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莎纪尧姆三春景》 1、穿越中世纪001 当下,路易莎·巴尔扎克是整个瓦松数一数二的女继承人,是最受欢迎的结婚对象。但和外界想象的不同,这位尊贵的布鲁多伯爵长女,并未在华丽的布鲁多宫廷中成长——事实上,她自小就被送进了丰特罗的一所修女院中,由自己的姑姑抚养长大。 “...所以,玛丽,你需要尽可能地与路易莎郡主友好相处。”在马车接近修女院院时,马里奥神甫依旧在告诫自己的侄女。 坐在他对面的年轻姑娘,年纪不上十五岁,但已经颇为丰满艳丽了。 对于叔叔的话,她有些不解:“为什么?叔父,我以为伯爵还没决定,说不定他不会满意,那样路易莎郡主就不是路易莎郡主了,只会是路易莎修女。” ‘路易莎·巴尔扎克’,乃是马里奥神甫的恩主,布鲁多伯爵的长女。按照布鲁多这片土地上的‘长子女继承法’,没有兄弟的她会是这片土地的第一继承人...但问题是,她很早就被送进了修道院,大家以为伯爵的意思是叫这个女儿做修女的。 女人一旦做了修女,就如同男人做了神甫或者修士,都会失去和世俗的关系,继承权自然也就谈不上了。 布鲁多伯爵还有一个女儿,是第二任妻子所生,她也可以继承爵位,成为未来的布鲁多女伯爵。 “或许伯爵原本是那样考虑的,他认为自己还会有儿子。但现在看来,这事儿不大可能了,所以他必须考虑召回自己的长女。”马里奥神甫没有解释太多。 玛丽撅了撅嘴唇:“可是伊娃小姐——” 马里奥神甫打断了侄女:“伯爵已经做出决定了,比起伊娃小姐,路易莎郡主才是最重要的。” ‘伊娃’正是布鲁多伯爵的次女,只能被称作‘小姐’或‘女士’,而‘郡主’是伯爵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长女的专属称呼——这很少见,问题不在‘长女’,而是此时女人很难得到继承权。 马里奥神甫是布鲁多伯爵的私人神甫,一直在布鲁多宫廷中为伯爵效力。玛丽五年前来到布鲁多宫廷,立刻就被奢华的宫廷生活迷住了。在这期间,她受到伯爵夫人的教导...相比起从未见过的‘路易莎郡主’,她当然更希望‘伊娃小姐’成为布鲁多女伯爵。 “伯爵会后悔的!”玛丽赌气别过脸,嘟嘟囔囔着:“想想吧,一个在修女院长大的郡主,一个古板的小修女。说不定我们会见到一个脸色苍白、绑着头巾,只会做祷告和唱圣歌,其他什么都不知道的姑娘,这样的姑娘怎么有资格统治布鲁多?” 马里奥神甫没有理会侄女,等到他们抵达丰特罗的修女院时,这里显得比平时热闹很多,似乎在开宴会——这在修道院是非常不常见的,毕竟建立修道院的初衷就是叫修道士和修女能过隐修生活。 “看来,我们赶上了一场‘婚礼’。”马里奥神甫下了马车。 他们一行队伍庞大,除了马里奥神甫、其侄女玛丽、两名嬷嬷外,还有十几名骑士。他们是一起来迎接布鲁多未来的女伯爵的,负责一路上护卫‘路易莎郡主’。 这样显眼的队伍当然引起了修女院的注意,很快就有人出来迎接。 除了穿着深色道服,雪白头巾系紧,又披着云波巾的修女,领头的是一个戴着无边小圆帽的主教。他今天负责主持一场极为重要的‘婚礼’,所以穿着较平常更加华丽。 神职人员都会穿的大麦提袍是丝绸的,还绣满了十字架形纹样。外面罩了一件棕褐色的呢绒斗篷,领口、前襟和下摆同样绣满了十字形纹样,另外还用银色的盘辫装饰。 他手腕上搭着一条两头缀着流苏的雪白亚麻拭巾,手上则提着一只长链子系着的青铜镀金提炉,炉盖上是精美的宗教故事题材,提炉里还烧着乳香呢! 所谓‘婚礼’,其实是少女成为正式修女时举行的祝圣仪式——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发愿成为修女,也是一种‘婚姻’,修女又被称为‘**的新娘’。 祝圣修女是主教的特权,这也是本地主教出现在修女院的原因。此时他走出队伍,带领众人欢迎马里奥神甫。 “我们是来迎接路易莎郡主的。”马里奥神甫与本地主教肩并肩走进女修道院时,和对方这样解释:“布鲁多伯爵认为,布鲁多未来的统治者不能一直呆在修女院。” 主教显然也听说了一些消息,点了点头:“巴尔扎克夫人暂时离开了修道院,我已经派人去请路易莎郡主了。” ‘巴尔扎克夫人’指的是路易莎·巴尔扎克的姑姑,布鲁多伯爵的妹妹,也是这座女修道院的院长。‘夫人’在此时也可以是对修女的敬称。 主教将马里奥神甫、玛丽一起引进修道院的一间小会客间,这里和修道院其他任何房间一样朴素。几把高背椅都裸.露出木头的本色,没有任何雕刻装饰。而家具除了椅子之外,只有一张很小的桌子,桌子上放着水壶。 主教和马里奥神甫占据了小桌两侧,玛丽则坐在马里奥神甫一侧靠外的位置。一个修女端来了葡萄酒,斟给客人喝。 没多久,主教派去的修女就带着一个穿着世俗服饰的少女走进了会客间。显然,房间里的人都意识到了,那个少女就是‘路易莎郡主’。 虽然玛丽之前说的那样不以为然,但她对‘路易莎郡主’的表现,是和自己叔父一样在乎的——不同的是,马里奥神甫是在替布鲁多伯爵考虑,希望路易莎郡主足够优秀。而玛丽则是希望路易莎郡主糟糕一些,越糟越好! 然而她失望了,她甚至不可置信。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是在女修道院长大的—— 路易莎·巴尔扎克自从知道布鲁多伯爵要派人接她离开修道院,就换上了世俗服饰。 此时出现在众人眼前的她穿着一件时髦的蓝色丝绸科塔尔迪长袍,上身修身剪裁。从肘部到袖口衣袖收紧,有一排细密的金质扣子。下身裙摆散开,最下摆接巴掌宽金色的布料(与领口的金色镶边布料映衬),上有细小珍珠缝出四叶草图案。除此之外,有一根装饰性金色腰带松松系着。 黑色的辫发盘成双耳壶样式,发髻上罩着小圆珍珠发网。除此之外,唯一的首饰是她脖子上的一条珍珠项链,但只是这一条项链就抵得过其他所有——这些珍珠有成年女人指头肚子那么大,每一颗都呈完美的圆形,无暇而光泽熠熠。 玛丽瞧那串项链眼热,这样的珍珠别说串成项链,弄来一两颗镶嵌首饰上都很难。她也有一些珍珠饰品,但这样的珍珠就连一颗都没有。 差不多的珍珠她只在布鲁多伯爵夫人的冠冕上见过,那是每颗都能要价一千芬尼的最优质珍珠。 即使玛丽以最挑剔的标准去看这位‘路易莎郡主’,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并非在布鲁多宫廷长大的贵女拥有第一流的高贵气度——她的皮肤雪白,牙齿白净整齐,眼睛是瓦松人最为推崇的绿色,行动举止上有一种不以为然的轻巧。 什么是贵族气度?在此时来说其实就是华丽的服装、美丽的面容和顾盼自如的态度。 玛丽从未见过那样的绿眼睛,‘路易莎郡主’的绿眼睛是一种很特别的灰绿。比一般的绿眼睛要多一点儿灰调,像细雨中的森林,并未因此暗淡,反而更显得清新可人,自有一种庄重而雅致的美。 ‘路易莎郡主’的视线扫过玛丽只是一下,她却因此印象深刻。 但相比起视觉印象,可能嗅觉上的感受更超出玛丽的经验——在最靠近‘路易莎郡主’的那一小会儿,她闻到了一股新奇甜美的圣洁芳香。那味道是那样清纯,没有一丝杂质,更没有熏香的烟气,且不同于玛丽所知道的任何一种香料。 乳香、没药、玫瑰、茉莉、柑橘、丁香、洋甘菊、檀香...总之不是任何一种。 路易莎哪里知道这一下玛丽想了这么多。她作为一个现代人,穿越到这个架空中世纪的国度已经十多年了。在逐渐适应修女院单调乏味生活时,忽然有人通知她,她那个都快要被她忘记的便宜父亲要派人接她回去...她内心其实远没有看起来那么平静。 虽然她很快脱下了修女的袍子,解下了束得紧紧的头巾,穿上了世俗服装。但这只是她作为一个现代人的常识——她没法反抗这辈子的父亲的安排,对方既然要让她重回世俗世界,那她最好表现出配合。服装只是小事,但很多时候就是这些小事决定了别人的态度。 马里奥神甫是来接她回布鲁多宫廷的,这一点路易莎之前已经从父亲的信件里知道了。眼下这事儿没什么好说的,她已经做好准备。而在马里奥神甫询问她有什么要求时,路易莎的要求只有一个。 “是的,神甫,我只有一个要求,我希望能带让娜一起回布鲁多,她是修女院的女仆。” 虽然说都是修道院,但修女院和男修道院是不同的。修道士们往往还被鼓励从事体力劳动和学术研究,过自给自足的生活,修女基本上就只让整日诵经祈祷了。这样的话,修女院一些体力工作谁来做呢?除了一些地位不高的修女做一部分不那么劳累的,就需要雇佣仆人来做的。 这倒也正常,修道士几乎是没有门槛的。修女院则不同,固然有姑娘两手空空就加入了修女院,可绝大多数修女院对加入者都是有实际上的‘入院费’的。 譬如路易莎,她年幼时来到丰特罗修女院,布鲁多伯爵就为此支付了一袋金币做‘入院费’。此外,她在修道院穿的修道服,屋子里的家具,也都需要自己置办。如果她到十五岁时决心成为一名修女,要举行相应的仪式,那也会有相应的开销——当然,现在看起来她是不会做修女了。 显然,大多数来做修女的姑娘都有一个相对来说不错的出身,在世俗世界也算养尊处优,习惯了女仆照料。 所以修女院有女仆是非常合理的。魔/蝎/小/说/m/o/x/i/e/x/s/.c/o/m 2、穿越中世纪002 路易莎穿越的架空中世纪国家名为瓦松,是周边一圈中的大国,应该是捏他现实中存在的中世纪法兰西。幸运的是,她这辈子的父亲布鲁多伯爵是王国之内数得着的大贵族,因此她的生活对比同时代的人算是很好的了,至少她不会想到赌重开后还有没有下辈子。 布鲁多伯爵的领地在瓦松王国的东部,腹地是一片丰饶的平原,作为统治中心的特鲁瓦就在其间。路易莎离开修女院后,在马里奥神甫和一队骑士的护送下来到了这里。在他们一行接近特鲁瓦宫前一天,早有伯爵派遣的骑士候在大路旁,问安完毕后又返回了城堡报信。 所以当路易莎抵达特鲁瓦宫时,城堡内早有人在等她了。 一早,城堡西南角角楼上层一个精美的大房间内,西侧的靠窗坐席上,布鲁多伯爵夫人就在此处。倚着嵌铅条的窗玻璃,看向外面人来人往的堡场。对自己唯一的女儿抱怨道:“瞧啊,这座城堡里的人已经等不及要讨好那个丰特罗小修女了!” “他们显然认为,一个从未接受过任何贵族教育的年轻女孩儿也能治理布鲁多,只要她是长女。”伯爵夫人扭头看向自己的女儿:“而你,我的孩子,只因为你比她小了两岁,布鲁多这大片的土地和财富就与你无关了。” 伊娃·巴尔扎克,伯爵与第二任妻子的女儿,绷着脸一言不发。她显然完全明白母亲的意思,虽然她才10岁,但在这个贵族女性大多10岁以前就已经订婚,14岁以前就完婚的时代,她什么都懂。 最简单的,原本她有好几个求婚者,那些大领主纷纷派遣使者来到特鲁瓦,就是为他们的儿子求娶她。而在听说布鲁多伯爵打算将自己的长女从修女院中接出后,这些使者倒是没离开,但求婚的对象已经换成了路易莎·巴尔扎克,她那个从未见过的姐姐。 “男人们总想找一个有土地的女人结婚...”伯爵夫人还在愤愤不平。“原本你尽可以做王后的,现在这事儿几乎不可能了。” 布鲁多是出了名的富裕,但问题是,如果伊娃不是未来的女伯爵,那她和普通的贵族少女并无本质不同。 伯爵夫人说个不停,但很快就有人来报信儿了,是伯爵派来的。他已经去了城堡下层西侧的大礼堂,准备迎接自己的继承人,这么多年第一次见面总要正式一些。这样的场合,一家人当然要整整齐齐,即使伯爵夫人根本不愿意在特鲁瓦宫见到路易莎。 布鲁多伯爵理解妻子的想法,但他不在意,他和这个时代绝大多数的男人一样,认为‘只有蠢丈夫才会让妻子影响自己’。事实上,伯爵夫人越是不满,他越得让伯爵夫人对她的继女表示友善,因为那会是他的继承人。 伯爵夫人和女儿伊娃自木制楼梯下楼来到城堡中庭,后又穿过回廊式走道和数扇门洞这才到了大礼堂。布鲁多伯爵已经等着了——他是一个年逾五十岁的男人,皮肤粗糙,胡子却很整齐,看得出年轻时也是个很英俊的男人。 就在三四年前,他还亲自上战场打仗。不过衰老好像是一瞬间的事儿,就在某一天,他觉得自己真的是精力不济了——在此之前,他还有那么一点儿期待,期待自己能有一个婚生的儿子继承爵位和土地。 这种时候就得考虑未来的事了,考虑了三四年,他终于决定接回自己的长女作为继承人。 嗯,布鲁多这片土地的法统比较古老,继承制度也因此和周边不太一样,是长子女继承制。譬如现在是布鲁多伯爵掌管这片土地,那继承人首先是他的儿子,如果没有儿子就轮到女儿。儿女都没有,才会轮到其他支系的亲戚。 伯爵夫人来到大礼堂后才发现王室的使者也在,这位使者之前也曾带着国王的诚意来布鲁多求婚,求婚对象正是伊娃。但现在,显然一切都变了。 伯爵夫人还没靠近时,就听到伯爵正在说:“...那么,照您的说法,您想为王子求娶我的女儿。哦,这我倒是没什么意见,甚至谈判婚约内容都省啦——唯一的一点,只是新娘的人选换了。” 使者当然明白这是伯爵在讽刺他,虽然伯爵完全明白,国王只想要给自己的儿子找一个有土地的女继承人结婚,如果小女儿不能继承布鲁多,选她做王子妃反而是脑子不好使了。但他为什么要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 而站在他的角度,有人对自己的女儿挑挑拣拣,总是相当令他不爽的。 使者唾面自干,甚至还能以轻松的语气说出最新的‘变化’:“哦,不,伯爵。我想关于婚约内容,还有一点要改变,我们的新郎也要换一换。” 这倒是伯爵没想到的:“我们的黎雅多姆国王怎么了呢?” “纪尧姆王子很好,不过国王认为,纪尧姆王子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了,相较而言菲利普王子在这个问题上会更加急迫...”使者有些尴尬地解释道。 伯爵很快明白了过来,恐怕不是国王这样认为,而是王后这样认为的吧——瓦松如今的国王路易三世前后有过三段婚姻,这三段婚姻给他带来的婚生孩子,不算年幼夭折的,也不算女儿,总共是七个! 单现任的王后安娜就育有菲利普王子和弗朗索瓦王子。 在王室固然是多子多福,多少个孩子都养得起。但资源总是有限的,安娜王后想要为自己的亲生儿子多争取一些也很正常。 路易莎是真的没想到,自己回到布鲁多宫廷的第一件正经事就是和布鲁多伯爵讨论她的婚姻——就在欢迎她的家庭聚餐后。 “总的来说,将纪尧姆王子换成菲利普王子也没什么不好。纪尧姆王子骁勇善战,但菲利普王子有王后的支持,未来也不会没有自己的土地和财富。但我们不能白白接受王室的换人要求,关于这一点,你是怎么想的?”伯爵在询问自己陌生的长女的同时,也是在观察她。 路易莎不假思索地道:“当然,您可以借机索取一些好处,譬如允许我们的钱币在瓦松自由流通。” “那不大可能。”伯爵摇摇头说。 “但有的谈,不是吗,父亲?如果不能在整个瓦松自由流通,那限定在东部呢?这本来就是我们的钱大量流通的地区。”路易莎虽然是修女院长大的,但她有现代人的习惯,有机会就会收集外界信息,所以这些事也是懂的。 当下的瓦松,王室、贵族,甚至一些主教、修道院都有铸币权。面对这个场景,国王也有办法,前些年力排众议颁布了法律,让领主们保留铸币权的同时,铸造的钱币只能在他们各自领地内流通使用。 这条法律的影响说大不大,毕竟此时的钱币都是贵金属铸造,本身就有价值,不是国王说不认大家就不认的。国王有这样的规定,商人们也照旧换算各种硬币做买卖。但要说没影响,那也不是,在大家成色差不多的时候,王室铸币厂铸造的硬币天然就有优势。 这优势看起来不大,但一点一点积累,其他铸币只会越来越无法挑战王室铸币——除非王室自己作死,铸币成色一下差的太多。 路易莎和布鲁多伯爵的谈话没有持续太久,最终确定她会和菲利普王子订婚也没什么问题...这其实是早就确定的事,临时换个王子也没什么,反正只要是路易三世的婚生子就可以了,从政治的角度来说这没什么不同。 不过回到自己房间的路易莎心里却知道,这可太不同了! 现在看起来,这两个王子都是路易三世的婚生子,他们上头还有三个哥哥(原本是四个,但长子去年伤寒去世,王太子也换人来当了)。不算进了教会的那个,还有两个呢!王位轮到他们的可能性很低,所以哪一个都没差别。 但谁能想到,他们两个日后都会成为瓦松的国王——路易莎之所以知道,是因为这个世界其实是一个书中世界,是她上辈子刚看完的一本架空中世纪小说。 不出意外的话,年长的那两个王子会相继意外去世,最后王冠落到纪尧姆王子头上。但他后来也会英年早逝,在没有子嗣的情况下,王位由菲利普王子继承。而菲利普王子也是那本架空中世纪小说的男主角,女主角则是瓦松东面一个小公国的公主。 至于原书中路易莎扮演什么角色,嗯,原书中没有路易莎·巴尔扎克这个人物。倒是她这辈子同父异母的妹妹伊娃,在原书中捞了一个女三号的角色。 原书中没有她,最后和菲利普王子订婚并结婚的人当然是伊娃——但她不是菲利普王子的真爱,还曾经嫉妒过女主角,最后她死于难产。伊娃因难产死后,菲利普王子再也无法压抑自己的感情,续娶了成为大贵族遗孀的女主角。 再后来,纪尧姆王子(当时已经是国王)英年早逝,菲利普王子登基,女主角成为瓦松王后,还辅佐菲利普成为一代贤王来着。 对于嫁未来国王做王后,路易莎倒是不排斥,反正这年头、这身份,她也不可能自由决定自己的命运。和谁结婚不是结婚呢?结婚对象是一个原书盖章性情不错,还是国王的人,已经是上上签了。 只要她不会因为‘剧情惯性’,代替伊娃难产去世就行——相比之下,未来丈夫有个真爱,那倒是小问题了。都生活在男尊女卑的封建时代了,要是这也耿耿于怀,反倒是显得有些天真过头,以至于矫情了。 路易莎性情是有些天真的,但她还有个好处,那就是心大!还能知足常乐。不然她也不会对这个时代适应的这么好,天知道从懂事起就生活与世隔绝的修女院,每天只能念经祈祷是一种怎样的精神折磨。 这个时代的女性都多有忍受不了的,何况路易莎来自现代...因为是见过光明的人,所以更难忍受黑暗什么的。 当然,这里头她穿越自带的金手指也有一份功劳——路易莎这辈子有个随身空间,这个随身空间没什么神奇功能,只是将上辈子自家的小超市带来了。 虽然超市里的物资用了也不会再生(不过超市空间里的时间是静止的,所以商品也不存在‘过期’的问题),但时不时用用现代商品改善生活,也给路易莎带来了不少幸福感。这种生活里的‘小确幸’,确实挺能安慰人的。魔/蝎/小/说/m/o/x/i/e/x/s/.c/o/m 3、穿越中世纪003 路易莎回到自己的临时房间时,侍女已经准备好了洗澡水——当然是临时房间,伯爵承诺过路易莎,她只是暂时住在这个房间。 在城堡的居住区这可算不上顶好的房间,但奈何最好的房间都归伯爵夫妇和伊娃了。 而四年前开始修建的,位于城堡堡场东南角的圆形塔楼,至多还有一年出头就要竣工。到时候整个塔楼都会由她支配,教她充分享有自主权...这也是她作为继承人该有的待遇。 “...小姐,一切都准备好了,我让他们用的是新鲜的井水,而不是蓄水池的。”跟随路易莎来到布鲁多宫廷的让娜很自然地说。 她了解路易莎的‘怪癖’,在很多事上她有别人不理解的习惯——路易莎不用蓄水池的水不是嫌蓄水池水不干净,而是在修女院时,修女院有一个屋顶蓄水池,用于收集雨水。这个蓄水池的水通过管道,借助重力可以接到厨房等几个房间。 听起来很好,都接近后世的‘自来水’了。唯一的问题是,此时的管道最常见‘铅管’。 “做得很好,让娜...对了,过几天我就会安排你去厨房工作。”路易莎没有向让娜解释自己不用蓄水池的水的原因...有条件的话她当然更喜欢更安全、更清洁的地下水。 让娜在修女院时就是厨房的女仆,路易莎认识她就是因为受不了这个时代的饮食,自己去厨房打算‘自炊’。结果自炊没做成,倒是培养出了一个出色的厨娘——虽然有后世的见识,但路易莎在厨艺这条路上依旧只是嘴强王者。倒是让娜这个土著,有想法有动手能力,路易莎再一启发,那就成啦! 让娜感激地点点头,她知道自己作为一个农夫的女儿,从修女院的厨房来到宫廷厨房,无疑是前途光明了不少。而且更重要的是,她知道路易莎小姐和其他贵族不一样。她是一个真诚而善心的人,有路易莎小姐关照自己,根本什么都不用担心。 被人感激的路易莎也长长舒了一口气,准备舒舒服服洗个澡了——这一路上虽然也有洗澡的时候,但出门在外条件有限,不能泡澡只能坐浴、热水不够热等问题层出不穷。 浴桶安排在温暖的壁炉对面,在浴桶的外面罩着一层白色的帐子,上方是圆锥形,下方是一圈帘子。这既是一种保暖措施,也能给洗澡的人一定隐私保护。路易莎是能在自己的房间洗澡不错,但城堡里多的是人只能在半公开的区域洗澡,那种时候这样的帐子就很实用了 路易莎脱下衣服,跨进浴桶里。浴桶足够大也足够深,里面放着一只凳子,她就算坐着凳子沐浴,热水也能和胸口齐平。路易莎放松身体靠在浴桶里,身后是厚实的麻布。因为加工技术有限,此时的木板想要做到毫无毛刺几乎不可能。所以为了防止浴桶内壁的毛刺刮伤皮肤,有钱的贵族都会在浴桶内铺一层织物。 和很多现代人传闻的中世纪人不洗澡不同,实际上时间跨度很大的中世纪里,人们有不爱洗澡的时期,也有沐浴习惯正常的时候,后者还占多数。当下很幸运,属于大家普遍正常洗澡的时候。 或许以路易莎现代人的观念会觉得,此时人们的卫生习惯依旧很糟糕,洗澡的次数还是太少。但话说回来,和享受着便利条件,物质也极大丰富的现代人相比,古代任何时期、任何地域的人们,都会显得不爱干净——包括到处修建大浴场的罗马人,以及因为教义出了名爱干净的白袍子。 很快有侍女端来了洗涤用品,路易莎看了一眼,大大的托盘上有一叠布巾、一壶葡萄酒、一小瓶香油。另外还有一个银质的盒子,盒子是打开的状态,盒子里放着一块棕黄色的硬肥皂。 话说这一盘也只有这块肥皂算是洗涤用品了,但此时的人或许不会同意路易莎的想法——葡萄酒常被贵族用来洗脸洗手,里面的原因路易莎说不上来,大概就是葡萄酒是个好东西,所以能用的地方大家都会尝试着用一用吧。 还有香油,是泡过一些芬芳物质的油,被认为涂抹在皮肤上可以使皮肤光滑细腻、芬芳洁净,甚至一些雀斑也能靠擦香油擦掉哦...嗯,当然是不可能的,但哪怕现代也会有不少人信任神奇的古法护肤品,就包括这些香油,大几百年前的人相信这个有什么奇怪的? “...小姐,这是最优质的东方肥皂。”侍女似乎是觉得路易莎一直呆在修女院,或许没见识这些,还解释了一句。 路易莎知道她说的‘东方’指的是近东,相当于上辈子西亚那片地区。 “哦,我知道。”路易莎闻了闻那块肥皂,确定没有哈喇子味儿,而是有一种很淡的清香——她知道这种肥皂,她过去呆的修女院院长,也就是她这辈子的姑姑,就用这种肥皂。不同于本土不算稀罕的软肥皂,这种硬块儿肥皂一直只能自‘东方’进口,是相当昂贵的商品。 路易莎想了想说:“女士,请您去打开我随身带来的箱子,就是描着‘青春泉’故事画的那只。我常用的肥皂就在那儿,您可以取来。” 路易莎虽然随时可以从随身超市里‘偷渡’出种种用品,但一些常用之物也会在外面备一份,用于应对这种需要给物品‘过明路’的场景。 很快侍女就找到了那只箱子,又凭直觉找到了肥皂。和她平常接触的干巴巴的硬肥皂不大一样,这块猩红色的肥皂很饱满光滑,香气也明显的多。而且这香味相比之下格外纯净——这很正常,此时比较好的肥皂用植物油,以橄榄油为代表,差一些的肥皂则用动物脂肪。其中差别就在于,动物油脂的异味更明显。如果炼油时不注意,说不定还会有焦臭呢! 当然,植物油制作的肥皂其实也有臭味,但具体要看每个人的接受程度。 这就好比榨油厂散发出的油香很多人觉得很香,但也有人受不了。更何况,就是喜欢那种油香味的,也不见得会喜欢‘菜籽油香水’、‘花生油香水’‘芝麻油香水’这些东西吧?这种时候,植物油的油香也会变成一些人口中的‘油腥味’‘油臭味’。 相比起此时的肥皂,路易莎的肥皂是现代化工的标准产品,有稳定而彻底的除臭工艺。其香气不管是哪一种,至少都没有异味。现代人习惯了这个,不觉得有什么特别的,但对于中世纪的人来说,自然会觉得这是非常难得的优质商品。 侍女原本也和城堡里许多人一样,一边敬畏路易莎作为布鲁多继承人的身份,一边看不起她一直呆在丰特罗那种乡下地方的修女院里,觉得她就是个乡下丫头。现在,仅仅只是一块肥皂,就让这个侍女意识到路易莎和自己想的不一样。 中世纪的宫廷里,侍女和男性随从其实也是贵族出身(他们也不见得真的有多少工作,具体的劳役都是男仆女仆的,他们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仆人)。也因此,这些人‘有资格’势利眼,对路易莎这个未来的领主品头论足。 路易莎没想到侍女能因为一块肥皂就将势利眼收起不少,毕竟这也太赤.裸裸、太低层次了——只能说,她从小生活在修女院,让她没有意识到中世纪的贵族就是这样低层次的。 中世纪时虽然随着宫廷文化兴起,贵族终于开始讲究起了‘优雅’。但此时的‘优雅’,显然和之后西方富了几个世纪后,大家所熟悉的浮夸、孱弱的近代西式优雅不同...这也不奇怪,当下的贵族祖上无不是军功起家的大老粗,社会氛围也依旧赞颂暴力。 所谓‘优雅’,还属于是离开宫廷就不存在的东西。 路易莎用自己的肥皂洗了澡,这其实就是她上辈子国民度最高的一个牌子的肥皂,没什么特别的。只不过红色的这款‘红石榴皂’,花果香特别出众,甜而不腻,路易莎比较喜欢——说是红石榴,但路易莎正经研究过它的味道,其实和石榴没什么关系。 唯一的,肥皂是红色的,让人联想到红石榴。至于香味里所谓的‘番石榴’,番石榴又不是石榴。一个是桃金娘科番石榴属,一个是千屈菜科石榴属,那完全是两种东西了。 因为太累了,赶着睡觉休息,路易莎没有洗头。不过她真的太想洗头了,睡前告知侍女:“明早请准备足够的热水,从丰特罗来的路上很少有机会洗头,我太需要这个了。” 侍女恭敬道:“是的,郡主...我会通知洗发师准备的。” 让娜也恰到好处地说:“小姐,床做好了。” 路易莎看了一眼床的方向,不知道之前床上用的是什么,但现在都换成了路易莎熟悉的、自己的寝具——别的都算了,但寝具路易莎从来不用别人的!哪怕是全新的寝具,也要考虑之前制作它、整理它的人的卫生条件、身体状况! 是的,中世纪很脏是刻板印象,实际上中世纪是很长的一个历史时期,涉及到的疆域也很广大。有的地方、有的时期确实脏的过分了,但多数情况其实也就是古代社会一个很平均的水平。 但问题是,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古代任何时期、任何地区,都算很脏了。就说一点,现在即使是大贵族的身上,跳蚤虱子也是普遍存在的。这甚至无关其个人的卫生习惯——在身边人都有跳蚤虱子的时候,自己也有跳蚤虱子更像是必然。 路易莎看着床笑了一下,提醒让娜:“啊,平常要说‘铺床’这个单词,你总是习惯说‘做床’对吗?不过今天倒是恰好合适,这等于是重新做了一张床。” 此时普通人家是没有床这种家具的,房子狭窄也让他们很难浪费宝贵的空间固定放置一个这样的大家具。所以白天都没有床,只有临睡前才会用麻袋装干草做床垫,再加上一些极其简陋的寝具,做成一张床——第二天可以拆开挪走。 路易莎当然不在乎让娜说的是做床,还是铺床,但不想她因为这种用词习惯被城堡里的人取笑。魔/蝎/小/说/m/o/x/i/e/x/s/.c/o/m 4、穿越中世纪004 翌日上午,侍女带来了一个长相清秀的年轻女人,她是服务于布鲁多宫廷的洗发师——当下洗澡并不少见,但洗发的频率却不高。哪怕是不缺燃料和热水,有温暖房间可以晾干头发的贵族,在夏天以外的季节,一季也不会洗几次。 这不代表此时的人们不在乎头发,事实上人们,特别是女性,极其看重头发。无论哪里,浓密、柔亮、卷曲、光泽照人的头发,都是美女的标志。 头发受到重视,专门服务于上层阶级的洗发师也就应运而生。他们帮助他人洗头,要搓洗得干净,令洗头的人感到轻松愉悦。另外,得最大限度保证洗头者的健康,不会因为洗头着凉或者害头疼。 有时他们还能给洗头者提供抹发油,或者漂染之类的服务。 路易莎拿出了自己用玻璃瓶分装的淡红色洗发水:“女士,这是我常用的洗涤剂,哦,请清洗两次...从丰特罗来这儿,路上只洗过两次,实在是太油腻了,第一次可能揉搓不出泡沫。” 昨晚那位侍女还奇怪路易莎怎么用‘软肥皂’洗头,毕竟此时软肥皂被认为是次一等的肥皂,她明明有那样优质的肥皂可用——是的,她将洗发水认成了一种软肥皂。此时软肥皂有浓稠得像牛奶粥一样的,也有稀薄如同植物油的,洗发水这种乳液质地不出奇。 路易莎也是因为这一点,才能放心拿出洗发水的。 直到洗发师为路易莎涂抹洗发水并开始揉搓,侍女才‘恍然大悟’。那丰富绵密、洁白蓬松的泡沫,以及迅速扩散的玫瑰香气,无不在说明自身的价值。侍女心想,是了,这必定是加了‘东方香水’制作的肥皂,也不晓得小姐用了多少‘东方香水’。 所谓‘东方香水’,又名‘生命水’,其实就是精油,因为最早完全是进口自近东而得名。 这时候肥皂的制作不是秘密,普通的软肥皂就是将油脂和碱液等,以一定比例放在锅子里搅拌煮成的。这样说起来,精油也是油,确实是可以的——当然,不会全用精油,那太贵了,所以侍女猜测路易莎的‘肥皂’是掺了一些玫瑰精油。 但即使只是掺了一些,也叫这侍女惊叹了:在昂贵的‘东方香水’里,玫瑰精油也算是最贵的那一档了!伯爵夫人就有一瓶,每次使用都很节省。会拿去和橄榄油混合稀释,然后抹在头发上,让香气保持更久,也更耐用。 “小姐的头发很美...”洗完头发后,洗发师替路易莎一点点擦干头发,恭维道:“您瞧,您的头发简直像乌木一样黑,这显得您多高贵啊!而且这样浓密闪亮,最适合编各种漂亮的辫型。” 路易莎才12岁,但在这个贵族女性多数10岁前订婚,14岁左右就完婚的时代,这样的恭维倒也不显得过火。 “大家很少赞美我的头发,虽然我很喜欢它...人们总是更喜欢金发,不是吗?”路易莎捏起一缕秀发闻了闻,是比较明显的玫瑰香。这是一款玫瑰味的香氛洗发水,不同于之前用的肥皂的复杂香气,它的味道算很单纯的了。 “嗳,小姐,这不是更特别吗?虽然大伙儿褒扬金发美女,但黑发总是显得聪明而高贵。” 路易莎这辈子和上辈子一样,有一头厚密的黑发。黑发本身没什么,即使是白种人,其实也是黑发、深棕发居多。 “多动听啊,谢谢您...”路易莎微微一笑,起身从一个箱子里取出了一打丝绸手绢,一半是淡黄色,一半是淡红色,这些手绢还有精美的花边。路易莎给房间里每一个人都分发了一块手绢,两名侍女,一名正在擦洗并守护壁炉的女仆,还有这名洗发师。 “我才刚返回布鲁多,这份小小馈赠希望你们能收下...还有其他侍奉我的人,雨果夫人,请您替我分给他们好吗?”路易莎对另一名侍女说。 相比起昨晚她洗澡时帮忙的侍女,路易莎更欣赏年长些的另一名侍女。她是布鲁多伯爵麾下一名骑士的夫人,他的丈夫也住在城堡中。这次给路易莎安排侍女,他的丈夫走门路向伯爵夫妇推荐了她。 纺织品在现代以前就没便宜过,即使是前现代时期,如第一次工业革命后,也是如此——第一次工业革命降低了人工、增加了效率,但原料还都是天然的,成本依旧不低。 宫廷里也习惯地位更高的贵族送纺织品给地位相对低的人,这甚至被认为是‘领主’的一种义务,他们要确保自己的扈从穿的符合身份。而由领主推及地位高者对地位低者,这个传导是很顺畅的。 路易莎认为自己只是按照惯例办事,但显然有人不这样想。吃午餐时,伯爵夫人就无不嫉妒地道:“亲爱的,我不是想要批评你的作为,只是你一来就送仆人丝绸手绢,这是不是有些太奢侈了?至少我不认为擦地的女仆也会用到丝绸手绢。” 此时丝绸是很昂贵的商品,一般是12到15苏每码——瓦松实行的三级货币制度,有镑、苏、芬尼,1镑=20苏=240芬尼。不过镑和苏其实都是记账单位,现实中并不存在对应硬币。1镑最初等于1磅白银,1苏就是0.05磅白银。 当然,这都是‘最初’了,在各地货币劣化的当下,银币具体的含银量,完全看各地铸币厂的‘良心’。 1码不到1米,而每码12苏就可以买到一头阉牛或两头奶牛,由此可知丝绸的昂贵。 路易莎送的手绢属于是可以当头巾的大手绢(此时手绢是一种舶来品,一开始引进时原用处就是做头巾),一打这样的手绢,再加上精美的花边,足够买七八头奶牛了! 路易莎正在和不大合胃口的午餐‘作斗争’,分心道:“嗯...怎么用不上呢?夫人,我想她们可以卖掉那条手绢,然后买些更需要的东西。” 按照此时斋戒禁食的要求,普通人大多一天只吃两餐,即中午吃的正餐与傍晚吃的便餐。不吃早餐是为了不过早打破斋戒,晚餐吃得早、吃的简朴,则是斋戒的预演。当然,也是某种程度上的节省粮食。 不过这样的事在贵族身上不成立,事实上他们早起就会迫不及待地往自己的胃袋里塞数不尽的吃喝。直到深夜,也不会浪费自己的好胃口,健饭豪饮不在话下——事实上,以武力和军事立足的贵族,本来就习惯通过大吃大喝展示自己正当壮年的健康身体。 但不成立归不成立,早上即使会吃,也是在自己房间里,很少大摆宴席。特别是路易莎这种女性贵族,为了显得虔诚、循规蹈矩,她们确实大多做到了不吃早饭...这导致厨房根本没准备路易莎的早饭。 路易莎临时也只能让人给自己端了一杯热牛奶...... 这会儿算是她今天的第一餐,她本来是挺期待的,但接连端上来的食物却让她胃口大减。这还不如昨晚呢!昨晚大概是欢迎宴的关系,菜肴的数量尤其多,总能找到一两道她愿意吃的。今天的午餐算恢复正常了——其实道数也不少,但实在激不起路易莎的食欲。 拼命堆砌香料的菜肴,诉说着不菲的身价,但路易莎并不觉得气味芬芳,反而想打喷嚏。勉强尝尝,尝得出来厨师很努力,复杂的调味说明了一切。但问题是,连基本的咸淡味都没调明白,就追求酸、甜等风味,就显得乱七八糟。 这甚至不如路易莎在修女院吃到的,毕竟修女院不可能像贵族的餐桌那样奢侈,所以也就少了很多香料和复杂调味。但也不会像平民食物那样,烹调手法粗糙,缺乏各种食材...而且实在不行,路易莎还可以和让娜开小灶呢! 开胃菜肴是蜜汁萝卜,主食是炖羊肉、红烧阉鸡、双粒小麦牛奶粥,配酒是柳橙酒。至于饭后点心,那还没上——听起来都是很不错的食物,但听起来不等于看起来,看起来不等于吃起来。 蜜汁萝卜说是开胃菜,其实是用高汤煮熟之后,再以黄油煎制而成的,最后还要浇上厚厚的蜂蜜和香料粉末——重油重甜,可想而知是很腻的,而所谓芬芳的香料,在路易莎这里也太‘刺激’了。 然而相对其他肉菜,这道蜜汁萝卜居然还好? 炖羊肉用了洋葱、欧芹、迷迭香、百里香、香薄荷、生姜调味炖煮,本来还是不错的,都很适合给肉类去腥增香。但路易莎实际吃下来,只觉得这些调料和肉更像是在各过各的,并没有融合。 这些调料的味道十分突兀的同时,肉还又腥又膻。 红烧阉鸡会好一些,但好的有限。阉鸡本身不是羊肉那种容易出错的食材,但红烧这个做法属实是太考验厨师的调味技巧和用火时机了...... 路易莎吃了一点儿萝卜和阉鸡后,就只舀着牛奶麦粥喝了。 她正为食物emo的时候,哪里还在意布鲁多伯爵夫人说了什么。倒是伯爵看了妻子一眼,说道:“大方地给予赏赐,这是领主的美德。从来没有一个吝啬的主人能得到骑士的效忠——路易莎,一会儿我会和领地内的贵族见面,你也应该来。” “事实上,今晚还会有一场盛大的晚宴,这全是为了你...我打算让他们认识认识你,他们未来的主人。”魔/蝎/小/说/m/o/x/i/e/x/s/.c/o/m 5、穿越中世纪005 其实从昨晚到今天,路易莎已经见过一些布鲁多的贵族了。 作为王国内有数的大贵族,布鲁多伯爵要维持领地运转,光靠自己是不行的。所以他从领地内挑选了一些贵族,以及神职人员给自己办事,这就和地方大贵族也会去国王身边做事一样。 譬如布鲁多伯爵身边的侍卫长,他就是一位男爵,同时他还是路易莎的某位远房堂兄。 布鲁多这片土地上巴尔扎克这一系已经传承许多代了,长子继承了布鲁多伯爵爵位,其他的孩子要么有来自母亲那边的爵位和土地,要么特别得父亲喜欢,还能得到某个次要的附属爵位。其他的就只能‘放任自流’了。 这位侍卫长祖上就是这样的,不过他的父亲没有完全不管他,为他找了一门好亲事——在领地内为他觅得了一个有土地做嫁妆的女士做妻子,爵位依附于土地,他的后代也就传承下了男爵的爵位。 另外还有家里的大总管、仆从长,都属于最高级的侍从,都只能由贵族担任。 当然,这里的‘贵族’也包含了普通的‘骑士’...实际上,骑士更像是一个阶级的总称,连国王、公爵这些大人物也都有骑士的身份。这有点儿像华夏古代所谓的‘士’,有了这个身份好歹算是有人权了,一些向上的通道也只会朝这些‘士’敞开。 布鲁多伯爵带路易莎见的贵族包括一些骑士,但不是所有布鲁多的骑士都在这里,甚至不是所有重要的骑士都在这儿。不过男爵,基本上来齐了。 布鲁多这片土地上原本有7名男爵法统,布鲁多伯爵对他们的掌控很强——其中三名因为绝嗣,家族的女性后裔嫁给了巴尔扎克家的男人,爵位也改性巴尔扎克了。 因为教义要求一夫一妻,而私生子又没有继承权,恰好没能生下男性合法继承人,又或者男性继承人夭折、死在战场...这些可能性都是很高的。 或许这三个男爵家族还有旁支的男丁,原本也有机会继承爵位。不过有布鲁多伯爵支持自家(有宣称权的)男丁抢爵位,结果可想而知了。 还有另外四名男爵,数代代之内也和巴尔扎克家有姻亲往来,这也算是比较靠谱的结盟了——婚姻结盟不见得稳如泰山,但总归是个保障。 除了一位男爵在国王的宫廷里任职,派遣了自己的总管为代表,其他的男爵都到了。而骑士,布鲁多伯爵身边的近卫扈从不算,就是那些任了职位、为伯爵效劳的骑士也只选派了一些代表来见未来的封君。 他们出现在大礼堂里,双方见礼,做简单的介绍之后,伯爵就说起了一些公事。不过相比起那些不甚紧急的公事,大家对路易莎这个未来的女伯爵更感兴趣——对于未来会有一个女性封君,大家虽然早有设想,但还是觉得不太自在。 即使一些国家有过女王,那毕竟也是少数。在这个男性占绝对主导地位,男尊女卑,甚至普遍厌女的时代,大家对领导自己的人是女性本能就感觉不太妙...或者,相比起路易莎,他们更在意路易莎未来的丈夫。 虽然布鲁多是长子女继承,路易莎对领地的统治在其自身,而不必与她的丈夫分享(多数没有男丁继承的爵位根本不认女性继承人,女性继承人的统治权不完整,准确的说是她们的丈夫通过她们统治了她们的土地)。但具体情况如何,还是要看其本人的资质的。 如果实在没有能力,完全被她的丈夫掌控,也不是不可能。 “是的,关于国王要求的,为对高登兰的战争征收一次土地税......”伯爵说到了国王征税的事儿,这次征收的是土地税,而在座的贵族都是拥有不少的土地的,可以说是切身相关。 但提及这件事并不是为了集体抗税,基本上国王只要不是压榨的太过分,下面抱怨归抱怨,还是会给钱的。说这件事是为了之后打仗做相关部署——毕竟收这笔土地税本身就是为了打仗筹款。 中世纪的话,无论是土地税,还是人头税,其实都不是固定收取的。往往要隔好些年,而且还得有个扎实的名目,这才能要求下面的人给钱。至于说土地收入,譬如地租,那是另一回事,不可当做土地税理解。 “...我们这位国王的财务情况可不大好...”有人摇头抱怨:“每个骑士领要40苏,可太多了!而且去年刚刚收过一次动产税。” ‘骑士领’是指最初制定的标准骑士封地,不过现在的骑士有人有多得多的土地,也有人空有头衔而无封地。收取土地税的话,当然还是从实际掌控的土地来算的。 有人刻薄地指出:“因为他总是在渴求土地!是的,现在王室的领地空前地多,但王室的债务也快将罗兰西的商人压垮了。国王陛下已经赖了一次账了,难道还想来第二次?如果真的那样,那再高的利息也不可能让罗兰西商人借钱给他了。” 瓦松王室最初其实是瓦松国内妥协的结果,本身领土很小,即使那都是膏腴之地,在周围一圈强大的诸侯中依旧显得很弱。但经过数代国王的励精图治,到当今这位国王,王室土地占全国土地的比重不说多,至少比例相对正常了。 但这不是没有代价的,特别是当代国王,几次为了获得土地都挑起了继承人战争(正统继承人没有的情况下,有继承权的远亲都来争)。而战争是要花钱的,即便赢了,俘虏了不少贵族,可以索要赎金。相比起战争的巨大开销,多数时候也是亏本的。 更不要说输了,那亏起来就是个无底洞! 至于赢了后获得的土地,那代表的是未来细水长流的收入,对当下的经济困难也没有太大帮助。 “还有‘神圣东征’!天呐,如果不是去年国王陛下中风了,我想他还会继续组织‘神圣东征’的...真没有比他更虔诚的国王了!” “听说国王已经没法继续付几位公主的嫁妆了...”有人以戏谑的语气说道。 此时国王为出嫁的公主支付嫁妆,大多没法一次性付清,只能像分期付款一样一笔一笔地给。这一方面是因为,身为国王收入很高,可开销也多,属于是地主家也没有余粮了。另一方面,也是一个保险。 中世纪丈夫用妻子的嫁妆天经地义!嫁妆钱直接给出去了,大方是大方,自家公主又落不着好!而且真有个不好,比如说国王很快死了/被推翻了,或者公主生下孩子前就死了,钱就可以不用继续付了,也算是及时止损。 历史上是有这样的教训的,公主过去结婚,还没正式结婚呢,国王就被大贵族推翻了。之后别说没有还公主的嫁妆,公主本身都差点儿被扣下! 开完了这次会后,布鲁多伯爵考验路易莎:“我的孩子,关于财政问题,你是怎么看的呢?” 路易莎想了想:“大家总是花很多钱打仗,收入的大部分都投入到了战争中。” “是的,正是如此。不过我们也没法抱怨战争,是战争给了我们祖先机会,所以我们才是贵族。”布鲁多伯爵轻松地说:“即使是豪富如布鲁多,巅峰时期比我们国王收入更高,财政上的担子也一点儿不轻。” 布鲁多的确富有,这一方面是土地条件好,腹地平原广阔、物产丰隆。另一方面,这里有地利之便,位于地理上的十字路口,便于发展商业——但即使是这样,能一度和自己的封君比收入,也有瓦松王室早几代土地太少、收入高不了的原因。 伯爵见路易莎一脸严肃,进入状态很快,考虑了一下便说:“路易莎,我已经决定让你继承布鲁多了,但做一个合格的布鲁多女伯爵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既然我们说到了财政问题,那么我给你的第一个考验,就是增添一笔财政收入,如何?” 路易莎没有多想,相比起战争或者政治,搞财政对她一个现代人,听起来就要容易一些。所以在没什么灵感的情况下,就先点点头答应了下来。 然而她回去之后,一两天都没想到什么特别好的主意。直到她听城堡里的人提及,特鲁瓦城的冷集市正在召开,她决定去集市上找找灵感——这可不是一般的集市,这是布鲁多富有的最大底气! 此时各地都有集市,本质就和农村赶集差不多。但布鲁多的集市不同,这里虽然也做散户的生意,但最主要还是做批发,还是国际批发(路易莎一下就想到了‘广交会’)!依靠布鲁多集市,布鲁多伯爵挣得盆满钵满。 布卢瓦存在五十多个集市,其中有6个最为有名。而所谓布鲁多集市,其实是这一系列集市的统称——6个最有名的集市,特鲁瓦就占了两个,一个是冷集市,一个是热集市。 ‘冷’‘热’代表的是集市举办时间,冬季举办的是冷集市,夏季举办的就是热集市。特鲁瓦作为布鲁多的首府,也是布鲁多伯国宫廷所在,当下就在举办一场‘冷集市’。魔/蝎/小/说/m/o/x/i/e/x/s/.c/o/m 6、穿越中世纪006 布鲁多伯爵统领5个伯爵领,包括布鲁多、布里、布腊等,彼此连成一片,成为一个大平原。其非常有实力,甚至曾经足以与王室分庭抗礼——这片广袤的领土从王都西岱之东的几里开始,即从赛娜河和瓦兹河盆地起,延伸到慕伯汉边境上。同样富裕的罗纳公爵领在其南边,沃特尔伯爵领在其北部。 布鲁多最有名的是商业发达、集市繁荣! 其兴盛大概得益于三点,第一,这里是是肥沃大平原,物产丰饶,人口稠密。盛产葡萄、奶酪、谷物、羊毛、牲口等,有足够的土地盈余,可以提供最基本的土产商品。 第二,地理上位于十字路口,首先是北方商业兴盛的低地国家城市、优质羊毛生产地高登兰、渔业中心北海和罗兰西进口商、银行家与工商业者的中途站。其次也是慕伯汉与瓦松之间的桥梁。 第三是相关商道都有密集便利的河流系统: 1、上赛娜河经过布鲁多流入伏京公爵领,到海峡沿岸出口。 2、谬司河沿它的东疆自南向北流入沃特尔伯国和低地国家,注入北海。 3、在布鲁多东南不过几里的地方,罗纳公爵领上,有莫塞尔河和梭恩河流经同样富饶的罗纳公爵领。 4、同时,梭恩河还是罗尼河的重要支流,罗尼河的入海口是地中海重要港口、商业出口。 5、在西南部的布腊,有罗亚尔河流经,罗亚尔河的入海口在瓦松西部,是重要水路。 6、玛恩河和莫塞尔河同样是东西走向,沟通了莱茵河流域和赛娜河流域。 7、阿尔卑斯山路沟通布鲁多和北罗兰西,也有大量优良河流补充。吸引了北罗兰西商人,由此甚至辐射整个罗兰西商业城邦。 8、而不经过阿尔卑斯山路去布鲁多的罗兰西商人,还可以自罗尼河、梭恩河上溯。 在这样优越的条件下,布鲁多的集市成为誉满国际的集市。更重要的是,集市还给这片土地的统治者带来了巨大的收入——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有集市,但其他任何一个地方都不具有布鲁多集市的国际地位。 而在布鲁多集市也处于领导地位的特鲁瓦集市,其‘冷集市’一般开始于11月2日,持续到圣诞节前两周为止,前后长达6周多!最近特鲁瓦‘冷集市’已经开放了一个月,还开着呢——特鲁瓦是布鲁多的首府,布鲁多宫廷主要也在这里。 只不过城堡不在城里,而在特鲁瓦城西北面一个扼守要地。但从这里去城里,还是很方便的。 路易莎只是向伯爵夫妇请求去一次集市,他们很快就安排了骑士护送她前去。伯爵夫人是没有理由反对,伯爵则是认为作为布鲁多未来的统治者,越早对布鲁多集市有所了解越好。即使她这次是去玩耍的也不重要,玩耍也多少能了解到一些东西。 路易莎在侍女雨果夫人的陪同下,由四名骑士护送,一路乘马车很顺利就抵达了特鲁瓦城。 还没进入城池,路易莎就听到了异常的嘈杂,这嘈杂声因为混杂了各种各样的人声、牲口嘶鸣、金属碰撞声、车轮碾过地面的咯吱声等,反而很少刺耳。只不过有一种满胀感,似乎要从这城池中胀出来了一样。 这种声音意味着繁华,而‘繁华’在这个时代是稀有的。 另外和声音一起抵达的还有‘味道’,复杂的味道...烟味、硝制皮革的臭味、新鲜农产品的味道、香料味、人和牲畜的体臭、粪便味、煮沸食物的味道...... 这是路易莎承受不来的气味强度,她赶紧放下了头纱盖住脸。白色的头纱上喷过一些柑橘调的香水,这个味道既清新又抢眼,对集市上味道有一定防御效果——她显然在来之前也考虑过这方面的问题了,只不过没想到冲击性这么强而已。 路易莎的马车缓缓驶进城,从城门口开始就多的是人和动物,一些摊贩从这里就卖货了!虽然这里并不是集市规定的场所,但集市带来大量的有消费力的人流,使得集市批发生意之外,也多的是机会。 拥挤的人群让马车很难行进,不过有骑士护卫在左右,相比起那些拉货的牛车、马车,路易莎他们的马车还是得到了一些‘优待’——人们显然注意到了这驾装饰华贵的马车,以及马车四周穿着鲜艳服饰、佩着宝剑的骑士,知道马车主人的身份非同一般。 没人愿意惹麻烦。 所以即使比较慢,马车还是得以顺利挤过了交通最拥堵的路段,直到到达集市场所之一。 不同于一般的集市,就固定一个不大的场所,譬如修道院或者大教堂周边,又譬如领主专门修建的贸易大厅。在布鲁多集市,往往整座城市都是‘集市’,数个场所分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而且每一个都规模不小! 路易莎透过头纱看向两侧的货摊和店铺,可以看到货物琳琅。香料、药材、食盐、丝绸、各色颜料和染料、脂肪、蜂蜜、蜡、黄铜的锅子、银餐具、手套、长袜、镜子、刀剑、羊皮纸、珠宝...... 雨果夫人在路易莎对面解释:“小姐,现在是冷集市的‘杂货市’,这里等待出售的商品都是各种杂货。” 这方面路易莎也了解过一些,布鲁多集市这么些年下来,已经有了相同的章程。基本上一个半月的集市,开市之后头8天是不做生意的。这期间商人们要为之后的生意做准备,毕竟租店铺、陈列货品等杂事都是需要时间的。 之后,首先是十天期的布市,那时集市场所内只卖各种布匹。然后是十天期的毛皮市,各种皮革、生皮、毛皮应有尽有。最后就是杂货市了,杂货么,突出的就是一个‘杂’字,几乎什么都有卖的。 杂货市时间也相对长一些,只要最后留5天给商人们办理之前未办好的事项就好了——这些事一般都和市场官方有关,譬如补缴税款,给契约加盖集市和布鲁多伯爵的印章,增加这笔生意的保障... “哎呀!这不是亚兰少爷么?您怎么来了!”一个掮客模样的中年人,一眼瞅见了马车右侧的年轻骑士,上前与马上的骑士攀谈:“您还记得小人么?就在今年春天,您的‘行剑礼’上,在下有幸观礼哩!” ‘行剑礼’就是骑士侍从册封为正式骑士的仪式。这名名叫亚兰的年轻人,其父亲是相当有能力的骑士,是布鲁多集市的‘市场书记’之一——这个官职不算高,可对于来布鲁多集市的商人来说,是‘县官不如现管’,而且收入确实不低。 亚兰作为次子,也在刚满21岁时就得到了受封骑士的机会(很多贵族次子是没机会受封骑士,或者不能21岁按时受封)。而且立即被召来做伯爵的扈从侍卫,可以说是前途光明。 亚兰想了想:“做代书人的罗纳德和你是亲戚,对吗?” 那中年男子连忙说道:“是啊,少爷!罗纳德是在下的表兄,常和令尊打交道哩!” ‘代书人’是市场上的记录员,还会为商人们起草契约,确保其中没有法律问题——这其实有点儿像公证人了,只不过专为集市上的交易服务而已。 亚兰并非傻瓜,他注意到这家伙虽然是和他攀交情,但注意力大多放在马车上。便说道:“嘿!你难道想要卖你那些廉价珠宝给布鲁多的郡主吗?” 刚刚这个中年男人从一家店铺出来,那家店铺似乎专门批发各种廉价珠宝。那些闪闪发光的饰品在柜台后堆积如山,大多数都是玻璃和青铜做的。只有少部分用了银子和便宜的珍珠、珐琅和水晶等。 得知马车上坐的是布鲁多的女继承人,男人满脸堆笑:“当然不是,亚兰少爷!您得知道,做我们这一行的,不可能只帮一家东主拉生意...如果有必要,小人能把这市场上最好的珠宝弄来,摆在郡主面前!” 这是市场上第一个主动上前的人,路易莎有些感兴趣,隔着头纱看向他,拿出了原本套在手腕上的一串念珠:“能找到和这差不多品质的珠宝吗?” 掮客一下瞪大了眼睛,他原本只考虑马车里的贵女还是个孩子,比较容易引.诱。却没有想到,她一下就将他难住了——原本套在那只白皙小手上的念珠是由十几颗紫水晶串成的,念珠串上还带着一个琥珀的小十字架吊坠。 那些紫水晶珠,每一颗都有葡萄那么大,颜色浓郁而鲜艳,晶莹剔透,毫无杂质...这样出众的紫水晶,他从来就没见过!魔/蝎/小/说/m/o/x/i/e/x/s/.c/o/m 7、穿越中世纪007 紫水晶在中世纪是相当贵重的珠宝,头一等宝石的就是红宝石、蓝宝石、祖母绿、欧泊和红色尖晶石(此时检验手段有限,人们普遍认为红色尖晶石就是红宝石)。而这些之下,紫水晶就算是第二梯队里拔尖的那种了。 它还是枢要宝石之一——所谓‘枢要宝石’,就是天主教认为的五种最重要的宝石,宗教仪式上就常常见到它们。这五种宝石是紫水晶、白钻石、祖母绿、红宝石和蓝宝石,集齐了五种颜色呢! 紫水晶在现代是主打平价美貌的半宝石,和它在中世纪的地位不可同日而语。这主要是因为旧大陆紫水晶很稀有,品质高的更罕见。物以稀为贵,加上‘紫色’寓意的高贵,自然备受追捧。 而到了19世纪后,在新大陆南锥地带发现了大量丰富而优质的紫水晶矿藏,价值一下就跌下来了。 路易莎之所以能随手就拿出这样一串念珠,当然不是因为这辈子那未见面的母亲(生她时难产去世)私房真有那么丰厚。这其实是她那个随身空间里的——说是穿越将上辈子家里开的超市随身带过来了,实际是把整个家搬来了。 上辈子路易莎家在城中村,一共起了四层半的楼房。一二楼开超市,三四楼住人,顶层阁楼用于堆放杂物什么的。路易莎的父母在她12岁时就出意外没了,她是和姑姑相依为命长大的。两个人住不了那么大,后来三楼就被姑姑改成了自己的工作室。 她姑姑学的是珠宝设计,毕业后没什么特别好的就业机会,干脆就开网店卖原创设计的首饰,也接受定制。她的原创首饰定位轻奢,用到宝石的部分一般是相对便宜的半宝石或者培育宝石(类似簪娘,但首饰风格、品类不同)。 紫水晶在工作室里囤了不少,这种珠子是比较常见的——品质这算顶尖的了,但价格依旧非常亲民。 布鲁多集市作为此时最著名的国际批发市场,不至于凑不出这样一串顶级紫水晶念珠,问题是这个掮客弄不弄得到...显然他之前的话是吹牛的,他弄不来市场上最好的珠宝,至少不能随便弄来。 珠宝的事当然就不了了之了,但这名掮客并没有放弃,借着亚兰骑士的关系,他一直凑在马车旁。哪怕不能牵线搭桥凑成一桩买卖,能在布鲁多的继承人面前露脸也好——当然,这也是因为他一眼看出了路易莎的好脾气! 如果是个性情粗暴的贵族,早就躲得远远的了。 “...嗳,小姐,那是尼斯共和国香料商的铺子,我认识他们的头领,今年负责这项业务的是布鲁诺家的马可。”注意到路易莎的视线流连于一家商铺,中年掮客飞快解释,着重暗示了自己的人脉。 路易莎其实并不知道这家商铺的买卖,她是被浓浓的香料味吸引注意的...感觉像上辈子逛超市逛到了火锅调料区。 商铺里的人也注意到了门外停了一辆华丽的马车,路易莎想了想,不能走马观花一样看,那样能有什么灵感?于是就此下了车。 此时的房子采光都是一个大问题,即使已经有了窗玻璃,那也较少有人用,更不要说用也很节省。这些商铺也不例外,路易莎并不觉得这边商铺里比城堡深处明亮——不过这也不重要了,路易莎主要还是看伙计拿出来的商品。 说实在的,有商铺里浓厚的香料味儿压着,外面的臭味反而不明显了。所以虽然觉得鼻子有些痒痒的,路易莎还是掀开了原本罩下来的头纱。 路易莎注意到这家香料商铺在周围的商铺中已经算是阔气的了,而且内部井井有条。不像别的批发商,商品大多堆积如山,凸显的量大管饱,有一种天然的不拘小节。 在香料商铺这里,即使是批发商,香料都密封储存在容器中,确保香料不会因为保存不当而品质降低。 而且柜台后打包订单的伙计都比别的店铺忙碌,显然是每笔销售都要反复核算,一分一厘也要记得清清楚楚。 伙计拿来他们的商品给路易莎过目,胡椒、肉桂、小豆蔻、肉豆蔻、丁香、番红花、天堂椒、高良姜、生姜、茴香等一应俱全,不过最让路易莎惊讶的是,她居然在卖香料的商铺里看到了蔗糖。 “你们贩卖的商品中也包含食糖吗?”路易莎因为太疑惑而问出了口。 伙计却不懂路易莎的疑惑,以为这是一个单纯的问句,还颇为骄傲地回答:“是的,尊敬的女士,我们也是市场上最大的蔗糖销售商之一。我们每年还会去高登兰贩卖这些食糖,去年只是高登兰的爱德华王子,就派人向我们订购了1000磅最优质的食糖。” 和后世网上传闻的,中世纪1磅蔗糖可以换到同等重量的黄金/白银不同,实际上蔗糖哪怕价格巅峰也没能和黄金等值,或许‘价比黄金’只是一种夸张的说法。当下的话,一磅蔗糖价格大约是1苏到2苏,具体要看蔗糖的品质。 如伙计所言,爱德华王子一年花了2000苏买蔗糖,也就是100磅白银——这笔花费可不低!此时还没到中世纪末期货币大贬值的时候,一个普通的男爵年收入也就是三四百磅白银。爱德华王子光买蔗糖就花掉了一个男爵年收入的1/4到1/3。 别小看‘男爵’,因为文学作品的影响,华夏人总觉得男爵爵位很低,但其实在中世纪男爵是毋庸置疑的高级爵位。只不过那些知名的文学作品往往是近代产生的,描写的故事也都是文艺复兴以后了,那时贵族的爵位就像货币一样,也都贬值了。 事实上整个中世纪,最重要的爵位也就是伯爵、男爵了。公爵不说了,轻易不会出现,除了几个既有的法统,也就是国王有时会给自己儿子凭空造公爵爵位(这种除非附带公爵该有的土地,不然也就是‘虚衔’而已)。 侯爵的话,中世纪相当罕见,可以认为是一种特殊的伯爵(边境伯爵)。 至于子爵,更是有的国家有,有的国家无。而存在子爵的国家,要么将其当做是伯爵的助手,要么是公爵、伯爵爵位的附属爵位,在继承人没有头衔时,可以给他们,这样对外的时候比较有‘面子’。 当然,爱德华王子购买这么多蔗糖应该也不是自己一个人吃,作为大贵族他肯定有‘一大家子’要养活,其中甚至包括他的扈从骑士。为这些人提供衣食住行也是他的义务,这样算下来,其实1000磅的蔗糖也就不多了。 说不定这只不是他全年的消耗量,只是一次的订单而已。 对方都这样说了,路易莎不想别人觉得自己奇怪,也没再继续问了。而是看着这些黄色的优质蔗糖若有所思——此时根本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白糖’,哪怕是在印度和华夏,冰糖、白砂糖之类,也无法做到颜色纯净。 所谓黄泥、蛋清,脱色效果都是网传的,根本不可能将蔗糖弄得那么纯净,这种黄色几乎就是古代脱色技术的极限了。 “这些都是东方进口的食糖吗?我听说罗兰西的南部,已经引种甘蔗...我以为会有罗兰西的食糖。”路易莎试探着问。 历史上,就差不多是这个时候,阿拉伯人在意大利南部引种了甘蔗。不过种植甘蔗和有技术制作蔗糖是两回事,意大利也是中世纪末期才能在本土生产蔗糖的——此前不见得不能生产最基础的粗糖,只不过生产率低,品质也不好。 似乎是惊讶于路易莎这样一个贵族少女会知道这样的‘商业机密’,伙计甚至有些惊慌——在周围还有不少人相信,东方的香料、食糖是从‘伊甸园’流出,东方人在河流下游打捞得到的时代,蔗糖来自于甘蔗已经是‘冷知识’了,何况本土已经在种甘蔗这种事? 这确实算得上是‘商业机密’了。 迟疑了一下,伙计没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用别的稀罕商品岔开话头。 路易莎没有追根究底,只是在心里思索蔗糖的事——她想找的灵感找到了!此时作为一种商品的蔗糖,价格高昂、供不应求,还只能全靠进口! 如果布鲁多能自产蔗糖,必然能多出一大块财政收入,这简直是伯爵布置作业的完美答案! 想到这些,路易莎也无意再多逛集市了,在确定城堡就有自己的铁匠和铁匠铺后,她直接返回城堡。 她需要向铁匠订购一些东西用于制糖...是的,以布鲁多的气候,根本不可能种植甘蔗。而且就算能种,引种、扩散种植一种陌生作物,需要的时间也太长了。所以路易莎想到的根本不是甘蔗,而是甜菜! 接受过义务教育的人哪能不知道,甜菜和甘蔗一北一南,都是能制取蔗糖的!魔/蝎/小/说/m/o/x/i/e/x/s/.c/o/m 8、穿越中世纪008 路易莎这么快想到用甜菜制糖,一方面是因为上辈子上学的时候学过,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辈子真真实实地接触过甜菜,对中世纪的甜菜有比较切实的了解。 不同于现代,食用甜菜和糖用甜菜分的很清楚,后者的糖分还随着科研人员的努力时不时就有提升。此时的甜菜虽然因为各地的驯化,以及偶尔的有利‘变异’,有了不同的种类,但本质依旧是一种普通蔬菜而已。 哪怕是会食用根茎的大根甜菜,其根茎也相对瘦弱,根本没法和萝卜之类的蔬菜相比——当然了,相比起现代的萝卜,此时的萝卜其实也很瘦小就是了。 路易莎之所以对甜菜有比较切实的了解,是因为她在修女院时,修女院的菜园里就种了不少甜菜...修女院的女院长,也就是路易莎的姑姑,她喜欢用甜菜制作蔬菜汤,因此动用了一点点院长特权。 路易莎当初和女院长一起研究过甜菜,在路易莎有意无意的影响下,女院长还真尝试着培育根茎更加膨大、甜度更高、颜色为白色的甜菜——很长时间里,修道院和修女院里的修士修女们经常会扮演研究者的角色。 生活在与世隔绝的环境里,什么都不多,最多的就是时间!再加上修士修女很多是古代难得的知识分子,倒真的很适合专心搞研究...说起来,现代遗传学之父孟德尔就是修道院里的神父,他都是十九世纪的人了,尚且如此,何况往前数百年时? 路易莎是想到了甜菜可以制糖,才对女院长有这种引导。但说实话,她提出建议时并没有想这么远。选育驯化植物向来是一个花时间的工作,在中世纪尤其如此,很多时候真就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再者说,就算运气好,遇到了有利变异,可以在比较短的时间内有所得,当时的路易莎也不需要啊! 当时的她也以为自己会在修女院呆一辈子,她都接受这个未来了——她真的是心大的那种人,凡是都往好处想。人在修女院的时候虽然无聊,但她想着当修女就可以光明正大地不婚不育,也不用面对外面世界的暴力了,不也蛮好的吗? 此时虽然已经过了最暴力的时代,但世俗世界依旧充满了野蛮。还有不婚不育,上辈子大家说‘不婚不育保平安’,更多还是调侃。可在中世纪,‘不婚不育保平安’就是真理了!不结婚就不用面对粗暴的丈夫、婚姻的阴谋(以她这辈子的出身,这是免不了的),不生育更是大大规避了风险! 此时的生育死亡率,想起来是能让人胆寒的! 总之,一个打算在修女院里低调苟过一辈子的人,谈什么甜菜制糖?最多就是想着选育糖用甜菜这件事可以慢慢做起来,将来‘布鲁多的路易莎’也可以搏一个教会圣师的名头,就像历史上宾根的希尔德加德一样,不算白过这一生。 但计划赶不上变化,谁能想到后来她离开了修女院,又这么快将主意打到了甜菜制糖上呢? 回到城堡的路易莎向铁匠说明了自己需要的东西,还画了图。因为东西并不复杂,铁匠很快应承了下来——现在城堡上下都很乐于为路易莎办事,大家都知道,这位返回布鲁多不久的郡主不仅待人和气,还十分大方,为她办事总有丰厚回报。 在铁匠开始打造路易莎要的东西时,路易莎又让人去乡村买一些甜菜。她要求是根茎为白色的大根甜菜(主要食用叶子的就是大叶甜菜),优先选择比较甜的品种,品质够好的话,有多少要多少。 当下今年甜菜收获过不久,大根甜菜不少甚至已经被储存起来,作为冬天食用的蔬菜了。 这样,路易莎派去的人很容易就买来了一些甜菜。她检查那些甜菜,发现果然还是含糖量太低,但也没办法了,暂时只能先用这些。 这一天晚餐后,她向布鲁多伯爵请求说道:“父亲,我希望可以派人去丰特罗,去拿一些那儿特产的甜菜种子来,可以吗?” 修女院那边的甜菜,得益于路易莎的‘先见之明’,是用大叶甜菜和大根甜菜在自然演变中,杂交成的根叶型甜菜做基础,又从中选育出的含糖较高的原始糖用甜菜。 然后再用这种原始糖用甜菜与现有的各种甜菜品种杂交,经过几年的杂交选育,含糖量进步多少说不好,倒是根茎膨大这一点,好运地达成了。 虽然以后世的眼光来说,那膨大过的根茎还是太小。 “甜菜?”布鲁多伯爵挑了挑眉,想到了一些事,非常爽快地答应了长女:“哦,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可以派两个人手去丰特罗办这件事。” 他以为路易莎只是和姐姐的口味一样,偏爱食用甜菜,而修女院里有更美味的甜菜。 “那太好了!如果可以,最好吩咐他们尽可能多地带回种子。”路易莎想着要给姑姑写信说明带哪种甜菜的种子。到时候这些种子拿来了,就全部种下去,等到明年用收获的甜菜制糖,应该出糖率要高一些。 现在买来的一些甜菜,路易莎还没上手也做出判断,出不了多少糖。 布鲁多伯爵不解,如果只是自己食用,根本没必要栽种太多。强调多拿一些种子来,不是很奇怪吗? “亲爱的,我假设你了解菜圃里的事,你应当知道一点儿种子就能带来足够的收获了。”伯爵提醒路易莎。 “是的,父亲,我完全了解,事实上我和姑姑一起种过蔬菜...我只是...”路易莎想到这里,觉得干脆和巴尔扎克伯爵多说一些,就说道:“父亲,我需要一些土地用来种植这些甜菜,您可以在附近的庄园中拨一块地给我吗?” 作为领主,巴尔扎克伯爵在布鲁多这片土地上有着大大小小许多庄园,但要路易莎方便来去的话,当然得找附近的庄园。譬如‘白湖庄园’,这座庄园就在城堡周边,庄园的出产部分供应城堡,剩余的则会拿到特鲁瓦城出售。 特鲁瓦城工商业发达,有很多完全脱离了农业生产的人口,对农产品的需求是很大的。 布鲁多伯爵更不解了,如果只是自己食用的蔬菜,城堡旁的菜圃就够用了,可以空出一小块种植丰特罗来的甜菜。 路易莎继续解释:“这和您给我的考验有关,关于如何提高布鲁多的财政收入,我去了一次集市,受到了一些启发——食糖,市场上优质的食糖要2苏一磅,品质不好的也至少要1苏每磅!这是个很好的生意。” “呃......”巴尔扎克伯爵有一会儿说不出话来,要知道他一开始给路易莎布置这个考验,并不是这个意思啊。他的意思是让路易莎想一个收税的名目,这也是此时的贵族们(既包括世俗贵族,也包括宗教贵族)最常见的敛财手段。 这都成为公认的常识了,巴尔扎克伯爵才没有做过多解释,却没想到路易莎会在这样的问题上理解错误——这种时候,巴尔扎克伯爵才会意识到,自己的长女过去一直在修女院生活,对于世俗世界的事没有足够的了解。 还是这些天路易莎表现的太适应了,举止是完全世俗化的,也没有因为继承人的身份过犹不及。甚至比她的妹妹,一直在宫廷中长大的伊娃更游刃有余。 “呃,食糖是吗?”巴尔扎克伯爵好不容易找回了自己的声音:“食糖和甜菜?它们有什么关系?” 甜菜确实是甜的,但甜本身不能说明什么,自然界有很多植物的根茎、果实等都是甜的,但最后能制糖的也是屈指可数。历史上,直到18世纪,才有化学家发现甜菜根部含有蔗糖,这不是没有原因的。 甜菜看起来并不比其他甜味植物更特殊。 “东方用甘蔗来提炼食糖,但其实甜菜根也可以,只不过出糖率没有甘蔗那么高。”路易莎有些心虚地说。她心虚主要是因为,她显然没法解释她是怎么知道这样一个‘惊天大秘密’的! 这的确称得上‘惊天大秘密’,此时的食糖贸易可是非常挣钱的!而且肉眼可见的,这个市场还远未到满足的时候——果然,人类天生就无法拒绝甜味。 本土的气候根本无法大面积种植甘蔗,所以只能走进口的路子...历史上的殖民血泪史,最初就是想要蔗糖、棉花这些,越多越好,没有满足的时候。如果这时要是有人知道甜菜也可以提取食糖,立刻就会有人将其列为商业机密。 巴尔扎克伯爵却不在意路易莎是从哪里知道这个大秘密的,而是有些怀疑事情的真实性:“...亲爱的,谁和你说的这个?是安娜吗...我的老天,她都教了你什么啊!” ‘安娜’是路易莎的姑姑、巴尔扎克伯爵的姐姐的名字。魔/蝎/小/说/m/o/x/i/e/x/s/.c/o/m 9、穿越中世纪009 口说无凭,虽然伯爵不在意用来种甜菜的那点儿土地,但路易莎想要说服伯爵,得到更多的支持,就得拿出一些真东西来——倒不是他觉得路易莎在欺骗他,而是这年头似真似假的流言太多了! 路易莎说甜菜也可以制得食糖,那还有传说,食糖是伊甸园里流出来的呢!就算相信的人言之凿凿,其他有理智的人难道会觉得这是真的? 所以为了说服伯爵,路易莎决定尽快实际制糖一次,就在铁匠将路易莎需要的东西准备好后。 路易莎让人将铁匠铸造的九口大小不一的铁锅,放到了刚砌好没多久的灶台上。这灶台有九个灶眼,就在堡场边缘的一个角落里,路易莎为了方便,还让人在上方搭建了一个遮挡的草棚。 说来路易莎自己也没熬过糖,只是刷到过古法制糖的视频,这个时候也只能动动嘴,具体的还是要别人去做。 “这些甜菜头需要清洗干净泥土,切碎后然后拿去榨汁...城堡里有榨汁机的,我上次看到过!”城堡的榨汁机是用来给苹果榨汁的,用于酿造苹果酒。 说来,这都是一两百年前发明的机械了,从有了这种榨汁机后,苹果酒的品质才有了质的提升。毕竟,葡萄软,含水更足,随便就可以榨汁了,传统上就是脚踩的。可是苹果要榨汁,那可就费工了! 榨汁机是很简单的螺旋压榨机,由一个滴水盘、一个框架、一个连着挤压板和把手的螺丝杆组成。框架底部是十字型的,可以盛滴水盘,主体部分则是一个立起来的倒u型,和底部十字相连。这个倒u型主体中间,螺旋转动穿过的就是螺丝杆,挤压板在下,把手在上。 最底部滴水盘上会放一个麻袋,麻袋上铺一层苹果泥,然后再一个麻袋,再一层苹果泥,这样可以铺上好几层。差不多了之后,就转动类似于方向盘的把手,螺丝杆传动挤压板向下挤压苹果泥和麻袋,汁水就压榨出来了。 汁水渗出到滴水盘边缘,又通过一个导引缺口流到榨汁机下方早就准备好的容器里。 至于苹果泥是怎么来的,则要用到一种石磨装置。不是不能用这种石磨磨碎甜菜头,但路易莎是见过这种石磨怎么将苹果压成泥的,不管怎么说,看起来是相当埋汰。 就一个小房间大小的底盘上放置苹果,压泥的过程中常有苹果挤在一起不利于继续压泥的时候,就需要人跳上去踢开...... 今后大规模制糖或许可以眼不见为净,但现在是自己实践,还是搞干净点儿吧——榨汁时的麻袋,路易莎都是用的干净的。而此时人们酿造苹果酒时可没有这么讲究,想法也很简单,酿酒的过程中再不干净的也变干净了。 这来自于人们朴素的经验,而用科学一些的解释就是,普通细菌竞争不过酵母菌。发酵的过程中,酵母菌占据了全部的营养,其他细菌也只能靠边站了...... 切碎的甜菜头隔着麻袋一层叠一层,然后一圈一圈转动把手,螺丝杆不断往下杵,抵着挤压板向下。很快,甜菜汁渗了出来...等到收集了足够了的甜菜汁,进行最后一道简单过滤,路易莎就安排了厨房的仆人帮忙。 有人照看灶火,有人搅拌、腾换甜菜汁,甜菜汁最先添进最大的锅子里。随着熬煮而浓缩,就换到旁边稍小一些的锅子——一连九个锅子,就是这个用处。 其实在熬煮的不同阶段,适应的火候也该不一样。但现在具体细节路易莎自己也不知道,她只大致知道火力应该是越来越小的,就只能让仆人看着来。反正今后开始大量制糖了,相关经验总能试出来。 这类生产经验很多时候比所谓的‘秘方’都重要!很多‘特产’的生产说起来是很简单的,每天浸淫在大量信息中的现代人总能说个一二三,但一到动手的时候就做不成功了。这是为什么?无非就是太多经验垒成的细节不知道。 具体到制糖这一块,最重要的经验还真就是熬糖时火候的掌握。据说古代所有制糖工人的工资,就数烧火师傅最高,盖因为他们的工作不只决定着糖的品质,甚至还决定着出糖率呢——哪怕是含糖量再高的原料,遇不到一个好烧火师傅,出糖率也会十分感人。 在熬糖的过程中,路易莎还提醒照看第一、二口锅,一边搅拌一边撇去甜菜汁中浮沫的仆人:“我们可以加入石灰了。” 熬糖过程中加入石灰,是做澄清剂使用的(石灰可以中和糖液中的游离酸,确保杂质的分解与沉淀,这样糖最后才能结晶,而不是像麦芽糖那样)。 这是第一次熬糖,也不知道要放多少。不过石灰这种东西,宁少勿多,所以斟酌着少放了些——少放一些,最多就是最后做成的糖没有那么干净,但如果放多了,石灰澄清杂质后还有多,反而更影响糖的品质。 具体加多少石灰,其实也可以今后生产的时候慢慢试出一个最合适的量。 “食糖?真是可笑极了,路易莎从哪儿听来的办法?难道是哪个炼金术师的诡计...那可不是能够信任家伙!”伯爵夫人听说路易莎向伯爵要求土地种植甜菜,并表明甜菜可以制糖,打从心底里就觉得可笑。 不过她没有立刻说什么,她巴不得路易莎出更大的丑呢!所以一直等着,直到今天路易莎要当场制糖,将伯爵都请到现场观看,她才在旁说这些奚落的话。以便事后路易莎失败了,显示自己的‘先见之明’。 “难道这孩子认为,甜菜是甜的,就能提炼出食糖吗?”伯爵夫人露出了一个看好戏的笑容:“如果是这样,那食糖也不会成为只能从东方进口的昂贵香料了...难道罗兰西的那些大商人不想自己生产食糖,来赚这笔钱?” “这可是一大笔钱,是能源源不断流入他们荷包的。” 伯爵其实也不大相信这样就可以制成食糖,和伯爵夫人有类似的想法——路易莎可能是被什么人欺骗了。 不过他没有伯爵夫人要看路易莎出丑的心态,心里的想法是,如果路易莎经过这一次挫折,可以学会不要轻信他人,那也是不错的,所以并未阻止路易莎。就连路易莎邀请他来‘见证’第一次制糖,他也特别抽出时间来了。 马上就要见到成品了,路易莎哪会和伯爵夫人打没用的嘴仗?她只专心盯着熬糖的锅灶,而随着甜菜汁不断转移,就从原本白青色的汁液慢慢变成了褐色的糖稀,这个时候其实已经能闻到食糖特有的香甜了! 闻到这股甜蜜味道的伯爵夫人表情变得有些拿不准了...难道甜菜头真的能制作食糖?不,不可能!这样重要的商业机密怎么可能随便出现!那些以商业闻名的城市,是真能保守这样的秘密数百年的! 这可是能保证一座大城市持续繁荣的东西! 然而现实不以伯爵夫人的意愿转移,到最后糖稀已经很浓稠了。路易莎让人点了一点儿糖到冷水里,糖稀立刻凝结成了一颗‘糖溜子’,这就是可以了——如果是熟手,是不需要用这种办法确定的,这还可能延误起糖的时机。 不过第一次么,还是选择了‘笨办法’。 ‘起糖’就是将这些煮好的糖浆,倒到一张四周框起来的木桌上,注意要尽可能将糖浆摊薄一些。另外,还要用铲子不停地翻搅...这也是很重要的一步,称之为‘翻砂’。只有这样才能让糖结晶成砂状,不然的话就是硬块糖了。 翻搅了大约一刻钟,又有人用木擦板去搓擦那些糖,结晶成功的糖会被搓散成为砂糖。不成功的糖会成为糖块,这个时候还有挽救的余地,继续拿木擦板搓擦就好了。这样还不行,那就只能当做糖块出售了。 第一盘制好的食糖被装进银托盘,端到了伯爵面前。 路易莎还拿了一罐城堡里本就有的食糖给伯爵看:“您瞧,这是问商人们买的最优质的食糖。” 颜色上其实差不多,都呈黄色...路易莎也不知道如今的蔗糖产地是白糖难得,罕有出口。还是因为脱色技术还未成熟,最多只有这样的糖了,总之她并未在集市上看到比这更白净的食糖。 说起来,此时的华夏应该只是‘元朝’而已,就算古代确实有不错的脱色技术,当下也很可能尚未诞生、传播开。 当然,再怎么厉害此时也绝不可能有字面意义上的‘白糖’!古书上‘洁白’‘雪白异常’之类的说法可以看作是夸张——没有离心技术分离出糖蜜,糖怎么可能那么白? ‘糖蜜’作为制糖的一种副产品,19世纪时还是穷人的糖。穷人用它蘸面包吃,提供工作所需的热量。路易莎在纪录片里看过那玩意儿,黑乎乎、粘稠状,像是黑色糖浆,要用离心法从糖里分离出来。 好的一面,这也让路易莎这样制作出来的糖更有竞争力...现在看起来,其实比最优质的食糖颜色稍深一些。但如果可以积累更多经验,做得和这差不多,甚至更好,应该也不难。 伯爵不可思议地看着侍从端来的成品,尝了尝还带着一丝热度的新鲜食糖。大概是因为刚刚制作出来,竟是他从未尝过的浓郁清甜——不同于现代纯净的糖,这种‘古法制糖’里各种成分都有(甚至有‘杂质’),所以是有保质期的。 随着保存时间增长,味道会变差,甚至变质发霉也不稀奇。 他担心是自己的错觉,还用手指头蘸了一些路易莎手上的糖,又尝了尝。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威严地扫视了周围一圈:“关于这些食糖的事,我希望他作为一个秘密,能够很安全地呆在你们那里”魔/蝎/小/说/m/o/x/i/e/x/s/.c/o/m 10、穿越中世纪010 伯爵的话当然不只是说说就算了的,他不会将一切都寄托在‘信任’上。事实上,制糖时在场的所有人,仆人立刻就被他控制起来继续制糖。接下来在封闭的庄园里建起足够大的制糖工坊后,他们都会成为工坊的工人。 至于仆人以外的,路易莎和他,还有伯爵夫人先不提。其他有身份的人,主要是伯爵的两个侍从,伯爵夫人身边的一位侍女,到时候要么成为制糖工坊的管理人员,要么放在眼皮子底下看着——如果制糖的秘密泄露出去,他们就是责任人! 他们都是布鲁多的贵族,伯爵约束他们的办法还是很多的,当下也还算放心。 在初步做了一些保密工作后,伯爵就开始考虑扩大食糖生产的事了——这件事当然要做,这可都是叮当作响的钱币啊! 和一些顽固派贵族不一样,布鲁多因为一直有重商传统,对工商业收益是非常看重的。在别的贵族夸耀武力,在诗歌中咏叹没有任何一名商人敢于踏入自己的领地,没有任何一头驮兽能够安全地穿越自己治下的道路时。布鲁多伯爵们就专注于修桥铺路,以成文法律的形式保护过往商人。 “...是的,我们必须采购更多的甜菜,但合格的甜菜并不多。”伯爵皱着眉头,和路易莎商议接下来的制糖安排。说是商议,主要还是伯爵拿主意,如果不是技术问题,路易莎只需要点头赞同就可以了。 这很正常,中世纪和华夏古代一样,‘父亲’的权威都是不容置疑的。哪怕路易莎已经确定为伯爵未来的继承人了,在任何事情上,伯爵也可以一言以决。伯爵会告知路易莎这些,名义上和她商议,已经是尊重她这个继承人了。 当然,能这样‘尊重’,也有用甜菜制糖这件事是路易莎提出的原因。 路易莎本身无意做一个叛逆的继承人,或者说她没有理由叛逆,所以她表现的相当配合——虽然父亲的权威不可冒犯,但历史上从来不缺乏例外,中世纪‘父慈子孝’的贵族,乃至王室父子又不是没有。 譬如金雀花王朝的亨利二世与他的儿子们(其中最著名的是之后的狮心王与无地王),与其说他们是父子,倒不如说他们是仇敌。其中最大的矛盾来源就是亨利二世在继承人选择上的犹豫不决,他不能给正统的继承人安全感,又给了其他儿子野心增长的空间。 在伯爵和路易莎这里,这种矛盾是不存在的。伯爵合法的子女只有路易莎和伊娃两个,他又丝毫没有表现出偏袒伊娃的倾向,路易莎为什么还不配合他? “第二年会好很多,父亲。”路易莎恰到好处地提议:“我们可以拿出部分自留地种植甜菜,等到以后优质的种子足够多了,还能让农奴和自由农种植甜菜。约定用收获的甜菜抵扣地租的话,我想他们也不会拒绝。” 虽然可以从丰特罗的修女院拿来一些经过选育的、非常原始的糖用甜菜种子,但那些种子显然是有限的。估计划出来的自留地都只能种满一小部分,其他的还要找普通,但相对适合的甜菜种子填补。 伯爵认同了路易莎的提议,当下除了等待派去丰特罗拿种子的人回来,还是将主要注意力放到了甜菜食糖的制取上。准确的说,是密切关注着制糖工人优化制糖工艺的进展——按照路易莎说的,之前虽然成功制糖,但各方面都还有提高的空间。 而且大规模制取的话,工艺本身就应该更严谨一些,不能寄希望于运气。有的时候能制取成功,有的时候又失败什么的...... 这件事伯爵也不太了解,而且他作为布鲁多的统治者,日常要做的事很多,当然就让提出甜菜制糖的路易莎来负责具体事项了。 这对路易莎来说不是什么难事,虽然她上辈子也没干过制糖的工作,但她的思维比中世纪的人可开阔多了。每当遇到什么瓶颈,别人都无计可施了,她也能通过现代人的一些‘常识’,找到几个可能的突破点。 即使不是每次真的都能突破,也能启发工匠...其实这也是现代人如果去到古代,作用最大化的办法。 现代人在古代不是无所不能的,很多时候他们只有理论和大致方向,说到实践和具体的就不行了。但也不能说现代人在古代就没用了,指明方向本身就是极有价值的,这可省了不知多少试错成本! 类比后世的学科带头人之流,很多都那么大年纪了,多数也不可能在一线搞实验。他们的价值还真就是利用自身的经验,以及天才般的直觉指一个方向。 当然,路易莎这些日子也不是只有制糖一件事要做,穿插在制糖中的日常大小事也有很多。路易莎明显感觉到,在布鲁多宫廷的几个月,她融入这个时代的速度远比在修女院十多年要快。 修女院摒弃世俗,某种程度上让来自后世的路易莎可以忘记真实的世界,假装自己只是在做一个梦...... 这一天,或许是为了奖赏路易莎在甜菜制糖这件事上的贡献,也或许是巴尔扎克伯爵觉得路易莎的衣橱完全无法匹配她的身份——路易莎这辈子早逝的母亲是带着颇为丰厚的嫁妆来到布鲁多的,金钱先不说,她死后嫁妆中妆奁那部分就完全给路易莎了。 奢华的首饰路易莎可以接着用(伯爵也听人说过,路易莎佩戴过的首饰大多比伯爵夫人更华贵。其实这里面既有遗产,也有路易莎随身空间里的东西,不过伯爵都当是前者了),但华丽的袍服就算保存到此时,路易莎也不太可能穿了。 路易莎虽然在知道自己要回布鲁多后,紧急订制了一些世俗服装,但终究数量有限。 总之,伯爵召集了十多名裁缝,负责为路易莎缝制最时尚的服装——中世纪中晚期,正是‘时尚’概念真正诞生的时代。在富有阶层内,无论男女都追逐着华丽新奇的服饰,甚至男性更甚于女性。 而富有阶层外,只要是稍有余钱的人也会尽力模仿富有者的‘时尚’。或许他们无法使用那么奢侈的纺织品和珠宝,但总会有近似的、可接受的‘平替’。 这种‘时尚’最重要的发源地就是各个大贵族的宫廷。某种意义上,此时的宫廷更像是乱世里的‘乌托邦’,不同于宫廷以外的粗俗、暗淡、贫乏,这里讲究的是优雅、华丽、富足...知识分子都汇聚到各个宫廷,歌颂着这里的一切。 更具优势的文化是有‘向心力’的,最后就是以点带面,凡有能力的都会学起来。嗯,虽然现在看起来是小众,但趋势是这个趋势。 “尊敬的路易莎郡主,您应该至少做两件斗篷,您这样尊贵的女士总是需要斗篷的。”一个裁缝将斗篷样品拿给路易莎看。是很华丽的面料,内里还衬着松鼠皮。 这个裁缝说的不错,此时‘斗篷’是女性时装中最重要、最具夸耀性的单品。几乎所有诗人的诗歌里写到贵族女性出场,都会提到她优雅地用一只手拢住斗篷的前襟,又或者她温柔地将某位骑士置于自己斗篷的保护下。 还有那些昂贵书籍的插图里,贵族女性也往往是身着华丽斗篷的。因为斗篷罩在最外面,面积又大,确实给人以相当深刻的印象。 路易莎不会给伯爵省钱,既然他包揽了这次做衣服的开销,裁缝说两件斗篷那就两件斗篷。最终,路易莎订做了一件红色天鹅绒材质,以银线刺绣出大尺寸菱形图案的斗篷,以及一件深蓝色丝绸面子,下缘有大量黄金刺绣,内里衬貂皮的斗篷。 除此之外,还有崭新的礼服、科塔尔迪长裙、无袖外罩袍,搭配的帽子、面纱、皮鞋、荷包...... 裁缝们记下路易莎的需求后,其中领头的一位裁缝说道:“遵命,女士...不过,伯爵只答应支付布料的钱,还有我们的工钱。而按照您的要求,这些衣服上会使用到一些珠宝——您是打算通过我们向金匠订购,还是您自己出呢?” 虽然听起来是伯爵吝啬,答应做衣服了,却还要路易莎自理其中珠宝的部分,但实际不能简单那样说。中世纪始终是个资源相对匮乏的时期,即使是大贵族也是如此!别看大家都珠光宝气的,要知道珠宝是可以重复利用的。那是一个贵族个人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说起来都是有数的。 伯爵既然知道路易莎不缺珠宝,自然不愿意凭空多采购一批珠宝。 路易莎也没太在意裁缝的话,就让雨果夫人拿来了自己的珠宝匣...之一。 大部分是这辈子母亲留下来的,不过‘精品’却是来自路易莎的随身空间。别看路易莎上辈子的姑姑开网店卖自己设计的首饰,用的都是便宜的半宝石、养殖珍珠、培育宝石之类——此一时彼一时,其中不少在此时绝对是能让人挪不开眼的。 比如路易莎拿出的一盘珍珠。 缝在衣服上的珍珠大多不会特别好,一般就是以量取胜。像此时大贵族一件礼服,缝个一两千颗珍珠很正常。如果是女性贵族的婚礼礼服,大几千颗也是有可能的。这么多的珍珠,也不可能是精品了。 路易莎拿出来的珍珠是4mm大小的白色圆形淡水珠,一盘大约是一千来颗,也不是用在一件衣服上的——除非是不得不炫耀的场合,不然路易莎也很难接受缝那么多珍珠宝石,好不好看先不说,那个重量也很压人了。 裁缝看着那盘珍珠都惊呆了,他们是见多了富贵奢华的,但贵族拿出来缝衣服上的珍珠哪有这样的! 珍珠不算大,但每一颗都正圆无瑕不说,还那样耀眼——这样的珍珠拿去镶嵌一些公主的王冠也足够了(不做主镶的话,小珍珠在王冠上也是有的)! 这些裁缝大约是不会想到,这些珍珠都是淡水珠...淡水珠普遍比海水珠黯淡,所以在古代就大多价值不如海水珠了,中世纪甚至对淡水珠有‘杂.种珠’的蔑称。当然了,用来缝缀在衣服上的珍珠,大多也是淡水珠。 只能说,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现代珍珠养殖也玩出花了,淡水珠养出这种‘小灯泡’一样的品种不稀奇。这比好的海水珠当然不可能,但是在古代,最好的野生海水珠也是少之又少,这已经可以和此时不少品质不错的海水珠相媲美了。 品质不错的海水珠对贵族不难拿出,可要一次拿出近千颗形状正圆、质地无瑕、大小和光泽都差不多的?这甚至不是钱的问题,毕竟珍珠平均价格在珠宝中其实不算高。问题是养殖珍珠出现前,以珍珠的生产规模,个人要凑出来真不容易。魔/蝎/小/说/m/o/x/i/e/x/s/.c/o/m 11、穿越中世纪011 寒冷的冬日清晨,路易莎早早就起床了。不是刻意早起,而是自然醒。毕竟此时娱乐手段匮乏,即使是贵族,也就是偶尔夜宴宾客,比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平民要强那么一点儿而已。这种情况下,大家的作息想不健康都难! 至于路易莎,她倒是可以从‘随身空间’里拿一些后世的书看——她和姑姑都有一些‘藏书’留在家里。 但考虑到这个时代的照明条件,以及近视后的不方便,还是算了吧...中世纪其实已经有‘眼镜’这种东西了,不过相当粗糙,佩戴感受看着就不会太好。 早起后穿上衣服路易莎就开始洗漱,有侍女端来了女仆送过来的热水和其他东西。她心里庆幸这辈子好歹是个贵族,不然光是早起洗漱都会变成一件非常麻烦,甚至难以做到的事! 路易莎接过侍女递给她的‘牙刷’,这还是她命令工匠制作的。 华夏古代至迟在宋元时期就已经有人造牙刷了,但在中世纪是没有这东西的——不过,文明发展都有其趋同性,即使是在原始部落里,偶尔也可以见到‘咀嚼棒’(咬散一些适合的树枝的纤维,用以充当牙刷,华夏古代的‘晨嚼齿木’就是这个东西)。 所以,中世纪也有一些有护齿常识的人会刷牙,有的会用小棒裹上布来擦牙,有的则用‘咀嚼棒’一类的东西。当然,用的最多的人还是牙签,用牙签剔牙达到护理牙齿的效果。最常见的牙签是用荆棘刺制成的,贵族则讲究一些,会用黄铜或银的金属牙签。 路易莎让工匠制作牙刷,是用象牙做柄,马鬃做刷毛的。虽然有‘新意’,但并不惊世骇俗,大家最多认为她是一个格外讲究的人而已。 不过路易莎让工匠制作的牙刷她并不怎么使用,每次使用前她都要让人用热水烫过不说,但凡没有人看着她刷牙,她都会偷渡随身空间超市里的现代牙刷。使用感受、清洁效果好得多是一回事,更重要的是,尼龙刷毛不会像动物毛发刷毛那样容易积聚细菌、滋生真菌,导致口腔感染。 路易莎明知道此时牙刷不好用,还要让人制作,更多是为了给以后她拿出牙刷光明正大使用做铺垫。大家习惯了她使用牙刷,再拿出后世的牙刷,也只会觉得那是一种制作材料尤其奢侈的精致牙刷,而不会多想。 另外,也是一种洁牙的推广,让身边人慢慢有刷牙的概念。 今早有人盯着洗漱,路易莎就没有拿出现代牙刷,配合牙刷使用的牙膏也是她在这个时代自己制作的牙膏——主要成分是木炭粉混合着薄荷精油(不是纯薄荷精油,而是用橄榄油调配过的复方精油)。 木炭粉是摩擦剂,薄荷精油能清新口气,而且二者都能杀菌。考虑到荒野求生节目里经常用木炭做应急牙膏,这样的简单自制牙膏偶尔用用问题不大。 嗯,至于此时大家做牙膏或者漱口水主要原料的尿液,虽然路易莎理智上知道尿液中的氨确实有效,而且只要离开人体后没有被污染,尿液其实挺干净的...但果然还是接受不能。 洗漱完毕后,路易莎的舌头舔了一下牙齿,觉得还是挺光洁的,效果也还可以。为了自己这辈子有一口整齐白净的牙齿,她也是挺用心的了。 这不是虚荣,而是为了健康!牙好才身体好嘛。她可不想年纪稍大一些就吃饭也不香,饱受牙痛困扰。 再者,一般12到14岁间最后的乳牙也会脱落,换上新牙(智齿除外)。这些她一直都有记录,当下她只有第二大臼齿还没还完。也就是说,她的牙齿整体样貌也差不多定型,现在基本都是恒牙了。而一旦磨损厉害,或者龋齿、烂牙之类,可没有替换的。 至于此时理发师医生的补牙、拔牙术,路易莎可不想体验! 洗漱完毕,路易莎还因为今天没机会用现代牙刷和牙膏,还用漱口水仔仔细细漱了一遍口——其实漱口也是此时,乃至未来几百年间非常受欢迎的洁牙方式。 牙刷刷毛很长时间里都有太硬伤牙和牙龈,或者太软没什么清洁效果的问题。而牙签弄伤牙龈、扩大牙缝也常有,只有漱口轻松简单,而且怎么也不会有副作用。 此时也有不少的漱口水配方,但路易莎都敬谢不敏。这些漱口水大多用了尿液,没有用尿液的,也有些成分在路易莎看来很可疑。她当然还是选择从随身空间偷渡一些来,偷渡来的漱口水也不容易引起侍女的注意,最多就是觉得路易莎奢侈,连漱口水也香喷喷的。 此时的一切香味几乎都是昂贵的。 不过话说回来,大贵族不都是奢侈的么?也就不以为然了。 路易莎上辈子家里的超市在城中村,以周边居民的生活日常来说,其实有用漱口水习惯的人并不多。不过大约是因为疫情的关系,人们空前关注起了消毒、清洁用品,搞得都成了普遍家用。漱口水也是乘着这一波热潮,上了超市的货架...... 嗯,最近开封使用的这一瓶是苹果味的,是路易莎喜欢的味道。 “我们的采购账单呢?”路易莎洗漱完毕,吃早餐的时候,询问最近专门负责采购甜菜的骑士亚兰。 回到布鲁多后,路易莎立刻就安排一起从修女院来的让娜,进了城堡的大厨房,为的是方便给自己开小灶...中世纪的饮食她果然还是吃不惯。 还有为了显示虔诚,贵族女性普遍不吃的早餐,所以城堡的厨房也不给贵妇们准备。路易莎的早餐还是让娜给她准备的——比如说今天,她就吃到了牛奶、煎鸡蛋、煎肉肠的早餐,虽然简单,但很合她这个现代人的口味。 亚兰从七岁命名日后就在布鲁多宫廷成为侍童,在给宫廷贵妇跑腿的同时,学习读写,进行简单的军事训练。等到14岁时则顺理成章成为骑士侍从,做正式骑士的助手。骑士也教授他骑士七技,即骑马、游泳、投枪、击剑、打猎、弈棋、吟诗。 布鲁多宫廷中从侍童成长起来的每一个骑士,伯爵都会有所关注,这些骑士必然会成为他统治布鲁多的核心力量。在过去,他对亚兰是有一些印象的,因为亚兰和他的父亲一样,表现出了出色的会计天赋。 这个时代已经进入中世纪中晚期了,军事贵族们暴力归暴力,却也开始聿修厥德。统治土地不再完全依靠武力,也很看重官员的文化素养。除了从神职人员中选取官员,部分骑士文职化也不少见。 只不过还没有到几百年后,武备废弛,贵族最大的标签就是优雅、孱弱的地步。 在别的大贵族宫廷里,出现亚兰这样擅长记账的骑士,能否得到重用先不说,至少在布鲁多的宫廷里是很吃香的。因为长期的重商主义,以及布鲁多集市的兴旺,这里对会计人才的需求一直很大。 相比雇佣‘外人’,当然是亚兰骑士这种‘自己人’更让人放心。 亚兰的父亲如果不是因为精于此道,身为一个出身极为普通的骑士,也不会得到‘市场书记’这么香的职位。还能因为受重用,将自己的次子都送到伯爵宫廷里做侍从——虽然此时低阶贵族将子嗣送到高阶贵族那里学习是惯例,但大贵族的宫廷还是有门槛的。 亚兰将采购甜菜的账单拿给路易莎,此时的账单大多很容易看,上辈子学过一点儿心算的路易莎按照顺序看下来,立刻就能验算。 看过之后她点了点头:“看起来还可以,特鲁瓦一带合用的甜菜容易收集的都被收集起来了。唔...我想想,最近制糖工坊积攒了多少食糖...” 虽然路易莎看账单很快,但亚兰不会认为她是随便看的。最近的共事中,他已经见识过路易莎的计算能力了...那的确很让人意外,此时贵族并不崇拜知识,别说是贵族女性了,就是占有更多教育资源的男性经常也是不学无术的。 更何况路易莎是在修女院中长大的,这不禁让亚兰有些疑惑:现在修女院也会像修道院一样,教授修女诵经以外的东西了吗? 路易莎不知道亚兰心中的疑惑,只是根据收购来的甜菜和产出的糖算出糖率。最终得出一个非常可怜的数字,才2%! 虽然以当下的制糖技术,肯定不能将甜菜中的糖分完全制取出来,所以制糖术应该还有一些进步空间。另外,从丰特罗弄来原始的糖用甜菜应该也有助于提高甜菜出糖率。但不管怎么说,提升空间短时间内是不可能有多大了。魔/蝎/小/说/m/o/x/i/e/x/s/.c/o/m 12、穿越中世纪012 出糖率才2%啊,这意味着一吨甜菜也才能出糖20公斤。此时1磅大约是350克的样子,20公斤大约就是57磅(1镑其实就是1磅白银的意思,是个会计单位,整个中世纪都没有出过面值1镑的钱币。不过,中世纪中晚期1镑早就没有1磅白银了,因为1镑=240芬尼是确定的,而1芬尼硬币的含银量却一直在减少)。 当然,即使是这样,也非常赚就是了。1磅优质食糖在市面上的价格是2苏每磅(1苏=12芬尼),57磅就是1368芬尼。 而甜菜的收购价每芬尼10磅——甜菜头是价位中等偏高的蔬菜,毕竟其提供了中世纪少见的‘甜味’。不过蔬菜,特别是根茎类蔬菜总体上属于‘低贱食物’,如果不是特殊的,价格也高不到哪里去。 要知道,此时1芬尼的购买力还是很□□的,别看最好的珍珠要1000芬尼每颗,丝绸要一两百芬尼每码,觉得‘芬尼’很不值钱。实际那些都是奢侈品,如果是购买普通日用,1芬尼就很耐用了。 1芬尼在市场上可以买到2只鸡,或24个鸡蛋,或10来磅小麦,或1磅最便宜的水果干(一般是葡萄干、无花果干这种本土产的)...... 所以1芬尼买到10磅甜菜头是很公道的价格了。 而如果按照每芬尼10磅甜菜头计算,一吨甜菜头也就是286芬尼左右,还不到出产食糖售价的零头(如果是自产甜菜,这方面成本还能极大压低)。而除了这个原料成本,人工、燃料等成本平摊在甜菜制糖中可以说不值一提——此时工资较高的技工,如木匠,日工资平均也不到3芬尼呢! 算清楚这些的路易莎干劲十足地投入到了工作中,这个冬天满打满算居然生产出了850磅的食糖。这还是因为原材料供应不足,不然应该能产出更多才对! 生产出这么多食糖,耗费的甜菜头用后世那种9.6米的大卡车一车就能拉走,但在此时,已经耗尽了特鲁瓦及其周边地区菜农的储存了!毕竟此时专门种植蔬菜的菜农极少。至于其他人,一般只种自己家吃的就够了。 甜菜又只是诸多蔬菜之一,就是想收购也是有限的。 850磅食糖其实也没多少,路易莎让人用装葡萄酒的木桶盛装。此时葡萄酒桶规格有大有小,路易莎用的是偏小的——一桶大概可以装三十多升的酒,这样的酒桶刚好可以用驴马背驼运输。至于比这更小的酒桶,一般就是走.私或者装格外珍贵的酒时使用了。 这样的桶用来装砂糖,一桶装大约125磅,只装了七桶不到。然后木桶是放在木箱里储存的,木桶和木箱之间的间隙填充了石灰,用于吸湿防潮,防止砂糖结块。虽然这增加了运输成本,但作为贵价商品,食糖值得。 更何况,路易莎估计伯爵不会卖掉这些食糖,也就谈不到运输成本了。 850磅的食糖,巴尔扎克伯爵自己就可以消耗掉——他当然吃不掉这么多糖,但整个布鲁多宫廷,再加上给扈从们的赏赐什么的,消耗掉850磅食糖轻轻松松。就像路易莎在市场上听香料铺的伙计说过的,高登兰的王太子一次购买的量,是1000磅呢! 再者,出于保密需求,大量出货前不要让人知道布鲁多能生产食糖也是有必要的...至于说以后能不能长久保密,那等以后再说。 当然,说是要保密,也不可能事先什么都不做,只管生产,到时候直接就去销售。此时商业贸易的渠道非常有限,再加上‘地方保护主义’处处都是,每一个市场几乎都是有主的。所以即使是非常走俏的商品,也很难在没有确定订单的情况下立刻销售(零售无所谓,大宗批发就是这样了)。 最多就是走俏的商品更容易谈成订单而已。 所以路易莎以布鲁多未来领主的身份邀请了佩巴蒂公司在布鲁多的合伙人,即菲利波·佩巴蒂先生。 此时当然已经有了‘公司’,而佩巴蒂公司还是‘超级公司’呢!超级公司在当下还算新事物,不过其初出道就影响力大的惊人了——超级公司是新事物不错,但它不是突然出现的。 很早以前,各地的领主就意识到了,自己领地内的‘市场’是很值钱的。尤其是将市场以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出售给少数商人,利益还能更大...充分竞争或许有利于大众,但那不一定对封建领主更有利。 给予某些商人特权,甚至垄断权,以此换得大笔金钱,以及更多的贷款。这对于中世纪总是在打仗,又十分喜好奢华的贵族领主来说,已经是维持领地内运转、支撑地位必不可少的润滑油、强心针了。 什么样的商人能有如此巨大的资金流,给穷兵黩武的领主贷款打仗?只有做‘大生意’的那些。无非是在纺织品、粮食、香料、宝石等领域内占据巨大份额的,他们资本雄厚,贸易网络广大。 在他们给领主提供贷款的同时,也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了更多市场——贷款本身的话,只要不亏本就好了。 要知道此时领主们都是赖账的高手,贷款利率再高,人家一赖账也等于没有。算起来,占用了这么大资金流的高利贷生意,其实回报率很低,为负也不是不可能。 说到底,还是为了别的生意才会给一个个信誉不良的领主借大笔的款子。 总之,这些商人以血缘、地域等团结在一起,出具股本,组成公司,也就是‘超级公司’。 罗兰西的佩巴蒂公司是这个年代的超级公司之一,菲利波·佩巴蒂是佩巴蒂公司的合伙人,也是其在布鲁多的分公司主管。一直以来,他和另外几位在布鲁多深耕的超级公司合伙人,都是布鲁多宫廷的座上宾。 路易莎观察着菲利波·佩巴蒂,这是一个有着一头黑发,皮肤呈橄榄色,眼睛炯炯有神的老人——说老人好像有点儿不对,菲利波只是过了年富力强的年龄段,但给人的感觉并不老。 或许是因为他挺拔的仪态,又或许是因为他精明强干的神态,他给人感觉比实际还要年轻一些。 他是佩巴蒂当代掌门人的堂弟,不过大家族子弟众多,堂弟身份不算什么。如果不是有能力,他也不可能成为合伙人,管理布鲁多的分公司(一直以来,布鲁多的分支机构就是极为重要的。这既是因为这块土地人口稠密而富庶,也是因为‘布鲁多集市’)。 在路易莎观察菲利波·佩巴蒂时,菲利波也在观察路易莎,观察这个未来会统治布鲁多这片富裕土地的女继承人——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路易莎,但他得承认,这位路易莎郡主第一眼就给他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当然,这是一位非常可爱的女士,气度高贵而清新。菲利波以自己的经验和眼光断定,菲利普王子未来会有一位绝色佳人做妻子,如果再算上她的嫁妆,富有的布鲁多,这真是梦里才有的好事! 不过最让菲利波印象深刻的还不是这个,印象深刻来源于反差。此前他已经知道路易莎成长在一所修女院,做好准备会和一位有些古板的女士交流了。但第一眼见到路易莎他就知道,她绝不是那种常见的女士。 她见到他,一个大公司的合伙人时的神态,既不鄙夷,也无所仰视,甚至谈不到好奇。那是什么都看过、尝试过的淡定,而不是无知——菲利波见过不止一打的贵女,其中就包括眼前这位女士的姊妹。 她们对‘佩巴蒂公司’这样的存在一点儿也不了解,要么以他们攫取利润,违背了神明的旨意而鄙视他。要么将他们视作普通商人,最多就是更有钱一些,完全意识不到他们是如何深刻地影响这片土地。 偶尔也有地位高贵的女士知道他们拥有何等‘权力’,态度就会转变为忌惮或者嫉妒。 但路易莎·巴尔扎克,或者按照传统称她为‘布鲁多的路易莎’,她显示出了一种平常感、松弛感。明明完全了解了‘佩巴蒂’意味着什么,却好像这很普通,她的生活中随处可见。她完全明白该怎么和它相处,一点儿不排斥、不畏惧。 不只是修女院,世俗世界也找不出几个这样的女性,何况她还这样年轻。魔/蝎/小/说/m/o/x/i/e/x/s/.c/o/m 13、穿越中世纪013 嗯,怎么说呢,路易莎完全不知道菲利波会对自己评价这么高。如果她知道了,也只会哑然失笑吧——曾经生活在现代社会的她,当然会对‘佩巴蒂公司’这种超级公司适应良好!真要比的话,相比起现代社会‘资本’,这个时代的‘资本’们还差得远呢! 哪怕资本的力量已经露出了獠牙,但此时资本无疑还是依附于权力的。而在现代社会,世界的多数地方,资本就是权力本身! 此时的资本家们大概不会想到,自己未来的后辈们是何等的青出于蓝,做到了他们梦里都不敢想的事:在资本化的国度中,资本可以决定政治、操弄舆情、影响国计民生,高高在上地追逐每一滴利润,并且再邪恶的财富也可以被合理化。 “佩巴蒂先生,不必多想,我们只是有一桩买卖要谈。”路易莎笑着对菲利波说道,是这年头少见的开门见山。 菲利波更意外了,这样直来直往的作风,哪怕在商贾之中都不多见呢。不过身为商人的务实让他并不对此持反对意见,迅速接过话:“买卖?恕我直言,女士...我实在想不出来,是您,还是伯爵大人...” “您可以认为是伯爵大人,但实际的工作会由我来做。”路易莎轻轻颔首,对于对方快速进入状态很满意。 菲利波心里谋算了一番,更确定巴尔扎克伯爵对继承人颇为满意,未来受伯爵夫人的影响,改选伊娃小姐做继承人的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这样的话,佩巴蒂公司应该更重视眼前这位女继承人了。 此时越是大公司,做生意越不是纯粹的商业行为,当然,在后世也有这个倾向。生意越大,其中的政治意味就更浓厚!如他们这种远离总公司的合伙人、代理人,相比起在商业上的才华,更要紧的是搞好和领主的关系。 这种‘私人关系’,大部分是切切实实的利益交织。不管之前有没有关系,分支机构的合伙人能给领主搞来足够的贷款,领主就会将其当做是座上宾、极为尊贵的客人。不过不可否认,在‘利益’差不多的情况下,其他方面的影响也是有的。譬如分支机构合伙人和代理人的出身、智慧,甚至是人格魅力。 因此,布鲁多继承人选再无疑惑,以及巴尔扎克伯爵积极地让女性继承人参与到领地实际事务中,对菲利波这种超级公司在本地的合伙人,是非常重要的信号。这决定了他们要如何和这位女继承人相处,要在她身上投资多少。 要知道,此前因为路易莎一直在修女院,不少人都认为,巴尔扎克伯爵已经打算将长女送去侍奉主了。至于继承人,如果实在不能生出合法的儿子,自然由小女儿伊娃来担当...因为这个,菲利波也曾讨好伯爵夫人和伊娃小姐,送出不少好处呢。 这也没什么可说的,在这个年代其实不少见,伯爵只不过是平等地冷淡每一个子女。即使伊娃长在布鲁多宫廷,和他培养感情的机会要多得多,他也没因为这个特别钟爱这个女儿。 一来,此时领主有巡游领地的传统,伊娃在特鲁瓦城堡中,一年之中大部分时间其实也见不到父亲。二来,此时贵族家庭教育孩子的方式,本来就不强调父母子女的情感联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疏远多的是。 自从伯爵对未来有个合法男性继承人不抱希望后,他要考虑的就是由哪个女儿继承的问题——他并不是更爱路易莎,只是单纯地认为,只有两个女儿的话,其中一个放在修女院太不保险了,而且还‘浪费’。 中世纪死亡率很高的,一个女孩子谁也说不准就能活到生下继承人。再者,一个用于继承领地,另一个用于联姻,就这伯爵还觉得不够用呢——如果是私生子女,联姻的价值会大打折扣。 “当然,很乐意为您服务。”菲利波低下头恭敬地说。即使面对的是一个女性,而且还是个孩子,他也表现出了恰如其分的姿态,这是权力的作用。他面对的并不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而是脚下这片土地未来的主人。 “是的,佩巴蒂先生,那么我就直接说了。我听说佩巴蒂公司一直在寻找更多的食糖供应商,毕竟相比起你们的竞争对手,这方面差的有些远。”路易莎依旧很直接。 这其实也是佩巴蒂公司成为头号候选合作者的原因,首先他们是超级公司,资本和渠道摆在那里。布鲁多未来生产出来的大量食糖通过他们分销各地是可行的,这是合作的基础。 其次,佩巴蒂公司在超级公司中第一梯队的末流,相对于‘顶流’要更好合作,方便路易莎拿到不错的合作条款。然后,佩巴蒂公司本身在‘食糖’一项上的弱势,也是路易莎看好他们的原因之一。相比起锦上添花,当然是雪中送炭更让人重视。 当然了,佩巴蒂公司的信誉,一直以来和布鲁多的合作愉快、有不少利益绑定等,也是重要原因,这能让佩巴蒂公司尽量为布鲁多保密...路易莎还想隐瞒布鲁多食糖出产一些时间呢。她不至于觉得这样大的动作能一直瞒下去,但还是那句话,能瞒多久就瞒多久吧。 此时的食糖,基本是从远东走海上商路进口来的,而海上商路其实并不在本土商人控制中,中间商另有其人。某种意义上,那些超级公司这方面也受制于人,和中间商关系紧密的,进货渠道就多。反之,就是另一回事了。 佩巴蒂公司恰好在这块是弱项,他们的长处其实在纺织品上,而且还是本土纺织品。从高登兰进口大宗优质羊毛,在北方低地国家及周边进行加工,那是毛纺织品贸易。还有各地都有的亚麻布,本土刚刚兴起的棉布(本土长期打不过天竺的优质棉布,所以才刚刚兴起),以及罗兰西本地的高端织锦缎...... 这些汇聚成了佩巴蒂公司的财富,虽然他们也和其他超级公司一样,涉足粮食、香料、宝石、酒水等等行业。但显然每一家超级公司都有自己更具优势的领域,只不过有的没有明显短板,有的则不是。 当然,佩巴蒂公司在‘食糖’这一项上的弱势并不是问题,因为他们香料这一大项的渠道是在的(食糖是香料的子项),不妨碍他们和布鲁多合作。 不过食糖只不过是在现下的分类中,混在香料大类里,其实相比起其他香料,它要有潜力的多。 香料贸易的体量就那么大,个别香料现在其实就有些触顶了。食糖就不同了,销售量年年看涨,而且始终看不到尽头——路易莎站在未来的视角,这一点看的更分明。未来大航海时代,开辟了那么多海外种植园,虽说也有种香料的,但主要还是甘蔗种植园! 为的就是糖,可以说正是甜蜜的糖带来了血腥杀戮、黑奴贸易! 回顾地理大发现后很长一段时间的世界,可以说没有比糖更国际化的作物了。毕竟其他的商品或许还需要培养市场,糖却是不需要的。人类对甜味的喜爱是刻在基因里的,在遥远的时代,对人类的祖先来说,这个味道意味着生存! 菲利波是真没想到,路易莎说和他们有一桩买卖要谈,真就是字面意义的谈买卖!要知道贵族和商人的交集一般就是贵族购买奢侈品,又或者给予商人经营特权,然后从中得到自己那一份好处...真的就是做生意,哪怕是在重商的布鲁多也未曾听说过几次。 菲利波当然不会觉得路易莎提到食糖,是布鲁多宫廷要采购食糖,打算将这一块生意交给佩巴蒂公司的意思。布鲁多宫廷有自己的食糖供货商,而且就算是要换供货商,且不说轮不轮得到食糖贸易做不大的佩巴蒂公司。就说这样的事,哪值得现在这样郑重其事? “...难道您有食糖的门路?”菲利波试探问道。他就算是再能想,也想不到布鲁多能自产食糖。他们这种罗兰西商人,因为靠近东方,而且经手了足够多的东西方贸易,对‘食糖’的了解比一般人多得多。 他们知道食糖是从甘蔗中来的,而甘蔗只能种在水热、肥力充足的地方...就连罗兰西也只有最南边很小的土地能种,更不要说地处罗兰西北部的瓦松了。 所以菲利波最多也就是觉得布鲁多有弄到食糖的渠道...他是听说过,瓦松王室与东边的异教徒关系不清不楚,难道布鲁多也是这样? “唔...您也可以这样认为。”路易莎没有把话说透,对方或许会反应过来布鲁多是自产食糖了,但他现在这样认为显然是对路易莎这边有好处的。所以她只是含糊地问:“如果布鲁多能够稳定地供应食糖,贵公司......” “当然,当然了,这是一件大好事!佩巴蒂公司非常荣幸能在这件事上为阁下分忧。”菲利波这个一直表现的非常保守的精明老人,展现出了之前没有的‘活跃’,热情地道:“关于这件事,在下就可以告诉您!布鲁多供应的食糖,有多少,我们佩巴蒂公司都能吃下!” “您无需怀疑佩巴蒂公司的分销渠道,以及在各地的人脉......” 菲利波能这样自信,除了谈判场上就是要敢于说话外,也有事实如此的原因——食糖贸易市场现在还是蓝海,各家都是有多少卖多少。再加上本土又不产这个,自然是没什么竞争,更不存在贸易保护主义。魔/蝎/小/说/m/o/x/i/e/x/s/.c/o/m 14、穿越中世纪014 天鹅庄园,春耕季 随着一声鸡鸣,石桥村村头的自由农西蒙很快起床了。在这个中世纪的小村庄里,当然不会有什么早起难的问题——普通人没有夜生活,特别是农忙时期,一天的辛苦劳累后,几乎是躺下就睡了。 哪怕农忙这段时间会有‘加班’现象,也不会太晚。有些活计或许不需要多少照明也能做,但人不累,牛也累了! 非常现实的一点,别看现代打工人自嘲‘牛马’,实际上农业社会牛马比人贵重的多!而且人有耐力‘坚持’,牛马可没有,做不到就是做不到。非要牛马‘坚持’的话,它们是真能死给人看的! 睡得早的结果就是,前一天再累也睡够了。这还是农忙时期,如果是非农忙时期,村子里的人是要晚上睡到凌晨时清醒一段时间,随便找点儿事做,然后再接着睡的。 “...我瞧这事儿准成不了!”西蒙的妻子在丈夫大口吞咽啤酒和面包时,神神秘秘地说。 为了不打破晚上斋戒,此时多数平民是不吃早餐的。农民上午要工作,是重体力劳动,也只会喝一杯啤酒,按照教会的说法‘液体不会打破斋戒’么。 啤酒本来就被称之为‘液体面包’,足以提供不少能量了。更何况这年头农家自酿的啤酒往往很稠(酿酒时用的谷物还在里面),其实和粥没什么两样。而最近是农忙时期,除了一杯啤酒外,家里的主要劳动力还能吃一块黑面包。 西蒙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事儿,不过就是去年冬天,城堡里有人过来了一趟,命令庄园管家督促庄园里的农奴堆肥——往年大家也堆肥,对此门儿清,突然来一个城堡里的老爷指点他们这件事,几乎所有人都不看好。 不过,那些肥料大多都是要用在领主大人的自营地中的,大家也无所谓。而且农奴们按照规定,每个礼拜本来就得为领主服两三天的劳役,做什么工不是做呢? 之所以今天西蒙的妻子会提到这件事,还是因为前段时间春耕初期,大家要在犁地的同时将肥料一齐犁进去——很奇怪的是,往年大家的自留地和领主的自营地忙起来是一起忙的,所以经常会出现关键时期,庄园管家还要抽调劳役到领主自营地上的事儿。 如果不是没办法,庄园管家一般不会下这种命令。这样很得罪人不说,那些安排到领主自营地上工作的农奴也不见得能安心工作,往往效率是相当低的。 不过有时候就是要做选择。 但今年不一样,庄园管家没有抽调人手到领主自营地上,反而是等大家春耕最忙阶段都快完了,这两天才开始让大家去服役。当然了,之前春耕忙时欠下的劳役要补回来,逻辑和‘调休’差不多。 现在才开始准备种植小麦、黑麦等谷物其实是有些迟了。 “那是老爷们的事儿,和我们没关系...说起来,自营地上到底要种什么?”西蒙自言自语地说。 他们当然不会认为是庄园管家大发善心,让大家忙完了自家自留地再来忙领主老爷的。很容易想到的就是,今年领主的自营地上不打算种植谷物了,而另一种作物的春播时间要稍晚于小麦等作物。 “我听磨坊那儿的人说,城堡里来人了,拿了一些甜菜种子,那些自营地上都要种上甜菜!”西蒙的妻子兴致勃勃地说。她是一个活泼的人,和谁都说得上话,哪怕是庄园里人人都讨厌的磨坊主。 此时的庄园里,农户到磨坊磨面后,是要给领主上缴一部分的。谁也不会高兴自家辛辛苦苦耕种所得,到最后还要被剥削走一部分,也因此磨坊主们总是庄园里最被厌憎的人之一——因为磨坊‘税’的原因,大家都尽可能不去磨坊磨面。 要么制作手磨,偷偷磨面,效率低了一些,但好歹不用被剥削。要么就干脆不吃面包,或者少吃一些,收获的谷物到时候直接煮粥喝就好了。 “哦,甜菜...庄头似乎说过,今年的地租可以用收获的甜菜头抵扣,但不能是红菜头的那种。愿意的人可以去领种子,嘿,老爷们居然会准备种子!”西蒙喝完最后一口啤酒,咧着嘴笑了起来,有些嘲笑的意思。 对他们这些农民,无论是农奴,还是自由民,那些‘高贵的老爷们’向来是极尽可能地剥削!现在居然送种子,这可真是难得的‘恩情’啊! “...那些种子是从附近的村庄收集来的,听说根茎会更大,也更甜。”西蒙的妻子说出了自己的打算:“我算过了,用甜菜头抵扣地租更划算,我们不是还有一块地没有播种吗?不如用来种甜菜吧!” 这些甜菜就是路易莎让天鹅庄园种的,不过修女院拿来的种子不够,一个天鹅庄园的自营地自己都不够。如果要让庄园里的农民也种甜菜,就只能用别的种子了。这些种子是收集来的,收获的甜菜大约是之前路易莎他们在周边收购的那样。 虽然产量和含糖量很可怜,但因为食糖的价格足够高,所以利润还是高得惊人。 “只要土地有肥力,根茎自然会长大长甜。”西蒙对于那些所谓的‘优质种子’不以为然。 某种意义上他的看法也没错,此时的种子之间固然有优劣,但相比短时间内选育出的优势并不明显的种子,水热环境、地力之类对收获的影响其实要大得多。 现代的农产品其实也一样,高的吓人的产量都是要靠化肥的!毕竟,凡是要讲科学,能量是守恒的,没有肥料怎么养的出那么多作物? 各种新种子固然好,但一旦没了化肥,产量腰斩都是轻的!所以一些需要进口化肥的国家才那么难受,农业受国际行情波动影响很大。 “你算清楚了吗?唔,甜菜头可比谷物要费地,要么用更多的肥料肥地,要么就得在养地、休耕上下更大的功夫...这些算上还更划算吗?”西蒙问妻子。 此时的甜菜没有后世甜菜的产量、甜度,但相对的,其实也没那么消耗地力。它现在算是蔬菜的一种,需要费心的程度也不比其他根茎类蔬菜更高——菜地本来就和耕地不同,需要更精心的侍弄,水肥也会给的更多。 农民的妻子也是农民,对土地上的事一样熟悉,这些西蒙的妻子当然也考虑过。点点头就说:“算清楚了,我们以前也种过甜菜头......” 除了佃的耕地,农舍前头往往还会有小块的地,用来种植自家吃的蔬菜,有时还会圈养一些家禽牲畜。这些农舍菜地上种得最多的就是卷心菜、洋葱、大蒜、芹菜等,甜菜不算最常见的,但也不少见。 “好吧,那块地就用来种甜菜...希望那能让我们今年多一些盈余。”西蒙嘀嘀咕咕的,但足够妻子听清了,她准备一会儿就去领取种子。 就在西蒙和他的妻子,以及天鹅庄园中不少农民都有打算种些甜菜时,路易莎带着一些人手来到了这里...她是来看甜菜种植情况,以及为制糖作坊的建立做一些准备工作的。 路易莎从马车上下来,庄园法庭前是早就等待迎接她的神甫、庄园管家、庄头、农事官、警役等人。 神甫不用说了,此时人们的生活离不开宗教,即使是在村子里也少不了教堂和神甫。不过有的村子规模小,是邻近的几个村子共有一座教堂。 在平原广阔而肥沃的布鲁多,人口相对密集,何况是在巴尔扎克伯爵的庄园里,村子规模都不小。算下来一个天鹅庄园都有几个百户村了,所以虽然庄园内的村子共用一个教堂,但这个教堂是石头建造,雕刻漂亮,塔楼高耸,占地面积还不算小,也不比一些城镇的教堂差了。 这不奇怪,此时很多城镇的人口就是一两千人,和天鹅庄园是一个量级的。 神甫因为宗教的特殊地位,所以站在众人之前,就如同大家公认宗教贵族比同等级世俗贵族地位更高一样。当然,地位归地位,实际权力是另一回事。 在神甫之后站着的才是一个庄园的‘话事人’,即庄园管家。这个类比华夏古代的话,就是县令了,各方面是一把抓的,就是说原则上,庄园里什么事他都能管。 一般庄园管家都是普通骑士家的小儿子,无法成为骑士不说,家里也没土地给他继承。如果还不想去做神甫、修道士,他们就会出来自谋生路。不过也有自由民能做庄园管家的,他们可能是商人、工匠的孩子,上过学,有做庄园管家的基础。 就像华夏古代的县令一样,地方官一般都不能回家乡做官,这个庄园管家也是外来的。这样在庄园里行使管理权时,对上不容易欺瞒领主,对下也没那么容易肆无忌惮地欺压庄园里的农户——这就要说到庄园里的庄头了。 庄头类似华夏古代县衙里,吏员的头头脑脑,立足于本地。一方面辅佐主官,另一方面作为地头蛇要比主官更稳固。他们直接对领主负责(虽然一般够不上领主,只能够上领主的代理人),一旦庄园管家有些事做得太过分了,他们是既能向上告状,也能纠集庄园里的农民‘武装反抗’。 一些不当人的庄园管家,被庄头召集人手打一顿,甚至赶出庄园的也不是没有。一旦这种事发生了,不论谁对谁错,这个庄园管家都是当不下去了——至少他没能力掌控、管理庄园,这是明摆着的。 庄头和庄园管家之下,如农事官、警役、林务官等就不必说了,类比县衙里的普通吏员,负责各项具体事务。魔/蝎/小/说/m/o/x/i/e/x/s/.c/o/m 15、穿越中世纪015 此时主流的是庄园经济,领主会在自己的领土上建立大大小小很多个庄园。像巴尔扎克伯爵这样的顶级大贵族,更是庄园无数。其中最重要的当然是白湖庄园,那就在布鲁多宫廷不远,其自营地的产出,以及其他农户自留地的盈余出售,都会供给到布鲁多宫廷。 就这还不够呢!哪怕白湖庄园已经是超大庄园了...由此可见宫廷消耗之大。 瓦松这个国家的土地面积单位中有一个‘邦尼尔’,在路易莎看来,1邦尼尔和上辈子的1公顷差不多。此时瓦松的庄园普遍就小几百邦尼尔大,小于100邦尼尔的庄园也不是没有,而只有不到两成的庄园能超过500邦尼尔。 而白湖庄园,面积达到了三千多邦尼尔!即使还有比这更大的庄园,尤其是那些王室庄园,一个比一个大...这也很夸张了,属于超大庄园之一。 当然,之所以白湖庄园会圈的这么大,也是为了供养布鲁多宫廷。布鲁多宫廷的规模不小,周边如果没有足够的产出,就要从别的地方运输物资了。考虑到此时的运输成本,那可够难的。 相比起白湖庄园,同样在特鲁瓦,眼下只不过离宫廷稍远的天鹅庄园就没那么大了。但也不小了,地契上表明1557邦尼尔,这就大约是1557公顷,或者23355亩啊! 其中宅地9邦尼尔(既包括庄园别墅、教堂等占据的土地,也包括农舍占地),领主自营地288邦尼尔,林地240邦尼尔,18邦尼尔草地。以及占比最大、最重要的1002邦尼尔的出租用耕地——在庄园里生活的农民几乎都是佃地过活,无论是农奴,还是自由农。 这样大的面积,还没算荒地和共有地呢!所以实际的庄园只会比地契上注明的更大。 路易莎下了马车,庄园管家颇为谄媚地向前问好。打发过这些人,路易莎才能去庄园别墅休息。 别看天鹅庄园也在特鲁瓦,和城堡的直线距离并不远,但这时的交通条件摆在这里,也是坐了半天的马车才到的。这马车可没有现代的车子舒服,布鲁多境内的路修得不错,那也比不上后世的硬化路面。这样坐上半天马车,舟车劳顿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路易莎很快来到庄园别墅,天鹅庄园的庄园别墅比较朴素,而且多数房间平常都无人使用,所以有一种接近衰败,但又不算衰败的气质。不过好在预计路易莎要来,这边提前打扫过,所以整体还是挺干净的。 从另一个角度说,路易莎要住的房间长期不住人,其实也是好事。要是之前一直在住人的房间,可不是一次打扫就能搞干净的。不说长期居住的地方,藏污纳垢,不好清理。就说此时几乎人人身上都有的虱子跳蚤,看不见的病毒细菌,更不是轻易能清除的。 很多事真的不能细想。 路易莎在房间里洗了澡,等头发晾干时,先在窗边借着还未暗下来的日光,阅读庄园管家和庄头的记录。庄园管家的是工作纪要,而庄头就是账册了。庄头的一大工作就是记账,庄园的任何经济活动都由其记录。 庄园管家的工作纪要还好说,天鹅庄园的庄园管家出身于一个颇为富裕的商人家庭,只不过家里孩子多,注定分不到太多遗产。他很早的时候就被送到修道院学习了,他父亲原本的计划是让他做一个神甫来着。 虽然最后他实在不愿意进入宗教世界,但修道院求学生涯让他的能写会算——这里的‘写’指的当然是此时的通用文字‘拉丁文’,至于那种只会用本国、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在知识分子眼里不算识字,只能说是个‘半文盲’。 靠着能写会算的技能,管理上的天赋,曾经在修道院跟随修士学到的农业知识(很多修士也是会参与到农业生产的),以及多多少少的运气,他最终谋到了天鹅庄园庄园管家这份工作...这确实是运气好,毕竟庄园管家和庄园管家也不同。 一来天鹅庄园是大庄园,里面的人事多,不说开出的酬劳更高,就算是捞好处也更方便吧。二来么,他服务于巴尔扎克伯爵这样的大贵族,倒不是说因此搭上高大上人脉了,而是伯爵远不止这一座庄园,所以他这个庄园管家就能当的天高皇帝远,十分舒服。 如果是那种名下庄园不多,甚至就那么两三个小庄园的骑士或乡绅(此时已经有了乡绅阶层)。那庄园管家几乎就是在雇主眼皮子底下工作,可想而知会增加多少难度。 总之,庄园管家的记录还是很有条理的,字迹清晰、语言通顺。庄头就不行了,庄头不只是庄园本地出身,还是农奴们推选出来的...嗯,其本身也是农奴,算起来是农奴利益的代表,自由农倒是不关庄头的事儿。 农奴出身就可以想象很难有受教育机会,很多庄头其实根本不会写字,本地的俗字都不会,他们的账册更像是画符。比如出产十只羊,可能就用三角形代表羊,竖线代表数量——充满了上古时代,人文初祖粗粗造字的质朴。 天鹅庄园因为是大庄园,庄头不止一名,而是有三名。三个人负责不同的账,结果就是各有各的记法,更难理清楚了。 “小姐不用在意这些,每年查账员也不会检查庄头的账册,只会让庄头口头汇报。”雨果夫人的丈夫,他就有过代表伯爵来各个庄园查账的经历,所以雨果夫人很清楚这些,解释道:“然后只要抽查汇报数字和庄园的储存就够了。” “没有抽查的,大致看看也足够了...只要不太离谱...” 此时庄园的经济活动很简单,查账员照雨果夫人说的做,倒也不是不行。路易莎也不是来查庄园有没有做假账的,所以很快丢开了那些。站起身来,看向窗户外远处,延伸去的整整齐齐的条田。 “嗳,我只是想看看种植甜菜的事他们办的怎么样了。”路易莎刚刚从庄园管家的工作纪要里已经了解一些了。至于庄头们的账册,倒也找到了一些相关的记录。只是乱七八糟的,也不知道他们做的好不好。 路易莎很快也想通了,人都有擅长的和不擅长的,哪怕未来作为领主,她也不用搞清楚所有细节——特别是每一个庄头都用什么方式记录账目! 如果她真的非常在意这一点,还不如以后有空了,造出标准的账表来,让庄头只管填阿拉伯数字。 此时用的也是阿拉伯数字,就算庄头不会,学起来也很容易。 头发晾干,床上也换成了带来的寝具。路易莎一点儿不把烦恼带到梦里,一觉睡醒时,天还没亮呢! 不过再也睡不着了,她干脆起床。侍女就打着呵欠给她穿衣,下楼倒来热水。 等到吃早饭时天依旧没亮,不过天鹅庄园已经从睡梦中醒来了。此时还算是春耕农忙时期,天蒙蒙亮就出门干活的农民并不少。 他们扛着自家农具,有的还赶着牛,穿过整齐农舍间狭长的小路、弯弯曲曲的田间小径,去向要工作的土地。 天鹅庄园的村子都建设得不错,特别是距离庄园别墅最近,就隔着一座石桥的石桥村(村子就是由这座桥得名的)。 大约是为了体面顺眼(领主住在别墅时可能看到,而且教堂也在庄园别墅不远处),整个石桥村呈扇形展开,屋舍一排一排十分整齐。 而且农舍没有特别破烂的,它们普遍用木头、泥土、石头等材料搭建。屋顶是茅草的,但明显经常维护,所以看起来很厚实,足够遮风挡雨。 农舍前的菜地种植着蔬菜,有的还栽种了果树。一旁的草棚是牲口棚,这只有更为富裕的农户才会有,因为不是人人家里都有大牲口。不过家禽是很多人家都有的,一般是鹅或者鸭。相比起鹅、鸭,鸡饲养起来总需要一些粮食补充,所以喂养较少。 天亮后,路易莎站在窗边,向更远处眺望。秋耕时种下的谷物此时绿油油一片,而春耕时犁过的条田则翻出深处黝黑、湿润的泥土。魔/蝎/小/说/m/o/x/i/e/x/s/.c/o/m 16、穿越中世纪016 “看起来还不错,庄园里比我想象的要好。”路易莎由衷的说。 或许是对中世纪有太多糟糕的刻板印象了,总觉得中世纪的贵族都难熬,平民更是过不下去。要么是乱世中如浮萍,就像华夏五胡乱华时期那样,所有人都朝不保夕。要么稍稳定一些的岁月里,庄园里的农奴被压榨到死。 这样的刻板印象对,也不对。 对是因为,中世纪早期确实是那样。在罗马崩溃后蛮族入侵——然而这显然不是这片土地上居民的至暗时刻,因为之后还有第二波的蛮族入侵! 相比起此前的蛮族入侵,其实第二波蛮族入侵要混乱黑暗的多。因为严格意义上,第一波在罗马的‘尸体’上强大起来的蛮族,很多都不是真正的蛮族。他们要么此前就受罗马影响很大,要么干脆已经是罗马统治下的边陲民族,罗马化是非常明显的...... 这种情况下,权力的交接还能有一些平稳(虽然不多),原本的乡土秩序并未全面崩溃。 第二波则是所谓的更为‘野蛮’的民族,他们再来入侵已经‘入主中原’、企图建立秩序、进行可持续地竭泽而渔的前·蛮族。这才真是烧杀抢掠,只考虑‘竭泽而渔’,而不会想到建设,即‘可持续’的那部分。 不对是因为,等到这段时期过去,到所谓的‘中世纪盛期’,即十世纪左右,要在这片土地上生存也就没那么难了——蛮族们要么被‘招安’,要么基本被抵御在一定范围外,已经很难长驱直入一路掠夺了。 至于压榨农奴什么的,说是农奴,就路易莎看到的现在,他们‘奴属性’并没有那么强,感觉和佃农差不多。人身依附强度很低——这和沙俄历史上那种顽固的农奴制不太一样。 或许是宗教原因,不能用自己的同胞为奴,还有以主教为核心的城市要和领主为核心的庄园争夺人口。 又或许是各个领主和国王的利益分歧...总之法律上对农奴的权力与义务规定并不苛刻。更不要说,法律还规定他们一旦逃出庄园三天,领主就没有追回他们的权力了。接着他们一般只要去城市住满一年,就能成为自由民。 再或者干脆就是人口原因,到此时其实已经有些人口过剩的问题了。此前几百年的开垦潮,比较容易开垦的土地都开垦完了,人均耕地在最近一些年都在减少。这时,有些庄园是真的养不下那么多张嘴了! 如此,将农奴束缚在土地上的力量自然放松了不少。 “布鲁多的土地总是肥沃的,而且伯爵对待为自己耕种的农夫很好。”雨果夫人恰到好处地说道。 她说的都是真实的,布鲁多是一个物产丰隆的平原,至于伯爵对佃户不错——倒不是他有‘民本思想’。应该说大多数大贵族的庄园里,农民都要过得比小贵族、乡绅、修道院的庄园里更好。毕竟这只是大贵族众多产业中微不足道的一部分,而且山高皇帝远,管理本身就不可能太严格。 而且巴尔扎克伯爵有钱,收入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商业,自然不必挖空心思专一压榨农民。 和雨果夫人聊了一会儿,路易莎就和赶来的庄园管家去‘视察’了,主要是想实地看看甜菜的播种情况。虽然城堡的命令,庄园管家等人应该会当做头等大事执行,但总有阳奉阴违的。这件事又事关重大,过来看看总不会错。 天鹅庄园自留地的部分,甜菜播种已经完成了。至于自愿种植一些甜菜的农户,也陆陆续续在播种。路易莎对照着庄园管家的工作纪要看实际的播种情况,庄园管家人还在一旁解释。 “...是的,小姐,我们按照吩咐准备了肥料。不过这种肥料之前没见过,所以说不准用处大不大...” 庄园管家说到的‘肥料’,其实也是路易莎让人过来指导做的,只不过庄园管家不知道这个内情罢了。毕竟他很难想象,路易莎这样的贵族小姐,居然会懂得农业上的事儿,还和‘肥料’有关。 和后世国内网传的,中世纪西方人不会用粪肥,所以人类和牲畜粪便得不到利用,从而导致城市肮脏、屎尿横流,以及耕地产出极为低下不同(耕地产出低下是存在的,却不见得是不会用粪肥导致的)。 中世纪的农民当然会用粪肥——有经验的农民知道种植一些特定的作物能帮助恢复地力,草木灰、泥灰和旧年的秸草更是不错的肥料,中世纪的人们也用粪肥。 只不过堆肥的技术肯定比不上精耕细作的同时代华夏就是了。 此时大家堆肥手法很粗糙,而且庄园普通农户能够得到的粪肥有限——从城市运来粪便,考虑到运输成本,以及农民愿意为粪肥付出的成本,除非是居住在城市边缘的农民,不然根本不可能! 所以到头来,庄园里大家只能用点儿自产自销的,甚至自产自销的都不一定全属于自家。 因为此时庄园领主有所谓‘圈养权’,即一年之中,农民时不时得将牲畜圈养在领主休耕的自营地上...这显然不是什么给农民的福利,让他们有地方放牧。庄园里的共有地基本都是草地,为的就是放牧方便,而且放牧显然也和圈养不能等同。 这里图的还是牲畜粪便可以养地。 路易莎考虑到天鹅庄园的实际情况,派人过来指导用河泥与泥炭土复合发酵,这就是庄园管家口中的没见过的肥料。而除此之外,其实也改进了堆肥技术——路易莎能懂这些(虽然也只知道个大概,完全是纸上谈兵),还得感谢后世的网络小说。 作为网络小说爱好者,真就是‘见多识广’...穿越这个题材里,主人公总是能整出各种活儿,让人了解到各种冷知识。只不过里面真真假假,有可行的,也有不可行的。 “...甜菜头是蔬菜,比起谷物更消耗土地,农民都很在意肥料的问题,粪便的话...” 庄园管家并不避讳在路易莎这个贵族少女面前提到屎尿,主要是此时的人们随处可见这些——厕所有限,人们也没有相应的卫生意识,导致此时人们对屎尿之类有一种平淡感。 即使人类的本能觉得这些东西肮脏恶心,宗教上也说痰、尿和粪便是‘人类□□的污秽与卑贱’。但这就像后世的一些国家的民众,如天竺,他们当然也知道屎尿是肮脏的,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和那些东西‘和平共处’。 “看起来很好,您的工作完成的不错。”路易莎称赞了一下庄园管家,然后就对照天鹅庄园的地图,点了一下上面靠近林地的荒地边缘位置:“这里看起来不错,方便收集燃料,离河流还不远,新的作坊可以建在这里。” 之所以选择在天鹅庄园建制糖工坊,首先就是因为这里离布鲁多宫廷这个统治中心极近,但又是距离特鲁瓦城区较远,比较好控制制糖的秘密。 像白湖庄园,就是因为挨着宫廷和城市,人多眼杂才不在考虑中的(当然,也有白湖庄园的产出要满足宫廷消耗的原因。那些消耗的农产品大多单位价值不高,也不适合从别处运)。 庄园管家还真不知道要建的作坊是制糖用的,最多就是觉得城堡里的大人物特别重视这件事,说不定这个作坊生产的东西会很了不得——没有相关知识,怎么能一下想到‘食糖’?中世纪知道食糖是怎么生产的人不多,而即使是知道的,看到种植的是甜菜,也不会想到制糖吧。 知道甜菜能制糖,那是近现代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事了。 就这样,在路易莎的‘钦点’下,制糖作坊的选址确定了下来。只不过现在是农忙时节,抽不出人手来,还得等到春耕后到夏季农忙之间这段时间,再组织庄园的劳力修建——夏季农忙是要收获去年秋耕种植的作物,然后还有秋季农忙,这是连轴转,所以也只能利用这段农闲了。魔/蝎/小/说/m/o/x/i/e/x/s/.c/o/m 17、穿越中世纪017 视察和选址后,路易莎在天鹅庄园又呆了几天,算是‘乡村度假’了。或许此时的贵族会觉得庄园里的乡村生活很无聊,城市居民更是鄙视乡村的无知和野蛮。但在路易莎看来,宫廷和庄园其实差不太多,都很无聊。 或许宫廷的生活条件会稍微好一些,但庄园还比宫廷悠闲,环境也更干净呢(宫廷的人口密度太大了,以此时的卫生条件、卫生意识,卫生情况基本不能细想)! 几天之后路易莎离开,等到她下一次来天鹅庄园,就是秋末甜菜头要收获的时候了。 这个时候天鹅庄园的农民也发现了种植甜菜的又一个好处,它和谷物的农忙是微微错开的。虽然也有春耕和秋收,可微妙的都能慢谷物种植与收获一步。以往领主自营地也种谷物的时候,这上头都是一个大难题呢! 庄园管家要保证领主自营地的生产,大派劳役是必然的,可农奴们都挂念自家的自留地。即使迫于庄园管家的权威,到了时候就去领主自营地工作,也会留力气,方便之后用到自家田地上——俗称‘摸鱼’!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也。 “这里就是工坊了吗?”路易莎打量着建在荒地这边的制糖工坊。 建筑本身很普通,但为了防火(熬糖用火很多),完全是以砖石建造的。周围还有高大的围墙,阻止了外人的窥探...以后常来这里工作的,除了之前就已经懂制糖的,也就是天鹅庄园的雇农了。 雇农属于农奴的一种,相较于普通农奴,他们一般没有自己的自留地。除了农舍后的菜地外,主要在领主的自营地上干活儿。毕竟领主那么大片的自营地,完全靠其他农奴劳役耕种也不行,要有基本的人工维持。 雇农和领主的人身依附更强,‘奴’属性也更重,庄园里其他自由农和农奴一般也和雇农少有交集。所以从保密的角度来说,用雇农确实更好。而工坊外的围墙,也是防止庄园里其他人窥探,将制糖细节流传出去的。 当然,这些都只能延迟秘密泄露的时间,这个独门生意做不长久,路易莎心里也是有准备的。 从制糖工坊唯一的大门进入,前面的大片空地挖了一个水池。水池两头都通着流经庄园的一条河,所以这是个活水。到时候收获的甜菜拉来,应该是先放进水池里清洗掉泥土,再运到一边的大石盘上压成泥状。 这个大石盘完全是照搬的酿苹果的设施,整块石头凿成,有一个小亭子大小。到时候启动,应该是用牛马拉动连轴,带动一个石碾,到时就转着圈将石盘上放的甜菜头碾碎成泥了。这个设施上方还搭了一个棚子,应该是为了下雨时也可以如常运转。 除了这些外,围墙内就只有四排房子了。这四排房子似乎并不讲究保暖,可以看到窗洞开的很大,而且就只有窗洞而已——这里也确实不需要保暖,制糖季整天都燃着炉灶,在这里面工作的人根本不会冷!而且到了真正的冬天,估计也就做完了,这就是个季节性工作! 路易莎又走进头一排房子里,发现一进门就是一个‘榨汁机’,同样也是仿照酿苹果酒时用的榨汁机。只不过路易莎凭借现代人的见识,略做了一些改进而已。比如将榨汁机受力的部件都改成更坚硬的金属件,成本高一些也无所谓。 不要小看这一点,只这一个,甜菜泥就能更大程度榨干,多出许多甜菜汁来呢!而且做起来还更快。 这一排房子是‘通间’,完全打通的,站在榨汁机这边就一眼望得到头。对面是一排九眼的灶台,相比起路易莎在城堡堡场里让人砌的要大很多,一次能熬更多糖。也不用担心之前熬糖的人不适应,他们那次在堡场熬糖之后,秘密熬糖时就都是用的这种更大的灶了。 然后是最里侧,是‘翻砂’时,用于翻搅、搓擦的操作台。这也比较大,可以围一圈人同时进行操作。另外,装桶的地方也在这旁边,翻砂完毕的糖就可以用小号的木桶装起来了。先暂时堆垒到一旁,等专人过来再运出去。 除了第一排房子,后面三排房子其实也是一样的。而且三排房子后方还有空地,将来如果需要扩大制糖工坊的规模也有空间。不过现在么,暂时只是堆放了许多木柴,预备熬糖使用。 制糖工坊很简单,路易莎很快看完。等到第二天,之前有过制糖经验的工人也到位了。他们将是这个制糖工坊的骨干,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会住在天鹅庄园,只不过自由度会比过去近一年时间高一些。 毕竟,制糖工坊都开始运转了,雇农也参与了进来,再监禁他们也没意义了。只要当他们和雇农一样,让他们生活在天鹅庄园里就行。 随着庄园里的甜菜收获上来,源源不断的甜菜头就往制糖工坊这边运送。实在是太多了,只能先靠墙堆放,用草垫子盖着——一开始制糖工坊的效率并不高,有经验的骨干工人太少了,只能由他们带着一组雇农一起做。也就是说,只有一排房子里有开工。 只有最初的一些雇农学会了,才能分出人手开第二组。这时候,又有新的雇农加入、接受培训...... 制糖工坊的烟囱不停歇冒烟时,凡是靠近这边的人都能闻到很浓的香甜味道。一开始庄园其他人还不知道这是在生产什么,这些农民谁又消费得起‘食糖’呢?就算偶尔在集市上看到过,闻到的味道也不能和熬糖时那浓浓的甜美味道相比。 “...路易莎小姐,审计员来了!”路易莎在庄园别墅眺望制糖工坊的方向时,一个女仆走进来和雨果夫人说了什么,雨果夫人便过来禀报。 庄园别墅这边看不太到隔着林地的制糖工坊,只能隐约看到制糖工坊很有存在感的‘炊烟’。至于味道,再浓的甜香也有限度,只不过在心理作用之下,路易莎好像还闻到了一点儿蔗糖的香气,和上辈子网购的特产古法黑糖差不多。 “审计员?对,秋收已经结束了,他们是该来了。”路易莎听到说审计员,立刻反应了过来。 秋收之后,一年的收获多少基本就明晰了。所以稍事休息后,庄园的农户往往是一边应对相对清闲的秋耕,一边在庄园管家的安排下,将领主自营地的盈余送到城镇集市进行销售——运输这些东西也是农奴的劳役之一。 至于以庄园管家为首的庄园管理班子则正好相反,会迎来一年之中最紧张的时刻,面对审计员的查账。 审计员是由领主派来的,会在秋收之后巡查各处庄园。天鹅庄园这边离得近,审计员也就来的很早。 每年审计员来庄园时,都会安排在庄园别墅住下。当然,不会安排在最好的房间,因为原则上最好的房间是领主的(也就是路易莎现在住的这间)。即使领主没来,好的房间也只能为领主留着。 “庄园管家想要问问小姐,能不能让审计员住进宅邸。”雨果夫人轻轻说道。 西方始终没有像华夏古代那样严格的男女大防(即使一样要求女性‘贞洁’),像很多小城堡没有多余的房间,宾客在礼堂用餐后,也就在那里睡觉。同时,主人一家也住在礼堂(礼堂经常是最温暖舒适的地方),由此可见风气。 所以理论上,查账员可以理所当然地住进庄园别墅,但那也只是理论上而已。就算没有男女大防的问题,‘贵贱有别’也是普遍存在的。如贵人不喜欢被打扰,住旅馆一个人包下整个旅馆,让别人没得住的事,又不是没有。 “哦,算了吧,让庄园管家另外给审计员找一个房间。”路易莎略作考虑就摇了摇头。 这不是她矫情,一定要一个人(带着随从)占据整座大宅,而是为自身安全着想——没有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很难想象,即使是贵族女性,在自己父亲的城堡里,也很难说完全安全。此时还没有‘私人空间’的概念,大家会一起住在城堡礼堂就是一个证明。 哪怕是很漂亮的城堡,有私人卧室的也是少数,一般就是边上有一个小房间,给领主夫人使用。未成年的领主子女可以住到阁楼上(主要是女儿),但阁楼本身对于其他人却是畅通无阻的。 像路易莎在布鲁多宫廷的房间,说是房间,其实就是个半公共的空间。没有门,只有个门洞,侍女侍从来来去去,也不会像现代人一样在门口询问什么的...... 此时,如果有某个有身份的骑士,闯进了女性贵族休息的地方欲行非礼,结果完全看领主的态度。如果领主对此不满,也可以惩罚那个骑士。但如果领主本人不觉得这有什么,就可能没有后续了——多数领主都不觉得这有什么,即使女性贵族是自己的女儿或者姐妹。 唯一的例外是妻子,显然领主也不想戴绿帽子。 路易莎不想赌那个审计员有没有想法,以及有没有能力‘冒犯’自己,所以就这样吧。魔/蝎/小/说/m/o/x/i/e/x/s/.c/o/m 18、穿越中世纪018 制糖工坊里,工人们干得热火朝天。不过中间总有休息的时候,这个时候工坊会提供一些饮料,算是‘工人福利’吧。而这,也是大家最好吹牛聊天的时候。 这时候说到‘饮料’,可不是后世的‘世界三大饮料’,即咖啡、茶和可可。 咖啡原产于非洲,还要等个三百年,才能走中东传入欧洲。茶叶是远东的特产,也是差不多时候才经荷兰人之手传播到欧洲的。一开始格外金贵,是皇室和顶级大贵族的专享。至于原产自美洲的可可,其传入和流行比茶和咖啡还要更晚一些。 此时说到饮料,基本专指各种酒精饮料。在工人休息时供应酒精饮料,在后世可能是很不负责的行为,但在此时是没什么问题的。主要是此时酒的酒精度数普遍很低,工坊还可以控制发放的量和种类,是不会让工人喝酒误事的。 工作期间休息给酒喝,也不是为工人提神。农业社会做工是很难像工业时代一样强调‘饱和度’的,工作强度和工作时间到不了需要给提神饮料,以防生产事故并提高生产效率的程度...这时给酒,纯粹就是‘福利’。 而且不给这个福利,还真不好让这些雇农好好工作——别看是农奴,他们在庄园里的生活、工作,也是要按照惯例的权利与义务来的。领主倒不是不能破坏所谓的‘惯例’,问题是由此得到的好处能不能抵消提高的管理成本。 即使是再有奴性的农奴,拿针扎他,他也会跳起来。华夏古代有农民起义,西方古代当然也有农民暴动。局限在庄园里,农民纠集起来殴打领主派去的庄园管家,甚至驱赶不干人事的庄园管理层,那就更常见了。 一般来说,农奴相较于自由农,最不自由的地方就是需要服劳役。而这这就和华夏古代的劳役一样,实际实践中比各种税赋还要害人!只看纸面记载,会觉得一年多少多少天的劳役尚在可忍受范围内,可实际操作中付出的,和纸上写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所以后来有用钱代役的规定了,凡是能拿出钱的都会拿钱了事...隐形成本太多了! 但西方庄园里的劳役却正相反,大约是纸面上看起来太残酷了,实际执行中根本做不到,反而会人性化一些。比如,说是一个礼拜三四天的劳役,其实做满整天的很少,基本上就是半天功夫。剩下半天,农奴就回自留地工作了。 如果不是这样,自家的自留地怕是耕种不过来! 也有做满天的,但那得有特殊理由,比如说农忙时节。这时候不抓紧做,领主的自营地就无法完成耕种收获了!当然,这时农民自家的地也农忙,所以逼着他们在领主自营地上做满一整天,他们就会摸鱼省力,晚些去自家田地上加紧干...... 这其中,庄园管理层和农奴的博弈就很重要了,一方面要给农奴们一些福利,提高他们的积极性。最简单的,给一些食物,或者干脆包饭(要丰盛一些),这就很好了。与此同时,雇农就是这时候用的,他们没什么自己的田地,就指着农忙的时候挣钱呢! 是的,雇农做活儿得给钱,不然也不该叫‘雇农’了。领主没有给他们多少田地耕种,他们当然也就对领主没多少劳役的义务,凡是让他们干活儿,多数都是要给钱的。 这个时候把雇农弄到制糖工坊来做事,给钱给东西给福利也是应该的——农业社会,钱有用,但大家并不习惯所有的东西都用钱统一计算。一方面,商品流通不畅,有时候给钱不如给东西好使。另一方面,对自身就有产出的庄园来说,给东西和福利成本还更低。 而对雇工而言,其实也更划算。哪怕给东西给福利是用市场价算的,不也省了他们跑一趟集市的时间精力么?有这个时间精力,又能挣半天的工了。 “杜篷,你给咱们说说,那些修道士老爷们怎么你了?还有,你怎么不去城镇做个自由民,跑到咱们这里还做个农奴?” 被其他雇农提问的男人,看面相比实际年龄要老一些,嘴角天然往下撇,显得有些严肃。不过他并不是那种不愿意和人交流的人,其他人问,他也就老老实实说了。 “我原本在阿夏卡修道院的庄园里干活儿,那儿不行,修道士老爷们的税收的比咱们这儿高了三成,劳役也更严格。嘿!说是修道院的庄园,宗教节日和礼拜天休息的规矩都能严格执行,但其实......”说到这里,杜篷摇了摇头,没再往下说。 “更麻烦的是,管着我们的是个只会念经的修道士。他什么都不懂,还要按照自己的法子指导我们种地...他很傲慢,从来不听我们怎么说。” “你是因为这个缘故跑出来的么?” “那倒不是,唉,这些事还可以忍,毕竟跑出来被抓住就太糟糕了!”农奴跑出去三天内,庄园领主有追索权,找到人了是可以抓回去的。但这样被抓回去的农奴,可想而知不会太好过。 “是有一次大伙儿聚在一起唱歌跳舞,也不知道哪里得罪了修道士老爷,他要因为这个惩罚参与的人。” 跳舞、杂耍之类的娱乐是此时宗教上十分忌讳的,教会认为这是在和魔鬼打交道,是堕落的根源之一。只要有人做这些事,举报给当地教堂,参与的人都会有麻烦——当然,实际操作中,这属于民不举官不究的事,而一般没有人闲得慌要去举报这个。 唱歌跳舞是庄园里农民常见的娱乐活动,毕竟庄园里的生活是那样辛劳而乏味,唱歌、跳舞、喝酒等活动已经是难得的一抹亮色了。只有在那种时候,人们才能暂时忘却日常的苦闷...... “...我也去过那些自由城镇,但我只会种地,很难在那里生活......” “哦,这没关系,杜篷你现在在咱们庄园不是好好儿的么?你那么会种地,说不得过几年,你有了底子还能竞选个庄头呢!”一旁的‘工友’安慰杜篷。 这当然是安慰,工头虽说是民主选举,但这种小群体内的选举,时间长了,多数还是比拼人脉。刚来天鹅庄园不久的杜篷,当然比不上那些在庄园里生活了几代人,亲戚朋友多,家里也阔气的大农。 不过,‘工友’话里说杜篷地种得好不是假的,他确实是个种地的好手。 杜篷咧咧嘴,笑道:“那不太可能...我现在只希望能在工坊多挣点儿钱,罗娜的父母答应我,只要我在他们家干两年活儿,他们就让罗娜和我结婚——前提是,我得有自己的农舍。” 雇农虽然没有土地耕种,但至少得有个自己的农舍,农舍旁最好也有一小块菜地。不然夫妻结婚了,日子也很难过起来。而建房子,哪怕是比较简陋的,也是需要钱的。而且杜篷比较有心气,不肯比别人家差,决心要建一个和未婚妻罗娜家差不多的房子。 其实就是天鹅庄园中最常见的那种,用石头、木材、泥土垒成,屋顶是茅草的,菜地整整齐齐。至于牲口棚什么的,可以以后再说。 “罗娜吗?哦,那可是个好姑娘,我记得她酿的啤酒很好,还会拿到村集市上去卖呢!”工友们笑着说道。 天鹅庄园内就不止一个村子了,分散在各村的人口不亚于小城镇,理所当然会有一个集市。这个集市就在最为中心的石桥村,这里也靠近教堂么,基本上普通的日常所需都能在这里的集市买到或交换到。 “老兄,你这可是遇到好机会了!往常新来的雇农两年时间可建不起农舍,可谁让今年庄园里办了制糖工坊呢?工坊给的工钱可比一般的活计多。而且平常照管甜菜也比照管麦子要更多工!”有人还给杜篷分析呢! “两年时间一定能将农舍建起来!” 制糖工坊的工钱确实比庄园里普通活计要高,甚至比城镇里普通工人的雇佣标准都高了。这主要是为了让雇农们,不至于因为蝇头小利就对外透露制糖的细节。另外给这么高的工钱,自然就能提出更严格的管理条例,对此大家接受良好...... 至少现在看起来,制糖工坊没有劳资矛盾。在外界意识到布鲁多能自产食糖,而且还是在天鹅庄园生产的之前,制糖的秘密都不太可能被主动泄露出去。 就这样,在雇农的紧张生产之下,一桶又一桶的食糖被生产了出来。然后又运到了特鲁瓦的货栈里,在这里才用方形木箱装起来,然后在木箱和木桶的缝隙间装进防潮的石灰——这样会增加一些运输成本,但考虑到食糖是高价商品,买方也接受这样的包装。 甚至就连由此增加的成本,也是要加进售价里的。 而从特鲁瓦城货栈里提货的,正是之前已经约定好的佩巴蒂公司。他们在检查过货的成色后,以每磅14芬尼的价格包下了所有食糖(包括包装费),指明有多少要多少。虽说这些由天鹅庄园生产的食糖品质足够高,市场上卖到2苏每磅没问题,但那是零售啊! 路易莎这里卖给佩巴蒂公司,佩巴蒂公司运输到各个市场,就算过了一道手。且增加了运输成本,每磅价格自然得大大涨一次。另外,他们卖给大贵族也就算了,卖给分销商的话,还要再多过一道手,这才到零售......魔/蝎/小/说/m/o/x/i/e/x/s/.c/o/m 19、穿越中世纪019 就在食糖贸易带来的利润预估出来时,路易莎心里还在可惜,第一年由于种植面积有限,出的糖也不算多,耽误了赚钱!但就算这样,也能挣很多多了。算起来不出意外的话,第一个制糖季贸易额就到了1万多镑。 这太夸张了,要知道巴尔扎克伯爵因为布鲁多集市的原因,是瓦松贵族中数一数二富有的。而就是这样的巴尔扎克伯爵,作为其重要收入的集市收入也才每年6000镑到8000镑——当然了,这是直接收入。由集市带动的整个布鲁多繁荣富裕,伯爵再由此赚到的钱是不计算在内的,也无法计算。 之前巴尔扎克伯爵每年的常规收入大约是25000镑到30000镑之间。 这算是很高了,同为瓦松王国12大原始贵族,布鲁多北边的沃特尔伯爵,年收入不过10000镑左右。至于同样以富有出名,在布鲁多南边的罗纳公爵,常年常规收入也就是30000镑出头。 倒是王室收入非常高,像去年瓦松王室收入就是45万镑。只能说,随着瓦松王室摆脱了最初王领狭小的困境,后又一步步加强王权后,王室收入也是节节攀升。早不是布鲁多收入都能有王室收入三分之一多的时候了。 不过,王室收入高,用钱的地方也多。所该没钱还是没钱,一样要找大商人贷款。还不上贷款要赖账的时候,也不少呢! 总之,1万多镑的贸易额真的很高了。虽然还要除去成本,可成本才多少?种子几乎免费,土地是布鲁多伯爵自己的。肥料倒是需要费心费力才能勉强供应得上,可算下来花钱并不多。 还有燃料和人工,燃料自产,人工用的是雇农和农奴劳役,所以即使要付出一些工钱,也非常有限。 说实话,能估出这么高的收入,路易莎也是意外的...不过事后再想想,又觉得正常了——此时1邦尼尔的甜菜出产平均能达到16000多磅,嗯,1邦尼尔土地约为后世的1公顷,也就是15亩,再将磅换算成公斤,其实亩产才370公斤左右。 和后世甜菜动不动亩产超10吨自然是不能比的,但想想此时的种子,此时的施肥情况,也只能这样了。 天鹅庄园的领主自留地是288邦尼尔,其中除去不适合种甜菜的,第一年种了250邦尼尔的甜菜。另外还有庄园内的农民,他们因为要抵扣佃租,以及卖给领主(许诺过,他们种了甜菜会收购,收购价很不错),也种了一定面积的甜菜。 甜菜在天鹅庄园的种植面积就达到了420邦尼尔的样子,这样甜菜总产量就是672万磅还多! 这样多的甜菜,即使出糖率只有3%,也足够生产出二十万磅的糖了——之前出糖率只有2%,这一次的甜菜平均品质要更高,榨糖、制糖技术也有改进,所以提高到了3%。 每磅14芬尼,20万磅的糖是280万芬尼,折合成镑可不就是1万多镑?准确地说,是11667镑! 至于其中纯货币的成本几乎没有,有也很少——其实就算将土地、人工等折算成货币,也没多少。所以可以这么说,一项食糖生意,就让布鲁多伯爵的年收入增长了40%到50%。 因为这笔款子大喜过望的巴尔扎克伯爵,现在是越来越满意路易莎了。除了自己出钱让她随便订做一批珠宝外,还给她找了一个知名学者做老师。以期她能有更好的学识,助力更辉煌的未来。 中世纪的教育最开始是完全由教会主导的,但这并非教会想要垄断知识。实际上罗马崩溃后,新来的军事贵族对‘知识’不感兴趣,而且他们的上升空间也不是由知识决定的。在这个过程中,教士的素质也整体劣化了,为了未来教士不至于连宗教典籍都读不了,才有一些有识之士在教堂、修道院设立类似学校的机构。 一开始,贵族子弟很少有出家的想法,所以去教会学校的多是平民子弟...从这个角度来说,教会怎么也说不上要垄断知识,他们要垄断的分明是知识的解释权(中世纪,任何知识都可以和宗教扯上关系)。 随着中世纪走过最黑暗的年头,文化方面其实也是有所恢复和发展的。到现在,在瓦松王国内,至少王室和大贵族都会给子女拉丁文教育了,一些瓦松南部有教育传统的小贵族也会——这之外,其他贵族很多也会读写,但都是用本地俗文才行,而这种人在此时依旧被算作‘文盲’‘半文盲’。 最不重视教育的可能是瓦松东面的慕伯汉了,即使是国王的宫廷里,王子和公主们也可能无法读写拉丁文。 不过不管怎么说,巴尔扎克伯爵还是很看重教育,认可其价值的。布鲁多的宫廷里,就设有宫廷学校。来布鲁多宫廷做侍童的贵族子弟,一般会在这里接受拉丁文课程。路易莎回归布鲁多宫廷后,是一直没有再上过学...巴尔扎克伯爵大概是觉得给她找个老师对她有好处,所以当这是‘奖励’。 对此路易莎只能:emmmm...... “...是的,这只冠冕我需要这样。”路易莎将自己亲自‘画’的设计图拿给金匠看。既然伯爵让她随便买首饰,他负责买单,路易莎也不会客气。说起来制糖的事,她确实忙前忙后,这也是她该得的。 她现在给金匠看的王冠并不是此时流行的哥特式——哥特式建筑是之前已经占据统治地位的建筑风格,而那种高耸、尖锐、庄重、优雅的风格虽然迟了一些,如今还是影响到了金工领域。 路易莎是照着随身空间里,学珠宝设计的姑姑留下的书,临摹的设计图。这顶王冠非常有名,属于知名珠宝,是‘维多利亚女王祖母绿冠冕’。这原本是由王冠、项链、耳坠和胸针组成的套装中的一件,还是阿尔伯特亲王为女王设计的。 是他亲手设计,还是他提要求,然后由珠宝设计师‘完善’,这就不知道了,但成品确实非常美。 路易莎豪气地将一整套都画了出来,让人去打造,这也是她这次订购的珠宝中花费最大的。其中光是这顶王冠顶部,就得使用19颗倒置水滴形祖母绿,其中最大的一颗足足要15克拉呢!这还不算王冠腰部和底部使用的大大小小的方形、菱形刻面祖母绿。 后世祖母绿是四大贵宝,此时的‘四大贵宝’和后世名单不一样,但祖母绿一样名列其中! 正如古罗马皇帝马克·奥勒留说的那样:祖母绿不因缺少赞扬而廉价。 后世总有一种刻板印象,认为珠宝在古代会比在现代‘便宜’。这其实是不对的,觉得古代珠宝便宜,可能是因为古代的粮食、纺织品,这种常用作一般等价物的商品昂贵非常。用它们衡量的话,生活在粮食、纺织品都相对便宜的现代的人,可不就觉得珠宝便宜了么。 实际上古代生产力低下,粮食和纺织品对于普通人可都不便宜!很多人辛苦劳碌,也就是一年到头半饥半饱、衣衫褴褛而已。 应该说古代珠宝到底是昂贵,还是便宜,不同的情境有不同的答案。现代社会物质极大丰富了,珠宝这种非必须的奢侈品才有炒高的空间,所以从绝对价值来说,古代珠宝是更便宜。但如果考虑到古代社会的总体购买力,珠宝占总体购买力的比重,绝对说不出珠宝便宜这种话。 就像此时一顶王冠,其中精美的,至少得200镑出头才行。200镑是什么概念呢?此时绝大多数骑士的年收入都是要少于100镑的。 甚至一个父亲只是骑士的骑士侍从,哪怕他不是长子,只要有二三十镑的稳定年收入(这年头说稳定,基本就是指土地了),也能举行‘行剑礼’,成为正式骑士! 中世纪早中期,骑士阶层还没有固化。平民只要有钱置办骑士的装备,很容易得到册封成为骑士。而现在的话,基本是骑士的孩子才能做骑士了,而且除了长子外,其他孩子也很难继承骑士身份。 其中最大的问题是,骑士财产有限,给长子继承后,就无法给其他儿子提供成为骑士的基本物质条件了。 平民的话,得非常有钱,或者不只是有钱,还有门路。这才能实现阶级跃迁,成为骑士。 别看巴尔扎克伯爵原本一年就有25000到30000镑收入,‘邻居’罗纳公爵还能更多一点儿,另一位‘邻居’沃特尔伯爵也有一万镑每年——但巴尔扎克伯爵和罗纳公爵的豪富是出名的。而沃特尔伯爵也不差,他的的领地和低地国家相邻,各方面条件也差不多,特别适合发展工商业和北海运输业! 从高登兰运来的优质羊毛,沃特尔伯爵领就近水楼台先得月,收入囊中加工成纺织品,行销各地呢! 这如果还对比不出来,还有一个更好的参照物‘城堡’。作为中世纪领主们的大本营,为了满足军事和居住需求,‘城堡’无疑是要下大本钱的。而一个男爵的主要城堡,基本造价也就是300镑左右!至于小骑士的城堡,造价就更低了。 “祖母绿我们这里有一些,可以拿来给您挑选。如果您瞧不中,我们还可以从同行那儿调拨。”金匠非常兴奋,这可是一桩大生意。 看到设计图上大肆使用祖母绿后,他心里已经在不停地赞美路易莎了。在他心里路易莎就是财富之神,身周都是泛着金光的那种。 这样的祖母绿王冠可不是‘比较’精美,两百多镑就能拿下的那种。 “但是...这儿是要用到一些无色钻石是吗?无色钻石并不难得,但您要求刻面切磨,这可有些难。”金匠又仔细看了看设计图,给出了诚实的回答。 此时‘钻石’并不算最顶级的宝石,无法和祖母绿、红宝石(包括红色尖晶石)、蓝宝石、欧泊相比。这主要是因为,此时的宝石是以颜色取胜的,在宝石切割不够有技术含量的当下,透明钻石看起来相当黯淡——当然,有色钻石如黄钻、蓝钻什么的,还是很受欢迎的。 此时,宝石的刻面切磨技术刚刚从天竺和波斯传来,只有最顶尖的工匠才对此有所了解。路易莎这顶王冠,部分祖母绿需要切磨还好说,那不算复杂的形状勉强能做得出来。但钻石的部分,那就大有问题了! 因为钻石硬度太大了...... “我只是想要看到足够好的效果,如果你们达不到这样的技术,能够用设计掩饰,我也不在意...”路易莎轻飘飘地说。 工匠当然不会把这话当真,当下也只能思考怎么更好地打磨切割钻石——服务大贵族就是这样的,一笔大单可以挣很多。但大贵族总是很挑剔,给他们做工就得面临一些难题,这也是本来就知道的。魔/蝎/小/说/m/o/x/i/e/x/s/.c/o/m 20、穿越中世纪020 安东尼·斯科特被巴尔扎克伯爵邀请来布鲁多宫廷,教授布鲁多的郡主东罗马帝国文字和语法——他原本正以知名学者的身份周游列国,当然,同时也在寻找潜在的资助人。来到瓦松后,布鲁多宫廷的邀请可以说非常及时。 巴尔扎克伯爵承诺了不菲的报酬外,还答应会资助他的炼金术实验...是的,他还是个炼金术师。他曾跟随东罗马帝国宫廷内的占星师学习,那位占星师就同时是学者和炼金术师。这不奇怪,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占星术与炼金术都有很深的渊源。 “看起来还不错,父亲。”跟随安东尼·斯科特同来的还有他的女儿海莲娜,她打量了父亲一番,确定他今天的衣着没问题。 安东尼的妻子很早就去世了,他没有再娶,只和自己女儿一起生活。他的女儿今年已经27岁了,但丝毫没有结婚的意思。对外的说法是为了照顾自己的老父亲,毕竟周游列国这种事儿还是很辛苦的,没有人一路照顾,那对一个老年人就太难了。 实际的话,那只是原因之一。另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海莲娜自己对结婚一点儿兴趣也没有。相比起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女性,她受到了更完备的教育,更能看清楚女性在这个社会中的处境。结婚这种事不能让她觉得向往,只会打从心底里拒绝! 比较幸运的是,海莲娜有一个爱自己,并且相当包容的父亲。安东尼并不觉得自己的女儿选择不结婚有什么的,只要她觉得幸福就行了。至于说以后的生活,就算自己将来去世了,以海莲娜的博学,在贵族家庭谋得生计也很容易。 “...一场宴会,希望宴会上不会有讨人厌的宾客,上一次在西岱...”似乎是想起什么不愉快的事,安东尼摇了摇头,转而对女儿说道:“愿主保佑,我唯一的指望就是路易莎小姐是个让人省心的学生。” 对于自己即将有一个女学生,安东尼喜忧参半。 根据他的经验,女性贵族普遍的文化素养要比男性贵族强。这或许是因为男性贵族很多依旧是几百年前的想法,认为‘知识无用’,那是‘祈祷的人’念经才需要的——中世纪将人分成三类,即祈祷的人(宗教人士)、战斗的人(战士)、劳动的人(以农民为主)。 真正的军事贵族应该以武力炫耀,以无知识的‘质朴’作为有别于他者的特征,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世俗武士。 他们害怕知识侵蚀自身,就如同那些越来越多褶的衣袍、挂着丝质小旗的长矛、锃亮的铠甲、高床软枕、金杯银盏...这些美妙而无实际意义的玩意儿,将骁勇善战的质朴武士诱惑,教他们堕落入孱弱、狡猾、放.荡、玩物丧志的境地。 当然喽,世界的变化不以少数人的想法为转移。人类的根性就是这样的,喜欢不劳而获、唯我独尊、大吃大喝、虚荣享受,早期筚路蓝缕的时代过去了,有能力享受了,有几个人还能保持先辈的‘朴素’? 古今中外都是这样的,第一、二代人风气质朴,后面只会越来越浮华。具体到‘文化’这一项,第一代或许是文盲、半文盲,之后就得是‘治定功成,礼乐乃兴’了。 总之,此时的军事贵族们,多少还有一些‘祖宗之法不可变’的意思。所以学知识的人很多,不学的也不稀奇...虽然即使是这样的贵族,日常生活也早就和祖先不一样了,各种吃喝用度可没有祖先那么朴素。 这甚至让人忍不住猜测,他们排斥知识,到底是坚持祖先的道路呢,还是有些受不了学习的苦?恐怕两者兼而有之吧。 女性贵族在这点上要好得多,至少没有思想上的包袱。很多城堡之中没有专门的老师,来此学习的侍童,都是从城堡中女性贵族那里学习基本的文化知识呢——虽然总说骑士中多的是文盲半文盲(严格意义上,所有的军事贵族都是骑士,国王也有一个骑士的身份呢),但他们不至于连地方俗字都不认识,那太容易被愚弄了。 另外,骑士七艺中的吟诗、音乐等,多少还是需要一点儿文化底子才好掌握的。 问题是,女性贵族在追寻知识的道路上往往更没进取心——这当然不能责怪女性贵族,男性此时若师从知名学者,往往会更认真,那是因为他们学到的东西是真有用武之地。女性贵族的话,除非是本身就喜欢这些,图一个兴趣,不然哪来的动力学呢? 若路易莎在学习上兴趣寥寥,安东尼可不会更省心!他的雇主是巴尔扎克伯爵,伯爵当然是想看到一些成果的...... 安东尼带着些许担忧赴宴,今天的布鲁多宫廷宴会不算特别盛大,宴会本身的由头是庆祝万圣节——万圣节到后世已经成了‘鬼节’,印象中就是大家扮成各种惊悚怪物,小孩子会到处要糖果,‘不给糖、就捣蛋’的节日。 但这其实是相对重要的宗教节日...当然,肯定比不上最重要的圣诞节、复活节、五旬节等节日。 万圣节在此时还是一个纪念众多圣徒的节日——很多顶流圣徒都有自己的专属节日,但剩下的圣徒更多,索性就归拢到一起,在11月1日这天统一纪念,‘万圣节’之名就是这么来的。 至于后世的万圣节,那是因为万圣节与11月2日的鬼节合流了。这样的流变,很像华夏历史上上巳节、清明节、寒食节的流变,离得太近了就融合了。 严格来说,这个节日应该去教堂庆祝。不过大家白天都去过教堂了,不妨碍晚上拿这个节日做理由来开宴会。 晚宴在城堡一楼西侧的大礼堂内召开(布鲁多宫廷的城堡内有两处大礼堂,一个在西侧,一个在东侧,西侧这个更加宏伟),安东尼来时,仆人已经在大礼堂中央安排好了桌椅。 礼堂内餐桌呈u形摆放,开口朝外,那是方便仆人上菜和艺人表演用的。至于最里面,相对礼堂其他地方凸起的一块地面上,冲着开口的长桌,那是‘主桌’,坐的是伯爵一家。显然今晚没有格外高贵的客人,不然也是要被请上主桌的。 安东尼也没能上主桌,不过他的位置安排在两侧靠前的位置,离主桌很近,这也是受优待的显示。 此时桌上铺着雪白的亚麻桌布,一盏盏银烛台擦得闪闪发亮,上面数不清多少支蜡烛被点燃,照得整个礼堂亮堂堂的。只这一项就不知道花销多少,由此可知布鲁多的豪富名不虚传。 至于摆设好的餐具,每把椅子前都有的盘子、酒杯、汤匙、餐刀、洗手的水碗等,不是金的,就是银的。这倒不出意料,此时的大贵族都是这样的,这些东西又不是蜡烛那样的消耗品,传个几代总能积攒下来。 安东尼在宫廷膳务总管手杖的指引下入席,这算是宫廷膳务总管的工作吧,实在是座席安排乃是宫宴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座次如果无法安排得有序,教一些宾客心中不满,这就称不上一次成功的宴会! 有时这种错误,还会导致一些流血冲突呢! 安东尼坐下时发现座椅上安放着颜色鲜艳的丝绸作面子的绗缝软垫,之后他还没坐下多久,客人就差不多来齐了,侍从端着洗手盆和手巾鱼贯而入——总共二十人,他们都身穿蓝色绸衣(蓝色是巴尔扎克伯爵这一系的代表色),本身的身份都是骑士侍从。 在他们的侍候下,主人和宾客洗手、擦手。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此时用餐经常用手辅助,饭前洗手不只是礼节,更是为了用餐卫生。虽没有明说,但此时的人们也模模糊糊意识到了饭前洗手与身体健康之间的联系。 跟着是乐器演奏者和歌手入场,他们演奏、歌唱,为宴会的食客们助兴。 也就是此时,安东尼才有空歇去看主桌上的伯爵一家。其中伯爵是他已经见过的,他来到布鲁多宫廷后就拜会过。只不过他今天穿着较初次见面那一天更加华丽,一身丝绸的袍子,披风是织锦缎的,漂亮的腰带、搭扣和帽子上,都装饰着金银珠宝,灯火下闪烁着细腻的光。 伯爵身边两侧,一边是伯爵夫人,和传闻中一样,她生的秀丽端庄。只不过嘴唇太薄了一些,是一个大缺点。至于别的,这样看是看不出来的。还有另一边,就是伯爵的长女,不出意外的话,还是布鲁多未来的女伯爵。 同时也是安东尼的女学生,路易莎·巴尔扎克小姐。 看到这位年轻的小姐时,安东尼也忍不住感慨主对这位女士的偏爱。魔/蝎/小/说/m/o/x/i/e/x/s/.c/o/m 21、穿越中世纪021 路易莎·巴尔扎克小姐可谓是出众极了。 虽然不是安东尼更为欣赏的,家乡的那种东方式美女,但她真是美极了,对这一点任何人都不怀疑。 路易莎·巴尔扎克小姐穿着一件白色绣着大片金线花朵的丝绒袍子,体态自然而优美。她在洗完手后,那双秀美的小手就放到了桌下,让人再也看不到,颇感遗憾——她并不是那种坐在主位,抬起下巴将宴会厅一切收入眼底的姿态。 但这并不会失之于贵族的体统,当她根根挺直的长睫毛微微垂下,反而有一种古典的、严谨的高贵之美。 这些让人还没看清路易莎·巴尔扎克小姐的脸时,便觉得她真是个美女。与其说这是一种视觉上的结果,还不如说是一种美的感觉、一种体验。 而偶尔路易莎·巴尔扎克小姐轻轻抬起双眸,观看到的人便更能确认这一点: 她有一双瓦松美女最受推崇的绿色眼睛,但并非是常见的黄绿,甚至不是翠绿、墨绿,那是一种少见的带着灰调的浅绿。这原本会让眼睛没那么精彩,但路易莎·巴尔扎克小姐的眼睛形状大而柔美,还那样纯净,就会让人联想到细雨中的林间,缥缈而清新,无法不沉醉。 和这样的双眼相配的是一对弯细的长眉,精致的像是画上去的一样——这倒是当下的时尚了。此时人们都偏爱宽大、白皙的额头,为了达成这个目标,不惜一根根拔掉头发,使发际线后退。而眉毛当然也无法幸免,除非是天生的淡色眉毛,不然都会剃掉,然后画得细细的或者不画。 但路易莎·巴尔扎克小姐应该是一双天生的细眉,因为人工画就的眉毛和天生的不同,总无法与一个人的五官那么协调。 那对弯细的黑色长眉在路易莎·巴尔扎克小姐的脸蛋上,在那双浅绿色眼睛的上方真是一点儿错误也没有,就好像绿色的青苔和黑色的树林一样相配——双眉舒展时显得圣洁,微蹙时就哀情。 鼻子挺直精美,嘴唇如珊瑚般丰润,嵌在一张典雅、流畅的鹅蛋脸上,再加上一头波浪起伏的、光滑如缎子的浓密黑发,正如她乍一给人的感觉,古典而严谨。 此时女性美的标准是白肤、金发、红唇、粉颊、黑眉、手颈细长、柳腰...路易莎·巴尔扎克小姐唯一缺乏的就是‘金发’,但这并不是缺点。 安东尼早就发现了美人的一个秘密,从来不是拆开来样样符合标准就能得到一个美人的。事实上,黑发相当适合路易莎·巴尔扎克小姐古典高贵的气质。 更何况,安东尼的家乡,乃至靠近东方的罗兰西,本来就更喜欢黑色或棕色的头发。 安东尼原本更喜欢家乡那种东方式的美女,她们往往体态健康,洋溢着活力,肤色或许没那么白皙,却更显得光艳。那是一种和东方的彩色地毯、安息香料、灼热干燥的气候、活泼的音乐相适应的美。 但现在觉得路易莎·巴尔扎克小姐这种美也着实迷人,那是和白色的天鹅、花园里的山茶、教堂的钟声、蚌壳里潜藏的珍珠相称的美。如一阵雨突然下下来,静谧、优美、端庄之外,又难免让人觉得忧伤。 从未有一个13、4岁的少女,令安东尼有这样的美的体验,更何况她还出身高贵,更为她的美镀上了一层光环。 大礼堂里此时很多人都在看路易莎,路易莎当然也察觉到了,但她已经习惯了。作为布鲁多的女继承人,布鲁多宫廷的宴会上她总是那么显眼——此时,负责上酒的侍从从主桌开始斟酒。 为路易莎斟酒的正是备受她信任的亚兰骑士,深红的葡萄酒被倒进了镶嵌着宝石的高脚金杯里,那看起来很好,但她心里却小小叹了一口气。 这是一杯‘加香葡萄酒’,所谓‘加香’就是字面意义,加了香料的意思。这种葡萄酒里加入了食糖和磨成粉的生姜、肉桂、胡椒——有的还会加入肉豆蔻、丁香等香料粉末。在此时的饮者口中当然是芬芳扑鼻了,但在路易莎口中就是不折不扣的‘黑暗饮料’了。 当然,这可能和她本来就不喜欢酒精饮料有关...葡萄酒在她喝来就是又苦又酸的,加上香料的复杂味道,只能说更难消受了。 吃饭时是不会配这种酒的,因为在此时的观念里,‘加香葡萄酒’能打开胃口并促进消化,所以一般就是少量饮用,作为餐前开胃酒或者餐后消化酒。 大家在巴尔扎克伯爵的带领下做餐前祈祷后,便举杯饮用,路易莎勉强喝下...幸亏作为开胃酒,本身的量是不多的。 紧接着,担当侍从的骑士侍从们端上第一道菜肴。此时的‘一道’菜肴和华夏宋时的‘一盏’很像,不是指一样菜、一盘菜,而是一起上上来的几样菜。分量也不是一盘,而是对照宾客人数有很多。 中世纪一场宴会一般有‘三道’菜,即前菜、主菜和甜点。如果是格外隆重的,那就没数了。‘一道’菜可以塞进数十样菜,然后前后上8道、12道、15道等,都有可能。 今天作为前菜的是胡萝卜葛缕子汤和红烧布鲁多阉鸡,主菜是河鳗酱烤牛肉、牛奶燕麦配镀金野猪肉和烤天鹅,甜品则是干酪肉饼、加香梨汤和松子软糖。 除了个别外,其实听起来还可以。但听起来还可以不代表看起来、闻起来可以,更不代表吃起来也可以。这些多数用肉类制成的菜肴不是烤的,就是炖的,烹饪手法单调。更不必说‘调味’了,此时的调味在路易莎看来简直就是在胡闹。 此时的厨师大多对咸淡味都没有区分,很多贵族之家的厨师也就会放肆在菜肴里添加昂贵的香料而已——香料当然很好,代表菜肴就是咖喱,不管看起来是什么观感,吃起来是真的挺不错的。 但香料的添加也是有说法的,不然就会像此时的多数菜肴一样,食材和香料的味道不融合,各管各的。 布鲁多宫廷的厨师没那么糟糕,但也远不能和后世相比。 路易莎尝每一盘菜,基本都是甜口打底,再辅以另一种味道衬托...华夏地大物博、口味多样,也有甜口的地方菜,但这并不是主流。甚至哪怕是普遍甜口的地区,也有不少菜它不是甜的,加糖只是为了提鲜。 而多少有上辈子口味的路易莎到现在为止,始终不能习惯。 甜腻的底味加上此时肉类处理不干净的腥臭,路易莎能接受才有鬼了! 她甚至弄不清中世纪人们是真觉得这个口味好,还是只是甜味难得,贵族才刻意如此。 这么多菜肴下来,她唯一能吃的就是开头的胡萝卜葛缕子汤和最后的松子软糖。胡萝卜葛缕子汤就是一种胡萝卜为主的蔬菜汤(这个时候的胡萝卜居然都是紫红色的!),添加的葛缕子籽味道上有些像小茴香,也挺好的。 对华夏人来说唯一稀奇的是,这道汤品会加入一点儿奶油。不过奶油加的也不多,就是带出一点儿清甜润滑...在中世纪生活了十几年后,路易莎再不习惯也习惯了。 松子软糖也没什么可说的,是用食糖、蜂蜜、水熬制成的糖浆,混合松仁碎、白面包屑和少量生姜末制成的糖果。生姜让甜味不至于甜腻,松子仁也挺香的,至于糖果本身有些粘牙,那已经不是问题了。 因为不合口味,路易莎吃的很少。虽然她在厨房里安排了让娜,使自己平时多少可以吃上合口味的食物,但这种晚宴场合,肯定是轮不到让娜做厨师的——布鲁多宫廷的厨房规模也不小了,里面也有高低等级,什么人做什么事。 不过这时候吃的很少倒不是什么问题,中世纪的男性贵族固然依旧以健饭豪饮为荣,女性却不然。 此时节制是女性最重要的美德之一,节制吃喝,以免被暴食的欲.望控制,则是‘节制’这一美德的代表表征之一...虽然这说法在物质充足的贵族之家,很多时候形同虚设。魔/蝎/小/说/m/o/x/i/e/x/s/.c/o/m 22、穿越中世纪022 宴会上当然不只是吃吃喝喝,在吃喝之余,各种娱乐也是不少的。 在宴会进行的高潮,主菜吃到一半时,四名侍从一起抬上来一块巨大圆形馅饼,摆在餐桌中央的空地上。馅饼外皮是巴尔扎克家族纹章图案一样的花纹,因为巨大的外形看起来就很震撼了——在中世纪的宫廷宴会中,这种馅饼非常常见,这也不是用来吃的,而是用来看的。 就像几百年后近代,会用糖制作各种精美的‘糖塑’一样,那也不是吃的,而是看的。不过现在的贵族还没有那么富有,不会用糖来浪费。 在众人的关注中,路易莎不在意地看了一眼馅饼,然后又看了一眼主桌上那些主菜...河鳗酱烤牛肉、牛奶燕麦配镀金野猪肉和烤天鹅。河鳗酱的腥气让她真的很难对烤牛肉下手,镀金野猪肉就是字面意义,用金箔粘在做得的食物上。此时好像很喜欢金色的食物,为了达成这个目的,贵族筵席上要么镀金箔,要么用番红花染色。 一点儿金箔虽然不会让人有事,现代一些夸张的菜肴也会使用,但路易莎本能还是拒绝。至于说烤天鹅——大概是这个时候贵族宴会餐桌上的习惯吧,总喜欢将做熟的食材恢复成活着时候的样子,所以烤好的天鹅,又用蜂蜜将羽毛一根根粘回去了。 路易莎不想去思考那些羽毛有没有煮沸、晒干过,是不是直接拿来用了,会不会带病。即使侍从将其切开,她也没有碰里面的天鹅肉的意思。 此时,一名侍从用刀子去切大馅饼,路易莎注意到他切馅饼的动作并不利索。没等她想明白这是怎么回事,馅饼外皮就破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洞,原来这个馅饼是中空的!然后就从这个破口飞出了几只鸟儿...... 众人惊呼! 路易莎:靓仔无语.jpg 她不是第一次见到类似的场面了,过去她在修女院还真没见过这个,但回归布鲁多宫廷后就不同了。如果说一开始还会惊奇、摸不着头脑,现在已然安之若素——大概是饮食本身乏善可陈,就要在这种事上搞点儿花活儿叭。 路易莎安静地看着,既不在意面前的热闹,也不在意食物。那股冷淡劲儿落在支持她或中立的人眼里,会觉得高贵。但也有人看不顺眼,有‘借酒装疯’的打算。 “喝、喝、喝!”酒杯在主桌以外的餐桌上传递。 在这样的宴席上,身份最为尊贵的一些人,每人面前都有量少而质优的那一份食物。其他人就不同了,往往是几个人来分一盘菜,即使有侍从替他们分割好,也显得没那么体面了。不过总体而言这也算分餐了,酒水也是一个道理,各有各的酒杯,按理来说不该传递着喝。 但偶尔有例外,气氛特别好的时候,地位高的人向地位低的人递出自己的酒杯是一番好意。不过递出杯子的人要记得,喝酒的时候一定要将食物先全部咽下去,而且嘴巴,特别是上嘴唇要擦得干干净净,不会在酒杯和酒水里沾上油脂。 忽然有人站起来,一只手端着酒杯,对着巴尔扎克伯爵嚷嚷道:“大人,真没什么不满的了,唯有一件事,我们未来的领主会是一个女人!” 路易莎记得这个身形魁梧,胡子有些乱糟糟的男人。他是布鲁多的一位男爵,至于他为什么要说这话,表面上看就是普通的抱怨——毕竟这年头,虽偶有女性领主,可那到底不多见。在一个男尊女卑,甚至厌女的社会里,没有封臣希望自己的封君是个女人。 但路易莎记得,他和自己的堂兄是姻亲,三年前就将自己的姊妹嫁给了路易莎的堂兄。今年那位堂兄已经有婚生子出生了,显然这样的‘生育力’让布鲁多的某些人有了别的念头。 如果布鲁多不是‘长子女继承’(是男性优先的长子女继承制,而不是绝对长子女继承制),而是更为常见的‘长子继承’,又或者‘男性同源长子女继承制’。布鲁多伯爵的爵位,以及爵位附带的一切,就极有可能归路易莎这位堂兄了。 这算是一种挑衅吧,想要以这种方式鼓动巴尔扎克伯爵修改领地内的法律——这种事在此时还不常见,偶尔存在也是王室推动的。相比起普通的贵族,王室贵族显然权力更大,为了私心能够反过来改变规则。 但事在人为么...这就是有些人的想法。 只不过这些人也不想想,修改继承法的王室大多都是为了让自己的女儿也有继承权...男性继承权天然优先,如果是为了让儿子继承,根本用不到修改法律。只有不给女儿继承,就只能便宜‘外人’了,大家才有动力去大动干戈。 当然,偶尔大家也会为了让私生子继承忙前忙后...只不过要让私生子继承爵位的话,事情就更复杂了,操作手法根本没法拿到台面上说——更早的时候先不说,至少到了现在,私生子本身是肯定没有继承权的。 实际上的私生子继承,那都是造成了既成事实,大家只能默认的。 某种意义上来说,上位成功的私生子也没有一个是‘合法’的。只不过不合法,不影响其‘存在’罢了。 此时的葡萄酒酒精度数不高,而且一边吃饭一边喝的酒往往会掺水(倒不是节省,只是习惯认为这样更好),这就更淡了。如果真的是容易醉的人,出席宫廷宴会就应该注意一些。现在这样‘大嘴巴’,也只能是故意的了。 巴尔扎克伯爵很不满意这个男爵‘胡言乱语’,脸色已经沉了下来。 或许有人宁可便宜侄子,也不愿意女儿继承。侄子好歹还是同姓,女儿今后和丈夫结婚,再接着往下传,这片土地的姓氏都要变了——但巴尔扎克伯爵不是那种人,他大体还是更愿意自己血脉继承的。 现在有人说这些,倒更像是对他这个封君发难了...难道他坚持按照传统给长女继承,他们会不承认自己的女儿是女伯爵吗? 原本欢乐的声音一点点消失,氛围和巴尔扎克伯爵的脸色一样冷了下来。 “是的,不出意外,未来统治布鲁多的会是一个女人。”路易莎镇定地站起身,打破了反常的安静。 借酒装疯的男爵似乎很意外路易莎会站出来,在他的预想中伯爵或许会不满,但无法在晚宴上说什么。他还得考虑是不是有更多封臣是这样想的,即不想要一个女性封君统治这片土地。至于路易莎,他根本没考虑过路易莎! 一个‘女人’,一个‘女人’能指望她什么呢?柔弱的、愚蠢的、虚荣的、总是需要一个‘监护人’的,这就是女人...即使她是布鲁多的合法继承人。 因为根深蒂固的偏见,根本没想过路易莎会站出来,所以当路易莎站出来时,首先是恼怒。大概是酒精确实有些麻痹了神经,这位男爵忍不住讽刺:“嘿,女士,您应该学会保持缄默,做一个贤淑的小女人,这儿可没有您说话的份儿。” 路易莎并不想让布鲁多的权贵们觉得自己是一个好欺负的人,这并不是她太要强,要和这个男尊女卑的时代做斗争。只是她作为布鲁多的女继承人,得做好未来统治这块土地,以及这块土地上的人的准备。 如果不想未来给自己加难度,现在‘第一颗扣子’就得扣对。 “您尽可以不把我当一个‘小女人’,在‘女人’这个身份之前,我先是布鲁多的继承人,您未来的领主——我想这个世界是先论尊卑,再论男女的。不然您不该给王后殿下行礼,您治下的男性领民也不该尊重您的妻女。”路易莎以这个时代的逻辑去反驳对方。 但这似乎冒犯到了对方,找不到有力回击的男爵愤怒道:“哦!你怎么敢!你显然还不是我的领主呢...如果非要这样,我只能说我非常遗憾——” “您应该谨言慎行的,您真的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路易莎截住了对方接下来可能更加冒犯的话,以免真的不能收场了,冷冰冰道:“我的权力与特殊地位来自血统、法律,而不是来自于您...您得弄清楚自己的权力边界。” 幸亏那位男爵身边的贵族‘后知后觉’,这个时候也反应过来了。他都不敢和此时此刻光耀万分的布鲁多女继承人对视,只赶紧将胡言乱语的男爵拉扯了下来:“男爵,嗳!您真的喝多了!”魔/蝎/小/说/m/o/x/i/e/x/s/.c/o/m 23、穿越中世纪023 安东尼·斯科特在那场万圣节晚宴之后就知道了,自己的女学生并不是常见的唯唯诺诺的小女人。而且不只是胆量,她显然还有着不错的辩才——不过,这和教学本身并没有太大关系,一个大胆的辩手或许不至于愚笨,但也可能因为骄傲而不善于学习。 所以在第一次上课时的课堂上,他先测试了路易莎的水平。 是的,他只负责教授路易莎东罗马帝国的语言文字与语法,但如果她本身的文化底子太差,也是会影响教学进度的。更何况,他并不是从头教起...毕竟让一个大学者启蒙,这本身就无必要。 另一边的路易莎,对于自己将多一个老师其实也没有反对。中世纪日常是很无聊的,尤其是对贵族女性,除了每天数次的祈祷外,并没有太多可做的。这一点上和华夏古代女性差不多,无可指摘的‘消遣’可能只有做女红这一项了。 除此之外,就连读书也是有争议的。有人觉得贵族女性在文学上有建树是好事,也有人觉得女性最好连识字也不要,因为那样会让女性更容易走上邪门歪道。譬如能读懂男子写的情书,不就多了堕落的可能性——当然,这样极端的观点,即使是在男尊女卑的中世纪也不是主流。 这也和华夏很像,总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可真正贵族阶层的‘女子无才便是德’并非是不识字。典型代表应该是《红楼梦》中李纨那种,不能说是‘才女’,但能读会写,通读过《女则》《列女传》之类的书籍。 所以可以跟着一个老师学点儿东西,这本身就是不错的‘娱乐’了...大环境就是这样差,就连学习也是娱乐活动。 “路易莎小姐,您通读过《圣经》么?”在一番自我介绍和寒暄后,安东尼谨慎地问出了第一个问题。 这绝不是多此一举,虽然此时几乎全民信教,但这可不是后世新教的时候!人们无权也无能力解释《圣经》,只能通过神职人员。如果说普通信徒是‘羔羊’,那那些神职人员就是‘牧者’。 所以大多数信徒一辈子没读过《圣经》真不奇怪,而如果能通读《圣经》,本身的拉丁文水平也就毋庸置疑了——此时的《圣经》基本是拉丁文版本的。 中世纪贵族女性经常有一个手捧《圣经》,手不释卷的形象,这不是假的。不过真实情况是,大家反复看的经常是《圣经》中的《诗篇》卷,如果是其他部分,很多都不能说是通读过。 “是的,先生。”路易莎自然回道:“我过去在丰特罗的修女院呆了十年,我是在那儿学会拉丁文的,曾经通读过五遍《圣经》。如果是一些重要的篇目,我没计数过。” 修道院往往给人以重视教育的印象,修女院类似,只是‘教学质量’普遍不如修道院。但这也不一定,具体要看这所修女院的传统,以及修女院院长的水平。如果有浓厚的学风,院长又学术水平高,那修女院也不会输给那些知名修道院。 丰特罗的修女院就属于这种情况,不然巴尔扎克家族也不会习惯将女性成员送到那里了。 问过这个最基础的问题后,安东尼才能放心问其他。一番询问他算是放下心来,路易莎显然在丰特罗修女院接受了此时来说非常完备的‘博雅教育’。 博雅教育分为两个阶段,首先是‘三学科’,即语法、修辞、逻辑(当然,都是拉丁文的)。学过三学科后,就不算这个时代的文盲了,能够以拉丁文读写听说。然后就是‘四学科’,即算术、几何、音乐、天文,再学过这些,就更进一步可以说是知识分子了。 虽然安东尼怀疑路易莎小小年纪就完成博雅教育,水平可能不高。或许就是因为她是女性,不必成为学者,教导她时丰特罗的修女也没有很严格(或者她们也水平不足),这才算她完成学业的。但不管怎么说,她各科都应该有点儿基础才对。 然后是东罗马帝国的语言文字,路易莎是最近一年多在布鲁多宫廷学的,师从宫廷里的吟游诗人——此时出入宫廷的吟游诗人也多是贵族出身,只不过基本是家族中的次子,没资格继承爵位。 这样的学习当然称不上系统,再加上时间短,最终的水平在安东尼看来就是乏善可陈。不过这也不重要,一年时间学成这个样子,至少可以说明这个学生头脑不错,学习态度也还可以。既然是这样,之后的教学工作就不用担心了。 就在路易莎愉快地开始自己的‘外语’学习之路时,才几天功夫,她又多了几个同学。首先是在布鲁多宫廷服务的几位年轻骑士侍从,他们对东罗马帝国的语言文字很感兴趣,便向伯爵请求做‘旁听生’。 然后就是路易莎同父异母的妹妹伊娃了,虽然她对学习不太感兴趣,伯爵夫人也不觉得学东罗马帝国的语言文字有什么用。但既然伯爵让路易莎学这个,那伊娃就不能落于人后,所以也让伊娃来学了。 这种心态大概就是‘别人有的,自己的也得有’,东西具体是什么倒不重要了。 安东尼无所谓自己多了几个学生,反正一只羊是赶,十只羊也是放。只不过他始终记得伯爵邀请他来,是为了教授路易莎。其他人都是旁听生,除非是特别好学,且合他心意的,不然他教归教,却不会分心关注。 而随着‘外语’教学有所进展,安东尼很快发现自己唯一的正牌学生确实不错。 她的语言学习能力并非是好的那种,头脑不错也弥补不了这方面的进展缓慢。不过她的学习态度很好,学的认真、主动性强,而且一旦学懂了就不会再出错——如果是普通学生,安东尼当然更喜欢‘天才’。但要是任务式地教导一个贵族子弟,这样的学生倒是比‘天才’更好。 天才总有天才的毛病,出身高贵则会让问题更加显著,倒不一定好教导呢! 相比起路易莎,伊娃就是一个‘懒惰’得多的学生。这也不能怪她,她本来就不是自己愿意来学的,相比起学习‘外国文字’,她宁愿去学原本不感兴趣的宫廷礼节。虽然那也很无趣,但至少用得上,足够她展示贵族女性的风度。 “... 女人就应该这样 四处撒网,以便捕获所有男人” 贵族少女们的日常当然不只是学习,更多时候宫廷里的女性会聚在伯爵夫人身边做任何事。譬如在侍女的诵诗声中织布、绣花、给华丽的衣服镶花边儿...与此同时,侍女一边弹琴演奏,一边朗诵的是最为流行的诗歌《玫瑰传奇》中的段落。 “因为,考虑到她并不知晓 从哪些人那里她能得到好处 她应该用钩子钩住所有男人 这样至少最后总能有一个上钩”(注一) 路易莎听着这诗歌绣花,心里忍不住笑——这篇诗歌能成为此时的顶流不是没有原因的。就譬如这一段,和此时主流的道德劝谏显然不同,之前是以一位老妇的口吻‘教育’年轻女性如何梳妆打扮、表现自己等,最后做总结,一切的目的都是为了最终‘总能有一个上钩’。 这固然很不符合此时要年轻女性贞洁、温顺、被动的训诫,但符合‘人性’。 以后世现代的道德观来说,这也不太好,像是海后在养鱼了。不过考虑到此时对女性的苛刻,倒不能苛责如此行事的女性...她们一生的幸福、快乐就系于这事上了,这一点上她们和男人是不对等的。由此耍手段、玩心机,本身也无可厚非。 由此也能看出,不管多么严格的‘闺训’,理论和实际也是有差距的。华夏是这样,西方也是这样...... “嗳,多可爱的一首歌儿啊。”伯爵夫人正做女红的手放开,抬起头来:“也不知道这首歌儿到底是谁作的,倒是说尽了‘爱情’的事儿呢...今天就先念到这儿吧——伊娃、路易莎,请你们以音乐来愉悦大家吧。” 伯爵夫人这样说,路易莎和伊娃也只能派侍女去拿乐器。伊娃用一种能抱在怀里演奏的小型竖琴,路易莎则用琉特琴。竖琴在此时几乎是贵族女性学习乐器的首选就不必说了,琉特琴没那么‘普及’,它大受欢迎还得等到文艺复兴时代,不过也算主流乐器就是了。 伊娃先演奏了一曲,典型的中世纪乐曲风格,优美、空灵、田园、复调、即兴...关键词总是那些。路易莎对这个时代的音乐风格是很喜欢的,只不过听得多了就觉得乏味,因为大家都差不多。 路易莎在伊娃之后演奏,演奏的是后世知名英国民谣《绿袖子》。 此时贵族女性除了‘文化课’外,其他学习内容包括宗教、女红、道德、礼仪,以及以音乐为主的艺术课程——诗人的诗歌里总是赞颂贵妇人和贵族少女‘能歌善舞’‘精通音律’,实际上她们很多确实善于音乐,能唱歌,至少会一两种乐器。 只有‘舞蹈’是值得商榷的,宗教上不认可舞蹈,这就导致她们即使会一些舞蹈,也往往不会摆到明面上说。 路易莎的演奏水平在此时的贵族女性中间已经很高了,所以她演奏完毕后搏得了在场众人的一致赞扬。虽然之前伊娃演奏完毕也是差不多的待遇,但大家心里都有杆秤,知道她的水平其实比伊娃高不少。 路易莎自认为比伊娃年长两岁,有这种差距是很正常的。但伯爵夫人却不会这样想,其他人也知道伯爵夫人不会这样想——熟悉伯爵夫人的人都知道,她就很自傲于自己的音乐素养,宫廷诗人也写诗传扬她这个宫廷女主人精通音律。 因此,她对伊娃的音乐教育也抓的很紧...现在让路易莎和伊娃一起演奏,本就是要让路易莎做踏脚石的。结果不如人意,当然很不高兴!魔/蝎/小/说/m/o/x/i/e/x/s/.c/o/m 24、穿越中世纪024 “您在音乐上是富有才华的。”从城堡西南角塔楼二层,伯爵夫人那个精美的大房间出来,海莲娜就恭维路易莎道。 海莲娜作为安东尼·斯科特的女儿,如今在布鲁多宫廷的身份却是路易莎的侍女——这当然不是对安东尼这个知名学者的羞辱。此时侍女不同于女仆,更接近于‘女伴’的概念。地位稍低的贵族给地位更高的贵族做侍女,是非常常见的,前者只会觉得荣幸。 一开始,海莲娜成为路易莎的侍女就是一种优待,当然斯科特父女也是乐意的。安东尼考虑未来女儿的前途,觉得在女儿在宫廷里谋生也不错,这就是个好的开始(海莲娜对婚姻没有兴趣)。 至于海莲娜自己,她对成为侍女不感兴趣,但她也知道除非是去做修女,不然总要给自己找个出路的。 而随着和路易莎相处,她倒是越来越喜欢给路易莎做侍女了。 路易莎不是个难伺候的主人,别说是侍女了,即使只是一个女仆,她也非常和气。她当然也有强硬的时候,但她往往只会对那些身份高贵又不懂得尊重人的家伙,摆出布鲁多郡主的派头。 除此之外,路易莎还很‘有趣’。是的,很有趣,从海莲娜的视角来说是这样的。她从小跟随父亲去过很多地方,除了少数时候在学校里,多数时候接触的都是大贵族,所以海莲娜不乏和贵族少女相处的经验。 相比普遍让她觉得无聊的贵族少女,路易莎真的非常有趣。 时下的贵族少女要么孱弱而虔诚,即使活在世俗世界,也像个修女一样,连斗篷前襟的系带系法都会让人联想到念珠。要么未免过于专横、喜好享乐,什么都要她们说了算。而且她们的喜好显然和她们的父兄高度相似,谈不到什么良好品味。 路易莎不一样,虽然她过去在修女院呆了超过十年,却一点儿没有修女的乏味、呆板。那种被修女院每天固定时间吃饭、睡觉、祈祷(一天要祈祷八次,每次都是固定的)等,规训出来的一板一眼。 她也不专横,喜欢的东西虽然多,却样样叫人觉得有品味。即使那些喜欢的东西里,有一些过于‘俗气’的东西,她做来也是不同的。就比方说‘美食’,路易莎对食物非常挑剔,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暴食、庸俗、欲.望。但只要见过她是怎么做的,很难不向往她。 “哦,音乐,你说音乐?”路易莎还抱着自己的琉特琴,轻轻用羽毛管拨动了一下(此时的琉特琴不是手拨的,一般用羽毛管当拨片拨弹)。 “我很喜欢悦耳的音乐,那是一种美的享受。而且我不得不说,练习乐器也算是一种难得的乐趣了。” 路易莎上辈子会一点儿尤克里里和口琴,前者是跟风学着玩儿的,后者是她有一个堪称文艺青年的长辈,跟着学了一点儿。但都是‘样子货’,她二十年的人生里,和乐器、音乐没有太大的缘分,她也没发现有那方面的天赋和爱好。 只能说中世纪日子无聊,这也算打发时间了。大概正是因为心态不同,再加上从小就有现代成年人的理解能力,她才能学的那么好吧(对比同时代的普通人)。 海莲娜注意到了,路易莎说到这些的时候丝毫没有装腔作势,她如自己所说的那样,认为宫廷生活中诸多乐趣‘不过如此’。而且就算是她给予了肯定的乐器演奏,也看不出她有多沉醉,仿佛随时可以扔下一样。 说实话,这种满不在乎的劲儿,比海莲娜见过的任何一种‘贵族风度’还要贵族风度。 “这方面您真是宫廷女子的典范,我听说您不只是会演奏琉特琴、绞弦琴和竖笛,演唱各类多节诗、回旋曲、骑士田园恋歌等歌谣。还能自己撰写优美典雅的诗歌和散文,真是令人佩服。”海莲娜半是真心地恭维。 “那不算什么,我并不认为我的水平很高。只不过因为我是一个女人,所以稍有水准就会引来惊奇,仿佛这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一样。”路易莎是真的这样觉得,这些事她学得快完全是因为她有现代人的见识。 华夏有‘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的说法,现在情况也差不多。身为现代人她看过的古代作品都是精品中的精品,大量的文字信息充斥了她的日常生活。可能她觉得有些俗气的比喻修辞,此时看来就惊为天人——第一个将姑娘的脸比喻成红苹果的人也是天才! 要知道,英语成熟还得等到莎士比亚之后呢!因为莎士比亚作品中大量的短语和句子,极大丰富了英语的表达,而莎士比亚已经是文艺复兴时的人了...中世纪不是所有国家都像英国,要等一个莎士比亚,但文学上的不成熟是一样的。 “我认为,以海莲娜你的聪明才智,如果你愿意的话,也能做到这些。”路易莎认真地对海莲娜说道:“只不过你不愿意,是不是?你和老师一样,着迷于炼金术...我也觉得那挺有趣的,但仅限于其中一部分。” “像是长生不老药、点石成金,《绝学》那样的文章里介绍的将水银转化为银...这些就算了。” 路易莎听说安东尼是知名炼金术师的时候非常吃惊,她没想到‘炼金术’这种东西居然是可以摆到台面上的——过去她很长时间都生活在修女院里,这让她对中世纪时的宗教环境有了比较切实的了解。 和想的不一样,虽然这是一个几乎全民信教的社会,但‘怪力乱神’之类的东西是不受认可的。天主教认为,不存在其他超自然的力量,如果有人认为巫师、妖魔、小精灵等真的存在,那就是‘迷信’。 虽然私底下,尤其是偏远的乡间,那些东西总有人相信...... 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为什么在宗教力量强盛的中世纪,非常少见‘焚烧女巫’。反正路易莎在中世纪生活十多年了,还没听说过焚烧女巫的事——因为从根子上来说,天主教根本不承认女巫的存在! 历史上焚烧女巫运动是在15世纪后半叶到18世纪后半叶这300年(最‘兴盛’的时期是17世纪前后,那时候文艺复兴都过去了),怎么都和中世纪无关了! 焚烧女巫和宗教热情也没什么关系,本质上是那个时期社会结构、风气等剧烈变化之下,人们将越来越无法调和的民族矛盾、阶级矛盾等,转换为对弱者的处刑——被指认为女巫的,往往是外乡人、单身女性、位于群体边缘的人,这就很说明问题了。 ‘女巫’,而不是‘巫师’这个包含男女的大群体,也进一步说明了问题。要知道,即使是最弱小的男人,也有比他们更弱小的女人呢! 因为有对‘迷信’的认知,所以路易莎还以为炼金术也和其他‘迷信’一样,在这个时代属于上不得台面的,只有偏远地区的‘愚夫愚妇’才会信。如安东尼这样的知名学者,怎么会是炼金术师,还大家都知道呢? 她却没想到,此时炼金术虽然不属于主流,暧.昧地在科学和神学之间左右横跳,但在世俗世界却不算忌讳。有的炼金术师甚至会公开和教皇通信,说明炼金术的好处——一般来说,教会官方对炼金术都是不支持,也不反对的。 斯科特父女的到来等于是给路易莎打开了一扇炼金术的小窗,她在安东尼那里找到了一些炼金术文章,就像她刚刚说到的《绝学》。这里重点当然不是‘炼金术’,而是炼金术里真正科学、理性的那部分...是‘化学’啊! 炼金术针对各种材料,进行溶解、熔化、过滤、升华、煅烧、蒸馏等操作...路易莎这个现代人怎么能不感兴趣呢? “您说的真有意思。”听到路易莎的话,海莲娜显得有些不自然:“炼金术的最终目标就是炼制出‘贤者之石’,而贤者之石意味着长生不死药和金子,您一下将它们全部否定了。” 这时候也回到房间了,路易莎发现让娜送来了下午茶的点心,就放下乐器说道:“我并非不尊重您的追求,但我相信哪怕是最乐观的炼金术师,当下也不会真的将‘贤者之石’当做目标了...至少我们得现实一些。” “制作一些有希望做出的东西,追寻一些不那么虚无缥缈的知识。”魔/蝎/小/说/m/o/x/i/e/x/s/.c/o/m 25、穿越中世纪025 让娜送来了路易莎的下午茶点心——此时平民最重视午餐,因为只有吃饱了午饭才有力气接着干活儿。晚餐的话,随便应付一下就能去睡觉了。贵族则不同,他们有的是财富和闲工夫,所以最重视晚上那顿吃喝。 点上烛火的一场晚宴往往能持续到很晚,叫每个人都尽兴呢! 因为晚餐吃的比较迟,正在长身体的路易莎就有些撑不住,往往会在下午四点左右吃一顿下午茶。她也不担心多吃一顿会青春期肥胖什么的,反正城堡的伙食不合胃口,晚餐她都不怎么吃的。 看到让娜送来了下午茶点心,海莲娜也挺高兴的。要说在路易莎身边做侍女,除了路易莎本身很有趣外,还有什么让她高兴,那就是这些让娜送来的吃的了。 海莲娜并非是没见过世面的人,她过去呆的地方,无论是在东方,还是在罗兰西,都是以美食闻名的。相比之下,瓦松的烹饪传统虽然不弱,却也比不上!之前海莲娜还在瓦松王国的王都西岱生活了一段时间呢,也没吃到什么令她惊艳的食物。 然而来到了布鲁多宫廷,宫廷御厨烹饪的菜肴没让她满意,却是一个小厨娘端出的食物让她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美味。 路易莎看了一眼送过来的下午茶,饮料是玫瑰苹果茶和葡萄酒。她当然无意饮酒,所以葡萄酒是为其他人准备的——随着路易莎开始吃下午茶,她身边也有人有了一样的习惯,她当然也不会吝啬让厨房多做一些。 其实有吃晚餐习惯的人,这顿下午茶可有可无,尤其是对女性,多吃一顿似有贪食的嫌疑。但谁让让娜端出来的食物太好吃了呢?所以大家也很有默契的,从不去讨论节制饮食是何等美德。 下午茶出现‘酒’似乎很奇怪,但路易莎对此接受良好。不只是因为此时谁都喝酒,还因为后世作为下午茶代表的‘英式下午茶’本来就有不喝茶,而喝香槟等酒饮的选择。 当然,路易莎对此不感兴趣,她选择喝‘茶’。即使此时西方没有茶,花果茶也是她最后的坚持——其实随身空间的超市里有一些茶叶、茶包,但不方便光明正大使用。所以偶尔偷偷饮用外,路易莎也不会为了日常饮食拿出来。 苹果玫瑰茶也很好啊,用新鲜苹果块煮水20分钟左右,然后加入玫瑰花瓣。这之后就不用再煮了,而是焖泡。可惜没法拿出一些红茶来,不然放玫瑰花的时候再加点儿红茶,这就是苹果玫瑰热红茶了。这会更加好喝,也更适合配点心。 分出一部分下午茶给其他要吃的人后,路易莎就坐在小桌旁,请海莲娜坐对面。除了饮料之外,桌上还有各种可以饱腹的点心...虽然原则上下午茶不讲究饱腹,补充一些糖分也就够了。但路易莎吃下午茶主要是因为晚餐不想吃,饱腹就有必要了。 精美的银碟和玻璃餐碟用来盛放吃的,总共有三甜三咸六种,分别是华夫饼、饼干、蛋挞、手指三明治、芥子炸小胡瓜和培根香草烤小牛肉卷,有甜有咸、有荤有素、有碳水有蛋白质,搭配也是很合路易莎心意了。 “这是‘祭饼’啊...”海莲娜尝了一个巴掌心大小的华夫饼,眼前一亮道:“虽然是‘祭饼’,但比西岱圣母院的祭饼更甜美酥松呢!人们都说西岱圣母院的祭饼是最好的,但比起这个也不算什么了。” ‘华夫饼’从分类上来说属于‘祭饼’一类,即宗教节日时分发给大众的代表性糕点。这种名为祭饼的专用糕点一路改进,到如今专指不必发酵,在优质面粉中加入水和红葡萄酒,然后放入两片圆形铁质模具(类似电饼铛)中烤制的饼。 常见的‘祭饼’比较薄脆,内里绵软的部分没有后世华夫饼那么多,面糊的配方也多少不同。不过对于此时的人们来说,华夫饼并不陌生,确属‘祭饼’一类无疑了——至于其中的差异,当做是一种独家配方的祭饼就是了。 如今年月,很多后世确定的东西,此时都还不统一呢!毕竟在传播条件受限的情况下,就是想统一成某种‘正宗’,也是不可能的。 路易莎也吃了一个华夫饼,这是在她的指点下,用面粉、淀粉、鸡蛋、牛奶、食糖、融化黄油调的面糊(有泡打粉会更松软,不过没有也可以)。没有加葡萄酒和水,所以就是纯粹的蛋奶甜香、黄油香...刚出锅的华夫饼外酥内软,一口下去是融洽的各种香甜味,既丰富又不像此时很多食物那样口味‘杂乱’。 旁边还有配着吃的果酱和蜂蜜,海莲娜就加了。不过路易莎觉得华夫饼本身的香甜味足够了,所以没加。 “这是怎么做到的呢?过去我吃过的祭饼,哪怕是刚出锅不久的也会缩紧,一下就不那么松软了...” 祭饼是大众点心,虽然早先只有修道院和教堂才会制作,但此时就连街头小贩也会烤来贩售。所以海莲娜吃过多种祭饼,自己也会做,一下就吃出了不同。 “这里有一个小技巧,过筛后变得更细腻的面糊要先静置十分钟,然后才能去烤。”路易莎并不敝帚自珍。 喝一口苹果玫瑰茶,没那么腻了,路易莎又去吃咸的手指三明治(所谓手指三明治,大小为两指厚、一指长,又名‘茶三明治’,最开始就是配茶的,算是下午茶标配了)。这次有两种经典口味的三明治,分别是清爽的黄瓜三明治和风味十足的三文鱼三明治。 黄瓜三明治用的是白面包片,中间夹的是去皮的黄瓜、黄油和奶油芝士。三文鱼三明治则要用黑面包片来做,中间夹烟熏三文鱼薄片——在此时黑面包无疑是真正的平民食物,贵族几乎不吃的。但用来做三文鱼三明治,其厚重的口味、稍显粗糙的口感,却更能和烟熏三文鱼的口感、香气相得益彰。 当然,这也和黑面包的做法有关。此时的黑面包都做的很粗糙,毕竟是平民食物,磨面粉的时候都不讲究过筛几遍,磨碎了就拿去烤面包了...路易莎却是让人以白面包的细致制作黑面包的。 海莲娜出于对让娜和路易莎的信任,也吃了明显由黑面包制作的点心(三明治),出乎意料的好吃。就忍不住说道:“我从未想过,居然能在大贵族的餐桌上见到黑面包,而且它还是那样美味...或许人们对食物的偏见本来就是没有道理的。” “我也这样认为。”路易莎对此时的‘食物歧视’也不满很久了!食物哪里分贵贱呢?是人给它们分贵贱而已。 “因为果子长在高处,所以就比生长在地下的根茎类蔬菜要高贵,这是什么道理?因为这个,大蒜一直都是低贱的食材。可是现在看起来,即使是大贵族的饮食也离不开大蒜了——如果食物真的分贵贱,那也应该是用美味与否来划分的。” 路易莎又吃了一个芥子炸小胡瓜,这是一种非常简单的小食,路易莎上辈子在意大利餐厅吃过,印象深刻。 当时意大利餐厅提供两种炸小胡瓜,一种是大茴香炸小胡瓜,另一种是芥子炸小胡瓜,供客人选择。据说大茴香炸小胡瓜是原版的,只不过有人吃不惯大茴香籽的甘草味儿,这才推出了芥子代替食谱中用到的大茴香籽。 将一锅盐水煮沸,加入切片的小胡瓜,水再沸时捞起小胡瓜片。用干布巾吸去小胡瓜片上的水分,然后均匀地裹上一层细细的面粉和一点儿盐花,就可以用中小火慢炸了。等油炸得两面金黄沥干油分,最后洒上一些芥子和柠檬汁就能上桌了。 这道小食食材平常,调味克制,但讲究油温,完全遵循了适可而止的烹饪原则与清新质朴的饮食风味。和此时堆砌大量香料,调味复杂但味道咸淡都不分的烹饪方式形成了鲜明对比——品尝这样的食物,真有种舌头经过种种‘冲击’后,受到温柔款待的感觉。 ‘咔嚓、咔嚓’,连吃了好几个炸小胡瓜片,路易莎才住嘴又喝了茶。 此时海莲娜观察了蛋挞好一会儿,虽然这是一种相当陌生的食物,但香气是不会骗人的,于是谨慎地拿了一个来品尝——啊,好吃!她的双眼一下眯了起来。 一边吃着,她一边又看中了‘貌不惊人’的饼干,不太确定道:“这是...饼干?” 饼干是一种非常古老的食物,其名称本意是‘烤两次的面包’。最初就是将烤好的面包进一步烤制,达到去除水分,进行长久保存的目的。这样的目的显然和美味无关,往往是穷人不得已的选择,又或者是军队行军、船员远航等特殊时期的饮食。 直到中世纪中前期,阿拉伯贵族才开始享用加糖制作,并浸泡过杏仁油,撒了芝麻、杏仁等的饼干。而花了大约两百年时间,西方才学会了这种饼干制作方法,也是此时贵族正吃的饼干。 但说实在的,即使是这样的饼干,在路易莎这个现代人的口味里也很难称得上美味。 饼干本身依旧干硬,加糖也改变不了口感粗糙。后面通过浸泡杏仁油的方式改进口味,有效是有效,也难免油腻。 而这次下午茶吃的是中世纪以后才出现的‘玛格丽特饼干’: 软化的黄油加入到拌匀的面粉、栗子粉、食糖中,加上一点点盐再搅拌均匀。然后将熟蛋黄挤压过筛,混着之前拌匀的面粉等揉成面团。最后将这个面团搓成长条,切成一个个的小剂子。这些小剂子肉圆按扁,入烤炉烤制,这就成了。魔/蝎/小/说/m/o/x/i/e/x/s/.c/o/m 26、穿越中世纪026 ‘玛格丽特饼干’真是新手饼干中的新手饼干,不只是做起来比较简单,原材料也易得,都是现在厨房里常见的。 当然,味道也不差——口感上和后世主流的饼干,无论是薄脆饼、早餐饼,还是曲奇饼,都不太一样。在路易莎吃来,香酥厚实,又没有那么厚实,类似放大版旺仔小馒头。 海莲娜在路易莎吃培根香草烤小牛肉卷的时候,终于品尝了饼干。 路易莎也回答了她刚刚问题:“是的,这是一种饼干,怎么样?” “嗯,很香酥,而且轻盈...比起最薄的那种祭饼都要轻盈,人们还总说那种薄祭饼是轻薄如云彩哩!”海莲娜细细品味后给出了很高的评价。 她现在只担心,在路易莎这里吃的太好了,今后父亲离开了布鲁多宫廷,自己再也吃不到,那就太难了。 “是黄油的香气啊。”海莲娜品味出玛格丽特饼干里明显的黄油香,又忍不住道:“您倒是经常食用黄油呢!” 路易莎知道她的意思,虽然在后世的人看来,黄油和橄榄油一起成为了西餐的代表油料。但在此时,猪油和橄榄油才是具备统治地位的。橄榄油不必说,乃是地中海饮食三部曲之一(即谷物、橄榄油和葡萄酒),在地中海沿岸这甚至不只是饮食,更是‘文明’。 猪油则是蛮族入侵后随着这片土地新的当权者走上巅峰的,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么。而猪油之普遍、之受欢迎,从它被允许出现在四旬斋期就知道了。 这个本该禁绝一切动物性食品(不算鱼)的斋期,却允许‘植物油状’的猪油出现!这只能是自下而上的裹挟。 就如同一些动物,明明不是鱼,只因为会在水里活动,也被务实地归类为鱼,摆上斋期的餐桌...实在是人民群众的呼声太大,大家太离不开它们了! 至于黄油,它在民间其实很常见,但在贵族餐桌,尤其是北方以外地区的贵族餐桌,就非常少见了。历史上黄油名声变好也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事了,然而最初也不过是橄榄油的替代品而已。 “因为黄油本来就很美味啊,尤其是带有奶香的纯净味道,口感顺滑,和糕点非常相称。在我这里而言,味道就是唯一的标准,至于餐桌上的高低贵贱等级,那不重要。”路易莎依旧是这样说。 让娜这时候和其他侍女吃完了自己那一份,也过来攀谈:“路易莎小姐说得对!而且即使是固执的人,最后也不会拒绝真正的美味的。即使那些美味是用‘低贱者之食’制作的。” “像这一次,伯爵大人还特别命令主厨学习我的食谱呢!到时候要在晚宴使用,用来宴请宾客。”让娜的食谱就是路易莎和她弄出来的,路易莎负责动口,她负责动手实践并在原本的基础上修改。 毕竟理论和实际多少还是有区别的,在后世厨房里做得的菜,在此时的厨房很难照搬,各方面条件都不一样了。再考虑此时能接受的口味微调,就更不必细说了。 “我还以为伯爵能直接让你来做呢!”路易莎笑着侧过头。 这当然是开玩笑的,她早就知道中世纪一座大城堡里仆人群体的复杂程度,不比华夏古代大家族里来的低。就像《红楼梦》里那样,一个小丫头再会做饭,也不能一下提拔她去做厨房的主。 说起来,《红楼梦》里管事的基本上是家生子,很多职位完全是继承制了。而在中世纪的西方,一些最开始不是继承制的职位,像是大总管、仆役长等,也逐渐继承制了。有的自家没有子嗣可以继承,还能买卖出去呢! 果然太阳底下无新事。 其实从这就可以看出近代西方宫廷的影子了,国王没法随便开除职位家传的仆人、真正占住职位的人不做事(雇佣其他人做)、一个职位上不止一个人...其实是有本而来。 “那可不会,虽然大人们都爱吃这些,但...”让娜摇了摇头。 从路易莎回布鲁多以来,虽然一开始让娜只是给她开小灶而已。但偌大宫廷,哪里来的秘密呢?加上路易莎愿意给大家分享让娜做的食物(也是借助外力倒逼布鲁多宫廷的厨房改进的意思),大家也逐渐吃上了这口。 不得不说,好吃就是好吃!路易莎没搞什么中餐,基本上做的也是后世的西餐,和此时人们的口味算是一脉相承。大家接受起来也快,一下就被征服了——美味的东西没吃过就算了,吃过之后再要继续以前的饮食,那就多少有些难以下咽了。 事实上,为让娜这次所说的晚宴,膳房的厨师们得向她学习几道好菜呢!包括但不限于红酒酱鸡、狗鱼肉圆、炸小牛排(米兰风味)...这也让路易莎在晚宴上终于有东西可吃了。 对于路易莎来说,布鲁多宫廷的主厨们或许是刚刚学习这些佳肴,对比让娜还有些不足,以至于菜色本身差着意思。但对第一次吃到这些食物的‘宾客’来说,那就只有赞不绝口的份儿了。 主菜就是红酒酱鸡、狗鱼肉圆、炸小牛排三种。 其中红酒酱鸡和很多西餐菜肴一样,食材本身的处置很简单,就是烤熟而已。味道的来源主要还是酱汁,像这次的红酒酱,即是用鸡肉高汤、红葡萄酒、红葡萄酒醋等调料加热同煮,再加入面包屑增加稠度得到的酱汁(加热过程不能烧开,不然酒精蒸发,风味就不同了)。 狗鱼肉圆则更简单,这在历史上就是一道里昂名菜。做法不过是将狗鱼肉剔掉鱼刺,搅打成鱼蓉后加入蛋清,制作成的圆形或椭圆形鱼丸。其调味简单,狗鱼又是瓦松国内各流域最常见的淡水鱼之一,这样做成的食物甚至可以说是‘家常’。 在历史上,这道狗鱼肉圆也确实是流行于酒馆的平民美食。 相对而言,炸小牛排算是三道主菜里唯一的‘高级货’了。在中世纪对食物的定义里,小牛肉和牛肉并非同一种食物,贵贱更是不同。一般情况下,牛肉虽然不是低级食材,但也绝称不上高贵。细嫩的小牛肉就不同了,属于高档食材,是贵族宴席上的常客。 不过即使是‘高贵’的小牛肉,也没有太复杂的调味,不过是用盐和白胡椒两样调料调味而已。然后是依次裹上薄薄一层面粉、沾上鸡蛋液、滚一圈面包渣,就可以下锅用黄油去炸了。炸好的小牛排,用牛肉汁和芝士汁调味。 本来地道的米兰风味还要放一勺土豆泥的,不过这时候没有,也就算了。 红酒酱鸡醇厚清新,炸小牛排柔软而肉汁四溢,优质牛肉本身的‘肉味’也完全被激发出来了。还有狗鱼肉圆,在此时更是少见的纯以清淡鲜香取胜的食物——制成肉圆又加入蛋清后,狗鱼肉原本粗糙的肉质感没有了,反而极其细腻。配合食肉鱼特有的鲜美,‘本味’就很绝了。 路易莎注意到平常更专注于饮酒的宾客们,这次至少多拿出了一半的注意力到菜肴上!虽然平常吃的就很多了(军事贵族大抵以能吃为荣),但吃的像这次这样投入的,实属少见。 当最后以一道香橙味大米布丁收尾时,大家明显还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即使一个个肚子都吃圆了! “...向您致谢,大人!”一位客人站起来,主动向巴尔扎克伯爵敬酒。这确实是真心的,到收尾时候只有‘消化酒’,而消化酒一般可没有敬酒的。 “在下从罗兰西来,但即使是那儿以美食为傲的人家,我敢说也没有您宫中的珍馐美味。您给我们这样的招待,实在令人感动!” 客人由衷的赞美令巴尔扎克伯爵心满意足,在此时,一位贵族领主的义务之一,就是给予客人好的招待。而在招待中,吃喝无疑占据非常重要的一环。相比自己吃到美食的快乐,这方面受到赞美,大大满足自尊心,这更叫伯爵看重! 因为这样的缘故,他对路易莎更加满意——这样美味的饮食也是路易莎带来的。 晚宴后他不顾伯爵夫人和小女儿伊娃不太好看的脸色,称路易莎为‘我心爱的小女孩’,愉快地说道:“还记得东南角的塔楼吗?过几个月一定完工,到时候你就能搬进去了。哦,你现在要做很多事,有足够的房间任你支配也是应该的。” 特鲁瓦宫几年前就开始修建的东南角圆形塔楼,虽说路易莎一回来就说过,完工后会给她使用。但说归说,实际安排不到最后谁又知道?伯爵夫人早就打算替伊娃争取了,即使此前伊娃住的房间,已经比路易莎这个临时来的要好。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27 章【VIP】 特鲁瓦宫是一座‘新’城堡,虽说两百多年前就打下地基,但真正动工也就是三十年前的事——这里地处要津,在此建设城堡的决定并不难下。只不过因为种种原因,事情一再推迟。 为了防守容易、取水方便等,特鲁瓦宫作为一座城堡位于一座石灰岩山脊上。背后被不算陡峭,但够用的山坡保护,前面则临着一片不算小的河湖。 特鲁瓦宫有两个入口,分别在两侧。嗯,特鲁瓦宫从平面图来说是一个狭长的形状,入口就在两侧‘尖尖’上,正是标准的‘易守难攻’。 作为大型城堡,特鲁瓦宫当然不只是一个堡场,实际上它有3个堡场。从平面图上说,从城堡左侧大门进入,向右先是上层外堡,然后经过一座塔楼和内墙才能到上层堡场。 上层堡场再向右,是一座长方形巨塔,巨塔侧面是一条狭长过道。如果是防守的话,这条过道是门口之后,又一个‘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地方。 穿过过道,右边就是中层堡场了,中层堡场由几个塔楼和幕墙包围。向右穿过一座幕墙,这才到达最后的下层堡场。这也是特鲁瓦宫的主要住宅区,其中城堡的主体安置在北面沿河一线。 至于东南角的圆形塔楼,那是城堡中最后一个未完工的主要地面建筑了(如果以后再要增建大的建筑,那是另一回事)。 这座漂亮的圆形塔楼和城堡主宅,各处在特鲁瓦宫右边入口门楼的一边。主宅在北面那一边,沿河建立。圆形塔楼在东南边,背靠山坡——右边入口门楼与两座楼房相连,和主宅间隔的楼房是用作监狱的,和圆形塔楼相连的楼房则用作警卫室,居住着入口值勤的卫兵。 警卫室旁用幕墙连接圆形塔楼,这座塔楼不包括带有两层防护矮墙、设置堞眼的露天顶层,共有四层用于居住。对比伯爵夫人居住的角楼,每层面积有两倍大了,加上讲究不输主宅,难怪伯爵夫人想要替女儿争取。 眼下,这座塔楼已经修建六年了,工程进入了最后关头。这个时候的建筑材料也没有甲醛什么的,明年春天一完工,路易莎应该就能住进去了。 当然了,那也是明年的事,现在看起来,这座塔楼跟前还是乱糟糟的。不是内行人,根本看不出即将收工的意思。 “雷欧大师!”就在乱糟糟的塔楼跟前, 一个年轻人跑过来,对着一个系着皮围裙的高大老汉说道:“刚刚木匠师父说,之前预计的门板不够用,要抓紧时间新造——因为路易莎郡主的要求!” “路易莎郡主似乎打算在能用上门板的地方都用上。”那个年轻人神情似乎有些困惑:“或许是女士们太娇贵了,得用一道道门板来保卫。” ‘雷欧大师’就是负责修筑特鲁瓦宫的建筑匠师,在此时‘匠师’并不是随便一个建筑师都可以使用的,凡是能得到这个称号的,那都是能负责建筑一座宫殿、教堂的。雷欧大师曾给另一位匠师做助手,参与了一座教堂的修建,也正是那时得到了匠师的称号。 之后他就被上一代巴尔扎克伯爵请来修建特鲁瓦宫,现在三十年过去了,城堡逐渐完工,他一生的事业也就在这里了——以他的年龄,他是不可能再接一个这样的工程了。 往后也就是住在特鲁瓦宫,负责一些可能的小工程,以及城堡的修缮维护工作。 中世纪的城堡可不是修完就完了,每年的修缮维护必不可少,不然再雄伟的城堡很快也会荒废。 “哦,那是小事儿,就按木匠师傅们要求的办,给他们一些木头、铁钉。”雷欧大师不以为然。 虽然路易莎有些要求不是当下常见的,但雷欧大师不讨厌她。相比起有些雇主的异想天开(缺乏建筑学常识,他们想的那类建筑根本建不起来),她的想法至少都能实现。 路易莎其实只是受够了城堡里到处都是门洞、拱廊、过道厅等等,连接一个又一个的空间,然而就是没有足够封闭的小房间.此时的人们基本没有‘私人空间’的概念啊!她就算是现在睡觉,无隔断的卧室有人来来去去也不奇怪。 雷欧大师不愿意在这些小事上纠结,眼下他正在计算每天的砂浆用量,还有已经送来的地砖——各类地砖是否足够呢?当初去烧制的时候是有留下损耗的余量的,但这样大的一座塔楼,用量巨大,不到最后很难说是否有欠缺。 就在这时,有个建筑工从堡场外头走了进来。他身后跟着一个红头发的男人和一个小男孩,看那个红头发男人和小男孩的样子,似乎是一对父子。 建筑工对雷欧大师说道:“雷欧大师,这是建筑工科莫,南方来的。原本要为图维主教做工,结果嘛,那座预想中的大教堂才开了个头儿就因为缺钱停下来了.他没什么积蓄,要养活儿子,也不可能回乡,所以想在咱们这儿找个活儿干。” “南方人?他们攒不下来钱,我倒是不奇怪。”雷欧大师理所当然地地域歧视。这年头大家连‘地域歧视’的概念都没有,不会认为自己这是不对的。只觉得自己是实话实话,一切光明正大。 此时的瓦松南方人,在普遍认知里就是喜好享受眼前,不擅储蓄,快活一天是一天的类型要知道,专业的建筑工在平民中也算是中高收入群体了,正常生活不太可能一点儿积蓄都没有。 雷欧大师打量了一下红发男人科莫带的工具,判断对方的水平。 然而才判断到一半,想到现实情况就摇了摇头:“哦,这可难办了,你应该看得出来,特鲁瓦宫快修完了,这座塔楼是最后一座重要建筑了。之前我们已经遣散了一批建筑工,等到明年,还要继续遣散。” 最终应该只有雷欧大师本人,以及有限的几个人能留下来。以后有什么修缮维护工作,他们加上临时雇佣的普通工人就能做了。 科莫争取道:“求您了,雷欧大师!我只想工作过这个冬天,弄到一些钱回乡我并非没有储蓄,唉!我虽然像任何一个南方人一样,总是不知不觉就把钱花掉了。但我有一个好妻子,她一向能算计得明白。” “但她最近病死了我给她找了药剂师,花光了所有钱” 雷欧大师是一个有经验的老人,看得出来他不像是在说谎。如果是普通的说辞,不足以打动他,说到底谁没有困难的时候呢?工程快完了,建筑队都在赶人,没有再进人的。要是谁有困难就能破例,那他这个包工头也没法做了。 但或许是因为他马上就要退休了,不大需要考虑‘以后’(只是留在特鲁瓦负责维护修缮工作,对于他们这样的人来说,就算是退休了)。 又或许是这个红发男人让他想到了曾经的自己——他曾经也有一个非常好的妻子,难产死了。那之后他就将自己全交给了工作,再未结婚过,也没有孩子。 雷欧大师看看科莫,又看看他的孩子,犹豫了一下。犹豫间想到了什么,问他:“你会挖井吗?要足够深的。” 科莫连忙说:“是的,我会,我很擅长这个!我们南方人一直有挖井的传统。事实上,我的父亲正是专干挖井的,他还能给城堡修喷泉,让城堡里的人可以取水用。我和我父亲学过,不过那样的工作总是少,所以才做一般的建筑工的。” 雷欧大师问了几个挖井的问题测试科莫的成色,发现他的回答没有出彩的地方,但也算是懂行的。便道:“好吧,谁让你运气好呢!本来城堡里的水井早就挖完了,但郡主希望能多挖几口深井。” 就这样收下了科莫,雷欧大师没再说什么,转头就去了正在开工的塔楼内——当下塔楼内正在铺地砖、盖屋顶,这也是建筑‘硬装’部分的收尾工作了。 屋顶什么的先不说,铺地砖实在是个费力气的活儿,为了这个要运送太多檩条、泥土和砂浆了。到现在,塔楼中四层要用于居住的地方,除了底层,每一层都承托了一根根十分粗壮的橡木檩条。 这些整根的橡木檩条用梁托支撑,考虑到每根数百公斤的重量,当初动用机械将其一根根吊升上去也是一项大工程呢!好在现在都做完了。 弄好了檩条后,就是在檩条上垂直铺设一层橡木板,像铺设木地板一样。不过没那么严丝合缝,木板也谈不上地板那样光滑——这年头,木地板在宫廷很少见(城市平民的房子里倒是常见)。 因为要加工得光滑、排布得紧密都很难,要知道浴桶都因为做不到光滑,得垫一层纺织品才能洗澡呢!另外,木地板容易磨损朽烂也是原因,这时可没有后世那么多的处理手段。 大贵族的宅子很少用木地板,用的话得加工细做,那又是另一种路子了。而在特鲁瓦宫这座圆形塔楼,至少没用木地板,用的都是上好的陶制地砖。这些地砖从窑炉里烧出来,品质上佳,紧实致密。每批次还有不同的形状和颜色,这样能在铺设时拼出不同的漂亮图案。 铺设好橡木板后不是直接上地砖的,先得铺设20厘米厚的泥土,然后进行一番平整夯实。之后又是一层5厘米厚的砂浆,最后才能铺地砖——难怪要使用那么粗壮的檩条,梁托的设计也得小心再小心,不那样根本承受不住这么大的重量! 雷欧大师去视察工作时,盖顶的工作还在做。而铺设地砖的工作,进度则更快。底层已经做完了,这里预想中是要做厨房和食品储藏室的,地面倒不那么讲究。虽然也铺设地砖,但砖块较大,而且都是同色的方砖而已。 第四层也铺完了,这里是要给女仆居住的(这类房子,顶层不太舒适。一般都是用来做仆人房,或者是祈祷室,不住人),地砖铺设情况和底层差不多。 第二层和第三层正在铺设,一边涂抹砂浆,一边精心地拼地砖。 雷欧大师来到第二层,砖瓦匠正在各自区域内做事。他走近一个砖瓦匠,只见他正用木槌在一块地砖上轻敲,确保地砖沉入砂浆中。 雷欧大师跨过一道砖瓦匠拉起的细绳,仔细看了看说:“今天怎么样?” 那些细绳,还有一边系在三角木尺上的锤线都是保证地面水平的,在铺地的时候这是极为重要的。这不只是为了美观,还因为只有铺设水平的地砖才耐用! 砖瓦匠见一旁夯土地上装地砖的篮子里,剩下的地砖不多了,就让小工再去担一些来。站起身活动了一下身子,对雷欧大师说道:“没什么不好的,这批地砖的质量很好,颜色也很鲜艳.我想不出有什么可不满的了。” 他们还谈了一下接下来工程进度的事儿,雷欧大师说道:“.是的,等到完工后,墙面用白色石灰水涂白就行了,这也是我们的活儿。路易莎郡主无意雇佣画匠来作画,她想早点儿住进来。更重要的是,她觉得用壁毯装饰墙面更方面。” “画好的壁画要改,可比收起旧壁毯换新的麻烦多了。” 砖瓦匠想象了一下,点点头表示认可。 同时也说:“我从没见过这样的事儿,修建这样一座建筑,竟然让一个年轻姑娘拿主意——虽然也有一些房子,在修筑阶段,和工人打交道的是雇主的妻女,但那到底不是这样的大塔楼,最多就是某个有钱老爷的私人宅邸而已。” “这样的大事全看一个女人?天知道,她们最善变,也容易胡思乱想。这是她们天性中的弱点,根本没法克服。” 这倒不是砖瓦匠针对路易莎,这就是此时的主流观念。主流观念甚至认为女人没有独立做决定的能力,所以一切都得听从自己‘主人’的。这个‘主人’,婚前是养育自己的人,婚后就是丈夫了。 “哦,别说那个了,总有些女人具备智慧,我看路易莎郡主这个雇主还不错。就我的经验,雇主没有好打交道的,他们要么吝啬, 要么想一出是一出,总有不切实际的设想,这是不分男女的。至少路易莎郡主没有那样,这省了多少事儿啊。” 雷欧大师是一个非常‘务实’的人,这让他受主流观念影响之余,也讲究一个‘实事求是’。 砖瓦匠却‘固执’得多,摇摇头说:“这就是问题所在了,即使她具备智慧,也不该妄想发号施令,没有人愿意听女人发号施令。所以即使她们有那个能力,也应该表现得谦虚,这才是女人的美德。” “她最好表现得头脑简单,一切都仰仗男子汉.这才是对她有好处的。” “世上的事儿总有例外。” 这个砖瓦匠也是雷欧大师的‘老伙计’了,他想如果对方愿意留下来,工程结束也可以不遣散对方。所以愿意对他多说些:“路易莎郡主是要继承这片土地的,她可以活得像个诸侯,不,她就是未来的诸侯。” “都一样。”砖瓦匠不以为然地说:“她应该依靠自己的男人,而不是想着她是这块土地的主人。不然那傲慢会摧毁她,也会让她的丈夫蒙羞。就像那些过于慷慨,而丈夫正好吝啬的女人一样。” 此时的风俗认为,一个骑士,一个贵族老爷,最重要的品德之一就是‘慷慨’。而一个女人,她除了偶尔对教会、对穷人施舍,最好不要有慷慨的时候。因为如果夫妻两人都很慷慨,再大的家业也会很快完蛋。 而如果只有妻子慷慨,丈夫并不是慷慨的人,妻子的慷慨只会衬托得丈夫越发吝啬,甚至面目可憎.这显然是对男性自尊心的极大伤害。 “我听说,布鲁多的老爷们,也有不服气未来由一个女人统治的。”砖瓦匠想到了什么一样说道。 雷欧大师突然有些犹豫了,关于未来要不要留下这个‘老伙计’的事儿。总觉得他不太适合呆在未来由女人继承的特鲁瓦宫,说不定会办坏事呢! 相关的念头一闪而过,雷欧大师很快说道:“就算不服气也没有办法,路易莎郡主的继承权是优先的。而且她的结婚对象是一位本国王子,我想王室也不会允许那些老爷们不服自己的封君。” 王室王子可以通过妻子获得土地实际的统治权,也给自己的孩子留下土地,这是符合王室利益的而不服从路易莎的地方封臣,对王室来说就是不服从自己。“所以啊!我才不明白干嘛要让女人有继承权瓦松有些土地是能由女人继承的,对吧?如果是在慕伯汉地区,根本不会有这样的事儿。虽然我们总是认为他们过于野蛮了,可这事儿上他们办的倒不赖。”砖瓦匠侃侃而谈。 瓦松王国不止一块土地,女性是有单独继承机会的,布鲁多就属于这种情况,而且也不只是布鲁多。相比之下,慕伯汉地区的继承制度,女性几乎没有拥有独立统治权的可能性。 雷欧大师心里已经决定了,预计留下的砖瓦匠还是换个人吧! 之后雷欧大师又继续巡视施工现场,还处理了一批工具修理的事儿,直到路易莎过来看正施工的塔楼。 自从前两天宴会后,伯爵开口提到塔楼完工,路易莎搬进去的事,‘搬家’这件事仿佛就按了加速键。伯爵不只是说说而已,还开放了自己的内库,让路易莎可以挑选用得上的家具、摆设、纺织品等。 如果实在不合适,还可以去城里的集市采购——在布鲁多一系列的集市接力里,当下正在进行的正是特鲁瓦‘冷’集市。 路易莎对布置自己的房子还是很有兴趣的,这一方面大概是她天性如此,天然就喜欢这种事,上辈子她就很爱看装修类节目了。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现在住的不舒服,得到一栋塔楼做新居所,她当然想弄得满意一些。 路易莎注意到有人正在嵌窗玻璃,就对雷欧大师说:“只有这一种窗玻璃吗?我想要更大块儿的、更平滑、更透明的窗玻璃,我想那样房子的采光和保暖也会更好。” 这时候贵族城堡采光,比之一百多年前已经好不少了,而带来这种变化的就是玻璃窗。在没有玻璃窗之前,大家都用木制百叶窗,它可以调节光线。而且实在需要保暖的时候,百叶窗也可以做到类似封窗的效果。 之前玻璃窗的窗框已经由木匠师傅做好了,只等铺地盖顶这类工作结束就能安装。至于窗玻璃本身,这才没到多久。 此时的玻璃窗并不是后世那种,一扇窗户镶嵌一整块长方形玻璃或两三块正方形玻璃。真要数玻璃块数的话,大概是数不清的。 这和瓦松这边窗玻璃的生产方式有关。做法是将玻璃溶液吹制成一个直径10厘米到15厘米的圆球,然后用一根手柄粘在吹管对面的玻璃液上, 这就可以将吹管穿入玻璃球体,扩大洞眼再抽出了。 这时球体表面留下了吹管洞,用刮刀抵住这个洞口,另一手持手柄旋转,就能利用离心力得到一块圆盘形玻璃。 因为这个过程中,玻璃形似王冠,所以这种玻璃也被称之为‘王冠玻璃’。 将王冠玻璃从手柄上取下或切下时,往往会留下一个‘疤’,这被称之为‘牛眼’或者‘冠结’。有人不在乎这个,要求高的人却无法接受窗玻璃上有这样的‘冠结’。再加上‘冠结’附近往往比较厚,还不平滑,透明度差了边上一大截,就会对王冠玻璃进一步切割。 本来圆盘就不是特别大,还要进行切割,可想而知用来嵌窗户的玻璃块多小了。工匠会针对切下来的玻璃块制作铅条边框,再将它们一起固定到窗户上。有人还‘因陋就简’,会利用小玻璃块和铅条,像拼地板一样做图案呢! “小姐,这是城里玻璃工坊最好的王冠玻璃。”雷欧大师已经习惯了,和路易莎说话不用藏着掖着,以防说的太直接了伤害到对方的自尊心。 所以有一说一道:“要更大的窗玻璃,就是宽片玻璃了。但宽片玻璃品质太差,瑕疵多且透明度也不够。” 虽然雷欧大师并不是玻璃工匠,但大约是工作需要,他竟然对这方面也有些了解——在后世这很正常,但在中世纪则不然。一方面是大家获取信息的渠道有限,另一方面也是其他工匠会对先进的技术进行保密。 而在此时,玻璃制作显然是‘先进技术’。别看特鲁瓦宫用窗玻璃这么轻而易举,这是因为本地能生产窗玻璃!若是本地没有这个技术的,那就只有大贵族才能斥巨资从外地运输来窗玻璃了,小贵族是不敢问价的。 路易莎询问了一下王冠玻璃是什么,又问了宽片玻璃。其实宽片玻璃也和王冠玻璃一样,属于吹制玻璃,只不过在吹制成球体后,下一步是将球体来回甩动,最终会变成一个加大号的长试管样。 这时候再切掉头尾,成为一根空心管子,并在最后剪开这个空心管子,就可以得到一块较大的长方形玻璃了。 这样的宽片玻璃没法做到王冠玻璃那么薄,再加上气泡轨迹和应变线明显,基本上就是半透明的。这样的窗玻璃别说是透过去看窗外景色了,就是采光都要受影响。也只有预算不够的城市小康人家才会用宽片玻璃做窗玻璃了, 大富商、贵族等还是多用王冠玻璃。 当然,宽片玻璃也有自己的用处,一些不太要求透明度的地方,如装饰品什么的,总归会有订单。 “但宽片玻璃有一个做法可以改进质量。”雷欧大师话锋一转,又说道:“可以通过手工研磨的方法,使宽片玻璃平滑并变薄,但这很费人工,还要求一定技术,实在是太贵了。一般不会用到住宅窗户上,最多就是马车窗户用一用。” 现代人工贵,古代人工便宜。而如果古人强调人工很贵,那就只能说明真的很费人工了。所以路易莎稍微想了想,就放弃了通过人工研磨得到高质量、大块窗玻璃的想法。 路易莎开动脑筋,拼命回忆近现代玻璃是如何生产的:现代玻璃各种生产方式都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应该是浮法玻璃。就是玻璃液流入锡液槽,再辊拉漂移出来。原理是玻璃比锡液轻,所以玻璃液很容易浮在锡液上,再因为重力、张力等展薄摊平。 这个做法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很麻烦,现在的技术水平达不到,路易莎首先就排除了。 除此之外,她能想到的就是压延法了,字面意思,就是把玻璃液压平得到玻璃板——这还是她上辈子读到一本关于凡尔赛宫的杂书后知道的。 凡尔赛宫的镜厅很有名,最初那些镜子用的玻璃板,好像就是用这种办法制成的。所以才能得到比宽片玻璃还大,而且足够平整的透明玻璃板。 虽然听起来很容易就能想到,但在此时确实没有这方面的技术。玻璃成型技术最古老的技法是浇筑法和压模法,毕竟自古就有加工青铜器的技术在,加工玻璃液时想到用同样的做法很正常。 不过后来吹制法取代了古老的技艺,虽然在制作某些器具时还会使用浇筑法或压模法,但吹制才是主流。 压延法和压模法有些像,都需要大力‘挤压’,不过后者是口模进料,阳模冲压,做的是空心器皿。前者则是主要做玻璃板的。 历史上1687才有玻璃工匠获得了滚压玻璃板的专利,虽然此前肯定已经存在了相应技术(此时靠新技术发财的方式基本会保密技术,而并非依靠专利权保护),但也不会早太多了。 毕竟13世纪末、14世纪初, 玻璃镜子才问世。而且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内玻璃镜都很小,这难道是工匠不想做大镜子赚钱吗?显然是技术不允许,生产不出大玻璃板。如果早有滚压玻璃板的话,不至于为此为难。 想要搞压延法制作高质量玻璃板的话,路易莎一时也说不上能不能做。还是那句话,多数事情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还拿玻璃打比方,后世看过穿越文的,谁不知道玻璃就是沙子加纯碱,高温烧制?但真正去做的话,窑炉温度要多高?知道得用什么样的沙吗?能搞到足够纯净度的原料吗?烧玻璃的坩埚怎么弄?如何消除这种‘土法玻璃’里的气泡? 问题多着呢!这些都不是全部。 不过尝试着去做还是可以的,路易莎将这件事放在了心里,准备先去城里看看玻璃工坊的情况——她倒不是单为自己的住所装玻璃窗费心费力,真要说王冠玻璃窗也不是不能用。只是她想到这件事,觉得也是个‘金矿’。 虽然她不缺钱,身为布鲁多女继承人,巴尔扎克伯爵对她并不小气。更何况,实在不行她还有‘随身空间’托底,拿出在这个时代算是值钱珍宝的东西,总不会让她没钱用。但是,谁又会嫌钱多呢? 哪怕说到她未来当上布鲁多女伯爵了,那也是收入高,开销也高啊。问问现在的巴尔扎克伯爵,他也不会觉得钱真的就充足了大贵族也是‘量入为出’,真要是再多给他们一些收入,他们一样有的是地方花掉。 想到就去做,第二天路易莎去特鲁瓦城里的时候,就问起了玻璃工坊的事。 当然,她之所以这样有‘行动力’,也是因为这几天她经常去城里——从11月2日开始,就是特鲁瓦城的冷集市了,这也是布鲁多今年最后一个大集市,会一直持续到圣诞节前两周才关闭。 这也是为了巴尔扎克伯爵给她的新任务,伯爵让她从头到尾完整地主持一次布鲁多的集市。这既是考验,也是锻炼呢! 如果能顺利完成这件事,布鲁多别的集市也不在话下。而集市相关的事都难不倒她了,估计布鲁多的事也就解决大半了。 特鲁瓦冷集市是从11月2日,万圣节后开始的,但准备工作是提前就做了的。其中无论是给集市提供的场地,如多处营业大厅、大储栈、畜栏等。还是为了方便金钱流动, 组织钱兑商等提前入场。再不然,将市场管理人员召集这都是不可以出纰漏的工作。 这次事前准备工作显然没出什么错误,到现在为止特鲁瓦冷集市都顺利进行着。 路易莎这天去,是因为集市开始后8天的准备期已经结束,决定要参加这次集市的商人都已经入场完毕,租好了货摊、货栈等,商品也都陈列地尽善尽美现在是正式集市开始! 路易莎来到集市,和市集书记、监印官等人碰了次头——市集书记原本是市集监督的‘助理’,而市集监督才是最初的市场指导者。但随着时间流逝,市集书记就取代了原本市场监督的优越地位,而且他们也有自己的助理了,即巴尔扎克伯爵派来的监印官。 监印官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给市场上达成的一切契约加盖巴尔扎克伯爵的印章,以保障其执行。 这次特鲁瓦冷集市的两名市集书记之一,就是亚兰骑士的父亲。因为亚兰骑士在路易莎这里很得重用,之前还帮路易莎跑甜菜制糖的事儿,所以他父亲也算是路易莎这边的。有他配合,路易莎还是比较容易理顺集市这边的事的。 “.头十天的布集市,虽然量大,但税本身简单,来去也清晰,我并不担心。但同时进行的还有驮□□易,它们都不是布匹那样标准的‘标的’。更不要说驮□□易得到的市场税那部分,按照惯例要赠与教堂和修道院,这些账目很容易动手脚。” 路易莎和市集书记等人见面,要散时才交代了一声。 集市首先是布集市,然后是毛皮集市,再然后是杂货集市。商品不能乱卖,但驮□□易是例外,这门生意基本上整个集市期间都能做,就在每个集市固定的、专出售驮兽的广场。 路易莎之后打算看看正式开市后的情况,最后再去玻璃工坊,说完话后就先走了。 留下的人,有人忍不住抱怨道:“路易莎郡主实在过于严格了,过去伯爵也没有管理得这样精细。这极大加重了我们管理人员的负担不说,还让一些本该得到的好处变少了——我知道路易莎郡主只是想把事情办得更漂亮,好在伯爵面前邀功,可难受的是我们这些人!” “世界上的事儿哪有那么多清清楚楚的?真要是那样,也没法办事了!” 亚兰骑士的父亲看了那人一眼,他知道说话的虽然只有一个,但心里有差不多想法的人可不少。 这些日子路易莎打理着市场相关的事务,是市场真正的指导者,市场书记们反而是给她打下手。她做事很严格,喜欢‘照章办事’,这增加了大家的工作量,也影响了一部分人发财。 “别对年轻人太苛刻,这不是你曾经说过的嘛?” 亚兰骑士的父亲记得对方的儿子也在市场工作,当初他的儿子犯了错,他就是这样说的。 “不管怎么说,路易莎郡主这样年轻,第一次主持市场,一点儿错误都没有,这已经非常能干了。至于那些人情熟练的小问题,随着她长大,总能学会的.更不要说,路易莎郡主也不大可能一直盯着某个市场。” “路易莎郡主和伯爵一样,都是要总揽全局的。现在的话,也只是伯爵让郡主在总揽全局之前,对自己的产业有一个基本的了解,将来不至于犯下一些可笑的错误。” 亚兰骑士的父亲当然会向着路易莎说话,按照现在的势头,他们父子俩都会是路易莎的心腹。这样的话,眼下多一点儿工作,少一点儿额外收入,又算得了什么呢?将来都会弥补过来的。 这些话倒是安抚住了大部分有所不满的人,毕竟搞这么严格,大家虽然不好受,可如果是一次性的,那也不是不能忍耐。 但总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满没那么容易安抚——他们的问题本来就不是小问题,而且他们并不真正将路易莎这个小女孩看在眼里。 既然这样,当然不可能因为这次路易莎坐镇,管理严格,就暂且忍耐蛰伏。 普通的小偷小拿,挖伯爵的墙角,反而容易在暂时的威慑下收手。但那种做大的,收手不收手,他们自己都无法决定呢! “今年的特鲁瓦冷集市还一切照旧吗?”私下这些人也会和自己的同伙商量。 “当然照旧!怎么,我的朋友,今年有什么特殊情况吗?”他们的同伙有的是各商人团体的领队,有的是市场上的底层管理人员,还有的是实力雄厚的钱兑商。但不管是谁,都是消息灵通的,不可能不知道这次的‘特殊情况’,这样反问更像是明知故问。 果然,他们很快就接着说:“哦,是的,我知道,今年有路易莎郡主主持市集,对吗?要我说,您的胆子实在太小了!路易莎郡主只是个小姑娘而已,就将您吓住了吗?” “我们做的那样秘密,哪那么容易被发现?过去没事,现在会因为路易莎郡主就出事?” “不,您不了解,路易莎郡主非常精明能干,不是那种普通的小姑娘。”和路易莎打过交道的市场管理层忍不住道。不服归不服,有些事实却是要正视的。 对方却不以为然,摆摆手道:“得了吧,我的朋友!再精明能干,也是个女人!我的天呐,一个女孩子,我都不明白伯爵指望她能干什么,居然派她来管市场的事儿。哪怕因为法律的关系,得让一个女人来继承一切.未来还真打算叫她实际管理这片土地?” “那简直是在拿巴尔扎克家族的未来和声誉开玩笑!真的。” 作者有话要说 入V了!感谢大家的支持! 感谢在2024-07-0417:16:17~2024-07-0418:47:4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aurora、酥酥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28 章【VIP】 路易莎正对着一个年轻人说明自己的要求。 “.是的,首先是两个相对回转的辊子,它们能挤压原料。然后是一排斜向下的辊子带接水平的辊子带,这些辊子带要带动起来一齐传动——当然是铸铁的,但先做个小的木头模型给我看看。”路易莎描述着自己印象中的玻璃压延机器。 这几天她已经看过此时的玻璃工坊了,但说实在的,没有太多收获。工序不外乎就是坩埚烧玻璃,吹管沾玻璃液吹制,最后得到的玻璃器还得进一个特别的窑炉‘退火’。也就是最后这一步,路易莎之前不知道。 她询问玻璃工匠,人家只是告诉她,这有助于提高玻璃的质量。如果没有退火这一步,玻璃很容易后续炸裂,透光性也明显不如退过火的玻璃。路易莎暗暗思忖了一番,猜测可能是退火这一步消减了玻璃的热应力。 烧制玻璃的过程中,因为冷却过快,以及各部分温度分布不均匀等原因,肯定会使玻璃内部产生不小的热应力。这种情况下,进退火窑加温到合适的温度,保持一段时间。然后退火窑停火,使之慢慢降温(窑炉能保温,比外界自然降温应该更慢)。 应该能使玻璃内的热应力消减,状态接近‘平衡’。 这还是路易莎听到不退火,玻璃器更容易‘炸裂’时想到的。毕竟成型的玻璃器自己炸裂,也就那么几个可能性了——现代人总是无时无刻不在获取信息,虽然回忆起来觉得那些信息都是过脑而已,根本没记忆、理解。但偶尔又会在不经意间让人面对一个问题,想出好几个可能的答案。 从玻璃工坊了解到现在的玻璃生产工艺后,路易莎并没有因此就觉得‘我行我也上’。制作玻璃看起来不难,理论上技术也扩散到一定程度了,那为什么还有的地方能做,有的地方不能做,能做的地方水平差异还那么大? 是工匠.哪怕是工业时代了,工厂车间机械化生产,车间里某个老工人的请假也会导致某一天良品率不知道为什么下降。在这个手工生产时代,人的影响就更大了!工匠的经验习惯,某些随手为之,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动作,就有可能带来结果的天差地别。 所以路易莎不可能认为,自己要搞不同于传统的压延法玻璃,就可以另起炉灶。 现在她最好一边筹备玻璃压延机器, 设计新的工艺流程。一边搞一个玻璃工坊,收集一些有经验的玻璃工匠——这就像后世的大公司,要展开一个新业务,最快方法不是自己从无到有地搞,而是先收购一个业内的小公司、工作室什么的。 巴尔扎克伯爵的名下没有玻璃工坊.这也很正常,作为此时的大贵族,他主要靠土地赚钱。本质上来说,哪怕布鲁多重视商业,每年也从商业上赚了不少钱,那也大多是依靠土地来的。 巴尔扎克伯爵是商业交汇的这片土地的所有者,所以他能‘坐地赚钱’! 伯爵的主要收入来源,一方面是经营庄园,像任何一个地主一样赚钱。另一方面,城镇租金、商业税费可是不少。比较起这些稳定的、技术含量不那么高的来钱方法(其实要维持布鲁多这样的国际性大集市,还是有技术含量的),直接经营工坊倒是少见。 虽然庄园里也会有一些作坊,但除了就地利用人力和原料做纺织,或者葡萄园酿酒,大部分还是做初加工的。就算有生产一些最终成品,大多也是供庄园自给自足或附近镇子随便用用。 像玻璃这种明显不依附于庄园手工业的‘高精技术产业’,伯爵没有涉猎再正常不过了。 所以路易莎还想着玻璃压延机有眉目之后,就向伯爵申请拨款,买一个玻璃工坊,并招募更多熟练工匠——倒不是她现在拿不出启动资金,而是没必要。而且她现在做事用人不可能越过伯爵去,既然是这样,也算是一个报备了。 “唔这个并不难,不过这么长的辊子带,还要是铸铁的,人力很难持续运转,要用畜力吗?”路易莎面前的年轻人想了一下,点点头说道。 这个年轻人名叫‘莱昂’,算是雷欧大师的学徒,路易莎也是因为塔楼的工程才认识他的。路易莎发现他专门给工地设计、拼装、维修要用到的各种机械,虽然也做别的活儿,但他的重心明显在机械上。 问过对方的志向,还有雷欧大师的意见后,路易莎就给他开了一份新的雇佣合同。他现在应该算是路易莎雇的工程师,平常还是给雷欧大师帮忙,不过路易莎也可以差遣他做一些机械相关的工作。 “人力和畜力我还没想好,畜力更轻松,但人力更好操作一些。”传动辊子带的速度是有讲究的,由人来维持运转显然更可控。不过具体的, 路易莎还想看看到时候的生产情况,如果是连续生产,畜力还是有优势的。 了结了玻璃压延机模型的事儿,路易莎又要准备出门去城里了。最近特鲁瓦冷集市正火热,她几乎每天都要去看看。不见得每天都有什么大事需要她出面,只不过她人在不在是不同的。想也知道,她在的话,有些人做事都会认真一些,小动作也会少不少。 她知道这是‘治标不治本’,但以她现在的身份,也不可能大刀阔斧地去治本。她也不过是想好好完成伯爵的任务,到时候交差能漂亮一些而已——这些都是资历,是给伯爵看的资历,也是给领地内其他人看的资历。 事情办得漂漂亮亮,讲理的人会认可她的能力,不讲理的人也该知道她不是个做摆设的花瓶有这样的前情在,未来她做事都要容易一些,至少不会被随意对待。 路易莎的马车进入特鲁瓦城时,引来了一些侧目,因为最近她几乎天天来。再加上市集法庭上,她也经常坐在市集监督身边参与判决,很多人都认识路易莎了,或者至少见过她那辆漂亮的小马车。 此时不少人都远远的就给她让开了道路,这倒不全是为权势低头。也有路易莎这段时间的表现,获得了大家认可的缘故。 在市集法庭上,她总能做出公允的判断,恰到好处地站在弱势者一边。另外,一些知道内情的人,也清楚是她主持了本次的特鲁瓦冷集市,想到本次特鲁瓦冷集市比平常更高的效率,更少的‘敲诈’,很难不对她发自内心地感谢。 至于广大普通人,对路易莎有好感的原因在于,正式开市之后,她捐献给本地教堂两扇彩绘玻璃窗、两件法衣和一个大大的镀金香炉。另外,她还组织了一次对穷人的布施,在特鲁瓦城的边缘地带安排了四个施粥点,冷集市期间乞丐和穷人都可以去排队领粥。 在普通民众看来,布鲁多未来的女伯爵显然是个虔诚、善良的人物如果路易莎是男性,这样的品质在身上,说不定还会有人觉得她是不是有些软弱了(这个时代很大程度上是不怕你坏,就怕你弱的)。但她是个女人,这就全是优点了。 哪怕布鲁多未来的实际统治者是她的丈夫,她也能借助身为妻子的影响力,让治下领民的日子好过一点儿。 “那便是路易莎郡主?”正在缴纳营业税的外地商人, 大概是第一次见路易莎的小马车,伸长了脖子张望道:“哦,那可真是一位佳人,我是说菲利普王子实在有福啦!有什么能比一位拥有广袤富饶土地的新娘更好的?便是那新娘还是个美女。” “不仅美,还很有风度。”和这个外地商人做生意的是另一个外地商人,但她之前就见过路易莎,便笑着说道。 缴纳营业税的外地商人应该主要在西岱,这个国家的王都做生意,所以早就听说了路易莎和菲利普王子的婚约——营业税是这样市集上最常见的一种税,每次交易发生都要当场征收。按照规定应当是买卖双方各付一半,但实际几乎都是买方付的。 “哦,是的,很有风度。”西岱商人连连点头:“在都城里,贵妇们经常招摇过市。像是礼拜日,又或是集市的日子,那就是她们的展示日,经常盛装出席。虽然很华丽,但要我们来说,无论是骑马、步行,还是乘坐马车,都显得矫揉造作了。” “远不如路易莎郡主自然!瞧啊,路易莎郡主可没用满头满身的珠宝装饰自己,但更显得华贵而雅致.嗳!我们懂行的都知道,路易莎郡主的那条头带就抵得过很多人头上、脖子上、手腕上、腰带上,所有地方缀得满满的珠宝了。” 路易莎今天除了手指上有两枚戒指,就只戴了一个头带。 ‘头带’是此时少女常见的装饰品,既像是发箍,又像是造型简单的冠冕。此时冠冕虽然不是王室专属,单纯就是一种饰品,谁都能戴(教堂还有出租华丽冠冕给新娘使用的生意呢),但到底显得隆重。所以日常的话,戴头带其实更多。 这种头带基本是一条纺织带,上面可以绣花,也可以缝缀宝石、贵金属饰品之类。当然,也可以既绣花,也缝缀。 路易莎这条头带有华丽的刺绣,还非常‘普通’地缝了珍珠——时下,一方面人们认为少女特别适合佩戴珍珠饰品。少女的头带,用珍珠装饰因此最常见。另一方面,珍珠有贵的,有便宜的,大可以丰俭由人。 路易莎的头带当然是‘丰’的那类上面的小珍珠不说,其中有五颗大珍珠实在厉害! 这可不是路易莎在丰特罗修女院时,马里奥神甫的侄女惊叹过的珍珠项链,是每颗有成年女人手指头肚那么大(10毫米左右),正圆无暇的那种淡水珠。又或者是回布鲁多宫廷后做衣服用的4毫米小珍珠(也是正圆无暇、淡水珠,特别亮,‘小灯泡’那种品种),这是真正的海水珠,还是澳白。 这原来也不是路易莎姑姑做原创饰品卖的,而是她自用的‘收藏’。 当时她作为行内人去进货买的澳白尖货,因为是进货价,而且那时候珍珠还没有后来涨得那么厉害,所以相对便宜。但即使是这样,也花了不少钱呢! 像路易莎这次用到的五颗大珍珠,其中四颗是12毫米的,一颗是17毫米的,加起来在当时也是小万呢!等到路易莎穿越那会儿,进货价都翻倍了,零售价更是没有定数。 这样在后世也是顶级珍珠的精品,在此时那是真能让人眼睛都挪不开,想不到她是从哪儿弄来的宝物。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4-07-0418:47:41~2024-07-0709:00:1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4373839420瓶;aurora、又一次2瓶;琉璃、June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29 章【VIP】 路易莎的马车进入特鲁瓦城,她先去了市场管理人员驻扎的会馆查昨天的账。 进入会馆后她算是松了口气,为避开了外面的气味和嘈杂——她当初第一次进特鲁瓦城时,因为不能适应气味,还盖上了喷了柑橘调香水的头纱。现在的话,因为知道这个行为不太合适,就没有再那样了。 此时对女性,固然要求不能随意裸.露肌肤,允许被露出的部位包括面庞、脖子和双手,露出胸脯、双腿等部位会被认为是妓.女,或者不正经的女人。但一位贵族女性,除开上教堂和骑马上街的时候,蒙着面纱也是一种失礼。 大家认为正常地揭开面纱与人打招呼,是一种有礼的、落落大方的行为。而且始终蒙面,除非是修女,不然会被人认为是面容丑陋。唔,就和此时各种歧视一样,对丑陋外貌的歧视也是摆在明面上的。 “真吵闹啊.”路易莎忍不住对一起的雨果夫人和海莲娜抱怨。气味已经不值得说了,毕竟此时除了野外,鲜少有不臭的地方。路易莎说太多,容易显得她这个人挑剔、不合群。 海莲娜忍不住笑了起来:“嗳,我的好小姐!人们还喜欢这种吵闹呢!” 这倒不是假话,在古代,如果不是少数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吵闹’确实是一种奢侈品。普通的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天都是见惯了的人和事,除了偶尔赶集,根本没机会体会所谓的‘吵闹’。 嘈杂吵闹声和人身上的气味,汇聚在一起,就是所谓的‘人气’了!是好东西来着。 因为市集聚集在一起的何止是‘金流’‘货流’,理所当然的还有‘人流’。除了商人之外,靠其他人讨生活的娱乐业者也汇聚而来。刚刚一路过来,路易莎见到多少艺人啊!从弹唱的吟游诗人到带着动物表演的马戏团,再到变戏法的、角斗士数不胜数。 这些人和卖货商贩一起大嚷大叫,叫卖新奇,力图吸引每一个人的目光,从而获得金钱上的报偿。 在路易莎看来是太吵闹、太混乱了,但在此时人们的眼里,这却是少见的奇异景象,是能让人目眩神迷的。 “除了警卫,我想他们对此很有话说。”迎接她们的会馆工作人员已经很熟了,自然接过话:“今天交班的夜间警卫才跟我们抱怨呢!说晚上比白天还麻烦,恐怕全国的扒手、盗贼、流浪者、流动妓.女都来了,还有醉汉——怎么会没有醉汉呢?” “他们简直是追赶着市集的脚步行动的。” 路易莎猜测地说:“我想还是白天的警卫工作更麻烦,因为那大多涉及到财务,还有市集上其他人。无论什么时候,这总是更复杂难办一些。晚上的话,多是单纯的治安问题.夜间警卫更多还是不满收入。” 其实明面上的收入,夜间警卫还稍高一些,毕竟有类似‘夜班补贴’那样的东西。但白天值班的话,负责管着市集的治安,县官不如现管,总有一些隐性收入,甚至灰色收入。正常的警卫薪金比起那些,倒是不值一提了。 “您总是对的,路易莎郡主。”会馆工作人员已经知道路易莎的‘精明’,稍显不自在后很快说道。 路易莎也没纠缠这一点,先去找会计们编制的账册。前天布集市结束了,虽然很多账目还得等到市集结束再结清,但在布集市结束后做个阶段性的会计账表是必须的。 此时的账本相对简单,大家用一种‘双式记账法’记账——‘双式’和‘单式’相对,单式记账法是最原始的记账法,表现在外是人们天然就会的‘流水账’,流水账一般是序时记账、一物一账。 ‘双式记账法’算是一种粗糙的复式记账法,又叫做‘借贷簿记法’。体现在账簿中,会在一个账户下用借贷上下连续登记相关的交易,可以体现不同账户之间的联系。 在后世,账目复杂,一般人最多就是知道‘负债+所有者权益=资产’这样的会计恒等式。具体真要看账,基本是看不懂的。 最初的记录单一账目的‘会计凭证’还好,到将每一笔业务记到各个科目下就要懵圈了。至于各种复杂表格,更是不知道从何下手。 倒是现在相对粗糙的复式记账法,路易莎虽然没怎么学过,但稍微听专业的会计讲一讲就知道了。 因为此时的‘账户’不像后世那么多科目,后世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共同、成本、损益六大类,大类之下又有小科目一百多个.银行存款、应付账款之类常用、好理解的还好,交易性金融负债、拆出资金什么的,不是专业人士谁清楚? 现在的话,商业行为没那么多花样,账目本来就简单.某种程度上,可以看做是一种能体现借贷关系的流水账。 依靠上辈子小时候学过的心算, 路易莎哪怕不借助此时会计人员常用的算盘和符木,也能算得又快又好。 路易莎坐在会计人员的位置上,没管眼前黑白棋盘格式的‘算板’(中世纪的算盘和华夏古代的算盘不同,不是珠算。而是在这种格子算板上,用不同形状、大小、颜色的算子做记号,这样来辅助计算的),径直翻阅账本。 看了一会儿账本,她又去看报表——这时候也会编制报表,只不过没有后世那么精细、科学而已。当然,这样也更方便路易莎这个非专业人士看懂。 不出意外的,路易莎在账本和报表上发现了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多种多样,其中多数她也拿不准是相关人员不小心弄错的,还是故意弄错以上下其手。不过,到现在她也知道不能一味严厉,不然就没法做事了。 抓大放小的道理她还是懂的 不过她还是决定搞清楚谁做错了,事后她发奖金的时候给做得好的人发,而那些做错的人当然不算做得好的。这并不是报复,只是提醒所有人她什么都知道,别把她当傻瓜糊弄. 其实本来是没有奖金的说法的,这也是她这个‘临时上司’做好人,毕竟这一次肯定比往次集市麻烦。 用这种方式‘提醒’,也比用惩罚提醒,更能让人没话说。给出去的好处是路易莎自家拿的,那给谁不给谁,本就自有她的道理,别人无权置喙。 “.奇怪。”路易莎算了一遍账,全是一些只需要点一下的小问题,按照道理这样就行了,但她就是觉得哪里怪怪的。 “什么?”海莲娜一直注意着路易莎这边,心里很敬佩她的心算能力。和其他人相比,海莲娜的算术也是不错的,但看到路易莎计算也只有旁观的份儿。 “数字很奇怪.”路易莎陷入了沉思。 “奇怪?”海莲娜压低了一些声音:“哦,是做错了吗?这倒是不奇怪,这样大的市集,这么多的款子,谁都想赚一些好处,不可能一点儿错误都没有。” “不,不是那个问题,那些问题我已经放过了。”路易莎思索着摇了摇头:“是别的地方,我还没想到的地方。” 这种明知道有问题,但就是差一点儿抓到‘小尾巴’的感觉可真烦人!但有些事就是这样的,越是去想,就越想不起来想了好一会儿,路易莎也只能暂时放弃,说不定她不去想了,灵感自己就冒出来了。在路易莎放下账本和报表,先离开会馆这边,去市集上去后。有人就站在会馆二楼的窗边,看着她的马车缓缓离开。以一种故作轻松的语气说道:“我早就说过的,没那么容易发现问题.如果真的那么容易,怎么可能一直做到今天?” “这可是杰诺瓦最好的会计师联合起来完成的账表,一个刚刚学会看账的小女孩如果能轻易发现问题那他们可不值得那么高的薪金!” 杰诺瓦是罗兰西的一座自治港口城市,还是‘双式记账法’的发源地之一。杰诺瓦式记账法如今声誉正隆呢! 至于会计师的薪酬,此时的会计可不是后世的会计,除非做到顶,不然都苦哈哈的。真正说起来,会计师在此时和律师差不多,普遍是高收入人群! 窗户边另一人不自然地擦了擦脸:“是的,洛克希大人.嗳,我们宁愿是多想,实在是损失不起。这件事如果被伯爵知道了——” “伯爵不会知道!”名叫洛克希的中年男人打断了对方。 如果路易莎此时在现场,一眼就能认出,这个洛克希正是伯爵派出来,作为自己的代表,同时也是市集监督助手的监印官。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4-07-0709:00:15~2024-07-0808:56:49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我庄严宣誓我不干好事14瓶;我与春风皆过客、暖融融、宁三公子、彩车、又一次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30 章【VIP】 在觉得市集一些账目有些奇怪之后,路易莎并没有很快抓到‘奇怪在哪儿’这个重点。久而久之,到了杂货市时,她都有些放弃这件事了。如果不是每天依旧查账,算是一个提醒,说不定事情就被丢到脑后了。 这一天是杂货市的第二天,菲利波·佩巴蒂就找上门来了。 “久疏问候,请您原谅最近敝人回了一趟罗兰西。”菲利波·佩巴蒂虽然换了干净整洁的衣服,收拾的整整齐齐,但那种长途旅行后的疲倦是瞒不了人的。 “哦,这没什么,这边有您的代表一直主持事务呢。”路易莎意有所指,既是指佩巴蒂公司在布鲁多的事务有人代理,也是在说布鲁多和佩巴蒂公司的食糖生意,这些日子也顺利进行着。 眼下今年的榨糖季差不多结束了,生产出来的食糖和早先预计的量差不多,只不过货款不是早先说好的那么多,而是略少一些。这主要是因为布鲁多宫廷要留不少自用,也就用不着出售了.但就算是这样,其实也少不了多少。 对最终货款来说,零头都没有少掉。原本是一万一千多镑,现在还是一万一千多镑.这还是因为自家产糖,巴尔扎克伯爵大手一挥,留下自用的量可比往常购买的量多得多呢! “不管怎么说,还是请您原谅。实在是食糖生意得到了总公司的重视,写信说不清楚,所以在下得回去一趟。”菲利波解释一下,又摇了摇头:“不只是食糖一直是公司想要补全的商品,也因为货款的金额超出了我的额度。” 11000镑在此时对任何人都是巨款了,‘超级公司’说起来资本雄厚,调动十万镑级别资金也不是不可能(调度和超级公司真正的股本是两回事)。可一般情况下,他们也少有单笔款子支出过千镑的。 而且各地区的合伙人、代理人在固定生意上拥有的额度是多少先不说,这种新出的名目,要拿到额度,总有一些明面上的过场要走。 “佩巴蒂公司是一家严谨的公司,而严谨向来是延续不绝的法门,我对布鲁多与佩巴蒂公司的合作更有信心了。”路易莎稍微恭维了一句。 虽然比这夸张得多的好话菲利波都听过,但说这种话的往往没有路易莎身份高贵。所以当她说出这话,菲利波总显得严肃精干的脸也松了松,语气带着一丝轻快说道:“您请放心, 敝公司一直是忠诚的,与公司合作一定不会使您和伯爵大人失望。” “虽然是这样说,我也没想到您还要特意回一趟公司总部之前不是已经给了定金吗?我以为这是总公司批准了的意思。” 买卖食糖的事又不是临时决定的,去年确定自家有生产食糖的能力后就找上了菲利波。他应该早就汇报自家总公司了,毕竟这不是小生意。 “是的,但没见到货之前,总有一些人半信半疑。这年头什么生意没有风险呢?” 佩巴蒂公司的人又不知道布鲁多是能自产食糖,还以为是有渠道越过中间商,问东边的异教徒邻居拿货!甚至更进一步,走通了海商的路,秘密从远东弄到了货源。如果是这样的话,其中的风险就大了,说不定哪一环出现变故,说好的事情就会不算。 特别是考虑到此时诸侯们也不是什么讲究诚信的家伙,别说是说好的事不算,就是欠了真金白银不还,不还就不还了,又能怎么办呢? 就比如最近的一条消息,托斯卡纳的顶级商贾家族之一,给瓦松王室借了九十万‘金百合’,到了要还款的时候愣是一个钱也不还——‘金百合’是托斯卡纳当地铸造的一种金币,因一面是百合花纹样闻名,一枚‘金百合’大约可以兑换2苏。 这样说的话,就是九万镑了,而这甚至不是瓦松王室全部赖掉的账款。剩下的账款中,较大的还有一笔六十万‘金百合’的 虽然根据以往的例子,等到这些债权人上诉后,到时候双方协商,为了不撕破脸,还是能收回三成到五成的。再加上借出这些钱款时,从王室那里得到好处赚到了钱,实际亏损比现在看起来小不少。但这些大商人、超级公司做生意,谁不是十个坛子九个盖? 这么多钱一下导致周转不灵,破产也不是不可能据说那个托斯卡纳顶级商贾家族已经在走破产流程了。 佩巴蒂公司可以说是时刻警惕着这类风险了,给王室和诸侯放贷都十分‘吝啬’。事实上,如果不是完全不放贷,一些生意根本没他们的份儿,他们肯定会禁止给大领主贷款这项业务。相比起这项业务的赚头,风险可太大了! 小商人或许会喜欢放贷,风险大收益也大,搏一搏而已。超级公司这样的庞然大物最重要的就是风险控制了,就像后世真正的大公司,也往往是极度厌恶不可控风险的.这样的公司,不必说赚不赚钱,只能说延续下去总会赚钱的。 “那么现在,一切都没问题了吧?”路易莎微微一笑:“这批食糖的货款,在它们被运出特鲁瓦的货栈前,您得付清楚。至少付掉七成——我知道你们做大生意很少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但伯爵不可能和您的客户一样体谅您。” “是的,在下正是为这一点才特意回了一趟总公司,不然只是‘账面’的话,也没必要着急去解释情况、说服股东。”菲利波轻轻颔首。 古今中外的商人很多都是这样的,一桩买卖做完了都有一个‘账期’,立刻见到钱不太可能。这里倒也没什么可说的,毕竟别人欠你的货款,你也可能欠着更上游的货款——但巴尔扎克伯爵并不是商人,不愿意接受商人的规则,只愿意‘落袋为安’。 当然,这也是因为巴尔扎克伯爵清楚,食糖是真正的俏货。佩巴蒂这桩生意有利可图,而且是转手就能稳稳拿钱,他们很难拒绝为此增加一些资金运行成本也不是不能接受。 “关于这一点,您不必担心.是的,七成,和我们之前说好的一样。不过,这不可能全是现款,我们会用一部分货,一部分债权,一部分汇票,搭配一些现款支付。”菲利波不急不忙地答说:“我们不可能将如此大笔的硬币储存、运输在分支机构,您应该是明白的吧?” “这倒是没问题,不过汇票和货物也就算了,债权的话,伯爵可不会喜欢。”路易莎很清楚自己的定位,她现在是代表伯爵谈这些,首要就是从伯爵的角度想问题。 所谓‘债权’,其实是其他商人对伯爵的债权,以前伯爵也找那些商人借过钱。虽然伯爵没有赖账的想法(如果可以,贵族们也不想赖账,名声不好是一方面,今后借钱会更难,利息也更高是另一方面),但能迟一点儿还钱就迟一点儿还钱,也是此时的共识了。 钱一定时间内的使用权本就是有价值的,这一点此时的人们,哪怕不是商人,也模模糊糊意识到了。 “哦,具体的我们可以再商量。”对此菲利波倒是没急着算清楚。 反正这桩生意大方向都差不多了,这种细节的讨价还价,总不会破坏大局。真要说的话,让双方下面的人具体去谈就好了。也免得为了争那些细节,弄得气氛紧张,没有转圜的余地。 现在的话,菲利波更想确定另一件事,他以一种热情的口吻对路易莎道:“现在更重要的是,布鲁多的食糖是否能稳定供应。如果只是一次,再大的生意也不值得投入太多。而如果是源源不断的金流,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货源没有问题,唔,至少现在看起来没有问题。”路易莎没有说的言之凿凿,那样显得太奇怪了。既然菲利波认为布鲁多也是从别处弄到的食糖,那就不能太肯定了——货源捏在别人手里,什么‘意外’都有可能么。 现在布鲁多和佩巴蒂公司合作的挺好的,但双方也就是冷冰冰的利益合作关系而已,没必要将腹部亮给对方。 “那就好了!”菲利波愉快地拍了拍手:“明年,明年能有更多的食糖,甚至更多吗?” 路易莎不置可否,只是说:“明年再说吧,至少得看今年的销售情况。虽然食糖总是不愁卖的,但也得看看佩巴蒂公司的销售渠道能否顺利完成任务。从我个人来说,当然是相信您和佩巴蒂公司的,但.” 路易莎这样说,菲利波只当是贵族的‘保守’心态,不见兔子不撒鹰.啊,这也不奇怪。 而路易莎没有一口回绝,他就知道明年提供的食糖至少也是同量级的。 想到这里,哪怕他在佩巴蒂公司内部一向以稳重出名,也忍不住提前给出了承诺:“请您一定相信佩巴蒂公司我们在所有地区都有分支机构,销售渠道畅通。还是曾经说的那样,布鲁多有多少食糖,我们都能吃下!” “先看看这批食糖能否顺利销售吧。”路易莎微微一笑,仿佛是在给菲利波留余地:“如果食糖销售不顺,想来就算明年布鲁多想要将食糖出货给佩巴蒂公司,你们也不会接受。”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31 章【VIP】 暂且算是谈过了支付食糖货款的事,具体的还要手下的人去讨论。但路易莎和菲利波之间的谈话确实可以进入下一阶段了——菲利波拿出了两箱礼物,全是给路易莎的。 “啊这.” 路易莎看到菲利波直接打开的箱子,一箱全是一种滴乳状、晶莹洁白的树脂,这是没药,或者说‘乳香’。另一箱里有数个细颈棕色玻璃瓶,因为箱子乍一打开,原本封锁的味道突然散开了一些,路易莎猜测那些都是此时的粗制精油。 乳香是非常珍贵的香料,虽不是说用不起,普通的几苏也能买一磅——后世传说中世纪香料价比黄金,这当然是夸张的说法。即使是香料中也堪称奢侈的乳香,也不至于那么贵! 最简单的,看华夏古代的记载就知道了,宋代时进口的乳香,除了最初物以稀为贵阶段,后面‘也就’普遍在一贯多每斤。如果是最次等的,甚至只要三百文每斤!这可是离产地相对更远的华夏。如果是距离乳香原产地‘西亚’更近、商路更畅通的西方,还应该更便宜才对。 不过,如果是菲利波拿来的这种乳香,确实值得一看。因为这不是普通的乳香,而是产自希俄斯岛最好的乳香! 东西方大量使用的乳香基本都是一种橄榄科乳香属植物产的香味树脂,包括宗教故事里提到的,圣诞之时东方三博士送来的三样礼物之一的乳香,也是这种。 但希俄斯岛出的乳香,本质上就不同,它产自一种名叫‘乳香黄连木’的漆树科黄连木属植物.虽然都是树脂,但差别可太大了! 在华夏,也是元代时才有。可能是因为产量太少,进来的更少,只能专供宫廷,所以民间名声不显。少数知道的人将其记载为‘南乳香’,与普通乳香区别开。 而在西方,人们更早接触到这种乳香,也知道它的不同。甚至远在古希腊古罗马的时代,就有用普通乳香假冒黄连木乳香的记载,可见其利润巨大和受欢迎。 这种产上等乳香的乳香黄连木理所当然的,在此时已经被引种到了其他地方。但不知道是因为气候原因、土壤环境原因,还是种植的技术有问题,其他地方成活的乳香黄连木很难分泌乳香。就算分泌,其品质也完全不能和希俄斯岛出的相比。 最表面的,只有希俄斯岛出产的乳香才能晶莹剔透, 最多略带浅黄色。其他黄连木乳香,至少颜色要深不少。 而且这都是‘滴乳’状的泪珠乳香——从乳香黄连木上收获的树脂,会自然分泌、流淌下去,流下去时大部分都会挂在树皮上。采下来时就不可避免带了树皮,导致燃烧时有木头燃烧的味道。虽然也有人认为这种‘原乳香’有特殊的风味,但大众的评价里这是缺点。 泪珠乳香就不同了,是滴落下来的颗粒状乳香(收获时乳香黄连木根部会铺干净的白色砂砾。这样滴落的乳香很方便汇聚,而且不容易弄脏,就算弄脏也可拣择清理干净),其形状也是乳香别名‘乳.头香’的由来。 颗颗大小都超过了花生米,颜色晶莹剔透,微微透出一丝绿色,还不见半点杂质。就算没有炙烤、燃烧,路易莎也闻到了清晰的针叶、柑橘、柠檬的香气,味道清新、柔和而雅致.这在希俄斯岛出产的乳香里也是上上品了。 哪怕在后世,这样的乳香同样难得,在此时更难收集这么一箱——因为此时没有完整的收割技术,一般是直接找树皮后凝结好的乳香。这样的话,产量自然很低。而且绝对以‘原乳香’为主,‘泪珠乳香’可遇不可求。 路易莎之所以了解得这么清楚,和上辈子的喜好有关。她上辈子读的是很普通的专业,就是填报志愿的时候随大流填的。直到上了大学才发现自己对‘香’的喜欢,是足以当做职业的。然而国内调香专业少之又少,多数还和食品业有关,可路易莎想做的显然是香水。 所以她以未来出国去调香学院为目标上学,本专业能应付过考试就算了,日常自己都在上调香相关的网课,在这上头用功。像是希俄斯岛乳香这类的调香界典故,她也是知道的 除了这箱极品乳香,另一箱粗制精油从价格上可能更高。此时欧洲本土虽然也能产一些精油了,但品质不如东方,而且同样很贵——以名声最大的玫瑰花精油为例,新鲜的玫瑰花用蒸馏法,出油率只有0.02%到0.05%. 听起来还能接受,一万斤玫瑰可以出2斤到5斤精油。但要知道,这个出油率建立在后世蒸馏技术、优质花种之下的,此时哪有这个出油率?更不要说,此时缺乏先进的种植技术、各种肥料,玫瑰花单位面积产量是很可怜的算起来,不知道多大面积的玫瑰花才能出一斤玫瑰精油! 玫瑰花是这样, 其他精油也可以大致推知了。 某种意义上,此时的精油可以看作是一种‘农产品’了,而农产品的价格从它耗费的土地、人工就能算出一个基础。这‘基础’已经不便宜了,如果再加上作为‘奢侈品’的溢价,可想而知这才是真的‘价比黄金’。 精油要以同等重量的黄金来换,也不是不可能具体看品类吧。 这一箱精油路易莎稍微分辨了一下,有玫瑰、茉莉、柠檬、迷迭香、月桂、薰衣草、沉香、雪松等——路易莎后来打开来看才知道,不是所有都是精油,有的其实是‘芳香油’。就是用液体油脂浸泡一些芳香原料,然后得到的具有芳香味道的油。 但不管怎么说,乳香和这箱精油(芳香油?),都是一份很昂贵的礼物了。 不过菲利波会送出这样的礼物也不是因为‘昂贵’,而是他日常观察后的投其所好——路易莎大概没深想,她在人群中有多让人印象深刻! 这不是因为她华丽的服饰珠宝,出众的外表(虽然这些也是部分原因).而是只要走近一些,注意到她的味道,就没有人会忘记了。 此时的人们很重视一个人的气味,一切吉祥的预兆往往先从芬芳的气味而来,这在宗教故事、道德寓言里简直一抓一大把。如果说华夏故事里,给人安一个不凡的来历就会从出生说起,各种异象都有。那在西方,则会着重渲染奇异的、无由来的芬芳。 人和环境普遍不好闻,不妨碍大家追求美妙的味道。在流行的爱情诗歌和骑士故事里,一个人身上有无异味是其魅力的决定性部分,在女性身上尤其如此。一个有魅力的女性角色登场,总会描述其身上有着醉人的芳香。 当然,虽说故事里总有富有魅力的女性角色散发着‘甜美芬芳的气息’,但实际普遍和故事有出入,至少从路易莎的经验来说是这样的。 这和人种有关,也和中世纪的饮食习惯、卫生条件有关。人种不用说了,白人和黑人都出了名的体味重——白人是九成有狐臭,黑人更严重,99%都有狐臭。相比之下,黄种人狐臭比例只有一成,东亚比例还要进一步降低。如华夏,大约只有6%的人有狐臭,朝鲜好像比这更低。 饮食习惯也不用说,这方面的重灾区是贵族。毕竟只有贵族才能吃大量的肉,而且堆砌各种各样的香料。茴香、孜然、胡椒等香料的味道出现在菜里的时候是不错,但要是一个人身上散发出浓烈的茴香味、孜然味那显然不会太好闻。还有卫生条件,虽然此时没赶上十字军东征前的极少洗澡的时代(普遍认为,罗马灭亡的原因是腐败、骄奢淫逸,而大浴室、洗澡则是代表性表征,反思之下洗澡就成了逆版本潮流的事了)。 也不是黑死病后的肮脏岁月(大家觉得黑死病传播原因之一就是澡堂).但古代么,卫生条件总不可能和现代比。 总之,这样的环境下,路易莎真的罕有遇到完全没体味的人。 倒是路易莎自己,完全符合故事里描述的,身上气味芬芳——这首先是她运气好,这辈子属于那10%的幸运儿,天生就没有狐臭。其次她的饮食习惯显然不同,吃的非常均衡,香料也是适可而止地加至于卫生方面,这都不用说了。 她从小使用随身空间超市里的日化用品,有时不方便拿出来用,用的也是这个时代来说比较好的清洁用品了。这样长到大,她其实和绝大多数现代女性一样,被日化用品的味道‘腌入味’了,日常就有淡淡的香味。 这种情况下,她偶尔用一点儿香水也只有清新美妙的嗅觉感受。而不像此时用各种香球、香包、香膏、精油的人,味道淡了完全盖不住本身的体味,而味道一浓,混合原本的体味,对嗅觉是另一种折磨。 此时的香氛用品可不是后世专门用来掩盖体味的,还有除味因子什么的,对于本身的异味就是硬盖过去! 然而就是这样浓烈的香气,在此时也是备受推崇的! 一方面,当下还不到讲究气味品味的时候,浓香也是香,总比原本臭臭的好。另一方面,这也能极大地显示当事人的地位和身价。此时‘香味’本身就是奢侈品了.这样的话,香味明显一点倒没什么不好,就像某些炫富的人特别喜欢大logo的名牌服饰。 走近路易莎、闻到路易莎,无不注意到她身上幽幽的淡香。偶尔会觉得像是某些芬芳花果的味道,但又觉得哪一种都不是 很自然的,大家都觉得她应该是一个很在乎‘香气’的人,毕竟有着那样的‘天然优势’呢菲利波也是这样认为的,所以送上了乳香和各种芳香油。 “这份礼物我恐怕不能收,这绝非是对您有什么不满,只是身为一名淑女,接受如此贵重的礼物是不妥当的。”路易莎自己倒不见得在意这一点,但风气是这样的,所以还是推辞了一下。 此时对女性的要求之一,就是他们要小心男性赠送的礼物。所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人家给你贵重的礼物肯定是有所图的。而就是这些‘图谋’,很有可能会让自己陷入到危险的境地(一般指的就是被引.诱,丧失‘贞.操’了)。 一般来说,允许贵族女性从男性那里接受的礼物很少,哪怕是自己的亲友、未婚夫,也就是戒指、鲜花、腰带、漂亮小刀什么的相对于贵族女性所属的那个阶层,这些东西确实就是‘小礼物’而已。 “贵重?不不不,女士您怎么能这样说呢?这只是一份小小礼物而已,表达佩巴蒂公司,以及我个人对您的敬意——至于贵重,嗳!礼物的贵重与否可没有衡量标准,就如同菲利普王子送您的礼物,听说有一枚红宝石胸针?” “以您和王子来说,这当然不算贵重,您收下也没有什么失礼的地方。但如果换一对未婚夫妻,身份不那么高贵、不那么富有的,女方就不太好收下了。” “佩巴蒂公司和您也是如此,我们刚刚谈成了一桩价值超过一万镑的买卖!相比之下,这份礼物也和我们平常赠送给大客户的零头没什么两样了。” 路易莎也不是真的在乎中世纪对女性的‘规训’,正常商业往来,合作双方送点儿小礼物又怎么了?所以也就是推辞了那一下,菲利波给了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她也就接受了——也不是被礼物打倒了,就是不喜欢为礼物推来推去。 她上辈子小时候起,就是那种给红包就拿的(前提是该拿的),推拉不是她的风格。 收下这份礼物后不过两天,会计师也拿来了这桩生意该得的收获——佩巴蒂公司答应的汇票、债权、货物清单,以及一小部分的现款硬币。 会计师带人过来时,路易莎恰好在摆弄菲利波赠送的芳香油。说实话,柠檬精油、雪松芳香油等还不错,但另一部分,如玫瑰精油,品质就差远了。她觉得这是精油提取方式的问题,蒸馏法提取精油,对有的材料还是太‘残酷’了。 高温破坏了很多成分,玫瑰精油闻起来完全不是鲜花的味道,而是煮熟,甚至煮烂了的花味儿、青草味儿。花香不太明显,反而是类似烤红薯的味道特别有存在感 “.太浪费原料了!” 上辈子立志做调香师的路易莎,因为重开的经历,以及如今人在中世纪的处境,对曾经的‘理想’已经没什么执念了。但这个时候见到投入大量的原材料和人力,结果做出的精油却很差,还是难免可惜‘浪费’。 将芳香油扔到一边,就去看会计师和其他人带来的东西。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那一小部分的现款,它们用几个箱子装着,倒出来在地毯上,就是一堆金币——主要是此时金币中流通量最大的‘金百合’,夹杂的其他金币也是一样的规格。 这些金币都是重量不过几克的小金币,每个可以兑换2苏。眼前堆起了小堆是12000个,其实也才1200镑,并不占这笔账多大比例(11000镑,这一次付七成,就是7700镑)然而这可是黄金,是总数过万的金币,带来的视觉冲击非同一般。 路易莎也是忍耐着才没一直盯着那些经过会计验看,没必要再看的金币,转而拿过货物清单对账。这些货物也是佩巴蒂公司经营的,拿来算是抵扣了部分货款。里面最多的是纺织品,一车一车计数的,几乎都是丝绸、呢绒、天鹅绒等高档纺织品。 除了纺织品外,珍贵的皮毛,如雪貂皮、河狸鼠皮也很多。它们按照品类和产地(此时毛皮品质往往是按照产地算的),清单上写了一箱又一箱。 另外还有近东色彩缤纷的挂毯、产自罗兰西的优质武器和盔甲、三十匹进口自托莱多高大俊美的战马、大量的香料、精美珍贵的餐具(一套绿玉琢成的酒杯、十只带盖银镀金酒杯、两只大银壶、十二套银汤匙和餐刀、十二只金盘、十二只银盘、杯脚镀金的水晶高脚杯、孔雀状银水罐)等,总之都是这年头只有宫廷才会大量使用的好东西。 餐具清单特别详细,路易莎多看了几眼。她猜这是因为这些宫廷使用的昂贵餐具多是金银贵金属制成,虽然也有工艺价值,但更多还是贵金属本身的价值。换句话说,特殊情况下是能直接拿来当钱用的。 这在大贵族中间似乎也很流行,平时可以充场面,有什么意外要变现也容易。而且一个慷慨的领主时不时要接济自己手下贫穷的骑士,也不好直接给钱,倒是赏赐一两个‘餐具’更体面。 货物清单以及商议好抵扣的价格都列得清清楚楚,路易莎看着长列的数字,感觉有什么灵感一闪而过 但还没想清楚,她手比脑子快,就拿起了债权转让书和汇票。债权转让书是佩巴蒂公司从巴尔扎克伯爵的债主们那里买到的,现在交过来,连同一些文件一起——虽然巴尔扎克伯爵不喜欢这种方式付账,但还是销了相当于一千五百多镑的账。 剩下还有价值约两千镑的汇票,这个只能是一个大概说法,因为此时的汇票票面价值和实际价值之间的关系很复杂。就算事先约定了汇票汇率,也会因为中间各种操作不同,导致实际到手的金钱不同。 这些汇票大多是佩巴蒂公司自家出具的,另外还有一些,有的是和佩巴蒂公司关系友好的个人或公司出具,但也有看不出什么关系的。不过至少都属于罗兰西商人的汇兑体系内,这在此时还是很有信用的。 “.这些汇票可以直接拿到集市上当钱用,如果找钱币兑换商换成硬币,也不是不可以。只是钱币兑换商不会白干,利息没有不说,还要蚀本。我们可以尽量按照票面要求的去找人兑付,或者至少到兑付地购物,那样的话拿来买东西,也不会损失太多。” 到汇票要求的兑换地买东西,这些信用极佳的汇票直接就拿来当钱用了。商家收下这些汇票,固然会赚一点儿钱,却不会像在特鲁瓦这边,狮子大开口——考虑到这些汇票的约定兑付地,基本是罗兰西的主要城市。那儿工商业发达,上等商品充足,本来就是布鲁多宫廷的主要采购地,的确是个好主意。 路易莎点了点头:“这是个好主意.啊,您编制的账单我看不出什么问题,就这样拿去给伯爵看吧。尤其是这些金子和商品,我想他会很满意,会奖赏您——” 忽然,路易莎顿住了,她终于明白之前一闪而过的灵感是什么了! “做账啊”路易莎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 办完事的会计师不明白她的意思:“什么,您说说什么?账单有什么问题吗?” 这位会计师很有能力,但先前并不在布鲁多宫廷效力。这主要是因为食糖生意有强烈的路易莎个人印记,她做起事来不用考虑‘老人’的牵绊,自然是趁机多培养自己的人。这样将来无论再做什么,还是她要当家了,都不会无自己人可用。 路易莎笑了笑:“不,您的账单完全没问题,我和您一起去见伯爵吧报喜的话,伯爵总该给您些好处——我刚刚想到了一件别的事,和正在举行的冷集市有关。嗳,我自己都觉得好笑,明明很简单的事,我却花了这么长时间才想到。” 会计师依旧不明白路易莎具体在说什么,但身为一个会计师的直觉,以及个人的精明,让他意识到,有些人可能要倒霉了,很可能是自己的同行。但这又和他有什么关系呢?所以只是笑了笑点头。 “哦,偶尔会有这样的情况,越是简单的问题,越让人迷惑。就像一个线团,找不到线头就拿它没办法。而一旦找到线头,之后的事情就再简单不过了。”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32 章【VIP】 巴尔扎克伯爵不出所料的,对堆成小山的金币,还有丰富的货品非常满意。汇票什么的,就有些麻烦了,即使他是非常重视商业的贵族,也本能不信任这种轻飘飘的‘小纸片’。至于债权转让书则更像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但他最后还是接受了这些,对路易莎的工作表示了认可——不管怎么说,这次都是大丰收了! 而且可以预见的,只要秘密保守得当,食糖这项独门生意还能再做十年。之后就算技术渐渐传扬出去,一段时间内布鲁多也会有优势。 再考虑到食糖市场巨大,竞争后降价销售,市场更大,说不定十年之后赚的钱也不会减少。 趁着伯爵高兴,路易莎向他要了特鲁瓦市集这些年的账目。虽然这些东西不能随便给人看,但路易莎是继承人,也证明了自己的能力。她既然请求了,伯爵也就允许了,只不过是下一道命令的事。 “是为了现在的‘冷集市’,还是发现了什么问题?”在愉快地清点金币时,伯爵随意问了一句。他当然知道路易莎不会没事想起来要翻旧账,而要说原因,可能的也就那么几个而已。 “或许有一些问题。”路易莎停顿了一下,谨慎问道:“如果有人拿走了您的钱,您希望这件事被揭露出来,还是维持原样呢?” 听到路易莎问这个问题,伯爵露出了满意的表情:“我的好女儿,你问了一个好问题你很聪明,这一点我已经知道了,但我总是担心你不够聪明——世上事总是这样,不怕一个人是傻瓜,特别你还是个女孩儿。也不怕一个人非常聪明,最讨厌的是两者之间的。” “因为聪明,所以会傲慢自大如果真的非常聪明,这当然不是问题。但如果聪明而不够聪明,就会让人觉得又精明、又愚蠢。你知道的,有的是那种人,啊,我曾经就有一个‘好朋友’.” “你没有冲动地要揭穿那些人的伎俩,能够想到‘维持原样’这个选择,这很好。” “所以那些人做了什么?”说了一大堆后,巴尔扎克伯爵才好奇地问起了内情。 路易莎言简意赅:“他们偷了您的钱。” “围绕着我的每一个人,几乎都在偷我的钱。”巴尔扎克伯爵满不在乎地说。不过他紧跟着又问:“看起来并不是‘一般’的那种,对吗?” 路易莎当然也不是锱铢必较的,巴尔扎克伯爵早就察觉到了,路易莎会是一个慷慨的封君——她不是那种奢侈浪费,不得不将金钱看的重要的人,这在奢侈之风越刮越大的今天,实在是不少见。但她也不吝啬,对身边的人,对自己,都有一种使用金钱漫不经心的劲儿。 路易莎回布鲁多宫廷的一年多时间,她其实见过不少巴尔扎克伯爵身边的人捞钱。但她也不是会对那种事耿耿于怀的那种.之前没有说什么,怎么这个时候就要说了? “哦,我只是觉得,如果只是帮助您传递或者保存‘黄油’,手上沾到了一点儿,这没什么。东方有一位古代智者就说过一句很有哲理的话,‘水至清则无鱼’。但要伸手主动去切您的‘黄油’,还切下了一大块儿,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听起来是有人做了很糟糕的事”巴尔扎克伯爵考虑了一下,道:“那就按你想的去做吧,有些东西我可以默许。但如果是我没有默许的,他们也不该盗窃.真糟糕,我为他们感到遗憾,本来他们应该有一个好结果的。” “太贪心了。” 得到了巴尔扎克伯爵的‘特许’,路易莎才接着办事,将之前的账表拿过来看.倒不是她真的就那么厉害了,一下看穿了此时最优秀的一批会计师的‘把戏’。怎么说呢,她就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得到了一些后世的‘启发’。 她到现在其实不知道具体哪笔账做了手脚,但她能判断哪一部分有问题。找到有问题的部分,再让专业人士跟进就好了。这属于是从结果倒推过程,让事情变得简单了,就算之前觉得没问题的,也很容易找到过去忽略的疑点。 路易莎带着人偷偷查账的时候,特鲁瓦冷集市也在有条不紊地举行。最后一个‘杂货集市’10天结束后,随着一声声闭市的‘哈啰’声,钱币兑换所也关闭了。不过这时候集市却还不算完,还有最后5天时间。 这5天是用来给集市收尾的,大家在这5天内都很忙,商人们要编造货单,还要和集市的税收员缴纳之前未清的账。买卖中用来交易支付的汇票,这时候也得签发清楚,至于集市期间签订的契约,还得拿去找监印官盖章(为此付出一些钱是自然的,这类似后世的印花税)。 盖章还是很有必要的,因为出了事是真有保障!违背盖章契约的人, 会被布鲁多伯爵拒绝,从而无法参与布鲁多集市这对此时很多做国际贸易的商人是致命的。 大概是很多积压的事务全排到了这最后5天,路易莎抵达市场管理人员驻扎的会馆时,这里都快忙疯了!人来人往,吵吵嚷嚷,除了管理人员,一些商人也在办事,进进出出的——对于路易莎来,会馆的人是有些意外的。 因为最近路易莎已经好些天没来了(最近在查账)。 不过这也没引起太多注意,大家只当路易莎是新鲜感过了,对集市事务没有耐心了。这倒也符合此时人们对女性的刻板印象,觉得她们就不适合像男人一样做实事儿,善变起来简直一会儿一个样儿! 路易莎也算是很好利用了这种刻板印象,这么久不出现,也没人觉得她是偷偷搞事情去了,这才没有打草惊蛇。 “日安,路易莎郡主。”一个焦头烂额的工作人员接待了路易莎:“嗳,真不好意思,实在是最近太忙了。集市马上就要结束了啊,这也是今年最后的忙碌时光,之后就可以去享受圣诞节假期了。” 特鲁瓦冷集市开始于万圣节后一天11月2日,这也是布鲁多一系列集市中最晚的,结束后两周就要过圣诞节了。再等到新的大型集市,得是1月2日开启的拉尼集市。 “是的,提前祝您圣诞快乐!”虽然还有两周多才到圣诞节,但路易莎还是这样说。然后才叮嘱对方:“我要用一下‘大房间’,现在那儿有人使用吗?如果有,您就随便给我找一个空房间吧。” “另外,请将洛克希先生、艾伦先生、托马斯先生请到那个房间,可以吗?我先去那儿等他们。”路易莎微笑着说道,但却有不容置疑的味道。 迎接路易莎的工作人员有些为难,但还是先带路易莎去了一个空房间。这里并不是路易莎一开始提的‘大房间’,‘大房间’是平时主要做会议室的一个房间。也不知道这5天做了什么办事处,反正是不可能临时腾出来使用了。不过其他空房间,在会馆这里还是有的。 路易莎被带着来的这个空房间在二楼尽头,原本是个小会客室。不过会馆的会客室不止一间,而且这5天来会馆的往往目标明确,也不用在会客室慢慢谈,所以就空下来了。 “洛克希先生他们”工作人员犹豫了一下, 露出为难的神色:“路易莎郡主,您恐怕得多等一会儿,最近实在是太忙了!洛克希先生他们也都是大忙人,现在甚至有人并不在会馆。” 路易莎一副‘我等得起’的表情,安慰对方:“没关系,您去请他们吧,让他们忙完手头的活儿,抽个时间过来就可以了。我今天一天都有空,就算等到今天的工作结束也可以——我会一直等着他们的。” 这样的回答让工作人员觉得有些奇怪,不是路易莎愿意等一天奇怪,这虽然也奇怪,但想找到解释的话总能找到。 主要是这件事和路易莎说话时的态度语气间有一种反差——按理来说,坚持要见这些人,肯定是有比较重要、紧急的事,但路易莎的态度分明是温和的。 和平常没什么两样,仿佛要那些人来,一起商量的是给会馆提供什么午餐的小事可这种小事的话,又哪用得着这样坚持。 不过这就和他这个小人物无关了,心里纳闷的同时,这人也照着路易莎说的,去请她提到的人。 “路易莎郡主在等着我?”洛克希皱了皱眉,作为监印官的他,这会儿是非常忙碌的。不少契约都等着他盖章生效——盖章这件事是监印官的职责之一,他不在也不是没人盖章,反正伯爵的印章还在。 但他可不会将印章交给别人!就算没有‘唯器与名,不可轻授’的说法,但差不多的道理大家都是知道的。 “是。”工作人员小心地说:“路易莎郡主说她可以等您。” 洛克希有些不快,觉得路易莎这时候要求见他是捣乱。这时候作为监印官的他多忙啊!便忍不住道:“我一整天都没有时间,难道要让路易莎郡主等一整天吗?” “嗳可路易莎郡主确实说了,如果有必要,她能等您和其他先生一整天。我觉得”工作人员看了洛克希一眼,提出自己的建议:“不如用餐的时候去见路易莎郡主吧?不管怎么说,再忙也是要用餐的。” 洛克希被对方口中‘其他先生’的说法转移了注意力:“其他先生?路易莎郡主还要见谁?” 工作人员也没有想到要保密,不假思索地道:“是,还有艾伦先生、托马斯先生” 一口气报了五六个名字,而这五六个名字一下让洛克希警觉起来!表面上看,这五六人, 再加上他,都是市集的‘大人物’,彼此之间也没有特殊关联,路易莎要见他们很正常。但洛克希自己知道,他们关系可‘非同一般’! 而路易莎一次要见他们全部,这就更引人联想了怎么偏偏是他们,而没有别人呢? 乱七八糟想了很多,最后洛克希也只能答应用餐时去见路易莎,因为没有理由拒绝。但趁着去之前的时间,他还是派助手和其他人通气,询问最近有没有发生异常的事,谁是不是暴.露了结果当然是否定的。 路易莎带着自己信任的会计师查账是非常隐秘的,动作也不大,他们最近都在会馆,哪里能得知? “这有些奇怪,不是吗?”托马斯是个红头发、大胡子,正当壮年的男人,实在按捺不住,在用餐之前还来找了洛克希:“为什么路易莎小姐要见我们?她是不是知道什么了?我就说我们应该暂时低调一段时间的” 洛克希打断了他后面的碎碎念:“根本没法低调,已经开始的事要怎么停下来?而且,最初是所有人都同意的,您可别这时候将自己摘了出去现在的问题是,路易莎小姐知道多少,她打算怎么处理。” “现在怎么办?”托马斯被洛克希一下道破了心思,也不装了,就面无表情地问。 “哦,现在还不用太着急,我并不认为路易莎小姐抓住了什么把柄,我们干得很好,不是吗?怎么可能有漏洞呢。”洛克希在这事儿上有超常的信心,这倒不完全是因为过去的一系列工作做得细致,也是因为对路易莎的轻视。 准确地说,是对所有女人的轻视这在这个时代简直无解。 洛克希在这不算长的时间里也没法探听什么秘密消息,只能猜测,或许是有人对路易莎说了什么,引起了她的怀疑——相比起路易莎切实抓住了他们的漏洞,当然还是有了解情况的人告密,更符合洛克希的认知,在此时也更常见。 他们虽然比较小心,但牵扯到这么多钱的事,这时本来就很难完全秘密地进行。只不过知道的多的,都能用利益让他们保持缄默,知道的少的,则灵活应对这种情况下,有知情人没有处理干净,这次想通过告密,从路易莎和伯爵那里领赏,逻辑上说得通。 想到这里,洛克希放心了一些。 “或许是有人偷偷对路易莎小姐说了什么, 但那些告密的人又有什么证据呢?”洛克希是在说服同伴,也是在捋思路,他对托马斯说道:“没有证据的话,我们也可以反过来再说服路易莎小姐。” “女人不就是那样的么?耳根子软,别人说什么是什么,而且还很善变。甚至她们自己也知道这个弱点,承认是天生的,根本无法克服呢!” 类似的话,是瓦松曾经的一位贵妇人说的。 原话是‘我们女人每天都需要别人原谅我们的错处,我们经常说话伤人,但本心并无恶意;我们也有时叫人下不来台,但并非是有仇;我们更是经常变化无常,但那不是为了挑拨什么.嗳!很遗憾,这就是我们改不了的天性’(注一)。 两人来不及说更多,其他人过来后,互相点了点头就进了小会客室。似乎是照顾到大家的用餐时间,临时搬来了几张小桌,桌上放着葡萄酒和简单的午餐。除了葡萄酒,都是会馆外小贩那儿买到的,面包、蛋饼、烤肉、酸菜. 看到准备了食物,大家都轻松了一些.如果情况很坏,应该不会再好心准备食物了吧? 然而他们哪里知道,这就是路易莎上辈子的影响,谈事喜欢吃饭的时候谈。而且‘最后一顿饭’什么的,总不会不让人吃。 路易莎用面包夹着肉、菜,当做是三明治吃,也不在乎别人看到这种吃法的不解。吃完一个后才站起身洗手,说:“我并不是一个拐弯抹角的人,就直说了,关于你们做假账,将伯爵应得的财富转移到别处的事,我已经知道了.你们有什么要说的吗?” “不,郡主.我不知道您从哪儿听说了这件事,我只能说这件事完全是污蔑!”洛克希连忙站出来否定:“或许有人利用了您的单纯,用灵巧的舌头欺骗了您。您还很年轻,对很多事不够了解,更无法克服天性里的软弱。” 路易莎打了一个‘停下来’的手势,说道:“这样的话就不必说了,总感觉您在冒犯我。即使我知道很多人都觉得‘女人是进化失败的男人’.我无法改变那么多人的想法,但我以为,您至少该学会尊敬地位比您高的人,即使她是个女人。” “就像布鲁多宫廷里的游吟诗人,她们是不是总在赞美宫廷里的妇女?仿佛每一个宫廷贵妇都是优越的因为他们显然知道谁能决定他们的命运。”洛克希感受到了一种非常冷淡的视线,忽然就说不出辩解的话了。这样有压力的视线他从伯爵身上也感受到过,那是属于权力的威力——当然,并不是所有拥有权力的人都能让其他人感受到权力的压迫,只能说拥有权力而不会使用权力的人,和没有权力没什么两样。 “.而且具体到这件事,并不是别人告诉我的,而是我自己发现了问题。” 路易莎从侍女雨果夫人手中接过厚厚一沓账表,扔在了洛克希面前的小桌上:“你们真的认为,自己做的无懈可击吗?” “如果是这样,我只能说很遗憾,你们也太自以为是了。”路易莎扔出的账表上有被圈出的痕迹,有问题的账目都用红圈勾了出来。当然,还有更详细的审计报告,但那就不在这里了。 而且眼下这个给洛克希这些人看也够了,看到准确无误的勾圈,他们也该知道自己的底细全被揭开了。 “接下来的问题会有专人和你们谈,我给你们最后的忠告是,别撒谎、别心存侥幸。不管别人怎么样,你们已经完蛋了——你们唯一能请求伯爵原谅的方式,就是交出偷走的钱,将其他的没有被查出来的人、钱说出来。” “每个人都会被分别审讯,如果有人说的和其他人对不上,你们不会想知道那会是什么结果。当然,如果你们有人很诚实,也能够弥补伯爵的损失,也不是不可以宽恕一部分罪过。至少不会送你们上法庭,然后‘依法处置’。” 伯爵有权有势,布鲁多是他的地盘,在这里上法庭,他们必然会得到最严厉的处置.想到未来可能的下场,在场的人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说完这些,路易莎摆了摆手,就有早就等着的骑士控制住了洛克希等人,分开去不同房间问话了。而路易莎也不走,就在会馆等结果——都做了这么多事了,最后关头就不要松懈了。这些人也是一条牵涉很广的利益链条了,不到结束谁也说不准能不能翻出浪花。 “您可真厉害,我想这些先生们一定用了最好的会计师,但居然被您看穿了。”等待的时候。海莲娜半是恭维,半是敬佩道。 “只是我不太明白,您是怎么看出来的呢?是您的水平比那些会计师高吗?”海莲娜好奇地问。 “一开始我只是觉得那些账表上,数字的分布有些奇怪,但又想不到奇怪在哪儿。”路易莎简单解释了一下:“直到上一次佩巴蒂公司的款子和账单送来, 忽然就想到了是哪里有问题。” 当初想明白后,路易莎自己都觉得‘好笑’——简单来说,如果是随机出现的数字,那是不是应该开头数字123456789均匀分布呢? 乍一听这是完全符合直觉的,但现实生活中并非如此。其中‘1’开头的数字占了很大比重,而‘9’占的比重最小,从1到9,这是一个递减的过程。 如果做统计图的话,从1到9应该呈现出‘L’形。而经过洛克希等人修改的数据不是这样,而是相当均匀地分布,这在正常的数据中是不太可能出现的。 “是这样的吗?”路易莎简练地说了一下数字分布规律的事,海莲娜听了后首先就是不相信。她真没想到还有这样反直觉的事,大感荒谬:“这其中有什么原理?难道是魔鬼的把戏不成?” 路易莎知道海莲娜精通化学(以这个年代来说是‘精通’了),是这年头罕见的理工科人才,便耐心解释:“哦,原理也是有的,某些‘序数’总是前多后少” 像是一个班编学号,总是从第一编起,直到最后一个学生为止,类似的还有很多。这样一来,越靠前的数字就越是容易普遍出现,其中特别是‘1’,几乎是不会被错过的。这样出现在统计里,自然会导致越靠前的数出现越多。 这个海莲娜能够理解,但只靠这一点应该是不行的吧?毕竟序数只是序数而已,绝大多数的数字都不是序数。 “嗯,还有另一种可能,这和数字的增长有关。1是少,9是多,如果一个人手上有1枚金币,想要获利达到两枚金币就会很难,可要是手头有8枚金币,这时想要获利1枚金币达到9金就会很容易。 这样看,数目的积累总是前面很难,后面简单,如此大量的数就堆积到了前面。” 不只是钱生利息,事实上很多事物的增长都是‘L’指数型的,比如说人口什么也是如此。 其实这就是路易莎上辈子很有名的‘本福特定律’,当初被发现之后,曾用来查出过账务造假——现在用来查账发现端倪,真的非常合适了。 路易莎也是上辈子读过一本数学史的杂书才知道的,因为这一读就明白,也没有复杂的原理和运算,就被她记住了。“.是这样啊”海莲娜还是觉得这太反直觉了,但又得承认路易莎说的似模似样。最关键的是,路易莎这次真的靠这个发现了假账问题,事实胜于雄辩嘛。 不过,她还是难免惊叹:“真想不到您是怎么发现这种事的” “因为各种算盘和符木,‘1’开头的部分总是会比别的部分更旧一些嘛!”路易莎说出了一个很让人信服的理由。 这类似历史上‘本福特定律’被发现的契机:那时可没有辅助计算的计算器,很多复杂的运算也只能依靠人脑。这种时候很多人利用了古代流传的经验制作了数表,最早可能是一些乘法表吧,特别大的数字进行乘除运算对于那个时候的人也很有挑战,提前制成表格,遇到比较大的运算直接查表就可以了。 到后世,加减乘除什么的不用再用数表了,但是对数、正弦余弦什么的,却依旧需要用到数表呢。 这些被反复查阅的数表并不是每页磨损程度一样,‘1’开头的部分真就最旧! 作者有话要说 注一:原文是‘女人总是会说一些不该说的话,如果有人因为我们女人说错话来惩罚我们,那就没完没了了。我们女人每天都需要别人原谅我们的蠢话。我们的话经常伤人,但并无恶意;我们使人难堪,但跟人没仇。很遗憾,这是我们改不了的本性’(GuirautRiquier,p.19) 感谢在2024-07-1008:44:07~2024-07-1009:11:2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七字鸠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33 章【VIP】 就在特鲁瓦因为‘假账案’,冷集市最后几天比往年更忙更乱时,佩巴蒂公司的商队早已带着大批商品出发,前往各座城市了。和过去最大的不同是,这次商品中包含了大量的糖这可是近几十年来最受欢迎的商品之一。 而且可以预见的是,它的受欢迎看不到尽头。 谁会不喜欢糖呢? 佩巴蒂公司的商队首先向西走,西边不远就是瓦松的王都西岱。那是一座有着超过10万人口的城市,这在此时的西方已经是‘超级都市’的规模了。更不要说,这座城市里有王室,有大量权贵,还诞生了此时算是新事物的‘城市中产阶级’。 对于商人来说,这些都是很好的消费人口.在中世纪这可是很难得的。 佩巴蒂公司商队走水路进入了西岱(以此时的运输成本,只要有一点儿办法,大家都是尽可能走水运的),他们在格雷夫登岸——这里是西岱的卸货区,除了走水运来的商品在此卸货外,这里还有成规模的屠宰业、制革业,牲畜交易也有部分就近在此。 除了卸货外,其他行业的‘气味’显然都不会好闻。所以这里从来都是臭气熏天的,只有底层人会在此生活.哪怕在城市气味普遍恶臭的中世纪,这种区域也是大众难以接受的。 佩巴蒂公司这次的商队队长用手绢捂住了口鼻,指挥码头的卸货工卸货:“小心一些!都弄到佩巴蒂公司的仓库.登记的书记呢?太糟糕了,别砸到地上!里面都是很珍贵的商品,你们绝不会想要赔偿的后果!” 耳朵上夹着羽毛笔的书记急匆匆跑来:“梅纳杰先生,我先去仓库,准备做入库登记!天呐.圣诞节都没法休息!” 商队队长名叫‘梅纳杰’,他没说什么,只是点点头就继续盯着卸货工卸货了。 这时,一些妓.女也围了过来,盯紧了船上的水手和伙计。就和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一样,码头这种地方总会汇集不少妓.女,‘格雷夫’也不例外。码头汇聚了大量青壮男工,本来就有稳定需求。更不要说水手们了,他们出门一趟,也就是到码头了才能下船消遣。 说起来,这些水手们大都有闲钱,身边又没有妻子,和妓.女们也算是对齐了。 当然,码头这种地方也就不指望有多像样的妓.院了,这里开设的基本都是露天妓院——所谓露天妓院, 就是字面意义上的上无片瓦。只不过是在特定的区域,用破破烂烂的布帘围起来,里面也分割成一个一个的小空间。 每个小空间里有一个草垫,来客和妓.女就在这里行事。 在后世人看来,这和野外也差不多了,但在这时倒没什么人在意这个。就算是好一些妓.院,除了有屋顶外,条件也和这没什么不同.考虑到骑士老爷们也多的是和妻子、随从、孩子一起在城堡的礼堂生活(吃饭、睡觉都在这儿),好像真的没什么。 梅纳杰扫了一眼船上的伙计:“卸完货之前不许去逛妓.院,晚上要离开的,不要忘记请假如果明早去货栈迟到了,你们知道后果的。” 伙计们都知道这些,也就勉强忍耐住了,不去看围在周围,露出大片胸脯、扭动着屁股走来走去的妓.女。说实话,她们大多年纪不小了,长得也不很漂亮。但商队出门在外,所有人都精神紧张而疲惫,也没有机会接触女人,现在个个都想发泄一番。 “码头区又扩大了不少,但河道还是这么窄。拥挤了这么多船只,实在是太危险了.前两天还有很多人和我抱怨,货物从船上送到市场,要花太多时间了,‘等待’能耗尽所有人的耐心。”码头负责收税的一个税务员似乎与梅纳杰认识,主动过来说话。 “这方面,您可比那些抱怨的商贩优越多了。几乎没怎么等过,一向优先给您卸货了,是不是?”税务员笑呵呵地说。 “那是因为我们懂得‘分享’.只有所有人都满意,我们才能满意。”梅纳杰笑着上前和对方握手:“我亲爱的朋友,您今天怎么有空来?” “没什么,只不过是有人听到了不好的消息,想要让‘信使’来瞧一瞧。”税务员撇撇嘴:“有什么人能比我们这些人更方便的呢?本来就要抽查进出货物的说起来,贵公司真的也开始涉足食糖生意了吗?” 有些事是没法隐瞒的,佩巴蒂公司开始大笔卖食糖开始,大家就都会知道了。所以梅纳杰只是矜持地点了点头,算是承认了这件事,说:“是的.但我想,有些人不该为这件事坐不住,现在食糖生意还远未到做完的时候呢!” “大家都想要食糖,这是供不应求的生意!” 税务员又是呵呵一笑:“或许他们就是想保持市场的饥渴呢?这样做生意可太简单了。垄断行业,这可是那些犹太佬最喜欢的.事实上,如果不是食糖生意还远未到做完的时候,怎么可能只有我这样的人,被支使来打探消息?” 这个时代,犹太人聚居就代表这个地区有不错的经济。西岱当然符合这个标准,所以这里确实有不少的犹太人。他们几乎理所当然地在西岱的经济活动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位置——他们主要定居在‘犹太人街’,但皮货街、老呢绒布街等地,也有较小的犹太人定居点。 而和其他城市不同的是,西岱在此时还是一个犹太世界的学问中心,因为此时西岱的犹太学派精神领袖是誉满天下的大学者,无数学者都来向他求教.当然,这样的辉煌背后,这些犹太人依旧免不了被驱赶、羞辱,甚至是屠杀。 犹太人偶尔会因此离开西岱,但往往很快又会回来,因为此时其他地方对待犹太人的方式也差不多。有时有不错的,大多也是统治者出于发展经济的需要。而如果经济好转,又或者继任者不具备这样的远见,情况又会恶化。 事实上,此时的统治者基本是将犹太人当做是年猪的。 放纵他们独占某些行业,尤其是金融相关的行业(犹太人有这方面的知识,而且不必考虑宗教上的避讳,基督教原则上是反对钱生钱的).这当然会引起人民的嫉妒和怨恨,等到时机成熟了,赶走、杀害这些犹太人,收缴他们的财产。这样大家满意,统治者也赚得盆满钵满。 此时西岱城中,食糖生意也主要是由犹太人来做的——准确地说,他们包揽了香料生意的大部分,而食糖只是香料生意的一种而已。 梅纳杰没说更多,只是随便税务员抽查这次的货物,这当然是不能发现任何问题的。 抽查完毕后,税务员点点头:“这些食糖的质量很好,就算是给国王享用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只可惜,自从宫廷主管换人之后,你们在宫中就没有特别得力的朋友了。” “这也没什么,宫廷里的人来来去去,总有我们再次占上风的时候。”梅纳杰倒是对此很洒脱,还说:“而且食糖的话,总有地方销售.这一次我们带来了三万多磅,这难道还吃不下吗?” 佩巴蒂公司从布鲁多买入了二十万磅食糖,这些食糖有三分之一会被贩运到高登兰, 那里是佩巴蒂公司极有优势的国家,数万磅食糖算什么? 又有三分之一,会贩运到北边低地地区和东边慕伯汉。低地地区工商业发达,市民消费力不容小觑。至于慕伯汉,穷是穷了些,但小公国林立,贵族们的消费能力还是有一些的。 剩下三分之一才会在瓦松本土销售,其中一半运输到了西岱这个王都,其他则分到了富庶的罗纳地区,以及几个重要城市 三分之一的一半是三万多磅,这听起来很多,但在西岱这样一座人口超过10万的城市,就像是把糖洒进河里,融化地悄无声息——虽然失去了宫廷这个最大的销售渠道,但佩巴蒂公司总和一些驻留在西岱的王公贵族(包括世俗贵族和宗教贵族)有往来。光是这些人就能稳定消耗不少食糖了。 至于这座城市里活得不错的商人、技术工人,他们也同样能消费食糖。平均或许不如贵族,可因为人数众多,总的销售额其实更多。 商队的货品很快被搬进了佩巴蒂公司在西岱的货栈仓库里,此时大的商业组织都会在各大城市里有自己的货栈,这种货栈集仓储和销售于一体。前面是商店,后面或地下就是仓库了。商店可以做散户生意,同时也接受分销商来批发。 而随着商队商品入库,早就等着的分销商就上门了。常和佩巴蒂公司合作的分销商是基本固定的,他们依靠着佩巴蒂公司提供的商品转手挣钱,佩巴蒂公司也依靠他们才能维持末端销售。 “我听说佩巴蒂先生走通了东方的关系,拿到了一定配额的食糖,这是真的吗?”有小的分销商等在货栈仓库外,观望前头商店的热闹,对一旁另一个分销商说道。 “我听说不是那么回事儿,是佩巴蒂公司在罗兰西南方的岛屿上尝试种植甘蔗成功了——你知道吗?食糖是从一种名叫甘蔗的作物里获得的。啧啧,如果这是真的,佩巴蒂公司就要发大财了!”另一个分销商却带来了另一个说法。 “哪有那么容易!我知道甘蔗,那是一种只能在气候潮热的地区种植的作物。罗兰西的一些商人尝试种植,但一直不太成功,没有合适的土地。再说了,就算种出了甘蔗,制糖又是另一个问题,那可是东方的技术!”还有人似乎了解更多,也加入了谈话。 在这个时代,情报获取不易,佩巴蒂公司忽然大批销售起了食糖,大家有不同的猜测,但极少有人知道他们是从布鲁多进的货。而少数知道的人,也不会知道布鲁多的食糖是自己产的,只当他们也是做转手的生意。正在分销商们交换‘情报’时,货栈的负责人来了,让伙计打开仓库的同时,也和分销商们谈起了出货的事儿——这些分销商大多不是在西岱做生意的,他们拿到从佩巴蒂公司货栈里批发来的商品,会运到外省的广大土地去贩卖。 他们往往不只做一个品类,但品类也不会太杂就是了。不过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愿意买一些食糖。不同于很多商品,其销售情况要看潮流和消费习惯,食糖却是此时大家都喜欢的。只不过有的人可以随意消费,有的人喜欢却实在消费不起罢了。 这些分销商在检查过陶罐里的食糖品质后,都露出了兴奋的神色,在自己的进货单上添了一笔。 因为是分销,所以都是以‘125磅’为单位销售的(一桶就有125磅了)。这些分销商多的有一人就能拿走上千磅的,最少的也得有一两多百磅。如此货栈开门分销第一天,就批发出了5000磅! 这些分销商心里也是有算计的,佩巴蒂公司的货栈销售的食糖都是最优质的,拿到地方去卖,轻轻松松能卖到2苏每磅.作为一种国际商品,食糖的价格也很透明了。 分销商们的进货价是17芬尼,这每磅就有3芬尼的赚头。若是贩125磅,就是1镑半还多的毛利润。 很少有人只批发125磅的,大多是几百磅的样子。这样只在食糖一项上,他们就赚到几镑毛利了。至于说最大的成本‘运输费’,因为食糖是贵价商品,就算是几百磅食糖,两头役畜也能搞定了,算起来很容易负担. 要知道,这年头的城市中,就以西岱为例吧,一名资深木匠或石匠,标准年薪也不过1280芬尼,就是5镑出头。他们都是收入较高的技术工人了,和一些小商人收入情况也差不多——这个收入其实是比一名普通的祷告牧师还要高的! 如果批发并售卖出500镑的食糖,获得的毛利超过一名普通祷告牧师年薪的收入。那这对日常其实也就是挣辛苦钱的分销商,就很了不得了。 当然,这个销售额也令货栈的负责人很振奋。他们的毛利也是每磅3苏,批发出5000磅食糖,那就是六十多镑的毛利了!六十多镑在此时绝对不是一笔小钱,普通骑士一年也就是这么多收入.而这,才只是个开始呢! 因为第一天来的都是最相熟、最积极的,普遍也比较阔气,之后大概就没有这么大的出货量了。但不管怎么说,头一天就出掉了五千多磅的食糖,这足够令人振奋——除了五千磅食糖批发分销出去,还有前面商店的零售呢! 这一天还刚好是星期日,虽然这个宗教上规定是休息日的日子,对很多穷苦人来说并不能真正休息。但在西岱,还是有很多中产阶级家庭,甚至较为富裕的小市民家庭,家里的主妇会在这一天去过教堂后,来市场,或者商店较多的街道逛一逛。 见到往常不卖食糖的佩巴蒂货栈也出售食糖,品质极佳,买一些也是应有之义。 “看起来真不错,比隔壁波尔东大街上,药铺里销售的食糖好多了!看看多干净啊,是琥珀色的,还一点儿没结块!”闻到蔗糖香气的家庭主妇们聚拢在放着食糖的货架旁,对打开的一桶食糖评价道。 布鲁多生产的食糖本就是优质的,再加上运输时间短,相比起自东方远道而来的食糖自然更有优势——虽然糖理论上不会过期,但古代的制糖技术很难保证纯净和浓度,一些古法制糖得到的糖块,时间长了也会发霉长毛就是这个原因。 运输时间长,而且一路都在潮湿的船舱中,不说发霉,多少是对食糖的品质有影响的 虽说这些零售的食糖对比别家出售的食糖,并无多少价格上的优势,但品质出众什么时候都是一个卖点。 好的食糖放在货架上,有需求的市民看到了就会想着可以买一点儿——毕竟,工业社会之前,商品无法保证质量稳定。即使是一家作坊生产的,也可能前一批还不错,后一批就差着不少了。 好不容易遇到了优质商品,手头有钱,又确实有需求,大家采购的意愿还是比较高的。 “请来2磅。”一位中产阶级的家庭主妇直接对店员说道。 2磅说起来也不多,换算一下700克都不到,日常制作甜点和普通菜肴都要使用的话,其实消耗的也快。但此时糖是贵价商品,大家用的比较节省,一次买2磅就算多的了。 相比起批发销售,零售的利润更高,不过这就是细水长流的生意了, 一天两天卖不了多少。 在不少家庭主妇选购食糖时,一个穿着毛皮衣服,戴着黑色帽子的老人走进了货栈。他名叫约翰,是西岱新崛起的中产阶级的一员,而且是上层中产阶级——他在乡下有自己的小庄园,在城里也有自己的生意。 他和主持这座货栈的先生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平常关系很好,也相信佩巴蒂公司的信誉,所以正式的采购总会来这儿。 他此次采购是为了自己的婚事——他已经六十岁了,曾经有过一段婚姻,此次却是和一个年轻的、大约才15岁的女孩儿结婚。 这样的婚姻在后世看来是荒谬的,但在此时却非常常见。甚至男方不必为这段年龄差距巨大的婚姻放低要求,照旧可以选择门当户对的结婚对象。 之所以年轻姑娘愿意嫁给年龄上足够做自己祖父的男人,有多方面的考量。有时这就是一种家族联姻,新郎的年纪自然无所谓。有时,姑娘自己也愿意,因为嫁一个年老的丈夫也有好处。 老夫少妻,夫君往往会比较宽容,这在此时就是了不得的优点了!毕竟此时的丈夫对妻子往往非常粗.暴。另外,年老的丈夫死后,都会给年轻的妻子留下一笔财产,这就是年轻姑娘再嫁的资本。不少姑娘再嫁往往比初嫁更好,也是因为这笔不菲的嫁妆。 甚至说,和年老的丈夫结婚,还是一个极好的‘过渡’。老丈夫并不严厉,她们正好可以在这个过程中比较轻松地学会一个主妇应该了解的技能。等到再婚时一切得心应手,也不会因为日常犯错被丈夫责罚。 约翰是一个比较宽和的人,对自己年轻的妻子也很期待他和此时很多年老娶妻的男性一样,期待年轻姑娘给自己萧索的晚年带来一些生机,并且在实际层面照顾自己的晚年(妻子+女儿+护工?)。 约翰示意拿着采购单的管家去和货栈的伙计沟通,自己则是在货架之间踱步,精明地挑剔着这些新上架的商品。他也是听说佩巴蒂公司的商队从特鲁瓦冷集市而来,带来了很多新货物,挑选余地会更大,这才选择今天来采购的。 他当然也看到了货架上的优质食糖,确定其优秀品质后,很快做出了决定。对自己的管家吩咐道:“食糖,食糖我们得改一改,买一桶吧,我看这一桶也没有多少。婚礼用完, 就剩不了多少啦!” 零售很少遇到这样的大客户,伙计连忙搬来没开封的一桶食糖。还当场打开了,让约翰可以检查——任何时代,商业欺诈都不是稀罕事,在监管聊胜于无的中世纪更是如此。多的是卖的时候商品是一个样子,到手回家一看是另一个样子的。 约翰却没有仔细检查,还要看看桶底是不是品质和表面一样。主要是他和这家货栈已经建立起了信任,货栈主管都是合作伙伴了 一天之内,像约翰这样的顾客还是少数,多数顾客都是2磅、1磅,甚至半磅地买。真要短时间内看销售量明显变化,还是要看批发的。 第一天之后,其他分销商慢了一步,但陆陆续续也来了——第二天,批发给分销商两千多磅,第三天差不多。再之后,一个礼拜内,都维持着每天1千磅左右的销售额这样一来,十天就批发出去了17000磅左右的食糖,这就是这批货的一多半了。 另外货栈主管也没闲着,这段时间还主动联系了西岱城中居住的王公贵族,直接给他们推销自家的食糖。 宫廷的订单是没办法了,可这些王公贵族府上,总有一些能拿下的。而他们的日常消耗又不是普通市民能比的,几乎个个都像约翰做婚礼采购一样,一桶一桶拿的! 靠着上门销售,又是两千多磅的出货量。这也不是一次性的,这些王公贵族的府邸,又不是一次采购一年的就和货栈前面店铺做的零售生意一样,也是要细水长流的。 总之最后一算账,三万多磅食糖,用一年时间去销售的话,轻轻松松,都不费劲的——几乎不用多思考,西岱的货栈主管就决定申请明年多入一些食糖! 而和这家货栈一样,其他地区负责销售的,都有差不多的申请。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34 章【VIP】 佩巴蒂公司希望增加食糖进货量的请求,是在圣诞节后才汇总到布鲁多的主管,菲利波先生手中。而这个时候,布鲁多宫廷还在快乐地欢度圣诞呢! 一年到头,这是少见的纯粹欢乐的日子! 圣诞节名义上是一个宗教节日,但本质上却更接近世俗庆典。这不奇怪,本来圣诞节就是附会已有的节日才有的——很多地区的人们,都有在冬至节前后庆祝的习俗,这和农业生产有关。毕竟隆冬时节,正是农业停歇的时候,大家辛苦一年了,总愿意找个理由狂欢庆祝。 另外,年末年初阶段,辞旧迎新的意味也很浓厚。即使不是天文意义上的最后一天或第一天,很多‘礼仪年’也是以这个隆冬节日划定的(事实上,后来的圣诞节就是这样)。 某种意义上,最开始大家都不知道‘圣诞日’是哪一天。只不过之前就有农神节一路庆祝到12月25日前的习惯,之后还会继续以‘无敌者索尔’的生日为名,接着奏乐接着舞。等到天主教成为国教,禁止异教信仰不错,却很难将之前那些相关节日一起禁止。 那些节日在民间扎根太深了,大家不见得对旧的神明有多大坚持,但对过惯了的节日是真的很有感情。一年难得几次吃喝娱乐的日子,就这么没了,谁也不能接受啊.所以才有将圣诞日放到12月25日的做法。 千百年后,谁还记得这个节日最初是为什么?只知道这是‘圣诞节’了——这种事也不稀奇,节日流变在古今中外都有。 路易莎对此时圣诞节期间的一些活动,如观看圣诞戏剧,布置圣诞玩偶等(此时过圣诞节不流行圣诞树、袜子里面塞礼物),兴趣都不大,只是随大流而已。所以这一天晚餐过后,巴尔扎克伯爵邀请她下棋,她立刻就答应了。 巴尔扎克伯爵是双陆棋的狂热爱好者,这也不奇怪,此时的骑士七技‘下棋’一项,指的就是下这种双陆棋。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军事贵族都喜欢下棋,棋类游戏中的竞技,甚至军事元素十分受他们喜爱。 当然,军事贵族以外,也多的是人喜欢玩儿这种双陆棋。这是这年头为数不多,算得上有趣的游戏了。因为其风靡天下,教会还几次申饬过——游戏本身就有狂欢属性,棋类游戏争输赢又很容易演变成暴力(华夏古代都有‘大汉棋圣’,既分高下,也决生死。更为暴力的西方中世纪,可想而知),这都是天主教所排斥的。 在此时,人们靠下棋决定金钱输赢也很常见了,禁.赌的需求也让官方顺带要抑制下棋的风气。然而就像此时禁.赌本身不可能在事实层面执行一样,禁止下棋比赛也没有任何效果。 路易莎本身也会下这个时候的双陆棋,这算是国际象棋的前身吧,还和象棋很像,她下起来得心应手——某些学术观点就认为,国际象棋和象棋都起源于古印度的一种棋类游戏,所以有相似之处。 路易莎和巴尔扎克伯爵相对而坐,两人面前的桌子上摆放着一块格子棋盘。这是一块绿玉雕刻成的棋盘,棋盘格子线里填着金粉,显眼又华丽。棋子则是由金银制成,巴尔扎克伯爵执金质棋子,路易莎执银质棋子。 华贵的棋具也算是近些年的流行了,巴尔扎克伯爵作为富庶的布鲁多的领主,这方面自然不会比别的贵族差。 路易莎看着这些棋具,心里还琢磨着要不要将随身空间里一些黑、红水晶柱拿一些出来,刻一套棋子——此时执棋双方被称为红方、黑方,而不是后世国际象棋的黑方、白方。这也许和此时棋谱基本都用黑红墨水绘制有关。 至于棋盘,就用黑白大理石石块拼接就好此时的棋盘还是同色格子,不是后世常见的黑白格子相间。 “.你的棋玩儿的很好。” 巴尔扎克伯爵对路易莎的水平表示了赞许:“虽然宫廷女性,下棋是应该掌握的本领。但她们很少有人能享受竞技的乐趣,以及以将死对方为目的进行战斗。” 此时很多贵族妇女会抱怨丈夫,最典型的说法就是,他们白天的时候热衷于狩猎,晚上又总是喝的醉醺醺的,或者彻夜下棋游戏,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妻子怎么说呢,这样的丈夫确实很不称职,但说实在的,批评这些等于是没找到重点。 根本问题是男尊女卑,男尊女卑的前提下,妻子是丈夫的奴隶,那是怎么都不会好的。丈夫平常热衷于别的游乐,冷落了妻子,这属于是细枝末节的细枝末节! 当然,在现阶段的生产力之下,男女不平等也算是必然,路易莎作为个人无法改变大势。她能改变的只有自己的处境——即使是女性地位最低下的时期,也有个别女性能过得不错。那些女性往往有不错的出身,性格也是自立自强的那种,另外还有一些‘运气’。 路易莎认为自己的具备基本条件,对这辈子的人生还是有着比较乐观的心态的。 “我很喜欢这样的游戏,而且认为我最应该精通的也是下棋、体育竞技。这可以培养我坚强的意志、健康的体魄,以及好胜心——这对于一个统治者很重要,对吗,父亲?”路易莎说的这番话是真话,也是对巴尔扎克伯爵心理揣测之后的谨慎发言。 果然,巴尔扎克伯爵大笑着移动了一枚棋子:“对!你说的没错,我的好女孩儿!” 虽然哪怕路易莎立不起来,由她的丈夫掌控了,布鲁多最终还是能由她的孩子继承,依旧是伯爵的血脉。但路易莎是彻底由丈夫操纵、支配,还是以自己的方式实施着对这片土地的管理,保持了布鲁多的相对独立,没有彻底倒向王室,这对伯爵来说还是挺重要的。 这也是此时不少领主的想法,哪怕由女儿继承了领地,也要保持这块土地的独立与法统!而且这本身也不是什么难以达成的目的,很多带着土地结婚的女继承人,她的土地也没有和男方的土地相融合(如果对方有土地的话),而是让长子以外的儿子继承了。 “.我唯一的遗憾是,你不能和我们一起狩猎,这多可惜啊!”巴尔扎克伯爵略有不满地说,但很快他又自言自语:“这没什么,我让人新训练了几只猎鹰,都是给你的——我希望你能喜欢那些漂亮的小东西。” 巴尔扎克伯爵虽然喜欢下双陆棋,但要说最热爱的活动,那还得是狩猎!带着扈从骑士,领地内其他贵族,一起冲向山林。在这个过程中,名为狩猎,实际上也是在模拟战争,是一种准军事活动呢! 不能带着儿子一起去狩猎,这也是巴尔扎克伯爵的一大遗憾。 “猎鹰啊”路易莎心里有些犹豫,但表面还是干脆地说:“太感谢您了,父亲!” 就和下棋一样,用猎鹰狩猎也是宫廷贵妇‘应该’掌握的技能。但不同于下棋,在贵妇中间还算普及,只不过有人擅长,有人不擅长而已。用猎鹰狩猎,真的就是少数贵妇才会的了。 这一方面是因为成本,下棋只要有一副棋具就可以了,贵妇们就算自己没有,丈夫或者儿子也会有。而且棋具这种东西,有华丽昂贵的,也有相对朴素的,总归负担的起。 但猎鹰狩猎就不同了,培养猎鹰的开支要大得多,好的猎鹰就和名马一样价格高昂,这就让很多小贵族无法参与了。 另一方面则是用猎鹰狩猎,要比下棋困难。下棋下的好不好另说,只是了解规则,然后和人对弈,本身是很简单的。而猎鹰狩猎,要和猎鹰有一定默契,这本身就要克服不少障碍,包括心理障碍——不是所有人都能对一个具备攻击性的动物安之若素的。 别说是爪子和喙都很尖利,野性也更明显的鹰隼了,很多人被鸡啄的时候都害怕呢! 这年头也没有个疫苗,路易莎很清楚这些动物的危险性。如果可以,她其实骑马都不愿意学!看看中世纪的历史吧,多少知名人物是堕马死的?历史上如勃艮第的玛丽,出了名的骑术好、爱骑马,婚后也就那么死了,生命戛然而止。 只不过需要骑马的场合太多了,而且考虑到真遇到危险,骑马也算生存技能,路易莎还是学了。 路易莎和伯爵父女两人,这局棋一晚上都没有下完——这很正常,此时没有棋钟来计时,下棋时‘长考’大多也不限时。另外,此时的规则还和现代国际象棋不一样,在当下规则下,‘死’不那么容易,要赢得棋局所花的步数天然就更多。 第二天上午,他们继续棋局时,佩巴蒂公司的菲利波就前来求见了。 一点儿也不意外,他是来试探能否增加下次食糖进货量的对此伯爵让路易莎全权处理。而路易莎则是含糊其辞了一番,没说可以,也没说不可以。 这在菲利波看来是正常的,因为按他所想,这些食糖布鲁多也只是转手而已,能不能弄来更多的货,当然不是路易莎说了算——路易莎也是考虑到了这一点,没有一下给出准确的答复。 “你的回答是正确的,你已经很老练了。” 伯爵也很欣赏路易莎的回应,然后又询问她:“那么,之后你打算怎么应付那个家伙?我倒是挺欣赏他的,他是一个精明强干的人,上一次的合作也很愉快。” 路易莎之前已经考虑过这个问题了,所以回答得很快:“我准备明年扩大生产,然后寻找一些布鲁多本地的分销商.食糖是一门好生意,我们显然可以放开手脚生产更多。至于佩巴蒂公司,继续和他们合作也可以,这样有利于保密。” 保密当然是有时限的,但最好能将这个独门生意保密地久一些。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得严格限制消息流通渠道!布鲁多这边管好了原料和生产,销售渠道又只有佩巴蒂公司一个,说起来就很难走漏消息了。 倒不是说这套做法有多严密,只不过此时的消息流通就是这样的。除非对方有了疑心,特意派商业间谍去偷取情报,不然‘自然流传’就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想想那些各行各业的技术进步花了多少年才大略普及,就能明白了。 至于说,只用一个合作伙伴会不会有风险,这倒不是大问题了——首先,食糖是不愁卖的商品,而且还相当耐保存。如果佩巴蒂公司‘店大欺客’,到时候以渠道为要挟,要给布鲁多的食糖压价。布鲁多就能踢开对方,换一个合作伙伴。 其次,这可不是后世‘公平贸易’的时代(后世至少比这个时代‘公平’)!这年头超级公司确实很厉害,富商巨贾也有着不低的地位。但真要说的话,他们大多依旧是当权者养的‘年猪’,有必要的时候要宰了吃肉,也少有不成的。 佩巴蒂公司真要搞事情,得罪执掌布鲁多集市的巴尔扎克伯爵,后果也不是他们能承受的。 “如果我们真是从外国进口来的食糖,应该不会将本地市场忘掉,不是本来就有不少和布鲁多宫廷有联系的本地商人吗?让他们分销,负责布鲁多的食糖生意非常容易。”路易莎解释了一下本地要另外找人分销食糖,不直接让出市场的原因。 他们是‘统治者’,而不是商人,不需要建立商业帝国。但保护一下本地商业,这倒是挺有必要的。另外,这也是给本地商人的一些甜头,多一个手段控制他们。 “所以还是要增加食糖产出选好庄园了吗?”巴尔扎克伯爵之所以问出这个问题,是因为他也听路易莎说过,用于制糖的农作物都很耗费土地肥力。甜菜虽然不像甘蔗消耗那么大,还能在寒冷贫瘠的土地生长。但种植甜菜的话,也要注意养地。 考虑到此时没有化肥,土地要连续种植甜菜,还是负担太大了,所以路易莎提议第二年换一个庄园种甜菜。以后就轮种甜菜,保养地力——保养地力也不是完全‘休耕’,还是会种一些豆类固氮,又种一些酢浆草做绿肥。至于粪肥、发酵的泥灰等等,也是不能少的。 因为甜菜的利润足够高,这些种植谷物时难以达成的养地方式,倒是推行的很顺利。 “是的,已经选定了新月庄园,新月庄园不在特鲁瓦,但也在临近地区。而且它比天鹅庄园更大,快赶上白湖庄园了。光是领主自营地就能选出500邦尼尔适合种植甜菜的,哪怕不叫庄园农户缴纳甜菜代地租,也能产出比上次更多的食糖。” “在新月庄园就近建造制糖工坊,制糖季再送天鹅庄园的熟练制糖工去工作这样制糖技术也不会被更多人知道。” 对新一年的食糖生产,路易莎还是抱着乐观心态的。