。”
“老爷知晓此事,定然要向季侯爷道歉。彼时他再将大爷身份细细告知侯爷,两人再商量要献上多少军饷,这事也就过去了。”
“老爷不见姑娘,正是为着要让姑娘去见季侯爷。”
“拜见侯爷,不能不带礼物。老爷早就将礼物准备好了。”
说着沈叔起身,将早就准备好的红木匣子放到了沈禾面前的桌子上。
沈禾这才明白方才沈叔在找什么。
眼见沈叔起身,沈禾也站了起来。只是瞧着雕琢着祥云纹的红木匣子,沈禾皱着眉头低声呢喃:“这匣子看着好生眼熟……”
说着打开了匣子。
匣子里面,静静地躺着一件貂皮大氅。
那大氅通体漆黑,全无一根杂毛,但却油光水滑,毛尖儿上莹莹地泛着彩色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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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给他!”沈禾陡然合上匣子:“这大氅是给——”
“事急从权,”沈叔平静地打断沈禾的话:“不要紧的,姑娘。过了这关,再准备礼物道歉就是了。”
沈禾紧紧抿着嘴,浑身的不乐意。
沈叔又笑着劝慰她:“姑娘快些去吧。去的晚了,老爷又要多掏银子了。”
沈禾依旧皱着眉,却不得不点点头,抱着匣子走了出去。
季侯爷的别院十分宽敞,沈禾一行人又初来乍到,自然不清楚季侯爷在哪里住着。
但沈禾明白一件事:季侯爷自然要他们的孝敬,就一定会见他们父女。
沈禾抱着匣子,直接走到了院门口的护卫身边:“听闻季侯爷病了,我有件礼物要孝敬侯爷,还请大哥行个方便,带我去见侯爷。”
护卫屁股底下垫着几只蒲草垫子。他曲腿坐在墙根儿晒太阳,惬意地眯眼打着盹儿。
闻言睁眼看了看沈禾,翻了个白眼:“侯爷何等身份,是你想见就能见的?”
“……”
瞧瞧、瞧瞧,上赶着给人送钱,还要被骂不配。这叫什么事儿啊。
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沈禾放下匣子,好声好气地取出块银子递过去:“我听说侯爷病了,很是担心,想送点东西表表心意。”
对方接银子的动作很熟稔,在手里掂一掂份量就塞入袖袋。
沉甸甸的银子进了袖子,他态度和缓了许多,起身拍着身上的土回话:“侯爷病着,不好见人。”
“……”
沈禾满肚子的气,抬眼望着对方。
对方比沈禾高大半个头,沈禾不得不抬头看他。
他一双圆溜溜的虎眼,双眼皮宽的很嚣张,活像他说话的态度。
不对劲儿。
既然季侯爷要她爹送钱,就绝不可能不准他们见他。
这人是想着趁机勒索她吧。
沈禾回过神来,声音满是遗憾:“也是,病了需要静养,我就不去打扰侯爷养病了。”
说完了,沈禾抱起匣子转身就走。可她步子却慢,只等着对方叫住自己。
“等等!”
果然,刚刚走了两步,那人就叫住沈禾,声音带着点惊慌:“难为你有这份心,我带你去见侯爷就是了。”
沈禾窃喜,转身后满脸的不敢置信:“真的?”
那人皱眉点头,“行了,赶紧走吧,这会儿侯爷刚刚午睡醒了。”
沈禾总算出了口闷气。她直接把匣子往他手里塞:“你抱着匣子,里面是送给侯爷的礼物。”
那人哦了一声抱住匣子。走出两步后回过神来,回头瞪着沈禾:“凭什么让我拿啊?”
当然是因为,沈禾满心的气,不想自己抱着匣子啊。
可这话不能说。沈禾只是笑:“我怕不小心摔了匣子,毁了送给侯爷的礼物,还是劳烦大哥帮忙抱着。”
那人瞥了沈禾一眼,见她身量瘦小,暗道女人就是娇气,抱着匣子转身带路。
通报过后,沈禾顺顺当当地进了屋子。
会客的屋子坐北朝南,午后阳光正好,屋子里亮堂堂的,连灰黑色的地砖都似乎闪着光。
主座上,刚刚午睡醒来的季侯爷大马金刀地坐着。
沈禾远远地站着。
尊卑有别,沈禾并不敢直视季侯爷的眼睛,只在进屋时迅速地扫了一眼屋中的情况。
就这么草草一扫,沈禾便碰见一位熟人——
昨日打劫他们父女的劫匪头子,正身姿挺拔地站在季侯爷身后。他腰间的碎银坠子熠熠生辉,看得沈禾很是心烦。
2. 第 2 章
季侯爷睡饱了脾气大好,想到能收银子心情更好。
看着眼前女扮男装的小丫头,季侯爷只当她是喜庆的散财龙女,不仅没有拆穿她的身份,言语间还带了几分慈爱:“你有东西要孝敬我?难为你这份孝心。”
辽东冬日酷寒,为了保暖,房屋普遍十分狭小。季侯爷声若洪钟,小小的屋子似乎被他的声音给震得颤动了起来。
沈禾的心也颤动起来。
方才沈禾气季侯爷不知廉耻地抢自家的银子,可如今与这威震边疆的杀神同处一屋,沈禾却不可自抑地紧张起来。
沈禾紧张,大双眼皮却自在得很。不等沈禾开口,大双眼皮就把红木匣子送到了季侯爷身侧的桌子上:“义父,就是这东西。”
匣子放下时一声轻脆的响,惊得沈禾心脏缩了又缩。
反复告诫自己慌张无用,沈禾定了定心神,极恭敬地开口:“此番我们父子在外行商,路上遇到劫匪,多亏侯爷麾下勇士出手相救,还让我们父子来此处小住。”
“来时听闻侯爷病了,我估摸着是到了秋天,天气凉了,侯爷忧心国事,忘了添衣,染了风寒。”
“刚巧父亲得了一件貂皮大氅。这大氅浑身漆黑、全无一根杂毛,皮毛很是油润。我想着这东西轻便暖和,穿着柔软舒服,正适合侯爷穿用。”
“伯父不爱臧否人物,却常常夸赞侯爷,说侯爷是辽东柱石,更是国之干城,朝中武将无过侯爷者。”
“辽东之地的安危系于侯爷一身,万千百姓的悲欢荣辱也由侯爷一力担起。侯爷身体染恙,小人心中戚戚,只盼侯爷保重身体,如此方是辽东之福,方是社稷之福。”
沈禾自进了屋子就一直低着头。口齿清晰地将琢磨了老半天的奉承之词说出口,沈禾方才松了口气,又全神贯注地注意着屋中的情景。
咔哒一声,红木匣子似乎被打开了。
沈禾越发紧张,忽然听到个熟悉的声音:“怎么不抬头?怕侯爷吃了你?”
“……”
沈禾可太熟悉这声音了。
昨天这声音的主人还要他们乖乖留下财货,她一听就记起仇来了。
偏偏沈禾越气愤越冷静,她态度更加谦恭:“侯爷身份尊贵,小人不敢直面侯爷容颜。”
那人笑了:“侯爷不是那般拘泥于虚礼的人。”
沈禾心道她可不敢,侯爷拘不拘泥于虚礼她不知道,但她知道侯爷见钱眼开。她要是抬了头,谁知道侯爷会不会趁机勒索她?
忽然听见侯爷慈爱的声音:“好孩子,抬起头来,让我瞧瞧。”
这声音十分慈爱,慈爱到与季侯爷杀神的名号格格不入。
沈禾乖乖抬起头:“既然侯爷吩咐了,那小人斗胆……”
一抬头,刚巧看清季侯爷的面容。
季侯爷头发黑白交杂,看起来灰白一片,但面色红润浓眉大眼,黑漆漆的眼睛精光四射。他胸前垂着一尺长的胡须,胡须虽然也是灰白的,但柔顺发亮,全无一丝毛躁,映着朱红道袍,煞是儒雅威严。
不过嘛,季侯爷面上一丝病容也无,无论如何也不像是病人。
季侯爷身侧站着抢劫她们父女的罪魁祸首。
他身条很漂亮,高挑纤长,墨绿的衣裳越发衬得他身形挺拔,仿若初生的白杨。黑色革带紧紧束在他腰间,镶嵌绿松石的碎银坠子挂在腰带上,更显得他腰身精瘦。
可惜此人面目可憎,面上如山匪般留着寸许长的胡子。那胡子乱糟糟地翘着,遮住了大半张脸,让人看不清他的面容,只是怎么看都让人生厌。
沈禾默默移开了眼,注意力又到了红木匣子上面。
匣子被打开,想来季侯爷已经过目了。
沈禾不动声色地将季侯爷与他身侧之人看了个遍,季侯爷也在打量着沈禾。
这丫头倒是好看,五官挑不出一丝错处。
可惜太标致了,根本看不出来是哪家的孩子。
偏偏这孩子又说她伯父对朝堂官员很是熟悉,想来官位不低……
季侯爷打劫是为了搞钱犒劳自己,不是为了和人结仇。他可不会为了几个钱得罪朝中大员。
“你伯父也在朝中做官?”季侯爷露出个慈爱的笑:“你是谁家的孩子?”
沈禾心中暗喜。她等的就是这句话。
可沈禾面上却浮现出几分忧虑来。她迟疑着开口:“侯爷所问,按理说小人不该不答;可是伯父三令五申,不准我们仗着他的身份作威作福,小人实在不敢……”
“你伯父既然与我同朝为官,我们未必没有见过,”季侯爷声音又慈爱了几分:“好孩子,你大胆地说出来,你伯父不会责怪于你。”
“你姓什么?家在何处?”
沈禾心中喜悦又浓了几分,面上却带着几分纠结:“小人……小人姓沈,苏州人士。”
苏州,沈家。
季侯爷暗暗揣摩朝中哪位沈姓大员家在苏州,他身侧的季松则肯定地开口:“工部沈侍郎。”
伯父身份曝光,沈禾心中狂喜,抬头时却瞪圆了大眼睛不住喃喃:“你怎么知道……”
“原来是他……”季侯爷沉吟片刻,笑容越发慈爱:“好孩子,你父亲呢?”
沈禾也想知道父亲在哪里。她一天多没见父亲了,方才沈叔也没说她父亲在哪里,这会儿沈禾还真不知道父亲身在何处。
正支吾着,沈禾忽然听到了父亲的声音——
“犬子莽撞,冲撞了侯爷,还望侯爷恕罪!”
父亲焦急却熟悉的声音传入耳中,沈禾大喜,转身见到父亲时满目惊慌:“爹……爹怎么来了?!”
一副做了坏事,被父亲抓到错处的惊恐表情。
沈父朝着季侯爷深深一揖,口中不住告罪,季侯爷便笑着起身迎他。
沈父受宠若惊,又眼神如刀地劈向沈禾:“你是不是,说了什么不该说的话?”
“哪有什么不该说的话,不过是聊了聊家常,”季侯爷走到沈父身前,拉着他手腕就要落座:“我虽然没见过沈侍郎,但此处布政使与沈侍郎是同年,两人颇有些交情。”
说话间,季侯爷有些埋怨地望着沈父:“既是沈侍郎的弟弟,贤弟何不表明身份,好让我尽一尽地主之谊?”
沈父行商多年,早练就了处变不惊的本事,更懂得该怎么接住话茬。此时他惭愧地笑:“兄长洁身自好,不准我们用他名号生事……此番若非这孩子多嘴,小人也不敢叨扰侯爷……”
说着沈父眼刀砸向沈禾:“还不回去闭门思过?”
沈禾目的达成,唯唯诺诺地低头称是。
季侯爷自然看得出父女俩的小把戏,此番当然要拦:“小孩子懂什么?松儿,带她去喝茶。”
季侯爷与沈父依旧彼此谦让,季松伸手对沈禾做了个邀请的手势:“走吧,小兄弟,我带你喝茶去。”
季松在前头带路,沈禾在后头慢吞吞地跟着。
沈禾步子很慢。一来她方才当着季侯爷的面做戏有点害怕,此时陡然放松下来,只觉得全身发软,双腿更软的像沾了水的棉花;二来季松满脸胡须邋遢至极,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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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昨天被抢的旧怨,沈禾总觉得他脏脏的,恨不得离他八丈远。
察觉到沈禾步子慢,季松疑心她是吓着了,步子也慢了下来,还开口安慰她:“茶房离得有点远,不过再有三五十步就到了。”
对方好意解释,沈禾就算再讨厌他,也只得道谢:“原来如此。多谢将军指点。”
沈禾声音软软的,季松不由回头看她一眼,见她满面疲惫,浑身怏怏。
女孩子就是娇气,昨天被抢都临危不惧,现在走几步路就累成这样。
该有个人……背着她,或是抱着她。
侍从送上茶水后立刻退下,房间里只有季松沈禾两人。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虽然两人相距一丈有余,但沈禾全无喝茶的心思。
沈禾本来就累,又和讨厌的人共处一室,这会儿连茶都不乐意喝,端起杯子碰碰嘴唇,就算喝过茶了。
季松瞧着沈禾怏怏的样子莫名烦躁。
方才胆大妄为到在他父亲面前耍心眼儿的小丫头,现在和他共处一室就这副表情……
就这么嫌弃他?
季松满心不痛快,不由起了几分捉弄她的心思:“听口音,你在京城住过?”
沈禾今日的目的就是表明身份,闻言也不藏着掖着:“将军法耳。自从伯父入京为官,我爹帮着经商养家,后来就住在了京城。”
季松就喜欢她口齿伶俐的劲儿,于是兴致勃勃地接着打听:“你爹经商,怎么还带着你?我瞧你才十五六岁。”
沈禾不太想回答这问题,随口敷衍:“我想出来见见世面,就跟着爹来了。”
“这倒是稀奇,”季松像是听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他放下茶杯望着沈禾笑:“你爹带你出来不容易,你一路不叫苦不喊累,更不容易。”
听见“一路”二字,沈禾就知道他肯定是和其余人聊过了,心下无奈:“有什么不容易的?大家不都是这么过来的?”
季松挑眉:“你可是个女孩子。”
“……”
沈禾惊得瞪大了眼睛,又迅速恢复平静,干巴巴地反驳:“将军开什么玩笑?”
她可不想暴露女儿身。
季松忍俊不禁。他打定主意要拆穿沈禾的身份,伸手点了点自己的耳垂:“耳朵。有耳洞。”
沈禾一愣,随后自己也笑了:“没想到是耳朵漏了馅。方才……让将军见笑了。”
季松不曾想她是这副反应,逗她的心思更浓:“不止。还有手。”
“作揖时你一拱手,手腕白得刺眼。”
“看眉眼看身段也能看出来。又不是三五岁的孩子,男女一眼就看出来了。”
“听声音也能听出来。”
沈禾默然无语。没想到自己浑身都是破绽,方才拒不承认,反倒是给人看了笑话。
如是想着,自己也低头轻笑。
季松瞧她笑,只觉得她哪儿哪儿都和别人不一样,心头越发欢快:“你多大了?还没有成婚吧?”
沈禾便笑不出来了。
男子之间互诉年龄无关紧要,大不了认作义父子或兄弟;可一旦变成了男女,这事情便大为不妥。
何况季松直接问她有没有成婚。
虽然不知道季松的年纪,但看他一脸胡子,估摸着也有三四十岁,看着也挺和颜悦色的,似乎是想给小辈说亲。
但沈禾不愿意同这群匪徒扯上关系。
思及此,沈禾抬头望着季松,十分认真地开口:“叔叔,婚姻之事要听从父母安排。此事,恕我无可奉告。”
3. 第 3 章
“叔叔?!”
季松睁大了眼睛陡然起身,一字一顿地重复“叔叔”二字。
重复完后一阵哭笑不得,此外还带着点憋屈。
多新鲜呐,他好不容易看到位喜欢的姑娘,对方三言两语就给他抬了辈分?
季松怒而起身,沈禾惊了一惊,也缓缓站了起来。她迟疑着问他:“我哪里说错了话,惹得叔叔生气了?”
“……”
季松默默无言,沈禾心头反感更甚——
她叫一声叔叔,这人就一副气恼模样,那他方才问自己年龄多少、是否婚配,莫非不是想为小辈说亲,而是为老不尊?
“……叔叔,”沈禾再不愿与季松共处一室,正要开口告辞,季松已然开口:“没有。”
沈禾不明所以,季松好耐性地解释:“我没有生气。”
“你一路车马劳顿,昨天才得了闲,今天又去见侯爷,想必也累坏了,快回去歇息吧。”
沈禾拿不准季松的意思,只是点头应是:“那我就告辞了。”
说话间眉眼轻轻扬起,身体也不由自主地放松下来。
季松见她放松下来的表情又好气又好笑,只好也跟着应是:“好。你初来乍到,不熟悉这里的路,我让怀义送你回去。”
闻言沈禾微微笑了:“多谢叔叔。”
季松唤一声怀义,见季怀义引着沈禾出去了,方才回了自己院子。
季松不傻。方才沈禾望着他面容,又称呼他为叔叔,眼中的戒备与反感无论如何也遮不住,一眼可知她认错了他的年纪。
这倒也不能怪沈禾。谁家少年不到二十就留胡子?人家认错了也情有可原。
何况他昨天才打劫了她们父女。虽说彼此都心照不宣地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但她也不可能心无芥蒂。
只要瞧一瞧她用力抿到发白的嘴唇,就知道她对他有多么不满。
他现在这副尊荣,与其强行留她下来惹她反感,倒不如先捯饬捯饬自己,起码让她知道自己与她是同龄人,免得平白惹她讨厌。
嘱咐季怀忠——也就是守在沈家一行人院子外的大双眼皮——一定要好好照顾沈禾后,季怀义脚步轻快地去拜见宁远侯,途中瞧见乌泱泱一堆人扒在季松院子的墙头上,活像吊着的一排腊肉。
季怀义心中好奇,扬声怒斥:“一个个扒在墙头做什么?没别的活儿干了?”
斥责入耳,扒在墙上的少年齐刷刷回头。见是季怀义,一个个笑着跳了下来。
有个机灵的少年说明原委:“九哥,季松他……”
少年不敢置信地咽了咽口水,在季怀义不耐烦的眼神中小声道:“剃头师傅刚出去,我们拉着他盘问了好久,确定季松把胡子给剃了。”
“……?!”
这回轮到季怀义吃惊了。他三两步跑到院门口,抬腿踢开紧闭的院门:“小五——”
“我还没死呢,嚎什么丧?”
季松整着衣袖迈下台阶,满脸不痛快地冲着墙头喊:“都给我滚!”
“现在走了既往不咎,要是被我抓到……”
外头噗通通一阵响,片刻后没了动静。
季怀义没理会季松的威胁,直勾勾地盯着他光洁白净的面孔。
是季松没错。脸型五官还是和以前一模一样,只是没了胡子,瞧着很不习惯。若非知道是他,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将他和那个胡子拉碴的匪徒联系到一起。
“送她回去了?”季松被看得浑身不自在,烦躁地捏捏眉心:“九哥,你又不是没见过,别看了。”
季侯爷五位亲子、十位义子,亲子义子各自排行,季怀义在义子中行九,比季松年长两岁,季松私底下叫他一声九哥。
季怀义有些失神。他口中喃喃:“真没了?”
“小五,这可是你留了整整一年的胡子……当年你无论如何也不肯刮的胡子啊。”
季松木着脸不言不语。
季怀义回过神大笑起来:“你是为了沈家那姑娘刮的胡子?”
季松垂眼应了一声。
季怀义笑得肚子疼。他捂着小腹打趣季松:“合着她说话,比你爹说话还管用?”
这话忒难听,活像季松是个有媳妇就忘了爹的白眼狼。季松为自己找补:“和她有什么关系?我不想留了而已。”
这话季松说着有点心虚。
季侯爷壮年时征战沙场,临老爱上了修身养性,留胡子穿道袍,预备做一位儒将。
做儒将免不得打理仪容,身边人的外貌也不能太磕碜。到最后别说人了,就连打猎时牵的老黑狗,都被摁着涮洗了三四遍。
洗澡那天老黑狗嚎得撕心裂肺,从汪汪一直嚎到呜呜,悲鸣声绕梁三日婉转不绝,听得人浑身直发毛,不知道的还以为季侯爷兔死狗烹,要杀了跑不动的老黑狗吃肉。
这么折腾了小半个月,季侯爷身边人个个干净体面,只除了他的小儿子季松。
季松不知道中了什么邪,一门心思要留胡子。
季侯爷不是古板迂腐的人。孩子要留胡子,他也不拦着,就是看不惯他留了一脸土匪样的络腮胡。
季侯爷好声好气地劝,要他稍微注意一下仪容,可季松梗着脖子就要留络腮胡,气得季侯爷操起拐棍教训不听话的小儿子,撩着道袍追着季松足足跑了一刻钟,最后扶着膝盖喘气放狠话:你个瘪犊子要做土匪?!
瘪犊子季松转身捅他爹的肺管子:我打劫的银子够你发两年军饷了,你说我是不是土匪?!
话音未落,季侯爷的拐棍就照着季松脑袋砸了过去。
季松干脆地一歪头,拐棍越过他头落在地上,咕噜噜滚出去好远。
最后也不知道季松说了什么,只知道那之后,季侯爷只当没看见他留了胡子。
“九哥,我这样,和之前不像吧?”
季松心中忐忑。他不在乎容貌,虽然有镜子,但平时也不怎么用;方才他在房屋里找了半天,好不容易才在墙角找到一只铜镜。
那铜镜是最普通的圆镜,只有巴掌大不说,上头还绿锈斑斑,一副寒酸模样。
拿起来一照,勉强能看出来镜中人头挺圆,至于眉眼鼻口,那是一点也分辨不出来。所以这会儿啊,季松还真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
但他知道,若是还和方才那样一副土匪样,去见沈禾也只是给彼此找不痛快。
季怀义闻言又打量着他。
甲字脸挺白净也挺秀气,眉眼浓烈却不显得粗犷,他还特意换了身衣裳,一眼看上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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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土匪,倒像个英气的书生。
季怀义站直身体认真询问:“喜欢她?”
“是。”
“收她做小?”
“娶她为妻。”
季松言语铿锵,季怀义笑笑:“不像土匪。我打包票,她绝对认不出你来。”
“那就好,”季松放下心来:“我要去看看她。”
季怀义抬眼望了望西沉的橙红落日,一语不发地跟在了季松身后。
沈禾一行人居住的院子并不远,院门口不见了大双眼皮季怀忠的身影。
季松有些诧异,抬腿进了院子,一抬眼看见位清瘦的中年人在院子里转着圈踱步。
见有人过来,中年人停住步子打招呼:“两位是……”
“这位是季侯爷的小儿子季松,特意来探望沈家小公子。”
沈叔讶然拱手:“原来是五公子。二位大驾光临,小人有失远迎,还望恕罪。”
“不用拘泥于虚礼,”季松抬手虚扶了一把:“沈家小公子呢?可是歇下了?”
“算是吧,”沈叔心思转了转:“我家小公子病了,恐怕不能见客。”
“……”
好嘛,刚才还好生生的人,离开不到两个时辰就病了,这是糊弄鬼呢?还是不想见他?
心怡的人不肯见自己,季松没了好脾气,语气也冷冲起来:“是吗?”
“既然病了,怎么不去请大夫?”
沈叔缓缓皱起眉头。
沈禾生的漂亮,秀骨清像明眸皓齿,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她是个女孩儿,他不会自负地认为这些人看不出沈禾是女儿身。
素昧平生的男人忽然关心起一个女人来,即便是傻子,也知道这人对姑娘有意。
沈叔心头担忧,回得却客气:“老奴代公子多谢五公子厚爱。方才已经托怀忠侍卫去请大夫了。”
难怪方才没看到季怀忠。只这一句话,季松就信了五分。
又想起沈禾怏怏的神色,与她紧紧抿着的苍白嘴唇。
那丫头身形很是瘦弱,又车马劳顿,不会真的病了吧?
这念头惊雷般闪过季松脑海。他想也不想地提步往屋中迈去——
却被沈叔拦住了去路。
沈叔身体结结实实地挡在门口,微笑着拽着季松的小臂:“五公子,我家公子正在养病,见不得人。”
“若是冲撞了彼此,反倒不好,您说呢?”
手臂被沈叔握得微微发疼,季松回过神来——
人家一个姑娘,他怎么能闯进去看她?
当下拧眉道:“怀义,去请张大夫来。”
不等季松说完,季怀义已转身离去。
季松复又解释:“府中人口众多,免不得有个头疼脑热,是以留了张大夫在府中看顾……他医术精湛,先生不必担心。”
“不知先生如何称呼?”
从没有称谓到被称作“先生”,沈叔当然知道这是因为沈禾的缘故。他松开了季松手臂,扬手请他离开屋门:“小人跟随老爷多年。公子若不嫌弃,就唤我一声沈叔。”
“大夫不来,我们干等着也是无用。我陪五公子在院中走走?”
季松望了眼紧闭的屋门,应了一声,心不在焉地四下走着。
4. 第 4 章
夜色一点点吞噬暮光,侍从举着竹竿,将点了蜡烛的灯笼升到屋檐下。
趁着灯光,沈叔眼角余光悄悄落到了季松身上——
一串碎银坠子挂在他腰间,随着他步伐明明暗暗地闪着光。
原来是打劫自己一行人的匪首。怪不得他认得沈禾。
两人不做声地在院子里散步,走到墙角时,一股浓烈到让人头疼的花香袭来。沈叔笑道:“这月季开得真好啊,娇艳欲滴的,一看就心里舒坦。”
辽东苦寒,许多娇贵的花花草草都活不下去,只有生命力顽强的月季活得热烈,是以许多院子里都种了月季。
不过季松本来就不爱花花草草,此时更没心思去赏花赏月,望着门口随口敷衍:“确实开的好,深秋了还开着。”
正巧季怀义带着张大夫进来,季松几步走过去,拽着张大夫的胳膊就往屋中走:“怎么来得这么慢……快来!”
张大夫被他拽得不住踉跄,沈叔目光落到了月季上。
月季径有三尺,其上花朵繁密硕大,只有一点——
花朵上的花瓣没了大半,还连在花萼上的几片花瓣也没精打采地打着卷儿。
分明一副破败模样。
季松竟然担心得连月季残败都没注意到,就这么轻易地被他给绕了进去……
沈叔心情越发沉重,转身跟到了屋中。
沈禾静静昏睡在床上,被子严严实实地压在身上。
离床三尺处,黄铜炭盆熊熊燃烧,碳块不时劈啪作响,可沈禾依旧冷得瑟瑟发抖。
投了凉水的毛巾搭在额上,沈禾脸颊依旧被高热灼烧得晕红。单薄如纸的面容上,她嘴唇毫无血色。红面白唇衬着漆黑的发,隐约带着股病态的妖异。
沈叔进来时,张大夫两指正搭在沈禾腕上诊脉。
季松凝神屏气站在一旁,眼睛紧紧盯着她细若芦苇的手腕。
太瘦了。
瘦到……一副薄命相。
张大夫收回了手指,坐到桌前提笔写方子。
抓药的事照旧交给了季怀义,张大夫季怀义双双离去,沈叔客客气气地请季松出去:“今日多谢五公子出手相助。只是我家公子昏迷不醒,该好生静养才是,还请五公子与我一同出去。”
季松自然应允。
屋外繁星灿灿,夜风寒凉。
冷风吹得季松冷静下来。他转头问沈叔:“她身边,就没有个丫头跟着?”
季松这话明明白白——出门在外,难免有点头疼脑热。沈禾是个女孩子,遇事也该由女人去照顾。
此番她病到昏迷不醒,身边却连一个侍奉的丫头都没有,到底有许多的不方便。
沈叔沉沉叹气:“本来有个丫头跟着,可惜那丫头也是头一次来辽东,没扛住染了风寒,病到站不起来。”
“老爷没办法,只得将她安置在朋友家中,留了银两延医问药,只等她病好了,再跟着朋友回京城。”
那人生病是意外之灾,但沈叔叹息的并非是由此带来的不便,而是季松的话。
现如今,他一丝遮掩都没有,如此直白地发问,真不知道是祸是福。
季松也有些惆怅。
宁远侯府就是个和尚庙,里头全是老老少少的男人。他爹平生最嫌弃男人娇气,莫说他们了,就连他爹,大名鼎鼎的宁远侯,身边也没个丫鬟伺候着。
府里也不是没有女眷,但都是些做饭洗衣的婆子。这些婆子身板比男人壮、嗓门比男人粗,真要是动起手来,谁输谁赢还说不定呢。
想了想,季松无奈道:“等下我去厨房找几个婆子过来,虽然有些粗手粗脚,但多少能帮她换件衣裳。”
方才季松看得清清楚楚,沈禾虽然瑟瑟发抖,头发却被冷汗粘在脸颊上,想来衣裳也被汗湿透了。湿衣穿着不好,她病得人事不省,更衣之事,还是要别人去做。
沈叔没料到季松还有如此细致的一面,讶异着答应,又和声央求:“我家姑娘的身份……还请五公子帮忙保密。”
季松答得认真:“沈叔请放心。”
沈叔不由头疼起来——季松这一副熟稔的模样又是哪般?
夜风吹过灯笼,纸糊的竹灯笼不住摇晃,烛光也忽明忽暗,仿佛下一刻就要熄灭。
就像卧病在床的沈禾一样。
季松忍了又忍,终究还是开口询问:“沈姑娘她……身体很弱?”
沈叔沉默片刻,将利害权衡了个遍,终于低声道:“姑娘出生时只有八个月,没满月就发了高热,险些夭折。”
“所幸沈家还算殷实,老爷四处访问名医,不知道花了多少钱、吃了多少药,姑娘才平平安安活到了十五岁。”
“这些年老爷四处行商,一则为了补贴家用,二则也在四处搜罗药材,以备不时之需。”
“不过,一直都有大夫说姑娘注定早夭,前年还有大夫活不过二十岁。老爷素来好脾性,可听了这话,撸起袖子把人打了出去。”
“如今……”
之后的话被叹息取代,季松眼睛转向屋子,心头涌起阵阵怜惜,与焚心灼骨的怒火——
真是报应啊,人家宁愿违心地诅咒自家姑娘早亡,也不愿意让自家姑娘和他扯上一丝一毫的干系。
季松不怀疑沈禾体弱,也不觉得沈禾是早产儿这事有什么作假的必要。
沈禾那副身体就是体弱的力证。
但说沈禾活不过二十岁,季松是一个字都不相信。
原因也很简单:倘若沈禾真是那么个病怏怏、不知道哪天就没命的美人灯,沈父能带着沈禾来辽东行商?
不说辽东地处边陲、气候酷烈,单说舟车劳顿又是何等的辛苦。寻常人长途跋涉还要休养许久,何况沈禾这么个瘦弱的姑娘。
既然沈父肯带自己的宝贝女儿出来长见识,沈禾身体就绝对不会糟糕到命不久矣的地步。
不过沈叔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季松再恬不知耻,也不能厚着脸皮赖在这里,何况他还得去厨房找几个婆子过来。
思及此,季松拱了拱手,沈叔连忙拱手还礼:“五公子这是何意?”