不只是甜菜种植面积增加,制糖工还会更加熟练这都是有利于提高产量的。 另外,她还雇佣了一些农学专家,从去年开始选育甜菜,朝着增产和提升含糖量的方向去育种。这在过去,只有丰特罗修女院在做,而且投入不高。现在雇佣足够的人手,也舍得投入,几年之内应该会有成果——主要是起点太低,所以一开始比较容易进步。 选育出色的、适合本地的农作物品种,短时间内体会不到好处,但‘功在千秋’嘛。更何况,也不用等‘千秋’那么久,说不定本人就可以享受到好处了。 “唔这件事你来决定就好了。”巴尔扎克伯爵没有对此评价太多。虽然那些都是他手中的大庄园,是重要的资产。可那些庄园自营地每年的产出,和食糖的利润相比,真的不值一提。 巴尔扎克伯爵在此时就算是‘好领导’了,一件事让路易莎去主持,做的不好先不说,既然做得好,就不会想要插手。不过,‘钱’他还是很在意的,所以提到了佩巴蒂公司尚未支付的30%货款。 “原本菲利波先生,说定了是在特鲁瓦热集市时付剩下三成。如果父亲您希望他们提前支付,不如将这个作为增加食糖供应的条件之一吧。”对此,路易莎也很快给了巴尔扎克伯爵一个能叫他满意的答复。 虽然她原本就打算增产,哪怕佩巴蒂公司无法承销更多食糖,大不了找其他人。但既然是佩巴蒂公司先提出来的,她当然要抓住机会提条件,她可不会替大资本家着想。更何况,这也能显得布鲁多弄到更多食糖是‘不容易’的,误导外界。 “马上要开始的拉尼集市怎么样?”路易莎询问伯爵的意见。 布鲁多集市最主要的六大集市,彼此时间是接的很紧的。开年第一个就是拉尼集市,它开始于1月2日;然后是巴尔集市,开始于‘忏悔星期二’(‘圣灰星期三’之前就是‘忏悔星期二’,而‘圣灰星期三’是指复活节前第七个星期三)。 之后,依次首先是四月底或五月初开始的普罗万热集市,嗯,这具体要看巴尔集市的结束时间,毕竟巴尔集市开始日期订立的方式,决定了其开幕时间不定。 7月上旬开始、9月14日一定结束的特鲁瓦热集市。 紧接而来,9月14日就开市的普罗万冷集市,普罗万冷集市结束于万圣节。 最后,特鲁瓦冷集市于11月2日开始,这也是圣诞节前最后一场集市了。 这样看来,下半年的集市比上半年的接的更紧呢。 “拉尼集市可以,集市持续一个多月的时间,足够他们凑足这笔款子了如果佩巴蒂公司连这样的能力都没有,那就不值得合作了。” 伯爵当然是觉得越早拿到钱越好。 虽然以佩巴蒂公司的信誉,还有伯爵的权威,这笔钱到了特鲁瓦热集市肯定会到账。但谁会不希望落袋为安呢?而且就算不提钱未到手前总是存在的风险,提前占.有一笔款子本身就是有利可图的! 路易莎和伯爵谈完了‘收账’的事,正好马里奥神甫来找伯爵,路易莎也就很有眼力见地告辞离开了——因为不喜欢冬天格外阴暗的城堡房间,她干脆来到外面的堡场,这时看到取冰队回来了。 说起来,也是路易莎的原因,才组织起了取冰队。 回到布鲁多的第一年,夏天虽然不算很热,但路易莎还是想吃一口冰的。 其实过去在丰特罗修女院时也想过,只是当时没办法为了吃一口冷饮就大动干戈但现在她都是布鲁多继承人了,地位稳固,一点想法变成现实就不算什么了。 想要吃冰,第一步就是挖‘冰井’。其实深一些的地窖也可以,无论古代华夏,还是古代西方,其实都有藏冰于地窖的做法。不过地窖不够阴凉,保温作用也因为空间太大不怎么好,所以损耗率很高。基本上前一年冬天窖藏的冰块,第二年夏天就只有三分之一了。 相比之下,挖一个个足够深的‘冰井’,损耗率会低很多。 之前雷欧大师明明不缺人,还能雇一个会挖井的南方工匠,就是因为路易莎让他在堡场中阴凉的区域挖冰井。 不同于水井,冰井可不需要找水眼,难度低了一些。但要保证挖的井足够阔、足够深,还不塌,这也是需要技术的。 此时地中海沿岸,因为罗马‘遗产’,挖水井就很常见,甚至还会修喷泉供水。而其他很多地方,不少技术都倒退,甚至失传了,所以会出现连一口干净的水井也很难得的境况。 当然,特鲁瓦宫作为大贵族的城堡,这里本身是有比较好的水井的(路易莎马上要搬进去的塔楼前面就有一口水井)。日常用水除了蓄水池接的雨水、取的河水,也有井水考虑到此时的用水安全很难保证,路易莎基本是只用新鲜井水的。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35 章【VIP】 刻板印象中,西方古代夏天是不用冰,也不会用冰的。 这一方面是对西方古代民生水平的怀疑,另一方面也是觉得温带海洋性气候,夏天也不怎么热,没必要用冰——即使是现代,西方很多国家,家用空调也不普及,就是因为气候不同。 但实际并不是那样,哪怕是就气候论气候,西方也不全是温带海洋性气候。其中一大圈的的地中海气候,特征就是‘夏季炎热干燥,冬季温和多雨’呢! 所以事实上,从古罗马起,西方就会在夏季用冰了。当时的贵族甚至将夏天的冰块作为一种特殊的礼物,彼此之间互相赠送。 据说最初是夏天从高山山顶采来冰雪,但显然不是所有的山都足够高,山巅有终年不化的冰雪,夏天还能去采。就算有,夏天要用的时候就得去采一次,成本也高的让人流泪。所以很快人们也像华夏古人一样学会了藏冰,只不过不是藏在冰窖里,而是在条件特别好的山洞。 山洞气温低,是天然的冰窖,还省了挖地窖的工,所以当时很快流行了起来。不过这样私家用冰还是不够方便,最后在家里挖地窖藏冰,也很自然地被‘发明’了。 之后发生的事就很熟悉了,罗马倾颓、蛮族入侵、文明劣化、技术退步.很多古罗马有的东西都变得稀有,甚至完全消失。藏冰这件事也一样,一方面是藏冰的技术变得少有人知,另一方面,就算是贵族也没多少人还具备那个财力。 这很正常,即便是华夏,也是宋代以后‘冰’才进入寻常百姓家的。虽然这个‘寻常百姓家’,指的也是小富之家。更多的普通人,也就是夏天偶尔在冷饮店吃点儿冰 原本布鲁多宫廷是没有藏冰的做法的,应该说,此时除了环地中海边缘一圈,其他地区‘藏冰’都绝迹了。这既是因为环地中海边缘一圈,罗马的遗产保留比较多,也是因为夏天炎热干燥的气候让他们对‘冰’更有需求。 要知道,布鲁多捏他自‘法兰西’。而历史上的法兰西,开始食用类似于‘刨冰’之类的冷饮,还是意大利的‘凯瑟琳·德·美第奇’嫁到法兰西王室,这才带来的。可想而知,此前夏天的冰,就算真的有用处(譬如给食物保鲜),也不会出现在贵族眼前。 而贵族统治的时代,不出现在贵族眼前的,就没有多少普及、推动的‘动力’了。 路易莎对藏冰,做法是跳过冰窖,直接在城堡堡场挖冰井。这也算是‘黑科技’了而挖好了冰井,就要趁着圣诞节前后最冷的这段时间取冰。 取冰的目的地是山中干净的河湖里——特鲁瓦城堡建在山脊,但这座山显然不够高,至少不够叫山巅冰雪终年不化。取冰的话,只能去河湖里取‘现冻’的。而之所以要在山中河湖取,是因为山里水源干净,也是因为山里气温低,能冻出更厚的冰块。 厚一些的冰块化的慢,这样才能坚持到夏天。 华夏历史上,南方地区能藏冰也是很晚的事了,就是因为南方冬天哪怕水能结冻,也冻不厚。为此古人想了很多办法,最终选择了在薄冰块与薄冰块之间洒盐的方式。这样做的话,两块冰就能凝在一起,一块摞一块,最终也能成厚冰块。 嗯,原理是盐让冰融化(就像撒盐除雪一样),但当盐经水溶解,浓度降低,低温又会使水重新结冻。 “太奢侈了,居然用盐” 取冰队取来的冰会在城堡进一步加工。在食品储藏室管理人员的监督下,工人先在冰块上擦上一些盐。对于吃盐也很节省的工人来说,这显然是相当不能理解的一幕,就嘀咕了起来。 “但这也很神奇,居然擦上盐粒这些冰块就冻上了!”也有工人不在意这个。 贵族的奢侈又不是第一次见识了(雇佣来的工人,都是平常负责打理城堡园圃的家庭,最容易见识这些),比这奢侈得多的事也经常见呢!相比之下,这些人更不能理解盐能让冰凝结在一起。 从山中河湖里采来的冰块首先被切割,切成5尺*5尺的正方形,然后才会擦盐、堆摞,冻结成5尺*5尺*5尺的立方体——路易莎这是结合了华夏南北的藏冰方式,一方面入山采冰,尽可能采得比较厚、比较干净的冰。另一方面,这样的冰块还是不够厚,所以需要用到南方的办法。 如果可以,她当然也不愿意浪费盐,但冰块厚度不够,损耗太高,这也是必须解决的问题。 为了这些冰块,路易莎还让人在特鲁瓦冷集市上采购了比往次更多的盐呢——就像香料一样,盐作为一种必须调料,虽然在后世的刻板印象中极其昂贵,有‘白金’之说,但对贵族它其实相当廉价。盐只比同等重量的小麦贵一成到两成, 而小麦作为谷物,一天的消耗量是多少,盐又是多少?当然,在古代背景下,粮食本来就不是便宜的商品,所以要说盐贵也没问题。只是贵与便宜都是要分情况论的,至少盐对贵族实在不算什么。 “.我听说南方夏天很热,贵族老爷们夏天根本没法不用冰!所以都要用农奴去高山上凿冰藏起来,等到夏天使用,原来就是这样干的啊。这样看起来,咱们以后恐怕会多一样劳役哩”有人忍不住担心。 “不可能!这可不是惯例的劳役,就算要派工,也得给好处呢!” 此时就算是‘农奴’,领主派劳役也不是说什么是什么的。规定范围外的劳役,不给好处是没法做的。从最基础的管饭,到直接支付报酬(一般是谷物,也有给钱的),此时都不少见了。 有人连连称是:“就是!这次路易莎郡主不就让人结算了报酬么?咱们这些人每天管两顿丰盛的饭食,晚上那一餐还有葡萄酒可喝。听说取冰队更加优越,他们也是一日两餐,每天还给2芬尼呢!” 此时的技术工木匠,一般也就是3芬尼每天,有丰盛饭食的基础上再给2芬尼每天,的确不是低工资了。 “这也是取冰队应得的!山里可不好走,凿冰更难,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掉进冰水里。虽然那么多人,肯定能拉起来,可冻病了就糟糕了!”一个擦盐的妇女,因为丈夫就是取冰队的,立刻为取冰队的‘优厚待遇’发声。 这话也不错,这时感冒也是经常死人的呢! 不过,普通人日常就有着各种‘风险’(其实贵族也是),不只是取冰的时候掉进冰水里,也就没那么在乎这个了。最简单的,有了取冰这一份收入,这个冬天可以吃的更好,穿的更暖,就连家里取暖的燃料都更充足。这实际上是降低了这个冬天的死亡率的。 从大家都积极踊跃参加取冰队就知道了,不是力气大能干活儿的,还参加不了呢.穷才是最可怕的,从古至今这个道理倒是一样的。 路易莎不远不近站着,听到了这些工人的话,心里稍微轻松了一些。她其实也是开始取冰后,才意识到取冰是‘危险’,这也是现代人对古代生活不了解的一个方面。但她考虑要不要放弃藏冰这件事时,还是雨果夫人了解到她的想法,劝说了她。 雨果夫人的说法就和这些工人是一个意思.那虽然说服了路易莎,但在听到这些工人发自内心的话之前,她还是担心的。 工人们的工作还在继续,擦过盐凝结在一起的冰块,通过事先铺设的木制轨道被推到了另一边。它们进一步用秸秆包裹,这可以认为是构建了一个‘保温层’。 更简单的做法其实可以给冰裹上厚厚的谷壳,这样看起来很脏也不是问题。夏天用冰其实也很少直接吃,而是用来‘冰镇’其他食物,所以冰块稍微脏一些没事。 至于用来直接吃的冰块,就用‘冰心’干净的部分好了。 用秸秆打包好的冰块,通过杠杆原理制作的简易起重机吊装,被慢慢放进了冰井里。等到一口冰井填满,这口冰井就会被封起来——相比起最多就是地下4、5米深的冰窖,这些冰井都极深,有三十多米。 冰井直径只能容纳一块冰,这样一块一块堆起来,一口冰井其实也就能容纳20块冰。而冰井有25口,算下来总共能藏500块冰。可以想象,即使这些冰块的规格是5尺*5尺*5尺(此时一尺大约是0.3米),足够巨大了,等到明年夏天能用到冰的,也只会是城堡里的少数人。 不过这也没什么,路易莎费心搞这些也只是为自己夏天能吃一口冰的而已,所以只要她自己属于那‘少数人’就行。 看了看藏冰工作,又招来管理人员询问了一下情况,路易莎觉得没问题,也就回自己的房间了。昏暗的城堡室内确实让人不怎么想呆,但外面呆久了也很冷 路易莎回到自己房间时,壁炉烧得很旺,房间内因此很温暖,轻微的‘毕剥毕剥’声让人觉得安然。等路易莎解下披风,在壁炉前宽大的扶手椅上坐下,整个人也松弛了下来.她的房间里,就算是烧壁炉用的也是好木头,充分燃烧下烟味很少,反而有一种清香。 这可不是路易莎奢侈,实际上她这样已经算‘简朴’的了。没有条件的小贵族也就算了,像巴尔扎克伯爵这样有钱的大贵族,包括主教一类的宗教贵族,还会往壁炉中倾倒香料。虽然这种情况下使用的香料不会是贵价的那种,但那依旧是‘香料’啊! “小姐您瞧,这是这个月的,过几天要用的。”路易莎看着壁炉里火苗跳跃,一时有些出神。还是侍女抱着一堆纺织品给她看,打断了她缥缈无根的思绪。路易莎回来时,房间里原本就有侍女领着地位稍高一些的女仆做针线活儿。这会儿立刻拿来给路易莎看,也是‘表功’。 “哦,是围裤啊,收起来吧。”路易莎点点头。 ‘围裤’就是这个时代女性的月事用品,样式上面很容易让人想到‘纸尿裤’——围裤应该是一块长方形的亚麻布。其中一头缘边折缝包边一条窄布条,布条的长度要能轻松围住腰部。布条缝好之后,就是将亚麻布像折尿布一样折起来,用的时候,让褶子聚在腿间,两头慢慢展开,像扇子一样。 这时候缝了窄布条的一侧在后腰,再将窄布条系紧在身前,亚麻布的另一头也塞进这个窄布条固定带里就好了。 另外,就和大多数近代、古代的卫生巾类物品一样,这是要重复使用的,至少大多数普通人会重复使用。 这样的‘围裤’如果不和现代产品比,用是肯定能用的,亚麻布的吸水性也不错。而且说实在的,哪怕21世纪了,全世界也多的是女性没办法使用卫生巾。依旧使用着几百年前,甚至千年前女性祖先同样的卫生用品。 今年年初路易莎初潮后,就稍微给改进了一下围裤,改成了华夏近代用的‘月经带’样式。 而‘月经带’简单来说,就很像一个系带内裤,一根带子穿过中间窄窄‘口袋’两头的穿孔里,可以固定系在腰上。中间那个窄布口袋内是可以塞填充物的,现代社会主要是塞草纸、棉花什么的。更早以前,没建国以前的近代社会,除了草纸、棉花,可能还有零成本的草木灰、苔藓之类的。 相较于围裤,月经带给人的感觉贴合一些,能更有‘安全感’,另外这也更‘节约’。 路易莎固然不用节约这个,但此时的普通女性就很需要了——这些‘围裤’因为是反复使用的,普通女性也不是用不起,可往往就是两三条围裤应付过一次月经(其实也有量不多的女性会不用围裤,直接将羊毛塞进去,用法类似卫生棉条)。 这不奇怪,衣服还可以反复穿呢,可此时的普通人也就那几件可以换。 总之,月经带用料比围裤节省多了,可以多准备一些。 再者,一些原本围裤都置办不上的底层女性,卫生带算是填补了她们月事用品的空白.至于说这些女性之前没有月事用品怎么办,其实就是不管。 经血就那样顺着腿流下来固然会有一些不便,但对她们来说,生活中有比这大得多的困难,也就顾不上了 大家也不会觉得路易莎让人弄出来的‘月经带’奇怪,此时有一种系带式内裤,样式就和月经带很像——关于中世纪有没有内裤这个问题,一直也是网传话题了。有人觉得有,有人觉得没有。 虽然穿内裤应该是很自然的事,可西方因为宗教影响,女性不穿裤子的说法由来已久。嗯,按照宗教经典里的说法,女人就该穿女人的衣服,男人就该穿男人的衣服。这里‘女人’的衣服单指的是裙子,男人的衣服单指的是裤子,内裤也算裤子。 事实上,一些此时的画作也强调了这一点.路易莎就曾在一本手抄书里见过一幅插图,上面男性光着身子,就戴了一条头巾,手上还拿着纺纱工具。女性则是正在穿内裤的动作!这其实就是对男女颠倒的隐喻。 男性不穿内裤做女人的工作,女人则要穿上内裤,支撑门户了! 至于外袍什么的,则在很长时间里没有性别,去看中世纪中早期的绘画作品和雕像就知道了,男人和女人的外衣差不多。 还有中世纪男性穿不穿内裤,嗯,是穿的。但和华夏古代很长一段时间内一样,有开裆裤和合裆裤之争 以路易莎现在的亲身经历,只能说有的女性穿内裤,有的则不穿。除了月经期间穿的围裤某种意义上可以视作特殊的内裤外,大部分女性是不穿内裤的。但也有极少部分女性,因为自身的选择会在衣裙底下穿上内裤。 一方面,在长期的实践中,未必没有人对穿内裤更有利于健康有模糊的认知。另一方面,更实际的,有的女性是有骑马需求的——如路易莎这样的贵族女性,她们普遍骑马。 而侧鞍是在14世纪末才被发明出来的,至少现在路易莎没见过。也就是说,她现在学骑马和男人一样,也是跨骑的。 而跨骑的话,虽然袍子也能隔开身体与马鞍的直接接触。但短时间‘散步式’地骑一会儿还好,如果是长途骑行,又或者快速骑行,那无论如何都是得穿内裤的。 那反正都违反不能穿裤子的禁令了,除不得不穿的情况外,别的时候也穿也就不足为奇了。 反正路易莎自己是穿内裤的(就是系带式内库),身边也没人对此多嘴多舌。 话说回‘围裤’,或者说‘月经带’,几天之后,路易莎准时来月经后,就被放在厕所旁一个小木箱里。路易莎要使用时,随取随用——当然了,随身空间里有一个两层超市(甚至还附带仓储区)的路易莎,其实不大用得上。 她拿起一条月经带只是放进了自己的随身空间里,实际使用的还是从超市里拿的卫生巾。随身空间里时间静止,也没有过期的担忧。以一个超市的存货来说,至少路易莎这辈子是有保障的。 至于说使用过后,被抛弃的卫生巾。此时城堡的厕所厕坑大多是在流动水流上方,路易莎房间旁的这个厕所就是这样。这样一来也不用担心有人发现什么.未来如果有考古,在古人的厕坑原址沉淀里,发现未降解的卫生巾这种地狱笑话,那就不关路易莎的事了。 她只管自己的生活,管不了后世人CPU被烧干的事。 当然,为了不被人发现端倪,如出门在外,得使用移动式马桶上厕所,又刚好遇上来月事,路易莎还是会用侍女们手工做的月经带(月经带里面塞的是干净的羊毛)。但实在来说,那种时候很少。 而对服侍路易莎的侍女和女仆来说,路易莎将月经带当做是一次性用品,用过后丢弃,那也没什么奇怪的。 ‘经血’在华夏古代被视作不洁的,而在厌女更甚的西方中世纪,也有差不多的观点。普通人没办法,只能重复使用沾过大量经血的围裤。而有条件的贵族女性,直接抛弃后用新的,也是很自然的事。 更费布料的围裤是这样,更不要说省得多的月经带了。 系带式内裤上粘着卫生巾,路易莎觉得自己月经期间和平时没什么不同。其他人则只当她是量少的那类,以至于月经不影响日常活动——卫生巾绝对是现代社会最具意义的发明之一! 如果是针对女性,这个‘之一’或许都能去掉,至少争夺最具意义发明‘TOP3’,是非常有竞争力的。 现代社会,人们只会说,女性会怀孕让她们在职场上比男性少了一些竞争力,却没有说月经降低了竞争力。因为月经问题已经被现代卫生巾解决了!久而久之大家就忽略了。而事实上,在现代卫生巾发明并普及之前,这是个切切实实存在的问题。 所以,生活在中世纪,没条件在意的妇女也就算了。凡是有条件的,月经期间都会尽量坐着不动,就是为了防止一些尴尬时刻出现。 “我真不能理解,为什么小姐与菲利普王子的婚约还要再等4年才能履行。现在小姐已经‘成熟’了,正是结婚的好时候呢”路易莎换好卫生巾出来,就听到一个侍女和其他人闲聊,这也没避开她说。 海莲娜见路易莎没有附和这番话的意思,才站出来说:“这正是伯爵大人对小姐的爱护!过早结婚生育,对于女人来说可太难了!” “这话我可从没听说过,那么多贵族小姐12、3岁就结婚了,还有更早的。嗳!我还听说过一个,一位才七岁的小姐和一位35岁的骑士缔结了婚事,她几乎是被自己的母亲抱在怀里举行的婚礼。”之前说话的侍女有些不服气。 “既然已经来潮,就可以生育了!” 虽然此时官方解释,女性的月经是因为女性‘体寒’(老西医的观念,认为男性具有‘火热的身体’,女性则身体寒冷,以至于文静而脆弱,是一种‘次等身体’。这样的观念,也可以说是非常厌女了),以至于无法像男性那样,通过汗液、混合液排出多余的□□的一种代替。 但是,大家显然也在日积月累中发现了月经和生育之间的联系。没有初潮的女孩,是不可能生育的而此时的婚姻么,理论上来说,只是为了生育孩子,所以如果不能生育孩子的话,一切就毫无意义了(宗教上认为男女结合这件事本身都是罪过,只是人在离开伊甸园后,已经不能‘单性繁殖’了,为了延续种族,所以大家不得不结合)。 此时有效的结婚年龄,最小是女12岁,男14岁。女方的年龄,基本上就是卡着多数人的初潮时间。 不过规定归规定,一般都是平民晚于这个年龄(男性尤其明显,老夫少妻在此时也被认为是幸福的状态)。 而贵族则常常早于这年龄——贵族婚姻都是家族与家族的利益交换,生育固然是最重要的目的之一,但婚事本身就是结盟的一部分。所以为了政治或经济目的,孩子还很小的时候就举行婚礼也不奇怪,大不了等孩子长大了再结合就是了。“如果你没那么固执己见, 就会发现,过早生育的女孩比迟一些生育的要更容易难产。我想伯爵也具备这方面的认知,才会这样做。”海莲娜注意到对方还要争辩,摆了摆手:“不管你怎么说,伯爵大人已经决定了,难道你要用你的认知去否定伯爵大人吗?” 不是没法说出更有道理的话,只是对这种认知已经很牢固的,海莲娜知道说了也没用。 巴尔扎克伯爵确实知道,事实上知道迟一些生育对女性生命安全有好处的,并不只他一个。只不过大多数人,尤其是男性贵族并不在意。 而巴尔扎克伯爵在意,也不是因为他观念超前,或者格外爱护女儿。 这只是因为路易莎是他的继承人,她能生下孩子,布鲁多才能继续在他的血脉后代中传承。如果不能,继承权就要转到小女儿伊娃那一系。这种继承人转移的动荡会引起什么波澜先不说,巴尔扎克伯爵只有两个合法女儿,这也让他没法冒险,将女儿当消耗品。 对此路易莎当然是乐见其成的.12、3岁就结婚,并准备生育什么的,想想都头皮发麻。虽然17、8岁结婚也嫌早,但危险性已经比12、3岁降了一大截了!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36 章【VIP】 圣诞节后,时间一下过得飞快,新的一年很快就到了四旬期前夕。 十几米长的平坦球道尽头,是摆放好的九个木瓶。在大家的注视下,路易莎接过了侍从递来的彩色大木球——应该是用一种非常致密的硬木制成,拿在手上就非常压手。 稍作位置调整,路易莎就扔出了球。彩色大木球‘骨碌碌’向前冲去,没有滚歪到两边,而是非常有力地撞上了木瓶,最后只有最边缘的一个木瓶没有倒下,其他木瓶哗啦啦倒了个干净。 “是的,很棒!路易莎郡主,再来一局吧!”布鲁多宫廷里一起玩九柱戏的青年贵族男女纷纷为路易莎叫好。 这既是因为她确实玩儿的好,也是因为大家都知道路易莎继承人地位稳固,因此有了宫廷中的核心地位哪怕她做的不好,也多的是人会去吹捧她。 路易莎笑着点点头,算是答应了一会儿再来一局的意思。 最近总是下雨,因此哪怕冬天快要过去了,也没能展开春天该有的户外活动。所以宫廷里的人都变着法子玩室内游戏,以打发时间。这样一来,历史悠久,并且一直广为流行的撞柱游戏自然不会被忽略。 九柱戏就是一种撞柱游戏,嗯,世界各地都独立出现过撞柱游戏。西方古代也一样,而且九柱戏算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种了。其成型于3、4世纪,一开始是贵族玩儿的。不过现在的话,算是全民游戏。 在许多游戏里,这也算是少数教会也不会批评的游戏了。 教会原则上是压制享乐的,游戏当然属于享乐的一种。不过九柱戏在此时本身就是一种宗教仪式,所以教会也没法说——一般是在教堂的走廊里摆放九根柱子,然后用球去击倒。 柱子代表‘魔鬼’(或者说,无形的邪恶力量),用球去击倒,象征的是‘击倒魔鬼’!这算是一种消灾赎罪的仪式这应该也算是一种古代巫术在此时的融合与残留了,是相当典型的‘交感巫术’。 普通民众虽然是通过教堂接触到了九柱戏,但显然没有将其当做严肃的宗教仪式。他们很快接受了九柱戏,将它当成一种游戏,有机会的时候(譬如一些乡村庆典),都会玩这个。 而相较于普通民众,贵族有着优越得多的条件。平整的球道、精美的球柱和滚球,都能常备,九柱戏对他们几乎是日常游戏——其实撞柱游戏在此时,3根柱子到17根柱子都有,不过9根柱子最为普遍,所以才被叫做九柱戏。 路易莎是所有人拥簇的中心,等到再一局九柱戏游戏分出了高低,她也给这种以她为中心的拥簇以‘报答’。 这次玩九柱戏游戏,大家是‘各自为战’,也就是个人计分。输家有一些无伤大雅的惩罚,赢家则有奖励,而奖品都是由路易莎一人出的.算下来,总共有十来个人得到了她慷慨的奖赏。 “来吧,试试运气,每一个格子后都是一件胜者的奖品!” 路易莎让人竖起一个架子,架子上是蒙着白纸、分成数格的木框。胜者可以用小弓箭去射,射破白纸就能看到里面一层写的奖品名目了。 得分更高的胜者可以先射箭,此时没被射破的纸框多,随便射都可以,这算是个小优势。 不过后面射箭拿奖品其实问题也不大,因为路易莎是为了增加趣味,而不是吝惜奖品才设置这样获得奖品的。所以射箭的距离非常近,弓也是玩具一样的小弓,丝毫没有难度。 换而言之,除非是菜到了极点,加上运气实在不好,不然是不会拿不到奖品的——如果真的出现了拿不到奖品的意外事件,对大家可能是另一种笑料。 大家也对这样得奖品的方式乐在其中,搞清楚情况后便跃跃欲试起来。 然后就是一件件奖品被开出,从最直接的金杯银盘,到一本祈祷书、一套玉石骰子这样价值相对隐晦的,就没有重复的。 大家都对路易莎的慷慨很捧场,贵族青年们称赞路易莎之余,游吟诗人也记录下了这一幕,准备将其写成诗歌,以后讨好路易莎时吟唱、传播。 这也不是路易莎虚荣、讲排场,应该说,对于此时的领主来说,夸耀财富、慷慨地施舍(主要针对的是同阶层的低级贵族)等,都是应该做的。这有助于铸就他们的好名声,同时还是维持统治的手段之一。 如果是在华夏,除非是五代十国那种混乱的、武夫当国的时代,不然这样的驭下手段是不太合适的。皇帝不差饿兵不错,但如果大家完全是因为金钱这样的直接利益聚拢,那这也谈不到多稳固。因利而聚,一旦遇到危机就会作鸟兽散。 然而,‘手段’这种东西都是要因时、因地制宜的在中世纪, 还真就适合这样。 “看起来所有人都喜欢她。”不远不近看到这一幕的巴尔扎克伯爵夫人冷漠地说。 她的女儿、路易莎这辈子的异母姊妹伊娃本就嫉妒,嫉妒路易莎回归布鲁多宫廷后就抢走了自己全部光彩。又有亲生母亲挑动,这下更无法适时转变态度,以一个妹妹和臣下的身份去尊敬路易莎。 这其实很不应该,要知道未来她出嫁了,路易莎作为布鲁多女伯爵,就是她最重要的靠山了! 此时她无不刻薄地道:“那不过是因为权势和财富聚拢在她身边的佞臣和吟游诗人而已!天知道父亲给了她多少金银,叫她能毫不吝惜地挥洒。我想任何人有那样的条件,都能这样受人欢迎。” 伊娃固执地认为,所有人都是因为路易莎有钱,还是未来的布鲁多领主,才那样吹捧她、喜欢她。不可否认,这确实是一个重要原因,但绝不是全部——别的不说,不受自己臣下欢迎的主君难道还少了吗? 若说以权势压人,臣下和身边的侍从、奴仆,当面只能笑脸相迎。那背后呢?再强势的主君,不受喜爱与尊敬,还是会被人背后咒骂。 当然,路易莎也不是人人都喜欢,但不可否认,特鲁瓦城堡里绝大多数人都喜欢她、尊敬她。 除了因为她有金钱和权势镀上华美光环外,她本身就讨人喜爱也是重要原因。 面对巴尔扎克伯爵领地内的贵族,她始终不卑不亢、举止有度,还在具体事务中表现出了一个领主该具备的能力与心性。 而对城堡里服务于宫廷的小贵族,包括一众骑士、骑士侍从,她也从未盛气凌人过。她可以叫出任何人的名字,适时地给予恰当的帮助。更令人感动的是,她还不会忘记每一个的能力,总是给那些有能力的人机会去发挥。 甚至对那些奴仆,园圃和庄园里的农民,城市里的市民凡是有机会和她说上话的,她也不见大贵族的高高在上。 为那些人做善事她总是考虑得周到,是真的能让人受益,并且充满了温情。这在此时可不常见!多的是贵族做善事从来不是针对真正的穷人,而是底层骑士之类。更不要说有些善事十分简单粗暴,说起来好听,实际一塌糊涂。 或许有人觉得路易莎是在伪装,假装自己足够谦逊、善良。但这年头, 大贵族也没多少在意自己于平民中的声誉的。 换个说法,她伪装难道有什么好处?在平民中声誉好也不会让她多赚钱,又或者有什么‘上升空间’。在现在的人看来,她未来是布鲁多女公爵,瓦松王子妃,这些无论她是好是坏,都是不会变的。 更何况,伪装就是伪装,假的成不了真的。除非她真是个天生的演员,能够全天候、对所有人都表演.如今在她长期如此的情况下,除了最顽固、最不吝以恶意揣测他人的,都不会觉得她是伪装了。 而这个时候,尊敬就随之而来了.这个时代,虽然社会风气是极端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真就是不怕你坏,就怕你弱。但无论是从风俗道德、宗教教义,还是人内心的那一点儿希冀说,总是会尊重真正的善良与温柔的。 甚至坏人也是这样,毕竟坏人也不会希望身边一堆都是坏人,还是想生活在善人,或者至少正常人圈子里。 “是啊,多好的运气!就因为她是长女。而你,即使你也是巴尔扎克家的女儿,有同一个父亲,命运也截然不同。”巴尔扎克伯爵夫人认同自己女儿的话。 她的心里确实是怨恨的,既怨恨路易莎没有夭折,也怨恨巴尔扎克伯爵。 同样都是女儿,为什么如此偏爱长女?召回长女,一下叫小女儿的命运从云端跌落——她也不会想,路易莎本来就是长女。她只会想,过去那么多年路易莎都在修女院,所以布鲁多就默认是伊娃的(如果没有儿子的话)。现在路易莎回归布鲁多,是‘抢’了伊娃的东西。 “听说布鲁多的贵族也在称赞她。”伯爵夫人想到最近外面的传言,更加不平了。 “那不过是一些人特意传的讨喜小话儿!用来奉承路易莎的。”伊娃斩钉截铁道:“布鲁多的封臣们,谁会对一个女领主满意?他们恐怕还没做好准备,受一个女人领导哩!” 说这话的伊娃显然暂时忘了,哪怕不是路易莎继承布鲁多,而是她,同样也是女领主——当然,这也可能是她知道自己不太可能和路易莎争了。所以只管挑剔路易莎,而不用预设自己成为女领主的立场。 现在要她成为布鲁多的继承人,唯一的办法就是路易莎死了,然而这件事很难。 别看各种宫廷阴谋精彩的很,无论是发动政变、武力夺权,还是暗室下.毒、见血封喉,再不然对着‘君王’想办法,上演一出‘后宫女人大戏’.都是路子。但实际上,能做到那些事的人很少,自身实力、天赋,还有运气等,缺一不可。 这种事真的那么容易,还有什么秩序可言?传的很热闹,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明少见了,毕竟‘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 总之,巴尔扎克伯爵夫人和伊娃母女,是不具备相应条件,也没有那么大胆量的。 而且路易莎也知道继母和姊妹怨恨自己,出于后世对宫廷斗争烈度的夸大,也有所防备——就算伯爵夫人母女真的突发奇想,以前不敢做的事打算去做,也不大可能威胁到路易莎了。 路易莎此时此刻,只安心笼络能笼络的人,发展一些自己的心腹和人脉,另外也做一些实事。某种意义上,她现在和城堡里的青年贵族男女游戏,也是在笼络人(虽然她本身也有日常游戏取乐的需求)。 “.是的,过两天城里要举行大礼游行,我当然会去参加。只希望那是个好天气,听有经验的人说,明天起就不会下雨了,至少最近不会。” 路易莎在身边的年轻贵族问起这件事时,和气地回答。 ‘大礼游行’可以说是此时非常常见的活动,任何宗教节日、庆典都可能伴随主教领导的全城游行,这就是‘大礼游行’了。 不过这种游行的级别和规模有大有小,有的能让远方的信众走上几个月的路去参加,有的本地居民也参与者寥寥(不见得是缺乏宗教热情,而是地方贫穷,撑不起‘神圣’的排场)。 这次他们说到的‘大礼游行’,为的是‘四旬期’。 所谓四旬期,就是复活节前四十天的斋戒期。虽然中世纪多的是斋期,最多的时候,一年之中多半时间都要守斋——总共有四个长时间斋期,每个都有四十天之多。这之外,一些零碎的特殊日子要守斋,每周周五、周六要守斋算下来肯定占一年中的多半了。 甚至一些人‘极为虔诚’,进一步认为礼拜一、礼拜三也应当斋戒。再加上要找总能找到的,纪念各种圣人的日子,全年守斋也不是不可能当然,这就是个人行为了,不是教会规定。 总的来说,当下正常情况下,教会规定的斋期,一年有140天左右。至于信徒要多守斋, 那就是他们自己的事了,毕竟守斋和行圣事一样,是怎么都不嫌多的。 140天斋期首先就包含了两个四十天的长斋期,分别是圣灰星期三起,到复活节前的四旬斋,以及降临节开始,到圣诞节前将临期斋。这就80天了,再加上每周五固定守斋,以及几个特殊日子守斋,140天足足的。 虽说斋戒常见,但最受重视的还是四旬斋。 因为圣灰星期三开始,长达四十天都只能吃鱼和蔬菜,禁食其他动物,以及动物性食品,人们会极力大吃大喝、欢庆热闹一番。 这也是后世狂欢节的由来. 听起来守斋也挺难的,不过实际并不总像理论那样严格,很多人也做出了‘因地制宜’的改进。如海狸这样热血动物,因为生活在水域,也能强行解释为鱼。又如猪油,加热变成液体的猪油,不也碰瓷了植物油么。 这次特鲁瓦城的‘大礼游行’,既是为马上到来的圣灰星期三,以及四旬斋做预演,也是‘狂欢节’的一部分——当然,此时没有狂欢节一说。 这样日子的‘大礼游行’,规格本身就不低。加上特鲁瓦城有钱,还有巴尔扎克伯爵这个大金主,排场当然不会小。 到了‘大礼游行’这一天,果然就像人说的,天气很好。特鲁瓦城的贵人们,赶在神职人员做晨祷时到了特鲁瓦的本座教堂。 此时,一天之中有八次祷告,首先是子夜时分左右的‘夜祷’,凌晨三点左右的‘晨祷’。然后是清晨六点的‘第一时辰祷告’,上午九点时的‘第三时辰祷告’,中午的‘第六时辰祷告’,下午三点的‘第九时辰祷告’。再是下午六点的‘晚祷’,以及睡前或者晚上九点的‘睡前祷’。 普通人一般没法完成一天八次的祷告,甚至教堂的神职人员因为俗世庶务,也没法遵守。只有修道院的修士和修女,才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每天的祷告。 路易莎也是凌晨三点左右来的,起床时间就更早了。而她也不是一个人来的,不说伯爵夫人和伊娃了,城堡里其他人也多的是要参加今天的‘大礼游行’的。 相比起特鲁瓦城的贵人,如本地的大家族代表,又如工商业行会的会长、一些富商巨贾,城堡里来的路易莎等人显然更‘尊贵’。所以稍晚一些,游行正式开始时,路易莎他们站在了更靠前的位置。 更准确地说,路易莎,还有伯爵夫人和伊娃,她们三个混在了神父堆中。就在特鲁瓦主教身后——一般这当然是不可以的,正常的大礼游行队伍,前面都应该是神职人员。再跟随的是修士(修士其实不在神职人员体系,他们只是发愿苦修的平民),第三梯队才轮到平信徒。 不过规则就是用来打破的,‘大礼游行’时,当地有头脸的人物很多都会换上修士的服装,就混在修士堆中,好离荣耀和信仰近一些。至于女人,不能穿修士服装,也不能随意扮成修女,就穿的简朴一些,和自己的丈夫、儿子差不多的位置。 真正有身份的贵族则像路易莎她们那样,更进一步,在神职人员的拥簇下参加大礼游行。只不过他们不能像平常一样张扬,往往打扮得像平民。 毕竟,教义本身还是强调人人平等,甚至更倾向于穷人的。虽然大家都知道实际是怎么回事,也不好表面功夫都不做,就去刺大众的眼。 路易莎脱下平常穿的丝绸、丝绒等奢侈面料,穿着一身羊毛布料制的棕色筒形连衣裙,胸前用系绳穿插拉起,而没有像贵族服饰那样常用金银质地或宝石的扣子。这套衣服上唯二称得上装饰的,只有腰间细细的皮带,以及分离式的袖子。 不过皮带上也没有装饰用的带扣,并不显眼,普通女性也常用。只有那对袖子,有着精美的刺绣,是菱形的藤蔓纹,以及菱形中央各种花卉图案——这其实也不算什么,毕竟家境稍好一些的平民,也会有几件比较精美的衣饰。大礼游行这种场合拿出来穿戴,再常见不过, 此外,路易莎没有戴珠宝首饰,头发盘的紧紧的,又包上了一块亚麻布的头帕。 相比之下,伯爵夫人和伊娃多少还戴了戒指或者头带,发辫也梳得精美,并展露了出来当然,她们任何一人的装扮,在这样的场合都不能说是错就是了。 路易莎朴素,却也没到‘装模作样’的地步,不像有些贵族还会特意扮成穷苦人。伯爵夫人和伊娃露了一些富贵,但也没到扎眼的程度。 神职人员捧着圣物、香炉等走在最前面,然后是修道士、有身份的人,再然后才是普通平民。游行的队伍就这样一路延长.普通平民一般是拜倒在道路两旁,等游行队伍经过后就跟着加入。不过也有连游行队伍都不许加入的人, 最典型的就是妓.女。 这些人要么只能渴盼地站在路旁,希望游行撒播的花瓣能落到自己身上,要么就选择混到队伍的末尾。当然了,后者那样是很有风险的,被发现之后可能会有大麻烦!但即使这样,也有人要尝试。只能说,越是生活在底层,就越是要找些寄托。 这样满城街道游行不只是一天,实际上特鲁瓦城的四旬期前大礼游行,或者说‘狂欢节’,进行了整整三天! 每天都有大礼游行,街边还有出演的宗教题材剧目。至于由教堂免费发放‘祭饼’给所有信徒之类的活动,也是人人都参与的。贵族们不差一块‘祭饼’,但‘祭饼’象征的是圣体,是赐福,这谁也不会错过! 而除了‘小小祭饼’,这三天之内,贵族们其他的大吃大喝就更多了,毕竟要补足如此‘劳累’的损耗么。就连路易莎,她都觉得自己比平时吃的多了不少呢! 另外,这期间还有一件比较重要的事,那就是给教堂的‘奉献’。从贵族到平民,这个时候都会慷慨解囊,只不过贵族出大力,穷人出小力而已。 路易莎就给特鲁瓦城的本座教堂奉献了一些金银器,以及城里所有教堂,也包括本座教堂,每位神职人员都给一套符合身份的法衣(不同等阶要用不同的)、一双鞋子。 这种每人都能得实在好处的奉献,显然为她赢得了好口碑。别看很多人奉献的多,但奉献的东西主要是给教堂的,或者只有主教等高级神职人员能捞到好处——像这次伯爵夫人给的奉献就是这样的。 这倒不是伯爵夫人不懂‘收买人心’,而是根本没必要啊! 那些底层神职人员说几句好话顶什么用?相比之下,少了他们的,而砸下大的给教堂、给高级神职人员,由此挣来的声望,还有人脉,要有力的多。 路易莎也懂这个,只不过她上辈子受过的教育让她就是比较关注‘大多数’,愿意走群众路线。再者,现在她也不缺钱,这算是随手布下的一颗闲子。将来有用的话固然好,就算没用,也只当是真的做善事了。 别看教会腐败,高级神职人员生活奢靡,不比世俗贵族差什么。实际底层神职人员是分润不到那些的,他们很多也过着很简朴的生活——当然了,相对于这时的穷人,他们过得算好了,但那又是另一回事了。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37 章【VIP】 ‘狂欢节’是以‘油腻星期二’收尾的,嗯,原本应该是‘忏悔星期二’的。忏悔星期二后就是圣灰星期三,是四旬期的开端。不过大家显然没什么忏悔的情绪,依旧抓紧最后一天尽力吃喝,所以才有‘油腻星期二’的说法。 “.伯爵又去了巴尔啊。”路易莎看完巴尔扎克伯爵写来的信,没想太多——今年圣诞节后不久,伯爵离开了特鲁瓦城堡,就像此时任何一个大领主一样在领地内巡游了。所以之前大礼游行时也不在,当时他人还在拉尼呢! 这既是因为当时拉尼在举行集市,也是因为佩巴蒂公司答应了拉尼集市时,结清去年食糖剩下的三成尾款.那可不是一笔小钱! 或许以后伯爵习惯了这笔款子的进出,不会亲自去盯着。但现在是第一年,肯定是十分在意的。 路易莎习惯了在城堡里见不到伯爵,不过去年圣诞节伯爵答应过她,以后巡游有机会也会带带她。她未来也是要统治布鲁多的人,不能对自己的领地没有具体的、亲身的感受——路易莎对此既期待,又有点儿畏难。 期待是因为中世纪日常其实挺无聊的,能有‘巡游’这样的事做,也算不错,感觉上有点儿像旅游呢。至于畏难,也很简单,中世纪的‘旅游’远没有后世那么方便舒适。即使作为领主,在领地内巡游,其条件已经远超此时普通旅行者了。 “伯爵大人没在信件中提到更多吗?”海莲娜有些好奇地问。 路易莎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身体,就要离开房间去礼堂用餐。一边走一边说道:“哦,提到了一件事,我得赶在普罗万‘五月集市’前赶到那儿的城堡.希望普罗万‘恺撒堡’的环境要像说的那样好。” 布鲁多六大集市,只有普罗万和特鲁瓦同时拥有冷热两个集市。考虑到特鲁瓦是布鲁多的统治中心,有‘政治’加持,而普罗万没有这个条件,就知道普罗万在工商业方面是真的强了。而工商业发达就有钱,有钱就能搞建设,那边的城堡肯定是不错的。 说起来近一百年,真是大建城堡的时期啊!一百年前,就算是大贵族,手头的城堡也是有数的,一只手数不够,两只手总能数够。但现在真的不同了,大部分骑士都得建城堡,更不要说大贵族了。 巴尔扎克伯爵就是这样,在布鲁多各地都有城堡。只不过大部分就是军事堡垒, 平常只会驻扎几个骑士。至于伯爵和伯爵家人,几乎不会有机会去住。而像特鲁瓦城堡这样,预计要供布鲁多宫廷使用、伯爵一家居住的城堡,布鲁多就五座而已。 而且其他四座也不可能有特鲁瓦城堡的规模。 普罗万的热集市又被称为‘五月集市’,要路易莎赶在五月集市前去普罗万,其实就是在兑现之前伯爵承诺过的,带路易莎领地巡游——一般不出意外的话,巴尔扎克伯爵领地巡游的顺序,和布鲁多各地区集市召开情况有关。 当然,不只是巡视有名的布鲁多六大集市所在城市,其他领地也会在间隙巡视.但作为布鲁多的领主,果然还是尤其重视‘布鲁多集市’带来的商业利益,以及连带的其他好处。 路易莎来到礼堂时,布鲁多宫廷一些人已经到了,此时正是准备开饭的时候。伯爵夫人和伊娃则还未到,不过路易莎估计她们马上也要来了吃饭时间就是这个时候,虽然‘重要角色’按照惯例可以迟一些到,但也不可能让所有人等太久。 其实说起来,现在的布鲁多宫廷,不算人不在的巴尔扎克伯爵,还真说不好谁是最重要的角色。如果路易莎是个男人,作为男性继承人,其在宫廷中的地位,随着年龄增长,到现在是可以超过伯爵夫人的。 但路易莎偏偏是个女人,即使布鲁多的法律允许她继承布鲁多,而且是独立继承,而不需要在未来与丈夫分享统治权。那也无法对抗世俗社会的固有观念,即对女性的轻视。凡是土地的女性继承人,就不可能像男性继承人一样受尊敬。 所以到底是占据‘女主人’身份的伯爵夫人更优越,还是作为继承人的路易莎更重要,这是一个问题。或许正是为了确立自己的优越地位,伯爵夫人总会搞一些小动作。类似用餐时间,尤其是重要宴会,比路易莎来的更迟,只能算是最基本的操作了。 对此不能说完全没用,但用处也是有限。路易莎理解伯爵夫人的一些操作之后,也只能礼貌微笑一下——那些小计谋其实只能双方同一个水平时,做个补充使用。大局面没有优势,完全指望这些操作一锤定音,怎么可能呢? 路易莎现在的影响力还大致局限于宫廷,但就是在宫廷,她已经有自己的班底,还得到实权派的认可了。至于群众路线, 也就是城堡里那些不起眼的多数,那更是完全倒向了路易莎。如果路易莎想知道,那伯爵夫人之前一会儿私下说的话,立刻也能传到她耳朵里。 当路易莎坐到礼堂中央主桌后时,所有人都表示了敬意,闹哄哄的礼堂也安静了好一会儿,只不过是这种真实地位的外显。 相比之下,伯爵夫人母女来时,可没有这样的待遇。大家固然会对女主人有所表示,但感觉截然不同,前者要庄重多了,后者更像是基本礼仪而已。 伯爵夫人和伊娃来了后,总算能开餐了。现在是四旬期,所以餐桌上没有平常可以见到的各种热血动物肉食,但并不显得寡淡毕竟,就算是四旬期,也只有圣灰星期三和复活节前的圣周五两天需要守大斋。即一天只吃饱饭,而且吃的尤其差。 其他时候说是守小斋,但对贵族来说,和平常的差别其实是不大的。 只不过炖鸡可能换成了煮贝肉,烧兔肉则改为椒盐煎鱼,烤牛肉之类也可能换成红烧海狸.总之是不会缺乏肉类蛋白的,只当是该换一下口味。 今天就端上来的菜色就包括了香草素馅饼、白葡萄酒沙司烤梭子鱼、双粒小麦牛奶粥、白芦笋汤配香煎扇贝。配的酒是鼠尾草酒,餐后甜点则是玫瑰布丁厨房经过了路易莎和让娜的引导,味道还真不错! 路易莎就尤其喜欢这道白葡萄酒沙司烤梭子鱼,食材和做法都不复杂。不过是将白面包去皮,将柔软的部分切成碎末,然后加入甜白葡萄酒和醋调味混合。这要尽可能充分搅拌,能成稀薄糊状过筛是最好的。 这个时候再放入锅中,加一点儿胡椒后煮开,并在煮开后改为中火焖煮,直至稀薄糊状物转为浓稠——这样白葡萄酒沙司就完成了(沙司即酱汁),这也是相对麻烦的部分。 剩下不过是将梭子鱼下锅,稍微煎一下,再加水煮熟就行。嗯,最后沙司中还要放一点儿姜末、食盐和糖,等到梭子鱼出锅后,这样的沙司是直接浇上去调味的。 要说这道菜有什么‘奢华’的地方,不过是宫廷厨房给酱汁加了少许番红花,使之呈现出此时菜肴备受推崇的金黄色。其实这对味道影响不大,不加番红花的话,真是平民之家的餐桌也能享用的美味。 四旬斋期间,水产全面涨价,梭子鱼也算是备受推崇的鱼类了,价格会贵一些。但考虑到这是本地河流盛产的鱼类之一,其实也能接受——会特别鲜美,也有因为本地盛产,鱼是活着送进厨房的原因吧。 相比之下,路易莎始终是喝不惯酒了鼠尾草酒,听起来比流行的加香葡萄酒要简单,没有那么多香料堆砌,只是泡鼠尾草,感觉就还可以? 实际不是那样的,鼠尾草酒要要用干白葡萄酒和烧酒10:1混合,然后泡入干的鼠尾草,又加入糖、丁香和月桂叶。之后就是长达一个月的酿泡,完成后要将酒过滤一下,只留下液体部分。 说实话,路易莎不能确定,这在喜欢酒的人嘴里好不好喝.但她本身就不喜欢酒,品不来酒的,就只能觉得报好喝了。 这顿饭没什么令人不满意的地方,不过餐后海莲娜还是嘀咕了一句:“为什么更换了大蒜凉汤?” 海莲娜已经被布鲁多宫廷的美食征服了,对每天吃什么是很上心的,经常打听菜单。她在就餐前就知道今天要吃什么了,而最终的菜色和她知道的只有一个不同,那就是大蒜凉汤被换成了白芦笋汤配香煎扇贝。 虽然后者也很美味,但大蒜凉汤可以说是海莲娜的最爱了!自从第一次喝过后,就被她认为是头盘开胃的最佳选择。知道今天有大蒜凉汤,她还很期待呢。 “当然是因为它不够体面。”另一名侍女理所当然地说:“用大蒜和洋葱制作,根本不应该端上宫廷的餐桌!上次伯爵品尝过它,也称赞了。但在知道它是由什么烹饪而成的后,不也改变了主意,没有坚持奖赏厨师?” “只要美味就好了,罗兰西的名厨还建议过,要给所有肉类配大蒜烹饪呢!”海莲娜有些不甘心地说。 路易莎心里是赞同海莲娜的人为给食物划分高低贵贱,真的挺让人无语的。这甚至不是价格高低不同,真就是不同食材有不同的‘身份’。 此时普遍认为,生长位置越高的蔬果,地位就越高。像是树上的果子,地位就极高。次之是一些草本蔬果,食用部位是高于地面的部分。最差的就是一些‘根块’,即食用部分属于地下的蔬菜——这个高低排序中有个别例外,但原则上是这样没错。 相较而言,肉类之间的地位分层倒是没这么严格。这一方面是因为肉食都是珍贵的,哪里有贱食呢?另一方面,不同的肉类也是各有拥趸。像红肉,量大管饱、营养丰富,军事贵族们自来就有大量食用的传统。而鱼肉,则是从宗教的角度,最为神圣,斋期只让吃水产(主要就是鱼),是有原因的。至于禽肉,可是此时的医生、营养学家们极为推崇的。他们认为红肉太热,鱼肉则过于湿寒,禽肉处于二者之间,最为均衡健康.老西医在这一刻和老中医大概是通感了,都致力于给食物分配不同属性,老中医有温、热、寒等等,老西医也差不多。 另外,以‘高’为贵在禽肉这里多少也有体现,飞禽在贵族餐桌上也有高贵的含义 “哦,您也说了,是给肉配上大蒜。如果肉类才是主要食材,配菜是什么不重要,那都是一道好菜。”对于海莲娜的找补,那位之前说话的侍女则有些不以为然,轻描淡写地就驳斥了她的‘论据’。 这也是此时的普遍认知了,人们认为有些蔬菜是低贱的,但并非完全不登大雅之堂。一般有两种办法,可以改变它们不能上贵族餐桌的局面。一个是用奢侈的香料之类加以改造,另一个是蔬菜给肉食做配,肉类加大蒜就是典型。 而刚刚海莲娜说到的大蒜凉汤,主材料是大蒜瓣和洋葱头,也没有用以上两种办法‘逆天改命’,这在此时真是典型的贱食了从多数人的角度判断,那侍女的话倒也挑不出什么毛病。 “我也赞同美味最重要,所以才会和让娜研究出‘大蒜凉汤’的菜谱。”路易莎的发言打断了侍女间的‘小小争论’。 这既是表明自己的态度,只有这样,以后身边的人才知道该怎么在吃的方面迎合她,她的日子才谈得上顺心。 同时,也是站海莲娜的意思.虽然都是路易莎的侍女,以此时的标准,她对她们都很好了。但十个手指头伸出去还有长短,自然也分出了远近亲疏。像路易莎身边四个侍女,她最亲近信赖的就是海莲娜和雨果夫人,另外两个就要差一些了。 没必要在这种事上也端水,一方面是心累,另一方面其实也不利于‘管理’——没有‘远’,哪来的‘近’?让真正的心腹意识到自己和别人不同,也是增加安全感和忠诚度的小技巧了。 真的端水特别厉害的主君,并不见得能掌控下属。真有事的时候找不到可以托付的人,成为孤家寡人也说不定。 “啊很抱歉。” 侍女才想到大蒜凉汤是路易莎的菜谱,自己刚刚的话有‘批评’路易莎的内涵。 路易莎摆摆手:“不用抱歉,我知道你没那个意思。” 路易莎确实不介意这个,她没那么容易觉得自己被冒犯,但这个姑娘也的确缺乏一些‘办公室政治学’素养。 当个普通侍女还没问题,只是如果要当心腹,将来给一个女伯爵兼王子妃办事,那就不够了——感觉那也是挺远的事了,说不定那时候这个侍女都离开了。侍女有未婚少女,也有已婚少妇,前者的话,结婚后很多就不做侍女了。 正说话间,雨果夫人走了过来,向路易莎禀报道:“小姐,雷欧大师让我告诉您,房间的板壁安装完毕了,‘墙布’也按照您的吩咐贴好了。接下来,一些大件家具就可以先搬进去了。” 这说的其实是路易莎要搬去住的新塔楼的事,最近那里总算完全完工雨果夫人口中的‘板壁’和‘墙布’,在此时都是还没有的(至少路易莎没见人用过)。而这些说起来也简单,就是后世的‘护墙板’‘墙布’而已。 都能起到保护和装饰墙壁的作用。 当然,用板壁和墙布装饰的,只有二楼和三楼,至于一楼,预计是要用来做厨房和储藏间的,四楼则是女仆居住,都用不着下这种本钱。 此时贵族的房子,墙壁一般都会画壁画、挂壁毯和帐幔,板壁和墙布是没人用过的——但效果真的很好,第二天路易莎去看的时候,完全弄完板壁和墙布的房间,是这个时代少见的精美! 别看此时不少宫廷诗人总是描绘富丽堂皇的宫廷房间,在他们的笔下那些房间光线充足而温暖,色彩艳丽的壁画从上到下都是,仿佛是教堂一般。还有华丽的故事画壁毯,嵌在墙壁和房顶闪闪发光的彩石,精雕细琢的壁炉柱和拱窗柱,贵重的家具.一起构建出一个梦一样的空间。 但实际只能说,那样的空间或许存在,可极其罕见。哪怕是大贵族城堡里最好的房间,也做不到满足所有描述。 常见的城堡里的好房间,就像路易莎现在还在住的那样。采光谈不到好,壁画也是没有多少的,寡淡的墙壁和抬头就能看到的石质构造,更让人觉得冷冰冰。 宫廷诗人描述的温暖、光明、精美,其实正是多数城堡所缺乏的——不过倒也不能说他们是睁着眼睛说瞎话。这些也是对比出来的,和小骑士的城堡、平民居住的房屋相比,宫廷已经奢华得过分了。 “路易莎郡主,您的品味非常出众,而且真的非常有创意,这些板壁和墙布的效果比我想象的还好。”雷欧大师领着路易莎看完工的塔楼,既是恭维,也是真心话。 “只有一件事,板壁和墙布,尤其是这些美丽的墙布。要么是丝绸,要么是印花布,都得小心对待,我怕房间里的灯会熏坏它们。至少,那些城堡壁灯座子上经常安放火把的做法,就绝对不行了。” 此时,除了可以手持或放在桌上的烛台,也有吊灯和壁灯。只不过不像后世可以安装灯泡,现在用的是火把或蜡烛。 火把便宜易得(对贵族来说),在城堡也非常常见。真要说满堂都是蜡烛的场景,除了个别贵人居住的精美小房间内,也就只有一些隆重宴会时才会有了。 毕竟蜡烛真的很贵,哪怕是对大贵族,一次隆重宴会中,照明开支也是单独一大类,可以和饮食并列的! 真不是日常能承担的。 路易莎当然知道火把烟大、火大,不好用在有板壁和墙布的房间。但为了美丽的房间,多一些蜡烛开支也无所谓。她担心的是,此时的蜡烛也是有烟的,点蜡烛也不能避免损坏板壁和墙布.只能当做是必然损耗了,实在不行墙布、板壁都隔几年换一次吧。 “蜡烛就蜡烛吧,说到蜡烛”路易莎看向海莲娜,想了想说:“海莲娜小姐,你能制取一些比较纯的硫酸吗?” 海莲娜不明白路易莎说到‘蜡烛’,为什么一下提到硫酸。但还是谨慎地回答道:“是的,我曾经用两种办法得到过硫酸。一种是煅烧硫磺冷凝,一种是蒸馏绿矾或蓝矾得到。我记得您也读过贾比尔大师的书,应该同样知晓。” ‘贾比尔大师’是生活在几百年前的一位炼金术大师,不过海莲娜说到的书,不见得真是他的作品。这种假托过去知名人物,或者将一些不知来处的发明,归到知名人物名下的做法,西方和华夏一样都有。 “是的,我读过那本书,不过知道和做到是不同的,不是吗?”路易莎理所当然地道。 哪怕是在实验过程列的详细精确,原材料也相当标准纯净的现代,也多的是学生在实验室照着书,无法重复实验的呢! 更何况是这年头,要照着简略,甚至偶尔语焉不详的古代记录,使用各种充满杂质、土法制取的,每回都不能确保一样的原材料,来做化学实验成功率真的就只有天知道了。 这也是海莲娜在路易莎这里受看重的原因之一,她精通‘炼金术’,在实操方面也是这个时代的顶尖水平。这样的话,一些路易莎只能设想的东西,就可以在她的帮助下去做了。 海莲娜不太明显,但确实颇为自得地笑了一下:“.是的,很多人没注意到其中的差别,无法重复大师的实验,就认为那都是骗人的。实际上,是他们做的太差了,很多细节还不够。” “.不过,小姐,我不明白,您是说硫酸?这和蜡烛有什么关系呢?” 当然有关系!因为要用油脂制作蜡烛,就得使用‘酸’。 虽说硫酸只不过是选择之一,其他的‘酸’应该也可以。但路易莎上辈子看到的,近代蜡烛的做法,用的是硫酸,所以硫酸是首选——根据她的经验,说是很多酸都可以,那是现代实验室标准下才有的好事,落后条件下搞工业生产就是另一回事了。 近代蜡烛生产流程,在那么多‘酸’中选了硫酸,肯定是有原因的。总不能说,那时候生产硫酸比其他酸都要便宜。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38 章【VIP】 路易莎放弃了用‘油脂+酸’的方式制作蜡烛,放弃得相当快。 那听起来很好,甚至可以给布鲁多开辟一个不下于食糖的财源,但实际去做才知道其中问题太多了! “居然可以这样制作蜡烛.似乎比最优质的蜂蜡蜡烛还要好,一点儿烟都没有,烛光明亮稳定。”观察着刚刚做好的蜡烛,海莲娜自己都不敢相信,这样的成品出自她手。 她是按照路易莎的指点做的,路易莎自称是从一篇古老的炼金术文章中看到的做法。 做法并不复杂,一般是将动物脂肪(大多是牛油,其他的当然也可以),加上生石灰一起煮沸。嗯,这是一个广义上的皂化反应.狭义的皂化反应专指油脂和钾碱或钠碱反应,因为只有这两种碱得到的产物才能真正去污。 像生石灰这种,遇水得到氢氧化钙,和脂肪反应得到的是类似软肥皂的糊状物(主要成分硬脂酸钙)。 然后就加入硫酸,硫酸可以分离出硬脂酸——除去其中沉淀的石灰,就是硬脂酸和混合着杂质的甘油了。 这看起来是多此一举,因为脂肪的主要成分就是硬脂酸和甘油,这又回到了原点。其实不是的,之前的状态是二者混合,根本没法分离。 另外,如果直接用酸分离,而没有生成硬脂酸钙,那就是一个标准的以酸催化的水解反应。问题是,这个反应是可逆的,一边是脂在水解成硬脂酸和甘油,另一边又是硬脂酸和甘油在成脂。 路易莎对此印象深刻,因为她上辈子看过一本穿越小说。小说中穿越男主在古代用猪油和钠碱做肥皂,又在剩下的废液中加盐酸得到硬脂酸,也就是‘蜡’(是没有完全皂化反应的油脂水解)。最后还不忘记继续折腾废液,说是简单澄清、过滤、蒸馏,就得到了纯净甘油。 这样一鱼三吃,比只拿油脂做肥皂的普通穿越众,不知道高到哪里去.当时的路易莎也觉得男主这个操作可以的,比一般的穿越文硬核、有新鲜感,真是早烦了老是肥皂、玻璃。 然而后来路易莎读到一本小小的趣味科普书,才知道近代蜡烛是怎么做的——没有直接用酸水解,一定得先皂化(所以,某种意义上,是可以直接拿肥皂去做蜡烛的)。 当时她还疑惑,为什么不直接用酸,和那篇穿越文说的不一样啊!好奇心起来了,查了一下资料才知道酸水解脂是可逆的 总之,加硫酸分离出硬脂酸后,才可以去压榨硬脂酸与杂质甘油的混合物。混合着杂质的甘油会被挤压出来,得到的就是硬脂酸点燃脂肪蜡烛为什么会有烟和气味?就是因为甘油和杂质,所以除掉之后纯粹的硬脂酸才会更适合做蜡烛。 “是很好,但没什么意义,它太贵了。”路易莎摇了摇头。 “这是没办法的事,如果要大量用到硫酸的话,无论是通过煅烧硫磺,还是蒸馏绿矾、蓝矾,都不可能便宜。”海莲娜也没办法。 或许可以改进一下制取方式,让实验室制取变成作坊式生产的规模,并降低一些生产上的人工门槛.但原材料决定的高价,这年头是很难改变的。 之所以制取硫酸还算是一门传承不断的手艺,那是因为渗碳法提纯金子时用得上。以金子的价值,硫酸的成本当然就不是问题了。 蜡烛则不同,说是这时候照明价格高昂,可实际每磅蜂蜡蜡烛标价6芬尼。这个价格对穷人当然很高,可对贵族实在不值一提。之所以照明费是个负担,还是因为蜡烛消耗得很快。 具体多快,和蜡烛原材料、外形、烛芯情况、是否剪烛花等都有关。 后世常用的石蜡蜡烛是燃烧的最慢的了,此时的蜡烛都是用动植物原材料制作,要比石蜡不耐烧的多。像是比较常见的牛油蜡烛,一磅牛油大约可以制作8支蜡烛。而如果点燃的时候不剪烛花,随便它燃烧,可能不到半小时就燃尽了。 所以剪烛花是很重要的工作,此时常用蜡烛的家庭,都会有专门负责剪烛花的仆人。 不过,即使剪烛花可以让蜡烛耐烧不少,也是治标不治本。此时一个富裕家庭,一个月用掉100磅蜂蜡很正常(这是只用蜂蜡蜡烛的数据,但几乎不可能,最有钱的家庭也是蜂蜡蜡烛和油脂蜡烛掺着用)。 宫廷里蜡烛消耗更是堪称恐怖!因为宫廷里宴会多,而一旦开宴会,至少礼堂会点很多蜡烛。想想那些巨大的枝形吊灯,以及随处可见的壁灯、烛台,一次真不知道要点多少支蜡烛! 总之每磅蜂蜡蜡烛才6芬尼,如果用‘油脂+酸’的方式制作蜡烛,导致成本都高于这个数,那就没意思了。 虽然这样的蜡烛烟气更小,更明亮耐烧,可价格高出太多,这个生意也是没法做的——蜡烛是大宗消耗品,也不可能当做奢侈品销售。 “是啊,都不可能便宜了.唔,其实别的酸也可以,盐酸、柠檬酸但都不便宜。” 路易莎心里想了想,还是放弃了。 最有希望相对廉价取得的是‘柠檬酸’,但仔细一想,要从柠檬汁中提纯出柠檬酸,得用到熟石灰和氯化钙。熟石灰好说,氯化钙又得用盐酸才能得到。 而如果不进行提纯,直接用柠檬汁.只能说,那个效果会非常差。本来就是为了得到更好的‘蜡’才搞这些的,如果柠檬汁达不到理想效果,那还折腾些什么呢? 这种时候路易莎难免有些不满了,为什么就没有易得的植物蜡呢?很多植物都有植物蜡,但有生产价值的就屈指可数了。华夏有乌桕树,东瀛有野漆树(野漆树华夏也有,但或许是因为有乌桕蜡和虫蜡,没怎么利用),新大陆还有棕榈蜡 西方什么都没有,所以硬蜡烛只能死磕蜂蜡。至于脂肪蜡烛,那不算硬蜡烛,触感上还是滑腻柔软的。 说起来,中世纪的‘蜡’,其实和脂肪是混着说的。这个时候说牛油蜡烛、羊油蜡烛,可和后世的蜡烛不同,它们真的就是直接由脂肪做的。本质更接近油灯,只不过动物油凝固点普遍比植物油高,所以看起来是固体的。 “和制作这种蜡烛相比,蜂蜡蜡烛都没有那么奢侈了。”海莲娜收起化学实验的器具时总结了一下,然后又忍不住说道:“我见过养蜂人是怎么取蜜、割蜡的,蜂蜡那样昂贵倒也应该。每次辛苦养出一窝蜜蜂,要获取蜂蜜和蜂蜡,就得杀死大部分蜜蜂。” “之后还得重新蓄养足够多的蜜蜂。” 路易莎听海莲娜说养蜂的事,脱口而出:“为什么要杀死蜜蜂?” 上辈子她曾去一个同学的老家做客,同学为了让她觉得不虚此行,还带她去养蜂人那里直接买蜂蜜。说是他们那里的蜂蜜非常有名,直接从养蜂人手里买,还可以得到最优质的。路易莎也是那次看到了蜂箱,知道了怎么现场取蜜。 她当时可没看到杀死蜜蜂.如果每取一次蜂蜜,就得杀死一窝蜜蜂中的大部分,那蜂农就没法干了! “小姐肯定没见过养蜂人是怎么工作的。”海莲娜倒是不奇怪路易莎不知道这个,很快给她描述了一下。 简单来说,现在的蜂箱根本不是后世的样子。现代蜂箱是‘朗式蜂箱’,即所谓的‘活框蜂箱’,是一名姓‘朗斯楚斯’的美利坚牧师于19世纪中叶注册的专利。此前或许这样的蜂箱已经存在,但也不可能前推到中世纪。 中世纪的‘蜂箱’是草编的,摆放起来是个倒圆锥形。它没有活动巢框,这就导致每次取蜜取蜡,都得将无法驱赶走的蜜蜂用硫磺熏死。 说起来,活框蜂箱并没有什么制作难度,但它对养蜂业的改变是巨大的。这之后,养蜂业才能相对稳定地产出,降本增效 搞清楚这些之后,路易莎有些兴奋了起来。这样看起来,蜡烛产业还是有搞头的,只不过想开启化工生产是没戏的,只能搞搞养蜂业,收割蜂蜡的样子——果然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选择,就像她之前制糖一样,现代化制糖也没办法做到,只能‘古法制糖’而已。 路易莎很快将‘活框蜂箱’的设计图画了出来,尤其标注活动巢框之间,以8毫米的距离悬挂分隔。这个是重中之重,上辈子那位养蜂人大叔还给路易莎说过呢!据说不严格按照8毫米的间隔来,蜜蜂就会在隔板上自行添加结构。 这样取巢框的时候就麻烦了。 制造出活框蜂箱不难,问题是哪里去找那么多蜂农呢?路易莎没有为难自己的意思,直接将这件事交给了一个名叫康奈尔的骑士——这是路易莎在布鲁多宫廷里发展的第二个骑士心腹,第一个是亚兰骑士。 康奈尔相比起亚兰的低调,在布鲁多宫廷的名声要大得多。亚兰算术很强,但这显然不是一个能让他在宫廷扬名,又或者讨好夫人小姐们的特长。康奈尔就不同了,他有战斗天赋,狩猎总是表现极佳。另外,无论是吟诗,还是宫廷里流行的游戏,他都很擅长。 更别说他还有一张英俊的脸,配合他对贵妇们周到的效劳他不受欢迎才不正常! 路易莎对下属的标准是脚踏实地,亚兰就是典型。对康奈尔这种仿佛是花孔雀一样的,出于刻板印象就有些下意识忽略了。 她其实也知道不能这样‘以貌取人’,这个时候的宫廷就是这样的,大家都争着做‘康奈尔’,不那样就出不了头。 有能力的人故意往那个方向表现,以引起贵人注意和欣赏,那也不奇怪。 康奈尔就是这样的或许是有能力的人总会出头,即使路易莎有刻板印象,也逐渐注意到了他。相比起亚兰走专业会计人才的路线,康奈尔更多是办实事时好用,这真是和他外在不相符的‘实用’啊。 “.要调查布鲁多,甚至布鲁多周边的花源,绘制成地图。我打算推动布鲁多养蜂业,改变过去养蜂只是修道院或者某个庄园的副业,庄园里鲜花盛开时就养蜂酿蜜,其他时候无所事事,产出极少的情况。” “以后,专业的养蜂人得按着地图追逐着花源走!确保总有产出。” 康奈尔机敏地说:“您是说,就像牧民在不同的草场轮流放牧,对吗?” 见路易莎点头,康奈尔才小心地提出意见:“可是,路易莎郡主,据小人所知,经过一次采割后,蜜蜂就会死掉不少。养蜂人得重新蓄养蜜蜂.根本无法像您说的那样” 路易莎笑了笑,拿出了让木匠制作好的活框蜂箱,给他解释了用这种蜂箱养蜂,取蜜的时候是何等方便。康奈尔很明显被她说服了,他唯一怀疑的是,蜜蜂是否愿意在这样的蜂箱中居住.蜂箱也不是随便设计的,就像大自然中,蜜蜂给蜂巢选址也有讲究一样。 有的地方它们愿意住进去,有的就不是了。 不过这个小小怀疑不是问题,蜜蜂愿不愿意,一试就知道了。 康奈尔心里很快列了一个工作计划,包括绘制路易莎所说的‘花源地图’,寻找愿意合作的养蜂人,以及培养自己的养蜂人。 合作的养蜂人,是路易莎这边提供蜂箱和取蜜取蜂蜡的技术,他们只要签合约,到时候以市场价将蜂蜡卖给路易莎就好。 至于自己培养的养蜂人,按照路易莎的说法,是由路易莎提供花源、蜂箱等,养蜂人上缴规定数额的蜂蜡做回报,蜂蜜则全是养蜂人的。另外,如果蜂蜡还有剩余,也像合作养蜂人一样,优先卖给路易莎。 因为提供的花源都在巴尔扎克伯爵的各个庄园,以及他名下的森林,这能省养蜂人很多事。而且确保了他们总有花源,算下来这倒也公道。 “您是打算办一个蜡烛工坊,专门做蜂蜡蜡烛吗?”海莲娜明知故问。她之前还帮路易莎做过蜡烛,当然能想到路易莎的意思。“是的,通过现在的办法,可以稳定得到数量不少的蜂蜡,价格还低。而且其实也没花多少钱,一部分甚至是用庄园和森林的花源抵的这些原本就是白放着的,现在利用起来是凭空增加的一笔收入。”路易莎没有说的是,她还知道一个做蜡烛的‘独门技巧’,到时候保管能叫她的蜡烛脱颖而出——她打算用三股棉线松散拧结成烛芯。 这可是个非常小,但作用巨大的设计! 现在的蜡烛之所以要剪烛花,是因为烛芯大多编得很紧。这导致了蜡烛油吸不足,烧灯芯就烧得快而无法碳化,长此以往烛芯部分就越来越长。这个越来越长的烛芯就是‘烛花’了,剪烛花就是把它剪得短一些。 它太长的话,烛焰也会扩大,融化超过所需的蜡,造成极大浪费这就是不剪烛花,蜡烛极不耐用的原因。 历史上是1820年,才有一个法国人发明了三根棉线松散编织的烛芯。这样的烛芯吸足了蜡油,灯芯是缓慢地、比较彻底地燃烧的。 而且三股的线,随着燃烧会自然散开,末端就这样正好翘到了温度最高、燃烧最完全的外焰层。这样就能自己烧掉多余的烛芯,而不需要人去剪烛花了。 这种烛芯的蜡烛不怎么需要剪烛花,到时候一经推出,肯定会大受欢迎。 至于说别人也模仿这招,那倒是不用在意。一方面别人都不见得能意识到,不需要剪烛花是因为烛芯改进了,更可能是认为蜂蜡极为优质什么的。另一方面,就算知道,这门技术扩散也需要时间,中世纪技术扩散可慢了。 如果只是布鲁多及周边地区学到,那根本不是问题,她又不是要独霸蜂蜡蜡烛生意。到时候说不定还能总体提升本地的蜂蜡蜡烛品质,大家一起畅销各地。 将养蜂的事交给康奈尔后,路易莎就暂时放下这件事了,陷入了无所事事的日常。直到开始准备去普罗万时,有人送来了一批蚕茧。准确地说,是蚕茧做成的绵兜子。 这说起来又是一个‘longlongago’的故事了,还是去年,路易莎在特鲁瓦的热集市见到了有生丝交易,才知道原来瓦松已经有城市在搞丝织业了。 罗兰西丝织业很兴旺,织锦缎都弄出来了,路易莎是知道的,却不知道这股风也吹到了瓦松。不过, 瓦松的丝织业显然还相当‘初级’,就连自己养蚕缫丝都做不到。都是每年从近东地区采购加工好的生丝,然后来料加工.因为布鲁多集市是国际贸易中心,所以一些生丝商人就在这里和纺织商交割生丝。 路易莎也是恰好遇到了,顺便向生丝商订购了一批‘绵兜子’——绵兜子,就是煮过的蚕茧清洗干净后,割破蚕茧,从中拿掉没有破茧机会的蚕蛾,最后再将很多蚕茧用楦子套一起撑大。这个过程中小楦子、大楦子不断倒换,最终要撑成西瓜大小的绵兜子。 这些绵兜子晾晒干后,就可以送来布鲁多了嗯,主要是不经过这一番处理,蚕茧是没法运来的。缫丝为什么要争分夺秒?不就是怕处理不完,有些蚕蛾就破茧了吗? 至于说直接给路易莎弄生丝来,那也不行。路易莎要用蚕茧,又不是为了纺织她是想要在新房间用上蚕丝被来着。 检查过绵兜子,确定没问题,路易莎就叫来了女仆帮忙做蚕丝被——蚕丝被的制作非常简单,就是拉抻而已。一开始或许有一些陌生,拉抻不是很均匀,但只要用心,很快就能抓住诀窍。 路易莎让4名女仆分别占据一个平台四角,让她们用力均匀、不紧不慢地拉扯。直到剪开成平面的一个绵兜被拉伸成一片透明的薄絮,这才扣在平台上。 这是个简单但费时间的活儿,一床蚕丝被要用一层层薄絮去叠,不知道多少层才能做成。 海莲娜也过来看热闹,等到蚕丝被有一点儿成型了,立刻说道:“路易莎小姐是想做被子吗?” 这时的被子,构造上和后世已经没什么差别了。都是一个被套,里面塞上填充物。差别只在于有钱人填棉絮、羊毛、鸭毛等,现代人听起来也会觉得可以的东西。而穷人的选择就要糟糕多了,他们往往只能有什么塞什么,破布头、苔藓、稻草. 所以理论上,路易莎作为此时的大贵族之女,是能用上不错的被子的。然而这就是理论上,以她的眼光来说,即使是她的被子,别人眼里已经十分精美舒适的寝具,她也只觉得笨重又粗糙。 棉花被想要保暖,本来就偏重。更不要说这时西方弹棉花的水平有待商榷,绗缝的棉花被在路易莎的感觉里根本不是蓬松,所以就算挺重了,保暖还是不行。 是的,西方也会弹棉花,他们的弹棉花技术可能是独立发展出来的。因为他们很早就用弓子去弹羊毛,以代替部分梳羊毛的工序。引入棉花到本土后,弹羊毛的弓子基本上是拿来就用——据说有利益相关者还以这是梳羊毛工的专用为理由,要求禁止用弓子弹棉花。但当权者只看最终利益,禁止没有好处,结果当然是不了了之。 羊毛被更不必说,后世有羊毛毯,却没怎么听说用羊毛做填充物的被子,那就是不合适! 羽毛则有另一个问题,虽说给贵族的寝具填充羽毛,会选择比较细小的。但一来还是不够小,多少带了一点儿羽毛梗。二来么,此时的被套布料肯定不像后世的那么致密(有的甚至带黑科技!)这样一来,羽毛‘钻’出被套就无法避免了。 只是损耗羽毛还好,关键是会刺到人的皮肤,简直和痱子发作的时候一模一样——这是路易莎的亲身经历,所以记忆犹新! 相比起这些,丝绵被真可以说是轻巧暖和。一床丝绵被,一张厚毛皮都不换!毕竟后者大多气味不好闻,还容易生虫子、藏污纳垢什么的。 生丝商人给路易莎带来的绵兜子,总共制作了十几床蚕丝绵胎。这些蚕丝绵胎用本色的亚麻包上,再绗缝菱形格,让绵胎不会随意‘跑动’,被芯就完成了。再将被套套上,就是一床被子。这样到时候清洗,就只需要清洗被套而已,要方便地多。 这也算是一种‘先进设计’吧,这时候的被子要么没有被套,要么被套和被芯会缝在一起,拆换清洗起来可不是一点点麻烦。 “这些收起来,是不同季节使用的。” 路易莎指挥众人收起了做好的,暂时用不着的蚕丝被。 十几床蚕丝被听起来多,但分成不同厚薄,还要准备更换的,也就不剩几床了。路易莎还打算让生丝商人明年照旧带一些绵兜子,再制作的蚕丝被可以作为不错的礼物赠送呢。 实际上,她身边得力的人,这次就每人给了一床蚕丝被。 雨果夫人就特别喜欢丝绵被,笑着对路易莎说:“小姐,您应该听听我的好丈夫说了什么!他一向是个反对舒适寝具的人,正是那种老派的骑士。不要说厚厚的羽毛垫子和绗缝的被子了,就是睡觉脱下盔甲以外的衣服,也觉得太软弱了。” “但这次您赏赐的被子,他也无法拒绝,形容自己是盖了一层云朵在身上呢!”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39 章【VIP】 丝绵被子对路易莎来说只不过是日常一瞥,即使这确实极大提高了她的生活幸福感。 而相比这样的‘小事’,还是前往布鲁多重镇普罗万城重要得多——几乎是刚做好丝绵被子,路易莎就出发去普罗万,去和巡游到普罗万的巴尔扎克伯爵汇合。 就财富而论财富,普罗万是布鲁多最富有、经济活动最多的城市,比身为统治中心的特鲁瓦还富。特鲁瓦还有首府地位加持,普罗万可什么都没有,就一座城市独占六大集市的两个! 所以对亲眼看看普罗万,路易莎还是有一些期待的。 从特鲁瓦去普罗万,一路耗费的时间不长。如果从地图上画一条从特鲁瓦到王都西岱的直线,普罗万基本就在这条线的中点上。而这条线长大概150公里,所以从特鲁瓦到普罗万就只有七八十公里。 虽然这是直线距离,但考虑到这也算是两个邻近的重要城市了,商贸往来频繁,道路是这个时代少有的笔直平坦其实实际路程,也不会比直线距离长多少了。 七八十公里,就算八十公里吧,放在后世这不算什么,有时市内出行都会超过这个距离——就路易莎上辈子那会儿,国内一些城市都达成‘30公里城市半径’成就了! 城市半径通俗一些说,就是市民平时愿意活动的范围半径,可以用‘1小时通勤圈’去理解。市内一个小时能移动30公里的话,偶尔特殊活动,一次移动个七八十公里也不是不能想象。 然而在中世纪不是那样,七八十公里并不是一个很短的路程,大多数人一辈子都不会离家这么远——这里有一个标准的参照,此时地方上可以办集市,但集市得申请牌照(虽然很多集市其实没有牌照,严格意义上是非法的)。 这种集市就和后世的‘赶大集’差不多了,给附近农民提供出售盈余、购买必需、交换商品的机会。 而这样申请牌照的集市,彼此之间距离得在14里以上。瓦松的1‘里’相当于1.6千米,14里就是后世22.4公里。 之所以有这个规定,就是根据农民步行出行的‘极限’算的。一个农民早上去赶集,天黑之前要回家,再加上得在集市上呆一段时间,那出行距离就不能超过1/3天能走的路,即7里。 距离超过14里的两个集市,辐射地区完全不同,也就没有互相‘抢生意’的可能性了。考虑到此时开办集市的,都是这个时代的统治阶级(即使有自发形成的集市,有一定规模后也会被‘收编’),这也算是统治阶级内部的‘默契’了。 换句话说,正常走路的极限,一天就是30公里的样子。而路易莎他们出行,虽然有车、有马,但不可能那么赶。该吃饭时吃饭,该休息时休息,这都是最基本的。所以从特鲁瓦去普罗万,还是三四天才到。 而一到普罗万,路易莎就眼前一亮。相比起特鲁瓦,普罗万是一个更加优美的城镇。说实话,这都有些后世童话小镇的样子了,当然是除去梦幻元素,比较写实的那种‘童话小镇’。 嗯,西方童话故事很多都源自中世纪晚期,童话小镇是中世纪风好像没什么不对。 只不过影视作品归影视作品,现实是另一回事。哪怕是号称写实的那种,往往也差了好远,毕竟现代都市题材都会比现实精致,古代题材就更不要提了。 真实的中世纪城市,大多都很粗糙、贫乏、肮脏,给人的观感是一片灰蒙蒙的,在嘈杂声里臭气熏天。 特鲁瓦都算是好的了,好歹的是布鲁多的统治中心,而且历史悠久。建城之初是有规划的,布局相对规整,而且城内基本上是石板路,少了泥泞之苦——考虑到特鲁瓦工商业发达,市集期间进出运输队更多,这一点真的很重要! 但特鲁瓦城依旧免不了侵占街道乱搭的建筑物;人和牲畜毫无界线地混居;排污槽是明渠的,各种肮脏之物淤积;还有无处不在的粪堆. 除了集市上有些规矩,其他时候、其他地方,特鲁瓦都有一种无秩序的感觉。牛羊可能在街上横冲直撞,小偷和盗贼也永远伺机而动,街上少不了暴力斗殴的人。 当然了,还有暴动,市民阶层为了争取更多权利的暴动——新成长起来的城市资产阶级,或者说‘布尔乔亚’,他们不满世俗领主或主教对城市的吸血。 在他们看来,城市基本上是他们在治理,他们在维护,高高在上的大人们却坐享其成。甚至坐享其成还不够,有的还会妨碍到他们对城市的维护。 某种意义上来说,城市资产阶级们没错。世俗贵族们往往坚定地离开城市,停驻在乡村,很难说没有回避这种斗争的原因。至于宗教贵族们, 他们是没办法躲!毕竟他们的基本盘就在人口集中的城市。他们不像世俗贵族是土地的主人,他们只是‘羔羊’的牧者。 饶是如此,城市的情况也变得复杂起来了。已经有城市资产阶级意识到了教权和王权的矛盾,试图通过国王获得自治权。国王想要扩大世俗权力,当然乐得在这种事上给教会使绊子,给城市资产阶级帮帮场子! 普罗万有没有城市暴动,这时候还看不出来。但在集市期间,它的繁华热闹居然给路易莎一种井然有序,而不是暴力无序的感觉——这或许和普罗万的地下货栈系统,以及便利的水道有关,这极大减少了市集期间的交通拥堵。 没有了沉重的货车和驮兽挤满大街小巷,满的好像要涨出去整个城市都轻盈了不少。 而且普罗万城给路易莎的第一印象就很好,这座城市的支柱产业是羊毛纺织和葡萄酒,所以还没进城,只是在普罗万辐射的周边乡村时,能看到的就是大大小小的葡萄园。这些葡萄园铺展在丘陵上,高低错落又整整齐齐,一派优美又规整的田园风光。 在城门口,早就有人等着路易莎他们了,直接将他们引去了上城的恺撒堡——这边的城堡就在城内,这在此时是不多见的。 普罗万是一座建立在丘陵的山城,分为上城和下城。上城在山上,下城则在平坦的山脚。 上城有城堡在山顶最高处,易守难攻不用说。低一些的山腰处则分布着城市本座教堂、谷仓、广场等建筑。下城则主要是民居、商铺,在这里除了有平整的石板路,还有密集的水网沟通各处。 下城的水道之密集,几乎让路易莎以为自己到了一座水上城市,让她想起来上辈子去过的一些江南水镇。这样便利的水道也是普罗万城居民的劳动成果,是借助原本就流经普罗万的河流,以及排干了下城区的沼泽区得到的。 这样算是一举两得,既从沼泽区争得了生存的土地,也拥有了便捷的交通。同时纺织用水也得到了满足——此时倒是没有水利纺织机,但纺织业有漂洗等流程要用水。更别说普罗万从纺织业延伸出了染业,那也是用水大户! 路易莎乘马车穿过下城,除了一个离屠宰区不远的街口比较臭,其他地方居然没有太过难闻的味道,这就很令人惊奇!当然,也有可能是路易莎逐渐适应中世纪的味道了,味道淡一点儿就觉得好很多普罗万城虽然是路易莎见过的,最整洁的中世纪城镇,可仔细看就知道,还是脏的。和上辈子的现代城市完全没法比。 “难怪这么香,原来种了这么多玫瑰,不愧是‘玫瑰之城’。” 和路易莎在同一驾马车上坐着的雨果夫人,闻了闻外面的味道,视线落到了道路两旁栽种的玫瑰花上。 普罗万城又有‘玫瑰之城’的外号,因为这里有很出名的玫瑰园,更因为家家户户都喜爱玫瑰。市民在家门口的空地上种植玫瑰非常常见,有些人家连种玫瑰的小块空地都没有,就会在墙角种上一两株。 那种小块空地,在别的城镇一般会被居民利用起来搭建马厩、猪圈或露天茅厕,现在用来种花了——这大概也是普罗万城的环境,看起来好得多的原因之一吧。 “普罗万的玫瑰蜜非常棒,听说本地人还会用玫瑰制作果酱、玫瑰水说起来,这也有您祖先的功劳呢!”雨果夫人微笑着对路易莎说道。 普罗万城的玫瑰蜜确实很有名,此时的蜂蜡可以跨区域,甚至跨国贸易,蜜蜂的另一产品蜂蜜却不可以。蜂蜜一般都是本地出售,因为单位体积的蜂蜜价格不够高嘛,算运输费就不划算了。不过其中偶尔也有例外,譬如说普罗万的玫瑰蜜。 ‘普罗万玫瑰蜜’,是普罗万玫瑰园的出产。这里的蜜蜂采集的花蜜里,玫瑰花蜜占多数,最终酿造了特殊风味的优质蜂蜜,在贵族中也非常受欢迎。 雨果夫人所说的,路易莎祖先的‘功劳’,指的是两百年前一位巴尔扎克伯爵东征回来,带回了东方的玫瑰种子,从此普罗万就有了玫瑰。 对此路易莎就不好说什么了,此时的贵族都很看重祖先的事迹,路易莎也没有数典忘祖的意思。但问题是她有上辈子的记忆,很难拿巴尔扎克家的先人当祖先。 似乎是感觉到了路易莎的不自然,随着马车离开下城,往上城去。道路越来越宽阔,建筑也越来越好,出现了砖石造房子。雨果夫人也转移了话题:“说到玫瑰,小姐身上的玫瑰香味真是非常特别、非常美妙。” 路易莎上辈子都有意入行做调香师了,在能够负担的前提下,确实买了不少香水。而以她购买的量,一个人是肯定用不完的。不过喜欢收藏香水的人多的是,就算不使用,收藏一种香气也让人满足呢。 其中有比较贵的,大品牌四位数一瓶的,不过那是极少数。真那么贵的香水,除非是特别喜欢的,一般也就是买个小样。正装收藏,多数还是200块到500块这个价格区间的——肯做功课的话,这个区间已经能找到很多好香水了。 不到一百块的正装香水也有,便宜的香水也有味道出众的,只不过几率比较低,更考验眼光和运气了。 偶尔能遇到满意的,就会多买几瓶,反正便宜大碗,怎么用都不心疼——主要是路易莎上辈子父母早逝,而她从上大学起,姑姑就把爸妈留下的钱给她支配了,还包括超市那些年再赚的。 相对大学里的同龄人,她手头确实宽松。不到一百块的香水,对她就是便宜大碗。 路易莎最近常用的,就是这样一款很便宜的香水。说起来还是个法国牌子,国内线上买的话,常年有优惠。哪怕不去等618、双十一之类的日子,一次买两瓶,有店铺满减券就能两百出头拿下了,平均才一百多点儿每瓶。 她也是隔壁寝室的同学用这个,才发现这个宝藏平价香水的。温温柔柔的甜美玫瑰味儿,脂粉感恰到好处,甜美又不至于腻味。谈不到高级,但真的好闻得很‘标准’! 当时她立刻就买了两瓶,每瓶60毫升,还赠送了同品牌其他味道的小样。也是因为这些小样,她发现同品牌的另一款香水,柑橘调的也非常好闻!让人感觉是柠檬橘子水果糖,乍一闻微微带一点儿橘皮油的‘辛辣’,之后就是柑橘柠檬的甜,辛辣将甜平衡的很好。 所以顺势也买了两瓶柑橘调的玫瑰味的这个,因为日常用来喷被子做侍寝香,耗费的快,还补买过一次。 “您的嗅觉很敏锐,不是所有人都能准确地说出这是玫瑰香味的。” 路易莎顺着雨果夫人的话转移话题。 不过她也不是瞎说的,不同于现代以前的香水,都是用天然产物。模仿的也是本身就存在的事物的味道——最常见的就是花草香、水果香了,这甚至不能说模仿,应该说‘还原’。比如玫瑰香水,就是用玫瑰精油还原玫瑰花香而已。 现代香水使用很多人工合成香精,有的还算是和某种芬芳味道的气味分子一样,有的其实根本不同,只能说有些像。不过,也不能说这就是‘劣质’了,对很多调香师来说,那也是可以利用的不同风味。 具体要看调香师和生产线的水平,就像醛香花香调,做的不好就是化工感,尤其是晕白花的,特别恶心这个。但如果做得好,就可以带出雨后水生的意向、金属锋利的明亮、洁净药感的禁.欲味道. 路易莎最近用的玫瑰香水,说是玫瑰香为主的,成分表却写的乙醇、香精、水、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其他先不说,具体的香精成分则是α-异甲基紫罗兰酮、苯甲醇、丁苯基甲基丙醇等等,总之别指望真的用精油了,毕竟便宜。 其味道和真实的玫瑰也相差甚远。先不说原料成分摆在那里,就说是‘玫瑰香水’,可现代香水早就很难讲是某种具体事物的单一复刻了。所以玫瑰香水只是隐隐有一点儿玫瑰的意思,而不是一捧新鲜玫瑰在面前的味道,这很正常。 这样的话,雨果夫人还能闻出玫瑰味儿,也是她厉害。 就像现代人如果蒙上眼睛,给他嗅闻、品尝某个东西,都很有可能会猜错呢!没有经过训练,闭着眼睛闻一个现代香水是什么情况,还要更难尤其是花香调内部,特点真的没那么分明的。 “是的,小姐您身上的香味总是非常复杂,难以判断。” 雨果夫人停顿了一下,才接着往下说:“您似乎很擅长调配香味,那些都是非常好闻的味道,而且我从未闻到过那样干净的香气。” 雨果夫人用了‘干净’这个词儿,因为她也找不出别的形容了。此时的香球、香薰、香料油,闻起来都不能像后世那样‘纯净’。这是由香味物质的提取方式和激发方式决定的,以精油为例,此时的精油可谈不到纯净,杂质从来不少。保存不当的话,味道还会各有各的奇怪。 但路易莎身上的香味,无论何等奇异,总是干干净净的,扑面而来也觉得洁净轻盈。 路易莎知道,雨果夫人是以为她在偷偷调配香水。因为雨果夫人这样想,有利于路易莎使用香水和一些日化用品,所以她并未否认。 其实雨果夫人这样想也不奇怪,这在中世纪,甚至往后几百年都挺常见的。 贵族,尤其是贵族女性,将身上的香味当做是魅力的一部分,而且是极重要的一部分!所以很重视香的使用。后来香水大行其道时,贵妇们往往有自己专门的调香师,保证自己身上的味道迷人又独特。 此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香水,调香师也大概不存在,但大家日常还是会用香。一个贵族女性,如果擅长调制香料油之类,并用在自己身上。其间严格保密,不让其他任何人偷窥到配方,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是的,这里面有一些小技巧。” 路易莎并没有解释太多,但这样的说辞在雨果夫人听来是理所当然的。 就这样不痛不痒地闲聊着,路易莎一行来到了普罗万的恺撒堡.这座城堡相比起特鲁瓦城堡要小不少,似乎有些配不上普罗万的经济实力。不过从军事的角度,普罗万本来就不是什么‘兵家必争之地’,最初作为普通军事堡垒的城堡,在这里规模有限,好像也没毛病。 而进入恺撒堡内后,就能知道普罗万的‘实力’了。城堡小归小,内部却很讲究:首先几乎所有的房间都铺设着彩色的地砖。而重中之重的大礼堂,其顶部和墙壁都画着美丽的壁画,全是大师之作。 不过壁画显然不是最抢眼的,最吸引人眼球的分明是那些色彩鲜艳、极富特色的大幅奢华挂毯——这或许和普罗万盛产精美羊毛纺织品有关,在此基础上,发展出染业和刺绣业似乎是理所当然的。 事实上,普罗万除了大宗的羊毛纺织品外,精美的挂毯也是闻名遐迩的产品了。 “您可以趁此机会采购一些挂毯,我的意思是,您马上就要有一个新居了。”雨果夫人在侍奉路易莎洗澡时在她耳边说到。手中提着洒水壶,稍稍举高一些,让温热的水流可以冲刷到路易莎的臂膀。 住进恺撒堡的路易莎,在见过巴尔扎克伯爵后就要求洗澡,身边的人也习惯她这个要求了,纷纷娴熟地行动起来。哪怕是在不怎么熟悉的恺撒堡,也迅速地完成了沐浴的准备工作路易莎这会儿已经洗完头,正坐在浴桶里。 洒水壶是有些像花洒的水壶,是贵族男女洗澡时会用到的。这时候没有手持的淋浴喷头(主要是缺乏实用的软管),但类似的好处贵族也可以享受到,只不过劳累的是其他人而已——所以才说,无论何时何地,贵族总能活得很舒服。 后世的很多便利,其实都是在取代人工,而古代的贵族显然不会缺少帮忙做事的人。 “虽然伯爵肯定会从自己的箱子里拿一些给您,但伯爵的内库也不是不见底,而且还有伯爵夫人看着。不如趁着在普罗万,向伯爵请求采购一些挂毯。到时直接带回去用上,伯爵夫人也没法说什么。” 雨果夫人这就完全是替路易莎打算了。 路易莎手头松散,好东西不少。不过真要说到‘现钱’,其实是没多少的。就算是路易莎的母亲留下遗产,现钱和土地等,也都直接被伯爵收走了,落到她手上的基本只有珠宝等细软。这倒不是巴尔扎克伯爵渣男,妻子留给孩子的财产都要霸占,而是世情如此。 不同于华夏,稍有体面的人家,男子都不会动用妻子的嫁妆体己。用老婆嫁妆、私房的男人,被认为是最最没用的。在西方中世纪,女性谈不到‘私有财产’,或者说,她们本身就是财产的一部分。她们不被认为有独立的能力,结婚前父亲是监护人,结婚后丈夫是监护人。 监护人代为管理被监护人的钱财,这也是顺理成章的,男人可以毫无障碍地拿走妻子嫁妆使用。 贵族在这方面会讲究一些,至少妆奁什么的,男人不好意思直接拿走。毕竟这些东西妻子本来就要使用的,用不着他们代为管理——也大概是因为这个原因,男人们总是反对珠宝等物品在女性嫁妆中占比过高。 明面上的理由是太过奢侈,助长女性的虚荣心,而且这些不当用的东西占财产比重太大,实在无意义。 这样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太过奢侈、虚荣什么的,男人的穿戴在此时丝毫不输女人,各种‘禁奢令’往往要男女一起限制。至于占财产比重过大,更是无稽之谈,要知道珠宝的优点之一就是体积小而价值高。 在战争频繁、兵荒马乱的中世纪,贵族跑路的时候,能一下带走占自家财富很大一部分的珠宝,这可太方便了。 没事的时候,这些珠宝是装饰品,装饰了自身的财富和权力。而一旦有事,那就是真金白银,而有真金白银在手,要做什么不方便?或者说,哪怕什么都不做,也很好啊。 就算是几百年后,已经是近现代了,流亡王室经常也是带着大量珠宝跑的。那么多俄国王室珠宝成为英国王室收藏,也是这个原因呢。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40 章【VIP】 对雨果夫人的贴心‘建议’,路易莎当然是从谏如流啦! 而对于她想采购一些挂毯等羊毛纺织品的要求,巴尔扎克伯爵也没有想太多就答应了。路易莎很少主动要求什么,而且不久前他才收到了佩巴蒂公司的食糖尾款,腰包鼓鼓的,实在没必要吝啬。 然后路易莎就去到了普罗万集市上逛看,当下正是普罗万五月集市,不看看就可惜了。不只是看纺织品,其他商品也可以多看看虽然普罗万市集上有的东西,特鲁瓦市集上基本都有,但总有一些新鲜东西可看。 比如普罗万的地下储栈,就让路易莎开了眼界——不同于路易莎在特鲁瓦见过的那些储栈,最多就是半地下的地窖,普罗万则大多为全地下的。这些地窖又阔又深,还有穹顶,仿佛是一个建设在地下的礼堂,可以储存大量货物。 更惊人的是,这些大储栈间还经常有四通八达的拱形地道相连,货物在城内转移,大可以走地下通道。这里不会有行人、车马,可以说畅通无阻。既提升了效率,也避免了市集期间,普罗万城的街道像特鲁瓦那样拥挤满涨。 “这真是个地下城!”路易莎对普罗万城的‘地下城市’早有耳闻,所以这次没必要下储栈,还是来特意看了看。 “的确让人大开眼界。”海莲娜左顾右盼,也觉得不虚此行。又摸了摸手臂:“这里可比外头两凉快多了,非常适合藏酒。啊,我看到了,的确储藏了不少酒,那边就是。” “最开始普罗万的地下储栈几乎都是酒窖,普罗万兴盛的酿酒业有这个需求。”雨果夫人了解更多,在一旁解释了一下,然后才接着说:“我们还是回地面吧,这太阴冷潮湿了,我觉得不太舒服。而且没什么可看的,深处和这里也不会有什么不同。” 他们一行站在地下储栈的一个入口不远处,但光线已经很弱了,有人点上了蜡烛。 “听说有些可怜人无处可去,会藏匿在地下储栈,是吗?”路易莎猜到了雨果夫人极力劝她回到地面的原因。也没有一定要深入,就一边往回走,一边问道。 “哦,是的,小姐。靠近入口的地区或许还算有规矩,但更深入的地方,可能就称不上安全了。而且您说的实在是太客气了,‘可怜人’.或许一开始藏到这儿的都是无家可归的乞丐,躲避厄运的可怜人, 但现在,这里更多的是犯罪分子。” “黑暗的环境和四通八达的通道,让他们很难被抓住,可给本地警卫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回答路易莎话的却不是雨果夫人,而是同样跟随在一旁的亚兰骑士。 不只是亚兰骑士,同行的骑士还有好几位。不然的话,别说雨果夫人了,就连路易莎自己也不敢就这样下到一个幽暗的地下世界这可不是治安良好的后世华夏,而且哪怕是后世华夏,也没有故意去相对危险地方的道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 回到地上世界,忽然的光明让路易莎眯了一会儿眼睛。上了马车后,按照计划他们先去了本地纺织品商人的店铺——在普罗万,羊毛业行会是最有势力的,他们强势而团结。 在布鲁多市集这样的场合,他们绝不会各自为战,而是会选择占据一家大店铺,所有商人的商品统一发卖。 在普罗万城,作为东道主的羊毛业行会就更夸张了,他们占据下城最繁华的中央街最好的商铺之一。那是一座四层高的木筋墙结构独栋建筑,雪白的墙面和深棕色的外墙木筋相互映衬,搭配三角形山墙,中世纪童话风一下就出来了。 不过,这样的建筑在此时可不会让人想到可爱、浪漫的童话小镇,人们只会觉得‘有钱’、‘资本雄厚’。毕竟真实的中世纪城镇里,石头为主体的木筋墙建筑其实也不多见,更多的还是薄木头房子。 说是华夏古代多木制建筑,西方多石头建筑,其实后者的石头建筑主要还是教堂和贵族城堡。普通人的房子,无论是墙壁、隔墙,还是栋梁、楼板、楼梯,都是用的木头,或者至少以木头为主。 像普罗万城,作为人口较多的城镇,因为土地珍贵,房子建得紧凑,会出现临街房子彼此共用一堵墙的情况。这样的房子,也只有公墙才是砖石的——这一方面是砖石墙隔音较好,确保邻居间不那么容易互相打扰到。另一方面,更重要的,还是为了防火。 大家彼此都挨着,要是全木的,一家起火,很快就会失控。公墙都是砖石的,多少有减缓火势蔓延的作用。 羊毛业行会的资本雄厚还不只显示在商铺的建筑用料,也能从占地面积看出来。这座商铺占据了一整座独栋建筑,没有和旁边的商铺相连。而其底层铺面临街的宽度,一家抵得过普通临街铺面的五六家了!路易莎来到这栋纺织品店铺时,正是生意好的时候,来批发普罗万各种毛织物的外地商人,将这里挤得水泄不通。路易莎坐在马车上看了一会儿,根据经验没有下马车。果然等了一会儿,就有商铺的人急匆匆出来,直接将她请上了三楼。 相比起一楼、二楼的热闹,三楼要幽静不少。虽然还是能听到楼下的嘈杂,但混杂的声音隔了一层,就好像远远的了,至少不会打扰在这里谈话的人了。 来见路易莎的是羊毛业行会的副会长拉裴德,他本身也是城里数得着的大布商。原本路易莎只是要为自己的‘新家’,采购一些纺织品而已。就算东西都是高端货,且以高端货的采购量来说,她也顶得上一些小批发商了,那也用不着拉裴德出面招待。 然而谁叫路易莎是他主人的女儿,还是他未来的主人呢? “尊敬女士,您瞧,这些都是最好的。来自高登兰的优质羊毛,在普罗万经过漂洗、梳理、纺织后,还有最高明的染匠和刺绣工加工——我听说您想要购置一些挂毯和地毯,如果这是真的,请允许小人为您推荐。”拉裴德恭敬而又自豪地说。 见路易莎轻轻点了一下头,他才转头示意一旁的随从。又过了一会儿,随从带着两个抬箱子的人回来。这是一个不算小的木箱,边角包上了金属,这既是保证箱子坚固耐用的结构,也是一种装饰。 箱子被轻放到了地上,随从将其打开,里面是卷得整整齐齐的彩色挂毯。 “容小人说句放肆的话,郡主您绝对是蒙受恩宠之人。听说您打算采购挂毯,原本该忧心没有好东西配得上您。如果东西太普通,哪怕您宽容了我们的无能,普罗万的羊毛业从业者也会羞愧。可嗳!多巧啊,正好仓库就有这一件珍品!” “有它在,我们好歹能稍微挺起胸膛了。” 拉裴德的话说的很谦卑,但这并不说明他将自己看的很低。以布鲁多的重商传统,还有此时工商业头角峥嵘的势头,布鲁多的大商人面对贵族的时候,往往也能不卑不亢,保持相当的自尊。 哪怕是巴尔扎克伯爵,很多时候也得倚仗这些城市工商业‘贵族’。至于他之下的其他贵族,被大商人的奢靡铺张、财大气粗震慑,那也是难免的。 之前抬箱子的仆人按照指示,将一幅挂毯打开了一部分给路易莎观看。拉裴德则在一旁解释:“.您来的太突然了,一般库房里只会收着给批发商的小幅挂毯,那些哪怕精美,也不过是普通货色。至于一些长故事挂毯,以及尤其华贵的,往往是前几年就下了订单的。” “如果没有订单,那些成本尤其高的,有名的染匠和刺绣工也不会开工制作。担心难以销售,压在手上是一回事,前期没有订金,生活无着则是更现实的问题” 路易莎知道对方说的是真的,即使是知名匠人,那也是工匠。没有订金,要自己垫资购买原材料,以及维持制作期间的生活,这是很难的——原材料可不便宜,制作时长更不会短,这种顶级商品,制作周期往往是以‘年’计的! “这一幅挂毯,原本是巴伦的阿德里安王子订购的,耗时三年才完成。嗯,总之出了意外,现在是不可能完成交易了。” 拉裴德一说巴伦,路易莎就全明白了。这也算是最近的大新闻了,巴伦国王去年冬天去世,原本应该是儿子阿德里安王子继承王位。但巴伦很长一段时间,权力都被阿德里安王子的叔叔把持。 总之,权力之争,这对王室叔侄以及他们各自的拥护者对峙。最终阿德里安王子是输家,命都没了。 付了订金的挂毯当然也就没了后文,只能重新进入市场说起来这也挺难的,虽然东西是好,可这年头能买这样好东西的人也是有数的。而这些往往有需求了会自己订制,突然要给这单找个‘接盘侠’,真不是想要就能有的。 也就是趁着五月集市,有不少商人采购,想着算便宜一些,应该能打动一些人——因为算便宜了一些,回头接手的商人只要能卖出去,赚的可比正常交易要多!而普罗万这边接单的工匠也不亏,之前阿德里安王子可是给了订金的! 路易莎对这位阿德里安王子还有一个额外的印象,那就是他妹妹巴伦公主,是原书中的一个女配来着。 原书之中,是路易莎的妹妹伊娃和菲利普王子订立的婚约。而在菲利普王子登上王位前,菲利普王子的哥哥纪尧姆王子先当了国王,他的婚约对象就是原书的女主角,出身慕伯汉某个小公国的公主。 现在这桩婚约也是存在的,不出意外,原女主是要和路易莎做妯娌的。但只有路易莎知道,这桩婚事成不了!因为纪尧姆王子接连死哥哥,导致他最终继承了王位。而作为国王的他,结婚对象的选择面可比之前宽广多了,原女主条件相比之下就太差了。 当然,如果没有特别合适的选择,也没必要改变婚约。虽然中世纪贵族并不如华夏古代,对这种婚约看的很重,‘嫌贫爱富’而毁婚约更是要让人戳脊梁骨的。但也不是说完全就不把婚约当回事了,这里面涉及到的政治考量、经济利益是很多的. 他们不在意道德上的批评,但实际的利益与损失却不能忽视。 问题就在于,当时的纪尧姆王子有一个很好的选择,即巴伦的公主。 随着阿德里安王子完蛋,前任巴伦国王就只有一个合法子女还活着了,就是巴伦公主。因为巴伦公主的母后是瓦松宗室女,她便带着女儿逃到了瓦松,寄居在西岱。 这位巴伦公主虽然是流亡王室的身份,却真是香饽饽。这一方面是因为她嫁妆丰厚,她和她母亲逃出巴伦宫廷时,带走了很多王室珍藏。另外,还有一些土地,等她结婚时也会作为陪嫁。 虽然这些土地现在都无法实际掌控,但只要夫家足够强力,到时候主张掌控这些土地是比较容易的。 另一方面,娶了巴伦公主,那就是一份对巴伦宣称权!尤其是如今这位巴伦新王,他上位是如此不光彩,更有的是搅混水的空间从实际利益考虑,瓦松人很希望新的王太子娶这样一个太子妃(特别是肉都主动掉到自家锅里了,不吃都觉得可惜)。 而不是慕伯汉地区一个弱小公国的公主(慕伯汉内部十分‘散装’,大大小小好多公国、伯国),说是有公主身份,可什么实际利益都无法带来。 这些原书之中,不知道算不算背景故事的零碎信息,一开始路易莎还会很在意,现在也能比较坦然地面对了——至少,她不介意接手这些壁毯,如果能令她满意的话。 先被展开的是一张长挂毯的一部分,拉裴德以自豪的语气说道:“.这绝对是一件杰作,阿德里安王子特意订做了这幅挂毯,就是为了迎娶新婚妻子时使用。您看,这幅挂毯宽半码,总长约70码,下缘的粉色流苏也全是丝线制作。最好的羊毛精纺而成,然后用彩色丝线刺绣图画故事。” “这描绘的是罗马贤人们的故事吗?这部分是‘柏拉图学园’.这很漂亮,很平静,刺绣工抓住了神韵。不过这个题材,应该是阿德里安王子特意定制吧,真是太少见了——只能说,幸亏他没有订做家族历史相关的故事壁毯,不然的话,你们就得想办法向巴伦国王推销了。”路易莎对壁毯的工艺没什么不满的,描绘罗马贤人故事也挺好,不过她也没忘记现在是‘买方市场’,总要挑剔一下的现实就是,这个题材真不好卖!这时候爱读书,会喜欢这些古代哲学家故事的贵族,实在没几个。 拉裴德当然不在意路易莎的挑剔,所谓‘嫌货才是买货人’。路易莎如果真没兴趣,根本没必要挑刺。现在说起这个,也不过是想让他给一个好价格。而这种订制商品,在订单无法正常履行时,降价出售本来就是习以为常的。 “是的,小姐,我们也很庆幸。不过如果是那样的题材,订金也会要的更多一些的而且实在不行,别说巴伦国王了,就是要将货物卖给魔鬼,不也没办法吗?”拉裴德这样的说法都有些亵渎了,但在场没什么人在意这个。 之后拉裴德又让人搬来了另一个稍小的箱子,里面是另一块挂毯。不过不同于之前那块长挂毯,从这块挂毯的尺幅来看,应该是用在大礼堂,主桌背后的墙上的——在大宴会上,就会使用这样的挂毯,这幅挂毯从墙壁高处垂落,基本要占据整面墙。 这样的挂毯有一个专有称呼‘盖布’,因为主桌坐的是主人家和最尊贵的宾客,所以为了凸显地位,‘盖布’往往是极尽华美的。这块盖布就是这样,可以看到精美的猩红羊毛织物上,完全用金银线刺绣! 除了装饰性图案外,盖布上绣的主要是宫廷盛会的场景。高高的树枝上有鸟雀鸣叫,远处有喷泉,近处则是美丽的、穿着披风的宫廷贵妇,以及着盔甲的骑士。似乎是比武之前,骑士向贵妇效劳的场面.这在此时也是非常有代表性了。 盖布四周缝着一圈镀金珍珠,隔一定距离还挂了一个金铃铛。可以想象,到时候挂起来使用,贵人们拉动盖布就会有清脆悦耳的声音,那是相当美丽的一幕。 路易莎的兴趣比刚刚要大,甚至主动走上前去细看了。嗯,此时的纺织品恐怕没法织这么宽,这么大尺幅的挂毯应该是拼接而成。但拼接的工匠一定技艺极为精湛,至少路易莎乍一看根本看不到拼缝 “这也是阿德里安王子订购的吗?”路易莎虽然觉得这刺绣手艺完全没法和华夏古代相比,但也承认别有风情。这在中世纪,技术和艺术都到顶了。 其实相比起之前那幅长挂毯,路易莎认为这幅‘盖布’的工艺价值、历史价值都要更高。 当然,如果以此时价值多少金钱来算,肯定还是那幅长挂毯更昂贵。 “是的,小姐,也是阿德里安王子订购.您应该能看出来,这幅盖布比长挂毯要容易售出,此前就有人问过价。倒也没嫌贵,只是说要考虑。如果您也看中了,我们当然优先卖给您。”拉裴德察言观色,立刻说道。 说得好像路易莎不赶快定下来,立刻就会被别人买走一样。别说拉裴德说的事不见得是真的,就算是真的,人家也不一定会买,只是考虑考虑而已。 路易莎对这样的‘小心机’只当看不见,示意雨果夫人去和对方谈价格。她本来就不是会砍价的人,而且这样的场合她去说也不见得体面——而雨果夫人也没有让路易莎失望,以一个非常公道的价格带回了这两件挂毯。 说实话,如果不是阿德里安王子没法履行订单了,想要以这么合适的价格订购到这个档次的商品,几乎是不可能的。 而拉裴德这边也没什么可不满的,如果没有路易莎买下这两件挂毯,天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才能卖掉呢!这样的商品能买的人有数,运气好很快就能卖掉,运气不好积压几年也不奇怪。普罗万的羊毛业行会不在乎积压两件高档挂毯,但制作它们,等着回血的匠人可等不起! 别看城市里高级工匠们生活不错,比一些小商人还强,但都是没什么产业和积蓄。一笔收入不能如期获得,可能生活一下就断了档。 买下这两件挂毯之后,路易莎也没有立刻离开,而是继续挑选了一些高档的毛呢布料。 这一点古代西方和古代华夏是一样的,贵族的衣橱里塞多少布料也不嫌多!这一方面是因为生产力低下的时代,纺织品往往都能当钱用,优质的纺织品甚至比钱还受欢迎。另一方面,使用它们的时候也多啊! 贵族们自己就要经常制作新衣,消耗不少纺织品了,更别提还要负责身边侍从的服装。还有给仆人赏赐,真能随手给金银餐具的还是少,一般就是纺织品了。 相比起刚刚购买的挂毯,这些毛呢布就普通多了,即使也是高档布料,路易莎也只随便看看。觉得好的就一次性采购好多卷,也不会一卷卷查看——羊毛业协会应该不会那么蠢,他们可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真要是有什么不好,那就是得罪路易莎这个未来的领主了! 即使商人的地位有了不小的提升,城市居民也普遍认为自己不必像个农奴一样奴颜婢膝。但权力就是权力,这还是个贵族掌握权力,说话算话的时代呢。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41 章【VIP】 等到路易莎从普罗万返回特鲁瓦时,她的新居一切已经尽善尽美,她总算可以搬进去了带着她从普罗万采购来的挂毯。 事实上,其中那幅‘盖布’直接就挂进房间了。虽说大礼堂宴宾客时使用的盖布,平常一般都会收起来,但路易莎非要拿它当普通挂毯使用,谁又能说不可以呢? “海莲娜小姐,快到第一时辰了。”女仆从塔楼四楼轻手轻脚下楼来,首先来到三楼侍女们居住的房间叫起床。所谓‘第一时辰’,就是早上六点而已。 自从搬进位于特鲁瓦城堡东南角的新建塔楼后,上到路易莎,下到仆人们,都很快适应了这里的生活。 不过几天而已,上下熟稔,仿佛是一辈子从来在这里生活一样——究其根本,不过是‘由俭入奢易’。相较于不便利的旧地方,这个新居无疑要方便的多。 不只是对路易莎如此,对仆人也是一样的。 原本侍奉路易莎,以及路易莎身边侍女的女仆,她们的生活环境就得到了巨大改善。过去路易莎虽然也尽力将她们安排在比较好的地方居住,可城堡里居住空间是有数的,总不好为了这件事大动干戈,所以到头来也就是勉勉强强而已。 现在路易莎搬到独立的大型塔楼,有足够的空间支配了,立刻划出塔楼的四楼,专给女仆们做宿舍。这样除了对女仆们比较好外,一方面就住路易莎楼上,有什么事都很方便。另一方面,也能进一步达到路易莎要求的‘干净卫生’。 还是那句话,在中世纪要想保持卫生,这不是个人卫生习惯、卫生条件的问题!很多时候,自己已经很爱干净了,结果该生虱子依旧生虱子,该长跳蚤的还是要长跳蚤。各种传染病,该来的时候拦都拦不住。 原因就在于,个人不是独立于世界的‘孤岛’,是要和身边人接触的。如果身边人卫生情况是普通中世纪人的水平,身上虫子、病毒一个不缺,体味重、头发油、皮肤病那路易莎也无法独善其身。 所以之前路易莎就要求身边的侍女和女仆要保持卫生。 侍女还好,有条件经常洗澡洗头,日常活动的空间也能相对洁净。路易莎既然在意这些,她们自然会在这方面多下功夫。女仆就不行了,她们没钱没时间。甚至有的人,生活、工作的环境本身就十分肮脏了。路易莎也没办法, 只能尽力给女仆安排尽可能干净的住处,还日常送肥皂等洗涤用品给她们,并让厨房多供热水,给她们用来洗头洗澡。 然而就算这样,服务于她的那些女仆,也只是看起来还算干净。实际上,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还是有跳蚤等‘小东西’。 现在的话,整个塔楼四楼都是女仆宿舍,其被分割成了对称的两个单元,每个单元都是两室一厅。‘室’是卧室,每个卧室里可以放四张单人床,这样算下来,两个单元四间卧室,最少可以住16名女仆,怎么都是足够的了。 现在服务于路易莎,以及她身边侍女的女仆,差不多就是这个数——听起来很多,但其实不是的。 路易莎有4名侍女,每个侍女都有1到2名专属女仆,这就有6个女仆了。再加上塔楼的小厨房要用2、3名专职厨娘,一下就十来人了(让娜被路易莎调到了自己的小厨房,总算能做主厨了)。 剩下的,日常打扫、浣洗、整理.也需要人吧。 至于侍女,她们只负责陪伴路易莎,最多做一些传信递话、梳头穿衣的工作。就像很多人知道的,西方大贵族身边的‘侍女’不是奴仆。按照华夏人的观念,其实更接近大家族女主人身边的陪房(人身地位还要高一些),或者皇妃身边的女官。 十几名女仆都住进了塔楼四楼,每个人都有了自己的小床,这在此时是非常不容易的。中世纪奴仆很多都没有自己的床,大多就晚上睡前临时做一张床,或者床就是稻草、麻袋之类的东西做成的垫子。 而一旦有了一张架空的、真正的床,卫生条件其实就极大改善了。 更不要说,路易莎还让她们固定洗澡洗头,衣服也统一清洗——塔楼除了三层用来给人居住的外,底层其实是半地下的,这里主要被用来建厨房和食品储藏室。而这里在路易莎的要求下,还分割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空间作为浴室。 这不是给路易莎自己和侍女用的,她们都有女仆,想洗澡吩咐一声,自然有人将热水送到她们的房间。女仆没有这样条件,所以路易莎预备了一个浴室给她们。这个浴室就在厨房旁边,取得热水相对方便容易。 事实上,路易莎让人在厨房搭建了一个类似华夏近代‘老虎灶’的热水灶。靠墙用砖石垒的大灶, 下设两个灶膛,灶台上每4个火口对应一个灶膛。这些火口上都坐着一口铁釜,全是用来烧水的。日常只用烧一个灶膛,四口锅就够用了。但偶尔需要大量用热水的时候,就会两个灶膛都使用起来。 要专门搭一个热水灶,也是因为在路易莎的要求下,用到热水的地方太多了。不说路易莎要求身边的人尽量喝煮开过的水,就说路易莎规定大家都要洗澡洗头,那就是用热水的大户了。 路易莎自己夏天每天都洗,春秋一个礼拜洗两到三次,冬天也一个礼拜至少洗一次。其他人没有这么勤,可在她的要求下,洗澡频率也比城堡里其他人高多了——中世纪时,人们有时排斥洗澡,有时热爱洗澡,现在算是热爱洗澡的时期。 但即使是热爱洗澡,认可洗澡对身体健康的作用,在古代社会下,洗澡的频率也不可能和现代人相比。一方面是不方便,而且燃料成本不低。另一方面,洗澡后保暖做不好导致生病,在古代也非常常见。 一般来说,这时一年到头,平均每周洗一次澡是有的。这主要是参考某些城市的‘公共福利’条款,那些城市的教会机构或者行会,会给负担不起浴室开支的穷人,提供每周一次的免费洗澡机会。嗯,一般是蒸汽浴(类似蒸桑拿)。 这个‘福利’不是所有城市都有,也不是有就能得到严格执行。但能列出这样的福利,就说明至少在城市居民看来,每周一次澡是非常合理的。 另外,不洗澡也不代表就不用别的方式清洁身体了。有的修道院特别强调‘禁.欲’,就会规定本院修士一年之中,只能在固定的一些宗教节日洗澡。这样最少的可能一年就两次,一次是圣诞节,一次是复活节。 而就是这些修士,平常还会洗脸、洗手、洗脚,偶尔用湿润的布巾擦拭身体这从某种意义上也是‘清洁’了。 总的来说,特鲁瓦城堡里,贵人们和体面的仆人,除非是自己不愿意(出于习惯或宗教原因),不然都能做到每个礼拜洗一次。但也就是一次,很少有人频率更高了。至于底层的奴仆,则一周一次的频率都达不到。 住在塔楼的那些女仆,平均下来,一周洗两次是有的,头发也至少每周一次。至于洗脸洗脚之类,更是每天都做。 这样一来,包括路易莎和侍女们的话, 塔楼里平均每天都能有6个人要洗澡,其中一半还既洗澡又洗头。就算女仆们洗澡不如路易莎和侍女耗费热水多,只用浴盆坐浴,而不是大浴桶装满热水那么奢侈,一天下来用的热水也不少了。 此外,‘清洗’也经常要用到热水,主要是清洗纺织品、餐具(尤其是冬天,清洗用热水非常多),但也有别的。 其实像是纺织品,路易莎是可以让城堡专门的洗衣工去洗的。只是她接受不来洗衣工的浣洗方式,又无法改变他们,就专门雇了自己的洗衣女仆来做这份工。 毕竟,这可是会用尿做衣服洗涤剂的中世纪啊!即使路易莎理解其中碱可以去油的原理,感官上也接受无能。 路易莎让自己洗衣女仆专门为自己洗各种纺织品,使用自己发给的洗衣液。 其实随身超市里还有不少洗衣粉、洗衣皂,但洗衣粉先不说,洗衣皂作为一种硬肥皂,在此时还是显得太高级了。真用来洗衣服,是贵族都无法理解的奢侈。 不是说贵族用不起,而是这种无法炫耀给其他人的奢侈,真要用的话就太扎眼了。相比之下,洗衣液可以冒充软肥皂,就没有这个问题了。即使,这个‘软肥皂’的质量实在是太好了一些,质地干净,香气淡雅,浣洗时泡沫绵密,去污能力也着实出众。 嗯,路易莎计算了一下,超市里的洗衣液应该是够她用的。像是1千克装的洗衣液,用陶罐装了给洗衣女仆,大概能用两个月。 这比现代单身独居的青年用的还慢了。 不过也合理.中世纪贵族穿的衣服是比主打实用舒适的现代人复杂,换洗下来的衣服也很多,更别说贵族日常生活中纺织品用的更多,如桌布是最典型的例子——可是,现在除了夏天,别的季节她换洗的频率可比上辈子低。更别说如今是手洗时代,手洗本来就节省洗涤产品。 这样一来,一年也不过是6公斤,算路易莎未来还能活80年,也就480公斤。超市里几个大众品牌的洗衣液,都是论箱进货的,大瓶装的规格差不多,基本就8*1kg每箱,480公斤,60箱而已。 路易莎甚至不用去数那些小包装或者补充装,就已经完全足够了。 “进来吧。”女仆过来叫起时,海莲娜其实已经醒了,立刻对外面说道。 她还没梳洗呢, 就先在床边进行晨祷——此时除非是过修道院生活的修道士、修女,不然几乎没人会严格执行每天8次的日课。但晨祷和睡前祷是例外,俗世中生活的人也不会忘记这两场祷告。 尤其是晨祷,不必为生活奔波的贵族绝不会错过,新的一天总是始于晨祷。 不过‘晨祷’并不是按照每天8次日课的规矩,安排在凌晨三点左右。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平民或许还行,可晚餐吃的比较晚,睡觉也相对推迟的贵族,早起的‘晨祷’也只能相对晚一些了,一般在第一时辰前完成就行了。 嗯,虽然说贵族睡的晚,但其实大多在晚上10点前也睡了。除非遇上一些特殊的‘盛宴’,可以欢庆到午夜.这和几百年后彻夜舞会,第二天中午、下午才在床上吃早餐的贵族,还是有很大不同。 这个作息,在路易莎这个现代人看来就算是很健康了,甚至贵族比平民更‘健康’。平民睡得太早了,往往睡到一半还要晚上起床一次,找一些事情做,顺便酝酿睡意——很难说会出现午夜进行的‘夜祷’,没有这方面的原因。 现代人想想觉得反人性,生活在此时人们却觉得这正好呢! 女仆进来,先服侍晨祷完毕的海莲娜穿衣洗漱。这个女仆是海莲娜的私人女仆,只服务于她。等到海莲娜穿衣洗漱完毕,要去路易莎那儿时,她还在给海莲娜整理房间,并准备将海莲娜昨天换下的衣服拿去洗衣工那里清洗。 海莲娜走出自己的卧室,又穿过自己和雨果夫人共用的小厅,这才下楼——侍女住的三楼和女仆住的四楼,格局非常相似,都是完全对称的两个单元,每个单元都是两室一厅。不过,三楼的‘厅’比四楼的‘厅’要大,算是给侍女们一个可以招待客人的地方。 这样一来,侍女的卧室就比女仆的小了。不过这也不是问题,毕竟女仆们都是四人一间,而侍女可都是单人间。 海莲娜走到二楼时,对着楼梯口的对开拱门,这时候已经打开,可以看到伺候早起的女仆在忙碌着。至于侍女们,海莲娜不是第一个来的,也不是最后一个——往常第一个来的总是雨果夫人,她永远来么勤谨、周全。 不过昨天她请假了,都没有在塔楼的房间休息,而是去了她丈夫的房间,所以今天她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早早出现在这里。 路易莎这时还在起居室里梳头——洗漱完毕, 穿好衣服,她就坐在了梳妆镜前。 海莲娜推测她今天心情不错,因为路易莎今天穿了一条绣着大片粉红色花朵的白色科塔尔迪裙袍,肘部搭配的‘蒂佩特’,是比裙子上粉红色花卉颜色稍深一些珊瑚粉。至于小臂露出的衬衣袖子,是半透明的白色丝质,系带在手腕扎紧,雪白柔圆的一对手腕就若隐若现。 ‘科塔尔迪’裙袍是此时刚开始流行的一种女服,字面直译就是‘新奇的衣服’。这种裙袍特色在于,从肩部到臀部都非常合体,显露出优美自然的人体曲线。另外,下裙部分又插入很多三角布料,得到了宽大的裙摆,散落的裙摆在走动间会形成美丽的褶皱和弧度。 ‘科塔尔迪’裙袍是半袖连衣裙的制式,所以会露出里面衬衣的袖子,在肘部还会垂下一条别色布,这块别色布被称为‘蒂佩特’——衣袖和蒂佩特经过搭配,一般会和科塔尔迪形成反差。 还有,路易莎脚上穿的缎面便鞋也是珊瑚粉的,鞋尖上用白色丝线绣出白玫瑰,上面还缝着几颗水晶,像清晨花朵上的露珠这样一身,从头到脚,明显是经过一番精心搭配的样子。如果心情不好,以路易莎的性格,是不会浪费情绪在这种事上的。 “我亲爱的朋友,早上好。”路易莎心情愉快地对身后的海莲娜打招呼。 海莲娜也问过早上好,赶紧走上前去。此时早来的侍女正在给路易莎梳头,她手上拿着一把牛角制成的梳子,很显然她已经梳了有一会儿了,头发早已梳通。现在与其说是梳头发,不如说是梳理头皮,给头皮做一个按摩。 此时人们认可的健康建议里,就有‘梳头’一项。除了早上一定要梳,白天有条件也最好能梳上几次这个建议可以说是古今中外,人们的共识了。 梳头工作这会儿也进入尾声了,海莲娜见梳头侍女开始给路易莎编发,便恭维道:“您的头发真是美极了,我从未见过黑得如此纯正的黑发,像乌木,像夜色。更重要的是,它们多么顺滑光亮啊!即使是最好的丝绸,也无法拥有这样的光泽。” 编发的侍女也跟着说:“这话儿说的正是!宫廷里的方丹夫人,哎呀,人们总称赞她有瓦松数一数二的美丽头发。但要我来说, 也比不上路易莎郡主路易莎郡主只不过没有显露这些,像那些人总是编新奇的发辫,吸引人注意。” ‘方丹夫人’是巴尔扎克伯爵的情.妇,虽然这时候的贵族不像日后‘风流世纪’时那样放.荡糜烂,但无论什么时代,有权势的男人有那个心思,身边就不会少了情.妇之流。就路易莎知道的,‘方丹夫人’之前,巴尔扎克伯爵还有过至少两位情妇。 这时说是‘情妇’,就不是露水情缘,至少得是关系‘稳定’很长一段时间的了。 这些情妇也有给巴尔扎克伯爵生下过孩子的,不过伯爵只承认了其中两个女儿。因为他只确定她们是亲生的,其他的都不好说。而那两个非婚生的姑娘,也只有一个平安长大,前几年和王都的一个贵族结婚了,路易莎都没见过她。 “你们总是这样偏爱我。”路易莎冲着镜子里的人笑了笑。 “不,绝没有这个意思,这全都是真心话,郡主!” 梳头的侍女干脆放下了编发的手,给路易莎散开了长长的卷发。然后又从路易莎的首饰匣里找出了一根珍珠项链,将它作为一个额饰固定在了路易莎发际线附近。 这根珍珠项链特别朴素,都是小小的、直径3、4毫米的珍珠串成。只有中间一颗做项链坠的水滴形珍珠要稍大一些,但大的也很有限。这样的珍珠项链,即使用的珍珠非常好,也算不上珍稀,是路易莎日常会戴的饰品。 毕竟日常在家时,也没有谁会满头珠翠,戴那种沉得压脖子的隆重珠宝。 这时这根项链做了额饰,并不像常见的额饰一样系在额头中上部,而是更靠上,贴近发际线的位置。特别是中间那颗水滴形珍珠,几乎是接在了路易莎的美人尖上。 就这样不再编发,完成了一个发型,也十分合适.虽然不是很‘常规’,容易让人联想到民间传说里的‘宁芙’,但谁也不能反驳这样的路易莎美得清新脱俗。 “您瞧瞧这样!可不是谁这样都这么美丽的,您有一头非常美的秀发。”侍女强调道。 “好吧,就这样吧反正今天我不打算出门了。”路易莎照照镜子,也觉得效果不错,就没有改了。 之所以说今天不打算出门才就这样,倒不是路易莎多循规蹈矩,一个发型还要从众一番。稍微出格一点儿, 就见外人都不敢了——说起来,此时女性的发型,披发、盘发、长辫等做法都是可以的,复杂一些的发型还会结合一种以上的做法呢! 路易莎平常在头发上很少搞花样,一般都是长辫,两股长辫和单根长辫都是她常常编的。简单、舒服,这是长辫的优点,路易莎也享受这样的优点。当然,这样的发型在宫廷正式场合就有些拿不出手了,此时宫廷贵妇都喜欢盘编复杂的辫发。 所以正式场合路易莎就会编双耳壶式样的发型,这在此时是最流行、最不会出错的发型了。也是后世想起中世纪,代表性的发型——路易莎上辈子小时候看《勇敢的心》,剧情什么的不感兴趣,但苏菲玛索是真的美,印象深刻。 她在电影里最经典的造型就是双耳壶式盘发,当然,现代人叫那是‘耳机盘发’,就像戴一副大大的耳机一样。 别说,这个发型还是很美的,尤其修饰人。 就像女主播很喜欢直播时戴一个大大的耳机,因为在大耳机的映衬下,显得人脸小,这个‘耳机盘发’也有同样的效果。而且白种人还常见长脸,想来这种扣在两边的发髻,同时还在视觉上平衡了长脸。 总之,就是现在这样披着头发出门也没什么。路易莎不愿意外出披发,更多还是不想多事。她的头发就像这个时代任何一个女性一样,留得很长。再加上发量优越,散开来可不得了,回头梳理时是要哭的! 而且她离开城堡,不是骑马就是乘坐半开放的马车,而这时候除了少数地方有石板路,多数还是土路到时候尘土飞扬,又不是头巾能包住的辫子或盘发,出门回来晚上铁定要洗头! 没有吹风机,那么长的头发要洗,还是挺麻烦的.路易莎平常以现代人来看过得去的频率洗头,那是爱干净压制住了懒惰,头油、头痒带来的不舒适才是第一推动力。要让路易莎自己说,洗头烦不烦,那肯定是烦的!中世纪洗头还更烦!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42 章【VIP】 洗漱整理完毕后,路易莎和侍女们一起愉快地吃了早餐——小厨房的意义就在这里,之前路易莎的餐食也由城堡厨房供应的时候,她虽然也可以要求吃早餐,但总是太‘显眼’了。一般也就是喝点牛奶燕麦粥什么的,钻‘液体不会打破斋戒’的漏洞。 啤酒粥都可以,没道理牛奶燕麦粥不行。 现在有小厨房,还是心腹让娜在管理,那就随意多了,丰富营养的早餐搞起来! 不只是早餐,除非是特殊情况,路易莎的午餐也是在塔楼吃,由小厨房供应的。算起来,只有晚餐这个正餐,一定要去城堡礼堂,和所有人一起吃。正好晚餐应该少吃一些,路易莎就把这当做是克制饮食的天然机会了,倒不为难。 不是她太严格,小小年纪就节食。而是这时贵族们的饮食普遍油腻!这大概也是此时贵族们年轻时还好,年长之后新陈代谢效率下来,立刻发福的原因吧。 即使路易莎日常已经很注意饮食均衡健康了,也难免受环境影响,相比起上辈子还是油腻了不少。而且她现在可是青春期,她可不想青春期肥胖,之后恢复健康体型的难度立刻加倍! 其实她已经不怎么在意长胖的问题了,一方面是古代社会,普遍不会追求纤细的审美。哪怕历史记载以‘苗条’为美的时代与地区,那也和现代人的‘瘦’不是一回事,那是有肉的!用现代科学的计算标准,也绝对在‘健康’区间内。 而不少现代人眼里的标准身材,用相应公式去计算,绝对要到‘消瘦’的区间了。 另一方面,这也算是白种人的优势吧,五官更加立体,胖一些其实看不太出来。现代很多西方‘肥胖人士’,体重说出来很惊人,华夏人看着也还好,就说他们是不胖脸——这话某种程度上是对的,实际就是立体五官带来的一个好处。 路易莎其实也是普通人心性,除非是绝不能妥协的部分,不然多数时候也会受环境影响。所以外界对女性身材要求宽松,她的心也就放宽了她只是需要从健康的角度出发,注意不让自己‘肥胖’。 呃,丰满也不行,她有着上辈子的审美,虽然不偏好排骨精,但也更喜欢苗条的自己(字面意义上的苗条)——如果是此时的‘丰满’的话,就比后世的肉感还要稍多一些。例如罗兰西地区,就普遍更喜欢丰满的美女。 瓦松的话,要偏苗条这一派一些. 当然,无论丰满、苗条,其实都不夸张,不会说以胖为美,或者瘦成一道闪电。重点还是,看起来是好看的,然后才谈得到是哪种美。 这就像是唐代,总说是‘以胖为美’,其实哪怕是唐代,也只有盛期不算长的一段时间以丰腴为美!但这也不是说养的胖胖的,大家就觉得是美女了,而是丰满起来依旧很美,或者更美,大家才觉得是美女。 就像路易莎上辈子看过的,老电影里的杨贵妃,即使女演员增肥几十斤,五官依旧明艳、线条清晰,脸庞到下巴还是收敛的这才是有说服力的杨贵妃! 等到吃完早餐,昨天请假了的雨果夫人才出现。路易莎还有些意外,以为这一次她得过几天才回来。 雨果夫人带了一个盒子过来,似乎是有东西给路易莎。 “这是一个慕伯汉商人送来的,想走我的路子卖给您。” 雨果夫人倒也没藏着掖着,讲清楚了东西的来历,以及这件事背后的逻辑。无非就是雨果夫人是路易莎身边的红人,一些想和布鲁多宫廷做生意,但没有门路,这就找上来了。 此时各大宫廷的生意都是由有数的大商人把持的,没有挤进去的,除非他的商品是独门的,不然还真难搞。雨果夫人这种门路,算是低投入高回报的了——女继承人身边的侍女,要价可没有那些老爷们高!而一旦走通了,效果是一样的。 “是什么?慕伯汉的商人吗?我记得他们北方低地城市的金匠技术很棒。”路易莎捧场地说。 慕伯汉地区的话,整体发展是不如瓦松的。但由于北方低地城市有地利之便,工商业发展的很快。加上城市独立性高,颇为吸引工匠,也有一些地方能有出色的商品。 “是玻璃镜。”雨果夫人一边说着,打开了女仆捧着的盒子。 盒子里装着一面凸镜,其他人见到这面镜子便发出了低低的赞叹声。海莲娜还好奇地凑近了一些:“哦,这个我知道,尼斯共和国,还有纽伦堡,这两座城市争相生产优质的玻璃镜。这是纽伦堡的产品,他们喜欢做成凸镜,尼斯共和国则喜欢平面镜。” 纽伦堡就是慕伯汉地区,北方低地城市之一,那里以工匠技艺精湛闻名。路易莎还记得,那儿的盔甲、锁头什么的, 非常有名,行销各地。 “不是他们喜欢,而是工艺决定的。”路易莎拿起那面镜子,发现非常沉重。 其实镜子本身并不大,中间的镜芯和后世梳妆台上放的支架小镜子差不多大。不过这面镜子有一个很大的、纹样精美的青铜镜框,一下就压手了。 路易莎知道,这种玻璃镜在此时,这就算大的了。此时的玻璃镜,与其说是一种实用器,更多时候是当珠宝用的。小小一块,女人嵌在挂坠盒里,男人镶在剑鞘上,显示着镜子的主人雄厚财力与不凡品味。 所以,这么大的镜框,和后世给钻石或别的贵价宝石周围镶一圈碎钻是一个道理,都是为了显大。 “纽伦堡的工匠制作玻璃镜时,会像制作普通玻璃器一样,先吹成玻璃球,再倒进去金属溶液。等金属附着在玻璃球内壁后,将球顶切割下来,就是一面凸镜了。” 可以想象,此时吹制玻璃器,玻璃球大小是有极限的,切割下来的球顶盖则只会更小。 路易莎对此还真有一些了解,她曾经刷到过一个讲名画的视频,那幅画画了一对夫妇,夫妇身后墙壁上,位于视觉中心的位置就是一面凸镜。经过讲解路易莎才知道,当时凸镜是非常流行的,和平面玻璃镜不相上下。平面玻璃镜彻底打败凸镜,已经是非常近代的事了。 “为什么要制作凸镜呢?这镜子倒是很棒,比我们平时使用的要清晰但凸镜里,人影就变形了。”有个侍女不解道。 中世纪大部分时间里,西方和华夏一样都主要使用金属镜。即金属片打磨抛光,由此能照见人影。具体来说,西方主要用青铜,另外如果足够有钱的话,也可以使用颜色更加素净的白银磨镜子。路易莎就有一个手柄镜,完全是银制的。 “或许是因为平面玻璃镜很难完全平滑,透明度也不够。”路易莎猜测着说。 这也不是瞎说的,之前她因为不满意塔楼玻璃窗用小块小块的‘王冠玻璃’拼成,想要搞平板大玻璃。由此接触到了玻璃工坊,甚至还让雷欧大师的学徒,不,现在不能说是学徒了,应该说机械设计师莱昂,试制了玻璃压延机。 由此,对此时的平板玻璃也算有些了解了。 此时说起平板玻璃,不是王冠玻璃,就是宽片玻璃。王冠玻璃的问题在于, 因为要避开中心的‘冠结’,以及靠近‘冠结’又厚,又极不平滑的部分,会被切割得很小。所以玻璃窗才要用铅条做玻璃边框,拼到窗户上。 宽片玻璃相对王冠玻璃,倒是能做大不少了,但宽片玻璃的制作方式就决定开了它特别厚、内部轨迹线明显、气泡多,总之就是透明度差!如果说表面不平整的问题还可以通过人工打磨挽回,那这些问题就是无法可想了。 在制作镜子上,这恰恰又是致命的.这样一想,很长时间内,平面玻璃镜都和缺陷明显(人影变形)的凸镜旗鼓相当,似乎也不奇怪了。 “如果是小块的镜子,用来制作挂坠盒内芯,或者项链坠、镶嵌小玩意儿,平面玻璃镜还是个不错的选择。但如果需要更大的镜子,纽伦堡的凸镜就要比尼斯产的平面镜实用了。”路易莎总结道。 这样一说,路易莎脑海里一闪而过某个念头——是啊,现在的玻璃镜就是如此初级,但就是这样‘初级’了,还是相当受欢迎的商品,只有有钱人才买得起。所以,如果推出真正的玻璃镜,岂不是立刻就能横扫市场了? “.玻璃镜内壁镀的什么?”路易莎因为想到了做镜子,下意识脱口而出。 因为她之前让人试制的玻璃压延机很成功,所以平板玻璃已经不是做平面玻璃镜的障碍了(塔楼窗户上镶嵌的大块窗玻璃可以作证)。唯一的障碍是,怎么给镀上银子——这其实是路易莎上辈子中学时,在学校实验室跟着老师做过的实验,即‘银镜反应’。 “这应该是尼斯、纽伦堡,这些城市,制镜行业的商业机密吧。”海莲娜这样说着。 不过她还是以自己‘炼金术师’的专业,做了相当可靠的猜测:“不过,可能性就那么几种,不是锡,就是银如果您能让我拆开这面镜子的镜框,刮掉一点儿镀层做做验证,我能给出更准确的答案,而不是猜测。” “锡?银?是的,您说得对。”路易莎点了点头,又仔细去看那面凸镜。 说实话,这面玻璃镜子的成像效果差得令人沮丧,并不比金属镜好,也难怪如今不是主流。相比起用来整理仪容,贵族们似乎更愿意拿它做装饰品。 而之所以成像效果这么差,除了玻璃不够平滑透明,就是因为玻璃内壁上镀金属的工艺不行了——其实这种从吹制而成玻璃球上,切下顶盖做成的凸镜,表面是足够平滑的,透明度也不低,这也是它们相对平面玻璃镜的优势所在。 可饶是如此,以路易莎的眼光来说,成像效果依然很差(不算凸镜特有的变形)。人像在镜子里显得模糊而暗淡,这不是后世银镜的水平,甚至水银镜也还差得远——其实到路易莎上辈子那会儿,银镜也早不是主流了,有的是成本更低、效果更好的新工艺。 看起来,眼前这面镜子背后的金属,不像是用化学方式镀上去的,倒更像是得到类似‘金箔’的金属薄片,然后贴上去的。因此想要做到完全均匀、平整,以至于反射清晰,根本不可能! 至于海莲娜不是锡,就是银的判断,也很容易理解。银白色,还适合用来做镜子的金属就那么些嘛.中世纪以后,玻璃镜先用锡汞齐(水银镜),后又选了银(银镜),不是瞎选的,而是之前上千年的筛选中,锡和银已经脱颖而出了。 路易莎找出纸笔,来到窗边坐席坐下,开始计划镜子的事,要将能够想到的细节写下来: 首先,稍作考虑后,水银镜就被她排除了。水银镜就是用锡汞齐制作玻璃镜,讲是水银镜,其实是给玻璃镀锡。具体来说,先得将锡拉压成锡箔,然后用浸润了水银的皮革去摩擦,再然后锡箔被浸入水银中。 这时候,才能将玻璃板压到浮在水银液表面的锡箔上,因为玻璃板密度比水银小的原因,玻璃板也能浮在水银液上——最后,就是在玻璃板上方适量加盖重物了。借助玻璃板自身和重物的重力,玻璃板与锡箔之间的气泡会被碾压排除,间隙逐渐消失,形成一个混合了水银的镀锡层。 这个过程说起来简单,实际非常繁复。玻璃板先要压入水银液一天一夜,之后还不能直接取出,得一天天慢慢倾斜玻璃板,直至一个月后垂直于水银液平面。从而达成排出多余水银,又不改变玻璃板与锡汞齐之间紧密状态的目的。 另外,经过了这一个月之后,锡汞齐制成的反光层也才说得上稳定,之后不会随便改变。 制作水银镜的过程中,得大量接触水银.在路易莎上辈子那会儿,工厂连玻璃水银温度计都不生产了。有些人家里还有那种老式水银温度计,一不小心打碎了,脸都能吓白!生怕那些水银挥发到空气中, 人吸入汞蒸汽而急性汞中毒。 毕竟,急性汞中毒确实很危险. 当然了,一支小小温度计里的水银,正常情况下要让人急性汞中毒,那得是非常、非常倒霉才行。小心对待水银温度计可以,战战兢兢也没必要——其实大部分人也知道这个道理,只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而‘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换个说法就是,一支温度计也确实有那个可能性,让人急性汞中毒由此可以想象,如果制作水银镜,制镜工人长期在充满水银液的环境里生活,其风险该有多大。 应该说,汞中毒是迟早的事,只不过有些人早一点,有些人晚一点。有些人运气稍好,没有直接嘎掉,有些人很快就没命了。 路易莎自认为自己不是什么圣母,人都在中世纪做贵族了,她享受贵族身份带来的好处也挺自然的。但有些事不知道也就算了,知道的话真没必要做。良心上过意不去,最后就是无穷无尽的内耗,水银镜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说是虚伪也罢,可人就是需要这种程度的‘虚伪’才能活下去的生物。 另一方面,水银镜的生产还有别的问题。一个月的制作周期(这还不包括前期玻璃板的生产),以及说起来简单,实际操作中极其考验工匠熟练度的操作,都使其成本高的惊人——成本高不见得是问题,当奢侈品卖就是了,关键是产量提不起来,这就很麻烦了。 相比之下,银镜就是好得多的选择了。 路易莎也只能选它,银镜之后再出来的镜子工艺,对现在生活在中世纪的路易莎,实在够不上. 银镜反应路易莎亲手做过,所以即便已经很久远的事了,她还是能大致回忆起流程。当然,细节就别想了,真要去做,每一步都得通过反复实验试错,这才能得到一个恰当的实验流程。 不过这也够了,很多时候缺少的就是一个方向。路易莎都给出方向,甚至还附赠了大致流程,剩下的就是堆人力而已。 呃,虽然这个‘人力’也是有门槛的,不是随便拉一个人来就能搞化学实验到现在为止,路易莎身边也只有一个海莲娜能做这件事,她自己都只能算半个。 化学知识她知道,可动手操作就是另一回事了。特别是这年头的实验室器材和原材料,真的能让后世只会实验室做实验的‘温室花朵’, 一点儿脾气也没有!怀疑自己过去那么多年学到的东西是真实的吗? 路易莎在纸上记下银镜反应的关键词,硝酸银、葡萄糖、还原反应. 说起来银镜反应也很简单,而且不是制作水银镜那种,说起来简单,实则繁琐的情况。 上辈子路易莎在学校实验室跟着老师做,是真的很快完成了银镜反应,在试管内壁镀上了一层银。 整个银镜反应,不过是硝酸银溶液与氨水溶液搅拌混合,生成氢氧化银沉淀和氨硝酸。然后继续添加氨水溶液,直到沉淀消失,又恢复成无色透明溶液(这其实是氢氧化银又和氨水反应,生成了氢氧化二氨合银和水)。 最后再加入葡萄糖溶液做还原剂(其实还要添加一些氢氧化钠溶液,氢氧化钠的‘氢氧离子’可以促进银的还原。另外,银镜反应这个化学反应,本身就是在碱性环境下更容易进行的,氢氧化钠在这里也是起一个调节酸碱的作用),就可以将银还原出来了。 这样还原析出的银,会均匀地附着在容器内壁上,比费时费命才镀上的锡汞齐还要更均匀紧密。 现在让路易莎比较为难的是葡萄糖溶液怎么制得,硝酸银、氨水此时都搞得到,无非是成本高了一些而已——这时候原始粗糙的玻璃镜都是奢侈品,更不要说路易莎到时候制作出来的‘完美’玻璃镜了,成本相对卖价毛毛雨啦。 但葡萄糖,路易莎一时之间是真不知道从哪里下手。这个东西太基础了,不是学化学的人,一时之间哪里想得起来怎么制作?即使是化学实验室也不会考虑自制吧,因为它实在便宜,完全没必要自制。 葡萄汁里会富含葡萄糖吗?应该吧,不然为什么叫‘葡萄糖’? 但根据路易莎的经验,要从葡萄这种成分复杂的天然原材料里提纯出葡萄糖,会非常、非常麻烦。说起来,她稀薄的记忆里,好像是说葡萄糖第一次分离提纯,是从葡萄干里 如果不考虑‘葡萄’的话,捋着上辈子记忆的路易莎就想到了淀粉。葡萄糖就是一种单糖,糖类的话,多糖和双糖应该都可以分解为单糖吧?生物课上学过的,多糖和双糖都要分解为单糖才能为人体吸收。 顺着这根线头,路易莎想了有好几天,才想起来后世的葡萄糖好像是都是用淀粉加工制作的。具体来说,好像是用酶或者酸水解酶解法是主流,但酸解法也有生产更为简易的优点——决定了,就是酸解法了! 主要是,‘酶’说起来就复杂了,制取要求也高(制取过程容易被影响)。相较而言,对于不是专业学生物、化学,这方面知识积累停留在初高中的人来说,‘酸’要熟悉的多,毕竟化学实验么,多数来来去去就是酸酸碱碱。 而如果利用酸去水解,哪一种酸比较合适?硝酸?硫酸?盐酸?碳酸?一个个试吧。 当然那都是之后的事了,第一步的话,甚至先得把淀粉搞定——淀粉和面粉可不划等号!不是天然存在的东西。 唯一让路易莎欣慰一点儿的是,淀粉起码不难搞,而且她恰好知道怎么得到淀粉。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43 章【VIP】 马克西姆赶到特鲁瓦宫,来到那座崭新漂亮、由红色岩石构建起外墙的塔楼外时,是得意又小心的——谁能想到呢?一个农奴的儿子,生下来也是要做农奴的汉子,却在来到世间30年后,靠着自身努力,以及一些运气,能走进一位伯爵的宫廷。 “大人,请随我来。”女仆引导着马克西姆上楼:“您来的太早了,可能得在外面等一会儿郡主正和几位骑士老爷商议很重要的事。” 路易莎居住的圆形塔楼,或者说‘红塔’(因外墙颜色而得名,是城堡里的人叫的‘外号’,大有取代正式名称的意思),其楼梯并不是此时更为常见的户外楼梯,或者安置在一角的旋转楼梯,而是相对复杂的墙中楼梯。 塔楼的话,户外楼梯是比较省事省钱的做法,建造简单,往往用木头建造在塔楼之外。这样的楼梯还有一个好处,就是面临敌军攻打时,可以直接毁掉户外楼梯,增加进攻方难度。 当然了,日常使用这种户外楼梯就多少有些不方便了,尤其是天气不好时,格外恼人。 旋转楼梯倒是时髦又漂亮,但占地太大了。虽然在后世,旋转楼梯是以节省占地为优点之一的,但以中世纪的建筑技术,要造旋转楼梯只能‘堆料’,结果就是旋转楼梯占地非常大。 一般都是最雄伟的塔式主楼才会修筑,就像特鲁瓦宫的主堡那样,单独用了一座角楼容纳旋转楼梯! 路易莎现在居住的‘红塔’,以并非主堡的塔楼来说,算是挺大的了。地基直径大约在18米,光是墙基厚度就超过三米了!但即使是这样,单独修一个旋转楼梯,也过于浪费室内的宝贵空间了。 所以当初负责建造红塔的雷欧大师选择了‘墙中楼梯’,即在超过3米的厚实墙壁中构筑旋转向上的楼梯。理论上,这可以看做是一个大号的旋转楼梯了,只不过不是绕一根柱子,而是绕着整个塔中空间盘旋而上。 当然,为了保证墙壁依旧能稳固支撑沉重的建筑,墙中楼梯往往比较狭窄低矮,给人感觉压抑。为了改善这个问题,当初雷欧大师在修建的时候,在楼梯经过的外壁,尽可能多地开凿了窗洞引入光线。 另外,还将台阶以外,其他地方都用白色石灰刷白。别看这个做法成本低、操作也简单,却真是极大提升了楼梯的视觉体验(白色有助于光反射)。 马克西姆没想到自己还有被人叫‘大人’的一天, 脸都有些涨红了。但他还是尽力表现得自然,不想像个没见识的乡下人一样。 他点点头就跟随着那女仆上楼,一路穿过拱顶的墙中楼梯——说是狭窄,但一个人通过还是绰绰有余的。 没走多少阶,他们就来到了二楼(毕竟底楼是半地下的,即使此时城堡举架够高,从地面到这样的二楼也不会有多高)。 在楼梯口的位置,一边是一扇对开的木门,这种‘门中门’在此时的建筑物中是很少见的——红塔对外就有一扇巨大沉重的门板,门板被涂成深棕色,上面还有黑色铁条组成的图案,是用钉子钉到门板上的。既是装饰,也是对门板的一种加固。 此时的塔楼建筑,有这样的外门,内部几乎就不会再用门了。这是一种思维方式,大家的思维习惯里就没有门里面还有门的意识。 相比起要起到防御功能的‘外门’,显然楼梯口位置,二楼的这扇对开门要轻巧不少。毕竟路易莎让人给门洞安装上木门,是为了划定空间,满足自己对‘私人空间’的心理需求,而不是给塔楼多一道军事级别的防御。 这扇门最多就是在某些‘无礼之徒’,打算夜袭她时起一些作用。而应对那种人的个人行为,也够用了——这不是路易莎杞人忧天,这种事在此时的宫廷甚至挺常见!年轻骑士觊觎自己主人的女眷久了,总有付诸行动的时候。 领主夫人要相对安全,因为年轻骑士哪怕被气血冲昏头脑了,也不会认为‘顶头上司’能放过给自己戴绿帽子的人。所以领主的姐妹和女儿是年轻骑士的优先选项,很多时候就算闹大了,领主知道了,也很少为女人大力惩罚一位骑士,即使这个女人是自己的家族成员。 惩罚都是雷声大、雨点小而已。口头训斥,让年轻骑士给冒犯的贵女赔罪,得到对方的原谅(女性很难在这种情况下坚持不原谅),这是最常见的。严厉一些的,也不过是将这个骑士赶出宫廷,叫他回自己的采邑去。 赶出宫廷很影响前途,一般骑士这样就很难起来了。但路易莎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还是太轻了.呵呵,强.奸犯就只是‘开除公职’而已,依旧可以回自己的地盘做个快乐的骑士老爷,就这?就这!也难怪精虫上脑了,那些骑士就什么都干得出来。得手的机会很大,而且事后女方为了名誉着想,很多也不会闹到领主面前,糊里糊涂就过去了。就算偶尔有坚持的,告状到了领主面前,往往就是口头训斥,最严重也不过是让在宫廷呆不下去 路易莎可没有忘记,自己居住的红塔虽然是独立于城堡其他主要建筑的,但还是通过幕墙与城堡门楼旁警卫室相连。换个说法,警卫室值勤的骑士很容易过来,嗯,其实非值勤的骑士也不是不能通过警卫室过来,就是麻烦一些而已。 站在这扇涂画了美丽图案的门前,女仆指着对面的靠窗坐席对马克西姆说道:“大人,您就在这儿等一等吧。” 楼梯口一面是二楼的木门,另一面是一扇非常精美的窗户。双格窗顶部圆拱部分,还挖了四叶草形状的窗洞,镶嵌了不能推开的玻璃窗。而就像城堡里多数窗户一样,这扇窗户前也有坐席。 这个靠窗坐席其实很好理解,就类似后世的‘飘窗’。只不过后世的飘窗大多会砌起来,这时的‘飘窗’多数不怎么承重,可以被打掉,就修成了两边靠墙、能让人相对而坐的座位。 因为这样的靠窗坐席是城堡里难得采光好的区域,城堡里的人都喜欢在这里读书、做针线活儿,所以一向是妇女们聚集的地方。 其实楼梯口对面这靠窗坐席是比较窄的,因为厚实的墙壁大部分都被楼梯占了,这部分的墙体算很薄的了。不过这也是相对此时的城堡建筑来说的,这里安下的坐席供两人相对而坐还是可以的。 来见路易莎的人,如果正遇上路易莎有事,也能在这儿坐着等待。 马克西姆对这个位置很满意,见石头砌的坐席上还安放了软垫和饱满的圆形靠枕,心里赞叹了一回就坐下了。坐下后女仆进去禀报,他则是侧头观察着旁边双格窗上用的玻璃——马克西姆是路易莎手上那座玻璃工坊的实际管理者。 这里用的玻璃,就是他管理的玻璃工坊生产制作的。 当初路易莎要做玻璃,虽然有超出时代的技术,可技术还是得人去执行。结果就是,她买下了一座在此时来说规模不小的玻璃工坊。她出新技术、新机器,原本的玻璃工坊提供熟练工人,落实路易莎设想中的东西。 马克西姆是那座玻璃工坊原本的老板他原本是个农奴的儿子,是当初他的父亲偷跑出了领主的庄园,落脚到了特鲁瓦城,他这才成为自由民的。后来他的父亲想办法把他送到了玻璃工坊做学徒,他这方面很有天赋,加上勤劳肯干,就得到了师父的器重。 必须要说的是,马克西姆其实还有一个优势,那就是长得好。在任何时候、无论男女这都是个有可能改变命运的优点,马克西姆就是因为长得好,得到了师父独生女的青睐。加上师父本来也器重他,就允许了他和女儿结婚,再后来继承了自己的玻璃工坊。 此时的很多作坊都是这样的,‘师父’就是老板。最常见的人员构成,不过是一位‘师父’,一个学徒,再加上两个帮工。而一些规模较大的作坊,则是不止一个师父、一个学徒,帮工也会更多。 马克西姆的岳父经营的玻璃工坊就是这样的,总共有两名‘师父’,四个学徒,六个帮工。这样工人就有十多个了,在此时绝对算得上大了! 此时的作坊,学徒是没有工资的,师父只包吃住。他们的盼头就是学到技术,等学徒期满了就能挣钱——但这只是最顺利的情况下才能有的好事,现实就是,市场是有限的,从业者有控制同行数量,减少竞争对手的动力。 所以行会最终评定的‘师父’,比实际入行的学徒要少不少。‘师父’可以看做是一行正式的‘职业资格证’,有的行业就是需要这个才能真正从事。没有的话不能做,或者只能做低端、初级的部分,收入微薄。 对于中世纪城市里的广大学徒来说,他们如果有‘爽文’,那基本都是娶师父的女儿,并继承师父的作坊。这就是没有背景的小学徒,少有的上升阶梯但想也知道,只有极少数人有这个未来,因为师父大多有自己的儿子。 从这一点来说,马克西姆确实幸运。 从来就不缺少勤劳肯干又聪明的学徒,他能继承师父的作坊,是有点运气在身上的。 而命运对他的眷顾并未止步于此,就在半年前,一位骑士老爷找到了他,要买下他的玻璃工坊——马克西姆当然不愿意!这可是一大家子赖以为生,未来还可以传给孩子的产业!直到对方向他透露,有意买下玻璃工坊的是他的主人,未来的布鲁多女伯爵。 她愿意付出一个马克西姆会满意的价格。马克西姆立刻就对金钱和权势投降了,说的明白一些,他做玻璃匠难道是因为喜欢这一行吗?还不是要生活。 既然做玻璃工坊是为了挣钱,那给他足够的钱,他当然可以卖掉工坊。得到钱之后,无论是再办一家玻璃工坊,还是投资别的生意。甚至去乡下买一块地,做一个地主,都是好选择! 不过马克西姆没有选择去买地做地主,即使他的岳父挺希望那样的。此时乡绅地主阶级比城市资产阶级地位高,类似华夏古代士农工商,地主比商人有政治地位——当然,西方古代‘农’对‘商’的歧视没有那么全面,更没有那么顽固。 至于别的生意,马克西姆也不熟悉,他本打算再收一个学徒,开个小些的玻璃作坊的。 嗯,高价收购玻璃作坊的条件之一就是,之前师父、学徒、帮工的劳动合同都要继承下来。毕竟路易莎买一个成熟的玻璃工坊,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熟练工人。所以马克西姆如果要重操旧业,就得另起炉灶,学徒都要再收。 结果却因为玻璃工坊换主人后的‘大动作’,而鬼使神差留了下来。 是的,‘大动作’。虽然马克西姆的玻璃工坊在此时已经算规模大的了,但路易莎还是不满意!工坊到手之后,按照她的指示,很快又挖来了两个技艺精湛的师父。他们原本就开办了小型玻璃工坊(就是一个师父、一个学徒的那种),干脆是连他们的学徒和帮工一起带着来的。 这样一来,玻璃工坊就是雇佣工人二十人左右的大工坊了!在此时,哪怕是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如洗羊毛什么的,雇佣人数达到这个数字都不容易!玻璃制造显然不是劳动密集型,这个用工规模更是稀奇! 之后发生的事,让马克西姆一直庆幸当初的选择——玻璃压延机的推出完全超出了玻璃匠的想象,他们轻而易举就得到了薄厚均匀、表面光滑的大玻璃板!这可比以前一个一个吹球、制盘、切割小块,然后才能一块一块拼一扇窗户容易多了! 更不要说,这样得到的大块玻璃品质还更高,透光性更好! 这样的窗玻璃,比之前是飞跃式的进步。其他玻璃匠,哪怕技艺再精湛,面对这种技术进步也是无法竞争的!这就是时代变了啊! 几乎是立刻,新玻璃工坊生产的玻璃板就垄断了特鲁瓦的窗玻璃市场。凡是要用玻璃窗的,无论是房窗户、车窗户,都不会找别家。其他玻璃工坊真得庆幸,庆幸玻璃工坊制作窗玻璃不算主业,主业还是造各种玻璃容器,不然怕是要活不下去! 玻璃工坊并未止步于此,虽然玻璃不便运输,他们还是想办法用松软的稻草包裹捆扎,在木箱里塞得紧紧,给运到了附近城镇销售。首先就是离得近、市场又大的普罗万、巴尔,以及稍远一些,但完全处于特鲁瓦沿河上游的第戎。 普罗万不说了,布鲁多工商业最繁荣的城市,人口多、平均消费力也比较强。 巴尔作为布鲁多六大集市之一的举办城市,也很厉害了。而且要论陆上交通距离,它比普罗万更近——虽然从特鲁瓦运输有分量有体积的商品去巴尔,一般会走水路,因此要多绕一段,路程就不见得比去普罗万短了。 只能说,此时水路运输成本的优势实在是太大了!行程更长的水路也比短不少的陆路好。 有的地区,因为修道院和一些领主沿河收过路费太多,商人或许会选择走陆路。但在布鲁多,重商传统下,过路费收的算少的了(还是要收)。更别说这是巴尔扎克家自己的生意,更不要担心过路费的问题那当然是走水路了! 另一座城市第戎,也是布鲁多的重要城市了,离特鲁瓦相对远。不过它们都坐落于同一条河流的直线上下游,运输速度是很快的,成本也不会比一些离得更近的城镇高。 这还是玻璃工坊才开始专注窗玻璃半年,再过一些时间,特鲁瓦产的窗玻璃还能销往更远、更大的市场。 比如说拉尼和西岱,这就是最近的目标。他们都是离普罗万非常近的城市了,一个是举办布鲁多集市的另一个城市,一个是瓦松的王都。尤其是后者,好大的市场! 这个时候,熟悉玻璃制造,同时又在经营、销售方面都表现出不俗水平的马克西姆,就进入了路易莎的视野——路易莎总不好一直让手下的骑士帮忙经营一家工坊,这不符合此时的世情,骑士不见得愿意,而且也不一定能做得好。 所以路易莎提拔了马克西姆做玻璃工坊的工坊主,算是让他‘官复原职’了。只不过,此时的玻璃工坊已经不是当初能比的了。而更令马克西姆激动的是,他现在搭上了布鲁多未来女伯爵的关系!是的, 玻璃工坊已经不是他自己的产业了,但那又怎样?做一个普通的玻璃工坊老板,哪怕做的再好,将来也就那样。而搭上布鲁多女伯爵,替这位贵人办事,未来前途就充满了可能性,上限是马克西姆无法想象的! 不过,即使马克西姆再乐观,也没想到,新的机会会来得这么快他本以为,至少要等他在玻璃工坊多做一些成绩出来呢。 这就只能说是他运气好了,谁让路易莎想到要做玻璃镜,这就要用到玻璃板呢? 马克西姆在等着的时候,路易莎则是在和康奈尔骑士、尼古拉骑士谈一些事务。具体来说,就是蜡烛和食糖的事儿。 因为路易莎的一个想法,康奈尔骑士这几个月可以说是来去匆匆。要画一个布鲁多及其周边地区的‘花粉地图’,以及找到足够多、愿意合作的养蜂人,这都是听起来简单,实际做起来十分繁琐的事儿。 不难,可管理扁平化,而且很多事只能亲力亲为。结果就是几个月过去了,康奈尔骑士那张英俊的脸都粗糙了不少。果然帅哥美女大多是要注意细节才能有的,一旦忙起来就顾不上了。 至于说尼古拉骑士,他其实不是路易莎的心腹。只不过作为近卫骑士,他当初站在巴尔扎克伯爵身后旁观了整个制糖过程,结果就是跑不了了!直接被扔去管理制糖工人——他自己其实也是被‘管理’的,要确保甜菜制糖的事不会被泄露嘛。 只不过,他倒不后悔。现在是少了些自由,但他也借机从众多近卫骑士中脱颖而出了。 所谓近卫骑士,其实就是领主从领地内骑士、骑士侍从中挑选出来的精英(也有可能是信任度比较高,但不那么精英的)。和此时每年只服役很短时间的普通骑士不同,他们是难得的‘全职军人’。 成为近卫骑士后,他们就要全年为领主服役了由此得到的好处是,首先可以拿工资,而且很多开销基本都由领主包了。 至于说打仗得战利品他们可拿更多,平时协助领主治理领地,有相应职位工资或隐形收入,更是相当吸引人。 一般养得起近卫骑士的,也就是王室和大贵族了,而且就算是他们,近卫骑士的规模也不可能很大。如巴尔扎克伯爵,他身边近卫骑士的数量长期维持在20名左右——这样的骑士真的上战场,都至少是当中层军官用了,平时就算是‘中央文官’吧。 说起来,康奈尔骑士也是近卫骑士来着。不过从巴尔扎克伯爵将他安排给路易莎后,他就是路易莎的人了,他也是在路易莎手上才受重用的。倒是亚兰骑士,路易莎手下第一个得用的骑士,他其实不是近卫骑士。 他就是一个普通骑士,不过因为是在布鲁多宫廷长大,并学习成为一名骑士的,混在布鲁多宫廷也不显眼。 但他现在既然成为了路易莎的心腹,未来成为近卫骑士也是迟早的事。巴尔扎克伯爵不用他做近卫骑士,路易莎也是要的,估计陪嫁都要带上他——身份足够高的女性贵族出嫁时,有骑士做嫁妆也不奇怪。 “新月庄园今年的甜菜春耕、追肥、整理都没有出错,现在看起来一切都好.包括自营地和租赁耕地,总共种植610邦尼尔.还有制糖工坊,也已经在新月庄园建好了。只等到制糖季,一切都像去年一样。” 尼古拉骑士难得回宫廷一次,将过去近半年的事都说了一遍。虽然他是巴尔扎克伯爵的人,但实际和他对接食糖这块儿的还是路易莎。而康奈尔骑士对于自己搭上未来领主的线,也没什么不满的。 路易莎听他做完报告,又挑了一些细节问,没发现不对也就没什么了——她应该还会检查一下尼古拉骑士带来的工作日志和账册,但那不是一会儿能做完的,还是等人走了再慢慢看。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44 章【VIP】 “.如您所愿,我们从养蜂人那儿获得了第一批蜂蜡。”尼古拉骑士之后,康奈尔骑士也开始汇报起了蜂蜡的事。 路易莎让康奈尔骑士操办‘花粉地图’和联络养蜂人的事,是在今年采蜜季正要开始时。这导致了现在很多加入的养蜂人,其实是没赶上这一季的。不过这也不要紧,这个采蜜季没赶上,或者没完全赶上,还有下次,这又不是一次性的。 不过就算很多养蜂人没赶上,也多少有了一些蜂蜡出产,再加上普通收购的蜂蜡,足够开工做第一批蜂蜡蜡烛了。 康奈尔骑士颇为惊叹道:“您让工匠制作的蜂巢,可比那些养蜂人原本用的好多了!他们过去最多一年收一回蜜和蜡,现在不需要等蜜群恢复数量,就可以直接进入下一个采蜜季一年就能收两次蜜、蜡。春夏季采蜜后和秋季采蜜后都可以取。” “如果气候合适、花粉充足、养蜂人照料得好,一年三次也不是不可能!春、夏、秋三个季节采蜜后,各取一次。” 活框蜂箱确实是一次极大的技术革新了,一下将蜂蜜的生产增加了好多。路易莎还记得,上辈子听蜂农说的,他们养蜂,一年是至少收两次,这还是花粉零星的情况。一旦蜜源充足,一年收三四次才是正常情况呢! “因为这样,今年才取了第一次蜂蜡.”康奈尔骑士还在感叹。 正常情况下,养蜂人都是秋天采蜜季结束后,取蜜的同时也取蜡——以之前那种毁巢、杀蜂的取蜜方式,也只能是二者一起进行了。 而路易莎搞活框蜂箱,省掉了蜂群的恢复期,一年能取两次蜜,当然也就早早取了第一次蜂蜡。 这是因为,蜜蜂分泌蜂蜡、制造蜂房(蜂房就是六边形的蜂巢格),其实是酿蜜的一个前置行为,有了蜂房才能在里面酿蜜。而且蜂蜜充满一个蜂房之后,蜜蜂为了更好地保存这些蜜,还会分泌蜂蜡给蜂房‘封盖’。 这就是所谓的‘封盖蜜’,是蜜中极品,比没有封盖的蜜更为浓甜。 所以取蜜和取蜡其实是伴随一起的,一年能取两次蜜,当然也就能取两次蜡。不过如果是后世,不少蜂农倒是会尽量取蜜不取蜡,或者干脆自己用买来的石蜡混合蜂蜡给蜜蜂先造好蜂房的巢础——后世蜂蜡虽然也能卖,但蜂蜜才更有经济效益。而且,蜜蜂泌蜡造蜂房本身就会耽误酿蜜,更别说要泌蜡,工蜂还得先吸饱蜂蜜。生产1公斤蜂蜡,就得消耗3.5公斤蜂蜜呢! “.我们能够控制的养蜂人共有118人,他们每人一般照管50箱蜜蜂,如果采蜜季一切正常,按计算能够收获17000磅左右的蜂蜡。” 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都算,无论哪种控制都是能收购到蜂蜡的。 定点养蜂要简单一些,一个人就能照顾好(此时原本就主要是定点养蜂)。但因为蜜蜂采蜜范围就2、3公里,除非是周边蜜源极其丰富,不然最多就是养40箱蜜蜂左右。 而如果是流动养蜂,后世蜂农养100箱左右也没问题,只不过这样的话就得两人或两人以上照看了。考虑到蜂农往往是夫妻一起的,这一点倒是没问题。 至于康奈尔骑士说的,每人照管50箱蜜蜂,说是‘每人’,其实养蜂人往往也有妻子、子女做助手。这样养蜂人手是不缺的,问题是如果是流动养蜂,此时无法像后世那样方便地搬迁,由此就不可能养100箱左右了。 总之,因为蜂种、养蜂技术等多方面的原因,定点养蜂加流动养蜂,平均每个养蜂人50箱蜜蜂是没问题的。 路易莎心里计算了一下,一个标准的活框蜂箱,是有10张活框的。换句话说,一张活框的蜂房取蜡3磅左右。3磅换算成公斤,其实就1公斤出头。相比起后世出蜡算很少了——后世哪怕是含蜡量最低的‘老脾’,一张活框也能出2两,10张也是1公斤了! 之所以会有这种差别,路易莎估计可能是蜂种不同、饲养方式不同等原因造成的。 康奈尔骑士显然不觉得这个出蜡量少,事实上,他是觉得太多了!一年出两次蜡的话,不就是34000磅蜂蜡了?这还是控制的养蜂人不增加的情况。 “.这次因为准备不足,实际收取到的蜂蜡只有六千多磅。”康奈尔骑士有些遗憾地说,还是没赶上这一季的养蜂人太多了。 六千多磅,具体是6400磅左右,按照此时蜂蜡蜡烛每磅6芬尼计算,就是160镑的货物,其实也不能算少了。而且这还是第一次,以后稳定获取至少17000磅,每年还两次的话,就是一年850镑打底的生意了。 这个生意决不能说小,毕竟不是所有生意都能像食糖那样的.事实上,看遍全世界,这个时代能比食糖更好的生意也没几个了。 问题是,这门生意的成本是多少。 那些由路易莎直接控制的养蜂人,生产资料(如蜂箱)、原材料(蜜源等)、生产场所等,都是由路易莎提供。从他们那儿获取蜂蜡几乎不要钱(这些养蜂人可以得到蜂蜜),至于蜂箱、蜜源等,要么是不大的一次性投资,要么原本就是白放着浪费的,成本真的很低。 而间接控制的养蜂人,只是从路易莎这里得到了活框蜂箱的做法,附带的新式养蜂法,以及一些不在巴尔扎克伯爵私人土地上的蜜源信息的——巴尔扎克伯爵私人的庄园、森林里的蜜源,肯定是要给直接控制的养蜂人用的。 则只签了优先卖蜂蜡的合约,要得到他们的蜂蜡,还是得付出真金白银的。 市场上1磅蜂蜡蜡烛要价6芬尼,但那是制作好的蜡烛,而且是市场价呢!至于从养蜂人那里直接收的蜂蜡,那就是另一个价了,最多3芬尼每磅。 各种渠道得到的蜂蜡,再算上一应人工,以及其他虽然占比不多,也的的确确存在的成本。路易莎心里算计了一番,她生产蜂蜡蜡烛的话,生产成本大约是每磅2.5芬尼的样子,一年至少挣差不多500镑吧。 当然,以后可能会扩大规模,但就目前的情况,已经值得去做了——此时一个男爵,普遍年收入都达不到500镑呢!而男爵可不是什么低级爵位,而是真正的高级贵族。男爵以下的各种骑士,才是所谓的低级贵族。 还是近代文学作品的锅,那个时候贵族爵位早就大贬值了,很多花钱就能买一个。搞得男爵这种高级贵族守门员,仿佛不值一提一样。 蜂蜡蜡烛这门生意,路易莎是给巴尔扎克伯爵做过报备的。但因为蜂蜡蜡烛是已经是很成熟的生意了,就算路易莎用了活框蜂箱和不同的经营方式,其利润也没有叫巴尔扎克伯爵太在意。不是说伯爵就看不上几百镑了,而是没必要掐在手里。 所以他就让路易莎自己做,赚到的钱也是她的。当然相应的,成本也是路易莎自己出,到时候是要自负盈亏的。这其实也算肉烂在锅里,整个布鲁多未来都是路易莎的,还在乎这点儿? 这也算是让路易莎平时用人办事花钱,有个稳定的财源还是那句话,如路易莎这样的贵族少女,手头或许有不少值钱的珠宝、衣服等,但现钱却很少有。 这一点,华夏古代的大户人家小姐好像是一样的。别看《红楼梦》的姑娘们,穿戴使用都极尽精美,绫罗绸缎、金银珠宝这种都算是平常的了。但要用钱,除非是贾宝玉这种有当家夫人补贴的,不然也就那每月二两银子月钱,多了没有。 如果路易莎是普通的贵族少女,用钱的地方有限,倒也没什么。但她作为布鲁多的继承人,巴尔扎克伯爵会让她办一些事,而做事就是要花钱的——当然,有些事不仅不用花钱,还能从中获利。可那就是另一种做法了,再说也不稳定。 “哦,没关系嗯,这些蜂蜡就先储存起来,一定要小心储存。等到秋季采蜜季过去,再收上一批蜂蜡,然后一起制作蜡烛好了。我们正好可以趁这段时间建一个蜡烛作坊,您找到能提供烛芯的供货商了吗?”路易莎听了康奈尔骑士的‘遗憾发言’,表示了理解。 “是的,您要求的三股棉绳的烛芯,还得编制得松散一些.这样的烛芯没有现成的,得向制绳匠订制。我已经找到了一个女制绳匠,她专门制作棉绳,可以胜任这份工。这是她做出的样品,您瞧。”康奈尔从荷包里拿出一卷棉绳给路易莎看。 路易莎看了看,觉得没问题就点了点头。 “做得很好,我没什么可说的,蜡烛作坊一切按照之前计划的做就好。贩卖也不用担心,首先可以供应布鲁多宫廷。”路易莎这是连销售都想到了。 此时王室和大贵族的宫廷,照明费用是很高的。 一些重要场合,如晚宴、世俗庆祝、宗教庆典等,一次耗费的蜡烛能达到数百到数千支不等这都不说,就说日常耗费,虽然在宫廷的房间里,不见得比一个市民的房间里点更多蜡烛,可宫廷里点蜡烛的人多啊!这就积少成多了。 宫廷照明消耗的灯油、油烛和蜡烛是很多的——‘油烛’就是动物脂肪制作的蜡烛,和蜂蜡蜡烛相对应说的,一般说‘蜡烛’不做更多解释,就特指蜂蜡蜡烛了。 灯油先不说了,油烛和蜡烛的话,其中蜡烛占比可能连1/10都不到。没办法,1磅蜂蜡蜡烛看着不贵,但架不住那是消耗品,而且消耗得很快呢!所以哪怕是王室和大贵族的宫廷里,也用得很吝惜,只有宫廷里处于金字塔塔尖上的少数人,才能日常使用。 但不管怎么说,一个布鲁多宫廷,一年用掉两三千磅蜂蜡蜡烛是很合理的。毕竟,此时一个‘有名望’的家庭,一个月消耗100磅蜂蜡蜡烛算是普遍情况了,何况是宫廷里呢——这个账其实很容易算。 对比蜂蜡,油蜡因为动物脂肪熔点更低、更软等原因,得做得相对粗,1磅牛脂也只能做8根蜡烛。 蜂蜡蜡烛的话,底面直径为2厘米,长度为12厘米左右的标准教堂蜡烛,1磅蜂蜡可以做17根半。而这样一根蜡烛能燃5个小时左右,前提是剪烛花得当。当然,如果用路易莎做的蜡烛,就不太需要在意剪烛花的问题了。 100磅蜂蜡蜡烛总的燃烧时间也不过8750个小时,按一个月30天计算,就是每天290个小时的样子。但一个名门望族,偌大宅邸不可能只点一根蜡烛,再加上时不时宴宾客、过节什么的,蜡烛消耗量可不就上去了么。 这样看的话,100磅甚至算那些‘名门望族’很节省了。 康奈尔骑士却有些犹豫:“查塔姆先生怎么说呢?” 查塔姆是布鲁多的宫廷总管,负责主管照明这一块的‘小管家’是查塔姆的下属。 像布鲁多宫廷这样的地方,照明消耗是很大的。而蜂蜡蜡烛又是照明采购,乃至宫廷所有消耗中,油水最丰厚的一块.简单来说,这不单纯是采购本身。 “我们只管按照市价卖给他,至于他们拿到的好处,过去是多少,之后也差不多。”路易莎不以为然道。 蜂蜡蜡烛的宫廷采购报价并不比市价更高,这一方面是因为蜂蜡蜡烛作为一种成熟商品,市价是相当透明稳定的。同时,作为一个支出大项,巴尔扎克伯爵也不可能忽略。 另一方面,更现实的原因,却是因为中间过手的人,有别的方式可以攫取利益。 最简单的,一场盛大的晚宴后,最后一次续上,但没烧完的蜡烛头,这个收集起来就是一大堆了。宫廷里,上到作为宫廷总管的查塔姆,下到伺候宴会的仆人,都或多或少要来分享这份收益呢! “蜂蜡蜡烛相比起油烛,总是供不应求的。我想,布鲁多宫廷的蜡烛供应商,也没有花很多钱买通查塔姆先生, 才得到这份订单。”路易莎不是真正的中世纪深闺贵女,这些事还是看得明白的。 突然想到了什么,路易莎笑了笑:“不,这也说不准,说不定查塔姆先生之后会后悔——我们制作的蜂蜡蜡烛会比之前耐用,报损耗的机会也会更少。而且,以后就用不太到剪烛工了,这个职位可能得撤除。” “当然,撤除几个剪烛工,这不损害查塔姆先生的利益,问题不大。” 其实不是问题不大,而是问题没大到得和路易莎这个布鲁多继承人对着干。 康奈尔骑士是见过路易莎用新式烛芯制作的蜡烛样品的,知道路易莎说的没错。 也忍不住笑了笑,道:“我想这没什么,不管使用多少蜡烛,最终分到的也只有最后一次续上后,剩下的蜡烛。有什么分别呢?说不定因为我们提供的蜡烛质量更好,查塔姆先生还收益更高呢!” “这可不好说,他们往外卖的是蜂蜡本身,论重量出售给宫内宫外。”路易莎轻轻摇头,却也没说更多了。 蜡烛头不只是能出售给宫外的蜡烛商人,融化后制作成新蜡烛。也能给宫廷里的人使用,大家日常照明也用得上。 蜡烛的事到这里也差不多了,路易莎再和康奈尔骑士说了几句,勉励了一番就目送他们离开了。 到这时,在外等候了半个小时左右的马克西姆才被请了进来。 在马克西姆行礼坐下后,仆人适时地送上一杯冰镇过的柠檬水——路易莎习惯拿饮料待客,这在此时倒也不是什么破天荒的举动,只不过其他人基本是用‘酒’这种饮料待客。 路易莎不喜欢酒,更不要说谈正事的时候给人拿酒了。而要说茶、咖啡这种更合适的饮品,还未传到西方,所以也只能搞些水果茶、果汁之类的了。 眼下正当夏日,柠檬水就很合适。而且这也不是路易莎首创,应当说柠檬水本来就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软饮料之一。 嗯,软饮料是相对于酒精饮料来说的柠檬水应该在古埃及就出现了,而且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夏日消暑好搭档。路易莎最多就是让人制作柠檬水时,柠檬汁外,加一些柠檬皮熬制的蜂蜜就行了,不要‘赶时髦’,堆加一些有的没的香料。 马克西姆走进这间大客厅时还有些拘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是被房间的豪华给震慑到了。这有些像后世的普通人,走进一间超级豪华的酒店大堂,难免也会有些束手束脚。想要订房间又担心负担不起,而且一旦问出口,再说不需要,就怕被人看不起。 路易莎居住的红塔二楼,整个二楼都由她一个人使用,这里确实是整个塔楼最豪华的地方——这座圆形塔楼内部,整层都是六边形的空间,二楼也是。然后在这个基础上,二楼被划分成了两室一厅,其中一半就是个大客厅了! 路易莎在这里接待一些客人,日常也可以和侍女们消遣。不必去城堡大礼堂用餐的时候,也是在这里和少数几个人一起吃饭。 就是这个大客厅,完全超出了马克西姆的想象。其实这里并不是诗歌里唱的那种大礼堂,动辄几百平方米大小。这里大概‘只有’七八十平米的样子,但实在是小而精美。 大客厅南北都开了两扇对开的四格窗,引入充足光线的同时,也让空气充分流动,夏天也一点儿不闷热潮湿.这些窗户都做工精美,窗框被漆成了细腻的奶油色,两边还有石灰石雕刻的石柱做装饰。 另外,客厅还按照路易莎的要求,使用桃花心木做护墙板——墙腰是石膏做的装饰条,墙腰以下是打磨的光洁的长方形木板排列,以上挂着当初在普罗万买下的长挂毯,古罗马圣贤的故事图画总体风格是淡雅宁静的。 这样搭配,既深沉富丽,又清新典雅。 还有客厅的屋顶,这是房间里唯一施以壁画的地方。这在此时贵族城堡的好房间里可不多见,好房间的话,往往墙壁上就要涂画许多壁画了。 具体的,这屋顶的壁画,绘制的是满天繁星!其中黄道十二宫的星星还特地镶嵌晶莹的彩石示意,而不是画上去的。 白天这就很美了,可以想象如果是夜晚,点上足够的烛火,‘星星’闪闪发光的样子能有多奇妙! 地板则是彩色陶砖拼成图案,颜色鲜艳、平整紧密、一尘不染.这本来也够让人眼花缭乱,艳羡主人的豪富了。但在这间客厅里,这竟然是相对不值一提的地方。 马克西姆能够看到西南角有一座大理石砌的大壁炉,和他曾经见过的富裕人家的壁炉完全不一样。现在想来,那只是对大贵族的拙劣模仿——那些炉台也是石制的,但不是大理石,那些富裕人家常常会将那些大理石粉刷一番,主要就是为了仿冒大理石! 而且马克西姆真没见过这么大的壁炉,他曾进过一个骑士老爷的城堡礼堂,他敢说那间礼堂用的壁炉都没这个大。而大有大的好处,那就是不用再做复杂的雕刻,靠着那扎实的用料、庞大的体积,也能让人觉得不凡。 甚至不怎么做雕刻,还更显得古朴大方呢! 除此之外,这间客厅摆放的贵重家具也让人印象深刻——路易莎选择在靠近南窗的‘绷床’一角接待马克西姆。 所谓‘绷床’,其实是一种从东方传来的家具,即是用拉紧的绳索取代床板的床。这类床华夏古代也有,即‘棕床’,是用棕麻绳绷起来的床。 相比起冷硬的床板,绷床无疑是有弹性得多的,这种家具大概就是日后弹簧床和沙发的肇始。 是的,沙发也是从此而来。 实际上就算是此时,绷床也不单纯是床,摆放在厅堂就是拿来坐的,这不是沙发是什么——虽然,此时睡觉的床也经常拿来坐。这就是个家具还未成熟的时代! 这张路易莎坐着的绷床就和传闻中一样华丽,毕竟是东方来的家具,简直就像是将那个异教徒国家的一个角落搬来了 床腿是精雕细琢的种种动物抱着柱子,上面还涂了金粉。除此之外,床架和绳索的部分是看不见的,都被皮毛丰厚美丽的豹皮包裹住了。然后上面铺了一床绗缝的丝绸褥垫,让人一见就觉得柔软。 这张绷床上还堆积了好多个大小软枕,任坐卧的人取用——那都是用刺绣丝绸做的枕套,它们颜色五彩缤纷,有淡红色、金黄色、天蓝色、深紫色、草绿色、橙红色其中两个的四角上,还挂着光滑的流苏呢!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45 章【VIP】 路易莎和马克西姆面对面坐着,她坐在靠墙的长沙发上,对方则坐在一张扶手沙发椅上——虽然此时的人们会把她的坐具认成是一种特殊的绷床,但她自己可不会弄错。床就是床,没有自带的靠背、扶手,坐深、高度也不那么适合坐。 一开始是当做坐具来制造,还是当床制作,只是平常可以拿来坐,使用感受是完全不同的。 马克西姆受宠若惊地喝了一口女仆端来的柠檬水,又放回了面前的矮桌上。他能感受到自己坐的椅子很舒适、很柔软,但他根本没法儿放松地靠着,反而身体绷得更紧了。 路易莎当然发现了对方的紧张,所以没有直接进入正题,而是从玻璃工坊最近的生产和销售说起。这些都是马克西姆最熟悉、最自得的,不出意料的,在路易莎引导询问下,他回答着这些不用思考就能回答的问题,慢慢变得放松。 “.我们的窗玻璃,还是有一些气泡对吗?我是说,如果不惜成本,可以得到气泡更少的玻璃板吗?”路易莎终于还是说到了正题。她请马克西姆来,就是为了咨询这个问题,还要根据这个问题的答案决定之后怎么做。 都是为了玻璃镜啊! 窗玻璃虽然也要求气泡要少,毕竟气泡多卖相不好不说,也确实影响透明度、透光性。但那不会苛刻到一点儿气泡不能有,少量气泡对窗玻璃功能的影响微乎其微,人也不会一直盯着窗户上一块玻璃,为那点儿瑕疵强迫症爆发。 可镜子不同,大家使用镜子的时候,离得近、看得细,想忽略都不行啊,就是闹心! 为此,路易莎可以不惜成本给玻璃消除气泡.镜子和窗玻璃不同,在这个时代是能当顶级奢侈品卖的。就像历史上威尼斯水银镜出来后,几百年间一样,甚至更厉害。毕竟威尼斯水银镜的时代,那都是文艺复兴以后了。那时整体技术又进步了不说,银镜也比水银镜更好啊。 此时搞出达到路易莎标准的银镜,那就是真正的‘跨时代’、‘降维打击’。 “当然,为了消除玻璃中那些恼人的气泡,玻璃匠一直在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成果。”马克西姆很确定地说。 关于玻璃里的气泡,自玻璃诞生起就是玻璃匠最注意的几个问题之一,相关经验也积累很多了。 不过都谈不到通过工艺彻底解决气泡问题,连将气泡数量、大小稳定到一定范围都做不到——大家只是隐隐约约知道一些做法可以减少气泡,但这些办法并不绝对有效,起效后的效果好坏也是不确定的。 只能说,经验丰富、师父传承技术高的工匠,能够做出比较好的成品,良品率相对高。 虽然不能产出标准品,这让上辈子生活在工业社会的路易莎不太习惯,但对马克西姆的话路易莎是有心理准备的。 所以她也只是点了点头:“所以你们能做到吗?要尽可能减少气泡,不在乎成本的话,能做到什么程度?” 靠人力去堆,如果是奢侈品,倒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哪怕是工业社会,这也屡见不鲜。 马克西姆给路易莎描述了一下能做到什么程度,还大致算了一下成本。路易莎觉得听起来不直观,想了一下还是让马克西姆回去做一些样品来。 然后又过了几天,路易莎就看到了玻璃工坊不计成本弄出来的玻璃板。嗯,怎么说呢,气泡比她窗户上用的玻璃少,要按照此时人们的要求,直接拿去做镜子也可以了。但路易莎看着零零星星,却存在感十足的气泡,还是不满意。 或许是她见过那些一点儿气泡都没有的镜子(甚至随身空间里还有呢),所以接受不来吧。 “没有办法做得更好吗?”路易莎面露不满,追问马克西姆。 马克西姆迟疑了几秒钟:“路易莎郡主,我们的玻璃板是滚压做得的,本来就比吹玻璃容易有气泡。呃,如果我们从坩埚起,更加精益求精,或许能得到稍好的玻璃。但关于这些气泡如果您一定要完全消除,或许雇佣更高明的玻璃匠是一个法子。” “在下的意思是,或许尼斯共和国的玻璃匠会有办法,他们的技术一向出类拔萃。只不过,听说他们最好的玻璃匠甚至很难出境,也没必要出境——在尼斯共和国他们就能过上不错的生活了。” 路易莎想了想:“总有意外,不是吗?我可以开出一个非常、非常高的价格,买通那些玻璃匠如果那个玻璃匠不是自由身,就买通他的主人。没有谁是不可替代的,价码足够的话,多数情况下总会有人愿意做交易。” 路易莎的观点马克西姆是认可的,不过这话路易莎能说,他却不能。因为那样付出的价格会非常高,路易莎是确定由此带来的收益能大于支出——其实不确定也没关系,总之她才是那个能拍板做决定的人。 马克西姆虽然管理着玻璃工坊,可这种事已经超出日常管理的范畴了。 在路易莎的决策下,于是兵分两路。一边马克西姆以自己多年在行业内深耕的人脉、经验,在特鲁瓦及其周边寻找水平更高,最好来自尼斯共和国的玻璃匠。另一边,路易莎找到了在特鲁瓦有不少业务的尼斯共和国商人,请他们代为搜寻一些玻璃匠。 人在特鲁瓦,哪能不低头?那些尼斯共和国的商人不管愿不愿意,总得帮帮忙。更何况,路易莎要的也不多,少则一两个也行,且她还给钱呢——尼斯共和国的玻璃产业很发达,从业者非常多,虽然会为了技术领先,限制高水平的工匠流出,可完全限制也是不可能的。 既然是这样,这种事也算不上破天荒做了也就做了。 路易莎估计着哪一路成功都可以,两边成功就更好了。毕竟玻璃匠可是高技术人才,多一个都能产生更大收益,谁会嫌多呢? 而在等待技术更好的玻璃匠出现时,路易莎也没有什么都不做。而是让玻璃工坊日常生产窗玻璃之外,尽量制作一些气泡更少的玻璃板。这是供自己和海莲娜做银镜反应实验用的,为的是使这方面的工艺更加成熟,降低一些成本的同时,也让出产稳定一些。 其实找来马克西姆之前,路易莎已经和海莲娜,甚至在安东尼老师(海莲娜的父亲,路易莎的老师,也是一个‘炼金术师’)的帮助下,勉强完成了银镜反应。只不过成功率太低了,这大概是因为银氨溶液和葡萄糖溶液达标的不多吧。 这也没办法,路易莎真能试出银氨溶液和葡萄糖溶液的制作方法已经很厉害了!而以此时的实验条件、原料提纯水平,成功率感人其实是可以预见的——不然呢?哪怕是在现代实验室里,学生刚开始重复书本上最简单的实验,也多的是看运气呢! 路易莎和海莲娜也只能继续反复试验,以期能够试出成功率高一些、稳定一些的流程。 就在这样的勤勉中,路易莎和海莲娜好歹还做出了几块在路易莎看来,也勉强能看的成品——那是一块宽约20厘米,长约30厘米的长方形银镜,在此时来说,金属镜这个尺寸也不小了,玻璃镜更是大镜中的大镜。 不是没有更大的银镜成品,但更大的没这个完美。要么是玻璃本身品质不如,要么银镜反应不够完整. 路易莎就拿这个做样品给巴尔扎克伯爵看主要是,玻璃镜虽然是奢侈品,但如果做独门生意的话,是可以做到规模不小的。到时候是一个巨大财源,而且养活的工匠也不会少——这是之前做窗玻璃不能比的。 或者说,正是因为玻璃镜是奢侈品,才对比窗玻璃有了这个优势。受限于此时的运输成本、运输条件,运不算不算特别昂贵,但非常麻烦的窗玻璃,这是大家不愿意的。可如果是奢侈品的玻璃镜呢?虽然娇贵麻烦,但想想利润,问题也就不是问题了。 也因为关系到一个巨大财源,路易莎得和巴尔扎克伯爵打招呼,这是继承人对当权的被继承人应有的‘尊重’。不然的话,以史为鉴,那可是很危险的。 另外,也是这么大的利益在其中,路易莎要做大并保护好,离不开巴尔扎克伯爵的支持。 路易莎去找巴尔扎克伯爵时,伯爵正在品尝冰淇淋虽然,冰淇淋是路易莎弄出来满足自己的夏日小甜点,但自出现起,立刻得到了几乎所有人的喜爱,伯爵更是狂热。 果然,大夏天谁都愿意吃一口冰的。历史上真正的冰淇淋一出现就风靡西方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他们的口味就好这个——历史上真正的冰淇淋出现的比较晚,至少是文艺复兴后期了。之前也有类似刨冰的夏日冰品可吃,但那和真正的冰淇淋还是不一样。 一开始人们吃到的冰淇淋完全是手打的,就在一个冰盆里放一个容器,容器里是奶、糖等原材料,之后用手持的搅拌工具拼命搅拌就是了。搅拌的过程中,搅拌器上的‘刮板’可以不断从容器壁上刮下一层凝结好的冰晶,‘积少成多’就是冰淇淋了。 那时候能做冰淇淋的厨师,绝对每一个都有一支麒麟臂! 手摇冰淇淋机则是19世纪中叶才被发明出来的玩意儿路易莎要吃冰淇淋,还让人弄出了这手摇冰淇淋机。 手摇冰淇淋机主要由搅拌桶和冰桶组成,里层的金属搅拌桶里放上奶、糖、果汁等,外面的木质冰桶里放冰块(冰块上洒了粗盐,加速降温),然后抓住侧面连接着搅拌桶内的手柄摇就是了。手柄一圈一圈地绕,会带动搅拌桶内的搅拌支架。 搅拌支架搅打原材料之外,刮片也会从搅拌桶壁上连续刮下冰晶。相比起纯手打,省力又速度快多了不说,效果也好得多——手打冰淇淋往往要搅很久才能好,而且那样得到的冰淇淋往往还是酸奶状,很难做成固体。 路易莎抱着装镜子的盒子过来,巴尔扎克伯爵还招呼她一起吃冰淇淋。 “来,吃吧吃吧,准备了好几种果酱,亲爱的,你喜欢哪一种?”巴尔扎克伯爵问路易莎。 他吃的冰淇淋,原材料大概就是奶和糖,要增加口味就得自己添加果酱、干果之类了。 这也算是手摇冰淇淋的好处之一吧,手打的话一次就只能一点儿,多了的话,凝的还没化的快。手摇冰淇淋则可以一次摇一桶出来——搅拌桶大概只能装半桶原材料,做得的冰淇淋有两磅重,再挖出冰淇淋球,可以得到15个左右。 所以每次制作好,能够多人分享。 如果几个手摇冰淇淋机一起开动,供应整个宫廷做餐点也不成问题。事实上,现在就是这样做的。而且因为冰淇淋太受欢迎,原本布鲁多宫廷的厨房是每礼拜供应两次冰淇淋做甜品的(都是最为重视的晚餐后),都改成一个礼拜四次了! 限制大家吃冰淇淋的当然不是糖、奶这些原材料,而是‘冰块’啊! 路易莎去年冬天藏在冰井里的冰,倒很少用来保存食物、给房间降温什么的,大多都拿来做冰淇淋了。幸亏连续制作的话,冰桶里的冰块不用每次都换,一桶冰块可以帮助降温制作几趟冰淇淋了。不然根本支撑不住大家对冰淇淋的需求,哪怕是限制过的需求。 当然,其他人或许有所限制,巴尔扎克伯爵这里是不会有限制的。全天候供应充足,只要他想吃就会有而每当他要吃,一桶冰块就会利用到极致,这样一次制作出来的冰淇淋还是挺多的,至少他身边的人都能跟着享用。 “哦,请给我加一点儿桑葚。”路易莎当然不会客气,对负责挖冰淇淋球、浇果酱的侍从说道。然后才转头向巴尔扎克伯爵:“父亲,我有一件非常有趣的礼物要送您,我保证您会很喜欢它。” 巴尔扎克伯爵看着路易莎放到桌上的盒子,大口吞下半个冰淇淋球,大笑起来:“是的,有趣的礼物对吗?我不怀疑我会非常喜欢它,你一直是个非常好的女儿,总那么贴心!” 说着巴尔扎克伯爵也没有犹豫,没有让身边的侍从动手,而是自己直接起身打开了那盒子。然后就‘哦’了一声,有一会儿没反应过来—— “.” “这是玻璃镜子吗?是的,我见过,伯爵夫人的房间里就有一面,但它们不太一样,对吗?” 虽然巴尔扎克伯爵没怎么关注妻子房间里的摆设,但伯爵夫人的那面镜子放在了足够显眼的地方,想看不到都难——正如现在绝大多数的玻璃镜子一样,重点不是实用,而是作为一种炫耀品,用以夸耀财富和新奇雅致品味。 回忆着那面玻璃镜,再看看盒子里这面。相比起那面镜子,盒子里这个可要‘朴素’多了。没有镀金、雕刻、嵌宝石的巨大边框,只出于保护的目的用一个简易的木框镶嵌了一下。但就算这样,不凡也在不言不语中流露。 真正的好东西,它本身就价值连城,不需要衬托.这面镜子就是这样! 巴尔扎克伯爵根本没想到,有一天可以如此清晰地看到自己的样子。没有使用别的镜子时,无法避免的、或多或少的形变、色变。在这面镜子里,自己身边的人、物,和他眼睛看到的完全一样。 看向镜子时,他眼中的自己,前所未有地‘真实’了起来。 “是的,不太一样。最大的不一样是,它要好得多。”路易莎舀了一小匙冰淇淋,微笑着回答。 “这可真是一件价值连城的珍宝!”巴尔扎克伯爵感叹道。 纯粹的感叹,他显然没有意识到,这面镜子是路易莎让人做出来的。还当是哪个商人收集到的珍贵商品,拿到宫廷里卖给了路易莎——这是他最容易想到的可能性。 这是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毕竟这样的商品能买得起,还愿意花那样大价钱的,也没有几个了。同时还是一种讨好,不然怎么没拿去给别人?别的不说,就说布鲁多宫廷里,不还有巴尔扎克伯爵夫人这个正牌女主人吗? “我的女孩儿,你花了多少钱?”巴尔扎克伯爵问路易莎。 这是想给路易莎补贴点儿钱的意思,在他看来这面镜子应该非常昂贵。昂贵到路易莎如果没有卖自己的珠宝付款,应该榨干了她的现钱。 路易莎摇摇头:“不,您误会了,这面镜子到底花了多少钱,我也说不准。因为它不能说是买的——我和我手下的人一起制作了它。不过刚开始,做了很多次才成功,所以成本比较高,或许不比直接买一面来的便宜。” “我是说,如果这样的镜子有的卖的话。” “以后继续制作,就便宜多了,而且随着工艺成熟,应该会越来越便宜。”在巴尔扎克伯爵很快恍然大悟,并夹杂着惊喜的目光中,路易莎如此说道。 “所以,布鲁多现在有了可以制作玻璃镜的技术,而且领先任何地区,包括——”这里巴尔扎克伯爵有些说不上来,他不怎么关心‘玻璃镜’这种小众商品(此时玻璃镜又贵又不实用,没多少市场,确实比较小众)。 还是身边的一位侍从非常有眼色,在旁说道:“大人,如今最好的玻璃镜只有尼斯共和国和纽伦堡会生产.在下的剑鞘上就镶嵌了他们的小块镜子,简直就像是镶宝石,可一点儿不便宜。您瞧,就是这个。” 侍从随身携带的是一把小剑,与其说是武器,不如说是装饰品。剑鞘更别说了,尤其华丽,在靠上的位置果然镶嵌了一小块镜子。 “这样大的一面镜子,恐怕比无数小块镜子加起来还要昂贵。”那名侍从看向伯爵手中的大镜子,无不敬畏地说。 一块玻璃镜做出来,想要切割出能用的、瑕疵较少的小块,那还比较容易。所以越是大的玻璃镜,平均面积算下来只会越贵,而不可能随着面积增加给‘批发价’。 这一点和珍珠项链有些像,古代没有珍珠养殖技术时,想要凑足够多大小、光泽、形状都差不多的珍珠,串成一串项链就很不容易。所以一串优质的珍珠项链,算平均单颗价格,反而比单买一颗差不多珍珠的价要高。 巴尔扎克伯爵又仔细看了侍从剑鞘上的小块镜子,高兴地说:“路易莎拿来的镜子质量更好!” 高兴当然是因为伯爵已经将玻璃镜当成了布鲁多的产业,或者说,巴尔扎克家的产业!如果比现在最好的玻璃镜更好,这绝对是一门绝好的买卖尼斯共和国就连造小块镜子都不如路易莎制作的大镜子,那差的就不是一点儿了! 这是技术上的代差,不是工匠更熟练一些、多给一些生产成本什么的,就能赶上的。 原本对镜子这种商品并不太在乎的巴尔扎克伯爵,现在却是爱不释手地摆弄了一会儿——镜子不镜子的不重要,重要的是真金白银! “照你的话,路易莎,现在要制作这样一面镜子,非常难,对吗?” 巴尔扎克伯爵问道。 他在意的当然不是制作困难代表的成本高企、制作效率低下,这种一看就能当奢侈品卖的东西,就怕它太容易制造了! 对于已经能制造的人来说,门槛高一些能阻挡后来者,还更满意呢!不然单纯做技术保密,也挺难的。 巴尔扎克伯爵想到的是,路易莎是不是需要一些帮助。 “是的,父亲制作镜子得准备很多东西,所以需要安排一些可靠的人手,去一些隐秘的地方制作。另外,如果能弄来更多玻璃工匠就好了。现在要得到这面镜子这样好的玻璃也很难,我们的玻璃工坊没有很好地解决气泡问题。” 路易莎心里对如何保密镜子技术已经有了一些想法了,最简单的,将生产拆分开就是了。 生产盐酸的在一个地方,生产淀粉的在一个地方,生产葡萄糖和银氨溶液原料的又在不同的地方在不影响制好的原料保存的前提下,分开在不同的地方生产,彼此不知情。以此时的情报获取水平,就能很好地保密了。 “.我已经让人去寻找玻璃工匠,但我的话肯定不如您的话管用。”路易莎最后说道。这是真话,也是在拍巴尔扎克伯爵的马屁。 虽然技术含量稍显缺乏,但巴尔扎克伯爵是吃这一套的。答应路易莎帮忙后,立刻又大笑起来——嗯,也可能单纯是想到了玻璃镜代表的‘钱途’。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46 章【VIP】 可以说,路易莎的运气很好。 在她和海莲娜努力改进制取银氨溶液、葡萄糖的工艺时,另一边搜寻玻璃匠的工作很快就有了进展——这其实也不单是运气。 其实马克西姆那边还没消息,路易莎拜托的尼斯共和国商人也没那么高效率,但巴尔扎克伯爵的权力化不可能为可能。 巴尔扎克伯爵希望达成一件事,就不会是请求一两个尼斯共和国商人了。当然,也不是巴尔扎克伯爵自己想到了多么绝妙、复杂的计划,他只是让身边的亲信去办这件事。 他只要最好的玻璃匠,以最快速度出现在马克西姆管理的玻璃工坊中,至于怎么做到这件事,那就是亲信们的工作了。 他们如果做不到,那布鲁多宫廷,巴尔扎克伯爵身边的宠臣,就得换一些人来当了。 就这样,来自尼斯共和国的玻璃匠马尔科,出现在了马克西姆面前。 马克西姆注视着眼前几个玻璃匠,其中为首的就是马尔科。这是个面颊很瘦,身体却很强壮的男人。一头黑色卷发,还有深棕色的眼睛,以及罗兰西人常见的下颌,都让人一眼能看出他的血统。 他面对马克西姆这个新‘老板’,显得很平常,既没有突然换地方的不安,也没有上赶着奉承——实际上,马尔科作为玻璃匠,是非常为自己的技术自得的,他也将手中的技术视作自己安身立命的坚固本钱。 只要技术足够出众就够了,其他的事不用去管呃,这大概和他很早就明白,自己不是一个灵巧变通、善于人际和管理的人有关吧。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他技术以外的木讷,以他的技术,也不会一直只是个工匠了。 “您之前是在西岱的一家玻璃工坊,负责烧玻璃液?”虽然早就知道了基本信息,马克西姆还是询问了一遍。而且打头问的就是马尔科,他知道这个马尔科才是这一伙人中的重点。 玻璃工匠理论上从调配玻璃原料配方、制作坩埚,到吹玻璃等,都应该会。实际却不是这样,其他方面也就算了,‘吹玻璃’一项却是很早就有分离的倾向了。多的是玻璃工匠不会吹玻璃,又多的是玻璃工匠只会吹玻璃。 马尔科就是这样,他不是那种负责吹玻璃的玻璃匠。 当然,路易莎和她的玻璃工坊,也没有要找那种专门吹玻璃的玻璃匠的意思。之前他们就主要做玻璃板了,吹制玻璃器最多维持原有的生产就够了。现在路易莎又是为了解决自家玻璃板的气泡问题,这才引入玻璃匠也和吹玻璃这件事没什么关系。 “是的,先生。” 马尔科干脆利落地回答。 说完之后过了两秒,他那不多的沉睡情商难得醒着了一回。意识到这样对第一次见面的‘老板’,还是过于冷漠了,顿了一下便补充道:“我之前的雇主认为西岱市场广阔。” 西岱当然市场广阔,作为瓦松王都的西岱,是这年头西方世界难得人口达到十万级的城市! 马克西姆却是个健谈的多的人,顺着马尔科的话笑着点点头:“是的,西岱是个大市场,谁不想去呢?而且玻璃,玻璃是个很娇贵的商品。尼斯的玻璃很有名气,质量好价格高,西岱的有钱人也喜欢。就是从尼斯运往西岱,运费太高了,而且损耗也很惊人。” “在当地建立作坊是很好的主意但.”马克西姆摇了摇头没继续往下说。 西岱作为王都,作为此时难得一见的‘大城市’,各方利益错综复杂。要在西岱顺利做生意,小生意有小生意的苦楚,大生意则有更大的难处——外来户做什么都不容易! 那个尼斯共和国的商人并不是什么都不懂,他也找到了西岱的波尔东家族合作。 西岱城中称得上名门望族的人家不超过20家,可以说他们才是这座城市真正的主人,而波尔东家族就是其中之一。 这些名门望族的构成是非常复杂的,他们中有和皇室关系紧密的贵族,也有长期垄断市政府某些职位的‘城市贵族’。更让某些人吃惊的是,还有少数名门望族居然出自中产阶级——当然,他们是‘大’中产阶级,严格意义上更接近后世的资产阶级。 只不过,此时人们依旧将他们归类为‘中产阶级’,因为他们具有很多相同特征,有别于此时其他人群。譬如,他们内部居然不是以出身划分等级,更常以财富,以与贵族做派相似,实际却自成一派的行为准则确定尊卑。 这在后世看来波澜不惊,但在中世纪确实是石破天惊,足够让很多人不安了。 这个时代,人们依旧普遍习惯‘各安其分’,人生的绝大部分在出生时就已经决定。‘流动性’这种东西,强调后天奋斗什么的, 不只是社会阶级处于高位的既得利益者不喜欢,底层人民很多也下意识排斥。 这是统治阶级长期以来的规训在起作用,同时也是人本性里的‘保守’。就像华夏古代的农民,只要还能活下去,也是惯于忍耐的。正如那句话所说,在封建社会,没有比无地可耕的农民更革.命的,但也没有比还有地可耕的农民更保守的。 波尔东家族本身就和王室有很深的关系,这些年还和崛起的‘中产阶级’越走越近,甚至与中产阶级出身的名门望族结成了姻亲关系.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关系,那个尼斯商人才走了波尔东家族的门路。 出身以商业立足、商业氛围浓厚,本身还是‘共和国’的尼斯,当然会天然亲近这样的家族。 或许当时看,尼斯商人的选择没问题,可从事后看无疑是失败的。也只能说他运气不好,谁让‘让蒂安’家族也恰好进军玻璃行业呢? 倒不是波尔东家族就怕了让蒂安家族,只是为了收的一点儿好处,就和让蒂安家族对上,始终是不划算的——让蒂安家族也是西岱最有名望的大家族之一,而且他还是西岱的首富家族呢! 当然,这肯定是不算王室,以及因为王室的原因,留驻在西岱的大贵族的。 西岱作为此时少有的大城市,市场足够大,容纳两家新出的玻璃工坊是没问题。但尼斯商人的玻璃工坊和让蒂安家族的玻璃工坊,规模都不小,市场定位又实在是太像了,都是要走高端的。而高端市场,即使是在西岱也是有数的,你死我活的竞争就这样出现了。 让蒂安家族倒也没有直接上门捣乱,即使作为地头蛇,他们有能力那样做。 主要是一方面看波尔东家族的面子,好歹是波尔东家族罩着的,做得太难看了有打波尔东家族的脸的嫌疑。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没必要,有的是别的办法去为难。 最简单的,西岱的那些高端订单,从王室宫廷、大教堂,到各个大户人家,让蒂安家族都熟门熟路。有些甚至不需要让蒂安家族的玻璃工坊负责人上门,知道让蒂安家族开了玻璃工坊,做高端玻璃,有需求就优先选他们了。 还是那句话,高端市场是很狭窄的!来来去去就那么些(相对的,单笔订单往往比普通人家的要大)。去了让蒂安家族的玻璃工坊, 尼斯商人的工坊就没得吃。时间久了,他的工坊自然就维持不下去了。 也就是这时候,有人找上门来,要买他的工坊。早就进退两难的尼斯商人立刻就签了买卖合同,然后飞快离开了西岱这个伤心之地.哪怕是‘贱卖’,这时候能接手的也不多了,遇到一个算是天主保佑!毕竟大家都知道这样的玻璃工坊根本没法做。 买下玻璃工坊的就是巴尔扎克伯爵的人,也不是为了这座工坊,更多是为了接手那些玻璃匠的‘身契’——一般的工人其实还比较自由,来去都随意。但越是高技术工人,除非是自己单干,不然雇主都会签一个比较长的契约。 毕竟,很多作坊的产品质量就是看某个师父,如果这样的工匠能随意走人,那生产就没法做了。 当然了,雇主也得为长契约付出一些东西,比如一笔签约金,又比如许诺高工资、高福利(以此时的标准来说)不然的话,谁家手握高技术的工匠会平白签‘卖身契’? 巴尔扎克伯爵的人随意处置了玻璃工坊本身,基本上就是卖工坊的房子了。然后就把工匠带了回来,连同其他在西岱搜集到的玻璃匠。要说是大城市呢,即使是这样的高技术工人,想办法也总能搞到一些。 除了马尔科之外,那个尼斯商人的工坊还有两个玻璃匠‘师父’,都是他从尼斯共和国弄去的——可以想象,当初他也是有大干一场的想法的!结果却是惨淡收场,工匠倒是便宜了路易莎。 以马尔科为首的3个玻璃匠此时虽然有些忐忑,却谈不到慌张。他们这种高技术工匠,从来得来不易,到手后就是产出、就是不小的利益。所以花了大功夫搞到,不可能是为了让他们做苦力。到时候原来做什么的,还得继续做什么。 而既然依旧是做玻璃,那在哪里做、为什么人做,又有什么不同呢? 马克西姆和这些玻璃匠又聊了聊,算是互相初步认识了一下。然后就带着他们,还有他们的家人去了住处。 “.工坊的规模很大,当然不可能像那些小作坊那样,前面是店铺,后面是住房和做工的地方。住房是单独的,不过都离工坊很近——这也是路易莎郡主的恩典。房子是不要付房钱的,也不会拿说好的报酬抵扣。” “哦,你们或许不知道,我们的雇主是一位非常尊贵的女士, 路易莎郡主。他的父亲是布鲁多这片土地的主人,而不出意外的话,路易莎郡主会继承布鲁多,成为布鲁多女伯爵。” “这些房子,凡是成家了,有妻子和孩子的,都有一间卧室、一间厅堂。至于没结婚的单身汉,每个人也有单独的卧室,还有三个人共用的厅堂。” 此时城市住房常见这种结构,无论穷人、富人,房子构成上都少不了卧室和厅堂两大要素,最多就是富人的房间数量更多而已。 这里面,卧室是睡觉的地方,基本也只用来睡觉。厅堂则是带火炉的房间,一般兼厨房、客厅、餐厅等于一体,笼统地说,睡觉以外一切活动都可以在厅堂完成。 来到住处,不少人都啧啧称奇。这些房间在此时的城市真的很好了——基本每个房间都有窗户采光通风,屋顶是新换的,应该不会漏水,甚至墙壁也没忘记用石灰重新粉刷,看着就整洁光亮。 另外,房间里的家具也是配齐了的,从此之后,这些工人就都有真正的床可睡了,而不是铺个床垫糊弄。 女人们还很喜欢厅堂里的橱柜,这样储存食物就很方便了(倒没有多少放餐具、厨具的需求,此时普通人家餐具厨具非常有限)。 还有桌椅,也是坚固耐用的——这看起来是家具的基本要求?可在此时,除非是上层人家,不然家具大都质量很差! 倒不是说这样的房子大家住不上,作为高技术工人,玻璃匠的收入并不低,很多小商人还比不上他们呢!但这是不要钱的,白给的‘福利’啊! 更何况,不只是‘师父’,就连学徒也有同样的待遇呢,这就是闻所未闻的了。 其实很多学徒都成年了,玻璃匠的技术也学到了。只不过因为行会控制‘师父’这个职称的名额,而且他们还没有完成漫长的学徒契约,就依旧是学徒工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可这种不合理又根深蒂固,任何城市,只要有行会存在,就都是如此。 路易莎哪怕是贵族,也无法轻易撼动不过么,在她自己的地盘,她要公正合理一些,那就是她自己的事了。给学徒工一些应得的待遇,也是公正合理的一部分。 马尔科只是随便扫了一圈今后要住很长一段时间的房子,就不再看了。而是直接询问马克西姆:“先生,我们什么时候开工呢?我听说工坊急等着要用人.我想看看今后做工的地方。” 马尔科对住房的要求不高,或者说他对玻璃以外的事都不放在心上,能住人就行了。而按照他的经验,凡是雇主提供给他的住房,这个基本要求是满足的。毕竟他的技术是真的好,哪怕是个吝啬的雇主,也要给一些优待呢。 之前扫那么一圈,也只是为了判断未来的雇主是吝啬,还是慷慨。结论当然是‘慷慨’,甚至是过分慷慨了。而有一位过分慷慨的雇主,好处是工人肯定格外拥护,工坊里的矛盾往往也少。坏处也有,就是容易经营不善,毕竟不会算计是没法做生意的。 马尔科在家乡尼斯的时候,就见过不下半打的‘败家子’,他们很慷慨,人很好,大家也喜欢他们。但他们继承家业后,往往过不了多久就开始生意亏损,等到勉强维持也不行的时候,就只能破产清算了。 当然了,站在雇工的视角,肯定还是雇主慷慨更好。更何况,新的雇主可是布鲁多未来的女伯爵,这样的雇主也不可能‘破产清算’吧? 见马尔科这么有工作热情,马克西姆脸上的笑容都加深了一些。乐呵呵地对所有人说:“哦,不用着急,今天是礼拜六,明天就是休息日了。这两天大家可以安顿下来,等到下个礼拜一再上工.有人需要更多时间安顿吗?” 没人说话,算是认了这个安排。 此时城市之中,发薪有按日计算的,按周发放的,当然也有从月、从季、从年的。但总的来说,只有工作不稳定,做散工的才会按日结算。至于以季、年结算工资的,一般都是住家工作的,比如说女仆。 大部分工作稳定,人也自由的工人,都是按照周、月拿报酬。而他们转到特鲁瓦这家玻璃工坊,重新补签了一份契约,契约上说明了这边薪水是按礼拜发放的。所以能从礼拜一开始工作,也方便拿下一次的薪水不是? 别看玻璃匠算是报酬比较高的技术工人了,可到底还是工人,所以其中也少不了手停口停的这些人甚至等不及要立刻开工了! 等到新的礼拜一到来,这些工匠整整齐齐出现在了玻璃工坊。马克西姆先带着他们熟悉了一下今后工作的地方,以及未来的‘同事’。然后就指着一座玻璃窑炉说道:“工坊计划新开的一座窑炉,所以需要补充人手。” 玻璃窑炉不是几天能建成的,所以玻璃工坊这边是本来就有扩产的打算。只不过原本普通的扩产,不必搜寻顶级的尼斯玻璃匠。本地新招一些学徒,配合原有的‘师父’,都能完成扩产计划。 大家顺着马克西姆的指点看过去,有两座很新的玻璃窑炉,不过其中一座正在开工,一座却是没使用过的状态——玻璃窑炉是这样的,因为此时的砖石很难耐高温,所以窑炉的使用寿命都有限,几个月就得换。 之前旧窑炉在用的时候,新窑炉就在砌了。因为预备着要扩产,还多砌了一座。 其实不只是玻璃窑炉,用来烧玻璃的坩埚也是这样。制作起来很费事,因为不能有裂缝,再细微的也不行,所以只能小火慢慢焙干,几个月才成。然后做好的坩埚,使用寿命也只有三个月而已。 马克西姆还在继续说:“.当然了,你们最重要的任务并不是给工坊增产,尤其是您,马尔科师父。关于您,路易莎郡主甚至亲自过问过——花了那么大力气雇您,不是为了那些普通学徒都能做的工作。” “您和您同伴的才能得用在别人做不到的事上我听说过您非常擅长烧玻璃,但接下来一段时间内,您的任务依旧会很艰难。我们尊贵的雇主希望,您能提高我们工坊的玻璃品质,最重要的一点,减少玻璃中的气泡,最好是完全消除。” “为此,大幅增加成本也是可以接受的。” 马克西姆现在说的话非常重要,基本上是新来这些玻璃匠的工作重心所在了。按理来说,马尔科再不关心玻璃以外的事,也应该认真听一听的。但他这个时候真的什么都听不见了! 从他看到特鲁瓦玻璃工坊用到的玻璃压延机开始,他就瞪大了双眼,移不开目光了! 马尔科是个‘玻璃迷’‘玻璃通’,甚至‘玻璃狂’!他敢说,没有自己不知道的玻璃工艺,但眼前这个他是真没见过啊! 路易莎让人制作出来的玻璃压延机,采用的是辊间压延法。即两个相对回转的圆辊,通过它们挤压原料,一边的前区是玻璃液,另一边被挤压而出的就是厚薄均匀、表面光滑的玻璃板了。 此时制作玻璃用品,主要有吹制法、浇筑法、压制法。 吹制法是主流先不说,浇筑法和压制法虽然‘原始’,但用来制作某些特殊的玻璃器也是有优势的,所以没有完全消失——新兴的吹制法好处是灵活,无论造型多复杂的玻璃器,理论上只要玻璃匠的技术够好,都是能完成的。 而浇筑法,好处是技术要求低,只管制作模具,就能浇筑玻璃液,很难失败。一般浇筑法都是用来制作大型实心玻璃器的,这类玻璃器很多都是雕塑装饰品什么的。因为不是空心的,本来就没必要吹制。 还有压制法,主要就是有一个口模和一个阳模,口模进玻璃液,阳模往下压制就行,一种器型要对应一套金属的口模、阳模。好处是不需要像浇筑法那样,每次都做一个新模具,繁琐费时。也不像吹制法,对玻璃匠的技术、经验有不低的要求。 另外,效率是真的高,压一次就有一个玻璃器出来。 不过压制法再好,限制也很明显。阳模下压、上抬,完成冲压,这样的工艺决定了这只能用来制作底窄口大的玻璃器,不然阳模就拿不出来了。另外,这个玻璃器还不能要求太薄,不然的话很容易失败。 至于说这样制成的玻璃器表面不够光滑,那甚至不是最大的问题。 马尔科看着玻璃液从辊子间挤压出来,大约是圆形辊子匀速相对回转,受力比压制法均匀,出来的玻璃板倒是没有不够光滑的毛病——旁边有人手摇曲柄,控制了辊子的回转。还有人专门负责给刚压出来的玻璃板喷水,帮助玻璃板能够迅速降温成型。 毕竟之后是一排微微斜向下的辊子组成的传送带这里通过传送带的‘拉力’,既能确保玻璃板的‘平’,也是让压出来的玻璃板不会堆积在出料口,影响后面玻璃被压出——所以玻璃板得快速成型! 不然的话,还柔软的玻璃受重力和底部辊子形状影响,原本平滑的玻璃板肯定会变形。 一块玻璃这样经向下的辊子传送带到底,玻璃板刚压出成型的位置就有人用玻璃刀给划了一刀。 这时,附近的一根辊子还会在工人的操作下顺势上抬,再一震,玻璃就完整断开了。之后还接了水平的辊子带,传送不多远,会再被工人转移到一辆推车上——这些玻璃还得送去‘吹炉’退火。 马尔科哪见过这样生产玻璃的?工序被拆分,看似分散,又所有人齐心协力。从生产上看是朴实无华的,可朴实无华的表面下,却比任何吹制玻璃的炫技更加有力量! 源源不断的玻璃板被迅速生产出来,像是一条玻璃板组成的大江大河.人力当然无法与这种自然之伟力相比!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47 章【VIP】 特鲁瓦位于瓦松王国中部偏北地区,一般夏季从六月开始,到八月结束。等到九月,秋天就开始了。而秋天可以说是特鲁瓦,或者说布鲁多大部分地区最舒适、最适合户外活动的季节! 夏天太热,冬季太冷就不用说了。春天景色是挺漂亮的,但冬天的寒冷还没有散去,本地春天更有潮湿多雨的特征,怎么都不像是适合活动的样子。大约只有春季尾声的五月下半是例外,摆脱了冬天的严寒,阵雨也不再频繁。单独拿出来说,甚至比秋天更舒适。 但那太短暂了,还是比不上秋天,有整整三个月可以尽情享受舒适的气候呢! 今年特鲁瓦宫廷的夏天似乎比往年更让人记忆深刻,这里面‘冰淇淋’的出现居功至伟。事实上,几乎每个人都喜欢冰淇淋,他们在宫廷里品尝过后,还或无意或刻意地向外宣扬过——嗯,很难说这不是在借机炫耀自己能得到宫廷的款待。 几乎没人不喜欢冰淇淋,以至于到了九月初,明明炎热的夏天已经过去了,在冰块还没耗尽的情况下,大家还是愿意品尝它们——尤其是一场愉快地户外运动过后,身体流汗发热时。 “观看这些年轻人打网球真是最愉快的事了,多么赏心悦目,多么富有朝气!”上完今天的课后,干脆就来看学生们打球的安东尼,和自己的女儿海莲娜站在一起,欣赏地看着草坪上灵活动作的年轻人们。 海莲娜点点头:“是的,经过路易莎郡主改进的网球,可比它们在修道院时有趣多了。尤其是针对球的改变,更具弹性的球,让人们可以在草坪上玩儿这个.过去网球基本只能在室内玩,有时候那是一件事好事。可在这样的好季节,谁不想在户外玩儿一会儿呢?” 九月初,气候舒适宜人。虽然还有夏季一点儿余温,但只要避开一天之中最热的那会儿,户外就是个大乐园了。 “穿弦球拍也是个了不起的创举,让这项运动更容易上手了。我曾在一个城堡里,见过他们的网球,并不是戴手套后用手击球,或者板子拍面,而是用羊皮蒙的拍面。或许路易莎郡主是受到了这类球拍的启发,才想到了穿弦球拍。” “穿弦球拍要轻不少,而且弹性更强,挥动击球都更轻松可控了。” ‘网球’这项运动,雏形在一两百年前就出现了。就像不少游戏一样,它最初是修道院里的僧侣用来锻炼身体、消遣娱乐的——修道士们理论上得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除了自给自足的劳动生产,日常就是念经了。 这种情况下,闲的厉害的修道士是有时间、有精力做各种尝试的。沉迷于做学术(神学)的有,对自然科学感兴趣的也很多,变着法开发有趣游戏消磨时间的更不会少,毕竟人性就是喜欢玩乐的。 当然,修道院是‘清修之地’,所以大多数僧侣的游戏都是很健康的,至少明面上如此。因此,诸多发源于修道院的游戏,多数都是体育竞技类.‘网球’发源于修道院,真是一点儿也不奇怪呢。 最开始的网球和后世完全不同,就算路易莎亲眼见到,估计也认不出来。当时的网球不用球拍,大家都光着手,或者戴一副手套打球。球是用布紧紧包着头发或者羊毛制成,弹性也有限。 当然,考虑到球场很小,球网贴地(有时甚至就是一根绳子而已),不会比小腿更高,这其实是足够的。 要知道,当时有的规则甚至是不许球落地的,落地就算失分,得再开一局,这样的话甚至不需要考虑小球从地上弹起的问题。呃,还有的是室内网球,玩法主要就是让球打到墙壁、回弹、过网,这样就行,对小球弹性要求也不高。 现在经过一两百年的演变,最初的网球游戏有了各种变化。有的还维持着最初的样子,从玩法到球本身都是。但也有新的做法——尤其是在网球得到某些大贵族的青睐后,发展出了单纯的室内网球,这大大影响了其他人,室内网球一下成了绝对主流了。 规则变得越来越条理化,还很注重竞技双方的礼节(这显然是网球贵族化的影响).另外,网球、球网、球拍也有各自不同的变化。只不过就像此时很多东西一样,‘百花齐放’才是正常情况,不存在某个正统、标准的‘网球’。 所以路易莎将现代网球的很多东西带过来,大家一点儿也不觉得不对劲。大家只当路易莎愿意这样玩网球,而她作为宫廷中顶顶重要的人物,人群中的中心,当然有资格决定一场网球游戏该怎么玩。而且经她改变,网球比赛也确实更有趣,甚至更有观赏性了,不是么? 要知道,在宫廷里善于搞一些游戏,本身也是优点呢。 路易莎现在就在球场上, 和她做对手的是亚兰骑士。虽然亚兰骑士是男性,相对她有天然优势。不过她显然更熟悉这项运动,技巧更好,所以比分领先的是她——路易莎很愿意打网球,她上辈子小学时,就受某部动漫作品影响对网球很感兴趣了,之后趁着暑假还报班学了网球。 甚至她上大学后,体育还选修了网球.当然,那时候选修网球,主要是因为她本身就会,期末考试就轻松了。 这辈子生活在中世纪,各方面来说都很不适应。但事情往好处想,至少此时对女性的限制,比起之后几百年间,居然还算少的。 包括体育方面,到近代很长一段时间内,西方主流认为女性就不该运动,因为运动会伤害女性脆弱的子宫,导致位移什么的 而往前倒回中世纪,女性虽然地位也很低,可大家骑马、鹰猎、参与户外游戏,即便是最苛刻的道学家,也只是‘颇有微词’的程度。 现代人其实很容易有一个误区,认为从古代进入近代,女性应该更自由了——虽然多数人已经理解,女性在古代漫长时光里,地位是有一个不断下滑的过程的。但印象中,近代科学进步,生产力大爆发,尤其是不少女工出现,女性应该地位提升才对。 真相并非如此,虽说生产力和生产方式才是古代男尊女卑的根本原因,毕竟农耕社会、冷兵器战争时代,男性是比女性强的生产者和士兵。而到了近现代,大机器生产,很多工人并不需要大力气,女性和男性的工作效率差不多,那理论上就该男女地位拉近了才对。 然而,那是理论上,实际和理论是有差距的。进一步说,社会模式有其惯性,人的思想观念也会滞后于实际的生产力水平。过去几千年都是男强女弱,怎么可能一下就改变?甚至到了路易莎上辈子那会儿,受环境的影响,女性也或主动或被动的,不及男性选择多。 事实上,越到封建社会末期、近现代初期,女性越谈不到‘自由’。华夏是这样,世界其他地方也大多这样。只不过当时西方工业革命,整个社会生产的财富增多,‘涓滴效应’之下,男性吃饱了时代红利后,有些好处也流到了女性那边。 但这些好处并不是实实在在的地位提高,基本就是一些物质上的好处、表面上的‘优先’(‘女士优先’显示绅士风度就是那时候开始的).本质上倒和路易莎上辈子那会儿,选票政治下,候选人对选民的买通没什么不同。 更多的福利,更多的自由,更多的政治正确.看起来都很好,可是社会不见得会更好,选民们也谈不到真正被尊重。 他们安心在自己原本的位置上呆着,还能享受生产力发展带来的基本保障。可一旦想要更多,上升空间、真正的平等,balabala,反而会处处碰壁,十分痛苦。 总之,生活在中世纪,路易莎是能光明正大维持日常锻炼的。嗯,其实上辈子她和大多数现代年轻人一样,很难坚持体育锻炼,大约只有每周和球友约一次网球算是真正的锻炼了。倒是这辈子,条件不如上辈子了,她有了更健康的日常。 不只是体育锻炼,她这辈子从作息、饮食等各方面来说,都健康的不能更健康了。 主要是,中世纪医疗条件摆在那里,医生和药物都太不可靠了,路易莎只能信赖自己的身体本身。精心维护一个足够强健的身体,可能比任何做法都能有效延长生命,提升生活质量。 这也算是她改进并在宫廷推广网球的原因吧.网球算是她很喜欢的运动,既能给她带来乐趣,又能锻炼身体。更别提,相比起此时一些主流的体育类游戏,它还要安全很多——此时主流的、女性可以参与的体育‘游戏’,就是骑马、鹰猎、九柱戏、射箭.这些了。 骑马、鹰猎等需要动物参与的,其实风险都不低,就不说了。至于九柱戏、射箭之类,安全倒是安全了,可趣味性比不上路易莎改进过的网球,锻炼也不充分全面。 现在路易莎就完全投入到了网球比赛中,虽然木制的穿弦球拍(弦是羊肠线制作的),和上辈子网球拍的手感很大不同,但习惯了就还好。她和亚兰骑士你来我往,算是为观众贡献了精彩的比赛当然,他们自身也完全沉浸其中了。 一场比赛打完,路易莎就和亚兰骑士下场休息,再有其他跃跃欲试的年轻人上场去玩儿。 说起来,网球这一两年间,随着路易莎在布鲁多宫廷的地位稳固,真的是越来越流行了!大家都照着路易莎的样子去订做球拍、网球、球网。即使不是路易莎召集的比赛,大家也愿意按照她订下的规则,使用类似场地、球具,来上一场网球游戏。 路易莎下场之后,立刻就有女仆端来了冰淇淋,当然,少不了亚兰骑士的份儿。路易莎擦了擦汗,拿起托盘上的高脚银碗,以及一个小银匙。银碗里是两个球的香草牛奶冰淇淋,完全按照路易莎事前吩咐做的——这个口味也不容易出错。 网球赛后的人,只要愿意,都有一份儿。另外,如果有喜欢的,还可以要求加一些果酱、坚果、果脯什么的。 满足地舀了一匙冰淇淋,路易莎愉快地对给她拿擦汗巾的雨果夫人说:“新的球做的很好,更轻更弹,别忘了赏赐制球匠还有制鞋匠。” 受限于现实条件,就像球拍一样,路易莎也没法复刻后世的网球。从她改进网球起,一开始是羊毛填充,外面包裹两层,一层是普通布料,一层是毛呢布的。这其实也是此时最好的网球用球了,普通网球,内容物其实包什么的都有,头发、树叶、稻草、碎布等等。 甚至还有沙子、碳灰、石灰等的,可想而知,用这些填充内胆的网球会有多重多硬。 之后路易莎先是给里层包裹布料外加了绑线,用特殊的绑缚法,可以在布料外形成大大小小的线绳三角,仿佛装饰图案——这当然不是装饰,外面还要包一层布料呢!这还是为了捆紧内胆,保证塞进稍多的填充物后,球不会轻易变形、将内容物挤出。 而填充稍多一点儿,固然会导致球稍微重一些,但只要选择比较轻的填充物,影响就不算大了。相较而言,倒是能增加球的弹性呢(类似充气,当然是充气更足,更有弹性)! 再然后,路易莎又改变了网球最外层的布料.历史上,是由布面改为了皮面,毛毡则是近现代的事了。路易莎干脆一步到位,跳过了皮面,直接上弹性最好的羊毛毡。由两片曲边的羊毛毡贴到球面上,只看外表已经和后世完全一样了。 当然,上手后立刻就能感觉到不同。 至于路易莎口中的‘新球’,则是最近改了一次填充物。之前都是用羊毛来着,现在改成了羽绒羽绒要更轻,且更蓬松、更有弹性。虽然用羽绒要昂贵许多,但布鲁多宫廷里用球,是不需要考虑这一点的。 雨果夫人看了一眼路易莎脚上的平底鞋,立刻答应了下来。 中世纪的制鞋技术还非常落后,平民先不说,贵族的鞋子基本都是皮鞋。凉鞋、便鞋、短靴、长靴,都是皮制的。这些鞋子制作简单,一般就是在鞋楦上贴合地糊上麻布或者纸,等到干透了,就能以一定规律切下裱糊上的麻布或纸。 得到的尽可能平整的碎片,好比是做衣服时的纸样,只要在铺开的、经过鞣制的皮革上照着这些碎片划线、剪裁,然后缝合起来,就是一只鞋了——就像缝一个布口袋,缝完后还要翻过来,让缝线隆起的一面向里。 可以想象,这样得到的鞋子非常薄,就是一层皮革而已。别的部位也就算了,鞋底也是一层皮革,恐怕不会舒适,而且随随便便就磨穿了。所以也有制鞋匠将鞋子正面翻出后,会加厚一下鞋底。最简单的,用鞋钉多钉几层皮革上去就行。 皮底的鞋啊,那就不用想防水了。事实上,那都不怎么能沾水了,不然很快就废了。后世关于高级皮鞋的鞋底用什么,也是有争论的,有的大牌会用皮底,强调柔软、舒适、透气等好处。但其他皮鞋一句话就可以打败他们:这鞋底能沾水吗? 不能沾水,使用的时候就得非常小心,下雨肯定是不能穿了.这样一来,就不是人穿鞋,而是鞋穿人,人成了物品的奴隶了。 当然,皮底鞋的舒适路易莎也是承认的,如果是后世常见的硬底皮鞋,穿来打网球是很累。但过去路易莎也曾穿这种柔软的皮底鞋打球,倒是比想象中的好。 事实上,路易莎为了运动的时候穿着舒服跟脚,特意命制鞋匠准备‘网球鞋’——当然和后世的网球鞋不同,只能说是力求轻便、舒适与牢固了。 直到最近,在制作‘网球鞋’这件事上,服务于路易莎的制鞋匠才有了可喜的进展。现在穿在路易莎脚上的平底鞋,就是这种进展的‘成品’。 “.您的鞋子,大家都很意外。我想如果不是制鞋匠已经了解您的性情,是不敢呈上这样的鞋子的。他好像是个巴伦人,这是那个国家传统的‘农夫鞋’,原材料易得且结实耐用,正适合农夫劳作时来穿。” 路易莎对‘巴伦’这个国家,最大的标签就是原书女配之一的巴伦公主母国.当然,现实中‘巴伦’也是个挺重要的国家。关于这个国家的地缘、王室等等,路易莎作为未来的布鲁多女伯爵,也有大致的了解。 “那不是问题,只要适合玩儿网球时穿就好了。” 路易莎当然不在意这原本是什么‘农夫鞋’。 这款‘农夫鞋’是用草绳制作的鞋底,帆布做的鞋面。 虽然是草绳底,但路易莎穿着是挺舒适的,这一方面是原材料不是一般的‘草’,而是一种产自地中海,柔软坚韧的海草。另一方面,就是制作方法了,它得先编结成细绳,再制作鞋底。 路易莎不知道原版的鞋底是怎么做的,反正服务于她的制鞋匠,是按照她的要求,倒了石膏模,一比一复制她的双脚制作了鞋楦。然后又根据这个鞋楦,贴合着脚底形状,做出了鞋底——此时的皮底要做成这样很难,而‘农夫鞋’的鞋底用细绳编织、缝合,因为原材料足够‘细小’,反而能构建得细致贴合。 其实像路易莎这样严格要求鞋子合脚的做法,在此时也是技术革新了要知道,中世纪的鞋子,基本还左右不分呢! 原版的巴伦农夫鞋,其实还要在鞋底包裹沥青(天然沥青并不罕见),大概是为了防水、耐磨吧。这一步路易莎倒是免了,主要是沥青层太薄,根本没用,要是太厚,鞋子就太重了。而且她穿这个是打网球,根本不用考虑防水,反而是露出麻绳底能防滑。 还有耐磨的问题,不够耐磨就经常换好了,当成消耗品也可以。真要说的话,以此时的标准,她的‘农夫鞋’消耗得再快,也比不上穿一双皮鞋打球‘奢侈’——编织、缝合草绳鞋底固然费工,可中世纪的人工又不贵。 就算路易莎的鞋底要比普通鞋底讲究,也不到质变的地步。巴伦的农夫都能穿这样的绳底鞋干农活,那路易莎穿来打打球就更不是问题了。 当然,路易莎脚上的绳底鞋和巴伦农夫穿的也有别的不同。像原版的农夫鞋鞋面用料就很少,一般就是鞋尖和鞋后跟有布料,很像后世的包头凉鞋。事实上,巴伦农夫鞋,本来就是一种凉鞋来着。 路易莎的网球鞋鞋面,则是基本按照她上辈子穿过的小白鞋来的,那种鞋不是专业的运动鞋,但她小时候大家都叫那是网球鞋 帆布制作的厚实鞋面用皮革制鞋的方式制成,这样可以底部整个固定到麻绳鞋底上。比起传统的,只将边缘缝在鞋底。一方面是更舒适,帆布底隔开了硌脚草绳。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快速跑动的时候更加牢固。 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种农夫鞋就是因为不够牢固,农民经常需要在穿上后,再用金属丝绑在脚上,以防受力之下脱帮。 另外,路易莎这双鞋子的正前方,有此时非常少见的穿眼鞋带。鞋带穿过了三对鞋眼,底下甚至还有鞋舌! 此时是有用系带固定的鞋的,但那多是襻带,再不然就是鞋扣辅助将鞋固定在脚上了。相比之下,穿眼鞋带比襻带简洁方便,比鞋扣轻巧廉价,甚至在‘固定’这个实际功能上也更胜一筹。 路易莎正和雨果夫人说着‘网球鞋’的事儿,忽然有人急匆匆从外面进来,张望了一下就直接向路易莎走来。 这人只是个传话的,向路易莎行了一礼后就禀报道:“路易莎郡主,玻璃工坊的马克西姆要见您。”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48 章【VIP】 路易莎立刻见了马克西姆。 马克西姆并非是布鲁多宫廷的人,如果没事,不大可能来见路易莎——想想最近交给马克西姆的任务,路易莎首先想到的就是玻璃除气泡的事儿办成了! 事实也如她所料,马克西姆喜气洋洋而来,还带来了最新生产出来的样品,一块经过切割的玻璃板。这块玻璃板呈方形,边长大约三四十厘米的样子,是马克西姆用麻布包裹了后带进特鲁瓦宫的。 路易莎将玻璃板摊放在桌上,一点一点查看玻璃内部的情况。要说这块玻璃板里一点儿气泡都没有,那是不可能的,但属于是乍一看注意不到那些气泡的程度。如果是这个水平的玻璃板,用来做银镜完全足够了。唯一的问题是,良品率是多少? 哪怕是之前,不计成本的投入下,大量的玻璃板出品中,也能挑出差不多品质的玻璃板呢! 如果良品率依旧低的令人心碎,那就没意义了倒不是成本问题,嗯,或者说成本只是小问题,毕竟价格开的足够高,还是能赚钱的。 更大的问题是,路易莎即使是要把银镜做成奢侈品,也不是那种字面意义上‘价值连城’的。那种才出货多少?也就比一锤子买卖强的有限。在她的计划中,得源源不断有银镜交易达成才行,那样才称得上是‘财源’嘛。 另外,也只有这样,才能带动一座城市的繁荣历史上威尼斯的兴盛当然不只是因为一个水银玻璃镜,但威尼斯那样的大城市在此时也不多见。如特鲁瓦城这样的中型城市,本来就不差,一个玻璃镜业,也够它完成一次飞跃了。 “怎么做得这么干净漂亮的玻璃的?良品率怎么样?”路易莎看过后高兴地问道。 她其实有一些猜测,至少不会是之前的良品率,不然马克西姆也没必要来‘报喜’了。 马克西姆在一旁早有准备,立刻回答:“是新来的玻璃匠马尔科立功了!他真是调制玻璃液的一把好手,在他了解我们原本如何配制原料后,立刻提出了两个改变。一个是□□的用量调整,我们过去总以为□□的用量应该是越多越好,他让少用一些。” 路易莎因为关心窗玻璃和玻璃镜的原因,也完整了解了一番玻璃生产。所以知道□□是砒石的一种——天然存在的砒石有红砒和□□,□□比较纯,基本可以看做是‘砒.霜’。 砒.霜如果足够纯净,用化学式表达就是□□。换个说法要用□□,其有效成分就是□□。 路易莎其实不知道□□和砒.霜是□□,她只知道□□用在玻璃生产中,应该是做澄清剂用的。 所以说啊,穿越文里‘沙子+石灰石=玻璃’的总结,实在是太精简了!不只是没提沙子的种类(用沙子是为了二氧化硅,真不是所有沙子都可以的),还只字未提烧玻璃要在原料中加入澄清剂、助熔剂等。 没有这些,也不是烧不成,只是会‘事倍功半’。费时费力费钱,得到的玻璃却质量很差! 路易莎心里估计,大家平常用□□做澄清剂之一,肯定朴素觉得,放的越多越好(只要不超太多)。 事实上,大家没发现□□要不多不少,才能避免澄清气体过饱和而太多,无法在有限时间内排出,由此温度下降、玻璃成型后,留在玻璃内的情况(路易莎也不知道这点)。还是因为□□其实不便宜,正常情况下都省着用,产出的玻璃更多会因为澄清剂不足而导致细小气泡太多。 至于用太多了导致气泡太多,大家真没条件发现。 另外,也有玻璃内气泡多少,其实受多种因素影响,‘混沌体系’里单一因素的起效情况,没那么容易观察清楚的原因。 “然后是原材料的处理,为了得到更干净的原材料,我们总会将回炉的碎玻璃清洗,白沙也是。马尔科认为我们太着急了,清洗原材料是对的,可不等原材料干燥就进行烧制,这肯定会导致气泡增加。” 马克西姆这一说,路易莎就明白了——有些事别人没指出的时候看不出来,但一旦指出,作为一个什么都知道一点儿的现代人,还是多少能想到些什么的。 路易莎猜测,一些气泡可能是水蒸气气泡。原材料中的水分在烧制玻璃的高温中,一般都会被蒸发掉。但肯定不能第一波就蒸发干净,而一旦等到玻璃溶体出现,再想蒸发就很难了。好一点的情况,和澄清气体汇合,大部分都能蒸腾排出。 差一点,还可能高温下以离子态游离。别看化学方程式显示,玻璃烧制过程中没有这个,但以路易莎这辈子亲手做实验的经验来说,很多变化只是条件苛刻,不是主要反应而已。但在高温之下,或多或少都能发生一点儿。 那不影响大局, 但就是能让一次反应不那么完美。 “.我们重新试了一次,果然气泡减少了不少。”马克西姆的语气中充满了敬佩。 他自己本身也是玻璃匠出身,更能看出自己和马尔科的差距。原材料要干燥不说,这还可能是尼斯玻璃匠传承的经验。可□□的添加,别看说起来很简单,实际澄清剂到底多少是多,多少是少,是能轻易说清楚的吗? 此时很多原材料都谈不到后世那么‘纯净’,生产条件也难保每次都‘标准’。所以生产过程中,很多真就是看工匠的经验,根据情况做一些微调! 马尔科一来,随便就做了判断。其实不用看最终结果好坏,单看这一点就是很厉害的表现了——真要是没那个能力,哪敢那么迅速干脆地做判断?这样的信心,都是无数次成功堆出来的。 “这就得到了这样的玻璃?”路易莎指了指摊放着的正方形玻璃板,问道。 马克西姆回答说:“不,路易莎郡主,这样得到的玻璃已经好很多了,但要这样完美是不可能的。还是马尔科,由他亲自动手操作,负责搅拌玻璃液。他一定是经验比所有人都丰富,总之由他来做,气泡就是会更少。” 虽然普遍认为搅拌玻璃液可以帮助气泡析出,但实际上过多搅拌、震动,也会导致气泡更多生成。所以具体操作,全在工匠的经验。同一个作坊,经验丰富、技术高妙的工匠可以高概率产出合格产品,别人则就是另一回事了。 “看起来,玻璃工坊可改进的地方还有很多。”路易莎的语气倒不是生气的意思,就是字面意义。 马克西姆顿了一下,虽然知道路易莎不是生气要责怪谁,还是立刻说道:“是这样,但工坊也有做的很好的地方,马尔科先生也称赞过。譬如我们窑炉里用的煤炭,他说品质很好,煤烟特别少,这是有利于气泡减少的。” 煤烟等夹裹在玻璃液中,就会分解形成细小却大量的气泡。 当然,就算大家不知道煤烟和气泡的联系,也能‘朴素’地、自然而然地想到,品质高的燃料对提升玻璃品质有好处。但还是那句话,到底有多大好处,在一个混沌体系里,是说不大清楚的。而工坊要考虑成本,就不一定能用上最好的煤炭了。 “还有料窝,大概是因为我们不怎么做吹制玻璃器,主产玻璃板。往往一次就将不少玻璃液倾倒至压延机投料口,这恰好是有利于减少气泡的——吹管反复在一个料窝蘸取玻璃液,也会导致气泡增多。” “这也是马尔科先生说的。” 路易莎猜测,那可能是扰动料窝玻璃液表面,导致表面气体进入了玻璃液中. “我没有责怪的意思,只是有感而发嗯,大家做的都不错.所以这样品质的玻璃板,良品率怎么样?”路易莎安抚了一句,接着还是问了之前就问过、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马克西姆一五一十地解释道:“如果是马尔科先生亲手调玻璃液,十批里能有三、四批达到这个质量。但其他人来做马尔科先生的工作,那就说不准了。不过,稍差一点儿的也没差太远,不仔细看,看不出多大差别。” 路易莎却不认可这一点,她要做银镜,那可是奢侈品!为了产量无视瑕疵,那无疑是对自身格调的损害,也是在人为降低别人仿制的门槛,根本没必要。 当然,马克西姆这样想,她也不奇怪,马克西姆又不知道她要最好的玻璃板是为了做玻璃镜。他大概认为,路易莎只是看不上之前产的玻璃板,觉得得有更好的窗玻璃——就像很多奢靡的大贵族一样,一定要‘精益求精’,最好是别人没有,就自己有。 而如果是这个目的的,他口中提到的‘稍差’的玻璃板,也确实是够了。 “30%到40%的合格率吗?”路易莎自言自语了一声,点点头:“倒也不是不能接受。不过,只有一个工匠能做到,还是不太安全。这样吧,给这位马尔科先生多配几个助手,只要培养出一个就给马尔科先生一大笔报酬。” 虽然马尔科真是技术高超,对玻璃内气泡的理解尤其深入,一来就给工坊的玻璃品质来了一个大提升。但囿于这个时代原材料等的不‘标准’,产出玻璃的气泡多少,很多时候依旧不可控他能搞出30%到40%合格率,已经让路易莎非常满意了。 “培养助手吗?这恐怕要花一大笔钱。”马克西姆想了一下说道。 中世纪的师父教徒弟,和华夏古代差不多,藏着掖着,甚至最后还留一手,都是非常常见的。 毕竟,除非是自己的儿子,不然谁也不想行内多一个抢饭碗的。当然, 这说到底还是为了保护自身利益,所以如果一次性补全预期内可能的利益损失,师父们倾囊相授也不是不可能。 “钱不是问题,玻璃工坊的利润不是很高吗?直接从上缴利润中扣除就好了。”路易莎轻飘飘地说。 玻璃工坊名义上是巴尔扎克伯爵的产业,实际却是她掌控的。 本来利润中应该上缴一定比例给她,她再转给伯爵(她合理落下属于自己一份,也是伯爵默许的),剩下利润则用于工坊的维持、扩产等等。她不用问过巴尔扎克伯爵,直接做这样的安排,也是她掌控力,以及和伯爵互信程度真的很高的体现。 也是玻璃镜作为钱途无限光明的产业,已经在巴尔扎克伯爵那儿挂上号了。拿这个说事,玻璃工坊少上缴一些利润,伯爵当然不会在意。 如果钱不是问题,那剩下的事就好办了。按照路易莎的吩咐,玻璃工坊专门辟出了一个小组,分到了一台单独的玻璃压延机,单生产高质量玻璃板。而从为他们提供的玻璃液开始,每一环都不计成本! 而且他们产出的玻璃,也是检测上最严格的,只有最好的才能交付。至于稍差一些的,则和工坊其他窗玻璃一起出厂。只不过那也是窗玻璃中最优质的,单独列为一等,卖的价钱最高——即使这个高价,回本都不够,但好歹回了一点儿血。 为表重视,也为了确定马克西姆真的没吹牛,路易莎甚至亲自去了一趟玻璃工坊,亲眼看过了玻璃生产全过程。 看到玻璃板从辊子传送带上出来,她直接上手检查,确定一切都和马克西姆说的一样,这才彻底放松下来。 想了想她又吩咐:“可以雇几个过去做宽片玻璃的工人,这样制作出的玻璃板已经很完美了,不用像宽片玻璃那样研磨,但抛光一下还是很有助于品质提升的。而关于抛光玻璃,他们才是专业的。” 其实相比起历史上的大玻璃镜,是利用大型金属滚筒在铁床上压平得到的玻璃板,路易莎让人用相对回转的辊子压延,已经好很多了——虽然两者都属于玻璃制造中的压延法,但前者属平面压延,相比起后者辊间压延,差的不是一点儿半点儿。 最简单的,平面压延很容易导致厚薄不均,这就像是拿一个擀面杖去滚压一块面团,得到的面皮肯定也不能说厚薄完全均匀。 面皮那点儿不均匀无所谓,用来制作镜子的玻璃板厚薄不均,问题就大了! 首先玻璃的厚薄是会影响成像的,让镜子里的成像出现变形。另外,反射效果还和厚度有关呢! 镜子玻璃一直有不能过厚的要求,事实上,路易莎上辈子那会儿,普通玻璃镜子就没有厚过半厘米的。而现代社会以前,如17世纪,凡尔赛宫‘镜厅’出现的时代,镜厅那样在当时罕见的‘巨镜’,厚度也尽量降低到了不足6毫米! 总之,镜子的厚薄均匀和厚度本身都很重要。而在辊间压延之下,只要调整辊子间的距离,轻易就能得到厚薄一致的玻璃板了,而且比平面压延十分费力得到的厚度更小——现在生产玻璃镜板的压延机,调整辊间间距是5毫米。 这是考虑到镜面反射,以及玻璃成型率之后,妥协得到的厚度。嗯,毕竟此时的原料、生产条件等比不上后世,强行搞更薄的压延玻璃,结果更可能是玻璃本身的质量扛不住应力,后面自己就爆了,退火也不能完全挽救。 或者就算不爆,以此时玻璃的质量,太薄也会不好运输,可能一点儿磕碰、震动就碎了。 除了厚薄不均和厚度的问题,平面滚压这种反复机械挤压,以此时的玻璃质量,那也很难顶得住。大块玻璃板,要么内部痕迹太多,要么当场就碎了——所以历史上,用于制作巨镜的滚压玻璃板,废品率居高不下。 照记录来说,制作了四百多块玻璃板,其中只有三块按照预期,做成了一米出头宽、两米出头高的大型玻璃镜。另外,还有一些经过后期修整边缘,勉强做成了1米到1.5米高的镜子。而绝大多数,都只能粉碎回炉了事。 辊间压延当然也有废品,但比例可以接受。事实上,此时的玻璃,哪怕吹制玻璃、浇筑玻璃,也多的是这类废品,这是无法避免的。而且如果路易莎肯调大辊间间距,废品率还可以下降一个台阶。只是为了镜子的品质,她宁可多一些废品。 至于平面压延的效率、平整程度等比不上辊间压延,那都没什么可说的了,属于是小问题。反正大型平面玻璃镜是要用做奢侈品的,效率低一些不算什么。平整程度差一些,也能通过后期研磨的方式挽救. “抛光?您是要制作玻璃镜吗?”忽然原本一直没说过话的马尔科出声说。相比起马克西姆这样缺乏平面玻璃镜概念的玻璃匠,过去一直生活在尼斯共和国的马尔科,对平面玻璃镜就熟悉多了。尼斯的玻璃匠,如果要制造平面玻璃,多数可不是用来做窗玻璃的(他们那儿窗玻璃也一样多用王冠玻璃),而是用来造镜子的! 之前玻璃工坊大量制造玻璃板,专用来供应高端窗玻璃市场。这其实‘误导’了马尔科,让他一时之间没想到平面玻璃镜的事儿。但现在,路易莎对已经如此平整的玻璃板不满意,令他一下想到了玻璃镜。 制作窗玻璃不是不可以这样精益求精,但真的没必要。成本增加了不少,作为窗玻璃的观感却没有多少提升而且成本如此高的窗玻璃,能卖的人真的有限。除非路易莎这个玻璃工坊老板是自用,完全不在意成本的,不然实在不必追求这个。 而以现在专门开辟一条生产线制作的劲头,可不像是单单自用。 “嗯”路易莎不置可否:“您很聪明,看起来也很了解玻璃镜。” 这些最好的玻璃板今后会用来做什么,特鲁瓦玻璃镜一旦面世,是无法保密的。所以路易莎也没有这时候故弄玄虚。 面对路易莎,似乎让马尔科很不自在,他垂下眼睛低着头,动了动手脚后才说道:“是的,我是说女士,我是从尼斯来的。我们那儿的玻璃匠,一旦要求制作优质的平面玻璃,几乎都是制镜工坊的订单。” “不过,也有的制镜工坊有自己的玻璃窑炉,不用向外下订单.” 虽然马尔科说的这些,并不相关尼斯玻璃镜的生产细节,对路易莎来说没什么用处。但路易莎并未打断他,而是任由他一直说下去。直到马尔科那迟钝木讷,几乎不存在的‘情商’终于发挥了一点儿作用,让他意识到自己对一位高贵的女士说了很多废话,他这才停了下来。 马尔科确实不关心‘玻璃’以外,其他几乎任何事。但他终究是生活在世俗世界的人类,所以不能说一点儿常识都没有。当他后知后觉,想到了路易莎的高贵身份,立刻就紧张了起来——这和之前的不自在不同,之前只能说是他的性格原因。 任何一个陌生人直接那么说,他都会不自在。 马尔科能想到,如果不是各种巧合,他一辈子都不可能见到这样一位高贵的女士,并和她面对面交谈.这里没有别的意思,单纯就是这个时代平民面对贵族的小心翼翼、仰视和畏惧。 路易莎等马尔科不说话了,才微笑着说:“您说的事儿很有趣,我从没去过尼斯,对那里没什么了解.啊,我们是不是还有一件事没办?对您的奖赏,您可是帮大忙了,应该好好奖赏您才是!” “不”马尔科下意识说了‘不’,意识到自己否定了一位未来的女伯爵,他又赶紧弥补解释道:“我是说,我是说我已经拿到奖赏了,是工坊给的马克西姆先生是个很好的工坊主管,应给的奖赏给的很及时。” “对啊,那是工坊应该给的。对您这样技艺精湛,又解决了工坊大难题的匠师,工坊不给奖赏才是错的。那样吝啬的工坊也没什么前途,谁会乐于给那样的工坊做贡献?反正做好做坏都一个样。”路易莎理所当然地说。 这是很简单的管理智慧,在此时也不能说是秘密。只不过,因为贵族对平民的鄙夷,还有刻板印象里对女人头脑的轻视。由路易莎这个女性贵族,而不是由一个老到的商人说出来,就显得有点儿违和了。 路易莎还继续说道:“您解决了我一个大难题,而不只是工坊的难题,所以我得给您奖赏。别推辞,凡是为我办事的人,如果做得好,都是有奖赏的您可不能让我在下属面前失信。” 当然,做的不好也有惩罚就不必提了,马尔科毕竟不是围绕在路易莎身边的那些人。非要说的话,他属于技术人才。对于技术人才,除非是主观恶意,不然路易莎是不可能人家做不成事,就要惩罚的。 思索了一小会儿,路易莎点点头:“我要怎么奖赏您?如果是财物,工坊已经给您了。而照马克西姆先生的说法,您并不是一个对钱财有太多欲望的人。嗯,听说您的妻子已经去世,需要我给您介绍一位能干的女士做妻子吗?” “不,这还不够。”路易莎自己先否定了,介绍结婚对象这种事,在路易莎上辈子那会儿不一定讨喜。但在此时,给一个男性介绍合适的结婚对象,绝对是好事。尤其是一个妻子去世,又有孩子的男人,没有妻子的话,他们大多会把日子过得一团乱! “您的长子,似乎无意继承你的事业?”路易莎的确重视马尔科,这些也特意从马克西姆那里了解了一番。其实马尔科的长子已经14岁了,真要有心‘子承父业’,早就该跟在马尔科身边做学徒了。 “那孩子”马尔科嘟囔着道:“我不知道那孩子在想什么,他似乎是想做个染匠。哦,他外祖父就是个染匠,我们在尼斯时,就住在一个织染从业者社区,那或许极大影响到了他。” “这没什么。”路易莎温和地说:“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兴趣和天赋,我是说,如果您愿意的话,我可以资助培养您的长子。布鲁多境内,普罗万就是有名的织染业中心,我可以安排他去那儿学习,给最好的染匠大师做学徒。学艺期间,一切费用由我来出。”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49 章【VIP】 制作银镜所需原材料,除了玻璃板,其他都分散在巴尔扎克伯爵名下的几个小庄园、小城堡里进行生产。 首先是硝酸和盐酸,硝酸是制造硝酸银时需要的,盐酸则是在水解淀粉,得到葡萄糖溶液时所需。 硝酸和盐酸在此时已经有了制法,实验室制取效率虽低,但考虑到是用来制作银镜这种奢侈品,倒也没问题——不过,硝酸其实并不需要制镜工坊亲自去做,因为有现成的可买。 一般是金匠,他们得用硝酸来提纯黄金。具体来说,就是一些金银混合金属,硝酸可以溶解白银,留下黄金。说起来,这些‘强酸’,在此时最大用途大都和金子有关。硫酸也是,基本被用来以渗碳法提纯金子了。 总之,有这样的用途在,虽然小众,但硝酸确实是有地方可以弄到的。至于说这会不会暴露银镜反应配方,其实不会。真要纠结的话,购买制作硝酸的原材料,不是一样会暴露? 采购的东西那么多,硝酸也自有用处,以此时的情报收集能力真的很难走这条路探清底细。相比之下,人家直接买通制镜工坊的工匠,这还比较可能所以才要分散原料来源,这样生产原料的人,都不一定知道自己制作的东西和玻璃镜有关。 另外,制镜匠人拿到来源不同的原材料,很多用了也不知道用的是什么。 盐酸则比硝酸麻烦,此时其实是没有盐酸提取法的,等于是路易莎重新搞了一个盐酸提取法。还好路易莎至少知道盐酸的化学方程式,知道大概哪些原材料有希望搞出来。再结合海莲娜具备的,这个时代的炼金术师的基本功,到底弄出来了。 其实盐酸制取法和此时制取硫酸的工序很像,就是原料用的不同还是海莲娜,一开始就根据经验,选择了类似其他强酸的制取法去尝试,这才没花多长时间就搞定了这个。 说起来,也不是一定要用盐酸水解淀粉制取葡萄糖,只是之前路易莎用其他酸去做,即使做到了,效果也不好。最后只能硬着头皮去搞盐酸——其实就是路易莎记忆中的常见‘酸’,试的差不多了,只剩下盐酸还没试,然后就偏偏是盐酸最好。 稀硝酸和银粉以一定比例混合,加热条件下,银粉完全溶解银。这样就能得到硝酸银溶液,并逸出一氧化氮气体。之后如果继续加热,还能浓缩成硝酸银过饱和溶液,最后自然冷却,就会有硝酸银晶体析出。如果路易莎是在制镜工坊制取硝酸银,其实没必要析出硝酸银晶体,只要溶液达到浓度后即可停止加热.反正最后银镜反应时要用的还是溶液。 当然,现在原料产在别处,距离还不近(以此时的标准),那还是析出硝酸银晶体吧。方便运输只是一方面,还得考虑运输过程中蒸发损耗等,导致浓度和之前制取的不符.这些东西不弄得准确一些,最后是要吃亏的。 有了硝酸银,要制取银氨溶液,就只需要氨水了。这也不需要路易莎他们自己制作,此时制氨已然产业化,至少比制取硝酸要常见的多——人们从陈尿中获得浓氨,主要用作比尿更高效的清洁剂,清除衣服上的油污(虽然以路易莎的角度来说,宁愿忍受油污,也接受不来氨的味道)。 另外,氨在制取明矾、制作颜料上也有应用,但那就属于此时氨应用的边角料了。 再然后无非是氢氧化钠溶液和葡萄糖溶液,前者有生石灰很简单,现用现制也没问题,后者就要复杂很多。 是在一座小庄园里,用庄园种植的豌豆,通过‘洗’豌豆粉,而后沉淀的方式,得到的豌豆淀粉。这之后,才能用别处送来的盐酸,水解淀粉得到葡萄糖溶液。 水解之后还得加入一些纯碱(碳酸钠)——水解只是淀粉加水,分解为葡萄糖而已,盐酸作为催化剂是不参与反应的。所以水解完成,还得加碱中和。 碳酸钠是个中和盐酸的好选择,它不那么强,不会导致葡萄糖变性。另外,这在此时也很易得,天然纯碱并不稀有。 同样也是为了运输方便,以免运输过程中溶液有变,这些葡萄糖溶液还得结晶。结晶的话,得在葡萄糖溶液中加入足够纯净的盐,因为氯化钠和糖能够‘共晶’(其实就是以盐为葡萄糖结晶时的晶核,加入盐的话会比较快结晶)。 析出的共晶体加少量水混合,重新在低温环境下结晶(理论上二十几度都可以,但为了结晶顺利,是放在冰桶中结晶的)。这样就只有葡萄糖会结晶,盐则留了下来。 后来路易莎思考水解淀粉,为什么盐酸效果比其他几种酸都好,就觉得可能是盐酸中和反应产物,都在后续处理中解决了:反应产物就氯化钠、二氧化碳和水而已,二氧化碳自动逸出了,水也不用说,蒸发掉就是,氯化钠则可以和后来加入的盐一起为共晶发挥作用。 非要用相对复杂的共晶法提纯葡萄糖,一开始只是路易莎什么办法都尝试了一遍,后来则实在少数成功的办法里,这样得到的葡萄糖最纯净 这样,总算有几率制得比较纯净的‘葡萄糖’了说真的,后世最易得的葡萄糖,却是整个流程中最复杂,失败率最高的部分,成本都拉高了好多。 总之,不管怎么说,即使每一部分都有可能失败,只要不计成本,总会有合格的产出的——事实就是这样,在路易莎事先安排下,各处搭建起来的‘生产小组’,在玻璃工坊攻破气泡难题时,已经积攒了一批银镜反应原料了。 于是,藏在特鲁瓦郊外,一所秘密庄园宅邸里的制镜工坊中,路易莎旁观了第一次正式的制镜——之前她拿给巴尔扎克伯爵看的银镜,其实算是实验室产出。就是她和海莲娜,在特鲁瓦城堡开辟出来的实验室里做的,而不是在制镜工坊。 当然,在制镜工坊制作,其实也不会有什么不同。 硝酸银合水成为硝酸银溶液,混合稀释氨水后就得到了现配的银氨溶液(银氨溶液也只能现配)。再然后,氢氧化钠溶液按比例只要加一点点就够了——葡萄糖溶液不着急加,因为一旦加入反应就要开始了。 “去做吧。” 路易莎见工匠已经将三种溶液混合,玻璃板也放好了,就在大家的期待下,下了命令。 玻璃板放置的位置是经过特别设置的,这是一个类似相框的结构,由玻璃浇筑而成。至于玻璃板,放在其中就相当于相框背板——做银镜反应时,银氨溶液、葡萄糖溶液和氢氧化钠溶液混合而成的溶液,就要倒在这上面。 在路易莎下达开始的命令后,工匠先将融化的蜂蜡涂在了‘相框’底部与玻璃板的压缝处。虽然玻璃板压在框架上,溶液不会沁出多少,但还是要注意一下的。 涂好蜂蜡后,一个主事的工匠才将葡萄糖溶液混合进入之前已经调好的‘三合一’溶液——装溶液的容器是吊挂在玻璃板上方的,工匠还根据之前试制的经验,振荡摇晃了容器一番,然后才倒至玻璃板上。 路易莎记得,上辈子教科书上的银镜反应,试管还要求放进热水中水浴加热。现在是不用的,这要感谢上辈子当时的化学老师,为了‘趣味性’,并不是带着路易莎他们这帮学生用试管做的,而是用的玻璃板。为的就是真做一面镜子带回去用,保准记忆深刻。 路易莎也确实因此记忆深刻就是了。 玻璃板当然不方便水浴加热,所以老师教他们,配比的氢氧化钠溶液要浓一些。这样不用水浴加热,常温就能很快完成银镜反应了。 事实也是这样,大约是2、3分钟之后,一直蹲着盯紧玻璃板底部外侧的学徒,兴奋地站起身:“镜子!镜子完成了.镀银成功!” 是的,银镜反应本质就是一次‘镀银’而已说起来,很反直觉的是,镀银是一件非常晚才做到的事。粘银粉或者贴银箔这不算镀银的话,至少现在还没有镀银技术。相比之下,镀金真是一门古老的手艺。 随着银镜反应完成,形成了光亮的镀银层。又等了一会儿,直到蹲在玻璃板底下的学徒检查过,玻璃板后镀银层非常完整,不存在没镀上的区域,工匠们才动手,倒掉‘相框’内的废液。 之后没有立刻清洗镀银层表面残余的废液,而是放在一边晾着。制镜工坊的管事给路易莎解释:“呃,如您所见,路易莎郡主,我们还得等一会儿。刚刚镀上的银层非常脆弱,清洗的话很容易导致银层破损。” 这一点路易莎当然知道,现在用的生产流程,还是她和海莲娜在实验室试出来的。不过现在管着制镜工坊的这位先生显然不知道这事儿,只知道制镜技术来自路易莎——他很符合这个时代认知的,不认为是路易莎弄出来的技术,只当是她身边有能人。 既然是这样,路易莎不了解实际操作细节,需要解释,就很正常了。 这位制镜工坊管事说起来,也不是路易莎的人。属于是巴尔扎克伯爵看重玻璃镜,在制镜工坊办起来后,就派了自己的人来这多少有点儿摘桃子的意思,但路易莎的情绪还可以。 这是因为,一方面巴尔扎克伯爵让她可以派自己的人给管事做助手,监督管事的同时,也方便路易莎可以从玻璃镜的收益里直接、固定地拿到自己那一份。另一方面,这个管事还算知情识趣,对路易莎在制镜工坊的支配表示了顺从。 路易莎没说什么自己知道,反正银镜反应也不是她的学术成果(虽然她为了在这个时代复刻银镜反应,下了大力气),她当然没有那个动力和底气‘署名’。别人不认为技术出自她,她也不会还去解释什么.这落在知道内情的眼里,却当她是谦逊。 她更在意正在晾干的镜子,问道:“这面镜子的尺寸是?” 主管显然在很短时间内,把自己这份工作的方方面面都记下来了,立刻回答:“这面镜子是7尺1乘4尺的尺寸。” 路易莎心里换算了一下,那就大概是2.4米*1.2米,在此时实在是‘巨镜’了! 主管不等路易莎继续发问,就接着说道:“按照您的吩咐,我们还准备了其他装置框,可以用来制作其他好几种尺寸的镜子,其中甚至包括圆镜。不过要说最大的,那就是这个尺寸了。这真是闻所未闻,哪怕是过去的金属镜,也应该没有这样大的。” “不过,这确实是天才般的设想!”主管还不忘恭维路易莎:“在下听您身边的雨果夫人说,您打算将这样的大镜子命名为‘穿衣镜’.是啊,穿衣时要是有一面这样巨大的镜子,那就太方便了。” “而且,一个豪华漂亮的房间里,如果有一面这样晶莹剔透、闪闪发光的镜子,那该是多么惊人的事?足够让看到的每个人目瞪口呆,为之震撼了。” 这一点也是很重要的,这年头的贵族真是前所未有地重视‘面子’。就喜欢通过奢华的场面、宏大的排场、慷慨的赏赐,来显示自己的财力、风度与超然物外。 对于对方的恭维,路易莎不置可否,只是弯了弯嘴角,说道:“听起来还不错.要小心一些,这都是精心挑选后,又用最细的擦粉,废了很多工抛光的玻璃板。如果在你们这里出问题,之前的工就白做了。” 这么大块的玻璃板,又那么薄,肯定是很脆弱的(以此时的玻璃质量,这一点是无疑的),路易莎这也不算杞人忧天。其实这玻璃镜不是不能做得更大,之所以没有,也是再大就更容易碎了当然,也是没必要,除非是路易莎打算搞个奇观,整面墙要用一块完整的玻璃镜来装饰。 上辈子历史上的镜厅都没有那样镜厅用玻璃镜拼成对面拱形玻璃窗的形状,一扇‘玻璃镜窗户’,也是由21面镜子组成的。 “对了,金匠人手充足吗?”路易莎想到了什么,问道。 制镜工坊管事连连点头:“这事儿很容易办, 只要有钱就行,已经办好啦!特鲁瓦最知名的金匠都愿意接这个活儿。如果时间再多一些,普罗万、西岱,乃至罗兰西的金匠,那些给圣父和枢机们服务的,都能邀请来特鲁瓦做工。” 金匠是负责给镜子做镜框的,人靠衣装马靠鞍,好镜子也得有好镜框陪衬。既然要当顶级奢侈品来卖,这些玻璃镜的镜框,当然要用好材料、好工艺了。到时候银的、镀金的,雕刻美妙复杂的花纹是最基本,还要在之上镶嵌珠宝、象牙等等,做成真正的‘宝镜’呢! 而这类型的工作,在此时都是金匠来做了——之所以不雇几个金匠,专为制镜工坊所用,路易莎也是有考量的。 她想的是,不同的金匠有不同的擅长风格,到时候镜框做出来就很少会重复,件件都是独一无二的艺术品此时金字塔塔尖的一小撮人,追求新潮,追随别人的‘标新立异’还不够,自己也爱搞一些标新立异的操作。 他们估计也不会希望自己花大价钱买到的镜子,和别人的很像。 这也更对得起玻璃镜顶奢的定位路易莎做奢侈品归做奢侈品,绝对不是奸商啊!核心竞争力是多方面的,而不会像后世,真就是一个logo了呗。 路易莎得到了满意的回答,也没有再多问什么。等到下一面镜子也开始制作,之前一面也晾干了一些。在慢慢用清水冲洗掉了废液残留,又在镀银层外厚刷漆保护镀银层时,她就没再看了——其实现在限制制镜工坊产量的,是原料供应有限。 用擦粉抛光得光洁闪亮的玻璃板,还有制作几种溶液的化学原料,供应起来都不是那么容易。与之相反的是,整个银镜反应快的惊人。 倒也不是不能原材料扩产,但问题是,那样银镜的出产就太多了!很难继续奢侈品格调——说起来,当初路易莎计划让银镜成为特鲁瓦经济增长点的打算,她都不知道是失败,还是成功了。 说成功了,因为要限制产能的关系,真正惠及到的市民其实没有预计中的多,连带效应也不明显。要说失败了,其实整个产业雇的人也不少了。 不说制镜工坊直接雇工了,就说玻璃工坊,都因此单开了一个小组,专门制作最优质的玻璃板。这师父加学徒、帮工,就是十来人了。至于最费工的抛光,使用的人工有数十人之多!毕竟一面合格的玻璃板,两人一起抛光,也得数日才能达到完美。再然后,那些制作溶液用的化学品,无论是路易莎自行办小作坊生产,还是从市面上采购,都会给不少人带来工资不低的工作——保守估计,这也是百来人的用工了! 算下来,雇工达到了两百人左右,再考虑到路易莎给他们都开了不错的报酬,他们一个人就可以养活一个家庭.这其实是让两百个家庭过上了不错的生活。 哪怕按比较低的户均水平,算每个家庭4人(古代农业社会,无论是华夏,还是西方,正常光景,一个家庭平均人口都在4到5人的样子),这也是800人了。 这是什么概念呢?要知道此时一些小城市,整个城市就两三百个家庭,总人口千人左右。这样的城市,真要说人口数量,其实并不比一些繁荣的大型百户村多。只能说人口密度大一些,老百姓多从事手工业,而不是农业。 所以换个说法,如果路易莎真把整个银镜产业集中起来,足可以原地建立一座小城了——200户人家从事制镜相关业,再加上一些人家做建筑工、木工、金属匠等,服务于那200户人家,总人口超过1000人的小城就足数了。 只不过特鲁瓦城在此时属于大城市,家庭数大约是5000,人口有两三万。这样规模的制镜业投入其中,水花就没那么大了——可即使如此,那也是城里1/25的家庭的直接生计(这还没有计算间接利好的),终究不能轻视。 只能说,没有集中起来,很多就显不出来了。尤其是很大一部分出于保密需求,放在了远离城市的地方(甚至包括制镜工坊本身,也是放在城市郊外的),更是起不到多少带动城市的作用。 不过这些路易莎也不是很在意,作为一个中世纪领主,执着于‘城市化’,那就太傻了。 路易莎是在宣布,制镜工坊这周都拿双倍薪水,就算没有薪水的学徒,也有相当于普通雇工一个礼拜报酬的奖赏可拿后,才离开制镜工坊的——路易莎不太懂管理学的事,毕竟上辈子她就是个普通大学生,社会经验都是0。 但曾经生活在现代,她至少什么都懂一点儿。知道现在作为一个封建社会的(预备)‘领主’,只要能每次施恩都没被中层隔断,叫下面的人始终知道自己吃谁的饭,拿谁的赏。其他方面再不犯原则性错误,基本也就稳了。 而离开制镜工坊后,路易莎没有把玻璃镜的事抛诸脑后,而是更放在心上了。她很清楚,这一门财源到这个时候才成了一半,剩下一半就是推广玻璃镜了。 即使玻璃银镜本身在这个时代非常能打,不做推广,就这样直接拿去大贵族的宫廷,其不凡也是不言自明的,人们总愿意给它出高价。这推广也不能完全躺平——路易莎是现代人的节奏,不愿意等玻璃镜的风潮慢慢形成。 对此时的人们来说,几年时间一件奢侈品能干传播并流行于各个宫廷就很快了,路易莎却是三五年都等不了。 另外,搞推广始终是有其意义的。或许不能把本来价值100块的商品卖到10000块,但要把价值1000块的商品卖到10000块却是有希望的。 “.最近有什么大事发生吗?我是说,大家都关心的那种新闻!”路易莎在思考如何给玻璃银镜制造一个惊艳亮相,第一次出场,必须得让尽可能多的人印象深刻才行。但一时想不起有什么好机会,便询问起侍女和侍从最近的新闻来了。 当然,说是新闻,以此时新闻传播的速度,时效性也就那样。现在说起来的,说不定早就过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50 章【VIP】 中世纪遍地都是领主贵族,国王、女王就两只手数不过来了(就算只算其中处在核心舞台上的,也得有一只手)!另外,他们之下的公爵、伯爵等大贵族,同样能搅动风云,给广大吃瓜群众带来新闻,以至于常看常新。 所以路易莎问最近有什么大事发生,身边的侍女和侍从立刻七嘴八舌起来。 “.最让人惊讶的是,爱德华四世居然已经结婚了!要知道,之前还有传闻,陛下和王后打算将伊莎贝拉公主嫁给爱德华国王呢!现在这样,就得重新计划伊莎贝拉公主的婚事了对于伊莎贝拉公主那样高贵的人儿,一桩合适的婚姻也很难得了。” 伊莎贝拉是如今瓦松王室最年轻的公主,也是唯一尚未婚配的公主,是原书之中男主角菲利普王子同父同母的妹妹——菲利普王子其实也是路易莎的未婚夫,只不过路易莎总会下意识忽略这一点。 路易莎还记得,这位伊莎贝拉公主比自己年长4岁,今年18岁.这个年纪可以说是正当年,是谈婚论嫁的好时候,但也可以说是有些迟了。 公主的婚事和普通贵族女性的婚事还不太一样,在贵族普遍早婚的情况下,公主们中的部分人在这个时代都算晚婚了。 这一方面,是朝臣和王室,为公主挑选结婚对象,普遍比较挑剔,要有足够的利益才行。这样一来,可选范围就很狭窄了,选来选去晚婚也很正常。 这一点上,王子也差不多。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公主的‘珍贵’,不好轻易‘浪费’。所以即使缔结了婚约,正式结婚时间经常也比较晚——这一点,其实和巴尔扎克伯爵坚持要路易莎17、8结婚,是同一个想法。 古人不是傻瓜,不是所有人都看不出来早婚早育,会导致女性生育关更难过。只能说,在男尊女卑和生育狂热的大背景下,大家有意无意地忽视了这一点。直到某些特殊情况下,牵扯到更重要的利益了,才会默默将个别女性婚龄推后。 公主结婚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对国王和女王来说,这是一次结盟、利益交换的好时机。考虑到一夫一妻制下,合法婚生子女其实不多,这可不是轻易能‘浪费’的。更不要说,公主结一桩门当户对的婚事,还意味着一大笔嫁妆! 中世纪和华夏古代一样,平民百姓要么聘礼大于嫁妆, 要么聘礼与嫁妆平齐,高门大户之间却是嫁妆花费远大于聘礼的。 正如《红楼梦》里,凤姐和心腹平儿,算计家里年轻一代弟弟妹妹婚事开销的时候,说的那样。家里姑娘们就是上万两的预算,‘环哥儿’作为男孩儿,却是‘娶亲有限’,三千两不拘哪里都能省出来。 要知道,女孩子的嫁妆可不是临时准备的,《红楼梦》的时代,大户人家讲究的,都得提前好几年准备。这样才能等得到好东西(古代社会好东西不是想买立刻就能买到,更别说有不少东西是有很长工期的),才能色色齐备,以免仓促。 所以一万两的开销,其实只是指部分临时采购的东西,加上陪嫁的少量‘现金’。以及婚礼当天,酒宴排场的支出——而就是这样,也是家里男子娶亲的三倍了! 当下的话,贵族男子们结婚,基本也是一桩稳赚不赔的买卖。尤其是对一些不能继承爵位,前途有限的次子他们到处参加比武大会,又或者旅居各个宫廷,也主要是为了寻找一个能给自己带来巨大利益的妻子,最好是对方能陪嫁土地! 相比之下,给自己找个boss效忠,弄个正经工作更像是顺带的.即使这才是他们远走他乡时,光明正大去说的理由。 而公主出嫁,哪怕是‘低嫁’,嫁给国内的大贵族、外国宗室子弟,陪嫁也很丰厚。至于嫁给一位王子,尤其是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那种,或者更干脆,对方已经是国王了。那更不要提,嫁娶双方会商量出一份数字可观、无所不有的嫁妆清单。 这样经过漫长时间讨价还价,又花大价钱嫁出去的公主,大家肯定是希望价值最大化的。要能作为一个象征,长期维系双方关系——最好生下继承人! 虽说,到了王室的程度,母族的血缘在国家利益面前不值一提,但那终究是一重羁绊!不到国家利益的份儿上,是真能让一些事更有回旋余地的。 婚姻这种古老的结盟方式,哪怕是在路易莎上辈子那会儿了,依旧常见这不是没理由的。 所以喽,把年纪小小,还在儿童房里玩耍的公主嫁出去做什么?早婚早育,初潮之后立刻怀孕,然后去赌极大的生育风险吗?赌输了,亏了公主不算,嫁妆基本也就打水漂了,那可是真金白银。 虽然确定嫁妆清单的时候,也往往会添加一些条约,像是公主如果结婚三年就死了,还没有生下孩子,就要把嫁妆还回去什么的。但大家都知道的,钱都给人家了,给钱容易收回难,基本就没有真正把钱拿回来的。 总之,除非情况特殊,譬如当下立刻需要这么一次正式的结盟,又或者国王是真的对此不上心,不然公主‘晚婚’并不奇怪.其实一些早婚的公主,真正完成婚礼仪式,即‘圆房’那部分,也是推迟的,这应该是缔结婚姻时,双方早就商量好的。 准确地说,公主们的结婚时间在此时真的挺极端的,要么特别早,远未达到宗教上所说的最低年龄标准。要么特别晚,呃,是此时观念里的‘晚’,肯定不能和后世的初婚年龄比的。 所以说,伊莎贝拉公主18岁,谈婚论嫁是正当年。至于说有些迟了,则是说她现在连个婚约都没有——晚婚归晚婚,婚约却是可以早些谈成的。正如路易莎,正式结婚还要等,但婚约可是12岁时就定了。 这还是因为路易莎过去一直呆在修道院,而且她的婚事牵涉到布鲁多的继承。如果是一位公主,经常会5岁以前就被许出去反正都是一种结盟象征,订婚安盟友的心也可以理解。而且真出什么意外,无论是未婚夫早夭,还是联盟破裂,结束婚约也不难。 中世纪的人们显然没有华夏古代高门大户苛刻的‘贞.节’观,女方曾有过婚约根本不算什么,不耽误寻觅下一位佳婿。 “爱德华四世秘密结婚这件事,的确让人意外。” 路易莎啧啧称奇。 说实话,就算是她,第一次听到这个新闻的时候,也是吃瓜心态大爆发。以此时的新闻传播速度、头条新闻更新速度,这个瓜估计还能在各个宫廷被议论很长一段时间。 原因无他,即使是放在每天都有大量娱乐新闻冲击的现代,爱德华国王秘密结婚这件事也是很炸裂的。 爱德华国王,或者说爱德华四世,是高登兰国王,于今年年初继位的。路易莎对他最大的标签,就是原书之中的反派之一这没办法,瓦松捏他的是法国,高登兰捏他的就是英国了。嗯,‘英法友谊’的大背景下,男主是瓦松国王,那作为高登兰国王的爱德华,不搞事才奇怪吧。 爱德华国王此前是结过婚的,但4、5年前,王子妃去世,他就成了鳏夫一个。之后高登兰王室就一直在摸底国内外大贵族家的待嫁女孩,当然,重点关照的还是各国王室,就想为自家王子、未来的国王,觅得一位佳偶。 但就像公主们要找到门当户对的结婚对象很难,王子们其实是差不多的。选择面稍广,但广得有限——公主们哪怕下嫁,也只会嫁给有继承权的长子,一家可就一个长子!王子们就不同了,各家女儿无论长幼,对他们差别不大(除非这家没有男性继承人)。 所以,要为曾经的爱德华王子,现在的爱德华国王,找一个新娘。一旦秉持着不可将就的心态,只愿意娶一个父亲、兄弟都是国王的公主,那就不是简单的事.不出所料的,直到爱德华继位前夕,才有传闻说选定了科布拉的公主。 科布拉是小国,但小国也是国,公主就是公主呢! 但这桩婚事尚未尘埃落定,谁知道爱德华王子就变成了爱德华国王,高登兰人立刻就当没发生过这回事了——相比起一介王子,哪怕他是王位继承者,国王要娶一位妻子,那要求就尽可以提高一些了。 是的,大家都知道,不出意外爱德华王子是要戴上高登兰王冠的,但之前不是没戴上吗?这年头,虽没有几百年前混乱了,可对权力舞台上的人来说,依旧是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个先来的年月呢! 高登兰宫廷的使者们转而奔走在大国宫廷,想要择选一位更高贵的公主。这里面,适龄未婚的伊莎贝拉公主,几乎是立刻成为了最佳候选。只是当大臣们向国王请示,要不要向瓦松求婚时,爱德华国王羞羞答答、吞吞吐吐地表示: 这.朕已经结婚了啊! ‘凌乱’都不足以形容大臣们听到这个消息时的感受,大大的问号几乎具现在了每一个人的头顶。不是,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啊?不不不,应该问,您的结婚对象是谁.也不对,还是先问为什么事先一点儿风声都没听到—— 其实这些问题问也没用了,在宗教的影响下,此时都是一夫一妻,而且几乎不可能离婚的!爱德华国王既然已经结婚,哪怕是秘密结婚,只要婚礼本身确实完成了。在主的注视与神父的见证下,交换了戒指,那就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除非国王本人厌倦这段婚事,反悔了,那倒是有些手段可用。 毕竟想也知道,要‘秘密结婚’,对方的身份地位肯定和国王不匹配。而这样的出身,注定了国王要乱来,其实也没办法反抗——鸡蛋里挑骨头,宣布婚姻无效,又或者更残酷一点儿,让王后‘自然死亡’,事情并不难办。 但显然,爱德华国王现在还在兴头上,他陷入了真正的热恋。他是在自己的加冕典礼上见到‘简王后’的这个当时还只是‘简女士’的姑娘,乃是一位普通男爵的女儿。如果不是她的姑姑,正是新国王的婶婶,甚至没机会去加冕典礼。 男爵在此时是高级爵位不错,可中世纪的加冕典礼也没有后世的大场面,能去的人并不多。再者,男爵除了一些混的好的,强也是强在整个群体。一个普通男爵,相对于王室,那就是萤火之于皓月了,国王加冕典礼没资格去很正常。 而就是加冕典礼上一见,一切就变了,放在华夏的语境下就是‘金风玉露一相逢’。 其实,当场就有人看出新国王对‘简女士’的满意,但没人太当回事——这位简女士已经有婚约了,当然,更重要的是她出身太低。 国王很喜欢?那也没问题,这位简女士赶紧结婚,然后丈夫成为廷臣,自己也进入宫廷。然后做个情.妇不就行了?中世纪中后期虽然没有文艺复兴时期,和更晚的‘风流时代’的奔放,情.欲赤.裸.裸摆在明面上,可也好比是一个明.骚,一个闷.骚而已。 贵族们因为宗教原因,表面上可禁.欲了,实际上宫廷绯闻从来不少。 事实上,眼下多少有些表面禁.欲都维持不下去的意思。就譬如说服装,以前都是宽大的,看不出身形的,包的严严实实的。可是最近呢,女性服装都讲究贴身剪裁不说,露一段脖子,甚至小部分肩膀,也正流行呢! 以小见大,可见风气! 至于君主们的情.妇,那更是什么时候都没少过,哪怕是风气最严谨的时候呢! “真不知道那位简王后有多美。” 路易莎的好奇,也是所有没见过‘简王后’的人忍不住遐想的。 大家将心比心,爱德华国王这么个新上位的国王,放弃了自己婚事可能捞到的真金白银、隐形的政治资产、甚至是某些土地的宣称权那一定得是非同一般的美.色才行。 “听说简王后和她的祖母长得很像,她的姑姑也像母亲,但没有她那么像——只是一半相像,已经是高登兰宗室里出名的美女了。当初以男爵之女的身份嫁给王子,也是因为美貌吧?要知道那可是一位公爵呢!” 侍女侍从们也对此有过议论。 “那样的美女,可惜出身太低了,不然不会只能嫁给一位男爵。”这是说到高登兰新科王后的祖母了。 其实之前大家都没听说过这个人物,只不过随着爱德华国王秘密结婚的超级大瓜传播到各处,一些过去没什么传播度的消息也传出来了。只能说,美女确实很有新闻效应,但美女和权力相结合,才最有讨论度。 “是啊,不过一个农夫的女儿”有人摇了摇头:“一个农夫的女儿打动一位男爵,或许比一个男爵的女儿打动国王更难呢!国王是至高无上的,即使这桩婚事再被反对,只要国王坚持,那就没办法了。可一个男爵,身边有太多能约束他的人和事了,要考虑的现实也更多。” 这也不难理解,即一国之君的权力足够,所以不受规则约束。这一点其实在华夏古代体现的更多,华夏古代封建君主的权力才真是集中,才能称得上至高无上!这种情况下,皇帝基本是可以不在乎妃子的出身的。 甚至就连最受重视的皇后,也多的是出身不高,甚至犯忌讳的。 “小姐很好奇高登兰王后的美貌吗?”雨果夫人笑了笑,说道:“我曾经见过高登兰王后的姑姑,当时贝莱德公爵拜访了瓦松,得到了王室款待。就在西岱,她也曾招摇过市。我不知道高登兰王后多美,但贝莱德公爵夫人嘛” 贝莱德公爵就是爱德华国王的叔叔,他的妻子正是简王后的姑姑.公爵爵位说起来很厉害,他在高登兰宗室中也确实很有存在感。不过到底有多厉害,也不好说。毕竟王室公爵、伯爵,有另一套评价体系,实权不见得大呢。 说起来,雨果夫人的娘家在西岱,她在做姑娘的时候见过那位贝莱德公爵夫人,也是恰好。 雨果夫人没有过多地卖关子,稍稍停顿一下,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后。很快就接着说:“那的确是个美女,让人印象深刻,以至于我如今还记得她——她是那种高挑的美女,妖娆秀美,眼睛极为灵动活泼。当时陪伴她的还是皮埃尔王太子呢,王太子的视线完全不能从她身上转移。” 皮埃尔王子就是路易莎未婚夫菲利普王子的长兄,不过三年前他就运气很不好,伤寒死了.更倒霉,或者说王室运气比较好的是,皮埃尔王太子没有婚生的儿子。除了私生子女,合法子女只有两个女儿。 这确实是王室运气好,不然按照继承制度,就得是皮埃尔这一支的王孙成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了——如今虽然继承制度相对完善了,正常继承的话不会出现王子们抢王位的情况,但也不是后世那种一板一眼的程度。 皮埃尔王子因为生得早,成为王太子也就算了,长兄威望高,弟弟们一般也无话可说。可要是哥哥没了,王位还是他家的,得由哥哥的儿子继承,这就很容易让年长的众王子不服气了。中世纪出现这种局面,可是很危险的,很可能权力就不能平稳交接了。 现在皮埃尔王子没有婚生子,就不需要考虑那样微妙的情形了! 所以王太子之位落到了活着的兄弟中,排行第三的雅克王子身上至于排行第二的路易王子,他很早就进入了教会,俗世的王位继承权自然就和他无关了——此时虽然贵族家庭,很喜欢送不可能分到多少家产的次子进教会,但王室,尤其是瓦松这种大国的王室,还是很少见王子进教会的。 这一方面是王室不至于没钱给孩子分家,即使是当下瓦松这种国王多子的情况。另一方面,其实也是教会忌讳,俗世中过于有权势的家庭进入教会,对教会的影响当然不是一个普通贵族之子能比的。 至于路易王子会被安排进教会,也是有一些秘闻在其中的。路易莎不清楚其中隐秘,但知道这不正常.不过这也没什么,哪个大家族中没点儿见不得光的事?何况还是王室。 “听起来是非常有魅力的一位女士呢,而按照大家的说法,简王后又更胜贝莱德公爵夫人”路易莎啧啧称奇了一句。 雨果夫人又微微一笑,注视着路易莎,半是恭维半是真心道:“您不必这样说,简王后暂且不提,至少贝莱德公爵夫人的美貌,在我看来是比不上您的。如果说贝莱德公爵夫人是星星,那您就是一轮月亮——而且您还这么年轻,会越来越美的。” “再说,凡人的美貌终究是有极限的,简王后再美我也不觉得会超过您,这实在是想象不出来的。只不过爱德华国王为了她神魂颠倒,这让外界极大高估了她的美貌。有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我们很难准确地评价一个人,就得通过其他更有地位的人来评价。” 这话说的路易莎都不好意思了她这辈子确实运气好,有一张好看的脸,这一点随着她越长大,是越明显的。哪怕她上辈子,有的是机会看到世界各国的顶尖美女,也得给这辈子的脸一个很高评价。 大概就是能去好莱坞爆米花大片里当顶级花瓶的程度,当然,是政治正确席卷全球前的那种花瓶。 不过也就是这样了,后世人习惯了看遍天下美人,多少有些脱敏。再加上自己天长日久能从镜子里看到,也很难一直惊艳。她现在的状态就是,知道自己是个美少女,将来还会长成大美女,然后就完了,日常很少想到这事儿。 当然,不好意思之余,路易莎也赞成雨果夫人后半句话。爱德华国王这样一个君主一见钟情,然后完全上头,甚至做出了和一个男爵之女秘密结婚,这样超出所有人预计的事——这的确会极大拉高人们对这位王后美貌的评价。 因为不好意思的原因,路易莎多少有些转移话题的意思。飞快说道:“哦您真客气,这大概是因为您一直是我的朋友,所以偏爱我吧.可别把这样的话传出去,大家该怎么说啊——说说别的事儿吧,爱德华国王的秘密婚事都过去了。” “有什么正在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事吗?”说到这里,刚刚有点儿沉浸于吃瓜的路易莎也想起来,他们这是歪楼了啊!她问最近的新闻,不是为了看看,有什么大场面可以给自家的玻璃银镜登场,然后惊艳所有人吗? 有一位侍从,他本身也是骑士侍从,大约是对战争有着骑士常有的向往。立刻说道:“听说纪尧姆王子凯旋了!这次实在是干得漂亮,狠狠地打退了那些慕伯汉人!”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51 章【VIP】 对于慕伯汉,路易莎还是有些了解的,因为布鲁多东面和慕伯汉接壤。或者更准确地说,布鲁多和慕伯汉的众多公国、伯国中的两三个接壤。 如果说瓦松王国捏他了法兰西,高登兰捏他了英吉利,那慕伯汉捏他的应该是中世纪德意志地区,也就是后世称之为‘神罗’的前身的存在。嗯,此时慕伯汉地区的人们也已经自诩罗马帝国了,虽然从民族成分来说,他们真的和罗马没什么关系。 然而,说是‘帝国’,慕伯汉地区根本没建立起统一国家,这片土地相当地‘散装’。 在过去几百年间,慕伯汉这个‘罗马帝国’国力走上坡路的时候,他们没有抓住机遇,而是将过多的精力用来和教皇对抗——主要是,既然罗马法统在身,那肯定是要谋求亚平宁半岛的。就算不能‘还于旧都’,也得维持对亚平宁的影响力啊! 这就和地处罗兰西(罗兰西其实就是捏他了意大利地区)中部,将罗兰西视为禁.脔的教廷直接对上了。 强龙不压地头蛇,慕伯汉在罗兰西耗费了几百年,即使偶尔能占上风,也不能持久。最终的结果就是,新‘罗马帝国’崩溃,至于罗兰西那边,更是一点儿实际的都没拿到。甚至在二十年前,皇帝已经缺位了近二十年! 这之后‘罗马帝国’选举‘罗马人的国王’,就是实际上的慕伯汉国王,居然不再是曾经四大诸侯选,还加入了三位大主教。可见罗兰西的便宜没占到,自身国力衰弱后,反而被反攻倒算了。 是的,二十年前,慕伯汉地区的一众豪强发明了一种新的权力运作体系,即皇帝不再是‘兵强马壮者居之’——其实一开始,慕伯汉国王这个位置,就不是家族继承制。 这大概是因为慕伯汉地区,各大领主实力比较均衡,大家彼此不能奈何,就只能照着更古老时期的制度搞‘部落选举’。 这都是蛮族时期的记忆了. 但这种部落选举,看似民主,实际还是强者为尊的。大概就是某一时期内,慕伯汉地区某个大领主格外强势,虽然不到压倒其他所有人,真正实现统一的地步,但也能让其他人认老大。这种情况下,高情商是大家民主选举,低情商其实就是被打服了。 可想而知,这样上位的慕伯汉国王兼罗马帝国皇帝(皇帝其实就是当选国王后, 再找教皇加冕的一个头衔。毕竟此时的观念里,‘罗马皇帝’不可能是选出来的,得从教皇那里获得法理),实权肯定捏在手里,位置稳稳当当。 之所以说二十年前,慕伯汉地区的诸侯发明了新的权力运作体系,就在于选举居然真的就是选举了。而不是武力上制胜后,走过场一样搞‘选举’.虽然,在这个选举体系下,要竞选成功,靠的也不是能力什么的。 如二十年前那次,选的慕伯汉国王兼罗马皇帝,就是慕伯汉地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领主——要知道,慕伯汉地区大小领主300多个,这位在其中实在不出众。刚选出来的时候,甚至很多人不知道这位是哪儿来的。 这种结果,可想而知,其实就是实权人物们协商谈判出来的。 教会有三大主教参与,再加上慕伯汉地区旧有的四大领主,七个人组了一个‘选举团’.教会那时候当然不想要强势的慕伯汉国王,之前他们可受够了慕伯汉把手伸到罗兰西的苦!所以四大领主看似最接近国王宝座,实际提名他们做国王,根本不可能成功。 至于四大领主内部,他们也不团结。一方面,经过多年的‘磨合’,大家的实力充分匹配,换个说法就是更均衡散装了。要选他们中某个人,其他人不会愿意。而如果要强行推动,也没人有那个实力。 这种情况下,选出一个小领主更像是一种必然。 只不过上位的这位似乎颇有政治智慧,作为一个最‘弱小’,根本没法对领主们发号施令的国王。他倒是凭借着灵活的身段,良好的人缘,以及到底提升不少的政治地位(哪怕这个王位和帝号是象征性的,对一个毫不出彩的小领主也是极大提升),迅速稳定了位置、扩大了家族实力。 虽然还是弱,还是要在位置上小心翼翼。二十年下来,在国内除了那几个大领主,也算是说话有人听了——是的,当初选上去的那位‘慕伯汉国王’,现在还在位呢!今年已经66岁,以此时的普遍寿命,真是长寿呢。 总之,本来慕伯汉地区就比较散装,现在又有一个弱势君主,就更是装都不装了!如果说以前还能说是‘联邦’,现在就只能勉强维持一个‘邦联’体系。除了还存在一个象征性的‘盟主’,各拥有独立统治权的大领主,和其他独立小国的国王也没什么两样。 至于最近慕伯汉和瓦松的战争,并不是慕伯汉皇帝和瓦松王室爆发冲突,而是瓦松王室和洛塔林吉亚公国在针对‘泽布兰’爆发继承战争。这也算是这年头最常见的战争理由了——贵族们彼此联姻,就导致一块土地绝嗣后,会有很多姻亲宣布有继承权。 虽说继承顺位有排名,但这个时候肯定不像后世,把每个具备继承权的后继者排得清清楚楚。除了无可争议的近支,其他还是得看谁更能打.甚至有的时候,如果具备继承权的人足够强,又对那片土地志在必得,强宣称的近支都不见得管用,所谓‘无理搅三分’么。 现在就是这种情况,泽布兰绝嗣了,慕伯汉的洛塔林吉亚公国和瓦松王室罗佩家族,都宣称自己这边有继承权 洛塔林吉亚公国,布鲁多的贵族们就熟悉了。因为布鲁多毗邻的慕伯汉领土,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洛塔林吉亚公国。 “纪尧姆王子出征是正确的,这不只是因为殿下能征善战,也因为陛下有意将泽布兰交给纪尧姆王子吧。现在由纪尧姆王子战胜了洛塔林吉亚的军队,哪怕是王后不同意,也很难说什么。”一位侍女颇为同情地说道。 路易莎大概能想到她在同情什么.嗯,就是没妈的孩子像根草吧。 当下的瓦松王室,有一个王室家庭很少有,称得上是甜蜜的烦恼,就是这一代男性成员太多了!7个活到成年的王子,这还不算私生子,这确实能让一些君主,甚至普通贵族羡慕嫉妒恨了。 所以排行第二的路易进入教会也好,王太子皮埃尔伤寒去世也罢,都没有太大风浪!儿子多真能为所欲为! 因为就算这样,也还剩下5个,比路易莎上辈子,中世纪时期的英格兰国王亨利二世还多2个呢——亨利二世与阿基坦的埃莉诺一共有5个儿子,活到亨利二世死时的有3个。 要知道,亨利二世和妻子加起来统治的土地相当广袤,比同时期的法王要滋润多了。然而即使是这样,给儿子们分土地时,分到最小的约翰,也是分无可分了,所以约翰又有‘无地的约翰’的外号。 是的,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无地王约翰’.虽然这个外号如此响亮,是因为他在军事内政上都一塌糊涂,面对敌人一败再败,还被自己的封臣联合‘兵谏’,被迫签下了《大宪章》,处于没有土地被他实际统治的状态。 但追溯这个外号的起源,是他儿时就有的了。 这时候的瓦松王室,拥有的土地还远不如那时的亨利二世呢!给5个儿子分地,即使除了王太子,其他人可以只分些边角料,那也够头疼的——到了中世纪中晚期,已经不是大几百年前诸子分地的时代了,领主们也明白要‘强干弱枝’,不然家族只会慢慢分散、衰落。 但到底是王室王子呢,不可能真的让人无地可分。事实上,哪怕是‘无地的约翰’,也不是真的就没有土地可继承了。想来哪怕历史上没有发生后来的变故,叫他继承了王位,亨利二世和妻子也会给他一份土地,只不过没有他的哥哥们那样煊赫而已。 毕竟,只要是王子,多少得给个爵位,底限还得是伯爵——到近现代之前,很长一段时间内,伯爵都是非常高端的爵位。 而作为伯爵、公爵,没有实际统治的土地,完全是‘虚衔’,这根本不可能。此时爵位的法理严格意义上来说,其实是依附于土地的。即继承一块土地,也就继承了相应的爵位。所以历史上才会有那么多贵族,一个人身兼那么多爵位,完整的称呼念都念不完。 权力足够的话,可以将一大块土地分割,再造出更多的爵位,但这依旧是爵位依附于土地而存在的状况。 现在瓦松王室的问题是,罗佩家族在得到瓦松王位后,虽然这么些年逐渐扩大领土,不再是最初的‘西岱伯爵’,政令出了西岱就没人听了。但是,要给王太子以外,多位王子分割土地,那还是捉襟见肘了。 进入教会的路易王子不算,王太子雅克王子也不算。剩下的蒂埃里、纪尧姆、菲利普、弗朗索瓦4位王子,该从哪里给他们找土地? 蒂埃里还能有当初第一任王后带来的一小块土地,以及连带的一个伯爵法统。第二任、第三任王后是真没带来什么土地——这其中,问题最大的就是纪尧姆王子了。 菲利普和弗朗索瓦都是现任的安娜王后的亲生子,有妈的孩子像个宝,终归是有出路的。 当初在安娜王后的坚持下,和布鲁多女继承人谈的婚约原本是纪尧姆的,不也变成了菲利普的?而只要和路易莎结婚,菲利普就能统治布鲁多(在此时多数人的观念里,女继承人的丈夫才是土地的实际统治者,就算丈夫不给力,土地最终也会给到他们的孩子)。 至于弗朗索瓦,虽然还未订婚,但大家普遍看好被瓦松王室收留的巴伦公主。不说钱,人家可是有巴伦强宣称的,依靠瓦松,说不定这个宣称就会变成现实。 纪尧姆王子有一个第二任王后带来的‘黎雅多姆国王’的头衔,但那是东方的一个城邦国家,属于是东征时的产物,到现在早就失去实际统治权了。 而纪尧姆王子,虽然继承了这个来自母族的‘黎雅多姆国王’头衔,但他根本没有被正式加冕过。属于是在一些正式文件上,有必要的话,大家客气一些称为‘黎雅多姆国王’。其他时候,依旧是平平常常的‘纪尧姆王子’。 瓦松的多数贵族,只要不是利益相关,都是很同情纪尧姆王子的。尤其是他骁勇善战,军事上极富才华——这让很多曾跟随他作战,甚至只是听说过他的骑士,敬佩他之余,难免为他的处境可惜。 现在纪尧姆王子打败了洛塔林吉亚公国的军队,实际控制了泽布兰伯国,甚至得到了泽布兰本地贵族的认可。想来过不了多久,他就会是泽布兰伯爵了.这件事是国王陛下强撑病体一力主张的。 看起来,虽然身体是中风了,朝堂都不得不倚仗妻子和太子才能控制,但他并不糊涂,依旧像年轻时一样清醒。这也算是这年月负责任的父亲了,毕竟儿子那么多,还能想到给纪尧姆这个‘中间儿’安排一个出路呢。 对于纪尧姆王子的事,路易莎就没法多说了。毕竟是差点儿成为她未婚夫的人,还是得‘避嫌’。要是让人觉得她特别欣赏、同情纪尧姆王子,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风波她现在的未婚夫是菲利普王子,那么欣赏纪尧姆王子,是觉得最终和菲利普王子订婚,有什么不好吗? 即使一两次随口说说,看起来不算什么,可一旦有人‘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说不定就会有什么后患呢!相比起这个时代大部分没有政治敏感度的贵族少女(其实这时很多贵族男子也没有政治敏感度),路易莎真是没吃过猪肉,至少见过猪跑了。 权谋剧、宫斗剧,看得多了,常识是有的——虽然后世觉得多数权谋剧、宫斗剧很小儿科,可中世纪的权谋斗争真就是那个水平,甚至更低。 这既是因为现实不是剧本,没有那么多曲折离奇,有时是更加简单粗暴的。也是因为中世纪嘛,军事贵族们当权,还是习惯不服就干。 大概是意识到了路易莎不好说这件事,还是雨果夫人,相当体贴地接过了话头。为纪尧姆王子表达了祝福后,又说到了其他新闻,以引开大家的注意。尤其是那些高高兴兴,打算对泽布兰争夺战大谈特谈的侍从们 之后说了好几件新闻,路易莎听着都没有合适的,直到有一个侍女面带向往地说:“.还有半个月时间,雅克王太子就要和高登兰的凯瑟琳结婚了,听说这场婚礼会办的非常隆重。” 怎么说呢,虽然高登兰国王和瓦松公主的婚事被扼杀在了摇篮里,但作为有数的强大国家,联姻还是很有必要的。所以双方一商量,就觉得可以换一下,让高登兰公主嫁给瓦松王太子嘛! 瓦松现在的王太子是雅克王子,他此前有过妻子,但生头胎时难产,母子都没有保住,他便恢复了单身。因为第一次婚姻没有留下孩子,而且由一个普通王子变成了王太子,他现在在婚嫁市场上比上一次还要受欢迎的多呢! “王太子的婚礼当然隆重,可惜十几年前皮埃尔王太子的婚礼,当时的我还是个孩子,根本没机会去见识那样的大场面”有人感叹了一句,又说:“我还以为伯爵和郡主会去西岱参加这次的盛会,我等也可以跟着去,趁机见见世面。” “这也没法子,最近东面可是很紧张的,伯爵就连离开也那么匆忙.”路易莎露出了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伯爵不在,伯爵夫人也不方便带着我和伊娃一起去西岱。” 泽布兰争夺战还在收尾,战争爆发的地区离布鲁多很近。另外,战争的一方洛塔林吉亚公国,甚至还是布鲁多的接壤对象。这种情况下,布鲁多东面边境确实得警惕。因为这个,巴尔扎克伯爵紧急离开宫廷,去了东部边境巡视。 当然,问题还没有到最糟糕的境地,所以才只是‘巡视’,而不是备战。更多还是震慑一些可能想捡漏的野心家,让他们不要想着浑水摸鱼。 事实上,路易莎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期待去西岱了。一方面她倒是想看看这座离得很近,但从来没去过的王都,那可是这个时代屈指可数的大城市。另一方面,她又有些‘胆怯’,她这次要是去的话,是能见到自己的‘未婚夫’的。 说实话, 她经常会忘记自己还有一个未婚夫来着。两辈子母胎单身的人,对于婚姻真是非常陌生,甚至排斥——哪怕路易莎本质上是一个心非常大,随遇而安的人,想到这个时代一个女人做妻子后的糟糕处境,也很难不生出排斥之心。 她当然不可能像一个普通贵族少女一样,随便丈夫拿捏。而且她对布鲁多的统治权是单独的,不需要丈夫共治,这是布鲁多的继承制度对她的支持。这都让她有更多主动权以及筹码,只要她不是个傻瓜,未来的丈夫也不是人间之屑,日子总能过得下去。 而菲利普王子么,作为原书男主,怎么也称不上人间之屑,相反他还是盖章过的人品极佳。也正是因为人品好,所以原书才要安排伊娃性情恶毒,做了很多错事,不然菲利普王子对正牌妻子不忠(感情上移情别恋,身体上没有),终究是个污点。 或许就是因为这样,为了不崩人设,伊娃才最终要死于难产这种‘意外’,而不是菲利普这个人品上无可挑剔的丈夫主动出手路易莎唯一要小心的大概就是‘剧情惯性’了,现在和菲利普订婚是她,而不是伊娃,说不定到时候她也会难产。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时代,一个成年的男人,对于一个女性来说,总归是一个威胁。哪怕他们缔结了婚约,将来会成为夫妻——不,应该说,正因为是未来的丈夫,那才是最大的威胁! “是啊,真可惜.”顺着路易莎的话,大家都这样说。丝毫不提,由伯爵夫人带着两个女儿去西岱参加王太子的婚礼,实际没什么不方便的。 西方毕竟不是华夏,像是中世纪,女性受歧视归受歧视,风气上还是比较自由的。这或许是‘蛮族遗风’吧,尤其是无法建立严密的封建社会体系的情况下,更谈不到挤压女性自由了——就像华夏兵荒马乱的时期,对女性的约束也会小很多。 这不是男人愿意看到的,而是社会环境不允许。 所以伯爵夫人一个已经结婚的妇人,带着继女和女儿去离得不算远的王都参加一场婚礼,真没什么不方便的。之所以没成行,主要是巴尔扎克伯爵走的突然,也没交代这件事。这件事具体怎么做,就是看伯爵夫人怎么打算了。 伯爵夫人丝毫不提,当然也就没有去参加婚礼的事儿了。以路易莎这两年对伯爵夫人的了解,她大概能猜到伯爵夫人的心理活动:无非是王室和她们母女无关,有什么好事沾光的也不是她们。至于路易莎和菲利普王子有婚约,她可没把路易莎和她们算作一伙儿的。 甚至,正是因为这一去,路易莎可以见见未来的丈夫,以及丈夫一家,伯爵夫人更不愿意去了她才不要给路易莎和她未来丈夫培养感情的机会呢! 对此,路易莎没什么好说的,伯爵夫人自认为私心很隐蔽,其实很多人都看出来了。而且,如果不是路易莎本身心情复杂,顺水推舟就不去西岱了,真想要去,她是有办法让这件事成行的——伯爵夫人的心机水平和原书中伊娃的表现差不多,这大概就是母女了。 伊娃的水平不高,所以才能当恶毒女配,最终被炮灰嘛。真要是水平高,那就是黑心莲了,要抢女主角风头的。路易莎上辈子那会儿,这种女性角色,一般都自己做主角了。 去西岱参加王太子大婚是不行了,但王太子大婚确实是一个大场面。路易莎想到了讨论这些新闻的目的,不就是为了找到一个还没发生,但足够热闹盛大的场合,作为玻璃银镜闪亮登场的舞台吗? 现在看起来,没有比这场婚礼更合适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52 章【VIP】 ‘高登兰的凯瑟琳’在敞篷马车停在西岱内城入口时,精神更加紧绷了。而她身边和她一同入城的丈夫,瓦松的雅克王太子,却丝毫没有注意到她的疲惫和不知所措,自顾自跳下了马车,雄赳赳气昂昂的,只顾显摆他作为王太子的特殊地位。 大家也很给面子,众多贵公子一下围绕上来。不过他们恭维雅克王子的同时,也不忘恭维凯瑟琳,称赞她的美貌与仪态——这其实也是在恭维雅克王子,因为今早他们已经在西岱城北郊的小城堡教堂里,正式交换了誓言和戒指。 他们已经是一对合法夫妻了,而夫妻一体,臣属称赞封君的妻子,本质就是在讨好封君。根本不可能存在尊重自己的封君,却不尊重封君妻子的情况。 中世纪的婚事么,哪怕是国王结婚,也大多不会去那些大教堂。大家要么在自家城堡的小教堂里完成宗教仪式,要么就是大领主,在自家统治中心外围找个合适的教堂——大领主家办喜事,排场很大,还有入城仪式,所以缔结婚姻的宗教仪式得先办完。 这就让在城内华美的主教座堂举办仪式,变得不太可能了.这个时候主教座堂基本都在市中心,或者说,中世纪的城市,很多最初都是围绕教堂成长起来的。 凯瑟琳公主和雅克王子就是这样,公主今早几乎是午夜就起床梳洗准备了。王太子则稍迟一些,男子虽然也要梳妆打扮,但比女人负担轻。不过也就是稍迟一点点而已,毕竟他得负责出城去接自己的新娘。 即使凯瑟琳公主昨晚落脚的小城堡就在西岱城北郊,沿河而建,乘船抵达西岱城外所需时间不超过一刻钟。 也是因为从凌晨起就一直忙忙碌碌,大约第一时辰时,更是紧绷着神经去小教堂交换誓言,现在才这么累——虽然早就明白,自己的婚姻完全是政治联姻,是利益的交换,正值情窦初开年龄的凯瑟琳,也很难一点儿不投入。 雅克王子虽然是二婚,但他今年才27岁,凯瑟琳在高登兰宫廷时也曾听说过他的英伟.说实话,一个年轻、英伟,未来还要继承强大王国的丈夫,这对一个公主来说,也不是什么时候都能有的优质选择了。 而在今天第一次见到自己的丈夫时,凯瑟琳也没什么不满意的。雅克王太子并没有使者说的那么英伟,但总的来说身材高大,五官周正, 还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早就预计到那些人会夸大的凯瑟琳,也没什么落差。 因为这些,以及在小城堡时雅克王太子热切的态度,凯瑟琳颇为信赖自己新鲜出炉的丈夫。但王太子显然不是什么时候都能满足凯瑟琳的预期的,这会儿就根本没顾着新婚妻子一些——这个小插曲其实也就是一闪而过,很快早就等在一旁的人马便上前献礼。 内城入口处早就装饰一新,丝绸彩布被披挂在四周,漂亮的屏风圈住了举行献礼仪式的好大一块地盘,服务于王室的乐队奏起欢快的音乐,还有不少艺人正在做各种表演。虽然这时候没人看表演,主角是新出炉的王太子夫妇,但烘托一下气氛也是好的。 凯瑟琳也注意到了瓦松王室的排场,这可比高登兰王室要大得多! 从刚刚外城外下船她就见识到了,一路都有厚厚的花瓣铺地,王太子夫妇进城的固定道路两旁,也多的是表演艺人。不过更让围观市民兴奋的是,今天还有免费发放的酒水! 就在道路两放,时不时酒水从一种特殊的装置中喷洒出来,那装置仿佛是一个缩小的喷泉。想喝酒的民众带着自己的杯子去舀着喝就行,真仿佛是取之不尽的.这些一看就知道得花不少钱! 高登兰和瓦松虽然都是强大的王国,是一张桌子上的对手,但得承认,从经济上来说,瓦松是比高登兰强得多的。高登兰之所以能和瓦松你来我往,更多还是因为双方体制不太一样。高登兰国王对国内的封臣掌控度要大得多,这种掌控力甚至能达到骑士一级。 如果说,瓦松是‘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那高登兰国王权力就大多了,能够做到‘我的附庸的附庸,还是我的附庸’。 这样一来,经济差了不少,还是‘苦寒之地’的高登兰,和瓦松在军事上还是有的拼的——当然,这从另一面来看,就是正常情况下,瓦松王室要比高登兰王室豪富,条件要好不少。这是一件好事,但也让凯瑟琳有些不安。 她担心,要在瓦松宫廷维持王太子妃应有的体面得花很多钱有些体贴的丈夫知晓妻子的开销,会让妻子自由使用一部分嫁妆。但有些是对此无视的,那样妻子就只能使用嫁妆清单以外的钱了,这部分往往非常少(这算是娘家给的一点儿私房钱,以高级贵族们的开销来说,肯定不算多)。 就在凯瑟琳思维有些发散时,第一组献礼的人走了上来。 哪怕是普通人结婚,亲朋好友还要凑份子呢,何况是王太子大婚!这时候有关无关的都过来送礼,有人是非自愿的,又有人想来都来不了但不管怎么说,能叫得上名号的人物,都亲自,或者派代表来送礼了。 因为教会的特殊地位,所以第一组人马由瓦松境内各大主教、大型修道院院长(或者他们的代表)组成。他们送上的礼物大多具有祝福属性,也不强调华贵,但懂的人都知道,件件是精品,很多有钱都没地方买! 譬如其中有一本手抄《诗篇》,就是排列在最前方的珍宝,因为大家公认这是所有礼物中最珍贵的——事实上,这是西岱大主教代表西岱各教堂,以及周边所有修道院合送的。 别看只是一本书,但只要打开这本抄书人花费半生得到的杰作,就能明白其价值所在:这不是那种用作展示的大本经书,巨大的书本只能放在架子上,根本不是给个人赏玩的。也不是单本经书,一本就有大几百页,那样的厚度让人看着就感觉沉甸甸的。这只是《诗篇》部分,尺幅也是普通大小,得到它的人完全可以日常诵经的时候就用它。 但看到内页后就明白了,完全不是那回事儿! 首先是分别以12位圣徒为主题的12页年历,文字符号都用鲜艳的颜色写就,照例首字母都延伸出了一幅小小插图。相比起这个来,后世的艺术字都显得太过朴素了。 再然后,是豪奢的16幅整页插图。是的,用豪奢来说丝毫不过分,虽然此时做插图抄本,本来就是富有的人的专利,所以常用昂贵的颜料,以此无声地炫耀财富并表达虔诚——明白人当然知道,多花钱不一定是真的虔诚,可当事人只会想,多花钱、多做一点儿总不会错。 但是,奢侈到这本《诗篇》的程度的,也不多见。 从第一幅《圣母领报图》开始,色彩就是涂满的,都是很贵的颜料颜色,尤其是圣母和加百列的袍服,居然是紫色的.西方古代最有名的颜色大概就是紫色了,关于25万个特殊骨螺,经过复杂处理,才能提取半盎司颜料的故事,对西方历史稍有了解的人都听过。 事实上,西方古代是有平价紫色颜料的,从植物中提取紫色并不是什么难事。只不过那样得到的紫色和骨螺中得到的‘提尔紫’完全不是一回事, 透明又发灰不说,还很不稳定。这大概就是‘提尔紫’的价格始终下不来的原因之一吧,替代品完全不给力啊! 而要在抄本中描绘圣母和天使身上的紫衣,那当然只能是用提尔紫了。 除了斗篷的紫色,整页插图中,远处房子的鲜红和翠绿,边框装饰的蓝色图案,也都不便宜。譬如说那用的最多的蓝色,也是矿物颜料,取自于优质蓝铜矿石,和华夏古代青绿山水用的石青是同一种东西。 石青在华夏古代是非常昂贵的颜料,在西方也一样。 除了远处的房屋外,圣母和天使加百列背后都被‘涂满’了——这设计的挺巧妙的,圣母和加百列各在一个拱门的框子里,涂满的颜色既像是留白,又像是两人头顶光环的外放,事实上那涂的是金子。 字面意义上的‘金子’,不过不是刷的金粉,而是金箔,一种故意没有碾得极薄的金箔。因为金子的延展性,金箔真的可以做到超薄,薄到吹弹可破。这里没有做到那么薄,主要是为了金色永留,以及制造更华美的效果吧。 金箔黏贴上去,其实和金粉结果差不多,年头久了或磨损或脱落,是不能长久的。只有金箔做得厚一些,为今后的磨损留了量,才谈得到‘金色永留’。至于华美的效果——只能说金箔打磨得非常光滑,所以能够清楚地反光,几乎要映出清晰的人影了。而这,没有一定厚度也是做不到的。 其他不说,用金子做大空白涂色的风格其实是一以贯之的,连续16幅整页插图全都如此。如之后第二幅《圣母往见图》,描绘的是圣母玛利亚和她的表姐以利沙伯都怀有身孕后见面的场景,画面两侧是结着奇异果实的高树。 结果实的树暗喻了身孕,同时也是拱门一样的‘框子’,这个区间内,两个人物的背后,同样是平滑反光的金页。 并不是所有礼物都有机会展示,因为礼物实在太多了,如果每一件都需要王太子夫妇亲眼看过,那献礼仪式就算用掉婚礼的全部时间也不够。所以只有大家认可的,尤其珍贵的礼物,这才得到了展示的机会。 譬如第一组献礼,就展示了这本《诗篇》抄本,凯瑟琳也惊叹于西岱各教堂、修道院能拿出这样一份礼物——她不是没见过这样豪奢的经文抄本,高登兰条件再差,王室该有也都有。类似的抄本,她在自己的父母,以及如今继位的哥哥那儿,都是见过的。 但这是实打实的王室才能支撑的豪华,有名的教堂、修道院或许也有类似的收藏,来自于某个极尊贵的信徒的捐赠(那一定也是个王室成员!)。至于说某些教会内部的大人物,私人有类似的东西,有是有的,可不会拿出来送人啊! 这种大家给王太子夫妇献礼的场合,教堂和修道院不至于去翻内库的圣物,主教、修道院长也不会为公家的事儿动私人的荷包 说来,这次弄来这样的礼物,花钱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是运气好——凯瑟琳和雅克的婚事是最近才订下,然后迅速完婚的,而这份礼物显然得花很长时间,不能是临时订做的。 第一组教会人士后,第二组就是世俗贵族了。因为世俗贵族极多,而且彼此之间差的够远了,所以是分了小组的。 首先当然是宗室贵族了,这和实力无关,而是亲疏有别。这些人没什么好说的,有显赫的王室近支,送的是各种华美的珍宝。也有混的不好的远支,而他们哪怕送蜂蜡蜡烛和葡萄酒,其他人也不会轻视,这些本来就是瓦松传统的新婚礼物。 再然后,就是非宗室的大领主了,布鲁多的使者就在其中。 此次布鲁多的使者组成了一个规模不小的使团,总共有四五十人,这还不算他们带来的随从等人。这个规模算大,但不夸张。考虑到布鲁多的女继承人与王室订立了婚约,彼此间前所未有地亲密,出这些人来‘捧场造势’,也不是不能理解。 这一个大贵族使者组成的小组,献上的礼物就不好有的看,有的不看了。不然,是真有可能导致一些使者,出于维护自己封君的尊严的理由,拔出剑来决斗的!索性代表的大领主有限,大家就说定每个人的都看。 布鲁多使者在其中也算引人注目了,他们人多是一个原因,还有就是他们装礼物的箱子特别大,抬的时候也是好几个人一起抬的——箱子里装的是大型穿衣镜,这当然不是好几个人才抬得起,主要是怕不小心失手给摔了。 要知道,他们在看到路易莎郡主拿出的,给王太子大婚准备的礼物时,眼睛都直了其实此前伯爵夫人已经准备好了一份拿得出手的礼物。她因为路易莎的缘故, 不想亲自去西岱参加婚礼,也不会轻易伤了巴尔扎克伯爵的体统,尤其是疏忽这样根本不能忽略的事。 不过路易莎先她一步,将礼物交给了使者团,造成了既定事实——伯爵夫人原本还当是路易莎要在礼物上动手脚,最后再陷害于她,坚持要检查路易莎准备的礼物。结果当然是她也被震住了。 路易莎搞玻璃银镜的事是保密的,对外就不说了,对内有巴尔扎克伯爵发话,更没人敢在伯爵夫人面前透露。所以她也是第一次知道,世上还有这样的东西!然后就是极度不舍,她一度想将镜子留下来,觉得只是大婚礼物而已,根本没必要送这么好的。 按照伯爵夫人的说法,‘这样一面镜子价值难以估计,非要估价,足以嫁一个公爵了!’。 此时贵族女性结婚都有不菲的嫁妆,一笔嫁妆的下限由她们出身的家族决定,而上限则是由她们的夫家决定。所以当一位贫穷、家族一文不名的女孩儿高嫁,嫁妆也可能不值一提。一位出身自显赫富有家族的姑娘下嫁,嫁妆也不会太多。 而要嫁给一位公爵,或者公爵长子,排除极端情况,女方提供3000镑到5000镑的嫁妆金都很正常——这是不包含陪嫁的纺织品、衣服、珠宝首饰、餐具等实物,单纯的现金的数字。 所以伯爵夫人说这面镜子换算成金钱,足够做一个公爵夫人的嫁妆,就是说起码值3000镑! 路易莎赞同这个观点,不管怎么说,伯爵夫人作为富庶的布鲁多女主人,眼界是有的.原本历史上,17世纪末、18世纪初才有‘巨镜’,而当时一面2.29米*1.14米规格的巨镜,就能开价3000镑! 虽然从中世纪中后期到1700年这个时间节点前后,通货膨胀过几波了,同样3000镑,价值不可同日而语。但那到底还不是现代社会,大家用贵金属做货币,膨胀是有限度的。 而且,路易莎这时候拿出几乎完美的玻璃银镜是石破天惊,而1800年前后,玻璃水银镜已经是比较常见的东西了,只不过‘巨镜’还很稀罕而已。再加上玻璃银镜其实比玻璃水银镜效果更好这些是支持路易莎开出更高价的。 所以两边抵消,1800年卖3000镑的镜子,在此时也卖3000镑,也不是不可能。 唯一的问题是, 路易莎不打算卖3000镑——如果路易莎只有一两面这样的镜子,她当然尽可以叫高价!但既然是做成了一个产业,就得考虑让更多人买得起的问题了。3000镑一面的镜子,能有几个人买得起?买得起的人里,又有几个人是感兴趣会买的呢? 这年头有钱的贵族都热爱打仗,那可是个烧钱的‘爱好’!真有钱也不见得有那个预算买一面3000镑的镜子。 路易莎的计划是,最大尺寸的‘巨镜’,就是她在制镜工坊见证生产的那种,出厂定价1000镑是个合理的数字(不算镜框)。至于到时候卖到诸侯们手中会加多少价,那路易莎就管不着了——不过应该也加不了多少,毕竟制镜工坊接受直接订单,明码标价。 这样的话,哪怕是不方便直接来订货、收货的买家也能大致有数,商人是没法加价太多的。 也是路易莎笃定玻璃镜会一炮而红,才这样做计划的,她不需要通过商人向各个宫廷推销玻璃镜,更不需要所谓的销售渠道——对玻璃镜这种销售量注定非常小的奢侈品,客户固定就那些,几乎个个有名有姓,强大的销售渠道真没什么意义。 路易莎向伯爵夫人稍微透露了一下,玻璃镜算是布鲁多的自主产品了,伯爵夫人才没说什么,让去参加婚礼的使团带走了镜子然后她立刻要求路易莎送她一面玻璃镜,要和婚礼礼物那面一样大。 路易莎没有拒绝,只是让伯爵夫人直接和制镜工坊说。现在管着工坊的还是伯爵的人呢,账目得清清楚楚,伯爵是要查的。路易莎能做得了伯爵的主?即使事后解释一下,伯爵肯定不会责怪她批了一块镜子给伯爵夫人,她也不必没事找事。 以伯爵夫人的性格,是不会记她的好处的。她又不是贱,还得为伯爵夫人消耗自己在伯爵那里的情面——是的,消耗情面,一面可以卖1000镑的镜子,连带镜框,价值还更高。这可没有轻易赠送的道理,哪怕那是自己的妻子。 反正伯爵自己不会送伯爵夫人,那拿出去一面,就是看路易莎的面子了。 这说起来其实有些苛刻了,但中世纪就是这么苛刻,亲夫妻也明算账!尤其是丈夫对妻子,钱财往往看的格外紧。别说是自己的钱了,就是妻子的嫁妆,那也得由自己支配。甚至于送给妻子的礼物,珠宝衣服之类的就算了,如庄园什么的,实际也是家庭共有。 只能说送礼物的时候显得极好看,实际是左口袋到右口袋,真乃惠而不费。 就这样,伯爵夫人不说话了,最终没有得到一面巨镜。凯瑟琳公主就不同了,一分钱没花,布鲁多就送货上门了——这当然是为了打广告、做宣传,而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个广告做的非常成功! 非常多的大人物来参加了瓦松王太子夫妇的婚礼,这些人中不少都看到了布鲁多使团打开礼物箱子后,显露出的玻璃镜。呃,就算没看到,事后也该听说了。实在好奇不过,还有不少人去请求王太子夫妇,请求让自己看看那面镜子。 王太子夫妇也很宝贝那面镜子,只给少数几个人看过。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53 章【VIP】 王太子夫妇的婚礼第一天,并不是最耗费体力的。是的,第一天有盛大的晚宴,目不暇接的表演,甚至还有比武,但之后每一天也是差不多同样的娱乐。这样快乐与疲惫不断累加,体力消耗得越来越快,同时也越来越难恢复。到了婚礼之后第六天,众宾客都感到难以为继,甚至厌恶了。 这个时候这场盛大的欢宴总算宣告结束,而结束之后不是所有人都会立刻离开,根据亲疏远近,以及各自具体情况,宾客们也是陆陆续续告辞的。 这年头,贵族们在各自的领地上生活,彼此无论是仇敌,还是亲眷,都很难见面。这类盛大的活动也算是难得的社交机会了,有些人还要特意多留一些日子,到处叙旧。这里,有的是因为感情,有的则现实的多,远交近攻、打探情报. “看得出来,陛下确实为王太子这场婚礼大开了国库。瞧瞧吧,给宾客送的礼物,就连最普通的一名骑士,只要来参加婚礼的,也都有一卷绸子作为赠礼。如果是地位稍高的骑士,盔甲、马匹、金银餐具.真是如流水一般送出了。”这些暂时留驻在西岱的人们,难免议论刚刚过去的这场婚礼。 此时国王和诸侯们主办大型活动是这样的,婚礼,还有其他各种节庆都是如此。结束之后,会给各路人马礼物和赏赐,不只是骑士老爷们有份,来为活动增光添彩的艺人也有他们那一份。 名义上艺人们是主动为贵人们献艺,不要报酬,可真没有事后的厚赏,这位国王或诸侯的名声就完蛋了。大家会背后议论他的吝啬,要各地流浪表演的艺人,更是会传各种真真假假的绯闻,格外不留情面。 所以很多贵族真是宁可在赏赐骑士上,节约一点儿,也不会薄了艺人那份儿——果然是太阳底下无新事,华夏古代也差不多是这样。 《水浒传》里的好汉就说过,不要欺负流浪艺人。倚强凌弱不屑于做只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流浪艺人间有自己的消息流通渠道,干了那样的事儿,天下就都知道了,太不体面! “国王陛下哪儿来的钱?前两年还为对高登兰的战争收过土地税,每个标准骑士领要40苏,我还记得呢!”有人半是疑惑,半是埋怨地道。 之前说话的人解释道:“您也说了,那次的土地税是为了对高登兰的战争才收取的。现在我们和高登兰联姻,王太子殿下娶了凯瑟琳公主这桩婚事至少能管用几年,几年间不会爆发瓦松与高登兰的战争了吧?” “而且陛下那时起,中风越来越严重,几乎不能起床了,战争本来就少了很多。特别是东征这个无底洞没有了,最多就是一些小型战争。这样两年下来,王室的财政情况已经大为好转,一场盛大的婚礼还是负担得起的。” 这话听起来很有道理,但也有人立刻反驳道:“就算这两年积攒了不少钱,可刚刚结束的,与洛塔林吉亚的战争,又一次花出去了吧?而且还不知道后续得花多少呢!” 对此,解释的人只是轻描淡写道:“后续不会再花多少了,无论是士兵尚未结清的军饷,还是雇佣兵的尾款,又或者安定泽布兰的花销, 都可以从洛塔林吉亚那儿榨取。这可是一场大胜仗,大大小小的骑士被俘虏了不少,要赎回他们的武器和生命,这是一大笔钱。” “至于婚礼的开销,我听说是托斯卡纳的商人提供了大部分商品,一些犹太商人则放出了一大笔贷款显然,即使是被赖过账的罗兰西人,也不觉得这笔买卖存在太大风险。毕竟,结婚这种事儿,对王子们来说总是大赚的,婚礼当天不就收到礼金了?” 托斯卡纳的商贾正是当初瓦松王室赖账的对象托斯卡纳是罗兰西的一个地区,那里就是以商业发达、商品丰富闻名的。不只是做转口贸易,自身的手工业也超强。 所以对那里的商人来说,提供商品本来就比直接借钱风险低、回报高。如果能成功收回欠款,等于是一次借贷,既赚了借贷的利息,也赚了卖货的利润。而如果最后被赖账,实际损失其实也比账面损失要少不少,只是商品的成本价而已。 “这倒是,毕竟不是人人都是爱德华四世听说太子妃的嫁妆金是婚礼前付一半,结婚一年再付1/4,产下第一个孩子后付最后的1/4?” 爱德华四世就是高登兰刚继位的国王,曾经的爱德华王子。他娶的只是一个普通男爵的女儿,当然不能指望自己的婚姻挣上一大笔了。最近瓦松人说起这个都是幸灾乐祸的,尤其是对比着自家王太子靠着结婚,从爱德华四世那儿弄了一大笔! “是的,听雅克王太子的随从说,是去教堂前付的,当着高登兰贵族的面清点。其实凯瑟琳公主的嫁妆金并不算多,说好的是10万金币,就是1万镑啧啧,如果换成富有且更愿意交好的家族,翻倍也不是不可能。” 谈到贵女们的嫁妆,大家都兴致勃勃了起来。毕竟对骑士老爷们来说,结婚真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如果次子能娶到一个嫁妆丰厚,甚至带着土地的贵女,那就真是少奋斗二十年了。就算是本身有爵位和土地的长子,也是发了一次财呢! 这等喜闻乐见的事,难怪有谈兴。 “这就不错了,毕竟我们也希望能暂时停下对高登兰的战争而且一位太子妃,这个数目的嫁妆金是合理的。不过嘛,剩下一半要想拿到,恐怕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爱德华四世的财政情况并不比我们陛下更好,看他继位以来的表现也不算慷慨。” “君主很难有财政状况良好的,每当能收上去更多的税金,他们总能有更多的地方去挥霍。”有人忍不住抱怨道:“至于说慷慨,他们总是在不该慷慨的地方过分慷慨,而对自己人又显得斤斤计较了。” 每个人都会站在自己的角度说话,有这样的抱怨倒是不足为奇。 “这是没办法的事儿.对了,说到这次婚礼得到的赠礼,其实送的再多又怎么样?王室收的更多啊。看看那些献上的礼物吧,好东西可太多了——当然,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还是巴尔扎克伯爵送的那面‘巨镜’。” “难以想象那样尺寸的玻璃镜是如何制造出来的!” “您见过‘布鲁多巨镜’?哎呀!太可惜了,献礼仪式时我并不在,我当时还在宫里准备迎接呢事后听人说起这事儿,想要去看看,雅克王太子的随从拿着钥匙,只在放镜子的上锁箱子前守着。听说只有少数能在雅克王太子跟前说得上话的人,才见到了.” 说起这个,有人非常遗憾,同时也是真的好奇那面镜子是不是像大家说的那么令人惊叹。 “的确非常可惜,‘布鲁多巨镜’实在值得一看!镀金的镜框工艺精湛,底部是人物雕像托着整个镜子,有撒花女、演奏的吟游诗人、穿盔甲的骑士和虔诚祈祷的修士,个个传神。然后是两侧中央位置,是成熟的紫色葡萄,叶子用绿玉琢成,葡萄是一颗颗紫水晶。垂下去藤蔓,正好落在底部人物头顶。” “顶部还有一群小天使,袍子和翅膀是象牙的真是无可挑剔!” “但就是这样精美的镜框,也丝毫无法抢走镜子本身的光彩。您当时要是能看到就好了,银色的平面玻璃镜,完全光洁透明,照着人像前所未有地清楚,和人眼看到的一模一样,这是过去任何镜子都做不到的。” 说话的人显得非常心动,大有能搞到一面这样的镜子,一定会出手的样子.他应该是亲眼见过,甚至照过的,所以描述地非常详细。 “平面玻璃镜?这这样的吗?”没见过‘巨镜’,心里还很可惜的人从腰间解下佩剑给他看。 剑鞘中心位置嵌着一块圆形的平面玻璃镜,但那太小了,并不比一只眼睛大。这让看过‘布鲁多巨镜’的人忍不住嗤笑了一声:“这就差得太多了,如果说‘布鲁多巨镜’是一片湖泊,您这个连小水洼都算不上!” “我无意冒犯您,不过这样的玻璃镜,本来就是要增大一点儿,难度就在此前基础上翻倍的。尼斯如今生产了那么多小的平面玻璃镜,最大也只有两只手那么大,难道是他们不想生产更大的吗?” “再者,工艺也差得远了。‘布鲁多巨镜’真可以说是一点儿缺点没有,照得清清楚楚,这可改变了目明者能看清所有人,唯独无法真正看清自己的遗憾。相比之下,其他镜子,包括各种玻璃镜,效果都要差得多。” 效果差除了他们的玻璃不够薄、不够平滑,也是因为反射用的金属没选对,镀上去的工艺还不行连‘锡汞齐’工艺都还尚在黎明前的黑夜阶段,大家还普遍选择搞锡箔、银箔贴到镜子背面呢! “如果没有见过布鲁多巨镜,或许会满意于以前的镜子。但我敢说,凡是见过布鲁多巨镜的,都会再也瞧不上现在使用的镜子。” “您真的想要得到一面‘布鲁多巨镜’吗?”忽然,一位之前一直保持着沉默的男士出声打断道。 “正是如此,难道您有什么门路吗?”被他打断了话的贵族公子一点儿不生气,立刻惊喜地问。 “呃,事实上,不是我有门路。这件事、这件事已经在一小部分人中传开了,关于布鲁多巨镜.嗯,那是特鲁瓦的工匠制作的,他们有自己的技术,能够承接订单。我猜,是猜测,可能是成本高昂,损失不起,所以都是提前下订单才会制作、出货。” 这位男士显然是个不习惯成为伙伴中焦点的,所以当他出声后,在场所有人都将目光投注到他身上时。他一下手足无措了起来,说话都有些不自然。 “说到玻璃镜,要用到玻璃板.过去一段时间,特鲁瓦是出现了一种特殊的窗玻璃。平整宽大,价格也不比王冠玻璃高多少,所以特鲁瓦,以及布鲁多几座离得近的城市,那儿的有钱人都流行更换新的窗玻璃。” “也就是玻璃不便于运输,这股风潮才没有吹的更远.我是说,窗玻璃和玻璃镜都要用到玻璃板,会不会是在此基础上,特鲁瓦的工匠才做出了‘布鲁多巨镜’?” “您说的很有道理,但这显然不是重点!我就想知道,要怎么给特鲁瓦的制镜工匠下订单,要订做一面布鲁多巨镜得花多少钱。”想要镜子的贵公子,这个时候当然不关心工匠们是怎么被启发,搞出玻璃镜的,他只想把一面玻璃镜搞到手。 这不只是因为玻璃镜好用,还因为这个时代就是贵族们争奇斗宝,要以豪奢互相炫耀的时代。这既是源于个人贪欲,也是维持阶级社会的需要——为什么平民,乃至于其他贵族要认可你的贵族特权、优越地位? 靠土地、军队.?最初的确如此,可一旦权势成型,想要不断巩固自身的地位,仅仅是那些又不够了。 所以贵族们要日常中就强调自己的不同,自己与平民生而不同。用各种奢侈的东西装饰自身什么的,不过是这种强调的体现——华贵、稀有的东西足以映衬一个人,让一个普通人一下变得身具光环。同时这也是一种无声的表达,表达自己对大量资源的占有。 对此时缺少见识的平民,可能一个照面就要被这样的新奇炫目给吓倒了! 和华夏古代皇室强调的‘非壮丽无以重威’倒是异曲同工 另外,对贵族自己、对同阶级的其他人,这也算是一种身份认定吧。什么是贵族?除了分封土地,以及继承土地所代表的爵位(这个过程得到了自己封君和教会的双重见证、认可),用相似的、不同于平民的吃穿用度,是一种更润物细无声的强调。 这也和后世中产阶级在消费上尤其讲究是一个道理,不同于经济实力不如他们的普通人,没有余力去讲究,一切都以实用为主。也不同于他们之上的资产阶级,他们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意消费,喜欢就可以了,同样没有一定之规。 中产阶级处在不上不下的位置,得通过消费确定自己的地位——他们不像资产阶级占有实打实的、可以不断产出的生产资料,本质上就是挣得稍微多一些的无产阶级而已。而为了和普通无产阶级区分,保持某种优越,就得不断进行普通无产阶级无力支持的消费。 BBA的车没有,至少也得有一台旗舰版的国产电动汽车;一二线大城市的房没有,那至少得在本地的好小区置产;包包的话,养马太贵太麻烦了,还要配货,不太好强求,那LV、香奈儿最好得有几个,再退而求其次就是古驰、芬迪、迪奥、普拉达这些了;还有每年几次的旅游,固定时间的露营. 这些消费塑造并完成了中产阶级的自我认同、他者认同.旁观者看着可能觉得又不是真的大富大贵,一点儿不差钱,‘智商税’‘脑残’之类的评价已经呼之欲出。但对于他们自身,这是真的重要! 奢侈消费对此时的贵族也是一样的,这是维持优越感必备。而那种优越感,又是自身‘阶级安全感’的支持之一。 “有人向布鲁多的使团成员打听过,一面‘布鲁多巨镜’那样尺寸的,要价1000镑。当然了,镜框得另外算钱,要什么样的镜框也可以由自己做主.您如果想要问怎么下订单,可以去问问布鲁多使团的人,他们还没离开。” “当然,也可以直接派人去特鲁瓦办这事儿。” 听到这个价格,之前跃跃欲试的众人大都不说话了。虽然早就想过,东西会非常昂贵,但亲耳听到还是不太一样,算是悬着的心总算死了——不过之前主动询问的公子哥儿依旧兴致不减,看得出来他是真有实力,也是真的想要。 “是有些贵,但也值那个价儿。”他略作思索后,摸了摸下巴道。同时,他心里已经决定,要去特鲁瓦亲自订制一面‘布鲁多巨镜’。 是的,1000镑当然贵,算上镜框,估计保底1200镑了——主要是镜框这种东西可以丰俭由人,真要镶珠钉宝,什么珠宝昂贵用什么,那多少预算都打不住。而如果普通一点儿,银框或者镀金框上,不做太多镶嵌,1200镑到1500镑是稳稳拿下的。 这也是‘底限’了,不然一面那样昂贵的镜子,用不值钱的镜框,那也说不过去。此时一位伯爵夫人,嫁妆金大概就在这个级别。而一名收入较低的伯爵或者收入很高的男爵,年收入也才大致这个数.而想想巴尔扎克伯爵年收入,这连零头都差得远,真的是伯爵与伯爵之间亦有差距啊。其实瓦松的伯爵,收入低的,年收入也在3000镑以上了。主要是别的地区的伯爵拖了后腿,像高登兰这种‘苦寒之地’,哪怕统治同样大小的土地,收入也比他们在瓦松的‘同级’少很多呢。 不过1000镑虽多,却不代表有购买意愿的人真的就少了,事实上真有不少人这段时间向布鲁多使团打听过。其中很多要么托使团成员送信去特鲁瓦的制镜工坊下订单,要么打算自己派人去特鲁瓦办这件事。 说起来这真不是一笔小钱,这样的开支郑重地派心腹去办,也是应该的。而且特鲁瓦离得又不远,现在他们人在西岱,如果比较顺路,告辞离开后亲自去一趟特鲁瓦也不难。 “已经有一些订单了吗,这么快啊。”所以在特鲁瓦的路易莎得到制镜工坊的汇报,知道有订单来并不意外,意外的是订单来的这么早.一切都是有预计的。 真要说的话,平时大家在珠宝上花了那么多钱,占了总资产很大一部分。那东西也不当吃不当穿,那都可以,凭什么穿衣镜不可以?要说珠宝的价值大家都认,要用钱的时候还可以变现,那镜子也可以啊。 就当是购进了一桩资产,炫富的同时还能保值。现实版‘你花出去的钱并没有离开,只是换了一种形式陪伴你’。“我以为,至少要等婚礼庆祝结束后,才陆陆续续有订单送来。” 路易莎笑着说。 “是什么人,这样等不及?”是有些出乎意料,但是好的那种意外。 制镜工坊来和路易莎禀报的,是个名叫马修的年轻人,正是工坊副管事,也就是路易莎派在工坊的人。他并非是宫廷里聚拢到路易莎周围的骑士、骑士侍从,他实际是一位商人之子,家里专供布鲁多宫廷要用的优质木柴、特殊场合使用的木炭、点火的束薪。 因为这个原因,马修常常随他的父亲出入宫廷,这才能出现在路易莎面前并被她发现其才能。 为此他的父亲都喜出望外.这年头,除非是成为富比王侯那种巨商大贾,不然商人还是差贵族太远了。而成为替布鲁多女继承人办事的人,将来是有可能谋一个骑士身份,就此改换门庭的——就算达不成这个目的,至少家里在布鲁多宫廷的生意能够更稳定。 “都是一些身份最尊贵的人儿,尤其是一些贵妇人。‘穿衣镜’的价格或许真的很高,但对于她们,已经不是要长久犹豫才能做出的决定了。”马修高兴地说,显然他已经等不及要大干一场了。 ‘镜子’听起来很像是只有女人才感兴趣的商品,但在这个时代,就如同珠宝一样,只要是奢侈的玩意儿,男女都会被吸引。不过,女性潜在买家更容易受到吸引,这也很正常。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54 章【VIP】 路易莎最近非常忙碌,因为制镜工坊的订单与日俱增。 镜子当然不需要路易莎去制作,但订制镜子的人,其中不少人决定亲自走一趟。这就和路易莎有那么一点点关系了——能买得起镜子的人都是有身份的,人都来了,肯定会来布鲁多宫廷拜访,而宫廷也会热情而周全地接待。 巴尔扎克伯爵人不在,接待客人的主力就是伯爵夫人,路易莎和伊娃则是伯爵夫人的助手。 这种‘社交’是不能躲开的,就算路易莎不喜欢,伯爵夫人还巴不得她不去,路易莎也不能真不去。那样的话,可以想象会有什么传闻.路易莎这个布鲁多未来的领主,本来就因为性别原因不太能服众,到时候只会让更多人觉得,‘果然如此,女人就是没法统治土地’。 如果路易莎无心统治布鲁多,那也就算了。多一个内向、不擅长社交,又或者性情高傲的评价,对她本身的生活是没影响的,她又不是为别人而活。但既然她不愿意放弃未来对布鲁多的实权,现在就不能躲懒,任何方面都最好不要放松。 这也不是路易莎对统治这片土地有多大的执念,别说有上辈子的记忆,她很难产生家族情怀。就说这辈子,布鲁多也不是她从小长大的土地啊!她12岁才来这儿,要像斯嘉丽守护塔拉一样,产生守护布鲁多的心情,那太难了。 主要原因是,路易莎还是想自己掌控自己的命运. 中世纪的女性,即使是贵族女性,命运都是完全不由自主的。路易莎运气比较好的是,布鲁多是长子女继承制, 而巴尔扎克伯爵又没有合法的儿子。这样一来,她就有了独立统治布鲁多的前提世人不会让一个女人自己决定很多事,包括命运,但他们很大可能会尊重一个领主的独立决定。 虽然,即使是男性领主也多的是身不由己的时候,但他们至少还有一点儿选择的机会。 当然了,一切的基础是多数人认可路易莎是真正的领主——多的是女性统治者,大家不认可她们是事实上的领主,认为她们只是丈夫、儿子,又或者别的什么亲戚的招牌,是掌控那些名义上归她们统治的土地的工具。 这样的女性统治者,即使是长子女继承,理论上可以得到完整的统治权,一样会被人架空,一样没有掌握自己命运的机会。 路易莎不想将来任人搓扁揉圆的时候才后悔,没有把权力牢牢抓紧,以至于在斗争的时候连筹码都没有。那样的未来太可怕了,就算她再心大,再没心没肺,也不可能这上头‘随遇而安’。 总之,这段时间里,冗长又没什么意义,但却无法避免的交际,路易莎是真参加了不少。过去少见的、来自布鲁多之外的贵族,是见了一个又一个。 “真是一位绝代佳人,不是吗?”再一次出席了招待客人的宴会后,来自西岱的卢卡斯,在离开举办宴会的大礼堂时,忍不住对自己的同伴说道。 他就是那位王太子婚礼上见过‘布鲁多巨镜’,就对此念念不忘。听人说起特鲁瓦能生产制作那种镜子,不过要下订单才行,便立刻决定要亲自来下订单的贵公子。 他实际是一位男爵的儿子, 这听起来不算高贵?但就算抛开中世纪男爵也是高级贵族这一点,也不能轻视他,因为他的父亲是王室侍卫队的队长,还是王后跟前的红人。 正是因为此,卢卡斯才能想要一千镑的镜子,想要就能得到理所当然的,他的父亲对此并无异议,毕竟他人在宫廷,也知道‘布鲁多巨镜’是大家都在议论、艳羡的对象。如果能弄来一面,也是他身份的象征。 “您是在说路易莎郡主吗?”同伴是明知故问。 “哦,我的朋友,别装模作样了,除了那位可人儿,我还能说谁?”卢卡斯一副完全为路易莎迷倒的样子——被14岁的少女迷住,如果在后世,高低是个变.态。但在此时,这个年纪属于正当时。或许稍显稚嫩了些,可被这个年纪的女孩儿迷住,没人会觉得有问题。 这可是教会将女性最低结婚年龄定为12岁,而很多贵族低于这个年纪就结婚的时代! “的确如此,我从未见过那样美丽的女士,纯洁的像白鸽,遥远地像月亮,恐怕伊甸园的花朵也不如她至纯至美。若像故事里说的,真有能叫目盲者重见天日的华光,大概也只能是这样了。” 这位同伴深深地感叹:“从这个角度来说,菲利普王子要成为最令人嫉妒的男人了。他要娶全天下最美丽,同时也是最富有的女子为妻。” 布鲁多的确富庶,但绝不是财富最多的领地,但谁让现在路易莎的情况属于是‘吃绝户’呢?其他的姑娘嫁人,哪怕是个大国公主,嫁的是另一个大国的国王,陪送的嫁妆多至不可计数,也不好和路易莎相比。 这可是整个广阔而富庶的布鲁多,其中还有巴尔扎克家族积累数代的家财。 “是啊,菲利普王子.” 卢卡斯摇了摇头:“但恐怕就连菲利普王子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已经是命运极大的宠儿了。” 同伴则忍不住道:“如果菲利普王子是命运极大的宠儿,那纪尧姆王子就是与幸运女神失之交臂了吧?只差那么一点儿,或者说,这份好运本就该是他的。结果,只是王后殿下的手指那样一拨动,无论是富庶的布鲁多,还是国色天香的美女,都和他无关了。” “哦,别这样说。”因为父亲属于王后身边的红人,自家就算是‘王后党’了,卢卡斯天然要站在安娜王后,以及她的子女那边。这个时候便只是说:“路易莎郡主若是和纪尧姆王子结婚,那才真是鲜花开在旷野,珍珠沉于海底,是一种极大的浪费。” “论不解风情,没有比纪尧姆王子更突出的了。如今早就不是骑士们远离女人,只与战争和打猎相伴的年月了——纪尧姆王子甚至连情.妇都没有吧?说实话,这都让人有些担心了。哪怕是去侍奉主的路易王子,也有自己的女人呢!” “路易王子?不,应该称呼为‘琅城大主教’。”同伴笑着纠正,又说:“这有什么呢?路易王子长期生活在瓦松,还算好的。听说罗马才是真正的堕落,教廷在那儿烂透了!没有哪个白袍子、红袍子、紫袍子里,不曾藏着娼.妓。”以白色法衣为代表是教皇, 穿红色法衣的是枢机,一般会穿紫色法衣的是大主教这话等于是将罗马教廷最高层全都损了一遍。 此时的教会高层还没有文艺复兴时期那么糜烂,毕竟社会风气摆在那里,远没有那么‘开放’。但哪怕是最禁.欲的时代,特权阶层都少不了这些.更何况现在也算是中世纪中晚期了,社会风气的严肃基本只有一个空架子——但也还有一个空架子,有就和没有不同。 具体情况其实可以参考《十日谈》,那是中世纪晚期的人和事,其实并不比现在这个时代晚多少年。考虑到古代社会变迁很慢,各方面真的很接近了.而《十日谈》很多故事,尺度真的很大。 “您说得对.应该称呼‘琅城大主教’,我们可敬的琅城大主教这次也出席了王太子的婚礼。说实话,真没有比他更令人敬佩的人了,有几个人能接受同父同母的弟弟要继承王位,自己作为兄长却得去侍奉主呢?”卢卡斯从善如流。 “婚礼上看他的脸色,真是全心全意为王太子高兴呢!” “是啊,多少人想着看大主教的笑话呢?幸灾乐祸的人太多了啊,说到大主教,似乎大主教也给特鲁瓦制镜工坊下了订单?”这位同伴联想到了这个。 “正是如此,不过这也不奇怪,凡是见过‘布鲁多巨镜’的人们,谁不想来上一面呢?不过是荷包的深度够不够而已。而大主教,他的荷包深度肯定是够的。”卢卡斯笑着说道。 不说现在这位‘琅城大主教’本来就是王室王子,就算早早进了教会,也有一份产业在手。就说‘琅城大主教’这个位置本身,它就是瓦松六大‘宗教贵族’之一,在这个位置上收入是很高的! “是啊,如果没有亲自来一趟制镜工坊,还不知道已经下订单的人有这么多呢!” 同伴感慨道。 并不是制镜工坊告诉了他们订单情况,而是他们从镜子‘编号’上看出来的。这算是路易莎的一个小小提议,让人在给玻璃板做完银镜反应后,在镜子背面边缘角落用蜡写一个数字,然后再涂漆保护镀银层。 然后很容易就能把涂蜡的部分连漆带蜡,甚至刚镀好没多久的镀银层一起带下来。这样,正反面都能看到那个数字了。因为是在边缘很小的数字,还要夹进镜框里,平常倒是没什么,只有取出镜子换镜框时能看到。 这个数字并不是随便来的,而是表明制镜工坊总共出了多少面‘穿衣镜’的大家虽然叫‘布鲁多巨镜’,但这个镜子的官方称号还是‘穿衣镜’。 换个说法,每个人的穿衣镜编号都不一样,而且大家由此很容易推断出制镜工坊出了多少面穿衣镜——听到制镜工坊那位名叫马修的副管事,解释这件事时,卢卡斯对此非常感兴趣。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编号,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对自己那面穿衣镜更为喜爱了。 即使大家都是贵族,但贵族和贵族亦有不同,财力上天差地别。穿衣镜上的一个小小编号,让人能轻易确定自己的‘同类’有多少圈子越小,忠诚度越高,这本来是非主流小圈子的逻辑,但在这个时候也微妙地能解释卢卡斯的心情。 其实路易莎做编号的理由很简单,就是显示穿衣镜的珍贵。虽然没有做成限量版(毕竟穿衣镜是要一直做下去的),但编号多多少少还是能提醒人们,这真是一个只有极少数人才能拥有的宝物,即使数遍全世界,也只有这么多了 而且每个人的镜子都有不同的编号,那就是特别的后世的奢侈品,大多也是要做编号的,一物一号,甚至还有定制版,加入了自己的特色呢!为的不就是这种‘特别’吗? 事实也正是如此,每一个知道编号之事的买主,都很喜欢这个小设计,而且很关心各自的编号。 “编号19?这是个很靠前的数字,对吗?我都不知道应该惊叹世上有钱人这么多,这么快就有19个人下了订单。还是该意外,这么快就有19个买主本身了。”卢卡斯的那面穿衣镜,编号就是‘19’,所以他才这么说。 “世上有钱人总比想象的多,很多人显然只是低调不过,您不该这么想,实际肯定没有19个买主的。像送给王太子做结婚礼物的那面,还有多少自留几面另外您忘了吗,制镜工坊的人解释过了,像是13之类的,大家不喜欢的数字,也会专门跳过。” “这样计算的话,您之前就下了订单的买主肯定没有18位之多。”同伴肯定地说。 “但不管怎么说,始终是有很多人和我一样,立刻就行动起来了哎呀,要是我婚礼庆祝期间就派人来下订单,说不定能拿到10以内的编号呢!虽然没什么不同,但就是觉得有些可惜呢。”卢卡斯忽然就想到了这个。 不过没等同伴‘安慰’,他自己就先摇了摇头:“这么什么可说的说来,这次特鲁瓦的制镜工坊真是赚大了。哪怕算是10面穿衣镜好了,那也是10000镑。这还没算镜框的赚头,就是不知道他们成本多高。” 一般来说,像卢卡斯这种贵族是不会在意这种事的,这都是商贾该考虑的。也是这次制镜工坊实在太特殊了,一面镜子就是1000镑,10面是10000镑,一位大领主的年收入也很少有达到这个数的呢!涉及到的金钱到了这个量级,本身就值得一说了。 更何况,在可以预见的一段时间里,还有订单会源源不断地下到制镜工坊,也不知道那将会汇聚成一个怎样的天文数字。而如此多的金钱,真让人不得不遐想。 “我想成本是不会低的,虽然特鲁瓦的玻璃工坊不知道用什么法子,将高质量平面玻璃板做出来了,而且价格不算高,只比王冠玻璃稍贵。但我仔细看了玻璃工坊的玻璃板,和穿衣镜用到的玻璃板并不是一个品质的。” “穿衣镜的玻璃板要更薄,气泡几乎没有,也更加光洁晶莹——听说制镜工坊雇了很多‘擦镜人’,专门负责在玻璃板完成后,给玻璃表面抛光.这是珠宝的做法了,费时费力。总之这样下来,成本怎么可能低呢?” “您说的一点儿不错。”卢卡斯当然也希望自己买的东西贵有贵的道理,于是连声赞同。还跟着说道:“而且也没有窗玻璃会做穿衣镜那么大,我想要制作那个尺寸的玻璃板,难度又是不一样的了。” 其实用辊间压延的话,难度差距没那么大。至少制作穿衣镜那个尺寸的玻璃板,还不至于因为玻璃板太大而合格率大减。更多时候,不合格还是因为烧出来的玻璃不够透彻,包括气泡在内的各种杂质,对一面要求透澈的镜子都是敌人。 但外人又不知道这一点,甚至,哪怕是很了解玻璃制造的人,也只能根据过去玻璃业的经验,做出类似的判断。 说到这里,卢卡斯像是想到了什么,忍不住笑了起来,说道:“这下,尼斯共和国的商人恐怕会非常痛苦他们不是一直在试图制造平面玻璃镜,也的确出售了很多小块的平面玻璃镜么?这对他们是个不大不小的财源呢。现在他们的商品完全被我们瓦松本土出品的镜子压倒,很多从事这一行的商人说不定会破产。” 看人倒霉,特别是此时贵族们下意识排斥,但又不得不依靠的罗兰西大商人倒霉,这当然让人愉快。 同伴也说:“是啊,而且不只是尼斯商人,我认识一个纽伦堡的商人,他似乎也有玻璃镜的产业,最近也苦着脸呢!” 纽伦堡主要做凸镜不错,可那是因为平面镜各方面质量都不如凸镜,这才能双方都有市场。现在特鲁瓦制镜工坊推出了全方位碾压凸镜的平面镜,那纽伦堡凸镜自然是和尼斯平面镜一样,都成了昨日黄花。 “其实不应该这样的,毕竟特鲁瓦出产的穿衣镜价格高昂,和他们卖的那些小镜子并不冲突。买不起穿衣镜的人很多,他们的生意照旧能做。” 卢卡斯摇了摇头说道:“这可能是商人的天性吧,变化无常,追涨杀跌。” “哦,也不能这样说。”同伴倒是比卢卡斯了解地多一些:“我听那个纽伦堡商人说过,有布鲁多巨镜对比,他们的镜子,其中品质最优良,卖价最高的那些,几乎要卖不出去了。虽然对比穿衣镜实在不算贵,可买得起那样镜子的人,不少也买得起穿衣镜。” “只不过一个是轻松拿下,另一个也算是需要慎重考虑的开支。” “过去只有那些镜子也就算了,现在既然有穿衣镜,他们肯定会拿穿衣镜做对比。这样一来,不管给不给特鲁瓦制镜工坊下订单,至少其中大部分是不肯买纽伦堡、尼斯那些产品了。而如果只能售卖那些零碎小镜子,那利润就远远不足了。” 的确,正如卢卡斯和同伴谈到的那样,此时尼斯共和国、纽伦堡的制镜业,可以说是山雨欲来。 ‘得益于’雅克王子和凯瑟琳公主婚礼的盛大,各国的大商人来的也不少,甚至还按地域组成了队伍去献礼.所以不用等‘布鲁多巨镜’的消息慢慢发酵,他们才后知后觉。 事实上,尼斯商人和纽伦堡商人都有在当时的献礼现场的.之后立刻给老家相熟的制镜业商人写了信。没别的意思,就是让朋友能赶在消息传过去前,将手中的制镜产业脱手,这能最大程度避免损失。 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一旦同时多人在脱手手中的制镜产业,精明而嗅觉灵敏的同行们肯定会注意到。再然后,就是秘密不再是秘密不过正如那句话所说,‘世上的悲喜并不相通’,一些商人最近就满心欢喜地来到了特鲁瓦,其中甚至包括尼斯商人、纽伦堡商人。他们来是为了下订单,他们也要购买‘布鲁多巨镜’。 除了个别实在财力雄厚的大商人,多数下订单的商人其实并不是为了自己,而是要带着‘镜子’去瓦松以外的地方销售。要知道,参加王太子婚礼的多是瓦松本地贵族,国外的贵族虽然也有,可相对较少,估计布鲁多巨镜的影响力发酵还要等一段时间。 而且就算消息传过去了,没见到实物,那些大贵族恐怕也不会轻易去到异国他乡订购一件价值1000镑的商品(只算镜子本身,还没算镜框呢!)。这样一来,就给了他们这些人做中间商,博取利润的操作空间。 到时候他们将镜子拿去给那些潜在买家推销,有一部分肯定会心动,想要加价出售想必不难。至于说心动了的买家自己派人来特鲁瓦下订单,不叫他们这些中间商赚差价——一个是,一来一去要花不少时间,而那些有钱的大贵族哪里是愿意等待的人?为此多花一些钱也多的是人接受。 更何况,商人还替他们承担了一份风险——从特鲁瓦出发,运送到瓦松以外的地方,运输费用就不低了。更何况,以如今各地的治安,谁能保证镜子就一定能安全抵达目的地? 或者,就当是一路上安安全全的。可那么大的穿衣镜,那么薄,运输过程中磕碰到了,碎掉了怎么办? 考虑到这些,远方的买家给‘中间商’们一些赚头,也是理所应当的。 至于‘中间商’们,他们本来就往来于各地宫廷,运送各地物产。现在运送穿衣镜就属于是顺带的,除了玻璃镜算是比较娇贵的货物,一定得做好保护,一路上得轻拿轻放。这个实际占空间不大,重量也有限的高价商品,也并不会增加他们多少成本。 这样一来,那部分赚头就很可观了难怪他们一下动作这么快。财帛动人心啊!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55 章【VIP】 菲利波·佩巴蒂说希望引见自己的尼斯同乡给路易莎时,路易莎是非常意外的。 佩巴蒂公司是罗兰西的超级公司,虽然公司的股东包括了罗兰西好几个地区的人,但‘佩巴蒂’的确是尼斯共和国的代表性大家族没错。 路易莎想到了,那些嗅觉灵敏,善于看风头的商人会来特鲁瓦,向制镜工坊下订单。但她没想到,会有人找到自己头上,而且还是尼斯共和国的商人。 特鲁瓦制镜工坊背后的主人就是巴尔扎克伯爵,这不是什么秘密,稍加打听就能知道。毕竟是特鲁瓦地界上新崛起的、如此能挣钱的产业,如果和此地的主人一点儿关系都没有,那才奇怪呢! 而从巴尔扎克伯爵这条线,扒到路易莎才是特鲁瓦制镜工坊实际的掌控者,也不是太难。毕竟有机会进出布鲁多宫廷的人,都知道路易莎这个布鲁多的女继承人是何等的炙手可热。巴尔扎克伯爵无比信任她,而她也担得起这份信任,已经办过很多事了。 再说了,凡事做过,必有痕迹,路易莎虽然保密制镜技术,却也没有刻意瞒着自己掌管制镜业的事。一方面没必要,另一方面也是积攒声望——这和制糖还不太一样。 制糖不是独门生意,哪怕是罗兰西,也有人知道制糖技术。他们还尝试着在罗兰西最南边种甘蔗,就说明肯定是知道的。布鲁多的制糖产业,厉害就厉害在不用甘蔗,而是用了本土到处都能种植的甜菜。 这件事一旦被点破,大家发现用甜菜制糖和用甘蔗制糖其实是一回事, 也就是时间问题了。所以,让人不知道布鲁多本土能制糖,这一点很重要!制造一个灯下黑的视觉盲区,说不定比什么保密措施都好使。 制镜就是另一回事了,没有大面积种植的甜菜摆在明面上,技术门槛在此时来说又非常高,直接保密技术比较方便。至于本地是否自产玻璃镜,这倒是瞒不过,因为不像食糖,那样品质的玻璃镜别的地方不产啊! 既然瞒不过,就没必要下功夫了路易莎自然可以光明正大地关照这事儿,让所有人看到自己的功劳、地位,声望与尊重就是这样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 现在让她意外的地方是,知道制镜工坊背后站着她,和来见她是不相干的。给制镜工坊下订单的人陆陆续续也有一些了,还从没有人因此要特意拜访她的。 一个是无必要,要买人家的东西,难道就一定得背后大老板出来接待?另一个,是多少显得有些无礼了。路易莎作为一个贵族少女,她经营产业归经营产业。因为这份产业足够赚钱,而且她还是布鲁多的女继承人,注定是要做事的,都说得过去。可其他人却不好真的去和她直接谈生意了。 另外,这人是个尼斯共和国人,这也挺值得玩味的.经此一事,尼斯的制镜业可是大受打击! “哦,如果是您的请求当然,我也很愿意见见来自尼斯共和国的出众人物。”路易莎首先一句话算是答应了菲利波的请求。 在这位佩巴蒂公司合伙人的脸色,肉眼可见放松了一些后,她才继续说道:“只是我不太明白, 如果来自尼斯的富人也对‘穿衣镜’有兴趣,下订单就够了,为什么还要特意来见我呢?” 这是在向菲利波打听呢!而菲利波也没有犹豫太久,很快就回答道:“这是因为他们有一桩大买卖要与您谈布鲁多巨镜,我是说穿衣镜,如果他们要订购,就不是一面、两面了。他们希望向您确定制镜工坊的生产效率,以及拿到一点儿优惠。” 应该是要商量的事比较多、比较大,他们认为制镜工坊的管理者没有那个权限做决定,所以直接要见路易莎。 虽然拜托菲利波做牵线人的是同乡,甚至彼此家族的关系还很不错。但对菲利波·佩巴蒂个人来说,显然还是路易莎这边才关系到自己的核心利益,所以他‘卖掉’同乡根本不需要太多考虑——当然,他不认为自己这算出卖了同乡。 这种大家见面必定要谈到的事,说什么出卖?不过是他提前告诉了路易莎郡主而已。 他这样一说,路易莎就心中有数了,又问了几句,就点点头让人将等在客厅外的尼斯商人请进来。 来的不止一个人,总共有四五人,都坐下后女仆照例奉上了饮料。不同于夏天常见的冰镇柠檬水,这会儿进入了十月,哪怕是一天之中气温最高的时候也体感凉爽。送上的饮料就和气温相适应,是常温的果汁,健康又美味。 两壶果汁都是应季的,一壶是梨汁,一壶是石榴汁。都清淡芬芳,酸甜可口。 女仆送上这些后,是路易莎身边的侍女亲自来倒的。路易莎问他们愿意喝梨汁,还是石榴汁——这甚至让这些尼斯商人受宠若惊。 在倒上饮料后,双方还是以互相介绍、友好寒暄为主。过了一会儿,才有一个名叫乔瓦尼的尼斯商人,似乎是几人之中领头的,开口说道:“路易莎郡主,我等此行的目的,是想订购一批特鲁瓦‘穿衣镜’。” “这没什么。”路易莎微笑着说:“特鲁瓦制镜工坊接受任何订单,不过你们或许得排队,最近订单比较多,我们得‘先来后到’。” 制镜工坊的确有产能限制,但这不是因为他们本身。真要说的话,制镜工坊雇工不多,但哪怕强度拉满,他们应付生产也绰绰有余——他们的活儿本身并不难做,就是临时调配一下溶液,再给玻璃板做银镜反应就行了。 算下来,竟然是制镜产业最没有技术难度的了。 之所以雇工们还有很高的报酬,不过是因为做玻璃镜的利润大,不用在乎这一点儿工资。同时也算是一种买通,大家都知道能拿到这么高的报酬,不是因为他们技艺出众,而是因为制镜工坊在做独门生意。 这样的话,其他人就不容易买通他们,出卖技术.虽然说,他们也没什么技术。甚至送来的溶液、溶液原料,他们也大多分辨不出来什么是什么。至于说偷偷带出去,卖给别人。且不说伯爵的人和路易莎的人都管着这些,就算真的夹带出去,那也是很难做‘逆向工程’的。 逆向工程即使是在路易莎上辈子那会儿,分析手段已经那么多了,也依旧是少数高技术机构才能做的,何况现在。 真正限制制镜工坊产能的, 是制造链条上其他部分。像玻璃板制作,就比较容易卡在抛光那一步.抛光真就是个费时费工的活儿,除非玻璃工坊那边无限雇‘擦镜人’,不然就得等它。 另外,各种溶液的原料制造,以此时的条件,是真的很难提升效率了。而实验室制取效率么,只能说懂的都懂。 不过路易莎也不是太在意提升产能这件事,本来就是做奢侈品,生产太多反而不值钱了。在一个范围内,尽可能多生产就行了不紧不慢地做订单,反而给潜在用户一种这很珍稀的观感,有利于维持奢侈品的格调和价格。 当然了,路易莎并不是要做那种价格高得吓人,潜在买家屈指可数,根本撑不起一个产业的‘顶奢’。所以一般也无意让买家等货——现在不过是‘穿衣镜’刚出来,订单赶到一起了。 想来,这样的订单堆积期,对‘穿衣镜’这样价格高昂的商品,也不会长久。 “是的,先来后到,但我们希望能有一点儿优待。”乔瓦尼见路易莎脸色不变,赶紧补充道:“为了我们的巨大订单我们一次至少要订10面穿衣镜,这还只是第一批!” 路易莎回忆着菲利波透露的,乔瓦尼这些人的生意情况,声音如常,问道:“一次订购10面,说不定还有后续订单.难道诸位是想将‘穿衣镜’这一商品带到东方去吗?” 尼斯共和国坐拥地利,做东西方转口生意赚得盆满钵满。近东那些国家虽然对他们来说是‘异教徒’,可金钱显然是不分宗教的——甚至,尼斯商人在近东国家有着非常多的特权,已经将那里经营成自留地了,很是防范西方的同行们。乔瓦尼等人就是做转口生意的,据说无论是东罗的高官显贵,还是苏丹身边的红人,他都有结交。他们来订购穿衣镜,就不太可能是在本土销售。何况他们还要那么多,话里话外甚至有后续订单,也只能是打东方市场的主意了。 就算他们拿不下整个东方市场,只是一部分,也不见得比本土给制镜工坊带来的订单少多少了东方更为富庶,贵族们更加奢侈,这是大家都心知肚明的。穿衣镜这样的商品送过去,说不定比在本土还受欢迎呢! 第一批订购10面,这不过是稳妥起见。另外,也是他们手中能抽出的现钱有限。他们都是资本雄厚的大商人不错(资本不雄厚,转口生意是玩不转的,最多就是小打小闹),可越是大商人,越是习惯将钱滚动起来,让钱生钱! 而这样一来,能尽快抽出的资金就不可能太多了。 如果是一般的上游供货商,乔瓦尼等人还有信心,先拿货再说。用很少的订金,甚至不用订金就将这门生意运转起来。可要合作的对象是一位伯爵(指的是巴尔扎克伯爵),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他们大多不会理解商人们做生意,都是‘十个坛子九个盖’的事儿,你欠我我欠你是常态。他们要的是稳当,订金是不能太少的,而且余款还得尽快回——这一点,经常要和东方的那些贵族打交道的乔瓦尼等人,是再清楚不过了。保守又贪婪,这就是乔瓦尼他们对贵族的评价。 “是的.我们打算卖到东方去。”知道自己的底恐怕是被菲利波透了,乔瓦尼稍微纠结了一下,还是爽快地承认了。甚至还就此说道:“您了解这一点就应当明白,我们是有信誉的人,市场也非常广阔。” “如果我等有幸与您签订合约,就意味着源源不断的订单,我们会为您带来难以想象的利润事实上,假使您能允许我们支付的订金少一些,付余款的账期能长一些,我们甚至可以第一批订单就达到20面!” 对于订单翻倍这样的‘大饼’(虽然只要她答应,这块大饼立刻就能变成真的),路易莎不置可否。故意略过这些,泛泛而谈:“您如果能将特鲁瓦穿衣镜卖到东方,这对我们是有好处的,我和伯爵也没有理由反对。” 如果单纯是下订单,最多是订单比别人多一些,显然也没必要来拜访她。正如菲利波透露的,乔瓦尼他们有更多的利益诉求。 果然,见路易莎不主动开口说,也不吃他画的‘大饼’,乔瓦尼只能自己说出了诉求:“.我们对‘穿衣镜’在东方市场很有信心,但运输风险不小,资金压力也很难负担。所以希望您能看在我们的订单数量大的份儿上,给予一些折扣,在账期上也宽限一些。” “另外,关于穿衣镜,我们希望特鲁瓦制镜工坊能够提供镜芯就好,这样更方便运输。” 乔瓦尼知道这些要求很难全部得到满足,还是那句话,贵族可是很贪婪的!要让他们少赚钱、晚拿钱,就等于从他们口袋里偷钱,这是万万不能的。但他有信心最终说服路易莎,这里面包含着精明商人对年轻小白的轻视,也包含着男性对女性的轻视。路易莎是个年轻姑娘,人们总是很难不‘以貌取人’。这其中甚至难说是‘恶意’,只是顽固无比,连恶意都谈不上的思想钢印。 见路易莎没有立刻回答,乔瓦尼便道:“您应当明白,零售和批发完全不是一回事儿,您尽可以卖给其他人1000镑每面穿衣镜,那是零售。我们这样就算是批发了,要求一些折扣完全是正当的。如果不留出一些利润,我们也没法将您的镜子卖到东方。” “至于账期,嗳!这也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您并非商贾,不明白这点很正常。但如果是正常的商业贸易,是应该有更长的账期的。” 路易莎听完了这段儿,才笑了笑说:“我不太懂您说的这些,但我想这些也不重要——我是说,您说的很对,我和我的父亲不是商贾,我们也不是真的在做生意。” “或者换个说法,我们愿意按照我们的方式做生意,为此少赚一些钱也可以接受。” 路易莎真的不懂吗?她可太懂了!这时只不过是不愿意被乔瓦尼牵着鼻子走而已。而她这样不在乎少赚一些钱的样子,也确实让乔瓦尼等人一时语塞.他们平常往来的商人、贵族,都不可能不在乎少赚一些钱。乔瓦尼认为贵族贪婪,可商人的贪婪难道就少于贵族吗? 但路易莎这样说,在乔瓦尼看来,还真有可能是真的。这也算是反过来利用了此时人们对女性的轻视——在男人眼里,女人缺少头脑、善变,做出一些不符合利益的事儿,不是很正常吗?这是明白自己‘愚蠢’,处理不了复杂的问题,为了让自己打理的事情变得简单一些,宁肯少赚钱什么的。 一时之间,乔瓦尼还真不知道是劝说路易莎,别这么轻易‘躺平’好,还是给她事无巨细解释其中的利益干系好。 过了有那么几秒钟,他才勉强笑笑道:“您应该多考虑一些时间的,要是您今后明白,这是少了多大的利益,就该感到痛苦和后悔了.” 路易莎依旧微笑着不说话。 乔瓦尼的那番说法,放在正常的生意中都是对的。无论是批发应该比零售拿到更优惠的价格,还是要更长的账期,甚至要求‘出口特供简装版’(不加镜框的镜子),在此时、在后世,都是常例。 但问题是,现在可不是做正常的生意,内在逻辑完全不一样——路易莎现在是在做独门生意,卖的还是奢侈品呢! 独门生意就不说了,人无我有向来是最贵的。后世的独门生意,收割全世界,大家在能自己做出来之前,也得受着。那种情况下,谈什么折扣?人家能在做订单的百忙之中,接受你的订单,把你排进去,就千恩万谢了! 之后还每每都能以各种理由涨价,比如说主要的工厂所在地发洪水了,影响生产,又比如说全球原料价格上涨 至于奢侈品,路易莎上辈子那会儿,可没听说顶级的奢侈品会因为代购买的多,就给代购打折。人家不愁卖的东西,买的再多也是原价。最多给你行一些方便,譬如原本要配货的,给你少配一些,或者在可选的配货里给你好一些的——苍蝇拍什么的就算了,好歹给几条丝巾吧。 一个奢侈品,居然要打折、降价了,只能说明这个牌子不行了,至少也是这个款式过气了。而且这样打折、降价,并不会让核心客户开开心心过来抢购,他们只会迅速抛弃这个,选别的当季爆款,甚至换个品牌抢购。 那些其实谈不到有什么核心竞争力,卖的实际是情怀、故事、逼格的现代工业品(有些是半手工的),都有那个底气坚持不降价。路易莎现在卖真有竞争力,除了特鲁瓦制镜工坊,其他地方完全没法生产的‘穿衣镜’,凭什么要降价? 乔瓦尼他们要留出利润,关她什么事?而且路易莎敢打赌,就算没给他们打折,他们最后也是含泪加价卖给他们的东方客户,总不会少了自己那份利润的。至于说价格高导致的市场小,那也不在这一点儿了。 而且路易莎真给折扣,能给多少?给太多了伯爵不高兴,她也不高兴,甚至还要防范乔瓦尼等人到时候出口转内销。毕竟,运到东方去卖,按照他的说法运费不少、风险很高,这样哪有就近卖了,轻轻松松过手赚一道来的舒服? 而给的少了,又有什么意义? 之后乔瓦尼要继续谈,路易莎都只是和他‘打太极’.乔瓦尼作为一名十分精明的商人,也不是真的傻瓜,等到离开的时候也该知道,路易莎刚刚都是故意的。将他们引见给路易莎的菲利波还在等他们,是一同离开的。出了路易莎居住的‘红塔’,乔瓦尼身边的同伴就忍不住向菲利波抱怨道:“佩巴蒂先生,您真是把我们的底细全给路易莎郡主倒完啦!这让我们在刚刚的谈判中极为被动。” 对于这样的抱怨,菲利波才不认呢,轻松化解道:“您说的太严重了!我的确给路易莎郡主说了你们,但也只是作为引见者该说的。难道我将人带到路易莎郡主面前,什么都不说,就只管要求一位尊贵的女士见一群陌生人吗?” “至于你们在路易莎郡主面前的被动,那只能说是你们自己的失误。”说到这里,菲利波甚至以过来人的口吻说道:“我猜你们一定没有展现出应有的诚意,路易莎郡主可不是常见的那种傻瓜,她是那种既聪慧,又不缺乏意志的女性。” “如果不能够在谈判中意识到她是个强大的对手,被她占据主动权,这也是很正常的事儿。” 一直在思索刚刚路易莎表现的乔瓦尼心中动了动,问道:“所以,路易莎郡主并不是一个对利益不敏感的人,对吗?” “当然。”菲利波不假思索地道:“不过有时要看‘利益’是什么,我只能说路易莎郡主总能抓住重点。她对利益的重视,与那种死死抓住钱不放,其他什么都不顾的家伙不同。很多时候,有必要的话,她也确实是不在乎钱的。” “这种不在乎,不是她不敏锐,不理解,而是她完全出于自身的意志做出了取舍。取舍,您明白吗?”菲利波有些揶揄地看向这位年纪差不多的同乡,他其实已经有些猜到,刚刚乔瓦尼他们遇到了什么。 类似的事,在他认识路易莎以来不止一次见到过每一个轻视路易莎的人,最后总会为此付出一些代价,直到他们能够尊重她这个对手或伙伴。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56 章【VIP】 乔瓦尼等人认清现实很快,收回了之前的要求,老老实实给制镜工坊下订单。 到最后,只勉勉强强达成了账期上面的小优惠,就这按照路易莎的说法还得‘试用’——这次是大家第一次合作,乔瓦尼他们也是第一次尝试将‘穿衣镜’这样的新事物,卖去东方这个市场,算是给他们降低一些风险吧。 等到下一次,不见得还有这样的优惠这也是路易莎的习惯了,不会把一件事说死,谁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事呢? 尝和她合作的人对她这个习惯是又爱又恨,拿不到一个确定的承诺,有时真的挺让人心焦的。但路易莎的好处是,她说了就会做到,承诺是真的会坚守在这年头,这是多么可贵的品质啊!尤其是在贵族这个善于出尔反尔的群体中。 “我还以为您会答应那些罗兰西人,让他们不必订制镜框呢。”海莲娜眨了眨眼,在签订合约的人离开后,对路易莎说。 路易莎心满意足地喝了一口水果茶,摆摆手道:“那怎么可能呢?一点儿账期的让步可不能和镜框的事相提并论。” 人家提了那么多要求,不可能真的一个都不满足。路易莎确实是卖奢侈品,是做独门生意,尽可以不去遵守一些现在商业中的‘规则’。但这年头大家还讲究‘人情’,更别说她本来就不是真正的商人,像真·商人那样完全不给别人甜头是行不通的。 而要满足的话,唯有账期,路易莎可以稍稍让步.对此巴尔扎克伯爵或许有不同的意见,但别说他现在人不在特鲁瓦,路易莎可以自己做决定。就算巴尔扎克伯爵在,路易莎也有信心可以说服他。 这也算是路易莎将心比心,考虑到了乔瓦尼等人巨大的资金运行成本吧——如果正常交易,穿衣镜的买家都是下订单的时候支付三成定金,拿到镜子,确保没有品质问题,就付清剩下的尾款。 这种□□、银货两讫的做法,在零售业其实很正常。或许对贵族们来说,他们也想像平常的一些开□□样‘挂账’,到了一定时间(一般是一个季节的最后时间,或者某个节日)再算账开销。但制镜工坊这边笑着说不可以,他们也就放弃了。 大家下意识将镜子当做了平常零买零卖一样的,而零买零卖不接受挂账是再正常不过了。 这对早知道穿衣镜价格的贵族还好,钱都预留出来了,没有这笔钱也不会去下订单。但对乔瓦尼那样想一次贩运10面以上穿衣镜的大商人,那就是实打实的重压了!哪怕是资产规模在10万镑以上的大商人,能一次抽出1万镑资金的,也是凤毛麟角。 所以乔瓦尼等人是几个人一起来的,他们等于是合伙做第一回! 路易莎接受他们下订单的时候只用付两成订金(单说镜子,不算镜框),等到镜子、镜框一起交货,再付他们的三成。交货两个月后,第三次打款,付剩下部分的一半。还有最后一次付款,要在半年内或者下一次下订单前付。 这其实已经极大减轻了乔瓦尼他们的资金压力,他们到底是大商人,订金和交货时付的那部分,手头其实是准备好的。 至于两个月后的第三次打款,按时间估计,他们那时应该已经抵达东罗马.顺利的话,生意都开张了,凑齐这部分款子自然也不难。 至于生意不顺利.路易莎为什么要为他们的生意不顺利通融?而且穿衣镜真的已经是很好的商品了,连这也在东方销售不出去,乔瓦尼他们这些年是白混了吗? 最后一次付款自不必说,要么就是他们第一次去销售顺利,赚到钱了,再下订单。要么就是等上半年,给了不算充足,但勉强也够用的凑钱时间。 “镜框?”海莲娜听了路易莎的回答,想了想说:“其实制镜工坊从镜框上赚不到什么钱。” 镜子已经够贵了,路易莎在镜框上确实很克制。虽然买家是下单给工坊,工坊再下单给金匠制作镜框的,但从价格来说,也就比贵族们直接去找金匠贵个一成不到。如果定制的是基础款镜框,甚至可能差不多。 事实上,路易莎给制镜工坊揽下镜框这一块儿,一方面是为了在不提升镜子本身价格的基础上,提升穿衣镜的总价,用金钱去震慑他人,以显示其格调。另一方面就是为了繁荣特鲁瓦市面了,不算小的镜框需求,会吸引来很多金匠。 这些金匠,还有他们的家人、学徒、帮工,给特鲁瓦带来人口、消费、生产。这对于这块土地的统治者来说,本来就是一桩好处。 更别说,金匠算还是这年头少见的技术人才。从他们中出来,有人搞艺术(如大名鼎鼎的波提切利),有人成为了银行家(最有名的罗斯柴尔德家族,创始人摩西就是金匠),有人搞机械发明(发明西方活字印刷的古登堡就是).那真是人才宝库,前途光明呐! 路易莎不知道自己将来打算干什么,但为未来的计划储备人才是很有必要的。手握足够的人才,才能想做什么做什么。 “那不是钱的问题,各地的金匠纷至沓来,这本身就是一桩难以用金钱计算的好处了。”路易莎笑着解释了一句。 海莲娜虽然不如路易莎,这个站后世视角的人看得清楚,但也能理解路易莎这个说法。点点头:“的确如此,金匠会雇佣帮工,而且他们本身是很有钱的人,聚集一批金匠,特鲁瓦很多人靠他们都能生活了。” 她也算是习惯了,路易莎经常会站在统治者的角度看问题。这很让她敬佩,主要是这样的远见,在此时也不多见呢。 处理完这件事,路易莎又吩咐一名侍从:“您去给制镜工坊的马修传个口信,让他明天进宫来见我。” 第二天,作为制镜工坊副管事的马修,一早城堡刚刚放下吊门,就急匆匆进了城堡。这倒是不怕早,这个时候哪怕是贵族,前一天晚上没有盛大宴会的情况下,也不会休息得太迟这个时候肯定是起床梳洗完毕了的。 事情也确实这样,路易莎听说马修来了,立刻就让人将他请了进来。 都是熟悉的下属了,路易莎便开门见山道:“工坊最近只制作‘穿衣镜’,是不是太单调了?原本不是预想要制作各种尺寸的镜子吗?” “最近‘穿衣镜’非常红火.”马修说这话并不是推辞的意思,而是描述事实。而当他说完了现况,接着立刻说道:“您是觉得,现在推出其他尺寸的镜子,不会分散工坊那些主顾的注意力,抢走‘穿衣镜’的风头,是吗?”“当然不会,而且也不是立刻就要出售其他尺寸的镜子,只是你们应该有心理准备。”路易莎意有所指地道:“你们也会担心,这一波订单风潮过去后,一旦订单少了,闲人是不是太多.吧?” 制镜工坊的人对工作强度不大很高兴,但工作轻松也该有个限度。正常人上班,工资高又日常工作清闲就算了,还经常停工——这种情况下,不会是喜悦,更容易担心会不会要裁员,毕竟根本不需要那么多员工嘛! “能买得起穿衣镜的贵族的确不多,这一次过去后,随着穿衣镜进入各地宫廷,被更多贵族看到,肯定不用发愁今后。但也很难大量出货了嗯,可以再看看那些去东方的商人,他们或许能带来惊喜也说不定。” 乔瓦尼那些人,不只是将镜子卖到近东!必须要知道的是,此时去往更富庶的远东的航路掌握在东方人手中.一旦镜子在那边打开了市场,他们那儿的海商很有可能会直接过来采购,然后贩卖去远东。 东方是个比本土大得多的市场(如果能打开的话),而远东,那又是个比东方更大的市场了.总之,未来可期。 不过,再怎么未来可期,那也是未来的事儿,而且不一定成真。所以还是得着眼于眼前,尽力开发本土市场。 制镜工坊最初是打算制作各尺寸的镜子的, 各种准备都做好了。但路易莎却叫停了这部分生产,让他们先专注于最大尺寸的‘穿衣镜’——这里面,路易莎当然是有自己的算盘的! “我叫你们一开始只做‘穿衣镜’,是为了让我们可能的买主印象深刻.正如你已经领会到的,种类太多了,有时是会让人注意力分散的。之所以选择‘穿衣镜’,而不是别的,则是为了先声夺人。”路易莎还是很看重马修的,还特意给他掰开了解释。 “这样巨大的镜子,本身放在那儿就让人无法忽视了,它是如此抢眼。看到它的人很难想象,我们这个时代要如何制造出这样的宝物.只有这样的宝贝,叫出天价大家也理所当然。甚至某种程度上,穿衣镜的天价,让它对某些买家,以及未来的买家,更有吸引力了。” “现在的问题是,这样大的镜子,这样高的价格,市场终究还是太小了.所以我们可以做小一些的镜子,价格平易近人一些。我想很多买不起穿衣镜的人,不会拒绝有一面桌上的化妆镜,又或者尺寸合适的壁镜。至于那些买了穿衣镜的顾客,只要穿衣镜不降价,也不会因此不满。” 这其实就是一个奢侈品品牌内部不同定位的问题,哪怕是再蓝血的大牌,也得有一些入门款,或者比较合适的经典款什么的啊. “一开始,花样也不适合太多,很多时候过多的选择不代表好。而且新鲜感么,总要一点一点来——先准备做两种,一种是淑女们可以拿在手上的手柄镜,镜芯的形状可以是圆形、椭圆形、蕉叶形。另一种是20寸*20寸左右的方形镜,无论是挂在梳妆桌前作化妆镜,还是作为墙壁上珍贵的装饰物,都很合适。”“不算镜框的话,手柄镜可以定价为两镑左右就能拿下的商品,具体的你们看看利润率,再做决定吧。至于方形镜,先确定为不超过100镑.” 别看小手柄镜定价为两镑左右,实在便宜,实际上若加上材质较好的镜框,也就要好几镑了。而在中世纪,这绝不是一笔小钱,不能被‘穿衣镜’一面1000镑的价格弄得忘记了这个时代正常的物价。 而且这个价格的话,哪怕是小贵妇,估计也能比较容易买上一个。积少成多,不见得比穿衣镜少赚多少.另外,这也是给制镜工坊的雇工带来了一个保底的工作量。靠这个估计就可以覆盖制镜产业上所有人工、物料成本了,再卖其他的产品,就是纯赚! 至于说20寸*20寸的方形镜要价不能超过100镑,这也是有原因的.按照穿衣镜的尺寸,一面穿衣镜可以切割出8面这个尺寸的镜子了。如果方形镜的价格超过穿衣镜的1/8,那不是其他人大可以买了穿衣镜切割做方形镜赚钱? 这样的笑话是决不能出现的! 再者,这样也能体现出穿衣镜的尊贵,‘巨镜’的不易得.将镜子从方形镜做到穿衣镜的尺寸,其难度和成本,都不是线性增加的,而是指数增加——不管在特鲁瓦制镜工坊这是不是真的,至少要让外界有这种感觉。 “说不定,这样的方形镜开始卖以后,大家还会更愿意购买‘穿衣镜’。”路易莎想到了什么,抿着嘴唇笑了笑。马修不太明白:“?” 路易莎向他解释这其中心态变化:“过去大家会考虑,穿衣镜能否像普通珠宝一样方便变现——大家认可穿衣镜的价值,可是它很难出手,不是吗?一般比较精美的冠冕,王室公主常用的那种,也不过两三百镑呢,那也是最好出手的。而如果是杰作中的杰作,每个家族最知名的冠冕,大家认可其价值,却不一定好出手。” “啊,巴伦王室那批珠宝!”马修很快联想到了这个。 之前巴伦王室,叔叔夺了侄子的王位,巴伦王室前国王那一系,只有王后带着公主跑回了娘家瓦松。随身带的,就有不少巴伦王室最值钱的珠宝。因为要用钱,也曾找人去给那些珠宝估价,想要卖一部分来着。结果就是,大家看归看,很少有人出价实在是太贵了。 如果不是运气好,恰好遇到想要大肆采购的大主顾。那样顶级的珠宝就只能慢慢卖,不然就是降价了而这显然很难接受。 “现在,推出方形镜,等于是给穿衣镜的变现划下了底线。镜框不必说,本来就和珠宝没两样。镜芯的话,大不了分割成8面小的方形镜。假设一面方形镜要价80镑,8面就是640镑.我想这是非常容易出手的。”路易莎一副算计地精明的样子。 “但这是最差的情况。”马修完全理解了,也接过了路易莎的话,笑了起来:“没有人会那样奢侈的将一面巨镜切割成方形镜,啧啧啧。” “的确,这样算下来,还在犹豫的潜在买主也会想一想:紧急情况下,最差也能卖到那个数。那买下一面镜子放在自己的城堡中,为自己增光添彩,让妻女欢喜,同时又和储存那些金子银子差不了多少.为什么不呢?” 事情到这里其实就没什么可说的了,领会了路易莎的想法后,马修就回到了制镜工坊,开始准备制作手柄镜和方形镜的事儿。其实就他们制镜工坊本身而言,没什么要准备的,毕竟之前就打算做各种尺寸的镜子。 不过得通知到玻璃工坊这样的‘上游’,以及金匠这样的‘下游’,让他们配合起来。以免突然被告知,一时手忙脚乱,影响出货。 而就在制镜工坊忙着这些时,第一批穿衣镜已经被送到了买主手中——主要基本是瓦松,甚至离得不远的西岱的订单,运输是比较方便快捷的。 几面穿衣镜走水路平稳地抵达了西岱的码头区格雷夫后,被小心翼翼地抬下了船。 这是各家派到特鲁瓦一起取货的侍从,合伙包的一只中型河船。怕路上出意外,还特意等了一支运货的船队,才一起结伴同行回来。一路上,这些侍从眼不错地盯着自家的箱子,每天都要在停船休息时检查,确保镜子没有磕碰到。 好不容易回西岱了,他们还不敢掉以轻心,生怕最后阶段出问题。那样之前的辛苦全白费了不说,这可是价值1000镑的镜子,犯下这样的大错,也不敢想象在主人那里会有怎样的惩罚——当然了,如果顺顺利利将东西带了回去,这就是大功一件,又是有好处的。 “哎呀, 真是太可惜了!我就比您晚了几日下订单,结果您的穿衣镜已经到手了。”在西敏公爵府上,卢卡斯小心地恭维着年轻的公爵。 要说此时宗室之中,哪个年轻人最为阔气、最让人羡慕,那还不是几位王子,而是这位西敏公爵。王子们只要一天没有获得王位,又或者实打实地继承一份土地,日常就只能靠有限的年金,以及不太稳定的‘其他收入’过活。这样,能有多潇洒、多阔呢? 西敏公爵就不一样了,他的父亲和国王是同胞兄弟。理所当然地,他得到了一块不错的土地,受封了公爵,并且还分到了不少的钱财。第一代西敏公爵并不是挥霍的人,颇为擅长经营,所以等他前两年去世时,给自己的继承人留下了丰厚的财产。 可以这么说,这个如今都还不满二十岁的年轻人,真是西岱所有年轻公子哥儿羡慕的对象——这不只是因为他家财万贯任意取用,完全可以自己做主,也是因为他真是个能花钱的主儿!挥金如土这个词儿,是在他身上具现化了。 因为舍得花钱,以及他的高贵地位,这个年轻人身边围绕着一大帮狐朋狗友,大多也是西岱富贵人家的公子哥儿。还有很多人,想挤都挤不进去卢卡斯算是他半个狐朋狗友,平常不会经常混在一起,不过关系还不错,有什么事也说得上话。 收到信知道特鲁瓦订购的穿衣镜今天会到,年轻的西敏公爵就召集了一些伙伴。大家一起吃喝玩乐,等到穿衣镜到了,就炫耀这件花了大价钱买来的珍宝——这个时候,西岱才只有王太子那儿有一面,可以说是珍稀到家了!就得趁着这个时候炫耀。 “晚几日正是因为您犹豫了啊!”西敏公爵大笑着回答卢卡斯。 “没什么可犹豫的,当我见到‘布鲁多巨镜’时,就想要向殿下买下它。虽然它是一份新婚献礼,但我想殿下不介意这个。他一直很喜欢我在西岱郊外的‘风车庄园’,几次向我出价,我都没有答应.这次和他换又怎么样呢?”西敏公爵以一种委婉的方式炫耀着自己的挥霍。 “结果是我的朋友提醒了我,或许不必那样,应该先打听打听‘布鲁多巨镜’是哪儿来的。若他是孤品一件,再和王太子交换不迟。如果工艺精湛的工匠还能造出一样的,事情不就简单多了吗?” 这样的说法,又是引得众人一致赞叹。正说话间,有人急急忙忙进来禀报,说是穿衣镜送到了,就在门外。 于是大家又盯着门口,果然很快就有人抬着一只八角包铜的大箱子进来。箱子用锁头锁着,只有去取货的仆人中的头儿,才有钥匙。他拿出钥匙捅开了锁头,大家都等不及镜子被拿出来,就凑过去看。 看过之后就啧啧称奇:“这包裹得倒是很仔细了,应该是考虑到了镜子容易碰坏。” 箱子里的镜子是整个被一个框架结构固定了,不会因为箱子晃动而在里面移动位置。然后在镜子与框架、与箱子的其他空隙里,都塞满了洁白的羊毛。 仆人又小心翼翼地拔出边角几个垫片,让箱子和框架之间稍微松动了一些,才挪出了夹住了镜子的框架。这之后才不需要那么小心了,拆除框架、清理羊毛,动作快了不少——做完这些,一面完整、巨大的移动式立镜,这才出现在大家面前。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57 章【VIP】 西敏公爵的荷包深不见底—— 此乃谎言! 事实上,没有人的荷包可以说深不见底,全看拿钱干什么而已。即使是最富有的领主,库房历年积攒,投入到战争中,也会像干燥的树叶一样,飞快被烧光。不过总的来说,遗产丰厚,和王室关系密切,从领地地缘角度看,战争风险比较小的西敏公爵,还没有体会过差钱是什么感觉。 虽然,以他败家子的程度,总感觉哪怕没有战争,再这样过上十年,他也该穷了. 不过这也没什么,贵族的账单就是这样,看起来光鲜,仿佛只买贵的、不买对的,钱都不是钱了。实际,拆东墙补西墙才是精髓,没有哪个贵族可以说完全不差钱。 别人笑西敏公爵是败家子,败坏家业的速度飞快,今后也得体会手头紧的生活。而西敏公爵只会笑那些人,从来没富贵过! 西敏公爵的富有,也很好地体现在了这面刚到手的‘穿衣镜’上。关键不是镜子,虽然镜子的编号‘4’显示了他丝毫没有犹豫,1000镑的开销和10镑没什么不同。关键是镜框毕竟镜芯都是1000镑,下订单快一些也不会更贵,花钱的差别就在镜框了! 这面镜子的镜框当然不是什么‘基础款’:金银交错的主体部分用料扎实,尤其是在银质的底子上,雕刻了金子的小雕像,光是金子就用了12磅左右。要知道如今行情,100枚金百合金币才1镑重(金百合金币含金量大概是98%,不过按照此时的标准就算是足金制造了),而1枚金百合金币可以兑换2苏,10枚金百合金币就是1镑。 光是12磅黄金,就可以打造价值120镑的金币! 当然,不能这么换算,因为大家都知道,铸币是有铸币税的,而且收的不低,所以12磅黄金绝对不值120镑。但不管怎么说,这个换算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 这还不是全部,众所周知,一件相当于珠宝的物件上,最值钱的总不是那些金银。同等重量下要论价值,还得看宝石啊! 这面镜子上就没有少了宝石!上面用作镶嵌的大小宝石不少,有值钱的,也有相对没那么值钱的。不过总的来说,最显眼的还是左上角和右上角两块宝石。其他宝石,连带着镜框主体的金银,甚至镜芯,加起来也远远比不上这两块宝石。 左上角的宝石象征的是东升的太阳,用的是一块红宝石。右上角的宝石象征的是西落的月亮,用的是一块闪亮的欧泊红宝石、欧泊,这都属中世纪四大贵宝啊! 那块红宝石,用了新时兴的刻面切割,颜色纯正,大概有半个核桃那么大。那块欧泊,是传统的圆形蛋面,璀璨光华得仿佛月光碎片,同样大小——红宝石周围是黄金的‘射线’图案,代表阳光,欧泊周围是白银的‘射线’图案,代表月光。 看得出工匠的技艺高超,只不过技艺什么的根本不重要.有那样两颗宝石‘挂在高空’,金匠技艺只要不是太差,都能衬托得出众。 “嚯!好大的红宝石.前两日进宫,正好看到有宝石商人拿了几块宝石想卖给几位女士。其中有一块红宝石, 比您这个略小些,也不如您这个美,要价已经超过600镑!就这样,大家也只说值这个价儿!”有个纨绔子弟当即就嚷了出来。 “那么,女士们买下了那块宝石吗?”西敏公爵漫不经心地道。 “没有。”那纨绔子弟摊了摊手:“600镑也实在太贵了,如今宫廷里也只有那几位能买得起。但她们本来就不缺少珠宝——” “您说话还是太客气了!”有人笑嘻嘻地打断道:“珠宝永远不会多,所以还是嫌贵——或许出得起那个价钱,可总归是口袋不够深!” 卢卡斯心里摇头,西敏公爵身边这些狐朋狗友果然不成器啊!说话都不经过脑子的讽刺宫里几位尊贵的女士没钱吗?且不说这话对不对,就算是真的,这样直接将所有人都得罪的说法算什么? 是的,他们不过是在西敏公爵的宅邸随口说说,应该不会传到王后为首的宫廷贵妇耳中——话说回来,他们不会忘记了,自己就是王后那一边的吧?虽然他其实不会去告密。卢卡斯和他父亲都是很‘灵活’的那种人,别看现在是铁杆王后派,实际给各方都留了余地。 不管怎么说,国王陛下的情况是明摆着的。一个中风的国王,即使还能清醒地思考,也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回归主的怀抱了。而王后之所以能手握权力,也是源于他的丈夫无法亲理朝政,只好分享一部分实权给妻子。 而一旦国王人没了,新国王继位,王后的地位就会滑落,甚至会变得有些尴尬——安娜王后和雅克王太子可不是亲母子! 卢卡斯父子正是看穿了‘后党’的不长久,所以不管眼下如何风光,总记得做人留一线、左右逢源。 “这两块儿宝石是从哪儿来的?是公爵您自己出的,还是特鲁瓦的金匠采购的?” 卢卡斯不动声色地转移话题:“我猜一定是您的收藏,这样的珍宝金匠根本没有本钱持有。况且特鲁瓦并非宝石集散地,要找到这样的宝石,恐怕很难。” 西敏公爵笑了起来:“都说卢卡斯你是个聪慧的人,这一次可猜错了!正是金匠在特鲁瓦采购的,他们同行业,或许能赊账吧。总归等到我的代理人去付账,是没有问题的——或许特鲁瓦过去不是宝石集散地,但今后就会是了。” “特鲁瓦玻璃镜很快就会人尽皆知了,而这样的镜子,要镶嵌宝石的地方可太多了。金匠、宝石商人,全都会涌向特鲁瓦特鲁瓦本来就有‘特鲁瓦集市’,国际商品在那儿汇聚,其中也有宝石。只不过过去不成气候,而且大多只是过境,并不会在特鲁瓦找到最终的买主。” “谁能有您的聪慧,总是看的这样明白呢?”卢卡斯照旧恭维了西敏公爵,然后跟着道:“您说的也对,特鲁瓦很快就会成为宝石集散地之一了.商人们总是很敏锐,金匠们甚至现在就能买到这样的宝石了,这里很难说没有他们的‘功劳’。” “这是他们的用处。”对此西敏公爵是无所谓的。 他身边围绕的各路商人就是最多的,谁都想从他身上赚一笔,对此西敏公爵看的清楚。但他并不介意,因为与此同时,他也把商人们完全当工具使用,好用就用,不好用就不用。至于为了‘好用’一点儿,多付出的金钱,别人看觉得不值,他却觉得就是工具使用费而已。 “说实话,这面‘布鲁多巨镜’比我想象的要好,哦,他们说这叫‘穿衣镜’是吗?镜框的工也是上上之选,并不比国王陛下的御用金匠做的差。” 西敏公爵走近了一些仔细看,然后又退后:“最稀罕的还是镜子本身,瞧瞧,照的多清楚啊!和眼睛看到的一模一样。” “我都打算再下一份订单了。”西敏公爵说这话的声音并不高,但显然很有效果,立刻引来了所有人的侧目。 “您这是打算在您不同的住处,都安上‘穿衣镜’吗?”有人敬畏地问,这是对金钱财力的敬畏。 “哦,那倒不是.我打算为我那位亲爱的堂兄送一份礼,这就挺合适的。不管怎么说,他现在是泽布兰伯爵了,应该有一些祝贺的。”西敏公爵解释了一句。 ‘泽布兰伯爵’指的就是纪尧姆王子,之前在泽布兰争夺战争中,他大胜而归。这之后,就算安娜王后再不满,甚至还想让纪尧姆王子,将到手的泽布兰让给自己的小儿子弗朗索瓦。也因为国王的毫不动摇,纪尧姆王子最终还是被封为了泽布兰伯爵。 “是的,泽布兰伯爵.”有人喃喃自语:“这也是纪尧姆王子该得的,不是吗?” “倒不能这么说,这俗世之中,多的是该得的没有得到呢!”有人兴致勃勃地说道,甚至还举出了一个相关的例子:“就比如说我们可敬的泽布兰伯爵吧,虽然泽布兰很好,可他原本是能统治布鲁多的。” “相比起布鲁多,泽布兰也就不算什么了布鲁多原本也是他该得的。” “说到这一点,这次去特鲁瓦的制镜工坊下订单,卢卡斯先生是亲自去了一趟,是吗?”那人侧着头,将话递到了卢卡斯面前:“您也是见机得快,婚礼之后就是泽布兰伯爵的册封仪式,宫廷里可不‘轻松’.一下全给您躲过去了。” 这似乎是在说,连着举办仪式,宫廷上下忙的脚不着地、累的人仰马翻,所以不‘轻松’。但在场的都知道不是那个意思,而是那段时间因为国王和王后的意见不合,宫廷气氛波诡云谲,完全是要下大雨的样子,让人喘不过气来。 虽然最后王后服软了,一切平稳收场了但想想当时的情形,大家都叫苦呢! 卢卡斯做出‘与我无关’的手势,无奈说道:“我可预测不到那之后的事儿,谁能想到呢.” 想不到什么?是安娜王后的贪得无厌、异想天开? 已经为自己的大儿子争取到了原本该落到继子头上的富庶布鲁多,又为小儿子筹划着带着庞大嫁妆,以及一个强宣称的巴伦公主。现在还要将泽布兰划拉到小儿子名下,以免强宣称不起作用,最后成为一个没多少土地的寻常贵族? 明明是纪尧姆王子打赢了泽布兰争夺战争,功劳在他。而且,国王陛下坚持让纪尧姆王子打这一仗,也是表明自己的态度,要给这个儿子安排一个前程——之前安排出征的时候没反对, 现在打赢了,就要来摘果子了? 说实话,不只是国王这次不再愿意任由年轻的妻子随心所欲了,其他人,凡不是‘后党’的,恐怕都心里倾向于纪尧姆王子这也是中风的国王,这次能轻而易举压制妻子的原因之一吧,是是非非,大家心里其实是有数的。 过去安娜王后喜欢将好东西都争取给自己的儿女,大家也不说什么,毕竟这是人人都有的私心。况且国王的合法子女都很多了,如果不争,年纪较小的几个真的没什么出路! 其中女儿也就算了,有公主的身份,准备一份嫁妆,嫁一个国王或者大贵族,总是差不多。王子则不同,真可以前途天差地别! 可现在,眼看着菲利普王子和弗朗索瓦王子,光明的前途都确定下来了,安娜王后还要‘贪得无厌’.除开一些利益相关的人,其他的旁观者多多少少心里是有偏向的。 这种偏向,一个人、两个人不算什么。毕竟大家也不会为了自己这一点儿偏向就出多少力,去帮纪尧姆王子,或者反对安娜王后。但有偏向的人多了,哪怕只是一人一句话,也可以形成不小的舆论压力。 卢卡斯到底有一个‘后党’父亲,他们父子再左右逢源,实际上还是安娜王后的人。所以说到这份上就是极限了,而且他很快又转移了话题:“你们肯定想不到,我在特鲁瓦发现了什么!” “哦,您能在特鲁瓦发现什么呢?虽然那里是布鲁多的首府,是巴尔扎克伯爵的宫廷所在,每年还有一冷一热两个声斐国际的大集市。但那本身并不是一个特别美丽, 有特殊存在的地方。相比之下,同在布鲁多,还离西岱更近,我倒是更愿意去普罗万转转。” “那是一座美丽、整洁、繁荣的城市,不是吗?” “当然喽,在大家焦头烂额的时候,能够离开西岱这个挤满了人的‘小岛’,去到舒适得多的布鲁多。这本身已经很好了,特鲁瓦也没什么可不满的。” “哈哈,别这样说!这次,我可是在特鲁瓦发现了一朵盛开在那儿的稀世玫瑰。”因为要转移大家的话题和兴趣,所以卢卡斯故意往夸张了说:“你们肯定想象不出来,未来的布鲁多女伯爵,如今的路易莎郡主,那是怎样的美女.真可以说是超凡脱俗!” 虽然是想夸张了说的,但说完后的卢卡斯再想想,又觉得这番说法完全就是事实。一下更理直气壮了起来,完全不见心虚。 ‘美女’总是吸引人的,果然如卢卡斯所预料的,其他人无论相不相信他的说法,这时都出声说了起来。 “路易莎郡主?我听说她是在丰特罗的修女院长到了12岁,然后才被放弃拥有一个男性继承人的巴尔扎克伯爵接回.说实话,我很难想象,一个还在吃奶时就被送去修女院,并在那里长到12岁的姑娘,能怎样吸引人。” “是的,修女院的姑娘!哦,别介意,我不是对那些虔诚的人们有意见,我只是想到了我的一个婶婶,她也是在修女院长大的。她是一个好人,但总是很安静,很无趣,淡薄的像是一个雾气里的影子。我的叔叔根本无法和她快乐生活, 新婚时期就重归了情.妇的怀抱。” “说的不错!虽然偶尔也有例外,但修女院长大,回归世俗的姑娘?要么过于‘迫不及待’了,像是在修女院里呆太久,等不及要享受世俗;要么就是‘手足无措’,对修女院外面的世界,一切都不适应,娶她们并不像是娶了一位门当户对的淑女;再不然,就是您说的那样,过于虔诚了,这是最多的!” “虔诚是好事,可世俗世界,应该收起修女院里那一套,不是吗?” “不不不,路易莎郡主完全不是你们想的那种‘小修女’,收起你们那套想法吧!”卢卡斯既是为自己的‘品味’正名,也是为一位他心中仰慕的美女正名。虽然说话的方式,正名的方向,在后世人听来,会觉得太‘男凝’了,但这本身就是男尊女卑的‘男凝’时代。 “我见过很多各种各样的淑女,几乎每一个都很可爱。但见过路易莎郡主后,我才能明白,为什么那么多出色的骑士,会痴迷于某个贵妇人,为之‘效劳’——在我看来,那毫无意义,他们根本不可能得到那位贵妇人。” 所谓骑士对贵妇人的‘效劳’,其实就是此时正流行的‘宫廷爱’。宫廷之中,大家认为‘爱’是高尚且高雅的,而骑士们往往会将自己的‘爱’投射到某位出众的贵妇身上.因为‘爱’,他们要一步步追逐贵妇,做各种各样的事(这就是效劳了),不能有强迫的行为。 但不管最后贵妇人是否对骑士有感情上的回应,两人理论上也不能越雷池一步——宫廷里的男人们,尤其是位高权重的那些,没有对那些公开示爱自己妻子的骑士表示不满,原因就在这里了。 不是他们喜欢被戴绿帽子,而是这更像是一种‘游戏’,扮家家酒的游戏。既然是游戏,那自然是不必当真的。甚至这能一定程度上抑制宫廷之中,偷.情、淫.邪的风气,毕竟大家将感情奉献给‘纯洁无瑕’的宫廷爱了嘛! 至于说偶尔有人将游戏当真了,或者假戏真做.那就是宫廷丑闻了,该是怎样是怎样。 “见到路易莎郡主的一瞬间我就明白了,如果是那样高贵、美丽,让人美妙地仿佛重归伊甸园的女士,那就算不能指望最终得到什么,也会心甘情愿为她‘效劳’。事实上,若真能受她吩咐,取悦于她,在比武场上,或者别的地方为她带来荣耀,这真是求之不得。” “.如果不是我父亲来了急信,一定要我立刻返回西岱,我想我会在特鲁瓦停驻更久。” “听起来的确真心实意。”西敏公爵摸了摸下巴,点评了一句。然后又说道:“这样说来,路易莎郡主的确是一位不可多得的佳人,让您失陷了进去。啊,幸亏罗琳小姐最近已经结婚,还是远嫁去了南方,不然这让她听到了,该有多伤心啊。” ‘罗琳小姐’原本是安娜王后的侍女,当然本身也是贵族出身。她生的秀美,是宫里出挑的美女之一,还和卢卡斯是一对儿——如果不是卢卡斯的父亲,打定主意要为儿子寻一桩出众的、能带来更多好处的婚事,说不定他们就结婚了。 对此卢卡斯倒还好, 虽然他也觉得罗琳小姐很可爱,但还远不到为此放弃更好的前途的份儿上。 “您可别这样说.”卢卡斯笑着混了过去。 “所以,那位路易莎郡主,她到底怎么样?就是美貌吗?哦,我承认,美貌是相当了不起的天赋,多少人哪怕是王侯,也不具备这样的天赋。但再美能怎样呢?我还见过如今的高登兰王后呢,的确举手投足非同一般,是个能让人欲.火焚身的尤物。” “可也就是这样了我其实并不认为爱德华四世和她秘密结婚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为此他付出的代价,也不过是少赚了一笔王后的嫁妆,以及一次联姻机会——而后者,他用凯瑟琳公主的婚事,同样达成了目的呢!” “对于一位国王,这并不是太大的代价,远未到支付不起的地步。而这,已经是美貌的极限了” “是啊,您见过高登兰的王后,那个时候您正在高登兰的宫廷做客。不过当时爱德华四世尚未公布秘密结婚的事,那位王后身上还没有作为高登兰王后的光环,以至于您实在过于‘客观’了。”有人笑着说道。 卢卡斯则认真回答:“我从未见过高登兰的新王后,但如果是路易莎郡主,我只能说,并非只是美貌。呃,这或许得你们见到路易莎郡主才能明白——相比起美貌,路易莎郡主拥有的是强大的吸引力。” “就像阿芙洛狄涅的那条腰带,那才是她最强大的地方,只要戴上那条腰带,所有人都要被她吸引。而只要吸引的人足够多,总会有人爱她爱得不可自拔那真是人群中的中心,有她出现,哪怕她一言不发,也会不由自主去看她。”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58 章【VIP】 就在特鲁瓦制造的‘穿衣镜’进入西岱,引来不小反响的同时,同样是第一批订单中的一面‘穿衣镜’,还在进行着自己的旅程——从特鲁瓦出发,一路走水路离开布鲁多边界,直到来到南边罗纳公爵的领地,并途径其宫廷所在的第戎城。 这是一小截陆路,但不算长,离开第戎城后不远,又途经梭恩河、罗尼河这段顺畅航道,就能下溯进入罗兰西的地界。 经过罗尼河支流,再翻一段钱尼山路,可以抵达罗兰西名城萨丁。而从萨丁可以走波河航道,直达尼斯共和国。 相比起从特鲁瓦直抵西岱的便捷,要去到尼斯共和国就要慢得多了。不过,在特鲁瓦订购到镜子的尼斯商人安德里亚,放弃了和行动缓慢的大商队一起行动。拿到制镜工坊交付的穿衣镜后,他立刻出发,以最快速度赶路,还是赶在了十月底回到了尼斯。 在进入尼斯城后,他也没有休息,而是首先去了玻璃行会。 这一天,玻璃行会的商馆恰好有不少人,安德里亚带着随从和一只大箱子走进商馆,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他的好友也在人群中,立刻挤出人群,紧紧握住提前归来的好友的手:“我的朋友!真没想到能在这时候见到你!” “按理来说,您这时候应该在普罗万,参加今年那儿的冷集市才对!” 普罗万冷集市开始于‘十字高升节’,结束于11月1日的万圣节。本来按照安德里亚的计划,确实应该在9月中旬的瓦松王室婚礼上,和其他来自尼斯的商人一起献礼完毕后, 就要去的。但谁也没想到,居然能在献礼仪式上看到‘布鲁多巨镜’这样的东西! 一下将后面的安排全都打乱了。 不同的人在‘布鲁多巨镜’上看到了不同讯息,多数贵族只是想着如果负担得起,那也想要。而商人们,都在评估其中的利益得失,这里面就立场复杂了。 哪怕只说尼斯一个地方的商人,也是既有乔瓦尼那样做转口贸易,巴不得将特鲁瓦出产的穿衣镜引进去东方,自己就此大赚一笔的。也有安德里亚这样,本身名下有玻璃镜工坊,大受打击的。 像安德里亚这样,在玻璃镜上有投入的尼斯商人并不算少,毕竟玻璃产业在尼斯一直很兴盛。而且由普通玻璃器到玻璃镜,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很有前途.如果不是这样,尼斯和纽伦堡这两个此时都很发达的城市,也不会不约而同地在这上头发力了。 不过在投资玻璃镜产业的商人中,安德里亚也算是押注大的了。所以在看到‘布鲁多巨镜’之后,他立刻打听起相关消息,当得知这是由特鲁瓦一家制镜工坊生产制作的,他头都大了——这就说明,‘布鲁多巨镜’并不是一时巧合得到的、可遇不可求的珍宝! 人为制造、可以稳定生产的大型平面玻璃镜.这意味着什么,安德里亚可太清楚了! 这意味着,技术上完全超越了尼斯,突破了尼斯玻璃镜行业过去想都不敢想的难关。更重要的是,面对这样的对手,尼斯玻璃镜根本毫无胜算! 当时和安德里亚一起见到‘布鲁多巨镜’的尼斯商人, 也有人是投资了玻璃镜产业的。只不过大都没有安德里亚投的大,所以哀叹归哀叹,是还能稳得住的。 这些人经过短暂的思想斗争后,基本都选择了断尾求生。写信回尼斯,让这边的代理人出手那份玻璃镜产业,或者相关股份.过去为了未来可能的超额利润,做的投资还没收回没错,可既然损失已经产生了,那至少得及时止损。 唯独安德里亚不认输,一方面是他很大一部分身家都投入了进去,沉没成本太高了。另一方面,也是他性情使然,他就不是那么容易服输的人!已经深耕玻璃镜这一行十几年了,最近都开始盈利了——这种‘为山九仞,功亏一篑’的痛苦与不甘心,大概只有本人最清楚了。 可以说是尼斯商人的坚韧,也可以说是固执。总之安德里亚选择了坚持到底,不止没有安排代理人卖掉自己的玻璃镜产业,还将参加普罗万冷集市的工作交给了最信任的助手。自己则是以最快速度订了一面‘布鲁多巨镜’,或者说特鲁瓦人称之为‘穿衣镜’的镜子。 在取到镜子付款后,他又用最快的速度带着镜子回了尼斯。 他虽然投资玻璃镜产业十几年了,但他本人是不太懂制镜原理的,只见过制作流程而已,而且还是尼斯玻璃镜的制作流程。所以他没能从特鲁瓦制镜工坊交付的镜子上看出什么来——这也不出所料,所以他按照计划,迅速带着这面镜子赶回尼斯。 一方面是为了让尼斯的玻璃镜匠们研究,看看能不能复制。另一方面,也是用实物打醒尼斯玻璃行会, 让大家团结起来,要一起对抗特鲁瓦制镜业——他都打听到了,特鲁瓦制镜业是受布鲁多领主支持的产业,并不是某个商人好运研究出了技术。 也就是说,要打垮对方就需要更高层面的力量,这是仅靠他自己做不到的。 见到老友,一路旅途疲惫的安德里亚勉强打起了一些精神,握着手也没有寒暄,而是开门见山道:“我让我的助理去主持普罗万集市的事儿了,而我有更重要的事——我带了一面‘布鲁多巨镜’回来,特鲁瓦人管这叫‘穿衣镜’。” 他的话音刚落,原本还只是不远不近看热闹的人群,一下围了上来。 ‘布鲁多巨镜’的出现,对尼斯玻璃业的确是个大消息。不过,这时候尼斯这边,大家也只是理性上知道,距离感性认知还差得远。因为影响是需要时间发酵的,也因为一封信、一个口头消息始终还是太轻飘飘了。没有见到真实的‘布鲁多巨镜’前,他们很难明白那是怎样的差距。 和现有的玻璃镜,无论是尼斯平面玻璃镜,还是纽伦堡凸镜相比,布鲁多巨镜根本不像是这个时代该有的产物! “真的吗?传闻是真的,真有布鲁多巨镜?我还以为那是个玩笑呢!”甚至有人后知后觉,才发现最近流传的,关于布鲁多地区生产了大型平面玻璃镜的消息,居然是真的,不是大家在开玩笑啊。 “当然是真的!难道您没看到吗?有好几家玻璃镜工坊,同时突然要卖掉了!而他们背后的主人,要么是瓦松王太子婚礼时亲自去了的,要么也是有关系密切的亲友去了的。如果不是意识到玻璃镜这门生意要完蛋了,怎么可能” “我可没关心那些玻璃工坊背后的主人,而且那些玻璃工坊照旧开着,我又怎么知道他们换了主人”后知后觉的那位还在嘟嘟囔囔的。 “不管怎么说,这次可以见到真东西啦!话说,‘布鲁多巨镜’真像他们说的那样吗?他们说的太厉害、超过我们的技术太多了,反而让人觉得在吹牛如果不是知道这上面吹牛毫无意义,而且他们也确实出清了手中的玻璃镜投资,我肯定不会相信。” “安德里亚先生已经带了实物回来,很快就能看到了。”说话的人死死盯着那只正被打开的箱子,脖子都伸长了,似乎是一定要看个清楚。 这时候,甚至原本不在行会商馆这边的会长,也接到了这边留守的随从传来的口信,急匆匆从离得不远的圣马可广场赶了回来。大家见会长来了,这才让出一个缺口,叫他能够越过聚拢起来的人群,去看马上要被取出来的镜子。 “怎么样?我听说安德里亚先生带回了一面‘布鲁多巨镜’?”会长手里拿着手帕擦汗。现在天气已经是凉飕飕的了,他还需要擦汗,显然是从圣马可广场一路小跑回来的。 旁边一位行会成员就说:“正是如此,会长先生听说那些特鲁瓦人叫‘布鲁多巨镜’为‘穿衣镜’.真奇怪,是不是?穿衣服的时候用的镜子吗——哦!我明白了,要看到全身,确实得需要大一些的镜子。” 一开始还不太理解‘穿衣镜’这个名字由来的会员,说着说着居然自己理解了,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话音刚落,镜子连同固定的木制框架从箱子中取了出来,再然后就是拆架子、清理防震防磕碰的羊毛。做这些事的仆人有些紧张,毕竟是这么多人盯着做事。但做惯了活儿,动作却没有因为紧张而放慢,没多久大家就看清了穿衣镜的全貌和细节。 有人忍不住发出赞叹之声.虽然是竞争对手,但正因为自家也做玻璃镜,才知道这件事的难度呢! 赞叹之后,还有人忍不住上手去抚摸镜面:“这可真是太棒了!我是说完美,只有完美这个词儿才能形容——那些特鲁瓦工匠是怎么做到的?我完全想不明白这里面的事儿,这么大这么薄这么平滑的玻璃板,就很难了!” “还有这镜子背后的镀层,他们到底玩了什么把戏?用的什么材料?我们什么材料都试过,但就算不计成本去做,也得不到这样清晰光亮的镜面镀层。” 当然,也有人还记得,这是对手的作品。看清之后立刻哀叹起来:“主啊!为什么在特鲁瓦那样的地方,会突然出现这样的产品,他们那儿难道有什么了不得的制镜传统!这是要毁灭尼斯制镜业不成?” “这下真的完蛋了,我本以为‘布鲁多巨镜’的事儿,没有说的那么严重。但现在看看,传回来的消息居然是完全真实的.尼斯的玻璃镜根本不可能和他们竞争,哦,纽伦堡的也不行。这或许是唯一的好消息了:我们并不是唯一的倒霉蛋。”有人甚至喃喃自语了起来。 “安静下来, 先生们!”会长到底是会长,虽然在看到那面巨大的、清澈的、在有些昏暗的室内都将人照得清清楚楚的镜子,他愣了一会儿,但他很快回过神来。 当众人因为他的出声稍微安静了点儿,他才看向安德里亚:“安德里亚先生,这面镜子您愿意卖吗?行会会加价购买,用于研究其中的技艺——尼斯制镜业发展至今,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也是很多人的谋生手段。” “我们不能什么都不做,就直接放弃曾经的投入,还有那么多人的生计.至少,我们不能不战而降!” 会长的话道理是对的,政治上绝对正确,所以大家也说不出反对的话——这也是安德里亚需要的,他本来就知道自己一个人没机会战胜特鲁瓦制镜业,那可是一方诸侯支持的! 当然,会长会有这样的决断,安德里亚也不意外就是了。他了解会长的处事方法,更重要的是他知道,作为玻璃行会的会长,玻璃镜又是玻璃产业新的巨大增长点,玻璃镜也和对方的利益息息相关。 在他任职会长期间,尼斯玻璃制造业一下损失掉玻璃镜这一大块儿,这可是很难对下交代的——即使所有人都明白,这根本不能怪他。谁能想到,特鲁瓦这么一个从未以制镜、制玻璃出名的地方,会搞出‘布鲁多巨镜’这样的大杀器? 玻璃行会花了1200镑,买下了安德里亚手中的穿衣镜——安德里亚订购穿衣镜,本来就是为了让人研究其中的技术,镜框什么的就不在意了。而且越简单的镜框越早完工, 更合他心意。这样订购最基础的镜框,总共花费是1200镑。 这里面甚至不包含一路的运费,以及转手加价.只能说,他是真心想通过行会拯救尼斯的制镜业。 当然,拯救制镜业的同时,也拯救自己的生意,这一样重要,甚至更重要。 “怎么样,玻璃匠师和制镜匠怎么说?”穿衣镜被工匠拆开研究后,安德里亚等不及询问。 这次参与进来的工匠,其中就包括安德里亚的制镜工坊的.这也算是他第一个将‘穿衣镜’带回尼斯的好处之一,如果真的研究出了特鲁瓦制镜工坊的技术,他掌握的工匠就再清楚不过了。 到时候,他的财富不仅不会因为特鲁瓦制镜业的崛起而大大缩水,以至于有破产的可能。说不定还能借这一次的机会,完成一次重要蜕变,就此踏入尼斯最有钱的商人那个阶层——危机可不仅仅是混乱,也是进步的阶梯! 会长身边的助理,也是真正了解制镜技术的一个中年男人,冲安德里亚摇了摇头:“安德里亚先生,您太着急了。昨天您才回来,虽然立刻就召集了工匠们.至少现在看起来,他们没什么头绪。” 其实这完全在预料中,‘逆向工程’真的那么容易做,那这个没有‘专利法’的年代,大家保密技术也该没用才对。事实就是,很多家族,很多城市,通过对技术进行保密,独享了某些生意不知道多少代! 安德里亚其实明白这个道理,但总是抱着希望。而且就算会长助理明明白白地说了,他也想去问问工匠们。 会长助理倒也没阻止他,只让了让,就叫他去玻璃行会商馆后的工场了——这里本来是一小片空地,连着更靠后的仓库。在用仓库储存货物时,这一块空场也可以临时、短时间堆放一些货物。现在的话,用作给工匠们研究穿衣镜的场地。 主要是,真研究出什么来了,按道理应该是行会内共享技术的。这种前提下,将研究场地放在谁的地盘都不合适。 安德里亚来到工场,拆开的镜子,镜框已经被扔到一边,无人在意了。即使那很值钱,纯卖金银也价值不菲.只能说,现在的主角是镜子本身,也只能是镜子。 至于那块令人赞叹的‘巨镜’,它甚至被切开了! 切开的小块用作不同的研究,因为要用一些破坏性的方式,所以只能这样了。 有的镜子碎片,被人用特殊的药水洗掉了镜子背面保护镀层的油漆。有的镜子碎片被放进了坩埚中烧,重新变成了玻璃液。有的镜子碎片被人则被人拿着放大镜观察断口。还有的镜子碎片,明显是镀层的部分被刮了下来,又有不同的验证. 安德里亚抓住自家制镜工坊的匠师:“怎么样了?难道一点儿进展都没有吗?” 花白头发乱糟糟的匠师抬起头来,摇摇头,又点点头:“哦,大人,我们进展不大。我们只是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到的,这、这简直就是个奇迹,您明白吗,奇迹——我们甚至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可以将玻璃的部分做的那么完美。” “是的,镜面有抛光的痕迹,做过宽片玻璃的匠师一眼看出来了,是用特殊的擦粉打磨抛光的。但这不能说明什么,完全无法解释他们怎么把玻璃板做得这么薄的同时,还如此巨大。您瞧瞧,多么均匀的玻璃片!这么大的玻璃,厚度都是一样的,一点儿不差!” 足够薄的玻璃片,才有比较好的反射,作为大力投资玻璃镜行业的商人,安德里亚这一点还是知道的。他这个时候也注意到了,这么大的穿衣镜,其厚度却和自家工坊制作的小块玻璃镜差不多,甚至更薄! 其中难度,想一想就知道了! 小块玻璃要做薄,有很多办法可行,可大块玻璃就是另一回事了。以此时制作玻璃板的原料、制作方法,玻璃质量根本和后世玻璃没得比。大块玻璃板稍微薄一点,是真能立刻碎掉给人看的。 “.唯一要说进展,大概是镀层了,我们差不多能确定,他们选择了银作为镜面反光层。”匠师抓了抓头发,脸上的神情却不像是为这个进展而高兴。 “但这并不算什么,适合当做镜子镀层的金属很有限,有这样清晰、真实效果的,实际屈指可数。” “只是,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大人,您知道吗,他们并不是在玻璃板上贴了一层银箔,他们是镀上去的,是真正的‘镀银’!这一点我们很肯定,贴的银箔再紧密、均匀、光滑,也不可能达到‘镀’的效果。” 虽然很反常识,但镀银确实是非常晚才有的技艺。大概是镀金工艺太早被发明出来,给后世人一种错觉,镀银应该和镀金差不多——现实却是, 或许是因为银子相对便宜,大家根本没有动力,像研究出多种镀金工艺一样,弄出镀银工艺。 “所以现在的问题是,我们不知道怎么制作出一样的平面玻璃,以及如何给玻璃板镀银.对吗?”安德里亚简单粗暴地总结道。 “是这样的,大人。”匠师低声答道。这两个问题说起来简单,其实哪一个都没有头绪,不知道该从哪儿做起。 看了一会儿工匠们工作,实在也看不出、听不到更多了,安德里亚还是在晚餐前离开了工场。晚餐他也没有回到自己的宅子吃,而是和包括会长在内,行会内财力雄厚,且对玻璃镜这个新兴产业有兴趣的会员,一起在商馆吃的。 关于特鲁瓦制镜业的技术,当然不能单指望几个工匠搞‘逆向工程’。事实上,他们还有另一套更有效、更可控的打法。他们聚在一起,就是为了商量这件事的。 “.匠师们没什么进展?”有人洗了洗手,就开始大快朵颐。 听人汇报了工场上发生的事儿,倒没为此动容。撕咬下了一块羊腿肉,他才慢慢说道:“所以还是要派遣间谍,总比赌几个匠师能聪明到看穿布鲁多人的把戏靠谱。” 是的,更有效、更可控的打法,指的就是派遣‘商业间谍’。 这在此时算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保有特殊技术的城市,靠此轻松发财,其他人当然会嫉妒,进而想要保密我、的技术。而在自己没有头绪的情况下,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不就是派人去窃取相关技术吗? “现在的问题是,合适的人选不是那么好找的你们有什么推荐的吗?”会长很沉得住气,轻轻说道。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59 章【VIP】 尼斯共和国最初只是一个城邦国家,以‘尼斯城’为核心。但随着这座城市越来越富有,影响力越来越大,周边越来越多的土地也被纳入了尼斯共和国的版图。可不管怎么说,最重要的还是尼斯城,也只有尼斯城! 这完全是一座工商业者的城市,城中到处都是工坊、商铺。他们不只是做本地人生意,还接收世界各地的订单。 另外,这里也引进几乎全世界的商品,无论是苦寒北地而来的特产金色琥珀、皮草;还是进口自非洲大陆,最优质的护发油、皮革;又或者来自东方的马匹、织毯、刀具等,甚至更遥远东方的丝绸、食糖.尼斯城无所不有。 这引得所有人商人都会来此采购,然后再带回去分销。 很多别的地方没有的商品,也只有尼斯城,以及少数几个罗兰西名城能买到了——此时的罗兰西,因为地缘位置、重商传统等,算是一个东西南北商品汇聚之所。这和布鲁多那种集市期间,商品过境还不太一样。 像是画家们,就非常喜欢开工前来尼斯、托斯卡纳等地采购,因为颜料往往既珍贵、又小众,在他们工作的地方很难买到、买齐全。 就在尼斯城的百商百业中,梅切莉大街的某个行当似乎并不出奇——这里集中的商家主要是卖布料、金边皮革、武器,以及书籍的。事实上,此时的梅切莉大街可能是整个西方世界最大的书籍集散地了。 此时西方世界的书籍还基本都是抄写出来的,印刷术尚未传来。而一开始,抄写这份工作基本由修道院垄断,毕竟只有宗教方面需要大量抄写书籍。而且恰好修道士是一群过着与世隔绝生活,有充足时间做抄写工作的人至少那个时代是这样的。 之后,抄写员就不局限在修道院了,只要哪里有贵人需要抄写员,他们就会出现在哪里。简单来说,这就是某人有抄书的需求了,会请抄写员来家里工作。但直到这时候,也很难围绕书籍产生一个产业。 不过随着人们对书籍的需求越来越大,也不在局限于宗教典籍,这个图书市场终于发展到了商人加入其中的地步。 这上面,梅切莉大街的书商是首开先河的群体之一,他们会和很多抄写员、袖珍画画家合作,指定抄写书籍,放到书店售卖。嗯,也接受客人的订单,然后给抄写员派工作——顾客固然可以直接找抄写员,可他们不清楚行情,拿不到书商的价格,还不了解抄写员的水平。 很可能花的钱更多,还不稳妥。 另外,梅切莉大街的书商也普遍做二手书生意,这不奇怪,即使是后世,二手书生意也规模不小。而在此时,书籍是尤其珍贵的东西,哪怕对贵族都是如此。这样的话,一本书并不会因为换了一个主人而价值降低,决定一本书价格的只有内容,以及保存情况。 洛伦佐是梅切莉大街的一家书商,就和街上其他书商一样,他的店铺门外就摆着书架。书架上是他店中可出售书籍的目录或扉页,用以招徕顾客。而走进他的书店,首先看到的是正对面的大柜台,按平常的情况,这时候他就应该在柜台后,但他偏偏不在。 他在店内的一个架子旁,监督伙计整理一批刚刚收来的旧书。这来自某个挥霍无度的败家子,在继承家财后,他以很快的速度消耗掉了曾祖父到父亲,三代积累的财富。到现在,店铺、城外的土地、股份等大宗都卖掉了,就该轮到家里的小件了,这些书不过是其中之一。 “小心一点儿这都是很珍贵的书卷,大多是羊皮卷、牛皮卷,其中还有两百年前的”洛伦佐看着伙计将书按照一定分类放到书架上,书口朝外,整整齐齐,点了点头。 此时的书籍和后世不太一样,装帧好的书籍摆上书架时并不是书脊朝外,而是书口朝外的。不过书口上也会有书名和作者名,倒也不用担心不方便查找。 “希望这个月的顾客会多一些.”洛伦佐扭头看向另一面书架,那儿放的是新抄写的书。 不同于旧书都是装帧好的,新书往往是散页。用大大的深蓝色信封装着,一袋一袋紧紧挨着存放,只有一边的小吊牌能说明信封里装的是哪本书.这些书等待着顾客决定要如何装帧,他们可以让书店帮忙装帧,也可以自己拿回家‘DIY’,当然,前者是要花钱的。 忽然,店铺进入了几位顾客,只不过很可惜,他们虽然也感兴趣地看了看粘在门框上的待售目录表,但还是很快收回了目光。之后他们看了看墨水瓶、羽毛笔等文具,没多久就选好了自己所需商品——此时的书店兼做文具店是很正常的。 这固然也是一笔生意,而且此时的文具同样是精英商品,便宜不了,但依旧和书籍没得比。 洛伦佐送走了顾客,可惜地叹了一口气。然后就准备去柜台后,将刚刚这笔生意记账,并在心里计划着要给时常来往的顾客寄推荐信——店里最近新抄好的书,还有收购的二手书,不能只指望顾客们自己来发现,也得主动出击。 主要还是书商是个重资产行业,没有足够的财力,书店根本不能有多少书。而一间没多少书的书店,要怎么开门做生意? 洛伦佐又刚刚收购了这一批价值不菲的二手书,周转压力更大,也需要这个月多做成几笔生意回一些本钱。 当洛伦佐记完账,开始写第一封信时,又有人走了进来。虽然有伙计照管生意,但洛伦佐还是下意识抬起头来看了一眼,就这一眼让他停下了手里的羽毛笔,将羽毛笔重新插回了笔架上。 “安德里亚?真没想到会在这时候见到你,我以为你还在瓦松呢” 洛伦佐有些不自在地动了动。 洛伦佐和安德里亚算是远房亲戚,两人有同一个曾祖父。不过,真正让洛伦佐面对安德里亚不自在的原因,是安德里亚乃是洛伦佐的债主——洛伦佐也不是一开始就做书商的,很早之前他是一个跟船跑货的海商。 这个时代做海商,风险是巨大的,一次货船出事,就可能多年积累付诸流水。洛伦佐就很倒霉地遇上了那样的事儿,但他好歹没倒霉到底,保住了命.之后回到尼斯,还债,破产,甚至有一段时间他还沦为了‘耻辱乞讨者’。 说是‘耻辱’,实际上本城居民,甚至政府,已经足够优待这群人了。这群人可不是普通的乞丐,他们往往有着很不错的出身,自己也曾经营一份有前途的事业。只不过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朝意外,如洛伦佐那样就破产了。 他们这样的人格外能引起尼斯中上层阶级的同情,因为这些人出身和他们差不多,曾经的状态也像。换句话说,如果哪一天他们不走运,遇到同样的意外,也会陷入一样的境地。 大约是同情,以及为未来可能沦落如此境地兜底,‘耻辱乞讨者’就诞生了。这些人有专门发放的制服,将整个人完全笼罩在黑袍子里,连脸都遮住了。这样可以确保他们不会被熟人认出来,伤害自尊心。 另外,他们可以乞讨时不发出声音,也是为差不多的理由——熟悉的声音也可能被认识的人听出来。 种种措施, 既是为了保护自尊心,也是防止将来东山再起后,为今日之事尴尬考虑到这些人都有眼界知识,有人脉关系,只是暂时落难,东山再起的可能性还是很高的。 洛伦佐当初做‘耻辱乞讨者’也只有两个月时间,很快就度过了最困难的一段时间。但之后要他再次从事海上贸易,主要是给别的海商帮忙,他又不愿意了——那次海难将他吓坏了,他对大海有了难以突破的恐惧。 于是思来想去,他选择了在尼斯开一家店。或许挣得不多,可他经过海难之后,更想要安稳生活。 至于开什么店,他其实没什么选择的余地。当时刚好他的岳父去世,他的岳父只有两个女儿,他的妻子因此收到了一笔遗产——岳父将店铺留给了洛伦佐的妻子,将宅邸和宅邸里的东西留给了另一个女儿。 这其实也是考虑到了洛伦佐的情况,他现在正需要重新开始一份事业。 是的,洛伦佐的岳父就是梅切莉大街的一位书商.虽然洛伦佐大可以用这间店铺重做别的生意,但做生不如做熟。利用岳父留下的人脉继续经营书籍生意,可比没头没脑再找别的生意稳妥。 只不过,书籍买卖确实是一桩重资产生意,当时为了运转起来,洛伦佐向安德里亚这个远房堂兄借了一笔钱。如今书店的生意逐步走上正轨,但当初那笔钱也才还了1/3不到。并且在可预计的未来,很长时间内都没法还清。 因为这件事,面对安德里亚,洛伦佐总是有些不自然的。 安德里亚主动走到柜台前,和洛伦佐握了握手:“是的,前几天我回来了,一直在忙行会的事儿我是说,我们可以谈谈吗?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我需要你的帮助。” 洛伦佐不知道会是什么事,但还是将安德里亚带到了后面的小房间,那是一个会客厅兼休息室。偶尔可以招待一些特殊的、需要空间细谈的顾客,大多数时候,则是洛伦佐不方便回家时,在这儿小憩。 洛伦佐和安德里亚进入会客厅坐下,伙计很有眼力地端了一些兑水葡萄酒来,就立刻退了出去,将空间留给两人。 安德里亚没有寒暄太多,几乎是立刻说道:“你或许听说了,尼斯制镜业遭遇了重大危机——布鲁多制造了一种大型平面镜,完全压倒了尼斯的产品,二者甚至不具备可比性.我们的匠师压根儿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其实洛伦佐根本不知道这件事,这个消息现在为止,还只在制镜、制玻璃的圈子里流传。尼斯其他人,又不会主动关心这些,自然也就不知道了。不过现在安德里亚都这样说了,洛伦佐也不好意思说自己不知道,所以只是沉默着,仿佛是一种默认。 洛伦佐还想起安德里亚的产业,记得他有很大一部分钱都投资到了制镜业中然后就有些担心起来。既为安德里亚这个朋友、亲戚的境况担心,也为自己担心。在安德里亚财务情况恶化时,尽快回收别人的欠账是很有可能的,而他现在可还不了钱. 安德里亚见洛伦佐不说话,又话锋一转,说:“洛伦佐,我记得你过去做海商时,曾帮助过共和国打探消息。” “是,那只是普通的信息收集、整理.国内的海商基本都会从议会得到这个任务。”洛伦佐有点儿明白安德里亚想要他帮什么忙了,下意识推辞。 “是的,几乎每一个海商都有这个任务,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你一样,做的那么好。自从你不做海商了,议会的朋友还和我抱怨,再没有一个像你那样能干的船长了。总能穿过重重障碍,带来他们需要的情报。”安德里亚加重了一些语气。 没错,所有尼斯的海商都是他们的‘间谍’。当然,说是间谍或许太‘严重’了,很多就是将自己听到、看到的报告一下而已,都不用主动探听什么消息的。当初洛伦佐也是‘间谍’一员,只不过相比起自己的同行们,他属于是干得很出色的那种。 他当时干的那么好,除了他本人确实有些天赋外,主要还是为了利益吧。对能带来重要情报的海商,尼斯共和国当然也不会吝啬回报.那些年,洛伦佐的生意做得那么顺利,与其说是因为他善于经商,还不如说是他善于获取情报。 “哦,议员们实在是太客气了。”洛伦佐能说什么呢?只能干巴巴地回应道。 “直说吧,玻璃行会想要雇你做我们的商业间谍,去一趟特鲁瓦。”安德里亚最后捅破了窗户纸,不给洛伦佐再逃避的余地了。 洛伦佐还想挣扎一下:“可是,这和为国家收集情报不太一样,这需要弄到非常具体的技术。这方面我根本不懂,我做不到的.你们应该去找专业的商业间谍,我想这对你们来说并不难。” “是的,所以我们为你雇了一个助手,他做过商业间谍,而且对玻璃、制镜都有一定了解。”安德里亚点点头说道。 两人对视良久,还是洛伦佐终于支持不住,叹了一口气:“好吧.但我必须得说,你和你的行会不能抱太大希望,相比起成功,失败的可能性要大得多。” “哦,关于这一点我们是有心理准备的,过去派商业间谍的记录表明,一次就成功的可能性极低。就算这次失败,我们还可以继续。” 只是如果继续的话,可能主导者就不是安德里亚了。 布鲁多巨镜’的影响力还没有扩展、发酵,他的身家还在那里,他在行会内也远未到边缘化的时候。可时间长了,一切总会为人所知,他的产业估值会变,甚至工坊营业额也会变——当然会变,能做大镜的特鲁瓦,将来肯定会做小镜子。而一旦他们开始做小镜子,尼斯的制镜工坊要怎么和他们争?安德莉亚的工坊还要怎么开张营业? “你不会为今天的决定后悔的,行会不会亏待你。哪怕没能成功带回什么,也有一笔报酬。可一旦真的带回了制镜技术,你就发达了.书店的事儿也不用担心,你的伙计们很能干。” 洛伦佐心里苦笑.看得出来,安德里亚很重视这件事,居然还安慰了他。要知道,一直以来安德里亚并不是一个会体贴人的家伙,除非很有必要。 就这样,只大概了解了一些基本情况,很快洛伦佐就和行会雇的另一个商业间谍踏上了去往特鲁瓦的路——其实还有两个雇的伙计,但他们并不知道此行的实情,真当这一次是去赶特鲁瓦的冷集市的。 “说实话,我不太明白,即使以最快的速度赶往特鲁瓦,我们也只能赶上特鲁瓦冷集市的尾声了.”随行的伙计不太明白现在的情况,进入瓦松境内后,还谈起过这个疑惑之处。 “听说并不是专为了特鲁瓦冷集市.洛伦佐先生是书商,他是为了一批书籍才去特鲁瓦的。听说是一位旅居在特鲁瓦的本国富商去世了,遗产中有一大批书籍,全部留给了洛伦佐先生的一位表亲。那位先生对此没什么兴趣,所以委托洛伦佐先生去接收。” “虽然跑这样一趟很辛苦,但好处也很大。那位委托人表示,那些书籍洛伦佐先生只要按照市价一半算账就行——另外,洛伦佐先生大概也是想借此机会去一趟西岱,看看能不能做成一桩买卖吧。西岱的学校很多,每年都有新的学术书籍出现,这些是连尼斯都没有的。” 此时西方世界有两个学术教育中心,其中之一就是西岱。每年有大量的年轻人去西岱求学,学者自然也很多。由此带来的就是书籍交易频繁,工具书、课本之类的书籍常出新的。要说书商去西岱看看,有什么畅销书,也很合理。 虽然此时的‘畅销书’和后世的畅销书绝不是一个维度的此时一本书能被抄写过几十个副本就算极为畅销了,哪怕是课本也是如此。 “别太担心了,洛伦佐先生。”在离特鲁瓦不远的旅店内,‘助理’为他倒了一杯兑水葡萄酒:“我们明天就能抵达特鲁瓦——您是第一次做商业间谍,所以觉得紧张吗?完全没必要,就当自己是个普通书商就行了。” 洛伦佐不自然地笑了笑:“我只是,嗳!完全不知道从哪儿着手.过去其实只要按部就班就好了,不需要太过深入。可是这一次,是一定要非常深入,才能得到需要的情报——这很不容易,对吗?” 做过几次商业间谍,这方面称得上有经验的‘助理’笑了笑:“多来那么几次就习惯了,没有想象的那么难。您会觉得困难,是因为安德里亚先生给了您很大的压力。事实上,哪怕是最成功的商业间谍,多数时候也得面对失败。如果每一次都这么害怕失败,失败后又极其沮丧,那我们也太难了!” “就当这是一份普通的工作,正常谈生意,能够一次成功当然很好,但失败也没什么,等下一次就好了。”‘助理’劝慰洛伦佐。 虽然知道对方说的是对的,但洛伦佐始终无法放轻松。正如这位专业的商业间谍说的那样,是安德里亚给了洛伦佐太大压力。普通的商业间谍,能成功就是中大奖,而众所周知,中大奖一辈子也碰不到一次,‘谢谢惠顾’却像是最坚实不过的日常。 一般,一个商业间谍一辈子,能做成那么一次,得到的奖励就足够后半生优越舒适了。 因此,每次出门做商业间谍,他们的心态其实比想象中平和。只要做好预期管理,不用担心失败,他们的日常其实和普通行商没什么不同。 洛伦佐却没法像对方那样.虽然安德里亚没有说更多,但他完全明白安德里亚的意思——一旦他没法从特鲁瓦得到一些东西,安德里亚的玻璃镜产业就要完蛋了。之后不管尼斯的玻璃镜产业怎么样,反正安德里亚是没法坚持下去,等待下一个黎明的。 而一旦他的情况不好,放给洛伦佐的债,那就是立刻收回,没得商量。 如果不是这样,洛伦佐根本没可能那么轻易就被说服出这一趟远门。虽然这不是出海,还在洛伦佐忍受范围内,可他现在真的只想过那种最稳妥的、十年如一日的生活——这大概就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实例吧。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60 章【VIP】 就像预计的那样,洛伦佐一行赶到特鲁瓦时,今年的特鲁瓦冷集市已经进入尾声。就连最后的‘杂货市’,也只有最后两天了。 不过即使是最后两天,也有不少商人在抓紧时间进行今年最后一次‘布鲁多集市’。这估计也是他们今年最后一次忙碌——现在都12月了,再有两三个礼拜就过圣诞节了!而哪怕是最忙碌的商人,这时候也得尽可能找个地方过节休息,一切等明年再说。 就像之前说好的那样,洛伦佐等人先找上了那位旅居特鲁瓦的尼斯商人的律师,出示委托书后,终于见到了那批书籍——这件事本身是真的,真的有个尼斯商人去世,将自己的书籍全都留给了自己远在家乡的侄子。 只有这样的真人真事,才不容易引起人怀疑.他们是商业间谍,选择了特鲁瓦冷集市快要结束的时候来,没有一个过得去的理由,就会很扎眼。别的时候也就算了,眼下特鲁瓦刚刚以‘穿衣镜’名声大噪,他们当然会有防范商业间谍的意识。 一边接手那些作为遗产的书籍,一边理所当然的,他们去到了集市上看热闹。毕竟是声名远扬的‘布鲁多集市’呢,作为远道而来的商人,来看不出奇,不来看才显得奇怪。 这时候,洛伦佐和‘助理’倒是不着急立刻去打听特鲁瓦玻璃镜的消息了。他们都是有经验的人,知道做间谍并不意味着要‘快’。或者说,越是紧急的事,越需要他们保持定力,波澜不惊。 洛伦佐是第一次来‘布鲁多集市’,虽然感慨于这里的热闹,但因为没有深入了解,倒是看不出来这和普通集市太多的不同——最多就是觉得货物格外多,守着店铺和货摊的老板都很光鲜,这不多见。 要知道,普通集市上摆货摊的小商人,其实并不比城市工人更有钱,他们也是风里来雨里去,挣个辛苦钱而已。 逛着逛着,他就看到了一家门面崭新,生意格外火爆的店铺。 ‘生意火爆’在布鲁多集市上不多,他们毕竟主要做批发生意,那肯定没有零售的热闹。但往往‘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一份订单就足够让人挣得盆满钵满了.所以,一家生意火爆的店铺出现在特鲁瓦集市上? 洛伦佐是出于好奇张望起来的,商店对面的货摊摊主注意到了,笑着说:“您是来特鲁瓦办事的吗?才来不久么?” “您怎么看出来的?”洛伦佐慢慢走到货摊前,发现这是一个专卖头巾、手绢、手套、长袜等奇巧精致玩意儿的货摊,应该是接受零售的。于是眼睛不错看着那些商品,做挑选状:“我来特鲁瓦是受人委托,接手一份遗产,还要给它们估价.昨天才到。” “哦,那就难怪了您是罗兰西人吧?”走南闯北的商人很快从对方的长相和口音判断出了来历,友好地说:“那是特鲁瓦制镜工坊开的商店,虽然巨大的穿衣镜还是只能提前下订单才能得到,但他们趁着这个冷集市推出了很多尺寸小些的玻璃镜,在他们的店铺里就能买到。” “啊,您知道特鲁瓦的玻璃镜吗?”毕竟是刚出来的新事物,摊主不太确定洛伦佐是否有所了解。 “听说过一点儿,我来自尼斯出发来特鲁瓦时,制镜业正一片哀嚎呢。” 虽然这么快就听到了玻璃镜相关的事儿,让洛伦佐心中一跳。但他很快表现出了既是不忿,又不算很在意的状态。这对于一个并非是制镜业从业者,却是‘尼斯人’的书商,是合适的。 不管怎么说,刀砍不到自己身上不知道痛,表现得太愤怒了反而很奇怪。 “尼斯人?啊,怪不得。”摊主露出了‘理解’的表情,不见得是真的理解,或许只是礼貌一下。 他见洛伦佐似乎对长袜很感兴趣,还特意翻出几种不同的款式让他细看,作为批发商人,能对零售买家这么用心,真的挺少见的。当然,这应该也和他这会儿不忙有关。 “您看看这个!您瞧的都是女袜,是打算为谁购买?这些更适合年轻女士,那些更适合年长的女士.”摊主甚至指点了一下:“丝绸的,羊毛的,都是最好的品质。别看我这儿只是个货摊,但我敢说,整个集市也找不见更好的了。” “这些都不是工坊出的,而是雇妇女在家做的。她们要顾家,做不了多少,但品质真是没得说。啧啧,我们这个国家的妇女,真是人人都有一双巧手!都说高登兰的妇女擅长手工,刺绣技艺最为精湛。但要我来说,比不上我国的.” 真是个善谈的人,洛伦佐心里很快下了判断.这正是他以前为了尼斯打听情报时,最愿意遇到的一类人。不需要他说什么,只要稍微提一个话头,对方就会一直说下去,不经意间暴.很多讯息。“我想给我的妻子、女儿带一些礼物,这些长袜的确和我在尼斯看到的那些不同。”洛伦佐仿佛真只是个普通游客,来特鲁瓦办事,给妻女带一些礼物。 “嗳!那可真不错,家里总有人等着自己回去,是不是?回到家后,温暖的房子,干净的床铺.我们这些人冒着风霜雨雪操劳,不就是为了这个?”货摊摊主感慨了一句。 看得出来他的感慨挺真心的,甚至在洛伦佐给两双长袜付款后,指着对面的店铺对他说:“若真是给家里的妻女购置礼物,您也应该去那儿看看。尼斯也是货物交汇的大城市,别的都不稀罕.唯独这种玻璃镜,现在只有特鲁瓦才有。” “啊,或许很快就会经由商人卖到尼斯去,但很长时间里还会是时髦的稀罕货呢!” “我听说特鲁瓦玻璃镜很贵。”洛伦佐表现出了理所当然的踟蹰,这也符合他一个普通商人的定位。 摊主笑着挥挥手:“别担心!如果只是手柄镜,女士们最喜欢的那种,不算很贵!至少您这样的商人是能消费得起的尽管去看看吧!说不定我这里收摊了,也要去看看——这次集市算是挣了一点儿,或许该给家里的女人带那么一个小玩意儿。” 到底是这个年代的书商重资产行业,是不可能有真正的‘小商人’的,摊主的这个判断倒也没错。 洛伦佐仿佛是一个愿意听取建议,的确很爱自己家人的男人,犹豫了一下便从善如流地走进了对面那家店铺——一走进这家店铺,他就被惊呆了! 洛伦佐出身自尼斯的显贵家族,虽然他家这一支不是主□□也见惯了豪富。即使现在境况大不如前,也不是能被轻易震慑到的。但现在见到的这一幕,的确不是能常见的而店铺里的其他人,不论伙计,还是顾客,都对他的失神毫不意外。 这家店铺在特鲁瓦地段相当好,原本就是巴尔扎克伯爵的产业之一。 理论上,城市的土地也都是领主的。哪怕有人买下了小地块建房子,领主也能够在此收税,这就和国王向地主收土地税是一样的如此从城市土地获利,也该满足了。 但是,世事无绝对。即使这样,作为特鲁瓦城土地最初的所有者,巴尔扎克伯爵趁着本城商贸发达,修建住宅、店铺都大有赚头的时候, 在城中直接建了不少地产。靠收取大量租金获利,这也正常。 毕竟,作为领主,‘本能’驱使着他们就是偏好这种投资,要将土地财政进行到底! 今年特鲁瓦冷集市前夕,路易莎从租约到期的店铺中挑挑拣拣,选择了这间店铺。没有再续租,也没有放出消息招新租客,而是留下来,开了一家镜子店——零售和批发都做,卖的是玻璃工坊出产的玻璃镜。 就连大尺寸的穿衣镜,现在也只让在这里登记、下订单了,比过去要方便不少这同时也是减少人们靠近制镜工坊的机会。虽然制镜工坊也不会让来访者看到什么,但凡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因为是特鲁瓦玻璃镜的门面,即使知道特鲁瓦玻璃镜不愁卖,路易莎也让人精心修缮了一番,所以看起来才是崭新的——当然,真正让洛伦佐惊呆了的,不会是一个崭新的店铺,他被震慑住,还是因为一走进店铺就能看到的‘镜窗’。 镜子店临街的窗户开的很大很多,之前不是这样的,是路易莎要求了,才新开了这么大的窗户。这样做的好处很明显,用路易莎弄出来的那些窗玻璃装上,店铺的采光就变得极好了,是这个时代普通店铺没法想象的好! 采光良好的店铺对后世人来说不算什么.虽然后世人经常逛的商场也谈不到采光,大家都是用灯光的,但‘明亮’是肯定的。而且,真的进入一个光线很好,就是带橱窗的沿街店铺,也没人会觉得‘惊讶’。 可中世纪的人们不是这样,进入这样的店铺,有一种完全超出心理预期的感觉。 更重要的是,和临街一排窗户相对的,是对面墙壁上的镜子。这完全是模仿了凡尔赛宫的镜厅,一块块玻璃镜,和窗户上的窗玻璃一模一样大小、形状,最后拼成了一个拱形窗户状的‘镜窗’。 ‘镜窗’不仅仅是反射了对面窗户照射进来的光线,让室内更加明亮。同时也通过照出对面窗外的场景,创造出了另一个虚幻的‘窗户’。当人在两边窗户之间时,有一种空间扩展,两边的世界都向外延伸感觉。 “您有什么需要吗?”恰好一个伙计接待完了一位顾客,看到洛伦佐向自己走来,便有礼地提问。 “.哦.”洛伦佐顿了顿:“是的,呃,我想看看你们的手柄镜,有人说你们这儿卖最好的玻璃镜。” 伙计的笑容加深了一些, 转身从拿出一个盒子,打开来给洛伦佐看。盒子里是固定放着的8面手柄镜,大小尺寸是差不多的,但镜芯形状不同,手柄的款式差距更大。 “您瞧,这是现在手柄镜最受欢迎的几种样式,我们的金银匠赶工都做不完呢!剩的都不多了,下一次补货不知道要等多久您如果有满意的,这次就可以买下。”伙计鼓动着洛伦佐。 说起来,就像所有人预料到的一样,特鲁瓦的金匠在很短时间内大大增加了.金匠这样高技术人才,也不是路易莎想要多一些,立刻就能培养出来的。所以短时间内要多,只能靠吸引外地金匠这样了。 之前路易莎让人邀请了一些知名金匠来,说明了玻璃镜的流行,会带动金匠在特鲁瓦机会变多。他们来特鲁瓦的话,一定能取得‘利润与荣耀’。从结果来看,这一招还是挺管用的,不少金匠都受邀前来。不过真正让特鲁瓦金匠大增的,还是利益摆在面前后。 穿衣镜诞生后,特鲁瓦的金匠就是满负荷开工了。新来的金匠没有降低这种忙碌,当他们也加入其中后,可以接到的工作其实更多了.因为不只是订单始终有限的穿衣镜,其他尺寸的镜子也开始制作,同样需要镜框。 而相比起穿衣镜,这些镜子的出货量就大多了! 这真是金匠们的天堂啊!他们不用自己去招徕顾客,只需要加入特鲁瓦的金匠行会,然后经过一番考察,确定水平,就能接到制镜工坊委托的活计了。这些给镜子做镜框的活计做不完,根本做不完! 其实给制镜工坊做镜框,利润并没有特别大,至少不比他们过去做首饰大。但这个工作的好处在于,只要想做,就一定有的做,不用担心停工太久,难以维持。他们可以一边做一些其他高利润的首饰售卖,其他时候则做镜框,这样算下来,收入可以比过去翻倍! 听到这样的消息,谁不愿意来呢? 而且特鲁瓦还使出了一个绝招,可以临时增加不少金匠——就和其他很多工匠学徒一样,金匠学徒也有很多已经是合格的金匠了,学徒契约年限也到了,只不过行会没有那么多正式金匠的名额,他们就只能照旧做学徒。 这种情况下,特鲁瓦的金匠行会允诺,只要来到特鲁瓦,在技术水平测定上合格,就能得到正式的金匠身份。别的地方不说,至少这个身份在布鲁多的任意一个城市,都是认可的.可以想象,这一下能来多少有着金匠水平的学徒。这些学徒除非是不知道这个消息,不然哪有不来的?他们只担心特鲁瓦很快招到足够多的金匠,停止这条临时规定——大家都知道特鲁瓦最近要大量金匠的原因,而这种需求总有完全被满足的时候。 洛伦佐怀着心事,非常仔细地去看那些手柄镜:就像尼斯那些镜商预计的一样,特鲁瓦肯定会推出小镜子。大镜子都能制造,小镜子只会更简单,而谁又会错过这样赚钱的机会呢? 洛伦佐拿起一面圆形的手柄镜,镜框应该是银质的,镜背和手柄上都镶嵌着漂亮的珐琅:“这个要多少钱?” 伙计眼睛都不眨一下:“您的眼光真好,别看这面手柄镜没有镶嵌宝石,实际这些珐琅是新来特鲁瓦的大师烧造的,过去曾经服务过两位圣父,所以才能这么漂亮,绝不是那些便宜货可比更重要的是,它不算贵,只要4镑半!” 洛伦佐露出了犹豫的表情,似乎是不知道这个价格算贵,还是算便宜的样子。伙计见到了,立刻说道:“嗳!这着实不算贵了!您看看,这是真正的特鲁瓦玻璃镜,过去差不多大小的尼斯平面镜、纽伦堡凸镜,这个大小是什么价格?” “我实话对您说,制镜工坊给这些手柄镜的镜芯,一同定价都是2镑!在店铺价格不同,都是因为镜框——您瞧,手柄镜框完全是银子做的,用料实在,再加上这些珐琅,1镑半总要吧?” “剩下1镑,金匠的工,还有店铺的租金,我们这些伙计的酬劳,都从里面出您觉得昂贵吗?” 洛伦佐下意识跟着伙计点头说实话,哪怕以他曾经作为海商的精明,也觉得这账算的没错。以一件商品的成本,这样一面手柄镜卖这个价格,完全不贵,都是正常范围内的利润。考虑到这是眼下最时髦、最走俏的商品,没有更多溢价,就算很好了。 但很快他反应了过来,不在别的地方溢价,由此显得手柄镜非常划算,那就只能在镜芯本身溢价了。特鲁瓦制镜工坊能制造巨大的穿衣镜,这种小镜子应该制作起来很简单。所以如果和同等大小的尼斯平面镜、纽伦堡凸镜一个价格,利润应该大得多。不过想到这里, 洛伦佐仍旧认为特鲁瓦制镜工坊的定价策略没问题——作为特鲁瓦制镜工坊的对手,尼斯制镜业和纽伦堡制镜业,成品比它差也能卖这个价格,它当然尽可以定这个价格!在同等水平的对手出现,并愿意降价前,这都是合理的。 一件商品的售价,如果真完全由其成本决定,那很多商品也不该是那个价了。 “你说的很有道理。”洛伦佐点点头,似乎是被说服的样子。 他看了看那面手柄镜,又拿起另一面手柄镜询问价格。这面手柄镜是青铜镀金的材质,这部分材料成本要低一些,但上面镶的不是珐琅,而是真正的珠宝(较为便宜的珠宝也是珠宝),所以价格还比刚刚那面更贵。 似乎是经过了一番对比,他还是选择了第一面镜子。准备付账的时候,他以一种仿佛是随便问问的语气,指着挂在柜台后的两排镜子:“请问,那样的壁镜你们也卖吗?一面要价多少?” “您打算购买吗?”虽然有点儿意外,但伙计并没有因为觉得这位顾客不像是买方形镜的人,就拒绝回答。而是老老实实道:“那也是一种尺寸的镜子,和穿衣镜、手柄镜一样,镜芯镜框分开计价,所以每一面都有自己的价格。” “如果只算镜芯的话,是80镑.这也很合算,是不是?1000镑的穿衣镜的确太贵了,即使是最有钱的大贵族和大商人也会犹豫。但80镑的方形镜就不一样了,真正的有钱人购买一面不算什么。” 洛伦佐没有接这句话,很像是那种问价之后嫌贵,但又不好意思直说自己觉得贵的人。而伙计也很善解人意,没有再追着推销。 这次之后,洛伦佐有两天都没有再涉及到特鲁瓦玻璃镜。他一边和特鲁瓦那位律师走完剩下的流程,并整理书籍。一边就像个普通书商一样,向本地人打听特鲁瓦有什么畅销书,是这里有而别的地方没有的。 同时,他通过一位在特鲁瓦站稳脚跟的尼斯同乡,结识了一个特鲁瓦书商打算将作为遗产的那些书籍卖一部非给对方——虽然原本的打算是,将这批书籍带回尼斯销售,但如果在特鲁瓦就能卖个好价钱的话,又何必再费那个事儿呢? “.没有办法吗?或者不需要进入制镜工坊,只是玻璃工坊,可以吗?”洛伦佐和那位在特鲁瓦站稳脚跟的尼斯同乡说道。 说是来感谢对方牵线搭桥,实际是为了盗取特鲁瓦制镜技术的事. 对方似乎非常无奈卷进了这件事里——他人在特鲁瓦混得很好了,虽然还是尼斯人,但尼斯那边反而没有他的利益!如果知道帮同乡一个小忙,会导致自己卷进一起商业间谍事件里,他绝对提前远远避开! 而现在再要躲,就太迟了。这次他和洛伦佐有了往来,不少人都知道。如果对方商业间谍的身份暴.露,自己要解释清楚根本不可能! 这位尼斯商人只能劝说洛伦佐:“做不到,真的做不到!如果是几个月前,玻璃工坊还比较好接近,他们为了扩张还新雇了好多工匠和帮工。但最近他们看管的很严格,这也应该和制镜带来了巨大利益有关。” “对于一个这么大的财源,任何人都会看牢的!”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61 章【VIP】 马修来到‘红塔’下,由女仆领着从墙间楼梯往上走,还在二楼门外时,就听到了里面女士们传来的笑声。那是一种轻快悦耳的声音,充满了愉悦。即使是命运的弃儿,极大的苦主,听到这样的声音,也难免嘴角微笑起来。 女仆进去传话,但还没等女仆又出来请马修进去,路易莎的声音已经传来:“请进,请进,马修先生,直接进来吧!” 马修推开门,在门口停顿了几秒,然后才走了进去。几位女士们围坐在一起,似乎是在玩赛鹅棋游戏——桌面上铺着一张蓝黄红绿作画,颜色艳丽的棋盘。4只棋子落在不同的棋盘格子上,分别是金、银、珊瑚、象牙制成,应该是4个人在玩儿。 还有两枚精美的骰子,上面有小宝石镶嵌的点数,筹码也是金银珠玉制成让人一看就知道,这是贵族的玩具。 ‘赛鹅棋’是新流形的桌面游戏,在这个纸牌都没得玩的时代,算桌面游戏的优秀选手了。路易莎第一次见宫廷里有人玩这个游戏时就惊为天人,这不就是‘大富翁’吗!? 当然,不能说游戏机制和‘大富翁’一样,只是游戏类型很像——‘赛鹅棋’的棋盘上,有螺旋排列的63个格子,起始在最外端,终点在最里面。起始的第1格和终点的第63格都画着鹅,所以叫赛鹅棋。 至于说为什么偏偏是‘鹅’,或许和鹅的文化内涵有关。在古埃及的神话里,太阳神就是从鹅蛋里诞生的,换个说法,即一切从‘鹅’开始。而古埃及的太阳神又有每天一次重生与更新的意象,‘鹅’于是与‘人的一生’有了某种比喻。 埃及现在虽然没落了,但古代也曾真正风光过,古埃及神话影响到古希腊古罗马文化也是很正常的。 所以,‘赛鹅棋’虽然只是个桌面游戏,但却是用人的一生做设定的。所以才会是63格——63岁是此时人们预期的‘长寿’了,至于63岁以后,就每一天都是神的恩赐了。 棋盘格子上大半为普通数字格,但也有图画格子,画着鹅、客店、骷髅、桥、城堡、收费亭、路牌等等。除了走到鹅可以向前飞两步,骷髅得回到起点,其他的都是支付筹码,并且停一轮。 这样的基础玩法,再配合一些特殊规则,如第一次掷骰子就得到两个1点,可以直接飞到37格,以及‘吃子’等玩法,增添意外性.趣味性确实不低。 难怪一出现,很快就流行起来。 “请坐,马修先生,您的事儿着急吗?” 路易莎才问出这句话,自己先摆了摆手:“瞧我问出了什么问题!您如果没有正事儿,怎么会不提前说一声,直接来拜访呢?吉娜,来替我剩下半局,好吗?” ‘吉娜’是路易莎的新侍女,之前4名侍女之一,半个月前结婚了。因为夫婿家并不在布鲁多,她夫唱妇随,自然就不可能再担当路易莎的侍女了。她走之后,路易莎这次自己挑选了一个侍女,就是‘吉娜’。 倒不是路易莎被封建贵族阶级腐蚀得厉害,一定要那么多人伺候,那么多侍女、侍从、仆人还不够她差使,少一个侍女也不行。实际上,她有点儿把这当成是‘招聘’了,借机寻找一些可用之人。 像现在,雨果夫人就是她的生活大管家,可以确保她后方无忧。海莲娜则是她的化学顾问,很多事她真的帮大忙了!新的侍女,其实路易莎还蛮想找一个秘书型人才的——不过,这样的人才在骑士、骑士侍从间比较常见,要在女孩子中找就不太容易了。 倒不是不能找一个骑士或骑士侍从做秘书,但因为路易莎是女孩,总是不方便.路易莎也不可能完全不在意所处的社会环境。 备选侍女的女孩子,除开一些基本条件不太合适的,路易莎每一个都亲自看过。结果并没有来之能用的天才人物——这也不出所料,如果人才,尤其是女性人才那么易得,那也太‘看不起’这个教育稀缺,女性教育尤其稀缺的时代了。 只能说,连续得到雨果夫人和海莲娜,虽然让路易莎抱有一些希望,却也没让她昏了头。 没有就没有吧,可以从待选的人里选合适的,然后自己培养——出于这个原因,路易莎选了吉娜。 吉娜是一个十分机灵的女孩子,本身的受教育水平就不错,还很有学新东西的积极性。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她的性格爽朗活泼,看问题的观念和路易莎没有原则上的分歧,两个同龄人算是很合得来了(是的,吉娜和路易莎同岁)。 给自己培养秘书,当然要确保个性上合得来,不然也太煎熬了。 吉娜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姑娘,长得很美,而且这种美和现在推崇的纯洁、平淡的美不一样,透着一股子生机勃勃。她答应了一声,就替代了路易莎的位置,继续刚进行到一半的‘赛鹅棋’。 路易莎则和马修坐到了稍远一些的窗边坐席处,而一坐下,马修立刻说道:“路易莎郡主,大消息!” “好消息,还是坏消息?”路易莎直率地问。 马修犹豫了一下,似乎是不知道该说好,还是不好。只能直接说道:“是商业间谍,抓获了一批想要盗取制镜技术的商业间谍别的人也就算了,我真没想到罗伦斯先生也会参与到这样的事上来。” 商业间谍当然不是好事,但抓获了一批商业间谍,又算是一个胜利. “罗伦斯先生是尼斯人,但他三十年前,还是个少年人的时候就来到特鲁瓦了。前些年甚至在特鲁瓦郊外接手了一处小庄园,我毫不怀疑他是要在特鲁瓦安度晚年的——我们两家住的很近,还有一些生意上的往来。”想到路易莎应该不认识这个‘罗伦斯’,马修还解释了一遍。 “当然,他和尼斯的联系没断。他不只是将儿子们都送去了尼斯接受教育,并在那儿的故交家里做学徒,还有一个女儿,也嫁回了尼斯。但这样的做法,太常见了!离开家乡讨生活的人,发达了之后总会这样做的。” “彻底断了联系,至少得两三代以后。” “他参与了多少?”路易莎不置可否,而是问了一个相当关键的问题。 “呃,这话由我来说,倒像是为熟人开脱了。但的确,从现在的迹象看来,他也算是被迫卷入的——一个来自尼斯的书商,明面上,是为接手一批遗产中的书籍才来特鲁瓦的,也的确有这件事儿。” “这个书商在差不多办完了自己的事儿后,又开始打探特鲁瓦有什么畅销书,以及有没有人对他手上的书籍感兴趣。是为了做这些事,才以同乡的身份接近罗伦斯先生的。罗伦斯先生似乎是看在同乡情分上,才帮他们牵线搭桥。” “我很难说罗伦斯先生是否从头到尾一无所知,但看样子,至少他一开始是不知道的。至于后来,可能”可能是想摆脱也摆脱不掉了吧。 这是马修的想法,但他不好直说,不然更像是在为认识的人开脱了。 “哦,为此罗伦斯先生甚至问我父亲,是否需要一些书籍装点门面。”说到这里,马修无奈地笑了笑:“我的父亲是个很在乎面子的人,在熟人中不是秘密。他或许对阅读不感兴趣,但确实可能愿意购买几本足以显示身份的书卷。” “那么,令尊买了书吗?”路易莎大概明白为什么马修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次才亲自来禀报商业间谍的事了。 自从特鲁瓦制镜工坊在世人面前亮相,觊觎制镜技术的人就像海里的鱼群一样多。商业间谍又何止是尼斯这种本就有制镜传统的地方才会派呢?像是布鲁多周边地区,也多的是人抱着,成功就赚大了的心态,派了间谍过来呢! 作为制镜工坊副管事的马修,现如今除了制衡管事、看紧账目外,还多了一个任务,就是‘防范间谍’。 这不是他第一次抓商业间谍, 也不是情况最危险的一次。上次抓了个纽伦堡间谍,人家都买通了制镜工坊的一个工人了——怎么偏偏这次,还远没到关键部分的尼斯间谍抓了,他就急急忙忙来和路易莎说? 原来是他的父亲也牵涉到了其中。虽然这种牵涉是微乎其微的,具体算不算问题,完全看路易莎怎么想.所以他才要亲自来说,既是为了表明自己一家的忠诚态度,也是防止经过别人说出来,被有心人利用。 他只是个普通商人之子,运气好才得到了路易莎郡主的赏识并委以重任。甚至有消息说郡主已经为他预留了骑士侍从的机会,要知道,一旦成为骑士侍从,以他的家资,还有路易莎郡主的看重,成为真正的骑士就很简单了。 这当然会引起一些人的嫉妒,甚至宫廷里一些身份比他高得多的人,还会格外看不惯面对这些,他得小心谨慎行事!那些人成事不容易,要坏事却是非常擅长的。 “买了两卷,一卷是《启示录》,一卷则是一部诗集。”马修有些不安地说。 “这没什么,没什么,我不会多想的。”路易莎轻轻点头,直截了当,没有绕弯子,以免让自己的下属不安。她不是那种通过耍弄心计达成掌控人心目的的上司——那需要相关天赋,她做不到。 她能做的,也就是诚恳一些,以及注意从一开始就不要给人明显的漏洞,人心是经不起考验的。 “如果能和您扯上关系,根本不必用这样迂回的手段。我很信任您,您又在制镜工坊身居要职”路易莎说着摇了摇头:“至于说,搭上您的父亲,从而走您的路子。这或许是他们的打算,但我相信您和令尊不会背叛我。” “他们能给您什么呢?钱财、前途?这些东西我难道没有给您吗?绕了一大圈,冒着巨大的风险,就为了得到原本按部就班就能得到的东西?”其实还是有可能的,只要对方肯砸下够大的本钱,一次把人砸晕,但那就没必要点破了。 路易莎甚至还反过来安慰了一下马修:“您别自责,这完全不是您的错,而是处在您的位置上必然会有的事.” “现在的问题是,这些商业间谍我们应该如何处置。”路易莎想了想说:“他们现在还在市政府的监狱里呆着吗?” “是,按照特鲁瓦的法律,他们还得去服劳役。”马修回答道。 ‘商业间谍’是不多见的,所以很多小城镇都没有惩罚商业间谍的法律。真的抓到了商业间谍,要么找一个‘口袋罪’处理了。要么就是领主发挥作用的时候了,反正得罪了领主,怎么处置人家都有话说。只要有拿得出手的理由,不合法理也不是问题。 特鲁瓦倒是商业发达的城市,所以这里是有针对‘商业间谍’的处置方法的。一般的做法是坐监、服劳役,而且不允许拿钱赎——后者倒是比较少见,除非是一些要偿命的重罪,不然此时基本都允许罚款了事。后世的保释金什么的,大概就是从这个传统而来。 这其实主要是因为,罚款是有限度的,但一旦商业间谍成功,损失是几乎无限的。如果真的允许商业间谍被抓后用钱赎罪, 那商业间谍的活动只会更肆无忌惮。原本还要担心风险拒绝当商业间谍的,这下后顾之忧都没有了,还不抓紧干? 成功了是一辈子受用不尽,失败了也有雇主拿钱赎回呢! “那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唔.审理那些商业间谍的卷宗您记得要去看看,统计一下他们都从哪儿来,雇佣他们的是个人还是行会,再或者是他们的政府?我会向伯爵请求,拒绝那些人或者行会进入布鲁多。至于政府,现在有政府派人吗?”路易莎想了想说。 对于从事商业的人或组织,不能进入布鲁多都是一件很麻烦的事。这里是国际批发生意进行的地方,如果没法来这儿,倒不是说就不能做生意了,只不过要凭空多出很多环节,效率变低、成本增长都不说了,还更容易出错。 过去巴尔扎克伯爵拿禁止入境布鲁多,惩罚一些商人和行会组织,能起到很强的威慑作用,也是因为这个。不过现在路易莎倒是建议他少用这一招,惩罚也可以通过别的方式——不管怎么说,这一招还是有些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了。 布鲁多就是靠着吸引四面八方的商贾来做国际批发生意,这才如此富有的,拿不让人来做威胁,这算什么? 还有过去巴尔扎克伯爵时不时要加集市的杂税,也是弄得大家苦不堪言。甚至有整个地区的商人扬言,如果再加税就不来了 说实话,这是一个很不好的趋势,布鲁多不能认为自己是不可替代的,这世界上就没有不可替代的存在!而一旦继续参与布鲁多集市的损失,抵不过得到的好处,商人们放弃布鲁多集市也是很快的。路易莎了解了布鲁多集市的现状实情,看到商人们的不满。甚至怕等不到海贸发展起来,大家走海上运输,布鲁多集市顺应时代发展退出历史舞台.布鲁多自己先就玩崩了。 当然,也不能因为巴尔扎克伯爵做的那些事,就说他不懂集市运转的规律,就是想搞竭泽而渔那一套。只能说大家都是寅吃卯粮,先顾着眼前才能管以后。 当皇帝的难道不知道要与民休息,征的赋税劳役越多,激起民愤,政权都有可能维持不下去吗?除非是傻到了极点的,不然都是知道的。只不过,相比起未来可能的危机,还是眼前的局面应付过去,以及自己当下的享受更重要。 大多数时候,人真的是一种非常短视的动物。 最近路易莎的一些建议、劝说,让巴尔扎克伯爵少做了很多那样的事。但这也不是路易莎聪明、擅长说服人,更多还是搞出了甜菜制糖,让巴尔扎克伯爵多了一个大大的财源,就不用再过度压榨布鲁多集市,以至于竭泽而渔了。 但就是劝说伯爵少用那些伤敌伤己的手段的路易莎,这次却主动提出使用——路易莎反对的是滥用,避免布鲁多集市因为那些事而提前衰落。而不是手上掌握着这样的权力,需要用的时候也不用。 如果不能给偷技术的商业间谍以有力打击,这事儿是不会完的!虽然用了这招,以后商业间谍也不会少,毕竟特鲁瓦玻璃镜的技术实在是太有诱.惑力了。但至少可以降低强度除了尼斯、纽伦堡等本来就有玻璃镜制作传统,技术也很强的,其他人会从上头的状态冷静下来,权衡利弊的。 听到路易莎说这个,马修就高兴了:“这就太好了!有这样的惩罚做‘榜样’,之后的商业间谍会少很多.说起来真可笑,商业间谍里甚至有卢甘克来的。他们连制作玻璃都不大会,恐怕就算偷到了制镜技术,也完全不知道从何下手吧!” 毗邻布鲁多东部的慕伯汉领土有三部分,其中有两个是公国,还有一个是伯国,卢甘克伯国。 “不管做不做得到,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呢?”路易莎倒是理解那种心态,所以没有说更多。 就在路易莎和马修的商谈中,已经被关在监狱的商业间谍,他们的命运被确定了下来——其实在此之前就已经确定了,他们来特鲁瓦之前,不可能没了解过特鲁瓦会怎么处置商业间谍。 “原来您也被捕了,我还以为您能离开呢。”先被关进监狱的洛伦佐见狱卒送了新人进来,安排在自己对面的牢房,忍不住多看了一眼。然后就发现,是自己以为已经逃出特鲁瓦的‘助理’先生。 他们一行是被举报了,而在那之后,被认为是‘头目’的洛伦佐当然就成了头号目标。 特鲁瓦的主要追捕目标本来就是洛伦佐,再加上‘助理’先生不愧是做惯了的商业间谍,能从没被抓住过,跑路经验的确丰富,总之一下就不见他了。 等到洛伦佐都进监狱几天了,还一直没见到他,就以为他最后跑掉了。‘助理’先生苦笑:“事实上,我都离开特鲁瓦了我推测,特鲁瓦的人会往南追捕,如果他们组织追捕的话。毕竟我们是罗兰西来的,往熟悉的地方逃走是本能。因为这个想法,我走了相反的方向,搭船去西岱一旦进入西岱,他们根本不可能找出我。” 西岱是此时少见的人口达到十万级的大城市,是真正的十万级,就单纯城里人就有10万了,不包括周边地区。而这么多的人口,人流量巨大,人进人出根本不可能一清二楚!一个人钻进了西岱,就像是一滴水汇入了海洋,这要怎么找? “结果他们抓住您了?”洛伦佐叹了口气。 “是啊,我搭乘的那艘货船并不是特鲁瓦的,但还是被看出问题的船长带回了特鲁瓦领赏——看起来,特鲁瓦为了保密制镜技术,在抓商业间谍这事儿上,实在是不吝惜钱财。”‘助理’先生也算是第一次进监狱,心里还有些慌乱,反而不如经历过海难事故的洛伦佐。 ‘助理’先生其实也算小心了,但此时河上的货船就那么大,那么些人吃喝拉撒都在极小的空间内,低头不见抬头见。这种情况下,要完全不露端倪,几乎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能做船长的人都经验丰富,善于看人,要他们看不出来,那可太难了! “这是当然的,那是多大的利益啊。”洛伦佐没再多说什么。 再大的困难,也比不过当初抱着一块木板漂在海上,一览无余地被烈日暴晒,看不到一点儿生的希望了。这个时候的洛伦佐反而安心下来,按照特鲁瓦的法律服劳役就服劳役吧——谁知道明天到来,会不会有什么转机呢?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62 章【VIP】 特鲁瓦冷集市结束之后,这座城市一下少了很多人。不过,市面并没有因此呈现出冷清的场面,因为还有两周左右就要到来的圣诞节,让人们不得不立刻开始准备起来。 如果是普通的城市、乡村,可能11月末就要开始准备圣诞节了。特鲁瓦因为举行冷集市,普通人也忙着赚那些行商一笔,准备圣诞节已经算迟的了! 当波拉格王国的求婚使团来到这里时,看到的就是这样的景象。作为使团的大使,切尔尼男爵颇为振奋,对担任副手的年轻人说道:“不管怎么说,布鲁多的巴尔扎克伯爵是瓦松最富有的领主之一为了这顶后冠,我想伯爵是不会吝啬的。” 波拉格王国,乃是慕伯汉地区,或者说新罗马帝国,最强大的诸侯国——慕伯汉有四大世俗贵族,其中波拉格王国居于首位,它也是唯一的‘王国’,其他都只是大公国而已。 就是不知道慕伯汉国王怎么想,自己王国内部有另一个王国?也幸亏,这个国王虽然法理上是‘罗马人的国王’,实际是国王一级的,但还有一个‘罗马帝国’做幌子。经过教皇加冕(有时没有加冕),还能称皇帝。 国王的王国内不能有王国,皇帝的帝国内勉强可以有吧。 波拉格王国这样奇怪的存在,一看就知道,当初建立时一定是一阵腥风血雨——实际也是这样,最初波拉格其实和其他慕伯汉强大诸侯一样,法理上是大公国。但因为其强大,也因为其和慕伯汉主体民族不一样(慕伯汉主体民族是日耳曼人,波拉格是斯拉夫人),靠实力和骑墙日耳曼族群、斯拉夫族群两边,这才半强迫当时的罗马帝国皇帝给封了波拉格‘王国’。不封的话,他们就不效忠了。而且打又打不过,能怎么办? 这也算是特例了,就西方中世纪时的惯例,是没有‘伯国—公国—王国’这种仿佛游戏升级一样的晋升之路的。 伯爵、公爵等代表的是一片土地的法理,所以可以看到很多国王身上挂着伯爵、公爵头衔,那代表的是他们对那些土地的所有权。一个伯爵要当公爵的方式,并不是将自己的伯爵领地升级为公爵领地,而是谋求一片有公爵法理的土地。 之所以波拉格能成功,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他们是‘斯拉夫人’.嗯,招抚蛮族嘛,用特殊方法很正常。就像华夏,封建王朝自大汉‘非刘不王’开始,对‘异姓王’也很忌讳的。但如果是用来招抚蛮族,那就不能用内部的政治潜规则了,封王很常见,‘顺义王’‘忠顺王’什么的。 不管当初是出于什么理由,现在的波拉格的确是大家都承认的王国没错了。所以使团大使切尔尼男爵认为,自己这一趟肯定会受到布鲁多宫廷的极大礼遇——他们是求婚使团,来此的目的是为他们年轻的国王求婚的,求婚对象是巴尔扎克伯爵的次女。 一个伯爵,无论多么富有,能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位国王,戴上王后冠冕,肯定也是求之不得的吧? 这里面不只是面子,还在于很多实实在在的政治军事利益.就算布鲁多和波拉格不太挨着,这桩联姻也足够给巴尔扎克伯爵带来巨大的声望, 以及让他在一些行动上有所倚仗了。 充作切尔尼男爵助手的年轻人,对此没什么积极性,有些倦怠地说:“不管怎么说,求娶一位伯爵的女儿,还是.嗳!国王陛下是可以娶一位真正的公主的,就算不是王国公主,慕伯汉那么多大公国,公国公主几乎是随便挑选。不然还有那些斯拉夫人的公国公主,像罗斯公国,不就对促成联姻很积极吗?” 一般的助手是不该这样说话的,但这位年轻人不同,他是现任波拉格国王的表亲。和切尔尼男爵一起来求亲,可以将他看作是波拉格国王本人的代表——他也是波拉格国王的眼线,会将看到的一切留到回去后禀报国王。 “哦,先生,可别再这样说了.在国内时您不就看明白了吗?正是无法在斯拉夫人和日耳曼人之间平衡,我们才选择来到瓦松。一位瓦松的贵女,或许他们都不会太喜欢,但同样的,也都不会不能接受。” 切尔尼男爵拍了拍年轻人的肩膀,露出无可奈何的表情:“往好处想,我们的巴尔扎克伯爵不会吝惜女儿的陪嫁,特别是这个女儿要嫁给一位国王时。我想,当初国王决定要求娶‘布鲁多的伊娃’时,也是考虑到了这点。” “我们刚刚才打了一场大仗,国王也需要一笔收入暂且充实自己的内囊。相比起一些贫穷公国,甚至王国的公主,‘布鲁多的伊娃’至少能带来钱,很多很多的钱呐!” “就为了钱?”似乎是接受不了这个说法,年轻人摇了摇头:“如果真是为了钱,那也应该争取求娶‘布鲁多的路易莎’,而不是她的姊妹。未来会成为布鲁多女伯爵的女孩儿,所代表的金钱不是多得多吗?”“那太难了!您知道的,‘布鲁多的路易莎’虽然只是个伯爵的女儿,但她还是未来的布鲁多女伯爵呢!这样的身份决定了,她并不比任何一个强大王国的公主来的差。那些公主的陪嫁里,能有一个伯国吗?还是如此富庶的伯国!” “最重要的是,她已经和瓦松的菲利普王子缔结了婚约。如果要破坏这桩婚事,瓦松是不会善罢甘休的。这不仅仅是为了他们的王子,更是为了瓦松作为瓦松的东面屏障,布鲁多的女伯爵和慕伯汉最强大的诸侯结婚,我想瓦松国王夜里会睡不着觉的。” 年轻的副手知道切尔尼男爵的话才是对的,但依旧很难满意当下这种妥协下的选择他可没法像切尔尼男爵那样乐安天命,尽往好处想,人一旦来到布鲁多了,就觉得布鲁多的贵女也不错。 在这样的心烦意乱之下,波拉格使团到底还是来到了布鲁多宫廷。 这时候即将要过圣诞节了,在外巡游的伯爵当然也返回了特鲁瓦,正是由他作为主人,招待了波拉格使团——提前来禀报的骑士早到了一天半,所以宫廷早准备好了欢迎宴会,以及其他种种周到服侍。 伯爵和伯爵夫人站在城堡台阶上,领着其他人首先迎接波拉格使团。路易莎就在伯爵夫妇下手的位置,因为站位显眼,一下就被使团成员注意到了。 “哪位是‘布鲁多的伊娃’?披猩红色斗篷的那位吗?我猜那是,她应该站在自己姐姐旁边的位置的.我是说,未来的布鲁多女伯爵实在是太显眼了,谁能不首先看到她呢?太可惜了,居然不能为国王求娶这位贵女。” 有使团成员忍不住对身边的人说道。 “是啊,那样出众的风度,不能做一位王后,实在是太可惜了!”他身边的另一位使团成员这样回道。他甚至不是为自家国王可惜,而是先为路易莎可惜起来。 跟着还补充了一句:“这样出众的女子,若也不能戴上一顶后冠,倒是让人怀疑那后冠的价值了——总是选择平庸之人,人们要怎么相信它的不凡呢?” “哦,别那样说,你不能否认,‘布鲁多的伊娃’也是个美人坯子。瞧啊,她应该长得像自己的母亲,都可想象出她未来的模样了。若未来有一位这样的王后,也很体面了。就我所见,慕伯汉的贵妇人们,从皇后到诸位公爵夫人,大多没有这样漂亮。” 伊娃要过完今年才13岁,放在后世还是个孩子。但在此时,看做半个成年人一点儿问题也没有,被如此打量、品评,也没人认为有任何不妥。 被品评的伊娃也不会对此有任何不满,事实上,当她注意到使团中有不少人看着自己时,越发注意保持自己的姿势。一只手轻轻搭在斗篷的前襟上,另一只手则微微揭开斗篷一角,这是典型的宫廷女性姿态,很多图画上都画过。 当然,最初画的时候可能只是画家的某种设计,觉得这样入画很美。又或者,只有作为被画对象的那位宫廷女子,才做那种姿态——而通过画家们不断地强调这个姿态,现在已经倒逼宫廷女性们人人如此了。这种场合之下,就算路易莎觉得这挺矫揉造作的,也只能‘从众’。 伊娃此时内心的激动和外表的紧绷形成了极大的反差:她当然知道波拉格王国的使团来布鲁多是为了什么!这在布鲁多宫廷也不是秘密。 对于自己很有可能戴上后冠,成为一位王后,伊娃激动地难以自持。事实上,从伯爵夫人那里确定这个消息开始,她就经常兴奋地睡不着觉。夜深人静时想到这件事,她就觉得心跳得更快,血流得更欢畅,脑海里忙着设想未来种种! 嫁给国王,成为王后.这可是路易莎都没有的好事儿! 路易莎‘抢了’自己的婚约,不也就是和一个不可能继承王位的王子结婚吗?一个不能继承王位的王子,父王在时看起来和自己的兄弟们差不多。可一旦老国王去世,新国王上位,境况就会立刻不同! 路易莎的未来,就是那样了,而她还可以做王后!这样未来两姐妹见面,路易莎反过来还得向她行礼呢! 如果路易莎知道,得知自己很可能要和一位国王缔结婚姻后,伊娃想的最多的是,未来自己得向她行礼——她是真的会无语。怎么说呢,这大概就是真正的小姑娘,尤其是被自己母亲洗脑了的小姑娘,会有的想法吧。 而且她一直保持这样的想法也挺好的,对路易莎有好处。她要是认真思考未来怎么借助夫家的势力,觊觎布鲁多,路易莎才会头痛!波拉格使团在台阶下,按照他们的礼仪向巴尔扎克伯爵行礼。双方走了一遍礼仪流程后,伯爵便邀请他们一同进入早已安排好坐席的大礼堂——从波拉格使团进一层一层的堡场,再到主堡台阶下这样一出欢迎仪式。这时候天就快黑了,正是适合开晚宴的时候。 一进入大礼堂,布鲁多宫廷的富贵的确让远道而来的客人侧目:首先就是,临近圣诞节,天黑得很早很快。刚刚趁着外面欢迎,大礼堂里就由专管烛火的小管家就点满了蜡烛。这会儿进来,真是灯火通明! 为了欢迎波拉格使团,这次礼堂内点的都是蜡烛,没有火把。而且蜡烛中,蜂蜡蜡烛占多数,油蜡只在不引人注意的角落里使用。 大礼堂有二三十盏悬挂在顶部的枝状吊灯,每盏点几十支蜡烛。还有墙上的壁灯,也是小的有一支蜡烛,大的有三五支蜡烛安着。再加上餐桌上,几乎每隔一个座位就会放的三叉烛台.算下来,一个礼堂就点了大约2000支蜡烛,照得一切都亮堂堂的! 在这样辉煌的烛光下,金银餐具锃光瓦亮,珠宝闪闪发光,先生们女士们或丝绸、或丝绒的衣料也在这样火光下闪烁着细腻的光泽.不需要再用别的装饰,也能感觉到扑面而来的豪奢。 华夏古诗‘笙歌归院落,灯火下楼台’不明写富贵,却富贵至极。也是因为灯火亮起、熄灭,由此代表的‘贵气’扑面而来吧。 古代这些东西都是相通的,因为夜间‘光明’非常难得,所以贵族就越要制造一个‘光明的晚上’,以显示自身的不同。 这次的晚宴,波拉格使团成员大多都得了好位置。不过能和路易莎一家一起坐主桌的,只有作为使团大使的切尔尼男爵,以及他那年轻的助手。后者当然是因为他和波拉格国王亲密的关系,才有这个优待的。 因为是刚来,切尔尼男爵倒也没着急立刻求亲。太过急切了,就仿佛波拉格的国王娶一个伯爵之女,还要争取一样。所以这一晚,大家只是尽情享受欢宴,好像根本没有求亲那回事儿一样。 “的确,瓦松的淑女有她们的过人之处。”在布鲁多宫廷呆了两天之后,切尔尼男爵的年轻助手承认了这一点:“相比起国内的女士,她们可要娇媚动人多了我只是担心,未来的王后是否会将这样的风气带进波拉格宫廷。” 相比起波拉格,瓦松的风气就算是比较开放的了。如果说瓦松已经有了一点儿中世纪末期、文艺复兴前期的意思,那波拉格就还基本维持着一百年前的禁.欲保守。 至于这位年轻的波拉格贵族的想法,倒也不奇怪.男性贵族们总是一边享受开放风气下,更加风情万种的女士们的种种。一边又担心自己家也这样,真要那样,就是‘败坏风俗’了——真就是既要,又要,还要了。 “哦,那就担心太多了。”对于这个,切尔尼男爵要看得开的多:“瓦松的贵女是很多宫廷的女主人,在高登兰,在北海诸国,在罗兰西,在托莱多当然,也在慕伯汉。我看这些宫廷也都好好儿的,并没出什么乱子。” “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得找个机会向巴尔扎克伯爵开口。” “应该想办法让伯爵先开口, 这样或许能帮助我们在接下来的谈判中,占据有利地位!”这位国王表亲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是的,谈判,此时一场婚姻往往是伴随着漫长谈判的。哪怕双方都有意缔结婚姻,这也是避免不了的——要真的无意缔结婚姻,就走不到谈判这一步了!而谈判,要谈的事还很多很杂。不管将来大家会不会遵守,至少现在先写进契约里再说! “这是个很好的想法。”切尔尼男爵表示赞同。 虽说他打从心底里觉得,这样的招数对巴尔扎克伯爵那样的老狐狸,不会有多大作用。他们这么大个求婚使团专门来了,其实就是一种主动了。再要表现得不在乎,从而达到让对方上赶着的目的,是比较难的。但试一试,试一试也没什么损失,要万一有效呢? 而且,他们这边的波拉格国王,那是一位国王。就算不是瓦松、高登兰等,这样欧洲一极的存在,那也是国王呢! 波拉格国王只不过是因为国内外的特殊形势,不能在日耳曼人、斯拉夫人中选择自己的王后。但除此之外,选择面还是挺广的——‘布鲁多的伊娃’是他们候选名单中的首位,却不是唯一选择。 有这样的事实存在,在切尔尼男爵他们想来,巴尔扎克伯爵也不能完全稳坐钓鱼台。 就这样,波拉格的求婚使团又等了两天。这两天他们和巴尔扎克伯爵都挺有定力的,仿佛都不知道对方打的什么主意。 “.郡主,您说伊娃小姐和波拉格国王的婚事能够谈成吗?”侍女吉娜在路易莎看完文件后,好奇问道。 这也是最近宫廷里被谈论最多的事了,甚至有人为此私下开了一个赌局这当然是瞒着上面的——大家一开始都比较看好,毕竟波拉格的人都主动来了,而布鲁多这边,没有理由拒绝一个国王的求婚啊! 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几乎是一天一个风向.到现在为止,波拉格的使者都没有提到求婚的事,这让很多人想到了别的可能。 对于波拉格的国王陛下来说,他如果要降低一些标准,接受公主以外的贵女,那选择面就太广了。虽然伊娃小姐各方面条件很好,但也没有好得突出.所以,会不会有可能,那些波拉格人此行也只是边走边看? 首先来到布鲁多宫廷说明不了什么,说不定接下来他们还要去到别的宫廷,然后‘货比三家’。 “唔,这可说不好。”路易莎让吉娜按照之前教的,整理文件。然后就看着书房最大的那扇窗户,说道:“这是伯爵才能做决定的事儿,而我猜不到伯爵最后会怎么做,有很多事我还考虑不到呢.” 路易莎的长处是有现代人的眼界认识,让她在遇到一些事时能够跳出时代的局限。但这不代表她什么都能做好,在很多事上,她其实和这个时代的普通人一样,都要从头学起。 像具有中世纪特色的‘远交近攻’‘利益交换’等,她甚至因为受现代人固有认知的影响,会有类似‘认知障’一样的障碍呢! “是啊,只有伯爵能决定。” 吉娜想了想后说:“这些由伯爵考虑就够了,别人怎么想不重要。不过.不过夫人和伊娃小姐似乎沉不住气了,有人说看到夫人身边的侍女去了那位大使的房间” 布鲁多宫廷里向着路易莎的人太多了!伯爵夫人虽然有女主人的身份,可路易莎如果想知道她做了什么,是非常容易的。吉娜能知道这件事,与其说是她消息灵通,还不如说是别人故意说给她听的,就是为了传到路易莎耳朵里,向她示好。 “他们谈了什么,有人知道吗?”路易莎想了一下,问道。 吉娜立刻回答:“肯定有人知道!您如果想知道,我可以去问。” 路易莎犹豫了一下,点点头:“去问问吧.伯爵夫人和伊娃的想法就算了,总能猜到。但那些波拉格人,他们到底是怎么想的呢?一些底牌他们轻易不会亮给伯爵,但如果是伯爵夫人,说不定他们还认为,伯爵夫人和伊娃可以成为他们暂时的盟友呢。” 在伊娃和波拉格国王的婚事上,伯爵夫人和伊娃肯定是格外积极的。这年头,即使是大贵族家的女儿,要找一个足够有权有势的丈夫,那也很难呢! 每个爵位只会有一个继承人,甚至多个爵位只有一个共同的继承人。而女儿么,每个贵族家庭一般都有不止一个,这造成的就是僧多粥少。 看起来伯爵的女儿嫁给男爵的儿子,这是低嫁,不符合婚姻高嫁低娶的常态?其实如果男方是男爵的长子,那就是一桩颇为门当户对的婚事了。 之前路易莎回归布鲁多宫廷,和瓦松王室王子的婚约就落到了路易莎头上。伊娃则是一直没有消息,连订婚都没有——不是一个求婚的都没有,只是无论是在伯爵,还是在伯爵夫人看来,都不合适。伯爵只有两个合法的女儿,可不想浪费了,随便嫁一个小贵族。伯爵夫人虽然出发点不一样,但最终结论差不多,也是不愿意女儿‘低嫁’! 现在一个最好的机会放在面前,可以嫁给一个国王去做王后了伯爵夫人和伊娃肯定是要极力促成的,甚至为此损害布鲁多的利益也在所不惜——这也是路易莎说,她们会是波拉格人的盟友的原因。 她们不会为了外人反对自己的丈夫、父亲,但会为了自己的利益,站到自己丈夫、父亲的对立面。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63 章【VIP】 只要能让伊娃戴上后冠,伯爵夫人能做出任何承诺。 得知伯爵夫人许诺了波拉格的使者什么时,路易莎心里摇了摇头——怎么说呢,这些承诺伯爵夫人答应了没用,伯爵明显不会为了嫁女付出那么多。 有一个国王做女婿是好事儿,但精明的大领主们,也很少有为了嫁女损害自身利益的。因为他们深知,倚仗女婿远不如倚仗自身。为了‘高贵女婿’可能的帮助,让自己变弱,这不是本末倒置了吗? 按照伯爵夫人和波拉格使者谈的,要能保证伊娃和波拉格国王的婚事,布鲁多这边得付出很多。 首先就是钱,毕竟大家都知道布鲁多富庶,而巴尔扎克伯爵又只有两个女儿,嫁妆上应该是‘预算’充足的。要知道,几年前伯爵哪怕是嫁个私生女也很大方,从那次看得出,他不是个会在嫁女上吝啬的人。 “20万金币?那就是2万镑了,这单纯是嫁妆金。且结婚前必须支付一半,剩下一半无论什么情况,都得在一年内付清?除此之外,还得陪嫁价值1000镑以上的纺织品,价值200镑以上的金银餐具,价值100镑以上的寝具,以及价值嫁妆金1/3左右的珠宝首饰。” “伊娃的年金也得由布鲁多负责,每年至少10000金币。如果伊娃去世,这份年金还能转移到她的儿女身上.嗯,还得陪嫁庄园,挑中了至少35个庄园?”路易莎听吉娜汇报伯爵夫人和波拉格大使切尔尼男爵谈的内容,总结道。 然后说着说着,自己都忍不住笑了。不是被气笑了, 就是单纯觉得荒唐不是,波拉格大使也就算了,他是外国人,生平第一次见巴尔扎克伯爵,不够了解。而且得利的是他的国家和国王,肯定是觉得叫价越高越好。 伯爵夫人你为什么啊?难道这么多年了,你还不了解你的丈夫? 在这个时代,巴尔扎克伯爵不算糟糕的男人。作为丈夫,他并不会对妻子施以暴力,有情.妇但也不曾让情.妇下了妻子的脸面。作为父亲,他确实忽视了孩子,可话说回来,这不是普遍情况吗?而且他也算‘公道’,要忽视也是所有人一起忽视。 所以路易莎会在修女院默默无闻十多年,而伊娃长在宫廷十年,他也没因为见伊娃更多,就让她这个次女继承布鲁多。 也就是路易莎被确定为继承人了,而且这几年表现得确实好,他才对路易莎有几分另眼相待。但这不是对自己的孩子,更像是对一个下属. 幸亏路易莎两世为人,对巴尔扎克伯爵也没什么孺慕之情,不然现在这种相处方式,但凡容易钻牛角尖一点儿,都得陷入内耗中。 总之,巴尔扎克伯爵的确不算糟糕(限定时代下),可他也绝不是什么体贴温柔、乐于付出的角色。准确地说,他是一个善于冷冰冰算计的领主,格外信奉‘落袋为安’。嫁一次次女要花这么多钱,哪怕出得起,他也是不愿意的! 说到底,波拉格王国虽然是‘王国’,可它和布鲁多其实没什么地缘上的特殊关系,牵涉的利益也是此时诸侯之间最低限度的那种。和波拉格国王结亲,好处并不会比与一个强大的大领主结亲多,最多就是名头好听一些。巴尔扎克伯爵愿意为了好名头多花一些钱,毕竟‘名头’很多时候也能变现呢。但要多花太多,这又是他不会轻易答应的了别看只是钱的问题,这时因为钱告吹的婚事可太多了! “如果兑现,这可真是一份天价嫁妆了。”路易莎摇了摇头,又问:“还有吗?” 当然还有,此时大贵族的婚约,怎么可能只说嫁妆一项?路易莎问,就是让吉娜接着往下说的意思。 吉娜点点头:“的确太惊人了!作为预备给您的嫁妆还差不多。但您是布鲁多未来的女伯爵,最后整个布鲁多都是您的,嫁妆不过是一笔‘预付款’,也就不在乎多少了,只要场面好看.除了关于钱的,夫人还答应了切尔尼男爵,可以促成两桩婚事。” “无论是波拉格的好青年迎娶布鲁多淑女,还是布鲁多的先生们迎娶波拉格贵女,具体都可以再细谈。但夫人答应,出嫁的布鲁多淑女都有丰厚嫁妆,娶妻的布鲁多先生都是有爵位的,或者是爵位继承人.从此,波拉格人能打入布鲁多宫廷。” “伯爵夫人打的什么主意?如果双方本来就条件合适,这倒不算一个有损布布鲁多利益的约定。至于打入宫廷什么的,如果伊娃嫁给了波拉格的国王,那布鲁多自然也打入了波拉格宫廷,算扯平了。可如果双方条件不合适,波拉格要占便宜.这就得得罪我们那些封臣了。” “嫁妆丰厚的贵女和有爵位的男士,都是‘稀缺资源’,每一个都有不少人盯着。如果突然被伯爵夫人便宜给了‘外人’,没有人会满意的,当事人都不会满意。” “谁说不是呢?”吉娜第一次听人说,也觉得这事儿大大地得罪人!当然,想到伯爵夫人没有儿子,也不用为了儿子笼络布鲁多的贵族们。现在为了女儿能顺利嫁给国王,得罪几个人,也不是不能理解她的取舍。 之后吉娜又给路易莎说了伯爵夫人许诺的其他东西,包括但不限于波拉格商人在布鲁多集市的特权;如果路易莎没有儿子,只有女儿,布鲁多要归伊娃的儿子继承;给波拉格分享制镜技术啦(这个可能是波拉格那边临时提的,他们来之前都不知道特鲁瓦玻璃镜的事儿,但本着有事儿没事儿打两杆子的想法,就真的厚着脸皮提出来了). 约定的内容很多,几乎赶得上一个完整的婚前契约了.但双方应该都知道,不可能都成真的。波拉格大使清楚,这是伯爵夫人为了让女儿当王后,什么都敢许诺。而伯爵夫人就算再上头,也该知道最终拍板的是伯爵,而伯爵是不可能全答应的。 “您要去和伯爵禀报这事儿吗?”吉娜说完后,见路易莎陷入沉思,小心翼翼地问。 路易莎回过神来,摇了摇头:“禀报伯爵?哦,不,不用了。伯爵的探子可比我的多多了,也更有积极性,他肯定更早就知道了。就算不知道,最后伯爵夫人、波拉格使臣,总是要向他提出的。” “如果伯爵认为可以答应,我现在去禀报伯爵,其实没什么意义。如果伯爵觉得这样的要求显然缺乏诚意,那不用我说什么,他也会拒绝.既然是这样,我去说什么呢?” 非要去说的话,一方面会给伯爵一种‘你在教我做事’的感觉。另一方面,说不定还会让伯爵不满她对姊妹的‘针对’——伯爵自己可以不爽伊娃和波拉格国王结婚的种种条件,但付出的东西现在都还不是路易莎的呢,她就这么算计起来了,这好吗?这不好。 事实上,的确不用路易莎去说什么了,在这件事上,真正着急的始终只有伯爵夫人和伊娃。波拉格求婚使团始终不求婚,这让她们非常担心,担心不能满足波拉格一方的要求,他们会换一家去求婚。 伯爵夫人在和波拉格的切尔尼男爵交换了‘意见’后,没犹豫多久,就对伯爵吹起了枕边风。 “关于波拉格使团的来意,我想您肯定知道了,这真是一件大好事啊!”伯爵夫人脸上的喜气洋洋,一部分是完全出自真心,另一部分也是刻意渲染的。想以此让伯爵更相信,这件事如此之好,以至于值得付出更大代价去达成。 正在经历‘贤者时间’的伯爵却没有完全失去理智,而是很快抓回了飘飞的念头,只是淡淡‘嗯’了一声。然后就装出一副要睡了的样子,翻了个身,将盖在身上的丝绵被扯了扯。 伯爵夫人又不是傻瓜,尤其是这种时候,可以说是她最精明的时刻也不为过。她立刻打断了伯爵想要糊弄过去的做法,将双手搭在伯爵身上:“您怎么想的?这可是伊娃的大事儿对您也是大好事,如果有一位国王做您的女婿”“我当然希望伊娃的婚姻有更大的价值,嫁给一位强大的诸侯是最好不过了。”没办法,伯爵只能表明态度。而他的表态也很精明,像是表态了,又什么实际的都没有。说的都是众所周知,绝不会错的,甚至完全是废话了。 伯爵夫人这时候完全没有平时的容易糊弄,或许平常那些事只是‘难得糊涂’而已。现在关系到女儿一生一次的事(这年头几乎不可能离婚的),她立刻追问:“嫁给一位强大的诸侯,波拉格的国王不就是吗?” “是的,那是一位强大的封君。”伯爵终于意识到了,今天必须得和伯爵夫人说一些不利于家庭和睦的东西。或许他想要的平静祥和的家庭氛围(哪怕只是假装的),到了不得不打破的时候了。 “如果可行,我也想结成这一桩好婚事!但使团的人还没说什么,我们何必要开口呢?”明明知道伯爵夫人已经找上切尔尼男爵的伯爵故作不知,义正言辞地说:“您想想看,他们既然组成了使团到访,就是有这个意思的。” “有这个意思就一定会开口说他们先开口,我们占据主动权,接下来的谈判会有很大的好处。” 伯爵夫人先是有些心虚,然后又着急了,忍不住小声嚷嚷道:“您怎么能这样想呢?为了一点儿谈判时的主动权,就冒险去赌波拉格的人一定会先开口。他们的选择显然更多,如果等不到我们先开口,给出条件,说不定就选择去另一位瓦松领主的宫廷了。” “不,甚至他们还能去罗兰西,去高登兰, 去总之,他们只是不方便在斯拉夫人和日耳曼人中选择自己的王后而已。” “哦,不会的,别担心,他们至少要开口试探。开口又不费什么功夫,哪怕谈不成也不损失什么.而如果什么都不说就离开,那我看他们的诚意就太少了——他们难道打算将王后的冠冕当做商品,让有女儿的领主们来竞争吗?价高者得?” “不,那太丢脸了!” “我的好丈夫!您怎么能这么说?”伯爵夫人有那么一会儿不知道说什么好,但她很快又抓住了一个关键点:“将女儿嫁给一位国王,本来就得多付出一些的。而就算是这样,诸侯们也对此趋之若鹜。相比起眼下的付出,将来的回报不是更丰厚吗?” “就连那些国王,就比如刚刚嫁妹的爱德华四世,只是将凯瑟琳公主嫁给王太子,开出的条件也很丰厚了。” “瓦松的王太子,倒是比波拉格的国王更值得。”对此伯爵轻飘飘地说,然后又反驳前面的话:“是的,诸侯们趋之若鹜,就想让女儿们嫁给国王或者太子。但多数人还是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上代加龙伯爵,不就将四个女儿都嫁给了强大的诸侯,其中甚至两个都是国王呢!” “为此他难道付出了什么?就连嫁妆都寥寥无几.他将自己的次女嫁给自己的封君时,几乎没什么像样的陪嫁。” 是的,上代加龙伯爵的次女嫁的是当时的瓦松国王,也是如今国王的父亲。又因为十年前,这一代,也是末代加龙伯爵去世、绝嗣,加龙伯爵的领地已经被如今这位国王接手了——这看起来是王室大赚,当初没有得到的好处,一次都得到了? 其实不能这么想,上代加龙伯爵嫁女、上任瓦松君主娶妻时,其实是没想到一代人而已,加龙伯爵就绝嗣了。 “那是因为,当时的王室还不够强势!我们都知道,几十年前的罗佩王室,直接统治的领土还很少。与其说他们有瓦松国王,不如说是‘西岱伯爵’更实际一点儿!” 伯爵夫人飞快指出这一点。 然后又继续说:“而且,众所周知,上代加龙伯爵四个女儿都很美,她们的美貌也是嫁妆的一部分正是因为美貌,加龙伯爵才能以最小的代价,为女儿们都找到合适的婚配对象。这是有原因的,不能当做是大多数,不是吗?” “您想说我的女儿们不够美丽吗?”巴尔扎克伯爵这时已经彻底清醒了,非常狡猾地用一个伯爵夫人无法否定的事实打断了她。 巴尔扎克伯爵在世的女儿总共3个,一个私生女,两个婚生女。已经出嫁的私生女先不说,两个婚生女路易莎和伊娃,路易莎绝对是不可多得的佳丽,这一点现在大家都明了了。伊娃长得像伯爵夫人,其实也是美人坯子,只不过不如路易莎那么出众罢了。 所以,巴尔扎克伯爵这话就是大实话!而且伊娃可是伯爵夫人的亲女儿,长得还很像她,伯爵夫人能否定女儿长得漂亮吗? “.”伯爵夫人无话可说,过了好一会儿,这次伯爵真的快睡着了,才说:“您到底是怎么打算的呢?嗳,要说您如果有心促成这桩婚事,我只请求您, 如果波拉格的条件不过分,您就尽可能答应下来吧。” “我知道,或许经过一番激烈的谈判,您不必给出那么多。但那样,也可能会使波拉格放弃这事儿,转而看向别的淑女.我只有伊娃一个孩子,我多么想她过上什么都不用发愁的生活,成为这世上最尊贵的女人之一啊。” “她也是您的女儿,难道您没有一点儿为她打算的心吗?” “布鲁多只能有一个继承人,您打算将它交给路易莎,这我能够理解,毕竟路易莎是更年长的那个。虽然伊娃为此伤心了很久,因为过去很多年,路易莎一直都在修女院,她早以为您打算将布鲁多留给她了总之,伊娃已经很可怜了,不是吗?” “既然路易莎有布鲁多,可以做未来的布鲁多女伯爵。同样是您的女儿,您为什么不能帮助伊娃成为波拉格的王后呢您以一个父亲的心肠来看看,只要给出对您来说算不上什么的条件,就能让您的女儿一生受益不尽!” “那可不是‘算不上什么’.”巴尔扎克伯爵无奈地嘟囔了一声。 不过必须得说,最后这番话,伯爵夫人的水准极高——当她一片私心和伯爵耍心眼的时候,伯爵可以冷硬地拒绝。可最后放低身段请求,以父女之情、母女之情打动伯爵时,伯爵反而无法干脆利落地说‘不’了。 因此,这晚之后没几天,伯爵还是自己主动提及了给波拉格国王和伊娃缔结婚约的事儿。 “果然,就像您说的那样,再强大的骑士都抵不过妇女的哭求。哪怕巴尔扎克伯爵不是个听信妇人言语的蠢人,这种时候也会受妻子的影响。” 得知巴尔扎克伯爵将切尔尼男爵请到自己的书法,主动提及婚事,波拉格国王的年轻表亲露出了兴奋、自得的表情。 “接下来,我们就可以尽情提条件了!那些伯爵夫人向我们许诺过的条件,哪怕不能让巴尔扎克伯爵答应全部,也至少要答应其中的多数。” 相比起只需要为此高兴的助手,切尔尼男爵需要考虑的就多了。他摇了摇头:“事情没那么简单,接下来‘战争’才要刚刚开始呢!我当然提出了那些条件,但巴尔扎克伯爵一口气全拒绝了,还说我们没有诚意。” “看起来,伯爵夫人虽然让伯爵心软了,却没有让他变糊涂。” “那接下来该怎么办?”没有经验的年轻助手皱了皱眉,又开始担心起来。 切尔尼男爵却轻松地笑了笑:“不用担心,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超前完成任务了,不是吗?我们原本的任务只是来求婚的,预计的结婚条件也都是很普通的那些现在可以确定的是,争取到更多好处完全没问题,只是多少不同而已。” “至于接下来该怎么办?我们可以先看伯爵夫人的,原本就是她承诺我们的。去催促一下这位贵夫人,她会为了自己唯一的女儿,做出更多的行动的!” 这里有一个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伯爵夫人眼里,波拉格方面对伊娃并没有那么看重。不选伊娃,其他任何一位瓦松贵女也是一样的——其实,波拉格方面虽然不是非伊娃不可,但也不是说换人就换人的。 如果能正常缔结婚约,伊娃确实是他们的首选。至于条件,差不多就行了,以布鲁多的情况也不会差他们原本没有要靠这个苦苦相逼的意思。 只能说,谁让伯爵夫人自己露出了破绽呢?这就不能怪切尔尼男爵他们见机行事了。毕竟,谁会为了一点点礼貌,一点点善良,就放弃能拿到手里、实实在在的好处呢? 很快,伯爵夫人那边就收到了切尔尼男爵给到的压力了,切尔尼男爵话里话外,都是她该说到做到,都是她答应过的——如果做不到,那他们只能去别的宫廷看看,类似的条件,总该有父亲能为了女儿戴后冠而答应吧? “妈妈!您想想办法吧!” 伊娃期待地看向伯爵夫人。既是请求,也是在寻求一个确定的答复。 伯爵夫人接到切尔尼男爵的传信时,伊娃也是在场的。她原本以为这次伯爵主动提了婚事,事情应该就稳了。却没想到,波拉格方面提出的条件,伯爵听了当场否定.至少应该留有余地,预备接下来进行谈判啊! 想到自己答应的那些条件,伯爵夫人也有些头痛.她当然知道,要自己的丈夫答应全部,那根本不可能。当初答应下来,只是为了有饵料钓着切尔尼男爵,让他对此抱有期待,不至于转看其他合适的贵女。 伯爵夫人到底还是给了伊娃想要的肯定回答,哪怕头痛,也点了点头:“不用担心,伯爵既然已经先开口了,就说明他还是在意我们的或许他不能答应全部,可一部分呢?我想,波拉格想要的也只是部分,他们不至于做全部条件都能成真的美梦。”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64 章【VIP】 圣诞节前夕,一些账表总算做完了,路易莎也松了口气——其实原本是不必这样着急的,但谁让这一年最后几个月,有了特鲁瓦制镜工坊这个真正的现金奶牛呢? 小数目可以等明年再说,可制镜工坊那么大的资金,路易莎沉得住气,也得考虑巴尔扎克伯爵的想法。路易莎无意增加自己与伯爵之间的‘隔阂’,即使那只是一个可能性.这大概就是看多了太子做主角的权谋剧的后遗症叭 路易莎亲自带着账表来到巴尔扎克伯爵的‘公事房’时,伯爵刚好和马里奥神甫商量完一件事。 200年前的西方军事贵族们,尚无行政管理书面化的倾向,当时的贵族们以口头、以手势下达命令,然后下属完成命令——这里面,相关的口头词汇和固定手势都是大家约定俗成的,有相当约束力的,一旦用了就有公信力。 当时的诸侯们身边,甚至没有专门的书记员!大概只有受罗马影响最大,留存罗马遗产最多的罗兰西是例外。那儿甚至一直要以文件的形式确定采邑,各级领主也有所谓的‘采邑证书’。 当时间来到150年前时,罗兰西以外的地区开始用书面的形式进行行政管理,由此领主们(主要是王室这一级),才在自己的城堡里留出一间给书记员们工作的房间,即所谓的‘公事房’。 现如今,‘书面化’的风潮已经吹向了各级领主,诸侯们几乎都会模仿王室的‘公事房’建立自己的公事房。 不过,即使是这样,诸侯们的公事房,结构也非常‘简陋’,完全不能以华夏古代大将军、王侯等,所建‘府牙’去想象。多数时候,一个书佐,配几个书记员,就是一个公事房的全部了。他们并不负责具体的事务,就是将领主的命令写成文件下发、接收公务信函并写回函什么的。 作为此时的大领主,巴尔扎克伯爵的公事房规模要大一些,光是书佐就配了4位,书记员也有10名。 其实书记员什么的,和抄写员也差不多了。很多文件四处传达,就不能只有一份。还有重要文件必须要有副本归档,抄写更是日常书记员不多雇几个,真的不行啊! 说实话,每次见到书记员伏案抄写个不停,路易莎就想,要不要把油印技术搞出来,造福一下他们——就是真正的印刷术出现,这些文书抄写员也不会摆脱抄写的工作。雕版印刷就不说了,就算是活字印刷,也得排版呢!大多只用抄几份的文件,有做那些的精力,抄也抄完了。 只有蜡版油印,真就是为这种场合而生的。 不过最终路易莎还是因为种种考量,只把这个想法记录下来,没有付诸实现——说实话,这件事和大众无关,就连保存文化都谈不上(油印的质量不行)。影响最大的,就是书记员那点儿抄写工作吧,但问题是,书记员们真的希望路易莎省掉他们这份工吗? 他们中多数就是因为有抄写的活儿,才能成为书记员的。平常觉得抄写累人,抱怨归抱怨,可要是没有了这份活儿,他们恐怕就要跳起来了! 路易莎要是自己当权,说不定会考虑一下扩充公事房权力(增强统治力), 同时推油印。让抄写员丝滑地转做别的,正对上公事房的权力扩张。但现在还不是她当家呢,实在没必要碰‘公事房’这种多少有些敏感的地方。 路易莎对着马里奥神甫点了点头,自从当初马里奥神甫将路易莎从丰特罗修女院,接回布鲁多宫廷,路易莎和他的关系就不错了。虽然他的侄女明显是站在伊娃和伯爵夫人那边的,可一个无权无势的年轻女孩儿,在宫廷立足也是靠自己做神甫的叔叔,她的那点儿倾向没人在意。 路易莎只要确定马里奥神甫是拎得清的就好了。 算是打过招呼后,路易莎才将账表递给了伯爵:“父亲,这是过去一年的账,食糖的,镜子的,还有玻璃工坊的。” 都是路易莎在管的,所以由她给巴尔扎克伯爵报账。其实由路易莎在管的,还有一个蜂蜡产业,不过之前伯爵就将其许诺给路易莎做‘私产’了,所以不需要和他汇报什么。 伯爵带着路易莎走进了公事房更里面的书房,这才坐下说话——公事房里还有工作着的书佐和书记员,谈话不方便。即使他们都是伯爵很信任的人,如马里奥神甫,他可是伯爵的私人神甫(私人神甫做书佐什么的,这在此时诸侯的宫廷中是惯例了)! 只能说,‘君不密失国,臣不密失身’,很多事就是不适合他们听。 坐在一张写字台后,伯爵并没有特别仔细看那些账表,基本就看最后的数字而已。这既是因为那些账表格子细致又专业,很容易让人有畏难情绪,即使伯爵会看账表,也很不情愿看。同时也是因为伯爵现在信任路易莎,既然是信任的继承人,那差不多就行了。 “.很好,很不错。” 看到账表上的漂亮数字,伯爵高兴地摸了摸大胡子。虽然对一些收益是有预计的,但看到整理统计出来的数目,才有一种确定的感觉。 今年对巴尔扎克伯爵,对布鲁多,都是丰收的一年。当然了,对路易莎也是,或许最终落到她口袋里的钱不多,但‘权力’才是更重要的!她可是管理掌控着那些挣大钱的产业,而且金钱的流进流出,都是要从她手上过的。 “食糖出售获得了17500多镑这次佩巴蒂公司该高兴了吧?说实话,他们应该为此支付尾款时干脆一些,□□、钱货两清.不出意外,他们会在明年的特鲁瓦热集市,支付剩下的5000多镑,对吗?”伯爵放下账表后,问道。 这大概是伯爵唯一不太满意的地方了吧。 过去一年,甜菜种植面积增加了40%到50%,再加上都是修女院选育出的品种,出糖率也稍微高了一点.最终产出了食糖30万磅出头,依旧是上次每磅14芬尼的价格,30万磅就是17500镑的款子了。 嗯,30万磅‘出头’,多出来的那点儿,就布鲁多宫廷自己消耗了可以说,账是非常容易算了。 这样大的产出当然是有成本的:一个超大庄园没有别的产出,领主自营地能种甜菜都种了甜菜。至于农奴和自由农的地租,也全都用甜菜抵扣。甚至,最后还得给农奴贴一些钱, 因为承诺了,超出地租以外的,庄园也会市价收购。 另外,燃料、人工、生产工具等等,也是要折算成本的不过,再怎么算,对比收入的17500镑,以及供应宫廷消耗的那些食糖,那也不值一提! 甚至抵得过宫廷消耗,剩下的就是纯赚了——宫廷消耗不只是直接拿来吃,巴尔扎克伯爵还会拿食糖来赏赐、馈赠。而这本来是要另外开支的,那也不是一笔小钱! 这其实和领主老爷平常给身边骑士纺织品是一个道理,都是硬通货,发这些东西也和发钱没什么不同了。 “哦,去年谈到多出货时,条件之一是提前支付上一笔尾款。至于今年的,之前没谈到,除非他们今年又要求更多的食糖.当然,这不是不可能。”路易莎没有拿‘批发’和‘零售’不一样,要见货付钱几乎不可能等理由劝说巴尔扎克伯爵,而是顺着他说话。 她其实也不知道佩巴蒂公司会不会再次增加进货,真有那样的要求,又会不会答应提前付尾款的条件。但不妨碍她这样说,只要有一个‘可能性’在那里,人就容易往好处想,也没那么多纠结了。 “是啊,增加进货也是很可能的大家都很喜欢食糖,多少都不嫌多,是不是?”伯爵果然立刻高兴起来,那一点儿不满意就像过眼云烟一样消散了。 这倒不是路易莎情商满点,一点儿说话小技巧就这么有用了。只能说,伯爵本身就没有不高兴,在巨大的收益面前,那一点儿尾款要等,只不过是巨大欢乐里的小瑕疵而已,甚至连小瑕疵都算不上。对伯爵畅想食糖的巨大市场,路易莎只是笑笑,没有说话.食糖的确还有很大市场待开发,不过如果一直维持现在的价格,布鲁多连续大幅增产的情况下,市场潜力不到十年也是要探到底的。 原本可能没这么快的,但有布鲁多在生产本土食糖,加速了这个过程。让本来几十年、上百年才会达到的供应高点,十年之内就达到了——这其实不是问题,下调一些价格,让原本消费不起的人能消费上,原本消费不多的能够消费更多,市场就又行了。 这就是食糖作为一种商品的出众之处了,对它的喜欢是刻在人类基因里的!所以它不会像很多香料那样,市场只有那么大,供应一旦上来大家就只能争相降价。关键是降价之后,销售量也没有太大幅度的增加。 “.相比起食糖,玻璃镜才是今年的明星,而且它不会给特鲁瓦增加负担。毕竟食糖还要占用耕种的土地,今年似乎已经有人抱怨了,特鲁瓦城内的粮价上涨了不少。”路易莎恰到好处地引开了话头。 以此时的运输成本,运输粮食到外地卖非常少见。除非是本身就有极好的河运、海运条件,让运输成本低到可接受运输大宗粮食。同时当地确实人口多、市场大,周边乡村已经养不起了——北边低地国家就是典型例子,依靠廉价的北海海运,才供养起了好些规模不小的城市。 布鲁多本身有极为富庶的大平原,农业盈余是比较多的。以特鲁瓦为例,就算特鲁瓦城内大约有5000个家庭生活,周边乡村供养它也绰绰有余。 但最靠近城市的庄园就那么些.之前种甜菜, 今年休耕的天鹅庄园,还有今年也种甜菜的新月庄园,都是离特鲁瓦城比较近,出产就地供应给特鲁瓦城的。少了这样的大庄园供应,就得从更远的地方运粮,增加了运输成本。 也就是布鲁多农业盈余多,现在的甜菜种植面积也还远没有到极限,这才粮食价格涨了,但还能忍受——其实涨的不算多,但问题是,粮食是基础消费,城市居民大多数其实也就是勉强生活而已。基础消费涨哪怕一点点,也挺难受的。 路易莎新的话头既能提醒巴尔扎克伯爵,别忘了给今年为了玻璃镜的事忙前忙后的人奖赏(这主要是为其他人争取,路易莎本人的话,现在地位稳固,普通的奖赏更是不在意)。同时也隐晦地提及了粮价问题,她如果不说,这个问题只要不大到捅破天,巴尔扎克伯爵就不会关注。 当然,说了巴尔扎克伯爵也不一定会关注就是了。 虽然路易莎是抱有一定希望的,但巴尔扎克伯爵却是连提都没提粮价的事,只说到了玻璃镜:“玻璃镜很让人欣喜!我的好姑娘,或许这就是主的安排吧,没有给我一个男性继承人并非是惩罚.至少主安排了路易莎你,亲爱的。” 如果路易莎是这个时代的‘原装人口’,大概不会觉得这话有什么问题,甚至说不定会挺感动。但实际怎么说呢,虽然明白这个时代就是男尊女卑的时代,伯爵的话不代表他本人对路易莎有什么看不起。他只是和这个时代大多数人一样,平等地看不起所有女性.还是会觉得有些刺耳吧。 好在路易莎在这个时代生活了十多年,早就会自我调节了。自动忽略了那些话里,现代人肯定会觉得冒犯的部分,笑了笑,不置可否地说:“一切都是主的安排。” “.圣诞节之前,我们交付了36面‘穿衣镜’,还有7面穿衣镜的订单未交付。哦,那都是因为金匠铸造需要更多时间,圣诞节后很快就会完成未来,‘穿衣镜’的订单还会有,但很难再来这样一大波订单了。” “除了我们那些在东方国家做生意的顾客。”路易莎这说的是乔瓦尼那些进出口商。 说起来这次能有36面镜子的订单,也有他们的‘功劳’,光他们就订购了12面——虽然预计是10面穿衣镜,但经过一番谈判,路易莎在账期上做了让步,他们的周转压力降低,就又加了2面。 “不算镜框的穿衣镜,1000镑一面,一个月能稳定卖一两面也足够令人满意了。”伯爵倒是没给上高强度KPI,或许是因为现在的情况是超出他预计的好吧。 路易莎明白伯爵的意思,这一波订单潮,其实把瓦松最有消费能力的一些人圈的差不多了。剩下的,也不是说买不起1000镑的穿衣镜,只不过那不是说买就买的事了,所以订单会变得稀少。 当然了,‘穿衣镜’会慢慢为周边国家、地区的人知道,而知道之后想要购买的人也会有的。这样算上瓦松偶尔还有的顾客,平均每个月卖一两面穿衣镜并不难——这甚至还没算乔瓦尼那些将镜子卖到东方去的商人的订单。 按照最低算,一个月一面,乔瓦尼他们则一年转卖一批穿衣镜,一批10面。一年也有22面穿衣镜,这就是22000镑的毛收入了这钱赚的比食糖还多,而且正是伯爵最喜欢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生意。 至于成本,它的一系列成本,依靠卖其他小尺寸的镜子就可以全覆盖,甚至还有多的! “是,所以去年我们卖这些穿衣镜已经收入了快30000镑。”交付31面穿衣镜,再加上还未交付的7面穿衣镜的订金,收入是接近3000镑,似乎不对?这其实是因为乔瓦尼他们那12面穿衣镜,还有尾款没付。 “这真是一个庞大的数字,一场战争的收益也很少比这个大的。”伯爵由衷惊叹,他当然不是没见过大笔的款子,只是这个数字确实有些脱离‘日常’了。 说是瓦松除王室以外,收入最高的领主是罗纳公爵,他的年收入平均就能超过3万镑——当然,所谓‘收入最高’这都是过去了,现在布鲁多的收入是要超过罗纳地区的。 巴尔扎克伯爵过去年收入一般在25000镑到30000镑之间,去年有食糖的收益,就已经超过了罗纳公爵,只不过外界不知道而已。 今年又添了玻璃镜这一项,更是没法比了。 总之,就算罗纳公爵年收入超过30000镑,也是一年到头各种多如牛毛的款项汇总,这才得到的数字。甚至其中很多在收入罗纳公爵的内库前,就已经被使用了。短时间内, 一次性收入30000镑,基本只有王室才做得到,还得是一个强大国家的王室。 路易莎则是低调道:“这得看是什么样的战争,譬如这次纪尧姆王子领导的,对洛塔林吉亚公国的战争,直接收获了泽布兰。泽布兰的价值,当然远远不止30000镑!” 泽布兰伯国,正是慕伯汉的北方低地国家之一,相当富有。过去泽布兰伯爵的年收入大概和瓦松的沃特尔伯爵差不多,都是10000镑这个级别.算下来的话,三年就有30000镑了,这片土地的价值当然远远不止30000镑。 当然了,这10000镑只是总收入,不是能‘存’下来的钱,更不是说三年真的就能有30000镑了。维持一片土地的统治,除非是羁縻统治,不然即使是最基本的统治,也是有一定成本的。而一旦因为领土发生战争,那开销更会暴增。 再算上领主为了维持贵族生活的高额开支,难怪如今的大领主也往往内库空空。碰上战争、平叛、婚丧嫁娶等大事,就得借贷实在是‘地主家也没有余粮’了。 “但泽布兰那样的‘战利品’本来就少见,很多时候,为了这样一片土地,国王和诸侯们可以打上十年,甚至几十年了。”巴尔扎克伯爵几乎是不假思索地说道。 论对此时‘战争经济学’的了解,他当然在路易莎之上。 “纪尧姆王子,不,应该说泽布兰伯爵,能够这样干脆利落地结束战斗,实在令人惊叹。这是他的运气,也是他对战争有着过人天赋的体现——说实话, 我有些后悔,当初同意了王室更换你的婚约对象的请求。” 这样的表现第一次还可以说是单纯运气,但这对纪尧姆王子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所以外界评价尤其高。 “有一个战场上经常获得胜利的丈夫,这是有很多好处的。他不仅仅能给你带来荣耀,还能让布鲁多少掉很多麻烦。那些认为一个女领主软弱可欺的家伙,会因此忌惮,不再随便出手。”说到这件事,巴尔扎克伯爵的后悔是真实的。 “但事情已经是这样了,我们也只能往好处想.菲利普王子是一个性情和善的人,布鲁多的大家或许更能接受他。女领主有一个强势的丈夫,会引起不必要的担忧呢。” 最简单的,鸠占鹊巢,要往布鲁多掺自己的亲戚怎么说?面包是有限的,有外人要过来分,那原本的人就得少吃,甚至吃不到了!真就是‘一朝天子一朝臣’啊。 “性情和善或许吧,这种事儿不到最后,怎么说得准?”巴尔扎克伯爵忍不住小声嘟囔起来。 现在的‘菲利普王子’的确以为人和善名声在外,甚至在路易莎这儿,他还有原作盖章的‘人品好’的标签。但路易莎也不得不承认,巴尔扎克伯爵的话算是一语成谶了——菲利普王子真实的性格其实有些微妙,更像是白切黑。 原书作者写这里的时候就有些拧巴,主要是,作为一本女性向言情小说的男主角,他可以坏,但不能‘小人’,更不能犯某些原则性错误。所以,这样的原书男主角菲利普王子,对比此时绝大多数男性, 那真的很好了,他甚至会尊重女性! 但问题是,他后来是当了国王的人,一个国王‘善良’,那像话吗?女频小说用‘草食男’做男主角没问题,但这个男主角还位高权重,是中世纪那种时代背景下的君主,就很不对劲了。 所以从后期剧情看,菲利普王子这个人是有些白切黑的。原书女主角辅佐他,他倚重自己的王后搞了不少改革.嗯,这怎么不是一种棋逢对手、互相利用呢?对熟悉华夏古代帝后故事的人,就很容易联想到唐高宗和武则天。 路易莎还记得,上辈子自己小时候看书看电视,唐高宗李治都是一个偏仁弱且身体不好的形象,和武则天的坚韧强势互补。但等到自己长大后,风口就变了,对李治的评价是‘白切黑’。 嗯,一个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把小妈运作成自己的皇后;压制臣子,就把既是老臣,又是舅舅的权臣毫不犹豫嘎掉;打压氏族,就整出《姓氏录》(注一),打破传统,按照家族为官人数、官职高低来划分一个家族的等级的人,怎么不是白切黑呢? 想到未来自己要和这样的原书男主角结婚,路易莎其实也很微妙。往好处想,那至少是一个不会对妻子使用暴力,可以讲道理的丈夫。品德上,就算算上‘白切黑’这一点,在这个时代也一样无可挑剔。 至于需要斗智斗勇,这其实都不是坏处相比起有个聪明丈夫,丈夫是猪队友更可怕吧。 作者有话要说 注一:《姓氏录》现代人看来,虽然充满了封建等级恶臭味,但在当时是很进步的。因为汉末以后,人们推崇家族出身,到后期还发展到了顶级世家比皇族更有威望的地步。而且世家大族享受特权的同时,还不做事!高官、清贵官可以当,其他的官嫌弃就不当了。《姓氏录》虽然等级分明,但划分等级的方式总比唯出身论的世家当道要强。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65 章【VIP】 似乎是路易莎婚事上的‘小小后悔’,让巴尔扎克伯爵的思绪一时之间有些发散,他一时陷入了沉思。过了一会儿才道:“当然了,婚约已经订立,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我也无意改变。更何况,纪尧姆王子也和‘波茨利亚的索菲亚’订立了婚约” “哈,为人父母总免不了这一遭!为了孩子们的婚事计较。”伯爵忽然笑了一声,摇摇头:“西尔维娅之后,就是你和伊娃,你们一个个就像小鸟儿一样,都飞走了。” ‘西尔维娅’就是巴尔扎克伯爵的私生女,路易莎那个同父异母,几年前已经嫁到西岱去的姐姐。 说实话,路易莎觉得有些别扭。伯爵或许对他的女儿们有感情,但那和现代人熟悉的亲情绝不是一回事。这年头对比现代,母亲对孩子的感情差别要小一些,可是父亲对儿女?只能说,时代不一样,各方面条件都不一样,又怎么能指望‘父亲’是一样的形象呢? 现在巴尔扎克伯爵这样说,听起来有些温情的意思,仿佛‘父母爱子,为之计深远’。为了确保路易莎她们未来幸福,他在‘候选女婿’中精挑细选,各方考量,最终做出了现在的选择——精挑细选或许是真的,但不是为了女儿们的幸福,只是单纯从利益角度考虑而已。 当然,或许在巴尔扎克伯爵、在此时很多人看来,选择最有利于他的结婚对象,本来就是为女儿们好。因为那往往意味着对方家世出众,能给妻子带来荣耀。同时,娘家强盛,女孩儿们在夫婿家不也更有地位么? 很难说这不对, 路易莎平常也不会对此说什么,只能说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认知’。不过,巴尔扎克伯爵要表现一片‘慈父情怀’时,路易莎还是有些接受不良——既然利益至上,就少提感情了吧。 当然,路易莎知道,人是很复杂的。不能说一个纯粹从利益出发,给儿女安排婚姻的父亲,就对孩子没有‘父爱’.只能说,来自现代的普通人路易莎,三观已经定型了,可以随环境灵活改变一些,但应该动不了根本。 “你的婚约只能这样了,但伊娃的婚姻还没有确定。我是说,现在来求婚的波拉格,你觉得怎么样?”巴尔扎克伯爵现在是真的信任路易莎了,这件应该完全由他这个父亲决定的事,他也拿来和路易莎讨论。 虽然路易莎的意见如果和他相悖,他应该不会听,但有这个让路易莎发表意见的行为,本身已经说明很多事了。 伊娃的婚事又不涉及到路易莎的利益,如果路易莎和她关系不错,提意见的时候还会考虑她的个人幸福。而现在这样,路易莎也只是顺着伯爵来了——也就是说,不会故意害一个小姑娘,但要为她打乱伯爵的布置,那不可能。 当然,以现在的情况,就按伯爵的想法来,对伊娃也是最好的吧。 伯爵的想法不用怀疑,肯定是促成和波拉格的联姻啊!就像所有人想的那样,有一个国王做女婿,各方面都是有好处的!就算得付出一些,那也是好处大于付出。 至于对伊娃,伊娃自己也倾向和一个国王结婚,成为尊贵的王后。再加上,波拉格的国王还很年轻,在贵族们经常老夫少妻的中世纪,这对年轻的姑娘绝对是个加分项——在没听说波拉格国王有什么糟糕劣迹之前,这个结婚对象堪称完美。 对这些洞若观火的路易莎当然就顺着巴尔扎克伯爵说:“我觉得很棒,这对布鲁多非常有利,对伊娃来说也是最好的选择了。她会戴上后冠,成为一个王国地位最高的女人,这是很多公主都不一定能达成的目标。” 这话以此时的观念来说,一点儿问题也没有,巴尔扎克伯爵当然也赞同。 “是啊,伊娃很满意,我们的伯爵夫人也很满意。她们就是太满意,所以着急了。”如果路易莎反对这桩婚事,巴尔扎克伯爵或许还会觉得,她是不是嫉妒自己的妹妹可以做王后,因而要多说这桩婚事的好处,并为路易莎的态度不高兴。 但现在路易莎一点儿犹豫都没有,全心全意地赞同,伯爵就想起这桩婚事中的烦心事了。 “这样的态度显然给了切尔尼男爵可乘之机,他实在是个很精明的求婚使臣。这次出使结束后,我敢打赌,他一定会得到他封君的丰厚奖赏瞧瞧吧,如今我的妻子和女儿,倒站在了我的谈判对手那边,成为了我的敌人。”想到最近伯爵夫人的行为,巴尔扎克伯爵就头痛了起来。 巴尔扎克伯爵赞同这桩婚事,不见得就愿意做冤大头啊!恼怒之下,他甚至用了‘敌人’这样的字眼。 自从切尔尼男爵拿之前伯爵夫人的许诺说事,做出他们选择范围大得很,不答应就换人的姿态,伯爵夫人就用尽一切办法在伯爵这里施加影响。 有时候是她直接来,枕边风、苦肉计都用上了。有时候则是让一些她的人去在伯爵耳边说话,她也做了这么多年伯爵夫人,肯定有不少她的人能在伯爵那儿说得上话属实是切尔尼男爵给她上强度,她就给伯爵上强度了。 估计也是此时基本不可能离婚,而且伯爵也不可能为这种事和她离婚,给了她底气——她知道伯爵因此不高兴了,但不高兴最多就是少过一些夫妻生活,以及布鲁多宫廷里,她的体面少那么一些而已。 前者不用说了,在不可能去拼一个男性继承人的情况下,夫妻生活算什么?伯爵夫人又不是痴恋伯爵的那种妻子。后者的话,有路易莎这个丈夫前妻生的女继承人存在,她在宫廷里的体面本来就比过去大有不如了。 再少能少到哪里去?她总归是布鲁多的女主人,巴尔扎克伯爵夫人! 而且,伊娃如果成为了波拉格王后,她是王后的母亲,说不定失去的那些体面,最后还都要补回来呢! “我相信这些都会得到解决的.我想无论是切尔尼男爵,还是其他人,都不会敢于幻想您答应全部的条件,甚至大部分都不太可能。最后还是要谈判的,你可以指派精明的、您信任的人去和切尔尼男爵一条一条谈判。” 路易莎能做的也只有‘鼓励’了。 巴尔扎克伯爵一直没有吃过做丈夫、做父亲的‘苦’(现代人角度中的那种),现在这种程度的‘苦恼’,路易莎才不会同情他,就要帮忙呢。而且这种事插手,很容易里外不是人来着。虽然是干巴巴的鼓励,但伯爵好像因此得到了什么启发。很快号称自己要去庄园里住几天,带着骑士们打猎。还安排了两个信任的下属专门招待波拉格求婚使团,由他们和切尔尼男爵等人谈,而不是自己亲自来。 临近圣诞节还要去打猎,怕是要等到圣诞节当天才能赶回宫廷。虽说这时候的圣诞节还没有那么明确的家庭内涵,可没意外的话,家人一起过节是应该的——这明显就是借口而已,为了躲开伯爵夫人上强度的借口。 另外,由下属去谈,就能尽情地计较条款了,下属又不用那么在乎面子。而且他们有巴尔扎克伯爵给上强度,表现出的精明强干恐怕不会输给切尔尼先生吧.所以,这一波是强度不会消失,只会转移啊。 这样伯爵的确是轻松了,只有路易莎觉得自己好像被迁怒了伯爵离开宫廷当天,在城堡大礼堂用晚餐的时候,路易莎就明显发现伯爵夫人和伊娃看自己的目光,充满了愤怒,甚至恨意。仿佛如果可以,她们要冲上来撕了她一样。 “.我不太明白,伯爵去了庄园打猎,我知道伯爵夫人和伊娃会不高兴,毕竟现在正是‘关键时刻’。但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呢?今天晚餐时,夫人您瞧见了吗?我怀疑,如果她们手中有一瓶毒.药,她们会毫不犹豫灌进我的喉咙里。” 晚上在自己的房间时,路易莎忍不住和服侍自己洗澡的雨果夫人抱怨.没有人会喜欢被人仇视,哪怕此前就已经关系不好了。所谓‘冤有头债有主’,明明是巴尔扎克伯爵避开的伯爵夫人,她们不去恨伯爵,要来找上她?是因为她比较好欺负吗? “郡主,您就原谅伯爵夫人和伊娃小姐吧。”雨果夫人给路易莎擦拭着刚刚洗完,现在披散着垂在浴桶外侧的头发。 她说这样的话,当然不是因为她站伯爵夫人她们那边,或者她就是个纯粹心胸宽大的好人,对谁都是‘饶恕’‘原谅’什么的。之所以这样说,本质上就是安抚路易莎,不让路易莎继续生闷气了。 雨果夫人还在温声细语:“正如您所说,现在是伊娃小姐的‘关键时刻’,前所未有地‘关键’。或许对伊娃小姐来说,没有比这更紧张、更需要支持的时候了。而伯爵夫人,哦,她只有伊娃小姐一个女儿,她全心全意为了伊娃小姐.” 听着听着,路易莎的不爽也慢慢平复了。她也明白,古代社会,无论东西方都是一样的,女性结婚就是第二次投胎,是真正能决定命运的。投胎就算了,没有个人发挥的空间,完全就是运气。但结婚不是啊,多多少少有努力的机会。 这种情况下,一桩世俗意义上的‘好婚事’真的是牵动人心说到底,她和一个出生于中世纪,12、3岁的小女孩计较这些干什么呢?又和这个女孩的母亲计较什么呢?都这么倒霉,她也和她们一样生活在中世纪了,相比起这个糟糕的事实,其他的简直不值一提。 等到路易莎洗完澡擦干身体,穿上干爽清洁的睡衣裙、裹着毯子坐在壁炉前时,她甚至已经忘了刚刚抱怨的事了。 “.希望头发快点儿晾干,不,我不冷,炉子烧得这么旺,这样就足够了。”在温暖的壁炉面前,本来就已经擦到半干的头发,预计等不了多久就会干透,到时候就能去睡了。 “对了,圣诞节——”路易莎还要说什么,却被门外忽然传来的吵闹声打断了。转头看向房间里照管壁炉的女仆:“去问问发生什么事了。” 这会儿她还没睡,雨果夫人也还在,管壁炉的女仆稍微离开一会儿也没事。 路易莎觉得这样的吵闹声,不太像是某个‘喝醉’的骑士要闯她居住的红塔。 一方面是她作为布鲁多的继承人,随着地位越来越稳固,在宫廷的威望也一天盛过一天。那种会对宫廷女眷行不轨的骑士,大部分还是欺软怕硬,不然怎么喝得再多,也没有闯到女主人房间去的呢? 所以,当路易莎成为宫廷实权人物时,这样的威胁就基本扼杀在摇篮里了。 另一方面,红塔楼下的门板是固定每晚上锁,钥匙只能交给路易莎,放在她卧室的钥匙盒里的。等第二天女仆来二楼叫起,这时才能拿到钥匙,去到楼下打开门上的大锁——红塔内什么都有,不开门也不妨碍女仆在路易莎起床前就开始工作。 这其实是从实操层面,让一些有胆子付诸行动的人,失去犯错的机会。而路易莎这样防备,更多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另外还可以保护住在红塔的其他侍女和女仆。毕竟她在宫廷有权有势,那是安全了,不代表身边那些女孩子也安全。呃,或许有时候会耽误某个姑娘和情郎幽会?不过路易莎本来也不赞同身边的侍女、女仆进行‘秘密恋爱’。要么就正大光明地谈恋爱,哪怕因为不符合家族利益最后成不了,这样能公开的恋爱总归不会有什么风险。要么就算了吧,这年头恋爱也不是非谈不可。 事实上,宫里所谓的‘秘密恋爱’,基本和偷.情差不多。多数时候两人中至少有一个是已婚,在一起的时候就没考虑未来。真的男未娶、女未嫁(这里指的是婚约都没有),干什么要避开其他人秘密恋爱?哪怕彼此谈不到门当户对,结婚难度很大,最多不承认恋爱关系就是了,却不必人前不露痕迹。 即使‘秘密恋爱’的男女中真的有令人同情的苦命鸳鸯,考虑到多数还是偷.情,路易莎也无意给他们大开方便之门。 或许后世的西方人会觉得,这个时代人们都是不能自主的无爱婚姻,这样的前提下,作为现代人也无法批判他们对婚姻的背叛。可就路易莎来说,她其实也无意批判,她只是为了以自己为核心的小团体的风气、稳定、安全等等。 华夏老祖宗说得好,‘奸近杀’啊一段必须偷偷进行的关系,就是更容易带来各种意想不到的麻烦,甚至流血冲突的。 事实上,因为路易莎严谨的作风,她身边一直是布鲁多宫廷里最少生事的地方。这固然让一些人觉得她有些严格了,浪漫的宫廷生活过成这样,简直是一种浪费!但也让一些希望过平静宫廷生活的人,主动靠近她身边。 不少人私下讨论,觉得这是她在修女院长大留下的‘印记’。她并不避开和异性相处,差遣宫廷里的男性贵族也大大方方。应该说,过于大方了,比很多自小在宫廷长大的女性更加自如.这总是让大家忘记她来自修女院,直到这种‘严谨’‘保守’被持之以恒地坚持。 路易莎也知道一点儿大家的说法,但她又能解释什么呢?解释修女院的生活对她没什么影响?解释她只是上辈子在井然有序,安全感爆棚的环境呆惯了,所以得通过这种方式保护自己? 她不能解释,就只能默认了【微笑就好.jpg】 外面吵闹声越大,路易莎越不觉得是欲行不轨的人。一个人要做坏事,得熄了灯、偷偷做,最好是悄无声息的。而现在红塔二楼还很明亮,外面都能看到灯光,来做坏事不就是送人头吗?而且都这么大声音了,该引来的人也引来了,还能做什么? 过了半分钟,没等来告知发生了什么的女仆,而是两个女仆追着另一个闯了进来的人——两个女仆,一个是刚刚照管壁炉的,另一个应该是今晚的值班女仆。 红塔夜间有女仆值班,主要是为了上下巡查用火,防范火灾。虽然路易莎不让夜晚留灯,但有用火隐患的地方还挺多的,譬如厨房,谁知道炉灶里的火会不会‘死灰复燃’呢?又譬如这个季节会点的壁炉,这更是重中之重。 至于另一个闯进来的人,是伊娃,路易莎这辈子同父异母的妹妹。 路易莎看着这个才12、3岁,饶是白种人早熟,面孔上也带着浓浓稚气的少女,感觉她挺陌生的——这没办法,不是任何有血缘关系的人都能产生亲情的。 另外,别说路易莎因为上辈子的存在,对这辈子的‘血缘亲人’很难天然亲近了。就算没有这个前提,她也是从小在修女院长大的啊!刚回布鲁多宫廷时,对一个从未见过的、小了2岁的妹妹,能有什么感情?感情都是相处出来的! 再加上她回布鲁多以后,伊娃和伯爵夫人对她的敌视,她是真的不可能和伊娃搞好关系了。应该说,她没有和伊娃针锋相对起来,都是因为有上辈子的‘阅历’,不和小孩子斗气么就这样,能敬而远之已经是理想状态了。 而远着、远着,带来的结果就是陌生。即使她们每天至少要见一次面(晚餐同桌吃饭),路易莎也有那么一瞬间,真的觉得好久不见——是什么时候,伊娃的脸上有了这么明显的青春期气息? 和路易莎上辈子初中班级毕业照里的同学很像的确是人种差异,早熟得快啊! 很短时间里,路易莎各种相关、不相关的念头乱冒,以至于都有些走神了。而这个时候,伊娃直接就要扑到路易莎身上扯头发了,字面意义上的扯头发! 说实话,这个时候路易莎为了晾干头发,还披散着头发,情况对她非常不利! 幸亏雨果夫人眼疾手快,一下牢牢拦住了伊娃:“伊娃小姐!伊娃小姐您冷静一点儿好吗?您现在是要做什么?羞辱您的姊妹?这绝不是一个淑女应有的作为!哪怕是一个泼妇,也很少这样唐突!” “想想看吧,现在波拉格的使团还在宫里, 他们也不会希望求婚的淑女有这样的行为!” 虽然最后一句话捏到了伊娃的关键,让她没有再拼命往前冲。但同时也更加激怒了伊娃,她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说:“你这个玩弄手段的恶毒女人,所有人都被你欺骗了!还以为你是什么贤惠女子,哦!真可笑啊!人总是看不到摆在面前的事实!” “收回你的话。”路易莎缓缓站起来,冷若冰霜。 路易莎一般不会和伊娃起冲突,她始终是拿对方当小女孩了。只是她忘了,在这个时代,12、3岁已经算半个成年人了,生在贵族之家更是普遍早熟.这个年纪的贵族少女,‘孩子’?已经没有孩子了! 不过不愿意和小孩子争锋相对、计较太多,不代表路易莎可以随便对方辱骂、诬陷她,随心所欲地口出恶言。她是正常人观念,对小孩子宽容,又不是‘贱’。而且‘人善被人欺’,她不是不知道。 其实这个时候的路易莎穿着一件睡衣裙,披着她的小毛毯,头发披散着真的很难有气势。但她平常很少板着脸,更少以权威压人,所以突然这样,就格外让其他人不知所措。哪怕是气势汹汹而来的伊娃,也一下愣住了。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66 章【VIP】 伊娃愣住了,她的气势一下被路易莎打压下去。 但很快她又回过神来。冷笑一声:“为什么要收回我的话?这都是实话!” “你为什么要阻碍波拉格的求婚使团?我都知道了!爸爸会去庄园打猎,还任命了钱南男爵做使团招待,专门与切尔尼谈判——钱南男爵不是和你示好过吗?他为了向你表忠心,谈判时根本没有诚意!” 钱南男爵是巴尔扎克伯爵的宠臣之一,过去还曾多次出使到西岱王室的宫廷,是个非常善于谈判的人。伯爵选择他作为自己的代理人之一,和波拉格的求婚使团谈判,应该也是经过仔细考虑的。 但伊娃现在显然想不到那些,根本无法理智思考,或者说不愿意.她只愿意想一些简单的、对自己有利的,譬如将一切怪到路易莎头上。 “证据呢?”路易莎依旧很冷静,声音不高不低,却比伊娃大喊大叫更让人在意。当她说话的时候,在场的人甚至下意识屏住了呼吸。 路易莎继续不急不乱地说:“这只是你在说而已如果你的消息更灵通一些,就应该知道,我只是建议爸爸派人和切尔尼男爵他们慢慢谈。你得知道,爸爸和切尔尼男爵地位不对等,很多条款根本不方便争取。我不知道爸爸会去庄园打猎,也不知道他选了钱南男爵。” “这也是你说的!谁知道是不是真的?你这个撒谎精!”伊娃飞快地指责道。 而且跟着还质问道:“我知道,你就是嫉妒我,嫉妒我拥有你没有的运气!即使被你抢走了布鲁多,也还有一顶王后冠冕等着我!你可不想今后有一天见到我的时候,还得向我行礼,所以要破坏这桩婚事,是不是?” 路易莎的表情终于有了一些变化,但并不是伊娃预计中的气急败坏——这也是她一直不喜欢路易莎的原因之一,路易莎的情绪总是那么稳定,仿佛没什么事能叫她为难,叫她紧张。如此‘完美’,就像是个假人。 路易莎一脸无可奈何.说真的,这是她想都没想过的角度。伊娃能成为王后,而她将来‘只是’个女伯爵兼王子妃(现在菲利普还没有爵位,但大家一致认为,他未来会有一个伯爵或公爵爵位,而作为伯爵夫人或公爵夫人,肯定还是要向王后行礼的),地位差别导致日常‘尊卑有别’什么的。 首先,她又不是‘原装中世纪人’,这上面不太在意。其次,就算以最市侩的角度去想,她会嫉妒伊娃的王后冠冕——她也是早知道的,作为原书男主角的菲利普王子,最后能继承瓦松王位不出意外的话,路易莎能做瓦松王后呢! 相比起波拉格王国这种西方世界边角料王国的王后,瓦松这种西方传统强国的王后,不是更好吗?她嫉妒伊娃干什么? 当然,路易莎不能拿未来的事当理由去反驳伊娃,所以她是轻轻笑了一声,更加拢紧了披在身上的毯子:“这就是你的想法?是啊,我该想到的,以你的头脑,只能想到这些了。因为这最简单,也最符合你原本就有的成见,是不是?” “总之,全部怪到我头上,尽情地怨恨我,就什么都不用考虑了.真轻松啊” 路易莎的话没有咒骂,没有高声,连攻击性也不是主要部分。但就是一下让伊娃的脸涨红了.就,攻击性不强,侮辱性极强叭 路易莎向前走了几步,这次是她主动靠近伊娃了。雨果夫人不敢劝她,只能看紧了拦着的伊娃,怕伊娃突然冲上去——看起来,这次伊娃不是要扯路易莎的头发了,而是要掐住她的脖子,将她扼死! 最近的时候,路易莎和伊娃之间只紧紧隔了一个雨果夫人,真的不能更靠近了。路易莎也没有更靠近的意思,在最近的那一下后,又转过身走到了另一边。靠着一张扶手椅坐下,看着伊娃,表情奇妙地笑了一下。 “而且,抢走布鲁多,你还真能说出口来啊。我比你年长,按照布鲁多的法律,我的继承顺位本来就高于你算了,你愿意那么想就随便你吧,一个人的想法太难改变了。” “嗯,伊娃,我的姊妹,你知道吗?这个世界上的事,要完成一件总是非常难。尤其是联姻,这需要双方都满意,利益上交汇,同时又恰好哦,现在不就是那样的吗?如果不是波拉格处在斯拉夫人和日耳曼人均衡拉锯中,他们也不会来到瓦松了。” “来到瓦松,是的,他们没有去王宫,王室虽然有伊莎贝拉公主还未确定婚事。但因为利益冲突,并不适合波拉格。而你,就成了他们最好的选择,嫁妆丰厚,布鲁多地缘靠近慕伯汉,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用上。而且,你只有我这个姐姐,如果我有什么意外,有一天你或你的子女还能主张继承布鲁多。”“看起来波拉格真的非常满意, 而爸爸也不会不满意有一个国王做女婿。” “但问题是,和完成一件事很难相对的是,要破坏一件事却非常容易!我如果打算阻碍布鲁多和波拉格的联姻,根本不应该用这种方法。我应该去买通求婚使团,让他们另外选一个或许没你那么让他们满意,但也绝对可以向国内和国王交差的新娘。” “他们办成了国王的事儿,是可以得到好处,但如果我给了他们更大的好处呢?办成了差事的赏赐终究是有限的,而带着恶意搞破坏的人,往往能付出一个超常的数字。” “哦,或许不必那么费事儿,我可以给你安一桩丑闻,一桩即使波拉格使团不信,却不能不在意传播开后的影响力的丑闻。这样,他们来求婚的信心也会动摇吧——让年轻的波拉格国王知道了,说不定会立刻命令他们换一个求婚对象。” 路易莎的语速不快,在所有人都安静下来的夜晚,是那样的清晰。伊娃忍不住打了个冷战:“你承认了!你终于承认了!你要——” “所以明白了吗?如果我打算破坏这次的联姻,才不会用那样迂回,那样不一定能成功的方法。要么不做,要么做绝,我不喜欢试验自己的运气。”路易莎干脆打断了伊娃:“我对这次的联姻没有任何不满,有一个国王做妹夫,对我这个未来的布鲁多女伯爵也是有好处的。” “无论你相不相信,这就是事实。” “好了,回去吧,我的小妹妹。你看多晚了,我都要睡了。”路易莎的话音落下, 哪怕伊娃是很不情愿的,雨果夫人也半推半请地将她‘送’下了红塔——只能雨果夫人亲自来,伊娃始终是伯爵小姐,女仆们哪怕再忠心于路易莎,也不敢轻易上手。之前伊娃能在塔下吵闹起来,甚至闯进二楼,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第二天,或者说,根本没等到第二天。伊娃夜闯红塔质问路易莎的事儿,就以一种暗中传播的方式,在整个布鲁多宫廷人尽皆知了。 只能说,宫廷里几乎是没有秘密的。这里人口密度大,除了底层仆人,贵族们也很少有机会单独行动。再加上私人的秘密小房间非常稀有,几乎什么事都是在公开或半公开的空间里发生的.一旦有什么绯闻,立刻就会传的到处都知道。 这次的‘新闻’显然是很有话题性的,只不过因为伊娃的身份,大家都是避开伊娃和伯爵夫人说的。一切只是看起来风平浪静——其实也有路易莎的原因吧。虽然在这件事上,伊娃才是大家‘嘴’的对象,但到底和路易莎相关,这就让不少人收敛了。 “真的吗?真不敢相信,伊娃小姐居然那么冲动.这实在不是一位淑女应该做的。说实话,婚姻的事儿,本来就完全归伯爵做主,伊娃小姐和伯爵夫人这些日子以来的作为,其实让伯爵大人非常为难吧?” “当然是真的是啊,就是因为伊娃小姐和夫人的‘主动’,让那些波拉格人多得意啊!仿佛伊娃小姐若不许配给他们的国王,就没法活了一样。开出的条件实在令人难以接受,这些日子钱南男爵要头疼了。” “要我说,伊娃小姐的确不是个聪慧的人儿。就像路易莎郡主说的那样,郡主如果打算破坏这桩联姻,有的是办法,根本没必要这样迂回,成功的可能性还不见得高。现在看起来,伯爵的安排,路易莎郡主的建议,其实都没错。反而是伯爵夫人和伊娃小姐,这些日子办错了很多事,所以才让我们现在这样落于下风。” “其实我倒是能理解伯爵夫人和伊娃小姐,我们总是从理智出发,为了争取面对波拉格使团时的主动权,觉得应该别那么热切可是站在伯爵夫人、伊娃小姐那边的话,她们首要是得确保这次订立婚约,要万无一失!为了争取主动权而‘冒险’,哪怕这风险不高,那也是不值得的。” “嗳!我明白你的意思,但理解或许理解,赞不赞同就是另一回事了。不管怎么说,这都是在用布鲁多的利益,满足自己的私心.她们应该更忠于伯爵才对。” 这在此时是一种非常‘主流’的观念,妻子和女儿忠诚于丈夫和父亲,不会为了自己的利益损害丈夫和父亲的利益,这简直理所应当。这样政治正确的话说出来,就算有人还对伯爵夫人和伊娃有一些同情,也没法说出口了。 当然,宫廷中那样的人本来就不多,最多的是事不关己,喜欢看热闹的家伙。 “对了,伊娃小姐怎么会想到去和路易莎郡主争吵呢?难道是有什么人对她说了什么,怂恿了她?”有人忍不住猜测。 “听说没有那样的事儿,伊娃小姐只是听说路易莎郡主去了伯爵的公事房, 然后伯爵就认命了钱南男爵他们,自己则匆匆去了庄园——其实大家都知道,郡主去公事房是为了什么,玻璃镜子最近几个月给伯爵挣了多少啊!” “是啊.我听公事房的书记员透露了一些,当然,他们也没有听到全部” “不管怎么说,认为路易莎郡主在其中做了什么,还是太欠考虑了。谁都看得出来,路易莎郡主是个理智的人,对布鲁多有好处的事,为什么要阻碍?而且一直以来,路易莎郡主其实都在让着伊娃小姐吧。” 有人笑着说:“啊!或许正是因为路易莎小姐一直以来都占优势,所以才能如此轻松地忍让这样的态度,反而让伊娃小姐更加生气了!” “因为无能而生出狂怒吗?”有人明白了过来,跟着取笑了一声。虽然伊娃是伯爵小姐,但他们也是贵族,背后尊敬不尊敬的,真的说不准。有的人都贵为国王了,臣属私下该咒骂的,不还是一样咒骂吗? “要我说,路易莎郡主还是——”有人还要谈论什么,但在其他人‘期待’的目光下,忽然像是卡住了一样,突兀地停了下来。 很快其他人也意识到了什么,随着说话停住的人一起垂下头,让到了一边——是路易莎,路易莎经过这段走廊,身边陪同的是海莲娜和吉娜。另外跟着的就是几个亲信的年轻贵族了,有男有女,声势看起来就不小。 路易莎其实听到了最后几句,但她没说什么。停下来批评他们背后谈论伯爵一家?算了吧!这种事根本禁不住。为了以免大家都尴尬,说的话只要不是当着面说的, 或者说的太过分,以至于根本无法当没听见,那就这样吧。 “郡主,看起来大家都知道了。”吉娜的眼珠转了转,轻声对路易莎说道。 “我知道,宫廷里没什么秘密.所以做事说话都要谨慎,知道了吗?”路易莎这话是和吉娜说的。她想要将吉娜培养为自己的文秘,她各方面素质也的确合适,就是性格上容易得意忘形,所以得常常提醒她。 本来是想一线吃瓜的,却没想到路易莎这么‘平淡’,甚至还‘借题发挥’点了自己。吉娜有些怏怏不乐地‘哦’了一声,就不再说话了。 倒是其他熟悉吉娜的人忍不住笑了起来,气氛一下轻松了不少。 有人就最近大家都很关注的‘联姻波拉格’,问路易莎:“郡主,伯爵什么时候回城堡呢?不管钱南男爵他们谈得怎么样,最后还是需要伯爵大人来做决定,不是吗?” 做什么决定?当然是婚约的决定。 路易莎也没有卖关子,稍微想了一下就笑了:“不管怎么说,父亲总会回城堡过圣诞我知道你们想知道什么,只是婚约文书没有签下来之前,什么都有可能,我是不会做那个传播假消息的人的。” 其实也没有让布鲁多宫廷的人等太久,正如路易莎说的那样,巴尔扎克伯爵总是要回来过圣诞的。而就在他主持圣诞晚宴后的第二天,婚约就签订了。 路易莎算是除了谈判人员外,第二个看到婚约文书的人,第一个是伯爵。就在圣诞节后第二天,那时甚至还没正式签订, 只不过是大家有了妥协之下的合同.伯爵看过了之后,就叫来了路易莎,让她也看看。 “多花了一些钱,但其他方面还算过得去吧。”巴尔扎克伯爵说到这个的时候是有些生气的,因为原本根本不必花这么多钱! 正如之前双方都心知肚明的,波拉格方面主张的那么多要求,根本不可能全部达成,大部分都不可能。他们也只是认定了布鲁多,尤其是布鲁多的伯爵夫人,以及婚约的另一位当事人,他们极有动力促成.所以胡搅蛮缠了一番。 每一条要求,都是达成就是赚到。达不成,他们也就是费了一些口水,多在布鲁多等了几天而已,根本没有损失——布鲁多宫廷的美食让人大开眼界、胃口大开,有些使团成员甚至愿意在这儿多做客一段时间呢! 路易莎迅速扫过只差签字的婚约文书,发现就和巴尔扎克伯爵说的差不多。 当初那些林林总总的要求,像是什么路易莎没儿子,只有女儿,伊娃的儿子就得有优先继承权什么的,全都没被写上去这其实很正常,不说这不符合布鲁多的法律,就说侵蚀到路易莎的利益、瓦松王室的利益,根本就不是单方面能谈的。 除了一些无关紧要的小要求被满足,大约就是嫁妆真的挺多的。当初波拉格提出的,光是嫁妆金就得有20万金币的嫁妆要求,基本得到了满足。这其实也是其他稍有价值的要求,波拉格方面都同意撤回的原因。 除了嫁妆金,价值1000镑以上的纺织品,价值200镑以上的金银餐具,价值100镑以上的寝具,以及达到嫁妆金1/3左右的珠宝首饰.这些也统统答应了!算下来,嫁这么个女儿,布鲁多伯爵得花3万镑以上。 这真是很多诸侯想都不敢想的数字,真要这么嫁女儿,自己都要穷死了! 换做是以前的伯爵,其实也不会在钱上这么大方。要么继续谈判,大不了这桩婚事成不了!要么就在一些其他的条件上稍稍退让.还是路易莎回宫廷这几年,先是食糖,后是玻璃镜,这两个大财源给了伯爵底气。 没有这两个大财源的话,过去巴尔扎克伯爵靠差不多固定的、每年25000镑到30000镑的领地收入过日子。场面富贵是场面富贵,实际却没多少现钱,每年也谈不到盈余,之前的欠账能不增加就是好年份了——也不只是巴尔扎克伯爵这样,这年月,越是大贵族,越是这样。 但很神奇的是,不管财务状况多差,等到要打仗了,总能不知道怎么挤出一大笔款子。而嫁女儿这种事,带来的压力不如战争,但东拼西凑,一般也能维持住大致的体面——是大致的体面,像这次为嫁女儿支出超过30000镑,放在以前那根本不可能。 最简单的,过去布鲁多的领地收入,全年汇总都没有这个数!要积攒下这个数字,更是不知道要花多少年,伯爵怎么可能同意出这么多! “.好歹年金拒绝了,那个要求太荒谬了。”布鲁多伯爵摇了摇头。在关于‘钱’的问题上,大概就只有这一条和陪嫁庄园最终没成。 也不是完全没成,而是打了折扣完成的。像是年金,原本是说伊娃出嫁后,每年10000金币,也就是1000镑,着实太多了。 这应该是比照路易莎来的,路易莎的婚约上就有这一条。但问题是路易莎是布鲁多的继承人,这其实是提前花自己的钱。而且考虑到她作为继承人,要参与到布鲁多的事务中来,花钱的地方可多,给她年金也就当是批经费了,这很合理。 还有,这年金不可能还能转给其他人,哪怕是伊娃的子女都不行。伊娃如果去世,年金就停止——难道还真是‘子子孙孙无穷尽也’?不管多少代,布鲁多都得给波拉格打钱? 至于庄园,数量减少了,选定的庄园也改变了,选了10个中小型庄园这也没什么可说的。 “年金的确是”路易莎点到即止,转而问:“那么,父亲,波拉格国王的订婚礼金是什么?” 其实路易莎并不在乎这个,但这种时候国王正心疼要花出去的钱,安全的话题不算多。订婚礼金算是一样吧——虽然订婚礼金是送给女方的,一般也不会太多,但好歹是个进项!就算是给伊娃的,那对巴尔扎克伯爵来说,还没出嫁的伊娃也还是‘自己人’呢。 所谓‘订婚礼金’,其实是为了增强婚约效力的礼物。不然按照此时的惯例,可能两方一封通信说了婚约,婚约就成立了。此后一方如果没有正式解除婚约,就和第三人结婚,婚姻就算无效,生的孩子也会成为私生子女。 这很不合理,订立婚姻连一点儿订金都不付,还悄无声息的,就搞得大家很轻易就能订立婚约。最后导致有人不知道为什么,丈夫/妻子过去曾订婚,于是他们婚姻无效,孩子们也受牵连订婚礼金的存在,让人们不至于只言片语,随便约定婚姻,然后就婚约成立了。 说实话,只言片语就婚约成立,那真的很容易被有心人利用呢。 “订婚礼金?还算过得去吧,一小块土地包括了一座小城,周边一圈乡村、森林,好像还有一个小城堡?”巴尔扎克伯爵还挑剔道:“那座小城我让人打探过了,市民不超过1000人,其实就是一座镇子而已。”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67 章【VIP】 订婚结束后,送走了波拉格求婚使团。这之后,布鲁多宫廷的忙碌才刚刚开始! 不同于路易莎这个继承人,可以取得结婚对象的‘谅解’,将婚礼放在她年长一些的时候——其实也不一定是结婚对象的家族有多么‘善解人意’,而是娶一个女继承人实在是太赚了!以至于在这些‘小细节’上,愿意做出一些让步。 此时普通的贵族男女,除非国内发生了一些事,不方便结婚。不然订婚后往往不会等太久,很快就会举行婚礼。 按照此时人们的观念,不赶快结婚的话,为什么要订婚呢?在诸侯们征伐不断的中世纪,谁也不知道不久以后会发生什么。订立婚约后,却将婚礼日期放在很久以后,在其他人看来就是缺乏诚意,随时准备悔婚的意思。 所以,虽然比伊娃更年长的路易莎还没有结婚,虽然她过完今年后才13岁,她也要抓紧时间准备自己的婚礼了——中世纪一般贵族之家,也不会让弟弟妹妹比哥哥姐姐更早结婚,但也没有像华夏古代的大家族,那么看重这一点。 至于年纪小,那更不是问题了。就连教会都允许12岁以上的女孩结婚,小一点儿从来不是问题!至少不必为了这个再去请求教会特许.嗯,普通人不用在意这个,但贵族,尤其是王室,得格外注意这些,保证婚事从法理上无可挑剔。 不然的话,一切顺利的时候还好,一旦出了什么事,就会有人跳出来质疑这桩婚事的合法性。进而质疑不合法的婚姻下,孩子们是否是合法子女,一旦孩子们被打成私生子,哪怕之后继承了父母的土地和财富,也会面对更高的统治成本,经常会有封臣反叛什么的。 “要在今年秋天结婚,这实在是太快了!还什么都没准备呢!”就在忙得不得了时,负责准备婚礼的伯爵夫人向伯爵抱怨道。 伯爵大概是联想到了‘嫁妆’,不太高兴道:“还要准备什么呢?巴尔扎克家族与波拉格王室家族从未有过联姻,就连‘血亲婚事特许书’都不必去弄了.至于伊娃的嫁妆,哦,我的好夫人,我们可为她准备‘太多’了!” 不同于华夏古代,大户人家的女孩子备嫁,嫁妆不只是论钱,更在意的是什么都要有,确保女儿可以不用婆家一针一线。所以很多爱女儿的有钱人家,都是从小开始积攒。西方古代,贵族们同样是花大价钱嫁女,钱数到位了就行,其他的倒不讲究,所以不需要准备太久。这或许和嫁妆大部分落不到女儿手上,都归女婿支配使用有关吧 至于‘血亲婚事特许书’,是因为天主教不允许有血缘关系的男女结婚。但世俗贵族们又的确有联姻的现实需求,这种情况下,就会去罗马找教廷,弄一份‘血亲婚事特许书’,确保这婚姻被允许,是完全合法的。 不管天主教别的方面,至少不允许有血缘关系的男女结婚,这个规定还是很好的。就算管不住大贵族,底下小贵族和平民至少不太会受近亲结婚的害了——其实也不是完全不受影响,小贵族和平民有时也会‘亲上加亲’,只不过很多时候民不举官不究。 不过,社会氛围在那里,总体上‘亲上加亲’是非常少见的。 说到‘血亲婚事特许书’,瓦松王室甚至为了路易莎和菲利普王子的婚事弄了这个严格来说,路易莎和菲利普王子不是近亲,至少按照路易莎上辈子时,华夏法律的定义,他们不是的。但教会纳入到婚姻禁止中的‘血亲’关系,比后世华夏《婚姻法》规定的更严格。 怎么说呢,整挺好的,就是执行端和立法端不太一致,在大贵族们身上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了。 路易莎也庆幸,自己和这辈子的未婚夫不算真正近亲,不然她还得筹划‘悔婚’了虽然知道人在古代,很多事只能‘入乡随俗’。但有些非原则性的事就算了,挑战内心深处已经成为常识的‘伦理底线’,果然还是做不到。 伯爵夫人知道,丈夫还在为之前自己和女儿的行为不高兴,马上要做王后的女儿不好说太严厉的话,就只能责备她了。她这个时候也无法在伯爵面前理直气壮地回答什么,就沉默着目送伯爵离开。 伯爵最近不喜欢呆在城堡里,时不时就要出门。有时是去打猎,有时是去城里,如果带女眷的话,要么是他的情.妇方丹夫人,要么是路易莎——带谁全看场合适合哪个,有时甚至两个都会带。 因为伊娃马上要结婚了,不带她很正常。可是不带伯爵夫人这个名正言顺的布鲁多女主人,就非常反常了。其实大家都知道,这是伯爵在给伯爵夫人甩脸色,为之前求婚使团的事儿。当时不好发作,现在不就发作出来了么?“夫人?”侍女在一边看着发呆的伯爵夫人,有些担心她。伯爵夫人回过神来,表情还算过得去:“别担心,我的朋友.我是说,我早就想到是这样了,但我不后悔,一点儿也不。至少,现在我的女儿要去做王后了,而且她会有非常丰厚的嫁妆她会成为所有人羡慕的新娘。” 侍女是陪伴伯爵夫人多年的,她很清楚伯爵夫人的过往——很难说,现在伯爵夫人表现出来的全心全意付出,完全是因为母爱。嗯,固然有这方面的原因,但总有一部分原因是,她在弥补自己没能得到的东西。 能够和富有的布鲁多领主结婚,考虑到当时巴尔扎克伯爵虽是再婚,之前那段婚姻却没有留下男性继承人,伯爵夫人可以想见也是系出名门——在布鲁多的继承制度之下,女性确实可以继承土地,但继承权是次于自己的兄弟的。当时谁能想到,伯爵夫人也只生下了个女儿呢? 伯爵夫人的娘家在瓦松南部,她的父亲是一位伯爵。只不过没有巴尔扎克伯爵这样强大富有,还是十二大原始贵族之一,历史悠久.重要的是,她的家族出了名的出美女,很难讲当初巴尔扎克伯爵可以求娶出身更高的淑女时,选择了向伯爵夫人的父亲提亲,没有这方面的原因。 在外人看来,伯爵夫人能够嫁给巴尔扎克伯爵,已经是非常幸运的了。毕竟贵族小姐很多,爵爷或爵爷的长子却要少得多呢! 只有伯爵夫人自己,以及个别人清楚,她本来是可以做王后的.当时科布拉的国王是他的表哥,有意从自己母亲的家族娶一个表妹做王后。当时家里只有伯爵夫人和一个妹妹适龄,而从各方面来说,又是她更合适。 所有人都默认她会成为科布拉王后了,却没想到,选择来亲自求亲的科布拉国王临时改变了主意——只是一眼,看了一眼当时因为孀居,穿着黑色丧服的伯爵夫人的姐姐,他就改变了求婚对象。 这里的缘由不难猜,无非就是见色起意而已。虽然伯爵夫人的娘家家族是出了名的出美女,但美女与美女也是不一样的。伯爵夫人是个的美女了,可她在她的家族也只能说平均水准,相比之下她那个孀居的、年长了她8岁的姐姐,就真是容色摄人的大美女了! 对中世纪的贵族来说,孀居守寡算是个减分项,但出身显然要重要得多。所以国王求婚的家族不变,只是由未婚的妹妹变成孀居的姐姐,臣子们也没怎么反对。至于伯爵夫人的家族,就更不会反对了。反正是联姻,哪个女儿又有什么不同呢?唯一为此黯然神伤的只有伯爵夫人,因为年轻英俊的国王表哥,也因为近在咫尺的王后冠冕与荣耀。 “是的,伊娃小姐当然会成为所有人羡慕的新娘。”侍女顺着伯爵夫人的话说道:“伯爵大人是男人,怎么可能去做准备嫁妆的事儿呢?还是得夫人您上心.之前您列了清单,采购纺织品的人已经去普罗万了,这个不费时。” “不过,制作服装和珠宝就要花时间得多了.我们得赶紧选好裁缝和金匠。” 特鲁瓦也生产纺织品,但显然没有普罗万的规模和技术,想要好一些的纺织品只能去普罗万采购——其实如果可以等到普罗万的五月集市会更好,那时候普罗万会汇聚各地的高档纺织品,选择余地更大。 但夏天就要结婚的话,那就没办法等那么久了。购买纺织品是很简单的事,可之后部分纺织品制作成服装和寝具等,还得花不少时间呢! 派去普罗万采购纺织品的人也不只是会在普罗万下订单,还会顺路去一趟西岱。西岱作为此时的‘大都市’,瓦松的王都,不需要等什么集市,本身就汇聚了各地的优质商品——其实时间充足,应该去罗兰西的,那儿的几座名城才是此时的‘时尚之都’。 但还是那句话,时间太紧张了。 “我们总共要准备价值6500镑的服装和珠宝首饰,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工程.”侍女还在说。 按照之前和波拉格方面签的婚约文书,布鲁多得为伊娃提供相当于嫁妆金1/3的珠宝。而说是1/3,为了接收嫁妆的时候计算方便,他们还是定了一个确定的数字,6500镑——原本切尔尼男爵还主张7000镑,钱南男爵认为6000镑就很多了,最后双方各退一步,就是6500镑。 比较反常识的是,服装开支是算在珠宝大项里的,而不是纺织品,纺织品一般就单指没有经过裁剪的成卷纺织品。这或许是因为,此时为新娘准备的服装都非常华丽,描金刺银、镶珠钉宝是最基本的,相比起金银珠宝的部分,纺织品部分的花费反倒比较少。 “伯爵让您为伊娃小姐准备1500镑的珠宝, 之后应该还会送来连带镜框,总计价值1500镑的穿衣镜.我们还有3500镑可以用于采购金银、宝石和最好的服装面料,以及支付裁缝和金银匠的报酬。” 布鲁多都自产穿衣镜了,陪嫁当然要陪嫁一面。而且穿衣镜估值归估值,实际成本是另一回事,用它做嫁妆对巴尔扎克伯爵来说算双赢——节省了一部分嫁妆钱,又多出货了一面穿衣镜! 说这话的时候,侍女小心地看了一眼伯爵夫人,见伯爵夫人没有为难才放下心来——所谓的让伯爵夫人给伊娃准备1500镑的珠宝,其实就是让伯爵夫人也出钱的意思。反正她也只有伊娃一个女儿,与其等将来留给伊娃做遗产,不如这个时候就拿出一些,分担一点儿嫁妆。 倒不是伯爵就差这1500镑了,他30000镑的嫁女开支都认了,1500镑在其中算什么?只不过是心里不高兴,以这种方式‘惩罚’伯爵夫人之前站在了自己的对立面。 这对伯爵夫人也算是个挺大的负担了,她当初嫁给巴尔扎克伯爵,不算嫁妆金,单说珠宝,总共也没有1500镑吧。当然,这些年来,伯爵送她的、她各种方式积攒的珠宝,也有不少,1500镑的珠宝不至于拿不出来。 就是这样一来,她自己的珠宝匣就要空了——主要是镇场子的隆重珠宝算上,才能凑出1500镑。剩下的,就是一些小珠宝了,这对于布鲁多的女主人来说,就太不体面了。 “3500镑的资金足够了。”伯爵夫人显然已经考虑过这件事了,说道:“伊娃的妆奁中,有一些用于隆重场合的珠宝,包括王冠、大胸针、长念珠,此外,各种戒指、皮带扣之类的小首饰至少还有几十件。算下来,至少值四、五百镑。” “服装也是同样的道理,她有很多衣服,其中不少还可以拆线后重新设计、裁剪、缝纫,连带着衣服上的珠宝也能再次利用。这一笔算下来,又可以得到和首饰差不多价值的嫁妆。我再从我的妆奁里挑选一些珠宝,并结算重做衣服的工费,1500镑就齐全了。” 伯爵夫人的确算计地很精明,侍女听她这样说,心里也放下了一个担忧——没人觉得新娘贵为伯爵之女,嫁的是一位国王,嫁妆里出现少女时代旧衣服拆改的衣服有什么问题。 这里有节俭的传统在起作用, 但更多还是因为生产力不发达,纺织品价值高。即使是贵族,也做不到轻易抛弃.不只是伊娃的衣服会有拆改情况,此时任何一个贵族,甚至国王或者王后,都是这样的。 当然,也和此时的服装大多宽松,而且女装中多长长的袖子和托裾有关,这给拆改留下了余地。如果是紧身的或者裂口装饰的服装,那要拆改,就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了。 正在伯爵夫人和侍女算计伊娃的嫁妆时,伊娃正好来到。 或者说,没什么‘正好’,她最近每天都会来陪伴伯爵夫人。一半是因为她留在伯爵夫人身边的时间不多了,最近格外依赖。另一半,也是她知道伯爵对伯爵夫人不满,导致伯爵夫人最近不太好过。她来陪伴伯爵夫人,也是给宫廷其他人看的。 不管怎么说,她是未来的波拉格王后。因为这个原因,其他人也要给予伯爵夫人这个布鲁多宫廷女主人,应有的尊敬。 “快来瞧啊,这是你嫁妆清单中,珠宝的部分,也包括了服装。”伯爵夫人朝伊娃招了招手,塞给她一张清单。 就像这世间所有的待嫁新娘,尤其是富有的待嫁新娘一样,伊娃对自己的嫁妆清单格外感兴趣。她很快低头仔仔细细看起了这份清单——其实没有太多可说的,贵族新娘的嫁妆,包括的内容都差不多。只不过数量、精美程度上,得‘丰俭由人’而已。 像伊娃的这张嫁妆清单,服装部分最被看重的是那半打带长托裾的礼服,这些都得是崭新的,不能是以前的衣服拆改。其中一件,还是她婚礼时要穿的,更是重中之重——贵族的婚礼仪式,新娘的穿着佩戴,展示的是她自己,也是娘家! 奢侈的珠宝和华丽的衣裳一向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也是大家对一位远道而来的新娘的第一印象,乃至评价标准! 还有珠宝部分,最显眼的当然就是王冠了。原本伊娃就有两只王冠,一只更华丽,只有最隆重的场合才会使用,一只就轻便很多了。不过就算是相对隆重的那只,也比不上嫁妆清单中预计要准备的。 嫁妆清单中列明了,王冠还得再准备2只,一只是‘普通王冠’,一只是‘冠羽式王冠’——当然了,普通王冠不可能普通,从预算上就能看出来了,预计得花350镑打造的王冠,能普通么?至于‘冠羽式王冠’则更加华贵, ‘冠羽’本来就是一种头饰,和发箍、王冠等是不同的类别。具体来说,冠羽特别华丽,形态也普遍高耸一些。 但随着王冠越来越华丽,而且哥特风侵入到金工领域,王冠的造型也开始像哥特式教堂一样高耸起来后。冠羽就和王冠合流了,产生了所谓的‘冠羽式王冠’。 这种‘冠羽式王冠’因为特别隆重华丽,尤其受新娘子的青睐,几乎属于是婚礼必备了。不只是贵族女性结婚时会戴,稍有财力的平民结婚时也会准备,买不起也能从教堂租一顶啊——出租冠羽算是地方教堂的一项固定收入了。 这怎么不算一种西方人自己的‘凤冠霞帔’呢? 而且,大概正是因为过于华丽,和未婚少女的轻盈气质不合,婚礼外也只有已婚贵妇才会戴冠羽式王冠.之前伊娃就没有冠羽式王冠,这次都要嫁去波拉格做王后了,肯定是要准备一顶最好的了! “只用准备两顶王冠算是省事儿了,毕竟波拉格王室答应了,床榻礼和晨礼金中都会有王冠,那些都是王室传下来的珠宝了。”对于预计要定制的‘王冠’,伯爵夫人表现得轻描淡写。 并且还指点伊娃:“你过去拥有的两顶王冠,那顶重一些的就算了,小一些的就不要在结婚后继续戴了。那太轻巧了,不符合一位王后的身份。你可以留着,如果将来生下公主,就送给她。或者让金银匠拆掉,制作新的首饰。” 说到这里,伯爵夫人又有些愤愤不平起来:“你的父亲实在是太偏心了!我向他索要巴尔扎克家的家传王冠,为你做陪嫁,他却说路易莎才是布鲁多的继承人,那要给路易莎做陪嫁——路易莎已经有了整个布鲁多,为什么连一顶家传王冠都要专门留给她?” 所谓巴尔扎克家族的家传王冠,其实传了也没几代。毕竟如今首饰风尚变化虽没有现代大,可两代人之间肯定是有比较明显的变化的。真要往前数,两三百年前制作的王冠,在现在的人看来,会觉得过于朴素简单吧? 算下来,巴尔扎克家的家传王冠才传世一百年左右,是当时一位公主出身的伯爵夫人结婚带进家族的,尤其珍贵!它或许没有此时很多王冠的复杂工艺,但只一样就能保证哪怕它过时了,依旧是价值连城——王冠正面中心位置,镶嵌着一颗重达26克拉的鸽血红红宝石。 这时候还未迎来地理大发现,西方世界更谈不到满世界弄宝石,所以后世很多知名的大宝石,此时都是没影的。大概生活在这个时候人,根本想象不到,世界的某个角落,还有那么多、那么大、那么好的宝石吧? 此时,一颗26克拉的红宝石,绝对属于罕见的!而且这还是颜色红得纯正,瑕疵小到可以忽略的鸽血红呢,说是价值连城也不为过。 这顶王冠的价值是如此之高,以至于被带进巴尔扎克家之后,就没有再随哪个女儿陪嫁出去。甚至于,在位的布鲁多伯爵都不一定会把它送给自己的妻子,有的伯爵夫人也只有在婚礼等场合,才能临时‘借戴’一下。 伯爵夫人就属于是这种情况。 本来还挺为嫁妆清单中琳琅满目的首饰、服装高兴的伊娃,听见伯爵夫人这样说,嘴角也拉平了:“.谁让她是未来的布鲁多女伯爵呢。” 伯爵夫人冷笑了一声,不快道:“可你未来是要做王后的,会给巴尔扎克家带来更多的利益和荣耀路易莎又算什么?不过是注定要给布鲁多带来不稳定的女继承人!说不定,今后她想要稳定布鲁多的统治,还要借助你和波拉格。”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68 章【VIP】 因为要为伊娃准备嫁妆的关系,最近的布鲁多宫廷常常有金银匠、裁缝等进进出出。不只是伯爵夫人和伊娃本来下了订单的工匠,很多没接到订单的,这时候也带着自己的作品过来求见了。 城里谁都知道,伊娃小姐是要去波拉格做王后的,巴尔扎克伯爵为她的嫁妆准备了大笔预算!这足够拿到订单的人都吃到饱了! 也是为了不错过手艺出众的匠人,这些日子伯爵夫人和伊娃是来者不拒。哪怕是听都没听过的匠人,来求见她们,她们至少也愿意看看带来的现成作品。 “您是金银匠?哦,这倒是不多见。”伯爵夫人房间外的走廊里,排着好几个匠人。其中一个得知排在自己前头的,是一个金银匠,还有些意外。 最近来‘自荐’的匠人,还是裁缝居多,金银匠是偶尔才有的。这主要是因为,现如今特鲁瓦城里的金银匠供不应求,平常帮制镜工坊制作各种镜框,想做多少都有,这就是‘保底’了。再做一些珠宝首饰,日子就非常滋润了。 这种情况下,主动出来找活儿做就有些缺乏动力了——技艺一般的,自觉这种给未来王后做陪嫁珠宝的活儿,人家看不上自己,何必去浪费时间?至于技艺高超的,在现如今的特鲁瓦,活儿根本做不完!给伊娃做首饰,到时候肯定会要求格外多,也不见得能多拿工费,真不算很吸引他们。 大多只有处在不上不下位置的金银匠,这个时候才会过来‘自荐’。 “哦我是刚来特鲁瓦的。”中年金银匠笑着抹了下小胡子:“越来越多的金银匠来了特鲁瓦,专门给制镜工坊做镜框。那活儿不错,至少保证了生活,而且想做多少就有多少。但我们金银匠想多赚一些,还是得做首饰啊!” 其实此时金银匠还有一个来钱大项,就是给人放贷,很多银行家都是金银匠出身,并不是没有原因的不过这倒是没必要和才认识的人说了。 “这倒是你带了什么自己制作的珠宝吗?能瞧瞧吗?”也是等待被召见,有些无聊了,所以这个裁缝好奇地问。问完后还补充了一句:“如果不错,说不定以后我也能向您订制高级服装上用的珠宝。” 这种会做高级服装的裁缝,早就有自己经常合作的金银匠了,不然以前是怎么做高级服装的?不过多个选择总是好的,所以他说的这番话也不是假话。 走廊外几乎都是裁缝,也没有作为竞争对手的同行,金银匠没怎么犹豫,就打开了自己一直捧在手上的珠宝盒。这是一个牛皮制成的珠宝盒,轻巧便携、颜色素雅,表面还有简单的压花,这就值些钱了——当然,更重要的还是里面装的东西。 珠宝盒里装的是一枚圆盘形大胸针。 胸针应该算是中世纪最重要的珠宝首饰了,或许王冠更夺目、戒指更意义深刻、念珠还有宗教加成.但不管怎么说,始终是胸针最常见!贵族和富商戴镶嵌宝石的金银胸针,普通人也能戴青铜、白锡等材质的平价胸针,这些胸针中最朴素的,本质上和大别针没什么不同。 至于这件放在牛皮珠宝盒里的圆盘形大胸针,属于非常奢华的那种,只有贵族才会佩戴。 首先它的大小就很惊人了,目测直径将近8寸——裁缝经常要量体裁衣,目测尺寸还是很有经验的。实际他看得不错,这枚圆盘形大胸针直径有7又7/8寸,换算成后世长度单位是超过20厘米的! 然后,这枚大胸针整体是一圈一圈地镶嵌着各种宝石,从里到外,依次是红宝石、蓝宝石、祖母绿、紫水晶和珍珠。除了最中心一粒红宝石有绿豆大小,其他以此时的标准都算是‘碎钻’了。 这也是虽然用了不少宝石,却不至于贵出天际,能出现在一个不怎么出名的金银匠手中的原因吧。 除了这些宝石,大胸针底盘上还点缀着小小的花丝工艺制成的黄金人像、兽像。虽然因为比较小的关系,无法做到非常精细,但基本特征抓的很好,而且焊接毫不拖泥带水,所以胸针底盘显得干净、规整。这是制作它的匠人基本功扎实的体现。 能制作高级服装的裁缝也是有见识的,当下判断出这个金银匠水平不错——与此同时,他却并不看好对方。 水平不错可不足够给大贵族做工,尤其这次要做的是陪嫁珠宝,一位未来王后的陪嫁珠宝。那肯定是精益求精,务必最好. 事实上,这个裁缝这些日子都听说了,不少人都送了自己手上的成品给伯爵夫人和伊娃小姐看。敢于送成品过来的,不说多好,至少没有差的。但就是这样,被看中后,开始为伊娃小姐工作的匠人也是寥寥无几。 当然,表面上是不会说这些的, 所以这位看过胸针的裁缝非常捧场地赞叹道:“真是非常精美,有这样的技艺,您离成名也只差个机会而已,这次就是好机会这些宝石也是您打磨的吗?还是另外有宝石工匠卖给您成品?” 有的金银匠会自己搞定从金银到宝石所有东西,也有的就专攻一项了。 “哦,全是我自己做的。”金银匠颇有些得意地看了一眼牛皮珠宝盒里的胸针,然后合上了盒子。 其实说起来,这些宝石的加工并不复杂。不过因为除了中心的一颗红宝石,和最外面一圈的小珍珠,其他在此时都是‘碎钻’,这就比较考验技术了以此时的珠宝加工技术和工具,只要加工的宝石尺寸一变小,难度就要大增了! 就在房间外走廊上,匠人们低声交谈的时候,房间里的伯爵夫人和伊娃也在谈话,为刚刚展示在她们面前的一套衣服。 这套衣服是礼服之一,具体地说,是所有礼服中最重要的,婚礼当天要穿的那一套——所以今天房间外走廊,等了比较多的人。因为作为客户的伯爵夫人和伊娃看这套礼服看了很久,看得非常仔细。 这是一件华美异常的礼服裙,它并非是此时流行的、以科塔尔迪为代表的、剪裁开始贴身的裙袍,而是整体形制非常宽大的。 这一方面是因为,这是个风气变化的时代。女性一边开始追求修身的服装,展示出身体轮廓,认可人体之美。一边也没有落下过去的宽袍大袖,有不少服装还是‘老式’的剪裁。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旧的风格退潮往往有一个过程。在很长时间里,曾经的先锋、流行会先成为单纯的礼服,‘生存空间’有逐渐收窄的过程。这就像后世人们一些重大场合的西式礼服,其实几百年前都是最时髦的衣服。 作为婚礼礼服,服装本身风格老派一些,本就是应有之义。 礼服材质是丝绸的,原本伊娃想要用丝绒,主要是担心到时候镶嵌大量的珠宝,会弄坏了轻薄的丝绸。但经过一番考虑后,还是选择了丝绸——初秋举办婚礼,到时候礼服裙外面还有斗篷,穿丝绒就太热了。 至于说弄坏丝绸,弄坏就弄坏吧,那样的礼服估计也就穿那么一次.之后就是拆下宝石再利用。 丝绸裙子的袖子和裙腰装饰,是刺绣工的杰作,完全用银线绣出的、繁复精美的东方几何图案——选择这个图案也不只是因为漂亮,以及此时东方异国情调的流行,还是因为波拉格本身就位于西方世界的东面,受东方风格影响更大。除此之外,装饰就主要靠银子和珍珠了,这条礼服裙算上银线,总共用了5.6磅白银,也就是近2公斤的样子。至于珍珠,总计接近9000颗.不管这些珍珠是否全是小珍珠,这个数量下来,重量也很可观了吧? 要知道,作为婚礼礼服,裙袍外肯定是会搭配一件斗篷的!而那件斗篷不用怀疑,华丽程度绝不会输于里面的礼服裙,甚至按照传统,还会有过之而无不及——换句话说,就是更沉重了! 这时的贵族婚礼,对新娘来说的确非常‘辛苦’。 “这件还可以。”挑剔地打量了一番后,伯爵夫人非常矜持地对一旁等候的几个裁缝说道:“你们过去就应该拿出这样的成品的。” 对此,裁缝们都知情识趣地露出了谦恭的笑。丝毫不提平常服务伯爵夫人和伊娃小姐,她们根本没订制过这个级别的礼服,当然不会有这样的成品.伯爵夫人这样说话,只不过是端架子而已。 经常服务于贵人的裁缝们心知肚明,也明白只要配合好就行。 “你觉得怎么样,亲爱的?”伯爵夫人转头看向伊娃。 伊娃比伯爵夫人更加满意,着迷地看向这条礼服裙.虽然在礼服上大量用珍珠,在整个中世纪都算常见。可一般三五千颗就到头了,伊娃自己缝珍珠最多的一件礼服,也就大约3000颗珍珠。而这一件结婚礼服,一下9000颗,是过去的3倍了! “我觉得很好,它很美,很得体,是不是?”伊娃之所以强调‘得体’,盖因为缝缀大量珍珠在服装上,乃是此时宫廷风格的一种显著体现。 “那就这样吧,你去试穿一下,如果可以,它就会是你结婚时的礼服了。”伯爵夫人指挥着侍女们服侍伊娃,去穿上那不便于自己穿、不能指望穿上后还能轻松行动的华美礼服。 其实这就是走个过场而已,这本来就是照着伊娃的体型制作的,而且宽松形制的服装,稍微有一点儿误差也发觉不出来。 事实也是如此,当伊娃穿着这件礼服裙走出来,没有一点儿差错,所有人都啧啧称奇。“伊娃小姐的确具备一位王后的风度!”其他人都奉承了起来, 而且大家显然知道,怎样的奉承更能挠到伯爵夫人和伊娃的痒处。 “.这样的礼服裙,非得配着同样华丽的斗篷,再戴上王冠才行,不然总是无法完全体现出它的等级。”伯爵夫人挑了一个不是问题的问题,然后就对伊娃说:“去换下来吧,缝了这么多珍珠,裙子本身太容易弄坏了,你还得确保结婚时它依旧完美无缺呢!” 换下这件礼服裙,又稍事休息,才接着召外面的匠人进来。头一个,就是带着那枚圆盘形大胸针的金银匠,他向房间里的贵妇人们问好后,才展示了自己的作品。 对这件还不错的大胸针,伊娃有些兴致寥寥。这既是因为刚刚试礼服消耗了她大量的精力,也是因为差不多水准的首饰她最近经常见到。匆匆打量了一番,就忍不住道:“这样的风格实在是有些过时了!” “差不多尺寸的大胸针,最近我还在路易莎那儿见到过一枚,那是一枚星形大胸针。”伊娃稍微比划了一下形状,接着说:“相比起现在很多胸针依旧用金银花丝等工艺编织复杂的装饰,那枚胸针完全突出了宝石。” “为此,宝石也完全放弃了包镶,最多只用爪镶,几乎让人忽略了胸针底盘使用的金银。” 在中世纪早期,相比起难以加工的宝石,美丽、昂贵、柔软易塑形的金银,尤其是金子,才是贵族首饰的主角。金银匠可以尽情利用金银呈现自己的设计,那时就连王冠,多数也就是一个素金的宽面冠冕! 或许就是因为这个,现在为止,金银匠依旧在珠宝制作中占据主导,宝石匠主要打配合。 但到此时,事情其实已经有了变化。尤其是在胸针这种小而精美的首饰上,宝石开始成为主角,贵金属退居到了背景位置。 复杂一些的,就像伊娃提到的那枚星形大胸针,正面看满满都是祖母绿、紫水晶和珍珠,只有珠宝与珠宝的间隙,才能看到金银的地盘。简洁一些的,就普遍是中间一颗大宝石,轮廓边再围镶一圈小珍珠,这其实已经很有后世珠宝的风格了。 这样新风格的珠宝无疑更有冲击力,一经推出,大受欢迎事实上,就算是这枚圆盘形大胸针,也很难说没有受到那种风格的影响——除了小巧的花丝工艺人像、兽像,这枚胸针镶嵌的宝石虽然相对分散,没有满镶,但已经呈现出宝石做主角、贵金属背景化的风尚了。 “那是新流行的风格吗?” 伯爵夫人听伊娃这样说,随口问道。 一旁的侍女道:“似乎是这样,大家都很喜欢这样的风格这是最近来到特鲁瓦的罗兰西金银匠才会做的,其中最出色的一个,听说来自维罗纳。路易莎郡主很欣赏他,给他下了很多订单。真不愧是罗兰西的金银匠,和我们这儿的完全不一样。” 因为镜框制作需要不少金银匠,最近几个月涌入特鲁瓦的金银匠,比过去一百年加起来还多呢! 维罗纳是地处罗兰西北部的一座城市,比不上最出名的几座名城,但也历史悠久。而且这座城市离尼斯很近,还直通罗马,有‘罗兰西门户’之称——就连‘维罗纳’这个名字,在拉丁语中也有‘高雅’的内涵。 这样发展不错,又极具文化积累的城市,金银匠技艺和审美都突出,一点儿也不奇怪。 “我喜欢这种风格的首饰,或许我们应该雇一个会制作这类风格首饰的金银匠。”伊娃不假思索地说。 对此伯爵夫人没什么意见,在吩咐侍女安排这件事之余,只是随口询问:“你的学习进度怎么样了?对婚礼的准备,嫁妆很重要,你学习的内容也很重要至少语言和礼仪方面得无可挑剔才行。” 伯爵夫人还警告伊娃:“你不会想要和自己的丈夫语言不通,宫廷中其他人说话也根本听不懂,自己的礼仪还受嘲笑的。” “拉丁语我本来就会一些。”说到这个,伊娃露出为难的表情,勉勉强强说道。 拉丁文是此时的通用文字,这一点无可置疑,但要说拉丁语是通用语言,这就不一定了。文字落到纸面上,比较容易统一,各地的拉丁文还能差不多。可语言?即使说的都是拉丁语,也是‘十里不同音’了。 而且,各地的贵族,或许书面用语大部分都是拉丁文,可日常说话还是用本地语言更多。这就导致,哪怕是不标准的拉丁语,很多贵族也很难说流利,基本就是勉强用来交流的程度。伊娃说自己会一些,那是布鲁多宫廷教育的成果,要说多擅长,那是真没有。 “拉丁语不重要!没有人会和本国人一直说拉丁语的!”伯爵夫人强调了一遍,又指出了伊娃试图糊弄过去的关键:“你最应该认真学的是波拉格人的语言我想, 我该问问你的语言老师了,关于你的学习进度。” “妈妈!您太严厉了,我怎么可能几个月之内,就学会一门完全陌生的语言?波拉格人的语言,甚至和慕伯汉大部分地区都不同.他们讲斯拉夫人的话,我以前从没想过会嫁到说斯拉夫话的地方,这更不是什么主流语言。”伊娃忍不住叫苦。 布鲁多因为东临慕伯汉,交流比较多,也是实际需要,贵族们多少会有点儿慕伯汉语底子。但问题是,波拉格虽然属于慕伯汉地区,但他们的主体民族完全不一样,是被认为是蛮族的斯拉夫人,所以语言差别非常大。 此时的西方世界,语言种类不少,贵族们往往会掌握几门外语。除了作为标准语的拉丁语外,首选当然是几大强国的语言,其中就包括瓦松的语言。至于蛮族的语言斯拉夫语,至少和他们交集不多的瓦松贵族,基本是不会学的。 对于伊娃来说,这真是一门毫无基础的语言啊! “或许,波拉格的宫廷中,说慕伯汉地区的语言比较多呢?”伊娃怀抱着这个希望。 “是的,他们说慕伯汉的语言,但更经常说自己的语言,尤其是私下交流时.如果你不想在宫廷中落入被孤立的境地,就不能不学!”伯爵夫人严厉地看了伊娃一眼。 伊娃急切地需要摆脱这个对她来说,过于难熬的场面。而实在没法反对伯爵夫人这样要求的她,只能转移话题道:“您说的完全正确,我会认真学习波拉格人的语言的.其实除了语言之外,我的波拉格宫廷礼仪学的很不错。” 此时各国宫廷礼仪肯定是有不同的,但各国贵族往来的也频繁,所以礼仪从根底上差不了太多。伊娃从小在宫廷中长大,学起来肯定得心应手——最难不过是作为一个‘王后’,而不是伯爵千金,她有一些新东西需要学。 趁着伯爵夫人对她礼仪学习情况不置可否时,伊娃赶紧对一旁的侍女说:“您刚刚说了,制作那种新风格首饰的工匠,大多来自罗兰西,其中最出色的一个,路易莎也给他下了不少订单?我看,也不用再挑选了,就让他为我制作一些新风格的首饰吧!” 侍女看了看伊娃,有些迟疑:“那个金银匠吗.但他自从来到特鲁瓦就十分受欢迎,订单工期早就排到明年了——” 伊娃干脆打断她:“那就让那个金银匠将我的订单提前,这难道不可以吗?” 即使已经下订单的都是贵族,作为布鲁多领主唯二的女儿之一,伊娃要求自己的订单提前,其他人大多也不会和她争。这一方面是看伯爵的面子,另一方面,是因为她马上就要结婚了,结婚对象还是一位国王。 不论古今中外,大家都对正备婚的年轻人有‘优待’呢! “其他人或许没问题,可.路易莎郡主.”侍女之前迟疑也是因为这个。 路易莎也是巴尔扎克伯爵的女儿,还是作为继承人的长女,身份上不用让着伊娃。另外,大家都知道的,路易莎倒不是会针对伊娃,但她也不是那种会惯着伊娃的。伊娃如果招惹她,她可不会管什么伊娃马上要嫁人了. “那有什么!她的首饰又不用赶在秋天来到之前制作完毕,可我秋天就要结婚了,她难道不应该让一次我吗?”听到侍女提到路易莎,伊娃简直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就差跳起来了! 过去,伊娃其实一直隐隐有些怕路易莎,她只是不承认这一点。现在的话,其实还是有点儿怕。但一想到自己马上就是王后了,等到结婚后,路易莎见到她甚至要给她行礼,她又腰杆子硬了不少。 将自己的订单插队到路易莎前面什么的,甚至和喜欢的珠宝没那么相关,这件事本身就让她很想做了.仿佛只要做到,就能证明什么一样。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69 章【VIP】 “.首饰订单?”路易莎听到有人向自己禀报这件事,短暂地茫然了一下。意识到指的是哪个金银匠那里的订单后(她在不止一个金银匠那里都有订单),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 “去告诉匠师,就先做伊娃的订单吧。”路易莎摆了摆手:“毕竟她就要做新娘了,可比我急等着要用。” 路易莎的确不惯着伊娃,但也不是真要和对方针锋相对。想到对方才13岁就要结婚,心里又多了点同情,也就不说什么了更何况,路易莎最近忙着特鲁瓦城市改造的事,也没精力关心什么珠宝首饰。 是的,就是‘城市改造’。说城市改造,或许说的太大了,但意思是差不多的意思——路易莎很早就发现,此时城市居民的生活充满了种种不便,城市建设水平、公共服务水平极其低下!有心想要做点儿什么了。 只不过,要做这种事,必须得有一定威望。毕竟对上,这是没法直接看到收益的,付出的成本却看得见。而对下呢,要做事也难免扰民!普通市民不见得能看到一些长远规划的好处(或者看到了,但不在意),眼前的打扰却是看得见的! 所以城市改造这种事,不是强力人物,根本没法推动! 到现在,路易莎总算觉得自己有资本做这件事了。 作为布鲁多继承人,她地位稳固。其次,她和布鲁多的头头脑脑也算是大体认识了,见面三分情,不至于很多事要去做,连‘衙门’大门都找不到。再然后,市民们,尤其是特鲁瓦的市民们,都知道有‘路易莎郡主’这么个人,彼此之间多少能有基础的信任. 当然,她身边已经聚集了一批可用的下属,这也很重要。不然她怎么做事呢?难道都得自己亲力亲为吗?那把她一个人分成好几个,都忙不过来吧。 路易莎是去年年底,趁着巴尔扎克伯爵为玻璃镜带来的巨大利润高兴的时候,请求的城市改造,而且先局限在特鲁瓦。这一方面是因为,她在特鲁瓦人头最熟,最有威望,比较有底气。另一方面,也是怕一下步子迈太大,所以先从特鲁瓦做起,积攒一些经验再说其他城市。 另外,这也有利于说服巴尔扎克伯爵改造一座城市的花费,肯定比同时开工数座更小。而且特鲁瓦作为布鲁多的‘首府’所在,也是伯爵呆的比较多的城市,他当然也更有意愿将这里建设得好一些。 事实上,作为封建统治者,都是有将领地建设得更美好的意愿的。因为领地之内都是自己的‘私产’,建设得好,哪怕没有直接利益,看着也舒心啊!这也是封建君主比买办阶级多少正义一些的原因,毕竟封建君主大多还要想着建设好自己的土地,买办就纯粹是卖国了,帮着外国人剥削本国的资源和人民。 之所以此时领主们的封地建设那么差,问题的关键还是没钱。没钱的话,那再有意愿搞建设,也只能先往后等等。 “真的没法仿照罗马的供水系统,修建沟渠、预埋管道.” 一个教堂神甫明知道这件事没希望了,还是要过来向路易莎确定。 路易莎肯定地点头,让对方死心:“没办法, 神甫,真的很遗憾,但没办法那样成本太高了,以伯爵批准的改造资金,根本做不到——往好处想,特鲁瓦城并不是一座缺水的城市,本来成本巨大的罗马式供水系统,就不是非要不可的。” 这位神甫年轻的时候显然去罗马朝圣并学习过,对那儿自古罗马遗留下来的,还在发挥作用的供水系统印象深刻。出于对罗马的向往,以及生活方便的实际需要,他都有想法在特鲁瓦城搞同样的供水系统。 要说路易莎支不支持先进且惠民的供水系统,路易莎肯定是支持的。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伯爵给的改造资金就那么多,这样费钱且紧迫性不足的工程自然就排到了很靠后的位置——其实对中世纪的中、大城市来说,供水一直是主要民生问题之一。 但在布鲁多,这个问题倒没那么大,至少没那么突出。因为这里本来就是水网密布的平原,甚至有很多耕地都是改造沼泽得到的 对特鲁瓦来说,水的问题不在取水是否方便、充足,而在于水是否干净——规模稍大一些城市,其实都有这个问题。但很多城市甚至轮不到考虑这个,他们得先解决水的基本供应(这里不是说大家都没水用了,而是获取的时间成本、货币成本较高),才能讨论怎么获取更干净的水源。 而如果目标是干净的水,其实供水系统也不一定能解决问题除非是从远离城市的上游河流引流,不然还是不干净。只是这样的话,成本就更高了,运水损失也大。 “按照计划,在城内挖掘32口喷泉和水井,已经足够普通市民生活用水了。” 路易莎给神甫看了标注了挖井点的特鲁瓦城市地图:“我已经派挖井人在城里看过了,这些点都是可以挖出水的。分布在城里各处,几乎每个家庭都可以在很近的地方打到水。” 此时城市供水,无非靠河流、泉眼、水井,以及人工运水。 河流就不用说了,特鲁瓦城其实不缺,但城里不是所有人都住在离河流很近的地方。另外,以现在城市的排污方式,凡是有办法的都不愿意将河流当做饮用水源——河流是几乎所有脏污的归宿,从粪便到垃圾,即便清出城了,也只是在城外的河流中倾倒而已。 所以从河流想办法是不太可能了。 至于人工运水,就是城市市场自发出现的运水者。因为是要出钱的水,市民只有单吃的水会用它,再或者就是很缺水的城市,不得不用它.考虑到人工运水的经济负担、效率,这着实没什么前途。 尤其是特鲁瓦城的地下水位并不低,挖水还是很方便的,那肯定是选挖水了。 其实这是一个投入不多,立刻能大大提高居民生活便利程度的举措——特鲁瓦城大概有5千多个家庭,分布在大大小小六七十个社区。其中除去离干净水源地比较近的(譬如位于城市河流上游,或者本区内就有天然泉眼的),以及有钱人聚集的社区(他们的宅邸中往往自有水井,没有水井的,也自有仆人每天打水),就还有32个社区。 所谓32口喷泉和水井,就是这么来的,每个社区都能有一口。 社区内能找到泉眼的,就挖喷泉,这可不是后世城市里常见的观赏用喷泉,而是取水用的喷泉。一些西方古代老城,还能见到,就往往会修一个大水缸大小的池子,清泉汩汩而出,人们就在喷泉池里取水。找不到泉眼,就退而求其次挖井。水井打水要比喷泉费力一些,得用辘轳摇上去,但不管怎么说,都比每天走不算短的路挑水强得多。 挖水的前期工作早就做好了,路易莎现在和特鲁瓦市政府,以及城里说得上话的人一说。32口喷泉和水井,很快由6组挖井人同时开挖——本身早就选好了点,物料、工人一到齐,喷泉和水井不到一个月就弄好了。 这期间,市民们是看在眼里的:路易莎这次全城挖井,完全是给大家的福利,没有收取金钱,也没有让大家出劳役。而且这真是一件能惠及到底层市民的事儿,而不像过去,好事总轮不到下头。 每天用水时就会想到路易莎的恩惠,这其实极大增强了大家对路易莎的信任.之后路易莎要做什么,得到配合就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了。 而路易莎选择的第二项工程,则和厕所、垃圾倾倒有关——换个说法,这就是要搞卫生治理。 每个来到中世纪城市的现代人,绝对会对肮脏的城市印象深刻.但实际上,中世纪的城市不该这么脏才对。这时候城市规模还小,没有工业社会的大量污染,市民也没有那么多需要抛弃的日常垃圾即使没有下水道排污,也不该脏成那样,具体可以参考华夏的古代城市。 华夏古代也有比较脏的城市,但那一般就是几个大城,而且是城址数百年不变、也繁荣了数百年的大城。看古代记载,真和西方古代记载的肮脏城市差不多,一样有‘屎山’、‘大恶臭’、被垃圾堵塞的明渠、盐卤化的土地、污染的地下水. 和中世纪这种小几万,甚至几千人口,就脏兮兮的城市,完全不是一个情况啊! 之所以有这种差别,大而化之地说,就是体制问题了。华夏古代是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虽然后面说‘皇权不下乡’,但对作为一个地区政治、经济中心的城市,那还是比较有掌控力的,全套官府衙门也都在城市里。 治理城市是有动力,有能力,更有必要的。 西方中世纪就不是了,对于领主来说,乡下地区才是最好的。至于城市,他们离不开城市带来的服务、财富等。但另一方面,作为统治能力欠费,就喜欢最简单的土地经济的军事贵族,他们又抗拒城市的活力、流动性。 更多时候,他们都假装看不到城市,只是在需要收税的时候才会看向城市。而有些阵地,你不去占领,别人就会去。所以历史上,城市大多依靠主教维持住了稳定。这也是现在很多城市,其实际统治者依旧是本城主教的原因。 这种政治传统,又怎么能指望封建领主有动力、有能力去治理好城市呢?也不怪城市总是怨恨自己头上的贵族领主——总是从城市榨取财富,却从没有真正建设过城市。 至于说,古代华夏城市和中世纪城市画风不同,具体的原因,那就是大家都说的很多的那些了。其中之一,最为大家所熟知的,就是粪便的处理.华夏古代的劳动人民,堆肥技艺高超,对粪肥的利用是非常极致的。中世纪的人们虽然也用粪肥,但并不重视。结果就是,粪肥的价格不高,至少要特意运输粪肥去田间,是没有人做这个的。一般也就是从城里拉出来的粪便,恰好城郊不远有耕地,就会泼洒在土地上(都不知道积攒了多久了,不是新鲜的,倒也不用担心烧苗什么的)。不然的话,那些粪便的归宿也就是河流了。 是的,此时当然会把粪便收集起来,拉出城去,不然城里早就没有下脚的地方了。至于为什么还那么常见粪便,只能说这是个麻烦事儿,效率不高,处理总赶不上生产制造的。再就是厕所缺乏,中世纪人又没有现代人的卫生常识,随地解决也不奇怪。 有鉴于此,路易莎和下属讨论了一番,在特鲁瓦城内选定了22个人流量很大、随地大小便现象格外严重的地点修建了公共厕所。这些公厕,每个有6到20个马桶不等——是的,路易莎没有让人修厕坑,而是选择了马桶。 厕坑的好处是可以多用些日子,不必每天清理,比较省事儿。但问题是,公厕的话,肯定是要雇专人长期清理的,根本不用考虑‘省事’的问题。而且那么多间公厕,每天都要清理的话,全都收一遍,还攒不出一整车拉走? 而一旦转过这个念头,就能明白用马桶的好处。 首先,马桶比厕坑好清理!一个又大又深的厕坑,要大致清理完毕,是能够让清理的工人, 以及附近居民、行人都崩溃的!马桶就不同了,直接担到车上、盖上桶盖,运走完事。之后在城外开阔地带清洗马桶什么的,也比掏厕坑轻松到不知道哪儿去了! 感觉‘轻松’是很重要的,只有这样,这一套才能运转顺畅,每天都按部就班做起来,不会有积攒。像厕坑那样,谁也不想动,一天天下来,可想而知会有多糟糕。 其次,这样可以降低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中世纪城市的厕坑好一点的用砖石砌成,差一些的直接挖个土坑了事,而哪怕是砖石厕坑也不会用砂浆涂抹。换句话说,粪水是会沁入土壤的.市民们不在意污染地下水什么的,甚至没有这个意识。他们普遍还觉得‘水分’沁入土壤还挺好,这样厕坑可用更久再清理。 另外,还有很有名的,利用河流做天然的厕坑——将厕所建在河边或者桥上,尤其是桥上,从桥下经过的船,有时就会遇到‘屎雨’。这种,一向是后世现代人嘲笑中世纪时,常见的大无语场景之一。 而这,显然是对水体的极大污染水体有一定的自净能力,但超过限度后,那就难绷了。 流经特鲁瓦的河流就有污染较严重的问题,主要是因为特鲁瓦城的皮革加工业非常兴盛,甚至有一整个街区为硝皮匠占据,他们一般加工羊皮——布鲁多自古就是丰饶之地,土地种植谷物产生的盈余足够多,于是就有土地可以用来经营葡萄园,另外牧场也挺多。 葡萄园对应的当然是葡萄酒酿造业,牧场对应的是养羊业。而养羊带来的就是本土毛纺织和羊皮加工的兴旺发达,如普罗万,是远近知名的毛纺织中心。又譬如特鲁瓦,每年的集市出售大量皮革、毛皮、生皮,除了外地来货,也有大量的本城生产。而一旦和皮革产业扯上关系,可想而知会有多脏多臭多大污染!即使已经尽力将硝皮匠们安排到城市下游了,河流情况也不容乐观这种情况,市民往河中倾倒垃圾、粪便,也可以说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路易莎很难改变其他人在这些事上的认知,更无法让市民们彻底改变自家的排污方式(这要花钱的),也就只能做自己能做的了。 “.这是必须一直做下去,公厕也需要长期维护,最好专门成立一个‘清洁公司’。由清洁公司承包公厕清洁工作,市政府拨款付账伯爵已经出了建公共厕所的钱,市政府不能一毛不拔。”路易莎在视察还未运行的公厕时,对特鲁瓦市长提出了要求。 “‘公共厕所’要在特鲁瓦的法律中注明,属于‘福利设施’,也就是说,收费是不允许的。”路易莎还补充了一句。 公共厕所一旦收费,不是说就没人用了,但占人数最多的穷人肯定就不会用了。那样的话,不是又回到了随地大小便的老路上吗——如果有的选,没有人愿意在露天公共场合方便。所以纠正这一问题,并不是要开展卫生教育、素质教育,关键是要让人有免费厕所去方便。 市长有一些犹豫,但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 这就是人都认识的好处了.市政府的钱总是不够的,但钱依旧要花,至于花到哪里,不花哪里,能够百分百确定的才是少数,多数还是看市政府诸公的意思而已。而路易莎和大家都认识,还是未来的领主。她都开口了,只要不过分,是很难拒绝的。 说到底,这本身也是为城市好,拨款在这件事上,至少能够得到很多市民支持。 市政府答应出钱,这件事就简单了——‘特鲁瓦清洁公司’总部设在城郊,这里位于流经特鲁瓦城的河流下游。特意挖了一条引水渠从河中引水,灌成好几个池塘。 每天天不亮,要在市民们还没开始一天生活前,给公厕换上清洗干净的马桶,又收来用过的马桶。用过的马桶会收集到一起,坐‘粪船’去到河流沿岸的各个庄园,一般是今天去这个庄园,明天去那个庄园,倒进庄园的粪肥发酵池里,等待发酵并变成干粪。 这只是最简单的堆肥,肯定没有华夏古代,精耕细作的农业传统之下的粪肥好用,但总归是给粪便找了一个去处。而庄园里的耕地,多了肥料之后也能比过去肥沃——过去大家不是完全不会用粪便肥地,只不过农夫普遍不重视这个,而且这时的运输成本摆在那里,真的没人愿意运这个。 路易莎也是利用了本地水网密集的特点,让把马桶直接送到了沿河庄园,这才勉强让成本可接受(市政府能给的钱就那些,而清洁公司始终还是得靠自己生存下来,才不至于将来人亡政息,所以成本控制是必须要做的)。 之后,从庄园回来的‘粪船’会在倒完马桶后,回到特鲁瓦郊外、河流下游的公司总部。在那些挖好并引水的‘池塘’里,进行清洗——马桶收集在引水渠连接的第一个池塘里,不需要清洁工直接清洗,稍微浸泡一会儿,就可以拉开第一个池塘与第二个池塘之间的水闸。 因为池塘有高低落差,第一池塘的水会冲进第二池塘,之后还有第三池塘、第四池塘,都是要依次放水过去的。 冲过了两次后,马桶的情况就好多了,清洁工可以在池塘码头上用刷子进行一番清理,再放掉水——之后还有第四次进清水,用来最后泡一泡这些马桶。差不多了再打捞上去晾一晚,第二天天不亮还要送进城里,替换昨天用了一天的马桶呢! 至于清洗过马桶的水,则是用来给城郊菜地浇地用。这一点西方古代和华夏古代没什么不同,近城的城郊,菜圃农业都很兴盛。因为城市居民很难自己种菜,且太远运输蔬果进城就不划算了,近水楼台先得月,城郊菜园就很赚,不大的地块就能养活菜农一大家子。 洗过马桶的水浇菜地很好用,这一点也是路易莎上辈子看网文知道的冷知识现在就用上了,用来处理‘污水’。 推荐这些‘污水’给周边菜农也不难,种菜对土地肥水要求更高,专业菜农还能不理解粪肥?真的不理解,也不能时不时就让城里掏完厕坑的粪车,把粪水倒在自己的菜地上了。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70 章【VIP】 就这样,公厕开张后,人们很快发现城里的卫生状况迅速改善。除了不懂事的小孩子,普通人都会就近找公厕方便,而不是随地大小便这不仅仅是因为大家有羞耻心,也是因为公厕的条件比街边沟渠,或者某个草丛要好。 修成坐台的位置,掏出一个个坐便孔,坐上去就可以方便——马桶在坐便孔之下,清洁公司的工人可以打开坐台正面的‘小门’,取出里面的马桶(平常还有‘公厕管理员’巡视公厕,负责打扫卫生,以及给满了的马桶盖上坐便孔什么的)。 除了味道稍微重一些,公厕方便肯定是轻松多的,更重要的是,这避免了很多尴尬场面。 另外,随地大小便的人迅速减少,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路易莎搞了一次搬空粪便山的城市大扫除。过去因为各种原因,城内堆积在地表的‘粪便山’,也铲干净后装船,运到了沿河庄园做粪肥。大都是陈年了的干粪,还不用等了,立刻就可以洒进地里. 这样过后,城市干净了很多,再加上有了公厕,大家也是本能地不好意思破坏干净了不少的环境——典型的‘破窗效应’。 在此基础上,路易莎才让人用砖石、灰浆在城市几个固定地点修建了‘垃圾池’。当然不是垃圾桶,垃圾桶是很有可能被人偷走的!这样的垃圾池路易莎也很熟悉了,她上辈子小时候,城中村里还有不少呢! 她上学的小学内也有垃圾池,每天的值日生还要将班级垃圾桶倒到垃圾池去 不同于公厕,分布点比较多,垃圾池就主要在城内几个‘手工业区’了。这主要是因为, 其他地方倒垃圾的需求并不大。古代人的生活垃圾极少,一件东西往往会被利用到极致也不会被抛弃,就连厨余垃圾都还可以弄去喂猪呢(城市里养猪的还不少!)。 相比之下,也就是手工业区,生产活动会产出不少垃圾!尤其像是硝皮匠街区、屠宰街区,不知道往河里倾倒了多少东西,河流没有堵塞,只不过是水量足够,但污染是肉眼可见的了——所以垃圾池密集地设在这些地方,还要勒令作坊只能将垃圾倒进垃圾池,否则便施加罚款。 肯定还有作坊不按要求倒垃圾,到时候罚款得到的钱,刚好专款专用,用来每天雇垃圾车清理垃圾池,将垃圾拉到城外填埋。 路易莎在城郊选了一块盐卤地作为垃圾填埋场,还让自己的机械设计师莱昂设计了一款省力挖坑的机器。两个人操作,半天时间就可以挖出一个够填埋场使用一个礼拜的垃圾坑,倒满后再花一天时间填土埋上——坑挖的不算深,填土也薄,压实是没怎么压实的。但这不是问题,古代垃圾大多可降解,污染能力和后世也不可同日而语。 清理城内‘陈年污垢’,新设公厕、垃圾池,大干两个多月后,特鲁瓦城说是重获新生,或许有些夸张了,但的确有焕然一新的感觉。 “都做得很好,接下来只要新挖排污渠就好了。”路易莎表扬了一番办好公厕和垃圾清运工作的人,发了奖金。然后没有休息,立刻安排起新的工作来。 相比起又脏又臭的公厕和垃圾清运,新挖排污渠听起来虽然累,但已经好接受多了。所以有资格在场的人都打起了精神——当然,反正一线工作也不是他们做,脏臭的也不是他们。他们高兴的是,新挖排污渠听起来就是个比较大的工程! 如果是全城系统的排污渠,那得花不少钱嗯,负责这样的工程,大家都是能捞到油水的。 事实也差不多如此,从伯爵那儿抠到的‘特鲁瓦城改造基金’,绝大部分都花到这个上面了。其他的要么花钱不多,要么根本不用花钱,可以从市政府或者城中商人身上想办法。 “.这是查看过旧的排污渠后,雷欧匠师画的沟渠分布图,比过去的更合理,还充分利用了部分旧沟渠,减少了工程量。” 路易莎将图纸给其他人看。 负责修筑特鲁瓦城堡的雷欧匠师,虽然应该属于建筑师一类,过去也只督造过教堂和城堡。但这年头也没有专业的城市设计师啊,雷欧匠师就算是这方面的专家了。毕竟像特鲁瓦城堡那样的大城堡,整个城堡要考虑排污系统,也是很复杂的。 城市的复杂程度是要更上一个台阶,但雷欧大师对比其他人,已经非常专业了。 “.街道两侧的排污渠填埋,要在街道中央挖排污渠吗?”有人摸了摸下巴,对这个设计有些不解。 “对啊!这样其实更好呢!”也有人恍然大悟:“过去排污渠都在两侧,市民一旦侵占街道,首先就会影响到排污渠。很多排污渠被填埋,还有的排污渠简直成了私人垃圾池。如果在街道中央,就可以避免这个问题了。” 过去特鲁瓦的城市排污渠就像大多数城市一样,出现在街道的话,就在两侧的位置。这一方面是因为,屋檐有大量落水,排污渠正好可以接住,顺畅排水。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现在的排污渠大多数是明渠,为了不影响通行,放在两侧也是比较好的。 “而且,街道永远都是中间低、两边高,排污渠在街道中央才能更好排水排污。”有人也跟着赞同道。 他说的也没错,非常奇葩的是,此时城市道路几乎都是中间低、两边高。这或许有道路中央长期人走车压,天长日久压低了的可能性。但最大的原因还是在修筑和维修时故意的,因为只有这样,城市积水时,才没那么容易影响到住户。 只不过那样的话,住户门口的街道就会积水成小河了。而更多时候,积水不那么严重,街道走车马也能飞溅大片污水,给两边的住户和行人带来不大不小的困扰。 “但这样,会不会妨碍通行?”有人立刻指出了那个最显而易见的问题,那么大个沟渠在那里,一不小心就会坑到经过的人、车、马啊! “所以这些沟渠不会是明渠,上面会用石板封盖!”路易莎显然不会漏掉这么大的问题,表示自己早有准备.其实她早就看‘明渠’不顺眼了,有碍市容市貌只是最微不足道的原因,关键是污水渠就那么敞开,真的大大‘利好’疾病传播! 当然,盖石板的做法,严格意义上也不算暗渠,只能算半暗渠。不过这大大降低了工程量,不用深挖下水道,今后维护也相对容易。而且以特鲁瓦的城市规模,这也算够用了。所以最后选定了这个方案.算是妥协的产物吧。 用砖石涂抹砂浆修沟渠,再盖上石板,大家看到这个计划,立刻心里计算起来,这里有多少油水。路易莎则表示,这个工程她打算采用分包的方式承包出去。首先将排污渠分成数段,凡是有意向的包工头都可以来承包,要以‘段’为单位。 承包并不是说说而已,得写‘标书’,说明自己手下有多少人手、工具等,然后为这些分成段的排污渠分别报价。路易莎这边会和市政府组一个招标委员会,综合考虑施工能力和价格,确定承包人。 这样,最后市政府和路易莎就不用费力监工了,只要最后负责验收一下就好了大家照着这套来,虽然没有预想的吃到多少油水,但好歹有得赚。私下嘀咕路易莎有些太精明之外,也就接受了。 另外还有些人,做不了修沟渠的事,那还可以承包填埋、梳通旧沟渠,这种没技术含量的工程——部分旧沟渠不在新的排污系统当中,为了防止成为藏污纳垢的地方,干脆就填埋了,还能直接用挖新沟渠的土来填埋,更加省事。 其他还要重新用上的旧沟渠,则是在过去很多年里,或多或少积攒了堵塞问题。趁着这次机会,干脆就清理梳通一遍。清理梳通完了,也是一样要铺砖石砂浆、盖石板的。 在特鲁瓦城大修排污渠的过程中,路易莎看着位于道路中央的排污渠,甚至还有了新的主意。就对市政府的人建议说:“这些可以供两辆,以及两辆以上马车通行的街道,要划分出左右行道,以中间的排污渠盖板为界,人、车、马都靠右。”“只能供一辆车通行的窄街,就规定单向通行这个你们要去实地查看,确保那条窄街哪个方向的人车流动更多。另外,还要在附近找到可以供反方向通行的过道,以免造成交通不畅。” 至于只能过人的巷道,车都不会走的,一般也没什么交通堵塞,就不用做这些规定了——路易莎是想起来,特鲁瓦城作为一座商业城市,物流量是比较大的,平常就时不时拥堵。到了集市期间更不用说,很多路段可以说寸步难行! 这对市民生活,还有来参加市集的商人,都是极大的不方便。 路易莎在修排污渠之后,也没有经费了,但现在这个解决方案根本不需要花钱,只要市政府出一条规定就可以了。而它的作用又是极其明显的,有了这样的通行规则在,以中世纪的道路流量,至少日常就不可能拥堵了! 集市期间可能还是会有一些堵塞,但也绝对比现在要好得多.呐,这就是设计精妙简单而成本低廉,现代社会的经验就不存在没价值的,只看能不能融会贯通解决问题。 听路易莎提出这个‘通行靠右’的设想,大家半信半疑。一方面听起来是很有道理,很多拥堵都是由避不开的对头相遇引起的。大家同向而行的话,即使通行量再大,也就是慢一些,不至于彻底堵塞吧(以中世纪的情况来说,大体如此)。 另一方面,又不确定这样的规定能否很好执行,以及执行之后作用到底多大.嗯,前者还可以通过市民自监督来做,尤其车辆逆行,可以举报罚款!想必被对方逆行耽误的人很乐于做这种事.形成习惯后就好多了。后者,只能说大家很难想象完全没见过的事物? 但不管怎么说,这件事又不需要花钱,路易莎既然吩咐了,市政府也愿意试试看——这就是威望的作用了,如果之前大家都没有和路易莎打过交道,以及路易莎没有主持之前的建公厕、垃圾清运、现在的排污渠工程,哪能这么容易! 不花钱归不花钱,市政府却是需要耗费精力的。下达一项法条哪有那么简单,一般市政会议不得讨论?更不要说事后向市民宣讲,以及具体的执行监督工作了此时市政府的规模都是很小的,就算能发动市民帮忙,这也够他们忙的了! 在城里因为挖排污渠,到处都像大工地,短时间内有些乱七八糟的时候。路易莎依旧没停下,规定一切要在特鲁瓦热集市前结束,不能妨碍举行集市后,她就召集了面包师行会,宣布了一件事。 准确地说,她只是坐在一旁‘旁听’,发言是由康奈尔骑士代她进行的。 “先生们,你们瞧,这是新发明的烤面包专用容器,路易莎郡主将它命名为‘烤盒’,或者‘锡盒’。” 康奈尔骑士拿起一只长方形的不带盖锡质吐司模具说。 这就是‘烤盒’,不同于路易莎上辈子见过的烤吐司模具,各种材质,各有优点。中世纪的路易莎最终选择后世已经不多见的锡制烤盒。 选择锡的理由很简单,它熔点低,易制成薄皮容器, 中世纪的金属工艺要制作它也很简单.这大概也是历史上,最初的吐司模具就是锡制的原因之一吧。后世将这种模具叫做‘烤厅’,说不定这个‘厅’也是因为锡而来。 因为锡的英文‘tins’,发音就是‘厅’嘛。 “揉好的面团切成大小合适的条状,放进这样的盒子里,再送入烤炉烘烤。用上这样的烤盒后,一炉面包能够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份量多很多。而且还比以前要干净得多,我想每一个买面包的人,都愿意购买这种。” “对了,没有圆面包和棍面包那么大,这样的长方面包还能烤得更轻盈松软,口味也会好很多呢!” “其实我不是太明白,为什么诸位依旧坚持烘烤和农村面包房一样的面包。你们的顾客并没有储存面包的需求,只是购买今日所要吃的面包,嗯,最多连明天的一起买。你们大可以将面包烤得松软轻盈一些.” 康奈尔骑士其实并不知道面包烤制的过程,但并不妨碍他在路易莎授意后,照本宣科说明‘烤盒’的好处。 此时普通人吃的面包,大都是一种脸盆大小的圆面包,再不然就是一只手臂长短的粗棍形面包。但不管是那种,都比较粗糙、耐放。这大概是因为农村的人们难得去一次烤面包房,往往一次性会多烤一些,而这就要求面包本身要耐放了。 为了达成这个目标,会把面包做的很大、很紧实,都是为了减少和空气接触面积,利于保存。还会烤得更干,即使达不到饼干的程度,也比较干硬了.但其实,城市生活并不需要这种面包。不同于乡村面包房,一般是一家一户去烤面包,一次烤够自己家一段时间要吃的。面包房严格来说是个烤面包的地方,赚得是场地费、工费,而不是卖面包的钱。城市面包房却是在卖面包的,除非是面包价格不稳定的天灾人祸时期,不然市民都是吃多少买多少,多的话也就是买最近一两天吃的。 这种情况下,根本不必为了耐放而牺牲面包的口味,弄得大而紧实,还那么干硬。 即使此时的人们食量比较大(毕竟主要靠主食摄取能量),烤盒烤制出来的磅面包也是足够的。实在不够,多买几条也该够了吧? 而一旦越过作为主食的面包,只能是大圆面包、粗棍面包这个思维定式。城市面包房开始主要提供长方形面包(切片后就是吐司片了),市民们的生活幸福感就会有一次巨大提升——说实话,大部分人吃的那种大圆面包、粗棍面包,真的谈不到多好吃,吃它就是为了活着而已。 虽然,对很多人来说‘活着’已经很难了,吃的东西连为了‘活着’都谈不到. 面包师兼面包房老板们(此时大多身兼两种身份),互相看看。一边面对一旁定海神针一样旁听的路易莎郡主,不敢说出什么反对的话。另一边,又实在闹不明白,路易莎郡主怎么管起他们面包师怎么烤面包的事了,难道是打算卖他们这种烤盒,好赚一笔? 呃,‘卖’太奇怪了,不像是领主老爷们会做的事。或许是收税呢?集市上要用领主提供的标准量具,就得花一次钱,这是一种税现在,路易莎郡主是希望大家用她提供的容器,按照标准制作面包,从而设立一个新税种吗? 面包师行会在每座城市中都非常重要,他们或许不如其他行会有财力,但因为关系到整座城市吃饭的问题,一向是市政府和领主重点关注的。不过,市政府和领主主要关注的是面包价格、面包质量,要确保面包价格不会高到市民吃不起,也不能过于以次充好。 毕竟是吃进嘴里的东西,实在不行,肯定是会闹的此时城市暴动往往就因为这些事而起。 面对大家有一些迟疑的神色,还是面包师行会的会长站了起来:“放心罢,先生们!这是一件大好事,你们跟我来路易莎郡主这主要是为特鲁瓦城的市民们好,见他们吃的面包太粗糙了,才有这样的想法。” 为了顺利推广‘烤盒’,肯定是提前和面包师行会的会长打过招呼的。有他这个行会自己人说话,其他人才放下了一些戒心——虽说,会长其实不太理解,路易莎干嘛在乎市民们吃的面包太粗糙。之前的面包又不是不能吃!很多人还吃不到,只能吃麦粥呢! 这种麦粥可不是后世想的那种,干干净净、软软糯糯的粥。此时穷得只能吃麦粥的人,一般只会手舂石臼,稍微加工一下,甚至完全不加工,直接带壳煮麦。 喇嗓子的麦壳,晒麦时混进去的砂石灰尘,混在一起煮,进食本身就完全成了一种折磨。 对于这些疑惑,行会会长只能心里解释为路易莎郡主是大贵族嘛,高高在上,不知民间疾苦。来到特鲁瓦城,看到城市里的市民吃那种大面包、陈面包,就觉得太粗糙了,出于同情就打算在面包师中推广烤盒和新式样面包。 只能说,过程错了,最后的结果倒是对的。路易莎很大程度上确实是同情此时的平民的,只不过她也做不了更多,也只能做做这种不花钱就能改善他们生活的事了。至于更多的事,还是等她当上布鲁多领主再说吧。 面包师们在行会会长的引导下,去了开会房子对面的一家面包房,这是在场的一位面包师开的。征得他的同意后,会长就让学徒做好新烤一炉面包的准备——在面包炉里烧火,等到炉子足够热了,再取出还未烧完的燃料,并扒出炉灰。 看起来这间面包房还比较讲究,学徒还用一个拖把一样的清洁工具,蘸水后再面包炉里擦了擦,多少擦掉了一些残余的炉灰。 按照此时烤面包的方式,之后就该是将捏好的生面包用一个长柄工具递送到烤炉内了。 是的,面包直接和炉底接触,所以不可避免地会沾上炉灰。而虽说高温消毒,这些炉灰肯定是无毒无菌的,但吃一嘴炉灰本身就让人很不愉快了。 学徒准备的时候,行会会长点了几个面包师让他们一起准备面包。 面包房里做面包和家里做面包不同,要用到一个特别大、特别深的槽状容器和面,一次和半槽子出来。在没有和面机的年代,这纯是力气活儿,也因此,此时的面包师往往得非常强壮才行。 比较幸运的是,这里已经有发酵的差不多的面团——这明显就是早准备好的, 用来说服面包师的‘一场戏’了,不然这个时间点,怎么会有不用等多久就能使用的面团? 此时,和好的面,得加入啤酒房弄来的酵母.此时面包房没有专门的脱水酵母,都是从酿啤酒的地方弄到的湿酵母。而这种湿酵母,其实就是发酵啤酒时,表面产生的白色泡沫。酿啤酒的人一般会把这些白色泡沫舀出来,卖给面包房,这就是所谓的‘啤酒酵母’。 这种酵母发面团的速度是很慢的,而且还得进行一番处理才能使用。嗯,一般是在啤酒酵母(就是一堆啤酒泡沫)中加点儿面粉,制作‘发面团’,光这就得至少6个小时了!然后才能用发面团去发每天那半槽面。 所以制作发面团,往往得前一晚睡下前准备,第二天一早就起来用掉。 几个面包师一起做,速度是很快的。面槽里的面,切上几刀就能拉到揉面包的台面上,然后继续切小一些,大约是1磅一个——过去大家一般是2磅一个,可以做大圆面包。1磅是在会长的指示下,为了用烤盒烤面包特别做的。 揉一揉,就被拉成一条放进了烤盒里,放进烤盒内的面团,底部还预先划了一刀。这个操作没人觉得奇怪,不用模具时,他们也会给一个面包划上两三刀,这便于烘烤。 这时候面包师们已经看出一些端倪了,忍不住小声说道:“这似乎省了我们给面包塑形的功夫,我是说,只要揉好了,立刻就能扔进那个盒子里。” 即使此时大圆面包和粗棍面包,只要分量是对的,形状不规则一些根本没人在乎,也还是得塑形。每一个都得塑形的话,就是一个不算小的活计了。 “而且就像刚刚骑士大人说的那样,这样用盒子装起来的面包,可以更紧密整齐地摆进烤炉,一炉当然能出更多分量的面包。” 面包还没有进烤炉,已经有人想到这一点了。 “也因为这样得到的面包像枕头一样,可以高一些吧。”又有人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因为有模具支撑,不用担心面团塌陷——我记得,有些地方的面包师会制作双层面包,一大一小两个圆形面团垒起来,就是为了让面团增重,又不增加炉子里用占的地盘。” “相比起那样麻烦的做法,用模具的确简单多了。” 大家显然更在乎同样的燃料,同样的炉子,一次可以出更多面包这种事。相比之下,烤盒隔绝了面包和炉底的直接接触,干净了很多,根本没人提.毕竟在场的都是面包师,站在面包师的角度看问题,没毛病的。 面包师们看着学徒一次将两三个烤盒送进炉子深处,紧挨着放置,心里开始计算,这一炉能多出多少面包——学徒们很快将烤炉的炉门封住了,这个时候的面包炉就是这样的,是利用炉膛里烧过一段时间的火后,残留的炉温进行烘焙的。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71 章【VIP】 克拉拉是金银匠的女儿,刚搬来特鲁瓦城才3个月。但就是3个月期间,见证了特鲁瓦城的巨大变化! 过去的特鲁瓦城在克拉拉眼里,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城市。或许特鲁瓦集市很有名,可克拉拉长大的城市,是号称‘罗兰西门户’的维罗纳,美丽而商业繁荣。有这样的珠玉在前,她会觉得特鲁瓦普通,和别的城市没什么不一样,也就不奇怪了。 甚至,她觉得特鲁瓦城很脏很挤,城市人口并没有比维罗纳多多少,却总让人觉得无处下脚。这可能是城市规划有问题——她曾听父亲谈论过这个问题,据说罗兰西的城市继承的是罗马时代的遗产,各方面都会合理一些。 当然了,其他地区也有城市是罗马时代就存在的。但罗马时代,对于罗马行省以外的行省,建设力度本身就是大有不如的。非要说有什么地方是格外重视的,应该是一些具有军事价值的堡垒。很多这个时代的城市,都起源于罗马时代的军事据点呢! 一开始克拉拉不喜欢特鲁瓦,她从小就生活在维罗纳,早已习惯了那儿的风景和人。而特鲁瓦,相比起风景宜人、建筑美丽的维罗纳,就显得灰扑扑的了。 但她无法改变父亲的决定,父亲在收到伯父的来信后,就决心来特鲁瓦——似乎这半年来,很多金银匠都会谈到特鲁瓦,因为这里对金银匠来说是新的天堂,简直有做不完的工作! 克拉拉的伯父倒不是听说了这些才来的特鲁瓦,他要来的更早。早已在维罗纳小有名气的伯父,是受到了特鲁瓦制镜工坊的邀请,得到了制镜工坊关于收入的保底保证后,才选择前往这座只是听说过的城市。 之后伯父显然交到了好运,不只是他来了后,就像特鲁瓦制镜工坊承诺的那样,收获了足够的利润。更重要的是,他制作的珠宝得到了一位大贵族的欣赏——克拉拉是来到特鲁瓦后才知道,那位大贵族就是路易莎郡主,布鲁多未来的女伯爵。 现在,特鲁瓦城里被谈论最多的人。 和此时的不少工匠一样,金银匠要获得巨大成功,就得有大贵族欣赏。一旦有权势超群的大贵族欣赏,一个金银匠的技艺与风格就会成为贵族圈子里的潮流,那他就不再只是个‘工匠’了,而是往来无白丁的‘大师’! 克拉拉的伯父显然认为特鲁瓦大有可为,便写信给弟弟一家,让同为金银匠的弟弟也来特鲁瓦城寻找前途。 相比起自己的哥哥,克拉拉的父亲作为金银匠没那么出色。但在维罗纳的细金工风格大受欢迎的情况下,他在特鲁瓦城也不缺订单,的确比在老家时挣得多多了。 “克拉拉,你来买面包吗?” 在离家最近的一家面包房门口,面包房的大婶看到了她,没等她说什么,就笑着拿出4条面包:“还是老样子,4个‘枕头面包’,要白面包,对吗?” ‘枕头面包’就是长条形的磅面包,用烤盒制作。因为形状让人联想到高高的枕头,就有了这个名字。4个‘枕头面包’就是克拉拉一家一天的消耗了,因为他们家肉蛋奶都有吃,而且没有重体力工人,以他们家的人口算是买的少的了。 克拉拉点了点头,接过对方递过来的面包,放进自己的篮子里,盖上了干净的盖布。然后才付给大婶面包钱:“给您钱对了,您的黄油是从哪儿采购的?我来布鲁多3个月了,依旧找不到好黄油!” “还是我弟弟提醒我,面包房售卖的面包,农家黄油的香气很纯正,一定不会错!”克拉拉说的黄油香气,其实是为了面包从烤盒里脱模方便,在面团放进去之前,涂在模具内壁上的黄油带来的。虽然只是薄薄一层,但克拉拉的弟弟味觉灵敏,一下品尝了出来。 “咦?”面包房大婶露出了有些疑惑的神情:“我还以为你们罗兰西人不愿意吃黄油,只喜欢橄榄油呢!” “哦,当然不是,虽然罗兰西喜爱橄榄油的人家更多,但黄油也有不少人喜欢,比如说我家。”克拉拉立刻强调道。 “好吧,这是一件好事儿,不至于来到我们这儿吃不惯.哦,黄油对吗?亲爱的,你可问对人了,我们面包房的黄油是从我娘家拿的。我的父亲是庄园里的羊倌儿,会制作奶酪和黄油——放心吧,都是卖的!你要多少?下次我去拿黄油的时候替你捎带一些来。”话说到一半,见克拉拉的表情迅速失落,面包房大婶连忙加了后面一句。 克拉拉赶紧说了自己家要的量,又付了几个小钱作为订金,这才离开面包房,去不远处的小码头买菜——清晨,从城郊来的菜农都在售卖自家蔬菜。特鲁瓦城有几个菜农市场,说是市场,其实就是约定俗成的聚集地而已。‘小码头’这一处是离克拉拉家最近的, 是沿河进城的菜农聚集的地方。他们甚至不上岸,就将小船靠近岸沿,朝岸沿路上行人兜售蔬菜。有的家里是养猪养鸡鸭的,还会带来宰杀好的猪和活着的、装在笼子里的鸡鸭。 在挑选了足够的蔬菜,还有一点儿肉后,克拉拉便把面包用盖布裹好,抱在怀里。并不和菜、肉一起放在篮子里,以免被‘污染’——要说最近有什么最令克拉拉满意的,大概就是城里的面包房一起改了主要卖的面包种类。 大圆面包和粗棍面包还是有,但做的最多的就是枕头面包。这种面包克拉拉在维罗纳时也没见过,但真的很松软洁净,有一股好闻的黄油香。虽说还是作为‘主食’的面包,但在克拉拉的感觉里,不比一些点心差,真的很好吃啊! 当然,这也和克拉拉从小就喜欢面包做主食有关.这倒是和很多罗兰西人不太一样。不是说罗兰西人就不吃作为主食的面包了,只是他们痴迷各种花样繁多的面条。 因为这种来特鲁瓦后才吃到的‘枕头面包’,克拉拉才对特鲁瓦有所改观,认为这或许也是个不错的城市。 不过,真正让克拉拉推翻最初的不喜欢,还是城市里的排污渠修完,全都盖上石板那天——好像是一天之内,原本因为到处挖沟渠,乱糟糟的、像是个大工地的特鲁瓦城,一下变得整齐、干净、井然有序了起来。 说起来很奇怪,明明大家只是按照市政府强调的,上街就靠右通行,窄街就按照街口标注的箭头单向通行。一开始还有人会弄错,但几天之内就像是形成了形成了规矩,越来越顺畅——哪怕有行人弄错,马车也轻易不会弄错,因为实在是太明显了,而且马车和驮兽逆行还要罚款呢! 一个小小的法规,立刻让城市原本的拥挤、磕碰、混乱变少了好多。现在克拉拉按‘靠右通行’的规则走在街道上,也不用担心撞到什么,或者考虑前面两辆车马相撞,导致挤得水泄不通,自己要怎么按时回家。 轻轻松松回到家后,克拉拉准备打扫一遍房子就去准备午餐(平民家庭,基本不吃早餐)。因为打扫要用到水,而且家中用于存水的两只水桶都空了,她便拿起一只用麻绳系住的水罐去打水——克拉拉家住的这栋房子,前面给一家之主开店,后面才是住人的房间。别的地方都好,但并没有自己的水井。 好在路易莎郡主同情特鲁瓦城里用水不易的市民,求得了领主的同意,于是之前城里用水比较难的社区,都有了喷泉或水井。克拉拉家后面一条短短巷道的尽头,在一株树冠茂密的山毛榉树下,就有一个新喷泉。 石头筑成的喷泉底池里盛满了清泉,靠里面位置,在两条小鱼追逐嬉戏的小雕像中间,有泉水汩汩而出。 克拉拉去打水的时候已经有人在排队了,但好在人不多,她赶紧排了上去。 其他排队打水的人,大多带着更大的容器。有认识的邻居看到她的水罐,就笑着打趣说:“亲爱的,你可太难了!你应该叫安托万那个浑小子帮你打水的。” 克拉拉的母亲已经去世,家里孩子不少,她是长女,所以某种程度上她担当了‘母亲’的职位。加上她的父亲忙于工作,所以很多事就只有她自己扛起来,这也导致打水这种事她只能自己来。而她力气不够,一次打不多。至于说‘安托万’,听到这个名字,克拉拉的脸一下就涨得通红——安托万是特鲁瓦城本地人,家在克拉拉家附近,开着一家铁匠铺。他的父亲是城里数一数二的盔甲匠人,但安托万自己似乎对盔甲不感兴趣,喜欢造各种各样的锁,越复杂机巧越喜欢。 ‘安托万’的父母原本想让他和一个熟识人家的女儿结婚,安托万和那女孩儿也是从小认识的。但克拉拉家搬来的那天,他看到克拉拉跟着装着家当的马车从他家门前走过,立刻就被她迷住了。向自己的父母宣布,自己只愿意娶那个棕色眼睛的罗兰西姑娘! 然后他就开始追求克拉拉克拉拉觉得这太冒昧了,而且她也没想过要很早结婚——她今年17岁,这个年龄结婚,在此时不算晚,平民很少像贵族那样还是个孩子就结婚了。 按照克拉拉的预计,她最早也要到20岁才会结婚,那时候她最大的弟弟就18岁了,正好说一桩婚事。这样家里有了新的女主人,可以接替她的角色——克拉拉的父亲是金匠,显然是有经济实力让自己的长子早一些结婚的。 但除了嫌安托万莽撞,克拉拉并不讨厌他。安托万是个聪明有活力的人,长相周正,身材强健高大。但因为还很年轻,并不像他身材相似的父亲那样,让人首先想到的‘力量’,反而很灵巧的感觉。他光明正大地追求克拉拉,会主动帮她干活儿,送她不算失礼的鲜花和自己做的小玩意儿。但从来不像一些克拉拉见过的男人,一旦开始追求一个女人,很快就会发展到动手动脚.克拉拉其实也有点儿喜欢安托万了。 只是因为按原本的计划,她得等到大弟弟结婚才能嫁人她不知道该怎么和安托万说,才没有同意对方的追求。 但她有一种感觉,她坚持不了多久了,很快就会被安托万打动的 面对住在附近的邻居们的打趣,克拉拉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但水还没打,又不能跑开。只能站在排队打水的队伍后,头都快埋到胸口了。 “.有一件事,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了,我家的‘柳条篮子’满了,想让粪车过来拉走。打听过了才知道,粪车的价格又上涨了。”坐在树下一边纺纱,一边聊天的主妇,谈到了自家为难的事儿。 所谓‘柳条篮子’,其实就是粪池。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此时粪池表面周围一圈,为了防止有人不小心掉进去(会有木制盖板,但不一定能够承受一个人的重量),一般会用柳条编织成围栏。这样远远看起来,简直像是个放大版的篮子,所以就叫‘柳条篮子’。 此时粪池基本没做防水处理,甚至会故意打洞,方便粪水下渗。这样,同样大小的粪池,能用比较久才满。但同样的,也会让来掏粪的工人更难清理.这个活儿不容易做,价格一向不低。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城里也得是殷实人家才能挖粪池。不是粪池本身贵,而是后续每隔一段时间就得出一笔处理费——农村能基本做到家家户户都有粪池,除了因为有足够的空间挖粪池,也是因为不需要考虑处理费。他们都自己处理,拉到份地里肥土就是了。 至于城里没有粪池的人家怎么方便,要么就自家用马桶,到时候随便找地方倒。要么马桶都没有,在室外空间随地方便,还省了倒马桶的活儿呢! “哦,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如今城里可不缺活儿干。凡是有办法的人,谁愿意干这个呢?哪怕去帮公共厕所清洗马桶也好一些。我听人说,那活儿不会比硝皮匠的工作更脏更臭了。” 另一个同样在纺纱的主妇摇摇头说道。 “‘公共厕所’?哦,您是说‘方便之屋’啊!”公共厕所是路易莎命的名,实际现在大家更多叫那种场所为‘方便之屋’。 “说到‘方便之屋’,方便之屋使用的是马桶,每天都要清理,真不容易啊.我听说,有人请求负责清理‘方便之屋’的‘清洁公司’,每天也顺路收走自己家的马桶,为此大家愿意出一些钱。” “真是难得!我原本以为,会用马桶的人,都是为了省一笔处理费的呢!” “不一定,也有一些只是因为没有空地去挖一个粪池了而且,过去或许觉得将马桶倒在沟渠,或者门前的河里,甚至泼到某个小巷子里,也没什么。现在想法也发生了改变——这座城市变得美好了很多,如果可以,谁又想破坏呢?” “那么,清洁公司答应了这事儿吗?”“清洁公司似乎还在犹豫.主要是,他们不确定是否会亏本。按照规定,他们不许将粪便倒进河里,一般都送到沿河的庄园去堆肥了。因为来去都用水运,再加上多少有些市政府给的钱,这才勉强能维持。” “但如果要处理普通市民家的马桶,最近的几座沿河庄园能消耗掉那么多的堆肥吗?如果粪船要去更远的地方,那成本就变高了.具体还是要看沿河庄园肥地后的效果吧。他们不习惯大量使用粪便堆肥,还有点儿不知所措呢。” “似乎有农事官教他们但这不是一会儿就能有结果和变化的事儿。” 主妇们闲扯着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偶尔还会透露一些只有自己知道的独家消息而克拉拉,总算等到了自己打水,连忙将水罐抛到了喷泉池中,‘咕嘟嘟’一会儿,水罐就满了。她立刻拉起系着水罐的麻绳,飞快离开了。 在快到家时,有几个牵着马匹的男人,看样子应该是商人。 其中一个一头凌乱长发的年轻人,拿着一个信封问路,问到了克拉拉:“小姐,您知道‘伍德福德旅馆’怎么走吗这似乎是一家新开的旅店?我说,我们为什么偏要去这一家?就因为过去去过的那家旅店盘出去,改成了一家酒馆?” 后半句不是对克拉拉说的,而是和自己同伴抱怨。 虽然克拉拉是才搬来3个月的外地人,但她几乎每天都得出门,所以很快对家附近一片熟悉起来。对他们所说的‘伍德福德旅馆’恰好知道,所以非常迅速地给他们指了路。得到明确指路的几人千恩万谢而去,这几个人都来自普罗万,不说对特鲁瓦非常熟悉,但都是来过的。但这一次来特鲁瓦,只觉得非常陌生,陌生到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了方向,来到了另一座城市。 “真的干净了很多,嗳!这该怎么办呢?以后我可没法嘲笑我的特鲁瓦朋友,说特鲁瓦是一座又脏又臭的城市了。”长发凌乱的年轻人非常活泼,甚至有时候会显得有些浮躁,这让同伴们偶尔不太想理会他。但他显然不在意这些,往‘伍德福德旅馆’走时,依旧自顾自在说话。 “哦,这就是伍德福德旅馆?看起来还不错,挺气派的我就说,特鲁瓦应该多开设几家旅馆的,每次集市有多少富商来这儿啊!结果,身价过万镑的富商巨贾,居然和普通的小分销商一样,挤在小床都不见得有一张的小房间里” 此时私人旅舍已经不少见了,主要是,原则上要给所有旅人提供住宿地的修道院,很难满足需求。 “那是因为,每年也只有两次集市期间才会满客,其余时候很难做生意。开设特别好的旅馆,难以维持。”同伴中的一位先一步踏进了旅馆,说道。 “那为什么我们普罗万就可以呢?我看那几家大旅馆都活得挺不错的。”长发凌乱的年轻人追上去问。 “很简单,因为我们在集市以外的时间,也多的是商人来做生意。你都没注意的吗?羊毛商人、布商、葡萄酒商.简直络绎不绝。我们有自己的产业,而不仅仅是国际批发贸易的中转站。而且,离西岱更近的好处就在这里.”“可是特鲁瓦也有自己的产业,他们的皮革,啊,还有葡萄酒,并不比普罗万差。” “或许,但总是名气不够,很多只有等到集市期间,再供货给来集市采购的商人。不过今后可能情况就不同了,特鲁瓦制镜业,这可真是给了大家一个大惊喜或者说大惊吓?我听尼斯和纽伦堡的朋友说,他们的制镜业一片哀号!” “来订购那样昂贵的镜子的人,我想是不会吝啬住的好一点儿的。” “哦,对了,现在金匠大量涌入特鲁瓦,说不定刚刚说过话的人里面就有一名是金匠——其中并不缺少大师人物!我听说,已经有西岱的有钱人,在考虑要特意来特鲁瓦订购珠宝了。这里的金匠水平更高,而且几乎可以找到任何一个地区的风格。” “这也会让特鲁瓦在集市之外的时间,不断迎来有较高住宿要求的访客.” “好了,这些都不重要!”说话的人看起来是这一队人马里领头的那个,伙计带他们来到房间后,他放好了非常简单的行李:“别忘记这一次我们是为了什么来的!” “为了求见路易莎郡主!”长发凌乱的年轻人‘抢答’道:“别担心,我的直觉告诉我,一切都会很顺利。路易莎郡主显然是那种少有的,真正懂得做产业的贵族。瞧瞧她主导的特鲁瓦制镜业就知道了.我们想要发展普罗万精油产业,一定能争取到她的支持。” “我是说,不是都听说了吗?精油是路易莎郡主的爱好,就连罗兰西的商人讨好她,都会送各种各样的精油放心放心,投其所好,万无一失。”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72 章【VIP】 当路易莎知道有几个普罗万商人求见她时,她完全不知道那些人的目的。 “我曾经和他们打过交道吗?”路易莎问身边的吉娜。 吉娜想了一下传话的侍从说的,坚定地摇了摇头:“不,您完全没和他们打过交道,他们是借了常在宫廷活动的其他普罗万商人的光,这才能进宫的。至于说求见您,用的是普罗万羊毛业行会副会长,拉裴德先生的名头,说是请您看在拉裴德先生的面子上.对了,他们还说自己是精油商人。” “要我来说,您根本没必要见他们。真要说起来,哪里的商人在宫里没有一席之地呢?这样只要有点儿起色的,都能借同乡的光进来。至于请您看在拉裴德先生的情面上,这倒是让人奇怪了,哪儿来的信心呢?您和拉裴德先生的交集不过是您经他手买了一些布匹、毯子。” “如果这样就在您跟前有了面子,那有面子的人也太多了。” 路易莎去年五月集市从普罗万买到毯子和布匹的时候,吉娜还没成为她的侍女。不过路易莎有心培养她做秘书,很多事都会让她知道。而善解人意的雨果夫人当然也看出来了路易莎的器重,还会提点吉娜,之前路易莎的人际关系。 “唔你说得对,不可能什么人都见。宫里宫外求见我的人可是很多的.”路易莎思索了一下,点了点头。 “所以,我让侍从叫他们离开?”吉娜向路易莎确认。 “不。”路易莎却摇了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谁叫他们运气好呢,我正想多和特鲁瓦以外, 其他布鲁多的商人们打交道.这次改造特鲁瓦的事干得很顺利,让我更加意识到,认识人的重要性。不是说头面上的几个大人物,而是中下层也要认识。” “而且最好不要只是认识,要和他们一起做一些事,让他们也了解你”路易莎说到一半,见吉娜已经有些茫然了,便停了下来:“没什么,反正正好无事可做,你去让人传话,叫他们来红塔吧.精油商人啊,希望不是只是来奉承的。” 路易莎知道自己爱好精油,准确的说,是有香气的东西,这都不是秘密了。几个普罗万的精油商人,名不见经传,自己也没见过他们。这时候来求见她,真的很容易让人觉得是来送礼讨好,然后不知道要求什么好处的。 那样也不是无意义,事实上,很多贵族的日常就是这样的。下属和商人都要获得他们的庇护,就得给那些人讨好的机会,不然反而会让下面的人不安,很多事不好办只不过,路易莎还是希望事情能更有意义一些。 当阿尔贝和同伴们一起走进传闻中的‘红塔’,同伴们都低着头,举动谨慎时,只有他还会东张西望。直到上了二楼,从那扇漂亮的蓝色对门进去前,大卫瞪了他一眼,他才稍微收敛了一下视线——大卫是他们几个人中的头领,也是普罗万所有精油商人的领袖。 女仆将他们引进客厅,在还没看清路易莎之前,首先躬身行礼。直到行礼完毕,阿尔贝才看清了这位有不少传闻的‘路易莎郡主’,未来他们脚下这片土地的主人.说实话,有些出乎意料,至少阿尔贝以为她会是个看起来更强势, 或者说更具攻击性的人。 阿尔贝当然听人说过,路易莎郡主是个美女,但且不说这种对贵族女性的外貌恭维,其中有多少‘水分’。就算真如说的那样是美女,那又怎样?美女也是有不同类型的,就算是美女,难道就不可以强势到让人感受到巨大压力吗? 就阿尔贝知道的,这位路易莎郡主虽然年轻,却已经得到了伯爵的信任,继承人地位稳固,负责了布鲁多很多事。 一些出身普罗万的骑士回到家乡,提及路易莎郡主在布鲁多贵族面前的表现,评价也是很复杂的。他们哪怕不喜欢路易莎郡主——有的是单纯受不了有个女领主领导自己,有的就是不喜欢路易莎这个人了。毕竟人又不是金银,肯定是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的。 总之,哪怕不喜欢路易莎郡主的人,也承认她是个厉害的角色。轻视她,不把她当回事,以为她是一个女人就如何如何的那种人,最后总会付出代价 有这样的评价在,阿尔贝在自己的脑海中,很容易就能幻想出一个强势的、缺乏性别差别的、会让人有压力的形象。就像古代神话故事里的天后赫拉,美丽、强大、咄咄逼人。又像雅典娜,作为象征胜利的女神,其战斗与权力的意涵,常让人忘了,她其实也是个极其美丽的女神,是争夺‘献给最美女神的金苹果’的三女神之一。 然而,见到路易莎郡主时,阿尔贝更觉得自己是见到了春之女神珀耳塞福涅,或者就是宁芙仙女——虽然在神话故事里,这二者的地位相差很远。一个是重要的女神,还是十二主神之一的哈迪斯的妻子,冥府的冥后。另一个,是自然幻化的精灵,经常作为诸神的侍女或不值一提的情.人登场。 但二者那种与自然融洽的美丽是一样的,不怎么具备攻击性,纯洁、曼妙、轻盈,如月光,如清泉.阳光洒到她身上,似乎也更偏爱,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边。 “你们远道而来,说一定要见我,是有什么事呢?”路易莎也好奇地观察着这几个自称是精油商人的人。 大卫有些没想到路易莎这么‘开门见山’,但也有没有迟疑而错过回答问题的时机。立刻上前半步说道:“郡主有所不知道,我们都是普罗万的精油商人,在精油生产上遇到了一些麻烦。想来想去,也只有来路易莎郡主您这里求得一些帮助了。” “唔原则上,我不会介入某个商人的经营活动,无论是帮助,还是打击——你们应该明白,布鲁多这片土地上的人,如果他们都遵纪守法,我是不该有什么偏向的。”这是推脱,但也是上位者确实应该有的态度。 不过,要说完全不介入,又怎么可能呢?真要是那样,统治者的存在有什么意义?而且哪怕以后世政府的角度来说,对产业也是要有引导的。而引导的方式,最常见的就是给政策,让部分企业更能获利,以激励其他人。 大卫显然也明白路易莎的意思,既然有‘原则上’,就有‘原则外’。最重要的是,没有原因,她为什么要特别帮助他们呢? 路易莎郡主比想象中要和气好说话,并没有高高在上,因为没听说过他们就不屑一顾——这在此时的大贵族身上非常常见,他们也只有要借贷的时候才会对大商人‘纡尊降贵’。感觉到事情确实有希望的大卫立刻说道:“是的,小人完全明白您秉持的态度,这样公平公正,实乃布鲁多之福.但我等之所以来寻求您的帮助,正是因为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又知道您是完全可以信任的。” 对于这个马屁,路易莎不置可否,没有说什么,而是示意对方接着往下说。 大卫不安地舔了舔嘴唇,然后才继续说道:“您不知道,小人和同伴们都经营着普罗万周边的玫瑰园。过去一般出产玫瑰蜜、玫瑰酱、玫瑰花水等,这些除了玫瑰蜜,其他都很难保存。除了本地消费,最多供应西岱.所以产业规模不大,玫瑰园其实也不算很多。” “直到几年前,小人从托莱多学习归来,带来了他们从异教徒那儿学到的精油提取技术.普罗万那些到处都是、无法被消耗的玫瑰花,就此可以变成堪称液体黄金的精油,这才有了越来越多的玫瑰园。” 路易莎知道,此时的玫瑰花完全不只是观赏植物,它可以说是老西医们常用的一味‘草药’——玫瑰制剂可以治疗眼睛的各种疾病,玫瑰酱可以做轻泻剂,玫瑰花瓣可以直接治疗心脏或精神上的毛病。另外,几乎所有的玫瑰产品都有利于改善面部肤色不管是不是真那么神,至少此时的医生和普罗大众是这么相信的。 至于说玫瑰水,更是一种日用品了,是后世室内香氛、洗手产品、漱口产品、爽肤水等等, 很多商品的集合,用量非常大。至少以布鲁多宫廷的使用情况来说,消耗惊人——但是,从玫瑰花水的制作方法来说,的确不能长久保存。 而且作为单价其实不算高的产品,考虑运输成本,要辐射远方的市场,也不太可能。 过去玫瑰园发展不起来,路易莎还真不奇怪. 之前路易莎只是听着,对方没有图穷见匕,她也不会这点儿耐心都没有,主动挑破。不过,现在听对方的意思,普罗万居然不动声色地在搞香水和精油产业,忽然就有了一点儿兴趣,露出了‘有意思’的表情。 所谓玫瑰精油,玫瑰水,其实都属于大众称之为‘东方香水’的玩意儿,因最初来自近东地区而闻名。精油不用解释路易莎也知道,玫瑰水则是归属被称之为‘蒸馏香水’的这个大类,是类似纯露的东西,在此时可比精油常见多了。 在路易莎上辈子时,纯露一般是制作精油时的副产品,蒸馏出的精油有一些还残留在了蒸馏水中,很难分离。也没必要分离,纯露也有纯露的用法么——但在此时,因为蒸馏工艺、蒸馏器等的落后,要生产精油很难,多数时候也只能生产出纯露来。 所以从产出来说,蒸馏香水是多数,精油才是‘副产品’.对现代人,属实是倒反天罡了。 再者,能买得起精油的人太少了,蒸馏香水则不然。要知道同样的材料,能产出的蒸馏香水,即纯露,能是精油的50多倍!而且技术上还相对容易。这样一来,蒸馏香水的价格可不是比精油要低得多么?而价格低, 市场就扩大很多了,可以带来产销两旺呢。 这就和路易莎让制镜工坊制作小手镜是一个道理,想要美好东西,但又出不起大价钱的顾客可是很多的,要做好销售市场分层. 过去普罗万就生产很多玫瑰水,供给本地之外,能贩卖到邻近的西岱这个大市场,是本地开辟玫瑰种植业的最大动力。但玫瑰水价格便宜,‘保质期’有限,想要远销就不可能了。相比之下,精油的优势就体现出来了。 路易莎估计对方去托莱多学习,本身就目的明确,是为了精油提取技术。 现在的蒸馏香水和精油的技术都来自东方,蒸馏香水要相对容易,所以东征很容易就把这个技术带回来了,并在一定范围内实现了扩散。精油则不同,长期只有近东地区的人掌握。呃,现在似乎部分罗兰西人,因为离东面近,也学到了。 至于托莱多为什么能学到——过去几个世纪,那儿一直是抵抗异教徒的最前线,还被占领过很长时间,一些技术传播是很正常的。 看过地图路易莎就知道了,托莱多大致捏他于后世西班牙卡斯蒂利亚那部分。更准确地说,托莱多、巴伦就是后世西班牙的大部分了,而科布拉大约是葡萄牙。另外托莱多、巴伦的北部,和瓦松之间,还有一排小国,在路易莎上辈子的地图上,也是有的归属西班牙,有的归属法国。 了解历史的就该知道,历史上西班牙、葡萄牙所在的伊比利亚半岛,本来就是欧洲人和阿拉伯人拉锯占领的地方。伊比利亚半岛上, 还长期存在过□□政权,华夏历史上记录的白衣大食、西大食等,都统治过伊比利亚半岛的大部分地区。 事实上,就在现在,路易莎也能从身边人和老师口中得知,托莱多、巴伦、科布拉等基督教国家,还在和‘异教徒’在伊比利亚半岛的土地上对峙。他们间有时打仗,有时和平交往,托莱多蒸馏精油的技术直接有东方传承,难怪对方要去托莱多学。 看到路易莎的表情变化,大卫心想,传闻果然没错,精油是路易莎郡主的喜好! 于是稍微整理了一下思路,就说道:“原本我们只是经营玫瑰园,也希望更多本地乡绅经营玫瑰园,用于制造精油,并没有招惹任何人。但这还是得罪了羊毛业行会的一些人,他们认为我们的玫瑰园侵.占了牧羊的土地,让纺织业所用羊毛更多地只能依赖外来输入。” “这听起来有些离谱,难道不是因为本土的羊毛没有竞争优势吗?”路易莎配合地露出疑惑语气。 这也是真话.布鲁多的确物产丰隆,养羊业规模不小,剪羊毛纺织很自然地就发展了起来。而纺织品交易一直是布鲁多集市的主角,布鲁多自产的毛纺织品,一下就成了集市的大货源。 但是,发展到如今,最优质的羊毛往往来自高登兰,以及其他少数几个地区。纺织普通布料没什么,可普罗万的毛纺织品又一向是走中高端路线的。于是或主动、或被动的,为了维持普罗万毛纺织品的市场和质量,他们也越来越多进口外国羊毛进行纺织,就像那些低地地区的同行一样。 “正是如此啊!”没等大卫继续说什么, 阿尔贝立即被路易莎这句大实话引起了共鸣,大声说道:“说到底,只不过是羊毛业行会势力大,欺负我们这些小产业的人.您或许不知道,过去牧羊人经常在公地上放牧!” “我们新开辟的玫瑰园是从伯爵那儿购买了那些公地,这才种植玫瑰的这让那些牧羊人的主人,一些羊毛商非常不满。” 普罗万周边的人口也不少了,好地早就有主了。想要大规模种植玫瑰,要么买别人的庄园,要么就得打公地的主意。买现成的庄园,贵不说,还很难有人愿意出手。公地麻烦一些,前期要整理,但好处是想要就有。 所谓公地,就是不属于私人的一些土地,原则上都是巴尔扎克伯爵这个领主的。不过因为不适合做耕地,也没有太多资源,又或者分布零散等原因,根本不会特意去经营。一般生活在那附近的人,放放牧、打打柴,挖一些河沙、石头,只要不多,大家都默认这不算偷窃领主的财产。 偶尔有领主会上纲上线,把这些人通通抓起来。但那样发神经的始终是少数,而且一旦出现了,名声会非常差。 当然了,那样的公地一旦卖掉了,那就由公地转为了私人用地,又是另一回事了。有人找伯爵买下了普罗万的一些公地搞玫瑰园——这种小事,估计伯爵自己都不记得了。就是普罗万那边的代理人觉得是好事,写了地契文书呈给伯爵,伯爵扫了一眼就盖章生效了。 类似的文书,伯爵经常处理,能让他记住的,至少得有些‘特色’.路易莎看了眼前几个人一眼,觉得他们大概是没什么特色的。 “那些羊毛商人是羊毛业行会的成员吗?”路易莎似乎问了一个明摆着答案的问题,然后没等回答就说:“我听我的侍女说,你们和拉裴德先生非常亲密,他可是羊毛业行会副会长,难道不能请他帮帮忙吗?” 阿尔贝似乎早就想说这件事了,迫不及待道:“路易莎郡主,请容小人来说,实际上,拉裴德先生是小人的舅舅。过去几年,正是因为有他的帮助,羊毛商才没有像现在这样,毫无道理地打压我们.按照他们的说法,哪怕是领主大人,也不能收回已经是很多人生存根本的公地,所以我们得把土地还回去!” 说实话,如果不是阿尔贝的这个身份,这次来特鲁瓦本来是不会带他的。倒不是大家真那么排挤他,他这个人轻浮是轻浮了一些,但除此之外没有特别糟糕的地方,做朋友也是相当值得信赖的。只是,这次大家是为了正事来求见未来的领主的,总觉得稳重一些更好。 路易莎这才知道,这几个人为什么能打着拉裴德的名头来求见她。至于阿尔贝说的,羊毛商要求他们把土地还回去的要求,布鲁多倒是有那样的惯例法存在,但应该不适于现在这种情况。 “归还公地?他们原本是在公地放牧,对吗?”路易莎皱了皱眉:“我记得,那条法律生效的前提是,依靠土地生存者,是指在土地上修建了房屋,或者开垦出了耕地,总之要对土地进行极大的改造,他们应该没做到这些吧?” 是的,占有公地的前提是进行比较大的投资,比如说在土地上建房子、开垦耕地,还要求有一定时间才能生效——当然,也只有房屋和耕地等所在的土地,而不会外扩、辐射出一片土地归属占有者。 这其实是比较合理的,不然操作起来可能会导致土地随意被侵.占。而一般来说,领主也挺注意这种事的。放牧、打柴、挖沙,甚至偶尔打猎,都不会导致这种侵.占造成的实际所有权变更,所以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要是自己的土地上被人建房子、开垦耕地了,那是不可能视而不见的。 一旦这样的工作开始,领主派在当地的官员、代理人,会立刻进行驱赶。如果没有及时做好这事儿,事后可是会被领主问责的。 “是啊!这就是他们的借口!想要将我们从他们认定的‘牧场’上赶出去!”阿尔贝愤愤不平地道。 “过去是没办法,有小人的舅舅帮忙。但最近.”阿尔贝停了一下,但很快还是把实情说了出来。 其实实情也没什么可说的,作为普罗万最强势的行会,羊毛业行会有钱有势有人。这种情况下,内部的权力斗争其实并不比一个宫廷来的弱。去年路易莎在普罗万见到拉裴德时,他还是羊毛业行会的实权副会长,现在就权力斗争失败,成了挂名的了。 路易莎想了一下说:“好吧,事情我已经知道了,但我不可能只听你们说,我会派人去调查。如果事情真的和你们说的一样,我会公正地处理这件事。” 路易莎话音落下,几人又连连鞠躬感谢。大卫还从怀中拿出一个盒子:“听说路易莎郡主喜欢精油,这是小人玫瑰园出产的——这份礼物不值一提,小人也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一份问候礼物。” 打开的盒子可以看到两个玻璃瓶,淡黄色的精油就在其中。 “我难道会贪图你们一点儿精油,就主持公道更用心?有没有这个,结果都是一样的,拿回去吧。”路易莎摆摆手。 被点破了想法,大卫这样的老油条倒也不尴尬,依旧坚持这只是一份问候礼物,没有别的意思。路易莎也不愿意和他推拉,最终收下了这份礼物。但也顺手给了他们一人一个特鲁瓦制镜工坊出的小手镜,算是‘等价交换’了。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73 章【VIP】 就在普罗万精油商人见过路易莎后,不到一个礼拜,路易莎就出现在了普罗万城外的玫瑰园。 之前确定那些精油商人说的话基本属实之后,路易莎就吩咐了一句下去。接下来就不用担心了,具体的事情自有人去办——这就是权力的作用,要不然怎么那么多人,拼了命也要去争权夺利呢? 原本这件事到此为止就可以了,但在调查的同时,大致了解了一下此时普罗万香水产业规模的路易莎,忽然有了一点想法,于是以看看五月集市的名义来到了普罗万。而已经参加过一次五月集市,甚至参与了幕后组织的她,本来今年是不打算来五月集市的。 她这一次来,是想看看香水产业的具体情况.当然,说是香水,其实不准确。这个时候其实没有后世那种定义的‘香水’,即香精(严格意义上来说精油也算是一种香精)和酒精混合而成的液体。 不过,‘香水’其实是个很古老的词,不知道多久以前就诞生了。最开始,香水往往就是香料油或者有香味的水(可能泡过花瓣之类的东西).现在的话,精油、香料油、蒸馏香水等,都可以被称呼为‘香水’吧。 如今,人们使用的芳香产品,大多是‘就地取材’。无论是窗前栽种迷迭香,让风将天然植物的香气送进房间。还是将薰衣草、鸢尾根等风干,塞进床垫、枕头,制成香包等,更方便、长久地与香气为伴.总之,凡是相对便宜地获取香气,都属于这类。 其他更‘高端’的,如以宗教场合为代表,使用的‘焚香’.其香材来要么本身产量稀少,要么来自异国,那就昂贵了。所以使用量远不能和之前那些相比,焚香等高端货之所以更有存在感,完全是历史记录的偏差。就像能够有幸留下记录的人,总归还是王侯将相更多。 而这些芳香产品,或大众或高端的,都是固体的,液体的香水类产品比较稀少。这或许是因为,一方面,它需要一些复杂的加工才能得到,不如‘就地取材’的大众类方便。‘蒸馏香水’再相对便宜,对普罗大众还是贵的,根本用不上。 另一方面,它的存储、运输等,又比不上焚香容易。即使是相对耐储存、耐运输的精油,时间稍久一些也有变质的风险——这有什么奇怪的?家里日用的油,无论是动物油,还是植物油,不也是有保质期的吗?变质的油有一股子哈喇子味儿,又不是没闻过。 不过,相对少,不代表没有。其中最具代表,也可以说是最破圈的代表性单品,大概就是玫瑰水了。就路易莎看到的,布鲁多宫廷里,每次餐桌上的洗手碗,里面盛的大多是玫瑰水。还有平常洗脸、漱口,玫瑰水也是非常常见的。 至于后世香水最常见的用法,将其洒在皮肤上、衣领上、手帕上,更是不少。 过去普罗万的玫瑰园就主要生产玫瑰蜜和玫瑰水,尤其是玫瑰水,名气没有‘普罗万玫瑰蜜’大,但靠有限的玫瑰蜜可维持不起玫瑰园的产业,玫瑰园主要盈利点还是在玫瑰水上。而这些玫瑰水在玫瑰园内的作坊里就地生产,本地会消费一些,大头还是靠西岱的市场。西岱人口多,有钱人的绝对数量就多,加上王室宫廷,以及围绕着王室的大贵族玫瑰水的用量非常大。而西岱城周边的郊区,是没什么玫瑰产业的。一方面是没有玫瑰种植、加工的传统,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为了供养这座城市超十万张嘴,土地利用到了极致。都种植谷物、蔬菜,养牲畜家禽去了,哪有土地搞花卉种植? 就这样还不够呢!经常要从外地运输食物进西岱。 这样就给了普罗万机会,普罗万玫瑰水几乎占据了西岱大半市场——原本这样,大卫那些玫瑰园经营者也挺滋润的,但有机会做大做强,又有几个人会拒绝呢? 玫瑰水能够辐射的范围不大,不算运输成本的问题,其根本原因还在于保质期! 蒸馏得到的混杂了少许精油的蒸馏水,密封保存,其实还是能保存一些时间的——现代无添加天然纯露,未开封的能保存一年,开封后也有3个月。据说有的种类,恰当保存可以保存2年,开封后是半年。 当然,多数一年半就开始变味了,而且‘恰当’保存本来就要求不低了。所以未开封1年,开封3个月,是比较有把握的时间期限了。 问题是,没有现代的生产工艺,此时属于纯露的玫瑰水是必定带有杂质的。或者说,就算刚刚制作出来时没有杂质,收集到容器内时也有了。至于说什么密封保存,此时更是很难做到。或许不计工本的情况下,要密封某个容器做得到,可相对便宜的玫瑰水受限于成本,根本不可能每一罐都密封!还有那个所谓‘恰当’的保存条件,最基础的一条,需要低温保存,得避光避热。现代人可以将纯露放进冰箱里,根本不费事儿。中世纪的人们就没什么好办法了,只能赶在玫瑰水变味前,赶紧用掉。这样算下来,1罐玫瑰水不会比1罐普通水变质慢多少,半个月左右的时间而已(到底会有一个封盖,就算不密封,也比直接敞开,两三天就变质要强)。这么短的时间,以此时的运输速度,又能供应多远的市场呢? 普罗万的玫瑰水‘运气好’,离西岱比较近,够得上西岱这个大市场,上限高一些,但那依旧高得有限!也难怪大卫那些人,一旦有办法就想做精油产业。就算精油因为价格昂贵的关系,只有极少数人买得起,可它是不折不扣的‘国际商品’,对单个生产商来说,市场不定比玫瑰水更大。 更不要说作为奢侈品,高昂的售价背后,所代表的高利润了.谁见了不心动呢? 路易莎也心动,但并不单纯是为了‘利润’。更多还是经过一番思考后觉得,香水业是个很不错的努力方向,可以容纳大量人口就业——如果单纯是为了钱的话,她继续弄类似玻璃镜那样的产业就好了,多少钱挣不够呢? 眼下,算是‘中世纪盛期’的尾巴。在最后一轮‘自我殖民’已然结束的当下(‘自我殖民’是西方的说法,大约相当于华夏的‘开荒’),已经不存在边缘的、未开发的土地了。耕种的土地不增长,人口却在增多,结果是什么?华夏的历史已经给出了答案。首先是农民的生活水平极大降低。这是因为,一边是地主土地兼并,自耕农沦为佃农、雇农。另一边,哪怕不算沦落下来的自耕农,佃农内部生儿育女,人口增长,也会导致每个新诞生的佃农小家庭能够租种的土地变小,甚至没有。 这种情况下,庄园主降低佃农的待遇、提高地租是必然的。 然后就是部分农民选择忍受,部分农民则选择进城讨生活——这两个选择都是有极限的,农民就算能忍受,能吃苦,乡村需要的耕种人口也是有限的,土地就那么多。而城市同理,城市又哪来的那么多工作机会呢? 可以想象,最终必定会有一批人,乡村容不下,城市活不下来,结果就是起义了。华夏有各种农民起义,西方虽然少见土地兼并导致的农民起义,但各种农民战争、城市暴动是从来不少的。 再者,就算最终的矛盾没有通过起义这样激烈的方式爆发开,到时候城市化程度太高,直接后果就是周边粮食供应不足,要从更远的地方弄来粮食。而如果不是像临近北海,有便利海运和大粮仓可以利用的低地地区,这就意味着粮价要上天了。 总归,就是一个生产力不足,养活不了这么多人口,马尔萨斯要显灵了的问题。 路易莎上辈子时,西方没有在那个时期处处烽火,是因为‘黑死病’来了!黑死病杀死了2500万人口,是当时西方世界总人口的1/3,等于是人为解决了原本非常尖锐的人地矛盾。就像华夏也是朝代交替之际,战争杀死了大量人口,同时战争结束,新的统治集团上台,重新分配了土地。于是矛盾缓和,万象更新,一切重新开始轮回。在黑死病之前,普通人的生活其实已经很糟糕了,仿佛一个火药桶,随时要炸。而黑死病偏偏就那么巧,那个时候出现了,像是一瓢凉水,浇在了火药桶的引线上。虽然黑死病对当时的西方人都是噩梦,对那些死去的人更是残酷。但对最后活下来的人,黑死病肆虐三年结束后,他们的生活确实变好了。 乡村和城市都缺乏劳动人口,劳动力的待遇都有很大提升。至于说等下一次马尔萨斯要显灵的时候,新大陆已经被发现,人们开始了移民活动。海外的土地就像是一个泄洪区,给了实在活不下去的人一个选择,这就降低了本土的矛盾冲突——那时,不是真正活不下去,也确实不会选择出海去新大陆,死亡率太高了! 当下的情况,倒没有到黑死病爆发前那种程度,但也不容乐观就是了 黑死病什么的先不说,路易莎都不知道这个世界会不会爆发,如果要按照‘惯性’爆发,那也是半个世纪以后的事了。要阻止的话,就得改善此时糟糕的公共卫生情况、个人卫生习惯,还要点一波医学的科技树。 那些事,能够做的话,路易莎也会尝试去做。只是都急不来,一点一点来而已,就像她改造特鲁瓦城,也可以看作是为这个目标开了一个头了。 至于阻止马尔萨斯显灵,或者不那么高大上,解决当下人们的生计问题(至少是布鲁多的人们),路易莎也是考虑过的——要从根子上解决,那得提高生产力,这个想想都觉得头痛。千头万绪,不知道从哪里做起。 发明纺织机,搞蒸汽机,掀起工业革命?路易莎就算用膝盖想都知道,眼下工业革命的条件不成熟,哪来的那么大市场销售工业化后生产的商品。另外,工业生产的原材料从哪里来?历史上的英国,是搞海外殖民才弄到了原材料生产地和商品倾销市场的。 路易莎不可能也搞殖民吧? 路易莎能想到的,也就是引进一些高产农作物,推广一些农业技术。像是用人粪堆肥,现在大家还爱用不用,只有送上门了才会用一下。将来随着粮价攀高,又亲眼见到了堆肥做肥料的好处,说不定还会愿意花钱买。那样的话,倒是和华夏同步了。 嗯,增产的同时,还解决了一部分城市公共卫生问题。 农村粮食出产做增量,城市工作岗位也做增量——路易莎觉得,自己这些努力,是无法从根子上解决问题的,只是一种‘小修小补’‘勉强维持’。但她也只能做到这些了,至于未来,那就‘相信后人的智慧’吧。 有点儿推卸责任?但她又有什么责任呢?作为穿越者,她对自己多少是有一些希望,甚至责任要求的。毕竟有些事她明明会做、明明能做,却不做,她自己都看不起自己。可是,责任不可能无限扩大,变成所有她能想到的问题,都得去解决 总之,当下如果能搞一个香水产业出来,也算是对增加城市工作岗位的一个小小尝试吧。别看这是个小产业,比不上后世一些公认的,容纳劳动力大户,但好歹也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呢。别的不说,搞出来了,养活几个普罗万这个级别的城市是没问题的。 “马上玫瑰园就要忙碌起来了啊。” 路易莎看着大片的玫瑰花田,部分花朵已经含苞待放,感慨地说。 陪同她参观玫瑰园的是大卫和阿尔贝,大卫谨慎地说:“是地,路易莎郡主,今年的玫瑰季开始的比往年迟了10天左右。原本最早的一批玫瑰,应该在五月初就开放的可能和今年的雨水有些关系” “你们的玫瑰园一般种几种玫瑰?”路易莎没有打断对方,直到对方说完了,才问对方。 “呃,这是阿尔贝家的玫瑰园。”大卫看了一眼阿尔贝,见他难得没有说话的意思,才继续说道:“我们普罗万的玫瑰园,一般会栽种2、3种玫瑰,再加上刻意控制水肥之类,可以达到让玫瑰分批开放的效果。从五月初开至九月初,期间连绵不断,自然也产出不断。” “说到这里,还得感谢路易莎郡主您的祖先,当初的布鲁多伯爵,从东方带回了玫瑰花种。我们种的2、3种玫瑰种,必定有‘突厥蔷薇’这一种。它的香气是最出众的,得到的玫瑰水和精油也是最理想的。”大卫还小小地恭维了路易莎一下。 中外都是一样的,称赞祖先其实就是恭维本人。 “‘突厥蔷薇’啊”路易莎以一种只有自己懂的语气感叹了一声:“用来制作精油的话,‘突厥蔷薇’的确是最好的。” 她去年来普罗万的时候,雨果夫人也和她谈到了巴尔扎克家的祖先,给普罗万带来了玫瑰花种。当时她一看花株,所谓‘突厥蔷薇’,不就是后世大名鼎鼎的‘大马士革玫瑰’么?也亏她虽然不种花,却是个目标为调香师学院的香水爱好者,这才一眼认出了这种在精油界大名鼎鼎的花株。“什么时候能够见到玫瑰采摘,以及玫瑰水和玫瑰精油的生产呢?”路易莎转头询问阿尔贝。这是他家的玫瑰园,这样重要的生产安排,肯定是看他的。 阿尔贝再不着调,这种事关生产的大事肯定也是提前考虑清楚了的。所以路易莎一问,他不假思索就回答说:“原本预计是后日,后日开始第一批玫瑰采摘.不过,如果您想提前参观那些,明日,甚至今日,优选一些花朵采摘,开始小批制作,也是可以的。” “不会为难吗?”路易莎明知道对方的回答只会是否定,还是下意识问道。 阿尔贝立刻摇头,表明这里一点儿问题都没有!然后就叫来了玫瑰园管家,吩咐他组织起平时照顾玫瑰园的人手,再去附近的百户村瞧瞧,雇几个合用的妇女来——这当然不难,眼下正是农闲时节呢!春耕季过去不久,夏忙时节又还未到。 因为玫瑰采摘,以及后续的制作玫瑰水、精油,都是有其季节性的。所以除了平常照顾玫瑰花的园工,采摘工等都是季节性雇佣,从5月初做到9月初。 中间也会撞上农忙的时候,那时候玫瑰园就会从城里雇一些工人来。相比起附近的乡村雇工,城市雇工要价会更高,而且做的还不如乡村雇工好——从附近乡村雇工比较稳定,基本上前一年只要没出差错,第二年就会接着雇佣。做的熟练不说,还更好管理。 没等太久,大约是路易莎和大卫、阿尔贝坐在凉廊下,喝了点儿本地特产葡萄酒,吃了些点心,又随便聊了聊玫瑰园的日常管理、生产难处.大约1个小时的样子,几个衣服简朴,但也干净整齐的农妇就被玫瑰园管家领来了。 然后在平常照管玫瑰的园工的指引下,找到了可以挑选着采摘的区域。这些区域相对来说,有的玫瑰达到了采摘标准。 看着农妇熟练地采摘,大卫在一旁解释:“其实原本应该是清晨采摘的,清晨摘到的玫瑰最香。制作玫瑰水和玫瑰精油,品质也是最好的当然,您只是对制作玫瑰水和精油感到好奇的话,这一点是不用在意的,一切工艺都一样。” 路易莎在大卫和阿尔贝的解说中,观察着这个时代的‘香水产业全流程’。 采摘工将玫瑰花瓣熟练地揪下来,是的,他们采下的并不是整朵的玫瑰花头,而只是花瓣。动作又快又轻,玫瑰花瓣迅速完整地脱落,仿佛它们本来就快开到散落了一样。但刚刚仔细看过那些花的路易莎知道,这些玫瑰花甚至还没开放,只是含苞待放而已,花瓣与花萼之间还很紧密。 摘下来的花瓣收集到挂在腰间的、袋口被撑开的布袋里,装到2/3满的时候,就倒在一旁的柳条筐里。 “一般我们会用铺了干净亚麻布的扁框来盛放花瓣,因为可以摊薄一些,方便晾干露水。但今天是午后采摘,早就没有露水了,免了这一步,直接收集到大筐里就可以了。”阿尔贝对路易莎小声解释道。说话间,有两名园工已经抬着一筐玫瑰花瓣,到一边去进一步处理了。就在另一边的屋檐下,路易莎见他们一抓一撮玫瑰花瓣,基本是花瓣底部泛白的那一头朝外,天知道怎么抓的那么准——然后就一下揪掉了这一撮玫瑰花瓣的泛白部分。 经过这样处理的花瓣被顺手塞进了玻璃罐中,并灌上水,用锡盖子扣上(不是旋盖,是扣盖,做不到彻底密封,但也勉强够用了)。这些玻璃罐是刚刚清洗过的,就在采摘工摘玫瑰的时候,也是当着路易莎的面进行。 “.路易莎郡主,您瞧,接下来就得等了。这些装着花瓣的罐子得在太阳底下晒着——所以等明日,才能拧汁。然后过滤得到的花汁,要和明天摘得的花瓣一起,照样封在玻璃罐子里。这个步骤要重复3、4次,然后才能蒸馏。” “至于蒸馏得到的是玫瑰水,还是精油,其实是一个控制温度的问题但它们都是蒸馏得到的,这一点没错。”阿尔贝肯定地道。 路易莎意外于他们要制作玫瑰纯露或玫瑰精油,并不是直接蒸花本身,而是浓度较高的花汁。但转念一想,又觉得没毛病。高温煮玫瑰,可以想象会对花材本身造成多大的破坏。相比起香气,煮熟的植物味儿大概更有存在感吧。 过去路易莎也曾经从别人那里收到过一些玫瑰精油,其中就有煮熟植物味道,或者烤红薯味道,根本原因就是直接用花去蒸馏。但也有相对好一些的,路易莎估计就是这里这种制法。 一旁,从托莱多带来精油制取技艺的大卫,终于还是忍不住了,有些自得地向路易莎透露:“我们的玫瑰水、玫瑰精油,出产率要低一些,但品质是最好的,价格也是最高的那等。西岱有几个大家族直接向我们订货,他们应该也是要供应宫廷,以及最有权势的那些人。” “想买我们的产品,市面上是根本买不到的。”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74 章【VIP】 虽然没办法现在就看到蒸馏玫瑰水和精油,但出于路易莎的意愿,大卫和阿尔贝还是带路易莎去看了看蒸馏室。那里是香水工坊的主体,数套蒸馏器都放在那里,大部分是铜的,但也有陶制、锡制的。 大卫在一旁解释道:“过去大多数工坊都用陶制蒸馏器,它们很便宜,而且只是生产玫瑰水的话,陶制蒸馏器完全够用了,不会比价格昂贵的铜蒸馏器差到哪儿去。不过嘛,现在蒸馏精油,铜制蒸馏器的优势就很大了那些陶制、锡制蒸馏器,都是以前留下来的,现在只有制作玫瑰水时还会使用了。” 路易莎点了点头,仔细去看那些蒸馏器,发现和自己上辈子拿来玩儿的,20升的家用蒸馏器不太一样——原理大概是一样的,但器型差别挺大。 蒸馏室内的蒸馏器,无论是铜制,还是陶制、锡制,蒸馏锅都是锥形,花汁可以加入其中加热蒸馏。铜、锡这样金属的蒸馏器,它的锥顶顶端接着一根金属管,用来导出含有精油的水蒸气。陶制的蒸馏器,则靠底部延申出的一圈槽口收集水蒸气。 这些水蒸气用冷水流过导管或小槽来冷凝,就是含有精油的蒸馏水了,最后会流到一个容器里。 路易莎注意到,陶制、锡制的蒸馏器用的收集容器都是肚大口小的陶罐。只有金属蒸馏器,是一种特制的非常细长的透明玻璃容器去收集冷凝的水蒸气。其形状类似试管,而因为太细了,它并不靠自己立起来,而是架在一个架子上保持稳定。 这其中的原因,路易莎稍微思考一下就明白了,无非是这样收集到的蒸馏水中,精油含量还是太低。靠‘油比水轻’这个原理从水面上层收集到自动上浮的精油(可以小心倒出来,也可以用类似滴管的工具汲取出来),容器细一些就比较明显。不然很可能收了好大一瓶,还是薄薄一层,根本不好弄出来。 “其实,要制取精油并不复杂,相比起蒸馏香水,只需要注意温度。更低的温度、慢慢来,才能蒸馏出精油。” 大卫是在托莱多‘留学’学过的,他并未藏私,回到家乡后就将制作精油的方法告知了一些走得近的同行。 这一方面是,精油完全是蓝海市场,没人竞争。大家学会做精油,不仅不会损害他的自身利益,反而可以形成一个利益团体团结在周围,遇到事了不至于孤立无援。 另一方面,会做精油的人虽然少,但这的确不是一个保密的独家技术。人家真想学,去托莱多等地,都是能学到的。这样一来,保密的必要性就进一步降低了。 要慢慢来,这路易莎懂,上辈子家里玩儿蒸馏时,哪怕是蒸馏纯露也不能急(说是家用蒸馏机,可以蒸馏纯露和精油,但从路易莎的经验来说,绝大多数人都只能蒸馏出纯露)。因为着急,只蒸馏了一个小时,结果大概就是小分子物质出来了,珍贵的大分子物质没有. 至于低温蒸馏,这路易莎不太好说。缺乏经验,只能猜测,一来是为了达到‘慢慢蒸馏’的目的,不至于一个小时就把蒸馏锅里的水蒸干了。二来,太高的温度本来就会破坏精油的有效成分。三来么,出蒸汽太快了精油混在蒸汽中,以此时的技术难以分离,也就只能做纯露了。 “我有计划在整个布鲁多,成立一个跨城市的香水行会,不知道你们是否愿意加入。” 看了一会儿蒸馏器,路易莎觉得看不出什么来了。就离开蒸馏室,和大卫、阿尔贝又回到了凉廊下。还没坐定,路易莎就开门见山问道。 似乎是被路易莎突然的询问打了个措手不及,大卫和阿尔贝面面相觑,好一会儿没说话。 最终还是阿尔贝接到了大卫的暗示,利用自己平常就‘口无遮拦’的形象,轻快地问:“郡主是说香水行会?我们当然很愿意加入,这是有利于我们维护自身利益的。不过您也要加入吗?我只是不知道,领主,或者未来领主,加入某个行会,是否又先例,您知道的——” “不,我不会那样挑战大家的‘常识’,我只是倡导建立一个这样的行会。嗯,或许会派一个代表我利益的人进驻行会,他也经营香水产业.总之一切合理合规。”路易莎笑了笑,她知道其他人的顾虑,所以解释了一下。 路易莎的确无意站到台前,也没必要。处在她这个位置的人,如果要亲自下场,甚至站到台前,是很容易给人错误的暗示,以及让某些事情没有操作空间的。如果非要保持一定掌控力,派一个合适的代理人,完全就足够了。 路易莎的解释让大卫和阿尔贝安心了一些,大卫也有余力思考路易莎这是图什么。大概是一直以来路易斯的平易近人,让一向稳重的他也平常心了一些,想不太清楚就开口试探道:“您也认为香水行业大有前途吗?” “前途?当然,我会介入其中,本来就说明了态度。”路易莎没有回避这一点,然后继续说:“不过,最重要的还是,我认为香水行业是能容纳不少劳动者的行业,这有利于改善城市工作岗位不足、乡村劳动力人口过剩的问题。” 因为不少玫瑰园都是就近加工,相比起从城里招工,其实从附近乡村招工更容易。所以要说这个行业能缓和乡村劳动力人口过剩,倒也不错——其实,这两个问题,在当下是一个问题。乡村过剩的劳动力很多就会选择进城,结果就是城市工作岗位不够了。 听路易莎这样说,大卫没有先怀疑她是否是认真的,而是先不解这个说法里的逻辑:“您的意思是,香水生产要雇很多人,给他们工作吗?可是,除了采摘季,平常的玫瑰园,固定雇佣的园工其实也没有多少” 路易莎摆摆手:“不,请您想一想,为什么只有玫瑰呢?人们已经会从迷迭香、薰衣草、柑橘、柠檬、橙花等花果香草里提取精油了。我们大可以选择制取季不同,又同样适合在普罗万栽种的,推广开来——香水工坊独立于玫瑰园、薰衣草园等,只管收取原料,来料加工城蒸馏香水、精油等。” 每一种原料提取精油的难度都不一样,另外,也有人们的意识问题,有些原料此时人们根本没想过可以拿来制作精油。所以,不是后世所有精油,这个时候都有了,甚至不是大多数精油这个时候都有了。 但选择也不少了,玫瑰、迷迭香、薰衣草、柑橘、柠檬、橙花、素馨等,都是此时可以制取精油的。这样,按照采摘季,排一个全年表,基本可以保证制造精油的香水工坊一年到头都有工作了。 “您的意思是” 大卫尝试着理解路易莎的思路:“采摘工专业化?就像是流浪工人一样,按时节在不同的园子里工作。看起来还是个季节性工作,但实际和普通的全年工作已经没什么不同了。” “是啊,不只是这样,甚至能成立采摘工公司,由采摘公司长期雇佣工人。这样还省了园主直接雇佣个人各方面的不便,直接和采摘公司对接就可以了园主提升了效率,还省事。采摘工不需要担心下一种花果采摘季,自己是否能被雇佣。采摘公司还能赚到钱。几乎是三方受益了。” “只有一点,您没有理解,不过这不能怪您,因为您不知道有新的精油提取技术。”路易莎又放出了一个重磅炸.弹!并且不等对方反应过来这意味着什么,就继续说道:“使用我说的新技术,同样原料可以得到更多精油,而且品质要高得多唯一的问题是,得大量用工。” “也就是说,光是制作精油的工坊,就能给很多人带来工作了。” 因为路易莎一贯以来的信誉,大卫和阿尔贝倒是没考虑她说的事情的真假。而是在恢复思考能力后,首先心里计算,路易莎所说的,同样原料得到更多精油,这个‘更多’是多少,能不能抵得过多付的人工。以及品质更高,又高到哪里去。 “路易莎郡主请问,新的精油提取技术,它困难吗?”阿尔贝纠结了一下,选择了一个他很关心,同时又不是那么敏感的问题他是有些不够稳重,但又不是傻瓜! 路易莎能猜到,他问的这么‘小心’,是误会了她对新技术的打算——一般人有这样的技术,肯定是保密,最多是小范围内扩散,这样就可以赚到独门生意的钱了。而一门要保密的技术捏在路易莎这样的贵族手中,他们以常理揣测,肯定是要少打听的。 他们还认为,路易莎是想让他们退回到只经营玫瑰园和玫瑰水的时期,精油工坊就由路易莎自己做了——这有些蛮横?但想到对方掌握了更先进的技术,真的和对方竞争,哪怕不用强权,恐怕也竞争不过,这倒不能说是单纯的以权压人。 只不过,现在要弄清楚的是,路易莎郡主手中握有的‘新技术’,是真有她说的那样占尽优势,还是只是为了‘劝’他们放弃精油生意,经过了一番夸大了的。 “嗯,相对于现在的蒸馏制取是要简单不少的,至少我这样认为。它更多要求工人们小心、细致.事实上,你们愿意的话,我接下来可以演示给你们看。”路易莎显然是有备而来,冲自己身边的雨果夫人点了点头,雨果夫人就去做准备了。 路易莎这就是完全不按常理出牌了,意外于路易莎似乎完全没有保密技术的意思,大卫和阿尔贝稍微想明白了一些后,很快兴奋了起来。他们认为这是一个大机会——认为路易莎是想向他们扩散技术,让他们成为她的‘代理人’。 就类似华夏近代的‘红顶商人’,半官半商。因为可以借助官方的关系,得到别人得不到的经营条件,稍有能力,飞速壮大为一方大鳄也不是问题路易莎至少可以让他们在布鲁多迅速崛起了! 路易莎只是看他们的表情,也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了,便强调道:“事实上,正如我说的,我更在意创造更多的工作。所以保密技术并不在考虑中,我可以向你们演示,也可以让已经学会的人去传授其他人。” “我是说,凡是加入我们布鲁多香水行会的人,都可以来学。”还没成立的‘布鲁多香水行会’的招牌,已经被路易莎给打上了。 路易莎这样说,大卫和阿尔贝真正不理解了:这样对路易莎有什么好处呢?难道真的就像她说的,她要为布鲁多创造更多的工作,让更多的失业平民有工可做?可这样,难道就对她有什么好处么? 中世纪的领主,对领地的统治还是很粗糙的。除了自身作为地主、包租公(婆),可以收乡下庄园的田租,城里土地的房租,其他基本可以参考‘包税制’。 将某个权力‘出售’‘赏赐’给其他贵族,甚至商人,他们会固定上供领主。对于领主来说,好处是简单易懂、不必养庞大的管理人员,且旱涝保收。坏处是,他们对很多方面的掌控都是不足的,而且没有动力让领地内更好。毕竟好不好的,都能收到那些‘上供’么。 从这方面来说,创造更多工作岗位,减少失业,对路易莎这个未来领主,还真没什么好处。至少以大卫和阿尔贝的眼界看,没有直接的、能够一下理解的好处——他们显然不理解,路易莎做这件事的初心就不在‘好处’。 以及,实际这是有好处的.只能说,做大蛋糕的理论在此时还在思维盲区呢! 然而统治者都极其短视,缺乏大局观的时代,又能指望专注于‘利润’的商人什么呢? 不管大卫和阿尔贝他们暂时能不能理解,雨果夫人也指挥着随行的仆人将路易莎事先准备的东西,从马车上取了下来——路易莎所说的,制取精油的新技术,当然不是信口开河!这也是她要把布鲁多香水业做大做强,打出‘布鲁多香水行会’招牌的底气所在。 和当下作为精油制取技术主流的‘蒸馏’不同,路易莎选择了脂吸法制取精油! 准备的东西,首先是几个‘抹油板’。方形平板玻璃制成,不大不小,周围一圈木制边框。然后是陶罐装着的雪白油脂,这些是猪油和牛油以特定比例混合得到的。将陶罐放进热水盆里,稍微化开一些,就用刮刀平整涂抹到了‘抹油板’上。 之后则是路易莎亲自上手,将刚摘下来的玫瑰花瓣均匀地铺到了油脂上——‘抹油板’的木制边框是经过设计的,反面恰好和正面严丝合缝扣起来。这样铺好花瓣的‘抹油板’可以轻松垒起来存放,同时也完成脂吸过程中的封盖工作。 “我过去曾做过一些实验,油脂可以吸附香味。嗯,吸附的过程中,要经常换花,换花的频率,不同的花是不太一样的。这和它们的开花周期有关,而且更娇贵的花,要更换得更勤快。像玫瑰,大约是每天换一次就好.换上30次, 可以得到吸附到充足的油脂。” “如果因为花期和其他原因,做不到换花30次,那至少也得到10次以上。” “这样制成的香膏已经非常香了,直接使用也可以。但如果一定要得到精油,这些油脂就得在最高浓度的蒸馏酒中搅拌、浸泡——之后得等,等到天气转冷,冷到足够冻住油脂,而不会让蒸馏酒结冻。再将油脂与蒸馏酒的混合物过滤,得到香气浓郁的蒸馏酒,这其实是精油与蒸馏酒混合了。” “如果有条件的话,得到的精油和蒸馏酒的混合物,还可以在更低温度下冷冻一次,但依旧要保证不能让蒸馏酒结冻。这样可以确保绝对不会有油脂残留,让使用香水的人觉得油腻。” “其实我觉得,这样得到的精油酊剂直接使用就好了,本来精油也很少有直接用的。都会混合其他油脂做成香膏或香料油,再不然和蒸馏酒等混合,制成酊剂.如果非要精油,蒸发掉酒精也非常容易。” 路易莎说的脂吸法制取精油,有些步骤大卫和阿尔贝并不理解原理。但听路易莎说的言之凿凿、很有条理,就觉得这件事很靠谱。 当然,亲眼见到实物最有说服力,路易莎留下了需要换花的抹油板。大卫和阿尔贝就让人按照路易莎说的,每天更换玫瑰花瓣。才换过了几次,他们就觉得和市面上卖的最普通的玫瑰香膏香气浓度差不多了,而且还更清新纯粹,没什么杂味。 他们不知道,这是因为路易莎炼制油脂的时候有讲究,而且做了更好的除味。再者,脂吸法得到的香膏,是直接吸附了完整的花香弧。吸附香味的时候,产生花香的细胞甚至都还活着呢!自然格外清新纯粹,除了稍淡了一些,和一朵新鲜的玫瑰花也没什么不同了。 这就是脂吸法的优势所在,没有物理的、化学的原因破坏花香物质,截取的也不是某一刻的味道,而是花开过程中全部的味道都吸附了在路易莎上辈子那会儿,最高级的精油制取法,要么是脂吸法,要么是模仿脂吸法原理的‘顶空气动吸附法’。 之所以要搞模仿脂吸法的‘顶空气动吸附法’,主要还是脂吸法太费人工了!以工业社会的人工费用,实在太贵!即使是把生产放到人工便宜的地区,那也遭不住毕竟现代社会,再便宜的人工也有一个底线。而连底线都没有的地方,说实在的,也不适合搞任何生产经营了。 严格意义上来说,路易莎上辈子那会儿,工业生产中已经没有真正的脂吸法应用了,都是家庭自制才会用一下脂吸法。 打着脂吸法招牌的精油,如果没有撒谎的话,用的是‘浸渍法’制取。浸渍法是用液态油脂浸泡花朵,然后加热到50到70度的样子,中间要像脂吸法一样更换花材——原理差不多,只不过有加热工序,效率会高不少。加上更换花材拿抄网过滤就行,人工就用的少很多了。 ‘浸渍法’取得的精油,品质也很高了,但还是比不上脂吸法。因为加热还是会破坏一些花香物质,即使这个加热温度已经控制在比较低的水平了。另外,完全浸泡花朵,其实还阻碍了花朵的呼吸作用,又影响了吸附花开过程中完整的花香弧。 甚至,脂吸法提取精油,针对大部分材料,尤其是气质型鲜花,制取率还要高出不少。嗯,这也算是调香界的一个划分法,将花材分为了气质型和体质型,包括玫瑰、茉莉、晚香玉、栀子花、兰花、梅花等,都属于气质型。 其中晚香玉最夸张,脂吸法比蒸馏法(现代那种可以进行复蒸的条件),出油率高十几倍啊!玫瑰没那么夸张,脂吸法大约是水汽蒸馏法的3倍,能有万分之九的出油率——当然,按照现在的算法,脂吸法可不止蒸馏的3倍,毕竟玫瑰精油万分之三的提取率是在现代提取技术的基础上达成的。 如今的蒸馏提取,能有万分之一的出油率就算不错了。 要说脂吸法各方面都完美,唯一的缺点就是费时费工,和工业时代的高效、标准完全相悖,人工成本真的太高了! 历史上,脂吸法是17世纪左右,在法国南部被真正完善,形成产业的。当时的人工便宜,所以采用脂吸法一点儿压力都没有。现在路易莎的话,也是一样的,甚至此时的人工成本只会比17世纪的法国更低!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75 章【VIP】 总之,被摆在眼前的香膏说服的大卫和阿尔贝,选择了相信路易莎关于新技术的说法,而没有挨到精油真正被制取出来。 之所以这么着急,一方面是路易莎给的压力,她多少有些现代人的‘急性子’,要办一件事,开始了就会很快。另一方面,也是他们都明白,早加入、晚加入差别是很大的。 现在立刻加入,就是核心层、自己人。要是等精油都制出来了,一切一点儿风险也没有,那时候再谈加入,无非是一个搭顺风车的,可就别想得到什么优越条件了! 在大卫、阿尔贝,以及他们小圈子里、他们最信任的人,也被他们拉上一起上了路易莎的车后。路易莎有了这个‘基本盘’做配合,就在普罗万上城的恺撒堡举行晚宴,招待了包括大卫、阿尔贝等人在内的,普罗万几乎所有的香水从业者。 他们有的接到了大卫技术扩散,涉足了精油,有的没有。有的甚至就是单纯的玫瑰园主,玫瑰花季直接将花卖给制作玫瑰水、玫瑰精油的业者。 路易莎首先举杯祝酒,并公开宣布说:“我想,诸位先生们、女士们也听说了,我在此设宴款待,是为了倡导建立一个‘布鲁多香水行会’。当然了,现在只有普罗万的大家来,但我想,很快就有其他地区的同行选择加入。” 此时男尊女卑没错,可相比起近代,女性还是自由不少的。一些寡妇什么的,经常要支撑门户,自己掌管产业。所以在场的笼统的香水从业者中,也有几位‘女士’。 