“我不瞒您,”季松缓缓站直了身体,心头叛逆因着沈叔的避嫌越发强烈,三分好感说出了十分的情意:“我与沈姑娘一见如故,只想好好地爱护她。”
“今日沈姑娘病着,男女有别,我不好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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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照顾她,只好劳烦沈叔多多看顾着些。”
“倘若有什么需要的药材、什么想吃的补品,沈叔只管告诉我。再怎么着,爹也在辽东经营了几十年,此处的风物人情,我比几位熟悉。”
“旁的我或许帮不上忙,但在辽东,只要辽东有、只要我想要,就绝没有我拿不到手的东西。”
“沈叔千万不要客气,需要什么尽管直说,也好让我尽一尽地主之谊。”
沈长生带着一身酒气回了院子,草草擦了手脸就进了女儿的屋子。
见一个比自己还高大健壮的婆子拧了毛巾搭在沈禾头上,沈长生道一声谢,客客气气地把对方请了出去,两指搭在了沈禾腕上——
久病成医,久病之人的家眷也一样。家里有这么一位体弱多病的女儿,沈长生多多少少懂一些医术。
察觉到女儿脉象平稳,跳动的力度也与平常无异后,沈长生略略放下心来,打了毛巾替女儿擦着手掌小臂。
沈禾照旧沉沉睡着,神态也安详。
沈长生爱怜地摸了摸女儿的额头,转身到了沈叔房中。
沈叔掀起杯子倒了茶,沈长生却没有喝茶的心思:“苗苗屋中妇人,也是季松送来的?”
苗苗正是沈禾的小名。
沈长生与宁远侯这场酒喝的酣畅淋漓又暗藏玄机,结束后匆忙往回赶,途中仆从已经将女儿生病、季松去请大夫的事情告诉了他。
方才见了妇人,沈长生一瞬间就懂了这是谁的手笔。
沈叔沉吟片刻:“是。季松正是昨日打劫咱们的匪首。”
“下午姑娘去拜见宁远侯,季松似乎也在那里……”
沈长生惊得张大了眼睛:“竟然是他……怪不得……”
回想起下午的场景,沈长生心头烦躁更甚,恰巧蜡烛爆了个灯花,沈长生拿起剪刀,咔嚓一声,将长长的烛芯剪了下来。
烛芯落在蜡烛上,烛火猛地一亮,又渐渐恢复如常。
因着饮过酒,沈长生声音有些哑。他问:“你说,季松那兔崽子是见色起意,还是图谋财物?”
权贵人家强娶富商女儿、在陪嫁上狠狠敲一笔的例子比比皆是。季松先是打劫,如今又如此上心,由不得沈长生不多想。
至于见色起意……
并非沈长生自夸,他这个女儿着实漂亮得过分,漂亮到……女儿的婚事被大哥当做了筹码,要将她高嫁联姻。
此番外出,他几番勒令女儿涂黑脸颊。
没想到还是被人注意到了。
沈叔声音也低沉起来:“我试探过了,季松确实对姑娘上心。倘若只是图财,他不至于做到如此地步。”
“苗苗貌美是真,季松见色起意也说得过去;但宁远侯位高权重,倘若季松真是好色之徒,也不至于找不到美人。”
“何况,季松虽然声名狼藉,但并无好色的传闻。”
沈长生放下剪刀,沉沉叹气。
他自然知道这个理。比起图财图色,恐怕是沈禾今日临危不惧,当着宁远侯的面舌灿莲花,落落大方才识出众的样子招人待见,所以季松动了心思。
这却是沈长生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
5. 第 5 章
倘若季松求财,沈长生多花些钱、破财免灾就是;即便季松渔色,他送上几位佳人也没什么难度;可若是季松对沈禾动了心,事情便棘手起来——
齐大非偶。
商女嫁入侯府,外表看着风光,可其中滋味,想也知道不好受。
偏偏辽东布政使与沈长生兄长同一年金榜题名,连带着与沈长生也有些交情;他官邸又离此处不远,宁远侯便有意多留沈长生住几天,说让几人见个面。
沈长生本无意逗留,可此番沈禾生了病,免不得要耽误几天。未来几天,他恐怕还有些饭局要参加。
如是想着,沈长生沉声吩咐:“这几日我有些事情,未必能看顾苗苗;你替我多照看着些,务必要提醒苗苗当心季松,别让苗苗被那混蛋骗了!”
“老爷多虑了,”沈叔笑着应答:“姑娘向来心思玲珑,绝不会被人三言两语就诓骗了;何况老爷早就为姑娘定下了一桩好姻缘,姑爷才高八斗,外貌品行都好,更受过姑娘的恩,对姑娘倾心相许。”
“有这么一位未婚夫,姑娘怎么会被那混小子给骗了?”
想起自己为女儿定下的才貌仙郎,沈长生心中稍微快意了些——
等回了京城,他立刻为女儿操办婚事,免得夜长梦多,横生枝节。
莫说是季松,就算是血浓于水的兄长,也决不能毁了女儿后半生的幸福!
沈禾一觉睡到了日上三竿。醒来后身上还是有些无力,但好在并不难受。
洗漱完了吃点东西,沈叔也接到了消息。恰巧今日艳阳高照,沈叔便让沈禾出来晒太阳。
沈禾欣然应允——她向来有手脚冰凉的毛病,大夫常嘱咐她勤些晒太阳。何况沈叔特意提起,想来是要看看她的身体是否好转了。
这院子不比沈禾家中,没有配套的石桌石凳,只有两只从屋子里搬出来的圈椅孤零零地立在院子里。
落座后,沈叔细细打量着沈禾,见她气色不错,方才笑了:“姑娘快些养病,等你养好了身体,咱们立刻回京。”
“嗯。”沈禾含笑撒娇:“不过,我都病了,爹爹怎么还是不来看我?”
“昨夜老爷就去探望姑娘了,不过姑娘睡着,并不知道此事;今日此处的王布政使到了,季侯爷很是开心,叫了老爷去作陪。”
“王布政使……”沈禾想起昨日季侯爷的话——此处布政使与令兄是同年。又琢磨着他的姓,不由开口询问:“是王祜王伯伯吗?”
“正是此人,”沈叔也带了笑:“有王布政使在,再也没人能打劫咱们了。”
想着前几日的经历,沈禾不由苦笑。
又听见沈叔的声音:“姑娘认得五公子吗?”
“五公子?”沈禾诧异抬头:“是季侯爷的小儿子?那个声名在外的纨绔?”
沈叔说是,又皱起眉头叮嘱:“姑娘,五公子对你有些意思,你避着点他。”
沈禾一头雾水,沈叔又道:“昨日,五公子帮着请了大夫。屋中的那几个婆子,也是他送过来照顾姑娘的。”
沈禾吃了一惊,她还以为那些婆子是父亲找来的呢。不过沈禾依旧不知道这位五公子是谁,只是连连点头:“原来是他帮了咱们啊。”
想了想,沈禾又笑了:“沈叔,我现在没事了,您快去忙自己的事情吧。”
沈叔也笑:“我能有什么事情?”
“去找礼物啊,”沈禾苦笑:“那大氅本来是要给大伯做赔罪礼物的,结果送给了宁远侯,咱们还得再去搜罗礼物……”
“无妨。大爷与老爷血脉相连,定然不会真的生老爷的气。”
话虽如此,沈叔却站起身来:“姑娘好好歇着,我去处理些杂事。”
沈禾笑着起身相送。
等到沈叔的身影消失后,沈禾面上的笑容完完全全地消失了。
大伯与父亲虽然血脉相连,但并非一母同胞;何况……伯父与父亲起了分歧,闹得很是不快。
因为她的婚事。
沈禾生的漂亮,伯父想让她高嫁联姻,好巩固权势;父亲却爱惜着自己的女儿,为她选了寒门才子,给她铺了一条康庄坦途。
她未婚夫才高八斗,日后金榜题名,想来不成问题。也因此,她伯父一开始倒也没有异议。
只是才子如金,人皆识之。
伯父的女儿也看上了未婚夫,伯父舐犊情深,几次向父亲施压。
父亲自然不从。之前闹得不欢而散,此番才寻了貂氅做赔罪礼物。
沈禾未婚夫确实品貌皆端,才高八斗,未来金榜题名不是难事,只是……
沈禾等不起。
她生来不足,自小一副病怏怏的身体,吃药倒比吃饭多,几次命悬一线,全靠父亲用各色药材才吊住了一条命。
去年她又病重,大夫说她活不过二十岁,气得父亲将人打了出去。
可沈禾清楚,她确实是个短寿的命。
即便她嫁了未婚夫、活过二十,而她未婚夫也确实才高八斗、金榜题名,可距离未婚夫大权在握,少说还要一二十年。
这一二十年里,倘若伯父发难,父亲如何招架?
何况人走茶凉,倘若沈禾死在未婚夫显贵之前,他还会照拂自己的家人么?
临行前堂姐郑重承诺的面容犹在眼前,她的承诺也字字句句响在耳畔,更不必说素来高傲霸道的堂姐与自己推心置腹的一番谈话——
那谈话名为权衡利弊、实则暗藏威胁……
骨肉血亲尚且如此,匡论所谓夫妻。
是非利害想了个遍,沈禾回屋带上自己珍重保存的礼物,再次走到季怀忠面前:“劳烦侍卫带我去见五公子。”
季怀忠瞧着沈禾直发愣,反应过来后欣喜若狂:“好好好,我这就带姑娘去见五哥。”
昨天季松突然剃胡子的事都在宁远侯府传疯了。虽然旁人不明白其中的缘故,但季怀忠身为宁远侯的义子,多少知道点内幕——
听说是为了个姑娘。
好巧不巧,昨日白天季怀义特意叮嘱他好生照顾沈禾,晚上季松又亲自请了大夫过来。
略一琢磨,季怀忠就知道这姑娘是谁了。
说不定日后就得喊嫂子了,季怀忠当然不敢怠慢,当下兴高采烈地在前面带路,还不忘替季松说好话,说季松对她如何如何上心。
季怀忠在前面兴高采烈地讲,沈禾在后面百无聊赖地听。
虽然不知道这位五公子是谁,但听沈叔和季怀忠的话,他似乎对自己很有些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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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昧平生的人忽然对自己有了好感……想也知道他是见色起意。
还是这张脸惹的祸啊,沈禾心头哀叹之余,又浮现出几分鄙夷。
沈禾有个坏毛病:她最看不上见色起意的人。
既然对方见色起意,沈禾利用他,倒也不会太过愧疚。
正想着,季怀忠忽然吼了一嗓子:“五哥,我带人看你来了!”
说着破门而入。
书桌前,季松正襟危坐低头看书,闻言头都没抬:“出去。”
“五哥,”季怀忠满脸看好戏的笑:“你看看谁来了?”
季松只当没听到,看完一页书后,信手又翻了一页。
季怀忠脸上有点挂不住,咳嗽一声清清嗓子:“沈姑娘,既然五哥忙着看书,那对不住,咱们还是回去吧。”
“嗯,”季松再一次开了金口:“赶紧滚,别耽误我看书。”
季怀忠有点挫败:“五哥你抬头看一眼啊,沈姑娘真来了。”
带着嫂子来看五哥,这是多风光的事,回头还不得眼红死那帮兄弟?
可季松不抬头,他做这事还有什么意思啊。
季松一点不信。昨天晚上沈禾病成什么样子,他可是亲眼所见。这会儿沈禾应该躺在床上养病,怎么会来看他?
肯定是季怀忠这小子来捉弄他。
这念头一闪而过,季松又翻了一页书。
季怀忠面子上挂不住了,求救般望着沈禾:“沈姑娘,你好歹说句话啊?!”
季松照样没反应。
沈禾却回过神来——
自打进了屋子,沈禾一双眼就粘在了季松身上,务必要认出这人是谁。
可她看了许久,也没看出个子丑寅卯来。恰好季怀忠提到她,沈禾顺势开口:“昨日五公子出手相助,我特来道谢。”
只一句话,季松陡然抬起头来,满面惊诧。
沈禾笑着又道:“不想五公子今日不太方便。打扰了公子读书,我心中惭愧,改日再来拜访,今日便先回去了。”
“方便,”右手摸索着将书签放入书中,左手合上书又抚平书皮,季松起身做了个邀请的手势:“姑娘坐。”
“不是病着吗,怎么不好好养病,反倒过来见我?”
沈禾抿唇笑:“多谢公子厚爱,我身体好多了。”
“听说昨夜的大夫还是公子请来的,我……”
后头的话,沈禾没说出来,因为季怀忠满脸的暧昧,目光不断在自己与季松面上流连。
季松也意识到了这件事:“怀忠,你去问问怀义,我要的东西找到了没?”
“什么东西?”季怀忠半信半疑:“五哥你不是骗我吧?”
“怎么会?”季松笑笑:“什么东西,我现在不方便告诉你,你见了怀义就知道了。”
“快去,我急着用。”
季怀忠哦了一声,称是离去。
哄走了没眼色的季怀忠,季松心情大好,转眼看见沈禾满面沉思。
察觉到季松的目光,沈禾十分善解人意地告辞:“既然公子有要事,那我就不打扰公子了。”
“……”季松不由失笑:“……骗他的,我没什么事,不过看点闲书解闷。”
6. 第 6 章
说话间,季松认真审视着沈禾的面容。
面色还是有些苍白,但嘴唇有了些血色。她照旧是男儿装扮,不过没有涂黑面容,也卸去了戒备,整个人温软明媚了许多。
季松望着沈禾,沈禾也回望着季松。
季松面容不独俊朗,而且十分的坚毅正气。非要说的话,这是一张随扈开道的脸,就该锦衣佩刀地跟在皇帝身边,如是才能彰显皇家的威严与气度。
也因此,沈禾越看越觉得郁闷——
不应该啊,季松长成这样,要是见过,她怎么会一点印象也没有?
沈禾越看越苦恼,不由皱起了眉头。
季松渐渐放下了心。
还好,看她神情,似乎没认出他就是之前胡子拉碴的匪首。
虽然懊恼给她留下的第一印象很糟糕,但好在自己改头换面,又帮她延医问药,想来她心中的芥蒂会消弭许多。
思及此,季松微笑着打趣:“姑娘记不得我了?我们昨日才见过。”
沈禾越发苦恼,下意识地接住话茬:“我也觉得公子有些面熟……”
季松既然肯帮她,那么两人一定见过;只是究竟何时见过呢?
沈禾唯恐季松问她一句“哪里面熟”,连忙打量他身形,试图从中找到一些端倪来。
却忽然被他腰间挂饰刺伤了眼——
镶嵌着绿松石的银坠子挂在他腰间,越发显得他腰身精瘦。
沈禾如梦初醒,惊得睁大了眼睛:“你、你是——”
竟然是前几日的匪首!
“认出我了?”见她面上只有震惊、没有一丝一毫的嫌恶,季松心情大好,忍不住又打趣她:“没被我吓到吧?”
沈禾摇了摇头,面色已然平静下来:“久闻公子大名,今日得以一晤,我受宠若惊,有些失态,还请公子见谅。”
季松便笑不出来了。
季松之名,不说臭名昭著,也是声名狼藉。
显然沈禾也想到了这一点,面上渐渐浮起几分尴尬来——
季松纨绔得毫无新意。
宁远侯名震天下,平生最得意的事情不是得以封侯,而是在封侯不久后的天命之年添了个儿子。
更令他得意的是,这孩子打小就聪明得不像话。
宁远侯引他为傲,日常对他很是娇惯,却也用心地培养他,四处寻了名师教导他,还特地向老师们保证:倘若这孩子犯了错,不必顾忌他的颜面,狠狠责罚这孩子便是。
也因此,在无数名师的指导下,这孩子文武双全,偏生又老成持重、宛若成人,满京城的勋贵们看着他忍不住地老泪横流、扼腕叹息,恨不得把自己崽子换成宁远侯家的小儿子。
彼时逢年过节,勋贵们互相聚会走动,回家后那群公子王孙便免不了一顿打,据说勋贵们揍人时只有一句话——你怎么就不能和宁远侯家的小五学学?
截止到十岁,季松都是别人家的孩子,是全京城勋贵子弟的噩梦。不过很快,季松就成了全京城勋贵叹息的负面典型——
季松四岁时没了母亲,父亲又常年在外,公务繁忙,渐渐放松了对他的看顾。等宁远侯回京述职时,猛然发现自己引以为傲的小儿子已经被人带成了彻头彻尾的纨绔子弟。
宁远侯没难过太久,因为难过很快被愤怒所取代——
小儿子确实聪明,即便做了纨绔,他也是纨绔堆儿里的头目,让人听见姓名就忍不住摇头的主。
什么把成国公的小儿子丢在陷阱里、他带着一堆人听对方哭了整整一个时辰啊;什么和安远侯的小儿子打赌,结果设套脱了他的裤子,让他光着屁股走了二里路啊;什么在成阳侯的小孙子纳妾时在外头放鞭炮,害得他差点不能人道啊……等等等等,不胜枚举。
隔三差五就有勋贵来告状,宁远侯气不可遏,做家法的藤条都快被他挥舞出火星子了,小儿子也被打得好几个月卧床不起。
可他能下床后,又开始祸害公子王孙了。
宁远侯没办法,直接把他带到了辽东。
宁远侯的意思是,把儿子带在身边管教,即便不能让他迷途知返,也能稍微控制下局面,免得他惹到不该惹的人、害得全家销户。
太上皇复位的第三年,季松被父亲带到了辽东,那年他十三岁。
两年后,十三岁的沈禾跟随父亲来到了京城。她虽然没有目睹季松闹腾的盛景,但也耳闻过季松的斑斑劣迹。
到辽东后的季松确实不再祸害公子王孙了——主要是辽东也没公子王孙给他祸害。
但他也彻彻底底地放飞自我了,一年倒有三百天在外头寻欢取乐。
不过嘛,季家是将门世家,季侯爷唯恐家中子嗣沾了女色、废了身子,为此立下了严苛的家法,严禁家中子嗣渔色,违者赶出家门,任其自生自灭。
有这么一条铁律在,季松倒是不近女色。
但什么聚众闹事、赌钱打架、走狗斗鸡……季松是行家里的行家。
想起自己的风评,季松也头疼起来——
如果他说他纨绔是为了自保,她会信么?
前些年忠国公因着拥立之功权倾一时。权力迷人心,他没少做权钱交易的事情,朝中有人想要升官,便奉上钱货拜入他门下,一时间朝野有“朱三千,龙八百”的说法。其中朱指皇帝,龙指忠国公。其权势煊赫,可见一斑。
彼时季松虽然只有十一二岁,但敏锐地察觉到忠国公势必惹来灭门之灾。
忠国公与宁远侯很有些龃龉过节,季松自然不会去提醒他,反倒很想看他自食恶果。
只是忠国公也是边将出身,他嚣张跋扈,皇帝自然会对边将起了忌惮之心。
季松没办法,只好污名自保。
正巧勋贵子弟全是纨绔废物,季松顺势而为,假装被带坏,后来更是顺利地被父亲带到了辽东。
季松离开京城的第二年,忠国公造了先帝万岁爷的反,身死名灭,家族尽没。
不过,季松虽然免去了先帝的猜忌,却坐实了纨绔的名头,以至于心悦的姑娘浑身抗拒恐惧,让他叫苦不迭。
“我此番来,是为了向公子道谢。”
沈禾率先打破了沉默。说话间她走到季松面前,从袖中掏出一只小小的盒子放在书桌上,又将盒子推到季松面前:“这份薄礼,还请五公子收下。”
盒子被推到季松面前时,他手指抵住盒子:“你我之间,何须如此?”
季松言语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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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带着几分无奈,听得沈禾心头一跳——
他果然对自己有意!
两人手指同时抵在盒子上,相距不足一寸,沈禾慌忙收回手指,侧身不去看季松:“五公子说什么话,你我素昧平生,我自当知恩图报——”
“今日是你我第三次见面,或许——”
或许是第四次,如果算上她昏迷不醒的那次。
只是沈禾浑身抗拒,季松只得收回喉头的话。他笑笑:“既然要道谢,那就坐下来好好谢。”
说着将身后的椅子拉到她身侧,声音又轻柔了几分:“你身子弱,别逞强。”
沈禾却没有坐。她抿嘴轻笑,又抬头看他:“我坐了,你怎么坐?”
“他们常来胡闹。我嫌他们闹腾,就没有准备多余的桌椅,不曾想今日怠慢了贵客。”季松笑笑,复又开口:“你坐。我没你那么娇气,站着也无碍。”
沈禾沉默着。她心跳如雷,并非因为季松几乎挑明的爱意,而是因为他房屋的装饰——
季松屋子简陋得有些寒酸。但这屋子里居然有四只书架,上头满满当当地放满了书。
书架以外,屋中只有一桌一椅,似乎并没有待客的意思。
“你不想他们打扰你读书?”
想了想,沈禾抬头望向季松的眼睛:“你……关于你的那些传闻……”
“传闻不可尽信。有些事情,我没有做过。”
季松回答得干脆,沈禾却迟疑了许久。她轻声问:“你……你在自污,对不对?”
闻言季松粲然一笑:“嘘,你知道就好,千万不要外传。”
说话间,他食指竖起,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偏偏满眼都是喜悦。
他就知道,这么聪明的姑娘,一定能看出他的伪装!
沈禾眉头越皱越紧,忽然说不准自己这趟拜访是祸是福。
沈禾并不怀疑季松的话。她此番造访并没有送上拜帖,完全是随性而来,季松根本不知道她今天要来,更不会提前做准备。
何况……
沈禾面容低垂,眼睛落到书桌上。
书籍被合上,封皮上的书名十分清晰,是《旧唐书》;书中夹着一只红木书签,书签是最朴素的长方形片状,四角磨得圆润,闪着混浊的光。
书籍不远处放着笔墨与砚台,一眼可见不是什么珍贵的文房之物,但砚台里有墨水,毛笔笔头也湿润着,只是笔毛有些毛躁,似乎刚刚写过字。
桩桩件件,都表明房间的主人是爱书之人,日常读书很是认真,绝非传闻中不通诗书的纨绔。
倘若他污名自保,韬光养晦,那么他绝非头脑空空的蠢货,她的小手段,他究竟会不会看出来?
只是……
只是堂姐的威胁言犹在耳,父亲促成婚事的决心也不可动摇,若无外力,她该怎样退婚?
沈禾慌得出了一身热汗,就连鼻头都沁出了细碎的汗珠,正茫然无措,忽然听到季松的声音:“不舒服?需不需要请大夫?”
一抬头,季松焦急的面容映入眼帘。他长而浓的剑眉紧紧皱起,因紧张而微微弯曲了背。
沈禾沉默着摇了摇头,想了想开口解释道:“不碍事,五公子莫要担心。”
7. 第 7 章
季松并不信她的话:“被我吓着了?”
沈禾笑着摇头。
虽然真相如此,她却并不打算让他知道。
沈禾信手打开盒子,又将盒子推到了季松手边:“公子坦诚以待,我再虚与委蛇,反倒是不合适。既然如此,我也开诚布公地表明来意——”
沈禾紧紧盯着季松的眼睛,他也回望着她:“你说,我听着。”
“请放过父亲……”
沈禾低声哀求:“宁远侯缺少粮饷,想要父亲助饷,我不敢阻拦;只是父亲也是老实本分的人,我不忍他辛苦一番后反倒要亏钱……”
“这几颗珍珠,虽然不是什么珍贵的东西,但却是我全部的私房。”
“五公子此番相助,这些珍珠就当做我的谢礼,公子莫要再为难我爹爹,好不好?”
“……”
季松一时间无言以对。
好嘛,她把他的善意当成了敲诈勒索。
偏偏他还不能反驳。短短三天之内,他们父子抢劫勒索了他们父女两次,对方这样想简直再正常不过。
“……很漂亮的珍珠。”季松努力想要移开话茬,抬手拿起盒子细细端详,复又望着她,“你喜欢珍珠?”
“也不算喜欢,”沈禾低声嗫嚅:“看着漂亮,就收起来了……”
沈禾声音很低,带着不舍与尴尬,季松便笑了。
盒子里是五颗泪珠状的珍珠,每颗都有小指头大小,莹润生辉,安安静静地躺在绒布上。
主人应当很爱惜这些珍珠,就连底下的绒布都精心挑选,深蓝的绒布与朱红木盒相得益彰,乳白色的珍珠安安静静地放在其中,恬静柔美得像深海上的月辉。
“你安心养病。你父亲送上来的财物,我自然会全数奉还,一毫一厘都不会少。”
季松合上盒子,一手抓起她的手,另一首将盒子轻轻放在她手中:“既然喜欢,那就留着自己用。我一个男人,要这东西有什么用处?”
盒子被放入掌心,季松的手安抚性地轻拍了两下:“好好养病,别的事情都不用担心,我在呢,我保证没人能欺负你们。”
沈禾陡然收回了手,盒子咔哒一声掉落在地,珍珠四下滚散,她被吓得后退几步,不敢置信地愣愣望着季松:“你……”
“如你所见,我心悦于你。”季松无奈地笑:“我再贪婪再狡诈,也不至于欺负自己心爱的姑娘。”
“现在可以放心了吧?”
“快些回去养病,别让我担心。”
沈禾沉默着又后退了几步。
即便早知道季松对自己有意,他的言行举止还是超出了自己的预料。
这人怎么能如此干脆地示爱……
沈禾厌恶于他的孟浪轻佻,却不得不承认,他如此反应,给了她设下圈套的底气。
如是想着,沈禾瞥了一眼方才被他握住的手,缓缓将那只手背到了身后。
沈禾眉头紧锁,许久后才轻声开口:“五公子,我订婚了。”
“今日之事,我只当没发生过,还请公子自重。”
“订婚了?!”
季松眉心一跳,下意识认为她在骗自己。
一定是托词。她不想和自己扯上关系,所以用婚约来搪塞自己。
情感先于理智做出了决断,先射箭再画靶子地替自己周全,偏偏理智执着地跟了上来,告诉季松她所言非虚——
女子清白何其重要?哪有人会用婚约来拒绝他人?
若非他情不自禁地握了她的手,想必她绝不会说出此事来。
可她怎么就定下了婚约?!
烦躁如春草肆生,迅速攀满心田,几要将理智吞噬殆尽。
季松勉力留出几分清明,不甘心地再次确认:“你当真订婚了?!”
即便百般努力,他声音还是冷厉异常。
沈禾心中狂喜,眉头却越发紧皱。她眉头轻蹙哀哀开口:“公子觉得,女子会用自己的婚事来开玩笑吗?”
当然不会。
偏偏这是季松最不想承认的事情——
他一见倾心的姑娘、玲珑心窍的姑娘、看穿他自污本质的姑娘,怎么偏偏是旁人的未婚妻?!
如此佳人,倘若错过,更要他到何处去寻?
“他是谁?”
见沈禾满面紧张,季松勉强笑着解释:“说不定,我认得他。”
如是说着,季松的手却紧握成拳。
沈禾垂眼一笑。
自说出婚约的那一刻起,沈禾就直勾勾地盯着季松,唯恐错过他一丝一毫的神情。
眼见季松浑身不悦,沈禾底气更足:“五公子应当不认得他。他同我一样,都是苏州人士,不过他一直在苏州读书,从没有到过京城,五公子应该没有见过他。”
“那你们应当许久没有见过了,”季松心思百转——既然那人从没有离开过苏州,那么自打沈禾到了京城,两人应当许久未见,想来也不会有什么感情。
既然没有感情,与其做一对怨偶,倒不如退了婚,成全他和沈禾这一对鸳鸯。
这般,季松自然会好生谢他;当然,倘若这人执迷不悟……他自然也有的是办法让他答应。
思及此,季松两手扶住沈禾手臂,惊得她不住向后仰着身子:“五公子,你松手——”
“要我松手,你先告诉我,你喜不喜欢他?”
“我……”
沈禾一时语塞,无论是出于女儿家的矜持,还是出于给季松下套的考虑,她都不能将喜欢二字宣之于口。
想了想,沈禾恶狠狠地推开季松的手,别过脸冷冰冰地开口:“此事与公子无关!”
季松便笑了。
倘若沈禾喜欢他,日后他们伉俪情深,他即便再不愿意,也会如她所愿,只当今日之事没有发生过。
但她既然不肯说那句喜欢,那他就还有机会。
虽然,此事应当只是她女儿家的羞涩矜持在作祟。
喜悦之外,季松不由觉出几分奇怪来。但喜悦当头,季松只是笑:“好,与我无关。”
说话间,季松声音又轻柔了几分:“你快些回去歇着。我保证,今日之事,绝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
沈禾望他最后一眼,一语不发地转身离开。
却在走出屋门的那一刻,借着抬脚迈出屋门的由头,恍若无意地回头看了一眼。
刚好撞进季松深邃的眼眸。
沈禾似乎没想到他会望着他的背影。四目相对之下,沈禾立刻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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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神,急忙转身离开,不巧额头碰到了门框上,疼得她惊呼出声眼泪涟涟。
“没事吧?!”
季松大步走来,沈禾连忙拒绝:“别过来!”
沈禾那一下撞得结结实实,好不容易才缓过来,下意识要季松停下脚步。
季松果然停下脚步。他眉头紧锁,试探着问:“你真的没事吧?”
她生来不足,体型瘦削,兼之车马劳顿,如今又磕了头……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事。
“我没事,”沈禾唯恐他追上来,连忙回答:“再过几天,我就要回家了。”
“男女有别,我不敢再来拜访公子,还请公子也怜惜些我,让我好生养病,莫要因为无谓的事情扰乱心绪。”
言罢不等季松回话,沈禾迅速离开。
徒留季松站在原地,一次次回味她的话。
她字字句句都是拒绝,偏偏仗着出门转弯的功夫,特意回头望他一眼。
还有那句扰乱心绪。
季松闭了闭眼。
她分明对他有意……
季松失笑,想着要去找那位王布政使去聊一聊,最起码要知道她未婚夫究竟是谁,忽然有什么东西跑到鞋底。
季松移开脚往下看,一颗泪珠状的乳白珍珠静静躺在地上。
辽东不比京城繁华,兼之气候苦寒,因此官署们离得并不远。是以,虽然季侯爷昨日才派人去请王祜,但今日王祜已经到了。
季松熟门熟路地到了王祜院子外——辽东土地不值钱,季侯爷这套宅院阔绰得很,专门给王祜备了一处院子——季松才进门就扬声道:“王叔,我看您老来了!”
“稀奇啊,你竟然没在外头撒欢儿?”王祜放下茶杯开玩笑:“怎么把胡子剃了?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还是我没睡醒?”
“王叔,您就别笑话我了,”季松苦笑着落座:“实不相瞒,我是害相思病了。”
“我因为谁害了相思病,王叔您也知道。”
王祜置之一笑。
他听说沈长生家的小儿子能言善辩,当时就知道那是谁了——
沈长生一子一女,女儿年长,到了成婚的年纪;可他儿子还小,如今才十来岁,论个头论口舌,都不可能落落大方。
因此沈长生这位“儿子”究竟是谁,也就呼之欲出了。
“来我这儿刺探情报了?”王祜笑笑:“想问什么,说吧。”
“我能有什么想问的?就想多了解她一点,随便什么都好。”
“了解谁啊?”王祜明知故问:“你打听人,也得让我知道她是谁吧?”
“沈先生的女儿。”季松一点不含糊:“我听说,王叔您和沈家两兄弟都有交情。”
“我平常做什么事,您也知道;我要是厚着脸皮去向沈先生打听,我怕人家把我打出来。所以,我只好来向您求助了。”
王祜哈哈大笑起来。宁远侯安排自己儿子假扮土匪去打劫,随后自己派人把被抢劫的商人们接回来,威逼利诱地逼迫他们掏钱,如此一鱼两吃地勒索商人,王祜自然知道。
只是宁远侯会做人,打劫来的钱人人有份,王祜也就不好多说什么。
眼见季松快坐不住了,王祜斟酌着开口:“你说沈家那病西施啊。”
8. 第 8 章
“病西施?!”
季松眉心折起。
只有叫错的姓名、没有叫错的绰号。倘若她绰号是病西施,那么她的身体状况……似乎真的不容乐观。
“是,我们管她叫病西施。”
“也不知道她怎么长的,十二三岁的小丫头,温婉恬静,依稀看得出倾城之姿。”
“要说沈长好——就是她伯父,工部左侍郎——沈长好的闺女也是聪明漂亮,在京城贵女堆儿里出了名的出挑,可一旦碰见她,就跟……”
王祜斟酌了好久,似乎要找一个不那么刻薄的词汇。可他“就跟”了半天也没能找出下文,最后一拍大腿:“你懂我意思吧?”
“懂懂懂,”季松一迭声地应,“王叔您接着说。”
王祜想说的,不过是什么萤火之比皓月、燕雀之比鸿鹄,简而言之都是废话,他也没心思听。
“西施可不光说她漂亮,还说她心思玲珑,美人解语嘛,”王祜说着叹息起来:“那丫头生来不足,还没学会吃饭呢,倒先学会了吃药。后来年纪大了,照旧见不得风,吃饭也有许多忌口,她只得在家里看书解闷。”
“你也知道,漂亮的女子本来就少,何况还通文知礼的,早在苏州时,她就被盯上了。”
“不是没人提亲,可每次都被沈长生给拒绝了,问就是她体弱多病,想多在家里养几年。”
“父母爱子,大家也都明白,就换了种说法:先成婚,圆房的事情往后推。毕竟有这么一位病西施做夫人,多少能让她夫君收收心。”
“别那副不屑一顾的表情,你当她怎么举家搬到京城来了?”
季松本来在嘲笑求亲之人痴心妄想,陡然听见这话,忽然觉出后怕来了:“有人强娶她?”
“……倒也算不上强娶,”王祜满脸的耐人寻味,其中又参杂了几分幸灾乐祸:“当年江苏巡抚替自家小儿子求婚,那叫一锲而不舍啊,吓得沈长生直接把家搬到了京城。”
王祜没说时间,季松无法确定那位江苏巡抚是谁,只得开口求助:“还请王叔细谈。”
“当时的江苏巡抚啊,”王祜止不住地笑:“他自己是探花,小儿子更是爱花之人,平日里出入秦楼楚馆,整天眠花宿柳、昼伏夜出,全不成个样子,害得父母头疼不已。”
“可偶然见了她,自此洗心革面重新做人,说自己想读书科举,只求能有佳人相伴。”
“江苏巡抚本来没当回事。他儿子房里女人不少,哪个不是佳人?当即一口回绝。”
“他儿子知道自己劣迹斑斑,父亲根本不信自己的话,倒也没有多谈,只是次日早早起身到了书院,言辞恳切地再三向夫子道歉。”
“夫子迫于他父亲的面子,只得原谅了他,但也没指望他真能认真读书。”
“不曾想他捧着诗书悬梁刺股,一月下来形销骨立,病得站都站不稳了,还不肯放下书卷,说只要能娶她,自己这辈子潜心科举,再不沾酒色恶习。”
“他爹娘又心疼又好气又好笑。疼的是儿子熬成这样,气的是自己软硬兼施不如那人一面,又开心于儿子痛改前非,当即也不说什么门第了,打听清楚是谁就提亲去了。”
“要么说父母爱子女、必为之计深远呢,苏州巡抚次日就带了聘礼去提亲,姿态要多低就有多低,说只要能玉成二人的婚事,他愿意让小儿子住在沈家,免得沈家人骨肉分离。”
“堂堂的二品巡抚,对着个商人低声下气的,沈长好都看不下去了,直接写信要弟弟答应——忘了说,当时的沈长好还只是五品的工部郎中。”
“可沈长生不乐意,硬生生给推了。”
“泥人还有三分脾性,何况是正二品的江苏巡抚?他当即甩袖回家,刚进门就瞧见儿子穿戴整齐,正预备着去拜见岳父岳母。”
“江苏巡抚气得破口大骂,他儿子也不吱声,垂着头默默挨骂。等他发完了脾气,又膝行着仰头哀求,说他以前太混账,沈长生不敢把女儿嫁给他,这是他的错,只求他爹别生气,等他道完了歉,兴许沈长生就回心转意了。”
“江苏巡抚气得鼻子都快歪了,手指戳着儿子额头骂了半天,最后夫人抹着眼泪出来了,说颜面还能重要过儿子?倘若能让儿子得偿所愿,丢些颜面又算什么?说着又骂他早年一门心思钻营仕途,从不关心儿子,硬生生耽误了儿子。”
“他没辙,只得又低声下气地去找沈长生,这回连成婚都不敢说了,只说先定亲,倘若过了三五年,他儿子还是那副不成器的样子,他自己退婚,绝不耽误沈家丫头。”
“为表诚意,他把江苏的按察使、布政使一并叫去做见证,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了。”
“可沈长生还是不同意,说自己闺女早就订婚了,是盛羽。”
“知道是盛羽,江苏巡抚闹了个脸红,只喝酒不说话,这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不过,江苏巡抚没脸去提亲,他儿子倒还是不依不饶,隔三差五地去打扰人家。沈长生唯恐女儿清誉受损,直接来京城投靠兄长去了。”
“即便如此,他还年年给人写信诉衷情呢。”
王祜说得唇焦舌燥,季松适时地递上一杯茶,笑里带着点轻蔑:“他也太没有自知之明了,人家姑娘都拒绝地这么明显了,他还死皮赖脸地追着不放。”
正在喝茶的王祜眉毛一挑,随手将茶盏放到了桌子上:“你就不想问问,这个盛羽是什么人?”
季松笑笑,有一搭没一搭地喝茶:“她未婚夫,估摸着是小门小户出来的,应该是个才子。”
王祜登时惊了:“你从谁嘴里套出来的话?”
“还用套话?”季松搁下茶盏:“那什么盛羽要是簪缨世家出来的,不至于江苏的巡抚、按察使、布政使都不知道这桩婚事,沈先生也没必要躲到京城来;既然小门小户,又能堵住江苏巡抚的嘴、让他闹个脸红,想来是位远近闻名的才子。王叔,您说是吧?”
“……”
王祜静默片刻,陡然大笑起来:“说得对,不愧是当年名满京城的季松。”
“可惜了,因着忠国公那事,你自污名节,如今声名狼藉,比江苏巡抚的公子还要臭名远扬。”
“你要是想娶她,且有得折腾呢。”
忽然猛地倾身,满眼的惋惜戏谑:“后悔么?”
季松只是笑,又垂眼喝茶,心里暗暗地忌惮着盛羽。
王祜并非庸才,四十来岁就与父亲配合默契。能让王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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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赞不绝口的才子,想来日后也能金榜题名,不说入阁拜相,也能稳稳当当地混个二三品退休。
她……竟然毫不迟疑地选择了他?在他声名狼藉的如今?
她是自己体弱,所以憧憬他这样身强体健的武人;还是别有所图,阴差阳错选中了他?
上次见面她温婉恬静,眼中波光流转、情意绵绵,他意海情天,理智几乎殆尽。可等她离开,他理智回笼,立刻觉察出不对劲儿来——
那是他第一次以这副形象示她。
换言之,他于她而言,不过是素昧平生的陌生人。
更别说打劫延医的恩恩怨怨。
她故意让他知道自己动心,是否别有所图?
倘若她别有所图,又是什么人逼她不得不出此下策?
“季松?!”
王祜声音陡然抬高,惊回了季松的思绪。他脸上挂着笑:“王叔,江苏巡抚的公子是怎么遇见她的?陪女眷上香?还是怎么回事?”
王祜颇有些不敢置信:“你当真不好奇盛羽是谁?”
季松愈发地混不吝:“我又不娶他,他什么样子,和我有什么关系?”
“……”
王祜被季松这不知羞耻的话噎住了,回神后哭笑不得地开口:“沈家丫头自幼多病,久病成医;沈家又开着药铺,想着为家人积阴骘,沈长生每月都义诊施药,那丫头干脆给女人孩子诊脉去了,渐渐打出了名声。”
“他娘一直知道自己儿子好色的性子,想着给他娶个漂亮媳妇儿,或许他就能收心了,于是故意让儿子陪她去诊脉。”
“结果嘛,他儿子确实收心了,可惜人家姑娘没嫁他。”
“怎么,你也想着去诊脉,好和沈家丫头来一番偶遇?”
“王叔又玩笑了,”弄清楚两人的瓜葛,季松心情越发灿烂:“巡抚公子名声差,我比他更差;我若是前去求婚,沈先生顾忌着我的身份,虽然不会命人将我打出来,但肯定很是反感,说不定又带着女儿去什么别的地方躲避。”
“你倒是很有自知之明。那你打算怎么办?”
说话间王祜又端起了茶杯,茶水刚刚入口,就听见季松恬不知耻的声音:“抢婚。”
王祜一口茶直接喷了出来。
茶水淋淋漓漓地沾在王祜修剪得宜的胡须上,他连忙爱惜地取过毛巾小心擦拭。
季松面色不变,恍若未见地接着道:“沈先生肯定不会放心将她交给我。反正我名声够臭了,见色起意强取豪夺也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
“等我把她娶回了家,再去向沈先生告罪。彼时尘埃落定,沈先生再气,也要为了女儿忍着,我大不了来场苦肉计,受点皮肉之苦。”
王祜好不容易才擦干净了胡须,闻言抬头望着季松,却不由自主地皱起眉头:“那丫头呢?”
“什么?”
“那丫头外柔内刚,主意又大。”迟疑片刻,王祜道:“我与沈家兄弟有些交集,知道些内情。当年江苏巡抚的公子求婚,是那丫头站出来,说自己不喜欢他,只喜欢饱读诗书的才子。”
“若非如此,他怎么会去读书?”
“你强行娶她,就不怕她气出个毛病来?”
9. 第 9 章
季松眉目便冷肃起来,一时间百感交集,几要扶额叹息。
虽然沈禾对巡抚公子是拒绝、对他是示爱,但他几乎一瞬间就确定她示爱别有它意——
饱读诗书、落落大方、又外柔内刚、主意很正的人,绝不是情爱入脑之人。
何况他与她几次见面,几乎次次都是不愉快的经历,她怎么可能对他一见钟情。
他总算明白心里那点奇怪来自何处了。
想开了,季松又有点好笑。
别家姑娘金尊玉贵地养着,她倒好,不得不和这些臭男人虚与委蛇……
她作戏时,恐怕满心的嫌弃,还要强忍着厌恶示爱吧?
想着季松自哂一笑:“真是个有担当的好姑娘,怕父母为难,自己站出来撑着。”
只是,这回她故意向他示爱,又是为了什么?
王祜到底和沈家兄弟有交情,即便收着宁远侯的好处,也忍不住替沈禾说了几句话:“你当真要强抢?”
季松目光沉沉,面上又带了混不吝的痞笑:“她脾气大又怎么样?女人嘛,生米煮成熟饭,再好好哄她就是了。”
季松韬光养晦这事,旁人不知道,王祜却知道。
但王祜更知道季松性格霸道,看中了的东西,即便死也不撒手。沈禾聪明漂亮,惹人喜欢,季松明显动了心。
一时间王祜也说不准他这话是真是假,只能不作声地喝茶。
季松心头也不痛快。
身居下位是什么滋味,季松清楚得很;男人又都是怎样的好色之徒,他也颇有耳闻。她长成那样,平日不知道受了多少无妄之灾。
此番他顾忌着她的名声,她示爱之事,他三缄其口,不敢外传;可旁人呢?是否有人故意毁坏她的名声,好强娶了她?
肯定有。
例子都不用往别处找,只看那位巡抚公子就知道了。他整日堵在她家门口,旁人看了怎么想她?
季松越想越不痛快,一仰头,喝酒似的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喉结一滚而过,犹如箭矢射出。放下茶杯时,季松已然下了决定——
与其赌她那位所谓的未婚夫有没有能力保护她,不如直接将她娶到自己家中,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她。
至于她给他下套这事……
罢了,管她有什么目的呢,夫妻一体,她遇了难处,他还能袖手旁观不成?
再说了,那位巡抚公子对她痴心不改,她却舍近求远地选了他,想来多少对他有几分情意。
大不了,婚后再罚她就是了。
想起她前几日的那句“叔叔”,季松又赌气地笑:“她说她订婚了,让我离她远点。”
“她要是嫁给我,会气哭吧?”
她哭起来……应该挺可爱的吧?
季松素来是个强干的人,既然下了决定,就一刻也不耽搁地开始实施,起身便要离开。
但刚刚起身,季松便又坐了下去:“王叔刚才说,沈长好给沈先生写信,让他答应江苏巡抚的求婚。”
“听这话,她的婚约,似乎并不全由沈先生做主。”
王祜并未正面回答:“沈长好对这位侄女儿很上心,比对自己亲闺女还好,什么东西都是先让她挑,他亲闺女都嫉妒。”
“沈家三代人里,只出了沈长好这么一位高官,在家族中发话,谁也不敢不听。”
王祜没头没脑地说了这么两句话,季松已然明了——
无利不起早。沈长好对她那么上心,想来是见她好看,要把她当做联姻的筹码;而他在家族中说一不二,只怕她的婚事,沈长生都插不上手。
几乎在一瞬间,季松就制定出一个可行的计划。
如是想着,季松起身后退几步,两手作揖深深拜下:“王叔,我要回京城。”
“辽东军务繁忙,父亲年事又高,精力不济,日后此处,还请王叔多多照看。”
王祜抬手虚扶了一把:“我在其位,自当谋其事,此事你不必挂怀。”
季松方才直起身子笑道:“王叔恪尽职守,我当然知道,也自然放心。”
一连几日都天气晴朗,沈禾坐在院子里,木木地眯眼晒着太阳,心头说不出的烦躁——
整整四天了,季松当真没有来见沈禾,更没有送来任何东西,就连沈禾在他房间里滚落一地、四处散匿的珍珠,季松也没有送过来。
沈禾望着不断变换移动的白云简直要叹气。她要引得季松来提婚,更要做得不留把柄。见面时她故意示爱,更散落了满地的珍珠。
倘若季松有心,应该把珍珠找全了还给她,如此也不枉她故意砸了珍珠盒子。
除此之外,沈禾又想起季松简朴的屋子,与那句自污。
沈禾不怕季松给自己脸上贴金,把嚣张纨绔说成是韬光养晦;她只怕季松真的是正人君子,知道她订婚就不敢再来。
她是个短寿的命,大不了忍辱负重地侍奉他几年,一咬牙就过去了。
她唯恐季松精明强干,看穿她情意是假,根本不肯上钩。
倘若如此,她还得按原来的计划做,把希望寄托在江苏巡抚的公子身上。
那人对她倒是有情有义,每月都写书信讲生活中的趣事,即便她从未回信也毫不气馁,最近一封书信说他早就遣散了姬妾,如今满室萧然,只等她垂怜。
沈禾对他本人倒没有什么意见,嫁谁不是嫁呢?
举案齐眉太难,相敬如宾就好。
只是父母几番拒绝,让江苏巡抚丢了颜面,倘若她嫁过去了……想想就尴尬得无地自容。
沈禾越想越烦躁,忽得眼前一暗,父亲已然走了过来。
沈禾扶着椅子把手起身,却被沈长生摁住了胳膊:“好好坐着。”
“咱们是父女,哪需要那些虚礼?”
说着也拉了椅子坐到沈禾身边,笑着摸了摸她的头:“苗苗气色好了很多,咱们后天就回去。”
后天?这么快?
季松那里没有消息,沈禾不由有些慌张。想了想,沈禾低头小声道:“爹,我不想这么快回去。”
“还在为妙真的话难过?”沈长生无所谓地笑笑:“妙真嘴硬心软,一时吵嚷不算什么,你和你弟也时常吵架呢。”
“这回你外出许久,她一定想念你。”
“再者说了,你不是搜罗了许多珍珠吗?拨些珍珠做成首饰送给她,你好心送她,她自然会高高兴兴地收下。”
沈禾沉默不语,抓着父亲的手不松开。
沈长生也不语,心头却暗自叹气。此番他带沈禾出来,便是因为妙真与她闹了矛盾,他带女儿出来散心。
沈妙真是沈长好的女儿,是只比沈禾大六天的堂姐。
当年江苏巡抚前来提亲,沈长生无论如何也不答应,对方便给沈长好写信,请他斡旋一番。
沈长好果然答应,还让沈妙真过去陪着沈禾。
最后婚事没有说定,两人倒一同生活了大半年,彼时两人同吃同住,沈妙真也没少见盛羽。
现在想来,大概从那个时候开始,妙真就对盛羽动了心。
到了京城以后,沈禾与沈妙真也很是亲昵,什么衣裳首饰都是一样两份,直到沈妙真勃然发怒。
那天沈长好送两人簪子,沈长好照旧让沈禾先挑,沈妙真抬手将两只簪子一并扔到地上:“回回她先挑,到底谁才是你的女儿?”
她嗓门高,眼里却含着泪,沈长好愣怔片刻才道:“妙真,苗苗比你小,你该让着她。”
“她只比我小六天,不是六岁!”沈妙真言罢落泪,她恶狠狠地抬袖擦脸:“爹,衣裳首饰都是一样两份,可盛羽只有一个,我也喜欢他,爹爹要我把他也让给苗苗吗?”
沈长好敌不过女儿的眼泪攻势,恨恨甩袖而去,最后只留下“胡闹”二字。
沈禾沉默着去拉妙真的衣袖,却被她恶狠狠甩开。
思及此沈禾头痛起来,沈长生轻轻晃着女儿的手:“苗苗,妙真只是赌气,她不会和你抢盛羽。”
沈禾微笑点头,恰巧沈叔过来,沈长生接过他手中大氅:“苗苗,试试这件大氅合不合身?”
沈禾站起来,眼睛一错不错地望着大氅。
那大氅似乎是狐狸皮毛,通体雪白,全无一根杂毛,毛尖儿上莹莹地闪着光,太阳下白得刺眼,一看就价值不菲。
真漂亮啊,沈禾暗自喜欢,开口却是拒绝:“爹,这个太厚了,穿着肯定累赘,我不想要。”
“再者说了,珍珠是给敏敏留着的,这大氅,干脆送给妙真吧。”
“这大氅是照着你身形做的,妙真比你高大半个头,她怎么穿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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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长生失笑摇头:“上回的貂皮大氅送给了季侯爷,这次你也不穿,这算什么?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
说话间沈长生抖落了大氅,那大氅下缘只到沈长生小腿上,果真是照着沈禾身形做的。
沈叔适时地退到一边,沈禾抬手去拿大氅,却被沈长生制止。
沈长生亲手为女儿穿上大氅,见雪白柔顺的狐狸毛拥着女儿的小脸,不由爱怜地揉了揉领口的狐狸毛,又退后几步由衷感慨:“不错,果然合身。”
大氅轻暖。
沈禾手指在大氅上滑动,一面欢喜一面惋惜:“爹你从哪里得来的狐狸皮毛?质地真不错!”
沈长生满面惆怅:“不是我得来的。”
沈禾以为父亲在说从猎户手中收来的,面上笑容更盛:“爹爹花了不少钱吧?”
“一个铜钱都没掏,”沈长生仰天苦笑:“季松送的,当真是合身。”
沈禾抬头愣住:“爹……在说什么?”
自拿出大氅的那一刻起,沈长生与沈叔就留意着沈禾的表情。两人对视一眼,确定沈禾表情无碍,沈长生苦笑起来:“季怀义说,是季侯爷让他送来的东西,一件大氅,还有许多人参之类的补药,说你体弱,要好好养着。”
“可季侯爷怎么会过问送礼的小事?这些礼物,还不是底下人操办?”
“你身量娇小,比之常人瘦弱许多;这大氅如此合身,一看就是照着你身量做的。”
“这皮毛很是珍贵。除了季松,爹想不出来谁有这般阔绰的手笔。”
“苗苗,四天前你去见了季松,和他说了些什么,能告诉爹爹吗?”
听到“季松”二字,沈禾一瞬狂喜,又担心父亲看出端倪来,只得低头轻咬下唇,手指有一搭没一搭地摸着大氅。
父亲让她误以为这大氅是父亲所送,恐怕是猜到她有意退婚,刻意来试探她。
沈禾庆幸于季松一连四日毫无消息,倘若她一早知道季松要送她大氅,怕是过不去父亲这关。
“爹爹……认为这大氅如此合身,是因为我把自己的身量告诉了季松?”
“非也。那些婆子替你擦身换衣,知道你身量很正常。爹只是怕你被季松给骗了。”
沈长生言语深沉,沈禾苦笑:“我说我订婚了,让他不要再来找我。”
沈长生半信半疑:“只是如此?”
沈禾蹙眉点头。她慢吞吞道:“季松……是打劫咱们的劫匪,我气他还来不及,怎么可能喜欢他?”
“只是他帮了咱们,我不得不去道谢,才发现他对我……对我有意。”
沈禾被羞涩逼红了脸,头垂得更低:“我一早和盛羽定下了婚约,彼此又知根知底,哪里是季松这声名狼藉的匪徒能比的?”
“倘若我贪好权势,那江苏谭巡抚的公子就该是我未婚夫了,又何必等到今日?”
沈长生面上的疑惑全然换成了担忧。他怕吓到沈禾,又故作无事地笑:“不要害怕,爹爹在呢,回去后,爹就给盛羽写信,为你们操办婚事,绝不让季松打扰到你。”
沈禾慢慢点头,手指去解大氅:“他送来的东西,我不想要!”
沈长生抬手握住沈禾的手指:“安心穿着。”
沈禾满面不解,沈长生手握成拳,指节轻轻敲在沈禾额心:“辽东天气寒冷,你又素来体弱,好生穿着将养才是。”
“咱们送给季侯爷许多财物,单说那件大氅,就不比这件差;这礼物咱们收得心安理得,苗苗不要做因噎废食的迂腐之人。”
沈禾不甘不愿地停下手,满面不悦地说自己累了,不等父亲回话就回了屋子。
屋门关闭,沈叔顺势走到沈长生身边宽慰他:“老爷莫要担心,苗苗生的漂亮,季松一时见色起意,过段时间就好了。”
沈长生依旧叹气:“咱们的貂皮大氅不比这件狐皮大氅差,可这狐皮大氅也不比貂皮大氅差。”
“为着给兄长赔罪,我花了大价钱四处搜罗皮毛,好不容易才得到了那件大氅;这般珍贵的皮毛,即便在辽东,也绝对是凤毛麟角的珍品,季松就那样轻易地送给了苗苗。”
“说他一时起意,我不相信。”
“当年我为了躲谭家的小子,举家搬到了京城;如今季松要是求婚,我又该躲到哪里去?”
10. 第 10 章
沈禾抓着大氅边缘,慢吞吞地一步一步挪到了屋门口,转身插上门栓,随即脚步轻快地转了个圈,狐氅四下扬起个弧度,像满天飞扬的雪花。
一面转着圈往床榻前走,一面伸手解着大氅。大氅被扔到床榻上后,沈禾紧随着趴伏到了大氅上,闭着眼睛安心地贴了上去。
狐狸毛细腻坚韧,温柔地顶着沈禾的脸颊。她又侧着脸,小半张脸就陷进了雪白的狐狸毛中,乖巧恬静得不像话。
真好。季松依旧记挂着她。
此番季松送来这么贵重的狐氅,证明他确实对她很有些爱意。
一连紧绷了三四日的沈禾陡然放松下来,不由困顿着浮想联翩。
虽然立刻就要回京,但只要季松肯上门提亲,那退婚一事便迎刃而解了。
毕竟盛羽远在苏州,路途遥远书信不便,只要季松赶在盛羽之前提亲就好——
等等!
沈禾的困意陡然一空。她一个激灵爬了起来,眉头越皱越紧,最后盘膝坐在了狐氅上。
季松……一直待在辽东。他会回京城吗?
这念头一出,沈禾简直要骂自己是个蠢货——
她只记着季松出身名门横行霸道,却忘了辽东京城路途千里,倘若季松不肯回京,或是耽搁了些时间再回京,她又要怎么办?
沈禾头疼起来,最后瞥着雪白的狐氅一声无奈的苦笑。
算了,大不了找谭韬。
不就是和他父母闹得很不愉快、自己嫁过去吉凶未卜么,反正她能退婚就成。
思及此,沈禾再也抵挡不住连日失眠带来的困顿,缓缓侧身躺下,又生着闷气把狐氅踢到一旁。
狐氅经她一踢,一半在床、一半在地,活像搭了只雪白的帐篷。
手头的事情处理得差不多了,季松方才去见自己父亲。
刚刚踏进屋门,季松便道:“爹,沈先生他们后日就要回去了,明天您老请他赴宴、为他践行,最好多留他一些时间,我有事和沈姑娘谈。”
说完了,季松信步走到他爹身旁坐下,自己掀起茶杯倒了杯茶。
茶水入碗、声音潺潺,季侯爷放下茶杯,眼睛一错不错地盯着季松。
察觉到父亲炽热的视线,季松抬眼:“怎么了?您老不是一直打量着让我回京么?还说差事都给我找好了。”
“不是这个,”宁远侯瞧着小儿子白净俊俏的面容乐不可支。他合不拢嘴,笑里带着点不怀好意:“真剃了呀。要是再……再那个了,你怎么办?”
“……”
季松连喝茶的心思都没了,没好气地将茶壶重重推到一旁,无可奈何地望着他爹。
他爹一脸的幸灾乐祸。
宁远侯唯恐天下不乱,季松脑子里不由冒出一些大逆不道的念头,好不容易才把不孝的念头给压下去。
那个是什么?
当然是他面容太白净太俊俏,惹得一堆男人觊觎他,恨不得亲亲热热地和他做一辈子的契兄弟——
军营里男多女少,男人们整日的见不到女人,心里的邪火发泄不出去,渐渐地开始打男人的主意。
首当其冲受害的,自然是季松这种年纪小、但面容白净俊秀的少年郎。用那些兵油子的话说,三扁不如一圆……
更不巧的是,他爹为了磨练他的意志,直接让他和一堆人睡大通铺。
季松没什么意见。他不在乎吃穿用度,到哪里睡都无所谓,只是没想到迷迷糊糊睡得正香,忽然身边多了个热乎乎的东西。
季松登时清醒过来,就着窗外皎洁的月光,他看清身侧是个五大三粗的男人。
这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钻进他被窝里,见他醒了嘿嘿一笑,口中哥哥弟弟地叫个不停。
身体比大脑反应快。季松回过神时,那人已经被他踢到床下了。
对方屁股着地,疼得连声叫唤,季松也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脸一下子黑了——
好嘛,发情发到他身上了。
季松在京城里做惯了侯府公子,即便后来假扮纨绔,他也是纨绔堆儿里挑头的那个,从来只有他欺负别人的份儿,几时被别人欺负过?
何况到了辽东、到了他爹的地盘上,他反倒差点让人给强了,这让他怎么能咽得下这口气?
当天季松便大动肝火,把人暴揍一顿、打得人家浑身青紫、跪地求饶还不够,又指使着人把他光溜溜地绑了,硬生生把他吊在树上一夜。
得亏当时到了夏天,那人虽然被吊了一夜、放下来后走路都一瘸一拐的,两手捂了前面就盖不住屁股,但好在并没有弄出什么大事来。
若是到了冬天,那人一条命怕是就这么交代了。
但季松没想到,色胆包天的人不止那人一个。他隔三差五就能遇见几个发情的蠢货。
季松自然毫不客气地教训他们。
眼见着蠢货越来越多,季松烦了。再一次被人调戏时,季松一脚照着他命根子踹了过去。
那人反应倒快,好不容易避过了这恶毒的一脚,冷汗涔涔地抬头望着季松。见季松杀气腾腾地撸着袖子、一副绝不罢休的表情,那人吓得撒腿就跑。
季松不依不饶地追。
那人为了保住命根子,一路朝着宁远侯的营帐而去。等到了宁远侯营帐前的时候,他已经被季松揪住了胳膊。
季松毕竟是宁远侯的儿子,宁远侯的亲卫都认得他,见此连忙拉开两人。
季松依旧不肯罢休,两人拽着都没能拉住他,他一个鲤鱼打挺,整个人横着踹在那人心口。
宁远侯一出来就看见小儿子气红了眼,当即将人带进营帐,直接拿父亲的身份来压他。
季松这才冷静下来,慢慢地喝茶歇息。
宁远侯自豪于儿子的好身手,慢条斯理地喝着茶,志得意满地问他要怎样处置对方?
季松眼皮都没眨,声音平静得像在说今日天气不错:废了他那玩意儿,以儆效尤。
一句话惊得宁远侯险些摔了茶杯。饶是如此,茶杯也和托盘不住碰撞。
刺耳的嘈杂响声中,宁远侯眉头皱得能夹死苍蝇——他发觉他这小儿子比他想象的还要聪明强干,也比他想象的更加凶狠决绝。
军营里打架斗殴不算大事,流血挂彩也再正常不过。小打小闹,即便挂彩了,也不会彼此记恨;可若是废了人家的命根子,那便是实打实地结仇了。
宁远侯好声好气地劝了老半天,小儿子总算不情不愿地放过了对方,不过他就此公开了身份,又留了一脸乱蓬蓬的络腮胡子。
宁远侯看不过眼——十几岁的孩子,胡子留的土匪样儿,这算怎么回事?
可惜他好说歹说,小儿子就是不肯改。最后他急了,操着拐杖追了小儿子好久,等他跑不动了,小儿子转身笑:爹要是执意不准我留胡子,我自然遵从;只是日后谁再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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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色……儿子一定让他一辈子也碰不了女人。
说到最后,他依旧笑着,眼中却闪过杀气。
宁远侯心头一惊,只得认输。
如今小儿子主动剃了胡子,宁远侯心情大好——果然呐,男人还是得用女人来拴。等小儿子成家立业、结婚生子后,他的戾气就该慢慢消减下去了。
回想起那乖巧漂亮但落落大方的丫头,宁远侯心情更好:“你回京,为的是沈家那丫头?”
“是。”
儿子回答得这么干脆,宁远侯并不意外。
季松向来爱憎分明,分明到了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的程度。他占有欲又强,喜欢什么就要得到手,宁愿毁了也不给别人。这番对姑娘心生爱慕,追到京城也并不让他意外。
不过宁远侯有意要磨儿子的性子,沉吟许久方才皱眉道:“毕竟是沈长好的侄女,做妾是不是有点委屈她?”