在场的人们确实听过这个消息,这也是路易莎让大卫他们刻意放出去的,算是造势对于建立一个香水行会,从业者们要说支持不支持,那肯定是支持的。很多时候有一个行会,对外能保护个人,对内也是一种‘自我规范’,长久来看是有好处的。 而且这个行会还是布鲁多未来的女伯爵倡导建立,大家更是有一种抱到大腿的感觉。 这不求以后在布鲁多能横着走,至少能不被其他大行会欺负吧?就像前段时间那样,几个羊毛业行会的羊毛商人,为了完全不占理的事儿就打上门来,为什么?不就是羊毛业行会势力庞大,而他们弱小又没靠山么? “都说路易莎郡主热爱香水,或者说一切芳香产品,果然是真的.”城堡礼堂中,一侧餐桌旁,一位先生对旁边一位系着朴素头巾的夫人低声说道。 这位夫人可不简单,她早逝的丈夫姓杜波伊斯,大家都称呼她‘杜波伊斯夫人’。她是在场种植花卉土地最多的人。除了玫瑰外,她还种植了大量茉莉——此时茉莉在瓦松是一种相对少见的异国花卉,但它的香味优势非常突出,一早就被用来制作精油了,所以种植版图扩展得很快。 杜波伊斯夫人名下没有香水工坊,她并不经营蒸馏香水或者精油,而是每到花期,直接将花按照面积包给商人。她甚至采摘都不需要自己管,都是那些包下她花的商人出力。这样做的好处当然是旱涝保收,坏处就是容易被糊弄,而且利润又要被那些商人多占一些了。 但对于她这样一个很多时候不方便自己出面的寡妇,这也是无奈的选择。好在杜波伊斯夫人一向精明,倒是没被糊弄过。这些年一直经营这些花田,家业没有损减,反而是一步一个脚印,比当初杜波伊斯先生去世时更兴旺了。 “是因为热爱芳香吗?或许吧” 既是出于一个精明经营者的经验,也是出于一个女人的直觉,杜波伊斯夫人并不觉得这位顶顶有名的路易莎郡主,大张旗鼓掺和到一点儿不起眼的香水业中,真就只是因为喜欢。 众人选择加入路易莎提出的‘布鲁多香水行会’并无太多犹豫,一来,现在看来这对大家都是有好处的。二来,也是有大卫、阿尔贝等人倡导,当‘托儿’,气氛烘托得好。有些人就算原本还犹豫着,在大家都很积极的情况下,也忍不住随大流了。 路易莎非要搞一个‘布鲁多香水行会’,更多还是方便引导这个行业,并且统合资源,做合理安排——要是让香水业‘野蛮生长’,发展速度会慢很多,很长时间内也只是小众产业,根本承担不起提供大量工作的期待。 普罗万在她的计划中也只是一个开始,之后布鲁多其他地区才是重点!事实上,普罗万除了香水业的基础比较好,已经有比较大规模的鲜花种植,和产业化制取蒸馏香水和精油的底子真说起来是没那么适合搞这个产业的。 像是布鲁多南方一些地区,气候更加温暖,土地更富余,搞鲜花种植,显然容易得多——其实这方面条件更好的是布鲁多南面,罗纳公爵的领地。其领地更靠南,甚至南临地中海。那些滨海小城,气候温暖、阳光灿烂,要种什么鲜花不行?但路易莎显然没本事在罗纳公爵的土地上打主意,就只能尽可能在布鲁多想办法了。 现在,在普罗万搞这些,其实是想先培养一批香水业商人、既得利益者。一方面可以给后来者打个样,大家知道这个行业有利可图,那不用路易莎再说什么,也会主动加入进来。另一方面,这些人也是种子,以普罗万的条件,他们早晚会跳出普罗万,选择南下寻找更合适的土地搞香水业。 一开始普罗万香水业之所以能够诞生,很大原因是离西岱近。这么个蒸馏香水大市场,靠着它就能活得很滋润了。 但成也西岱、败也西岱,因为西岱这么个此时少见的‘大城市’,周边地区供给粮食的压力很大,土地早就开发尽了。要在这里和粮食抢土地,不是做不到,但成本会相当高!而资本总会向成本更低的地区转移,这是颠不破的道理。 路易莎要做的就是通过刻意引导加速这个过程,并有选择地将大家的选择集中在自己选定的几个地点——是的,她已经选定了,就在南方几个小城。 这些南方小城普遍气候条件较好,阳光更充足,而且那儿的地形多山地丘陵。这在普遍是大平原的布鲁多不多见,种植谷物相对性价比不高,但种花就很合适了。 照看花田、采摘鲜花,本来就是细致的工作,不像种植谷物那样大开大合(西方从来没有过华夏那种程度的精耕细作,哪怕是在农业相对发达的瓦松地区),倒也不在乎地形带来的那些不方便了。而且,山地丘陵的土壤条件往往更适合某些鲜花,又因为山地丘陵存在海拔差,就可以种植对气温有不同需求的花,或者比较轻松容易就让一种花花期分批,达到事实上扩大花期的目的——这对现如今,是非常有意义的。 蒸馏香水的工坊想要全年大部分时间都开工,就得在这样的地方才方便呢! 唯一的问题是,山地丘陵要搞灌溉系统会比较麻烦,这肯定比平原上成本高。但偏偏花卉种植,这方面又绝对不能省。甚至要比种植普通谷物有更复杂、充足的灌溉设施不过,香水业如果真的赚到大钱了,对投资者来说,这种一次性成本,应该也不是不能接受。 大家加入‘布鲁多香水行会’后,行会第一件事当然是要给好处。先给一些甜头,建立起‘信誉’,之后再要做别的事才方便。而‘好处’么,当然就是之前路易莎已经和大卫、阿尔贝他们提出的精油制取法。 在欢乐的晚宴后,第二天的白天,选择加入布鲁多香水行会的人们,就来到了恺撒堡的堡场一角。这儿有路易莎让人提前安放的一圈高背椅和带靠背的长椅,长桌则安排在稍远一些的草坪上,铺着雪白的桌布,上面是好几种待客的优质葡萄酒,以及花样繁多的点心和适合5月食用的清爽水果。 大家谈事前被安排在长桌附近吃吃喝喝,等到所有人到齐,路易莎也出现了,才围坐到椅子那儿一圈。 这并不像是一个正式场合,高背椅和长椅上都有很多颜色鲜艳的软枕,让每个人都能舒服地靠着,而不是正襟危坐——于是大家按照关系的亲疏远近,各选位置。关系最为亲密的,还能分享同一张长椅,凑在一起低声说话。 所有人都注意到了,路易莎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绣花的裙袍,花朵是大片大片的红玫瑰,淡红色、粉红色、深红色,错落有致,非常优美。除此之外,她还系了一根新奇的发带。这样的发带一般都是绣花,或者缝缀珍珠之类的宝石,但路易莎这跟发带却缀饰了造型立体的布花。 这些花儿不知道是用什么手艺制成,虽然离得近了能猜出不是真花,而是纺织品制成,但看起来着实栩栩如生。让路易莎仿佛戴了一顶花环,但又比花环更精美别致——毕竟如果是真花环,是无法保证每一朵花的造型、状态都那么恰到好处的。 这些花儿也是玫瑰花的样子,实际上是路易莎自己做的绢花她上辈子入坑过绢花一段时间,不算特别迷,主要她压力大的时候就喜欢做手工,所以真的挺多东西看着觉得喜欢,就会上手玩一玩。 这样’玩一玩‘,水平肯定不高。但现代人玩手工,哪怕是传统的东西,也会特别讲究‘出效果’——就以绒花为例,为什么有了绢花这样的仿真花,还要有绒花?就是因为绒花有不同于绢花的质感。 多数时候,古代做绒花也不是做仿真的,而是做一些吉祥的意头,象征‘寿’、‘福’什么的,而且强调毛茸茸的感觉。 但簪娘小姐姐们出绒花簪的时候,还是做仿真造型比较多,基本都烫平了,像绢花一样做真花样式。其中最重要的原因, 就是这样‘出效果’,看的人一下被吸引了.商业社会,要卖货的嘛。 不只是绒花这样,绢花本来就做仿真的,更是在这条路上走得更远了。路易莎这种只是玩玩的,学一些小技巧,不需要太深厚的手艺,也能做几种外行看起来不明觉厉的仿真花呢!中世纪本来就没有这种手艺,路易莎展示出来,尤其唬人! 在座的人一看就知道,路易莎今天的穿着的主题是‘玫瑰’。想到路易莎昨天才召集大家加入‘布鲁多香水行会’,而普罗万的香水业,主要就是做玫瑰花水和玫瑰精油的。这样看来,今天要谈的事,还是紧扣普罗万的‘香水’呢! 就是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了.路易莎是准备给甜头的,但习惯了贵族一来准没好事的人们,更容易觉得是后者。 当所有人坐定,路易莎就朝大卫和阿尔贝点了点头,示意他们来主持这次的‘展示会’.就像之前她对大卫和阿尔贝说的,她虽然号召建立了‘布鲁多香水行会’,却不会将之当作自己的私有物,而是会淡化自己在其中的直接影响力。 就算要做什么,也是通过自己的代理人来做。这样对她,对行会的大家,甚至对行会未来的发展,都要更好——大卫和阿尔贝就算是她在行会发展的第一对代理人了,这是对他们积极上车的‘奖励’,毕竟她的代理人在行会自然地位超然,有什么好事路易莎也会优先想到他们。 如果今后他们一直做得不错,路易莎不介意一直用他们。如果有什么不好,到时候换掉,也不用多说。大卫和阿尔贝早就得到过路易莎的传授,知道今天要做什么。此时就立刻站起身,阿尔贝首先清了清嗓子,向大家宣布道:“日安,诸位嗯,我就直说了吧,今天大家聚集在郡主这儿,当然不只是见个面、吃点儿、喝点儿,事实上,我们有一件大好事要告诉大家!” 在大卫的监督下,阿尔贝的嘴碎到底没有像平常那样‘严重’,很快他就进入了正题,说道:“完全是路易莎郡主的恩典大家也知道,路易莎郡主真心热爱香水业,同时也觉得香水业能极大让布鲁多更富有,所以有心大力推动其发展起来。” “其中,第一步就是要以更先进的技术,替换过去的蒸馏制取技术。嗯,整个制取过程会有些慢,我先给大家看看成品吧。”这样说着的阿尔贝,从自己的怀中拿出了一个银盒。打开来看,里面是雪白的脂膏。 一股浓郁的玫瑰芬芳随着他打开盒子,一下散发了出来。 “玫瑰香膏?怎么制作的?味儿这么浓这么纯净么?”杜波伊斯夫人挑了挑眉问道。她虽然不经营制作蒸馏香水和精油的作坊,但长期和这个行业打交道,显然也是一下看出了阿尔贝手中这盒香膏的不凡。 “是的,玫瑰香膏。”阿尔贝将香膏递给了首先问出来的杜波伊斯夫人,让她亲自上手看,并示意大家传递着看,让每一个人都实际接触到。 “很稀有,一点儿腥味儿、焦臭味儿都没有,更重要的是,玫瑰的香味,简直和一捧新鲜的玫瑰没什么两样了。如果让我闭上眼睛去猜,我肯定分辨不出来面前是香膏,还是一束玫瑰花。” 杜波伊斯夫人闭着眼睛闻了一下,就将香膏递给下一个人,并给出了自己的评价。 这个时候的杜波伊斯夫人简直就像是绝佳捧哏,接着问道:“要得到这样高品质的玫瑰香膏容易吗?如果只是不计成本、小心细做,才能有这么好的东西,那就没什么意义了我曾见过品质和这差不多的,据说制作的过程,每一步都非常讲究。因为产量极低,只能供给王宫里,包括王后殿下在内的几个人而已。” 阿尔贝很高兴杜波伊斯夫人问出了这个关键的问题,立刻笑眯眯地回答说:“不,这就是我要说的重点了,要制作这样品质的香膏一点儿都不难,成本也不高。它或许比蒸馏法制得精油,再由精油调制香膏,要多费一些人工,但也只是多费人工。” “从难易上来说,它还更简单.蒸馏制取精油,还需要负责掌握炉火的人极有经验,稍微错一点儿,得到的就只能是蒸馏香水,而错过精油了。”没有温度计的时代,要控制蒸馏精油的温度,也只能靠经验了。 “事实上,我现在就可以演示给大家看!”这样说着,配合他的女仆捧上来一套抹油板,一罐隔水加热后化开的油脂,一篮子玫瑰花瓣。 “瞧,这是猪脂和牛脂的混合.要这么洁白干净,需要一些技巧,但并不难。就我亲眼见到的,不过是熬制的时候记得加水熬制,而不是直接去熬。用来吃的脂肪焦一点儿无所谓,很多人还觉得更香,但显然没人喜欢涂抹用的香膏里也有那个味道。” “然后就是放一些明矾凝絮,去除油脂的血水和其他杂质,这也没什么可说的。听说有的地区,没有干净的饮水,就连喝的水都得加入明矾沉淀本质的原理差不多。” “为什么要用猪脂和牛脂混合,单用一种不可以吗?”有人好奇地问。 “这是为了调节油脂的软硬,啊,马上你们就可以看到这一点的重要性了。”说着,阿尔贝将油脂倒在抹油板上,还用抹刀将已经有些凝固的油脂抹平。之后的事就很简单了,将玫瑰花瓣铺平在油脂上而已。 “一般来说这样就好了,这样的抹油板上要封盖住。如果你们一次做了很多个抹油板,用来收集花瓣上的香味,可以一个抹油板上盖另一个抹油板。”阿尔贝拿起另一个抹油板,‘咔哒’一声,恰好封盖住。 大家听明白了他的意思,之前问问题的人忍不住坐直了身体,伸长了脖子:“等等、等等,您说这些油脂可以收集到花瓣的香气?您的意思是,之前的香膏并非是制得了精油再调和的,而是直接用油脂汲取了花瓣的香气?” “正是如此呢!”阿尔贝笑眯眯的,得意非凡道:“事实上,那还不是最好的!因为按照路易莎郡主所说,一般换花30次,脂肪才会到汲取香味的极限。是的,换花——看到这些铺在抹油板上的花瓣了吗?每天都得重新换新的,就像我们制作蒸馏香水时,浸泡在水中用于拧榨花汁的花瓣也得每天更换。” “这盒香膏用到的脂肪,只换花了10次.因为路易莎郡主才来普罗万, 去到在下的玫瑰园,做了第一批香膏10天。如果各位还有疑义,可以自己再做,并换花足够30次,看看是什么样的品质。” 被这个说法震惊到的行会众人,有那么一会儿都说不出话来。阿尔贝没有打断大家的震惊,这一会儿也没再继续说什么。 杜波伊斯夫人回过神来,也慢慢点了点头,恍然大悟道:“难怪您说得混合猪脂和牛脂,这是因为猪脂和牛脂融化情况不同,混合后调节了软硬——太硬了,花瓣不容易黏上去,汲取香味的效果就要打折扣了。可如果太软,黏得太厉害,清理前一天花瓣的时候就很麻烦了。” “不只是需要换花人更小心翼翼,关键是花瓣黏下来的油脂,那可是极大的浪费!” 看起来不多,但一张抹油板也只是涂抹薄薄一层油脂而已,而且积少成多,其中的浪费就很可观了。 “是的。”阿尔贝点点头,心里更认可了杜波伊斯夫人是个好‘捧哏’,说道:“而且猪脂和油脂的配比也是不一定的,要看当时的气温,热一些的时候,牛脂可以多一些,冷一些的时候猪脂就多一些。”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76 章【VIP】 萝拉是‘杜波伊斯玫瑰园’附近百户村里的一名纺线女,或者说‘老姑娘’——在瓦松的语言里,‘纺线女’和‘老姑娘’是一个单词。 曾经,一个家庭中的女性,无论是母亲、妻子,还是姐妹、女儿,都负有纺织的职责。尤其是最基础、工具最简单的纺线,小姑娘们还不会做任何家务时,首先就会学着母亲和姐姐的样子,用家庭自产的羊毛做这件事了。 但是,纺织流程中的每一件活儿都是女人掌握,纺织品是农村家庭的次要出产(有时是主要),那都是中世纪早期的事儿了。到了如今,纺织的其他工序,如更赚钱的织布、染布等,都已经从农村家庭生产中分离,被放进了城市里。 更可悲的是,完全由男性掌控了其实真要说的话,这些活儿并不算重,女性是可以有同样产出的。但就像华夏古代,凡是赚钱的活儿也会被男人掌控——刻板印象中,古代刺绣的活儿都是女人做的,对吧?可实际上,供家庭内部使用的刺绣作品,的确大多是女人制作。可一旦大规模商用,形成一个极其赚钱的行业,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人们只记得苏州绣娘,谁知道大规模外销,形成更大产业的广州绣工,大多是男人呢?那时他们被叫做‘花佬’。 中世纪的织染活儿也是这样,悄无声息地被男工完全包圆了。费力一些的,以女人做不来重活儿为由将她们拒之门外。讲究技巧,稍微复杂的,则以女人头脑简单,更无法承担这样的工作,冠冕堂皇地关上行业大门。 看起来, 所有人都有意无意回避了,曾经很长时间里,这活儿都是由女人主持的事实。 总之,到了如今,还保留在农村家庭中的纺织工序,就是纺线这一步了——包括之前处理羊毛,从梳毛到洗毛种种,也都是工坊在做了。纺纱女只能从布商那儿收到处理好的羊毛,纺成羊毛线,然后计件结算工资。 纯粹是辛苦活儿,收入极其微薄。除开一些女性算是兼职做这个,补贴家用而已,真正全职做这活儿的女性,就被称之为‘纺线女’。只有寡妇,以及到了结婚年龄、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结婚,同时只能自己养活自己的‘老姑娘’,才会全职做这份工。 大概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纺线女’才会和‘老姑娘’一个单词吧。 唉!也是留给女性的正经工作机会太少了!即使纺线女这份工作,再努力做活儿,每天计件所得也不会超过1个半芬尼——看起来也不算很少?但这是从早到晚工作(毕竟这份工作是在家做的,弹性上下班的结果,就是吃喝拉撒睡外,全都是工作),且手极快的少部分人才能有的成绩! 事实上,多数纺线女一天也就是1芬尼上下的收入.如果是乡村,似乎挺多工作也会是这个水平?但乡村的雇主,往往有别的方式补贴雇工,譬如包一餐饭,又譬如今天收的麦子,允许麦客搂一捆回家什么的。而雇主是城里布商的纺线女,就没有这个好处了。 应该说,那些和她们生活没有交集的雇主,远没有乡村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雇主有人情味,不拖欠工资就算好了! 因为知道全职的纺线女往往无依无靠,本人也相当‘无知’(就字面意义上的无知)。每当布商周转不太顺时,第一选择总是拖欠纺线女的工资——有时,没有周转不灵的问题,他们也拖欠工资!或许是有新的投资项目,或许是为了以备不时之需。 萝拉就是这样广大纺线女群体中的一员,这次是她的女邻居来劝说她改换工作。 “.我知道,你还记挂着那个黑心肝的家伙欠你的147芬尼的报酬。但如果再没有钱,你就没法生活了。依我看,你先留下上次纺好的毛线,催促那家伙结清工资。如果他不肯,就先不管他了,先去杜波伊斯玫瑰园做工,赚几个钱养活自己。” “等到有空的时候,再去要钱、去法院告他!”女邻居兼职纺线,也被同一个雇主拖欠了工资,只是没有萝拉那么多而已,所以说起来是同仇敌忾的。 “他是有身份的人,我担心扣留这些毛线,他就有理由将我关进监狱了。就算不关进监狱,玩弄手段,用这些毛线抵扣我的工资,那也是我亏大了.”萝拉深深叹了口气。 她被拖欠工资超过100天,这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她容易轻信人,轻而易举就被雇主拿捏了。另一方面,也有沉没成本越来越大的原因——现在选择继续做,还有要回拖欠工资的时候。但如果不做了,就真的看不到什么希望了。 女邻居知道她说的情况不是不可能,也跟着叹了口气,说道:“算了,反正这些毛线扣留下来,也值不了多少钱。总之,到时候一定要让他付工资,你只管说付一部分以前的工资才能给毛线。能要来多少就拿多少,就说没钱没法生活了!” “他总归是希望你继续给他做工的,不能眼睁睁见你活不下去了。到时候再领来羊毛,就不要去做它。等到再来收毛线,照旧是那一番说辞,钱到手了,拿羊毛给他看。说自己最近生病了,没能纺线。” “他欠着你的账,总归钱到了你手中,就给他销账。无论有没有毛线给他收去,都是合理的。这样来上两次,多少能追回一些钱剩下的,就慢慢要,也只能慢慢要。“说到这里,女邻居忍不住诅咒了一声:”说不定他过不了多久就蒙主召唤去了,到时候你就能从他的遗产中拿到属于你的那份了。“ 一般来说,布商拖欠工资归拖欠工资,到人要死了,倒是一般记得从遗产中分配一部分还账——不分配也不行,不然债主闹到法庭,那也是先还账,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的。而这样做,罪过就大了(说不定会导致上不了天堂!!!),而且也很伤家族名声。 萝拉也忍不住跟着诅咒了几句,然后才关心地问道:“你说,杜波伊斯玫瑰园雇工,这我倒是知道。玫瑰园总是要雇采摘工的,往年也有这样的事儿。只是我不太明白,怎么今年要雇这么多人了?我记得,他们更喜欢雇那些曾经做过采摘工的熟练工。” “今年好像不是这样?” 女邻居连连点头:“是啊!今年确实不一样.因为今年不只是采摘工,听说拿鲜花制作香水的园主、商人,改了做法,制作香膏。要用花瓣铺在脂肪上,让花瓣的香味混进脂肪里。据说,每天还得更换鲜花,这需要很多人手。” “对了!尤其需要手指灵巧的人。要用镊子把黏在脂肪上的旧花瓣清理得干干净净,不然腐烂在脂肪上,那一盘香膏就完蛋了.像你就格外合适,还有比你手指更灵巧的人吗?我已经报名了,明天就去玫瑰园上工。如果你愿意,现在也可以去和玫瑰园管家说,明天就能和我一起上工了。” 女邻居是见过萝拉纺线的,无比确定她有一双巧手! 见萝拉还有一些犹豫,女邻居便劝说道:“反正是日结报酬,先去试试,至少先生活再说啊。” 这确实是一个无法拒绝的理由,萝拉点了点头,两人便一起去找了正在村子里招工的玫瑰园管家,报上了萝拉的名字。 第二天,萝拉早早起床。就和此时的绝大多数人一样,她也有早睡早起的习惯。往日这个时间起床后,她稍微收拾一下,就会开始纺线(不用吃早餐,此时普通人没有吃早餐的习惯)。纺线倒不同于刺绣等复杂的活计,基本只要是熟手,闭着眼睛都能做。 今天却是不用纺线了,上次拿到的羊毛都已经变成了粗细均匀的毛线。萝拉忍不住摸了摸放在篮子里的卷线杆和陶纺锤,这是她小时候母亲就交给她的纺线工具,使用了这么多年没有更换过,已经光洁到玉化了。她闭着眼睛,手指摸过它们,脑海中就能浮现出任何一个细节. 这两样简单的工具让她自力更生,赚的少是少,可确实养活了她现在虽然只是临时去玫瑰园帮工,她过去也不是没在农忙时给其他雇主帮过工,但她有一种感觉,这不一样。大概是因为布商的压榨,她心里已经种下了不想再做纺线女的念头吧。 所以此时面对卷线杆和纺锤,她有一种和老朋友告别的感觉——或许今后要自用羊毛线时,她还会使用它们,但她很清楚,那不一样。 纺线女的工具简单,就一个卷线杆,以及一个纺锤或老式拉线棒。卷线杆随便找一根粗细合适的木杆就可以了。纺锤一般是陶制,也极其便宜。而如果陶纺锤都不愿意花钱买一个,那还可以用木头或骨头做一个拉线棒(大约是‘Y’形)。 至于说这个时候已经出现,要更加好用的‘纺轮’,只是城市里多见一些,乡村几乎见不到。就算乡村有人知道这个东西,一方面纺轮比较贵,另一方面用惯了卷线杆和纺锤的纺线女,也不见得用纺轮能效率更高。 工具很重要,但工人对工具的熟练度也很重要。 总之,工具简单易得,让纺线女的入行门槛更低了,所有人都能入行当所有普通人家的女性都把它当作一个补贴家用的副业时,这一行的待遇理所当然就涨不起来了。 告别了‘老朋友’,从水罐里倒了一点儿水喝,萝拉赶在约定的时间之前,在天不亮时就和女邻居结伴去了村口集合。村子里要去玫瑰园做工的总共有十几人,大家一起行动也就不怕什么了——对于这时的人们,夜色中的野外,野兽和强盗都是很常见的。 虽然村子离玫瑰园不远,这条路也不是什么荒无人烟的道路, 平常都是有人走的。但要经过一小片森林的外围,还是小心为妙。 走在最前面的人执火把,其他人都跟在后面走,一边走着一边聊天,气氛还是比较轻松的。这又和后世的打工人不同了,此时的农村妇女难得有收入不错的零工,比起辛苦,更高兴有这样一份收入。 而且日常日子真的太无聊了,每天都是相同的家务,相同的农活儿,看到相同的人。去玫瑰园做工,好歹是平淡乏味日常里的一次新鲜事儿。和平常的生活环境完全不同,活儿也不同,还可以看到不同的人呢。 萝拉和女邻居手挽着手一起走在队伍中间,看了看前后,说道:“看起来都是女人” 女邻居理所当然地说:“玫瑰园雇的主要是妇女,活儿不重的话,妇女做男人做有什么不同?而且妇女们做,不仅便于管束,还能做长久一些.等到农忙时节,男人们是最先回到土地上的。妇女们,如果工作足够挣钱,还可以晚几天回去帮忙。” “听说,玫瑰园还雇了些小孩子。就是因为觉得,如果他们有不错的收入,说不定他们的家庭,整个夏收农忙时节,都不会要他们回去。他们在农忙季能帮多少忙?还不如在玫瑰园做工,挣些现钱.问题是,小孩子手指是够灵活的,但真的合用吗?而且只雇小孩子,人手总不够。” 萝拉和女邻居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没多久就到了玫瑰园。玫瑰园看大门的老头儿已经将大门打开,看起来她们并非今天第一批抵达的雇工。“这边!这边!跟我来!”有个玫瑰园园工样子的男人,大声喊道。引来了大家的注意,大家便跟着他往里走。 走到了一处构建简单的房子里,这里原本是一个废弃的谷仓——玫瑰园在成为玫瑰园前,就是一个普通的庄园,当然也有属于庄园主的谷仓。后来改为玫瑰园后,这里主要用来放一些杂物,像是园工的工具什么的。 另外,每年来收玫瑰花的商人,也需要一个地方就地处理玫瑰花,这里足够宽敞,也够他们用了。 今年杜波伊斯玫瑰园的主人,杜波伊斯夫人决定按照新学到的技术,自己加工玫瑰花。理所当然的,这房子也被她拿来作为加工玫瑰花的工作间。 今年的普罗万各大玫瑰园,以一种平常难以想象的效率,更换了制作‘香水’的工艺。这一方面是因为有强力人物推动,在这个时代,这种自上而下的推广,往往比自下而上好使。另一方面,就是当初一套演示,效果实在是太好了! 不管之后从‘香膏’中得到精油,是否像说的那样,比蒸馏的出油率更高,品质还更好。只单从拿出来的香膏来说,就很值得了——香膏其实可以看作是一种固体香水,在此时其实比精油什么的,常见的多,市场也挺大的。 只不过,固体香水还是不如液体香水方便,基本只能涂抹在皮肤上,以及一些皮革制品上。而不象是液体香水,哪里需要洒哪里就好了。 “今天的脂肪调配出来了吗?”此时此刻在玫瑰园的别墅里,也已经起床,做过晨祷的杜波伊斯夫人询问自己的心腹女仆。 心腹女仆轻轻点了点头:“在工人进园之前已经调配完毕了,今天似乎是45%的牛脂混合55%的猪脂,和昨天差不多。另外,按照您的吩咐,我去加了一点儿‘香粉’。” 一般来说,脂吸法制取精油,用液态油脂和固态油脂都是可以的。‘古法’虽然用固态油脂,主要就是猪油和牛油混合,那是因为古代多数时间里,动物油其实都比植物油容易得到,价钱便宜。 西方尤其如此,毕竟他们一直维持着畜牧传统。华夏的话,也是宋代以后才植物油比动物油便宜的。毕竟宋代以前,植物油绝大部分都是芝麻油,而芝麻产量低,便宜是便宜不了的。 另外,也是因为使用植物油做脂吸法,还要注意选择饱和脂肪酸高的油,如椰子油、棕榈油什么的。毕竟普通植物油,相对容易氧化。在薄薄平摊的情况下,30天连续换花下来,可能油就酸败了,产生所谓的‘油哈喇味儿’。 现代社会,椰子油、棕榈油什么的也不贵,甚至比很多大众食用油更便宜。但在古代不同,如果当地不产,或者榨油技术不支持以椰肉、棕榈等榨油,那价格就能高到天上去了!所以说来说去,现代随便,古代还是老老实实按照‘古法’,使用猪油和牛油吧。 而用猪油和牛油,就得根据气温调配比例。一般是冬天三成牛油、七成猪油,夏天五成牛油、五成牛油。但气候并不是恒定不变的,所以猪油牛油最佳比例也不可能恒定不变。具体的,得每天准备油脂时,先做几个‘小样’,涂抹到玻璃板上,等凝固了看一下状态,这就万无一失了。 至于心腹女仆说的‘香粉’,其实是小块‘安息香’。 安息香在此时并不是难找的香料,事实上,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人们,就用安息香粉末给干燥花做定香剂了。此时西方从东方进口诸多香料,安息香也是其中之一。而心腹女仆要在混合脂肪里加安息香,这是路易莎教授的‘诀窍’之一。 虽然用动物油脂,不像选用植物油那样,要考虑相应种类的动物油是不是容易氧化的问题。但想想吧,换花30次下来,花朵有水分、糖分,脂肪则本身富含营养,是绝好的细菌培养基,这是不是很容易发霉? 要抑制发霉,除了换花工人足够细致,清理旧花时不放过任何残留,也得让脂肪本身多少有些抗菌。安息香就是如今条件下的一个好选择,安息香富含苯甲酸,而苯甲酸是天然的抗菌剂——这已经是相当冷门的知识了! 现代的爱好者,自家做一点儿香膏玩儿,也不会细到这份上。也是上辈子路易莎,对制香、调香相关知识有1000%的兴趣,将其视作自己未来的事业,这才啃专业书籍,了解到了这些。 路易莎虽然对外宣布,新的制取精油技术,无论谁学都可以,她并不打算通过保密技术,获得独家利润——毕竟,她搞这个的目的本就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增加一些工作。另外,最多就是一些个人爱好而延伸出的私心。 而且有一说一,以脂吸法使用人工的情况,以及其技术的简单易懂,想要保密技术本身就是一件非常、非常难的事。但是,路易莎也不是完全不给‘自己人’优待,她细致传授了一些脂吸法的诀窍,其中就包括加入安息香,减少失败几率(制作过程中脂肪发霉了当然就失败了)。 这些小诀窍,有的是比较方便保密的,如加安息香,大可以让心腹每天避开其他人去加。有的则吃经验,完全就是做的多了才能掌握。 这样一来,后面就算有别的城市的商人加入香水行会,他们做为先行者的优势也能让他们什么都不做,就领先很长一段时间了。而如果他们足够精明,有先行优势,一步步积累,一直领先也没什么难的,至少比那些后发者容易。 “做的好现在看起来,倒是一切顺利。第一天上油的抹油板,已经换花十多天了,正像大卫先生他们说的那样,香气一天比一天浓郁。真让人期待换花30次后,能得到怎样品质的香膏——我现在只是在犹豫,是直接出售香膏好,还是制取精油。” 照着最好的方案,当然是香膏混合酒精,充分搅拌后就放置起来,陈化到冬天。然后利用冬天的天然低温,冻出钻到脂肪疏松孔隙里的酒精——疏松孔隙是之前充分搅拌形成的,为的就是这样增加酒精和香膏的接触面积。 而经过冷冻,脂肪就会收缩,原本的疏松孔隙消失,孔隙内的酒精自然被‘挤’出去了。 这时候,脂肪内的精油基本也已经被萃取到酒精中了。之后在温度更低时,再冻一次,将混杂在酒精中的剩余一点儿酒精析出(因为油脂微溶于酒精),得到的其实就是标准、纯净的淡香水了。 直接使用可以,蒸发酒精得到纯精油也容易。 对于现在的杜波伊斯夫人来说,犹豫的点在于,这个过程很漫长。虽然她的产业构成,基本都是土地以及土地相关,决定了她其实不太强调什么资金周转。但制取精油的时间拉长,这本身就是一重风险了。谁也不知道这期间会发生什么,会不会影响到她的收益。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77 章【VIP】 就在杜波伊斯夫人犹豫不决时,另一边,工人们工作的旧谷仓里,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因为今天来了萝拉她们村子的一批‘新人’,在玫瑰园管家的安排下,所有人被刻意打散,夹杂在旧人中间。这样,被简单教过要做什么事的新工人,立刻就能上手了——就算一开始不知道怎么做,看两边的人怎么做就跟着做,慢慢也就会了,无非就是最初做得慢一些而已。 本质上这就不是一个多需要技能技巧的工作,细心就足够了。 萝拉和女邻居就被分开了,夹在一个和她差不多年纪的妇女,和一个才12岁的孩子间。 一开始,是做今天的新抹油板。一个个干净的抹油板发下来,每个人面前都有。端着化开、混合好的油脂的工人,一手拿一个特制的大汤匙,在每个人面前的抹油板上舀一勺的分量是刚刚好的。 萝拉就见两旁的‘熟练工’,拿着木质刮刀,迅速在脂肪凝固前推平刮匀。她虽然是第一次做这个工,但手又稳又快,照样一次就做好了。注意到她的动作,和她年纪差不多的邻座妇女还冲她笑着点了点头。 他们并不是计件算工资,只是座次近的工人是编到了一个工作小组。而同一个工作小组完不成应做的工作,就得所有人推迟下工时间。所以小组内如果有人拖后腿,是会让所有人不高兴的这次加入新工人,出于公平每个工作小组都有新来的。 大家有新人拖后腿的心理预期,但如果新人不那么糟糕,那当然是最好的了。因为摊得足够薄,刮平的脂肪迅速凝结成白白的一层,像是蜡一样。这时候,桌子中央已经摆上了一篮又一篮新摘的玫瑰花瓣。这些玫瑰花瓣之前盛放在铺着干净亚麻布的扁筐里,沾上的露水被亚麻布吸收了大部分。再稍微晾一晾,现在拿来做脂吸法的,都基本干了。一日清晨,天不亮的时候摘下的玫瑰花,这是香气最浓郁的。于是就在天蒙蒙亮时,萝拉这些工人,将它们均匀地铺在了雪白的脂肪上——不是花瓣铺得越多越好,那样很容易浪费花瓣。基本上以肉眼看不到白色的脂肪,但又不会有任何花瓣,一点儿没贴到脂肪为准。 萝拉只是稍微看看就知道要点了,这一步也做的一点儿不错。巡查的管事从每个人背后经过,确保花瓣铺得不多不少,又很均匀。中间重点看夹在熟手中间的新人,见萝拉和熟手做的一样快一样好,也不由自主地点点头。 这时,拉着一个四轮推车的工人也从桌子中间穿过,将铺好花瓣的抹油板收上来。一张压着一张,恰好封盖密封。这些抹油板要放到旁边的房间存放,明天再拿出来换花的。 做一张新的抹油板,这已经可以说是最简单的工作了。等到今天的新抹油板量足够了,接下来就要为前几天做的抹油板换花,这个就麻烦很多了。 前期,花肯定是越开越多,所以抹油板也要每天增加。等到鼎盛期,预备着之后玫瑰花减少,就暂时不必增加抹油板了。直到花瓣供应超过旧的抹油板换花所需,再准备一些抹油板就是了。依旧是工人推着四轮小车过来, 每个工作小组都先分到了一车需要换花的旧抹油板,做完再说。 他们做玫瑰园这份工,开工较早,但一天只用做到中午左右(期间包一餐早中饭,大约在上午9点半到10点钟吃)。这么半天多下来,一个工作小组至少要给30车抹油板换花! 昨天的鲜花,今天已经蔫哒哒的了。但好歹花瓣本身的韧性还在,形状完整,用镊子去捡,一板旧花瓣不算慢的就被捡干净了——说起来,脂吸法制取精油,玫瑰算是比较好做的了。因为花瓣够大,主要也是花瓣香,所以不用在意细碎的花蕊什么的,直接用花瓣就好。 这样,铺、捡都比较好上手。 如果是比较难搞的花,譬如茉莉,得一朵一朵将花头方向压在脂肪上!捡的时候还得注意将细碎的花瓣、花蕊得挑干净想想都要挑得头晕眼花。 这一次萝拉依旧做得很好,学其他人的动作,捡干净旧的花,又给铺上新花瓣,是又快又好。不过显然不是所有新人都像她那样,能飞快上手的,所以负责巡查的管事,时不时就会用她手中的戒尺重重敲某个人的背。这是惩罚,也是提醒做的不好。 这样的体罚在后世当然是可以去告的,但在此时非常常见,正常的雇主对雇工都会做到这个程度。 “你这个笨蛋!别用你的手去碰!当我瞧不见吗?你只是想偷吃脂肪!”忽然有人听到了巡查管事大声呵斥道。 一般做的不好,巡查管事只会用戒尺敲背。至于高声呵斥,让所有人都听到,这要是每次都这样,一天下来嗓子也不能要了。所以一旦呵斥,就是很大的麻烦——这种,巡查管事就会记录下来,罚掉今天的早午餐。 罚工资是不会的,因为那样工人就不会干今天的活儿了,而且其他工人看见了也很打击积极性。再说了,巡查管事可以随便罚掉一个人的工资,这样的权力太大,很容易引发其他的管理问题呢。 萝拉也顺着看了那边一眼,之前来的时候,管家也说过规矩。偷吃抹油板上的脂肪属于绝不允许的事之一,犯一次被巡查管事发现,还只是罚掉一餐饭。累计三次,这个人就会被赶出去,不会再雇佣了。 “别看那儿了,那可真是个馋鬼!连香膏也偷吃——这样的脂肪可不是用来吃的,而是给那些老爷、女士们涂手涂脸的。这样1磅香膏,如果换来购买普通脂肪,不知道能买多少了!”邻座妇女给萝拉解释了一下情况。 然后又说道:“更重要的是,他用舔过的手指去碰那些脂肪,那张抹油板说不定就完蛋了。就像家里炼制的猪油,也是不能乱碰的,乱动就很难长时间保存.你是看到了的,每张抹油板都得经过一次次的换花,成本是很高的。” 虽然开始工作前,每个人都在监督下洗了手,之后又主要用镊子工作。但就舔那么一口的手指碰过,说不定就会导致脂肪发生变化 萝拉点点头,又继续工作。直到9点半,桌上的抹油板都被放到了一边,送上来的也不是新的抹油板或装满了花瓣的花篮,而是食物——包的这一餐早午餐,要比工人平常在家吃的早一些。这主要是雇佣他们的雇主很清楚,他们都是没吃东西就来了的。 饿着肚子做到12点以后,还要保证眼不花、手不抖,这可有些困难。既然本来就是要包一餐的,干嘛不干脆早点儿吃,也能之后干活儿的时候精力满满呢? “这这都是给我们的吗?” 萝拉看着食物咽了口口水。这顿早午餐在萝拉看来,可以说是‘丰盛’。主食是面包,配菜则是猪肉炖卷心菜,另外每个人还有一杯葡萄酒可喝。 必须要说的是,在很难种植葡萄并酿酒的地区,葡萄酒的确是有钱人的专享,毕竟此时运输成本是明摆着的。但在普罗万这种盛产葡萄酒的地区,那又是另一回事了。本地产的当季葡萄酒很便宜,不当季时会贵一些,但也不会贵太多(主要是此时的酿酒技术,葡萄酒能存放到第二年夏天的,是比较少的)。 当季的葡萄酒便宜,看似是因为新鲜出产的葡萄酒多,供大于求,但主要原因其实不是这个。 至少在本地,主要是因为那段时间,普通人家可以轻易弄来葡萄园酿酒的下脚料,回家自酿葡萄酒。只是这样用下脚料酿制的葡萄酒会非常、非常淡,加上私人酿酒手艺的下限极低,葡萄酒可能就能保存几天而已,很容易喝出问题。 “是的,又是卷心菜.我是说,几乎每天都是一样别的食物炖卷心菜。”邻座妇女叹了一口气:“不过这也不奇怪,卷心菜永远都有,而且永远吃不完,是最便宜的蔬菜,对不对?” 看出萝拉似乎是饿极了,邻座妇女又朝她笑了笑:“吃吧,吃吧!面包不够,还可以去前面再多拿一块。你看起来很消瘦真不容易。” 萝拉确实很长时间吃的很差了,过去很长时间布商一直在拖欠她的工资。如果不是她居住的农舍有一小块菜地,可以自己种菜,养了几只鸭子(不是为了吃肉,而是攒鸭蛋换别人家的谷物),她早就饿死了!但就算没饿死,总是忍饥挨饿是免不了的。 吃饱喝足,10点钟之后又继续工作,差不多12点半时,萝拉他们这一组的任务就完成了。在几个工作小组中不算早,也不算晚吧。然后就是同一个小组的人一起结算报酬,萝拉从管家那里拿到了今天所得,总共是1个半芬尼。 这当然不多,不过正常的乡村雇工,还是非农忙时节,这个价钱很正常。何况人家还包了一餐,吃的不错的情况下,是真没什么可挑剔的了——上工早了一些,这是缺点。但考虑到正午过不久就结束了,也算扯平了就是。 “这个报酬不坏,只可惜不是每天都有的,而且不能在家做.这又是不能和纺线这样的活计相比的了。”和女邻居一起结伴回家时,萝拉又下意识拿这份工作,和自己过去一直在做的纺线活儿比较。 是的,纺线活儿工作时间长,报酬低,但这份工作,和后世一些家庭妇女拿回家去做的计件手工活是一样的——如果那些家庭妇女选择出门工作,随便找一份全职工作,也比之前挣得多。真要计算工作时间,说不定还是后者少一些。 之所以那些手工活还有不少人在做,是因为她们可以做的同时兼顾家里,而且只要做,就可以一直做。 萝拉没有结婚,父母已经去世,活在世上的亲人,最近的只有一个堂兄。她倒是没有家要顾,但家里还养着鸭,作为非常重要的财产,心里也会惦记。更重要的是,来玫瑰园做工,就和很多农忙时节的雇工一样,都是临时性的、季节性的。 这种工作算日工资有什么意义?这就像后世的零工,真要算的话也比很多拿月工资的人日均高啊。 “不管怎么说,先把能拿到手上的钱拿到!”女邻居只是出来做工补贴家用,就没有萝拉想的那么多了。只要钱到手,她就高高兴兴了。 萝拉觉得也是,经历了布商长期拖欠工资,这种干脆利落日结工资的作风,实在让她原本沉重的心都轻快了起来。之后她又连续三天去了‘杜波伊斯玫瑰园’,4天就攒了6芬尼——她一个钱没花! 白天有雇主提供一餐,晚餐她就用菜地里的蔬菜,混合一些森林里采集的坚果磨成的粉,煮成糊糊吃.这都是不用花钱的。 这一天,她回到家,下午布商上门收毛线了。也不只是萝拉,村子里很多帮忙纺线的女人,所有人纺好的毛线都要收起来了。萝拉有了6芬尼,心里也有了一些底气,不再去想如果反抗布商,和对方起冲突,她的那147芬尼会不会更没希望收回来。 便按照女邻居给支的招儿,强调道:“先生,请您看在主的份儿上,有一些羞耻心吧!因为您一直拖欠我一个穷困潦倒的纺线女的报酬,我几乎没东西可吃.作为一个富有的人,这真可耻!如果您的钱财就是这样积攒起来的,我倒是不意外。” “我得告诉您,如果您不付拖欠的薪水,至少给我一些足够生活的钱,我是没法儿交给您毛线了。我只会到集市上将它们卖掉,换一些谷物和盐巴,填饱我的肚子。至于之后的活儿,我也不会干了,反正没有报酬说实话,我已经不相信您了!” “要我说,您再这样继续下去,这个村子附近,就不会再有几个纺线女肯为您工作了!” 这个布商绝对是个脸皮厚的家伙,听萝拉站在农舍门口这样数落她,住得近的人家都能听见。他却一点儿不脸红。反而笑着说:“哦,我的好小姐,您说的太严重了请您相信我,我并不是故意拖欠,实在是生意周转不灵。” “别再拿那些词糊弄我们这些老实的乡下人了。”萝拉打断了对方,这样的说辞她也不是第一次听说了。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或许还会相信,这么多次也该知道真相是怎样了。真相就是对方有钱,但有钱宁愿捏在手上,也不愿意结清一个纺线女的报酬。 大约是意识到萝拉已经是完全不能糊弄住的样子了,布商犹豫了一下,这才勉强答应付给萝拉36芬尼。这其实也是经过精心算计的——上次给萝拉的羊毛就是20磅的样子,如果全纺成了毛线,按照每磅2芬尼的市价,就是40芬尼。 也就是说,就算萝拉把毛线全给卖了,还卖上了市价(这对单打独斗的纺线女来说,显然是不可能的,如果能做到,她们大可以自己买羊毛纺线,然后拿去卖),才能得到40芬尼。考虑到她不可能真卖到40芬尼,而且想想他还欠她的工资,萝拉如果不想和他撕破脸,完全没希望拿到工资.应该会接受他当下付给36芬尼。 萝拉确实接受了,意识到女邻居的建议的确有用(也是她不再抱有希望拿回全部的拖欠工资,硬气起来了,才有用的),她眼睛都不眨收下了钱。现在是能拿多少是多少,到手的才是真的。 布商还未意识到,萝拉已经和上次见时完全不一样了。付了36芬尼,收走了纺好的毛线,又留下了20磅的毛线,约定好半个月后再来收取,就离开了。 这之后,萝拉基本不再理会那些毛线,每天去玫瑰园做工。回到家后打理菜园,照顾鸭子,只偶尔有空的时候会打发时间一样,随手纺一些毛线。 这样等到半月后,布商来取毛线时,简直有些认不出萝拉了! 半个月的时间,每天算是能吃饱了,加上不用一直做活儿没个停的时候,她的气色看起来好了很多。至少和半个月前,脸色苍白、脸颊消瘦的自己相比,真是判若两人! “您看起来还不错?”布商随口说道,然后很快进入正题:“啊,请问毛线——” “托您的福,因为您付了钱,能吃到一些东西了,这才好一些的。”萝拉又打断了布商,又指了指自己脚边的篮子,篮子里明显是一些纺好的毛线:“这都是新纺好的,嗳!先别说这个,钱呢?如果没有钱, 我是不会将毛线交给您的。” 这其实是一个小小的误导,误导布商认为她纺完了所有的羊毛。而实际上,篮子里的就是她这半个月纺的全部毛线了,总共才2磅半! “女士!这是不合理的!”布商心知这是萝拉也不好糊弄了,但又不能这样轻易就给对方钱,立刻大声道:“天呐!照您的要求,上次我已经付了您一部分的报酬了,就因为您的‘勒索’。您难道还想再来一次?” “上次我不过是看您可怜,没有与您较真。真要说的话,我可以告您!因为您拒不交出我给您的‘羊毛’.不管毛线怎么样,羊毛是我委托给您加工,那是属于我的!” “那么我立刻就可以告您拖欠报酬!”萝拉反唇相讥,过去她很担心这件事,但随着一些钱被捏在了手中,埋在了家里的炉子下,她一下有了勇气。心想,就算上法庭也没什么可怕的,她可以出庭,还可以和其他被欠账的纺线女一起联合告他! 萝拉和布商互相瞪视着对方,仿佛是在比拼谁更有决心。最终是布商败下阵来——过去,萝拉担心上法庭就没法做事,然后就没饭吃。现在大概是布商更担心上法庭浪费时间了,真要说的话,他可比萝拉在乎自己的‘时间’。 “好吧.好吧算我倒霉!碰上了您这样刁钻的泼妇!”布商不停地咒骂着。 然而萝拉不为所动,就盯着他数钱的手,看他数出一枚又一枚的芬尼硬币。数了30枚后,就不肯接着数了。 萝拉只能催促:“这不够,先生这不够,您总共欠我131芬尼工资。原本是147芬尼的,上次交付毛线后就是167芬尼了,您当时一次付了我36芬尼这些都是写明了的。”“我的天呐!就没人能治治你这个没人要的老姑娘吗?我总算知道你为什么没法嫁人了。虽然有你长得难看且穷的原因,但许多和你一样难看,比你更穷的姑娘也能结婚呢!只因为她们至少懂得顺从”在不断的恶毒嘲讽中,布商艰难地又数出了6个芬尼硬币。 萝拉的左脸有一块面积不算小的胎记,这让她本来就不算好看的面容,更不能为世人所接受。再加上她也不是那种能有不错嫁妆的姑娘,这才成了老姑娘,二十几岁了还没结婚——当然,她非要结婚,也不是不能够。可那样的话,结婚对象会非常、非常糟糕。 萝拉至少看清楚了一点,结婚是为了找一个人互相扶持,而不是专为了受苦受难所以她选择了一个人生活。 她比较幸运的一点是,她的父母活下来的孩子只有3个,全是女孩儿。两个姐姐嫁人了,她就成了‘守灶女’,一直在家照顾父母。由此,父母留下来的农舍和菜地都照惯例法归她继承。只不过过去佃租了乡绅的田地,乡绅见她只是一个女人,便都收回去给别人租种了。 总之,好歹没让她作为一个罕见的单身女人,无处可去。 布商这样的嘲讽,要说萝拉完全不难堪,那是不可能的。她只能用更冷硬的表情防御,仿佛这样就真的不能伤到她了。 36芬尼,萝拉知道这就是对方的极限了,没有再逼迫。收起来后,转身去拿收在羊毛袋里的羊毛。一边将羊毛拿出口袋,一边慢条斯理地算账:“您原本欠我131芬尼,这次我总共纺了2磅半地羊毛,就算2磅吧,谁让我们合作了那么久?便奉送给您——所以欠账达到了133芬尼。” “这次您付了36芬尼,所以欠账减到了97芬尼可喜可贺,这可是一年半以来,您对我的欠账,第一次降到100芬尼以下。” 在布商看到羊毛袋里全是没动过的羊毛,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时,萝拉露出了愉快的微笑——这样爽快地打击对方,这是她过去一直想做,但不敢做、没法做的。这一刻,她忽然觉得过去的忍耐毫无意义。 哪怕会因此惹上麻烦,又算什么呢?当初的日子已经够苦了,还怕更苦?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78 章【VIP】 当普罗万的纺线女萝拉转行成为极为专业的换花工,并在这个位置上如鱼得水时,这一年的玫瑰季已经到了盛期——玫瑰园因为种植了不止一种玫瑰,加上控制水肥等,让玫瑰园内的花期可以从五月初,拉长到九月初,满打满算就是4个月了。 今年玫瑰花期比往年晚了10来天,开花盛期也后推了一些。而随着开花盛期继续,第一批抹油板总算换花满了30次。 经营香水业的普罗万众人,将这一批玫瑰香膏中一部分当作极品香膏出售到西岱,西岱那边的富有阶层哪见过这种品质的香膏?这完全不是一个等级东西了,于是很自然的,这批极品香膏都卖出了极高的价! 光是这一笔买卖,就顶得上过去一季玫瑰水的收入了。算计着之后还能出几批,精油的收入也能抵得过。至于每批留下来的,留待以后制取精油的,那就是比往年多赚的——之所以这样卖一批留一批,也是大家有尽快收回成本的需求。 更何况,新的制取精油技术,没有经过验证,总是不能完全信任。哪怕路易莎过往信誉极佳,制取精油看前面的香膏部分,也算是一点儿不错了.但没见到最后一步,心里会没底,这是人之常情。尤其是这年头,‘信任’可是格外珍贵的东西。 第一批从抹油板上收集起来的脂肪,很快被混合到了蒸馏酒中,经过了一番搅拌,放进各家都有的酒窖中陈化(普罗万的葡萄酒算是特产了,有钱人家几乎都有葡萄园这桩产业)。再之后,大约只有一个月,就有人拿出了这些脂肪、蒸馏酒混合液,进行‘压榨’。 是的,按照路易莎传授的,最好能陈化2、3个月,一方面那样陈化效果最好。另一方面,反正也要等到天冷,才能利用天然的‘户外大冰箱’,进行后续制取精油的流程——实际上,第一批制得的香膏,陈化3个月后,也不到天寒地冻能结冰的时候,还得延长陈化呢! 不过,所谓‘边际递减效应’,陈化在最初1个月后就完成大部分了。所以如果真的着急,不在乎少收一点点精油,陈化1个月也算勉强达标了吧。 具体来说,就是阿尔贝的玫瑰园,第一批陈化满1个月的香膏、蒸馏酒混合液,被拿了出来进行压榨——阿尔贝虽然在不少人眼里显得‘轻浮’,但这不影响他是个很会来事儿的人。 他提前开始制取精油,当然不是因为没耐心。实际上,这方面他是经过了一番打算的! 路易莎是对香水行会的人说过,如果等不及利用冬天的低温制取精油,那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对脂肪进行压榨,将钻到脂肪疏松孔隙里的精油给‘挤’出来。这样肯定没有靠低温结冻、脂肪收缩,挤的干净、省力,还会让混合着精油的蒸馏酒里,掺杂更多溶于酒精的脂肪。但经过细布过滤后,并不到不能接受的程度。 之后蒸发酒精得到的精油确实会混杂一些脂肪,但话说回来,过去制得的粗制精油,难道里面就没有混杂其他成分,是纯精油吗? 最好的香膏、淡香水(就是精油混合酒精)、新得到的精油.阿尔贝将这3种产品,每一种都装了一箱。香膏和淡香水的箱子要大一些, 每一箱里都有12盒(瓶)。装精油的箱子就要小一半了,里面是4瓶陷在柔软羊毛底衬里的精油,而且瓶子只有淡香水瓶1/3大小。 毕竟精油难得啊,即使用了出油率更高的脂吸法,第一批也只有这么多了这还是大家一起凑的呢! 阿尔贝确实会来事儿,同时也知道有些时候要‘来事儿’,最好不要一个人出头,不然是很得罪人的。他准备将第一批出品的香膏、淡香水、精油,挑选最好的,作为一份‘小小礼物’送给路易莎郡主时——他一边准备,一边将这个想法告诉了其他人。 其他人当然不会让他一个人出这个风头,于是纷纷加入。最多就是让他这个发起者做代表,到时候由他送去特鲁瓦宫廷而已。 大家加入的方式就是提供部分陈化满一个月的香膏混合液,用来压榨精油.不然按照预计,香膏和淡香水的量还算看得过去,精油就1小瓶,实在不像样。 虽然中世纪不像华夏古代,送礼还有数字上的讲究,一般成双成对,喜欢按二、四、六、八的数字赠送。但送多一些显得体面,这是一样的。 当从香膏压榨出酒精,并和之前泡香膏的酒精混合起来,经过简单蒸发,就得到过去已经非常熟悉的精油时,所有香水行会的成员都松了口气。虽然依旧不知道,利用冬天的寒冷气候去结冻,会有怎样的成品。但现在这样压榨得到精油,其实已经很让人满意了。 光是1/3的香膏拿出去卖,就能赚到往年所有的利润了。剩下的香膏制成淡香水和精油,就是在往年的基础上多赚的!或许这样压榨的效率和品质,不如利用冰冻来得高,但这就是一个定心丸——结冻的办法是不是真的有用不知道,但就算没用,压榨法也是一条足够让大家满意的路了。 而且,无论香膏,还是压榨法,都和路易莎说的一模一样。这些一一应验,本来就给她透露的其他东西增加了可信度,大家的心越来越稳了。 于是,路易莎人在特鲁瓦,正主持特鲁瓦热集市时,就接到了这样一份礼物。 之前路易莎只亲自主持过特鲁瓦冷集市,热集市是没有主持过的。不过二者没什么区别,多一些夏天才有的特产商品,并不会改变集市的大框架。相比之下,去别的城市主持集市说不定要有挑战的多各城集市的区别其实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一起做事的人不一样了。 越是在中世纪呆得久,接触的人、事增加,路易莎越能体会到,这个时期是真没什么‘制度’。一些很简单,却又很模糊的规则,再加上天长日久积累的‘惯例’,就让一切运行了下去。华夏古代如果是‘人治’,那中世纪就是‘人治max’。 一切的关键全在人,因人成事、因人坏事。要想做好、做成一件事,就得学会和相关的人相处、合作,甚至驱使、拿捏他们。 “.看起来,你们成功制取了精油?” 路易莎把玩着瓶身高度不超过一根手指的深棕色玻璃瓶。 这就是盛精油的瓶子,用木塞封口,周围还滴了一圈蜂蜡, 这也算很严密的封口了。路易莎估计,这样一瓶大概就50毫升的样子。 “是的,路易莎郡主.我等真是不知道该如何感激您的指点。这份小礼物,不,它并不是礼物,只能说是第一次得到的成品,我们都觉得应该先拿给您看看。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也希望您还能继续指点。”阿尔贝容光焕发地说道,一点儿看不出他在城堡外等了一天的样子。 路易莎最近主持特鲁瓦的热集市,正是最忙的时候,今天一早就离开城堡去了城里。这就和今早抵达,来城堡求见的阿尔贝错开了。阿尔贝却没有选择只是留下口信,人回到旅馆等待,也没有直接去城里找路易莎。 他已经得知路易莎是在忙特鲁瓦热集市的事,当然不会没眼色地去打扰正工作的人。 他选择了留在城堡外等待,等待路易莎回来相比起留下口信,等路易莎有空了传话给他,他再来宫廷。这样做的坏处是,路易莎可能在忙了一天后,觉得要见人很厌烦,这显然是阿尔贝不希望的。 而好处是,这样尤其显出了他的殷勤和忠诚。 这种时候就得冒险做选择了,阿尔贝权衡了一番,想想路易莎之前表现出来的平易近人,觉得对方不太可能会生气于是就留下来等了。 路易莎的确没有生气,还让他进了红塔,拿了冰淇淋招待他天知道,阿尔贝第一次吃到冰淇淋,就和此时多数第一次吃到冰淇淋的人一样,真是惊为天人。考虑到眼下正是夏天,他在城堡外等候了快一天,这样一碗冰淇淋,真是尤其沁人心脾。 “我能指点什么呢?算了.“路易莎也明白对方的‘私心’,不再说一些不会有效果的话。一边打开香膏盒子和淡香水瓶,一边吩咐侍女:”拿一个小号的开瓶器来,对,就是平常开葡萄酒瓶的那种。“ 路易莎日常其实带来了不少改变,只不过很多都是小玩意儿,随手为之就算了。开瓶器算是其中一样——后世的红酒开瓶器,哪怕是最传统的那类,这个时候也还没有,所以开瓶算是一个很不方便的活儿。 应该庆幸,庆幸这个时候的葡萄酒因为酒精度数不高,酿造技艺也无法和后世相比,基本无法成为陈酿。这样的话,作为瓶塞的木塞也还来不及腐朽瓶塞一旦腐朽,此时的开瓶方式,基本就只能眼睁睁看着瓶塞碎屑落到酒瓶里,污染里面的酒了。 当然,也有简单粗暴的做法,用刀砍断酒瓶的细颈,这就避免了污染瓶中酒。这事实上,也是后世认知中,一种非常古老传统的‘开酒仪式’了。其实不怎么必需,但确实很有观赏效果,能在特定场合烘托气氛,引来一阵欢呼。 路易莎尝试香膏和淡香水的时候,阿尔贝就看到侍女拿来了一个横向把手,下面带一个钻头的玩意儿。这就是开瓶器了,而且是最小号的——这个东西被路易莎发明出来后,用的其实不多,当下倒算是用上了。 毕竟此时的葡萄酒,多数都是木桶储存。会用玻璃瓶盛装,一般是那种葡萄酒尤其珍贵。所以为了避免反复开封,影响储存,酿制好后才会存进小小的酒瓶里。这样以后喝的时候就能随喝随开, 不会浪费。 在开瓶器的帮助下,原本应该会很费力的开瓶变得简单.虽然总说这种最简单的‘T型开瓶器’用起来也很费力,但这要看和谁比了。和此时用手或者钳子直接拔相比,开瓶器无疑是好用的,甚至动作都可以局限在‘优雅’的范围内了。”.香膏和淡香水很好。“侍女开精油瓶时,路易莎试完了香膏和淡香水。香膏涂抹在手腕上,淡香水则是倒了一点儿在手帕上。 香膏只要突破那是动物油脂的心理障碍,最多就是觉得比上辈子用过的各种膏状护肤品油腻一些,至少异味是一点儿没有的。炼油的时候做了更多的细致工作,不就是为了避免脂肪有异味么? 实际上,只要除掉血水和杂质。熬油的时候又用水熬法,不产生焦香味,猪油、牛油本身几乎是没什么味道的。 相比起香膏,淡香水就更棒了。或许没有路易莎上辈子收藏的那些香水味道复杂,还有什么前调、中调、后调。但就‘玫瑰味’这个小范围来说,路易莎上辈子就从没有过这么好闻、又这么纯粹的玫瑰味香水。 她买过玫瑰精油、玫瑰纯露,主打玫瑰的香水更是两只手数不过来。但玫瑰香水先不说,玫瑰精油、玫瑰纯露,以路易莎的消费习惯,也不可能买真正的顶端产品。而不买顶端产品的话,又怎么比得上当下在自己手里的淡香水呢? 脂吸法的大马士革玫瑰精油(阿尔贝他们的玫瑰园里,基本都会种突厥蔷薇,那就是大马士革玫瑰。因为花期来的早, 可以确定最早一批玫瑰产品都是大马士革玫瑰制成的了),这等极品路易莎上辈子也只能想想了,毕竟卖都没得卖。 淡香水比不上精油的味道浓郁,但底子在那里,也比路易莎随身空间里,上辈子买的一瓶玫瑰精油强多了!毕竟味道的好坏,也不完全是看浓郁与否的。不然的话,大家还买什么香水?直接买各种香精不就完了?量大还管饱呢! 至于这辈子别人送或买的精油,更无法与之相比了。上辈子买的精油,虽然不是什么顶端产品,那路易莎也是自己去精油店精心挑选的,至少是中上的产品了。得益于现代的制取技术,比此时的粗制精油肯定是强的不是一星半点。 得到路易莎‘很好’的评价,阿尔贝不由自主露出极为兴奋的神情。这并不是一种表演,也不是他想到了这背后代表的‘好处’。在那短短的一瞬间,他其实还来不及权衡利弊,这更像是一种完全本能的反应。 路易莎自己都不知道,不知不觉间,她已经能轻易左右很多人的情绪了。无论是因为身份、权力、利益、恩惠.,还是单纯的个人魅力,她确确实实成为了一个巨大的‘情绪砝码’,聚集在她身边的人,不由自主就要跟着她转。 因为她一句赞扬而满心欢喜,又或者因为她一个小小的否定就懊恼失落. 路易莎原本还打算多评价一下香膏和淡香水的,但就在这时,精油瓶被完全打开了。隆重的、甜美的、丝绒般华丽的香气散发了出来,这种香味既熟悉又陌生,以至于路易莎一下没反应过来——说熟悉,是因为路易莎有很多香水,甚至随身超市里的日化产品,都有这个味道似有似为的影子。说陌生,是除了那点儿似有似无,几乎无法确认的影子,其他方面简直毫不相似! 打开的精油瓶里,路易莎已经知道那是什么了,但就是因为知道,才更加难反应过来! 这是玫瑰精油?她可不是没有用过玫瑰精油的这和她过去用过的,真的完全不是一个东西啊喂! 阿尔贝当然发现了路易莎的出神,但他并不意外。路易莎只是普通地出神,在他看来已经很镇定了。要知道,他第一次亲身闻到‘压榨’出来的玫瑰精油时,根本不敢相信,还以为是神迹降临——如果那样美妙欣悦、持久不散的味道,不是他亲眼见证诞生的,而是突然出现。他绝对会认为,这是一个神异人物或神异事件的开始。 就像宗教故事里经常出现的那样 路易莎觉得这和自己曾经接触过的玫瑰精油是两种东西,阿尔贝,还有其他香水行会的成员,又何尝不觉得差距巨大?差距在于,新的精油实在是太好了!像是用成千上万的玫瑰堆积成山,然后将一个人掩埋其中,不,甚至没有那样带来的窒息、沉重、驳杂。 相比之下,过去制取得到的那些精油,简直不配和它放在一起。一个是神迹,一个只是凡人拙劣的模仿——不怪他们总是想到‘神迹’,实在是中世纪,美妙的香味总是被认为和神,和超凡的一切相关的。 “非常好” 路易莎慢慢点头:“这份礼物我收下了。”路易莎也不是贪这些东西,而是很清楚,她这次等于是给普罗万的香水业送了一场‘大富贵’。香水业的相关商人,都能获利丰厚。而做这些事,她其实是没有直接获利,也没有向香水业商人索要什么的。 以此时人们对贵族的认知,一方面或许会感激,另一方面也免不了不安。她收下一些小礼物,在阿尔贝等人看来,虽然远远抵不过带来的巨大利益,但多少能够安心一些。 “接下来你们打算怎么办?” 路易莎有所指地问。 之前就和路易莎谈过的阿尔贝当然明白路易莎的意思,立刻积极表示:“蒙郡主您的恩典,我等才有了这样一桩好买卖!如果这样好的机会都抓不住,那我们就别指望今后还有好机遇了——反正给了也没用。” “小人以及几个香水行会的成员,已经打定主意,去郡主说的几个南方小镇看看了。今年赚的钱,还有能抽出的资金,全都拿来买地、整地、修筑灌溉设施.就像郡主说的那样,要在普罗万找到足够多的土地种植鲜花,为香水业提供支持,这是不可能的。” “一定要购置本地的熟地,开销会比在南方要大得多。而且南方气候更适合种植多种鲜花” 这些话路易莎过去说过,只不过最初说的时候,香水行会的人都半信半疑。现在就不同了,最近一段时间,不断验证了路易莎的话,至少布鲁多香水行会的成员,已然非常相信路易莎了。哪怕去布鲁多南部买山丘土地,还要修筑灌溉设施,开支会很大,他们很多都选择了立刻去做。 钱不够,贷款就是了。他们基本都是有产业的人,贷款很容易。 他们也算看出来了,在新的脂吸法还只掌握在他们手中时,他们能赚到的就是超额利润。和抓紧时间走在前头,抢先赚到的钱相比,贷款利息简直不值一提! 路易莎又和阿尔贝聊了聊,也是借他向香水行会的其他人,传达一些自己不好正式说的意思。现在香水行会的人正对她十二万分的感激,她说话是最管用的时候——也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让香水行业发展能少绕弯路。 历史上很多东西,任其自然发展,就是会走弯路,所以很长时间内都进展缓慢。虽然‘弯路’也有弯路的价值,但一个小小的香水业而已,又不是国计民生相关的产业,倒也不用赋予那样的意义.路易莎觉得自己推一把是没问题的。 之后,阿尔贝离开路易莎的红塔时,就比较晚了。平常这个时间,红塔的门板应该都上锁了,这次是等他走了立刻上锁——所以阿尔贝引起了从红塔下经过的伊娃的注意。 “真少见!” 伊娃冷冷地注视着离开的阿尔贝,以及他的随从:“我那位尊贵的姐姐,从来都以严谨著称。到了时间,就没人再能进她的塔楼了。而如果是访客,也会在上锁时间到之前送客所以,那是什么人,居然能得到这样的例外关照?”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79 章【VIP】 伊娃轻而易举就知道了阿尔贝的身份,这和路易莎一直以来正大光明的行事风格有关——她更偏好把事情摆到明面上的做法。 今后怎么样,她说不准。至少现在,她身为布鲁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只要做好自己就能足够稳当了,于是这样做恰好是合适的或许偶尔这会引来一些议论吧,但很多人显然更喜欢未来的封君是这种性格。 不管怎么说,没有人希望有一个一切都隐藏起来的上司。摆到明面上固然会让有些事难办,可总体有利有弊,利大于弊——即使,所谓的‘明面上’也局限在一定范围,那也够令人欣慰的了。 总之,之前普罗万的香水业商人找上门来,求见路易莎不是秘密。随后路易莎亲自去了普罗万一趟,推动建立了一个‘布鲁多香水行会’,这也不是秘密。即使伊娃的情报有限,不知道路易莎传播了‘脂吸法’这种东西,也能打听到普罗万的香水业,今年的气象和往年不同。 或许是路易莎做了什么.伊娃这样猜测。 虽然她对路易莎始终抱有敌意,但即使是她也不能不承认,路易莎是个善于经营产业的人。别人不知道,她还能不知道吗?食糖、玻璃镜,都是路易莎回归布鲁多之后,着手经营的产业——食糖产业是对外保密的,不过当初展示甜菜制糖的时候,伊娃也是看到了的。 其他人,伯爵可以用各种方式‘看管’起来,伯爵夫人是妻子,也不用担心她乱说(两人作为夫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最根本的利益还是一致的)。只有伊娃这个女儿,在伯爵看来充满了风险。她没有嫁人离开布鲁多时,是他的女儿。可有一天,她和一个男人结婚了,就是那个男人的妻子了! 虽然,大家总指望女儿出嫁后还记得为娘家出力,但多数情况下,帮一些小忙可以,大忙就别指望了。而且当娘家和丈夫家有利益冲突时,选择后者的可能性更高,尤其是有儿子的情况下。 现实就是这么个现实,伯爵当然也不会天真地觉得,伊娃未来绝不会向丈夫透露,世上还有这门财源。或许在她还没有生下男性继承人,与丈夫有着绝对共同利益前,她还能保守秘密。但生下男孩儿后,哪怕是为了儿子继承一个更加富饶的国家,她也会说的。 所以一方面他严厉禁止伊娃对波拉格的人透露甜菜制糖的事儿, 一旦透露,他这边会停止一切对伊娃的支持。小到她需要后续支付的嫁妆、年金,大到作为一位王后的奥援,全都没有了——他甚至会让伊娃成为私生女! 这当然是可以办到的,只要让巴尔扎克伯爵和伯爵夫人的婚姻不合法就可以了。 巴尔扎克伯爵这番威胁可以说是非常不留情面了,但在这时是非常正常的,没人觉得不对,甚至包括伯爵夫人和伊娃。因为任何人都会这样做——食糖产业代表的巨大财富实在是太动人了!第一年毛收入是11000多镑,第二年毛收入就到了17500镑。 可以预见的今年,2万镑是打不住的!并且谁也不知道,这种增长还能维持几年 就算稳定下来后,每年是2万多镑的毛收入吧。考虑到种植甜菜所需要的人工、土地等,全都是巴尔扎克伯爵这样的领主自有的,原本虽然能赚钱,但赚的真不多。所以2万多镑么,成本估计连零头都不到。 这样的话,算一年2万镑的纯收入这足够让一个诸侯,甚至一个国王一掷万金,为此发动规模巨大的战争了! 为此威胁自己的女儿‘谨言慎行’算什么?没有为了避免可能的糟糕情况,直接将伊娃送进修女院,已经是巴尔扎克伯爵对女儿比较留情了。关于这一点,食糖产业赚钱越多,伯爵夫人和伊娃母女就越是明白。 当然,真正让伊娃学会在食糖的事上闭嘴的,并不是伯爵对她的‘留情’。 而是,哪怕手握甜菜制糖,可以给丈夫带来巨大利益,她不用在意没有嫁妆、年金,甚至不用担心自己成为私生女,反正丈夫绝不会放弃她——那也是在她拿出甜菜制糖技术前!一旦甜菜制糖技术到手,一个失去娘家支持,甚至沦为私生女的王后? 想也知道结果不会太美妙.这一点,哪怕伊娃一贯没什么头脑,出于最基本的利害分析,也应该能想清楚。 “.所以,那个叫阿尔贝的商贾,是普罗万的香水商?因为做好了今年第一批玫瑰精油,特别来奉献给路易莎?”听到侍从汇报后,伊娃点了点头,若有所思。 “香水业?这可真让人意外,这是一个已经挺成熟的产业,而且做不了多大。这不像是路易莎会做的.”说到这里,伊娃先自己否定了一声:“不,她也做过差不多的行当,像是玻璃、蜂蜡蜡烛,不就是这样吗?” “说到蜂蜡蜡烛,听说这份产业的利润伯爵让路易莎郡主自由支配。路易莎郡主经营的有声有色,也不知道利润是多少。”跟在伊娃身边的一名侍女有些艳羡地说。 十几岁的少女,在布鲁多宫廷里见到的都是最好的东西,这也想要、那也想买。偏偏作为未婚少女,能够支配的钱财有限,当然会很羡慕路易莎能大笔支配金钱的生活。 说完之后,侍女才意识到伊娃的脸色不算很好,赶紧说道:“啊!我是说,为了销售蜂蜡蜡烛,路易莎郡主也太霸道了,可是得罪了人呢——一部分蜂蜡蜡烛直接卖给了宫里,查塔姆总管对此‘颇有微词’,要知道采买蜡烛、油烛,一直是他手下一个小管事的职责。” 伊娃当然知道侍女这番话并非完全出自真心,查塔姆作为宫廷总管,才不会在乎这种小事儿呢!或者换个说法,‘小小’损害了他手下利益的是路易莎,他当然会表现得相当无害,仿佛自己真是个好说话的老好人一样。 实际上,伊娃是见过查塔姆怎样专横独行的。哪怕是她的母亲,布鲁多宫廷的女主人,也经常会在他那儿碰不软不硬的钉子. 伊娃知道的事,像侍女这样沟通上下的人,只要不傻就看得更清楚了。伊娃很容易猜到,侍女会这样说,是怕她发怒。想明白这一点的伊娃冷哼了一声,到底没有再追究这件事——知道怕她,知道要讨好她,这就还勉强可信。 马上她就要嫁到波拉格了,身边的侍女就是未来很长时间里唯一可信的伙伴。有没有本事先不说,至少伊娃不会希望侍女们中有不怕她,根本不能掌控的人! “先不说那些了.看起来普罗万以后会生产很好的精油了。”想到这里,伊娃忍不住酸酸道:“她倒是运气很好,眼下正是精油最好卖的时候呢西岱又发生瘟疫了,这时候恐怕谁都想采购一些香包、蒸馏香水、香膏、精油.吧?” 所谓的‘西岱又发生瘟疫’了,是指今年入夏以来,西岱断断续续爆发的瘟疫——除了生活在西岱城里的人,听说这个消息的其他人都很坦然。 后世听到中世纪瘟疫,就会想到黑死病,然后就觉得黑死病之前的中世纪没什么瘟疫,黑死病之后的文艺复兴时期、近代,更没什么瘟疫。然而这纯粹是刻板印象, 黑死病只是中世纪晚期爆发的一场最大规模的瘟疫而已。而在黑死病之前和之后,瘟疫一直在西方世界此起彼伏、连绵不绝。 华夏古代比西方的瘟疫要少一些,毕竟卫生条件和医疗资源都要好一些,但知名的瘟疫也是时不时史书见载的。应该说,就现代以前的条件,瘟疫是根本无法避免的。 眼下也是这样,几乎每年都会听说某个地区爆发了瘟疫,只不过一般不会像黑死病波及范围那么广,死亡率也没有那么高——应该说,作为一种‘传染病’,实际是‘鼠疫’的黑死病,缺点就在于死亡率太高了! 真正强大的传染病,死亡率总会低一些,不然就会像黑死病一样,人死在病毒传染出去之前。爆发三年后,突然结束,是不是也有这个原因呢? 西岱作为此时人口超过10万的‘大都市’,人口密度高,卫生条件又不太好。夏天天气一热,爆发一场瘟疫根本不奇怪,隔几年总要来那么一次的。 而面对瘟疫,就是各种气味芬芳的商品卖的最好了。从用晒干的香草磨成的粉末,到散发出香味的香袋、香盒、香手帕等等,再从相对来说便宜大碗的蒸馏香水,到昂贵但效果更好的精油这段时间都是西岱有钱人们争相采购的商品。 因为按照大家的‘朴素认知’,以及‘老西医’草药方,香气都有抵御传染病的效果——中世纪的人们当然认识不到传染病的传播渠道,一般认为传染病都是因为恶臭而来,所以要用芬芳的气味隔绝恶臭,形成一个保护自己的香气‘结界’。 在所有的香气产品里,精油也是最受欢迎的,这是因为字面意义上的‘不看广告看疗效’.相对其他的‘香气产品’,精油中的大部分品类,确实多少有一些除菌的作用。对付传染病也算对症,后世都有人在用。 只不过几块钱消毒液就能解决的事,非要用昂贵,效果还没那么好的精油,多少有些高射炮打蚊子的意思——很浪费,而且打蚊子也不见得真能成功。 总之,最近卖精油的话,真是市场最红火的时候. “瘟疫.”大夏天的夜晚,侍女忍不住打了个冷战:“听说今年西岱的瘟疫,比4年前那次更厉害.当时我和我的家人正好在西岱,那真是糟糕的半个月。父亲想要带一家人出城,但当时太乱了,母亲说与其到处乱跑, 还不如在城里的宅子锁住门,不进不出。” 富人的大宅,地窖里储存充足的食物非常常见。瘟疫时期,锁上大门不进不出,也不是做不到。而且说实话,出城避瘟疫的人不一定更安全。当所有人都乱糟糟地要出城,肯定是要出事的,只是看落不落到自己头上而已,这一点有经验的人都知道。 “比4年前那次更严重?不见得。”对此伊娃有不同的看法,漫不经心道:“更多是因为这次瘟疫叫蒂埃里王子英年早逝了吧?王室为此很悲痛,所有人也都知道了这件事——说实话,蒂埃里王子很倒霉,已经离开西岱了.可惜他是那之前就染上瘟疫了。” 按照路易莎所知的,瓦松王位未来会由‘男主角’,也是她现在的未婚夫菲利普接任。之所以头上那么多哥哥还能当国王,要么就是他武德充沛,将哥哥们一个个干倒了。要么就是哥哥们死的死,失去继承权的失去继承权。 菲利普王子属于后者,之前最大的哥哥皮埃尔王太子去世,排行第二的路易王子进入了教会,于是第三个哥哥雅克当上了新的王太子。而现在,又死了排行第四的哥哥蒂埃里王子——他和雅克王太子其实是双胞胎。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按照原书中的设定走下去,接下来就该轮到雅克王太子了。再然后,国王去世,是纪尧姆王子继承王位。纪尧姆继位几年之后去世,又没有留下男性继承人,这才给菲利普王子天上掉下来个王冠的。 当然,除了纪尧姆这一茬外,路易莎其实也不记得前面几位王子先后怎么没的。对于原书,这些都是提一句的背景故事(原书女主来到瓦松,故事正篇开始时,已经是纪尧姆当王太子了),路易莎这个只读了一遍的普通读者,能记得那么细才有鬼了! 所以最近得知雅克王太子的双胞胎弟弟,蒂埃里王子瘟疫去世,心情还很复杂。 她知道,除了路易王子,其他比菲利普王子年长的王子,肯定都少不了英年早逝。但事情真的没有一点儿预兆发生,她又会想起,这是原书的剧情,她是穿越到了一本书中来着——她并不纠结自己所处的世界是真是假,真的又怎么样?假的又怎么样?真要说的话,说不定她上辈子所在的世界,也是某个书中世界呢! 重要的是自己的感受。路易莎纠结的是‘剧情’,难道剧情真的是不能改变的?所以,明明出现了她这个变数,和主角相关的那些关键人、事,都还没有变化——最终她只能安慰自己,还是有变化的,她本身就是变化!如果不是她,和菲利普订婚并结婚的人就是伊娃了,这连带着波拉格国王的王后都变了。 虽然她不记得原书之中波拉格国王和王后有没有出场,但当下就先这么安慰自己吧还是那句话,路易莎的确是个很会自我安慰的人。说的不客气一些是没心没肺,好听一点儿也就是随遇而安。 “.这都不重要,不过,说到精油,难道我的嫁妆中不应该准备一些吗?” 伊娃有所指地说。 对于马上要嫁波拉格国王,而不是原书中那样嫁菲利普王子的伊娃,瓦松王室什么的一点儿也不重要。死了王太子说不定她还会多问一两句,现在就死了一个普通王子,死就死了呗,还比不上她嫁妆清单上的一行字。 现在的伊娃热衷于给她的嫁妆添加任何她能想到的好东西,只可惜给她采购的钱还是太‘少’——嫁妆金是要直接给波拉格国王的,其他的都是专款专用,也没有发挥的余地。 至于说新娘都该有的一小笔‘私房钱’,这个倒是有,巴尔扎克伯爵再不爽之前伯爵夫人和伊娃的表现,也不会吝啬这样一笔小钱。 只不过,这笔钱是要等到出嫁的时候再给的。 这极大打击了伊娃高涨的购物热情,但老话说得好,只要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更何况以伊娃现在的身份,巴尔扎克伯爵的次女,未来的波拉格王后,她现在买东西是真的可以不需要钱的。 不不不,不是现代那种,商人得找王室‘代言’,提供商品不仅免费,还会倒找钱的情况。是另外一种取巧的做法—— 听出伊娃暗示的侍女有些紧张:“哦小姐,您嗳!这事儿要是被伯爵知道了,不,哪怕只是被夫人知道了,该怎么办啊” “而且卖精油的普罗万商人,最近肯定更愿意卖给高价订货的西岱富人。像我们这样要挂账的,他们很可能不会答应。” 伊娃恨铁不成钢地瞪了一眼侍女,现在她觉得身边的侍女都比不上路易莎身边的,路易莎身边的侍女可是一个比一个厉害.明明她身边的侍女才是从小慢慢挑选出来的,而路易莎是12岁回归布鲁多宫廷,临时准备的。 “他们会答应的。” 伊娃强硬地说:“因为他们显然紧跟着路易莎的脚步!这样的话,来自巴尔扎克的订单,他们难道能拒绝吗?即使没有货,也要插队排上。” “可、可,如果被路易莎郡主知道了,路易莎郡主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侍女忍不住道。 这些日子,伊娃选定了一些想要的,可预计中不会采购,或者没法采购那么多的商品——虽然为了准备她的嫁妆,花的钱是够多的了,很多大国公主也不见得有这样一份嫁妆。但欲望是无穷尽的,一山还望着另一山。 那些被伊娃选定的商品,会在她快离开布鲁多时去取货。至于货款,就挂在宫廷的名头上了。 这种‘挂账’的办法是可行的,一般富人的大宅,很多都不是钱货两清的购物方式了,基本是去熟悉的店购物,到了一定日子再一起算账。而像布鲁多宫廷的贵人们,开销那么多,当场算钱麻烦又不体面,就更得那样了。 眼下大家也知道,宫廷里正为伊娃的嫁妆做各种采购,商人对于自己拿到订单高兴都来不及,哪里会深究——有的人是真的完全没看出问题,有的人则是看出来了一点儿,但丝毫不虚。因为伊娃以采购陪嫁品的名义买东西,签的账单是真实存在的。 虽然到时候布鲁多宫廷不肯认这个账,还得去找伊娃要账,说起来就很麻烦。但其实很容易就能判断出来,走不到那一步的,那太丢人了巴尔扎克伯爵又不是没钱,不至于为了这么点儿账单,把脸丢上一圈,成为各个宫廷的笑话。 伊娃也想到了,巴尔扎克伯爵到底不会愿意那样丢人。更重要的是,为了让伊娃成为波拉格的王后,巴尔扎克伯爵都在嫁妆上付出那么多了。到时候人都嫁出去了,难道还想她这个王后因为这项丑闻,被波拉格国王厌弃吗? 不去考虑这件事有多气人,只要巴尔扎克伯爵有理智,能权衡利弊,最终总会咽下这口气,帮伊娃擦屁股的。 至于说,到时候巴尔扎克伯爵会有多生气,伊娃并不在乎。反正那时候她都是波拉格王后了,难道巴尔扎克伯爵还能去波拉格管教她吗?最多,最多就是会因此朝母亲撒气——想到这一点的伊娃有些心虚,但很快又抛到脑后了。 她用伯爵夫人本来就不受父亲喜爱,常年不见面的情况下,也不能怎么撒气来安慰自己。而且那个时候她都是波拉格王后了,有她给伯爵夫人做靠山,无论伯爵怎么想,伯爵夫人总不至于在布鲁多宫廷过的糟糕。 伊娃这显然是在‘自我安慰’,甚至她心底里都完全清楚这一点。然她也不会瞒着伯爵夫人做这些了——这肯定会给伯爵夫人带来麻烦的,连伯爵夫人自己都不愿意承担这种麻烦!所以如果不瞒着伯爵夫人,伯爵夫人一定会阻止她。 “路易莎怎么会知道?那个普罗万香水商回去了,他们至少得等一段时间,才会再来特鲁瓦。至于路易莎,她最近要主持特鲁瓦热集市,有空关心这些?”伊娃哼了一声,也不知道是对什么不满:“等到热集市结束,我也差不多要离开布鲁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80 章【VIP】 普罗万的香水商接到来自布鲁多宫廷的精油订单时,是意外的。过去他们并不为布鲁多宫廷提供包括玫瑰水在内的各种香水,一直以来布鲁多宫廷都有自己的供应商。据说那位幸运的供应商背后是一位男爵,在布鲁多宫廷有着深厚的关系。 “我不太确定,对方是以宫廷的名义,而不是路易莎郡主的名义,是么?”阿尔贝抖了抖手中的信纸:“而且订单是写给行会的,因为要的量很大,要在初秋前备齐,靠一个香水商根本不可能——初秋?是为了‘布鲁多的伊娃’与波拉格国王的婚礼吗?” “看起来这些精油会作为嫁妆的一部分。”一个行会会员摸了摸下巴:“按照订单来看,价值都超过1500镑了,真是大手笔我听说过了,为了能让那位伊娃小姐戴上王后的冠冕,我们的领主大人,巴尔扎克伯爵,答应了金额非常高的嫁妆。” 1500镑,在此时,无论对谁都是一个大数字了!也就是精油昂贵,有些种类甚至与同等体积的金子可以等价,不然很可能1500镑根本没法花完. “看起来这次是让波拉格人赚大了,当然,这也是伯爵大人最近不缺钱,谁都知道玻璃镜利润巨大不然就算是想满足波拉格人的要求,都没办法做到吧?”作为香水行会会长的大卫摇了摇头,指出了这一点。 阿尔贝询问大卫:“所以这张订单怎么说?我是说,我们今年的产出都被预定出去了,包括冬天预期可以获得的那批最优质精油——说实话,我一点儿也不奇怪这点,凡是亲自试用过我们的产品的,谁能不喜欢呢?” 普罗万的香膏、淡香水和精油,香膏和淡香水之前就开始卖了,精油则是在给路易莎送过头茬后,也开始上市。量不多,但名气传的很大,几乎只要是接触过的,没有说不好的。至于会不会购买,这只看当事人的财力而已。 本来这类产品就比较贵了,普罗万这样优质到市场上根本没有敌手的,更加昂贵也是应有之义。几乎所有人都觉得没毛病,东西很好,不能买的话就是自己‘实力’问题了。 总之,大卖特卖,供不应求,就是市场现状,这甚至和入夏以来西岱爆发的瘟疫没有太大关系。为了满足热烈的市场需求,普罗万的香水商们都搞起‘预售’了,今年的产出基本售出——还是留了一些余量的,怕中间有些意外,产出会比预料中少。 大卫思考了一会儿,询问道:“我们留出的余量,可以满足这一单吗?” “大概可以,但那样的话,就没有应对意外的空间了。”杜波伊斯夫人干脆利落地说。她是香水行会的两个副会长之一,作为生性谨慎的人,她很注意这方面的情况,所以立刻就能回答大卫的问题。 “那么,先提供订单的1/3,剩下的部分,明年再送去波拉格宫廷。怎么样?”大卫想出了一个办法,甚至还说:“为表示我们的歉意,剩下2/3可以不收取任何定金,到时候送去波拉格宫廷,运费也由我们负担。” 这就是看在对方是他们领主的女儿,以及路易莎的妹妹的份上,给的‘优惠’了。要知道,此时大宗或高价值商品,基本都是要付定金的。 像普罗万精油这样供不应求、市场火热的,更是如此!愿意等一年拿货的,定金可以给的少一些,比如今年拿货的就要付价格的30%当定金,明年拿货可以只付20%,可总归定金得有! “我觉得可以,难道伊娃小姐会一次用掉那么多精油吗?肯定也是预备要用很久的。订单的1/3,足够伊娃小姐用到明年的新精油送去了,这还免了储存太久,精油腐败的烦恼——不过,这样说的话,为什么伊娃小姐要一次订购这么多精油呢?难道是打算作为礼物,送给波拉格宫廷的贵人吗?”有人赞同了大卫的主意,同时又有了新的疑惑。 精油肯定比蒸馏香水耐储存,纯精油密封保存的话,看品类能保存2到3年不等。当然,不是说2、3年后,精油就不能用了,这种所谓的保存年限是现代人的观念,实际都是留有余地的。就像零食的保质期,都是怕出事保守说的。 现在的话,人们使用任何会腐坏的东西,都是能观察到坏了,才算坏了。所以在大家的大致观感中,精油的保存期要比后世的保质期长。不过具体长多少,还要看运气。 但不管怎么说,价值超过1500镑的精油,即使是大贵族,还比较爱用精油的,用好几年也够了。一次买下这么多精油,怎么也得考虑一下精油变质的问题了.真的一次买这么多,就不可能是单纯用在自己身上。 “或许吧,总有地方可以用上。我见过一个最夸张的,订购了超过1000瓶淡香水,只是为了奉献给教堂。然后在他为自己和家人做的弥撒前,可以用淡香水‘清洗’整个教堂。只要愿意,难道还会用不完吗?” 对于伊娃要那么精油干什么,多数行会会员根本不在意。 “的确如此.好吧,那就这样决定了,向伊娃小姐说明我们的难处,最多只能在初秋前提供订单的1/3。剩下2/3,我们可以明年送到波拉格宫廷。”大卫终于一锤定音,决定了这件事。然后还亲自写信,向特鲁瓦宫廷中的伊娃说明了情况、表达了歉意。 在特鲁瓦收到香水行会回信的伊娃相当不满,扔下回信生气道:“只是一群商人而已!就连他们主人的宫廷的命令,也这样敷衍.如果是100年前,他们有这样的胆量吗?所以我一直认为,让那些商人越来越自在,是非常糟糕的!” 又嘟嘟囔囔骂了一会儿,但叫骂是解决不了问题的。等到伊娃‘抱怨’得差不多了,侍女才小心地问:“那么,小姐,我们怎么说,同意普罗万香水商人提出的办法吗?” “当然不!”伊娃不假思索地否定:“难道我真的能够等他们明年,送剩下的2/3去波拉格宫廷吗?” 伊娃现在做的事就是打一个时间差,等到她人都去了波拉格,巴尔扎克伯爵这边也只能咽下这口气,到时候帮她将已经交付的商品的款子付清。而如果商品这次没到她手上,明年送去了波拉格,难道她要花钱付款? 又想了一会儿,伊娃亲自写了一封信,话里话外暗示路易莎的意思。然后用更强硬的语气命令普罗万的香水商人,一定要足量完成订单! 收到信的普罗万香水商这次是真的有些不好处理了,上次还可以当作是正常的商业行为,哪怕订单是从特鲁瓦宫廷来的——说的好像他们的商品,大多数不是送到宫廷,或者类似宫廷那类的地方似的!真要是每次都战战兢兢,那也不用做生意了。 而这次,附带着订单的信件,其语气、内涵已然完全不同。 大卫考虑了一下,说道:“伊娃女士始终是路易莎郡主的姐妹,一直以来路易莎郡主对我们这样关照,我们有如今的前途,不能说不是路易莎郡主的恩惠.满足这份订单,少一点儿应对意外的余量就少一点儿吧,到时候总有办法解决。” “或许我们可以和客人商量补偿, 又或者.”大卫说了几个‘预案’。都是会让他们有一些损失的,但总有一些损失无法避免,在他看来现在就是那样的时刻。 新来的信在几个布鲁多香水行会核心会员中传看,传到阿尔贝手里,看了一会儿,他皱了皱眉:“伊娃女士的意思似乎是,我们如果不能满足她,她就会请路易莎郡主来和我们‘打招呼’?” “是这样的,如果可以,我想你们也不希望路易莎郡主认为,我们连一点儿报恩之心都没有。”大卫这样说道。 “这不太对劲。”阿尔贝忽然说道。 拜访过两次特鲁瓦宫廷,后一次还是一个人去的(不算随从)。阿尔贝对特鲁瓦宫廷的内部情况,要比行会其他人知道的多些——当然,这也和他这个人就喜欢打听、关注一些小道消息有关。 “什么?”其他人不明白。 “我是说,这封信不太对劲。我十天前去特鲁瓦宫廷时,听宫里的人议论过,路易莎郡主和伊娃女士的关系可说不上好。从路易莎郡主回归宫廷后,她们从未亲密起来,相处十分冷淡,如无必要,几乎从不说话。”阿尔贝大致总结了一下情况。 这引起了一些人的思索,但也有人说道:“这有什么不对劲的?宫廷里,有着不同母亲的兄弟姐妹,有关系不错的,但多的是关系冷淡的。只不过,关系冷淡也不能改变他们之间的血缘联系。就像这次,伊娃女士要去波拉格做王后了,这对布鲁多是有好处的,当然也就对路易莎郡主这个未来的布鲁多女伯爵有好处。” “是啊,我承认这一点,但就我所听到的,伊娃女士不应该会把路易莎郡主当作是自己的靠山。而路易莎郡主,也不会因为替伊娃女士出头。”阿尔贝想了想说:“或许我说的还不够,应当说,伊娃女士一直以来对路易莎郡主都抱有相当大的‘恶意’。” “这不奇怪,对吗?如果巴尔扎克伯爵没有在几年前,从修女院接回路易莎郡主,那未来继承布鲁多的就是伊娃女士了。”说到这里,阿尔贝也有些感慨:“人真是健忘啊!这才几年,恐怕很多人都淡忘了,那时候大家是怎样奉承伯爵夫人和伊娃女士的。” “大家认为,巴尔扎克伯爵如果一直没有男性继承人出生,伊娃女士就可能成为女继承人伊娃女士这可是和巨大的权力与财富失之交臂啊!” “唔”大卫沉吟了一会儿, 才点点头:“没错,如果考虑到这一点,这封信就显得非常奇怪了。而且,绝对不接受分两次交货,这也很奇怪,不是吗?难道伊娃女士真的计划要在一年内用完价值1500镑的精油?那可就太疯狂了” 这个‘疑点’过去不算什么,要找一个解释总能找到,贵族们奇怪的时候还少吗?他们是卖货的,才不管买家收到货之后要怎么使用但现在,结合这封信的不对劲,就显得尤其可疑了。让人觉得,这样急切,只接受婚礼前交货,真的很像欺诈。 任何时代都有‘商业欺诈’,古代当然也有,而且由于监管难度大,发生的频率可比现代高多了!也就是古代商业行为少,这才不像现代,成为最主要的犯罪行为之一 香水行会核心成员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其实多少都觉得这像是商业欺诈了。只不过想到伊娃的身份,就很难将‘商业欺诈’这个罪名安到她身上——从某个角度来说,伊娃也确实不是在搞商业欺诈,她欺诈的对象更像是巴尔扎克伯爵。 即使同意了她少付,甚至不付款,挂账到布鲁多宫廷的要求。到了时间,商人们还是要收款的,签字的账单也是一点儿没弄虚作假——除非巴尔扎克伯爵将伊娃做的事公之于众,然后断绝父女关系,不然最终商人们总会拿到他们应得的款子。 最终大卫拍板道:“这次我们选一个代表去特鲁瓦回话,先去见路易莎郡主,试探路易莎郡主的意思。如果路易莎郡主同意供给伊娃女士这么多精油,那就答应伊娃女士。如果路易莎郡主的反应是不赞同,那就回绝伊娃女士好了。” “波拉格的王后确实值得讨好,但也没那么重要。” 这到底不是近现代,现代就不说了,做奢侈品的商家都很看重王室的广告效应、贵族光环,一点儿东西就算送给王室又怎么样(一般王室也不会白拿)?近代则更甚,那个时代生产力大大提高了,王室又还握有实权,掌握的资源极多,商家真是上赶着讨好! 至于属于古代的‘中世纪’?商人们也讨好贵族,但生产力水平摆在那里,送东西讨好就很考验自身实力了。1500镑的精油,这显然已经不是讨好一个远方小国的王后之后,轻易能多赚回来的数字了。更何况,这里面还有别的可疑之处在场没人想要陷入麻烦里。于是事情就这样决定了,还是阿尔贝,受大家的推举,又跑了一趟特鲁瓦。 当路易莎得知阿尔贝求见时,是真的意外了,因为不久之前阿尔贝还来过一次。很难想到他,或者说他们,这时候有什么必要,非得要见她才行。 “真奇怪,最近香水业有什么麻烦吗?”路易莎疑惑着自言自语,但还是对侍女说:“让人带他进来吧哦,先在门外等一会儿,我这里还得有1个小时左右才能完,最近热集市真是太忙了!” 路易莎号召成立‘布鲁多香水行会’后,并没有就放开不管了。她一直关注着普罗万那边的动静,以及南面选址新的鲜花生产地的事儿。只是因为一切都按预想轨迹进行,她才没有做什么的。 很快,阿尔贝被一名侍从带到了红塔跟前,又由一个女仆领着上楼,被安排在二楼客厅外的窗边坐席处等待。女仆还贴心地送了特制鲜柠檬水来,加了冰块的,在正当盛夏的特鲁瓦热集市期间,显得格外讨喜。 阿尔贝谢过了为他送饮料的女士,就坐下安心等待了——路易莎显然是个比较体贴的人,等在外面要见她的人,凡是能大概确定要等多久的,她都会让人告知.这极大缓解了等待之人的焦虑心情。 果然,就像女仆说的,大约过了1个小时,客厅那扇漂亮的蓝色对开门就又打开了,这是是让阿尔贝进去。 路易莎也走出了书房,朝客厅的‘沙发角’指了指:“阿尔贝先生,请坐.啊,这正好是我的‘下午休息’时间,我总要吃点儿点心,您愿意一起吃点儿吗?” 其实就是‘下午茶’,只不过现在连‘茶’这个词儿都没有,路易莎也只能将自己的下午茶称之为‘下午休息’了。不过,宫里的人知道她的习惯,更多以‘三点一刻’代称她的下午茶。因为真的非常准时,除非是遇到天塌下来的大事,不然就是雷打不动的三点一刻! 嗯,这主要是路易莎虽然工作努力,却真的称不上‘工作狂’。她这辈子都是贵族了,还那么努力工作干什么?她现在工作是为了好好活,所以绝对不会本末倒置,为了工作反而不能舒舒服服生活了。 健康生活、心情愉悦,这是路易莎给自己定的头等原则。 阿尔贝当然不可能拒绝路易莎, 很快坐到了路易莎对面,而楼下厨房早就准备好的下午茶内容,也被准时送上了——路易莎的下午茶总是分量少而丰富,而且还经常换,保持新鲜感。像今天。除了最近经常送的,又特别安排了路易莎要求的酸奶。 “您吃酸奶吗?哦,天气太热了,吃点儿酸奶会让人觉得很舒服。”路易莎笑着指了指只有两碗的酸奶。雪白的酸奶上是葡萄干等水果干和杏仁等坚果,这也是路易莎带来的吃酸奶的习惯搭配。 游牧民族这类经常吃奶制品的族群,很容易就会发展出‘酸奶’这种食物。所以在瓦松,酸奶并不稀罕,但除非是牧民,不然很少有人会吃这个。主要是没必要,酸奶作为一种食物,很多时候都是无奈之举。 鲜奶很容易变酸,但这时候喝下并不会有事,再加上不是什么时候都能及时将鲜奶制成奶酪等长期储存的奶制品的,所以人们索性将‘酸奶’当成了一种正常食物。后来时间一长,也发现酸奶在促进消化等方面的好处,偶尔还会主动制作酸奶来吃。 但也就是这样了,普通人不是没办法了,哪里会吃这个玩意儿? 事实上,直到近代,酸奶都是一种极其小众的食物。它的走红并不在于味道出众,事实上,真正的酸奶是非常酸的,和后世现代人喝惯了的酸奶完全不同。那种更接近老酸奶的风味,当然有人也喜欢,但就不是大众的选择了。 酸奶的走红,更像是一个偶然事件——1908年,那个科学狂热,偏偏大众基本不了解科学的年代,后世称之为‘人类免疫学之父’的梅契·尼科夫为酸奶站台,宣称喝酸奶能长寿,养成喝酸奶的习惯,活过200岁不是梦! 现代人肯定不信,但那个科学成果屡屡打破旧桎梏的时代,那个人类知道一些,偏偏又知道的不够多,未来一片迷雾的时代,一位科学大拿忽然说人类寿命上限要被拔高了,大众是很容易相信,或者说半信半疑的。 而且只是吃酸奶而已,信一信又不会有什么损失,而为此错过活200岁的机会,那就太可惜了!就这样,很多人都开始第一次了解酸奶,喝酸奶的习惯被一代人养成了,然后代代相传——酸奶长寿理论当然很快就被揭穿了,但习惯一旦养成,就轻易不会改变。更何况生产酸奶的商家也很努力,酸奶是越来越可口了. 天气热的时候吃点儿酸的确实很舒服,冰酸奶上洒的果干、坚果和酸奶的味道也很配虽然阿尔贝还是吃不惯酸奶的那股子酸,但确实感受到吃下这一碗酸奶,身体是愉快的,都没那么热了。 “.真没想到会在您这儿吃到酸奶,这原来是牧民的食物,在很多人眼里是难登大堂的您总是这样,并不在乎成见,只会选择自己喜欢的.”阿尔贝一边吃着酸奶,一边和路易莎闲话寒暄。 因为是下午茶,路易莎倒也不着急说什么正事,就有一句没一句地就和阿尔贝聊。主要的注意力还是在下午茶本身,吃吃喝喝而已。 而另一边阿尔贝,慢慢也开始摸到了试探的话头:“对了,有一件事行会的大家得知,伊娃女士,您的姊妹,马上就要去波拉格结婚了。觉得这件事也事关您的体面,我们就想是不是应该组成一个献礼的队伍,到时候去波拉格献礼。” “到时候布鲁多的商人会组成一个队伍去的,你们或许可以派一个代表参加,至于出钱嘛,比照其他行会来就可以了.”路易莎轻飘飘地说。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81 章【VIP】 布鲁多商人要组一个队伍去波拉格,为伊娃的婚礼献礼,这是应该的,也关系到布鲁多的面子。但路易莎倡导建立的布鲁多香水行会,还要特意单独组一个队伍去献礼,这就大可不必了——不是路易莎见不得伊娃收礼,而是这份礼明显是看她的情面! 换个说法,就是消耗她的人情去给伊娃送重礼.想想她和伊娃的关系,她可没有热脸贴冷屁股的爱好。到时候伊娃收了礼物,也不会记得她的好。 阿尔贝这就算试探到路易莎的想法了:如果布鲁多香水行会主动提出去伊娃的婚礼献礼,路易莎都没有选择顺水推舟,那她会帮伊娃出头,给他们上强度的可能性就非常低了! 只是稍微犹豫了一下啊,阿尔贝就像说起一件日常小事一样,笑着说:“路易莎郡主说的没错,布鲁多的商人会组成一个队伍。我们行会要单独组织一个队伍,或许会被一些人认为出格,出力不讨好。” “而且,我们本来也很难面对伊娃女士,真是惭愧极了” 路易莎品出一些意思来了,也笑了起来,不经意问道:“惭愧什么?你们还认识伊娃?” “不不不,我们并不认识伊娃女士。”阿尔贝连连摇头:“只不过,托您的福,最近我们普罗万的香膏、淡香水、精油都极受欢迎。或许是些许薄名传到了伊娃女士的耳朵里,于是写信订购了一批精油——实在是太惭愧了!没能满足伊娃女士这样一位尊贵的小姐的要求。” “工坊出的商品非常受欢迎,今年的产出都已经预订出去了。不瞒您说,这样预售的商品,我们总会保守一些预估产出,然后根据这样的预估量收取定金。以免最后因为意外产出不足,还要赔钱。可伊娃女士又订购得太多即使将留出的余量拿出来,也很难满足她的要求。”其实直到听到伊娃要订购精油,路易莎都没觉得有太大问题。精油是好东西,最近伊娃为了准备嫁妆到处采购,她也知道的,会买一些精油,这很合理啊。但听到订购的量极大,阿尔贝他们预留的余量都拿出来也不够时,发现问题所在了。 当然,余量拿出来都不够,这是阿尔贝夸张的说法是为了显得他们拒绝遵照伊娃的命令,是完全正当的——虽然已经90%确定,路易莎不会帮伊娃了,可总还有10%的可能性么。人家是亲姐妹,看着关系再不好,也有可能在其他人看不到的地方站到一起去。 “伊娃订购了多少精油?”路易莎皱了一下眉,然后飞快恢复正常。 阿尔贝连忙回答:“哦,我们算了一下,是价值超过1500镑的精油了。其实如果伊娃小姐愿意宽限一些,允许我们先拿出订单要求的1/3,剩下2/3明年由我们委托行商,或者亲自派人送去波拉格宫廷.” “1500镑?这可真是一大笔钱.”路易莎没有说更多,但心里已经有了很多猜测。 当阿尔贝告辞离开后,路易莎看向了刚刚也在客厅的雨果夫人:“您刚刚听到了吗?伊娃打算花1500镑购买精油,您觉得她是哪儿来的钱?” 伊娃的确有一笔丰厚的嫁妆金,但那笔钱要分三次直接支付给波拉格国王的,甚至不会走伊娃手上过。至于其他实际由她使用的嫁妆,路易莎也知道,巴尔扎克伯爵出了一部分钱,其余部分则让伯爵夫人和伊娃自己想办法。伯爵夫人也是精明,利用伊娃自己原本就有的衣服、首饰、纺织品等,再加上自己的一点儿补贴,并没有多花费太多,就填补上了巴尔扎克伯爵故意留下的洞——原本,巴尔扎克伯爵是打算让伯爵夫人出一回血,出出当初求婚使团来时的气呢! 总之,伯爵给的钱全在伯爵夫人手里,让她准备伊娃的嫁妆。而且那些钱专款专用,伊娃或许可以蹭一点儿,买自己喜欢,但不在嫁妆清单上的东西。但从中掏出1500镑买精油?不,绝不可能!嫁妆预备的纺织品总价值都只是1000镑呢! 至于伊娃的私房钱,路易莎敢肯定,加起来绝不会超过100镑!这已经是最高估计了。要知道,即使是很多已婚贵妇,要拿现金也拿不出多少。所以才有盯紧贵妇人的珠宝匣,就能发现她们是否偷.情的说法——沉溺于爱情中的贵妇人,总会想送情人一些东西。 可拿自己的东西送,又容易被看出来。所以卖掉一两件珠宝,再买礼物,就几乎是唯一的选择了。一旦发现贵妇人的珠宝匣里少了珍贵的,而又没有光明正大去处的珠宝,人们就会怀疑到‘偷.情’上。 而伊娃的珠宝,那都被伯爵夫人计划在嫁妆之内了,她甚至不可能卖掉一些自己的珠宝凑钱。 雨果夫人想了想说:“这件事的确很奇怪.我替您去打听一下?” 一般来说,伯爵夫人、伊娃她们那边发生什么事,只要没有牵涉到路易莎,路易莎都不会主动去做什么。好事她不会去妨碍,坏事也不会去禁止——坏人好事,路易莎没那么无聊。阻止坏事的话,路易莎还担心吃力不讨好,何必呢? 路易莎现在也不是说要做什么,而是至少得搞清楚伊娃这是在唱哪一出。之前也是这样的,路易莎不做什么,却也得知道事情的原委,不然怎么判断会不会牵涉到自己? 路易莎‘嗯’了一声,雨果夫人就去办这件事了。说起来,也算伊娃这次办事比较隐秘了,毕竟她连伯爵夫人都要瞒着呢!要不是阿尔贝他们并没有如伊娃所想,而是选择亲自走了一趟试探路易莎,路易莎都不知道这件事.毕竟路易莎也没刻意监视她。 当然,阿尔贝会亲自走一趟,也不能说是伊娃疏忽了。而是她不能想到,路易莎对身份低微的普通商人也那样‘平易近人’,下面的人遇到这种事,真有那个心思选择来试探——此时,一般的商人根本不敢这样做!出于畏惧,哪怕有些怀疑,也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呢。 直到晚上在城堡大礼堂开晚宴时,路易莎也还没从雨果夫人那儿听到什么消息。 第二天清晨,一向早到的雨果夫人是等路易莎吃完‘小午餐’才过来——‘小午餐’就是早餐,此时没有吃早餐的习惯,也就没有‘早餐’这个词。如果有人和路易莎一样,有上午正经进餐的习惯,而又不是那种将午餐提前的‘早午餐’, 一般会被叫做‘小午餐’。 路易莎看到雨果夫人来了,虽然雨果夫人没有开口,但路易莎还是很快从她的眼神中领会了她的意思。从餐桌前站起身来:“我们去书房谈吧,夫人.吉娜,在我和雨果夫人从书房出来之前,别让其他人靠近书房,好吗?” 书房和客厅之间是有门的,但靠近的话,或许是能听到什么的。 吉娜和房间里其他人互相看了看,点了点头。路易莎这才和雨果夫人进了书房,后进入的雨果夫人还不忘将门轻轻带上。 “看起来事情比较复杂?”路易莎转身从架上拿了一只杯子和水壶,倒了些水给雨果夫人。雨果夫人倒不一定需要喝水,但这确实是让心情更平静的开场方式。 她喝了一口水,才慢慢说起来:“哦,比想象中的要复杂一点儿,不,应该说出乎意料。我从没想到伊娃小姐能有这样的胆量.您知道的,在认识您之前,我已经认识伊娃小姐了,自认为对她算是有些了解的。” “伊娃小姐各方面来说,都是标准的贵族小姐。我是说她没什么地方是突出的、出格的,品德、智慧、意志、信仰.包括胆量,都是。但这一次,她展现出了超出平常的胆量,在此之前,我还以为伊娃小姐很畏惧伯爵呢。” 雨果夫人还没点破,路易莎不明白她的意思,但还是顺着她说:“人就是这样的.看起来非常老实本分的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突然爆发。而且您说伊娃畏惧父亲吗?不,我从不认为她打心底里畏惧父亲。从上次波拉格的使团来求婚时就能看出来了,那时候她不是和父亲站在对立面了吗?” “如果没有‘惩罚’,她是不会畏惧父亲的。与其说她是畏惧父亲,不如说,过去的她都在趋利避害。” “啊。”雨果夫人顿了一下,才点点头说:“对,您说的对极了,只不过大家总是容易为过去的表现蒙蔽——这次的事,经过您这样一说,倒像是一点儿不值得意外了。” “请容我为您解释。”雨果夫人清了清嗓子,说起了事情的原委:“一开始,我让您的一个女仆,去询问了在伊娃小姐那边工作的女仆。她们原来是远房亲戚,又一起来到宫廷里工作,平常有空总会在一起说话。” ‘远房亲戚’的关系当然只是个由头而已,真正让伊娃身边的女仆毫不犹豫向路易莎的人透露消息的,当然是路易莎在宫廷里的权势、威望,甚至是她个人的人缘、身边人的人缘。如果说,伊娃身边的侍女还指望着和她一起去波拉格宫廷,是有一份忠心在的,那女仆就完全倒向路易莎这方了! 她们可是要长长久久在布鲁多宫廷讨生活的!就算今后不做女仆了,也很大可能是依靠巴尔扎克家过活. “根据那女仆所说,最近伊娃小姐并没什么特殊的,经常召见商人也不算特别,谁都知道她在准备嫁妆。虽然采购都得伯爵夫人点头,但她也有建议的权力.不过有一点很奇怪,伊娃小姐尤其信任的两个侍女,经常选择不引人注目的时间离开城堡。” 侍女离开城堡不奇怪,经常选择不引人注目的时间离开,就有点儿奇怪了。如果是私会情人,那也只要在城堡内就好了——以侍女们的情况,她们不可能结识城堡以外的人并成为情侣,而且还同时有两个侍女这样。 “所以我又很快传口信后去见了我的丈夫,他在近卫队耳目灵便。而近卫队的骑士们,想要知道宫廷里哪个骑士或骑士侍从,最近经常陪同侍女离开宫廷,是非常容易的。” “我想,侍女是没法子一个人离开城堡的,和另一个女人结伴也不安全,最好当然是找一个平常就很熟悉的骑士或骑士侍从陪同了他们会很乐意帮助一位淑女的。”雨果夫人解释了一下。 路易莎明白她的意思,对于近卫队那帮骑士,或者说宫廷里所有的骑士、骑士侍从来说,如果某个自己的同伴和年轻漂亮的侍女两个人结伴离开宫廷,那都会成为他们中的‘新闻’。八卦乃人性,别以为男人就不八卦了,事实上男人八卦起来就没女人什么事了! 他们那个群体内部,围绕着谁走桃花运了,议论从来不会少,而且传播速度极快! “那么,雨果骑士怎么说的?”路易莎若有所思地问。 “我从他那儿得到了两三个人的名字之后的事儿就明朗起来了,我的丈夫去问了曾陪那些侍女离开宫廷的两三个人。据他们说,侍女们有时是去的商铺,有时则是某个商人的私宅。每次去,很快就能结束,但并不知道她们做了什么,因为是避开了一同去的骑士和侍从的。” “他们并不记得每次去的店铺、私宅的地址,但总能说出一半左右。于是今早,我就派您的侍从赶着城堡开门,去城里打听消息了刚刚传来的消息,那两个侍女去城里,都是为了伊娃小姐,伊娃小姐私下可下了不少订货单。” “订货单?”路易莎怔了怔,才反应过来,伊娃绕了这么大一圈,就是为了偷偷买一些东西。有必要吗?为什么不能光明正大—— 忽然她的思绪打住了,明白了问题在哪儿,然后问出了最关键的部分:“这些订单的金额有多大?伊娃她哪来的钱?” 至此,她也明白这些事怎么和阿尔贝他们忽然收到的订单联系起来了这就是一样的啊! 雨果夫人毫不意外路易莎能迅速抓住重点,立刻回答道:“是的,就是您想的那样,那些订单涉及到一个很大的金额。少的有几十镑,多的有几百镑,加起来三四千镑是有的。这样一笔钱,伊娃小姐当然拿不出来。” “事实上,其中几个商人显然已经意识到了什么,您的侍从去询问时,不必多说什么就心虚了。没费什么功夫,他们就和其他人一样,甚至更主动地让侍从看了有伊娃小姐签名的订单,但挂账的账户,是我们宫廷的。” 心虚当然是那些商人多少知道这笔订单有问题,但也和伊娃想的一样,猜测最后还是能管布鲁多宫廷要到账的人.就算能将自己也装扮成这件事里的受害者,这种行为也很得罪巴尔扎克伯爵了,真就是油锅里的钱都要捞出来花呗。 “挂账啊,伊娃原来是打这个主意。”路易莎自言自语。雨果夫人见路易莎完全清楚后, 依旧不怎么生气,心里敬佩她的镇定。然后才问:“事情就大致是这样了,您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吗?我的意思是,这得告知伯爵,对吗?” “是啊,得告诉父亲.平常那些小事就算了,只要不牵涉到我,我也没那么小心眼,费时费心一定要插手。我自己的事儿都做不完,有那个闲工夫,嗳!我还不如去打一盘网球,或者和你们下一盘棋呢!”路易莎摇着头说。 “这次的事.钱都是小问题,至少我不太在意。她‘预支’的是父亲的钱,又不是我的。” 但那未来是您的啊!雨果夫人忍不住想。但相处这么几年了,她也算是了解路易莎了,路易莎是个很‘奇怪’的女儿。她和伯爵并不亲近,当然,这不是最奇怪的地方,毕竟这年头贵族家庭里,父亲和女儿不亲近的大有人在,更何况路易莎是12岁才从修女院接回来的。 最奇怪的是,她没有一点儿子女对父母的‘期待’。事实上,她多数时候将伯爵当作上级,多过当父亲——这是受人称赞的态度,因为相比起爱,人们本来就更强调女儿对父亲的‘尊敬’。 但受人称赞归受人称赞,现实就是,不夹杂私情的尊敬,在女儿和父亲之间非常少见。就雨果夫人,长这么大也只见过路易莎这样。 体现在路易莎对伯爵的财产,就有一种分的很清楚的感觉。她不会认为自己是继承人,现在布鲁多的每一个钱就都属于未来的她,要做起那些东西的主了——之前伊娃和伯爵夫人一起,让巴尔扎克伯爵为伊娃拿出了比计划多得多的嫁妆,路易莎就毫无反应!很多人都以为那次路易莎会不满来着。 很多继承人就是这样,会不满父母为兄弟姐妹分太多财产(姐妹就是通过嫁妆来分财产的),认为那已经是自己的囊中之物了。 “我唯一不太高兴的是,她将订单寄到了普罗万,大卫他们那儿。和之前是设计父亲不一样,这是在设计我虽然钱最后更大可能是父亲付,但达成目的是利用了我,不是吗?事实上,以普罗万精油现在的受欢迎程度,有钱也买不到。今年的产出都预定出去了,剩下一点儿余量还要以备不时之需。” “是,您说的是。”雨果夫人抿了抿嘴唇。 “当然,事情到此为止,我也不一定要戳穿伊娃”剩下的话路易莎没有说完。 真正让路易莎一定要和伯爵说的原因是,伯爵一定会对这件事非常生气——如果路易莎不知道这件事就算了,知道了却不告知,事后伯爵会怎么想她呢?是会觉得她对待姊妹足够好,这也保持了沉默,还是觉得她不够忠诚? 虽然,路易莎已经是稳稳当当的继承人了,不用担心伯爵一点儿不满,就会影响到继承布鲁多。但她很喜欢之前已经建立起来的、近乎完美的关系,不想要为自己原本自由度极高的继承人岁月,增加不必要的难度。 哪怕未来她能继承布鲁多,当下也要在巴尔扎克伯爵手下‘讨生活’呢! 或许路易莎可以演一波,假装自己不知情。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到时候伯爵被催账的商人弄得一脸懵的时候,肯定会做调查的!如果从普罗万那边的订单调查到路易莎,猜出她应该知情,那要怎么办?再不然,调查过程中,发现路易莎也做过调查?或者更简洁一些,就是在路易莎这边有伯爵的人,告诉了伯爵,路易莎知道呢? 说实话,这些都是小概率事件,路易莎更大可能还是隐藏在事件中,安全过关。这个时候做情报工作,都挺粗糙的,而且也很少有人没事找事,还‘旁生枝节’.扯到路易莎这个未来的主人,又有什么好处? 问题是,路易莎为什么要为伊娃做的事冒险? “是的,我得找个机会告诉父亲但不能直接说。”路易莎像是在和雨果夫人说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这也的确是个应该考量的问题.路易莎一直以来对伊娃的‘宽容’,巴尔扎克伯爵是满意的。他虽然对女儿们不很关心,但要说完全没有作为‘家人’的感情,那也不至于。非要说的话,多少有一点儿父女天性吧。 伊娃对路易莎不满,但路易莎还能宽容,这在巴尔扎克伯爵看来也是路易莎的加分项,这样他就完全不用担心什么了 路易莎并不希望打破自己在巴尔扎克伯爵那儿的印象,不然伯爵在气头上时没什么,事后回过味来也会是他们关系中的一道隐患——所以,怎么告这一状也是很有讲究的!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82 章【VIP】 路易莎没有立刻去告状,而是等了两天,等到了一个‘好机会’——这一天,宫廷里平静无事,巴尔扎克一家4人,除了伊娃都在家。伊娃出门的理由也很普通,等不及订购的一些珠宝送来了,便自己去金匠那儿看进度。 随着越来越临近她出嫁的日期,这些事都不出奇。 路易莎来到了伯爵夫人的角楼房间,名义上的理由是一起做针线活儿,但听到这个说法的人都觉得奇怪。宫廷里,由地位最高的女性领着其他人做针线活儿、娱乐,都是最常见的,伯爵夫人过去也带路易莎做过。 但随着路易莎地位越来越稳固,日常越来越忙碌,特别是还搬到红塔居住后,这样的事就少了。尤其路易莎主动来,更是从未有过 当然,即使反常,这也是非常正当的理由,伯爵夫人很难拒绝路易莎。于是路易莎就带着做针线活的工具,和伯爵夫人面对面坐在了窗边坐席上。期间路易莎没怎么说话,就一边刺绣,一边听伯爵夫人和其他宫廷贵妇闲话。 路易莎上辈子喜欢做手工缓解压力,会做绢花、中国结、针织,除了绢花,都是因为学校里流行,这才弄起来了的——初中时流行针织,几乎每个女生的桌肚里都有一件毛活儿。入门款是围巾,进阶款一般是毛衣,高阶款就什么都有可能了。从手套到茶杯垫,小东西居多,尤其精致。 高中时流行中国结,搞得学校小卖部里都专门卖编中国结专用的丝绳,那可不是什么常见商品,很冷门的! 路易莎比起同龄人手松,还看不上小卖部卖的普通丝绳,网购了打络子用的线绳。粗细各种都有,有的还编织了金线银线进去呢! 虽然上辈子没学绣花,十字绣都没有,但大概是上辈子的手巧带了过来,加上有华夏人对刺绣的天然亲近,她学起来很快。即使没有像普通淑女一样,放很多心思在这上面,也是拿得出手的——中世纪的妇女,和华夏古代的妇女一样,都被强调要精于纺织针线。 路易莎现在绣的是一个荷包面子,绣花的部分,首先是一圈金色和蓝色的几何图案彩绣,中间就是一丛三色堇,紫、白、黄三色都有。这并不是完全写实的风格,但也和时下的刺绣很不同,显得过于精美了一些。 中世纪的刺绣技艺发展水平,看看刺绣挂毯就知道了,再精美也有限,透着一股时代所限的质朴感。而路易莎的风格,是她看多了华夏刺绣,自然而然这样布局、用色、下针的结果——当然,她没学过华夏刺绣,所以绣出来也不是‘华夏刺绣’,只能说是汲取了华夏刺绣的审美苟了一波。 “路易莎郡主绣图的技艺真是精湛.”一位宫廷贵妇坐在一边离路易莎很近的位置,见路易莎一直不说话,还示好地说了一句。不过她这话并不违心,是真的觉得路易莎水准很高。 “这让我想起了您的母亲,她很擅长给衣服镶嵌花边和金线,挑选缝缀的宝石时也总是恰到好处。她曾经献给上任图维主教一件法衣,就是她自己做的。除了织布的活儿,都由她一手包办,那真是一件极为出色的作品。我们可敬的主教被调往罗马时,也不忘带上呢!”在伯爵夫人的地盘提到路易莎这辈子的母亲,说实话,有些微妙了。不过这也可以看出,现在的路易莎多么被看重。相比起得罪伯爵夫人,这位贵妇人显然更在乎讨好她这件事。 路易莎和她说了几句话,时间就这样不紧不慢地过去。直到路易莎提出,她有事想要和伯爵夫人商量一下——其他人有一种事情尘埃落定的感觉。之前她们就在猜,路易莎到底为什么这么反常,主动来一起做针线活儿,果然是有目的的! 贵妇人们眼观鼻、鼻观心,都非常有眼色地告退了。留下的伯爵夫人则有些把握不准路易莎的想法,一时不知道从哪里开口。 还是路易莎打破了这个场面,以一种坦率的语气,主动说道:“夫人,这件事我考虑了两天,始终觉得应该先告诉您。这事儿和伊娃有关,我也是恰巧发现.就在几天前,一个普罗万商人来见我,告诉我伊娃向他们订购精油,那批精油的总价值要超过1500镑。” 路易莎尽量简单地概括了一下事情,然后继续说道:“您应该明白,伊娃手头是不可能有1500镑的,就算有,也不应该用来购买精油。说我多疑也好,我确实觉得这有些不太妙,所以让身边的侍女悄悄调查了一番。” 之后路易莎又大致描述了一下雨果夫人调查的过程与结果,当她说完,完全明白过来的伯爵夫人脸色控制不住地难看起来——伊娃这样的做法是在挖巴尔扎克伯爵的墙角,伊娃到时候人在波拉格,还是王后,伯爵不会拿她怎样。可伯爵夫人呢?那就有苦头要吃了! 如果路易莎说的是真的,伊娃这样的行为,就完全是只想自己快活,不顾她这个做母亲的要替她承担代价了.而以伯爵夫人对路易莎的了解,她不认为路易莎会撒一个如此容易被戳穿的谎。这件事是不是真的,只要待会儿伊娃回来,一问就知道了。 “出于对父亲的忠诚,我想我不该对父亲隐瞒。但,知道这件事的父亲大概会非常失望,被自己的女儿设计,这绝不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所以我选择来和您说,希望您能将这件事处理好——您是伊娃的母亲,管教、纠正她的错误本来就是您的责任。” “而且由您来处置,才能最大可能保守住这个秘密。” “如果您能纠正伊娃的错误,对已经发生的事挽回。那么,我以我的名誉向您起誓,我绝不会将此事告知他人,当然也包括父亲。而如果您没办法挽回,那就没办法了,我只能将一切告知父亲,这是我必须要做的。”路易莎郑重道。 说完这些的路易莎行了一礼,没等伯爵夫人有所表示,就告辞离开了——这其实是有些失礼的,但此时伯爵夫人显然是顾不上这一点儿礼节了。 “您真的打算将一切交给伯爵夫人处置吗?”回到红塔后,刚刚和路易莎一起行动的雨果夫人,为路易莎斟了一杯饮料,然后才好奇地问。 她本能觉得路易莎应该不会刻意说谎,在这种事上还要诱骗伯爵夫人。先不说路易莎不是那样的人,就说她现在占尽了优势,实在没必要但是,之前都说了要告状了,现在又要放伊娃过关?这也不像路易莎的作风。 路易莎的人品在雨果夫人看来几乎无可挑剔,但这并不是说,她就是个软弱的人,什么都会宽容。相反,她有自己的底线,而且恩怨分明。面对伊娃这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她并没有调低过自己的底线,还是该怎样就怎样。 “是的,我就是这个打算。” 路易莎毫不犹豫地点头说道。 这其实就是个阳谋,伯爵夫人只要能和伊娃对质,然后‘纠正’伊娃,并勒令伊娃收拾残局,这就是对伊娃的惩罚了。说到底,路易莎这一次还是对伊娃抬了抬手——没办法,对一个才13岁就要去结婚的古代少女,路易莎很难不同情。 虽然伊娃应该并不觉得自己需要同情,并且,这同情也改变不了一直以来积累的恶感。 总之,混杂了同情,再一想到她也不过是为了一些财物,为了攒一些‘私房’.路易莎最终选择了放她一马。 但也没完全放,告诉了伯爵夫人,伯爵夫人为了自己,也是要‘纠正’伊娃的。这就是对伊娃的惩罚了,之前算计都成空,说不定还要多吐出一些——路易莎也考虑过,伯爵夫人溺爱伊娃,就愿意为她承担后果的情况,所以还‘要挟’了一番。伯爵夫人不去‘纠正’伊娃,那路易莎就要去告状了! 而且路易莎这样处理,哪怕之后伯爵再知道这件事,也不会觉得她哪里做的不够好。无论是对父亲的‘忠诚’,还是对姊妹的‘爱护’,她都做到了极点,甚至周全了每个人的面子。说实话,真的直接告诉伯爵,伯爵大大地发一通火,惩罚了伊娃,难道他就有面子了吗?说到底,这也算是丑闻了! 路易莎原本以为,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伯爵夫人不是一个顶尖厉害的贵妇人,但拿捏才13岁的女儿也轻轻松松。有她督促,这件事足以悄无声息地结束了。 但路易莎没想到,伊娃没有在离开布鲁多之前的最后时光里,选择低调做人,反而直接找上了她。当时路易莎人在特鲁瓦的市政府,上午处理了一些集市上的事,下午又来和市议员讨论特鲁瓦城的整改工作。 从今年年初起,路易莎就在特鲁瓦城搞各种整改,那一波过去后也不是说就停了。任何整改都是长期工作,得不停地‘遇到问题-解决问题-再遇到问题’,循环往复. 看到伊娃的神情,路易莎就知道她来者不善,她没兴趣成为大家八卦新闻的主角,便直接将伊娃带到了旁边的空房间——伊娃虽然冲动地来找路易莎了,但还好,她也没有失了智,立刻就要闹,还是等到进了空房间才开口说话。 路易莎让自己的侍女守着门口,然后才看向伊娃,这个过程中她始终是不急不忙、有条不紊的。 伊娃迫不及待开口:“是你告诉了母亲!你为什么要针对我?你知不知道——” 路易莎打断了伊娃:“是我,但我不是要对付你,如果要对付你,我就不会告诉伯爵夫人了,而是直接去告诉伯爵。如果我是你,接下来,直到离开布鲁多,都会保持安静,以免引起‘我’的注意。一下不如意,就去伯爵那儿告发了。” 伊娃冷笑了一声,声量也提高了一些:“你终于说出来了!你就是恨我,所以才这样折磨我!你没有告诉父亲,只是为了显得善良、贤淑,让父亲更加偏爱你如果你这样,我宁愿你去父亲面前告发我——” “你肯定吗?我会当真的。”路易莎不为所动,一副你敢点头,我就敢立刻去告状的样子。而这也立竿见影,伊娃仿佛是被掐住了后脖颈的猫儿,一下不敢张牙舞爪了,说话也停了下来。 伊娃安静了,路易莎才继续说:“小声一些吧,伊娃.好在这里不是宫廷,好歹还能将流言局限在小范围内。不过我猜你特意趁我外出才找我,就是不想宫廷里再传什么了,人总是更想避免在熟悉的人群里丢脸,是不是?” 路易莎叹了一口气:“不管你信不信,但我真的并不恨你,我只是不喜欢你而已。可你应该能理解我为什么不喜欢你,从我回归宫廷后,你一直对我抱有恶意。既然是这样,我为什么要喜欢你呢,我又不是什么很贱的人。” “那你为什么要在父亲面前扮演一个宽容的姐姐,所有人,包括父亲,都被你骗了!你真是虚伪极了!”伊娃恨恨地说。 “我没有扮演一个宽容的姐姐,这完全是你的想象,更多时候我从没主动搭理你,不是吗?当你犯错,我不是宽恕了你,我只是无视了你——就算是当着父亲的面,我也可以这么说。说我其实并不爱你,除了要尽的责任,我不会为你做什么。” 伯爵又不是傻瓜,当然看得出来路易莎不是什么‘好姐姐’,但大贵族们,谁又会要求自己的孩子们兄友弟恭、姐妹亲热呢?能够维持表面的友爱,尽到各自应尽的责任,就算好的了。 “那么,为什么这一次不能‘无视’?”像是抓住了路易莎的错误,伊娃立刻指责:“所以,你也只是装作不在乎,一旦涉及到自己的利益就不会‘无视’了,是不是?你就是觉得我用的是你的钱,你未来的钱!” 说起来,这个时候伊娃找路易莎闹,这对她其实没什么好处。她只不过是‘忍一时越想越气,退一步越想越亏’,所以一定要来出这口气!反正她和路易莎的关系一直不好,而且马上要出嫁了,就算撕破脸也什么都不怕! 伊娃现在就很想撕下路易莎那张,平淡到什么都无法改变,伪善到让她觉得恶心的面具! “不,那点儿钱我不在乎,我连玻璃镜都弄出来了,你知道一面穿衣镜能赚多少钱吗?”路易莎又叹了一口气:“你花几千镑,我卖几面穿衣镜就弥补过来了,我为什么要为这件事上心?而且那是父亲的钱,又不是我的,我从来没把父亲的钱看作是自己的。” “之所以这次不能无视,是因为我得忠于伯爵,不能明知道你在损害他的利益,却一言不发。伯爵一直都很信任我,这给了我办事时极大的自由,我不能损害这种信任——信任是非常珍贵的东西,一旦损坏就难以修复。” 伊娃露出了不可置信的表情,她实在不能接受,路易莎破坏了自己的谋划,完全和她无关。她很想否定这个答案,但话到嘴边又说不出来.因为她心里知道,路易莎说的极可能是真的。这完全合理,也符合路易莎一贯以来的风格。“我讨厌你!我恨你!如果没有你,我一定会比现在更风光、更快活!”沉默了一会儿,伊娃终于吐出了这句话,这也是真正的真心话了。 不,不一定会比现在更好,路易莎心想.要是没有她的话,伊娃就要和菲利普结婚了,那真可以说一天好日子都没过过! 一直就是个王子妃,而菲利普继位时,她已经因为难产去世,然后王后的尊贵全由女主享受了。更重要的是,她不幸福,丈夫从未爱过、尊重过自己,但为了菲利普,她一直在嫉妒、陷害别的女人。 虽然和波拉格国王结婚也不见得更好,但总不会比原本的命运更差了——丈夫精神出轨,宫廷生活苦闷,然后在当王后前夕,难产早逝.还能比这更差? 不过这些路易莎都没法说,她只能微笑着点点头:“如果你愿意这么想.我原本以为你会满意王后的头衔,毕竟之前你看起来真的很高兴。” “未来,你可别想沾我的光!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不会说动我的丈夫来帮你!”伊娃仇恨地瞪着路易莎。放出这句狠话的她心里舒服了一些,但说完之后又有一些后悔。 这话说的很不客气,要是路易莎拿这话去告状,那是一告一个准——巴尔扎克伯爵为什么要付出那么多,将她嫁给一个国王?不就是图联姻的好处吗?现在伊娃这样说,似乎是将来布鲁多如果要求援于波拉格, 她不只不会帮忙说话,还要阻止呢! 既然是这样,那还联什么姻? 不过,很快伊娃心里的后悔又消散了,她又理直气壮起来:在场除了她和路易莎,门口守着的也是路易莎的人。路易莎就算去告状,她只要不承认就行了,而门口的人作证,还可以说是路易莎的人,当然帮她。 “这就是你的想法吗?我原本以为,你应该明白,布鲁多好了,你才能好的道理.以布鲁多和波拉格的地缘,基本不会有利益冲突的时候,你这个王后会当得很轻松的——算了,你愿意怎样就怎样吧。” 路易莎本来还想劝一劝伊娃,转念一想,这个时候劝也没用,说不定还会激发她的逆反心。干脆也不说什么了,反正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需要面对叛逆女儿的人是巴尔扎克伯爵(13岁,还真是叛逆时期!)。 等到她做当家人,需要调和布鲁多和波拉格的关系时,说不定她都是瓦松的王后了。 那时候局势又是另一回事了。 这就是路易莎和伊娃,在她出嫁前最后一次‘冲突’了,伊娃最后一段在家时间,两人处于谁也不和谁说话的状态.直到9月18日,这是晴朗凉爽的一天,一看就是个好日子,‘布鲁多的伊娃’要出嫁了! 这一天之前的几天,整个布鲁多宫廷已经在为此忙碌了,主要是整理伊娃的嫁妆,安排送嫁的人手等等。直到前一夜,宫廷女眷几乎都围绕着伊娃,说笑与教导是这一晚的主题——作为未婚少女的路易莎,‘教导’是轮不到她的,但按理她身为姐姐,应该一直陪伴伊娃。 然而,自始至终,路易莎都在不远不近的地方呆着,笑眯眯地看着一切。对于这一有些不合礼仪的行为,所有人却像是看不到一样。 然后第二天清晨,伊娃拜别宫廷里的父母,终于在一众布鲁多贵族的护送下离开了。 护送的主力是男性贵族,但也有一些女性贵族一同行动,路易莎就是一众女性贵族中的头领。她的年龄虽小,辈份上也只是新娘的姐姐,不过她身份最尊贵,这才最重要的.所有人,甚至包括送嫁的男性贵族,都听从她的指挥。 不过路易莎又能指挥什么呢?她也是第一次参与这个时代高级女性贵族的送嫁活动呢! 她和其他人一起,一起送着伊娃来到特鲁瓦的本座教堂,成为伊娃祷告时的旁观者。然后又是全城巡游,不出意外的话,这也是伊娃作为主人公,最后一次巡游特鲁瓦了——今后她就算回娘家,也不会有这样的待遇了。 再然后,众人就投宿到了特鲁瓦城内的一所大修道院。这也是预定行程,要在这里睡一晚,明天为伊娃行过一场祝福弥撒后,再正式送她离开。 又是天明,做了祝福弥撒后,布鲁多的贵族们,以及爱看热闹的市民,一起将伊娃送出了城。这次是真的送离了,之后只有几位堂兄带领骑士,护送伊娃和她的侍女,这一路去波拉格——路易莎作为姐姐,最后为伊娃送上了一份礼物。 不是什么特殊的东西,但足够值钱,所以没人挑得出错来。 那是一枚珍珠戒指,只镶嵌了一颗硕大的、圆滚滚的白珍珠,珍珠用的是路易莎随身空间里的澳白。这样的珍珠路易莎也没多少,说起来还是上辈子亲姑姑的东西。原本不想给的,想着拿一件金匠那儿订购的大珠宝就差不多了。 但路易莎想起伊娃似乎很想要她的澳白珍珠(谁又不想呢?),到底还是拿了一颗镶嵌戒指送了她。 不是什么姐妹和解,这一刻,路易莎只是单纯祝愿一个原书中没有好结局的13岁少女,祝愿她摆脱书写下的命运,就像祝愿自己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83 章【VIP】 伊娃离开布鲁多宫廷是一场盛大的热闹,但就像所有的热闹一样,都不会长久。没几天,可能除了伯爵夫人外,所有人就忘记了这件事,各行其是生活着,一点儿影响也没有,仿佛这个宫廷里从没有生活过‘伊娃’这个人。 “是的,我想召集几个可信的、技术出色的工匠,他们要善于打造驱动的精巧机械”路易莎和送东西进宫的金银匠说起了这件事,这位金银匠正是那位从维罗纳而来,将新的珠宝风格带到特鲁瓦的大师。 之所以路易莎要找这样的工匠,会想到通过他,也是因为金银匠专攻金工,有很多细巧的活计,不少人也能打造精巧机械——此时大家说到精巧机械,最先想到的就是晚宴上,主人炫耀给宾客看的自动玩具。 放在后世,大约也就是发条青蛙的水平,但此时绝对是天顶星级别的科技了。这当然不能朴素,金银打造、镶嵌珠宝是常规操作这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珠宝’了吧?难怪不少金银匠精于制造那些。 “您需要那些工匠帮您打造什么呢?是葡萄酒喷泉,还是会自己动的人偶?”维罗纳的大师试探着问。他是个生性谨慎的人,能够得到路易莎的欣赏,除了作为金银匠的水平出色,也因为他在宫廷里知进退的表现。这个时候他也没有随便开口,而是想先了解路易莎的需求。 主要是路易莎强调了要找‘可信’的,这让他下意识警觉起来,觉得这并不是要随便找一个能打造玩具的工匠。 “哦,不是,那些都不是。嗯,我有一个非常、非常复杂的机械,需要人复制出来。即使不能完全复制,放大一些复制出来,也可以接受。”路易莎说着也捋清了这位小心谨慎的金银匠的顾虑,补充说:“那是一个需要保密的机械,非常重要。” 维罗纳的大师想了想,说道:“我有一个人选推荐给您,不过他不是什么金银匠,而是一个锁匠——那是我侄女的未婚夫,土生土长的特鲁瓦人,他活着的亲戚几乎都生活在特鲁瓦,他的父亲还曾经为伯爵麾下的骑士打造盔甲。如果他不可信,恐怕也没几个可信的人了。” 路易莎知道对方的意思,祖祖辈辈都生活在特鲁瓦的一个小锁匠,也可能会背叛,但背叛的可能性无疑要小得多。 “听起来还不错,那么请您给那位先生传个口信,让他明天进宫一趟吧,我需要试试他的水平。”路易莎很快做出了决定。 她其实不担心那个‘小锁匠’的水平,她这位‘御用金银匠’这么谨慎的人,她都强调要技术好的了,也不可能给推荐一个差的。 路易莎也没有把希望全寄托在一个金银匠身上,事实上,她同时选了几条路径,寻找合用的工匠。除了走金银匠的路子打听,她还让侍从去市面上搜寻、请相熟的商人发动他们的人脉打听。当然,也少不了通过巴尔扎克伯爵找人。 至于要怎么叫伯爵尽力,也很简单。路易莎只要告诉他,这是她新的计划,做好了就是不下于玻璃镜的财源就行——路易莎这也没说谎,她是这两天无事可做,又翻了翻自己的随身空间,然后翻出了一台复古座钟!现在是想要复制这个座钟.这要是能复制下来,哪怕工艺水平达不到,大小得放大个几倍,那也能接受啊!到时候作为商品贩卖,恐怕比玻璃镜更受欢迎。因为从某种层面上来说,时钟可比镜子有实用性多了。 即使这个时代卖玻璃镜也好,卖时钟也罢,本质都是卖奢侈品的路数,谈实用性多少有些搞笑了。但多一点儿实用性就是不一样,这是卖点,是部分潜在购买者完成自我说服、花上大价钱的关键.大概就是,身为贵族奢侈品总是要买的,那为什么不能买更有实用价值的呢? “郡主,您是打算复制那台‘座钟’吗?”金银匠离开了,海莲娜这才凑过来和路易莎小声嘀咕。 她是极少数见过那台座钟实物的人之一,第一次见就大为惊叹!事实上,现在那台座钟就放在路易莎书房的箱子里,上锁放着。如果不是怕引起不知道的人关注,海莲娜隔一阵就要去看一眼,确定座钟是否真的走时准确。 说起这个‘座钟’,那是路易莎上辈子那位一贯痴迷西洋复古物品的姑姑,不知道从哪里买的。很有可能是定制品,不是网店里常见的复古座钟,而是从里到外都仿制了故宫钟表馆的一件真实藏品。 内里仿得到位不到位,路易莎不知道,但外表大体一样,黄铜镀金哥特造型,还镶嵌了一些白色珐琅件。 至于里面,是机械的没错.可路易莎觉得,里面可能仿得差点儿意思,因为这个座钟它居然上弦一次,可以走半个月!而且每天的误差大约只有40秒的样子——这是钟表馆里,那个时代的机械钟会有的表现吗? 路易莎能理解,姑姑也只是想要个复古造型,至于机芯,只要是机械的,有那种质感就好了,一点儿也不想要使用起来太麻烦。所以稍微准时一些,上发条的周期稍微长一些.也是很正常的。 但现在这却给她带来了不大不小的麻烦,因为要复制的话,肯定是更‘原始’、技术更简单的,比较好复制啊.不过,就算不好做,也要尝试. “是的,这件事会很难做,但这很前途,不是吗?” 路易莎笑着说。 海莲娜想了想,一个不受环境影响,可以准点计时的机械装置.那的确很有前途,也很有‘钱途’。 “我真想拆开那台‘座钟’,看看它和‘塔钟’有什么不同,为什么能做得那样小!这就是将‘塔钟’搬到小房间里了啊.”海莲娜忍不住说道。 ‘塔钟’是近三十年才出现的新鲜东西,而一出现就风靡了王室和大贵族的城堡,以及一些尤其重要的教堂——这其实就是后世所谓的‘钟楼’。历史上,一度发展到城堡、教堂、修道院、城市中心都要有那么一个才行。 ‘塔钟’的原理很简单,就是将重锤吊起,再用砝码作为动力,带动重锤一点点下降,然后又带动齿轮运转,从而实现指针匀速运动。而正是因为这个原理,就得给‘重锤’留出足够的下降空间,所以‘塔钟’无法缩小。 至于说座钟能做得那么小(相对塔钟来说),则是因为‘发条’的发明。所谓‘发条’, 其实是指片状钢条,其卷紧后会因为弹力逐渐松开,从而恢复原状。发条上紧后恢复原状的过程,就和重锤下降带动齿轮运转一样,也能给座钟内的齿轮运转带来动力源。 相比起需要足够空间的塔钟,卷起的钢条就可以收在很小的空间内了,时钟这才迎来了缩小的机遇——说是这么简单,但哪怕有实物,可以给工匠用于仿制,以此时的零件加工精度、材料学水平路易莎也不觉得工匠们能原样造出来。 能扩大2、3倍,但达到差不多的指标,那是最好的。实在不行,路易莎可以接受几天上一次发条,误差扩大到一天10分钟内——反正隔几天要上一次发条,到时候顺手校正一下的事儿。而这期间积累的误差,以此时人们的慢节奏生活,也不算什么了。 至于校正的时候参照什么,这不是难题。过去没有时钟,难道人们就不知道时间了吗?普通人看天,大概知道时间,贵族和高级僧侣却不满足于此,都是有专业的计时工具的。只不过那些东西体积庞大、操作复杂,没有时钟便利而已。 “当然不能给你拆,你是炼金术士,又不是机械工匠。要是拆开了,最后没法复原,我可没办法再找出第二只座钟了专业的事就让专业的人来做。”莎给出了海莲娜无法反驳的理由。 说起来,‘座钟’这个名字都是路易莎‘取’的,她想办法将座钟从自己的随身空间里偷渡出来更是花费了一番功夫——简单来说,她谎称自己资助了一个工匠,牛逼得不行,什么都能搞定。可惜的是对方是个东方迷(这里指的是远东), 除非强迫,不然根本没法留下来。 虽然按照路易莎的说法,她和对方算萍水相逢,自己完全被对方的技术震惊。对方则是从上家那儿跑出来,想要实现梦想,奔向自己梦想的东方,急需要用钱。于是两人一拍即合,路易莎出钱资助他去东方,他给路易莎做一两件玩意儿。 当时他还给了路易莎一套自动玩具当定金——原来是路易莎上辈子小时候买的‘发条农场’系列,金属的发条玩具。买了之后没玩几次就不感兴趣收起来了,保存地挺好的。 现在,尾款他托人送来了!就是这台座钟虽然这个故事有不少漏洞,但路易莎前几天出门一趟,制造了一个身边没跟着人的短暂时间段。期间她做了什么,是不是有人送了东西给她,这没人说得清。总之现实就是,其他人再次和路易莎汇合时,她就抱着一个大盒子了。 路易莎当时没给谁看盒子里面,而是过了几天,才和自己身边心腹的几个侍女说了座钟的事儿,还让她们看了一眼。侍女们本来就信任路易莎,没理由去调查事情的真伪(也有的是完全没那个能力),事情就暂时这样了。 等以后路易莎让更多人看到座钟,甚至让人复制出座钟时。之前发生的事就会因为‘时间久远’,细节缺失,更无法调查,真的被路易莎糊弄过去——其实很大可能就不会有人调查,没好处的事很少有人做的,而调查这个事又对谁有好处呢? 打定主意、做好计划后,路易莎就一直在考察各个渠道送来的工匠, 考验他们的水平。然后,从中选出了水平足够且相对可信的.当然了,可信归可信,从他们加入‘座钟计划’开始,也是要被送到附近一座庄园的秘密宅邸里的。 “这是一个像玻璃镜一样的秘密计划,加入进来必然会失去一些自由。到时候会安排你们住进一座庄园,你们的家人可以一起去,也可以不去。不过你们得考虑清楚,如果不去的话,今后家人探望的机会是非常稀少的。”路易莎以商量的语气和合格的工匠们说话。 她始终不习惯像此时的统治阶级一样,完全罔顾个人意愿。为了技术保密,几乎是以绑架的手法弄来工匠。之后组织生产的方式,也和监狱里管理犯人差不多。至少,最开始的时候她想给工匠们一个选择的机会,选择去还是不去。 “我知道,没人愿意过失去自由的生活,我只能说,我会用金钱补偿你们。看看契约,你们会有很高的报酬.另外,如果你们愿意去,在最初的一两年后,至少在庄园内自由活动,问题不大。至于什么时候能离开,我只能说这取决于具体情况。” 考虑到此时普通人的活动半径,绝大多数时候就是自己生活的小城、所属的庄园,能够在庄园内自由活动,对生活的影响就比较小了——相比之下,此时为了进行保密生产,一般都是把人弄进城堡里搞的。 毕竟,城堡建筑换一个角度看,其实和监狱各方面都比较相似。只需要少数‘监工’,看管一群人是很简单的。 路易莎已经很坦诚了,而且确实给了选择,工匠们互相看看,多数还是选择了拒绝。他们作为技术水平很不错的工匠,一般都能过上普通人中不错的生活。有些精通的技术恰好对某些贵族胃口的,说是富有也不为过都这样了,还干嘛进‘监狱’? 在众多工匠中,有一个最年轻的,似乎非常犹豫。忍不住道:“郡主大人,在下想问问,您召集这样多的工匠,是想做什么呢呃,小人只是,只是觉得这是非常重要的决定,至少得知道要做什么,才能做出选择。” 见他是个年轻人,其他人都忍不住多看他几眼——说实话,愿意去的,要么是经济困难的,要么就是年纪已经挺大的。前者不用说,朝钱看而已。后者则是认为自己年纪到了,也不用考虑未来能不能离开,刚好还能为子孙后代攒一笔遗产。 这个年轻人看起来才十几岁,穿着、面色,也不像经济困窘的样子。最应该头也不回就走的,偏偏多问这几句,就显得很突出了——这个人就是路易莎的‘御用金银匠’推荐的,他大侄女的未婚夫,名叫安托万的锁匠。 他的大侄女就是克拉拉,那个今年年初才随父亲从维罗纳搬到特鲁瓦的年轻姑娘.正如她想到的,她拒绝不了安托万多久。当她和安托万说了自己的顾虑,安托万直接答应,可以等他的弟弟18岁结婚,他们再结婚。 当然,重点是18岁,而不是结婚。不可能克拉拉最年长的弟弟18岁不结婚,就一直等下去的。 总之,现在克拉拉和安托万已经是未婚夫妻了。 “是啊,是非常重要的决定,应该让你们知道的——啊,不必劝我,只是和他们说一说,没什么关系。”路易莎朝身边知道‘座钟’的人打了个手势,然后才继续说:“事实上,我召集诸位,是为了仿制一只时钟。” 见安托万露出失望的表情,路易莎又补充了一句:“和过去的时钟不太一样,你们可以将它想成是缩小了很多倍的塔钟。” 安托万是个机械迷正是因为身为特鲁瓦人对路易莎郡主的信任,他不认为路易莎召集这么多高水平的工匠,是为了做普通的东西。一方面,这极大地吸引了他;另一方面,他又很难放下已经订婚的未婚妻。 如果是过去的他,说不定头脑一热就要加入了。相比起钻研有趣的机械,一点儿自由算什么! 原本听路易莎说,只是时钟而已,还是仿制,就有些想算了——此时,时钟是很宽泛的概念,很多计时工具都被称作时钟,其中大多数都谈不到有技术含量,‘塔钟’已经是安托万能想到的最复杂精妙的了。 但那依旧不足以吸引安托万,他曾登上过塔楼观摩,对塔钟了然于心,让他造也能造出来一样的。简单来说,他这个人喜欢高难度,凡是能稳稳拿下的东西,根本无法引起他的注意! 不过,路易莎说到是缩小了很多倍的塔钟,他的眼睛又亮了。正是因为他了解塔钟,才知道塔钟根本无法缩小,一定是有了什么全新的设计——然后他又想到了路易莎说的,是为了‘仿制’,就说明已经有人做到了! 真的好想知道是怎么做的,但他很清楚,不选择加入的话,是不可能看到事关机密的那个时钟的. 就在路易莎为‘座钟计划’开了一个头时,另一边,巴尔扎克伯爵收到了一份邀请函。这封邀请函来自于慕伯汉的普法尔茨大主教,普法尔茨大主教一直是慕伯汉地区的宗教诸侯之首,就相当于瓦松的琅城大主教。 名义上,是为了号召国内外诸侯,一同来庆祝‘降临节’。但实际么,大家都知道,是为了慕伯汉新任国王的加冕。这也算是中世纪的政治传统之一了,国王往往会借一些宗教节日,将自己的诸侯叫过来,为一些事开会做决定。有时如果有必要,还会邀请国外的大贵族做见证。 这次邀请巴尔扎克伯爵,就是观礼、见证的意思。反正普法尔茨在慕伯汉地区的中西部,从布鲁多出发不算远。更不要说,作为和慕伯汉接壤的瓦松贵族,出席这个场合真的很有必要(对双方都是)。 至于为什么会借宗教节日的名义,以及选择在大主教、主教这些宗教诸侯的地盘,可能也是为了让大家放心来吧——鸿门宴什么的,西方历史上也有差不多的典故呢! 把地点放在第三方,而且是宗教诸侯的地盘,这就安全多了.一般来说教会对于大陆上的权力斗争,或许会有下注,但要直接下场,而且还是遗臭万年的方式(宴会暗杀什么的),那可能性真的太低了,微乎其微。 巴尔扎克伯爵收到邀请函后,就立刻决定要去了。而要去的话,就得抓紧了,现在是10月初,而‘降临节’是从圣诞节前第四个礼拜日,到圣诞节为止。今年的‘降临节’就是从11月30日开始的,至少得在‘降临节’前几天赶到吧? 考虑到路上要花的时间,确实没有多少时间可浪费了。 巴尔扎克伯爵一面让人准备前去普法尔茨,要知道这次活动的规模小不了,他也得带足够的人手和物品去。一面又让人通知路易莎——他有了一个绝妙的主意,要带路易莎一起去普法尔茨,参加这次盛会,算是给路易莎‘见见世面’。 其实路易莎如果是个男性继承人,巴尔扎克伯爵应该早就想到这方面了。带着继承人参加一些外交活动,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本来就是继承人教育的一部分!大场面都没经历过,以后就有可能闹笑话。 “我早该想到这一点的!” 巴尔扎克伯爵忍不住对自己身边的马里奥神甫说:“因为路易莎是个女孩儿,我总是忘记该带她多出去见人、见世面毕竟老话说,女士们是娇弱的,出门也最好不要,她们只要呆在温暖漂亮的房间里就最好了。” “我当然希望路易莎也不必辛辛苦苦,但没有办法,相比起‘女士’的身份,她更得担起布鲁多继承人的责任来!”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84 章【VIP】 现在是10月初,从特鲁瓦出发,参加11月末的普法尔茨‘降临节’,似乎时间充裕?其实不是的,光是事前准备就花了半个多月!主要是得通知布鲁多境内不少骑士,大家先在特鲁瓦集结,然后一同出发。 “真是少见的景象啊,即使是大战之前,军队集结,布鲁多的骑士也不会到的这样齐了吧?”看着最近越来越多的骑士聚集到宫廷及宫廷周边,侍女吉娜忍不住说道,说起来他的父兄也在其中呢! “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想参加战争,越来越多的人都选择缴纳‘兵役税’了。但这种去参加隆重庆典的机会,那最好不要错过.这时候都是大贵族花钱买体面,普通骑士可以趁机赚一笔。”去过很多地方,‘见多识广’的海莲娜理所当然地说。 她说的也没错,现如今骑士老爷们的注意力也多在经营自家采邑上头了,打仗?狗都不去!也就是少数战争狂热分子,以及手头缺钱的,想打仗赚钱(超过服役期有军饷,更重要的是,打赢了还有战利品和俘虏赎金)。其他的,都会选择出钱了事。 在各个地区,这个倾向都很明显。高登兰最干脆,形成了制度性的‘盾牌税’,其实就是代兵役的钱,国王和大领主可以拿这个钱去招募民兵或雇佣兵去打仗。瓦松的话,没那么‘极端’,但‘兵役税’这种东西也是每次战争都有一定比例的。 其他地区也有‘盾牌税’‘兵役税’类似的东西,但好像普及性就差很多了,骑士传统维持的相对较好。 “而且骑士也越来越少了吧?”这时候,路易莎也走了过来,一起站在窗边,看堡场里列队的骑士:“我看过布鲁多历年的骑士名单,200年前布鲁多还有1500名左右的骑士,100年前就只有600、700名了。到现在,骑士总数只有400名不到了。”“这一方面是因为一些骑士绝嗣,土地被其他贵族‘兼并’。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成为骑士越来越困难了。200年前,成为骑士还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儿,只要能购置一个骑士的全套装备马匹,再向领主宣誓效忠,几乎都能被册封为骑士。” “现在的话,成为骑士侍从都需要讲究血统,至于骑士侍从册封为骑士,更得满足土地、财产上的要求.” 说到这里,路易莎摇了摇头:“就我知道的,不少骑士侍从一辈子都不会成为骑士。他们大多也不在乎这个了,有的甚至主动放弃册封。骑士侍从没有骑士的很多义务,包括兵役税什么的,却一样能上战场,一样获得兵饷、战利品” “但现在的战争,骑士依旧是最重要的.只靠雇佣兵,是不可能的,他们很多时候并不可靠。民兵?他们或许可以作为辅兵,但最困难的任务是不能指望他们的。”海莲娜忍不住说。 “是的,现在的战争的确是这样。”路易莎着重强调了一下‘现在’,没说以后。 说起来,现在骑士虽然经常花钱免兵役,而且这个群体人数呈收缩状态,但他们依旧是战争的主角——骑士不只是骑士,他代表的其实是一个战术小队。此时的骑兵出征,至少会自带一个骑士侍从、几个配套步兵。如果是有自己旗帜的方旗骑士,那麾下人马就更多了!以布鲁多为例,别看在籍骑士只有400名不到,但真要拉出来打仗,往少了算,400名骑士+400名骑士侍从,再算配套的步兵,领主从各地募集的民兵,以及一定数量的雇佣兵,最多可以拉出近万的军队! 这可是实数啊!要知道,很多古代说是规模很大的大战,军队人数得打折了算。一方面是吹人数的风气,另一方面是习惯性将后勤也算上了。就算是最‘老实’的记录,也只能按照记录数字的1/3算呢。 当然,这就是布鲁多的‘战争潜力’,一般也不可能做到那一步。最简单的,要把近400名骑士足额召集来,除非是生死存亡关头,下死命令了,不然根本做不到!不少人还是会出‘兵役税’。 骑士真正衰落,还是热武器的出现.这让合格步兵的远程杀伤史诗级增强,而且培训成本、培训时间迅速降低。相比之下,骑士对步兵没有那么强的优势了,而且训练成本还是很高——骑士要配合马匹作战,训练成本就不可能低。 吉娜对‘骑士的兴衰’这个话题不感兴趣,即使她是出身骑士家庭的女孩儿。她只是有些不确定地问:“应该不是所有骑士和骑士侍从都能去的吧?” “当然,所有骑士都去普法尔茨,领地都无人治理了,布鲁多上下无法运转,那怎么行?”路易莎给了肯定的回答,而且进一步说:“能去的,除了近卫队、一部分伯爵亲信,就是比较穷苦的那些骑士、骑士侍从了。” 其他人明白路易莎的意思, 近卫队不必说,伯爵和路易莎郡主在哪儿,他们就在哪儿,特别是这等需要撑场面的时候。亲信也不必说,出门不带一部分亲信,很多事都没法处理了。至于比较穷苦的骑士、骑士侍从,那就是内部照顾了,给他们一个赚外快的机会。 而且这样其他人也说不出什么来,帮扶穷苦骑士,本来就是这个时代军事贵族们的‘政治正确’。 是的,赚外快。就像最开始海莲娜说的那样,这样盛大的庆典,就是大贵族花钱买体面,普通骑士趁机赚一笔的机会——大贵族们带骑士去参加庆典,难道还能让骑士们自费?费用就全被包了。而参加庆典时,大贵族得给主人家送礼什么的,普通骑士却不必,相反他们还能白拿很多礼物和赏赐。 另外,这种盛大庆典,一般还会有比武大会什么的,那也是自恃武力出众的骑士赚钱的好机会。 比武大会是一种完全模仿战争的游戏,嗯,虽然真实的战争中,骑士在一定规则下一对一单挑,这就不太可能发生。但不管怎么说,很多流程是模仿了战争的。譬如战败的一方会成为另一方的俘虏,不只是自己的装备会全归另一方,自己想要重获自由,也得花赎金呢! 最后,骑士集结完毕后,看出行队伍。也确实和路易莎说的一样,除了近卫队、部分亲信,就是比较穷苦的骑士了。 为了面子上好看,同时也是行使自己身为‘封君’的义务,顺便收买人心,巴尔扎克伯爵还特别给这些穷苦骑士、骑士侍从置办了一身行头。大概就是统一的蓝白色服装(蓝色、白色都是巴尔扎克家族纹章上的主要颜色),用精美的布料制成。此次出行,路易莎也要去——刚被告知她也去,伯爵要带她见见世面,问候一番各地诸侯时,路易莎还蛮有兴趣的。这算是这年头难得的大型集会了吧?可以看看不同的风景,不同的人,说不定还会遇到一些有趣的事.当是旅游也不错啊。 但过了一段时间,路易莎就开始担心起一路的舟车劳顿,以及到达普法尔茨后,那边的情况了。 要知道,普法尔茨只是一座不算大的城市,嗯,这和普法尔茨大主教是慕伯汉地区宗教诸侯之长并不冲突,此时各地区宗教之长也都不是在最重要的城市,或许其中也有避开世俗权力强大的城市的意思吧总之,这样的普法尔茨,真的能招待那么多人吗? 哪怕是现代社会,搞一场大型集会,也是非常考验组织能力、接待能力的,弄不好就是一场灾难了。中世纪搞大型集会,不出事是不可能的。只不过是大贵族们高高在上,下面出事了也不影响他们场面光鲜。 然而不管路易莎怎样担心,到了时间总要出发的。 路易莎这一趟带了4个侍女,4名女仆,厨娘让娜,以及她的一个助手。除此之外,专属于她的骑士就有12名,以康奈尔骑士和亚兰骑士为首。至于骑士侍从,那就更多了,这一路上这些人都在她的马车前后打马开道、护卫左右。有什么事路易莎也可以差遣他们,毕竟出门在外侍女、女仆们总有不方便的地方。 “这次大概是1个月左右的路程, 对吗?对于普法尔茨这个目的地,这时间还算充裕,我们不必像急需参加集市的商贾一样赶路。”上路之后,和路易莎同车的海莲娜忍不住算计起来。 除了行李车、女仆乘坐的普通马车,路易莎这边还有两辆华丽的马车,一辆车除了车夫外可以乘坐三、四人,足够路易莎和她的4个侍女使用了。一般侍女们会轮班来陪伴路易莎,除非路易莎宣称想要一个人呆着这会儿和路易莎同车的就是海莲娜。 “是的,时间充足但我要说,这真不是一个举办庆典的好时间。现在还很凉爽舒适,这没问题,可等到庆典开始,就是寒冷的深秋了,尤其是普法尔茨,可比特鲁瓦的深秋更冷。而随着庆典进行,会进入到寒冬,我真不敢想象到时候会有多大麻烦。” 路易莎可不认为东道主能保证所有人都暖暖和和的。 海莲娜点点头:“是啊,真不敢想象.幸亏弗兰哥尼亚公爵非常热情好客,邀请了伯爵去他的城堡过完冬天再返回布鲁多。不然,难以想象,所有人要冒着严寒返回布鲁多,那该有多难!” 弗兰哥尼亚公国是慕伯汉大大小小公国、伯国中的一个,普法尔茨就在弗兰哥尼亚公国之中,算是个小小的‘国中之国’吧——这不奇怪,大主教、主教这种‘宗教诸侯’,虽说和世俗诸侯一样,有所谓‘领地’,但就是所在城市,最多城市周边一圈乡镇而已。 这样的话,是很难独立存在的,基本都在某个大领主的领地内。像是瓦松的六大宗教诸侯之一的图维主教,这个‘图维’就是布鲁多境内的一座小城。因为地方太局促,有那么一两任布鲁多伯爵,还给图维主教捐赠过图维周边的土地 弗兰哥尼亚公国的宫廷在‘法兰’,而法兰离普法尔茨真的很近,只有大概40公里左右。更重要的是,两地都在普法尔河畔,走水路真的飞快——‘普法尔茨’这个地名,就源于他位于普法尔河与莱茵河交汇处。 弗兰哥尼亚公爵和巴尔扎克伯爵关系的确很好,这方面有地缘上的原因,也有亲戚关系起作用。巴尔扎克伯爵和弗兰哥尼亚公爵,两人算是表兄弟关系,他们的母亲出自一个家族,是堂姐妹来着。 真的,以此时贵族联姻状况,路易莎丝毫不怀疑,她今后走哪儿都能遇到亲戚,无非远近而已。 “是啊,是得感谢公爵不过,也只有一部分人能去法兰过冬吧?多数骑士还是得冬天返回布鲁多。”路易莎摇了摇头,没有说更多。这倒不是怪弗兰哥尼亚公爵,人家一个宫廷,能招待的人也有限。听说还不止是邀请了巴尔扎克伯爵去过冬. “只能说没办法,谁让我们的‘罗马皇帝’陛下早不驾崩,晚不驾崩,偏偏8月这个尴尬的时间驾崩呢?”路易莎最终说道。 慕伯汉国王,或者说‘罗马人的国王’,又或者说‘罗马皇帝’.总之就是那位,今年8月去世了。这样慕伯汉的4位世俗诸侯和3位宗教诸侯,就赶紧聚集在了一起选国王。因为强大诸侯势力均衡, 教会方面也不想选个强力的‘罗马皇帝’,多方妥协下,还是前国王的儿子继位。 虽然是‘父死子继’,但这并不是家天下,是诸侯们妥协下选出来的。而所谓妥协,其实就是各方都不满意的意思——如果有一方或者几方非常满意,那就意味着该有人非常不满意了。所以成功的妥协,本来就该是以所有人的‘骂骂咧咧’收尾的。 这没什么,总之这件事就花了1个多月。就这,还算这次分歧不多呢!大家基本是坐下来开了几天会走流程而已。然而饶是如此,也是9月中旬才忙忙碌碌出发,邀请国内外贵族参加普法尔茨举办的降临节庆典,同时见证一下慕伯汉国王的登基吧。 “8月算什么尴尬?就不能等明年春天继位?比如‘圣灵降临节’就是很好的日子,那时候气候温暖明媚,最适合举办大型庆典了。不过就是我们这位新的‘慕伯汉国王’等不及了,看起来他只想快点儿加冕。”海莲娜满不在乎地说。 的确,路易莎还是‘华夏人思维’了。按照华夏人的惯常想法,觉得8月份老皇帝死了,9月份决定好了新皇帝人选,那肯定是尽快登基啊!‘国不可一日无君’,拖到第二年算怎么回事儿?而且迟则生变,谁知道期间会发生什么? 而9月以后,最适合的日子就是降临节了(降临节和圣灵降临节不是一回事,后者是初夏时的节日)——一方面,举行庆典的节日得是重要的宗教节日,一些边角料小节日不行。另一方面,还得给贵族们留出花在路上的时间呢! 但她顺着海莲娜的说法再一想,又觉得是啊,老皇帝8月驾崩算什么尴尬?如果不是有什么特殊状况,各大诸侯头顶上没有皇帝、国王,也一样能维持地方统治。而且过去慕伯汉有过近二十年没有国王(皇帝),看着也挺好的自有国情的嘛。 海莲娜还在继续说:“毕竟这位新的‘慕伯汉国王’,对了,他还没决定自己的称号对吗?总之就是他,他今年都51岁了,不抓紧时间继位,谁知道还有几年呢?” “是的,还没决定自己的称号,不过‘鲁道夫一世’是最可能的称号了,毕竟他就叫‘鲁道夫’。又不是圣父,决定称号很少不用自己的名字的。”路易莎想了想说。 此时皇帝、国王们的称号,基本都用自己的名字,然后往上数,看这一系的统治者有几个同名的,然后就是XXN世了。教皇则不太一样,不少都不用自己的本名,而是会选择一个过去教皇的名字。从这个选名,大家就能看出这任教皇是以哪位教皇为榜样,要哪种执政风格了。 “51岁的确是听说他的身体也不好,饱受痛风困扰,只不过没有我们瓦松的国王中风那么糟糕。”路易莎想想也是,这位估计是想趁身体还好的时候赶紧继位,多过两年当国王的瘾。以他的情况,或许一两年后就算活着,也有心无力了。 也就是加冕‘皇帝’得在加冕为国王后,不能同时进行不说,还得专门跑一趟罗马教廷进行仪式。不然路易莎估计,这次也是要一起尽快办了的。 就这样,路易莎一路上有侍女陪伴,聊天解闷,一开始还算不错。但直到队伍走出布鲁多,进入到东边多森公国境内,就连能聊的东西也聊的差不多了。 这一路上又不怎么产生新话题,这下是连聊天也越来越乏味,路易莎甚至开始思考有什么游戏在颠簸的车上也能进行。 “路易莎郡主——” 车旁一个骑士侍从的声音打断了路易莎的思考。 路易莎没动手,是这会儿陪伴她的雨果夫人拉起了帘子。映入眼帘的是一个15、6岁的骑士侍从的脸,他禀报道:“郡主,探路的骑士来回报了,再走2个小时就有一家大修道院,正好在那儿投宿。” 探路骑士一般会快马赶路,看看前方是否安全,有什么可以投宿的地方——安全一般是安全的,此时一路上的强盗虽然多,但那些人可不会对大股部队行动、甲胄齐全的骑士出手。一般这个时候都要藏好自己,以免被骑士老爷们发现,顺道清理他们捞一笔! 至于投宿的地方,虽然相比普通旅客,大贵族出门都有比较好的地图,会标注地形、市镇什么的(地图准确度不用指望)。但是,一来谁知道地图画好后,这一路有什么变化呢?二来,探路骑士先去,还可以通知前方投宿地做好相应准备。 要招待大量客人,哪怕其中只有少部分人才能得到‘宾至如归’的招待,那也是需要做不少准备的。尤其是一些招待能力不怎么样的小城堡、小修道院、寻常旅栈。 像这次,算是不错的投宿地了,一家大修道院呢! 此时的修道院,是承担了旅店的作用的。因为从一开始,修道院就有规训要‘接待所有人’,尤其是一些朝圣的穷人!此时大量朝圣的穷人,之所以能负担得起朝圣的费用,就是因为一路上露宿荒野外,只住免费的修道院。 当然,实际上现在很多修道院都不可能给所有来客招待了。 这一方面是因为朝圣者越来越多,一些‘热门路线’上的修道院根本接待不来那么多人。另一方面,大多数人都是有‘世俗之心’的。接待来客,哪怕只是最简单的接待,提供一个睡觉的地方,一点儿热水,那也纯粹的‘开支’.长期下来,多数修道院本能就不会太喜欢。 因为‘接待所有人’是修道院最基本的规训,所以他们还是会接待朝圣者、流浪者、小商人(都是不会出钱的旅客)。但接待会很差,这些人不用指望能得到一个房间,就很多人共享马厩旁的房间,甚至直接住马厩。食物的话,要么没有,要么也是最差的杂煮粥. 相比之下,富有的旅行者在修道院得到的招待就很不错了,具体取决于这个修道院本身的情况。大修道院条件更好,小修道院稍差。 路易莎听到大修道院,也稍微高兴了一些:“那倒是不错,希望那儿的环境能比上一个修道院干净一些.至少,能指望他们的热水供应充足了。” 一般来说,修道院的环境是比旅栈要干净很多的。这和后世不太一样,后世商业化的酒店,往往更注意清洁。但此时的旅栈么,往往附近就那么一家,对旅客来说是没得选的。这种情况下,他们只会尽可能降低成本,清洁打扫也很长时间才会有那么一次。 修道院就不同了,修道士、修女们出于朴素的宗教情感、奉献精神等,打扫房舍大多比较用心。至于修道院其他部分,那是他们长期生活的地方,各方面设施自然也相对完善——不过也有例外,譬如路易莎他们上次投宿的修道院。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85 章【VIP】 路易莎他们一路以不算快,但也不慢的速度前往普法尔茨。在离开布鲁多后,穿越多森公国,就来到了弗兰哥尼亚公国。而进入弗兰哥尼亚公国后,大约不到一个礼拜,探路的几名骑士就带回了两个陌生骑士。 他们是东道主安排在大路上,随时等候前往普法尔茨的诸侯的骑士。一旦遇到探路骑士,就会跟随来请安,并在请安之后回去报信——请安本身也是一种通知,通知来的一方做好被招待的准备。 是的,被招待也是需要做准备的.这一天,投宿在城市的富商大宅里后,路易莎就抓紧时间准备了起来——相比起不知道环境的旅店,富商的宅邸无疑是好得多的住处,为了住下同行许多人,伯爵要求此地市政府安排了好几个富商宅邸。 当然了,不是人人都能住进富商宅邸的,这些大宅本身的居住者也会担心骑士老爷们会不会一个不好,就客串一把盗匪,把自家给祸害了。就是一些有身份的人,以及贴身随从能住进去,其他人还是住在附近旅馆之类的地方。 侍女们侍奉路易莎洗头洗澡平常在路上,洗澡还好一些,洗头真的要路易莎完全不能忍受了,才会洗一次。而且今天不只是路易莎要沐浴,侍女们也纷纷准备洗澡,或者至少要擦个澡。毕竟明天就有东道主来迎接的队伍了,当然要保证自身由内而外无可挑剔! 雨果夫人一边给路易莎擦头发,一边说起明天的事:“郡主一定要装扮得光彩夺目,这种大型庆典,‘客人抵达’与‘主人欢迎’,本来就是庆典第一个重要部分。现在大家流行将其组织成戏剧一样的‘闪亮登场’,对双方都是。” “这关系到伯爵的体面,当然也关系到您自身的体面.那些不认识您的高级贵族,要以怎样的态度对您,很多时候一出场就决定了——那些来迎接的人,都最善于传话的,一旦回去,立刻就能将这一次见到的新人、新事,散播开来。” 路易莎对此表示‘理解’,也无意这个时候搞特殊操作。所以在擦干头发的过程中,就让其他人找衣服、珠宝,确定自己明天要穿的、要戴的。 第二天清晨,晨祷结束后,路易莎穿上了前一晚选的衣服:内里是一件灰绿色织锦缎束腰裙袍,这件衣服的颜色和她的眼睛相衬,不知道怎么染的,虽然带着灰调,但配着少量的淡色花纹,既华丽又清新。 束腰的腰带不必多说,也包着金银,腰带扣上是一颗胡桃大的祖母绿。 这样一件衣服已然奢华,但相比起压在外面的斗篷,又什么都不算了。那是一件鲜红色的天鹅绒斗篷,为罗兰西地区的卢卡出产。那里生产的天鹅绒质地最为华贵,不仅绒最厚,还会织入一些金银纱线。这样当丝绒在不同光线下变幻光泽时,还会闪出点点金银光。 这样的斗篷用最好的鲜红色染料来染是最正常的,因为这个颜色染料昂贵,才不算浪费了好料子! 而这件长长的、带着拖裾的斗篷,上面还有金线刺绣的麦穗图案,边缘和领口部分则用金色丝线做的流苏装饰,金色和红色搭配,尤其显得骄傲高贵——说实话,这个颜色搭配非常挑人,如果人不够出众,穿上这件斗篷就很容易被压住,衬得格外寡淡普通。 相反,本身如果比斗篷更夺目,那就真是人群中的焦点。不用介绍、强调身份,众人自然知道当事人的超然地位。 路易莎显然就是极为合适的人,当雨果夫人将一枚镶着黄钻的十字架大胸针别在这斗篷领口时,就连平常看惯了路易莎的海莲娜都忍不住道:“说实话,宫廷诗人们总是乐此不疲地、以诗歌赞颂自己女恩主的华服,是如何如何与她们美丽的面庞、优雅的举止相称,我都觉得枯燥无聊。” “一方面实在是太多了,而且很多完全就是在套用前人诗句,就连他们女恩主的衣服,也不见得如他们所描述,这就是纯粹的取悦女恩主,满足一种虚荣。另一方面,一个人成了一个衣服架子,穿着繁复到了极点,叠床架屋,以至于行动不便,真的会很美吗?” “直到见您少见地隆重妆饰,我才明白,这是有其道理的。”海莲娜说到最后甚至叹息出声。这样的体会对她一个很少感叹的人,也几乎是头一次了。 “还不够呢!”别好大胸针的雨果夫人笑呵呵退到一边,接过另一个侍女捧来的圆形皮革盒子。 这是一个王冠盒,里面是一只黄金为底座,正面镶嵌了一颗重达26克拉鸽血红宝石的冠冕——这正是当初伯爵夫人想要拿去给伊娃做陪嫁,伯爵不答应的巴尔扎克家家传王冠。 因为是100多年前的王冠了,黄金底座是由六块黄金饰板以铰链拼接而成,不是当下的风格。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每块饰板下半部分都是大致的梯形,上部则是三叶草形状,整体底部满是花丝工艺,衬托出了梯形底部镶嵌的5块宝石,以及三叶草上部镶嵌的4块宝石。 其中正面一块饰板,下部中心位置的宝石就是那块26克拉的鸽血红宝石,四周是4颗较小的其他宝石。至于其他饰板,下部中心位置都是白色玛瑙浮雕头像,其他和正面饰板则是一样的。 这顶王冠非常沉,光是黄金就用了4磅,还不算那些宝石。光是看这扎实的用料,就知道其风格‘纤巧’不了。事实也是这样,这顶王冠的分量,连带着它相对古旧的风格,都让它显得格外尊贵、庄严! 非常适合重大场合压场子。 路易莎今天的头发被编成了多根细辫,然后又盘编成了披着的样式——最后做成的发型,和历史上那幅茜茜公主戴星芒珠宝画成的知名油画中差不多,就是电影《茜茜公主》也还原过的那个。乍一看像是披发,其实是编发之后再盘发。 对于头发长且厚密的人来说,这样梳发显得庄重,一丝不乱,更不会发型变形,另外还达成了披发效果。 这样的‘披发’也是最适合戴特别隆重的冠冕的,所以当雨果夫人捧着那顶巴尔扎克家家传王冠,安到路易莎头上时,真的没有更合适了——说实话,过于高级,以至于今天这个‘小小’的迎接场合都配不上。 海莲娜就直接说道:“您今天的妆扮,要么是去给国王做新娘的,要么就是女王的加冕仪式了。我敢说,看到您的人,没有一个能怀疑您的优越地位。”“您这话说的太放肆了我既不能嫁给国王,也不可能加冕为女王,让人听到了,闲话就要满天飞了。”路易莎感受到了王冠的重量,脖子都不能随意转动了,只能目不斜视说这话。 嗯,她的话也全是实话,哪怕将来菲利普王子成为瓦松国王,路易莎也不是他当国王的时候嫁的啊。婚礼本身的级别还是王子妃的级别,不是王后的。 “能有什么闲话?”海莲娜倒是无所谓:“您就放心吧!凡是见到您的人,不会认为说您要给国王做新娘是放肆。只会觉得,您这样的人物都做不成王后、戴上后冠,那‘王后’也不过如此,原来国王也不是事事都能拔得头筹!” 海莲娜的这番话可谓是‘先见之明’,之后来迎接‘巴尔扎克伯爵’的队伍,凡是离得近一些,看到帘子拉开的马车里的路易莎的,都有差不多的想法。 这个迎接队伍由本次的东道主派出,主要由骑士队伍和乐手队伍共同组成。他们都身着盛装,五彩缤纷,是典型的庆典气象。 其中,打头的是两个小号手、两个铙钹手、两个定音鼓手——这些都是足够响亮的乐器,最适合吸引人注意,并制造热闹的节日氛围,所以一般都是迎宾乐队中排在前头的。此时他们吹响欢迎宾客的乐曲,确实一下就将气氛烘托出来了。 这个时候,路易莎才真有了一点儿自己是来参加大型庆典的感觉. 再然后,是数名鼓手、吹笛人,他们夹杂在一群骑士侍从中。这群骑士侍从, 有两人牵着驮马,马背上是他们一部分人的行李,上面还盖了一块丝绸,遮盖了行李杂物。另外还有两人,牵着上有宝鞍的好马。 他们这些人后面,又是四个骑马的骑士,每个人都穿了崭新的盔甲,并且手持长矛。这当然不是为了战斗,礼仪性质是最主要的。 4个骑马骑士后则是乐队的最后一部分成员,一些弓弦乐师。他们的乐器多种多样,有琉特琴、小提琴(和后世的小提琴看起来差别极大)、绞弦琴、菲德尔琴等等。有的琴用琴弓拉,有的要拨弹,还有的是按键的这就是古代吧,很多东西都还没有形成所谓的‘规定’‘形制’‘最佳’,就很‘自由’,百花齐放的。 按照惯例,由弓弦乐师们陪伴着的就是迎宾队伍中最重要的人了,一般都是贵族.没毛病,‘主角’总在最后登场嘛! 事实也没错,弓弦乐师后紧跟着的是一位骑马的年轻骑士,穿着十分气派,一看就知道是一个王侯。走近一些,看清楚他身后侍从举着的旗帜了,才知道他是上一任‘罗马皇帝’所在家族的人,而且应该是近支(纹章非常像)。事实上,他是新任‘慕伯汉国王’的侄子,他代表自己的伯父来迎接巴尔扎克伯爵一行。 他的身旁,只落后半个马身位置的,是两名骑士,也是他的同伴,一看就知道同样是王孙公子。 迎宾队伍上前,前面的人又让开了一个开口,‘慕伯汉国王’的侄子这才和自己的伙伴一起上前,和骑在马上的巴尔扎克伯爵打招呼。 “哦!伯爵!首先是上帝欢迎您, 其次,我代表我的伯父也欢迎您,当然,我本人也欢迎您!”这个年轻人跳下马来,躬身说道。 “很高兴能得到您伯父的欢迎,我来祝贺他.”巴尔扎克伯爵不紧不慢地下马,将手递给对方,回应了这句问候。然后才指了指一旁的华丽马车:“那儿是我的女儿,我的继承人,她也一同来祝贺!” 因为在马车上,不便回应,路易莎便微微探出身子,朝这位年轻骑士点头致意。 巴尔扎克伯爵说话间注意到他们的队伍里还带了猎鹰,高兴地说:“.再好不过了!剩下3天,我们可以一边赶路,一边打猎取乐!我记得,从这儿到普法尔茨,中间可是要经过一些适于打猎的森林的!” 显然,伯爵被认为是这次庆典很重要的客人,迎宾队伍走了三天的路程来迎接。当然,这也有他作为慕伯汉人的‘外宾’,礼宾规格自动升半级的缘故。古今中外都是这样的,对‘外客’,总是会格外客气一些,礼多人不怪嘛。 伯爵说完话发现,对面的年轻人一点儿没有刚下马问候时的机灵,像个呆头鹅一样愣住了。不只是他,跟随着他下马的两个同伴也是一样——他很快反应过来这是为什么,然后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当然只能是因为刚刚探出身子致意的路易莎哦,伯爵深感有一个美貌的女儿,着实是一件愉快的事。至少看着年轻人们,无论是再出众的骑士,也轻易被攻破,真是说不出来的自豪。从某种程度上来说, 伯爵这个人也挺恶趣味的。 就这样,和欢迎队伍汇合之后,路易莎他们一行再次上路。这一路因为多了乐队,时不时就会有音乐响起——乐队似乎是演奏一阵、休息一阵,这样的。 “看起来,那位阿尔萨斯家族的爵爷,已经完全被您迷住了!”队伍在距离普法尔茨宫廷不远时,海莲娜注意到某位骑士更频繁地找机会接近路易莎的马车,忍不住打趣路易莎。 这也是她们一直以来像朋友一样相处的结果,不然身为侍女的海莲娜怎么敢调笑路易莎? ‘阿尔萨斯’正是即将加冕的慕伯汉国王的家族姓氏,所以说那个来迎接他们的年轻贵族是‘阿尔萨斯家族的爵爷’.说实话,这也算是尊称了,对方此时真不一定有爵位在身。毕竟年轻贵族不少都是‘光头阿哥’的状态,只有一个骑士身份是真的。 就算王室宗亲,情况好一些,可阿尔萨斯家族情况特殊,就不像是能给旁支年轻人捞爵位的样子呢实在是阿尔萨斯家族太弱了,原本就是慕伯汉诸多公爵、伯爵中不上不下的一个,就算机缘巧合当上了国王,底子也太差。 “别说这样的话!”路易莎轻轻拍了一下海莲娜的手背,轻声说道,十分之端庄。 “哦!您总是这样有时候真看不出来您是个十几岁的少女,而我马上就要30岁了。”海莲娜这个年纪,在此时决不能说年轻。但可能是因为没结过婚,也可能是一直以来专注于炼金术,总之整个人状态十分年轻,有一种‘轻快感’。这在此时很罕见, 不过路易莎倒觉得正常.后世的独立女性,不到30岁算什么?没结婚的话,状态和海莲娜差不多的一抓一大把! 海莲娜说着,视线投到了车外:“看起来我们快要进城了,路变得好走多了.这次住宿似乎要安排在城里?这一点真的很不错,毕竟现在夜晚已经很冷了,我可不想住帐篷。哪怕是最好的毛皮制作的帐篷,也不如正经的屋子。” “因为普法尔茨宫廷就在城里啊。”路易莎跟着说。 宗教贵族的统治核心就在城市,他们一般也不会想说扼守要道,防备敌人,住到军事化明显的城堡里。因此,宗教贵族的宫廷设在城市里,这是非常合理的。也是因为宫廷在城中,在普法尔茨举行庆典,来宾大多都能安排住在城里。 如果不是这种情况,要么就得住帐篷,要么就得住临时搭建的木制建筑——说实话,后者也不会很多,结果就还是得搭帐篷。 当然,所谓安排在城里住下,也不是说每个人都能住进温暖舒适的房子了。说到底普法尔茨是一座不大的城市,城里的居民自己也要住,这会儿能腾出多少空房间呢?要知道,光是巴尔扎克伯爵一行,加起来就有几百人呢! 而这次来的宾客里,这不算多,慕伯汉的大领主,光是骑士就能拉出这么多了!小领主们少一些,可架不住小领主多啊,算总数就吓人了路易莎了解过如今这种大型庆典的情况后,估算过了,她觉得这次普法尔茨宫廷庆典,少说也会让小小的普法尔茨涌入6万人。高级贵族、普通骑士、仆人、商人、流浪艺人.这个时候都在向这座城市汇聚! 路易莎最保守估计的6万人,这已经是原本普法尔茨人口的数倍了!换个说法,即使将原本的普法尔茨居民全赶出城去,房屋应该也不够所有来宾住——只供贵族和普通骑士都不够! 那些住不上正经屋子的,有些会被分流到城外离得近的庄园里。有些还是老办法,在划定的宿营地里搭帐篷.这年头的城市嘛,不像后世是‘寸土寸金’,即便不是广场,也经常在一些莫名其妙的角落出现大片空地,甚至不算小的树林! 当然,路易莎,还有跟路易莎一起行动的侍女、女仆们不用担心,他们肯定是有地方住的。 事实上,路易莎还是低估了这次大量涌入的人口带来的住宿压力,在他们一行人的队伍靠近普法尔茨时,就已经看到城外大片的帐篷了。显然,城外也划定了不少宿营地,这只能是城里搭帐篷都地方不够了。 就在她们好奇观察那些帐篷的时候,又有侍从过来通知:“郡主!伯爵让小人通知您,阿尔萨斯公爵一家正在城门口准备迎接我们,您也得做好准备。” ‘阿尔萨斯公爵’就是马上要加冕的‘慕伯汉国王’,只不过还没加冕,所以无法称呼为国王,只能用阿尔萨斯家族原本就有的公爵头衔称呼。 当然也不是所有来宾,‘阿尔萨斯公爵’都会亲自在城门口迎接的,看得出来他很重视巴尔扎克伯爵——这倒是不奇怪,别看巴尔扎克伯爵‘只是’个伯爵,而阿尔萨斯公爵现在已经是公爵,马上还会成为国王、皇帝。两人的地位却不是爵位表现的那样,等级分明。 只能说伯爵和伯爵不一样,公爵和公爵也不一样.这其实和华夏春秋战国时,各个国家的情况很像。楚国只有一个最低等‘子爵’的爵位(男爵和子爵在周朝的五等爵位里同等,都属最低),不是一样是天下仰望的大国?而宋国、虢国是最高等的公爵爵位,又怎么样呢? 公爵不见得比伯爵强,非要说的话,一些很厉害的高登兰、瓦松男爵,完全可能比某个慕伯汉公爵、伯爵强大。爵位归爵位,实力是另一回事。 真要说是过去,阿尔萨斯家还没染指‘罗马皇帝’头衔的时候,一个慕伯汉不上不下的普通公爵,根本不能和作为瓦松十二大原始贵族的布鲁多伯爵相比——瓦松十二大原始贵族,其中只有6个是世俗贵族,有3个公爵、3个伯爵,都是传承久远、领地广阔、经济实力雄厚、武德充沛的! 就算是现在,阿尔萨斯家当‘罗马皇帝’了,以他们家的情况,还是得多多交好实力强大的诸侯。 而且相比起慕伯汉国内一干利益牵扯太深的大小诸侯,巴尔扎克伯爵这种挨着慕伯汉,但又暂时没什么复杂利益在其中的(之所以说‘暂时’,是因为巴尔扎克家族刚刚和波拉格王国联姻了,今后就不知道了。但也很难说,联姻这件事本身会不会加重巴尔扎克伯爵的分量),还是阿尔萨斯家的重点交好目标。 所谓‘远交近攻’么。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86 章【VIP】 阿尔萨斯公爵并不住在普法尔茨城里,这大概是为了向其他世俗诸侯显示自己的‘中立’。虽然选择了在普法尔茨的宗教节日庆典加冕, 可这是因为惯例,并不代表本人有倒向教会的意思。 另外,这也有维护自身作为即将加冕的‘慕伯汉国王’的自尊的意思。毕竟就连普通的大领主做东道主,也不可能完全依赖他方主持,完成自己的继任仪式啊——住在别人的宫廷里,或者城里普通宅邸里,完成‘慕伯汉国王’的加冕仪式,这像话吗? 阿尔萨斯公爵实际住在城外一个合适的地方,这里离普法尔茨宫廷很近,取水方便、靠近大路,本身是一片空地。且附近原本是有一片森林的,这就给建造一个一次性的宫廷提供了原材料。 是的,阿尔萨斯公爵命人在此用木头搭建了自己的行宫,其中包括公爵一家人的居所、可以用来宴会宾客的大礼堂、用以祈祷和举办仪式的教堂、大量功能性建筑。甚至,还建了一圈附属建筑,这是给前来参加庆典的诸侯住的。 当然不是任何诸侯都能住在这里,相比起强大,住在这儿的诸侯更重要的是‘立场’。凡是支持,或者至少是友好对待阿尔萨斯公爵的重要贵族,才能住在这里。 巴尔扎克伯爵并不住这儿,因为他是‘外宾’嘛。而且受普法尔茨宫廷的安排,住在城里的舒适大宅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强调了中立态度。他并不是慕伯汉诸侯,除非是有巨大利益在其中,不然实在没必要贸然‘表态’。 在城门口迎接了巴尔扎克伯爵的阿尔萨斯公爵,便带着他们一行直接去了自己的临时行宫招待。理所当然的,路易莎也出来见人了。第一次应对这种场合, 这个过程中她信奉少说话多做事的原则,即不多话,除非问到自己头上,但行礼总很及时。 这显然是非常好的应对,这点从伯爵满意的表情就知道了。 路易莎和巴尔扎克伯爵一起被领进了行宫,行宫内已经聚集了不少人。是比路易莎他们更早到的诸侯们——他们知道今天有布鲁多的领主抵达,是阿尔萨斯公爵要正经招待的客人,早就过来了。这主要是为了帮场子,倒不是蹭吃蹭喝。 一两百年前的宫廷庆典,迎接客人后的大宴还可能有不少普通骑士来蹭吃蹭喝,因为当时的宴会大多‘来者不拒’。只要是个骑士,就可以受到基本同等的招待。现在不一样了,骑士内部等级分化,形成壁垒,诸侯们自恃身份,一般是关起门来大宴的。 大概一次宫廷庆典,只会有几次特别重大且公开的宴会,会宴请所有来参加庆典的骑士吧。 都是体面的诸侯,谁会差这么一餐吃喝?所以这个时候来到,真就是为了帮帮场子,活跃气氛。一场招待宴,如果没有足够多的陪客创造大场面,这对此时的东道主,可是不够体面的。 在进入行宫时,这些诸侯及其女眷,都站在台阶和楼上,纷纷向巴尔扎克伯爵一行挥手致意。乐师们也随着主宾来到动作起来,另有20名白衣少女站在乐师旁边唱歌,吹拉弹唱,仪式感拉满。就连路易莎这个见过不少大型集会的现代人,也有那么一会儿沉浸进去了。 阿尔萨斯公爵和公爵夫人,首先将路易莎他们领进了教堂。这是迎接的第一步,让客人能够祷告一番,心神安定——这算是此时长途旅行后的固定流程吧。 在祷告完成后,他们才进入大礼堂,这时候宫廷总管出场了,引导所有来宾入座。因为是今天的正牌客人且身份尊贵,巴尔扎克伯爵和路易莎被安排在了主桌,与阿尔萨斯公爵一家,以及其他几位王侯或大主教同桌。其中甚至还有这次庆典名义上的主人,普法尔茨大主教。 至于他们带进行宫的少数人,则在下面的餐桌得到了恰当的位置。 一切都欢欣热闹,甚至说热闹过头了,路易莎觉得耳朵都被吵疼了——大礼堂里,如果包括执剑护卫的骑士(礼仪性的)、侍女侍从的话,总人数肯定是接近千人了。这么多人,又没有禁止发言,混杂着乐队的乐音,可想而知是个什么状态。 路易莎有些受不了,但因为这个时代这样的热闹是极其稀有珍贵的,在场并没有人阻止。直到快开餐了,阿尔萨斯公爵作为主人要发言,才有人敲了敲金杯,示意安静。 显然,还是有不少人一直盯着主桌上的情形的,所以不大的金杯敲击声后,这些人就安静了。而安静是会传染的,于是由第一批闭嘴的人,传导到了他们身旁的人,再然后哪怕是离主桌最远的人也不说话了。 至少不会放声说话,私下窃窃私语肯定是有的,任何宴会都是这样。上面的大人物发言,下面总有人说话。 听着阿尔萨斯公爵的发言,路易莎的注意力放到了自己面前的餐具上。那是一只边缘浮雕花纹的锃亮金盘,一只黄金杯脚绿玉琢成的高脚杯,一只镶嵌了红宝石的錾刻金花洗手碗,一把十分压手、手柄上端嵌了红宝石的汤匙,一把刀柄完全是温润象牙的银亮亮餐刀这都是她家的餐具。 准确的说,在布鲁多宫廷时,这餐具也很少拿出来使用,是重大场合镇场子的。这次出远门,没想到还把它们带上了。不只是路易莎,巴尔扎克伯爵,乃至他们一行的其他人,都是自带的餐具。 在欢迎宴会上这样做,在此时并不是不礼貌的行为,这单纯就是一种排场,一种非常质朴的‘炫富’。 事实上,自带餐具,或者至少自带餐具中的餐刀、汤匙,是自古以来的传统。这和过去物质不丰富,即便是大领主也很难为所有宾客准备足够好的餐具有关。 现在倒是没有这个问题了,但借由这个传统炫富,却是宾客常做的事——而从炫富的角度,巴尔扎克伯爵无疑做的很成功,同桌的人几乎都注意到了布鲁多客人们的餐具。自带餐具的当然不止他们,可他们的餐具却是数一数二的奢华! 要让路易莎来说,黄金汤匙什么的,真的不方便。用来喝几口汤,手都坠得发酸这大概就是‘别低头,皇冠会掉’的真谛吧,欲戴其冠,必承其重么。 当然,路易莎很快就知道了,‘最沉重的负担’绝不是她手上的黄金嵌宝石汤匙,而是宴会的餐食啊!她是长期有让娜为她烹饪菜肴的, 以至于忘了,如今是一个怎样的黑暗料理时代! 这一次的欢迎宴,标准绝对是高的,总共准备了7‘道’菜。在日常晚宴就3‘道’菜,盛大宴会普遍5‘道’菜的大环境下,不可谓不丰盛。而且或许是慕伯汉的饮食习惯和瓦松不一样吧,第一‘道’菜起就非常硬了,而瓦松好歹还会讲究第一道开胃清淡什么的。 当一位侍立在一旁,穿着崭新丝绸衣裳,身份估计不低的侍从给路易莎斟酒完毕,路易莎也和其他人一样举杯饮下后。第一‘道’菜,镀金猪肉和镀金海螺被端了上来,主桌侍膳的侍从们又一起给每个人盘子里分了一些(这是主桌待遇,下面的餐桌上一般是不分的,都是有需要就自取)。 ‘镀金’听起来是路易莎不太能接受的,但好在此时大贵族的筵席上,说是‘镀金’,其实是番红花染色,这次也不例外。 听说真的镀金箔,是次等的做法,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番红花的确非常昂贵,每磅要价在12苏到15苏之间,快要比等重量的银子贵了,但讲道理它的用量是很少的。 当然镀金用的金箔也很轻薄,算下来同样用量少真不好说用这两种方式镀金,到底哪个更贵了。 真正让路易莎破防的还是味道,猪肉腥膻、螺肉老硬她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来了这么‘当头一棒’,她已然不对后面的菜肴有什么期待。 第二‘道’是镀金兔子、镀金梭子鱼,第三‘道’是镀金小牛肉、镀金烤鲑鱼,第四‘道’是镀金鹌鹑、镀金松鸡,第五‘道’是镀金苍鹭、镀金鲤鱼,第六道是镀金烤羊羔、烤孔雀——终于有一个不‘镀金’的了!主要是按照此时的风尚,孔雀要在烤熟后粘上羽毛,以活着时的样子端上桌,这肉镀金了又看不到。 直到第七‘道’,按照宴会传统,要以甜点收尾,这才有非肉菜端上桌,是一些水果和奶酪。 怎么说呢,基本全军覆没。除了不会出错的水果(其实也出错了,因为是煮过的水果,但至少过得去),其他都不好吃。路易莎其实不太理解,有些食材品质真的非常好,譬如说烤鲑鱼,现在可是鲑鱼最好吃的时候啊!而且是最简单的‘烤’,为什么能做难吃啊? 几乎所有的食物,路易莎都是浅尝辄止,意思意思得了。好在这时候这样,尤其是她是一个女性贵族,并不算失礼。毕竟暴食是罪,饮食节制则是美德嘛——这些食物也不会浪费,按照传统,贵族宴会的残菜都会拿去施舍穷人。 在食物充裕的社会,这当然不可取。但这可是大批大批人吃不饱饭的时代,路易莎突破心里那点儿不舒服后也慢慢习惯了。 菜不好吃,不过意外的,这次的席间表演还不错。为所有宾客献上的表演里,除了任何时候都有的音乐、歌曲,竟然有不少‘杂技’类。其中有几个东方少女(来自近东、西亚),她们穿着露出肚脐的艳丽服装,踩着鲜艳的大木球出场。在餐桌之间自在穿梭,随着音乐节奏做种种高难度动作,尤其让人印象深刻。 另外,舞蹈类节目也很让人意外因为教会的原因,此时宫廷里一般是没有‘舞会’这种东西的,就连舞蹈节目也非常稀少。领主们私下欣赏也就算了,搬到台面上就有些不妥当了。尤其是现在这样,现场可是有不少主教、大主教的啊!但好歹没有太挑战主教、大主教们的神经,舞蹈是相对克制的‘踩点舞’,动作幅度很小,且不会抬起腿来(哪怕是小幅度抬腿,在此时的人眼中,也无疑是挑逗意味十足的动作)。另外,跳舞的人也都是少女,而没有出现男女一起跳舞。嗯,男女一起跳舞,也被很多人认为是‘奸.情’发生的温床。 总之,至少晚宴完毕,路易莎也没看到有哪位主教、大主教为舞蹈节目拂袖离去。 晚宴完毕,已经非常晚了,于是又是一群阿尔萨斯公爵安排的卫兵,骑着马、打着火把引路,将路易莎他们一行送进了城里。路易莎这才知道自己这段时间要住哪儿——这原本应该是城里某个大人物的私宅,或许是大富豪,或许是市长,又或许是某个慕伯汉诸侯方便自己来普法尔茨时居住而置办的 本身规模不小,房间很多,装饰也精美。现在就住路易莎、巴尔扎克伯爵、同行者中身分高的人,以及他们的贴身侍从、仆人、近卫队的骑士,倒也勉强足够。至于其他骑士,则被集体安排在了城外一处宿营地。 回到这个住处,路易莎才总算能够放松一些。她迫不及待地脱下了有着长长拖裾的鲜红天鹅绒斗篷,又拿下了头上的冠冕:“终于,终于能够喘口气了抓紧时间,先在另一个有壁炉的房间洗澡吧,卧室在我洗澡的同时整理” 这个住处应该是在他们入住前简单打扫过的,这也算做准备的人用心了。但此时都算‘简单打扫’的标准,路易莎怎么可能接受?所以仔仔细细再打扫一遍,就非常有必要了。 女仆们早就知道路易莎的要求了,立刻一齐动起手来。先把房子里原本就简单的家具都搬出去(此时的家具普遍就很少),然后擦擦洗洗,将能够看到的老鼠、虫子全都清理出去,灰尘污垢、缝隙脏物也不放过。这些做完了,又给整个房间洒上路易莎给的‘驱虫水’。 这其实就是路易莎随身空间超市里的‘驱虫剂’,每当她住到新的地方就会让人用一些。别人只当是她自己配制草药制成的,此时也有差不多的东西,毕竟有需求嘛,只不过效果不如路易莎这个好。 也幸亏现在已经是天气冷起来的时候了,相比起夏天,虫子倒是少了很多 然后,原本放在外面的家具(期间也经过了一番清洗擦拭),这才重新放回房间里。其中,‘床’最受关照,原本的床垫被直接搬走了,重新安上了路易莎带来的褥子,在这个绳床上铺了好几层。至于其他的寝具,毯子、被褥、枕头等,不用多说,也是路易莎自己的。 除了床上的寝具,房间里其他的纺织品也基本被替换,包括装饰用的挂毯什么的。主要是,这些东西里最容易藏污纳垢、生虫子,而此时的人又轻易不会清洗它们。毕竟清洗可是很损害这些天然纺织物的,而且就算洗不坏,也会很快褪色吧。 女仆们整理卧室的时候,侍女们则是侍奉路易莎洗头洗澡。先洗头,随着发辫被散开、打湿,头皮接触到热水,路易莎发出了一声叹息。然后就是用洗发水,侍女一边揉搓打出泡沫,一边按摩头皮.都是经常做的事,做得非常麻利。 路易莎也觉得很舒服,忍不住称赞道:“真舒服啊.幸亏有你们,不然我简直没法生活。” 这是路易莎的真心话,习惯了现代人便利生活的她,在古代如果没有仆人,恐怕洗个头都要麻烦死。或许真的处在那个境况,她也能慢慢习惯。但至少现在,她是想想都觉得那样的日子不知道从哪儿下手的。 路易莎洗头到半程了,一路上带着的浴桶就被拿了出来,铺好亚麻布后,一桶一桶热水倒入。正好路易莎洗完头,就可以脱掉长长的衬衣,坐进浴桶里了。 一边泡澡,一边还有人帮忙擦头发,几天的疲惫慢慢释放的路易莎差点儿睡过去。为了防止自己睡过去,她决定和侍女们聊一会儿今天的事,便说:“你们看到了吗?今天的排场可不小,阿尔萨斯家族倒是比外面说的有实力。” 以这时候的标准,阿尔萨斯公爵在一次欢迎宴会上表现出的财力是出人意料的。而这样的欢迎宴可以想见,绝对不止这一次,这些天应该天天有重要的客人抵达,所以几乎是每天都会来这么一次呢!光是这个,花费就不小了。 而这,甚至还没进这次庆典的正题!加冕典礼等流程,可还在后头呢!到时候该是何等的靡费? 正在和雨果夫人一起给路易莎擦头发的吉娜抬起头来,更换了一张新的、干爽的亚麻布巾继续擦,说道:“哪里是阿尔萨斯家族有实力,这次分明是阿尔萨斯公爵的姻亲们出了大力!您一直在上头不知道,我们在下面可听了不少小道消息。” “说是小道消息,其实也算公开的秘密了。”吉娜解释了一声,意在说明自己拿出来说的不是不实消息。然后才继续说:“此次庆典,来参加的慕伯汉诸侯是比着赛地展示慷慨。虽说阿尔萨斯公爵发话,说由自己出诸侯们的食宿钱,可谁能真叫公爵出钱?” “公爵的朋友们,自然不会给公爵带来负担。至于公爵的敌人们,这时候更不会接受公爵的‘好意’了,越发事事自己花钱,不用公爵的一草一木。” “至于这样宴会上用到的食物酒水,还有装扮骑士和侍从的开销,以及以后庆典结束时赠送给来宾和艺人的礼物,听说是阿尔萨斯公爵自己承担了一部分,公爵夫人的弟弟,施瓦茨公爵承担剩下部分中的一半,另一半则是由公爵的亲家弗兰克公爵负担。” 施瓦茨公爵路易莎很熟悉,因为对方是慕伯汉最有实力的4个诸侯之一。至于弗兰克公爵,路易莎是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来的,总归是慕伯汉诸多领主中的一个。虽然慕伯汉的公爵、伯爵大多得打了折扣来看,但好歹是个公爵,应该是有一定经济实力的。 吉娜还在分享自己听到的‘小道消息’:“听说,这个就是听说,做不得准的。听说,为了这次庆典,阿尔萨斯公爵光是买各种名贵布料,以及那些来自罗斯或北方低地的松鼠皮、狐狸皮和雪貂皮等,就花了有2万镑左右!更遑论其他开销了。” “2万镑?”海莲娜忍不住咋舌。就算这几年在路易莎身边,算是见过一些大数目了。乍一听说有人为了一次庆典,光纺织品和毛皮就要花费2万镑,也是大吃一惊。 “是啊,多么惊人!但这不是最惊人的,皮毛、纺织品购入了,好歹还能使用很长一段时间。除了拿去送人的,其他的还是自家的。可是吃的喝的,就真的是开支了就不会剩下了。我听说,阿尔萨斯公爵的厨房,光是食糖就采购了215泰伦特。” ‘泰伦特’是慕伯汉的一种重量单位,1泰伦特大致相当于26公斤的样子。215泰伦特,就是5590公斤,大约是15970磅.按照市价购买的话,光是食糖一向就得开销出去1597镑! “调味品不愧是庆典开销的一大项,需要单列出来的,光是食糖就很惊人了。”这下就连路易莎都忍不住感叹了:“这大概也是调味品中最大的一向开支了,其他的调味品有比食糖贵的,但用量往往有限。” 大家赞同路易莎的说法,都点了点头。这时候,雨果夫人也说:“我也听说了一件开销,是一位夫人看到大礼堂点的蜡烛时说的,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说这次庆典,阿尔萨斯公爵买了10公担的蜡,脂肪更是无数。” 蜡当然是蜂蜡,做蜡烛用的。这里说到的脂肪,应该不是拿去吃的,而是专用来做油烛的。 公担也是一个重量单位,1公担大约是50公斤,10公担是500公斤或者1429磅。按照蜂蜡的市价,这一笔三四十镑的开支.相比起之前列的别的开支,竟然显得微不足道起来——然而,事实却是,这可不是一笔小钱!而且这也不是小的消耗,已经超过布鲁多宫廷半年耗费的蜡烛了! “老天,这次庆典到底花了多少钱?就算阿尔萨斯公爵有一些家底,姻亲们也愿意出力,也不是轻易能承担的吧?”海莲娜以自己朴素的思维方式去考虑这个问题,忍不住摇起头来。 “是啊,所以还听说,不少商品是问商人赊来的,也不知道到时候怎么还款。难道要用宾客赠送的礼物抵账吗?”吉娜忍不住猜测。 这样盛大的庆典,不只是主人会广泛派发礼物,身份贵重宾客也会赠送给主人礼物。不过相比起派发出去的礼物,收到的赠礼就是九牛一毛了。不是那些礼物不珍贵,而是身份贵重的宾客能有多少?他们赠送的礼物再珍贵,也比不过下雨一样赠送给所有骑士和艺人的礼物总价啊!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87 章【VIP】 “您怎么才来?比赛都开始了您约了我,自己却迟到了!”热热闹闹的体育比赛现场,一个身穿束腰织锦缎袍子,腰带包金,黄金嵌宝领圈、带宝石搭扣的尖帽、丝质荷包等‘时尚单品’一应俱全的贵族青年,忍不住向他的朋友抱怨道。 这位贵族青年的朋友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勉强道:“真对不起,路上我们遇到布鲁多伯爵出行的队伍了.” “布鲁多伯爵?我听说他可是阔气到家了!”这个贵族青年没追问怎么遇到布鲁多伯爵出行,就耽误了时间。而是一边饶有兴致问道,一边拉着朋友往看台走。 上方的看台显然有更好的观看视野,但多数观众就留在下面了。显然大家很清楚,上面的看台是有身份的贵族才能去的。 这是一场早就预先通告过的体育比赛,比赛项目有标枪、障碍跑、立定跳远、助跑跳远、投石头(比谁扔的远)、摔跤等。因为此时赛制非常简单,不像后世初赛、复赛、循环赛一大堆,所以进展非常快。 说起来,这样的娱乐也就是在庆典期间了,其他时候很难见到.这也是庆典受欢迎的原因之一吧,即使是贵族也得依靠这样的大型活动,才能短暂摆脱日常的乏味呢。 迟来的青年没回答朋友的话,但直到在看台上坐下,这个朋友还在追问:“昨天布鲁多伯爵进宫时,所有人都看到了,他居然带了那么多盛装侍从,每一个都那么漂亮英俊、出手阔绰。还有他自带的餐具,和其他一切用品,都太精美了!” “当然喽,当场最吸引人的并不是那些东西。我敢说,昨晚的宴会上,不知道多少年轻骑士只顾着看巴尔扎克郡主, ‘布鲁多的路易莎’。我的老天爷!怎么就忽然冒出了个这样的美女?事后大家都说,她一个人就是一道风景,只看她就完全满足了。” “我过去也没有见过那样迷人的年轻姑娘,昨晚也只顾着目瞪口呆,只希望没出丑——但我想应当是没有的,因为大伙儿都差不多。我是说,她多美啊,简直让人难以相信!看到巴尔扎克郡主,我才相信,真有海伦那样的绝代佳丽,能够让人舍生忘死。” “你们说巴尔扎克郡主?”旁边有人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凑过来搭腔:“嗳!昨晚我可错过了布鲁多伯爵的欢迎宴,有人邀请我参加掷骰子的游戏,我就去了.其实,我之前就听说过巴尔扎克郡主了,就在刚刚举行的波拉格宫廷的婚礼上。” “我们亲爱的波拉格国王,不是和‘布鲁多的伊娃’结婚了吗?新娘也是个如斑鸠般可爱的女士。我听当初去布鲁多求婚的使团成员说,‘布鲁多的路易莎’才是真正的倾国倾城。那位尊贵的女士一出现,大家就忍不住看她,只能看她。” “有她在的地方,不需要点灯,也觉得光彩照人,她就是月亮的化身——说实话,说的太夸张了。就仿佛是那些游吟诗人,在不同的宫廷里歌唱某个宫廷贵妇的美貌,总是盛名之下,其实难副。我倒是理解那些诗人,毕竟他们以此为生,只是苦了我们,总因此大失所望!” “哦,这次您可错啦!”刚刚称赞路易莎美貌的贵族青年略微抬高了一些声音:“真的, 您应该去看看巴尔扎克郡主,若真有符合那些游吟诗人吹捧的美女,便是那样的了。昨晚您没去真是可惜,不过也不要紧,庆典还有很长时间,多的是机会看到。” 搭话的这位点点头,又后悔说:“我昨晚就应该去参加欢迎宴的,玩了半个晚上的掷骰子游戏,我损失了满满一荷包的金币,至少150个!” 此时主流的金币都是‘金百合’那样的薄片金币,一个几克重,一个荷包能装150个并不奇怪。 贵族青年随口安慰他:“别在意,庆典期间就是这样,所有人都花钱如流水。您还应该看看布鲁多伯爵是怎么花钱的,他一来就为阿尔萨斯公爵奉上了一件珍贵的贺礼,一顶王冠!虽然是造型‘朴素’的环形王冠,但工艺精美、分量十足,有足足6磅重——谁能拒绝黄金呢?” “当然,还是宝石更值钱。那顶王冠只在正面镶嵌了一块金色琥珀,北海产的最好的琥珀,有足足一个鸭蛋那么大,谁不眼馋?” “显然,这份礼物不是全部,等到之后加冕贺礼,还有二位王子的行剑礼贺礼,肯定是要另外算的.只会更好!”这次庆典的‘面子’是降临节,‘里子’则是阿尔萨斯公爵的加冕礼。但除了加冕礼外,这期间还会举行阿尔萨斯两个年龄最小的儿子的行剑礼。 ‘行剑礼’就是骑士侍从成为正式骑士的仪式,这个仪式向来‘丰俭由人’。最简单的,在小教堂里,几个见证人,半天就能完成。而一旦郑重起来,真可以成为一场盛会,显然这次就是这样。 “谁能有布鲁多伯爵富有呢?” 搭话的贵族有些酸溜溜的:“本来布鲁多就是出名的富有了,土地肥沃、物产丰隆,还有‘布鲁多集市’这样一个能带来充沛资金的‘金矿’。现在,听说特鲁瓦能制造一种玻璃镜,其中最大的叫做‘穿衣镜’,一面就要1000镑钱!” “这也是布鲁多伯爵的产业真是富得流油了!” “说到玻璃镜,我知道啊!穿衣镜还没见过,但见过小一些的商人上门想要卖给我的父亲,最终我父亲买了一面壁镜,还有几个小手镜送给母亲和我的几个妹妹。真是值得,特鲁瓦玻璃镜和过去的玻璃镜完全不一样,照得清楚极了!而且那面壁镜只要100镑。当然,镜框另外算。听说去特鲁瓦购买,只要80镑?不过没什么,总该让商人赚一些。” “您在波拉格宫廷参加了婚礼,难道没看到玻璃镜?‘布鲁多的伊娃’不应该没带玻璃镜去波拉格呀!” “哦,倒是陪嫁了一面穿衣镜,两面壁镜,还有一堆小手镜。但新娘的嫁妆么,也不是会给所有人看的,我也懒得凑那个热闹。不过听说,女士们都为那些镜子疯狂了,一直在打听是否有商人将那些镜子贩去了波拉格” “说到这个,我倒是想起一回事了。”贵族青年露出微微思索的表情:“您听说了吗?海因里希伯爵送了格罗斯夫人两个特鲁瓦小手镜,另外还有一些诸如织金的东方布料、刺绣手套等精巧玩意儿。” “哦!我听说过这件事!”搭话的贵族露出了很感兴趣的八卦表情,刻意压低了一些声音,虽然完全没有实际用处。说道:“这么说,他们是完全不避着人了?有人说,格罗斯夫人实在不应该收下那些昂贵的礼物的,那可不是一位体面的贵妇人所为。” “有人说海因里希伯爵可能向格罗斯夫人求婚。”贵族青年不置可否,同时又抛出了一个‘大新闻’。 他们口中的海因里希伯爵,是慕伯汉的一位伯爵,领地位于工商业发达的北方低地地区。就和所有领地在北方低地地区的领主一样,他是一位富有的封君。至于格罗斯夫人,她是阿尔萨斯公爵夫人身边的侍女。本着贵族女性身边的侍女,身份也不会低的原则,她当然也有一个贵族出身。 不过她的出身不算高,只是一位罗兰西普通骑士的女儿。因为嫁给了阿尔萨斯公爵手下的一个贵族,这才来到公爵夫人身边做侍女的。她今年28岁,一年前死了丈夫,算起来和两年前做了鳏夫,刚刚年过30的海因里希伯爵也算般配。说海因里希伯爵可能向格罗斯夫人求婚,也不算荒唐。 但这个‘大新闻’还是让搭话的贵族大感意外:“这是怎么了?难道是庆典欢悦的氛围让男士们都昏了头了吗?这已经是我听过的,可能匆匆定下的第三桩求婚了,也是最不合适的一桩。如果海因里希伯爵能够理智一点儿,他能得到一桩好得多的婚事!” “即使他已经有合法的长子了,也有是的伯爵千金,甚至公爵千金要嫁他!到时候,美貌年轻的妻子,强大的姻亲,丰厚的嫁妆金,就都是他的了。”此时贵族的婚嫁市场上,有爵位的男性已经有了合法继承人,这会降低一些评分。但总的来说,他们还是可以娶到条件非常好的新娘。毕竟,有爵位的男性贵族就算有继承人,也比没有爵位的家族次子强啊! 更何况,以此时孩子的夭折率,未来的事儿谁知道呢? “所以我才说是‘有人说’嘛,依我看,海因里希伯爵虽然有这个意思,但还在犹豫呢。”贵族青年笑嘻嘻地说:“必须得承认,格罗斯夫人非常有魅力,是不是?如果海因里希伯爵最后真的向她求婚,我也不是不能理解。” “哦”搭话的贵族犹豫了一下,然后才点点头:“的确,格罗斯夫人的确.这大概是罗兰西妇女的天赋之一。她们中固然有不少美貌女子,但真正让人印象深刻的,却是一些并不以美貌夺目,而是以风.情取胜的女子。这上面,格罗斯夫人可以说是典范了。” “正是如此!”贵族青年轻轻拍了一下自己的膝盖,一副‘英雄所见略同’的样子。 但搭话的贵族还是坚持之前的观点:“虽然格罗斯夫人很可爱,很有魅力,但她并不适合结婚。最好的妻子应该是带着土地的,而格罗斯夫人,不仅没有土地,甚至对海因里希伯爵一点儿帮助都没有。要我说,庆典期间,谈情说爱一番也足够了。” 这是此时最典型的观念,还占据了理性制高点,都这样说了,其他人自然也没法说什么。 贵族青年只能想了想道:“你听说了吗, 今天早上马匹商人送来了马,其中有优质的战马,普通的坐骑,还有驮马。这些会是阿尔萨斯公爵在庆典结束后,送给宾客的礼物的一部分——它们差点儿就来不成了!” “为什么?难道是路上出了什么事?”搭话贵族下意识说道。 “当然不是,最近为了确保普法尔茨宫廷庆典完满举行,骑士们可是狠狠扫荡了一遍大路两旁,确保那些盗贼不敢乱冒头。事实上,差点儿来不成的原因还是和钱有关,那位来自莱昂的马匹商人声称,如果头款不缴齐,他绝不会将自己的马儿赶来。” “原本预计是他赶马来到后再给头款的,一时间哪里给他凑这笔款子?所以僵持了好几天呢!”贵族青年的确消息灵通,细节也知道。 “这是怎么回事?为庆典准备的物品,哪怕只用付头款,以后再慢慢偿还余款,也这么难吗?还是说,购买的马匹太多了?”搭话贵族非常吃惊的样子。 他应该是知道举办庆典耗费了很多钱,外面看着光鲜亮丽,内里其实是拼拼凑凑的。但也没想到,会拼凑得这么厉害,差不了一点儿,一点儿意外就会导致拼不上。 “拢共是50匹优质战马,200匹普通坐骑,400匹驮马。这不只是最后要送人的,还有行剑礼上要用的,和比武大会上的奖品.要40%的头款,具体多少您自己算吧。”贵族青年撇了撇嘴,说道:“这笔款子倒也不能说少,只是既然要摆这样大的排场,总该留一些余量才对。只想场面宏大,震慑诸侯,结果,大家谁不知道事实情况呢?” 相比起路易莎他们初来乍到, 只能道听途说一些最普通的消息,似这种来庆典好几天的,显然能说的更加深入细节.其实这时候大家都看出来了,阿尔萨斯公爵多少有些打肿脸充胖子了。这不奇怪,阿尔萨斯家族原本在慕伯汉的诸侯中就是不上不下,经济实力也不出众。 虽然过去二十年,有老阿尔萨斯公爵加冕了‘罗马皇帝’,在位捞了一些(一点儿好处都没有,那‘罗马皇帝’头衔不就纯粹是烫手山芋了?)。可到底底子太薄,举办这样的大型庆典,一口气要散出数万镑钱,就十分难受了。 即使有富有的姻亲承担了一部分,自身那部分也很难凑出来——是以此时贵族的标准难以凑出来,此时贵族要办大事,多的是借贷的。因为有领地收入做担保,他们要借贷也比较容易。而就是把借贷这条路算上,依旧很难凑出,可见艰难。 庆典宾客中是有传闻的,除了借钱,阿尔萨斯公爵还赊购了不少商品. 虽说这年头的贵族喜好奢侈,也十分容易被挥洒金钱财富的场面震慑,至于那钱是借的、是抢的,倒不甚重要。但是,这到底不硬气,就尤其容易引来一些嫉妒这场面,看不惯阿尔萨斯公爵的人的私下嘲讽。 其实也不能怪阿尔萨斯公爵非要打肿脸充胖子,实在是‘面子’这个东西真能变现。后世都是这样,在这个‘声名’更有价值的古代更是如此! 阿尔萨斯公爵是半靠姻亲、半靠赊借弄出的这君主的场面,那也是弄出来了。弄出来君主的场面,渐渐也就有了君主的威势!这下,大家对阿尔萨斯家族的这个国王头衔有话说归有话说,却也不敢完全不放在眼里了。 大约也是想到了这些,原本语气中还有些不以为然的贵族青年,忽然叹了口气:“算了,这有什么可说的呢?这年头,哪个宫廷没有欠债倒是天底下最稀奇的事儿了。至少阿尔萨斯公爵这一次,可算是好好地展示了一番未来的‘王室家庭’,未来王位,甚至皇位也会坐得更稳吧。” “至于说欠的账,如果一定要还,最终总能还上的。”至于不一定要还的、刻意赖账的,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这话没说透,但在场的贵族谁又不懂呢? 忽然,刚刚一直保持沉默,今天迟到了的青年开口说道:“布鲁多伯爵的宫廷大约是没什么欠债的今天我在城里还遇上他们,我是说,布卢多伯爵和巴尔扎克郡主,他们分别为对方奉献了一场大弥撒。布鲁多伯爵为巴尔扎克郡主奉献的大弥撒指定普法尔茨大主教主持,巴尔扎克郡主为布鲁多伯爵奉献的大弥撒,则指定科伦大主教主持。” “人们都在猜测,这两场大弥撒会是加冕仪式前最大的圣事。” “又说回到了布鲁多伯爵和巴尔扎克郡主,是不是?”贵族青年忍不住笑了起来:“真不奇怪,如今布鲁多伯爵真是财大气粗!” 旁边搭话贵族插嘴:“但这有些不合规矩,我是说,未婚的女士是否能为其他人奉献弥撒?她们的一切都是受监护的。可现在这样看起来,倒像她是个能主事的。”贵族青年满不在乎地说:“这有什么的?一向古板的科伦大主教都没说什么呢!相比起巴尔扎克郡主未婚少女的身份,更重要的难道不是她作为布鲁多继承人的身份?作为继承人,不能主事才奇怪呢!”见搭话贵族还是一副要反驳,很是不满的样子。贵族青年担心再说下去,自己要和对方争吵起来,甚至演变成冲突(在这个时代,这是非常常见的)。他不想那样,便干脆又转移话题:“说到布鲁多伯爵这样的外国来宾,这次庆典还不少呢!” “就我所知,不算波拉格国王,还有4位国王会到场只可惜,最重要的瓦松国王来不了,‘中风王’嘛。不过他也派了自己的儿子们前来,是王太子和纪尧姆王子,哦,不,我们该称呼为泽布兰伯爵。” “难怪王太子之外,只派了纪尧姆王子,毕竟泽布兰可是慕伯汉的土地。纪尧姆今后也算是我们慕伯汉诸侯的一员了,这次庆典,他甚至比他的王太子兄长更应当来!" “瓦松的王子们?”搭话贵族有些迟疑,想了想:“没听说他们已经到了” “是的,还没抵达呢!似乎是有什么事耽搁在了路上,不过根据传信,加冕仪式前肯定能赶到!”贵族青年见转移话题成功,颇为轻快地点了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88 章【VIP】 瓦松的雅克王太子和纪尧姆王子,是在加冕礼前一天才匆匆赶到的。因为雅克王太子是代表自己的父亲、瓦松国王来的,纪尧姆则作为泽布兰伯爵,已然是慕伯汉地区的诸侯之一了,都是最重要的来宾之一。所以欢迎宴是免不了的,即使明天就要举行加冕礼了。 不过这场欢迎晚宴路易莎并没有参加。 主要是来到普法尔茨之后,各路晚宴、仪式、圣事、娱乐活动应接不暇,几乎没有人能全部参加。路易莎作为一个未婚贵族少女,一些她担当重要角色的场合也就算了,其他做背景墙、气氛组的时刻,少出场恰好符合人们对一位严谨、矜持的女性贵族的期待。 这当然也合路易莎的心意,毕竟多数场合都需要精心装扮,另外还得注意到与人交际中的方方面面,得一丝不苟才行.这真的太累了! 虽说雅克王子和纪尧姆王子算是路易莎未来的‘大伯哥’,但只是欢迎晚宴而已,在有巴尔扎克伯爵去的情况下,路易莎不去也就不去了。当然,肯定还是有相应借口的,这次的借口就是得为明天的加冕礼做准备。 受加冕的不是路易莎,可参加过加冕礼的人就知道,哪怕是做个背景墙,那也不轻松!考虑到女士们身体娇弱,同时又对参与仪式时的各方面细节格外讲究,需要提前一天养精蓄锐,并对方方面面进行一番设计,也很正常这借口很拿得出手了。 而且这一晚的欢迎晚宴,以此为理由未出席的人还有很多。虽然因为雅克王太子代表的是瓦松国王,重要的家族都没有缺席,可大多也就是派一个重要人物做代表而已。事实上,路易莎也确实为明天养精蓄锐来着,她比平常早睡下,大概晚上7点钟就睡下了。等到第二天,她是凌晨三点不到自然醒的。不只是她,侍女、女仆、侍从等也是差不多能时候,甚至更早就起床洗漱收拾了。 醒来后的路易莎先套上了一件厚厚的毛皮罩袍,并将长袜穿上、系紧袜带(不允许女性穿裤子的西方,很长时间里,女性就是穿长袜搭配裙子保暖的),防止自己冻到。然后才开始洗漱,并坐到梳妆台前由侍女梳头。 她叮嘱道:“今天会戴头巾,就拢起全部头发,梳一个简洁的发髻吧。” 今天去参加加冕礼的贵族基本都会穿礼服,女士戴老派一些头巾也正常。路易莎倒是有未婚少女的特权,打扮新奇、花哨一些,只要不出大格,也没什么.眼下正是服饰变化的重要时期,很多贵妇都会变着法儿打扮呢! 不过路易莎没有使用这种‘特权’,一个礼仪性的场合而已,她没什么争奇斗艳的心肠。 梳头侍女按照路易莎的吩咐,将所有头发拢到脑后,经过一番编、盘,最后结成了一个非常简洁优雅、没有一丝散发的发髻。说实话,不戴头巾,直接这样见人也没有任何不妥的。 最后,侍女甚至还在发髻前方给路易莎戴了一个一指宽的金发箍,既能加固发髻,确保绝不会散开。从正前方也能看到一小部分发箍,有一定装饰性。 梳完这个发髻之后,路易莎就脱下了之前穿上的罩袍,换上早就准备好的礼服——这年头,因为宗教等多方面的原因,化妆几乎是没有的。偶尔有化妆的女性,要么是妓.女之流,要么也是世俗意义上认为的‘不正经女人’。 这就让路易莎一会儿少了化妆这一流程,不必担心化妆品弄脏不可以出问题的礼服,所以这时候就可以穿礼服了。 礼服除了路易莎已经穿在身上的衬衣,还包括三部分。首先是最里面一件比较紧身随行的窄袖连衣裙,这件衣服是褐紫色毛呢面料的,没什么纹绣装饰,比较厚实,穿上之后侍女在背后系紧穿眼系带就不太冷了。 再然后,第二件,是一件袖子很宽,躯干部分是宽松直筒连衣裙样式的外裙。这件就很华丽了,本身就是褐紫色织锦缎面子,里面还絮了夹层,通过宽大袖子露出来的内衬是华丽的郁金色丝绸的。 另外,裙子正面从领口到最下摆,是一条长方形的金色织金缎子拼接的。在这部分,用珍珠、彩色宝石、黄金缝缀,拼出了繁复华美的装饰性图案。 第三件是一件斗篷,斗篷的面料和外裙一样,都是褐紫色织锦缎的。但没有衬里,而是选择了用金色的皮毛镶边,凸显华贵——这种金色皮毛来自于黄金貂,它是紫貂的一个变种,被认为是最优质的貂皮。这只有罗斯才有,非王室、公卿不敢问津。 路易莎没有着急披上披风,这个可以等出门的时候再穿。 这时候她先是围了一块大布,防止弄脏衣服,然后吃了点儿东西。今天接下来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吃东西呢, 不先填一下肚子可不行。 然后擦擦嘴,开始整头纱了.这个头纱还挺麻烦的,贵族嘛,总是要整一些花样。比如说此时流行的‘星云头饰’,这听起来像是珠宝?但其实不是,而是头纱上的一种精致卷边装饰。 是将头纱边缘多层折叠后,得到的多重边缘(类似打褶花边?)。再用淀粉上浆时,进一步打上许多细密小褶子,然后定型晾干. 等于是说,每次要用这种装饰都得提前做,而且做好之后只能维持一天.这让路易莎联想到了文艺复兴时期流行的环状拉夫领,虽然样子不同,但麻烦之处如出一辙。而之所以取‘星云头饰’这个名字,大概是弄好之后堆叠在脸庞周围,仿佛是星云烟雾笼罩一样吧 路易莎这条白色精纺亚麻布的头纱就有‘星云头饰’,披上后先用长发针固定在头发上,然后就是侍女们大显身手的时候了——这条头纱垂下来的部分,以特殊的、奇妙的方式在路易莎胸前、肩膀上堆叠,堆出一种看似随意,却十分优美的褶皱与造型。 这个事儿挺花功夫的,至少半个小时,所有人才满意。然后就是利用别针之类的物件固定,确保这个精心堆出的造型不会随便走样(还是可以动的,并不僵硬,但整体的那个型始终能维持)。 相比之下,披在这头纱外的头巾,华丽归华丽,却显得简单了很多。 那是一块褐紫色织金缎,总体和外裙、斗篷的颜色一样,但织了大量金线进去,显得厚重华丽很多。另外,这块头巾边缘部分还有金色、橙红色、孔雀蓝的几何图案刺绣,沉静又让人无法忽视。这块头巾直接搭在头上就可以了,但要注意和里面头纱搭配,压在头纱上不能超过头纱的位置,影响展示头纱的褶皱,也不能比头纱靠后,那样就不够庄重了。 和斗篷一样,这块头巾路易莎也不着急戴上,出门的时候再披是一样的。这个时候她还是先坐下,一边穿鞋,一边伸手让人给绑上一对华丽的护袖——这是直接绑在窄袖内裙的袖子上的,这样外裙大袖下,露出的内裙的朴素袖子有了装饰,不至于和整体不搭。 这对护袖和外裙正面中央的织金缎料一脉相承,同样的面料,宝石、珍珠等拼成的图案也是一个风格。 “鞋穿好了。”雨果夫人原本蹲着给路易莎穿鞋,示意路易莎的脚可以动了。虽然是行走间不太容易看到的鞋子,但也同样华丽。这是一双缎面皮鞋,鞋子上还用珠绣的方式缝了很多小珠子拼成图案。 这时候,海莲娜拿了一盒戒指来,路易莎却摇了摇头:“戒指就不戴了,今天的服饰已经足够繁复,饰品可以少用一些。” 听路易莎这样说,海莲娜就放回了戒指,想了一下取出一条琥珀的长念珠串,念珠串上缀的是一枚小小的红色珊瑚十字架。拿给路易莎:“别的饰品会显得赘余,但念珠不会,您就拿在手上吧!” 路易莎想了想,觉得还可以,就将长念珠串绕了几圈捏在手中. 又等了一会儿,有伯爵身边的骑士过来通知,可以出发去观礼了。路易莎这才披上斗篷和头巾,斗篷用路易莎之前抵达普法尔茨时就戴过的黄钻大胸针扣住,头巾则在脑后用发针固定到发髻上,因为担心影响自然的造型,只用了两根发针,所以还是不能随意动,不然可能会乱。 再之后,就是一顶王冠了,这次路易莎戴了一顶宽大但并不高耸的王冠。黄金王冠本身像是一个又一个椭圆形饰板拼成的,每块饰板周围是花丝装饰,中间则有一个白玛瑙浮雕像。有人像,有动物,有花草,都是宗教中有象征意义的。 披了头巾后,就适合这样宽大的环型王冠,不然总有一种不和谐的感觉——有了王冠压在上面,头巾倒是没那么容易乱了. 路易莎临出门前,最后照了照镜子确认,然后自己都愣住了——其实这样隆重但保守的礼服,类似形制在平时已经很少有年轻贵族女性会穿了。大家普遍觉得宽大粗笨,一点儿体现不出人体自然的美感。当然,做礼服时还是可以穿一穿的,毕竟礼服重点是华丽和庄重,人体美感不重要。 但镜子里的路易莎,却有一种超凡脱俗的美.她算是每天看镜子里的自己了,也觉得今天的自己美得像一幅油画。这不是她自恋,她纯粹是以第三者视角来看——实际上,镜子里‘路易莎’,让她想到了上辈子巴洛克时代,流行于西班牙的‘哭泣圣母’形象。 据说是过去的圣母形象,总是慈爱、宁静的面庞,哪怕是哀悼基督时也一派平和。到了文艺复兴时期,虽然画家们强调人性归来,画像里的宗教人物多了一些感情。但圣母的表情依旧细微.这大概是为了体现隐忍坚韧? 巴洛克时期一些艺术家就忍不住想,圣母的人生中有那么多苦难,怎么可能不哀伤?由此设计出了‘哭泣圣母’的形象。流泪的圣母脸庞上有7滴眼泪,象征的是圣母一生中的七种苦难。所以‘哭泣圣母’也有‘七苦圣母’的别称。 从艺术的角度来说,相比起其他地区大同小异的圣母像,西班牙地区的‘哭泣圣母’的确要更有情绪张力,让人印象深刻。 路易莎不是学艺术的,对这个原本不可能有了解。之所以知道,还是因为上辈子那会儿流行过‘哭泣圣母仿妆’.确实很美,那种自带的宗教感氛围,在流媒体图画信息时代能在第一时间就能抓住人的眼球,网络世界里流行起来是有理由的。 路易莎没有‘哭泣圣母仿妆’标配的瓷像一样的妆容,标志性的7颗泪珠当然更不存在,但那种强烈的宗教感,以及圣母本身的飘渺姿容却自然流露明明看其他人穿这类礼服,也没有这样的,所以是人的原因? 吉娜在一旁小声说道:“您今天真像是圣母.我的意思是说,虽然所有人都在试图模仿、追求圣母的那种美,但说到‘像’的,我没见过几个,更别说您这样像的了。更多时候,大家模仿的很片面,慈爱?宁静?平淡?用类似剃掉发际线、眉毛,漂白汗毛就是那之类的方式靠近。” “这样只是‘片面’都算好的了,更多时候只会显得矫揉造作而已!” 此时正是圣母崇拜的巅峰,女性都追求圣母之美。大众共同想象中的圣母无疑是美丽的,而她的美决不能是凡俗的、经过修饰的美,得要圣洁缥缈——剃掉或者至少淡化面部的毛发,让整张脸光溜溜、半透明,就是为了这个。 路易莎没有应答吉娜的话,而是就这样走了出去。在她登上马车时,吉娜,以及她身边其他侍女确定,听到了小口小口的吸气声.这个时候,谁能不惊讶呢? 事实上,当路易莎那辆华丽的、两边敞开的马车经过普法尔茨的街道,被民众看到时,甚至有不少民众不由自主地行礼——此时的普通人见识有限,而且长期受宗教影响,有一个美得太超过的人出现,是真有可能认为对方是圣人降临的。 人们狂热地崇拜好看的人,一个统治者如果长相出众,基本只要马车游行的时候绕一圈,就能‘忠诚+1+1+1+1+1+1’这样。除非后期真的不当人,拼命祸害领地上的百姓,不然领地内稳定度都要比别人高。 长相出众,在大众认知里,就是主赐福给了此人,注定要他/她去完成一番大事业的!不然为什么要让这个人容貌非凡? 这就和华夏古代,一些美男子出现在山林,被人看到了认为是仙人,是一个道理(类似的故事,常见于魏晋时期,或许和那个时代对颜值的崇拜达到了顶点有关)。 很快,马车行驶到了普法尔茨的本座教堂,今天也会在这里举行阿尔萨斯公爵的加冕仪式,加冕他成为‘慕伯汉国王’。 “外面怎么回事儿?是哪位重要的来宾到了吗?” 问这话的人是雅克王太子。此时已经到了一批宾客,远远听到了一点儿外面的动静,觉得和一般的民众欢呼声不太一样。声音没那么大了,但更加统一一些。 “不太像,让布兰切特先生出去打听吧。” 一旁的纪尧姆王子言简意赅地说。布兰切特是雅克王太子的侍从之一。 纪尧姆王子和旁边的异母兄长长得完全不一样,雅克王太子栗色头发、身材魁梧、肩背宽阔,五官只能说端正。一双眼睛炯炯有神是没错,可配合他总是粗枝大叶的举止,又觉得一直如此,是否显得有些不够稳重? 而今年才24岁的纪尧姆王子,有一头黑发,眼睛也是深色的,常常不苟言笑,显得沉静严肃。但好在,他长得像自己的母亲,一个活着的时候出了名的秀丽美女,这让他有了柔和的脸庞轮廓,不至于让人一见就觉得沉闷、古板,本能想逃离。 不过,配上他天生颇为苍白的肤色,给人以冷漠的感觉是避免不了的。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宫廷里的骑士虽然崇拜他,却很少有人真的接近他。 ‘布兰切特先生’受到雅克王太子的点头允准,便出去打探了。但还没等他回来,教堂里的宾客,包括雅克王太子和纪尧姆王子,就知道刚刚外面发生什么事了——巴尔扎克伯爵带着一位年轻女士走了进来。 雅克和纪尧姆都曾在几个场合见过巴尔扎克伯爵,一眼就分辨了出来。当然,这并不重要,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从巴尔扎克伯爵身上滑过,心不在焉,没有一点儿停留。然后,迅速、准确地落在他身旁靠后一点儿的位置上。 那是一个穿着隆重礼服的少女.这听起来有些平平无奇? 但事实却是,每一个看到她的人,都觉得像是有一束光一下刺过了他们的双眼。在短暂的眩晕和生理性的酸涩过后,很多人甚至感受到了巨大的荒谬——说句有些冒犯的话,他们还以为是圣母再世了哩! 诚然,这位‘圣母’并没有时下靠拢圣母的女士们,那样刻意弄得光溜溜的面庞。她也并没有通过剃发弄一个光亮、宽阔的大额头,层层叠叠的头纱褶里可以看到天然的、不加修饰的发际线。而且她的眉毛、眼睫毛也好好地呆在该在的地方,或者说它们太‘好’了,一点儿没有漂色或拔除过的痕迹。 眼睫毛浓密而根根挺直,眉毛虽然细得像是画上去的,可十分清晰而存在感十足。此时眉毛微微蹙起,一股潋潋的哀情便流泻出来。 当然了,此时无论是画像,还是塑像,圣母都没有这样‘哀情’的,平静祥和才是圣母的面庞——可在场的人还是想到了圣母,非要说的话,这位年轻的女士实在过于高贵严谨、缥缈圣洁、超凡脱俗了。 她首先让人觉得,如果真有人能处女生子叫所有人相信,那就得是这样的才行。她是这样纯粹纯洁,不染世俗所以她说的一定是真的,完全合理呀! 教堂内,因为路易莎的到来而产生的静默其实不算长,但在经历者的感知里却漫长而恍惚。事实上,当静默被打破后,不少人还沉浸在刚刚的状态难以自拔,依旧恍惚着,或者一会儿恍惚一会儿清醒。 倒也不是路易莎美得那么夸张了,一方面是古代社会,人们见到顶级美人的机会不多,而且很多出身普通的美人会在成长的过程中被磨损美貌,这就导致美貌在古代是比现代稀缺得多的资源。突然出现一个,引起的反应本来就会比现代大很多。 另外一个,就是宗教加成了.路易莎本身长相的特点,以及今天这个装扮风格,算是在此时人们的审美上疯狂起舞了。让人联想到圣母什么的,对这个时候的人来说就是绝杀啊!基本上一见到,就不可能淡定了。 所以,纪尧姆王子在人群中注视着路易莎,始终没有收回目光,这一点儿没引起其他人的注意。而他这‘静默’的几分钟内,内心感受其实也和其他人没什么不同——他看到了教堂大厅顶部一幅又一幅的彩色壁画,壁画上有圣人,有天使。 是的,窗外的阳光穿过彩色花窗落到教堂大厅内,光是一束一束的,金色的灰尘就在光柱中跳跃飞舞。落在披头巾的少女身上,叫她身后仿佛是一轮圣光光圈.纪尧姆看到了,看到了天使在云端挥舞翅膀,吹着嘹亮的号角。 管风琴奏响恢弘的音乐这是再切实不过的主的启示! 几乎是在顷刻之间,纪尧姆就决定要做点儿什么——这大概就是他和别人的不同之处了,他有着超凡的行动力、执行力,总是能想到就去做到。哪怕想要做成的事儿,明摆着有重重不可逾越的障碍。 譬如说,这个跟随巴尔扎克伯爵一起来的女士,她一定是‘布鲁多的路易莎’,是他异母弟弟菲利普的未婚妻——这根本不是问题,甚至他还记得,这桩婚事本该是他的。这件事儿,一切早有安排,他反而是要将过去的错误扭转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89 章【VIP】 对路易莎来说,加冕礼没什么特别的。虽然有很多人看她,但她尽量将注意力放在正在举行的加冕上——加冕前期在前厅进行的问答礼路易莎没看到,只听说是大主教询问阿尔萨斯公爵,一些道德、信仰方面的问题。不过这些问题也不是公爵自己回答,而是由他指定的一位主教代为回答的。 问答礼之后,大主教带领其他主教一起为阿尔萨斯公爵念经祝祷。这之后,他们还要去旁边的小厅,由大主教、主教们为阿尔萨斯公爵换上教士的服装,从头到脚都是。 换上教士服装,这看起来很奇怪,但这其实才是此时加冕礼的重点。因为严格意义上来说,所谓加冕礼,有另一个更普遍的称呼‘受膏礼’。这本身就是一个极具宗教意味的仪式,意味着君主接受神性的浸染与启迪,成为了教会的教士。 还不是一般教士,类似主教、大主教,甚至更高。将其当作自己领地内的‘大祭司’是没有问题的。事实上,中世纪中早期的时候,国王和皇帝就是能自己任命领地内的主教的,这恰恰说明了其作为‘大祭司’的职权——而类似的职权,历史上要等到英国亨利八世立新教才重新获得。 这其中的演变,就涉及到神权与王权的斗争。教会希望以宗教意味极强的加冕礼,让国王和皇帝成为教会体系下的一个教士(大主教、主教也是教士,就像皇帝、国王本身具有骑士身份一样)。这样一来,就真正构建起了教会对世俗权力的直接控制,搭建起了完整体系。 而国王和皇帝则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染指神权,自己兼任君主和大祭司双重身份,君权、神权两手抓。结果当然所有人都知道了,双方都没有成功。直到近代结束,人们逐渐挣脱神权束缚时,也是教会主持着宗教生活。至于教会企图将手伸得更长,更是迎来了大失败。 中世纪中期以后,教会的威望其实是一个不断降低的过程。这里面有教会自身慢慢腐败的原因,也有外部敌人导致的问题。一切的一切,直到宗教改革、新教出头,迎来了总爆发——总之,国王和皇帝们都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维持了自身的独立性。 即使说着西方世界君权神授,实际其君主世俗权力受宗教影响的程度,却不比并不比同时代其他多数地区来的大。由大主教或者教宗加冕才能上位,也不会影响皇帝和国王的兵锋直接威胁教宗。 不然也不会有‘阿□□翁之囚’了,教皇和教廷被法王‘挟天子以令诸侯’了70年可还行? 而就算是教科书上写着的‘卡诺莎之辱’,说亨利四世为了求得教皇的宽恕,赤脚走过冰雪,在圣天使堡外等了三天三夜——却没有提这件事的前因后果! 前因是教皇趁着亨利四世年幼,要夺走皇帝作为‘大祭司’拥有的、任免教职人员的权力,并在此基础上挤压皇帝权力,扩大教会实权。 亨利四世选择了斗争,结果就是教皇革除其教籍.这是非常致命的,对内,过往亨利四世一切所做的、被做的事,大多都不合法了(因为这些都和教籍息息相关)。对外意味着亨利四世失去了统治合法性,他的每一个诸侯都可以攻击他,是完全合法合理的。 不过亨利四世也是一个能屈能伸的人,以最屈辱的方式去请求教皇原谅,这又为自己赢得了主动权。毕竟,那么多世俗诸侯都看着呢,教皇如果太咄咄逼人,他们‘物伤其类’,又会怎么想、怎么做呢?甚至教会内部,也有很多人同情亨利四世,教会的一大规训就是要尽可能宽恕那些悔过的人. 教皇可以说是‘被迫’宽恕了亨利四世,然后此事带来的‘后果’就是,回去后的亨利四世励精图治、卷土重来。等到教皇第二次革除其教籍时,积聚了足够实力的亨利四世反过来罢黜了教皇。还任命了一位伪·教皇给自己加冕皇帝,最后挥师罗马、大动刀兵,两次革除其教籍的格里高利七世教皇流亡。 当然,最后亨利四世和格里高利七世都没有好结果。一个死在流亡之中,另一个也因为这一系列行为,被诸侯不断攻击。这倒不见得是诸侯们多么虔诚,多数是各自有各自的利益,‘借题发挥’而已。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前因后果就说明了,教权从未至高无上过!教会还算配合的时候,接受他加冕又何妨?教权危害到自身根本了,那就只能真刀真枪做过一场再说了 路易莎现在生活的这个时代的话,算是教会巅峰时期的尾巴吧。肯定和最巅峰时期没得比,但类似国王和皇帝兼任‘大祭司’,自己任命领地内的教职人员的事儿,是没有了。所以阿尔萨斯公爵换教士礼服,更多是象征性,不是说他就可以像曾经的一些国王、皇帝那样,任命大主教、主教了。 只不过是过去都这样做,成了固定仪式,现在走流程而已。 换完衣服,阿尔萨斯公爵则和主持这次加冕礼的普法尔茨大主教一起来到大厅,门外还有公爵夫人早已等待——加冕这件事,不只是加冕阿尔萨斯公爵为‘慕伯汉国王’,公爵夫人也要一起加冕,加冕为王后。 他们都来到大厅,路易莎才算见到人。之后就是公爵夫妇跪倒在祭台前,众教士念《垂怜经》,普法尔茨大主教则在副主祭忏悔后走到祭台后。他首先赐福众人并点燃香炉,此时又是一连串的高级神职人员祈祷。 直到这个时候,严格意义上的‘加冕’才正式开始.因为‘受膏’,或者说‘涂油’了! 普法尔茨大主教手持圣油瓶,另一位主教上前为阿尔萨斯公爵的腋下和右臂涂上圣油——此时另外两位大主教,科伦大主教手持国王戒指,另一位则手持国王之剑(加上普法尔茨大主教,他们就是参与‘选举’慕伯汉国王的三大宗教诸侯)。 他们依次将代表忠诚与信仰的国王戒指、代表对国家与教会的守护的宝剑,授予阿尔萨斯公爵。再然后,放下圣油瓶的普法尔茨大主教,将表现虔诚与公正重要性的国王权杖也交给了阿尔萨斯公爵。 再然后,是慕伯汉四大世俗诸侯中唯一的国王,也是路易莎的妹夫,波拉格国王,将代表世俗统治的王冠安在了阿尔萨斯公爵的头上。不,这个时候其实已经阿尔萨斯国王了——四大世俗诸侯中另外三位, 此时也没闲着,一人原本手持国王腰带,在阿尔萨斯国王戴上王冠后,就上前系腰带。 剩下两位,一人是手举王国首席方旗,另一人手举王国次席方旗.牌面还是很够的。 之后就是阿尔萨斯公爵夫人加冕为王后的仪式了,相对而言更简单,完成得很快。接下来,众人欢呼慕伯汉国王和慕伯汉王后的诞生,并拥簇着国王夫妇开始全城游行。这既是加冕后的庆祝游行,也是节日游行,今天可是降临节第一天呢! 包括路易莎在内,所有重要的来宾,无论男女,也纷纷骑马,跟随在国王夫妇的马车之后,全城游行。此时入眼是大片大片的蓝色和紫色——降临节,或者说将临期,礼仪颜色就是紫色和蓝色,大家会尽量挑选这两种颜色穿衣,装饰街道也是这个道理。 路易莎今天偏偏穿褐紫色为主色调的礼服,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路易莎也骑了一匹性格温驯、不容易受惊的白马混在了随行游行的宾客中,游行过程中保持了平和的表情,挥手特别注意是做向耳边扇动的动作。这也算是此时贵族游行时的标准动作了,不会大幅度挥手致意,而在耳边向内小幅度扇动的动作,寓意倾听民众的声音。 虽然她是骑马参与游行的宾客群中的一个,但民众显然注意到了她,认定她是一个圣人什么的(丝毫不管教会不会册封已经活着的人为圣人)——国王夫妇经过时欢呼更像是尽义务,毕竟阿尔萨斯国王这些日子也散了一些财买通普法尔茨的民众,今天还有人负责向人群抛洒钱币呢!而路易莎经过,热烈的欢呼声要更上一个层次,完全发自真心! 鲜花、手绢什么的,纷纷抛向路易莎。等到游行完成,路易莎的身上还沾着一些花瓣。 游行结束并不是今天一切活动的结束所以才说今天会很累啊!此时天已经黑了,所有人又聚集到了一起,在阿尔萨斯国王命人搭建的木制大礼堂内举行盛大晚宴。相比起这场晚宴,路易莎他们来的那一天举办的晚宴,简直成了‘家常小宴’,这次连菜肴都上了17‘道’之多! 至于席间其他娱乐、表演等,更不必说,都更上一个层次。 其实其中一些是很有可观之处的,但路易莎这一天实在是太累了。沉重的礼服穿在身上,还都得绷着,不能出一点儿错。一整天下来连伸直手臂的力气都快没了,自然更没精力去关心那些——这其实就是路易莎对自己要求过高了。 今天的一系列活动,国王夫妇以外的人大多是‘群众演员’。虽然也要端起贵族架子,保持‘体统’,但要说一点儿错都不能犯,这就强人所难了,很多人都是该敷衍的时候就敷衍的.只能说,路易莎被后世的影视剧影响了。 后世的影视剧里,中外古装题材,表现大场合时的‘贵族礼仪’,都很强调礼仪不行的严重性,仿佛每个人都能做得很好(但有时主角是‘不拘小节’的类型,为了反传统,则会让他们表现出对礼仪的不屑一顾)。 实际呢,世界就是一个草台班子!贵族也是人,规定的礼仪要是真的人人都能完美无缺完成,那礼仪也就不可贵了。即使是华夏古代那样极为重视‘礼’的也是这样,西方古代就更别说了,强度根本不在一个层次上。不过,路易莎这样也不是做了白工,事实上因为她‘过于’引人注目了,今天还是有不少人盯着她的。所以她一整天一丝不苟,不犯一点儿错,也落入了有的人眼中,之后大家谈起这个,也算是给她涨了一点儿声望吧。 对于一个领主,涨声望肯定是有用的.嗯,虽然路易莎还只是领主的继承人。 “您今天注意到巴尔扎克郡主了吗?说实话,那可真是让人惊叹啊!”说这话的人是施瓦茨公爵,他是慕伯汉王后的弟弟,也是慕伯汉四大诸侯之一。现在说起路易莎,还是有些不可置信。 晚宴之后,贵族们并不是全散了,一些大贵族还各有活动。此时和施瓦茨公爵一起的,有海因里希伯爵、纪尧姆王子,以及一些其他地位稍次一些的贵族。 施瓦茨公爵此前并未见过路易莎,毕竟这一回庆典来的宾客非常多,此前没打过照面也不稀奇。 海因里希伯爵,这位也是最近霸占头条的人物了,大家都在猜测他和慕伯汉王后身边侍女格罗斯夫人的事儿,猜他会不会真的向格罗斯夫人求婚。他倒是此前见过路易莎,就在路易莎刚来的欢迎晚宴上。 面对施瓦茨公爵的问话,他点了点头,并朝着纪尧姆王子提前示意:“当然注意到了,我是说,谁能不注意到那位可人儿呢?哦,我可敬的朋友,请别在意,我并不是要冒犯您未来的弟媳,我只是实话实说真像是一个天使降临人间了,没有比她更能叫骑士们崇拜的了。” “如果不是她早有婚约,我敢肯定,这次庆典期间,会有不下一打的年轻人向她求婚。都是我们国家最优秀的那种,不够优秀的话,或许根本不会有勇气去求婚,只是稍微靠近一些就满足了。” 纪尧姆王子成为泽布兰伯爵后,和周围一圈领主的关系还是有些紧张的。一方面,这年头领地相邻的领主可不是什么有好的存在,与其说是邻居,不如说是仇敌!另一方面,他是新来的,本来就容易被‘针对’。更何况他还是出了名的能打仗,这就很容易让大家有危机感了。 但周围一圈‘邻居’也不可能齐心协力去针对他,这些领主过去早不知道积累了多少恩怨了!新来的也有新来的好处,至少旧仇能少不是?有些人格外敌对,他们的敌人就会考虑‘敌人的敌人是朋友’,和纪尧姆王子这个新任泽布兰伯爵搞好关系,结成暂时的联盟。 现在的话,海因里希伯爵就是和纪尧姆关系友好的那个。 纪尧姆并没有回应海因里希伯爵的话,但伯爵知道他就是这样的人,总是沉默寡言、面不改色。他要是真的跳出来,义正言辞责备,或者温和原谅,那才是咄咄怪事呢! “即使早有婚约又有什么关系呢?”施瓦茨公爵作为三人中最年长的,捋了捋自己的胡须,笑着道:“还是会有极具勇气的年轻不会退缩,当然,他们中的多数不一定会向巴尔扎克郡主求婚,甚至求爱都不一定。但为她效劳,拼尽一切给她带去荣耀, 这是一定的!” “想想看吧,为这样一位女士去战斗,获取胜利后可以将荣耀献给她,这多么激励人心啊——我都不敢想象,明天开始的比武大会,会有多么激烈的竞争了,绝对比以往的比武大会更精彩。” 明天最重要的事,要数慕伯汉国王的两个小儿子的行剑礼,他们将被正式册封为骑士。另外,就是比武大会要开幕了。此时骑士的比武大会绝对是让男士、女士们心向往之的盛事,即使教会始终对这项充满血腥的娱乐持反对意见,试图下令禁止,却也是屡禁不止。 如今可是以‘降临节’这样的宗教节日为名,汇聚到一切的庆典,不还是要搞比武大会吗? 海因里希伯爵对此表示赞同:“是啊,比武大会我们参加比武大会当然是为了胜利,为了显示武力,为了荣耀但谁又能否定,这不是为了可爱的女士们呢?一想到,我们的荣耀可以为她们带来荣耀与喜悦,那便是冒着生命危险也不在意了,只觉得热血沸腾、战意十足呢!” 比武大会哪怕是到了中世纪最晚期,乃至于文艺复兴时期,观赏性越来越重的时代,那也是时不时要死人的。而且不只是普通骑士,有历史记录的,一些国王甚至都因此而死现在的话,只会更血腥,更容易受伤,甚至死亡。 所以海因里希伯爵说‘冒着生命危险’,倒也不是一句虚言。 “您的意思是,此次比武大会,您也会下场喽?”施瓦茨公爵露出了饶有兴致的表情:“虽然这样盛大的比武大会,常有大领主, 甚至国王下场。但这次来的公爵、伯爵实在太多了,就连国王都有好几位。我以为以您一直以来低调谦逊的表现,就不会参与了,只会在观众席上做个观众呢!” “难道是因为格罗斯夫人?”见海因里希伯爵点头肯定,施瓦茨公爵忍不住大笑起来:“哎呀!哎呀!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哦,多么可爱、多么强大!就连您这样一个人,往常多么低调啊,也并不以武力见长,也.——哦,请原谅,这并不是看不起您。” 此时的世俗贵族基本都是军事贵族,嗯,宗教贵族领兵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总之,大家武德都很充沛,以‘弓马娴熟’‘武艺超群’这类评价为荣。后世影视剧里孱弱的、文质彬彬的贵族,那都是近代的事儿了,现在肯定不那样。 所以当面评价一个贵族不以武力见长,是真的很可能引发一场捍卫荣誉的决斗的。事实上,虽然施瓦茨公爵自知失言,道歉很快。而海因里希伯爵又是个一向以温和形象示人的贵族,这个时候他的脸色也不好看了起来。没有立刻翻脸,就算是他平常的温和表现不算假了。 大约是为了掩盖刚刚的‘错误’,施瓦茨公爵迅速转向纪尧姆,以打趣的口吻道:“应该为今次参加比武大会的骑士们庆幸吗?庆幸至少您不会下场.我的意思是,这次波茨利亚公爵可没来参加庆典。没有了‘爱情’的驱使,您总不会也要参加比武吧?” 波茨利亚公爵的女儿,正是纪尧姆的未婚妻,‘波茨利亚的索菲亚’(她还是原书女主角呢!)。这次波茨利亚公爵没来,他的女儿当然也就没机会一起来。至于说波茨利亚公爵为什么没来,只能说明他在慕伯汉众领主中不算重要,至少不是最重要的那批。 慕伯汉地区大大小小200多个领主,这次来了大约70多个。看起来很多,但还有更多没来的呢!没来的并不一定不重要,但最重要的肯定是都来了的——没来的原因很多,最多的是特别小的小领主爱来不来,就有不少不来了。另外还有领地有麻烦来不了的,囊中羞涩就不来的等等。 波茨利亚公爵大约属于‘囊中羞涩’那一类吧,走这一趟要给自己家的骑士搞好一点儿的行头,另外还要送礼,至于路费、食宿等开销,交际的花费都是少不了的。虽然来了之后也能多少收点儿东道主的回礼,但那些相比开支就是小巫见大巫了。 与其花钱扣扣嗖嗖,到时候被嘲笑,还不如不去呢! 原书中也曾描述过波茨利亚公爵的穷,如果不是人穷志短,瓦松王室‘悔婚’,也不会那么容易摆平了。说白了,就是给足了波茨利亚公爵金钱补偿。 “不。” 这一次纪尧姆简单否定了施瓦茨公爵的话,但就是不知道否定的是哪一个。 他言简意赅道:“比武大会我会参加的。”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4-08-0709:11:45~2024-08-0807:50:2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未若风吟2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藤峰徵羽、勤奋的知更鸟、青鲤50瓶;超能吃算不算超能力、夜猫30瓶;文言、捏肥阿宝、溯世书、ウェンディー20瓶;青青子衿、小说最棒了、空白后、花花、ltw10瓶;可若为风7瓶;暖融融、青青园中葵5瓶;李子树3瓶;吃枇杷的小猴子、凤凰花又开、阿黛拉、鲤鱼、无关风月、小冒泡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90 章【VIP】 不只是男士们在讨论马上要到来的骑士比武大会,女士们讨论起来更是心潮澎湃——即使只是明面上,但大家说起比武,提的最多的还是为了骑士的荣耀,以及取悦女士。一直以来,骑士比武大会和贵族女性的关联性都很强。 虽然这是个男尊女卑,甚至有些厌女的社会。但男性贵族,尤其是骑士,受宫廷文学的影响,又对通过取悦女士展现风度的行为莫名痴迷.嗯,一开始宫廷文学所写的,骑士对所爱的贵妇人的崇拜、爱慕、完全的自我奉献,很难说有多少真实。更多是吟游诗人为了让女恩主高兴写的,好比是中世纪版言情小说。 就像现代人不会把言情小说里的爱情,以及理想化的男性角色当真,很长时间里大家也不会把诗歌里为爱奉献的骑士当真。但时间长了,有文化影响力了,总会引来一些模仿,于是就有了如今的‘宫廷爱’,有了骑士们对女性的效劳。 他们真的尊重女性吗?且不说他们其实是选择性看重,贵妇和普通妇女在他们眼中完全是两种生物,对前者殷勤效劳,并不妨碍他们肆意凌.辱后者。就单说对贵妇的‘效劳’,很多时候都是高高在上的,不少人甚至认为没有自己的爱慕,贵妇人哪有那样风光! 其实他们对贵妇的‘尊重’,更多还是一种自我满足。仿佛如此,自己就有了骑士风度,是诗歌里会传唱的大英雄——完全忘了,所谓的‘骑士风度’本身,其实也是教会PUA他们的结果。几百年前哪来的骑士精神?骑士们作为低级贵族,凭借武力和身份肆意妄为, 没钱的时候抢劫教堂也屡见不鲜呢! 为了让骑士成为‘天主的骑士’‘教会的利刃’.教会可花了不少力气,用‘荣誉感’‘骑士风度’之类的东西规训他们就是其中之一。这一波,这一波他是武德充沛不敌文化胜利啊! 当然,这也没什么不好的,相比起名为骑士,更多时候就是地方一害的过去的骑士。现在的骑士虽然也有不少会为害一方(主要是祸害穷苦人),但大部分还是没有那样了。主流对此持巨大批评,他们也会感觉到‘耻辱’。 路易莎对这里面的桩桩件件看的很清楚,不过这不代表她就要说出来扫别人的兴。所以晚上回去后,听侍女们谈到明天开始的骑士比武大会如何如何,她也只是笑笑不说话。甚至于,她也想见识见识骑士大会。 说来让人难以置信,路易莎这辈子还没见过骑士比武大会呢!要知道,瓦松可是骑士比武大会最常见的地区,据说平均每两个礼拜,瓦松就有一场骑士比武大会举办。而这还是只算了规模比较大的,一些小型的骑士比武大会没算的结果(南部地区很多小领主,常见这种)。 主要是,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她都生活在修女院,这就让她不可能看到骑士比武大会。这几年回到布鲁多宫廷了,偏偏巴尔扎克伯爵是个对骑士比武大会不太感兴趣的人。他正值壮年时,也曾在布鲁多境内举办过两三次大型的骑士比武大会,但那更多还是为了显示布鲁多的富有、维持领地内骑士的尚武风气等,完成任务罢了。 路易莎作为一个未婚的贵族女性,布鲁多未举办骑士比武大会的话,她就真的很难有机会去看了。 “.我听说骑士比武大会一般都是礼拜天开始,这次是礼拜一啊。”路易莎睡前梳头的时候,也加入侍女们,谈论比武大会。 “因为将临期是从最接近11月30日的礼拜日算到圣诞节之前的啊,要在第一主日举行加冕礼并庆祝节日,就没法进行王子们的行剑礼了。而要在王子们的行剑礼前开始比武大会,王子们就不能在比武大会风光出场了。至于再等到下一个礼拜日,哦,年轻人们最不擅长等待了!” “他们迫不及待要开始战斗。”雨果夫人以揶揄的语气描述了年轻骑士对比武大会的迫不及待,连多等几天,到下一个礼拜日正式开始都不行。 “这样安排问题也不大,一般是礼拜日报名,这次改成礼拜一就是了。按照骑士比武大会的惯例,是礼拜一、礼拜二进行单人竞技,礼拜三休息,礼拜四团体竞技,礼拜五到礼拜日当然要停战.这样看,这次也只是少了第一个礼拜一的单人竞技。” “这次比武大会可是要跨越几乎整个庆典的,也就到圣诞节前夕才会结束,也不差这一天的战斗了。”海莲娜理所当然地说。她曾跟随自己的父亲‘走南闯北’,亲眼看过不少骑士比武大会,对这些事是很清楚的。 “听起来,接下来庆典期间不会无聊了。”吉娜兴高采烈地说,并掰着手指头算账:“至少礼拜一、礼拜二、礼拜四都不会无事可做。而剩下的日子,想也知道,会围绕比武骑士的表现, 产生多少谈话内容。” “还少说了一样呢。”海莲娜淡定地说:“这样的比武大会,向来是骑士和女士们发生一些故事的好时机。无论是门当户对、且男未婚女未嫁,受人祝福的好姻缘,还是私下发生的风流韵事,都会是大家乐此不疲、津津乐道的。” “啊,对啊!骑士们可是宣扬,他们是为了荣耀和女士们而战的!”吉娜还是年轻,且没看过骑士比武大会,想不到这里。但生在这个时代,本身也算是统治阶级的一份子,又有什么不理解的呢? 就在男士们和女士们的共同期待里,时间来到第二天——虽然有些‘扫兴’,但新一天的开始,并不是大家期待的骑士比武大会,而是此次庆典的‘正事’之一,两位慕伯汉王子的行剑礼。 行剑礼对于一个高级贵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般这是他们成人的标志。没有举行过行剑礼的贵族,甚至不能正式统治自己的领地,以及和妻子圆房。因为世人都认为,封臣们和妻子不可能接受一个连骑士都不是的人成为自己的主人。 也是因此,在高级贵族中间,经常会出现提前举行行剑礼的情况。为的就是适应他们马上要继承土地和娶妻的需求,譬如这次的两位年轻王子,年长一些的那个,今年20岁,倒是还好,离21岁的标准年龄只差一岁了。但年少的那个,才15岁呢! 不过,这显然不是有史以来年龄最小的‘骑士’,从上到下没一个人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这次行剑礼的主角,两位王子,以及其他8名将和他们一起行剑礼的慕伯汉贵族青年,提前一晚已经沐浴过一番。晚上也没有睡觉,沐浴之后就是彻夜祈祷念经,直到晨祷时间都到了。这个时候,王后为他们奉献的弥撒就开始了。 路易莎听人说起过行剑礼的这一流程,心里庆幸他们这些‘无关人员’不用陪着一起——其实也只有宫廷里的行剑礼会这么‘为难人’,普通骑士的行剑礼还是很轻松的。只不过如果问普通骑士是否愿意受这份光鲜的罪,他们大抵还是会说‘愿意’吧。 等到路易莎他们参与的部分,弥撒都结束了,天也亮了。大家来到教堂,只用见证最后一部分。看到这次行剑礼的主持者是慕伯汉国王,他亲手给两个儿子、8个贵族青年安好右边靴子上的马刺。这也是行剑礼的传统,主持骑士侍从的行剑礼的骑士,得给他们安马刺。不过有的是左右脚全安上,有的只安右脚的。 安好马刺之后,早就准备充分的骑士侍从,拿着盔甲不同部分,上前七手八脚替他们穿上。 这些都做完了,才是后世最著名的‘拍击礼’,即是油画和影视剧经常出现的,册封骑士之人一手拿剑,拍击在受册封之人的脖颈上——然而现实是,慕伯汉国王是将宝剑系在10个受封骑士的腰上,然后直接用手拍了拍他们的脖子。 路易莎对此见怪不怪,她之前在布鲁多的时候,也颇见过几场行剑礼了。虽然不如这一场这么隆重,但最后这一部分基本是一样的。所谓拍击礼,的确有用剑背拍脖子的,但更多是将剑系在年轻人腰上,然后用手拍拍肩膀或脖子。 这其实很容易理解,行剑礼的逻辑就是骑士侍从学有所成,人也成年了,该给他武器,让他能正式参与各种各样的战斗了。所以给他们腰上挂一把剑,这很正常,剑本来就一般挂腰上。而接着拍拍肩膀或脖颈,也更像是顺势而为,这个动作很久以前就具有勉励意味了。 反而是用剑背拍拍脖子,显得很难理解,至少这不像是能自然形成的礼仪动作。 实际也差不多,这又是一个宫廷诗人们的文学创作反过来影响到现实的例子。 最开始,只是个别地区有‘拍击礼’(手拍脖子),然后这个礼仪传播开了,宫廷诗人也将其记录了下来。之后就不知道是为了画面表现力,还是某个诗人其实没见过宫廷行剑礼,自我发挥,将系剑和拍击礼混合了起来,总之就成了用剑背拍脖子的做法。 其他不明真相的诗人跟着这个错误照抄,又或者知道错了,但觉得这是个不错的‘点子’,在自己的诗歌里就也用了。时间一长,有的地方的行剑礼的‘拍击礼’部分,还真就采用了这种做法。 当然,到此时为止,尤其是一些大贵族的宫廷里,拍击礼都还基本是手拍脖子而已。 “.授汝这把剑,这剑便是上帝授予汝之勋章,汝当记得,绝不容玷污!” 慕伯汉国王在系剑、做拍击礼的同时,还每次重复这句话。 之后又有一篇‘发言’,所说无非是此时骑士的一些行为准则、权利与义务之类,算是上岗前的领导训话吧。好在这不算长篇大论, 主要是此时还是‘武夫当国’时代,国王的文化水平大多也就那样,其他人更是参差,想长篇大论也长篇大论不起来啊! 最后,慕伯汉国王又挨个儿在这些新受封的骑士头上画十字。说道:“亲爱的孩子,上帝赐福于你,随上帝去吧!”(注一) 这时,一场行剑礼正式的部分就算结束了,这些年轻人已经是真正的骑士了——当然,对很多人来说,接下来才算是他们最关心的。 首先是慕伯汉国王给10个年轻骑士送了不少礼物,每个人都有一匹优质战马,然后还有盔甲、武器、盾牌、华丽的衣服可以说应有尽有。 而这些新晋升的骑士也不是只进不出了,事实上,他们得给贫穷的骑士和此次前来参加庆典的流浪艺人送礼。送给后者的礼物显然不如他们收的礼物珍贵,但计算总价值,后者又要多得多了,因为后者人多。 另外,其他参与观礼的大贵族见年轻骑士施舍送礼,多少也会跟着‘随礼’。送的东西大差不差,无非是金银、衣服之类,都是这种施舍送礼场合最常见的。 所以说,穷骑士和流浪艺人就是这种盛大庆典中的最大赢家,高级贵族们只要一展示自身的富有和慷慨做施舍,他们就有一份不算少的收入。像是这次的普法尔茨庆典,他们已经在加冕仪式后收过一次礼了,这次行剑礼后又收。而等到庆典结束,应该还有一次更大规模的送礼活动。 至于期间小范围的施舍与赏赐,还有比武大会时的一些几乎白捡的收入这些不算,他们就已经赚得满面红光了!贫穷骑士和流浪艺人们满心欢喜,前者还可能矜持一些,后者已经开始大唱赞歌,为这些慷慨施舍的人儿们传慷慨的名声。而就在这一片热闹欢欣中,骑士比武大会被宣布正式开始!于是众人轰然响应,纷纷奔向骑士比武的场地。 骑士比武的场地,其实就是之前用来进行体育比赛的场地,四周有看台,中间空地大概是180米*30米左右,这专用来做单人竞技比赛。至于多人竞技,则要在另外更加宽敞的地方进行——多人竞技是骑士分组对抗,最大程度模仿了真实战争,场地得足够开阔才行。 在这比武大会要用的场地,今天并不举行比赛,而是进行注册登记。有意参加的骑士们会去报名,只要能证明自己确实是个骑士,而且至少有一个骑士侍从(没有骑士侍从作为助手帮助,是不可能进行比赛的),就可以参赛。 同时,他们还会在场边设置的两面大盾牌前,选择触摸其中一面。这两面盾牌,一面是‘战争之盾’,一面是‘和平之盾’。前者是真要打生打死的,后者就讲究一个点到为止,规则上多加了很多保护。嗯,虽然多加了保护,还是时不时受伤、死人就是了。 这似乎是对此时骑士比武越来越保护参赛者,‘暴力程度’不够的一种妥协。就一切全看参赛者自由选择,非要刺激,丢了小命,那也是自找的? 负责注册登记的人不仅仅将参赛者的名字记下来,还会记下他们选择的盾牌,好到时候安排比赛——其实比赛也没什么可安排的, 这时候也不是初赛、复赛、决赛一通淘汰赛下来,又或者打循坏积分赛,最后决出一个‘骑士之王’。 此时是参与比赛的骑士,要在排到自己的赛程前,选择挂在‘纹章墙’上的纹章。这些纹章是选择参赛的骑士们的纹章,选择了哪一个就是要和谁比赛。换言之,他们在挑战他人前,也得做好会被任何一个骑士挑战的准备。这很难拒绝,除非之前的比赛中已经受伤退赛。 场内空地上是争相报名的骑士,像路易莎她们这些女士们就不便出现了。她们这时候都在慕伯汉王后,以及其他地位最高的贵妇身边,一边张望着场内空地那边的情况,一边说话聊天。此时也有供她们差使的侍童和骑士侍从往来于她们与报名地之间,如果有重要人物报名了,就会过来通报,引来讨论。 “.海因里希伯爵也决定要参与比武了吗?真是令人意外.我看这完全是为了您呢,格罗斯夫人。”一位贵妇人听说了海因里希伯爵要参加比武的消息,捂着嘴就笑吟吟地道。她原本就是经常出入阿尔萨斯宫廷的人,和格罗斯夫人十分相熟。 在众多贵妇中,伊娃虽然面容稚嫩,却是处于核心位置之一的。盖因为她的丈夫是波拉格国王,身为王后的她位在众贵妇之上(现场只有她和新出炉的慕伯汉王后两个王后)——是的,伊娃也来了,她是随波拉格国王来的,比路易莎和巴尔扎克伯爵晚到了几天。 至于波拉格国王,作为慕伯汉四大世俗诸侯之一,当然要到场!加冕仪式上可少不了他.伊娃出嫁那会儿, 路易莎可没想到,这么快又会再见到伊娃。 这一次来参加普法尔茨庆典,伊娃对一切都非常满意。正如她预想过的,身为王后的她,现在几乎走到哪儿都是最重要的人物。这样的尊荣,哪怕是路易莎没回布鲁多宫廷,伯爵夫人还是布鲁多宫廷最有权势的女人,她也隐隐被认为是布鲁多继承人时(如果没有男性继承人出生的话),她也没享受过。 在她想来,就算她将来成为布鲁多女伯爵,也不太可能有这样的‘地位’吧。 这就是对‘地位’的理解不同了,显然伊娃更看重一些表面的东西。不过这也没什么,路易莎重里子,伊娃重面子,难道就能说重面子,面子到了就满足了,这有什么不对吗?就个人而言,只要当下开心,将来也不后悔就好。 伊娃瞥了一眼坐在自己身边的路易莎,正准备也跟着说点儿什么的时候,忽然慕伯汉国王身边的一位骑士过来,在慕伯汉王后耳边轻声说了几句话。然后慕伯汉王后就向伊娃和路易莎这边看了过来,看表情有点儿说不上是好事还是坏事。 路易莎会坐在伊娃身边,当然是因为两人是姐妹。两个人关系不好归不好,官方场合还是要稍微展示一下‘布鲁多的团结’的。当然,也可以这点儿面子工程都不做。但那种事路易莎不会做,而立足未稳,显然还要依靠布鲁多的伊娃也暂时不会做。 那位应该是来传话的骑士说完后就离开了,慕伯汉王后稍微调整了一下表情,这时候的表情就好看多了。她笑着向大家宣布:“竞技场女王已经选出来了!说实话, 真是一点儿不意外.选择了巴尔扎克郡主。” 说完之后她还补充道:“据说原本打算选择伊娃王后的,但因为她实在太年轻了经过一番考虑,还是选择了巴尔扎克郡主。不过这也没什么,你们可是一对儿姐妹花,总归是一个‘巴尔扎克’,不是吗?” ‘竞技场女王’是骑士比武大会前选出来的,这也是骑士比武大会的确和女士关系很深的一个明证——一般,‘竞技场女王’可以看作是一场比赛的‘吉祥物’,各种时候都会拿她们展示,却没什么实际作用。 即使‘竞技场女王’会是一场骑士比武大会的礼仪性主持人,但真就是礼仪性的,她们不会做任何主持人的工作。事实上,比武大会本身还有正牌主持人来着 听到这个,路易莎才知道为什么之前慕伯汉王后的表情微妙,说不上好坏——一般来说,一场大型的骑士比武大会,会由东道主选择本国最美丽的女士来担任。至于本国最美丽的女士有没有在现场,那倒不是问题,谁说‘本国最美丽的女士’就只有一个,还是某个固定的人呢? 在来到现场的女士中选一个,然后那样对外宣称就好了。 话说回来,‘最美丽’这种定语本来就名不副实吧。此时‘美丽’的评价本来就纳入了很多其他影响因素,比方说身份。只要不是身份高贵的领主夫人太老,又或者实在貌不出众,正常情况下都是由她们担当竞技场女王的。 慕伯汉王后不是竞技场女王,这没问题,她今年已经四十多岁了,以此时的标准已然‘太老’。但是路易莎就很意外了!她甚至不是慕伯汉人——虽然,选择本国的美女只是‘一般情况’,选择他国美女并非不可以。 作者有话要说 注一:自12世纪诗人克雷蒂安·德·特鲁瓦的《圣杯的传奇》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91 章【VIP】 第91章穿越中世纪091 路易莎这个‘竞技场女王’虽然没什么实事要做,主持人职位也只是礼仪性的。但即使是‘吉祥物’,也不是说什么报酬都没有的,路易莎就收到了一套衣服首饰——即使,这其实算是工作服,接下来路易莎只要出现在竞技场看台,就得这么穿。 当然,以此时贵族们炫耀财富、展示慷慨的习惯,这套衣服首饰是不会收回的。给路易莎穿戴,就算送她了。 衣服首饰本身没什么问题,都是好东西。唯一的问题是,衣服有点儿不太适合这个季节。具体来说,这套衣服首饰是用来给路易莎cosplay爱与美之神维纳斯的,所以是古希腊古罗马式的那种果然,西方人对cosplay的热爱是刻在骨子里的。 路易莎上辈子的历史上,文艺复兴时期就很喜欢开‘化妆舞会’了,参与舞会的人会cosplay成古代英雄、帝王,神话中的女神男神等。而这显然不会是无根之水,突然就冒出来了这个爱好。事实上,即使是大众印象中黯淡的、教会权威无限大的中世纪,大家也会搞cosplay。 像之前一队人马欢迎路易莎他们来,那还不算夸张的,有的就很喜欢搞cosplay了去欢迎。当然,更常见的cos场合,还是节日庆典、全城巡游的时候。 现在是骑士比武大会,这次的比武大会倒是没让骑士们搞花样。但路易莎听说过,曾经有骑士比武大会,还让骑士们都扮成了历史上有名的英雄骑士。嗯就颇有一种‘关公战秦琼’的效果? 然而没让骑士们搞花样,就折腾起竞技场女王了,要让路易莎装扮成维纳斯——路易莎很确定是维纳斯,因为首饰里有一条长长的金腰带和一个金苹果。腰带是金线混合一些郁金色纱线纺织出来的,金苹果掂了掂有点重量,应该是真金的,只不过是空心制造。 金腰带和金苹果,放在一起,除了维纳斯还有谁? 之所以说为了扮‘维纳斯’穿古希腊古罗马式的衣服,季节不对,则是因为此时做古希腊古罗马的衣服,基本都是照着壁画、雕塑之类进行还原。而壁画和雕塑这类艺术作品,往往会为了更好的表现力,刻意筛选过入画对象。具体来说,很少描画冬天的穿着,一般都是春夏装扮。 因为春夏可以穿的更轻薄飘逸,以古希腊古罗马的衣服样式,这是更能表现出美感的。这有点儿像是华夏的唐朝画作,仕女大多也穿的轻薄飘逸,复原时也就最多这种样式的,所以后世汉服娘就戏称唐朝是没有冬天的——虽说唐朝,尤其是唐朝盛期,华夏都处在一个比较热的时期,但也不至于没有冬天啊! 古希腊古罗马也是如此,虽然地中海气候,没有太冷的时候。但冬天最冷月一般也在4到10℃,壁画、雕塑那种轻薄的短袖、无袖,那肯定是穿不住的。 路易莎回去后就试了试送来的衣服,稍微松了口气。虽然看起来挺轻薄的,但穿上身之后,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冷——显然,复刻古希腊古罗马衣服的裁缝,犯了后世很多复原古装的电视剧一样的错误。就是不了解当初的人们是怎么裁剪缝纫的,结果就是按照当代的缝纫技术,做出了看起来和画像很像,却完全不对的衣服。 古希腊古罗马的女装,不管说的多么花样繁多,实际上就两大类,或者细一些分三大类。按照希腊的叫法,分别是希顿和希玛纯(三大类,是希顿可分为多利亚式和爱奥尼亚式)。古罗马时期会叫不同的名字,但东西是差不多的东西。 最多就是随着时间推移,吸收了一些其他元素,稍有差别而已,本质是不变的。 ‘希顿’可以理解为内裙,两种不同的希顿,表现在外最大的不同就是,多利亚式希顿是无袖,而且上半身会有一块垂下来的部分。而爱奥尼亚式希顿基本是短袖或者中袖,上身也没有垂下来的布料。 之所以会有这个区别,其实是二者不同的折叠、绑系方式不同造成的——古希腊古罗马的服装,多数时候就是一块矩形布料,裁剪和缝纫是非常少见的。穿起来后,就靠绑系、裹缠的手法实现不同的效果。 希顿作为内裙是这样,希玛纯作为‘外衣’更是这样。希顿作为‘连衣裙’,可能一些少见的窄身的款式还会缝合一下。希玛纯一般就是裹着做披风、挽着做披帛什么的,最多用别针别一下,从没有要动到针线的时候。 像多利亚式希顿,它用的矩形布料,长边长度大概就是一个人双臂张开,两个肘关节间的两倍,短边则是头顶到脚踝的长度。 穿的时候第一步,短边向下折一段,就是头顶到肩膀的部分垂下来了,这正是那块垂下来的布料(假两件效果?)。第二步,长边对折并将人包在对折的布料里,然后在两肩部分用别针别住。最后第三步,腰部系上腰带.古希腊那味儿一下出来了。这之后还可以稍微调整一下衣服的褶皱,使其更美观什么的,但‘穿衣’部分就是这些没错了。爱奥尼亚式希顿会用到长边更长的矩形布料,短边是脖子到脚踝的长度就够了,毕竟不用留出折后垂下来的那截布料。长边则是双臂张开伸直后,双手间的两倍长。 穿的时候,第一步就能长边对折,将人包进对折的布料里。第二步,在肩膀到手臂的上方的布料上边缘,左右两边各用4到6个别针别起来。最后,系上腰带(腰线一般系得很高)、调整褶皱,完成——发展到后期的爱奥尼亚式希顿,有时会将布料一侧缝合,这样看起来就不是矩形布料,而是一块圆筒布料了。 爱奥尼亚式希顿,腰带的系法比多利亚式希顿多样,不同的腰带系法完全可以将同一件希顿变成完全不同的衣服说起来,后世帝政裙时代,模仿的古希腊古罗马雕塑上的女装,基本就是爱奥尼亚式希顿呢。 送给路易莎的服装并不是几块布,而是裁缝以这个时代的剪裁方式,裁剪缝纫出来的。具体来说,里面的爱奥尼亚式希顿是一条缝好的高腰长袖蓝色连衣裙,外穿的多利亚式希顿,则是上半身垂下一片布料的紫色无袖连衣裙,两肩部分还是用纽扣固定的。 爱奥尼亚式希顿和多利亚式希顿内外叠穿,是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都非常流行的。这里刻意模仿了雕塑和壁画中这种服装,大概也是考虑到慕伯汉的冬天挺冷,稍微薄一些的丝绸面料叠穿,也总比单穿强。 而且有缝好的肩膀和袖管,这真的能温暖不少啊。而且里面穿衬裙什么的,也看不出来了. 但这些并不妨碍服装本身的飘逸,这是在制作的时候大量打细褶带来的效果。比如说衣袖,这里其实打了很多很多细褶,然后在上臂和肘部,扎了两段丝带,营造出蓬蓬袖的效果(这或许是对雕塑服装呈现效果的错误解读)。最后剩下的部分就放开了,这使得路易莎垂下双手的时候看不太出来,可一旦抬起双手,袖子就会像蝴蝶翅膀一样展开。 “幸亏我有一些毛织的衬裙” 路易莎试穿完毕,脱下衣裙的时候庆幸说道。毛织衬裙打底,再叠穿两条丝绸裙子,外面还能罩一件‘希玛纯’,或者按照路易莎的说法就是一块大披肩,也勉强过得去。 此时女性穿在最里面的衬裙,一般都是麻制,只不过贵族女性是最细的亚麻精纺而成的白色衬裙,普通女性则要粗糙很多而已。但路易莎让人选择了一些最柔软的细羊毛编织成的薄呢织物,做了毛织衬裙,这是她为自己准备的‘保暖内衣’。 别看贵族们穿的层层叠叠的,可在女性服装新时尚是紧身随形的当下,已经没办法在这样的裙子里多穿来保暖了。尤其是一些没法罩厚实外袍和斗篷的场合,是真的会冷的。而这种时候,‘保暖内衣’,或者说一件格外温暖的衬裙,就非常有必要了。 后世‘要风度不要温度’做法的前提是,大家都知道就算冻一下也不会有事。最多就是感冒而已,而这对于现代人已经是无所谓的事了。可在此时,不做好保暖生病了,是能要命的! 路易莎只可惜这个时候人们还没尝试用山羊绒纺织,‘克什米尔羊绒披肩’什么的更是闻所未闻。不然的话,薄薄一层就能让人感到足够温暖,那就太方便了。现在薄呢织物也还可以,但就是比不上山羊绒织物。 “就是没有替换的,有点儿不方便.”路易莎想了想说:“去找几个裁缝来,抓紧时间再做一两套差不多的服装。” 也就是路易莎才觉得不方便,现在是冬天,这些衣服也不是内衣,一个月不换在此时的人们看来也很正常。更何况,路易莎也不是完全没机会清洗它们,周五周六周日,三天都不会有比武活动,自然也不需要她这个‘竞技场女王’穿这身出场,到时候抓紧时间清洗就好了。 雨果夫人眼睛也不眨地答应了下来,又翻看了一下那些衣服,点点头道:“抓紧时间的话,下个礼拜就能做好一套了。这样的服装,裁剪很简单,缝纫的活儿也不算麻烦。就是打褶这样多,一点儿不会臃肿,反而格外飘逸,这非常考验裁缝的手艺。” “这应当是一位相当出色的工匠制作完成的,普通裁缝不见得能有一样的成品。”这样说着的雨果夫人,回头就找人打听制作这套衣服的裁缝是谁,现在人在不在普法尔茨。 万幸的是,那位裁缝本来就是慕伯汉王后的御用裁缝, 这次王后来普法尔茨加冕,他和他的学徒也是一起来了的。这也是考虑到,普法尔茨庆典期间,说不准什么时候就需要裁剪新衣了——不是王后等贵人的衣服,他们的衣服费时费工,临时赶制是不可能的。 是送给骑士的衣服,虽说都是早有准备的,但临时差一些也很正常.最近普法尔茨的裁缝都忙得不得了呢! 路易莎这种cos古希腊古罗马女装的服装,倒是不怎么费工,就是技术要求比较高。好裁缝和普通裁缝制作,效果可以完全不同——王后的那位御用裁缝,这时也在帮忙制作一些送人的普通服装,乐得有路易莎这样的好主顾下订单,答应制作倒是很顺利。 不过要见到衣服成品,至少也是下礼拜的事了,这个礼拜路易莎还是只能穿送来的这套。 第二天,路易莎就穿上了这套所谓的‘古代服装’,头发则是完全披散下来,体现出女神的随意自然。头发上戴着的是一顶月桂冠,镀金材质,自然了,但没完全自然 橙红色丝绒材质的大块披肩就随意斜搭在右肩上,路易莎左手则抓着披肩布料另一头。这是路易莎有意无意模仿上辈子看过的一些油画的‘成果’,但因为里面穿的‘希顿’感觉还差着意思。 不过这是路易莎的感觉,其他人看来这已经很厉害了!完全符合想象中的古希腊神话中的女神,那种神秘的、飘逸的、自然到甚至质朴的气质。 “您实在是太像了!您很有东方人的气质,装扮古希腊的女神也很合适。”海莲娜的家乡就在希腊,这样形容路易莎是非常‘权威’的。她所说的东方,就是指的希腊,或希腊所在的巴尔干半岛地区。所谓东方、西方,从来都是一个相对概念。 “维纳斯也不错,但您的头发更让人想到雅典娜,哦!美发的雅典娜!”海莲娜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地说道:“但您的面庞没有雅典娜那样坚毅,要秀雅温和很多,最适合的还是种子女神珀耳塞福涅,又或者古罗马的花神芙罗拉。” 《荷马史诗》里有‘美发的雅典娜’的说法,据说雅典娜有一头非常美丽的头发。路易莎的头发当然也很美,所以海莲娜这是在称赞她难得散开的长发。海藻一般浓密卷曲,光泽好像丝缎,还散发出美妙的香气。 “这听起来有点儿像是各糟糕的隐喻。”路易莎笑着说道:“希腊的珀耳塞福涅被哈迪斯抢走, 带入冥界。而罗马的芙罗拉则是被西风神强娶.” 这当然是开玩笑,海莲娜也知道路易莎是在开玩笑,但她还是露出了不解的神情:“您怎么会那样想?珀耳塞福涅也就算了,芙罗拉哦,好吧,一开始确实是西风神追赶克洛莉丝,但那应该算追求,不算强娶吧?” “而且,您很厌恶强娶吗?” 克洛莉丝就是芙罗拉在希腊神话中的名字,她的转换逻辑是,最初是花之精灵‘克洛莉丝’,只能算是宁芙大家庭中的一个。因为被西风神爱慕,一路追赶,在西风神拥抱到她时,大地复苏、鲜花盛开,于是她就成了花神。 西风对华夏人来说,感觉很凛冽,会是‘反派’?但以西方的视角看,来自大西洋的西风其实是春风来着。所以春风‘吹拂’花之精灵,就可以鲜花盛开,使其转化为花神。这是春的力量,也是爱的力量。 “当然,我讨厌任何强迫的事儿。”路易莎想到此时人们的观点,觉得这很难解释并获得理解,便只是简单干脆地说了这一句。 凡是文化中留有较多游牧传统的民族,至少在古代阶段,对‘强娶’都是没有批判的——华夏倒是没有这个问题,因为华夏很早就从‘童年’走出来了。男女之间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年轻的男性本身也无法自主婚姻,何谈强娶? 而在西方古代不是这样的,强娶是一个经常被提到的文学母题。华夏最多、最多是很靠后了,才有了牛郎偷天女衣服,半胁迫天女嫁给自己,和自己过日子的情节。而且很难找到知名故事里还有同样的例子了,就连西门大老爷勾引潘金莲,也是‘潘驴邓小闲’一番功夫下来,让潘金莲自愿的呢! 西方古代传说故事里常见男人争夺女人的故事,包括最有名的海伦的故事,本质也是这类故事。这样的故事较早的版本里,远没有现代人看到的各类影视剧那么温情脉脉,女性本人不只是处于失语状态,很多时候还都是被强迫的。 但她们是不是被强迫,在人们看来并不重要。当男性以自己的权威得到了她们,那她们就要做忠诚的妻子了。 即使到了并没有那么‘原始质朴’的中世纪,人们依旧对男性的强娶行为相当宽容,甚至认可。除了因为宗教原因导致的,认为女性是不完整的男人,生来更加卑下,不具备自主能力,一定要有男人做她们的监护人外。也是因为,过去游牧时代留下的传统。 游牧时代,部落的男性往往会选择去别的部落找一个妻子,这就和华夏很早就规定‘同姓不婚’是一个道理。既能方便联姻结盟扩大势力的需求,也避免了同姓婚姻影响后代(那时同姓基本都是亲戚,有见识的人当然观察到了问题)。 所谓‘找’一个妻子,很多时候就是强迫的。毕竟离开自己生活的部落,和亲友分离,跟着一个陌生的、粗暴的男人去到一个自己不了解的部落,一个年轻女孩肯定第一反应就是逃避——这又和世界各地都有的‘抢婚’很像了,抢走并造成既定事实,女方的家属一般也不会坚持抢回女儿,毕竟女儿总是要嫁人的。 听路易莎说自己讨厌任何强迫的事儿,这反而让海莲娜等人不奇怪了。身居高位的贵族,谁会喜欢别人强迫自己做事儿?虽然要求女性要顺从,可那也是顺从父母、顺从丈夫、顺从地位比自己高的人,而不是事事人人都顺从啊! 而且就路易莎平常的表现看,也不是那种规训出来,温婉顺从的小女人呢! 这之后路易莎就没什么谈性了,不过本来就快出发离开了——路易莎就这样一手拿着金苹果,一手抓着披肩一边,乘坐马车抵达比武场地。而当她抵达后,到登上看台这段时间,可以说引起了现场氛围一波变化,好像天气的寒冷也抵不住大家的热情了! 这时骑士竞技当然还没开始,一些大人物还在渐次入场,骑士们也还尚未准备完毕。如裁判、传令官等工作人员,正紧张地做着准备但场上是挺热闹的,一会儿是艺人在弹奏唱歌、杂技演员在做杂耍,一会儿又是一些骑士表演马术。 中世纪还没有后世那样的马术表演,但差不多的东西很早就存在了,而且在贵族中非常流行。一般由骑士来进行这种表演,当事人也不会觉得这时羞辱,相反,年轻骑士们尤其爱出这个风头。特别是表演时打头儿的,一般都穿的最华丽,这说明他们出身极高,是王孙公子一流。 原本大家要么被这些表演吸引了目光,要么忙着进场、忙着和身旁的人说话,不在乎下面发生了什么。后者尤以上方看台的王侯和贵妇居多,他们或者秉持着外交辞令,彼此间言笑宴宴。或者无动于衷,漫不经心地端起自己面前的金银酒杯,饮下莱茵河畔最好的葡萄酒。 这个时代的‘热闹’,还有比武大会带来的激情固然难得,但对他们中不少人来说,也算平平无奇了。 直到路易莎到来,引动了完全不一样的动静,才让这些人出于好奇也纷纷去看。而这居然让这些人像是被泼了一头冷水,情绪上不再麻木,短暂的惊讶过后就交头接耳议论起来。 还是那句话,无论什么时候,视觉上的‘奇观’总是最富有冲击性的俗气一些说,谁不喜欢看美女呢?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92 章【VIP】 第92章穿越中世纪092 路易莎登上看台后就发觉,这次负责布置场地的人真的非常注重细节。 用于个人竞技的场地,除了正面看台,以及两侧靠近正面看台的部分搭建了木制结构的高台,其他都是平地。要么用于搭建代表路易莎这个竞技场女王的帐篷,要么就是普通骑士站着观看竞技的地方了。 而看台,正面看台搭得稍微高一些,但也不会比一间屋子更高了。毕竟场地就这么大,也没有人在前面遮挡,这个高度足够看清竞技比赛。再者,也得考虑这种木制看台的质量,要是一不小心垮塌了,这个高度大概率也不会出大事。 两侧的看台则修筑成阶梯状,可以坐下更多观众——其实这比正面看台要更加危险,因为挤的人多,说不定木质结构就会支撑不住(当然,这都是小概率事件,真那么容易发生,还算有些身份的中小贵族也不敢坐了)。 正面的看台是经过一些装饰的,上方的顶棚和前面的护栏都挂上了彩色布和旗帜。从左至右依次是紫色、红色、蓝色,说负责布置场地的人注意细节,就是因为这个。路易莎是坐下后才发现的,中间坐的是最重要的王侯,两边就都是女士们了。 左边的女士们大多身份高贵,以慕伯汉王侯和波拉格王后为首。右边的女士也不是说身份就低了,只不过她们身上年轻漂亮的标签要更重要。看起来不只是路易莎这个竞技场女王被送了衣服首饰,她们中也有不少穿上了模仿古希腊古罗马的服装。 平常的比武大会用不着这样分女士们的坐席,但因为这次成为竞技场女王的不是身份最高的女士,但作为女继承人又着实优越。为了防止身份最高的几位夫人和竞技场女王坐在一边,出现不好分谁主谁次的尴尬情况,干脆就分坐两边了。 而紫色是阿尔萨斯家族纹章的主要色,蓝色是巴尔扎克家族纹章的主要色。这样不同颜色的出现也都有了理由,还合情合理。 待路易莎被侍从引到右边的坐席上,那些和她穿着一个风格的少女们立刻将她拥簇在中间。 看台上、看台下的男士们也都在向女士们坐着的看台张望,左右看看,似乎不知道往哪里看才好——这不奇怪,这年头女士对骑士的吸引力并不单单是年轻美貌,身份是否高贵也是很重要的一环。这不仅仅是‘光环’,而真是评判时的标准之一! 所以即使乡村的牧羊女再清新可爱,城市某个中产阶级少妇或者富商的女儿有十二分的艳丽活泼,他们大多也弃之如敝履,只会对着贵妇人效劳。 左边的女士们更高贵,右边的更加美丽,真是一时间不知道怎么选了。 “.您知道今天第一场竞技,是哪两位骑士吗?” 坐在路易莎一边的是一位慕伯汉公爵的千金,两人此前只是打过两次照面而已,但这一次她非常自然地就和路易莎攀谈了起来。似乎是喜欢路易莎身上的香水味,特意离得近一些闻了闻。 幸亏对方也是女孩子,而且动作不至于太过,路易莎倒不觉得冒犯。而是顺着对方的话想了一下,摇摇头:“不知道,但我猜应该是大家比较愿意看的对决,不然怎么能激起观众的兴致呢?” “我知道!我的表兄是这次骑士竞技的裁判,和我说了”公爵小姐兴致勃勃地对路易莎道:“是弗兰哥尼亚的汤玛斯和阿尔萨斯家族的法比安,他们两个过去就是死对头,曾经为了争夺一个交际花爆发过激烈的冲突。” “所有人都说,他们选择来这么一场,还触碰了‘战争之盾’,是想借机‘解决’恩怨,就像曾经的骑士会比武审判一样——您怎么了?您是认识他们吗?”公爵小姐见路易莎皱眉,表情也不太对劲,立刻就猜出来了。 “汤玛斯算是我的远房表哥,我们的祖母是一对堂姐妹。至于法比安先生,我和父亲来普法尔茨时,正是他走了三天的路程前去迎接的。”路易莎看向现在还不见竞技骑士的场地,真正担心起来。 此前她已经知道此时骑士竞技的伤亡率不低了,但听到自己认识的人要来这样一场极有可能赌上性命的对决,感觉还是不同。之前只是理性上‘知道’,现在却有一种真正的忧虑和不忍了真的要搞这么大吗? 公爵小姐‘哦’了一声,没说什么,但看表情是‘抱歉’的意思。又过了一会儿,她安慰路易莎:“别担心,我是说,虽然我们总说骑士竞技很危险,几乎每次都会有骑士伤亡。但仔细想想,那么多场单人竞技,还有更加混乱真实的集体竞技,伤亡也只是一只手能数过来。” “不会有事的,哪有第一场就死人的呢!”“谢谢您安慰我。”路易莎冲她点了点头:“我也知道.但这是我第一次观看比武大会,更是第一次见到认识的人要在竞技场上战斗。” “第一次吗?难怪.真是奇怪,我还以为你们瓦松人,经常能观看比武大会呢!瓦松可是骑士比武的故乡啊!”公爵小姐露出好奇的目光。 ‘骑士比武大会’这种竞技比赛,或者说‘娱乐’,的确是起源于瓦松,而且在瓦松风气最盛的。而在慕伯汉开始流行,也就是这一百年间的事儿。以中世纪一件事物传播、流行、兴盛的速度,一百年真的不算太久远。 路易莎只能解释说:“我的父亲对骑士比武大会不太感兴趣,所以在布鲁多就不太能见到了。” 遇到路易莎这么个‘小白’,似乎激发了这位公爵小姐的谈兴,她立刻给路易莎普及起了骑士竞技的种种。从规则到一些轶闻,她都一清二楚、如数家珍,看起来是个对骑士比武大会非常着迷的贵族小姐。 “.啊,马上就要开始了,那个是裁判,瞧见了吗?这次担任裁判的是我的表兄。他会裁决这次比武大会所有重要的比赛。” 说了一会儿后,今天的骑士竞技总算要开始。公爵小姐看到下面一个穿着鲜艳拼色服装的男人,站在一个带护栏的小台子上,正在大声指挥着什么,就指给了路易莎看。 “裁判要根据规则裁决胜负,现在骑士竞技的规则也越来越复杂了,所以裁判是必须的。我其实更喜欢过去个人竞技的胜负规则,只有一方被击落下马背才算分出胜负。现在的话,要计算的东西太多了。更换长矛的根数,刺中身体但没有落马得算分,还有落马之后还能继续战斗” “啊,抱歉,只要说到这些,我总是忍不住说更多。”注意到自己越说越多,后面就完全是抱怨了,公爵小姐赶紧说道。然后又继续说‘裁判’:“作为裁判,除了裁决比赛,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职责,就是引导比赛流程,所以我才能从他那儿知道今天第一场是哪两位骑士的比赛。” “没关系,您说的很有趣.我不太了解这些,有您在身边,我才真正知道比武大会是怎么回事儿,不然真是看不懂。”路易莎莞尔。这位小姐的活跃、乐观,极大冲淡了她对接下来比武大会的忧虑。 两人又说了几句, 现场的气氛开始呈现出比赛来临时那种特有的热烈。首先是穿着号服的传令官登场了,他们有些是有这份才能,被拉过来做事的侍童或侍从。有些则是职业‘唱到人’,并无什么身份,和流浪艺人差不多,甚至就是流浪艺人过来客串的。 ‘唱到人’,顾名思义,主要职能就是在骑士登场前,高声介绍骑士身份、来历的人。大多数时候,骑士本人的侍从会兼任‘唱到人’,但为壮声势,骑士也不会拒绝一两个职业唱到人加入自己的队伍。到时候赢了,固然要分好处给他们,可既然赢了,也就不在乎这一点儿了。 现在登场的传令官却是主办方的人,并不为哪位骑士服务,事实上他应该所有传令官中最重要的那个,因为他在兼任主持人——路易莎这个主持人是礼仪性的,不可能真的由她这样一个贵女去高声嚷叫、唾沫横飞、烘托比赛气氛,所以实际的活儿就得另外来人做了。 在主持人富有技巧的挑动下,现场的气氛逐渐高涨,观众们的目光也都投向了赛场。然后是两个未穿盔甲的骑士出现,第一个是‘宣誓’环节。 没有‘麦克风’,路易莎人在看台上,也不能听清闹哄哄的现场,两个人宣誓内容是什么。知道是宣誓,还是主持人高声说了,这才明白的。还是身边的这位同伴靠谱,注意到了路易莎的好奇,立刻明白是怎么回事,就给她解释了一下。 “那是骑士们在宣誓保证,保证此次竞技只是为了骑士荣耀,以及取得女士们的青睐,并无其他目的,内心更不怀有恶意和仇恨——啊,这非常讽刺是不是?总有骑士是要借比武大会解决私怨,心里满怀恶意,但这并不影响他们在宣誓时言之凿凿。” “对了,一般还会保证不会使用魔法、暗杀等诡计,对决只会发生在竞技场上,一切堂堂正正。” 前面那些路易莎还算理解,就算发誓的人言不由衷,但言不由衷的誓言多了去了。但最后一句算什么?保证不会使用魔法和暗杀手段?路易莎看向身旁的同伴,确定她不是开玩笑。然而这位女士表情认真,一点儿没有开玩笑的意思。 看起来,大家是真的相信世界上有魔法,而且能影响到物质世界(虽然天主教反对这些东西,一律斥之为‘迷信’)。这也算是很现实了吧,人人都是潜在的泛信徒,哪怕真相信某个宗教,也不妨碍偶尔信一信别的。 至于‘暗杀’,的确,这也存在于比武大会中。暗杀可能发生在事前,也可能发生在事后。事前铲除棘手的竞技对手的话,自己就高枕无忧了。事后发生的暗杀,则大多是因为竞技场上输了,要通过这种方式泄愤出气。而能在竞技开始前一同宣誓,那也只能是保证不进行事后暗杀了。 虽然时不时的,路易莎就要感受到这个时代的血腥,但始终不能适应。光是听到也会下意识不适——她也尽量不叫自己完全适应,这种不适某种程度上在提醒她,她没有完全被这个时代同化。或多或少的,她还保留着一些自我。 她很难想象,自己完全成为一个‘中世纪人’,那会是怎么样。 场内的‘宣誓’环节很快结束,两名骑士,汤玛斯和法比安又回到了观众身后空地上,各自的帐篷里。那里有他们的装备和侍从,在侍从的帮助下,他们很快换上了参加竞技的骑士的一身装备——为了适应竞技需要,这些装备或多或少都和真实战场上用的不一样。 简单来说,就是防御超级加倍,攻击性则减弱了不少。譬如盔甲中,头盔和胸甲等是用螺丝固定在一起的,绝不留缝隙。又譬如长矛的矛头都要用钝头,而不能用普通的尖头。 穿好装备,两位骑士就在各自的侍从,以及‘唱到人’的拥簇下出来了。随着‘唱到人’大声介绍起骑士的身份,观众们都注意力集中起来。经过这一会儿的八卦传播,在场原本不知道汤玛斯和法比安恩怨的人,估计也知道了。大家迫切地想看看,他们会拼杀到什么程度! 当然,虽然带来了不小的期待,大家最后也大致满意他们比赛的激烈程度,但他们同场竞技的观赏性其实是不如第二对骑士的——对于路易莎来说,好消息是他们两人都没死。其中一个受伤了,不过根据侍从飞快传来的消息,是此时老西医可以解决的程度。 第二对骑士的观赏性是路易莎这个外行也看得出来的不同,这应该也是主办方特意安排的。汤玛斯和法比安作为第一组,一方面是身份加成,另一方面也有恩怨噱头,非常容易就让观众感兴趣了。跟着他们上场的第二组就不能太差,不然炒热的气氛就会一下冷下去。 “啊,是提摩骑士和优立安骑士啊,他们有这样的表现我倒是一点儿不奇怪。” 作为这方面的专家,公爵小姐又向路易莎介绍起来:“提摩骑士和优立安骑士都是经常参加比武大会的,只不过提摩骑士是因为喜爱比武,认为这是骑士彰显勇气、保持战斗力的好方法,这才参加的。” “而优立安骑士,他是以此为生。他手下足足有6个骑士侍从,都是他参加比武大会时的好助手平常他就游荡在各地,哪儿有盛大的骑士比武大会,他几乎都会去参加。不能说次次都赢,但赢多输少。而且哪怕是输了,他也能全身而退。” “大家都说,他不算真正的骑士,有时他还能继续战斗,尝试去争取胜利。但为了全身而退,他往往会有策略地输掉而结束竞技他纯粹是为了获得金钱,而如果是为了钱的话,就不值得送命了,是不是?” 路易莎点点头:“是啊,钱没了还能再挣,命没了可就什么都没了。” “就是这样!”公爵小姐赞许地说:“从这一点来看,优立安骑士非常聪明,一直很清醒地知道自己的目的是什么,很多自诩为高贵骑士的家伙可做不到。” 路易莎发现,就算是热爱骑士比武大会的公爵小姐也不讨厌优立安骑士这种,单纯为钱来参加竞技的人——从现场两名骑士获得的欢呼不相上下也看得出,不只是公爵小姐是这样的态度,多数人应该也是这个想法。 看来大家还是比较讲究实际的,不过这也可能是因为优立安骑士的战绩好看。所谓竞技比赛,菜才是原罪。强的话什么都好说,弱的话,哪怕出发点非常高尚,就像宣誓说的那样,只为了荣耀而战,也会被群嘲吧。 看着底下提摩骑士和优立安骑士的战斗正酣,公爵小姐也不再说话了,只紧张地盯着下面。直到双方都折断了两根矛后,最终结果出来了,优立安骑士获得了胜利,两人才重新交谈起来。 “哦,真稀奇,优立安骑士竟然只是缴获了提摩骑士的马匹和装备,并没有俘虏他。”看着底下比赛场地的情形,公爵小姐露出了思索的表情。过了一会儿才拍了拍手说道:“我知道了!是因为上一次在瓦松南部举行的那次比武大会!” “那一次提摩骑士战胜了优立安骑士,据说提摩骑士缴获了优立安骑士的装备和马匹,但并没有俘虏他——这也不合提摩骑士的作风!提摩骑士完全是为了骑士的荣耀和爱好战斗, 过去他获胜后也从未缴获对手的装备和马匹。” “大家都说,提摩骑士是以这种方式嘲笑优立安骑士的市侩作风。但也有人觉得提摩骑士是一个值得敬佩的人,或许他只是想要劝告优立安骑士。” 路易莎很快领会了对方的意思,跟着说道:“今天发生的事,恐怕也会有两种说法。有的人会认为,这是优立安骑士在回敬提摩骑士当初的嘲笑。还有的人,则认为优立安骑士是为提摩骑士当初的善意表示感谢,便为提摩骑士多留了一些体面,使他不至于成为俘虏。” 骑士比武大会上,胜者是可以像真正战争中那样,缴获败者的马匹、装备,甚至俘虏这个人,要求他付赎金才还他自由的。所谓靠比武挣钱,就是这么来的——要是靠主办方给奖金,这是很不靠谱的,哪怕是规模很大的比武大会,也不一定会有确定的奖金呢! 毕竟,大家什么身份?谈钱实在是太俗了!主流还是不太认可骑士为钱来战斗的。就算给予奖励,一般就是临时的奖赏嗯,这又没问题了,因为这是大贵族对优秀骑士的认可。 马匹、装备、赎金,代表的都不是小数目,所以善于比武的骑士确实能挣钱。这也算是贫穷而拥有武力的骑士,在这个普通骑士的上升通道也逐渐被堵死的年代里,将武力变现的一个出路吧——过去还有一些出身普通的骑士指望比武大会能够扬名,得到某个大领主的赏识,然后找一份好工作,最近头脑清醒的骑士连这都不指望了。 至于得到某个富有的女继承人的青睐,迎娶白富美,人生少奋斗二十年这种事这就更像是白日梦了,不是不可能,就是能做到的人太少。 毕竟,走这些路踏上上升通道的,也越来越多拥有一个不错的姓氏了。只不过他们往往不是家中长子,家里的爵位和大部分财产和自己无关——显然,他们的家族、姓氏也还是有价值的,至少只要他们有能力、有上进心,就还有‘机会’。 而‘机会’,已经是很多出身普通的骑士怎么争取都得不到的了。 “实在是妙啊!不是吗?”公爵小姐笑着说道:“光是这一幕,就给这一场比武大会增加了多少话题?大家都会争论这个,从而反复提及的” 路易莎很理解这个,一个具有争议的、能够不断被讨论的动机,总是格外有生命力。要是运气好,流传稍微广一些,然后被一些文字创造者写成通俗故事,就极有可能由此‘名传千古’了! 这场之后,路易莎她们又观看了好几场竞技,直到午餐时才去休息、吃东西。然后下午,继续再战。而下午第一场竞技,就让不少人意外了——参加竞技的骑士之一是纪尧姆王子,或者说泽布兰伯爵。 倒不是他的身份太高,亲自下场竞技不妥。实际上,以国王之贵、皇帝之尊,还常有下场竞技的呢!只不过他确实是这次比武大会到现在为止,下场身份最高的骑士了。更重要的是,众所周知,纪尧姆王子是一个天才将领,年纪轻轻已经打赢了很多人一辈子没打赢的仗了。 而且,他的武力也向来为人称道只不过,他过去可从没参加过比武大会! 现在所有人都想看他的表现!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93 章【VIP】 第93章穿越中世纪093 “.绝不使用魔法、符咒、暗杀等一切阴谋诡计,堂堂正正取得胜利我在此起誓,一切为了骑士的荣耀,以及女士的青睐,而不为其他。阿门。”纪尧姆轻声念完誓词,在胸前画了个十字,就算结束了竞技前的宣誓,返回了自己的帐篷。 两名骑士来给他穿衣,穿上绗缝棉甲后,是分成几个部分的铠甲。这些铠甲以螺丝钉加固到一起,再不然就是用皮带紧紧扎在躯干某个部位。 因为是竞技专用的加强铠甲,所以里面就不用穿锁子甲了,不然骑士本人恐怕无法动弹——但绗缝棉甲必须要有,不然矛头冲在铠甲上,冲击也够骑士受的了。 最后穿的是‘青蛙式’头盔,前后分别用镀金螺丝固定到胸甲和背甲上。这种头盔非常厚实,几乎是一体成型,而且正面从头脸到喉部保护十分严密,不让对手有一丝缝隙可攻击这当然也完全是骑士竞技的产物,真实的战场上用这个,还有那些加强铠甲,就太极端了,根本不适合。 就在纪尧姆穿盔甲的时候,他的骑士侍从则带着他的长矛去检查。这种骑士竞技,对比赛双方长矛的长度是有要求的,为了公平要保证差不多长。 等到盔甲穿好,经过检查的长矛也拿了回来,侍从又拿出一副刀剑:“大人,如果待会儿需要下马步战,您是想要刀,还是剑?” 骑士如果落马而不认输,是可以选择继续步战的,这个时候就要从场边的侍从手中接过刀剑.都是钝刀钝剑,同样是竞技场专用,和长矛原本的尖头换成了一个镀金的拳头造型钝头是一个道理(各种造型的钝头都有,但拳头造型最常见)。 纪尧姆没有犹豫,一边往外走,一边选了刀。在帐篷外,以一种让人惊异的敏捷上了马——一般来说,穿上铠甲的骑士上马多少会受到一些影响,竞技用的加强铠甲更是这样。经常需要作为他们助手的侍从,帮他们上马。 就算不需要帮助的,也很少有纪尧姆表现出来的轻松的更何况,大家可没听说过,他以前参加过骑士比武大会的单人竞技。就,为什么这么熟练啊!? 上了马的纪尧姆,拽了拽缰绳。那匹也穿了防护甲的神骏黑马原地踏了几步,似乎是这才适应了与平常不太一样的重量和节奏。然后纪尧姆从侍从手中接过长度3米左右长枪,挥动了两下,才垂下来让侍从能帮他,用皮带将长枪的加长手柄和小臂固定到一起。 真实的战场上,这种做法很不方便。但一对一竞技,一切在规则下进行,用这种办法确保长枪不会拼过一次后乱动。省去调整时间,迅速投入下一次对抗,这确实是很能带来优势的做法。 虽然因为右手穿戴了钢手套,有些重了,但挥动长枪时,一点儿看不出纪尧姆的勉强。这主要是因为,长枪也是竞技专用,前面一部分都是中空的,会比真实使用的长枪轻——这样中空的长枪,一方面是击中后,不那么容易导致受伤。另一方面,长枪冲击折断,甚至破碎,视觉效果也是最好的,观众看了喜欢。绑好皮带后,纪尧姆还接过了一块加固过的鸢形盾牌。但这个盾牌不完整。右上角有一个‘缺口’,这是故意切出来的,方便竞技时架长枪。这样的盾牌在竞技场上挺常见的,不过纪尧姆平常用的盾牌没有这样的,这还是他从自己手下骑士那儿借的。 何止是盾牌,竞技场用的专门装备,几乎都是‘借’的。好在他手下的骑士,还有雅克王太子手下的骑士,人数着实不少,有打算参加比武大会的也多。他们都准备了相应装备,总能找到和他身形差不多、习惯差不多,用起来还算合用的。 等到这时,现场的气氛已经极其热烈,担当主持人的传令官拼了命地鼓动观众。 纪尧姆有足够的骑士侍从,显然不需要‘唱到人’充场面。于是他就在一群穿着齐整号衣,有人在马、有人步行的骑士侍从的拥簇下离开了营地(就是他的帐篷周围一小圈),来到了场地出入口之一。 主持人显然眼观六路,注意到了准备好的纪尧姆,立刻朝喇叭手、鼓手打了个手势,于是专门的入场乐响了起来。而早已准备在入口附近的纹章官也立即上前,他们是负责举纹章旗帜的人。每次竞技的骑士,都得由他们高举骑士本人的纹章在前引导入场。 “泽布兰伯爵到——”纪尧姆的骑士侍从高声宣布。 充当主持人的传令官则在纪尧姆不紧不慢进场时,在轰隆隆的乐声里,向所有观众介绍这位‘参赛选手’:“是的,现在开始入场了,显然,先准备好的是泽布兰伯爵,年轻的泽布兰伯爵——但我想, 绝不会有人轻视他的年轻。” “看看吧,这是真正战场上的英雄,所有年轻贵族的表率。我想,我们可敬的泽布兰伯爵,是绝不会缺少属于骑士的荣耀、胜利的光荣的!”这样大声喊着的主持人走到了女士们的看台前,动情地说道:“所以,还能有什么驱使一位最棒的骑士踏上竞技场呢?” “当然只会是为了你们,为了取悦你们,高贵的女士们!哦,请千万、千万不要吝惜你们的鼓励,这样能给予泽布兰伯爵最大的帮助!” “能够让一位高贵骑士动容的,除了主的使命、胜利与荣耀,就是女士们的温柔抚慰了!” “真会说话,是不是?”公爵小姐跟随着看台上其他女士一起鼓掌欢呼,然后笑着对路易莎说道:“这个纹章官很懂得如何调动起大家的兴趣,尤其是女士们的,这对一场竞技比赛非常重要,几乎和骑士的表现一样重要。” “我的父亲去年举办了一场比武大会,我觉得有些乏味,很大原因就是作为主持人的纹章官实在是太迟钝、太老套了!他似乎只会介绍比武骑士的身份,仿佛是照着羊皮纸上的生平念诵.太倒胃口了,那样的主持人不如不要。” 路易莎点点头,同时也在鼓掌。然后她还和公爵小姐等身份较高的少女一起走到护栏边上,在旁边的花篮里各自抽出一枝花,扔到台下。这样扔下鲜花的举动,并不是每场比赛都有,但这场比赛肯定是‘值得’的,这都不扔才奇怪呢! 正如主持人介绍的,纪尧姆王子, 或者说泽布兰伯爵,那可是一位在战场屡次取得巨大胜利的年轻将领。相比起竞技场这种模拟真实战斗的地方,战场才是真正的骑士们的荣耀所在,是站在竞技场比武鄙视链上端的! 纪尧姆王子下场参加比武大会的单人竞技,不说是‘纡尊降贵’,至少也算‘扶贫’了。所以哪怕不说他的高贵身份,女士们特别表示一下,扔一些鲜花捧场,那也是应该的——显然,参加比武大会的女士们虽然只是个看客,却也是懂得配合的。 扔过这一轮鲜花后,这场竞技的另一位骑士也正好入场,可以说衔接的很好了。 然后听着这位骑士的名字,是路易莎完全不知道的人。只知道来自高登兰,至于出身,似乎是不太高的样子路易莎当然是不会在意对战骑士的出身的,也不会认为只有出身高,同样来自王室的年轻骑士才能和纪尧姆对决。她只是好奇,为什么是他们比赛,双方又是谁挑中了另一人做对手呢? 听着更具体一些的介绍,路易莎才大概明白了,这位骑士的出身虽然普通,但本身并非一文不名的人。他和上午进行比赛的优立安骑士是差不多的人,都是靠比武大会获取战利品,从而发财致富。这些年也算是‘南征北战’,闯出了偌大名声。 “马歇尔骑士啊,我听说他在高登兰和瓦松更有名气?来慕伯汉并不多,所以我对他就不那么了解了。”公爵小姐看了看场上,铠甲遮得严严实实的骑士,说道:“不过,他在竞技场的战绩非常惊人比优立安骑士的胜率还要高不少呢。”“这当然不是说马歇尔骑士就比优立安骑士更强,嗯,只能说明他要更疯狂一些,对于危险一点儿也不畏惧。”虽然公爵小姐说了‘疯狂’这个词,但从她后面的描述来看,她对此还是持欣赏态度的。 路易莎完全确定了,这位小姐是‘实力派’啊,就是不管什么风格,只要能多多地获得胜利,她就认可。类似路易莎上辈子看球的一些观众,除了自己的‘主队’,还会偏向一些知名度很高的强队.这很正常,慕强也是人的本性嘛。 路易莎想了想,问出了自己的确有些好奇的问题:“所以,这场比赛,是泽布兰伯爵选了马歇尔骑士做对手,还是马歇尔骑士选择了泽布兰伯爵?我有些不太明白,至少现在看起来,他们过去并无恩怨,甚至并不认识。” “这个我也不知道或许等会儿可以去向我那位表兄打听打听。”公爵小姐说是这样说,却还是给出了自己的猜测,饶有兴致地说:“我猜,应当是马歇尔骑士选择了泽布兰伯爵,毕竟就像您说的那些,泽布兰伯爵和马歇尔骑士之前毫无交集。” “这样来说的话,泽布兰伯爵根本没有挑战马歇尔骑士的理由。要说泽布兰伯爵就是想挑战在场最强的骑士,他又怎么确定马歇尔骑士最强呢?这可是没有战斗前,无法确定的事儿。”马歇尔骑士大概属于参赛骑士中很强的那种,可谁是最强,这是没有定数的。 “倒是马歇尔骑士挑战泽布兰伯爵,实在不让人意外像马歇尔骑士那样的竞技场高手,要靠这个发财的,都会尽量选择装备值钱、本身就很富有的对手。这样,赢了能有高得多的收益不说,输了后还可能根本不会损失什么。” 路易莎明白公爵小姐的意思,像纪尧姆王子这样的顶级贵族,竞技场上赢了对面的骑士。为了展现自己参与竞技,的确是只为了荣誉,以及女士们的青睐,另外也是为了显示自身的慷慨,往往不会拿走输家的装备、马匹,更不会俘虏对方,以索要赎金了。 对于马歇尔骑士这种靠竞技挣钱的,只要保护好自己,确保不会伤亡,这就是稳赚不赔啊! 就在路易莎和公爵小姐有一句没一句谈着这些的时候,场上已经要开始了。然而,突然纪尧姆王子这边,有了正常竞技比赛预备开始时不该有的动作。他控制着坐骑慢慢向看台方向去,然后停留在了路易莎她们这片看台前。 作为传令官的主持人连忙跑了过去,要问问是什么情况,而得到答案的传令官,一瞬间脑子里想了很多——一边觉得这很有意思,当然能够炒热现场的气氛,令这场比赛更有看点。一边又不知道,这是否会在之后引起过多流言蜚语。 他当然不会在意比武大会出现的流言蜚语,事实上,比武大会上,流言蜚语已经是最小儿科的了。更多时候,人们需要注意的是,那些没有传出来的‘秘密’,那才可能是大问题但不管怎么说,纪尧姆想要竞技场女王特别给他一份祝福,这也够让人玩味的了。 是的,纪尧姆对传令官说的,就是要路易莎的祝福,请求路易莎将衣服上的丝带系在他的长枪上做幸运物、护身符。 参加竞技的骑士, 要一位女士的祝福,这是很常见的。而且骑士一般选择的对象,都是自己爱慕的女士。这个女士可能已经是他们的情.人了,但也可能还不是,甚至女士对其一点儿意思都没有也正常。 对于这个时代完全以自身为主体的男性来说,女方的接受与拒绝,多数时候都没那么重要,喜欢了就去追就是。对方接受固然很好,不接受也可以当作是一种情趣,多的是追求的贵妇越冷淡,还越来劲的骑士呢! 所以不用怀疑,一个参加竞技的骑士如果向一位女士请求祝福,那90%是有爱慕之心的——有爱慕本身不稀奇,比武大会期间,不管之前有没有表明过爱意与追求,趁此机会表达一番的可太多了。稀奇的是,纪尧姆和路易莎的身份。 谁都知道,‘布鲁多的路易莎’是纪尧姆的弟弟,菲利普王子的未婚妻。 说实话,如果此时路易莎已经和菲利普王子结婚,纪尧姆的这个做法都不会那么让人玩味。毕竟骑士和已经结婚的贵妇人之间有一些不涉及到肉.体的爱慕,在此时着实常见,哪怕两人是哥哥和弟媳的关系,在中世纪后期也不算什么。 问题就出在路易莎还没和菲利普王子结婚,甚至纪尧姆也还没和‘波茨利亚的索菲亚’结婚。男未婚女未嫁,两个门当户对的年轻男女(甚至他们曾差一点儿就要订下婚约),骑士向女士表达了爱慕——这之后会发生什么,就太令人忍不住遐想了。 善于联想的主持人已经想到,这位纪尧姆王子曾经差点儿和巴尔扎克郡主订婚的事了。或许过去这位王子还能接受, 失去布鲁多这大片丰饶的土地固然可惜,可事情已经发生了,能有什么办法呢?但亲眼见到‘布鲁多的路易莎’后,很难不会后悔,甚至痛苦吧? 也是,那样的美女,明明有机会占有,谁又能放弃呢?失之交臂,带来的就是极大的不甘心主持人甚至想到了,瓦松王室是不是会兄弟阋墙。考虑到安娜王后一直以来的做法,纪尧姆王子和菲利普王子关系就不可能好的前情,这不是不可能啊! 当主持人最后还是高声转述了纪尧姆的要求后(纪尧姆戴着头盔,不方便高声说话,只能主持人转述),路易莎首先其实没有想到特别复杂的东西,第一反应是——啊,不是刚刚宣誓过,绝不使用‘符咒’的吗?难道是给别人加debuff不可以,但给自己加buff就没问题? 然后才意识到,这其实是一件对她来说很糟糕的事。 但她没时间犹豫了,如果她表现出不自然,只会让更多人注意到这件事。所以在停顿了一下后,路易莎就从坐席上站起,又来到了护栏边。看到对方抬起后伸到了护栏边的长枪,深吸了一口气,便面无表情地从衣袖上拆下了一根系带。 这是扎袖子,用来制造类似藕节袖效果的丝带。路易莎的双臂一边有两根,是紫红色的真丝绡制成,没什么纹饰,但格外飘逸。当这根丝带系到了纪尧姆的长枪上,立刻便顺着12月的寒风飘动了起来,仿佛是一面小小的旗帜。 场上响起了巨大的欢呼——大家喜欢看这种场面吧?或许吧, 但更多人只是在起哄而已!显然,不少人已经意识到了,纪尧姆的做法意味着什么。 “哇哦,我们当初说什么来着?”正面看台之上,看到这底下全过程的施瓦茨公爵忍不住张大了嘴,对一旁的海因里希伯爵说道:“我居然说,没有爱情的驱使,泽布兰伯爵总不会下场竞技” “那时,泽布兰伯爵否定了您的话,并表明自己会参加竞技。”海因里希伯爵默默说道:“我们都以为,泽布兰伯爵否定的是您说他不会下场竞技的事儿。现在看起来,他否定的明明是前半句,‘没有爱情的驱使’。” “这都不像是泽布兰伯爵了。”海因里希伯爵话锋一转,感叹道:“一直以来,泽布兰伯爵总是表现得不近人情,看起来完全不想和我们这群凡俗混在一起的样子如果他没那么无聊,我敢说,崇拜他的骑士能比现在多一倍!” “爱情啊”施瓦茨公爵还是忍不住说:“看来我不能嘲笑您为了格罗斯夫人,一副冲昏头脑的样子了。毕竟就连泽布兰伯爵那样的骑士,眼下都完全被‘维纳斯’的力量困住了,何况是您呢?” “还是说,我们应当认为,泽布兰伯爵果然还很年轻。所以遇到这样的事儿,还是会像一个真正的年轻人一样不管不顾,冲动行事?”说到这里,施瓦茨公爵笑着摇了摇头。 怎么说呢,虽然这件事对瓦松王室很严肃,说不定处理不当就要变成王室内部冲突的导火索了。但对其他看客,果然就是看热闹的不嫌事大了。瓦松王室焦头烂额关他们什么事?他们还唯恐事情不向最糟糕的情况滑去, 自己不能看乐子呢! 至于这件事中,路易莎的立场与为难,就更没人在乎了不,不应该说在乎不在乎,而是绝大多数人根本没想到这点! 这是个真正的极端男权社会,没有人会站在一个女人的角度看事情——站在路易莎的角度,这是把她架在火上烤了! 如果将来真有人翻出她差点儿和纪尧姆订婚的事,并导致了瓦松王室兄弟阋墙,在那样的暴风中她能有好吗——这不是路易莎自恋,她更多还是认为纪尧姆是想要她代表的布鲁多。至于她这个人,倒只是个附赠品了。 至于说,纪尧姆可不可能并没有那么想,他只是单纯爱上了路易莎.这对路易莎其实不重要。 如果他是单纯爱上了路易莎,结果也不会变,而且路易莎只觉得更加可笑了。真正爱一个人应该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做对对方好的事,而不是单纯让自己满足的事。现在这样,纪尧姆难道想不到自己会为难吗? 难道想不到,这会带来多少流言蜚语,甚至最糟糕的情况下,是腥风血雨? 哪怕是比较好的情况,最终这件事平息了,纪尧姆没有做更多,于是风过水无痕——这会不会让菲利普王子介意? 路易莎不爱菲利普这个未婚夫,当然不会在意菲利普王子介意不介意。但她知道,如果菲利普王子介意,那这段婚姻一开始就是埋了雷的——她不渴望在中世纪得到爱情,但她想要平静的、安稳的生活。不想还要因为这种事,和丈夫没法正常相处。 傻瓜都知道,这个时代,如果丈夫不信任妻子,怀疑自己的妻子和自己的哥哥有什么,那会使妻子的日子多多少麻烦!这是路易莎再要强,再有本事,都无法完全解决的问题。 这样的无可奈何,就像刚刚,路易莎一点儿也不想理会纪尧姆的请求。但在所有人理所当然的注视下,她也只能按照纪尧姆所希望的,给他一个‘祝福’。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94 章【VIP】 第94章穿越中世纪094 纪尧姆与马歇尔骑士的比武,这次是真的开始了。 两人两马分别在场地两端,中间由一段纵向栏杆隔开——此时的比武大会,单人竞技是这样的,两位骑士要端矛相对冲去,然后拼矛。为了防止相向冲去,以及战斗的过程中,两匹马有一点点偏差就相撞,带来巨大的危险,中间就有栏杆隔开了。 而且这样一来,比武的骑士就可以毫不担心地贴近了,从观众的角度来说还更有观赏性。 纪尧姆和马歇尔骑士都体现出了高超的水准,马歇尔骑士不必说,本来就是这个时代的竞技场上,最让对手忌惮的骑士之一。而纪尧姆,他没什么竞技经验,但他从小接受最好的骑士教育,并且天赋异禀。 再加上有战场上的实战经验加成,此时并没有什么不适应的他,反而因为那种视危险如无物的举重若轻,真像是一把锋利的宝剑。之前没有出鞘的时候,看不出他的不同,这时一出鞘,寒光便让凡是看到的人一个激灵。 场上,长矛抵触、噼啪作响、欲崩似裂! 场下,观众们浑身紧张。施瓦茨公爵目瞪口呆,然后又摇了摇头:“真是个令人生畏的骑士,不是吗?我甚至不明白,他这样出身龙楼凤阁的王室公子,为什么能这样年轻,就这样独当一面,攻击性十足。” “我在他这个年纪,才二十出头的时候,还是个快乐的王子,是公国里所有纨绔子弟的头领。每天都着迷于比武、打猎和一切会被斥之为‘堕落’的游戏, 是的,当时的我就丝毫不怀疑,有一天我会落到地狱里头去!” “玩耍累了,就是痛快地饮酒,然后安眠在情.妇的怀里.那样的日子好像没有头儿!呵呵。” “这或许和罗佩家族王子众多有关,泽布兰伯爵既是居中的那个,也是唯一没有一个自己同母亲兄弟的那个。既不像长兄得到了国王和宫臣的重视,也不像年幼的王子,有王后看顾依我来说,这样即使是王子,也大有不如意的时候吧。”海因里希伯爵非常谨慎地说。 “我倒是没有从这个角度想过这事儿。”施瓦茨公爵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但不得不说,从这上头来说是非常有道理的。□□怎么说来着,苦难使人成长,苦难使人强大——哦!长矛拼断了!真是精彩啊!” 两根长矛居然同时崩裂,碎片抛飞开。于是两名骑士又飞快骑马跑到了对面,从侍从手中接过一杆新的长矛。 “不过,说实话,虽然很精彩,但如果是在真正的战场上,马歇尔骑士早就已经被泽布兰伯爵挑下马刺死了。”施瓦茨公爵是上过战场的人,给出这个评价也算专业。嗯,这个时代的诸侯基本都上过战场,没什么好奇怪的。 “并非是马歇尔骑士本事不济,这完全是两人擅长的方向造成的。马歇尔骑士是个真正的竞技场高手,而泽布兰伯爵,他是实战专家——我过去没见过他动武器,现在才知道,他实际比看起来更冷漠,视人命如草芥。瞧瞧那千钧一发的选择,真是毫不犹豫,让人胆寒呐!”这样的评价并不算贬义,至少这个时代不算。中世纪的军事贵族们,大可以参考华夏唐末五代时期的情况,武夫当国、无法无天、凶残狠辣。这才是真正意义上不怕你坏,只怕你弱的时代! “但即使是这样的泽布兰伯爵,也会像一个普通年轻人一样,为爱情俘获.多有意思啊。”海因里希伯爵说道。 施瓦茨公爵另一边坐着的一个贵族,此时插话道:“也不一定,说不定只是为了挑衅‘瓦松的菲利普’。这可不奇怪,毕竟有那样一位王后,这些王子们也只能水火不容了.为自己的儿子夺走了布鲁多不算,还想要继子打下的泽布兰?如果泽布兰伯爵只是如此还以颜色,已经称得上温和。” 对于这个说法,施瓦茨公爵不赞同地摇了摇头:“您不了解泽布兰伯爵,或许他内心是冷漠了一些,但他绝对是个光明正大的骑士。或者说,他太骄傲了,骄傲到不可能用这种招数去回击自己的敌人。” “这一点我赞同!”海因里希伯爵微笑着抬了抬手:“您是没见过泽布兰伯爵那股劲儿,哎呀!那种高高在上、不把其他人放在眼里的傲慢,虽然贵族青年中或多或少都有,但都没有泽布兰伯爵那样强烈——强烈,但不张扬,他只是过于凝练了,所以无法忽视。” 这段对话并没有再继续下去,因为底下场地上,胜负分出来了。马歇尔骑士已经摔下了马,纪尧姆见状也勒停了马。而很快缓过来,确定人没事的马歇尔骑士没有选择继续步战,而是干脆利落地投了降。 所有人都尽情为纪尧姆的胜利欢呼,不出意料的,纪尧姆没有缴获马歇尔骑士的装备和马匹,完全展示出了一个优秀骑士该有的风度。也算履行了赛前的宣誓,他来此比武,只为了荣耀和女士的青睐,并不为其他。这‘其他’,当然也包括金钱。 “泽布兰伯爵没有缴获装备,我并不奇怪,他一向慷慨。我猜,除了打仗时得计算后勤,他很少会算计金钱。” 海因里希伯爵看了底下一会儿,说道:“但我很意外,那些跟随泽布兰伯爵的侍从也那样规矩。” “毕竟,我们都知道的,很多时候骑士是不好意思去‘收拾战场’的,都是侍从们和唱到人动手。而理所当然的,马匹和盔甲、武器等大头虽然会归骑士所有,其他东西却是侍从和唱到人的——有些时候场面弄得真难看啊!他们甚至会当着所有人的面去撕扯战败骑士的衣服!” “没什么可意外的,泽布兰伯爵既然能在战场上战无不胜,那约束手下的骑士和骑士侍从,令行禁止.这只不过是最基本的。”施瓦茨公爵有些轻描淡写地说。 纪尧姆获得了胜利,这也的确是很精彩的一场,但路易莎对此一无所知,因为她的注意力已经完全不在场上。在这短暂又漫长的一场竞技中,路易莎都在思考,接下来自己该怎么应对。然后她可悲地发现,在这件事上,自己似乎没什么主动权。 说实话,这时路易莎已经没什么兴趣看比武大会了,但她还不能走——之前原本是可以的,可在发生刚刚的事后,反而不能了。应该说,此次庆典期间,她都最好少离开公众视线,以免引来大量的流言蜚语她不想在意那些东西,只是那些流言显然不会停留在无形的语言阶段,最终是能影响到物质世界的。 调整了一会儿心情,等到路易莎再次关注到竞技场上,正逢着一次‘休息’,一位精于歌唱的艺人带着自己的乐器就上场演唱了。他唱了一首表扬竞技骑士的歌,应该是现写的歌词,因为他唱的内容就是刚刚几场比赛。 嗓音很好,唱的也轻快欢乐,被他表扬到的骑士倒也不吝啬,等他演唱完毕,就扔下一些硬币。那些硬币似乎没有数过,就是随手抓的,一把下去,金币银币都有,哗啦啦的。 路易莎好不容坐到了今天的比武大会结束,晚上还要参加晚宴——比武大会期间的晚宴或许没那么‘精致’,但长桌上堆放的食物却更多更丰盛。这是因为此时晚宴,还有犒劳战斗过的骑士的意味,量大管饱是必须的。 这样的晚宴想也知道,会比之前的一些晚宴更加轻松欢乐。就像是北欧神话里设定的,升上英灵殿瓦尔哈拉的勇士们,白天战斗,晚上所有的伤口都会恢复,然后所有人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就这样在战斗和欢宴中,直到诸神的黄昏。 路易莎作为竞技场女王,在这样尊卑没有那么分明的宴会里,甚至被安排到了主桌位置,慕伯汉国王旁边的位置(慕伯汉国王另一边是他的王后)。对于这样的‘优待’,路易莎心里苦笑,却是在用餐时更煎熬了——就算她再迟钝,也能感觉到自己成为了不少人议论的焦点。 打起精神,好歹吃了一点儿食物。到后面骑士们饮酒越来越多,现场气氛越来越不受控的时候,路易莎总算抓住机会告辞。这时也有别人离开,路易莎在其中倒不显得反常,她为此松了口气不过,当她走出晚宴的礼堂后就知道,自己放松太早了。 礼堂外烧着火把和篝火,不至于完全看不清,所以路易莎一眼就认出站在那儿的人是纪尧姆。 出于一种本能,路易莎立刻明白他是在等自己,这让她的神经一下绷紧,危险警报疯狂鸣叫。那一瞬间她真的很想跑,即使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会想跑——要说纪尧姆太严肃,很多人都怕他,在没有经历今天竞技场上的事之前,路易莎也没有因为他的严肃怕他啊。 在两人极其有限的照面里,她虽然感受到了对方并非是好接近的人,但在路易莎和菲利普结婚前,两人能有什么交集?甚至就算路易莎和菲利普结婚,成了他的弟媳,他这个人再严肃、严厉,也管不到她头上,她怕什么? 这种想要逃跑的欲望,更像是一种生物本能,本能地逃避对自己不利的境况。 但路易莎的理智控制住了本能,她朝着纪尧姆轻轻点头示意,仿佛不知道对方是在等她,然后若无其事地就要走一切都那么自然,毫无破绽,然而——纪尧姆快步走上前,拦住了她。 “巴尔扎克郡主。” 纪尧姆的声音不高不低。 “是。”路易莎紧张地说。 说实话,她之前对纪尧姆的印象不错,除了这个人是战争天才,又身具‘英年早逝’buff,很戳华夏人的喜好外。也是因为见到真人后才发现,这是个很英俊的王子.纪尧姆按照时下的审美,也是个好看的人,甚至作为男性过于精致了,不过配合他的气质就立刻不可了。但在路易莎这个现代人这里不是的,这种高冷的,甚至有些阴郁的气质,现代人超级吃的! 然而那都是过去了,发生今天的事后,路易莎对纪尧姆的印象糟糕到了极点。或者说,无所谓糟糕,还是良好,她现在只想逃离,避免任何和这个人扯上关系的可能——她讨厌这个时代!因为这种现代可以一笑置之,甚至上网‘八一八’,抱怨自己遇到个奇葩的事,在这个时代却能让她焦头烂额。 某种意义上,她当然不恨纪尧姆,不过纪尧姆再一次唤醒了她对这个时代的厌恶、快要窒息的压抑——她当然讨厌伤害她的人,但她是读过书的人,所以心里很清楚,真正要恨的是整个系统。毕竟,纪尧姆应该都不知道他伤害了她,恨他甚至会有一种自己和自己较劲的索然无味。 纪尧姆拦住路易莎后,有那么几秒钟没有继续说话。 像月亮、像珍珠,如教堂钟声,又如天鹅曲颈的美丽少女,避开了和人对视,垂下的眼睛有一种圣洁的虔诚。纪尧姆顿了顿,才拿出了一个珐琅装饰的精美盒子,单手打开,里面放的是一枚金树叶:“一个骑士的誓言,今天我发誓过,竞技取得的胜利与荣耀,必定与您分享。” 路易莎知道那枚金树叶,那是此次比武大会的主办者,慕伯汉国王搞的奖励——骑士比武大会,不好直接说什么奖金,但不少人为了显示自身慷慨并激励参赛者,会设置一些荣誉属性更高,似乎重点不是钱的奖品。 当然了,这种礼物真正不值钱的,那是没有的。比方说这次,慕伯汉国王让人立起了一棵树,书上都是金银打造的树叶。如果有人拼矛时,折断了一根矛,就会因为其英勇表现得到一枚银树叶。至于竞技中的胜者,自然就有一枚金树叶了。 这些金银树叶应该也是纪尧姆此次参与竞技,唯一的‘收获’了,毕竟他没有去缴获装备,更放弃了俘虏人质。 似乎是看出了路易莎的抗拒,纪尧姆强调道:“如果在下有幸,我是说.您如果愿意帮助一位骑士守住他的誓言——” 这句现代人听来近乎道德绑架的话,彻底刺激到了路易莎!她几乎是冲口而出:“不,我不愿意!” 说完之后,路易莎才意识到这话说的太直接了。但说了就说了吧,反正不是大庭广众之下,不像白天那次,路易莎几乎是被‘绑架’着,给了纪尧姆那个‘祝福’,明明她心里是不愿意的——这次干脆直接的拒绝,不留一点点余地,甚至让自我厌恶了半天的路易莎,念头通达了不少! 拒绝过的路易莎一点儿不停留,就低着头只管快步向前走。纪尧姆也不可能真的按住她,不让她走嗯,放在这个时代,还真有可能,但现在这是行不通的! 路易莎又怎么可能在这个时代的夜晚,一个人走夜路呢?就算这算是宫廷的范围.不, 宫廷和别的地方没什么不同,本身是有同样的危险的。 总之,她身后有跟着的侍女和男性骑士担当的侍从行走在陌生的宫廷,别说是夜晚了,就是白天,路易莎也是带着他们的。 离开了刚刚的区域,路易莎找到自己马车坐了上去,护送的骑士和骑士侍从跟着上马。路易莎这才注意到陪同她的雨果夫人和吉娜目瞪口呆,似乎是被她刚刚的行为给惊到了—— 是的,今天纪尧姆的一系列行为都不太妥当,会给路易莎带来麻烦。但在时下的观念里,却不是路易莎像刚刚那样‘无礼’的理由。 这个时代对女人是非常苛刻的,对男女的要求完全不一样。 纪尧姆的行为再离谱,大家也可以解释他只是在追求最为崇高的爱情(在时下流行的宫廷之爱里,‘爱情’的确崇高)。就算有人阴谋论,觉得他是在借机发难,挑衅自己的继母和弟弟,这种指责也是无足轻重的。 大家甚至觉得,如果真是那样,也不是不能理解,毕竟他之前的确遭受了相当不公平的对待。至于说在这件事上,被无辜牵连的路易莎.没有人在意,在意她是否愿意被牵扯进这样的无妄之灾里,即使从一开始她就没得选。 而路易莎,她哪怕只是表现出了些许不驯,没有完全顺从地接受这一切,居然直截了当地说了‘不’.这就已然是离经叛道。 “您”想要说些什么的雨果夫人才开了一个头儿,自己就先摇了摇头,止住了。 过了一会儿,马车走上了正路,她才慢慢地说道:“我知道您的脾气,您会生气,我一点儿不意外。您会拒绝和泽布兰伯爵扯上关系,这我也不意外。而且我完全理解,事实上,这也才是正确的。”毕竟路易莎可是菲利普王子的未婚妻,现在和未来的大伯子扯上关系,哪怕是单方面的关系,是怕将来麻烦不够多吗? “我真正意外的是,您拒绝的那样无礼,不留一点儿余地,真叫人下不来台我的意思是,按照您平常的聪明才智,本可以更体面的。拒绝求爱这种事儿,在宫廷里从不少见,但要足够委婉。毕竟无论是求爱的骑士,还是被求爱的贵妇人,都是有身份的人,不是吗?” 雨果夫人这番话在此时没什么毛病,甚至这是完全站在路易莎的角度,替她着想的。但这个时候的路易莎根本听不得这些,脸色冰冷——唯一的理智只是让她能够提醒自己,她不是真正15岁的小姑娘,不要在这个时候发脾气。 人在这种时候,总是会不由自主地以语言去伤害那些对自己好的人,路易莎从来不想成为那样的人.她非常清楚,雨果夫人会觉得她的处理方式有问题,不是雨果夫人不想体谅她。而是‘三观’这种东西就是这样的,根深蒂固,总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 雨果夫人对她绝没有丝毫恶意,她只是成长在这个时代,和这个时代多数人有一样的三观——但和路易莎的不同。 就,仅仅如此而已。 过了一会儿,路易莎感觉到自己能相对正常说话了,才没什么感情地说:“反正没什么人看到, 就这样吧。说实话,如果真的有人偷看到了,传扬了出去,说我是个冷漠绝情的女人,那倒是好了。相比起一个和未婚夫的兄长扯上关系的评价,‘冷漠绝情’也不算糟糕了。” “至于下不来台.我为什么要在意泽布兰伯爵的体面?难道他想过我的体面吗?” 路易莎知道,纪尧姆的所作所为不见得有什么恶意,他只是如这个时代大多数男人一样,习惯了‘以我为主’,只会‘以我为主’。说不定,他还认为他‘爱’路易莎,盛大地表达这爱,这是对路易莎的奉献。 就和后世一些人会自我感动,并认为自己爱一个人是那个人的福气.是差不多的。 只不过那在后世是‘奇葩’,纪尧姆生长生活的环境决定了,他这样是‘正常’的,无可指摘的。 想到这里,明明还是很生气的,路易莎却突然笑了起来——不是怒极反笑,只是忽然觉得,她刚刚跑掉,纪尧姆也一定很懵逼吧?就算他想过路易莎会拒绝他的爱慕,也绝没有想过她会这么生气,他都不知道她在生气什么的。 就像是漫画里的小人,头上会有大大的问号。 就突然之间,春风化雨,路易莎的脸上也不冷冰冰了。见到这样,刚刚一会儿连一声都不敢出的吉娜终于松了口气,只不过她又迷茫了,搞不懂这是怎么了——其实没什么,路易莎只是意识到了,自己还是在和自己较劲,和这个世界较劲。 明明是之前就想明白了的事,但事到临头,还是会钻牛角尖可能这就是‘人’吧。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95 章【VIP】 第95章穿越中世纪095 礼拜一‘开幕’,礼拜二单人竞技,礼拜三休息。 作为比武大会的中场休息时间,这一天也是充分安排了娱乐活动的。路易莎就被请到了女士们之中,和她们一起玩儿门球游戏——这是一种运动量不大的户外游戏,尤其适合贵族女士们悠闲地进行娱乐。当然,男士们也有不少喜欢门球,会加入游戏的。 路易莎以前就玩儿过门球,知道门球的玩法:门球要用长柄木槌击打小球,使其按照一定路线穿过草地上的铁环小门。 总计有4个被涂成不同颜色的小球、6个铁环门,如果是单打,就双方各两个球,双打就每个人一个球。 比赛双方轮流击球一次,当球穿过1次铁环门积1分。如果按顺序穿过6个铁环门,然后又返回穿过6次铁环们,12次穿门完成,再按规则击中一次标杆,再加1分,这就有13分。 先完成自己这一方2个球26分的获胜。 一般宫廷里人多,玩双人比赛的时候居多。路易莎去的时候也不意外,多是两人组队,大家一起玩儿。特别是玩到一半的时候一些骑士也过来了,秉持着‘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的原则,就基本是一男一女组成一队了。 和路易莎组成一队的是她的远房表哥,弗兰哥尼亚的汤玛斯。昨天的骑士比武大会上他受了点儿轻伤,现在看起来倒是情况还好。不过这还是给了他今天理所当然不去参加骑士们的娱乐,而混在女士们中间的理由。骑士们都去打猎去了呢!他受了伤,玩玩轻松愉快的门球可以,打猎就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了.他也乐得如此。 骑士们有的很热爱打猎不错,但普遍还是更想留在女士们身边说说笑笑。只不过今天安排了打猎的活动,身为一个勇武的骑士,不去就有些不妥当了。 尤其是明天还有比武大会的集体竞技项目,别看单人竞技,一对一决斗十分引人注目。但实际上,集体竞技才是比武大会的正牌项目!是真正模拟战争的‘游戏’——刚好趁着打猎的时候,要参赛的骑士能够演练一番。 路易莎和汤玛斯的对手,则是最近一直在头版头条上呆着的海因里希伯爵和格罗斯夫人。 “打得真好!您比看起来要擅长游戏啊!”海因里希伯爵见路易莎完成了一次教科书级别的‘贴击’,用自己的蓝色小球一球撞走汤玛斯的黑色小球,使黑色小球滚开又撞到了原本位置很好的红色小球,同时蓝色小球顺畅地滚过了球门。 一般来说,大家搞‘贴击’(撞球),要么就是为下一球穿门找一个有利位置,要么就是破坏别人的有利位置。再不然,‘贴击’的是自己那边的另一个球,使另一球撞到对手的球,破坏对手球路的同时,还能连击(这种撞到本方球,被动撞到另一方球,而获得的连击机会,一轮只有一次)。 路易莎却是一次贴击,完成了多个目的。这下自己的球穿过了球门,可以连击一次。汤玛斯的球被动撞了海因里希伯爵的红色小球,也跟着连击一次.真是看的人眼花缭乱。“干得好!我亲爱的表妹!”汤玛斯也给路易莎叫好! 路易莎看了一下球场上的情况,选择了一个她认为好的位置,将球打了过去(球穿过球门后,也有一次连击机会)。然后在汤玛斯尝试击球穿门时,轻松说道:“伯爵,按照您的说法,是我看起来不擅长游戏吗?” 海因里希伯爵‘唔’了一声,还没说什么,格罗斯夫人就先替他说了:“哦,郡主,您得明白,您长了一张缥缈美丽的脸,这让您看起来不像是精于世俗玩乐的样子。若要说精通宫廷游戏,好歹要像是在下这样啊!” 格罗斯夫人这就是自我调侃了,不过她的确有此时那种风流的、享乐的宫廷贵妇气质。 “大家是这样认为的吗?”路易莎挑了挑眉:“那可就猜错了,在布鲁多宫廷时,我是年轻人的头领,会玩很多游戏,引领了宫廷的风尚。事实上,人们要求一个宫廷女子会的一切本领,我都是会的,包括鹰猎和下棋。” 看着这样的路易莎,海因里希伯爵觉得很有趣——这主要是因为他的朋友纪尧姆。 看起来纪尧姆是对这位‘布鲁多的路易莎’一见钟情的这本身不奇怪,这位女士有这样的美貌,合该骑士们一见她就朝思暮想、堕入情网。但纪尧姆如果也是因为这理由一见钟情的,就觉得很违和了。这或许是因为纪尧姆一直以来的稳重凝练,给了他此人不是24岁,而是44岁的错觉。 那么,如果现在看到这位女士美貌外, 不同的另一面,纪尧姆会失望吗?毕竟,纪尧姆爱上一个超凡脱俗的女子,这听起来倒也相配。可要是一个和其他宫廷女子没什么不同,只是格外美丽的?要知道,根据海因里希伯爵的了解,纪尧姆一向对那些宫廷女性缺乏好感,这也是没听说他有什么绯闻的原因之一。 这或许是因为他一直讨厌的女人,他的继母,瓦松的安娜王后,就是最典型的那种宫廷贵妇? 看着路易莎在他们这边击球后,又轻巧、优美、准确地击了一次球,海因里希伯爵心里摇了摇头——且不说,陷入爱情中的男人往往盲目,根本看不到所爱女子身上不符合自己期待的那些东西。就算纪尧姆以超出普通男人的透彻看到了,又怎么样呢? 这位‘布鲁多的路易莎’,或许她自己都未曾意识到,那样说着的她,却有一种难言的天真单纯。宫廷享乐?不不不,在她更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对新奇的东西看了一眼。只是说说的沉迷,和实际的沉迷是不一样的。 她根本不在意那些,有些像蜻蜓掠过水面,然后便轻巧飞走了。透明的翅膀在阳光下,像玻璃一样晶莹剔透.这种不经意、不亲近的姿态,有一种疏离感,却非常迷人。 玩了一会儿门球,四人的一局结束了,他们又到一旁大型华盖撑起的亭子下休息——虽然是冬天,但今天阳光明媚,这会儿又是一天之中最温暖的时候,正适合呆在户外。大概正是天气好,大家才会纷纷选择户外游戏吧。无论门球,还是打猎,都是的。 休息时,侍从端来了饮料和食物,饮料当然就是兑水的葡萄酒,食物则有蜜饯、坚果、水果和糕点。相比起正餐时的餐食,这些吃的是路易莎的味蕾可以接受的。 当然,要说喜欢也不存在,所以路易莎没有委屈自己。早有准备的她对自己的雨果夫人点了点头,雨果夫人就从一个侍从手里接过了一个带盖的篮子,然后从里面取出了几种吃的点心,分别是南瓜小面包、柠檬玛芬和葡萄干奶酥。 都是制作简单,此时可以找到原材料的小点心。路易莎尤其喜欢吃南瓜小面包,虽然她不太爱吃南瓜做的菜,但将南瓜揉到面团里,做成面包、蛋糕之类,她又觉得很合适——这可能是因为她觉得正餐的菜带甜味很奇怪吧,所以南瓜这种甜味明显的蔬菜会下意识排斥。 其实美味的南瓜小面包真的很简单,只要将牛奶倒入南瓜泥中,加上蜂蜜拌匀,将它们一起加入揉好的面团中。剩下的就是加盐和黄油,再次揉面团至光滑,静置发酵。 发酵完毕的面团分成小剂子揉圆,洒一点点水、松弛15分钟左右。再压平成一个小圆饼,用剪刀在边缘剪出6个三角形缺口(为烘焙膨大留出足够的空间,同时还是一种装饰),就可以放上烤盘并做最后的发酵了。 如果不讨厌南瓜子,还可以剥一些南瓜子仁,在面饼于烤盘上发酵一段时间后洒在上面。路易莎就很喜欢南瓜子仁的香味,所以这些南瓜小面包是洒了南瓜子仁的。 洒过南瓜子仁,剩下的就是进烤箱了,因为是小面包,不到半个小时就能烤好。烤好的南瓜小面包只比掌心略大一圈,在此时绝对算‘小点心’了。路易莎每次下午茶,都能吃两个呢——这对于她总是量少而种类多的下午茶,就算多的了。 不出所料的,路易莎带来的点心,和她分享的另外三人也很喜欢。不过他们就不一定最喜欢南瓜小面包了,相比起南瓜小面包那多少还算熟悉的口感味道,柠檬玛芬和葡萄干奶酥明显要更新奇,也更能满足此时人们很少被抚慰的味觉。 柠檬玛芬作为一种杯子蛋糕不用说,肯定是比本质上还是面包的南瓜小面包更甜更软的(虽然以此时的标准,南瓜小面包肯定不算是作为‘粮食’的面包,而更像是一种糕点了)。 而葡萄干奶酥,其实就是一种曲奇,而且还是入门级的那种,做起来相对容易。但这并不是说它的味道不好,实际上它香浓酥脆,直击人类对香、酥、甜的食物的本能喜爱。 格罗斯夫人就极其喜欢葡萄干奶酥,吃到的第一口就忍不住眯起了眼睛,这是吃到好吃的东西时的本能反应。 “实在是太美味了,这是布鲁多的点心吗?您有一位很好的厨师。” 格罗斯夫人赞美道。 路易莎没有否认‘布鲁多的点心’这一点,因为解释起来会很复杂,而且又要撒谎。所以她只是点了点头道:“是的,我有一个很好的厨娘,即使出远门也要带上她,这些都是她和她的助手制作。如果您真的很喜欢葡萄干奶酥,我可以将做法告诉您,并不难,很容易制作。” “.请喝点儿我的饮料。”路易莎一边大致说了葡萄干奶酥的做法,一边指了指另外端来的一壶蜂蜜柠檬菊花茶。这之前并不和点心放在一起,而是放在一个带封盖的锡筒中,用塞满羊毛的布袋裹着保温的。路易莎让送吃的喝的上来,才被倒进一只银质的高颈茶壶中。“这是什么花水吗?我好像闻到了花香。”茶水从茶壶中被倒出来,立刻有菊花香气混合着蜂蜜甜香、柠檬清香散发出来。 “是啊,有晒干的黄春菊,这原本是一种野花。但我很喜欢它的香气,便用晒干的花朵泡水喝——也有药剂师说喝它泡的水有利于睡眠,对镇痛、止咳也很有帮助。我的睡眠原本就很好,倒是看不出前者这项好处,倒是镇痛和止咳,的确有效。” 路易莎这话说的半真半假,这话其实不是药剂师对她说的,而是她原本就知道的。所谓黄春菊,其实就是罗马洋甘菊。相比起气味不佳,更多做药用的德国洋甘菊,罗马洋甘菊在香水界的地位是很高的,罗马洋甘菊精油很常见也是因为这个,路易莎对此有所了解。 华夏很早就有喝菊花茶的习惯了,但这辈子路易莎可找不到华夏菊花茶常用的杭菊、甘菊、野菊、亳菊、怀菊。所以蜂蜜柠檬菊花茶,这个好喝又有利于健康的茶饮,她就用罗马洋甘菊,或者说黄春菊代替了。 这也不是瞎代替的,后世也有洋甘菊茶饮,路易莎是确定它对身体无害,才会拿来泡茶。 此时的‘老西医’们也经常使用草药,这不奇怪,古代的医生几乎都是使用草药的。其中会用到各种花也不奇怪, 玫瑰不就经常做药用吗?这可是过去普罗万玫瑰的一大用处!所以在场其他人对喝‘花茶’并不排斥,尤其是路易莎还说了它对身体好。 “哇哦.这可比我想的要好喝很多。”尝了一口的汤玛斯意外地道。本来已经做好会很难喝的准备了,毕竟一切对身体好的东西,好像都不会味道好。 但就算是第一次喝蜂蜜柠檬菊花茶这类饮料,多少有些喝不惯,他也承认,这味道是很不错的。柠檬的酸、蜂蜜的甜、菊花的清苦融合的很好,并不显得突兀——这恰恰是此时很多食物的通病,各种味道各过各的,乱七八糟又突兀。 路易莎指了指几种甜味的点心:“是的,配这些点心会更好。” 很多配点心的茶饮(不见得真有‘茶叶’),单单喝算不上好喝,只能说不难喝、品得出香味来,喝习惯了也不错。但如果配上点心,它们经常具备的苦、酸,反而能很好地和点心互相衬托,让人欲罢不能。 于是其他人依照路易莎地推荐,吃几口点心,喝一口蜂蜜柠檬菊花茶。可以说是心满意足,立刻接受了‘蜂蜜柠檬菊花茶’。 见带来的吃喝得到了大家的喜欢,这就不算抛媚眼给瞎子看。路易莎的心情因为美食,以及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分享给别人,变得更好了一些。又吃了一个柠檬玛芬,她才想起什么,转头问雨果夫人:“今天的点心不错,你们尝过了吗?” 雨果夫人忍不住笑了起来:“都尝过了.刚做好时,吉娜就受不了香味的诱惑,将留给她的那份先吃掉了。刚刚您和爵爷们, 还有格罗斯夫人玩儿门球时,我们一起吃点心喝饮料,她没得吃,还不知道赌气跑哪儿去了呢!” “是吉娜小姐吗?我说不定知道她在哪儿呢。”格罗斯夫人听到雨果夫人的话,露出了一个神秘的微笑。 不过,当路易莎出于好奇问她时,她也没卖关子,非常爽快地说了:“吉娜小姐如果挺久没回来,就很有可能是被人绊住了。我猜那人是鲍恩骑士,嗯,之前我就见过一次,鲍恩骑士和吉娜小姐在教堂外的廊檐下说话。” “今天鲍恩骑士也没有去打猎.吉娜小姐很可爱,是不是?简直就像是一朵金色的向日葵,那样活泼明媚,谁能不喜欢她呢?” 路易莎明白了格罗斯夫人的意思,这是有人在追求吉娜。这种事儿,在这样盛大的庆典期间,倒是不足为奇。 晚一些时候,吉娜回来了,路易莎没有立刻问她。而是回到住处了,休息的时候才询问:“吉娜,过来一下.有人瞧见你和鲍恩骑士在教堂外的廊檐下说话,这是真的吗?” 虽然格罗斯夫人是那样说,但她说的又不一定是真的,路易莎当然还是要亲口问一下吉娜。而吉娜立刻就脸红了,她当然知道,路易莎不会那么无聊,她随便和谁说了话都要问一下——或许有的主人是那样‘无聊’的,那也一定不包括路易莎。 能问这个问题,就代表路易莎一定知道什么了虽然吉娜也不觉得这有什么的,但还是15岁的少女呢,害羞更像是一种本能。路易莎一见吉娜的反应, 不用她说什么,就都知道了。果然,还是那句话,宫廷里是没有秘密的,即使是在庆典期间的一个‘临时宫廷’里。 