“这话怎么说?”季松满心的不痛快形于言表:“她也是爹娘生、父母养,一路娇宠着长大的掌上明珠,你怎么能这么糟践人家、让人家做妾?”
季侯爷似乎没想到儿子反应这么大,一时间满脸惊愕:“她毕竟是商人的闺女,真给你做正头娘子,日后旁人的老婆都是名门贵女,你的老婆是个商女,你的面子往哪儿搁?”
季松憋着一口气,说话声音凉飕飕的:“我的面子自然由我来挣。”
“我管她什么身份,嫁了我就是我夫人,我给她挣诰命,看谁敢找她的晦气!”
宁远侯心头乐开了花,高兴得想拍大腿。可他面上依旧板着脸,一副发怒模样:“胡闹。”
对方毕竟是自己亲儿子,宁远侯面色和缓下来,苦口婆心地劝:“诰命哪里那么好挣。听爹的话,咱不要她,爹给你找个出身高贵的姑娘——”
“爹,我这辈子要定她了。”
季松这会儿倒是冷静下来了。他言语平静:“您不让我娶她,行,到时候我强取豪夺,回头弹劾的奏疏送到您老眼前,您别说儿子没提醒过您。”
“混账!”宁远侯一掌重重拍在桌子上,横眉冷目地怒斥:“你别忘了她有婚约,回头嫁给了别人,你——”
“那我就杀了她男人,再风风光光地娶她。”季松笑吟吟地接过话茬,声音温柔得能滴出水来:“她是我夫人,无论如何都会是。”
宁远侯眉头深深皱起,眼神却渐渐和缓下来,只是没好气地端起茶水一饮而尽,好似要将季松生吞活剥了一样。
一如当年。
季松放下心来,好声好气地劝:“爹,她是个好姑娘。儿子想娶她。”
“滚。”
“儿子遵命。”
“回来。”
父亲声气和缓下来,季松见好就收,当即折回去拱手作揖:“父亲还有吩咐?”
季松鞠躬鞠得很恭敬,腰背深深弯了下去,宁远侯一眼便瞧见他浓密的黑发。
宁远侯望着儿子漆黑的发顶,未语先叹息:“你当真要娶她?如此,日后朝中平白少了好些助力。”
父亲推心置腹,季松也开诚布公:“得不到她,我封王封侯也没什么滋味。只要我活着,就一定要得到她。”
一句话又激起了宁远侯的火气:“混账!”
季松无意纠缠:“儿子告退。”
言罢,季松直起身子离开,不曾想又被父亲叫住:“等等。险些误了正事。”
11. 第 11 章
季松抬头,见父亲放下茶杯正襟危坐,面目也严肃起来,立刻也正经起来:“父亲请讲。”
宁远侯心头又是一阵自豪。或许是假扮纨绔、污名自保的缘故,这孩子平时随性了些,可遇到事情,他撑得住。
譬如此处,有季松在,宁远侯便放心地将公务交给他处置,自己清闲下来好生将养,多年征战留下的暗伤旧痛都轻松了许多。
想着小儿子立刻就要回京,宁远侯心头柔软了些:“过来,坐着谈。”
季松闻言落座,静静望着父亲。
宁远侯微微一笑:“差事早就给你谋划好了,在锦衣卫,就跟在穆飏身边。”
这并不是宁远侯第一次想要儿子回京。
权力嘛,触碰到的才叫权力,离得远了就是摆设。
离皇帝近,即便是太监这类家奴,百官也得恭恭敬敬地称一声内相;离皇帝远,前朝阁老也不得不致仕退休,归老乡里。
试问当今天下谁权柄最重,那自然是凶名在外的锦衣卫指挥使穆飏。他是皇帝表兄,也是皇帝手中最锋利的刀,替皇帝披荆斩棘扫清前路。他声名在外,几可止小儿夜啼。
何况当今陛下登基不过两年而天下汹汹,朝中正是用人之际,此时在皇帝身边,才是平步青云的妙途。
听到此话,季松并不感到意外。说来他同穆飏还有过几面之交,还曾狠狠捉弄过穆飏另一位表弟。
不过,宁远侯多次督促季松回京,此番特意提起穆飏,似乎还有些别的吩咐。
季松想了想:“爹的意思是,让我和穆飏交好,请他在陛下面前美言几句,好让三哥也出镇地方,手握实权?”
是了,三哥年过而立,但只是锦衣卫中一个不大不小的千户,手里没个实权。
“你三哥性子懒散轻佻,又吃不了苦,让他到边镇去,他迟早惹出岔子来。就让他在京城做一个千户吧。”
“那爹的意思是……”
“你想法子,把那孩子弄回来。”
宁远侯说话没头没尾,季松却刹那间就懂了宁远侯口中的孩子是谁。
季松闻言乐了:“父亲心善呐,当年他爹可没少针对您。我要是您,恨不得那小崽子做一辈子的奴才。”
宁远侯却笑不出来,沉吟许久方才道:“毕竟是忠烈之后,与人做奴,我于心不忍。”
“再者说了,当年我与他爹共御强敌,也有几分同僚情谊。”
季松不再言语:“儿子领命。”
“没有别的事,儿子就告退了。”
“嗯。”
宁远侯抬眼望着季松的背影,直到再也看不见了,方才笑了:“听说这孩子去库房扫荡了好一通,拿了好多财货出来,说要给沈家做回礼。”
一位六十出头、留着柔顺山羊须的老者慢慢踱了进来,正是宁远侯幕僚之一的张先生。
方才宁远侯父子谈话,张先生有眼色地在外头等着。见季松出去了,方才慢慢过来。
闻言张先生也笑了:“确有此事。不过,五公子既然心悦人家姑娘,送些礼物也是应当的。”
“往小了说,咱们打劫了沈先生,公子总得给人家赔罪;往大了说,宁远侯府位高权重,沈家又是个商户,咱们要是不送些礼物过去,旁人虽然不会认为咱们公子上门入赘,却也一定觉得宁远侯府仗着势力侵吞沈家的财货,恐于侯爷令名不利。”
“我哪有什么令名啊,旁人不知道怎么骂我贪好财货呢。”宁远侯忍俊不禁:“你说,这桩婚事是好是坏?”
此番季松拿了许多财货过去,宁远侯却丝毫没有过问,一眼可知他并不反对这门婚事。
只是宁远侯到了古稀年华,日后于季松仕途,恐怕难有助力;沈禾商户出身,虽然有个做侍郎的伯父,可沈侍郎自己也有女儿,未必能照看到侄女儿的丈夫。
细思起来,沈禾的身份确实有些低了。
张先生做人幕僚,察言观色的本事自然炉火纯青,闻言斟酌道:“侯爷还在为五公子的婚事担忧?儿孙自有儿孙福,五公子精明强干,日后定然青云直上。”
宁远侯下意识地用杯盖刮着茶水上漂浮的茶叶,偶一垂眼,见清碧茶汤盛于青花瓷盏中,吸饱了水的茶叶肥胖可爱,安安静静地躺在杯底。
宁远侯回过神来,沉声道:“恰恰相反,我对那孩子很满意。”
这下张先生有些不解了:“那侯爷方才……”
“那孩子聪明识大体,做他媳妇很好。只是……”说着宁远侯又沉沉叹息:“还记得那只海东青吗?我怕松儿太轻易地得到了她、不珍惜她,最后闹得无法收场。”
“倘若她真的出事了,区区一个沈长好,我倒并不忌惮他;只是松儿长了二十年,性子越来越执拗。如今遇到了她,忽然就变了许多。”
“松儿性子能不能改,恐怕就在她身上了。”
提起海东青,张先生也沉默起来。
那是季松来到辽东的第一年。他年轻气盛,几天几夜不眠不休地熬鹰,方才驯服了那只凶猛桀骜的海东青。
那之后,海东青便成了季松爱宠。只是后来,父子俩有些意气之争,那只海东青就……
思及此,张先生叹道:“侯爷舐犊情深,在下佩服。”
宁远侯只是苦笑:“他是七杀的命格,注定大起大落,我只求那孩子能稍微看顾些他,免得他也落个庾死诏狱,家小为奴的下场。”
季怀义请沈长生赴宴的那一刻,沈长生就敏锐地预感到了季松会有所动作。
客客气气地答应了季怀义,沈长生借着洗漱更衣的名义回了屋中,叫过沈叔沉声吩咐:“此番季侯爷请我赴宴,此处就交给你来照看。”
“尤其是苗苗,你一定要小心季松,不准他再见苗苗!”
说到最后,沈长生隐约有了几分咬牙切齿的味道。
沈叔自是答应:“老爷只管放心赴宴,等下我就喊苗苗出来一块修剪花草,我绝不离开苗苗半步。”
沈长生这才收起了不甘不愿的心思,换了衣裳前去赴宴。
昨日季松送了狐氅过来,沈禾心情大好;再加上一连几日都是艳阳高照的好天气,沈禾病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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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起色,几乎要痊愈了。
所以当沈叔邀请沈禾一起在院子里修剪花草时,沈禾想也不想地答应了。
可走到院子里,沈禾望着种在花坛里的月季,忽然觉出不对来。
沈禾迟疑着看向沈叔:“沈叔,这是季侯爷的宅子,我们随意修剪花草……不太好吧?”
方才沈叔要她修剪花草,她还以为是盆栽,没想到竟然是人家种下的花草。
咔嚓一声,沈叔刚刚剪掉一枝枯败的枝条,闻言转身笑:“只是修剪枯枝败叶,有什么不好?”
“姑娘要是觉得不合适,干脆来浇水好了。”
沈禾想了想,果真从一旁早就准备好的水桶里拿出了水瓢,一瓢瓢浇在月季的根部。
水落在月季铺满枯枝败叶的根部,有些渗进了土壤里,有些四下滚落。沈禾唯恐弄脏了鞋,提着裙摆小心翼翼地绕着花坛走。
快要浇完一轮的时候,外头忽然传来一阵喧哗。
见沈叔走到宅院门口,沈禾瞧了瞧水瓢,将水瓢里的最后一点残根儿泼进了花坛深处,随后将水瓢丢进水桶里。
水瓢砸落,水桶里的水一阵晃荡,水瓢也随着沉浮不定。等水瓢安静地漂浮在水面上时,沈禾已经走到了门口。
来的照旧是季怀义。
见沈禾过来,季怀义笑着打招呼:“沈姑娘气色不错,看来身子已经大好了。”
沈禾微笑道谢:“多谢挂念。我病了这么久,再不好,恐怕要误了回家的路了。”
“也是,说来——”
季怀义谈话兴致正高,沈叔却上前一步,遮住了季怀义看向沈禾的视线:“此番在侯爷宅邸叨扰多时,我们主仆已经惭愧至极,哪里还能再去收侯爷送的回礼?”
季怀义照旧笑眯眯的:“我自然知道沈叔的意思。可侯爷发了话,我们做下人的,哪有不遵从的道理?”
“何况侯爷与沈先生一见如故,特意备了厚厚的一份礼物。那单子长得很,我在侯府待了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长的单子。”
“说来惭愧,我是个粗人,没做过这么精细的活儿,一时间有些露怯。还请沈叔搭把手,咱们一起把这些礼物清点一番,也免得下人粗手粗脚,漏了什么东西。您看可好?”
季怀义话都说到了这里,沈叔不答应也得答应,只是心中暗骂季松狡诈——
季侯爷坐镇辽东几十年,几时给商人送过回礼?
这事明摆着就是季松的调虎离山之计,要把他支开,好自己去找沈禾见面。
偏偏沈叔没办法拒绝,只得回头叮嘱沈禾:“姑娘,现在到了下午,天气有些凉了。姑娘大病初愈,还是回屋歇息的好。”
沈禾自是答应。
说话间,季怀义急不可耐地拽着沈叔的手腕离开,沈禾望着两人背影叹一口气,拍拍手就要回屋。
却被人叫住。
见沈叔离开,季松接过季怀忠递过来的袋子,又一脚踹出、示意他们不准偷听,随后大步流星地朝沈禾走去,不等进了门就叫住沈禾:“姑娘请留步。”
12. 第 12 章
声音自身后传来,沈禾背对着季松抿唇一笑,转身后面带诧异:“你……你怎么来了?”
季松走到沈禾面前三尺处才站住。他笑笑:“为你送别。也请你帮个忙。”
沈禾目光慢吞吞地扫过季松,最后目光落在他的右手上。
季松右手提着个袋子,袋子上的绳子紧绷绷地坠着,一看就知道袋子不轻。
那是个挺朴素的白色袋子,看料子是绸缎,上头没有一点绣纹,圆滚滚的珠子把袋子撑得凹凸不平,阳光透过袋子,在地面上留下一片半透明的明亮光斑。
看样子是珍珠。但实在有点多,少说也有几百颗。
季松顺着沈禾目光望到袋子上,笑着将袋子送到沈禾面前:“好奇是什么?”
“……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说着沈禾别过眼:“再说了,你我余生再不会相见。你送我礼物,我也没办法回礼,更加不能收了。”
“怎么就再也不会相见了?就这么讨厌我?”季松笑了,说着将袋子塞进了沈禾手中:“再说了,这些珍珠也不是送你的。”
袋子挺沉,坠得沈禾胳膊往下栽去,季松连忙拎住袋子。
他似乎没想到沈禾力气这么小,哭笑不得地环视四周,最后将袋子放到了沈禾脚边。
他笑:“三五斤的东西都提不动?”
袋子放到地上时,里头珍珠碰撞,发出细碎的咔嚓声。
沈禾下意识地又后退了一步。
闻言沈禾也别过脸笑:“我只知道珍珠按大小、按成色算价格,从来不知道它竟然能用斤两来衡量。”
“这不就知道了?我这里,它就是按斤两算。”季松声音不高,复又重复了一遍:“这些珍珠另有他途,不是送你的。”
沈禾只当他在哄她收下珍珠,一言不发地转身离开。
却被季松握住了手腕。
沈禾下意识垂眼望去——
季松手指隔着衣袖扣住她手腕,见她垂眼,手指又松开了些,却依旧不肯放手。
季松道:“我在京城谋了个差事,以后你我有的是见面的机会。”
沈禾低垂的头瞬间抬高。她望着季松,黑白分明的眼睛睁得圆溜溜的:“真的?!”
她声音因惊喜而提高,说完觉出不对来,下意识地想挣开季松手指的桎梏。
也确实轻而易举地挣开了。
季松收了手,沈禾立刻后退了好几步,面色又冷肃起来:“恭喜五公子回京。只是我——”
“这个赔给你,”季松不由分说地拉过她的手,将那只朱红木盒放到她手上,又信手打开了盖子。
深蓝绒布上,十颗泪珠状的珍珠莹润生辉,每颗珍珠都比她送过去的大了一圈。
季松笑:“那天……珍珠滚落一地,我找了好久也没找到,索性重新找了几颗。”
“这些珍珠本就是你的,称不上是礼物。”
沈禾低头抿了抿嘴,似乎是想笑:“我记得,我只送过去五颗珍珠,也没有这么大。”
“是。多余的几颗珍珠,算是我给你的酬劳。”季松负手而立,略微提高了些声音:“方才那三五斤珍珠——就是现在你脚边这袋子珍珠,并非是送你的礼物。”
沈禾面色有些涨红:“这些珍珠,真的不是送我的?”
那她方才几次拒绝……还真是有些自作多情了。
“是。”季松咳一声压下笑意:“我想请你帮忙打副头面。”
“我四岁没了母亲,跟在大嫂身边长大。嘴上喊着嫂子,心里把她当母亲看待。后来到了辽东,每年都要给她送些礼物回去。”
“大嫂是侯府世子妃,是有品级的诰命,平常少不了交际,总要有些能拿得出手的衣裳首饰。”
“我是个糙人,不懂得其中的门道。不是没给嫂子打过首饰,用料也扎实,可嫂子见了就哭笑不得,不住地骂我糟蹋东西。”
“一开始,我还觉得嫂子是心疼我花钱,不曾想首饰头天送过去,第二天就又回到了首饰铺子里,珠宝卸了、金银融了,我才知道,嫂子是真的看不上眼。”
说着季松笑着摇头,似乎颇有些尴尬:“不过,此番见你寻了珍珠,又听说你与荣宝轩的东家有些交情,我便动了心思——”
“你将这些珍珠带回去,帮嫂子打一副漂亮的头面,所用物料只管记在宁远侯府的账上,不会用你的体己钱。”
“姑娘帮了我这么大的忙,我自然要给些报酬。可惜辽东苦寒,没什么好东西,只有几颗珍珠,还望姑娘笑纳。”
说到最后,季松拖长了声音,还颇为夸张地弯腰作揖。
“五公子言重了,快快请起。”
沈禾被季松这副样子逗笑了,合上盒子收好:“那我就厚颜无耻地收下啦。”
说来沈禾此番辽东之行,一大目的就是找些漂亮的珍珠。前几天将珍珠送给了季松,她没了要用的珍珠,一时间还真有些头疼。
她要珍珠有用,此番,即便明白季松别有他意,也不得不如他所愿地收下。
垂眼望着脚边的袋子,沈禾简直想骂一声暴殄天物——
隔着绸袋,依稀可以窥见珍珠的形状与大小。那珠子个个浑圆硕大,一眼可见是珍品。
就这么挤在袋子里放在地上……万一磕了碰了怎么办?
沈禾无奈叹气:“打头面用不了这么多珍珠。等下我留下需要的部分,剩下的,五公子还是拿回去好了。”
“确实用不了这么多珍珠,”季松悠哉游哉地接过话茬:“不过嘛,路上也好、打头面时也好,总是少不了损耗。”
“倘若不事先留出损耗的部分,到时候东西不够用了,误了正事,那就不好了。”
“这些珍珠你只管拿去用,倘若有多余的,你自己留着就是。”
季松一早知道沈禾不会收下珍珠。与其因为几颗珍珠闹得不欢而散,倒不如借着给大嫂打头面的名义送给她。
一来沈禾喜欢珍珠,这样她既得到了礼物,又不会觉得自尊受损;二来嘛,大嫂得了头面自然开心,以后她嫁过来了,于两人关系也大有裨益。
沈禾不清楚季松的弯弯绕绕,但知道他铁了心要送她珍珠,由不得她拒绝。
又想起以往父母送给她几颗红蓝宝石的坯料,说是攒着,等她大了打首饰用,一时间下定了主意:收下珍珠,自己拨出宝石给季松嫂子打头面,决不占他的便宜。
如是想着,沈禾轻轻点头,又望着他面孔轻声道谢:“此番……多谢五公子斡旋。”
沈禾没说缘由,季松却清楚她意思——
他把他爹的库房翻了个遍,备下厚厚一份回礼。认真算起价钱来,比从他们父女身上得到的钱货还要多。
花了钱,自然要看到效果。
季松眸中精光闪烁,苦笑着叹息起来:“倘若我说,我们父子绝非贪好财货之人,假扮匪徒抢劫……有许多不得以的苦衷,你会认为我在撒谎么?”
沈禾面上浮现几分愣怔,季松转眼望见庭院一角的两只官帽椅,不由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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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走过去落座,又朝着沈禾抬头示意:“临走前,和我说说话,好吗?”
“外头有人守着,绝不会有人知晓此事,毁你清誉。”
按理说,她与季松孤男寡女,实在不该谈话;可她执意退婚,想要季松去强行提亲。倘若不与他谈话,恐怕被他看出端倪来。
纠结片刻,沈禾不做声地坐到了官帽椅上。
沈禾坐姿很端庄。她肩背单薄挺直,臀部轻巧地落在椅面上,两手交叠放在膝头,微微垂头望着地面,绝不去看季松的目光。
季松静静望着沈禾。
她一身缃黄色的衣衫,头上松松挽了男儿发髻,并没有束网巾。
她不施粉黛,面色依旧有些苍白,但嘴唇是嫩嫩的桃花色,看起来气色不错,可惜身形还是太过单薄,瞧着让人心疼。
不过……此时天朗气清惠风和畅,她这般安静地坐着,看起来十分乖巧。
季松心头一软。
“姑娘别怪我多嘴,”季松刚开口就笑了:“我听说近些年来,荣宝轩的物料损耗得有些多,不知道此事是真是假?”
荣宝轩是京城最大的珠宝铺子,算起来也开了一百多年。它搜罗了一群手艺高超的匠人,用料精细,制作首饰时又精益求精,是以京城富贵人家都喜欢在他家制定珠宝首饰。
只是不知为何,近些年荣宝轩制作首饰损耗的物料有些多,招来了许多议论。
荣宝轩的回应很体面:自家东西精益求精不惜工本,耗损确实有些多,但绝对不会动侵吞客人物料的手脚。
可沈禾知道,荣宝轩确实没少做克扣材料的事情。
思及此,沈禾也笑:“确实有这回事。我虽然与荣宝轩的东家有些交情,却也不能昧着良心说没有。”
季松笑容更苦:“荣宝轩打造的首饰莫不镶金嵌玉,迎来送往也都是达官显贵,最次也是富商大贾,被克扣了物料依旧闹得满城风雨。”
“我想问沈姑娘,倘若边境戍卒的饷银也被克扣了,他们又该怎么办?”
沈禾顿时抬头望着季松:“五公子这是何意?”
季松沉默良久,似乎颇有些难以启齿,轻声试探着问:“姑娘可曾听过漂没一词?”
沈禾抿着嘴摇头。
季松眼睫跳动。他不疾不徐地解释着:“倘若姑娘觉得这词陌生,将它换成贪腐就是。”
“官字两张口。在官员们吃饱喝足之前,物资绝不会送到我们这些臭丘八手中。”
“没有粮米,再多的大道理也没用。”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个道理,姑娘一定知道。”
“阁老尚书们不给我们派发银米。爹不是三次成为大贾的陶朱公,更不是专司铸币的邓通,他没办法平白变出银子来。”
“诸般无奈之下,我们不得不出此下策,靠打劫商贾得来的银两换来银米,给士卒分发粮饷。”
说话间季松声音愈发沉重。他连连苦笑:“我心悦姑娘,也因着打劫得罪了姑娘。”
“姑娘心里有气,觉得我们父子贪好财货,我并不敢辩驳。”
“只是,倘若重来一次,我依旧会这么做。”
“但我保证,日后沈先生再来辽东,绝不会少了一毫一厘的货物。”
“此番我掏空了库房,好不容易才凑够了赔罪的谢礼——”
季松声音戛然而止。他紧紧盯着沈禾的面容,沈禾也回望着他:“五公子……忍辱负重。之前请五公子放过父亲,倒是我不懂事了。”
13. 第 13 章
这话自然不能认。
调子起高了,回头他再做出什么不太正派的事情来,平白让她讨厌。
调子就该起得低低的,他姿态也要谦恭——
沈禾吃软不吃硬。他身段越柔软,她越容易摒弃前嫌。
思及此,季松立刻手足无措起来:“姑娘误会了,我并不是——我只是、只是……唉!我怕你讨厌我。”
说到最后,季松声若蚊呐,也不敢看沈禾,垂眼望着椅子扶手,一副懊恼无助的可怜模样。
沈禾默默望着季松。
季松垂着头,浓长的剑眉拧着,他用力抿着嘴,下颌也紧绷绷的。
当然,最引人注目的,还是季松的鼻子。
他鼻子高挺笔直,正派又坚毅。
与他慌张话语、害怕神情毫不相搭的坚毅。
沈禾有些想笑,连忙转移思绪——
细细想来,季松这话倒也有几分可信度。
沈禾没进过官场,不明白其中的弯弯绕绕,但她父亲四处行商,没少被各位大人们吃拿卡要。
她父亲身后有伯父做靠山,依旧活得这般小心翼翼。那些家境贫寒的士卒……被大人们上下贪腐、克扣粮饷,似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季松喜欢她,这一点不必怀疑;可他道歉之余,直接说倘若重来一次,他还是会抢劫她们父女……
想着沈禾抿嘴一笑。
哪有说自己注定要抢劫心爱姑娘的道理?
季松这么说,就不怕她生气?
不过反过来想,季松能说出这话,倒说明他是位端方君子,做不来巧言令色、文过饰非的事情。
再想起季松清苦房间里满满当当的书架,想起他磨得边角圆润的红木书签,想起他声名狼藉的形象……
沈禾双手摆弄着手里盛着珍珠的红木盒子,忽然有几分可怜他:“五公子污名自保多年,想来也很是辛苦。”
季松陡然抬头,不敢置信地睁大眼睛,似乎是想笑,又腼腆局促地垂下眼:“姑、姑娘言重了。我生在宁远侯府,享用了宁远侯府的富贵,就该为它做些什么。”
“虽然……虽然传言不可尽信,但我早年也做过错事,挨打挨骂是我活该。”
“不过我绝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我向你保证,绝对没有!”
说着季松豁然抬头看着沈禾,他举高左臂,似乎是要赌誓。
沈禾静静望着季松。
季松手握成拳,慢慢放下了手。他想别过头,又有些不舍,只能定定望着她,涨红的耳朵脸颊连成一片。
沈禾忽然有些愧疚,为着她之前觉得他贪财好色,想要利用他。
心不在焉地将红木盒子开开合合,沈禾也垂眼望着盒子:“五公子告诉我这些,又是什么意思呢?”
季松长长叹息,声音低且轻柔:“我……心悦姑娘,怕姑娘讨厌我。”
“季松声名狼藉,我知道,我说话别人也不会信。旁人骂我,我不在乎;但我不想你讨厌我。”
言罢,季松不再多言,只是放在膝头的左手紧紧握着衣摆,柔顺的绸缎被他握出深深的折痕。
沈禾也叹息。她觉得自己不该继续利用季松,可她又必须得退婚,不由横下心孤注一掷:
“多谢公子错爱,只是我订婚了。”
“若有来生——”
有来生怎样呢?
沈禾说不出口,用力扣上盒子起身:“沈叔快回来了,公子也快些回去吧。”
沈禾落荒而逃,季松望着她消失的身影,眼神愈发深邃。
看起来,她现在并不讨厌自己,甚至隐约有几分怜惜。
季松垂眼一笑,惬意地靠在椅背上,手指轻轻敲在扶手上。
她似乎比自己想象的更心软。
还有她那句“若有来生”——
他可等不及来生。
这么聪明漂亮的姑娘世所罕有,倘若他就这么放过了她,他后半辈子怕是日日都要在懊恼悔恨中度过。
订婚了又怎样?即便她已经成婚生子,她夫君也只能是他!
凉风起,白云浮动,院中有些晦暗。
季松望了眼孤零零杵在院中的珍珠袋子,笑着起身提醒:“姑娘,我还有些公事要做,就告辞了。”
“不过,姑娘最好早些收下珍珠,莫要让沈叔瞧见。”
言罢转身离去。
沈长生一顿饭吃得心惊胆战,唯恐季侯爷提到女儿。
所幸一顿饭有惊无险,季侯爷到最后也没有提到沈禾,只是让他向兄长问好。
沈长生自是答应。
也因此,夜间沈叔提及季松送来的丰厚回礼时,沈长生的酒意霎时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沈叔一面捡着重点说了,一面拧了毛巾递给沈长生。
沈长生下意识地擦试着双手,许久后才叹息道:“这事不要告诉苗苗,免得她心怀愧疚。”
“回去后就给盛羽写信,让他来京城。”
说着沈长生愈发头疼——
盛羽德才兼备,难得外貌也出色。如此才貌仙郎,自然饱受觊觎。
虽说盛羽对沈禾也很有好感,但为免夜长梦多,沈长生还是想着两人早些成婚。
不想两年前盛羽没了母亲,再过三个多月才能结束孝期,是以两人的婚事拖到了现在。
如今看来,再不能拖了。即便不能即刻成婚,也能挡一挡她身边的狂蜂浪蝶。
是夜沈长生一夜翻来覆去,越想越觉得担心,次日早早动身,亲自去唤醒了女儿。
收拾妥当后,沈家一行人正要迈上归家的路程,不想季松早就带人在必经之路上等着。
沈长生不由皱眉。
季松笑着跳下马,上前几步拱手作揖:“昨夜父亲扶醉而归,今晨依旧醉着,无法为先生送别,父亲便让我等来送一送沈先生。”
将车帘挡得严严实实的,沈长生方才忍气下了马车,回以一揖:“多谢五公子。只是五公子是官身,小人不过一介草民,哪里敢受五公子的礼?”
季松连忙上前扶住沈长生:“沈先生言重了。我今日并未穿官服,也并没有公职在身,只是以私人身份来为长辈送别。”
“沈先生此话,倒让晚辈羞愧得无地自容了。”
说话间季松冷汗涔涔——
马车车厢内,她素手挑起一线车帘,如玉长指扶着墨绿色的粗布车帘,越发显得手指皓白如雪。
让沈长生给他行礼?季松怕折寿。
好在沈长生也无意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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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暄几句便转身钻进了车厢。
满载货物的车队摇摇而行,盛着她的马车在最中间,很快被车队淹没。
季松怅然一笑,转身就要回去处理公务——
季松虽然只是个正五品的千户,奈何他爹是辽东总兵,因此许多政务都交给了季松处理。
此番他决意回京,自然要先将政务处理妥当,免得给他爹留坑。
至于沈禾嘛……
沈家车队满载货物,赶路的速度定然不快;她随车队而行,他快马加鞭,只要快些处理完公务,说不定他还能赶在她之前回到京城呢。
思及此,季松精神大振,一个翻身上马,远方忽然传来滚滚的烟尘,哒哒的马蹄声震得大地都似乎在震动。
紧随其后的,是季怀忠激动的声音:“五哥,你闺女孝敬你来了!”
烟尘褪去,季怀忠季怀义并行而来。
不同于季怀忠的激动,季怀义面上只挂着淡淡的笑:“一头鹿,还有两只獐子,你闺女全家老小齐上阵,一连四只老虎过来,差点吓得衙门发布告。”
季松笑笑:“老规矩,叫兄弟们一块儿来吃肉,剩下的做成肉干送给大嫂尝鲜。”
“记得和衙门打声招呼,别让他们害了我闺女性命。”
言罢又看向季怀义:“怀义,带我去见锦奴。”
锦奴是一只母老虎。
那是季松来到辽东第一年的冬天,此处的猎户得了一张斑斓锦绣的虎皮,想也不想地送给了季侯爷。
与虎皮同时送来的,还有虎骨、虎牙,说是虎骨入酒可解乏镇痛。
季侯爷多年征战,满身都是陈伤旧痛,每每苦不堪言。等到老了,他遍寻镇痛之法,为此养成了小酌虎骨酒的习惯。每每饮过虎骨酒,季侯爷的伤痛都会轻许多。
也因此,季侯爷每年都会接待些猎户,对方奉上虎骨,季侯爷加以重赏。
猎户们受宠若惊,投桃报李地将手头珍贵的皮毛一一奉上。
那日季侯爷亲自作陪,季松也跟着父亲赴宴,谈论间得知有人发现了一窝虎崽子。
那群虎崽子生下来才几天,眼睛都睁不开,被猎户发现后,一个个瑟瑟缩缩地闭着眼往后退。
季松当即动了心,宴席结束后就要花重金买下那窝虎崽子——
季侯爷以军功封侯,是个实打实的粗人,身边臂膀也不是什么有文化的人。幼时的季松跟着叔叔伯父们生活,没少听他们讲历代名将的故事。
不过嘛,指望这群大老粗读书是太难为人了。他们讲的故事,与其说是正史,不如说是传奇。
小小的季松并不知道这些,只知道在叔伯口中,大唐军神李靖的堂下养着一只斑斓猛虎。那猛虎乖顺地俯卧在李靖身侧,任他揉搓抚摸。
季松憧憬至极,偶然得知此事,自然要养一只属于自己的老虎。
不过冬日酷寒,那群虎崽子离了母亲的照顾,病的病、死的死,等到了季松手里时,只剩下一只小小的母老虎。
季松有些失望,却并不慌张。他用牛乳煮了肉糜,吹凉后,用勺子一点点塞进幼虎口中,又将它抱在怀中好生抚慰。
那只在他怀中不住发抖的幼虎活了下来。等它眼中蓝色的水膜褪去时,第一眼便望见了季松。
14. 第 14 章
幼虎筋强骨壮,没过多久就活蹦乱跳起来,整天对着猎犬耍威风,吓得猎犬露出肚皮躺在地上,在它面前俯首称臣,连嚎叫都不敢。
幼虎威风八面,季松因着爱宠海东青暴毙的不快一扫而空。他爱怜着幼虎,却给它起了个极尽柔美的小名——
锦奴。
用季松的话说,这只猛虎温驯柔顺,宛若小奴;偏偏又生了一张黑黄交织的斑斓皮毛,唤作锦奴,最是贴合不过。
季松的亲朋好友闻言笑喷了酒,直说季松这是养闺女,季松也笑着应下。
可女大不中留。老虎就该纵横山林,不该被人豢养成摇尾乞怜的狗。
锦奴六个月的时候,季松开始教它捕猎。一开始是割了脖子的鸡鹅,后来是划了腿的猪羊……等锦奴将一只半大的牛咬死后,季松忍着惆怅,将她放归了山林。
那是个草长莺飞的春日,森林渐渐换了绿装。锦奴依依不舍地走,满是黑圈的长尾巴几乎要拖在地上,它一步一回头,慢慢消失在绿色的森林深处。
父女一场,季松问心无愧,却有些感伤,感伤余生再难相见。
却不想锦奴聪明凶猛,到了秋天,用尾巴赶着一只半大的鹿到了放生它的地方。
虎啸震山林,更惊出了戍守的老兵。
见老兵出来,锦奴越发开心,它不住地用尾巴抽着鹿腿,迫使鹿跑到老兵身边。
那老兵认得季松,也知道他养过一只猛虎。见了这只通人性的猛虎,忽然就想起了季松。
他大着胆子射杀鹿,锦奴便退后好远,又乖顺地卧在地上,伸出舌头舔前爪上的毛。
老兵直呼稀奇,当即让人告诉了季松,季松便策马来看锦奴。
之后每到秋天,锦奴便会赶些鲜活的猎物过来。那猎物周身没有咬痕,只有被虎尾鞭打的痕迹。等猎物到了戍守之地,再有戍守士卒射杀,交给季松等人大快朵颐。
锦奴则卧在一边打盹儿,静静等待着季松的到来,最后喝一盆盐水离去。
暗红的大瓦盆里盛满了盐水,两只半大老虎安安静静地卧在瓦盆前舔着盐水。它们铺满倒刺的粉红舌头一卷一收,盐水便轻巧地送入喉中。
精盐化开的盐水清澈咸香,两只老虎快乐地轻轻摇着满是黑圈的尾巴。
不住摇动的尾巴轻盈而灵动,像天竺耍蛇人吹笛子时不住起舞的蛇。
前爪搭在季松腿上的老虎羡慕得直呜咽。它刚想离开季松去喝盐水,旁边的锦奴便将粗长的尾巴直直竖起,喉咙里呼呼地发出威胁。
迫于母亲的威严,小老虎可怜巴巴地抬头看着季松。
季松背靠着一棵两人堪堪合抱的大树。他盘膝坐在地上,两手不住地在雪白的绷带间穿插,终于将小老虎粗壮的前爪包扎好了。
小老虎探头探脑地挥了挥包扎好的前爪,开心地伸出舌头去舔季松的手,却被锦奴一尾巴抽在了屁股上。
小老虎又气又痛,回头瞪着母亲,锦奴则咬着它脖子甩到一边,走到季松身边乖顺地趴下,用脑袋蹭了蹭季松手臂上的护腕——
早年锦奴也爱舔季松的手,季松也由着它来;可她越长越大,那天它去舔季松的手背,只一下,季松手背上便满是血莎。
彼时锦奴不知所措地望着季松,季松用完好的掌心拍了拍它的脑袋,又自行包扎了伤处。
那之后锦奴再不敢舔季松,只是用脑袋轻轻蹭他;季松也不惋惜,开始用活着的猎物去训练它捕猎。
小老虎在地上滑出好远,站起身后不住呜咽,见母亲没有哄自己的心思,尾巴拖着地到了兄弟身边,趴下去乖乖地喝清澈的盐水。
四只猛虎肩背上的肌肉一块块隆起,但乖巧地俯卧在季松身边,季松手掌有一搭没一搭地拍着锦奴的头,直到有位四十左右的壮汉过来:“五公子。”
“坐,”季松随手指了个空隙。那人见四周猛虎盘伺,先是紧张,后又激动地坐下。
季松微笑询问:“银子拿到了么?”
“回公子的话,拿到了,照旧是一百两的雪花纹银。”
辽东夏短冬长,冬日大雪封山,路途被阻,其中的动物狩猎也十分困难。
锦奴聪明凶猛,占据了离人烟最近的地盘。可辽东物产并不算丰厚,冬日漫长,许多猎人便携带弓箭入山捕猎。一来二去,反倒是锦奴有时候要饿肚子。
季松心疼闺女,可厩焚不问马(1),人总比畜牲金贵,季松总不能为了只老虎,断了山人的活路。
季松便从自己私房里拨出一百两银子,让他到了冬天,隔个十天半月就赶上一只猪羊进山,好给锦奴加餐。
一只大猪肥羊不过二三两银子,那人辛苦小半年,自己能落下四五十两银子;再加上锦奴通人性,他便将此事奉作美差。
“过几天再去支一百两银子,记我账上,”季松下巴朝着受伤的幼虎抬了抬:“这崽子被牛角顶伤了腿,倘若置之不理,它活不过这个冬天。”
“你且用心些,暂且将这幼虎养在此处库房,每日为它换药。一则救它一命,二则虎镇山林,它在这里,也免得熊瞎子野猪来伤人毁物。”
言罢,季松拽了拽锦奴的尾巴,锦奴便叼着崽子到那人身边,逼着崽子躺在地上,露出了皮毛茂密的肚子。
腹部柔软,正是命脉所在。
虎崽子皮毛炸起,张牙舞爪地起来,又被锦奴逼迫着躺下。如是反复几次,虎崽子敢怒不敢言,那人激动地去摸虎崽子的头,还趁季松不备,偷偷弹了弹它的铃铛。
季松只当没看见。恰好倚重的亲信已经将鹿与獐子开膛破肚,血淋淋的内脏不住冒着白色蒸汽。季松便示意锦奴它们来吃。
与人不同,虎豹这类野兽并不嫌弃脏器味道大,平生得了猎物,立即将其开膛破肚,先把内脏吃完了,才挑挑拣拣地吃些腿肉。
不多时,内脏便被吃了个干净,连地上粘连的血沫子都被舔得干干净净。
恰巧第一波肉也烤熟了,季怀义递给季松一把烤肉:“尝尝。”
鹿肉有些粗,咬起来有些废牙;烤制时也只加了些盐,味道算不上肥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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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季松一连几日都不曾好好吃饭,当下也大快朵颐,不多时就将一把烤鹿肉消灭殆尽。
“前日得到的消息,说穆飏亲自去了甘肃,要接定襄伯回京城。”
季松顺手搁下了铁签子:“这么看来,这位皇帝陛下倒是很用心兵事。”
穆飏是皇帝最倚重的利剑。此番他亲自去接久居西北的定襄伯,多少能表明皇帝对边事的看重。
“他倒是想不看重,只不过虏寇占了河套,以此为依托窥伺南下而已。上次京城被围,到现在还没有二十年,当年经历那事的人还没死绝呢。”
季怀义这话说的不错。别的不说,季松他爹得以封侯,便是沾了已巳之变武勋覆没、无人可用的光。
如今西北虏寇占据河套、西南两广民变汹汹,细说起来,倒真是武将建功立业的好时候。
季松抬头望天,忽得笑了:“这么看来,我倒是不必再装纨绔,更不用整日和那群纨绔混在一起。”
季松欺压旁人的纨绔习气,一半是见不得那群纨绔行径恶劣,另一半是装纨绔装得满心不痛快,索性在他们身上撒气。
季怀义也大笑起来。
季侯爷想让季松回京很久了。只是一来皇帝继位刚刚两年,朝中暗流涌动,许多事情看不分明,父子二人都在观望;二来皇帝刚刚继位,威望不足,北边的鞑虏也想要趁机来占点便宜,是以近几年辽东很是不太平,季松便帮着他爹操持边务。
如今知道了皇帝的心思,两人皆是重重松了口气。季怀义笑着恭贺他:“还真是时来运转啊,此番你回了京城,一则解决了成家之事,二则仕途一路平坦,三来还能将痛改前非的原因推到美娇娘身上。小五,你这回也算大小登科赶一块儿了。”
大登科即金榜题名。季松武勋出身,自然不会去科考,但到皇帝身边办事,指不定几时就得了皇帝青眼,说句大登科也不为过;小登科即洞房花烛,指婚配之事。季松打定主意要娶沈禾,季侯爷也默认了此事,前几日还写信递给留在京城的宁远侯世子妃,让她操持下聘之事,这事便算是敲定了。
季松也笑,笑里却带着几分惆怅:“想起这事我就头疼。”
季怀义面带不解。
季松苦笑:“也不知道为什么,沈先生对我意见很大。我要做她男人,和岳父大人的关系却处成这样,这不是让她闹心么?”
季怀义大笑起来,隐约有些幸灾乐祸:“你当真不知道为什么?”
季松快意大笑。
货物沉重,将车辙压得很深,车队的速度就快不起来。
沈禾一行人赶了一月的路,好不容易到了京郊,天上却忽然下起暴雨来。
虽说货物用油毡蓑衣裹得严严实实的,但官道上头并没有铺碎石子,只是铲平了的黄泥土道。一下雨,本就不甚平坦的官道就变成了泥坑。车轮深深陷在泥泞的车辙里,不管怎么推都推不动。
深秋雨水寒凉,即便披了毡衣,雨水还是顺着缝隙流进衣服里,带来阵阵寒气,满队的随从也萎靡不振起来。
15. 第 15 章
沈长生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有条不紊地指挥车队中人推车:“深秋的雨不比夏天,一下就是整天整夜;此处虽然没有客栈,但距离城门只有一个时辰的路程。”
“咱们快些进城,下午就能到家。那时候每人赏二两银子,大家各自回家和家小团聚,岂不比在秋雨里歇着舒坦?”
沈长生话音刚落,众人便都振作起来——
是啊,此番在外小三个月,家里的婆娘孩子还不知道怎么记挂着他。今天回了家,婆娘大概会又哭又笑地给他打水烫脚、再弄几个好菜小酌一番,那该有多舒服?
思及此,不少青壮男人都脱了上衣,又把裤腿挽到了膝盖上,用力将湿淋淋的腰带系在腰间,又咬着牙去推车。
伙计们肩背手臂上的肌肉拧成了块,前面车夫还在抽骡子。几番尝试,板车猛然一跳,总算驶出了泥坑。
沈长生心头一松,却并没有上车,只是嘱咐女儿不要掀开车帘,免得淋湿了衣裳。
进了城,沈长生亲手将银两送到伙计手中,确定所有人都收了银子离开,这才将货物交给了铺子的掌柜,自己同女儿回家去了。
离家三月,远远看见家门的时候,沈禾忽然想哭。她刚刚掀开车帘,就见弟弟沈乔撑伞等她。
沈乔右手撑伞站在门口一侧。他左腋夹着件毡衣,左手还握着把伞。人小伞大,沈乔模样有些滑稽。
见沈禾出来,他连忙倾伞去接,面上焦急变成了笑,又不由分说地一把将伞塞给她:“姐你慢点,别淋了雨,当心染病。”
沈乔小沈禾八岁,个子只到她心口。这会儿沈乔一面端详沈禾面容,一面还要撑伞,不免有些吃力。
沈禾心头一软,顺手接过他手中的伞撑开,拉着他手往家走:“小乔越来越贤良淑德了。”
“……”
“沈禾我警告你,再这么叫我,我们就完了!姐弟情谊就此断绝!”
沈禾抿嘴笑。
乔者树木高大,本是个好名,可惜江南大小乔名声太大,小乔渐渐成了貌美女子的代名词,也成了沈乔多年的苦恼。
不过姐弟分离三月,沈乔也没心思和沈禾吵嘴,他痛斥的声音很低,连雨落伞面的沙沙声都盖不住。
“娘怎么没来接我们?”
“在催促厨娘做饭。今天娘要人做了好丰盛的一桌饭菜,说要给你们接风洗尘。”
“太好了!你不知道,这一个月我们一直在赶路,好多时候大饼干肉凑合吃,饼子干的一碰就碎,水里还有土腥味儿,难喝死了,我现在胃里还泛酸呢。”
“活该,谁让你跟去的,还不带我……现在回家了,咱家喝的水都是玉泉山挑来的,这下你没意见了吧?”
脚下的碎石小路平坦美观,圆润的鹅卵石硌着脚心,隐约有些舒服。
眼见客厅到了,沈禾停住脚步,取出一把七寸长的匕首来:“呐,给你。”
“还有我的礼物?你这回去辽东,不是为了给李敏找珍珠吗?”
沈乔面上难掩惊喜,却故作平静地接下匕首,又恍若无意地摆弄着:“这是貂尾?哇匕首怎么是黑色的!它反光啊!”
那匕首不过七寸,周身漆黑,入手沉甸甸的。它虽然有一小截毛茸茸的黑色貂尾做装饰,但入手冰冷,拔出鞘轻轻一晃,就是一阵刺眼的冷光。
冷暖相对,越发显得匕首寒光四射,锋利敏锐。
“行了行了,先吃饭,我都快饿死了。”
沈禾忍笑走到客厅,收了伞放到一旁沥水,率先进了客厅:“娘!”
沈乔有样学样地收了伞,偷偷把匕首塞进衣袖。
匕首入袖,可圆滚滚的貂尾装饰却跳了出来,沈乔又把露出袖口的貂尾也塞了进去。
客厅里,沈母周夫人正替丈夫整理衣领。
沈长生衣裳尽湿,本想着洗过澡再吃饭,夫人却执意不从,让他擦了擦身体就来吃饭,口中念念有词:“……外头太冷,先吃了饭再说沐浴的事。”
沈长生无奈地笑,张开双臂任由夫人摆弄,待她收手,方才抚袖落座。
沈禾姐弟也坐了下去。
不等父亲动筷子,沈乔就殷勤地给几人盛汤——沈家人习惯在用餐前喝几口热汤暖胃。
头一碗照例先给了沈长生,次碗却饶过母亲给了沈禾:“姐你尝尝,鲈鱼鱼圆,还加了莼菜呢!”
西晋张翰见秋风起,便开始思念故乡吴中的菰菜、莼羹与鲈鱼脍。此后莼鲈之思便代指思乡之情。
而吴中,正是苏州别称。
两位祖籍苏州的旅人终于回了家,这碗莼菜鱼圆汤恰当其时,一家人便同时笑了起来。
屋外秋雨绵绵,落在整洁的鹅卵石小路上沙沙作响,惬意至极。
屋内菜香氤氲,沈禾一家人其乐融融地吃饭,不时谈些旅途中的见闻——
虽说食不言寝不语,但自家人吃饭,哪里有那么多的规矩?
周夫人举箸为丈夫夹了一只圆滚滚的虾仁,言语里带了关切:“怎么不见穗儿?”
沈穗便是跟着沈禾父女前去辽东、却不幸被风寒击倒、被迫滞留在辽东的丫头。
沈长生闻言叹息:“她病了,我把她托付给佟兄照料,来之前留够了银两,想来过段时间她就能回来了。”
周夫人也叹息,叹息着又庆幸起来:“不过,这回咱们苗苗没有生病,这倒是不容易。”
提到穗儿的时候,沈禾就默默咽下了口中的食物。这会儿听到自己的名,沈禾笑:“爹照顾的好呗。我就说我出去没问题,您还不信。”
沈长生笑着吃下虾仁——
沈禾生病滞留辽东宁远侯府、季松对她百般照顾的事,沈长生并不想让妻儿知道,因此早就用沈禾私下谈过,决心将这件事瞒下去。
“话虽如此,可你素来体弱,”周夫人依旧有些不放心,蹙着眉头吩咐沈禾:“苗苗,这次你也累坏了,最近就别出去给人义诊了。”
沈禾为了积阴骘,每到初二、十六便去给人义诊。因着在自家铺子前面义诊,除开年关,倒也风雨无阻。
此番母亲开口,沈禾自然应是:“嗯,明天我把珍珠给敏敏送过去,回来就好生歇息——去辽东前,敏敏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我给她带些珍珠回来。我要是不给她送回去,她能直接生吃了我。”
一家人大笑起来,周夫人叹息着欣然应允:“敏敏那孩子也不容易,这段时间没少来看我,几番询问你的情况。”
“你去看看她,也好给她报个平安。”
沈禾也笑:“娘你被她骗了,她只想要珍珠,根本不想见我——但娘开口,我就大发慈悲地亲自去看看她!”
沈禾李敏相交多年,没少互相调侃打趣,周夫人也不觉有异,又替沈禾夹了筷子豆腐。
沈禾夹起豆腐送入口中,暗暗松了口气——
好险。
她答应帮季松打造一副头面,这事还要拜托敏敏去做。此番借着送珍珠的由头,倒能把这件事给瞒住。
季松送珍珠这事,就连父亲也不知道。只要把物料送到李敏手中,这件事就算是过去了。
却不想沈长生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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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话:“苗苗,晚上陪爹一同去书房谈谈?”
“啊?”沈禾一愣,反应过来立刻笑了:“好啊——”
“好什么好,你们父女谈了三个月还没谈够?”周夫人没好气地剜了丈夫一眼:“苗苗刚刚回家,你怎么也要让她好好歇一歇。”
沈长生只得陪笑。他夸张地拱手:“为夫自当听从夫人吩咐。”
周夫人转怒为笑,沈长生心头却百般苦楚。
此番季松送来许多回礼,沈长生一直想问女儿和季松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只是外头人多嘴杂,沈长生不好发问。
如今好不容易到了家,却还得往后推。
不过此事需要瞒着夫人,沈长生只好作罢。
沈禾也笑着放下了心,暗暗盘算着要要送多少宝石过去。
终于回到了阔别已久的闺房,沈禾一进来就察觉到了困意。
出门在外梳洗不便,整个回程途中,沈禾都没怎么沐浴,最多弄盆水擦洗一下。
此时终于回了家,沈禾舒舒服服地泡着澡,泡着泡着就睡着了。若非凉了的洗澡水冻醒了她,她怕是会睡在浴桶中。
秋雨缠绵整夜,次日中午才停下,可天色照旧阴沉沉的,俨然一副睡觉的好天气。
沈禾顺理成章地一觉睡到了下午。
沈禾睡醒后懵了好久,直到乳母洪妈妈调侃她睡到了下午,她才清醒过来。
下一刻沈禾尖叫出声:“我约了敏敏下午见的!惨了惨了!”
说话间跑到衣架前换衣服。草草洗了脸后,毛毛躁躁的头发也没时间梳理,两三下疏通后编个辫子就往外跑。
跑到院子里才想起没带珠宝,又慌慌张张地折回来带珠宝。幸好她昨夜临睡前把东西归置好了,不然还得好一阵手忙脚乱。
饶是如此,等到了荣宝轩时,李敏已经等候多时了。
荣宝轩临湖而建,是个檐角飞翘的三层小楼。它屋脊上坐着狻猊,檐角下吊着铃铛,远远望去不像铺子,反倒像件玲珑精致的赏玩之物。
荣宝轩一二楼用来做生意,三楼却非贵客不能进入,很是清静雅致。
雅致到提着裙子噔噔噔跑楼梯的沈禾都有些面上发红,下意识放缓了动作。
房门打开时,李敏正两手托脸,在临窗的桌子前坐着赏景,闻声慢慢转过头来。
见是沈禾,李敏立刻笑着起身:“咱们沈大姑娘总算舍得看我来了?”
沈禾放下心来,用背顶上屋门,豪气万千地将白绸袋子放到了临窗的黄花梨木桌上:“敏敏要的东西,我就算上刀山下油锅,也一定会把它给你带回来!”
一语罢,两位姑娘笑成一团。李敏伸手去掐沈禾的腰:“欸你腰胖了,看来确实没受委屈!”
“爪子拿开!”沈禾悲愤欲绝地打落李敏的手:“昨天吃的!我才没胖!”
寒暄了好一阵,李敏终于将目光放到了白绸袋子上:“……苗苗你阔了?这么好的珍珠就装在袋子里?你你你你发什么财了?!”
“……”
沈禾也有点无语凝噎。
这袋子还是季松送来的那只。沈禾不想这事被父亲知道,因此没敢大张旗鼓地妥善安置珍珠,想着回家后再好好安置它。
没想到一觉睡过了头……就这么拎着袋子来见李敏了。
沈禾没说话,李敏把手插进了袋子里,一瞬间瞪大了眼:“好大的珍珠!”
“这珍珠都能当贡品送进宫里了!”
“苗苗你从哪里弄过来的?啊啊啊苗苗我爱你!你真是我的福星!”
16. 第 16 章
珍珠是哪里来的?
当然是季松送过来的,但这事不能说。
李敏捧着珍珠兴奋至极,沈禾却慢慢坐到临窗的桌子前,掀起茶杯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双手捧着茶杯,心不在焉地慢慢喝着。
三楼视野旷远,不远处的小湖波光粼粼,凉风透过窗子吹动沈禾耳边碎发,却吹不散她面上的红晕——
那是她一路奔波赶来的证据,也是她心神不宁的缘故。
沈禾来到京城不过五年,虽然与李敏交好,但此事涉及她的闺誉,更牵扯到她能不能退婚这件大事,自然是不能告诉李敏的——
倘若李敏有恶意,她不打自招就是给自己惹麻烦;倘若李敏没有恶意,她此举只能让李敏替她担忧。
一杯微凉的茶水被沈禾饮尽,沈禾定下心来,坐在她对面的李敏也冷静下来。
李敏收回手,蹙眉望着沈禾:“这珍珠……到底是怎么来的?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这珍珠……”沈禾抿抿唇,信手放下了茶杯:“这珍珠不是给你的。”
李敏满面愕然,沈禾嘴角露出一抹得意的坏笑,又自袖中掏出两只小盒子放到桌子上:“这盒珍珠才是给你带的。”
李敏依旧满头雾水,却伸手取出一只盒子打开。
照旧是精雕细琢的红木盒子,里头照旧放着蓝色的绒布,不过绒布上面并没有珍珠,而是几颗拇指指甲大小、未经切割的红蓝宝石。看成色与模样,是以前沈禾父母留给她的私房。
李敏抬眼望向沈禾,见她神色不变,又拿起另一只盒子。
这盒子是一模一样的材质,里头的绒布上,安安静静地躺着十颗泪珠状的珍珠,此时正熠熠生辉。
“这是怎么回事?”李敏沉吟许久:“苗苗,你不要说,这些珍珠全是你用私房钱换的。”
“您老太高看我了,把我卖了都换不来这么多的珍珠。”沈禾也笑,笑里满是惆怅:“你帮我打副头面,要端庄大方,也要精致灵巧。这些珍珠宝石全给你用,不用在惜工本,也不必担心逾越。”
本朝服制严苛,什么人用什么材质的衣裳首饰、这些衣裳首饰又是什么颜色纹样,朝廷一一都有规定。虽说本朝开国已有百年,许多规矩执行得没有那么严格了,但若是给人抓住了,多少有些麻烦。
李敏是荣宝轩的大小姐,自然清楚这件事。想了想,李敏试探着问:“你的意思是,这副头面是给你伯母打的?”
沈长好是三品的工部左侍郎,他的夫人是三品的淑人。既然有诰命在身,于服制上,倒没有那么多的限制。
沈禾微笑不语,李敏便默认了此事——
是了,李敏素来与沈禾沈妙真交好。前些日子两人不欢而散,害得父亲也闹了矛盾。这事别人不知道,她倒是清楚。
倘若这头面是沈长生向兄长赔罪的礼物,一切倒是说的通了。
李敏放下了珍珠,沈禾垂眼又倒了一杯茶。
水声潺潺,李敏瞧瞧满桌子的珍珠,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沈叔真是下了血本。”
李敏自小在金银珠宝里打转儿,这些珍珠价值几何,她一眼就能猜个大概。别说沈禾那点私房钱了,就算是生意做得不错的沈长生,买这些珍珠也得掂量掂量。说着李敏想起自己听到的那些传闻,想了想,她皱眉询问:“苗苗,你和妙真……究竟是怎么回事?”
“当真是因为盛羽?”
沈禾苦笑着将茶杯推到一旁。她想了想开口:“妙真说,盛羽只有一个,她也想要。”
“我不知道她喜不喜欢盛羽。不过盛羽外貌才情都不错,她要是喜欢,倒也不足为奇。”
李敏沉默好久,底气不足地开口安慰:“盛羽毕竟是你未婚夫,她以前天天让着你,应该也做不出横刀夺爱的事情吧?”
沈禾不知道。她只知道,因为这事,她伯父和父亲都不欢而散好多次了。
思及此沈禾也头疼起来,连忙转移话题:“不说这个了。你看看这些珍珠能不能用?”
“能,当然能,”提到珍珠,李敏眼睛一亮:“本来我只有五成把握,现在却是实打实的十成把握。”
“这么漂亮的珍珠,即便我打小在金银堆里长大,也没有见过几次。”
“我都能看花了眼,更别说姓郑的姐弟。”
“他们借着损耗的名头,平日里没少克扣物料,荣宝轩的名声都被他们败坏了。”
“这回他们见了这么漂亮的珍珠,一定忍不住下手。”
“我就不信了,我爹真能纵容他们这样毁了荣宝轩。”
“苗苗你怎么这副表情?难道你舍不得这些珍珠?”
说到最后,李敏笑着开了个玩笑,沈禾苦笑着摇摇头:“咱们一早说好了,这珍珠就是送你的礼物,我有什么舍不得的?”
“我只是担心,郑夫人毕竟是你的母亲,你这样做,你和你爹之间……会不会……”
会不会闹得很不愉快?
沈禾话没说完,李敏已然懂了她的意思,她面上的笑容便消失的一干二净。
停了片刻,李敏冷笑起来:“他还是我爹吗?”
“人家都说有后娘就有后爹,以前我不信,现在我都差点嫁给吴家的病秧子冲喜了,我和他还有什么好说的?”
“再这么下去,我们姐弟怕是要给他们的宝贝儿子做小厮了!”
沈禾便没什么可说的了。
李敏父亲是荣宝轩的东家,早年与李敏生母琴瑟和鸣相敬如宾,两人共同生育了一双儿女。
可惜六年前李敏母亲病逝,来年她爹就又娶了位夫人。
因是续弦,郑夫人出身不高,只是荣宝轩里一位伙计的妹妹。
但郑夫人貌美嘴甜,嫁进来不久就将李敏的父亲、祖母哄得开开心心的,她兄长也顺势从一位小伙计一跃成为荣宝轩的掌柜的。
荣宝轩店铺不少,郑夫人的兄长执掌一间铺子,倒也没人多说什么。
却不想郑氏兄妹穷怕了,巧立名目地克扣物料。不过短短五年,荣宝轩克扣物料的事便闹得人尽皆知,就连远在辽东的季松都有所耳闻。
郑氏兄妹有了钱,出手越发阔绰,轻易便笼络了李家上下的人心。短短几年间,荣宝轩的夫人俨然成为了郑氏,李敏姐弟这对原配所出的儿女,反倒是无人问津了。
一开始李敏还对父亲抱有期望,毕竟小的时候,父亲也曾让李敏骑在他脖子上,带她去看庙会、看烟花。
可去年李敏议亲,郑夫人为她选了茶商吴家的公子。吴家家大业大,吴公子更与李敏年纪相仿,可惜他是个见不得风的病秧子。
李敏父亲没说什么,反倒是李敏祖母忍无可忍,将儿子儿媳一通大骂,李敏才免去嫁过去的命运。
那之后,李敏与父亲的关系闹得很僵,平日要么在店铺中帮忙,要么就去祖母身边尽孝,轻易不与父亲见面。
沈禾沉默着为李敏倒了杯茶,见李敏一仰头将茶水一饮而尽,她低声道:“好啦,我知道了,咱们这次一定好好设局,让姓郑的再也无法染指荣宝轩。”
李敏这才笑了。她重重地将茶杯砸在桌子上:“对,荣宝轩百年的招牌,绝对不能毁在郑氏兄妹手中!”
李敏豪气万千,沈禾却有些担忧。她试探着问:“倘若你父亲顾忌着荣宝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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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名誉,不肯处置郑氏兄妹呢?”
李敏面上的笑容越来越淡,最后她冷笑一声:“那我也找伯父过来撑腰。”
“荣宝轩繁盛百年,是整个李家的荣宝轩,不是他一人的荣宝轩。”
“他非要为了个女人毁了荣宝轩,我做女儿的没办法阻止,但我李家宗族的叔叔伯伯们,又岂能任由他这般胡闹?”
沈禾沉默着点头,又忍不住嘱咐:“敏敏,这副头面……你尽快帮我做好,我有急用。”
“行,你不用担心这个,等下和我一起去找工匠,看你究竟想要什么样子的头面。”
“那就多谢了。”
“有什么好谢的,咱们这么多年的交情了。说起来你这次帮了我这么大的忙……对了,头面做好后,是我帮你送到沈侍郎府上,还是你亲自送给你伯父?”
“……不劳费心,”沈禾连忙阻止。这头面是给宁远侯府世子妃做的,自然要送到宁远侯府上去。倘若让荣宝轩的人去送,这事便遮不住了:“我自己去送就好了。我和妙真因为盛羽吵架这事不好看,你要是去了,妙真再误会了什么,事情就更加难办了。”
“好。你放心吧,最多半个月,我就把这副头面给你送过去!”
“这么快?”