路易莎当然无意插手侍女的恋爱,所以只是想了想,便说道:“我不会继续问更多,你只要记得保护好自己就好了,保护好身体,也保护好自己的名誉——我并不会认为名誉比感情重要,但也要分辨当下有没有必要、值不值得牺牲名誉,对吗?” 鲍恩骑士的出身比吉娜要高一些,他的父亲是慕伯汉的一个伯爵,虽说是边角料伯爵,那也是伯爵呢!但两人依旧可以说是同一个阶层内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们都对这份感情非常认真,谈婚论嫁也可以,当然不会对名誉有妨碍——鲍恩骑士只是伯爵小儿子,未来不能继承爵位的话,本来就只能‘低娶’, 如果他们对这份感情谈不到认真,只是庆典期间的一个消遣,等到庆典结束就各回各家、相忘于江湖那就更没必要为这种感情付出名誉了。名誉这种东西,路易莎作为一个现代人,没有看的那么重。但从实际出发,这个时代一个名誉有损的女性,未来就是会困难很多。 路易莎拿吉娜当自己的朋友、小妹妹,当然不会希望她没事给自己未来上不必要的难度。 听到路易莎这么认真说话,意识到路易莎可能搞错了什么,吉娜立刻说道:“不,您弄错了!事实上,鲍恩骑士的确在向我献殷勤,但我还没想好要不要接受呢!时间实在是太短.我是说,不管怎么,我都会保护好自己,不会做有损自己名誉、家族名誉,和您的名誉的事儿。” 路易莎知道吉娜虽然比较活泼,不是什么死板规矩的人,但并非是那种没头脑、出大格的姑娘——真是那样的,当初也不会经过一番面试,选了她到自己身边来,还当作未来的秘书培养了。 所以吉娜这样说,路易莎也就基本放心了,不再过问这事儿。然而却没想到,第二天就见到了吉娜和鲍恩骑士的‘争吵’.说是争吵,好像不太恰当?是鲍恩骑士来找吉娜,吉娜根本不愿意搭理他,就想让他赶紧走。 鲍恩骑士不太高兴自己兴冲冲来,就这样一个结果,脸色就有些沉了下来。 “.您真是我见过的最狠心的女子了!这些天来,我对您的效劳,难道是假的,难道您没有看在眼里?就在今天,我将要参与比武竞技,就和真正的战场差不多的比武竞技。我有可能会受伤,甚至会死去——我只是来请求,请求您看在我对您的效劳的份儿上,给予这个可怜的、痴情的家伙一点儿抚慰与祝福。” “您想要的可不只是一点儿抚慰与祝福!”吉娜才没有被他道德绑架到,她头脑清晰地指出:“您希望我答应您的求爱!” “天呐,我的天呐!您可够疯的!这才几天功夫就向我求爱?您是弄错了什么,将平日里的对付宫廷以外的女人的手段用在我身上?看清楚一些,我可不是什么乡下的牧羊女,又或者某个小商人的妻女。只因为您的高头骏马,还能大手大脚买一些缎带花边、手套、手绢做礼物,就被您迷倒。我看您这样迫不及待,一点儿耐心都没有,倒像村夫在求爱呢!” 吉娜这番话放在后世,肯定有人身攻击的嫌疑,牧羊女,又或者小商人的妻女怎么她了,要被她这样拉踩?但在此时,这无疑是说中了某些现实的(而且吉娜本来就是针对鲍恩骑士说的)——有些骑士们很喜欢和牧羊女或者小商人妻女春风一度,因为相比起贵族女性,得手很容易。 这里面的‘容易’,好一些的是,是他们身份高、富有,能让那些女性‘自愿’。差一些的,那可就说不准了,骑士仰仗着自身在阶级上的优越强迫对方,可能实际情况并不会和强.奸有什么差别。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96 章【VIP】 第96章穿越中世纪096 此时流行于宫廷的‘宫廷爱’是一个相当有意思的话题,虽然一开始路易莎只拿它当一种过家家式的游戏——在‘爱’的需求难以从丈夫/妻子,甚至是情.人那儿得到满足的情况下,通过这种方式,追求一种理想中的、更难以抵达的爱。 奉献是‘宫廷爱’的重点,尤其是骑士对女士的自我奉献。这是一种默默为对方做很多事,却不求回报的行为,还有一个专门的称呼‘效劳’。 而现在,路易莎在宫廷中呆的久了,对‘宫廷爱’的理解更深了一层。她虽然依旧不认为那是真正的爱情,但她至少不把所有的‘宫廷爱’都当过家家的游戏了。 要明白宫廷爱之所以存在,并不是富贵闲人们穷极无聊了,要用一种方式装饰自己的风流,仿佛那样就显得自己无可指摘了——这里其实涉及到一个文化上的观念,即在此时,真正的爱情被认为是一种无上的美德! 其中的逻辑是,真正的爱能让一个人成为更好的人。譬如一名骑士,如果爱上了一个女性贵族,那他自然要为了她表现出十足十的勇敢、智慧、虔诚、谦卑、怜悯、诚实、公正.这是为了获取她的青睐,也是为了让自己更好地配得上她。 一直以来这都是大家认可的,唯一的争论在于,什么算‘真正的爱’呢?早期,人们认为对上帝的爱是真正的爱,这爱纯洁无比,能让人虔诚,甚至超脱。至于两性(宗教上不承认同性恋)之间的只能叫做情.欲、淫.欲,是肮脏、卑贱的! 但随着时代发展,世俗回归,至少宫廷中已经不怎么讨论那种宗教式的爱了!大家只评价人与人的爱, 再将其分出高贵与卑贱——简单来说,有一方并非贵族,最终追求的是身体的欲.望得到满足的爱,是卑贱之爱。双方都属于贵族,为对方奉献不求回报,追求的是精神的契合的,这就是高贵之爱.事实上,后者都有点儿柏拉图式恋爱的意思了。 即使,在描写宫廷爱的叙事诗,以及事实中的宫廷爱里,走到肉.体结合的宫廷爱非常常见。如果没有,一般只能是那位贵族女子是骑士主人的妻子,现实不允许罢了 总之,在‘宫廷爱’中,女性前所未有地占据了主动权。这一方面是因为,高贵的爱要求骑士不能存在强迫的行为,只能以‘效劳’去奉献,指望这能打动对方。另一方面,却也是宫廷,以及宫廷爱本就对女性有的要求——要矜持啊! 除非是一见钟情,不然太容易被打动,中间没有经历许多困难,这能叫‘真正的爱’吗?这不是和追求一个普通女子没什么不同吗? 这样的观念在后世可能是难以理解的,但在此时却言之凿凿、信者甚众! 当然,矜持归矜持,却不能表现得冷漠无情,不然这个贵族女子也会被认为是不合时宜的。其中的分寸拿捏,也经常是一个贵妇评价好坏的重要原因。同样都是拒绝了一名骑士,有的贵妇能让人交口称赞,有的贵妇却会被批评呢! 这就是吉娜和鲍恩骑士争执的原因, 鲍恩骑士认为吉娜太过冷漠无情了,好歹应该给自己一些‘甜头’了。吉娜却觉得自己做得完全没问题,却是鲍恩骑士太着急了,这是宫廷爱中不尊重女士,也不尊重他自己的‘爱情’的表现。 不管他们谁的想法是对的(在路易莎眼中,其实都有问题),至少路易莎肯定要站在吉娜这边啊! 所以她见到这一幕,便上前为路易莎解围了,仿佛是刚刚过来找吉娜有事,没听到争论一样说道:“吉娜,我们马上就要走.啊,鲍恩骑士,您好。” “您是来找吉娜的吗?真抱歉,我们马上就要离开了,作为竞技场女王,我还得去比武现场,吉娜也得陪我去——听说您也会参加比武?祝您能有好的表现。”没等对方有所反应,路易莎就拉着吉娜的手走开了。 今天是星期四,集体比武。相比起个人竞技,集体比武才是骑士比武大会的核心项目。 其模仿了真实的战争,让几十名到几百名不等的骑士结成一组,组与组之间对抗。这个过程中用到的战术和战斗本身,几乎和真实的战争没差别。最多就是让伤亡没那么严重,设置了营地作为安全区,且如果不是原本有仇,大概是不会下死手的——虽然,真实的战争中,可以的话,大家也不会对骑士下死手,毕竟活着的骑士是可以索要大笔赎金的! 哪怕这个骑士付不起,他的主人也一般会替他付.人家可是为你打仗,连帮忙付赎金都不干?这可太伤人心了。 总之,相比起集体比武,个人竞技就是个开胃菜而已。至于说为什么这个开胃菜有后来居上的架势,无论是在文学作品,还是在传播度上,都渐渐超过了集体比武。这一方面是因为,个人英雄主义就是有感染力,而且一对一对决比多人混战有观赏性多了,不然为什么文学作品里,两军对垒会出现大将在前比拼武艺决胜负的桥段?还不是观众爱看! 另一方面,就是集体比武不太好围观,大家普遍没有参与感了。像个人竞技,在一个范围不算大的场地内,观众则在看台观看,从头到尾看的清清楚楚,就和后世的体育馆观赛没什么差别。集体比武要模仿真实战争,即使只是有限模仿,需要的活动范围也会非常大! 这就有点儿像后世的拉力赛、自行车赛等比赛了,而且此时又没有电视转播,甚至电台播音员口头转播都做不到。所以,观众真是不好围观,最多就是在高处远远看个大概。 哪怕是后世,能够全程跟踪直播了,这类比赛的影响力也普遍难以和体育场内举行的比赛比较。此时就更别说了,也就是当下参赛者的体验和观众的体验都还很重要,比赛更谈不到商业考量,集体比武才不至于完全被逆转——不管怎么说,骑士们还是很喜欢集体比武的。 “谢谢您。”到了去看集体比武的马车上,吉娜很不好意思,小声对路易莎说道。 路易莎只是笑着摇了摇头,让吉娜感到安心的是,路易莎并没有提刚刚发生的事儿。而是转移话题说道:“.今天可无聊了,要去看集体比武。我们真的能看清吗?而且我可不懂这些,就算能看清,也完全看不懂,一样会非常无趣。” 作为吉祥物一样的竞技场女王,哪怕其他多数观众都可以缺席今天的观赛,想干什么干什么(其实是多数人想去看比赛也不能),路易莎也得去露脸。据说是在普法尔茨的西边城墙上布置了观看点,作为遮挡较少的制高点,那边可以看到集体比武的大部分区域。 “这不难,您可以招一位善于解释比武的纹章官来为您说明情况。”吉娜想了想,立刻给了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 路易莎慢慢点了点头,却没有表示要不要这样做——她本来就是为了转移话题的,至于到时候要不要请一个专人解说,那是到时候再说的事儿,她甚至不知道自己对集体比武会不会有最基本的兴趣呢! 体育场上,或者电视机旁,愿意听人解释比赛规则,以及当下的战术、参赛者水平等等的,至少也得是有点儿兴趣的。不然,真不如随便找点儿事做,甚至发呆呢!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路易莎到达指定的观赛点时,已经有一个穿着鲜艳号服的纹章官在等着她了。这是之前单人竞技时,担任过一部分比赛主持人的纹章官——当然不可能只有一个主持人,那太累人了,而且万一有什么意外,不就放观众鸽子了吗? 这位纹章官自称是来为‘可敬的竞技场女王’服务,如果路易莎有什么问题,都可以问他。 路易莎以为这是比武的组织人员细心,还考虑到了她这种实在不懂比武的观众,也没有推辞。感谢了对方几句后,就问道:“今天是怎样的比法呢?我听说这样的集体比武, 大多是按照国家不同,组成不同的队伍。” “但这样的话,‘慕伯汉队’就优势太大了.” “是的,您说的对,但大型比武大会,除了按照国家不同来分队,很少有别的办法可以让所有人满意。有时候,甚至会带来很糟糕的后果,让人认为是某种政治站队.所以没办法,今天我们依旧有‘慕伯汉队’‘瓦松队’‘高登兰队’‘罗兰西队’。” “不管怎么说,哪怕其他队伍没那么大的可选择余地,但凑出足够参加比赛的骑士人数,这是没问题的——按照规则,这次每组是100名骑士。” 虽然此次庆典实际上是为了慕伯汉国王的加冕礼,来的大多是慕伯汉诸侯,但观礼的外国诸侯也不少,甚至还有国王亲自来了呢!这些人随行的骑士人数加起来就不少了,就像巴尔扎克伯爵,不就带了一百多名骑士? 所以一个国家要组一个100名骑士的队伍,总归是能组起来的。 “今天要比武的是慕伯汉与罗兰西,下个礼拜四就是瓦松与高登兰,下下个礼拜四,由之前的胜者进行比武,最后一个礼拜四就没有集体比武了。”穿号服的纹章官还说了一下接下来的赛程安排。 来的外国诸侯不只有慕伯汉、罗兰西、瓦松和高登兰的,但基本就是边角料小王国,甚至小公国而已。有的倒也能组出一百骑士的队伍,但这样的要参加集体比武,倒也没那个必要。反正他们自己没有强烈要求,所以就这样组了4支队伍就完了。事实上,罗兰西的队伍都组的比较勉强了众所周知,罗兰西根本没有一个统一的王国,它就是一个地理概念。罗兰西内部的话,北罗兰西、中罗兰西、南罗兰西,根本不是一回事儿,别说政治了,文化上的隔阂都很深呢! 也就是这次来的基本都是北罗兰西的诸侯和中罗兰西的主教(中罗兰西是教廷的禁.脔),这才好比较组队,就北罗兰西的诸侯组成北罗兰西联合队就行了——中罗兰西就算了,教会本身是反对比武的,禁止比武的训令都还挂着呢!只不过大家不在意而已。 “这样安排比武的赛程,是很合理的。” 路易莎一听,居然搞了淘汰赛,就觉得比较合理。在后世常见的淘汰赛、循环赛什么的,这时候可都不常见。大家往往就是你比你的、我比我的,就像之前的单人竞技一样,彼此选个对手比过就是了。 “是的,非常合理,能够决出一个最终胜者。而且”说到这里,这位做过主持人的纹章官还风趣地说:“想必,这里面也有关于战利品的考量吧,毕竟之前输过的人,装备和马匹都没有了,也没法再比赛了。” 集体比武一般会事先定好战利品,有的会约定一个赎金、赔偿金,这都是真实战场上常见的东西。有时,约定的这个赎金、赔偿金还会异常高昂,比真实战场更高!不过,多数时候,战胜方的奖品就是战败方的装备马匹,不会有其他。 “这的确是个需要考虑的问题呢。”路易莎听纹章官这样说,也是莞尔一笑。 理论上,财大气粗的领主会补偿骑士在集体比武时损失的装备,但真的有钱到那个地步,可以反复做出这种补偿的领主也不多。所以为了到时候少一些骑士和领主的抱怨,还真就得这么安排赛程——从这个角度来说,纹章官的解释虽然是调侃,却也不乏真实性。 这应该至少是赛程如此安排,考量的因素之一。 有这样一个善于说话的解说者在一旁,今天就不怎么难熬了。除了慕伯汉和罗兰西的队伍出现在视野里时,这个纹章官甚至能依靠传信来的侍从的‘现场快报’,为路易莎拼凑看不到的地方发生的战斗。 “显然,波拉格国王虽然年轻,却比米拉诺大公更精通战场战术呢啊,请问,您更希望谁能获得胜利呢?”纹章官评价着比武的情况,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问道。 路易莎没做多想:“当然是慕伯汉这一方,不管怎么说,领队的可是我妹妹的丈夫啊!” 一般这种组队的集体比武,每组的头领都会是身份地位最高的那人这次‘慕伯汉联军’的骑士来源尤其的杂,各有不同的封君。慕伯汉国王自己不下场,也就只有波拉格国王能压得住那些骄横的骑士了。 “那么,如果慕伯汉与瓦松分别取胜,之后您会支持谁呢?”纹章官又问。 这都不是为难的问题,毕竟纹章官又不是要为难路易莎。有的政治表态很难做,那是因为选哪个都不对,没有绝对的理由,说出来就是会得罪人。 而眼下,并不存在这个难处,路易莎理所当然道:“当然是瓦松,这可是我的国家!” 就这样有纹章官引导,路易莎算是比较完整地看完,并理解了上午的战斗——当然还没到结束的时候!这可是模拟了真实的战场,除非实力差距过大,或者不得已搞成了不得不正面决战的局面,不然很少能一两次碰头就结束战斗的!大家往往拼杀一阵儿,相持不下又分开。 这里面有战术战略的运用空间! 吃了午餐,下午比武还得继续。之后好悬下午结束了战斗,没有搞出夜间比武的事儿。夜间比武不只是参赛骑士的精力上遭不住,问题在于那会更加危险。夜战什么的,真实战场上都很少使用呢,更不要说,要是动用刺杀之类的战术,事后还不知道怎么说. “.今天,好多事儿都有些巧合了。”晚上回到住处,忽然雨果夫人说道。 路易莎今天基本都只能坐着看比武,听纹章官讲解什么的,倒真不知道其他的事儿。听雨果夫人这样说,也没有多想,就顺着道:“什么事儿?什么巧合?” “就是一切事儿.过于顺利了。”雨果夫人似乎觉得这很难精准描述,便干脆给路易莎举了一个例子:“就譬如,那位纹章官的到来,又譬如午餐时,您面前特别放了您会喜欢的水果和蔬菜,同桌其他人可没有一样的待遇。” 今天的午餐确实比往常稍微好一些,虽然依旧不合路易莎的胃口,但至少不会没有可下口的地方。 然后雨果夫人又说了路易莎看不到的地方发生的事总归就是有问题!当然,雨果夫人发现有问题后是去让人打听过的,但很可惜还没打听出什么来。 对此路易莎也没什么好想法,只能安慰对方应该是想多了,或许一切就是巧合,或者是东道主细心又热情——然后第二天她就被打脸了!一早起床后就有人送来了好大一篮鲜花,应该是刚刚新鲜采摘下来的。 虽然送花也有别的解释,给父母、老师、朋友都是能送花的。但不可否认,无论古代现代,送花更多时候还是为了示爱,在西方尤其如此。 “是谁送来的?”路易莎问道。她的情绪还挺稳定的,毕竟在她想来,只是送一篮鲜花而已。就算是示爱,这些日子她也见过不少了,在宫廷之中不算大事。 雨果夫人犹豫了一下,才说道:“是克莱尔骑士送来的。” 或许是怕路易莎想不起‘克莱尔骑士’是何许人,又或者记得他是谁,但搞错了这件事的当事人,她还很快补充了一句:“就是泽布兰伯爵身边的那位随从。” 路易莎有一种悬着的心终于死了的感觉——礼拜二的晚宴后,她那样生硬地拒绝了纪尧姆王子,对方是很有可能出于面子,或者别的原因放弃的。但不可否认,继续纠缠不休也有很大可能。 随着年龄增长,路易莎对自己这辈子的‘魅力’也算有了一定认知。这倒不只是因为外貌,显然身份低微等因素也是极大的加分项。总之,拒绝了不代表就万事大吉了,这样的‘先例’原本在布卢多宫廷可不少了! 另外,就是一种直觉了,和纪尧姆那双深沉的像海水一样的眼睛对视过,路易莎本能觉得他不是个轻易能放弃的人。包括这种事 之前两天, 没什么动静,路易莎一方面放心了一点儿,觉得可能是自己想太多了。另一方面,又很不安心,有一种不知道什么时候现实就会给她一下的预感。 “送花在宫廷里很常见啊”路易莎叹了一口气,依旧情绪稳定。 然而,雨果夫人接下来的话却让她一时没反应过来。雨果夫人深深地看了路易莎一眼,说道:“这件事我说不上来应不应该告诉您,但仔细想想,隐瞒您始终不应当,哪怕我能猜到,您不会愿意听到这个——这花儿是泽布兰伯爵今早亲手采摘。” “还有昨天的事儿,总算打听出了结果。我实在不放心,便请康奈尔骑士去向更多的经手人打听。今早康奈尔骑士来告诉我了,能查到的全是泽布兰伯爵的安排他在低调地为您效劳,正如一位骑士应该做的那样。” 虽然宫廷爱倡导骑士应该为自己爱慕的女士效劳,但很多人都认为这样的效劳不应该大张旗鼓,除非当事人毫无所求,单纯就是为了奉献,以及显示骑士风度——显然,大家也知道,一件事一开始就闹得沸沸扬扬,成功的可能就大大降低了。 ‘事以密成,语以泄败’的典故,中世纪没有,但差不多的道理他们也是懂的。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97 章【VIP】 第97章穿越中世纪097 慕伯汉大部分地区还是属于温带海洋性气候的,但即使是这样,冬天的鲜花也并不多——算上此时聊胜于无的暖房出产,冬天也只有木绣球、金盏花、鸢尾、水仙、铁卢花、雪花莲、三色堇等寥寥数种而已。 而现在,似乎这个季节能被找到的鲜花,全都被装进路易莎面前这个篮子里了。 看着这样‘热闹’的鲜花篮,路易莎拼命开动脑筋,想着怎么找到理由将它们退回去。说它们太珍贵了,一个未婚女性不能收这种礼物?不可以,即使是冬天的鲜花,其价格也是有限的。说自己不喜欢鲜花?不不不,这几乎是立刻会被揭穿的谎言。未免揭穿时尴尬,还不如实话实说,直接拒绝呢! 思来想去,想不出什么好借口的路易莎只能寄希望于‘集体的智慧’,便发动身边的侍女一起头脑风暴,询问道:“你们认为,怎样的理由才能不失礼地退回这些鲜花?” 原本正在拨弄花篮里一朵铁卢花的吉娜睁大了眼睛,惊讶道:“您要退回这些鲜花?可这只是一些花而已,没有人会退回骑士亲手采摘的鲜花这可是所有效劳中最为谦卑的了。如果您这也不接受,那就太不近人情了。” “最谦卑?”路易莎不太明白。 说实话,她不是从小自宫廷中长大的,也没有母亲或类似母亲的监护人给予这方面的教导。回归宫廷后,更是下意识回避所谓的‘宫廷爱’,对‘宫廷爱’或许有过大而化之的思考,可‘细节’方面的事儿,很多都是不清楚的。 吉娜点点头:“是啊,最谦卑的。要说谦卑,就只有一个喝您的洗手水可以和它不相上下了。” 路易莎:? 路易莎怀疑自己听错了!她刚刚听到了什么啊!什么什么喝洗手水?喝谁的洗手水?喝她的什么?她不理解, 她真的不理解。是这个世界太疯狂,还是她太保守,才会对这种事感觉到变态,而其他人却能‘习以为常’? 见路易莎一副受到冲击的样子,吉娜虽然搞不太明白,但还是尽力想理解路易莎。就揣摩着路易莎的想法说道:“哦,我知道了,您从小在修女院长大,回到宫廷后又和伯爵夫人走的不近,不可能看到那些.这没什么的,真的会喝洗手水的一般只有侍童,而且也不多见。” “虽然和亲手摘花一样,是最为谦卑的效劳,可相比起摘花的常见,喝洗手水就很少了。” 然后又经过一番解释,路易莎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宫廷之中,一个骑士最初的‘宫廷爱’实践对象,往往是宫廷中的女主人。更具体一些说,就是他们做侍童时,就教导他们,担任了类似母亲角色的领主夫人(前提是,这位领主夫人那时还比较年轻)。 领主夫人一般教导他们读书识字,一些宫廷礼仪什么的,而他们能给出的回报就是给夫人跑腿相比起苛刻的骑士技艺学习,远离父母生活的孤单,在夫人身边对侍童来说就是难得的温馨美好了,这让很多侍童会对夫人产生很深的依赖。 这种依赖很像是孩子对母亲的,但又因为那不是他们真正的母亲,就往往容易产生一定偏移。他们会爱慕、崇拜、依赖领主夫人,而受到这类心情驱使,他们总是很乐意为夫人跑腿做事的。不过他们能做的事不多,对他们来说,每天清晨采摘花朵就是一种最能表达心情的效劳了。 至于喝洗手水,有的的确是在强烈的渴望和压抑之下,不由自主做出的行为。有的则单纯是有样学样,原本不至于那样的,但知道有人这样做、可以这样做,于是就学着这样做了。 之所以说采摘鲜花和喝洗手水是最谦卑的效劳,原因就在这里了。这一般是侍童们选择的效劳方式,因为他们也只能做到这些。至于成年后、受了册封的骑士,他们可以做的其实有很多。再做这两件事,并非是他们对效劳的女士不走心,恰恰相反,这是最为谦卑的姿态。 这就好比华夏人很难理解,西方‘吻脚礼’的存在。有些人将其看作是神权高高在上的象征,即使贵为国王,见到教宗时也要亲吻他们的脚(鞋子)。但这显然是不知道,教宗也会在一些固定的场合给穷人洗脚,然后亲吻他们的脚呢! 这本身其实是在模仿曾经耶稣的作为,只不过当初耶稣如此,展现的是耶稣的谦卑、平等,现在则相反——表面上还是为了展现谦卑,可能够模仿耶稣,这件事本身就够特殊的了!有一种模仿者在接近耶稣的暗示。 骑士们采摘鲜花和喝洗手水是对侍童的模仿:因为侍童和贵妇人地位差距最大,所以他们是最为谦卑的。于是当骑士们也这样做, 就有了谦卑的意涵。这同时也是在暗示贵族女性,自己在她面前,如同一个侍童一般,是完全受她掌控的。 路易莎表面平静了下来,内心却像是刷屏了一样,反复对自己说,这就是‘文化差异’,没什么的,不用大惊小怪! 这样重复了有几十遍,她终于恢复了一些思考能力。想了想说:“好吧,现在我明白了。那我们继续刚刚的问题,怎样不失礼地退回这些鲜花?” 见路易莎居然没有放弃退回鲜花的想法,侍女们互相看看,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好。最终只能是最被大家‘寄予厚望’的雨果夫人站了出来,试探着问道:“您为什么一定要退回这些鲜花呢?泽布兰伯爵既然已经如此谦卑,您再执意拒绝,就太伤人了。” “如果您是担心有人说闲话,要我来说大可不必.如果大家知道泽布兰伯爵效劳的方式是为您采摘鲜花,没有人可以责怪您收下了一份如此谦卑的礼物。就连菲利普王子,他都不能对此说什么。” 虽然有些奇怪,但这是真的。就像宫廷里,多的是年轻骑士对宫廷的女主人效劳,而宫廷的男主人,这些年轻骑士的主人,往往只是宽容地看着,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前提是,女主人和年轻骑士都保持了克制,一切局限在宫廷爱的部分。 “不,我只是想毫不拖泥带水地拒绝泽布兰伯爵,让他尽早意识到,我无意给他任何机会。”路易莎无奈说道。 在最开始近乎于‘应激反应’的抗拒之后,其实路易莎也能想的到, 太过不留情面地拒绝根本没必要。尤其是吉娜她们还给路易莎解释了送亲手采摘的鲜花的含义,路易莎只要稍微懂一点儿人情世故,也该收下这篮鲜花的。 至于拒绝,再找机会就是了。更何况,按照‘宫廷爱’的传统,路易莎大可以不主动、不负责、不拒绝到底。只要她始终没有给纪尧姆任何‘甜头’,以宫廷内部的评价标准,她就不应该被苛责。不然的话,宫廷贵妇们不知道多少该受批评了。 当然,纪尧姆和菲利普的兄弟关系,这是个问题.但这在华夏是个大问题,可在西方就相对没那么严重了。 在想明白这些后,路易莎依旧坚持不留情面地拒绝,更多是出于内心的喜恶了。 纪尧姆的行为在此时非常寻常,他只是理所当然地以自己的视角做一切事,哪怕是‘爱情’,也是自说自话的,丝毫没有考虑路易莎的感受——这在此时,没人会觉得有问题,他本人也的确没有恶意,但就是这样,才更让路易莎窒息。 她知道这是系统性地男尊女卑的结果,所以她不痛恨纪尧姆。但是,她也不想和他扯上任何关系,连见到他都不想。这就像是人本能地不想看到和不好的回忆相关的事物,以免再次联想起来曾经受到的伤害。 逃避主义?或许吧。但路易莎一直以来能没心没肺活着,人在中世纪也随遇而安,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她是个逃避主义者。实在不愿意面对,把头埋进沙子里,假装天下太平就好了——为什么不可以?逃避可耻,但真的有用啊!“您为什么会这样想?” 这下就连最缺乏宫廷女性常识的海莲娜都奇怪地看向了路易莎。 海莲娜跟随自己的父亲,在来到布鲁多宫廷前,倒也曾出入过一些宫廷。但那基本都是作为客人,偶尔留住一段时间,她也没能融入到宫廷的环境,所以对于宫廷的一切,她都是旁观者视角。而很多事,看到归看到,没有代入那个身份和环境,是不可能真正形成常识的。 但就是这样的海莲娜也认为,路易莎的想法非常奇怪,而且毫无意义。 她直接指出问题所在:“我不知道您为什么会这样急于摆脱一个追求者,以至于要用最直接、最伤人的方式拒绝,不留一点点余地。但哪怕从最实际的角度来说,您这样做也是没用的,如果您的目的就是让泽布兰伯爵知难而退。” “您知道骑士是怎么为一位女士效劳的吗?固然有的骑士会认为,长久地为一个没有结果的女人效劳,这是很愚蠢的。但一个毅然决然选择效劳的骑士,就很少有因为女士的冷若冰霜而退缩的。我的意思是,至少在他们的热情消退之前是这样。” 路易莎明白了海莲娜的意思,这依旧是这个时代男性绝对主体性的体现——这场追求的开始不在于她,结束当然也不在她。一切都是自说自话,一切都是自以为是。 对于这个时代的男性,尤其是男性贵族,世界大概类似一款游戏,他们就像是自己操控的‘主角’,其他贵族男性则是别的玩家操控的角色。至于女性和平民,就是NPC了。所以哪怕这是一个恋爱向游戏,他们会按照‘攻略’一步步拿下高人气女神角色,看似‘卑躬屈膝’,那也只是看起来。 他们才是猎人,女士们是猎物,他们掌握着绝对主导权。开始的号角由他们吹响,结束也只能由他们说了算。 将这一切看得透彻的路易莎忽然觉得茫然又疲倦,最后,她没有退回那篮子鲜花,但也就是这样了。任何纪尧姆的效劳,凡是按照宫廷爱的规则应该接受的,她也接受了,可她本人的态度,就如同山巅之上,终年不化的积雪,是亘古不变的冰冷。 “真难想象,巴尔扎克郡主是个15岁的妙龄少女我的意思是,她的心可比许多阅尽千帆的夫人们还要冷硬,简直像是一块石头。” 海因里希伯爵算是全程围观纪尧姆的‘追求’,事后便如此对格罗斯夫人感叹道。 格罗斯夫人虽然也认为路易莎过于‘绝情’了一些,但她却比身为男人的海因里希伯爵稍稍体谅路易莎一些。便说道:“您不该这样说巴尔扎克郡主的,您明明知道,以泽布兰伯爵与菲利普王子的兄弟关系,她本就应该在这件事上足够谨慎。” “这对于男人们只是一场不干前程的‘宫廷爱’,对女人来说却是要命的!” “您干嘛这样说?说的好像泽布兰伯爵是在玩耍,巴尔扎克郡主就算拒绝他,他也不会有任何损失。您难道没看到他是如何动情的?他是真心爱慕巴尔扎克郡主。巴尔扎克郡主面临困难的处境没错,可泽布兰伯爵同样在受爱情的折磨呢!”海因里希伯爵理所当然地说。海因里希伯爵的想法就是此时最常见的想法,不只是男性会这样想,女性也会。然而这实际上是偷换概念、避重就轻了!具体到这件事上,一切都是纪尧姆的选择,哪怕他因此备受折磨,那也不是路易莎的责任。再者,他和路易莎面临的困境,真的是一个等级的吗?人们将‘爱’看作是最崇高的美德,爱带来的痛苦也是最该被同情的——所以贵族们是真的会赞同那句‘你失去的只是一条腿,可她失去的是爱情啊’。 可在路易莎看来,爱情排在太多东西之后了。谁让她上辈子生活在一个浪漫远去、爱情死亡的时代呢?曾经,年轻人追看的故事里,要有势利的母亲、专制的父亲,来分开门不当户不对的恋人。而等到路易莎那会儿,故事里的男女主角再那样,只会被骂‘恋爱脑’。 他们自己就会精明算计,男人们说不要被吸血,女人们说不要提拔男人——所以门当户对,谁也不占谁的便宜最好。 “话虽如此.”海因里希伯爵这样一说,格罗斯夫人也心虚了一下,最后只能摇摇头说:“这也是没法强求的,不是吗?巴尔扎克郡主并不愿意接受——如果每一位骑士的效劳,女士们都要接受,那也不是‘爱’了。” 海因里希伯爵不假思索:“当然不是每一位,但泽布兰伯爵是一个出身高贵、品德无可挑剔的骑士” 这放在后世,就是小孩子的思维了,因为自己某方面的条件优越,所以处处都应该受优待——实际上,可能前后二者根本没有任何关系,而最终现实也会教这样的小孩子做人。 现在也是这样,纪尧姆出身多么高贵、品德多么优秀,又和路易莎接不接受他的追求有什么关系呢?然而,此时的人们是真的会认为这有关系的。就像平常看到的,如果一个骑士向一个平民女子求爱,她不答应,大家就会觉得是她的问题,是她不识抬举!。 骑士大人已经‘纡尊降贵’向她求爱了,她不止不表现出受宠若惊、满心欢喜,反而胆敢拒绝?她凭什么拒绝?她不配拒绝! 路易莎和纪尧姆的情况不至于到那样,但意思是一个意思了。 “.而且这一次,难道不是更体现出了泽布兰伯爵的骑士风度吗?无论巴尔扎克郡主如何冷漠地不予回应,他始终是那么忠诚、周到,绝对没有一丝强迫,将主动权完全交给了巴尔扎克郡主。” 海因里希伯爵还对最近纪尧姆的‘表现’大加称赞。 嗯,怎么说呢,纪尧姆或许具有这个时代绝大多数贵族男性都有的问题,‘男凝’‘自我为中心’就是本能。但他确实不是一无是处,至少不是一个最糟糕的追求者,没有追求不上就暴露出丑恶嘴脸的意思。 说实话,能够完全按照宫廷爱的要求进行追求,绝对担得起称赞了——那要求非常尊重女性,即使这个尊重是浮于表面的,是完全虚幻的(毕竟这尊重不是争取来的,只是宫廷爱游戏的‘施予’)。 纪尧姆这样,或许是因为原书中对他‘骑士的楷模’这一评价的延展。也或许他单纯就是一个足够高傲的人,反而不屑于‘拉低格调’。但哪怕是这样的纪尧姆, 要说完全不在意路易莎这些日子以来的‘冷漠’,也是不可能的——以他的性情,他倒是并不气馁。他只是很困惑,困惑自己哪里做的不够好,要知道他完全是按照宫廷爱的追求方式来的,没有任何不用心的地方。 他显然没意识到,这和他用不用心没关系最关键的是,路易莎对他没有那个意思。 某种意义上,纪尧姆大概是将他在战场上的风格延伸到了生活中——他从来都是行动力超强,不会拖延的人。所以既然困惑,那就要去解决。 在将临期的第三个星期日,也就是第三主日‘喜乐日’的弥撒过后,也是机会正好,这一天突然下了一些小雨。要知道来教堂的时候是没下雨的,也缺乏相应的准备,于是路易莎就等在廊檐下,等侍女去更靠外的马车停驻区,叫车夫将车赶到教堂门口接自己。 纪尧姆就是这个时候走到了路易莎身边。 路易莎不可能对他视而不见,只能行了个礼:“日安,伯爵。” “哦您真客气。”纪尧姆停顿了一下,然后很快说道:“有一件事,我想问您,是我哪里做的不好吗?” 路易莎露出不理解的神情,不明白他说这个的意思。 冬雨凉丝丝的,有一些其实能飘进廊檐下。尤其是纪尧姆的那个位置,为了能站在路易莎身旁,其实是比较靠外的。但他显然不在乎这个,只是诚恳的、以困惑的语气说道:“我是说,这些日子以来,您对我一点儿也不满意——如果我没领会错,是这样的,对吧?”“所以,是我哪里做得不好吗?” “不,您没什么做的不好的,一切都那样具有骑士风度,任谁都挑不出错。”路易莎沉默了几秒钟,才说道。 意识到对方是真心实意为此困惑,也是诚心诚意来向她请教,路易莎忽然有了一种荒诞而空虚的感觉。在那短暂的几秒钟内,她甚至觉得过去这些天,她的心路历程、酸甜苦辣,完全没有意义也是,她本来就是在和自己较劲而已。 “那么为什么.”纪尧姆皱了皱眉毛,似乎是在想一个合适的词。想了一下才下定决心道:“那么,为什么您要那样绝情地拒绝我?” 路易莎大可以用此时的社交辞令敷衍纪尧姆,事实上,她若说几句真话,说不定只会让人更难解。然而,然而她看向从刚刚起,就坦诚地让人难以招架的青年,忽然觉得没什么可敷衍的。不解就不解,她至少得说真话。 “简单来说.” “是,您请说。” “简单来说,您做得好不好,和我是否拒绝您,这二者之间本来就是没有关系的。我的意思是,如果我热烈地爱着您,那么即使您做错了一些事,我依旧爱您。而如果我不爱您,那哪怕您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追求我时无可挑剔,那我也得拒绝您啊。” “我的爱是因我‘我’而存在,而不是因为您是否追求、追求又是否正确而存在。” 路易莎觉得这样说,对于一个习惯了以自己的视角看待世界的中世纪男性贵族,可能有些复杂。便想了想又接着说:“譬如,您可以想象,一个漂亮的贵族少女,她见到了您在竞技场上的英姿,对您萌生了爱意。于是她向您示爱,然而您爱我——假使我没有理解错您的意思的话。” 路易莎并不觉得纪尧姆对自己算爱情,但不妨碍以此时的标准,那就是‘爱’。 “总之,您拒绝她。” “她为此困惑,是她哪里做的不对吗?为什么她对您真心实意,却得不到您的回应呢——您爱我,不爱她,这出自您自己的意志。而并非是她追求您,您就得爱她如果您认可这一道理,就应该接受,您一丝不错地追求了我,我却不爱您这件事。”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98 章【VIP】 第98章穿越中世纪098 让路易莎觉得安心的是,在喜乐日之后, 直到圣诞节前夕,这场普法尔茨庆典要结束时,纪尧姆都没有再试图为她效劳。应该是放弃了吧,毕竟已经说的那样清楚了。 “时间过得真快,仿佛昨天我们还在为来普法尔茨做准备,今天我们就要收拾行李离开了。”说着这话的海莲娜一边将一些贵重的东西收进带锁的小箱子里,一边看了一眼窗外的皑皑白雪:“还好不用冒雪赶路,弗兰哥尼亚公国的宫廷离得很近” 来之前巴尔扎克伯爵就受到了弗兰哥尼亚公爵的邀请,邀请在他的宫廷过圣诞节。考虑到普法尔茨庆典结束后就是圣诞节,圣诞节期间要冒着严寒赶路就太难了,巴尔扎克伯爵答应了这一邀请。 “今晚还有告别仪式呢!别把所有的东西都收起来。”雨果夫人帮助路易莎穿上了参加告别仪式的衣服,转头盯了有些不走心的海莲娜一眼。 “告别仪式还要带什么吗?”海莲娜不太明白了。 “留出一些金子、银子,还有旧衣服,说不定到时候需要送人。”雨果夫人熟门熟路地说道:“告别仪式上,主要是主人送礼没错,但在主人的号召下,有身份的宾客一起给流浪艺人一些赏赐,这也很常见。” 海莲娜也不是不知道有这种事,只不过知道归知道,习以为常又是另一回事了。这时听到雨果夫人一说就明白了,但在收拾东西时就忍不住抱怨:“哪来的旧衣服呢?小姐的衣服那么多,轮换着穿一次就要很久了,几乎每一件看起来都还很新呢!” 此时纺织品都非常贵,普通人的旧衣服只要还能穿,都是能换到钱的。贵族的‘旧衣服’当然更不会有人嫌弃,事实上,那也是很贵的东西了! 一般贵族要大办庆典,吸引流浪艺人们都来自己的宫廷,就会对外说自己要穿新衣服,旧衣服这次会全部送人——除了旧衣服,当然会有别的礼物,但拿旧衣服吸引流浪艺人,已然说明其价值了。 至于说贵族有没有那么多的旧衣服?只能说,只要想有,那肯定是有的。 这时候生产力低下,贵族穿衣服也比较节俭,衣服旧了、坏了,修修改改继续穿非常常见,一般是没那么些多余的衣服送人。可如果真的打算给衣橱来一次大更新,那能找出的衣服又会非常可观。毕竟此时的纺织品都是天然材料,染色又是很低的水平,一件衣服真的很容易变旧。 “尽量挑选几套就够了,选小姐不那么喜欢,又比较旧的。”雨果夫人随口说道,意思是让海莲娜自己做判断。 于是海莲娜又在还没收起来的衣服里挑选,路易莎也没管她,只是提醒了一句:“衬衣不要送人。” 其实穿的比较旧的,也就是白色柔软的衬衣了。但衬衣都是贴身穿的,送给身边认识的侍女、女仆自穿还好,赠送给不认识的人,不知道他们是卖是穿,就感觉很不自在。 海莲娜答应了一声,于是尽量往外裙和斗篷上挑,最后选中了三件外裙、一件斗篷。捆扎起来说道:“这样应该足够了, 哪怕要随主人给赏赐,也没有大肆赏人——这件斗篷小姐抱怨过,说衬里的狐狸皮没处理好,总是会脱毛,白色的狐狸毛粘在里面的衣服上尤其麻烦。” “至于金子、银子,拿东西送人,还不如直接用钱。我从钱箱里拿了100金币、200银币,怎么都应该够用了。” 金币是每个几克的小金币,一个值2苏,银币则相对重一些,有十几克重,每个价值1苏。这些硬币加起来就是20镑,一起用一个小的牛皮箱装下,等着一会儿带去告别仪式(就是一场盛大的晚宴)。 别看‘才’20镑,这着实不是一笔小钱。尤其是路易莎是一个未婚少女,到时候要跟随别的贵族赏赐流浪艺人,这些绝对绰绰有余——事实上,因为路易莎是布鲁多的女继承人,这还是多准备的!不然一般未婚的女性贵族,多则几镑,少则1镑不到,甚至于没有金银可施舍,谁又能说什么呢? “完全足够了。”路易莎看了一眼,点点头就站起了身:“可以出发了。” 就这样,路易莎和已经等着的巴尔扎克伯爵汇合,一起出发去了城外那座木制的大礼堂。他们到的时候,客人已经来了大半,围绕着礼堂周围十分热闹——因为是告别仪式,参与者要比庆典期间任何一场宴会都多。 如果不是礼堂实在装不下那么多人,恐怕所有骑士都能得到邀请。不过,就算最普通的骑士依旧无法参加宴会,慕伯汉国王也没有忘记他们。而是在外面的空地上也搭建了足够多的帐篷,这些骑士们就十来人聚在一顶帐篷里,同样有慕伯汉国王提供的丰盛吃喝。 路易莎他们走进去,慕伯汉国王的宫廷管家就手执一根长藤的细长手杖,为他们指点他们的位置。宴会坐席的安排大抵还是按照地位高低来的,但除此之外也会考虑宾客之间的关系,会尽量避免将有过节的人安排在一起的情况。嗯,以此时贵族们的暴脾气,可以想象那会发生什么。 所以才说,合理的位次安排,是一场成功宴会的基础。 让路易莎意外的是,她斜对面的空座有人落座后,来人竟然是纪尧姆不过纪尧姆只是有礼道了好,并没有做其他事,路易莎也就慢慢恢复了平常心——她甚至忍不住笑自己多想了,最近这些天都没事,最后一天人家何必还要做什么? 晚宴没什么可说的,食物依旧是路易莎吃不惯的,席间表演倒是一如既往高水准。能够感觉到,表演的艺人比过去更兴奋,这虽然不可能让他们的技艺更上一层楼,但确实让一些欢乐向的表演更能感染人。 其中的原因路易莎也完全明白,今天就要收到这些天辛苦的报酬了嘛! 虽然庆典期间,他们也有人负责吃喝,期间还有一部分人已经拿到了一些赏赐。但这和庆典结束后的告别仪式上,该拿到的礼物是不同的——此时这些自己来的流浪艺人可没有固定薪资可言,最后拿到的礼物就算是工资了。 所以遇到一个大方的诸侯,他们赚的多,他们就会对那个诸侯大唱赞歌,将其慷慨的名声传遍各地。而遇到一个吝啬的诸侯,就完全相反,他们会穷尽自己语言上的天赋,传播这个贵族多么糟糕.但无论怎么说,他们的‘反抗’也只有这些,而无法要求庆典的主人给自己更多。等到告别仪式到了尾声,果然按照一贯的例子,慕伯汉国王开始赠送礼物。先是送了给宾客的,都是贵重的东西。然后才是给流浪艺人的,相较于给宾客的,就显得普通了很多,不过看艺人的神情,应该也是满意于此的。 其他人有慕伯汉国王夫妇做表率,自然也要跟着给艺人们送礼,路易莎也让侍女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旧衣服和金银币。 “鲁道夫一世陛下真是很精明呢,瞧瞧今晚的告别仪式,办的一点儿挑不出错,但他实际的开支其实没有想象的多。”告别仪式结束后,在回去的马车上,吉娜忍不住说道。 鲁道夫一世就是慕伯汉国王,不出所料的,他用了这个名号。 路易莎正把玩着刚刚收到的礼物,这包括一枚钻石戒指、一卷未经剪裁的红色高档毛呢布料、一块够做一条外裙的织金锦缎、一条刺绣腰带。这都是慕伯汉王后做主,送给她的礼物——男性贵族们的礼由国王赠送,女性贵族这边当然由王后送出。 钻石戒指不怎么样,指环用的金子要比钻石值钱很多,毕竟这用的是一颗白钻.此时宝石切割技术不太好,刻面加工最为坚硬的钻石更是困难重重,这颗戒指上的白钻是利用其晶体天然的形状镶嵌的,发挥不出钻石火彩的优势,就显得非常黯淡。 此时珠宝用的钻石大多都这样,所以除了有色钻石,白钻并不受欢迎,价格也低。不过再怎么样,这也是宝石,所以一个钻石的金戒指,始终是值一些钱的。拿来做一份庆典临别时的赠礼,也拿得出手。 “这是怎么说?看着宾客和艺人都很满意,这应该是花了大价钱才有的效果啊。” 路易莎说道。 “您肯定没注意到主桌上的情形!我刚刚为了替您送礼,来回跑,看的很清楚呢!”吉娜连忙说道:“我听到几个主桌侍奉的贵族议论,国王鼓动慕伯汉的大贵族给艺人送礼,最后那些慕伯汉大贵族真实支出可比一般告别仪式大得多。” “甚至就连伯爵这样安排坐在主桌的外国宾客也不能免俗,至少比预计的多送了一倍礼物。最后还摘下了自己的钱袋,里头的金子银子不算,那个缝了珍珠宝石的荷包也作为礼物,给了一个表演最让他满意的杂耍艺人。” 侍奉主桌一干王侯的,也不是普通的骑士或骑士侍从,基本都有不低的爵位。这种场合让他们侍奉并不是羞辱他们,而是一种看重,对本人更是荣耀所以那些人知道内幕,并且真能随口说出来,也不是不可能。 “其他人送的多了,鲁道夫一世陛下少送一些,就看不出什么问题了。至于艺人们,只管拿到自己想要的、荷包鼓鼓就是了,谁会管那些钱财是从哪儿来的?”吉娜最后还撇了撇嘴。这倒不是对那些流浪艺人不满意,而是不满鲁道夫一世,觉得他这个人太会算计了。 鲁道夫一世的所作所为肯定不讨人喜欢,但考虑到他的处境、手上能动用的筹码,又不得不承认他很厉害——如果可以,谁不想做个可以大手大脚摆阔,其他人说起来既嫉妒又赞叹,慷慨起来堪称骑士楷模的诸侯?花钱谁都会,但不能花钱,结果却和花了钱差不多,这更是本事!“对了,刚刚鲁道夫一世陛下还想和弗兰哥尼亚公爵口头达成一桩婚约呢,结果没谈成。”吉娜想起了什么,又八卦了起来。 “什么婚约?”这话不是路易莎问的,而是同样八卦的另一个侍女。而其他人虽然没说话,但这个时候也纷纷竖起了耳朵,包括一向稳重的雨果夫人毕竟,八卦谁不喜欢呢? “是为了汤玛斯少爷和伊凡娜公主.汤玛斯少爷的未婚妻两年前不是去世了吗?那之后公爵和公爵夫人一直想为他再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姑娘,最近已经差不多订下是‘欧特维尔的让娜’了。现在鲁道夫一世陛下突然这样说,显然是想拉拢弗兰哥尼亚公国为援手。” ‘欧特维尔王国’是位于南罗兰西的国家,这本身没什么可说的。弗兰哥尼亚公爵夫妇要是想给汤玛斯这个长子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这个级别是应该的。 “这也没办法吧,阿尔萨斯公爵一系在慕伯汉还是太弱了,这甚至不能和当初的‘西岱伯爵’相比——不管怎么说,‘西岱伯爵’被选为瓦松的国王后,后续的国王就是父死子继了,而并非是由诸侯们一次次‘选举’产生。” “如慕伯汉这样,慕伯汉国王很难摆脱大贵族的影响发展起来。” “这种情况下,联姻算是少有的能用的手段了。既不会刺激到慕伯汉的大贵族, 又能实实在在拉拢到盟友。”路易莎的话说到这儿就没有往下说了,主要是剩下的她不愿意说出来。 她不愿意说出来的部分是,阿尔萨斯公爵当上慕伯汉国王,乃至以后成为‘罗马皇帝’,要说立竿见影的最大好处是什么,也只能说是联姻了——政令税收什么的,一个大家选上来的、没多少实权的国王是不用想的。 实际的好处没多少,就是名头好听不少,多了国王和皇帝的头衔。而这样的名头在没有实际增加土地的情况下,要进行变现,还真就是‘结婚’最方便! 王子们不必说了,原本除了继承人可以娶个高级贵族的,现在基本上每位王子都能娶到个出身高贵、嫁妆丰厚,甚至能带来土地的女士了。公主们也是同样的道理,慕伯汉国王能够出不错的嫁妆,那就很大机会能嫁给强大的诸侯。哪怕手头拿不出多少钱,只要置办一份过得去的嫁妆,退而求其次的联姻人选也有很多。 路易莎之所以不愿意说这个,是因为这样看起来非常完满的好事,实际上却是让慕伯汉的王子公主,尤其是公主们,都成了橱窗里的商品。毕竟,愿意为了一个名头就做冤大头的人不是什么时候都有,譬如这次的弗兰哥尼亚公爵,这就导致这完全是买方市场。只要有人愿意‘买’,阿尔萨斯家族根本不在意对方是什么情况。 上一位慕伯汉国王、罗马皇帝在位时是这样,现在这位鲁道夫一世看起来也是这样。 虽然这个时代, 贵族都可以说是婚嫁市场上的商品,但像阿尔萨斯家的女孩那样‘卑微’的还是极少数.路易莎是听说过那些贵族男性背后如何编排阿尔萨斯家的女孩,包括公主的,大约是有一种物伤其类的不忍吧。 “正是如此啊!不过弗兰哥尼亚公爵显然更在乎实惠,对伊凡娜公主做儿媳毫无兴趣。”吉娜无所谓道。 路易莎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便做总结道:“说起来,伊凡娜公主才11岁,和汤玛斯表哥不太合适,再寻找一桩也好。” “汤玛斯少爷今年28岁,有什么不合适的呢?如果不是之前的未婚妻去世,早就结婚了——接下来伊凡娜公主的结婚对象,只可能会更糟糕。”吉娜奇怪地看了路易莎一眼,似乎是不解她怎么会得出那样的结论。 路易莎沉默了她的确是一下忘记了,此时男女双方年龄差距巨大的婚姻是非常常见的。平民中尚且如此,贵族的联姻中也不少见,毕竟联姻最重要的是利益,至于男女双方的年龄合不合适,根本不在考量中。 像伊凡娜公主那种情况,空有公主名头,没有强力的娘家,连一份丰厚的嫁妆都没有,想要嫁一个年岁相当的王子,几乎不可能。想来,更可能是某个死了妻子、已经有合法继承人的诸侯,未来会成为她的丈夫。 这样的诸侯,对那些身份地位足够高的女性贵族,是缺乏吸引力的。而如果他们依旧想找一个有着好名头的年轻妻子,就只能是伊凡娜公主这样的空架子了。 而只是想联姻诸侯的阿尔萨斯家,一般也不会介意他们的缺点。 直到回到住处,路易莎在马车上都没再说什么,侍女们感觉到了她的低落,互相看看也安静了下来。这一路只能听到北风在马车外呼呼地吹着,偶尔还有冷空气从马车的缝隙渗进来,但都被马车里燃着的带盖暖炉带来的暖意抵挡住了 第二天,来参加庆典的贵族就各自散了,有的是回自己的封地,有的则欣然接受了另一些人的邀请,去赶一波圣诞节庆。路易莎他们这一行算是后者.弗兰哥尼亚宫廷派来的船只停在了普法尔茨城外的码头上,用来接弗兰哥尼亚公爵邀请的贵客。 他们坐船去同在普法尔河畔的弗兰哥尼亚宫廷,40公里左右的路程,算是很轻松的了,还能在弗兰哥尼亚宫廷里过圣诞呢! “.什么?送给路易莎郡主?不,你等等,我得问过我的主人——” 就在路易莎正上船时,一个骑士模样的年轻人拿着一个小巧的盒子跑了过来,塞给了护卫在一旁的亚兰骑士,扔下一句‘赠给巴尔扎克郡主’,转身就跑。亚兰骑士要叫住他,根本叫不住! 没办法,亚兰骑士只能上船,将盒子转交给了路易莎:“小姐,一个莽撞的骑士送来的,我不知道他是谁的人——我是说,看起来他并不是替自己或朋友送礼,应该是替自己的主人办事。” 替主人办事的那种恭敬,亚兰骑士再清楚不过了,这是不会搞错的。 侍女们都好奇地聚了过来,看着那个盒子。虽然正如亚兰骑士所说,这实在是太莽撞了,但在离开的时候,不留姓名送来一份礼物,更容易让年轻的女士们好奇,并感觉到浪漫。 很快海莲娜就提议:“不如小姐打开看看吧,哪怕是要想办法还回去,也要打开看看,有没有赠送者的信息才行啊。” 她自己是这年月少有的对婚姻不感兴趣的女士,但爱看这种热闹的心依旧有,还很多呢! 虽然路易莎知道海莲娜提这建议是为了看热闹,但这样一份礼物摆在眼前,都不知道是谁送的,确实也只有先打开看看了——考虑到这年头也没有人会在礼物上设陷阱什么的,路易莎稍作思索,就自己上手打开了那个小巧的,但相对它的大小显得很压手的盒子。 几乎是打开盒子、展示出里面盛放之物的瞬间,看到的人就不由自主眼睛发直,发出了本能的抽气声。然后稍微反应过来,就是一阵低低赞叹声。 盒子里面是一颗硕大的、尚未雕琢的红宝石,品质不如巴尔扎克家传王冠上的那颗,红得不那么浓烈,但也只是略差一些而已。相比之下,它的大小实在是太惊人了,这就使它的价值远远超过了家传王冠上那颗! 感觉上是超过100克拉的,在这个尚未全球化的时代,除非是东方的原产地,不然这样硕大的宝石(无论是不是红宝石),都几乎闻所未闻——偶尔听人说起,只当是编撰的传说故事,而实际上,多数的确是故事书写者的夸大之词。 装宝石的盒子底部有一个丝绒衬垫,它也是红的,上面用金线绣着一行箴言: 圣光护佑,灾厄远离。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99 章【VIP】 第99章穿越中世纪099 纪尧姆一行在普法尔茨庆典结束后,几乎是立刻就踏上了回程。来时纪尧姆是和雅克王太子一起的,但回去的时候雅克王太子受慕伯汉另一比武大会吸引,就带着自己的骑士一起去了。纪尧姆对此不感兴趣,则带着自己的人回西岱。 骑马回程时,克莱尔骑士始终忍不住去看自己的主人,而纪尧姆就和来时没什么分别。神情平静,既不因为爱情而喜悦,也不因为得到回应而痛苦。 如果不是他作为纪尧姆的心腹,非常清楚纪尧姆这一个月以来的情感流露,比过去十年加起来还要多。可能会认为自己的主人在庆典期间,对巴尔扎克郡主的追求只是临时起意,并没有多深刻的情感,现在已经放弃了。 事实当然不是这样,别的或许会说谎,巴尔扎克郡主临行前,纪尧姆差遣人送去的宝石不会说谎! 可别说物质不代表真情实感,现实就是如果连物质都舍不得给(前提是有),那就更不用指望真情实感了。而一块重量超过100克拉的优质红宝石,这在此时可以从字面意义上说‘价值连城’,即使是对纪尧姆这样的顶级大贵族,也不是随手可得的。 事实上,这是他在20岁时,第一次以最高军事统帅的身份参加埃及的战争时,得到的战利品。当时大量最好的战利品堆积在一起,有资格分战利品的人一起‘分赃’,纪尧姆作为统帅第一个挑,就挑选了这个。也因为它实在珍贵,纪尧姆最终也只选了这一个。 指挥了一场巨大的胜利,除了一些零星个人所得,这颗大红宝石就是他唯一的收获。 之所以这次来普法尔茨庆典也带着,是因为原本打算顺路去一趟纽伦堡,请那儿的知名金匠大师,以此为主石,打造一顶王冠。现在纪尧姆已经是泽布兰伯爵了,也需要更拿得出手的冠冕彰显身份. “你在看什么?难道我有什么不当之处吗?”纪尧姆似乎是察觉到了克莱蒙骑士的视线,人在马上转头看他。 “不,殿下,我只是.”克莱蒙骑士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我只是不解,您为什么派贝尔纳德去送那块红宝石,还不让他说明身份。这样,即使巴尔扎克郡主收下了这份珍贵的礼物,也不会对您有任何感激。”贝尔纳德也是纪尧姆手下的骑士之一,不过不同于克莱蒙这种心腹,他并不总和纪尧姆同进同出,也不起眼。所以对于不熟悉纪尧姆的人,看他会觉得是个生面孔,更不会从他想到纪尧姆身上。纪尧姆的表情里没有一点儿为难,反而有一种理所当然:“因为只是我想为路易莎小姐效劳,和她的感激无关啊。” 当初在教堂外廊檐下,路易莎说的话,纪尧姆明显是听进去了、完全理解了。只不过理解归理解,他始终是个中世纪人,他理解了自己的爱与效劳不等于对方一定要有所回应,尤其是同等的爱与抚慰——但是,这不代表他觉得自己可以放弃了。 本质上来说,他依旧是‘以我为主’,只不过比较讲道理的是,他不会奇怪路易莎怎么没回应。 可以的,这非常中世纪大男子主义。 “而且,如果知道这份礼物来自于我,她一定会还回来。”纪尧姆皱了皱眉,想起来自己之前送过,但被退回的礼物。那些礼物因为相对贵重,属于是路易莎可以正大光明退还的。 “但我不想让她退还,我的确希望那块宝石能够以强大的力量护佑她这个世界太危险了,我并非是她的监护人,就只能寄希望于这些护身符的效力了.您能明白吗?” 中世纪的人普遍相信,各种宝石都有强大的力量,还能治病救人。这大约也是在层出不穷的天灾人祸下,寻找的一点儿心理寄托吧——像蓝宝石,因为是‘天堂蓝’,被认为可以驱邪保平安,还可以治愈高烧、头痛等(大约是因为冷色调,直觉上让人感觉冰冷、镇定吧)。 又如宝石中最珍贵的祖母绿,也被认为可以让人免于邪恶法术的侵害,还可以治愈癫痫、霍乱、疟疾等疾病。紫水晶,可以守护灵魂的纯洁,防止中毒,治愈神经方面的疾病等。钻石,可以让人免遭诅咒和野兽袭击. 至于纪尧姆送去给路易莎的红宝石,大概是红色象征的生命力,其核心作用是保证身体健康,同时还能对危险预警,从而使人避开危险在传说里,红宝石如果变黑就说明危险即将降临——所以宝石底下的衬底才会有‘圣光护佑,灾厄远离’的箴言。 对于纪尧姆的说辞,克莱蒙骑士表面微笑肯定,表示自己完全明白了。实际心里的问号比刚刚问出口之前还要多.明白什么啊?这是什么意思啊?您还打算成为巴尔扎克郡主的‘监护人’吗?您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此时女士们的监护人一般是自己的父亲或者丈夫,所谓‘在家从父,出嫁从夫’,中外一致,毕竟都是男尊女卑的古代嘛。 总之,纪尧姆特意提到了‘监护人’这个词儿,让克莱蒙骑士有一种不太好的感觉。他希望自己只是想多了,他的主人这时候提到,单纯就是字面意思——因为他不是巴尔扎克郡主的监护人,所以送宝石庇佑她。 而没有别的意思,譬如想要成为巴尔扎克郡主未来的监护人什么的 因为这样乱七八糟的念头,直到到了今天的投宿地,一家小型修道院,克莱蒙骑士心里都惴惴不安。就在他满心纠结时,两个赶着快马奔来、做骑士打扮的来到了修道院门口,看到忙碌的骑士和侍从,以及没有收起来的表明身份的旗帜,大大松了一口气,然后就要求见纪尧姆。 “我们是布鲁多的骑士,我们的主人差遣我们给泽布兰伯爵送来一件东西。” 他们声明了来意后,很快就有人带他们去见纪尧姆了。 两位骑士向纪尧姆行礼之后,拿出了一个小盒子。让一旁的克莱蒙提起心的是,那正是当初送红宝石的盒子——他很担心是路易莎将礼物退还回来了,以他对自己主人性格的了解,纪尧姆真是个说一不二的人,路易莎坚持退还礼物一定会让他生气的! 路易莎人在弗兰哥尼亚的宫廷,而且纪尧姆正对她饱含最热烈的情感,生气也不会对着她。但他们这些跟在身边的人,最近这些日子就不会好过了。 一般来说,纪尧姆并不是一个会对身边人随便发火的人。这既是性格使然,他性格沉稳,感情很少外露,就不是热碳一样会爆火星的。也是因为他的驭下哲学使然——他对身边最近的一圈人,除非是他们故意犯错,不然都是能宽恕就宽恕。不过,一旦有人超出了他的底线,那就惩罚到底,然后赶走,绝对不会再用。 在他看来,一旦受过惩罚的人,不论这惩罚应不应该,大部分都会有怨恨。而留一个怨恨自己的人在身边,这可是非常危险的 然而不发火归不发火,一旦纪尧姆生气,那种冷硬的气氛就够让身边的人紧张了。这期间,一旦犯错,那可就没什么‘容错率’了。好在最终的结果并没有克莱蒙骑士想的那么糟糕,因为那两位追赶他们一行的骑士告退下去后,纪尧姆将盒子打开了。里面装的却不是之前送出去的那块红宝石,而是一枚华贵的胸针,其主石是一块有掌心大小,重量或许不如那块红宝石重,但价值不相上下的蛋白石。 蛋白石就是欧泊,中世纪的四大贵宝石是祖母绿、欧泊、红宝石和蓝宝石。其中除了祖母绿最为珍贵,独为一档外,欧泊又是仅次于祖母绿的存在。如果此时祖母绿是宝石之王,那欧泊就是当之无愧的宝石王后。 这种变彩丰富,颜色绚丽的宝石,自古罗马时期就非常受欢迎了。当时的人们评价这种宝石是‘在一块宝石上,你可以看到红宝石的火焰,紫水晶的色斑,祖母绿的绿海,五彩缤纷,浑然一体,美不胜收’。 据说,屋大维时期的一位罗马贵族,就是舍不得将自己珍爱的蛋白石献给屋大维,最终被记恨他的屋大维给流放了.由此可知欧泊的珍贵,以及人们对它的喜爱。 这枚蛋白石胸针被装进一个小小的丝绒袋子里,然后才被塞进盒子中。仿佛是对红宝石祝福的回应,上面系着一小张染成天蓝色的纸片,上面有娟秀的字迹写着‘祝,遇难呈祥,安乐完满’。 欧泊大概是因为具备各种颜色的变彩,颇有‘集百家之长’的意思,所以具备‘完满’的含义。另外,因为一些传说,人们认为如果用月桂叶遮住欧泊,就可以让敌人视线模糊,从而帮助自己逃脱(或许是因为折射出迷幻色彩的欧泊足以耀花人眼,所以让人有了这种联想吧)。 路易莎收到纪尧姆赠送的红宝石时,并不知道是他送的,还是海莲娜认出了这块红宝石的来历——她少女时期,曾随自己的父亲呆过埃及一位大贵族的宫廷,亲眼见过这块红宝石。据说正是因为这块红宝石太珍贵,那位贵族才一直没有雕琢镶嵌。 而如今,那位大贵族的宫廷已经烟消云散,原因当然是战争。那场战争正是纪尧姆做最高统帅的那场,那可是相当有名的.这些事一联想,再加上纪尧姆对路易莎的追求,确定红宝石是纪尧姆赠送,就很容易了。 原本路易莎应该以礼物太珍贵,理所当然退回这块红宝石的。但在经过一番考量之后,她还是放弃了。 这倒不是她贪图那块红宝石,的确,那块红宝石以现代人的观念,真是十足十的珍贵。但她现在已经没有生活在现代了,真要说的话,她从随身空间里可以拿出足够大的人造红宝石,根本不输于这个。此时的人们说不定会认为她的红宝石毫无瑕疵,觉得她的更珍贵呢! 哪怕她还有现代人的一些情怀、执念,本人愿意为这块天然红宝石估价更高,以她如今的身价,也不至于为其折腰了——她现在是富庶的布鲁多的继承人,经营的产业有食糖、玻璃镜等,真要想弄到这么大的红宝石,也不是做不到,只是要等。 毕竟这么大的红宝石,都不是价格的问题,它有价无市,要等到市面上出现,得看运气。而不想要看运气,那就得派人去东南亚那边的红宝石产地了。那边这么大的红宝石,一般也是当地王侯的珍藏,虽然没有随便出现在市面上的道理,但想来无非加价就是了,总能得到。 路易莎最终没有退回宝石,一方面是她也算知道一点儿纪尧姆的脾气了,她退回他的礼物,并不能让他觉得两人分得清清楚楚,他觉得没意思就放弃了。相反,这可能会更让他‘记忆深刻’,引起他的注意,真正是‘女人,你引起了我的注意’。 另一方面,也算是路易莎一点儿说不清道不明的‘心念一动’吧就忽然觉得,自己这段时间为这个事,自己和自己较劲是真的没意思。现在最后人家不留名地送来这么贵重的宝石,再次退回,无非是同一个意思,想要分得清楚一些,不要有任何纠缠。 然而,这何尝不是另一种‘纠缠’呢? 反正估计今后也很难有这样的交集了,就这样吧——当然,平白接受这么贵重的礼物,路易莎也没那么厚脸皮。所以还是从自己的收藏中选出了一个以此时价值来说,和那块红宝石相当的,只当是‘礼尚往来、互不相欠’了。 其实,路易莎的随身空间里,也有很多东西以此时的价格,都和那块红宝石价值相当。哪怕局限在‘宝石’这个小类里,可选项也不少。只不过,路易莎过不了心里那关,明明是想‘扯平’的,却回送了自己心里其实很便宜的东西。 倒不是说,一定要送现代也和那块红宝石等价的东西了,但送一块人造祖母绿什么的,总觉得有些心虚。于是选来选去,路易莎选出了这块欧泊——此时欧泊很贵, 而在现代这也不是什么便宜东西呢! 欧泊当然有便宜的,随身空间里就有不少便宜的非洲水欧泊。这种欧泊量大、美貌、便宜,路易莎的姑姑走中端手工珠宝的路线,用它其实是比较多的。囤货不算多,可那也是站在商家的角度来说。 囤货不多,主要就是因为非洲水欧泊格外‘娇气’,性质不稳定,太容易失水了(变得干干巴巴的,从而失去美丽的变彩)。要是一不小心砸在手里了,也是损失呢——这也是非洲水欧泊卖不上高价的最主要原因!谁家买珠宝,乐意一年后再看就是另一个样子啊? 如果不是这样,一些不够坚硬的美貌半宝石,也不会那么小众了。还不是因为打磨切割好时是光亮亮的,戴上一段时间就被灰尘磨花了! 路易莎拿出的这枚欧泊胸针可不是非洲水欧泊,而是路易莎的姑姑自己收藏的,就和路易莎过去戴过的‘澳白’一样。 它是澳洲欧泊,为了区别其他产地的欧泊,又被称之为‘澳宝’。其性质相比起非洲水欧泊要稳定得多,虽然还是有欧泊特有的问题,得小心保养,谨防失水,但好歹已经在珠宝可接受的范围内了。 就像大珍珠,不也是要小心保养的?但这不耽误它是珍贵珠宝嘛。 路易莎这枚胸针上镶嵌的澳洲欧泊,倒不是那些稀有的品类,就是‘平平无奇’的白欧泊而已。但在此时,已然非常不凡,椭圆的台面看起来像是一只有掌心大小的眼睛,粉紫金橙红色调,极尽梦幻,色泽变换之间十分灵动。 而且,它的重量也来到了65.23克拉考虑到这是美洲、澳洲都还未进入欧洲人视角,他们的欧泊主要来自中欧地区的中世纪(像是伊娃嫁到的波拉格,就是欧泊最重要的产地之一)。如此高品质、如此个头的欧泊,稀有程度绝对不会比那块红宝石来得低! 某种意义上,它或许更珍稀一些。毕竟此时如果真的想要那样的红宝石,还能去东南亚原产地想想办法。可是澳洲出产的欧泊,后世可是品质冠绝全球的,而在此时,澳洲是还没被发现的土地,想要澳洲欧泊几乎无法可想! 想当初,这块欧泊还没有被镶嵌到金质的胸针底托上,还是一块裸石时,路易莎的姑姑将它买到手也花了18万——这还是因为,当时欧泊的价格还没涨的厉害,而且作为行内人,她知道在哪儿买、怎么买,可以拿到好价格! 这个价格当然无法和克拉数破百的红宝石相提并论,但那是现代前提下的价格,按照中世纪来算,又是另一回事了.反正这不是什么便宜东西,用它礼尚往来,至少路易莎至少能过心里那一关。 克莱蒙骑士看着光线不算好的室内环境下,色彩依旧梦幻唯美得能夺去人呼吸的蛋白石台面,艰难地说道:“看起来,巴尔扎克郡主不知怎么,知道红宝石是您送出的了呃,这是巴尔扎克郡主的回礼?” “我的意思是,它看起来很完美。”可不是完美么,至少克莱蒙骑士不曾见过这么绝美的宝石。 就事论事地说,相比起此时不怎么强的打磨切割技术下,其实并没有发挥百分百美貌的其他宝石,欧泊确实得天独厚。只要露出平面的台面,抛光一番就可以显露出不凡了。 克莱蒙骑士也是心里感慨,果然就像传闻中一样,布鲁多非常富有,而且巴尔扎克伯爵真的非常满意自己的继承人(除了她是个女孩儿这一点)。如果不是这样,一个尚未结婚的贵族少女,手上怎么可能有这样堪称‘稀世奇珍’的珠宝? 就算有,也不可能由她们自己支配,说拿来送礼就拿来送礼了——很多贵族女性的珠宝就是这样的,别看装在她们的珠宝匣中,由她们支配使用,实际处置权却还是丈夫和家族的。 “哪怕是我们王后殿下的珠宝匣里,也绝不会有这样的宝物”克莱蒙骑士稍微找回了一些语言能力,就开始啧啧称奇起来。 “那么,依您来看,收到这样的回礼,是好事,还是坏事呢?”纪尧姆手中把玩着那枚蛋白石胸针,目光却看着丝袋上系着的天蓝色纸片。他其实不太确定,这是路易莎写的,还是她让侍女代笔写的。 原本这无足轻重,此时的人们也不会在意朋友写的祝福信是亲手写就,还是让抄写员代笔。但纪尧姆直觉这是路易莎的字迹,而且他也希望自己的直觉这次没错。就像他过去在战场上,仿佛穿过黑暗的、布满礁石的海域一样,每每以正确的直觉穿越最困难的处境。 “当然是好事,这说明了巴尔扎克郡主对您已经不像过去那样无情了啊!”克莱蒙骑士完全以此时标准的男性思维考虑,脱口而出道:“这样珍贵的回礼,如果巴尔扎克郡主一点儿也不在乎您, 又怎么舍得送出呢?” 听到克莱蒙骑士的话,纪尧姆却想到了那天喜乐日,在寒冷的冬雨里,路易莎的姿态比冰雪更凛然——那是个比任何人想象的,都要更无情的姑娘!在她眼里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他者并不决定她自己的判断。 这其实是此时男人的思维方式当然,考虑到她被当成了继承人培养,有这样类似男人的思维方式,倒也不无可能。 这样的女人危险、难以得到、不给自己留一点儿余地,按理来说应该叫人敬而远之的。但纪尧姆却像是听到了自己身体里涌动的血液迅速流动,就像是在最紧张的战场上一样——他没法不为其着迷,就像第一次见她,就听到天使嘹亮的号角。 “不,不是,我的朋友,您完全弄错了。”纪尧姆听到自己以笃定的语气说道,然而他的内心却和表现出来的平静截然相反。 “这只说明,路易莎小姐正和我划清界限,即使是世界上最昂贵的宝石也无法贿赂她的心智。正如她自己所说,她主持着自己的理智——是的,我早该知道的,我怎么能指望用宝石动摇她。” 虽然最主要的目的是希望红宝石可以护佑路易莎,但总是怀着那百分之一的希望,希望路易莎知道红宝石是他赠送的,然后珍稀的宝石可以打动她。就像此时很多人一样,就是会在价值连城的宝物之下,迷乱了精神、理智离家出走。 纪尧姆轻声自言自语,仿佛是做了什么决定:“是的,她本身就是至珍至贵的,相比起她来,宝石和河里的卵石也没什么分别,我居然指望用它来得到她。要得到她,本来就只有一个办法,是啊,我早就清楚这一点的”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00 章【VIP】 第100章穿越中世纪100 回到西岱的纪尧姆,来到了国王路易三世,也就是他父亲的寝宫。 因为四年之间饱受中风折磨,这位曾经以英武、好战闻名大陆的国王,已经衰弱的厉害了。现在的他半边身子不能动弹,每天只能躺在床上,或者被抱到窗边的躺椅上,瞧一眼外面的世界。 在外人看来,幸运之处是他的脑子还有正常人的思维能力。但真到了这地步,对于一个曾经的‘战士’来说,说不定没有神智还好一些。至少不用像现在这样,清醒地感知到自己不受自身控制,简直就像一个人眼睁睁看自己一点点沉入沼泽。 纪尧姆的到来让听到侍从禀报的路易三世有些意外,说实话,纪尧姆来见他的次数并不多。这并非是从他中风开始的,很久以前就这样了。 这一方面是因为,此时的父母与子女,尤其是父亲与子女,关系就是普遍不亲近的。而且路易三世本人,显然也不是什么慈父。在过去许多个年头里,他都忽略妻子和孩子们,全心全意地投入战争,过他理想中的战士生活。 另一方面则就是纪尧姆的性格原因了。他也是个性情绝对称不上热络的人,可能因为是‘中间儿’,而且是诸多兄弟姐妹中唯一没有自己的同母兄弟姐妹的,他总是独来独往。他很早就不对‘父亲’有任何指望了,想要什么都会以自己的方式去获得 路易三世让人将自己抱到了床边的靠椅上,就在这里等着见纪尧姆。 风尘仆仆而来的纪尧姆,和路易三世干干巴巴地寒暄了一会儿——‘寒暄’这件事,对父子两个人都是陌生的、不熟练的,以至于一旁陪着的国王心腹仆人都心里忍不住想,这样下去一整天也说不到点上! 当然,心腹仆人的担忧显然是白担忧,虽然他们寒暄不甚熟练,但都是比较利落的人呢!怎么可能拖延那么久?所以在又一句寒暄陷入了死局,根本接不下去后,房间里沉默了两三秒钟。然后是纪尧姆主动开口了,这次开口显然和之前的寒暄根本不挨着,他这是进正题了! “有一件事,我请求您的帮助。”纪尧姆动了动嘴唇,声音不高,但房间里的人都听清楚了。 听到的每个人,包括路易三世,第一反应都是听错了。一向高傲的纪尧姆会低头,请求别人的帮助吗?如果这是真的,那真就是活的久了,什么奇异的事儿都能见证呢! 路易三世的眼珠动了动,而后不动声色道:“是么,我的孩子靠近一些,让朕看看你。” 当纪尧姆半跪在他的身前,让他能方便、清楚地看到这个儿子后,路易三世陷入到了沉思中——他这一生有很多孩子,哪怕不算私生子女,也两只手数不过来了。所以一个并不主动亲近他,排在所有孩子中间的儿子,很长时间里并不让他注意。 但随着纪尧姆长大,展露出自己的战争天赋,路易三世便将经常将视线落在了他身上。 纪尧姆其实不像路易三世,至少他对战争并不狂热。他对战争的态度,最合适的形容应该是‘谨慎’,一个谨慎的、总是取得胜利的冷静统帅,本来也很少见狂热的。不过,谁又能不在意、不自豪,自己做不到的事,自己的孩子却能做成呢? 路易三世不是什么天生的将才,在这个时代,他只能说是个中规中矩的统帅。因此他的战绩也很中规中矩,既不是‘一将无能,累死三军’的典型,一败再败,将整个国家都拖入了泥潭。也不是什么不世出的将星,辉煌灿烂,为世人传颂。 而纪尧姆不同,他对战争有一个天才完全不同于凡人的理解。看到别人看不到的,然后以大无畏的、坚决到底的勇气去执行——每每他在战场上的神奇表现,都能让事后复盘的人惊叹。那是被纪尧姆仿佛出鞘宝剑的锋芒,大江大河的力量,惊吓到了。 看着这样的纪尧姆,路易三世自豪之余,甚至忍不住嫉妒,嫉妒这样的才华不是他的。事实上,如果四年前他没有中风,说不定这嫉妒还会像毒蛇一样壮大.当然,那都是‘如果’了,他始终是在四年前中风了,现在路易三世只想要纪尧姆继续他未竟的事业。 他一生中遗憾很多,但要说最大的遗憾,就是十年前那场东征,他几乎是只到半路,就灰溜溜地被赶回来了——他甚至没有抵达东方,只是到尼斯共和国,就被同盟背叛,最后只能逃回来。那件事令他大受打击,决心要靠一次成功的东征洗刷上次的耻辱! 只可惜,再次筹备东征,快要成行前夕他中风了,于是一切都没有了后续。 ‘十字军东征’并不是一次战争,而是在很长时间里,西方各国多次向东方用兵。这一方面是宗教需求,另外东方的财富也着实吸引人。另一方面,也算是转移内部矛盾吧,就和后世国家国内矛盾到达顶峰,很多会选择用对外战争转移内部矛盾一样。 除了一些参与者众多、对历史影响深远的十字军东征,被冠以‘第一次十字军东征’‘第二次十字军东征’之类的说法,实际上小规模的‘东征’也有很多。某种意义上,对东方用兵是断断续续,但又连绵不绝的。 说起来,十年前的那次东征就算这种,原因是西方在东方的最后一个桥头堡城市被攻陷,等于说是宣告了十字军国家的灭亡——十字军东征,不只是抢劫了大批财宝,很多还留在了东方,建立了一些基督教城邦国家,作为十字军在东方活动的堡垒。 像是纪尧姆继承的‘黎雅多姆国王’头衔,就来自于一个这样的城邦国家。只不过国家早就沦陷了,也就是西方基督教世界口头不承认,所以有时还会有人对纪尧姆称这个头衔 让路易三世痛心的是,纪尧姆对东征毫无兴趣。以至于他无论用什么去引.诱纪尧姆,纪尧姆都不同意推动主持新一次的十字军东征,替他洗刷曾经的耻辱,完成未竟的事业。 当面对纪尧姆前所未有的‘请求’,路易三世感到自己的心‘砰砰直跳’,本来因为长期卧床,一天比一天迟钝的头脑忽然清晰敏锐起来。他意识到,这或许是个好机会,达成自己目的、弥补余生遗憾的最后机会。 现在,唯一可虑的是,纪尧姆的‘请求’能有多难,是否是现在的他可以完成的。以及这对纪尧姆有多重要,够不够驱使他去进行一场过去他已经否定的战争. “说说看吧,我的孩子如果能够帮助到你,朕必定不遗余力。”路易三世仿佛是一个慷慨慈爱的父亲,轻易做出了许诺。 然而了解他的人就知道,这是他精明算计的时候常有的表现——‘将欲取之,必先与之’,又或者西方人更常说的‘一切命运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总是就是那个意思。 “父亲,这次去到普法尔茨,让我遇到了一位女士。”说到这里,纪尧姆停顿了一下,然后才接着往下说道:“我十分确定,那就是我一生将要珍惜爱护之人。如果不能与她共度一生,那么,我会抱憾终身。” 听到纪尧姆的话,一旁的心腹仆人震惊不已,因为这实在不像是纪尧姆的性格会有的事啊!他一直是最沉默冷肃的一个,没人想过有一天如果爱情的火点燃了他会是什么样他本身就像是冬天的海水,又冷又沉,怎么可能被点燃呢? 只能说,这还是此时的人们见识太少,要知道‘可燃冰’这种东西都存在呢. 而不同于仆人的‘大惊小怪’,更为洞悉人性细微之处,而且中风这四年来,有着充足时间去思考的路易三世,却连眼皮都没有动一下。他仿佛是没意识到纪尧姆本身是有婚约的,而是以一种悠然又略带欣喜的语气表示了祝贺,仿佛是为孩子找到所爱之人的普通父母。 “这真是意外之喜,是不是?哦,你看起来对女士们温柔的怀抱不感兴趣,如果不是你一直对宗教毫无兴趣,我还以为我奉献给教会的孩子是你,而不是路易呢——来吧,来说说看吧,我想知道那位幸运的女士是谁。” 如果只是要给纪尧姆换一个新娘,路易三世并不觉得这是难办的事。他甚至不把纪尧姆的未婚妻家族放在心上,波茨利亚就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慕伯汉小公国。如果不是有王后的亲戚在居中介绍,纪尧姆本身又对这件事不上心,只要不出格,就随便王后折腾根本不可能轮到波茨利亚公爵的女儿。 路易三世甚至觉得这事儿太轻松了,要想驱使纪尧姆达成自己的目的,可能会‘筹码’不够。 “是路易莎小姐.我在见到她时,就确定受到了指引。”纪尧姆将双手放在了路易三世的膝盖上。这是一个很温情的动作,在他们父子之间是绝无仅有的。但想到路易莎,纪尧姆忽然就有了柔软的心情,连带着看待其他人也变了。 当然了,当然了,纪尧姆是爱上路易莎无疑了,但却是以‘中世纪人’的方式。所以理所当然的,路易莎说的话他是理解了,却不代表他从此以后就知道‘爱是一个人的事,相爱是两个人的事’。结婚什么的,更得先求婚取得当事人的同意,才能通知家长准备走接下来的流程。 纪尧姆并不懂现代人那种爱人方式,他只知道自己爱上了,所以要得到路易莎。而得到路易莎,无可争议地与她结合,那就只有和她结婚了——实际上,在这个过程中,他依旧没问路易莎的意见。 这很正常,贵族之间就没想过一定要有这个。男女之间先求婚是非主流的,资源联合、搞包办婚姻才是常态! “路易莎小姐?很美的名字是哪一位路易莎?” 路易三世显然没有联想到‘布鲁多的路易莎’。还是纪尧姆一直以来‘正经人’的形象太深入人心了,就连路易三世都没想到他会对自己弟弟的未婚妻有想法。 “是‘布鲁多的路易莎’,巴尔扎克伯爵参加普法尔茨庆典时,也带她一起去了。”纪尧姆就这样说出来了,仿佛这不是什么特殊的人,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贵族小姐。然而在场的另外两人,没有不吃惊的! 路易三世的心腹仆人下意识看了纪尧姆的脸一眼,发现他丝毫没有开玩笑的意思,然后就是头皮发麻——他用脚后跟想都想得到,这个消息一旦在宫里传出一丝,将会引起多么大的风波!尤其是安娜王后,她要是知道了,恐怕得把天给翻过来! 路易三世本人这个时候,表情也第一次变得严肃起来。他盯着纪尧姆的脸看了很久,一直不说话,然后像是突然清醒过来,说道:“如果,朕记得不错的话,这位路易莎小姐是菲利普的未婚妻?” “是的,但未婚妻不等于是妻子,不是吗?”纪尧姆轻松地说。此时离婚几乎不可能,但婚约要作废倒是很容易。只要没有真正结婚,效力、影响是很小的。 “的确如此,不过这对菲利普太不公平了,而且王后”路易三世摇了摇头,似乎这事儿没法办的样子。 “您可以用其他的说辞拒绝我,但请不要提到‘公平’。虽然从我来说,我其实并不认可这个世界上有什么公平可言——如果要说公平,这桩婚事原本就是为我准备的,是因为王后的坚持,路易莎小姐才成了菲利普的未婚妻。” 纪尧姆曾经并不为一桩上上等的婚事被菲利普抢走而有什么反应,倒不是他一点儿不在乎‘外物’,品性高洁超然,而是他看穿了世界就是不公平的。如果公平,也就不会有贫儿和王子的天生不同了 也因为这样,依靠王室权势争取到的上好婚事,那最终是给他,还是给菲利普,不就是看国王和王后的意思吗?这时候要求他们公平,就显得有些天真了。 纪尧姆这个人有一个好处,就是大部分时候能做到不双标。不像其他人也认可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而并非像经文里说的那样‘人人平等’。可是轮到自己是‘不公平’的那个时,又不承认这种事,一定要争个公平了。也不想想,平常那些平民要从他们手上争到一个‘公平’,又有几人争到了?而且凡是争到的,其实都是暴动成功了,以武力达成了目的,而不是靠口头要求‘公平’。 纪尧姆的话,要么接受,要么接受不了,选择直接行动起来。因为原本不在意和谁结婚,自然就选择接受了.一切就这么简单。 “所以,您直接说吧,到底要怎样才能同意这件事。”纪尧姆直截了当道,否定了一切迂回婉转的试探,说明了自己的目的:“我与路易莎小姐结婚的意志是坚决的,为此我会用上一切力量。我的意思是,如果不能通过您这里,比较平静体面地解决这个问题.” “那么,我会去拜访巴尔扎克伯爵.通过他来解除婚约。”至于说巴尔扎克伯爵会不会同意,这种事只看价码而已。 和王室联姻,只不过是想着女继承人必定是要嫁人的,而嫁到王室,有利于保证布鲁多在女继承人手上也能相对平稳——有一个女继承人,下面总有一些人容易搞鬼,这些人背后都是外部势力,其中当然也不乏王室支持的。 一旦路易莎和一个王子结婚,王室不只不会再做什么,甚至有其他人搞事情,他们还要出力帮忙呢! 如果只是将路易莎的结婚对象从一个王子换到另一个王子,想来巴尔扎克伯爵也不介意。至于说国王和王后反对,并且为此要针对布鲁多做点儿什么.其实巴尔扎克伯爵想也知道了,小手段可能会有,大动作却不会。 真要是搞‘大动作’,那不就是彼此拆台,王室矛盾公开化?太难看了! 这样的话,开出的价码足够,巴尔扎克伯爵为什么不答应? “太难得了,真是太难得了啊。”听到自己的儿子这样近乎于指责与威胁的话语,路易三世却并不气急败坏,依旧轻声细语。 他只是感慨道:“看起来你是真的打定主意了,是不是?朕原本还在想,你会不会是因为出于对菲利普的嫉妒.” “虽然这也不像是你会做的,但总不会比你深深地爱上了一个姑娘,非她不可,来的更稀奇。但现在看起来,爱情的箭的确准确地射中了你,我的儿子——是啊,爱情,真是不讲道理,是不是?哪怕是上一刻还信誓旦旦,要一辈子守贞的人,也可能下一秒坠入爱河。” “如果爱情讲道理,很多愚蠢的决定从来不会出现。帕里斯不会引诱美女海伦,美狄亚不会背叛父亲帮助伊阿宋,更不会因爱生恨以至于癫狂而你,我的孩子,你偏偏爱上了菲利普的未婚妻,并为此做好和父母、兄弟反目的准备。” “事情是否会到那地步,完全看您的选择。”纪尧姆不为所动,他太清楚这些都是路易三世的‘表演’了。 他冷冷地道:“如果我们能‘和平’解决这事儿,罗佩家族的团结友爱就依旧是毫无瑕疵的。我想,菲利普并没有非路易莎小姐不可的理由,他们甚至没见过面。” “如果需要我做出补偿,我可以将泽布兰给他,这也抵得过了——泽布兰或许比不上布鲁多,但按照布鲁多的法律,他连间接统治布鲁多也很勉强。更何况,成为泽布兰的领主后,他大可以再寻一位出众的、有土地的妻子。” 路易三世对于纪尧姆的直接,并没有生气,只是说自己不能立刻做这么重要的决定,得思考几天。思考该不该帮纪尧姆,如果要帮,又要怎么做。 等到纪尧姆离开,看着他转身消失在门洞后的背影,路易三世忍不住笑了起来。这可真不像是刚刚听说某个儿子要悔婚,而悔婚是为了与另一个儿子的未婚妻结婚的父亲——这样的反应让心腹仆人觉得意料之中,又脊背发凉。 作为心腹,他当然知道自己的主人精于算计,也知道路易三世一直想要纪尧姆替自己组织一次东征。过去,他拥有的一切都不能诱.惑到他的儿子,而如果要以君主和父亲的身份去命令,以他现在被半架空的状态又做不到. 现在,可算是被他抓住机会了,为此一出小小的‘家庭悲剧’算什么?他根本不会在乎。他只会为这个白白得来的‘把柄’欢呼,认为这是主的恩赐,而他一定不能错过这个机会,得利用到底才行! “有趣,真的很有趣.如果有机会,朕很想见见‘布鲁多的路易莎’。那位年轻的女士究竟施了什么魔法——我的朋友,你刚刚瞧见了,我那个一向镇定,不会为外物动容的儿子”路易三世摇了摇头。 “虽然说的极不留情面,但外强中干的本质已然显露。这是过去他绝不会犯的错误,因为类似的错误在战场上是致命的,以至于在战场外的地方,他的统帅本能也会让他下意识规避难道是因为,过去纪尧姆从没有过一定要争取的东西,以至于现在才暴.露出弱点?” 看起来是在对心腹仆人说话,但之后显然已经变成自言自语了。 “.是的,总会见到我们可爱的‘路易莎小姐’的,她真是做到了西岱宫廷里,所有女士连梦里都不敢想自己能做到的事儿这件事儿现在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得确定,纪尧姆能为她答应什么。一场过去他已经坚决拒绝的战争?”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01 章【VIP】 第101章穿越中世纪101 就如许多人知道的,宫廷里没有秘密。 纪尧姆与路易三世的谈话虽然没有传遍宫廷,毕竟当时有机会见到、听到的人少,这件事又是如此的微妙。要是真的传的满城风雨,要追究‘责任人’就太容易了。不过,某些‘特殊’的人,肯定是有人冒着风险给他们通风报信的。 譬如说安娜王后,几乎是当天晚上,她就听说了这事儿。她的第一反应是不可置信,然后就是勃然大怒! 不可置信是因为,太反常了,这不像是纪尧姆能做出来的事。纪尧姆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是个没有存在感的孩子。事实上,如果不是他在战场上天赋出众,真的就会成为瓦松王室的隐形人。但,哪怕是他出头了,也很少在日常中显示出攻击性。 这不是因为他心胸宽大、与人为善,更多是他性格里有像他母亲的部分——简单来说,对万事万物的欲望不强,外界很难激起他们强烈的兴趣。而没有了这类执着,很多事就无所谓了。当然,前提是不侵.犯到他内心的‘禁.区’。 至于勃然大怒,一方面是因为长时间只有安娜王后从别人那里抢夺,哪有别人虎口夺食的?不习惯这种情况,深感冒犯之下,生气是必然的,一直以来她其实也不是什么能很好控制自己脾气的人。另一方面,则和这件事本身的性质有关。 说出去实在太丢脸了,继子要来抢夺儿子的未婚妻而且考虑到当初,这桩婚事本来就是她从纪尧姆手上截胡来的。她更有理由怀疑,这就是纪尧姆的报复! 是的,纪尧姆的性格不像是会做这种事的人,而且真那样在意,当初事情也不会那么平静了。但,事实谁知道呢?人永远无法完全理解另一个人,另外人也是会变的,说不定纪尧姆只是改变了一些对事物的认知。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安娜王后在自己的房间里来回踱步,还在不停咒骂:“是的,继母总是难做辛辛苦苦养育长大了继子继女,也不会有人记得你的好处。但只要有一点点疏忽,立刻就会成为被仇恨的原因,根本没人能做好继母.” “现在就是这样了,他在报复我,也是在报复我可怜的菲利普!哦,我的天呐!还好菲利普不知道,他一直是个多善良的孩子啊, 尊敬友爱自己的兄弟。如果他知道这种事,该多伤心啊.不,不行!我决不能看着这事儿发生!” 到底是同床共枕许多年的夫妻,安娜王后也知道路易三世这些年的遗憾,更知道他想要纪尧姆替自己结束那遗憾。说实话,纪尧姆对此事不感兴趣,这让安娜王后大大的松了一口气——她很难想象,如果纪尧姆同意这事儿,最后还给他做成了,他能涨多少威望! 那样的威望之下,她哪怕有路易三世的支持,也很难阻止继子出头吧?更何况,纪尧姆如果真的为路易三世结束了遗憾,说不定路易三世根本不会支持她对付继子。 其实现在纪尧姆成为泽布兰伯爵,就已经算出头了。不过泽布兰到底不在瓦松本土,安娜王后倒不用担心纪尧姆会和自己的儿子们争夺资源了——当初为了让她放弃将泽布兰扒拉到自己儿子名下的主意,路易三世是拿这个说服他的。 他不可能不给纪尧姆分土地,现在纪尧姆自己打下的泽布兰(有瓦松支持),分给他也算顺理成章,还省了以后的事儿。真的不分给他,反而会引起其他同情纪尧姆的人强烈不满.更重要的是,泽布兰不在本土,甚至和本土不接壤。今后只要纪尧姆专注于自己的领地,他也就从瓦松的权力核心淡化了。 这个道理,路易三世和安娜王后说过,也和王太子雅克说过。毕竟,他们都有淡化纪尧姆在瓦松核心圈层存在感的需求.一个战场上威望越来越大的王子,对于当权者其实是威胁大过补强的。相比起用好他,大大提升瓦松王室的对内对外战绩,更容易担心权力之争。 甚至,他找到机会,或者更进一步制造机会,谋求‘进步’。 在中世纪,这样的事儿虽然后患无穷,会导致国内外的野心家、叛乱者层出不穷。但是,依旧有不少的先例呢! 现在,纪尧姆居然破天荒请求了路易三世的‘帮助’,安娜王后很快就想到了,丈夫可能不会放弃这个筹码。也就是说,这个看起来很荒唐的请求,路易三世是很有可能答应的——只要纪尧姆答应他,替他组织一次东征,并取得胜利。 “.我得做点儿什么,我得去见国王!”这也念叨着的安娜王后做好了决定,立刻就往国王的寝宫去。 这个时候,路易三世已经休息了。当然,说是休息, 并没有睡着。他现在多数时候都是躺着、靠着的,休息的时候太多了,夜晚又那么漫长,根本不可能这么早睡着。所以他只是躺在床上,和侍从聊天,听对方说说今天外面发生的事儿。 有朝堂大事,也有家长里短。路易三世从来不挑剔,什么都愿意听人说,只要是外面发生的事。 安娜王后快步走进路易三世的卧室,脚步要比平常更急更重,显出一股急不可待。看起来,如果不是要保持一点儿王后的体统,她简直要飞奔而来了。 “陛下!您不会那样对待菲利普和我的,是不是?”安娜王后跪倒在床边,握住路易三世一只枯瘦的手,脸也藏在他的手中:“我都听说了,听说了泽布兰伯爵求您的事儿那太荒唐了,没有那样的事儿,我本来不想相信的但我真的害怕.太害怕了。” 因为已经是休息时间了,卧室里点的蜡烛不多,但借着昏暗的烛光,路易三世还是看了看安娜。听着她的哭泣声,以及手中的湿意——这是他能动的半边身子的手,他又动了动手,让自己的王后抬起头来。 安娜王后顺从的抬起头,然后就听到了一声长长的叹息。 路易三世一直都很清楚,安娜是一个很擅长表演的女人,总能以弱小示人,然后达成自己的目的。但他并不在乎这事儿,过去他尚未中风之前,安娜的表演也只是为自己、为自己的孩子们争取一些东西。而现在中风之后,很多事还得倚仗她,她是个有心计的女人,才能更好地用她呢! 某种意义上,他还知道安娜知道他知道.所以这番表演,与其说是想示弱打动他,不如说是一种默契。他们之间的默契,让路易三世也只能陪着她演下去,毕竟他们现在不只是普通的夫妻,还是政治上绝对的盟友。 一个中风的国王,若不想被自己的儿子和诸侯轻视,就得有合适的‘代理人’。而王后安娜的确是再合适没有了——身为王后,她有来自丈夫的权威,是所有人的女主人。丈夫无力的情况下,她代表自己的丈夫天然合理。 更妙的是,安娜虽然有自己的儿子,在他的儿子之前却已经排了几个成年王子。也就是说,她是没有动力为了自己的儿子早点儿得到权力,就去反对丈夫的。她现在最多也就是希望丈夫还能多坚持几年,她能为自己的孩子、为自己多得一些实实在在的好处。 “是的,那是一件很荒唐的事儿。” 路易三世点点头:“但,亲爱的,有些时候就是这样的,爱情不讲道理,那孩子看起来已经完全沦陷了。如果不让那孩子得偿所愿,我很难想象之后会出什么事儿——他对朕说,若是朕不打算帮助他,他会去找巴尔扎克伯爵。” “那是个很精明的家伙,如果纪尧姆开的价码足够,他是不会介意让自己的女婿从菲利普变成纪尧姆的如果是他一力主张作废婚约,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要促成一桩婚约,得双方同意。可要结束一桩婚约,只要有一方打定主意就行了。” 这当然是建立在二者强弱对比不那么悬殊,被解除婚约的一方脑子清楚,不至于为此一怒兴兵的情况下.总的来说,只要能退还之前订下婚约赠送的礼物(更体面的还会给予恰当的补偿),此时作废婚约一般很少有人会闹到需要打仗。 “哦”听说纪尧姆甚至想到了通过巴尔扎克伯爵这个诸侯,倒过来逼迫他们就范,安娜王后也有那么一会儿想不出好办法。 但她很快又抓住了重点,顺着说道:“当然,巴尔扎克伯爵很可能会被泽布兰伯爵说服,但是您是有办法的,对吗?还有王太子,他也不见得愿意自己的兄弟未来统治布鲁多——相比起温柔文静的菲利普,纪尧姆是个危险得多的‘邻居’。” 不管怎么说,菲利普如今对外的形象的确是温柔无害的,这甚至有些不符合人们对贵族的期待和想象了(谁能想到他是个白切黑呢)所以雅克作为王太子,对‘布鲁多的路易莎’是和纪尧姆结婚,还是和菲利普结婚,当初选择了支持后者。 西岱的一边,就有纪尧姆这样善于打仗的弟弟做‘邻居’,他再心大也会睡不着啊!所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是,你说的很对,这些都是阻止纪尧姆的筹码。”路易三世温和地点点头,仿佛也同意了安娜的说法。 然而安娜王后心里沉了沉,她知道这是路易三世同意,但不认可的意思。她说归说,他要怎么做就是另一回事了——她没想到,她还是低估了组织一场成功的东征,对路易三世的意义。为此,和自己的盟友决裂、给自己的继承人留坑,他都在所不惜! 显然,路易三世这是‘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的意思!只管先达成自己的愿望, 之后的事就不关他事了。 安娜王后想的的确不错,几天之后路易三世就再次见了纪尧姆。和颜悦色地对他说:“孩子,你的请求朕考虑了好几日,这件事我很犹豫。一方面,我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希望你能获得爱情和幸福。另一方面,如果这些要牺牲我的另一个孩子,那就太糟糕了。” “当然,我最终决定帮助你我想,菲利普都没有见过‘布鲁多的路易莎’,这件事对他会是一个打击,可他终究是能从打击中走出来的——所以我需要得到你的承诺,你一定会补偿菲利普的,是不是?” 纪尧姆毫不犹豫:“是的,我会补偿菲利普。” 纪尧姆倒并不认为自己欠了菲利普的,还需要用到‘补偿’这个字眼。但他一向是个务实的人,既然父亲愿意帮忙,自己有望达成目的,那就随便其他了.最想达成的目的都能达成的话,其他细枝末节有什么可在意的? “好的.这很好.还有一件事”路易三世慢慢说道,终于图穷见匕,说到了真正的关键。 其实刚刚路易三世要求纪尧姆要补偿菲利普,勉强也就算个前菜。到时候是否真的补偿,全看纪尧姆的‘良心’而已。路易三世也不是真的对此上心,如果他真的上心,至少也该确定补偿的细节,而不是像现在泛泛而谈,几句话了事。 “我的孩子,朕是你的父亲,所以愿意为你做一些显然违背公义之事。所以,作为朕的孩子、朕的臣子,你是否愿意尽你的义务呢?”这年头,贵族所谓孩子、臣子的义务,无非是宣誓效忠,是军事义务。 纪尧姆其实是早有准备的,所以当路易三世说到这里,他也只是点点头表示认可这个‘代价’。他的神情没有一点儿变化,举止不见犹豫,就仿佛他们只是谈了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买卖,不比大街上买一个苹果来的更重要。 “.是的,您的期望我一直清楚。我会做您的刀剑,替您去战斗——但,要我来说,您别做太多指望。我或许能为您带来一场战争的胜利,可是东方的局势已经很难维持了。我是说,战略上、大局上,已经没办法了。”纪尧姆不急不忙强调道。 纪尧姆是一个对战争不厌恶,也不喜欢的人。是的,他不像此时的很多军事贵族,尤其是精于战场上一切的军事贵族, 对战争有一种狂热。当然,以他这样的身份,生在这么个时代,他也不至于讨厌就是了。 对于他来说,战争就是战争,是贵族们维持优越地位、争夺土地财富的方式。至于赋予种种特殊的意义、神圣的情怀,倒是大可不必(以贵族的视角,此时的战争也确实基本如此)。 他本身并不享受战场上的挥斥方遒,但也不至于排斥它,本能想要远离那样的环境。非要说的话,就像是一个精通技艺的匠人,石匠、木匠、金银匠什么的,他们做自己的工作,大部分其实也谈不到喜爱或厌恶。只能说,那是他们擅长的,他们以此为生罢了。 或许正是这种‘中立’的态度,经常能让纪尧姆在一场战争前夕就看穿局势的迷雾——他过去拒绝做路易三世的刀剑,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觉得这毫无意义! 现在早就不是两百年前的时候了,东方的局势在变化。或许十字军骑士们面对异教徒还具有相当的武力优势,以一当十不是问题,但大局变了啊.过去能在异教徒的包围下扎下据点,除了依靠小股作战部队的武力就能长驱直入外,也依赖于异教徒世界的分裂。 而现在,强大的异教徒王朝已经出现。他们主场作战,依靠长期包围消耗的做法,足够彻底清除十字军了。十年前,十字军在东方的最后堡垒被攻破,十字军城邦国家一个也没了,就是这种局势的体现。 这不是什么独立事件,不是运气不好,不是一场局部胜利就能挽回的。事实上,就算当时那场守城战赢了,城池没有被攻破,只能说今后总是会被攻破的。 “我假设您应当明白的,以如今十字军在东方的情况,有一些残留的势力——我听说他们计划着和圣殿骑士团汇合,然后在塔尔图建立新的据点。这个计划看上去很有可行性,圣殿骑士团毕竟在塔尔图经营多年,而且作为东地中海的一个小岛,它易守难攻.” “但是,这依旧是一厢情愿的美梦。那些东方人可以失败一次、两次、三四次,但最终只要有一次胜利就好了。但十字军一方,每次都是事关生死的决战,而输一次就要输掉全部.从我的角度来说,战争进行到这一步,一切已经结束了。” “你是这样判断的,是吗?”沉默了一会儿,路易三世却语气轻快说道:“虽然对十字军不再抱希望的人很多,但这样直接下结论的并不多,敢于下结论本身就需要勇气——很好,一个彻底放弃幻想的统帅,这对所有人都有好处。” 要说路易三世完全不在意十字军东征已成徒劳,这是不可能的。他坚持要来一次东征,除了他本身就对战争狂热,同时还得洗刷十年前那次的耻辱外,也是有骑士的情怀在发作的。而骑士情怀么,其实多少是有些被教会PUA的。 如果不是自诩‘主的战士’,单纯为了财富,又怎么能两百多年间前赴后继前往东方,不计其数的人将性命丢在那里,哪怕局势对他们不妙时也总有人挺身而出?要知道,从很久以前开始,十字军东征就是一项亏本买卖了! 路易三世作为君主,是离权力很近的人,倒是没那么容易被宗教迷惑。但生活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要一点儿影响也没有,那也不可能。 只能说,路易三世始终还是更在乎自己的执念如果十字军能够重新兴盛,在东方维持存在感,这固然是最好的。如果事情不可行,那获得短暂的胜利也可以。他只要辉煌的胜利洗刷自己曾经的耻辱,由自己的儿子完满自己作为一个战士的荣耀就可以了。 纪尧姆毫不意外路易三世最终会有这样的反应,点点头道:“我很高兴,我和您在这件事上达成了共识。接下来我们就可以谈一些更具体的了,按照您说的,您会帮助我” “是的,帮助你,这是朕的许诺。”听到纪尧姆这样急切,路易三世反而笑了。像是任何一个会教导自己孩子的父亲一样说道:“你不该这样急切的,我的孩子,你这是将自己的弱点露给了别人,这对谈判很不利。” “或许吧,但如果这原本就是最重要的,假装它不重要其实并无意义。”纪尧姆当然知道战场上‘实则虚之,虚则实之’那一套,可有的时候最重要的战场其实没有伪装的必要——真要是为了迷惑敌人,布置的兵力也少,结果被偷家,那就得不偿失了。 “好吧、好吧,谁叫你如今完全被爱情点燃了呢?有些头脑发热才是最正常的。”这让路易三世真正相信,纪尧姆并非是要报复任何人。现在发生的事,真的就是表面上那样简单.他爱上了一个姑娘,为了和她结婚可以做任何事,仅此而已。 “那么,朕就给你一些诚意吧,比如先解除你的婚约等你率领军队抵达东方时,就会收到菲利普和‘布鲁多的路易莎’解除婚约的消息。再然后,等你胜利的消息传来,你和那位可爱的路易莎小姐的婚事就定下来了!” 就这么一会儿,路易三世脸上再没有一个中风四年的老人的灰暗,看他的脸甚至觉得他容光焕发。只听他语气愉快、蛊惑般对自己的儿子说道:“到时候你只管等着做一个快活的新郎,带着胜利者的光环、骑士的荣耀,去迎娶你高贵的新娘!”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02 章【VIP】 第102章穿越中世纪102 十字军东征当然不是想有就能有的,一般来说需要至少三方参与者的‘配合’才能组织起来。 首先是东方当地的基督势力,当初是拜占庭,后来又多数是那些十字军城邦国家。现在大陆上连十字军国家都没有了,也就是一些零散的十字军势力还可以成为这一方了。他们必须要有‘请求’,向西方请求援助,这样才会有接下来的事儿。 再然后,就该是教会出马了,他们扮演的是中间人、倡导者的角色——不管怎么说,骑士们舍生忘死前往东方,相比起去抢夺财富,还是宗教理想更能拿到台面上说,也更能激发斗志(个体的斗志不好说,但群体汇聚在一起,要长期维持士气,‘理想’就比黄金还重要了)。 最后则是十字军本身,多数时候十字军并不是某个领主带着自己麾下的骑士就算了,而是多位领主组成的联合军众所周知,‘联军’总是会有各种各样的麻烦。所以历史上的十字军东征,就少有上下齐心、众志成城的,麻烦从来不少。 总之,要促成一次十字军东征是很麻烦的,时间、金钱、人等到全都准备好再出发,怎么也得很长一段时间了。 事实上,就算有东方的‘请求’恰好送来,汇合到一处的主要十字军势力打算在塔尔图,建立一个新的十字军国家。并计划之后以此为跳板,重新回到大陆——之所以选择这个时间点,是因为来自遥远东方的蒙古人的兵锋杀到了东方,他们针对近东用兵之时,就给了十字军喘息之机。 这样,也是到了第二年夏天,新组建的十字军才出发前往东去。 而这个时候,人在特鲁瓦的路易莎,依旧过着自己平静的日子.这个时代、这片土地其实并不平静、安全,但路易莎是不幸中的万幸,来到这个时代好歹还是个高级贵族。这让她到现在为止,还能过上在她看来算是正常的日常。 “.我亲眼所见,她的金发是染的!虽然那并不是多完美的金发,但我真想打听打听,谁为她调配染发剂”在红塔的二楼客厅里,侍女们聚在路易莎身边,和她一起聊天儿。 很快有人说起了最近来特鲁瓦做客的一位贵妇人,她是伯爵夫人的表妹,嫁到了高登兰。如今她的丈夫来西岱做外交官,她也一同前来。但又因为西岱呆的有一些无聊了,就来找少女时期的好伙伴伯爵夫人。这个时候妻子几乎是丈夫的奴隶不错,但如果是贵族,夫妻双方的确会出现各过各的这种情况。最常见的原因,就是丈夫要领地内巡游,而妻子大多被留在了宫廷之中。至于妻子进入宫廷侍奉更高贵的女士什么的,那也同样会导致夫妻双方分居。 “你觉得她的金发很美吗?我并不这样认为。”海莲娜不以为然地道:“我差不多知道她的配方是怎么回事儿,但没用的!只有发色很浅,或者本身就接近金发的人才能染的出来。事实上,我猜她本来的头发应该是胡萝卜色。” 此时的胡萝卜颜色是一种比较暗淡的,略带一丝橙红感的黄色,这和后世人们日常印象里鲜艳的胡萝卜不太一样。不过这也不奇怪,几百年间水果蔬菜进行了很多改良,样子变化是很大的。 “.而且,如果你恰好条件合适可以染,你也得想清楚了,染发剂本身是会伤害发质和头皮的。至于每次染发之前要用碱性洗液洗头,这倒是不值一提了——哦,最常见的碱性洗液就是你们平常也用的肥皂水了。” 直接用肥皂水去洗头,想想也知道有多伤了。次数不多还好,最多就是觉得头皮发紧、头发发涩。难以冲淋干净的皂垢残留在了头发上,次数一多,毛囊会受损,头发发质也会变脆,会枯燥易断。而此时染发,难道还指望是可持续的吗?基本上没过多久就得重新染了! 这还是因为此时大家没什么洗头习惯,很少洗头,不然就是洗一次要重新染一次了。而要染一次,就得用碱性洗液洗头(其实用碱性洗液洗头,本身就是为了洗掉头发上诸如棉絮等脏东西和油脂,只有这样才能染得上色),时间一长头发就完蛋了。 就算此时的妇女都对发际线后退无所畏惧,相反有些人还会自己拔掉发际线附近的头发,却不能接受其他部分的头发变得稀少脆弱。美女的标准之一,还是要有一头又长又厚密的头发的。 “听起来很糟糕。”吉娜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头发:“我过去在家里的时候,除了会用煮过香草鲜花的冷花水洗头,一年也会有几次使用肥皂水、草木灰水洗头,不然真的会很痒,油脂几乎要将头发变成一片一片的毛毡了。” “但每次洗过之后,清爽是清爽了,又是另一种不舒服。”“还是路易莎小姐教的办法好,用最好的东方肥皂揉搓出的泡沫洗头,洗完后用清水反复冲淋,还用柠檬汁擦头发,就没有那种不舒服的感觉了,发质也会很好。” ‘东方肥皂’是进口自近东地区的硬肥皂,一向代表着优质。不过路易莎让侍女们用这种肥皂洗头,并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她知道那种硬肥皂往往陈化了不算短的时间,碱值下降比较多。洗头的话,对头发和头皮的刺激性会小很多。 至于反复冲淋,也是为了冲走皂垢,至于柠檬汁涂抹头发,则是为了用柠檬酸将剩余的皂垢转化为脂肪酸。这样,加上此时的肥皂基本都是‘钾皂’,而不是后世更常见的‘钠皂’,碱性本来就没那么强,就还可以接受了 路易莎身边,对卫生要求比较高。不能说每个人完全没有虱子跳蚤,毕竟周围其他人的卫生不能保证的话,可能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从别人那儿引来了这些东西。但至少说,这个要在可控范围内.这样的要求就导致,大家洗头难免增多,而且还不能是那种普通的拿水冲淋过就算。 路易莎也是注意到大家用肥皂、草木灰水洗头,感觉挺糟糕,这才教了她们这些——倒不是路易莎吝啬,不愿意分享自己的洗发水给大家用。 她只有自己一个人,估计这辈子要用完随身超市里的库存是不太可能的,多余的给别人用用,又有什么问题呢?反正此时人们洗头的频率极低,即使是她身边,不算单纯清水冲洗,可能用洗涤产品洗头也就是一个月一次。只是几个侍女的话,估计用量也还能承受。 问题是,用过路易莎提供的洗发水就会明白,那和她们过去以为的软肥皂根本不是一个东西,这就很难糊弄过去了.尤其是海莲娜,她本身就是个炼金术士,当代化学家,更容易看出问题。 洗发水可不比过去她和海莲娜过去实验制取的那些东西,她是真的自己手搓不出来的!到时候她要怎么解释,自己如何弄出来的?避而不答,推脱是秘方?放在别人可以,放在路易莎就不行了,她之前都随便拿出多少‘秘方’了?怎么这个就不可以? 这甚至不同于那些香水,香水推说是‘秘密配方’,大家都是理解的,谁不喜欢独属于自己的特殊香气呢?而且, 更复杂微妙的香气而已,独特归独特,却不会让海莲娜这个炼金术士好奇——洗发水就不同了,一种完全不同的‘肥皂’,足够让她记挂了。 路易莎当然可以凭身份不做解释,她不说,海莲娜也不可能逼问她。但真的那样想想也麻烦,还是从一开始就别惹麻烦的好。 “没什么,那对你们的头发有帮助就再好不过了。”路易莎的手指捋过一侧垂下来的辫发说道。她今天并不打算出门,就只梳了两条长辫子。这样的好处就是轻松简单,对她的头皮放松很有好处。 “当然有”海莲娜加入了话题,说道:“对了,您从最近来宫廷的客人那儿听说了吗?” “什么?”路易莎没反应过来。 “那些客人可都是从西岱来的,新组建的十字军主力正在集结,这次瓦松的骑士们会由泽布兰伯爵统帅.他们从西岱南边的小镇往东去,要取道罗兰西,乘船到东地中海——东方啊,真不知道我有生之年能不能再踏上君士坦丁堡的土地。” 海莲娜和她的父亲严格意义上来说都是希腊人,不过他们都没有在希腊这块土地上生活过,反而是在君士坦丁堡度过了最重要的时光,他们对君士坦丁堡是非常有感情的。但现在,东罗马国势已经愈发衰微 从当初西方传说中的富裕帝国,变成了一个文化上存在感依旧很强,其他方面却不怎么重要的国家。几十年前好不容易还于旧都,收复了首都君士坦丁堡,但也仅限于君士坦丁堡了。除了君士坦丁堡,及其周边一圈土地,就只有几块不大不小的领地还承认东罗马的名义统治。 当然,也就是名义统治罢了,实际这些‘飞地’也都是自治的。 如果不是在君士坦丁堡讨生活艰难,海莲娜父亲那样的知名学者,又何必来到西方呢?他本身其实并不是一个有多大野望的人。 “哦”听海莲娜这样说,路易莎也不知道说什么好。这种远离了自己‘来处’的思乡之情,她太了解了。某种意义上,她甚至比海莲娜要无望的多,毕竟海莲娜还能怀抱着有一天回去的念头,路易莎却连这个念头都很难有。 “嗯,只要你想,一切就都是有希望的。我是说,如果有一天你想要回那片你长大的土地,我可以帮助你。”路易莎自己是没法回‘现代’了,但帮助海莲娜去君士坦丁堡却只要花钱、派人就够了。 海莲娜听路易莎这样说,愣了一下,先是感动和高兴,然后又摇了摇头:“不用了,我亲爱的朋友,我完全明白您的情谊,真的非常感动。但想一想,我或许只是离开的太久了,所以将那儿一切不好的事情都忘了,好的事情则在思念中变得更好。” “我是说,君士坦丁堡的确是个文化的宝库,可.可她其实有更多可以说糟糕的地方。”说到这里的海莲娜自嘲一笑:“‘现实’是不会骗人的,如果真的那么好,帝国也不会衰落到如今不可挽回的地步。” “别那样说,或许有一天她就能重新崛起振作了,就像历史上她也一度衰弱,然后又重新兴盛,还迎来了黄金时代。”路易莎安慰海莲娜。 她说的都是已经发生过的事实,但如果按照上辈子的历史,这一次的东罗马可没有机会复兴了。而这样糟糕的未来,哪怕是猜测,也没必要说给海莲娜听。 只是路易莎没想到,海莲娜却对东罗马的未来并不抱什么希望。听了路易莎的安慰,也只是说:“别,不,小姐,这完全没希望了,这次和过去那些危险时刻都不一样。过去哪怕是最糟糕的时候,国家都还有再次强大的基础,精英、土地、人民、政治.但现在的帝国还有什么呢?” “就像是一个垂垂老矣的老人,又或者日薄西山的太阳,一切已经到了无法挽回的境地了——除非,有青春女神的仙酒,叫人返老还童。又或者有太阳神的马车,能让太阳重新自西边升起,恢复到如日中天。” “这是神明的权柄,凡人已经什么都做不了了。” 这个话说起来就沉重了,路易莎想转移话题,但她显然不是这方面的好手,就只能向其他人暗示。其他人接受了路易莎的暗示,立刻有人说道:“说起来,这次负责统帅我们国家骑士们的,是泽布兰伯爵呢,大家都很信任他.希望伯爵能像过去一样,带来胜利!” 这个话题转移的比较生硬,不过这个时候海莲娜也配合。听了后就笑了笑:“泽布兰伯爵过往的战绩的确让人不得不信任,这里除了他具备一个将领的超然才华外,多多少少也有好运的缘故吧?战场上,运气也是很重要的呢。” “我听人说,泽布兰伯爵的行剑礼上,他得到的宝剑就是王室的主保圣人活着时祝福过的,象征勇气、强大和幸运” 路易莎现代人那种抬杠精神一下上来了,下意识反驳:“王室王子,几乎每个人都有能带来好运的经历和宝物,这算什么?应该是泽布兰伯爵的战绩惊人,一些人穿凿附会吧。” 海莲娜笑着拍了一下路易莎的肩膀:“最近关于泽布兰伯爵的新闻,都是他将统帅瓦松的十字军骑士的事儿,倒是很少有人注意到,他刚刚与‘波茨利亚的索菲亚’解除了婚约真奇怪,怎么突然要解除婚约呢?” 海莲娜还是有分寸的,虽然有打趣路易莎的意思,却没有直接说出来。有些话说出来就容易被传出去做闲话,显然海莲娜也知道路易莎对成为闲话的女主角没什么兴趣——不过,她的话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 去年在普法尔茨庆典期间,纪尧姆对路易斯的效劳是明摆着的,临走时居然还不留姓名地给路易莎送了价值连城的红宝石。现在,无缘无故要解除之前的婚约,这怎么让人不联想到一起啊! 不过,就算联想了一些的海莲娜,这个时候也不会想到,纪尧姆解除婚约,真的完完全全是因为路易莎。在海莲娜的想象里,路易莎更可能是原因之一,或许纪尧姆本身就对那桩由继母安娜王后一力主张,各方面都差强人意的婚约不满。 而作为‘原因之一’,海莲娜认为路易莎完全是足够的‘不如不遇倾城色’,西方没有差不多意思的诗句,但类似的感悟也是存在的。 “类似的事情总有非常隐秘的内情,没有更多消息,很难猜对。”路易莎有些心虚地说。 她不想将这件事和自己联系起来,但她心里很清楚,肯定是有一定关系的——原书之中,纪尧姆和女主角索菲亚的婚约也是解除了的,只不过不是现在。而要等到纪尧姆成为王太子,聚拢在他身边的一群人,都认为原书女主并不是一个配得上他的选择,这才结束了婚约。 现在发生了这样的变化,又能是因为什么呢?只能是因为她这个‘外来变数’带来的变化了。 “是啊,很难猜对。”海莲娜笑着说。 看着这样的海莲娜,路易莎的心虚并没有持续下去,反而因为‘逆反心理’消退了不少——就算是她带来的变化,那又怎么样呢?倒不是说原书之中女主角本来就是要被解除婚约的,现在解除婚约就算有路易莎的原因,路易莎也对这件事没有责任。而是,她的责任也就仅限于承认这一点了,不然呢?在这件事上,她没有做出任何推动其发生的努力,也没有试过阻止,严格来说她只是存在在了那儿而已。真正掌握主动权、做出决定、坚决执行的另有人在,她可以决定自己,也只能决定自己 海莲娜当然没有要打趣路易莎到底,看她恼羞成怒的意思。所以见差不多了,就转移了口风,顺势说起了‘波茨利亚的索菲亚’:“说到‘波茨利亚的索菲亚’,其实也不算运气太差。好吧,至少对波茨利亚公爵来说,这说不定是一件好事呢!” “听说为了体面结束这桩婚约,叫这位原本的准亲家不至于满世界嚷嚷,最后成为各个宫廷里的笑料之一陛下给予了难以拒绝的补偿。除了原本已经送出的礼物不必收回,还为‘波茨利亚的索菲亚’另外择了一位佳婿。” “哦,对了,还有嫁妆。原本对波茨利亚公爵可不算轻松的嫁妆,也由国王陛下包了。甚至为了安慰为即将嫁女而‘伤心’的波茨利亚公爵,国王陛下还会给他一笔抚慰金。” “我听说波茨利亚是慕伯汉的小公国,波茨利亚公爵一直很缺钱。这一代的波茨利亚公爵总共还有3个婚生女儿,呃,这其实不多不少对不对?但就是这样,他也备不齐嫁妆,以至于前面两位小姐都嫁得不算好。”吉娜也凑过来说话了。 这里说‘嫁得不算好’的意思就是低嫁了,对于嫁妆不足的贵族少女,这是很常见的。毕竟有爵位的贵族男性不愁婚配,只想往高了看。既要新娘出身高,足以与自己匹配,又要她能带来足够的财富,使自己大赚一笔。 而没有爵位可继承的贵族男性,更需要往高了看!哪怕不能傍上一位带土地的女继承人,也得指望妻子的嫁妆能丰厚一些啊不然日子岂不是更难过? “是的,轮到第三位‘波茨利亚的索菲亚’,因为结婚对象是我们国家的王室王子,嫁妆总不能太差——听说正是为了凑出嫁妆的头款,所以婚约履行才一拖再拖。” 纪尧姆本身并不在意‘波茨利亚的索菲亚’有多少嫁妆,如果他真的嫌弃新娘嫁妆不足,当初就不会随继母他们,给自己折腾出了这么个出身未婚妻了。但包括安娜王后在内,当初促成这桩婚事的人,却不能答应波茨利亚公爵给嫁妆金大打折扣的要求。 说到底,这件事本来就做得不好看,抢走了‘布鲁多的路易莎’,给安排了一个‘波茨利亚公的索菲亚’就算了。大体上能有一个王子婚事的样子,也还能下得来台。毕竟王室内部分利的时候,也是各凭本事的,在给了基本的体面后,外人也说不上什么。 可如果基本的体面都没有,那就是笑话了!安娜王后可不想成为那样的笑话,所以促成这桩婚事后,可以说是对波茨利亚公爵‘苦苦相逼’.虽说,波茨利亚公爵愿意为家里出一个瓦松王子妃多出钱,可干毛巾是榨不出多少水份的,也就只能‘苦苦相逼’了。 这都搞得安娜王后有些后悔给纪尧姆订下这桩婚约了——当初订下‘波茨利亚的索菲亚’,主要是这姑娘是安娜王后的表侄女,且她的母亲和安娜王后的关系真的非常好。当初想着波茨利亚公爵再穷能有多穷?而且就像此时很多领主一样,平时穷归穷,却不耽误他们真正要用钱的时候搜罗出钱来。 当然,现在也不用后悔了,毕竟婚约已经解除了,接下来还会由国王路易三世出钱,将‘波茨利亚的索菲亚’嫁给瓦松国内的贵族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03 章【VIP】 第103章穿越中世纪103 闲话中谈到了东方,谈到了东罗马的海莲娜不会想到,就在她说起那些时候,真有一个来自东方的商人抵达了特鲁瓦,而且对方还认识她呢! 赫兹尔是一个胖胖的中年男人,身穿鲜艳的丝绸袍子,大胡子浓密,十个手指头上都带着金戒指。他的面容特征和装扮风格,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东方人,甚至还是异教徒。但他自如地进入特鲁瓦,也没人找他的麻烦。 正如那句话说的,只要有充足的利润,商人们是无处不在的!将自己的货物卖给魔鬼都在所不惜,何况只是和宗教信仰不同的人打交道呢?所以东方有基督徒商人,西方也有他们称之为‘异教徒’的商人往来。 不过,这样的商人始终是比较少的,所以深具冒险精神,也确实有门道、有运气的家伙,一旦做成了这样的,大抵都会发大财——赫兹尔希望自己能有这样的运气!而就他打听到的那些消息,一切似乎不坏! 让赫兹尔来布鲁多的原动力是最近一段时间,由尼斯商人出口到东方的穿衣镜!那些穿衣镜一下就俘获了贵族和富商们的心,虽然价格着实昂贵,却依旧有人很快出手了。当初乔瓦尼那些尼斯商人贩去的第一批穿衣镜,很快售空。 赫兹尔见那些玻璃镜是如此受欢迎,又通过这段时间往来东西方的朋友打听到了。这些玻璃镜由布鲁多的特鲁瓦生产,买卖并不受限,并非是什么特许经营商品。只不过得提前下订单,但下订单后也不必等太久。 赫兹尔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生意,不可能由尼斯商人做完——尤其是他在听说,其实还有小尺寸的壁镜和小手镜也在卖后,更认为这个市场就算不大,也没有想象中的小,尼斯商人是不可能独占的。 就这样,赫兹尔有了做这个生意的想法,只是他可不能贸贸然行动。不过之后听说的一件事,加速了他的计划他从一个朋友那儿听说了,安东尼·斯科特大师居然进入了布鲁多领主大人的宫廷,成为了领主继承人的老师! 赫兹尔并非是东罗马帝国的人,从宗教上他是异教徒,从血统上他算是混血吧。他这样的人,混得不好就是两边都不认可,混得好则可以在两边左右逢源,他大概属于后者。当初斯科特父女人还在君士坦丁堡时, 他就是往来于君士坦丁堡内外的商人之一了,在城内也有产业、有住宅。 实际上,当时他和斯科特一家是邻居来着。 安东尼·斯科特这个关系增加了赫兹尔的动力,所以他先写了一封信去特鲁瓦,然后就采购了一批货物——他的主要目的是贩回玻璃镜不错,但空着手去,浪费一次做生意的机会,那就太可惜了! 在货物的挑选上,他也是花了一番心思的。除了一些西方人向来喜欢的东方特产,香料、挂毯、高级硬肥皂,还有精油这样较为小众的商品精油其实也很受欢迎,但确实不是大多数做东西方贸易的商人会选择的商品。 之所以赫兹尔会选择精油,也是听有人说起,特鲁瓦宫廷很喜欢‘香’。当然,这个时代但凡是有那个实力的,大多都喜欢香。重点是,既然特意强调,那就不太可能是普通的喜欢了——其实这也算是‘三人成虎’的典型了,一些消息就是会传着传着就走样。 真正特别喜欢‘香’的显然只有路易莎,其他人都在正常的喜好区间里。就算大家多少受路易莎的影响,也因为路易莎没有刻意大力推广的行动,也没有超出‘普通喜欢’的程度。 赫兹尔当然不会知道这些,他和他的伙计、货物在东地中海港口上船,一路来到了瓦松南部港口。不出所料的,他的商品很受欢迎,又因为陆运麻烦,他这个外来者为了避免更多的风险,便在南部港口就卖了多数货物。 没有卖的,是每种货物中最拔尖的部分。尤其是据说特鲁瓦宫廷会喜欢的精油,他留下了大部分——他此去要多多仰仗布鲁多的领主,就算有安东尼·斯科特大师牵线搭桥,也该有所讨好才是。他预备这些东西,部分可以在特鲁瓦试试销路,其他就送到宫廷做礼好了。 就这样,一路直接取道特鲁瓦的赫兹尔,在特鲁瓦热集市时来到了这里。 说实话,赫兹尔原本是无心赶热集市的,他本身又不是什么批发商人。而且这个时候想也知道,很多来特鲁瓦的大商人说不定就会下穿衣镜的订单,说不定他就要因此多等待但没办法,他也是抓紧时间出来的,这不就是赶上了么! 既然赶上了,就干脆趁此机会多看看、多逛逛,说不定就有过去没发现的商机呢!虽然他来特鲁瓦的初衷是贩运玻璃镜回去, 但如果发现一些其他可以使他大赚一笔的商品,他也是绝不会吝惜金钱的——刚刚在南部港口脱手了大部分货,再加上带来的、预备采购玻璃镜的货款,他现在可是钱包满满。 来到特鲁瓦,赫兹尔的第一印象就不错。西方的这些城市,他在南部港口登岸后,就经历了一个又一个。其中也有还不错的,但不得不说,大部分都挺糟糕,一般人口越多的越糟糕。 特鲁瓦的人口在此时已经不算少了,再加上现在是热集市期间,更多人、牲口、货物汇聚到这里,拥挤之下它应该格外不适宜下脚才对。事实上,过去的特鲁瓦集市,尤其是相对燥热的热集市期间,的确是这样。 不过,这次赫兹尔见到的,是从去年年初就开始整改的特鲁瓦城,这就大不一样了。他进入这座虽然拥挤,但还算有序的城市时,第一感觉就不错。 入城时被教导‘靠右’的规则,虽然觉得这有些多事儿,增加了不必要的规矩,怀疑是此地为了收取更多罚金而设立。但真的走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才发觉这个规则的好处!之前赫兹尔就进过和特鲁瓦差不多大的城市,哪怕那儿没有举办大型集市,感觉也比特鲁瓦更难通行。 更重要的是,这个小小的规则是如此简单,不需要增加任何成本.他心中暗暗记下这个,预备着回去后,或许可以将其进献给某个贵人,到时候也有他的一份功劳。 然后,在还算顺畅的交通外,赫兹尔很快注意到了特鲁瓦城的环境。其对比此时差不多规模的西方城市就算是很好的了,空气中虽然难免因为人多、牲口多有一股臭味,或者说‘人味’,但总体还在可接受范围内。尤其是在鼻子适应了一段时间后,更是无所谓了。 这很难得,要知道赫兹尔信仰的宗教可是尤其注重清洁的,连带着气味当然也是重中之重。虽然过去他生活、往来的东方城市,也难免因为人口聚集,在一些区域味道谈不上好闻。但总的来说,大街上不会有浓烈的臭味,一些贵人的宅邸、常出入的地方,更是芬芳好闻。 这就让赫兹尔来到西方后,鼻子是最受罪、最不适应的。 赫兹尔看到了路边在这个时代算是数量很多的公共厕所,心里也暗暗意外。向本地的掮客打听了一番才知道,修建公共厕所、重新规划排污渠、清理城市积累的污秽,都是过去一年多,他们的郡主组织的。郡主是一个爱干净,同时又在意市民福祉的未来领主。 他们站在一处水井边休息,那个掮客看着比一般的掮客文雅,能说一些拉丁语。他一边给赫兹尔身旁的马打水饮马,一边说道:“您能明白吗?我们都很爱戴路易莎郡主,她是一个好人,未来还能成为一个好领主。” “她主持的审判总是很公正,从来不偏向更富有或更亲近的人,大家信任她,从没有人在她审判的判决下达后不服气对了,就连这些城里现在随处可见的水井,也是路易莎郡主组织人手挖掘的。过去很多人,如果不愿意花钱买水,就只能去打很脏的水,或者每天走很远的路运水。” 赫兹尔不会说瓦松的语言,但会说拉丁语、希腊语——东罗马帝国的官方语言是拉丁语,不过要说日常生活中,东罗马帝国希腊化之后,希腊语在民间要更为常见,除此之外,东方异教徒的语言也说的很多。 当初路易莎随安东尼老师学东罗马帝国的语言,学的不是拉丁语,而是希腊语。如果要学拉丁语,其实是用不到他的,西方这边也有很多拉丁语知名学者。 确定这个掮客的拉丁语水平足够在必要的时候给自己当翻译,举止上也挑不出什么错,对他这个‘异教徒’也没有明显敌意后,赫兹尔就决定要雇对方了——拉丁语是此时的通用语言没错,但真正能用拉丁语读写的,除了知识分子和高级贵族外,也没多少了。 “听起来很好,有这样的领地继承人,就算是民众的福气了,是不是?” 赫兹尔并不见得是真在意一块西方的土地上,其领地继承人是否贤明。更何况,以他的信仰来说,是很看不惯这种女人管事的情形的虽然此时西方男尊女卑,女性不自由,但相比东方来说,女性的自由度居然还是更高的。 不过现在人在别人地盘,当然要顺着别人的意思说话。总的来说赫兹尔是个身段灵活、十分务实的人.不是这样的人,也做不到身为‘混血儿’却左右逢源了。 “的确.而且路易莎郡主是个懂得商业的人,非常关心布鲁多集市的发展,着力于降低布鲁多集市各种杂税。虽然成果不多,但这几年至少取消了不少临时杂税,赋税的收取都是按照规矩来的——您也是商人,应该清楚,如果领主真按照规矩收取赋税, 商业环境就算很好了。” “真正恼人的是,各种没有讲明、没有先例的钱总是收取,这让商贸成本比看起来要高得多。” 显然,这位掮客是有些谈性起来了,说了一会儿,马都饮完了,他才想起正事儿。连连道歉道:“真对不起,先生,我有时候就是这样,容易说到别的事儿上头!” 不过为了找补,也为了自然地下来台,他又说:“不过,路易莎郡主的事儿您本来就该了解一些.您是来订购穿衣镜的,是不是?还打算去宫里走一趟?哎呀,如果是这样,怎么能避得开路易莎郡主?到时候您一定得见路易莎郡主,和路易莎郡主打交道呢!” 在掮客的一番解释后,赫兹尔才知道,原来特鲁瓦制镜工坊是由这位‘路易莎郡主’幕后执掌的。不只是如此,这位女继承人如今在宫廷内权势大得惊人!凡有什么商业相关的事儿,得到她的允许和帮助,倒是比找到巴尔扎克伯爵跟前更容易得偿所愿。 “竟然是这样”赫兹尔想了想问道:“我曾经与知名的学者斯科特大师是邻居,听闻他现在乃是路易莎郡主的老师,也不知道是否受重用,在路易莎郡主面前能说得上话吗?” 理论上来说,老师对学生的影响是很大的。但如果是大贵族身边,这就不一定了。多数时候,大贵族的老师最后很容易演变成他们的智囊,说话是能说得上,可是否说话管用,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掮客惊异地看向赫兹尔,似乎是没想到他还有这样的门路。之前他只当这是一个普通的异教徒商人,现在却是要对他另眼相待了!他以一种明显更热络的语气给他出主意道:“当然,当然了!路易莎郡主是一个热爱学习的人,尊重有知识的人,更尊重自己的老师。” 嗯,丝毫不提路易莎不动声色就驱逐了她不爽的老师的事儿.主要是,这个时候的‘老师’,作为高级知识分子,就是有一些会理所当然地对路易莎一个女性高高在上。而且,他们的‘知识’在路易莎看来,着实跑偏了 “您可以请到斯科特大师帮您,那您在宫里就不至于举步维艰了。不过么,如果您已经决定好要去见路易莎郡主,请郡主为您未来在布鲁多的生意提供各方面的庇护,最好还是走斯科特小姐的路子——我假设,您认识斯科特小姐?”“您是在说斯科特大师的女儿,海莲娜吗?如果您说的是她的话,是的.她和我的妻子关系很好。她那时才十几岁,有很多事需要学习,但斯科特大师显然不可能承担教育女儿妇女的那些事的责任。所以斯科特大师拜托了我和我的妻子,那时候,我的妻子几乎将海莲娜当作自己的小妹妹一样教导。” “那可太好了!您或许不知道,斯科特小姐现在正是路易莎郡主的侍女,和路易莎郡主朝夕相伴,非常受郡主的宠爱呢!”掮客惊喜地说,甚至还提前恭喜了赫兹尔:“看起来,您的目的已经成功大半了!是的,我敢说您不会有任何麻烦的。” 忽然得到这么个好消息的赫兹尔也是惊喜莫名,几乎想立刻去见斯科特父女,然后请求他们将他引见给那位‘路易莎郡主’。不过这事儿也急不来,他来特鲁瓦的口信已经托人传递进宫廷了,回信也告诉他,他得过两天才能进宫,明天安东尼还会找时间出宫来见他。 进宫这种事儿倒也不用提前两天预约,毕竟此时即使是王室的宫廷,也很难说规矩严密。非特殊时期,有宫内的人打招呼,基本上就是随来随进。问题是,赫兹尔进宫肯定是有目的的,得见到‘大人物’才行,或是伯爵,或是路易莎。这就都不是随时能见到的人了,得预约才行。 而趁着见安东尼之前的时间,赫兹尔决定先和掮客一起,将带来的货物在市集上出掉。另外也顺便逛逛集市,看有没有值得出手买下的、贩卖去东方的商品。 说实话,对特鲁瓦城有了一定了解后,他对自己带来的商品是很有信心的。尤其是精油、肥皂这些东西,他预计会大受欢迎——他已经向掮客确认过了,路易莎的确是爱干净、爱香气,甚至号召成立了一个‘布鲁多香水行会’。 所谓‘上行下效’,一个像‘路易莎郡主’这样受爱戴的贵族是这样的,其他人肯定跟着学。这样一来,高级肥皂、精油这种东西,本地的有钱人一定很愿意购买,说不定还会形成供不应求的市场状态。 不过,掮客在看过他的货物之后,却给他泼了一盆冷水:“都不错,是优质的东方货,是不是?不过,这些最昂贵的精油,要如您所愿,卖出一个顶顶好的价格,那是不太可能了。” 嘴上说没有说服力,掮客干脆将赫兹尔带到了一家小小店铺前。这家店铺看起来小,来问价的人也不见得多,但懂得布鲁多集市行情的就知道,这不见得不挣钱。很多门庭若市的商铺,营业额和利润还真不一定比他们高——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别问,问就是卖贵价奢侈品的。 能买贵价奢侈品的人就那么些,会贩运买卖它们的商人就更少了!难怪店铺不大,还少有人过去问价。 “这儿是普罗万出产的香膏、淡香水和精油,其实也只有香膏和淡香水。去年的精油早卖完了,今年的精油,还没出工坊,就被守着的商人买走了,有些甚至是提前预定不过,这里还是有精油可以给客人看看,如果喜欢,愿意等,是能提前预定的。”掮客熟门熟路地带着赫兹尔走了进去,为他介绍这家店的情况。 今年最早一批精油肯定是出来了,照样等不及冬天再‘压榨’。将将算是陈化得勉强可以,就开始‘榨精油’——外界也知道了,普罗万出的精油,有一道工序,需要冬天才能进行。不经历寒冷的冬天,不是不能得到精油,只是冬天取得的精油品质更高。 不过,普罗万不到冬天出的精油就已经够出众了,很多人去年用过了的,现在手头没有了,就根本不想等!所以愿意出高价要‘现货’。说起来卖的其实并不比冬天的精油便宜了,这有些像刚刚上市的水果,其实味道不如后头的,但顾客喜欢尝鲜,且物以稀为贵,刚上市时价格还更高呢! 当然,精油不是水果,它是耐储存、耐用的,所以也就是这最初几年会有这种情况。等到买家搞清楚了,会预定冬天的精油,其他时候的精油价格肯定就会降下来——这也符合此时人们的常识,毕竟在他们想来,冬天出的精油对生产商来说成本更高,还有生产时间拉长带来的风险,如果不能卖更高的价格,干什么要做呢? 即使那样得到的精油会多一点点,毕竟相比起手工压榨,还是脂肪结冰,将空隙中的精油、酒精混合液‘挤’出去,要高效、彻底的多。 掮客让赫兹尔见识了普罗万出产的香膏、淡香水,这些商品的品质让他大吃一惊!但真正让他再也不能保持淡定的是精油。那种纯粹的、华丽雍容的芬芳,即使是东方最好的精油作坊,也是没有的! 难怪掮客觉得他挣不到预期中的超高利润了,因为真正的有钱人都在追逐普罗万的香膏、淡香水、精油呢!当然他的精油还是能卖的,毕竟不是人人都能买得起如今加价厉害的普罗万产品还是能卖货赚钱,只是超额利润就不用想了。 这个结论让赫兹尔先是有些气馁,这也算是他来到特鲁瓦后第一个打击。不过很快,他换了一个思路,又觉得这说不定又是一件好事——将东方的精油高价卖到特鲁瓦是行不通了,他为什么不试着将普罗万的精油卖回到东方呢? 相比起西方的有钱人,还得是他们国家的一些贵人们更对芬芳无法抵抗啊!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04 章【VIP】 第104章穿越中世纪104 原本还只有玻璃镜的生意需要得到路易莎的庇护,现在又加上了一桩精油——如果赫兹尔只是订个一两面穿衣镜、小瓶子几瓶的精油,那肯定是不需要路易莎的‘庇护’的,直接去订购就可以了。但他要的量一旦大起来,还是持续稳定地拿货,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哪怕玻璃镜生意、精油生意和路易莎无关,在一片土地上做生意,也是得拜码头的! 过去最乱的时候,商人根本无法指望领主保证自己的安全,事实上那些领主不自己化身匪盗打劫一把就算好样的了。也是后来一部分领主意识到,商人来到自己的土地上,不打劫他们就可以持续收税(过路钱),那可比一次性的打劫更有利.这样行商环境才好了一些。 但也不能说现在就有多好了,一道又一道的税卡,集市上种类繁多的赋税,还有依旧会出现的路匪,敲诈勒索的地头蛇为了省掉其中一部分麻烦,凡是做大的商人,一般都会向领主购买一个‘保护书’,证明自己是在这位领主的保护下的。这样有什么事,还能有个说理的地方。 西方有这样的‘保护书’,东方也有,那主要是发给去朝圣的天主教信徒的。他们要在异教徒的领地内朝圣,安全问题的确让人揪心,这种时候一份‘保护书’总会让人得到些许安全感——很多时候也就是‘安全感’了,因为就算真的出了事,这份‘保护书’能不能起到作用,也是天晓得。 两天后,带着礼物走进布鲁多宫廷时,赫兹尔是以挑剔的眼光看待这座在本地人看来,已然十分雄伟的城堡的。相比起东方那些大贵人的华丽住所,这就多有不如了。不过赫兹尔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知道城堡的源头是军事堡垒。有这样的‘血统’在,就很难华美起来。 实际上,城堡当然可以‘华美’,不过那都是再过几百年的事了,而且也只有少数城堡可以。那时候,经过一系列发展,城堡也有了自己成熟的建筑美学,再加上建筑技术进步等,这才造就了一批堪称雄伟壮丽,又或者浪漫唯美的城堡。 不过,城堡的底子就是有‘冷硬感’的,所以它的华美也和东方宫殿的华美不同(近东地区),更多了一种庄严。 “那儿就是路易莎郡主的‘红塔’.”安东尼给赫兹尔指了指‘红塔’方向, 又和他大致说了一下要注意的事:“面对路易莎郡主,你尽可以有什么说什么,他是个对宗教,对尊卑,对很多事都很开放的人。当然,一切的前提是你得是善意的,尊重的。” “如果是恶意的、不尊重的,路易莎郡主能够感觉到,那就没法谈了。” “.你可以用拉丁语或者希腊语和路易莎郡主交谈,她这两种语言都达到了能谈话的水平。”似乎是不确定他们谈话的深度,安东尼又补充了一句:“如果实在不够,还有海莲娜呢,她能给你做翻译——啊,海莲娜来了。” 往常来求见路易莎的商人当然不需要她的侍女亲自来接,不过赫兹尔是海莲娜的‘故人’,接人是她自己要求的。 多年未见,赫兹尔惊讶于海莲娜的变化稀少——海莲娜随父亲安东尼·斯科特离开君士坦丁堡时才14岁,还是个小姑娘,和现在30岁左右的面庞有很大不同,但也就是这点儿随时光流逝每个人都会有的不同了。 从眼睛去看,她依旧是少女时的清澈,行动举止也像小女孩一样有一种轻盈感。 而且,就算是‘面庞’,海莲娜的变化也是相对少的那种。30岁的女人很少有这样的,如果不是赫兹尔知道她的年龄,可能会觉得她也就25、6岁.对于白种人,25、6岁基本就是最后的颜值巅峰了,所以只是差了几岁,和30岁感觉就完全不同。 “哦,真是好久不见,我的小妹妹。”赫兹尔说道。 之后赫兹尔因为惊叹,以及对多年不见的老朋友的复杂感情,一时忘了他们人在哪儿,以异教徒的方式和多年未见的海莲娜打了招呼。做完之后才发觉这是不妥当的,一时不知道该怎么继续下去,不自然了起来。 海莲娜注意到他的不自然,和父亲点了点头,然后就示意赫兹尔‘跟上来’。一边走一边说:“没什么,别担心,你是路易莎郡主的客人,这么点儿小事不会有人拿来对付你的。至于路易莎郡主自己,她总是很宽容。” “这边,请小心,楼梯有点儿窄。”海莲娜将其引入了墙中楼梯,很快走到了二楼,并直接带了进去。 虽然赫兹尔一贯认为西方人的房间简单粗陋,即使贵族们的房子也很难看,舒适更是别想。不过一走进红塔的二楼客厅,他就点了点头,认为布置这间客厅的人有着良好的品味——一切都安排得恰到好处,既不会东方元素太多,以至于让他这个东方人挑毛病。又不会太寡淡,缺乏装饰。 而且,他能感受到,在这里起居会很愉快,做一切事也很方便,是兼具美观和实用的设计。这在此时是尤为难得的,因为贵族们总是搞一堆华而不实的东西。 赫兹尔有一种感觉,设计这间客厅的人一定是这儿的主人。毕竟他踏足这里之前,已经听人反复提及她了。他想她或许是个非凡的人——虽然他对女人主事有一种天然的排斥,但因为这是他乡异教徒的事儿,他也就能比较自然地接受了。 很快,路易莎从里面的一个房间出来了,见到路易莎的赫兹尔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赫兹尔向路易莎以他们的方式行礼,路易莎没说什么,当然也不会显露出不快。事实上,双方很快就到一边的‘沙发角’坐下了赫兹尔对对方身上奇妙的香气印象深刻,一个异国美女的面庞固然已经印象深刻,但香气其实更容易触动神经。尤其是,赫兹尔他们本来就非常重视这个。 果然就和大家说的一样,赫兹尔心想.关于路易莎热爱香气,精于调香,会自己调制自己要使用的香水什么的,这在此时早就不是秘密了。而每一个靠近过她的人,闻到过她的味道,也会佐证这一点。 “您有什么请求呢?只管说出来吧,只要是合理的,我都可以答应您您是海莲娜的兄长,我当然要关照您。” 路易莎很大方地说道。她已经从海莲娜那儿知道了,这位赫兹尔先生并不是什么一般的‘故人’。 当海莲娜还在君士坦丁堡生活的时候,安东尼作为单身父亲,很难照顾年幼的女儿。哪怕物质上并不缺乏什么,可养大一个孩子又不是只要物质就够的。很大程度上,赫兹尔和他的妻子担当了海莲娜亲人的角色,可以说是哥哥姐姐一样。 赫兹尔惊喜于海莲娜在路易莎面前的‘体面’,脑海中很快想到了要说什么,首先感谢道:“非常感谢,您的善意让在下无以为报,这是在下来到这里以后,得到的最宝贵的礼物之一。” 然后才慢慢说了自己想要做玻璃镜生意和精油生意的打算,并拿出了之前就打算好送路易莎的东西,各种东方特产都有,是事先留出的精品。他指了指其中的精油瓶, 苦笑道:“在下原本将精油当作了最主要的礼物,因为听说您喜欢这个。但来到这里后才知道,您有更好的精油。” “但礼物拿来了就是要送的,更何况,在下注意到您这儿产出的精油虽然品质极高,可种类非常少——这是没药精油和沉香精油,是您们这儿没有的。” 那确实没有,路易莎也没想到,此时已经有想法把没药这种树脂,和沉香这种木头制成精油了。 路易莎想了想说道:“玻璃镜是毫无问题的,制镜工坊是巴尔扎克家的产业,我可以做主。而且制镜工坊本来也没有给任何人专营权,您需要的话直接去下订单就可以了。至于精油,这可有点儿难办,现在是普罗万精油最供不应求的时候,或许等个几年会好一些。” 过几年,赶着贮存一些精油在手的精油爱好者就会少一些了。不过更主要还是,那时候南方的花草种植园就开发出来了,精油的产出应该会增加不少。 “现在的话,如果您需要,其实可以购买一些香膏.我听说,你们那儿一般都用熏香、香膏、香油,很少用花水或酒精酊剂,对吗?”路易莎给对方出了一个主意。 东方地区气温高,精油制成的酒精酊剂,也就是淡香水,以及类似纯露的花水,香气很快就蒸发散掉了,留香太短。这时候的人们对香气,还是味道重而留香长为好的——相比起淡香水和纯露这种后世人用的多的,此时的东方贵族们多用熏香、香膏、香油。 赫兹尔来之前当然也打听过制镜工坊和精油工坊的情况,知道路易莎说的是事实,但还是有些遗憾.他还以为,凭借斯科特父女在宫廷中的关系,搞一批精油也不在话下呢。说是精油工坊没货,但这种紧俏货物,肯定都会自留一些,以备‘不时之需’啊。 他们的主人命令他们拿出来,难道不拿吗? 赫兹尔的想法不能说错,此时的贵族大多如此,只要能让他们高兴,很多事就是随口一句吩咐的事儿。至于说,这样的事儿‘坏规矩’,什么‘坏规矩’?在他们的认知里,他们的意志、他们本人就是‘规矩’! “是的,非常感谢您.”虽然遗憾,赫兹尔却不至于太过争取,毕竟他来特鲁瓦最主要的目的还是采购玻璃镜。非要强求精油,或许靠着安东尼和海莲娜的面子能得到一些,可珍贵的‘人情’用在次要目标,不用在主要目标上,就很愚蠢了。 是的,路易莎是答应了随他采购玻璃镜,但采购玻璃镜具体也是有不同的说法的。就像之前乔瓦尼他们来采购玻璃镜,贩卖到东方去,不也过来谈条件了吗? 之后就是谈具体的了,也是是因为赫兹尔之前的表现不错,路易莎没有敷衍他。便将当初给乔瓦尼那些进出口商人的条件,直接给了他。 没有给更好的,这一方面是,在大家的认知中,赫兹尔始终是异教徒,太过优待他容易引起不满。这种不满不会对着路易莎来,但海莲娜可能会因此惹上麻烦,毕竟大家都知道赫兹尔是她的‘老朋友’,也认定路易莎给予其优待是看她的面子——某种意义上,这也没错。 另一方面,也是一种合理的策略,给赫兹尔更好的条件,他会不会一下压倒乔瓦尼他们呢?到时候路易莎难道要将玻璃镜在东方的生意,完全维系在赫兹尔一个不熟的外国人身上吗?而且凭什么呢,玻璃镜又不愁卖,随随便便给了太好的条件,这可是牺牲了自家利益! 哪怕路易莎不是很在意这一点儿,说不定伯爵也不乐意呢! 赫兹尔还有一些细节想争取,路易莎便让他和制镜工坊的人去谈。剩下还能谈的都是制镜工坊自己就能决定的小事了,不用路易莎亲自出马,更何况她看海莲娜的情面,很多细节还真不好锱铢必较与其那样,还不如让手下的人去谈。 赫兹尔走后,路易莎看那数量不算少的礼物,想了想对海莲娜说:“这都是真正的东方货,你挑选一些作为纪念吧你是希腊人不错,可从小在君士坦丁堡那边长大,其实那边才更像是你的故乡” 也不只是海莲娜,海莲娜挑完了,路易莎又让其他人挑。完了后,路易莎见还剩下一些优质的东方肥皂(这是所有礼物中数量最多的一个了),反正自己也用不着这个,就给每个女仆也送了两块。 她仔细看着外表硬化、颜色黯淡、摸起来干裂粗糙的硬肥皂,说道:“你们平常用的硬肥皂和这个相比,哪个比较好?” 侍女们互相看看,还是海莲娜首先说道:“当然是这个好,赫兹尔是为了给您送礼,才挑出了最好的。用的原料是最优质的,陈化的时间也不长不短有人认为这种优质硬肥皂要陈化越久越好, 这其实就不懂行了.” 海莲娜年少时一直生活在东方,又是个‘炼金术士’,对这些当然是很懂的,说起来头头是道。 路易莎也能理解她的意思,这种硬肥皂很大程度上就是靠‘风干’硬化的,而且碱值也的确需要时间才能降下来,所以一定阶段内是放得越久越好用。可是超过了这一阶段就不是这样了,要知道哪怕是后世,再是能保质的东西,如糖、盐、酒,也是有自己的保质期的! 所以,皂当然也是。 当然了,以皂的物质组成,保质期理论上会很长。但那是现代生产的肥皂,此时生产的肥皂杂质可不少,相应的保质期也就短很多了. 所以原料这种明摆着的评价标准先不说,陈化的时间‘不长不短’,还真的挺重要的。 看着这样的硬肥皂,路易莎忽然想到了什么,问海莲娜:“你会制造肥皂吗?我是说,这种硬肥皂等等,这些硬肥皂完全是从东方进口,我们本土是只能生产软肥皂,是吗?” 路易莎过去还真没有特意思考过这个问题,她知道硬肥皂是更为优质的‘东方肥皂’,大家都说那是东方进口来的。但那对她只是个模糊概念,事实上,她都不确定硬肥皂是不是本土完全不能造——这不是她孤陋寡闻,而是这个问题本身就很难有准确答案。 就像大家叫精油‘东方香水’,大多为东方进口而来。但实际上,现在本土也能生产不少精油,叫‘东方香水’更多是一种习惯。另外,大概也是这样方便本土精油商冒充舶来品,抬高身价吧。就像后世一些华夏品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喜欢给自家品牌取一个很外国化的名字。 路易莎过去没有追根究底,这个问题当然就没有得到过准确答案——当然,就算她追根究底,也不见得能有准确答案。说不定就在西方世界的某个角落里,有人制造出了硬肥皂。而为了独享冒充‘东方肥皂’的巨大利润,人家根本不往外说的! “制造肥皂?我没有做过,但见过.并不复杂,多试几次应该能行。”海莲娜小时候随父亲参观过肥皂工坊,事后还将制皂流程记在了笔记里(此时的学者这样很常见,毕竟这时候又没有搜索引擎,甚至连图书馆都非常罕有,全世界就那么几座,还不是人人都能进的,所以他们都坚持‘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在东方,制造肥皂的技术并不怎么外传,但也说不上多保密。就像很多工坊那样,学徒想要学到东西也有障碍要跨,但有资本的商人想要进军这一行,难度已经不在‘技术’上了,有钱就能雇到懂技术的工人。” 海莲娜回忆着小时候的事儿,这也是他们父女轻易就能进工坊参观的原因之一。而就算有些藏着的细节,她作为一个‘炼金术士’也能一下猜个八九不离十,这样再试验几次,估计也就差不多了。 “至于硬肥皂是不是只能从东方进口,这我不太确定。我是说,或许在靠近东方的地区,能够便宜地获取制造硬肥皂所需要的油料等原料的话,是有可能制造东方肥皂的——硬肥皂从东方进口,除了技术传播难、慢之外,也有东方盛产各种油料,优质的原料也很便宜的原因。”海莲娜有些迟疑地回答。 路易莎又追问了具体的制皂流程,这才知道,相较于本土软肥皂常用的各种油脂,主要是动物脂肪,东方肥皂只用植物油。其中最主要是橄榄油,另外还会辅助添加一些月桂油。用月桂油主要是看重它附加的一些功效,就像后世洗涤用品里添加各种成分,声称杀菌止痒、嫩滑肌肤等。 橄榄油这种油料,在本土是相对较贵的油料了,尤其是在远离南方地中海沿岸后,出产较少,那就更贵了。只是个人食用还好,作为一种原料用于制作肥皂的话,用量大的惊人,其较贵的价格就是大问题了。 众所周知,生产原料的贵,和最终商品的贵是两回事。这就像后世的人们,知道某个大宗原料的价格,会觉得这东西这么便宜,怎么最终成品就那么贵了呢——初始端和终端显然不能用同一套价格标准!真要是生产原料很贵,反应在最终商品上,往往是倍数扩大的。 而在东方,也就是西亚那一带,橄榄油就要寻常多了。那里的橄榄随处可见,因为气候等各方面条件适宜,产量大而品质优。 这就让当地的肥皂生产商能够以比较低的价格获取极为优质的原材料说实话,包括肥皂、香料油等在内,不少以‘油’为原料的商品,都是在那片土地上先兴盛起来,不是没理由的。 “您怎么会不知道这些,我是说,您不是自己还制作硬肥皂吗?我还以为您对此非常精通呢。”海莲娜说完之后再想想,又觉得疑惑。 路易莎平常会拿出很多‘自制’的硬肥皂使用,另外海莲娜也的确见过她制作硬肥皂——有时候路易莎会因为无聊,以及暗示身边人,自己的硬肥皂都是自制的,做各种功效的手工皂。 这也是现代生活给路易莎馈赠的众多财富之一,现代就是获取各种资讯都很方便,只要有意愿,真是什么都能学到! 路易莎顿了一下才说道:“我只是自己知道制作肥皂的方式,但对这个产业并不了解。就像我使用油料制作肥皂,难道会注意到本土难以形成硬肥皂产业,也有橄榄油昂贵的原因?” 是的,路易莎提到了‘产业’这个词最近也是‘休息’太久了,仿制座钟又迟迟没有进展,她又有了找点儿事做,搞个产业出来的念头。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05 章【VIP】 第105章穿越中世纪105 路易莎和海莲娜一起做手工皂。 她做的是最基础的‘马赛皂’,就是路易莎上辈子历史上马赛地区制作的肥皂。虽然这种肥皂是以真材实料、优质闻名的,但一开始它就属于‘山寨货’。山寨的正是叙利亚地区著名的‘叙利亚橄榄皂’,后者大约就和现在的‘东方肥皂’差不多。 马赛皂的技术本身就是随着十字军东征传播来的叙利亚肥皂的技术,本质上双方是没两样的东西。不过,一来马赛皂没有叙利亚肥皂标签式的‘月桂油’——生产商的想法是,使用足量的橄榄油已经让成本很高了,‘月桂油’这种当地产出、并且当地都觉得很贵的原材料,精简也就精简了吧。 二来,在后来的不断发展中,马赛皂也有了一些自身特色。这主要是制皂时‘碱’的部分,和叙利亚的配方不太一样.毕竟叙利亚可以从本地特殊的一种矮灌木灰中得到大量优质的‘洗涤碱’,而马赛很难得到,得依靠从东方或西班牙进口得到。 三来,马赛后来形成了肥皂的产业集群。他们通过自身努力,以及王室支持,做成了一个肥皂中心。这个过程中,一整套的、效率更高的制皂流程也出来了,制皂原理当然没变,但让马赛皂变得十分‘标准化’。 标准化,这在现代工业生产中是基本的,但在古代手工业生产中就弥足珍贵了! 标准的马赛皂,除了大量的初榨橄榄油,只会加入草木灰、火碱之类的东西。制作完毕的马赛皂会被敲上一个印章,留下‘72%’的印记,这是当时马赛皂的象征,表明这块肥皂72%都是橄榄油,真材实料,童叟无欺! 路易莎首先做的是原材料混合,将橄榄油和火碱(氢氧化钠)溶液以一定比例混合,与此同时还小心地搅拌加热。 这也是海莲娜第一次全程盯着路易莎做手工皂,她之前觉得做肥皂而已,路易莎又没有邀请她加入,看到了就只是看到了,并不会盯着。而这次盯着,就让她看出了一些不同,她首先就发现路易莎没有烧草木灰,收集碱液。 不过她转念一想,或许那些加入橄榄油中的,就是用石灰水处理过的草木灰液。虽然要比平常看到的更澄澈,但也可能是路易莎用了不同的过滤手段,又或者加了工序——路易莎‘自制’的肥皂都清香、光洁,和东方肥皂有很大不同,工序肯定不能完全一样啊。 路易莎还在继续制作,简单来说就是搅拌皂化,拌得累了,就让女仆替她。这个过程中,还要观察皂化情况,酌情加入火碱溶液。 此时的原材料从来不纯净,按照一定比例混合的原材料不一定能充分反应。而在皂化中,如果油脂没有充分反应,那就是一团油,用来洗涤只会越洗越油,所以得确保火碱的量足够油脂充分反应。 相比之下,火碱溶液多了一些倒是问题不大。趁着皂化成了奶油质地,可以用盐溶液去‘洗’。因为皂不溶于盐水,但火碱可以被盐水冲洗掉.不只是多余的火碱,皂化反应中其他不必要存在的‘副产物’,都可以被冲洗掉。 花了几个小时,路易莎才得到皂化反应完成,并用盐水处理好了的肥皂。这些肥皂沉淀在盐水容器底部,因为状态慢慢恢复了之前的奶油质地,和盐水完全不同,有明显分层,要分离还是挺容易的——除去盐水等,以奶油状态倒进模具,再就是等待了。 等了大约2天,才从模具中脱出初步干燥、大概成型的肥皂。这样的手工皂碱值还很高,最好不要直接使用,得通过通风晾皂的办法降低碱值。 晾皂花的时间不好说,不同的手工皂情况也不同。不过一般其实不会有那些手工皂商家声称的那么久,在这个一切都变得快节奏的时代,他们也不太可能一块皂晾上半年。像古代的叙利亚橄榄皂一样,晾皂时间以‘年’计就更不可能了。 不过古代的叙利亚橄榄皂晾皂时间以年计,也主要不是为了降低碱值。他们是发现了晾皂之后的肥皂比刚刚做出来时更温和滋润,但他们晾皂的初心还是为了得到干燥的硬肥皂.简单来说,就是风干。 他们那边气候干燥,倒是天然适合如此。这既有利于肥皂风干,同时还能确保这个过程中,肥皂不会轻易腐败变质——换一个湿热一些的地区,肥皂变干之前,可能还含水的内芯就先发霉了。再加上没有反应完全的残余油脂氧化变质,状态和味道可想而知。 路易莎让人将脱出模具的手工皂切块,然后放在通风环境下晾皂,心里估计一个月左右肯定差不多了。而在晾皂期间,她没闲着,而是去此时的肥皂工坊参观了一下。对此,帮她找参观地的骑士简直诚惶诚恐,因为此时的肥皂是洗涤产品没错,可生产肥皂的地方可以说是最脏最臭的了。路易莎要去那种地方,他们很担心那会冒犯到路易莎,使她不快。然而,郡主的命令又是不可违背的,所以他们只能尽可能寻访环境稍好一些的肥皂工坊。 “.其实本土的肥皂制造业规模并不大,大部分肥皂都是从北方卡玛尔或者托莱多、巴伦等地进口的。不过特鲁瓦恰好有一些,毕竟我们这儿屠宰业兴盛。”一位年轻骑士带着路易莎一行人来到屠宰街附近,那浓重的臭味已经传来。 还好他们并没有更加靠近了,骑士们找到的肥皂作坊就在近前。 这是此时一间典型的家庭式小作坊,一座二层小楼,下面是生产经营场所,上面则住人。后面还附带一个非常狭窄的院子,种不了菜,最多只能养有限的牲畜、晒衣服。 年轻骑士还进行了简单介绍:“这间作坊有一个师父,一个学徒,那是他朋友家的儿子——这个家里有男丁可以继承手艺,但秉持着谁也教不好自家孩子的理念,据说是和同行互相收对方的儿子为学徒。” “至于妻子和女儿,她们是助手。其实她们也已经会煮肥皂了,不过因为行业规范,不能叫女人做了学徒,以免将来她们谋求做师父,所以只能是助手。”说完这话,年轻骑士才后知后觉,路易莎郡主也是个女人啊!自觉有些失言。 路易莎早知道这是个怎样的时代了,又哪里会因为随口一句话就联想到自身,然后就发火生气?只要对方不是抱着恶意阴阳怪气,这种话路易莎一般也只当是无心之失,不会有更多的反应了。 年轻骑士提到的女人不能做学徒的问题,路易莎也听说过。过去很多行业会顺势让自己的子女,甚至妻子做学徒,如果儿子无意继承自己在行会内的‘职称’名额,或根本没有儿子,那还可以传给女儿。而不像现在一般是找个满意的学徒,然后让他娶自己的女儿。 不过现在这条也被越来越多的人反对打压了,他们给出的‘理论’是:男孩儿去做学徒,是为未来谋生做准备,女孩儿的话,他们注定要做自己父亲、丈夫的助手的。父亲好说,未来的丈夫是做什么的,这可说不准,所以结婚前学手艺毫无意义。这给一些实在说不出女性为什么不能学的行业, 提供了‘理论基础’,即使这个‘理论’听起来十分荒谬。只要想想就知道了,学东西怎么可能毫无意义!难道结婚后,女性就不用谋生了吗?不提丈夫其实很大可能就是父亲的同行(毕竟大多住同社区),底层家庭的话,女性总是要参与工作的。 只不过男性不愿意女性参与自己所在的行业,分走工作机会。哪怕做学徒的,分不到什么油水多的部分,但就是这部分,争夺才更赤.裸.裸呢!更不要说,能毫无障碍地做学徒,就会想要争取做师父,到时候怎么说?还不如防患于未然,将出头的桩子打下去再说。 路易莎就听说过,几十年前普罗万的一个染工,没有儿子,只有女儿,就让女儿做了自己的学徒。而这引起了整个普罗万染布业工人的反对那个染工坚持如此,最后甚至引发了一场抗议游行,最后当然也没能让女儿继续做学徒,并继承自己衣钵。 路易莎无力和整个大环境对抗,毕竟对那些男工来说,这可是捍卫饭碗的大事!是真能拼命的。不过在自己主导的产业内,旧有的、行会势力强大的不说,新搞出来的、行会没有对女性关上大门的,她都愿意给女性更多机会。 像是养蜂人、糖工、精油工都用了很多女工,别的不管,先形成案例再说。此时的很多法律,与其说是法律,不如说是过去可参照的‘案例’。形成案例后,再要推翻就比较难了。更何况有路易莎主持,至少布鲁多的土地上,在她活着的时候,那些行业不会对女性关上大门。 她也只能做到这些了。 “唔请师父和学徒出来,让他们演示一下平时是怎么煮肥皂的吧。”路易莎没有纠结了,直接对年轻骑士说道。 “是、是的!”年轻骑士连忙踏进那座小楼,在里面说了什么,然后就请路易莎他们进去了。 早就知道‘路易莎郡主’今天会造访的一家人,连带着学徒,是有些紧张的。他们穿了自己比较好的衣服,又比平常更仔细地洗了脸和手,头发也仔仔细细梳理过——平常要干活儿,其实是不会这么讲究的。 这倒不是他们都不爱整洁,就爱邋里邋遢。而是干活儿的人都知道,干活儿之前再整齐也没用,很快就会脏了乱了。甚至因为心里在意好不容易弄整齐的形象, 会妨碍干活儿呢! 路易莎和他们打了招呼,他们看起来有些不知所措。尽力地想规矩一些行礼,但这种对大人物行礼的动作是他们平时不会做的。所以即使看到过,这个时候做起来也乱七八糟,有几个人就做出了几种样子。 路易莎当然不会在意这个,她对这种带有阶级压迫的行礼根本没什么感觉。不仅不会主动要求,甚至当平民小心翼翼如此时,她还会觉得不自在,甚至心酸。 她尽可能温和道:“.别担心,师父,请您像平常一样煮肥皂就好。千万别比平常做得更好,更别不计成本什么的,这对我来说很重要。” 作为一个其实不算保密的技术,这些工人主观上当然没有欺骗路易莎的想法。只不过,他们很有可能担心路易莎不喜欢,或者反感他们生产过程中的一些做法,于是将生产过程‘稍稍美化’一些.路易莎当然不想要这样。 在路易莎的反复叮嘱下,师父和其他人终于开始煮肥皂。因为路易莎要求他们演示全过程,所以他们是从头做起的——一般很少会这么做事,有些部分如准备原料等,其实会提前做好。 路易莎见他们首先烧草木灰,但似乎不是所有草木灰都可以。因为那些拿来烧的草木明显集中在几种品种,而它们可不是最随处可见的植物。 这时候海莲娜就给路易莎解释:“为了得到更多的‘碱’,总是要选用含碱更多的植物,最好的选择是盐碱湿地生长的植物或海草。还有人觉得,山毛榉和一些蕨类的灰烬也有不错的效果,前者多是制作玻璃时使用。” 路易莎点点头,就见肥皂工人将那些草木灰收集起来泡水,还加了一些石灰。路易莎想了一下,自言自语:“草木灰是为了利用其中富含的碳酸钾,加入石灰的话,就是将碳酸钾反应成氢氧化钾,碱性增强.” “什么?碳酸钾、氢氧化钠?”海莲娜不太明白这两个词。 “哦,我是说钾碱,以及苛性钾。”路易莎使用了此时的俗称,至于后世标准的化学名称,在化学尚处在蒙昧时期的当下,那还没有呢。 这个时候,其他人就掺和不进两人的对话了。就连那些煮肥皂的工人,也只是知道平常做肥皂就是这么做的,可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化学反应。 工人开始过滤碱液, 过滤得到的碱液拿去加热。另一边,肥肉和各种肉类边角料其实之前已经在熬了,用它们熬出了纯粹的油脂——主要是羊油,也掺杂着一些猪油、牛油。 为什么说特鲁瓦还保留了不少屠宰业,就能有肥皂行业呢?原因就在这里了。 布鲁多本身是一个养羊业比较发达的地区,这些羊主要不是为了吃肉,而是为了它们的羊毛、羊皮。普罗万最初的纺织业,就建立在本地羊毛之上。特鲁瓦的硝皮业,则建立在本土羊皮之上。至于肥皂工可以轻松获取的大量脂肪,就是屠宰后得到的。 没有较大的屠宰业,当地根本发展不起肥皂行业。因为那样脂肪就便宜不了!做出来的肥皂投放到市场上,能有什么竞争力? 碱液煮沸后就可以倒入脂肪,不断搅拌得到肥皂了。这个过程会很长,海莲娜就和路易莎聊起了东方的制皂方式:“一般来说,他们不会加石灰得到苛性钾,弱碱液就直接拿去用了。不过那就不是这样搅拌了,而是油脂和碱液一起煮,一边煮一边搅拌,也能成皂。” “其实本土制皂也有那样做的。”年轻骑士插了一句嘴,最近他帮路易莎跑这件事,也算对制皂业有了一个流于表面、但确实存在的了解。就说道:“不过那样得到的肥皂用燃料更多,而且生产过程中气味更浓烈最近大家都不怎么那样做了。” “不过,过去那样的才比较常见,所以肥皂工又被称为‘煮肥皂的人’。” 东方肥皂是植物油制作,制作过程中没什么难闻味道,但本土制皂就不是那么回事了——理论上来说,动物油其实也不该有什么味道的,就像路易莎让普罗万的精油商人用脂吸法制作精油,如果动物油味道重,那能那样做吗? 只能说理论归理论,实际是实际。制作精油、香膏这种高价值高利润的商品,就可以选用最好的部分熬油,熬油的过程也有讲究,这才能制作出没什么异味的油脂。可是肥皂就不一样了,此时高级肥皂价格还可以,可普通软肥皂就是日常用品而已。普通平民不说,至少‘城市中产’,如有手艺的工匠、小商人这种,是能用上的。 由此可知,价格就不可能太高.这样还能讲究什么好油? 路易莎都看见了,熬油的边角料里,肠油都没有放过. “接下来一直这样搅拌, 就能得到肥皂了吗?”路易莎看了一会儿,发现就和自己做手工皂一样,接下来就是‘锻炼手臂’了。心里算计着,这个过程其实可以设计一个简单的手摇搅拌器,应该是能省力不少,不过那样可能就不算‘冷制皂’了。 冷制皂也是路易莎上辈子玩手工皂才知道的‘冷知识’,制皂过程中不加热,没有机器参与搅拌成皂的,就可以被称之为冷制皂。因为这样就能控制制皂过程中的‘热量’,防止损害原料中各种天然有益成分。 不过‘搅拌’是人手,还是手摇搅拌机来做,其中产生的差异微乎其微。相比起纠结这个,其他生产工序稍微改动一点儿,就能提供比较大的提高了。 “东方肥皂也是煮出来的吗?”路易莎想到这里还有些意外:“哦,我还以为完全通过搅拌成皂,得到的肥皂品质更高,所以东方肥皂是搅拌出来的呢。” 正在工作的肥皂工听到路易莎这样说,心里还暗暗意外:没想到路易莎这样的贵族,还知道煮出来的肥皂不如他们这样搅拌出来的呢! 事实上,这个肥皂工坊生产的肥皂还是品质较好,可以用来洗身子的!那些直接煮出来的肥皂品质不行,一般只用来洗衣服什么的——那位年轻骑士对制皂的了解果然是流于表面的,他搞错了搅拌制皂流行的原因! 煮肥皂变少,或许有它们更费燃料的原因,可搅拌肥皂要用更强的碱液,这也会增加成本呢!至于说气味,他们怕什么气味难闻?真正让搅拌肥皂这种得更费力的做法流行的原因,还是顾客喜欢,它的价格更高。 煮肥皂的人想挣到搅拌肥皂的人一样多,就得产出更多肥皂,所以前者也不会比后者轻松。而既然是这样的话,干嘛还要搞又热又臭的煮肥皂?尤其现在可是夏天呢! 听到路易莎说搅拌得到的肥皂比煮出来的品质更高,海莲娜‘咦’了一声,似乎很意外的样子——不奇怪,她过去没来布鲁多宫廷之前,虽说也是随着父亲辗转各地,可她也是有女仆的‘小姐’。 只管用肥皂的人,用来洗身子洗手的肥皂还都是好货,哪里知道肥皂生产中还有这个门道呢?这是她哪怕是炼金术士,都会有的‘知识盲区’啊! 最后海莲娜也只能实事求是道:“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参观的那家肥皂工坊,他们的硬肥皂是煮出来的,也许有的肥皂商会搅拌现在想想,或许是为了图省事儿吧?在东方,肥皂是非常大的产业了,省一点儿工就有极大的影响了。” 路易莎明白海莲娜的意思,产业规模越大,成本控制就会越严格,越有省工的动力。这不只是竞争充分的情况下,只能如此,也是因为人手不足,不得不如此——中世纪的城市是这样的,一方面大家工作不够,一方面某些行业又长期饱受合格工人不足之苦。 这个问题后世也有,不过后世的不够,还有办法解决。毕竟人口大多是受过不错教育的,招进去还能培养。现在就不行了,绝大多数人都是文盲,不行就是真的很难行了。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06 章【VIP】 第106章穿越中世纪106 路易莎没在肥皂作坊呆多久,看到大概制成的软肥皂后就离开了(其实还没完全制成,不能直接使用的)。期间她还试用过可以直接拿去卖的软肥皂,算是有了使用感受吧.她给了这家肥皂作坊一些钱,算是补偿他们的误工费,还有或多或少的‘压惊费’。 路易莎知道,自己这一行人的出现,显然让人家紧张且不自在了。 “.所以,本土是有一些肥皂产业的,但主要做低端,即使只说软肥皂内也是这样。” 回去的路上,路易莎和海莲娜在马车上讨论本土肥皂产业现状,就说道:“动物脂肪制作的肥皂,只有最穷的人才会拿来洗身子。境况稍好一些的,至少会用托莱多那边进口的软肥皂,他们虽然也是软肥皂,可至少是橄榄油做的,气味要好闻的多。” 这里说的‘最穷’,是在有使用肥皂的习惯的人中说的。事实上,这时最穷最穷的人,根本无力保证清洁。最多就是夏天能到河里稍微清洗一下自己,根本不会用上肥皂,除非本地有给穷人免费进公共浴室洗澡的福利。 “这是没办法的事儿,至少托莱多那边也盛产橄榄油,又不像罗兰西,土地宝贵,得优先满足一张嘴。”海莲娜摊摊手说道。 除了东方盛产优质橄榄油,地中海一圈,地中海气候、足够炎热的地区也有不少橄榄油产出,只不过没有东方那么‘便宜’罢了。不过,考虑到进口会增加商品的运输成本、多种税费等,那点儿油料便宜带来的优势就显得无足轻重了,所以这些地方都做出了自己的植物油肥皂,即使那只是软肥皂。 罗兰西商业发达、人口稠密,农业用地就很紧张。为了粮食安全着想,也为了回避进口粮食的高价,他们很难挤出多少土地多种油料作物,到时候都投入到肥皂生产中去——实际上,罗兰西很多大城市,尤其是尼斯这种有地利之便的,早就走船从东方买粮了! 只不过买粮归买粮,还是得挣扎一下,不至于让本土粮食自给率进一步降低.他们和东方的异教徒关系一直很微妙,如果依赖程度太深,谁也不敢想粮食供应链断了,他们会面对怎样的地狱。 至于托莱多及其周边,就是伊比利亚半岛嘛。别看现代时,也给西欧、北欧等地区提供大量农产品(被戏称为西欧的‘农村’),但以古代的农业水平,这里是不太适合搞农业的。主要是土地干旱,种植条件苛刻。 一方面得大量修建灌溉设施,另一方面需要擅长农业的人长期精耕细作、小心维护。所以历史上善于种植的摩尔人在西班牙执掌农业时,情况就还不错,不仅仅能农产品自给自足,还能出口呢!可是当西班牙决定赶走摩尔人,很快西班牙农业就荒废下来了,国内一切都几乎依赖进口。 也就是那时候西班牙还有日不落的余晖,海外还有不少殖民地,可以从殖民地获取财富,然后养活国内那么多张嘴,这才维持了下来。 现在的话,托莱多等伊比利亚国家的农业还可以,因为摩尔人还在呢——所谓摩尔人,大多是从西北非迁过去的□□,以柏柏尔人为主,兼有阿拉伯人、犹太人。 作为□□,伊比利亚半岛上阿拉伯人占优的时候,他们生活状态就比较好。而当阿拉伯人节节败退时,他们就难免在基督徒的统治下过日子,这当然是不好过的。不过这时候人们的忍耐力都比较强,只要不是过不下去了,被统治者下令驱逐,一般也能苟一波。 事实上,历史上的摩尔人也的确是16世纪才被系统性地迫害、驱逐(之前当然也有打压,但按照古代的标准,老百姓都还能忍受),那时候中世纪早就过去了! 也就是说,此时人口相对没那么稠密的托莱多等地,是有条件种植不少橄榄的,这也是发展肥皂产业的基础。以软肥皂来说,高端产品由他们供应,低端产品则有北方卡玛尔地区供应(那边还能维持相当的游牧业,捕杀海洋哺乳动物也方便,动物油供应充足)。 路易莎听海莲娜说到土地得优先满足嘴,也是点点头,心里首先排除了用植物油制作肥皂——布鲁多物产丰隆,但人口也很稠密,橄榄这种经济作物和粮食作物抢土地,是很可能出问题的。 这和种植甜菜制糖、种植鲜花制精油还不一样,制糖为了赚独门生意,是控制在自家手上做的,很难一下吞进去太多土地。然而饶是如此,也导致特鲁瓦的粮价这几年涨了不少。如果不是这期间,在路易莎的努力下,特鲁瓦人的收入同步增长了,大家早就感受到生活水平下降了。 种植鲜花就更不要说了,路易莎都引导那些商人去南方用不那么适合种粮食的山地丘陵种花了,更是不和粮食争地的意思。 油料则不然,橄榄是非常常见的作物,瓦松也会种一些(收成没有地中海气候区那么好而已)。它们和粮食作物在长期的此消彼长中,已经达成了一定平衡,以当下的需求,以及需求影响下的价格,它很难忽然增大或减少种植面积。 路易莎突然要搞肥皂产业,又不是那种高端少量的肥皂产业,而是普及型,走薄利多销路子的,那要用多少油?肯定会和粮食抢土地的。 所以高价又抢地的植物油pass,动物油这个可以有。 至于动物油强烈的气味,路易莎觉得可以从熬油这一工序下手。就算无力选用优质原料,只能用一些边角料,也可以换成水熬法,另外再增加几道清洗、过滤、除臭的工序——这也会增加成本,但如果大量制造,平摊下来,也不会增加太多。 而要大量制造,就得保证销路,小作坊得有空间做大做强,干成大工坊.这都要求不能是小打小闹。 为此路易莎很容易就想到了一个‘绝招’,那就是他们要制造硬肥皂,而不是软肥皂。到时候硬肥皂就卖优质软肥皂的价格,谁能和他们竞争?除非是动用商业竞争以外的手段了。不过布鲁多的商人也不是好欺负的,到时候就看各自手段了。 回到红塔后,路易莎就和海莲娜说了自己要制造硬肥皂的想法。 对此海莲娜显得很犹豫,她不太确定路易莎为什么会想到制作硬肥皂,只能提醒她:“可是,如果您打算在布鲁多生产硬肥皂,所需的‘苏打灰’怎么办呢?完全依赖进口,价格可低不了——您是打算仿制‘东方肥皂’吗?” 如果是仿制‘东方肥皂’,那因为是本土制造,少了一些运输成本,应该还是有得赚的,至少本地市场可以拿下。但想要运出去和东方肥皂竞争,这就几乎不可能了。 且不说那时候布鲁多硬肥皂也有运输成本,双方这方面的差距缩小。就说渠道吧,人家多少年的老买卖了,分销商好好的干嘛不做东方肥皂,转而做布鲁多皂?除非给分销商等人让利,可那样一来,不是忙前忙后,给分销商打工了? 再者说了,问题可不止这一处!譬如,到底是仿制,本土的肥皂工人哪有东方的肥皂工人纯熟,到时候估计品质也不如人家问题 对海莲娜说到的‘苏打灰’,路易莎茫然了:“什么是‘苏打灰’?” 不怪路易莎不知道这个词,因为单从字面上来说,这个词和‘苏打’‘灰’都无关,甚至和‘碱’也无关。这也是西方语言文字的一大弊端所在,很多明明相关的东西,可单从拼写来看,根本毫无干系! 有些比较简单的还能看出‘词源’,猜测估计有些关系。可更多专业的、新鲜的事物,就只能新造词汇了。结果就是,大家说的都是同一种语言,却可能出现完全不能理解的情况。 路易莎茫然了,海莲娜却比她更茫然:“您不知道‘苏打灰’?您怎么会不知道‘苏打灰’?如果不知道‘苏打灰’的话,您之前是怎么制作硬肥皂的?还是说,您不知道您使用的草木灰液,是用特殊的‘苏打灰’调制的吗?” 双方经过了稍显艰难的交流,路易莎才知道,东方的硬肥皂要做出来,除了他们风干条件好,也在于他们用了特殊的草木灰——路易莎过去还真以为他们纯靠风干呢!最多就是碱比较浓,然后煮的时候多蒸发一些水分,成皂就比较浓稠。别人是奶油质地,他们是粥饭的感觉。 然后铺在地上多冷却一段时间,就能切块了。切成块再风干,就成了硬肥皂。 结果,结果居然不是这样的吗? 路易莎想到了今天在肥皂作坊看到的,的确,哪怕是制作软肥皂,用的草木灰也不是随便烧什么植物得到的。既然是这样,硬肥皂用的草木灰更特殊一些,这也很合理啊! 然后路易莎就让人买了一些‘苏打灰’过来研究——经海莲娜讲解,她才知道‘苏打灰’是用一种叫做‘海蓬子’的特殊矮灌木烧成。 “海蓬子只会生长在海边或者盐湖旁的盐碱地,含碱非常高。”海莲娜还画了印象中的海蓬子给路易莎看,但很可惜,上辈子她不关注这个,还是看不出来这是什么。 不过后续拿‘苏打灰’做实验的路易莎震惊了:一般来说,草木灰当作‘碱’来使用时,利用的是其中富含的碳酸钾。之前说制作肥皂,乃至于制作玻璃,用到的碱都要用草木灰制取,还不是什么草木灰都可以。路易莎就以为最多就是盐碱地、海边这些地方的某几种植物碳酸钾含量更高,这样效果也会比较好,但起作用的还是碳酸钾。但经过一些实验,她很艰难地确定.这种所谓的‘苏打灰’,它里面含有一定量的碳酸钠啊! “难怪能制作硬肥皂.”路易莎忍不住自言自语。 她也是做过手工皂的人,基础的东西还是知道的。所谓‘皂化反应’,大而化之地说是碱和酯反应,但其实真正能做肥皂,起到清洁作用的就只有钾碱和钠碱。二者最大的不同,就在于钾碱只能做出软肥皂,钠碱则能比较容易地做出硬肥皂。 “您在说什么,制作硬肥皂怎么了?”海莲娜见路易莎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有些好奇。最近她在陪路易莎做实验,也是多亏她的帮助,路易莎才能确定苏打灰里有含量不算低的纯碱(碳酸钠)。 路易莎整理了一下思路,说道:“所有的碱中,只有一部分才能和油脂一起做成肥皂,钾碱可以制作软肥皂,纯碱能够制造硬肥皂。一般草木灰中富含的是钾碱,我没想到,‘海蓬子’烧成苏打灰后,是含有一定量的纯碱的。” “是这样啊.”海莲娜这才明白,路易莎为什么完全不了解苏打灰,却能做出硬肥皂了。 她不知道苏打灰,但知道要用纯碱才能制作硬肥皂。之前看到她做肥皂时,‘草木灰液’看起来过于清澈了?那应该不是什么草木灰液,而是用纯碱和石灰水调的碱液吧,纯碱混合石灰水就能得到火碱液了。 海莲娜还沉浸新得到的化学知识里,路易莎已经畅想这能带来的‘产业变革’了——她可以用动物油和钠碱制作硬肥皂,此时要得到碳酸钠或者碳酸氢钠并不难,因为它大量地在自然界一些洼地、盐碱湖里天然存在,且价格不高! 说起来也是巧了,虽然西方人对天然纯碱很早就有一定应用了,但应用面一直不大,也就没人发现它可以像钾碱一样做肥皂。人们围绕钾碱,开发出了好多种不同的草木灰,好用的草木灰真是供不应求,却没有发现纯碱的好。 历史上就是这样的,整个中世纪,纯碱的应用都不多。大家都普遍使用草木灰制取的钾碱,或煅烧酒石得到酒石碱——从酿酒酒桶的底部可以搜刮到一些沉淀物,那就是酒石,其主要成分是酒石酸盐,经过煅烧就能获得纯度比草木灰高得多的钾碱。只不过酒石有限,实在比不上草木灰易得,这才不能成为主流。 路易莎将自己的想法和海莲娜说了,海莲娜点点头:“这倒是个很好的主意,这样制造出的硬肥皂成本很低,卖优质软肥皂的价格,或者稍高一点儿,利润也不算低了。到时候肯定会大受欢迎,如果能够大规模生产” “是的,现在的唯一问题是,用动物脂肪制作肥皂我从没做过,我们得做一些实验。”说到这里时,路易莎已经预见到接下来一段时间,还是要和化学实验为伍。 海莲娜一开始没反应过来,但仔细想想就明白了。路易莎过去自己制作硬肥皂,用的也是橄榄油吧。而她了解东方肥皂的工艺,东方肥皂也是橄榄油的。虽然本土用动物脂肪做肥皂已经很纯熟了,可那又是软肥皂. 别看只是要将橄榄油换成动物油,都是油脂,其实差别是很大的——别说是植物油换动物油了,就算都是植物油,用橄榄油、椰子油、米糠油等不同的油,那能一样吗? 看过一些手工皂视频的路易莎可以肯定地说,绝对不一样!譬如最简单的,不同的油皂价都不一样,由此配的碱就不可能相同呢。 她最开始玩儿一样做手工皂时就发现了,自己做手工皂很难像视频里那样顺畅、简单,总有各种意料之外。譬如配比不对,无法成皂。又或者成皂非常慢,导致一双麒麟臂都练出来了,皂液还是清汤寡水的,一点儿不粘绸。再不然成皂太快了,都来不及搅拌均匀,这就叫‘速T’了。另外不同的室温,也可能会导致之前做成功了,之后又失败. 基础的皂还好一些,但弄到后面总想加一些功效性的东西,牛奶、红酒、药草汁等等,这又会带来新的制皂难点。有的会影响成皂速度,有的则会影响保存,造成手工皂特别容易酸败.真的,不是经过验证的方子,真的不能随便乱来。 于是路易莎和海莲娜接下来就忙忙碌碌,研究羊油为主、猪油为辅的配比下,怎样制皂——在特鲁瓦的屠宰业,主要是宰羊的,得到羊油最容易。猪油的话,猪作为最常见的家畜,无论哪座城市,都会稳定屠宰一定量。 “是的,我放弃冷制皂了,隔水加热也很麻烦,所以还是煮肥皂吧。”几天之后,路易莎首先确定,动物油皂就不要强求冷制皂了。 大概是因为动物油的凝固点都比较低的原因,不保持一定温度的话, 皂液糊化真的太快了!用手工皂圈子里的说法就是‘速T’了。热制皂还好,冷制皂真的就是给自己找麻烦!要么中间采取隔水加热法,要么就只能事后增加研磨之类的步骤. 而这无疑都会极大增加人工成本,肥皂又不是精油那样的暴利行业,人工成本上来了,还哪里来的竞争力? “煮肥皂就煮肥皂吧.反正东方橄榄皂也是煮出来的,也不妨碍它成为高级肥皂啊!”路易莎还自我安慰道。 不过这也不是完全的心理安慰,以此时的制皂水平,有太多别的因素影响皂的质量了。冷制皂带来的些许品质提升与其投入的成本不匹配,有那个本钱,原料里少用点儿边角料,什么都有了。 “是,煮肥皂没什么不好的。”海莲娜不知道路易莎为什么就那么坚持‘冷制皂’,反正就她来说,煮肥皂真的挺好的(路易莎其实是被上辈子做手工皂的经验影响了,手工皂可是很强调‘冷制皂’的)。她是不愿意再死磕这个在她看来,其实没什么意义的实验了。 “但煮肥皂也有麻烦的地方,得大锅小火煮,确保温度不会太高。”路易莎又记下了一条要点,这是出于本能以及之前的经验确定的,之后还得实验怎样的温度最合适。 当然,这样简单具体的实验就不需要路易莎自己忙了,大可以列好实验计划就交代其他人做。 这么长时间了,她和海莲娜也培养出了几个实验室助手。这些实验助手的化学基础还很薄弱,但实操能力意外的不错,这点儿任务还是能完成的——他们这也是此时不少炼金术士的常态,和后世理论很强,动手能往往不行的学生完全相反呢。 “另外,用羊脂和猪脂制作肥皂,果然还是会有一些气味。”路易莎想到这里,露出了不爽的表情。肥皂有腥膻气什么的,这对她完全不能接受啊! “这是当然了,因为无法用很好的脂肪啊虽然已经想办法除味了——不过就我的感觉来说,已经可以接受了,洗身子也没问题。您只是嗅觉太敏锐了,而且您总是生活在芬芳的环境中,这才会觉得这个味道难以忍受。”海莲娜结束实验,还用之前制作的肥皂洗手,洗完后闻了闻,觉得这没问题。 而且,都瞄准大众市场了,还想要肥皂好闻,这就很没必要。 “不,不能就这样。虽然我也同意必须要控制成本,但明明是洗涤用品,却有不好闻的味道,这太不应该了。”路易莎还是觉得这样不行。 海莲娜是理解不了她的想法了,现在说得上有香味的肥皂,只有进口自东方的高级货。因为完全用橄榄油和月桂油,天然有一股清香——然而,在路易莎的感知里,那种‘清香’就是普通正常的味道而已,一个东西不臭就应该有那类味道,根本谈不到香。 “除臭?不,已经做过除臭了,边际效用递减,还不如在增香上想办法.”路易莎自言自语着。 而要说到‘增香’的话,首先就让人想到精油,这是这年头少有的‘香精’。而且精油皂在手工皂里也算是一个大类了,路易莎就知道好几个精油皂配方,都是经过验证的好用方子。真的制作它们的话,还省了调整配方的功夫。 然而,路易莎头一个排除的就是精油!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07 章【VIP】 第107章穿越中世纪107 要给肥皂增香,首先排除精油的原因很简单,精油的成本实在是太高了。哪怕用量不大,就像东方橄榄皂用月桂油那样用,依旧成本太高.或许将来市场打开了,可以做一些精油皂冲击高端市场,但做普通的产品是不可能用精油的。真要是那样,还不如将动物油改为橄榄油呢! 用牛油、猪油做的香膏也不行,这就和后世做的各种天然手工香皂有些相似了——后世制作手工皂也很少用精油增香的,一方面是贵,另一方面精油太娇贵了,太容易在制皂过程中,以及后续使用时‘蒸发’掉。导致花了大价钱,结果没怎么享受到精油的好处。 所以要做天然香皂,大家一般会泡香料油。就是此时制作香料油差不多的做法,将带有香味的花、果、皮、叶等浸泡在油液里,然后等待时间的作用。几个月,甚至一两年过去,就能用这些香料油制作带有香味的天然手工皂了。 香料油用的是常温下为液态的植物油,路易莎要做的是动物油肥皂,那肯定不行.当然,重点也不是植物油,而是香料油价钱也太高了,比普通植物油还高不少呢! 香膏同理,哪怕只加一部分,也是不能承受的。 路易莎思来想去,首先想到了檀香皂后世制作手工香皂,要么用精油,要么用香料油,除此之外,偶尔也会用一些粉状增香物。檀香皂固然可以用檀香精油,或者泡过檀香的油料来做,但直接加入檀香粉也不是不可以。 为此牺牲一些洗感也可以接受,此时生产的肥皂甚至还谈不到洗感呢! 檀香的香气比较重,而且甜美、受欢迎,盖过经过除臭,已经不算浓烈的肥皂本身味道,应该是能做到的。至于说价钱,其实这种香料的价钱从来比想象中低,所谓古代香料都‘价比黄金’,那是网络传说带来的刻板印象。真要是那么贵,有钱人都用不起了! 檀香本来就常做焚香,一烧烧一堆,又不是乳香那种贵物,价钱总体来说还算亲民。更何况做檀香皂,打成粉后1磅不知道能做多少肥皂了,均摊下来成本也还可以。 但最后路易莎还是放弃了檀香皂的念头,一方面,檀香皂成本也只是可接受的程度,已然没什么吸引力了。另一方面,檀香的味道实在是太东方了,不是近东,而是远到南亚那一带了。这种异国情调味道,做个把高端产品没问题,但要做普及类的产品,就很不对劲了。 人对香味的偏好,也是受文化传承和个人经历影响的。虽说除开嗅觉天生和多数人不同的,大抵好闻的就是好闻,不好闻的就是不好闻。但对异国情调的味道,偶尔尝鲜可以,实际是很难非常亲近的。 檀香甚至不是近东流行的沉香、安息香、乳香、丁香这些,近东好歹和西方交织上千年了,近东最常见的味道,西方人接受度也很高。 之后又排除了几个乍一想同样有可行性的方案,到最后,路易莎就比较倾向于‘红酒玫瑰皂’。 红酒玫瑰皂里的红酒先不谈,用的玫瑰并不是用液态油泡玫瑰,泡出来的香料油,它们一般用红酒泡。这样省时省力,成本也低——红酒玫瑰皂里泡玫瑰的做法有好几种,有的人直接就泡鲜花,有人选择泡干花。泡的时间也有长有短,短的话,免不了后面还要煮。 当然,煮红酒也不只是因为要把香味煮出来,实际上泡的长的也要煮,只不过可以把泡的花材过滤掉再煮。煮红酒其实还是为了挥发红酒酒精,不然不管怎么说,作为一款洗涤皂,含有酒精,也会对一些人造成困扰吧。 哪怕不是酒精过敏,对皮肤也没好处。 路易莎选择了泡干花,而且还是打成粉的干花——这在后世手工皂制作中倒是不少见了,为了尽可能泡出香味,大家制作香料油时,就常常拿打成粉的干料去泡。 也有榨新鲜花草的,不过那就是为了取汁水,做制皂时的水相了(制皂时本来就需要加一定量的水,加入红酒、牛奶等还能制皂成功,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拿它们做了水相)。 路易莎是不太喜欢取鲜花鲜草鲜果的汁水的,尤其是鲜花鲜草,有一种非常浓烈的青草味,那是挤破植物细胞壁时,它们细胞液的味道。这个味道本身不难闻,甚至路易莎还挺喜欢户外的青草味。但如果出现在各种香味中,甚至反客为主,路易莎就觉得难闻了。 泡鲜花虽然虽然不必榨取汁水,但说实话,泡的时间稍微长一些,味道就更微妙了。倒不是花草腐烂的味道,毕竟是泡在酒里的,可确实有些腥气.路易莎看有的做法还会换花(做香料油或用酒来泡,都有换花的),就满头问号。 就.你们认真的? 要知道,鲜花鲜草很大比例就是水啊!为什么香水工艺中,用酒精和油料浸泡原材料取香,强调换花次数不能过多,超过一定限度后,越换越差?就是因为水分也泡出来了一些——酒精、油料为什么能泡东西,东西不会腐坏呢?水超过一定成比例后,还能有一样的效果吗? 酒精、油料尚且如此,只是度数不算高的红酒,路易莎更不敢给它泡什么鲜花了,哪怕不换花也不行。 当然,选择干花的理由不止这一个,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理由,就是一年到头鲜花是有花期的,现在可没后世那么方便。干花就不同了,可以越年贮存。而且本来就有干花商人,干花也算是此时众多芳香产品中的一种。 这些干花要么会被塞进香囊里做香包,要么就是挂在墙上清新房间空气。当然,用量最大的,还是有些人会在被子、枕头、床垫里塞一些,保证可以伴着香甜的气息入眠。 决定是红酒玫瑰皂后,路易莎就让还在做实验的助手们准备——加入泡过玫瑰的红酒,这对制皂又是一个变量,又得经过一番实验才行了。 路易莎让人收购了一批玫瑰干花,碎成细末后就用大桶的红酒去泡没有后世的料理机,干花又不像干豆子那样质地,最多也就是磨成干辣椒面那样的细末了。不过这问题不大,不太影响浸泡效果。 浸泡了大概有1个礼拜后,路易莎就让人开始煮红酒。慢煮出酒精的红酒,可以过滤掉干花粉末后,在制作肥皂时当水相直接加进去。一般来说,红酒也会导致制作手工皂时‘速T’,本来操作上应该颇有一番讲究。不过路易莎都放弃冷制皂,选择热制皂了,也就不会有什么速T,倒是又省了一个麻烦. 就这样,在特鲁瓦热集市结束后不久,路易莎终于见到了第一批红酒玫瑰皂的成品。这当然还没晾皂足够长的时间,碱值并没完全下来。但几天晾下来,现在初步试试使用感受,确定是否制皂成功,那还是可以的。 “红酒的味道还是很浓烈.不过红酒皂都是这样的,随着晾皂时间延长,味道会散去大半。” 路易莎先闻了闻肥皂味儿。说实话,这时候别说肥皂原本就有的味道了,就连‘玫瑰’的味道也基本闻不到,全都被红酒味盖住了。红酒并不是香味最浓的,但那种酒类特有的霸道风味,的确在散味时极有存在感。 此时这些肥皂的味道,路易莎也谈不上喜欢,只不过相比起之前的‘臭’,现在至少可以夸一句‘味道很特别’。不过看其他人的样子,倒是很喜欢红酒味道出现在洗涤用品中。 “.您会想到用红酒制作肥皂,掩盖肥皂本身的味道,是受到了不少人喜欢用葡萄酒洗脸的启发吗?”海莲娜也试着闻了闻肥皂,好奇地问。 必须要说的是,很多东西一开始大家都不知道功效,完全是在漫长的历史中,穷举出来了:大家只是看那个东西多,或者认为那个东西好,就要给它们找各种各样的用处。一开始只是宣称那样,后来真的起效了,这才慢慢流传下来。 葡萄酒就属于是大家觉得这个东西好。 首先此时就没有不好酒的!其次,宗教上来说,葡萄酒也是极具象征意义的,那可是基督的血啊!为什么修道院都要自己种葡萄酿酒,真就是穷极无聊了,或者想创收吗——也有这方面的原因,但更多还是因为平常用酒的地方太多了,还是自酿最划算、最方便。 除非是本地没法种葡萄,像是北方特别寒冷的地方那没办法了,只能酿啤酒代替葡萄酒。不过还是会采购一些葡萄酒,在一些重要仪式上使用。 因为这种喜好,甚至崇拜葡萄酒的心态,大家会给葡萄酒找各种用途,有钱人用它洗脸、洗手只不过是众多操作里比较常见的一种。这种操作在如今还没达到顶峰,历史上黑死病后,大家认为洗澡时的水打开了毛孔,是导致疾病入侵的重要原因。那时候一些大聪明就来了,觉得代表‘湿寒’的水不可以,那酒不就没有危险了吗? 于是用亚麻布蘸葡萄酒擦澡显然,用大量葡萄酒洗澡,这种操作消耗太大了,还是擦澡更有可行性。 “呃有一些借鉴。”路易莎能说什么呢,只能这样说了。然后很快转移话题:“总的来说,还是我觉得酒的风味足够浓烈,压下那些不怎么好闻的味道绰绰有余了现在还差一点儿,等晾皂完毕了,那会是一种很温暖很独特的味道。” “啊,我很期待。”海莲娜想了一下,想不出来葡萄酒和玫瑰融合,味道会是怎么样。 索性不去想了,而是打湿了双手和肥皂,试着洗了洗。虽然路易莎说还要晾皂一段时间才好使用,但只是手上用一用,问题也不大,至少现在能看看起泡情况什么的。 不求多好,至少要达到‘洗涤用品’的功能吧.好在,之前那些实验没白做,肥皂是做成功了的,洗手洗东西问题都不大。 “还不错,不过” 路易莎也用红酒玫瑰皂洗了洗手,还算满意。当然,最终的洗感还要等晾皂完毕了,才能知道。而现在她左看右看这块方方正正的肥皂,忽然又对它的样子不太满意了,没有辨识度啊! 和想象中的红酒皂都是红葡萄酒一样的殷红不同,实际上的红酒皂,红酒放的少,肥皂还是会偏白色,这是油脂本身的颜色。而红酒放得多,则会勉强带上一点儿棕色,颜色也不深,黄棕色最常见。 至于上辈子手工视频中那些颜色仿佛红酒的红酒皂,要么是人家有别人不知道的秘方,要么就是用了色素调色。 一般都是后者。 路易莎也想要那样的肥皂,并且脑海里飞快闪过了至少两个办法,用红木或者红石粉。红木很快就被路易莎排除了,一方面是红木此时都是做染料,用来染红布的。虽然用来染肥皂,均摊下来成本不算高,可那到底是红染料呢,就算比不上胭脂虫红(不是后来产自美洲的仙人掌胭脂虫,欧洲有自己传统的胭脂虫),对需要控制成本的肥皂还是有点不合适。 另一方面,红色染料都能让肥皂看起来红通通的了,洗涤时会不会让衣服、皮肤带上淡红呢?或许有人会喜欢这个效果,但更多人只会觉得困扰,这作为洗涤产品是不合格的洗衣专用的肥皂,淡蓝色倒是可以,就像后世的洗衣粉,还会加一些蓝色色料,这样有助于衣服洗过后看起来更洁净。 相比之下,红石粉就要好多了,基本不用指望它能染色,不然早就被拉去做染料了。其次,它真的很便宜,而且在特鲁瓦,这里有天然的优质大红色岩石——不然路易莎的‘红塔’是怎么来的? 红色岩石实际上在修筑城堡时经常用到,一般匠师们会选择用黄色岩石做填充碎石,因为它们最容易破碎。然后选择发蓝的岩石做承重部件,因为它们最坚硬。至于红色岩石,颜色好看,又硬度中等便于加工,一般会雕刻后做饰面。 除非是当地难见到红色岩石,外地运输又实在成本高昂,不然,此时的城堡真的很喜欢用红色岩石做外墙,或者至少部分重要的建筑会用红色岩石做外墙。在这样的情况下,路易莎居住的塔楼还可以被称为‘红塔’,是因为选择了红的最纯正的红岩,堪称优中选优。 由此可知,本地是有颜色近乎深红的红岩的,只要碎成细腻的粉泥,作为肥皂色粉绰绰有余。路易莎记得,后世的手工皂,有些也会用这种天然矿物泥做色粉,宣称这对皮肤更好——这样的宣传效果路易莎向来不在意,或许真的有那方面的功效,但肉眼反正是看不出的。 不过这至少说明,用碎成粉泥的红岩做肥皂色粉,这是很可行的。 想到就去做,路易莎立刻让人选择最优质的深红色岩石,打碎后研磨成粉。这也是成本最高的地方了,要磨得足够细得话,本身就很费人工了,这里甚至还借鉴了一些制造矿物颜料的做法——毕竟,路易莎只是想让肥皂上色,而不是让人使用的时候有细砂纸打磨皮肤的感觉,又不是要去死皮! 好在此时人工足够便宜,加上器械辅助,一次大量地做的话,均摊成本极低(一块肥皂要用到的红石泥本身就很少,不然就不是染色,而是以次充好,肥皂里面掺沙子了)。 等到加上一些红石泥,肥皂的配方又调整了一次。毕竟石泥吸水,配方中水相部分不可避免地要增加。 所以第一批让路易莎满意的红酒玫瑰皂出来时,已经是秋天了。路易莎确定一切都很好,这才让肥皂工坊准备大量生产。 当然,路易莎其实没有要垄断肥皂产业,她都打算要让特鲁瓦产的肥皂走量了,就是不打算垄断的意思。具体来说,肥皂应该和精油产业很像,都成为一个地方支柱产业,创造更多的工作,让财富汇聚并沉淀到民间。 路易莎让人搞的肥皂工坊,更多是打个样,到时候是可以谈加盟的。而因为加盟是其他人求路易莎,路易莎就可以提一些要求了——比如说,肥皂工坊主是不是可以多出一笔税,用于特鲁瓦的环境改善,要知道制造肥皂污染可不小。大规模生产和家里自制一些手工皂,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甚至上游的屠宰业什么的,也是此时污染的重灾区呢! 如果路易莎把制皂方式等都公开了,再谈这些,就会非常麻烦,就算成了也落埋怨。然而只是调换一下做事情的顺序,先让大家把路易莎想的事情干了,再教他们怎么做新式肥皂,事情就简单了。 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来偷技术,规模不算小的工坊,路易莎如果不下大本钱严防死守,就像对玻璃镜那样,偷技术是有成功率的。不过,路易莎是他们未来的领主,他们会有一定畏惧。而且路易莎也不是不愿意分享技术,只不过他们也得付出一些而已,这就让他们很难选择风险巨大的那条路。 之所以还要先开办一家大的肥皂作坊,也是以这种方式让人知道,新出来的肥皂有多大的前景和经济效益。只有这样已经确定的好处摆在人面前,才足以驱动人做事,光靠嘴说的话,说不定还会让人觉得她是有所图谋、不怀好意呢!就像此时商人对贵族的普遍看法一样。 路易莎如今的名声在商人之间还算不错,但除了个别商人群体,要达到‘信任’的程度,那也不可能就像当初要搞‘布鲁多香水行会’一样,路易莎也是用真真实实存在的脂吸法技术做饵料,这才让普罗万的那些商人一步步加入的。 而且,所谓‘上赶着不是买卖’,她吹得再好,那些人也是半信半疑。甚至因为她说的太好听了,本能觉得是谎言,还会远离呢!还是等她的肥皂作坊做的有声有色了,那些人眼馋,再放出消息,自己愿意以‘布鲁多香水行会’为例子,搞一个‘特鲁瓦肥皂行会’。 到时候坐等上门就行。 “您真的做出来了这就是您想要的颜色吗?” 虽然海莲娜不明白,路易莎为什么这么想要给肥皂染色,增加她口中的‘辨识度’。但想想路易莎平常使用的肥皂,也是什么颜色的都有,或许这就是她的喜好吧。 而且说实话,当成品摆在眼前时,海莲娜也承认,的确只是一眼就让人觉得和普通肥皂不一样,非常抢眼。另外,大概是因为原本就知道肥皂里放入了红葡萄酒,而且气味也揭示了这一点,看着呈现出酒红色的肥皂,她立刻就联想到了红葡萄酒。 结果就是,想到了红葡萄酒的美妙,味道上的、功效上的.下意识觉得这块肥皂高档、好用。 “就是这样了!”路易莎满意地点点头。她觉得初步氧化过后,颜色比自己预想的还好,真的是那种深酒红色。“接下来就是投入工坊抓紧生产了, 我希望工坊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运转起来。罗伯特先生,能做到吗?”路易莎转头问侍立在一旁的一个年轻人。 ‘罗伯特先生’长得很普通,不英俊,也不难看,个头不高不矮。既让人觉得他走进人堆里就找不出来了,又有一种可靠感——他原本是一位普通骑士的幼子,因为家里孩子多,只有长子继承家业,长女还能备出一份差不多的嫁妆。其他孩子,就只能女孩儿们进修女院(进修女院也要花钱,但至少比嫁妆少得多,所以才会成为多子女小贵族家庭的常见选择),男孩儿们或进修道院,或自己出来谋生了。 罗伯特先生是自己出来谋生的那种,他受过一些教育,而且到底是骑士家庭出身,在有些时候还是有优势的。所以他来到了特鲁瓦,想要向巴尔扎克伯爵请求一个庄园管家的职位(他的父亲就是巴尔扎克伯爵领地内的骑士)——巴尔扎克伯爵名下多的是大大小小的庄园,时不时就要招庄园管家。 路易莎面试了他,觉得他很有能力,征求他的同意后,就让他给她办事,而不是去干什么庄园管家。 一开始罗伯特先生是给人做助手,这一次是路易莎第一次让他主事,他十分重视。 当下也十分沉稳肯定地道:“是的,我能给您保证,一切都按照您的要求准备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08 章【VIP】 第108章穿越中世纪108 罗伯特先生主持的肥皂工坊就在特鲁瓦城下游,屠宰区的外围,但与硝皮街并不临近。只能说送牲畜进城屠宰的农夫都会打跟前经过,附近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农产品交易区——旁边就是郊区了,甚至就有一个葡萄园,这葡萄园也产红葡萄酒。 此时还真不是所有葡萄园都酿红葡萄酒的,一开始葡萄酒其实是以压榨葡萄汁酿的白葡萄酒为主。颜色殷红如血的红葡萄酒是带皮酿造,开始成为主流也就是近200年间的事儿。然而还是那句话,古代社会,各种工艺的传播普及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现在也多的是葡萄园酿不了红葡萄酒,只能酿白葡萄酒呢! 红葡萄酒带皮酿造,需要的发酵时间更长,技艺要求其实更高。当然,酿造成功的好处也是明摆着的,酒液会更澄澈,保存时间也更长。要知道此时的白葡萄酒,真的很少有能留到来年再喝的,基本就是当季新酒新尝这给葡萄酒贸易带来了很大障碍,好不容易贩运过去的葡萄酒,结果已经坏了什么的。 现在酿的红葡萄酒虽然也不可能存多少年,风味要好的话,也得赶着喝。但要存到明年新酒上市,那还是轻轻松松的。于是酒商们也能开启葡萄酒远程贸易了,只不过因为此时高昂的运输费用,以及针对酒水从来不会低的各种税,非本地的任何葡萄酒都非常昂贵。 一般大家默认,不产葡萄酒,或者只能勉强产出一点儿葡萄酒的地区,葡萄酒都是贵族专享(包括世俗贵族和宗教贵族)。在那些地方,啤酒往往会更加流行,再辅之以苹果酒、蜂蜜酒等,也就差不多了。 这间肥皂工坊不远的葡萄园的红葡萄酒,路易莎看过,没什么问题,让工坊要用红酒就就近采购了。毕竟本来就是制作肥皂用的红葡萄酒,不太讲究好坏,香气浓烈为上,满足这一点就行了(风味、香气也是红葡萄酒更强,白葡萄酒向来是以口感清爽为特点的)。 也是布鲁多比较幸运,是卡着葡萄酒产区边界了,她本身是大量出产优质葡萄酒的,但更往北的地方基本就以啤酒和苹果酒为主了——当然,也不纯粹是幸运,还有上千年来对酿酒用葡萄的努力改良,这才使其能够往北扩展种植区域。 最初大家的印象中, 葡萄酒可完全是环地中海地区的特产。瓦松南部当然算是环地中海地区,可布鲁多位于瓦松中部,都不是地中海气候了,实际是不算的。 “.工人都对肥皂中要添加葡萄酒非常惊异.”见路易莎进入工坊后,就看向摆在一边的大酒桶,罗伯特先生就说起了这个事儿。 这个酒桶算是大的了,能轻松装进一个人。其底部有一个塞口,拔下塞子插进一截管子,里面的酒水就能一条水柱似的流出来。这是已经泡着干玫瑰粉末的红葡萄酒,泡的时间够了,这酒才会摆到外面来,用的时候就直接过来接。 “是好的那种惊异,还是坏的那种呢?”路易莎问道。 似乎是没想到路易莎会这么问,罗伯特先生顿了一下才道:“是好的那种,大家对葡萄酒代替了制皂时偶尔会加入的水,觉得很喜欢毕竟,谁能不喜欢葡萄酒佳酿呢?” “是的,大家都喜欢葡萄酒佳酿我只希望他们不要偷喝工坊的酒。倒不在于那点儿开支,只是风气不好,上工的时候喝酒,显然也不利于干活儿。” 路易莎这可不算杞人忧天!此时人们都相当迷恋酒精,有人借此逃避生活中的困苦,也有人纯粹就是酒精成瘾酗酒。工作环境中存在酒,怎么限制偷喝从来是一个大问题! 对此罗伯特先生回答地胸有成竹:“您放心吧,在下会管理好手下的人。事实上,在下曾替父亲管理过葡萄园,那当然是一间小小的葡萄园,但酿酒季一样要雇人酿酒不让手下的人偷喝酒,这事儿是很有经验的。” 他这样说就很有说服力了,路易莎点点头,不再提这事儿。 罗伯特先生想了想说道:“郡主,我们现在订购的这款酒虽然香气算浓烈,但不是最浓烈的。其实就在上游,有一间伯爵名下的葡萄园,出产的葡萄酒香气更浓烈,每年还有酒商订购,要卖到外国去.是不是可以更换成这样更特别的酒呢?” “我们本地采购,均摊下来成本也没差多少。”肥皂的主要成分始终是油脂,作为水相的红葡萄酒用的是有限的。 路易莎摇了摇头,说明了自己的想法:“哦,不用了我的意思是,这种葡萄酒采用的品种才是我们布鲁多最常见的。这样可替代性强,保证了红酒皂的生产稳定。以后如果要扩大生产,从别的葡萄酒庄采购相同风味的红葡萄酒也容易。” 路易莎想了想, 又说:“这也是最能代表布鲁多特色的红葡萄酒了,到时候可以宣传.” 后面‘可以宣传’,罗伯特不太明白。不过前面说到的,有利于生产稳定,这是罗伯特一听就懂的。他连忙道:“是、是,还是郡主您考虑更加完善。在下只是想到了这一间工坊,没想过扩大生产后的事儿。” “这没什么,我们去看生产吧,让我看看你们现在的生产效率怎么样。”路易莎抬了抬手,指了指另一边已经在煮的红酒,这是为了蒸发掉红酒里的酒精。 一只大锅架在火上,火非常小,这样能让酒精挥发,又不会过于散失红酒中的风味物质。差不多的时候,这一锅红酒就会用干净的亚麻布过滤,倒进另外的容器里——这样的制作工序,让这间屋子里满是葡萄酒香。 这里的工人几乎都是女性,虽然此时女性也喝酒,但酒蒙子显然很少有女人。而且她们也更容易被主管的事前警告管住大概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这道经常要提酒、倒酒,颇为费力的工序,才会选择其实并不占优势的女工吧。 看了一会儿,路易莎觉得没什么问题,就跟着提了一桶煮过、稍微晾了一会儿的红酒的女工,去了隔壁房间。这个房间才是肥皂工坊的‘核心房间’,煮肥皂就是在这里进行的。 房间中央有一排砖砌的灶,虽然是‘一排’,但其实是三个独立的灶台,每个灶台也只能容纳一口铸铁锅而已。因为都是特制的锅子,又深又大!再加上有脚踏式搅拌器存在,不隔开一些根本摆不开。 而且现在并没有全部启用,而是只用了其中两个灶台对应的两口锅。 其中一口锅子这个时候似乎所有的原料都添加完毕了,只管搅拌。有一个人脚踏着搅拌器的踏板,带动锅子上方的一个金属搅拌头在锅子里打圈。另一个人则手拿着农具铲靠边翻搅,搅动搅拌器顾不到的地方.这个时候皂液已经很粘稠了,流动很慢,不能直接搅合到的地方,是不怎么流动。 另一口锅子,正准备开始煮新一锅肥皂,路易莎正好可以看到。 有人往锅子里倒入羊油和猪油混合配比的油脂块儿,油脂初步化开时就会加水。热制皂是这样的,加水比较多,后世的叙利亚肥皂也是热制皂,配比可是50%的橄榄油,40%的水,5%的碱,5%的其他。 加水的时候,其实氢氧化钠已经加入水中化开了,所以能够闻到比较浓烈的碱味儿。 加‘碱水’的同时,作为水相的一部分,煮过的葡萄酒也可以加入了,红石泥也是这个时候加的。原本就煮出了大部分酒精的红葡萄酒,会在煮肥皂时,进一步由热蒸汽带走酒精,就基本不用担心有些人用不来的问题了。 搅皂还需要一定时间,路易莎也没有全程观看。而是看另一锅原本就差不多的肥皂,这会儿完全好了,就有人担着大桶过来。他们先用长柄舀瓢将大锅里的肥皂舀进大桶里,一桶满了就换另一桶,满了的桶立刻就会担去隔壁房间。 要到后面舀瓢不好用了,为了不浪费,还会用铲子铲干净路易莎看到了,也只能想,最多一点儿铁元素而已,问题不大。真要说的话,红石泥之所以呈红色,也是氧化铁含量比较高吧 这些装桶的皂糊,趁热着的时候还没完全凝固,要赶紧倒在隔壁房间的地板上铺开。倒完后,担桶的工人还用木刮刀尽可能将桶子里残余的皂糊刮下来——这个房间的地板是下了大力气弄出来的,为了防止皂糊往下渗透,铺设的木地板极其紧密,本身也是最致密的那种木材。 一般哪怕是宫廷里用木板铺地,也很少有这么高的要求。毕竟,一个是生活享受,肉眼看不出大问题,也能敷衍过去。另一个可是要用于生产的,光是肉眼看不出问题是不够的。而且么,既然是生产投资,那在‘预算’上就更放得开了。 很多事情就是这样的,在古代不是不能做成,只是得加钱!不然那么多专供帝王将相的奇观、奇物,后世以为是‘黑科技’的东西是怎么来的? 也是因为太贵了,所以一旦遇到战乱,顶级贵族也用不起了,往往也就失传了。成为了某种程度上的‘未解之谜’——后人打死都想不到,古人怎么做出来的! 当然了,铺木地板而已,还上升不到‘黑科技’的程度。而且也不是必须的,所以这也不会是后续办肥皂作坊的工坊主的门槛。 木地板上,有木条将整个房间分成一个个长条,就像是庄园里长条形的份地一样。这其实是为了方便皂糊铺平的——一锅皂糊能有多少?怎么也铺不满一个房间,将一锅皂糊倒在一个长条内就,更好铺满,而且两边的木条还是现成的高度示意。 另外,不同批次的皂可以在不同的‘长条’内进行,对生产来说也方便得多。 路易莎就见到新一锅的皂糊单倒进了一个木条框内,然后开始‘推平’。这些木条中间都有一个凹轨,一个两边是轮子、中间是刮板的工具,轮子可以恰好嵌进这个凹轨中。就这样一推,比每次手拿刮刀抹平,那就简单多了,又快又好。 旁边还有一整个‘长条’都铺满抹平了的肥皂。这些肥皂已经冷却成型,应该是已经倒进去一天以上了。事实上,已经有工人准确要‘切皂’了。‘切皂’的方式很简单,依旧是一个两边是小轮子的工具,只不过中间不是刮板,而更像是‘钉耙’,不过钉耙换成了竖切的刀片。 将这个‘切皂器’抵在皂上,一个人站在上方,立刻就切入了不算坚硬的皂体内部。刀片的长度经过计算,保证差不多切透铺平的皂,又不会伤到底下的地板——站上去的那个人算是工人中比较轻的,之后他也不会下来。 之后就是别人拉着‘切皂器’走,站在切皂器上的人作为压舱石压着,让切皂器不会在拉动用力的过程中乱动。拉完一整个‘长条’,肥皂就变成一根根长条了。之后就只能用一种滚轮刀去做横向切割了,因为木条上早有一格一格固定标记的长度,倒也不怎么麻烦。 做这些活儿的时候,工人都穿一种‘木板鞋’,就是一块木板,用金属丝固定在脚上。这样可以防止弄脏肥皂,也不会在肥皂块上踩出脚印。 切好块儿的肥皂就能敲章了,这也是路易莎特意定制的。就是一个锤子,锤头部分类似印章,有阳刻的图案。图案中间是一瓶红酒,周围一圈玫瑰花环,上下都有文字。 上方文字是‘红酒皂’的花体字,此时的花体字和后世的不太一样,普遍更花哨,完全可以当作是很难看懂的那种艺术字。真要说的话,后世的花体字还曾经是正体、俗体、印刷体呢——这也是此时学习成本高的一个体现,和华夏古代繁体字一个道理。 下方文字就是正体字了,标明了‘特鲁瓦’。这也是路易莎为以后留的扣子,以后再有其他人加入她组织的肥皂行会,大家都生产一样的肥皂,就可以一起打同样的标记,将‘特鲁瓦’做成一个品牌了。 此时还没有真正的品牌意识,大家更愿意用产地标明一样商品的品质,就像大家说到罗兰西的织锦缎、罗斯的皮草、低地地区的毛织物等等,一听就知道是指的高档货。所以路易莎将‘特鲁瓦’做成肥皂品牌,也算是顺应世情。 而且这也算是对历史上‘马赛皂’的一种模仿吧,马赛皂也只是对东方进口肥皂的模仿,甚至还去掉了最为昂贵的月桂油这一成分。 但通过政策支持,还有国家强行规定了马赛肥皂中橄榄油占比为72%,其他只允许加入海草灰等成分,树立了真材实料、品质极佳的形象,一下就从众多肥皂产品中脱颖而出。做大做强,一度为整个欧洲大陆供货! 不仅仅是马赛有大量生产肥皂的工坊,周边一圈地区也会生产‘马赛皂’呢! 路易莎虽然用动物油取代了此时更加昂贵的植物油,放的碱也从柔和的钾碱变成了钠碱——所以此时的软肥皂洗头,虽然也会让人感觉不舒服、紧绷绷的,但实际没有后世的肥皂那么难受。当然,还是难受的,所以大家如果不是头油得要毡化了,还是不会用肥皂洗头。 但说实话,以此时大家乱七八糟的制皂方式,制皂工不甚严谨的配方(有时不是他们想那样的,只不过原料都不是标准品的情况下,想严谨也很难),糟糕的原料品控,肮脏阴暗的生产环境.路易莎生产这种品质相对稳定的标准品,怎么都可以说是‘优质’了 不见得是最好的,但要大宗供应,这就是最好的! ‘铛铛铛’不停敲下去,敲章工人就拿着锤子在一块块肥皂上敲出清晰的章子。而就在他敲章的时候,有工人将贴墙抵着的横向木条提了起来——这是为了防止两头的肥皂贴到墙壁,沾上不干净的东西,又或者形状变得不规整,而卡在长木头间、抵着墙壁的短木条。 为了方便取皂的时候方便提起来,它的正上方还有一个提手。 提起这个短木条后,也为取出切好并敲章的皂块提供了空间。本身在切割的带动和敲击的震动下,已经脱落、半脱落的皂块,直接用手拾进一旁的篮子里就是。还贴地板贴的比较紧的,就用一个小型的扁头撬棍撬一下,一般也就脱下来了。 路易莎默默看了一会儿,又跟着提篮子的工人去了另外的房间。这个房间就是整个工坊最大、举架最高、通风最好的房间,用来做晾皂间用的。这些肥皂块先摆成每块之间有间隔的圆圈,然后就在上方交错搭新的肥皂快,最后可以搭成一个高高的圆形空心柱。 因为搭得很高,后面还要站在木桶上往上搭这其实是模仿了东方肥皂的做法,他们就是将肥皂块搭积木一样,搭成镂空的柱子或者长长的墙壁,然后放上很长时间晾皂。 他们晾皂的时间很长,经常要以年计,这其实远远超过了降碱值的需求。之所以如此,也是因为搭起来晾皂之后一段时间,他们的肥皂都还很柔软,大概类似橡皮泥?成型是成型了,但扛不住粗暴的运输,以及过水使用,可能沾水就化得快,用不了几次就没了。 他们要通过数以年计的时间晾皂,进一步风干,让肥皂变得足够坚硬。 这方面,倒是路易莎现在弄的‘特鲁瓦红酒皂’更有优势。了不起2个月,降碱值完全足够了。至于成皂变硬,其实现在拿来晾皂时就很硬了,过几天会更坚硬——她使用的完全是钠碱,东方肥皂就算用特殊的‘苏打灰’,也只是含有一些钠碱而已,主要还是钾碱。 钠碱做硬肥皂,钾碱做软肥皂,一切就这么简单。 “看起来很好,我们能在特鲁瓦冷集市前准备至少2万块肥皂?” 路易莎询问地看向罗伯特先生,这也是她之前就说过的生产目标。 2万块肥皂,说起来很多,但路易莎定下的肥皂块大小,一块大约是100克的样子,2万块也不过是2吨重。 历史上的马赛皂,17世纪中期年产量就达到了2万吨了。当然,当时的马赛皂也是供应整个欧洲大陆的.但不管怎么说,17世纪看起来很‘近代’,实际生产力、消费力并不会比中世纪盛期强出一个量级,所以路易莎预期其年产量的万分之一,其实并不算什么大数字。 而且从货物本身的角度来说,这也不是一笔多大的货款。此时的肥皂,东方肥皂这种高档品不说,西方自产的软肥皂,根据品质和重量算价格。一般中等的、最常见的、煮出来的动物脂肪肥皂,是3芬尼每磅。 路易莎给‘特鲁瓦红酒玫瑰皂’的定位是中偏高档货,类似优质的植物油软肥皂,甚至稍高出一线。有钱人不会觉得跌价,而且使用不心疼,可以拿它做东方肥皂便宜大碗的平替。城市里新出现、但富有活力的‘中产阶级’更愿意用, 会觉得这是区分自己和‘底层人’的好商品。 而最普通的平民百姓,只要是有稳定收入的,就算不能任意购买使用‘特鲁瓦红酒玫瑰皂’,买一块洗脸洗手洗身子的时候用也可以。毕竟是硬肥皂,可比软肥皂耐用多了。只是这样使用的话,考虑到此时洗澡较少,能用挺长时间了。 处在这个档位上的植物油软肥皂,售价就达到7到10芬尼每磅了。这没办法,橄榄油可比动物油普遍贵两三倍,如果是不产橄榄油的地区,差价会更大。原材料差这么多,最终商品有这样的价格差异很正常。 路易莎给自己的肥皂定价是3芬尼每块,按照100克每块,其实就是每磅10.5芬尼每磅的样子,和最好的植物油软肥皂比肩,甚至略高一线。但路易莎并不觉得这会让潜在顾客困扰,哪怕精打细算的中产主妇,应该也会很快意识到‘特鲁瓦红酒玫瑰皂’的好处。 首先它就比同等重量的软肥皂要耐用得多,不能单纯看重量就认为软肥皂更划算。其次,以块来买,比论重量称量购买的软肥皂方便。买硬肥皂可以一块一块地买,一块就是3芬尼。买软肥皂却很难一磅一磅地买,商家看到了翻白眼都算好的,最怕他们不做这个生意.这给顾客的体感就不同了。 更不要说,‘特鲁瓦红酒玫瑰皂’品质稳定,不容易遇到商家以次充好等优点了. 总之,这个价格是非常有竞争力的。 当然,这是最终售价,路易莎这个上游批发价不可能是3芬尼每块。然而即使以3芬尼每块的价格来算,2万块肥皂也就是250镑.这对于中小贵族固然是一大笔钱,很多中小贵族年收入也就这些。可路易莎向来经手的数字是很大的,几个月生产额就250镑,实在不算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09 章【VIP】 第109章穿越中世纪109 对于路易莎的问题,罗伯特先生非常肯定地说:“完全没问题,到时候会有至少2万块肥皂可供出售。另外还在晾皂期的肥皂,也不会比可以出售的更少。” 实际这都是保守了,按照罗伯特的计算,到时候整出3万块待售肥皂,5万块左右的晾皂期肥皂也不奇怪。这还是没让工坊全力开动呢!像是煮肥皂的房间,不就还有一个灶台没用上吗?而且这都不是那个灶台的问题,真想扩大生产,多修几个灶台,多开几个晾皂间什么的,难道很难吗? 罗伯特先生对路易莎也说了这些这当然是要说的,不能到时候给个惊喜——这么大量的肥皂,路易莎得提前考虑出售的问题。 “.还好,只是超出了50%,而且我本来的说法就是至少2万块,多出一些更好。”路易莎摆摆手,完全不觉得这是问题。只是想了想说:“羊脂、猪脂实在是获取容易啊,轻轻松松就能弄到这么多.” 动物脂肪是非常常见的商品,随便哪里的乡村、城市都能买到。当人们只是想要少量地买一些的时候,当然不会有困难。但一旦要大宗获取,这就很难了——在大宗商品中,脂肪是非常紧俏的! 其最大的消耗方向其实是‘军需’,因为此时是冷兵器时代,士兵的盔甲和武器都需要涂油保养。一名骑士如果一个月不用上一两磅油脂去涂自己的装备,那些昂贵的装备很快就会变成破铜烂铁。 平常不打仗的时候还好一些,大家各自管各自的,等于是分散购买了。可一旦打仗,领主们就得为麾下的骑士们负责这些开支,到时候军队集结的地方,会吸引大量商人运送贩卖油脂,一下抽空周边地区。然而就是这样,油脂也总是不够用。 “因为最近本土没什么战事” 罗伯特先生也是懂行地说道:“这样大宗购入,一些屠宰业从业者的产出都归我们包下了。这有一个好处,我们不再捡着边角料用,肥皂的品质是有所提升的,但平摊成本却和过去差不多。” 路易莎理解,这就是大量采购的好处嘛. 之后路易莎又看了一会儿肥皂的生产制造,确定没什么问题,就离开了肥皂工坊。心里开始思索这些肥皂要怎么卖的问题——三万块肥皂想要在冷集市上卖出去并不是问题,说不定到时候以普通的肥皂商入场,也一样能批发售罄。 毕竟这些‘特鲁瓦红酒玫瑰皂’的品质是明摆着的,作为硬肥皂,卖价居然和优质软肥皂差不多,使用感受也不比进口的东方肥皂差.考虑到其中蕴含的巨大利润,不怕所有人都不识货。 但问题是,这不是一锤子买卖,之后肥皂工坊还会源源不断地出货。更不要说未来还有其他的肥皂生产制作商会加入进来,产量会极大扩大,她得为特鲁瓦的红酒皂找到一个稳定的出货渠道。 说实话,这事儿比看上去要复杂,绝不是特鲁瓦红酒皂品质出众、极具性价比就能解决的。哪怕是后世,也不是货好就一定能成功大卖的,在此时‘地方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的情况下,就更是如此。当然了,这盛行的‘地方贸易保护主义’不见得保护的是本土生产商,更可能是长期霸占这个市场的外地商人——路易莎甚至还听说过,前段时间慕伯汉一群橄榄油商人,把另一群橄榄油商人给告了! 原告那些橄榄油商人原本经营的是一种湖区特产的橄榄油,口味极为清淡,也是他们长期培养市场,才让慕伯汉的贵族和其他上层人士认可这种口味才是贵族的口味。于是产量少的湖区橄榄油得以在慕伯汉地区以高于普通橄榄油的价格卖出,他们赚得了超额利润。 被告则是一群想要将其他地区生产的橄榄油引入慕伯汉的商人当然,告他们的理由不能是他们卖了其他地区的橄榄油,而是他们企图掺假。给湖区橄榄油掺上其他地区的橄榄油,以次充好不说,还意图以这种方式,潜移默化地改变慕伯汉地区上层的‘高贵口味’。 这路易莎就很难评了,只能说同行是冤家啊! 有鉴于这些,路易莎很快将推广‘特鲁瓦红酒皂’分成了两个部分,一个是在布鲁多及其周边地区推广,这是比较简单的,毕竟她自己就是最大的地头蛇了!商人们再保护市场,很多时候也比不过统治者的一纸命令。甚至于,他们的市场特权,不少原本就是统治者的一纸命令带来的。 另一个就是这之外的地区推广‘特鲁瓦红酒皂’了,这无疑会比较难。大家都想保护自家市场,保住自家利益,肯定不会坐以待毙——路易莎也很难和这些人合作,让他们改换门庭,过去卖优质软肥皂和东方硬肥皂,现在卖特鲁瓦红酒皂。 人家之前卖什么,绝对不是单纯地觉得那好卖!大到能推动‘地方贸易保护主义’了,只能说明有其他千丝万缕的利益在其中。这利益绝对不是路易莎要推的‘特鲁瓦红酒皂’,作为一件商品本身素质更高,就能让他们斩断的。 一件事容易,一件事难,路易莎做事,如果不是特别紧急,或者特别难,激发她的‘逃避主义’了,还是喜欢先难后易的。所以她决定先破局布鲁多以外市场——对此,其实也有现成的解法,不过是‘用魔法打败魔法’,找他们本地市场说得上话的地头蛇合作。 地头蛇们还是有能量的,他们出手可比路易莎远远使劲,结果事倍功半要好得多。 路易莎开始思考外地市场的破局点在哪里,首先托莱多,甚至整个伊比利亚是不行的,他们生产最优质的软肥皂,甚至说不定能生产硬肥皂。这种情况下,和‘特鲁瓦红酒皂’的竞争是最激烈的,而外来的打本土的,没多少胜算。 关键是那样,可不是打倒几个搞‘地方贸易保护主义’的商人就行的,得直接打垮他们本地的制皂业了。 然后瓦松和慕伯汉北方地区,乃至高登兰,也不太合适。他们通过北海航运,可以买到很便宜的、来自卡玛尔的肥皂。虽然那些肥皂在此时都是低端货,可价钱太便宜,量大管饱啊——当然,还是可以试试看这个市场的,中高端产品和低端产品不是没有共存的可能性。 这样看起来,倒是瓦松中部、慕伯汉中南部最合适了。除此之外,就连瓦松南部,也得考虑自家有港口,可以方便地从地中海接收来自伊比利亚的高档软肥皂,或者东地中海沿岸生产的东方硬肥皂。在这一点上,罗兰西也是一样地,地中海海岸线漫长,港口众多,离东方又近,进口硬肥皂已经是习惯了。 自家就在瓦松中部了,瓦松中部且没什么条件搞海贸的,不算小贵族领地,再就是罗纳公国、吉耶纳公国,以及王领中以西岱为核心的大区了(这些年王室兼并瓦松国内外其他土地,不相连的地块也拥有了不少,但西岱为核心的大区肯定是最重要的)。 至于说慕伯汉的中南部,那公国伯国就多了。而慕伯汉的中南部有一个好处,就是经济实力偏弱,更容易接受‘特鲁瓦红酒皂’这种高性价比的商品——当然,这是从终端消费来说,市场的现占有者、潜在占有者,很多时候考虑的并不是这些。 他们首要考虑的当然是维护自身利益,这个‘自身利益’和商品是否有比较好的素质、潜力是正相关的,可并不见得那是最大影响因素。 “唔没问题,大事从小事做起,以点带面。”路易莎自言自语了一会儿,大致有了个思路,才对身边的人说道:“布鲁多本土市场是不用担心的,其他就是别的瓦松领主的地盘,甚至外国了。具体一些,就是罗纳、吉耶纳、西岱地区,以及慕伯汉中南部大大小小的公国。” 康奈尔骑士首先无奈地说:“慕伯汉中南部地区更麻烦一些,他们的领主更在乎短期收入,不在乎长远利益, 往往税卡非常多。一个小领进入另一个小领必定有税,内部过桥税、过路费、进城税实在数不清。” “肥皂这种他们本土多少能生产一些,价钱也不算很好的商品,运输到他们那儿,除非卖一个很高的价格,不然就无利可图——利润都没有,更别说要抢占市场了,那些慕伯汉的批发商恐怕不太会愿意从我们这儿采购肥皂。” 这时候的商人大抵是没有先补贴抢占市场,占领市场后再把之前花的补回来的想法。一方面,是这个时代意外太多了,大家只能讲究落袋为安。再一方面,此时可以做到亏本经营,补贴一整个市场,资本如此雄厚的,还是太少! 就算是后世,补贴市场烧的钱也是投资人的钱!而且一旦经济情况不太好,市场上没有那么多流动资金了,投资人拿不出什么钱,那种补贴大战也是做不下去的。 “至于咱们瓦松,这方面要比慕伯汉好一些,但领地与领地的情况不同.”康奈尔骑士显然更了解瓦松内部的情况,详详细细地说了每个地区不同的情形,可能遇到的麻烦。 路易莎听了后也觉得收获很大,之前她认为推广特鲁瓦红酒皂最大的敌人是占据市场的既得利益者,简单来说,就是同类商品的经营者。其次,就是本地也大量生产肥皂的地区,肯定会有的地方行会和相关从业者。他们不见得强大,但这是他们的主场,又是为‘生存’而战,阻碍也不容小觑。 至于说税的问题,她当然考虑过。但税是所有外来商品都要考虑的,运输费也是同理, 之前依旧有商品输入,就说明这至少不是无法逾越的障碍。 但现在依照康奈尔骑士的解释,以税为主、层层加码的运输成本才是关键!因为这是无法省略的,即使那方领主愿意特鲁瓦红酒皂进入他的领地,他也绝不会减免该落到自己袋子里的那份钱! 至于说和既得利益者的合作又抗争,以及地方保护主义者的商战这其实只要取胜就好了,输了就先不进驻,而赢了不就可以占有市场了吗?相比起税什么的,这都属于是可以解决的问题了。 会有这种‘疏漏’也不能说是路易莎不食人间烟火,生活了这么多年,主持事务也不少了,这都想不到。只能说,还是缺乏经验,过去她虽然也执掌生意,可想想那都是些什么生意吧! 玻璃受限于运输,基本在布鲁多本地销售,最多卖到西岱去。玻璃镜则是奢侈品,量少而价高,而且还是独门生意,谈什么关税、竞争对手?关税不值一提,竞争对手更是不存在的!至于蜂蜡蜡烛,看起来厉害,路易莎却没有将其做大的心,小打小闹而已,也不需要考虑那么多。 还有精油和食糖,前者其实和玻璃镜很像,也是奢侈品,只不过没有玻璃镜那么‘独家’而已。但其品质出众,且奢侈品内部竞争本来就相对不那么激烈,问题其实也不大。而后者食糖,则是另一种情况了,大家太喜欢食糖了,作为一种大量铺货的商品,依旧是增量市场,有多少就能卖多少,谈不到什么竞争。 路易莎这算是第一次经手一项市场已经相对成熟、竞争较为充分,但又并非是奢侈品,还要将其推广到各地的商品.没有考虑周全也算‘非战之罪’了。“.当然了,王领、吉耶纳和罗纳地区,这都是很合适的选择。”康奈尔骑士看着路易莎的脸色说道。刚刚他属于是反驳了路易莎的意见了,这也是了解路易莎的性格后才敢的。然而饶是如此,也都注意着她的脸色。 “.而且这些地方我们很熟悉,有不少布鲁多的‘朋友’是很有力量的。想要将我们的肥皂打入当地市场,联络他们、和他们合作会容易很多。”显然,康奈尔骑士也想到了‘魔法打败魔法’。这不奇怪,这就是此时最常见的套路了。 他们现在都是将‘特鲁瓦红酒皂’当一个大产业来谈论,笃定将来的‘特鲁瓦红酒皂’不是一家、两家大工坊单打独斗,而是要成为支柱的大产业的。这样,才有讨论攻陷某某市场的必要,不然的话光是布鲁多本地市场就够吃了。 “听起来不坏,我们可以先从重点城市开始,城市总是人口众多、消费力更强,不是吗?”路易莎想了想说:“首先就是王领的西岱和奥尔良,然后是罗纳的第戎和纳维尔,还有吉耶纳的图卢兹和波尔多当然,现有的产量不需要这么大的市场,可以一个一个来,立足一个点,再渗透到整个地区。” “所以先是西岱、第戎,对吗?” 这不是随便选的,相比起相邻,所以牵扯更深的王领与罗纳地区,吉耶纳公国确实要差了一层。而且特鲁瓦的货物要卖到吉耶纳,中间要穿过至少两三个领主的领地,虽然这在慕伯汉就算少的了,也一样会带来负担不轻的税负。而如果是王领核心区和罗纳地区的话,又肯定是西岱和第戎更合适了。西岱不用说,市场广大,而且和布鲁多的两座重要城市普罗万、兰斯都非常非常近,算是邻居了,之间的利益交织剪不断理还乱。 有时这种‘剪不断理还乱’是坏事,西岱想要影响到布鲁多时总是相对容易。有时这又是好事,反过来布鲁多想要影响到西岱的时候,也有的是路子。打个不恰当的比喻,这就像是大家族里人多是非多,自己发达了总有人不劳而获要来沾光。但反过来说,如果别的家族成员发达了,自己也是可以没有任何理由去沾光的。 还有罗纳如今的首府第戎,特鲁瓦到第戎的距离并不比到西岱更长,它们之间是一条此时堪称繁忙的固定商道,也有一条河道相连。只不过到了差第戎还有一小段路的时候,这条河就到源头了,所以总有一段陆路要走。不比特鲁瓦到西岱,可以全程走水路。 “嗯,第一步就先联络一些西岱和第戎的‘朋友’。”征求过大家的意见后,路易莎拍板并命令手下人发动人脉,找出最适合合作的‘朋友’。 他们最好和肥皂行业有些联系,到时候才有渠道将特鲁瓦红酒皂推到西岱和第戎。其次,他们不能是原有肥皂买卖的既得利益者,至少不能是既得利益者中占据优势的一方。再然后,他们最好有一些别的好处,比如说在领主那儿,或者市政府那儿关系比较硬。 最后一点很重要,如果有这个好处,至少能保证‘公平竞争’。那样的话,凭特鲁瓦红酒皂的价格和品质优势,也能打商战打得对手招架不住了。 说干就干,而要找到这样的‘朋友’,其实也不难。作为此时的商业重镇,特鲁瓦本来就有各个地区各个行业的代理人长期驻留。作为邻居的西岱和第戎,更是不少人在此。他们有的是自己讨生活,也有的是替人办事,后者之中总有肥皂业相关的。 而通过他们,再要联系到合适的‘朋友’就很简单了,稍加调查就行。 很快,一份名单送到了路易莎手上,名单上有十来个名字,都是西岱和第戎的大商人,又或者有贵族身份(至少是个骑士),同时也涉足商业的。 他们不见得每个人的产业都和肥皂相干,但要么是足够强力,又很有进取心,利润足够的话,跨行业无所谓的。要么就是相关、有渠道,却因为没有占据先机,或者进货渠道不如等原因,成为了业内竞争的失败者。依旧能在业内生活,却差着意思呢! “这些都是能够联络上的,我们可以通过他们的代理人给他们写信。其中总有会动心的,我们可以每个地区挑两个合作者——西岱和第戎这样的大市场,两个合作者不算多,而这样分到头上的利益也足够他们付出一些资源帮助特鲁瓦红酒皂了。同时,我们也不至于将希望完全放在一个人身上,且不说未来会不会尾大不掉,就说当下,其中一个失败了就要从头再来,也够麻烦的。” 康奈尔骑士将整理好的名单拿给路易莎看, 其实准备工作都做好了,甚至包括信都提前写好。不过这种关键的决定还是得路易莎来下,而路易莎也果然不出所料的,对这个十来人名单没有任何反对的意思,直接就点头答应了。 得到路易莎首肯的康奈尔骑士转头又找到了那些代理人,让他们将信送去了西岱和第戎。因为距离特鲁瓦都不算远,信到的很快,回信也不慢。大约一个礼拜后,康奈尔骑士这边就陆陆续续收到回信了。 总的来说,直接拒绝的人很少,只有一个西岱的商人拒绝了。看起来他是个已经心灰意冷的,根本不愿意再多事。其他人至少都答应来看看——这也是应该的,这桩生意看起来将来是有机会做的很大的,但这个过程中恐怕没法‘和气生财’,还要动用不少资源抢占市场,怎么也不是信里能够简单说清楚的。 来看过之后不一定会入伙,但他们也都是有头有脸的人了,时间宝贵,如果不是本来就有一些意思了,也不会这么积极要来看看。再一想到特鲁瓦红酒皂本身的出众,康奈尔骑士并不觉得最后会不够西岱和第戎2个合作者的目标。 又问过了路易莎后,康奈尔骑士就和这些有意来看看的商人说明了每座城市大概只会有2人,甚至更少的代理商的计划。然后定下了十月初的会客时间——路易莎是准备特鲁瓦冷集市开始大规模出货的,当然要在此前就定好代理商,不能临时抱佛脚。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10 章【VIP】 第110章穿越中世纪110 作为‘客人’来到特鲁瓦的兰伯特,一直看着马车外出神——特鲁瓦名声在外,又离西岱近,作为西岱大商人的他当然是来过这儿的,不过最近一次也是6年前的事儿了,其他时候都是代理人帮他打理这边。 此时多数城市别说6年了,就是16年、60年也不见得会有什么不同。但特鲁瓦确实和他印象中的特鲁瓦不同,整个城市变得整洁、井然有序了许多。过去这里除了比西岱要小一些,缺少一些足够气派的宫殿建筑,城墙也不如西岱外,和西岱感觉没什么两样。 现在,却是要把西岱给比下去了!像一座精巧、清洁、舒适、繁荣,各方面都很好的城市,让人一看就觉得适宜居住。 兰伯特思索着特鲁瓦城这样大的变化,想起了这边的代理人提到过的,路易莎郡主对城市的整治.那显然是个不一般的女继承人! 如果她只是经营一些诸如玻璃镜的产业,兰伯特也只会当她是个善于经营的商业人才,但她居然还会关心城市治理,并且一出手就这样成功——和一个这样的人打交道,还和单纯的商业人士打交道不同,他们的思维方式都不一样。 后者最看重经济利益,前者的话,为了其他方面的考量,很多时候一句话就能放弃经济利益。 思索着这些的兰伯特最终落脚在自家在特鲁瓦的货栈,这样的货栈前面是店面,后面是仓库。但楼上或后面有住人的房间也不奇怪伙计和管事都是要住在这里看店的,现在兰伯特也打算住货栈的房间。 这也不是他抠门,而是此时旅馆的条件普遍就那样,而且还有安全问题,还不如就住自家地盘呢!就算简陋一些,至少它安全啊! 兰伯特来到货栈后先在货栈呆了半天,期间还顺便查了查这边货栈的账。大问题没有,其他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了。至于真正去这边肥皂工坊的时间,却是第二天的事儿了——他正是被路易莎和康奈尔骑士邀请来的潜在合作者之一。 ‘兰伯特’的这个‘兰伯特’是姓氏,这家族是西岱二十个名门望族之一,而且还是其中极其稀罕的中产阶级家族。他们家族主要是商人,经营范畴包括金融和运输两大块,制造业也有涉足。 靠着商业上的巨大成功,对西岱的影响力也是很大的。而且如今还与同为名门望族,上层关系比他们通顺得多得波尔东家族联姻,更是稳当。 不过兰伯特家族也大了,不是所有家族子弟都能涉足家族核心业务的。眼下这位兰伯特,就属于家族旁支子弟。只不过因为自身非常能干,所以也算是有了一番局面,在自己的产业上可以当家作主。 他主要做实业,经营有一家大型的纺织作坊、一家啤酒工坊(虽然瓦松大量出产葡萄酒,但不代表更廉价的啤酒就没有市场),另外他还是脂肪生产商——就是从屠宰场弄来炼油的原材料,加工成方便使用、也更好储存的油脂。 正是因为他有脂肪生产商的身份,才和肥皂行业扯,上关系的。他在军需官那里没什么关系,所以除非是有大战,油脂供不应求的时候,都轮不到他去接军队的单子。所以他另辟蹊径,将自己的主要客户定位肥皂制造商这在脂肪生产商中还是比较小众的。 从兰伯特成为西岱城里大大小小的肥皂制造商主要的原材料供应者后,他就对这一行有了想法。当然,苦哈哈地做最廉价的肥皂,和自己那些客户抢饭碗,他觉得意思不大。那些客户说的好听是肥皂制造商,实际就是煮肥皂的人,每个人的生意都小的可怜,刚刚够糊口而已。 这一行是真没多大利润,不然早就有人掺和进来了。他为什么能这么顺利供应城里大半肥皂制造商原料,也有这方面的原因。那些肥皂制造商利润微薄,体现在采购原料上就是锱铢必较,让他这边也要压缩各方面的成本饶是如此,利润还是低。 这种生意,能有什么人抢?就算有人在乎,也因为他姓兰伯特,不愿意为了这三瓜俩枣和兰伯特开战,于是就算了。 兰伯特瞄准的是那些中高档肥皂的买卖,进口自东方的硬肥皂,又或者来自托莱多等地的优质软肥皂不过这块的买卖不是那么好做的,因为它比较赚钱,所以从者甚多,其中利益纠缠也很复杂。 兰伯特倒是能想办法从托莱多那边进口一些优质软肥皂,他有那边的人脉,但要在西岱卖这些肥皂就是另一回事了。甚至软肥皂的竞争还要比硬肥皂更激烈一些,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有门路去东方进口货物,又或者和那些进出口商建立合作的。而托莱多那边, 同属基督世界,和瓦松也近,这就方便多了。 因为竞争激烈,就不像硬肥皂那边还有空子可钻,他靠着‘兰伯特’的姓氏,进来多少卖多少也没人说他——这当然是因为,硬肥皂也不可能大量铺货,能进来的始终有限。而在市场还未饱和的时候,仗着家族势力,同行这也能忍,毕竟自家生意受到的影响不算大。 软肥皂则不同,行会内对软肥皂已经是‘配额销售’了。即不是能贩运来多少卖多少,而是允许你卖多少,你才能卖多少。凡是做这个生意的商人,都是紧着自家的配额去托莱多那边进货的。或许会玩一些小花招,多进一些、多卖一些,类似于‘走私’,但这破不了大局。 兰伯特靠家族和自身,争到了入行资格,配额是每年6000磅.6000磅能干什么?每磅9芬尼的优质软肥皂,营业额也才达到225镑——这是营业额,可不是利润!刨除掉各项成本,利润可能就三十镑左右而已。 每年三十镑左右也不是小钱了,对很多贵族都是这样。所以行会对给他这么大的配额,自觉是一种‘恩典’.但还算那句话,大小多少这种概念都是相对来说。对兰伯特这种大商人而言,每年三十镑是完全不能满足他的胃口的。 尤其是这样大的市场摆在眼前却不能碰.他也和行会的人争取过,甚至斗争过,但结果显然是失败了。其实到了现在,他已经不单单在乎那些利润了,还有一种要赢回来,然后扬眉吐气的心态。所以几乎是接到特鲁瓦这边的信,他立刻就决定要来看看了。 说起来,这也和兰伯特一直以来顺风顺水,唯独在肥皂生意上栽了跟头有关吧。人都有不甘心,但像他这样强烈,尤其是人到中年还这样不甘心,就不多见了。 第二天,兰伯特是和仆人走着去肥皂工坊的,虽然路有些远,但以此时的城市大小,再远也有限。他特意提前出发,就是想看看特鲁瓦市面上的情况——即使是为了肥皂生意来的,也不妨碍他借机观察市场,看看有没有发财的机会。 一路看过来,发财的机会倒是没见到,这也正常,发财的机会要是那么容易看到,获得成功的人也不会那么少了。不过,特鲁瓦现在的变化的确让他感慨良多,昨天还只是马车上走马观花,今天看的更多了,才能察觉这是怎样的难得! 去肥皂工坊,即他们约见的地方,要穿过屠宰区,这味道可不好闻。即使路易莎整治过城市卫生了,这也是无可解决的问题。不过好在兰伯特是生活在城市的中世纪人,即使本身富贵,也不会对这类臭味没有抵抗力。抽出一条手帕,洒了一点儿精油,就捂着鼻子穿过了屠宰区。 “.肥皂工坊建在屠宰区附近,难道他们制作肥皂,用的是动物油脂,而不是橄榄油吗?” 兰伯特是一个敏锐的人,再加上他自己也是脂肪生产商,一下就有了这个联想。 此时要有这个联想可不简单,不懂行的人就算了,在懂行的人脑子里,硬肥皂只能由植物油制造,这简直是思维定式一样。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兰伯特没能深想。一方面是他都觉得这太异想天开了, 另一方面是因为他遇到了一个熟人——几个骑马的人从他身边经过,本来都已经过去了,却忽然停了下来,然后有人转过头看向他。 “兰伯特先生?哎呀!真没想到会和您在特鲁瓦碰面。”这是个年轻人,至少比今年45岁的兰伯特年轻,年纪不上30岁。他笑着和兰伯特打招呼,让人一见就觉得他是个真诚热情的人。 “吉拉德先生?”想到了什么的兰伯特走上前去和他交谈:“是的,您好这真是巧。当然,我猜这样的巧合不是天降,而是我们特鲁瓦的朋友的安排,您一定也是被特鲁瓦肥皂工坊邀请来的,对吧?” 这个方向明显也是往肥皂工坊去的,再一联想到‘吉拉德先生’是做什么生意的,就很容易得出这个结论了——这位‘吉拉德先生’出身于一个贵族家庭,祖父是一位男爵,而且在王室宫廷做事。不过他的父亲是次子,没能继承爵位,最终也只是个骑士而已。 因为没机会娶到一个带土地的贵族妻子,这位精明的骑士趁着父亲还在,这块招牌还能用时,谋到了一桩婚事。其妻子的父亲是个大商人,更妙的是只有一个女儿.靠着这桩婚事,可算是发了一笔大财,比娶一个伯爵、公爵家的小姐还赚呢! 毕竟伯爵、公爵家的千金,其嫁妆也是要看他们嫁什么人的。如果只是嫁男爵的次子,一个无爵位的骑士,一般嫁妆也会相对少。 之后吉拉德先生的父亲就两面交好,一面凭借着不俗财力,始终没有离开西岱的贵族圈子。一面又在商人圈子里,靠着贵族身份,以及在贵族圈子里的人面,取得了各种优越地位,越发有钱了。他的钱与他的贵族圈地位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吉拉德先生有这样的父亲,可以说是含着金钥匙出生。不过就像他的父亲一样,他也是次子。不过靠着父亲的财富,他即使是骑士的次子,也一样能成为骑士。而且不同于爵位只有一个,只能给长子,其他资源也得极大地集中于长子。现在家里最多的是钱,即使长子继承产业,也不妨碍吉拉德作为次子分走一些其他不那么核心的产业。 吉拉德分走的是油烛、蜡烛产业,他家的油烛、蜡烛不只是普通地发卖,王室宫廷的订单也是给到他家的。另外,还有行会里给他家的优质软肥皂份额,这也给他了——份额给他,就是这桩生意给他的意思,毕竟优质软肥皂能卖多少就是看份额来的。 也是因为这个,兰伯特和他加入了同一个肥皂行会,彼此不止一次打过照面,还算是熟悉。事实上,吉拉德还向兰伯特购买过优质脂肪做油烛,因为那一次原本的供应商出了一些意外. 兰伯特虽然是脂肪生产商,但他并未涉足此时脂肪的一大下游产业‘油烛’。主要是这一行的门槛比煮肥皂更低,竞争也更激烈。事实上,很多人根本不去买加好了烛芯、塑好了形状的油烛,都是直接买脂肪,自家自用自作的。 吉拉德做这个生意风生水起,那是因为人家有宫廷和很多贵族人家的订单!人脉的作用而已。 “是,的确如此,肥皂可是我手中非常重要的一笔生意。这一点和您还不太一样, 您的根基不在这儿,是不是?”吉拉德干脆下马和兰伯特一同步行:“如果有可能,我当然有动力将这份产业做大做强。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像那位康奈尔骑士说的那样了.” “照他的说法,他们能够生产硬肥皂?这可真是大新闻,不是来自东方的硬肥皂.不过,这倒是能帮助我们绕过行会的配额限制。配额一向是针对软肥皂的,硬肥皂就要宽松不少了。如果不是没有可靠的货源,我倒是也愿意倒卖硬肥皂。” 兰伯特摇摇头:“都很难,如果特鲁瓦真的能生产硬肥皂,那时候原本做硬肥皂生意的家伙,立刻就会变了脸色。本土能够生产,和能从东方进口来,那是完全不一样的情形,后者运输艰难而需求极大,来到西岱的始终有限。” “市场供不应求,当然能大家好好做生意。但本土生产的话,量可不会小” “不管怎么说,能够先卖再说其他了,至于说其他的打压,到时候再说。”吉拉德也不知道是真乐观,还是在兰伯特面前有所保留,最终只是这样说道。 就这样,两人走到了肥皂工坊。从外面看,这间大工坊和此时的大型工坊相比要显得干净不少——此时的大工坊和家庭作坊不同,除了看守外,没什么人会住这儿。所以宽敞归宽敞,却往往比家庭作坊更破烂,基本就是能用就行。 是的,背后的工坊主有钱,但那也不会用在这种看不见的地方的 今天肥皂工坊外原本早有康奈尔骑士和罗伯特等着了,这会儿康奈尔骑士在里面招待已经来了的客人,罗伯特依旧在门口等着。所以兰伯特和吉拉德一来,他就迎了上去,自我介绍道:“先生们,在下罗伯特,正是肥皂工坊的管事,专为路易莎郡主办事。”一个工坊管事没什么让人在意的,但如果是为布鲁多女继承人办事的,那就有些让人在意了。简单聊过后,知道他也出自一个骑士家庭,吉拉德就对他更亲近了一些。 他们的出身是有些相似的,只不过吉拉德祖父是一位男爵,他的父亲也不是什么普通骑士,所以他身为骑士次子也能轻而易举当上骑士。罗伯特就没有这样的命运了,身为普通骑士幼子的他,只能走出家门自谋生路,而且基本没法沾原生家庭的光。 在兰伯特和吉拉德也到了之后,没过十几分钟,又来了两个结伴而来的客人,他们都来自第戎。这样一来,今天的客人就算是到齐了,于是康奈尔骑士和罗伯特也开始了正篇,带所有人去了一间仓库。 怎样制造肥皂是不能让他们看到的,至少在特鲁瓦红酒皂大规模生产,形成集群效应,如东方肥皂一样不大在乎所谓‘泄密’前,不能让这些有能力大量生产肥皂的人看到——来的‘客人’们,就算自家不生产肥皂,也都是行业相关的。 上下游都是通的,转而制造肥皂没什么难度。 这个仓库是以酒窖的标准建造的,阴暗但不潮湿,通风条件不差。是晾皂两个月,已经可以出售的肥皂暂存的地方。这些肥皂在这里用一种柳条或藤条编织的带盖筐子装着,200块装一筐,大概就是20公斤的肥皂吧。眼下,仓库里大概有100筐的肥皂,就是20000块,等于是说路易莎要求的冷集市前备货的最低目标已经完成。事实上,此时晾皂间里也有和这差不多数量的肥皂,就像之前预估的,冷集市前准备好30000块肥皂的货不是问题——另外还有50000块没到晾皂期满。 “先生们,我们早就知道今天的目的了,所以在下也不废话。是的,正如信件里说的那样,特鲁瓦有一大批硬肥皂需要找到它们的市场,如果一切顺利,这还是一个细水长流的买卖。”康奈尔骑士朝左右点了点头说道。 “我不再重复那些信里说过的东西,今天我们将谈得更细节。当然,诸位有什么问题,也可以直接询问我。如果是我不能回答的专业问题,罗伯特先生也能回答,这间肥皂工坊一直是由他来主持的。”康奈尔骑士指了指身旁的罗伯特,罗伯特也冲其他人点了点头。 之后康奈尔骑士就说明了这桩肥皂生意的做法,其实说起来也简单,不会比此时其他生意复杂。无非是特鲁瓦肥皂工坊出货,各地的代理商销售。为了保证这些代理商的利益,每座城市的代理商都是有限的。而相应的,他们每年的拿货量也必须有一个最低限制。 除了这些最基本的,其他细枝末节都可以慢慢谈,谈到合作双方满意为止.毕竟每个人、每个市场情况都不同,而那些也不会动摇这桩生意的根本了。 “您的意思是,你们的硬肥皂产量足够大,足以稳定供应本土,再外加西岱、第戎两个市场,不限量?”兰伯特挑了挑眉问道。‘不限量’这一点是他没有想到的,就靠这么一间工坊? 虽然不是不能拿到订单之后就扩产,但兰伯特本能觉得问题不是那么简单的。扩产可不是增加几间房子,多招几个工人就行的。具体到肥皂这个行业,还是有些技艺门槛的,工人也不是来了就能用。另外,原材料也是极大的问题,制作硬肥皂要用的橄榄油和苏打灰都是紧俏货。 这时候,他又想到了之前那个猜测.特鲁瓦的硬肥皂可能是用动物油做的。 这个猜测让他觉得荒谬,但同时又十分激动——如果真的能用动物油制作硬肥皂,作为一个长期浸淫这个行业的商人,他用脚后跟都能想到这其中是多大的市场、多大的利润! “是的,完全可以。”康奈尔骑士给了兰伯特一个肯定的回答,又说道:“或许这些市场全面敞开的话,现在不能完全供应。但市场可不是一下敞开的,是不是?一切都得慢慢来。我只能说,我们扩大生产很容易,至少比诸位开拓市场要容易得多。” “总之,只有这一点,是完全不用担心的。”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11 章【VIP】 第111章穿越中世纪111 特鲁瓦能够保证肥皂的供应,至少现阶段是‘不限量’,并有自信未来拿下西岱和第戎两个市场后,依旧不限量,这本身就能说明很多问题了。兰伯特可不是没经验的人,立刻想到,要么特鲁瓦有渠道稳定获得大量的橄榄油,要么真就是用动物油制作硬肥皂了。 二者一样荒谬,所以可能性不相上下。 说荒谬是因为,动物油制作硬肥皂是以前没听说过的。而并非在主产地,还能稳定获得大量橄榄油,这也是没听说过的——橄榄油是液体商品,运输可比固体商品麻烦多了。同为液体商品的蜂蜜大家都不运,葡萄酒也只有价格最高的那类才会做长途运输,可见一斑。 简单来说,价格太高了,为了满足有钱人们的口味,运输一些吃的橄榄油也就算了。将其当作生产原材料送到非主产区?那生产出来的商品在市场上还能有什么竞争力啊! “那么,第一批货您能提供多少?”兰伯特出于试探,问道。 康奈尔骑士并未直说,而只是说:“这取决于您的要求,您想要多大的供应呢?” “假设,假设是1000磅肥皂——” “好的,1000磅,您现在就可以提货了。”康奈尔骑士打断了对方,指了指所在房间里的带盖筐子:“不过,我想1000磅是不足以在西岱这样的大市场里做成什么事的,反而会惊动那些人。我的意思是,或许贩卖东方肥皂的那些人,过去无所谓多一些同行,但那是他们认为自己的买卖不会受到威胁。所以我们的生意,要么别做,一旦做了,就要以最快的速度打倒敌人、结束战斗。”“您的意思是,这些都是肥皂?”兰伯特愣了愣,明白了过来。 “是的,不然我领诸位来这儿干什么呢?总不会是认为这也阴暗的仓库更方便待客。”康奈尔骑士还开了一个玩笑,然后让了让,揭开了一个筐子的盖子,让其他人观看:“这就是我们特鲁瓦特产的‘红酒皂’。” 有一个‘客人’比兰伯特站的更近,也更急切,几乎是扑上去。他拿起一块特鲁瓦红酒玫瑰皂,一开始还以为是仓库光线太昏暗了,将红酒皂认成了一种深棕色的肥皂。有些软肥皂就是这也的,和硬肥皂成皂后的淡棕色不太一样。 “这”他皱了皱眉,刚想说什么,就发现了不对。即使都是深色,酒红色和深棕色在暗处也会有微妙的不同。更何况,眼下仓库里还点了灯,也不是完全的暗室。 于是他走到光线更好的地方,这才看清楚原来这块肥皂是像红葡萄酒一样的殷红。其他人跟着也拿了肥皂看,发现了这一最大不同。 吉拉德脱口而出:“我从进入工坊开始就想说了,这儿的酒味是不是太浓了一些。我还以为你们工坊是与一家酿酒作坊相邻.但现在想想,酒香并非是从别处飘来的,而就在肥皂工坊内。是的,你们的肥皂用了红酒!” 他将肥皂凑近了去闻,不再是过去那些橄榄油硬肥皂的香味,那样带着橄榄油味儿的清香,比起这个来倒显得过于质朴了——或许后世的人们会觉得朴素一些、单纯一些的清香也很好。但这个时代是不一样的,因为‘朴素’容易,花哨的、华丽的、复杂的难,大家当然更推崇后者。 红酒玫瑰皂的味道其实不算很浓,至少不可能做到像后世的香皂一样,洗手之后能在手上留香一会儿。但如果单闻肥皂本身,味道还是很明显的。那是一种葡萄酒的醇厚香气,搭配若隐若现的玫瑰香气,混出的一种温暖而独特的味道。 有些泛苦,谈不到甜美,但更有一种深厚柔和的华丽。让人联想到丝绒之类的东西. “是的,加入了红酒,用到水的地方,我们一部分用红酒替代。之所以您能闻到那么浓的红酒味儿,是因为这些酒得煮一下,将酒精给煮出去了,只保留剩下的成分。” 康奈尔骑士解释道。 这就引来了诸如‘酒精是什么’‘为什么要将其煮出去’等一系列问题,显然此时大家普遍对酒的成分是不太懂的,至少没有化学上的清晰认知。另外,也不理解为什么酒这样的好东西,还要特意处理一下,将酒精煮出去才能使用。 对此康奈尔骑士也没有解释太多,只是微笑以对。就这样,其他人似乎是觉得这涉及到肥皂工坊的生产秘密了,这才如梦初醒不问了——其实并没有涉及到红酒皂的生产秘密,不过能让这些人这样认为倒也不错。 等到大家都不问了,康奈尔骑士才说道:“葡萄酒还是酒的时候,酒精的味道没什么问题,但掺杂在肥皂中就不太合适了。而且酒精对皮肤也不好不是很多经常喝酒的人,鼻子会变得红通通,毛孔也变大吗?”这是真话,但听在大家耳朵里就像是借口了。不过是不是借口也不重要,大家都是精明的商人,这个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这样的硬肥皂和东方肥皂完全不同,能否让顾客接受——当然能啊!除非它不好用! 谁会觉得红葡萄酒不是好东西呢?就像所有人都认为橄榄油是好东西一样! 这时候水盆也端来了,让众人能够试用这种他们从未见过,仿佛是一块固体红葡萄酒一样的肥皂。兰伯特打湿了双手和肥皂,然后就开始打肥皂。紧接着就发现,即使是水盆里是冷水,肥皂的起泡效果也很好。 这也算是如今肥皂的问题之一了,起泡很糟糕,和后世工厂生产的肥皂丰富厚实的泡沫完全不一样。当然,后世的手工皂因为少了一些添加,起泡效果也相对工厂肥皂差一层。不过,后世的手工皂至少不会出现冷水里难起泡的问题,但这在此时似乎挺常见? 尤其是软肥皂,基本上只有在热水中才起泡。所以每次洗衣服,如果要用到软肥皂,都得烧热水。 路易莎其实是按照上辈子做手工皂的方子做的这款红酒玫瑰皂,之后就是制作过程和原材料尽可能标准化。她其实也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和其他制造商不同的事,总之她的肥皂或许是因为配方出色,又或许是因为原材料相对‘纯净’,总之就是起泡达到了后世手工皂的水平。 对比工厂出的标准肥皂,泡沫差了一些,可相较于此时的肥皂,已经算是很绵密的那种了。而且冷水也可以起泡,这一点很重要——倒不是说有多少人会拿硬肥皂去洗衣服什么的,这样省了他们烧热水的工。而是就算洗手洗脸,也总有不方便或不想用热水的时候吧? 事实上,水会帮助打开人的毛孔,致使外界的疾病涌入,这一理论已经有了。所以不少人确实喜欢用冷水洗头洗澡,因为即使冷水也是水,但大家根据朴素的观念,热水使人舒张,冷水使人紧缩,冷水肯定没有热水那么糟。 “不错,很不错.”客人们都对红酒皂的品质很满意,从卖相到使用感受都很好。尤其是卖相,相当给人以惊喜。相比起外表粗糙的东方肥皂,特鲁瓦红酒皂深红的颜色,以及相对光洁的外层(毕竟没有风干得那么厉害),都更容易让人联想到‘优质’。 “品质很出色,嗯,的确,我们现在没法谈产量,只能相信你们。考虑到巴尔扎克郡主的信誉,好吧,我先不怀疑这点了。”兰伯特想了想,说道:“那么,问题只剩下一个了,你们能给出什么样的价格?特鲁瓦肥皂的确不错,但你们得知道,它不可能卖到东方肥皂的价格。” “很多人还是更认可东方肥皂,而且而且那些原本做这桩买卖的人,会动用他们的手段打压我们,如果市面上的特鲁瓦硬肥皂越来越多,简直看不到穷尽的话。那种情况下,价格大战无法避免。” 康奈尔骑士笑了笑:“别担心,兰伯特先生,这一点无需担心。在价格大战上,对手无疑是处于劣势的。我是说,如果您有足够的能力,叫我们的‘敌人’开启价格大战,那就等于是宣判我们的胜利了!。” 此时的商战可不是大家老老实实比拼商品好坏什么的,事实上,已经占有市场的人会用各种盘外招阻止后来的挑战者。真的要开启价格大战,本身就说明那些手段用过了,不管用或用处不大.某种意义上,价格大战在此时也算是公平公开了,比的就是成本和财力。 成本更低、财力更雄厚的获得胜利,仅此而已。 兰伯特从这句话里听到了了不得的暗示,脱口而出:“你们的成本是多少?” 问完之后才反应过来这是对方的商业机密,立刻闭嘴了。 而康奈尔骑士并没有因此不满,而是看向罗伯特。罗伯特点点头,上前说道:“这件事由在下来解释吧,具体的成本因为是商业机密,恕无可告,不过各位可以听听给你们这些代理商的批发价。以及我们打算在特鲁瓦,乃至布鲁多主要城市售卖的市价。” 这倒不是说布鲁多就肥皂工坊自己卖了,也是要有分销商的。不过总会有类似直营店之类的存在,他们的售价是受控的,那就是一个‘标准’。其他人卖的比直营店还贵了,那顾客肯定就去直营店买了。 “这样方桶形状的篮子,一个能装200块肥皂,大约是57磅出头。我们一篮一篮售卖,捆扎好后无论是装车装船,还是使用役畜,都很方便运输——就这样一篮,批发价是1.25镑,市面上的零售价则是3芬尼一块。” 在场就没有算术差的,更何况这是一道非常简单的乘除法题目。立刻就有人说道:“所以,批发价大概是每块1.5芬尼一块?如果我们都按照3芬尼的价格售卖,利润率倒是会非常棒,毕竟从特鲁瓦到西岱或者第戎,运输成本都比较低。” 当然,再由城市辐射到周围镇子里,那就是另一个价了。多过一道手,以及‘最后一站’的运输费,都最终会体现在零售价上。 至于说零售价是进价的2倍,这样的利润率是低是高只能说太高了!高的吓人! 因为运输距离短,经手人少,算上各种成本,他们的最终利润率达到100%到150%也轻轻松松。 其中利润可比表面上价格更高,看似光鲜的东方肥皂还要高得多!甚至不说这利润率,就说东方肥皂的长途运输伴随的更高的风险,以及其高价,就决定了它的销售额要比特鲁瓦肥皂小一个量级——简而言之一句话,真的公平竞争,东方肥皂输定了! 至于说肥皂工坊这边的成本,现在大概是每磅2芬尼的样子,其中40%是油脂,40%是人工,剩下20%是红酒、钠碱,以及其他一切零碎.当然,这是没算厂房和设备折旧的,不过这时候不是搞大机器生产,城市边缘的地皮也不值钱,这笔折旧不算也就不算了。 以2芬尼每磅计算,肥皂工坊的利润率则更高。事实上,这个利润率高的都不真实了,毕竟这属于‘制造业’,而不论古今中外,制造业的利润总是要低于商业利润的,此时制造业利润普遍只有10%左右,而商业利润则平均为15%左右。 以这个来算,硬肥皂生产制造环节,超过200%的利润足以使人发疯了!当然,这也是独家买卖、技术代差的好处,即使这么高的利润率了,对比市面上的同类商品,依旧显得那么有性价比。甚至不知情的人看来,会难以想象,还觉得贱卖了! “这一块是多重?”“您可以称一称,我们的标准是1磅肥皂可以制作3块半。” “也就是说,1磅特鲁瓦红酒皂市价10.5芬尼?比优质软肥皂要稍微贵一些.不过软肥皂根本没法和硬肥皂比耐用,这样说倒是比软肥皂还划算的多。”算出结果的吉拉德吃了一惊,然后就是大喜过望,反复确认:“真的是这个价格?我是说,批发进货价就是5.25芬尼每磅啊!这样的价格要多少有多少?” 他是意识到,如果真是这个价格的话,他们将见到金山银山——前提是,在接下来的肥皂市场大战里取得胜利。但如果真有这样的预期,大战一场又怎么样呢? 罗伯特严谨地强调:“是一篮1.25镑,想要拿到批发价,我们只接受一篮一篮地进货不过,的确,这样的价格要多少有多少。” ‘客人们’都兴奋了起来,互相从对方的眼睛里看到了赚钱的欲.望。他们心里开始计算潜在市场,像西岱,它拥有十几万的人口,周边还有一些颇有消费力的镇子什么的,这总的人口加起来,有使用硬肥皂习惯的家庭,一年用掉10万磅硬肥皂非常正常。 别看此时的人们沐浴比较少,用到洗涤用品的时候就少。但沐浴之外, 平常洗脸洗手是非常多的,而使用就会有损耗。此时的肥皂又不耐用,遇水之后化得挺快的。 假设西岱及其周边有使用硬肥皂习惯的人口是5万(这个人口数并不夸张,只要有稳定的谋生手段,这个家庭共同拥有一块只用来洗手洗身子的硬肥皂是很正常的),平均到每个人头上,也才每年两磅。 两磅才700克左右!后世一个人一年要用掉700克肥皂,这是有点儿难度,不过这可是中世纪,洗涤用品非常稀少的时代。肥皂又不耐用,一年用掉700克就算是很保守了。 一些不那么宽裕的家庭,每个人当然用不了这么多,他们用的很节省,而且能用软肥皂的地方也会改用软肥皂。不过,这不是‘平均’么?贵族和有钱的富商,以及小有家资的中产阶级,用硬肥皂都算不上吝惜了。 10万磅硬肥皂如果全都改换特鲁瓦红酒皂消费,那就是4375镑的销售额。另外,特鲁瓦硬肥皂的价格实在是太有竞争力了,应该还会让原本的市场扩大很多,即要省着用的人会放开了用,原本不会用的人也开始用硬肥皂。 尤其是原本消费优质软肥皂的,想也知道肯定愿意买只贵一点点,但要耐用得多,实际更划算的硬肥皂。 即使不可能完全取代原本的硬肥皂市场,靠着吸引来的那些优质软肥皂的买家,以及部分硬肥皂市场,西岱每年也至少有4、5千镑的营业额。算净利润,也是近两千镑了到时候就算要2个经销商分,也绝对是个大数字。 对于一个中世纪人来说,大几百、近千镑,可以是一位收入较少的伯爵的年收入了!而要说瓦松普通人的收入,城市里的全职雇工,普遍在2镑每年。有一门手艺的,可以到3、4镑每年,甚至更多。乡间的话,年收入达到20镑的,就可以称之为乡绅了(乡绅地位低于贵族,但高于商人)。 至于商人群体,其中小商人也是勉强糊口,并不会比有手艺的工人挣得更多。中、大商人,也极少有年收入超过100镑的。至于在场众人,就没有一个人年收入超过500镑的——兰伯特倒是知道,家族里的主支,年收入能超过1000镑。 而兰伯特家族,已经是西岱20个名门望族之一了。 当然了,再美好的想象都是在赢得这场商战之后了,而且还不是一步到位,现在想这些未免有做美梦的嫌疑。但不管怎么说,这个大饼足够大足够香,确实让在场的人动心。觉得如果确定特鲁瓦肥皂工坊靠谱的话,为了未来可能的收益,发动自己能发动的全部力量,也不是不可以。 就算到时候为此要找一些合作伙伴,再分出一些利益.只要剩下的利润还能有现在预计的一半,那也是完全值得的。 大家一个个揭开筐盖,确定每个筐子都装的满满的,也抽查过其中一些肥皂。如此确定了,肥皂工坊不是拿了一些肥皂来演戏——演戏是不可能弄出2万块肥皂的,有这么大的量,只能说明特鲁瓦肥皂工坊确实实现了较大规模的、稳定的生产。 这之后,他们就离开了仓库, 来到了罗伯特的办公室商谈。有人倒是提议参观工坊其他地方,但康奈尔骑士和罗伯特都拒绝了。再看看工坊里人手充足,不可能偷偷去看,‘客人们’也只能放弃。 不过,罗伯特还是给了他们一个甜头,答应谈完并签合同的人,可以去晾皂间看看。 其实晾皂间能看出什么花来?只是给合作者吃一颗定心丸而已。看着满满的肥皂在进行晾皂环节,可能会对未来更有信心吧不过这个承诺倒是让‘客人们’挺高兴的,本来都不抱什么期待了,结果居然还有能看的么? 来到罗伯特的办公室之后,吉拉德就迫不及待道:“我愿意成为特鲁瓦肥皂的代理商!嗯,第一批货什么时候能交付呢?” 康奈尔骑士和罗伯特看了在场8位客人一圈,其中3位来自第戎,5位来自西岱。首先问道:“那么,诸位先生们,有谁对我们的肥皂不感兴趣吗?不感兴趣的先生就到此为止了——当然,我们希望在这里见到的一切,能够得到保密。” 这话其实是带有一些威胁的意思的,一旦泄密那就是得罪布鲁多的地头蛇了,也会得罪待会儿谈成合作的其他人。 毕竟,马上就要打商战了,提前泄露消息,影响了布局怎么说? 当然,康奈尔骑士他们也不是仅仅寄希望于威胁能奏效,主要还是‘动之以情,晓之以利’吧。能被请到这里的,大多和高档肥皂市场里那些既得利益者有过节,或者至少不满他们占走了这个市场里利益的大头。 在下这样的情况,有一个‘威胁’在,他们去告密图什么呢?可能性本来就很低了。 不过,从最后的结果来说,康奈尔骑士这番威胁的话其实是白说了。因为在场8人,就没有一个打算放弃的。最后他们内部经过一番磋商,更有实力的3名西岱商人,2名第戎商人成了正式的代理商——至于没成的2名西岱商人和1名第戎商人,他们也不是出局了,他们会和正式的代理商合作。 到时候也会发动自己的力量帮忙打赢接下来的‘战争’,至于赢了之后,他们会从肥皂生意中分得多少好处,那就是他们自己商量了。 还有西岱的3名经销商,比原定的多1名,这其实是西岱商人尽力争取的结果。按照他们的说法,西岱的市场可比其他城市普遍大好几倍呢!就该有更多的经销商——也不是他们非要和更多的人分享市场,而是他们很清楚,西岱市场广阔,有背景的家伙到处都是,不多拉一些力量入伙,接下来不一定能赢! 所谓的市场,所谓的利润,都是建立在能赢的基础上的。不能赢的话,事前分再多份额在自己头上有什么用?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12 章【VIP】 第112章穿越中世纪112 经过一番商议,康奈尔骑士、罗伯特和他们的‘客人们’决定暂时先不提货,或者说,即使提货,运到了西岱和第戎的特鲁瓦红酒皂也不用急着发卖。接下来他们可是要打一场商战的,必须得一次将对手打懵,让他们意识到自己这边的生产力是无限的! 嗯,至少相对他们从外国运来东方肥皂和优质软肥皂,特鲁瓦红酒皂是‘无限’的。而很多时候,数量也是一种极为强大的力量,展示这一点就能让不少敌人知难而退了。 “这也是选择西岱和第戎的好处,尤其是西岱,原本也不自产什么橄榄油——听说第戎,我是说罗纳的南方,还有一些橄榄油产地。不过也不重要,他们有橄榄油,但也不产橄榄油皂,所以可以看作没有。”路易莎听到康奈尔骑士报告事情发展顺利,就忍不住感叹。 “简而言之,我们的竞争对手很弱小。即使看起来再强大,如果不是本地就有根深蒂固的生产传统,这样的对手要击败也不难。” 是的,那些在西岱、在第戎,主持着,甚至独霸着硬肥皂、优质软肥皂生意的商人,他们的生意做得很大,财力雄厚,背后也不乏有贵族支持者。但要说的话,路易莎这边邀请的合作者,又哪一个不具备这些条件呢? 真正不好搞,甚至路易莎本心里也不想搞的,是那些本土就有很深的手工生产传统的。当地有大量的手工业者靠这个吃饭,同类型的、更有价格优势,甚至品质也更高的商品要进去,就会迅速将他们打垮! 如果不能给这些人找到出路,之后的结果就可想而知了。这是生存的斗争,到时候暴动难以避免,当地的贵族,还有行会中的大人物,也是要顾及到这一点的 瓦松本土的优质软肥皂和硬肥皂都是进口的,要在本国立足其实比较容易。至于本土那些生产粗劣肥皂的‘煮肥皂的人’,特鲁瓦红酒皂其实和他们不构成竞争关系。原本会买那些粗劣肥皂的人,难道是因为喜欢吗?还是因为没钱。既然当初没钱买更贵的肥皂,现在也不会因为特鲁瓦红酒皂出现就有钱买了。 不影响到那些人的生计,那这场商战本身就是双方比拼各自资源、比拼商品了。资源大家都有,商品却是特鲁瓦红酒皂完胜!实在是价格优势太大了——所以价格大战才是最朴素,但也最要命的商战手段。不管怎么说,大家还是愿意购买更有性价比的商品的。 “是的,这都是您慧眼识珠您一开始就排除了那些本土有产业竞争的市场。”康奈尔骑士恭维路易莎。 路易莎摇了摇头,想要让他别这么‘小心翼翼’,不过最终也没说什么。于是话题就转到了论功行赏,现在虽然还没到开香槟庆祝的时候,但第一阶段的目的已然达成,路易莎又不是个吝啬的人,也会给有功劳的人一些奖赏. 等到送走了康奈尔骑士、罗伯特先生,路易莎又给了海莲娜一份奖赏。在实验红酒皂的配方时,海莲娜这个化学顾问可是帮大忙了.至于说那些实验室的助手,也是有奖赏的,不过不必路易莎亲自给,她说一声就会有人将事办好了。 就在忙这些的时候,忽然有巴尔扎克伯爵身边的侍从过来请路易莎。 “.是有什么重要的事儿吗?” 路易莎随口一问就准备下楼了。她现在是布鲁多的继承人,巴尔扎克伯爵但凡人在特鲁瓦,时不时就会召见她。有些事不见得需要她参与、提建议什么的,但巴尔扎克伯爵显然认为她最少应该知道。 然而这次的侍从却不像是过去,爽快地就透露了巴尔扎克伯爵要路易莎去的原因。而是吞吞吐吐了一会儿才小声道:“您去吧,不是什么糟糕的事儿,和您的婚事有关” 这倒不像是不能说,而更像是他觉得自己说不好,摸不准路易莎的想法,便干脆不说了。 和自己的婚事有关?路易莎先是心里一跳,然后就有了隐隐约约的感觉。等到她来到巴尔扎克伯爵的公事房,看伯爵的神色,似乎并不是不高兴的那种。 巴尔扎克伯爵朝自己的女继承人招了招手,等到她走过来,就将一封已经拆开的信递给了她。路易莎注意到一旁写字台上扔着拆下的信封,从火漆上的纹章可以判断,这封信来自瓦松王室。 她深吸了一口气,开始去看那封信。信写的文绉绉的,但意思却很简洁,便是要解除路易莎和菲利普的婚约,另外订下路易莎和纪尧姆的婚约——当初路易三世答应纪尧姆,当他踏上东方的土地时,这边就会解除路易莎和菲利普的婚约。而当他取胜时,就能订下路易莎和他的婚事了。不过实际操作中是很难这样的, 因为解除婚约后,总不能限制巴尔扎克伯爵再给路易莎找一个未婚夫。作为布鲁多的女继承人,人家可是极其抢手的!所以解除婚约和重新订立婚约,这二者得一起进行。 实际上,路易三世是在收到东方战事顺利的报告后,才开始过来解除婚约,以及请求订立另一份婚约的。这既体现出了他对纪尧姆的信任,毕竟战争还没有到最后,现在还只是情况向好呢。也体现出了路易三世的精明。 他很清楚,一旦解除婚约,之后纪尧姆是胜是负,他这边要给巴尔扎克伯爵付出的代价都是一样的——到时候无论是让纪尧姆和路易莎结婚,还是重新恢复路易莎和菲利普的婚约,巴尔扎克伯爵都会狠狠咬一口才作罢!才不会因为之前订下过菲利普这个女婿就手软。 既然是这样,干嘛还要分两次,增加了某些不必要的风险不说,还让巴尔扎克伯爵有机会开两次价呢? “.这件事,怎么?”路易莎放下信件,心里充满了疑惑。倒不是说她完全没头绪,她当然猜得到这事儿和纪尧姆脱不了关系,但这样一想,疑惑,乃至荒谬不是更多了吗? 为什么一个人会这样自说自话,就因为喜欢上她(以中世纪标准),就结束了自己的婚约,然后又结束了弟弟的婚约。再然后,终于达成和她订立婚约的目的——这期间,这件事和她一点儿关系都没有,只是一切尘埃落定后通知了她一声。 然而,然而,路易莎又清晰地意识到,这没什么稀奇的,中世纪的贵族男性都是这样的。 看巴尔扎克伯爵的反应就知道了,他愉悦地对路易莎说道:“.看起来泽布兰伯爵已经完全被爱情俘虏了,他深深地爱慕着你,我的孩子。事实上,正是为了交换到这桩婚约,他才答应路易三世,统兵去往东方的。” 这件事在上层也是个秘密,不过巴尔扎克伯爵是势力强大的贵族,在西岱当然有自己的情报来源。更何况这件事也算和他有关,他是着力打听过的。 虽然已经有所猜测了,但真的听到这样的内情,路易莎的表情一下也僵硬了。她知道自己的表情不受控、不好看,却也无法恢复。她的脑海里一瞬间想了很多,可回想起来又好像是一锅粥,内容物足够多了,然而一切都不清不楚。 “怎么了,我的孩子?路易莎?难道你不愿意结束和菲利普王子的婚约吗?”巴尔扎克伯爵当然注意到了路易莎不好看的脸色,然后就是疑惑。 在他看来,路易莎除了是个女孩儿,着实是哪里都挑不出毛病的继承人。哪怕是在女继承人最容易犯傻的问题之一上,她也表现得近乎完美——她不期待婚姻,对自己未来的丈夫没有任何指望,甚至不带一点儿好奇。 她会接受对方寄来的信件和小礼物,并给予合适的回馈。一切都那么合情合理,一丝不错,但日常之中,她连提都不会提菲利普一句.而这样的反差本身就很说明问题了。 而如果不是舍不得未婚夫,巴尔扎克伯爵实在想不到路易莎因为什么是这个反应。难道是讨厌纪尧姆吗?考虑到她在普法尔茨时对纪尧姆的冷淡这倒不是不可能。但巴尔扎克伯爵直觉不是那样,路易莎现在的神情与其说是厌恶,倒不如说是慌乱。这样的路易莎,他也是第一次见。 “不。”路易莎短促地否定,然后停顿了好几秒,似乎是得花一点儿时间才能找回自己的灵魂一样。 她抬起头来,仿佛是抽离了的灵魂还没完全回归,就那样以第三人视角,看着自己的嘴张张合合:“不,父亲,我只是.我只是太意外了,不管怎么说,这件事都很让人吃惊。事前没有人告诉我这件事儿.” 是因为‘意外’吗?或许有那个原因吧,但不是那么简单的。路易莎只是被冰冷又锋利的现实再次提醒,生活在这个时代,哪怕她是贵族,也没什么决定自己命运的能力。一切的一切都是别人给予一个通知,她也只能被动接受。 这样被安排的命运,有时是礼物,有时又是无情的灾殃。但哪怕是礼物,也会让一个现代人如鲠在喉,因为没得选. 这个时候,被安排的东西本身倒不重要了。就像解除婚约,并换个结婚对象,路易莎真的在乎吗?她不爱菲利普,也不爱纪尧姆,这两个人哪一个做丈夫,对她来说其实没有分别——是的,菲利普是原书男主角,但当路易莎生活在这个世界后,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难道她会认为,自己不是自己生活的主角,原书中的女主角索菲亚和男主角菲利普才是? 虽然还是觉得不太对,但巴尔扎克伯爵并不是追根究底的人,有一个说得通的解释他也就不管了。继续笑着说道:“是,的确很意外。普法尔茨庆典时,泽布兰伯爵是明确表示了对你的爱慕,但这爱慕能驱使一个人做到什么地步,这是说不准的。”“不过,这不重要,而且说不定是一件好事。”巴尔扎克伯爵脑子里已经转过好几个主意了,都能使他在这件事里得到好处。 “菲利普王子有王后的支持,未来不会太差,但纪尧姆王子难道不是更好的选择吗?他已经是泽布兰伯爵了,还有武力上充分的威胁。你成为泽布兰伯爵夫人、布鲁多女伯爵后,也会少一些叛乱和外部攻击。” “这样的丈夫”巴尔扎克伯爵忽然话锋一转,看着路易莎的眼睛说道:“他爱慕着你,为此愿意做很多事,亲爱的,你会好好利用这一点吗?” 路易莎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伯爵怎么转的这么快。过了一会儿才摇头:“父亲,恐怕我不会那样利用人。当然,您也可以放心,我不会让人利用。” 巴尔扎克伯爵对她这个回答不算满意,但看起来还能接受,只是抱怨道:“这一定是因为你在修女院长大,那儿的生活还是给你留下了印记,是不是?我那位亲爱的姐姐,她都教了你什么啊!我记得她就是那样古板的。当时也有两位诸侯都爱上了她,都来布鲁多求亲,然而她坚持进修女院。” “都是你的祖父,实在是太爱她了,而且承诺过她婚事自主,结果真让她进了修女院!” 很多贵族女性会在少女时就进入修女院做修女,但这种情况,多是她们的父亲无法支付足够的嫁妆,为她们寻一桩体面婚事,才在不堕门楣的情况下,给他们找的出路。布鲁多以富庶出名,领主的长女哪有这个困扰? 虽然丰特罗修女院常有巴尔扎克家族的女子去,可要么是婚后守寡,就选择去修女院度过余生的。要么是旁支女子,毕竟家族大了,总有相对穷了的。 抱怨了一会儿,巴尔扎克伯爵终于还是回归了正题,象征性地询问路易莎:“那么,亲爱的,你对现在这桩变故怎么说呢?” 他指的当然是解除先前婚约,以及和纪尧姆订立婚约地事儿之所以说是‘象征性’的,是因为巴尔扎克伯爵心里早有决断,不管路易莎是同意,是拒绝,他都不会改变自己的决定。之所以现在还要问,是一种对继承人的尊重。 最好的情况当然还是路易莎表示同意,这样他给予了路易莎尊重与自由,同时主要目的也毫不费力达成了——他当然不觉得除了这‘最好的情况’外,事情还有别的可能。路易莎一向是个很聪明、很理性的姑娘,当然知道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做选择。 或许是因为刚刚的冲击,路易莎今天的表现无法和平常相比,显得有些‘呆板’,各种反应也是慢一拍。但还好,事情最后的结果没什么不同,一切都如巴尔扎克伯爵所料.是的,路易莎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我没什么可说的,一切都按您的意思办吧.我是说,泽布兰伯爵或者菲利普王子,本来就没什么不同。”是啊,能有什么不同呢? “没错,你能这样考虑就最好不过了,泽布兰伯爵和菲利普王子没什么分别.唯一可虑的是,未来的国王会不会忌惮有泽布兰伯爵这样一个兄弟做‘邻居’,那或许会给布鲁多带来麻烦。” 说是这样说,巴尔扎克伯爵也不像是真的担心的样子。 主要是,这年头已经到了中世纪中后期了,类似华夏的战国时期。春秋攻伐过后,虽然还是有好些国家,彼此之间的战争规模甚至更大,但战争的频率其实没那么高了(不能只看最后统一时期)。 而且就算有战争,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日常与战争共存,是没有后世从小生活在和平环境中的人那种畏惧的——那不单单是对战争苦难的畏惧,也是对‘未知’,对完全不熟悉的生活模式的畏惧。 说的好像路易莎不和纪尧姆结婚,而是和菲利普结婚,未来的瓦松国王没那么忌惮,布鲁多就会少一些战争风险似的. 甚至,此时多数领主都倾向于在战场上打出自己的威慑力,获取其他人对自己的‘尊重’。这样的领主才是强大的、可信赖的,不然在这弱肉强食的时代,也就是别人盘中餐——就譬如,布鲁多是富庶,但它的富庶如果没有匹配的武力值,也早就被周围一圈给吞了。 几代布鲁多伯爵,也是以武力强盛闻名的。要么不打仗,一旦打起仗来也充满了骑士的血性.就是不管能不能胜利,总归要让别人知道,布鲁多的便宜可不好占! 路易莎现在搞一些产业,能接连取得成功,都不只是因为她有现代人的知识,同样也是布鲁多的强势保护了那些成果。 “.这件事我们就这样决定了,同意王室的‘请求’。不过.”巴尔扎克伯爵轻轻哼了一声,仿佛是自言自语:“不过他们别想轻而易举,不付出一点儿代价就办成这事儿。呵呵,我的女继承人,她的婚约是他们说解除就解除,说再订下就再订下的吗?” 这就是王室和巴尔扎克伯爵要拉锯的地方了,不管怎么说,这是王室一方提出要求。而他们的要求需要巴尔扎克伯爵配合,巴尔扎克伯爵当然可以要好处。且王室多少有理亏的地方——让一位女继承人好好的,解除先前的婚约,未婚夫换为之前未婚夫的哥哥。这本身就是一种伤害了,无论从名誉,还是个人内心来说都是。 也就是路易莎不是普通少女,此前没有在这个最容易少女怀春的年纪,一颗芳心寄托在未婚夫菲利普身上,这才少了一重伤害。但这是路易莎的特殊情况,要‘赔偿’的时候,自然可以正大光明以此为理由多要一些。 另外,‘名誉损失’什么的,却是不折不扣存在的呢! 巴尔扎克伯爵对于要好处的心很坚决。虽然娶了路易莎等于是吃绝户,将来多少好处也是给罗佩家的孩子,对于王室更像是左口袋倒右口袋。但显然罗佩和罗佩也是不同的,如果巴尔扎克伯爵这儿不伸手要,将来那些东西也落不到路易莎和她未来的丈夫身上。 而且这会儿也不用说那么远,巴尔扎克伯爵还在呢!那些好处要来了,还是他先享受的。 “.上回因为王室更换了新郎人选,由纪尧姆王子变成了菲利普王子,我们拿到了一些钱币流通的权力。” 巴尔扎克伯爵思索起了这次要什么好处才让王室过关。 之前王室就有收紧货币铸造和流通的口子的意思了,各地地方铸币厂取缔了一批,剩下还有铸币权的,其铸币也只能在领地内流通,其他地方不认——当然,此时的硬币都是含有贵金属的,本来就具有价值。而且政令是一回事,底下执行是另一回事,一些好用的硬币不管政令允不允许,该用还是用。 不过这样的政令肯定还是有影响的,所以之前巴尔扎克伯爵提出了让布鲁多的铸币在瓦松整个东部合法流通的要求,这还是路易莎建议的呢。 “这件事我得和大家商量一下。”巴尔扎克伯爵对路易莎说道:“其实就是那些好处,也不可能漫天要价,而且其他诸侯联姻时极为在意的钱财,我也是无所谓的只不过最好是能够落袋为安的,我并不认为路易三世还有多少日子。” “如果是长时间才能兑换出足够利益的好处,大可不必了.下一位国王肯定会想方设法收回的。” 如果路易莎的结婚对象是菲利普还好一些,宫廷有安娜王后(那时应该是王太后了)奥援,再加上新王大概没那么忌惮菲利普,一些好处延续下去并不难。毕竟,大家都看着,也没有一继位,过去老国王给的承诺都不算的道理,那样就得罪太多人了。 可现在换成是纪尧姆,巴尔扎克伯爵不得不考虑更多的可能性。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13 章【VIP】 第113章穿越中世纪113 巴尔扎克伯爵与王室的拉锯不是一天或者几天能结束的,不过后续路易莎就没有关注了。她以一种近乎逃避的心态,假装这件事没发生过,然后专注于自己的事。以至于原本都渐渐放手,让手下人处理的‘特鲁瓦红酒皂’的事,又重新拿了起来。 在她的主持下,这个秋天,‘特鲁瓦红酒皂’首先在特鲁瓦本地发卖。 “.这是肥皂?硬肥皂吗?和平常见到的东方橄榄皂不太一样。”克拉拉出门买东西,在一家常去的货栈看到了展示在柜台上的特鲁瓦红酒皂,一开始甚至不知道那是什么。 单看深红色的块状外表,很难和肥皂联系上。而正面敲上去的章,图案是中间一瓶红酒,周围一圈玫瑰花环,这也看不出什么。至于花环红酒上下的文字,上方文字是‘红酒皂’的花体字,‘肥皂’这个单词是出现了,可花体字它不好认啊! 下方文字倒是正体字了,但却是‘特鲁瓦’的意思,这能知道什么? 还是货栈的伙计告诉她,她才知道原来特鲁瓦能自产硬肥皂了,这就是! “.和东方肥皂不一样,这添加了很多红葡萄酒。您是不是闻到了红葡萄酒的香气,还有玫瑰的香气?是的!也放入了玫瑰花呢。这都是对皮肤有益处的,所以才有那么多高贵的人用红葡萄酒洗脸洗手,甚至洗澡,是不是?还有玫瑰花水,最好的护肤品就是玫瑰花水了!” 其实还真没听说谁那么夸张,用红葡萄酒洗澡了。不过,一些夸张的宫廷诗歌、骑士传说故事,的确有类似情节,并且深入人心——或许,传到未来,就会变成某某中世纪的伯爵夫人、公爵夫人,会用少女的血沐浴,目的是永葆青春。克拉拉闻了闻红酒玫瑰皂那在此时以华丽而温暖著称的味道,倒是有些爱不释手,不过她担心这会很贵。虽然她的父亲是赚钱能力还不错的金银匠,但现在是一个人挣钱养一大家子,而且一家人搬来特鲁瓦才一年多,之前安家已经花了不少钱,平常生活还是要精打细算的。 一块肥皂虽然不贵,但‘勤俭节约’这种事本来就是从小处做起的。攒钱之所以难,并不是因为要割舍掉某个大项开支,而是方方面面的‘缩减’‘注意’。 陪她一起来的弟弟注意到了她的心动,劝说她:“没关系,就买一块吧,肥皂再贵能贵到哪儿去呢?啊,我来付钱吧” “你怎么会有钱?”克拉拉飞快抓住了重点。 虽然克拉拉的父亲是金银匠,但长子并没有子承父业的意思,对成为一名厨师更有兴趣。家里也不止一个儿子,所以在长达三年的家庭拉锯战后,最终克拉拉的父亲还是只能默认长子去学厨师了。 原本在家乡的时候,他就去了当地一个贵族的家中,给贵族的厨师做学徒。总共做了5年,没有任何报酬,但也算学会了很多烹饪技艺——罗兰西的饮食还是很出众的,他有这样一手,理论上以后也不愁生计了。 然后他们就搬家到了特鲁瓦,克拉拉的弟弟在特鲁瓦主教的府上谋到了工作。不过他太年轻了,而且学徒经验是在家乡维罗纳的,在特鲁瓦可没人给他担保。所以他有一个半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和学徒差不多,只不过不用像以前一样,任由师父打骂而已。 现在试用期刚过,算是有了报酬,但十分微薄。而就像所有的年轻人一样,刚挣到的钱别指望攒下来.克拉拉对这些一清二楚,才有这样的话。 “呃,其实我找到了个赚钱的活儿.” “嗯哼,是什么活儿。” 克拉拉的弟弟不自然地动了动:“就就给酒馆的后厨帮忙,你知道的,他们的厨师往往很糟糕,似乎是认为酒鬼根本不在乎菜肴的好坏,喝醉了更吃不出来好坏。不过即使是这也,也不是所有人能胜任厨师的工作。” “按照我去的次数算钱,休息日的时候我都去了。就做一些类似于烤鸡、炸鱼肉之类的菜,简单得不得了.”说是这么说,他其实是有些得意的。不是因为赚到了钱,而是手艺受到了认可。相比起在主教的厨房依旧只能打下手,去到酒馆厨房的他却被人当作大师一样对待。 克拉拉不愿意弟弟去酒馆那种地方,认为那种地方很容易学到坏习气。不过见他高兴得意的样子,叹了口气,又没有再说什么了。 明年这个时候她差不多就离家结婚了,能够看顾弟弟妹妹的时间也不剩多少了——她答应未婚夫安托万的追求时,说过的最大的弟弟18岁结婚后,她就嫁给他。重点其实是18岁,因为不可能她的弟弟一直不结婚,安托万就一直等下去。 现在她最大的弟弟也订婚了,大约年底结婚。而她,早一点儿就明年年中,晚一些就年末,就要去和安托万结婚了。 安托万现在人在一个不知名的小庄园内做工,他们要结婚也很不方便。 安托万就是那个参与到路易莎仿制座钟计划中的年轻锁匠,他去之前当然也是说过的,自己要给路易莎郡主秘密做工,以后很长时间估计出不来。不过等做成功了,在那座庄园内自由活动是问题不大的。 所以结婚时间才不确定,还是要看座钟仿制的进度。毕竟只有仿制成功,才能庄园内自由活动,而这也是接家人来庄园生活的基础。不然家人在庄园的村子里生活,自己在庄园宅邸里做工,不还是见不到么。 对于今后要过上不自由的生活,克拉拉在乎,又不那么在乎,至少不至于让她和安托万退婚。主要是,此时的人们对‘自由’的要求和后世并不一样,这从来不是人们的第一需求。而且能在庄园内自由活动,也不错了,很多人一辈子又有几次活动范围超出自己生活的庄园、小城呢? 最终还是克拉拉自己出钱买下了那块红酒皂,她告诫自己的弟弟:“谨慎一些花钱,好吗?你马上就算要做丈夫的男子汉了,甚至做父亲也很快,金钱方便一定要心中有数。玛丽是个好姑娘,很会持家,如果你实在不懂这些,就交给她吧。” 选择‘长子妻子’,而且是在家里没有‘母亲’的时候,那是非常重要的。其他的如金钱、长相反而是其次,最重要的就是是否持家、精明、性格宽厚。而最后经过一些热心人的介绍,相亲认识并定下来的这个姑娘‘玛丽’,也算是完美符合。 而且克拉拉的弟弟本人也十分喜欢,那个姑娘虽然称不上十分美丽,但也挺可爱的。至于说家中穷一些,那倒不是问题了,克拉拉他们家就算经济条件好一些,那也不是什么名门望族,说到底也是靠双手做工的。 “好的。” 弟弟高兴地答应了,但他也买下了一块红酒皂,有些脸红地道:“我去送给玛丽,我想你们姑娘们,应该会喜欢这样的礼物。” 这克拉拉倒是没阻止,然后又买了一些其他本就要买的东西,姐弟两人就回了家。走的时候发现货栈卖这种‘红酒皂’卖得很快,不到一会儿有很多顾客为这付账。 “真受欢迎,不过,这也是应该的吧。说实话,它的价格实在让人意外。让我有一瞬间想,这是真货吗?会不会看起来是肥皂,实际上根本无法使用呢?”看到那么多顾客买红酒皂,克拉拉忍不住感慨道。 刚刚还为买这块硬肥皂纠结了一会儿呢,但到付账的时候才知道,实在是想太多了,一块红酒皂居然只要3芬尼! 当然,这个价钱也不能说便宜,日常3芬尼已经能买到很多东西了,木匠、石匠这种工资较高的技术工人,日结工资也就大约2、3芬尼。用他们一天的工资买一块肥皂,便宜吗?不便宜。划算吗?但又是划算的。 毕竟,在此时来说,肥皂就不是后世那种便宜商品,硬肥皂更不是——而且真要抬杠,哪怕后世,肥皂也就是在一些有生产能力,国内和平的国家才是便宜商品。路易莎上辈子在一本讲南美某个国家的书里就看到,‘在****的超市里,或者别的地方,你都可以看到一个女孩为了一块肥皂出卖自己’。 这当然是国家治理失败的缘故,穷人居然要为一块肥皂出卖自身。但也反过来证明,不是所有国家肥皂都不值一提。毕竟,哪怕卖.身价格再低,也是有一个底线的,至少要让人能够活下去,而这其实就不少了。 克拉拉的弟弟不大在乎地说:“怎么可能呢?这家货栈做生意许多年了,不只是做批发生意,周围的居民也经常来这儿买东西。如果真的做那样的商业欺诈,他们以后还能在此立足吗?最多就是不好用,绝不可能用不了。” 克拉拉也认可弟弟的话,但还是抱着一丝怀疑,回家之后就立刻使用了那块红酒皂。随着双手和肥皂都被打湿,揉搓之中泡沫产生,肥皂的玫瑰红酒味道也更加明显,克拉拉大大地呼吸了一口,露出了满足的表情。 是的,这款红酒玫瑰皂扩香聊胜于无,更不用指望留香。但就像任何肥皂一样,在沾水后揉搓起泡,都多少有些扩香。这在这个没有‘香皂’概念的时代,就已经让人很满意了——橄榄皂有一丝天然清香,不过那显然和香皂是两回事。 克拉拉的弟弟也闻到味道了,笑着对姐姐说:“看起来还不错?” “是的,还不错。”克拉拉又搓了一会儿手,洗干净了泡沫。感觉自己的手干干净净很清爽, 又闻了闻,还残留了一些玫瑰红酒的味道——说是没留香,可刚刚洗完手,多少是有一些肥皂味道附着的。 这块红酒皂就成了克拉拉的珍惜之物,虽然她习惯了和家人分享,并没有藏起来不给其他人用。但其他人谁也没有用过,只有一次小妹妹需要洗手,出于习惯拿了一旁的红酒皂使用过。 不过家里的男士们,迟了半个月,倒也用到了这个红酒皂。他们是在城里的公共浴室看到的——相比起在家洗澡的种种不便,普通城市居民都喜欢去公共浴室洗澡。穷人就去简陋一些的公共浴室洗最便宜的蒸气浴,经济条件好的可以去好浴室舒舒服服地泡澡。 去公共浴室其实不见得比在家里洗一次澡贵多少,在家洗澡要用不少燃料,前后还得费时费力。而去公共浴室的话,特鲁瓦的公共浴室,普通的是1芬尼1次蒸气浴,如果是穷人,则半芬尼就可以了。考虑到此时人们洗澡的频率相对低,也不是不能负担。 不过泡澡就贵了,一次居然要5芬尼! 克拉拉的父亲是金银匠,当然负担得起泡澡的花费。所以除了夏天这种洗澡更频繁,甚至能跳到河里洗、在自家院子里冲凉的季节,他们家的人都是蒸气浴、泡澡轮着来的。大约一个月可以泡一次热水澡,能将身体洗透。 这一天,父亲就带着家里的儿子一起去泡澡了——此时的公共浴室,是没有男女混浴的(至少明面上没有)。要么一家大型公共浴室,有专门的男性浴室和女性浴室,两边分开。要么就是不同的日子对不同性别的客人开放, 克拉拉父亲他们来的这家就属于这种情况。 公共浴室也不是每天都开业的,因为法律,以及经营条件所限,一个礼拜大约只能开放3天,每当开放时生意都很好。 这家公共浴室是离克拉拉家不远的,因为挺干净的,蒸气室温度足够,泡澡的热水也充足,他们家来到特鲁瓦之后,几乎只光顾这家公共浴室。 克拉拉的父亲带着儿子们来时,就看到了好些熟人。其中当然有穷人,不必出示什么表明他们穷人身份的证据,总之他们只花半芬尼就进去了——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是不一样,即使是在城市里,农业社会依旧是‘熟人社会’。 周围的城市居民多数几代就住在这儿,新搬来的不多,而且就算新搬来的,很快也会被纳入这个社区。而不会像后世,来到一座城市打拼,住址并不稳定,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离开了。 而在这样的熟人社会里,谁符合‘穷人’的标准,是每个人都心知肚明的,自然不需要证明。至于明明不算穷人,还要占这个便宜的,不管公共浴室惯不惯着他,之后也会立刻传遍整个熟人社会圈子,名声就别想要了这才是真的得不偿失,所以几乎不会有人做。 至于公共浴室只收穷人半芬尼,这一方面是行会规定,意在慈善,不得不遵守。另一方面,很多公共浴室其实也不排斥这个,他们长久经营的话也会看重在社区的名声。再说了,蒸气浴便宜一些而已,其实增加不了多少负担。 此时的蒸气浴流程,就是先提供一罐热水、一些软肥皂,就用这一罐水打湿布巾,湿润身体后涂抹一点儿肥皂。洗掉肥皂也是打湿的布巾一点一点擦拭清洁,这其实就是此时非常常见、在家也方便做的‘擦澡’。因为是坐在点着火炉的封闭房间内,倒也不用担心太费时而感冒。 而且真的做习惯了,这个流程也是挺快的。 这之后就可以进蒸气浴室了,和后世蒸桑拿差不多。不,应该说蒸桑拿就源自于这种古老的洗浴传统。后世在很多地区的乡间(他们有多余的地块),普通人家都会修桑拿室,就是传承了这种传统。对于人家,桑拿可不是休闲娱乐,而是一种日常(其实也可以当作是日常的休闲娱乐)。 蒸完桑拿,再用湿布擦一擦,就可以穿上干爽的衣物回家了。 当然,也有人会享受一些公共浴室的其他服务,如理发、剃须、掏耳朵、放血什么的,不过这些都是需要另外付钱的。所以让穷人半芬尼洗蒸气浴并不会亏损,毕竟蒸气室就在那儿开着,并不会因为多几个人就多开支什么。算下来,最大的成本就是给的那些软肥皂了,但半芬尼怎么也够了,实际上浴室也没有亏。 进入公共浴室,选择了泡澡,这边的环境明显比蒸气室更好一些。伙计格外殷勤,熟门熟路地询问了他们的需求,得到确定的答案就去准备了——又不是第一次来泡澡了,一直在这儿干活的伙计都记着了。 克拉拉的父亲和弟弟们脱下衣服,泡进了浴桶里,还有搓澡工询问需不需要服务。克拉拉的弟弟们每个都表示不需要, 但他们的父亲一直喜欢这个,便让搓澡工服务于他。 搓澡工工作时,克拉拉的大弟弟就摆弄了一下浴桶旁的肥皂盒子,发现这一小片硬肥皂居然是切过的‘特鲁瓦红酒皂’。之前公共浴室泡澡的话,都会得到切成小片的东方肥皂——每个人洗澡的情况都不同,有些人还会占便宜,所以公共浴室给肥皂都是定量的。那种一块一块售卖的硬肥皂,也得估计出一个人洗澡的正常用量,然后切片分发。 克拉拉的大弟弟就笑着说:“你们更换了特鲁瓦红酒皂?嗳!这样的话,应该降低一些价格的,特鲁瓦红酒皂只有东方肥皂一半的价格呢!” 相比起普通市民,购买肥皂只是有可能考虑性价比,实际很多还是沿着过去的消费习惯。像是公共浴室这种使用不少硬肥皂的经营场所,却是更换肥皂最快的,毕竟红酒皂明摆着能节省好大一笔成本呢! 对于克拉拉大弟弟的‘玩笑话’,搓澡工只是笑了笑:“这是我们本土生产的肥皂,当然会便宜一些,如果没有不好的地方,我们也愿意使用。根据这些日子客人的说法,其实不比东方肥皂差,甚至味道还更好呢!” 丝毫不提降价的事儿.这也很正常,市面上的商品和服务大都如此,不论因为什么原因,价格涨上去了就很难再降下来。 而且中世纪只要不是遭遇天灾人祸,通货膨胀是远不如现代的,毕竟在现代的经济理论下,通货膨胀是理所当然,甚至是有必要的。这减少了涨价的机会,可换个角度,也让‘降价’这件事变得更不可能。一个商品一个价,数年不变,这才符合大家的常识嘛。打个比方,如果公共浴室进的硬肥皂换了便宜的就要降价,那某一年硬肥皂涨价了,是不是就能以此为由,向顾客要求涨价——如果实在支撑不住,估计还是会涨价的,但那肯定会引来一片抱怨。 现在大家对于公共浴室换了更便宜的硬肥皂,但价格不变,肯定也是有抱怨的。但因为新换的肥皂并没有比过去难用,甚至某些看重香味的还更喜欢,所以这种抱怨并不明显,至少不到会让客人流失的程度。 实在催问不过了,伙计们还会道:“你们泡澡时或许会觉得没有降价不甘心,但如果洗蒸气浴,说不定就会觉得很好了。蒸气浴发给的肥皂也变成了这种红酒皂呢!老板也不只是压低成本,还想着为大伙儿提供更好的服务呢!” 这倒是引来了一片称赞.不过克拉拉的大弟弟一想就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公共浴室除非是有那种对穷人免费的福利,不然发的肥皂至少也是比较好的软肥皂。相比起那种优质软肥皂,同等重量下,特鲁瓦红酒皂也只是稍贵一些了。再考虑到硬肥皂耐用,本来就可以少给一些,其实二者成本差不多。 既然是这样,干嘛不都用特鲁瓦红酒皂?还能在老顾客那儿赢得声誉呢! 当然,想明白这一点的他也没觉得这有什么的,做生意本来就应该精明一些。而且从他这个顾客的角度来说,享受的服务不比过去差,甚至洗蒸气浴时还比过去更好了。这种情况下,花费的金钱却是一样的——这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至于说老板成本降低了,利润相应增加了.这和顾客有什么关系?如果老板成本降低就一定要体现在商品的售价上,那很多商品也不该是现在的价格了。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14 章【VIP】 第114章穿越中世纪114 ‘特鲁瓦红酒皂’在特鲁瓦等几座布鲁多大城市的推广是非常顺利的,但也没有来势汹汹的感觉。这是因为,布鲁多作为路易莎的主场,商战都打不起来的,不必开局就已经认输。 这种情况下,反而不用特意做什么,就正常地卖货就可以了,仿佛是和那些东方肥皂、进口优质软肥皂‘公平竞争’。 而要知道,在彼此性价比有这样大差距的情况下,要‘公平竞争’,其实就没有什么‘竞争’可言了,结果昭然若揭。 真正的‘肥皂大战’,是等到了特鲁瓦冷集市开市,西岱和第戎的代理商们来到了特鲁瓦提货,这才开始的。 “西岱总共要了120篮,第一批货是40篮,第戎总共要了80篮,第一批货是35篮,对吗?” 罗伯特和会计对总账,做最后一遍确认。 1‘篮’就是200块肥皂,也就是说,西岱和第戎加起来订了4万块肥皂! 这个时候肥皂工坊当然没有那么多现货,当初最开始预估的是特鲁瓦冷集市开市时,能有3万块的肥皂现货。就算后面觉得这个预计生产数量是对市场的保守预估的结果,所以做了一些增产。但能增产多少呢? 更别说增产后的肥皂,也赶不上冷集市前晾皂完毕了,这都是有周期的。 再加上这些日子,以特鲁瓦为主的布鲁多城市也陆陆续续投放了2万块红酒皂进入市场——这还是只做特鲁瓦、普罗万、巴尔、拉尼这四座最大城市,且没有找分销商, 几乎是卖家直售的结果。 这主要是为了立足本地市场的同时,不被西岱、第戎的肥皂商人注意到。此时的交通、信息都障碍重重,而且市场与市场的共通性很差。所以哪怕是发生在临近城市的生意,没有特殊原因,被感知也会很慢。或者说,就算被感知到了,对行业内的商人也就是个‘消息’而已。 这有些像后世,一个国家的人看另一个国家的超市,会感慨有些商品比起国内真的好贵/好便宜。但不管是贵是便宜,对生活在国内的人来说也就是个消息,是不会影响生活的。 总之,这样一来,冷集市开市时提货,不可能一次提清的。所以之前就商量好了,第一批先提总数75篮,也就是15000块的特鲁瓦红酒皂。剩下的25000块,会在冷集市期间和结束时,再分两次提取。冷集市是要召开一个月的,这一个月期间再成熟25000块肥皂是可以的。 实在不行,晾皂期差不到一个礼拜,也不是不能接受。这样一来,总能补足缺口。 “是的,没问题,罗伯特先生。”刚刚算完账的会计师站起身活动了一下身子,忍不住说道:“15000块肥皂,再算上后续的25000块,一个月内要在西岱和第戎这两座城市投放总计4万块的硬肥皂,这可能吗?真的能消费这么多硬肥皂吗?” 对此,罗伯特作为肥皂工坊的主管,想的可太多了,当下非常肯定地说:“没问题的,这是经过计算的数字。就算我们只想多卖肥皂,出真金白银进货的代理商们,他们总该考虑得更清楚吧?” 其实这个时候才付了定金,不过也没差别。难道后续卖不出去压货了,几个商人还能反悔退货,或者不给未来的布鲁多女伯爵付尾款吗?一开始可没强迫他们,大家心知肚明生意的风险,签下订货单也是两厢情愿的。 “4万块,西岱和第戎的家庭数量.差不多是3万个左右吧,一个月以内,平均每个家庭要购买不止一块特鲁瓦红酒皂吗?”会计师不愧是会计师,对数字很敏感,一下就想到了这上头。 不过他懂数字,却不怎么懂商业。罗伯特听了立刻笑了笑:“您算的很对,平均每个家庭不止一块特鲁瓦红酒皂。这当然很难,因为很多家庭不会买东方肥皂或优质软肥皂,甚至最粗劣的本地产肥皂也很少用。再说了,时间只有一个月,很多人还来不及了解到‘特鲁瓦红酒皂’呢。” “不过,这是平均数字,一些使用优质肥皂较多的家庭,一家人一个月就可以用掉几块硬肥皂了。我们还提示过代理商,可以主动和公共浴室合作——他们是最有意愿更换更划算的特鲁瓦红酒皂的,而且很多市民去浴室洗澡,就可以在浴室了解到我们的肥皂了.” “再加上,一些机灵的分销商,看到特鲁瓦红酒皂的好处,应该会批发采购一些。我怀疑,他们会去一些周边富裕的镇子,进到货后加价售卖。直接加价到和东方肥皂差不多,或者略低一点儿价格,难道卖不出去吗?” “那些镇子可没有西岱、第戎这样大市场的强势行会, 而且只是赚一次快钱,根本不会有什么阻碍.而其中的利润可是很可观的,对那些小分销商,说不定这一次就能赚到普通行情下半年的利润了。” 会计师还真没想到那些小分销商会从合作的代理商那里批发,而这样一想,又觉得他们不管能不能赢下这次的‘商战’,至少手头4万块肥皂是能出清干净的。 和西岱、第戎的人交割了第一批红酒皂之后,罗伯特就跑了一趟路易莎那儿。既是说明完成了第一批交货的事,也是将最近肥皂工坊的增产情况汇报给路易莎——当初修建厂房的时候是很用心的,虽然是改造原有的房子而成,可地方够大,房间也足够,为增产安排新的生产设施非常容易。 其实,特鲁瓦红酒皂在和西岱、第戎的代理商谈好订单后,罗伯特为了保证生产就增产过一次。不过那一次并不需要购进生产设备,也不需要开新房间,只需要增加人手就可以了——事实上,本来连增加人手都不必,直接让现有的雇工加班就是。只要多给钱,他们肯定是愿意的,这还省了培养新工人的事儿。 不过最后考虑到,特鲁瓦红酒皂大有前途,肥皂工坊迟早要雇更多工人。与其今后一次雇太多新手,导致产品质量或生产效率下降,还不如这时候就开始多雇人。 “.4万块的订单,预计利润能有150多镑。再加上过去在布鲁多出手红酒皂两万块左右,也赚到了160镑左右。肥皂工坊至今,不算最初的投资的话,已经有310利润。”在布鲁多出售的那些红酒皂,因为大多数直售,只有一小部分会过一道小分销商的手,利润高很多,所以两万块也能有160镑左右的利润以后估计也不会有这么高的利润率了,毕竟等市场推开了,肥皂工坊在本地也会多和小分销商合作,而不是选择自己把钱赚完。 忙了几个月,利润‘才’310镑当然不是路易莎目标所在。她觉得硬肥皂作为一种有一定门槛,运输比较容易,价格不高也不低,市场上限也不低的商品,还是很有潜力的——这里的有潜力是指,它很适合集群生产,然后一个或少数几个产地供应整个西方,是能做支柱产业的! 路易莎上辈子历史上的叙利亚、马赛等,莫不如是。 现在路易莎就是想把特鲁瓦做成第二个马赛,不然依靠玻璃镜这种雇人始终有限的玻璃镜,还是不够。 当然,特鲁瓦条件不如马赛好,作为地中海港口城市的马赛,无论是进口油料,还是出口商品,大部分可以走海运,快捷又便宜。不过,那也是大航海时代的事了,现在的海运受限于造船技术、航海技术和海上的‘治安’,尚未那么强势。不然特鲁瓦作为一个内陆城市,也不可能成为此时国际贸易批发中心了。 甚至,至少在当下,特鲁瓦的条件其实是要好于作为港口的马赛的!每年的布鲁多集市,让国际贸易批发商汇聚在此采购。‘特鲁瓦红酒皂’作为本地特产,具有天然优势。 “做的很好,到现在为止,肥皂工坊完成了我布置的一切任务,并且还有超过,这是非常、非常难得的。” 路易莎对罗伯特的工作表示了赞赏。罗伯特并不是那种很有开创性的人才,但他特别踏实仔细,交给他什么事,好像只要他保证自己能完成,就完全放心了。 这样的人才看起来普通,然而‘善战者无赫赫之功’,其实是很难得的。 路易莎之后又批准了罗伯特的几个建议,并就肥皂工坊以后的发展商量了一下。谈完了之后,路易莎叮嘱他:“如果市面上出现了特鲁瓦红酒皂的仿制品,立刻查清楚。如果不是家庭小作坊,而是有一定实力的人,就可以给他们一些提示了。” 路易莎本来就不是要把肥皂做成独门生意,现在肥皂工坊雇的人越来越多,有心人想要从雇工那儿弄到工艺其实并不难。当然了,知难行易,只是从雇工那儿听一听,就能复刻出现在的特鲁瓦红酒皂,那是不可能的。怎么也得一年两年的,这才谈得到品质相差不多(但还是能被感觉到二者不同)。 就这还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挖到路易莎这边参与过制造特鲁瓦红酒皂的工人,并且足够认真仔细,才能做到呢——一方面,‘复制’本身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就像看视频学做菜,想要复刻一道菜的大致味道,都不知道要失败多少次呢! 另一方面,绝不能高估此时工人的能力,他们绝大多数都从未学过文化知识。会一些技术的,是从小跟着师父学一样技术死磕出来的。而非技术工人的普通工人,真的不要指望他们能好好完成生产任务,他们总能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出错。路易莎的肥皂工坊雇工,要让他们适应这里更接近后世工厂的一板一眼听指挥,都花了很大功夫,而且结果也只能说差强人意。 至于说他们的工作中技术的部分,那也是前辈带后辈,尽可能去教罢了。因为红酒皂的各种配方、生产工艺都是自家手上捏着的,学起来总比外面的接受二手教学要快要好吧。 总之,当下仿制‘特鲁瓦红酒皂’基本不可能成功,就一个氢氧化钠就够他们琢磨的了——肥皂工坊用的苛性钠,是直接弄好了,送到肥皂工坊用的。说这是‘碱’,工人哪知道这是哪种碱?就算说出去,别人估计也只当是苏打灰什么的。 路易莎对罗伯特说的给‘提示’,其实是提示那些人找她的意思.这样才能组一个‘特鲁瓦肥皂行会’,将当初她的设想变为现实。 路易莎的叮嘱,罗伯特当然放在了心上,之后就有注意着这些。不过不知道是不是特鲁瓦的工坊主都不太行,比路易莎预想的还差,总之整个特鲁瓦冷集市结束了,市面上依旧没出现稍微像样一些的红酒皂仿品。 是有别的红酒皂出来,但都是软肥皂。也不知道他们怎么做的,或许就直接用了红酒,制作出来的软肥皂红酒味还真的挺浓的——应该说太浓了,仿佛是红酒不要钱一样。 啧啧啧,也就是葡萄酒原产地才能这样浪费了! 是的,‘浪费’。要知道问题是其他原材料浓烈的、不好闻的味道,没有先去除大部分。这样直接上红酒,只会显得味道又乱又不好闻, 不是酒香,而是酒臭了! 这甚至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会往肥皂里面放花瓣,不限于玫瑰花瓣,似乎是能采摘到什么花就用什么花。都是一些鲜花,经过一番加热和皂化后,就有一种煮熟了的植物的味道,并不好闻。而且可以预计的是,要是不赶紧使用,这些煮熟的花瓣还会腐烂,味道会更可怕。 弄得路易莎琢磨着,还是不要等那些肥皂工坊主‘开窍’了。直接散布出消息,说自己这边要搞一个标准的‘特鲁瓦红酒皂’,可以接受其他人‘加盟’(不过,只有在特鲁瓦生产才行,‘特鲁瓦红酒皂’就是要限定特鲁瓦啊)。 “唉!算了,先不想这些了,应该先看看好消息。”路易莎琢磨着,觉得还能等一等,便顺势放下了。手中拿着一封信对身边的侍女说道:“总归还是有好消息的,我们西岱的朋友,第戎的朋友,都做得不错呢!” 那封信,以及旁边扔下的另一封,是西岱和第戎的合作者们分别写的。寄到了罗伯特那儿,罗伯特看过后又送到了路易莎这儿,他确定路易莎愿意了解一下情况,而且这也是报喜么。 吉娜其实已经看过这两封信了,毕竟她是‘秘书’,要给送来的文书类的东西先分类,然后才会送到路易莎面前呢!因为是已经拆开的信,出于好奇她扫了两眼,算是看过吧。 这时她听路易莎这样感叹,便说道:“这是因为工坊生产的红酒皂足够出色,价格也非常低。在这样的品质和价格面前,其他货色能有什么竞争力?如果这样都赢不了,那些西岱和第戎的合作者就太没用,实力太差了——说的更明白一些,还是您厉害啊!弄出了这么好的商品。” 这一个月来,西岱和第戎的高档肥皂市场可以说是被搅得天翻地覆!‘特鲁瓦红酒皂’突然大量投放进市场,品质高而价钱便宜,性价比让经营高档肥皂的商人不敢置信.凭什么这么好的肥皂这样便宜,凭什么这么便宜的肥皂这么好——大概内心就是这么循环的。 然后就有种种猜测,有的人还觉得,这是为了打破原有的高档肥皂的‘垄断’,亏本在打价格战呢。然而,与其说这是理智的猜测,不如说是那些人的希望。这又不是后世互联网搞烧钱大战,先烧出市场再说,此时可不流行那样! 总之,特鲁瓦红酒皂的代理商们,将便宜而质量优异的肥皂展示给了市场,大家没道理不买。一开始是一些普通市民在买,口口相传带来了好口碑和正向循环。这时候虽然量其实不大,可声势着实不小。 市场占比还是对手遥遥领先,但市场的主动权已经飞快落到了特鲁瓦红酒皂的代理商手中。 之后就是船小好掉头、善于观察风声的小分销商。他们反正批发半篮,甚至1/4篮的红酒皂也不是为了在西岱、第戎卖,不担心被原来垄断高档肥皂生意的那些人记恨——这些小分销商其实更像是深入到末端市场的‘杂货商’,什么生意都做,十分灵活。 垄断高档肥皂的那些人,在这一细分市场内很有权威,翻云覆雨不在话下。可也就是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而已,这对那些普遍撒网的‘杂货商’,正好没什么威胁性。顾客和小分销商都接受了特鲁瓦红酒皂,剩下的那些垄断商人,以及和他们利益绑定很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大分销商,其实就很难有什么办法了。现实就是,原本十分好卖的东方肥皂和优质软肥皂,一下都滞销了。 如果继续维持原本的价格,大家肯定宁愿去买特鲁瓦红酒皂的。这种时候,别说是和特鲁瓦红酒皂争夺市场了,大多数人甚至只顾着断尾求生,没过多久就降价了——这会亏损没错,可是留在手上只会继续占用宝贵的流动资金和仓储空间。 留到将来卖?可特鲁瓦红酒皂只要还在,只要还维持这个水平的价格,结果不是一样的吗? 至于运输到外地卖,先不说运输成本,以及人家的市场,会不会随便就让你进。 就说到时候,说不定特鲁瓦红酒皂还会追上去呢——要说特鲁瓦红酒皂得到布鲁多本土,以及西岱和第戎的市场就满足了,有见识的人都不会这样觉得。除非它的生产有难处,限制它无法大量生产,不然肯定是攻占越多市场越好啊!而从特鲁瓦红酒皂工坊投放市场时那种游刃有余、不急不忙的节奏,没人会觉得它的生产能力见底了。 事实也是这样,就在这一阵西岱和第戎的肥皂市场‘热热闹闹’的时候,有人很敏锐地意识到了特鲁瓦红酒皂中蕴含的商机。于是一些人主动找上门来,仿照西岱和第戎的例子,想当一个市场的代理商,其中甚至有距离特鲁瓦很远的城市。也是恰好,最近是特鲁瓦冷集市,不少生意做得不小的行商都在特鲁瓦嘛!其中不乏觉得行商辛苦,想要改做坐商,或者干脆就是觉得特鲁瓦红酒皂这门生意有前途,不能放过这个赚钱的机会的,所以过来谈代理事宜。 路易莎当然不会拒绝有人主动帮忙开拓市场,考察过这些人的实力,差不多的就签订了合同——也不见得要多强,毕竟他们当地原本垄断高档肥皂市场的人也不见得多厉害,大概能有来有回的话,路易莎这边就可以和他们合作。 积极本来就是一大加分项,这也是给潜在合作者的信号。 有了这些,再加上西岱和第戎那边的情况渐渐清明,有他们打的样,大家都知道了,给特鲁瓦红酒皂做代理商利润可不少.等到特鲁瓦冷集市结束后,明明是圣诞月,平常各地的生意都该收了,特鲁瓦红酒皂工坊那边却是别样火热。每天都会有访客光临,时不时就能签下一张合同。 都是代理商合同,以及订单什么的,直接提货的不多。不是他们不想现在就拿到货,而是工坊也没货了——在特鲁瓦冷集市之前,虽然按照原本计划就在增产了,可市场变化太快了,增产的肥皂还在晾皂呢!而且当初做的增产计划,后来再看未免太保守! 总之,现在就是只能继续增产.好在冬天本来就不是肥皂销售的旺季,毕竟冬天大家洗澡洗衣都少,多的是人一个冬天都不正经洗澡(但应该会擦澡,并且洗脸洗脚什么的)。 现在大家都摩拳擦掌,就等着这个冬天特鲁瓦红酒皂完成新的增产计划。从明年春天开始,产量能有一个爆发性的增长。这样一来,刚好春天比较温暖,肥皂销售见长时,特鲁瓦红酒皂也到位了.大家就能大干一场了!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15 章【VIP】 第115章穿越中世纪115 就在路易莎多少有些逃避式地投入到自己的‘肥皂大业’中时,巴尔扎克伯爵和王室的拉锯好歹有了一个成果。首先,路易莎和菲利普的婚约已经正式解除,为此巴尔扎克伯爵特意弄了解除婚约的公文。这是为了防止以后有人拿曾经的婚约说事,说路易莎没能解除婚约,后头的婚事是不合法的。 因为是王室要解除婚约的,后面还谋求路易莎和纪尧姆的婚约呢!所以之前为订立婚约送出的礼物肯定是不必送回了——其实对王室,对巴尔扎克伯爵,都不在乎这三瓜俩枣的。只不过白拿的好处谁会拒绝?至少巴尔扎克伯爵不拒绝。 当然,订婚礼物归订婚礼物,这几年菲利普给路易莎写的信,送的有价值的小礼物,路易莎都整理了出来,准备让人打包送回去。这其实是她身为华夏人的习惯,都分手了,以前送的有价值的礼物就不好留着了,要么还回去,要么对方不要也不会再用了。 而其实中世纪人们,是没有这个习惯的,路易莎不必如此。 “小姐总是这样谨慎,连这些也不会忘记。”收拾这些东西时,一个侍女就忍不住道。 其实收拾起来还是比较轻松的,因为这几年菲利普送的东西,除了不能保存的,都有好好收在一个箱子。大概是因为路易莎对这个未婚夫也没什么实感,甚至下意识排斥,所以那些东西基本没动用过。 “谨慎总是好的。”雨果夫人不紧不慢道,然后又想了想说:“这样也好,虽然稍稍显得不留情面了一些,但谁也说不出不对,尤其是” 听懂了雨果夫人的未尽之意,吉娜立刻眼睛发亮地打听起来:“事情是真的吗?我听说,之所以小姐会和菲利普殿下解除婚约,是因为要和泽布兰伯爵订立新的婚约——这事儿完全是泽布兰伯爵推动实现的.这也太.” “你从哪里听来的?有人提到这里头有泽布兰伯爵的事儿啦?”雨果夫人没有给出回答,而是反问道。 吉娜撇了撇嘴:“从哪儿听说?如今宫里都传遍了!虽然小姐和泽布兰伯爵还未订立婚约,但大家都说,那是因为刚刚和菲利普殿下解除婚约,立刻就要和泽布兰伯爵订下婚约,看着不好看、不体面。事实上,等泽布兰伯爵凯旋,婚约立刻就会订下!” 还是那句话话啊,宫廷里是没有秘密的!路易莎的婚约‘波折’,最近已经是布鲁多宫廷里人人热议的话题了,而且内情还真的和他们说的差不多——纪尧姆毕竟是菲利普的哥哥,刚刚和菲利普解除婚约,立刻就和纪尧姆订下婚约,看起来甚至会觉得这里面有什么了不起的丑闻了! 当然,这其实只是路易莎解除婚约后,没有立刻订下新婚约的部分原因。还有部分原因,当然就是巴尔扎克伯爵还在和王室拉锯.之前索要的好处没到位,他这是在给王室上强度呢!这下他算是体验到了当初波拉格求婚使团的感觉,就是有枣没枣打两杆子。 不成没事,成了血赚。反正现在占据主动权的是布鲁多,他尽可以稳坐钓鱼台.最近,王室的使团在西岱和特鲁瓦两头传信,其中很多人就驻扎在了布鲁多宫廷,大家都是看得见的。 雨果夫人没有谈这些的意思,不置可否道:“不论宫里怎么传,我们‘红塔’还是少说一些吧,这是小姐的事儿东西都整理好了,就锁上箱子,明天再找几个骑士,让他们送去西岱了。” 吉娜还是想八卦,但又慑于雨果夫人的威信不敢乱来,想了想才转而说道:“说起泽布兰伯爵,这一次也取得了辉煌的胜利呢!听说这一次是在东方长驱直入,给予了他们狠狠一击,也支援了塔尔图,这次我们的人总算在塔尔图站稳了脚跟。以圣殿骑士团为主,又建立起了十字军国家。” “听说,因为这次的支援,过去王室欠圣殿骑士团的债务,就全给免了!” 怎么说呢,圣殿骑士团这个组织,说是宗教组织、军事组织,在世俗世界却更像是个经济组织。他们有钱,非常有钱,而此时凡是有大量现钱的人们,总会想到放贷赚钱。圣殿骑士团也不例外,因此他们是很多诸侯的债主来着。 而且不同于罗兰西商人那种债主,圣殿骑士团还有武力,实在要赖账的,也要掂量掂量人家会不会直接杀上门来‘收账’。 过去路易三世欠圣殿骑士团的钱可不算少,至于这次免债的事儿是也是真的。 对此一旁原本没怎么说话的海莲娜只是淡淡地说:“债务的确免了,但不仅仅是因为泽布兰伯爵这次的帮助。原本那样巨大的债务,路易三世陛下就不打算还了,圣殿骑士们恐怕也清楚这一点,干脆顺水推舟” 圣殿骑士团的确是有武力的,但和曾经最武德充沛的时期相比,现在也差远了。这似乎是一种必然,一旦‘军队经商’,战斗力总会下滑得厉害。真要为了一笔债务去和西方大陆上最强大的国家打一仗,天知道结果会怎么样! 而且圣殿骑士团到底不是真的高利贷打手、街面上的小混混,也是要面子的!在东方时收账还可以‘粗暴’一些,可对同为信仰天主的‘兄弟姐妹’,尤其是掌握极大话语权的那些兄弟姐妹,就不好一副钱最重要,我们可以为钱发动战争的样子了。 如果不想苦苦逼债,最后惹毛了债务人,最后收不了场,还不如趁着这次的机会做一个好看的姿态。这样,既不用考虑怎么催账了,明面上也算报答了路易三世,谁也说不出个错来——哪怕是当初的东罗马帝国,要向西方求援,事情成功了,也会给报酬的。现在是他们为主体的十字军势力求援,这也不能免俗。 吉娜一想也是,最后忍不住扑哧一笑:“我想,路易三世陛下说不定会不满这个‘报酬’呢!” 欠账什么的,谁在意呢?至少路易三世那样强大王国的国王不在意。他们的一贯心态大概类似于‘我凭本事借的钱,凭什么要还’这样的,即使有钱还账,也很少会立刻还,而是再找个地方花掉,或者留在手边以备不时之需。 像极了后世受消费主义洗脑,同时又缺乏常识的人,甚至会贷出‘消费贷’的钱,放进自己的账户上,以备不时之需,美名其曰‘备用金’。只不过后世这种人,最终还是要还钱的,如果酿成苦果,不仅仅是自己要艰难还债,说不定还要连累家人。而此时的君主们,是真的可以理直气壮赖账的! 在路易三世很大可能已经打算赖掉圣殿骑士团的债务的情况下,圣殿骑士团以免掉债务做了给路易三世的报酬真的很难说他会高兴,说不定他早就计划好了,要怎么使用这次东征获得的好处了,结果却是这样。 而且他还不能发火,因为从表面上看,人家做的挑不出问题来。路易三世欠圣殿骑士团的可不是小数目,这次一次给免了,那是多大的一笔钱呐——而实际上,原本就算会还这笔欠账,也不可能连本带利全还的。 “不管怎么说,这次东征也是胜利的东征, 不会亏损的。”雨果夫人则说道。 圣殿骑士团那边的‘报酬’,也只是一次胜利东征的收入的一部分,其他还有各种战利品,以及俘虏敌方贵族后可以索要的赎金呢! 至于普通的士兵,那也可以卖奴隶说起来很野蛮残暴,但这就是战争。现代的战争还会有一些谴责声,现在连这样的谴责声都没有——也不知道被卖做奴隶是幸运,还是不幸。在西方天主教世界的话,没有索要赎金作用的底层士兵,是很有可能被杀掉的!因为按照教义,不可以用同一信仰的‘兄弟姐妹’为奴。 “不会亏损,但也很难有太多收入了。发动这样一支大军,花钱实在是太多了。”吉娜想了想说:“不过,国内的贵族,包括诸侯们,都松了一口气吧?这次的东征总算是以胜利告终了。而且胜利之后,泽布兰伯爵也干脆利落就决定返程。” 如果东征失败,那些一起去打仗的贵族,乃至每个骑士,被俘虏来的都是需要保住的!到时候赎金就不会少。这不能完全靠他们自家,路易三世这个君主,以及其他发起者,是要负担起来的。而国王手头钱不够,一时又借不到,打打贵族们的秋风很正常。 而且这笔钱肯定是‘肉包子打狗’的! 至于纪尧姆一点儿不留恋在东方的辉煌功绩,见好就收,这更是让人悬着的心放下了——如果是国王打秋风,那始终有限,另外实在头铁的,拼着得罪国王,不给也就不给了。但如果纪尧姆打算在东方‘深耕’,那就是个无底洞,而且说不准什么时候就翻车了! 就东方那个局势,就是个泥潭!能赢一时,却再也不能一赢再赢了明眼人从来不缺。 说着这些,吉娜又想到了纪尧姆,略带崇拜地说:“现在,就连我们宫廷中,都有诗人在歌颂泽布兰伯爵的勇武与战无不胜了,他实在是太厉害了!我听人说,教会已经许诺,未来至少会为泽布兰伯爵举行宣福礼呢!” “听起来可不太吉利。”海莲娜挑了挑眉:“凡是这般许诺的,未来出变故的可能性极大。” 所谓‘宣福礼’,是天主教册封‘真福’时的礼仪。至于说‘真福’是什么,可以简单认为他们是天主教内部尊崇的有德之人,是圣人预备役——说到‘圣人’,这就相对熟悉了,很多圣人甚至后世也耳熟能详呢!按照官方的说法,宣福成为‘真福’之后,只要等待时间流逝,最后大部分都能成为‘圣人’。不过么,要等多久就不好说了,很多真福能成为圣人,其实少不了时势政治的因素。 至于说为什么教会只能许诺未来行‘宣福礼’,这是因为真福和圣人是一个道理,都是给死人的,活人可不行。毕竟活人这一辈子尚未盖棺定论,谁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如果册封了一个未来成为教会敌人的人做圣人,那乐子就大了——参考历史上一些人,尤其是君主的表现,这个可能性真的挺大的!不然也不会有法国乃天主教长女,只可惜是个‘逆女’的说法了。 就.真的挺孝的。 “是啊,真奇怪,一些活着时有如此许诺的人,往往成不了真呢.”吉娜想想也是,一时之间陷入了沉思。 “或许是因为,活着时就能得此殊荣的,大多是有本事的人。而有本事的人,往往不受控制,更多是出于自身利益行动。这样一来,和教会发生冲突也不是不可能了。”路易莎走进房间,听到海莲娜和吉娜最后一回对话的她,理所当然地解释道。 她看了一眼吉娜她们整理的东西,叹了口气:“都整理完毕了吗?整理好了就锁起来吧,别忘了将信也托付骑士们一起送去。” 路易莎当然写了一封信,不然就单单将礼物全还回去,连只言片语都没有,也太失礼了,简直就像是把东西扔出去了一样——虽然婚约结束后写信还东西,依旧很尴尬。 路易莎的信写的很客气,她也算是对菲利普王子这个原书男主角的性格有一定了解的。所以知道对他诚恳、客气,再保留足够的尊重,表明‘井水不犯河水’的态度,他就不难相处了。至少,在局势、利益发生改变前,他不会轻易成为敌人。 一个白切黑的人,固然会比人们想的要更有攻击性和手腕。但他们是聪明人,除非危害到了他们的重要利益,不然也不会随便树敌。当然了,一旦确定了是敌人,他们就不会有丝毫留手,他们是斩草必除根的那类人。 就这样,这几年菲利普送给路易莎的东西,以及路易莎的信,就由几位骑士一起送到了西岱。 菲利普王子收到这些东西的时候还挺意外的,一开始或许还有种种猜测,但在看过路易莎那封十足十客气的信后,他点了点头:“路易莎郡主实在是一个很聪明的女人,不过也非常固执——性情上,倒更像是个男人。” 以此时人们的观念,的确会觉得路易莎性格上有男性化的特征.后世正常社会里,男女都会成长出‘主体性’,虽然总体上还是男性更容易天然拥有主体性,女性则得对抗一些影响才行。但即使是主体性不那么完全的女性,在古代也会被认为有主见,甚至离经叛道(如果在古代,她们表现出了曾经的性格作风的话)。 菲利普王子是个长相英俊,有一双湛蓝眼睛的年轻王子,在外界看来他善良温和——这一点充满争议,争议之处在于,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毕竟大家都知道,在权力的战场上,好人,尤其是温和的好人,那是生存不下来的。 而现在,大家还是比较崇拜强人的,他这样就差些‘人格魅力’了。 不过,大家又乐得自己有个善良的朋友,即使是真正的恶人,也不会喜欢自己身边全是恶人的!因为他们了解‘恶人’,知道他们不可信.因此,菲利普王子人缘其实挺不错的,宫内宫外都有不少朋友。在安娜王后风评很差的情况下,一些反对安娜王后的人,却也愿意和他结交。 此时,就有一个菲利普王子的朋友在,听他这样说,有些不以为然:“那可是被当作继承人培养的女人,像个男人一般自主、刚强,那倒不奇怪——看起来您没有不高兴?哦,我以为您会不高兴呢。” 菲利普笑了笑:“我的朋友,您为什么会觉得我会不高兴?是觉得过去送去的礼物被退回,于是自尊心被冒犯吗?那我倒是没有,除非路易莎郡主正是带着羞辱的意思还东西。读路易莎郡主的信我就全明白了,她不是那个意思。” “她只是非常谨慎认真,做事喜欢规规矩矩的事实上,我认为她有些认真过头了。作为一位女士来说,一是一二是二,而不会事事含糊过去,这其实是放弃了某种优势,大家也不会喜欢。”菲利普说是这样说,却没有不喜欢的意思。 原因也很简单,他又不是要把路易莎当情.人或普通贵女相处,事实上将她当作一个诸侯更合适。而如果未来的一位诸侯是个聪明人,是这个性格,那就再好不好过。毕竟她未来依旧会成为王室的一员,菲利普免不了和她相处。考虑到他们曾有过婚约,当断则断、小心谨慎都是好事。 “哦” 这位朋友答应了一声,然后像是想起什么来了,短促地笑了一声:“所以,泽布兰伯爵就喜欢这样的女士吗?这在宫廷里并不常见,难怪他过去从未与哪位女士有过恋情——有人认为,泽布兰伯爵是为了‘报复’,这才一力主张这桩婚约的,我倒不这样认为。” “我考虑了多种多样的原因,最终发现,排除掉那些不可能的,剩下的再不可能,也应该是真的。或许,我是说或许,泽布兰伯爵真就是为了爱情才做出这些事来的。” “非常精妙的句子,您一直是一位天生的诗人。”菲利普轻声赞叹。与此同时他还点了点头,是赞同朋友的意思。 相比起朋友对纪尧姆非常表面化的了解,作为兄弟,而又十分善于观察的他,当然是要更了解纪尧姆的即使表面上两人的关系非常生疏,根本不亲近,但这并不影响菲利普分析纪尧姆这个人。 纪尧姆的确堪称骑士的表率,武力和战争是他的天赋所在就不说了。除此之外,他不在乎物质上的东西,所以总能表现出十足十的慷慨——这并非是表演,又或者天性待人就好,能够发自真心对手下骑士‘解衣衣之,推食食之’,而是他本来就谈不到多在乎那些。 再者,他对女士们也总是不假辞色怎么说呢,虽然宫廷之中,骑士和女士们亲近,被看作是骑士风度的一种。但因为宗教传统,在对‘女人’的态度上,他们其实是很拧巴的。 一方面他们认可与高贵妇女的‘宫廷爱’是高尚的美德,有助于他们成为更好的自己。另一方面,他们也认为英武、智慧的骑士,是不会让自己的身边有太多女人‘胡言乱语’的。 如果一位骑士表现出不近女色的‘端正态度’,甚至会被认为是圣洁的。 “所以,真想见见那位巴尔扎克郡主,那可是能够点燃泽布兰伯爵爱情的女士。”说到这里的时候,这位朋友甚至有些崇拜的意思。但他很快又压低了声音说道:“不过,也有传闻说,点燃泽布兰伯爵爱火的,完全是巴尔扎克郡主的美貌。” “我是说,和性格没什么关系,过去泽布兰伯爵对女士们敬而远之,不过是眼光太高了。” “每一个见过巴尔扎克郡主的人都对她的容貌赞不绝口,但同时也会提到她的冷漠.这可真够让人好奇的。毕竟,即使是最看不惯女士们冷漠态度的家伙,语气也堪称柔和,和他们过去的严词完全不同。甚至有人会为这位巴尔扎克郡主找理由,认为是她自小在修女院长大,这让她有时会像修女一样,对爱情本能拒绝。” 说到这里的朋友笑了起来:“我敢保证,他们这样体贴温和,绝不是因为他们变得善解人意了。事实上,他们也被巴尔扎克郡主的容光所慑,只不过没法直说,或者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16 章【VIP】 第116章穿越中世纪116 最近几个月,菲利普王子成为了西岱最受同情的人。正如当初纪尧姆被安娜王后截胡了‘布鲁多的路易莎’这个婚约对象,也被众人同情一样。在木已成舟几年后,婚约对象被抢回去,这同样让人同情,而且这两次同情中,还不乏同一批人呢! 不过,就正如当初,纪尧姆本人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可同情的一样,菲利普其实也没受什么影响,最多就是有些可惜而已——这时候的他可没到原书中爱上女主角索菲亚的时候,甚至两人还不认识呢!所以他对自己的婚姻,大部分也是看利益的。而从利益出发,路易莎的确是个难得的优质结婚对象。 相较于这段时间丝毫不掩饰自己不满,宫廷之中和路易三世冷战的安娜王后,菲利普可以说平静。甚至,他都比不上自己的另一位兄长,王太子雅克对这件事反应来得大。 虽说,这件事一开始雅克就知道了。毕竟路易三世如果没有和安娜王后、雅克王太子,以及一些心腹通气,作为一个中风了的国王,命令其实是很难得到执行的。但是,知道归知道,当事情真的发生时,雅克还是难免不爽。 不可否认,雅克对纪尧姆这个弟弟,年幼时是忽视,现在则是忌惮又嫉妒。忌惮是因为,一个战绩如此惊人的王子,是非常有号召力的!即使不是说这样一定会觊觎王位,也会有一些野心家推动如此。嫉妒则不必说,纪尧姆现在是很多王子、统帅、大贵族的嫉妒对象呢! 别人做不到的事,他好像很容易就做到了,而这原本就是骑士们最在意的事儿.嫉妒更像是一种必然。 当然了,嫉妒是二者距离比较近的情况下才有的,王子、统帅、大贵族这些人还算够得上纪尧姆,也能得到和纪尧姆差不多的机会,这才产生了嫉妒。而对于大多数骑士,尤其是普通骑士来说,他们和纪尧姆的出身、功绩都差的太远了,反而没什么可嫉妒的,更多是崇拜,对强者的崇拜。 “.泽布兰伯爵真是骑士楷模,我最后悔的事儿之一就是,这次没有追随泽布兰伯爵去往东方。去为主征服异教徒的土地,去获取骑士的荣耀——”原本正在说话的骑士,见到对面的人使眼色,本能闭上了嘴。 这个骑士就是崇拜纪尧姆的人之一,至于对面的人为何使眼色,其实是因为后面雅克王太子来了。大家都知道的,最近雅克正为纪尧姆在东方的功绩,以及他即将和‘布鲁多的路易莎’订婚而不痛快尤其是后者,这未来登基后,要和这么厉害的兄弟做‘邻居’,也的确是够难的了。 雅克冷冷地看了两名骑士一眼,这两名骑士都是他麾下的。平常没怎么注意过,但认出来还是不难刚刚的话,他可都听到了! “或许,成为效忠于我的骑士,耽误了您追寻骑士的荣耀。既然是这样,那么,您就离开吧。” 雅克先对说话的那名骑士宣布了自己的处置,这让那骑士一时之间脸色发白。 这就是将骑士赶回自己领地的意思,可这位骑士哪有领地可回呢? 他的父亲是一位南方小伯爵,除了哥哥作为爵位继承人,什么都不必发愁外。其他的两个儿子,包括他在内,除了一人两座庄园,就只有来王都效忠王室的资格了。这其实也算是老父亲为孩子打算了,能够效忠大贵族,无论是王室哪一位,未来都不会太差。 尤其是他,效忠的可是王太子,那不就是未来的国王吗?王太子期间就跟着的,按照华夏的说法就是有‘从龙之功’,将来最差也能混一个王室近卫队的小队长什么的。 不过他的弟弟是追随纪尧姆的,这大概也是他有之前那番‘有感而发’的原因之一吧。 总之,他就是这么个情况。如果被赶回家,家里说是还有两座庄园是他的,可对于一个父亲是伯爵,对未来还有野心的骑士,回家经营庄园可不是他想要的。 然而,主人的命令是无法违背的,至少他没有那个背景和实力去违背。不过他很快就知道了,他还不是最惨的。因为雅克很快看向了那个给他使眼色的骑士,冲自己身边的骑士说道:“他的眼睛很灵活挖掉他的眼睛。” 身边的铁杆亲信一下将那个骑士按住了,那个使眼色的骑士还要求饶,雅克问他:“你为什么要冲他使眼色?是认为我会生气吗?你觉得你很聪明?” 那位可怜的骑士的确认为雅克会生气,而从结果来说,雅克也是真的很生气,虽然这生气有一半是因为这骑士使眼色了。 这些日子,雅克听够了类似的议论——没有人会当着他的面说,但类似的声音足够多的话, 总是能传到他耳朵里的。 所以,再次听到差不多的话,生气是生气,却最多是将人赶走而已,不至于说挖眼睛就挖眼睛。毕竟一个普通骑士即使和王太子地位差的再远,那也同属于‘统治阶级’,不能随便对待。就像华夏古代,普通的秀才是差着太子不知道多远,可太子也不能说打杀就打杀了。 这样的太子,朝臣们不抓住机会狠狠批斗一番,那都不正常! 所以,还是那个使眼色的骑士才让雅克进一步生气,以至于要用这种方式宣泄自己的愤怒。或许他的想法是对的,但正是因为对了,才更让人恼羞成怒呢——至于说,这会引起一些人的不满,觉得太残暴什么的。 只能说,太子随便打杀了一个秀才,那确实会引起朝臣批斗。但除非原本皇帝就看不顺眼这个继承人了,不然太子是不会因为这种‘小事’而付出任何代价的。就连‘义愤填膺’的大臣们,只要不是反对太子的派别,风波过去,也没有一直紧咬着不放的道理。 批斗是为了维护整个士人群体的利益,是为了显示气节。至于之后事情过去不再提,就是生活了。 雅克并没有旁观挖眼的整个过程,事实上,他问过话之后转身就走了。这正说明了,他其实无所谓见证‘犯错的人’受罚,或者说无所谓对错。只是要通过这种生杀予夺的方式发泄怒火,在他人面前显示自己的强大。 “.殿下,您没必要生气,那些普通的骑士,他们懂什么呢?”心腹侍从观察着雅克的脸色,小心翼翼地说。 “是的,他们的确什么都不懂,但他们懂得‘崇拜’,崇拜我的兄弟,是不是?”雅克心情不好,什么话都能挑出问题来。不过好歹刚刚发泄过一回怒火了,这个时候倒不会又要罚人,干脆扭头就走,往自己情.妇的房间去了。 雅克作为王太子,有不止一个情.妇,这在宫廷里不是什么秘密。这些情.妇有的是宫廷女官,有的原本不是,但也叫他为了自己幽会方便,弄到了宫廷做女官——这还是有资格进宫的贵妇,其实还有一些妇女,身份低微,他对她们更加随意。想到了就去找一趟,和妓.院找妓.女也差不多了。 现在雅克去找的,是他最近最喜欢的一个情妇。这个情妇是他和凯瑟琳结婚后才有的,事实上,正是因为她,他和凯瑟琳公主才结婚两三年,就感情冷淡,孩子也没有——凯瑟琳公主婚后一开始多少还有一些少女情怀,即使雅克王太子有几个情.妇,她也不当回事,这样的事太常见了。她在高登兰宫廷见过,在瓦松宫廷也不会‘大惊小怪’。 而雅克王太子最初也还算尊重凯瑟琳公主,至少他原本打算按照贵族男性的惯例,至少婚后一两年多和妻子过夫妻生活。最重要的是,得生下合法的男性继承人!