李敏答应得干脆,沈禾笑了:“好,我等着你的好消息。”
“那咱们走吧,”李敏率先起身,朝着沈禾伸出了手。她眼中精光湛湛:“先把这些料子登记一下。赵叔为人正派,又在荣宝轩待了大半辈子,论眼力、论人望都有口皆碑,即便姓郑的做了掌柜的,也得给赵叔几分颜面。”
“对外呢,咱们还说是私交,你直接把东西交给我,不用清点登记……”
思及此,李敏粲然一笑。
沈禾也笑。这是两人一早就约定好了的。过去两年里,沈禾每次做首饰都直接请李敏帮忙,从不走公中的帐,郑掌柜的也一视同仁地克扣物料。
郑掌柜每次克扣了什么物料、又克扣了多少,李敏沈禾明面上装作并不知道,私底下却一一地记在了账本上。她们下定了决心要扳倒郑掌柜,因此一直隐忍不发,只等着某日把事情闹大,再一鼓作气地发作出来。
拿定了主意,两人立刻去找工匠商定头面的款式。
荣宝轩的工匠一向技艺精湛,私下留着无数的漂亮图样,李敏沈禾拿着厚厚一沓子图样险些挑花了眼,最后好不容易才敲定了头面的具体样式。
此番倒是李敏有些心惊胆战了:“苗苗,我怎么觉得,你这回挑的样式有点僭越?”
“你想要向伯父道歉的心思我明白,但你这样,会不会给他们惹麻烦?”
沈禾只是笑:“怎么会惹麻烦呢?大不了不在外面戴嘛。”
“至于僭越,商人还不准用金银器皿呢,咱们两家的金樽银盏还少了?私底下偷偷戴就好。再者说了,伯父如今才五十岁,正是大展身手的好年纪,说不定过段时间,这些东西就不算僭越了呢。”
这倒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嘛,总不能上头说什么,下面人都一丝不苟地执行。
想到这里,李敏也笑了:“对了苗苗,你从哪里弄来这么多珍珠?”
“啊?我爹弄的呀,我肯定没这个本事。”
“我当然知道。”李敏凑的更近,激动得呼吸都急促起来:“你家开绸缎庄子起家的,不知道这些珍珠的好。我家可是珠宝铺子起家,我一眼就知道它能有多大用途。”
“苗苗,你回家问问沈叔,看他从哪里得来的珍珠,以后我也去弄一点回来,好不好?”
“……”
“苗苗你怎么不说话啊?”
17. 第 17 章
沈禾不想说话。
沈禾想哭。
自打收了季松的回礼,回程中她爹看她的眼神就满是探究,昨天晚饭时候要不是她娘拦着,他爹估计会直接把她拉进书房里逼供。
要是让她爹知道她收了季松这么多的珍珠,她怕自己被打死在祠堂里。
好不容易才把李敏给糊弄过去,沈禾慌慌忙忙地回了家,一路上不住地埋怨季松多事,给她惹了好大的麻烦。
又不禁想知道季松现在到了哪里、究竟有没有回京城。
倘若没有……那她就得另想法子退婚了。
马车摇摇晃晃,车轮吱呀作响,沈禾瘫在马车里满心叫苦,恨不得现在就知道季松究竟在哪里。
季松回到京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他过去的狐朋狗友团聚。
倒也不是季松执迷不悟,一定要和狐朋狗友见面;而是他这群狐朋狗友个个都出身显赫,一股脑儿的被长辈塞进锦衣卫里混饭吃。
这么一群声名在外的废物在锦衣卫里,即便他们敢做事,皇帝也不敢用他们。再加上祖辈的遗荫,这群人钱多事少十分清闲,每日的差事便是吹箫唱曲儿、歌楼买笑。
也因此,季松效力锦衣卫的第一天就精彩纷呈——
要说这群勋贵子弟是真给面子,为了迎接季松还特意早起点了卯(1)——
年初皇帝突然点卯,这群公子王孙总共去了三位,皇帝望着空荡荡的大殿太阳穴直跳,问其余几十人去了哪里,那三位还厚颜无耻地说别人去如厕了,气得皇帝指着他们直骂他们是酒囊饭袋,尸位素餐,手指抖得活像中了风。
后来皇帝也学聪明了,没事绝不找他们给自己添堵,反正凡事有穆飏。不过养些酒囊饭袋,能有多少开销?
也因此,穆飏的得力助手林月殊看到乌泱泱一大群人叹为观止,对着季松拱手问候:到底是五公子,当真不同凡响。
季松厚颜无耻地应下,林月殊说自己恐怕有段时间不能回来,又请他帮着照看这群勋贵子弟,自己转身办差去了。
点卯后不到一个时辰,这群出身显赫的勋贵之后就集体翘了班,拉着季松去京城最大的酒楼去喝酒。
鹤鸣楼的雅间里热火朝天,主位上坐着的,赫然便是季松。
“承蒙诸位兄弟看重,我刚回来,就为我接风洗尘,”季松说着起身,伸长胳膊高举酒杯:“今日,我敬大家一杯。我先干为敬。”
说着一仰脖将酒水一饮而尽,又颠倒酒杯示意自己喝干了酒。
其余人也起身饮酒,喝完了大笑起来:“五哥怎么突然回京了?”
“此事说来话长,坐,”季松抬手示意众人坐下。他左臂后伸,搭在官帽椅的椅背上,仰头笑了:“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我爹非要让我成亲,还说给我挑了个西施样的老婆,非要我回来看看。”
“西施?”安远侯家的小儿子柳智眼睛一亮。他连忙向前探着身子,面上笑容灿烂:“五哥,谁啊?”
“哪家的姑娘?我——五哥这么看我做什么?”
季松眼神锋利如刀,凉凉落在柳智身上,柳智只觉得浑身发毛,屁股又老老实实地落到椅面上,陪着笑道:“我就想见识见识,嫂子究竟是何等绝色……”
季松哼笑一声,柳智瞬间缩成了鹌鹑。
“你这见识见识,还会动手动脚吗?”季松左臂照旧搭在身后,右手拎起白瓷酒壶慢慢倒了一杯酒,酒面上浮起些泡沫。
酒中泡沫影响口感,季松放下酒壶,静静等待泡沫消失:“我记得,你上回去见识人家的新娘子,一个没忍住就上了手,还抱着人家的脸亲。”
“你现在,还有这毛病么?”
话毕,季松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席间哄堂大笑,柳智不由涨红了脸:“五哥……五哥说笑了。”
“是吗?我怎么记得,你当年被五哥剥了裤子、哭哭啼啼地走了二里路?”
“你!你信不信我让我表哥收拾你!”
“哟哟哟,可惜穆指挥领了差事不在京城,否则我真要给你吓得尿裤子了。”
席间你一嘴我一嘴地开着玩笑,季松垂眼看着柳智涨的通红的面皮,听着王孙公子们口中连绵不绝的荤段子,一时觉得无比厌烦。
没意思,真没意思,这群只知道贪酒好财玩女人的废物懂什么?一个个只能在床上耍点威风。
譬如这位安远侯的小儿子柳智,自小就是个色胚子。那时候他三哥刚刚做了锦衣卫千户,手下有个倚重的百户婚期将近,那女子颇有几分姿色,不知怎的就给柳智看到了,隔三差五就去调戏人家。
刚巧他三哥那几天有差事,那百户就求到了季松手下。季松便给柳智设了个套,说谁输了,那就任凭对方处置。
柳智怎么玩的过他?三言两语便输了个彻底,随后眼泪汪汪地望着他,缩着身子不住摇头,活像被调戏的良家妇女。
季松可没心思怜香惜玉。见柳智不肯服输,交代小弟好好收拾他,随后就转身离去。
季松没想到,那群小弟竟然扒他裤子——
据说当时一群小弟把他摁在地上,也不管柳智叫出了杀猪声,强行扯了腰带、剥了裤子,逼着他在官道上走了二里路。
那是个暮春的午后,四下绿柳如烟,官道上人潮如流,柳智并着腿,两手捂着身前,一面哭一面小步地往前走。
没了衣裳,路人也不知道他是哪家的公子,一个个离远了踮着脚看,羞得柳智仨月没出门,刚好让那位百户痛痛快快地成了婚。
不过,季松过得就没那么痛快了。柳智回家的第二天,他被捉弄的事情就传遍了勋贵圈,于是当天惹事的几个人被绑着押到了安远侯府……
这祸不是季松闯的,但确实是他下的命令,他吃了再大的哑巴亏,也不能把责任推到小弟身上。他当即扛下了所有,自此这群小弟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地,即便他离京多年,也依旧记挂着他。
当然,他付出的代价是……被他暴怒的大哥一脚踹翻在地,随后结结实实地挨了一顿马鞭,衣裳都给抽破了,回家后趴着睡了半个月。
席间依旧喧闹,季松做了个收声的手势,又直勾勾盯着柳智。
柳智被他盯得浑身发毛,怯生生地问:“五、五哥,您老人家有什么吩咐?”
“吩咐倒不至于,”季松笑笑:“我那小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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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自己都没见过呢;要是你先见到了……”
季松声音越发低沉,倾身望着柳智:“哥哥也没什么好报答你的,只好将你剥光了绑在马尾巴上,好好地带你绕着皇城兜兜风。”
柳智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他赤条条、双手被缚在马尾上拖着走的惨状,顿时吓得一个激灵,下意识地要拿表兄穆飏出来压季松,又想起穆飏不在京城,连忙摇头表忠心:“五、五哥放心,我有分寸,绝不会去打扰那小西施。”
季松一声冷哼,柳智后背冒出点热汗来:“五哥,我说的哪里不对了?”
“小西施……也是你能叫的?”
柳智一愣,回过神来连忙改口:“嫂子、我绝不会去打扰嫂子!”
季松这才笑了,端起白瓷小盅一饮而尽:“算你聪明。”
季松既然直白地表露出占有欲,这群公子王孙就不会去找小西施的晦气。只是不禁好奇,好奇京城里何时出了一位西施:“五哥,这位小……嫂子究竟是哪家的千金,竟然让五哥也牵肠挂肚?”
“是啊五哥,倘若嫂子是京城人士,那弟弟们应该有所耳闻。总不能哥哥在辽东都认得她,弟弟们在京城却不知道她姓甚名谁啊。”
季松等的就是这句话——
他私底下和王祜谈了许多次,知道自己离开京城两年后,她才姗姗来迟地到了京城。
两人一个在辽东、一个在京城,倘若见过面,那别人怎么看她?说她不守规矩地满天下乱跑,亦或骂她是攀附权贵的狐媚子?
他怎么可能让人这么骂她?
当下便设下了这样一个局。
如是想着,季松惬意地盛了一勺子白龙曜放入口中,待到旁人焦急地直吞口水,季松方才咽下了白龙曜悠然开口:“我也不知道她究竟叫什么,只知道她姓沈,是沈长好的侄女。”
“我在辽东过得多舒服啊,整日里斗鸡走马,烦了便出境捣巢,但我爹非要让我回京城,还说我年纪大了,要我早些成婚。”
“眠花宿柳不比守着老婆舒服?我不愿意,说除非是西施再世,否则我绝不成婚。”
“我的意思是再玩几年,不曾想王祜王布政使听闻此事,当即说他知道一位西施,与我年龄相仿,正是我的佳偶。”
“王叔说得天花乱坠,说她肉皮儿白的透明,眉眼漂亮得像画。”
“我不信,可我爹不依,连催带骂地把我扔回了京城,还说只要我肯成婚,她身份低些也认了。”
“我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回了京城,想着过几天去瞧瞧她。”
“她要是真长成西施样儿还好;要是一张大饼脸、满脸的麻子,那我可不娶她。”
说完季松忍不住笑了——
他几次见她,她都是一副病恹恹、不施脂粉的模样,何况他注意力不在她脸上。现在想起来,他还真不记得她长什么模样。
就记得小脸小嘴大眼睛,乖巧又文静,偏偏眼睛利得狠,见他书房就问他是不是污名自保。
季松笑,其余人也笑了起来。笑完了,有人问季松:“那五哥预备什么时候去见她?”
“五哥,择日不如撞日,不如就今天吧?”
18. 第 18 章
今天?
今天可不成。和这群人吃了半天的酒,一身的酒气,别熏着她。
“我赶了半月的路,昨天上午才到家,懒得动弹,”季松放松地靠在椅子上:“这几天得歇着,今天不去。”
“再者说了,倘若她是个大饼脸,我去了,岂不是扫兴?”
说话间几人大笑起来,待到笑声停了,季松方才接下话茬:“锦衣卫不是有缇骑(1)么?不是说缇骑无所不知么?先让他们查查,看看沈家这位西施是不是名副其实。”
“她要是好看,我再去见她。”
“要是难看么,那就……”
季松话未说完,所有人又大笑起来,没有一人觉得私下调查沈禾容貌有一丝一毫的不妥,更无一人觉得滥用缇骑是公器私用——
锦衣卫恶名昭彰,令人闻风丧胆,所倚靠的不仅仅是滥用酷刑的诏狱,还有无处不在的缇骑。
这些缇骑神通广大,无论是礼部尚书昨夜在哪房小妾院中安寝,还是菜市场里的萝卜几个铜板一斤,他们都能调查得清清楚楚。
借着这群如水银泻地般无孔不入的缇骑,季松对沈禾有些了解,倒也顺理成章。
思及此,季松垂眼望着酒杯,见白瓷小盅里浮沫尽散,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刚好遮住唇边笑意——
他已有三十七天不曾见她了。
幸好她有在外义诊的习惯,如此两人便有了见面的机会。她下次义诊在九天后,那时他便能名正言顺地去看看她。
此番她奔波一月,也不知道她身体受不受得住。
还有她的伯父……
季松眼神又深邃了几分。
信件送去沈长好府上已经整整三日了,他却依旧没有回信,真让人难熬。
和一群勋贵子弟喝到尽兴,那群人大多歪歪扭扭地瘫在一旁的小塌上,口中含含糊糊地要人去把自己的相好叫来。
虽说他们看着醉得睁不开眼,想来也做不成什么,但一群花枝招展的浓妆女人进来,宽敞的雅间迅速拥挤起来,更被浓烈到呛鼻的脂粉气搞得乌烟瘴气的。
季松在辽东待了整整七年,男人的脚臭汗臭闻多了,但从没碰过女人,压根儿没想到女人身上的脂粉气也这么难闻,一时间皱起眉头,屏着呼吸走出雅间,关上门才放心地呼吸。
公子王孙们来宴客,小厮自然伶俐地在一旁守着。见季松出来,那小厮一溜儿小跑过来打了个诺:“公子可有什么吩咐?小人这就给您送来。”
“这倒不必,”脂粉气透过门传出来,里头女人刻意压低的嗓音柔腻得季松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连忙往一旁走了几步,待到听不见里头的靡靡之音了,方才松了口气。
小厮不作声地跟了过来,季松笑:“账记在宁远侯府上头,顺带煮一锅醒酒汤送进去。好生伺候他们,回头去宁远侯府领赏。”
公子王孙们出门,绝无咣咣当当地带一堆银两铜钱的道理。哪怕是银票,也是小厮递到公子们手里再赏人——
自己拿着钱付账,这种糙活累活怎么能委屈王孙公子们去做呢?
也因此,这些公子们请客,要么是随从付账,要么先挂在账头上,等到年关再去收帐。
小厮机灵,自然懂这个道理,当即笑着弓腰谢赏,季松信步离开。
回到宁远侯府时已是月上柳梢,初冬寒冷的夜风将季松酒意吹醒,他踏着满地枯黄的枯枝残叶走进院子,枝叶破碎的响声被北风吹散。
厢房的灯依旧亮着,烛焰的影子在窗户上摇曳。
季松走到门口,屈指去敲门:“九哥可歇息了?”
“你不回来,我怎么睡?”黑漆漆的影子由远而近,季怀义打开屋门,淡淡的酒气扑鼻而来。他笑了:“快进来。”
“和那群公子哥喝酒去了?”
说着拉出一把椅子,又掀起倒扣在桌面上的茶杯倒茶。
茶是傍晚沏的,此时已经凉透了。季松也不挑剔,接过茶水喝了个干净——
喝了半天酒,此时确实有些口干舌燥。冷茶入喉,反倒泛起一股清甜。
喝完了茶水,两人围坐在桌子前。烛焰不时跳动一下,两人的影子也跟着跳一下。
季松声音带着疲倦:“沈长好还是没有回信?”
“是。今天找人去沈长好府上问过了,门房说他只管把信件送进去,至于管家会不会送到沈长好手上,他并不清楚。”
“扯淡。”季松冷冷开口,终究被叹息所取代:“明天再无音信,我就亲自去拜访拜访这位沈侍郎。”
门房从来都是背黑锅的料子。倘若家主不愿意见拜访之人,便让门房将人拒之门外,大不了日后说门房有眼无珠,平白将人拦下。
而这门房不仅不会被辞退,反而还会得到一笔赏钱——
没有主子的示意,区区门房,又怎敢将权贵拒之门外?
都是权贵圈子里的人,季松怎么会不知道其中的弯弯绕绕?
他送去的信件上头钤着宁远侯府的印鉴,也挂着他的名,门房定然当天就送到了管家手中,管家自然也不敢怠慢,最迟当天晚上,这信件一定就到了沈长好手中。
只是沈长好不肯见他……
季松有些头疼。他要娶她,想来少不了沈长好的首肯。
“别慌,”季怀义笑着安慰他:“好事多磨,你这样用心,沈长好定然看得到;你们的婚事,一定也顺顺遂遂的。”
季松没有说话,只是叹息。
说来有些难以启齿,季松有些心焦。
唯恐她未婚夫抢在他前面把她娶回家,唯恐沈长生兄弟不肯把她嫁给他,唯恐两人过往被抖落出来、她被人骂品行不端。
除了心焦,他还有些私心——
他想见一见她,想知道她身体无碍。
他想看她怜惜他的表情,想听她怜惜他的叹息。
他还想和她挑灯夜谈,想与她畅论古今,想将他的一切都告诉她。
灯花爆响,惊回季松思绪,他照旧不语,拇指下意识地摩挲着茶杯。
季松不语,季怀义笑容淡了些,又为他鼓气:“你打算什么时候娶她?”
“年底,十一月二十五是个好日子,若是紧锣密鼓地张罗,倒也能把杂事办妥,”季松果然神情一振。他记挂着她,一早请人算了良辰吉日,此时笑望着季怀义:“九哥怎么忽然提起这个了?”
“我看看我什么时候搬出去,”季怀义也笑:“你们成婚后,我也不好再赖在你院子里,也得计划着给自己找个窝。”
“哪里用出去?宁远侯府还不够大?”季松也不矫情,当下就给了回答:“我记得前些年拆院子,没过多久就被叫停,东边的院子还在,环境也很是清幽。九哥干脆住到那里去,离这里也就十几丈的路程,咱们兄弟说话也方便。”
季怀义思量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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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点头应是。
宁远侯府占地广博,比起国公府邸也毫不逊色——或者说,这府邸本就是国公府改的。
这事和家破人亡的忠国公有关。当年他以边将之身拥立太上皇复位,因着从龙之功获封国公之位,一时间炙手可热,为人也嚣张跋扈起来。
忠国公不是孟夫子。他虽然也读书识字,知道那句“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但却偏好宫室之美、妻妾之奉(2),做了国公便热火朝天地计划着营造府邸的事情。
因着太上皇,或说先帝的宠爱;也因着他执掌京营、大权在握,他营造府邸连俸禄都不用出,直接让京营的人来做役夫,日夜不休地建造府邸。
也因此,这府邸占地甚广,于大小规制上都有逾越。昔年内阁首辅李大学士将其拉下国公之位时,所用的计谋便与这府邸有关——
李阁老与先帝登高远眺,见目下宅邸气势恢宏,先帝问李阁老是否知道这是谁的府邸,李阁老一口咬定说是王府,还说若非王府,谁能营造这般阔绰的宅邸?
李阁老此言未必能当真,忠国公的府邸也未必有王府气派,但这宅子逾制是不争的事实。
那日先帝没有多谈,心口却重重地插进去一根刺。回去后不久,先帝便开始剪除忠国公的党羽。后来忠国公所为的不法行径一一败露,自己也落了个庾死狱中的下场,这宅子便空了出来,又被赏赐给了劳苦功高的宁远侯。
宁远侯感念圣恩,却也引忠国公为戒,当下便让留在京城的大儿子将逾制的部分一一拆毁。
宁远侯为的是表忠心,这事自然做的大张旗鼓,没几天皇帝就知道了这事。某日上朝时他笑着提起此事,还打趣宁远侯世子,说既然赏给了宁远侯,宁远侯就该好生供奉着这宅子。轻易拆毁府邸,莫非是对他不满?
一句话惊得宁远侯世子大汗淋漓,当即跪伏着瑟瑟发抖,一再陈说自己父子绝无此意。
皇帝便不再开玩笑,笑着让他起身。
也因此,这宅子没再被拆毁。莫说是侯府,即便算上国公府邸,也宅子也是其中一等一的大。猛地一看,还真分不出这院子究竟是王府还是侯府。
宁远侯出身寒微,早年吃过苦受过罪,唯恐儿孙成了骄奢淫逸的纨绔,从来不敢让他们享受。也因此,季松贵为侯府公子,吃饭不过两菜一饭、穿衣也是棉布多过绸缎,就连住房,也是和一群好友一并挤着。等他年纪大了,才稍微放宽了些,不过京城的宁远侯府中,却依旧让季怀义季怀忠与他住在一处。
夜深了,外头的风也大了。寒风呼啸而来,吹得烛焰不懂摇晃,两人影子晃动得越发厉害。
季松起身:“夜深了,我就不打扰九哥歇息了。”
季怀义起身相送:“你也早些歇息。”
初冬时候,宁远侯府总算烧起了炭盆,季松刚进屋子就被热哄哄的暖气包围。
他惬意地伸了个懒腰,洗漱过后便上床安寝,再不想沈长好的事情——
他是一定要娶她的。沈长好不同意,他大不了直接把她抢过来。沈长好知道他们见过又如何?但凡他还记挂着自己女儿的名誉、记挂着沈家的面子,便只能吃了这个哑巴亏。
沈长好确实苦不堪言。即便夜已三更,他依旧枯坐在书房的紫檀圈椅内,袖着僵直的两手,眼睛直直地盯着书桌上的信件,清淡的长眉紧紧拧起。
怎么偏偏是他?
19. 第 19 章
沈长好书房中一应家具全是紫檀木,紫檀的琴案、紫檀的圈椅、紫檀的书案,书案上头放着一只刻着祥云纹的高足青铜烛台。
因着烛台刚换不久,现如今还金灿灿(1)的,再加上蜡烛上头罩着的琉璃灯罩,烛光、琉璃光、金属光几相映照,越发显得华光璀璨,就连光洁的紫檀书案上,都隐约闪着光。
沈长好平日最喜欢这烛台,因着它够明亮,看书也好、写奏疏也好都不累眼睛。此刻烛光依旧明亮,他却拿起信件凑近烛台,仔细地查看上头钤的印鉴(2)——
隶书的朱印阳文(3),确实是宁远侯府的印。
信封上,赫然有着“季松恭上”四个字。
字是楷书,笔画略有连触,隐约带着几分行书的痕迹。这字笔力遒劲,一看就知道主人日常练习书法。
不过,这字倒未必是季松写的。从来高官身边都有幕僚,宁远侯府自然也不例外。选一学识深厚之人代笔,倒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那信件他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不过是说他在辽东遇着沈长生父女、对着沈禾一见钟情,想要娶她为妻这件事。
信件的称谓问候都得当,一点错处挑不出来;难得的是这信封里面还有一封信——
他同年(4)王祜的信。
信上说季松对沈禾动了心,还说季松一直韬光养晦,外界传言不可尽信。又隐晦地提到宁远侯应允了这桩婚事。
至于旁的,王祜一个字也没有多说。
沈长好便头疼起来。
他侄女儿那张脸有多漂亮,他自然是知道的;他侄女是如何的饱读诗书、性格柔婉,他也是清楚的。
他一向觉得,但凡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便无法抗拒他侄女。
也因此,无论苏州多少高官大儒想把家中女眷嫁给盛羽,哪怕当时的他只是一个小小的郎中,他都从没有担心过。
如此佳人,由不得盛羽不动心。
却不想天底下不止盛羽一个年轻气盛的男人。
之前女儿因着他偏爱沈禾,赌气说自己要嫁给盛羽,似乎还私底下和沈禾吵了一架,吵得弟弟带着沈禾外出散心。他虽然气女儿性子单纯,却依旧耐着性子解释,但女儿钻了牛角尖,无论如何都不相信他爱女儿胜过侄女,至今还与他僵持着。
不想此番又扯进来一个季松。
看信上的意思,季松是铁了心要娶沈禾。
沈长好不怀疑这话的真实性。沈禾身份低微,但王祜说宁远侯同意了这桩婚事,那一定是季松找父亲商量过。王祜性格稳重,绝不会说假话。
想起盛羽,沈长好长长叹气。许久后,沈长好又看了一遍信件。
信件上,“伏祈一晤”四字赫然映入眼帘。
沈长好豁然起身,朝着书房外喊:“后日我休沐(5),约他在凤仪楼一见。”
外头的人应是,沈长好又坐回到圈椅里,拿起一本《千字文》默诵着。
沈禾歇息的这两天可谓心惊胆战。她唯恐被父亲抓进书房询问和季松的事情。
好在沈长生忙着处理带回来的货物,一连几日早出晚归,连和妻儿一同用饭都没时间,更别提找女儿谈心了。
也因此,沈禾干脆去李家找李敏,两人一同去见李敏的祖母郑老夫人。
郑老夫人年近七旬,十年前起夜(6)时一脚踩空摔在地上。当时只觉得崴了脚,后来却越发觉得双腿疼痛,时常躺在小塌上将养着。
因着世上女医比之男医稀少太多,而男医给女子问诊又有诸多不便,因此沈禾这一久病成医、又在师傅手底下学了多年的半吊子女医,便时常借着拜访的名义为郑老夫人诊脉。
今日郑老夫人依旧倚靠在小塌上,身后塞着几只厚厚的枕头。她似乎又被腿疼折磨得不轻,有气无力地闭着眼,花白的发髻上一支钗簪也没有,只勒着一条绣着喜鹊登梅的黑色抹额。
沈禾跪坐在脚踏上,专心致志地替郑老夫人诊脉,李敏、郑夫人都聚精会神地站在一旁等待着。
许久后,沈禾方才收回了手。郑夫人立刻挤到李敏身前询问。她声音带着点哭腔:“老太太从昨夜就哎哟哎哟地叫疼,难受的一夜没睡。她这到底是怎么了?”
说话间就捏着帕子去抹眼角。
沈禾颇有些无奈,李敏已经把郑夫人拉到了一旁,没好气地撇过眼:“苗苗还什么都没说呢,母亲就哭天抢地的,也不嫌晦气!”
郑夫人放下帕子,精致的脸蛋儿上挂着点残留的泪光,愈发显得楚楚可怜。她戚戚然开了口:“我自小没了父母,只有个哥哥相依为命;偏偏娘也姓郑,我一直把娘当生身母亲看待……”
“夫人、姑娘都少说几句吧,老夫人还难受着呢,”说话的是郑老夫人身边的大丫头彩云,她弯腰端起汤碗,拿银匙盛了甜汤送入老夫人口中,替她擦了嘴才看向沈禾:“沈姑娘,我家老太太这是……”
沈禾觉得没什么可说的。郑老太太不是病也不是伤,只是年纪大了,自然而然就开始不舒服了。
但彩云殷切地望着沈禾,她只好开口:“……老太太并无大碍,好生将养着就是,只是腿不要受寒。”
说话间,有人捧着个红托盘进来,沈禾又道:“此番去辽东,敏敏特意吩咐我带一张暖和的貂皮过来,说对腿好,现在您刚好用得上。”
红托盘上顶着一张叠的整整齐齐的黑貂皮,那貂皮皮毛茂密,看一眼身上就要冒汗。
李敏直接拿起貂皮披到郑老太太身上:“说那么多做什么,祖母用着舒心就好。”
黑黝黝的貂皮压在郑老太太腿上,彩云又拿起银匙喂她甜汤喝。隔了许久,郑老太太方才缓了过来。她睁开眼,彩云忙放下汤碗,替她调整身后的枕头。
郑老太太笑了。她靠坐在床榻上,一开口声气带颤:“沈丫头才回来,就来替我这糟老婆子看病,真让我过意不去。”
“祖母别这么说,我和敏敏认识多年,早把您当自己亲祖母看待了。”
“好好好,我多了个乖孙女,”郑老太太笑起一阵咳嗽,彩云忙帮她顺气。她又道:“我乏了,你们出去吧。”
郑老太太话说到这里,众人也只好退下去。彩云关上门又扶她躺下,郑老太太便幽幽叹气:“我这是造了什么孽,七十了,还要看这群孩子来我面前勾心斗角。”
“老太太这是什么话,姑娘、夫人都记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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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您呢,这是好事啊。”
说话间,彩云换了个热的汤婆子(7)过来,轻轻塞到了郑老太太膝盖处。
老太太又叹息起来:“敏敏嫌郑丫头克扣物料、毁了荣宝轩的名声,可她哪里知道,若非她爹默许,郑丫头哪有这么大的胆子?”
“只是……”
只是儿大不由娘,她倒是与儿子提起过此事,可儿子只说要她好生休养,三五句话便将话题带了过去。
“敏敏性子犟,我怕她把事情闹大,闹得父女不和。”
“老太太多虑了,姑娘性子孝顺,怎么会和老爷闹矛盾呢?儿孙自有儿孙福,您好生养着,看儿孙承欢膝下就是了。”
郑老夫人不信彩云的话,可她腿疼得厉害,膝盖处汤婆子暖烘烘地烤着膝盖,暂时缓解了她的疼痛,她便迷迷糊糊地睡过去了。
闺房门窗紧闭,李敏也不用再在乎形象,一进屋就气呼呼地跳趴到了床上,整张脸都陷进柔软的被褥中。
也因此,她声音有些含糊不清:“祖母也被她给哄骗了!”
沈禾随意坐到椅子上。她托着脸望着李敏:“敏敏,祖母年纪大了,未必看得出咱们的这些弯弯绕绕。”
李敏沉默许久,一骨碌爬起来坐好,皱眉沉思道:“也是。咱们的事,确实不太好牵扯到祖母。”
“不过,我听说姓郑的已经开始偷咱们的珍珠了,她拿了三颗珍珠。”
那珍珠形如泪珠,光彩照人,一看就知道绝非凡品。
说着李敏眉开眼笑:“姓郑的爱炫耀,我等着她拿珍珠出来显摆,那时候咱们捉贼拿赃,由不得她抵赖!”
沈禾连连点头。
知道郑氏入了套,李敏心情大好:“这次真是谢谢你了,这珍珠帮了我大忙。”
“哪的话,你又不是白拿,又是赶工期、又是送物料,我也没吃亏啊。”
“是吧,亲兄弟尚且明算账,何况咱们呢?把钱分清了,咱们反倒干脆敞亮……其实我给你准备了礼物,可惜还没拿到手里。过几天再给你。”
“那就晚几天再给。”
两人说了好久的话,直到侍从来问用不用给沈禾准备晚饭,两人才惊觉到了傍晚,沈禾当即告别。
回家后,沈长生照旧在铺子里忙着清点货物,沈乔哭哭啼啼地在墙根儿背着“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周夫人拿着笔墨听沈乔背书。
沈乔背书一有磕绊,她便提笔在书上轻轻一勾。这会儿像是听烦了,周夫人索性放下了笔:“小乔,别背了,干脆把这篇抄三遍。”
沈乔简直要嚎啕大哭了。
沈禾忍着笑就要回自己屋子,却被周夫人叫住:“苗苗,妙真让人传话,说想要和你见一面。”
沈禾面上笑容顿时荡然无存,只觉得一股寒气一路从尾椎蹿到后脑。片刻后她勉强笑着:“过几天吧,我让敏敏打了几件首饰。要见堂姐,多少得带一件礼物。”
周夫人并不清楚沈禾与沈妙真的谈话,当即应是,复又看着沈乔:“快来抄书,我替你研墨。”
“……”
回屋后,沈禾呆呆地坐在梳妆台前,忽然不知道几日后,她该怎么面对沈妙真。
20. 第 20 章
沈妙真坐在母亲身前,两手托腮望着母亲,细长的眉毛渐渐皱起:“娘的意思是,爹对苗苗好,是因为苗苗体弱,很可能活不过二十岁?”
沈母沉沉点头:“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苗苗。她每年都得大病一场,这两年才没有缠绵病榻。”
“即便如此,她盛夏连口西瓜都不敢吃,怎么看都不像长寿之人。”
“这事你不要当着你爹的面提。其实全家人都知道苗苗是个短寿的命数,上回有郎中说苗苗活不过二十岁,气得你二叔直接把人打了出去。”
沈母再不说话,沈妙真被愧疚压低了脑袋:“那苗苗和盛羽……”
“那爹说让我嫁给盛羽……”
沈妙真不敢抬头,只觉得自己是个十恶不赦的罪人,慢慢趴伏到了桌面上。
沈母嘴角勾起浅浅的笑。
上回沈妙真说非要嫁给盛羽,她和丈夫着实头疼了好久,就怕女儿真的喜欢盛羽,搞出姐妹争夫的丑事。
因着这事,沈长好还同弟弟闹得不欢而散。
后来沈禾同父亲外出,妙真不住询问他们沈禾的消息,两人才觉出她怕是在赌气。
她和丈夫考虑了好久,决定演一出戏,看看女儿究竟是喜欢盛羽、非君不嫁,还是小孩子过家家式的占有欲。
如今看来,女儿只是赌气。
但这事不能和沈妙真说。她性子又直又犟,倘若直说是给她设套,她怕是梗着脖子一定要嫁给盛羽了。
“你是爹娘的女儿,爹娘当然要把最好的一切捧到你面前、让你先挑。”
“盛羽才华不错,模样也俊俏,确实是女子良人。”
“再者说了,苗苗本来就是个病恹恹的身体,即便活过二十岁,撑死了多活五年、十年,盛羽就不续弦啦?”
“你爹想着,等苗苗没了,再从咱家找个女孩嫁过去……怎么那副表情?赵宋时候的才子冯京三元及第,富弼先后把自己两位女儿嫁给了他。盛羽这样的才子,任凭是谁都想抓住。与其便宜了别人,不如让咱们沈家自己的女儿嫁过去。”
“既然打定主意要抓住盛羽,那么委屈委屈苗苗,把我的宝贝女儿嫁给盛羽,这事也很正常嘛。”
“娘……”沈妙真声音带了哭腔:“我不喜欢盛羽!盛羽是苗苗的!我怎么、唉我怎么能和苗苗抢东西呢?她可是我妹妹!”
苗苗比她小,还命不久矣,她却任性地抢苗苗的东西,她……她也太十恶不赦了!
“你只比苗苗大六天,算什么姐姐?”沈母也皱起眉头,又加了一剂猛药:“娘也想开了,与其为了一个贤惠的名头,让我的妙真不如意,不如干脆不要面子,让我的妙真嫁给盛羽。”
“再者说了,苗苗体弱到葵水都不来,你我也是知道的。就苗苗这副身体,她真嫁给盛羽,怕是要喜事丧事一块办。”
“为了苗苗的身体着想,也得让我的妙真嫁给盛羽。”
“这事就这么说定了!”
沈母气冲云干地下了决定,沈妙真立刻跳了起来,拽着母亲的手一口回绝:“不能!”
沈母诧异地抬头望她,妙真红着眼睛落泪:“我不喜欢盛羽!我只是不愿意爹娘对苗苗比对我还好!我就是在赌气!”
“爹呢?我跟爹说清楚!”说着沈妙真往外跑去,到门口时又被沈母拦住:“妙真,你爹不在家里。”
“他今日休沐,去凤仪楼会客去了。”
在女儿带着泪光的错愕目光中,沈母悠然起身,走到门口拉住女儿的手,捏着帕子替她试泪:“妙真,不要慌,等你爹回来再说这事。”
沈妙真想哭。她难过得面容都在颤动,最后呜咽着扑到了母亲怀中。
沈母轻轻抚摸着沈妙真的头:“好了不哭了,苗苗一定会嫁给盛羽的,娘再为你另外找个好夫君。”
沈妙真呜咽声更大了。
同是京城中出名的酒楼,凤仪楼位置偏些,但胜在雅致——
三层小楼临竹林而立,无论是风过还是雨落,竹林都沙沙作响,令人心安。
沈长好与季松约在了二楼的雅间。秋末冬初,竹叶渐渐枯黄一片,无端有些萧索败落。
自进了屋门起,沈长好的眉头就没松下来过。
“沈侍郎可是在为公事烦心?”菜色早已上齐,季松提起酒壶为沈长好斟酒:“沈侍郎夙夜在公,即便休沐也挂怀于心,松佩服。”
“五公子过誉了,我只是觉得这竹叶将黄未黄,一副衰败场景,有些惋惜。”
一语罢,沈长好的眉头越发拧起——
季松一手摁壶盖,一手执把手,离杯注酒,杯中酒只有七分满,也没有任何浮沫。
方才他以名自称,态度也够谦恭,一点错处也挑不出来。
也不知道是来之前刻意练过,还是打小在国子监读书,礼仪刻进了骨子里。
“沈侍郎赏脸赴宴,松受宠若惊,便不拘泥于那么许多的繁文缛节了。”季松说着一笑:“松心悦沈姑娘,唯望沈侍郎玉成此事,松感激不尽。”
“五公子是说,我的侄女?”沈长好也笑,推杯换盏间与他打着机锋:“五公子言辞恳切,我本不该推辞;只是那丫头商户出身,身子又弱,不是个有福气的,恐进不了宁远侯府的大门。”
“再者说了,婚姻之事,本该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一个外人,恐怕不能决定她的婚事。”
“五公子不若找长生去谈一谈?”
沈长好此言合情合理,拒绝得也体面,季松便笑了:“皇宫里的贵人们都有杀猪卖肉的出身,我怎会因身份而轻看沈姑娘?商户出身不打紧,为沈先生请一副冠带(1)就是。”
“至于我直接找沈先生去谈……只怕我去见了沈先生,沈先生又要说沈侍郎是族中长者,他想要听沈侍郎的看法。”
“如此一推二、二推三,推到她与旁人成婚,便名正言顺地拖黄了此事。”
“不知松的话,沈侍郎是否认可?”
沈长好确实想着为弟弟请一副冠带,如此有了官身,行事也方便些。只是他两年前才升了侍郎,去岁才同几位同僚一起,请皇帝恩封了三代祖宗及妻,因此沈长生虽每每赈灾捐钱,却至今未做成此事。季松提起冠带,倒像是用了心。
至于他预备和弟弟两头攀扯、搅黄此事的意图……
虽然被季松看穿了意图,沈长好却并不尴尬,只是微微一笑:“五公子所言非虚。”
“不过,五公子应当知道,我那侄女已经许了人家。烈女不事二夫,我如何能将她再许给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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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我沈某人利欲熏心,为了攀上宁远侯府的这棵大树、强行将侄女许配给五公子,可我那侄女外柔内刚,最是洁身自好。五公子焉知她不会遁入空门,或是以死明志?”
季松确实不担心此事。倘若她对他无意,当日就不会接下那袋子珍珠。
只是此事,决不能让旁人知道。
季松饮了杯酒,心中已经有了计较:“沈家门风清正,松早有耳闻;沈侍郎所言自然非虚。”
“只是沈家家风严,想来沈姑娘与未婚夫也鲜少见面,对那人并无情意,是耶非耶?”
“既然如此,只要沈先生同意了这桩婚事,沈姑娘便不会有什么异议,不是么?”
沈长好也饮了杯酒。这个季松倒是难缠,看来王祜说他韬光养晦,也并非虚言。
想了想,沈长好张口唤他:“五公子——”
他张口又闭嘴,一副难以启齿的模样。
季松又为他续酒:“沈侍郎但说无妨。”
沈长好苦笑:“五公子有所不知,我那弟弟是个情种,此生唯夫人一人;侄女耳濡目染,虽性子随和,但于婚嫁之事,颇有几分霸道。譬如——”
譬如她也想着与丈夫一生一世,希望对方不纳姬妾?
这事私底下说尚可,明晃晃提出来,恐有好妒之嫌,于沈家女儿的声名不利。
想了想,沈长好吞下喉头的话:“……她不肯为人妾室。”
“……沈侍郎多虑了,”季松因他此话惊愕片刻,复又朗声大笑:“我自是虚正妻之位待她,信笺之中亦有提及。倘若只是此事,沈侍郎大可放心。”
“……”
沈长好无言以对,颓然叹气:“即如此,五公子找长生去谈婚嫁之事就好,找我做什么?”
季松正经起来,起身拱手作揖:“松有一事要请沈侍郎帮忙。”
沈长好只是饮酒,季松又道:“之前沈姑娘在辽东,我与她见过几面,对她倾心相许。”
“只是女儿家的名誉何等要紧?我不敢毁了沈姑娘清誉,便与王叔敲定了一个法子——”
“我假作渔色之人,偶然从王叔处得知沈姑娘天姿国色,此后念念不忘。”
“还请沈侍郎帮我圆了这个谎。”
沈长好放下酒杯叹息:“五公子对她倒是真心。”
“此事涉及女儿家的名誉,我自会帮着圆了,五公子不必担心。”
“沈某还有些事情要处理,先行告辞了。五公子不必远送。”
言罢起身离去,季松执意相送。
等季松复又回来时,季怀义正拎着酒壶仰头吃酒。
美酒不仅入喉,也洒到他脖子上,顺着喉头往下湿了胸襟。他不时举筷吃菜,见季松回来,顺手将筷子放在筷托(2)上:“怎么这副表情?沈长好不是同意了吗?”
方才季怀义就在隔壁守着,将两人对话听了个大概,一时间不明白季松缘何满面愁容。
季松愁眉苦脸地坐到季怀义对面:“伯父都这么讨厌我,等见了她爹,还不得把我给吃了?”
季怀义大笑起来:“威胁她爹。就说如果不从,就把你俩私底下见过的事说出去。”
季松也笑,笑着举箸吃菜。
还有好多恶仗要打啊。
21. 第 21 章
这是沈禾自辽东回来之后,第一次去义诊。
照旧是一身轻便的窄袖衣裳;照旧挽了个小灵蛇髻,只插了一支流苏钗;照旧面纱遮脸,只留下上半张脸暴露在外。
菱花铜镜中倩影憧憧,钗上流苏摇曳不定。沈禾确定自己收拾妥当了,方才出发。
深秋露重也天短,沈禾到时,天色还有些暗,晨风颇有些冷。冷风里炊烟升起,屋后散出粥的甜香与饼子的面香。
药铺前摆着两幅桌椅,张师傅已经坐下问诊,身前排着长长的队伍。
见沈禾过来,张师傅抬头望她一眼,又收回眼神,只沉声吩咐:“既然回来了,那便来一同诊脉。”
沈禾应是,摁着衣襟坐好了,将桌面上的脉枕移到正中。
她年纪轻,医术也并不精湛,只粗通一些岐黄之术,问诊速度慢是一,遇到拿不定的症状,还会请张师傅来帮忙。
也因此,虽然拆出来一支队伍,但沈禾面前的队伍比张师傅面前的短了许多。
一只骨节糙大、枯黑犹如松树皮一样的手搁在了绣着金黄菊花的白色脉枕上,沈禾伸出手指去扶脉,片刻后给出了处置:“大娘并无大碍,只是需要好生歇息——铺子里熬着粥,也有饼子。您去喝一碗粥、吃块饼子,歇息片刻再回去。”
老妇人起身道谢,朝着炊烟袅袅的地方走去。
沈禾暗暗叹了口气。
张师傅是位女子。她出身医药世家,医术堪称精湛。有感于妇人有许多难言之隐,她借着为沈禾看病的名义,说服沈长生开义诊,还拉着沈禾一并来诊脉,说是积阴骘。
沈禾闻言一口拒绝——笑话,她虽然久病成医,但自己有几斤几两还是清楚的,最多能看出来常见的脉象,哪敢做庸医去误人?
张师傅便私下和她聊,说当今穷人的病,大多是饿出来的;对于大多数“病人”来说,喝上一碗热腾腾的粥、吃上一块饼子,她们的“病”就轻了许多。
沈禾自然明白这个道理。
却不想张师傅一再强调这话。她引经据典,从《肘后备急方》说到《千金翼方》,说这些药典里常有面粉蜂蜜枣泥团成丸子滋补的方子,或是牛肉面粉做饼治病的方子,可见许多人的病,便是饿出来的。
张师傅一再强调,沈禾回过神来:老师的意思是,想要施粥?
张师傅欣慰地笑,露出一副孺子可教的表情。
沈禾无言以对,这才明白张师傅拉着她义诊是假,要她说服父母拨出钱粮施粥是真。
后来沈禾也曾问过张师傅,为何不直接向父母提施粥的事情。张师傅便笑,说彼时沈家并不阔绰,她为沈禾诊治也不过两个多月,是实打实的外人;偏偏施粥这事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的钱粮不少,她怎么好直接朝沈禾父母要?
即便她主动开口向沈禾父母要钱粮,以沈家当时的状况,沈长生便真心舍得出这笔钱?
倘若沈长生拿不出施粥的钱粮,她再想说服沈长生义诊,又该如何开口?
倒不如让他们心尖子上头的女儿去说。他们舐犊情深,即便两人拿不出施粥的钱粮,至少也能为妇人义诊,张师傅无论如何都能得偿所愿。
当时沈禾听的一愣一愣的,下意识觉得她这商户出身的女儿,论起人情世故、迎来送往,比她这位出身杏林世家(1)的师傅差远了。
那之后沈家药铺便开始每月施粥送饼子。只不过出于张师傅的坚持,她们只为女子诊脉,诊脉过后,再请对方去吃一碗粥、吃一块饼。
张师傅这般举动,自然会引起许多人的不快。譬如一开始就有地痞流氓来蹭吃蹭喝,还说为何妇人能来,男人却不能来?
沈禾与张师傅交换眼神,默不作声地去屋后通知护卫,张师傅和那痞子谈话拖延时间,说男人身强体壮,女人则不成,此番不过是可怜女人体弱,男人又怎么会需要这一碗粥呢?
那痞子叽叽歪歪还要开口,沈禾已经请了护卫过来。那护卫只一身薄薄的布衣,一条布腰带紧紧拴在腰间,越发衬托得他虎背熊腰。
那人笑着走向痞子,嘴上说着一见如故想要谈谈,一双铁钳般的大手却紧紧夹着他的胳膊,不由分说地将他拖了出去——
自家女儿要出门义诊,即便就在自家药铺里,沈长生怎会允许她一人独往?不过是来的人多,熬的粥很快告罄,暂时请护卫提几桶水过去重新熬粥罢了。
有护卫守着,每次义诊倒也是风平浪静。
因此,听到喧哗时,沈禾下意识抬头——
一抬头就被璀璨的银光刺疼了眼睛。
沈禾下意识眯眼,那银光便越来越近,蓝绿色的绿松石在银光中跳跃,又几乎融入到风入松色的绸裳中。
银光跳跃而前,主人高挑劲瘦的身躯也由远及近。最后他一掀衣裳下摆坐到了沈禾桌案前:“我这几日总是神思不宁、夜不能寐,劳烦小娘子为我诊治一番。”
说话间,那人的手已经搁到了脉枕上。
那只手掌很大,偏偏手指修长,他微微握拳,越发显得那只手骨节分明。他肤色略深,是灿烂的蜜色,映着白色的脉枕,显得肤色越发深了。
熟悉的声音入耳,沈禾抬眼望去——
似乎是回到京城的缘故,他仪容俊整了许多。他没戴帽子,但束着网巾(2);虽然没用发冠,但紫檀木的发簪光泽莹润,簪首的祥云纹向上飞去,越发显得精神。
黑漆漆的头发下,他眉眼浓烈飞扬,像是入木三分的字,又像是散入水中的墨,一霎撞入眼帘,无论如何也不能忽视。
再往下,是他高挺的鼻与噙着笑意的唇。他面庞干干净净,连一丝胡茬也无。
像是……懊恼于昔日满面胡子地恐吓于她,因此特意与过去断得干干净净,唯恐她有丝毫不快。
思及此,沈禾没忍住唇角一弯,好在天水碧的面纱覆在面前,旁人并未发觉。
旁人未曾发觉,却不意味着季松未曾发觉——
季松已有四十六日不曾见过沈禾了。为着今日相会,他早就不动声色地准备了许久。此番终于晤面,他早就将全部注意力都放到了她身上——
今日的她,很漂亮。
季松说不出沈禾究竟梳了什么发式,只知道流苏簪子斜插一侧,细碎的水晶流苏不过寸许,尾端却垂在她眼侧。水晶璀璨,美目横波,再配上她弯弯的长眉,几相映衬,越发显得她双目盈盈。
她戴着面纱,下半张脸都被遮住,眉眼便格外的大,越发显得脸小得可怜。
因着下半张脸都被面纱遮住,因此鼻口脸型都看不分明,只能看到她面纱下有一抹红,似乎是她涂了胭脂的口。
她口有些小,被碧色面纱遮掩,像是碧波荡漾的湖水中的一尾红色锦鲤。
他来到,她轻笑,檀口一时勾起又迅速恢复如常,活像被人迹惊到的锦鲤,迅速逃逸到碧波里。
季松笑意更深。他的小西施……果真不愧西施之名。
只是,他的小西施见他坐下便迅速起身,受惊一般往后退了好几步。
季松的手照旧搁在脉枕上。他抬眼望她:“诊治不是要望闻问切么?姑娘离我这么远,又该怎样为我诊治?”
沈禾没回答,目光远远地落在了护卫身上。
张师傅一早站了起来,只是她身边多了几位彪形大汉,张师傅便谨慎地站着,没有任何动作。
她父亲精挑细选的护卫便没有这么幸运了,此时被人堵着嘴反拧了胳膊,正满面焦急地望着她,激动得身体不住晃动,口中发出啊呜之声。
季松没回头,只是轻轻拍了几下掌,护卫受到的桎梏便松了许多,虽还是手脚受制,但痛苦的神情为之一空。
沈禾松了口气,目光却不看季松:“公子,我们只为女子诊治。”
“哦?都说医者仁心,我却不知,大夫眼中,患者竟然还有男女之别。”
“……公子气度不凡,想必出身富贵,定能找来良医相治。我才疏学浅,医术鄙陋,怕是不能帮到公子。”
“姑娘都没有诊治,便知道自己帮不了我?”
季松说着起身,沈禾便不住后退,直到发现身后多了几位身形魁梧的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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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子,方才住脚。
季松慢悠悠踱到沈禾面前,如炬目光紧紧锁住沈禾面容,好半晌才幽幽开口:“好妹妹,咱们是不是见过?”
沈禾面色难看起来,即便隔着面纱,也能看出她紧紧抿着嘴。
季松唯恐吓着她,偏又想吓吓她,索性上前一步去捉她的手:“好妹妹,小西施,告诉哥哥,你叫什么名字?”
当世女子名字只流传于闺阁,知道的人不过亲友夫君。季松此言,属实孟浪无礼。
何况他还称她为妹妹。
倘若说他称姑娘尚且还算正常,那么这句妹妹,简直就是个游戏花丛的纨绔浪子。
沈禾气得心口疼,心中责怪季松无礼,却不想季松还能更无礼——
季松抓住了沈禾的手。
沈禾恨极怒斥:“松手!”
季松愣住,蹙眉望她——
他愣怔不为她的斥责。或者说,这顿斥责本就在他的计划之中。
却不想掌心细腻温凉,她的手几乎要从他掌中滑出去。
女子的手,竟是如此感觉么?
季松怔怔看她,却见沈禾惊慌悲愤地后倾身子,不住用力,要把手从季松手中拿回来。
季松恶作剧地笑笑,松开她手,在她如释重负的表情里,又隔着衣袖捏住了她的手腕——
季松拇指、食指轻轻扣住沈禾手腕。她不喜欢,他不碰就是。
这场纨绔子弟强抢民女的戏,也是时候到头了。
身后传来杂乱的步履声,间或有“锦衣卫出行,退让”的呼喊,嘈杂中一句“五哥”格外响亮,也满是诧异。
见沈禾神情不复方才的慌张,季松放心地回头,含笑打着招呼:“周二?怎么是你?”
一身寻常打扮的周二满面复杂:“……五哥,亲自安排我来这条街巡查。”
季松面上浮现诧异,随后又被懊恼取代:“是是是,我说错地方了。”
周二面色更加复杂:“五哥……放开这位姑娘吧。”
季松眉心一跳,垂眼望向两人的手——
宽袖遮掩下,他手指不敢触碰她分毫。可外人看来,他强行抓着她的手。
即便只是让旁人误解,季松也能觉出几分甜蜜来。偏偏周二开口……
压下心头失落,季松终于松了手,长袖带起一阵凉风,沈禾连忙将手背到身后,又离季松远了几步。
季松似乎没留意她,只是望着周二:“你认得她?”
周二摇头。他眉头紧锁:“五哥,姑娘名声——人家姑娘还要嫁人呢。”
周二想说姑娘家名声要紧,又想起季松臭名昭著的名声,只好换了个说法,希望能唤回他时有时无的良知。
季松如梦初醒般望向沈禾。他言语孟浪:“好妹妹,告诉我你的名字,我来娶你。”
沈禾不吭声,只是被张师傅拉到了身后——
方才周二出现,张师傅趁乱跑到了沈禾身边,此时用身体挡住了季松望向沈禾的视线。她忍气道:“公子若要提亲,还请先回家告知父母,请了媒人来纳采问名(3)更为妥当。”
因着有一队锦衣卫拿着麻绳将义诊的地方围住,周围虽然人群熙攘,秩序也已经逐渐井然起来。
虽然不知道季松的身份,但见季松一身的锦绣华服,又与锦衣卫的小头领相谈甚欢,众人已经认定了他是某家贵人的儿孙,此时一个个都不敢说话,屏着呼吸看着季松。
一片寂静中,季松静静望着张师傅耳侧的流苏——
沈禾身形瘦弱,被张师傅挡得严严实实的,季松看不见她的身形面容,只能看见她发钗上垂下来的流苏。
周二仗着私交过来拽季松的手臂:“二哥,上回二哥回来我没赶到,这回该我为二哥接风洗尘了——咱们快走,我为二哥定下一桌好酒菜!”
偏偏周二和父亲一样身量清瘦,哪里拉得动高大伟岸的季松?
季松拨开周二的手,朝着流苏笑:“好妹妹,你等我来娶你。”
“回头宁远侯府的聘礼上门,妹妹可千万别拒之门外。”
22. 第 22 章
在鹤鸣楼与凤仪楼之间纠结片刻,周二果断去了鹤鸣楼。
鹤鸣楼是公子王孙们寻快活的地方,其内装潢华丽、菜色精致,最难得的是小厮们足够有眼色,能够把这群仗着祖辈遗荫吆五喝六的大爷们给伺候的舒舒坦坦的。因此尽管鹤鸣楼的价格不低,但公子王孙们依旧偏爱此处。
周二不曾与公子王孙们共同寻欢作乐,季松也常年在辽东、不久前才刚刚回京,故而小厮对两人并无印象,看见两人后笑着迎上来询问:“二位爷可要会友?是否事先预定?倘若没有,我带您二位去楼上的雅间看看……在三楼,居高临下眺望风景,别有一番风味。”
“就我们两人,”周二应下,又望着季松笑:“五哥觉得如何?”
季松欣然应是。
鹤鸣楼既然是服务公子王孙们的地方,那么它自然有个毛病——
重夜轻昼。
别家酒楼上午开张,中午下午生意兴隆;鹤鸣楼晚上开始热闹,直到天明才渐渐安静下来。
话虽如此,但这群公子王孙实在没个正形,保不定哪天就弄点幺蛾子,因此鹤鸣楼特地留了一排雅间出来,以防这群大爷们有不时之需。
譬如此时。
天近正午,小厮们正拿着扫帚抹布、鸡毛掸子四下洒扫,虽然谈不上乌烟瘴气,但正午时候阳光明媚,酒楼大堂中有淡淡的金色灰尘飞舞其间,实在不是谈话的地方。
周二有意私聊,季松自然应允。
小厮见二位大爷发了话,殷勤地小跑到前面带路,口中滔滔不绝地报着菜色,还顺带询问两人的忌口。等打开雅间屋门时,小厮便将菜色也定下了。
门打开,小厮弓腰道:“二位爷稍等片刻,菜色马上就来。”
酒菜备齐,周二亲自提起酒壶为两人斟酒。
酒落杯中,水声哗然。周二望着酒杯神色复杂:“早听说五哥回来了,可惜身上有些杂事,一直无缘拜会。今日也是赶巧,弟弟敬五哥一杯,算是为哥哥接风洗尘,也算是弟弟赔罪。”
言罢,周二双手捧起酒杯递到季松手中。
季松接了酒,周二也端起酒杯。他杯口略低(1),稍一客套后将酒水一饮而尽。
季松也将酒水一饮而尽,这才笑了:“周家规矩大,周叔又是个谨慎的性子,你又不同他们结交,不来才正常,我怎么会怪罪你?”
“一别数年,你性子和周叔越发像了。”
周二与其余勋贵子弟不同,他的父亲——也就是第一任沭阳伯周度并非是征战沙场的宿将(2),而是实打实两榜进士出身的文人。
周度文成武就。文则学识渊博,语论风采动人,还因为奏对宏壮简在帝心(3),做了先帝的侍讲官;武则修饬边备,参预军务,以文人之身前去平定叛乱。
也因为昔日不算深厚的师生情谊,沭阳伯这个爵位,与其说是对他昔年军功的赏赐,不如说是太上皇复位后清洗朝堂,令他安享晚年的仁慈。
文人在世封爵,既是恩宠,也是警告——有了爵位,原先的官职自然就不能要了。因此这份以功封爵、世无其二的恩宠,也是明升暗贬、剥夺实权的警告。
因着同僚不是死于非命就是贬为庶民,沭阳伯物伤其类,借着养病之名深居简出,对过往更是三缄其口,家中儿女也被勒令谨言慎行。
再加上沭阳伯封伯很晚,因此周二虽然也是勋贵子弟、在锦衣卫中办事,但与其余的勋贵子弟并不熟悉,几乎不同他们一同吃酒取乐。
除了季松。
非要说的话,周二对季松有几分感激——
有人的地方就会拉帮结派,而拉帮结派的最好方法就是党同伐异。别人长辈都认得彼此,沭阳伯却低调谨慎,再加上周家耕读传家,周二虽比不上父亲,却也是饱读诗书,在勋贵子弟里,算是数一数二的才子。
本来就不熟,周二又年纪小、身体弱,再加上长辈拿周二做例子鞭策自家孩子,短短数日,周二就成了其余人的眼中钉肉中刺,隔三岔五就被针对一次。
直到被季松发现。
身为京城勋贵子弟里面的纨绔头子,季松把小弟收拾的服服帖帖的。见别人欺负周二,季松居然良心发现,主动出手帮了他一把。
此后周二虽然照旧游离在勋贵子弟的圈子外,但没人敢再欺负他,他也和季松有些交集。
因为这段过往,周二始终认为季松本性不坏,只是被其余人给带坏了。
也因着这份感激,周二不忍见季松声名狼藉,想了很久终于开口:“五哥……变了许多。”
“昔年五哥是何等的古道热肠,我还记得;五哥多讨厌强抢民女的纨绔子弟,我也知道。可是……”
可是,如今的五哥怎么也变成了见色起意、调戏良家女子的好色之徒?
季松自然明白周二的意思,可季松不能解释——
他和沈禾一个在辽东、一个在京城,俩人隔着十万八千里,算路程、算时间都没有见过,可他要娶沈禾。
他该怎么解释自己一个侯府公子对素昧平生的人穷追不舍?
把沈禾女扮男装去辽东的事情抖落出来、让别人骂她不安分?
不可能。
所以季松只能自己扛起骂名,说自己是见色起意。
周二固然谨慎、口风也严,但季松不想为沈禾留下一丝一毫的隐患,当即笑道:“周二呀,你还小,不懂得牵肠挂肚,寤寐思服的滋味。”
周二:“……”
别说周二有对伉俪情深的父母,让他知道什么叫情投意合、琴瑟和鸣;就算周二没见过,也知道大庭广众之下轻薄姑娘、把对方送到风口浪尖上绝非真心。
男人对心爱的女子如何……只看他父亲便知道了。那真是连命都顾不上了。
不过此番周二是为着季松的名誉着想,并不想谈这些,只是笑着回话:“是,我不懂这些。我只知道五哥说过,强抢民女的畜生就该受到教训……昔日成阳侯的孙子强抢新妇为妾,五哥就带着兄弟们狠狠教训他去了。”
这事也算季松纨绔恶劣的铁证之一,虽说季松是出于好心——
勋贵子弟嘛,强抢民女算什么事?何况有些时候也未必需要强抢,只需要一个眼神一句示意,那民女的父兄丈夫就会主动把她们献上长官,只求一个前途。
别说是给人做妾了,天朝废除人殉才几年呐?季松还见过朝天女户(4)呢,人不照样痛痛快快地过日子。
也因此,勋贵子弟们对玩弄下属妻女这事习以为常。
所以遇到被人挡住路、求自己帮对方讨回夫人这事时,季松还有些稀奇。
稀奇归稀奇,可季松也懒得为素昧平生的人得罪同是勋贵圈子的人,直到那人怒不可遏地将季松打倒在地——
季松握拳抹了把唇角的血痕。他疼得直抽冷气,但也不住地笑,笑还有身手比他好的人,就这么答应了对方。
这事说来也不复杂,就是成阳侯的孙子看中了一位小旗(5)的夫人,他熟门熟路地把人带回了别院,偏那小旗性格刚烈,一来二去就来季松这里走门路。
虽说答应了那小旗帮他讨回夫人,但季松也不想得罪了成阳侯,于是借着恶作剧的名义在婚房外头放鞭炮,等新郎官骂骂咧咧地出来时,让人把新娘子抢出来,送回她丈夫身边。
随后季松又假装好色,说看上新妇了,让成阳侯的孙子把新妇让给自己做小。
成阳侯孙子自然不从——他没少被季松欺负,如今好不容易轮到季松来求他,他怎么愿意轻轻放下?