作为王位继承者的他,家里是真的有王位要继承啊! 但现在这个情.妇,美貌而富有心计,一下将雅克吸引住了。她还耍了不少手段破坏雅克和凯瑟琳公主的关系,毕竟她是做情.妇的,要是夫妻关系好,她能有什么好处?至于说罗佩家族的王位,那关她什么事儿?有脑子的都知道情.妇是做不长久的,只能尽可能长久,然后期间捞好处。 总之,这样一来,雅克和凯瑟琳的关系就变得很差了。雅克不愿意亲近凯瑟琳公主,而凯瑟琳公主也有身为公主的自尊心,不肯先低头也有一些人劝过,不过劝不动这对夫妻,也就算了。大家估计,等这个情.妇的风头过去了,被她迷得不轻得雅克自己就清醒了。 至少,该知道得亲近凯瑟琳公主要个合法继承人啊关系不好的王室夫妻其实挺多的,但也不耽误他们一切为了继承人——这倒是微妙地符合天主教教义了。 即最好的状态就是守贞,只是人类被赶出伊甸园后就不能无性生殖了,只有男女发生性.关系才能生育,才能延续未来。所以男女不得不如此,而在这个过程中也得‘牢记’,切忌从中获得快乐,一定记得一切都是为了要个孩子。 然而,这种‘符合教义’,也很讽刺就是了。或者换个说法,这个教义本身就是一种讽刺。 雅克径直去找喜欢的情.妇了,之后一段时间都谈不上愉快。直到纪尧姆之后凯旋,他的心情更是来到了一个最低点——路易三世的身体情况是明摆着的,无法去迎接胜利归来的军队统帅,所以只能雅克这个王太子去。 要亲自看自己忌惮和嫉妒的弟弟出风头,雅克能高兴才怪了!但罗佩王室的表面团结还是要维持的,雅克即使再任性,这种时候也只能不情不愿地动身去往瓦松南部边境城市,迎接归国的纪尧姆,以及随行大军。雅克来到约定的边境城市后,等了大约两天,纪尧姆就带着大军到了。一系列的凯旋仪式不用说,虽然是在边境小城,不得不一切从简,可从简不等于可以省略任何一个步骤,所以看起来还是很庄重威严的。 “恭喜你,我的兄弟,无论是为胜利,还是为‘爱情’。” 城外两兄弟拥抱、亲吻脸颊时,雅克没什么感情地对纪尧姆说道。他的祝贺显然没有诚意,并非发自内心,反而多少有些意有所指,表达自己对这个弟弟的不满。 战场上取得胜利也就算了,这是纪尧姆的天赋所在,总不能要求他都打败仗。可是婚约的事怎么说呢?雅克非常恼火,觉得是这个弟弟野心的体现。至于说什么‘爱情’,雅克其实是嗤之以鼻的,即使他算是亲眼见证了纪尧姆的一见钟情。 他倒是不怀疑纪尧姆爱上了‘布鲁多的路易莎’,见过路易莎的他绝对承认,那是个绝代佳人。如果有谁说自己爱慕那位‘路易莎小姐’,雅克完全相信啊,就连他自己,也不能说没打过主意。不过他的计划是,等到‘布鲁多的路易莎’成为自己的弟媳,自己也成为国王了再说。 一般,贵族寻找情.妇,其实更偏好已婚妇女,而不是尚未嫁人的姑娘。这里面的原因多种多样,譬如未婚姑娘如果怀孕了,到时候怎么算?只要稍微像样点儿的门第,之后都很难收场的。如果是个已婚妇女,那就不同了,孩子名义是有父亲的,即使大家都知道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 又譬如,未婚姑娘一般是有未婚夫的,又或者总会有。他们或许不在意自己的未婚妻,未来成为地位更高的男人的情.妇,说不定还有借机搏一把的想法。但对没结婚之前发生丑闻,以及生下头生子前,妻子先给别的男人生了孩子,那是很介意的! 没结婚前就有什么,知道了还继续结婚,这就容易招来耻笑。至于头生子,那更是重中之重,那可是意味着未来继承自家爵位的是不是自己的血脉——若要让丈夫不介意这一点,除非妻子的情.夫能够给出比自家爵位更有价值的好处。 历史上很多国王就能做到这一点,所以他们可以肆无忌惮招惹宫廷少女,而不局限于贵妇。很多时候他们甚至是将少女弄怀孕了,才匆匆给她们找了一个丈夫,不至于让自己的私生子没有一个可供‘挂靠’的‘单位’。在雅克的认知中,纪尧姆难道不能这样吗?干什么就要结婚了。即使考虑到他这个未来国王的意志、处境,也该放弃结婚的念头啊!而纪尧姆偏偏这样做了,不就是要和他对着干的意思?所以之前他们还能比较‘和睦’地相处,现在连这都做不到了。 纪尧姆只是镇定地点了点头:“感谢您,辛苦您来迎接了。” 出征打仗这近一年时间,纪尧姆相比起一年多以前在普法尔茨,变化还是很大的。晒黑了一些,人也多少瘦了,不过是那种有力量感的瘦,一看就知道是个战士。而这让他比过去更多了一份威严和肃杀,当他和王太子出现在一起时,气势还要更足一些。 当事人雅克未必意识到了这点,但他和纪尧姆在一起时,那种有力气无处使的感觉还是有的。这让他极不自在!所以基本只有第一天,纪尧姆率领骑士们进行全城胜利游行,以及晚上的庆祝晚宴时,他才出面了,之后基本就是他们各做各的事。 纪尧姆选择在附近乡间属于王室的庄园进行休整,雅克则整天出门打猎。 等到纪尧姆一面休整,一面整理了一遍自己的《东行战记》,雅克甚至接受了另一位地方领主的邀请去打猎比武——对方并没有邀请纪尧姆,虽然邀请了纪尧姆也不见得去。 或许正是因为他没邀请纪尧姆,雅克才会那么兴高采烈地去吧。 说实话,这种彻底倒向他这个‘王太子’的做法,真的极大讨好了他。不然的话,这种小地方的打猎比武活动,他贵为王太子,哪来的那么大兴趣? 纪尧姆不介意那个地方领主‘忽视’自己,不如说这样还更好,世界总算安静了,他也可以整理一下《东行战记》了。这次出征太忙了,这件事一直想做,却始终没有空闲做——所谓《东行战记》,就是类似日记一样的东西。 那是这次东征期间,纪尧姆每天的所思所想。其中遭遇战争的日子记录下的,当然少不了战争本身,就仿佛是散文一样,记录了纪尧姆的战争哲学.纪尧姆不算是文艺青年,不过也不是雅克那种,雅克多少是有些仇视知识了。 在接受王室教育的少年时代,雅克在文化教育上的表现很差,几乎是兄弟中最差的,大约只有他的双胞胎弟弟蒂埃里比他更差了。或许这种经历给了他不大不小的阴影,他虽然不是那种不擅长,所以要敌视知识的,但回避,乃至蔑视是有的。 纪尧姆的话,只是很喜欢将事情记录下来,这样这些重要的东西就不会随着时间流逝而记忆模糊。这是他性格谨慎周全的体现——记在纸上的话,当初是什么样子,今后无论什么时候去看,就还是当初记录时的样子,记忆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了。 等到纪尧姆整理了一遍《东行战记》,休整基本就完成了,然后他还要带着军队返回西岱,那儿还有一场更隆重的凯旋仪式。他将这件事派人通知了雅克,然而雅克不以为然,让他先走——纪尧姆是带着军队走的,行进速度会慢一些,雅克认为只要最后能追上就行了。 当然,追不上也没什么,错过纪尧姆进西岱也不错。即使之后会被指责,那又怎么样?难道会动摇他作为王太子的地位吗?而且那也是之后的事了,现在先爽了再说。 他现在就是不想和纪尧姆一路同路.就已经厌恶到这种程度了。 纪尧姆也不在乎,雅克既然这样说了,他也不会为了维护王室的面子去迁就他。所以他也利落地拔寨,一路往方位在北的西岱而去。期间,他是有经过布鲁多的土地的,作为心腹的克莱尔骑士还提议可以去拜访巴尔扎克伯爵。 当然,目的是不是‘巴尔扎克伯爵’,大家都心知肚明。 “不用。”纪尧姆放下鹅毛笔,等刚好写好的信晾干。连带着这封信和《东行战记》的原稿,他都装进了一个纸袋中,准备派人送给路易莎。 纪尧姆并不是一个不能等待的人,他已经一年多没有见路易莎了,并不急在一时。只是,回想起一年多以前的普法尔茨庆典,其实他也没见过路易莎几次,他有时候也会想,自己爱上了一位女士,这是真实的吗? 显然,时间过去一年多,被各种‘激素’有些冲昏了头脑的他,这个时候也变得冷静了不少,以至于产生了怀疑的情绪倒不是说后悔了,就是一种很正常的心理变化。哪怕是最致命的一见钟情,在最初的一见钟情之后如果没有后续,时间长了也就淡忘了。 克莱尔骑士不知道纪尧姆的想法,毕竟在他的眼里,纪尧姆一直是个一旦决定要干什么事儿,就永远不会改变的人,而且他一直都做正确的的决定。所以.大概在爱情的选择上,也是如此吧,克莱尔骑士是这样想的。 他这显然是不了解‘爱情’了,尤其是纪尧姆和路易莎这种。严格来说,他们并不是爱情,只是纪尧姆单方面的一见钟情。他们之间并没有真正相处、建立感情过,所以在最初的‘激素’乱窜,汹涌得仿佛要让人喘不上气的阶段过去,一年多没见后,纪尧姆的感觉肯定会变。 总之,克莱尔骑士只是乐呵呵地道:“您太沉默了,面对爱慕的女士应该主动一些.您和巴尔扎克郡主的婚约尚未订立也不是问题,这已经是十拿九稳的事儿了。听说巴尔扎克伯爵与陛下已经谈妥,只不过恰好您也快回来了,便说干脆等您回来,带着凯旋的荣光宣布这事儿。”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17 章【VIP】 第117章穿越中世纪117 纪尧姆的信和《东行战记》原稿送到路易莎手中时,路易莎正在为仿制座钟的新进展高兴——最新的、不计工本的仿制品,好歹能做到每天的误差不超过5分钟,6天才需要上一次弦了。至于座钟大小,也只是扩大了‘区区’3倍而已,依旧是房间内摆设的水平。 “.零件加工精度始终是个问题,我们很难理解那位大师是如何能那样精准、清晰地加工细小零件的。”仿制座钟的庄园内,安托万向路易莎报告进展。 路易莎看着眼前的仿制座钟,没什么外壳装饰,看起来略显粗糙了,但这确确实实是庄园里工匠们的仿制成果。她点点头道:“我也很难理解,那位大师很厉害,即使是没这么复杂的,也是普通工匠难以模仿了。” 安托万不是这边工匠中的头领,他的技术虽好、天赋也高,可他实在是太年轻了,而无论在哪儿,都不会少论资排辈的人。只不过,这次能仿制成功,他是有大功劳的,是他弄出了一种新合金,这才让某些关键零件的成功成为可能。 再加上在这里管事的骑士很欣赏他,还知道路易莎很欣赏他,就让他来做报告露脸了——路易莎对一大堆老工匠中,有这么一个年轻人,感到印象深刻。而且他的手艺也就算了,在诸多有经验的老工匠中不见得还有优势,但那种年轻人才有的灵气,实在宝贵! 真的,只有见到这样的人,路易莎才对制作超出时代的东西有一定信心。就觉得这样的人可以打破藩篱,化不可能为可能。 安托万继续报告道:“.现在已经达到您说的,商品化的最低标准了。但问题是,制作这样一个座钟,要用技术最精湛的金工工匠从最初的零件做起,工时也长.按您说的,成本不是问题,可现在这样,要多制造几台也不行,就” 座钟是奔着顶级奢侈品去的商品,就和穿衣镜一样。所以成本问题真不大,它的工时再长、再贵,售价都能完全覆盖,然后利润依旧很高。可要是没几个人能做,然后还做的特别慢,那意思就不大了。 一台座钟就算纯利润有1000镑,一年只能做两台,甚至两台不到,那也就是一两千镑。这个钱不能说少,可很久之前就开始折腾,圈了这么多工匠在这里,这样哪能让路易莎满足? “我完全懂你的意思,所以接下来就是研究怎么省工了,是不是?”路易莎想了想,说道:“我认为可以从改进加工器械方面下手,人想要再提高是很难了。而有时候只要器械能提升一点儿,带来的改变就会很大。” “啊,我明白郡主您的意思。”安托万也算是常和器械、工具打交道的人,当然明白路易莎的意思。之前想过的方向里,其实也有这个,只不过其他人哪能像路易莎这么笃定呢?路易莎既有现代人站在时间长河下游的优越条件,也有身为‘金主’的自信,说话才真的算话! 之后双方又谈了一下改进加工器械的可能性,路易莎不懂细节,可身为现代人,大而化之的东西知道的最多了。可能她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句话就能启发安托万这类非常厉害的工匠,总之最后两个人都算是很有收获吧。看着已经算是成品,只不过缺乏商品化素质的仿制座钟,路易莎也不吝啬,直接给庄园这边的工匠发了一次奖金。还说道:“你们有信想给家人的,以后都可以写信,庄园里会有人给你们送出去,外面的信也可以收。只不过为防止通过信件泄密,这些进出信件都得经过检查。” “你们如果接受这一点,以后写信就随意了。” “还有,因为诸位的出色表现,虽然‘座钟’仿制不算完全成功,也可以最近让亲友来探望一次了。有这个意思的就写信通知,让亲友来庄园这边吧。” 这种苛刻得仿佛管犯人一样的方式,听起来很糟糕,但在此时,对专攻机密技术的工匠,已然算是温和、有人文关怀了。而且,大概是来之前就是自愿的,还拿了超出外面的‘签字费’和薪酬,所以工匠们还真没什么怨言。 甚至,这个时候听说以后写信收信,只要经过检查就基本随意。而且还最近就有一次探亲机会,大家就是纯粹开心——因为要座钟研制成功,商品化了,才能将家人接到庄园里一起生活,所以现在要见家人朋友,只能是通过这种少有的探亲机会。 视察了一次仿制座钟的庄园,路易莎是带着比较愉快的心情返回布鲁多宫廷的。在她想来,这事儿已经成功大半了!毕竟最麻烦的材料都解决了,加工机械的改进反而没有材料那么麻烦。 要知道, 在古代环境下,前者真的就是看运气,金相学什么的还是一片空白,后者反而已经有了一定积累。 而回到布鲁多宫廷,见到纪尧姆派人送来的东西。要说不高兴,那也不至于,就是一下喜悦都没有那么纯粹了。原本高涨的情绪就像是充满气的气球,现在一点点在跑气.她现在有些想逃避和纪尧姆订婚这件事,连带着逃避纪尧姆相关的一切,假装这些有的没的都不存在,就天下太平了。 然而,事情总归是要解决的,她最终还是拆开了纸袋,先读信,再看《东行战记》的原稿。 说实话,路易莎对纪尧姆的印象也有些模糊了。纪尧姆当初还对她一见钟情呢,一年多之后也会觉得当初发生的一切仿佛不是真的。她对纪尧姆,没有任何感情基础,想起来也是‘避之不及’的心情占主导。而她对避之不及的,向来都会刻意去遗忘。 事实上,她现在都有些想不起纪尧姆的长相了。大致的模糊影子是有的,他出现在她面前,她大概也能认出来,可也就是这样了。纪尧姆如果出现在人群中,又没有任何标明身份的东西,路易莎也不知道他在人群中,99%是会略过的。 路易莎没有着急看信里已经提到过的《东行战记》,那是一份不算薄的日记,一会儿哪看得完?可送信的骑士,却是赶着回去复命的,所以她抓紧时间先写了一封回信。信里很客气地表达了感谢,感谢他送来的《东行战记》,自己会好好读的。另外,也没有忘记祝贺纪尧姆此次取得了辉煌胜利,最后还小小关心了一下对方。 不是很超过的那种关心, 就人际交往中很正常的那种。这里多少有些程式化了,不过关心的方向倒是很实在的‘身体健康’——古代行军打仗,长途奔袭是很消耗身体的,据说霍去病英年早逝,诸多可能原因的猜测里,就有这一条。而这次纪尧姆去打仗,好像也率领军队长驱直入敌方腹地过,这样长途奔袭肯定少不了。 写完信后,路易莎拿了一个信封装好,就取出了蜡和自己的火漆印章。她有两个主要用的火漆印章,一个是公事上使用的,那时代表的身份是‘布鲁多的郡主’‘未来的布鲁多女伯爵’。这个相对朴素,嗯,至少以她的标准算是朴素了。 另一个是私人信件使用的,就要花哨很多了。这一次路易莎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了私人信件使用的印章。她不太确定,自己这时是不是应该更‘公事公办’一些,但这算是私人信件了,用公事印章会更奇怪,有一种欲盖弥彰的感觉。 当然,说是私人信件的火漆印章很花哨,和后世玩出花来,已经成为手工区一个不小的分类的火漆章相比,就很普通了。小小套色了一下,就深粉色玫瑰和绿色的叶子吧,先印了粉红色的蜡,然后平削并切割了多余部分。然后印绿色叶子部分,也是同样操作。 这样将玫瑰和叶子嵌进章子里,就可以印了——这些玫瑰和叶子都是提前做好的,平常侍女们有空的时候,就会一次做比较多,放进书房专门的珐琅盒里。路易莎要使用时,直接取用就好了。 路易莎融了一些蜂蜡,倒在信封封口处,然后就用火漆章印上去。拿起火漆章,信封口就出现了一个圆圆的,比金币略大一些,优美玫瑰花叶为视觉中心的‘浮雕’图章。 路易莎将这样一封封好了的信,交给纪尧姆手下送信来的骑士,骑士就以最快的速度赶了回去。接到回信的纪尧姆看到火漆章,不知道为什么,便觉得心跳得快了一拍。仿佛一年多以前,那种自己都不受自己控制的感觉又回来了。 但没有那么持久,也没有那么强烈,他很快又恢复了一些镇定。 一旁的克莱尔骑士也看到了那个火漆章,心里暗暗觉得巴尔扎克郡主实在是一位讲究的女士——此时个人纹章已经挺流行的了,大家也会将个人纹章盖在火漆上,算是一种表明身份的方式。为了方便,甚至还诞生了‘纹章戒指’这种实用性装饰品。也就是说,有需要盖纹章的地方,手伸出去就能盖。 只是这样的纹章戒指也好,正经的纹章印章也罢,都不会这样精美,仿佛一个小小的浮雕作品。 纪尧姆读了信,终于确定当时在蛋白石胸针的袋子上系的纸条,果然是路易莎写的,字迹一模一样——相较于此时装饰性太强,以至于凌乱的字,路易莎的字迹娟秀清晰,自成一派,实在太有辨识度了。 其实字体装饰性太强,也不一定会导致凌乱,看一些抄写员的抄本就知道了,还是比较清晰的,也有自己的美感。不过,不是所有人都能像抄写员一样‘兢兢业业’写字的,人家是专业的,算靠这个吃饭呢!所以,大部分此时的日常书写,都能让后世的人眼花认不出,而且也不像一些近代的‘花体字’,看不懂归看不懂,却还是觉得好看。至于路易莎的字,她是上辈子习惯了写意大利斜体。这辈子一样是写‘字母文字’,就有相同的笔法习惯。虽然过于简单了一些(以此时的流行风格来说),但好看的字就是好看的字,这种‘简单’反而是书法相对成熟时才能有的。 至少看过路易莎手写文字的人,都是只有称赞的——当然,这也有可能是因为路易莎的身份。普通人的书法不符合大众潮流,哪怕好看,也可能不受认可。可如果是‘布鲁多的路易莎’‘布鲁多女继承人’这样,那就是与众不同、清新优美,几乎是立刻就能被宫廷接受。 纪尧姆读了两遍信,确定自己没有遗漏任何信息.当他看到信中路易莎保证会通读《东行战记》,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有些后悔,后悔送了原稿。相比起经过整理的稿件,原稿当然就显得凌乱多了,没那么好读懂。 之所以送原稿,一开始的心情是,想分享给路易莎自己未经修改的经历、思考。但现在,又觉得这是个错误的决定——这在纪尧姆是非常少见的,他倒不是像身边亲近的人那样,觉得自己永远会做正确的决定,他理性的那部分不允许他这样过于自负。 但他的确是个做了决定就不会后悔的人,因为在他的人生信条来说。面对选择,迅速做出决定总比犹豫不决要好。而做出一个哪怕糟糕的决定,继续执行到底,也比半途而废好。所以凡是做了的决定,他从不后悔! 纪尧姆想要将改过的初稿抓紧时间送去特鲁瓦,但又迟疑,是不是再改一遍稿会更好。然而,就在这样的犹豫中,他像是过去最会避免的那样,陷入了左右为难、踟蹰不前中。事实上,直到他返回西岱,都没有想清楚是将初稿送去,还是再改一遍再说。 而这个时候,他其实已经错过了做决定的最佳时机了,路易莎那边很可能已经读了一部分原稿,再送稿件只会让她不知所措。她这到底是继续读原稿好,还是读新来的稿件?或者都要读吗? 这样犹豫着,纪尧姆回到了西岱。 他的凯旋礼,也是由别人代表路易三世进行的。而经过一番比当初在边境小城要隆重热烈得多的全城巡游,纪尧姆终于来到了王宫,见到了路易三世。 他带了一个朴素的牛皮袋,袋子里有三样东西,分别是一捧土、一把匕首,以及一个金灿灿的护身符。护身符完全是东正教的样式,看它装饰得极尽繁复,甚至会让人觉得这该不是一件‘圣物’吧?而实际上这也确实是一件圣物。 只是它并不来自于天主教,而来自东正教,是这次纪尧姆东征取得辉煌胜利后,君士坦丁堡的一种示好。 纪尧姆在路易三世的床前,将牛皮袋里的东西展示给他看:“这是您从未去过的圣地的土,杀死曾背叛过您的仇敌的匕首,以及君士坦丁堡的大牧首赐给的圣物。主的神圣、骑士的荣光、洗去仇恨与屈辱的仇敌血全都在这儿了。我已经完成了对您的承诺。” 十年前路易三世的东征, 甚至没有踏上东方的土地,到罗兰西就因为当地某位总督的背叛而中道崩殂。而现在,纪尧姆走了这一趟,将他想要的东西全都拿了回来——顺便,那个背叛过路易三世的总督,也被纪尧姆顺手祭天了。 纪尧姆向他要求了骑士比武、神前判决,这就和近代的‘决斗’差不多。两个人为了一些无解的仇怨,光明正大约定决斗,还有要见证人。如果有人因决斗而死,杀死他的人也不必为此进监狱。甚至应该说,‘决斗’的传统就来自于这种‘神前判决’。 逻辑是,天主会站在正义的一边,使其胜利。还真就是那句话说的,‘正义必胜,因为胜者才是正义’——当然,教会是十分反对这种‘神前判决’的,就和一些法院,用类似的方法做审判一样,这个举动都有试探天主的嫌疑。 怎么,如果最后结果不符合以为的正义,天主就不‘灵’了吗? 众所周知,要想不犯错,最简单的做法就是什么都不做。教会显然是明白这一点的,所以一直很排斥一些有明确结果的事儿,以免错的次数多了,动摇信仰(错了虽然有解释可以说,可错的多了总是个问题)。 只是,就如同教会反对的比武大会一样,骑士请求通过比武做‘神前判决’,依旧非常流行,而且大家是真的认这个,对其公正性是认可的。更重要的是,对最后的结果也认!哪怕是死了人的一方,也没有事后纠缠不休的。 这对一个‘律条’其实才是最重要的,比公正性更重要!大家愿意承认、接受其结果——后世的一些法律、规章, 也不一定是最公正的,因为有的时候为了兼顾很多东西,‘公正’就得有所让步。 甚至,最公正的,也不一定能让更多人满意,所谓风俗,所谓人情,所谓人性,太多东西掺杂其中了。 纪尧姆和背叛路易三世的总督比武决斗了,嗯,其实当时那位总督并不想答应。他的年纪和路易三世差不多大,虽然没有同样中风,看着也强壮有力,但哪能真和年轻人比武力?事实上,哪怕回转二十年,他也没有自信能和名声在外的纪尧姆比斗啊! 只能说,纪尧姆是带着大军要求比武的,他能不答应吗?不能啊!他也做过挣扎,请一些‘善良的人’帮忙说话。但纪尧姆是打定主意就很难改变的,而且这原本就是东征的目的之一,怎么会就此善罢甘休? 路易三世看着三样物品,眼睛发亮。他其实不见得真的那么在意这些东西,只是执念多年,一朝实现,那感觉是不一样的。 他挣扎着先去拿那把匕首,用能动的那只手。然后又放下匕首,捻了捻那捧干燥散碎的泥土,又放到鼻子下嗅闻。最后才看那个护身符,笑着说道:“很快圣父也会派人送来一件圣物的,这是必然的他总不会落于大牧首之后。” 天主教教皇和东正教大牧首之间别苗头是从一开始就有的,互相开除教籍都有过。当初双方均势,甚至东正教隐隐压天主教一头的时候,天主教教皇可没少‘受气’!如今东罗马国势衰微,连带着东正教影响力也大不如前了,教皇更是不会让其有机会专美。 大牧首送了一件圣物?那教皇也要送一件,说的好像罗马缺少圣物一样! 路易三世收下了三样东西中的匕首和泥土,但大牧首送的圣物则让纪尧姆自己留着。并说道:“朕知道你的意思,我的孩子,凡是朕许诺于你的,绝不会食言。菲利普和‘布鲁多的路易莎’已经解除婚约,你和她的婚约也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约定。” “只不过,之前我们都认为,你本来就快凯旋了,完全没必要那么着急。等你回来安排这件事更体面,是不是?” 路易三世已然心满意足,才不管让纪尧姆娶布鲁多的女继承人,今后和他的继承人做‘邻居’,这是个多大的坑! 纪尧姆得到这样的回答,也就满意了。而之后,就正如路易三世预料的那样,教皇赐给的圣物没过几天就经由使者送到了西岱。那是一个赐福圣物,据说具有使人幸运的作用。不过圣物么,传说中大多都有护身、幸运的效果,也不足为奇。 但似乎是某种冥冥之中的天注定,和这件圣物几乎是前后脚,一群快马奔波来的骑士带来了一个坏消息——雅克王太子在南方某个小领主的领地打猎比武、坠马受伤,当地没有好医生,他们又找了奥尔良的医生。 然而奥尔良的名医也不觉得有救,直接让他们请神甫去了。这既是让神甫祈福,死马当活马医,也是暗示请个神父可以做死前忏悔。 最后的结果也不出奥尔良名医的预料.所以,这些骑士是来报丧的!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18 章【VIP】 第118章穿越中世纪118 是的,雅克身边的骑士来报丧当然是坏消息,国家死了王太子,怎么看都不会是好消息。但某些人的坏消息,对另一些人就有可能是好消息。所以才说,那件来自教廷的圣物,确实是太巧了——所有人都一致认为,真是够灵的! 如果不是现在那件圣物的主人乃是纪尧姆,新的瓦松王太子(还没有公布,但大家都知道这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大家都想摸一摸,好蹭蹭福运了。 当然了,这是最简单的‘题目’,雅克死了,王太子之位按照顺位就是纪尧姆的了。 “看吧,只要活得够久,就什么事儿都能看到.我都要第几次见证册封新的王太子了?哈!第三次了。天知道等我七老八十了,还能认识几个王太子。”酒馆里,有一个年轻贵族一边饮酒,一边大言不惭。 他的年纪不会超过30岁,以至于显得这话更轻浮了! “这证明了,世上的事儿总是公平的,是不是?”也有人跟着笑了笑,大着胆子说道:“我们的王子们,没有年幼时夭折的,看起来是运气好。殊不知,还有英年早逝呢!也不知道这两种哪一个更倒霉就是了。” 这话就说的更过分了,如果前一个还可以说只是轻浮,这一个就是口出狂言,有诅咒王室的嫌疑了。看他一杯接一杯地饮酒,也知道是个本身就不谨慎,喝酒后更不知道收敛的家伙——后头西敏公爵走了进来,正好听到了这话。幸运的是,西敏公爵本来就是个轻浮的年轻人,不会上纲上线。不幸的是,西敏公爵有所有轻浮年轻人都会有的通病,那就是任性、管不住嘴。而他作为王室公爵之一,听到了这样的话,只要随意一传,这人就可能完蛋。也是想到了这一点,本来那个贵族颇有一些借酒装傻的劲儿的,这时候也一下清醒了过来。打了个激灵,默默站起身,就看着西敏公爵落座,似乎在犹豫要不要上前问好、说软话。 此时的酒馆,多是稍有余钱的市民,以及一些普通骑士消遣的地方似乎是还没有成熟的市场,市面上的酒馆、餐厅等等,大都脏乱,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也很一般,有钱人和贵族很少走进这些地方。他们要享受,都是关起门来,在自己的豪华宅邸中进行。 不过么,总有一些例外,这间酒馆就是。其实,与其说这是一间酒馆,不如说这是一间提供酒水和简单食物的俱乐部——这个俱乐部并不是因为相同的政治主张,或者某种高尚的爱好聚在一起的。就是一群有钱有闲的公子哥儿,需要娱乐来消磨时光而已。 在这间装潢漂亮,更像是某个大商人住宅的酒馆里,有两个室内九柱戏房间,每个房间内都有3个球道。另外,还有专门玩桌上游戏的房间,桌上游戏的种类就多了,除了双陆棋、鹅棋等稍显趣味的,更多是最简单直接的掷骰子游戏。 这些游戏其实都有赌博的意思,且来客们也确实在用这些娱乐项目赌。不过这里还是更像俱乐部,而并非赌场——从来这里的人的第一目的说,他们是为了找乐子,而不是赌博。而从老板的角度来说,则是金钱只在客人的圈子里流动(他们大多互相认识),他也没有抽成。说起来,此时人们对‘赌博’的态度也很矛盾。一方面,受宗教和现实经验影响,人们认为这是真正的罪恶,是很多犯罪发生的原因(赌博输得倾家荡产了,就很容易选择去诈骗、偷盗等)。 另一方面,又有耽于享乐的贵族引领风气,他们那种一掷千金的大方形象是很迷惑人的。让不少人对赌博产生了崇拜心理,认为这能展现出男人成熟、冷静、阳刚的一面。 类似的文化心理,其实华夏也有,一些经典‘赌片’的出现,往往离不开一个冷静聪明、独当一面、气场强大的男主角。显然,这种现象,用单纯的金钱崇拜是解释不通的 西敏公爵落座后,侍者立刻上前问候他,以及和他同行的人,其中也包括卢卡斯。说起来,最近卢卡斯和西敏公爵走的格外近——他本来就和西敏公爵有交情,但自从雅克王太子去世的消息传来,他可以说是以最快的速度,和西敏公爵形影不离起来了。 主要是卢卡斯的父亲,乃是地地道道的‘后党’,靠着安娜王后的抬举当上了王室近卫队队长。虽说这些年也算是左右逢源,就是防着有朝一日王后失势,可到底做了安娜王后的人,又怎么可能不得罪人呢? 就比如说纪尧姆,他们父子就真的完全没交情,甚至很可能在为安娜王后办事时,一不小心就有什么得罪的地方。而现在,人家要做王太子了这一下不就尴尬了吗? 而之所以这个时候选择从西敏公爵下手, 是因为西敏公爵是个挥金如土的纨绔子弟没错,没什么用也是真的,但他和纪尧姆的关系居然还不错。像是上次订购穿衣镜,他自己买了一面,还记得再买一面给纪尧姆,做祝贺他成为泽布兰伯爵的礼物。 这可是光镜子本身就要1000镑,算上镜框更不知道要花多少钱的穿衣镜! 可别说‘钱’不代表什么,这么多的钱已经很代表什么了!一两千镑的开支,即使是对西敏公爵这种不差钱的,也不是一笔小钱了。如果这都代表不了什么,那不花钱就更别提了。这也算是现实版的‘钱在哪里,爱就在哪里’了。 卢卡斯从亲近西敏公爵做起,既显得体面自然,毕竟之前两人关系就很不错了。又不至于直接接触纪尧姆,得罪现在还当权的安娜王后——安娜王后人还在,除了王太子换人,瓦松的权力结构、运行方式其实都没变。 而为了未来的当权者,得罪现在的当权者,这恐怕只有脑子有缺的人才干得出来。 侍者问候后就去端酒了,西敏公爵呵呵一笑:“那家伙真是个傻瓜,是不是?居然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说那样的话,真可以说是把所有人都得罪了。我那可怜的、死了的堂兄们也就算了,毕竟死人干不成什么事儿。可还活着的,谁愿意听这样的诅咒?” 故意说的大声了一些,看到对方急得额头不停冒汗,他就觉得高兴了——他还真没有故意去告状的想法。不是因为想帮这人,也不是和王室关系不好, 纯粹就是没那种想法。当然,如果一不小心说漏嘴了,他也无所谓。 他现在这样煞有介事说话,更多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就是想看那个人着急、出丑而已。 看够了乐子,西敏公爵才对卢卡斯说起了今天的娱乐:“我今天打算去玩玩儿掷骰子游戏,唉!其实玩儿的次数多了,也没什么意思.您有什么可推荐的新游戏吗?” 卢卡斯心知西敏公爵这是‘麻木’了,再刺激好玩的游戏也禁不住天天玩。尤其是掷骰子这种,就本就是拼运气,享受开骰盅那一瞬间期待与心跳的游戏,情绪来的强烈,更容易麻木——别人或许还能因为金钱而多享受掷骰子一段时间,西敏公爵连这方面都没有。 倒不是说他不在乎赢钱了,倒也没到那份上。但金钱对他的刺激确实比较小就是了,别人一晚赢10镑能欢天喜地,西敏公爵就不可能,至少要100镑了。但没什么人能和他玩一晚上100镑输赢的赌博游戏(除非出千,早知道自己要赢,只是那得防着被看破,又是另一种风险了),也就是宫廷里最尊贵的一些人偶尔可能以这种大赌消遣。 就卢卡斯见过的,雅克王太子、西敏公爵,另外还有几位最尊贵的人儿,就曾经组织过几次赌局,赢家有一晚上最多赢下320镑的记录这可是相当惊人的。而这个赢家是雅克王太子,从卢卡斯的感觉来说,那倒像是有人在给雅克王太子放水,借此讨好他。 “倒是有一个。”卢卡斯笑了笑,从自己的荷包里拿出了一盒纸牌:“这是从布鲁多宫廷流传来的游戏,由我们前次去布鲁多宫廷的使臣带回来的。据说布鲁多宫廷尤其爱这个游戏,有了这个,掷骰子都不流行了。而且哪怕是原本热爱下棋的老派骑士也承认,这个游戏需要计算和头脑,冷静的策略也不可少,不是单纯比拼运气的赌博。”‘纸牌’这种东西,在此时的西方是不存在的。虽然本土已经能造纸,可要从‘纸’衍生出玩具,这还需要一段时间的酝酿。在这件事上,路易莎可以说是加速了这个过程,直接就把完成体的扑克牌弄出来了。 方片、红心、梅花、黑桃四种,每种13张,再加上大小王(大小王还是美国的玩法,出现可以说很晚了)。 而有了一整套的扑克牌,那可以玩的游戏就多了。华夏人玩的最多的‘斗地主’,国际上最流行的21点、桥牌什么的。路易莎自己就会玩斗地主、21点、‘变色龙’和‘跑得快’,所以最初在布鲁多宫廷也就这4种玩法。 很显然,这时候的玩家们已经很满足4种玩法了,觉得这让人眼花缭乱、妙趣横生.当然,等他们觉得这有些腻了,或者单纯就是自己有了某个想法,是可以发明出新玩法的。对此路易莎一点儿不怀疑,因为历史上就是这样的。 西敏公爵见卢卡斯将纸牌从纸盒中拿出来,接了过去。发现这些比巴掌略小一圈的纸片却比想象中硬挺强韧——这其实是路易莎选了相对来说,紧实而光滑的纸张,和布糊在一起后得到的,说起来有点儿像做鞋时打袼褙。 只不过打袼褙得用布糊在衬纸上,一层又一层,这制作纸牌就用了一层衬纸、一层布。这主要是因为,此时本土造纸厂的纸张大多是比较厚的那种,摸上去也粗糙。路易莎选的这种纸,说是光滑,也只是相对的,所以做好之后正面还涂了一层薄蜡呢!这既是保护正面的图画、防磨损,也让看起来显得高档了不少。 总之,纸就那么厚了,再加上一层布、一层薄蜡,这相对后世的纸牌厚了将近一倍了,实在不好再加厚了——其实再加厚一些也没什么,此时的人们又没有见过后世的扑克,并不会觉得这样的扑克牌有什么问题。只要没有厚到不能洗牌、摸牌、掌牌,有什么不可以呢? 西敏公爵看了看纸牌的正面,是一幅图画,左上角和右下角标着‘红桃K’的图案符号,其他就是查理曼大帝的人物画像了(这种人物画要认出来,主要是靠一些标志性特征,譬如他的标志性王冠,手中的剑、国王之球等)。 这不是印刷出来的,因为色彩鲜艳繁多,人物细致,这是此时的印刷技术做不到的水准,只能是袖珍画家画的。袖珍画家,顾名思义就是不画大幅作品,主要作小画的。他们最常见的营生就是给精美的抄本画插画,现在画扑克牌,也算是专业对口了。 “这是‘查理曼大帝’?唔,挺有趣的背面是丝布?呵呵,这也只能是宫廷的玩具了。”西敏公爵生在富贵丛中,眼光多毒啊,即使是昏暗的房间里,也一摸就知道纸牌背面是什么材质了。 是的,路易莎糊扑克是用的丝绸,准确的说是‘绢’。这种织物在丝绸中是比较低端的,主要用一些废丝纺成——煮茧缫丝时,难免有一些破茧,还有双宫茧什么的。这些蚕茧纤维太短、太粗,纺不了真正的丝绸。 不过扔了也很可惜,这种废丝的比例在蚕丝中可从来不低!所以华夏很早就开发出了工艺将它们制作成了一种低端丝绸‘绢绸’。不过很多绢绸全靠‘废丝’也不行,还得和正常的丝混纺呢。 这甚至都算是华夏的独门技术了,虽然丝织业传播开了,但在近东地区,废丝一直得不到什么利用。最多就是丝绵到时候用作填充物,打碎了之后做褥子什么的,非常浪费——这和路易莎做的蚕丝被不一样,就是直接打碎切块了用的。 路易莎选择绢绸糊扑克牌,倒不是因为它便宜,每张扑克牌都要手绘了,还在乎这一点儿成本?再说了,本来就是给贵族们玩乐用的,成本什么的本就无所谓。她用绢绸,是因为绢绸相对硬括,但又轻薄,而且平纹纹理也比别的丝布明显,这样玩的时候手感好。 像是西敏公爵手中这一副扑克牌,背面的蓝色绢绸还有黄色的菱形图案,这是印花工艺。紧密排布的菱纹非常规整,从这看不出每张牌的不同,不用担心被记牌,还能有很好的装饰效果。这也算是后世扑克牌背面的常用的图案之一了。 “所以,这也要怎么玩儿?” 西敏公爵颇有兴致地问。 卢卡斯解释了一种玩法,并且说道:“只是口头解释,不太容易明白,玩上一局就什么都懂了,我就是这样学会的。而且这还只是其中一种玩法, 据说布鲁多宫廷流行多种玩法,有不同的趣味。啊,这种名叫‘联合战争’的玩法,最好是三个人一起。” ‘联合战争’就是‘斗地主’,只是在这个地主当家作主,采邑军事贵族也都是地主的时代,一个游戏名叫‘斗地主’,那还是太超过了。所以路易莎给取了一个‘联合战争’的名字,反正也确实是其他人联合起来打一个嘛。 西敏公爵也明白游戏就是这样,口头叙述干巴巴,好不好玩还是要玩过才知道。所以立刻让这间酒馆的侍者安排了一个小桌,又带上了另一个感兴趣的狐朋狗友,三人围坐在小桌旁,开始了游戏。 头一局是教学局,不算钱。从第二局开始就算钱了,不过对他们的身家来说,赌得不算大,大家都很放松。而就是这样一玩,大家都有了兴趣,不只是他们3人玩,其他还有人凑过来看他们玩,也觉得有趣。平常玩的掷骰子都不香了,现在只想自己上手玩一玩。 于是间歇就有人问卢卡斯:“卢卡斯,这纸牌从哪儿弄来的?” “这一副是去布鲁多宫廷做使臣的朋友送的,据他所说,特鲁瓦有一些袖珍画家正专门做这个。”卢卡斯随口解回答道。 制作扑克牌,耗时最长、成本最高的部分,都在袖珍画家那儿了。所以在这个产业注定不大,引不起大人物在意,普通商人又无法和作为‘地头蛇’的袖珍画家竞争的情况下。被袖珍画家暂时掌控,这就很正常了。 尤其是那些做得比较大,有自己工作室,自己一个人能带几个学徒的袖珍画家。最近接单做扑克牌, 真是订单不断!都需要提前预定了——因为是新商品,制作扑克牌可比替人画插画什么的挣得多!以至于有袖珍画家考虑,如果这种好光景能持续下去,就专做这个好了。 “这看起来不难,难道我们的袖珍画家不能做吗?”有人不想那么麻烦,还要等特鲁瓦来货。 “哦,有点儿麻烦,我请一个认识的袖珍画家看过,他们还不清楚这个‘纸张’是怎么制成的,才能这样。而且,纸张材质不同,对绘画也有影响,还得重新习惯呢——当然,如果您不在乎这些,哪怕磨薄一些木片,在写上数字字母、简单符号,也能玩儿。”对此,卢卡斯只是摊了摊手,无所谓地道。 这也算是扑克牌这种游戏必定会大行其道的原因之一吧,玩儿它不需要场地,这可比很多户外游戏方便。另外,不讲究精美漂亮、最佳体感,纸牌本身也不难获得,又不是非要有柔韧轻巧又精美漂亮的纸牌才能玩的。 “.听说,这种纸牌和纸牌游戏,都是巴尔扎克郡主发明的。”卢卡斯又说出了一个从使臣那儿听到的消息。这事儿不算是秘密,在布鲁多宫廷人尽皆知。不过西岱这边不知道,大家玩纸牌的时候顺便八卦一下,就值得一说了。 “居然是巴尔扎克郡主吗?我以为按照那些人说的那样,郡主是个冷漠绝情的女子,会格外古板呢!”西敏公爵觉得这挺有趣的,便搭了一句。 本来纪尧姆为了和路易莎订婚,弄出了不小的动静,这就让‘布鲁多的路易莎’在西岱成了不少人挂在嘴边的谈资。最近又眼看着纪尧姆要成为王太子了,连带着路易莎也更被议论——一个是未来的普通王子妃,一个是未来的王后,那引起的关注度肯定不一样啊! “不,据我们的使臣所说,巴尔扎克郡主绝对不是古板的人。她是布鲁多宫廷年轻人的头领,非常能干外,游戏娱乐也是最精通的一个。据说她组织的游戏,还有大大小小的娱乐活动,就没有不成功的。所有人都说,她精通政务,也精通玩乐。” “听起来,这像是个完美的继承人了我是说,假如他是个男人的话。”西敏公爵啧啧赞叹:“那样的话,我肯定会结交他的,我就喜欢交这样有本事,又会玩乐的朋友。” “不过,这就让人奇怪了,一个并不古板的女士,怎么那样冷漠无情呢——我可听说了,普法尔茨庆典上,她将泽布兰伯爵伤的不轻。”这就是半真半假了,纪尧姆哪里受伤?他确实被路易莎的拒绝弄得有些困扰,但就是困扰而已。 “或许这就是巴尔扎克郡主作为女继承人的严谨本性了,据说她在布鲁多宫廷也是非常谨慎的一个人。她公开的、毫不避讳地与年轻骑士同进同出,差遣他们。但一切仅止于所有人看得到的,非常光明正大。除此之外,她拒绝一切私情,据说有原本为她办事的骑士,就是因为表露了爱意,直接被她安排到了巴尔扎克伯爵麾下,然后又从巴尔扎克伯爵那儿调了新人来。” 呃,这其实不算路易莎‘绝情’,主要是路易莎不太喜欢公事私情混合,尤其是无法控制自己,一定要表达出来的那种——她大概就是会反对办公室恋情的那种人。 而且她真的没必要自找麻烦,就仿佛自己穿越到了中世纪还不够乱,还得来一段和中世纪人的恋爱似的.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19 章【VIP】 第119章穿越中世纪119 一边喝酒聊天,一边玩扑克牌实在是太杀时间了,对现代人都是如此,更别说是对没什么娱乐的古代人了。就这样,西敏公爵也沉浸其中,竟然一不小心就通宵了! 要知道,这个时代人们的熬夜能力可远不能和现代人相比,到点肯定会犯困。但就是这样,还能劲头十足地玩上一整晚,可见扑克游戏带给他们的乐趣有多大! 这样疲倦又愉快地带着那副扑克牌回家的西敏公爵,几乎是倒头就睡——卢卡斯当然看出了西敏公爵对扑克牌的兴趣,而以他的性格,让他等特鲁瓦买来扑克牌,自己才能想玩就玩,这就太难了。所以卢卡斯非常识趣的,将扑克牌送给了西敏公爵。 他也挺喜欢扑克牌游戏的,但绝对没有西敏公爵那种‘玩咖’的痴迷劲头。大不了让人去特鲁瓦再买一副就是了,他是不太在意等上几天再玩儿的.不过这次他倒是决定可以多订购几副,肉眼可见扑克牌会在西岱流行起来。到时候趁着扑克牌还挺难得,可以拿来做人情呢! 至于等后面多了,甚至西岱自己的袖珍画家也能制作了,也就不稀罕,做不出人情了。 直到下午才睡醒的西敏公爵,一起床就收到了一个意外,但又不那么意外的消息。一个侍从急匆匆走进他的宅邸,向他禀报道:“大人,宫里最新的消息,午餐时国王陛下再次中风,御医已经去诊治了,现在我们还不知道情况怎么样。” 路易三世都中风几年了,这期间半边身子不能动弹。说实话,以此时的医疗水平,他什么时候情况变得更坏,甚至死掉都不稀奇。反而是几年下来,看起来都活得好好的,还熬死了两个儿子(雅克和他的双胞胎弟弟蒂埃里就是这期间死的),这才让人意外呢! 大家都说他性情坚韧,就连求生欲都比别人强大! 眼下,王太子雅克去世又是一重打击,受这样的刺激,再次中风也不奇怪——路易三世就和此时很多贵族男性一样,对自己的儿女有父亲的天性,但不多。至少儿子远不如自己重要,这一点从他为了满足自己的执念,丝毫不在意给继承人埋雷,给罗佩家的统治埋雷,就能看出来了。 不过,雅克到底是做了他几年的继承人了,现在人没了,不可能一点儿触动没有。前一段时间先是因为纪尧姆的凯旋大喜,后一段时间又因为雅克的去世悲痛,悲喜交加之下,有现在的再次中风,大家为这个消息的突然惊诧之余,也觉得合理。 “.竟有这样的事儿,不过也不意外” 西敏公爵一边这样说着,一边抓紧时间吃了点儿烤肉,喝了几口葡萄酒,然后立刻动身赶往王宫。 他是个不理世事的纨绔子弟没错,但这不代表他是个傻瓜,完全没有身为王室成员的政治敏感度! 现在发生了这样的事,是极有可能成为很多后续事件的引线的。不赶紧在宫里守着,那不是大家骂他一点儿做侄子的孝心、做封臣的忠心都没有的事儿(中世纪也是讲究这些的)。而是可能错过第一手消息,而且人不在就没有发言权、没有参与权, 会在不自觉中成为牺牲者的问题! 后者尤其重要,而且也不是不能理解。本质上就和三五好友一起打游戏,事后复盘为什么没能赢了对面,那肯定是不在讨论的人背下一切——听起来很草率?然而权力的斗争有的时候的确就和打游戏输了,大家分锅差不多。 世界就是个草台班子,中世纪尤其如此。 很快,西敏公爵急匆匆赶到了王宫,几乎是前后脚的事儿,御医也结束了救治。对这群尊贵的‘家属们’表示:“.陛下年事已高,又曾经严重中风过,现在的情况可不算好。我的意思是,我已经尝试过所有手段了,暂时保住了陛下的命,但之后会怎么样,我说不准。” 这位御医是医术出名的高的!至少他非常靠谱,不是那种只会拔罐放血的.不只是华夏有拔罐的传统,其实西方也有。不过他们拔罐严格意义上并不是为了除湿或者别的什么用,而是为了方便后续的放血。 而且路易三世二次中风居然没死,这已经让大家对这位御医另眼相看了,稍有理智的人都不会对他要求更高。 但安娜王后是例外,她听了御医的说法,立刻嚷嚷道:“你这是在推卸责任吗?不,绝不行你一定要救下陛下!” 要说这是安娜王后和路易三世夫妻情深,在场没有一个相信的,一直以来大家早就看的分明了。安娜王后这样的表现,是因为她很清楚,她的权力,她的超然地位,完全是因为路易三世中风,需要一个人政治盟友!相比起扶持一个非继承人的儿子,后患无穷,安娜王后这样轮不到她的亲生儿子继承王位的王后,实在是太合适了。没什么大的后患,而且王后代理,合理合法。 这样的政治联盟,就让安娜王后成了最不希望路易三世出事的人之一(当然,也不希望路易三世好转就是了)。路易三世一旦去世,甚至只是完全不能理事,大家失去了对他这个国王最后的尊重,又能对他推出的代理人安娜王后有多少服从? 当然,安娜王后这些年也培养出了自己的心腹,另外还有一些路易三世的心腹会选择向他靠拢——一般是和纪尧姆关系实在不好,根本无法靠过去的。又或者自身利益严重侵蚀了王室.路易三世的情况不好清算他们,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新任君主绝不会放任他们! 可王后要和新的继承人斗,在没有国王帮助的情况下,这是名不正言不顺的。虽然,这种情况下,一些王后也能掌握巨大权力,让王位继承人也成为摆设。但那是各方面造成的结果,比如王后有很深的背景、个人政治手腕极强,继承人格外笨拙被拿捏了等等。 安娜王后的出身背景并不算高,也就是路易三世中风这几年才汇聚起了一批人在身边。要说政治手腕多强,也不至于,她算是个聪明人,但绝对没有历史上那种政斗大赢家的风范。至于说指望纪尧姆不顶用,这更是痴心妄想! 单纯论声望,纪尧姆可比雅克强多了!对付雅克安娜王后都没有把握,何况纪尧姆?大家都对一个能征善战、冷静务实的君主很期待呢! 对于王后的‘命令’, 御医也只能答应道:“殿下.在下会尽力而为的。” “不是尽力而为,而是一定要做到!”安娜王后立刻打断他。这个时候的安娜王后,本质上和一些医闹的人没什么不同,只能接受自己愿意接受的,其他都不行。 然而世界是物质的、是客观运行的,御医的医术在这个年代算是高超了,但依旧不敢保证能救回一个二次中风的病人——实际上,哪怕是医疗技术相比中世纪进步太多的现代,医生也不会对二次中风的患者家属做什么保证。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随便开口‘许诺’,是嫌自己的职业生涯太顺利了,要给别人递把柄,然后给自己上强度? 御医叹了一口气,没保证什么,只是让大家可以进去看看,但不能打扰到国王陛下——也不能进去太多人,最后能进去的大概10个人不到,除了王室最重要的成员,就是几个权臣了。甚至,西敏公爵都没能进去。 路易三世此时躺在床上,像是睡着了一样,众人一时之间无法判断他的生死。不过很快,安静的室内能听到他的呼吸声了,大家这才确定,国王至少还没死呢! 一个不清醒的人有什么可看的?这时候就算要抓紧机会表忠心(可能是最后的机会了),那也属于是抛媚眼给瞎子看。所以大家看了一会儿,很快又小心翼翼出去了。几乎所有人都叮嘱御医和仆人,要好好照顾路易三世,仿佛大家都不想路易三世去世一样。 嗯,这说不定是真的。毕竟路易三世的情况是明摆着的,而要让不太驯服的众人还能支持他这个国王,路易三世就得深谙‘不聋不哑,不做家翁’那一套。对下就比较放松了,一派宽和大度的君主做派。 这当然能让大家过的很舒服,还让很多人攫取到了正常情况下,根本攫取不到的利益。时间久了,他们甚至忘了这些东西的由来,还当是自己天然的权力!即使这个时候路易三世看起来要不行了,他们想的也绝不是吞下去的好处吐出来,而是怎么保住过去的好处。 最好当然是路易三世这次有惊无险,又恢复了之前的状态,那大家肯定是一切照旧了。 然而,事情是没法按照他们想的发展的,之后路易三世的确苏醒了过来。但再次苏醒的他,基本只有脑袋,以及一只胳膊能动了,而且不能说话了。只能从他的眼神看出来,他并没有变成傻子,依旧保有思考能力。 但就像过去大家说的那样,清醒地陷入到自己不能控制自己身体的状态,说不定更糟糕当然,这是对本人来说的,对某些人来说,这不是最好的结果,但也不是最糟糕的。 至少,国王还在,王太子就不太可能加冕,也就没了身份带来的法理加成——历史上也有国王还在,王太子就加冕的,但那正是在国王的主持下进行的。一般都是国王为了继承人将来平稳过渡,又或者安抚某些人心。‘双王’‘幼王’之类的,就是这么来的。 当然,纪尧姆这个新的王太子,如果‘假传圣旨’,称路易三世要谋求给自己加冕,那也不是不可以.但很多人肯定会阻止就是了,说起来都是不同政治势力之间的斗争了。 “.当下,陛下情况已经够糟糕了,根本不可能统治瓦松、履行一个封君的义务。” 也有人显然是站在纪尧姆这边的,通过这样的发言表明了态度:“王太子代理国事,这才是对瓦松有好处的事儿!” 这些向纪尧姆靠拢的,要么就是‘纯臣’派,谁是正统就支持谁。要么是之前就和纪尧姆关系好的,这时候当然乐于捧纪尧姆上去,以期获得足够的回报。再不然,也有过去政治斗争中的失败者,现在不得志的一些人。 “不,这不合规矩,不管怎么说,陛下还在。如果陛下不能主持大局,还有王后,过去不就是这样吗?”有些人依旧这样坚持。 其实这样的‘坚持’真的很虚弱,如果在华夏,这样的说法或许还有一定力度。可是在西方,这里的‘规矩’‘礼法’显然没有华夏那么根深蒂固。相比起一个中风到话都不能说的国王,以及在他授权下握有权力的王后,大家显然认为一个能征善战的王太子领导大家是更合理的。 一点儿不奇怪,中世纪时蛮族气息还没有洗尽,追随强者的本能是要远超于对规则的恪守的——这里的‘蛮族’并非贬义,只不过他们的祖先的确生存更加艰难,也造就了更为冷酷的民族性。骨子里对强者的追随与崇拜则更深,因为只有强者才能带领大家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活下去!这是最深刻的无奈与现实。 所以,口头说什么都没用,形势比人强。等纪尧姆搞清楚了谁是敌人,谁是朋友,再拿定主意,一切也就尘埃落定了。 某种意义上,纪尧姆不是刻薄的人,而且在现在这样微妙的时刻,太强硬也不见得是好事。精通战争心理学的他,凭借本能还是抬了抬手,至少不打算在自己继位前搞大清洗——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安娜王后居然还保持了对宫廷的控制。虽说纪尧姆也不怎么呆在宫廷了,连带着一些重要人物也暂时远离了宫廷. 纪尧姆一般呆在西岱城郊,一个叫‘罗本都’的小地方,字面意思就是‘农舍’‘农庄’,顾名思义知道这个地方就是乡下。不过这里有一座王室原本用来打猎的别墅(连带着周围大片可用于狩猎的山林,都属于王室),再后来成为了纪尧姆某一次生日的生日礼物,就放到了他名下。 到了纪尧姆手上后,他出钱对这座别墅进行了扩建,委托了有名的建筑大师来做。所以罗本都别墅就在原本的基础上扩大了5倍,建筑形制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说它是城堡,缺乏城堡的防御力。说它是别墅、民宅,很多形制又参考了城堡。 不过看着挺漂亮,住着也很舒服也是真的。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相比起王宫,在西岱时纪尧姆更愿意住在这里。现在的话,纪尧姆住在这里,还有另一重含义,那就是避开安娜王后,以及她那一派人操控的王宫,这样更方便做事。 王宫里上到宫廷主管,下到仆人,很多本来就是安娜王后安插的自己人。就算不是自己人,也习惯了听她指挥、从她手上拿钱.这种情况下,纪尧姆人在宫廷, 做很多事都受掣肘。他不是很擅长这种一点点清理敌方势力的工作,所以干脆就远离王宫了。 这也是他在战场上的一贯表现了,不喜欢进入敌人预设的阵地(没有人喜欢),总是尽可能让战场的节奏在自己的掌控中。 “殿下,有一件事,很多热心肠的人们都想向您进言呢!关于您的婚事,嗳!作为王太子,您正该娶一名贤惠女子,生下继承人,让大家安心呢!”西敏公爵在‘罗本都别墅’(已经有人管这里叫‘罗本都宫’了)逛了一圈,找到纪尧姆时,满不在乎说道。 这是很多人请托他的话,就算他不是很想掺和,也不可能都毫不留情拒绝,说起来都是亲朋呢!不过,要说‘提醒’纪尧姆这事儿的时候很认真,那不可能,他几乎是以玩笑的口吻说的。甚至一定程度上将这是别人请托,以及请托人可能是谁,都点出来了。 说了是‘热心肠的人们’嘛。 说起来,这些‘热心肠的人们’,成分也是很复杂了。既有真心希望纪尧姆好的,毕竟世界各地都是这样,催婚的长辈中不少都是出于关心。也有非常现实的一些人,就是想给纪尧姆推荐和自己有关的人做太子妃,到时候捞好处。 是的,大家都知道纪尧姆嘱意‘布鲁多的路易莎’,但那是他作为一个普通王子时的想法。现在他已经是王太子了,人的想法是会变的!在他几乎可以挑选任何一位贵女做新娘的当下,很多人根本不把他过去的想法当回事。 甚至有人异想天开,觉得他娶了雅克的遗孀‘凯瑟琳公主’也不错。这样一来,原本雅克一系的人,就可以放心投入他这边了——就连哥哥的遗孀都接收了,手下的势力当然也不用担心未来前景。 这股声音倒是不大,毕竟经文里说,娶兄弟妻子的人,不会有继承人追溯一下,这应该是为了改变一些过去游牧民族‘收继婚’传统,移风易俗,搞出来的吧?好好说话不见得有人听,但‘诅咒’就会让人心里犯嘀咕了,担心万一呢。 实际上,纪尧姆想要和路易莎结婚,在这一点上都有些打擦边球了。不过路易莎好歹只是菲利普的未婚妻,而不是真正妻子,所以除了一些人心里嘀咕,表面上是没有人揪着这点不放的。 相比起‘凯瑟琳公主’这个只是少数人自嗨的提议,其实更多人推荐‘巴伦公主’。 排除掉那些为了得好处,推荐的各路沾亲带故的贵女,巴伦公主的身份加成实在是太高了。她身上有巴伦的最强宣称,嫁妆也极其丰厚,原本是安娜王后给小儿子弗朗索瓦留的。 之所以没有订婚,一方面是之前雅克反对,他也不想自己将来当国王的时候,要受两个弟弟的共同挤压!他们都是安娜王后的儿子,天然就是同盟。另一方面,则是弗朗索瓦和巴伦公主有亲缘关系,得弄到一份‘血亲婚事特许书’(巴伦公主的母亲正是瓦松宗室女,算起来是路易三世的堂妹,两人有同一个祖父,她也确实是祖父在位时嫁到巴伦去的)。 ‘血亲婚事特许书’对于大贵族来说向来不是问题,给点好处费,请求教廷批准,就大多走个过场而已。但谁让如今的巴伦国王,也就是巴伦公主的叔叔,正防着自己这个有着最强宣称的侄女呢?所以他的人也在教廷游说,买通教廷的各位‘亲王们’,千万不要给出这份‘血亲婚事特许书’。 瓦松这边有雅克这个王子牵绊着,根本不可能全力支持这事儿,所以最后就是安娜王后自己‘努力’。而这样一来,就和巴伦国王成了拉锯的局面——这搞得安娜王后一度想放弃‘血亲婚事特许书’,就那样让巴伦公主和弗朗索瓦王子订婚、结婚算了。 本来这种事就是遇到有人挑刺的时候,才会事后爆发危机,多少中小贵族‘亲上加亲’,不也没弄‘血亲婚事特许书’(别看大贵族弄‘血亲婚事特许书’容易,那是基于他们的地位和财力,其他人二者缺一个,也很难成功)?这种,只要不是亲缘太近,近到正常人都觉得是□□的程度,引发议论,一般也不会有什么事儿。 但菲利普理智地劝住了母亲本来巴伦公主身上最有价值的就是对巴伦的强宣称,如果她的婚姻有法理问题,那她的孩子理所当然就是有问题的。那种情况下,‘强宣传’这种法理工具肯定会成为敌人攻击的点,从而威力大打折扣的!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在2024-08-2209:11:48~2024-08-2309:03:02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幽蝶花舞、孙大仙、CaseyZ、夏目家的白龙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周粥周210瓶;冬望144瓶;云书雁50瓶;碎忆42瓶;夏目家的白龙27瓶;keke20瓶;紫水晶18瓶;加更吧16瓶;梨予、青春不由我做主10瓶;一碗拉面7瓶;菩提心、菲菲5瓶;吃枇杷的小猴子、?、bgkm110、阿黛拉、哈喽、山有木兮、CaseyZ、星星闪耀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20 章【VIP】 第120章穿越中世纪120 “艾莉西亚?”对于西敏公爵提到的巴伦公主,纪尧姆先是意外,然后下意识摇了摇头。 艾莉西亚就是巴伦公主的名字,她随母亲居住在西岱,常常进宫。纪尧姆对她有一定印象,但更多是将她当成是一个不熟的远亲家的小妹妹。印象中,她比瓦松宗室的贵女们活泼不少——或许有些任性,这也是原书中盖章过的,不过任性不到纪尧姆头上,他也就没感觉了。 西敏公爵一看就知道,巴伦公主这个表亲一点儿可能都没有。不过提到巴伦公主之外,将另一段话传递到:“好吧,或许您对艾莉西亚公主并无爱慕之心,那其他贵女呢?热心肠的人们,可不只是推荐了艾莉西亚公主。” “我以为,这件事已经不必讨论了。”纪尧姆觉得有些心烦了。西敏公爵显然不是最近第一个提到这事儿的人,只不过其他人没有西敏公爵的身份、胆量,以及和纪尧姆的私人关系,所以比较委婉,只有西敏公爵这样直接。 “殿下,我当然明白,您是那样的个性,认定一件事是不会变的。您既然已经选择了巴尔扎克郡主,就不会再考虑其他人。可是其他人呢?”西敏公爵收起了平时的纨绔模样,难得诚恳地说:“其他人不见得了解殿下您。” “或者说,他们自以为了解,却还是认为您和绝大多数人一样,并非是不可动摇的。您现在是瓦松的王太子殿下了,您的选择变得前所未有地广阔。我想,无论是哪个王国的待嫁贵女,只要您去求娶,都能心想事成。”这不是夸张的话,中世纪以来,瓦松一直都是西方世界最重要的国家之一,甚至连‘之一’都可以省掉。而作为一个这样强大、重要的国家的继承人,在联姻市场上就完全是‘向下兼容’了,那当然容易。 哪怕是与瓦松有仇的国家,这个时候都不会介意‘相逢一笑泯恩仇’的——自古以来,领主与领主之间打生打死,其实也不影响联姻。就像路易莎那个世界历史上的英法,堪称世仇,可英法联姻都多少次了?因此,甚至能互相有宣称权呢! “那就告诉他们,我的打算没有变.事实上,我已经派遣求婚使团去特鲁瓦了。”纪尧姆不以为意地说。 “是的,殿下,我可以去告诉那些人,您的回答。不过.”西敏公爵叹了一口气,接下来的提议他本来是不愿意说的。他不想掺和到这些事中,只想当个快乐的纨绔子弟。但谁让他的身份摆在那儿,根本不可能完全摆脱呢? “不过,我的建议是,您还是答应几位‘热心肠的朋友’的推荐,在西岱举行一次小小的选妃仪式最好。这样其实不改变您的目的,您到时候依旧可以选择‘布鲁多的路易莎’,同时这还展示了您是愿意配合的。” “事实上,如今真正的实权人物,也不见得非要向您举荐未来的王后,他们不靠这层也能立足。但此时依旧表现得十足十热心,就更多是想和您达成一种默契。如果您愿意在这样的事上配合一下,就说明您也愿意尊重他们。”其实说的更明白一些,就是一个低配版‘服从性测试’。只不过真正的服从性测试一般是上位者对下位者的,这里却是颠倒过来了——主要还是纪尧姆过去就很不合群,现在成为王太子,也是特立独行,根本不去王宫,而是选择了在‘罗本都宫’构建自己的大本营。 这让很多人都不安了.这种时候就得让他们安心一些。 这不是示弱、交好,最多就是妥协.政治本身就是充满了妥协的,不是说占尽优势就可以一味强硬,一点儿不妥协。更不必说,纪尧姆其实谈不到占尽优势,他甚至还没加冕为王。而多数国王也不能说自己从未对妻儿、宗室、诸侯等等妥协过。 纪尧姆只是思索了一番,很快就做出了决定,严肃地说:“我明白您的意思了,是的,这有些道理,我会仔细考虑的。” 纪尧姆说‘仔细考虑’,其实就是已经做出决定了.他又不是什么偶像剧男主、男二,他固然不会在有爱慕之人的情况下,为了不是那么绝对的利益选择另外的联姻对象。可作为一个合格的中世纪贵族,也没有政治表态都要拒绝的古怪想法。 说实话,如果他和路易莎是相爱的,那只要做这件事之前先和路易莎说明一下情况,路易莎都不会觉得有问题的。至于说两人并不相爱,还只是纪尧姆单方面对路易莎有好感的话,路易莎可能连这点儿要求都不会有——没有确定相爱的关系,那不就纯粹是联姻吗?联姻为什么要要求那些有的没的? 于是,这件事很快就定下来了,将在一年中最温暖舒适的春末夏初,或者更准确的说,是要在‘圣灵降临节’举行选妃。名义上倒也不是选妃,毕竟瓦松已经很多代没有选妃的传统了。而且选妃选的基本都是国内贵女,偶尔有外国贵女,就是公国、伯国出身,和真正的王国公主不能比——‘选’这个字眼就充满了居高临下的意味,当然只能是地位不相等的情况下进行的。 就像华夏皇帝、太子选妃,也才用‘选’。如果地位差不多,男女双方就是‘相看’而已,最多就是占优势的一方会多相看几家,骑驴找马。 从这也能看出来,为什么瓦松已经很多代没有选妃传统了,因为国王本来就很少娶自己臣子的姐妹或女儿啊!一般都是娶外国公主来着,根本不可能选妃。 在最初,国王和诸侯的差距还没那么大,国王严格意义上只是部落联盟盟主一类的角色时,娶麾下诸侯的姐妹、女儿很正常,这是用联姻的方式巩固自己的盟主地位。但随着国王与普通诸侯之间的身份越来越有质的不同,这件事很快发生了变化。 除非是王室空有名头,就如慕伯汉王室那样,不然和自己的‘封臣’联姻,根本没有意义!要知道,作为封臣,本来就该对自己的封君效忠,并尽一切封建义务。这种情况下,国王还要什么联姻?本来都是支持自己的力量。 当然,要断绝男性继承人的重要诸侯除外,就是布鲁多这种情况.吃大户的绝户这种事,王室也是积极得很的。毕竟只要结婚,就能不费吹灰之力拿到这么大块土地了呢!更进一步让瓦松国王,以及其他主要君主,都几乎不再娶国内贵女的另一个原因,则是娶国内贵女容易造成的政治倾轧——出现王后的家族,肯定会起势,这就足以让一些国内贵族为此争得头破血流了。更别说,这样一搞,可能滋长诸侯们借着这一层血缘关系,将手伸到王室的野心了。 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历史上的俄罗斯,因为‘王后宝座’掀起的一系列阴谋、权谋,或许复杂程度不如华夏宫斗,但血腥程度更甚!动不动就要大量死人,这其中甚至包括王室——王子复仇记一类的故事,在西方受欢迎,真是有现实基础。 这也是后来历史上的俄国,打死都不从国内选王后,只选别国贵女为后的原因之一吧。实在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外戚控制不住,干脆就从根源上掐断外戚产生的可能,毕竟别的国家的王室、大贵族,是不可能去他们国家做‘外戚’的。 因为这些,再加上其他次要原因,现在国王都很少娶自己封臣的姐妹、女儿为妻了。所以说是要为纪尧姆选择太子妃,但真正的邀请对象除了路易莎,其他都是国外的公主,或者大贵族之女,这就不能说是‘选’妃了。 当它是一个大型联谊比较合适,因为除了真正的邀请对象,也就是有人提名可做瓦松太子妃的几个女士。其他还有一干瓦松国内外年轻的男男女女.大家以庆祝‘圣灵降临节’的名义聚在一起,彼此认识、加深感情。 真的彼此有意思的话,倒也不失为一桩好姻缘。毕竟能受邀来的,基本算是门当户对了,父母一般也不会太过反对。 “这可真有意思.这全是您的功劳!” 听说了接下来‘圣灵降临节’的活动,消息灵通的卢卡斯立刻恭维西敏公爵:“如果不是您劝说殿下,殿下怎么可能会爽快地答应那些‘热心肠’的请求。或者,就算答应了,也绝不会举行这样活泼可爱的活动.这一定是您的主意吧?” 西敏公爵得意地笑了笑:“这不全是我的功劳,更多还是殿下向来聪明。至于说圣灵降临节的活动,没错,那是我提出的。最近发生了一些让西岱的气氛急转直下的事,大家都太紧张了,就需要这样轻松活泼的活动打破紧张氛围。” “如果能顺利促成几桩良缘,那就更好了。到时候西岱都被爱情和和睦包围,冲突也就消弭于无形了。” 卢卡斯当然明白西敏公爵的意思,正好大家可以趁着‘圣灵降临节’的联谊活动,促成几桩联姻。有仇的,化干戈为玉帛。没仇,但没门路向新崛起的纪尧姆投诚的,干脆就和纪尧姆阵营的年轻人联姻.这样就不会不安了吧? 在那样的氛围下,局势肯定会松缓很多这段时间安娜王后可没闲着,借着路易三世还在,很多人也无法利索地倒向纪尧姆,不知道许诺了什么,倒是稳固住了——她的人有些倒向了纪尧姆,但又有些别的人靠拢了她,所以看起来倒是没有明显减弱。 不过明白人都看得出来,王后一派虚弱了不少。一方面是新聚拢来的,单纯就是各种原因无法去纪尧姆那边,又或者投机而已。这样,能有什么稳固性?稍微经历一点儿波折就要散了。另一方面,现在安娜王后在自己的阵营里说话,也很难像过去那样拍板算话了,得和几个实权派商量着来。 当然,不管怎么说,安娜王后,以及路易三世第一次中风后,偷了太多好处的人,这些人是不想纪尧姆好过的——如果不是纪尧姆人不住王宫,选择了在自己的地盘罗本都宫居住,身边还多的是训练有素的骑士保卫,他们甚至想一不做二不休,杀了纪尧姆。 这不奇怪,华夏有毒.杀、有喋血宫廷的政变,而在西方,这样的事其实更常见。大概是因为他们的政治没那么成熟,就更不讲究一些政治斗争中的‘规矩’,‘斗而不破’这一点往往不到位。反而是有机会就选择掀桌子,搞暗杀那一套。 现在暗杀搞不成,就只能想办法牵扯并消耗纪尧姆的力量,没有矛盾也要制造矛盾。这样一来,纪尧姆不止没工夫管他们了,说不定还会在这种消耗中失去政治资本。未来即使加冕,也没有足够的力量和他们斗了。 而现在,一个圣灵降临节搞联谊,就连消带打解决了大半问题。这是给了大家一个新选择,将不少人从之前的思路里拽了出来。而当大家的思维方式变成了通过这次的活动解决问题,而不是紧绷绷的政治斗争,乃至军事行动问题就解决一大半了。 卢卡斯对此心知肚明,却没有将这个消息告诉王后的意思。一方面,王后的消息也很灵通,该知道的都知道了,不必他去禀报。而且,就算没人禀报,他去告知了这些事,也没什么用处。王后没法阻止这件事,也只能坐看发生。 另一方面,卢卡斯和他的父亲已经在偷偷转向了.如果说,纪尧姆成为王太子,只是让他们父子骑墙(更早以前不算骑墙,最多只能算是留条后路)。那路易三世的二次中风,彻底不能理事,且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死,就是推倒的第一块骨牌。 这之后连锁反应,就完全倒下了。 王后必不可能长久,他们父子又不是那种因为巨大利益牵绊,只能扛到底的。这个时候转向,也只能说‘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背叛的愧疚?那是没有的。 他们效忠于王后,替王后办成了很多事,得到的回报是王室近卫队队长的位置,以及附带的一系列隐形好处。最后能站到如今为止,固然有王后的知遇之恩,但他们也的确很能干,干成了好几件别人干不成的事儿。所以真要说,除了感激之外,他们也没欠王后太多。 卢卡斯点头,似乎是赞同西敏公爵的意思,说道:“说起来,我的父亲也认为我该结婚了,想要趁这次机会让我自己寻找一个合适的结婚对象。我也有这个意思” 西敏公爵笑了笑,仿佛听不懂他的话一样,笑着说:“别担心,我的朋友,只要你有这个心,到时候追求一位门当户对的淑女,简直不要太容易!你不是一直很得女士们的喜欢吗?” 卢卡斯父子的意思当然是想和纪尧姆一派的势力联姻,现在听到西敏公爵不知道是装傻,还是真不知道的话。卢卡斯也只能心里苦笑一声, 表面更直接了一些道:“我想知道,巴尔扎克家族是否会有别的淑女来参加庆典。” “怎么,您怎么也看中了巴尔扎克家族的姑娘?难道她们真如传闻一样,个个貌美不成!”西敏公爵惊异道,然后就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一个‘也’字让卢卡斯下意识道:“还有别人有这样的打算——哦,瞧我说的,当然会有人有这样的打算。” 简而言之,大部分人都猜测纪尧姆会选择‘布鲁多的路易莎’做自己的妻子。这不只是因为他之前做的那些事,让大家知道他本就有意于路易莎,也因为娶‘布鲁多的路易莎’对瓦松继承人的确是大有好处! 要知道布鲁多就在王领东部,二者相连。一旦结婚,今后他们的继承人就可以继承一整个广阔而富饶的领地了。这时候,哪怕是娶另一个有同样大小土地要继承的女继承人,也没有娶‘布鲁多的路易莎’实在。 所以,除非是出了不可预计的情况,纪尧姆会选择‘布鲁多的路易莎’几乎是板上钉钉的。这样一来,原本和纪尧姆阵营隔得太远,想要寻求‘进步’的人们,就有了第一联姻对象。一时之间,巴尔扎克家族的未婚男女,都成了联姻市场上的香饽饽。 见卢卡斯面露懊恼之色,西敏公爵拍了拍他的肩膀:“别担心,我的朋友,这事儿说容易不容易,说难也不难。对你这样父亲是近卫队队长、是男爵,本身还是爵位继承人的年轻人,想要结婚可太容易了。嗯,最近要娶巴尔扎克家族的女孩有点儿难,但也不是做不到。”“毕竟姑娘们无论长幼,都是巴尔扎克家的女孩,没什么分别。而你可是男爵的爵位继承人,和一个姓巴尔扎克的男爵女儿结婚,完全没问题。” 过去,卢卡斯可看不上男爵的女儿。此时有爵位要继承的贵族男性,基本都能高娶,所以他娶到伯爵女儿不成问题。而如果本身还有不同于一般男爵的高贵血统(比如说来自王室什么的)、又或者是大人物跟前的红人,娶个公爵女儿也不成问题。 卢卡斯就属于这种情况,他的父亲是王室近卫队队长、王后跟前的红人呢!他计划要娶一个公爵的女儿,这并非是虚幻的、无法达成的目标。只要是实权公爵以下,没那么厉害的公爵,女儿较多的情况下,将一个女儿嫁给一个年轻的男爵继承人,也算是正常发挥。 毕竟,伯爵也不是那么多的,公爵的女儿就想个个能嫁伯爵、公爵,那也做不到。至于说嫁给其他公爵、伯爵没机会继承爵位的儿子,那还不如嫁给能继承男爵爵位的年轻男士呢! 而现在,也算是风水轮流转了,卢卡斯就算要娶一个姓巴尔扎克的男爵家小姐,也是要看运气的。别看西敏公爵说的那么肯定,实际上他这个人一向就是这样,说话爱说满,听他的话得打八折——至于说太满了,最后有些人空欢喜一场,他会不会惹上麻烦? 至少现在还没有.他是西敏公爵,平常也无意和那些实权大人物搅合,就只是日常做做纨绔子弟,大多就和一群狐朋狗友玩。就算话说太满,得罪了一些人,又怎么样呢?那些人也都是纨绔子弟,找不了西敏公爵的麻烦! “希望如此吧,这件事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卢卡斯摇了摇头:“姓巴尔扎克的男爵也有限,未嫁的男爵小姐也很抢手。如今这情形,说不定最后要么得和一个骑士的女儿结婚,要么就只能再在布鲁多贵女中找找巴尔扎克郡主的表亲了。” 布鲁多领地内,除了伯爵,就是男爵和骑士了。伯爵只有路易莎和伊娃两个婚生女,私生女已经出嫁,所以要走巴尔扎克家的路子联姻,首先就是看几个姓巴尔扎克的男爵了。而在不少人都对此很有兴趣的情况下,男爵小姐的确可能出现不够分的情况。 这样要么就和更低一级的姓巴尔扎克的骑士女儿联姻,这就完全是只看姓氏了。要么,依旧坚持至少和男爵小姐联姻,就得找找路易斯的表姐妹了——都是巴尔扎克伯爵这边的表亲,而不是路易莎生母那边的。 路易莎的生母那边隔得太远了,而且古代不同于现代,同是表亲,姑表和姨表还是有不同,来自父系的姑表在一些人眼里就是要更近。所以《红楼梦》里,薛宝钗和林黛玉都是表小姐,薛宝钗一般都只被认为是‘客人’,林黛玉却在更多时候被贾家看作‘自家人’——这也是父权强大的一个小小显现。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21 章【VIP】 第121章穿越中世纪121 西岱将在圣灵降临节时举办大型联谊活动的消息,很快就在诸侯们之间传开了,不少未婚的青年贵族男女,还收到了邀请函。这其中,当然也包括了人在特鲁瓦的路易莎。 而随着这封邀请函抵达的,还有一封纪尧姆的亲笔信。另外送邀请函和信的人,还是纪尧姆的使者,他承担着向巴尔扎克伯爵和巴尔扎克郡主解释这件事的重任——不管怎么说,这和约好的不一样,原本纪尧姆和路易莎的婚约就只差一个宣布了。 巴尔扎克伯爵看过信件后,依旧面露不满之色,就是不知道这是真心不满,还是装的,又或者兼而有之。 打从心底里来说,纪尧姆这个准女婿成为了王太子,那肯定是好事。在路易莎本来就确定要嫁给瓦松的某一位王子的情况下,巴尔扎克伯爵早就没在纠结被吞并的未来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些年布鲁多是比较安宁的,至少和西面的王室从没有爆发过冲突,王室也没有鼓动其他人和布鲁多为敌。 如果路易莎的结婚对象不是王室王子,王室怎么可能这样‘安分’!布鲁多可是明明白白靠在王领东部的,所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现在,联姻对象由普通王子变成了王太子,而且是武功赫赫的王太子,那当然是好事。只是之前都差不多说好了婚约,现在又要来‘选妃’这一套(表面上没说是选妃,可巴尔扎克伯爵眼中,就是选妃无疑了),他当然觉得受到了冒犯。 他的女继承人,无论放在哪儿都是极为抢手的现在居然要参加‘选妃’这样的活动。 对巴尔扎克伯爵来说,唯一的安慰大概就是,其他参与‘选妃’的,也都是身份拿得出手的贵女,不至于让自己的继承人和一些普通贵族小姐‘竞争’.巴尔扎克家族的格调真的不能低到那地步了。 而且纪尧姆在信中也明确说明了,这就是为了最近西岱波诡云谲的政治氛围,所做的一次政治表态。同时,将它做成大型联谊活动,还能转移很多人的注意,堪称一举两得。至于说和巴尔扎克家族的联姻,这一点是绝对不会改变的。 也就是说,其他人就是陪跑而已这还勉强像话。 巴尔扎克伯爵有这样的心态不足为奇,人都是讲究一个‘对比’的。比起那些既要送女儿去‘选妃’,还要面对女儿就是陪衬,这一趟大概率白跑的。路易莎这个提前预定为优胜者的情况,就很让人愉快了。 当然,那些愿意送女儿做陪衬的,也是有自己的打算的。一方面,说是纪尧姆属意‘布鲁多的路易莎’,其他人就是陪跑,可这种事谁说得准呢?事情不到最后,总有变化的可能性。过去大家还觉得高登兰的爱德华四世会和瓦松的伊莎贝拉公主联姻呢,谁知道临到了,他已经秘密结婚了。 另一方面,就算当太子妃不成,这样的大型联谊活动,另外寻一佳婿也不是没可能啊!别看这次男士们中间有一个纪尧姆是主角,实际上介于他已经有所属意的事实,人气反而不如另一些男士。那些男士也出身高贵,不乏王子,或者公爵、伯爵的爵位继承人呢! 打发走了送信来的使者,巴尔扎克伯爵才将邀请函和信件递给路易莎,让路易莎自己看。 路易莎看的时候他就忍不住抱怨道:“这世道果然是不一样了,居然又翻出了‘选妃’的旧事儿。如今就是选妃,也该是王宫里的大人物们,在一个房间里就候选人商量而已,哪里会召集未婚少女们去王都啊!实在是太让人难堪了,王室就这样凌驾于诸侯之上吗?” 路易莎倒是没怎么受到巴尔扎克伯爵这番抱怨的影响,事实上,她看过邀请函和信件后,首先想到的是童话故事《灰姑娘》——王子要选妃,于是全城的体面人家的女儿都去参加舞会什么的。 “路易莎亲爱的,你怎么看这件事儿?”巴尔扎克伯爵见路易莎看完了信件就问道。 路易莎想了想:“纪尧姆殿下的信件很诚恳,应该是真的,而不是耍着我们玩儿。而且说实话,耍着布鲁多玩儿,能有什么好处呢?布鲁多的地理位置实在太重要了,有机会并入王室,他们是不会放弃的。” “哪怕不是纪尧姆殿下,也会是其他王子而已现在的情况,其他王子?是菲利普王子,还是弗朗索瓦王子?都不可能了。”路易莎完全是出于理性做分析。至于说因为‘选妃’觉得受辱什么的,完全没有啊。 这事儿明摆着就是一个政治表态,而且纪尧姆也写信解释了,政治联姻而已,她纠结这个做什么?至于‘受辱’,她作为一个实用主义的现代人, 更没有了——如果真那么容易觉得受辱,并因此黯然神伤,那她在中世纪简直没法生活了! 这里日常就充斥着各种侮辱,她是贵族,固然可以避开大部分,但有一个是绝对避不开的,那就是对女性的侮辱。那种侮辱已经深入到了方方面面,以至于女性本身都不觉得那是侮辱的程度。 “是啊,菲利普王子和弗朗索瓦王子更不可能了,他们现在都算是纪尧姆王子的敌人了,是不是?”巴尔扎克伯爵忍不住大笑起来:“至于说王室其他旁□□就差太多了,配不上布鲁多女继承人。别说王室本身不愿意,我们也不会愿意的。” 路易莎对巴尔扎克伯爵前半句话不做评价,按照原书的说法,弗朗索瓦王子有点儿傻白甜,而且出场时年纪比较小,还是个活泼没心机的少年骑士形象。至于菲利普王子,他是个聪明人,在大局已定的情况下,也不会与自己作为继承人的兄长为敌。 这样说起来,他们其实都没有做纪尧姆的敌人的意思。但谁让他们是安娜王后的儿子呢?他们的政治光谱是天生注定的,想要跳反都不能够——呃,也不是完全不能,历史上也有‘胳膊肘往外拐’的,但那终究是极少数。 “.行了,事情也只能这样了。”巴尔扎克伯爵虽然因为‘选妃’的事情,心里有些不满。但在纪尧姆已经是王太子,不出意外肯定能加冕为王的情况下,也没有在这种细枝末节的小事上为难对方的意思了。 这个时候再为难,说不定王室和巴尔扎克家族的联姻真有可能会黄。纪尧姆再有偏向,也得考虑他身边那些人呢!就巴尔扎克伯爵知道的,不少人都想介绍有亲戚关系的贵女给纪尧姆,希望他能改变主意. 巴尔扎克伯爵似乎是觉得这样说显得太软弱了,还补充道:“纪尧姆王子马上就会是国王了,我们对他的态度也得转变一下。如果他未来只会是泽布兰伯爵,那还可以强势一些,可要是成为国王,成为我们的封君.路易莎,你能把握好其中的分寸,对吗?” 巴尔扎克伯爵之所以这么肯定纪尧姆能做国王,不是因为和路易莎一样知道未来的‘剧情走向’,笃定纪尧姆不会步前面两位王太子的后尘。而是他也收到路易三世二次中风,现在只能卧床,说话都不能的消息了。 就算现在情况稳定了一些,暂时不会有生命危险。但以巴尔扎克伯爵的常识判断,路易三世绝对活不了多久了.哪怕是在后世,老人二次中风,而且是如此严重的中风,那也是非常棘手的。而以此时的医疗条件,即使是贵为国王估计也无法可想了! 想到此处的巴尔扎克伯爵甚至在心里怜悯路易三世:连话都不能说了啊,这样死前忏悔要怎么做啊?如果无法完成忏悔,会不会影响到上天堂呢? 虽然以此时大贵族们的作为,对照经文,没有一个能上天堂的。但他们大多对自己还有一定信心,认为自己参加过圣战,又或者做了大量圣事什么的,再加上家族的主保圣人够给力,应该还是能上天堂的——这时候还没有后世意义上的赎罪券,所以也没有买赎罪券洗去罪过,确保自己上天堂。不过类似赎罪券之类的东西还是有的,只不过不能买卖这个东西此时叫‘全大赦’,是教会驱使信徒做一些事的‘鼓励’,不能买卖。 像是早期参与东征的十字军,基本上都得到‘全大赦’了,不管他们过去做了什么,总之上天堂是不用发愁了。而按照纪尧姆这次东征给教会长脸的程度,教会颁发一些‘全大赦’估计是会的,到时候转一份给路易三世也容易。 是的,这玩意儿还能转让.因为严格意义上来说,教会给的‘全大赦’本身就是其他圣人转让的——‘全大赦’的逻辑是,圣人们的功德足够多,多到自己上天堂还有多余的。这些功德于是就被教会保存到了‘圣恩宝库’中,全大赦使用的就是这些宝库中圣人多余的功德。 某种程度上,还挺合理的呢 对于伯爵的问题,路易莎只是微笑,仿佛是一种肯定,至少伯爵以为她这是肯定。而实际,只有路易莎自己清楚,她根本不清楚这其中的‘分寸’。这是让她今后要软硬兼施,还是卑躬屈膝?然而事实上她哪种都不想要。 她已经决定哪怕结婚,她也要按自己的方式生活了。联姻对象不喜欢也没关系。反正她也不喜欢对方,这算是扯平了。 考虑到此时离婚的艰难,路易莎觉得自己大可以做一个快乐的妻子,一个独立的女继承人。反正到时候纪尧姆不喜欢,也不可能和她离婚,最多就是冷淡下来。而冷淡下来,这是路易莎求之不得的! 冷淡就意味着生孩子的几率大大降低,这个时代生孩子就是过鬼门关!原书之中,伊娃不就是嫁给了菲利普,最终死于难产吗?另外,冷淡还意味着,纪尧姆巡游领地时,她住在自己的宫廷之中,基本就是分居了这是什么神仙单身生活?说不定比她现在做未婚少女还舒服呢! 做未婚少女时,很多事到底不能自主,譬如结婚这事儿,路易莎一直是没有真正的决定权的。可成为一名执掌宫廷、丈夫不回家的贵妇,如果本人还是女继承人,甚至女领主,那就可以说是完全自由了! 之后又说了一些圣灵降临节路易莎去西岱的事儿,路易莎就从巴尔扎克伯爵那儿离开,回到红塔。 再然后,她要去西岱参与‘选妃’的事就传遍了特鲁瓦宫廷。对此,吉娜相当愤愤不平,抱怨道:“多少年没有‘选妃’这样的事了,现在又这样做,是为了给布鲁多一个下马威吗?还是为了报复我们之前提出了诸多要求?” “可是那本来就是联姻谈判中最常见的事儿了,以当时的情形,这又有什么错?” “没有那些原因,更多还是因为西岱热心肠的‘好人’太多了,纪尧姆王子刚刚成为王太子,很难强硬拒绝所有人。” 相比起吉娜的反应强烈,路易莎这个当事人倒是心平气和。而且她还记得强调:“另外,没有‘选妃’,我们只是去参加‘圣灵降临节’活动的,很多未婚的青年男女都会去。” 虽然大家都知道,那本质上就是‘选妃’,但既然明面上不是,那就不能大声嚷嚷。路易莎尤其不希望自己身边的人犯这个错——她有一种感觉,这次去西岱必须得谨言慎行。倒不是她觉得自己表现不好,纪尧姆就会反悔联姻,而是肯定会有其他人拿放大镜看她,准备挑刺。 普通的挑刺没什么,路易莎不理会就是了。她是布鲁多的女继承人,只要巴尔扎克伯爵不说话,那些挑刺的话根本影响不到她。而且人生在世,谁又能不被挑刺呢?要想保持心理健康,得学会自己调整。 问题是,现在的西岱,风头不太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人当枪使了。所以,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谨言慎行,尽量不给人留话柄、钻空子,只是最基本的。 怕身边的人不够重视,路易莎干脆将到时候要一起去西岱的人都召集了起来。仿佛是要开茶话会一样,还准备了很多吃的喝的——一开始也确实只是聊天,聊生活,聊最近的喜悦与苦恼。平常这样大家一起交流谈心的次数也不多,这一次人来的这么齐,刚好可以来这么一次。 算是‘单位团建’了吧。 说着说着,路易莎见时间差不多了,就敲了敲手中的高脚杯。等所有人都因为她的动作停止了交谈,安静了下来。她才说起了过一段时间就要去西岱的事儿,这件事已经传的宫里都知道了,但路易莎公开宣布,这是第一次。 不同于那些离得远的未婚贵族青年,路易莎算是住的近的,所以不必收到邀请函就立刻上路——当然,也不能等到圣灵降临节快到了再动身,毕竟大家都知道她住得近,那么卡着日子去,未免显得太冷淡了。 这可不是后世,现代人生活节奏可是很快的!包括有钱人也是如此,他们是不用996,可贪心物欲大多更甚于普通人。贪不够的情况下,一样是赶着时间过日子。 而此时呢,大家生活节奏慢。做客一次约的明明是夏天,提前出发,就算路上慢慢走,春天也就到了。之后住着、住着,就到了秋天,秋天还有热情的主人会留客,说干脆过了圣诞节再走(主要是贵族,他们有钱有空房间,留客不是负担,自然可着劲儿大方)。 可是过了圣诞节,正是天冷难行的时候,又怎么会上路?所以至少要住到春光明媚的时候,就这样一年就过去了。 当然,此时的人们也难得去不同地方的亲友那儿做客,可能一辈子都没有几次。所以一次这么久,算是把这一辈子的相聚时光都用完了,倒也和后世差不多了。 “.总之,到时候各位会同我一齐去西岱。” 路易莎说到这里,停了一下,才继续说道:“这一次去西岱,我们必须要小心,当下西岱并不平静。我想就算我不说,你们也知道了,那儿各派势力还在互斗。包括这一次的圣灵降临节庆祝,也是斗争的一种延续。” “王太子希望用它转移注意力、缓和矛盾、团结一些摇摆不定的人。那相应的,有一些人就会想要破坏它——别的我管不了,也管不着,但我不希望破坏这场活动的引子是从我,从我身边来。” “我知道,你们都不是会随便惹事的人,但现在的西岱,我们去不惹事,不代表事不会惹你。在大家都默认, 我是王太子殿下会选定的未婚妻的当下,我们简直是最好的工具,最好用来做文章。所以,还是那句话,谨言慎行,谨言慎行!” “去到西岱,我希望你们不要多说一句话,也不要到处乱跑,尽量低调地呆在一起。如果有人想要找你们联姻,你们觉得那是个不错的选择,又或者你们遇到了喜欢的人,想要提亲——请先和我说,不要擅自答应什么或行动。” “我并不是说,不允许你们和心仪的人在一起,又或者一个极好的联姻对象找上门,不能答应。只是你们可能很难判断这里面有没有阴谋,我们对西岱并不算很了解,尤其是最近还变化极大,不是吗?” “那么,是由您来判断吗?”海莲娜想也不想问道。这当然不是反驳路易莎,实际上她是个不打算结婚的人,这事儿甚至和她没关系。之所以问出来,是单纯向路易莎确定一下,确定她是否心里有底。 “我会判断我能判断的那部分。”路易莎理智地说。她有巴尔扎克伯爵给的大量情报,对事情全局的了解肯定比这些跟随她去的侍女、侍从强。 “至于我不能判断的部分,我会酌情写信给纪尧姆殿下,向他请教。”路易莎说起这个有些不自然,但这却是她唯一能想出来的办法。她并不是一个很懂中世纪政治斗争的人,两辈子的政治素养,也就是上辈子看的权谋剧,以及这辈子的一些简单实践了。 至于说上学时候学的政治,怎么说呢,那可以给人一个很高的、理解政治原理的视角。但要说具体的权谋斗争,尤其是充满了阴谋的那种,其实是用不上的。道和术不是一回事,更何况还有理论和实践的不同。 不过,不管怎么样,看了那么多权谋剧、宫斗剧,即使大部分权谋宫斗都是过家家一样,也给了路易莎一些启示。其中最大启示就是,不要自作聪明,不要自作主张,多和‘队友’沟通,该请求帮助的时候就请求帮助! 一个知道自己拿不准主意,会张嘴问一下的队友,在权谋剧、宫斗剧里已经很珍贵了! 事实上,会遇到不必要危机,很多问题变得难以收拾,不是因为队友水平低、带不动,而是队友都不给自己机会带的! 在当下的情况里,路易莎判断纪尧姆和自己算是队友关系。西岱的情况对路易莎是迷雾一样,人和事不好做判断,对纪尧姆则不然。既然是这样,到时候问他不就行了? 而对于路易莎给出这样的回答,海莲娜有一种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感觉——大部分贵族少女,这种时候肯定不好意思为这种事联络即将成为未婚夫的人,甚至根本意识不到这是有必要的。不过如果是路易莎,想到这么多,又想到这个解法,感觉就很合理。 她就是这样的人,虽然骨子里有一种傲慢,自尊心有时可以说是过强了。只不过她不会流于表面,所以很多离她不够近的人根本发现不了。但是,有时候又会完全没有贵族的傲慢,连少女的矜持都是不存在的,是完完全全的务实主义者。 这和很多贵族少女甚至完全相反了!平常非常谦卑,完全认可女人天生卑下的教条。可到了某些需要低姿态的时候,又会比谁都矜持、放不下面子。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22 章【VIP】 第122章穿越中世纪122 路易莎是在圣灵降临节前3个礼拜才出发前往西岱的,这样她抵达西岱时,刚好再等一个礼拜就要开始这场大型联谊活动了——虽然说是为了圣灵降临节举办的庆祝活动,但‘联谊’肯定是在那之前就开始了。 这个时候到西岱,刚好可以赶上宾客到来的高峰。一来,不显得失礼,二来也足够低调。 出发前夕,哪怕是前一天晚上,侍女和女仆们还在努力收拾更多的行李。这和那次去普法尔茨宫廷节不一样,似乎是因为赶上了凉爽晴朗的春末,主题又是明确无误的‘相亲’,真是多少衣服首饰都不嫌多! “不是足够了吗?怎么还要增加?”路易莎看着又打开箱子的吉娜问道。 吉娜理所当然地说:“这一次可是要在西岱呆一个月呢!我们得确保您每天都有不同的衣服可穿。之前我们优先清点了礼服裙,但现在想想常服,就是那些剪裁随行的鲜艳连衣裙,还有配合的袖子、披肩、头巾、面纱、帽子,是不是不够多呢?” “到时候如果不能确保您的着装适合每个场合、从头到尾不重样穿着,那就太可惜了!” 其实此时哪怕是大贵族,也很难这样奢侈地做准备。参加一场为期一个月的盛会,每天都换衣服不重样,而且每次衣服还都是崭新的,或者接近崭新的。不过路易莎的确有条件那样,所以吉娜才说不能做到就太可惜了——没有那个条件就算了,明明可以却因为准备不充分而做不到,那是‘可惜’。 毕竟在此时贵族的观念里,炫富真的是展示实力、表明优越地位,从气势上压倒他人,从视觉上成为众人瞩目焦点的不二法门。贵族们可不会觉得赤.裸.裸地炫富过于粗俗了,简直就像是暴发户。事实上,以此时的生产力水平,根本不能产生和大贵族财力相提并论的暴发户! 大贵族,或者顶级中产阶级(其实是资产阶级),都是积累数代财富而成。这真是字面意义上,‘你一代人的努力,怎么比得过人家几代人的积累’了。 路易莎看着那些被翻找出来的精美纺织品,摇了摇头不说话。眼不见心不烦,干脆躲去了书房,随便吉娜他们收拾。 吉娜她们又新收拾出来了一个箱子,第二天出发前才装上船——这大概是她们肆无忌惮收拾行李的另一个现实原因,这一次去西岱全程走水路,相较于车马,船只的运力可强多了。别的不说,多收拾出几箱行李算什么? 不只是给路易莎收拾的行李多,侍女们给自己收拾的行李也格外多。想着反正是船运,‘行李额’宽松得很,与其带少了到时候不够用,干脆就能带多少带多少,反正船行水上又不吃力。 路易莎上了船,这是一艘以此时的标准相当华丽的河船。她对这船不陌生,她现在也经常随着巴尔扎克伯爵巡游布鲁多了,能走水路去就会走水路,而走水路就会乘坐这艘船——严格来说,这艘船归她和伯爵夫人共用,不过伯爵夫人很少需要坐船出远门,所以几乎就是路易莎专用了。 此时内河航运的船只一般不大,这既是因为造船技术的原因,也是没必要。内河航运而已,还是一艘主要做客船的船,太大了反而不方便。 毕竟没什么人会认真疏通航道,大家都在截留水力开磨坊,又或者设立闸道,方便收取航道使用费(其实就是过路费)。太大的船只穿行,很容易遇到不能过的糟糕情况。 所以路易莎乘坐的这艘船也不例外,它大概是20米长,有着颇为复杂的风帆。在后世这应该算小船了,但在此时的内河,这已然是不折不扣的大船!重达五十多吨,内部有多个房间和多种设施,可以供船员和旅客长期居住。 也是因为这样,路易莎在船上也能一个人占有两个房间。一个用来睡觉,另一个用于白天起居——房间都太小了,如果要用睡觉的房间起居,光床就占了大部分位置,那太逼仄了。 就这样一路行船,很快就到了西岱郊外。到这里,他们遇到了几个在歇脚码头等着他们的骑士,原来是纪尧姆估计路易莎今天要来,派他们来送信。信里提到,他已经在码头不远的修道院等着路易莎了。在路易莎进城之前,纪尧姆想见见她,更重要的是有一些事要和她说。 路易莎稍作思索,就答应了下来,只是要求一点儿时间整理自己。 今时不同往日了,既然都是自己的准·未婚夫了,路易莎当然不用像之前在普法尔茨那样回避对方。这并不是路易莎之前是个‘贞洁烈女’,还没结婚就为未婚夫守身如玉了,连和男人说话都回避。现在对方成了准·未婚夫,就改变了态度。 她当初的回避是为了避免麻烦,她设想的未来生活,可不是和丈夫的哥哥搅合在一起。再者,纪尧姆的行事作风也触到了她那敏感的现代人神经,即使知道他只是以中世纪的方式在行事,一切再‘正常’不过,路易莎也很难释怀 现在的话,既然是准·未婚夫,不想未来日子过得太麻烦,反而要和对方建立良好的私人关系。至少不能人家主动抛出橄榄枝了,她这边依旧爱答不理。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路易莎在中世纪‘人在屋檐下’这么多年,多少能做到一点儿了。 “快一点儿,拿一条头纱来,再拿一枚大胸针给我。” 路易莎拦住了侍女跃跃欲试要打扮她的手,见对方不解,还解释了一下:“只是赶在进城前秘密见一面,不适合太隆重。现在这样没什么不好的,而且纪尧姆殿下还等着呢。” 介于路易莎说的完全是现实,极力想要将她打扮得隆重,从而惊艳纪尧姆的侍女们只能放下刚刚有点儿控制不住的手。按照路易莎说的,找出了一条和她今天穿着相配的头纱和大胸针。 路易莎在船上,一应穿戴妆扮都是以舒适方便为主的。不过想着今天要进城,少不了见人的时候,所以在舒适方便之外,又很简练得体——她穿着一条紧身随行的丝绸‘科塔尔迪’连衣裙,这完全是鲜红的,没有织锦花纹,没有印花,没有刺绣。 当然,红得如此纯正鲜艳,本身已经很能说明价值了。不必那些装饰也能明白这是一件贵族女性家常、外出都可以穿, 不会失礼的外裙。 大概是为了凸显这样纯粹的红,前胸中央用的都是穿眼系带,系带也是一样的鲜红,而不是配金银或宝石的纽扣——这件衣服也是有用纽扣的,但在两边袖管上,从肘部到手腕,都是细密的银质小纽扣。所以真的不是没想到用纽扣,前襟就是故意用同色系带拉紧衣服的。 原本这套衣服上,唯一的装饰品只有腰部的银腰链。就是一头松松地扣在链子中部,剩余部分就那样自然垂下的装饰性腰带。既打破了整套衣服鲜红可能的乏味和过于耀目,又不改纯红单色的简练大方。 现在要加上一枚胸针,路易莎看了一眼,觉得差不多,直接就别在了前襟系带的顶端——说是大胸针,其实只有掌心大小,算是‘入门级’的大胸针。它也是银质的,和今天原本就有的腰链、纽扣是统一的,不会突兀。 这枚胸针还是此时最流行(也就是说最常见)的圆环形胸针,银子被金银匠精心做成了一个花环。看起来造型很简单,但莫名让人觉得优雅,而这就是工匠的功夫了。除此之外,这个‘花环’镶嵌的是刻面白钻。 即使此时的宝石刻面技术才起步,水平不高,切割钻石更是难上加难。但得益于钻石本身的高品质,即使只是简单的刻面也释放出了它的优势——那璀璨闪耀的火彩,让它不再是黑乎乎的了,仿佛是黑色宝石中的一种。 这样的钻石和银托很相配,一点儿不突兀,也不会像一些艳丽的宝石那样,抢走这一身红的重点。而且,大胸针出现在那个位置,的确起到了‘标志’的作用,让人更容易注意到了椭圆领口上方的雪白肌肤。 此时的女性服装已经不再将人包得那么严严实实了,体现在领口上,就是常见这种椭圆形大领口。就算不会露出胸口大片肌肤,露出锁骨以及其下一小部分肌肤还是没问题的——这也是路易莎今天这一身鲜红足够出彩的原因。她肌肤胜雪,又细腻光洁,与一身鲜红互相衬托,恰好是雪里红梅,素到了极点,也艳到了极点,几乎刺目。 “头纱来了!”路易莎扣胸针的时候,海莲娜也将头纱取来了。 路易莎今天梳的是此时最常见的双耳壶式发型,也就是后世所说的‘耳机盘发’,像大大的耳机罩在了耳朵上。这个发型特别显脸小来着,如果再加上一条布巾裹住头颈,还能进一步修饰脸型呢——不过和后世电影里常见的双耳壶式发型,一般就罩两个小圆珠网,显得优美简洁不同。实际上的双耳壶式发型,一般会用布巾裹缠整个脑袋。 这就显得僵硬很多了,一股子保守的、循规蹈矩的味道 之所以会有这种错误,除了有些人就是为了兼顾现代人审美故意的,另外就是复原错误了。毕竟看画作和塑像,很容易忽视外面整个缠上了布巾,更容易觉得是类似后世为了使发髻服帖不乱,罩的发网之类。所以各种装饰性的小圆珠网就这么来了,大量出现在影视剧里。 路易莎在真实复原和好看之间,理所当然选择了好看。而且她现在就生活在中世纪,哪有什么‘真实复原’?她现在本身就是最真实的了。 其他人对她梳后世中世纪影视剧的双耳壶式发型也没什么想法,只觉得这是她会打扮。一个略显呆板的发型,经过她这样一修改,实在是美丽了许多——这是中世纪,大家没有这个发型很‘中世纪’,那个发型不‘中世纪’的概念。只要漂亮,为什么不呢? 路易莎从海莲娜手中接过了那条白色的星云褶皱头纱,直接压在了头上。并不怎么整理,只是对着镜子转了一下身,确保它们不会轻易滑下去,就对其他人点了点头,意思是她这边结束了,可以走了。 派来做使者的骑士在码头上见路易莎下船,赶紧打开了马车门,等路易莎上车。 就这样,路易莎在雨果夫人和海莲娜两个女伴,以及跟随的4名骑马骑士的陪伴下,去了纪尧姆信里说的那间修道院。这是一间不大不小的修道院,条件中等,以西岱城外这样的地理位置还是混成这样,就说明这里的修道士挺咸鱼的了。 大概是因为纪尧姆提前打过招呼吧,修道院的人对突然出现的一行人并不惊讶的样子。等到路易莎从马车上走下来,低着头进到修道院更里面,甚至一路都没有遇到靠近的修道士。而当她来到庭院,终于见到了等在那里的纪尧姆。 路易莎朝这时候都跟着的雨果夫人、海莲娜点了点头,她们就不再跟了。反而远离了一段距离,就是看得见,但估计听不到纪尧姆那个位置说话声的距离。 纪尧姆在路易莎走进修道院庭院,还看不清她,只能看到隔着一些灌木闪过的影子时, 忽然心跳得快极了。他感到一种口干舌燥,皮肤微微发麻,这是一种久违的感觉,就是在普法尔茨曾有过的感觉。 他以为一年多的时间,记忆淡忘了,甚至有时会怀疑当时一切的真假。但其实没有,淡忘的只是最清晰、最表面的东西。至于埋藏更深的,最最单纯的‘感觉’,灵魂深处全都记得。只等找到对的钥匙,就能打开尘封的一切,于是一切历历如绘、历久弥新。 然后,那个红色的影子忽然一闪,再出现在视线范围内时,已经没有什么遮挡着她了。纪尧姆这才反应过来,这是路易莎——其实还不怎么能看清楚面容,但看人本来就不必一定要看到脸才能确定,远远看着就够了。 远远看着不能确定的人,往往在内心之中也谈不到多在意了。 当随着路易莎一步一步走近,纪尧姆罕见的手足无措。或许是一年多的时间横亘在前,让本就不熟的两人更陌生了。又或者是一年多前在普法尔茨,他的主动‘效劳’也没有取得什么效果。现在面对路易莎,他根本不知道该从哪儿做起,从哪儿说起。 “日安,殿下。”路易莎轻巧地向纪尧姆行了一礼。 纪尧姆没有立刻给出回应,但这并不是因为他走神了,反而像是专心太过导致紧张,反应下意识慢半拍。不过也就是‘半拍’,一闪即逝的不自然后,很快他就回应道:“是,日安,路易莎郡主。” 然后就不说话了,路易莎等了几秒钟,确定纪尧姆没有说话的意思。便只能自己打破这沉默, 说道:“谢谢您邀请我,您是有什么事要和我说吗?” 或许有的人会觉得,纪尧姆要在路易莎进城之前和她秘密见面,是因为思念她,爱情的火使他煎熬。至少纪尧姆身边的侍从,还有路易莎身边那些人,大多是这样想的。不过,路易莎本能觉得不是那样,就算有这个因素,纪尧姆应该也是另有原因的。 她能感觉到,纪尧姆也是务实主义者,作风是爽快的那种。如果他真想见路易莎,大可以去城里码头那儿等着接她,何必赶这么一会儿时间,要来秘密见面——或许有人会,因为浪漫嘛。但纪尧姆不像,真的不像。 不是说完全不可能,毕竟纪尧姆都对路易莎‘一见钟情’了,谁知道接下来能发生什么呢? “.是。”纪尧姆又是慢半拍才有回应,不过之后就顺畅起来了,和路易莎说起了他要说的事。 也是,慢半拍一次两次没什么,总是那样就真的有点儿像傻子了。路易莎就这样默默听纪尧姆说起了自己的意图,这说起来也很简单,或者说‘英雄所见略同’。纪尧姆也显然意识到,现在来西岱的路易莎,很可能会被有心人利用。 为了防止那种情况,他特意来给路易莎送‘情报’了。一沓厚厚的资料,都是对如今西岱一些‘活跃分子’的简单介绍——因为都是叫得出名字的贵族,路易莎或多或少之前就知道他们了。所以他们的生平经历没什么太大价值,真正有价值的部分是纪尧姆对他们‘阵营’的判断。 谁是朋友、谁是敌人,这个问题搞清楚了,剩下的事儿就好办多了。 “希望您不会觉得我指手画脚、多管闲事。”在路易莎快速翻了几下资料时,纪尧姆轻轻颔首说道。 “不,怎么会呢?”路易莎原本低头看资料的,这下抬起头来,手上还收拢那些散页资料。说道:“其实,我和您想的一样呢!我也担心在不知道的时候,被人利用,还特意告诫了身边的侍从我原本想,在西岱遇到的所有事,他们都不要自作主张,要让我来判断。” “我不能判断的,便写信问您.现在西岱的局势很复杂,如果没有您的帮助,我肯定会犯错,说不定还会成为别人攻讦您的原因。” 路易莎这番话是发自内心的,所以有一种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的笃定。纪尧姆就这样看到她明亮真诚的双眼看向自己,脑子空白了一瞬间,然后就奔涌入太多信息了。那些信息色彩斑斓,模糊而清晰,让他甚至有些眩晕。 按道理来说,纪尧姆应该首先为有一个这样聪明谨慎的‘同伴’而庆幸的。但事实上,这时候他完全想不起来那些了,就连自己为什么要来秘密见面也一下忘记了。他被眼前热烈的鲜红所慑,只想抓住些什么。 红色是这样美丽的颜色吗?他艰难而漫无目的地思考着。过去他总是见到所有人都喜欢红色,红色那么耀目,红色染料那么昂贵,最好的纺织品大多是红的,女人们还喜欢红色的胭脂抹嘴唇——使用化妆品当然是教会反对的,但这改变不了什么。 即使是最崇拜圣母飘渺美学的时期,依旧有女人会尝试胭脂。 可纪尧姆不觉得这个颜色美,更多时候只觉得太热情了、太抢眼了,有一种他欣赏不来的俗丽热闹——直到此时此刻,此时此刻他终于明白了红色是多么美丽的颜色。 哪怕是最纯正的鲜红,出现在眼前这个人身上,也不会喧宾夺主,反而衬得人寡淡异常。现在是一切由她主导着,红色只是将白雪般的肌肤、乌木般的头发,衬托了出来,一见就有了惊心动魄的瑰丽。就像是红色的夕阳照在波光里,于是闪闪发亮的水波、黑色的树影,全都那么恰到好处,美轮美奂。 “路易莎郡主。” 纪尧姆忽然开口。 路易莎忍不住紧张起来,因为对方看起来很严肃的样子,她不知道他是不是要说什么很重要的事。 “路易莎郡主,虽然您或许会觉得唐突,或许会觉得这太匆忙了,完全的不合礼数。但请相信,接下来我说的每一句话,完全出自我的内心,没有一点儿虚假——我是说,您愿意嫁给我吗?” 纪尧姆就这样突兀地向路易莎求婚了,不只是路易莎没料到这个,纪尧姆自己也没料到。以至于话说出口,他才意识到自己刚刚求婚了,而这显然很不合适。 但既然已经说出口了,就没有收回的道理,他点了点头:“如果您愿意,我们可以立刻去教堂,神甫、证婚人,都是现成的。”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23 章【VIP】 第123章穿越中世纪123 求婚、结婚,就这样一气呵成.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即使纪尧姆昏了头了,理智一直在线的路易莎也不会昏头啊。她怔怔地看着纪尧姆,没有说更多。纪尧姆过了一会儿便躲开了她的目光,低声说道:“失礼了。” 的确失礼,一年多不见,再见面就是一点儿前情都没有,就邀请人去秘密结婚什么的该不会觉得这样自己很幽默吧?路易莎看了看纪尧姆难得不好意思的神情,觉得不是这样——那就只能是一时失去理智了。 想到这里,路易莎心情有些微妙起来。虽然身边所有人都明里暗里说过,纪尧姆对她一见钟情,对她是真爱,但她自己很难有实感。一方面是,中世纪的‘爱情’,她实际有些消受不起。至少普法尔茨时,纪尧姆爱她,对她来说就是负担而已。 另一方面,也和纪尧姆算是原书中有名有姓的人物有关。说是生活在这个世界,就只能将其当作现实,不再受‘剧情’影响了,可实际怎么做得到呢?遇到能记起来的剧情人物时,路易莎的态度只有她自己知道,其实是不自然的。 过去不是没有人对路易莎‘一见钟情’过,路易莎非常明确地意识到了这辈子她有着优越的外貌条件,出身对此时的男性也有极大加成。这种情况下,‘一见钟情’时不时就要来那么一次。过去那些一见钟情,也不会像纪尧姆这样,让她那么没有实感。 因为这和原书剧情不符,原书之中,纪尧姆是一个严肃端正的骑士。对婚姻和爱情也不像是有兴趣的样子——在他成为王太子后,原书女主‘索菲亚’就被瓦松王室退婚了,然后也是来了‘选妃’,最后被选中的是巴伦公主艾莉西亚。 但他其实不爱艾莉西亚,夫妻关系很淡漠。大概也有这方面的原因,相较于不近人情的纪尧姆,艾莉西亚将感情寄托在了菲利普身上没错,她和菲利普还有一段单方面的感情线。这也是言情小说里的常态了,男女主角都各自有爱慕他们的人。 这样既可以显示他们的魅力,也能在有必要的时候设计相应剧情、增加张力。 不过,这次见到纪尧姆这样明确地失去理智,甚至让人觉得荒谬,总算是让路易莎有了一些实感.原来,纪尧姆真的爱上她了啊.真是奇妙 是的,暂时路易莎的感受就是‘奇妙’。既觉得是纪尧姆这个原书人物OOC了,又觉得,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剧情可以改变的证明吧。原书之中,纪尧姆可是一个不解风情的人,出现在他人的对话中,都是在说他是个多么出众的骑士、军队领袖。 “.感谢您的厚爱,但但我们其实不必那样的,对吗?” 路易莎只能这样客客气气地委婉拒绝了。本来能够正常结婚的,干嘛要搞秘密结婚?秘密结婚肯定是有后患的,尤其是在西岱内部暗潮汹涌的当下。 “是”纪尧姆轻声说道。 然后两人的谈话重新变得‘正经’起来,都是最近西岱局势相关的。过了大概有一刻钟,见说的差不多了,路易莎主动告辞——纪尧姆看着她离开,背影消失在庭院远处的灌木丛后,很快就完全不见了。 “殿下?”路易莎离开后,一直守在庭院出入口的克莱尔骑士才过来。见纪尧姆似乎在发呆,便出声道。 纪尧姆回过神来,看了克莱尔骑士一眼,点了点头:“走吧,回西岱。” 纪尧姆一行人都骑马赶回,倒是比路易莎他们绕道去码头下船更快一些。等到路易莎站在了西岱的土地上时,纪尧姆已经人在西岱的私宅了。这也算是他这些日子难得呆在西岱了,为的是不错过路易莎明天进宫请安。 不管怎么说,这次圣灵降临节活动,主办方都不是纪尧姆。一个尚未婚配的王太子,主办这样的活动,总显得名不正言不顺。所以名义上还是瓦松王室举办,而如果是瓦松王室举办的话,路易莎就算不住王宫,一开始也该来王宫请安的。 而王宫这边,也因为路易莎的特殊身份(包括她布鲁多女继承人的出身,以及纪尧姆属意她这一点),准备了单独的欢迎仪式。就像一次庆典中,总会给予特别重要的客人的待遇那样。 只不过,路易莎到底还只是个未婚少女,而女继承人的身份也比不上‘女领主’。所以出城迎接什么的是没有的,预备的单独欢迎仪式,是她去王宫请安时,一起进行的——请安定在路易莎落脚西岱的第二天。 这一点没什么出奇的,不能让一个舟车劳顿而来的人,不稍作休整,直接就进宫吧?好歹得让人休息一晚,第二天好好打理,以最佳状态见人啊! 路易莎他们在西岱的住处,是城里一座大宅。这座宅邸本来就是巴尔扎克伯爵的,他来西岱时就会住在这里。至于他不在的多数时间,这里只有几个打理房子的仆人,以及来西岱寻找前程的个别巴尔扎克家族子弟。 不过,那些也姓巴尔扎克的年轻人就算借住在这儿,也只会住临街的房间。至于大宅深处的主屋,伯爵和他的家人没来的时候,就只能空着了。 “接到您要来的信,我便督促仆人仔细打扫了一遍.虽然日常也会打扫,但偷奸耍滑是每个仆人都会的” 领着路易莎进入这座大宅,并给她做介绍的是西尔维雅,或者说‘布兰切特男爵夫人’,也是路易莎这辈子同父异母的姐姐,巴尔扎克伯爵那个很早就嫁到西岱的私生女。 她对路易莎很尊敬,她很清楚自己能以私生女的身份嫁给一位男爵,这完全是靠布鲁多!一般的伯爵婚生女儿都不是那么容易能嫁到一个爵位继承人的,何况她这样的私生女。而她不仅嫁了,还在丈夫家里颇受尊重,这一是因为她嫁妆丰厚,让人另眼相待。二就是巴尔扎克伯爵没完全把她忘了,时不时写信问候. 最近,西尔维雅在家里还要更受重视,这完全是因为路易莎。大家都说‘布鲁多的路易莎’要嫁给王太子了!今后她会做太子妃、王后.有些人为了和王太子建立私人关系,将主意打到了巴尔扎克家族的女孩子身上,一时之间姓巴尔扎克的未婚少女在贵族婚嫁市场上可以说水涨船高。 那些堂姐妹都能有这样的重视,西尔维雅这个虽然不同姓,但算‘亲姐妹’的,那自然更不同。 这还是路易莎还没成为太子妃呢,西尔维雅不敢想要是路易莎将来戴上了王后冠冕,自己能得到何等好处——因为这样的前景在,她对路易莎可以说是毕恭毕敬。听说过路易莎很爱干净,还特意过来督促大宅的仆人打扫卫生。 在西尔维雅说话介绍大宅这边的情况时,路易莎也在观察她。对于这个巴尔扎克伯爵唯一承认且活到成年的私生子女,路易莎从没打过照面,多少是有些好奇的。 第一感觉就是对方长得漂亮,而且大概是生的像妈妈。这不只是因为她的面貌特征很少和巴尔扎克伯爵相似,更因为她和路易莎时不时就能见到的‘方丹夫人’长得很像。方丹夫人是巴尔扎克伯爵最近好几年最宠爱的情.妇,她和巴尔扎克伯爵同进同出,倒是比伯爵和伯爵夫人更像是夫妻。 西尔维雅当然不是方丹夫人的女儿,不过巴尔扎克伯爵的喜好从来没变过,所以情.妇们本来就长得像 然后就觉得,西尔维雅是一个很细致的人。以后时间长了不敢说,至少从现在的感觉来说,路易莎觉得对方挺不错的。如果她今后真的嫁入王室,甚至加冕为后(这几乎是肯定的,除非纪尧姆临时改变了选择。而他未来是要做国王的,路易莎也就会跟着做王后),可以考虑让她成为自己的宫廷女官之一。 在宫廷之中,任人唯亲不是问题,不任人唯亲才可能出问题呢! 这也不是路易莎想得太远,很多事如果不能提前考虑,临到头就容易匆匆忙忙做出错误决定。而且也不远了,她今年是17岁,如果这次订婚,可以肯定会很快举行婚礼,最迟不会晚于这个秋天——这期间要忙的事儿太多了,时间肯定是眨眼即过。 “是的,这看起来太好了,非常感谢。”路易莎听西尔维雅说了那么多,没有忘记要表达感谢。 西尔维雅见路易莎态度温和,心里松了一口气。虽然以瓦松的风气,私生子女的待遇肯定是比高登兰等地区要强不少的。在那些地方,私生子女就算不至于说是奴仆,也绝大多数没什么前途,他们同父异母的婚生兄弟姐妹,大可以对他们颐指气使。 瓦松的话,私生子女也可能有不错的前途,甚至成为宫廷中的重要人物。不过也就是这样了,具体的婚生兄弟姐妹,尤其是作为继承人、地位超然的兄弟姐妹,对他们到底是什么态度,这完全看个人想法。轻蔑、忽视,甚至态度粗.暴,这都不是没有的。 路易莎在观察西尔维雅的时候,西尔维雅其实也在观察路易莎,甚至观察的更仔细。当她在码头看到路易莎在侍女和侍从的拥簇下下船时,就开始观察了。说实话,一开始她还挺担心的,因为路易莎的确如传闻中一样美貌非凡。 而以她的经验来说,出身如此优越,还貌美的未婚少女,总会过于骄傲。而骄傲的人,一般都很难相处结果,似乎不是这样,路易莎表现出来的善意让西尔维雅都有点儿受宠若惊了。 当路易莎要休息,西尔维雅也体谅地告辞回家后。这时家里却多了两位意料之外的客人,其中一位算是邻居,住在西尔维雅家隔壁那条街。另一位则只是在西岱贵族的社交圈里见过,话都没说过几句的。毕竟人家身份比她高多了,不只是伯爵夫人,还是宫廷女官呢。在‘邻居’的介绍下,西尔维雅才知道,原来这位伯爵夫人居然和她有亲戚关系。今天来她家做客,知道她要来西尔维雅这里,就跟着一起来了,当是交个朋友。 一开始西尔维雅没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西岱的社交圈子可没这么热情,拜访亲戚还要顺便交个朋友的。她猜测会不会是最近路易莎炙手可热,连带着她也成为社交场上的小红人了?毕竟,接触过路易莎的人还是少,她就不同了,在西岱都生活很多年了,认识她的人很多。 不过,很快西尔维雅就知道自己猜错了,这位宫廷女官显然是带着‘任务’来的。打听路易莎时太明显了,虽然不是不能解释为好奇,毕竟当下整个西岱都对路易莎挺好奇的。但西尔维雅在西岱的社交圈这么多年,学会了一点,那就是不要相信单纯的好奇! 而且就算是好奇,也不妨碍他们是有目的的。 联想到如今宫里和王太子的微妙关系,西尔维雅很快就心中有数。同时又觉得挺可笑的——打听路易莎干什么呢?是想看看她有没有什么弱点可以利用吗?问题是,自己作为路易莎同父异母的姐姐,只要脑子没问题,就该知道她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不会泄露这种程度的情报。 再者说了,稍微了解一些内情的都应该知道,她和路易莎在今天之前是没有见过面的。是什么让宫里的人觉得,只是打一个照面,她就能知道这种事? 西尔维雅便假装什么都没发现,与这位宫廷女官寒暄。说到路易莎的时候她也只是泛泛而谈:“当然,当然,大家现在都很好奇路易莎,对吗?其实我也很好奇.不过,我们只是打了照面,然后她就要休息了,我不能一直留在那儿。” 那位宫廷女官眨了眨眼,追问道:“怎么可能什么都不知道呢?巴尔扎克郡主可是您的姊妹啊!” “过去从未见过的姊妹,也不可能有更多了解了。不过.”说到这里,西尔维雅停顿了一下,才接着说道:“的确就像传闻中一样,路易莎是个罕见的可人儿。我对路易莎的母亲还有一点儿印象,只觉得是个温柔的、普通美丽的贵妇人, 真没想到会生下路易莎这样漂亮的女儿。” “好像经常就是这样,父母都很美丽,生下来的孩子只能说还不错,绝对没有父母的那种惊艳。而真正的漂亮孩子,父母也几乎是‘平庸的好看’。呵呵,这里没有对伯爵和前伯爵夫人不敬的意思,只是就事论事。” 多说了一点儿外貌的事,一方面现在大家都在说‘布鲁多的路易莎’的外貌,她说这个也不奇怪,不会让对方意识到自己在敷衍。另一方面,这真是一点儿用都没有的情报了,且不说之前就有种种说法了。就说之前没传说,那又怎么样呢? 本来路易莎明天进宫请安的话,不就能亲眼看到了吗? 第二天,的确是亲眼见到了。 路易莎是在吃过早餐后,一个不早不晚的时间段进的宫。进宫后第一感觉是,这王宫也不怎么样啊。也不是说不好,但就是没比特鲁瓦宫厉害到哪儿去,感觉上还是同一个档次的建筑。甚至,可能因为修建得比特鲁瓦宫早很多,那时候建筑技术更差,看起来还挺雄伟的建筑内部,比特鲁瓦宫更加阴暗粗砺。 当然,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今天要见到的人一些出现在原书中的人物,这次会一次性登场大半。毕竟,原书的故事背景就在西岱宫廷,可不是人物都该在这儿么。 路易莎注意着一路上见过的每一个人,心里暗暗猜测,这会不会是原书之中有戏份的?只不过自己只记得主要剧情、重要人物,所以就算出现在面前了,也完全没察觉。 “路易莎小姐怎么了吗?”宫廷女官见路易莎的视线落在一个平平无奇的侍女身上,觉得有些奇怪,便问了一声。 路易莎收回了目光,摇了摇头,找了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不,没什么,只是这位小姐看起来有些眼熟.不过我们从没见过,或许是在哪儿见过长得像的人吧。” 倒也没人怀疑这个,不过路易莎说话时,安娜王后的视线落到了她身上,然后笑了笑,又收回去了。 看起来今天路易莎来请安,她没有太多关注路易莎,其实完全不是那回事儿。实际她一直分了一部分注意力在路易莎身上——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对路易莎的定位就是‘最佳儿媳人选’。这是从路易莎的出身来说的,但她具体是什么样的人, 安娜王后不清楚,也没兴趣清楚。 她哪怕是个坏脾气的丑八怪,只要她还是布鲁多的女继承人,那她就是最好的结婚对象之一。至于菲利普喜不喜欢,那不重要。实在不行,生下长子继承人后,可以夫妻分居,找合自己心意的情.妇陪伴就是了。 现在,路易莎不是未来儿媳了,反而要更注意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因为如果纪尧姆继位,她就会是未来的王后。而安娜王后成为太后,可能和纪尧姆打交道都不多,和新王后打交道却是无法避免的。考虑到纪尧姆不是她的亲生子,这个不是儿媳的儿媳,到底是什么性格就很重要了。 从见到的第一眼开始,安娜王后的目光就忍不住在路易莎身上多停留了一会儿说实话,传闻总会夸大一些东西,在路易莎即将成为太子妃的当下,吹嘘她美貌的人可能根本没见过她。那些话,就是吹出身高贵的女士美貌成风而已。 当然,之前就有美貌的传闻了,只不过没多少人关心而已。所以‘布鲁多的路易莎’大概率是一个美女,但不太可能有传闻说的那么夸张。 当真正见到路易莎时,安娜王后才发觉,这次‘流言’罕见的没有夸张,或者说是歪打正着了。 这的的确确是一个人世少见的美女,至少安娜王后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包括曾经以美艳闻名的贝莱德公爵夫人(如今高登兰王后的姑姑,嫁了国王的叔叔),她随丈夫出使瓦松,一出现就将当时还活着的王太子皮埃尔迷得七荤八素.在安娜王后看来,也远比不上眼前这个少女。 贝莱德公爵夫人还是凡人的美貌,‘布鲁多的路易莎’显然比她走得更远,没有止步于‘凡人的美貌’。看到她,很容易相信她必定是非凡的。毕竟如果不是注定要非凡,主为什么会赐给她这样的外貌? 或者,更现实一点儿说,这样美丽的人,世人、时事不会看着他们平庸。于是一些人、一些事互相推动,总要让他们落入到漩涡的中心,成为‘世界’这个大舞台上的主角,或者至少是重要人物。 至于说美貌之外的东西,暂时还看不出来,毕竟只是刚见到而已。最多、最多就是她礼数周全,看起来颇为低调,有一种聪明人特有的沉着和游刃有余.当然,这也有可能是装的,但就算是装的,也算是装的很好了。 就在安娜王后还注意着路易莎的时候,忽然有门外的侍者道:“纪尧姆殿下到——” 这的确让在场的一些人意外了,纪尧姆成为王太子后很少呆在西岱。而就算来西岱,也是住自己的私宅,几乎没有踏进王宫过。算起来这是他成为王太子之后,第一次,最多第二次走进宫廷了。 几乎所有人下意识都看向了路易莎,就连安娜王后也不例外——她们能想到的纪尧姆来王宫的原因,就是今天路易莎进宫了。 这样看起来,纪尧姆的确就像传闻一样,完全被‘布鲁多的路易莎’迷住了想到这里,安娜王后心念一动,忽然有了一个主意。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24 章【VIP】 第124章穿越中世纪124 路易莎去王宫请安,接受了王室的欢迎后,就算是在西岱社交圈亮相过了。之后就开始受一些邀请,时不时出现在王宫、大贵族宅邸、城外庄园的一些场合中。当然,去教堂什么的也是此时重要的交际方式和地点,所以路易莎一来就做了一场弥撒、一场慈善捐赠。 随着路易莎几次露面,她立刻成为了西岱贵族圈子里被议论最多的人物之一,甚至连‘之一’都可以去掉。 这里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总结起来就是纪尧姆属意她,看起来她成为太子妃的可能性很高。另外,她还出身富贵,壕无人性.当然,美貌也很是重要,毕竟人是视觉动物,对美丽的人的关注是本能的。更何况这年头不是后世,想看到后世大明星级别的美貌,还是挺难的。 “听说,纪尧姆殿下对巴尔扎克郡主满意得不得了!为了她,这段时间都住在西岱,而且还经常拜访巴尔扎克郡主在西岱的宅邸.我有一个跟随纪尧姆殿下的表亲,他告诉我,纪尧姆殿下送了巴尔扎克郡主很多礼物。最好的丝布,上等的金子、银子和宝石做的首饰,还有一匹温驯的好马!听说那匹马进口自伊比利亚,要价500镑呢!” “这是不是有些太昂贵了?我是说,未婚夫送给未婚妻这样的礼物都有些不合适了,何况纪尧姆殿下和巴尔扎克郡主还未订婚巴尔扎克郡主收下了吗?”出于好奇,有人评价了一下,又问道。 说起这件事的贵族摊了摊手:“收下了,不过,巴尔扎克郡主也每每以回礼的名义,送给纪尧姆殿下差不多价值的礼物。普罗万最好的玫瑰精油,鲜艳的长挂毯,还有男士们最喜欢的领圈等珠宝——听说这就是巴尔扎克郡主的作风,她一向如此,别人给的昂贵礼物,她能眼不眨就收下。不过,除非是某种地位更低的人有所求的讨好,不然她都会有相应回礼。” “这有些不符合女士们的社交规矩是不是?不过说实话,我倒是喜欢巴尔扎克郡主这样的。一切光明正大、公公平平,也不用计较那么多当一切都算计得清楚明白了,反而豁然开朗。”这是深受社交‘潜规则’所苦的人有的想法。 “听起来是有好处,不过这始终有些奇怪,是不是?我是说,我可不愿意未婚妻或妻子是这样的人。巴尔扎克郡主看起来太自顾自了, 她似乎忘记了女性的节俭、顺从、依赖——她可以拒绝那些昂贵的礼物,这是符合女性美德的。也可以接受,虽说这不合规矩,可考虑到这是纪尧姆殿下的心意,以及他们也不在乎这一点儿,倒也没什么。” “唯独,纪尧姆殿下送了昂贵的礼物,巴尔扎克郡主也收下了,却回赠差不多价值的礼物,这可不太好难道巴尔扎克郡主是觉得自己可以与未来的丈夫比肩,一切都要比照着来不成?多可笑,一个女人要和男人比肩了。” “哈哈,我倒觉得这没什么,毕竟巴尔扎克郡主是以继承人的方式教养的,这种‘平等’‘比肩’,在继承人中就很常见了。既然已经决定要娶一个女继承人,就得接受这类小小问题,是不是?” 简单来说,就是甘蔗没有两头甜的道理。大家都知道女继承人会没那么顺从,但还是上赶着想找一个女继承人结婚,其实多少都想过这个了。只不过有人承认这一点,也做好了相应心理准备。而有的人认为,自己作为丈夫,可以‘驯服’妻子,觉得即使是女继承人,也应该事事顺从、受自己‘监护’。 对此持开放态度,隐约还比较认可路易莎的这位,见对面的人面上还是不赞同的样子。想了想又补充道:“嗯,这些先不谈,至少你应该承认,如果是巴尔扎克郡主,那即使是她的脾气再糟糕一些,那也不重要。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您是纪尧姆殿下,会放弃这样一位绝代佳人吗?” 说到这一点,即使对方再‘苛刻’,也说不出否定的话了,只能闭嘴不谈——这就是男尊女卑体系下的叙事,男性将女性的顺从视作天经地义,凡是不符合的就是大逆不道。但与此同时,完全物化一个女性,以‘商品’的方式看待她们,就得承认女性外貌的‘价值’。 这有点儿像后世家庭内部,男性如果坚持自己的话语权比妻子更高一级,就得保持自己的收入比妻子高一些,不然就会感觉屈辱。后者当然也不是什么正确价值观,可的确如果要保持逻辑自洽,坚持前者,就得接受后者。 有人听到了议论路易莎,也凑了过来“你们在说巴尔扎克郡主吗?啊,她的确让人惊叹这样看来,纪尧姆殿下在普法尔茨对巴尔扎克郡主一见钟情也不奇怪了——昨天,我在西敏公爵府上见到了巴尔扎克郡主,西敏公爵夫人受纪尧姆殿下的委托,关照巴尔扎克郡主。” “老天爷,她可真是太美了!我曾在高登兰见过简王后,她也很美,爱德华四世会和这么一个小小的男爵之女结婚,不是没理由的。但如果拿简王后和‘布鲁多的路易莎’相比,至少我觉得后者要漂亮得多。” “如果说,简王后是人间尤物,是传说中的美女海伦,那巴尔扎克郡主就是珀耳塞福涅或者阿芙洛狄忒。前者即使有神的血脉,也还是凡人,后者却是女神了。”按照传说,海伦其实是宙斯和斯巴达王后勒达生的女儿。 “你是在西敏公爵府上见到的?哦,我是在西岱大教堂见到的巴尔扎克郡主,她当时在很多人的拥簇下做礼拜呢!嗳,我敢说她一定是受主祝福的人,不然怎么会那样可爱?我还和她说了几句话,说实话,我都不记得巴尔扎克郡主说了什么了,只是靠近她便觉得神魂颠倒。” “只记得巴尔扎克郡主的声音轻柔悦耳,身上还有奇妙的香气.那样的香气我从没在别处闻到过,实在是梦幻美妙极了。” “您可真让人嫉妒,居然和巴尔扎克郡主说上话了不过香气的话,我倒是听说过一些传闻。听说巴尔扎克郡主热爱香气,会自己调制专用的香水、焚香,确保品质优良又和别人不同。‘布鲁多香水行会’,就是因为巴尔扎克郡主的热爱,才被号召成立的。” “据说普罗万那些商人生产的优质精油、香膏,之所以那么出众,就是用了巴尔扎克郡主的秘法。” 相比起‘民间’谈论路易莎,还大多是有什么说什么,比较看个人想法。王宫之中,安娜王后身边,谈论起路易莎就是另一副样子了。 “.真是个可爱的姑娘,而且她比看起来要聪明。我听人说过,美丽的姑娘总容易有些愚蠢,因为她们的人生因为美丽太容易了些,智慧没有发挥的空间,也就慢慢流失了。”在路易莎刚刚离开后,安娜王后坐在窗边,看着窗外堡场上,路易莎的背影说道。 旁边的人恭维道:“殿下,这不奇怪,世上一切事都有例外,就像是一种蓝花,大片大片开放的时候,其中总免不了有那么一两朵紫红的。啊,就像您,不也是兼具美貌与智慧吗?” 对于这恭维,安娜王后是收下了,看表情就知道她还挺喜欢的。不过再说话时候并没有说这个,只是说:“我的意思是,那姑娘很敏锐,可以说滴水不漏。瞧瞧刚刚的试探,要么被她装作听不懂混过去,要么及时被她转移了话题。这样,甚至没找到机会说的更多。” 刚刚,宫廷这边的人,在安娜王后的安排下,是有暗示一些东西给路易莎的。譬如说,很喜欢她,愿意接纳她成为王宫的重要人物等等。 一个真正傻白甜的姑娘,这个时候肯定很动心,就答应下来了。毕竟将来成为太子妃,王宫也会是重要的活动场所之一呢。而且,谁能拒绝在宫廷之中成为重要人物呢?这对此时很多出身宫廷的贵女,尤其重要。 别觉得安娜王后是纪尧姆的‘敌人’,作为他的准·未婚妻就该明辨是非,不会这种时候接受安娜王后的‘好意’。且不说多的是贵族小姐根本没有任何政治常识(人们不认为她们应该掌握这类知识,就没教过,又怎么知道呢),就算有政治常识,也会考虑这会不会是安娜王后的‘认输’。 说到底,安娜王后和纪尧姆是继母与继子的关系,还算是一家人,打不过就加入又不是什么难以想象的事儿。这时候通过在宫廷中向纪尧姆的妻子让位来示好,示意自己有退让之心,也算是比较普通的操作了。 至于说路易莎这边完全不接话,一来是她比普通贵女要多一些认知,知道安娜王后其实已经是骑虎难下了。她被自己带出来的利益团体,以及原本路易三世身边的一些既得利益者推到了最前面,这种时候真不是她想认输就能认输的。 二来,就是她熟知剧情了。按照剧情,即使是纪尧姆继位后,安娜王后变成了安娜王太后,宫里依旧有明争暗斗。只不过那时纪尧姆是国王,安娜王太后暂时蛰伏了一些而已。不过从她拿捏巴伦公主来看(当时巴伦公主已经嫁给纪尧姆,成为了瓦松王后),一直是小动作不断呢! 也正是因为安娜王后,后面菲利普继位时,免不了要和诸多旧势力做斗争,为此还得和亲生母亲对上,因为她就是旧势力的头子! 这是剧情的一大看点,体现了菲利普和女主角索菲亚的政治智慧、默契等等,所以路易莎还记得挺清楚的。 “的确,巴尔扎克郡主很敏锐.这或许和巴尔扎克伯爵的教导有关,那也是个很精明的人。他能够放心自己的女继承人这个时段来到西岱,而他并不一起来,显然是有所相信的。” 安娜王后身边的人想了想赞同道。 虽然这次是打着圣灵降临节的幌子要搞大型联谊活动,来客都是未婚的贵族男女。可贵族男性就算了,未婚女性其实很难只带着侍女侍从行动,一般都是父亲或母亲带着来的。 路易莎就自己来,固然有离得近的原因,乘船直达就行。可现在的西岱,最大的风险难道是在路上吗?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作为纪尧姆准·未婚妻的她,要面对的最大风险源自于西岱的局势。 巴尔扎克伯爵没有来压阵,属实是信任路易莎的头脑和能力了。 “巴尔扎克伯爵?是啊,那也是个难缠的家伙。而且作为十二大原始贵族之一,不可小觑。如果真的让这桩婚事成了,他成为纪尧姆的铁杆支持者.”安娜王后说到这里摇了摇头,没有再往下说,但她的意思,这些在场的亲信都明白。 只听她仿佛自言自语道:“是的,这时候需要一些乱子,就算不能让婚约失去可能,也得给这两个人之间种下一根刺” 这不是安娜王后刚刚想到的主意,实际上,当她第一次意识到纪尧姆对路易莎的重视,她就想到了——纪尧姆是真爱上了‘布鲁多的路易莎’,而相比起他的热切,‘布鲁多的路易莎’就显得公事公办多了,她并不爱他。 安娜王后以一个年长女性的经验与敏锐,将一切看的明明白白。 当然了,路易莎不爱纪尧姆这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儿,这年头联姻的贵族男女,很多都事先不认识的,又谈什么彼此相爱呢?而且在安娜王后想来这也很好解释,要知道纪尧姆并不是那种会讨女性喜欢的男人——以此时的标准来说,的确如此,他严肃又冷漠,可不是宫廷里受欢迎的骑士该有的样子。 不过,他出身足够高贵,又有能征善战的光环在,宫廷里倒也有未婚姑娘和已婚贵妇青睐他。只是这些青睐,一直以来都是抛媚眼给瞎子看,全白费了,纪尧姆都不怎么理会的。 安娜王后对这件事保持关注,更多是觉得这是个可以利用的地方比如说,如果‘布鲁多的路易莎’此时爱上了别人,该怎么说呢? 最好的情况,她完全被冲昏了头脑,放弃了即将到手的太子妃之位,转而要与所爱之人结合。这不是不可能,毕竟这还有个好处,就是布鲁多不会被吞并了——巴尔扎克伯爵已经接受了这个现实,但不代表心里愿意。 至于说这样会不会给布鲁多带来麻烦,考虑到敌人的敌人是朋友,到时候投向安娜王后为首的一派,也不是没有转圜的余地。 次之的情况,是路易莎好歹还有理智,爱情是爱情,联姻却是不变的。只是这样一来,就给未来的王太子夫妇之间种下了怀疑的种子,让他们很难毫无芥蒂地合作,成为天然的政治盟友了。 如果利用的好,让这份爱情在婚后一直存在,甚至搞出了王室丑闻,甚至可以运作将路易莎囚禁起来,这就比最好的情况更好了——搞出类似丑闻的贵妇,杀又不能杀,离婚也不行,比较常见的一种处理就是囚禁。 一旦囚禁了‘布鲁多的路易莎’,不只是会极大损害纪尧姆一方的实力,巴尔扎克伯爵立刻会与纪尧姆反目成仇。还能让他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无法有合法继承人(毕竟妻子被关起来了)足够纪尧姆焦头烂额了。 出于这个目的,安娜王后长舒了一口气后,问身边的侍女:“梅德克伯爵呢?他现在在宫里吗?如果他在宫里,就请他来我这儿说说话吧。” 侍女应答了一声:“是,遵从您的吩咐。” 侍女去找人了,旁边才有人笑着说道:“梅德克伯爵最近该忙坏了,啊,这不奇怪,最近因为圣灵降临节,西岱的可爱姑娘实在太多。他就像是一只蜜蜂,总想着采更多的花。只是这样一来,飞来飞去,够他忙的了。” “所以才可能人不在宫里啊,以往,宫里就是可爱姑娘最多的地方了.就是不知道,最近他的情人会不会怨恨了。” “什么?梅德克伯爵有情人了?秘密情人?”有人惊诧。 “哦,那只是个猜测,猜测而已。根据经验,梅德克伯爵那样多情的男士,不就应该有一个或者几个秘密情人吗?”之前提到‘秘密情人’的人笑着解释。 梅德克伯爵算起来是安娜王后的娘家侄子之一,不过他不是长子,所以继承不了公国。给他的土地来自他母亲的嫁妆,属于是某个边角料伯爵领了。曾经那儿虽小,但很重要,位于边境,所以才特别给了伯爵的‘职称’,这类伯爵又被称之为‘边境伯爵’, 类似侯爵。 不过,只有不断向外打出去,占领了外国邻居的地盘、扩大了势力的边境伯爵才有机会演变为‘侯爵’(此时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侯爵’这个爵位)。类似梅德克伯爵领这种,其实是边境变了‘内地’,偏偏又不是他们打出去造成这一局势的,就很尴尬了。 说是伯爵领,地方小,又不重要当然,类似的伯爵也不差这一个了。所以才说伯爵和伯爵也是不一样的,爵位实际只是贵族实力的一个参考,混得好的男爵比肩伯爵,甚至公爵的都有呢!可要是情况不妙的伯爵,也不会比一些煊赫的骑士强。 梅德克伯爵的领地小,没有什么特别的矿产,区域地理位置也一般,发展前景就很普通了。所以他来到了瓦松王宫,借着安娜王后这个姑姑掌权,也沾光谋了一个职位——这个职位的收入赶得上他的领地收入了,而且身在宫廷,离权力核心近,还有别的好处呢! 当然,这些都不重要,真正让梅德克伯爵名扬宫廷的是他英俊的外表、洒脱的风度,以及多情的习性。非要说的话,他倒是满足了《金瓶梅》中王婆的描述‘潘驴邓小闲’,即潘安的貌、邓通的财,小意殷勤,又有闲工夫去磨嗯,至于‘驴’是什么意思,《金瓶梅》中原话是‘驴大行货’,可以自行具体想象了。 或者说,就算达不到,也是个各方面都具备的低配版了。 他的英俊是有名的,一头金灿灿的卷发,一双湛蓝明亮的眼睛,皮肤白皙、身材高大强壮,笑的时候让人想到著名的‘水仙少年’。这是潘安的貌。 至于钱财,他的领地收入不高归不高,好歹也是高级贵族的领地,总是有一些的。再加上和领地收入差不多的宫廷职位收入(既包括明面上的工资,又包括由职位衍生的其他好处)。他一个未婚贵族,没有负担,只要舍得,对女士们自然是一副慷慨大方的样子。 另外的小意殷勤、闲工夫,这更是梅德克伯爵的强项。他和多数男性贵族的那种‘大男子主义’可不同,是个真正的好情人。天生知道怎样的温存是恰到好处的,能让女人喜欢,又不至于轻视——像某些极力效劳的骑士,是够温柔的了,却根本不能打动夫人们。 宫廷内外,与梅德克伯爵走的比较近的夫人、小姐有不少。不过不知道是他谨慎,还是真就光明正大,一切止于‘禁.区’。总之,到现在为止,别说是传出丑闻了,就是确定的情人,外人都没听说过.从这方面来说,梅德克伯爵也是很多男士的敬佩对象。 大概是敬佩他能‘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吧。 他的多情,以及在情场上的‘战绩’,就连安娜王后也经常听说。平常不以为意,反正侄儿是男人,又不吃亏。这时候倒是想起这件事了,觉得派他去勾引路易莎,真是正正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25 章【VIP】 第125章穿越中世纪125 安娜王后派出的侍女找到梅德克伯爵时,他不出所料的,正在和几位女士玩儿。具体来说,在户外玩门球。 这几位女士都是熟面孔,要么是宫廷女官,要么就是常进宫的一些人家的女儿。侍女几乎个个都认得,走过来说话也没有回避那些女士。就直接说道:“伯爵!伯爵,哦,您可不能继续玩儿门球了,王后殿下要见您呢!” “殿下?”梅德克伯爵露出意外的神色。 他的确是个英俊的家伙,而比英俊的外貌更难得的是,他身上有一股浑不在意的洒脱劲儿,仿佛一个不羁浪子。这种自在潇洒,又捉摸不定的青年贵族,和多数要么自说自话,要么循规蹈矩的贵族男性完全不一样。哪怕只是单看这一点,也足够吸引女士们了,更别说这只是他吸引人的原因之一。 “真难得!殿下居然会召见我.啊,真抱歉,这一局都还没结束,是我扫兴了。”梅德克伯爵笑了笑,又转头问一位等在一边,并未下场去玩儿的女士:“多萝西,你能替我接着玩儿这一局吗?拜托了。” 名叫多萝西的贵族小姐看了门球场地一眼,又看了梅德克伯爵一眼,脸颊有些发烫,答应了下来。 这件事了结了,梅德克伯爵才跟着侍女去安娜王后那儿。一路上他向侍女打听刚刚有些不方便打听的事儿,问道:“莫佳娜小姐,殿下怎么突然召见我了,说实话,这让我有些意外,甚至惶恐了。可以请您发发善心,透露是什么事儿吗,也叫我心里有底,不那么发慌。” 名叫‘莫佳娜’的侍女没想到梅德克伯爵记得自己的名字,而且还一下以这么亲近的语气说话——他们的关系其实是很疏远的,此前说过话加起来不超过10句,绝不是可以这样说话的情分这样称得上‘莽撞’的话语,让莫佳娜既觉得冒犯,又心跳加速。 “呃”她迟疑了几秒钟,但并不是犹豫事情能不能对梅德克伯爵说。而是因为梅德克伯爵的‘莽撞’慌张了一下,以至于过了几秒才轻轻说道:“刚刚王后接见了进宫的巴尔扎克郡主,或许和这有关系吧。” ‘巴尔扎克郡主’也是梅德克伯爵最近听了很多次的名字了,但他并未见过。一方面,是因为最近来到西岱的未婚女士们足够多,占据了梅德克伯爵的注意力。另一方面,则是他很清楚,‘巴尔扎克郡主’这样的女士最好不要去招惹。 梅德克伯爵对怎样的女人可以招惹,怎样的女人不要招惹,是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知的。不然以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作风,早就该得罪好些人,并且一年引来不下一场的决斗了! 眼下,男士们对他基本只是羡慕嫉妒,而没有集体排挤他。就是他有清晰认知,并且很少玩火得到的结果,这和他看似放荡不羁的外表可是完全相反的‘克制’呢——当然,很少玩火不代表从不玩火,偶尔来一次‘刺激’的倒也不赖。 ‘巴尔扎克郡主’就属于梅德克伯爵基本不会问津的那类女人,因为她出身足够高,还是女继承人,以至于她的婚约对象基本只能是王室。毕竟布鲁多的地理位置是明摆着的,自家有男性继承人时无所谓,只有女继承人时,王室怎么可能放过这个机会? 所以,如果目标是和路易莎结婚,梅德克伯爵知道不可能。而如果只是玩玩,她也不是好目标。这不仅仅是因为纪尧姆对她的属意大家都看得到,梅德克伯爵自然不会和王太子去争。也因为,根据梅德克伯爵的经验,如路易莎这样出身高贵,一路有人捧着,还是女继承人的女士,总会格外高傲。 弄到手一个这样的女士的功夫,足够弄到手别的好几个了! 实际上,梅德克伯爵就是一个很务实的人,既然不可能结婚,玩玩也没有‘性价比’,那关注她干什么?因为不关心,又恰巧没有任何交集,梅德克伯爵就没有见过这位听了很多次名字的美人。 “巴尔扎克郡主?难道是郡主冒犯了殿下吗.可是,这和召见我有什么关系呢?”梅德克伯爵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问安娜王后的侍女莫佳娜。 之所以会猜测是路易莎冒犯了安娜王后,那就是从两人的‘敌对’关系想到的了.虽然看起来梅德克伯爵就是一个风流浪子、大众情人,但他并不是真的不关心‘政治’,也不是没有这方面的敏感度。说实在的,如果真是那样,就算他是安娜王后的娘家侄子,也很难在宫廷站稳脚跟。 在王宫这样的地方站稳脚跟,可不是有背景、有能力就够的(除非这二者有一个强的逆天,或者都很强),还得熟稔人情世故。而熟稔王宫的人情世故, 没有政治敏感度,是完全做不到的! “不,巴尔扎克郡主一应表现都很得体,至少我看是没有冒犯到王后殿下的。”说到这里,莫佳娜停顿了一下,才压低了一些声音,接着往下说道:“不过,您也知道的,无论巴尔扎克郡主表现得多么得体,王后殿下都不会喜欢.” 过去是自己准·儿媳的人,现在成了不对头继子的准·未婚妻。虽然还是算‘准·儿媳’吧,但这就是怎么想怎么不顺心了。无论路易莎多有礼貌,多有人格魅力,落在安娜王后眼中,也只会觉得刺眼,而不会觉得讨喜。 “在我来找您之前,王后还在抱怨,并说应该挑拨一下纪尧姆殿下和巴尔扎克郡主大的关系。” 能在王后身边做侍女,莫佳娜至少是比较机灵,听话听音,能听出话外之音的那种人了。所以,对此她也有一点儿猜测,猜王后是要吩咐梅德克伯爵去做挑拨纪尧姆殿下和巴尔扎克郡主关系的人。 只不过,她显然不会读心术,不知道安娜王后的具体策略是要让梅德克伯爵去勾引路易莎。 说实话这种招数在大环境还算保守的此时,也确实不太常见就是了。以至于莫佳娜这样说,梅德克伯爵也没往那上面想。顺着莫佳娜的说法,他也觉得是王后要派任务给自己了——唯一的问题是,他不理解王后为什么会想到派自己做这么隐秘又重要的事。 梅德克伯爵很清楚,虽然他是安娜王后的娘家侄儿,因此得到了一些关照,他现在的宫廷职位就是这么来的。但是,王后本身并不算特别亲近他、倚仗他,这一来是他能力只能说中等,完成职务工作还行,替王后解决别人也很难解决的烦难就别想了。二来么,就是梅德克伯爵的作风了,风流浪子、大众情人听起来是不错,可在一些长辈看来就是轻浮、不靠谱,不能够托付比较重要的事了。 怀着一些疑惑,梅德克伯爵跟随侍女莫佳娜来到了安娜王后所在的房间。这个时候,这个房间里多余的人已经被请出去了,还留在房间里的只有安娜王后的心腹。实际上他们也不算留在房间里,而是被命令守在门口,以防有人偷听。 梅德克伯爵向安娜王后行礼后,安娜王后让他坐在自己对面的窗边坐席上。没有直入主题,而是先说起了梅德克的婚事:“.是的,我听说你最近新认识了许多好姑娘,是想趁着这次圣灵降临节的好机会,结一门有利的婚事么?” “是殿下,您知道的,我得为我自己打算。”面对自己这位位高权重的姑妈,梅德克伯爵倒是没有混过去,而是实话实说了。说到底,这上面的谎言骗骗姑娘也就算了,拿来骗姑妈图什么?平白增加恶感吗? “是啊.”安娜王后一副不出所料的样子,宽容地点了点头:“你不是长子,的确得为自己打算。这次来到西岱的未婚女士足够多,合适的也不少,是难得的好机会.” 说起来,梅德克伯爵的情况算是很好了,即使不是长子,也有来自母亲那边的领地和爵位可以继承。靠着这个,他就可以轻松娶到伯爵小姐或公爵小姐了——唯一的问题是, 他的‘野心’可不止这么一点点。 普通的伯爵小姐、公爵小姐可不能让梅德克伯爵满意!他自信于自己的外表和善解人意,认为可以凭借这些得到更好的婚事如果不是有这个想法,他早就可以结婚了,愿意嫁给他的伯爵小姐、公爵小姐,都可以从王宫门口排到西岱大桥上了! ‘普通’的女士如果合适的话,梅德克伯爵倒不介意和她们来一场露水情缘,但她们都只能得到他的身体,得不到他的‘心’!他的‘心’,只会为能给他带来足够财富和地位的女士敞开。 在梅德克伯爵的计划中,他得娶到一个女继承人才好。就算不是‘布鲁多的路易莎’那样让人嫉妒到眼红的,也该手上拥有远超普通贵族小姐的嫁妆、土地.说的明白一些,就是想吃绝户。如果是吃绝户的话,一次吃掉一个家族数代积累,哪怕是普通的家族,那也收益远高于娶个兄弟姐妹众多的公爵小姐。 只不过,吃绝户这种事儿终究是可遇不可求。就算每年都会有女继承人出现在联姻市场上,梅德克伯爵遇不到,对他不就等于没有么?所以,直到现在他还是单身状态呢! “你的婚姻大事,我也考虑过呢。这事儿说起来不难.”这样说着,安娜王后就点了好几个淑女的名字,然后一副未说尽的样子,转而说道:“这都是顶顶好的淑女,和你多相配啊!如果你也愿意的话,我还可以帮忙。” 安娜王后说的几个淑女,梅德克伯爵都知道。其中就有女继承人,而不是女继承人的,往往身份格外高,又或者有别的特殊的说法。总之,真是十分难得的结婚对象,别说是嫁他这样的边角料伯爵了,嫁公爵、嫁王子也简单。 现在王后保证,可以促成他和其中任意一个结婚.梅德克伯爵很快明白过来,这就是‘饵料’了。只不过他不明白,王后有什么事需要他去办,得用这样大的鱼饵。真要说手下能办事的人,王后多得是,而且真是大事、难事,又怎么轮得到他? 虽然心里闪过了这样的疑虑,但表面上梅德克伯爵答应的很快:“唉呀!这真是最出众的女士们了,能和她们其中任何一个结婚,都没什么可挑剔的.您一直这样关照我,我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先假装不知道王后的隐含意思,答应下来再说不答应,放弃了一直追寻的好婚事,梅德克伯爵自己就不愿意了。更何况,什么都不听,直接就拒绝,这就是态度问题了,是会大大得罪安娜王后的!要知道,梅德克伯爵如今还要靠着安娜王后在王宫混呢,怎么可能那样。 安娜王后见这个娘家侄子也是‘不见兔子不撒鹰’,一个劲装傻充愣,心里就不太高兴了。不过她也知道,眼下不是计较这些的时候。便想了想说道:“亲爱的,你别先感谢我。要说服那些姑娘的父兄,愿意与你联姻,我得付出很多。” “这本不是我该做的工,但谁让你是我的侄子呢?不过,我也需要你帮我一个小忙。” 这就是真正开门见山了,梅德克伯爵的表情也严肃了很多,以至于他那张英俊的脸都失色不少——他的长相就不适合严肃的表情,就要像他平常那样松弛洒脱、游刃有余才能焕发出光彩,让女士们的目光下意识为之驻足。“是的,知恩图报是应该的。更何况,殿下您是我的姑妈,我本就该听从您的差遣,为您效劳的。”梅德克伯爵的话说的很漂亮。这也算他早就悟出的一个道理,不管将来的事做得成不成、好不好,事前都可以说的好听一些。 事情办得糟糕,可不会因为之前话说的不漂亮、留有余地,就让上位者心情好一些,不满程度低一些.既然这样,干嘛不先说漂亮话,让人心里高兴呢?事情最后不行,结果也不会有什么不同。而如果事情办好了,那之前说的漂亮话就是有能力的人的自信,一切尽在掌握中。 这样干脆利落的好话,倒是让安娜王后之前不太好的心情变好了一些。她点点头就说:“我的孩子,你有这样的想法,那就是最好的了。天知道,这年头知恩图报的人也不多了,都是一群见风使舵的家伙” 梅德克伯爵知道,这是安娜王后在抱怨那些渐渐远离她,而向纪尧姆靠拢的人。 “.这件事对你来说很容易,我需要你去接近布鲁多的女继承人。”安娜王后抱怨了一通,以至于有些跑题了,显然那都是她的真心话。不过,很快她就意识到了自己的跑题,又将话题收了回来,向梅德克伯爵宣布了他接下来的‘任务’。 “接近布鲁多的女继承人,巴尔扎克郡主?”梅德克伯爵下意识地重复了一下,疑惑道。“是的,‘布鲁多的路易莎’。”安娜王后点点头,问道:“你见过她了吗?” 梅德克伯爵不太确定现在的情况,只能实话实说:“呃,不,殿下,我还没见过巴尔扎克郡主。虽然她的确是最近城里的红人,我也听过不少人提起她。但我想,依旧是见过她的人比没见过她的少得多,我就是其中之一。” 安娜王后倒不觉得梅德克伯爵会在这种事上欺骗她,而且他说的也很有道理。于是也没对此说什么,而是直接跳过,说道:“不管你是否见过‘布鲁多的路易莎’,总之,你的任务就是接近她,最好能让她爱上你。” 安娜王后不需要将一切点透,都说到这儿了,他当然也能明白她的意图。不就是挑拨纪尧姆殿下和‘布鲁多的路易莎’的关系,最好能将这桩几乎板上钉钉的联姻给搅黄么?安娜王后这个策略不太容易被想到,不过一旦说开了,她的目的是什么,就一望即知了。 说实话,对于这样的任务,梅德克伯爵是有些下意识想拒绝的。他很清楚,真要去做的话,是非常得罪人的。最后就算他能完成任务,纪尧姆殿下也是会找他算账的!到时候,自己这位姑姑到底会不会保住自己,这可是个大大的疑问! 可是话说到这份上,梅德克伯爵也很难开口拒绝。想了想他还是答应道:“这好吧,虽然针对一位淑女玩弄这样的手段,是十分不光彩的,但谁让我更优先为您效劳呢?如果是为了殿下您,就是要叫我去地狱里偷金,也是在所不惜!” 这样的话安娜王后听了当然很舒服,接着又和梅德克伯爵谈了更多细节。她哪里知道,梅德克伯爵是有自己一番算计的——到时候接近路易莎归接近路易莎,勾引却可以做做样子即可。看着像那么回事儿,实际出工不出力。最后事情不成功,也可以说是‘布鲁多的路易莎’性格高傲,不是轻易能得到的。本来‘布鲁多的路易莎’就有这样的名声在外,说起来也不像是在推卸责任。 至于说,就他那样出工不出力,还是将‘布鲁多的路易莎’弄到手了,那该怎么办?说实话,梅德克伯爵没想过,因为就他听来的讯息,她显然不是那种容易到手的姑娘。而如果‘万一’,万一她青睐他他之后考虑了一下,觉得将错就错也不错。 纪尧姆王太子固然可怕,可‘布鲁多’也的确诱人啊。再加上有王后这一派系的帮忙(真到了他和‘布鲁多的路易莎’结婚的地步,他也就不是安娜王后可以随便推出去的人了。哪怕是为了用他去消耗纪尧姆,也会有不少支持),说起来到时候也不是没有火中取栗的可能。 虽然是想的比较清楚了,可当梅德克伯爵怀揣着这样的任务走出去时,心里也是颇为沉重的。他被牵扯进了当下最复杂、最凶险的政治旋涡中了,很有可能会被撕得粉碎——可是他没法拒绝,他的身份和处境就决定了,他不是可以独善其身的那种人。 他身上王后一派的印记太深了,而且他甚至没有像卢卡斯父子那样提前留条路,这时候还有转圜的余地。所以这次王后想用他,他是没法拒绝的,他没有拒绝的权力——这就是选择受荫庇的正反两面了。 正面当然是能迅速扎下根来, 获得很多人奋斗几十年都不一定有的机会。而反面,就是当荫庇自己的人伸手,自己是绝对不能拒绝的,不然就是被连根拔出的命运。 “真没想到,殿下居然有这样的打算。”送他出来的莫佳娜小声说道,声音里有一些遗憾和不满。 这些情绪当然不多,至少大多数人根本听不出来,最多就是觉得莫佳娜是因为意外,以及这个计策的特殊,而有些感慨。不过梅德克伯爵是什么人?对于女人的情绪总能精准把握。所以他是没有错过莫佳娜的情绪的,而且也知道她为什么有这样的情绪。 如果是平常,梅德克伯爵或许会趁机挑动莫佳娜,为之后勾搭上她做铺垫。虽然莫佳娜出身不算特别高,不是他理想的新娘,可她有王后心腹侍女的身份,这还是可以帮到他很多的。只是做个情人什么的,倒也可以。 但今天,梅德克伯爵是真的没什么心情了,他甚至语气有些冷漠:“是啊,谁能想到呢.这不是什么让人愉快的事儿。但没有法子,很多时候人就是得去做不愉快的事。我想您能成为备受王后殿下信任的侍女,也不止一次经历过这些,对不对?”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26 章【VIP】 第126章穿越中世纪126 越来越临近‘圣灵降临节’,西岱城中各种宴会活动就越多! 比如说这一天,大家就要进宫参加晚宴。参加晚宴当然不是晚宴前抵达王宫就行,事实上,贵女和骑士们午后就陆陆续续进了宫。整个下午还有不少预备好的娱乐等着他们呢,对此大家都很期待——这时也难得有这样的机会,让大量未婚贵族男女,相对自由地一起玩儿了。 玩的什么其实不重要,光是这个形式就足够大家暗暗期待了。 而对应这种‘期待’的是,每个人都竭尽所能地打扮自己,无论男女。务必使自己光彩照人,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或者至少不要输给太多人。 像是为了能保证路易莎在这次晚宴也‘闪亮登场’,巴尔扎克大宅中,路易莎吃过午餐后,基本就在被侍女们‘折腾’。看她们忙前忙后,这还是她今天吃的是‘早午餐’,留了足够的时间,不然只会更忙! 因为这些有的没的,当梅德克伯爵来到这些漂亮、年轻的贵族男女们中间时,看惯了男男女女争奇斗艳的他,也一时觉得眼花缭乱——这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在户外,有人在草坪上玩各种有益身心的体育游戏,有人则在凉亭、廊下坐着,或玩游戏或聊天。 当然,女士们多数还是愿意呆在阴凉里的,或者就算出现在阳光满照的草坪上,也会戴上面纱,以保护好自己娇嫩的皮肤不被晒黑。 “这边儿!我的朋友,这边儿!”在梅德克伯爵不知道何处下脚时,他的一个朋友朝他招了招手喊道:“正好我们这边差个人玩儿21点呢,我记得您会玩儿‘特鲁瓦纸牌’的,对吗?” 现如今,纸牌游戏席卷西岱。一开始还只是上流社会,但很快的,有聪明的商人用便宜的材料做出了简单的纸牌,或许不那么漂亮,可用来玩纸牌游戏是够了。这样一来,普通平民或是出于对上流社会的模仿,或是因为纸牌游戏确实好玩,也加入了进去。 不过,到底是新东西,所以即使会的人再多,也有很大一批完全不会玩儿的。而作为总是引领新风尚的‘时尚弄潮儿’,梅德克伯爵当然不会错过这样的流行!几乎是在纸牌流行起来的第一时间,就弄到了一副纸牌并学会了玩法。 “是的,21点我还是会一点儿的.就这样玩儿吗?玩儿多大?”虽然是这样问,但梅德克伯爵看起来并不在乎玩多大,因为在问题问出口之前他已经坐下了。 朋友眼睛也不眨一下:“哦,我们轮流坐庄,这一轮我先来每注至少2苏或一个金百合,可以吗?” 梅德克伯爵点点头同意,在场3个人就玩儿了起来——原本只有这个朋友,和一个生面孔。 两个人倒不是不能玩21点,就一个庄家、一个闲家嘛。不过大家还是喜欢闲家更多的玩法,所以包括庄家在内,至少3个人才会组局。 朋友一边洗牌,一边给梅德克伯爵介绍:“这是刚来西岱的罗比诺骑士,来自南方他的父亲是‘雨丹伯爵’,打定主意要让他趁着这次‘圣灵降临节’找到一个合适的妻子。他是个很好的朋友,答应我,如果您遇上了,一定要关照他。” 名叫罗比诺的青年笑着说道:“嗳!您别这样说,倒像是命令伯爵一样。您好,伯爵啊,叫我罗比诺就好——说实话,我倒是乐于当一个单身汉,不想太早有一个妻子。所以我早已将此次的西岱之行交给了上帝,若上帝叫我的爱情降临,我就结婚,如果没有就算了。” 梅德克伯爵观察了一番,很轻易就从这个青年身上看出了南方海边人的特征。他的皮肤晒得黝黑,一看就知道是海边强烈的阳光所致。眼睛明亮、肌肉发达,除了具有贵族青年常见的那种骄纵、快活,更有一种很热情的感觉。 北方相对寒冷的气候很难培养出这样的气质,但在南方炎热干燥的夏天年复一年影响下,南方贵族青年很常见这样。 “别这样打算,这可是很难得的机会,不然为什么你的父亲那样要求?在南方,除了和周边一圈差不多的人家联姻外,选择很少。来来去去都是亲戚了,再继续联姻有什么意思?只有在眼下这样的场合,才有可能得到平常不太可能得到的联姻对象。” 小贵族之间亲上加亲是常有的,即使有教会不许近亲结婚的规定,也不过是大贵族管不着、小贵族不想管。而亲上加亲有好处,联盟稳固、荣辱与共嘛,但坏处也是明摆着的,天花板太低了!想要吃到更多资源,还是要联姻一些别的势力。 “可别说这些了.要说此次来西岱,我遇到了什么愿意结婚的人,就只有巴尔扎克郡主了。但大家都说她是未来的太子妃,其他人根本没机会,所以.啊,不跟了。”罗比诺按下手中的纸牌,摊了摊手,做出无奈的表情。 听他这样说,朋友倒是笑了:“巴尔扎克郡主?这可真不稀奇,最近凡是见过她的年轻人,没有不为她着迷的。如果不是她已经是准太子妃,只差最后宣布了,不知道多少人会追求她。当然,我没见过巴尔扎克郡主,她来西岱后,出门并不多么.所以不知道她是否有传说中的美貌。” “不过,我想就算巴尔扎克郡主只有八分的美貌,因着她的出身,她所象征的土地和财富,他人眼中的她也是泛着光的,足够将八分的美貌变成十分了。” “不是那样的,当然,您没亲眼见过巴尔扎克郡主,会这样想倒不奇怪。”罗比诺骑士手肘拄在桌上,手托着下巴,以一种南方子弟特有的懒洋洋的姿态说道:“我恰好昨天就见过巴尔扎克郡主,所以敢说这样的话。” “你不是前天才来西岱的吗?”朋友奇怪地道。 “是啊,今天算是我第一次和其他来西岱的先生们、女士们碰头。昨天只是恰好在王宫前头那个市场上,见到了巴尔扎克郡主的马车。那是辆很漂亮的马车,大家似乎都认得,我听议论就知道了——我见到巴尔扎克郡主从车窗中探出头,买下了卖花姑娘一大扎鲜花。” “说实话,就是短短一会儿的功夫,但我看的清清楚楚,现在也记得清清楚楚。那一大扎鲜花中有紫红玫瑰、黄玫瑰、香根鸢尾、郁金香和铃兰,花太多太杂了,没有经过修剪、搭配,本来应该显得杂乱、俗气的。但巴尔扎克郡主就那样接过那么沉重的一大扎花,随手搂在怀里,就没有更合适的了!”“仿佛那不是采摘下来,人工汇聚在一起的鲜花,而是生长在森林里的一丛天然之花。巴尔扎克郡主就是仙子,自然该亲近那些鲜花。” “听起来的确很美,而且美的诗意。”出于礼貌,梅德克伯爵点评了一下。 “您也没见过巴尔扎克郡主,对吗?”察觉到了梅德克伯爵的不以为然,罗比诺骑士并没有生气。只是笑笑说道:“您见到巴尔扎克郡主后就知道我说的全是真的了,而并非是我个人的迷恋,导致的错觉啊,今天的晚宴,巴尔扎克郡主也会参加吧?” “当然,今天几乎邀请了所有应邀前来西岱的先生们、女士们,其中也包括了巴尔扎克郡主。这是来自王宫的邀请,我想巴尔扎克郡主不出意外是不会拒绝的。”实际上,这也是梅德克伯爵出现在这里的一大原因。 他虽然是打算好了要出工不出力,可到底还要‘出工’呢!所以路易莎不出门,或者选择去一些相熟人家拜访,而不出席公开活动时,那也算了。但像今天这种场合,她肯定会出现,而梅德克伯爵也出现无碍的,他都躲开,安娜王后就要兴师问罪了! “既然如此,您今天就能见到了!”罗比诺骑士拍了一下手,然后又转头向梅德克伯爵的那个朋友(他也是罗比诺骑士家的亲戚),说道:“你也一样,瞧瞧吧.”大概是‘说曹操曹操到’,又或者按照瓦松的俗语是‘讨论魔鬼,魔鬼就会在你手肘边出现’。正在罗比诺骑士对梅德克伯爵和他的朋友信誓旦旦时,路易莎到了。 她是由纪尧姆接来的,最近路易莎要出席一些公开活动,只要他有空就会陪同。这也是大家相信路易莎是板上钉钉的太子妃的原因之一——太子殿下的表现已经很明确了,这种情况下,无论是主意打到纪尧姆的,还是打到路易莎的,大部分都放弃了。 “真恩爱,让人嫉妒,是不是?” 稍远一些的凉亭中,一位穿着相对素净的贵妇人眯了眯眼睛,看清了纪尧姆和路易莎是一起走进的庭院,侧过头来对凯瑟琳公主说道。 这位贵妇人是皮埃尔王太子的妻子玛丽夫人,她为皮埃尔王太子生下了两个女儿。只是可惜没有生下儿子,所以王太子之位还是顺延到了雅克王太子身上。大概是想清楚了这年头结婚就是给自己找了一个主人,反正生下两个女儿的她决定不再嫁了,而是以寡妇和瓦松王室成员的身份养育两个女儿。 至于凯瑟琳公主,估计再过两个月就要返回高登兰,准备再嫁了。具体的,瓦松和高登兰还在谈主要就是,现在要凯瑟琳公主回家再嫁,瓦松王室这边要不要还凯瑟琳公主的嫁妆。高登兰当然主张要还的,凯瑟琳嫁过去又没生孩子,留给孩子都不成立,怎么不还? 而瓦松则是坚持不还,钱已经给我了,给我就是我的了!不还就不还,你能耐我何?这有点耍流氓了,不过此时的国与国之间大抵如此, 倒也没什么好说的。 说起来,最近凯瑟琳公主心情可不好!死了丈夫是一方面,她再痛恨丈夫的花心、不顾她的体面,也没想过他死。反正只要挨到雅克继位,她就是瓦松王后了。再等到生下继承人,还有什么过不下去的呢? 相比起爱情,荣光、权力这些东西要实际的多!这几年她也是飞速成长了。 另一方面就是要回高登兰嫁人了其实她是有些羡慕玛丽夫人的日子的,就算没有荣光、权力、爱情,可她活得自由自在,还很有钱、受尊敬呢!可以说,既有修女院的清净、安全,又没有修女院的乏味,依旧是个世俗世界的人。 只是,玛丽夫人的情况也不是那么容易复制的。首先是她有两个女儿,相比之下更有理由不再嫁人。而且人在瓦松王室,因为有两个姓罗佩的女儿,也有她的位置。其次,玛丽夫人的娘家,也不差她一个结过婚、生过孩子的女儿再去联姻。 现在的高登兰王室就不同了,要等到爱德华四世的女儿能去联姻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呢——简王后已经生了两胎,一男一女,都还很小。 用凯瑟琳联姻瓦松,这是很好的一次联姻。可现在雅克死了,联姻也就中止了。爱德华四世那边要做的就是及时止损,将凯瑟琳弄回去,再让她嫁一个诸侯! 凯瑟琳公主冷冷地瞥了一眼这位妯娌(至少在凯瑟琳公主回高登兰前,她们还是妯娌):“是啊,很恩爱,但我倒是不知道,您会嫉妒如果您想要有个相亲相爱的丈夫,这倒是容易得很呢!” 过去两人的关系不远不近,玛丽夫人虽然也是王室成员,但到底是个寡妇,平常并不住在宫里,就在城外一座城堡里居住、教养女儿。这种根本见不着的情况下,两人不可能有深厚感情,同时也不会积累什么仇怨。 最近凯瑟琳公主对玛丽夫人没什么好态度,倒也不是玛丽夫人在她这里怎么了,只是凯瑟琳公主现在是看瓦松的任何人都不顺眼!而玛丽夫人作为和她经历极其相似的前·太子妃,眼下的生活却是她不能得的,这更让她嫉妒,难以以平常心对待。 “您干嘛这样说?”玛丽夫人嗔怪地看了一眼凯瑟琳公主,仿佛不知道为什么她最近这样阴阳怪气一样。 又看向路易莎和纪尧姆的方向说道:“我的意思是,谁看了都会嫉妒那样的恩爱,这是我在猜测那些年轻人的想法呢。如果时光到转回十几年前,我大概也会嫉妒吧。” 就像玛丽夫人说的那样,在场的不少人都在看路易莎和纪尧姆,嫉妒的情绪也不少。男士们嫉妒纪尧姆,一夕之间,胜利、权位、美人都有了,人生近乎完满。女士们则嫉妒路易莎,不管怎么说,有很大机会成为西方世界最强大国家的王后,这始终是诱.人的。 此时贵族女性的人生,大多数终极目标都是嫁个有身份的大贵族,而终极目标的终极目标就是戴上后冠,成为王后。 不过总的来说,嫉妒纪尧姆的人更多一些。因为在场几乎所有男人都嫉妒他,而很多女人很多其实并没有将纪尧姆这个瓦松王太子当做‘目标’, 也就无所谓嫉妒路易莎了。至于路易莎的美貌,在没有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其实大部分女性不会仅仅因为这个原因嫉妒。 不能说完全没有人,就因为美貌嫉妒路易莎。现代都有那样的人,古代背景下,女性出路更少,很多时候还被迫雌竞(她们自己不见得意识到了自己是被迫参与这竞争的),比例的确会增大不少。 但还是多数得有个别的由头,才谈得到嫉妒美貌。比如说,有的人也将目标放在了纪尧姆身上,这就属于是上了同一赛道了,很自然就会‘比较’,然后再在不如的时候,产生嫉妒之情。 事实上,很多女士和男士们一样,也能欣赏路易莎的美。这就像是后世,很多人以为男明星的粉丝都是女粉,女明星的粉丝都是男粉。这不对,很多男明星主要是女粉没错,可女明星这边大多也是女粉呢!应该说,追星这个爱好,本来就更容易在女性中间形成。 女性实际比男性更能欣赏同性的美丽外形。 只能说,今天路易莎一进场,就引起一片赞叹,侍女们忙了那么久没白忙活吧——她今天穿了一件深橄榄绿丝绒裙子,裙子的款式本身很普通,除了领口开得更大,露出了里面洁白轻薄的亚麻衬衣(露出的衬衣也特意堆出漂亮的小褶,属于是看起来随意,实则精致的做法)。 只能说,这种产自罗兰西南方某座小岛上的特殊丝绒实在是太出色了,在明亮的阳光下闪烁着细腻的荧光。这给橄榄绿带来了近乎墨绿的华贵,同时又还保留了橄榄绿的清新,符合这个春光明媚的季节的气质。 另外, 耳朵上戴的一对偏大的橄榄石耳环也映衬了衣服的颜色,桃心状在路易莎耳边打转——此时还挺少戴耳环的,因为大多数女性的发髻和头纱都会遮住耳朵,这就让耳环这种装饰没什么意义了。 既然不戴耳环了,那耳洞也没什么人打,实际上路易莎也是没耳洞的。不过她出于喜好让金银匠打造过一些耳环,这些都是耳夹的款式,所以没有耳洞的情况下也能佩戴。 之所以今天会戴耳环,一方面是这对耳环和衣服实在是相配,再加上路易莎的眼睛也是绿色系的,所以能够互相映衬、美不胜收。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发型完全露出了耳朵,且没有头纱、面纱之类的配饰,正好戴耳环。 当然,今天路易莎没用任何头饰,这也是戴耳环的原因之一吧。头上已经没用珠宝了,其他地方就要妆点一下,不然就不是朴素自然之美,而是随意了。毕竟,今天要来的场合还是王宫晚宴,而不是什么普通的郊游。 除了这对宝石不小的桃心耳环,路易莎更具存在感的珠宝应该是脖子上的一串长项链。珠链是珍珠的,颗颗都有12mm到13mm。 虽然说是淡水珠,光泽什么的比不上比较好的海水珠,但在路易莎上辈子,这也算是精品淡水珠了。所以,此时的人们不会认为这个珍珠不够档次,事实上,古代人们也分不出海水珠、淡水珠,只会单纯以珍珠的光泽、大小、形状等来定价。 就像清朝最为珍贵的‘东珠’,其实是淡水珠来着。 长珍珠链自然垂下的话,可以垂到肚脐眼。不过这条项链并没有就那样垂下去,而是在叠了一圈后,作为项链坠的十字架固定到了领口正中,珠链就在两侧垂下,像蝴蝶翅膀的形状一样。 十字架是金质的,镶嵌鸽血红的宝石,铺陈在橄榄绿的丝绒上,极尽华美与跃动感。 路易莎有这样的华服和珠宝,晚宴是好,可在午后户外,就显得有些太惺惺作态了。不过,她的发型改变了一切。 那是侧编的麻花辫,最初偏分后,两边分别拧缠(就是‘两股拧加发’,或者‘2+1编发’,两股拧缠的同时,每次往发辫里加入旁边的头发,就两股版蜈蚣辫吧),最后汇聚于一侧,可以得到一根编好的较细两股辫,和一根编到后颈的较粗两股辫。将较细的两股辫做一股,加入到较粗两股辫中,三股头发就可以编三股辫了。 这样编出来的侧麻花辫,显得颅顶高而饱满,有一些自然的散乱,实际又是扎紧了有型的,很像电影《冰雪奇缘》里艾尔莎公主的发型。而且应是路易莎的发量足够的关系吧,不用扯松之类的手法,辫子也很粗。乌油油发辫简洁有光泽,真的很清新优美,让人想到仙子,但又很大气。 在场没有不赞叹的,即使是看路易莎不顺眼的女士,也不断打量她的编发,想着可不可以编同样的发辫。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27 章【VIP】 第127章穿越中世纪127 “让人惊奇,是不是?”路易莎出现后,罗比诺骑士见梅德克伯爵和他的朋友都面露惊叹,很有些得意地说:“我就说了,等你们见过了巴尔扎克郡主,就一切全明白了。” 朋友已经完全入迷了,着迷地看向路易莎,没听到罗比诺骑士说了什么。至于梅德克伯爵,他则是另一种心不在焉。大概是因为心里本来就藏着事儿,没有毫无顾忌地沉迷,所以还听到了罗比诺骑士的话。 他胡乱地点了点头,又看向路易莎那边。过了一会儿,叹息:“难怪,所有人都说纪尧姆殿下实在令人嫉妒,谁能不嫉妒呢?” 一直将爱情当做是一场游戏,宫廷是巨大娱乐场的梅德克伯爵也不得不承认,如果是眼前这样的佳人,哪怕没有高贵的身份、庞大的嫁妆,也多的是人愿意为了占.有她而向她求婚。不爱江山爱美人,这种事是真的——就算他这样自私、精明的人,也说不定会是其中一员呢! 实在是这个美人站在那里便点亮了人的眼睛,看到她就会想到生命中所有的欢乐、充实、满足.然后沉浸到一个迷离的、轻飘飘的梦里,越飞越高。 看到她才能明白,什么是‘光彩照人’,字面意义上的‘光彩照人’。 自从路易莎出现,立刻成为了全场焦点,只不过因为纪尧姆在一旁,导致没人立刻上前说话。不过还是有和纪尧姆熟悉的人,过了一会儿邀请路易莎和纪尧姆加入他们——他们原本在玩儿射箭游戏。 在庭院比较边缘的地带, 靠墙处安置了好些箭靶,这些箭靶远近、大小不同。而大家就在一条绳子拉起的界限外射箭,一个一个箭靶轮流地射,在同一箭靶根据离靶心的距离算分,所有箭靶射完可以算总分总之,规则还是很明晰的。 “巴尔扎克郡主会射箭吗?”这个纪尧姆的熟人询问路易莎。 “啊,谢谢您邀请我可以说会一点点,但并不精通。”路易莎想了想说:“如果有多余的轻弓,请借我一副。事实上,我没想到,来到王宫后会玩儿射箭游戏,所以没带自己的弓。” “小事一桩。”这位熟人笑着说道:“宫廷里总是准备足够的器具用以应对各种游戏,女士们能用的轻弓当然也有,我马上让人取来。至于纪尧姆殿下,可以用我的,或者在场任何一个男士的,看哪一副顺手吧。” 不一会儿,果然有一副轻弓,以及配套的箭矢、箭袋、皮革护腕和指套送来。前面那些东西不用说,都是射箭必备,而护腕和指套都是起保护作用的。 护腕可以防止手腕被弓弦和箭羽刮伤,毕竟拉开的弓弦回弹,以及飞出的箭矢闪过,都是很快且不怎么受控的。一个不意外,就可能划蹭到手腕。而指套则更简单,拉开弓弦的时候手指受力,拉的紧了是很痛的。所以世界各地的弓箭手都能自然而然发明出类似的装备,华夏的‘扳指’就和这种指套是一个作用的。 纪尧姆帮路易莎检查了一下弓,确定没问题后还顺手调整了一下弓弦。熟人看到后就笑了:“嗳!您真的确定您调整的, 会比侍从们调整的更好吗?我不否认您是武器上的行家,射箭也是神射手,自然这上头有一套。可这是女士用的轻弓,那些侍从可比您有经验多了。” 这话说的还挺有道理,以至于纪尧姆递给路易莎轻弓时都顿了一下。 还是路易莎给解了围,接过轻弓就轻快地说道:“不管怎么说,总归比我强.反正只是游戏而已——而且这样有一个好处,如果我输了,就有理由了。可以说是殿下手艺生疏,将我的弓弦调整得太紧了。” 这其实并不是一个多好笑的笑话,只能说是比较基础的社交应对,但依旧引得在场听到的人笑了起来。主要是,一直以来纪尧姆都太严肃了,和这类玩笑一点儿不沾边。现在虽然不是他亲口开玩笑,那也是别人拿他玩笑了,就有一种反差感。 熟人见纪尧姆不仅没有反感,反而眼睛里也有了笑意,心里有一种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感觉——意外当然是纪尧姆这样一个一直以来都很严肃的人,现在居然也能‘享受’玩笑了,这是过去极其罕见的。情理之中则是因为,是啊,这有什么好奇怪呢?他瞧了路易莎一眼,这样想道。 “.伊比利亚紫衫木制成的木弓?”路易莎拿过弓之后大致看了一下,很容易做出了判断。好的木弓一般都是紫衫木制成,因为这种木头笔直有韧性,很少有木结这种制弓时恼人的存在。而在所有紫衫木中,又以进口自伊比利亚半岛的紫衫木品质最佳。 “刚刚我还有些怀疑,您是否真的会射箭,还是只是在指导下完成过几次射箭呢?现在确定了,您的确是懂行的。”见路易莎一下判断出了弓的材质,熟人立刻点了点头说道。 “懂行可说不上,我只是跟随父亲去打猎时用弓和猎鹰,平常倒是不玩儿射箭游戏。相比起射箭游戏,我更喜欢网球。这是我在布鲁多宫廷大力推广的游戏,我认为它更适合锻炼身体、更安全——当然,射箭游戏有军事意义,那是它的价值。”路易莎试着拉了一下弓弦,然后又缓缓放回去。 “您还会去打猎?当然了,用猎鹰打猎这也算是宫廷贵妇们最好要掌握的本领之一,不过我印象中真正能做到的却不多,能用弓射杀猎物的就更少了。”熟人感慨着赞叹了一声。 还是那句话,宫廷里流行的技艺多了去了,尚武风气下,女士们能骑马、放鹰、射箭都不奇怪。但不会这些技能也不奇怪!真要算具体的比例,说不定不会的还比会的更多呢!不能因为某项活动的流行、引人注目,就判断它是全民性的。 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射箭游戏就开始了。由纪尧姆射出了第一箭,他的射术不出意外的出众,一箭就射中了第一个箭靶的中心,引来了众人的欢呼。这个时候,原本不在意射箭游戏这边的其他人,也有一些汇聚了过来。 有的是因为纪尧姆这个王太子,以及路易莎这个明星人物在这里,不知不觉被吸引过来的。有的则纯粹是凑热闹,看其他人向这边聚拢,于是就跟过来了。 路易莎的射术相较于纪尧姆就多有不如了,不过好歹第一箭没有落空,还是射上了靶子的。 对此大家没什么意外的,女士们能精通这类技艺的还是少,路易莎也说了自己只是会,连懂行都称不上。而且话说回来,射箭游戏的话,要么全是高手,要么就得多些她这种水平的,不然个别水平不够的,就真的毫无体验可言了。 “.唔,至少巴尔扎克郡主的姿势很漂亮,而我们都知道,姿势漂亮就代表着‘正确’。不够漂亮、自己都觉得别扭的姿势,怎么能很好地射出箭呢?在最初学射箭的时候,巴尔扎克郡主一定有一个好老师。”围观者评价道。 “的确,多美啊!当巴尔扎克郡主拉开弓的时候,身体挺直仿佛一株挺拔而秀丽的小树。而当锋利的箭矢闪过,‘咄’的一声扎在箭靶上,又让人由衷地对她的力量敬佩——巴尔扎克郡主有时会让人感到害怕,对吗?” “没错,我也有这个感觉,巴尔扎克郡主可能会让有些人害怕。不只是因为她的优越地位和脾气,只是,只是有时候她那样光彩照人的女士,要接近就得用尽全部的勇气了。必须得承认的是,过分强烈的美丽就像太阳一样,既带来光明与温暖,也只能敬而远之。” 瞄准,放箭,‘咄’的一声后,路易莎的箭矢在最后一个靶子上有了很好的成绩。这也是她这一局下来,第一次射中了靶心,虽然也只是在靶心的边缘而已得到这样的成绩,路易莎也下意识振奋了起来。说是游戏,可是人都是有‘胜负心’的嘛。 “干得漂亮!女士!”围观看热闹的鼓起掌来。 稍后几个玩射箭游戏的人去了廊下休息, 侍从送了一些饮料过来,一边喝着饮料,熟人就问纪尧姆:“殿下,您如何评价巴尔扎克郡主的射术?” “只是游戏而已,不应该做评价。”纪尧姆看起来像是要拒绝评价的样子,但很快,他话锋一转,还是说到了路易莎的射术:“不过,非要说的话,路易莎的射术很好。这方面,她有一个别人都没有的优势,平心静气、很有自信。” “在放箭之前,她已经相信自己的箭会出现在箭靶上了,所以总是非常轻巧、果断,从没有拉弓后拖泥带水过。这很重要,很多人或许从技术上比路易莎更强,但并不见得能赢过她——她的问题是,力气不够大。” “即使是轻弓,也是越有力气越能够游刃有余地驾驭的。更别说,她的手腕不够稳定,打打网球,或者拨弄琴弦,那是够了。可是拉弓.”这样说着的纪尧姆摇了摇头。 “您瞧,您说着不应该做评价的,结果却说了这么多真该感谢巴尔扎克郡主,如果不是她,我们甚至不知道您是这么健谈的人。”熟人的‘胆子’似乎也大了起来,都敢调侃纪尧姆了,显然是今天纪尧姆的柔和态度让他也跟着放松了不少。 纪尧姆也的确没有因为这番调侃生气,他只是垂着眼睛,让人看不清他在想什么。 而见到这一幕已经够让人啧啧称奇了,梅德克伯爵的朋友,第二天时还忍不住谈到:“.昨天纪尧姆殿下或许是害羞了,哦,‘害羞’这个词儿怎么会和纪尧姆殿下扯上关系?但如果不是这个,我也不能解释了。” “您怎么看这事儿,伯爵?总之我是这样认为的,而且我也认为,纪尧姆殿下那样是情有可原的。那简直就像是一个收藏了宝物的家伙,既不想让人看,以免遭人觊觎,但又偶尔忍不住要在言谈之中炫耀一番。” 梅德克伯爵摩挲了一下另一只手的手指,‘唔’了一声:“就我来说,我赞同您的说法。不过,这珍宝已经被人看到了,总会有人觊觎的.不是吗?” 朋友稍微想了一下梅德克伯爵的话,点点头:“是的,您说的完全正确。虽然看起来大家都因为纪尧姆王子的‘威慑’而不敢轻举妄动,但我敢说,这就是表面上而已。至于私底下,有多少人给巴尔扎克郡主献殷勤,那就只有巴尔扎克郡主自己知道了。” “哈哈,这就是最有趣的地方了,男士们很少因为一个女士的追求者强大、数量多而放弃,只会因为没人追求那位女士而自己也不感兴趣。别说巴尔扎克郡主还不是纪尧姆王子的未婚妻了,就算是又怎么样呢?” “宫廷里,领主的妻子往往是获得最多年轻骑士追求的人。只要没有人越过那条线,就连领主本人也无法说什么.谁能阻止爱情的产生呢?只能以理性约束,不至于造成宫廷丑闻罢了。” “事实上,如果不是我已经打定主意要趁这次‘圣灵降临节’的机会定下一门好亲事了,我也会去追求巴尔扎克郡主的。只要想到,能为她效劳,为她做点儿什么,得到她一个赞许的眼神,一个满足的笑容, 我就完全无法自已。只可惜” 朋友摊了摊手,梅德克伯爵明白他的意思:既然都打算在这次找结婚对象了,就没法对其他女人献殷勤了。虽说中世纪男尊女卑,男人结婚后就完全是女人的‘主人’了,这结婚前还是要装一装的。不然别人门当户对人家的小姐,干嘛不再找个差不多的,要你这样装都不装一下的? “是啊,不过您是这样,我却没有您的苦恼。”梅德克伯爵意有所指地说。 “所以?”朋友有些没懂他的意思。 梅德克伯爵微微一笑,深吸一口气后说道:“所以,我会去追求巴尔扎克郡主,竭尽所能为她效劳。总之,祝福我吧,朋友,祝我多少能得到一些回报。至少,不至于像是用柳条篮子去打水,最后什么都不能捞起来。” 对于梅德克伯爵的‘宣言’,朋友是既惊讶,又觉得情理之中——惊讶的是,他这样的情场高手居然也会有一天陷入这样的境地,去追逐注定不会有什么结果的爱情(朋友不知道安娜王后安排的任务,当然只会这么想)。情理之中是,那毕竟是巴尔扎克郡主,将心比心,如果没有现实的阻碍,他也会去那样做的。 梅德克伯爵的‘宣言’仿佛是一个预告,之后他对路易莎的追求就正大光明了起来了。 就像安娜王后希望的那样,他开始用各种方法勾引路易莎。从安娜王后的视角来看,他可以说是尽心尽力,如果最后还是不能成功,那也不是他的问题——然而,实际上梅德克伯爵就是出工不出力! 看他行动是够积极主动了, 但每次都不会真正去散发魅力。如果是正常发挥的梅德克伯爵,当然不会犯这种错误,所以他就是故意的! “.你说梅德克伯爵?”路易莎听侍女吉娜说到这个人想要邀请她,就摇了摇头:“去和他派来的侍从说清楚吧,就说明天我已经有了一个邀请了,非常抱歉.” “好的.”吉娜停顿了一下,脸上露出了纠结的神情,说道:“可是刚刚他的侍从已经说过了,如果您明日有约,可以约一个您有空的日子。” 路易莎想了想,没怎么犹豫道:“那好吧,就说这个礼拜六我有空,如果他愿意的话,我可以那一天参加他或他朋友的交际活动。” “这个礼拜六?我记得,那一天有另一个邀请。”吉娜犹豫了一下说道。 路易莎肯定地点点头:“是啊,但我还没答应不是吗?这下正好有理由拒绝了,我受到了梅德克伯爵的邀请啊!” 路易莎这样说,吉娜就更不理解了。她没看出路易莎对这位梅德克伯爵有什么另眼相待的地方,然而结果是这个人的邀请优先级更高。而且从她的角度来说,梅德克伯爵这样名声在外的花花公子显然很不可信。相比之下,倒是之前邀约路易莎礼拜六一起的人,是个真正痴情的家伙。 纠结了一下,吉娜还是说道:“您真的确定要答应梅德克伯爵吗?我听说他是西岱的大众情人,真正的花花公子。有人还打赌,说他至少有3个秘密情人。至于说,只是露水情缘的贵妇人,两只手加两只脚都数不过来呢!”“看起来你这些日子也听说了不少消息,是吗?”路易莎微微一笑,没有否定吉娜的话,反而有些赞同的意思。 “不过,你应该知道,我并不是在选择恋爱的对象,又或者一个未婚夫所以那些都不重要啊。而以身份来说,他还挺重要的,在宫廷任职,还是王后殿下的亲戚。说实话,我都怀疑他接近我是别有目的了——不过,不管是不是别有目的,我倒是宁愿答应一个这样的人的邀请,而不是真心爱慕我的人。” 看着吉娜睁大了眼睛,路易莎忍不住噗嗤一笑:“就是这样的,明知道对方是真心爱慕,同时也很清楚我无法给出任何回应,也不想给任何回应难免会心虚嘛。与其纠缠牵扯,还不如尽量避免一切见面的机会。” 对于路易莎从不享受追求者众多,反而致力于不给追求者任何不切实际的希望这一点,在她身边久一些的人都是知道的。在这上面,路易莎有着她们看来难以理解的‘道德洁癖’,她并不享受那种追求,反而会因为难以回应的感情而背上沉重的枷锁。 这只能说是路易莎上辈子的人生经历影响了她,倒不是说现代女孩就不享受追求了,而是路易莎这个‘个体’已经形成这样的三观了。这大概和她上辈子也是个漂亮姑娘(只是没这辈子这么漂亮),而且还父母早逝有关。 她所处的生活环境,对她这种情况的小姑娘只会更加‘严格’,尤其是男女关系上。反正她从小被教导的不是享受追求,而是如果对这个人没意思,那就要尽快拒绝——这样有好处,避免了烂桃花嘛。但也有不好的地方,有些人就是要给些机会试一试,才知道到底适不适合自己的,这样等于是抹掉了这种可能性。 总之,对路易莎的想法吉娜没有疑议了,但她还是觉得奇怪,忍不住道:“您说,梅德克伯爵接近您是别有目的的?” 路易莎‘嗯’了一声:“不太确定,但有超过一半的可能性呢。他,他在接近我时,我并不觉得他是爱慕我的,没有那种情不自禁的吸引力。与其说他是在追求我,倒更像是在完成任务了再想想他的身份,是安娜王后的侄子,总觉得.” “所以,您答应梅德克伯爵的邀请,是为了打探清楚他的目的吗?”吉娜小心翼翼地问,又有一点儿兴奋的样子,似乎是觉得这是件挺激动人心的事。 路易莎沉吟片刻,点了下头:“算吧,不过打探的事儿,到时候还是顺其自然。我当然也好奇,好奇梅德克伯爵他们的目的是什么,但不至于以身犯险。” 实际上,路易莎答应了梅德克伯爵的邀请,更多还是因为觉得他是别有用心的,所以答应起来没有负担。大家都没有真心,都是在演戏,那不就扯平了——不,不能说扯平了。路易莎虽然没有任何回应的意思,很多行为举止也是演出来的,但她至少没有任何恶意,而梅德克伯爵可就说不准了。 至于说打探对方的目的什么的,这就属于是‘加分题’了,说是会尝试,实际自己也没抱多大信心。就像路易莎对吉娜说的那样,好奇归好奇,却不可能真的上演以自身为诱饵,打探情报的剧目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她没兴趣给自己的生活增加不必要风险。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28 章【VIP】 第128章穿越中世纪128 圣灵降临节前夕的路易莎,是西岱非常受欢迎的宾客,所以她经常受到一些邀请。只是,对于她这种其实并不很享受交际的人,那无疑是一种煎熬。所以紧密的邀约中,难得的间歇休息,对此时的路易莎就非常珍贵了。 然而就是这样的日子里,也总有‘不识相’的人来打扰。其他的人也就算了,可以以一句‘郡主在休息’或者‘郡主身体不舒服’应付过去。唯独有一种人,前来拜访根本没法拒绝——就是神职人员! 除非是高级神职人员,不果然这时候来拜访的神职人员,普遍都是打秋风的。 教会有钱,那是教会的,最多是高级神职人员分享到足够多的好处。而普通的神职人员如果不是有捞钱的手段,而是老老实实干本职工作、靠正经收入过活,基本还是过着很朴素的生活的。所以,依靠贵族和富商时不时的捐献补贴生活,这都是他们的日常了。 再者,就算他们不需要,教堂的修缮、教区的慈善事业,这些还需要大笔大笔的款子呢! 平常也就算了,等着宗教节日时,或者贵妇人做礼拜时,主动捐献就行了。如今却是八方贵族汇西岱,叫最近西岱可以说是百业兴隆!杂耍艺人、裁缝、洗衣工、厨师、食品批发商这些人都赚的盆满钵满了! 这些来到西岱的贵族男女就是行走的金矿,他们足够有钱,只不过要看有没有本事让他们把钱掏出来而已。而这样的金矿摆在大家面前,神职人员们又怎么能忍住不跳出来分一杯羹呢——是的,这些贵族男女有日常捐献,以及奉献的各种弥撒,但这还不够!最近,不同的教堂、修道院、慈善团体(慈善团体的组织者往往是神职人员),可以说是轮番上门打秋风。他们总有理由请求‘帮助’,有些确有其事就算了,有些却只是打着名头要钱而已! 这上面,路易莎还是比较精明的,能比较好的分辨出真假。真有难处的,她也不会吝惜捐助。这倒不见得是她真觉得所有都值得捐助,帮帮穷人也就算了,给教堂增加一些奢侈的装饰品,这在她的观念里总是不值得的。只不过她也清楚中世纪的世情,知道只能如此了。 至于就是打着由头弄钱的,路易莎也不会客气,有些见都不会见。有的则是事前不知道见了,了解后也会直接拒绝她是有钱,可也不是给这些人的。 要说这样干会不会破坏路易莎的名声,总体来说是不会的。因为路易莎几乎是一到西岱,就给了几笔大的捐赠,这样大的捐赠都直接给了,在大家的感官里,路易莎就不可能是对慈善吝啬的人。这样一想,就容易觉得是要捐赠的人有问题。 再加上最近大家也或多或少经历过上门要捐助的事儿,对其中泥沙俱下的情况是心中有数,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有些人纯粹是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花钱买清净和名声,这才明知道有问题,也或多或少给一些钱的。现在路易莎让那些人吃瘪了,他们不管表面上因为各自立场是赞是贬, 心里其实都是有些敬佩的。 虽然知道以路易莎的身份,已经不是几个本身就到处是问题的神职人员,能够随便诬陷的了。但是,又有几个贵女能这样毫不犹豫地去和他们碰呢?哪怕只是对名声有一个小小的污点,那也不值得啊! 类似的,华夏有‘千金之子不坐垂堂’的说法,就差不多。不是说一定会出事,而是为了这么点儿事儿出事,实在是不值得。 “.今天来的都是‘三圣教堂’的人,一个神甫,一个实习神甫。但他们不是为教堂的事儿,而是为教区内的一项慈善事业。我向前头的本地门房打听过了,他们倒不是那等有劣迹的人,应该是真的慈善事业”雨果夫人在为路易莎梳头时,就在一旁说了之后要见的人的情况。 路易莎轻轻打了个呵欠,有些打不起精神来。本来今天没有任何邀约(有也推掉了),正打算好好休息一天的。却没想到,一大清早就有人来拜访. 路易莎这辈子生活在中世纪,日常作息是够健康的了,说是‘早睡早起’一点儿问题都没有。但问题是,她早睡早起,别人比她更早睡早起,这就显得她起的其实不是那么早了。一些格外疲惫的日子里,她还会错过晨祷,睡到六七点钟才起,有睡懒觉的嫌疑呢! 她原本就打算多睡一会儿的,毕竟休息的一天就该从懒觉开始,却没想到又来了‘不速之客’。 “好吧,我知道了这就是一个人来的坏处,但凡有个长辈一起来,这种事儿都不该落到我头上。”路易莎忍不住嘀咕道。 如果可以的话, 其实她很想让侍女或者侍从代替她负责捐款,只要确定对方符合她捐款的底限要求。 只可惜不行,那样显得太不尊重了。到底都是来请求捐助的神职人员,而不是门口等着宫廷宴会后剩菜的穷人——倒不是路易莎看不起后者,事实上,如果是这个时代的话,后者说不定比前者好得多呢! 只是,当下上流阶层的社交规则就是这样的,路易莎又不可能生活在完全不必在意规则和评价的真空中.就,只能如此了。 很快,简单的梳妆完成了,路易莎这才离开了起居室,走向一个会客厅到底只是见两个慈善团体的神甫,以及实习神甫,梳妆很简单,或者说,朴素点儿面对神职人员,这本来就不是错。 路易莎梳着前几天去王宫时的侧编麻花辫,这个辫型不知道怎么的,自那以后大受欢迎,成为了如今西岱城中最为流行的辫型。路易莎作为流行缔造者,倒不介意重复自己,毕竟这个侧编麻花辫真的很简单,而且家常如此也很舒适。 衣服是一套浅色的丝绸连衣裙,又因为此时是清晨,西岱的天气还有点儿清寒,所以她还披了一件紫色的提花罗纱披帛。就那样挽在双臂间,一只手在身前轻轻抓拢,有一种非常随意的感觉——路易莎本来就是随意抓着的,但这种事儿仿佛就是这样,有人随意一弄就很雅致自然,有的却怎么弄都不够好看,这对有志于追逐时尚的女士们,一直是个大问题呢! 路易莎身前用一只手抓拢着披帛,在侍女的陪伴下走进会客厅,向两个神职人员轻轻点了点头:“两位先生,真抱歉,让你们久等了我原本正在做晨祷,这是不可能打断的。”才不是!路易莎原本正在睡觉呢!不过可不能说这会儿了还没起床做晨祷,所以就这样说了。 而对方看起来,倒也不觉得这个理由牵强,毕竟早晨六点钟左右,本来就是做晨祷的时间。虽然,一些格外虔诚的女士,一般会更早起床,晨祷也会开始得更早,一般六点钟左右就该是她们结束的时间了。 两位神职人员施礼后坐下,似乎显得有些坐立不安——这当然不是因为这间小会客厅的华丽装饰叫人无所适从。 这座城中大宅虽然是巴尔扎克伯爵置下的产业,但就像很多此时的贵族房产一样,根本谈不到多少装饰。满溢、冗余的精美装饰,那是近代物质生产大飞跃后的产物,这个时候贵族除了最重要的那一座宫廷城堡还称得上有些装饰,其他房产也大多乏善可陈。 可以说这座西岱城中的宅子真材实料、房间很多,房间的举架也是一等一的好,但说到装饰,也并不比其他贵族的宅邸更令人惊叹。 所以这两位神职人员的坐立不安只能是因为路易莎,是的,除了因为是路易莎,还能是因为什么呢?他们几乎是路易莎一走进会客厅就闻到了,那是一种从没闻过的味道——他们可以肯定的是里面有鸢尾根,鸢尾根绵密柔美的特征还是很明显的。 但鸢尾根的香气里还藏着别的,在扑面而来的鸢尾里,康乃馨和薄荷往往一闪而过,既芳踪难觅,又让人无法忘怀。再然后,是带着清冷感的素馨花,轻盈但带着半透明潮气的水仙.这香气那么分明,又那么复杂,是他们,或者说此时人们从未接触过的嗅觉感受。事实上,路易莎今天用的香水真是高奢品牌的了,还是老香。不过么,香水本来就是拿来用的——非常感谢随身空间里时间不变的特性,她的那些香水也都能历经无论多少年也香味不变。要知道,虽说香精版什么的能保存比较久,那也是有极限的,而且必定会对味道有一定影响。 听起来,路易莎今天喷的香水浓烈得很?其实没有。现代香水的特征之一就是,哪怕是最有存在感的香精版,也不会浓烈过头。这里说的浓烈过头,恰恰是古代人用香最常见的。他们还不能在乎浓淡,只能一个劲堆砌材料,达到整个人都是这个味道的目的。 现代香水所谓‘强烈味道’,指的其实是香气的存在感。固然很多时候香气的存在感就是靠浓香来实现的,但至少那有个度,在大品牌中尤其如此(至少在大品牌‘堕落’前,经典老香符合这个标准)。 在这个度的基础上,要提升香水的存在感,靠的就是调香师的技术了。清晰的、层次分明的、完全有别于环境的香气,仿佛随着人走过,就能留下一道具象了的香气痕迹,但又不会让人觉得浓烈它只是太清晰,太不同,又太好闻了而已。 这样轻柔甜美,又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香气,很容易让人想到仙子。民间故事里,她们似乎总是很多情,但又对并非意中人的追求者非常冷漠。即使后者再如何追逐, 她们也会像是不解风情的达芙妮,为了逃避阿波罗的求.爱,不惜将自己变成一株月桂树。 “.是我等太唐突了,原本不应该这样早来拜访您的,请、请原谅”神甫不甚灵巧地表达歉意,然后像是又思索了一会儿,才能说出他们此行的目的:“事实上,我们是听说了您的事迹,从您,从您来到西岱起,就做了一系列善事。” “从德行上来说,您正是此时女子们的那种表率.现在,我们是来恳请您,恳请您像您过去做的那样,或者说更进一步.” “是您组织的慈善团体需要金钱上的资助吗?”路易莎恰到好处地接过了话:“这方面我当然是不吝捐赠的,这也是我少有的能做的事了,真正劳累的是你们,具体的慈善工作还得你们来做呢!” “不不不,不是这个。”神甫涨红了脸,不自在地解释道:“您的善意实乃穷苦人的福音,只是我等今天来,并不是请您捐助的当然,这件事儿,虽然不是捐助,但如果您能答应去做,许多人会因此得救!” 这个时候路易莎也明白过来了,这并不是平常打秋风的神职人员。而就是这样,才更不能等闲对待!她没有在对方的吹捧下,立刻满口答应下来。而是露出了思索的神情,一会儿没说话,以至于会客厅一时间静得出奇,叫人尴尬起来。 好一会儿,路易莎才一副完全不知情的样子道:“嗳!这世上受苦的人还是太多,如果有那个能力,能叫世上苦难尽皆消失就好了。可惜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每个人也只能是量力而行哦,神甫,请您给我说说,是什么事儿。” 言下之意,能做的当然会做,不能做的她也不可能答应。至于说能不能做,这标准就全看她的内心了。 这让两个神职人员有些不满意,尤其是实习神甫,忍不住嘟囔起来:“您就答应罢!这是您轻而易举就能做到的事儿。而如果您答应这事儿,其功德深厚,您,以至于纪尧姆殿下,都能因此上天堂呢!” “这和纪尧姆殿下有什么关系呢?”路易莎迅速抓住了重点,更加提高了警惕。 这时神甫连忙说道:“是这次圣殿骑士团的骑士们来西岱了,他们想要得到纪尧姆殿下的帮助实在是他们在东方独木难支,如果能得到纪尧姆殿下的支援和承诺,那就再好不过了。我想,纪尧姆殿下去年能在东方帮助我们的十字军骑士,也是虔诚之心可鉴,现在只是需要殿下保持这样的虔诚” 对于这个说法,路易莎心里是觉得好笑的。虽然她没有问过纪尧姆为什么会以路易三世的名义进行东征,外界传闻说是为了她——不管这是不是真的,但从她阅读纪尧姆手书的《东行战记》来看,至少他的确对东方的战争不感兴趣,并且笃定十字军已经全完了。 或许在足够强大的统帅带领下,再合理调配一些资源,可以获得一些胜利,但总归最后会失败的.这就是东方的现状。 现在圣殿骑士团来西岱,向纪尧姆求援,更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就算他们不少人手在东方,其实比任何人都清楚东方的现状,可是人就是会执迷不悟的生物啊。再加上纪尧姆刚刚确实带领他们获得了胜利,摆脱了存在危机。他们现在又遇到了问题,当然会想到纪尧姆。 问题是,想到求援纪尧姆就求援纪尧姆吧,这该直接去找他的,为什么会找到自己头上? 路易莎不知道是纪尧姆拒绝了,而这些人听闻了纪尧姆对自己的‘重视’,死马当活马医,就请了两个神职人员当说客,直接上门了。还是这里面有其他的阴谋——这不是没可能,如果是前者的话,更正常一些,应该请有名望的高级神职人员来吧?至少那样的话,路易莎更不好拒绝。 当然,其实不管是因为什么,路易莎对这件事都只有拒绝的。因为不好太直接地拒绝,她还是思索了一下,才故作为难道:“这这实在是恕我无能为力,这对王国,对纪尧姆殿下,都是非常重大的事儿了,我恐怕无法施加影响。” “怎么可能!?”那位实习神甫睁大了眼睛:“您、您,纪尧姆殿下对您的重视,人们有目共睹——您应该清楚,劝说纪尧姆殿下是您的职责所在,您是纪尧姆殿下最好的讲道者。如果纪尧姆殿下有什么不够——” “请您停下来吧!”路易莎终于忍不住了,赶在对方说出更多让人不知所措的话前打断了他:“天啊!您究竟在说什么啊我明白您的意思了,但那个意思我说不出口。我简直不敢相信,您这样的神职人员,主的牧者,居然会说出这样叫人难堪的话。” 其实没到那个程度,但路易莎得夸大一些,这样才好以指责压制对方。现在来看,效果不错,对方已经完全为她的气势所压倒了。 路易莎当然知道对方那番话的意思,毕竟她已经在中世纪生活了十几年了——这里指的是,路易莎要在纪尧姆身边,履行做妻子的义务! 按照时下主流的观点,认为女人是更容易有恻隐之心,更容易受教会影响的(说的难听一些,就是大家觉得女人没主见,耳根子软,别人说什么是什么)。所以,教会如果想要让一个不那么听话的大领主在一些事上尊重教会的利益,就会从他们的妻子下手。先说服他们的妻子,再通过他们的妻子不厌其烦地劝导,打动他们。 说起来也是很可笑了,人们甚至会把丈夫有罪的原因怪到妻子身上,认为这全是她们没有很好履行劝导义务的缘故。如果是一个贤妻,那丈夫必定是无可挑剔的, 这可真是双标的极致了!一方面否定一个女人的独立,即使是成年女性,其丈夫也是她们监护人,认为没有监护人,她们根本没法生存。另一方面,又将丈夫不学好怪到妻子身上,认为是她们没有好好引导的缘故。 这里面完全是权利责任不对等了,女人全是责任,没有一点儿权利。男人则完全相反,一会儿像是什么决定都能做,是真正独立的男子汉。一会儿又像是受女人摆弄的木偶,如果做错了事儿,一定是女人没有好好操纵他们的关系。 “我什么都不是,可无法对纪尧姆殿下施加那样的影响!” 路易莎直截了当地说道。是的,不管外面再怎么传流言蜚语, 路易莎又是如何九成九确定是未来的太子妃了,至少现在不是,连纪尧姆的未婚妻都不是!所以她这样说是完全没问题的。 路易莎说了这些后就立刻叫人送客,一副被冒犯的样子,倒是让两个神职人员不敢再说什么了,只能离开。而这样的表现,让路易莎心里都有一瞬间的怀疑,怀疑他们的到来并非是一场阴谋,真有可能是自发(或许收了一些好处)帮圣殿骑士团当说客的。 但很快,路易莎就抹掉了这个想法。不管他们的到来是不是阴谋,这都让路易莎难做了,赶走他们是最简单的回应方式了——她这么做的理由非常充足,她还不是纪尧姆的妻子,连未婚妻都不是,自然也就没有那些‘劝导义务’了。 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她施加对纪尧姆的影响力,与其说是给她指路积福,不如说是让她做了出格的事儿还是那句话,不该自己管的事儿就少管!她就算是纪尧姆的妻子,也不会图贤惠的名声去干涉他的决定,更别说现在她还不是了! 她都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想的,怎么会想到找自己——其实这件事倒没路易莎想的那么复杂,只是有人知道了纪尧姆对路易莎的重视,所以向眼下没什么办法的圣殿骑士团使者提了这个建议。而按照他们的想法,路易莎答应的可能性还是很高的。 毕竟是这么年轻的女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再将她的仁慈、优越地位、纪尧姆对她的重视一吹嘘,哪怕是出于虚荣,她也很容易就答应下来了吧?这也算是此时神职人员对付贵妇人的常见手段了.不然贵妇人有时甚至将丈夫的财产都大量捐献出去,真就是单纯因为虔诚吗? 说起来也是很有趣了,此时妇女们对财产很少有使用权的,和丈夫的共同财产,只是名义上‘共同’而已,实际上她们很难支配。真要按她们的心意花出去了,丈夫也可以主张收回。有点儿像是后世的未成年人背着监护人高消费,监护人是可以主张退钱的。 其他时候教会不会反对这条,但当妻子拿钱捐款做慈善(此时妇女做慈善,九成九是通过教会),他们又不保护丈夫对共同财产的掌控了,甚至连知情权也不保护——果然,嘴上全是主义,心里全是生意啊!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29 章【VIP】 第129章穿越中世纪129 对路易莎来说,被不知道是阴谋,还是单纯就是傻的神职人员找上门,这只是在西岱的日子里的小事。这种明显有问题的事遇到只要解决了就好,反而不算什么。倒是这次来西岱的最终目标,即要和纪尧姆订婚,始终悬在她心上。 要说她有多排斥,那倒不至于。要排斥早就排斥了,当初和菲利普订婚好几年,相关的心理建设都做完了。而现在换成纪尧姆,对她又和菲利普有什么不同呢?最多就是得考虑剧情惯性下,如果纪尧姆真的早死,她那个时候该怎么办。 有孩子就得扶持幼王,准备开启‘垂帘听政’的政治斗争线路了,不会轻松。但说实话,对一个现代人来说,这条路说不定还比较好。反而是没孩子,不知道会怎么样.没办法,对于瓦松王室来说,布鲁多实在是太令他们垂涎了。 路易莎如果不是女继承人或许还好一些,可以做一个富有的快乐寡妇,有钱有身份,谁都不会为难她。但她是女继承人,一切就不同了,会有很多人想要成为她新的丈夫,通过她得到布鲁多的统治权。 她当然可以谨慎地平衡那种微妙的局势,尽力为自己争取生存空间。但说实话,她有些畏惧那样的未来,她怕自己做不到,毕竟上辈子的她也就是个普通女孩,没有权谋斗争那根筋的。另外,大概就是人对于自己不了解的未来,本能的抗拒了吧。 不过她偶尔还是会鼓励自己,一切总会有办法, 或许到时候她反而如鱼得水了。 之所以和纪尧姆订婚的事,会像一个负担一样悬在她心里,其实也是差不多的原因吧——对于不了解的未来,不知道如何的前途,她在畏惧,在忧心忡忡。 不过不管路易莎内心情绪是怎样复杂,订婚的日子也一天天迫近了.准确的说,其实不是订婚的日子,而是选妃的日子。虽然‘选妃’从来没拿到明面上说,这段时间以来也没有经历过任何可被称之为选妃的事儿,但又总会在细节泄露出一点儿选妃的跟脚。 比如这一天,宫廷里要宴会了,此次受邀请来西岱的青年男女都要去,极为隆重。路易莎在接到宫廷邀请函时,送邀请函的使者还给了她足够的暗示 “.别拿那条有长拖裾的裙子,美丽是很美丽,但今天在王宫是要跳舞的,穿那条裙子可没法跳舞。”见吉娜找出一条极尽隆重的礼服裙,路易莎摇了摇头。 “听说,今天纪尧姆殿下会宣布他属意的太子妃人选.这不就是选妃吗?”吉娜去放回礼服裙,忍不住抱怨道:“总说不是选妃,这时候又显露出来了,还说什么,谁收到了纪尧姆殿下的鲜花,谁就是太子妃了” “忍忍吧,这还算好的我听说,按照瓦松过去的传统,各个大家族的小姐,要在秘密房间内换上一样的衣服。明面上这是为了选妃公平,发型、衣服都一个样,避免有人依靠华丽的衣服首饰和新奇的发型吸引注意。实际上,‘秘密房间’是有人看着的,都是宫廷女官和一些贵妇,她们会确定候选人的身体健康、少有瑕疵。” “什么叫令人难堪?这就叫令人难堪!” 路易莎还真不知道瓦松过去有选妃时是这样做的, 不过这好像也不奇怪?她上辈子挺喜欢看俄剧,像是《伊凡雷帝》《叶卡捷琳娜》之类的片子,都有类似的情节。虽说古代俄国很有可能是受鞑靼人影响,有了这类习惯,但这也说不定 “的确很令人难堪,不过东方的‘丝国’,他们的皇帝权力十分大,可以有很多妃子。而选择妃子时,这样的‘检查’只是最基础的呢。”可能是为了调整心情吧,路易莎特意由此说起了华夏的事儿。 果不其然,大家都对发生在遥远东方的故事非常感兴趣,询问起了路易莎细节。 路易莎想着,这会儿华夏应该属于元朝,但作为一个异族王朝,一向存在感不强(毕竟不像清朝,存在时间更长。而且因为清朝之后就进入近代了,保存史料较多,研究方便,更别说还有清宫剧加成什么的)。所以要说元朝的选妃制度,她真的不清楚。 所以思考了一下,她就按照宋代的选妃制度说了起来:“现在的丝国,统治者是外来的蒙古人,我不太清楚他们的事儿。不过就在几十年前,丝国的统治者还是他们的本土民族,选妃的做法已经很久不变了。” 说是宋代,但之前上千年,自汉代起,很多东西就是一脉相承,差不多的了。 “一般,皇帝的妃子选择,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成为妃子,这类往往是出身较好的女孩才有的机会。他们的父亲往往是皇帝的重臣、亲戚,所以她们一进宫就是妃子,而且是等级较高的妃子——是的,丝国皇帝的妃子有不同的等级。” 要其他人理解‘皇后’和其他‘妃子’是不同的,这不难,事实上,西方也有过统治者有‘侍妾’的时代。那时候天主教已经是普遍信仰了,但这显然不妨碍真正有权势的人有除了妻子以外的合法‘侍妾’。这些侍妾比妻子的地位低,可他们生的孩子一样是合法的,拥有继承权。 但他们肯定没有像华夏的皇帝那样,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妃嫔之间还有鲜明的等级划分。 路易莎挑了汉、唐、宋三朝的后妃等级说给侍女们听,其实宋承唐制,这上面也差不多的——听到华夏如此复杂、等级分明的后宫制度,侍女们都忍不住在胸前画十字。 倒不是被后妃制度惊到,近东地区不也有类似的么?而是被华夏皇帝庞大的后宫惊到。她们想象不出来,一个宫廷里有数万人,其中宫女就上万是什么场面。甚至华夏的皇帝为了确保无人染指自己的后妃,以及潜在后妃(宫女们),会大量使用阉奴! 阉奴这种存在其实也不只是华夏有,可大量使用,成为‘特色’,也就是华夏古代了。 “.另一种,是选宫女,宫女主要是为宫廷服役的侍女和女仆。同时她们也是预备役妃子,出身要求没有那么高,但也要求出身清白人家——不见得富有,但也是个可以抬头挺胸做人的家庭。东方丝国有‘贱籍’的规定,艺人、娼妓等,大多属于这之内” 为了让话题变得足够有趣味性, 路易莎还说了一个汉代时的后宫故事(就是王昭君的故事)。 “.昭君出身自帝国南方一个乡村农家,被选入宫廷成为宫女。当时有宫廷画师给每一个新入宫的女孩画像,虽然昭君长得非常美丽,但她没有钱财去贿赂画师,所以画师将她画的很丑陋。这样一来,皇帝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后宫有这样一位绝代佳丽,他的后宫实在是太大了!” 昭君出塞的故事可以说是跌宕起伏,既有前期‘明珠暗投’的憋屈,又有后期昭君一出场时艳压全场的爽快,让路易莎身边一圈人都听入迷了。而且王昭君也的确出身平民之家,通过选‘良家子’的路径进的宫,由她可以比较简单说明华夏明代以前的选秀是怎么回事了(明清选秀变得非常规矩了,和之前又有很大不同,要分开来看)。 “.在宫廷度过了默默无闻的数个年头,直到帝国北方的游牧民族匈奴,它靠南的一个部落的首领决定向帝国称臣,并请求和亲——为了表彰这样的臣服,帝国的皇帝决定奖赏这位首领,赏赐了大量的财货。” “不过和亲,也就是联姻,就不再是汉帝国过去对匈奴那样了,就算不会嫁皇帝的亲生女儿,也会嫁皇帝的侄女、堂妹之类的宗室女。现在,就连宗室也不愿意女儿去苦寒的北方大漠受苦,于是在所有人的‘建议’下,皇帝决定选择一个后宫宫女加冕为‘公主’,去和匈奴首领联姻。” “毕竟,现在是匈奴臣服汉帝国了,不是么?” “皇帝愉快地采纳了这个建议,让手下挑选一个合适的宫女。这时候昭君听说了这件事,就在其他宫女们避之不及时,她主动报了名——成为匈奴部落首领的妻子之一,听起来比在宫廷做一个女仆似乎要好?但在当时汉帝国的皇宫里,宫女们并不是这么想的。” “因为远离家乡,气候和饮食不适应,习俗不通,语言上也难以交流远嫁匈奴和亲的公主,很少有活得长久的,哪怕她们在匈奴过着被人侍奉的生活,往往也几年之内就香消玉殒了。对于远嫁匈奴,宫女们是十分恐惧的。” 路易莎这样解释了一下,身边的人才明白这其中的逻辑。不然的话,按照他们的理解,哪怕是臣服的蛮族小部落来瓦松王宫求亲,求娶一个侍女(都不说是对应普通宫女的女仆了,而说对应女官的侍女),这个侍女本人,和她的家族,大概也是愿意的。 “昭君很勇敢,她意识到了继续呆在汉宫是没有出路的,只会默默无闻、老死后宫,所以她选择了迈出这一步。这其中,也有一种朴素的责任感推动着她,她愿意为汉帝国与匈奴之间的和平做出贡献。” “.当汉帝国的皇帝宴请远道而来的匈奴部落首领时,做公主妆扮的昭君就这样登场了。根据汉帝国当时见过这一幕的宫廷史官记录,昭君一出现,她的光彩就照亮了左右,整个宫廷都为之倾倒。” “皇帝一定非常后悔吧!”吉娜忍不住说道。 路易莎点点头:“非常后悔,但一切木已成舟,无法改变了。后来,有诗人和戏剧家据此编写了故事,编写了皇帝陛下为了挽留昭君想尽一切办法的故事。还有人虚构昭君在家乡有一个妹妹,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皇帝选择了将她选入宫廷,仿佛这样就弥补了遗憾似的。” “好了,故事听完了,别再傻站着了,我们还得抓紧时间呢!”见吉娜还想就这个故事问东问西,雨果夫人钉了她一眼就说道。 吉娜一直以来都对各种各样的故事感兴趣,这次路易莎讲遥远丝国的故事,真的是让她一下就入迷了,想要打听更多。然而她也知道,雨果夫人是对的,路易莎马上就要进宫了,这会儿应该抓紧时间打扮她才对。 就这样,在侍女和女仆的齐心协力下,路易莎还是赶在出发时间前妆扮好了——她今天穿的是一件绣银色和淡红色花朵的丁香紫丝绸外裙,衣袖的穿法非常别致,手要从手肘处的大洞穿出,一截袖管就好像一根装饰布条一样从手肘垂下来。 这样露出的里面衬衣,也是特别订做的,有简单的银色和淡红色绣花,和外裙明显是相互映衬的。 路易莎站直了身体,侍女帮她将衣服整理平整。似乎这条裙子除了袖管的别致穿法,就没别的特殊之处了?实际不是这样的。这块丝绸进口自东方,而且就算在东方应该也是极品,所以它的光泽才能格外细腻。当初拿到这块丝缎的时候,真像是一泓月光流淌在手上。 只是依靠丝绸的品质,就能成为全场焦点了!这样的丝绸,整个西方世界估计也找不出几块来了。更何况,经过路易莎的设计,这块丝绸得到了合理的利用,搭配颜色是银色、白色和淡红,使其更加脱俗。 银色和淡红都是绣线的颜色,白色则是珍珠。这条裙子衣襟前和袖子上的细小纽扣全是珍珠的!银线锁眼托出白珍珠纽扣,珍珠也不算大,但就是这样才不抢了裙子的风头,而且另有一种精致的感觉呢! 也是为了配合这样的颜色搭配,路易莎今天的首饰都是紫水晶、珍珠和淡红色珊瑚制成,如果用到了托子的,一般也是银子的。说实话,这并不是特别世俗,特别寻常的风格,反而更像是故事里对宫廷或仙子的一种想象。 非要打比喻,就是古代人的穿衣风格照着当时的神仙题材画作来了。后世人看着觉得差不多,毕竟所有文明塑造的‘神’都源自于凡人,神穿凡人差不多的衣服也正常。但在当时的人看来,还是有差别的,然后就有一种微妙的不自然。 但就像T台上的衣服,有人觉得不实穿,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可能把那种夸张的衣服穿上街的!可就是有人真的买了穿了,而且风格消化得很好,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路易莎也将这条裙子的风格消化的很好。 这样,那种非日常的不自然感就转化为了一种超凡脱俗,而这可比刻意的超凡脱俗自然多了!毕竟这是路易莎消化服装风格时,自然而然展现出来的.假设是那种穿着剪裁格外飘逸的裙子、戴上花环,搞化装舞会扮仙子的,如果不是为了趣味,大多只会让人觉得矫揉造作而已。 最后的最后,侍女将路易莎的念珠串递给了她,她就上了马车进宫去了——一路上她还把玩着那只念珠串,主要是念珠串的坠子很有意思,那是一个成年女性大拇指粗细的尖底紫水晶瓶,瓶子里装着香水。 这东西的作用和香炉差不多,这时候也会有人提着小巧的香炉行走,所以香炉也是一个装饰品。只不过这个小瓶子里不装焚香,装的是香水——装的是一款名为‘午夜飞行’的贵牌老香水的分装。 路易莎超爱这款香水的!所以虽然香精版真的很贵,但还是因为香精版最接近1933年原版的味道,忍痛入手了一瓶(路易莎也是机缘巧合,从一个同样爱香的富婆学姐那里闻到过原版)。 路易莎很难形容这款香水,只是知道这款香水的灵感来源是《小王子》原作者另一部小说《夜航》,表达的大概是夜间飞行那种孤独、勇敢的状态——说实在的,以嗅觉感受,表达具体的状态这是非常难的。 即使很多擅长讲故事的香水,总是通过香评描述得那么清楚,仿佛它们都做到了这点,但实际根本不是那回事儿! 更多时候,大家品香都是一种诗意化的描述,光是香气根本没可能那么具象化。之所以能做出相近的具体描述,更像是因为香水的包装、命名、故事等等,提前影响了品香的人。 但这瓶香水真的做到了具象化的描述,那种夜色明朗与晦暗的交界,飞行员驾驶着飞机穿行于高空,体会到的一个人的孤独。还有夜凉如水、雾气潮湿,夜色朦胧的湿冷水汽扑面而来的清醒,仿佛是飞行追逐过程中的真实感受。 这是通过调配白松香和黄水仙调出的缥缈、凛冽,将其变成了飞行高空的孤单与极寒,醛的恰当加入还加重了这种清凉和远离尘世的不亲近。另外就是鸢尾的妙用了,鸢尾和白松香一起,让锐利染上了温柔,让这一场夜航不至于一冷到底,有了梦幻的色彩。至于鸢尾还和橡木苔搭配,则是增强了雾气感,那种夜凉如水、雾气潮湿的具体感受,就是这样带来的。路易莎拿它配今天的场合,主要还是觉得衣服真的很像童话故事里神仙教母或者仙子穿的,所以搭配这种带点儿夜色神秘、朦朦胧胧感觉的香水,真的很合适。 事实上也是如此,当路易莎抵达宫廷时,几乎所有人都注意到了她身上的香味。 “不出所料,巴尔扎克郡主真是所有人关注的焦点.不只是因为纪尧姆殿下即将选择她。”玛丽夫人远远看着路易莎抵达,人群不约而同为她分开一条路的场面,微微一笑:“她很迷人是不是?” “您这样肯定就是巴尔扎克郡主了吗?一切还没宣布呢。”凯瑟琳公主抿了抿嘴唇说道。倒不是她真的认为事到临头,纪尧姆会忽然反转,选另外一人做自己的妻子。她只是在不高兴罢了,一个人心情不好的时候,总是不愿意见到别人的‘好事’的。 她甚至有些自怨自艾,短短两三年前,有这样非凡喜事的还是她呢!她当时以高登兰公主的身份来瓦松联姻,嫁给王太子做太子妃.就这样两三年,一切都变了,自己即将灰溜溜地回高登兰,而太子妃自然有别的女子来做。 她还不知道自己再嫁会怎么样,是嫁一个小国国王、继承人,还是嫁大国的重要诸侯?再不然联姻国内的重臣,这也不是没可能但不管是哪一个,都比当初憧憬的瓦松后冠要差多了!“是的,没什么别的可能了,纪尧姆殿下一向是对自己的决定格外笃定的那个,从我第一次见他,他还只是个孩子时就这样了。”玛丽夫人露出了回忆之色,这个时候她和凯瑟琳公主的回忆有相似之处,她们都想起了自己还是太子妃时的事儿。 “总之,我要过去了,您要随我一起吗?”很快从回忆中回到现实,玛丽夫人看向凯瑟琳公主,还解释了一句:“我答应纪尧姆了,会关照巴尔扎克郡主。” 明白她这句话隐含意思的凯瑟琳公主挑了挑眉:“我以为你不会跳进这个旋涡中的,你一向很懂得明哲保身,不是吗?” 重点不是玛丽夫人关照了路易莎,而是这一行为的政治表态!这几乎代表她在纪尧姆和安娜王后之争中,站在了前者那边。 “如果只有我,我当然能够明哲保身,只要做个体面的宗室贵妇就够了。但是,阿芒迪娜和夏洛特怎么办?”玛丽夫人叹了一口气:“我得为孩子们的前途着想,受国王叔父看重的宗室女,还是不受看重的,前途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阿芒迪娜和夏洛特就是玛丽夫人与皮埃尔王太子的两个女儿,如果皮埃尔王太子没有早逝,而是顺利继承王位,她们就是瓦松的公主了。但世上没有‘如果’,所以她们现在就只是普通的宗室女了。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30 章【VIP】 第130章穿越中世纪130 路易莎和纪尧姆站在窗边说话——是的,窗边,一个在骑士故事、游吟诗人的爱情长诗中,高频率出现的场景。似乎一切谈情说爱都会在这里发生,也只会在这里发生。现实当然不是这样的,但不可否认,这的确是宫廷男女方便谈话的地点。 这倒不是窗边是什么隐蔽地带,事实上,因为城堡建筑内部阳光的珍稀,窗户一般都比较容易被注意到来着。只不过,宫廷里的人都有一种默契,看到一对男女占据了窗边的位置,就不会再靠近了,算是给人留下了花前月下的空间。 “一会儿的集体舞”“是的。” “您能站在我的对面吗?”纪尧姆有些谨慎地向路易莎确认。 今天来参加宫廷的活动,其中舞蹈尤其重要(虽然不会对外强调这点,毕竟因为宗教的关系,社会主流上还是不认可跳舞的),青年男女还要一起跳集体舞——说实话,知道安排了跳舞这样的活动,路易莎还挺意外的,没想到西岱的风气这么开放! 不过仔细一想,又觉得这没什么了。西岱的确算是风气比较开放的地区了,再者他们这次表面为圣灵降临节而来,实际却是一场大型联谊活动。这样青春活泼、爱情为主的活动,本来就会‘尺度’大一些,男女能一起跳舞很正常。反而是这都不跳舞,真要让人怀疑,宫廷里到底什么时候能跳舞了! “当然.我是说,如果您希望如此的话。”路易莎有一些惊讶纪尧姆居然会为这件事询问她,毕竟按照纪尧姆过去的做法,不是应该直接自己做决定再说吗?还是说,他是那种大事专断独行,小事会问一下女方,彰显‘骑士风度’的类型? 所谓‘集体舞’,专指男女一起跳的舞蹈。但这种舞蹈和后世熟知的西方舞会上的舞蹈很不一样,后世印象中的西方国家舞会,基本是一男一女跳交谊舞了。而此时根本不存在那样‘粗俗’‘淫.荡’的舞蹈,最多就是允许跳舞的队伍里,有男也有女而已! ‘集体舞’一般是男女各一列或一排,随着音乐小幅度地挥手、踩脚,同时按照固定的方式来回穿插。重点是要记住穿插的步子,不能发生错误,不然就会导致所有人都错了——近代,一些乡村舞会,这类舞蹈还是舞会的一部分,《傲慢与偏见》中就描绘过。谁能想到,后世光鲜的城里人抱怨土气的东西,曾经还是宫廷里的时髦先锋呢? 纪尧姆说要让路易莎跳集体舞的时候站在路易莎对面,其实是因为面对面的男女有更多机会注视对方,甚至有一些肢体接触。 当然,这其实不是纪尧姆就这么急.色了,非要赶着这次机会和路易莎肢体接触。而是,他不和路易莎面对面站着,在其他人看来才是怪事。毕竟众所周知,今天结束之后,他就要当众宣布自己属意于路易莎,将要求娶她为妻了。 这种时候,跳集体舞时,对面换一位小姐,谁知道会引来什么样的流言? 一会儿之后,终于开始了跳舞。最初并不是男女一起的集体舞,而是姑娘们一起跳的踩点舞。这舞节奏舒缓,甚至在路易莎看来算不上真正的舞蹈,只能算随着音乐活动身体,运动量并不比随着音乐简单扭动更大。 再然后,男士们也一起跳了一场。他们跳的时候还没有乐器伴奏,而是由他们自己边跳边唱带节奏的。跳的人分成两队,每队各有一个领唱,一个队的人都会跟着自己的领唱唱歌。两队的人就这样你一段、我一段唱跳过,倒是有一点儿像在‘斗舞’了。 就这样,经过了一场女舞,一场男舞,中间又稍事休息了一会儿,才迎来了所有人都期待的‘集体舞’。当然,集体舞不是跳一曲就完的,来的人这么多,一场也不方便容纳那么多人,不然舞步都穿插不开了。 事实上,集体舞有好几曲要跳呢!甚至曲目都有不同,对应的舞步也不见得一样。有的是男女排成排开跳的,有的是男女排成列开跳的,还有的是男女围成两个圈开跳的之后穿插花样更是不同,说起来这对活动于宫廷的贵族来说也是‘知识点’了。 如果没有记住,跳舞的时候犯了错,那可是很丢脸的。 纪尧姆和路易莎作为重中之重,在集体舞中,当然被安排在了第一曲,甚至他们站在各自一列的最前头。当音乐奏响,他们开始动作起来,先是男女队列相错交叉穿插了一下。再然后,是男士们停下,女士们绕相对的男士一圈,双方做一个类似行礼的姿势 跳舞过程中,其实最亲密的动作就是拉手了。路易莎甚至是在拉过两位女士的手后,才在第三次拉手时,将手交到了纪尧姆手中。然后她才后知后觉地想起来, 其实她和纪尧姆还很生疏,这甚至是他们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拉手——即使他们马上就要订婚了。 似乎是因为这一瞬间的走神,和纪尧姆拉着手向前走了几步、松开,一手拎着裙子,一手抬着往旁边走去时。她没有注意到前面的女士动作慢了半拍,导致转身的时候正遇上路易莎向前,于是她的手镯撞上了路易莎念珠串的坠子。 路易莎那个缀着紫水晶香水瓶坠子的念珠串,一般是拿在手上,不过跳舞时就当项链挂在脖子上了。 立刻是类似玻璃磕碎的声音,然后就是‘午夜飞行’迷人的香气席卷整个大厅——这个过程很快,快到路易莎都没有反应过来。 然后她就是心疼,这可是她超爱的香水啊!虽然只是一个分装,可这辈子也不可能再买了,真的是用多少少多少的绝版货。而且这种心疼还不好表现出来,她只能对前面那位带着歉意看过来的女士轻轻摇头,示意没关系。 但不管怎么说,这个小意外还是让整个舞会多了一个谈资.大家都在谈论路易莎的香水了。 一位在现场的宫廷诗人,就在事后给自己朋友的信中写到:宫廷享乐是那样充足,事实上,我们并不进行享乐的时候也很愉快,因为眼睛里看到的都是漂亮的人,耳朵里听到的都是悦耳的话音当然,我要对您吹嘘的并不是这些,而是此次圣灵降临节期间,在西岱王宫亲眼见到的巴尔扎克郡主。 这位女士出身高贵,乃是布鲁多的女继承人, 更重要的是她拥有无与伦比的美貌,是主所偏爱的人。而且她的仪态也与她的美貌相称.我注意到一点,很多宫廷外的女人,容貌其实并不比宫廷贵妇们差,她们只是没有丝绸的衣服和金子做的指环装饰自己而已。难道真的是因为这些东西,她们的魅力就比不上容貌差不多的贵妇人了吗? 不是的,是仪态的原因。很多动作,高贵的女士随便一做就是优美自然的,因为这是从小在宫廷里浸染的结果,她们从小就学习怎样展示自己的美丽。至于那些宫外的妇女要模仿她们,恕我直言,不会有什么结果,只会显得做作,结果就是连自己原本的质朴都丢失了。 巴尔扎克郡主在仪态方面,就如她在容貌方面一样,堪称宫廷女性的表率就在这次的宫廷舞会上,一曲集体舞时,有人碰碎了郡主的项链坠,那应该是个精美的香水瓶,就这样香水洒了出来。在所有人都有些被打断时,郡主的动作还是那样连贯自然. 当然,我必须要说的是,巴尔扎克郡主的香水实在让闻过的人惊叹!不在现场的人很难想象,一瞬间奇妙的、纯美的香气席卷整个大厅是什么样的感觉。还有那个味道,闻起来让我感觉我是站在城堡最高的塔楼楼顶,呼吸到了带着雾气的空气,清凉、新鲜、柔软,让人精神一振又近乎于孤独怅惘。 大家都说巴尔扎克郡主自己就是最出色的香水师,会混合多种香水,得到自己想要的味道。要我说,这真是神赏赐的才能,凡人不至于有如此技艺! 打碎香水瓶始终只是一个不值一提的小插曲,除了路易莎心里有些心疼外,也就过去了——即使香水给所有人都留下了深刻印象。 破碎的香水瓶很快被仆人收拾了,以防不小心扎伤女士们的脚.此时的鞋底很多可不厚,尤其是室内穿的、女士们那种精巧的鞋子,更是不以厚实闻名。 在收拾好的大厅里,很快又开始了新一曲集体舞。这时候,仆人们恰到好处地送上了一篮子鲜花,男士们可以将其送给心仪的女士,这是所有地域都通用的示爱手段。 但这在瓦松王室有另一重含义,在过去瓦松王室还会进行选妃时,阅看完毕后,选妃的国王或者王太子,会送一束鲜花给被看中的女孩! 纪尧姆首先挑选,他从大大的花篮中挑选了一束突厥蔷薇,他记得路易莎喜爱这种花。准确地说,路易莎似乎喜欢绝大多数的鲜花 当纪尧姆将鲜花递给路易莎,所有人都见证了这一幕。事已至此,这一刻不管是嫉妒纪尧姆的,还是嫉妒路易莎的,都展现出了风度,纷纷鼓起掌来,为他们表示祝贺。显然大家都知道,这一刻两人就算订婚完成了! 是的,订婚就这样完成了。 这没什么奇怪的,此时的人们别说订婚了,结婚仪式本身也不见得隆重,反而是事前事后的庆祝更盛大一些。结婚可以在一个小教堂,随便几个人的见证下就进行,订婚更是有一个约定就行。也就是贵族之间,利益交织,一般都还需要有一个落在纸面上的文件,不然口头约定也是约定了。 不过路易莎和纪尧姆不需要纸面文件进行约定了, 因为瓦松王室有送花订婚的传统,而且见证人这么多,都可以为这桩婚约作证了——此时的‘法律效力’就是这样的,重点不是文件,而是‘约定俗成’! 譬如大家都认可国王只要做出一个特定的手势,就表示他同意了。这个同意不同于普通的同意,而是有强大效力的,所谓‘一言九鼎’,不可能随便改。这种情况下,真就是一个手势就可以了,大家认,国王也的确不能反悔,不然就要损失威信了。 所以才说,这次的本质就是‘选妃’,不管明面上再怎么说,很多细节其实还是遵照了选妃的传统。 路易莎接过了纪尧姆递过的鲜花,因为说不上来的复杂心情,也不知道该做什么表情才好,她微微低下了头,仿佛是害羞的样子。没有人注意到她这个动作是在回避,就连纪尧姆也只当她是有些羞怯了。 大概只有视角正好,而且对女性心理有一种敏锐洞察的梅德克伯爵察觉到了——这位巴尔扎克郡主直到此刻,依旧一点儿没被纪尧姆王太子打动。即使尊贵的王太子已然为她神魂颠倒,她却像是高山雪顶、悬在悬崖上的一朵绝美之花,只让人看,绝不可能攀折。甚至就连看,也是经历千辛万苦才看到的。 这让梅德克伯爵也难免有些心动大概是他这类花花公子的通病吧,总是会对容易到手的女人轻易厌弃,而对吝啬给他们甜头的妇女更加上心。 之前梅德克伯爵也对路易莎轻易答应了他的邀请暗暗自得过,以为这朵高岭之花也不是对自己全无意思。但当真的接触到路易莎,他才意识到,她对他和对别人没什么不同。甚至更加矜持冷漠一些,一切客气只维持在表面。 那不是故作矜持,而是真正的不感兴趣,甚至防备。对此,作为情场高手的梅德克伯爵是最清楚的,他太知道什么是真的冷若冰霜,什么又是欲迎还拒——说实话,这让本就不想招惹路易莎的梅德克伯爵既松了一口气,又有些怅然若失。 在‘订婚’完成后,其他男士们也忙着给女士们送花。这一轮过后,又有几场舞。再之后,就是一些艺人的表演了,不过表演都比较‘高雅’。要么是演奏弦乐,要么是常在宫廷走动的一些艺人献艺(甚至就是专属于某个贵人的表演者),水准很高,却没有民间艺人的那种生命力。 不过也不重要了,这种时候,在场的贵族青年男女都有一番怀.春.心事,大胆一些的已经在互送秋波了,谁还注意得到艺人们的表演呢? 路易莎因为纪尧姆派人过来请她去露台说话,想了想,就带着海莲娜去露台了.她向来非常小心,在安娜王后掌控的王宫里,即使是在离得不远的露台,她也不会单独行动。 注意到路易莎行动的人不少,不过大多不以为意,因为纪尧姆已经从大厅中消失了。所以大家都知道,肯定是纪尧姆王太子邀约了巴尔扎克郡主,这会儿想要私下幽会呢! 虽然这于礼不合,但宫廷里类似的事儿太多了。更不要说他们可是刚刚订婚的未婚夫妻啊,谁会对他们那么苛刻,这都要说呢? 在这么多人里,梅德克伯爵是唯一路易莎离开大厅时,也悄悄跟上的人。 当路易莎来到露台时,纪尧姆不知道为什么还没到。但路易莎注意到露台正下方的庭院里有一些动静,她猜测可能是小节目什么的吧.古今中外,搞小惊喜这种事似乎是共通的。 于是她也就不着急了,只安静地等着。而就在她等着的时候,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她以为是纪尧姆,转身去看,却看到了梅德克伯爵。 路易莎露出了意外的神情:“.梅德克伯爵?您也在这儿吗?” 路易莎其实并不认为这是巧合,对方只是恰巧也打算来露台透口气什么的。她说这话,更多是在给对方一个台阶下,但对方显然没有接受这个台阶的意思,继续走近了几步后,停在一个不远不近的位置。 梅德克伯爵冲路易莎摇了摇头:“是的,我在这儿。我是说,我是来找您的,我有话一定要和您说——我也想过制止我自己,但这些天以来,我的理智与情感一直在激烈地交锋,正常情况下,理智还能勉强控制情感。” “可是,可是,就在刚刚,就在您接受王太子殿下的鲜花时,我意识到了,我永永远远没有一点儿可能了。这一刻,终于感情占了上风,我必须,或者说,至少得和您表达一次我的爱意。” “我不应该的,那毕竟是纪尧姆王太子,不是吗?但没有办法,爱情就是有这样的力量,能让人勇敢得近乎不自量力了——更重要的是,我看的非常清楚,您不爱王太子殿下。如果您也爱纪尧姆殿下,那么,哪怕为了您的快乐,我也不该来示爱的。因为当一个人和另一个人相爱时,有别的人来示爱,其实并不是什么高兴的事儿,只会让人厌烦,而我不想使您厌烦。” “我想告诉您,我发自信内心地、卑微地——” “够了,伯爵!”路易莎打断了梅德克伯爵。 因为这场表白来的太意料之外了,以至于路易莎一时之间根本没反应过来。但她好歹在对方说出最重要的话之前回过神来,阻止了他继续说下去。 路易莎会意外是有原因的,实在是她没看出梅德克伯爵爱上了她。虽说是殷勤了一些,可那些殷勤浮于表面,甚至连花花公子撩人的程度都算不上,因为没有那种难以描述,但确实存在的‘勾.引的味道’.这种情况,就算路易莎再自恋,也不会觉得他爱上了她。 “伯爵,到此为止好吗?到此为止,我们都可以不失体面.您就这样,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转身离开这露台,我也会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的。”路易莎心平气和,甚至可以说是诚恳地‘建议’对方。 “为什么您不能接受现实呢?”梅德克伯爵有些忧郁地看向路易莎。 路易莎不吃他这一套,见给他的台阶也不下,干脆也不再维持表面上的彼此体面了。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您说的现实是什么,我只是觉得您不必再装模作样了让我们直接来说吧,我并不认为您爱我。” 注意到梅德克伯爵想要辩解的样子,路易莎打了个停止的手势,说道:“别否认,这一点我非常清楚。您对我的殷勤更像是一项任务,就和每天替我擦炉子的女仆,该做的事儿做了吗?做了,还做的挺认真呢。但要说她发自内心喜欢做这件差事,那怎么可能?”“一切只是工作,一切只是任务,以此谋生罢了。” “我不知道您到底怎么想的,鉴于您的身份,我对此有一些怀疑。当然,这一切都没有证据,所以也只是怀疑而已——不过,真相是怎样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对您是否爱我这件事本身就不感兴趣。” “您不必这样伤人。”梅德克伯爵有些尴尬地说道。 他没有想到,一位女士居然能直白到这地步,一点儿不在乎对方的体面是否能维持。难道这就是身为布鲁多女继承人、未来太子妃的强势?这可真是让人难以忍耐了。 大概是窘迫过头了,梅德克伯爵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干脆道:“您大可以不承认我的爱,因为它太卑微了,卑微到可以被您肆意践踏。但您不可能否定您的心,您至少得在心里承认,您是真的不爱王太子殿下。” “为什么总是要说‘爱’呢?”路易莎露出头疼的表情:“联姻就不要说什么‘爱’了,当然,如果正好相爱当然很好。可如果不相爱,彼此负起责任来,不也很好吗?彼此尊重、彼此扶持,就像最坚固的盟友那样。” 其实这话就是承认自己的确不爱纪尧姆了,只不过没有直说而已——说实话,路易莎这样坦荡,以及背后能看出的,她真的一点儿不在意、不期待所谓的‘爱情’,真正让梅德克伯爵震惊了。 只能说,这就是现代人和古人的一大不同之处了。古人不管条件是否允许,至少内心是憧憬爱情这种美好的东西的。但现代人,大多数人都能自由追寻爱了,世界和他人带来的障碍不存在了,自己反而成为了那个最大的阻碍。 他们轻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变心的‘爱’,‘真爱永恒’?不,才不会!只有财富,以及其他一切物质的东西才能更长久!至于爱情,那只是激素作用下的冲昏头脑,来得快去得也快。平常拿来慰藉一下还可以,真要到做选择的时候,当然还是物质更重要。 现代人自己就会解构,甚至杀死爱情!从为电视剧里的神仙爱情流泪,到只知道谈恋爱的男女主角被骂做‘恋爱脑’,其实也就是一二十年间的变化。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31 章【VIP】 第131章穿越中世纪131 ‘嗖、嗖嗖——’ 窗外的动静引起了大厅里贵族青年男女的注意,他们很快看向窗户,就看到了外面的焰火。立刻有人叫道:“是焰火表演吗?我好像没听说今晚准备了焰火表演?” 询问宫里的仆人,他们似乎也不知情的样子。 还是有聪明人想到了,说:“这应该是纪尧姆殿下准备的,不是有人看到纪尧姆殿下和巴尔扎克郡主刚刚离开了吗?巴尔扎克郡主离开的方向是露台庭院里如果有焰火表演,露台的确是最好的观景地。” 这个判断引来了大家的赞同,而且因为这个判断,原本打算去露台那边看焰火表演的人也停下了脚步。这世上从来不缺有眼力的人,而且这也用不着什么眼力见儿——谁都知道,王太子殿下叫走了巴尔扎克郡主,就是想单独幽会的意思,这时候去打扰就很容易得罪人了。 而在不远处的露台,路易莎也的确和纪尧姆在一起。准确的说,两个人面面相觑,路易莎觉得有点儿尴尬。因为就在刚才,路易莎以直白的语言拒绝了梅德克伯爵,最终对方在挂不住脸的情况下,只能悻悻而去。 然后路易莎就注意到,自己忽略了另一边走廊边缘的阴影下,不知道站了多久的纪尧姆.一直说宫廷里没有秘密,不是没有原因的。就这样四通八达,还到处无门的内部构造,真的是说什么、做什么都可能落在别人眼里了! 下面准备焰火的仆人和侍从显然不知道露台上发生了什么,他们只是按照纪尧姆说的时间开始放起了焰火。而露台之上,路易莎和纪尧姆就在焰火的‘嗖嗖’声,以及明明暗暗的火光闪耀中一时无话。 路易莎很想说点儿什么,来打破这种谁也不说话,弥漫着淡淡尴尬的气氛, 但又不知道说什么好。她不知道,被未婚夫听到别人向自己‘告白’(如果那算是‘告白’的话),应该是怎样的反应。 她觉得自己是直接拒绝,不留一点儿余地的,就应该还好。但想到,自己好像默认了梅德克伯爵所说的,她实际不爱纪尧姆,又觉得有些心虚——她并不觉得对联姻对象没有爱情,是错的,是她的问题。可是面对当事人,尤其这个当事人还对自己有感情的时候,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路易莎垂着眼睛,从纪尧姆的角度来看,这是很美的姿态,让人觉得眼前的佳人就和此时很多女人一样,是温顺、羞怯、纯情的。但他当然知道,她完全不是那样的!以他对她的了解,她的思维方式完全是男人的样子,以自我为主,一点儿也不温顺。 至于羞怯和纯情,好吧,有的时候她确实会显现出单纯的、未经过男女之情的模样,但那和羞怯、单纯也没有关系。比如说刚刚,她就直截了当地拒绝了一个大众情人的表白,他可没看出她有丝毫羞怯。 事实上,非要说的话,如果不是后来她有点儿生气的话,甚至有些平淡过头了。纪尧姆看得出来,路易莎生气是因为,梅德克伯爵明明并不真的爱她,还要那样表达。明明是逢场作戏,她都给对方台阶了,对方偏偏不肯下,最后还要指责她。 至于说梅德克伯爵对她的指责,她有否认的部分,也有默认的。否认的部分先不说,纪尧姆并不认为路易莎是撒谎的人,相比起梅德克伯爵不着边际地强调自己爱她,纪尧姆更相信路易莎对此的判断。更何况想想梅德克伯爵和安娜王后的关系,他更有理由怀疑他接近她、示爱她,都是一个有目的的阴谋。 可是默认的部分.纪尧姆很难描述这一刻的心情。 在见到路易莎之前,他并不认为‘爱情’这种总是被宫廷诗人们歌颂的东西值得在意。甚至,‘爱情’已经被追逐游乐的宫廷贵妇、宫廷骑士们游戏化了,变成了一个排遣无聊的小游戏,让纪尧姆难免有些不以为然。 纪尧姆也承认,宫廷中存在令人敬佩的、纯洁的、高尚的爱情,但那实在太少见了,少见到他对此并不抱什么期待。尤其是落到自己头上他是从没想过那会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但命运的不测就在这里了,谁也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就在他前往普法尔茨时,会想到,将遇到一个可爱的女子,以一种强烈的爱意爱着对方吗?不,不会的,直至那天加冕仪式,路易莎走进教堂的前一秒,他都没有预料到。 而现在,就在刚刚,他还沉浸在一种幸福的感觉里——他不太确定,虽然贵为瓦松王子,但他确实很少有过幸福的体验。他只是觉得很快乐,强烈的满足感充斥了他的内心,让他对未来又期待,又有点儿忐忑。 他不知道这种感觉算什么,但他猜测这就是幸福。但很快,他听到了路易莎和梅德克伯爵的交谈,他才意识到,有一个他下意识忽略的问题:路易莎是很有可能并不爱他的。 当然了,当然了,这非常正常。曾经在普法尔茨的时候,路易莎就明确地拒绝过他。他爱她不错,可并不是爱她,她就会回报以爱的。按照她的说法,如果有人爱她,她就要回报以相同的爱,那她可太忙了! 对此纪尧姆是承认的,凡是她出现的地方,总有年轻的骑士跃跃欲试。他们都想接近她,向她献殷勤,只不过有的人更有勇气,真的去做了,有的人则始终犹豫,最终错过机会。 而现在,他以自己的方式,让路易莎成为了他的未婚妻,未来还是妻子。他可以正大光明与她结合了,在主的见证下——他早就想明白了,唯有这种办法可以得到她。 只是,这解决不了另一个问题,即路易莎的‘爱情’。女人一定会爱自己的未婚夫或丈夫吗?不,不一定的,这一点纪尧姆百分百确定。 虽然大家总是说,女人一定要尊敬、忠诚、爱着自己的丈夫,这才是一个好女人,也是维护婚姻的不二法门。有数不清的女人,就是通过长久忍耐、忠贞不渝、温柔如水,这才将迷恋娼.妓、不事生产的丈夫引回了正途,带回了家庭。 但是,成长在宫廷的纪尧姆,看到的更多的是夫妻貌合神离、同床异梦。婚姻并不是爱情的必然,甚至不是彼此忠诚的必然。 纪尧姆之前没考虑过路易莎爱不爱他的问题, 一来是以他的性格,这本来就不是容易考虑的方面。二来,大概是本能的、似有若无的忽略,在确定自己能得到路易莎之前,他下意识不想考虑这种事。 而现在,他马上就要得到路易莎了,通过婚姻——当然,现在还只是订婚,一切可能会有变数。就像菲利普,也和路易莎订婚几年了,但说解除婚约就解除婚约了。以菲利普和路易莎的婚约为例子,让纪尧姆清晰地认识到,订婚并不可靠,还是得结婚! 不过,订婚多少还是有些用的,而且他和路易莎不用等到几年后,实际上几个月后他们就要结婚了。 现在再说到‘爱情’,纪尧姆有一种失落感——是的,他并不生气。一方面,在路易莎之前,他也不是一个笃信爱情的人,就像路易莎刚刚说的,联姻本来就不总是有爱情的,他理解并认可这一点。另一方面,他早就知道路易莎的态度了。 虽然,他怀抱着路易莎因为他是她的未婚夫,于是爱上他的希望,毕竟谜底没揭开前,人总是容易往好处想。但纪尧姆在战场上已经习惯了凡是做最糟糕打算、不心存侥幸的思维习惯,所以即便是最得意忘形的时候,也保留了路易莎并不爱他的可能。 有这样的心理预期在,生气当然就不可能了,只是失落难以避免。 就在纪尧姆难得进入一种低潮的沮丧中时,路易莎也想清楚了,觉得这是一个可以说些真心话的场合——有些事不说清楚,她念头没法通达,刚好这也是个说话的机会,干脆就说了吧。于是,在焰火的背景音里,她声音不大,但很清晰地对纪尧姆说道:“殿下,您刚刚应该听到了,坦诚地说,我并不爱您,甚至我并不懂得‘爱情’,对此也没什么兴趣。对此我很抱歉,因为我知道您爱着我.假如我的感受没错的话。” “但,我能和您保证,作为未婚妻,以及未来的妻子,我会做好一切该做的。如果您给予我尊重,就像您尊重其他诸侯一样,那我也会给您忠诚、敬爱.就从目前的情形来看,我觉得您不是那类糟糕的男人、君主,我觉得未来是可以期待的。” 这也的确是路易莎的心里话,纪尧姆是有些自说自话,有此时典型的大男子主义。但这在此时几乎是无可避免的,除开这一点,他作为君主没有问题——而且真要说的话,大男子主义本来就不是当国王的缺点。 虽然原书的男主角菲利普也是明君典范了,但纪尧姆也不差。路易莎生活在这个时代,更有感触。 要说他们都是务实的那类人,只不过在有着清晰头脑的基础上,菲利普更擅长内政,所以在统合瓦松国内、加强君主集权这件事上能做的更好。而纪尧姆则将多余技能点点在了军事上,对此时的君主来说这可是非常重要的技能。可以说内政技能决定了下限,军事技能决定了上限。 既然是个好国王,那就是可以沟通的封君,或者说‘上司’了是的,路易莎拿未来的丈夫当‘上司’了。而且这也不能说她错,毕竟她是未来的布鲁多女伯爵,纪尧姆未来成了瓦松国王,本来就是她的封君、顶头上司来着。 一个好的封君,就不会对自己的妻子兼封臣态度太差,有一个基础的尊重在。再加上,纪尧姆作为原书盖章的‘骑士典范’,可以说是标准的骑士,这换个说法,就是那些多数时候做摆设的骑士美德,他是真的有啊(即使并不是字面上那么简单的)! 这其实就从侧面肯定了纪尧姆的人品。 好人品并不意味着是好丈夫,不过路易莎也不需要好丈夫,因为她某种意义上也不会是好妻子。但好人品的话,路易莎就不用太担心纪尧姆有一天背刺她了——只要她不背叛纪尧姆,她就能做一个自由的、稳当的王后。 这样说起来,说不定比和菲利普结婚还好一些。毕竟菲利普是那种白切黑来着,八百个心眼子都不止,她一直都不很擅长和那类人相处。而且,现实一点儿说,纪尧姆爱她,这也是对她更有利的。 爱情不可靠,爱情是会变的,这些都没错,可爱情终究是爱情。只要不肆意挥霍,哪怕将来纪尧姆不爱她了,留存的一点儿情分,也能让她达成自己目的时顺利很多了。 纪尧姆确定路易莎是真诚的,这更像是一种直觉,也是路易莎一直以来给纪尧姆的印象——她和传统的宫廷女子不太一样,并不会为了一个更符合所有人期待的形象而虚与委蛇。就像刚刚对梅德克伯爵,又像很久以前在普法尔茨对他,其实都有更委婉,更能彰显宫廷女子‘气度’的方式可以拒绝的。 但她没有,她选择了实话实说.即使纪尧姆爱路易莎,也很难说,这对于一个未来的太子妃,甚至皇后是优点。对王太子、国王的妻子来说,她们应该更‘面面俱到’一些,更‘宫廷女子’一些。 只能说,这对于‘王太子’‘国王’来说,不算好,可对于纪尧姆本人来说却并不坏。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在童年,甚至整个少年时代,都是那种所谓宫廷氛围的受害者。他不太适应那种所有人都在装模作样,没有一点儿真实的生活。 很难说,他无所谓喜不喜欢战争,却很偏爱军旅生活,没有这方面的原因。不管怎么说,军旅生活,哪怕是非战争期间的军旅生活,也远比宫廷要简单朴素,人与人之间多少还有点儿真实。至于说到了战争期间,军营更是最真实的地方。 所有都可能说谎,可战场的一切不可能说话。胜利就是胜利,失败就是失败,战线明明白白划在那里,没有巧舌如簧和绘声绘色表演能够掩饰的余地。 是的,纪尧姆虽没有明确的表示,但他的确是对路易莎的真诚有好感的,即使她是真诚地拒绝自己。然而,这是第一次,纪尧姆有些赞同一些宫廷人士的说法,‘善意的欺骗有时比真诚的拒绝更让人高兴’.他有些恨路易莎的真诚了。 不,说‘恨’好像太强烈了,说‘厌恶’又太明确了。他只是,他只是忽然那么一刻觉得,如果路易莎是一个八面玲珑的普通宫廷女子,这或许会更好。因为那样他应该能更快从神魂颠倒的爱情里走出来,而不是现在这样。又或者,至少她能以‘善意的谎言’欺骗他,叫他高兴。 最终纪尧姆什么都没说,只是原本充满全身的幸福,好像变成了某种沉甸甸的东西。 路易莎和纪尧姆就在这样相顾无言中,看完了这一场引来窗边不少贵族男女惊呼的精彩焰火表演——焰火表演和烟花还是不同的,这时候华夏是元代,已经有很成熟的烟花了,但还没有传到西方。 华夏古代烟花起源于唐,真正意义上的烟花诞生和发展于宋,明清就很鼎盛了。最后这一点,读过明代世情小说《金瓶梅》的,都应该印象深刻,小说里多次描绘了元宵节盛况,而元宵节就经常沿路放烟花。 不过,虽然没有东方传来的烟花,但焰火表演这种东西属于是世界各地很早就有了。有的是周边传来,有的则是原生发展,不管怎么说有是肯定有的。就连华夏,在出现烟花之前,也有多种焰火表演,这在民俗中还有留存呢! 第二天,按照传统,路易莎再次进进宫‘谢恩’。当然,瓦松这儿不叫谢恩,毕竟国王还没那么至高无上,但意思差不多,总之是进宫感谢瓦松王室选择了自己。 一般这时候接见路易莎的应该是国王夫妇,不过鉴于路易三世现在的情况,路易莎直到被带到路易三世的寝室之前,都不确定能不能见到路易三世——显然是见到了,而且安娜王后也在房间里。 她现在每天都要来看路易三世,确保路易三世的状态。说实话,就现在的情况来说,她可能比路易三世本人更想他活下去。路易三世本人在最初的求生欲过去后,这种糟糕的、不能动弹的日子,还让他时不时就有‘下一刻死掉更好’的念头呢! 来到路易三世的寝室,路易莎第一感觉就是这里很重的香薰味道。 这大概是为了掩饰多种异味吧.即使路易三世贵为国王,不缺护理清洁的人,也得考虑此时的护理条件、人们的护理意识缺失。所以他虽然不至于像很多缺少护理的人那样生皮肤病,甚至长蛆、坏死,但种种异味是不少的。 然而就算有大量香料,尤其是焚香遮掩,路易莎还是闻到了衰败的味道。是那种将死的老年人特有的气味,再加上一些缺乏生命力的环境,以及长期低落的情绪,混合出来的衰败感。 除此之外,受接见期间她就没有印象深刻的事了——路易三世就是个躺在床上不能动弹的中风老人,并不比她上辈子在医院见过的一位中风长辈更有威严。至于一旁的安娜王后,表情是带笑的,笑意却没有到达眼睛。考虑到她现在和纪尧姆敌对的关系,倒也不是不能理解她的心理。 当路易莎离开,安娜王后终于不用再装了,脸上的笑容消失得无影无踪。手上捏着一旁花瓶中的鲜花,根茎的汁水被挤了出来,弄脏了她的手。直到她自己意识到了这点,用手帕去一点点慢慢擦拭时,才说道:“陛下,您瞧见了吗?” “哦,我还记得,您之前能说话的时候说过的,有机会一定要见见这位‘布鲁多的路易莎’。要看看是什么样的姑娘,能彻底点燃了纪尧姆,他可不是个轻易为美丽姑娘动容的年轻人现在您见到了,有什么想法吗?知道纪尧姆爱上她的缘故了吗?”路易三世当然是不可能说什么的,所以安娜王后也只是通过这种方式,正大光明地自言自语而已。 “.是的,年轻貌美,这是当然的,但不只是这样。她是个和纪尧姆有些像的姑娘,同样不算擅长宫廷里的阴谋诡计,但他们有自己的一套——尤其是划分出敌我之后,就轻易不会动摇了,简直一模一样!” “对,他们将我当做他们的敌人,因为我庇佑着您纵容的那些人。呵呵,瞧啊,你还活着呢,你的一切就不算数了!我敢说,如果你还能自己执政,你的儿子也同样会将你视作是敌寇。” 安娜王后仿佛是嘲弄路易三世,但路易三世清楚她只是在给自己和纪尧姆的斗争增添‘合理性’。毕竟一个王后要和王太子争,甚至未来很可能和国王争,这是很难的,尤其考虑他们是继母子的关系,就更难站得住脚了。所以要抬出路易三世这个国王,用他做一个法理上的加成。 路易三世其实无所谓自己曾经‘纵容’一些人,导致了现在的问题。毕竟真要按照安娜王后说的,他能自己执政,当初就不会纵容那些人、那些事了。 就在路易三世平和而迟滞地胡思乱想时,安娜王后还在自言自语:“您会站在哪边呢?在您的儿子,和您的妻子、以及另外的儿子们两边——是的,毫无疑问,这双方已经没有和平共处的可能性了。” 安娜王后其实已经后悔自己成为‘反对派’的领袖了,但骑虎难下也是没办法了。很多时候人也不是自己做出的选择,而是被推着一步步做了某种选择、形成某种局面。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32 章【VIP】 第132章穿越中世纪132 正式成为‘未婚夫妻’后,路易莎与纪尧姆在接下来的‘圣灵降临节’大型联谊中,更加形影不离——也不能说‘形影不离’,因为纪尧姆明显非常忙碌,并不能出席很多场合。不过只要是他到场的,总会和路易莎一起。 这释放出了一个信号,即他的确非常重视路易莎。 虽说订婚之前已经有了大量传闻,亲眼见过的人更是觉得他有些过头了。但此一时彼一时,订婚之前纪尧姆对路易莎的特殊,对大家来说只是个‘消息’罢了,构不成实际影响。可当订婚后,这个‘消息’就要转入实质阶段了。 或许,路易莎真的发挥影响,还要等到她和纪尧姆结婚。但不管怎么说,既然已经订婚,那结婚还会远吗?根据最新消息,两人将会在9月份举行婚礼,这样路易莎还有一段时间准备。而且9月份气候凉爽温和,她能举行一场相对舒适的婚礼。 如果是9月份的话,那离现在也就是4、5个月了。说起来还有一段时间,可真正过起来,简直转瞬即逝。 总之,因为纪尧姆释放的这个信号,所有人更加讨好路易莎这个未来太子妃。其姿态,比当初对凯瑟琳公主更甚,毕竟凯瑟琳公主是高登兰公主,在瓦松国内可没什么根基——这大概也是现在各国王室越来越倾向于联姻外国公主做王后的原因之一吧,出身国内的王后实在是太容易带来巨大影响力了。 面对突然涌来的大量讨好,说什么、做什么都有一大堆人表达赞美, 路易莎表现出了不卑不亢的气度。她不是真正的17岁少女,再加上经历特殊,总是有些‘定力’的,不至于这就被冲昏头脑。 而她这样的表现,也让一些人称赞的同时,引来另一些人的不爽.对于纪尧姆的敌人来说,他的妻子当然是越蠢、越得意忘形越好啦!路易莎完全相反的表现,可是让这些人暗暗咬牙切齿了一回! “我不否认巴尔扎克郡主是个高贵的人儿,但她太冷漠了,不是吗?我是说,身为一个未婚的贵族少女,这样无伤大雅。但作为王国的太子妃,甚至王后,这样不近人情,就显得有些不合适了。”宫廷之中,有人如此说道。 路易莎在和纪尧姆订婚之后,依旧保持了头脑清醒,面对一些‘建议’‘请求’非常有条理。凡是不该她碰的,她都以此为由拒绝了(她还不是纪尧姆的妻子,但有些人就将一些事摆到了她面前,就像之前请求她帮忙说话的两个神职人员一样)。 别看只是‘拖’字诀,这确实让很多人有一种有力无处使的感觉。毕竟他们这么上赶着来促成事情,就是想打一个时间差。想着路易莎还不熟悉‘业务’,这时候讨好了她,将她糊弄住,她应该很容易就入瓮了总之就是糖衣炮弹那一套,他们就不信小羊不吃麦苗! 至于并非一定要结婚后才相干的事,路易莎也是仔细分辨,有时还会以‘考虑’的名义,事后偷偷请教纪尧姆这样纷繁复杂之下,居然一直没犯过真正的错误。 只是这样一来,拒绝就难免多了一些,引来了‘冷漠’的评论。这时候梅德克伯爵也在场,原本沉默着,忽然也说道:“巴尔扎克郡主的确是个顶顶冷漠的人儿,我甚至认为她拥有石头一样的心肠,既坚硬又冰冷。瞧瞧一直以来她对追求者的态度就知道了我真怀疑,她从来没爱过什么人。包括之前作为她未婚夫的菲利普殿下,以及如今的未婚夫纪尧姆殿下。” 梅德克伯爵忽然这样说,大家甚至有些反应不过来。毕竟说路易莎的闲话归闲话,大家却很少碰路易莎曾经是菲利普的未婚妻这一点。因为这个事情说重要不重要,说不重要又有些敏感。尤其是以纪尧姆现在对路易莎的喜爱,大家很难判断,纪尧姆会不会因为下面的人谈论这个生气。 相比起这种敏感的事,说说路易莎冷漠、高傲什么的,简直无伤大雅。 不过,有的时候就是越不让说什么,越想说什么。而且这件事本身就涉及到了身为兄弟的两位王子,前后波折起伏,尤其适合八卦。所以这个时候,有梅德克伯爵起头,其他人互相看看,也慢慢谈论了起来。 “说起来,纪尧姆殿下在普法尔茨为巴尔扎克郡主效劳时,也是被拒绝了,显然即使是纪尧姆殿下也没有得到巴尔扎克郡主的另眼相待。还有,这次来西岱,巴尔扎克郡主与菲利普殿下见过几次?都是在公开场合吧.啧啧,真是绝情啊!” “是啊,巴尔扎克郡主的确比想象中更绝情。听说她在和菲利普王子解除婚约后,就寄送回了这些年菲利普王子送给她的小礼物.过去几年,菲利普王子一直是她的未婚夫不是吗?即使他们没见过面,至少一直通信、互送礼物,难道就一点儿感情都没有吗?”“这次来到西岱也是,甚至比陌生人更加生硬。” “嗳!我听说,这样心肠冷硬的女人,才是最厉害的!她们不会服从于男人,不会将自己奉献给父亲、丈夫、孩子,她们最重视的永远只有自己。也因此,她们达成的目的都是自己的目的,什么都能做到。” “真可怕,世上还有这样的女人!真是想想都不寒而栗了。要我说,我们的规矩还是太散漫了,居然让一个女人有这样的机会。” “的确,菲利普王子很令人同情,当然,纪尧姆殿下也一样——即使,现在巴尔扎克郡主成了他的未婚妻,但想到要和这样心肠冷硬、一点儿也不爱自己的女人结合,那也够让人害怕的了。” “哈哈!你这就是胡说了,事实上现在多的是人羡慕纪尧姆殿下呢!不管怎么说,巴尔扎克郡主可是真正的绝代佳人,只是这一点,就无所谓她是否冷漠了。更何况,和她结婚还意味着得到‘布鲁多’,广袤富饶的布鲁多,这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我敢赌上我的全副身家,再加上一只手,赌您如果有机会和巴尔扎克郡主结婚,您会毫不犹豫同意的!” 之前那样说话的人还要辩解:“不是那样的,我的意思是我更喜欢传统的瓦松小女人,就是我母亲,甚至祖母那代最常见的妇女。生性善良、心地柔软、生活朴素、感情纯洁,或许没那么美丽, 不能一眼就吸引住年轻人。但长久生活过后才会知道,她们才能让你真正灵魂也安宁。” “可别这样说,灵魂总会安宁,何必活着的时候就追求这些呢?活着的时候就是要激烈一些、精彩一些的。而且您不可否认,过去那类小女人逐渐在上流社会减少,不是没有理由的。我们生活的时代已经不同,当男人无法像自己的父亲、祖父一样质朴活着的时候,他们的妻子也得大变样!” “如果不能,她就只能拖他的后腿了。您能想象,一个在宫廷中寻求更多机会的年轻人,他的妻子纯洁、恬淡,只会做针线活儿和祈祷,哦,还有在神甫的劝告下,将丈夫的财产全拿出来做慈善那是怎样的灾难吗?” “至于巴尔扎克郡主那样的女子,美丽、富有、聪明,不会连累你.哦,我的朋友,这还有什么可抱怨的?至于她的冷漠,相信我,有的时候冷漠倒比多情好呢!实话实说,要是巴尔扎克郡主如今和菲利普王子私下见面,一点儿不避讳地出入,这难道就是好样的吗?” “那样只会招来更多非议,以及引起纪尧姆殿下的不满吧?” 最后这句话说的倒是十分中肯,让不少人不管面上如何表示,心里是暗搓搓点头的。甚至于,还有人大胆地说:“这是有一番道理的,还有,我认为,冷若冰霜对一个未来的太子妃,甚至王后,这不太合适。但是,从‘魅力’的角度,这是没有损失的。” “我甚至认为,高傲是巴尔扎克郡主魅力的一部分。就像是红花开在雪原上, 见到的人谁不喜悦、称赞呢?” 听到有人这样说,梅德克的心情是极端复杂的不过这不是他最后一次提及路易莎和菲利普曾经的婚约问题,以及她性情冷漠等问题。最终不巧,或者说恰巧,被纪尧姆听到——只能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说得多了被发现就是时间问题而已。 “梅德克伯爵”纪尧姆沉吟了一小会儿,似乎是在回忆什么:“我记得您在宫廷任职,好吧,您对我的未婚妻非常不尊重,这样的无端指责我是无法接受的。那么,我希望和您来一场决斗.为了巴尔扎克小姐的名誉。” 梅德克伯爵从刚刚开始就僵硬住了,最近他确实有些‘得意忘形’,没有了过去在宫廷的谨慎。这里或许有人在恼羞成怒、发泄怒气时,难免肆意的原因.总之,他被纪尧姆抓了个现行。 在场其他人都眼观鼻鼻观心不说话,这实在没有说话的余地。王太子为了维护未婚妻的名誉,要和背后诋毁她的人决斗,这是完全合情合理的,大家也认可。毕竟他明明可以直接处罚的,居然还是选择了公平地决斗。 虽然大家都知道,以纪尧姆的武力值,所谓公平的决斗,一开始就胜负已分。 “殿下,殿下,我非常抱歉。”嘴唇翕动了一下,梅德克伯爵低下头认错。 “对我吗?还是对巴尔扎克小姐?说实话,我厌恶你这个人,因为你表里不一,你的‘歉意’我并不相信。你对我、对巴尔扎克小姐并不抱歉,你只是在懊悔被我抓住了——我记得您向巴尔扎克小姐示爱过,对吗?如今这样诽谤她,又是出于怎样的想法呢?” 纪尧姆甚至没有看梅德克伯爵一眼,只是冷漠地、平铺直叙地说着。 而正是纪尧姆往常的为人,以及这种语气,让其他人一下就相信了他的话——原来梅德克伯爵还示爱过巴尔扎克郡主啊!难怪最近如此气急败坏。 向一位公认的有魅力的女子示爱过,哪怕被拒绝了,也并不是什么丢脸的事。而且,那些人被拒绝后恼羞成怒,也挺常见呢。只不过,这种事始终不是什么光彩的事,而且和梅德克伯爵这种名声在外、大众情人的形象格外相悖,所以带来的对他评价的改变也大。 梅德克伯爵说不出什么反驳的话,他甚至一时想不清楚,纪尧姆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而这落在其他人眼里,就是默认了。 纪尧姆没有就这一点继续说,而是重新说道:“所以,决斗?您是没有那个勇气和我决斗吗?像个真正的骑士那样——那么,您来选吧,要么决斗,要么离开西岱,我不希望再在西岱看到您。” 说完纪尧姆就带着随从离开了,只剩下梅德克伯爵在其他人带着讥讽的神情下,脸涨得通红。之后很快,梅德克伯爵辞去宫廷职务,回自己领地的消息就传遍了西岱。因为太快了,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前情提要’。 了解之后,忍不住说道:“如果我是梅德克伯爵,不管怎么说,总会选择决斗,这事关荣誉!就这样离开西岱,不只是就此失去在西岱的大好前途了,还会成为别人口中的胆小鬼、可怜虫,背后诋毁一名尊贵女士的卑鄙之人。”“难道答应了纪尧姆殿下的决斗请求就不卑鄙了吗?”卢卡斯忍不住撇撇嘴:“不管怎么说,因为女士拒绝了自己,就传播那样的流言蜚语啧啧,亏我过去还以为梅德克伯爵是个还不错的家伙呢!别人说他是个玩.弄女人的家伙,我可是帮他辩解过的” “哦,至少不会像现在那么卑鄙,一个胆小的卑鄙者就只是卑鄙了。一个敢于决斗的卑鄙者,至少还是会有一些人敬佩,甚至同情他的遭遇的——不管怎么说,被人毫不留情地拒绝了,这的确会很伤心,会意气用事也不是不能理解。”有人理所当然道。 西敏公爵笑了笑:“这个说法可别让纪尧姆殿下听到,他现在可维护巴尔扎克郡主了!” “您又开玩笑了,也不至于”之前说话的人似乎是不相信的样子。不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还是没继续说这个了。 这个话题到此为止,卢卡斯干脆说起了这个礼拜四的一场宫廷晚宴,这应该是这次‘圣灵降临节’大型联谊活动的收尾宴。这场宴会上,瓦松王室会给受邀前来的客人赠送礼物,然后就是客人们陆陆续续回家了。 “.时间过得真快啊,仿佛您提议举行这场盛会还是昨天的事,现在居然就快结束了。”卢卡斯这是对西敏公爵说的。因为趁‘圣灵降临节’举行一场联谊活动,这个主意正是西敏公爵给纪尧姆出的。 “是啊,过得很快,尤其是对您这样有收获的人来说。”西敏公爵挑了挑眉,调侃地对卢卡斯说道。 在这次大型联谊之前,卢卡斯就说过,他的父亲希望他借这次机会,娶一个姓‘巴尔扎克’的姑娘,从而完成从‘后党’到‘太子党’的转型。 显然,卢卡斯完成了这一目标,他认识了一个挺可爱的姑娘。这个姑娘不姓巴尔扎克,但她的母亲姓巴尔扎克,甚至她还是一位伯爵的女儿呢!如果不是她也爱上了他,而且她不姓‘巴尔扎克’,这一次路易莎成为王太子未婚妻,她在联姻市场上没有姓巴尔扎克的姑娘那样上涨明显两人还不一定能成呢! 虽然新订下的未婚妻不姓巴尔扎克,但好歹拿他的婚姻当做投名状,还是向纪尧姆一派投诚成功了。再有,梅德克伯爵辞职走人了,在他那个职位上,纪尧姆要安排自己的人,卢卡斯父子又支持了纪尧姆的人现在看着,情况也不坏。 只是如此明确的跳反,就不是之前那种暧昧状态可以糊弄过去的样子了。 最近,卢卡斯的父亲,面对王后一派的报复,压力也很大。幸亏纪尧姆也不是那种完全不管的,给予了一些支持。现在,王后一派对卢卡斯父子的打压被扩大化成了对纪尧姆一派的打压,压力是更大了,但反而稳当。 “哦,您别开我的玩笑了” 卢卡斯笑了一下。 “不管怎么说,您是人逢喜事.婚礼的时候千万别忘了邀请我,我会为您的新婚送上大礼的!”西敏公爵提醒卢卡斯。此时的婚礼本身,就是去教堂那段,很少请人的。所以西敏公爵提醒卢卡斯并不是白提醒,如果他不说这句,卢卡斯到时候没有请他也很正常。 “非常感谢您”卢卡斯有些感动地说。 虽然他过去和西敏公爵交好只是留条后路,后来眼看着王后一派可能好了,更加亲近起西敏公爵,更是可以说小心思很多。但长久下来,他真是觉得西敏公爵是个好朋友,一个真正诚恳的人。至于他身上的一些纨绔习气,那只能说是‘人无完人’,而且那本来也不会妨碍到他,何足道哉? 就在这样好坏掺杂的流言纷纷中,因为‘圣灵降临节’而汇聚在一起的诸多未婚贵族男女,去宫廷参加了最后一次晚宴,也是送别晚宴。其实晚宴本身乏善可陈,瓦松王室送的礼物,也和别的宫廷庆典送的礼物不会有本质不同。但大家都很高兴,现场气氛极佳! 因为这次的‘大型联谊’是真有很多人成了,最近不少人都在抓紧最后的时间宣布订婚呢!这样一来,喜事多了,氛围自然不同。 甚至一些人‘意犹未尽’,或者说,他们并没能借此机会订婚成功,但也有些苗头了。所以又延后了一些时间,送别宴会后还继续在西岱及周边游乐了一段时间——路易莎并不在这些人之列,她几乎是送别宴会之后,立刻就启程回布鲁多了。 这样着急走并没有引起负面评价,因为不少订婚成功的准·新娘,也都是走的比较急的。 能受邀来参加这次联谊活动的,本来就是适婚年龄。既然已经订婚了,那结婚就是很快的事了.这时候大家纷纷赶回家,正是为了备嫁啊!即使中世纪女性贵族备嫁,远没有华夏古代富贵人家女儿那么复杂,那还是有不少准备要做呢。 这么多人都走的急,哪里就说得上路易莎了?更别说,她的结婚对象是瓦松的王太子,可以想象,备嫁只会更加复杂,可不是得赶紧回家准备么! 而相较于对路易莎和纪尧姆联姻的大张旗鼓、议论众多,同样发生在西岱的一桩重要联姻,就显得低调多了——就在送别宴前一天,施瓦格尔伯爵向凯瑟琳公主求婚了!而凯瑟琳公主经过‘慎重考虑’后,也郑重地答应了求婚。 施瓦格尔伯爵算起来是纪尧姆的叔叔,当然,明面上不是,因为他是上任瓦松国王的私生子来着。相比起普通的私生子,他显然足够能干,作为连接宗室与诸侯的关键人物之一,本身就是瓦松重臣! 相比起他的权势,他四十岁上下的年纪,以及结过一次婚,都不是问题了——高登兰那边,也是实在要不回凯瑟琳公主的嫁妆了,再加上往哪儿联姻不是联姻呢?再让凯瑟琳公主联姻瓦松半个宗室兼重臣,似乎也不错,于是就同意了。 这桩订婚落地时约定,瓦松会拿出凯瑟琳公主嫁妆的一半,给她做嫁给施瓦格尔伯爵的嫁妆。这样一来,财政情况一直不太好的爱德华四世也不用再花一大笔钱嫁妹联姻了。 说实话,达成这样一桩联姻,也算是有些出乎意料了。不过这时已经是联谊尾声,大家就算想讨论传播也没时间了——向路易莎知道这件事时,居然已经是在回布鲁多的船上了! 毕竟,施瓦格尔伯爵求婚是在送别宴前一天,那是‘秘密求婚’,并未公之于众的。之后凯瑟琳公主又考虑了两天,再等到她点头,以及消息传出来路易莎这都算知道的快了!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33 章【VIP】 第133章穿越中世纪133 “真没想到,凯瑟琳公主会和施瓦格尔伯爵订婚。”路易莎身边的侍女惊叹道。 这个消息还是纪尧姆给路易莎的信件里随口提到的,他显然认为这个事路易莎该知道,但也没必要太放在心上。 “是的,没想到。之前不是一直在谈归还嫁妆的事儿吗?”海莲娜还记得,他们去西岱的时候,关于凯瑟琳公主的话题就是这个呢! “现在的情况是,王室不乐意归还凯瑟琳公主的嫁妆,但高登兰也不愿意轻易放弃。于是有一个聪明的家伙,就提出了这个解决法——高登兰不用费力索要嫁妆、也不需要重新给凯瑟琳公主准备嫁妆了。而王室这边,少不了施瓦格尔伯爵使力,而且肉烂在锅里,也没什么不乐意的。”路易莎解释了一下。 “‘肉烂在锅里’?哦,这是个非常准确的比喻。”海莲娜想了一下,表示了肯定:“没错,施瓦格尔伯爵始终是半个王室成员呢。而且,这应该是施瓦格尔伯爵自己谋划来的婚事,也不知道他又付出了什么样的好处。算下来,王室说不定还是进的多、出的少。” 对于施瓦格尔伯爵来说,能娶到高登兰的公主,那肯定还是非常占便宜的。不管他如今是何等重臣,不管他的父亲是否是前任瓦松国王,作为一个小伯爵和私生子,始终是差一些的。正常来说,别说娶凯瑟琳公主这样的顶级贵女,就是差一些的贵女,也不太够格。 至于说凯瑟琳公主是再婚,那倒不是问题。且不说施瓦格尔伯爵也是再婚,就算不是——西方其实不太重视初婚再婚, 只能说有一定影响,但真正起决定因素的还是出身!尤其是生育过、证明了生育能力的富裕寡妇,如果有个好出身,往往能比少女更抢手呢! 鉴于‘谁获利,谁嫌疑最大’的原则,海莲娜直截了当地说是施瓦格尔伯爵谋划,倒也无人有异议。 “不过,原本凯瑟琳公主会是小姐的嫂子吧?现在算是婶婶?”吉娜忽然语气有些犹豫地说,这句话也是属实让其他人一时之间不知道回什么好了。 也是,不管是路易莎的前·未婚夫菲利普王子,还是现·未婚夫纪尧姆王子,都是雅克王子的弟弟。所以雅克死之前,无论路易莎是要‘花落谁家’的,凯瑟琳公主都会是她的嫂子。而施瓦格尔伯爵是路易三世国王同父异母的私生子弟弟,真要较真的话,可不是‘婶婶’么。 “什么婶婶!王室可不会承认。”路易莎摇了摇头。 这倒不是说王室要脸,不愿意承认叔侄娶了同一个女人(虽然也可能有这方面的原因)。而是,施瓦格尔伯爵‘挂靠’的父亲就是前施瓦格尔伯爵,即使大家都知道他是国王的儿子也一样。 至少表面上看,凯瑟琳公主这前后两桩婚事一点儿问题都没有,前夫和现在的未婚夫可没有什么‘亲戚关系’! 路易莎一边这样说着,一边也回忆起来,想着原书中有这一出吗?雅克王子的遗孀是嫁给了施瓦格尔伯爵吗?她记不太清了,只能依稀记得, 男女主中期有一个朝堂上的重臣对手,不记得名字了,但现在想想那个形容,倒是和施瓦格尔伯爵对得上。 倒不是施瓦格尔伯爵就是大反派了,而是菲利普当时是要加强君主集权,难免和手下的诸侯、重臣争权。而施瓦格尔伯爵既是诸侯,又是重臣,立场摆在那里,很多事就注定了。这就是权力的斗争,无所谓对错,立场才是关键。 至于原书中这个重臣的妻子,是好像被称作什么什么公主,不过因为中世纪背景嘛,公主挺多的。就连原书女主角‘波茨利亚的索菲亚’,严格意义上也是一个公国公主呢!再加上这个人物没多少戏份,路易莎就给忽略了。 当然,不管是不是,现在也不重要了。对于生活在这个世界的路易莎来说,最重要的是,凯瑟琳公主不出意外就会嫁给施瓦格尔伯爵,路易莎今后是要和这个‘施瓦格尔伯爵夫人’打交道的。 再等路易莎回到特鲁瓦,这次巴尔扎克伯爵夫妇一起迎接了她。身为长辈,迎接女儿,似乎有些奇怪?实际上不奇怪,古今中外其实都是先论尊卑,再说长幼的。譬如《红楼梦》里元妃省亲,那么多贾家的亲戚长辈,也都得‘迎接’‘拜见’元春。 现在路易莎已经是瓦松的准·太子妃了,身份不同,迎接一下也很正常。如果等她真正成为太子妃,甚至王后,巴尔扎克伯爵夫妇向她行礼也是应当的。 “亲爱的,我就知道你从不会令我失望!”巴尔扎克伯爵拥抱了路易莎,和她亲热地贴面。 虽然巴尔扎克伯爵人不在西岱, 但却知道路易莎的一举一动。知道她是如何在如今波诡云谲的西岱一点儿错没犯,也知道纪尧姆如今如何重视她。这些在伯爵看来,都是路易莎‘能干’的表现呢! 相比起巴尔扎克伯爵的满意,伯爵夫人在一旁就一脸的冷漠了。事实上,如果可以,她就要摆出不高兴的脸色了。只不过那会让巴尔扎克伯爵训斥,还会让宫廷里一些人传流言蜚语,她才不得不收敛了,只是板着一张脸而已。 她能高兴才怪了!她本来最自豪的一件事,就是让唯一的女儿伊娃弥补了自己当年的遗憾,成为了一位王后。甚至,那之后丈夫对她更加冷漠,自己在布鲁多宫廷女性中的地位也渐渐让于继女,她也不是很在乎。 只要伊娃王后之位稳固,她在布鲁多就始终有自己的优越地位。哪怕等到路易莎未来主持布鲁多了,她靠一个王后女儿也不差什么!正如当初她和伊娃说过的,路易莎当上布鲁多女伯爵又怎么样呢?见到伊娃还是要先行礼的。 现在,路易莎居然要做瓦松太子妃,甚至不久以后还能加冕为瓦松王后!!就算伯爵夫人再睁着眼睛说瞎话,也不能说波拉格王后比瓦松王后强啊! 不少人都猜到了伯爵夫人的小心思,只不过没有当着她的面表露出来而已。等到路易莎开始查看自己的嫁妆时,吉娜就笑着对路易莎说:“您该看看伯爵夫人的脸色的,刚刚我去城堡门口让骑士放那些刺绣工进来,伯爵夫人见他们每个人都大包小包,想要说什么,却没法说什么呢。”路易莎轻轻拍了一下吉娜的肩膀:“少说这样的闲话, 冒犯了人了都不知道” 虽然是责备的话语,却没有责备的意思,更多还是纠正吉娜,不想让她将来惹上可能的麻烦——说到底,伯爵夫人对路易莎可没什么善意,路易莎又不是圣母,这时候还要为她说话。 她制止吉娜,是不想让她养成这种说人是非的习惯,将来在王室宫廷得罪小人。 吉娜做了一个怪脸,然后又笑了起来,推了推面前的绣品:“您该仔细看看的,这都是刺绣工制作了几年的。啊,不过这些还不够,您现在是要嫁王太子,还得增加许多东西呢这些日子,城里的工匠可有的忙了!” 路易莎准备嫁妆原本应该是一件很轻松的事,她几年前就订婚了,中世纪贵女的嫁妆又远没有同时期华夏富贵人家女儿复杂,就算是一些工期较长的无品,这段时间也足够完成。不过谁让她和菲利普解除了婚约,又和纪尧姆订立了婚约呢? 好消息是,纪尧姆和菲利普都是罗佩家族,所以嫁妆中不少罗佩家族的元素在换了新郎的当下,依旧不突兀。一切按照原计划使用,没有问题的! 坏消息是,菲利普只是一个普通王子,纪尧姆现在是王太子.所以,很多东西都得增加种类和数量,这可有的忙了——虽然巴尔扎克伯爵之前和王室推拉,但推拉的内容从来不涉及到嫁妆。因为双方都很清楚,路易莎是布鲁多的女继承人,凡是布鲁多所有,最终都是她的! 现在没有交到她手上,让和她一起去到王室, 不过是因为巴尔扎克伯爵还活着而已!至于说一点儿相对布鲁多本身不值一提的嫁妆,那算什么呢?巴尔扎克伯爵从没想过迟早要给的东西,这时候还要吝啬一番。 事实上,他给了路易莎一个专门用来准备嫁妆的库房,凡是要搬进这个库房的物品,全都可以走他的私人账目。也就是说,这是个无上限的采购许可.其实巴尔扎克伯爵也多少有些趁着这次婚礼炫富的想法,反正迟早要给路易莎的东西,提前支付一小部分,还能大大出一回风头,何乐不为呢? 当然,也是这几年路易莎努力下,巴尔扎克伯爵手头着实活络不少,现钱多的用不完,这才有这么一回。不然的话,巴尔扎克伯爵总不至于为了给路易莎庞大的嫁妆,出售珍贵的、意义重大的土地,又或者拼着之后几年布鲁多负担沉重,也要去借贷嫁女 路易莎打开吉娜推到她面前的那个布包袱,里面全是刺绣的手绢。这并不是给路易莎自己一个人用的,不然这么多,到时候样式过时了都用不完。这其实是可以拿来送人的小礼物,这一点倒是和华夏一样,大户人家的女儿嫁妆里也有一些小玩意儿,准备着随时送人、赏人。 当然,以这些刺绣手绢的材质(丝绸的),以及绣花的精美程度,这在中世纪绝不是小玩意儿,不是说人人都能送的。 “小姐,这里还有很多,啊,这一包是您的手套,有丝绸的、皮革的、单的、夹层的。我数数看,光是手套就有两打呢!”吉娜好奇地打开了又一个包袱,看到里面那些精美的手套,啧啧称奇。 手套一直是非常受重视的单品, 不仅仅是近代西方这样,中世纪也是如此。男子的手套非常昂贵,女性的也不遑多让,配套礼服的手套常见镶珠钉宝的做法。至于路易莎这些手套,也的确有些是撑场面的,缝缀了很多珠宝,华丽的要闪瞎人眼。 不过多半还是按照路易莎的审美,相对简约,全靠做工显示其不凡——以此时的缝纫技术,要做好手套也是很难了,毕竟这可是袖子都不好做的时代呢。 此时剪裁贴身的窄袖袖子,很多都是和衣服主体分开穿脱的,靠系带和肩口连接。这就是因为,很难在剪裁贴身的前提下,将袖子完美地做出来,不妨碍穿脱,而且穿着时肩膀腋下都不难受。 路易莎翻看了一双白色皮革的手套,试着戴了一下,发现大小肥瘦刚好,便赞许地点了点头。然后又放到鼻子下闻了闻,皱起了眉头:“香味太浓了,我听说现在他们做皮革手套都喜欢用大量香料,所以皮革手套又被称之为香料手套啦?” 海莲娜这时候搬来一个中等大小的皮箱,说道:“是有这个风气呢!不过还是因为皮革手套的气味浓烈不好闻,所以要用这种办法掩盖原本的味道吧?这是没办法的,或许通风存放,等到几个月后,情况会好一些。” 路易莎一听就知道海莲娜说的是对的,皮革加工一直都不是一个多干净的行当,哪怕是制作过程中再讲究,此时的皮革成品味道也不会好闻——路易莎尽力不去想象,加工过程中究竟用了什么东西,只能说服自己,最终成品肯定都是经过完整细致清理的。 没办法,生活在中世纪,做不到这一点的话,她看任何东西都该不对劲了,那样就没法正常生活了。 海莲娜打开了皮箱,让路易莎也可以看里面的东西:“您瞧,这儿是您鞋子,这一箱是室内鞋。虽然鞋匠完全是照着您的脚模子制作的,但鞋子好不好穿,还是得您亲自穿过才能确定,您现在要试试吗?” 其实以此时的制鞋技艺来说,没到这么严格的份上。但大家都知道,路易莎是一个对鞋子非常高要求的人,毕竟鞋子穿的不舒服,可比其他穿戴不舒服要影响大得多。 路易莎点点头,坐到了椅子上脱鞋,然后就一双双试过皮箱里的室内鞋。因为是室内穿的鞋子,以舒适为主,但鞋底又普遍不算厚,毕竟这样才能尽可能柔软。就像路易莎上辈子穿的室内拖鞋,也大多是软底一样。 虽然是多数时候都会藏在裙子里看不到的鞋子,但它们也是极尽可能地精美:大多是皮底的,偶尔也有麻布底或者草编底,草编底都是夏天穿的凉鞋了。另外,鞋面就没有重样的,色彩鲜艳的丝绸和皮革是最常见的材料,采用的工艺也包括刺绣、编织、镂空、钉珠等。 “您有一双很漂亮的脚呢.”女仆给路易莎换鞋的时候,海莲娜就在一旁观看,见一双绣花的绿绸鞋恰到好处衬托出了路易莎的脚,也忍不住赞叹:“而这一次,鞋匠们也干得不错,这个样式更显得您的脚秀美,十足十地有样儿!” 喜欢偏秀气的脚似乎是全世界的偏好?虽然西方古代没有裹小脚这种窒息操作, 但他们也推崇纤细小巧的脚。这一点看《灰姑娘》的故事就知道了,象征着灰姑娘极大魅力的水晶鞋是精致小巧的,全国的淑女没有一个能穿得上! 灰姑娘的姐姐要强行去穿,只能一个砍掉脚趾,一个削掉一块脚跟.而灰姑娘,轻轻松松就穿进去了。 要知道《灰姑娘》并不是近代才产生的故事,其原始版本很早就有了,由此可知它透露出的审美倾向并不是近代的,而是‘自古以来’的。 “是的,他们干得是很好,我得给他们一些赏赐。还有你们.鞋匠们的技艺很好,你们也去做一两双新鞋吧,都记在我的头上,一起结账。”路易莎低头看了看自己穿着鞋的双脚,动了一下说道。 侍女们互相看看,有些不好意思。倒不是因为这一双鞋,路易莎一向是个非常大方的人,对身边人尤其如此,一双鞋她们还不至于不好意思。而是眼下路易莎在准备嫁妆,她的‘御用’工匠们都工期紧张,哪能为别人的订单耽误呢? 雨果夫人就说了这个情况,路易莎却摇了摇头:“也不差这一点儿工期了,已经做好很多了,不是吗?还有多少?.不管多少,慢慢做就好了,实在不行,婚礼之后送到都是一样的。我其实不明白,干嘛要像是一次做完一辈子要用的东西一样。” “您的鞋子吗?室内鞋除了这一箱,还有一箱,每箱是十双。另外还有靴子、拖鞋、木屐、室外皮鞋.但这些都是原来的计划了,现在您要嫁给王太子,又新增了不少,总之足够那些鞋匠做到您结婚前了——不过您说的是对的,因为您是女继承人嘛。” 还是海莲娜最先反应过来,想了想说道。 准新娘们尽可能在结婚前准备多的东西,那是因为嫁妆就是她们分割到的财产了,准备嫁妆时没准备,事后再要这样大手笔准备,就要看丈夫是什么态度了。丈夫如果够大方,也不介意妻子花这些钱,那就无所谓。可如果丈夫不喜欢妻子在这些‘无用之物’上花费太多,那很长时间里妻子就只能靠嫁妆里的东西撑场面了。 这些都让准新娘们有动力在准备嫁妆时尽可能多地采购,但路易莎不属于这类情况。女继承人的身份让她随时都能从布鲁多得到足够的支持,想买就能买,也就不用一定要在嫁妆里塞东西了。 之后路易莎一边试鞋,一边还有侍女打开一个又一个的包袱、一个又一个的箱子给路易莎看,检查里面的东西。路易莎基本只是看一下品质,觉得差不多就点头认可了——其实都是有人先检查过的,非要路易莎再看一眼,也只是确保检查的人没有搞鬼,有认真工作而已。 “.是,这儿几大包全是您的衬裙,总共有180件。”雨果夫人打开了其中一个尤其大的包袱,里面是叠的整整齐齐的衬衣裙,打开的瞬间,有一种要膨胀开的感觉,十分壮观。 那些衬衣裙材质不同,最多的是亚麻的,次之也有丝绸和薄毛呢的。都是浅色系,白色为主,但也有淡黄色、淡红色、淡蓝色等颜色。一般如果有颜色、带绣花以及别的装饰的,都是要和外裙搭配着穿的。 路易莎都被这尤其多的衬衣裙惊到了:“180件?天呐,我要怎么穿的完,即使每天都穿不一样的,一件衬衣裙也得半年才能穿到第二次,对吗?” “其实没那么多,就算是您现在的衣橱里,衬衣裙也是有几十件的。而且衬衣裙这样的内衣永远都不嫌多!您结婚后,这上头准备宽裕一些也是应该的。”吉娜不以为意地说。 男士的衬衣,女士的衬衣裙,可以看做是这个时代的‘内衣’(虽然这之下,其实还有真正的内衣内裤)。至是稍微体面一些的人家,或许外衣也就那么几套,说是换干洗湿没毛病,但作为内衣的衬衣和衬衣裙却不会少。 这是因为很多时候,人们不方便洗澡,就以经常更换衬衣、衬衣裙的方式保证清洁——虽然此时不是大家不洗澡的时期,但总有一些人遵照教会传统,很少洗澡。又或者条件有限,特殊情况下不方便洗澡。 反正大家观察到了,贴身穿着的衬衣、衬衣裙,尤其是领口、袖口内侧,会蹭上一些油脂和脏污。认为这就是人体分泌的脏东西了,如果经常更换衬衣、衬衣裙,将这些脏东西带走,那就可以达到和洗澡差不多的效果. 总之,拥有大量的衬衣或衬衣裙,也算是此时富有的人们的一个象征吧。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34 章【VIP】 第134章穿越中世纪134 在嫁妆里,纺织品类,包括服装在内,虽然也非常值钱,但和包含珍贵餐具的金银珠宝相比又不算什么了。如果说看五颜六色的纺织品是眼花缭乱,那查看珠宝时,就饶是见多识广的路易莎也忍不住心跳加速了——谁能不喜欢这些美丽的东西呢? “.最昂贵的丝绒和毛皮衣服是单独存放的,啊,那一箱是貂皮的,小心一点儿!”收起两件貂皮礼服和貂皮斗篷时,就连见惯了好东西的雨果夫人也用警告的语气叮嘱女仆。 因为此时上等貂皮基本就是最昂贵的毛皮了,近代时兴的河狸、海獭什么的,要么此时还被忽视(如河狸,就是因为□□的浸泡可以使其毛发分叉,便于制毡,现在没有□□的应用,自然在毛皮市场中无足轻重)。要么就根本还没有进入西方人的视野,毕竟动物也有地域性,尚未全球化的时代就是这样的。 当然,一些颜色、光泽等相对特殊的狐狸皮、松鼠皮、獭皮,也不是没有可以比肩貂皮的,但最好的皮毛是貂皮,这是没错的。貂皮名贵到了,即使是最富有的人,也只有一只手数得过来的全貂皮衣服,毕竟一件礼服完全用貂皮制作,用掉一百多张貂皮也不奇怪! 而如果是斗篷,一般可以用掉袍子两倍的面料。 多数情况下,人们的好衣服也只是用貂皮镶边装饰而已。当然,有时用貂皮镶边的衣服本身材质非常好,其实也不输貂皮了,只是觉得这样搭配更好看譬如路易莎就有一件顶级丝绒的礼服, 也是嫁妆的一部分,就镶着貂皮的边儿呢! 收起这些珍贵的貂皮衣服时,金银珠宝就被小心捧到了路易莎面前。 首先被拿过来的居然是一批精美的盒子,什么材质的都有。木头的、皮革的、金银的、石头的、玻璃的、珐琅的当然,无论哪种材质,它在它所属的那个品类中都无疑是名贵的。像木头的,用的也是上等的进口热带木头,更致密坚硬,花纹颜色也更加瑰丽。除此之外,还会雕刻花纹、以金银片之类的东西装饰呢! “盒子都做好了吗?”路易莎当然知道这些盒子是用来做什么的,事实上,其中不少都是她点头认可了设计才开始做的。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珍贵的金银珠宝也不可能用普通的盒子去装,所以制作这些盒子就是为了配套装不同的珍贵之物。 “还有一部分没做好,不过珠宝首饰也有一部分没完工,所以‘扯平’了。”海莲娜摊了摊手,无所谓地道。 “好吧.所以这些拿过来的盒子,里面都装着做好的珠宝吗?”路易莎随手拿过一只棕红色的圆形皮革盒子,打开来里面装的是一顶王冠。这顶王冠别的不说,正中那块超过100克拉的红宝石就很让人惊叹了。 这就是纪尧姆送给路易莎的那块红宝石,这次制作嫁妆,考虑到新郎估计就是纪尧姆了,那红宝石也不必白放着了,所以就拿出来了做了一顶王冠的主石。 这顶王冠除了主石的超大红宝石足以叫人惊叹,它的造型也很特别:虽然红宝石是此时西方难得一见的大, 可王冠本身却是小巧的那种。有些像路易莎上辈子小时候看过的那些童话故事动画片里,公主王子戴的,就在头顶上小小一只的王冠。 黄金一体成型的王冠主体,估计固定到头上还得靠发针和王冠底部的小孔配合,而不像正常大小的王冠,压在头顶就不太会乱动了——当然,也没有小到动画片里那样,简直就像是个发冠了。非要说的话,就是双手的大拇指和食指各成一个半环,合起来后的大小吧。 别看这只王冠不大,也没什么花丝工艺去装饰,但依靠造型,以及镶嵌宝石的出众,一样能让人一下看到。 王冠的底部一圈圆环底座,上下各镶了一圈珍珠,为了适应王冠的大小,珍珠并不大,但颗颗滚圆、光泽亮丽。这两圈珍珠之间,就是宝石了,除了正面那块最大的圆形红宝石(那块红宝石经过了一番雕琢,在最大限度保留宝石本身的情况下,做成了圆形刻面的),两侧是小了不少的方形蓝宝石,背后还有一块和蓝宝石差不多大小的橄榄石。 另外,这圆环底座上,还有八支茎秆微微向外张开竖立着(所以整体看是喇叭状的,一如动画片里的王冠)。茎秆下宽上窄,顶端还有一个五瓣花花头,花头的花蕊部分,也镶嵌了宝石。不过相比起底座上的宝石,那就要小不少了。 不过八个花蕊各不同,分别是红宝石、蓝宝石、祖母绿、紫水晶、钻石、珍珠、橄榄石、琥珀石,都是品质出众的极品,这还是为王冠增色不少的。路易莎将这顶王冠戴在头上, 站在镜子前看了看。一边海莲娜回道:“有些盒子里已经装着珠宝了,有些还没有。另外,还有一些珠宝完工了,但暂时还没有设计好的盒子收纳,所以就用普通的盒子装了。” “啊,这顶王冠很漂亮,我是说放在盒子里时,除了那块红宝石,这顶王冠并不显得出众。但戴在头上之后就不同了,优美而别致。同时还不会因为那种别致,而显得不够隆重,这是此时很多主打别致的首饰会有的毛病——这上面,纪尧姆殿下送的那块红宝石真是居功至伟!有那样大的宝石在,‘隆重’是理所当然的。” 路易莎点点头表示认可,又摘下了王冠,放回盒子里。继续坐在桌边拆盒子,之后她又看了大量的胸针、戒指、发卡、手镯等首饰,以及量少但因为路易莎喜欢,也多少有一些的耳环、项链(此时不流行这类首饰)。 路易莎看到一堆空着的珐琅盒子时又说:“我记得这个盒子是不放什么的,可以放在房间的桌上、架子上做临时的收纳——挺有趣的,这盖子上的提手都是不同的,对吗?” 这些珐琅盒子显然用了最新的立体珐琅工艺,所以盒盖上的小提手都是立体的小玩意儿。比如说一个珐琅盒子盒身是鸟浴盆的图画,提手就做成了一只小鸟。又比如一个盒子盒身是松鼠觅食的画面,提手则做成了一个松果球 “是的,这样的珐琅盒子总共制造了两打,有不同的主题,但哪怕是同一个主题内,也没有完全一样的。它们都是由来自罗马的珐琅大师制造,听说那位大师曾服务于圣父,打造过许多珐琅的圣物盒,得到过圣父的嘉奖。现在瞧着,倒不是浪得虚名的,的确很精美呢!” 海莲娜也摆弄了一下珐琅盒子,由衷说道。 路易莎上辈子时,‘珐琅’显然已经不是什么高端工艺了,机器量产不是问题。不过,机器量产的产品很难和最出色的大师出品相比,即使前者再精准,也难以媲美后者依靠时间与心血凝练出的恰到好处,更别说后者还有审美上的优势了。 所以乍一看到这样精美的手工珐琅,就算是这辈子见惯了精美工艺品,也觉得十分难得。 不过,也就是最开始和侍女们一起看这些漂亮珍贵的嫁妆时,路易莎还能有这样的心理活动了。等到后面一天天的都是和这些东西打交道,路易莎就多少有些人麻了.事实上,她几天后就开始考虑怎么‘逃课’了,随便找点儿别的事做都好! “您这有什么好厌烦的呢?我敢保证,这样的活儿要是让别的什么人来做,一定永远不会厌烦。”吉娜见路易莎头都大了的样子,既不理解,又觉得好笑。说起来这些天她反正是挺开心的,如果每天的工作就是看那些漂亮而珍贵的东西,那她真的可以一直做下去! 雨果夫人也过来安慰路易莎:“您至少要将之前已经做好的东西看一遍,达不到要求、出错了的,得拿回去让工匠修改。至于剩下的,工匠们又要继续做一段时间才有的交货了——那时候您就可以去一趟拉尼了,看看那边的城堡修缮得怎么样了。” 拉尼是布鲁多的边境城市,还是拥有布鲁多六大集市之一的重镇,与西岱相邻。 这个‘相邻’真的就是字面意义上的邻居的意思,要知道普罗万离西岱已经够近了,拉尼到西岱的直线距离则不足普罗万到西岱的1/3!而且拉尼和西岱之间还有河道相连,它们同在玛恩河上,拉尼就在西岱上游,往来十分便捷。 说实话,如果是后世的大城市规模,西岱现在的城墙内部分算中心城区的中心城区的话,那这个大城市向外扩展肯定能把拉尼圈起来,而且拉尼还不会是特别偏的郊区! 说起来,也不知道是为了防着王室还是怎么的,拉尼的城堡一直以来就是形制较大。相比之下,普罗万的恺撒堡是真的小巧了——之所以路易莎过一段时间要去拉尼,看那边的城堡修缮情况,是因为那里将作为路易莎今后的宫廷。 这很正常,大贵族联姻,女方也有土地的话,拥有自己的宫廷,以及宫廷所代表的独立的财权、行政权、军权也是理所当然的。虽说巴尔扎克伯爵还活着,路易莎还不是布鲁多女伯爵,布鲁多的宫廷也还在特鲁瓦,但作为女继承人,先设一宫廷也属常规操作。 之所以设在拉尼,也是挑选过的。 实际上,最初巴尔扎克伯爵考虑的不是拉尼,拉尼离西岱太近了。在当时路易莎的未婚夫还是菲利普王子,如果路易莎婚后和菲利普一起住在拉尼,王太子雅克会怎么想呢?就算再觉得这个弟弟没威胁,也会如鲠在喉吧? 最开始,巴尔扎克伯爵想的是,到时候就让小夫妻住特鲁瓦堡得了。反正他多数时候都巡游领地,菲利普说不定一年之中一半以上的时间也要待在王都,路易莎一个人执掌特鲁瓦堡,互相不妨碍,也省了再建设一个宫廷的钱。 布鲁多现在是有钱了,但该省省该花花嘛。 但谁知道路易莎会和菲利普解除婚约,而后下一个应该会和路易莎订婚的纪尧姆,又一下成了瓦松王太子呢?这种情况下,巴尔扎克伯爵就非常有预见性地想到了,得给路易莎选择一座城堡做宫廷,拉尼的城堡就挺好的。 毕竟,过去那样安排,完全就是以布鲁多为主了。考虑到菲利普近乎于入赘的现实情况,那样也无所谓,尽可以让他迁就布鲁多这边。但现在和纪尧姆的话,就不存在迁就了,最多说双方都是平等的,巴尔扎克伯爵也不可能再拿特鲁瓦堡做女儿的宫廷充数。 拉尼的城堡首先是形制足够大,作为未来女伯爵的城堡也绰绰有余,不会没地方用。至于说城堡本身不如特鲁瓦堡雄伟、坚固,各方面都粗糙很多,那倒不是问题,让人进行改造和修缮就行了,这可比重新造要快得多,成本也低很多。 再来,拉尼离西岱非常近。这在路易莎的联姻对象是瓦松王室一个普通王子时,这是缺点。但如果联姻对象是王太子,甚至是国王的时候,这又很方便了。既保证了路易莎的独立性,让她可以自己统治布鲁多,又让她的宫廷和纪尧姆在西岱的宫廷,两个宫廷之间往来容易。 反正纪尧姆自己是王太子,未来还会是国王,是不会对自己妻子的宫廷就在王都旁边感到不快和紧张的。 事实上, 路易莎启程去西岱时,巴尔扎克伯爵就已经派雷欧大师去了拉尼。一边测绘拉尼城堡的现状,一边设计改造方案。要知道原本雷欧大师在完成特鲁瓦堡最后的大建筑,也就是路易莎现在住的‘红塔’后,就已经退休了啊! 平常也就是担任一个宫廷职位,偶尔特鲁瓦堡有什么修缮维护工作,他会监督人去做——其实这种活儿也很少有,毕竟特鲁瓦堡还是一座很新的城堡,维护就是一些很常规的维护,活儿非常小。 但谁让巴尔扎克伯爵信任他,而且一时也找不到其他足够信任的建筑大师呢——建筑师要拿到‘大师’名号是非常不容易的,这种人也不是地里的大白菜,真要找到合适且信任的来干活儿,也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儿呢! 雷欧大师仔细考虑了一下,觉得拉尼城堡只是改造,而不是漫长的修建,自己现在身体状况、精力也还好,去做这一单也无妨。当然,更重要的是,他很清楚巴尔扎克伯爵和路易莎都是比较好的雇主。 巴尔扎克伯爵不用说了,合作完了特鲁瓦堡的工程就心中有数了。至于路易莎,修建红塔的时候接触很多,而且他现在在布鲁多宫廷任职,也有机会接触说实话,他真没见过路易莎这么好说话的贵族了! 很多人认为路易莎严格,雷欧大师听过都嗤之以鼻!认为那些人纯粹是做事不认真。这位巴尔扎克郡主的严厉,落在他这个建筑大师眼里,就只是标准明确,不许糊弄而已。凡是按照要求做的,她什么时候为难过人?更不会像很多雇主那样外行指导内行什么的 大概是做建筑的,也多少要求这些,所以雷欧大师是很能理解路易莎的。 总之,对建筑师来说,资金、项目难度等,都不是真正的难度,只有雇主不好相处才是真正的挑战!在雇主不错的情况下,再加上他自己几年不做建筑也有些手痒了,便答应下来了这个任务,去到了拉尼测绘城堡现状,并做设计图纸。 花了半个多月时间,一边召集一些合适的木匠、泥瓦匠、石匠等工人(汇聚起来需要时间,而且一个稍大一些的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也不少),一边就测绘、画图纸、做设计了。 给出来的设计拿给巴尔扎克伯爵看,伯爵没有意见。又派人送去给当时还在西岱的路易莎,她倒是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意见。在雷欧大师根据她的意见修改做出了新的设计后,路易莎就只有一些细节上的要求了,都可以雷欧大师自己斟酌,不用再出新设计了。 这样的前期,对建筑师可以说是非常顺利了!要知道,多数时候修一座城堡,前期和雇主讨论设计,是能数以年计的!很多建筑大师是一边做着手头的工程,一边和准·雇主通信,甚至都说不准最后能不能开工的。 不过,拉尼城堡这是要改造,而不是从头修建。再加上雷欧大师已经和巴尔扎克伯爵、路易莎有默契了,他们也不是什么刁钻的人,有这样的效率也不足为奇了。 所以现在拉尼城堡已经开工修缮了,因为那里未来会是路易莎的宫廷所在, 是真正由她掌控的宫廷,她还挺在意的,一开始就计划要去看看的——现在她在特鲁瓦堡也很有影响力,但这里的主人始终是巴尔扎克伯爵,财务、人事、军队等都被巴尔扎克伯爵牢牢抓在手中。她最多就是偶尔在巴尔扎克伯爵的任命下,主持一些事务,拥有一些临时权力而已。 “是啊,拉尼城堡。我现在就指望着去拉尼城堡散心了,对了,现在还叫那儿‘拉尼城堡’吗?其实可以另外取一个好听的名字的,现在这样听起来有些随便了。”路易莎忍不住说道。 侍女们都看出来了,路易莎这是真的不耐烦检查嫁妆的工作了,所以别的什么事都能激起她的兴趣——路易莎以前从没有表现出爱给城堡取名的一面,说到名字随意,作为布鲁多宫廷所在地的特鲁瓦堡难道就不随意了吗?她之前也没说过要取名啊! “是的,您可以给拉尼城堡取一个好听的名字,只要不耽误现在的工作。我想,如果您能早一些完成这些工作。”雨果夫人指了指在一旁还没有被一件一件检查过的嫁妆物品,对路易莎道:“那么,我们立刻就能去拉尼了。” 路易莎也知道她说的是正确的,所以叹了口气后,也认命继续检查一件又一件的嫁妆了。其中最麻烦的是衣服,因为要试穿,试穿又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儿——之前检查过衣服,但只是大致看一下,看看有没有质量问题,但还没有上身试穿过呢! 在这样繁重到足以让路易莎麻木的嫁妆检查工作中,路易莎唯一能松口气的时候就是下午茶时间了。这是她很早就定下的规矩,无论发生天大的事,她都要充足睡眠,并且三点一刻的下午茶休息是雷打不动的。所以,路易莎现在尤其讨厌有访客,让她得一边下午茶、一边接待访客,这显然妨碍了她的放松时刻。 但她作为布鲁多的女继承人、瓦松王太子的未婚妻,访客是不会少的。有些人没有门路和身份,还见不到她,可总有一些人是能突破障碍见到她的。尤其是一些人,不纯是来奉承的,是真有事儿,这种路易莎不想见也做不到真的拒之门外。 比如说这一位‘科西莫先生’,根据吉娜说给她听的来历,就来自罗兰西鼎鼎有名的‘伽利略’家族。不过他好像不是亲生子,而是养子——据说他的父亲是伽利略家族现任当家人的随从,在十几年前的一场敌对家族的阴谋刺杀中,为了救伽利略家族的当家人而死。 为了报恩,伽利略家族的当家人将随从唯一的儿子,也就是这位科西莫先生养在了膝下,一如自己的亲子一样教育。 现在十几年时间过去了,当初的十岁稚童也年近而立。看他在伽利略家族各个生意的履历,也是十足十的优秀了,看得出来没有辜负伽利略家主十几年的教导.就是不知道,他现在出现在特鲁瓦,要来见路易莎,是有什么目的了。 想来,不会是那种单纯来讨好奉承的。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35 章【VIP】 第135章穿越中世纪135 托斯卡纳是罗兰西最重要的势力之一,这里是共和国体制,表面上只要是公民就人人平等。但实际权力掌握在托斯卡纳共和国的‘七十人议会’手中,这造就了一批实际上高高在上的贵族,因为七十人议会的议员表面由选举产生,但基本只会从一些有名望的人家中走出。 一般来说,一个家族不可同时出两位及以上的议会议员,且同一个家族的议员不可连任超过两届(托斯卡纳共和国的议员一届是一年)。这貌似是为了不让权力集中,其实只是更方便贵族内部分赃而已。 总共两百多个家族,就这样长期霸.占了议会的席位。不过,议员家族和议员家族也是不一样的,有的议员家族都不能保证一届空白期之后,自己家族立刻就能重新进入议会。而有的议员家族明显是议会核心成员,有一批议员都团结在他们周围,有后世党派的雏形。这样的议员家族,即使家族成员不是议员时,一样能极大影响到议会的种种决定。 在这样的托斯卡纳共和国,‘伽利略’家族也是最核心的议员家族——其实他们不是历史最悠久的家族,事实上他们直到近60年才发迹,此前他们虽然也有祖先当过议员,但那都是零星的当选记录,不值一提。 伽利略家族发迹的开始,是现任当家人的祖父,他被人称之为‘不高兴的伽利略’,因为他总是板着脸,一副不高兴的样子。但就是这样一个过于严肃的家伙,将家族的主营业务由葡萄酒和橄榄油转到了放贷业、钱币兑换业。 显然,在已经卷到冒烟、完全是红海的葡萄酒、橄榄油行业,伽利略家族并没有出头。转换赛道之后,靠着‘不高兴的伽利略’的精准眼光、聪明头脑,放贷业、钱币兑换业被经营得有声有色。直到这位‘不高兴的伽利略’去世时,伽利略家族已经成为托斯卡纳共和国很富有的家族之一了。 在托斯卡纳共和国这样一个商业立国的国家,商业做得好,只要不是太笨,很快就能在政界有所建树。事实就是如此,伽利略家族那时候,也开始稳定地占.有共和国‘七十人议会’的议员席位。 而到了当代家主父亲那一代,他一边经营放贷业和钱币兑换业,将办事处开遍了西方世界熟知的每一块土地。一边也没有放弃能带来更坚实基础的实业,自家原本经营过的葡萄酒、橄榄油产业,还有如今正冉冉升起的纺织业,全都靠着雄厚的资本做了起来,占据越来越多的市场份额。 事实上,到了当代家主继承家业时,托斯卡纳已经有半个城市的人在为伽利略家族打工了(托斯卡纳共和国和尼斯共和国一样,都属于城邦国家,虽然随着势力向外扩展,也占据了大片土地,但核心依旧只有最初的城市,国家也是以城市命名的)。 当时之所以会发生刺杀伽利略家族当家人的事儿,很难说不是因为‘嫉妒’,不是因为伽利略家族赚走了太多钱,让其他家族不甘心的同时,生出了危机感——托斯卡纳的‘和平’是因为一直以来,没有一个家族能够压制所有其他家族,自然就没法建立独裁统治,于是大家能够商量着来,彼此会有妥协。 生长在这样的家族,科西莫可以说是见惯了富贵和成功。他原本如果按部就班走下去,按照养父对他的人生规划,就该是30岁时,成为‘伽利略公司’最重要的合伙人。主持一个最重要的分公司,或是在罗马,或是在尼斯,又或是在西岱(伽利略家族不少业务都在西岱)。 然后四五十岁,最年富力强时回归家族,那时候估计就是下一代伽利略家主主持大局了。为了确保年轻人顺利过渡,他这个更有经验的哥哥得回来辅佐,成为家族的二把手、大管家,做真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角色。 最后,为家族效忠一生后,家族也不会亏待他,财富、名誉、敬爱.都会有的。而且他会有一个非常舒服的晚年。 马上就要三十岁的科西莫想到这样的未来,却并不期待、高兴,相反,他觉得一生从一开始就看得到头,那就太可怕了——和他表现出来的少年老成相反,他其实是个非常有冲劲的年轻人。他的年少老成,某种程度上更像是从小寄人篱下,后天养成的,而并非他的天性。 是的,养父母对他非常好,家族的仆人也不会在他面前说闲话,他的少年时光真的和伽利略家的少爷没什么不同。但不是就是不是,他当时已经懂事了,强烈的寄人篱下感是从一开始就明确意识到的。 终于,在某个晚上吃晚餐时,当养父说,可以为他结一门亲事。等到他结婚后,正好带着妻子一起去罗马上任——他像是终于鼓足了勇气,一瞬间想清楚了一切(或许没有想清楚,但身体快过了脑子),他对养父说了自己的想法。 相比起一眼看得到头的未来,他想尝试自己出去闯一闯,看看会不会有不那么顺利,但或许更精彩、更成功的人生。 养父有些惊讶,但最终并没有阻止他,甚至还帮他写了几封介绍信。那些介绍信可以帮他叩开这世上最难叩开的几扇门,当他需要帮助的时候就能用得上。 养父对科西莫说:“我想,我不需要给你钱了,对吗?这些年你一直努力工作,为家族创造利润,手里是有一些分红积蓄的,你又不是一个乱花钱的孩子.但这些介绍信,拿着吧,别拒绝。我认为,任何一个家庭只要有办法,都不会让孩子两手空空出门的,总会给与一些帮助,金钱上的、人脉上的” 科西莫明白养父的好意,收下那些介绍信就收拾行李离开了托斯卡纳,心里打定主意,不到最后关头绝不使用这些介绍信——似乎父母和孩子就是这样,越是爱,就越是要在对方面前强撑。 离开托斯卡纳的科西莫没有做过多考虑,就来到了瓦松。 留在罗兰西的话,好像无论做什么,最终总会和伽利略家族交集上。而要离开罗兰西,就只有瓦松让科西莫熟悉了。虽然罗兰西有更多商人更熟悉慕伯汉,那儿才算是他们真正的‘自留地’,但具体到伽利略家族,是更熟悉瓦松这边的业务的。 科西莫也曾在多年前呆过西岱,那时候他才只是一个实习办事员呢! 而来到瓦松,了解过最近发生在瓦松桩桩件件的大事之后,科西莫就敏锐地注意到了‘布鲁多的路易莎’——当然了,注意到路易莎是必然的,她本来就是布鲁多的女继承人,而布鲁多最近这些年可是不少商人议论的重点! 也就是这年头消息传播、影响扩大都慢,不然议论还要更多呢! 而且,最近路易莎不是成为王太子的未婚妻了么?这显然也给她拉了一波关注。 科西莫离开家族可不是为了小打小闹做个小商人的,而这年头如果要做大商人的话,单打独斗是不可能的。现在科西莫没法依靠家族,那就要给自己找个最好的靠山、政治上的支持者——是的,他看中了路易莎。 他研究过路易莎这个人,所以并不是无准备、拍脑袋想主意的。此前,罗兰西不少商人都研究过路易莎了。一来,从罗兰西出发做生意,除了直接去中欧和近东地区的,其他基本都要走布鲁多过,做国际批发生意的。这样的话,不关注布鲁多的情况,那是不可能的。 而路易莎作为布鲁多的继承人,在过去几年,也确实展现出了不小的影响力。她不是那种不管事的继承人,要等到她上位才能看出一些东西。实际上,自从她回归布鲁多宫廷,大家很快就看到布鲁多集市的变化了。更别说她主持的那几次集市了,真是肉眼可见的不同。 这些‘不同’都是好的那种,对参加布鲁多集市的商人来说,就是苛捐杂税更少,得到的服务更加周到,做生意也更顺畅便利了。虽然这些变化都不是一次带来的,但这种向好的变化真是给了大家极大的信心! 过去很多年,布鲁多集市都在变得越来越差,导致一些人宁愿麻烦一些,都不来参加布鲁多集市了,而现在这些人都有渐渐回归的趋势——这倒不是说巴尔扎克伯爵能力有多差。布鲁多集市越来越差他其实知道内里原因,只不过想要改正实在是太难了! 说白了还是没钱闹的,布鲁多再富庶,也不妨碍巴尔扎克伯爵开支不够,于是只能多从集市吸血。这是饮鸩止渴,可是‘现在’都过不下去了,哪里能想以后呢?路易莎上手后,能够立刻减轻商人们的负担,让布鲁多集市重新向好,那是因为她找到别的赚钱路子了! 有钱到手,巴尔扎克伯爵才能允许她减少从集市抽血! 再来,罗兰西的商人关注路易莎,就是因为她手下做出的几个漂亮‘项目’了。其中最有名的当然是特鲁瓦玻璃镜,现在特鲁瓦玻璃镜已经成为知名商品了!凡是大富大贵之家,哪怕舍不得购入‘穿衣镜’,也会买一面尺寸中等的壁镜。至于说小手镜,那更是体面人家妇女必备的。 而且,特鲁瓦玻璃镜出口东方也很顺利,近东地区的有钱人很喜欢就算了,还会再转口卖到更东方的地方去。这样算下来,出口东方的营业额,居然和本土营业额差不多了那可真是很多很多的钱。 相比起特鲁瓦玻璃镜的天下闻名,她还促成了一些别的生意,虽然名气不那么大,但大家都是心中有数的——也由此知道,路易莎在特鲁瓦玻璃镜,这个具体的商业项目上的成功并非是偶然。 像如今前景好得不得了的布鲁多香水业,听说普罗万的香水商人赚到钱,已经在南方建立起一些香水园了,要扩大生产、占据更多市场呢虽说,这个生意是商人们在做,路易莎不能直接赚钱。但谁都知道的,领地内商人有钱、雇佣的工人多,市面自然就会繁荣兴盛,而拥有繁荣兴盛市面的领主,又怎么会占不到好处呢? 在还有新兴的特鲁瓦肥皂业,靠着一款有别于东方硬肥皂的‘特鲁瓦红酒皂’,从去年秋冬一鸣惊人。再到今年夏天,这个肥皂销售旺季,可以说真是热的烫手——凡是有门路的商人,都打听能不能成为特鲁瓦红酒皂的代理商,想要在某个城市代理销售它呢! 现在制约其扩大市场的是产能!虽然已经有两三个布鲁多商人的资本等条件符合要求,已经得到了特鲁瓦肥皂厂的‘技术转移’,在特鲁瓦办起了肥皂厂,同样生产特鲁瓦红酒皂。但是,产能扩大,产品涌入市场,这都是需要一些时间的。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只要特鲁瓦肥皂业按照路易莎的规划做下去,将‘特鲁瓦肥皂’做成一个大家都认的品牌,占据足够的市场份额,特鲁瓦就能靠这个持续繁荣!哪怕没有布鲁多集市也一样——说实在的,集市更多是富裕了领主和有钱做生意的人,普通人并不能享受到多少连带好处,毕竟这年头服务业聊胜于无。 肥皂生产这样的制造业则不同,因为肥皂生产本身,以及它的上游产业,都需要大量人手。这就让很多人有饭吃,等于是普通人也分到了好处这才是一座城市持续繁荣的根本呢! 毕竟,完全依靠服务业兴盛的城市,在这个时代变数太大了!不说一旦他们的金主转移,城市本身就会衰落下去。就说金主不转移,这样的城市里也是消费高的惊人!找得到工作的人还能勉强生活,找不到工作的就真的难绷了——所以这类城市里,贫民窟和乞丐也往往多的惊人! 不过,此时的人们似乎不认为乞丐是一座城市的问题,反而是繁荣的象征。逻辑是,城市已经繁荣到了,一些人完全不工作,只是靠他人的施舍都能活下去了 除了玻璃镜、香水和肥皂这三大产业,巴尔扎克伯爵给佩巴蒂公司提供食糖的事儿,这也在小范围内有所传说。多数人都不知道这件事,而知道的也不太敢肯定,伽利略家族算是比较肯定有这回事的。 不过他们也不知道巴尔扎克伯爵的食糖是从哪儿来的,显然他们没想到布鲁多能自产食糖,这太挑战想象力。他们知道食糖是从甘蔗中得到的,但正是因为了解的比别人更多,才更不能做布鲁多自产的联想!以布鲁多的气候,怎么都不可能种植甘蔗的。 他们也猜测,布鲁多只是在其中做中间商,应该是有东方的路子,有份额大量低价采购食糖。但不管怎么说,能做成这个,也是很有本事了。谁都知道中间商,尤其是有门路的中间商,那也是能赚大钱的!过手就是油嘛。 至于说,路易莎拿来赚零花钱的玻璃板、蜡烛这两个生意,科西莫也知道。这两个生意也就是在之前那些项目的对比下才显得不起眼,实际对很多商人来说也是大手笔了。而且一年到头加起来赚到的收入,大贵族之下,也难有那样高的! 所以,科西莫非常确定,‘布鲁多的路易莎’的表现,与其说是一个大贵族,不如说是一个极为成功的商人。如果她出生在那种大商人家庭,即使是女性,说不定也有成为家族掌门人的机会——罗兰西地区本来就有格外尊重家族中年长女性的传统,还真不是没可能。 和这样一位女继承人打交道,坏处是她太懂行了,不容易占便宜,占主导权自然也更难。而好处就是,对方大概率也不会是拖后腿的人,这显然在商人与贵族的合作中非常常见。 这倒不是说,和贵族合作的商人就都是好人,都那么无辜了。实际上,合作双方都是为了利益,贵族想要从商人那儿弄到钱,商人则是通过给贵族输送利益,赚的比花的多。 而为了弄钱,商人一样是花样百出,只不过贵族地位占优势,很多时候就是明着耍赖、破坏规矩。而商人没有政治地位,就只能背地里下手,或者在不破坏表面契约的前提下耍手段。 但总的来说,还是政治地位高得多的贵族更多时候是坏事的那个。毕竟他们没什么风险的,难度也低(耍赖就耍赖了,别人能怎么样?破坏信誉,增加以后搞钱的成本,那是以后的事),商人则要考虑更多。 而越是顶级的大商人,要做的是大生意,就越愿意和这样懂行的贵族合作。因为做到顶了,生意就很难靠玩弄那种见不得光的手段为主, 另外本身对控制风险的需求也是更高的——都已经做到顶了,只要能控制风险,只能说总会成功的。 科西莫就是要做大生意的,野心非常大,所以一下就想到了和路易莎合作.当然了,不可否认,路易莎现在是准·太子妃,而且很快会成为王后(毕竟路易三世中风那么严重,没人觉得他还有多少日子),这也是极大加分项,没有商人会拒绝和一位王后合作的。 科西莫走进布鲁多宫廷时,一点儿不意外宫廷里的奢侈,都说巴尔扎克伯爵现在富得流油,他的宫廷有这样的排场是正常的。 再然后,他被带进了‘红塔’,被告知巴尔扎克郡主就居住在这里,平常见客也在这儿,这整座巨塔都是由巴尔扎克郡主支配的——科西莫从这里更加确定,路易莎有充足的自主权,甚至财权、人事权都有自己自己独立的一套呢! 再等到上了二楼,等在门口时,一位女士走出来,请他在门外的窗边坐席等一会儿:“.小姐正在看裁缝送来的衣服,您得稍等一会儿。嗯,请等一刻钟到半个小时吧,无论如何,半个小时后是小姐的‘点心时间’,这是绝不会错过的,到时候就能见您了。” 红塔的人对时间的把握都很准,不是因为城堡里有一座钟楼,想要看时间不难。而是路易莎的红塔内就有一个座钟,比出去看钟楼更方便——这不是路易莎随身空间里的现代座钟,随身空间里的座钟给工匠们拆开研究去了,现在用的是工匠们仿制的第一代有商用潜力的产品。 产品本身没什么不好的,唯一的问题就是生产效率太低了。一堆顶好的工匠,一年加起来都只能做两三个,路易莎真觉得意思不大,正督促他们想办法增效。就研究一些机械设备,又或者优化一些座钟本身构件什么的。 科西莫当然不在意等待半个小时,在伽利略家族做事时,那些来借钱的商人也都是在外面的长椅上坐着等的。现在他变成了等着的人,虽然新鲜,却也没有不适应的地方。 事实上,他并没有等足半个小时,大约二十分钟就有人请他进去了——路易莎的下午茶是三点一刻准时开始的,但她提前几分钟、十来分钟坐下休息,等厨房送新鲜出炉的点心,又有什么奇怪的? 科西莫被请进客厅时,侍女和女仆们还在收拾路易莎刚刚试穿完毕的衣服,一些要做修改的得单独放,让一旁的裁缝带回去。虽然一时之间有些人多混杂,却没有杂乱的感觉。大家都井井有条做着各自的事,也没有因为门被打开,科西莫进来就变了节奏。 从这一幕科西莫也想到了不少,觉得这位已经有不少传闻的巴尔扎克郡主,应该是非常有条理的那类人,调度身边的人也有一手.这也算是好消息吧,都是有助于获得成功的素质呢。 “科西莫先生,这边儿来.小姐已经在等您了。”是吉娜将科西莫请进来的,她又将科西莫引到了靠近窗户的‘沙发角’,路易莎就坐在对面的长沙发上。 科西莫随着吉娜过去,路易莎也恰好从窗户的方向转过头来看他。于是他终于见到了这位名声在外,他早已了解过很多,却从没真正见过本人的布鲁多女继承人。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36 章【VIP】 第136章穿越中世纪136 科西莫行礼后在路易莎对面坐下来,此时女仆也端来了今天的下午茶。 “啊,希望您不介意边吃边说说您的来意我最近只有下午的‘点心时间’才有空闲,总在这个时间休息一会儿,吃点儿东西,恢复精力。”路易莎示意面前的茶几,这会儿女仆正将点心和茶水摆上去。 科西莫当然不会对此有什么意见,笑着说道:“您尽可以随意,事实上,我应该感谢您的招待才是。布鲁多宫廷的饮食出了名的出色,听说正是在您的指导下做的改进?我也尝过传出去的食谱制作的一些菜肴,都很美味但我相信,一定还是宫廷里的最好吃。” “谬赞了。”伸手不打笑脸人,路易莎脸上的笑容也真实了一些。 与此同时,她也意识到科西莫对她的了解绝对比她对他多得多。不过她表面上依旧只是说:“那您应该多尝尝啊,今天的点心是蛋挞、手指三明治、桃子芝士夹心蛋糕和葱香三角饼干。蛋挞和手指三明治都是我‘点心时间’最常见的点心了,配的饮料是茉莉桑叶饮,也很合适。” ‘茉莉桑叶饮’,其实是路易莎搞不到绿茶,改良出来的东西。即用晒干后团成小球的桑叶代替茶叶,喝的时候直接泡就可以了,和茶水的味道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像的。路易莎也是想起上辈子姑姑的保健茶里干花草一大堆,配料表第一个就是桑叶,才觉得可以试试的。 不指望桑叶真能保健,也没有茶叶的咖啡因可以提神,但至少泡水喝是不会喝出问题的。 而具体说到这个‘茉莉桑叶饮’,其实就可以看作是桑叶版的茉莉花茶,将干茉莉花和桑叶以4:3的比例拼配。泡的时候先放桑叶球,热水冲下去、滤水洗茶,然后再加入茉莉花,第二道水就是真正泡茶了。一般是盖上盖泡,也就是焖泡。 雨果夫人过来,亲手端起送来前才泡上,这个时候刚刚好的茶。茶水从精美的圆柱形陶瓷茶壶中冲出,带着茉莉花香的水汽一下弥漫开。路易莎嗅了嗅,露出了舒心的笑容茉莉花虽然是传入才几十年的花,但因为香气突出,花型也很可爱,种植面积、种植范围都扩展地很快。 所以路易莎要找茉莉花也很简单,别说普罗万就有大规模种植,现在还被用来制作精油和香膏。就说在特鲁瓦,那也不是没有。只不过种植面积不大,要么做观赏用,要么就是当令的时候卖卖鲜花,就连制作干花香包产品什么的都少。路易莎想要喝花茶,要找茉莉、玫瑰这种花茶常见品类,此时都是有条件的呢。 科西莫也闻到了茉莉花茶的味道,他对茉莉香不陌生,但这种干花泡水后和鲜花味道不完全相同——当然,还是好闻的,只不过第一次闻的人不会有品尝它的冲动。人类味觉经过了数万年的自我驯化,显然这类味道并不在引动食欲的范畴内。 “是吗,那我一定要好好品尝。”虽然心里有些拒绝,觉得这可能会和医生的草药茶有些像,但科西莫表面是很愉快的样子。并且他在心里下了一个结论,认为路易莎果然和传闻中一样‘爱香如命’,就连喝的饮料也这么香气扑鼻。 听说,有的女士认为,巴尔扎克郡主身上之所以那么好闻,除了她自己就会调配美妙的香水外,也因为她的饮食和别人不同。她很喜欢吃带香味的蔬菜水果,喝的饮料也经常是拿花草和水果制作而成呢! 为此,最近有不少宫廷里都流行用花草和水果泡水喝,大家都认为这有利于身体健康、改善体味问题。 对此科西莫并不看好,他认为这就和很多乡下医生的奇怪药方一样,没有一点儿道理,也不会有用处。至于说巴尔扎克郡主身体健康、味道好闻、容光焕发,那是她自身条件好——某种程度上,这话也没错。 不过如果路易莎没有活在中世纪,依旧保持着21世纪的生活习惯(甚至还更精致、健康了),估计也没有现在这样的好状态。 在路易莎的示意下,他喝了一口茉莉桑叶饮,说实话,又苦又香,不是他习惯的味道。不过好在也没有想象的难喝?至少和那些草药茶的复杂浓郁味道相比,这个茉莉桑叶饮喝起来苦却不涩,茉莉花的味道则非常淡雅,和苦味在一起后苦味还衬托了这种淡雅。 属于是奇怪,但不会难以下咽的味道其实更多还是没喝习惯。 见对方喝了茶,路易莎指了指点心让他吃,自己也拿了一个蛋挞,解释道:“吃点儿点心吧,很多人第一次喝我这里的花草水果饮料都喝不惯,但配上咸甜点心之后,又觉得就得是这样的饮料才好配点心。”因为精致好吃的点心无论咸甜,要么用糖多,要么用油多,或者两者都多。就空口吃,或者配纯甜的饮料,真的很容易就腻了。苦味为主的花草茶,酸味为主的水果茶,以及就算是甜的,甜味也丰富且恰到好处的果干茶.配着来就好多了。 科西莫听了,拿了一个离他最近的葱香三角饼干吃了一口。 葱香三角饼干也是一种基础却味道很好的饼干,原材料是面粉、食糖、盐、植物油、鸡蛋、牛奶和香葱,制作时直接就将面粉、食糖、盐混合均匀(有泡打粉的话可以放一点儿,会更加酥脆,不过没有的话问题也不大)。之后加入鸡蛋液、植物油、牛奶,制成面团。 再之后就是洒上葱花,并将面团压成3毫米厚的面片。面片无论是用模具,还是用刀切,制成三角形一块,就可以放进涂抹了黄油的烤盘上,送进烤箱了。有经验的话,根据炉温情况不同,8到15分钟就可以得到完美的咸口葱香三角饼干了。 葱香饼干在后世也算是经典了,有人觉得味道太朴素了,在越来越琳琅满目的零食中不起眼。但不可否认,之所以能成为经典口,饼干区从来少不了葱香饼干,就是因为这个味道适应了多数人的口味! 现在就是这样的,科西莫就一下被饼干那种酥脆的口感,略带咸口的葱香给征服了。这种味道不是那种浓郁的,但就是吃着很舒服,越吃越想吃。而一旦有了一点点油腻感,就可以喝一口茶,立刻油腻感就消失了。 这时候科西莫才明白路易莎说的‘这样的饮料才好配点心’是什么意思,配起来是真的完美。 之后他又尝了手指三明治和蛋挞,相比起葱香三角饼干的朴素味道,这两种点心味道上就更突出了。 当科西莫品尝的时候,路易莎就示意雨果夫人切蛋糕,原来这次下午茶的‘桃子芝士夹心蛋糕’端上来是一整个。虽然个头不大,大概就是后世蛋糕店里6英寸蛋糕的大小,但这也不是两个人下午茶的量,毕竟下午茶不是正餐,而且还有别的点心呢! 事实上,这个小蛋糕会被切成六份,路易莎和科西莫估计就是各吃一份而已。最多格外喜欢,再多吃一份。 在路易莎的感觉里,今天的下午茶点心,蛋挞和手指三明治只能算是不会错的‘标准搭配’。换个说法就是,配茉莉桑叶茶也没有多出众。相比之下,葱香三角饼干和桃子芝士夹心蛋糕就真是绝配了! 桑叶茶似乎格外解油腻?后世的葱香薄脆饼干还好一些,因为非常轻薄,本身就没那么容易显得油腻。更何况,那么薄的话,本来也不用那么多油达到酥脆的效果。此时做的是比较原始版的葱香饼干,换句话说就是饼子厚,要做得酥脆得多用油。所以桑叶茶这样主打一个解腻的茶水,就真的绝配。 至于说桃子芝士夹心蛋糕,首先要在奶油奶酪中分次加入淡奶油搅匀,再加上食糖搅合。之后再在其中加入琼脂、桃子泥混合均匀,这就得到了制作蛋糕需要的芝士液。然后,将芝士液的一半倒进铺了蛋糕饼坯的模具中,中间夹上一层糖渍桃子果肉片,就可以倒进剩下一半的芝士液了。 这样的芝士液上再盖一层蛋糕饼坯,就可以一起送进‘冰箱’冷藏等凝固定型了——现在布鲁多的厨房也有冰箱用,就是用冰块在封闭小箱子里降温而已。因为温度不够低,用了半个小时才让本身就增加了琼脂用量的蛋糕定型。 倒出来的蛋糕,以最快的速度抹了一层奶油,就被送到了路易莎的茶几上。 奶油、芝士、糖渍水果,想也知道多甜多腻了。也只有去腻又以苦味为主味的茉莉桑叶茶配着吃,才能吃完一块后一点儿不觉得腻,甚至会意犹未尽了——当然,这是路易莎的感觉,从她身边侍女们吃过的评价来说,她们是真的可以空口吃的。 虽然有种种科学实验结果显示,西方人更能吃甜,和味觉感受器有关。但路易莎这辈子似乎也没有个西方人的味觉,和上辈子的口味简直如出一辙.又或者,味觉感受器的先天差异,相比起后天培养的心理倾向,就是不值一提吧。 在愉快地吃着甜美轻盈到让人难以置信的蛋糕时,路易莎和科西莫也寒暄到位了,科西莫终于慢慢说明了此行来意:“真是美味,这绝不是在下奉承您的厨师。在下是在以美食著称的罗兰西长大,我的养父也可以说是世间少有的财富不让王侯、享受也不让王侯的人但您这样一顿点心招待,还是让在下大开眼界。” “这些点心太美味了,搭配它们的饮料也恰如其分,我真没想到饮料会这么合适,我想我能理解您为什么会爱这些花草水果泡水饮用了——当然,美味的食物并不是在下来求见您的原因, 事实上,在下有一桩重要的合作要与您谈。” 路易莎知道这是进入正题了,沉吟片刻道:“您知道的,想要与我合作的人非常多。因为我的出身,我做过的事,还有马上就要当太子妃的事实,很多人都认为和我合作是一件有利可图的事儿。” “那么,我凭什么要信任一文不名、缺少本钱的您呢?” 倒不是说科西莫真的就是无名小卒了,如果他真的一文不名,那根本连布鲁多宫廷的门都叩不开。他过去在伽利略公司兢兢业业、颇有成绩,这些事路易莎都从吉娜给出的资料中知道了。 只是说,他的名气和本钱,相对于路易莎这个潜在合作对象,真的差太远了。 “还是说,您是以伽利略公司的代表身份来的?如果是这样,那就是另一套谈法了。”路易莎明知道不是,这只是为了主导话题。要知道如果是的话,一开始就会说明了,绝不会像现在这样以个人身份前来。 科西莫否定了是代表伽利略公司来的,郑重而自信地说道:“我估算过了,布鲁多一定有非常多的闲置资金!请让我来替您和巴尔扎克伯爵大人管理这些闲置的款子吧,我会为您们带来您难以想象的回报的!” 虽然,布鲁多这几年的新增收入到底是多少,清楚的人一只手都数得过来,这其中绝不包括科西莫这个完全不相干的人。但是,估算布鲁多有闲置资金却是很容易的。这一点从布鲁多这几年再也没借过钱,即使是之前巴尔扎克伯爵花大价钱嫁了小女儿伊娃,和此时路易莎撒币式备嫁,也都不需要借钱和赊账就看得出来了。 这必定是有大量闲置资金啊! 听他这么说,联想到伽利略公司的主营业务就是钱生钱,可以说是银行家的前身了,路易莎倒能猜到科西莫的意思和打算。 她想了想说道:“我大概明白您的意思,是要投资借贷给那些需要钱的人,赚利息对吗?其实我不太明白,你们这一行和旧式的高利贷有什么不同,是利息更低吗?也对,那样大笔的款子,如果按照普通高利贷索要利息,那得做什么生意才能还的上呢?” 科西莫一听就知道,路易莎是对自己,对自己过去从事的行当有一定了解。虽然了解的很肤浅,但这已经超过绝大多数贵族了!要么就是她本就知识渊博, 要么是她万事做准备,知道有自己这么个访客,就提前做了功课。 科西莫偏向前者,主要是他也看得出来,路易莎最近的确忙着嫁妆的事,很可能没时间做那么多功课。 “您很聪明,的确,相比起只能本乡本土做生意,根本不可能放大笔款子的旧式高利贷者,如我们这样的人,给出的利息要低很多。由此,这也增大了我们客户的范围和金额数目——不过,这其实只是表象,您应该也看到了,我们有时也会做旧式高利贷者做的事。” “的确,你们有时也会收取很高的利息,譬如给君主、大公,还有其他有头有脸的领主们的战争、重大仪式借贷时.这是因为这是风险很高的贷款。”路易莎很自然就想到了这一点,高风险要用高收益来抵消嘛! 事实上,就算有高收益,做大了的商人其实也不愿意做这样的贷款,很多时候也是没办法了。他们的生意能做到那么大,就不可能完全是靠市场竞争做到的,这里面必定有领主给予的特权。一旦惹得领主不满了,收回特权那就不好了,所以权衡考虑之下也只能冒险借钱。 科西莫听到路易莎一点就通,而且提到了‘风险’这个词,很高兴地说:“是的,您抓住了最核心的问题,那就是‘风险’,我们与旧式高利贷者的不同也全在这一点,我们会风险控制!一般来说,风险控制做得最好的从业者能够获得最多的利润——过去很长时间里,伽利略公司就是行业里做的最好的。” 简单来说,相比起高利贷更低的利息、更多的款子,只不过是这些银行家们不同于高利贷者的表象(虽然现在还没有‘银行家’这个叫法)。他们和后者真正的不同是对风险的认知与把控当然,他们会使用汇票等新式金融工具也是很大的不同,但那都不是本质。 “那要怎么做呢?”路易莎上辈子还是个‘清澈且愚蠢’的大学生,学的也不是金融专业。所以虽然日常也和银行打交道,却不知道银行业贷款的逻辑,最多就是模模糊糊知道和‘信用’有关。 但不得不说,‘信用’已经触及到根本了,只不过太基础了,反而很多人都能给出这个答案,却说不出更多。 关键是,评判信用的标准是什么,根据这个标准又要怎么操作。而且在普通的评价标准之外, 肯定还有很多特别的影响因素什么的。 “这就是伽利略公司的立身之本了,我们有自己一套衡量风险、控制风险的方法。虽然所有人都能看出某些客户风险很大,某些客户几乎没有风险,可介于这二者之间的种种复杂情况,就不是那么好判断的了。”科西莫信誓旦旦地说。 “唔您只是这样说的话,我是不可能相信您的。”路易莎摇了摇头。 她当然不是对对方毫无兴趣,一方面科西莫的履历的确漂亮极了,不是那种空口说大话的人。另一方面,路易莎作为一个现代人,钱就藏在库房里不动,也确实难以忍受。哪怕是她上辈子那会儿什么都不懂,还担心风险,也是在姑姑的指导下做了一个虽然极度保守,却的确存在的资产配置的。 古代没有现代那种持续不断的‘温和通胀’,确实没有存款得跑赢通胀,不然就是在亏钱的焦虑.但类似的心态显然依旧存在在路易莎身上。 所以,路易莎这样说,也就是字面意思——她对科西莫说的事很感兴趣,但对他这个人没什么信任。 “您可以考验我!”科西莫非常肯定地说,显然他是一个对自己很有信心的人。 路易莎和他说了这一会儿了,感觉他确实不是个骗子,想着也是这年头人才难得,送上门来的就更难得了。 便想了想说道:“这样吧,我交代给您一桩差事,现如今布鲁多不少商人都想加盟制造‘特鲁瓦红酒皂’。而我对此是有自己的要求的,他们生产必须按照我制定的法律来,并且小打小闹也不行。” 是的,路易莎将特鲁瓦红酒皂的一些生产要求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了,就像上辈子历史上的马赛皂一样。这也算是此时的领主特权了,就是可以用一条法律做生产规范!一旦有人不守规矩,就可以抓人了。 “按照这些要求,就只有资本雄厚,能一次大量投入的商人能加入进来了。但也有一些有能力、有眼光的商人,唯独受限于资本.这种时候,不就是贷款业务开展的好时候了吗?我给您一笔款子,您就去专给这类商人放款。” “给谁不给谁,给的话又给多少,就由您自己决定吧.最后以经营情况来决定以后的事儿,好吗?” 路易莎只是出于考察的目的出了这个题目,再加上最近确实一些有能力的商人受限于资本,没法加盟生产.也是顺带解决问题吧。 却没想到,听她这样‘出题’的科西莫立刻说道:“您果然是再懂行没有了!是的,这正是我们这等人大展拳脚的时候——一个庞大的、不断增长的、有机会的产业,才能吸引商人前赴后继加入,而只有他们前赴后继加入,才有我们发挥作用的时候!” “事实上,伽利略公司之所以最初就发展的很好,也是抓住了托斯卡纳地区纺织业的大发展。有那么多商人想要进军纺织业这个红火的行业,但他们缺乏足够的本钱,所以伽利略公司借给了他们.” 还是那句话,金融要发挥作用,始终是要依赖于实体的。在这个时代,这更是颠不破的真理!没有足够繁荣发达的实体生产,银行业就没有诞生的土壤。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37 章【VIP】 第137章穿越中世纪137 科西莫带着路易莎给的500镑就急匆匆离开了,看起来是等不及要大干一场了——500镑并不是一个小数字,但既然路易莎不是让科西莫放小额贷,而是贷给有能力但缺钱的商人,加盟特鲁瓦红酒皂的本钱,那这个数字就是必须的了。 甚至这都不够,如果后续来看效果不错,路易莎这里还要追加额度给他呢也不用着急,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扶持一个产业、做起来一个银行,都不是一朝一夕之功。 而科西莫去经受路易莎所说的‘考验’后,路易莎的日常又恢复到了之前的样子,每天都在摆弄嫁妆的事。 如果是普通的贵族少女,这事儿其实应该由她们的母亲主持,她们最多就是在旁提出一些建议而已,就像之前伊娃备嫁时一样。但谁让路易莎这辈子的生身母亲已经去世,而继母和她的关系又很生硬呢? 当然,也是她有办事的能力的缘故。巴尔扎克伯爵,还有宫廷里其他人,见惯了路易莎主持集市、和领地内贵族过招、市政府内推行主张、动不动拨弄上千上万镑的金钱本能就觉得只是准备嫁妆而已,完全由她自己主持,能有什么问题? 完全没感觉到,让一个未婚少女自己给自己准备全副嫁妆,这说起来是一件多离谱的事儿。虽然从路易莎的感觉来说,备嫁本身的确不难,只是麻烦、琐碎、磨人而已——对于她,以及她身边被锻炼出来的人,备嫁其实是王者打新手局了,自然容易。 