季松也不含糊,拿之前成阳侯孙子输给他的赌资做诱饵,要两人再赌一次,倘若季松输了,欠账一笔勾销,季松将新妇还给他做小妾。
成阳侯的孙子动了心,不过又加了个条件——倘若季松输了,要当众给他下跪磕头,赔礼道歉。
公子王孙们顿时哗然,起哄声、鼓掌声铺天盖地。
季松挑了挑眉,干脆地答应了他的要求,他便摩拳擦掌地跟着季松进了赌馆。
结果上了赌桌,季松五局五胜,把新妇讨回来还不够,还杀人诛心,笑吟吟地问对方,既然都进了洞房,怎么还能让新娘子完璧而归?
说话间,眼神暧昧地在对方腰胯间巡视,偏又摇着头笑,其中意味不言自明。
成阳侯的孙子当即涨红了脸。
骂男人不举便如同骂女人淫/荡,不仅是攻击、更是侮辱,偏偏被攻击的人还没办法解释,只能越描越黑。
季松出了气,潇洒地大笑而去,不想对方听了季松的话,不知道怎么回事,当天晚上意图大展雄风时居然……
总之当夜他将小妾骂出了屋子,之后许久都萎靡不振,瞧见季松活像耗子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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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好长一段时间都尽量避着季松。
季松觉得挺有意思的。要不是被大哥臭骂一顿,季松还想可着全天下给他找大夫呢。
周二是好意,季松自然不会生气,何况他还想着让周二帮他把好色的名头坐实——
季松吊儿郎当地靠在圈椅中。他虽然笑着,却不住叹气:“你不知道哥哥的苦啊。哥哥血气方刚,偏偏我家又看的严,不准我们去花街柳巷喝酒取乐……”
“哥哥长了二十岁,今天才摸到了女人的手。”
这事周二也略有耳闻。
许多武将家庭都有条规矩——不准儿孙早早破身。
儿孙成年后房中有多么花团锦簇,长辈不管,甚至倘若房中无人,长辈还会塞人进去。
但这孩子尚未长成,就绝对不准他接触女色。
原因也很简单:武将家庭的男孩大多身强体壮,连带着情/欲也炽烈,往往十二三岁便开始想女人,还有十岁孩子把丫鬟肚子搞大的例子。
可十二三岁的孩子,他又有什么自制力?
血气方刚的男人碰了女人,大多一门心思扑在女人上,此后书也不想读、武也不想练,三五年下去不说掏空身子,却也提不动石锁(6)、端不起长枪。
天资平庸的孩子也就算了,武将世家嘛,男孩子不稀罕,养废了,反倒没了兄弟阋墙的事。
可若是麒麟子(7)呢?
沉迷酒色,再天赋异禀的好苗子都得废了。
莫说没人想考验家族希望的自制力,但说他们这些位高权重的家庭,谁还没有一箩筐的政敌?对方若是使坏,用美色来引诱麒麟子,靠着毁了麒麟子、日后伺机报复,那又该怎么办?
因此武将世家大多严禁家中男丁过早触碰女色。
当然,具体执行中可能有些许宽怠,但也仅限于那些天资平庸的孩子。各家的麒麟子何其宝贵,长辈尽力呵护也精心教导,他们受到的限制也是最严格的。
譬如季松。他自出生就被父亲寄予厚望,出生后身边不是业已建功立业的叔叔伯伯,就是和他一起打熬筋骨的同龄人。
难道他身边就没有伺候的女眷?
有。
宁远侯精挑细选,他身边伺候的女眷不仅比他大了四十岁、是老态萌发的妇人,还大多容貌丑陋,丑得季松看见就发愁,觉得带出去自己就颜面尽失。
也因此,季松有记忆开始,身边除了大嫂,就没怎么接触过别的女人。
思及此季松有些无语凝噎,周二也有些想笑,他连忙端起酒杯遮住唇角笑意。
不过听了此话,周二倒是有些能够理解季松了。
理解归理解,有父亲做榜样,周二自然不能接受季松的行为,复又放下酒杯劝他:“五哥,再怎么样,你也不能拿人家姑娘的名声开玩笑。”
“世道如此,男人游戏花丛,不过被笑一声风流潇洒;可若是女子,那便是积毁销骨,众口铄金了。”
“你这样,人家还怎么嫁人?遇到迂腐古板的人家,姑娘怕是要被逼死。”
季松惊愕片刻,忽然笑了:“莫要担心,我会娶她。”
“我上午所言并非玩笑,我本来就打算娶她——怎么这种眼神?来年我就二十了,也到了成婚的年纪了,何况这事我爹也同意了。”
“之前我爹和王祜王布政史喝酒,席间提到了此事。酒过三巡,正是微醺时候,王叔说沈长好有位西施一样漂亮的侄女,还说她这侄女灵敏心善,饱读诗书,我就动了心,说先来看看她长什么样子,倘若她当真好看,那我就娶了她。”
“今日一见么……”
说着季松垂首轻笑,复又望着周二认真道:“名不虚传。实胜于名!”
周二沉默许久,终于没了声响。
提起漂亮的沈家女,季松兴致颇高,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周二便皱着眉头听。
不想有人敲门。
季松兴致一滞,没好气地问:“谁?有事?”
开口的却是季怀义:“小五,夫人让你回家。”
季松的酒一下子醒了大半。他豁然起身:“夫人?大嫂?发生什么事了?”
季怀义已经推开了雅间的门。他神色复杂,愁云遍布的面容上依稀带着几分幸灾乐祸:“也没什么事。就你去见沈家女的事,夫人知道了,让你去祠堂等着她。”
23. 第 23 章
宁远侯府虽然占地广阔,季家的祠堂却建造的很小,只有区区三间房屋——
季侯爷虽然身居高位却居官谨慎,一再教导子孙低调谦逊,自己更是以身作则,因此祠堂建的很小。
排位自然放在了最中间屋子的供桌上。
几十只刷了漆的排位光滑整洁,高低错落地整齐摆放着,排位上的姓名字迹清晰而漂亮,季松却连看都不看一眼,将供桌前的三只垫子连在一起,随后躺在上面小憩。
至于为什么季松能心安理得地在祠堂里偷懒……那自然是因为,排位上的姓名,九成都是假的——
季侯爷年纪轻轻就继承了父亲的百户职位,但季侯爷的爷爷姓甚名谁,季侯爷并不知道。
更往上一点,比如季侯爷的太爷爷叫什么……季侯爷自然更不知道,只知道自家祖上是入赘的出身,靠着入赘才能留下个一儿半女。
本来嘛,人死如灯灭,等上百八十年,薄棺里的尸骨都化成了土,化作肥料滋养大地,谁又知道祖宗叫什么名呢?
偏偏季侯爷这一代发达了,不仅幕僚劝告季侯爷修族谱、建祠堂,就连朝廷也要恩封他的三代祖宗,于是弄明白季侯爷的三代祖宗都叫什么姓名,这便成了迫在眉睫的事情。
幕僚和礼部的官员满眼期待地望着季侯爷,觉得他即便不知道祖先的姓名,也能编几个看得过眼的名字过来,好歹留个体面。
在数位官员幕僚殷切热烈的目光下,冲锋陷阵都没有害怕过的季侯爷,坐在主位上不过短短一刻钟就出了一身的汗——
季侯爷没什么文化,为数不多的知识,大多是从说书先生那里知道的。
好听点说,季侯爷这叫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出身寒微却矢志上进;难听点说,季侯爷不仅打小没什么文化,长大了也没恶补过,就是个半吊子的水平。
所以季侯爷孩子的姓名都很简单:桂,槐,柳,杨,松。清一色的树名,勉强靠着同样的木字旁辨认出这是亲兄弟。
可儿子的名能随便取,祖宗的名却不能,否则到了九泉之下,祖宗都要追着他打。
因此季侯爷不自在地喝茶,短短一刻钟喝了三杯茶,正要叫第四杯茶的时候,他最倚重的幕僚张先生一把摁住了季侯爷的手,刚要请他说一说祖先的姓名,就发觉长袖遮掩下,季侯爷粗糙的大手湿漉漉的,似乎还有些发抖。
张先生惊了一惊,凑近他耳边低声发问,问他当真不知道祖先的名讳?
季侯爷白着脸摇头,在众人期许的目光中咳嗽了一声,直言自己出身贫寒,不清楚祖先的姓名,请他们帮自己给祖先取个好听的姓名。
有季侯爷这句话,满屋子的人都松了口气,礼部那群两榜进士出身的官员连声应是,次日就拟了整整二十个朗朗上口、寓意绝佳的姓名送了过来,还让季侯爷自己挑。
季侯爷将纸上的姓名一一过目,随后交给了张先生,让他和其余幕僚商量着定下祖宗的姓名。
季家的祖宗就此有了声意皆美、但一看就知道不可能真实的姓名。
有时候季松想,他们给这些牌位烧香烧纸,地底下的祖宗真的能收到吗?
不过季松确实喜欢来祠堂。自决定假装纨绔的那一日起,大概只有在祠堂里,季松才能觉得安心。
毕竟,锦衣卫的缇骑没办法藏在这小小的祠堂里,他在这里可以卸下伪装,不用做那些违心的事,不用听旁人对他的辱骂。
季松个高腿长,垫子根本容不下他,于是他上半身躺在垫子上,双腿曲着放在地上,一面小憩一面回味上午的事情。
这件事情闹得大,他回来的事情,肯定很快就能传遍京城;他对沈禾的追求,也自然会成为他见色起意却挑错人的罪证,他会被大嫂逼着登门道歉,顺带因为玷污了对方清誉,从而“被迫”与她成婚。
想到这里,季松简直要笑出声来,开心之余又有些迫不及待。
按照经验,大嫂现在还有别的事情要忙,不到黄昏时候,她绝对没有时间精力来收拾自己。
一直挂心的事情终于完成,季松放下心来,正要睡觉,忽然听见外头有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脚步声越来越近,季松一个激灵,顿时鲤鱼打挺跳了起来,三两下放好垫子跪了下去。
刚刚跪好,门外一阵冷风直冲脖子而来,紧随其后的,是大哥季桂暴怒的声音:“季松,你出息了!”
季松下意识起身,噔噔后退好几步,直到后腰撞上供桌才停下来。他抬眼望向大哥,手掌紧紧扶着供桌,确保自己在被大哥打死的前一刻,能够捞起一只牌位抱在胸前,让祖宗救下自己这条小命。
谁能告诉他,被皇帝派去给大长公主主持丧事的大哥怎么会在现在回来?
季桂已经到了天命之年,面容身形都威严魁梧,只是脾气依旧暴躁,此时正掂着马鞭一步步走来。
季桂步伐不快,季松吓出了一身白毛汗——
马鞭并非自然垂着,而是被绕了两圈,此时正握在季桂手中。
季松打小长在兄嫂手底下,没少被大哥收拾,自然知道他揍人的规矩——
倘若只是垂着马鞭,说明他没那么生气,抽个三五鞭也就算了;不过,如果他绕着马鞭进来,那便是发了狠要收拾人,即便不打掉对方半条命,也要让那人十天半月不能下床。
季松十岁开始装纨绔,那时不知道挨了他哥多少鞭子,此时一见他哥进来就腿软,下意识地去找大嫂的身影——
今日,怕是只有大嫂才能救他性命。
“别找了,你大嫂不来,”说话间季桂已然走到了季松面前,他高季松两寸,身形又魁梧,一鞭子抽得季松侧过脸去:“你自小在国子监读书,礼义廉耻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现在还敢当街调戏民女?”
脸颊上痛楚尖锐,渐渐有些痒,像是流了血;余光隐约可见有些红,听鞭子的响声,皮肉应该有些外翻。
很疼。
但比起疼痛,更难捱的是羞耻。
第二鞭子接踵而至,疼痛更重了几分,然更摧心折肝的,是他大哥几要泣血的怒吼:“你怎么成了今天这个样子?!”
靠着供桌的手掌紧紧合起,手指用力扣着供桌——
他怎么成了今天这个样子?
大概是因为京营不废而废,京营士兵渐渐成了各位王公大臣的仆役,偏偏边镇将士久经历练,尚且算得上是虎狼之师。
而边将出身的忠国公谋大逆,他庾死诏狱死不足惜,却惹得皇帝忌惮边将。宁远侯府看似显赫,实则深受猜忌。自父亲封侯之日起,全家人再也没有团聚过。
大哥获封世子,三哥因着父亲的功劳在锦衣卫当差,这固然是恩宠,又如何不是留在京中的人质?
何其讽刺,这些以军功封侯的公侯伯们,倘若精明强干,皇帝便且用且打压;反倒是那些贪污受贿、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皇帝从不折腾他们,对他们犯下的种种劣行,也能一笑置之。
偏偏他早年聪明勤勉、人尽皆知,若非像如今这样声名狼藉,皇帝安能放心?父亲的处境又该艰难多少?
他是真纨绔还是假纨绔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声名狼藉,如此,宁远侯府才会更安全。
大哥刚直磊落,一力担起所有,从不让他们知道这些;可季松自幼长在国子监里,四下打探消息最是容易,又如何能不知道?
只是……
只是旁人不会觉得十岁的孩子有这样的见识和魄力,季松也不愿意大哥知道这件事情,当即笑了:“大哥,不就是轻薄了个小娘子么?您又何必这样大动肝火?”
季桂只觉得热血直往头上涌。
季松出生时,季桂已经是而立之年,好几个儿子都比季松大;再加上父亲在外领兵,他一向把这个弟弟当成小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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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疼。
季桂小时候家用拮据,因此他没那么多公子哥的毛病,不会把孩子丢给乳母丫头就一走了之。他给这弟弟换过尿布,喂这弟弟吃过肉羹,手把手教这弟弟扎马步、端长枪。
细说起来,他对这弟弟比对亲儿子都上心。
昔年季松和那群纨绔一起折腾,季桂只当他是被人带坏了;后来听说季松不时假扮劫匪抢劫客商,季桂也只当他在恶作剧;直到今日,他刚刚回京就去调戏良家女子……
季桂冷笑起来,一脚踹在季松膝头。
季松被踹的跪跌下去,后背撞上供桌桌腿,红木的供桌纹丝不动,鞭子却雨点般劈头盖脸地砸下:“国子监那么多两榜进士做老师、那么多俊秀生(1)在读书,你不去找他们,去找那些吃喝嫖赌抽的小畜生?!”
“我少过你的银钱?宁远侯府要你掏过一个铜板?你在辽东打劫客商又是为了什么?为了好玩?!”
“缺女人你不会开口要?不会去花楼里喝酒?真想要养几个瘦马(2)又能怎样?你非得大庭广众地去调戏人家?”
鞭子落在身上,季松咬牙忍着,也尽力压下喉头腥甜与心中沉痛——
国子监有许多的俊秀生,更有锦衣卫的缇骑、东厂的番子(3),他如厕都能发现有人探头探脑地跟在身后,若不是皇帝猜忌宁远侯府,难道他们是怕他淹死在恭桶(4)里?
父亲在辽东经营日久,颇得人望,可这份威望却让皇帝如芒在背,安知那群御史里是否有人说过“辽东之人但知宁远侯、而不知陛下”这样的诛心之言?抢劫客商能有几个钱?不过实在难听,能给父亲扣上一个教子不严的罪名,削弱父亲的威望罢了。
至于女人……季家的规矩他知道,男人要二十加冠了才能娶亲,他若是破了规矩,侄子侄孙们定然有样学样。赌近盗、色近杀(5),日后家中人口多了,定然生出许多是非,他如何敢破例?
他能做的,无非是借着纨绔的名头去欺压别的纨绔,以此来发泄心中憋闷与怨气。
可季松不能说,更不想说——
何必让大哥担心愧疚呢?
偏偏季松不说话,季桂以为他不服气,手下的鞭子落得更紧密,声音也越发的高:“沈家女好看吗?啊?口口声声的好妹妹,现在好了,人家姑娘一头撞死在墙上,你开心了?你高兴了?”
季松豁然抬头,一把抓住鞭梢切切发问:“她怎么了?!”
季松眼神热切,季桂却毫无察觉,反倒冷笑起来:“哟,真喜欢她?!”
“……”
如何能不喜欢?
她本来就聪明漂亮,偏偏胆子还大。他虽然因为她利用自己而生气,可回京后让人去查沈长生兄弟,发现沈妙真说要嫁给她的未婚夫盛羽,其后沈长生兄弟不欢而散。
她看得出季松的伪装,季松如何能不明白她的企图?
不过是想着牺牲自己,让伯父与父亲重修于好。
倘若他真的是个纨绔子弟,她倒是也能得偿所愿,只是她的后半辈子,就算是毁了。
知道这番内情后,季松心中那点气愤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爱怜。
同病相怜的怜。
此番大哥提到她,季松虽然直觉她不会如此,却依旧有些慌张:“……她长成那样,弟弟自然喜欢。”
“哥,先带我去看一看她,莫要闹出人命,弟弟的罪孽就大了。”
季桂冷冷望着季松,信手松了鞭子:“等你大嫂备好礼物,咱们就去沈家登门谢罪。”
原来大哥是趁着准备礼物的空当来收拾自己……
既然还有心情准备礼物,可见她不会出什么事。想来,大抵是她做的一场戏吧。
季松丢下鞭梢,心头陡然放松下来,才觉出掌心钻心的疼。
手掌正中,一道血痕横亘手掌,皮肉破开外翻,狰狞可怖。
24. 第 24 章
沈长生的书房与旁人不同,里面不仅有着各色书籍与账册,还有着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儿,什么甜白釉的花瓶啦、青面獠牙的面具啦、栩栩如生的彩色泥偶啦、和儿女一起做的纸鸢啦、杨柳青(1)印的五子夺莲年画啦,等等等等,一直都勾着儿女跑书房里撒欢。
沈长生也乐得如此。毕竟他只是个小小的商人,虽说近些年仗着兄长的势,生意越做越大,可赚再多的钱也有许多的忌讳;何况他做生意,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女儿体弱,倘若没有这些银钱、不能为女儿延请名医、换来珍贵的药材,他的苗苗根本活不过十岁。
可今日的书房,氛围十分的肃穆。
上午季松跑来调戏沈禾的事,不说人尽皆知,也闹得沸沸扬扬。
之前沈禾随他去辽东,沈乔便待在家中;等沈禾回来后,沈乔才重新去上学堂,此时尚未还家,还不知道此事。
但周夫人已经知道了这事,此时正在卧房里,抹着眼泪痛骂季松。
沈长生心里也难受,后悔于不该带着沈禾去辽东散心。和妙真闹了矛盾又如何?堂姐妹自幼一同长大,年纪又相仿,即便吵架也能很快和好,无论如何都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父女坐在一处,沈长生只觉得开口都累,可他还得开口:“苗苗,今天的事情……”
沈禾低头嗫嚅:“我也不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爹知道,”沈长生苦笑:“季松劣迹斑斑,做事全没个章法,谁也不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苗苗,你去别的地方避避风头,比如苏州,回去和盛羽早些成婚,好不好?”
“你自小在苏州长大,最喜欢搬个小板凳坐在墙角,抬头看天上的云,还有老家里的合欢花。”
“你小时候总是捡一大把的合欢花,晃着小手,说它是天上的云变的,还记得吗?”
沈禾沉默无语。
她记得,一切都记得。她自幼体弱,吹不得风,只有艳阳高照的好天气,才被允许出去坐坐。
她没法出门,所以抬头看着天上的云飘来飘去,看云朵从一大团棉花变成一只摇着尾巴的小狗,从自家院子的上空,跑到别家院子的上空,再跑得更远。
她也想出去,可是不能,身体不允许,父母也担心。她就乖乖地待在家里,说自己喜欢读书,不喜欢去外面。
父母便信了。
沈禾一直都很乖巧,不过这次,恐怕不能再乖巧了:“爹,我不想回去。”
沈长生并不意外:“因为妙真,所以不想和盛羽成婚,对不对?”
确实如此,但沈禾不能承认:“不是,我……我喜欢季松。”
“撒谎,”沈长生依旧和颜悦色,只是越发怜惜女儿:“他一个声名狼藉的混蛋,你喜欢他哪里?”
沈禾确实在撒谎。季松蛮横无赖,恬不知耻,做事全不考虑后果,是一个十足的莽夫。若非托生在了侯府,想必只会是街头巷尾的一个混混,再因为聚众斗殴被打伤打死,成为一具被扔进乱葬岗的无名尸体。
沈禾不喜欢他。她讨厌这些品行恶劣的无耻之徒。
可事到如今,她再讨厌也得硬着头皮说喜欢。沈禾望着父亲:“他的家世品行我全不喜欢,只是喜欢他厚颜无耻、想什么就去做的个性。”
“我……我什么也不能做,很羡慕他这样风风火火的性子。”
沈长生陡然握住了沈禾的手:“苗苗,不要胡说!”
“我没有胡说,”沈禾垂下眼落眼泪:“因为病弱,我什么也不能做。别人看花灯,看庙会,春天踏青放风筝,夏天游湖折荷花,秋天登高插茱萸,冬天赏梅烹雪水。我什么都不能做,我很羡慕他们。我、我连糖葫芦都没有吃过……”
“我看过很多很多的书,不拘种类,有史书,有诗集,有游记,有传奇。我喜欢那些英姿飒爽、仗剑骑马走天涯的侠女,想着自己也能行侠仗义,快意江湖——”
“那些都是假的,”沈长生沉声打断沈禾的话:“不说侠以武犯禁这事,单说银两、路引(2),这便是天大的难处。什么侠客、什么江湖,不过是诓骗你们的故事,当不得真。”
“你想吃糖葫芦,爹爹给你买;你想看故事,爹爹请戏班子来唱戏。”
“苗苗,别和季松扯上关系,咱们和他不是一路人。”
“他是个糙人,人品低劣不说,日常起居都和咱们不一样。”
“比如他打熬筋骨,日日一身臭汗,你怎么办?这些生活习惯,又是你轻易能改了的?”
“你瞧瞧你羡慕的事情,踏青游湖,折花赏梅,一桩桩一件件都这么雅致,是文人雅士的喜好,季松他会这些么?他读过几本书?你们能谈到一块儿吗?回头你提起尧舜(3),他会不会说这是一个人?”
“听爹的话,”沈长生声音缓和下来:“和盛羽在一起。那孩子饱读诗书,一定能同你诗词唱和,和你做一对神仙眷侣。”
沈禾望着父亲,忽然泪落如雨。
父亲一番舐犊之心,说话也有理有据,她没办法反驳。
可她根本没有几年活头。用前年那位大夫的话说,她还有不到两年的寿命。
两年,她和盛羽做神仙眷侣的两年,恐怕要害的父亲同兄长决裂——
妙真陪她在苏州住过几年,而盛羽与她们比邻而居,几人交情不错,和对方也知根知底。如今妙真喜欢上了盛羽,口口声声要嫁给他。
沈长生为着她不肯让步,沈长好又如何肯为了妙真退缩?
与其因为一个盛羽闹出姐妹相争的笑话、再害的父亲与伯父不合,不如干脆嫁给季松,这也是她自见到季松就决定了的事情——
父亲绝不准她退婚。此时想要和盛羽断了关系,恐怕只能借用外力,让对方强取豪夺,毁掉这门亲事,如此父亲与伯父才能一致对外,重归于好。
所以她明明知道季松人品恶劣却还是向他示爱。正人君子,哪里能做出毁人姻缘的事情?
可若非小人,她又怎能如愿以偿地退婚?
求仁得仁,即便季松万般不好,左右她没有几年寿命,忍一忍就过去了。
父亲只是个商人,不是大权在握的官员。商人在官员面前何其弱势,她心知肚明,怎么能害父亲因为她受苦呢?
“爹,”沈禾不住哽咽:“我——我骗了您。我没那么喜欢他。我觉得嫁谁都一样,以前的谭韬、盛羽,现在的季松,无非都是看中了女儿这张脸。我不喜欢他们眼睛一眨不眨的目光。”
“非要说的话,不过是伪君子与真小人的区别,有人假装着说喜欢女儿的品行,季松直接说喜欢女儿的姿色。”
“何况,女儿确实对季松有一些好感——他打劫了咱们不假,可又是请大夫、又是送礼物,没让咱们吃什么亏;他模样也好看,性格直爽磊落。爹,女儿、女儿羡慕他,羡慕他敢爱敢恨,想做什么就去做;羡慕他身康体健,做什么都风风火火的样子。”
“何况他今日……外人说他是见色起意,可女儿知道,倘若他真的想要女儿,拿女儿去辽东的事情威胁您,您也只能就范;他这么做,反倒给女儿留足了脸面。”
“女儿说不出喜不喜欢他,可女儿不讨厌他,知道他这么做,心里还有些欢喜。”
“您就看在女儿没几年活头的份上,让女儿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吧。”
沈长生心头一窒:“苗苗,你——”
是啊,女儿自幼乖巧,喝药没叫过苦、针灸没喊过疼,除了体弱,从来没给他们惹过麻烦。
可哪有好脾气到百依百顺的人?这女儿怕是一再地委屈自己,唯恐给他们添麻烦吧。
久居深闺的闺阁小姐看上直白莽撞的无赖——这无赖模样家世还不错,倒也不是什么匪夷所思的事情。
不过——不过不能是季松啊!
沈长生浑身涌起一股无力。他眼睛热胀,声音沙哑:“苗苗——高嫁不好。”
他与沈长好有同一个爹,自幼长在一起,可沈长好脾气上来了,也会发泄在他身上,更何况是没什么关系、见色起意的季松。
季松再怎么不成器,他也是宁远侯府的公子。宁远侯府人多势众,倘若苗苗受了欺负,即便他们占理,又怎么能去宁远侯府讨个公道?
沈禾哭得更凶了:“爹——”
沈禾自然知道高嫁不好。不说对方门第高、她嫁过去谨小慎微这件事,单看季松他们兄弟的姓名、打听打听宁远侯府众人的名声,就知道他们一家都是久贫乍贵、没什么文化的粗人,她嫁过去自然格格不入,少不了委屈受。
说句难听话,就季松的名声来看,她嫁过去不说羊入虎口,也是跳进了火坑。
可天底下哪里那么多家世高贵还德才兼备的贵公子呢?即便有这样的人,又岂是能让她这样的商户女去选的?
盛羽外貌才情倒是不错,可他家境清贫,日后会不会是负心之徒,又有谁能断定呢?
可这话不能说。说了,她爹即便和兄长闹掰,也一定会让她嫁给盛羽。
沈禾扑进父亲怀中,眼泪迅速湿透了沈长生的衣襟。她声音哽咽:“爹,倘若您疼女儿,就让我任性一回,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好不好?”
沈长生视线也有些模糊。他轻抚女儿布满泪水的脸:“苗苗,你实话实说,你想嫁给季松,和妙真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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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沈禾哽咽一滞——
到了图穷匕见的时候,倘若说自己只是喜欢季松、与妙真毫无关系,父亲绝对不信。
可倘若说自己嫁给季松是为了父亲伯父重归于好,父亲听了,绝对舍不得让她出嫁。
所以沈禾不能说没有关系,也不能说确实如此。
沈禾头又低了些。她低声道:“女儿不敢瞒爹。倘若没有季松,女儿会觉得同盛羽举案齐眉、琴瑟和鸣也不错;可见了季松,女儿忽然觉得生活很有意思……季松横冲直撞,反倒显得盛羽有些迂腐……”
“这事和妙真的关系就这样,是不是有关系,爹自有分寸。”
这话的意思是,一开始和妙真有关系,现在是沈禾喜欢上季松了。
沈长生心如油泼,后悔没有让女儿多见几个男人,就让她这么轻易地被季松那小混混小无赖给骗了。
外头忽然一阵嘈杂,仔细辨别,似乎是沈乔问沈禾在哪里,身后有人拦他。沈乔似乎是跑着来的,声音带着喘息。
沈长生抹了把眼角,努力笑了一笑:“苗苗,你既然……”
既然喜欢季松?
沈长生说不出口。他恨不得像吃瓜子一样把季松给生生咬碎。
听着沈乔的声音越来越近、哭腔越来越浓,沈长生爱怜地摸了摸女儿的脸:“苗苗既然做了决定,爹帮你。”
“好苗苗,把耳朵捂上……”
沈禾不明所以,满是泪水的眼睛看不清父亲的面容。
沈长生松开沈禾,走过去将甜白釉的花瓶高高举起又狠狠摔下。
花瓶落地响声如雷,碎片四下溅射,有细碎的瓷片打在面具上,面具往后一歪——
一片混乱中,沈长生声音罕见的暴怒:“如今寻死有什么用?!来人——把姑娘关进屋子里,叫人看着她,莫要再让她寻死觅活!”
沈禾又滚下泪来。
沈乔撞开屋门,可他停不住身子,整个人都失控地跌在了地上。
碎瓷片划破了他的手掌,可沈乔顾不上疼,也顾不得爬起身来,只是抬头落泪大喊:“我姐没错!爹你要罚罚季松,不要动我姐!”
闺房里,沈禾呆呆地坐在桌子前。她两只手肘撑在桌面上,两手托着脸。
水落金盆,先是哗哗声,后是淅沥声,最后归于静止。
沈穗将拧干的热毛巾递了过来:“擦擦脸,脸都皴了。”
沈禾回过神来,这才觉出脸上紧绷绷的。她笑笑接过毛巾:“真不好意思,你才刚刚回来,就连累你和我一起关禁闭。”
沈穗叹气,又从沈禾手中接过毛巾,不由分说地替她擦了脸,没好气地开口:“咱们之间,也需要这样?”
“爹……当真要把你送进尼姑庵里?”
热乎乎的毛巾擦了脸,沈禾舒服了许多,沈穗又丢了毛巾,去取润脸的泽膏(4)。
沈穗自幼就跟了沈禾,两人相识也有十五年了。
当今商人不准蓄奴(5),因此许多富商另辟蹊跷,让奴婢认自己做义父义母,如此便算做儿女的孝顺长辈,不算蓄养奴仆。
不过沈穗与沈禾情同姐妹,这句爹,倒是真心认作义父,而非为着避讳。
上次去辽东,沈穗也一并去了,想着两人路上能有个照应,没想到沈穗病了,只能先在沈长生朋友那里住着,等病好了再回京。
结果沈穗刚刚回来,就遇到了这档子事。
沈长生的意思很明确:宁远侯府门第高,两家几乎是云泥之别,他怕季松色欲熏心,强行纳了沈禾为小。
既然沈禾打定主意喜欢季松,那沈长生干脆把事情闹大,说自家女儿是贞烈之人,因被轻薄而要以死明志。
虽说被他拦下,但志不可夺,他要将女儿送进尼姑庵里老此残生,以此来逼迫季松退让。
嫁给季松已然是万般不幸了,沈长生不可能看着女儿做小。如此逼迫季松娶女儿为妻,也算让女儿过得舒坦点。
沈禾其实没什么看法,毕竟她没几年活头,以她的身体,孕育也不大可能,忍一忍这辈子就过去了。
不过此番无论季松退让与否,她和盛羽的婚事都告吹了,沈禾也就不争取了。
只是沈穗并不知道沈禾与季松的恩恩怨怨,见沈穗回来,沈禾接过泽膏,挖了一块香膏细细涂开,反倒是笑了:“尼姑庵有什么不好?饭菜素净、地方也清净,倒是个养病的好去处。”
沈穗被她逗笑了,就着她手挖了一块香膏涂在手背上,一面笑一面叹息:“好,你去尼姑庵,我也跟着去。”
沈禾低头,一时间悲欣交集,不曾想窗户一阵抖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