而实际上,贵女备嫁,嫁的还是瓦松这样大国的王太子,从来都不简单!就看现在,几乎整个特鲁瓦的高端工匠都在为路易莎的嫁妆忙碌。而且不只是特鲁瓦,普罗万等布鲁多的手工业重镇,都多多少少有订单.也算是大大活跃了领地内经济吧。 另外,国外采购的商品也有,毕竟布鲁多集市是做国际批发的,批发很少有真正的好东西的,古代社会下尤其如此。而路易莎的嫁妆又恰好只能是顶好的,一点儿不能差,所以就只能去原产地采购了。其中最多的是南下罗兰西采购的,但也有往其他地方去的。 要调动这么多人、这么多物、这么多钱,本身就不会简单了。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疏漏、错误肯定会不断。即使是很有经验的贵妇人替女儿备嫁,也容易在最后关头依旧有各种问题,只能遮掩过去,让表面上看没问题,就是因为这了。 就这样,又兢兢业业了有十来天,备嫁工作终于告一段落——其他人还要加紧赶工,但路易莎可以放一段时间的假了,下次再上心,又是一轮阶段性成果检查了。 路易莎长长舒了口气,休整了两天,就去到了拉尼。按照她之前计划的,看看拉尼城堡情况怎么样了。 其实不只是拉尼城堡,拉尼城本身就在进行一番改造,就像之前的特鲁瓦一样。当初特鲁瓦的改造获得了成功,然后第二年普罗万和巴尔就成了改造的第二批。之所以两座城市一起来,主要是因为普罗万本身就不错了,需要改造的地方少,工作量就小,两座城市兼顾也没问题。 今年是第三年了,轮到的是诺戎和夏龙两座中型市镇,这两座市镇也有集市,只不过不像布鲁多六大集市那么出名而已(这六大集市也是狭义上的‘布鲁多集市’,但不代表布鲁多其他地方就没有集市了)。但也不差,和另外几座差不多的市镇组织起来的集市,在布鲁多境内算是仅次于六大集市的集市了。 当然,这个‘仅次’,一下就差出了一个量级去。 之所以宁愿改造诺戎和夏龙,都不优先改造拉尼,这也是有原因的。路易莎倒是想向巴尔扎克伯爵申请款项,但听说要用在拉尼,当时巴尔扎克伯爵就给否了——这就要说到六大集市的收入是怎么分配的了。 六大集市中,普罗万冷集市正式开市后七天内的收入(不算准备开市的那几天时间),是被巴尔扎克伯爵伯爵永久赏赐给了圣阿乌尔修道院了。再其他所有集市的收入,除了拉尼集市的,就都属于巴尔扎克伯爵了,除非他临时将某一年或某几年的某部分收入,就赏赐给一些个人、团体。 拉尼集市比较特殊,它从一开始就属于拉尼本地的圣比尔修道院,之后圣比尔修道院也保住了这个集市,至今依旧由他们经营并掌控其收入。 这用膝盖想都想得到,拉尼集市的巨大收入和巴尔扎克伯爵无关,至于别的收入,那就是一个普通城镇的样子,和布鲁多境内一些小城镇没什么不同。这种情况下,巴尔扎克伯爵嫌弃还来不及,哪有花钱改造拉尼城的想法?过去巴尔扎克伯爵花钱到拉尼, 基本都是出于军事目的,毕竟那儿离西岱太近了,让人不得不防备。就算确定了路易莎要和王室联姻,考虑到王室的兄弟们之间,更多时候是敌人而不是血脉亲人.这军事投入也是少不了的。 也就是现在,路易莎的未婚夫纪尧姆是王太子,未来的国王,才要考虑停止对拉尼的军事投入。 不过,军事投入没有了,却有另外一场泼天的富贵落到了拉尼头上。因为地理位置等原因,巴尔扎克伯爵给路易莎选择了拉尼作为她结婚后的宫廷所在地——这其实只需要改造、修缮城外的城堡就行了,但谁让路易莎有不同的想法呢? 路易莎以拉尼即将成为她的宫廷所在地为理由,要改造拉尼,给拉尼市民一些好处,巴尔扎克伯爵没怎么反对就答应了——单纯说要做好事,给市民发福利,这巴尔扎克伯爵不见得认同。但如果说是邀买人心、展示巴尔扎克家族的气派,那又可以了。 中世纪的贵族是这样的,统治方式就是层层邀买,对自己身边的骑士们好吃好喝、无所不包,就是要以这种方式保证他们的忠诚。而对下层平民,也是差不多的,见不到的时候就算了,凡是一些活动时见到了,慈善捐款,甚至直接撒币,都是最常见的了。 既能安抚一些心有不满的人,又能展示贵族的排场,何乐而不为呢? 说起来,拉尼的改造其实比当初的特鲁瓦更麻烦,因为这座城市不像特鲁瓦,很长时间作为宫廷所在地,到底还是讲究一些的。而且它也没有普罗万的基础,本身就运行的比较好,真要说拥挤肮脏,可以说更甚于当初的特鲁瓦城! 要知道特鲁瓦还只能说是保留了屠宰业,以及由屠宰业延伸出的规模不大不小的硝皮业。但拉尼真就是一个皮革的城市了!六大集市其他5个,虽然也有大量的皮子被交易,可拉尼的皮货交易是最旺盛的,他们也是唯一以此为主的。 大量的皮革、毛皮,甚至生皮都被运送到拉尼销售,这些生皮不少干脆就近委托拉尼的工匠进行再加工。而之所以会汇聚这样大的皮货贸易,成为区域皮货交易中心,一开始肯定是因为本地就是最重要的产区之一啊! 到现在为止,拉尼依旧出产大量的本土羊皮,以及一些牛皮。再加上外地商人来料加工,这座城市的气味可想而知皮货加工真的是这年头最脏最臭的产业之一了,放在比较主流的产业中,甚至连‘之一’都可以去掉。 也就是拉尼的规模比特鲁瓦小一些,特鲁瓦有大约5000个市民家庭,拉尼根据市政府的记录是3000个。而此时的城市么,一旦规模大一些,问题就是成指数上升的!所以拉尼还不至于比特鲁瓦麻烦太多,不然今年能不能完成基本改造,还不知道呢! 路易莎来到拉尼的时候,城市还在做河流清理工作——可以说是不幸中的万幸吧,主干河流玛恩河并没有堵塞,堵塞的基本是其他的小型支流。 这主要是因为,玛恩河是重要航道,上下游不知道多少人靠他吃饭,修道院和贵族也有不少利益在其中。真要是任由皮匠在河中倾倒生产垃圾,别说是堵塞了,就是导致河流不畅、通航能力下降,那都是很多人无法接受的。 所以市政府管的还挺严格的,就算有一些人时不时还是会去偷偷倾倒垃圾,也不会超过玛恩河的自我恢复能力。 “河流清理还不错,那么,调整工坊的布局,做的怎么样了?” 看到清运车、清淤船来来去去,路易莎想到了什么,询问身边的拉尼市政府官员。 说到这个,官员也是一脸无奈:“殿下,您该知道的,这件事儿很难,非常难。要让那么多人改变自己的经营场所,这实在是.” 虽然说,此时的人们也不是傻子,除了同一个行业的人往往会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社区外。像是皮货加工这种尤其容易污染的产业,都会放到城市的下游和下风口。但谁让一开始聚居时,总有缺少规划,有些随心所欲呢? 所以这时候再看,不合理的地方太多了! 普通城市有些不合理也就算了,城市本来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之前路易莎在特鲁瓦等城市做改造,也很少需要调整经营场所的,这就涉及到产业搬迁,甚至拆迁了!那难度太大了,同样的成本和心力放在别的改造项目上,在此时无疑是更有‘性价比’的。 问题是,整个拉尼城太乱太脏了,臭气熏天。城市的这种‘不合理’不是癣疥之疾,而是真正的膏肓之病. 路易莎也知道官员尽力了,所以没说什么,就盯着拉尼城的地图陷入了沉思。地图上用不同颜色做了标记,主要有三个颜色,分别是蓝色的普通区,绿色的皮匠家庭居住区,以及红色的皮货加工区。按照路易莎的设想,普通区就和普通城市一样就好了,不同的社区林立,服务业穿插其间,为市民生活提供便利。绿色区则是一个纯生活社区,从事皮货加工的家庭在此生活,没有其他产业在此,最多就是点缀一些服务业。 红色区就有后世高新技术园的样子了,都是皮货加工的‘厂子’。 之所以要改变现在家庭作坊常见的‘前店后家’模式,一方面是为了让生产区更集中,不至于因为家庭生活区也在,又臃肿扩大很多。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让从事皮革加工的家庭,同样能享受到城市改造的成果。而不是其他地方光鲜干净,却将他们直接一起扫进垃圾堆了。 至于为什么要单设一个绿色区,而不是直接将这些皮货工匠和他们的家人投入到蓝色区,做一个普通居民。一来是尊重此时的聚居传统,其次也是方便皮匠去红色区做工,在设计时绿色区就在红色区旁边.此时城市不大归不大,交通也基本靠腿啊,居住和工作地离得稍远一些都不行!索性就这样相邻规划了。 皮货加工本来就是聚集在一起做的,只不过原本在拉尼分了几个小的聚居区。路易莎现在要做的,就是将最大、位置也选的最合适的那个聚居区拿出来,单独做一个红色区,今后所有的皮货加工都要在这里进行! 因为只是做生产,居住生活分出去了,所以原本的大小容纳城里现有的皮货加工产业是可以的。如果将来还要扩大,也可以向外扩,毕竟这里已经是城市边缘了。至于绿色区的建立,就要搞一些拆迁工作了,将原本住在这里的人迁出去,又将从事皮货加工的家庭填进去。至于迁出去的人,就可以安置在被废弃的皮货加工区——这说起来是工作量最小、成本最低的方案了,甚至可以让废弃区的人和绿色区内原住民‘换房’。 然而,这就是最理想的情况罢了,事情哪有那么简单?这又不是玩建设游戏,一键安排就行。实际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想法,更别说现实的困难、利益的差别了,要想按照这个理想方案来,几乎是不可能的。 思索了一会儿,路易莎有了一点点想法,说道:“是的,这样光靠政府命令调动市民非常困难,所以还是用‘市场’的手段吧。嗯,就现在划定的红色区域,不是也有空地吗?如果土地还是属于伯爵的,那就好,不是就买下来,然后修建作坊好了。” 别看此时的城市挤挤挨挨的,其实规划分布很不合理,可能这边就是拥挤得转不开身的一块区域,旁边转角就有一块大空地。所以原本就是皮货加工聚集区的红色区域,有一些空地也很正常。 市政府官员最近为了城市改造,就在和这些事打交道,十分熟悉,闭着眼睛都点出了几块空地。 路易莎选了相对大的那块,就让工人准备修房子了。房子是让建筑师设计的,十分适合做作坊,有足够的开阔空间,操作台也多,仓库、晾货间更是少不了。这样的建筑按照此时皮货加工作坊的不同规模,大致分为了三种制式,然后就可以建设了。除此之外,路易莎还在绿色区域内找到了空地,开始修建居民住宅,这也是要给皮货工匠家庭的。 人手足够的话,只是修建这种普通的二层小楼,甚至平房,那是非常快的。然后路易莎就召集了皮革行会,向他们说明了自己的计划,希望得到他们的协助。 “简单来说,我希望大家可以搬迁到新修筑的工坊里做事,住当然也要住到新房子里,就在这儿或许市民还不能相信我,所以他们可以等新房修建好了,再拿自己的老房去换。”路易莎将房子的示意图挂出来,让行会成员看。 一个行会重要成员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您的意思是,您的意思是‘换’,不需要我们再花钱了吗?” 路易莎点点头:“的确是这样,不过更换的房子大小、作坊大小,要按照他们原本的房子大小来,并不是随便可以选的。他们可以实地去看房子,觉得满意就报名更换——我可以和你们说实话,等到换得差不多了,我会和市政府拟定法律,让皮货加工只能在这片区域开业。” 路易莎说着指了指那张用红蓝绿颜色标记过的拉尼城市地图,手指点在红色区域上。 能来的行会成员代表因为太过惊讶,一时之间都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才忍不住说道:“这些都是砖房.真的就这样交换了吗?不需要付出别的吗?” 工匠们住的房子也有好有坏,但总的来说就是这座城市的普通水平,多的是木头、树皮、泥土做建材。而路易莎要做的房子, 那就是砖房了!砖房在此时真的是好房子,路易莎让人设计建筑的房子即使也很朴素,但材料就赢太多了。二者交换,居然不用补差价!? 因为此前就是准备对拉尼大改造的,提前让相熟的商人过来开设了砖窑(都是有信任基础的,所以看不到前景时也敢过来做前期准备工作),倒是不缺砖.估计等路易莎的换房计划透露出去,更多商人会过来开砖窑吧。 路易莎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一本正经地说:“不必,嗯,或许需要他们遵守新的生产区法律,过去那种处理垃圾的办法,还有污染极大的生产方式,这些都得按照新的法律改。你们应该知道特鲁瓦城的硝皮街是什么样的规定吧?就和那个差不多。” 这也是经过验证的做法了,可以直接拿来用。 别的城市的同行业规定,拉尼的硝皮匠们很少有关心的,那又不是自己的生活。不过自从路易莎一声令下,拉尼开始了大改造,至少皮革行会的核心人物们,也打听了一下特鲁瓦城改造的细节,好心里有个底.所以是大致有数的。 “您您真是仁慈,这,我们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行会会长搓着手,有些不好意思道。当然,不好意思归不好意思,这么块天上掉下来的馅饼,那肯定是要接住的。 拉尼有3000个家庭,其中一半都是皮革加工行业从业者。这些从业者又一半是帮工,在大作坊或者家庭小作坊打工,不掌握任何生产资料。他们就算了,关键是家庭小作坊,也就是家和作坊是一起的那种,他们是换房计划的主要覆盖对象。 至于说大作坊,非常少见,路易莎就只管作坊换作坊了,对他们住宅换住宅就不存在了——大作坊本来就不会用来住人,上工的工人过去从家里来工作,换新地方了也是一样的。同理,去家庭小作坊的帮工、学徒也不用管,过去他们大多和雇主一起住,现在也可以。 总之,满打满算,就是700套住宅,720间三种不同制式的作坊都是砖房的话,那可要花不少钱的——所以行会会长才说路易莎‘仁慈’,是真的在做慈善了。 心里也确认了,他们这位未来的领主,真的就像传闻一样,对自己的领民非常好。另外,那些争抢着要做宫廷所在地的城市,果然不是白来的,这真是有利可图啊——估计,就算不会有拉尼这样的‘大馅饼’,那也是有别的好处的。 “.我和本地皮匠们还缺少信任,所以一些事需要你们出面,本来这是一件好事,我不希望有人贪心,导致好事变坏事。譬如,我现在就有皮革行会的文件,知道哪些人才是皮匠,有自己的作坊。如果到时候有不在文件上的皮匠跳出来,说自己也要换砖房,我是不认可的。” “而且,他今后也会无法经营,除非进入划定的区域,购买下建设作坊需要的土地,自己新修作坊.我之前和你们说过的,今后会专门出一条法律,规定拉尼的皮货加工,只能在这块红色地区进行。” 这么多砖房,路易莎的确要花不少钱。但一来她是直接包销了砖窑的砖块,其他建筑材料也是大采购,所以在管理得当的情况下,平均成本其实是要低不少的。 另外,人力也有节约的办法,比如家里有人报名建筑队,做够了工时的,他们的房子和作坊可以优先分配下来。当然了,建筑队给这些人的报酬肯定是偏低的,就恰好卡在一个有些低,但为了优先分到舒服干净的砖造新房,不是不能接受的限度上。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38 章【VIP】 第138章穿越中世纪138 决不能忽略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很多人看上去家里脏兮兮、乱糟糟的,对生活都麻木了,似乎他们并不在乎?其实不是的,只不过是条件有限,只能如此罢了! 现在路易莎要给大几百个家庭换新的好房子,作坊也给换新的,这些人在乎吗?当然在乎!立刻就被刺激着行动起来了。 有行会做中间人,建立起基本的信任后,最先一批可以换房的人已经确定。他们有人是走通了行会重要人物的关系,有人则是报名了建筑队,后续得在建筑队低价做一定工时的工呢! 对于此,其他沾不到这份好处的市民就有些酸溜溜的了,不过也就是说说酸话而已,无碍大局,毕竟这是发福利的好事儿。对此时的民众,每一份福利都是‘中奖’,还没有能要求别人有的我也要有的认知,毕竟‘人人平等’的观念未深入人心,只是宗教上的一个说法而已。 再说了,他们其实多少也能享受一些好处的。比如说这样大开工、搞基建(不只是修房子,还清理河流、修特鲁瓦那种半暗半明的排污渠等),到处要用人,他们也就能轻易找到一份报酬不错的工作了。 至于一些专业的建筑工,还有建材供应商,那更是最大赢家. “您最近花了太多钱了,早就超出伯爵给您的改造拉尼的额度了。”路易莎身边负责管账的亚兰骑士,和她一起站在已经成了一个大工地的拉尼城城墙上(这里是城中一个制高点),如此提醒路易莎。亚兰骑士算是子承父业了,就和他父亲一样,是个做会计的好手,更重要的是他非常仔细、谨慎、可信。所以路易莎在最开始乏人可用的阶段过去后,就不再让他出去办具体的事了,而是专门负责会计、审计这一块。 由他带着一些会计,专门给路易莎算账、查账.下面的人将他当成是督察组之类,尤其是心里有鬼的,总是怕亚兰骑士带着人就突然来查账。 “超出的额度我会和伯爵说。”路易莎叹了一口气。其实超支的部分,她并非补贴不起,只是不能由她来出这个钱,现在的布鲁多领主还是巴尔扎克伯爵呢! “好吧,如果您都想清楚了的话”亚兰骑士也没有啰嗦。在他看来,路易莎是一个对平民抱有充分怜悯心的领主,再加上手头散漫,花钱从不在乎,会有这样的举动倒不奇怪。 另外考虑到,今后拉尼就是路易莎的宫廷所在了,来这么一次收买人心也不是不可以。虽然花钱实在多了一些,但效果也是真好!上上下下喜笑颜开,即使过去拉尼对巴尔扎克家族不太感冒,一下也亲近了起来呢。 只能说,利益是最好的润滑剂,能带来好处的统治者就是头顶有光环的天使。反之压迫太甚,就是拿着草叉的恶魔了。 “行了,城里也没什么可看的了.接下来您得多照看拉尼这边儿,无论是城里的工程,还是城堡的工程,账目都要清楚干净。我并不在乎出钱,但不允许拿钱养活一些只想偷我钱的人——主要还是城里这边,城堡那边,雷欧大师还是可信的。” 路易莎在城墙上看了一会儿,觉得乱糟糟的工地也没有什么可看的。就一边走下城墙,一边叮嘱跟随的亚兰骑士,亚兰骑士自然是点头称是。 之后路易莎就回了拉尼城堡,城堡的修缮改造也是一部分一部分地做的,不用担心正在修缮中就没有可住的地方。所以路易莎他们来到拉尼,还是住在城堡里的,主要住一座留待之后再修缮的塔楼,以及其他附属的小房子——现在优先修缮改造的当然是主宅。 其实看拉尼城堡的修缮改造工作,更多是路易莎想要散心的理由,真的来到拉尼之后,反而是关注拉尼城的市内改造比较多。这个过程中,她倒是熟识了不少拉尼城的重要人物,心里对这些人有了数,今后在拉尼设立她的宫廷时,也更能如臂使指吧。 就这样,路易莎在拉尼呆了有一两个月时间,直到七月末,又得回特鲁瓦检查嫁妆进度了。这次不只是之前修改的改完了,新制作出来的也同样要检查,另外外国采买来的嫁妆,这时也到了大半了,路易莎也得去看。 “这些织锦缎全是罗兰西进口的,品质不错,都装进箱子里吧!别忘记放一些防虫蛀的香料进去,这可是名贵的布料,得小心保存。还有这些蚕茧绵兜,很好,得抓紧时间将它们做成丝绵被。”雨果夫人检查过一批采购而来的嫁妆后说道。 她得到了路易莎的授权,一些不需要路易莎‘试’的嫁妆物品,如果价格相对而言又没那么高,那雨果夫人检查合格就可以这大大减轻了路易莎的负担。 蚕茧绵兜也是路易莎经常委托去东方的商人带回的商品了, 自从用蚕丝绵兜做出丝绵被,得到一致好评后,她每年都会做。自己是够用了没错,还可以送礼呢!这份礼物是不贵,但真的很有用、很贴心,人情赚得毫不费力。 这次路易莎是要结婚,无论是东方传统,还是西方传统,准备一些新铺盖总没错!所以蚕丝被也得抓紧时间多做一些新的出来。 检查过织锦缎,又安排了有经验的女仆去做蚕丝被,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就过去了。等到她回到红塔二楼时,路易莎正在试一些长筒袜此时的布料没什么弹性,袜子要贴脚就完全靠剪裁和缝纫技巧了,而且都要试过才知道合不合。 现在是夏天,路易莎原本没有穿长筒袜,只是穿了一种轻薄织物制成的小腿袜,这在此时就算是短袜了,连膝盖都没盖过呢。不过因为要试长筒袜,那双轻薄的,有精巧镂空花边装饰的‘短袜’被脱下来放到了一边。 路易莎淡绿色绸子的裙摆被拉开,一只羊毛料子,颜色鲜艳,还有拼色几何花纹的长筒袜正被一点一点拉起来。穿好后路易莎看了看,还用缎带绑好固定,然后才站起身走了两步,确定袜子穿上后走路的感觉。 “这双没问题”路易莎点了点头,然后飞快地脱下长筒袜。这双袜子于是又被放到一边,待会儿还要熨烫一下才能重新收起来。 试袜子比试衣服要容易,穿脱还可以坐在凳子上让女仆辅助,更加节省体力。所以到现在为止,路易莎没有之前试衣服的那种不耐烦。但她依旧试图‘逃课’,指着一盒剩下的三双长筒袜:“它们是同一个裁缝制作,料子也相同,直接和这双比着看一下就行了。如果是一样的,这一盒就不用试了。” 大家都知道路易莎的心思,但在多数情况下,他们其实也愿意‘配合’路易莎。比如说这次,路易莎都这样说了,也没人反对,很快有人上手去比对袜子去了,路易莎则如愿可以稍稍休息一会儿,吃一个冰淇淋恢复体力、平复烦躁的心情。 这种‘烦躁’,除了因为备嫁的事又多又杂又无趣外,也是因为这时候天气很热吧?至于说婚期逐渐逼近,这很难说带给路易莎的是消沉,还是紧张,烦躁反而少一些. 就在路易莎的烦躁心情被甜美冰凉的冰淇淋有力平复后,一个女仆急匆匆地上了楼:“小姐!小姐!纪尧姆殿下来了!” “什么?”路易莎睁大了眼睛:“他在哪儿?城堡外面吗?现在是要去迎接吗?” 这可不是后世,拜访亲朋,又或者去见未婚妻,都可以事前一言不发,到时候直接给个‘惊喜’。一般大家拜访之前都会写信通知,再不济,也有个先遣的使者,提前一天半天赶来告知。不至于让主人面对突然而至的客人,有失远迎、招待不周。 所以,路易莎问纪尧姆在城堡外,已经是最大胆的猜测了。这还是因为女仆的口气太急促,而且有一种纪尧姆本人已至的感觉——事实上,她也没猜错,纪尧姆的确就在特鲁瓦堡外。是门口警卫室的骑士抓紧时间派人通知了红塔底楼的女仆,这才有女仆上来报信。嗯,巴尔扎克伯爵如今不在特鲁瓦,巡游到布鲁多别处去了。至于说伯爵夫人,虽然她才是宫廷的女主人,但路易莎已经比她更有权威了。再加上来访的是路易莎的‘未婚夫’,所以城堡门口的骑士首先想到的就是通禀路易莎,由路易莎主持接待事宜。 路易莎也没时间犹豫了,只能抓紧时间稍微收拾了一下,扯了一条白色真丝绡的披帛在手臂间,然后就下了塔。期间还派人去通知了伯爵夫人——有些错,普通骑士可以犯,她却不能犯。而且这时候不通知伯爵夫人,倒是还给伯爵夫人省事儿了呢! 稍后,城堡主宅的台阶上,路易莎见到了在城堡入口外等了一会儿才进来的纪尧姆.说实话,路易莎都不知道该说他是体贴,还是不体贴了。 纪尧姆也能感觉到路易莎和巴尔扎克伯爵夫人的‘匆忙’:虽然应该都临时整理了一下,但衣服来不及换、头发更来不及重新梳,就没有了那种迎接宾客的隆重感。这对于纪尧姆这样的贵族来说,是很容易看出来的。 他也知道这是自己来的太突然的关系,难得有些惭愧. 纪尧姆是一个月前离开西岱,或者说‘罗本都别墅’的(毕竟,他多数时候并不住在西岱城中,而是呆在城外的罗本都)。他离开的原因是要去奥尔良稳定人心,最近那边发生了一起农民暴动.奥尔良作为罗佩王室除西岱大区外,最根本的领地,说是如何重视都不为过呢! 所以即使只是不成气候的暴动,来消息说是很快就压制下去了,纪尧姆也要去看看。看看农民暴动的原因是什么,如果只是偶发事件,那倒是无所谓。别看西方很少有农民起义、市民起义称得上成功的,更别提推翻国王的统治了,但‘暴动’可是相当频繁!这一点华夏也是一样,古代即使是‘盛世’,也时不时要来一场地方性的起义。如果没有糜烂开,一般也引不起中央的注意,地方上收拾首尾也就是了。 但要不是偶发事件,事情的发生是有更深的原因的,那即使这一次能轻易压制下去,下一次也会再起来。而且下一次还会像按下弹簧一样,前一次按下的越狠,反弹就要更高! 根据纪尧姆的调查,奥尔良那边的‘农民暴动’果然是有猫腻的。事实上,他刚刚在奥尔良狠狠发落了一回当地的贵族、乡绅——简单来说,就是贵族联合乡绅玩了手段,将原本他们应该承担的一些捐税,压到了没有背景的普通自由农身上。 而这沉重的负担不出意外的,让普通自由农很快陷入了破产的境地,然后他们又可以压价收购破产自由农的土地类似的事儿在华夏古代其实常见一些,因为华夏是根深蒂固的农耕文明,而且土地很早就不够用了,这上面做文章的就格外多。至于西方,也就是这些年垦荒垦得差不多了,人口又来到了历史高位,土地的价值显现出来,这才多了这类操作。 只能说.太阳底下无新事吧。 纪尧姆处理完奥尔良的事儿,回西岱的途中,刻意绕路来特鲁瓦,就是为了见路易莎一面——很难说他为什么要来见路易莎, 他并不是那种黏黏糊糊的情人,会因为思念就一定要见到自己的心上人。 当然,想见是想见的,但可以忍耐。战场上的天才,最擅长的事之一就是忍耐了,在必杀一击之前,他永远是隐藏最深的。 纪尧姆要来见路易莎更像是一种冲动下的突然行为,如果不是这样,也不会事前一封信都没有,甚至都没有先遣人过来报信——他真的是一天以前,意识到从自己休息的修道院出发,走大路向东,一天时间就可以抵达特鲁瓦。然后才临时改变行程,一路快马加鞭而来。 他来见路易莎,或许更多是因为之前在西岱,以及这一趟去奥尔良,积压了太多负面的、仿佛毒.药一样入.侵五脏六腑的情绪纪尧姆其实一直都不是一个擅长处理复杂政治斗争的人,不是因为头脑不够,而是性情原因。 人很难一直和深恶痛绝的东西纠缠,时间久了,肯定会压抑,负面情绪也难以排遣。 在修道院休息时想到路易莎,想来见路易莎,更像是纪尧姆潜意识在‘自救’,属于是自己给自己找个心理治疗师了——‘爱情’的确是有魔力的,至少在它还没有消退之前,足可以让一个负面情绪难以排遣的人,一下就找到解。 或者说,不是找到解了,而是一切不愉快、阴霾、压抑都不重要了,自己放过自己了更直白一些,就是爱的那个人占据了太多,以至于其他都无关紧要。 在简单、匆忙的迎接中,纪尧姆一直注视着路易莎,说实话这都有些失礼了。跟随纪尧姆前来的随从们似乎也不敢相信,这是他们的纪尧姆殿下能做出来的事。虽然之前不打招呼就上门,已经很让人吃惊了,但那还可以解释为一时头脑发热,可是现在么. 跟随纪尧姆的一个年轻人,私下就对克莱尔骑士吐槽道:“您刚刚看到了吗?哦!殿下几乎一直盯着巴尔扎克郡主,巴尔扎克郡主都要钻进地里藏起来了,那可真令淑女不好意思啊!虽然看到美丽的巴尔扎克郡主,我也不是不能理解殿下,可到底要注意场合呢!” 克莱尔骑士是纪尧姆的心腹,平时对这些年轻人也很和气,很是弥补了纪尧姆亲和力不足的问题——毕竟,老大是纪尧姆这样的了,上传下达的二把手再一点儿不‘接地气’,团队就很容易出现隔阂了。 这时候他也不好批评年轻人背后说殿下的闲话,毕竟谁背后不说闲话呢?只要不是恶意的就好。而且刚刚那个样子,他其实也是有些看不过去的。 但现在克莱尔骑士在下属们面前,也只能维护纪尧姆:“是的,殿下有些失礼了,但完全是因为太久没有见到巴尔扎克郡主,太过思念的缘故。不过好在并不是什么重大场合,我想见到的人也不会随便往外说。” 这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了,发生在宫廷里的事,还这样有八卦价值,怎么可能不会往外说?立刻这件事儿就会传遍布鲁多宫廷上下。之后,就会以宫廷与宫廷之间特有的传播渠道,慢慢为各个宫廷所知。 这事儿最终具体能传播多广,热度有多大,这倒是不好说,因为这要受很多因素影响。这有点儿像是后世的热搜,排除花钱买的热搜,以及自带热度的公众人物的新闻,真正由大众推出来的草根热搜,其热度的上升就是有很多偶然因素,充满了不确定性,难以复制。 可以尽可能套一些总结出来的‘公式’,去提高制造热搜的成功率。但始终无法确保热搜一定能被制造出来,以及制造出来的热搜热度又是否高到了令人满意的程度。 对此大家也是看破不说破,鬼头鬼脑地笑了一会儿才散——他们现在不用跟着纪尧姆,因为纪尧姆和路易莎去特鲁瓦堡的园圃那边散步去了。 此时的城堡已经开始有制造花园景观的意识了,当然,只有最大、最好的那一批城堡才有这个余裕,毕竟此时城堡居住更像是顺便,还主要是军事建筑呢! 特鲁瓦堡作为布鲁多宫廷所在,又是新建的城堡,当然是属于有这个尝试的。只不过就像任何事物刚开始一样,还会比较重视其实用性,此时的花园景观也一样。种的花草树木几乎都是有用的,花草会被采摘,拿去装点房间、制作手工香包之类就算了,还有果树、蔬菜等,也旺盛地生长在‘花园’之中呢! 对此,路易莎觉得有些不习惯,但还能接受,毕竟华夏人本来就对种菜有天然好感来着。嗯,城堡的花园什么的,为什么就不能种菜呢?另外,还种了不少香料香草,味道很好闻呢。 路易莎对这些东西本来就很熟,和纪尧姆走在园圃中,为了找话题,还一样一样为他介绍——随着这个悦耳轻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纪尧姆忽然就觉得,不只是一些沉重的东西都离开了。还有一些一样沉甸甸,却不会让人觉得沉重的东西开始充满自己。 “您瞧,这是迷迭香,是我非喜欢的香草之一。它的香气清淡,尤其是新鲜的迷迭香,随风送来它的香气时,我的思维总是会格外活跃。因为这个原因,我书房的窗下,就栽种了一小片迷迭香.啊,我是不是说太多了?就连迷迭香也要介绍。” 路易莎说了一会儿,纪尧姆始终一言不发,多少是有些尴尬的——最后一句是自我解嘲的意思,但也多少有些她的真实想法。毕竟迷迭香在西方实在是太常见、太经典了,重要仪式上要用到迷迭香的时候不要太多,一些镀金的迷迭香也是富贵人家常见的装饰。 这样的迷迭香,还需要路易莎介绍? “不,听您说这些很有意思。”纪尧姆沉默了一会儿,说道。 路易莎或许永远不会知道,同样的事由她来做就是不同的。像她这样充满魅力的姑娘,轻柔地在耳边讲解美丽花园里的香草,就这样已然抵得上过去人生里得到的所有恩爱——至少,对纪尧姆这样为她所倾倒的男士,就是这样了。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39 章【VIP】 第139章穿越中世纪139 纪尧姆就这样在布鲁多宫廷做客住下了。 现在巴尔扎克伯爵不在宫廷(接到消息的他已经在尽快往回赶了),而伯爵夫人因为一些众所周知的原因,对招待纪尧姆也不很热情。再说了,纪尧姆又哪里希望是伯爵夫人出面招待自己?所以,最后还是路易莎亲自招待的他。 第二天白天,路易莎为了招待纪尧姆,就安排了一次野餐会、一场网球赛。野餐会不用说了,食物美味得让跟随纪尧姆而来的客人不敢置信,心里算是信了外面的传言——传言布鲁多宫廷的美食是‘前所未有的’‘奇妙的’‘令人痴迷的’.总之就是怎么夸张怎么来。 真的太夸张了,如果没有真正在布鲁多宫廷呆过、吃过,都不会相信,他们过去也不相信来着。 至于说网球赛,布鲁多宫廷流行的网球和他们过去接触过的很不一样。不过这也没什么,网球这类游戏的话,这时候不同的修道院、不同的宫廷,几乎都有不同的游戏规则、球、场地、球拍等等。或许布鲁多宫廷的和西岱宫廷的差的多了些,可也在大家的理解范围内。 而且不得不承认,布鲁多宫廷网球用了更有弹性的球,挥动起来更轻松、击球也更可控的穿弦球拍后,就是更快、更有观赏性!再加上更新的规则,一场比赛看下来既优美流畅,也具备相当的竞技紧张感。 看过一场的客人们就算自己不会,不能上场,也是津津有味地期待下一场比赛。更别说看比赛时供应的饮料零食, 包括冰淇淋、冰镇白葡萄酒、果汁、奶油松饼、炸鸡、炸鱼等,都是那么好吃。尤其是冰淇淋,客人们真是第一次吃到,立刻就被冰凉顺滑奇妙的口味征服了。 “啊,这个这个是叫‘冰淇淋’对吗?还有吗?能再来一份儿吗?”有跟随纪尧姆的年轻骑士向端来食物的女仆‘申请’道。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路易莎的女仆比平常见过的女仆年轻漂亮,穿的也体面,和很多小宫廷里的侍女差不多,让这些一贯心高气傲的骑士也客气了不少。要知道,他们在宫廷里,虽然对女士们很殷勤,但‘女士’这个称呼本来就是对有身份的女性的。 如果是身份不够的女仆、农女、商人女眷.他们经常是不屑一顾,甚至于粗.暴的。 “是,今天是冰淇淋不限供应,就为了招待殿下和诸位客人不过请别吃太多,因为一次吃太多凉的东西可能会肚子疼。”女仆也是不卑不亢的样子。路易莎这边会让出来做招待的女仆,基本也是本身素质极佳且见多识广的。 一边说着,她朝另一个女仆招了招手,那个女仆抱着一个裹着褥子的小箱子站在不远处的树荫下。见她招手就赶紧过来,她打开了小箱子,原来里面是分成四格的冰淇淋,是四种不同颜色的,颜色不同味道也不同。紫色的是桑葚的,白色的是香草的,淡黄色是桃子的,红色是葡萄的(用了汁水为红色的品种)。 “这是桑葚的、香草的、桃子的、葡萄的。您要哪一种?”那可爱的女仆问道。一只手还拿着一只专用来挖冰淇淋球的勺子。 “我要两个,一个香草的,一个葡萄的。” 这个年轻骑士很快就做出了选择。然后就见到女仆轻巧一挖,一个大致圆形的冰淇淋球就挖出来了,舀在他之前吃冰淇淋的小玻璃碗里。 “啊,还可以要冰淇淋吗?那我也要,请给我香草的和桃子的!”一旁有人见他居然能添冰淇淋,立刻表示自己也要。再然后就是一次小小的冰淇淋‘排队’,大家都等在可爱女仆的面前,由她给每个人分冰淇淋。 等待的时候也有人聊天:“下一场是谁和谁的比赛?” “是路易莎郡主和康奈尔骑士.肯定会非常精彩,路易莎郡主本来就是这种新式网球的发明者,一直是玩儿的最好的几个人之一。还有康奈尔骑士,他也玩儿的很好,还有男性的力量、速度、耐力等各方面的优势。”有人显然是很了解今天的比赛赛程了,立刻说道。 这次的比赛也是淘汰赛,总共有16个参赛者,有男也有女。首先今天的初赛就是16进8,因为邀请的参赛者都是网球玩的不错的,除了个别‘种子选手’,实力差距也不大,所以场面格外好看。 “那听起来不错啊!今天赛几场,是4场吗?”之前问下一场的人点点头,又问。 “没错,是4场,整个下午都有比赛可看了。明天也是4场,这样初赛就结束了后天是礼拜日,休息一天,大后天可以进行复赛,嗯,也是一天打完4场,这样8人淘汰一半,复赛也结束了。之后又会休息一天,准备半决赛,就只有两场比赛了。” 此时不比后世,同等级比赛的选手,因为技术成熟,容易形成拉锯战。一般来说,比赛的节奏会快很多,一场比赛比不了多久,一个下午比完4场也没问题。 “最后休息一天,再就是决赛了。会先让之前半决赛的输家打一场,这是为了决出谁是第三名,然后才是总决赛,决出第一第二名。” 这种赛制也是路易莎组织网球赛时经常用的,所以布鲁多宫廷的人都很熟了。也是问问题的人是‘客人’,这位喜欢网球的‘本地人’才详细解释了一下。 “组织的很有条理呢,布鲁多宫廷玩游戏也很认真啊.就连第三名也要明确出来吗?”这位客人感叹了一句,倒也没想太多。 “是啊,因为这是荣誉嘛.呃,也和奖金有一些关系——其实也不是在乎那些钱,但不可否认,有彩头的话就是会让人更兴奋。就像我们玩掷骰子游戏,钱不多也可以玩,同样愉快。但如果不算钱,玩起来就没什么意思了,不是吗?” 这位‘本地人’还解释了一下,这种比赛是怎么算奖金的。简单来说,路易莎是参考了后世网球比赛的方法,设置了一个总的奖金池。 比如说这次的网球赛吧,整个奖金池是100镑,嗯,本来按照路易莎组织网球赛的惯例,应该是50镑的,这其实也不是小钱了。不过纪尧姆听说这是为他组织的网球赛,就也放了50镑进奖金池,算是‘赞助’吧。 这样的100镑奖金,凡是参与比赛的人都有份。哪怕是16进8的初赛中淘汰的,也都有呢,算是辛苦费。16进8被淘汰的8个人,每人可以得到奖金的0.5%,就是半镑了。这对一个普通骑士倒也不是可有可无的钱,至少足够进城吃喝玩乐一整天了,而且并不是低端的那种吃喝玩乐。所以还真有没什么钱的骑士参加路易莎组织的各种游戏格外认真,就是冲着奖品去的说起来,路易莎也是出了名的手头散漫,对身边人大方了。 然后就是复赛8进4被淘汰的4个人,每人可以拿到总奖金池的3%,也就是3镑,这就更是一笔不错的收入了。要知道,此时一件锁子甲也才100苏,也就是5镑,这对骑士来说是极其重要的装备,一些乡下骑士甚至会一件锁子甲传几代!由此可见3镑的价值。 如此一来,淘汰掉的12人就用去了奖金池的16%,剩下4个进军半决赛的选手能瓜分84%的奖金。这样算的话,即使是第4名,一次网球赛也收入不菲了——按照设置的,第4名能拿到奖金池8%的钱,第3名能拿到12%,有奖金的差别,名次当然要决出来! 当然,奖金的大头还是在第一名和第二名,第二名可以瓜分奖金池的20%,第一名则独得44%,也就是20镑和44镑呢! “我很喜欢这种比赛方式,每个人都能拿到一些奖励,即使输了也能有所安慰啊,比赛要开始了,巴尔扎克郡主进场了。”听完布鲁多人的解释,‘客人’给出了自己发自内心的想法。原本还打算说更多的,却因为比赛双方进场而中止了。路易莎就这样踏上了草地的网球场,穿着她习惯的‘网球鞋’‘网球裙’——之前的网球鞋也就算了,虽然肯定比不上后世的鞋子,别说专业的运动鞋了,就是普通运动鞋都比不上。但考虑到此时的网球运动强度就那样,堪称养老局,倒也还够用过。 网球裙就是大问题了,虽然已经尽量减少裙子长度,让长裙不至于盖住脚面(实际只到小腿肚子)。但还是太长,有时候跑动起来,还是会裹住腿。 所以,路易莎用了一个现代被很多人‘批判’的东西,那就是裙撑。 在后世一些对西方近代有一些了解,但又不够了解的人的刻板印象里,裙撑不是什么好东西,它就和紧身内衣一样,是西方束腰疯魔化的帮凶!如果不是紧身内衣,人的腰肢怎呢可能勒那么细?而且那么细的腰,还要搭配蓬起来的裙子才好!毕竟大众认为这样上细下宽好看,这和男性上宽下细的倒金字塔审美是正好相反的。 假设要问裙子是怎么蓬起来的?人的第一反应就是用裙撑啊,鲸须做的那种,不用裙撑用什么? 实际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裙撑本身和束腰就没有关系,很早没有束腰的时候,人们就喜欢蓬起来的裙子了。而为了让裙子蓬起来,一开始大家没什么好办法,要么往外裙里穿一条材质硬阔的半身衬裙撑起外裙,要么就是薄的半身衬裙多穿几条,直接堆起体积。 而此时要硬阔到足以撑起外裙的料子,那一般都是很重的了,混纺了如马尾毛这种动物毛发进去。穿上这种料子做的半身衬裙, 那就太沉重了。至于说层层叠叠穿裙子,冬天还好一些,夏天就是活受罪了。而且无论那种情况,行动不便都是无法避免的。 所以,大家很早就开始尝试做裙撑了,利用一些硬挺,但又有些柔韧性的材料做出一个框架来,将外裙直接撑起来。这样,腿也有活动空间了,行动格外轻松——对此,路易莎原本是没有感觉的,上辈子时也是一次拍艺术照接触到了,这才有了切身体会。 那次艺术照是偏欧式的那种,前面试了几条大裙子,都是层层叠叠的。穿上后行动有些艰难就不说了,反正只是为了美美的照片,也不需要真的日常穿着,就还行吧。但后来换了一条有裙撑的,她一下就体会到了裙撑的好! 裙摆一下轻盈了,腿也有了活动空间,一点不用担心绊倒。裙子整理也很简单,不像层层叠叠裙子,为了好看的形状和褶皱,还得每做一个动作后整理一番。 一开始,裙撑用的不是鲸须,而是柳条一类的材料。柳条还是不够柔软,而且它也不轻了,所以一般柳条做的裙撑都比较小,就像两个笼子一样照罩在大腿两侧。历史上,法国风流时代,那种正面看很宽,侧面又不那么宽,和之后仿佛蛋糕一样的克里诺林裙不一样的裙子,就是用的这类裙撑。 鲸须是后来找到的材料,此前大家也会用鲸须,毕竟那可是号称‘天然塑料’的动物制品(就是扩大版的指甲,质感也类似),很多地方都很有用。只是一开始没人想到用鲸须做裙撑——这个发明不难,难的是想到这一点上。 大家用鲸须做成一个一个大小不一的圆圈,再用几根宽布条由大到小纵向连接起来,这样就可以系到腰上了。再外面直接罩一条外裙,也能完美地蓬起来,完全没问题啊! 至于说穿上裙撑不便行动,门都过不去,那就是无稽之谈了。因为鲸须圈之间是布条这种软连接,很容易就能斜侧着收起裙摆来。坐下来也是同理,绝没有穿裙撑就无法就坐的! 唯一真实的事,是大家的裙子越做越蓬,庞大的裙摆很可能不注意的时候扫到壁炉之类的火源,然后导致着火——但这也很难说是裙撑的问题,任何走向疯魔的‘时尚’都有类似的类似的阶段。就比如说如今流行的长拖裾,真要说的话,一不小心扫到火源的可能性也不比蓬蓬裙低呢。 此时也有捕鲸行为,不过不用担心此时的捕鲸会导致鲸鱼种群危机。实际上,古代的捕捞行为是不可能给海洋动物带来多大麻烦的,这和陆地动物的情况不太一样。都是近代造船业大发展,捕捞作业也越来越成熟后,海洋动物才面临捕捞导致的生存危机。 北方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的人会捕鲸鱼、海豹等动物,主要也不是为了吃肉,而是为了炼油。鲸油是非常优质的照明用油,可以和蜂蜡相媲美,是非常重要的物资呢! 另外,就是一些特殊动物有特殊用途了,比如独角鲸的角传闻有试毒的作用,所以深受大人物的喜爱,有条件的都会准备一根。这样一来,独角鲸的角就能卖出高价了,捕猎为生渔夫就特别愿意捕它。 所以, 偶尔捕到须鲸也不稀奇,路易莎只要派人放出消息要这个东西,自然就会有人为她带来。 她用轻巧的鲸须做成的裙撑是比较小的,毕竟她又不是为了蛋糕一样梦幻美丽的裙摆才搞裙撑的,她只是为了运动时行动方便啊!这样小巧的裙撑撑起的裙摆,大概就是喇叭那种程度,到不了蛋糕。这样一来,虽然还是不如上辈子穿裤子或裙裤打网球方便,但打打养生局还是可以的了。 也是因为路易莎在这些‘装备’上的事无巨细,全场所有人才能看到她穿着长裙,一样能轻盈敏捷地来回跑动。然后轻巧却有力地将球击打回去,‘砰砰’声满场,颇有一种独特的、调动人的节奏。 “真迷人,不能有更迷人的了,是不是?路易莎郡主就像是一头灵巧美丽的小鹿,轻轻一下就跳过去了,将球抢救了下来。嗳!真是天赐的美好身体,如此纤细优美,又如此健康。要知道,多数时候这二者是不可兼得的。”一位女士盯着场上的比赛,忍不住喟叹。 旁边的女伴也点点头,不过她的注意力就更多在路易莎的裙子上了。奇怪问道:“路易莎郡主什么时候也愿意穿钟形裙了?不,不是钟形裙,钟形裙没有这么轻巧的感觉。瞧啊,随着路易莎郡主跑动跳跃,裙摆也微微弹动了。” 钟形裙就是此时的蓬蓬裙了,因为看起来接近钟形,所以有这样的名字。而要有钟形裙的效果,里面就得有一条撑起形状的衬裙,这种衬裙就是用编织了马尾的硬挺布料做的,非常沉重,绝不可能有路易莎跑动时那种感觉。“那当然不是钟形裙!看起来你是消息太不灵通了那是一种名叫裙撑的东西。用一种海中鲸鱼的‘须’制成,据说那玩意儿的质感和指甲一样,只是要比指甲长得多、大得多。所以可以切割裁剪,做成一个将裙子撑起来的框架。”之前喟叹的女士指点了一下女伴。 路易莎已经是布鲁多宫廷最重要的女性人物了,宫廷中其他人自然会关注她的一举一动,其他女士模仿她的穿衣风格、发型、首饰样式等等,也是非常常见的。像是路易莎搞一个裙撑‘小发明’,那肯定也不是秘密啊。 “因为裙撑很轻巧,而且留出了裙摆下双腿活动的空间,所以很适合女士们参与体育运动时穿着呢。”这位女士以这样的话做结尾。 因为此时还不算流行大裙摆,所以大家更多觉得这是一种‘运动风’。看到了考虑的也是路易莎这么喜欢体育运动,时不时就搞活动,自己是不是也该弄一两套裙撑,到时候穿上好参加路易莎组织的体育活动。 “.殿下,果然就像巴尔扎克郡主说的,她是宫廷里年轻人玩游戏的头领,擅长和喜爱的体育活动是网球。这网球和西岱流行的不太一样,不过确实好玩儿多了,小球弹来弹去,双方你来我往,多精彩啊!”克莱尔骑士一边叉起一块裹着面衣炸好的炸鸡,在嘴里嚼嚼,一边对一旁的纪尧姆说道。 纪尧姆‘嗯’了一声,却没有说更多,眼睛还盯着场上的路易莎——不过很多人此时都是目不转睛盯着路易莎的,倒不显得他突兀了。 场上的路易莎穿着一身淡蓝色,裙摆上有大片深深浅浅白色、黑色绣花的裙子,是清新秀美的。那就仿佛是一个很干净的背景板,将路易莎本人衬托了出来,衬得她的头发是那样乌黑,嘴唇是那样鲜红,眼睛的绿色也带着鲜活生机。 路易莎本身的长相和气质其实是缥缈优美清新那一类的,但大概是经过一番运动,血液流速加快,象征着生命力旺盛的红色也从她雪白的脸颊上浮出。氤氲在薄薄的皮肤下面,让人一看就能意识到那是怎样的生机勃勃。 也是因为这个,一种路易莎身上平时少见的艳光四射,以至于妖冶,就突然而至。 克莱尔骑士还在继续说:“.我们应当将这种游戏引入西岱,至少引入罗本都宫,年轻的小伙子们会很喜欢的。如果这能消耗他们多余的精力,让他们少出去惹事儿,那就再好不过了。” “.啊,巴尔扎克郡主还真是个运动健将呢,这多少有些超出想象了。我还以为,巴尔扎克郡主说的擅长,就是女士们的那种擅长,没想到她真的能在体育运动上和男士们同场竞技。即使玩法、规则、球具都是她发明的,她有一些优势,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不过,这倒是有利于健康。”克莱尔骑士似乎在这件事上是开放派,并不在乎女士们参加体育活动,即使这体育活动稍显激烈了一些(那可比门球、九柱戏什么的激烈多了)。 克莱尔骑士的絮絮叨叨中,纪尧姆虽然有所应答,但他其实并不知道克莱尔骑士说了什么——他这时候很难分心,不可能分心,除她以外看不到别的颜色,除她以外听不到别的声音。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40 章【VIP】 第140章穿越中世纪140 这一天,是网球比赛期间的一个休赛日,路易莎带着纪尧姆在特鲁瓦附近的山林里骑马、狩猎.其实主要是骑马,狩猎什么的倒是无所谓。 他们其实也没有主持真正的狩猎活动,就是带着一班骑士、骑士侍从出门打猎,这就是纯粹的娱乐活动了——古代社会,无论东方西方,对待狩猎的态度是一样的。即它不只是一项娱乐活动,更是一项准军事活动! 组织规模不小的狩猎队伍,互相配合,驱赶猎杀沿途猎物,这和战争本身何其相似?所以,正式的狩猎活动都会十分隆重,也有种种规则。他们现在这样,就属于是娱乐局,很多城堡的男主人临时起意的狩猎,就属于这类了。 路易莎的马骑得很‘规矩’,这并不是褒贬的意思,就是字面意思。如果让教骑马的老师来看,绝对会认为路易莎的动作标准得不能再标准。但与此同时,他们也会同意,路易莎根本不是真正享受骑马乐趣的人。 难得见到路易莎这样‘拘束’,纪尧姆特意和她一起走,安慰她:“别紧张,我们不必去追赶猎物。你的马也是精心挑选过的,对吗?最不容易受到惊吓的那类,看起来她很漂亮,非常温顺,这样很好” 路易莎实话实说:“我没法不紧张,我总是有些害怕动物,尤其是马匹这样的大型动物,我没有自信能够控制住他们。而且当我骑马的时候,总是会联想到一些马背上的意外,我听说很多人就是堕马死的,对吗?” 纪尧姆一下沉默了对于堕马这件事,他的确比路易莎有发言权多了。路易莎只能听说很多人是堕马而死,最多就是很久才有一个认识的人发生意外,从马背上跌落下来。但他,经常要过军营生活,甚至上战场的人,见到堕马是家常便饭。 军队里的骑士们,他们的骑术当然是比较精湛的。但所谓‘淹死的都是会水的’,堕马的也多数是很会骑马的,不会骑马的人一般不会上马,只会一点点的,哪怕上马了也会极小心。只有骑术好,骑马仿佛喝水一样容易和常见的人,才最可能粗心大意,然后发生意外。 纪尧姆甚至有一瞬间的后怕,为什么要邀请路易莎来骑马打猎呢?而且,这样想着又担心以后,路易莎在没有自己看护的情况下骑马,可能会遇到意外——这样的念头很乱,也没有道理可讲,但就是控制不住冒出来。 路易莎见纪尧姆不说话,以为是他不知道接什么好了,毕竟这说起来也不吉利呢。于是想了想,转移话题道:“今天我是不打算打猎的,所以连雪儿都没有带出来雪儿是我的猎隼,是父亲过去送的礼物,它是打猎的好手。” “父亲知道我骑马射箭水准不行,最多就是到了湖边,能下马射箭猎一些野鸭。所以特意为我选了最擅长狩猎的猎隼、猎狗,这样的话,参加狩猎活动带着它们,最后的收获也不会小,这样就不会因为这个丢脸了。” 猎犬、猎隼的猎物当然也是算在主人头上的,就像先锋官取得了重要胜利,主将也是有一份功劳的, 这叫‘指挥有方’‘用人得力’。 “这就是它们的用处了。”纪尧姆对此持肯定态度。 而且这不是因为他偏爱路易莎才这样说的,他是真的这样认为的——对他这个务实主义者来说,能用‘工具’达到目的,就和完全靠自身力量达到目的是一样的。就好像不能说买一个馅饼吃到肚子里,和自己做一个馅饼吃到肚子里,肚子的饱腹感不一样。 “您擅长狩猎吗?”路易莎转过头看向纪尧姆,好奇地问。 大家看纪尧姆是‘骑士典范’,自然会觉得他是擅长狩猎的,这也是骑士应该精通的技能之一。不过看纪尧姆的样子,路易莎又很难想象,他会是那种痴迷狩猎的男性贵族(这正是此时最常见的领主类型)。 明明是个很简单的问题,纪尧姆却思索了一会儿才回答:“如果您是说个人狩猎,是的,我很擅长。如果您需要任何猎物,可以和我说,我会为了您亲手猎到。但如果是集体狩猎,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有人认为那是一种准军事行动,我能指挥军队,一定能调度猎手们协作狩猎。但其实狩猎和战争是两回事,至少我无法要求参与狩猎的猎手们保持冷静,完全听从指挥。我是说,狩猎的时候,他们实在过于兴奋了。” 路易莎能看到纪尧姆切切实实存在的困惑,这又让她想起来在普法尔茨时,她看到纪尧姆因为她毫不犹豫的拒绝和跑掉,露出的疑惑神情。就是那种漫画感的‘满头问号’,真的恰好在她的笑点上,她又忍不住笑了。纪尧姆更加不解了:“您在笑什么, 我假设刚才并不是讲了个笑话.抱歉。” “不不不,该说抱歉的是我。”路易莎也没有笑的很厉害,很快就恢复了,还一本正经道:“您当然没有讲笑话,只是有人和您说过吗?当您露出那种困惑的表情时,会有点儿孩子气的感觉。” 直到这次的骑马活动结束,回到特鲁瓦堡时,纪尧姆还在回忆路易莎那个笑容。那是因为他而产生的愉悦笑容,过去从未见过的。 想到这里,他又忍不住叹了口气,自言自语:“孩子气啊.她说孩子气呢,该怎么办呢。” 骑马打猎活动后第二天,巴尔扎克伯爵总算赶回来了,由他主持又开了一场盛大的晚宴。虽然之前路易莎也开了晚宴迎接纪尧姆一行,但和巴尔扎克伯爵这场盛大的有些过头的相比,竟显得有些像家常小宴了。 晚宴过后,巴尔扎克伯爵和纪尧姆进行了一次谈话,谈话的内容没有传出去。但很快路易莎也知道了,因为巴尔扎克伯爵将她叫到了公事房,让她看一份草拟的文件。 路易莎看过了,扫一遍就知道这是一份更有利于她和巴尔扎克家族的婚前契约。 其中林林总总列了许多条,包括了很多方面,但最核心的无非是两条。第一,婚后生孩子前路易莎就去世的话,布鲁多的爵位和土地会回归巴尔扎克家族别的支系,第二,路易莎可以自己管理布鲁多。 至于其他的,譬如王室得为路易莎准备一份年金,又譬如,如果路易莎未生下孩子就去世, 她的嫁妆也都得还回布鲁多——约定这些也不是巴尔扎克伯爵有多在意,也不是真觉得到时候情况还能如自己所愿。 只是这都是正常的婚前契约内容,别人有的路易莎当然也得有.总不能让王室觉得,和布鲁多的女继承人联姻,要比和别的贵女联姻容易吧?只能说,巴尔扎克伯爵这一生,其实也是蛮要强的。 “这是.?”路易莎的疑问不是因为看不懂这份文件,而是不明白巴尔扎克伯爵怎么突然让自己看这个。 巴尔扎克伯爵看出了她的疑惑,解释说:“我已经和纪尧姆王子谈过了,关于这份契约。总的来说,在多数细则上我们都没有冲突,只有最核心的两条,他也不肯让步。他希望,如果你在生下继承人之前去世,布鲁多再选继承人,得由王室从巴尔扎克家族中指定一个女孩儿。” 路易莎完全明白这个意思,就是王室再出一个王子,又或者纪尧姆自己续娶总之就是要继续联姻——显然,王室很清楚,这真是前所未有的拿下布鲁多的机会!下一次再有这样的机会,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相比起通过这样毫无争议的联姻,拿下一大片地理位置如此关键的富饶土地,战争都显得太下乘了!不说战争的成本和风险,就算是战胜了,之后肯定也要面对源源不断的反叛,消化一片土地可太难了! 路易莎倒不觉得这里讨论自己英年早逝的可能性有什么的,毕竟这可是中世纪呢!她自己都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活到生下孩子——她现在就算是成年人了,成年后死亡率就大大降低了,但身为女人,还有生孩子这道鬼门关要过呢! 古代平均寿命短,大多是被夭折的儿童拉低了平均数。实际只要长大,尤其是贵族,还是比较容易活到个五十岁的。至于之后再活,就要看个人的情况了,身体条件好的就好,不好就不行了。现代有的老年病,古代几乎一样不落。觉得古人少有老年病,那主要是因为古代很少有人可以活到得老年病的年纪。 “嗯,可以理解王室的打算,所以.您的意思是?”路易莎不太明白巴尔扎克伯爵现在是什么打算。 巴尔扎克伯爵冲着路易莎笑了起来:“所以,亲爱的,现在是你发挥作用的时候了!去吧,用你魅力化不可能为可能!” 有那么一瞬间,路易莎没反应过来巴尔扎克伯爵的意思。而等她反应过来后,第一感觉就是‘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但很快她就冷静了下来,心里知道巴尔扎克伯爵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是的,当然是‘美人计’,虽然这辈子的路易莎还没有施展过美人计,但巴尔扎克伯爵显然默认了她一定能成功。因为她实在美丽,也因为纪尧姆现在确实是有些为了她昏头的样子。感觉都不需要她怎么费心机,很容易就能成功。 巴尔扎克伯爵也丝毫没有让女儿用这种计策很丢人的意思,一方面,好处拿到了才是真的,其他则是虚的。另一方面,西方的贵族本来就比东方的贵族要‘奔放’,如果靠女儿使美人计就能得到想要的,根本不会犹豫——其实东方贵族的话,很多也会同意, 只不过大多会犹豫一下,然后多做一些表面功夫,一切都尽量低调。 路易莎犹豫了一下,说道:“父亲,这、这很难,我是说,我完全不知道这件事要怎么做。或许纪尧姆王子的确爱我,可他也是个有理智的人,王室的利益底限他也是要坚守的。他已经拒绝了您,我不认为我去同他谈就能有不同的效果。” 这也是巴尔扎克伯爵第一次看到路易莎表达自己办不到,第一反应不是失望,而是觉得很有趣。他继续笑着摆了摆手:“就直接去吧,我的孩子,你不懂,但天生就能做好这个了——你觉得纪尧姆殿下会拒绝你?” “哦!别把他想的太理智了,事实上,他在普法尔茨见到你后,立刻决定要解除自己的婚约,解除你的婚约,然后再同你订立婚约。想想看吧,路易莎,这难道是什么理智的行为吗?” “或许纪尧姆殿下在战场上是个足够理智的统帅,平常也总是游刃有余,这让你有了错误的判断。但实际上,他也是一个男人,而我以一个男人的身份告诉你,男人永远是个孩子!所以会任性,会被情绪冲昏头脑,做下事后自己都无法相信的蠢事。” ‘纪尧姆殿下绝对深爱着你,为你神魂颠倒!这时候你便是让他去地狱打水,去伊甸园偷果,顺着藤蔓爬到天堂给你摘下云彩来.他也绝无二话,会努力去完成,叫你高兴,为他的效劳而高兴’——回到红塔后,巴尔扎克伯爵这番话还在路易莎耳边回响。 说实话,这有些卑鄙,如果让她和人正大光明谈判也就算了,可现在显然不够‘正大光明’。路易莎非常明确地意识到,她不爱一个人,却又要利用一个人对自己的爱情这显然已经违逆她的三观了。 那她会去做吗?会的,因为这符合布鲁多的利益,符合她自身的利益。以她的身份来说,王室是既合作又防备的盟友,布鲁多却是她真正的倚仗。这种情况下,为了布鲁多的利益,去和王室的代表,即纪尧姆去谈,这是她没法拒绝的义务。 她凭什么能在糟糕的中世纪活出上辈子的生活质量,这里固然有随身空间的帮助,但根本上还是因为她这辈子的出身。 但会去做不代表路易莎就打心底里愿意,正是因为清楚自己一定会去做的,她才更加沉重。 怀着这样沉重的心情,路易莎是在一夜之后,早晨和纪尧姆去园圃散步时提到了婚前契约的事——在开口之前,她一直在犹豫,以至于落在了纪尧姆眼里。他哪怕真的迟钝也能感觉到她有心事了,更何况他其实并不是真的迟钝。 有很多人会把不解风情和迟钝弄混,其实这完全不同。 纪尧姆选择了先开口:“路易莎您有什么心事吗?” 路易莎原本垂着眼睛的,这时候轻轻抬了起来,灰绿色的眼睛让人想到了雨后的森林,静谧、清新、犹豫。她那对细眉长长的,正不自觉地蹙起,一种难言的哀戚就这样流露了出来.其实路易莎也没有灰心丧气到这份上,只能说是这辈子的长相和气质容易有这样的感觉。 “我很抱歉,我是说,我知道伯爵和您谈了婚前契约的事儿。”路易莎顿了一下还是开口了:“我听说您拒绝了,在最关键的条款上,您和伯爵有不能妥协的地方。伯爵说他说服不了您,便将这件差事交给了我。” 路易莎注视着纪尧姆的眼睛,身为华夏人,她其实不习惯这样,但她并不想这时候连目光也逃避。 纪尧姆沉默着没有打断她,她也就慢慢地说着:“我不知道该怎么说,虽然从这谈判本身,我并不觉得有问题。因为您代表王室,我代表布鲁多,我们都在为各自的家族、自身争取利益,这一点儿错都没有不是吗?” “但有一点我很惭愧,我很清楚您爱着我,明知道还向您提婚前契约的事儿,希望您能因为对我的特殊感情让步。”路易莎终于说出来了。 纪尧姆看着他,心里涌现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情感,那并不完全是甜美温暖的,虽然确实以甜美温暖为主——他还感受到了酸涩的、冰凉的东西,混杂在甘美温暖的涌流之中,却让他更难以忘怀了。 “真是个傻姑娘。”纪尧姆轻轻说道:“.请问,我可以握住您的手吗?” 路易莎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是。” 纪尧姆握住了路易莎的手,这是一双柔软、光滑,没有一点点生活痕迹的手,和纪尧姆自己的完全不一样。握住这双手时,他想到了在宫廷里见过的许多女性,比如安娜王后,又比如她的亲生母亲。 纪尧姆对自己的亲生母亲其实已经没什么印象了,她去世时纪尧姆才两岁,能有什么记忆呢?但身边的人总会向他重复,说那是一个多好的传统女性,温和、慈爱、贤淑、美丽.总之就是拥有这个社会对女性要求的一切美德。 大概,她唯一缺少的就是丈夫的爱了,路易三世并不爱她,嫌她太过寡淡了。但即使这样,也不影响她对丈夫近乎于虔诚的敬爱。无论路易三世如何没有给她身为王后的体面,她都是承受了下来,从未有过一句抱怨。 大家交口称赞这种美德,纪尧姆却只觉得可悲、难以理解。他不知道是不是父系的血脉带来的影响,路易三世不喜欢这样的女人,他也不喜欢.他尊敬自己的母亲,但他没法认同她。 但也不是说纪尧姆就喜欢强势的、野心勃勃的女人了,这上面安娜王后就是个典型。或许是因为她一直在为难纪尧姆,没给纪尧姆好印象,连带他对这样的女人全都没了好感。 至于最典型的,架势十足、生活就像是一场木偶戏剧的宫廷式女子,就是他少年时代见过最多的那种,那就更别说了!他早就窥见了她们的表里不一,装腔作势,然后就很难假装不知道,继续接受那明知道不是真实的百伶百俐、善解人意了。 他过去从不认为自己会爱上一个人,正是因为他再想不到,他的生活中还能出现这些女子以外的女子——他不知道自己爱那种女子,但至少知道现有的那些他通通不会爱上! 现在,他终于知道自己爱那种了。 这姑娘永远不会知道她困扰的事是多么傻明明看起来是有一张聪明面孔的,过去见她做事,也处处透露着能干和精明。 她难道不知道,她尽可以用‘爱’去调动爱慕她的人,这是他们主动交出的权力,不然怎么叫‘爱情’呢?这已经是宫廷里的妇女做的最顺手的事了,是基本的技能——她根本没有那个意识,她甚至为此而愧疚。 同理心太强了吗?还是道德感太高?纪尧姆不知道,但他根本不希望是任何一个原因。这样只能说明路易莎远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无懈可击,她会很容易觉得痛苦,受到一些人、一些事的伤害.他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个了。 宁愿她真如传闻中那样,是个铁石心肠的女人,也不愿意事情正相反。前者不过是她伤害别人罢了,即使这个‘别人’包括自己。而后者,就是无尽的自我伤害了纪尧姆根本没法继续去想这个可能。 “听着,我的好姑娘。” 纪尧姆拉着路易莎的手,也看着她的眼睛,用一种严肃的、教导的口吻说道:“从现在开始,我得教你一件事——你得学会放下那些惭愧,为什么要惭愧呢?正如你说的,你为布鲁多争取更好的婚前契约,这完全是正当的。” “至于说我爱你,这是我的事儿,叫你有利用我的权力,是我自愿的。不只是我,任何一个为你献上爱情的人,都是一样的你得习惯这个,毕竟你是个很迷人的姑娘,嗯,未来还会是迷人的太子妃、迷人的王后——不出意外的话。” “这些身份,会为你的魅力增添光环,叫更多人争抢着为你效劳的。” “现在.” “嗯?”路易莎还没有从纪尧姆这完全出乎意料的反应中回过神来。 “现在让我们谈谈婚前契约的事吧,你带着契约文件吗?”纪尧姆叹了一口气,以一种认输的语气说道:“现在,我已经没办法了,就让我们签了那该死的婚前契约吧。”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41 章【VIP】 第141章穿越中世纪141 婚前契约是秘密签订的,知道的人不多。纪尧姆这一行,除了纪尧姆本人,大约就只有克莱尔骑士知道具体情况了。 在离开布鲁多宫廷后,身边又没有其他人时,克莱尔骑士就忍不住替纪尧姆抱不平,道:“巴尔扎克伯爵实在是太工于心计了,居然用这种方式迫使您就范。明知道您如今是那样爱慕巴尔扎克郡主,不可能叫她失望.” “巴尔扎克郡主也是,她难道瞧不见您的心吗?您是那样真切地爱着她,她却听从了伯爵的指示,一点儿没考虑过您。说实话,郡主的确是顶顶有魅力的女子,可我现在也能理解一些传言了,她是那种会更多考虑自己的女人,一点儿也没有柔软的、奉献的女性心肠。” “真实经历过她这一点,会觉得她很可怕。真是一个残忍的女人,她怎么忍心我是说她简直铁石心肠,而且还想抓住权力,真叫人不寒而栗——据说已经有人给她取了‘布鲁多母狼’的外号了。” “铁石心肠?”纪尧姆抬了抬眼睛,似乎是觉得这很荒谬,摇了摇头:“我倒是宁愿那是个铁石心肠的姑娘,可实际上完全相反,这让我很担心她。总有人认为我不适合站在权力的斗场上,但见到她就会知道,她比我更不合适。” “我只是不喜欢,而她是真的不能,她太天真了。” 克莱尔骑士一脸‘您清醒一点啊’的表情看着纪尧姆,他是认为纪尧姆真的为路易莎昏了头了,才会这样觉得。 还劝说道:“您是真的这样认为吗?可是大家并不这样想。我的意思是,可能是因为您正沉浸在爱情的甜蜜梦幻里,才有了这样的看法,认为巴尔扎克郡主是世间最完美的女子。从外表到内心,无一处不可爱、不完美。” 纪尧姆难得笑了一下,但不是因为高兴,更像是觉得克莱尔骑士的话错得离谱,以至于有趣的笑。 短促地笑了一下后,纪尧姆才说道:“你们,我是说包括你在内,都认为路易莎是铁石心肠,不晓得善良为何物的女人吗?让我来告诉你吧,这世上有不少充满善意的女人,温顺、驯服,为了自己的亲人和爱人可以奉献一切,从不抱怨。但她们多数是‘无知的善良’,不知道如何运用别的方式生活,又或者想要不那么善良地活着,但处境不允许。” “但路易莎她不一样,她有聪明的头脑、开阔的眼界,甚至一定程度上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力。她将一切看的清清楚楚,知道怎样才是最好的,而且正是那样做了——正如不少人说的那样,像个男人一样。” “然而即使是如此,她依旧很难伤害,不,说‘伤害’太严重了。她甚至难以接受自己成为道德上不那么具有优势的一方,她会为此犹豫不决、痛苦辗转.这可比我更不适合权力的斗场。权力的斗场上,头脑、手段其实都是次要的,先决条件的明明是心狠手辣、没有道德!” 说到这儿,纪尧姆停了一下,似乎是对接下来的话也没什么把握:“.路易莎这样,或许和她从小在修女院长大有关?不然,我想不到别的可能性了。修女院除了平和生活,最多只是有点儿小女孩口角冲突,单纯、善良、虔诚,每个人都有道德。” 纪尧姆会有这样错误的猜测倒不奇怪,他总不能猜路易莎是来自于现代社会,所以有成长在现代和平社会的‘天真’吧这也算是现代人,尤其是生活在华夏这种有序社会里的年轻人的特征了。 他们就不擅长权力斗争,会本能逃避冲突,偶然进入一个充满攻击性的外界,首先也是防御性思维——上辈子的路易莎,还是一个女大学生,连社会都没有走出去,这方面的特质就更明显了。 她这辈子虽然生活在中世纪,但因为两辈子差别太大了!而上辈子已然塑造了她,她对这个世界是不亲近、有隔阂的,所以十几年的岁月反而无法改变她分毫至少在本质的思维方式和性情上是这样的,她始终是个现代女大学生的样子。 “唯有这样的心软,才是真的心软,唯有这样的善良,才是真正善良至少从我个人来说是如此。”纪尧姆如此总结道。 嗯,虽然说的很公正,很有见地的样子,但在克莱尔骑士听来,还是赤裸裸的偏爱啊!要说不是因为爱情,纪尧姆会这样认为,克莱尔骑士是不相信的。所以他的观点是不变的,他们这位殿下多少是有些被爱情冲昏头脑了。 但即使心里完全清楚这一点,克莱尔骑士也没法往下说了。他也清楚,陷入爱情中的男人女人都是没法劝的,劝说他们清醒、理智?这无疑是用篮子去挑水,只会做无用功。所以先贤才会说, ‘智者不入爱河’嘛,果然是极有道理的。 而要在纪尧姆殿下面前继续说巴尔扎克郡主,说的比刚刚那些还勉强算闲话的话更严重一些,好让殿下看清楚郡主的真面目吗?这就比用篮子挑水更可笑了,那还只是无用功的话,这就是自讨苦吃了。 谁都知道,在一个陷入爱情的人面前,说他/她的爱人的坏话,只会让这个人生气。如果彼此是朋友,会因此疏远。如果是他们这种上下级的关系,那就更糟了,说不定前途都会受到影响呢! 克莱尔骑士觉得暂时也就这样了,只能等纪尧姆殿下慢慢从爱情的河里趟过去再说——热恋都是有时限的,到时候人就自然清醒了,这期间外界的阻止反而会推后清醒的时间。看过宫廷里无数恋情的克莱尔骑士,做出了这样的判断。 就这样,纪尧姆一行人回到了西岱,准确的说是‘罗本都’。这里,已经有前去罗马向教廷申请‘血亲婚事特许书’的人回来了,他们带回了一份具备效力的宝贵证书,这是路易莎和纪尧姆结婚的必要前提。 是的,路易莎要和纪尧姆结婚,还得有这个东西才行.之前路易莎和菲利普倒是不需要,因为即使以教会的苛刻标准,他们也没有亲缘关系。但现在和纪尧姆就不同了,纪尧姆的母亲算下来居然是巴尔扎克家族的亲戚。 虽然这亲戚的血缘已经挺远的了,哪怕是按照华夏婚姻法,也不妨碍他们结婚。但照此时教会的规矩,不行就是不行!不想未来有隐患的话,就得去弄一份‘血亲婚事特许书’——其实就是给教廷上供,叫罗马的高级神职人员有个拿好处的机会。 弄回证书的下属还抱怨呢:“我们那些虔诚的牧者们,倒是比过去更加贪得无厌了!看准瓦松有钱,您和巴尔扎克郡主又是一定要结婚的,要价可比一般的‘血亲婚事特许书’更贵!啧,您和巴尔扎克郡主已经是很远的关系,这类‘血亲婚事特许书’应该更便宜才对。” 是的,‘血亲婚事特许书’的价格也不是一定的,一般结婚双方血缘越近,罗马那边就会要价越高。直到亲缘关系实在太近,罗马那边都不好给这个证书为止(毕竟,亲兄妹,又或者叔叔和侄女这类,哪怕是普通人以最朴素的认知去看,也会觉得太糟糕了,还是得考虑观瞻的)。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下,‘血亲婚事特许书’会要价特别高,就是有政治上的风险时。 一桩联姻,对有些人是有利的,对有些人却是致命的。如果正好需要一份‘血亲婚事特许书’才能结婚,那这二者的使者就都会在罗马上下活动。这期间,最后就算能拿到‘血亲婚事特许书’,那也必然花了大价钱。 这种情况的典型代表就是之前的弗朗索瓦王子和巴伦公主,安娜王后是想促成这桩婚事的,可巴伦公主的叔叔,现任的巴伦国王极力反对。结果就是双方在罗马僵持住了——实际上,当初如果将这件事儿办成了,估计弗朗索瓦王子和巴伦公主的‘血亲婚事特许书’的价格也不会低。 纪尧姆对此没说什么,克莱尔骑士便开口道:“这还算好了,至少多花一些钱事儿就能办成了,要知道‘血亲婚事特许书’很多时候会成为一些人搞破坏的手段,花钱也弄不到.现在最重要的是完成和布鲁多的联姻,除此之外倒没什么了。” “怎么可能。”负责去弄‘血亲婚事特许书’的下属笑了,他不是说克莱尔骑士的话不可能,而是路易莎和纪尧姆这样的,不可能有那种情况。 “殿下和巴尔扎克郡主的亲缘关系远着呢,教会没理由不抬手。至于说有些人搞破坏,王室和巴尔扎克伯爵都同意这桩婚事了,其他人还有什么说话的余地呢?至于暗中做一些事,那力量又不够了。” 王室作为一个整体,当然是同意王太子和布鲁多的女继承人结婚的,巴尔扎克伯爵也早就同意了。既然联姻双方,男方的家族同意,女方的监护人也同意,其他人还有什么可说的?所以这个说法没毛病。 或许王室之中有人不满,譬如说安娜王后,肯定为这桩联姻不高兴呢。至于巴尔扎克家族内部,也不是没有反对的声音,尤其是一些生了儿子的旁支。还在想着修改布鲁多传统,要禁止长子女继承制,要改成更常见的长子继承制呢! 还有外界,多的是利益相关人,不想要这桩联姻成事。 但所有这些人都很难用很大力量公开去阻止,因为矛盾公开化,那就要被纪尧姆和巴尔扎克伯爵对付了.一旦做到连‘血亲婚事特许书’都让纪尧姆弄不到,那肯定是要追究的,追究下去就不可能不知道谁干的。不说这么大动作,很难做到无声无息。就以罗马教廷那破烂漏风的保密情况,那必然是一下被抓现行了。 “大破坏没有,小破坏给人平添不愉快,不是那些人最擅长的吗?” 克莱尔骑士撇撇嘴说道:“刚刚我瞧见安德烈男爵了,他的神情可不好看,听说最近准备结婚用品已经让他焦头烂额了不是因为这件事本身多么难,而是有人在制造各种小麻烦,让我们不能顺利。” 安德烈男爵也是纪尧姆的亲信,他现在是罗本都宫的大总管。如果将来纪尧姆能入主宫廷,估计也是让他做自己的宫廷总管的。 他们刚回来时,就遇到安德烈男爵正在发火,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最近王室也在为纪尧姆准备结婚的一应必需之物,好到时候将王室的排场撑起来。而因为这事儿是王室的职责所在,所以西岱宫廷就接手了——即使纪尧姆再不想和此时的宫廷打交道,也不可能越过宫廷,自己给自己准备婚礼,财政和行政上都不支持这样做。 为了确保到时候婚礼没有问题,纪尧姆让安德烈男爵和宫廷对接,进度等各方面都要做到心中有数。就是因为这个,安德烈男爵才有那么生气!他要确保婚礼不出问题,最好是完美无缺,但宫廷那边显然埋了一个又一个的雷,就等着婚礼前一片混乱、婚礼场面惨淡呢! “是么.”刚从罗马回来的下属也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我也仿佛听到有人抱怨,宫廷的人以准备婚礼为由,采购了大量的商品,无所不有,奢侈至极,其中一部分还是赊来的。其实婚礼根本用不了那么多,只是王宫里一些人,借机加上了一些自己想要的东西。” “呵呵,这样一来,将来要还账的还是殿下,而好处他们自己倒是留下了。” “正是如此呢,这也是安德烈男爵和王宫总管争执得最多的地方,王宫那边根本不让看采购清单。就算看,估计也是经过会计师修改过的,看不大出问题来。”克莱尔骑士露出了有些烦躁的表情。有些时候明知道问题在哪里,却不能做什么,就会这样。 罗马回来的下属想了想说:“难道我们在王宫的人就不能帮帮忙吗?” 克莱尔骑士摇了摇头:“他们中隐藏了立场的还好一些,可已经站到殿下这边的,现在都接触不到什么了,至少明面上是如此。至于说隐藏着的朋友,他们是非常重要的,要用也是最关键的时候用,为了一些账款就暴露他们” 克莱尔骑士没有往下说,但大家都明白他的未尽之意,露出了不爽的表情。只有纪尧姆不在意地说:“这件事不用担心,很快就会解决了。” 纪尧姆没有说空话,事情确实很快解决了,因为巴尔扎克伯爵出手了——之前在西岱签的婚前契约,既然纪尧姆在最关键的核心条款上让步了,巴尔扎克伯爵自然会给其他东西弥补。由巴尔扎克伯爵来支付婚礼费用,只不过是其中之一。 既然伯爵变成了金主,那金主要看账单,并深度参与到之后的采买事宜中,大家就没什么话说了,出钱的是老大嘛。这个时候还这也不让、那也不让的,只会让大家觉得王宫在这件事上的确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之前大家也觉得王宫一些人肯定会使坏,但‘觉得’和‘确信’是不同的.王宫也不可能完全不管风评。 事实上,从巴尔扎克伯爵宣布,自己会负担女儿女婿婚礼的费用起,提供商品的商人都积极了不少——之前的情况是,有很大部分赊账,这本身就有风险。更何况,参与其中的商人不少都知道王宫买了很多婚礼以外的东西,更担心到时候纪尧姆登基以此为由就不认账了。 国王这种生物,没理的时候都能赖账,就硬赖。要是让他有一点点理,那就别说了,必定会搅到底的! 现在由富得流油的巴尔扎克伯爵负担支出了,那还担心什么呢?一些已经被赊货的商人还拿着欠条去找巴尔扎克伯爵要钱。然而巴尔扎克伯爵不慌不忙,要核对过之前的账单才肯付款。不然你说这是王室赊购结婚用品打的欠条,实际是宫廷其他的采购项,那怎么说? 布鲁多是有钱,巴尔扎克伯爵也愿意补贴女儿女婿,但他不是冤大头,会把钱都花给不相干的人! 巴尔扎克伯爵这番话经过有心人一传播,整个西岱就都知道了,大家都在猜测这个‘不相干的人’指的是谁。其实也不用猜,有些事几乎是明摆着的,谁不知道呢? 西敏公爵听到这些的时候就笑的不行,对伙伴们说:“瞧瞧啊,巴尔扎克伯爵倒是个不在乎面子的人呢!要知道这样一来,解气是解气了,场面上可不好看,狠狠伤了一些人的面子.当然了,伯爵不用在乎这些就是了。”卢卡斯点了点头:“巴尔扎克伯爵的确不用在乎那些了,他没有男性继承人,今后布鲁多都是巴尔扎克郡主和她的孩子的。既然是这样,倒不用担心完全倒向王太子殿下,会给布鲁多带来麻烦——深刻绑定到这地步,反倒安全了。” 简单来说,路易莎和纪尧姆一旦结婚,因为此时婚姻制度、继承制度的原因,他们的利益是真正一体的!换个说法,到时候针对布鲁多,可以看作是对纪尧姆本人的针对。这样一来,那些被巴尔扎克伯爵伤了面子的人也很难做什么了。 就像一些人恨不得纪尧姆立刻去死,他也没有死,这难道是因为那些人心善吗?当然不是!而是纪尧姆有实力,而且也足够谨慎。再者说了,这种事要么不做,要做就得一击致命。不然要面对事后报复,那就太可怕了——经历死亡威胁后的报复,基本是无所顾忌的。 一方面别人都要自己的命了,哪怕代价再大,恐怕也会尽最大力量反击。另一方面,有这样的前情在,实施的报复行动就算激烈了一些,其他人也会相对理解.这能让很多人保持中立,而‘中立’就足够纪尧姆做很多事了。 听卢卡斯开口说话了,应该是不介意说这件事,西敏公爵就向他打听:“最近宫里怎么样?我听说,巴尔扎克伯爵的人真的查出账目的问题了,让宫里把不属于婚礼的一些账单自己付了。” “是有这件事,布鲁多商业发达,看来是锻炼出了一批相当厉害的会计师呢。”卢卡斯挑了挑眉,也没有卖关子,直接就说了。之后还详细道:“现在账单已经扯得乱七八糟了, 因为王太子婚礼开支原本是由御库负担的。原本有婚礼开支这个条目,很是花了一些钱出去。现在巴尔扎克伯爵支付婚礼开支,他们就得删去这个条目,还得将之前花的钱通过向巴尔扎克伯爵报销弄回来,从而平账。” “但巴尔扎克伯爵不认所有的报销名目,剩下的要找谁要呢?要么御库总管自己贴,要么就得找该找的人了——御库总管是国王陛下的人,一直保持着微妙的中立。所以之前有人拿婚礼开支做理由要钱,只要手续齐全,他能给的都给了,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而现在,‘结婚开支’这个条目没有了,他要平账,也不会为了一些人就做更多——自己贴补?那估计大半身家都要填进去了,那怎么可能?那么,冒着巨大的风险,通过修改账本,把差的钱抹平吗?不不不,这也不可能。天知道御库的旧账有多脆弱,根本经不起这样修改。” 包括御库总管在内的很多人,都是偷了御库的钱的!所以才说御库的账本来就在一个危险的状态下,漏洞很多的。这样就好像一个处处漏风的房子,还要去抽它的梁柱,到时候出什么问题都是可能的。 而且强行去做,说不定也挤不出多少钱来了.之前大家能从御库弄钱的都弄了,不弄更多就是弄不出来了,而不是这些人清廉或者心善!呵呵,天知道路易三世中风多年,对下面的人以安抚拉拢为主,养出了多少蛀虫!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42 章【VIP】 第142章穿越中世纪142 就在西岱和布鲁多都在为了联姻而忙碌准备时,时间过得飞快。直到9月中,王室的使者送来了‘床榻礼’,这算是一个提醒,提醒巴尔扎克伯爵,该送女儿出嫁了——‘床榻礼’是此时结婚,男方送给女方的三大礼金之一。 第一份礼物就是订婚礼金了,为的是加强婚约效力。之前路易莎和纪尧姆订婚后就收到了,是500镑的现金,以及一些首饰和布匹。第二份就是送嫁前送来的‘床榻礼’了,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是因为最开始的‘床榻礼’是为了打动新娘,让她愿意离开父母的床榻而存在的。 这有些像华夏的‘下轿钱’‘下车钱’,顾名思义,不给这个钱,新娘就有可能不会下轿下车当然,正常情况下‘下轿钱’‘下车钱’都是添头,之前下定、下聘等给的礼物,哪一个都比这个丰厚。更多时候,这就是图一个喜庆热闹,双方也是早有默契的。 至于有人当做敲诈的机会,破坏了默契和分寸,搞得场面下不来,婚事告吹,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但在西方,‘床榻礼’就是再正经不过的三大礼金之一了,不是什么‘小礼物’。像这次,王室使者带来的床榻礼就不少,是西岱周边地区的68个庄园,这些庄园有大有小。但不管怎么说,68个庄园也很惊人了! 另外,还有一些金银器,和68个庄园一样,都是床榻礼的一部分。 虽说以礼金的名义给出的土地,婚后多数都不会归妻子掌管, 只是名义上属于妻子。但一旦到了关键时刻,就能显现出这个‘名义’的份量——一旦丈夫去世,妻子就会拥有经营权,处置权。在继承人不是自己亲子的情况下,这一点尤其重要!至少能保证妻子能有尊严地生活。 床榻礼是之前就商量好的东西,倒没什么可说的。只不过布鲁多宫廷这边,是真的要送路易莎出嫁了。就算此前做了大量准备,但就和很多事一样,事到临头总是差这差那的.一时之间,真是忙的鸡飞狗跳,脚跟都打上后脑勺了。 9月17日,这是送嫁正式开始的日子。这天,路易莎凌晨两点钟就起床了,洗漱、祈祷、穿衣、梳头,每一样都比平常更精细十倍!直到一切完毕,已经快五点钟了。路易莎这才在侍女和一切女性亲眷的拥簇下,拜别巴尔扎克伯爵夫妇。然后由一众骑士护卫,离开宫廷,去往城里的本座教堂。 城里也知道路易莎要去西岱结婚了,不少市民看到了宫廷的人马,就都在路边看热闹——这时候热闹还不算大,这一路往本座教堂去,也没什么排场。真正的热闹,还得看之后的城市游行,听说有人为了更好地观看,早就占下了好位置。 来到本座教堂,路易莎按照传统给了教堂一笔捐助,然后就是在主教的主持下,进行了今天的晨祷。今天的晨祷就不再是日常祈祷了,而是饱含着对未来生活的期许虽然路易莎并不信神,但还是秉持着华夏人‘万一呢’的想法,还是认认真真地做了次祈祷。 祈祷未来身体健□□活顺利, 最好还能心情愉快。 没多久,大概上午八点钟左右,路易莎就和众人一起离开了本座教堂,开始了自己的全城游行,就和当初的伊娃一样。只不过,特鲁瓦的市民对她要崇拜的多,而且她可是女继承人,巡游排场也更大(这一点看路边的装饰,以及准备的施舍就知道了)。这样一来,看着简直盛大无匹! 路易莎是坐在一辆敞篷马车上进行巡游的,就沿着特鲁瓦的主街,将整个城市大致地走了一遍。这期间也不是没有停,一些重要建筑,如市政厅、各小教堂、修道院等面前,巡游的队伍都会停下来,接受此时排在建筑前的人们的祝贺。 市政厅的官员与议员们,小教堂的神职人员,修道院的修道士.大家都为路易莎祝福、庆贺。他们也算是市民的代表了吧?一些祝贺路易莎新婚的礼物,也是由他们送出的。像是市长就代表所有市民,送了路易莎一个黄金圣物盒,是纯金的,价值极高! 能集资送出这样的礼物,一方面是特鲁瓦是真的富裕了,市民也多少些闲钱。另一方面,也是路易莎在特鲁瓦做的事大家都看在眼里,所以人们都发自真心地尊敬她、爱戴她。 又比如,各行会的会长们,也代表各自行会,一起向路易莎送了一枚银鎏金、嵌满了宝石的大十字架形胸针——这个也价值不菲,别看宝石不大,可要这样嵌满,一枚这么大的胸针,连带着银子和工费,几十镑是要的。 这是一场漫长的、足以耗尽体力的全城游行,但路易莎一直都保持着最好的仪态,没有一点儿松懈。这不是她对自己要求高,而是她看到了一路上大量的人都来看游行,应该全城的人都来了,仿佛今天没有人在工作一样.这显然已经超出看热闹的程度了,大家来是真的为了给她送上自己的祝福。再看那一件一件的礼物,尤其是普通市民也有份出钱的礼物——或许礼物对她只是普通用度里的一件,是那样平平无奇。可是对于要凑分子的市民来说,可能拿出来的钱就是他们一两天的全部收入了! 别小看一两天的收入,此时可是中世纪!很多居住在城市的市民,都谈不到有积蓄,手停口停最常见。他们能拿出一两天的收入凑给路易莎的结婚礼物,这真是付出了好多——这肯定不是市政府强制收取的,因为强制收取凑不出这么贵的礼物。 强制收取的话,大家都按照惯例的最低额度交钱,礼物就该是另一个档次的了(中世纪的‘惯例’很重要,就和法律一样。没有特殊理由,市政府也不可能打破惯例多要钱凑份子)。这一点,最明显的对比项就是当初的伊娃了,她收到的祝贺礼物可不是路易莎这样的。 路易莎其实知道,巡游时的认真对特鲁瓦的市民没有一点儿实际的好处,她记得他们的祝福,以后多做一些对大家都好的事回报就好了。但是,这就是人的本能态度了,自己被认真对待的时候,一个稍有教养的人也会认真回应。 就这样,在所有人的注视下,路易莎完美地完成了一次全城游行,人群如痴如狂,真的拿这一天当做是难得的狂欢日了。大家唱啊跳啊, 即使是最扫兴的神甫,也不会顶着破坏路易莎婚礼氛围的风险出来阻拦。 街面上,还有巴尔扎克伯爵的施舍,不是撒的钱币,而是酒水、食物和艺人的表演。酒水食物的供应量不算小,艺人当然是伯爵出钱请来的.大家这样又吃又玩儿,也真的是一场狂欢了。 最高兴的要数孩子们,他们每人还能在专门的‘糖果站’领一小包糖果。或许未来很多年,他们依旧会记得这一天的快乐吧。 “今天真是太累了。”落脚在城中一座修道院的路易莎伸了个懒腰。 这也是当初伊娃结婚时,全城游行后住的地方。结婚时离开城堡,来到城里后进行捐助、祈祷和游行后,再在这里住一晚,第二天举行弥撒,似乎是巴尔扎克家族嫁女儿的传统。 “是太累了,您的午餐都是抓住空隙吃的,只能吃一些点心。”雨果夫人心疼地看着路易莎,又催促女仆赶紧送食物过来。 下午三点全城游行才结束,路易莎这一天倒也吃了两顿,一顿是凌晨起来后吃的,她可不怕什么过早打破斋戒。另一顿就是中午偷空吃的了,游行时她也不是全程在所有人的注视下,总要有吃东西、喝水,甚至方便的时间。 到这个时候,路易莎并不饿,一方面中午才吃过,即使那只是一些干粮点心(毕竟时间有限,不可能坐下来悠闲地吃一顿正经饭的)。另一方面,就是因为太累了,这才更加吃不下。这种时候,根本就只想休息了。 所以最后吃东西真的就是随便吃了一点儿,然后洗漱一番, 不到下午5点钟就上床睡觉了,床还是女仆们刚刚铺好的凡是有条件,路易莎就不会用外面的寝具,即使那些看起来很干净。这一点,她身边的人都再清楚不过,所以一到修道院,就有女仆整理床铺了。 开始结婚流程后的第一天就这样累,这倒是极大减轻了路易莎的心理负担——虽然很早就做好了在中世纪结婚的心理预期,但事情真的来临时,路易莎也会茫然、焦虑。现在这样累了,她倒是没有余裕胡思乱想了,几乎是一躺下就睡着了。 一觉睡到了第二天凌晨三点,是路易莎自然醒的。今天虽然要做一场盛大的弥撒,但路易莎不必像前一天那样赶早上三点钟的那次祈祷,所以到了这时候也没人叫醒她。实际上,她想睡的话,还可以睡一个小时。 四点左右起床,要收拾一个小时左右,然后去教堂.赶着一场早上六点钟举行的正式的‘第一时辰’祷告,这时间也还算充裕。 不过既然已经自然醒了,也就没必要再睡了,路易莎便自己起了床。守着她睡在外面房间的侍女也不可能都睡死了,一些动静也就跟着醒了。这样一来,不一会儿侍女女仆也跟着收拾起来这产生的动静在修道院里并不突兀,此时本来就是他们做祈祷的一个时间点。 又是和昨天差不多的一番打理,不过今天的时间充裕一些,路易莎和其他人得以比较轻松地吃一顿早餐。期间,大家甚至有时间说说笑笑,仿佛今天是来参加一场郊游一样。 “.做完祷告之后就是小姐奉献的弥撒了,之后就真正要离开特鲁瓦了,之后还要离开布鲁多啊”有人想到了这点,一时之间有些怅然。 海莲娜是最没有这种情绪的,她本来就随着父亲走南闯北习惯了,布鲁多更不是她的故乡。所以她想了想就安慰其他有了离愁别绪的女孩子们:“别想太多,这算什么呢?西岱离特鲁瓦很近,回来的机会很多的。” “更何况,小姐还要在拉尼建立自己的宫廷呢!今后我们很长一段时间内,大概也是在在拉尼、西岱两边呆着。拉尼的话,不就还是在布鲁多么?” 海莲娜这番话也没错,大家因为离别而生出来的忧愁很快消散了大半,不一会儿竟讨论起了西岱如何如何。有些人担心,到了西岱之后因为是‘外来的’,会在宫廷里受欺负。另一些人觉得不可能,她们可是太子妃的人! 现在国王陛下完全不能理事了,就是太子在收拢朝政,太子妃自然更炙手可热——这就是安娜王后比谁都希望路易三世保持之前状态的原因!路易三世的状态真的差到现在这样,完全不能理事了,‘法理’的天平就会开始向纪尧姆这个王太子倾斜! 这还是不能理事,等到路易三世真的撒手人寰,那才是真正天翻地覆。 不同于华夏,孝道大于天的情况下,太后还是能有不小的主动权的,虽然和新君不是亲生母子可能削弱这种主动权。在西方,一个王国,或者一块领土之内,地位最高的女人始终只有王后、领主夫人,太后在新的王后出现后,就得自动后退一步了。 到时候安娜王后单纯从法理上来说,连路易莎的地位都比不过,更别说纪尧姆了。纪尧姆要做很多事,根本不需要等待时机什么的,直接以国王的身份下命令就是了,她又能怎么办? “拉尼也不错” 吉娜点点头,但表情有点儿迟疑:“但不知道城堡改造完毕了没有,还有拉尼城,我们上次去拉尼,那儿还是个大工地呢!我听人说,过去拉尼很脏很臭,到处都是皮革臭味。” “所以才需要城市改造啊,当然,拉尼始终是一个以皮货加工为支柱产业的城市,味道无法完全避免。”路易莎也加入了谈话。 “至于城堡改造工作,似乎还没有完成,上次雷欧大师的信里说明了改造进度。主要是因为我的要求太多了,毕竟那就是我今后的宫廷了,这一次就修缮得好一些吧,省了以后麻烦——不过也不用担心,这次去西岱结婚,肯定会在西岱落脚一段时间,然后是‘蜜月’.” 此时就有‘蜜月’的说法了,不过新婚夫妻蜜里调油时期在此时并不单纯是一种享受,而是一个任务.事实上,没有感情,甚至彼此讨厌的夫妻也会过蜜月。过蜜月是为了在最短时间内怀上孩子,这期间怀上生下的孩子也最不需要担心血统。 怎么说呢,男性就是比较容易有‘绿帽焦虑’,总会担心妻子的孩子不是自己的血脉。此时又没有亲子鉴定,就只能短时间内夫妻形影不离,然后以最快速度造人成功了.等到继承人生下来,才能暂时松一口气。 总之,虽然现在拉尼城堡还没有修缮改造完毕,但雷欧大师他们还有一点儿时间。 就这样一边吃一边聊,大家似乎很快适应了路易莎开始结婚的事实,没有了昨天的手忙脚乱、紧张——嗯,吃早餐都是被路易莎影响了,要是在过去,怎么可能吃早餐!当然,其实就算是平常在宫廷里,早餐也没有吃这么早的,主要是路易莎和她们就不会这么早起床。 吃完早餐,再稍微收拾一下,路易莎又在人群的拥簇下出门了。离开了修道院,又来到了教堂,这次却是另一座教堂。这座教堂不是特鲁瓦城的主座教堂,但却是特鲁瓦所有教堂中历史最悠久的,它的存在甚至早于特鲁瓦城本身! 路易莎在这里,以个人名义奉上了一场盛大的弥撒,祈祷她的未来顺顺利利。 这一场弥撒结束后,路易莎打头,走出了教堂。她的身后除了随从,还有观看弥撒的特鲁瓦代表们,以及宫廷来人,巴尔扎克伯爵甚至都在其中——原本昨天路易莎拜别了伯爵夫妇,巴尔扎克伯爵就不用再来送了,因为照规矩来说,他是布鲁多身份最高之人,用不着送路易莎。 不过巴尔扎克伯爵还是来了,这是路易莎向特鲁瓦道别的时刻,他不自觉的也有了一些不舍。其实路易莎是12岁才回归宫廷的,这之后他们相处机会也不很多,多数时候路易莎呆在宫廷,他在外巡游。要说感情深厚,其实是没有的。 但大概是路易莎一直以来都足够谨慎周全,处处都让巴尔扎克伯爵满意,甚至自豪,是一个完美的继承人该有的样子(除了不是男孩儿)。巴尔扎克伯爵也不是真正的铁石心肠, 自然也会慢慢有一些偏爱. 最后的最后,路易莎转过身,朝身后人群挥。尤其是看到了巴尔扎克伯爵,就冲他点了点头,而巴尔扎克伯爵也轻轻点头回应之后路易莎转回身,朝前面的大群民众又挥了挥手,以示告别后,终于上了一辆格外华美的马车。 马车驶动,路易莎坐在靠窗的位置,依旧保持着挥手的仪态,离得近一些的民众都能看见。于是人群又呼喊起来,路易莎大致能听清是一些祝福的话语。 再等到马车驶离了城市,慢慢远离了声源,周围才安静下来。路易莎忽然就有了一些惆怅——其实她倒没有离开故乡的那种失落,毕竟她认定的故乡在不可能回去的‘未来’,她的思乡之情已经全给了出去。 而且哪怕只算这辈子,她的故乡也该是‘丰特罗’才对,她这辈子是在丰特罗长大的,在那儿长到了12岁呢! 但已经适应了一个环境后要离开,而下一站是那样陌生,在那里会有完全不一样的生活和挑战(她甚至要在新的环境里结婚,走上人生新阶段!!!)这种时候,还是会难免出于一种惯性,对旧的环境恋恋不舍。 “小姐,您还好吗?需要我召唤一个骑士,回城里为您请一位大夫来吗?”这时陪路易莎坐在这辆马车上的是雨果夫人和吉娜,吉娜坐在对面,注意到了路易莎的神情,关心问道。 他们这一行的队伍是很庞大的,除了路易莎,以及她的侍女、女仆,还有送嫁和负责押送嫁妆、送到嫁妆就会返回的人外。就是路易莎的陪嫁骑士、骑士侍从、工匠、杂役等了, 这些人数也很可观,就算是人数较少的骑士和侍从,也分别有20名、30名呢! 今后他们就完全属于路易莎了,尤其是他们中的骑士和骑士侍从,得作为封臣效忠于路易莎,而路易莎也得对他们尽封君的义务——最有权势的贵女们出嫁是这样的,就是要陪嫁很多心腹。 因为要立自己的宫廷,或者要在一个大宫廷里有相当掌控力,没有自己的心腹可是不行的。 “哦,我还好,只是.只是离开特鲁瓦就意味着要进入一段新的人生旅程了,我有些紧张,担心未来会有意料之外的困难,这可真让人忐忑——这让我想到了好几年前,我从丰特罗来特鲁瓦,也是差不多的心情。” “当时的您很忐忑吗?”雨果夫人也露出了回忆的表情,惊讶道:“您当时表现出来的样子可是很镇定的,大家都说您简直像是一直生活在宫廷里一样自如,气度那样非凡,说不愧是伯爵的长女呢!” “当我紧张时,不太会表现出来有时候我很擅长自欺欺人,越紧张越平静,仿佛这样就真的什么事都没有了,然后真的就没有了.”或许是因为时机、气氛都刚刚好吧,路易莎说起了交心话,比平常要更深的那种。 平常也不是说就心机深沉、隐瞒自己的心思了,而是路易莎身为一个现代人,很多方面都和此时的人是不合的。真的有什么说什么,别说其他人能不能理解了,就算理解了也不会赞同她的,只会当她疯了.既然是这样,还有什么可说的?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43 章【VIP】 第143章穿越中世纪143 给路易莎送嫁的人很多,都是布鲁多有身份的人。但除了几个主持场面的尊贵人儿比较年长外,似乎大都年轻。 这也很正常,送嫁说是为了保护结婚的队伍,但特鲁瓦到西岱这条路有水路,只不过出城时走了一段,然后就上了船了。而且这水路也是有名的繁荣商道,能有什么事呢? 跟随而来的人,更可能将其当成是一次旅游了,正好能一边游玩,一边谈情说爱.这就很适合年轻人了。 而且现在正是布鲁多一年之中气候最舒适的时候,这种户外活动真的是再多也不嫌多! 也就是路易莎现在每天都得穿着沉重的礼服,做足了端庄的架势,不然像往年这段时间的户外活动,都是她主持的呢! 听到甲板上的欢呼声,路易莎也不能出去,索性就和侍女,以及西岱宫廷派出的两位女官玩起了纸牌游戏。现在布鲁多宫廷的纸牌游戏也在西岱大流行,都是宫廷里生活,最赶时髦的人,两位女官也不至于不会。 两位女官是当初随着送‘床榻礼’的使者一起来的,为的是给路易莎讲解西岱宫廷的规矩、人际关系等,让她能迅速适应西岱宫廷,以及王室媳妇这个身份.路易莎还算信任她们,因为她们虽然是西岱宫廷派来的,却也是纪尧姆的人。 安娜王后倒是想把自己的人安插过来,但那就太明显了,纪尧姆不会同意。而且就算派来了,能有什么用呢?纪尧姆和路易莎不信任,到时候也就排挤到一边,甚至赶走了。 这两位女官都是已婚贵妇,其中一位是卡尼尔伯爵夫人,她的丈夫也是宫臣,早早站在了纪尧姆一派。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最近在宫廷中,夫妻二人都备受排挤。让卡尼尔伯爵夫人来路易莎身边,既是一种解套,也是对他们夫妻二人的一种奖赏。 毕竟成为教导路易莎的女官,就意味着,会在路易莎身边得到一个职位——路易莎作为新嫁娘,身边用人肯定也会引入夫家那边来的。这既是一种融入新家庭的表态,也是最快熟悉并影响夫家的方式。 而路易莎作为纪尧姆的妻子,纪尧姆一旦成为国王,她也会加冕为王后。到时候身为王后身边数一数二的女官,那身份就截然不同了.所以才说是奖赏呢! 另一位相对卡尼尔伯爵夫人要年轻不少, 至多才24、5岁,有一种属于少妇的活泼。她是博福特伯爵夫人,据说她的丈夫并不在宫廷或者朝堂上做事,只专心经营领地。只有她进入了宫廷,好像她和纪尧姆的母亲那边有点儿亲戚关系,总之是铁杆的纪尧姆一派。 在卡尼尔伯爵夫人和博福特伯爵夫人的帮助下,路易莎更好地理清了当下西岱宫廷的复杂人际关系——之前她只是知道一些台面上的人物而已,实际很多错综复杂的内情和关系,只有真实身处当中的人才知道。 至于宫廷规矩,那倒是相对不那么重要了。布鲁多宫廷和西岱宫廷离得近,互相影响的情况下,规矩、礼仪、习俗什么的都趋同了,很少有需要新学习的。 甚至外国公主嫁入瓦松王室要过的语言关,路易莎都省了,不说布鲁多也是瓦松领地,说的也是瓦松语言。就说口音,路易莎也是从小被教导着说西岱口音的——到底是王都呢,那儿的语言很自然地就成了‘高雅口音’的代表,至少贵族从小被教的大都是西岱口音。 还有外语,路易莎会说慕伯汉语(毕竟是布鲁多的重要邻居呢),高登兰语,拉丁语,希腊语。另外如罗兰西比较通用的语言,还有此时伊比利亚半岛上比较通用的语言(没有统一,所以语言混杂,只能说有的语言比较通用),她多少能说一些,做到简单交流。 对于路易莎能说这么多语言,女官们都表示惊喜,认为这方面她将来就不用费劲了作为贵族,尤其是一位王后,能说多门语言还是很有必要的。不是不能说就成问题了,但有时真的会很不方便,也会影响一些人对她的评价。 “.这次我们人多,用两副牌玩儿‘变色龙’,怎么样?”路易莎提议道。 如果是华夏古代,去结婚途中玩纸牌或者类似纸牌的游戏,那肯定算不上端庄了。但中世纪人都没有这个意识的,所以路易莎因为要表现端庄矜持,不能离开舱房没错,却可以在舱房里和侍女们玩牌 大家都对路易莎的提议没有意见,‘变色龙’也是一种很简单的玩法。简单来说,就是大家开头各起五张牌,第一个出牌的人出了某个花色后,其他人也要跟着这个花色出牌。没有这个花色的玩家算是‘输’了,得从自己手中剩下的牌里拿一张出来, 盖着放在自己身前,这叫做‘埋分’。直到有人‘埋分’,大家才能再起牌,让自己手中的牌又有5张。 玩儿到一局终结,就是算埋分数,总数越小就越好——不同纸牌的分也不同,1-10就是数字是多少,分就是多少。JQK则是11、12、13分。大小王当然是最好的,算零分。不过如果有大小王的话,一般也不会用来埋分,因为它们也能进行‘变色’操作。 ‘变色龙’这个玩法名称就是这么来的,当一个人手里没有上家给出的花色,但却有上一张牌的数字时,就能变色了。譬如上家打出了方片10,下家没有方片,却恰好有一张梅花10,就能打出这张牌,让接下来的玩家都得接着打梅花花色的牌。 大小王的特殊在于,可以用它当任何一张牌用,乃是万能牌。所以直接制定为同花色的某张牌续下去可以,变色为自己手中更多的某花色牌,则更加常见。 ‘变色龙’这种玩法的乐趣,就在于各种意外性。眼看着自己没有这个花色了,心里是紧张的,但上家给出的牌偏偏自己有那个数字,一下就逃出生天了!那种感觉是很爽的。 因为人越多,诞生‘意外性’的可能性更高,甚至有时会连续出现意外,即一圈下来几次变色,真是高.潮迭起!所以才说人多玩‘变色龙’更有趣。 在船上玩纸牌是很杀时间的,更何况,女士们肯定会一边玩纸牌一边八卦,时间就过得更快了大家都对西岱宫廷里的小道消息很感兴趣呢! 其实大家人在布鲁多宫廷,也能接收到一些不知道多少手的西岱八卦,但肯定不如卡尼尔伯爵夫人、博福特伯爵夫人这样的西岱宫廷人士,各种隐秘都知道。 “.是的,这次宫廷里有人趁着纪尧姆殿下和郡主结婚要进行大量采购,就将自己想买的东西也加入了采购名单。有些东西,直到现在都没查出来到底是谁加进去的,巴尔扎克伯爵的查账员查出来后,甚至都无人认领了。最后只能要么退回去,要么不能退的,就是王后出的钱。” “但是,有些东西,哪怕不是公开认领的,大家也已经对号入座,心中有数了。”博福特伯爵夫人年轻活泼,说起这件最近发生,而且是和婚礼正好有关的事儿,格外兴致勃勃(主要是,这是王后一派的倒霉事儿)。“譬如给纪尧姆殿下做衣服采购的毛皮和布料里,就多出了2张雪貂皮、6张狐狸皮,5块用金银线刺绣的华丽石榴红丝绸,半卷紫色丝绒布料——这都是最顶级的毛皮布料,件件有数,账目和实物对不上了,肯定是要一件一件找出来的!就是这样一找,就找到了” “啊,还有,为了这次婚礼,要新制作大量的白色亚麻桌布,看宫廷的计划是48张长桌的台布,然而再看为了制作桌布订购的白色亚麻布,恐怕制作100块长桌台布都够了。大家都说,这一笔是王后殿下宠爱的侍从长拿了。” “.对了,为了这次婚礼的体面,还要给纪尧姆殿下身边的骑士和宫廷侍女们制作新衣服,主要用红布、蓝布,各是300码的样子。然而看裁缝那边的记录,最多各用了200码,剩下100码红布和100码蓝布,就全部被贪得无厌的鲁塞尔男爵弄走了。嗯,鲁塞尔男爵就是个谄媚讨好的家伙,没有正经的职位,完全靠着妻子是王后的侍女才有机会进宫,所以你们可能没听说过他。” “.当然了,别人都拿了,怎么也不可能少了王后殿下本人。有很多不确定的采购名目,大家都怀疑有王后的份儿。不过也只是怀疑而已,要说完全确认的,只有两件。一个是为了婚礼订购的镀金珍珠,看采购清单是10000颗,可看总价格,足够在市面上买30000颗了。所以巴尔扎克伯爵的查账员主张找供货商退货,然后重新采购做成这个样子,谁都知道有人要么是落下了珍珠,要么就是落下了钱。” “还有一件,是一大批金银器皿,据说这是婚礼上要使用的。而且等婚礼结束后,正好还可以作为礼物,送给来参加婚礼的贵族。这上头要更复杂一些,即使是巴尔扎克伯爵派去的查账员也没彻底搞清楚有多少问题。不过就已经发现的,就足够大家咋舌了。” “虽然是纪尧姆殿下的婚礼,但很多蛀虫完全将这当成了一场盛宴,只争抢着吃喝,而且吃多少也不满足!”说到最后,博福特伯爵夫人都愤愤不平起来了。 路易莎这边,诸多侍女和女伴(女伴是来自布鲁多的贵女,会陪伴路易莎去西岱举行婚礼,和后世的伴娘差不多)一时之间面面相觑.她们倒也隐隐约约听说过这件事儿,但没有想到西岱宫廷里那些人胆子这么大! 宫廷里呆过的都知道,遇上一些花钱的日子了,大家过手就是油,多少能沾光一些。只要不过分,主人倒也不会在意。但是像西岱宫廷这样,一场下来,钱大部分被‘偷’了,七零八落剩下的才是名目上的,却是闻所未闻的。 从这上头,大家才真正意识到,西岱王宫和别的宫廷不一样。此行他们去西岱,可要小心呢! 就这样,说着西岱宫廷的内情,路易莎她们就一路坐船抵达了王领与布鲁多交界处的一座小镇上(这座小镇属于王领)。这里其实离西岱已经很近了,本可以一气坐船进入西岱的,但按照礼节显然不能那样做。 路易莎在这里得下船,极有仪式感地‘踏’上王室的领地.因为这个仪式的原因,路易莎还格外隆重地妆扮了一番。 当她从船上走下来,早就过来看热闹的小镇镇民立刻欢呼了起来——这虽然是个小镇,但也是接近西岱,且位于繁忙航道上的小镇。所以镇子本身不小,千把居民是有的,看起来场面也很大了。 镇民们早就听说太子妃乃是布鲁多的女继承人,美丽而高贵,现在真的见到了,发现传闻一点儿不错,便与有荣焉地庆贺起来.这就是此时人们的常见心态,即使日子过得苦,也一样认同王室。甚至一些怨恨王室的人,也不妨碍或多或少地崇拜王室。 当然,他们高兴的原因,还有一点比较现实,那就是布鲁多女继承人和王太子结婚了,今后王领和布鲁多就极有可能合为一家。这样一来,他们也就彻底不用担心,有一天双方再起刀兵,他们这里要成为战场了。 至于说,两家合为一家,会不会让王领和布鲁多商业往来增多,他们在航道边上也沾光这其实都太虚无缥缈了,现在镇民们都还没想那么多呢! 路易莎来到这座小镇,下榻于此地的一家修道院。而此时,来自西岱的迎亲队伍已经在这里等了一天多了——王室来迎亲的队伍里,男女各有一个代表前来见路易莎。 男性是纪尧姆同父异母的兄长路易王子,他现在也是瓦松的琅城大主教。女性则是西敏公爵夫人,之前在西岱,她受纪尧姆拜托,关照路易莎良多,路易莎已经和她很熟了。 他们两人身份上完全足够,也都是王室成员。而且一个是和纪尧姆无冲突的兄弟(早早进入宗教界的路易,站队上还是挺谨慎的, 和每一个兄弟都没有冲突),一个是关系很好的堂兄妻子,也算是考虑充分才选的他们了。 “亲爱的,我们总算又见面了。”西敏公爵夫人拥抱了路易莎,高兴地说:“我那时就说过了,我们很快会再见面的真好,看起来你气色还不错,这一路不算太辛苦吧?” 路易莎点点头:“一路上一直坐船,除了只能待在船舱里,其他都很好。来自宫廷的卡尼尔伯爵夫人和博福特伯爵夫人,她们人都很好,陪我打发时间,还教了我很多。” 西敏公爵夫人当然听明白了路易莎的言外之意,知道路易莎这一路大约听饱了西岱宫廷的八卦,。西敏公爵夫人顾不上这还是个比较严肃的场合,忍不住笑了起来。 一旁的琅城大主教倒是有些生疏,不过大伯子对上弟媳,有些生疏很正常——路易莎此前在西岱,也只是和他打过两次照面而已,都是在王宫宫宴上。毕竟人家是宗教界人士,虽说是有情.人的,可路易莎上次去西岱是参加专为未婚青年们弄的联谊活动,他也不好总出现不是。 路易莎一方和迎亲一方相见,气氛融洽,还一起共进了晚餐。之后倒是没什么可说的,都各自回去安歇休息了。第二天,路易莎还得继续上路呢! 这时候再上路,就有迎亲队伍的船只在前头引导了。而这次,一天之内,还不到晚上,他们就到了西岱城外。他们没有直接进城内的大码头,而是将船泊在了西岱城南边一座小城堡外——这也是此时贵族结婚常见的操作了,当初凯瑟琳公主也是这样的,是先落脚在了西岱城外北边的一座城堡里。 这座城堡要给路易莎一行人暂时驻跸是早就定下的,所以早就派人过来又临时整理了一番。尤其是最好的房间,预备着路易莎要住,甚至做了新的装饰(当然只是‘软装’而已,所以很快就做好了)。 在这座城堡里,路易莎就暂且住了下来。但这期间她可不能休息,事实上,这几天之中她每天都有活动,有几乎接待不完的访客。基本上,王室成员,以及王室亲戚们,路易莎这次可以说是见了个遍。 每天不是女眷们一起听音乐、看节目,就是大家约着一起做慈善、奉献弥撒等等。 唯独访客中不见纪尧姆因为按照习俗,未婚夫妻可不能随意见面。他们要见面的话, 得在一场正式的‘见面礼’仪式上——就当路易莎在这座小城堡驻跸三日后,这个瓦松王室婚礼特有的‘见面礼’才进行。 当然,说是瓦松王室特有,这其实也不是必须要举行的,像上次雅克王子和凯瑟琳公主就没有. 如果是事前没有见过的未婚夫妻,这个时候大概会抱有充分的好奇、期待、忐忑,那才是真正的‘见面礼’。然而路易莎和纪尧姆此前已经见过许多面了,对彼此也算是有了一定了解,也就缺少了那种心情。 见路易莎平静的不像话,侍女们商议今天的礼服和发型时也兴趣寥寥,雨果夫人还忍不住道:“您可不能太随意了,今日是‘见面礼’呢!虽然您和王太子殿下已经熟识,可一样不能放松,您得以最好的面貌面对您的未婚夫,让他感觉到备受重视.这是婚姻相处的诀窍之一,重要的不是事事以丈夫为重,而是得让他们有这种感觉。” 呐,这就是真心话了!所谓中世纪妇女事事顺从丈夫、以丈夫为重什么的,看起来最为温柔贤淑的雨果夫人,似乎也不是那样呢! 既然已经开了这个头,雨果夫人干脆打开了话匣子,说了更多,甚至举例说:“有些妇女,真是再贤德不过了,但他们的丈夫并没有感觉到这一点。反而只是觉得他们无趣寡淡,还总是以不入耳的方式劝导自己。而有些妇女,显然更有技巧,能让丈夫觉得她是一个顺从的好妻子,同时又不动声色达成了自己的目的,还让丈夫觉得她是那么活泼可爱。” 路易莎听这些倒不烦,听她说完也只是笑着点点头:“我知道了,谢谢您.我倒没有随意的意思,有你们这么认真,结果怎么可能随意呢?您瞧,吉娜的手多巧啊,今天可梳了一个漂亮发式呢!” 路易莎今天的发型大概是模仿了电影《阿拉丁》里茉莉公主那个经典造型,当然,是动画片版。所以正面看起来,两鬓头发向外翻卷,特别有‘鬓发如云’的美感,而且衬得脸格外小。 然后就是标志性的,可以后放,也可以侧放的长辫了。并不是编的三股辫、四股辫,而是单股辫,一节一节弄蓬松,整理成接近圆球的样子。随着路易莎走动,相比起普通的长辫,就更有青春少女的活泼可爱。 梳好这个发型后,路易莎又戴上了一顶王冠,就是那顶以纪尧姆送的红宝石为主石的小巧王冠。戴上这顶王冠, 再加上路易莎穿的是一条翠绿色丝绒裙子,窄袖,手臂从袖子中间穿过、垂下袖管的那种,也很有童话感——真的就是上辈子看到过的,真人童话电影里的女主角跑出来了一样。 当路易莎整理好,走出来,几乎所有人都不吝赞美。 “您今天真完美,我敢说,王太子殿下一定会挪不开眼的!”博福特伯爵夫人也说道。 她的话的确不错,稍后路易莎在众人陪同下,去了城堡的礼堂,和已经到达的纪尧姆行‘见面礼’。而这个时候城堡的礼堂已经来了很多要观礼的贵族,路易莎一来,几乎是所有人都看到了她,现场都为之一静。 虽然在场多数人已经见过路易莎了,但几个月不见,这位公认的绝代佳丽,好像就是更美了一些——她年方17,以西方人的人种来说,正常情况下,这正是女孩子步入颜值巅峰的开始。 而且这半年来,她的确变化很大,日渐有一种过去不曾有过的莹润秀美。 这也扰得纪尧姆心不在焉,就连‘见面礼’都差点儿出了错。当然了,注意到这一点的人们并不觉得王太子这有什么不对,任何人站在他的位置,说不定都是一样的表现。 路易莎和纪尧姆按照‘见面礼’的流程,先是纪尧姆亲吻了她的面颊——那是很轻的一个吻,在路易莎的脸上,就轻轻触了一下,路易莎能感觉到纪尧姆这是非常紧张。 再然后就是说证词了,这场‘见面礼’的证词由瓦松六大宗教诸侯之首的利卢大主教,以及仅次于利卢大主教的琅城大主教见证。 在两位大主教的见证下,纪尧姆伸出了自己的手,宣誓道:“我今日来此,只欲娶巴尔扎克郡主为妻!” 路易莎跟着也将自己的手交到他的手中,跟着宣誓道:“我今日来此,也只为嫁给纪尧姆王子!”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44 章【VIP】 第144章穿越中世纪144 ‘见面礼’之后,路易莎的生活又恢复了之前的状态,就是在小城堡里住着。时不时有人前来拜访,每天都有晚宴、交际应酬、娱乐。不过纪尧姆倒是又不能来了,还是那句话,进入结婚流程,但还没有结婚的未婚夫妻,传统上是最好不要见面的。 当然,也有男女双方地位差距过大(特指男方比女方社会地位高的情况),这传统就不作数的婚俗。甚至世俗认可双方订婚之后,这类婚姻中男方就对女方享有一切丈夫对妻子的权力,当然也包括双方发生关系。 现在,路易莎在小城堡要做的就是等待,等待给自己送嫁的叔叔和王室那边将婚礼全程对接好——给路易莎送嫁的众人中,男性贵族以她这辈子的亲叔叔,即巴尔扎克伯爵的弟弟为主。这种在外对接的事儿,当然也是由他负责的。 他们大概有两天的对接时间,因为路易莎婚礼的日子其实是事先就选好了的。即使没有对接好流程,到了时候路易莎该结婚还是要结婚的。 毕竟西方虽然不讲究黄道吉日什么的,但这样的大型宫廷庆典,肯定是事先说明了时间的——瓦松王太子大婚,当然是昭告了四方,提前邀请了大家参加,并且说明了时间的。 嗯,这类婚礼的话,有时也不会说明确切时间,只有一个大概时间区间。不过那一般都是双方还有一些细节没谈妥,最后关头还在拉锯的表现。大有一种实在谈不妥,新娘子都在门口了,我们还能给你送回去的混不吝。 路易莎和纪尧姆不属于那种情况,自然在邀请宾客的时候,时间都是说的相对确切的,这样也让宾客心中有数,方便安排行程么。 对于布鲁多女继承人和瓦松王太子这桩联姻,宾客们倒是没什么意见,来参加就参加了。最多就是有人嘀咕着,几年前才参加过上一位瓦松王太子的婚礼呢——但也就是这样了,参加婚礼虽也有些开销,却也不多。一个来月的功夫,吃了玩了,末了还有礼物相送,一些开销也不是不能接受。 相比之下,倒是屡次举办王太子婚礼的瓦松王室可能负担更重,尤其这是王太子娶妻,不比嫁公主,好歹能收一回‘嫁妆税’呢——此时领主的儿子娶妻,所需钱财只能由领主自己筹措、借贷。嫁女儿则不同, 可以以此为由征税,也就是‘嫁妆税’,贵族征得尤其多,相当于随份子了。 不过大家还是觉得娶妻更赚就是了,因为门当户对的妻子都是带财的。带来的嫁妆,可比征一次税多多了,完全可以覆盖开支,还不用因为征税听一些人啰嗦。而且不同于东方,这笔嫁妆,丈夫完全可以当做是自己的财产使用。 “.这娶妻就是好啊,即使开销再大,算下来也是赚的。之前雅克王太子和凯瑟琳公主结婚,虽然开销也大,可凯瑟琳公主带的嫁妆,完全抵得过了。当然,现在一半拿出来,又重新给她做嫁妆了。”在小城堡里,有人见到了路易莎的豪富,不禁开始说道。 路易莎这才来几天,手笔已然看得到了。每天穿的礼服,戴的大首饰,哪怕是王冠,都没有重样的!至于说慈善捐助、奉献弥撒,那更是散漫无边。还有给身边人的打赏,简直有不拿钱当钱的架势 “巴尔扎克郡主的确比凯瑟琳公主更有钱,毕竟未来整个布鲁多都是她的,即使如今结婚,只是提前支取了一部分,那也够惊人的了。还有这次结婚的开销,也全由巴尔扎克伯爵负担了,对吗?哎呀,这是多大的一笔开销啊!” “这个我知道一点儿,听说一部分是直接出了商品,还有一部分则是拿了钱去给供货商。折算下来,怎么也得有15000镑钱了!” “吓!怎么这么多?这不是比雅克王太子那场婚礼花销更大了吗?我记得,当时御库总管说了,雅克王太子的婚礼,只怕花销了13000镑钱。”有人想起了几年前的事儿,一下脱口而出。 “所以场面会更大、更奢华嘛。”已经知道内情的人露出满不在乎的神色,还说:“这有什么的,巴尔扎克伯爵有钱,将来连布鲁多都要交给巴尔扎克郡主、还有郡主与纪尧姆殿下的孩子的,现在还在乎这个?” “布鲁多玻璃镜不知道赚了多少金钱了,现在又有一个特鲁瓦红酒皂,眼看着竟是要卖到各处的样子,又不知道是多少钱!这听说也是巴尔扎克伯爵的产业巴尔扎克伯爵他富得流油,这也是花钱买脸呢!如今这般,谁不对他敬佩又嫉妒?” 这两个跟随自己主人而来的随从说的高兴了,却没有注意到对话已经被人听了去。背后不远处的转角,正是凯瑟琳公主和她的侍女——现在凯瑟琳公主已经是施瓦格尔伯爵夫人了, 虽然她和施瓦格尔伯爵订婚慢路易莎、纪尧姆一步,结婚却是更早的。 显然,中世纪虽然也有守丧习俗,但却没有华夏那样严苛。雅克王太子死了这段时间后,凯瑟琳公主完全可以改嫁了,谁也不能说这有什么问题。甚至于,她和施瓦格尔伯爵的联姻是格外具有目的性的,两人也都不是第一次结婚了,自然快事快办。所以实际上3个月前他们就结婚了,凯瑟琳公主是当了一回6月新娘。 因为施瓦格尔伯爵是前国王的私生子,路易三世同父异母的私生子弟弟,算半个王室成员。现在凯瑟琳公主作为施瓦格尔伯爵夫人,也就和其他贵妇人一起照传统来拜访路易莎了。刚刚她是在里面有些不自在,这才出来的,却没想到又听到两个随从说主人闲话,居然还连带到了自己。 凯瑟琳公主之所以在里面不自在,是因为她想到了,就在几年前,她才是路易莎那个位置上的人。那时她也是来西岱做太子妃的,是当之无愧的主角、是众星捧月的那个月亮。那一次她收到了的大量结婚礼物,就包括路易莎这个未来妯娌送上的‘布鲁多巨镜’,那多么风光啊! 现在,路易莎倒还是嫁到了罗佩王室,但丈夫由普通王子菲利普,变成了王太子纪尧姆。而她,也还在罗佩王室打转,但却从王太子妃,变成了施瓦格尔伯爵夫人从地位上来说,她们是掉了个儿了! 原本凯瑟琳公主以为自己不会在乎这些的,现在她当施瓦格尔伯爵夫人也当得挺开心的——相比起年轻暴躁的雅克王太子,施瓦格尔伯爵温文尔雅。虽然有些严肃,但却非常尊重她,而且他们这段时间新婚蜜月,她都怀孕了!这就又有了新的期待。 却没想到,今天见到了真正的落差,还是会觉得难熬.甚至有那么一瞬间,她会想,如果能做太子妃,甚至王后,那有雅克那样的丈夫,也不是不能忍受,谁又不是那样过来的呢? “夫人,别和那些贫嘴贫舍的小子们一般见识!”侍女低声在凯瑟琳公主耳边劝说道。 她担心凯瑟琳公主一时气不过,当众就要惩罚这两个随从。惩罚那两个不相干的随从倒不关她的事,只是这事儿的前因后果也会传出去。 到时候大家固然会说那两个随从太轻狂了,但也会觉得凯瑟琳公主实在小气, 这种随从闲话,只是随口带了一下,也要这样上纲上线。而且非要说的话,人家不也是实话实说么,就这么大气性了,这也听不得? 侍女也是很敏锐了,一下注意到了凯瑟琳公主不好看的脸色,知道是那两个说闲话的侍从,说巴尔扎克伯爵和巴尔扎克郡主也就算了,还提到了几年前凯瑟琳公主和雅克王太子的婚礼。言下之意,倒是凯瑟琳这个大国公主比不上路易莎这个伯爵之女的派头了。 凯瑟琳公主当然知道自己不能发火,真闹起来,就算惩罚了那两个随从又如何?自己要是成了别人口中的笑谈,那就是杀了那两个随从,也不够弥补的! 不过让她当做没这回事儿也不可能,索性她也没躲,直接从转角处走了出来。经过那两个随从身旁,她还深深看了两个随从一眼——这都不是暗示,而是明示了,明示那两个小伙子,他们说的话她都听到了! 这的确也是惩罚人,但又不会又后患的法子了。这两个随从肯定会担心凯瑟琳公主心里记了他们一笔,不知道什么时候麻烦就会上门——凯瑟琳公主很清楚,这样的沉重心理负担,可够人受的了。 走过了这一段,凯瑟琳公主才深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放心罢,我不会和他们一般见识的算了,外面也没意思,这座城堡实在是太小了,还是回礼堂吧。待会儿好像要演木偶戏,对吗?” 侍女小心翼翼地道:“是,夫人,待会儿要演木偶戏,好像是《旧约》中《婚宴》一篇的故事。” 凯瑟琳公主也不知道是满意,还是不满意,‘哼’了一声才说:“这倒是应时应景的一场戏,而且这故事的主角艾斯特是一位贤后,拿来奉承新的太子妃是极好的.我是知道的,这些机灵的西岱人要奉承讨好,总有100种以上的法子。” 此时‘演戏’是非常少见的,只有少数宗教戏剧,在一些宗教庆典上会上演。不过木偶戏这类,不被算在‘演戏’之内,反多了不少自由度——宗教戏剧演的时候得一板一眼,全都按照《圣经》上写的来,一点儿不能错,也不能增加和删减。 木偶戏就不同了,就像这出《婚宴》,当凯瑟琳公主重新回到礼堂时,这会儿果然已经开始演了,大家一阵又一阵的笑声说明了这就是个逗乐的喜剧。原本《圣经》里这个故事虽然也说不上严肃,但也绝不是什么喜剧,更不会时不时冒出一个逗趣的段子。果然还是民间艺术更有活力啊.路易莎心里忍不住赞同这一点。 “真有趣,不是吗?”西敏公爵夫人坐在路易莎一边,笑着说道。 路易莎点点头,虽然经过现代影视的洗礼,木偶戏这类娱乐真的很难打动她。但纯粹将其当做是一种老式艺术来看,那还是很有趣的。尤其是在这个没什么娱乐的时候,更是如此了。 另一边还有皮埃尔王太子的遗孀玛丽夫人,她也笑着说:“这出木偶戏我曾看过,但那次的木偶没有这么精美,艺人也不如这次的。他真的很擅长讲故事、对话、制造滑稽效果,说真的,这样出色的艺人,怎么此前从未听说过?” “常常服务于宫廷的那些,我看也远远比不上这个。” 西敏公爵夫人倒还真知道这个,因为这事儿还和西敏公爵有关。便解释说:“因为他们原本是米拉诺大公宫廷里的艺人,您知道的,罗兰西人总是很擅长弄这些乐子,艺人的水准自然也高。不过嘛,最近米拉诺大公的宫廷不是有了新的女主人吗?那可是一位非常虔诚的夫人,绝对不允许自己的宫廷里出现这样‘轻浮的艺人’。” “这些被赶出宫廷的艺人,原本是听说西岱要举行纪尧姆殿下与郡主的婚礼,将有一个盛大的庆典,他们这些艺人来此也能得到丰厚报酬,这才来的。恰好我们公爵曾去过米拉诺,在宫廷里见过这几个艺人,一下便在艺人堆里认出来了。” “也不让他们再和普通艺人混在一起,就送来了这儿给郡主解闷。” 听西敏公爵夫人这样说了,路易莎自然要表示感谢,感谢公爵夫人之余,也得给表演木偶戏的艺人格外的奖赏。于是她冲一旁的吉娜点了点头,吉娜就会意地去办事了——负责表演的艺人,每人都得到了一块丝绸手绢,手绢里还包着一枚大金币。 大金币和金百合那种薄片状,一般只值2苏的小金币不同。一般能有掌心大小,好几十克重,形状规整、图案精美,因为币值过大,反而在市场上不怎么见流通——路易莎赏赐的金币就是这样的,一枚金币就等同于2镑钱了! 这可是两镑钱呐!再加上一块丝绸手绢,绝对不是小数字了。别看路易莎经常随手就是几百镑几千镑的开支,可以此时的购买力,就这几个艺人所得,便即使是贵族,也不至于看不上眼了。更何况,这只是一次微不足道的赏赐。路易莎的豪富,就是这样一次次撒钱中发扬出去的——其实路易莎有这种表现,一方面她是真的不在乎花钱,她这辈子都活在中世纪了,还抓着钱不放做什么?留着那么多钱,她是能买到带电的空调冰箱,还是有网的手机? 她本来就投胎到了贵族家庭,生活条件达到了之后,再有钱,对生活品质的提升在路易莎看来也有限了。所以喽,有钱就花,她是真的不怎么吝惜的。当然,她也不会随便撒钱给不相干的人,那太奇怪了。也不会任由别人处心积虑弄走自己的钱,那又是另一个性质的事了。 另一方面,这次来西岱,路易莎也是有意显露这种富有。她在西岱的根基还是太浅,偏偏又有人对纪尧姆虎视眈眈,这连带着她也没办法慢慢扎下根基了,有些事就只能速成而要快速扎下根基、聚起一股声势,对她来说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撒钱了。 她有钱,大家想从她手中弄好处,自然有一些人会过来的。也不用将此时的贵族想的多么高大上,真的就不为五斗米折腰了。 实际上,中世纪的贵族虽然不至于像近代一样,已经完全被金钱打倒,空有爵位的贵族和富有的资产阶级结亲司空见惯,这就全然是为了钱了。但他们在赤.裸.裸的利益面前,只会更加务实。 不然大家怎么那么喜欢炫富呢?自然是崇拜财富的! 从结果来看,路易莎这一手是很有效的,从她在小城堡这段时间,访客们的亲密态度就知道了——他们可不全是纪尧姆那边的,很多都是中立,甚至还有个别隐隐站在安娜王后那边的。 不管怎么说,路易莎现在就是一个行走的金娃娃,尤其擅长撒钱。对这么个散财童子,只要不是确切敌对的人,至少一开始大家都是很哄着的。 这个时候,一些机灵的、手脚快的,甚至都开始进入到实质拉关系的阶段了。比如说西岱市政府,他们就派了代表来看望路易莎,向这位不几日就要成为太子妃的尊贵女子表示欢迎和祝福。 “西岱市政府的官员要见我?”路易莎知道这一队访客时,甚至是有些意外的,她没想到西岱市政府会这么快站队。虽说宫廷归宫廷,城市归城市,哪怕是宫廷所在的城市市政府也不影响宫廷什么。就像在特鲁瓦,特鲁瓦市政府也从来影响不到布鲁多宫廷什么——但要说市政府的态度一点儿价值都没有,那又不是了。真要是那样,做什么经常要给宫廷所在城市一些好处,收买人心什么的?在这一点上,倒是吉娜反应比路易莎更快,点了点头说道:“就是西岱市政府的人,我想他们肯定很欢迎您,发自内心的.您在特鲁瓦做了那么多事儿,难道西岱这边就没人知道吗?谁都想有您这样一位关心治下城市建设与治理,关心市民福祉的领主呢!” “当然,您现在不是他们的主人,但未来会成为他们的女主人。他们肯定相信,您会用您的影响力,让西岱也走上特鲁瓦的路。” 路易莎这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在布鲁多搞商业、搞城市改造等,影响力正在显现。 这年头,会像她这样做的贵族的确很少,贵族们将重心都放在乡村,更像是个大号的地主。至于城市里,自然而然聚集起来的人口当然是有价值的,但大多也只是需要的时候抽血用而已,并没有建设城市的心思。 有远见的城市领导者、实权人物,已经看到了路易莎和其他领主的不同,对她就有了不同的期待。只要她能做到曾经在特鲁瓦做的,这些人是真的一点儿不介意成为她和纪尧姆的死忠的。 毕竟这带来的好处实在是太大了,是让一个城市脱胎换骨的那种,根本没有别的筹码可以与之相比。 “唔这倒是个不错的开始!”想明白了这一点的路易莎笑着点了点头:“好吧,就请他们稍等片刻,我会接见他们的——我什么时候有空?” 路易莎最近的拜访者太多了,有些拜访者是不好放到一起,让访客们彼此见面的,所以需要排‘时间表’。路易莎问的就是时间表哪儿能找出一个空来,让她可以见见这些西岱市政府的代表们。 吉娜说了一个最近的空时间,就在一个小时后,那本来是路易莎打算休息一下的时间段。但既然现在路易莎不介意挪用,那就首先安排上了。 于是,市政府的代表们在一个小时之后就见到了路易莎——能这么快见到路易莎似乎让他们很兴奋,尤其是有一个年轻人,见到路易莎时居然激动得晕倒了过去。 路易莎完全不知道这算怎么回事儿,但好歹有礼地处置了这件事,笑着对众人说道:“所以我总说,9月还是有些闷热,是不是?尤其是城堡里,通风还不太好,就时不时会让某类体质的人容易晕倒.这位先生大概就是这样了。” “嗳!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扶这位先生去通风的走廊窗边坐着,给他一些水、好好照看他,还要尽快去请一位大夫来。我记得,玛丽夫人是推荐了一位大夫,随时在城堡里候命的,不是吗?” 现在小城堡里还住了挺多人的,路易莎经常担心有人生病。大病无所谓,反正这年头大病就是看运气而已,大夫再好用处也不大。关键是一些头疼脑热的小病,这也只能靠自己扛,那就太惨了。 她少许透露出这个意思,玛丽夫人就推荐了一位大夫来说起来,玛丽夫人向纪尧姆靠拢得也很明显了,路易莎忍不住想到。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45 章【VIP】 第145章穿越中世纪145 路易莎在小城堡接待了很多访客,而限制她接待更多访客的因素是时间。不管怎么说,‘见面礼’后两天,就要结婚了!就在这座小城堡的教堂里。 结婚当天,路易莎是凌晨三点起床的,做了一个简单的祈祷,就开始了梳妆打扮。虽然此时‘结婚’本身偏私人,仪式可以很简单。如纪尧姆这样的王太子,在小城堡里这样的小教堂结婚也无所谓。但是,结婚男女一样要装扮得隆重,越隆重越好! 一方面,仪式本身依旧是非常严肃的,来的人少、教堂小,不妨碍穿的华贵。另一方面,举行完婚礼之后,还要进城呢!进城之后就是游行,到时候人们都看着呢,怎么可以在穿着上有瑕疵? 路易莎穿着衬裙,怕着凉就罩了一件晨袍,洗漱完毕后还吃了点儿东西填补肚子,她估计今天还能吃东西的时机不会多了.然后她就坐在了软垫凳子上,由侍女和女仆给她梳妆打扮,首先就是梳头。 今天是婚礼,可以尽可能地隆重,这种时候,发型反而不重要了,只是要梳成一个完全盘起来的发髻而已——因为羽冠式冠冕,以及其他有的没的首饰,会将头发基本遮住的。 果然等头发梳好后,一顶羽冠式冠冕被加了上来,头发就基本看不见。实际上这只王冠更像是一顶帽子,它的主色调是白色的,上面缝缀着珍珠和金珠,形成几何图案。另外,在头冠下边缘一圈是一圈短短的珍珠流苏,戴上之后,珍珠流苏会散在额头、耳朵一半的位置。 这个长度, 既显得俏丽年轻,又不至于活泼过头,保留了那种礼服的庄重感。 这是路易莎为自己准备的大婚冠冕,仿照的是上辈子见过的俄国传统头冠,但比那个要小一圈,没有那么夸张。只能说,俄式传统头冠膨大太过了,美还是美的,却是艺术品的那种美,人本身倒不重要了。 戴好头冠后,路易莎才脱下晨袍穿上今天的大婚礼服。礼服也是以白色为主要颜色,布料是白的,缝缀的上千颗珍珠也是白的。只在肩膀和一些滚边的位置,用金色的丝线绣出图案。这些金色图案也不是大块大块的那种,而是若隐若现,相当素雅。 另外这礼服的领子和衣袖也要略长一些。正常正好扣在脖子下方的领子,向上延伸出了一截精巧的镂空编织花边,包裹住了脖子。手腕也是一样,层叠的镂空编织花边像是蝴蝶翅膀一样,从袖口伸出来,软软地搭在了手背上。 这件礼服裙是非常传统的袍子,并无腰身,这似乎不符合此时的服装流行?可话说回来,庄重到这程度,反而是这样的直筒状更对味。 换上这件礼服之前,路易莎已经穿好了一双白色的长筒袜,所以再只要穿鞋就好。那也是一双白色的,以缝缀的小珍珠流苏为装饰的小巧花鞋。鞋头上,是以珠绣的手法,用白色为主,兼有其他颜色的细小珠子拼成的吉祥美丽图案。 这个时候,路易莎已经觉得非常沉重了,虽然之前试穿时已经体会过了这种身体沉重的感觉,但这时候再来一次,还是难以适应。 然而,这还没完呢!路易莎还要佩戴首饰,当然也是以珍珠为主的,首先是脖子上层层叠叠的珍珠项链。有长有短,珍珠大小也各不相同,短的就恰好绕住脖子,长的都快到膝盖了! 除了项链之外,还有耳环、手镯(即使在礼服的掩盖下看不到)、戒指、胸针.极端隆重之下,当然是不吝堆砌,一股脑上全套的! 最后的最后,路易莎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拿出了自己的口红。这是她为了方便偶尔使用,把随身空间里的口红膏体从口红管里弄出来了,填到了一个小珐琅盒子里。要用的时候,可以用小毛刷子涂。 此时,因为宗教的原因,女性普遍是不化妆的。但爱美的天性抑制不住,不少女性还是会偷偷化妆。胆子大的会用烧黑的木炭描眉,还会将胭脂涂到嘴唇上。胆子小的,就只能用手将脸颊拧红了,堪称‘天然化妆’。 这倒是省了路易莎化妆的功夫,更少了她被化妆品毒害的可能——近现代以前的化妆品可不是天然无污染的‘古法制品’,事实上,真的对化妆品历史有所了解的人就该知道,在对‘化学’一无所知,又或半知半解的时代,人们用的化妆品有多么生猛! 就说贯穿古代各个文明,时间之长、跨度之广令人惊叹,同时还永远是化妆品中最重要成员之一的‘铅粉’.真的就是字面意义上大量含铅啊!路易莎如果是一千多年前的罗马贵妇,又或者几百年后的近代资产阶级妇女,都用得上这‘毒.药’。避免了古代化妆品的毒.害这是好事,不让化妆也确实省了事。但是自己不想化妆,还是不被允许化妆,这是不同的。在路易莎上辈子,就算没有太多化妆习惯的女孩子,也不少会用点儿口红什么的。而且遇到一些她们觉得有必要的场合,也很愿意化妆,留下自己美美的样子。所以,随着这辈子生理年龄一点点变大,路易莎偶尔也会忍不住涂一下口红。对她这个举动,身边倒没有人劝——此时毕竟已经是中世纪快到后期了,禁.欲.系开始渐渐瓦解,这一点从衣服的风尚变化就看得出来了。 只是偶尔涂点儿口红而已,以路易莎的身份,已经不会有人不识相地说三道四了。 路易莎就这样自己动手,对着镜子小心地涂嘴唇,很快涂出了一个漂亮的正红色唇妆。那红色实在是太正了,比红花还纯正。在路易莎今天从头到脚一身白,连皮肤也是雪白无瑕的情况下,一下就和黑色的眉毛、灰绿色的眼睛一起成为视觉中心,而且是第一中心! 红色的确是生命的颜色,浓烈的血、炙热的火、日出日落的太阳,都是这个颜色,让人没法不第一时间注意到。 当过路易莎收起口红盒子和小毛刷时,卡尼尔伯爵夫人和博福特伯爵夫人已经惊叹得说不出话来了——她们不像路易莎身边原本的侍女和女仆,之前是看过路易莎试衣试妆的,虽然再看也很惊叹,却不比第一次受‘冲击’。 是的,就完全是冲击性的美! 此时结婚礼服是什么颜色其实是没有定论的,大家一般就是怎么华丽怎么来,穿什么颜色都有理。西方婚礼上,女士主要穿白,已经是很靠后才慢慢形成的习惯了。但不得不说,今天路易莎这身白,的确是绝美!庄重、典雅、极致。它其实有很重的俄式元素,而俄式美学么——大概因为俄国地处苦寒之地,一望而去就是茫茫雪原,或者无边无际的冰雪松林,这样的自然环境造就了坚韧、痛苦、牺牲、浪漫的民族性格,以及相应的美学。 这一次她这一身,白色就是一片雪原,辽阔、冰冷,同时也有一种近乎痛苦的纯美。就像生活雪原的人们,对脚下的土地是既挚爱,又感觉痛苦的! 领口、袖口延伸出的柔软蕾丝包裹住了脖子和手背,让人看不到纤细的部分,剔除了男性会迷恋的‘女性之美’。再加上头冠基本遮住了头发,连发际也不放过,短短的珍珠流苏垂下,发际线最多也不过是若隐若现了。 等于是说,社会认可的女性特质的具体表征,如胸脯、脖子、手腕、小腿、头发.全都不露。看起来这使得路易莎失去了女性魅力,但这个时候反而获得了一种纯粹的美学魅力。这种纯粹的美学魅力呈现出了俄式美学中恒久忍耐、高高在上、极致浪漫的一面! 美到痛苦,便让看的人有一种窒息感了——这其实是极大的冲击后忘了呼吸。 “啊,这真是,这真是”即使是一贯能说会道的博福特伯爵夫人,在好几秒钟的失语后,也没法说更多,表达清楚自己的感受。含糊了一下,也只能说:“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您今天简直不像是个凡人了。” 博福特伯爵夫人这话其实并不夸张,因为之后发生的事都在印证她的话——就在路易莎刚刚装扮完毕时,另一头纪尧姆也来了。 不过这还不到去小教堂的时候,按照传统,得是纪尧姆的人先检查过嫁妆是否按照约定到位了。传统最开始时检查嫁妆就是全套,从每一个硬币,检查到新娘的餐具,乃至一个金戒指、一块手绢。 不过现如今,大贵族已经不会那么侮辱人了,讲究一个体面。一般就只检查嫁妆中现钱的部分,其他的东西不会查。毕竟剩下的大头就是珠宝衣服什么的了,一般婚后也是继续由妻子自由支配的——相应的,就是现钱部分,丈夫可以直接拿去用了。 路易莎的嫁妆现钱,也就是‘嫁妆金’,事先约好是3万镑钱,这绝对是天价了!不过这可是布鲁多的女继承人,大家就表示接受良好了。 按照事先说好的,结婚前会支付其中一半,剩下一半则是路易莎生下男性继承人时支付.显然,巴尔扎克伯爵不在乎什么结婚一周年、两周年,这桩联姻后他就希望尽快能有男性继承人! 因为尽快有男性继承人,也是符合王室的利益的。而且哪怕只是第一次支付的一半嫁妆金,也抵得上很多王后全部嫁妆金了,王室是认可了这个支付方式的。 15000镑的嫁妆金,为了方便,全都是金币。主要是最常见的金百合金币,其他金币也有,币值规格也是差不多的。也就是说,都是3.5克左右的纯金薄小金币, 15000镑就是15万枚,总重为525公斤无论古代现代,这都是一个令人咋舌的数字了。 因为金子太重,这么多的金子就没有用大箱子装,为避免移动的时候不便,是20只可以由人抱在怀中的雕花木箱装的。这样一来,每只箱子里也‘只有’二三十公斤重,算上箱子的重量,总之一个成年男性还是能抱着移动的(这比桶装水还重了,不过因为体积小,成年男性短时间抱着移动还是问题不大的)。 于是这些就由路易莎这次的送嫁人之首,也是她叔叔的巴尔扎克男爵,领着二十个骑士,搬到了路易莎呆的房间隔壁——这是提前布置好,专门要用来检查嫁妆的房间。毕竟不能当着新娘的面数嫁妆,不然那也太像是在做生意了,即使实际上联姻就是一桩生意,是利益的交换。 旁边的房间里,巴尔扎克男爵,以及另外几位送嫁队伍中的年长者,再加上一些王室成员,都各就各位。他们都是这次嫁妆检查的‘见证者’,完事之后是要在点账人给出的证明书上签字的。这是为了防范新郎一方这时候说得好好的,将来又主张结婚前拿到的嫁妆金不足数。 真要那样做,凡是在证明书上签字的,他就得一个一个推翻了。 这时候纪尧姆也在,事实上检查嫁妆就得由他看着完成,最后钱也是交给他的——所以才说嫁妆金完全是丈夫掌管的,结婚前就会交接,结婚后新娘子基本就见不到了。 所有见证人一起看到二十只箱子齐刷刷打开,然后就是满满当当的金币。即使都是见惯了富贵的人,也难免在满目烛光照耀、金币闪光的情况下,有一些心神动摇。 在场的人,未必没有15000镑的身家,可对于贵族来说,他们主要的财富都是不动产,土地、城堡这些。其次也是金银珠宝、绫罗绸缎这种‘细软’。至于现钱,黄澄澄的金币,却几乎没有人能拿出这么多。 这就和后世有钱人的‘流动资金’是一个道理,有一家价值1000万的公司的老板,手头现金能有几十万就不错了! 几个点账人一起动手,15万枚金币还是以比较快的速度点完了。也就是5点钟左右吧,点完了数,确认无误的点账人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证明书,在纪尧姆点头之后,就将其给在场众人签字,也包括纪尧姆本人。 一式两份,都要签字。一份签字完毕后由瓦松王室保存,另一份则是由巴尔扎克男爵带回布鲁多,交给巴尔扎克伯爵保存。 签字完成时,金币也被重新装进了箱子里,由纪尧姆身边的骑士接手。他们待会儿就负责护送这些金币,都是要存放到纪尧姆的私库的——这是他的妻子的嫁妆,当然是和王室其他人无关的。 到这些都做完了,纪尧姆才严肃地站起身,整理了一番后,在众人陪同下走到了隔壁门口。路易莎现在已经坐在房间里,就安安静静等他们点账结束后叫她结婚了。 一行人在门口并没有直接闯进去,而是由一个类似司仪的人物,往来于房间内外传话。即使这个距离,双方只要说话,其实都听得到了只能说,礼仪就是礼仪嘛。 一番固定说辞后,‘司仪’终于传到了最后一句话,走进房间里,低着头恭恭敬敬道:“那么,尊敬的女士,请随我来!” 就这样,路易莎在‘司仪’的牵引下终于走出了房间,司仪又将她的手交给了纪尧姆。这个时候,他们这些人才看到了今天的新娘虽说大家此前都见过路易莎,但显然大美女都是常看常新,每次都有不同的感觉的,在场甚至有人即刻就看呆了。 一位王室成员发出了小声呻.吟:“主啊!这难道是对瓦松的恩赐吗?若不是恩赐,我实在想不到,凡间怎会出现如此佳丽!” 纯洁至于妖冶,庄重到了痛苦,有一种宏大故事感之下必然的绝望盛大.看到的人没法不动容。尤其是离得最近的纪尧姆,他确信自己闻到了冰雪的味道,但冰雪之下又有若有若无的甜香,像是生长在雪原里的红色小浆果——某种意义来说,纪尧姆的味觉还挺敏锐的,路易莎今天用的香水就是在塑造这个氛围。 在一种沉默地让人不自在的安静里,纪尧姆就这样带着路易莎穿过回廊,几分钟后来到了小城堡的附带小教堂。直到走到小教堂外,安静的氛围才被打破,因为教堂里已经在奏乐唱歌了。圣洁的教堂音乐,还有唱诗班的歌声,缥缈空灵,飘出了教堂。 在这座小教堂,瓦松的六大宗教贵族之首的利卢大主教将主持他们的婚礼。 除了早就等着的神职人员,其他要见证这场婚礼的瓦松重要人物们(虽然不多),也出现在了教堂外路易莎和纪尧姆伴随着乐声,穿过这群‘亲朋好友’,缓缓走到了教堂的门口,走进大家的视线内。 “那是巴尔扎克郡主?”短暂的失语后,有人首先问到的居然是这个。 “那当然是巴尔扎克郡主,难道您以前没见过吗?哦,不,不能叫巴尔扎克郡主了,马上她就该是泽布兰伯爵夫人、瓦松太子妃了——不过,她的确和我上次见她不一样,非常不一样。看来,即使是绝色美女,也需要认真装扮才更能衬托她们的美貌呢。” “是啊,真让人嫉妒,不是吗?我是说纪尧姆殿下。不管怎么说,这世上最美的女人,以及富饶的布鲁多都是他的了。看起来,当初他为了这桩婚事,还去打了一场对异教徒的战争,这是完全值得的。”有人也完全不出所料地露出了嫉妒之色。 在夹杂着低声议论的音乐声里,路易莎和纪尧姆走到了利卢大主教面前,这时乐声戛然而止,说话声也因此停下。 路易莎和纪尧姆面前的利卢大主教心里也称赞这对郎才女貌,便冲他们点了点头,以一种郑重的口吻问道:“你们是否已经达到适婚年龄?” 宗教上认为女孩12岁,男孩14岁,是可以同意结婚的最低年龄。虽然具体实践中,多的是比这年纪更小的新郎新娘,但规定就是这样的。 路易莎和纪尧姆当然是满足最低年龄要求的,所以都毫不犹豫地答了‘是’。 然后利卢大主教又问他们:“你们是否在教会禁止的近亲通婚范围内?” 严格来说, 他们有一点儿很远的亲戚关系,在现代都不在禁止结婚的范畴内,但在此时反而算教会禁止的近亲通婚了。不过,既然拿到了‘血亲婚事特许书’了,就算‘教会未禁止的近亲通婚’了,所以他们也底气十足地答了‘不是’。 利卢大主教点了点头,接着又连着问了三个问题:“你们的父母是否同意这场婚事?是否有人反对你们的婚事?你们的证婚人是否已经到场?” 他们一一作答,作为一桩早就谈妥了的联姻,这些问题的答案自然都是标准答案。 再之后,就是利卢大主教带领其他的神职人员为路易莎和纪尧姆进行了简短的祈祷,路易莎和纪尧姆还要跟着他念祈祷词,一起进行祈祷。 这一步走完,早有准备的侍从送上来了戒指。纪尧姆拿起那枚结婚戒指,先戴上路易莎的左手食指,然后取下又戴上中指,从中指取下后才可以戴到无名指上。 当戒指戴到了路易莎的左手无名指上,纪尧姆才握住她的手,庄重道:“以圣神之名,你我凭这枚戒指而结合、凭躯体而虔诚、凭财富而奉献!” 说完这句话,纪尧姆和路易莎才在利卢大主教的带领下走进了教堂,他们身后还有跟着的见证婚礼的宾客。 来到教堂内,在祭台下已经放了两个柔软的垫子。路易莎和纪尧姆走过去,就低着头跪在了垫子上。 利卢大主教宣布:“在主的注视下,你们结为夫妻,此乃主认可之结合,主将庇佑你们白头偕老、彼此尊重!” 是的,到这时候,他们已经是夫妻了,这时候可没有后世‘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的问句,更没有男女回答的‘Yes,Ido’。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46 章【VIP】 第146章穿越中世纪146 就这样结为夫妇了,路易莎甚至有一种缺乏真实感的‘空虚’。但的的确确,从利卢大主教当众宣布开始,她和纪尧姆就是一对新婚夫妇了。 然后他们又在祭台前做弥撒,以及后续的奉献仪式,嗯,奉献仪式就是给教会捐钱,正经结婚的男女都避不过这一遭。所以才会有未婚男女没法结婚,或者要到不需要进行奉献仪式的地区结婚,不然根本出不起那个钱‘奉献仪式’这种,说是看心意,丰俭由人,但还是有个‘底价’的。 弥撒和奉献仪式很快进行完毕,路易莎和纪尧姆又重新跪到了祭台前的软垫上,双手手指交叉握住,进行祈祷——这时,利卢大主教为他们祝福,6名出身极为高贵,和纪尧姆又关系不错的年轻骑士则一起牵着一条华丽的织毯,将其罩在了路易莎和纪尧姆头顶。 这些年轻骑士在婚礼中的身份和后世的伴郎差不多,所以要求身份不错、和纪尧姆关系不错、长得不错,且未婚。 织毯并不需要一直罩在新婚夫妇头顶,很快就撤了下去了。之后纪尧姆又起身,接受利卢大主教的脸颊吻,这是宗教上的一个祝福。也因为利卢大主教不能直接将祝福以亲吻的形式传递给路易莎,所以纪尧姆还得吻一下路易莎,这样祝福就通过他传递过去了。 到此,众人欢呼,音乐重新响起!虽然利卢大主教没有像后世的证婚神父一样宣布‘现在,新郎可以亲吻新娘了’,但从结果来看,一切没什么不同。按照传统,纪尧姆就可以拥抱、亲吻路易莎了。 纪尧姆刚刚还吻了路易莎的脸颊,在更靠近路易莎的时候,他更加清晰地闻到了路易莎身上的味道。那是一种令人着迷的香气,就在今天冰雪与浆果的香水味道之下,有一种更隐蔽的甜美香气,不像他过去闻过的任何一种味道,却由内向外幽幽散发着。 另一边,路易莎似乎听到纪尧姆嘟哝了一句什么,但她不确定,在众人的欢呼声下,就算是离得很近的声音也不真切了。而等她稍微思索了一下这事儿,纪尧姆又一个吻就落到了她的嘴唇上。 虽然只是嘴唇碰嘴唇,但这的确是路易莎的初吻!她一下忘了呼吸,眼睛一下睁大了很多——纪尧姆发现了她的紧张,原本他也说不上多自如,因为他也缺乏经验来着。但大概是共同经历一件事时,‘同伴’更紧张的话,自己的紧张就会消减吧,最后他甚至忍不住笑了一下。 笑着拥抱住了路易莎:“亲爱的,你没有接过吻吗?” 路易莎瞪了他一眼:“当然!但只有过亲吻脸颊和额头.这又不是什么丢脸的事!” 此时显然还未到文艺复兴时期,大家表面上还是禁.欲的,只不过私底下开放了一些而已。所以路易莎没有和人嘴对嘴亲过,还真不是丢脸的事,大可以直接说出来。 “我从没见过纪尧姆殿下这样高兴,瞧啊,笑得多开心呐!”西敏公爵站在一个比较近的位置,正好看到了纪尧姆笑着拥抱了路易莎。那个笑容是其他人从未在纪尧姆脸上看到的轻松、肆意、喜悦,甚至‘幸福’。 菲利普王子出神了一下,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最终也笑了一下:“的确,从没见过纪尧姆兄长这样,过去他就像是个活着也没什么追求的木偶,什么都不在乎,也就正面的、负面的感情都不存在了。现在的话,太子妃点燃了他的爱火,这或许就是爱情的力量吧。” 对于菲利普王子的反应,西敏公爵有些意外,又不那么意外。看起来这位王子殿下是真的一点儿不介意,自己的未婚妻好好的就变成了哥哥的妻子。当然,考虑到这位王子平和的性格,他真的表现出极其的在意,反而奇怪吧? 听到他这样说,西敏公爵摇了摇头:“您还说纪尧姆殿下呢!这样的形容来说您自己,不也很准确吗?” 没想到,菲利普王子却否定了这个说法:“不,不一样,纪尧姆兄长过去的确是什么都不在意,而我就不是了。我在意的东西其实很多,只不过我很清楚,暴露自己在意的东西,这是非常危险的,所以即使在意,也得假装不在意。” 西敏公爵‘啧’了一声,心里感叹,自己对权力斗争不感兴趣不是没有原因的!和这些心机深沉的人对上,说不定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所有人都认为菲利普是个有些软弱的好人,‘好人’这一点先不说,理论上只要不先惹到他,他的确算是个很有底线的人了。但‘软弱’?这大概是对菲利普最大的误解了。 小教堂这边小小祝贺了一番,这当然不是全部,路易莎和纪尧姆还要进城巡游,接受全西岱人的祝贺呢! 两人首先坐上了一辆漂亮的敞篷马车,前后都有骑着骏马的骑士驸马护驾。另外还有或走路、或骑马的艺人,他们和骑士队伍混在一起,各有演奏的乐器,制造吉庆热闹的音乐。再然后,还有持香炉的人、撒花瓣的人、举旗帜的人等,更加壮大声势 就这样,在后面还跟了一群骑马乘车的宾客的情况下,抵达了西岱城门口——西岱有内城和外城,内城就是最初的西岱城,比较小。而随着几百年间发展,现在的西岱城在西方已经是大都市了,原本的内城早就塞不下那么多人了,外城自然就出现了。 一开始只是在靠近内城城墙外的区域,聚居起一批靠手工业、服务业等生活的人。后来慢慢连成片了,不可能不管了,瓦松王室便在西岱内城之外,又修了新的城墙,而在两堵城墙之间的就是外城。 从路易莎和纪尧姆的敞篷马车进入外城门口开始,就踏上了早就决定好的全城巡游路线——当然不可能全城大街小巷都走一遍,西岱在此时真的是大城了,那样根本做不到!而凡是确定今天要去到的街道,已经提前一晚撒下厚厚的花瓣了。所以马车通过街道,就像是碾过了一层红毯子。 路易莎也注意到了这一点,花瓣的香味实在是太突出了。只可惜周围的环境味道也很重,而且碾碎的花瓣有一股青草味,也大大破坏了其香气 “那位就是巴尔扎克郡主,不,我是说太子妃吗?哎呀!她可真美啊,实在是气度高贵。” 一座行会会馆的二楼, 其中一个窗口后,聚着几个穿着富贵的年轻姑娘。她们的容貌有相似之处,让人一看就知道是有血缘关系的。其中一个,探出身子看敞篷马车经过,也看清了路易莎,就忍不住感叹道。 铺满了花瓣的道路两旁,多的是来看热闹的民众。富有的人不愿意和老百姓挤,就会在道路两旁的建筑物的二楼、三楼窗口边租一个‘窗口’,便于看热闹。 这座行会会馆的二楼、这个窗户后的年轻姑娘,她们是堂姐妹,她们的父亲都从事纺织业。或许生意做的有大有小,但都属于富裕的‘中产阶级’(这里的‘中产阶级’指的是中等有产阶级),所以她们租下这儿是不费吹灰之力的——就是半镑而已,她们还真不差这个钱。 显然,今天很多人都想在这样有利的位置观看游行,这就导致得花钱了。不过只是看游行队伍经过而已,就能花上半镑,实在让一些不知情的人不得不感叹,西岱的有钱人真是多啊! 倒不是西岱的有钱人真就那么多了,只不过这段时间涌来的外地富豪可不少。有些人单纯就是本身住得近,抬腿就来了,索性就来看热闹。有些人则是看中了婚礼期间西岱的商机,赶过来做生意的,观看婚礼倒只是顺便的事儿。 让花了钱的有钱人,以及早早等在路边的民众觉得很值的是,这位新任太子妃的确像传闻中说的一样,美丽非凡,仿佛是月亮一样立刻就能照亮一片夜空。 哪怕是在现代,大家花钱买票看电影,看剧情之余,也是要看看戏里的美女帅哥的!如果满目都是好看的人,那其他方面差一些,大家也至少不会觉得票钱亏了。 此时的人没什么机会看到后世那种世界级的大美女,就更容易看到好看的人就满足了(其实也有身份加成,哪怕路易莎不那么漂亮,大家见到太子妃也会特别‘崇敬’)毕竟人口没那么多,筛选不出足够多的‘基因彩票中奖者’。更没有迅捷的、全覆盖的传媒渠道,可以将全世界好看的人都推送到一个普通人的眼前。 当然,不得不承认的是,大家的热情也和现在大街上免费供应的食物、饮料等有关。让一些人意外的是,除了一部分是王室出钱弄的,以彰显婚礼的排场和热闹气氛,还有一部分居然是布鲁多商人们自己出钱搞的。 其实花钱也不多,可能一个商人就出一个葡萄酒摊子,摆上几桶葡萄酒在身后就行。其中一桶葡萄酒的塞子被拔开了,红色的葡萄酒就咕嘟咕嘟地流,下面有一个木槽子接住。愿意喝酒的人尽可以拿杯子来舀着喝.等到这几桶葡萄酒消耗完,葡萄酒摊子也就收摊了。 几桶本地产的葡萄酒,对于稍有身家的商人,都不是什么负担。 不过,一个商人出一个摊子看起来不多,几十上百的商人各出一个摊子,分发酒水、食物,又或者雇一队艺人表演,那看起来就声势浩大了。而且说实话,这样的声势,比少数几个人出钱撑起局面,还要更难得一些,毕竟还有一个组织的难题呢!而且算下来,总开支也不小了。 “最近这两三年,布鲁多商人的确非常活跃,而且他们也真心尊敬太子妃。” 在西岱内城门口等着的一帮人,也在议论这种情况。 就像当初的凯瑟琳公主一样,巡游完外城之后,路易莎他们就得在内城门口暂停一下,接受各方的献礼——这儿已经装饰好了,丝绸彩布高挂,鲜艳的长挂毯就是屏风,几条连接起来,就将周围一圈围住了。 这个范围内,地上铺满了花瓣,到处都插着王室和巴尔扎克家族的旗帜,艺人还在全力表演,制造着热闹与欢庆的背景音。 各方的献礼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不会比当初的凯瑟琳公主差。毕竟她们都是嫁到罗佩家族做瓦松太子妃的,得到的待遇就该都是太子妃那一档,和她们原本的出身倒没什么关系了。 当然,也是因为到了这份上,新娘的出身都不会差太多就是了。像如今高登兰那种情况,身为国王的爱德华四世和男爵之女秘密结婚什么的,毕竟是少数中的少数如果不是极罕见,当初也不会那么快传遍各大宫廷,而且长时间霸占话题榜了。 ‘高登兰的凯瑟琳’是高登兰公主没错,可路易莎这个‘布鲁多的路易莎’,也是布鲁多的女继承人,而不是一个平平无奇的伯爵之女!首先,布鲁多伯爵就是瓦松六大世俗贵族之一,恐怕比一些小王国、小公国还强呢!其次,女继承人和普通贵女又不同,对她们的结婚对象来说,可是意味着巨大利益的. 或许凯瑟琳公主会多一些‘高端亲戚’过来撑场面,但路易莎也不差,而且这次布鲁多商人是真的是付出良多——之前在街上免费发放饮料食物,只不过是‘开胃菜’,大菜在献礼环节呢!基本上布鲁多几个重要城市,各个行会都有礼物送上。 有实力的行会就单独献礼,譬如说如今已经很有实力,而且确实受路易莎许多恩惠的布鲁多香水行会。他们送上的礼物也很有自身特色,除了12瓶不同的精油、24罐最好的香膏外,还有一条产自北海的金琥珀制成的长项链,链珠都是晶莹油润的大颗琥珀就不说了,最有特色的是链坠!那是用一大块琥珀掏出来的一个香水瓶,精雕细琢,十分精美。 说实话,这样是对宝石的一种‘浪费’,可奢侈品就是这样的,不浪费到让有钱人都觉得奢侈,那就平庸了。 另外说起来,这样造型漂亮,观赏性大过实用性的香水瓶做链坠,也是路易莎弄出来的流行了。她不习惯随身携带长链子系着的球形香薰炉,偶尔会用也觉得麻烦,下面的人见她喜欢用香水,就用香水瓶代替了香炉——反正都是用香气抵御外界的臭气,以及臭气带来的疾病,那用香水,还是焚香,又有什么区别呢? 嗯,此时的香水瓶做不到多密封的,一般只用一个细螺状的硬质塞子塞住,随着走动香水总会渗出来一些。这样就和香炉焚香一样了,周围一圈香味非常明显,也不需要担心留香问题。 不过,要说这次献礼环节,最让人惊叹,也是拔得头筹的,是一家此前大家听都没听说过的工坊。工坊主混在商人一堆里,献上了自己的礼物——布鲁多座钟工坊,专听名字,甚至不确定他们是制造什么的。不过此前不知道不算什么, 接下来知道就行了。一如当初雅克王太子和凯瑟琳公主的婚礼上,布鲁多献上了一面‘穿衣镜’,成为全场焦点,有极好的宣传效果。这次在路易莎自己的婚礼上,又有一台来自布鲁多的座钟奉上,同样让每一个看到的人都有了‘想要’的心思。 终于啊,藏在小庄园里的座钟工坊将座钟做到能够商用了!就是现在的规模,工匠再搭配一系列的机器,一年制作个十几台座钟不成问题,多加班加点一些,产出达到二十台也不是不可能。如果这在将来还不能满足需求量,也可以再寻访一些合适的工匠加入进去扩产。 负责座钟工坊的是路易莎的人,他也是座钟工坊名义上的工坊主。这一次他先是低调地和其他商人一起行礼,然后作为这一批商人中的代表,可以展示一下自己的礼物。于是他就掀开了盖在座钟上的一块丝绸,露出了底下的东西。 一开始,大家都没把这人的献礼当回事,确实也有商人代表献出顶级礼物的先例,可那无一不是名声在外的豪商!这个什么‘布鲁多座钟工坊’,听都没听过,大概是借着布鲁多商人的名头,这才能加入到献礼队伍吧——这次献礼队伍,要说哪一组人最多,就属布鲁多商人这个组了。 甚至之后,丝绸被掀开,座钟露了出来,,大家也没意识到这个怪模怪样的家伙是做什么的——虽然从它装饰用的金银、宝石、珐琅等,看得出来绝对不是便宜货色,但第一眼真的不知道它是什么。 直到有人忽然说了一声:“这难道是钟楼吗?!一个缩小版的钟楼啊!” 这个时候大家恍然大悟, 那个表盘说起来还是挺明显的,总共有12格,用罗马数字标记了1到12,这就和钟楼一样了。不过中央的指针稍有不同,此时的钟楼都只有一根时针指针,这献礼的座钟却有两根指针,一根是时针一根是分针。 因为献礼有时间限制,大家也没时间细看,但对此的议论可不少——贵族们不见得知道将大大的钟楼缩小到座钟大小、这样一个人能抱起的程度,其中难度有多大。但他们知道这个玩意儿精巧、时髦,难得的是居然还有一点儿实用性! 相比起用处不大,只是会自己稍微动两下的机械娃娃什么的,这座钟真是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炫耀起来也更得劲啊——前者估计也就是娱乐性质的宴会上能拿出来玩一玩,还会被一些人背后说是‘冤大头’,大价钱买了这种东西。 后者就不同了,大家敏锐地意识到,它应该可以当做一个摆件,或者说为了观察时间,它本来就该一直摆在那里的。这是多么完美的炫耀之物啊,就放在房间里,接待客人时,可以靠它不动声色地炫耀自己随时能知道时间. 这种装逼场景一旦设想出来,一些败家子的心里就长草了.当然,也不全是败家子。单纯是不差钱,也确实看中方便掌握时间这一点的人,那也挺多的,他们并没有太多想过炫耀什么的。 别看古代生活节奏慢,人们的生产生活也没有被一个又一个的时间点精确分割,看似不怎么需要钟表——但其实,人们对掌握时间的追求一直没有停止过,无论东西方,古代都孜孜以求地发明各种计时工具。 如果不是有相当的需求,那些种类繁多,甚至于复杂难明的计时工具,也不会不停的出现了。 “哈哈!布鲁多人这些年怎么了,总是有新鲜东西从他们那儿弄出来,是不是?上次雅克王太子和凯瑟琳公主的婚礼上,就送上了布鲁多巨镜。到现在,布鲁多巨镜几乎成了所有像样一些的宫廷中,所必备的了” “这一次,巴尔扎克郡主和纪尧姆王太子大婚,又送来了这个‘小钟楼’,啊,叫什么来着,是叫‘座钟’对吗?对,座钟!现在他们又想通过这座钟,打开多少贵族的钱袋子呢?就我瞧着,这‘座钟’绝不会便宜了去!” “这还用你说?”一个年轻骑士语气不屑。 这会儿献礼完毕了,路易莎一行还得进内城巡游。他们则是被安排收拾刚刚举行了献礼仪式的场地,名贵的装饰品都要收拾起来(当然不必骑士老爷们亲自动手,但他们要监督仆人,以免那些人监守自盗)。 所以内城门口这一块儿,这会儿是没有大人物在的,他们大可以随意高谈阔论。 “一座钟楼的造价是多少?那‘座钟’只要能像钟楼一样管用,至少该是钟楼价格的两倍吧?这还只是最基本的!” 就算他们不了解钟楼、座钟的差别,也本能知道,过去的钟楼不是不想缩小,小到可以放进房间里方便人看时间,而是做不到!现在‘座钟’做到了,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下,‘座钟’这样的‘小钟楼’,就该比真正的钟楼更贵! 如果再加上‘物以稀为贵’‘独家经营’之类的优势,就算座钟比钟楼价高十倍,也不是不可能呢!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47 章【VIP】 第147章穿越中世纪147 献礼仪式完成,进入西岱内城后,路易莎和纪尧姆又是继续巡游。直到午后大约2点钟,才终于走到了王宫门口。路易莎对这里不陌生,几个月前她还来西岱王宫参加过好几次宫廷活动呢! 不过今天的王宫和她过去见过的不同,为了王太子的婚礼,这里可以说是焕然一新!大量的鎏金雕塑、彩绣挂毯等,平常都小心翼翼藏在库房里,这次全给搬出来了,就被装点在宫廷的任一角落,又或者挂在墙上、放在架子上展示着。 路易莎和纪尧姆由众人拥簇着走进特意重新粉刷过的金红大门后,直接就来到了内庭,可以看到堡场庭院上搭了很多白色的临时亭子。估计是最近户外活动少不了,甚至会有户外冷餐会什么的,才特意设置了这些。绿茵草地白凉亭,这可比搭帐篷要体面好看。 当然,庭院景观只是一闪而过,更多时候他们还是在王宫城堡内、仿佛迷宫一样的走廊间穿梭——还好纪尧姆对这里非常熟悉,由他牵着手向前走,路易莎不用担心走错路。 就这样走到城堡深处后,光线真的很差!就算安在走廊墙壁上的壁灯,今天全都被点亮了,用的还都是明亮少烟的蜡烛,还是有一种夜晚的昏暗影绰。再加上路易莎穿着沉重的礼服,就更加得小心翼翼地走路了。 这样的路易莎太专心了,甚至没注意到纪尧姆一直看着她——在纪尧姆眼里,现在的路易莎有一种仿佛大理石雕塑的冰冷,不给他人,也不给自己留一点点余地。 “夫人,就是这儿了,您可以在这儿稍事休息。” 终于,在一个房间前,纪尧姆停下了脚步,整个队伍也都停了下来。 是的,进入王宫后,纪尧姆首先把路易莎送到了一个休息室。这倒是和华夏的古代婚礼有点儿像,新娘要在婚房里等待,新郎则得在外面招待宾客——当然,这只是间休息室,而不是婚房什么的。路易莎也不用一动不动,僵硬地坐在床上,她是真的能在这儿休息到晚宴时间。 “多谢您,夫君。”路易莎也郑重其事地道谢。主要是今天是结婚,一切都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所以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都不能随意。 纪尧姆眼睛闪了闪,低声嘟哝了一句,路易莎这次听清楚了,他说的是‘我可以吻您吗’.这让路易莎没能立刻反应过来,本能想拒绝。但又觉得已经结婚了,而且大家都看着,拒绝不是更奇怪吗?最终只能犹豫了一下,就轻轻点了点头。 于是所有人都看到,纪尧姆低头亲吻了路易莎的额头、眼睛、脸颊,然后是嘴唇。 这让在场几乎所有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婚礼上这样情意绵绵的场景还挺常见的,大家也不会对新婚夫妻苛责什么的。而且说实话,大家都很理解此刻纪尧姆的感受与想法——爱慕的女士成为自己的新娘,谁都会情不自禁的。 “真可爱,□□爱了,是不是?”西敏公爵夫人笑着对身边的丈夫说道。 明白妻子的意有所指,西敏公爵就装糊涂说道:“啊,的确,说实话,几年前我可从没想过纪尧姆殿下结婚时会是这个样子。我一直认为,如果他不是王室王子,是该进教会的,嗯,曾经的圣殿骑士团那样的去处也格外适合他。现在的圣殿骑士团不行,早就不是最初的样子了,现在的圣殿骑士团倒更像是个做生意的商贾了。” 西敏公爵和公爵夫人都是年轻活泼的人,性格上就比较相合,所以感情是不错的。但作为一个典型的纨绔子弟,就不用指望西敏公爵是什么专一的人了。除了公爵夫人这个妻子,他还有两三个情.妇,至于有露水情缘的妓.女、情人,那就更多了。 西敏公爵夫人说纪尧姆的‘纯情’‘专情’,其实是在借此点西敏公爵呢! 旁边还有人道:“是啊,真恩爱,我也想不到纪尧姆殿下会是如此。不过,只要是见过太子妃的人,就能很自然地理解纪尧姆殿下了——那样的光彩,盲人见了也要复明,石像看了也要心怦怦跳呢!” “我敢打赌,宫廷里的小伙子们已经等不及要为太子妃效劳了.只等新婚一过而已。”主要是,人家新婚就过去效劳,那不像是要献殷勤,更像是没眼色了。所以,即便是再迫不及待的骑士,也不会在女士新婚的时候就凑上去效劳。 大家一边说着这些闲话,一边就随着纪尧姆离开了‘休息室’。很快,路易莎这边终于能放松一点儿了——她身边的侍女们也是准备充分,立刻就有人在休息室门口安上了一条帘子,并吩咐门口的守卫,有人来时得先报名号,得到允许再放进来。然后,就是给路易莎除去沉重的衣服和羽冠式王冠,换上另一件宽松的常服裙子。这期间,还有人打开了一起带来的一个食盒,里面装的吃的喝的就都摆了出来。 宫廷里不是没有吃喝,路易莎这里派人出去吩咐一声,立刻就能有人拿过来。而且都是正经餐食,不像这放在食盒里带来的,大多是点心之类——只能说,是大家都对路易莎在吃上的讲究‘印象深刻’。默认了如果西岱王宫的食物不合她胃口,她估计就不想吃了,再饿也没胃口。 某种程度上,这个‘印象’是对的也幸亏他们自带了食物,不然路易莎还真吃不下。她本来就因为今天已经累了十多个小时,不怎么想吃东西了。如果端上来的还都是油腻软烂的炖菜,、香料堆加过头,结果腥味都没去的烤肉什么的,她是绝不会吃的。 带来的食物主要是一些‘干粮’,就是甜咸点心之类,其实这会儿路易莎也不怎么想吃了。不过其中有一样‘凉粉’,路易莎看到了倒是愿意吃一吃——这也是路易莎带到这个时代的食物之一了,用豌豆淀粉做的凉粉。 制作好的凉粉块放在食盒里,这时候拿出来,只稍微切一切,再浇上早就准备好的料汁,就是一份非常清爽美味的‘面条’了。不只是路易莎喜欢吃,布鲁多宫廷里的人也大多爱吃。尤其是夏天最热的时候,宫廷总要消耗掉大量豌豆,就是要洗淀粉、做凉粉! 因为是一块不算小的凉粉块了,可以做出好些碗凉粉,干脆大家就一起吃了凉粉.吃完凉粉,又吃了一点儿水果,路易莎这才算是缓过来了。 之后方便了一次、洗了手脸,这才能躺在一边的绳床上休息。 给这个绳床换寝具是没办法了,虽然今天侍女们带了不少东西来,却做不到带一整套的寝具。不过还是稍加检查了一下,确定都是新的寝具,没有肉眼可见的虫子和污迹。 再然后,铺上了一条带来的床单,又给盖上了自带的薄被.路易莎开始小睡。 这会儿才下午3点钟左右,离晚宴还有挺久的呢,尽可以休息。路易莎今天起床早,又精神紧绷地累了十多个小时,这会儿明明心里还想了很多事,却还是在陌生环境下,一躺下就睡着了。 侍女们也有的实在累的,靠着椅子休息了一会儿。但也有完全没休息的,她们就守着刚刚收到的‘座钟’。到了大约5点钟时,便轻轻叫醒了路易莎——这期间显然也是外面的人识趣,没有这时过来打扰。 嗯,也不是完全没人过来,不过知道路易莎这会儿在睡后,也就离开了。 被叫醒的路易莎一开始还有些迷糊,完全搞不清楚自己在哪儿。是慢慢才回过神来,想起自己今天是结婚了,现在正在王宫的一个房间里然后恍然大悟,赶紧洗漱了一番。直到湿漉漉的布巾擦了脸,她才算是真正清醒了。 之后又是一番梳妆打扮,和结婚、游行时穿那一套白色礼服不同,待会儿参加晚宴肯定是要换另一套礼服的。不然的话,人家还当布鲁多的富有、王室的体面是假的,给太子妃多准备几套礼服都做不到呢!路易莎为今天晚宴准备的礼服是深蓝色的,蓝色是罗佩家族和巴尔扎克家族纹章的主要颜色,穿这个色系的衣服也算是一种表态了——只不过罗佩家族和巴尔扎克家族纹章底色都是正统的蓝色,既没有天蓝色那么浅,也没有路易莎身上这件这么深。 不过这都不重要,本来这种颜色细节就是可有可无的。这么大场合,在衣服装饰不犯忌讳的情况下,怎么华丽怎么来,好看就完事了,其他的有更好,没有也无所谓。这就好比是写作文,只要没有跑题,写的更好就得分更高,倒不是最切题的得分最高。 深蓝色丝绒礼服,由里面一件紧身随行的科特连衣裙,和外面一件较为宽松的‘修尔科’无袖袍子组成。‘修尔科’本身是直筒型,甚至下摆微微膨胀,犹如喇叭形的宽松外衣,但穿上它却有一种神奇的修身效果。 这主要是因为,它两侧开了两个向内挖的大圆洞,手臂从这里穿出,正面看,和里面科特连衣裙颜色不同的袖洞边缘就是双曲线。视觉上很容易把这个‘双曲线’当做是本人的腰身,可不是显瘦修长么。 外面的修尔科和里面的科特,用的一般都是同样的料子,但修尔科上半部分一般会镶嵌皮毛或别的异色料子。路易莎这一身就是这样的,主要用深蓝色的丝绒,但修尔科的袖洞、领口、裙摆边缘,都镶嵌了白色的貂皮。 而除了貂皮这个装饰,就是丝绒裙的整个裙摆上,用银线刺绣出的十二星座了。其中大小不一的星星,还用了刻面切割的大小白钻去表现——说起来, 路易莎这几年从珠宝商人那儿可收了不少个头大、品质佳的白钻。因为她很清楚,随着宝石切割工艺的进步,白钻肯定会慢慢流行,价格也会上涨。 她是有钱,但白给的便宜,不占白不占。再说了,真等到白钻流行,最顶级的大钻石也难买,而这个时候要入手却很容易。唯一的问题是,这时候白钻不流行,以至于大家开发钻石矿的热情也不高这对收集顶级大钻石,又是另一重难处了。 在路易莎的高要求磨炼下,如今特鲁瓦很有几个在切割钻石上有一手的珠宝匠人。或许做不了后世那样复杂的‘明亮型’钻石切割打磨,但最基础的玫瑰型切工肯定是能做的。火彩光亮是稍显暗淡了一些(也有些人就喜欢这种‘柔和’),但也比之前镶嵌后看起来发黑的白钻强多了。 另外,如梨形切工、祖母绿切工等也被‘磨’出来了这在路易莎上辈子的历史上,也都是出现于15世纪左右的切割工艺,以此时的技术条件来做,也做得到,关键看有没有那个创意和意识而已。 这样的‘先进工艺’就体现在了路易莎今天的衣服和首饰上,裙摆上就不说了,缝缀的钻石在深蓝色丝绒上闪闪发光、璀璨白亮,就真像是夜空中一颗颗闪亮的星! 还有首饰,路易莎也是大量用的钻石,满钻镶嵌的宽边手镯、简约但就是‘大’的圆钻耳坠、钻石的轻巧王冠,还有钻石项链(链子主体是钻石的,但项链坠是一枚长方形祖母绿) “这顶王冠是不是太小了点儿?”给路易莎戴上王冠后,吉娜皱了皱眉。这顶王冠的大小和份量,倒像是公主们没嫁人时家常戴的那种了,真要说重量,说不定连一些比较华贵的头带都比不上。 倒不是说结婚后就不能戴这种轻巧的王冠了,只不过今天是婚礼晚宴,感觉就有些压不住场面了。 路易莎看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说:“没有,这样正好。太大了会抢身上钻石的风头的,而且这样更显得典雅了——这样切割得闪亮的钻石,不是不能堆砌,但要留一点儿余地,至少不要浑身刺目,脸都看不清了。” 看看路易莎的钻石项链、耳环、镯子等首饰,再看裙摆上的‘星星’,吉娜点了点头。 “这是白钻石吗?哎呀,怎么做成这样的?我还以为白钻石就是一种很黯淡的宝石,甚至会发黑呢这和我曾经见过的白钻石都完全不一样了。”卡尼尔伯爵夫人不是一直跟着路易莎的,很多事不了解,现在看到这满身的钻石,就忍不住惊讶。 卡尼尔伯爵夫人还从没见过这样以白钻石为主的装饰,尤其是在这样重大的场合上。但她不得不承认,这样满身白钻石,一点儿不比其他贵妇人浑身披挂起祖母绿、蓝宝石、红宝石、蛋白石等来的差真的就是太闪耀了,从未见过的闪耀。 路易莎解释了一下:“都是白钻石,选择了瑕疵少的钻石,以刻面切磨的方式加工钻石太坚硬了,过去因为很难加工,这才无法体现出它们的优点。它最大的好处应该是对光的‘反射’,刻面多一些,就可以引入足够的光,让它看上去闪闪发光了。” 这话说的卡尼尔伯爵夫人半懂不懂的,但不懂也没关系,知道白钻这种宝石也能做的好看就行了。她当下就盘算着,要找服务于路易莎的珠宝匠人,也做同样的钻石首饰。 路易莎妆扮好了,其他侍女也要收拾一番自己。她们倒不必换一件礼服,但重新整理一下肯定是必要的。 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休息,路易莎她们甚至还吃了点儿东西(食盒里带的其他干粮点心,配上饮料,这会儿一起吃了)——这算是填一下肚子,毕竟午后只吃了一小份凉粉和水果,实在不顶饿。至于说晚宴大餐,说实话,之前已经尝过西岱宫廷手艺的路易莎并不抱期待。 直到夜幕降临,终于有侍从来请路易莎去参加晚宴了。路易莎就在侍女和女伴的陪伴下,离开了‘休息室’。然后又在侍从的引导下穿过复杂的走廊,来到了王宫的礼堂之一,这里也是西岱王宫最大的礼堂了。 但就是王宫最大的礼堂,都有些装不下所有宾客的样子!一眼望过去,长桌不断加长,直到尽头,而长桌与长桌之间的过道也是窄窄的,有水泄不通之感——为了装下更多的宾客,大礼堂内‘U’形排布的长桌的两侧,可不像是普通的宴会,只有一两条长桌,空间就相对宽松。就这样打眼看过去,一边居然挤了四五条并列的长桌! 如果不是中间还要留下艺人表演的空间,长桌之间还能安排得宽松一些。但现实就是艺人表演,乃至一些大菜的展示,都是要留一个中央空间的就是不知道,两侧靠里的长桌上菜要怎么做。端菜的侍从挤进去就差不多了,再加上菜盘往往很大很重,就太容易发生‘意外’了。 当路易莎走进这样拥挤且嘈杂的大礼堂时,她算是来的最晚的几个人之一了,不过没人觉得这有问题。毕竟她是今天的新娘,天然就是晚宴的主角之一,主角到的迟一些算是这种宴会的惯例了。 而就当路易莎走进大礼堂开始,嘈杂一点点减弱是从看到她的人开始的,然后不断传染,直到其实看不清她的人也闭嘴不说话了。 路易莎就这样,在一种近乎于玄妙的气氛里,坐到了她的位置上,就在正中位置的左手边。 今天为她服务的侍从是一个穿着华丽的年轻人,估计也是哪个大贵族家的儿子,已经承爵了也说不定。他为路易莎轻轻拉开了椅子,眼睛里的兴奋是藏也藏不住。 路易莎是先向坐在正中位置的纪尧姆、正中另一边的安娜王后行了一礼,这才坐下的——原本王宫里开宴会,除非是国王不在,不然不管什么主题的宴会,国王都是绝对的主角!哪怕是儿子的婚宴,正中位置也该是国王的。但以现在路易三世的情况,是绝无可能参加晚宴的,所以纪尧姆坐上了这个位置。 纪尧姆看着路易莎出现,看到她给所有人造成影响,然后就想到了在普法尔茨,他第一次见到她似乎总是如此,似乎一直如此。 之后就是晚宴了,其实晚宴没什么可说的,此时标准的宫廷大宴罢了。在食物堆砌有余、味道实在不足的情况下,就不用指望路易莎能多喜欢了。她尽力想在端上来的一道道大菜里找她能吃的, 也确实偶尔有那么一两样食物还不错,但也就是这样了。 其他人眼花缭乱、食欲大开的盛宴,硬是被路易莎吃出了‘高贵端庄’的感觉——因为冷淡而显得高贵,因为倦怠而显得端庄。 当然了,一场盛宴,除了食物和酒这样的吃喝外,娱乐也是很重要的,不然大礼堂中间留那么大空间做什么?其中多数节目在路易莎看来也很不错了,表现出了王室婚宴该有的水准。 只有一类节目,路易莎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那是侏儒们表演的各种滑稽节目.此时的大型宫廷,贵人们有豢养侏儒的习惯。这些侏儒很多是专属于某位贵人的,平常就要就给自己的主人逗乐。而这样的宴会场合,也会派出来‘露一手’。 路易莎理智上知道,这是此时侏儒们的出路.侏儒一般都会去做滑稽艺人,混的好的成为贵人的专属侏儒,以这个时代的大环境来说,已然不错。如果不是有这样的出路,他们甚至难有活下来的机会。 这有点儿像是华夏古代的盲人,如果出生在平明百姓家,家里又不打算放弃这个孩子,就会让这个孩子去做说书艺人、乐师什么的。都是不需要看得见就能做的表演者——这类行业在古代的地位极低,即所谓‘贱业’!但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条‘活路’了。 然而,看到这些侏儒扮丑逗趣,以种种夸张的、甚至自我羞辱的方式达到表演效果,路易莎还是下意识移开了视线——路易莎当然知道,这个时有比这更悲惨的人和事,但看到和没看到是不同的。 纪尧姆注意到了路易莎的细微动作,看了看表演的侏儒,又看了看路易莎。他忽然想起来了,路易莎没有专属的侏儒,他在布鲁多宫廷受招待时,也没见过这类节目。忽然之间,就像是灵光一闪,他就明白这是为什么了。 “您连这都不忍心吗?” 纪尧姆轻轻叹了一口气,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他此前已经领教过一些路易莎的性格了,他认为她的同理心和道德感都太强了,根本不适合在权力斗场生存,最容易被人吃的连渣滓都不剩。过度的聪明也不能帮她,反而会让她更痛苦,因为那将是一种清醒地陷落,就眼睁睁看着自己下落。 什么都明白的人更痛苦。 但纪尧姆没想到,路易莎连这些侏儒的处境都会同情,甚至不忍——在纪尧姆这个中世纪人‘阶级分明’的观念里,同情的原因,难道不应该是设想自己也可能落入那个处境,于是自然而然感同身受吗?所以他不理解路易莎是怎么把自己代入侏儒的处境的?这根本不可能啊! 路易莎不理解纪尧姆说这话的意思,没有回答。 纪尧姆只能轻轻握了一下她的手:“这世界上有很多更残忍的事儿” 然后顿了一下,他又否定了要说的话:“不,算了,那些您都不必知道了。”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48 章【VIP】 第148章穿越中世纪148 婚礼这一天的晚宴一般都很漫长,路易莎和纪尧姆的婚礼晚宴也不例外。大概是晚上7点多晚宴开始,进行了5、6个小时,直到过了午夜,宾客们这才吃喝结束。这时候人们仿佛是恍然大悟一样才想到,今天有一对新人结婚了! 其实一晚上端酒祝福不少,表演节目的艺人也是每每借着祝路易莎和纪尧姆婚姻幸福、白头偕老来捞取赏钱。不过这都是‘耳旁风’,只有等到晚宴要结束,新科王太子夫妇要退场了,想看热闹的人才会就此鼓噪起来。 是的,‘看热闹’.虽然中世纪的婚俗各地差异很大,就瓦松来说,现在也没有要在宾客的注视下度过‘新婚之夜’的可怕传统。但类似‘闹洞房’之类的活动还是有的(这似乎在古代是全球通行的?),到时候一些低俗玩笑也无法避免。 首先,是路易莎的侍女和女伴,以及一些已婚贵妇人,陪伴着路易莎去到新房。路易莎这个时候就可以进行睡前梳洗了——说实话,在这么多人的注视下洗澡,即使全都是同性,路易莎也有些受不了。 所以在她的命令下,侍女们在她的浴桶周围,围了一圈屏风。这个举动不算破坏传统,贵妇人们虽然觉得这位新的太子妃有些‘娇气’,这都受不了,但更多人的还算理解,只当是年轻女孩的羞涩了。 在屏风的保护下脱衣、沐浴,路易莎还是不自在,所以只能‘速战速决’,很快洗完了澡。至于说洗头,没有洗头, 时间也来不及了,现在洗头发根本无法晾干,路易莎的头发可是又长又厚密! 洗完澡后的路易莎,穿着一件雪白的丝绸长袖衬衣裙,长度盖住了小腿。头发则是拆开了发髻,自然披散着整个人终于松快了许多。不过精神上的紧绷无法避免,路易莎想到接下来的事,脑子里还是一团乱麻。 新房里,女士们都陪着坐在床上的路易莎说话。有些已婚贵妇知道现在的巴尔扎克伯爵夫人是路易莎的继母,担心她缺乏某方面的‘教育’。稍微熟悉的两个,还在她耳边说起了如何‘顺利地度过新婚之夜’云云。 对此,路易莎只能微笑地听着不然还能怎样呢?难道她能对这些热心肠的夫人们说,她懂的姿势比她们加起来的还多吗?巴尔扎克伯爵夫人确实没有教过她这些,巴尔扎克伯爵则是根本想不到这上头,但谁让路易莎上辈子生活在资讯发达、资源丰富的现代呢? 即使她只是个没谈过恋爱的女大学生,也不妨碍她从一些误点开的图片、小视频,以及偶尔会看的小黄文里了解到很多、很多、很多了 虽然这都是理论知识,但现在这些人教的不也是理论知识么?而要从理论知识来说,路易莎比此时任何一个人都全面,因为她不只知道那些表面上的东西,还学过生物,看过生殖系统图——她知道性.行为的本质,受孕的本质(此时观念里,性.行为的目的只能是为了要个孩子,很忌讳享乐,即使多的是人更多还是为了爽)。 就在路易莎这边做最后的准备时,外面纪尧姆在诸多男性贵族陪同下也来到了新房之外。 “呆会儿要怎么做?” “要顶着小米、香料、水果的攻击‘打仗’,将女士们打败,‘攻陷’新房!这样纪尧姆殿下就能去拿属于他的战利品了了!呵呵,这大概会是纪尧姆殿下打过的最简单,但也最艰难的战争了。我不怀疑他会取得胜利,但那可是‘布鲁多的路易莎’啊!” “什么?太子妃怎么了吗?”有人不太明白这话。 说这话的人露出了一个颇为暧昧的笑容:“那是‘布鲁多的路易莎’,公认的绝代佳丽.一般来说,这样的女人都会是男人挣脱不开的泥沼,是致命的毒.药。不论传说中多么伟大的英雄,多么强大的骑士,遇到那么个女人也就英雄气短了!” “哦!您是说这个啊!”之前表示了疑惑的男性贵族嘟囔了一声,然后才说道:“我明白您的意思了我今天才第一次见到‘布鲁多的路易莎’,的确美貌绝伦,这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传闻也有不夸大的时候。” “太子妃今天简直像是将天空披挂到了自己身上,而她本人就是月亮,所以再闪亮的星星也无法抢走她的光辉。纪尧姆殿下是个令人嫉妒的人,他已经拥有了战无不胜的荣耀,有了身为瓦松继承人的权力,现在连财富和世界上最美的女人也归他所有了!” 这类议论在今天的宾客中实在是太多了,就算是平常说了路易莎很多坏话,对她表现得再不屑一顾的人。今天也表现出了各种程度的沉默,至少是说不出来各种怪话了。“可不是么,富庶的布鲁多,最美丽的女人.”说到这里,刚刚暧.昧笑着的男人,指了指斜前方一个人,说道:“您知道这位吗?那是克莱门特伯爵,以往最看不上‘布鲁多的路易莎’的那类人。” “看不上太子妃?为什么?”这实在让一个刚来西岱不久的‘外乡人’不解了。在这位先生看来,‘布鲁多的路易莎’貌美而富有,实在无可挑剔。 “大概是因为我们新的太子妃作为女继承人陪培养长大,思维方式上更像个男人,这让他觉得受到了冒犯吧——克莱门特伯爵就是那种过于极端的男人,他不仅仅认为女人就该顺从,她们什么都做不好。还认为,就不该给女性贵族地位,即使她们有高贵的出身。” “他的观点是,女人就该一律去做妓.女,除此之外她们什么都做不到。而如果要给她们高贵的出身,高于其他任何一个男人的地位,那她们就会骄傲起来,不服管教,妄想踩到男人头上他大概是一切尊贵女士的敌人了。” “他最出名的一件事,是怀疑自己的妻子与人通.奸,怀有身孕。但大家都知道,根本没有那样的事儿,他只是要通过那样的方式显示自己的权威罢了——为了让妻子承认自己的指责,他让人将妻子关在塔楼上,每天只给一小片面包、一杯清水。结果却是他的妻子,饿得皮包骨了,也没有承认他的的指证。而且怀孕的说法,随着饿瘦了、鼓起的肚子消下去了,也不攻自破了。” “期间倒是有不少人为那可怜的夫人说话,但全都被克莱门特伯爵回绝了。按照他的说法, 他只是在处置自己的妻子,他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是他身为丈夫的权力。” “啊,真是个可怕的男人。”听到这么个故事,‘外乡人’露出了鄙夷的表情。毕竟就算是一贯认可男尊女卑,不怎么把女人当回事的中世纪男人,也难得见一个这么极品的。 “是啊,就是这样一个男人,对谈不到顺从,总是显得过分有想法的太子妃,那当然是没什么好话的。不过您刚刚可能没注意到,就算是他,今天也没说什么,反而一副完全为太子妃迷住了的样子。” 这并不是这位的主观看法,实际上,克莱门特伯爵的确是被路易莎的美貌迷住了。毕竟厌女归厌女,却不妨碍他这种人好色。 也就是这会儿,他倒是有了路易莎能嫁给他,他也不是不能接受的想法。或许是太自主了,不够顺从,但总能管教好的,大不了多揍几顿么——这对他的确是个巨大的‘态度变化’了,因为他过去是真的发自内心地觉得,一个性格像路易莎这样‘糟糕’的女人,送给他他都不要! 这不是什么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而是他真正的内心想法只能说,不愧是中世纪的男人啊,真就是有现代人完全不能理解的思维。 也是因为好色心起来了,这次男性贵族们跟随纪尧姆来到新房,克莱门特伯爵才格外积极,甚至挤到了靠前的位置。他是想着,等会儿场面混乱,有没有机会占便宜。 很快众人就随着纪尧姆走进了新房,然后迎接他们的就是贵妇人和路易莎的侍女、女伴一起洒的小米、枣子等。劈头盖脸地来了一轮,疼倒是有限,就是让人睁不开眼了——这就是‘守城’的优势了,可以以逸待劳,并抢先攻击。 不过很快的,仆人也送来了男士们的‘武器’,是无花果、小面包、肉豆蔻、各种干花.就是和女士们一样,要投掷这些做‘远程武器’。 而就在男士们要接过‘武器’,加入战斗时,负责主持这个游戏的裁判,忽然高声宣布:“克莱门特伯爵,出局!” 有人看清楚了,原来是一个箭头为棉花包的箭矢打在了他身上,在他一边脸上留下了一个白色印子。 应该在射出箭矢之前,沾了一些滑石粉之类的东西,这样可以立刻标记出被射中的人——从接下来的事态发展来看,这很有必要,因为接二连三有人被射中,裁判都有可能看漏了。还好还有印子在身上,看一眼就能确认了。 可以用箭射人的只有呆在婚床上的路易莎一人,她被众多女士们保护在中间。按照游戏规则,她是不能下床的,但她是唯一一个可以‘杀伤’对面男士的人。每当她的箭射中一人,就有一个男士不能够前进了。 此时的房间里,还有布置好的三层‘防御工事’,这其实是提前用彩色的木板制作的,高度只到男士们的腰部,要翻越过去并不难。只不过要在众多女士们的阻碍下、路易莎的箭矢下行进,这还是有一些难度的。 这个时候,路易莎其实也有一些投入游戏了,拉弓射箭,一箭淘汰一个人什么的,真的挺有趣的呢!玩的高兴了,结果就是,对箭的把握很准,几乎是百发百中——其实也是因为距离太近,人太多了,闭着眼睛随便射都很大可能射中,想要射空反而比较难。 不过当男士开始翻越第一排彩木板做的防御工事时,路易莎就不能‘乱射’了。她得瞄准那些冲在前头的男士,确保他们不会突入女士们这边的本部,也就是‘婚床’,从而俘虏自己这个‘女王’。 “哦!又是一个!真是百发百中!” 西敏公爵没有冲上去,还是站在了纪尧姆身边,在门口观察着房间内的局势,不一会儿就啧啧赞叹起来。 也确实值得他的赞叹,站在婚床上的是穿着白色衬裙,长发披散的太子妃。很多女士会为这样的穿着感到害羞,从而根本不能在这样的游戏中做什么。但路易莎显然不会啊,以一个现代人的视角,穿着把人包的严严实实的睡裙,这有什么可害羞的? 所以她拉弓射箭,一点儿也不犹豫。玩的认真了,脸上泛起红晕,有一种不同于晚上穿着夜色星空裙的魅力。像是从天上的星星,变成了凡间的绝色少女,具体的温度、皮肤的光泽、氤氲的香气,都是那么真实,那么生机勃勃。 纪尧姆也没有冲上前去,因为这是不允许的。他作为新郎,是男士这边的‘王’,如果‘王’被对方的‘女王’射中,那就没法玩儿了,而且显得有些不吉利。索性,规则干脆就规定,新郎不能上前,只能结束后接手‘骑士们’为他带来的最珍贵的‘俘虏’,也就是敌方的‘女王’。 路易莎是挑着突入最前的男士射箭的,女士们倒也帮着阻碍了,可到底从人数和规则上是有利于男士那边的——他们只要有一个人突入成功,靠近婚床,就能俘虏路易莎这个‘女王’了。而作为路易莎助手的女士们,不能直接阻碍,就只能投掷一些香料、水果什么的。 这样完全靠路易莎一个人射箭淘汰对方,总会有漏网之鱼的事实上,不一会儿就接二连三有人突破第一层‘防御工事’了。 路易莎赶紧去射这些翻过第一层木板的人,一开始还能都淘汰掉,但随着更多人翻过,她就只能瞄准正翻第二排‘防御工事’的人了。而等到第二排‘防御工事’也被攻陷,翻过的人越来越多,路易莎开始瞄准翻第三层‘防御工事’的人。 因为离得更近了,几乎不可能失误,路易莎淘汰人的效率也同步变快。看起来男士们非常接近婚床了,但就是一度僵持着,根本越不过去!直到路易莎一个纰漏,出现了第一个越过第三排‘防御工事’的人。这个人也不是别人,正是纪尧姆的心腹随从,克莱尔骑士。 “哦!不错,干得漂亮,克莱尔!”西敏公爵也看到了这一幕,连忙大声称赞起来。 然而越过第三层‘防御工事’的克莱尔骑士并没有碰到婚床——按照规则,女士们分布防守在每一层‘防御工事’后。而一旦男士越过了她们面前的‘防御工事’,就不能继续攻击这位男士了。不过,最后围在婚床边一圈的女士们,还可以继续妨碍,并且以自身去阻挡。 就是她们挡在克莱尔骑士前面,克莱尔骑士一时没考虑好是轻轻推开一位女士好,还是‘撕开’两位女士挽着的手好,于是就这么被阻止了一下。然后就是路易莎的箭矢射中了他,他也被淘汰出局了! 最后男士这边只剩下3名‘战士’时(包括一直没动的西敏公爵),婚床才被一个男士碰到——这最后能成功,也有围着床的女士们放水的原因,不然总不能叫‘俘虏女王’的行动真的失败吧? 真要是那样,今天新郎新娘怎么过‘新婚之夜’?这不就尴尬了嘛! 这位碰到婚床的男士兴奋地向纪尧姆‘献上这美丽的女王’,而纪尧姆也按照战场上的惯例,重重赏赐了捉到敌方主帅的骑士。 这样闹了一通,然后又是一些带颜色的玩笑和祝福。最后确定路易莎和纪尧姆都躺到了婚床上,盖在了被子下,这些先生们女士们才嘻嘻哈哈地离开。 人都走了,连收拾刚刚游戏残局的仆人也弄完后退下了,婚房内很短时间内就完成了从喧闹到寂静的转变。这样的突然转变,让气氛一下变得有些不自然起来路易莎垂着头一言不发,甚至听到了蜡烛燃烧时轻微的‘毕剥’声。 “你为什么低着头?” 纪尧姆先开口了。这当然是明知故问。 路易莎没有说话回答,但还是抬起头来了,靠在厚厚的大枕头上,瞅着纪尧姆。大概是因为刚刚一场‘攻防战’,运动量比较大,情绪也被调动起来了。路易莎这个时候脸颊绯红,在昏黄的烛光下艳丽得像晚霞。 纪尧姆听她有些急促的呼吸,心也越跳越快、口干舌燥——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路易莎披散长发, 他知道路易莎有一头黑色卷发,之前看发髻也看得出来。但他没有想到,路易莎的头发散开后是这样的,丰润亮泽,有着丝绸的光泽,又像是流水一样波光粼粼。 路易莎仿佛乌木一样颜色的茂密长发几乎铺满了整个大枕头,像是一块最为上等的丝绒毯子。而枕在这样黑色的‘毯子’上,越发衬托出了她雪白的皮肤、精巧的脸蛋就像大家总喜欢在装珠宝的盒子里内衬深色丝绒,因为这样才更能衬托珠宝的闪亮与华贵。 纪尧姆见她不说话,又握住了她的手,并且靠得离她更近了一些:“您今天累吗?差不多是这时候,今早就起床了吧?这时还没睡,我猜您肯定累得够呛。” “您也是一样的,甚至我在午后还小睡了一会儿,算是休息了一下,您可没有这样的机会.”路易莎小声说道。 现在的气氛实在是太亲密了,让路易莎下意识放低了声音、放柔了语气,而且她也实在不能说讨厌这样。 她能肯定自己对纪尧姆没有爱情,但她现在的确不排斥和对方结婚。不管怎么说,生活在中世纪,纪尧姆是一个合适的结婚对象。而且到现在为止,纪尧姆怎么都不算路易莎不能接受的类型——是有些大男子主义,可这在中世纪绝不是问题,连拿出来说都显得可笑了。 当路易莎早就有了结婚的心理准备,甚至早早做了预期管理后,最糟糕的情况她都想过了。结果落地后是纪尧姆,居然还显得挺不错的就,接受良好?天知道,她最初被通知未婚夫是菲利普王子,也就是原书男主角时,心里想了多少有的没的。一会儿想着,会不会剧情惯性格外强大,自己嫁给菲利普王子,就会接替原书中伊娃的命运,因为难产去世。至于菲利普王子这个男主角,自然还是要和女主角有一段纠缠不休的爱情的,一切如原书里写的那样。 又一会儿想着,或许自己能改变命运,从生育难关中活下来。只是那样一来,要和一个有八百心眼子的丈夫相处一辈子,想起来也挺心累的——至于男女主角会不会依旧相爱,这一点路易莎倒不太在乎。 且不说中世纪的男性大贵族,有情.妇再正常不过,哪怕没有女主角,也该有别的人。就算不考虑这点,路易莎又对菲利普没感情,计划就是要拿他当上司、当盟友的,最好能做个朋友什么的,她管他喜欢什么人呢?菲利普的心思在原书女主角身上,说不定还方便他们各过各的,她长期呆在自己的宫廷呢! 真的,都想到这些了,还有什么不通达的呢? 听到路易莎也在关心他,纪尧姆笑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成了不笑的样子。他伸手摸了摸路易莎的脸颊和头发,路易莎没有拒绝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49 章【VIP】 第149章穿越中世纪149 虽然新婚之夜休息的很迟,但到早晨六点钟之前,路易莎和纪尧姆还是起床了。今天他们可不能睡‘懒觉’,之后还有一系列的事要做呢! 路易莎今天穿了一套樱桃红的织锦缎礼服,鲜艳的红色映衬得她皮肤雪白。在侍女为她梳头时,纪尧姆正在外面房间和侍从说话——新房其实是一个套间来着,为的就是给里面的寝房留一点儿私人空间。 不一会儿,路易莎戴上王冠时,纪尧姆从外面走了进来。纪尧姆见她戴的王冠正是行‘见面礼’时戴的,就是那顶主石是他送的红宝石的王冠,走过去说道:“这是一顶很漂亮的王冠,您有很多漂亮的王冠,对吗?” 路易莎点点头,又摇摇头:“是的,很多顶,但它也是其中的佼佼者,样式非常特别。很像是袖珍画画师会在插图里画的那种,显得灵巧可爱。” 纪尧姆点点头,也接过了自己随从拿来的领圈戴上.领圈可以说是此时贵族男士最重要的珠宝了,甚至超过王冠。女士们不是公主、王冠,戴王冠也挺常见的,但男士们如果不是国王、大公、王子之类,且出席重要场合,戴王冠似乎就少见了。 戴上领圈的同时,他像是想到了什么,吩咐道:“那枚蛋白石胸针带着吗?带着的话,请给我拿来吧。” 就像纪尧姆一下从王冠上认出了经过了切割打磨的红宝石,路易莎也一眼看出,纪尧姆这枚璀璨华贵的蛋白石胸针正是自己为红宝石回赠的那枚。明白纪尧姆为什么偏偏要戴这枚胸针的路易莎只是转过头, 似乎要对着镜子涂一下口红,没有说什么。 纪尧姆走到了一旁的座钟旁,就看着分针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走动,大约沉默了有那么两三分钟吧。他先开口说道:“一会儿我们得去见国王陛下和王后殿下,然后还要去圣母教堂,做一场弥撒和捐助。” “啊,另外还有一件事儿,关于‘晨礼金’,也会有人来对您宣布。” 其他的都好说,贵族新婚后的一些仪式而已,倒是这个‘晨礼金’有一点儿说法——它就是此时贵族男性结婚的三大礼金的最后一样,也是最重要、传统最深厚的一样。过去的订婚礼金和‘床榻礼’,真要省去也不是不能省,只有‘晨礼金’绝不可以省! 省了这一条,约等于新婚之夜后丈夫对妻子不满意,要把人送回娘家的意思。就算这样之后没有真的送新娘回娘家、婚事作废,实际情况也不会多好,至少联姻算完蛋了。联姻本来就是为了结两姓之好,是结盟的一部分,还是重要部分。但新郎一方这样做,双方都结仇了! 路易莎点点头,确定自己完全没问题,又抓紧时间给自己洒了一点儿香水,就要和纪尧姆赶紧出去.时间可是很紧张的!就算大家体谅昨晚闹到了很晚,他们又是新婚之夜,可以稍微迟一些,那也不能迟太多!除非他们想就此事成为整个宫廷的话题。 纪尧姆闻到了路易莎洒的香水味道,有柑橘、花香、木头香味,另外还有一些他不能确定的奇妙香味。虽然闻所未闻,一开始并不习惯,但其香味的华丽却是毋庸置疑的那么多复杂的味道并不是一股脑混合,而是遵从一种纪尧姆说不上来,不过确定一定有的方法组合。 这样才有了盛大、强烈,却不混乱的感觉。 路易莎见纪尧姆注意到了自己的香水,还闻了闻,就问:“您要来点儿吗?这种香味也很适合男士呢!” 怎么说呢,这款香水其实是男香来的,非常复古华丽的男香。但因为路易莎实在太喜欢了,所以是男香也收了一瓶——甚至因为香精版太香了,留香也很久,日常喷有点儿‘抓马’感,得需要舞会之类的场合才能使用,所以几乎没怎么用过。 不过这辈子的话,倒是能随便使用了。因为此时人们用香料,无论是香水、香膏,还是焚香,香气浓烈、留香长都是优质指标,是不讲究个‘适可而止’的。 纪尧姆听路易莎说适合男士,倒也没多想。这个时候的香水、焚香等,都是不分男香女香的。事实上,就连服装完全完成了男装女装的分野,也就是这一两百年的事儿!这种情况下,香水之类的东西男女没有区别,这很正常了。 甚至此时的人们根本没有香水这种东西,要分男香女香的概念。而且从务实的角度来说,也确实没有必要一瓶香水谁都能喷洒,具体的香味只要好闻就行,做什么就要认为这个香气是女生的,脂粉感重,那瓶香水的香气是男生的,尤其锐利? “那么,来一点儿吧。”纪尧姆点了点头。 然后路易莎给他的手腕、脖子和耳后都擦了一些,还解释道:“这些部位要比身体其他部位更热一些,更有助于香水的味道散发出来,嗯,您的手绢需要撒香水吗?” 于是纪尧姆又拿出了他的手绢,不同于女士的手绢,具有装饰品的作用。此时男士手绢真的就是用来擦嘴、擦汗的,所以相对较小,也没有那么多花里胡哨的刺绣装饰,就连材质也是相对朴素的白色平纹亚麻布。 路易莎给他的手绢也洒了一点儿香水,然后按照自己习惯的方式叠起来,然后才塞回纪尧姆的衣袖里——此时的衣服没有自带的口袋,要么系荷包,要么就只能把要携带的东西塞进袖口、衣襟后等位置,和华夏古代也差不多。 洒完香水后,两人才一起去国王的寝宫,在那里见了路易三世和安娜王后。这也不是路易莎第一次见这对夫妇了,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倒是安娜王后,尤其关注路易莎,对她说了一些示好的话。 这是要通过她向纪尧姆求和吗?路易莎不确定,但她并没有接受对方递出的橄榄枝。尤其是在安娜王后邀请她在王宫多住时,她笑了一下,立刻说道:“殿下,这不是我能决定的事儿,这完全要看夫君的意思。” “嗯,至少‘蜜月’期间,当然是太子殿下住在哪儿,我就住在哪儿了。”说这话的时候,路易莎还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这个‘不好意思’是真的不好意思了,只不过不是别人以为的害羞了,而是路易莎本人觉得这个说法有些矫揉造作了。 当然,别人不会这样认为她,‘蜜月’期间夫妇一直在一起本来就是应该的。拿这个做理由去回应安娜王后的‘邀请’,也非常合理,接下来只看纪尧姆有没有这个想法了。路易莎也是非常明白这一点,才通过这样的话术,将话引到纪尧姆身上的——她并不确定安娜王后的求和是真心,还是演戏,而纪尧姆肯定比她清楚。或者,就算确定安娜王后的确是真心求和的,也要看纪尧姆愿不愿意接受呢! 如果纪尧姆就是不愿意接受,难道路易莎还要因为安娜王后是真心求和,就帮着安娜王后和纪尧姆对着干吗? 纪尧姆几乎是想也不想就回绝了:“不了,非常感谢您的邀请,不过等到婚礼庆典结束后,我还是会和我的妻子去罗本都居住。那里对我来说更加方便,也没有宫廷这边这么拥挤。宫廷住了太多人了,并不适合新婚夫妻住。至于我代替陛下巡游领地时,我的妻子可以去拉尼城堡住,她会在那儿建立自己的宫廷,一切都是早就准备好的。” 这番话是一点儿余地也没留,但纪尧姆并不在乎这让安娜王后脸色一下都不好看了,就这样带着路易莎告辞离开了。 “纪尧姆殿下和太子妃已经出宫了吗?”有人注意到了王宫外马车和马匹组成的队伍,其中打头的就是一辆极为华丽,但有些陌生的马车。一下便猜到这是王太子夫妇去圣母教堂,做结婚后第一天的弥撒和捐助去了。 “是啊,就在刚刚从陛下的寝宫出来后,就直接出宫了。”有人看到了更多,就过来八卦道:“看起来,纪尧姆殿下和太子妃非常亲密,一直牵着手呢!” “真是难得的眷侣,不过也不奇怪,毕竟‘布鲁多的路易莎’是那样出名的美女。就是不知道,她的美貌能为她带来多久的好运了,就我所知,即便是美女,也多的是被丈夫抛到脑后的呢!像这位太子妃的古怪脾气,恐怕.”有人忍不住酸酸地说。 但也有务实的人,点点头说:“这话说的很有道理,不过也没什么关系吧,只要赶快生下继承人就可以。我听说,太子妃会有自己的宫廷,就在拉尼城,这样的话” 路易莎当然没听到这些议论(虽然也猜得到会有怎样的流言蜚语了),她此时正乘坐马车和纪尧姆一起去圣母教堂。圣母教堂也在西岱内城,甚至还是西岱内城的中心,所以王宫距离她也不远,很快就到了。 他们就这样在众人的见证下,奉献了一场弥撒,并给圣母教堂捐赠了一座房舍。 之后他们又抓紧时间赶回王宫,今天可是骑士比武的开幕日,他们必须出席——几乎所有大型庆典活动都少不了骑士比武,这次路易莎和纪尧姆结婚也是这样的,事先就确定了要举行比武,还由此吸引了很多并非是婚礼宾客的骑士前来呢! 出席比武大会的开幕日,倒不需要他们一直在,毕竟头一天就是报名、确定对战赛程而已。所以他们大概就是露了一下脸就离开了,接下来路易莎还要在王室成员的见证下,象征性地接受纪尧姆给她的‘晨礼金’。 其实起床时就给了,但要有这些人见证,所以还得赠予一次.所以才说是象征性的啊。 纪尧姆给路易莎的‘晨礼金’是一笔年金,大约是一年800镑的样子。如果纪尧姆先于路易莎去世,只要路易莎不改嫁,这笔年金也会一直发放,直到她去世。另外,还有奥尔良大区一座富裕的小城,那说是小城,其实经济规模比很多中大城市还高了。 这些东西都没什么可说的,其实在纪尧姆今早赠给她之前,她就知道会是这些了。联姻就是这样的,很多东西事前都会谈的清清楚楚,而不是什么临时‘惊喜’。 不过,除了年金和城市,路易莎还收到了一些并不是提前约定好的‘晨礼金’,比如12块彩色松鼠皮、8块红色狐狸皮,以及两匹马,一匹是漂亮的栗色,一匹是仙气飘飘的白色,都性格温顺。 这些的价值肯定不如年金和城市,看起来像是‘晨礼金’里的添头。但路易莎知道不是的,因为按照传统礼节,晨礼金就该是毛皮、牲畜这些东西。所以这个时候‘晨礼金’里有这些东西,绝对是应该的! 这说起来也是游牧为生的祖先的习惯了,由此可以看出‘晨礼金’的确历史悠久、传统深厚。之所以如今大贵族的‘晨礼金’越来越丰厚,其实是贵族们的日子比曾经部落贵人的日子要好过,生产力发展了,这带来的结果。 赠礼结束后,见路易莎让人收好了晨礼金的所有东西,包括年金和城市归属的文书,纪尧姆才想起了什么,对路易莎说道:“一年800镑完全不够支撑起太子妃的排场您虽然是布鲁多的继承人,但现在布鲁多的收入还是巴尔扎克伯爵的,我总不可能让妻子去找她的父亲拿钱生活。” “等我们回罗本都了,我会让安德烈男爵每个月再给您一笔钱。” 路易莎没有解释,自己还有一个蜂蜡生意在手,日常有不少的收入。至于其他她弄起来的生意,眼下收入的钱是伯爵的没错,但她管事可不少,就算不可能从中拿钱(没必要因为这种小事让巴尔扎克伯爵积累不满,她又不是真的没办法了),也能合理地拿一些东西走。 比如布鲁多生产的食糖,每年新糖产出后,她拿够自己宫廷消耗的(包括宫廷吃掉的和赏赐用的),这有什么可说的?而这要是真的去买的话,也不是一笔小开支了! 更不会说,如果自己想要钱,研究一下市场,以后世人的眼光优势,要成功弄到钱不难——既然是纪尧姆主动给的钱,收下就是了。真要说的话,身为纪尧姆的妻子、太子妃,她的很多排场其实都是为了他的脸面去摆的。路易莎风光,别人也会称赞纪尧姆所以拿他的钱路易莎并不心虚。 不过,即使现实是这样,很多男性贵族也明知道妻子没有多少收入,不管珠宝匣里有多少名贵珠宝,日常还是没钱用(总不能典当珠宝匣里的珠宝,那些都是有数的,很容易被发现,而一旦被人发现就太丢脸了),也根本不会补贴自己的妻子。所以纪尧姆能主动这样,路易莎还是挺高兴的。 重要的倒不是钱,而是这背后体现出来的‘态度’.路易莎不知道这是因为纪尧姆作为这个时代的‘骑士典范’,就是有这样的性情。还是因为他爱着她, 所以愿意为她考虑。但不管怎么样,这对她总是一件好事。 等到‘晨礼金’的事儿告一段落,路易莎和纪尧姆才能稍微休息一会儿。这样回到新房休息的两人倒没有睡觉,已经错过午睡的时间了,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有人拜访,索性也就不睡了——他们只是在不停歇的行程与交际中喘口气而已。 路易莎看时间差不多是‘三点一刻’,便让人准备下午茶,还邀请纪尧姆一起来。 “嗯这是我的习惯,贵族生活中从午餐到晚餐,时间实在隔得太长了。如果不想饿得头晕眼花,到了晚餐时间一气吃太多,最好是这会儿吃点儿东西。”路易莎向纪尧姆解释了一下自己下午茶习惯的由来。 此时平民一日两餐,就是中餐和晚餐。中餐不必说了,为了不过早打破晚上的斋戒,都是尽可能迟地吃。至于晚餐,则不会拖延到日落以后,最晚日落时分也该吃了。所以两餐之间时间间隔还真不算长,不吃下午茶也没什么。 但贵族就不同了,晚餐总是吃的格外迟,常见就是7、8点开始,中晚餐之间间隔是太长了——说起来,以‘下午茶’闻名的英国贵族,能刮起吃下午茶的风潮,是不是也是因为近代他们富裕起来了,所以每天都要晚宴。这导致中晚餐之间时间太长,不得不需要一个下午茶来填补? 至于说近代产业工人渐渐也习惯这个时间吃点儿喝点儿,那就纯粹是工作需要了。长时间专注于工作生产,最疲劳的时候不补充一点儿糖分和咖啡因,根本坚持不下去! 还有现代打工人,很多也会在下午‘饮茶’,这就是结合了贵族和产业工人两方面的原因。他们既像贵族一样,晚饭会吃的比较迟。毕竟哪怕是能够朝九晚五的人,下班通勤,再自炊准备一下饭菜,七、八点钟吃饭也是常事。 又像产业工人一样,消耗得多,糖分和咖啡因都是支撑他们工作的必需品。 见纪尧姆盯着桌上那些小点心不说话,路易莎想了想又说:“假设您是‘拒绝多餐’派,那就当我没说过吧,我可以自己吃——其实我是‘少食多餐’派,如果不是在王宫不方便我的厨师准备,我还要吃一顿早餐呢!我的标准日常是一天四餐。” “嗯,这也是我过去认识的一个医生给出的建议,他的观点和多数医生的观点不同。他认为一次吃太多、暴饮暴食对肠胃不好,少食多餐才是健康的生活方式。他的医术高超,其他方面都没出过错,我就按照他的建议少食多餐。” “从现在的结果来说,我觉得他说的是对的,我的身体一直非常健康。” 这个时候人认为一日多餐非常不健康,而且也不利于个人发展,这个‘坏习惯’一旦养成了,甚至会导致这个人度过相对失败的一生。对此的理论支持是,老虎、狮子等猛兽,就是很久才吃一餐。至于猪牛羊之类的牲畜,则是一直吃个不停。 一个是人类都崇拜的猛兽,是大自然的王者。另一个是人类圈养起来,哪怕真的非常重要,但打心眼里看不起的家畜.由此可见评价取向。纪尧姆摇了摇头:“我并不在意一日多餐还是少餐, 我过去就考虑过,只是看到狮虎少餐就认为这更值得推崇,是不是有些可笑了。人本来就不是狮虎,也不是猪牛,根本不应该这样比较。” 这样说着,纪尧姆选择了和路易莎一起坐下,享用下午茶。 因为现在是在王宫,虽然让娜他们借用王宫厨房做些点心没问题,但这边的厨具、灶台都有些用不惯,所以做不了相对复杂的食物,这一次送来的都是简单的下午茶点心。当然,简单不代表简陋,味道还是很好的。就配合着饮料一起,很好地补充了糖分,恢复了精神。 “您有一个很好的厨师。”纪尧姆不太在乎吃喝,所以虽然也觉得这些点心好吃,但就是这样了,没有别的想法。他品尝了味道也只是说了这个,算是找了一个自认为安全合适的话题吧。 就着这个话题,他说起了路易莎在大礼堂吃饭时没有胃口的样子:“.所以您是吃不惯王宫的食物吗?如果是这样,您尽可以让您的厨师单独准备给您的饮食。就算这会让一些人不满,反正我们也不会在王宫长久居住,不需要在意。” 至于等到他将来继位,入主王宫之后,就更不需要在意宫廷厨房里一些人的抱怨了。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50 章【VIP】 第150章穿越中世纪150 路易莎和纪尧姆的结婚庆典期间,有多种多样的娱乐活动。事实上, 这场庆典从结婚前9天就开始了,结婚后又延续了半个月。结婚后半个月的时间里,最主要的大型娱乐活动就是骑士比武了。 嗯,虽然是一场其实没什么特色,最多就是规模还算可以的骑士比武——但这样也挺好了,这时候的人们还不会玩儿太多‘花活’,热衷骑士比武的本来也不需要比武大会有什么花活,能有规模像样的比武就很开心了。 这一次骑士比武大会,路易莎又被选为了竞技场女王,每当比赛日都得在看台上做吉祥物.相比起上次在普法尔茨选为竞技场女王的意外,这次倒是意料之中多了。不然呢?如果她不是竞技场女王的话,该是谁?安娜王后吗? 以‘身份’来说,安娜王后的确更合适。竞技场女王这种‘职位’,本来就是现场有‘女王’或‘王后’,就会优先选择她们的。只要不是这位‘女王’或‘王后’已经垂垂老矣——毕竟审美是私人的事,而且竞技场女王说是要选美女来当,可精心打扮的贵妇,哪有难看的?而年龄不同,那是客观的,就从没听说过哪里的竞技场女王是个老妇人。 安娜王后是瓦松王后,她的年纪也不算大,至少不会让她不能当选竞技场女王。但路易莎也有她的优势,首先身为太子妃,她的地位虽然比安娜王后低,但也低不到哪里去,至少是同一个层次上的了。而除了身份这一点,路易莎就是哪哪儿都比安娜王后合适了。 年轻貌美就不说,更关键是,这次庆典就是为路易莎和纪尧姆的婚礼举办的,她可是这次庆典的‘女主角’啊!身为女主角,当选为竞技场女王,这不是相当有力的理由吗? 所以,路易莎最终成为竞技场女王,似乎也是一件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事? “.又有人希望得到太子妃的祝福了吗?” 骑士比武的竞技场看台上,有个来的稍迟的年轻人看了看场上的情况,见即将单人竞技的一位骑士,端着自己的长矛来到了路易莎的看台下,就有了这个猜测。 “啊,您怎么知道的?主持人还没说什么呢”卢卡斯意外地看了这人一眼。是的,这人算是卢卡斯的熟人吧,其实他更是西敏公爵的‘狐朋狗友’,卢卡斯只是因为和西敏公爵走得近,这才和他熟悉起来。 这个年轻人有些得意地说:“因为这个场面我曾见过了,几年前在普法尔茨,纪尧姆殿下就是这样向太子妃请求祝福的。当时的太子妃拆下了扎衣袖的缎带,系在了纪尧姆殿下的长矛上!现在这样,简直是旧日重现!” “哦,对,你当时也去普法尔茨参加慕伯汉国王的加冕礼了。”卢卡斯想了一下点点头。 “现在应该称呼那位鲁道夫一世为罗马皇帝了,那之后他很快就寻求到了去罗马加冕为皇帝的机会。”说这话的年轻人是嘻嘻哈哈笑着的,倒不像是对那位‘罗马皇帝’有真正的尊敬,显然大家都清楚这个‘皇帝’头衔的含金量。 说实话,‘慕伯汉国王’已经很勉强了,不过既然是慕伯汉内部诸侯自己选的,他们认可了,那其他人也不好说什么。但这个‘罗马皇帝’,就真是让人听着都觉得滑稽了。当初的罗马什么疆域,现在鲁道夫一世管的地方,能超过他那块小领地吗? 在路易莎给请求她祝福的年轻人的长矛套上一个花环后,在场内一些欢呼声里,卢卡斯咂了咂嘴:“看起来,我们的‘竞技场女王’早有预备,这不是第一个套花环的了。凡是请求祝福的,都有一个花环套上长矛。这样既完成了骑士的请求,又不至于让热血沸腾的年轻人想太多.” “那当然,太子妃已经具备这方面的经验了嘛。”那个年轻人理所当然说道:“您不知道,当初纪尧姆殿下向太子妃请求祝福,太子妃可有一会儿没反应过来。虽然大家看她是很镇定的样子,但有些事儿还是有人能看出来的.” 这话没有说透,但卢卡斯有什么不明白的呢?无非就是当时的路易莎还是菲利普王子的未婚夫,别的骑士爱慕她,要问她要个祝福、在旁边效劳,那都不重要。凡是有魅力的女士,谁没有这样的事儿?偏偏是纪尧姆王子,未婚夫的哥哥,这说起来就有些敏感了。 “想来,当初的事儿可是给了太子妃非常深刻的印象,这次再度当选为竞技场女王,就提前做好了准备——这些年轻人虽然身份上并不敏感,给一个祝福也无所谓,但我想太子妃的性格,不是那种明明没有接受的打算,还不拒绝的人,对吗?” “之前有人还说过,太子妃这是‘铁石心肠’,但要我来说,这真是上帝保佑!想想看吧,一位如此有魅力的女士,如果她还生性多情,那会有什么结果?一个个年轻人都要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了!说实话,这是男士们的幸运。” 卢卡斯意外于这一个纨绔子弟,居然有这样一番见解,有些意外地道:“您是这样想的吗?嗯,的确如此.而且我认为,这其实是太子妃具备很高的道德感的关系,她对于此时宫廷常见的混乱关系不感兴趣。” “是啊,听说太子妃是在修女院长大到12岁,才接到布鲁多宫廷生活的.”不出意外的,又说到了路易莎这辈子的童年时代。似乎大家总是要给她在宫廷中有些不合群的表现找一个原因,然后找到找去,就会找到她的修女院经历。 不过这个话题就没什么意思了,所以这年轻人很快就由此说到了一个最近挺热的话题:“对了,您听西敏公爵说了吗?” “什么?”这没头没尾的,卢卡斯当然只有疑惑了。 年轻人解释道:“是‘布鲁多座钟’的事儿,就是之前大婚时,布鲁多商人献给纪尧姆王太子和太子妃的那个‘小钟楼’啊!西敏公爵就是个喜欢新奇奢侈东西的人,他见到了之后就打听了一番,之后还找纪尧姆殿下和太子妃借看了一下那‘座钟’。” “所以呢?”卢卡斯顺着他的话问。 “所以当然是要花钱买一个啦!据公爵所说,那实在是个精巧的好玩意儿!比起钟楼要小巧精美得多了,而且也更准时还能看到更精准的时间,因为那钟有两根指针,一根就像钟楼一样,表示‘小时’,另一根则可以表示更短的时间‘分’。” 1天等于24小时,1小时等于60分钟,1分钟等于60秒,这样的时间单位是先于钟表出现之前就有的。应该说是先有了这样的换算,造钟表的时候才会按照这样的规则划定了时针、分针、秒针的运行方式。 “按照公爵的说法,如果他有了那玩意儿,就不用费劲去看城堡里的钟楼了。他可以将这‘座钟’直接摆在他的房间里,就在抬头看得到的地方——呵呵,说的像是他想知道时间,会自己亲自去看钟楼一样,不都是派人跑腿去看的吗?” 这吐槽也是很精准了,不过这不是这人不赞同西敏公爵购买座钟的意思。 他吐槽了一下后,很快就兴致勃勃地道:“我也想看看,‘座钟’有多好听说可以好些天拧动一下里面的一个装置,就轻轻一拧,这样就能维持它的运转了!这和钟楼可不一样,钟楼还得专门雇一个人照管,每天都得调整.” 卢卡斯听他不断絮絮叨叨,心说你这不是和西敏公爵一样了吗?又说的好像你真的在乎你家城堡的钟楼得雇一个日常照管,这才能保证正常运行一样。你根本不在乎雇人的开支,以及其他麻烦之处呢! 说白了,他和西敏公爵真就是臭味相投,不是差不多的人根本混不到一起去! 而且,‘布鲁多座钟’就和‘布鲁多巨镜’一样,确实一下就戳到了贵族们的喜好上!这年头的贵族,可不就是喜欢这些新奇时髦又昂贵,普通人根本无法拥有的东西么?如果这个东西还有一个无法替代的实际用途,那他们是真能说服自己买它、买它、买它!!! 布鲁多穿衣镜能清楚照见自己,此前的镜子没一个能那样清晰,这就是它的特殊与实用。但话说回来,不能那样清晰地照见自己,难道会对生活有什么影响吗?其实是不会的。此前大家不也过来了?说白了,它的实际用途,只是贵族们说服自己买它的一个理由。 这就像是后世的一些奢侈品,他们就算要赚钱,也得推出一个至少是看上去可以用的东西。比如说那些衣服、鞋子、包包,别管这些东西的性价比有多低,至少是一个能用的东西。 至于说纯粹的废物,譬如配货用的苍蝇拍什么的。那就算是被消费主义洗脑了的小资,又或者钱多的没地方花,根本不在乎买奢侈品的资本家,也是不能接受的! ‘布鲁多座钟’现在也是这样,或许大家在家时并不需要一个能随时掌握时间的精巧计时工具。之前没有这样的东西,日子不也过得不错吗?但它既然已经出现了,大家就会用它的用处来说服自己。 所以理所当然的,卢卡斯想是这么想,还是有些感兴趣地问了:“那么,你们现在是对‘布鲁多座钟’有足够的了解啦?怎么说,工坊已经开始售卖了吗?多少钱一个?” “是的,了解很多了,西敏公爵已经迫不及待见了那个‘布鲁多座钟工坊’的工坊主,问了许多问题。至于说售卖么,既然都当做王太子大婚的献礼了,那当然是可以售卖了——不过需要提前下订单, 据说他们现在存货只有几座,存货清空后,订货就得等工期了。” “这和‘布鲁多巨镜’不太一样。”卢卡斯摸了摸下巴,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情:“布鲁多巨镜虽然也需要提前订货,但它其实并不用等多久,最多就是对镜框的要求比较复杂的,这才需要等稍微长一些的工期。” “是啊,不过这不奇怪。‘布鲁多座钟’一看就知道了,类似能工巧匠制作的那类精巧机械玩具。这种玩意儿,不是向来最看工匠的手艺的吗?能做的工匠有限,而且只能细做,必然是耗费工时的。” “‘布鲁多座钟工坊’总不可能收集全世界的能工巧匠,全部关在一起赶制‘座钟’。既然是这样,那产出不多就是可以预计的了——其实我更想知道,什么时候其他工匠能够仿制出来,现在‘布鲁多座钟工坊’的出价实在是太高了。” 显然这个年轻人也是有想法要买的,不然就不会抱怨价格了,所谓‘嫌货才是买货人’嘛。 卢卡斯顺着他的思路想了一下,很快就摇了摇头:“如果您想等其他工匠仿制,这恐怕有的等了,还不如就从‘布鲁多座钟工坊’订货呢!想想看吧,这么昂贵的玩意儿,光靠工匠自己的力量,肯定是买不起的。” “买不起原件来拆解,就谈不到仿制,除非有人想抢这桩生意,花钱赞助工匠拆解仿制但这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才会有的事了,更别提,拆解开就能仿制吗?真的仿制出来,又不知道要几年时间了。” 说到底,这年头挣钱的生意多的是,拿着钱的人们不一定要盯上这个座钟。退一步来说,就算恰好看中了座钟这个项目,项目出成果也是要时间的——哪怕是木匠瞧见一把新式的椅子,要照着做一个一模一样的,也得花一段时间钻研才行,更何况是复杂得多的机械呢? 这时候甚至不必说,路易莎的工匠团队,为了制作座钟的零件,开发了新的合金,外人也不知道有这个。只单纯从物理加工的角度来说,仿制复杂机械就不是张张嘴的事儿了,真等到弄出来要几年啊? 而且估计那时候人家也是要挣钱的,毕竟花大力气仿制也不是为了给买家实惠,之前的投入也需要收回.所以,不会比‘布鲁多座钟工坊’便宜太多,还不如早买早享受呢! 熟人一听也的确是这个道理,考虑了一番终于下了决定:“好吧,今天我就去向那个工坊主下订单。” “现在还有货吗?”卢卡斯好奇地问。 熟人摇摇头:“据说只有三个品质达标的成品座钟,一个作为王太子大婚献礼已经送来了西岱。剩下两个,西敏公爵反应足够快,已经定了。至于另一个,听说被米拉诺大公看中,也定出去了。” “不过往好处想,新订购的都是还没有加外壳的座钟,所以我们可以自己决定座钟的外形——当然,只是我们提要求,工坊制作。譬如可以要求题材,做成一座教堂或者人物雕像的样子,工坊会给出图纸,满意的话就可以下定金了。” “所以,这座钟是有多么昂贵,听您的语气,竟像是天价了!” 说了这么多,其实依旧没说到价格,这让卢卡斯很是好奇。与此同时,其实是他也有些动心了,这才打听价格呢! “当然是天价!”说到这个,之前一直表现得轻飘飘的年轻人也一下垮了脸:“您敢想象吗?这样一个座钟,只用最普通的珐琅外壳的话,也得支出1700镑才能到手。如果外壳选择好一些的,镶嵌一些宝石,多用一些金子,那超过2000镑也很轻松。” “要知道,即使是造一座钟楼,也才需要100镑左右呢!” 这的确是个堪称‘天价’的价格,即使是收入很高的大贵族,年收入也很少有超过10000镑的。而就是少数年收入超过10000镑的大贵族,他们花钱的地方那么多,在维持军队和宫廷开支之余,大多也不剩什么了。要拿出1700镑,甚至2000镑,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然而对此路易莎却没有太多感觉,大概是穿衣镜一面卖1000镑,加上镜框还要卖更多钱,这让她有了一个清晰的‘对照组’。就觉得,一面穿衣镜造起来很快,利润率高的惊人。这样对比起来,座钟竟然显得不那么挣钱了! 座钟的问题在于出货量被卡得比较死,以现在的工匠规模,一年就算加班加点地做,也就十几二十个.它的人工成本远高于玻璃镜不说,关键是想要扩大生产规模可比玻璃镜麻烦多了——对此,路易莎只能自我安慰,除了第一年,之后一年能有二十个座钟的订单,就是最好情况了! 毕竟这么贵的东西呢.当然,也不一定,如果能像玻璃镜一样开发出东方市场,说不定真能让订单量上一个台阶。 1700镑打底的价钱,让卢卡斯这样真正见过富贵的年轻贵族也忍不住露出惊叹之色。然后就摇了摇头:“的确是太贵了,比布鲁多巨镜还要贵那么多——我不是说没有人会购买,西敏公爵和米拉诺大公不就买了么?而且我相信,就在此时,还有别的订单已经被下到了‘布鲁多座钟工坊’。” “只是这个价格,会让绝大多数人望而却步。” 这个时候,那熟人反而不以为然了,说道:“或许会让很多人望而却步,但其中可不包括您。” 其实说的明白一些,能买得起1200镑打底的穿衣镜的人(穿衣镜本身1000镑,但算上镜框就是1200镑最基本的了),再买1700镑的座钟也不是负担不起。卢卡斯家之前就买了穿衣镜,这个时候会被对方这样认为倒不奇怪。 对此卢卡斯也只能苦笑,自家人知道自家事,这半年多来,他的父亲虽然在纪尧姆王太子的支持下,并没有丢掉王室侍卫长的职位。但在宫廷内部,被迅速边缘化的迹象是很明确的。其他的先不说,经济上肯定是大不如前了,像是之前可以王宫一些分肥的,现在自然是不带他了。 虽说,等到将来纪尧姆王太子继位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但远水解不了近渴呀! 也不是说卢卡斯家的境况就差到这地步了,但这种情况下,肯定是没什么心情搞这种预计外的高消费的!尤其是这个高消费一看就知道,一点儿实际用处都没有. ‘布鲁多座钟’的确成为了这次瓦松王太子大婚期间的一个热点话题,但属于是说得多,真正能下手的人极少。到大婚庆典快结束时,‘布鲁多座钟工坊’也才收到了7张订单,也就是说除了两个座钟的现货,只有5个座钟要开工。 ‘布鲁多座钟工坊’的工匠和学徒是编成了不同小组的,算是搞了一个入门版‘流水线’。大致是让手艺出众的工匠做复杂、精巧的零件,手艺相对普通的工匠就做普通零件。还有学徒们,他们就是打下手,另外再做一些谈不上有难度的东西了——即使是看起来精巧无比的座钟,也是有没难度的零部件的。 这样做速度能快一些,人力的利用效率也比较高,另外零件良品率也高.毕竟,每个人就做有限的几样零件,都做熟悉了么。 所以,要为5个座钟开工的话,估计也就是一个季度多点儿的时间,这些下订单的大金主就都能拿到货了。 了解到订单情况的路易莎也只能寄希望于随着影响力增大,座钟能像‘玻璃镜’一样成为贵族们新的时尚单品,凡是有条件的都要来那么一个——当然,站在大婚庆典快要结束的这个时间点上,她其实也没什么精力想座钟工坊,还有座钟的订单了。 在庆典结束,宾客们陆陆续续告辞离开时,她就得准备和纪尧姆一起巡游瓦松王国了这是一趟远门,而且会在路上花很多时间,所以要做的准备还挺多的。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51 章【VIP】 第151章穿越中世纪151 中世纪的君主,巡视领地乃是日常。 这有点儿像华夏古代北方的游牧民族,他们也有‘四时捺钵’的传统。王都是不一定的,到处都可以是王都,只看首领的‘王帐’设在哪儿。或者退一步,设好几个王都,按照时节不同,流动居住。 说到底,还是基层治理能力不足、组织架构欠缺,所以要通过这种方式加强对地方的掌控这样能让地方上的贵族、官员、平民都见一见领主,知道‘自己的天上只有一个太阳’。这办法不够聪明,也很费事,但在古典政治时代,这却是有用的。 瓦松现在的问题是,国王中风好几年了,根本没法巡视领地。此前,就是雅克王太子代劳了,现在中风更严重了,当然是继续由纪尧姆这个新科王太子代劳。 所以,几乎是纪尧姆和路易莎的大婚庆典刚刚结束,宾客走得七七八八,就要准备巡视领地的事儿了——这种事儿,不一定要带路易莎一起去,就像巴尔扎克伯爵巡视布鲁多的时候,也没有带伯爵夫人一样。 大贵族之家里,丈夫巡视领地,妻子留守宫廷,夫妻日常分居什么的太常见了! 不过,夫妻一起行动的也有,随便就可以举出好些例子。所以,鉴于纪尧姆和路易莎是新婚,还在‘蜜月’呢,这次带上了路易莎,大家也是一点儿都不意外。 “.或许也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让太子妃在所有人面前露面吧。”收拾整理出门巡游需要的东西时,雨果夫人想了想,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你们也看到了的,民众都很崇拜太子妃,只要太子妃出现,反响总会格外热烈这也有有助于王太子获得更多支持。” 路易莎几次在公众面前亮相,无论是平民,还是一些比较有地位的人,都对她表现的很热情。这一方面就是公众人物的魅力了,有的人就是天然自带气场,很容易能带动气氛。所谓‘克里斯马’,不外如是。 另一方面,也和路易莎舍得花钱有关,谁不喜欢散财童子呢? 而要说,路易莎带来的热烈反响,对纪尧姆有帮助,这倒也不是胡说的。此时大家对一位夫人评价的好与坏,最终总会反映到她的丈夫身上。一位夫人如果做了什么事非常得人心,那大家也会很支持她的丈夫。现代人都免不了爱屋及乌, 中世纪的女性完全是男性的附庸,妻子更难免和丈夫绑定了。 “是啊,不过最重要的还是纪尧姆殿下非常喜欢太子妃吧?”博福特伯爵夫人笑着说了一句。 相比起雨果夫人她们,她在西岱宫廷呆的时间要多得多,且因为和纪尧姆母亲那边的亲戚关系,要对纪尧姆了解得多。说实话,她到现在都有时候不敢相信,那样眷恋着妻子的人会是纪尧姆,那根本不符合过去纪尧姆的一贯表现。 但事实胜于雄辩,纪尧姆对路易莎的喜爱是摆在明面上的,作为对他有些了解的人,博福特伯爵夫人才是最无法否认的。 “这有什么好聊的呢?”收拾完一些餐具回来的海莲娜,听到她们聊天,又见她们这边衣服和寝具等还没有收拾完,眉毛都皱起来了:“怎么还没完成呢?难不成你们的时间都用来聊天?” 收拾的活儿说是侍女们干,但她们只负责动嘴皮子安排,以及在一旁监督。最多就是一些特别珍贵的东西,需要她们亲自动手、保管,其他还是女仆和侍从跑来跑去而已。 所以,一贯靠谱的雨果夫人,还有大概是因为新来,平常格外积极的博福特伯爵夫人,还真不是因为聊天耽误了(本来就不需要他们动手,是可以在那边一边聊一边监督的)。实在是衣服、寝具这部分行李又多又杂,比起餐具什么的要麻烦的多,这才进度赶得没那么快。 “原本太子妃的衣服和寝具全都装箱完毕了,但在西岱这段时间,因为每天使用,又全都打开了。还因为一直只是暂时呆在王宫,连整理都不方便,有些乱七八糟的了”雨果夫人有些无奈地说。 说实在的,如果让她选,她宁愿从头整理行李,也不愿意面对现在路易莎的行李箱。都被打开过了,有的被抽出了那个,有的被取出了这个,有的东西放回了,有的东西却随便找了一个可以放的地方塞进去了.整理这样的行李,真的很考验一个人的耐心细致。 特别是现在时间紧,总共只有一两天的时间给她们收拾,就更是容易急中出错了。 “这也没办法,谁让纪尧姆殿下不喜欢王宫呢?”因为在场的都是自己人,这里又是个套间里面的房间,不用担心走廊上的外人听到,海莲娜也说的很直接。是的, 作为王太子,纪尧姆当然是可以住王宫的,占据王宫好些好房间也不成问题。那样的话,路易莎作为她的妻子,在王宫落脚也是顺理成章——如果情况是这么个情况,那新婚之后,路易莎身边的侍女就会把她的东西整理进房间了,而不是现在这样,在各个箱子里临时倒腾来倒腾去。 然而谁让纪尧姆对王后为首的这一派政治势力有着充分的戒心呢?而且还真不能说他这份戒心是被害妄想。熟悉此时政治斗争的大家都清楚,他远离西岱王宫,在罗本都建立大本营的方式或许不是最巧妙、最周全的。但这也绝对是一个稳妥的办法,避免了最糟糕的情况。 刚刚过去的大婚庆典,不过是不能让瓦松王室内部的问题明面化,纪尧姆才勉强住在王宫准备的新房的。而路易莎当然也无意测试自己有没有原书女主角的‘宫斗’天赋、运气,既然纪尧姆不留,她也不会在这个危险的旋涡里呆着,跟紧纪尧姆离开这是非之地就是了。 这些路易莎身边的侍女们很清楚,所以也没什么可说的了,继续抓紧时间收拾东西呗——然而所有事先准备的工作似乎都这样?做的时候时间紧张,嚷着时间绝对不够,但多数时候,到了最后关头,又都神奇地收尾成功了。 这次收拾行李也是这样,在临出发前一个小时,都还在确认清单和行李是否对得上呢!等到真的要走的时候,还是险险都完成了 “你们还是休息一会儿吧。”看着和自己同乘一辆马车,主要工作就是陪伴自己的海莲娜和吉娜,路易莎摆了摆手,还让人拿了多一些的软垫和毯子上来。 她都看见了,海莲娜和吉娜眼睛下一片青黑,还在打呵欠,显然昨晚熬夜了。 都是昨晚还在忙着出门巡视前的准备工作! “才刚刚上路,远不到无聊的时候.啊,我还可以一个人玩儿‘消除游戏’呢。”路易莎指了指自己面前的游戏板,让侍女们不必有心理负担。 就和以前出门时一样,路易莎和侍女们总共有几辆马车,侍女们还会排班,轮流来她的马车陪她。就说说话、玩玩游戏,不至于一路无聊什么的。这会儿刚出发,‘第一班’是海莲娜和吉娜。 至于说‘消除游戏’,其实就是一个平板电脑大小的木框,里面填了108块木块。这些木块上有图案, 被分为三大类,分别为钱币、宝剑、杯子。每类图案又有九种,譬如钱币类图案,就是一个钱币、两个钱币、三个钱币.九个钱币。 每类每又都是4块,所以算下来就是108块木块了是的,没错,这是借用了麻将的结构!不过图案上进行了本土化,钱币、宝剑、杯子,这可是对中世纪人来说非常有意义的三类图案,意涵可以说是非常丰富了。 这些木块被打乱后,可以以9*12的方式,背面朝上排在木板上。然后翻过正面来,就能玩消消乐了,嗯,或者说‘连连看’?就是抠出相邻相同的一对木块,算是‘消除’。每消除一次,还可以选择一行或者一列木块推动,让新的相邻相同图案出现.直至最后消除完毕。 这其实是路易莎上辈子就会的游戏,那时候城中村里的叔叔婶婶们总会玩点小麻将,散场后麻将牌就落在桌上,也不着急收拾。趁着这个时候,路易莎就能玩一局这个游戏。这还是一个街坊姐姐教她的,说是可以用来算命,如果能消除完毕,就说明要算的事会很顺利什么的。 这辈子让工匠做了一个专门用来玩这种游戏的,一路上一个人来打发时间,倒也刚刚好。 路易莎和侍女们说话的时候,女仆也按照吩咐送来了更多的软垫和毯子——为了乘坐的舒适性,路易莎马车内本来就堆了不少软垫(毕竟弹簧减震和平坦的硬化道路是不用想了,想要在马车上舒服一些,也只能靠软包了)。但现在是要方便人休息,那就得弄得更软一些才行。 明白这是路易莎的体贴,海莲娜和吉娜也不再推辞。将身后垫得舒适,又将两侧塞得尽可能满,以免睡着的时候因为马车颠簸而撞到头,然后就盖上毯子休息了。 一开始还只是闭目养神,觉得根本睡不着。但随着习惯了马车行驶声、队伍行进杂音、路易莎推动木块声,居然就不知不觉睡着了——那些声量不算小,但机械重复,存在感不强。所以习惯了之后,反而有助眠的效果。 这一睡,就睡了快三个小时,睡醒之后虽然身上有些不同于平常睡床的僵硬,但精神却好了很多。其实一开始还有些迷迷糊糊,但喝了一些水,又打湿了布巾擦脸,完全清醒了过来后,竟有一种神清气爽的感觉。 当然了,这样巡游路上,睡在车马车上的时候还是比较少的。毕竟白天赶路的时候睡了, 晚上就睡不着了,作息可就乱了套了。一般时候,路易莎和侍女们在车上,还是选择各种游戏打发时间为主。 一般,如果车队走的是比较平坦的大路,她们就会玩扑克牌。如果道路情况稍差,扑克牌这种桌游都不方便玩了,路易莎就会带着侍女们玩‘谁是卧底’‘狼人杀’这种上手比较容易的辩论推理游戏。 说实话‘谁是卧底’和‘狼人杀’的受欢迎程度真的出乎意料,似乎这真的非常适合这个时代?总之,现在大家都呈现一种上瘾的状态,每天不杀上几盘根本不满足,就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身上爬一样。 而且不只是在路易莎和侍女中,这些游戏还以很快的速度传播到了整个队伍。大家只要有条件的,就会开一局 路易莎就没有这么大的瘾了,路况最糟糕的时候还能在颠簸的马车上专心致志地玩。一般来说,路最不好走的时候,她就会出去骑一会儿马。相比起四轮、无减震的马车,灵活得多的马就显得平缓多了。至少,最严重的时候她会‘晕车’,但不会‘晕马’。 其实,纪尧姆这个王太子代表国王巡视领地,选择走的路都是比较好走的了,没有真正的不能走的路。现在这样,只能说是这个时代生产力就这样。再加上没有强力的中央集权,‘修路’这种事大家就是各做各的,结果当然也是有的好有的坏了。 纪尧姆大多数时候都会骑马,所以路易莎出来骑马,还能和他一起骑一会儿——纪尧姆也默认路易莎要是骑马的话,必须在自己视线内。 有时路易莎会因为一些原因跑到前头一些,或者落到后头一些,纪尧姆还会让比较沉稳的骑士跟着她。下达的任务是‘保证太子妃的安全’——关于这些,大家可是有不少议论,大家一致认为,王太子实在过于操心了! 太子妃几乎从不跑马,都是跟随着车队的速度让马快走或者慢跑而已。而且她的马真的是最温顺的了,以至于经常会显得有些呆板.也就是太子妃的马卖相那是极好的,不然一眼看过去真会觉得瓦松是不是完蛋了,太子妃的坐骑居然是一匹劣马! 考虑到太子妃骑术不差、骑马也小心,要是这样也会骑马出事,那他们这些人也不用骑马了——倒不是说一定不会出事了,而是出事的几率太低!要担心这会出事,还不如担心天上打雷,正好劈到自己身上呢! 又是这样骑了一两个小时的马,直到车队重新走上了比较平坦的路,路易莎才回到了自己的马车上。 还真别说,她过去多少有些畏惧骑马,觉得又累又危险。但最近在巡游路上,时不时要靠骑马‘渡过难关’,不经意间她对骑马的排斥都少了很多。有时甚至觉得,偶尔骑马还真不错,是个锻炼的好办法. 路易莎回到马车上,原本正在玩儿‘狼人杀’的侍女们,很快结束了一局,分拨出两个人去了她的马车上陪她。这会儿是雨果夫人和卡尼尔伯爵夫人,她们都是路易莎的侍女中稳重那一挂的,没有像其他人那么沉迷游戏。 雨果夫人在马车外打湿了好几条布巾,拧干水后放到干净的银盘中,然后端到了马车里.路易莎刚刚骑马有一个半小时,虽然骑得不快,不算剧烈运动,那也是一个半小时的运动呢!所以也的确需要擦汗,这可太及时了! 路易莎一边擦汗,连衣服里面也不放过(路易莎早就不会为在侍女们面前做这类事羞涩了,相比之下还是出汗后不擦干,吹风导致感冒比较可怕)。一边说道:“这条大道是通往附近一座城堡的,所以才会比较平坦宽大.今晚说不定会在那座城堡投宿。” 领主巡视领地时,一般会住在自家各地的城堡里。如国王这种身份格外高的,还会有‘行宫’呢!不过,考虑到领地可能打散分布的事实,有时候为了抵达自己的领地,说不定还要穿越自己封臣,甚至外国领主的土地,那就有些麻烦了。 一般这种时候,如果是外国领主的领地,双方又没什么仇怨的话,借道而过都比较简单,甚至还会得到很不错的招待。而如果是自己封臣的土地,那就更是可以行使‘投宿权’,领主的吃喝拉撒住,封臣全得包下来。 对于封臣来说,领主巡视领地时,选择了自己家投宿,这既是一种荣耀,也是最红沉重的负担——如果领主的队伍不大,开销不算大,那就还好。而且好生招待一回,好运讨好了领主,日后也是好处受用不尽的。 但如果领主的队伍庞大,而且就是有心要针对这个封臣,那结果就不好说了,封臣领地内经济被搞崩溃也不是不可能。 就有过这样的例子,国王军队行军到某处,也强行行使了‘投宿权’。这弄得当地苦不堪言,这不只是钱的事儿!还有大军花钱买走了大量物资,直接导致了当地短时间内供应短缺,然后就是物价飞涨,经济崩溃.这到哪里说理去? 路易莎所料不错,当晚他们的确在那座城堡投宿。这座城堡的主人是一位男爵,因为这是他家族的主要城堡,他和他的家人都住在这里,所以这里相比起一些小城堡,规模还是不错的,勉强能够接待国王巡游的队伍。 不过,还是有一些人没法住进城堡里的房间,只能在堡场搭帐篷。但就算是搭帐篷住,也比在野外强得多,至少那些人还可以借用城堡的设施获得热水等物资。另外,能够吃上正经饭菜也是一件对旅者来说,非常值得欣慰的事了. 为了招待好纪尧姆他们这些人,本地的男爵甚至将自己与自己妻子的房间让了出来,晚餐什么的也尽可能满足。见他这样懂事,反正也只是住一夜,纪尧姆就没有让人去向他要钱了,第二天就直接离开了。 嗯,是的,就是要钱.虽然一开始行使投宿权,是让封臣提供吃喝拉撒住,但到了后来,下面的人就会用这个来卡那些封臣,以获得一份好处——简单来说,就是封臣送来的东西,说是不够好、不合格什么的。反正只要封臣不懂事,没有给他们一份,他们就可以从中为难。 后来弄得不胜其扰,甚至因此闹出了一些很大的事端,这才慢慢形成了行使‘投宿权’,地方封臣不给招待,直接给钱的规矩。就是说,想要什么就自己去采购,自己采购的总说不出个不对了吧? 领主手下要孝敬的那些人,对这个结果也是满意的,毕竟这样就意味着有一笔钱到手搞采购了。而众所周知的,采购想要落下好处就太容易了! 所以喽,对于这样一位各方面都平平无奇的男爵来说,纪尧姆代表国王路易三世巡视领地,在他这里投宿了,居然没问他要钱,这真是大大的恩惠了!送纪尧姆、路易莎他们离开时,他还千恩万谢呢! “倒是个老实诚恳的家伙,如今这样的人也不多了。” 克莱尔骑士如此评价道。 纪尧姆听到了也只是点点头,没有做过多评价,就这样一行人再次踏上了路途。 而在马车上,路易莎却在和侍女们讨论即将抵达的目的地——他们这一路巡游,不算昨晚那种只是住一两晚的,就说真正的目的地,总共有十来个。之前已经到了三个,每个都呆了至少一个礼拜,期间要看看当地的治理情况,还有见见头面人物什么的。 下一个即将抵达的地区,驻跸的城市是瓦松南部的阿乌尼奥,是越过了好几个小贵族领地,这才到达的、属于王室的领地。 “.阿乌尼奥可是一座很有历史古城呢,一千多年前,还是罗马人的时代,这里就非常繁盛了。经济贸易发达,还有自己的铸币——当然,现在也很厉害,这可是南部重镇,尤其是和马萨利亚这座港口城市加在一起,就是南部的中心了。” 马萨利亚是一座地中海港口城市,距离阿乌尼奥也不远,大概也就是八十多公里的距离。这样两座城市,可以看做是一个‘双子城市’,加在一起就是这一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了,影响力辐射周边。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52 章【VIP】 第152章穿越中世纪152 纪尧姆、路易莎一行的巡游队伍走到阿乌尼奥时,这里有一批纺织业商人是相当兴奋的。 “我们一定得见到王太子殿下.这对于阿乌尼奥的未来、我们的未来,都至关重要!”在迎接王太子巡游队伍的人群中,这批纺织业商人中,有一个叫夏彭捷的中年男人对自己的同伴说道。 夏彭捷是一个40岁左右的男人,生的高大精干,橄榄色皮肤、黑色眼睛,一头棕发,鼻子有点儿歪。正当年富力强的他是这批纺织业商人中起头的,正是他团结了一批人,打算在传统纺织业之外的丝织业大干一场! 是的,丝织业.很早近东地区就从远东弄来了蚕种和丝织技术,再后来罗兰西也渐渐能织丝绸了。到现在,某些罗兰西地区甚至就是以出产优质丝绸面料出名的!他们尤其擅长织造华丽的织锦缎,这也让从事这个行业的罗兰西丝织商人赚的盆满钵满,让纺织业同行羡慕。 这样挣钱的路子,要说西方世界其他地区的人不想趟一趟,那肯定是假的。就在二十年前,瓦松的阿乌尼奥也引入了丝织业,只不过他们的丝织业就是纯粹的来料加工而已。他们只是从近东进口生丝,然后纺织城绸子。 这虽然有些‘低端’,但的确让阿乌尼奥成长起来了第一批丝织业从业者,包括纺织工人和商人。到现在,这群人显然是不满足于做‘来料加工’了,只是单凭他们的力量,要突破这重限制很难,所以得向上求助——二十年的时间还是太短,以古代来说,除非是得到了自上而下的推波助澜,不然很难成长出真正强力的利益团体。 “王太子殿下真的会帮助我们吗?”同伴中有个叫扬维尔的年轻人有些犹豫。 他的父亲是阿乌尼奥的好朋友,他们一同从事丝织业,一同想办法扩大阿乌尼奥丝织业的规模,甚至谋求建立丝织业行会,想要将其从纺织行会中独立出来。只不过,他的运气不太好,去年一场风寒就要了他的命,如今是扬维尔接手了他的生意。 扬维尔对于夏彭捷来说是看着长大的小辈,还是非常照顾他的,让他代替他的父亲,也成了他们这批丝织业商人中的核心人物之一。不过夏彭捷也早就看出来了,这个侄子不是他父亲那种敢打敢拼的性格,做事有些懦弱。 不过好在比较听话,而且知道谁对他好,谁对他坏,夏彭捷让他做什么就做什么。所以一直以来,夏彭捷倒也没嫌弃这个侄子有时候犹豫不决、碍手碍脚。 “很大可能会。” 虽然没有把话说死,但夏彭捷还是给了一个偏正面的回答。这倒不是他为了鼓舞士气说假话,这会儿都快见到王太子了,说假话有什么用?他这边鼓舞了士气,也改变不了王太子的想法啊。 他之所以这样说,更多还是真就是这么想的。此时一些很有前景,但需要发展培育的产业,产业从业者请求领主的扶持,其实并不少见。而只要不是让领主投资,只是要一些政策什么的,头脑清醒的领主一般也不会拒绝。 毕竟只是无成本的政策,就能换来一个庞大的产业成长。而这个自己领地内的产业成长起来,最后只会使自己的领地变得富庶——都这个时代了,就算是莽夫一个的领主,也大致明白了,压榨领地内的财富,也得领地内慢慢富裕起来后才能。 呐,这才是可持续性竭泽而渔只剩下竭泽而渔的话,那也压榨不了几回。 “你们都是亲眼看到的,罗兰西的那些丝织业城市,依靠丝绸是多么富庶!这是一个巨大的财源!只要让王太子殿下意识到这点,他当然愿意支持我们。”夏彭捷肯定地点了点头,然后还说道:“而且,这次王太子殿下代表陛下巡视领地,是带着太子妃一起来的!” “太子妃怎么了吗?难道是太子妃更加仁慈、善良,实在不行,我们还可以请求太子妃的帮助吗?”有人不理解这个,只是按照最正常的思路去想。 是的,这就是此时最正常的思路,通常情况下,人们都认为王后、领主夫人这些贵妇人是仁慈、善良的化身。相比起她们手握权力、杀伐果断的丈夫,她们就像是一个剑鞘,会将剑保护起来,同时也不让剑随意刺伤他人。 一个国王的敌人,如果成为了国王的阶下囚,还想要活命的话,最常见的办法就是去求助王后,一般国王都会给妻子一些情面。当然,这到了现如今已经成了一个默契了,如果一个国王真的打算要人死,不给他们一点点机会,就不会让敌人或敌人的使者有见到王后的可能。一旦让他们能见到王后,就是给双方一个台阶下的意思。“不不不,不是那样的。”夏彭捷连连摇头:“我是说,我们这位新的太子妃,可是‘布鲁多的路易莎’.你们仔细回忆一下,这些年布鲁多对工商业的支持情况!都是从这位太子妃回归布鲁多才开始加大力度的。” “所以,这位太子妃是一个非常支持工商业,对此还非常有见地,心态开放的贵妇人喽您的意思是,即使纪尧姆殿下对我们的‘小生意’不感兴趣,我们也还可以向太子妃求助。只要太子妃认可了我们,就会帮我们说服纪尧姆殿下?”其他人很简单地就得出了这结论。 对于这个结论,大家没什么可反驳的,因为逻辑是明摆着的。再者,新婚妻子,连外出巡游都要带上一起,说话肯定管用啊!哪怕王太子根本不关心什么丝织业,也会给新婚妻子这个面子的。 讨论到此,这些丝织业从业者都已经很有信心了。就带着这样的信心,王太子巡游的队伍落脚到阿乌尼奥时,他们就想办法去求见了。 虽然他们会自嘲自己的生意是‘小生意’,但丝织业的利润的确不低,勤勤恳恳十几二十年下来,至少在阿乌尼奥他们都算是富家翁了。就算自己本人不算头面人物,不能直接混进受接见的人群里,也够得上好几位头面人物了。这样再寻求见到纪尧姆的机会,就很简单了。 “丝织业商人?”纪尧姆有些意外 有人禀报新的求见者时,纪尧姆正在和路易莎下棋。路易莎的棋力非常强,纪尧姆同样也是下这种‘双陆棋’的高手,所以两个人碰上了,还真有一种棋逢对手的感觉!就算纪尧姆过去并不沉迷于棋类游戏,最近也时不时和路易莎下一盘。 纪尧姆意外是因为,他没有想到,在这王国南方的一隅,居然还能纺织丝绸。他一直以为,丝绸主要是丝国产的,东方和罗兰西也能产一些,其他地方就没有了。却没有想到,就在自己的国家,居然还有丝织业。 别说纪尧姆这个对工商业不了解的了,路易莎也露出了惊讶之色——纪尧姆本来就对这些不感兴趣,他过去也不是被当做瓦松继承人培养的,就更不会有意识地了解这些了。 路易莎看向纪尧姆,虽然她没有说话,但纪尧姆从她的眼神里看出了好奇。便没有多想,点了点头吩咐道:“就安排一个时间吧,明天这个时间,我应该有空,对吗?”侍从当然记得纪尧姆的日程,连连点头,就下去安排去了。 现在路易莎和纪尧姆住在阿乌尼奥城里一座豪宅里,这原本是此地首富的宅邸。这首富也是个很见机的人,听闻王太子夫妇要巡游驻跸阿乌尼奥,而阿乌尼奥没有行宫,住在城外的大修道院也不方便,就主动提出王太子夫妇可以将行宫设在他家。 他在城里的豪宅可以全交给王太子使用,他则和他的家人暂时住到城外的庄园别墅去。 这当然是个非常讨好的举动,纪尧姆接受了他的好意,也给了他回报——纪尧姆主动提出,可以在离开阿乌尼奥之前,亲自为他的两个儿子举行‘行剑礼’。 阿乌尼奥首富本人并不是骑士,他的家族也只是从祖父开始积攒财富,到他成了阿乌尼奥最有钱的人而已。到现在他也只有一个商人身份,不过他的两个最大的儿子都是骑士侍从。既然他给儿子搞到了这个身份,那肯定就是想让儿子成为真正的骑士的。 父亲不是骑士,儿子想当骑士,一般来说很难。但谁让人家不一般呢?阿乌尼奥首富呢,肯定少不了‘钞能力’。眼下都成了骑士侍从了,估计到时候运作一下,当上骑士也不难。只不过不难归不难,普通贵族给行‘行剑礼’,和王太子亲自来,那体面程度能一样吗? 而且按照原本的计划运作的话,也得等到两个儿子都满21岁了!21岁是骑士普遍‘行剑礼’的年龄,有更早的,也有更晚的。一般更早的都是大贵族的儿子,又或者有别的特殊原因。显然,阿乌尼奥首富虽然有钱,但还没到能让儿子提前册封骑士的地步。 现在的话,他的两个儿子分别是19岁、17岁,都算是提前册封为骑士了。而提前册封这不只是‘落袋为安’的问题,对于阿乌尼奥首富和他的家族,还是另一种值得吹嘘的光荣呢! 因为纪尧姆现在住的是阿乌尼奥首富的宅邸,第二天夏彭捷带着三个同伴一起来时,很有一种‘熟门熟路’的感觉——阿乌尼奥虽然繁荣富裕,但说到底就是一个小城,城市里富裕的人家就那么多,彼此肯定是有交集的。事实上,就在一个月前,夏彭捷还来过这儿呢! 纪尧姆是在一个会客厅见的他们,令人意外的是,路易莎也在——当然在啦!昨天路易莎听说阿乌尼奥存在丝织业时就很好奇了,所以请求纪尧姆带她一起见这些丝织业商人、夏彭捷他们认识路易莎,因为纪尧姆和路易莎一来阿乌尼奥,就在这座城市的主干大街上骑马游行过.相较于全城游行,只是骑马慢慢走过一座小城的主干大街,还是不费什么事儿的,而这同样能让这座城市的市民们都看看王室风采! 这效果是很不错的,凡是见到路易莎这位太子妃的,没有不感慨于她的缥缈脱俗、美貌绝伦的!尤其是缺乏见识的普通市民,很多还真因为她的缘故,更崇拜王室了——中世纪嘛,很多人的朴素认知就是,一个人长得好看,那就意味着他是有福的,不然上帝做什么给了他那么美好的外表? 路易莎都长成那个样子了,那得有福到什么程度?而既然她是有福的,那她的丈夫自然也是有福的.由此推导到王室牛逼!!! 这逻辑非常通顺,完全没问题呀! 意外于路易莎在场,不过夏彭捷等人并没有表现出来,只是非常小心地向王太子、太子妃行礼。行礼完毕后,就是一番对纪尧姆和路易莎的恭维——对纪尧姆的恭维主要是他在战场上获得的胜利,对路易莎就是她的容貌了。 说实话,这些路易莎耳朵都听得起茧子了!一次两次还好,这样的恭维听得多了,她其实就不想听了。但不听是不可能的,此时人们恭维的套路就是这样的,对贵妇人似乎只会恭维她们的美貌,吹颜值的风气大为盛行。 这也是女性地位低的一个体现吧,完全物化了,所以要强调其外在。 索性,夏彭捷等人都是干练之人,这段恭维算是比较简单的,更像是走一个流程。流程走完了就进入了正题,不需要纪尧姆提醒便说出了他们的目的。 “.殿下,您或许不知道,在阿乌尼奥有瓦松唯一的丝织业。就在二十年前,我们设法弄来了一些罗兰西淘汰的丝织机,又找到一些能提供生丝的东方供货商,这才磕磕碰碰开始了生产丝绸。一开始遇到了很多问题不必说,总之现在我们已经完全吃透了丝绸纺织的技术。” 这当然指的是普通丝绸了,高端丝绸可是非常复杂的。不要说华夏种种精美布料了,就是罗兰西的织锦缎都是此时夏彭捷等人想都不敢想的技术。 “.现在限制阿乌尼奥丝织业发展的,主要就是原料了, 我们没有足够的生丝。罗兰西的生丝他们自己使用还嫌不够,得从东方进口补充,我们的生丝也进口自东方。但东方那些异教徒,他们也是要生产丝绸的,显然同样没有多少多余的生丝。” “所以我们只能花高价收购,有时花高价也收不到要改变这种局面,只能是我们自己生产生丝。” 纪尧姆想了想,问道:“你们无法弄到蚕种和养蚕技术,对吗?” 夏彭捷连连点头:“是的,殿下!东方人和罗兰西人都对此保密。当然,养蚕始终是个很分散的活儿,很多就是乡下人家一家一户来做的,所以只要派出商业间谍,蚕种和养蚕技术都不是难事儿,事实上我们已经这样去做了。” “现在的问题是,想要在瓦松迅速发展起来,这需要您的扶持。不然就算弄到了蚕种和养蚕技术,想要发展起来也会花费大量的时间,还不一定有很好的效果。” 纪尧姆确实不了解工商业那些,但从直觉来说,这显然是好事。所以认可了这件事,答应让大臣想办法落实一些扶持养蚕业、丝织业的政策。 在这个过程中,路易莎一句话没说。直到纪尧姆答应了这事儿,她才开口问道:“你们自己纺织丝绸,有成品吗?” 似乎是早做了准备,夏彭捷立刻拿出了一块被折叠起来的丝绸。这块丝绸不大不小,幅宽是普通丝绸的幅宽,长度则有2码的样子,没有染色,就是本色,更方便观察其品质——从路易莎的感觉来说,这是一块品质普通的丝绸。不过考虑到阿乌尼奥的丝织业才起步,倒也不好苛责什么。 而且再普通这也是丝绸呢,实际这种普通丝绸才是销量最大最稳定的.能买高档丝绸的始终只有少数贵族和富豪。 路易莎并没有立刻对这些丝织业商人说什么,就仿佛真的只是好奇他们的丝绸产品一样,得到了这块丝绸就摆摆手让他们退下了。 然而路易莎并不是真的单纯好奇,确定这些丝织业商人确实不是信口开河的,心里就有了点想法。纪尧姆看了她一眼,询问道:“您对那些商人感兴趣吗?” 路易莎摇了摇头,拿起那块本色丝绸给纪尧姆看:“不,我只是对这个产业感兴趣现在有钱人都对丝绸感兴趣,谁不想要这种顺滑的、有光泽的织物呢?所以如果做得好的话,这会是个或直接或间接能养活很多国民的产业。” 纪尧姆对此不感兴趣, 也无意自己去处理这样的‘小事’,原本就只是打算让大臣去办的。但现在看到路易莎是发自内心地对此有兴趣,忽然就改变了主意,他问路易莎:“您看起来对此有些想法,如果我让您来安排这事儿,您愿意吗?” 路易莎有一些惊讶,她没想到纪尧姆会让她参与到这些事上来这些事到时候肯定会用人用钱,调动资源的,这类事真的交给路易莎去做,而且不是仅此一次的话,那不就是要给路易莎权力的意思了吗? 就像巴尔扎克伯爵让路易莎几次三番涉足布鲁多的实际事务,几年下来,路易莎经手了人事、财务,自然也就建立起了自己的班底,有了在布鲁多的实权。 但路易莎在布鲁多是女继承人,巴尔扎克伯爵给她拥有权力的机会是应该的。而现在路易莎在纪尧姆这里是妻子,此时的大领主可不兴和妻子‘共治’啊!一般来说,给妻子的权力就是管理一下宫廷,就和华夏古代的妇女要打理内宅,就给一个管家权是一样的。 这和现在‘暗示’要给的权力完全不是一个东西——路易莎怀疑是自己理解错了,或许纪尧姆并没有自己想的那个暗示。他就是就事论事,觉得自己好像对这个丝织业挺感兴趣的,同时这在他眼中也是一件小事,并不值得特别在意,便把事情交给她了。 这样一想,路易莎倒觉得逻辑通顺一些了。不过就算是这样,也没什么可不满的,路易莎的确对丝织业感兴趣。现在有了纪尧姆这句话,她就可以正大光明参与其中了——说到丝绸、丝织业,身为华夏人的她即使不完全知道,也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和兴趣呢! 所以她几乎是眼睛都不眨一下,立刻答应道:“如果您同意交给我,我肯定是愿意的.我一直对丝绸非常感兴趣。” 这个回答挑不出错来,丝绸可是现在的高档织物!好东西谁不喜欢?别说女人了,男人一样很感兴趣。 纪尧姆挑了一下眉,忽然有了捉弄路易莎的想法,说道:“我假设您知道,丝绸便是‘虫粪’.您是知道这一点,还那样喜爱丝绸的吗?” 路易莎意外地看他:“您相信丝绸是‘虫粪’制成的传闻吗?虽然这是个流传很广的传闻,但不可靠却广为流传的传闻很多,这一点您是知道的吧——还有商人造谣说,那些来自东方的香料,是从伊甸园的河里漂流下来的呢!您觉得这可信吗?” 按照此时宗教上的说法,伊甸园在大地的东方。而恰好香料也来自东方,它们还是那样美好的东西,也难怪会有这样的传闻,还传的有鼻子有眼的。 纪尧姆当然知道香料不是从伊甸园的河里漂流到凡间的头一次要捉弄路易莎,就被路易莎识破了,这让从来不做这种事的他有些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 路易莎见他不好意思,也知道他原本是打着捉弄自己的主意了。想了想觉得有点可爱,便笑了笑,然后给他讲起了蚕吐丝结茧的过程,期间还说了一些华夏养蚕缫丝的历史传说故事——这些故事当然是闻所未闻的,就连纪尧姆本来对听故事没什么爱好的,也被这些充满‘异域风情’的故事引起了一些兴趣。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53 章【VIP】 第153章穿越中世纪153 路易莎对阿乌尼奥的‘小小丝织业’感兴趣,但其实还没想好要怎么做。所以考虑一番之后,她决定去一趟丝织工坊,看看情况。 就像她刚回布鲁多,巴尔扎克伯爵让她想办法‘创收’,她找不到头绪,就去了一趟特鲁瓦集市找灵感一样。有的时候闭门造车很难有结果,现场看一看,思维打开了,就容易有各种联想。 路易莎要去丝织工坊参观这件事,很快就通知了夏彭捷等人。在感到受宠若惊的同时,他们也更加确定了情报的准确性!他们这位新太子妃,或者说,布鲁多的女继承人,果然是对工商业格外关心的! 再一了解到,太子殿下居然将扶持丝织业的具体事务交给了路易莎来做,他们就更是精神一振——夏彭捷本能觉得这是个很好的机会。相比起什么都不懂,可能根本不关心工商业的某个大臣,对工商业十分关心,抱有开放心态的太子妃,显然是个好得多的选项。 “如果是太子妃殿下要来,我们是否要做一些准备?”得知这个消息,丝织业商人中的一员在其他人高兴的时候想到了这一点,于是说道。 夏彭捷摇摇头:“不用,殿下的侍从来传话了,说不用特别做什么,因为殿下就是要了解丝织业最真实的现状。如果不知道真实情况,就无法判断要怎么扶持阿乌尼奥丝织业——我认为这很有道理,我们现在不需要做得表面好看,仿佛是那些拥有很多织机和雇工的毛纺织作坊一样。我想殿下也知道我们的大体情况,最重要的是真诚” 因为阿乌尼奥最大的丝织工坊就是夏彭捷的,他又是丝织业商人中的头领,路易莎要去丝织工坊参观,当然首先想到了他。于是侍从得到命令,是直接来夏彭捷的宅邸通知的。 大家一想也是,现在可不是做面子工程的时候,反而应该多卖卖惨才对.但转过弯来再想,丝织业本来就挺惨的了,实话实说就行了。 这里所谓的‘惨’其实也是对比出来的,正如夏彭捷说的,要对比那些红红火火的毛纺织作坊——其实都不必对比最主流、能成为许多城市支柱产业的毛纺织业,对比新兴的棉纺织业,那都是多有不如的! 自从本土种植起了不少棉花,棉布也备受体面人青睐后,棉纺织发展可是很快的。 在这一点上,阿乌尼奥似乎格外有发言权,因为这就是一座纺织业相当发达的城市!不仅仅毛纺织的基础深厚,出产优质的毛呢布料。棉纺织也发展不俗,如今纺织行会里,棉纺织业从业者都独立出去了! 这样看起来,阿乌尼奥会成为瓦松第一个发展丝织业的城市,也不是没理由的。这座城的纺织业传统深厚,毛纺织、棉纺织都卷得飞起。这种情况下,一些纺织商人求变,转向还是一片蓝海的丝织业,更像是一种偶然中的必然。 当然,阿乌尼奥优越的地理位置也功不可没就是了——阿乌尼奥地处瓦松南部,不比布鲁多算是个区域性‘十字路口’,它算是‘三岔路口’吧。北上可以进入瓦松腹地,东边则是罗兰西,西边还通伊比利亚。 这不是地形上单纯的相对位置,而是真的有繁忙的商道这样走的!而如果南下不远的港口城市马萨利亚,就能走海路连通罗兰西和伊比利亚半岛。算下来是具有海陆双重属性的三岔口! 这样的地理位置条件,让阿乌尼奥很容易进口原料,也很容易出售货物。脑子活络的人想到去搞丝织业,也很难说不是见多识广的前提下,自然就想到了。而且真要说的话,当初能搞到罗兰西的二手丝织机也是因为有商路通着,不然真当谁都能有这个门路么? 就这样,在夏彭捷等丝织业商人不需要做什么准备,路易莎又讲究效率的情况下,递话的第二天路易莎就去了夏彭捷的丝织工坊。 说实话,看到丝织工坊的路易莎虽然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但看到现实情况还是觉得有些失望——她此前参观过普罗万最大的毛纺织作坊,普罗万的毛纺织业也是出名的,然而就是这样,普罗万的毛纺织工坊在路易莎看来也太小了! 几十张织机而已虽然当时毛纺织工坊的工坊主也给路易莎解释过,他们工坊还和不少织工有合作。那些织工有自己的纺织机,都是由工坊供给原料,在家纺织,然后由工坊计件收购的。但是,路易莎还是觉得‘小’! 知名的纺织之都普罗万,最大的纺织工坊,就这,就这!?这一年能有多少产量?总是不由自主对比后世大工厂生产的路易莎,看到量少而慢吞吞的织机,就容易这样着急。再然后才想起来,这是工业革命前的世界呢! 所以工业革命才是伟大的, 流水一样淌出大量纺织品的工厂,完全改变了旧世界的生产力水平! 之前路易莎为普罗万的毛纺织工坊失望,现在丝织工坊这边却是连普罗万的毛纺织工坊都远远比不上了。阿乌尼奥最大的丝织工坊,也应该是瓦松最大的丝织工坊,总共也只有二十来台织机。而且路易莎很容易想到,丝织工坊应该没有像毛纺织工坊那样,和在家工作的织工合作。 因为丝织太‘小众’了,小众到只有夏彭捷这样有资本的商人才能引进、生产,普通工人即使有钱也买不到丝织织机,不懂丝织的技术。这样一来,个体户织工就没有生长的土壤了,只能是成为了夏彭捷这样丝织商人的雇工,才能接触、学习丝织。 路易莎仔细看了看织工是如何织布的,那些从东方进口来的一束束生丝,或许是经过了纺纱女的加工,反正工坊里看到的都是成品纱线了,可以直接用来织绸——其实仔细看也没什么用,纱线没什么特别的,木制为主的织机也看不出什么特别来。 路易莎作为华夏人,虽然是对丝绸有很深的感情和亲近感,但她对丝绸纺织的部分不甚了解。不知道各种不同的绸子是怎么织出来的,唯一了解一些的,竟然是‘缂丝’这种丝织品里的贵族是怎么个工艺。 毕竟‘缂丝’名头响亮,还有不少纪录片和短视频展示它呢!路易莎看过一个纪录片,因此知道一些.不过就‘缂丝’那个工艺,只是了解有什么用?难道要在阿乌尼奥搞‘缂丝’吗?根本搞不成的。 织造上没什么发言权,路易莎也就没说什么,问了一些工人民生问题后,就离开了工坊。 对于路易莎这个表现,夏彭捷等人倒也不奇怪。丝织对瓦松来说是陌生的,太子妃也不会因为出身高贵,拥有的丝绸多,就对穿在身上的丝绸有更多了解。要是路易莎真的参观一遍丝织工坊,就能有特别好的扶持政策出来,那才是意外呢! 但夏彭捷没想到的是,都走出丝织作坊门口了,路易莎忽然说:“你们的商业间谍弄到蚕种了吗?缫丝技术呢?如果已经有蚕种了,我倒是可以教你们养蚕缫丝的技术,这我是知道一些的——啊,不过也没什么用,现在已经是秋天了,养蚕要在春夏才行,得等明年了。” 路易莎确实知道该怎么养蚕,她上辈子小时候,不少同学都会养染色小鸡或者蚕宝宝玩儿。路易莎都没养过,染色小鸡不养是因为觉得能跑动的小动物很麻烦,蚕宝宝则是因为她害怕蠕虫状的任何生物。 但没养过不代表不知道怎么养,她那时候有个同班且住得近的闺蜜,她爱养蚕,每年都养!路易莎虽然不愿意碰她养的蚕,但也会和她一起给她的蚕宝宝摘桑叶,听她念叨一些养蚕宝宝的注意事项什么的。嗯,算是一个理论高手了。 “不不不,您请说!”夏彭捷真没想到还有这样的事儿啊!然后就是狂喜。 他可不认为路易莎会和他说谎,欺骗他有什么意义?更何况是这种很快就能得到验证的事儿——之所以狂喜,是因为这件事真的比路易莎想象的意义要大得多! 虽然以养蚕缫丝相关技术的扩散程度,东方和罗兰西都做不到保密了,但要搞丝织业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一方面,有很多技术之外的条件需要具备。另一方面,也是学技术其实没有那么容易。 即使是再简单的技术,很多时候也得是师父手把手地教,再加上徒弟不笨,才能在一个比较短的时间内学会。而如果是一个相对复杂的工艺流程,还得是偷师(即使这个偷师没有太大障碍),那多久能学会,就有些看运气了! 罗兰西丝织业那么挣钱,其他地区都没有有样学样,难道是大家都不想发财,又或者发财的机会太多了,轮不到一个小小的‘丝织’吗?显然是不可能的。实际就是,这是一件颇有难度的事儿,而且请求领主的扶持,也只能解决技术之外的问题,技术的问题还是得自己解决。 于是路易莎详细地和夏彭捷等阿乌尼奥丝织业商人说了怎么养蚕,怎么照顾蚕吐丝结茧,又怎么缫丝——其实,她说的一些东西,相较于现在养蚕缫丝的做法,都过于先进了! 养蚕、照顾吐丝结茧什么的,是来自于上辈子小闺蜜的言传身教就不说了。后面缫丝,就是看的一些纪录片和复古UP主的视频了,而那些视频展示的基本是明清时期的做法了。 路易莎对此没有清晰认知,或者就算意识到了,很可能也不会当回事。反正都是‘古代’了,稍微先进一点儿也无所谓,只当是不同地区的技术就是了(这其实也很可能是真的,说是明清主流技术,宋元就有的可能性也很高。只不过可能只在某个地区流行, 没有传播开,古代科技常见这种情况)。 嗯,只要技术实现上没有障碍,那就没问题了。 路易莎把养蚕缫丝的事儿说的很清楚细致了,见夏彭捷等人用纸笔记录得差不多,她还提醒道:“这是东方人的办法,我是说远东,远到丝国。所以,或许具体的做法你们还要调整一下,参考罗兰西的技术。他们那儿的气候和我们更接近不是吗?蚕种也用他们的就好,真的用远东的蚕种,可能不肯吃我们这的桑树或别的杂树叶子,又或者吃了之后吐丝品质不高.” “罗兰西发展丝织业很多年了,蚕种培育上肯定是有丰富经验的。” 夏彭捷听得连连点头,心里更觉得这件事靠谱——路易莎说的真的事无巨细,仿佛她亲眼看过操作一样(实际真的看过,只不过是视频)。有这么细的描述,甚至说明了哪里是难点,哪里是重点,一些增加成功率和效率的小诀窍也说了编可难编得这么详细又有理有据。 至于路易莎最后的提醒,他也觉得很有道理。夏彭捷认为,养蚕缫丝其实和酿造葡萄酒有点儿像,她们不是农业,却又根植于农业!所以具备很多农业得特征。譬如都要因地制宜,气候、土地等一旦变化,其他要么跟着变,要么就很可能不是那么回事儿了。 野蚕就算了,特意养来吐丝的蚕可是挺娇气的,如果不是本地气候下培育很久的蚕种,出什么意外都有可能。温度、水、食物等等,全都得注意! 对于路易莎这样不提任何条件, 直接无私分享了养蚕缫丝技术的做法,夏彭捷等人感激而敬佩——这次他们是真正感受到这位名声在外的布鲁多女继承人,是怎样注重工商业,又怎样对此保持着开放的心态的了。 这真是此时贵族中难得一见的。 所以夏彭捷等人更有干劲了.主要他们认为,未来的国王有这样一位王后,持续施加影响之下,瓦松的工商业环境肯定是向好的啊!大环境好了,他们任何一个工商业者,才都能好呢! “真没想到,养蚕缫丝的技术,就这样得到了我们派去的商业间谍都还没消息呢!”直到众人送走了路易莎,扬维尔还觉得不可思议。 夏彭捷看了他一眼,沉声道:“刚才你也听殿下说了,这是丝国人养蚕缫丝的办法,和东方人、罗兰西的做法不一定相同。而我们这儿的气候和罗兰西更相近,环境也类似,所以还是要参考罗兰西的做法——商业间谍不会做白工的。” 在大家点头赞同的同时,还有人嘟囔着道:“我甚至觉得太子妃殿下说的办法,应该比罗兰西的做法更实用、高效.养蚕我还没见过,但我曾经看过罗兰西一个家庭作坊是怎么抽丝的。很多细节看不到,不过用来对比评价两套做法的优劣好坏足够了。” 听到这样的说法,其他人更是信心增加了不少。 夏彭捷对同伴们说道:“我们已经收集了不少罗兰西蚕种、种了几年的桑树,之前也试着养蚕,只是存活率,还有吐丝结茧的几率总是不高。明年春天,我们就按照太子妃殿下说的办法,结合所知的罗兰西经验,再养一批蚕!” 这件事就这样敲定下来了,大家都没有异议。这个时候夏彭捷又提议道:“太子妃殿下教导了我们这样重要的技术,如果养蚕成功,阿乌尼奥丝织业发展起来,确保阿乌尼奥100年的富庶是没有问题的。我们作为第一批丝织业商人,当然也会发大财!所以我想,我们应该报答太子妃殿下!” 扬维尔忍不住道:“殿下从没提到过报偿,而且我们也没有力量贡献给殿下什么.” 夏彭捷看了这个朋友的儿子一眼,心里叹息了一声,再次觉得他根本不是开创事业的料!只不过他早就过了责备这个后辈的时期了,当下只是平和地解释:“是的,太子妃殿下生来富有而高贵,根本不缺我们的报偿!哪怕现在的我们倾尽全力,贡献给太子妃的东西也不值一提。” “但报偿太子妃殿下,这是我们的感恩之心,尽力而为就是了,这和我们到底能贡献出什么东西有什么关系呢?我听说王太子殿下和太子妃殿下巡游到一些小镇,镇子里得到了殿下们的施舍,也会想回报殿下,如此便会凑钱送一件礼物。这些礼物如一张皮子、一对刺绣荷包、一个织锦罩子,说起来对殿下们又算得了什么呢?” 夏彭捷还循循善诱:“另外,这也是我们增加在太子妃殿下面前印象的机会,这次之后,谁知道我们再有机会在太子妃面前说话是什么时候了?而让殿下印象多一些的办法有很多,送礼则是其中最不会出错的一种了!” 夏彭捷的说法没有一点儿问题,所以讨论的重点很快就转移到了送什么给路易莎好——说是‘尽力而为就是了’,好像送什么不重要,有心意就够了。但心意就是要通过细节体现的,哪怕都是不那么值钱的东西,精挑细选、揣摩出来的礼物,也是一眼分辨得出来的!大家讨论了一番,最终觉得送路易莎一批阿乌尼奥生产的丝绸是比较好的选择。 首先,丝绸始终是高档织物,路易莎拿到手中肯定是有用的。哪怕自己用不上阿乌尼奥这种普通丝绸,赏赐给其他人也用得上。其次,夏彭捷他们都是丝织业商人,有自己的丝织工坊,拿出一些丝绸对他们是比较容易的。 再其次,路易莎提供了养蚕缫丝的技术,之后还要主持扶持阿乌尼奥丝织业的事儿他们为了表达感谢,送阿乌尼奥生产的丝绸,也有一种切题的恰到好处之感。 就这样,在阿乌尼奥所有丝织业商人共同出力下,总共60卷丝绸送到了‘行宫’,也就是纪尧姆和路易莎现在暂时驻跸的阿乌尼奥首富宅邸。这60卷丝绸,有20卷是本白色,有20卷是蓝色,还有就是黑色和绿色各10卷了。 没有最为昂贵的紫色、红色等,这也很正常,最好的染料只会用在最好的布料上。阿乌尼奥产的丝绸太普通了,用紫色、红色的染料去染,在织染商人看来是‘不划算’的。 路易莎收到这份礼物也没有推辞,虽然她没想过要回报,但她也不是不知道自己说出来的东西是有价值的。既然是这样,回礼自然收的心安理得——为了让送礼的人安心,她有时哪怕不想收礼(比如一些穷人凑钱送的礼物),也是收下了。 收这份礼物时,正好纪尧姆来见路易莎,见到了侍女抱着一卷一卷的丝绸,要收进箱子里。还有些奇怪:“您又采购了丝绸吗?” 路易莎多的是成卷的丝绸,但出门巡游期间又不用做衣服,所以带了一些预备着送人的成卷丝绸外,路易莎并未多带丝绸。而最近落脚在阿乌尼奥有几天了,该赏赐的也赏赐了,也不会再把那些丝绸拿出来。所以,现在这些丝绸只能是从外面来的了,于是纪尧姆有此问。 路易莎摇摇头,然后就将事情的前因后果和纪尧姆说了,最后说道:“那几位先生倒是诚恳的人,其实我并不想收下这样的礼物,他们也不是什么豪商巨贾,眼下要扩大生产,还需要用钱呢——但没办法,如果不收下,他们说不定就要多想,认为我是不满意他们的礼物也不奇怪。” 纪尧姆没想到,路易莎居然还知道怎么养蚕缫丝。虽然之前听路易莎大概说起养蚕吐丝结茧,以及一些丝国人的‘丝绸小故事’,觉得她确实比一般人了解的多。但那更可以解释为博闻强记,而不是真的懂怎么养蚕缫丝。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儿,至少对纪尧姆来说不重要。 他听路易莎这么说后,更多是针对夏彭捷为首的商人不以为然道:“您为他们提供了这么大的帮助,他们怎么感谢您都很正常。您收下他们的礼物没什么,不收也不必考虑他们的想法——别把那些商人想得太好了,他们很多时候都别有用心。就像这次,他们肯定也有借着这次机会讨好您,和您拉近关系的意思,而这必定是有所图的。”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54 章【VIP】 第154章穿越中世纪154 对于纪尧姆的‘好心提醒’,路易莎当然是笑着表示赞同和接受啦——她虽然主张大力发展工商业,但要说谁对商人的戒心最重,其实还是她。谁让她上辈子生活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呢?更别提华夏自古以来‘轻商’传统之下,导致一些对商人的负面认知几乎是刻在骨子里的! 商人当然有他们的作用,而且这个群体中有好人有坏人,这也是一定的,不适合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但是,将其视作一个整体看待的时候,要小心谨慎、防人之心不可无,这时绝对正确的! 《资本论》中的著名论断,作为一个接受过十几年教育的人,谁又没听说过呢: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被到处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商人对一个社会,尤其是古典的封建社会,是需要一边使用,一边好好控制的。不能让他不来,更不能叫他乱来。 “是的,我会非常谨慎地看着他们的.商人为了利益,可以极大调动生产能力增加和商品流动,这是非常有利的,所以我们需要他们。但与此同时,他们又太容易失控了,只要有足够的利润,我猜他们甚至可以卖出吊死自己的绞索。连这样的事都做得出来,其他事更别说了,损天下而利己也不奇怪。” 路易莎这样说,纪尧姆觉得没毛病。倒是旁边的吉娜对世界认识不深,忍不住道:“殿下,怎么可能有这样的事啊?人怎么会卖出吊死自己的绞索再贪婪的人也会怕死啊,而且死了怎么享受贪婪得到的利润?” 路易莎想了想,给吉娜举了一个例子:“这只是一个最简单直接的形容,实际会复杂很多。譬如,有一个国家穷兵黩武,已经走到崩溃边缘了,按理来说,他们应该停止连年的战争,给国家一段喘息之机了吧?” 吉娜觉得这没问题,就点了点头说‘是’。 路易莎于是继续说道:“但他们没有,因为一开始一些战争就是国内的一些商人,以及被商人的金钱腐蚀了的贵族故意支持的!在战争中他们可以倒卖武器、粮草等物资,赚得盆满钵满。如果说一开始还在控制中,战争过程中国家也可以获利,那随着得利的商人,以及他们的盟友越来越多,胃口也越来越大,必定是会失控的。” “越来越多的战争、越来越多的敌人,是不是?”路易莎反问了一句,也没等回答,就继续说道:“这种时候,未必没有头脑清醒的人知道不能这样下去了,但根本没法停下来。最后就是国家毁灭,他们那些人的财富也被瓜分,本人自然也没有活命的机会。” “不看那些细枝末节,这本质上不就是商人卖出了吊死自己绞索吗.商人作为一个群体追逐利益时是狂热的、无理智的,而且他们总是很短视,会为了短期的利润,卖掉会下金蛋的母鸡。”“什么是下金蛋的母鸡?母鸡还能下金蛋吗?” 吉娜又发现了华点。 路易莎卡壳一下,只能对她说了下金蛋的母鸡的故事:一只鸡每天能够下一个金蛋,它的主人可以凭此过上相当富足的生活。但他的短视和贪婪害了他,他认为一只每天都能下一个金蛋的鸡,肚子里肯定有更多金蛋!于是迫不及待要将那些金蛋取出来,于是有了‘杀鸡取卵’的行为。 “这个故事很有趣,道理看起来荒诞,但实际生活中,很多人都干过杀死下金蛋的母鸡的事吧?只是故事将其直白化了,所以显得故事的主人公非常愚蠢。”吉娜就喜欢收集故事,立刻感觉到了这个小故事的含金量,要将这个故事记录下来。 “您总是有那么有趣的故事。”吉娜去记录故事了,纪尧姆轻声对路易莎说道。 路易莎猜他这样说是因为,之前她对她讲了不少和丝绸有关的小故事。当下还挺自豪地点了点头:“对啊,因为我很喜欢读书,还喜欢听异国的人说他们的事,增长见识——人的一生很短暂,经历的有限,但可以通过了解不同的故事,体会不同的东西,这很大弥补了短暂人生的遗憾。” “您有什么想要听的故事吗?只要您想听,我也可以说给您听呢!”路易莎大包大揽,大有纪尧姆只要说个故事种类,她就能讲的意思。嗯,这是属于现代人的自信了,现代年轻人就是接收信息太多了,一肚子的故事! 纪尧姆其实对‘故事’的兴趣不大,但讲故事的路易莎让他觉得很有趣,对此自信满满的路易莎也很可爱。于是便顺着她的意思, 思索了一会儿才说:“那么,关于战争的故事,您知道吗?” “当然知道!”路易莎不假思索道。说到这里,她还取了一个巧,说道:“如果是我们脚下这片土地发生的战争故事,我猜您肯定都知道了,我可以为您讲述东方异国的战争故事。无论是,真的有实战参考价值的,还是文学性、娱乐性更强的,我都知道!” 《三十六计》、《孙子兵法》.甚至《三国演义》,严格意义上来说,都算战争故事吧? 这个世界西方历史上的战争故事,路易莎也知道,但说那些就没有新鲜感了。而且要说东方故事,路易莎才更熟、能说出更多细节啊(很多细节其实都是后世考证或虚构的,不过不得不说,极大丰富了故事本身,作为‘故事’来说是更有趣了)。 纪尧姆当然无意还要通过‘故事’学习实战知识什么的,所以就让路易莎将一个娱乐性的故事。 路易莎上辈子通读过文言文版的《三国演义》,收藏过《三国演义》的连环画,电视剧更是翻来覆去地看。不算一些经典章回反复观看,电视剧也从头到尾看过至少3遍!另外三国相关解说也看过.算是半个三国迷吧(三国迷只能算半个,红楼迷真的就算一整个了!)。 所以这个时候想也不想,就说起了《三国演义》的故事。 “嗯,这个故事要从汉朝末年开始说起,‘汉’是丝国的一个统一王朝,其统治时期大概在公元前202年,到公元220年之间。那个时候,正是罗马的辉煌岁月,是开始兴盛到鼎盛的岁月。就像罗马建立了庞大的疆域一眼,‘汉’也是个统治辽阔的国家。” “不算海域,只说陆地疆域的化,‘汉’比罗马要更广大,不过罗马本来就是立足于海洋繁荣兴盛的,所以不好这样对比。但是,‘汉’很可贵的是,它的统治方式和罗马不太一样,它是真正将大部分土地纳入了国家直接管理的范围,实现了中央集权的国家。” “在汉以前,丝国的最高统治者也很习惯分封不同的大小领主,就像现在大陆上出现很多国王、大公一样——‘汉’以前,一个叫做‘周’的王朝,它延续了八百年,正是通过分封实现领土扩大和稳定的。不过,王朝后半截,抓住机遇、实力发展迅速的领主们已经不再尊重‘周天子’了,‘周天子’成为了一个摆设。” “直到最后,所有‘国王’里的‘秦国’,打败了其他所有‘国王’,统一了丝国所有领地,而且秦国没有分封领主,选择了将天下的土地都归于秦帝国的皇帝统治之下。只不过秦国虽然强大,但非常短暂,只有15年,它就被推翻了。” “之后就是汉王朝,汉王朝继承了秦王朝的做法。虽然一开始也分封过一些领土,但随着统治日益巩固,汉王朝的皇帝就以渐进的手段削弱分封出去的领地,并一步步收回,实现了丝国人所说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路易莎很努力才翻译出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尽量在意思正确的情况下,也表达出这句话的王者霸气。这明显引起了纪尧姆的兴趣,果然作为统治者,哪怕是预备统治者,代入那个角度,就很容易认同这话了。 就没有统治者不想中央集权的,只不过是有的做得到,有的做不到罢了。 一开始,纪尧姆是真的对故事不感兴趣,重点是说故事的人。但现在随着路易莎的简单介绍,他感受到了一幅庞大的历史画卷展开。那是一个和他脚下的土地完全不一样的国家历史,很多地方都不同,但只是一个开头就已经很迷人了。 他很想问问路易莎,那个汉王朝的皇帝是怎么做到的。但路易莎急着进入《三国演义》的故事,不想在‘前情提要’里解释太多。只是告诉他,今天是讲故事,类似的问题可以下次不讲故事的时候讨论。他们现在已经是夫妻了,有的是时间谈论一切想谈论的。 纪尧姆被这个说法说服了,并感受到了相当的愉悦。又听路易莎继续说道:“总之,就是这样汉王朝,在经历了兴盛、衰落、中兴,再衰落、再兴.波澜壮阔的四百年后,终于真正走到了王朝末期——就如同当年的罗马一样,所有帝国的末期都是一样的,有很多问题” 路易莎从‘黄巾军起义’席卷天下这个背景故事说起,说到这个背景之下,日后的三国群雄是如何登上历史舞台的。首先当然就是‘刘关张’了路易莎说故事的时候还是更多参考着电视剧说的,主要是电视剧的故事对路易莎来说更顺畅、精炼,也更有画面感。 原著小说这种文字留下来的印象,始终不如电视剧这种画面+声音来的长久,再来一辈子也还算清晰。第一天,路易莎只说了电视剧第一集、第二集的内容,也就是‘桃园三结义’和‘十常侍乱政’。战争部份有涉及,但不多。不过这不重要,故事本身的精彩程度已经吸引住纪尧姆和其他听到故事的人了,这时候的西方哪里听过这么成熟、这么宏大的小说故事?大家无比想知道接下来的发展。 于是第二天,路易莎直到安排扶持阿乌尼奥丝织业的事前,还抽空说了电视剧《三国演义》大概第三集、第四集的内容(就是‘董卓霸京师’和‘孟德献刀’)。相比昨天的故事,今天的部分精彩更甚,随着一个个重要人物粉墨登场,故事徐徐展开。 “好了,今天就到此为止。”路易莎说完了‘孟德献刀’的剧情,就准备做‘正事’了,扶持阿乌尼奥丝织业的事,她已经有了一些想法。 巡视领地当然不是纪尧姆一个人的事,如果是正常情况下,国王、领主自己巡视领地,往往会把整个朝廷都带上,再不济也会带一个能保证远程遥控指挥政务的‘小朝廷’。纪尧姆不是国王,倒没带那么多人,多数的廷臣还是在西岱的,可多少也要带些人!毕竟现在的西岱朝廷,纪尧姆已经把控一部分了,就有一些事是需要他遥控的。 现在路易莎就叫来了能在扶持丝织业事上帮忙的廷臣,说了阿乌尼奥丝织业的事。 “扶持阿乌尼奥丝织业,或者说,扶持一个瓦松本土的丝织业中心,这显然是非常有利的。所以,必须要给予本地的丝织业从业者一些好的条件.譬如说, 几年内的税款减免,又比如说瓦松境内对阿乌尼奥出产的丝绸免收或少收过路费.” 路易莎其实也不太懂这些,但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上辈子看国家和地方是怎么扶持产业给政策的,这个时候也就能说出个一二三来了。 “.这些应该能够迅速吸引一批有钱的商人投资到丝织业中来,啊,对了,还有贷款。”路易莎转头看向一旁这会儿没说话,正在玩儿填字游戏的纪尧姆。 此时大家很喜欢玩一种字谜游戏,一般都是口头的。路易莎就把这种游戏书面化了,能够更加丰富有趣。她平常会雇人专门编谜面谜底,凑接龙字框,然后钉成册子,没事儿的时候玩玩还不错——纪尧姆就是拿她的填字游戏册子在玩。 “殿下,您有信任的钱币兑换商,或者高利贷商人吗?”此时是没有‘银行家’这种说法的,做类似银行家业务的,就是钱币兑换商或者高利贷商人了。 “什么?”纪尧姆抬起头来,想了想:“是的,有那么两三个。” 纪尧姆在纸上写了三个名字给路易莎看,都是他信任的钱币兑换商和高利贷商人——这是很正常的,此时的大领主都会有这样的人在身边,平常可以帮自己管管钱、干干财务顾问的活儿。有事的时候又可以通过这些人借贷,比自己临时找一些商贾弄钱要方便,而且互信程度高,利息也少得多。 当然,这些人也不是做白工的,肯定是需要从服务的靠山那里弄到别的好处的。譬如一些特权,直接就给他们了,他们当然可以赚得盆满钵满。“殿下可以给他们写信吗?让他们来阿乌尼奥,考察这儿的丝织业,为投资丝织业的商人提供利息较市面更低的贷款。”路易莎还是比较看好丝织业发展的,所以要找纪尧姆信任的商人过来放贷。不然用她信任的、有合作的,事后看还以为是她在捞好处呢! 再者,这种事是纪尧姆的事,用他的人办更加正当。不然用路易莎的人办了,算怎么回事? 纪尧姆想了一下,觉得这是没问题的。相比起让这些商人给靠山们各种风险巨大的‘项目’借钱,给投资丝织业的商人借贷,完全是就是正当业务了。再加上这事儿本来就有扶持,风险不知道低到哪里去! 很大可能有得赚的事儿,只是看在纪尧姆的面子上,给比较低的利息而已,甚至谈不上‘为难’。 于是这件事就这样说定了.在安排好了廷臣和能够贷款的商人后,路易莎又召见了一些裁缝——是的,她是不打算在巡视领地途中还要做衣服的,她又不差衣服穿,干什么旅行途中做衣服? 只能说这次情况不一样,她是没想做新衣服,可耐不住她想到了一个宣传阿乌尼奥丝绸的妙计啊.嗯,其实也不能说是她想到了,还是参考了后世的做法。 简单来说,就是她在一些重大场合穿阿乌尼奥丝绸做的精美礼服亮相,利用自己的人气,以及人们对王室的崇拜‘带货’。这还不是普通的带货,毕竟真要来说的话,此时的丝绸并不愁卖,阿乌尼奥这种普通丝绸才更好卖呢!这里的带货,更多是给阿乌尼奥丝绸做品牌、提升格调。“.这些阿乌尼奥丝绸可以制作一些很漂亮的衣服。”路易莎拿出了之前夏彭捷他们送的丝绸,和裁缝商量着一些礼服的样式。路易莎还回忆了一些后世电影里的中世纪戏服,给这些礼服加亮点。 是的,后世路易莎那会儿其实已经全球审美降级了,古装服化道很多都挺拉胯的,既不还原,又还难看!不过总有不错的,再者她也不在乎影视剧里服化道是不是真的符合史实,只要看着不出戏,让人觉得是那个时代的,然后好看就够了。 在她心里,影视剧服化道又不是做古代服装复原的,要服务剧情和任务的话,允许艺术加工是很自然的事。一般,服装本身的精美好看适合是更重要的,复原度则要排到后面。当然,如果能够二者兼顾,那当然是最好的。 “.是的,这个袖子不需要全部缝合起来,可以是一侧系起来的,这样活动更自如。而且可以扯出一点儿里面的纯白色亚麻内衣,这既是一种装饰,也可以衬托外衣的华丽。”路易莎将文艺复兴时期很常见的一种衣服装饰拿出来了。 就是‘斯拉修’,即‘裂口’:在衣袖等部位划开裂口,扯出一些里面的白色亚麻内衣。裂口本身可以做很多花样,同时外衣的鲜艳和内衣的素净也是一种对比.这样的装饰一出现,立刻就风靡开了! 裁缝只凭想象其实不知道路易莎这个设计哪里好,不过此时其实也有一些人会借助露出的内衣部分,和外衣做对比映衬了, 所以倒不是不能理解路易莎做这个装饰的理念——当然,不能理解,裁缝也会按照路易莎的要求做出衣服来就是了。 他们都是阿乌尼奥本地的裁缝,虽然也是服务于富贵人家的,在制衣上也有自己的理念。但他们更清楚,太子妃的要求是不能拒绝的。 “您是打算替阿乌尼奥丝绸扬名,鼓励瓦松贵族也尽量选择阿乌尼奥丝绸啊.”理解路易莎做法的海莲娜见那些裁缝走了,就说道:“有您亲自示范,阿乌尼奥丝绸肯定会成为诸多贵妇人的‘新宠’,到时候必然供不应求而涨价。” “只是普通丝绸而已,却因为您的推崇导致供不应求涨价,从而获得比普通丝绸更高的利润——我想,很多商人会迫不及待,只想赶紧赚上这一笔的!这就是您的目的吗?” 路易莎点点头,爽快承认了。她现在是太子妃,又人气高,经常随便搞搞就能引领风潮,这种影响力不利用起来就太可惜了。 “这样啊。”海莲娜摸了摸下巴,陷入了沉思,过了一会儿才说:“我猜您可能需要一个重大场合给阿乌尼奥丝绸‘亮相’,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发挥您的影响力。嗯,就像您之前将玻璃镜、座钟推到大家面前时一样,选了一个很多人都看得到的机会。” “最近好像没有这样的机会呢。”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55 章【VIP】 第155章穿越中世纪155 “没有可以等等看。”路易莎向海莲娜解释道:“这并不是一件需要着急的事,阿乌尼奥都还没有自己养蚕缫丝呢!现在的丝绸产量也低——至少,等我和纪尧姆殿下回西岱后,再寻找一个好机会也不迟。” “当然,尽快做这件事总是好的,现在阿乌尼奥丝织业正是起步阶段,吸引越多钱和人加入,前景就越好。” 路易莎的确不算太着急,不过这件事倒是提前被传扬出去了。还是那句话,路易莎、纪尧姆他们身边总是有人,说过的话、做过的事都不会是秘密。只不过有些事关系重大,大家知道了也放在心里。有些事无所谓,又颇有做谈资的价值,那就传的很快了。 路易莎打算用阿乌尼奥丝绸制作礼服,并在重大场合穿着,借此宣传阿乌尼奥丝绸的事,倒算不上很值得八卦。不过么,阿乌尼奥是小城,平常没什么新闻可说,这次纪尧姆代表国王巡视这里,他和路易莎就成了所有人议论的对象。 任何一点儿小事也值得谈论,所以这件事也不出意外地传播了出去。 不相关的人听了当然无所谓,最多觉得路易莎的确如传闻中一样关心工商业,且真是平易近人啊!几个小小丝织业商人的请求,居然还这么麻烦地帮忙——相比起其他只需要吩咐一声,自然有人做具体事的扶持手段,这的确算是相对麻烦路易莎本人的了。 “哎呀,太子妃殿下这可真是.”扬维尔也听说了这件事,一脸感动的不知道说什么的样子。他还是个年轻人,缺乏真正做大事的商人那股子劲儿的同时,其实也更单纯一些,所以这个时候的感动那就是真感动! 一旁的夏彭捷肯定没有这个侄子那么容易动感情的,但不动感情不代表他没有感激的心。他更清楚路易莎的作为能如何帮到阿乌尼奥丝织业,这时也跟着说:“殿下实在太周到了,居然想到了用这种方法为阿乌尼奥丝绸打响名号!有这样的帮助,阿乌尼奥丝绸甚至可以卖出高档丝绸的价格” 利润高了,先不说会吸引多少商人来阿乌尼奥投资丝织业,那都太遥远了,而且真的说不好。但至少他们这批丝织业商人是能够赚一波钱了,一波数字不会少的快钱——如果路易莎真有传闻中那么大的影响力的话。 总的来说,夏彭捷倾向于路易莎真有传闻中那么大的影响力自从路易莎和纪尧姆的大婚庆典后,‘得益于’当时参加大婚庆典的宾客来自各地,很多消息也就渐渐流传了出去。哪怕是阿乌尼奥这样南部边陲的小城,也听闻了不少。 在那些传闻里,路易莎的影响力被传的非常夸张,让听闻的人很难相信。但在见过路易莎本人之后,夏彭捷就完全理解了——他的阅历丰富,知道有些人是真的和其他人不一样的!类似的人他曾经在罗兰西也见过。 当时他还年轻,去罗兰西经商,见过一个罗兰西大家族的当家人。那也是个极为成功的商人,一手将家族和自己推到了鼎盛辉煌见到他时,夏彭捷能感觉到那位年长他三十岁的大家族头领的激情澎湃,事实上他都不是对方要打交道的人。想必,如果他是对方打算影响的人,那种感觉会更明显吧。真的,见到那样的人非常容易被吸引,注意力会下意识集中到对方身上。同时,无论对方说什么,都会极其有说服力——这样的影响力很难说清楚是来自什么,要说外表,其实当初那位大家族头领并不多英俊,而是他已经是个老人了。 就是一种由气质、眼神、动作等综合造就的一种气场. 路易莎其实也有类似的气场,这或许和她特殊的人生经历有关——相比起这辈子优越的出身,女继承人的身份,漂亮的外貌等,她真正特殊的经历有且只有一条,那就是她两世为人,上辈子是个现代人了。 她有一种现代人和古人截然不同的气质,再加上始终无法完全融入这个世界的矛盾、忧郁、纠结、孤独。这让她一出现,就会不讲道理地拉扯住其他人的视线,人就是会下意识注视那种和大家‘画风不一样’的存在。 有了这个前提,路易莎漂亮的外表,以及其他光环才发挥了作用,让注视她的人更多地看她、受她影响.简直像是维纳斯的金腰带了。 “.殿下这样帮助我们,我们应当再去感谢殿下一次。”夏彭捷思索了一番后,对自己的同伴们说道。当然了,他感激的意思是有,但更多还是想借着感谢的机会拉拉关系,多在路易莎面前混脸熟。在他的想法里,哪怕未来没有机会用上,能让路易莎多记得阿乌尼奥丝绸一些,也是好的。这种事当然不会有人反对,不过为了防止这样谢来谢去,太子妃殿下觉得烦。夏彭捷这次就没有带人去求见了,只自己一个人,跟着一个阿乌尼奥的头面人物去了行宫——这次接见的机会本来就是这个头面人物的,夏彭捷想着自己跟着去不多嘴,自然不会惹得人家心烦。然后人家见完了,找个机会感谢就好了。 去的时候,一切按计划进行。不过让夏彭捷感到意外的是,他再次千恩万谢之后,路易莎居然没有立刻让他退下,而是挺有聊天兴致的样子,让他留了下来,一起一边吃点心,一边陪着说说阿乌尼奥丝织业的事。 路易莎把扶持阿乌尼奥丝织业的一些方法说给了夏彭捷听,然后又说:“现在暂时就是这样了,应该能帮助阿乌尼奥丝织业迎来一个蓬勃发展期不要担心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多了,就会挤占你们这些先行者的利润,你瞧罗兰西的丝织业迅速发展这么多年了,有停下来的迹象么?” “织的丝绸越多,名声越响亮,反而生意做得越大了!” 这是在让夏彭捷这样的丝织业先行者安心,同时也是一种预防。预防他们像此时很多行业的从业者一样,习惯搞行业壁垒,自己上车了就不让后来的人上车。相比起将蛋糕做大,然后分到更多,更倾向于减少分蛋糕的人数,因为觉得这样简单容易,还更稳定。 路易莎扶持阿乌尼奥丝织业的初衷可不是为了富几个商人的,她是真的觉得这个产业可以做,能成为很多个家庭的生计的! “.将来如果阿乌尼奥养蚕缫丝真的成功了,我再教你们一门技术,让你们比罗兰西的丝绸生产商更有优势吧。”路易莎说着说着,忽然想起了一个‘大杀器’技能,但没有直接说出来,只是当一个鱼饵吊着。这可不是她在唱空城计,而是确有其事的,她是想到了一个明清时期才流行起来的技术‘烘茧法’。 不可否认,养蚕缫丝其实是一个非常‘残忍’的过程。 它需要将‘上山’的蚕宝宝放到水中去煮,杀死其中来不及破茧的蚕,因为养蚕就是为了蚕茧,绝不可能等蚕‘破茧成蝶’,破坏蚕茧的品质——蚕茧就是蚕丝,还需要专门的人将其缫丝,方便纺织用。 养蚕是春夏两季的事情,秋冬没有桑叶,自然也就养不了蚕——其实也可以在喂桑叶之余,喂一些杂树叶子(当然,也不是什么杂树叶子都可以)。但这样的话,一来一些选育特化过的蚕宝宝可能不愿意吃。二来,就算蚕宝宝愿意吃,也会影响蚕丝的质量。所以能喂桑叶肯定还是喂桑叶的,除非不想要蚕丝了。 这些都很好理解,但这样问题就来了。古代那些纺织作坊,难道秋冬就歇业了,机器放在那儿不管,织工们也放她们回去,等到来年养蚕缫丝了再来?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或者是趁着春夏时大量取茧,等到过了季节,再用之前得到的蚕茧缫丝织绸? 这听起来是个很好的解决方法,但实际过程中就会发现行不通。各地的桑蚕吐丝结茧就集中在那几天,而结茧之后需要有经验的蚕娘照看,想要得到优质的蚕丝,取茧的时间卡的是很死的!不能太早,也不能太迟。 而就算不要最优质的蚕丝,只求得到普通的蚕丝,也有时间限制.几天之后蚕宝宝就要‘变成蝴蝶飞走了’!到时蚕茧就彻底不能用了。 所以摘蚕茧注定是一个与时间赛跑的工作,养蚕太多的结果往往是短时间之内,根本无法完成取茧的工作——养蚕基本都是一家一户经营,就算辛苦一些,可以多养些蚕宝宝。取茧的时候也不是辛苦一些就来得及的了,实在是一个人多生出一双手都取不完! 雇人也是不可能雇人的,凡是会养蚕的地区,基本上就家家户户养蚕了。取茧最忙的时候,一家忙就是家家忙,到哪里去雇熟手?这个活儿也不是不懂行的人随便做的。 这有点儿类似于大家都知道经济作物,比如说染色用的红花靛青很值钱,但谁也无法将自家的地全种上这些经济作物。除了一些经济作物本身不适合连续耕种,十分耗费水肥外,最重要的就是经济作物在几个关键期需要大量人手! 相比起来,粮食作物的耕种要‘粗放’的多! 所以,历史上为了解决摘蚕茧时间有限,但一年到头都对蚕丝有需求这一矛盾,一般都选择延长蚕茧的保存时间。 在这一点上,华夏古代很早就有一番尝试了,汉代时采用的是阴摊和暴晒两种办法,这两种办法延长保存的时间有限,可能就是多几天而已,同时对蚕丝品质的损害却很大。在历史上使用这两种办法,纯粹是不得已! 但即使是这样, 还是用了。由此可见,丝织业对保存蚕茧有着怎样的需求! 技术在进步,之后南北朝时期流行的是盐腌法。一般是以盐腌蚕茧,密封瓮藏于地下。蚕蛹死在了蚕茧中,同时又不会污染蚕茧,而且还保证了蚕茧始终如新,使用的时候和鲜蚕茧没有什么两样。 不过盐腌法的缺点也很多,操作繁琐、失败之后损失很大、成本高十斤蚕茧要二两盐,看着不多,实际上积少成多就是一个大数字了。事实上,在华夏后来的一些封建王朝,确实出现了专门的‘茧盐’。 是朝廷为了官方的纺织机构保存蚕茧,专门向盐场征收的盐! 盐腌法相比原始的阴摊、暴晒进步了很多,但本身的缺陷依旧非常明显,所以再后来盐腌法就被蒸茧法取代了。蒸茧法也是有自己的一套方法的,细节很多,不过最主体的工艺确实是是顾名思义,在一个‘蒸’字。利用蒸法将蚕杀死,然后再进行干燥处理、保存。 至于说烘茧法,只比蒸茧法晚一点儿,很长时间和蒸茧法并存,但相对来说更先进(古代信息传播很慢,先进的生产方法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推广到全国。如果还有一些人特意保密,以做家传手艺,这个过程会更加漫长)。 烘茧法相比蒸茧法更不需要在意天气,蒸茧法要求蒸过之后必须干燥处理,而这是很考验天时的,而烘茧法就不用干燥了(‘烘茧’本身就是一种干燥)。 直到养蚕缫丝进入到工业时代,烘茧法才被取代,但在一些家庭式的生产中依旧非常常见——而且烘茧法也不是被取代了, 因为工业时代这一道工序的本质还是烘茧,只不过烘茧由烘茧灶变成了更好用、更有效率的机器而已。 有了烘茧法,就可以让人可着劲儿养蚕了!到时候不用担心处理不及。而且鲜蚕茧经由烘茧灶变成可储存的状态并不需要多少人手,成本也不高。 这样一来,就可以春夏两季养大量的蚕,蚕的多少只看桑叶等‘饲料’能提供多少。到时候,烘茧处理完毕的蚕茧可以在比较富裕的时间里慢慢缫丝,然后纺成纱线,供丝织工坊一年到头使用.这说起来是能极大提高生产的! 至于说此时的近东地区,还有罗兰西有没有烘茧法,或者类似的技术,那肯定是没有的。 从东方学到养蚕缫丝方面的技术,应该是唐代以前的时候,那时候可没有烘茧法。甚至因为是偷学的,应该学得不全面,那时流行的盐腌法都不知道呢!至于本土发明类似技术,说实话,除非是偶然的灵光一闪,不然以近东和罗兰西的丝织业规模、普及程度,是很难从劳动人民中自然诞生那样的技术——就路易莎看到的,‘灵光一闪’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出现。 路易莎相信,到时候手握‘烘茧法’这个黑科技,阿乌尼奥丝织业可以迅速壮大,纺织成本也可以做到比罗兰西的同行更低这样一来,竞争力就上来了。 而且‘烘茧法’这个事对路易莎也是一个提醒,路易莎想起了自己做的蚕丝被。又想了想说:“现在我不会将这门技术教给你们,要看你们接下来做的怎么样, 是不是值得扶持的。如果不行,还可以在别的合适的城市建立丝织业中心.接下来这段时间,你们还是尽可能多种植桑树吧。不然我担心养蚕业开始之后,很长时间都会有桑树不足的困扰。” “不过,这门技术不能教你们,有一个不错的路子却可以介绍给你们,能够让之后养蚕业多一个下游产业.吉娜,去拿一床丝绵被来好吗?不要带被套的,只要里面的绵胎。”路易莎扭头吩咐吉娜去取来丝绵被,觉得有个实物给夏彭捷看,会比较直观、有说服力。 吉娜抱来了一床没有套着被套的丝绵被,外表倒是看不到蚕丝丝绵,而是本白色的亚麻布包着丝绵,绗缝出菱形格。路易莎干脆用剪刀剪开了亚麻布边缘,让夏彭捷可以看到里面蓬松柔软的绵胎。 “很轻、很软,保暖性也一流,是比毯子或者裘皮褥子更好的寝具。”路易莎以一种肯定的口吻说道。这可不是她一个人的体验感觉,而是身边用过丝绵被的人都这么说,所以她是真有底气! 夏彭捷小心地摸了摸被亚麻布包在里面的绵胎,又掂量了一下一床被褥的重量,承认路易莎说的‘很轻’是一点儿不掺假。另外,他也是经常和‘丝’打交道的了,所以看到摸到后,就知道绵胎居然是用丝绵做的,这就有些明白路易莎的意思了。 他心里忍不住估计,一床被褥多重,要用多少个蚕茧才能做得,这样的丝绵被要卖多少钱才能挣到钱怎么想都有些不划算,因为蚕丝用来防止成丝布都嫌不够,要制作丝绵被的话,除非是能更挣钱,不然根本没动力这样做。 而以他经商多年的经验,并不觉得丝绵被正常情况下能卖到那么高的价格。 路易莎看他的神情就猜到了他在想什么,让人收起丝绵被,慢悠悠地说:“制作丝绵被并不是用的生丝,而是直接用蚕茧,一般来说都是品质不好的蚕茧,或者废茧、脏污茧。那些蚕茧占总蚕茧的比例可不低,丝国听说能比例低些,可近东地区能有1/3的蚕茧属于这类,罗兰西应该也差不多。” “丝国有办法利用那些蚕茧中的大部分,用来织一些品质相对低的丝绸。据说近东地区和罗兰西就不会这门技术了,那些蚕茧要么打碎了塞进布套里做被褥,虽然是一样原料,但和丝绵被可不是一类东西。要么会被卖给造纸厂,制作一些特殊的纸张。” “我虽然不会丝国人的技术,能够将那些蚕茧利用起来缫丝织布,但可以教你们制作丝绵被——这门生意你们甚至可以先做起来,从近东地区和罗兰西收购他们无法用来织布的蚕茧,我想价格会很低。” “弄回阿乌尼奥后就制作成高档的被褥,将其放到市场上销售.这不需要我来教您了吧?”路易莎见夏彭捷听得认真,微微一笑问道。 夏彭捷又不是傻瓜,路易莎都把康庄大道摆出来了还不知道走?立刻回答道:“是,殿下!小人完全明白了!” 回答之后得夏彭捷也是有些兴奋,他多少也知道一些缫丝过程中蚕茧废料的存在。过去没当回事,生产过程中有一些边角料太正常了,想的是今后养蚕缫丝发展起来了, 近东地区和罗兰西的同行怎么处理那些废料,照样做就是了。 却没有想到,还有丝绵被这种东西,不需要学习丝国的高深技术,也可以比较好地利用丝绵——或许还是不如织成低端丝绸来的利用率高,但这样的简单做法却是更适合阿乌尼奥这样丝织业初步发展,还没有那个能力去够新技术的生产地的。 是的,‘简单做法’,他刚刚也算仔细看过绵胎样子了,就算一时想不到蚕茧怎么变成那样轻盈蓬松的丝绵的,但看也知道应该没有经过特别精细的处置——这让他想到了毛纺织产业中,为了使羊毛蓬松,更好做成绵条,有时会用弓弦一类的工具去弹松羊毛。 是不是精细的加工,凭直觉是能知道的。 之后路易莎为他说明了丝绵被的制作方法,也证明他的直觉没错:制作蚕丝被,就是煮过的蚕茧清洗干净、割破蚕茧,从中拿掉没有破茧机会的蚕蛾,再将很多蚕茧用楦子套一起撑大,撑成西瓜大小的绵兜子,最后就是拉抻这些绵兜子了。 直到剪开成平面的一个绵兜被拉伸成一片透明的薄絮,扣在一个平台上,再用一层层薄絮叠起来,叠到一床被褥需要的厚度和重量就行了——加工方式怎么都谈不上精细,做多就是刚上手时会拉抻得不均匀,甚至拉破。不过做的次数多了,很容易就熟能生巧了。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56 章【VIP】 第156章穿越中世纪156 路易莎和纪尧姆不可能在阿乌尼奥长期驻跸,也就是十来天吧,他们就离开了阿乌尼奥,去往了巡视领地的下一站。 他们走了,阿乌尼奥的丝织业从业者就要加快发展丝织业的速度了。毕竟能得到的扶持都得到了,而从路易莎给他们的感觉来说,路易莎似乎是希望他们的速度能快一些。 这也算是路易莎作为现代人的习惯了,非常讲究效率,一件事总是希望最快看到成果。至于古典社会下,那种缓慢的发展方式——说实在的,她已经算是受环境影响,有一些‘妥协’了,不然还会要求更快! 也就是在路易莎、纪尧姆他们的队伍走了没有半个月吧,几个风尘仆仆、行商模样的人回到了阿乌尼奥。比较特殊的是,他们其中领头的并不是常见的男性,而是一个年约三四十,生的颇为高大结实的女性。 他们就是阿乌尼奥派去罗兰西和近东,偷取养蚕缫丝技术的‘商业间谍’。不过他们并不是专业的商业间谍,这倒不是夏彭捷他们在阿乌尼奥就找不到几个专业的商业间谍了,这上头他们其实是有自己的考量的。 说到底,养蚕缫丝很少有大工坊,尤其是养蚕部分,作为一个季节性的工作,更适合、也更常见的做法还是家庭经营。尤其是乡间家庭,他们便于获得养蚕必须的桑叶,也更方便在从事农业的空闲时间,兼职做这个补贴家用。 在罗兰西已经有好几个丝织业重镇的情况下,当地养蚕业发展的很快,家庭养蚕缫丝遍地开花, 根本无法做到‘保密’。 所以,要弄到养蚕缫丝的各种技术,难度并不在越过重重阻碍去‘偷’。而在于看到人家做,能记住多少,能观察到哪些工序是重点难点,理解一些看起来不起眼的小操作,到底是个人习惯,还是必不可少的关键. 因此派去的商业间谍,相比起做‘间谍’的素质、经验,更重要的应该是对养蚕缫丝本来就有一定了解。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理解、融会贯通自己看到的东西——譬如这些商业间谍中为首的这位女士,她的夫家姓勒布伦,即使丈夫已经死了,大家还是尊敬地称呼她‘勒布伦夫人’。 她原本只是阿乌尼奥众多普通的纺线女之一,后来算是有一些机遇吧,再加上她聪明好学,嫁给身为织绸工的丈夫后,也学会了织丝绸,甚至成为了一位女师父——她的纺织技术高超,织出来的丝绸又快又好,迅速超过了她早逝的丈夫。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丝织业是新兴行业,即使挣钱,规模上也只能说是纺织业的‘边角料’,女性成为‘师父’并没有引起男性纺织工的‘警惕’.总之,结果就是,阿乌尼奥的丝绸纺织业是允许女性加入,甚至占据优势地位的。 而且好像不只是阿乌尼奥这样,罗兰西的丝绸纺织也是这个业态.很难说,阿乌尼奥的女性丝织工人,在争取自己在这个行业的平等劳动权的时候,没有援引罗兰西那边的‘惯例’。毕竟这年头‘惯例’就和法律一样,说出来就很有分量,哪怕这是别的国家的‘惯例’呢。 勒布伦夫人就是这种业态下的受益者之一,即使是女性,那也是阿乌尼奥最好的织绸工,在行内受人尊敬。过去试着养蚕时,她也参与了,而且摸索过程中,她养的蚕算是情况好的了。这次要派人去东方和罗兰西‘偷’养蚕缫丝的技术,夏彭捷等人也一下想到了她。 “夫人,欢迎回来真是辛苦你们了。”见到回归的勒布伦夫人等人,夏彭捷立刻迫不及待地进入正题:“那么,你们这次收获怎么样呢?我真希望能得到一个好消息——事实上,我们也有好消息要告诉你们,不久之前王太子夫妇驻跸在阿乌尼奥,承诺了会扶持阿乌尼奥丝织业。” 勒布伦夫人得知这个消息也很高兴:“那可太好了!早就应该如此了!这次我们在东方和罗兰西可算是见识到了.实际上,他们的丝织业能够兴旺发达,一开始也离不开一些扶持,只靠从业者自己是很难做大的。” “至于说‘好消息’,这我可不能给您打包票。我们这一趟虽然见到了罗兰西人春秋两季是怎么养蚕缫丝的,东方的纺织工坊又是如何运作的。但看到和做到,这是两回事,这一点您应该最清楚了吧?” 勒布伦夫人之所以这样说,就是因为之前阿乌尼奥摸索着养蚕,就是参考了夏彭捷等丝织业商人的说法——他们的说法则来自于他们在罗兰西和东方采购生丝时看到的部分,以及对一些当地合作者说辞的转述。 当时还觉得,养蚕缫丝不是复杂的事,有这些信息就够了,最多自己再摸索一下。结果真的用偷取来的蚕种摸索养殖,才发现之前想的太简单了。 “是的,我非常清楚这一点,所以选择了您去做这件事。”夏彭捷知道对方说的是实话,在没有养蚕缫丝成功之前,对方这一趟商业间谍之行是成功是失败,都是说不准的。不过他还是根据勒布伦夫人的精神面貌,猜她应该挺有信心的。 有信心不代表就能成功,但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个好的信号。而且根据夏彭捷对勒布伦夫人的了解,她可不是个没有把握就显露出来的人。眼下她口头上是不肯打包票,可态度已经能说明一些问题了。 这时候,勒布伦夫人也拿出了他们卷在丝绸里的蚕种,大家一起检查蚕种的情况——这次除了偷取技术,也有走私蚕种的任务。此前倒是也走私了不少,但摸索养蚕时损失了很多,而这种‘生产原材料’肯定是多少都不算多的。 他们走私蚕种的方式是,假装自己是丝绸商人,要采购他们的丝绸。然后再将偷偷弄到的蚕种卷在成卷的丝绸里,一般就算是收过路费,又或者检查出口商品,也不会把已经卷好的丝绸摊开——最多就是扯开一部分,看看是哪个档次的货色,方便根据其价格收钱。 蚕种是破茧的蚕交尾后,产在纸上的。这些纸会被避光存放,预备着来年保温催种、育蚕。现在,卷在丝绸里的蚕种当然也是一张张的小纸片,而这些纸片上的小黑点点,就是一颗颗的蚕种了。 一边检视这些蚕种,勒布伦夫人就一边说着此行了解到的春夏两季养蚕缫丝:“.其实应该最好记录下来的,但我们担心如果遇到检查,那会成为我们的罪证,所以只是记在了脑子里。还好,我们有几个人,互相印证,不太用担心记错。”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说明了养蚕缫丝全过程,这次可比之前夏彭捷他们说的详细多了。基本上用的一些器具他们都记录了下来,不管那影不影响养蚕缫丝,打算先照着做就是了。至于说养蚕的时间节点、气候条件等,那更是重中之重,一点儿都不能有差! 夏彭捷等人听得很仔细,还一边听,一边拿出一本小册子,仔细对照——这个小册子就是当初记录路易莎所说养蚕缫丝技术的,现在对照勒布伦夫人他们在罗兰西和东方观察所得,相似度那是极高的! 夏彭捷为勒布伦夫人解释了这是什么:“太子妃殿下是一个对工商业抱着开放态度的贵族,很乐意帮助阿乌尼奥丝织业发展起来。更出乎意料的是,她居然知道养蚕缫丝的技术,不过她知道的似乎是丝国的方法,所以对我们不一定适用。” “她将丝国养蚕缫丝的方法告诉了我们,让我们对照你们从罗兰西带回来的方法,参考使用。” 勒布伦夫人也非常惊讶,一个贵妇人会做针线活儿,会纺织,都不奇怪。但到了养蚕缫丝这一步,这就绝对不是她们的活儿了,就连要表现简朴的贵妇人,也不会做到那份上。而当勒布伦夫人听人读了小册子上的一条条,她就更惊讶了(她不识字,只能让别人读给她听)! 因为大部分都是能对上的,足以说明其准确性,真不是瞎说的啊!至于说不太一样的部分,也很容易看出,是因为丝国的气候等和罗兰西不一样,而罗兰西养蚕缫丝的农户在经年累月的实践后,根据经验做出了改变。 另外,还有一些不一样,想一想就知道了,充满了巧思,应该会比罗兰西的工艺更好用、更有效率! “真了不起,太子妃殿下居然连这样的事儿也知道,就算是那些学者老爷,学到的、知道的也不会是养蚕缫丝什么的吧。”勒布伦夫人连声称赞,还说道:“有一些工序,其实我是不明白的,只不过看到了罗兰西的养蚕人是那样做的而已。但太子妃殿下完全解释了一些做法背后的原因,这就让我们更容易吃透这上面的技术了。” 换个地方后,就靠一比一还原,复制一地的某个技术是很难的,而且就算完全复制,结果也可能不如意。但如果了解了很多操作背后的原理,能够活学活用,那就算不是一比一还原,说不定也能达到同样,甚至更好的结果。 虽然之前就觉得路易莎说的都应该是真的,但现在和罗兰西的技术相互印证,并得到勒布伦夫人这样的‘专业人士’认可之后,夏彭捷这些人才真正放下心来——于是,这个时候,一些准备工作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做了。 首先就是种植桑树,过去阿乌尼奥已经种植了一些桑树,算上一些可以掺着喂养桑蚕的杂树,当时觉得起步阶段这些应该够了。 但经过路易莎的‘加油鼓劲’,大家对阿乌尼奥未来的丝织业更有信心了。索性植树的成本也不高(此时种树基本就是人力成本, 而人力成本在古代,多数都是不值一提的),就决定抓紧时间多种一些。 明年试养桑蚕,规模肯定不大,不需要考虑桑叶不够的问题。如果一切顺利,试养成功,后年就可以扩大规模了。不过养蚕户的增加需要时间,预计后年,乃至大后年,过去成林的桑林都是够用。 至于再之后,现在大规模种植的桑苗至少是可以开始摘叶了,也不用担心桑叶成为养蚕的限制——正好,冬天天气冷的时候,就是种植桑苗的好时候呢!过去阿乌尼奥种了几年的桑树,对此也算是有经验了。 阿乌尼奥这个地方说起来倒还挺适合种桑树的,虽然桑树是那种不太挑土壤、气候的树种,适应性很强,但它还是有‘偏好’的。一般来说,桑树喜光,适宜温暖湿润的环境,耐寒耐旱,但不能受涝。所以种植桑树的地区阳光充足,水源充沛,土地能排能灌,这是最适合的。 这不是巧了吗?阿乌尼奥就完美符合其种植要求。本身,阿乌尼奥就离地中海不远了(这里离地中海港口城市马萨利亚就八十多公里而已),属于是地中海气候,夏季炎热干燥,冬季温和多雨。所以桑树生长旺盛期,阳光什么的完全不用担心! 其次,阿乌尼奥是一座山城,位于多姆山上,同时跟前还流经一条流量不低的罗纳河。 要知道,‘阿乌尼奥’这个城市名的由来有两种说法。一个是‘大风’,另一个是‘河神’,前者说得通是因为阿乌尼奥是山城,风很大这是事实。后者则是因为地处罗纳河边上, 有这么一条重要河流,城市名和河流扯上关系,逻辑上也很通顺。 又因为阿乌尼奥历史悠久、地处要害,很早就开发出来了,人们从罗纳河引水灌溉,修建了遍布多姆山的灌溉设施——灌溉非常方便,而作为山地,排水就更简单了,根本不怕涝! 这大概也是之前阿乌尼奥种植桑树极为顺利的原因吧,好像随便种种就长成林了.种植业就是这样的,很多时候再精细的打理,也比不过自然禀赋适合。 除了种桑树,夏彭捷等人还要自己准备养蚕缫丝需要的蚕房、设备等。毕竟一开始,农户是不可能自发养蚕的,他们并不具备养蚕缫丝的技能,更重要的是,他们不了解这个东西,根本不会费时费力到这种不明前景的东西上。只有证明这是能让他们挣到钱的东西,他们才会加入进来。 这样一番忙碌不必细说,等到来年春天,阿乌尼奥的丝织业这又兵分两路。一路就在本地,按照弄到的技术开始试养桑蚕。一路则去东方采购生丝,毕竟不能单指望试养桑蚕成功(其实就算成功,量也是不够的,试养能养多少?),要是不成功,还是得用东方来的生丝织绸的。 采购生丝那一队人马没什么可说的,这是每年都要做的事了。只有一件事不同于往年,今年他们还被要求收购一些废蚕茧、次等蚕茧,这是预备要生产制作丝绵被了——路易莎每年制作丝绵被,是让别人捎带来的绵兜子,量始终有限,不过本来就只要够用就可以了。 阿乌尼奥这边却是要把丝绵被当一个正经产业来做了,那量又不同了! 对此夏彭捷还蛮有想法的,他觉得废蚕茧、次等蚕茧除了运费,几乎不要钱,到时候丝绵被肯定能赚大钱!比起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真正挣到大钱的丝绸,倒是丝绵被的前景更加确定所以他是打算先赚这一波快钱的,而且是能赚多少就赚多少! 不只是让人在东方采购废蚕茧,次等蚕茧,还让在罗兰西采购——罗兰西的生丝自己都不够用,他们其实很少在罗兰西采购生丝,一般都是在东方采购。不过这次为了蚕茧,倒是罗兰西也有派人过去,就是专为了那些人家不要的蚕茧。 而相比起东行采购的人马,留下来试养桑蚕的人,责任就要重大的多了!大家都小心翼翼按照之前已经牢记于心的流程养蚕 主持试养桑蚕一事的是勒布伦夫人,另外她还有几个助手,都是和她一起去做过商业间谍的人。而除了他们外,她还让自己的儿女们也加入进来帮忙——勒布伦夫人很有见识,认为阿乌尼奥养蚕缫丝应该能做起来。而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当然是早入局,早掌握技术,后续更能得利! 她能从一个最贫苦的纺线女走到今天,靠自己收入不菲,还受尊敬,就是因为敢于早早加入新行业。 在这上面尝到甜头的人,当然也倾向于让自己的孩子走同样的路,这大概就是某种‘路径依赖’吧。当然,说的好听一些,就是成功者不改变。 从春暖花开起,他们就将带着蚕卵的纸片,也就是‘蚕纸’包在了毯子里放置起来, 这就是保温催种,要花费一个多礼拜的时间。 再然后就可以将进入一龄阶段的幼蚕转移到蚕筐里了,这时蚕依旧是一颗颗的小黑点,仿佛是黑芝麻一样,被称作‘蚁蚕’。但已然从‘休眠’的蚕卵,变成了能动能吃的幼蚕.这样的一龄幼蚕要小心照料,喂养的桑叶得是擦干净露水和灰尘后,还切得碎碎的。 这个一龄阶段,大概有个三四天吧,之后就是二龄蚕了。二龄蚕就不再是‘颗粒’状了,至少有了细长的身子,就是浑身灰黑,没有一点儿洁白肥胖蚕宝宝的样子。这个阶段也有三四天,这个时候蚕都长得很快,能迅速胀满一个蚕筐,所以再二龄蚕末期就得分盘了。 即一盘蚕分成两盘,甚至更多盘。 二龄阶段过去,就是四五天的三龄阶段,这一阶段比较特殊,蚕宝宝会蜕皮休眠。也就是经过这次蜕皮,它们才会接近印象中蚕宝宝那洁白肥胖的样子。这期间,得记得在蚕筐中洒一定量的石灰粉,用来除湿。 蜕皮之后的四龄蚕阶段有五六天,这期间的蚕宝宝要特别注意给它们保持干净清爽的生活环境。基本两天要换一次蚕筐,之前蚕筐里吃剩下的桑叶梗。以及蚕宝宝本身排泄的蚕沙,却都得清理出去。 等到四龄阶段一过,就是‘大眠’了,这时蚕宝宝最后一次休眠。这次休眠和第一次休眠一样,也得要撒石灰粉,不过除湿的作用不大,更多是为了止叶——这时的蚕宝宝,吃桑叶不仅不怕湿,还要尽量选沾露水的呢!实在不行,可以给干燥的桑叶洒水。这时候只有吃了带水的桑叶, 蚕丝质量才会更高。 这期间,还要制造好接下来‘蚕上山’要用的‘山’。这个可以因地取材,阿乌尼奥也不缺秸秆之类的玩意儿,用那些扎造就可以了。 也是很快的,蚕宝宝进入了老足阶段。老足阶段的蚕宝宝,胸下部位会变得有些半透明,而且时不时就会昂起头部,寻求支撑点方便吐丝。这种时候,就可以把它们挂到‘山’上了,而‘山’都要安置在干燥的房间里,房间里最好还要点上炭盆。 这主要是为了吐丝后立即干燥,提高丝的质量毕竟地中海气候是夏季炎热干燥,而此时是春天,湿度也不算低了。 最后就是等结茧了,最短只要三四天,成功的话,‘山’上就会出现一个个大拇指粗细的洁白蚕茧。 这是鲜蚕茧,得抓紧时间处理,一个个摘取下来后要用最快的速度择茧,并去掉表面一层浮毛(这层浮毛又被叫做‘蚕衣’),不然耽搁时间长了就‘破茧成蝶’了! 择茧和去浮毛可是一个挺费时的活儿,因为得一个个看、一个个撕掉蚕茧表面那层并未紧密包裹的蚕丝——废蚕茧、次等蚕茧也是这时候择出来的(譬如双宫茧,沾染粪尿的黄斑茧),剩下来的就是去掉浮毛的紧密优质单宫茧,这才可以用来纺织丝绸。 当然,选出来的蚕茧中,还可以以一定方式选一些‘留种’,等它们破茧成蝶、交尾,然后又下蚕种。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57 章【VIP】 第157章穿越中世纪157 蚕的养殖是很有讲究的,绝不是看上去那么简单!尤其是成产业、大规模养蚕,遇到的问题只会更多。这一点,看养蚕历史悠久的华夏就知道了,即使是华夏,桑蚕养殖很长时间里都局限于先发展起来的‘中原地区’呢! 在这方面,阿乌尼奥还只算是个入门的学生,他们原本计划是试养桑蚕成功的话,就照搬罗兰西的做法——罗兰西因为桑叶生长在春夏两季,基本就养春夏两季蚕,每季一批次而已。 虽然,桑叶是4月左右发芽,11月发黄落叶,理论上只要有桑叶就能养蚕,这样一年之中似乎有半年多都能养蚕?但实际总和理论有差距,事实上,古代社会,一年之中也就是4、5个月能养蚕。 像是秋季虽然也有桑叶,但秋季比较冷的时候,桑叶就结束生长期了。换个说法,那个时候桑叶就算没有落叶,也不会生长了。之前喂蚕吃掉了桑叶,这一年的桑叶也就结束了。而且,秋天桑叶硬质化严重,早秋蚕还勉强,早秋之后再要养蚕基本就做不到了。 再考虑到蚕的成活和桑叶生长也需要一定的温度,早春天冷且桑树刚发芽的时候也不可能养蚕,真正能够养蚕缫丝的时间就进一步缩短了。 所以,罗兰西养蚕缫丝这么多年,也只是养春蚕和夏蚕各一批——这一点,养蚕缫丝的‘祖宗’,华夏古代也是一样的。要在朝代比较靠后了才开始养秋蚕,而且仅限于江南地区,毕竟江南地区气候更合适,而且那时候江南开发程度高了,桑蚕养殖甚至更发达。 不过,华夏有一点不同,在春蚕、夏蚕时期,养蚕户的批次可能增加一两批的样子。根据各地情况不同、养蚕户经验深浅,可能是春蚕多一批,也可能是夏蚕多一批,春蚕夏蚕各多一批也不是没可能。这样算下来的话,一个养蚕户一年就能养三四批的蚕了,最大限度利用了桑叶资源。 路易莎教给夏彭捷他们的,当然是一年能养三四批的做法。虽然就她所知的,现代的养蚕户使用科学方法,特别培育的蚕种,在各方面条件都比较合适的地区,一年可养蚕十一、二批!但在古代,这是不可能的,哪怕是在养蚕经验丰富,技术积累全面的华夏,古代一年也就是三四批蚕 在阿乌尼奥,勒布伦夫人的主持下,他们小心翼翼地按照自己在罗兰西偷学到的做法,再参考路易莎给的详细说明,试养了春天的第一批蚕——他们当然是以一年三四批蚕为目标,不可能明知道有一年养三四批的做法,还按照一年两批来做的。 最早一批春蚕他们也没有底,直到忙碌了一个多月后,见到蚕茧一个个结在了山上,才算是放下了心——一只蚕的生命也就是五十天,除开只有三五天的蚕蛾时期,再不算催种孵化过程的一个多礼拜,就只剩下四十天不到了。 这对于养蚕人来说绝对是无比重要的一个多月了,如果说普通的庄稼收获都是漫长的,中间还有‘中场休息’的时候,只有几个关键期比较忙。那养蚕就不同了,时间如此紧凑,几乎不存在可以放松的时间! 在育蚕期间,勒布伦夫人带着助手、儿女,还有一些跟着他们又学又做的人,基本上是起早贪黑,没有一点儿休息的时候——只看纪录片的话,会觉得养蚕也不是多辛苦的活儿,其实不是的!其中光是‘桑叶’这一点,就足够养蚕人忙的了! 每天要在很早的时候就采摘来新鲜的桑叶,幼年时期的蚕比较娇贵,桑叶还得用布巾擦掉露水、细细切碎才能喂食。至于时时刻刻注意蚕的生长情况、适当的温度、保证蚕房的干净、孵化时的避光.这些就更不用说了。 好在,一切辛苦都是值得的!蚕茧一个个挂在‘山’上时,像一个个特殊的果实,引来了所有人旁观——不只是勒布伦夫人这些负责试养蚕的,得到消息的夏彭捷等金主,也提前在养蚕的乡下庄园等着了,所以都第一时间见到了蚕茧。 “所以,这是成功了吗?” 有人激动地说,似乎是不敢相信成功来的这么容易!中间一点儿错都没出。 要知道,之前他们试着养蚕缫丝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倒不是说,都结不出蚕茧来,只是结茧率经常很低。而就算是结出来的蚕茧,也没有现在这样,一眼看过去就知道品质出众。 勒布伦夫人自豪地点了点头,与此同时却没有把话说满,只是说:“暂时是成功的,但结果怎样,还要看接下来怎么样.要看缫丝织布后,丝绸的品质如何。” 其实接下来的事也没什么可说的,就是抓紧时间择茧、剥蚕衣而已。顺便也选出足够多的种蚕, 准备让它们破茧而出、交尾,留下蚕种,然后下一批次接着孵化——相比起今年留下明年的蚕种得越年保存,这种新鲜蚕种其实更好,因为古代条件下,保存不当,蚕种很容易就完蛋了。 至于其他选出来的蚕茧,优质蚕茧一批煮,废茧、次等茧另一批煮。‘煮茧’就是字面意义上烧水去煮,要用这种方式杀死蚕茧内的蚕,防止其破茧而出,损伤蚕茧。而就在烧热水的灶锅旁,有一个高度平齐的冷水锅,等到煮茧过后,很轻松就能用工具把煮好的茧平行转移到冷水锅里。 转移到冷水锅里,主要是为了方便之后的操作——因为要抓紧时间‘索绪’啊!所谓‘索绪’,就是随着蚕茧最外层的蚕丝蛋白变得半透明,用竹筅一类的玩意儿轻轻拂扫,就可以让不同蚕茧的‘线头’纠缠在一起,然后抓线头一样,抓出一缕来,进行类似纺纱一样的操作了。 蚕丝非常细,要多个蚕茧的线头并在一起,才足够纱线的粗细。 这操作想也知道了,直接去抓就需要一双无情铁手了,而无情铁手显然不是人人都有的。事实上,很长一段时间里,这都制约了煮茧缫丝的效率。又是直到古代比较靠后的时期了,热水锅旁放冷水锅,平行转移蚕茧后再索绪的做法,才传播开来. 路易莎就直接告诉这种做法了,既提升了效率,也少了缫丝人受罪。 锅子上方就有类似纺车的装置,煮茧人甚至可以一边煮另一批茧,一边脚踩踏板缫丝——从一开始‘索绪’之后,进冷水锅的蚕茧就不用管了, 非常神奇的是,粘连纠缠的蚕丝会以一开始索绪、理绪后得到的粗细,一直牵扯出锅。最初的蚕茧剥完了,其他的蚕茧也会粘连出来。 就这样,一锅蚕茧缫丝完毕,也就得到了纺好的、可以扎成一束的丝。生丝交易中所谓的‘一束丝’,这个单位就是这么来的。 在之后,这样的生丝还得继续处理.不过都不用着急了,可以等纺织使用的时候再说,现在就是抓紧时间处理完蚕茧、缫丝而已。 倒是也有人拿了这批生丝去,进行了一番处理后就开始织绸。结果当然没得说,和东方买来的生丝处理后织绸是一样的。这个时候再说阿乌尼奥养蚕缫丝成功,就一点儿问题都没有了。 试养桑蚕成功是一个最好的开始,大家又抓紧时间养了第二批蚕——其实缫丝之前,就开始孵化上一批蚕留下的蚕种了,这时候忙完了缫丝,正好接上新一批次的桑蚕。 这次养蚕的量就不是第一次可比了,勒布伦夫人带着那么些人也做不过来了。所以现在是之前参与养蚕了、有经验的人,各带几个助手开始养蚕。当然了,说是‘有经验’,也只是有养春蚕的经验而已。养第二批蚕时就开始入夏了,都算是夏蚕了,又有很多‘知识点’不一样了,还是得小心翼翼摸索着来。 大家还彼此约定,要把养夏蚕期间做的每一件事,事无巨细地记下来,事后再交流。这样各组有养的不好的,有养的好的,正好可以对比,然后推测出什么操作是对的,什么操作又最好避免。尽早总结出一套更为细节的、适合阿乌尼奥的夏蚕养法。 大概是成功刺激了大家的积极性吧, 一切都是那么顺利、那么欣欣向荣——有人认为,失败是成功之母,但其实很多时候,一个失败的开始才是连续失败的深渊,而成功则是走向更成功的基石。 尤其是作为一个团队时,成功可以掩盖所有问题,是最好的润滑油。而众所周知的,大多数机械故障,其实都可以归结为预防问题的润滑油给的不合适。 “亲爱的,你听说了吗?那些从罗兰西采购来的次等蚕茧,制作成的丝绵被褥,已经被一些布鲁多商人认可,买下后北上去贩卖了。听说太子妃殿下喜爱这种丝绵被褥,过去就会制作这种丝绵被褥,不只是自用,还会送人,所以一小部分人是知道这种‘丝绵被’的。” 负责养蚕的姑娘们一起采摘桑叶时,虽然工作繁重,但也不妨碍趁着这个机会一起闲聊。大概是最近都在和蚕丝打交道,说起的也是蚕丝相关的事.不出夏彭捷所料的,在阿乌尼奥自己养的蚕、缫的丝产生真正巨大的经济效益之前,丝绵被倒是先大赚特赚了一波。 “是这样吗?那布鲁多的商人会收购去贩卖,倒是不值得奇怪了。太子妃殿下还是布鲁多的女继承人呢,布鲁多商人说不定就在哪儿有幸见过太子妃当作礼物送出的丝绵被呢?” “所以之前淘汰的废茧、次等茧还有这样的用处啊,我最开始还以为要扔掉呢!如果扔掉就太可惜了,养蚕可是一件要付出很多汗水的活儿,每一个蚕茧都来之不易现在我们养蚕得到的次等茧,也正在加工成为丝绵被吧?” “好像是这样,听说丝绵被很容易制作,并不需要什么技术,至少没有养蚕来的难。”一个摘桑叶的姑娘用桑钩轻轻一钩,钩下来有些高的桑叶枝,一下捋下一串的桑叶,有些不太在意地说道。 当然了,当然了,阿乌尼奥出现这番景象已经是来年夏天的事儿了。那时候路易三世病危,这个中风严重的老人终于要死了,西岱的局势可以说是波诡云谲,以至于路易莎都忘记前一年在阿乌尼奥布下的丝织业的局了! 而时间回到‘现在’,路易莎和纪尧姆一行离开了阿乌尼奥后,先是直抵了帝国南部的港口城市马萨利亚,再之后就是打回转。以和来时不同的巡视路线,驻跸在不同的‘重镇’——直到天气已经很冷时,走到了离西岱很近的地方,结果又是过西岱而不入。 因为还有王国的北方需要巡视啊!甚至即将过圣诞时,北方也巡视完毕了,纪尧姆也没回西岱。干脆就带着路易莎去往泽布兰,他现在还是泽布兰伯爵,那里是他的领地,在那儿过圣诞也是自有说法的。 泽布兰地处瓦松东北部,紧邻着瓦松东北部的沃特尔伯爵领,属于低地地区。这一地区因为毗邻北海,良港众多,海贸和工商业就格外发达(海贸发达大概也有土地不适宜种植的原因吧,就像华夏的闽地,土地不适合种植,又临海,就让当地人很多只能做生意或者出海闯荡)。 “泽布兰啊.我还没去过泽布兰呢!准确的说,整个低地地区我都没去过。”马上要到泽布兰了,吉娜有些期待和好奇地说。“低地地区的乡村挺糟糕的,那里很难耕种,放牧也行不通。当然,城市还不错,人们总是谈论低地地区的城市,认为那都是些工匠之城、富得流油——其实城内很多人都穷透了!如果不是有北海海运来的粗糙口粮”卡尼尔伯爵夫人见她好奇,摇了摇头说道。 卡尼尔伯爵夫人的娘家就在沃特尔伯爵领,那也属于低地地区。再加上低地地区彼此联姻,她还多的是亲戚在各个低地伯爵领、公爵领,她对此是很有发言权的。 “那泽布兰呢?”吉娜追问道。 卡尼尔伯爵夫人想了想说:“我有一个堂妹,嫁到了泽布兰地区,我和她通过信。至少信件里,她给我狠狠抱怨了一通泽布兰,说那儿比沃特尔还糟糕。抱怨那儿缺少新鲜的农产品,抱怨那儿太冷太潮了还有城市的气味儿,完全是洗羊毛的味道,非常糟糕。” “但她不可能躲到乡下居住,乡下的产业根本养不活泽布兰的贵族,那儿的贵族和别的地方不一样,平常也住城里,更多依靠城市里的产业获利、维持贵族的排场。” “是这样吗?”吉娜有些失望了。 卡尼尔伯爵夫人还以为她是在担心,去到泽布兰以后会住的不舒服,立刻安慰她:“哦,亲爱的,别担心,我们这只是去过圣诞而已,不会在泽布兰长住的。虽然殿下也是泽布兰的领主,可我们都知道,他更重要的是继承瓦松啊!待不了多久,很快就会回西岱的.今后再来的机会估计也会很少。” 吉娜其实不是在担心这些, 不过一时之间也很难和卡尼尔伯爵夫人解释清楚——她可能是这个时代少有的,和现代人差不多,享受旅行、享受不同风景的人了。其实之前她也没发现自己有这个爱好,更像是这次巡视领地过程中忽然觉醒的。 所以现在听说泽布兰没什么可看的,就很沮丧。 张了张嘴,最后吉娜也没有解释这个,话到嘴边也只是转移话题说道:“纪尧姆殿下和路易莎殿下呢?是不是快到‘三点一刻’了?” “应该是刚刚我从房间里出来时看了一眼座钟,已经三点钟了。”卡尼尔伯爵夫人想了想又说:“座钟真是个了不起的发明呢,现在看时间实在是太方便了,钟楼总是需要出去看,而且还不是那么准确。听说一些擅长看天色的人,出错的机会都比钟楼少。” “座钟就不同了,打理起来比钟楼简单,上一次发条就好几天不用管它了。而且它总是那么准确,连分钟时间都不会错——嗯,如果每天都记得去调整的话。不过,要我来说,也不必那么精准,差了几分钟而已,谁知道呢?所以每次上发条时,顺手调整一下时间也就足够了。” 听卡尼尔伯爵夫人这样称赞座钟,吉娜就跟着说:“是啊,纪尧姆殿下也很喜欢座钟呢!认为有一个精准而明确的计时工具,可以更好地安排时间嗳!这我倒是不意外,作为一位军队统帅,殿下一定对‘准时’非常在意。” “你说的没错,殿下确实很在意‘准时’,我曾经听过一件事儿,也不知道真假”就这样, 卡尼尔伯爵夫人说起了纪尧姆的小故事。大概是说,纪尧姆第一次成为军队统帅时,有人在战场上迟到了,说好的汇合时间没有到,他为此大为光火。 这在后世的正经军队,那肯定是值得生气的,那可是战争时期的军队诶!怎么能迟到?说不定就贻误战机了。 但在古代,军队机动性不足,也没有特别严格的纪律,要求准时反而是‘强人所难’了。所以纪尧姆这个故事才会流传开,毕竟如果是一个合理的要求,那都不值得当一个轶事拿出来说了。 正在他们说这个小故事的时候,女仆端来了今天的下午茶点心,这下知道了,三点一刻到了。 吉娜知道跟着这些送下午茶点心的女仆走,就能知道路易莎去哪儿了,于是连忙跟上——刚刚问路易莎去哪儿了,也不完全是转移话题,她确实是有事想要和路易莎商量的。 她想要在离开现在的驻跸之地前,能出去逛逛,来到这里后都没什么机会真正看看呢!不过巡视期间,路易莎对身边的人管的比较严格,出门不是不可以,但要事先和路易莎‘请假’。另外也不能单独出门,尤其是吉娜这样的女士,必须要有人陪伴,陪伴者中还必须要有男士。 凡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真出意外后悔也没用。 最终她是在临时驻跸的修道院庭院廊檐下找到的路易莎,她正和纪尧姆玩儿抽积木的游戏。嗯,这是个有点儿‘幼稚’的游戏,感觉不像是纪尧姆会参与的?但其实不是,很多游戏此时都还没有出现,或者出现了也还没来得及形成后世的‘刻板印象’。 至少纪尧姆在路易莎邀请他一起玩儿抽积木游戏时,没觉得这个幼稚,甚至觉得这个游戏很有内涵。 很明显的,这里面包含了一些建筑学的知识,至少要清楚该抽哪一根,不该抽哪一根,别抽了一根立刻倒塌。另外还包含了游戏者的精彩博弈,有的时候也得故意去抽会导致不稳定的一根积木,给对方‘出难题’。但也得考虑,要是对方能安全度过他的回合,自己该怎么办。 下午茶送过来的时候,正好一局快完了——之前搭起来的积木塔已经‘千疮百孔’‘摇摇欲坠’,最多一两轮,绝对要倒塌,就是不知道会倒塌在路易莎和纪尧姆谁的手里。 两个人都屏住呼吸在玩,非常投入,直到—— 路易莎抽了一根积木,‘啪’的一声,之前已经非常危险的积木塔终于是倒下了! “啊” 路易莎发出了可惜的叹息声。 纪尧姆从刚刚的投入中抽出,看到路易莎的神情,忍不住笑了一下.其实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就不是一个对游戏、娱乐感兴趣的人了,他一直不太明白那些东西的乐趣在哪里。但现在很奇怪,就是很短时间内,一切都变得非常有趣了。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58 章【VIP】 第158章穿越中世纪158 来自泽布兰的维尔德先生已经在高登兰的马克港呆了几个月了,基本上从今年夏天的‘剪羊毛季’开始,他就在这里盯着属于自己的羊毛的进货、打包、发货、起运了——很多泽布兰的布商、呢布制造商都是这样的,每年来高登兰采购羊毛,持续不断的羊毛海运会持续数个月,直到圣诞节前夕才结束。 因为临近高登兰的优质羊毛产地,而且从这里出发回泽布兰的港口也近,马克港逐渐成为了泽布兰商人最多的港口之一。这里的旺季也就是下半年,几乎全是做羊毛出口的也因此,这里设有一个比较大的高登兰海关机构,运往泽布兰的羊毛就是在这里称重和纳税的。 在马克港海关,维尔德先生盯着自己今年最后200包羊毛称重完毕,这才和相熟的收税员攀谈起来。 收税员登记下维尔德先生要发运的羊毛数量,还有他本人的信息,询问道:“您这回是要跟船回泽布兰吗?” “是的,马上要过圣诞节了,不管多么忙碌,总归是要过节的,不是吗?即使是最难放下工作的纺织工,也只是将圣诞假期结束的日子从2月2日改为了1月6日而已我已经半年没回家了,迫切地想要和家人团聚”维尔德一边说话,一边偷偷将一些钱币压在表明自己身份的文件下,递给了做登记的收税员。 收税员心领神会,留下钱币做完了收税登记。其实以他和维尔德先生的熟悉程度,根本不需要看文件才知道怎么登记。 看在过往的良好交情,以及那些可爱的钱币的份上,收税员给了维尔德的羊毛一点儿税收优惠。并承诺以最快的速度过关,让他订的货船可以尽早起运——在马克港这样的地方,贿赂简直无处不在,维尔德先生给收税员的这点儿好处其实不算什么。 之前在港口官员那儿其实已经给过更多好处了,这才能顺顺利利到这会儿称重、收税,应该说铺垫都做到了前面。 很快的,维尔德先生离开了海关,开始让人将自己的货物运送上船。其中除了今年最后的200包羊毛,另外还有50包的羊皮。羊皮装包不是论重量,而是算张数的,200张一包,50包就是10000张了。这还只是维尔德先生今年最后一次起运货物回泽布兰,由此可知,他是一个非常有实力的呢布制造商。 这话也不错,维尔德先生正是一位资本雄厚的泽布兰商人。他的身家,算上不动产和存货,能相当于4000镑左右。这在此时,绝对是能让多数商人仰望的了。而他之所以年纪轻轻,就有这样的身家,除了因为他精明强干,这些年挣得颇多,也因为他有一个不错的出身。 维尔德先生姓‘布里奇’,这在泽布兰的最大城市兼港口‘洛特马斯’是一个非常显赫的姓氏。这个家族的大房还传承着男爵爵位,并在市政府里拥有实权。虽说维尔德先生加是小房了,到自己头上连骑士都不是了,但他们这一支转而经商,那还是很顺利的。 具体到他自己,除了有父母给的不算少的启动资金,也是各种特权不断.不过古代社会么,这倒也没什么好说的。大约三天吧,维尔德先生和他的货物搭乘的船只,终于在他的催促下出了马克港——这艘船并非被维尔德先生包下的,他一个人的货物可装不满这样的海运船!事实上,这艘平平无奇的普通海运船,这次就装有超过200吨重量的货物。 除了维尔德先生以及另外三名商人的货物,还有船长以及一部分水手的货物呢! 不过维尔德先生是重要客户,而且船长也清楚布里奇家族的势力。面对他的催促也没说什么,只是协调了另一位客户的进度,最终还是三天后开船离港了。 过去几个月间,维尔德先生也往泽布兰的‘洛特马斯’港口发运过几趟货物,不过当时并不由他亲自押运,而是他的‘学徒’负责的。这次亲自押运,他又是有很长一段时间没上船了,便站在甲板上看水手们忙碌——他有些受不了船舱里的浑浊空气。 有这样想法的显然不止他一个,所以他一上甲板就看到了站在船舷边的一位男士。他认得对方,那人也是一位去高登兰采购羊毛羊皮的泽布兰商人,平常在马克港两人总有混个眼熟的时候。不过也仅此而已了,两人并不熟悉。 见维尔德先生过来,那位先生抬了抬手,这是一种打招呼的方式。他颇为自来熟地说道:“您也是为了回洛特马斯过圣诞节的吗?嗳!天真冷啊今年的羊毛行情挺好的,是不是?优质产地的羊毛就像过去三年一样,价格便宜。只有一点,今年开始,3包上等羊毛,就得搭买一包过季羊毛,这可真让人头疼!”他说的是最近一年高登兰颁布的一条法律,凡是在高登兰采购的羊毛,属于上等羊毛之列的,每三包就得搭配着买一包过季的羊毛(当年剪羊毛季出的羊毛是当季羊毛,过季羊毛自然就是去年,甚至更早以前出的了)。 这也算是一种配货了吧,大家都不太愿意,因为过季羊毛之所以会过季了还销不掉,往往就是因为品质不行啊!而且放了一年之后,就更不知道多了什么毛病了,没有经过处理的羊毛可不是什么不会放坏的商品。 当然了,这种事情对方能比较轻松地说出来,就说明已经解决了。要么贿赂了羊毛产地的官员,让他蒙混过关,并没有真的采购过季羊毛。要么就是采购了,但他本来就有销售低品质羊毛的渠道——要知道,每年那么多优质羊毛以下的羊毛,还是要被用掉的,所以总有人在买、在用。 维尔德先生无心追究这位不算相熟的同行是怎么回事,也只是点点头说:“的确有些头疼,但高登兰的羊毛行会大概也清楚,只是这样的麻烦,是不足以让我们这些人放弃他们的羊毛的.如果不在高登兰采购羊毛的话,要去哪儿呢?” “高登兰人总吹嘘他们有世界上最好的羊毛,这虽然不见得是真的,就我所知,有些产地的羊毛品质并不输给高登兰的优质产区,甚至更好。但问题是那些产地要么运输不便,要么产量太低,做不到高登兰那些产地那样稳定大量供应。” “在稳定大量供应羊毛的前提下,高登兰的羊毛品质倒是真有优势。尤其是泽布兰离它不远,还可以走便宜的北海海运.我们现在的确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同行的商人忍不住点了点头,说道:“是啊,几年前我还听说,伊比利亚的羊毛也很不错,完全走海运的话,运费不见得比高登兰羊毛高太多,还没有高登兰那么多税费。但尝试着走了两趟后,还是回到了马克港伊比利亚的事儿,有时候是很糟糕的,他们缺少统一的组织,行会很多时候并不是做生意的帮手,而是阻碍。” “而且,说是仅次于高登兰的好羊毛,但看过就知道了,除了最好的一小部分,多数还是明显不如高登兰羊毛的。和我合作的师傅们,他们都不肯接受那样的羊毛,他们一直以来都只织最好的呢布的。” “您是布商啊”维尔德先生觉得这是情理之中的事儿,但还是下意识感叹了一声。 “是您是呢布制造商嘛。”对方笑着摆摆手说道:“呢布制造商可比布商少见多了,不过最近倒是有不少布商也想转做呢布制造商,我也有这个打算。只是这需要不小的前期投入,经营风险也会变大,所以我还在犹豫。” 布商和呢布制造商的区别就在‘制造’二字上,布商自己其实是不参与生产的,他们更多是起一个统筹串联并销售的工作。他们一般从乡村收购羊毛,然后一路将羊毛交给洗羊毛工、纺线工、染工、织工、漂洗工、整理工等。 这个过程中,他们会在每一道工序后,收回羊毛或呢布半成品,给工人工钱,然后又送到负责下一道工序的工人手中。那些工人和他并没有后世那种雇佣关系,也不使用他提供的生产资料,最多算是来料加工吧,所以生产是非常独立的。 直到最后,成品在手,布商会将呢布贩卖出去,或批发或零售。 呢布制造商则不同,他们往往更深地参与到了呢布的生产,呢布制造商本身就直接掌控了某道,甚至某几道生产工序——一般都是成品呢布已经完成后的一些工序,如漂洗、整理,这都是说起来简单,实则需要很多人手,以及雄厚资本才能做的。 而且集中起来做,成本降低真的非常明显。 漂洗看似只是呢布纺织完成后的一次清洗,其实极大影响最终的品质呈现。而且随着整匹的呢布沉入水中,本就厚重的布料吸水后会变得格外沉重,漂洗后的‘拉幅’更不是一个人能搞得定的!一般都机器辅助操作,人手还不能少。 整理的数道小工序就更不要说了,起绒、修剪、染色(如果之前羊毛或纱线阶段没有染色的话),哪一个又是家庭小作坊玩得转的——过去家庭小作坊能做,但随着越来越多的机器出现,越来越大的资本涌入,家庭小作坊已经无法和大投资的工坊相比了,效率和成本根本敌不过。 维尔德先生倒并不敝帚自珍,也不认为同行越少越好。所以听对方这样说,随口也就说了一些呢布制造商的‘内幕’,都是真实的,方便对方做做参考什么的这样一来二去,本来就自来熟的布商更愿意和他打交道了。 好几年前就认识的两个人,居然因为一次巧合的同船,一下熟悉起来,成了朋友。等到货船抵达了‘洛特马斯’港口,他们已经说定要圣诞节期间互相拜访了——他们都是洛特马斯人,呢布事业也是在洛特马斯进行的。 货船抵达洛特马斯港口后,又要过海关。这时候,就连同一个领主的土地内,都恨不得过一个城市收一道税。泽布兰这个伯爵领和高登兰都不是一个国家了,过关收税天经地义! 忙完这些,维尔德先生就将这次运的羊毛和羊皮都收入了自己的仓库哪怕是要交给工人马上投入生产的,也要等圣诞节后再说。反正圣诞节期间,大部分工人也要停工,也不用急于一时。 “亲爱的,我得去一趟行会,今天得由你一个人准备圣诞节事宜了。”就在维尔德先生打算和年轻的小妻子一起准备圣诞节时,毛纺织行会派人来传了个口信,请他过去开会。看起来倒是件重要的事儿,他只能和妻子匆匆道歉后,赶往毛纺织行会的商馆。 一路上,他是坐船去的商馆,‘洛特马斯’作为一座港口城市,本身还是两条河流的交汇点,城市内也是水网密布,只不过没到‘水城’的程度而已。不过在城里出行,还是船比车方便。就像维尔德先生的家,后门就对着一条小河,他家也就在这里修了个私家码头,出入基本都是从这里坐船的。 维尔德先生裹了裹自己身上黑色的毛皮大衣,看了一眼两岸因为寒冬而颇为萧瑟的景象,因为这种从小看到大的熟悉景象,下意识放松了一些。 又百无聊赖之下,看到了不远处修建到一半的教堂,觉得过去半年工期赶工不少。颇为虔诚的他便对船夫说道:“新教堂看起来比春天时好多了。” 船夫对此很是了解,立刻说道:“布里奇老爷,您今年去高登兰去得早,不知道啊!那是伯爵的恩典,将泽布兰的收入留了一部分下来,各处做捐助。像是咱们社区里的这座新教堂,更是施舍了许多有了这样的资助,教堂工期自然赶了不少。” “伯爵大人,嗳!现在看起来,咱们这位伯爵大人倒是个不错的领主,这几年并没有太多指手画脚,也没有加税,比前头好多了。”维尔德先生跟着说道。 泽布兰的城市,大都是此时典型的工商业城市,独立之心不死,反骨多的是!只不过,这样的摇钱树向来被领主看的死死的,大多不可能独立。像是洛特马斯,甚至是泽布兰的首府,过去很长时间都在泽布兰伯爵的眼皮子底下呢! 倒是纪尧姆做了泽布兰伯爵,先是忙着东征,然后又成为了瓦松王太子,注意力倒不在这里了。对泽布兰的放松,让泽布兰这几年自由自在了不少——说实话,对此时很多工商业城市来说,一个少指手画脚的领主就已经很令人满意了!收税少一些,更是堪称模范。 “谁说不是呢听说今年之所以这样大方,是因为伯爵大人和‘布鲁多的路易莎’在秋天结婚了,为了让自己的领民分享自己的喜悦,这才大肆捐助的.对了,今年的圣诞节,伯爵大人会来洛特马斯过,还带着伯爵夫人呢!” 维尔德先生人在高登兰,也不是就与世隔绝了。先不说他还是会和泽布兰这边保持通信,就算他单纯人在高登兰,也不会不知道泽布兰伯爵,他的主人,和布鲁多的女继承人联姻了。这桩联姻可是很重要的,绝对是今年最重要的一场婚事了! 一个是瓦松王太子,一个是布鲁多女继承人。从身份上来说就够高的,更别说后续的影响——大家都知道,布鲁多没有男性继承人,今后都会是‘布鲁多的路易莎’的。换个说法,她只要生下罗佩家族的子嗣,布鲁多就会和王领合并! 从这个角度来说,瓦松和任何一个王国联姻,都不会有这样重大的影响了。 很多联姻就是管几年风平浪静而已,罗佩家族和巴尔扎克家族的这场联姻,却是要极大改变瓦松国内外政局的。 “这说不定是一件好事。” 听说伯爵夫妇要来洛特马斯过圣诞节,维尔德先生想了想说道:“我就算在高登兰也有所耳闻,‘布鲁多的路易莎’是一个对工商业抱有支持的贵族。从她回归布鲁多宫廷开始,就一直致力于改善布鲁多的经商环境。” 维尔德先生想的很简单,就是觉得有这样一个妻子影响,泽布兰伯爵也会对工商业更加支持吧。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对他们这些泽布兰商人,都是有好处的。 带着这样的想法,船终于停靠在了毛纺织行会商馆门前码头。维尔德带着随从下船,整理了一下外套和帽子,就迅速走了进去——毛纺织行会所有的这座商馆,是整个洛特马斯最好的建筑之一,充分显示出了毛纺织业对这座城市的特殊意义呢! 虽然此时的工商业城市,不少都靠着纺织业(毕竟古代社会,纺织业在手工业中占比极高),主打纺织业的也不少。但像洛特马斯这种,城中几乎一切都围绕着毛纺织业来的,那也屈指可数。 譬如说普罗万吧,5000个家庭有3000个从事纺织业,已经很夸张了,但它也多少有一些别的产业——乡村多葡萄酒庄,酿酒业发达。另外养殖业也发展的挺好的,羊毛、羊皮、羊肉一直都有自产。更不要说最近很火的香水业了,虽说是经过路易莎点拨才突然爆发的。但能够爆发,本身就说明是有产业基础的! 而这在洛特马斯可见不到,这里聚集着毛纺织业除了养羊、剪羊毛外,一切工序。这一条十来道工序的产业链条,直接养活了全城绝大部分人,大家都从事着相关工作。至于城里其他人,则多从事服务业,为前者提供生活所需的各种服务。 维尔德先生才走进商馆,在大厅里就遇到了熟人,彼此都是洛特马斯资本较为雄厚的呢布制造商,想不认识也难呢!于是彼此打了个招呼,便一起上楼去了——寒暄过后,他们发现都是被行会会长叫来开会的。 他们到的时候,开会的房间已经有人了,之后陆陆续续又来了几人。会长秘书应该是知道今天的与会人员名单的,见人来的差不多了,就去隔壁房间请来了会长.必须要说的是,洛特马斯的毛纺织行会会长,同时还是这座城市的市长。 他真是洛特马斯最有权势的人之一了,如果要算和他差不多有权势的, 整个洛特马斯也不超过一只手手指的数。 会长来了后,大家才知道,叫行会重要成员来是为欢迎伯爵大人做准备。在这件事上,会长希望他们毛纺织行会会员们可以出大力,要尽最大的努力讨好伯爵和伯爵夫人。而所谓的‘出大力’,自然就是要大家有钱的出钱。毕竟在此时的认知中,要讨好‘贵族’,不花钱是不可能的。 这倒也不是纯粹为权势威慑,会长对此有自己的一番打算,就对大家解释说:“你们也都听说过,伯爵大人的新婚妻子,‘布鲁多的路易莎’是一个对工商业很了解,还十分关心城市发展的贵族。所以,我想通过她,为毛纺织行业赢得更好的发展条件。” 什么叫做更好的发展条件?无非就是多一些自由,少一点税罢了。 然而说的简单,这都是很难的。‘自由’什么的先不说,就说少一点税,那不是让领主减少收入吗?这对此时绝大多数领主来说,那就是从自己的口袋里拿钱补贴商人,那怎么可以? 对于会长的这番打算,大家都有一些犹豫。如果真能按照会长的设想发展,这个钱当然能出。现在付出一些,将来肯定能十倍百倍地赚回来。但问题是,讨好真的能发挥效果吗?就算有效,伯爵夫人愿意帮忙,她又真的能在这种事上影响到伯爵吗?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59 章【VIP】 第159章穿越中世纪159 进入泽布兰后,路易莎和纪尧姆一行并没有在任何一座城镇停留,而是直接取道洛特马斯。但到了洛特马斯后,也没有直接进城,而是先在城外的‘多明哥修道院’停下休整。 这既是为了以最好的面貌抵达‘泽布兰伯爵忠诚的洛特马斯’,也是为了给城里的人留出准备欢迎仪式的时间。 这座他们落脚的‘多明哥修道院’规模很大,而且从它的建造时间来说,倒比‘洛特马斯’作为城市的历史更加悠久——低地地区并不适宜发展农牧业,放在古典社会就是很难养活多少人口,所以这里虽然发展很快,历史还真的都不长。 就在‘多明哥修道院’开始建造时,‘洛特马斯’还只是个小渔村呢!在这附近修建修道院,倒也符合‘修道院’作为新事物刚出现时,作为僧侣隐居之所的定位.就是要远离尘世繁华才好。 谁知道在北海贸易繁荣起来了后,洛特马斯会发展的那么快呢?现在这里已经是低地地区最发达富庶的城市之一了。以至于‘多明哥修道院’的修士们根本不可能过‘隐居生活’,相反,从城市出入口修筑出的一条主干道,就从多明哥修道院跟前过,让修道院门前常年是车马人流如织。 不过,考虑到这年头越来越多的修道院‘入世’,修在城市里的修道院都不少了。‘多明哥修道院’跟前这样交通便捷、热闹,这样的结果说不定还歪打正着了。 为了接待路易莎、纪尧姆一行,‘多明哥修道院’提前三天就不再接待新的拜访者了。之前已经投宿的行商、朝圣者等,也都尽力催促着离开。不肯离开的,就只能转移到修道院更加偏僻的角落房舍了。所以当路易莎他们来到时,这座位于大路旁、城市近前的大修道院,真的显得很清净,不知道的还当这里是一处隐居修道院呢! 当然,能有这种印象,‘多明哥修道院’整体来说非常朴素、实用的装潢风格也起到了很大作用——此时的教堂就不说了,往往是怎么华丽辉煌就怎么来。而修道院虽然相比之下要低调很多,可大型修道院都讲究一个低调的奢华,不夸耀,却胜在细节呢! ‘多明哥修道院’从规模、布局、容纳僧侣人数等来说,绝对属于大型修道院了,但这里居然一派朴素实用的风格。另外,这儿的修道士看起来也是日常工作井井有条的那种,他们会自己耕种、养殖,附近属于修道院的产业也应该是以很细致的方式租给了合适的人,最大化赚取租金这绝对是一个运转良好,完全能自给自足的修道院。 “泽布兰人节俭、务实的传言真是名副其实,甚至根本不用进城去看,只看这座修道院就知道了。”路易莎大概参观了一下这座修道院,然后在去礼拜堂做平安礼拜时,就对一起的纪尧姆感慨说道。 纪尧姆又不是第一次来到洛特马斯了,甚至‘多明哥修道院’也不是第一次落脚了,对此早已知道,倒没什么意外的。 路易莎这样说,他也只是赞同地说了一句:“这是值得称赞的优良品质, 相比之下,瓦松大部分地区,都过于浮夸了。尤其是西岱,哪怕是平民也热衷于奢侈之物,喜欢夸夸其谈,还眼高手低.” 路易莎也是这段时间和纪尧姆熟悉了,才知道他对罗佩家族的‘龙兴之地’西岱有这么大的怨念。不过仔细想想也不奇怪,西岱的整体风气,和纪尧姆那种偏向务实、规范的性格,完全是南辕北辙了,实在是相性不合啊! 路易莎甚至怀疑,纪尧姆离开西岱,选择在罗本都建立新的大本营。除了政治上的考量,也是因为他不想受到西岱那种浮夸风的影响——从这个角度来说,纪尧姆或许还是个保守的人,对新兴的、活跃的、爱好享受的市民阶层文化,是本能抵触的。 当然,作为封建领主,‘保守’也不奇怪。封建领主都不‘保守’的话,是打算自己掘自己的根吗? 对此路易莎自然不会反驳他什么.就这样来到修道院的礼拜堂后,路易莎跪倒在祭坛前的软垫上开始做礼拜——路易莎当然没有真正的宗教信仰,但入乡随俗,在一个全民信教的环境中呆久了,这些也就都习惯了。再者说了,来都来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祈祷一下平安总归不会错嘛。 纪尧姆也跪倒在软垫上一起祈祷,不过他结束得比路易莎快,所以睁开眼转头,就看见路易莎依旧垂着头、双手在胸前合十进行祈祷。从他的角度可以看到她的发辫精美而整洁,裙摆上的金色缎带只是随意展开,并没有整理,也有多数人精心整理也没有的曼妙飘逸。纪尧姆的视线从头到脚,最终又回到了路易莎的头上.礼拜堂的光线不算明亮,这让人脸上总是有些阴影,发髻上装饰的珠宝也显不出华贵的色泽。但这对路易莎来所似乎恰恰好,一片阴影落在她洁白如空谷幽兰的肌肤上,仿佛某种特殊的装饰,有一种超常的美。至于珠宝黯淡,倒是更显示出了她乌木般发丝的细腻光泽。 纪尧姆很喜欢路易莎的长发,尤其是它们披散下来的样子,发卷丰盈亮泽,抓在手中冰凉而顺滑,就像是将一泓清泉或月光抓在手中。那是一种超出现实的体验——只可惜,路易莎白天几乎从不梳散开头发的发型,大多是端庄优美的发髻,又或者家常舒适的简单发辫。就只有晚上休息时,她才会散开头发。 这让纪尧姆在可惜之余,又有一种隐秘的满足这可是只有他能经常见到、触摸到的美景呢! 路易莎如果知道纪尧姆的想法,大概会哭笑不得吧。她白天基本不散发,主要是为了头发好打理、保持清洁等务实原因啊——她按照此时女性常见的标准,留了披散下来能完全盖住臀部的长发,这样长度的卷发,又是那样厚密,路易莎都不想象要披散着好看,需要多么频繁地打理。 卷发一直是这样的,想要看起来像美照里那样毫不费力,往往是最需要在打理上费工夫的。 更不要说,如今虽然不是工业革命时期,空气里都漂浮着煤灰,但要说城市的空气有多么清洁、环境有多么干净,那也是没有的。 路易莎又不想每天洗头,那对她这种有人帮忙的‘贵族’来说都很费事,再者也会增加受凉的风险所以还是老老实实把头发梳起来吧。 完成了礼拜,路易莎和纪尧姆才手拉着手离开了礼拜堂,这会儿快到晚餐时间了,正好可以尝尝‘多明哥修道院’的‘修院菜’——就像华夏一些讲究的寺庙、庵堂可能发展出精洁的素斋,孔府这样的地方有孔府菜,盐商聚集的城市也有盐商菜修道院在西方遍地开花的几百年,当然也会发展出一套自己的饮食。 尤其是一些大型修道院,其‘修院菜’是真的名声在外的!讲究的是食材简单而新鲜,烹饪方式不奢侈但细致,口味清新有品味这说起来,是比较符合现代人口味的。而事实上,历史上的修院菜也确实极大影响了宫廷,然后宫廷又影响民间,对饮食风尚的变化起到了引领作用。 路易莎也是比较习惯吃修院菜的,虽然这个‘习惯’也只是相对来说,谈不到喜欢。只能说,出门在外,跟着一起出门的厨师并不总是方便为她烹饪食物,如果不是长时间驻跸在某地,是暂时落脚的话,她也只能习惯当地奉上的食物。 而相比起别的什么城堡贵族、城市富商的厨师献上的饮食,修院菜已经算是比较值得期待的了。 北方的修院菜和南部的修院菜不一样,南部在饮食上更加开放,所以南部修道院虽然有‘戒口’的意识,但除非是特殊的日子,多数时候修道士吃的和普通人没什么分别。也就是说,肉食或者别的什么,他们都能吃,最多就是调味清淡讲究许多。 而在洛特马斯这样的北方地区, 修院菜更容易两极分化——北方食肉传统更加深厚,哪怕是一些需要斋戒的日子里,他们也会想办法给许多肉食辩护,以便符合教义地食用它们。 所以一方面,有的修道院会拼命和这种传统做切割,日常饮食都像斋期一样。另一方面,又有修道院对食材的包容达到了惊人的程度,斋期亦可以食用多种肉类,只明文禁止食用四足热血动物而已。 路易莎不太确定‘多明哥修道院’算哪一种,不过从这晚的招待来说,至少他们并未激进反对肉食。在这个并非斋戒的日子里,路易莎吃到了鸡肉、鹌鹑、小牛肉等多种肉类.不过味道最好的还是一道鱼肉。 不愧是修道院,果然还是烹饪鱼肉更有经验吧! 而相比起食物,可能多明哥修道院奉上的饮料更让路易莎印象深刻。虽然为了招待路易莎他们,端上了一瓶瓶长途运输而来的葡萄酒,但一起被端到路易莎面前的还有啤酒、苹果酒等酒水。这和西岱、布鲁多等地,葡萄酒独霸天下的局面完全不一样。 这也没办法,谁让北方没法种植葡萄并酿造葡萄酒呢?没法自产的话,就得从南方运输进口了,这年头运费本来就贵,葡萄酒这种沉重的液体商品只会更贵! 这就导致,在洛特马斯,乃至整个泽布兰,葡萄酒完全是贵族、高级神职人员、大富商的专享。其他人,哪怕是修道院里的僧侣、教堂的普通神职人员,也只有一些仪式上,才有机会品尝具有宗教意义的葡萄酒。 其他时候,则是用啤酒、苹果酒代替葡萄酒. 要让路易莎来说, 多明哥修道院奉上的葡萄酒非常普通,哪怕是今年的新酒,口味也并不出众。反而是他们自酿的啤酒水准奇高,口感很清爽,哪怕她是个对酒不感兴趣的人,也能以‘尝新鲜’的心态喝上一杯,还不讨厌。 这也不奇怪,修道院酿酒乃是传统,这也是修道院的一项重要产业了。北方的修道院没法酿葡萄酒,可不是只能往啤酒上使劲儿么。 就这样,路易莎难得的多喝了一点儿,虽然说不上醉,但也到了微醺的状态。 晚餐结束后,纪尧姆注意到了路易莎的状态和平常不太一样,不禁哑然失笑只是淡啤酒而已,而且他并不认为路易莎喝了很多,不算大的高脚杯,大约是两杯,这也能‘醉’么? 一边觉得这很稀奇,一边又觉得可爱。路易莎换上白色的睡衣裙,散开长发坐在床上时,有一种不同于以往的‘迟钝’。纪尧姆担心她受凉,即使房间里点着壁炉,依旧拿了一条毯子给她裹了起来。 裹好毯子,纪尧姆又摸了摸路易莎比平常更显得绯红的脸颊,问她:“还好吗?” 路易莎顿了一下,点点头。她是真的没醉,意识是完全清楚的,思绪也很顺畅。就是觉得有些轻飘飘的,而且注意力不能很好集中,这也是她显得迟钝的原因。 但这落在纪尧姆眼里,却是一种平时难得一见的‘乖巧顺从’——据说,许多年长男性会迎娶足以做自己女儿,甚至孙女的小姑娘做妻子,就是享受这种乖巧顺从。他和路易莎并没有那么大的年龄差,他大概是比路易莎年长九岁的样子,在此时肯定不算有多少年龄差的(此时流行丈夫比妻子年长许多)。但年长就是年长,按理说他多少该有些年长者的感觉的,而事实确实从来没有过眼下就觉得有些奇妙了。 路易莎其实有非常不谙世事的一面,就和纪尧姆所知道的许多贵女一样——因为从小生活在华丽的宫廷中,真正意义上的不食人间烟火,对于很多事,如‘苦难’,完全不了解,甚至有某种浪漫化的想象。 路易莎的‘不谙世事’倒不在于她缺乏常识什么的,而在于她有保持善意的能力。要说她没有防备心,她也是有的,甚至有时候显得有些过头。但再防备,也不妨碍她总是率先表达出诚恳的善意,她有一种不怕被背叛、被伤害的勇气与坦然。 这在此时可不容易见到至于说路易莎之所以这样,也不是她有多特殊,而是她的性格、三观等都定型了。作为一个和平大国长大,生活富足,生活中几乎没遇到过坏人的年轻女孩,她本能就不会预设被背叛、被伤害的立场。 然而‘不谙世事’归‘不谙世事’,路易莎却从不乖巧顺从。她非常有主见,除非事情和纪尧姆有关,不然她自己做决定就做决定了,似乎完全没想过还得和他商量——她甚至连乖巧顺从的姿态都没有做过。 纪尧姆也不知道是自己不在乎这个,还是确实如身边人所说,就是对路易莎昏了头了,总之他从没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但是,现在见路易莎‘乖巧顺从’的样子, 即使知道是假的,又觉得偶尔有这样一面也很好。 或许是因为这个,纪尧姆今晚相比起平常,要更激动一些。路易莎‘乖巧’点头后,他就迫不及待抚.弄她的头发,和裹着的毯子之外、依旧露出的脖颈。还在她耳边说话:“您的头发很完美您听说过吗?关于您的头发,有一个传闻,非常轻浮的传闻。” 纪尧姆平常是挺严肃的,不过不至于和喜爱的新婚妻子在床上也那样严肃,这时候他的话里就全然不是平常的不动声色了。暧.昧、粘稠,带着一些笑意,或者换个说法,他其实就是在调.情。 路易莎轻轻‘唔’了一声:“什么传闻?” “有人说,您的母亲在怀孕时向圣母许了愿望,希望自己的孩子有乌木一样黑、丝绸一样亮的美丽头发。所以您才能有这样一头长发.称这是世上最值钱的珍宝之一,足以交换等重量的宝石。”纪尧姆轻声说着,一只手从毯子下摸索进去,摸到了路易莎光着的脚,觉得有些太凉了,便握住了,想要给她捂热。 路易莎觉得有点儿痒,下意识动了一下,想要抽出来。但因为坐着的姿态,不太好用力,而且纪尧姆反应也很快,一下按住了,所以没能抽出脚。 “这的确是个轻浮的传闻,我都从没听过有这样的事儿。”路易莎靠在纪尧姆怀里没有再乱动,思维一时之间也有些天马行空起来,而且想到就说:“不过,这样的传闻太单调了,我还以为他们至少得说,我的母亲怀孕时正在做针线活儿。看到了乌木制作的窗框, 以及手中的黑色丝绸,就有了这样的祈愿。” “而在祈愿中,一不小心针扎破了手指,鲜血滴落到窗边的积雪上,白的是雪,红的是血。便又希望,自己的女儿能有雪一样白的皮肤,血一样红的嘴唇——就这样,布鲁多的郡主出生了,她果然有乌木丝绸一样的头发,雪白的肌肤,鲜红的嘴唇。” “所以人们都叫她‘白雪郡主’.白雪郡主还在襁褓里时,就失去了母亲,父亲又迎娶了继母”路易莎断断续续说完了‘白雪公主’的故事,或者应该叫‘白雪郡主’? 这样的故事味道实在是太正了!正是民间故事常见的那种叙事。纪尧姆一听就知道路易莎是在调侃玩笑,不过这个玩笑也实在有趣,故事本身也引人入胜地过分——恶毒继母最终遭报应的故事主题,似乎在哪个文明中都会有?也的确是喜闻乐见的。 “听起来,伯爵夫人对您不好吗?”纪尧姆声音低沉地说。他又揭开了刚刚给路易莎交掩在胸前的毯子,将两人都裹进了同一条毯子里。 “她认为我抢走了伊娃的位置,当然不会喜欢我。但,谈不到对我不好,因为她没有那个机会,我很快就在布鲁多宫廷站稳脚跟了。我们两个人之间,更痛苦的应该是她吧,即使我从没对她做过什么——我的存在本身就够让她不高兴了。”路易莎感觉纪尧姆咬了自己一口,一下忍不住抓住了他的手臂。 路易莎修剪得很完美的指甲是椭圆形的,并不锋利,但还是一下掐进了肉里,在纪尧姆手臂皮肤上留下了小小的月牙形印记。 纪尧姆‘嗯’了一声, 似乎是对这个情况表示了满意——某方面来说,他和路易莎有点儿像,都是不懂事的时候就没了母亲,然后就有了排斥自己的继母。他小时候因为兄弟多,不上不下的,是隐形人。路易莎就更干脆,早早被送到了修女院。 如果不是他有指挥战争的天赋,如果不是路易莎没有弟弟,他们是不可能改变处境的.命运有的时候还真是一个难以捉摸的东西。 所以纪尧姆还真能体会路易莎和巴尔扎克伯爵夫人的关系,他和安娜王后只不过是加强版而已——当他展露出自己的天赋后,安娜王后也就没办法对他怎么样了,他们甚至没什么机会见面。而现在,他成为了王太子,更是只要他存在,就是安娜王后的痛苦之源。 ‘是否被继母虐待’这个问题就此打住,纪尧姆又想到了一点,仿佛是自言自语道:“所以,王子是见到了玻璃棺材里白雪郡主的尸体就爱上了她吗至少在王子眼里,那是尸体没错吧?这个故事还真是诡异.” “您很敏锐,但我敢说,很多人都、都不能想到这一点,只觉得这是个、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好故事。”路易莎感觉自己有点儿呼吸不上来了,虽然早就不是第一次了,但皮肤碰着皮肤的奇妙感觉还是让她下意识紧张起来。 “或许是因为我曾经见过,有人的确有那样的癖好。”纪尧姆这话说的非常轻,几乎就是气音。但非常流利,一点儿停顿都没有,让人能感觉到他的笃定。 一时之间,路易莎还真不知道他是在开玩笑,还是说真的了。 察觉到路易莎的迷惑,纪尧姆忍不住笑了起来——虽然故事是她说的,但她看起来才是那个对这个世界阴暗面一无所知的人呢!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60 章【VIP】 第160章穿越中世纪160 第二天,是纪尧姆和路易莎真正进城的日子,但他们的起床时间比预计的晚了快一个小时。 纪尧姆倒是不慌不忙,在妆扮上要花更多时间的路易莎就匆忙多了。于是纪尧姆就舒舒服服地枕靠在床上,看路易莎趿拉着妥协,在屏风后走来走去。 站在屏风后的路易莎脱去了睡衣,虽然旁边就是烧得很旺的壁炉,她还是打了个寒噤,飞快换了一条衬裙。这是白色的亚麻内衣衬裙,然后又加了一件本色的薄毛呢衬裙保暖。这时候路易莎才从屏风后绕出来,坐到垫着软垫的凳子上穿自己的长筒袜。 女性不能穿裤子,就只能穿长筒袜保暖了。其实也差不多,动态的长筒袜是可以拉到大腿根的嘛。 女仆拿了好几双色彩鲜艳的羊毛长筒袜来,路易莎一时做不出决定,就看向纪尧姆:“您觉得那一双袜子更合适呢?” 纪尧姆看了一眼搭在屏风上的金色丝绸刺绣面子、翠绿色呢绒衬里的外裙,那是路易莎今天要穿的,颜色本就亮眼,还要用强烈的对比色去强调。他甚至可以想象,路易莎今天进城时,裙摆抖动露出一点儿里面的翠绿,会多么的让人印象深刻。 “那双红色的怎么样?”纪尧姆其实很喜欢看路易莎穿红色,但他从来不直说这一点。 路易莎看了一眼红色的长筒袜,看起来挺普通的,但猩红色的毛呢料上有鲜红的丝线绣出几何图案,得仔细看才看得出来。但就算乍一看看不出来,也会第一时间感觉到它不是素面无纹的,因为有一种说出来的精美。 纪尧姆给面子地帮忙做做了决定,路易莎也就不再纠结了,拿过那双长筒袜,提起自己的衬裙,就穿了起来.因为此时的布料没什么弹性,穿的时候位置就要对准,路易莎还在一开始的时候多做了一会儿调整。 很快,长筒袜被拉到了大腿根,然后就是系袜带了,是两对金色的袜带——袜子太长了,一只袜子只系一根袜带,总让路易莎缺乏安全感。所以她是一根袜带系在膝盖上方,一根袜带系在膝盖下方。 纪尧姆的视线落在打着对称蝴蝶结的袜带上.这样精巧漂亮的小玩意儿他并不陌生,事实上,他拆过好多次了。但每次拆开,依旧会让他有儿时拆礼物的期待感与满足感他慢慢坐直了身体,当路易莎两只袜子的袜带都系好了后,还朝她招了招手。 路易莎不解,但还是走到了床边。然后猝不及防的,纪尧姆就搂住了她,并且一只手迅速找到了袜带,一下拆开了。 “呀!殿下!” 路易莎忍不住惊呼出声,拍了纪尧姆的肩膀几下,还想躲开。然而笑死,根本躲不开,纪尧姆的力气比她大多了,他铁了心不让她挣脱的话,她简直就像是被铁箍箍住了一样。 纪尧姆并不是真的要乱来,他也知道现在是白天,更重要的是,待会儿他们还要出席进城仪式——他真的就是一下瘾发了,不由自主想拆袜带玩儿,在这个欲念变成现实之前,他一下什么都想不到了。路易莎再次系袜带, 并且整理衬裙时,还忍不住瞪了纪尧姆一眼.这时房间里有好几个侍女和女仆呢!说实话,都很想笑,但她们知道这一笑,路易莎肯定会害羞。到时候恼羞成怒,不和纪尧姆说话,难做的还是她们,所以都尽力忍住了。 纪尧姆清了清嗓子却不说话,还侧头避开了路易莎的瞪视,也起了床穿衣。路易莎没办法,只能不爽地去穿自己的外裙。这条外裙还配有一条长长的、从腰间吹到地上地金色织锦腰带,金色的底色上有橙红和银色的花卉刺绣。她束好了这条腰带,才去洗漱。 因为担心洗漱弄脏弄湿裙子,侍女还给路易莎围了一块罩住她整个上半身的厚布。她就这样洗脸刷牙,甚至梳头。 今天梳的是经典‘耳机发髻’,罩住两边发髻的是珍珠和蓝宝石的小圆发网,然后是一个额饰。就是一条粗金链子,下面坠一颗浅蓝色的海蓝宝,海蓝宝周围还有一圈镂空金花丝装饰——相比起此时常见的细圆箍式额饰,这显得秀美了很多,而且更加精致。 “您的气质很适合海蓝宝石,都有一种清新忧郁的美。”纪尧姆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走到了路易莎身后。 路易莎正在涂口红,小毛刷子沾了一点点口红,然后涂抹到嘴唇上。她的嘴唇本来就算红的了,但不可能突破人类的极限,所以还是要涂口红才能真正达到‘正红色’。 她对着镜子小心涂抹,忽然抬头看了一眼镜子里自己身后的纪尧姆,突然站起身、背转过去——口红刷一下就划过纪尧姆的脸,留下了一道细长、殷红的痕迹。 所有人都为这意外的发展睁大了眼睛, 纪尧姆倒是没生气,只是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一眼,又看向路易莎:“您不生气了吗?” “我本来就不生气,只是有点儿不爽而已——您捉弄了我,我就要捉弄回来。”路易莎理所当然地说。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说起来还能算作是夫妻情趣吧?这都生气,那也太奇怪了。 路易莎说罢后退了一步,看着纪尧姆脸上的红痕,心里暗暗赞叹还挺好看的纪尧姆的长相像他的母亲,其实是贵气秀美那一挂的。虽然此时主流并不追捧这类男子,但还是会承认这种好看。纪尧姆基本没被当作过美男子,更多是因为气质上的严肃和长相风格不合,以至于显得不合时宜、呆板僵硬了。 然而在路易莎这个现代人看来,这可太好了!这完全就是贵气禁欲系那一挂的,非常心动的好么不管怎么说,结婚的对象是这个长相,那还是能让她抵消一些不安的——虽然早就接受了要和一位王子结婚,但对一个现代人来说,在现代结婚都不见得坦然,更别说是在中世纪了。 而且除脸之外,纪尧姆还是肩宽腿长的九头身,居然还没有这个时代征战沙场的贵族常见的肥胖(古代武将,无论东西方,都多见胖子。因为体重很多时候就是战斗力,不然格斗分什么量级?而且脂肪在很多时候也能起到保护作用,提高生存率)——路易莎猜测他是天生的体脂率低! 古代胖将军们的肌肉其实也是很多的,只不过脂肪更多。他们锻炼得也多, 但没有增肌的意识,也是没有那个必要,看纪尧姆的饮食习惯,也没有特意为增肌努力.所以就只能是天生体脂率低了。 真让人羡慕,也是真棒嗯,作为结婚对象,路易莎觉得自己是有这个发言权的。 纪尧姆接过一旁侍女递过来的湿布巾,对着镜子擦拭起来。路易莎发自内心地感叹:“您很适合这样的红色呢是因为皮肤白皙吗?” 纪尧姆心想:巧了,我也是这样觉得的。 大概是出于这样得‘默契’吧,最后两人都披了一件松鼠皮衬里得猩红色毛呢斗篷——当之后纪尧姆骑黑马、路易莎骑白马,披着猩红色斗篷,一起进入洛特马斯城时,迎接的市民都觉得两人格外有贵族气度。 一个是两人都长得‘贵’,另一个,就是两人都穿的鲜艳,而穿着鲜艳也算是此时的贵族特权了。虽说洛特马斯的传统,即使是一些很有钱的人,一般也都穿本色布料,或者黑色,基本从没鲜艳过,但这不代表他们在审美上也和主流相悖。 “看起来传闻是难得的靠谱了,伯爵对伯爵夫人非常看重,他们的马甚至是并行的,他乐于和她一起分享荣耀。”站在毛纺织行会商馆前的维尔德先生看到了骑马经过的队伍,在人群的欢呼声中对自己身旁的同行说道。 同行点了点头,又看看为伯爵和伯爵夫人欢呼的民众,又说道:“我们这位上任没几年的伯爵,倒是比前任得人心多了,虽然他几乎没来过几次泽布兰,就算来了也没长住过。” 维尔德先生不以为然道:“这正是伯爵大人得人心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他不多管闲事——而且,不得不承认的是,欢呼声至少有一半是给伯爵夫人的,那可真是位天使、是深受福泽之人。即使是普通市民,也会自豪于有这样一位女主人的。” 同行连连赞同,显然是前后两个观点都认可的。他又看了一眼其实已经走开的队伍,说道:“总之,希望伯爵夫人对伯爵大人的影响力真的能到那程度,不然钱就白花了.听说为了讨好伯爵夫人,会长准备了很多珍贵之物。” 毛纺织行会会长之前就动员行会里的会员,有钱的出钱,用来讨好路易莎,从而达到让路易莎影响纪尧姆,给毛纺织业赢得更好的发展条件——大家虽然半信半疑,但介于会长一直以来的威信,钱还是很快收齐了。 路易莎当然不知道,已经有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在等着自己了。很快,当进城仪式完成后,她和纪尧姆领头的队伍就来到了洛特马斯的‘领主宫广场’。领主宫广场,顾名思义,这个广场上是有一座领主宫的,泽布兰的领主宫廷就设在这儿了。 说实话,这可不多见。此时的城堡都在城市之外,最初作用是镇守某些极具军事价值的点,而城市有城墙,本身就可以看作一个大号城堡了,不需要再建一个‘堡中之堡’。而宫廷又基本设在城堡中,所以么 至于说西岱城中的王宫,那是因为西岱是王都,王宫设在王都之内算是比较常见的了.不过,王宫不在王都城中,此时也是有的。 从‘领主宫’就在洛特马斯城内,就能看出来,低地地区的确是‘过于城市化’了。对于领主来说,乡村地区的生产不怎么重要,城市里的工商业才是真正要放到眼皮子底下看着的。留守在领主宫的仆人,其中比较有身份的一些,这时在宫廷总管的带领下,排在了领主宫广场上。在纪尧姆扶着路易莎下马后,就非常恭敬地向两人行了礼。 纪尧姆并不多看他们,冲宫廷总管点了点头就算了。路易莎这个时候就发挥了女主人的作用,给这边宫廷里的人发了一次‘红包’:“.辛苦你们了,常年在这儿打理没有主人住的宫廷.没人觉得是功劳,苦劳又容易被忽视。” 听路易莎这样说,下面的人差点儿把‘理解万岁’喊出来!哪怕是相对沉稳的宫廷总管也有些感动了,天知道他们这些人就守着一个没有领主住的领主宫,平常日子有多难!即使有些油水过手,也远不如过去领主住在这里的时候啊! 他们这些人,过手才有油!领主都不在,大部分开销都没有了,怎么过手沾油? 路易莎按照每个人身份的不同,还有过去几年的勤谨程度不同,给了不同的‘红包’.很快有人意识到了这种不同的原因,心中就是一凛——这说明,路易莎虽然从来没来过泽布兰,但却对这儿领主宫内的人事一清二楚。 她当然不可能是自己打听来的,只可能是纪尧姆,他们的主人告诉他的妻子的。所以现在发给的‘见面礼’,是一种安慰,表示他们的苦劳主人是知道的。同时也是一种警告,警告一些人别以为主人不在,就可以搞一些小动作。 真要搞小动作的话,是躲不过纪尧姆留在这里的眼线的! 就这样,一次说不上‘交锋’的‘交锋’后,路易莎他们才进入‘领主宫’——她和纪尧姆自然住进了领主宫内最好的两个房间,嗯,是两个房间,此时的贵族夫妻分房睡很正常。哪怕是一些只有一两座小城堡的小贵族,城堡没多余房间,很多也妻子睡单独的房间,丈夫则和其他人一起睡大礼堂。 路易莎看了一眼自己和纪尧姆的套房,各占据了二楼的两端。因为这座领主宫不算特别大,所以也不怎么远,但也不近就是了.很好,她一点儿不怀疑,纪尧姆的房间会成为摆设。从结婚以来,她和纪尧姆就没有分房睡过。 纪尧姆是不想,路易莎则是无法拒绝。如果是一个真正的中世纪妻子,或许还能理直气壮地拒绝,因为此时贵族夫妻本来就有各睡一屋的习惯,也因为宗教上也支持妻子拒绝丈夫的同房请求——拒绝求爱,尤其是以各种宗教节日,各种圣徒纪念日为由拒绝,这是正当的,还是妻子虔诚、贤惠的表现。 但路易莎因为有华夏人的思维,反而觉得夫妻分房睡很奇怪,很难毫无负担地拒绝同房——除非是感情破裂了,不然为什么要分房? 在其他人收拾整理此行带来的行李,尤其是要给卧室更换寝具时,路易莎不想妨碍他们,干脆就坐在了走廊上的窗边坐席上。看着外面广场上的‘景色’同时,她还漫无目的地想着房间分配的事儿。 等回过神来时,就听到房间里面吉娜惊奇说道:“泽布兰人真是比想象中更简朴呢!刚刚市政府前面,不是贵族和市政府官员列队恭迎了殿下们吗?即使是那样有体面的人,也没有穿着华丽的衣裳,颜色不是羊毛本色,白的、棕的、灰的,就是染的纯黑。尤其是男士外套,还都是短外套!” “这很正常,泽布兰,或者说整个低地地区,大多有这种风气。他们从来都是最踏实肯干,不夸耀浮华的.”娘家也在低地地区的卡尼尔伯爵夫人颇为自豪地说道。虽然她不见得也喜欢低地地区的低调踏实,但这不妨碍她认可自己的家乡。 “这我听说过,但亲眼见到还是不同也不只是服装,还有房子。刚刚一路过来看到的房子,虽然砖石建造很多,比不少城市都强,看得出洛特马斯的富庶。但那些房子坚实是坚实,却普遍没什么装饰.缺乏线条、颜色搭配等各方面的美。” “这一点就连领主宫都是一样的,只看外表,它就像是一块切割好的方石,平平整整,无聊而俗气.而且冷冰冰的,让人看到了也不会联想到温暖舒适的环境——虽然住进来后就知道了,它并不比其他宫廷差。”吉娜对进城以后看到的建筑物发表看法。 “其实,洛特马斯的建筑也没那么无聊。”这时候海莲娜过来插了一句嘴:“只不过,这儿的冬天太萧瑟了,所以感觉更冷硬了——然而实际上,这里虽然更靠北,但冬天冷暖上和西岱也差不多。” 路易莎知道,这是大西洋暖流的功劳。但大西洋暖流拯救了人们的体感,却无法改变洛特马斯作为一座水坝上建立起来的城市,其匮乏的自然景观。放眼望去,万物凋敝,就是感觉比多少还带一些绿意的西岱更冷更无聊。 听着这些闲话,路易莎正想让人将行李箱中的书拿一本出来,给她打发时间。抬起头却看到领主宫的侍从长走了过来——泽布兰领主宫的侍从长比较特殊,特殊就特殊在她是个女人。要知道,虽然没有明确规定过,但大家默认宫廷里总管、侍从长、卫队长,这三个最重要的职位,都是属于男性的。 当然,偶尔有个例外不奇怪.在宫廷职位越来越变成一种可以继承,类似爵位的存在后,当然也会出现没有儿子,只能想办法让女儿获得继承权的情况。路易莎知道,泽布兰领主宫这位侍从长,就属于这种情况。 侍从长过来,是为了和路易莎沟通今天的晚宴,以及一些其他零碎事的。 路易莎和纪尧姆今天刚来是没错,但之前已经在城外修正过了,舟车劳顿的疲劳debuff已经去掉了。所以今天举办晚宴也可以,这只看他们的想法而已——而纪尧姆昨天已经给领主宫传信了,晚宴就安排在今天! 路易莎听侍从长详细报告了今晚的晚宴安排,发现异常隆重,从饮食到席间整的花活儿,甚至比西岱王宫里的宴会也不差什么了说实话,有些意外,因为从进入泽布兰起,这片土地给她的感觉就是简朴务实、不喜浮华的。 怎么宴会就是这个风格了?难道是为了讨好她和纪尧姆吗?觉得他们两个瓦松人,肯定热爱浮华一些的场面吗? 路易莎想了想, 试探着问道:“只是欢迎宴会而已,这是不是准备太多了?这一次这样隆重,之后圣诞宴会要怎么做?要是还不如欢迎宴会,不是不太合理吗?” 似乎是知道路易莎在想什么,侍从长微微一笑,回答道:“嗳,夫人,您不必担心!欢迎宴会就应该有这样的安排。之余几天后的圣诞宴会,那只会更隆重——您从没来过泽布兰,所以不知道我们这儿的传统。” “泽布兰人或许其他方面非常节俭,不喜欢享受,但饮食是一个例外。即使是最普通的人家,只要还能生活得下去,就不可能在吃喝上亏待自己。吃好喝好、吃饱喝足,这一直是我们祖先的习惯,也是我们的习惯。” “至于说宴会,那更是我们泽布兰人的最爱!平时的吃喝已经很好了,宴会,尤其一些重要节庆的宴会,则更进一步,得做到‘倾其所有’。凡是力所能及饮食,都会安排起来.” “大概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们泽布兰人才即使日常生活简朴,结果却也积攒不下来什么财富吧。饮食和宴会上的开销,足以和其他方面节省下来的金钱抵消——不过这也挺值得的,将金钱花在吃喝,还有各种庆祝上,还有比这更实在的吗?”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61 章【VIP】 第161章穿越中世纪161 正如侍从长所说,泽布兰人在宴饮上从不‘节俭’! 各种食物种类繁多、堆积如山,用硕大的盘子装着,营造出强烈的丰盛感。虽然从路易莎的感觉来说,再丰盛也没用,报好吃,真的报好吃啊。她最后只吃了一些水果,以及一道烤鱼,烤鱼用的是本地海鱼,鱼肉洁白肥厚少刺,调味也不复杂,根本不可能出错。 而相比起丰盛的食物,泽布兰人喝酒时的另一副面孔,才真正让路易莎惊讶——他之前看到的泽布兰人,总体上都是谦虚温和,甚至有些严肃的。他们就算没有北欧那种冷漠,也是绝对称不上热烈,就连喜悦都显得平和。 但当饮酒开始后,一切都变了,大量的、各种各样的酒被端上宴席,然后宾客们就是‘喝喝喝’! 见路易莎看的都惊住了,纪尧姆给她解释了一下:“这就是泽布兰的风俗,也是我最不满意的一点.他们别的都好,只有饮酒时根本不加节制。泽布兰有一句谚语,‘逢酒必喝,逢喝必醉’,如果一场宴饮都喝不醉,只能说明主人的失败,连酒水都没有准备足够。” 纪尧姆是喝酒的,这肯定啊,生活在中世纪的人,谁不喝酒?不过他算是喝的比较少的那种了,主要是厌恶喝醉。虽然有人将醉酒当作是一种放松,甚至狂欢,甚至是展现男子气概的一种方式。但纪尧姆不属于那一类,他尤其厌恶醉酒误事! 路易莎看着酒水一道道地上,心里确定泽布兰人果然爱喝酒:这个酒水也不是随便一股脑上的,而是按照种类,以一定次序搭配好,然后一样喝完,再上另一样。这让一些酒鬼越喝越上头,根本停不下来! “真是和日常截然相反啊,泽布兰人的民族性实在是出乎意料难道是因为日常太节制了,就要通过食物和酒来补偿平常的不满足吗?”路易莎眨了眨眼,看向大礼堂里,已经有人喝的烂醉如泥的场面,忍不住说道。 “所以,街上才有那么多酒馆啊。今天进城之后,看到街上店铺之间,不一会儿就要见到一家酒馆,还没多想。现在想想的话.” 现在是中世纪,餐厅、酒馆什么的都非常少见,有钱人肯定是自己家的饭菜最好,没必要去外面吃喝。穷人就更不必说了,在外面吃喝一顿的钱,可能就是家里几天的伙食费,谁也没有这个闲钱。 不过酒馆相对餐厅还是多一些的,对于一些人来说,酒馆这种地方有交际娱乐功能。自己在家喝酒,和一群人在酒馆一边吹牛打屁,一边喝酒,体验感还是很不一样的。更不要说,很多酒馆还会提供余兴节目,比如说搞个斗鸡、抓鼠比赛什么的,这也是家里不能比的。 尤其是在娱乐匮乏的中世纪,这些都是难得的快乐了。 有点儿惊讶于泽布兰的饮酒风俗,不过路易莎的心态很快又放平了——这年头,喜欢喝酒的才是大多数,反而是路易莎这种是非主流。就连纪尧姆,他也只是厌恶醉酒,而不是不喜欢喝酒。最多就是泽布兰喜欢喝酒喝到醉这一点,此时稍显特殊了一点儿。 毕竟这时候的酒水酒精度数都不高,喝到烂醉还不太容易呢! 晚宴结束后,路易莎洗澡时还听海莲娜啧啧称奇:“今天来的宾客几乎全是醉鬼了,真担心他们回家时掉进河里淹死,洛特马斯这儿主要坐船出行不是吗?我还听宫廷总管说,这次晚宴办的很成功,因为每个宾客都喝得尽兴了!” 显然,她虽然过去随着父亲去过很多地方,泽布兰这种风俗还真没见过! 路易莎一边用网眼纱揉搓出沐浴露泡沫清洗身体,一边说道:“那就只能祈祷我们的客人们好运了还好,泽布兰人也只是宴饮时才会这样,平时都是严肃可靠的——如果不是这样,纪尧姆大概也不会主张来这里过圣诞节了,即使他再不想要回西岱过圣诞节。” “哦,殿下啊,纪尧姆殿下的确有点儿严肃,他这一点和泽布兰人很像。但纪尧姆殿下不会喝酒喝醉,这一点很好.我简直不能想象您包容一个醉酒的丈夫的样子。”海莲娜也是知道路易莎的性格,才这样有什么说什么的。 也就是路易莎不在意,不然这话放在多数贵妇人身上,也是不大不小的指控了——没人会觉得丈夫爱喝酒是什么问题,喝醉酒也只能说是正常。如果一个妻子连这都不能包容,在此时的社会认知里,不是很‘糟糕’么? 路易莎的确不在意,事实上,她很快顺着海莲娜的话想象纪尧姆是一个醉鬼,而自己要照顾醉酒的他的光景了。只能说,不可能,绝对不可能!那种情况,她绝对是让纪尧姆的侍从照顾他的。反正都喝醉了,怎么糊弄都行。 直到睡前坐在床畔梳头时,路易莎还忽然想到了这件事,忍不住好奇地问纪尧姆:“您喝醉过吗?” 纪尧姆也刚刚沐浴完毕,他也是有着比较好的卫生习惯的。似乎是因为他经常过军旅生活?要知道在军队那样人员密集的地方,卫生习惯要是不好,是很容易出事的。别的军队不知道,反正纪尧姆是一板一眼的性格,这方面要求很高。 正在擦拭有些打湿的头发,忽然听路易莎说起这个,纪尧姆停下手中的动作,想了想说:“当然,有过那么一两次您得知道,作为一个男人,总会有喝醉的时候。” 虽然纪尧姆的语气已经极力轻描淡写了,但对他已经有些了解的路易莎很确定他其实很不爽来着。就是不知道,是单纯回忆起了醉酒时的不适,还是伴随着醉酒,还有别的什么让他不高兴的事发生。说不定,他现在那么讨厌醉酒,不只是因为觉得醉酒误事,也是因为曾经的经历呢! “您喝醉酒时发生了什么吗?”路易莎好奇地问。 纪尧姆避而不答,路易莎更加好奇了,更加缠着他——纪尧姆最终是被她缠得没脾气了,才提起了自己的‘黑历史’。 在纪尧姆十几岁的时候,安娜王后身边有一个司衣女官,她爱上了纪尧姆,但纪尧姆对她一点儿想法也没有。那一次恰好是纪尧姆喝醉了,她便主动找机会去照顾纪尧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纪尧姆都以为自己和对方发生了关系。虽然还是对她一点儿意思也没有,却也没办法冷着脸对待了。 最后还是某个年纪差不多,但比他有经验得多的朋友,得知了他那段时间的苦恼,真的快要笑死了——在确定他绝对是喝醉了,醉得不省人事了,一点儿不记得自己和司衣女官发生了什么后,非常肯定地告诉他,他们绝对什么都没发生。 真正喝醉的人,是没有能力发生什么的。所谓醉了、发生不受控制的事儿,都只是一种借口。 路易莎忍着没有笑.这一点儿也不可笑!别说中世纪性.教育缺乏,一切全靠‘经验’了。就是现代,获取资讯都那么简单,不是也有很多人不知道这个么?还依旧相信着‘酒后乱.性’‘酒后吐真言’一类的‘都市传说’。 “您是想笑吗?想笑就笑吧。” 纪尧姆显然已经预料到路易莎的反应了,无奈说道:“看起来,您像是早就了解这一点了?” 路易莎想了想说:“我比较了解‘醉酒’,我一直认为,醉酒并不是让人‘不知道做了什么’,而更像是释放出了每个人内心之中的‘渴望’。如果一个人醉酒后做了很糟糕的事,那并不是酒的问题,只能说他原本就有恶念。只不过清醒状况下可以用理智去控制.” 潜台词也很明显了,如果真如纪尧姆说的那样,他对那位司衣女官一点儿想法也没有,那醉酒之后的确什么都不可能发生——路易莎也只能从这个角度来解释了,不然她能从生理角度去解释,说男性醉酒后根本不可能起来么? 对于一个中世纪丈夫来说,那显然还是太‘生猛’了。“有趣的观点。”纪尧姆思索了一下路易莎说法,再对应自己接触过的醉汉,觉得这很有道理。然后又摇了摇头说道:“很多人喜欢借酒装疯,达成一些清醒状态下难以达成的目的,。这很糟糕.你不喜欢饮酒,我很高兴。”一般女性比较少见酒鬼醉汉,不过这也说不准。 路易莎微微一笑,轻声说:“我也很高兴,您不是一个会喝得醉醺醺的人。” 然而路易莎没想到,前一晚她还和纪尧姆互相称赞对方对酒兴趣不大这个‘优点’,第二天就有人给她送酒来了——不知道是不是某种误会,譬如说知道路易莎鼓捣出过‘特鲁瓦红酒皂’的,就觉得她对酒有某种偏好。 “红葡萄酒有八种,每种一桶。白葡萄酒五种,每种也是一桶。另外还有啤酒、苹果酒、蜂蜜酒”海莲娜对照着礼物单清点,同时又特别看了一眼一种葡萄酒,那是拉姆尼酒,其实就是希腊葡萄酒。某种意义上,那对海莲娜也是‘家乡的味道’了。 “谁送来的礼物?”路易莎都无语了,但还是摆摆手:“没问题就收下吧,放到底层储藏室美酒从来不会被浪费。” 中世纪的酒水就是日常消耗品,地位次于肉食和谷物,但要高于蔬菜水果。就算路易莎自己不喝酒,身边的人也是要喝的,而且这么一份礼看起来多,实际随随便便就消耗掉了——现在给她送礼物的人也多,很多甚至不见得是要回报,只是一种示好而已。就以这些酒的价值,估计就是示好,所以她眼睛都不眨一下就收下了。 “是城里的毛纺织行会送您的礼, 嗯,这些并不是全部。”海莲娜又看了一眼礼物清单,清了清嗓子道:“除了这些美酒,还有不少呢布呢!都是最优质的呢布,各种颜色,各种品类,一共是200卷。另外,皮毛和珠宝首饰也在礼物清单之列。” 呢布什么的先不说,皮毛和珠宝首饰被几个侍从抬了进来——皮毛是用一个大箱子盛的,打开来都是处理好的丰厚皮毛,满满一大箱子,足以用来缝制4件外袍或者2件斗篷了。 海莲娜惊讶地翻看过那些皮毛,对路易莎说:“殿下,都是最好的罗斯皮草。” 这份礼物不可谓不重,只说这些皮毛就非常珍贵了!这种好皮毛,多数贵族也只是拿来给礼服镶边、做袖子而已。至于全皮毛的衣服或者斗篷,那是极少数人才有的——这一点从禁奢令的相关规定就看得出了。 ‘禁奢令’有些像华夏‘僭越制度’,后者规定某个阶层的人只能穿相应的衣服、住相应的房子等,前者则只针对衣服首饰之类。 中世纪晚期,不少国家都颁布过禁奢令,细节也各有不同。但总的来说,都是最上层的贵族什么都可以穿戴。次一等的,则是除了不能穿全松鼠皮、貂皮的,也都可以穿。再次一等的,松鼠皮、貂皮这样的皮毛,就连镶边、做袖都不许了. 路易莎清楚,单看这些皮毛,洛特马斯的毛纺织行会就不可能只是单纯示好。然而她没想到,相比起后面的珠宝,皮毛也只能算是个前菜了——毛纺织行会送来的珠宝并不多,但件件是精品!总共5件珠宝,都分别用素雅的牛皮匣子装着,只有打开看到本尊才知道有多奢侈。 一顶王冠、一条项链、一枚胸针、一对发卡、一只戒指。其中王冠和项链应该是一套的,都是以琥珀为主石打造,宝石本身品质高、个头大,所以不论设计和工艺怎样,价值都是一等一的了(说起来,北欧盛产琥珀,泽布兰离得又近,送来这样的首饰倒不奇怪)。 至于胸针,则是5件珠宝中最有‘设计感’的了,仿照的是盛开的玫瑰造型,镶嵌红宝石和橄榄石制成。其中用了三颗红宝石做花朵部分,虽然每颗都不算很大,但品质很高,红得真仿佛是红玫瑰,也算是价值不菲了。 发卡和戒指则没有太多花头,但也都是金子的座子,宝石镶嵌。尤其是戒指,镶嵌的是一颗长方形祖母绿,那颗祖母绿也有猫眼大小了,实在看得人眼晕 路易莎心里算了一笔账,这份礼物加起来,最少也值两千镑了!无论送给谁,哪怕是送给国王,也是一份厚礼,足够办成很大的事儿了——这样她就没办法一言不发就收下了,甚至因为她不想扯上麻烦,有打算直接退回去的意思。 毕竟,用脚后跟想都知道,这样一份重礼送出,图谋的就不可能是小事!现在送出去,是为了将来能数倍,乃至数十倍收回的路易莎又不缺钱,想要钱大可以自己去搞,何必要趟这浑水呢? 路易莎想了想对海莲娜他们说:“这份礼物实在太重了,毛纺织行会哪来的钱送这么多礼物?肯定又是行会会员们凑的。毛纺织行会的会员说起来也是本分商人,勤勤恳恳积攒家业也不容易,我不能收他们这么重的礼。” 路易莎让人把礼物给退回去,偏偏她说的理由听起来都是为了毛纺织行会着想,体谅他们的难处,这就让收到退还礼物的人也说不出什么来——总不能直接说,我们毛纺织行会是有求于您,打算用这些东西贿赂您吧? 有些事可以做,但不可以说。或者就算可以说,也得和当事人直接说,而不能大声嚷嚷,昭告天下。 “礼物被退回了?伯爵夫人知道行会想求她做什么吗?”得到消息的维尔德先生有些意外,不过他想了想,又摇了摇头:“就算不知道,也该猜到一些了,这么重的礼,总不会是简单的事儿伯爵夫人不是贪财的人,拒绝也很正常。” 既然要送礼,还是送重礼,毛纺织行会这边肯定是打听过路易莎的为人的。路易莎不是贪财的人大家也知道——这对有求于她的人,既是好事,也是坏事。好就好在不用担心被敲诈,占好处没完。不好的地方则在于,想要靠钱说话基本就不可能了。 而他们只是商人而已,如果不能靠钱说话,也就没什么底牌了。 “伯爵夫人可不会在意行会所求是什么.”过来报信的人摇了摇头,顺便传话道:“不过会长并没有放弃,他还想请您帮忙。” “我?”维尔德先生指了指自己,不解道:“我能帮上什么忙呢?会长都没有办法的话,我更不可能有什么法子了。对了,会长还是洛特马斯城的市长呢,总有见到伯爵夫人的机会吧,抓住机会向伯爵夫人陈述请求,不可以吗?会长不是最擅长说服人吗?” “市长有那么两三次受伯爵和伯爵夫人接见的机会,可也不是单独接见,不见得有什么机会说话。”报信人简单解释了一下,然后‘图穷见匕’,说道:“您就不同了,您在伯爵夫人身边可是有说得上话的人的!” 维尔德先生一脸懵逼,他在泽布兰伯爵夫人有说得上话的人,他怎么不知道? 说到底,此时商人就算影响力与日俱增,也谈不到真正有地位。极个别商人或许能在大贵族面前说得上话,但那也是顶级富豪的专利,而且往往还不止是因为钱! “您恐怕是弄错了,我并不认识伯爵夫人身边的人,更不要说是能帮忙的关系了。”泽布兰伯爵夫人不只是他们的女主人,还是瓦松的太子妃,是布鲁多的女继承人。这样极尊贵的贵妇人,维尔德可不认为自己这样一个‘普通商人’能扯得上关系。 报信人却露出了神秘的表情,说道:“您太谦逊了,您有一个高贵的姓氏,不是么?哎呀,这可真是让人羡慕呢有时就是这样的,一些贵族小房传了好几代了,看起来和普通人也没什么两样了。但就是在这样紧要关头,一下显示出了‘姓氏’的作用。” 维尔德先生姓‘布里奇’,这在洛特马斯的确是个贵族姓氏,现如今依旧有一位‘布里奇男爵’在,算是维尔德先生的远房堂兄。但他自己连骑士的身份都捞不着,完全就是平民了,他可从没想过能真正去沾这个姓氏的光——最多就是偶尔‘狐假虎威’的时候用一下名头而已。 见维尔德先生还是一脸不解,报信人终于点破了一切:“就在伯爵夫人身边,有一位女官,卡尼尔伯爵夫人。您恐怕不知道呢,卡尼尔伯爵夫人既是伯爵夫人身边的侍女,也是深受伯爵信任的人.与此同时,她还有一位十分亲近的堂妹,嫁给了您的堂兄,布里奇男爵!” 怎么说呢,这个关系说起来真的挺远的了,嫁到布里奇家的是卡尼尔伯爵夫人的堂妹。这个堂妹不是远房的,所以布里奇男爵在卡尼尔伯爵夫人那里还连的上。但轮到维尔德先生,那就真的可有可无了。 不过,‘可有可无’也无所谓,就让一切向着‘可有’发展嘛。 说到这里,维尔德先生也懂了,这其实就是要拉他去做那根联系双方的‘线’——行会可以用他去找布里奇男爵夫人,男爵夫人总不能轻易拒绝丈夫的堂弟,即使那是远房的。再然后就可以通过布里奇男爵夫人找上她的堂姐,卡尼尔伯爵夫人了。 当然,最终目的还是要见路易莎而且不只是见一面,而是要让她愿意仔细耐心地听毛纺织行会的请求,给他们一个送礼的机会(对于不随便收礼的人,给他们送礼也是难得的机会,因为大家默认,这样的人收礼就会办事)。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162 章【VIP】 第162章穿越中世纪162 “叮叮当,叮叮当, 铃儿响叮当。我们滑雪多快乐,我们坐在雪橇上”平安夜晚,完成了这一天的种种宗教活动后。路易莎一边弹着琉特琴,一边轻轻唱歌,让围坐在她周围的侍女们都听入迷了。 这是后世最著名的圣诞节歌曲《铃儿响叮当》,此时当然是没有的。路易莎是按照原本的曲子,又将歌词翻译成了瓦松语言,这才唱出来的——歌曲风格和此时的主流完全不太,不过好在音乐这种艺术形式自由度极高,不符合主流不妨碍欣赏。 这就像是后世,像是小说、电影什么的,都还有文化隔阂,这类作品一个国家走红,不代表另一个国家也行。但音乐不太一样,音乐作品跨市场非常容易,它甚至都不需要翻译!这换成小说、电影等是绝不可能的。 所以路易莎唱《铃儿响叮当》,只要说是某个小地方的民歌,也不会有人觉得不对。然后一听觉得好听,就更不会介意,这什么风格,是不是主流了。 路易莎唱完了《铃儿响叮当》,又轻轻扫了琴弦,伴随着舒缓的背景音,她开始缓缓讲述一个有关圣诞节的童话故事:“很久很久以前,圣诞老人住在比我们已知的北方更北方的地方,那里一年四季都下着大雪,天地间是白茫茫的一片。只有一座漂亮的小木屋伫立,圣诞老人就住在其中.” “圣诞老人会给每一个好孩子送来圣诞礼物,以表扬他们在过去一年中的表现。但靠他可不能给那么多孩子送去礼物,实际上他有一架神奇的雪橇,以及九头可以飞在空中拉雪橇的驯鹿。就是这些驯鹿轮班带着雪橇,以及雪橇上的圣诞老人、圣诞礼物,去到任何一个地方的。” “这九头驯鹿中,却有一头名叫鲁道夫的驯鹿,他是最后来的,而且有一个和大家都不一样的红鼻子,所以受到了排挤。一开始大家根本不让他参与拉雪橇的工作” 路易莎说的当然是后世知名圣诞故事《红鼻子鲁道夫》,这在此时绝对新鲜!毕竟这个时候,就连圣诞老人送礼物的故事都只算是有个雏形设定,并未完全成熟。算是‘衍生IP’的驯鹿又能有什么说法呢? 在温暖的壁炉前,大家静静听完了这个温馨的、充满善意的故事。吉娜首先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所以,真的有‘圣诞老人’吗?虽然的确存在圣徒尼古拉斯的事迹,但圣诞老人和他还是不一样吧?” ‘圣徒尼古拉斯’实际上就是圣诞老人这一形象在天主教的原型(其实还融合了很多地方信仰元素),传说圣徒尼古拉斯出身自富裕家庭,但父母早亡,所以他在成为牧师后,可以说是孑然一身。对钱财没有任何眷恋的他,就总是捐赠钱财帮助有需要的穷人。 他尤其喜欢帮助孩子,并且特别好心,不求回报,会选择偷偷帮助在他死后有很多关于他送礼物的故事流传,封圣后更是将一些故事神迹化了——于是就渐渐有了早期圣诞老人的相关设定。 “这算是人们的美好祈愿吧,很多民间故事就是这么来的。”路易莎没有给出肯定回答,而是实话实说。 不过这样说,在此时并不出格,甚至是格外规矩保守的体现。因为天主教就是这样的,不承认一切超自然力量,除了唯一的‘主’。天使、圣母等等,甚至魔鬼,其力量的来源都是上帝,毕竟‘一神教’呢。 至于说什么巫师、小精灵、仙女啥的,在神职人员看来都是愚夫愚妇的‘迷信’——从这个角度来说,圣诞老人的故事恰好跨在一条模糊的线上。既像是一种民间‘迷信’,但圣徒的身影又在其中影影绰绰。 见年纪比较小的侍女都露出了失落的表情,路易莎又说:“不过,虽然没有圣诞老人,圣诞礼物还是有的,一样值得期待,不是吗?” 赠送圣诞礼物确实是早有的习俗,只不过这个习俗在中世纪,远没有在后世那么‘普遍’。后世互送圣诞礼物简直成了圣诞节的‘代表’,一到圣诞节想到的就是这个,很难说这不是商家的阴谋。 甚至于在中世纪,圣诞节的家庭属性都还没有那么浓厚,其也没有显得比其他宗教节日更特殊呢——此时一年之中有所谓‘八大瞻礼节’,分别是复活节、圣灵降临节、圣母升天节、圣诞节、万圣节、圣母无染原罪、圣约瑟和耶稣升天,这要比其他瞻礼节,如主受洗节、天主之母节等,等级要高一些。 而‘八大瞻礼节’内,前四个大约是比后四个隐隐约约高半级但也只是这样了,并不存在圣诞节就比复活节或者圣母升天节更能隆重庆祝。 当然,不管怎么说,既然此前就有赠送圣诞节的礼物(毕竟耶稣出生的时候,就有东方三圣人送来了金子、乳香等礼物,这就是最初源头了),那路易莎很重视圣诞节送礼物,就不算师出无名。她愿意送、喜欢收,大家也只当是个人偏好,并不会觉得奇怪。 而今年这次的圣诞节,因为完全由路易莎主持,她甚至还弄了一株圣诞树——此前,她在修女院时就不说了,就算是在布鲁多宫廷里,至少也没有明面上去侵蚀继母身为宫廷女主人,主持各种大的活动的权力。 路易莎倒不是委屈自己,而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落到实权就好了。 这也是伯爵夫人非常不喜欢她,总要挑剔她,但两人直接冲突骑士很少的原因之一。毕竟都落到面子了,伯爵夫人也就没有了‘拼命’的动力。不然要怎么样呢?抓住宫廷实权吗?在路易莎已经是板上钉钉的继承人的前提下,她自己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实在要去闹,只会什么都落不下。 所以啊,‘圣诞树’这个东西虽然不算麻烦,路易莎这辈子却也是第一次弄。然后和圣诞树一起的,放在圣诞树下的礼物,也是一起准备好了. 讲完故事后,大家便一起去圣诞树下找礼物,路易莎让每个人可以拿一个——虽然说是圣诞礼物,但此时大家都是在平安夜赠送的,所以今天去拿礼物一点儿问题都没有。至于后来变成圣诞节一早去找礼物,很难说没有圣诞老人故事的影响,毕竟圣诞老人就是晚上趁小孩子睡着了投送的礼物,那就只能第二天一早再去看了。 彩色纸或彩色布包装起来的礼物,显得色彩缤纷,格外有节日的喜庆氛围。大家也不知道里面包的到底是什么,一时之间又犹豫又期待,但还是很快挑好了礼物。 而除了这些‘不记名’的礼物,路易莎当然也给纪尧姆准备了一个专门送他的礼物。在纪尧姆没有走向圣诞树时,就拿了出来——这倒是让纪尧姆有些不知所措了,因为瓦松王室没有送圣诞礼物的传统,再加上路易莎准备礼物也是偷偷来的,他甚至没有也准备一份圣诞礼物给路易莎。 当然,从路易莎的角度来看,纪尧姆还是很镇定的样子。意外的表情一闪而逝后,就接过了礼物,扯开了系住礼物包装的金色缎带,看到了里面的礼物真身,是路易莎亲手缝纫并刺绣装饰的一条腰带。 路易莎送这个的想法也很简单,纪尧姆和她都是什么也不差的主(或者说,他们差的东西,是这个时代都无法给予的),要只是单纯花钱就能买到的东西,送了也没意思。反正这个时代圣诞节也不是一定要送礼物的,那又何必还要送呢? 所以她选择了手工制作,这多少有一些心意在其中,也不是花钱就能买到的东西。 纪尧姆也意识到了,这应该是路易莎亲手制作的。一方面,此时妇女做针线送给父母、丈夫、孩子非常常见,身份再高都是这样。另一方面,如果不是路易莎亲手制作,干什么要选这么一条各方面来说都不‘出众’的纺织腰带做礼物呢——腰带的刺绣配色还是很好看的,但也仅此而已了,以纪尧姆平时用的腰带,不是嵌宝,就是包金的水平,这是过于‘平平无奇’了。 “啊感激不尽,谢谢您的圣诞祝福。”纪尧姆不知所措地拿起刺绣腰带:“真抱歉,我没有准备圣诞礼物——圣诞节一定会弥补您。” 纪尧姆不是会找理由的性格,所以他没有说什么自己从小就没有圣诞节赠礼的习惯。更不会说,路易莎准备礼物太隐蔽了,他一点儿不知道,也就没想到准备给她的礼物。他就是直接道歉,表示圣诞节当日一定会补给路易莎。 虽然以纪尧姆的观念来说,这件事完全不是他的错,毕竟圣诞节赠礼本来就不是一定的。别人给他准备了圣诞礼物,也不代表他也要跟着拿出一份圣诞礼物,真要说的话,以前也不是没有给他送圣诞礼物的。 但是,见到路易莎亲手制作的圣诞礼物,还是让他发自内心地感到愧疚。 “不必太在意,礼物始终只是礼物,没有别的意思。”路易莎露出了完全理解的表情宽慰纪尧姆。 这也的确是路易莎的真实想法,礼物就是礼物,送了不代表什么,没送也不代表什么。会有滴水不漏的人每一个纪念日都不错过,送上礼物,但其实没什么意思,只是人家仔细而已。也会有人从来不记得这些,但满满的都是尊重与在乎。 “殿下,这是什么?”这个时候,是吉娜打破了一时之间有些凝滞住的氛围。她手上拿着的是一个圣诞拉炮,这是近代英国才发明的玩具,她当然不知道这是做什么的。 路易莎接过哪个像是放大版糖果的‘圣诞拉炮’,解释道:“这是一种玩具,名叫‘拉炮’,需要两个人一起玩儿——殿下,您能帮我演示一下么,对,就是用手拉住一边,我们一起拉就行。” 所谓‘圣诞拉炮’,就是一个放大版的糖果形状的玩具。它的中间是‘糖果’,两边是拧结起来的‘糖果纸’。 两个人一起玩儿的时候,各自抓住‘糖果纸’的一边,然后拉拽就行。拉断时圣诞拉炮会发出纸炮那种脆响,而且因为两边拧结处是‘薄弱处’,所以一边只能抓住‘糖果纸’,一边则留下了‘糖果’部位。 ‘糖果’内按照传统,应该有一顶彩纸王冠,一张写着一则笑话的纸片,以及一个小礼物。这些都归留下‘糖果’部位的一方所有,所以说起来还有一定的试运气的快乐路易莎第一次知道这个东西,还是上辈子小时候读《哈利波特》。当时还以为,那和魔法棋一样,都是魔法界特有的,长大后才知道就是现实世界常见的圣诞物品。 路易莎弄出来的圣诞拉炮,原本也是想完全按照传统来的,但最后彩纸王冠什么的,她没有放,取而代之的是一支棒棒糖。 她猜,原版的圣诞拉炮会有彩纸王冠,是因为它是给小孩子的玩具,小孩子当然会对‘王冠’这种东西感兴趣。但她现在是给身边的成年人玩儿,说的好像谁没有王冠似的,这年头王冠可不是王家专属!它就是大家都可以拥有的饰品。 都有真正的王冠了,彩纸王冠就有些无意义了,所以路易莎替换成了一支棒棒糖——让此时的小孩子选,是要一个彩纸王冠,还是一支棒棒糖, 那肯定是还是糖果好啊!就算是成年人,也会觉得甜滋滋的棒棒糖好得多。 此时人们可没有糖果是小孩子的零食的刻板印象,甜味是珍贵的,糖果是高档食物,就仅此而已。 随着‘砰’的一声,拉炮内部纸条被拉断的脆响,路易莎手上就只剩下‘糖果纸’了。路易莎看看自己手中的包装纸,再看看纪尧姆.明明是很好运的事,但她看纪尧姆,总感觉他更加不知所措了。 她提醒纪尧姆,也提醒吉娜:“殿下,就是这样的,您赢了.那里面是小礼物,这代表您有一份好运。您可以认为这是一个好兆头,新的一年您会非常顺利的——看到了吗?就是这样玩儿的,去玩儿吧。” 吉娜走开了,纪尧姆才动了动手,将拉炮筒中的东西倒出来。一支棒棒糖,一张写着笑话的纸片,还有一对淡蓝色丝线夹杂银线编织成的缎带。缎带就是‘小礼物’了,而面对这个小礼物,路易莎也是无语凝噎她忽然想起来了,准备圣诞拉炮的时候就想着是给身边的姑娘们一起玩儿的,所以多数都是女孩子用得上的小玩意儿。 “这您也可以使用,缎带也不只是编发辫的时候才可以用。”路易莎非常努力地想要说通。 她这说法倒也没错,缎带而已,直接拿去当绳子用也可以,那就不必分什么男女了。但不管怎么说,这样的缎带明显是系发辫用的,尤其是女性的发辫(此时蓝色是比较偏女性化的颜色,因为它从情感上代表‘忧郁’‘冷感’,而这些在此时都属女性化的特征)。 纪尧姆不太明显地笑了一下, 点了点头:“是的,总能用得上。” 一边说着,他一边捋开卷着的一对缎带,将它们系在了路易莎的辫梢上——做得不太熟练,以至于蝴蝶结都是歪的,他还想调整,但结果就是越调整越不满意。弄到最后,路易莎都感觉从之前的‘罗曼蒂克’,进入到搞笑剧场了。 就真的很有意思啊,感觉纪尧姆之后其实不是想给她系发带,而是和蝴蝶结较上劲了。 直到第二天,路易莎收到纪尧姆昨晚‘保证’的圣诞礼物时,又想到这个,还是想笑。她是一边笑,一边拆的礼物盒,侍女们都不知道她在笑什么——纪尧姆给她的圣诞礼物,她一眼就认出来了,是当初教皇给的赐福圣物。 纪尧姆当初东征打了胜仗,很是涨了一波声望。君士坦丁堡的东正教大牧首是给了他一个圣物的,或是为了表彰纪尧姆,又或是多少有些和大牧首别苗头的意思,回到瓦松后,教皇也很快送来了一件圣物。而就是这件圣物赐下后,雅克王太子去世的消息传来,纪尧姆成了新的王太子。 所以大家私下都说这件赐福圣物有点儿东西当然是私下说了,不然难道公开说,教会的圣物为了给人赐福,还能防死一位现任的王太子?那未免太地狱笑话了。 不过越是只能私下说,越容易传的神乎其神,如果不是纪尧姆太严肃,恐怕不少人都要找机会摸一摸这件圣物了就是这件圣物,现在它归路易莎了。 路易莎看着这枚银质十字架圣物,没有复杂镂刻, 也没有镶嵌珠宝,显得十分普通。但据说它是属于某位圣人的,此前也曾有过赐福的神迹,所以被认为是圣物——按照狭义的观点,圣物都是和耶.稣有着直接关系的一些东西,圣杯、裹尸布、圣甲虫、圣包.皮等等。唯一的例外大概是‘约柜’,不过很早就失踪了。 而按照广义的观点,那圣物就多了,很多圣人生前相关的东西都能成为一些人心目中的圣物。 这枚银质十字架就属于广义上的圣物了,不过也不奇怪,真的狭义上的那些圣物,哪一样都是天主教至高无上的宝贝了(不管实际是不是真的),怎么可能就这样赐下?教皇也没有资格就那样做决定,赐给某个人。 “这是.纪尧姆殿下的那枚‘赐福十字架’吗?”一旁卡尼尔伯爵夫人也认出来了。倒不是她此前就和纪尧姆多熟悉,纪尧姆要么收起来,要么贴身携带的东西也认得出。而是她在路易莎身边做侍女后,纪尧姆的东西就都能见到了。 纪尧姆和路易莎能睡一间房,都是睡一间房的。他身上的东西要不是刻意收起来,这种情况下必然会和路易莎的慢慢混在一起。至于这枚‘赐福十字架’,还有一些传闻在其中,大家好奇之下格外注意,肯定是见过的。 “是啊,纪尧姆殿下将它作为一份圣诞礼物赠与我了。”路易莎提着十字架的皮质细绳看了一会儿。它这个绳子应该是后配的,不是圣物的一部分,充满了纪尧姆的实用主义风格。 见路易莎摆弄那枚名气颇大的‘赐福十字架’,卡尼尔伯爵夫人猜她的心情应该是很好的(毕竟丈夫送了非常珍贵的礼物嘛),便想了想,将心中犹豫了好几天的事儿开口说了。 卡尼尔伯爵夫人说的就是洛特马斯毛纺织行会想求见路易莎的事毛纺织行会通过他们的重要会员维尔德先生,找到了他的远房堂兄布里奇男爵。然后又通过布里奇男爵的妻子,找上了卡尼尔伯爵夫人。 如此这般一请求,又送了一些礼物给卡尼尔伯爵夫人,就想求她在其中穿针引线。而卡尼尔伯爵夫人并没有拒绝,一方面,是她和堂妹的关系的确很好,抹不开这个情面。另一方面,也是这种事在此时很常见,就算因此收礼,也是大贵族身边侍从、侍女的一个好处。 “所以,布里奇男爵夫人,就是您之前说过的,嫁到泽布兰来的堂妹啊。” 路易莎慢慢点了点头。从她的神情,卡尼尔伯爵夫人判断不出来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路易莎也没有想太久,很快就爽快道:“见见毛纺织行会的代表也是应该的,他们可是洛特马斯的‘中流砥柱’啊。我之前拒绝,也只是觉得送那么贵重的礼物,想求我办的事恐怕不简单。而且我可不打算成为什么‘许愿池’,让一些人以为有什么事都可以来求我。” “只是接见他们当然没问题,不过他们请求的事,我可能不会答应哦。” 作者有话要说魔/蝎/小/说/m/o/x/i/e/x/s/.c/o/m 163-170 第163章 穿越中世纪163 卡尼尔伯爵夫人当然不会对路易莎不保证答应毛纺织行会的请求有什么意见, 她本来也就是因为堂妹的情面,答应做个‘中间人’而已。有谁做中间人的,一定保证事情能成呢——或许有吧, 但那就是另外的价钱了。 路易莎是在圣诞节晚宴后一个礼拜才见的毛纺织行会代表,主要是圣诞节前后都很忙,行程早就定好了。就算是空闲时间,也是抽空缓缓的, 毛纺织行会的事又不是什么急事,肯定不够临时插队的程度。 毛纺织行会来的代表总共有5人, 除了行会会长外, 还有一名副会长,以及两个行会里说一不二的实权派,并维尔德先生。最后一个维尔德先生在其中,虽然也是行会里的重要人物,却也是差了一档。不过,他姓‘布里奇’, 是这次求见能成的重要人物,所以也就带上了。 主要是他在那里,卡尼尔伯爵夫人看堂妹的情面,总归会帮忙说说话的。 路易莎见了这些行会代表,听他们说了一些面子上吹捧的话,并没有做太多反应。伸手不打笑脸人,好话微笑应对就好了,却不主动说什么。 最后还是卡尼尔伯爵夫人, 到底是‘中间人’,也不能看洛特马斯毛纺织行会的人太生硬。便开口说道:“殿下,毛纺织行会的先生们来见您, 除了向您请安,表示对您的敬意,也是有一些事想请您帮忙的。” 卡尼尔伯爵夫人开了这个头,毛纺织行会的人就连忙说‘是啊是啊’,跟着这才顺着说道:“殿下,您或许不知道,泽布兰这些年毛纺织行业看起来是很兴旺,可实际上的难处只有我们这些呢布制造商和布商心里知道。” 说着就是他们的不容易了,大到税收太重太杂,小到他们现在梳毛工艺中使用拨弓法,全都是阻碍。只听这一番说法,倒觉得洛特马斯,整个泽布兰,甚至全低地,毛纺织都做不下去了呢!现实却是,这些年他们发展的很好,赚得盆满钵满。 路易莎是比较支持工商业的,毕竟那代表的是先进生产力。不管‘资产阶级’是有多糟糕、多值得防备,那也不是现在占绝对主流的封建地主阶级可以随意否定的。所谓先进和落后,好和坏,都是对比出来的——当然,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真要是不当人了,资产阶级治下的国民比封建地主治下的国民生活更糟糕,那也不是没有,现代一大堆例子呢! 不过,再支持工商业,路易莎也记得,身为一个中世纪人,既要记得防备商人群体,还要谨慎处理所谓的‘先进生产力’对此时社会的影响。不是说先进生产力直接上马就行,还得考虑后续影响。 路易莎过去做的产业,要么就是奢侈品,再赚钱也和社会基石的普罗大众无关,既不影响他们的生产,也不影响他们的消费。要么就是细分领域的小产业,也和基础生活无关,稍微给生产力拨快一点儿,就算有影响,那也是好的影响。 但在纺织业,路易莎就小心谨慎多了!这又不是之前在阿乌尼奥时的丝织业,首先那就不是新技术,只不过是从东方引进来的而已。其次,本土本身就没有丝织业,做这个产业不会对谁有冲击,只会增加工作和消费——毛纺织却不是这样,真正是‘百万漕工衣食所系’。到时候牵一发动全身,要干预不难,难的是控制干预的结果! 就像是路易莎上辈子时,英国搞‘圈地运动’,于是羊吃人就开始了。站在后世的角度,固然可以说,这是牺牲一代人,为后来英国的辉煌岁月奠定了基础——土地用来养羊,为纺织业的发展提供了原材料,同时农民被驱赶到城市,又为工业革命提供了充足且廉价的劳动力,堪称是一鱼两吃,两难自解。 但代价是什么呢?代价就是城市出现大量的赤贫人口,童工随处可见,资本对人的压榨到了敲骨吸髓的地步。明明是象征着科学、文明、理性、凌云壮志的工业革命时代,实际上的儿童夭折率、人均寿命,却相对于封建社会有了大幅度倒退。 这还只是‘辉煌岁月’里,最浮于表面,谁都看得到的‘代价’。至于光明之下的阴影,看不到的地方,连记录都留不下的悲惨,那就更多了。 最惨的是能够记录下来的吗?路易莎知道不是的,她以一个华夏人的经验可以判断,能够被记录下来,说明能够被看到,那就不是最惨的。就像能以最大声量叫惨的,那还是能发出声音的……所谓地狱十八层下还有第十九层,这才是世界的现实。 路易莎愿意做决定,成为拍板付出代价的那个人吗?她不愿意。 一方面是,她没有那么强大的内心,明知道这个决定意味着百万人、千万人的命运,还能去承担起来。是的,这一步或许总有人会迈出去,她迈出去,还是别人迈出去,对这个世界来说没差别。但是,这对她个人来说,是不同的。 这或许有些自欺欺人了,可人类很多时候就是靠自欺欺人才能安然地活在世上的。 另一方面,路易莎想的也是走一步看一步,就算有一天她终究会做那个打开潘多拉魔盒的人,也得考虑清楚一些再动。这样 ,使其对普通人的伤害小一些……生产力的发展进步或许必然要经历阵痛,可阵痛和阵痛也是不同的。 所以,路易莎并没有随便答应毛纺织行会的代表们,详细听了他们的困难与诉求后,考虑了一番才说:“你们的请求我都知道了,但这些事都不是我能做决定的,这都是纪尧姆殿下该处理的事——就算我要帮你们在纪尧姆殿下面前说话,也得有更深的了解才行,不能听你们一面之词。” “毕竟,要是我为你们在纪尧姆殿下面前说话,就是以我的信誉为你们担保了。如果纪尧姆殿下说你们提出的困难与实际不符合,是你们说了谎,那我也就一样说了谎。” 路易莎都这样直接说了,大家还能说什么呢?她说这不是她能决定的事,这没毛病,泽布兰的领主始终是纪尧姆。所以路易莎帮他们在纪尧姆面前说话,就是用纪尧姆对她的喜爱与信任做担保……有什么不当的地方,路易莎这个‘担保人’是首当其冲的。 于是事情就这样说定了,又过了一个礼拜,洛特马斯的毛纺织业工人都复工了,路易莎挑了一个有空的日子,就去参观视察了——不同于别的地区有漫长的圣诞假期,低地地区的毛纺织工人,基本都是1月6日开始,就陆陆续续结束圣诞节假期复工了。 当然,‘漫长的圣诞假期’其实很多时候就是个伪命题,一些行业会规定假期,但此时的工人很少是拿稳定工资的,带薪休假更是听都没听过。再加上收入低微,基本就手停口停了——这种情况下,要怎么漫长休假? 结果要么是在家计件加工的,早早就结束假期开工了。要么就得找一份别的零工权且做着,好歹保证生活。 路易莎在毛纺织行会核心成员的陪同下,参观洛特马斯的毛纺织业,是按照工序来的。这也是路易莎的要求,这样便于她这样的外行人理解洛特马斯毛纺织业的业态。 所以这首先就是分拣羊毛的地方,维尔德先生还被派出了给路易莎做介绍:“……殿下,您瞧,这就是羊毛分拣工的工作了。他们得一边剔除出羊毛中的砂土,以及破损的羊毛,然后分为精、中、粗三个等级。” “高登兰生产最好的羊毛,不得不说,他们的修道院真的很擅长繁育出色的绵羊……但他们还得反过来向我们购买呢布,就是因为在制作工艺上远不如我们,从最初的分拣羊毛上就差得远了。据说他们要么不分拣,要么分拣得很粗糙,不同品质的羊毛混纺,粗细根本不分,只能织造中等偏下的产品。” 路易莎看分拣工确实做的比较仔细……或许是因为分拣后连着洗羊毛这道工序,洗羊毛根本不是个人玩得转的工序,所以连带着分拣这种其实可以家庭内做的工序,也是集中起来做的——基本是分拣完毕,立刻就拿去洗了。 当然,应该也有不少需要洗的羊毛,是一些分拣工带到家里去做的。但这路易莎就看不到了,她是被直接带到一个洗羊毛场参观的这道工序。 这家洗羊毛场规模不小,挖了好几个方形池,水池内铺设了石板,也在缝隙处糊了砂浆,防止渗水。洗羊毛要用的水是从流经城内的河流引进这些水池的,而另一头有水闸可以放出污水进河流——方便是很方便了,路易莎看那些河流也污染得挺严重的。 说实话,如果不是洛特马斯水网密布,以它的纺织业污染水源的规模,这儿的市民早就无水可用,生活不下去了。要说路易莎来之前听说,洛特马斯整座城市都是一股洗羊毛的味道,真不是假新闻……洗羊毛很脏很臭的,可能就比硝皮强一些了。 路易莎并没着急对这种随意的、大规模的排放污水的行为说什么,而是就看着洗羊毛工往水池里放一些‘化学药剂’——清水可没法子将羊毛洗得干净蓬松!一般来说,都是要用‘碱’来清洗,才能洗掉羊毛上的油脂。 后世,这种‘羊毛脂’因为对皮肤很有好处,一些护肤品上还会用。不过要从洗羊毛的水里提取出‘羊毛脂’,这就属于路易莎的知识盲区了,估计就算能做,成本也会高得惊人(估计就像玻璃银镜一样,要用很多化学药剂)……所以这个念头也只是在路易莎的脑海里一闪而过,就按了下去。 “……殿下,这里,这里有清洗完成的羊毛,在碱水里清洗后,又进入清水池清洗。再然后就会被铺平在这些木板上晾干……晾干时,工人还会顺便拣去之前未拣干净的沙砾等杂质——那边正在拍打的就是晾干差不多的羊毛了。” 路易莎随着维尔德先生的指引,看到了一个工人正在拍打一大片木板上晾干的羊毛。这样做应该是为了拍飞一些尘土并使羊毛蓬松,方便下一步梳毛。 梳毛工工作的地方就不在这边了,于是一行人又乘船去另一处工场。去的时候,维尔德先生还向路易莎解释:“殿下,梳毛工场规模往往不大,尤其是粗梳部分,很多都是工人在自己家完成,然后送到工场精梳的。” 这算是给路易莎打了一个预防针,当她看到洛特马斯所谓最大梳毛工场,也就是十几个工人时,就不奇怪了。 负责粗梳的几名工人都围绕着一个挺大的工作台工作,这个工作台活像个大木桌,中央堆满了待梳的羊毛。都是晾干后纠结成团成片的,需要先将其‘松开’,这就是所谓的‘粗梳’——让路易莎意外的是工人使用的工具,那并非是人工造物,而像是一种植物的刺果干燥后样子。 路易莎好奇地拿了一个,询问道:“这是什么?我曾经在普罗万也见过梳毛工工作,他们都用一种‘梳理板’,到没见过这种……” 维尔德先生连忙解释说:“殿下,那是起绒草,用他的刺头梳开羊毛是传统的做法。至于说梳理板,我曾见过,洛特马斯的梳毛工是有使用的,只是不是所有人都用。” 路易莎说的‘梳理板’其实也不是什么高科技,就是一对手握式、完全使用人力的小工具。 梳理板形状很像是‘气垫梳’,大体是木头制作,但一面有好几排斜伸着的金属‘梳齿’,然后还穿过这些梳齿蒙了一层皮革上去——用的时候就是一手握住一把梳理板的握手,一边的梳理板梳齿上挂着一些纠结的羊毛,另一边的梳理板就‘刮’上去,将挂着羊毛梳下来。 这样左右倒腾来回几遍,再纠结的羊毛也松开了。 相比起‘起绒草’这种植物干燥后得到的梳理工具,梳理板肯定是好受力多了,也耐用。这算是一个技术进步,直到机器取代人力,梳毛这一步一直都是用这种梳理板的——不过,就像这个时代很多技术进步一样,扩散需要时间! 身处时代当中,因为过去的‘技术惯性’,除非是飞跃式的技术进步,不然‘整体换装’都有一个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新旧技术都是混着用的。 路易莎也理解这一点,所以并没有说太多,只是点了点头,就去看另一边精梳工的工作去了。 相比起粗梳的‘技术落后’,精梳工这边要显得好很多,因为是用一部机器完成的——这种名为‘精梳机’的机器,大约是后世的单人课桌大小,由一个人操作。其核心部件是操作时位于操作者面前的‘梳片’,‘梳片’上全是梳齿,这些梳齿精梳时还得先进行一番加热,这样羊毛才好比较顺畅地在它上面移动,从而达到精梳地效果。 在路易莎观察精梳机地时候,维尔德先生抓住机会就说起了毛纺织行会的‘诉求’之一:“殿下,梳毛工作是如此费时费力,而如果允许我们使用拨弓法,这一道工序就能省下不少人力了。” 经过维尔德先生解释,路易莎才知道,拨弓法其实弹棉花的那种做法,利用弓弦振动使缠绕的纤维分开,从而达到梳毛的效果。这种做法是有它的优势的,但泽布兰的法律似乎是不允许这样做的——此时的很多法律以后世人,甚至当代人的感觉来说,都显得莫名其妙。 可没办法,谁知道当初立下这条法律时发生了什么呢?总之立下这条法律,又有了判例后,多数时候后面的人就只能这么做了。立下规矩想要再改变,那阻力就大了。不说其他利益相关方怎么想,只说能拍板决定法律的领主,除非是事关自身利益(还不能是一点点利益),就对改变既有规则不感兴趣。 领主贵族这种封建地主,就是最保守的!恨不得一切都能永远不变呢! 路易莎依旧没有直接开口答应什么,只是一言不发地前往下一处工场,这是一处纺线场。不少纺车整整齐齐地摆在开阔的室内,每架纺车后都有一个工人照管。 从路易莎的感觉来说,这些工人的纺纱动作都断断续续的,很不连贯。而她只是看了一会儿就知道了,这是因为纺纱和卷纱是没有协调好的两个部分。纺一圈的纱线后,还得将这些纺好的纱线从锭子末端转移到卷线的位置……真是打乱节奏、耽误功夫! “就不能想办法改进纺车吗?纺线和卷线完全可以同时进行啊。”路易莎下意识开口。 这倒不是说,她知道这种纺车该怎么造,而是她本能觉得纺车应该是那样的。这种‘本能’可能来源于她曾在某张图片,某个视频里看过的老式手摇纺车,反正她印象里纺车的转动应该是顺畅的,不会为了卷线断断续续。 不过她也想不起来那种老式纺车是怎么做的了,所以这会儿说这个也没用。一旁陪着的维尔德先生大概是不太懂,就顺着说道:“是的,纺车应该改进得更好才行,现在纺车纺出的纱线,品质不如纺线工手纺,没有那么均匀紧致。所以行会规定,纺车纱线只允许用在纬线上,经线还是得纺线工手纺才行。” 这个纺线场只有纺车纺线,所以全都是制纬线的。至于制经线的纺织工,那基本都是‘纺线女’这个群体了,她们肯定是在家计件工作啊。 “但你们还是用了纺车纺线……看来,纺织业永远缺纱线,这不是传闻。”路易莎敏锐地指出了这一点。 虽然觉得纺车纺线品质比不上手纺,但制造商的底线也就是经线不用那种纱线了,纬线还是要用的。之所以这样,就在于制约纺织业生产扩大的,一般都是纺纱这一环节。这一点,无论是中世纪,还是工业革命初期,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织机的发展很快,手工纺纱根本跟不上!现在出现纺车,效率高了不少,所以拼着品质下降也要用——当然,站在路易莎这个现代人的角度,纺车出的纱线或许当下品质差一些,但它代表的才是‘未来’。 手工纺线已经到极限了,再怎么发展,也不可能更好更快。纺车则不同,机械化的路才刚刚开始呢! 维尔德先生还被路易莎的‘懂行’吓了一跳呢!就从他们‘勉强’也要用纺车这一点,就想到了纺织行业一直受纺纱效率低下之苦——说实话,要不是纺纱这一环,产出已经到了极限,毛纺织业的规模扩大还要更快! “是,是的,一直以来,纺织业都缺少纱线。所以即使知道纺车出的纱线差一些,也只能使用,不然很多织机就要无纱可用了。”维尔德先生顺着说了一句,又觉得路易莎似乎对纺出低劣纱线的纺车并无恶感,反而挺认真地看着那些放着。便试探着问:“您认为纺车怎么样?” 路易莎和此时的贵族当然不是一个思路,贵族才不在乎纺车提高的工作效率呢!他们只会要最优质的商品,反正也不是买不起……所以很容易排斥纺车这种事物。 此时听维尔德先生有些忐忑的语气,她倒是很肯定地说:“纺车当然很好,至少比手工纺线要好。要我来说,手工纺线从古罗马时期就基本如此了,将来也不可能有什么变化了。纺车则不一样,还有很多可以改进的地方,将来的上限要比手工纺线高得多。” 第164章 穿越中世纪164 看过纺线之后, 织布之前的工序就只剩下一个络线和整经了。 外行不懂这是做什么,但说起就很简单了。络线是将纺线时卷到卷线杆上的纱线,卷到卷线板或者络车卷线轮上, 目的都是为了使纱线卷出圈径一致的线捆。这样,很容易就能确保取下来的线捆规格一致,而且系成一束一束的,清洗、染色、上浆也方便。 络线完毕, 清洗、上色、上浆之后(如果选择在这阶段做这些工序的话),就可以制成规格分量一致的纱锭了。当然, ‘纱锭’说的高大上, 其实还是换一个东西绕线而已。一般会用小木棒样式的纱轴绕线,纬线纱轴得安在织机的特定位置,还得调整排布好,这个过程就是‘整经’。经线则简单一些,纱轴安装到中控的梭子中就行了。 经过了堪称‘漫长’的前期准备工作,到了狭义上的‘织布’工序, 反而比较简单了。不过就是操作织机,梭子带着纬线由左向右,筘子一上一下压紧纬线,然后又是踏板一踩一松打开相反的滑道,让梭子可以再由右向左——之后就是一直重复这个过程了。 路易莎注意到,织场的织布机基本是两人操作一台,这是用了现在正流行的‘四轴织布机’。这种织布机能织造更复杂的花纹,关键是幅宽也更宽, 就导致必须得两个人操作——如果不是两个人操作,别说很难顺畅操作了,就说那个幅宽, 也会让一个人两只手难以来回倒腾梭子了。 大概也是觉得,织布这个工序太‘主要’了,反而没什么可说的。路易莎在参观织场时,毛纺织行会的人也都没有说太多。最多就是路易莎对一些特定纺织花纹感兴趣时,会在一旁适度做出解释。 “……多添加了综片和踏板后,就可以通过调整经线,织出一些简单花纹了。譬如菱形纹、斜纹、人字纹……您看,就是这个,这就是综片,挂在框顶上呢。” 相比起‘乏善可陈’的织布环节,倒是之后的‘整理’工序,有不少对路易莎来说算‘新鲜’的东西——的确‘新鲜’,当初她是在普罗万参观过那儿的毛纺织工坊,但也就是织场那个部分,其他就没看了,毕竟当时她也没想着动纺织业。 ‘整理’的工作,是从修整刚织完的布料开始的。维尔德先生让路易莎可以近前看刚刚纺织完毕的呢布,不需要他开口说什么,路易莎也很容易看出来,这和自己平常买到的呢布很不一样。 一些洗羊毛、梳羊毛时都没有去除的杂质留在了纱线中,现在出现在布匹上,就是一个嵌上去的小瑕疵。至于说,因为纱线不均匀而展现在布上的线结,织布时出纰漏导致的错织、漏织等,那更是司空见惯。 出现在货栈里的呢布很少见这些,当然不是因为布商的质检严格,不合格的都处理了。都辛辛苦苦经过前面那么多道工序了,能修补回来的肯定是尽力修补。 所以路易莎看过这匹刚织完的呢布后,就有专门的工人,一只手拿着镊子挑拣掉杂质,另一只手拿着刀片刮掉线结。另外,跟着还有人用阵线手工修补织布时的纰漏…… 等到这些做完,这匹呢布才依稀有些路易莎印象中成品呢布的样子——依旧和最终的成品呢布不同,因为还要经过缩绒、起绒、剪绒等工序,而这些靠后进行的工序,看起来只是织布产业的‘边角料’,实际却是影响成品外形至关重要的一环。 其中,缩绒最为复杂。这个步骤是为了使呢布纤维之间变得紧密,缝隙尽量缩小,表现在外就是织物变得更紧密均匀平整了。 一般缩绒要经过化学和物理双重的改变,化学改变就是用‘缩绒剂’去浸泡。而所谓‘缩绒剂’,各有不同的配方,但一般就是肥皂、泡碱、草木灰、陈尿这些东西。有的缩绒剂会混合好几样,甚至全都要,有的成分简单一些,可能就一两样了。 路易莎注意到了,洛特马斯这家缩绒场是用了陈尿的,因为放在靠墙处的尿桶实在是太显眼了,味道也实在无法忽视——路易莎都尽力不去想,自己平常买到的那么多布匹中,有没有用到陈尿的。生活在中世纪,尿实在是一种太常见的清洁剂了,说不定某个和她有过接触的人,衣服就用尿洗过,还会赶时髦用尿液漱口…… 如果总是心里过不去这一关,那她在中世纪就没法生活了。 路易莎也只能安慰自己,不要想太多,将那当成是一种普通的化学制剂就行了,本质上就是一些化学成分么?更别说,缩绒之后还要清洗呢!这和小孩子用尿布,尿布清洗晾干后反复使用有什么不同?既然可以接受重复使用的尿布,这其实也一样…… 是的,清洗,在用‘缩绒剂’浸泡足够的时间后,呢布就可以用清水冲洗一番了。这个过程中要发生的就是‘物理改变’,工人会用棍棒击打呢布,使其纤维黏合地更紧密——当然,这其实是以前的做法,现在都有模仿人工击打呢布的‘缩绒机’了。 用人力脚踏或者水力带动水碓的方式去槌打呢布,更省力,速度还更快,一经发明立刻在纺织业铺开。就是这样导致了这一工序的进入门槛增加,不再是过去那样,只要有一把子力气就能在家做了。现在这一工序基本都是呢布制造商开缩绒场完成,效率更高,成本还比个人做要低。 相比起缩绒,起绒和剪绒就要简单轻松多了。 起绒,一般就用起绒草去刮缩绒完毕后的呢布,这个起绒草和前面梳毛时用的起绒草是一个东西。但不同于梳毛工序上,起绒草有被梳理板替代的趋势,再起绒这个工序,大家基本都是用起绒草的——起绒草刺果紧密布满外翻的三角形刺,刮着织物表面起绒足够用了。如果要制作处差不多样式的工具,效果不见得好多少,成本却是明摆着的。 当然,起绒草依旧有不耐用的问题,起绒过程中被磨损后就得替换新的。但这在起绒中,其实不算什么缺点,真的用一个足够耐磨损的起绒工具,还得担心那么尖锐,还那么坚硬耐磨损,会不会刮坏呢布的问题。 起绒的目的是为了使呢布变得柔软,同时部分纤维向上竖起,增加保暖性。这当然是极好的,只是这样刷毛起绒之后,呢布表面就不平整光滑了,卖相看着不好。为了这一点,才有的剪绒工序,用剪刀像剪草坪一样修剪竖起来的纤维,呢布表面就能重新平滑了。 路易莎最终看完了整个毛纺织的工序,唯一少看的大概是染布。但也不能说少看,因为她之前看到染纱线了,染色这一道本来就有染线或者染布两种做法。一般染线还是高档货常见的做法,染布就要次一等了,但这也不差,因为真正差的,甚至普通的布料,根本不会费染料去染。利用羊毛本身的颜色就行了,白、灰、棕、黑……颜色其实还挺丰富的。 看完之后,路易莎并没有立刻给毛纺织行会一个答复,而是说了要‘考虑考虑’。 “您到底是怎么想的呢?”回领主宫后,海莲娜好奇地问。见路易莎不说话,她还赶紧补了一句:“我可不是替那些呢布制造商打听消息,我只是很好奇。按照您一直以来对工商业的扶持倾向,那些呢布制造商的请求,不说全部答应,至少也会答应一部分吧?” 路易莎想了一会儿才说:“这是纪尧姆殿下才能做的决定。” 听路易莎这样说,海莲娜和其他侍女互相看看,纷纷露出了默契的眼神。还是吉娜最年轻,藏不住事儿,说道:“是的,您说得对,这是纪尧姆殿下才能做的决定,但您是泽布兰的女主人,当然可以向纪尧姆殿下提建议。” 没有说出来的是,这种建议由路易莎来提,纪尧姆是不会否定的。一方面是纪尧姆本身不在乎这种事,看他以前的统治风格就知道了。另一方面,就是纪尧姆愿意和路易莎分享权力,不介意她参与到他的领地治理中。 之前在阿乌尼奥,纪尧姆让路易莎主持扶持阿乌尼奥丝织业的事,就是最明白不过的示意了。 听吉娜都说到这里了,路易莎除非给一个确定的回答,不然就没法往下说了。路易莎又偏偏在纺织业上想的太多,不能轻易给出确定回答,最后也只能摇摇头,没有再往下说。 路易莎这里不说了,反而是晚上时纪尧姆主动提起了这件事:“听说您今日去参观洛特马斯的毛纺织业了?” 见路易莎点头,他又以一种谨慎的语气说道:“那么,您认为洛特马斯的毛纺织业怎么样?” 路易莎不假思索道:“很棒啊,这些年低地地区城市的毛纺织业都发展很快,洛特马斯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借由北海航道运输的廉价粮食,城市可以养活足够的工人,又由这些工人将高登兰的优质羊毛加工成高档呢布……” “听起来那些呢布制造商赚了不少。”听路易莎说了她对洛特马斯毛纺织业的部分认知,纪尧姆没有评价她的的认知,而是说到了一个称得上众所周知的事实。 又沉默了一会儿,纪尧姆忽然说道:“其实我并不在乎那些呢布制造商,我是说,如果您有什么想说的,可以直接告诉我。嗯,在这些事上,我一直都需要一些来自外界的建议,而您又是这方面的专家,不是吗?” 啊……路易莎明白了,纪尧姆是以为,她一直不向他提这件事,是担心冒犯他。毕竟大大咧咧就对丈夫领地上的事务指手画脚上了,落到大多数男人身上,肯定第一反应就是不满——可纪尧姆并不在乎这个,他当然希望路易莎能‘放轻松’。 “啊,不是,我知道……”路易莎本来想简单应付过去的。虽然不至于说谎话,但就像她对侍女们也没有完全解释心中顾虑一样,面对纪尧姆她其实也没有和盘托出的想法。解释起来太复杂了,而且对方还不一定能理解这种来自后世的思维。 但看到对方认真的态度,就连此时此刻,也是专心倾听的神态。路易莎一下就感到良心在痛了。【路易莎:啊,我真该死啊.jpg】 于是应付的话语止住了,路易莎深呼吸了一次,想了一下从哪儿说起,然后才重新开口:“我不知道该怎么和您说这件事,对于我来说,有一些行业事关重大,在我考虑明白之前,很难轻易去插手——就像毛纺织业,它是很多人的生计,看起来让它更好更兴旺,绝对是一件好事……” “但是,关于纺织业我有太多想法了,一些拿出来绝对能促进它大发展的想法,这个‘大发展’绝不同于在特鲁瓦制作几面只有大贵族买得起的玻璃镜,它能改变和决定太多事了。” “所以我忍不住想了很多,我会想,到时候人们会不会因为纺织业的回报丰厚,导致地主将土地都用来养羊,地主将佃农赶走,于是‘羊吃人’呢?那种时候,城市里的呢布制造商肯定也是双手赞成的吧?因为只有那样,才会有足够的工人支撑起越发壮大的纺织业。” “再然后,人们的生活会因此变得很糟糕……” 纪尧姆虽然不认同路易莎这段‘胡思乱想’中的很多设想,但还是认真听完了——他不认为,路易莎这样聪慧的人,会感觉不到这番想象里的漏洞。最简单的,真的‘羊吃人’了,城市的粮食供应肯定就有问题了,到时候肯定会发生粮荒,粮价大涨! 于是粮食又变成了更有利可图的商品,放羊比不过种粮……这还和路易莎上辈子工业革命时期不同,那时候农业虽然还没有迎来大变革,生产力和古代没有太大不同,但有来自新大陆的粮食啊!那些粮食品质上佳还便宜呢! 历史上的英国就是那样的,殖民全球的时代,粮食基本都来自殖民地了。 还有商人们肆意妄为,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会做很多糟糕的事……说实话,这更不可能,商人哪有那么强的能量?毕竟这还是古典社会,商人有再多的钱,贵族一句话也能改变他们的命运,他们的生意的社会。 所以为什么路易莎还会想这么多不可能的事,仿佛她真的见到过那样的未来一样——只有真正见过的‘事实’,才会在完全不合理的情况下,又让人笃信……纪尧姆也不是没有见识的人,当然知道现实才不讲究‘合理性’,合理性是需要编纂谎言的时候才会注意的。 纪尧姆倒没想过路易莎是后世人,他一个中世纪人的脑洞还没那么大。他只能想路易莎还是道德感太高了,所以‘关心则乱’,这才钻进牛角尖,这么简单的问题都想不明白。 路易莎也看到了纪尧姆脸上的‘不赞同’,说完后无奈道:“我知道,这很可能是我想太多了。但不管怎么说,当一个决定可能影响到很多人、很多事的时候,我总是容易犹豫不决——您可能很少有类似的烦恼吧,我看您是非常果决的人,真是让人羡慕。” 纪尧姆的确‘果决’,这方面他其实是战场思维。毕竟多数时候,在战场上,统帅做出决定,哪怕是错误的决定,也比犹豫不决、错过时机要好得多。 不过,他做决定很果断,并不代表他不能理解路易莎那种‘责任感’……因为一切都由自己决定,所以荣耀会归于自己、罪孽也会归于自己,那是一种非常沉重的压力。纪尧姆属于做决定的时候想的比较少的那种人,所以压力他都可以暂时排除影响。不过他想了一下路易莎的性格,就不意外她现在无法摆脱这种压力了。 道德感和责任感都很强的人,就是会把一切糟糕的影响揽到自己身上。 对她这样,纪尧姆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他总不可能简单劝说就让路易莎改变性格,改变一直以来的思维方式吧?而且他也不觉得路易莎这样是什么大问题——世上善良的、有责任感的女士很多,大众也不指望她们是杀伐果断的、利己主义的。 从这个角度来说,纪尧姆很多方面又和此时多数男性没什么差别了,总是会下意识将女性放在一个弱势的、柔软的、纯洁善良的……刻板形象里。不符合这个刻板形象,他虽然不会太在意,但符合刻板形象,他也只会觉得理所当然,并本能觉得这样更好。 所以,纪尧姆也只是对路易莎说:“如果您有一些对泽布兰工商业的建议,就直接让克莱尔骑士去传话安排。我已经对一些人说过了,要听从您的吩咐。” 总体来说,纪尧姆身边的人倒不介意路易莎插手这些事,因为之前纪尧姆都不在意这些事——虽然纪尧姆不在意,却也不允许他们随便涉足,这大概是吸取了他父亲路易三世的一些教训吧。现在看看路易三世养大了贪心的那些人,都什么样子了! 因此如果不是路易莎出来主持,也没人能从中得到好处。反而是有路易莎得到了纪尧姆的允许,可以做一些事,他们这些人跟着,也多少能得到一些好处。 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之后又过了几天,路易莎还是给了洛特马斯毛纺织行会一个答复。总的来说,一些路易莎觉得不会引发生产力质变,又有利于毛纺织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路易莎的观念里也觉得合理的请求,她都给答应了下来。 其实不只是洛特马斯,泽布兰其他城市,也能得到同等条件。毕竟都是纪尧姆领地内的城市,也不应该洛特马斯独占优越条件——这些城市对纪尧姆来说,没有一定要特殊对待的,而对路易莎来说,就更没有了。 “殿下,洛特马斯毛纺织行会送来了礼物。”卡尼尔伯爵夫人在路易莎督促其他人收拾行李时,过来禀报了这件事。 之前在毛纺织行会说明自己的目的前,路易莎是拒绝了他们的贵重礼物的,毛纺织行会也能大概明白她是‘无功不受禄’的意思。这样‘讲究’的贵族很少见,但也不是没有,大家明白了也就不说什么了。 而现在路易莎都答应了他们的部分请求了,他们想来,路易莎应该愿意收礼物了吧?送来的礼物还是当初那一批,一点儿变化都没有——虽然路易莎没有答应全部请求,但一开始毛纺织行会也没想过全部请求都能成功,博弈的过程中肯定是有所取舍的。 再说了,当初都拿了这么多礼物了,现在再拿出来,比之前还少。丢脸什么的不说,他们也得考虑路易莎会怎么想啊!会不会对他们不满?大钱都花了,还要因为想要省一些小钱,送礼讨好感谢不成,反而得罪人,那就是因小失大了。 路易莎扫了一眼礼物清单,并没有说太多,点点头就算是收下了。她还真不是在乎这份礼物,只不过这时候风气就是如此,她不收下面的人反而不安了。 见路易莎同意收下礼物,卡尼尔伯爵夫人也是松了一口气。一事不烦二主,之前求见路易莎,毛纺织行会找了她做中间人。现在送礼物,也是直接找她递到的,这一方面是担心路易莎不要,另一方面也有借机给卡尼尔伯爵夫人好处的意思。 毕竟路易莎现在是泽布兰的女主人,他们说不定什么时候又有事要求领主、领主夫人。所以,卡尼尔伯爵夫人这条人脉不是一次性的,就得好好维护一下。 卡尼尔伯爵夫人收起了礼物清单,也看向正在整理行李的侍从,说道:“后天就要出发回西岱了吗?时间过得真快啊。” 路易莎点了点头,又说:“嗯,这也没办法,如果按照之前的计划,其实是不用这样着急的,还可以在洛特马斯多住半个月到一个月。但战争要来了,战场需要纪尧姆殿下……” 第165章 穿越中世纪165 路易莎和纪尧姆以最快的速度回归了西岱, 谁让这时候战争的阴云已经笼罩在了瓦松上头呢——战争的起因是伏京公爵叛乱。 伏京公爵是瓦松六大世俗贵族之一,领地位于王领西北部。大概是因为从一开始,伏京公爵就是招安了蛮族首领封在北方的, 伏京公爵称得上是瓦松‘第一反贼’。一有机会,就会叛乱一波,情况不对,又会回归‘瓦松大家庭’。 这次是因为伏京公爵的领土主张没有被满足……怎么说呢, 他的领土主张有一定道理,但也就是有一定道理了。这个世界上多的是有一定道理, 结果却不能成行的事。更何况是‘领土主张’这种最容易大家都有道理的事儿, 光只是有道理可不够。 伏京公爵对某个瓦松王室某个宗室贵族的领地有主张——伏京公爵的母亲也确实是这个王室支系的女儿,在这个王室支系绝嗣的当下,他绝对是可以主张继承领地的人之一。但谁让王室也可以主张呢? 总之就是这样的事后,伏京公爵主张路易三世已经不能行使君主的权利与义务了,就推路易三世最小的弟弟成为瓦松新国王……嗯,路易三世最小的弟弟娶的是伏京公爵的妹妹, 这里面肯定是有一番利益交换的。 在瓦松内部,伏京公爵也是出了名的武德充沛了,这一次的事不可能轻松看待。王室这边不必想,就召唤纪尧姆领兵了。也就是这种时候,安娜王后那些反对纪尧姆的也会有一些庆幸,庆幸王室有一个天才统帅。 哪怕还没有在战场上取得优势,只说纪尧姆要统帅军队,士气就起来了。大家都说, 王太子殿下来了,一切都好起来了…… 路易莎记得原著中提过这场战争,赢家当然是王室这边, 但也没提具体情况,只是从其他人的谈话中说了这件事而已——不过,其实没有关于原书的记忆,路易莎也能猜到这一场战争是王室赢了。 如果王室输了这么关键的一场战争,后面罗佩家族怎么可能还那么稳? 虽然路易莎知道纪尧姆这一次不会有什么危险(一方面是原书是这样写的,多少有些剧情惯性。另一方面,此时的战争死人归死人,纪尧姆这个级别的统帅,却是能俘虏就俘虏,绝不会轻易让他死的),但她还是在纪尧姆去前线前,给了他一个护身符。 怎么说呢,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蝴蝶效应之下,真的就发生意外了呢?至于说护身符有没有用,就当是希望它有用吧。反正穿越这种事都有了,路易莎无神论归无神论,很多时候还是会灵活地‘求神拜佛’的。 “您将圣父给的赐福圣物送给了我,我没有圣物给您,只有这个。”路易莎将一个金质的素戒交给纪尧姆:“这是我的姑姑‘布鲁多的安娜’在我年幼的时候就给我的。那时候我生了一场重病,她为了我奉献了好几场弥撒,最终得到了主教送的这枚戒指,据说它曾属于主教的舅舅,嗯,就是‘格里高利’中最著名的那位。” “据说这枚戒指在主教手中时就显示出了一定功效,佩戴在我身上后,我的病很快也好了……所以一直以来,它也是我的护身符。” 路易莎小时候在丰特罗的修女院,也不是顺顺利利到12岁的。这年头瘟疫什么的太常见了,即使修女院相对与世隔绝,传染性的瘟疫不太容易蔓延。但正是因为修女院的封闭性,这里一旦爆发瘟疫,基本上人人都会中招。 路易莎就在8岁那年中招过一次,然后就得到了这枚戒指。虽然她认为得到这枚戒指后不久就恢复健康,这应该是巧合,但不妨碍她讲这枚戒指当做是一个‘幸运物’‘护身符’。别的不说,求个心安还是可以的——现在其实也就是求个心安而已。 纪尧姆接过了那枚戒指,这的确是个男人的戒指,路易莎之前只是携带,却从没戴过。而他试了试,却是戴在中指最合适,便没有再摘下了。 “希望您能一路顺风,安全健康地凯旋!”路易莎见纪尧姆戴上了戒指,祝福他道。 纪尧姆点了点头:“您请安心,我会为您带来一切胜利与荣耀。” 虽然这场战争严格意义上和路易莎没什么关系,但按照此时的惯例,一场战争的胜利,以及由此而来的荣耀,到底归谁所有,其实并不看实际受益人,只看主持战争的人怎么说——从某种角度来说,‘为您献上胜利与荣耀’的说法,真是一种惠而不费的卖好。 当然,路易莎知道纪尧姆不是这个意思,他大概只是出于一种习惯,而且他确实想和路易莎分享自己的胜利与荣耀。考虑到他们的夫妻关系,他要和路易莎分享这些,倒也理所当然,谁也说不出个‘不’字来。 就这样,得到路易莎送的护身符的纪尧姆以最快的速度出兵了,毕竟战争不等人、军情如火啊!而路易莎则是暂时留在了西岱这边——她计划纪尧姆不在西岱时,就回自己的宫廷所在地拉尼。不过也不好纪尧姆前脚走,她后脚就走,这方面路易莎总是有一些此时人们无法理解的‘客套’。 在路易莎的思维习惯里,这就好比和老公回他老家一趟,老公有事临时走了。自己虽然也不会在老家多呆,但也没有老公一走,自己立刻就没影的道理。好歹要在老家呆几天,该尽的礼数尽到才是。 不过路易莎也没有那么心大,就住王宫。如非必要,纪尧姆都不住王宫的,现在他人不在西岱,对宫廷了解更少、更无多少人脉的路易莎,就更不会住这里了。她就按照纪尧姆交代的,住到了西岱城外的罗本都。 “……罗本都这儿倒是比想象中要好,一开始还觉得一个算是‘农舍’的地方,就算有王室的别墅在,也不会太方便。没想到,纪尧姆殿下已经将这儿扩大了不少,就是供给此处的庄园离得比较远,物资采买经常要依靠附近的村庄,有些不方便。”落脚在罗本都后,海莲娜迅速对这里有了判断。 路易莎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纪尧姆殿下做事也是雷厉风行的,很早时候不是王太子时,就有心将罗本都经营起来,当然不会在扩建的事上犹豫。到现在,其实已经不是一般王室狩猎别墅的规模了……” “就是一点不好,这里原本就只是王室用来狩猎的地方,周围基本是山林,适合种植的土地不多,也就没有建设成一个庄园。相比起很多宫廷,物资供应会麻烦很多,虽然也能从比较近的庄园调拨一些,但很多物资本来就不适合远距离运输的。” 与其从别的庄园调,还不如就近从一些村子里买呢!只是这样,采买本身就是一件复杂的工作了,和很多城堡和宫廷农产品‘自给自足’相比,不方便之余,还容易滋生出腐败——当然,现在的罗本都才刚刚开始起势,后面这个问题还不明显。 “不过,我们也不会长久住在这里,所以也不用我们操心。”路易莎想到了罗本都的问题,却无意叉手。不管怎么说,这都是纪尧姆的地盘,就算纪尧姆对她再纵容,她也不会在这种无必要的地方插一杠子,磨损对方对自己的感情和信任。 这是路易莎在过去数年间,和巴尔扎克伯爵打交道积攒的经验——最重要的是分寸!既不能太过疏远,一点儿人情味都没有。也不能太过贴近,真把两个人当一个人了。维持良好关系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不要当对方的家,有什么事最好摊开了说,随时保持沟通。 当然,这也就是关系有比较好的基础的情况下才适用的,不然互相有猜忌的话,一开始就不能这样了(路易莎和巴尔扎克伯爵是父女,是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和纪尧姆则是夫妻,纪尧姆还非常爱她……这当然是适用的)。 总之,路易莎抱着‘做客’的心,和罗本都这边的人,上到总管,下到普通侍从,互相之间都客客气气的。这样一来,虽然显得生疏了一些,但连一次脸红都没有过,倒是让罗本都的人对她印象非常好。 这也算是人的本性了,近之则不恭嘛,很多时候有些距离感不是坏事。 然而留在这里的这段时间内,也不能只呆在罗本都。这里是人际关系简单,甚至可以说是‘与世隔绝’,完全可以不管西岱的纷纷扰扰。可路易莎不是隐士,这样的地方呆的舒服也不能一直呆啊!不然她为什么没有立刻离开去拉尼呢? 就是得和西岱一干人,至少打一圈照面啊! 所以只是在罗本都,以‘休整’的名义呆了两天,路易莎就时不时会进城一趟。每趟一般只待一两天,这样就可以选择住在纪尧姆在西岱城的宅邸,名正言顺地拒绝王宫的‘邀请’——一些人不知道是有什么目的,总是想让路易莎住到宫里去。 路易莎倒不觉得是有人想谋杀自己,杀纪尧姆可以让安娜王后的儿子上位,这倒是让一些人有动力搞搞阴谋。但杀她有什么用?除了激怒纪尧姆外,什么用都没有!纪尧姆一样能继承王位,大不了另外娶一个贵女联姻。 当然,路易莎一死,巴尔扎克伯爵就可能不再那么铁杆支持纪尧姆,这是纪尧姆的敌人希望的。不过这个理由的动力是不足的,毕竟巴尔扎克伯爵就两个合法婚生女,路易莎生下继承人前死掉,布鲁多的继承人也只是换成伊娃而已。 而伊娃嫁的是外国君主,而且是和瓦松没有太大利害关系的外国君主。这种情况下,就算路易莎死了,巴尔扎克伯爵很大可能也不会转而支持别人,毕竟已经上船了,这时候转投另外的派系,图什么呢?最多就是没那么‘铁杆’而已。 但即使路易莎这样减少和西岱人们的接触,和大家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也难免成为一些人的谈资。毕竟,大家谈不谈论她,其实和她怎么为人做事没有关系,只看她所处的立场,以及身份地位值不值得议论而已。 而很显然,路易莎作为纪尧姆的妻子,连带着也就成了一些人的敌人。更不要说,哪怕她不是纪尧姆的妻子,她的行事作风也碍了一些人的眼——以她的立场,她的‘身份地位’,被负面地议论,这其实是可以预计的。 “太子妃?哦,那可太糟糕了。我是说她是不是显得太高高在上了?自傲于自己的美貌和出身么?要我说,她那堪称最糟糕的性情,完全是周围的人太过推崇她导致的!” “……所以,奥维德在他的《爱情疗法》中所谈到的,完全是至理名言,即使是时间过去一千年,也一样熠熠生辉。‘你要尽可能把女子的优点看成缺点,有意歪曲一下你的评价。如果她长得丰满,就说她臃肿不堪;加入她肤色不太白皙,你就说她黑不溜秋;而一旦她身材苗条,你就可以指责她枯瘦如柴了’……听听啊,只有这样才能始终保持对女人的厌恶感,不至于为她们轻易耍了。” 这番堪称‘典中典’的厌女发言,放在后世,哪怕是真正厌女的人,也不敢实名去说了。最多就是用一个假名,在网上发表这番暴论,发泄一下心中的戾气。事实上,真要追究的话,这都够得上‘PUA’了,打压对方的信心,不是最典型的PUA吗? 但在此时,却是人人都可以拿出来说,一点儿不觉得有问题的。甚至有很多女人也觉得这话不好听,却是陈恳实在的语言……没办法,这就是已经被PUA成功了。 “如果在太子妃殿下成长的过程中,总有这样的打压,她或许不会像现在这样惹人厌。总是能够夸夸其谈,对这也发表自己的意见,对那也发表自己的意见。而且她还自己做决定,天呐!一个女人,居然什么事都自己做决定?” “没有比这更可怕的了!我承认她很美,有很多嫁妆,可我宁愿要一个听话老实、没有一分钱嫁妆的丑妇,也不会要她这样的!和这样的女人在一起,这辈子就不会有安宁的时候了!总要担心她是不是想要自作主张,是不是想要操控我!” “说实话,我很同情布鲁多的骑士们,尤其是给太子妃陪嫁的那些骑士,他们不得不接受一个女人的支配,这是最糟糕的事。女人做不好指挥的活儿,她们总是会把事情干得很糟糕,最后由男人收拾残局——” “打扰一声。”和这位唾沫横飞,议论路易莎正上头的男士一起的同伴,忍不住打断他道:“我承认您说的很有道理,女人的确挺糟糕的,各方面都是。但您刚刚说的这条,可能不包括太子妃殿下,她一切事务都处理得妥当,从来没有出错过呢。” “那样就更糟糕了!”被打断的男士直截了当地道:“就是这样一再地成功,助涨了这个女人的气焰!真要是叫她狠狠跌几个跟头,说不定她现在能谦虚一些呢!您想想看吧,一个屡屡自己做决定,还没出过错的女人,她会是怎么想的?” “怕是要更加傲慢,更加自说自话地支使人了!” “‘男人治人,女人治于人’的铁律可不能被打破!要我说,这方面,王太子殿下是很让人失望的!他是个骑士的表率,却不是丈夫的表率。身为丈夫,他应该用语言和拳头教导自己的妻子,纠正她的错误行为才是!”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给予她更多权利和自由!我听说,纪尧姆殿下给了太子妃非常多的特权,让太子妃在他的下属面前,一样说话算话——哎呀!这怎么能行呢?” “我只能说,如果纪尧姆殿下一直保持这样被一个女人迷惑的样子,今后等他清醒过来,他一定会后悔的!他会为她毁了自己,这是不可逆的,没有人能弥补他的损失!” 这位口无遮拦的男士显然不知道,他的话全都落入了路易莎的耳朵:他们说话的地方是王宫一角,而路易莎就在他们斜对面门洞边,可以将他们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 说实话,能够听到这样的议论,也不单单是因为‘隔墙有耳’,宫廷里就不可能有秘密。也是因为类似的议论挺多,就算听不到这个人在宫廷里说,也可能在教堂里听到那个人说! “殿下……”跟在路易莎身边的博福特伯爵夫人之前就是在王宫做女官的,太清楚宫廷里这些人的多嘴多舌了。这时候见路易莎听到了这些,担心她会发怒,有心想要劝劝……毕竟这时候发怒了,除了当场出气了一回,之后却得面对更多议论。 然而路易莎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要说什么,摇了摇头,阻止她继续说下去。然后也不管其他,就光明正大走了出去,让议论得正欢快的人看到了她——在路易莎注视的目光中,他们应该清楚路易莎都听到了! 这个时候,倒是收敛了不少。毕竟,男人对女人是有心理优势不错,可性别优势很多时候也得屈服于尊卑优势。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么多男人也不会朝着王后、女王赔小心了! 不管刚刚对路易莎是多么地不屑一顾,都得承认她是布鲁多的女继承人,是王太子的妻子,她有她的身份和权力——如果她想的话,她当然可以让说她坏话的人付出代价!当然,非要这样做的话,对她的名誉会有很大的影响,因为谁也不会喜欢强硬的、脾气大的女人。 也是因为这个,议论路易莎的男士收敛归收敛,脸上却没有忧虑。他笃定路易莎就算全听到了,也不能对他做什么!最多就是斥责他一番。就是这样,也免不了传出去被人批评是‘咄咄逼人’呢! 路易莎仔细打量着刚刚长篇大论的中年男人,忽然笑了一下,对自己身边的侍女说道:“真有趣,他怎么不说了?难道是因为见到我这个当事人来了……也知道自己的话只能背后说,不能当着面说吗?” “这真是我见过的最虚伪的人之一了,如果他能够当着我的面说,我还尊敬他是个敢于说真心话的人呢——似乎有些面熟?对了,不就是上次在教堂外向我行礼的那位吗?他谦卑的动作、讨好的语气,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寥寥数语,一个两面三刀的小人形象就出现了。 被路易莎这样说的中年男人脸都涨红了,忍不住道:“您在说谎!我当时只是出于礼仪去问候您,根本、根本没有……” 路易莎露出轻蔑表情:就这?就这? 这不是连吵架最基本的常识都不知道吗?当别人攻击你的时候,绝对不要自辩,一旦陷入自辩就是被动挨打了!自证清白多难啊,不然怎么说‘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呢? 所以路易莎刚刚才不会分辩自己如何如何,又或者指责对方说了自己什么呢!她只会说对方糟糕的地方——换个说法,这也是‘攻击就是最好的防守’了! 看着对方慌张急躁的表情,路易莎以一种高高在上的语气,随意道:“您不承认也没关系,不过是敢做不敢当罢了……说起来,您不承认又有什么用呢?您也不是第一天在西岱了,难道大家不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吗?” 虽然对方向自己问好时,态度距离‘谄媚’还有很远的距离,但要说‘态度良好’,那是没问题的。而一个内心深处对自己如此不屑的人,却会主动问好,而且态度还不错。能是什么原因?不过就是习惯了向上攀附而已。 果然,不出所料的,就连之前的同伴也以异样的眼神看着他了——同伴当然知道他的行事作风,知道路易莎说的事,他是真的做得出来的! 第166章 穿越中世纪166 “我丝毫不奇怪, 太子妃殿下会这样。”西敏公爵听了卢卡斯说到的宫里发生的事,忍不住嗤笑一声,摇头晃脑说道。 卢卡斯的父亲就是王室近卫队的队长, 他日常也是在宫廷厮混的。即使眼下因为他们父子转投了纪尧姆这边,在宫廷受到了排挤,那王宫里发生了什么事,他也是消息灵通、一清二楚!所以路易莎前脚点了背后说自己坏话的人, 他后脚就知道了。 出宫和西敏公爵等人打牌时,顺嘴就说起了这则八卦。 见西敏公爵一副‘不奇怪’的样子, 卢卡斯也点点头说道:“太子妃殿下的确是个性格如男性一般刚强的女人, 这一点和她纯洁缥缈的容貌简直大相径庭……但说实话,听到一些关于她的负面评论,我经常觉得大多数男人的想法充满了矛盾!按照他们的观点,一个女人天性是糟糕的,软弱、善变、放荡……总之就是人类堕落的根源。” “而一个女人要想在道德上尽量向好,就得像一个男人一样, 像男人一样重视荣誉自尊,像男人一样坚定不移,像男人一样忠诚、坚强——我们私下来说,其实做到这些的男人也是极少数,也就是这些人才是‘典范’。” “在评论家的观念里,做到了这些的女人,她就只是身体上的女人了,精神上已然是个男人, 这绝对是值得赞扬的。然而,当太子妃殿下真的处处像个男人时,他们又感到畏惧了, 所以要用批评的方式去毁掉。” “这让我想到了《尼伯龙根之歌》里的描述,女王布伦希尔德就拥有男性的一切品质,甚至她还像男人一样孔武有力,是个强大的女战士。这样的她被人称作‘女魔头’,男人们都害怕她……似乎人们只是口头上希望女人像男人,如果女人真的像男人,男人可受不了。” “您这番话着实富含哲理!”同桌一起玩牌的男人忍不住笑了起来,他是一位伯爵的次子。因为无缘继承爵位,本身也对战争不感兴趣,更不想进入教会,所以如今是以宫廷‘吟游诗人’的身份游走各个宫廷的。 这倒不奇怪,此时吟游诗人,尤其是宫廷里活动的吟游诗人,和普通艺人很不一样,多数都有个贵族出身。 这位吟游诗人是饱读诗书之辈,这时便道:“您已经在分析人类那隐秘的心理动机了……怎么说呢,人就是这样的生灵,得通过划分出与自身不同的‘他者’,才能确定自身的存在。譬如说,如果没有平民,又怎么有贵族?不以贱,何以贵?” “这也是一个道理,如果没有女人,也就无所谓男人,以及男人的优越地位了。” “您这样的话可不能在外面说!”西敏公爵笑嘻嘻地道:“我并不在乎这样的事儿,但就是我,听起来也不会很舒服。如果叫外面一些人听到了,不知道要怎么污蔑您呢!” 这位吟游诗人满不在乎道:“我正是因为知道您不在乎,所以才说的。我难道不知道,大家是什么样的想法吗?我也无意改变男性的优越地位,毕竟我也是个男人呢!只不过,我看不惯一些人的虚伪和自以为是。” 大家都知道吟游诗人说的是什么事,没有别的原因,实在是这件事最近成了西岱茶余饭后的谈资。 吟游诗人暗指的人是克莱门特伯爵,就是那位参加过路易莎和纪尧姆的婚宴,以污蔑妻子不贞,而将妻子关押起来的贵族——他最近大概是达到自己的目的了,在他的‘不懈努力’下,他那可怜的妻子去世了。克莱门特伯爵夫人死前,个别见过她的人都说她已经是骨瘦如柴了,而且衰老得厉害,根本看不出她才三十岁,还让人当她五十岁了呢! 说实话,就她的状态,早早去世也是意料之中。 克莱门特伯爵夫人死也就死了,大家虽然同情这位贵妇人,但人都已经死了,是很难再有什么话题的。就算当时感叹几句,一段时间之后大家也就忘记了。之所以这次成为西岱的热议话题,完全是因为克莱门特伯爵,他后来的一些做法。 克莱门特伯爵才不在乎自己死了妻子呢!即使这位妻子已经为他生儿育女。他甚至很高兴妻子的去世,因为这样他就能再娶一个了。而对这个时代的贵族男性来说,娶妻绝对是大赚的,妻子的嫁妆远比丈夫送的礼物多,而且丈夫可以名正言顺使用! 不得不说,未来妻子一份丰厚的嫁妆对现在的克莱门特伯爵非常有意义,因为他的经济情况可不容乐观! 克莱门特伯爵图财,而且他还是个色中饿鬼,所以也图色,他就想找一个嫁妆丰厚又美貌的妻子——说实话,这有些困难,一方面是他已经有合法继承人了,这对想要联姻的家族来说是个减分项。另一方面,就是克莱门特伯爵的名声不太好了,大家可都知道他是怎么对克莱门特伯爵夫人的! 说是家族联姻,不用在乎幸福不幸福,可父母子女天性,完全不在乎女儿未来的父母也少。而且就算不在乎女儿的幸福,那牺牲也要有意义啊,克莱门特伯爵并没有比别的潜在联姻对象更有优势……所以一开始克莱门特伯爵一开始的求娶之路并不顺利。 最后没办法了,克莱门特伯爵将希望放在了王室身上,想要娶一位在王室监护之下的贵女。 王国之内,无论是未嫁的贵女,还是新寡的贵妇,一旦他们失去监护人(既没有丈夫,也没有父亲),她们的监护权就会有限地归到王室手中。王室会为这些女性介绍丈夫,由此还能得到男方的‘谢媒钱’呢! 因为这些贵族女性要么可以吃绝户,要么就是分到了丈夫的大笔遗产,同样嫁妆丰厚,所以在婚嫁市场上极为受欢迎,愿意迎娶她们的男子多的是!而‘谢媒钱’往往也不会少,王室经常可以在这上面大赚一笔。 克莱门特伯爵本来就和安娜王后一派走的很近,算是有‘关系’的,所以他要娶一位王室监护之下的贵女并不难。很快就有了合意的人选,那是一位男爵的遗孀,继承的遗产不少,才25岁,长相清秀可人,各方面都符合克莱门特伯爵的要求。 可那位男爵遗孀对自己的丈夫很有感情,并不想这么早再婚,便以此为由请求可以等一年在结婚——西方古代没有华夏那么明确的守丧期,但守丧的概念也是有的。在和配偶感情很好的前提下,不愿意太快进入下一段婚姻,更是人之常情。 也就是此时很难拒绝身为监护人的‘王室’,不然这位男爵遗孀很可能根本不想再婚……当然,这也未尝没有她厌恶克莱门特伯爵这个人的原因,毕竟克莱门特伯爵在外的名声可不太好! 王室收了男爵遗孀给的好处,倒愿意帮这个忙,毕竟这是两头吃好处,为什么不呢?只是这样一来,极大地惹恼了克莱门特伯爵。有人亲眼看到他,闯入了那位男爵遗孀的住所,抓着她的发辫将她从房间里拖了出来,然后拉到教堂举行婚礼。 有人想要阻止他,他便理直气壮地说道:“这是我的未婚妻,她完全属于我!我想怎么对她,轮得到外人开口说什么吗?有些人真是奇怪,自己家的事儿不管,倒关起别人家的事儿了。如果这样也可以,就别怪我对你们家的事儿指手画脚了!” 其实他说的那种‘权力’,是属于丈夫对妻子的,未婚夫是否对未婚妻有这也的权力,这非常模糊。一般认为这没有,但如果未婚夫的地位远远高于未婚妻,那又不同了——克莱门特伯爵倒没有比男爵遗孀高贵到哪儿去,可他坚持要行使这份‘权力’,在无人为男爵遗孀出头的情况下,这也就是默认事实了。 的确有一些人同情那位可怜的男爵遗孀,更多人则是单纯看不惯克莱门特伯爵的作风。但在他的‘威胁’之下,又不是利益相关者,谁又会无缘无故坏他的事呢?所以在圣诞节之后没几天,他就强迫男爵遗孀和自己进了教堂,即使那位男爵遗孀在教堂一言不发,这桩婚事也成了。 显然,克莱门特伯爵提前买通了主持婚礼的神父,让他对这场婚礼的反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实这都不算什么,不然那么多话都说不利索的孩子,是怎么早早订婚的?别说他们不符合教会要求的年龄了,按照规矩许下婚姻的誓言也做不到啊! 这当然是因为有神父们放水配合! 再然后,就是大家听说新的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受到了虐待,似乎克莱门特伯爵非常不满她要求的推后婚期,认为这给他找了很大麻烦…… 当有人看不过去而责备他时,他便将自己说成是一个受害者。说自己之所以这样,完全是因为太爱自己的妻子了,他受到了她的蛊惑,因她身上女人的变化无常而堕落——他甚至会抱怨,他这样一个前途光明的骑士,有什么可指摘的,还是因为一个女人指摘他? 他认为,这就是给了那些女人太多赞美的恶果,叫他这样的男人活受罪! “您在说克莱门特伯爵吗?”有人摇了摇头:“他是有些太过粗暴了,那样对待一位女士,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真希望他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至少别让新的伯爵夫人像之前那位一个结局。” 克莱门特伯爵这种人真的恶劣到头了,多数人都看不惯。不过这多数人里面,其实也就是像这位一样,认为他有些‘粗暴’……就,非常轻飘飘的,仿佛不值一提一样。 “这样的希望是不切实际的。”卢卡斯摇摇头说道,但又像是想起了什么,说道:“不过,我们这位克莱门特伯爵夫人似乎要交好运了——我今天从宫里出来时,听到有人说,太子妃殿下让人去问了克莱门特伯爵夫人,愿不愿意去她身边做侍女。” “如果能长期在太子妃殿下身边做侍女,倒是不必受太多克莱门特伯爵的虐待。” 路易莎还真让人去问了克莱门特伯爵夫人,不过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路易莎是在一次宴会上,亲眼见到了克莱门特伯爵夫人被克莱门特伯爵粗暴对待,再联想到一些传闻,动了恻隐之心——天下受苦受难的人太多了,不过见到了和没见到是不同的。 见到了,能帮就帮一帮,这没什么可说的。 不过也不能瞎帮,所以她让人调查了一下那位克莱门特伯爵夫人的过去和性格,确定她是真的抗拒现在这段婚姻后才让人去问她的。而且问的也很直接,开门见山就是,让她去做侍女是为了保护她,没有别的意思。所以这不仅对克莱门特伯爵没好处,反而意味着路易莎对克莱门特伯爵印象极差,算是在小本本上记了他一笔! 这样的话,克莱门特伯爵夫人是否还愿意去做侍女——别看克莱门特伯爵夫人是被迫结婚的,现在看起来也是很不情愿的样子,但内心想法谁说得准呢?后世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有配偶家暴时很惨,别人帮忙又转过来维护配偶的情况,更别提这个时代了。 对于这样的人,路易莎也只能祝福并请他们锁死,千万别祸害别人! 而现在么,这位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回答非常干脆,几乎是迫不及待答应了下来!她唯一担心的是自己的丈夫不会放过自己。 “……唔,请她不要担心,这看起来难道不是对他有利的么?他很大概率答应。至于答应了之后,实际没什么好处,那时再后悔又有什么用?”路易莎得到克莱门特伯爵夫人的回复之后,不在意地说道。 看起来克莱门特伯爵夫人这件事很难解决,但身份如果够高就简单了,路易莎现在就是这样。她身为太子妃,要求一位贵妇成为自己的侍女是很容易的事儿,一般丈夫也不会拒绝,因为妻子和太子妃,或者说未来的王后走得近,这都是有好处的。 至于说克莱门特伯爵夫人真的成了侍女了,用华夏人能理解的话就是,她都是皇家的人了,还讲什么夫妻子女之道呢?好比元春省亲,作为女儿、孙女,她应该向贾政夫妻、贾母行礼的,这才是封建社会的孝道。但实际却是这些长辈向她行礼,因为在是女儿、孙女之前,她先是皇妃,是皇帝的女人,君臣之道显然优先级更高。 到时候路易莎要把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带在身边,让他们夫妻不能‘团聚’,难道克莱门特伯爵还敢在路易莎面前耍威风吗?当然不能,那样可是挑衅了身为王太子的纪尧姆和王室! 而且路易莎身边的骑士也不会看着他放肆!路易莎可不是普通的贵女,她是女继承人,身边是真有不少直接效忠于她的骑士的! “要是克莱门特伯爵不愿意放妻子来做侍女怎么办?”海莲娜有些担心这种情况。路易莎身边的侍女都是和她三观相合的那类了,对克莱门特伯爵夫人自然抱有相当的同情,很愿意路易莎将她接纳到身边,给予庇护。 “他不会拒绝的。”路易莎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发髻已经梳好了,就站起了身:“如果他拒绝,我会让人去‘说服’他,给他一个不能拒绝的理由。” 雨果夫人在一旁温和笑道:“殿下对权力的运用已经越来越熟练了啊。” 雨果夫人这句话真是说到了关键上!路易莎早就不是刚刚穿越而来,对未来迷茫,但又只能‘随遇而安’的她了。在回归布鲁多宫廷后,她也尝试着做一个合格的继承人——她有做继承人的才华,至少对比普通中世纪人,她有后世的见识,做个优秀继承人绰绰有余。 她缺少的是此时大贵族对权力天生、自然的运用,她喜欢一切按照规则来,将自己摆在了弱者位置(规则正是对弱者的保护)……甚至本能排斥运用权力! 而随着路易莎在高位呆得越久,总算是有了一点儿权力在手的样子,这让见证她‘成长’的雨果夫人很是欣慰——克莱门特伯爵如果真的拒绝路易莎,那地位比他尊贵,手中牌远比他多得多的路易莎,有的是办法威胁,甚至为难他! 这就是‘不能拒绝的理由’了。 路易莎无意在这上面说太多,最后也只是说:“希望克莱门特伯爵识相,我不想在这件事上浪费太多时间……过两天就要离开西岱了,耽误了预定离开的时间,这会很麻烦!” 还好,一切顺利,如路易莎所希望的那样。克莱门特伯爵并没有拒绝路易莎对伯爵夫人的邀请,他认为妻子成为王太子妃身边的侍女这是一件好事,说不定自己还能在安娜王后和王太子之间两头下注。 为此,他难得和颜悦色地对克莱门特伯爵夫人说话:“您这是交好运了!能去太子妃殿下身边做侍女,今后就会是王宫里的女官……我希望您能明白,您完全是沾了我的光,如果不是因着您有了一个好夫家,太子妃殿下哪里知道您?” 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心中冷笑:是啊,的确是因为有了一个‘好’夫家呢!如果不是她这个丈夫对她的虐待,引起了太子妃的注意,太子妃的确不太可能知道一个男爵遗孀,更不会想到要让她去做侍女! 克莱门特伯爵居高临下地命令道:“我希望您记得,您现在是我的妻子,只有我的前途光明,您才能跟着享福哩!所以在太子妃和王太子殿下面前,得多多说我的好话,有什么好差事适合我,也一定要搞到手!” 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很想告诉他,你别做梦了!但她知道,这样的话说出来,只会惹怒对方,除了带来一顿殴打,没有别的作用。所以当下她也只能忍气吞声地说‘是’……不管怎么说,现在有离开这个恶魔的希望了,她反而不能再破罐子破摔。 似乎是认为新婚妻子得到这桩‘美差’后,知道了嫁给自己的好处,很自然的就顺从了很多。克莱门特伯爵也不觉得她忽然这么听话有什么奇怪,心里满意的情况下,晚上占有她时也没有那么粗暴了——虽然这对克莱门特伯爵夫人没什么两样,她一样为这被迫的关系而感到屈辱、恶心! 第二天她去路易莎身边‘报道’前,还以此时的偏方做了避孕……她本能排斥为克莱门特伯爵孕育子嗣,只要想到这点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当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带着解脱的心情来到罗本都时,这边是已经在装行李了。她甚至不用卸下自己带来的东西,直接就被交代将行李搬到打着巴尔扎克家族徽记的车上——路易莎这次离开西岱,是以布鲁多女继承人的身份去拉尼建立自己的宫廷,马车上当然都用巴尔扎克家族的纹章! “您来的很及时!之前我还在担心,如果克莱门特伯爵不愿意放您来做侍女,到时候还得想办法,不是又得多耽误几天了吗?”海莲娜最先注意到了克莱门特伯爵夫人,正好手头的事也做完了,便干脆过来和她打招呼,并带着她熟悉人。 克莱门特伯爵夫人有些初来乍到的不自在,张望了一下,没见到路易莎,有些紧张道:“请问,太子妃殿下——” “我知道,您肯定想先去向殿下请安,不过殿下正好去骑马了。”海莲娜笑着解释道。 路易莎过去很畏惧骑马,基本是能不骑就不骑。不过,之前一段时间受纪尧姆的影响,倒是有些接受骑马了。所以现在偶尔也会骑马,但她还是只骑最温驯的马儿,而且坚持不打马,基本就是骑着马慢走而已。 第167章 穿越中世纪167 去拉尼的路上, 路易莎、海莲娜、吉娜、博福特伯爵夫人和克莱门特伯爵夫人挤在一辆马车上。之所以一般只坐三四人的马车上坐下了5人,主要是因为要玩儿游戏的话,还是人多比较有趣。 因为是在马车上, 不够平稳,多数游戏都玩不了,所以5人在玩儿闭着眼睛也能玩的游戏——原本是想玩‘狼人杀’的,但对面总共四座的马车, 就算挤着坐也就能坐6人,而6个人开一局‘狼人杀’还是太勉强了(也有新人局, 可以只要6个人, 1狼5平民,可那是不算法官的,算法官也7人了)。 总之,最终选了别的游戏。 路易莎简单解释了一下游戏规则——其实就是‘我是卧底’的游戏,总共有5个纸条,其中4个是一样的, 另一个相似而不同。5人去抽签,抽中不同的那个就是‘卧底’。每个人描述自己纸条的内容(可以说谎),卧底一开始也不知道自己是卧底,但随着游戏推进也可能感觉出来,这个时候可以故意靠拢其他人的答案,混淆视听。 大家会在一局终了之后投票选出卧底,如果始终选不出来,那就是卧底赢了! 这个时候也是有‘卧底’这种存在的, 被称之为‘间谍’。所以这个游戏没有用‘我是卧底’这样有现代感的名字,而是被命名为‘间谍游戏’。 路易莎之前已经教过身边的人玩‘间谍游戏’了,这次还要解释游戏规则, 主要是为了第一次玩儿的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她可没玩过。 虽然解释了一遍,游戏本身也挺简洁易懂的,但有一些窍门和关键还是得玩过才知道。所以路易莎也没有说太多,简单解释过后,直接说道:“这是很简单的游戏,也很有趣——只是说的话,感觉不出来?玩儿一两局吧,玩过就会了!” 于是5人抽签,都是提前写好的纸条。第一局有4人抽中的是柑橘,1个人抽中了橙子。这是两种相似点非常多的水果(本来从基因上,也属于近亲了),很容易混淆,这也是‘我是卧底’游戏的抽签应该有的迷惑性,不然就没法玩游戏了。 实际完全不同的水果,但描述起来却变得很有迷惑性。一方面大家不能直接说自己抽到的是什么,一是怕自己是间谍,一不小心就暴露了!另一方面又觉得自己大概率不是卧底,如果不小心说的太明白,不就让卧底知道其他人抽到的是什么了吗? 如果让卧底猜到其他人抽到的是什么,那混入其中就变得佷容易了! “秋冬成熟”“外表颜色是黄色的!”“水分充足,酸酸甜甜!”“太子妃殿下很喜欢它的香气!”“特鲁瓦城堡附近的园圃中就有它。”“可以榨汁喝!”…… 一开始克莱门特伯爵夫人还不知道娱乐性在哪里,但随着游戏进展,她也逐渐投入其中了。心里暗暗猜测着自己到底是多数人一方,还是唯独一个的‘间谍’。 这个游戏其实很考验个人的口才和反应能力,既需要察言观色,搞清楚自己的身份到底是友军还是细作。又需要根据情况表达,在不露底的前提下,让自己不像是在‘混’……混的太厉害了是会被当成是卧底的! 另外,到了投票阶段更需要口才!好的口才可以让原本岌岌可危的自己转危为安,还拉别人顶包下水……当然了,这也不只是口才,还看这个人心里有没有算计,要懂得抓住别人的痛脚、转移注意力等等。 而这类游戏在此时天然就有生存的土壤! 西方自古以来都将‘演说’‘辩论’当成是非常重要的技能,甚至有‘演说家’‘辩论家’这种存在。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因为城邦生活采用民主体制的原因,人们就经常要通过演说和辩论的方式说服他人了。在那时,智者学派甚至以教授他人演讲比辩论技巧为生! 到了罗马帝国晚期,就有了‘七艺’,指的是算术、几何、天文、音乐、文法、修辞、辩证法。其中文法、修辞、辩证法,也都是在为演说、辩论、写作打基础! 这七艺发展到如今,还是那七项课程,只不过又被分出了三科、四学。其中当然是三科‘文法、修辞、辩证法’更为基础,少数有机会上学的人,大多也就是学完了这三科,由此就算是文盲了。至于四学‘算术、几何、天文、音乐’则属于进阶课程,学完后就可称之为‘知识分子’了。 从这可以看出,此时虽没有了古希腊古罗马时代的民主制度,官员、学者也不再需要通过公开演讲、辩论的方式争取支持者,才能上位。但人们依旧非常重视一个人的口才,一个善于辩论、能说会道的男人,总是会被认为是有能力的。 这也不奇怪,毕竟西方世界也没有华夏的科举制度,甚至就连举孝廉、九品中正制都没有。没有一个像样的出身,就根本不可能出头!而局限这些王孙公子中,也不知道其能力怎样,上位者要怎么挑选合用的人才?也就是看口才了。 哪怕是纸上谈兵呢,也至少是读过兵书,而且脑子灵活才能做到的吧?这就能把不少人比下去了。 所以‘我是卧底’‘狼人杀’这类游戏正是考验口才、反应的,很容易就能得到认可。而且游戏本身就很有趣,怎能不征服中世纪没什么有趣游戏可玩的人们? 甚至不需要玩,旁观本身都很有趣味!旁观站的是上帝视角,什么都知道,等于是将其他人的表现收入眼中。有的时候是为卧底或良民紧张,有的时候则是觉得某个人的表现非常搞笑——站在上帝视角,看着某个高手将其他人耍的团团转,是挺好笑的。 平常路易莎身边的人,经常就是一些人、一些人旁观,也觉得很有趣。 就这样,第一局玩到了第三轮,总算指出了谁是间谍——是海莲娜,她抽中了橙子!她也玩儿的很好了,居然第三轮才找到她这个间谍!要知道,总共就5个人玩儿,玩到第三轮就淘汰了两人,只剩下三人了。如果第三轮还找不到间谍,就会她这个判间谍胜利。 因为剩下两人时,互相指认就会平票,良民这边肯定就不算赢了。 而就是在这样一局亲身游戏里,克莱门特伯爵夫人迅速理解了游戏的关键,同时也体会到了游戏的乐趣,并对第二局跃跃欲试起来。 “好吧,现在是海莲娜输了一局,除她以外,其他人都积一分。”路易莎主持着游戏,给包括自己在内的四人,各发给了一个玩纸牌游戏时用的筹码。她们玩‘间谍游戏’之前约好了,结束后再算筹码多少,分出输家和赢家。 是三个赢家两个输家,输家要负责去到拉尼城堡以后的琐碎安家工作……搬到新地方了,想也知道会有多少繁琐重复,没人喜欢,但又不能不做的工作! 不只是路易莎她们这5个人在用游戏决定到时候谁去做事,其他侍女似乎也在另一驾马车上,用她们的方式决定出另外的‘倒霉蛋’。 克莱门特伯爵夫人摩挲了一下发给自己的筹码,这筹码是用一种厚实巨大的贝壳制作的,所以能做到长8厘米,宽2厘米,厚接近1厘米。除了正面以外,其他部分都是镀金的,正面则是贝壳内光彩瑰丽的那面。而且正面上部,还镶嵌了米粒大小的珊瑚珠,显示‘点数’。 这筹码很精美,不过克莱门特伯爵并不惊讶,因为此时的大贵族,赌博用的筹码都很精美。像这样用海洋贝壳制作的,甚至都不算奢侈,只能说比较有想法。毕竟不同于华夏,‘螺钿’装饰在西方并不流行。 也不是西方世界对贝壳不感兴趣,实际上因为‘海洋文明’的关系,他们对贝壳的了解更深,应用更广!只不过总体来说,他们还是更喜欢色彩艳丽、造型奇特的贝壳。也就是说,喜欢贝壳的‘外部’,多过纯白幻彩的‘内壁’。 这或许和西方世界更容易接触到海洋有关,相比起淡水河湖里千篇一律,且壳外普遍黯淡的蚌壳,海洋里的贝壳就多种多样、奇异瑰丽多了。所以前者能够利用的,本来也就只有幻彩的‘内壁’,于是也就造就了一批螺钿工艺,以及相应审美。后者则不受约束,很多时候不做加工,贝壳本身就很美了! 像路易莎有一些海螺高脚杯,虽说为了立住杯子,加了金银底座,又为了杯口耐用且整齐,还包了金银。但作为杯身整体,就是完整的海螺,并没有加别的修饰。而也就是只有海螺壳,也够美够珍贵了。 克莱门特伯爵夫人现在真正在意的是路易莎……今天她才算真正接触路易莎,而路易莎作为她今后的‘上司’,可以决定她一切的人,由不得她不在意! 其实克莱门特伯爵夫人此前也见过路易莎,只不过那只能说是她认识路易莎,路易莎不认识她。那时候的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只觉得‘布鲁多的路易莎’是个相当幸运的贵女,高贵的出身、不可计量的财富、倾国倾城的美貌,甚至高贵丈夫的真心爱慕,她全都得到了! 也因此,外界传闻她性情高傲时,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并没有想太多,很容易就接受了这一传闻——太理所当然了!这样一位人生一帆风顺,什么都得到了,受主眷顾的贵女,性情高傲一些才是常理。 就是这样一个她过去认为‘高高在上’的贵女,在她近乎于绝望时,向她伸出了援手。说实话,那一刻她还以为那是一个玩笑,但哪怕心存怀疑,她还是抓住了伸出来的手……她受够了克莱门特伯爵,那真是最糟糕的丈夫。不,她甚至不愿意承认那是自己的丈夫,只认为那是个恶霸! 而现在,虽然接触的时间还不长,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已经感觉到了路易莎和传闻中的大不同。她可没觉得路易莎傲慢、咄咄逼人什么的,相反,她觉得路易莎特别平易近人,甚至对自己身边的人过于没架子了。 别说对侍女了,就是对女仆,她都往往是用商量的语气的……说实话,克莱门特伯爵夫人都不觉得自己会对女仆那么和蔼宽容。 传闻和自己亲眼所见,哪一个比较可信?当然是后者。不过,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并不觉得传闻是毫无来由的,特别是传闻和现实差了这么远时,往往说明了一些其他的问题——虽然这很不可思议,但排除众多不可能之后,再不可能也是唯一答案! 路易莎很可能对地位不如她的人很和蔼,至于地位与她相当,甚至更高的人,她则会有攻击性的多……这种人在华夏有一个专门的说法,是‘傲上悯下’,这是一个褒义词。毕竟华夏人传统上就不喜欢对上卑躬屈膝、对下恃强凌弱的人,‘傲上悯下’就完全与之相反了。 在西方的话,虽然也会描述一些英雄有这类品质(譬如‘侠盗’之类的传说,就是劫富济贫的,就很类似),但现实中基本不会有贵族这样。 对路易莎这样一个大贵族继承人,居然会成长出这样的性情,克莱门特伯爵夫人甚至觉得不可思议——她和很多人一样,下意识认为这是路易莎12岁以前,生活在单纯而虔诚的修女院的缘故。 不过这也只是为路易莎的罕见风格找了一个解释,而不能减少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初见这种风格的惊奇。 “您好像一直在关注着殿下?”当晚,路易莎的队伍停下来休息时,海莲娜和克莱门特伯爵夫人住一个房间。海莲娜没有拐弯抹角,直接就问出了这个问题。 克莱门特伯爵夫人迟疑了一下,还是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到现在为止,路易莎,以及路易莎身边这些得她信任的人,都给克莱门特伯爵夫人一种很不一样的感觉,但都是好的不一样。包括海莲娜,这个比她还年长好几岁,却从未嫁人的学者之女,她觉得海莲娜是个可以信任的好人。 “啊,我能理解您的想法。”海莲娜露出了一个‘我明白’的表情,然后就笑了起来:“但这也是殿下的个人魅力所在……很多人发自内心地追随在太子妃殿下身边,崇拜她、尊敬她,这是一种很难言的吸引力,或许等您服侍殿下更长时间就能深有体会了。” “太子妃殿下不只是对某些人会充满攻击性,又对身边的人,特别是弱小者非常关照。我只能说,她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毫不迟疑的善意——她当然会防备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但这并不妨碍她施予善意。” “我得说,这是一种难得的‘天赋’,不是每个人都能天然如此的,更不是每个人都有那样充沛的‘善意’,仿佛任意挥洒也没有穷尽……呆在太子妃殿下身边的人很难不被这一点拽住,就好像完全相信她就好了,不用担心陷害、背叛、阴谋,以及其他一切糟糕的东西。” “您明白这种感受吗?从某种角度来说,太子妃殿下用她的善意和地位,构建了一个人间的‘伊甸园’,受她庇佑的人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谁能拒绝这个呢?” 克莱门特伯爵夫人才来,当然不可能有这样的感觉。不过她能理解海莲娜这番话的意思,毕竟这本来就是很多人所追求的——物质极大丰富,人物个个优雅美丽,充斥着音乐、诗歌等文艺,永远如同春天般明媚的宫廷,不就是人们极力在凡世复制伊甸园、乌托邦的具现么? 宫廷在这个时代如此有吸引力,正是因为大家都在追求‘世外桃源’啊! 而就在从罗本都出发开始,第三天一早,路易莎他们一行就抵达了以这样的目标建立的一个新宫廷,拉尼城堡——这儿距离西岱实在是太近了!即使他们都走陆路,路上走的还很慢,一两天也到了。 路易莎将在此建立自己的宫廷,而这次其实是她第一次见到修缮改造初步完成的拉尼城堡……准确地说,拉尼城堡改造还没有完成,只有城堡主宅做的差不多了。真要等整个城堡按照设计修缮改造完毕,照雷欧大师给出的期限,怎么也得到今年冬天了。 “拉尼城堡的底子很好,毕竟这里原本是布鲁多的‘第一线’,城堡规模不算大,但非常‘扎实’……这是最耗费金钱的‘轴心环形城堡’了,本来也只有一些军事团体和大贵族才会修建。”路易莎她们到达的时候,雷欧大师来迎接他们,还带路易莎参观来着。 “轴心环形城堡啊……”路易莎了解地点了点头。在中世纪生活了十几年,又在城堡里住了数年之久,她对这个时代的城堡也算有了一定了解。 所谓‘轴心环形城堡’,大概是最接近后世想象中的中世纪城堡的了,建造极其工整。 顾名思义,这样的城堡从建筑图纸上看是轴对称的,内外两个堡场属于层层嵌套构造——内场的幕墙还会比外场的幕墙高不少,这样敌人进攻时不只是需要攻克两道高墙,还在于攻克第一道高强厚,依旧没有制高点优势。 ‘轴心环形城堡’别的不说,防御力是经过实战检验的高!凡是真正的‘轴心环形城堡’,只要城堡本身稍微大一点儿,都是能让攻城方失去信心的!历史上真不乏见到是‘轴心环形城堡’,就越过这个点,进攻其他目标的…… 作为布鲁多宫廷的特鲁瓦城堡,还是最新建好的,都不是‘轴心环形城堡’。这一方面是因为特鲁瓦的地理位置,用不着这样的城堡。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真就是雷欧大师所说,实在太贵了! 拉尼城堡比较小还好,特鲁瓦城堡是布鲁多宫廷所在,规模根本小不了。修轴心环形城堡,那即使是富有的巴尔扎克伯爵,也多少有些遭不住啊! 参观时,路易莎首先站在拉尼城堡的外场幕墙上,眺望着城堡外。 拉尼城堡不像特鲁瓦城堡,是由山和河一起保护,这里地处平原,连丘陵都没有,只能依靠护城河的保护——拉尼城堡的护城河是一个水坝工程,从流经拉尼的一条主要河流引水,然后又将水泄入不远处的一处溪流之中。 这个护城河可没有想象中的狭窄,就从路易莎的眼光来看,其实更接近一个‘沙洲’在宽阔的河道或者湖中了。所以不能叫‘护城河’,而应该叫‘防御性湖泊’…… 这当然很有好处,方便防守、提供充足水源之余,也让城堡的卫生情况很不错。毕竟拉尼城堡就和此时很多拥有护城河的城堡一样,也将护城河当成是‘排污渠’一样使用。得益于这‘防御性湖泊’的体积够大,自净能力够强,反正看起来真的非常干净,和乡村河湖没什么不太。 当然,卫生情况这么好,应该也和拉尼城堡只有少数守着这里的骑士、普通士兵居住有关——据说,需要防备罗佩王室的年月里,这儿驻扎了有50名骑士,以及450名普通士兵。不过几十年前开始,这儿就只有十来个骑士,以及三四十名普通士兵了。 因为从那时起,布鲁多和王室的关系就很‘友好’了,毕竟离得这么近,如果布鲁多领主不够‘听话’,恐怕早就势同水火了……当初王室要和没有男性继承人的布鲁多缔结婚约,事情那么顺利,也有之前关系不错,没有结死仇的原因。 不然的话,布鲁多这边肯定是要引入别的强大的联姻对象,拼着打仗也不叫罗佩王室染指布鲁多——这又不难做!布鲁多可是很有吸引力的。和瓦松王室打仗固然麻烦,但能得到布鲁多的话,凡是有一些力量的国王、大诸侯,都不会拒绝。 第168章 穿越中世纪168 路易莎在外场幕墙上, 还可以看到有几艘小船正驶到城堡大门前的码头,这是运送物资的船——拉尼城堡几乎是位于一个湖泊中的沙洲上的(虽然这是人工形成的地利),这不像是普通护城河环绕下的城堡, 可以用吊桥,哪来的那么长的吊桥呢? 一旁的雷欧大师还在为路易莎介绍:“……拉尼城堡原本就是轴对称四边形,四角分辨有一座圆形塔楼,其中西北塔楼与西南塔楼比较适合居住, 两座塔楼与城堡主宅并列联通,都位于南北一线上。” 路易莎之前就参观过正在修缮中的拉尼城堡了, 所以知道这四座塔楼的情况。其实四座塔楼光从外观来说, 高度差不多,占地规模也差不多。但城堡唯一的出入口就位于正东方向,东南塔楼和东北塔楼和它在同一面,应对防守的压力就会比较大。所以当初修建的时候,这两座塔楼墙壁更厚,内部空间是一个圆形, 实际使用面积非常小,条件相对西面两座塔楼肯定会差一些的。 至于说西面住起来不舒服,这倒问题不大。因为拉尼城堡的塔楼都在四个角上,而且向外凸出,也不是在正西。再加上外面还有一面外场幕墙挡着,只要不是顶楼,其实也还好。 至于位于西面的城堡主宅,那就更不是问题了, 因为不像外凸的圆塔楼,主宅是朝内堡场开门的。位于西方,就是坐西朝东的意思, 朝东本来就不差。而且城堡墙厚、举架高,与其担心太晒,不如担心光引不进去,太寒冷阴暗了! “……经过改造后,内门楼会成为士兵的主要居住区域,内门两侧的警卫室面积都足够大,靠外还有外凸的防御塔。以后可以在防御塔值班、警卫,警卫室就完全作为生活空间了——四层警卫室空间足够大,楼梯都是内凸的旋转楼梯,没有占警卫室的空间呢!” 路易莎倒是不知道内门楼的情况,不过她站在外场幕墙看过去,还是能看到尤其显眼的内门楼的。 位于正东方向,城堡轴对称那根‘轴’上的入口,其两侧就是内门楼。两侧的内门楼都由三部分组成,首先是外凸向外堡场的D形防御性塔楼,然后是与防御性塔楼联通的方形警卫室建筑(D形防御塔楼不是弧形,而是直线的那一面,就是对着警卫室建筑的那面),最后则是内凸向内堡场的圆形旋转楼梯塔。 整个内门楼看上去特别大,光是一侧的占地面积就赶得上两个四角的圆形塔楼了,不过其实际的建筑内面积并不大。主要是这里守备压力大,墙体格外厚,上层又设置了一些防御设施,留给房间的空间就不大了。 不过不大归不大,住一些负责守备城堡的士兵肯定是足够了。拉尼城堡原本的守备士兵就不多,路易莎将这里设为宫廷后,虽然不打算‘裁员’,但也没有加人的想法。毕竟她现在是瓦松王太子妃,在这里发生战争的可能性进一步降低,这些守备士兵基本就是撑门面用了而已。 “至于东南塔楼和东北塔楼,可以住一些单纯负责守备工作的骑士,以及在宫廷任职,但职位较低的人。”雷欧大师指着东面的两座塔楼继续对路易莎说道:“这里空间比较小,又几乎没有套间,都是单个小房间或者能让许多人一起住的大房间……” 此时依旧有很多小贵族城堡内,只有一个像样的房间留给领主夫人。其他人,甚至连带领主,都会睡在壁炉足够大,光线比较充足,空间也不缺的城堡礼堂。所以一些骑士以及宫廷里职位不高的人,要共用一个大房间,根本不会有人觉得这有问题。 到了这时候,路易莎也觉得高处看的差不多了,慢慢走到了外场幕墙西南角。这里比西南塔楼要第一层楼,但这里和西南塔楼之间有一架主材为木头的室外楼梯连通——这其实也是方便平时内外之间往来设置的。 就算是战争期间,只要外幕墙没有失守被敌人攻占,这架楼梯也可以留着,方便士兵通行。至于等外幕墙都被敌人占领了,这里一把火烧掉也不难。这也是此时城堡喜欢室外木制楼梯的一大原因,除了节省室内空间,也方便在极端情况下毁掉,大大增强城堡的防御性! 通过楼梯来到西南塔楼的楼顶之后,路易莎走靠里的旋转楼梯就下楼了……不知道是不是过去拉尼城堡修建时不用考虑领主在这里居住,而更多要考虑防御的原因,这里基本都是占室内空间比较大,但便于防守的旋转楼梯(旋转楼梯的话,基本就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格局了,即使面对敌人攻楼,也还有一拼之力)。 内门楼两侧就有两个旋转楼梯,而东北塔楼和东南塔楼,大概是仗着墙体厚实,竟然直接在朝向内堡场的一角,在那儿的墙壁里修了旋转楼梯——由此可以刻看出,这两座圆形塔楼的墙体是真的厚了,不是路易莎在特鲁瓦城堡的‘红塔’居住时,那种在墙内修绕塔墙内楼梯的厚,而是可以选一个点修旋转楼梯的厚! 当然,也是朝向内场墙体不需要那么强的防御,也就不需要那么厚实了,才可以空出来做旋转楼梯。 再然后就是西面的两座塔楼,也各有旋转楼梯。不过旋转楼梯就不是修筑在墙壁里了,而是在塔楼和城堡主宅的交接点,这也方便了主宅里活动的人上下楼了。 而且主宅也不是只和两座塔楼共用两个旋转楼梯,它还有一个自己的宽绰楼梯,是‘平行双跑楼梯’,就是那种‘Z’字楼梯。这个楼梯安排在城堡主宅的厨房旁边——城堡主宅就是背靠内场幕墙,外朝内堡场,南北走向的一座长方形建筑。 其底楼南边,也就是靠近西南塔楼的那边,就是厨房。 过去这个厨房北面依次是‘楼梯间’、储藏室和大礼堂,但在经过改造后,原本的储藏间变成了一个小客厅。平常如果不是晚宴,路易莎又不想在自己的房间里吃饭,就可以在这里吃。而且吃完饭后,这里还可以作为一个休息游戏的空间,和大礼堂里正用餐的人分开。 至于说储藏室,则挪到了和厨房相连的、靠南面幕墙的建筑里——这里其实是增建的,原本这儿空缺着,就为了和靠东的巨大粮仓隔开。 粮仓对立志于坚守的城堡来说,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建筑了,这是城堡长期坚守的底气所在。为了防止可能的意外,和厨房空间上隔开也是很合理的。 而现在,拉尼城堡都要‘自废武功’,不搞什么防御城堡了,粮仓的重要性自然也大大降低。现在的做法是,原本的粮仓东部依旧是粮仓,但西部就隔出来做了城堡里普通仆人的‘宿舍楼’——这样专门给普通仆人准备‘宿舍’,也算是一个‘创举’了。 像路易莎在特鲁瓦城堡的红塔时,能住在红塔阁楼的也就是路易莎的贴身仆人,其他仆人还是另有地方住的。但这所谓的‘另有地方’,往往不是专门的宿舍。大概来说,就是厨房的仆人住厨房、马厩的仆人住马厩之类。 原本在布鲁多宫廷时,路易莎做不了特鲁瓦城堡的主,也就是管管自己的红塔。现在要在拉尼建设自己的宫廷了,理所当然的,她就把给所有仆人宿舍住安排上了。 这不仅仅是她身为一个现代人,看不到的地方就算了,看得到的地方,能做还是会做的问题。也是哪怕从最自私的角度,这还关系到她在乎的卫生健康呢! 还是那句话,人不是孤立存在的!她想要自己活得卫生健康,身边能接触到的人就不能活得太脏。最简单的,比方说路易莎自己努力保持卫生了,可为她浆洗衣服的女仆没条件讲卫生,浑身都是跳蚤什么的,不是很容易就传到路易莎身上吗? 跳蚤臭虫是这样,病毒细菌也都是这样。 有了专门设立的宿舍,要设立卫生标准就简单多了——拉尼城堡这边,早就有仆人进驻了。路易莎则是专门派人,从一开始就抓了卫生这一块!每个进驻的仆人,都要剃头、洗澡,洗澡的时候都用肥皂! 好在西方古代也没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观念,剃发本身是难度不大的。就算有些女孩儿,爱惜长发不想剃,管事也可以讲道理,说明这是为了防杀虱子等,今后只要按照拉尼宫廷的规矩来,就不会受这个害了! 这倒不是说,今后一定不会长那些东西,毕竟生活习惯和条件摆在那儿。但肯定不会有过去那么厉害!要知道,此时普通家庭的家庭活动之一就是坐在炉灶前互相捉虱子…… 讲道理的同时,也说拉尼宫廷的生活条件,这叫‘诱之以利’!动之以理、诱之以利,基本上再爱惜长发的姑娘也都愿意了。头发剃了还能再长,可这会儿要是始终不愿意剃发,那就只能哪儿来的回哪儿去了!要知道,他们中一些人,甚至都没有一个可以回的地方。 也不只是剃发洗澡,去掉身上的虫子什么的。另外还从衣服、寝具等东西上下手,拉尼宫廷提供干干净净的新床、新寝具,仆人们有自带寝具的,基本就一次性卖二手了——为了方便,管事特意从城里找了几个做二手服装生意的小商人,当面收购。 衣服也是这样,旧衣服都处理了,拉尼宫廷给仆人发制式新衣服!既能达成路易莎干净卫生的要求,还体面非常(此时的贵族倒是很在意后者,所以一些能被看到的仆人都会有号服,这和路易莎相反。体面不体面只是顺便的,主要还是为了卫生)。 因为有新的发给,仆人们也没什么可反对的。就算有些人可惜那些旧东西就便宜卖了,想偷偷藏起来,也有管事盯着,不能做成——在住进宿舍前,是有人守着门口检查每个人的行李的!仆人也基本没什么行李,检查起来也简单。 有了这样的‘开始’,之后拉尼宫廷又是以路易莎的章程运转,现在自然是干干净净的。凡是了解拉尼城堡的人,都能感受到这里普通仆人的不同。即使有些人得干体力活儿,干活儿难免会灰头土脸,但那种脏和外面人们的脏感觉也是不一样的! 前者像是一段时间没住人的房间,刷漆的梳妆台上有一层浮灰。后者则像是油腻腻的餐桌,脏污都沁进去了! 而之所以能有这样的不同,努力是多方面的。比如,日常宿舍那边甚至会检查卫生,就和后世学校里搞卫生检查一样。这不仅仅检查房间的地板、家具是不是干净的,就连衣服寝具也会查看——要做到这点,其实没有想象中的难,不过就是衣服、寝具都专门雇人清洗罢了。 既然不是自己清洗,上面又抓得紧,那仆人们也没有理由脏寝具、脏衣服坚持不洗啊! 每天拉尼城堡外都有一艘专门的洗衣船来,收走城堡里各种用过的纺织品,包括但不限于衣服、寝具。这些会随船去到河流上游,那儿有专门修建的洗衣房,水源干净,还有足够大的晾衣场。 晾衣场的问题是必须要考虑的,毕竟拉尼城堡的规模本身就不算大。而且拉尼城堡的内外堡场,外堡场在两道幕墙下,见光不多就不说了,内堡场也是一览无余,就根本没有适合做晾衣场的区域。特别是在路易莎的规章下,城堡中肯定是每天都有大量纺织品要浣洗,那就更难了! 又比如,城堡里这次修缮改造,还专门修了公共浴室。公共浴室的存在解决了大家洗澡难的问题,进一步为保证健康卫生的生活提供了基础——公共浴室就设在内堡场北面,靠着北幕墙。过去这边连着城堡主宅的大礼堂,首先是礼拜堂,然后就是面包房和一些其他的杂用房间。 这次就是将杂用房间改成了公共浴室。 公共浴室总共两间,一间男浴室,一间女浴室。今后不只是仆人,凡是没条件在自己房间内,由仆人伺候着沐浴的,都可以很方便地来这儿洗澡。 之所以选择将杂用房间改造成浴室,也是因为它挨着面包房,实在是太合适了。很多大型的面包房就喜欢兼营浴室,因为烤面包会产生大量的热,专门做一套装置,就能烤面包的同时烧水了,并不多费燃料…… 像面包炉下面就有不少蜿蜒的陶制水管,在烧热面包窑炉时,流经水管中的水也会被加热,然后旁边的浴室就能接到水管送来的热水了。而这是淋浴装置用的热水,至于水池里的热水,要往其中加入烧热的石头,从而得到。这就更简单了,烧热窑炉时在窑炉内放大石头就可以了。 在公共浴室里洗澡的规矩就是这样的,先在淋浴头下打肥皂洗干净,然后才能下水池去泡。 路易莎从西南塔楼下到二楼,中间还对吉娜说:“西南塔楼还没有整理完毕,不过至少一楼和二楼已经修缮完毕了……一楼是一个小餐厅,今后就是拉尼宫廷中任职的人的‘食堂’了。除了晚餐去大礼堂吃,其他餐食也该有个用餐的地方。” “二楼、三楼、四楼,都会是‘办公室’。嗯,所有的公事都在办公室完成好了,拿到自己房间私下处理,既无效率,也不像样。嗯,就连我的‘公事房’也会放在这里,独占一整个三楼。二楼则归管理城堡事务的人使用,四楼最不舒适,是给分管外面事项的管事准备的,反正他们不常在宫廷,这边预计只有他们的助手或办事员。” 路易莎的‘公事房’独占一层,倒不是她摆谱,而是她大大扩展了自己的‘公事房’。按照她的计划,她的公事房可不会像此时的国王、大领主那样,只有小几个书佐,以及名为书记员,实际就是抄写员的杂工——她的‘公事房’,书佐名义上还是叫书佐,但书佐之前都会有一个前缀,表明他们具体分管的一摊。 就像是亚兰骑士,过去就一直是路易莎的账房主管,还监管对下的审计。这次干脆就为他正名了,挂了‘会计书佐’的名字,手下还领导着十几名书记员。这些书记员可不是做抄写的,个个都是会计来着! 这确实是‘膨胀’了,像巴尔扎克伯爵的公事房,也就是4名书佐,10名书记员。而在路易莎的公事房,亚兰骑士这一个书佐下,就对应了十几名书记员——这还是拉尼宫廷草创,直属于路易莎的产业不多,会计们也就管管路易莎的私账、私产,再查查拉尼城堡的账目进出,其他就连路易莎经手的那些产业都查的不多(毕竟那些还是巴尔扎克伯爵的产业)! 不然,十几名书记员根本不够用!谁让路易莎对账目这一块看得重呢? 而要说公事房里的书佐,谁手下的书记员最少,那就是吉娜了。吉娜是‘秘书书佐’,顾名思义,她是路易莎的秘书,她的手下就只有4个书记员的位置(此时才找了一个,处于尚未满员的状态)……这4个书记员,也都是做吉娜的助手的,而不用传统书记员的抄写工作。 之前路易莎犹豫着要不要弄的蜡版油印,这也可以拿出来了。以后路易莎的公事房要抄很多份的文件,刻一个蜡版很快就能印好,而如果只是一两份,那也随手就抄好了……专门的抄写员,已经是没有必要的了。 吉娜看着已经修缮完毕,就连‘家具’都已经进场的西南塔楼二楼,还有些好奇——这会儿,已经有人在这里工作了! 西南塔楼二楼有两个单独的半开放办公室,这两个半开放办公室属于一座城堡最有权力的三大仆从之二,总管和仆役长(至于侍卫长,其办公点在门楼那边,自成一派)。其他的就都是公共办公空间了,这里摆放着四张长桌,长桌前却不是长椅,而是一把把椅子,这就是分开的‘工位’了。 西南塔楼二楼,给吉娜印象最深的,就是毫无装饰,单纯就是刷白的墙壁。这当然是为了增加室内反光,让室内尽可能明亮一些——这时的城堡,就算有了玻璃窗,采光也很难说让人满意。而且后世室内暗一些还能打开璀璨的电灯,实际并不影响太多,这时的城堡可不能够! 路易莎在西南塔楼安装了不少非常低的壁灯,长桌上也密集摆放烛台,都是为了方便光线不好的时候办公。至于说有没有用,只能说希望有用吧…… 下到二楼后,路易莎就没有继续往下了,而是直接来到了主宅二楼。这里整个二楼都是她的套房,就像当初的红塔二楼一样!只不过相较于红塔二楼,拉尼城堡的主宅二楼可有它的3倍多——这也没办法,即使红塔是‘巨塔’,也比不过正经的城堡主宅啊! 拉尼城堡不算大,可那也是和特鲁瓦堡那样的大城堡相比! 这一会儿,路易莎还没走进套房,还只是到对开的双扇门前,海莲娜便急匆匆从楼下上来,正好与路易莎撞见。 海莲娜还愣了愣,才对路易莎说道:“殿下,特鲁瓦来信!是伯爵写来的,不知道是什么事儿……对了,送信来的骑士还在外面,您可以见见他、让他送回信——他刚刚告诉我,现在宫里还在庆祝,庆祝波拉格王后怀孕了!” 虽然说,伊娃都结婚几年了,她今年也有16岁了,身体健康、夫妻生活正常的话,怀孕也很正常。但是,路易莎很容易就想起伊娃原书中的死因,正是‘难产’呢!要知道原书中的她,怀孕生产时比现在还大一些呢——或许正是因为不愿意去想这个,路易莎就下意识不想,以至于现在突然听到,尤其意外,一下都愣住了。 第169章 穿越中世纪169 在原书中, 伊娃是和菲利普王子结婚的,直到菲利普王子继位前夕才因为难产而死。而现在,就连纪尧姆都还没有继位, 所以伊娃怀孕的时间无疑是比原书中提前了的。而单从年龄来说,肯定是现在怀孕还要更危险。 不过这种事也不能只看年龄,原书中伊娃怀孕的年龄,虽然在现代也算是早孕了, 但也应该是18岁以上了。不算个人体质差异的话,这个年龄怀孕生产, 因为年龄小、身体发育不足而有的障碍其实就没什么了。 她之所以难产, 要么是体质问题或单纯运气不好,要么就是怀孕期间各种问题的积累——有可能是古人缺乏怀孕期间的常识,但这个可能性其实不高。生育这种事,由于‘实践’太多,又尤其受重视,除非是古代条件下难以做到的, 不然该知道的都知道了。 很多事不是不知道,而是无法支持。像是谁都知道,怀孕期间,尤其是早期和晚期,要充足休息。但很多妇女即使是临产前也要劳动,保证休息和营养根本做不到。 还有老生常谈的,营养要全面但不能过度,不然可能导致补过头, 胎儿过大,无法生产的问题。这更是早有说法的,只不过很多条件好的产妇管不住嘴, 身边的人也有意无意忽视而已。 路易莎倒是还知道一些此时人们不知道的生育注意事项,但要么以古代条件根本无从谈起。要么需要当事人足够自觉,持之以恒地执行,根本不是说一下就有用的——更别说,以伊娃和路易莎的关系,路易莎说的她根本不会听。 其实,路易莎更多还是怀疑问题的积累来自心理方面,毕竟从原书剧情来看,她和菲利普的感情很差。菲利普不爱她只是小事,古代社会的贵族联姻要说‘爱情’,向来都是有很好,没有则是日子照常过。 关键是,她深爱着菲利普,自己爱的人是自己的丈夫,但他不爱自己,这已经很痛苦了。偏偏所爱之人不是不会爱人,只是恰好不爱自己,这就更痛苦了——菲利普王子作为小说男主角,爱着女主角索菲亚,这也是伊娃作为原书中的恶毒女配,之所以对女主角百般刁难的原因。 也正是因为她的恶毒,读者才好接受男主角对她这个妻子的‘精神出轨’。 这样一想,路易莎就觉得伊娃这次怀孕风险应该比原书中小不少……据她所知,伊娃和波拉格国王就算不是眷侣,在王室夫妻中也能称得上‘正常情况’。 但要说完全没风险,那不可能,古代社会妇女生育就是过鬼门关,年轻的妇女第一次生产尤其如此。所以该有风险还是有风险——而这就是路易莎也只能假装不存在,不去深想的了。不然怎么办呢?她自己现在也结婚了,过夫妻生活,她和纪尧姆身体没问题的话,怀孕也是随时可能的。 路易莎不可能为了规避生育的风险避孕或者怀孕后堕胎……古代可不是现代,避孕的手段大多数都没用,图一个心理安慰而已。就算是一些有用的手段,往往也有害于身体,并且失败的机率不低。 至于堕胎,那更是极其危险的!现代堕胎都伤身,而古代粗暴的堕胎,不外乎服药或者物理手段——服药就是用‘毒药’,基本不用指望对身体伤害小了。物理手段更直接,从高处往下跳或者直接用棒槌击打肚子,都是最常用的。 想想都可怕,一通操作下来,和直接生的风险也差不多了,弄不好也会死人。 除了这些伤害和风险,比较不符合现代人刻板印象的是,堕胎在宗教上并没有什么阻碍。虽然后世对堕胎设置重重障碍,甚至基本禁止的国家,多数都有一个宗教上的理由。但在此时,教会还真不怎么在意这个事儿。 首先就是老生常谈的,胎儿算不算人的问题。确实,如果胎儿也算人,堕胎就算杀人了,这别说宗教了,就是法律也不允许啊。现代限制堕胎的国家,往往也会围绕这一点反复拉锯。譬如,定8个月的胎儿才算人,不再允许堕胎,那也还好。毕竟,这个月份还会选择引产的人也不多了——且不说伤身和忍不忍心的问题,都到这个月份了,早干嘛去了呢? 或许会有特殊情况吧,但那真是极少数中的极少数了。 而在此时,大家没有定一个具体的时间点,对于几个月胎儿算人规定下来,对此只有一个模糊的感觉……模糊感觉的结果就是,堕胎都不是问题。 另外,堕胎不是问题的重要原因是‘现实’,说的更明白一些,一个平民家庭是养不活太多孩子的!但要让男人不过夫妻生活,多数又做不到,结果就是如果怀孕了,要么堕胎,要么遗弃——然而,遗弃在此时是重罪,不是法律上的,而是宗教和道德上的! ‘现实’是最无法对抗的,不管心里愿不愿意,宗教上又有怎样的教诲,最后总得面对现实。教会不可能一边禁止堕胎,一边又对养不活的孩子视若无睹,那是真的会发生大规模人道灾难的!而这也会动摇教会的根基。 “伊娃怀孕了啊……要送一些礼物过去吗?”路易莎听到海莲娜的话,愣了一下后就点了点头说道。不然她还能说什么呢?她和伊娃的关系也就那样,如果不是原书中伊娃的结局实在让同样身处中世纪,要面对一样危险的她也感同身受,她可能连这点儿触动都不会有。 路易莎一边说着,一边往城堡主宅二楼内部走——这里是完全由她支配的空间,是红塔二楼3倍大,可想而知会有多宽敞! 虽然是比红塔二楼使用面积大了很多,但她在这里设的卧室其实并不比红塔的大。因为卧室太大了反而不利于休息。再考虑到冬季保暖的问题,就更不宜把卧室弄太大了。 对此,其他人也不觉得奇怪。此时贵族卧室房间很大的,往往是兼做其他的空间的,很可能卧室、客厅、书房等加起来就一个房间。路易莎的卧室就是一个单纯睡觉的空间,隔出来做的小一点,大家也觉得正常……当然了,这个‘小’是相对此时贵族居住房间来说的,实际再怎么也有二三十个平方了。 事实上,拉尼城堡大礼堂面积就有四五百平方米了,肯定比不上一些大城堡动辄大几百平方米,甚至上千平方米的规模,但也不算小了。再加上旁边的厨房、小餐厅,城堡主宅底楼面积在六七百平方米的样子,二楼并未有减建,自然也一样。 六七百平方米的面积,路易莎将楼梯间左边150个平方左右的面积单划出来,作为一个会客厅。一些访客,甚至西南塔楼那边有事见她的下属,都可以在这里接待。而不用像原来在红塔那样,外来访客也只能在客厅接待,公私不分、欠缺隐私。 另外,除了一个空间颇大,感觉上就很气派的会客厅,这里其实还隔出了一个10平方左右的茶水间。虽然楼下就是厨房,要吃喝都很简单,但总归要上楼下楼,还是不如旁边就有一个茶水间来得方便。这里可以制作简单的热饮和流食,存放一些食物便于取用也没问题。 穿过这个会客厅和楼梯间,路易莎才算真正来到自己的居住生活空间。 这里总计大约500平方的超大空间称得上奢侈!路易莎在这里光是卧室都设置了4个。除了属于她的最大最好的‘主卧室’,以及留给纪尧姆的一个(不管纪尧姆会不会住这里,预先肯定是要准备的),另外两个是给服侍的侍女和女仆的。 主要是晚上或许有一些临时需求,比如说按点照看壁炉、要喝水什么的,近前就有人确实方便一些。而且这也给其他人省事儿了,早上那一波活儿基本就是住这里的侍女和女仆做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两个房间其实并不固定属于某个人,可以看作是‘值班室’。 路易莎的那个‘主卧室’,严格意义上来说,本身就是一个一室一厅一卫的套房了。除了卧室外,还有一个小客厅一样的起居室,梳头穿衣、私人时光等都可以在这里进行。至于‘卫生间’,其实主要是浴室来着,这里甚至有可以排水的石砌浴池。不算很大,但同时容纳两三个人洗澡啊没问题。 这省了每天收拾浴桶的麻烦,也不用洗完之后舀水倒出去。就是上水还比较麻烦,这主要是因为路易莎不愿意接受‘自来水’——拉尼城堡顶层是有此时比较常见的集水池的,可以收集雨水,然后通过管道输送到城堡各处的,这就是这个时代的自来水了。 路易莎不接受这种自来水,一个是因为集水池存的水是死水,有时也不知道存了多久了,本身就不够干净。另一个则是因为藏在墙体中的‘水管’不出所料是‘铅管’,这也是此时房屋排水管道最常见的材质了,成本低廉、易于获取呢! 铅管水什么的,路易莎不知道就算了,知道了怎么可能还会用?别说是饮用了,就是洗澡也不愿意,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后世的卫生间,往往是由厕所和浴室共同组成,而路易莎的卫生间就是浴室。至于厕所,则安排在隐蔽的角落里,就是一个马桶而已——虽然做了双层设计,这个马桶底部铺着草木灰、碳粉和有香气的木粉,再加上是路易莎专用,每天都还要清理,谈不到有什么异味。但此时将浴室和厕所放在一起,还是算了吧! 这时人们都是浴室是浴室,厕所是厕所的,一个极干净,一个极肮脏,都想不到要将它们放在一起。后世会那样安排,其实是出于节省空间、方便做防水、厕所无味等多方面的原因,现在可没有那样的条件…… 而且,这也是因为拉尼城堡是内外双层幕墙的城堡,护城河在外幕墙外面!而城堡主宅背靠的内幕墙,外侧就是外堡场,在这面墙上修厕所,到时候就怕‘画面太美’了。 不过拉尼城堡也不是没有墙上的厕所,除了外幕墙上的,内幕墙外侧也是有厕所的。不过这种厕所的厕口下方,都是砖块砌起来的,可以看作是一个砖块组成的‘管道’,管道通向的是下方的厕坑……然后就是像普通厕坑一样,时不时清理就好。 那个味道也很重,而且清理时味道更是半个城堡都能熏到,所以这次修缮改造时,路易莎就让人全给拆了。至于城堡里用厕所怎么办,路易莎按照华夏古代常见的做法,全都要求用马桶。这样没有积攒,每天都清理,反而干净卫生了。 就像每天有船来收脏衣服去洗一样,每天也有船会来收走城堡里前一天的马桶,运送到河流下游……其基本处理方式照着当初城市改造中的做法就可以了。 “好吧,我得先去给伯爵写一封信,然后将信和礼物一起送到特鲁瓦……礼物就委托伯爵派人送去好了,伯爵肯定也有东西要送给波拉格王后。”路易莎一边和一旁的侍女说话,一边穿过了宽敞的客厅,走向书房。 要说路易莎这个客厅也确实很大,和旁边的会客厅一样,也有150平方的样子。可以想象,150平方的面积,没有墙壁遮挡,就实实在在的150平方,那该有多阔——如果是一个正方形,就接近40米*40米了! 路易莎对这里的定位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客厅’,而将之当作了一个综合厅,其主要功能是玩乐用的。除了有供多人休息时使用的‘沙发角’,首先就是玩桌游时可以使用的‘桌游区’,一些纸牌游戏、棋类游戏等,都可以在这里进行。 然后,有一张台球桌摆在比较靠外的位置,桌球也是路易莎引入的后世游戏之一。不愧是后来能推广开的游戏,可玩性没得说,教给其他人之后,也迅速流行,在特鲁瓦时就挺受欢迎的,这次干脆搬进了客厅里。 弄出台球桌、台球、球杆不算难,毕竟都不是难做的东西。台球桌用木头制成,台面蒙上一层绿色绒毡就可以了,球杆则更简单——最贵的大概是台球了,一整套台球小球都是用象牙制成的呢! 路易莎知道很早以前台球小球就是用象牙做的,后来科技发展了,才用其他材料代替了象牙。这时又没有其他材料选择,便直接用了象牙。 此时象牙资源还相当丰富,象牙说起来是昂贵的材料,‘象牙珠’‘象牙杯子’‘象牙把手’什么的,一直都算作珠宝之列。但真正了解象牙的价格,又会觉得其实也没那么贵了,至少对有钱人是这样的。 再之后,还有一个靠窗的小小的音乐区,这里靠窗坐席旁的橱柜里收纳着各种乐器,可以供兴致上来的人组一个小型乐队演奏了。 最后,客厅中央的位置,上方是一盏大吊灯,地上则铺着一张圆形的大地毯,这看起来像是个普通的开阔区域,但其实可以是一个‘舞台’。既可以叫艺人来表演,还可以临时设置喜欢的娱乐活动。 也是为了贴合这客厅的享乐定位,这里的整体装饰尤其华丽,甚至因为面积比底楼的大礼堂小不少,华丽程度不让的情况下,更为精致。 不过路易莎没有在这样华丽精致的客厅有任何停留,也没看侍女们在这里正玩什么,径直就走进了旁边的书房。书房也是一个大房间,比红塔那个书房可大多了,这里面有一排排沉重致密、光泽细腻的热带硬木制作的书架,狭长高大,还有镶嵌着透明玻璃的柜门——塞满了书的数个大书柜,本身就是一种财富的炫耀了。 虽然说,路易莎这些书,大部分也不是那种用金箔、稀有颜料装饰的珍本,但此时无论什么书都不便宜,很多贵族的藏书也是屈指可数呢!所以这么多书,怎么也价值连城了。甚至这都不只是财富的事儿,还是权力的象征! 如果有钱无权,也不见得能收集到其中一些书籍。 路易莎在书房里写了一封信给巴尔扎克伯爵,主要是表示对伊娃的祝贺,并委托伯爵将她的礼物一起送去波拉格。这样例行公事的信都不需要打草稿,不一会儿就写完了装信封。相比之下,要列礼物清单还麻烦一些,不过这也没什么,路易莎叮嘱了雨果夫人一声,向来仔细周到的雨果夫人就会替她做好。 雨果夫人去到一旁推敲礼物清单去了,她原本在玩儿的台球就少了一人,路易莎干脆顶上她的位置坐下。 玩台球的时候,路易莎就想到了最近的‘无所事事’,说道:“城堡里还没有修缮改造完毕,有一些不方便的地方,我想去附近庄园里巡视,你们觉得怎么样?” 其实‘不方便’只是借口,有什么不方便的呢?而且就算不方便,也不是路易莎这样出去十天半个月能解决的,拉尼城堡的修缮改造又不是短时间能结束的。路易莎的真正目的还是想出去散心玩耍、打发时间,只不过不好那么说而已。 而且路易莎说巡视庄园,这也是有说法的。除了纪尧姆当作礼金送她的那些庄园,巴尔扎克伯爵也送了她许多庄园做嫁妆。巴尔扎克伯爵送的庄园主要是在拉尼和普罗万,这也是为了方便路易莎人在西岱和拉尼时管理。 这些庄园到了路易莎手里,她还从没去过,只派过查账员、巡察人下去查账什么的。她趁这个机会去看看,也算是了解一下自己的私产,做到心中有数。 这说起来,也是日子过的太悠闲自在了,原来在西岱的时候,一天都不得空闲,路易莎可没时间想这些。 “巡视庄园?这很好啊,现在是春天了,庄园里应该景色很美吧?”博福特伯爵夫人击出一球,想了想立刻表示同意。她根本没考虑路易莎去庄园干活儿的,就觉得巡视私产也是顺便,听路易莎的话更觉得她是去玩儿的。 其他人跟着博福特伯爵夫人之后,也表示了同意,于是这件事就这样定下了。 一局桌球完了,从球袋里拿球上来,准备开下一局时,路易莎看到了一旁只是看,却并不玩的克莱门特伯爵夫人。想了想便明白了,对她说道:“您不会么?刚刚看了一会儿明白规则了吗?不如来玩玩儿吧。” 克莱门特伯爵夫人是新来的,过去可没接触过这些游戏。她甚至不比博福特伯爵夫人和卡尼尔伯爵夫人,她们好歹还在布鲁多宫廷呆过一段时间,就是那段时间接触过台球——博福特伯爵夫人尤其喜欢这个,短时间内就入迷了,这次见路易莎的客厅里都设了台球桌,最高兴的也是她。 克莱门特伯爵夫人看起来对台球也很有兴趣,不然刚刚也不会站在一边一直旁观了。所以当路易莎问起,她也显得有些跃跃欲试,只不过真要让她上手,她又显得有些犹豫:“这……我还没有完全弄懂规则……” 路易莎不在意地点点头:“这个简单,亲自上手玩两局就知道了,所有游戏都这样。来吧,你来玩儿,和博福特伯爵夫人做对手,我在一旁教你。” 路易莎将球杆递给她,在她上手后说道:“您刚刚在一旁应该已经明白了,台球游戏必须先用白球将一颗红球撞入袋,然后才能任选一颗彩色球来打。啊,这白球又被称之为‘母球’。在彩色球被撞进球袋后,要取出重新摆到原本的位置上,接着再打红球,红球进洞再打彩色球,一颗红球一颗彩色球如此循环。” “等到红球全部撞打进袋之后,就按所值分数不同,由低到高去打彩色球。从低到高是黄球、绿球、棕球、蓝球、粉球和黑球,这样直到所有彩色球入袋……不用记,一边打一边了解好了。” 接着路易莎又简单说了怎么计分,怎么交替击球等等。 这是‘斯诺克’的玩法,其实台球还有很多其他的玩法。不过路易莎上辈子只玩过斯诺克,所以在中世纪‘推广’台球游戏,也采用的是斯诺克玩法。 第170章 穿越中世纪170 因为路易莎想要巡视名下庄园的决定, 不少人又忙碌了起来。不只是侍女侍从们要做准备,庄园那边也要通知到位——微服私访是不可能微服私访的,那样太不方便了。至于说‘突然袭击’, 那也不太可能,最多就是前面一两个庄园能成,后面都收到消息了。 既然是这样,就别给一次度假之旅上强度了(主要目的确实是度假, 然后才是清点私产),还是提前通知下去, 让下面庄园做好准备吧。 就这样, 路易莎的行程称得上愉快。她选择了好几个占地面积比较大,彼此之间有些距离,但又一天之内可以抵达的庄园作为‘巡视落脚点’……这样也不用找别的地方落脚,早上出发,晚上就能到。这种行程安排,在中世纪就算是比较有旅行体验的了。 期间, 住的比较舒服的地方,可以多住几天。而条件一般,庄园本身也乏善可陈的,可能就呆一天,甚至睡一晚第二天就走。 如此,在巡视开始半个月后,路易莎已经呆过了5个庄园,又新抵达了一座名叫‘羊角庄园’的庄园——这座庄园得名, 一是因为从地契上看,庄园轮廓形似羊角。二是因为庄园本身的土地适合种植的比较少,多半是用来牧羊的。 这座庄园的居民对‘羊’很有感情, 庄园命名带有‘羊元素’也是很正常的。 大概也是因为这座庄园是牧业为主,农业为辅的,所以面积格外大,有两千多邦尼尔(邦尼尔和公顷差不多,所以就是两千多公顷了)。这比不过供应布鲁多宫廷的白湖庄园,那儿作为一个农业为主的装运,都有三千多邦尼尔呢!不过,在拉尼,已经算非常大的庄园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拉尼靠近西岱,挺多贵族、富商都愿意来这里买地建庄园,导致市面上一旦有土地出售,立刻就会被买下。潜在买家多,竞争充分的结果就是,土地特别细碎,很少有大的庄园——这倒是和华夏古代京畿周边的情况有些像,除非是皇庄之类,不然就是再有权有势的人家,也很少在这里有很大的整块土地。 一个是在皇帝的眼皮子底下,还是要低调,而且不管效果如何,至少华夏古代都是强调抑制土地兼并的。再来,京城多的是权贵,大家都有钱有势的情况下,靠权势和金钱搞土地兼并其实也不大行得通……拉尼现在这种情况,也有类似的原因吧。 所以,羊角庄园能有眼下的面积已经非常了不得了,这还是因为这儿以牧业为主,土地相对没那么‘受欢迎’呢! “羊角庄园的羊,和普罗万的羊是同样的羊种吗?”路易莎来到羊角庄园后第二天,就开始了解这边的情况。 一旁的庄园管家连忙回答道:“是的,殿下,这也是现在大陆上最好的绵羊之一。这是从高登兰的大修道院引进的公羊,再配合本土就有的优良羊种繁育来的,羊毛品质其实比高登兰很多地区更好。只不过,不是所有地方都能养这种羊……” 路易莎点点头表示理解,虽然现在高登兰出产的羊毛鼎鼎有名,但那也是强在产量和品质,甚至包括价格等的综合。真要说没有比高登兰羊毛更好的羊毛了,那不存在,只不过大规模生产之下,高登兰羊毛有足够的优势。 “那么,我们这儿的羊都是在拉尼销售啦?”路易莎很自然地说道。因为拉尼是出名的皮毛市场嘛,作为拉尼附近乡村的产出,绵羊送到拉尼销售处理,本来就是最佳选择。 “您真是什么都知道,殿下。”庄园管家讨好地说了一句,然后才接着说明:“我们庄园与城里的一些商人有合作,每到要宰杀绵羊的季节,他们就会派羊倌来赶羊。不过大多数时候,绵羊还是要用来剪羊毛的。” “那时候,一些布商就会来采购羊毛……” 绵羊也免不了生老病死,所以到了时候也会分批屠宰。但相比起卖羊,卖羊毛才是羊角庄园这样大量放牧绵羊的庄园的日常,以及主要收入来源。 “与我们庄园合作的布商,就不是拉尼本地的了,而是来自普罗万。”庄园管家解释道。 拉尼是皮毛集散地,城市里也多是以屠宰、硝皮等为业的,也不是说完全没有纺织业了,只是很少,供应本地都不足够。相反,旁边不远的普罗万却是一个纺织中心,至少有三千个家庭以纺织为生——很难说,拉尼的纺织业没有发展起来,没有离普罗万太近的原因。 毕竟此时的城市,规模稍微大一些的,纺织业都多少有些存在感。拉尼本地自己就养羊,更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按常理来说,纺织业的路子应该是比较通畅的…… “现在还不是剪羊毛季,庄园里没有那么热闹,如果殿下您是夏天来的,就能看到牧民们忙碌了。”其实就现在肉眼可见的,庄园里已经挺忙的了。春耕季刚刚开始,农民们很是活跃。至于牧民们,也抓紧时间牧羊吃草、接羊羔等。所谓的不忙,只是相对更忙的夏天而已! 不同于大草原上放牧,春天就要忙着转场了。庄园里的羊不算圈养,也基本没有了转场负担——庄园里的草地,不论领主自营地、自由农的自留地,还是公共地,的确都划分了地块,用于轮流放牧,保证放牧可持续。但总的来说都离牧民的家不远,至少没远到需要牧民转场。 没有转场负担的牧民,却一点儿不比自己在阿尔卑斯山放牧的同行来的轻松。因为他们会养更多的羊,而且春天是接羊羔的好时候,一点儿不能松懈——在庄园里养羊,人手一般是不缺的,限制养羊极限的是庄园土地的承载力。 另外,庄园里其实也不只是养羊,还养了一些牛马。主要是,不同牲畜,吃草的‘精细度’不同。有经验的牧民主要养一种之后,本来就习惯混养一些其他的,充分利用草地,避免浪费……而这,显然也是牧民们不得闲的原因之一。 路易莎听着庄园管家的描述,还是有些可惜的。她都可以想象到了,那时候绵羊的羊毛正是最丰厚的时候,一团团蓬松柔软。当牧羊姑娘赶着一群群绵羊从远处来,就像一朵白云在移动(因为主要是白羊),也是难得一见的乡村景色了。 路易莎当然知道,庄园里的生活不是真正的田园牧歌,牧羊女也只是在诗人笔下才清纯可人,一副没受过生活的苦的样子,大家其实生活的很苦。不过就像现代人也知道农村生活不容易,却不妨碍他们周末去‘农家乐’一样,路易莎也是差不多的。 正在路易莎有些畅想的时候,吉娜走了过来,说道:“殿下,来了一位庄头,似乎是来找罗斯先生的。” 羊角庄园可不算小,人口也不少。虽然同样大小的土地,放牧容纳的人口要少得多,但这里依旧有3个百户村——所以,为了管理方便,庄园管家不止一个,庄头就更多了。这时候吉娜只说是‘庄头’,路易莎和庄园管家(就是罗斯先生),都不知道她说的是谁。 “那么,您先去处理您的事儿吧。”路易莎没有多想,就让罗斯先生先去工作。庄头既然知道庄园管家是在路易莎这里,还来找他,那肯定就是有正经事,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正经事。路易莎自觉自己就是想有个人领着了解羊角庄园而已,倒也不必耽误人家工作。 相比起路易莎的无所谓,这位罗斯先生就‘恋恋不舍’多了,心里很不满庄头来找他——难得有在主人面前露脸的机会呢!这时候走了,天知道太子妃殿下还能在羊角庄园呆几天,期间又能不能再见到! 但再不舍也没办法,路易莎已经发话了,他也只能离开。 罗斯先生走出庄园主宅,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是羊角庄园六七名庄头里,他比较欣赏的一个——这个庄头是个年轻人,才二十几岁,之所以这么年轻就能选上庄头,是因为他父亲就是庄头。 不同于庄园管家是‘外来客’,庄头却是农奴们推选出来的,也都是农奴,连自由农都挨不上这个职位……这是真正的坐地户! 而一般庄头们需要熟悉农事,分担一部分农事官的工作。不过最重要的还是要在农奴中有声望,这样上传下达,有这样的人居中,才好管理协调——倒不是说庄头都是‘工贼’,是帮着领主压榨农奴的,他们的作用更多是‘上传下达’。 一方面确实方便了上层管理,另一方面,也能在压榨太过时,让农奴有一个向上的‘发言人’,不会立刻诉诸暴动。只有在这之后,压榨依旧,才会有暴动之类的。 这个年轻庄头的家庭,是此时庄头家庭的典型:家里几代都在同一个庄园扎根,男人多又扎实肯干的基础上,家里就十分阔气。说是农奴,其实比多数自由农人家都强得多,不只是佃着庄园的好些地,还养着好几头大牲口。服劳役,还有要出牲口的时候,总少不了他们家呢! 在罗斯先生的印象里,这个年轻庄头勤劳踏实,比较配合工作。而且能识得几个字,他自己的工作,需要文字的部分,也比他父亲强多了。也是因为这些,他才对他印象较好的。然而,这次事后,他对这个年轻人的评价要变一变了。 别的不说,至少‘没眼色’是真的……这么大个庄园,这个时节,能有什么事,他闭着眼睛都能想到了。再大再紧急,又能到哪儿?非要这个时候将他叫走吗? 想到这里,罗斯先生便没好气道:“有什么事,快说吧!” 他还真不能不听……眼下路易莎人在庄园里,庄园里的行政效率都提高了不少,这是为什么?人还是那些人,只不过都不想恰好被抓住行事不利,所以一时间打起了十二万分的注意而已。也不是图表现,大家都清楚表现好也不见得怎么样,这可是极其讲究血统的中世纪!而是不想留下坏印象,留下坏印象后滚蛋都是轻的。 年轻庄头,着急地说:“庄园里的一群纺线女,将格拉斯夫人给打了!格拉斯夫人扬言要把她们都送上法庭。” 罗斯先生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说道:“那个女人就和她那死去的丈夫一样,都是最吝啬的守财奴!要我说,她的丈夫应该早就下地狱了,她今后也不会例外的——如果我说了算的话,当初就不应该叫她进庄园,继续庄园和她丈夫的契约!” 格拉斯夫人的丈夫是个布商,去年刚刚去世,她并无再嫁的打算,觉得守着家业,养活子女挺好的。于是便接管了丈夫的资本、人脉,接着做布商……当初格拉斯先生就在羊角庄园买羊毛,接着到别处洗羊毛、梳羊毛等后,再又回到羊角庄园,请这里的妇女纺线。 这件事本身看上去没毛病,但问题是,格拉斯先生就像他的诸多同行一样,有拖薪欠饷的毛病。针对弱势而工资分散的纺线女,发给报酬他是能拖就拖,直到他去世时,欠羊角庄园三四十名为他工作的纺线女(有兼职的,也有主职的),平均每人六七个月的工资! 等到了他人没了,大家以为拿钱的时候到了。因为此时的法律就是这样的,继承人继承财产时,得优先还账。除非和债权人协商后得到了谅解,私下有一番章程,不然清理不了旧账,是没办法继承财产的。 或许有人可以越过这一条规定,不过这条规定确实是起着作用的。 经此,羊角庄园为格拉斯先生工作的纺线女确实拿到了一部分工资,大概是总共欠账的一半左右吧。至于剩下那一半,根据格拉斯夫人对法官所说,她丈夫留下来的财产根本无法偿还巨大的债务,不只是纺线女,还有很多其他地方欠着债呢! 当然,有格拉斯先生欠别人的,也就有别人欠他的。归拢来算一算,格拉斯先生的资产应该还是正数…… 但不管怎么说,格拉斯夫人就以此为理由,让法官宽限她的还账期限,先还一部分。剩下的,让她能够挣钱、收账,慢慢还——而她能挣钱的基础,就是继承格拉斯先生的财产,运转起他的生意。 总之,经过一番操作,纺线女们就只拿到了欠薪的一半,剩下的要看格拉斯夫人什么时候有钱。而就是这样,格拉斯夫人依旧来了羊角庄园,要求曾经为格拉斯先生工作的纺线女,能够照旧为她工作。 这倒不是格拉斯夫人自我感觉良好,明知道自己欠着人家的工钱,还要人家继续给自己打工。这主要是纺线女说起来也是供不应求的,对于布商来说甚至是‘资本’的一部分,是不能轻易放弃的。 虽然,纺线女的门槛低,只要有一个纺锤和一根卷线杆就能做,生活无着的妇女首先就会想到做纺线女。而且这工作在家就能做,普通的家庭妇女也经常兼职做这个补贴家用。但是,之所以会有谁都能往这一行钻的景象,正是因为来多少都容得下啊! 在很长时间里,纺线速度都是纺织行业的桎梏,整个行业其他工序无法扩大,就是因为纱线出产到瓶颈了——现在已经有海量的人口挤在这一道工序了,再想要通过增加生产者的方式增加产出,不是不能,只是效果微乎其微。 所以,格拉斯夫人如果不找到这些纺线女,依旧为她工作,不然她要再找别的纺线女,都很费功夫!她又不是找一个两个的,这是一群,其中还有一半以上是全职的呢!这哪里是随便就能再找的。 别的纺线女都有自己合作惯了的布商,偶尔有要‘改换门庭’的,那也没用啊!格拉斯夫人总不能这里收一个,那里收一个——这样不说效率低,要攒够人手不知道哪年哪月了。就说到时候各处发羊毛、收纱线都是大麻烦!哪里像之前,只要来羊角庄园就够了。 格拉斯夫人也是装得挺好的,以女人的身份拉近和纺线女们的关系,表明自己不是真的想欠薪不还,而是真的‘地主家也没有余粮了’。所以恳请纺线女们能和她一起度过最初最艰难的阶段,等到一有钱,她会立刻还钱。 一边是以寡妇的身份,博取同情,动之以情。另一边又用还没还的一半欠账为诱饵,诱之以利。最后还真让她成功了,那些纺线女答应继续为她工作。 但很快大家就发现,她和她的丈夫真是一类人,拖欠纺线女报酬一点儿不脸红。一旦有人不干了,她就用未给的报酬威胁,话里话外要是不继续做,今后还给欠账时,她们就得轮到最后——这轮到最后的意思,就是遥遥无期了。毕竟商人永远有欠账在外,弱势的纺线女去要账,总能以还欠着别人的推脱。 也不是说不还,就是手头紧,欠别人更多更长时间……如此就达成了实际上的不还账了。 因为这个,羊角庄园的纺线女已经闹过几次了,所以罗斯先生是知道的。这个时候都不需要年轻庄头解释,就知道格拉斯夫人为什么被纺线女打了。无非就是纺线女要账要不到,又实在急等着开销,火气上头了呗。 年轻庄头肯定是站在纺线女这边的,怕她们吃亏,这才来找庄园管家罗斯先生去‘协商’——这是当然的,不管怎么说,那些纺线女都是羊角庄园的人,是他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乡亲们’呢! 这年头,无论东方西方,可都是有很强的地方抱团倾向的。尤其是庄头这种职位,都是‘乡亲们’选出来的,更要有事罩得住、肯出头……要说格拉斯先生这种庄园管家,或许还会因为纺线女们的无足轻重,格拉斯夫人这种布商的‘有利可图’而动摇,庄头们却是没那么容易失去立场的。 当然,也不是说完全没可能,只是说要加钱。而这对格拉斯夫人又几乎是不可能的了,她真要那么有钱、那么大方,就算会拖欠纺线女们工资,也不会做得那么难看——应该在格拉斯先生去世后,接手遗产前,就还清一次欠债的!这可是影响名声,乃至上天堂之事的! 年轻庄头之所以想到找罗斯先生,一是因为他知道,自己在罗斯先生这里有几分面子。二就是他觉得在羊角庄园两个庄园管家,以及其他说话有用的先生们中,罗斯先生人还比较正直。之前他就对格拉斯夫人这个人表示过不满,这次也更有可能站在纺线女们这边。 果然,罗斯先生虽然很不高兴他来找他的样子,这时候依旧板着脸跟他去了事发地。一边走,一边还道:“送上法庭?她不过就是说说罢了,这事儿送上哪儿的法庭,城市法庭么?羊角庄园可是太子妃殿下的庄园,城里的法庭哪会为了这么点儿鸡毛蒜皮的小事来庄园里传唤人。” “庄园法庭?也不瞧瞧这是谁的地盘!除非她舍得钱财,将大家都买通了……但这是不可能的,她如果真的舍得花钱,也不是现在的局面了。” 之后又是骂骂咧咧,能有十几分钟吧,罗斯先生这才在年轻庄头的引路下,走到了事发地。 在罗斯先生准备客串一回调解员时,他却不知道,离得不算远的庄园主宅那边,视线无障碍、站在楼上居高临下遍览庄园风光的路易莎,也看到这边聚集了很多人。实在是人群越聚越多且吵吵嚷嚷,在这庄园比较安静的时节里,让人想注意不到都难!魔/蝎/小/说/m/o/x/i/e/x/s/.c/o/m 170-180 第171章 穿越中世纪171 路易莎注意到了庄园主宅对面的村子里不正常地聚集起了人群——现在可不是农闲时节, 就算不是最忙的时候,白天的大好时光也不会用来闲逛,所以一定是发生了什么事。 看着人越来越多, 路易莎还让人过去打听了一下发生了什么。 “是拖欠薪酬的布商啊……”路易莎作为一个现代人,很容易就共情了纺线女,立刻做出决定道:“让罗斯先生组织那些纺线女,叫她们联合起来在庄园法庭状告那位格拉斯夫人好了, 庄园法庭会给出公正的判决吧?” 路易莎的话看似是问句,其实意思已经很明确了。听她吩咐的侍从怎么可能不懂?所以应答之后, 很快就出去办这件事了。 这件事的解决也很迅速, 庄园法庭特事特办,前所未有地有效率起来,几乎是立刻就开庭了。对此格拉斯夫人是反对的,不过庄园法庭也有话说。说这也是方便了她,她住的又远,这次走了, 下次要传唤开庭,还不够麻烦的呢! 总之,就是形势比人强吧。不管怎么说,格拉斯夫人都是外来的,一个人带着两个学徒、一个车夫就来了,面对羊角庄园的‘开庭通知’,他们是没法强硬拒绝的。 上了法庭事情就简单了,直接判格拉斯夫人无条件立刻偿还拖欠的纺线女报酬就是。为了确保法庭的判决可以生效, 羊角庄园法庭还派了人跟随格拉斯夫人回家,一定要拿到这笔钱——在这件事上大家可积极了,家里有纺线女被欠工资的, 表示可以出这个工。 这其实也是庄园‘劳役’了,所以有人主动出工,庄园本身是不会拒绝的。 事情是这样解决了,大家也知道这是路易莎发话了才这样干脆利落的,一时之间倒有不少好话说她——原本这里就是巴尔扎克伯爵名下一个普普通通的庄园,因为天高皇帝远的原因,这儿的农民牧民倒是比一般庄园里的农民牧民要好过一些,所以他们本来就对巴尔扎克家族比较尊敬。 之后做了路易莎的陪嫁庄园,路易莎除了派查账员下来查账,其他都是‘萧规曹随’,甚至还给了一些福利,这儿的人就更满意了。 现在路易莎又帮庄园里的纺线女主持了公道,也难怪赞扬声一片。 “……这样说起来,纺线女们的生计也很艰难啊。”听了罗斯先生传达的纺线女们的感谢,路易莎也问了他一些纺线女们的事,这才了解到纺线就是普及范围最广的乡村手工业。基本上,只要有村子的地方,就不会少了纺线女,只不过是全职和兼职的差别罢了。 路易莎想了想又说:“纺线女的报酬一直是这样微薄的么?不能想办法与布商们谈判,让他们多付一些么?” 罗斯先生只当是路易莎心善,同情纺线女们,并未多想。当下摇摇头说道:“殿下,这件事儿没法办,虽然纺线女们报酬很少,可那已经占了纱线价值的一半了,再加上羊毛的价值,其实布商在这一道工序挣得很少。” “当然,他们也不是不想挣得更多,只是再少的话,纺线女就无法维持生计,只能放弃这工作了……现在的价格,已经是长期协调的结果了。除非有一天纱线价格大涨,不然……不,就算纱线价格大涨,布商们也会将这份收益吞下,不会因此给纺线女涨报酬的。” 路易莎知道罗斯先生说的很对,这个时候她又想起了自己过去一直犹豫的事——她虽然搞出了不少超出这个时代的东西,但基本没有生产力的提高,影响不到社会生活基本面。但纺织不一样,这事关衣食住行,影响国计民生……她不知道该不该碰这个,所以长期埋着头只当看不见。 现在看到这些纺线女的艰难生活,这像是一下推了她一把,让她意识到了一件事:难道她不碰这个,普通人的生活就很好了吗? 而且如果她小心一些‘打样’,尽自己所能做出规范,其实是可以带来好处的同时,又尽力降低坏处影响的吧? 毕竟她现在也是可以影响到一个国家走势的人了,她应该对自己有一些信心,或者说,对封建社会的‘权力’有一些信心。 这样想着的路易莎终于放下了一些包袱,能够开始考虑怎么涉足纺织业,而不是碰不碰纺织业了——最初的决定下了之后,原本混沌的思绪,似乎一下就清晰了。说起来好像人就是这样的,在犹豫做不做的时候总会有很多设想。但在决定要做,只用想怎么做时,一切就简单了很多。 首先,路易莎就想到了要搞飞梭。原因也很简单,在不改动此时各类织机基本形态,也无法用到蒸汽机的情况下,飞梭就是短时间内最能提高织布效率的东西了。 所谓‘飞梭’,其本体相对普通梭子差别并不大,飞梭的不同在飞梭之外增设了两个东西,一个是滑轨,另一个是滑轨两端的弹簧。 增加这两个装置之前,织布人是在经线之间扔梭子,使纬线能够穿过去,从而织布的。因为这个原理,现在织幅宽比较大的布,织机也得宽,甚至得两个人操作。不然的话,就是这边左手梭子扔过去了,那边一个人的右手够不到,还得挪过去从右向左扔梭子,效率就太低了。 有了这两个装置之后,可以采用脚踏式机械结构,让飞梭沿滑轨从一边弹到另一边。这样,除非是纺织中有一些故障,需要理线什么的,不然都不用动手的。而且这还能让布料幅宽进一步加大的同时,让操作织机的人从两个减少到一个。 让布料幅宽加大,这其实也是纺织业一直以来的追求。毕竟对裁缝来说,很多时候就是因为幅宽不够,这才要‘缝合’增加宽度的——幅宽过宽可以剪,可过窄就很难搞了。 如果不是要追求幅宽,何必要做现在这种主流的两人纺织机呢?像过去一样,一个人操作窄幅纺织机不就行了么? 所以飞梭确实是个好发明,增加了效率、减少了人工,是真正意义上的‘降本增效’。更妙的是,这也会刺激更多的纱线需求,从而让纱线进一步供不应求。那种时候,纱线涨价,让纺线女获益就是很自然的事了。 但仔细想了一下,路易莎又觉得不行。因为这样一来,原来用两个人的织布机只用一个人了,必然会有大量的织布工会下岗——就算那时织机可能增多,也不能翻倍,甚至因为织布速度加快,说不定织机数量还会减少呢!所以飞梭一出,织布工肯定会大量失业。 路易莎觉得纺线女们生计艰难,但要为了纺线女们日子好过一些,就一次砸了织布工的饭碗么?而且,从现实一些的角度来说,这也是个糟糕的选择。因为织布工失业,对路易莎这样的领主来说,可比纺线女们生计艰难要麻烦多了! 纺线女们的生计一直是很艰难的,而且封建社会,女性大多不是家庭的支柱,单身且自己养活自己的女性终究是少数。她们纺线收益不高,很大程度上也是和这个事实互为因果的——因为这个事实,女性才可能承受比男性更低的报酬。而又是因为收入更低,女性无法成为家庭支柱才越成为坚不可摧的现实! 总之,现实就是这么个现实,继续如此,领地内也是‘稳定’的。而对于统治者来说,稳定压倒一切! 可要是让城市里的织布工大量失业,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这些织布工基本是全职的,而且是作为家庭支柱的男性,再加上他们都是市民,生活成本比农民更高,生产资料比农民更欠缺。换个说法,就是无产阶级属性更强…… 让农民失去土地,甚至连佃租土地都不能够,他们不一定暴动,毕竟还能去城里讨生活。可要是让市民大量失业,城市暴动是必然的!因为市民很清楚,这年头农村也没有多余的土地了,不然这些年城市不可能发展的这么快。 有地可耕的话,农民可是很顽固的。除非是地主太不当人了,不然他们很难下决定去完全陌生,根本不知道从何着手谋生的城市。 飞梭不行,至少现阶段不行,这就让路易莎调转思路,将念头放在了纺织业革命的另一大发明,也就是‘珍妮机’上!‘珍妮机’可不是织布机,它就是用来纺线的。 历史上正是飞梭发明后,纱线进一步紧缺,这才催发出了能更快更多纺线的机器——虽然说,珍妮机这样的机器要发明,已经没有技术和观念上的障碍了,但要花多久的时间才能发明出来,发明之后又得再花多少时间推广,这是说不准!正是人们对珍妮机这类机器的渴求,才让它的发明和推广如此迅速、顺利。 在珍妮机发明之前,人们已经用纺车纺线多年了,相比起纯用纺锤和绕线杆纺线的做法,纺车已经快了不少,但依旧远远无法满足织机的需求。一个纺车只有一个纱锭,以当时的纺车和织机来说,得六七个纺纱工才能供一个织布工。 此时的纺线速度当然没法和那时候的纺车比,但织布机其实也没有那时织布机的效率,所以纱线紧缺程度倒是差不多的…… 路易莎首先想的是,如果搞出珍妮机,会有什么结果。增加纱线供应,那肯定是利好纺织行业的,织布工等不会受到影响,说不定呢布制造商还得雇更多织布工。而与之相对的,就是纺线女的悲惨未来了!她们少有的生计也会受到影响。 毕竟正常的话,用珍妮机纺纱可比手工有优势多了,价格更低还量大,这样纺线女还能有什么存在的意义?估计也就是技术传播慢可以救一下了,让一些地区的纺线女还能够苟延残喘几十年。 这看起来很糟糕,但如果换一个思路,情况又不一样了。路易莎想到了英国近代时期,工业向乡村转移的倾向。因为当时城市针对手工业各种苛捐杂税,所以一些商人将产业放到了乡村,这样既能避税,还能就近利用产自乡村的原材来。 就像纺织业,用到的羊毛,不就来自乡村么?就近采购,还少了中间商和运输成本呢! 后来的英国第二大城市,也是工业城市代表的曼彻斯特就是因为这样的缘故崛起的,工业革命以前曼彻斯特可没有后来的辉煌。 如果,弄出了珍妮机,然后又立法规定,只允许在乡村使用,结果会怎么样呢——这样的法律在此时并不奇怪,多的是工具只能在某个行业或地区使用,在别的地方或行业使用就有违法的可能性呢! 这类法律的出台,大约是有地方保护主义或行业保护主义倾向的,所以站在这个时代的视角来看,也有其合理性。 路易莎想,要么是稍有资本的家庭购置珍妮机,打垮没钱的纺线女。要么就是庄园主在庄园内自办纺纱场,然后雇佣曾经的纺线女们来做工——男性基本不太可能入这一行,因为乡村男性劳动力还是倾向于留在农业之中的,更何况纺纱也是女性的传统行业。 虽然说,只要利益足够,传统就是用来打破的,织布行业就是典型,早就已经是男人的天下了。但这终究有一个过程,尤其是纺线是比织布更女性传统的行业,没有几百年别想把女人挤出去(由中世纪的画作可知,纺线几乎是和裙子一样,是打在女性身上的‘标签’)。问题是,几百年之后,工业革命都要来了,这些也就没意义了。 唯一的问题是,既然是工场开工,那基本就只有曾经的全职纺线女才能做了。兼职的妇女,就此要丧失一个补贴家庭的来源了……不过纺线本来就收入微薄,还是兼职做做的,所得更不可能是一个家庭的依靠,所以这个影响已经是相对小的了。 想到这些的路易莎,觉得就可以先在自己的庄园里开办纺纱场。她自己开的纺纱场,肯定是能保证雇工待遇的。这样既可以改善自己庄园里纺线女们的生活,还能控制纱线增量,看市场反应……因为纱线供不应求的状态,局限于自己庄园里的纱线场那些产出,暂时应该影响不到其他纺线女的收入。 而等到大家渐渐发现自己搞的珍妮机了,那要仿效她的做法,因为‘惯性’的原因,也会倾向雇佣纺线女。唯一值得担心的是,商人更多会选择在城市开设工场——虽然此时也有不少城市纺线女,但纺线女绝大多数还是在乡村。 主要还是纺线女的收入太微薄了,但凡还有别的出路,也不会选择专职做这个。而找工作的话,城市还是比乡村有优势多了,不少女性都能在城里找到工作。乡村就不同了,除了参与家庭农作,女性能找到的工作,包括零工,都很少。 这种就业形势下,当然是乡村纺线女要多得多了。 在路易莎能够影响到的地区,现在的布鲁多,乃至整个瓦松,她当然可以推动立法,让珍妮机只能在乡村使用,从而将就业机会也留在乡村。但在瓦松之外,商人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在乡村,还是在城市建立工场,都是有可能的。 这一点就有些让人头疼了,不过路易莎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多少是有些杞人忧天了。哪怕自己不保密,此时一种‘先进机器’的传播都是以几十年、上百年的时间尺度进行的。都等到那时候了,人们应该也适应这种新的生产工具了。 而且,她能顾好自己这几十年就不错了,难道还要为自己死后的世界负责不成? 路易莎的想法是,现在先推珍妮机,促进纱线大生产。等到纱线疑似供给过量,估计是几年,甚至十几年后的事了,那时候再推飞梭。飞梭应用之后,纺纱工和织布工之间又会慢慢达成平衡——那时,需要担心的就是市场了,生产布料的量大增的话,市场是否能够完全消化掉呢? 就从路易莎的感觉来说,这倒不用担心,至少在蒸汽机出现前不用担心。 在工业革命以前,甚至工业革命以后很长时间里,纺织品都是供应不足且昂贵的。人们使用纺织品极其节省,穷人一家只有一条裤子,一家人得出门轮流穿,那可不是笑话!所以,只要稍微降低价格,纺织品就能释放出不小的市场增量了。 能稍微降低价格么?能的。 毕竟那时候珍妮机、飞梭等得到应用,成本肯定下降了不少。如果市场供应充足,导致旧价格维持不住了,商人也还有不小的降价空间呢! 想清楚了这些后,路易莎就决定要搞珍妮机、办纺纱场!这下连巡视庄园也匆匆结束了,叫上她的机械设计师莱昂就开始研究这个珍妮机怎么搞——莱昂原本是雷欧大师的学徒,专门负责建筑机械等活儿。在修建红塔时,路易莎看到了他的才能,觉得这是个搞机械的人才,所以给了它机械设计师这份新工作。 莱昂突然被路易莎叫来,还有些摸不着头脑,当看到路易莎摆在窗边的纺轮后,才知道路易莎是对这东西感兴趣了。 纺轮就是纺车的初代版本,然而说是初代版本,比起后来的纺车也不差什么了。毕竟纺车结构简单,原理什么的也一望即知,要改进也没什么余地了。之后的改进,与其说是针对纺车的,更多是针对纺线工的,纺线工能够越来越熟练地使用纺车,这也算变相提高了纺线效率和纺线品质。 “您总算来了!来看看这些纺轮,我有一个想法……”路易莎朝莱昂说道。 虽然总是说珍妮机的发明非常简单,完全就是灵光一闪的产物。说是之前的纺车只有一个横着的纱锭,等于是说同时只能纺一锭纱,效率不高。而珍妮机的发明者,一次不小心踢倒了妻子的纺车,纺车的纱锭保持着竖立的方向,居然因为惯性还在继续纺纱,这给了他启发。 那让他意识到,竖起来的纱锭也可以纺纱。而如果使用传动装置的话,大可以一个大纺轮,带动多个竖起来的纱锭。这样一来,不就效率一下翻了很多倍吗? 然后,只是一天,发明者就弄出了新的纱锭竖起来的‘珍妮机’原型——说实话,这就有些夸张了。当时的发明者也没钱,完全自己做的话,就是照着做一台珍妮机,一天也做不出来啊! 而路易莎自己也没见过珍妮机的实物,对此的了解完全是历史教科书里那些书面描述,要让她直接搞定珍妮机,那是不可能的!所以她找来了莱昂,准备自己说要求,剩下的交给他去弄。 路易莎回忆着上辈子课本里的说法,说道:“……我想要制造一种新式的纺车,手工纺线已经没有改进的余地的,但这种纺车还大有潜力。您看,这是纺车的大转轮,纺线时就是转动它,带动绳套连接着的小转轮,从而带动小转轮上装置锭杆的。” 锭杆就是可套中空的筒形锭子的装置。 因为大转轮是垂直于地的,这样方便手摇转动。而用绳套连接带动的话,小转轮当然也最好垂直于地。这就导致了,纺轮的发明者下意识的让锭杆从小转轮中心横着伸出去,这样一个大转轮就只能带一个纱锭了。 路易莎现在要做的,就是让莱昂打破这个思维定势。 她让莱昂看纺轮上的小转轮,说道:“我要这个大转轮平着放,可以通过一根从纺车里伸出来的横轴,悬空支在纺车右边。然后用这个纺轮带动带多个绳套,每个绳套带一个锭杆……这样一来,每转动纺轮一次,同时是有多个锭子在纺线的!!” 后来的珍妮机好像是将大转轮放垂直了,但那样做,需要更复杂的传动结构。现在的路易莎也不是不能做,但她还得考虑这个机器的成本与推广,所以这样就好。 第172章 穿越中世纪172 以中世纪中晚期的技术力, 制造初版的珍妮机是不存在任何障碍的,这完全就是概念上的突破。一个大转轮带动多个从动轮,后世这种设计很常见, 甚至此时其实也有了,一些复杂的机械就是这样的。只不过在纺车都还是新鲜事物的时候,人们没想到而已。 所以路易莎一点拨,莱昂就完全明白了, 而且觉得这件事大有可为。之后他就带着材料和学徒‘闭门造车’去了,真正字面意义上的‘闭门造车’, 只不过造的是‘纺车’。 在莱昂试制‘珍妮机’的时候, 路易莎也不是就完全放松了。她一边命令羊角庄园准备纺纱场需要的场地,一边还试图自己设计一个梳毛机来——纺纱场是要在她名下,乃至布鲁多很多条件适合的庄园推广开的,但最开始需要一个试点地,路易莎看羊角庄园就很合适。 甚至,像羊角庄园这种本身, 或者周边就大量出羊毛的庄园,顺便包揽毛纺织上游,直到出纱线的所有工序也不是不可以。剪羊毛、分拣羊毛、洗羊毛、梳羊毛,这就是纺纱的前置工序了,剪羊毛不必说,本来就是在乡村做好的,洗羊毛也不见得城市更有优势,洗羊毛主要就是要用水用地, 这方面乡村资源也是更多的。 当然,洗羊毛和梳羊毛,尤其是梳羊毛, 以及参杂在这些工序里的分拣羊毛,都需要大量全职工人,这又是乡间所不足的了。 所以路易莎的设想里,也只是个别条件合适的庄园才打算包揽上游多个工序,其他的就只开个纺纱场就算了——这也避免了乡村劳工抢占城市工人的工作,毕竟其他工序不同于纺纱,纺纱可是本就多集中在乡村,而且供不应求的。 相比起珍妮机,其实梳毛机要更加简单,路易莎几个月前在泽布兰参观毛纺织的各种工场时,见到他们完全手工梳毛后,就有一些想法了。只不过当时还不想插手纺织业,这才没有仔细考虑……所以两天之后,莱昂带着初版‘珍妮机’来时,路易莎也画好了她设想的梳毛机设计图纸。 路易莎并不着急拿出梳毛机图纸,而是先试用纺纱机。 就按照路易莎说的,莱昂制造出来的纺纱机有一个横伸出来的大转轮,它通过多根绳套分别连接着数个从动小转轮,小转轮上竖着锭杆,锭杆上就安着筒状中空的锭子了。 路易莎和侍女们一起动手,各拿起一团精梳好的羊毛起头捻线——对这个时代的妇女来说,哪怕出身很高,这类活计也是常识一样的存在。都是会做的,只不过是做好做坏、孰不熟练的差别而已。 简单起了一个线头,纱锭上弄好,另一头的羊毛团就被挂在了纺车最前面的,也是操作者身前的稀疏木齿上。按照设计,这个木齿后还设计了两道横杆,其中上方那一根是可移动的,为了方便移动,甚至还安装了一个提手。这两根横杆组成了名为‘小走车’的结构,其中上方的横杆学名叫做‘张力杆’,实际就是用来模仿人手捋线动作的,可以让纺出来的线粗细均匀。 当然了,这和手工纺纱时没得比,人手要柔和灵活的多,纺出来的线自然更匀净紧致。甚至连纺轮纺线都比不上,纺轮纺线本质上只是让手动转纺锤,变成了一个固定的大轮子带动纺锤。这样轻松不少,还加了效率,但捋线什么的,依旧是人手在做的。 第一次操作木制纺纱机纺线,还不太熟练,路易莎亲自上手操作了一会儿,纱线都是粗细不均的。不过弄了一会儿她也有感觉了,觉得熟练一些应该还是能纺出至少能做纬线的纱线的。于是停了下来,让其他人也试试。 其他人试的时候,路易莎就能更好地观察这台纺纱机的运行了。看了一会儿,很快注意到纱锭的情况不对,问道:“只有7个纱锭吗?不能更多了吗?” 莱昂连忙回答:“按照您的想法,只考虑大转轮带动时的顺畅,还有纺车的宽度,除此之外就能多带几个纱锭就多带几个纱锭……经过试验,这就是最多的了。毕竟纱锭是要拿取下来的,这样锭杆之间的间距就不能太小,不然绕不了多少纱线,就要取纱锭了。” 这说的很有道理,但路易莎分明记得,教科书上有提到的,珍妮机能够同时带动16到18个纱锭。难道那是后来的改良珍妮机,得要更高的技术力才能做到吗? 路易莎想着教科书上的珍妮机插图,想了好一会儿,才隐隐约约记得,插图上的纱锭似乎不是单排的,而是有上下两排。她立刻就对莱昂说道:“那么增加一排纱锭怎么样?就在现在的纱锭下方——啊,这样要从上方取纱锭就很麻烦了。” 纱锭是长筒形的,从锭杆上取出来是需要一定的空间的。不过这也不是什么难事,路易莎很快想到了,说:“这一排锭杆可以设计成可翻转的,纺纱时用一个插销固定。取纱线时打开插销,向前翻转、锭杆朝外,就很容易取纱线了。” 这似乎一下打开了路易莎的想象力,她很快推翻了自己的说法,摇头说道:“不不不,这样还不够方便,为什么要每次绕满纱锭后就取纱线呢?那样打断纺纱不说,还要剪断纱线,重新起头加捻,费时费力,还浪费羊毛。” 起头那一段总是格外不均匀,所以其实是不能用的,路易莎说浪费羊毛就是这个意思。 莱昂不理解路易莎的意思,如果是纺锤手工纺线,那绕的线团自然是想多大就多大,直到卷线杆超重,影响操作为止。纺轮也是差不多的道理,就一个纱锭,那当然是想绕多粗的纱锭就绕多粗的纱锭,直到绕不下为止。 可现在,这么多纱锭并排,空间不够,也只能纺一会儿就取纱线了。 路易莎见他不懂,指了指纺车底部空落落的地方,说:“这里可以加一根两排锭杆一样的竖杆,也通过大转轮传动。这样纺出一段纱线到纱锭上后,牵扯出一段来,分别系到这两排竖杆上,之后接着纺线……” “下面两排竖杆可以看作是纱线暂存处……竖杆完全可以做成时插入式的,取的时候直接摘出来就行,而不用费力去取绕得牢牢的纱线。这样做的好处,就是不用总是起头加捻。取下竖杆后,换新的竖杆,线头系在新竖杆上就行。” “当然,这只是顺带的好处,真要讨厌起头加捻,还可以取纱线的时候留长一些。非要加一个纱线暂存处,还是为了调节纺纱线时的‘松紧’。”这样说着,路易莎还给莱昂示范了一下:“您可能从未纺过纱,所以不容易想到这一点……” 这个时候纺纱机的纱锭因为绕线的原因,是越来越粗了,但因为最开始每根线就粗细不均,导致的结果就是最粗的纱锭比最细的纱锭要粗了不少。路易莎让莱昂来看,从‘小走车’之间牵扯出来的纱线松紧,有的和纱锭之间已经绷紧了,有的却松松垂着。 “随着纱锭粗细变得不一样,同样带动转一圈,卷的线长也是不一样的。这样一来,有的线就会卷多变紧,有的则有‘多余’……虽然这跟横杆可以模仿人手捋线,调节这种差距,但还是不如人手灵活,所以……” “如果有一个存线的地方就不用了,纱锭上绕不了几圈就会转移到存线竖杆上。虽然存线竖杆和纱锭之间,也会因为绕线粗细发生松紧不同的情况。但一来,这时候已经纺线完毕了,松紧问题不大会影响到纱线质量。二来的话,存线竖杆和锭杆相互分担绕线粗细带来的问题,就是增加‘容错率’。” “原本可能会导致卡顿,甚至断线的问题,这样就能缓一缓了,说不定就缓过来了。只有比原本更大的绕线差异,才可能导致出问题……” 纱线松紧是明摆着的,莱昂又不蠢,立刻理解了路易莎的意思,并开始思考怎么用大转轮传动底部存线竖杆。想了想说:“这样就需要加宽大转轮了,不然根本无法容纳那么多的绳套。那些连接锭杆和竖杆的绳套是要各行其是的,不能够绞缠、覆盖,不然传动就会不顺畅,甚至卡死。” 路易莎点点头:“可以加宽,不过也可以想办法让同样宽度的大转轮容纳更多的绳套。比如,可以在转轮上刻出凹陷的‘轨道’,这样每根绳套都有自己的轨道,即使离得近,也不会那么容易混在一起。另外,可以加一个‘分线板’。” 路易莎觉得说的不直观,干脆给莱昂画了出来。所谓‘分线板’也很简单,就是一个比大转轮略宽的弓形木框,木框上下相对打孔,可以上下系绳子——就像弓一样,只不过弓只有一根弓弦,这个分线板可以有多根‘弦’,绳套就从弦与线之间的缝隙中穿过。 一根绳套钻一个缝隙,这样的分线板安在大转轮与锭杆之间,确保它们更不容易在传动的过程中交错绞缠。 莱昂点了点头,表示这些都会照做……其实这些他不一定都想不到,但肯定没办法像路易莎想的这么快、这么多。毕竟路易莎是现代人,很多东西对她是常识、本能一样的存在,她都不一定能意识到那些现代培养出来的‘见多识广’‘举一反三’,在古代有多么不一样。 也因此,莱昂对路易莎是真心佩服的,不是因为路易莎是他的雇主,他的主人,而单纯是因为路易莎在机械上的‘天赋’……莱昂又不知道路易莎来自未来,肯定是只当是天赋了。 “……嗯,这样还可以在纱锭前方加一根横杆,就像前面有横杆可以捋线一样,这也能协助捋线。这就不用木制了,用一根金属横杆吧,这样更光滑,垂下来更自然,不会卡住……毕竟这里不方便手动上下调整,完全就是纱线抵着的。” 路易莎看了一会儿,又增加了一个建议。这个小设置既能协助捋线,也能帮忙调节小走车与纱锭之间的纱线松紧。要是太紧了,有一个金属横杆以自重压下来,扯动对面的羊毛,就可以让较紧的纱线纺出加快。要是松了一些,金属横杆垂得就更低,等于是帮助扯紧纱线了,也有利于纱线更均匀。 也是因为要求这根横杆足够灵活,不会卡住(卡住的话,就不可能根据纱线的松紧上下起伏调节了),所以才说要金属的。这样接合处阻力比较低,自重也更好根据需要调整……为此即使增加一些成本也是必须的。 其实如果可以的话,最好小走车上的张力杆也用金属的,理由和这根横杆用金属的差不多。但张力杆到底可以人手控制,人费心一些,效果也还可以,所以不是必须的——说到底,还是这时人力价值不高,相比较之下,一个不算小的金属构件,增加的成本却是实实在在的。 路易莎这又不是造一个纺纱机,一个纺纱场就不知道多少台了,然后那么多庄园都建立纺纱场……今后后要传播纺纱机,考虑一下机器成本就很有必要了。 说完了对初版纺纱机的改进建议,路易莎这才拿了梳毛机的设计图给莱昂看:“这是两种梳毛机,一种负责粗梳,一种可以进行精梳。” 莱昂仔细去看,发现粗梳的梳毛机类似一个秋千,木头的‘秋千架’上挂着弯曲的‘秋千板’。 ‘秋千板’的底部是斜向下的金属梳齿,然后下方是梳毛机底板,上面钉着斜向上的梳齿(斜的方向与秋千板上斜向下的梳齿相反)。所以只要放一些羊毛在底板上,再抓住‘秋千绳’(其实是木制的)或‘秋千板’的后端,摇动‘秋千’,就能完成粗梳工作了。 摇动‘秋千’是,前端底板是敞开的,梳通的羊毛被带起,很容易就会掉落,所以下面可以摆一个接羊毛的篮子……相比起用梳毛板或者刺球,这要省力的多,也有效率。 莱昂会由此联想到秋千是路易莎不知道的,因为她是想着海盗船做了这样的类似的设计。毕竟这个‘秋千板’可长了,而且还真就是船形——下面相对的梳齿底板也是一样的船形,相错梳毛时间隔始终相等,充分利用了齿板面积,而且摇多高都无所谓,不会磕着。 莱昂心里想了一下这个梳毛机,又想了一下现在大多数梳毛工用的梳毛板,一瞬间就明白梳毛机的好处。心里暗暗赞叹后,才去看路易莎说的专门用于精梳的另一种梳毛机。 这种梳毛机外形就完全不同于前一种了,它的主体是由两个大小不同的滚筒组成的。这两个滚筒是可传动的,摇动一侧大滚筒旁的把手,两个滚筒就会一起向内或向外转动——梳毛时是向前摇动把手,这样滚筒都会向外转动。 滚筒向外转动时,可以向小滚筒下方塞入粗梳好的羊毛。向外转动的小滚筒会把羊毛带进去,带到两个滚筒之间,一般最终是大滚筒上会缠绕上梳得很分明的羊毛纤维,小滚筒上也有,但总不如大滚筒上多。 嗯,大小滚筒上都有非常密的金属钉齿……不过,相较于粗梳机上的梳齿,精梳机上的梳齿又细又密,还要短很多,这也是为了适应精梳的需求。 等到大滚筒上的羊毛纤维缠得足够多了,快要盖过梳齿了,就可以揪起一小撮羊毛,穿过一个穿孔板——这类似金匠用来拉金银丝的那种穿孔板,只不过现在拉的是羊毛。有这样的穿孔板,可以保证精梳羊毛的均匀,也方便后续纺线。 从穿孔板上拉啊拉的,就能把缠在一个大滚筒上的羊毛扯得七七八八,最后绕城一扎扎的绵条。至于剩下不好车的,就用棍子从滚筒上特意空出的一道上穿过,撬起来羊毛,剪开后取下来——滚筒上都是金属梳齿,但刻意留了一道一指宽的空,没有钉上梳齿,就是为了方便这个操作。 这个精梳机也很不错,莱昂脑子里过了一下就做出了判断。很快回去之后,就让学徒照着图纸做了出来……主要是图纸已经很完善了,根本没有需要改进的地方,让学徒来做也是一样的。至于他自己,当然是把精力都放到了纺纱机上。 初版纺纱机需要改动的地方还挺多的,一些地方甚至需要经过一番试验才能直到最佳设计是怎么样的。所以,路易莎再次看到送来的纺纱机,就是一个礼拜之后了,可比见初版机器要等的更久。 当然,等待是值得的,再次上手的纺纱机好用了不少。路易莎用的依旧不熟练,但能感觉到操作上更顺畅了,想来只要习惯一段时间,纺处合格的纬线是不难的——当然,更重要的还是,这下终于有十几个纱锭同时运转了! 准确地说是16个纱锭。 “不错,很不错……只可惜,不能脚踏转动,如果像脚踏式织机一样就好了。这样空出两双手,就能更专心于面前的纱线,粗细不均或者断线,都能及时弄好……”路易莎对纺纱机很满意,但站在后世人的高度,无论怎么满意,还是会有不足之感。 对此莱昂只能道:“殿下,这很难办,我是说。您之前说的,将大转轮竖起来,方便操作的想法,小人还能想想办法达成。是的,这需要更多精细的传动零件,但还在能力内,最多就是增加一些成本罢了。可是要脚踏带动转轮,还要有实用性,这非常难……” 从设计上来说,这并非做不到。但以此时的零件加工、可用材料情况等来说,要以此制造出实用平价的机械,这是想也别想。 路易莎未必不知道这个道理,她上辈子看蒸汽纺纱机以前纺纱机,都说是‘手摇纺纱机’,就没有说‘脚踏纺纱机’的,这就很说明问题了。大家都知道脚踏式设计的好处,能完全空出双手,为什么不在纺纱机上达成这个设计呢?是不想吗?显然是不能。 所以这个时候莱昂这样说,路易莎也只能叹口气说:“哦,我只是说说,与其那样,还不如研究加宽纺纱机,然后一个人只负责摇转轮,另一个人就专门照看纱线呢……” 当然,这个也不容易,一个大转轮可以传动的转轮是有限度的,不能无限增加。或者说,达到一定数目后,故障率等就会激增,除非其他的地方也有相应改进。这样的话,先不说这个改进做不做得出来,只说由此增加的费效比是否合理,就是一个大问题了! 能用上生产效率更高的大机器,生活在工业时代的现代人会普遍觉得这是大好事,但现实却是很多小厂用的依旧是几十年前的旧机器。因为以人家的情况,换大机器根本不合适——现在也是的,中世纪盲目追求大机器什么的,听着就很不靠谱了。 能增加一倍效率的机器造出来,成本比造两个原来那种机器更高,那还有什么意义?就算可以节省一些人力,在差距不大的情况下,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儿。毕竟这始终是工业革命前,使用人力、畜力的时代,机器减少的人力使用是有一个天花板在那里的。 使用现在这版纺纱机用的人,也不会比之后再加宽的大型纺纱机用的人少多少了。 总之,事情就差不多这样定下来了。路易莎一边让莱昂带着工匠多多制作纺纱机、梳毛机,一边就让羊角庄园今年别卖羊毛了,准备着这些羊毛留着自己用。为此,洗羊毛的池子都挖出来了,还特别去城里找了两个洗羊毛的师父来,准备就在庄园里搞洗毛场…… 当然,也不只是指望羊角庄园这个‘试点’自产自加工,也是预备着从周边收羊毛的。而拉尼这边多的是牧羊地,不然也不会自然形成拉尼这个毛皮交易中心了,所以要收羊毛真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儿…… 第173章 穿越中世纪173 羊角庄园的庄园管家罗斯得知, 路易莎有意在羊角庄园建立一家纺纱场,并让他兼任纺纱场的管理者时,是意外且惊喜的。 先不说被路易莎记住了, 这对他这种庄园管家是多大的好事儿,就是管一个纺纱场本身,这就是有现实好处的!县官不如现管,管着一摊事儿, 就有过手沾油的机会,金钱上的、人事上, 甚至组织上的好处, 那不是三言两语说得清的。 “恭喜您了,被殿下分派了这项工作……只要能够做好,说不定就能去殿下身边呢!殿下并不是一个在意出身高低的主人,您都知道的吧,不少现在得到重用的人,其实都出身普通, 和您也差不多。只是因为有才能,又恰好在殿下眼前表现了出来……”来通知罗斯先生的是路易莎身边的一个侍从,颇为感慨地说道。 罗斯先生连连感谢,详细问了这件事的流程之外,又接手了这个侍从送来的两台纺纱机,以及粗梳机、精梳机各四台——梳毛机比纺纱机容易制造,很快就做出了这么多。 “……这就是殿下命人制造的新式机器,可以用来梳毛和纺纱。”侍从指了指机器:“今年的剪羊毛季还没到, 可以先找一些原料,用来培养女工。等到剪羊毛季到了,会有更多机器送来, 纺纱场就真正运行起来了。” “对了,洗羊毛的池子挖好了吗?”这时路易莎之前就吩咐做的,和准备纺纱场的场地一起提前安排了。毕竟这种‘基建’不能说一句话立刻变出来,肯定要先准备好。 罗斯先生连忙说道:“最近已经开始修建了,殿下下达命令时,正好是春耕季,所以……请放心,绝对不会耽误纺纱场的运行!剪羊毛季开始前,一切都会准备就绪的!” 春耕季与夏耕季之间有一小段相对来说没那么忙的时间,庄园里才好抽调人手服劳役,搞一些基建工程什么的——羊角庄园是牧业为主没错,但那是从占土地多少来说的,要说农业人口和牧业人口,其实农业人口还要略多一些。 这没办法,同样的土地,农业用地肯定是比牧业用地容纳的人口要多不少的。 所以,即使是羊角庄园这样牧业为主的庄园,要抽调人手,也得看着农业生产的情况来呢! 罗斯先生这样的本地人都这样说了,侍从当然不会故意挑刺,不然要说农忙时怎么不抽劳役么?农忙时抽劳役到领主自营地上干活儿,都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抽人去做明明能延后的建设工程,真不是随便发一句话的事! 非要强求,结果往往就是开口容易,做事难,事倍功半! 时期就这样安排了,等到侍从离开,罗斯先生就一边督促挖洗羊毛池的人抓紧时间,一边开始物色女工——建纺纱场的事倒是提前完成了,这主要是因为,羊角庄园里本来就有空房子,是一座已经废弃的谷仓,刚好可以修缮一下就用来做纺纱场。 有了路易莎的任命,罗斯先生就很容易‘扯虎皮做大旗’了,立刻找到了庄园里的其他庄园管家、庄头、农事官等人,说道:“殿下想要我们庄园自己加工羊毛,纺成纱线,直接卖给商人。所以庄园的羊毛,以后就不卖了。” “不只是自营地上的绵羊,还有牧民自己养的绵羊,一律要卖给庄园。当然了,一切按照惯例来,这些羊毛可以抵扣租税,也可以直接算钱,都随行就市。” 有人皱着眉头说:“庄园如果是收购谷物和牲畜,随行就市是很有优势的,毕竟省了运输到集市上的工。可是如果是羊毛,这恐怕没什么吸引力,毕竟布商们本来就是来庄园里进行收购的。牧民有长期合作的布商,让他们直接卖给庄园,就得毁约……” 这时候,羊毛还没有做成期货,所以所谓的‘毁约’,并不是布商和牧民有什么契约。甚至连口头约定都算不上,就是大家长期合作,有了一定默契——当然,这种‘默契’也是可以消失的,比如说布商找到了羊毛更便宜、更优质的来源,又比如说有其他布商给牧民开了更好的价格。 只能说,这种‘默契’有一定约束力,但不多。 罗斯先生是想过这件事的,立刻说道:“纺纱场开办起来,是要雇佣女工的,过去的纺纱女会优先雇佣,但人手肯定不够。更别说除了纺纱工外,还要雇工洗羊毛、梳羊毛,这些活儿都要雇工,我想没有人会拒绝更多的零工机会。” 纺纱场、羊毛池、梳羊毛,都需要人手,除了少数全职工,应该还有一些只是农闲时雇的短期工——这在此时是很正常的,一家手工工场因为原材料季节供应情况不同等原因,往往不是一年四季均匀生产的,淡季旺季差别极其明显! 这种情况下,手工工场不可能在淡季时也养着多余的人手,所以在少部分全职工外,只有旺季才会多雇一些短期工。 羊毛并不是生产出来就立刻要加工处理的原材料,相对来说淡旺季没那么分明。或者说,各地也只是根据自身的生产情况,安排全年的淡旺季(当然,生产旺季一般还是在下半年的,因为夏天新羊毛上市,而且呢布还是冬天卖的最好,这期间就是生产的黄金期了)。 在庄园里的话,按照农业生产的情况安排淡旺季可以说是最简单的了。农闲的时候人力充足,正好多雇一些短期工。这样对庄园来说,不会耽误基本生产,纺纱的人力成本也低。而对庄园里的农民、牧民更是好上加好,可以在农闲时节也打一份工,补贴家里。 罗斯先生的意思很明显,放牧产羊毛的牧民家庭,只要将羊毛卖给庄园,他们的家庭成员就能优先得到雇佣——这对庄园来说是一个不要多花钱,但确确实实能够打动牧民的‘诱饵’。 大家也觉得罗斯先生这个主意很好,实在是惠而不费。之后大家就商量着,要和之前来庄园收羊毛的布商打招呼了,通知他们今后不用来了……其实不打招呼也可以,但此前他们能进庄园收羊毛,或多或少都是给了庄园管理层好处的,不好一点儿情面都不留。 这个时候提前和他们说了,也是给他们时间,能够想办法从别处购买羊毛。不至于事到临头,多出这么大一个亏空。 “……其实,我们可以和那些布商明白说,说我们羊角庄园要自产纱线。”就快要‘散会’时,忽然有人提出了新建议:“布商也是需要收购纱线的不是吗?纱线这种东西谁嫌多呢?说不定,他们也愿意收购我们的纱线,这样一来,不是销售问题也解决了吗?” 一言惊醒梦中人,这可是提醒到了罗斯先生,他立刻将这件事记在了心里——布商们、呢布制造商们,之所以喜欢包揽呢布生产过程中的各道工序,更多还是为了将每个环节的利润都吃到。 其他人倒是也想掺一手,只可惜没有那个资本。毕竟要自己付钱购买上游一道工序出的原材料,这可不是一笔小钱!大部分只是小作坊经营的手工业者可拿不出那样的钱。或者说,有的勉强拿得出,但一旦一批货出问题,其风险是担不起的。 有那么一次,他们就全完了!所以相较于高风险赚大钱,他们也宁愿旱涝保收地赚小钱。 布商很少接收其他人手里的‘半成品’,这会减少他们的利润,而且说不定就是一个来抢面包的同行,谁也不愿意‘资敌’啊!但纱线算是个例外了,实在是纱线长期供不应求,很多布商自己的纱线不够用,总是要从市面上想方设法采购纱线的。 于是罗斯就和羊角庄园打交道的布商说了以后不必来收羊毛,但可以收纱线的事儿——对于前者,布商们当然不满,但不满也没办法,这本来就是没有契约的事。而且羊角庄园是路易莎的陪嫁庄园,这里的主人其实也是他们的主人(这些布商都是布鲁多人),为了一点儿羊毛要对主人的陪嫁庄园下黑手,他们也不敢…… 至于后者,这些布商们倒是挺有兴趣的,纷纷表示到时候可以来看货。 罗斯先生一边应付这些布商,一边还要和牧民说定今年的羊毛都要卖给庄园。不只是如此,还要想方设法去收购庄园外的羊毛——好在纺纱场刚刚铺开,预计要用的羊毛还可以从其他庄园来。 嗯,羊角庄园是纺纱场试点,其他路易莎能够影响到的庄园,现在都没有纺纱场的,羊角庄园要得到它们出产的羊毛很容易。领主自营地出的羊毛,那就是一句话的事。牧民自己的羊毛,要麻烦一些,但也麻烦有限。所谓县官不如现管,庄园要收购羊毛,哪怕不做多余的事,牧民家庭很多在经过一番考虑后,也会优先给庄园的。 当然,前提是庄园开出的条件不比外面布商来的差。 事实上,羊角庄园现在采购羊毛,还是挑拣着来的,都是挑选离得近、可以走水路运输的庄园,或者至少陆路很短——此时陆路运输实在是太贵了!北部临着北海,多天然良港的低地地区毛纺织业大兴,不就是因为可以通过北海海运,以低廉的运输成本得到优质的羊毛么? 当然,羊毛在高登兰国内运输的时候,肯定也是陆路、水路都有的。所以羊角庄园这样采购羊毛,算下来成本其实比低地地区得到高登兰羊毛的运输成本更低。 解决着羊毛原材料的问题,罗斯先生也没有忘记培训女工的事。他召集了羊角庄园十几名全职的纺纱女,就让她们学着用纺纱机纺纱——全职的纺纱女就是这样少!羊角庄园就算主营牧业,人口以大庄园来说算少的,依旧算大庄园的范畴内,可就算这样,全职纺纱女也不过十几人。 这也正常,完全靠自己养活自己的女人,在这个时代非常少见。这当然不是她们好吃懒做,而是社会风气就不赞同如此,也没有多少给女性自己养活自己的机会。会全职做纺纱女的,除了极少数因为各种原因没结婚的女性,以及寡妇,就是一些丈夫几乎无收入,家里负担重的主妇了。 当然,罗斯也认为十几人足够了。到时候一人操作一台纺纱机,再雇上几个杂工,专门负责给纺纱机加料、取纱什么的。就能保证羊角庄园纺纱场的出产了——他看到纺纱机运转起,十几个纱锭一齐转动时,眼睛都直了! 虽然十几个纱锭并不代表效率是一个纱锭的纺轮的十几倍,毕竟纺纱女要注意十几条线,速度是没那么快的。但做得熟练了,还有杂工辅助的话,其实也不差什么了。或者说,至少能是手工纺纱的纺纱女效率十几倍吧? 一般来说,六七个使用纺轮的纺线女,勉强能供应上一台织机要用的纱线。现在一台纺纱机,只单纯算纱线用量的话,供两台织机也是可以的了。 当然,账也不能这么算,纺轮出的纱线比手工纺的纱线要差,只被允许用做纬线。纺纱机出的纱线,和纺轮出的也差不多,甚至还略差一些,估计到时候也只能做纬线。一台纺纱机要供应两台织机是没可能的,只能说是供应多台织机的纬线——其实这也不错,在路易莎的考量中,这就给一些没有纺纱场的庄园里的纺线女留了出路。 对手工纺的纱线,很长一段时间内,肯定还是有需求的,甚至需求更高也说不定!因为出的纬线增加了,可不是就会要更多手工纱线做经线么。 “干的真不错啊,丽莎!眼明手快的年轻人就是更适合用新机器纺线。”罗斯抽时间来看纺线女们的学习进度,就看到一台纺纱机前,一个年轻姑娘一边转动纺纱机的大转轮,一边扶着‘张力杆’,操作张力杆上上下下捋线。 偶尔见到断了或者快断的线,她还会伸手去接线。这时,大转轮会因为惯性的原因继续转动一小会儿,所以纺纱机是还在运行的。等她接完线,手又收回去,整个过程中纺纱机根本没停! 这一手可算是震到罗斯了,他连声称赞着。对此名叫丽莎的纺线女也有些得意,她原本在纺线女中其实不算突出,手虽然快,但不是最快的,出的纱线品质更是长期中等偏下。而现在用上纺纱机了,她原本眼明手快的优势完全发挥了出来,一下竟显出了她。 主要是过去手工纺纱,眼明手快到一定程度后,就没有多少加成了,能够一心多用这一点更体现不出什么优势。现在一个人对付十几个纱锭,却是最适合她的…… 相比之下,过去纺纱女中的顶尖人物,一位老妇就差了不少了。她其实多少有些眼花、反应慢了,只不过纺纱是她做了一辈子的事,属于是闭上眼睛完全靠肌肉记忆也能做下来,所以手工纺纱依旧能做得又好又快。 不过就算是如此,她也宁愿来纺纱场做工。因为纺纱场的基础报酬就比她辛辛苦苦手工纺纱挣得多了。 是的,路易莎给纺纱场的纺纱工规定了薪酬标准。因为在她看来,人为规定薪酬虽然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非要规定一个过高的薪酬,很有可能就是丧失竞争力,纺纱场和纺纱工一起完蛋。但合理范围内尽可能多给一些的话,还是可以的。 毕竟用纺纱机纺纱,这也是新鲜事物,她这里给出的工资,等于是第一粒扣子。只要不是太不合理,后面都有惯性照着走下去,而这对纺纱工是有好处的。 纺纱场按周付给报酬,每个礼拜基础报酬就是12芬尼。 如果是过去手工纺线,即使是最有效率的纺线女,一天计件所得也就是一个半芬尼的样子。一个礼拜即使休息日也不休息,也才10个半芬尼!再考虑到这种每天赚一个半芬尼的纺线女,往往从天亮做到天黑,中间出了吃喝拉撒几乎不干别的,就更比不上纺纱场。 纺纱场这边,到底不比在家做工,来去都有固定时间。在家纺线,说的好听叫弹性化工作,说得不好听,就是吃喝拉撒以外只剩下工作了!连稍微摸一下鱼都不能够,因为摸鱼少的产出,都是自己的损失。 事实上,大多数全职纺线女,都做不到一天赚一个半芬尼,这一行平均每天只有1个芬尼的样子。然而就是这1个芬尼,布商还经常拖欠着给呢! 在纺纱场的话,杂工都能挣每个礼拜10芬尼,这就和最好的纺线女差不多了——这个活计预计着是给半大孩子做的。工作量不算大,孩子也能做的来,而且孩子钻到纺纱机下取纱,还更方便呢! 至于说纺纱工们,如果自己负责的纺纱机这一礼拜做得比较好,出的纱线比预计还多,还能拿奖金……当然,就算拿不到奖金,只说基础报酬,就比她们之前强了,还不用担心拖欠工资什么的。这种情况下,用脚后跟想,她们也会选择进纺纱场啊!1 “罗斯先生,那个,我听说,纺纱场还要招收梳毛工……”就在罗斯对纺线女的学习进度表示满意的时候,一个在旁休息的纺线女走了过来说道(只有两台纺纱机,大家都是轮流练习使用的)。 罗斯先生不用听她后面的话,就知道她的意思了,没有一口答应下来,只是说:“这件事儿还要再等等看,我当然愿意先关照你们这些纺纱工,但已经答应优先雇牧民家庭了,你家可没有放牧羊群,给纺纱场提供羊毛。” 这个过来请求罗斯先生关照的纺线女是个寡妇,膝下虽然有好几个孩子,但丈夫死的时候孩子们都小,丈夫也没有个亲兄弟。那种情况下,是无力佃租之前家里佃的土地了,所以大部分土地都被收回了。只有菜地还留着,种一些自家吃的东西外,还搭了鹅舍养了几只鹅。 家里主要的收入都靠这个纺线女纺线,不只是她,她的两个女儿也和她一起。只是女儿们人小力弱,再加上要照顾家里的菜地和鹅,不算真正的全职纺线女,只能算是兼职补贴家用的。 她的想法是,两个女儿可以进纺纱场,在纺纱机区做杂工,又或者做梳毛工,都很好。她们这些纺线女‘近水楼台先得月’,是见过新式梳毛机的,觉得用这种机器的话,梳毛工的活儿半大孩子也能干…… 罗斯先生倒是愿意照顾‘自己人’,但一些事还是要照规矩来的。都已经答应用短期工机会让牧民们将羊毛全卖给庄园里,总不好这里就开这个口子——当然了,如果到时候一番分派,还有剩余,那肯定是考虑已经是纺纱场全职工的‘自己人’的。 这年头用人,任人唯亲是天经地义的事!要是有人不这样做,大家才会觉得这个人有毛病呢! 罗斯先生是这样说的,但这个纺线女并不放弃,一直在罗斯先生身边喋喋不休,想要说服他将这个工作她的儿女,最好将她的儿女全雇了。即使罗斯先生明显露出了不耐烦的表现,依旧不肯走开。 这不一定是她不会看人眼色,更多还是因为生活太难了!改变命运的机会就在眼前,只是厚脸皮一些就有可能得到,谁又会故作矜持呢——这件事唯一让人犹豫的地方在于,纠缠不休、说的太多了,可能会得罪罗斯先生,到时候反而不好。 不过大家都是接触过罗斯先生的,知道他在羊角庄园的管理层算是‘好人’,即使不耐烦也不会免了她们的工作——所以才会这样纠缠到底啊!这里面也充满了普通人的生存智慧,并不是乱来的。 第174章 穿越中世纪174 “真是奇妙, 我过去还觉得自己是个纺线能手哩!但现在,看过殿下用纺纱机纺线,才知道还有这样便捷的机械, 能把再灵巧的纺线女都比下去。”克莱门特伯爵夫人看着路易莎用纺纱机纺线,帮忙在旁转动大转轮,奉承道。 纺纱工用纺纱机纺线时,肯定是自己转大转轮, 自己纺线的。如果这要用两个人,明显会浪费人力啊! 但路易莎本身就是出于兴尝试机器, 顺便日常做做女红, 当然还是有人帮忙转动大转轮最好了。当克莱门特伯爵夫人转动大转轮时,她就一手操纵‘张力杆’,模仿人手去捋线,一手进行重点捋线或接线工作——张力杆捋线不见得效果好,这种时候,有需要上手了。 “人之所以是人, 就在于会使用工具嘛。”路易莎理所当然地说:“你们瞧,任何一种动物都不会使用工具,只能依靠自身身体的力量,所以他们无法统治大地。即使是强大的狮虎也是如此——人类没有他们的速度、力量、利齿,但我们制造了弓箭、刀剑,弥补了不足。在猎场上,分明我们是猎手,他们是猎物。” “所以我才完全不能理解, 为什么有人会因为狮虎几天吃一顿,猪牛每天吃个不停,就认为少餐就是好的, 是强大的象征。会那样说的人,都是不真正了解狮虎的人!如果饲养过狮虎的人,就会知道,只要给它们供应食物,它们也会不停地吃。” “在野外,它们几天才吃一餐,是因为不想多吃吗?分明是捕猎很难,还有巨大的风险——见过狮子捕猎羊么?不小心被羊角划伤了,是会导致捕猎能力下降,真的会死的!” 路易莎停下了纺纱的手,因为这时候正是三点一刻左右,下午茶又送来了,所以她顺势说起了这个。 侍女们都忍不住笑了起来,她们当然也知道支持少餐的一些言论。而在路易莎身边,受路易莎影响,也因为路易莎的厨房制作的食物确实美味得让人无法抗拒,她们也接受了一天至少四顿(一日三餐加下午茶)。 这种情况下,她们当然天然愿意接受可以驳斥多餐的论据。 海莲娜还有些奇怪,问道:“您饲养过狮虎么?怎么了解这些?” 路易莎当然不能说,她在后世看过各种动物纪录片,也看过动物园里被养成罐头形状的狮虎。只能说:“我没有饲养过狮虎,但饲养过狮虎的人可不少。罗马时代不就有些贵族,喜欢以此显示优越地位么?现在也有一些领主会饲养凶猛的动物,以凸显自己的勇武么?” “这些事想知道也不难。” 这话挑不出毛病来,海莲娜也点了点头:“也是,我还在一些罗马时代的作品里看到过一些暴君是如何喜爱猛兽,用大量的肉食去饲养,却全然不顾罗马城里公民死活的……哎呀,的确,凡是能多吃多占的,怎么会自己放弃呢?” “殿下的想法总是和其他人不一样呢。”克莱门特伯爵夫人抿着嘴笑了笑:“人们总是崇拜野外强大的动物,感慨人类的弱小,但殿下却觉得人才是最强大的。” 路易莎不以为然道:“人类当然是所有动物里最强大的,许多人不认可这一点,是因为他们总会假设一种场景,假设人类和其他动物一眼赤手空拳。在这种情况下,还要单打独斗——这样看起来,面对最强大的猛兽,似乎人类会输?” “不认可工具的力量,也不认可集体的力量,本能只崇拜个体本身的强大?所以各族神话故事里都会有‘英雄’嘛,一个人决定所有人的命运,毁灭与拯救寄托在这一个人身上,成功了他就是英雄。” “然而,即使是在野兽的世界,也不是这一套。所以狮群是集体捕猎,羊群也是集体求生,人类除了会使用工具,还有一个比动物强的地方,那就是我们可以构建更大的‘集体’!野外最大的羊群能有多大,最大的牛群又能有多大,几百、几千?” “这就是它们的极限了,但这对于人类来说,不过是基础的。一个村庄就能有几百人了,城市至少也要有上千人吧?组织一个国家,则可以上千万人——当然,也可以说这些人不算一个‘集体’,因为他们是分散的。那么军队呢?军队应该是高度组织化的吧?” “军队集结数万人并不是难事,困难只在于怎么收集钱粮,而不在于人本身。” “其他动物可不是这样,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后,是一定会分崩离析的。” 大家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说法,觉得很有趣。尤其是喜欢新鲜事物的海莲娜和吉娜,吃下午茶的时候还因为好奇在追问这个事儿。吉娜就忍不住问:“您说其他动物达到一定数目后,就会分崩离析,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食物不足了么?” “这是一个原因,但不是根本原因。如果能提供充足的食物,这些动物群能够扩大,但这种扩大是有极限的,依旧够不到人类群体的脚后跟。”路易莎回忆着上辈子了解的知识,慢慢说道:“有人观察过猴子的群体,猴群的规模大小,取决于猴子们能互相认识的数目。” “说的明白一些,它们不能将一个不认识的个体当作是自己一伙儿的——这就能看出人类与其他动物的不同了!比如说一个来自西岱的人,能不能够将某个不认识的奥尔良人当作是自己一伙儿的呢?是可以的,它们都认可自己是瓦松人,不是吗?” “如果他们都被征召入伍了,还能在不知道彼此的情况下,一起保卫瓦松,并且在战场上为对方提供支援呢!” “这是因为人类会‘讲故事’,在不断叙述的故事里,我们知道我们与一些不认识的人,祖先可能来自同一个地方。而我们,穿差不多的衣服,吃差不多的食物,庆祝差不多的节日,而且我们还有共同的利益……” “真有趣,不是吗?”雨果夫人和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并不坐在路易莎她们那一桌,但也能听到路易莎的话,雨果夫人朝克莱门特伯爵夫人敬了敬手中的饮料,笑着说道。 克莱门特伯爵夫人点了点头道:“是,很有趣,我是说,殿下好像什么都知道。无论说到什么,她都能够清清楚楚地解释出来……我也曾见过一些有名的学者,据说他们博学多才、见多识广,以至于无所不知。但即使是他们,也很少能将一些习以为常的东西解释出来。” “应该说,越是习以为常的东西,就越难以解释,因为人们认为其天经地义,不需要解释——比如为什么水往低处流,为什么鸟儿能飞翔,为什么1+1=2,为什么我们需要呼吸……其实我不怀疑,拿这些问题去问殿下,殿下也能给我一个回答,但我不敢去问。如果真的这些问题有答案,我真不知道人们是该高兴好,还是觉得可怕了。” 人就是这样,既会因为疑问得到解答高兴,也会因为越来越多的疑问得到解答而恐惧……‘无知是福’这类观念的流行,是有其心理基础的。 路易莎其实不知道自己随口就能解答其他人的问题,这有多么特别,她只当自己立了一个聪明博学的人设而已。事实上,相对这个时代大多数人,她确实算是聪明博学的,所以这也不是单纯的人设。 只是落在其他人眼里,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了。她知道的太多了,倒不是说任何问题在她那里都能得到解答,但此时身边人能提出的问题,她解答大部分是没问题的。甚至那些无法解答的问题,她也能指引一下方向。 另外,路易莎经常会给出一些出乎意料的答案,这就让人印象深刻了。尤其是乍一听出乎意料,再一想又觉得很有道理,那更有说服力…… 有的时候,真的很难不被这样的路易莎吸引,毕竟‘智慧’从来都是吸引人的,不然‘智者’这一形象也不会在任何文明中都备受尊重了——这也算是路易莎人格魅力的一部分吧。 就在路易莎和侍女侍从们一边谈话,一边吃下午茶时,有一位来自羊角庄园的访客到了。路易莎在下午茶后接见了对方,这人不是别人,正是罗斯先生,他这是来汇报羊角庄园纺纱场的阶段性成果的。 最近剪羊毛季开始了,羊角庄园纺纱场自然也开始了正式生产,不只是自己庄园剪的羊毛,那些从别的庄园订的羊毛,也走水运源源不断地送进了羊角庄园。羊角庄园新挖的洗羊毛池,一直在满负荷运转,在城里雇来的师父的带领下‘三班倒’,即人可以休息,池子不能停,最大限度利用产能了。 说起了,城里雇师父还不容易呢!因为他们这些人也是有行会的,他们也不能随便教很多人——这算是行业内部的默契吧,以免培养了太多竞争对手,到时候来抢大家,包括自己的面包。 不过么,事情总有例外,一些师父因为特殊原因,实在缺钱的不是没有。这种情况下,钱给的足够就能打动对方了……当然,这件事这么容易,也是因为干活儿的地方在乡下。真的干了,城里行会的同行也不知道,今后还能回去做人。 “……清洗完毕,分拣挑选分类的羊毛晾干,就能梳理了。我们从梳羊毛起就有不小的优势,您让人制造的新式梳毛机真是好用极了!梳羊毛又好又快,我们用少量的人手,就能做到雇工几倍于我们的梳毛场能做到的事了。” 罗斯先生细致地说着羊角庄园里羊毛加工情况,时刻注意着路易莎的神色,判断她对什么感兴趣,就尽量多说一些——其实这种汇报的工作,他大可以托人传话的,但偏偏要来一趟拉尼城堡,不就是为了露脸么? 当然,也是离得足够近,羊角庄园本来就是拉尼周边的庄园。从羊角庄园过来,一天都能来回呢。 “您看,这是最新一批纺出来的纱线。”罗斯先生还拿出了精心挑选出来的成品样品献给路易莎。 路易莎了解下面人的作风,摆弄这些样品时就说:“看起来真不错,我是说,这可好过头了,真的是纺纱机的出品么?我看也不差手工纺纱什么了。” 罗斯先生连忙解释:“殿下,这的确是纺纱机出产的纱线,只不过是优中选优拿给您看的。普通的纺纱机纱线,根本不配供您使用,奉献给您实在拿不出手——其实,大部分纺纱机纱线,也就比这差一点点罢了。哪怕比不上手工纺线,也和纺轮纺的差不多了。” 这路易莎就有些意外了:“怎么可能呢?纺轮可是一个纺线女照管一根纱线,肯定要好一些啊。我也用过纺纱机,现在越来越熟练了,旁边还有人帮忙转动大转轮,却也依旧比不上纺轮纱线呢!” 罗斯先生却没有说大话的意思,立刻说道:“殿下,这里头有一些缘故。首先,您刚接触纺纱机,使用纺纱机也只是闲暇时做女红,肯定不如这段时间整天和纺纱机打交道的纺纱工熟练,而熟能生巧嘛,真正纺纱工的纱线品质是能做得更好的。” 路易莎想了想,觉得这说的有道理,自己偶尔动动纺纱机,肯定和人家从早到晚地使不一样。就像那句话说的,不要用你的兴趣挑战人家的专业,更何况她这个连‘兴趣’都算不上呢? 罗斯先生见路易莎露出赞同的眼神,便又跟着说道:“其次,殿下您大概不知道,普通纺纱女使用的羊毛,不如我们的好。这并不是说我们的羊毛品质更高,而是梳羊毛这一道工序做得太好了,精梳绵条格外顺长、条理分明。” “这样的绵条对纺线是有好处的,可以让纺线时更好地抽出羊毛,没有那么容易绞缠、粗细不均什么的……这就极大弥补了纺纱机纺线容易粗糙的不足。” “这样的纱线寻找买家,其中优质的少部分,可以以手工纱线的价格卖出。其他大部分则以纺轮纱线名义卖出,给布商做织布用的纬线,总是一点儿都不难的。” 路易莎从罗斯先生的话语中听出了些意思,便顺着问道:“这听起来,你们是已经为纺纱场的纱线寻找到合适的买家啦?” 罗斯先生尽量让自己不要表现得太得意,因为他听说路易莎郡主不太欣赏才有点儿成绩就得意洋洋,以至于得意忘形的人。只是微笑着说道:“不,殿下,我们还不算找到合适的买家,因为纱线其实还没生产出多少。” “只不过,过去会来羊角庄园购买羊毛的布商,他们总归是需要纱线的,所以在下自作主张与他们谈过了。他们也对羊角庄园纺纱场出产的纱线表示了兴趣,只不过在没有见到实实在在的纱线之前,总不能定下来。” 对此路易莎表示理解,毕竟此前都没有这方面的合作,毫无信任基础的情况下,肯定得见到东西才能往下谈。 “做的不错,我本来还想介绍几位普罗万的布商给你们呢,现在倒是不必了。” 路易莎和普罗万羊毛行会的副会长拉裴德认识,因为他的侄子,就是经营香水行业的阿尔贝的原因,这些年关系倒是更紧密了。拉裴德副会长是在普罗万羊毛行会是失势了,但他本来就是大布商,况且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路易莎说一句话,他安排几个布商来采购一些纱线又有什么难的? 不过一句话归一句话,不必路易莎去发这句话当然是更好的。看起来只是一句话的事儿,实际也是人情,眼下人家配合了路易莎,路易莎将来少不得在别的事上抬抬手——路易莎的确是未来的布鲁多女伯爵,是这些人未来的主人,可这不是她能‘白嫖’的理由。 特殊的身份也只是让她搞利益交换的时候不用为难于‘门路’,甚至所付出的代价也是比较低的。而这其实已经很了不起了,这世上更多的是提着猪头找不到庙门去拜的。 这也不用奇怪,统治的艺术本来就是‘妥协’,即使是皇权极其强大,中央集权发展到顶峰的古代华夏,皇帝也一样要做各种妥协。中世纪的西方领主,就更是如此了,不用想着什么事一言以决! 比如说,真的欠了债,能赖账不假,可那样就别怪以后自己,甚至本国所有人借钱的利息都比正常要高上不少了。 得到路易莎称赞认可的罗斯先生眼前一亮,他也是知道的,路易莎并不是那种空口赞许的人。一旦有实际功劳,又被她看在眼里的人,那是真的能得到一份前途的!所以这趟回羊角庄园后,他更是在纺纱场上投入了大量精力。 为了让纱线顺利出售,他特地带着纺纱场的成品样品去见了之前有过约定的布商。 他也没有耍滑头,就带了两种样品,一种是优中选优,堪比手工纺的纱线,一种就是普通的了。拿去就对布商说:“这是纺车纺出的纱线,不过我们挑选了最优质的,可以相比手工纱线,你们拿去做经线使用也可以。” “至于普通的,就是这些了,品质你们是看得见的……我可以做主,购买我们纺纱场纱线的,一定量的普通纱线,可以搭售一些优质纱线,而两种纱线价格是一样的。” 虽说是不耍滑头,在陈述的时候,罗斯先生还是玩了一个小小的文字游戏的。他这里说纺车,大家理所当然的就认为是纺轮了,一些地方也确实称纺轮为纺车。他们哪里知道,路易莎就给纺纱机命名为纺纱机、纺车呢? 名字上她很随意的,就是混着叫的。 这时候这样说,其实也不是罗斯先生故意要骗人,而是他不知道是否要保密纺纱机的事,自然不可能主动透露。另外,他也担心强调纺纱机的事儿,到时候节外生枝,一些布商就不买他们的纱线了——这是很可能的,对于一些可能打破原有业态的东西,从业者抵触是常见的。 像一些地方,现在还不许用弹羊毛的弓子去弹棉花呢!就因为觉得这不利于梳毛工维持旧的地位…… “看起来还不错?”布商对纱线的需求是无限的,至少现阶段是这样。所以虽然不满羊角庄园不卖羊毛给他们了,但也不会拒绝推销上门的纱线。 “唯一的问题是,多数都是纺轮线,只能做纬线。”轻飘飘一句话,就把羊角庄园出的优质纱线归类为少数的手工纱线,可以用作经线了。 其实这也不奇怪,纱线是很多纺线工各自做出来的,十分分散。他们到底是手工纺的,还是纺轮纺的,汇聚到一起后,谁还说得清?所以到最后,还是按照质量来的,质量好的就做经线了,质量差一些的就做纬线。 这样既保证了呢布质量,又降低了成本,同时还多少填补了一些纱线缺口……其实最后一点可能才是最重要的原因。纺轮对纯手工纺线的效率优势是很明显的,之所以没有引起很大反对,很快就被行业内接受的,不就是因为实在太缺纱线了么? 提高了纱线供应,这在毛纺织行业内部就是天字第一号免死金牌! 路易莎经过一番考虑后,选择先做纺纱机,而不是织布机,也是有这方面考虑的。真的做飞梭织布机,说不定到时候就得面对城市织工捣毁飞梭织布机,然后掀起城市暴动的局面了。 “纬线也很不错,纬线使用这些纱线,更多的手工纱线不就能做经线了吗?其实没有分别。”罗斯先生知道对方只是‘例行抱怨’,采购羊角庄园的纱线是必然的。 所以接下来也只是要商量具体的价钱、货量、交货日期等细节了…… 第175章 穿越中世纪175 自从羊角庄园的纱线正式向外界销售起, 布商们就一天比一天惊奇。 说实话,一开始和羊角庄园的纺纱场订立采购约定时,他们还以为羊角庄园就自己一个合作者呢!实在是罗斯先生一开口, 那纱线出货量大得很,让他们理所当然地觉得,这就是羊角庄园纺纱场总的出产了。 不然羊角庄园才多少人?怎么也产不出更多纱线了!哪怕是纺轮纺纱,也不能更多——作为原材料的羊毛固然可以从其他地方购入加工, 可是人手却不是那么好增加的,毕竟羊角庄园就是个乡下庄园嘛!原本的主要人口还得做农业、牧业生产呢! 至于说从别的庄园抽调人口, 说实在的, 这也很难,农忙时节哪个庄园的人手都是紧着用的。所以一些有话语权的大庄园,经常在农忙时节从小庄园弄一些农奴去,就是为了保证自己手下的生产。 想要多增加庄园人口,确保农忙时有人可用,这则是不现实的。一座庄园能容纳多少人口, 本质上是由它的土地决定的,多加一些人,就是多加一些嘴!这些嘴养不活,最后的麻烦可要比农忙时节人手紧张要大得多! 总之,一开始大家都以为自己就是羊角庄园唯一的采购商了,而且自己订的那些货,能如数收到,且还有的等呢!却没想到, 每次去拿货都是一点儿不差、一点儿不晚,仿佛他们的纱线还有富余一样。 这种情况下,难免试探几句。罗斯先生不会把底细全都露出来, 所以也只是说:“我们纺纱场的产出的确比预计的更多一些,毕竟纺车操作熟练之后,出纱线的速度也更快了。我认为,纺车才是未来,手工纺纱再出色也就是现在这样了,纺车却说不定未来会怎么样呢!” 见识过纺织机的罗斯先生难免也学上了路易莎的口吻,对‘机器’大唱赞歌。但布商们不是啊,对这样的说法也是半懂不懂,话是听的明白,却不知道怎么说到这里了。 当然,这种‘隐瞒’是不长久的。虽然这年头消息传播很慢,可这些过去和羊角庄园有往来的布商本来就是认识的,只要稍有碰头机会,谈起了羊角庄园收纱线的事,就能对上了——事实也是如此,剪羊毛季开始一个月后,两三个布商就互相知道了情况。 其实有何止是他们三个之前就有合作的布商?罗斯先生还发挥了主观能动性,通过自己的人脉,另联系了三个布商呢!这三个布商,说起来拿货量还更多。毕竟他们不太了解羊角庄园能有多少产量,基本上就按照罗斯先生承诺的数字,以及自己的缺口商量着来了。 “不可思议,真是不可思议!”一位相对年轻的布商忍不住道:“为什么羊角庄园能有这么多纱线产出?我打听过了,他们的确从别的庄园采购了羊毛,还在自己的庄园里洗羊毛、梳羊毛哩!但这不是他们能产出这么多羊毛的原因啊!” 另一位身宽体胖的布商满不在乎道:“羊角庄园的羊毛不再出售了,就应该知道他们会自己洗羊毛、梳羊毛的,行了,这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别人能涉足的行业,难道羊角庄园就不能了吗?虽然他们说不定没有加入行会,毕竟是乡间……不过,我们是普罗万人,哪管他们拉尼人有没有加入拉尼的行会呢?” 剩下一位布商其实也不在乎这件事,只是说:“这话说的对极了!只要有纱线,管它怎么来的呢?说不定,是羊角庄园从别的庄园调集了所有纺线女,扩大了羊角庄园的纱线生产呢?反正专职的纺线女,要么是老姑娘,要么就是寡妇,也不用考虑佃租土地的问题,同一个主人的庄园之间调拨,容易得很呢!” “哈哈,我就是这一点很嫉妒那些乡村地主,农奴那样温顺,怎么安排完全由他们说了算。要是城里的工人,他们可不会那么听话。”心宽体胖的布商哈哈大笑起来。 “农奴也有农奴的麻烦,即使农业年景不好的时候,依旧得留着他们。不然等到来年,生产怎么展开呢?我们在城市里组织工商业生产就不一样了,不景气的时候可以解雇工人,可以暂时不做了,等到好时候了再下场……”年轻布商‘实事求是’地说。 就在这些布商知道羊角庄园纺纱场出产有些不同寻常,但也不是很在乎的时候,羊角庄园纺纱场可是在紧抓生产。 原本庄园里只有十几个纺纱女的,可后来又有一些兼职纺纱女,她们兼职的程度比较深,即固定接纱线活儿,往年纺纱量也只比全职纺纱女稍低。这些纺纱女知道了纺纱工的报酬,再加上她们原本靠纺纱补贴家用也不是可有可无的,现在可不能断了这个,便找上门来,请求罗斯先生也收下她们。 罗斯先生想着羊毛的收购量比想的要多不少,多收几个纺纱女也没什么,就让她们也跟着学使用纺纱机。学的好的就可以做纺纱女,学的稍差的,也可以待定,因为说不定什么时候纺纱场就要增加人手了。 就这样,真正开始大量纺纱时,纺纱场是有二十多个纺纱女一起工作的。她们一天就可纺出四百多磅的纱线了——此时的纱线市价,手工纺的最优质的,价格是2芬尼每磅,至于只能做纬线的纺轮纱线,看品质而定,反正羊角庄园出的,拿到了一个半芬尼每磅的价格。 也就是说,纺纱场每天出产的纱线,价值接近3镑! 可别小看了3镑,好像路易莎随手支出都不是这些了,实际上3镑从来不是小钱!一天是接近3镑的进账,一年不就是1000镑了吗?而此时有多少人,一年进账能达到1000镑?就算是贵族,多数也是没有这个收入的。 当然,每天出产的纱线价格接近3镑,并不代表利润也有这么多。虽然纺纱场使用了新的梳毛机和纺纱机,羊毛成本也比多数布商更低,但利润率算到出纱线为止,也只有50%左右——这对于此时的手工制造业来说已然很高了,主要是新机器的使用带来了超额利润。 就按照50%的利润率计算,羊角庄园洗毛、梳毛、纺纱一通忙碌,一年总的利润大概是四五百镑的样子。这其实也很多了,因为这只是一个羊角庄园,再多几个庄园也照羊角庄园的做法来,多的不要,就算10个庄园吧,不由是一年四五千镑的进项了吗? 一年四五千镑的收入啊,这是任何一个大贵族,甚至是国王,都不能轻视的数字了。 当然,这个模式不可能无限扩张,因为并不是所有庄园搞纺纱场时,都能得到羊角庄园一样的支持的。最简单的,本身就不产羊毛,周边也很难便捷、便宜采购羊毛的庄园,其实就没有搞纺纱场的基础。 乡村不比城市,城市之所以能成为城市,大多数就天然在交通枢纽上!再加上后来慢慢构建起的运输网络,它们很多都有获取原材料的渠道,成本上也差的不是太远——然而就是这样,北部低地地区的羊毛纺织业还是积累起了相当大的优势。 这是为什么?不就是因为羊毛获取成本的一些优势,在行业体量越来越大后,就越发不可忽视了? 所以,要搞纺纱场的庄园,最好是本身就大量产出羊毛,这样估计周边也是适合产羊毛的。本身出产加上就近采购,至少成本控制上不会比纺织城市差什么的。 这些庄园集中纺线女,甚至还要调拨其他庄园的纺线女做纺纱工,生产才能做下去——就像布商们私下说的,专职的纺线女大多是老姑娘、老寡妇,没有拖家带口,也不会有佃租田地的考量,调拨起来是比较容易的。 而且这样,也不会因为区域的纱线生产都集中到那些庄园了,她们就失业了。 至于那些兼职的乡村纺线女,一来作为兼职者,问题没那么大。二来,因为手工纱线更加优质,估计很长时间内,经线,尤其是一些高档布料,还是只会用手工纱线。这样一来,手工纺纱的活儿估计还是能做下去的,而且说不定会因为供应不上,更加紧俏呢! 另外,羊角庄园纺纱场模式不能扩张,也有市场的原因……纱线现在紧俏不假,可市场的需求总有个头啊!甚至不需要考虑市场需求到头,只要想一想使用纺纱机的纺纱场多起来后,纺纱机会慢慢出现在城市,那时候面对的竞争,就知道天花板在哪里了。 如果路易莎有意搞技术保密,或许还能独占这个优势几十年,赚几十年的超额利润也够了。但问题是,她又没有这个想法? 路易莎的想法不过是先在自己的庄园弄起来,可以打个样,固定下模式,后面的人因为惯性,也因为她定下的法律,可以照着做。到时候,生产力进步了,普遍都有好处,纺线女等可怜的生产者也能分享上一些好处…… 所以重点真的不是钱,是这件事的影响力,而影响力是要慢慢显现出来的,至少现阶段还看不大出来——对纺纱场来说,就是羊角庄园内有一些雇工,有数的人口得到了更高收入。对纺纱场外来说,羊角庄园出的纱线汇入到整个纺织行业,就更不算什么了! 事实上,路易莎自己都没有关注那点儿纱线的出售,她也知道时间长着呢,还得看以后。 现在的她已经在考虑飞梭织布机的事儿了……是的,先在还不好立刻上马飞梭织布机,最好等到纱线供应过剩,即织布速度赶不上纺纱了再说。但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再者也是最近搞纺纱机想起来,那就先弄呗。 飞梭织布机要比纺纱机麻烦一些,正好可以提前做出来,到时候先不推出,只当是技术储备了。 为此,路易莎挑选了两个人去做这件事,一个自然就是她的首席机械设计师莱昂了,另一个却是此时正在特鲁瓦的小庄园里,秘密制造座钟的安托万——最近,座钟也正是火热的时候,买得起的人只有那么些,可讨论度居高不下啊! 没办法,封建社会,贵族主导,装逼还真就是第一生产力。这等能让贵族老爷们装逼的神器,那肯定走红啊! 当然,说是买的人不多,其实也完全覆盖藏在庄园里的小作坊的生产力了,甚至还要排工期呢!实际上,那边又招募了一批工匠,增加了人手,但产量还是跟不上。因为就像预计的,它不只是做西方一个市场,还有东方呢! 之前转口玻璃镜的商人,吃到甜头了,当然也对转口座钟感兴趣。 今年才过去半年,收到手的订单已经有30座了,可比之前预计的最大年产能20座要多一半了,难怪要增加人手——更重要的是,这么多的座钟,那该是多少钱啊! 布鲁多座钟工坊生产的座钟,最便宜的纯珐琅(铜胎)外壳,也要1700镑一座。至于稍微加点儿金银宝石装饰,那价格就得奔着2000镑去了。 30个座钟,就按照2000镑每个计算吧,毕竟买得起座钟的人,也不差多几百镑的装饰了,至少平均算2000镑是没问题的。这样就是60000镑的销售额,减去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今年到目前为止、可预计的,依旧有几万镑的利润。 而且今年才过去一半呢!天知道下半年还有多少订单。 这样的收入情况,让巴尔扎克伯爵喜不自胜,对路易莎信任更胜!现在路易莎要搞什么,他都是支持,绝没有二话的——食糖、玻璃镜、座钟三大金矿,竟然一个比一个挣钱,之前无比重视的食糖竟成了利润相对少的了。只能说,封建社会,果然还是贵族的钱好赚。 不过账也不能这么算,食糖的市场潜力还很大,而且随着生产的增加,只会越来越大。玻璃镜和座钟这样的奢侈品,天花板就低得多了,等到能买得起的人都买了,也就到了收入走低的时候了。到那时候,要降价销售都不太好使,因为奢侈品一旦降价,反而死的更快! 但那都不知道是多少年后的事了,中世纪到底不是现代,奢侈品更新换代都没那么快,所以倒也不用想那么久以后的事。 反正现在座钟挣大把大把地挣钱是不错的,要从座钟工坊调出人手来是很难的。一方面他们缺人,人只有进的,哪有出的?另一方面,也是为技术保密着想——座钟的高价大家都是看得到的,虽然不知道到底卖了多少出去,但大家多少有一点儿算计在心里。 这种情况下,总有一些人心动了。不过,座钟工坊在哪儿都不知道,要派商业间谍都无从说起,所以有心思的人都想的是拆解现有的座钟仿制。毕竟这机械结构不比玻璃镜要用化学反应,都是看得到的啊!拆解仿制看起来还是很有希望的。 就是这成本太高,就算购入一个最便宜的座钟,也要1700镑呢! 不过考虑更高的利润,还是有人入手了,今年已经收到的30个座钟的订单,说不得也有这潜在仿制者的‘贡献’——这方面,座钟工坊的人其实不算太担心,一个是,他们当初有更好的原型机进行仿制,也花了两年时间。现在别人仿制他们,没有差不多的时间根本做不到。 另一个,这还只是事情都顺利的情况下,像是安托万弄出来的特殊合金等,这要仿制出来,就得有‘运气’了。而运气是最难以捉摸的,可能真就一切顺利,两年后就能仿制座钟了。也可能一切幸运女神一点儿不眷顾,几十年也没有结果。 真等到仿制品出来了,他们这边已经有了响亮的招牌,也不是那么容易被比下去的。更别说,那时候说不定就有更好的产品了——他们是有更好的原型机的,始终是想朝着最初的那台座钟靠拢,他们还一直在努力呢! 原本安托万也在这些努力的人中,别人要动他不可能,但路易莎说要调动他,那就是一句话的事。至于说安托万他本人愿不愿意,那肯定是愿意的啊! 虽然现阶段来说,继续钻研座钟也很有趣,他越是研究‘原型机’,越觉得不可思议,甚至觉得自己根本不可能让制造出一样技术指标的钟表。但不管怎么说,还是‘新东西’更有吸引力,路易莎调他去,也不可能没有原因,一定是有‘新东西’要制作啊! 更何况,他现在也是有家庭的人了,虽然他和妻子可以接受生活局限在小庄园里,但如果不必过那样隔绝的生活,不是更好么? 所以路易莎一召唤,他就高高兴兴、拖家带口地来拉尼了。然后不出他所料,路易莎就交代他和一位机械设计师配合,研制一种新式的织布机。安托万此前对织布机了解不多,毕竟他是做精密机械的,和莱昂这种做大型机械的,不是一路的。不过只是听路易莎描述这种新式织布机,他就有了兴趣。 按照路易莎的说法,他是新式织布机的关键!因为新式织布机最大的创举就是‘飞梭’的存在,而要飞梭运转,就得有合用的弹簧装置——弹簧最重要的其实并不是造型,而是材料弯曲变形后能够复原。 所以,所谓的发条,即使不是后世人脑海中螺旋弹簧的样子,也有别名叫发条簧、平面涡卷弹簧、发条弹簧。另外,还有板状弹簧,名叫板簧。至于光只是螺旋状,而不能产生弹性形变的,那类东西大家反而不会叫它弹簧。 安托万可是在座钟用发条的研制上立了大功的!现在用他来做飞梭要用的螺旋弹簧,看似不相关,其实是专业对口! 等到安排完了安托万和莱昂去研制飞梭织布机,路易莎就暂且将这件事放下了。毕竟这事儿完全不急的,这就是个技术储备,要等到纺纱机带来的纱线过剩,那才是飞梭织布机上马的好时机——而那,就不知道是哪年哪月的事儿了! 这之后,路易莎休息了一段时间,但也没休息太久,半个月都不到呢! 因为战场上传来了消息,纪尧姆率领的‘王师’大获全胜,完全打败了伏京公爵率领的叛乱军……说实话,在乱战不断的中世纪,我方有一个军神的话,还真是相当有安全感。 现在战争已经到了尾声,正面战争就算结束了,剩下的是经济账、政治账,以及一些扫尾工作。这种时候,路易莎当然要去迎接纪尧姆啦——其实路易莎也可以去西岱,和其他人一起参加凯旋仪式就好。不过路易莎身边的人都不赞同如此,觉得路易莎应该表现得积极一些。 其他人是其他人,她可是王太子心爱的太子妃,怎么可以一样! 路易莎想想纪尧姆对她的上心,也确实说不出反对的话,于是就收拾收拾,准备西行更远去迎接回程的纪尧姆。 “说起来,菲利普王子的婚礼应该很快会举行吧?”收拾的时候,吉娜忽然说到了这个。这也不是无缘无故说的,而是菲利普王子的婚事和这一战有很大的关系。 之前菲利普王子和路易莎解除婚约后,并没有再定下婚约。实在是安娜王后是个眼光很高的人,绝不答应自己的孩子成为一个没多少封地的普通宗室,等到路易三世死后就泯然众贵族。看她先前为菲利普王子定下了路易莎,又为小儿子弗朗索瓦筹谋巴伦公主,就知道她的期望多高了。 而路易莎、巴伦公主这个级别的婚约对象也不是那么好找的,也是安娜王后沉得住气,这才一直都没有定下来——的确是沉得住气了,主要就是路易三世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死了,那时菲利普王子在婚嫁市场上就要大打折扣了。 国王的儿子,和国王的兄弟(不是一个母亲生的),那能是一回事吗? 至于说为什么这一战和菲利普王子的婚事有关,那是因为这一战伏京公爵,以及追随他的一群人输了,那就要‘认罚’!虽然按照中世纪的制度,革除爵位什么的不存在,真不让伏京公爵存续了,其他的领主物伤其类,也是要反对的。但想要不出血,过了这一关,那也是不可能的! 其中一项,就是这些人家的女儿,看着就得低嫁一波了,而且这低嫁是低嫁,嫁妆却不能因为低嫁就打折扣。尤其是一些这仗一打,家里的男人都死在战场上,能够吃绝户的,这等好处肯定都得给战胜者一方啊! 纪尧姆赢了这一仗,他这一派的贵族,家里最近都要办喜事了。 至于说菲利普,那是因为他答应过父亲路易三世,要补偿菲利普的。当时说是连泽布兰都可以补偿给菲利普,不过现在他能做国王了,反而不好不在乎这种重要领土。所以趁着这一次机会,给菲利普配一个合适的新娘,也算过得去了。 第176章 穿越中世纪176 对于纪尧姆给同父异母的弟弟菲利普王子安排的婚事, 无论是不是纪尧姆的人,都只有说好的。纪尧姆的人,这次都捞到好处了, 这时候纪尧姆的决定,他们哪有多的话?肯定是说什么都支持啊。 至于说安娜王后那一派,不是那么核心的成员,也从这个举动看出了纪尧姆的‘宽宏大量’。心觉得王后所出的王子, 王太子都还留有情面,他们这些人正该推动这事儿达成, 为‘和解’开个好头啊——眼看着路易三世可是越来越不行啦, 得考虑着以后呢! 还有核心派,因为安娜王后是利益切实相关,这肉送到嘴边了,哪能拒绝,自然也是无话可说。 另外就是第三方了,他们倒是没什么可说的, 利益不相关,看戏就好了。再者说了,王室成员大团圆,看上去总归是好事——多少事都是因为王室成员的争斗而起?最后把所有人都都搅动进去了!想要火中取栗的野心家总是少的,多数人还是不愿意真出现那样的修罗场。 那么,这样一番操作,菲利普王子的结婚对象是什么人呢?正是伏京公爵的小女儿!为了这个小女儿出嫁,伏京公爵准备了大量的嫁妆, 包括但不限于西部的一大片领土(那是附带港口的重要领土,占了伏京公爵领地的1/4),还有大量的‘嫁妆金’。 领土当然是不能随意分割的, 不然也不会有各种继承制度的严格规定了。那些绝嗣的领主,难道不想救一下,有女儿没儿子的,不想自己的女儿继承?又或者儿女都没有的,难道没有自己更嘱意,但不是法理上的第一继承人的继承人吗? 但所谓继承制度其实没那么死板,重要的其实是多数有发言权的人是否赞同。只要能说话的人大都赞同,就算不按照继承制度来,那又怎么样呢?相反,能说得上话的人大都不赞同,那即使是照着继承制度来的,一样得面对无尽的反叛。 只不过,说得上话的金字塔塔尖们,大都是规则制度的受益者,所以大部分时候也不会反对遵照规则制度来。就像继承制度,因为当下不那么符合自己的利益就反对,那‘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今后乱成一锅粥了,就知道后悔了! 当下就是这种情况,伏京公爵反叛,那要付出代价就是很正常的了。让他的小女儿带着一部分领土嫁到王室,这有什么好说的呢? 这桩婚事决定的仓促,估计凯旋仪式后不久就会举行了。毕竟这事儿伏京公爵心里肯定是不乐意的,就得携王室的大胜之威赶紧确定下来,不然事后谁知道会有怎样的反复? 所以当吉娜说起这桩婚事应该会很快举行时,路易莎就点了点头:“就这两个月之间吧,或许军队返回之后,送嫁的队伍也该出发了。” “那位伊丽莎白公爵小姐,听说原本已经在议亲了……”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忍不住说道。 ‘伊丽莎白’就是伏京公爵小女儿的名字。 海莲娜不以为然道:“议亲算什么?只要没有结婚就不算,就连订婚了也可以——啊,殿下,我没有那个意思。” 话说到一半,海莲娜忽然想起来,路易莎和纪尧姆就属于是订婚了也可以解除婚约的‘典型’,这样说起来太不尊重了。虽然她估计路易莎不是那种下面说错一句话就要抓着的人,但揭人不揭短呢,这总归是让人有些难堪的。 路易莎却是不在乎地摆了摆手:“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别道歉了。” 其实背后说这类事的人是有的,路易莎遇到了也不会当没听到。重点是,说这些的人抱着怎样的意思,有些人只是不小心说到,又或者单纯就是串闲话,并没有丝毫恶意,那路易莎做什么和他们计较?相反,说这些话反而是‘手段’,是恶意的延申,路易莎就不可能依旧好脾气了。 这大概也是路易莎在外界评价多少有些两极分化的原因之一吧,她宽和的时候都宽和过头了,但面对一些事一些人她又会眼里分毫揉不得沙子。 “说起来,那位伊丽莎白小姐,也是出名的美女吧?”吉娜眼珠一转,出于打断这会儿有点儿不自然的气氛的目的,主动转移话题道:“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我见过她的堂姐,就是嫁到西岱的那位,那也是个美女,大家都说她是他们家族典型的长相……所以伊丽莎白小姐会和她堂姐长得像吗?” “我丝毫不怀疑伊丽莎白小姐的美丽,毕竟那样出身高贵的人,总是美丽的。”雨果夫人也出来接话,这样就算刚刚那一波过去了。 不过她这话也不是随便说的,与其说这种事‘血统论’,还不如说是阶级论。毕竟贵族的话,肯定是有钱,又有数代积累的审美的(某种程度上,世俗世界的审美,就是由她这类人决定的),靠后天堆砌也能堆出个水准线以上的外表。 这话就没什么意思了,路易莎也不爱说这个,所以完成了转移话题的使命后,大家就说起了迎接纪尧姆的事儿。她们即将要前往的是西部的一座小城,给纪尧姆的信件路易莎已经写出了,约定了她将在那里迎接他,为他举行一个小型的凯旋仪式。 大家对凯旋仪式还是有很多想象的,很快就兴奋地议论了起来,其中不乏对纪尧姆的称赞与崇拜——无论什么时代,大家都对用兵如神的天才将领、常胜将军,会有某种仰慕,这来自于人类骨子里的慕强。哪怕是主体追求和平的现代都是如此,战争成为家常便饭的中世纪就更如此了。 抱着这样的心情,路易莎的队伍出发了,经过了一个多礼拜的舟车劳顿,终于先返回的军队一步,来到了那座约好的王领西部小城。 这时候,纪尧姆的心腹,克莱尔骑士也到了这座小城。他是和探路骑士一起过来的,为的就是等到路易莎一行,和他们一起安排接下来的事。 路易莎见到了克莱尔骑士,知道他是纪尧姆身边非常受重用的人,也给了足够的体面。 “太子殿下这段时间还好吗?”路易莎非常公式化地开口。是的,公式化,不然她和克莱尔骑士又不熟,能问什么呢?事实上,她和纪尧姆一直保持着通信,太知道纪尧姆的状况了,根本没必要从克莱尔骑士这里打听。 克莱尔骑士有些拘谨地一一回答了路易莎的问题……面对路易莎他总是特别拘谨,这一方面是因为纪尧姆对路易莎的重视,他们这种下属,很容易看主人的态度决定自己的态度。纪尧姆对路易莎重视,他们就分毫不敢随意对待,有时候甚至会因此有些反应过度。 另一方面,就是因为路易莎本身就让不熟的人感到由距离感——对熟悉路易莎的人,会觉得她十分平易近人,一点儿架子都没有。但不常接触的人,就是另一种感觉了,毕竟路易莎不是那种以亲切、温柔著称的贵妇。 她独立自主,主见非常,对于男士们,关系分的非常清楚,就是不相关的人、下属、丈夫的下属等等……严格意义上,除了纪尧姆,她没有可以说私人关系亲密的异性。这是因为,不管现代怎么样,现在就是一个古典社会,男女之间是没有纯友谊的。 路易莎是可以抱着纯洁的交朋友的心态和某个异性交往,但遑论外界的看法,只说这个异性会怎么想呢?他是真的把路易莎当朋友的吗? 这说起来是非常复杂且微妙的,所以路易莎干脆也就不去想什么异性友人的事了。为了不给自己本来就称不上多简单的中世纪生活上难度,她都是以一种相当官方的态度对待异性的…… 见过了克莱尔骑士后,路易莎就开始准备凯旋仪式的事了。这种事说起来复杂,可都是有范式可以参考的,一切照着来就是了,所以也就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了——路易莎自己觉得这很正常,却不知道,落到克莱尔骑士等‘外人’眼里,她和她的下属可太能干了。 “不愧是太子妃殿下,一个人主持凯旋仪式也这样游刃有余……听说,太子妃殿下在娘家的时候,已经在负责一部分布鲁多的事务了,布鲁多的贵族都是服从她的。”一个骑士颇为敬佩地说道。 克莱尔骑士见准备工作无可挑剔,进度也相当喜人,也赞同地点了点头:“毕竟太子妃殿下原本就是一位女继承人嘛,相比起一些只会做女红的贞静贵妇,无疑还是太子妃殿下这样能干的妇女更能帮助到太子殿下——在西岱时,太子妃殿下就总能恰到好处地协助太子殿下,不给那些太子殿下的敌人一点儿机会。” 这句话得到了多数人的认可,但也有个别人不满路易莎这种女性。毕竟社会主流所赞美的女性典范绝不是如此,这也实在‘冒犯’到了某些男性脆弱的自尊心,隐隐间有一种危机感……不过这种人这时候也没有跳出来说话。 主要是,人是受环境影响的生物,周围的同伴都赞同一件事的时候,即使心里有不同意见,大概也会憋着。再者,纪尧姆身边的人都知道纪尧姆重视路易莎,这也傻瓜也知道了,至少表面得表现出对太子妃相当的尊重。 再等到纪尧姆带领着部分军队抵达时,路易莎主持的凯旋仪式果然周到非常。既不显得过分隆重,超过了未来西岱凯旋仪式的规格,又能恰如其分地以其端庄、肃穆体现出重视与王家威仪。大家感受到了荣耀与受重视,而且丝毫不觉得浮于表面。 “辛苦您了。”在晚宴上,纪尧姆在主桌后对路易莎说道。 路易莎莞尔一笑:“为什么这样说?相比起主持一场小小的凯旋仪式,您率领军队不是要辛苦得多吗?我只是做了一点儿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已。甚至这件‘小事’,多数也是我的下属做的,我只需要动嘴吩咐。” 纪尧姆沉静地注视着路易莎:“如果按照您的说法,那我多数时候也只是下达命令而已,战争都是由我手下的骑士们具体完成的——虽然总有人说您过分骄傲,但那是不了解您的人的说法。就我而言,我认为您有时是过于谦虚了,将自己看的太轻。” 路易莎来自于一个讲究‘集体’的社会,从小学的也是‘人民史观’,认可‘时势造英雄’要多于‘英雄造时势’。所以确实无法理所当然地将其他人的功劳领到自己头上,即使自己是领头的那一个,理论上其他人做什么,是可以有她一份功劳的。 就像一场仗中的将军,不管先锋官等人有什么进展,最终算功劳,总不会略过这个将军去算的。 纪尧姆的话是发自内心的,也正是因为发自内心,路易莎才无法正面反驳,难道她要一本正经地给他讲解她上辈子学的那些东西吗? 最终路易莎笑了笑:“这么说,您是认为,您是了解我的那一个啦?” 这本来是一句开玩笑的话,却没想到纪尧姆想了想,迟疑过后,却摇了摇头:“是,您这句话提醒了我,我其实也不算了解您,只不过是比完全不了解您的一些人多了解了一些而已——您就像是一本书,很复杂深奥,而且翻过一页还有一页……” 思考到这些的纪尧姆忽然之间也有一种明悟,明白了自己为什么能长久地爱着路易莎,从普法尔茨见第一次开始,到现在为止都没有消退热情。 如果说,一开始只是因为路易莎的美貌,那从她那样直截了当的拒绝开始,他就开始了解她了。而这一开始,就没有结束了,就像他说的,她像是一本深奥的大书,翻过一页还有一页,让人一读再读,却也不算真正理解。 路易莎没想到自己开玩笑用来解围的话,居然会得到这样真挚的回答,一下也有些脸红了,垂下头不再说话。这场晚宴直到最后结束散场,路易莎也没有再和纪尧姆说话。 晚宴结束,路易莎和纪要又各自洗漱。因为路易莎昨天洗过头发,这次不用再洗,所以比要洗头的纪尧姆还早一步坐到床上——瓦松的夏天不算特别热,那是对比华夏的夏天来说的,体感来说也有难熬的时候,比如说今天,即使已经是晚上了,路易莎还是觉得有些燥热。 四柱床放下了轻薄的纱帐,这主要是为了抵挡蚊虫,毕竟为了通风,房间的窗户都被打开了。路易莎就呆在纱帐里,将长长的黑发编成一个发辫,捋在一侧,然后开始擦痱子粉——她其实没有长痱子,但这款痱子粉是加了冰片的,抹在身上能清凉半个小时,是她最近的新宠。 纪尧姆拉起纱帐来的时候就问到了痱子粉的味道,看了看说:“这是您的香粉吗?” 的确,后世哪怕是痱子粉那也是弄得香喷喷的,奶香、脂粉香是最常见的,比起古代的香粉还要更适合香粉这个名字。路易莎正在用的这个痱子粉,虽然是以清凉感为主的,但凉感之下,也是香的,只不过多少带了点药感。 “啊……这不算香粉吧,而是一种搽的药粉。是一种防治湿热环境下的小疹子的外用药粉,瓦松的气候不太用得着——我会使用它,也是因为它能让我很凉快,您要试试吗?”路易莎指了指分装了痱子粉的银盒,以及软乎乎的粉扑。 纪尧姆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居然点点头就同意了。 于是路易莎就在他的后背、脖颈、胸口等容易觉得燥热、长痱子的地方,扑上了一些冰片痱子粉。 然后不一会儿,纪尧姆就明白路易莎说的‘凉快’是什么意思了,他蘸了一点儿粉末擦了一道在路易莎的手臂上:“很像薄荷的清凉……” “嗯,不过它们是不同的……这种药粉里加入的是一种名叫‘龙脑’的东方香料。”路易莎一边说着,一边‘还击’纪尧姆,也蘸了香粉,然后两道粉印就留在了纪尧姆的下颌处。借着黯淡的的灯光,看清了的路易莎忍不住笑了起来。 纪尧姆注意到路易的睡衣裙格外轻薄,而且是无袖的,又想到路易莎喜欢的‘冰淇淋’。就轻轻摸了摸路易莎露在外面、抹过冰片痱子粉的脖子,皮肤冰凉而滑腻,仿佛是一段白色的石膏雕像一样——这是不寻常的,但别有一种刺激。 “您似乎很怕热?”纪尧姆轻声说道,语气有些干涩。 路易莎点了点头:“有一点儿,相比起冷,我总是更怕热。尤其是,即使是夏天,还得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即使可以用相对轻薄的布料裁制衣裙,也还是黏糊糊的——这种时候,我就有些羡慕您了,男士的衣服总是可以凉快点儿的。” “男士也是长裤长袖,这一点没什么不同……骑士们也不可能像干活儿的人一样,穿个套衫就能见人了。”纪尧姆纠正路易莎的‘偏见’,说话间更抱紧了路易莎:“不过,没有女士的时候,我们偶尔能随意一些。” 路易莎觉得有些热想要挣开,纪尧姆却仅仅按住了她。路易莎只能小声说道:“您放开一些好吗?您的头发还没擦干呢,我为您擦一擦吧。” 纪尧姆觉得自己有些着魔了,他曾经听一个来自边陲,在乡间长大的骑士说过一些奇谈怪论——按那个骑士的说法,女人容易被魔鬼引诱,成为魔鬼的同伴,也就是‘女巫’,女巫因为有了魔力,便能轻易引诱男人。 这当然是无稽之谈,和其他一些针对女性的陷害是一个道理,本质上是一种打压。纪尧姆当时只觉得,这是一些被女人迷住,但却没能得偿所愿的男人,因爱生恨,又或者单纯就是‘嫉妒’,而做的诋毁。 那种仔仔细细被描述的‘迷恋’,充满了主观想象的痕迹,那都不可能是真的! 但现在,他好像知道一些了,‘迷恋’是真有可能到不理智的地步,以至于怀疑自己是着魔的。可着魔又怎么样——纪尧姆这下更确定所谓的‘女巫的引诱’是假的了,真到了这地步,不可能还想着挣脱。 就像是冰天雪地之中,衣着单薄的人,最终会陷入一种美好的、温暖的幻觉。根本不会想到保暖自救,反而会主动脱掉仅有的御寒衣物……纪尧姆曾在冬天领兵,见过那样的士兵,主动脱掉了外衣,死时也带着微笑。 军中的医生为他解释了这种情况…… 纪尧姆慢慢松开了按着路易莎的手,路易莎拿了一块大大的亚麻布给纪尧姆擦头发:纪尧姆就盘腿坐在床中央,因为他个子太高,即使路易莎在这个时代的女性中也绝对算高挑的,也得跪着直起身体才方便给他擦头发。 一点点来,擦得很仔细,一部分亚麻布湿了,就转移到干燥的另一部分。等到整块亚麻布都发潮时,纪尧姆的头发也只是微微有一种湿感了。 这时候,路易莎还没来得及将亚麻布递出去,纪尧姆又搂住路易莎。但因为路易莎现在比纪尧姆还要高一头,路易莎的双手其实还是自由的——只是顿了一下,她就伸出手轻轻回抱了纪尧姆。相比起纪尧姆的搂紧,路易莎的动作很轻,只是虚虚挨着的。 这次路易莎没有再因为热就有所动作了,只是在这极端的静谧中,和纪尧姆两个人就这样拥抱着。只有轻轻的呼吸,带动散落的发生轻轻颤动。 过了又一会儿,是侍女过来问路易莎拿那块已经湿了的亚麻布,这才打断了两人。 第177章 穿越中世纪177 在西部小城迎接过纪尧姆, 为他举办过凯旋仪式后,两边队伍就合为一队,往西岱行进。又是一个礼拜左右, 他们就到了西岱,接受了早早为纪尧姆准备的入城式。 这是一场极为隆重的凯旋,晚上的晚宴更是无可挑剔。隆重、盛大,所有人都围绕着纪尧姆祝酒、奉承, 其乐融融。 不过晚宴的主角是纪尧姆不错,可最引人注目, 将所有人的注意力全都吸引过去的, 却是路易莎。她一出场,所有人就都移不开眼睛了,即使是和纪尧姆说话的人,也会不由自主地用余光去看路易莎。 路易莎今天穿的是一件椭圆领口,露出脖颈和锁骨的樱桃红丝绸礼服,裙子本身的花纹和装饰其实很少, 完全就是靠造型、剪裁,还有丝绸的品质取胜!那确实是一块美极了的布料,路易莎当时看到这卷樱桃红的丝绸,其实还没想好要做什么衣服,就先买下来了。 做什么不重要,关键是这丝绸本身就够美的了! 非常正的樱桃红,既适合这个不再穿的那种‘沉重’服装的夏季,有轻巧感, 同时又确实有浓墨重彩的感觉。穿着这样颜色的礼服,衬得路易莎雪白的肌肤更白了,几乎白的耀眼! 在她头顶、面前, 大量的蜡烛火光下,她脖子上的白钻项链反射出璀璨的光,但在观者的眼睛里,很难说是钻石更耀眼,还是她的肌肤更耀眼——白钻也算是被路易莎带火了,从她结婚那天戴了以白钻为主的首饰套装后,人们像是第一次发现这种宝石的美妙一样。 原来只要配合刚刚兴起的宝石刻面切割技术,原本黯淡的宝石就会焕发出彩色宝石也难以比拟的光彩啊! 和这条裙子、璀璨的钻石相配的是,路易莎的黑色卷发打成辫子,然后紧紧的盘起来,用镶嵌着彩色宝石的黄金发箍束住,一丝碎发也不露。这是非常古典的盘发了,让人想到油画里的中世纪王后,端庄美艳。 不过,后世的画作里烘托出的美艳,却不代表中世纪真的常见,甚至有没有都还两说。所谓艺术么,不就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么? 当然,能达到这样的效果,最主要还是她的长相特征本身就很适合——她的面部颜色对比度非常高,黑发红唇,加上黑色的眉眼,只要皮肤够白,就很有感觉了。 更重要的是,她真的很美,完全是想象中绝代佳人才会有的样子。雪白的肌肤,鲜红如花瓣一样的嘴唇,挺直的鼻梁,眼睛很大,又如同雾气中的淡绿湖水一般澄澈——她是清新忧郁的长相没错,但越是清淡,清淡到了极点,反而能托出妖冶艳丽。 所谓‘清极反见妖’,不外如此。 当路易莎作为‘重要角色’,在人来的差不多了才笑意盈盈、精神饱满地走进大礼堂,她轻轻摆弄了一下手里的绣花手绢,就好像一朵红玫瑰在微风中慢慢摆动。至少在这一刻,在某些人眼里,她有了凝滞时间的能力。 “实在是让人叹息的美丽!凡人不该有这样的光彩……这让我想起了古希腊古罗马的神话故事,里面提到的凡人国度绝代美女、美少年,追溯起来,都有一个神明的父亲或祖父。他们有着神的血统,所以才能那样出众……” “您在说太子妃殿下么?哦,这我倒是不意外,那的确是一位光彩过甚的贵妇。如果不是这样,纪尧姆殿下又怎么会那样的迷恋?大家都说呢,都说纪尧姆殿下说不定是昏了头了,竟然事事都顺着太子妃殿下。” “过去纪尧姆殿下无一不是骑士与男人的典范,可现在么……却有了这么个缺点。唉!按着智者们的说法,英明的君主是该远离妇女的言语的,更要支配自己的妻子,而不是她们说什么是什么。” 当然了,议论是这么议论,真的当着路易莎的面说话,这些人又难免毕恭毕敬、十分讨好起来。毕竟大家都知道,路易莎是太子妃,而且是一个得王太子十分喜爱的太子妃!哪怕是为了在纪尧姆面前留个好印象,大多数人也会如此。 更何况,路易莎本身也不是完全没有人望,她的行事,她的身份,她的财富,甚至她的美貌,一起构筑了一种‘魅力’。有的人不喜欢她,因为她并不是传统的那种‘好女人’,但秦桧都还有三个朋友呢,她当然也不会少了崇拜者、拥趸…… “哦……殿下,有一件事儿……”晚宴期间,克莱门特伯爵站起身,想要和路易莎说话。 看到克莱门特伯爵,离主桌极近的西敏公爵挑了挑眉:“我没看错吧?那可是克莱门特伯爵,哦,我们这位伯爵大人……我实在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会对一个女人如此谦卑。过去他可是冒犯过王后殿下的,那之后虽然陛下叫他反省,向王后殿下道歉,但……” 坐在他下手位置的卢卡斯摇了摇头:“不是他,又是谁?说起来,年初时,克莱门特伯爵不还是西岱贵族之间的话题人物么?大家都惊讶于他的粗暴无礼,对一位专情可爱的贵妇人那样强迫……再想想上一位克莱门特伯爵夫人……” “我听说,克莱门特伯爵想要借着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和太子妃殿下套近乎,甚至一段时间内展现出了仰慕太子妃殿下的样子,以一个追求爱的骑士的形象——他为此还去过拉尼城堡,想要拜访当时在那儿的太子妃殿下呢!”有人听到了西敏公爵和卢卡斯的话,也加入了谈论。 “唉!?这可怎么说,克莱门特伯爵可和‘爱情’扯不上什么关系,当然,考虑到太子妃殿下的美貌,他纯粹为美色吸引,这倒是很正常。”西敏公爵似乎觉得这很荒谬,还忍不住‘啧啧’了两声。 “但是,以太子妃殿下一向的做派,是不可能和克莱门特伯爵有什么关系的,对吗?”卢卡斯瞟了一眼上面主桌的路易莎,飞快道。 搭话的人笑了几声,切了一大块肉到自己的盘子里,说道:“是的,虽然太子妃殿下让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做了自己的侍女,但她显然没有因此高看克莱门特伯爵的意思——克莱门特伯爵大概是会错意了,认为太子妃殿下既然让他的新婚妻子做了侍女,那至少是对他有一定好感的。” “其实不是吧?”卢卡斯露出了不出所料的表情,他对路易莎的了解要比过去多不少了。主要是,他的新婚妻子和路易莎是亲戚,他可以借着这层关系和路易莎经常打交道。接触多了,一些了解就不再浮于表面了。 虽然他也不能说有多了解路易莎,但至少知道,这位太子妃殿下多少是有些正义感在身上的。对克莱门特伯爵这样的人,一丝一毫的好感都不可能有。 搭话的人点了点头:“何止是没有好感呢?据说太子妃根本没见克莱门特伯爵,只推脱说自己生病了,不能见客人,就让克莱门特伯爵回去了。就连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克莱门特伯爵都没见上。他问起自己的妻子,太子妃殿下身边的人只说伯爵夫人为太子妃殿下办事去了,根本不在城堡里。” “大家都说,太子妃殿下是为了庇护克莱门特伯爵夫人才让她做自己的侍女的。” “说实话,这样做虽然很让人敬佩,但这肯定会引起一些不好的评价。不管怎么说,克莱门特伯爵和伯爵夫人可是夫妻啊,人家夫妻的事儿,别人怎么好插手去管呢?就像当初克莱门特伯爵扯着伯爵夫人的头发去教堂结婚,那可太难看了,可大家也说不出什么来,毕竟那是人家的家事,丈夫怎么对待妻子旁人无可指摘。” 西敏公爵无所谓地说:“管他的呢,这个世界上就没有无可挑剔的人,我反而最讨厌那种十全十美的人了!因为根据经验,那种人要么很无聊,要么就是假装的,虚伪极了——说实话,如果太子妃殿下连这些叫人指指点点的地方都没有了,反而会让人觉得可怕。” “想想看吧,一个出身高贵、美貌无匹,还那么能干,那么滴水不漏的妇女,她居然还温顺驯服,完全是理想中小女人的样子……这难道不矛盾?那肯定是装出来的了……这样心机深沉,让我这样的人觉得害怕呢!” “而且,我始终觉得宫廷里的男士们应该庆幸,庆幸太子妃殿下并不是那种十全十美,会温柔引诱,叫骑士们都成为自己裙下之臣的贵妇。更不会出于那种出身高贵的贵妇特有的天真残忍,要捉弄追求者,就像看笼子里的动物慌里慌张出丑……” “得知道,这些事,正是此时很多人赞许的宫廷贵妇们会做、擅长做的呢!” 随着‘宫廷爱’的流行,这种事可常见了。在这种并不比家家酒真实多少的扮演游戏里,主动权在男人手里没错,他们决定着开始和结束,可中间的过程却是女人在掌握了。也就是说,男人只能决定要不要开始,要不要结束,至于怎么进行,那是女人才能决定的。 对于西敏公爵这番说法,搭话的人觉得意外“您对太子妃殿下的评价还真是出乎意料地高,我还以为您会不喜欢太子妃殿下这样的女人。” 稍微熟悉西敏公爵的人都知道,他真的是一个只爱吃喝玩乐,一心躺平混日子的人。看到他那些败家子行径,大家都猜测一代西敏公爵积攒的旁大家业到他手中,是不是没几年就要就此散尽了。 实在是他的的花钱法,支出和收入是没法打平的,据说他现在已经欠了一些高利贷商人的账了 。 说实话,他这类人可以说是高利贷商人最喜欢的顾客了,他们小钱看不上,一借就是一笔巨款!而且他们还很有还款能力,根本不用担心他们还不上——他这样的大贵族,不动产总有出产,再者抵押物也多的是呢! 他甚至不是一个实权大贵族,如果是借给国王、大公的钱,说不定就被赖账了,毕竟人家是真的有军队,上门催收是不可能的。可西敏公爵这样的,并无多少实权的大贵族,被高利贷商人上门催债,就坐在家里客厅被叫嚣还债,也不是不可能……基本是赖不掉账的。 这样高收益又低风险的借贷生意,这个年代可以说是极其稀有的! 这样的西敏公爵,自然也有不少女人。除了公爵夫人外,既有保持长期关系的情妇,又有春风一度的妓女,当然也有追求了,但没有结果的贵妇。但不论是哪一种,她们除了貌美外,共同点就是温驯、传统……嗯,至少是此时人们眼中的那种‘传统女人’。 “哦……不是……您怎么会有这样的念头……”西敏公爵似笑非笑地看了对方一眼,然后又摇了摇头:“我知道您的意思了,是的,我的妻子,还有我喜欢的情妇都不是太子妃殿下那样的女人,是不是?但那是对妻子、对情妇,对自己的女人的要求。” “对太子妃殿下这样的女人,当然要从另外的角度去说。” 这话说到这里,就没法往下说了,甚至搭话的人都有些尴尬了。好在,‘克莱门特伯爵’打破了他的尴尬。这会儿克莱门特伯爵正请求路易莎,让他和自己的妻子能够‘团聚’。他似乎是觉得,这样大庭广众之下提出这样合情合理的要求,路易莎也不能推脱了? 却没有想到,路易莎直接告诉他,克莱门特伯爵夫人被她派去给自己的妹妹,波拉格王后松贺礼去了,祝贺波拉格王后怀孕——这当然是假的,给伊娃的贺礼,路易莎都是托布鲁多的使者一起送的。 不过路易莎确实将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单独回了拉尼,就是为了避免她来西岱可能有的麻烦……毕竟,这年头夫权强大,即使路易莎可以靠着‘尊卑’压克莱门特伯爵一头,让他们‘夫妻分离’也无所谓。也得考虑到头来承受的压力,尤其是克莱门特伯爵夫人承受的压力。 所以,索性就不带她回西岱了,对外只要有一个过得去的理由即可……克莱门特伯爵就算知道路易莎是在敷衍又怎么样呢?至少是不敢当着路易莎的面和她争执的。 这其实有些像他对待两任妻子时的手段了,大家都知道有问题,但因为‘传统’‘规则’,也不好说什么。现在,克莱门特伯爵知道路易莎说谎,其他人也知道路易莎说谎,并且不少人觉得路易莎这样做不妥。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当初不会有人站出来拯救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当下也不会有人站出来替克莱门特伯爵做什么。说到底,克莱门特伯爵夫人是太子妃的侍女,太子妃有什么事安排她去做了,这有什么可说的说呢?让夫妻分离,无法团聚了?拜托,瞧瞧这宫廷之中吧,为了服侍王室,多少贵族夫妻不是如此? 克莱门特伯爵倒是明显还想说什么,大家也乐得看戏。却没想到,纪尧姆却没有让人看路易莎的戏的意思,冷冷瞥了一眼克莱门特伯爵,以及其他一脸看好戏的人一眼。克莱门特伯爵就像是有人兜头泼了一盆冷水,总算冷静下来,不再要争了。至于其他人,也是迅速低下了头,仿佛刚刚什么都没发生。 于是晚宴又欢乐而友爱地继续下去了,直到结束,都再没有看不懂眼色的人跳出来。 因为晚宴结束时,真的很晚了,路易莎也来不及解释什么。直到第二天,路易莎才有机会和纪尧姆说了克莱门特伯爵夫人的事,诚恳地说:“……我完全是出于对克莱门特伯爵夫人的同情,才将她招到身边做侍女的,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她。” “总之,这样的事不会是最后一次,可能今后克莱门特伯爵依旧见不到他的妻子。或者就算见到了也没什么用,除非伯爵夫人改变了想法,不然我是不会让他碰她一根手指头的——帮人帮到底,我不是那种半途而废的人。” 路易莎的意思很简单,就是和纪尧姆通气,让他以后在这件事上配合她。不要因为克莱门特伯爵向他做了什么请求,就随口答应了相关事。 纪尧姆听过后皱了皱眉,但不是因为路易莎的‘理所当然’,而是因为克莱门特伯爵。他和克莱门特伯爵不熟,过去倒听说过他是个对妻子很粗暴的人,但也仅此而已了。以纪尧姆的性格和作风,是没有人和他传那些闲话的。 而要只是说‘粗暴’的话,这年头对妻子不粗暴的男人反而是极少数了。 作为骑士典范的纪尧姆算是对女士们比较优待的了,本来就不会喜欢这种男士凌弱自己妻子的做法。更何况,他现在和路易莎结了婚,因为他爱路易莎,爱自己的妻子,所以更容易同情克莱门特伯爵夫人,对克莱门特伯爵这样的男人产生恶感。 虽然没说什么,但克莱门特伯爵在他这里已经可以说是没什么前途了…… 路易莎和纪尧姆通气完之后,就又和侍女们忙碌去了。他们刚刚回西岱,要忙的事儿可不少…… 当然,忙碌归忙碌,铁打不动的下午茶还是要吃的。不只是路易莎和她身边的侍女吃,就连一些帮忙办事的骑士现在也会加入了,毕竟美味的饮料和食物,这谁能拒绝呢? 在吃下午茶时,吉娜鼓动路易莎将之前来西岱路上,一个还没讲完的故事接着讲下去。 路易莎经常为其他人讲故事,对此没什么意见,所以大概说了一点儿前情提要给没听过前面故事的人听,就接着往下说了。 听故事也算是此时少有的好娱乐了,所以在场无论男女都挺愿意听的。包括恰好在此的克莱尔骑士,他都挤到了金钱,听起了故事,还挺有兴致的——因为根据前情提要,这个故事里有公主,有骑士,还有‘龙’! 此时已经有骑士斗恶龙类的故事范本了,是通俗类故事里非常受欢迎的故事类型 不过,最终这个故事可能和克莱尔骑士想的不太一样,因为这是路易莎从《他是龙》的电影稍加改编来的故事。主要剧情没变,只是给故事里一些太现代,此时的人理解不了的东西做一些修改就行。 《他是龙》这个电影在路易莎上辈子那会儿上映时,国内还是挺喜欢的,但据说在本国放映时反响挺普通的。有人分析,还是这个故事太‘俗套’了,贵族少女在出嫁之时,大家高兴地唱起了‘龙之歌’,本来以为世界上已经没有龙了,这是不会召唤来龙的,没想到世界上还有最后一头龙! 于是恶龙降临,掳走了新娘……在一座与世隔绝的海岛上,少女与恶龙一同生活,少女唤醒了恶龙的人性,这个过程中他们也相爱了。最终少女做了一个选择,是回归‘人类社会’,过上一个贵族少女的普通生活,还是选择和爱人在一起。 最终当然是有情人终成眷属,happy ending啦! 这个故事用了很多童话桥段,不少段子对于广受言情小说洗礼的现代人来说,也实在没有新意,有些部分甚至略显尴尬。 在国外上映的时候,对于外国观众还有些新鲜感,再加上异域风情,大家磕着大俗即大雅的纯爱CP,倒也注意不到那些。但在本国,可不就遇冷了么…… 然而,对于未来的观众显得俗套的情节,对于这个时代的听众,却是新奇异常的!当然,是好的那种‘新奇’。而一旦没有了俗套的问题,这个故事其他的优点也就凸显了出来——相对于‘古人’,现代文艺作品对爱情的刻画总是更大力的! 或许有的人会认为那些过去的名著更好,现代作品太‘直白’了,反而没有了‘余味’。但不得不说,现代通俗作品是有自己的优势的,不然也无法成为主流了。更何况,现在路易莎讲述的《他是龙》的故事,是‘集大成之作’,所谓‘俗套’,换个说法不就是‘经典’吗? 新鲜别致,又能恰好踩中心巴的故事……虽然是个爱情故事,但男士们也听的挺起劲的,毕竟这可是个无限拔高‘爱情’,宫廷里还要进行‘宫廷爱’游戏的时代! 第178章 穿越中世纪178 路易莎正在愉快地享用下午茶, 和其他人一起讲故事时,纪尧姆却不在宫里。 刚刚回来,他也有很多事要办, 他要见很多留在西岱的人,这一点上还和路易莎不太一样——让他意外的是,在一些公事过后,居然有人向他告了路易莎的状。 “……不管怎么说, 太子妃殿下实在是太任性了,她应该呆在西岱, 替您稳定人心, 争取更多的支持者才对。可您一走,没过几天,她就去了拉尼,虽然那儿有她的陪嫁城堡,那也不合适。难道对太子妃殿下来说,拉尼才是她的家吗?” “是的, 她是布鲁多的女继承人,但她已经是您的妻子了,她应该牢记这一点,将这一身份放在最优先的位置。而不是以女继承人的身份自傲,处处想着除丈夫的家以外的地方,还有别的地方可去……” 纪尧姆觉得这样的状很没道理,不耐烦道:“大贵族和她的妻子,长期不在一座城堡生活都很常见, 路易莎只是在我不在西岱的时候,回自己的陪嫁宫廷生活,这又怎么了呢?而且西岱并不是一个适合她生活的地方, 这里有很多反对我的人,我倒是觉得她离开是经过充分的考虑的。” “好了,这是第一次,所以我不会说什么。但如果下一次再有人提这个,我会惩罚他。因为这不是忠诚,而是想要挑拨我与我的妻子的关系,对我们的生活指手画脚。”话说到这份上已经很严厉了。 纪尧姆并不是瞎说的,他是真的看穿了某些人的想法,劝路易莎‘贤良淑德’是假,挑拨关系是真。还是那句话,大贵族夫妻,只要有了继承人,长期分居才是现实,各自主持一个宫廷也不奇怪。路易莎这种纪尧姆出征在外,就回自己陪嫁城堡的,实在不算什么。 被纪尧姆说中的男人脸色难看……他是盖拉德男爵,因为次子早早就跟随纪尧姆了,所以当纪尧姆成为王太子后,他天然就归到了纪尧姆一派。 他们这些人,对纪尧姆和路易莎感情好,有人持乐观态度,认为王太子夫妇感情好,有利于继承人的诞生,更有利于未来王领和布鲁多的融合。不管怎么说,总比夫妻老死不相往来,成为仇人,彼此拆台的情况要好——这样的事儿,历史上又不是没有过! 也有不少人持悲观态度,最简单的,王太子夫妇感情好,王太子信任太子妃,那是不是要重用布鲁多一系的人? 为什么如今大家都不喜欢从国内的大家族挑选王后,主要原因是这会带来‘外戚’尾大不掉,甚至争权夺利,压制王室的情况——华夏那样君主专制的政体,都不是没有过外戚势大,影响朝纲的情况。更别说中世纪了,这里国王和国内大贵族的实力差距可没那么大!借助‘外戚’身份,是真有王后亲族能够掀起宫廷政变,甚至夺舍王室的! 当然,布鲁多这是可以吃绝户的情况,倒不用担心那个。以后布鲁多都归于王室了,巴尔扎克家族自然也没那个实力掀起腥风血雨。 但对纪尧姆的人来说,另一个问题是存在的!就是布鲁多一系的人会非常风光,来抢夺他们的利益——他们显然已经把纪尧姆上位,整个‘从龙之功’看作是他们的囊中之物了,不允许别人染指。即使真要说的话,路易莎嫁给纪尧姆,布鲁多一系紧跟着也全力支持纪尧姆,从龙之功怎么也得有他们一份。 就像这次纪尧姆出兵,布鲁多也是出了大力的,出钱出人呢! 但这些人很多都不会考虑这些,或者说考虑到了,可这不重要!天大地大,实实在在的利益最大。不管有什么原因,布鲁多一系就是会分走一些好处……这就像是同行之间,新入行的人不是仇人,也没什么错,但对面的老同行还是会恨得牙痒痒。 而且这些人普遍认为,如果纪尧姆和路易莎的感情没那么好的话,事情就不是这样了。即使布鲁多一系还是会分走一些东西,也不会太多,而不是现在眼看着要触碰到核心利益的样子——这个判断倒不是他们瞎想的,而是根据过往经验来的。 过去一些国王和王后的关系如果不好,只要不是国王不能自主,王后家族得到的好处都不会太多……即使是现在的纪尧姆,其实也不能说违反了这个规律。他确实因为路易莎的关系,对布鲁多一系多了信任,他们要是有功劳的话,他也更不吝提拔。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其中有人说道。私下说好要挑拨纪尧姆和纪尧姆关系的一些人离开后,私下还在领头的人家里聚了一次。 “再这样下去的话,那些布鲁多人迟早要挤满殿下身边,那时候我们还有地方可站吗?” “那要怎么办?现在明显是纪尧姆殿下完全被那个布鲁多女人迷住了。你我都应该知道,一个男人陷入热恋中时,是根本无法讲道理的。在他眼里,那个女人处处都好极了!其他忠诚进言的朋友,反而多嘴多舌,甚至居心叵测呢!” 这话某种意义上真是‘自我介绍’了,但说话的人浑然不觉,只是滔滔不绝地鼓动其他人想办法!仿佛不这样,他们这些人真就到生死存亡间了一样! “我倒是有一个办法。”忽然,有人有些吞吞吐吐地说:“我是说,一般来说,让一个男人离开一个女人的怀抱的最快方法,永远不是朋友的忠诚劝说,而是另一个女人的柔情蜜意。” 大家一下明白了他的意思,不就是给纪尧姆介绍情妇呗。中世纪虽然不如后面的文艺复兴时期,以及风流时代那么纵情声色,但众所周知,贵族是一直玩的很花的!即使是最禁欲的时期,贵族身边也少不了情妇,甚至娼妓。 更何况,现在这个时代已经是中世纪近晚期了,思想已经松动,享乐主义卷土重来……宫廷之中,大贵族有多个情妇并不少见,而且大家也认可这是一件很有好处的事。 历史上,法国的风流时代,贵族们就争抢着介绍自己的妻女给国王做情妇,不就是为了这桩好处么?如果国王选择了贵族们的妻女,出身高贵的国内女子做情妇,他们会称颂国王是英明神武,‘品味’高贵。如果国王选择了出身平民,甚至外国女人做情妇,那他们就会说国王是耽于享乐、声色误国云云。 其中的道理也很简单,根本不在于国王做了什么,而是后者的话,国内贵族就没有好处了! “这的确是个不错的主意。”听了这个办法的众人低头商议了一会儿,最终算是认可了,说道:“只不过,合适的人非常难找,不是吗?虽然我们都认为那个布鲁多女人根本不是什么好女人,也不符合瓦松传统,但她对纪尧姆殿下的吸引力是毋庸置疑的。” “我听说,纪尧姆殿下只是在普法尔茨宫廷节上见了她一次,就完全被她迷住了,不管她当时还是菲利普王子的未婚妻,光明正大展开了追求……啊,当然了,我们得承认,她的美貌的确非凡,身上还有传统好女人所没有的独特气质。这对于纪尧姆殿下这样的年轻人来说,是很难拒绝的,显然殿下还没到可以分辨好女人、坏女人的年纪。” “还是因为殿下长期过着军旅生活,没机会接触太多女士。”有人插嘴道。 没管这句插嘴,之前说话的人继续说道:“总之,要从那个布鲁多女人那儿夺取纪尧姆殿下的注意力,甚至爱情,这不是一般女士能够办到的。她不见得要美貌贤淑,但得有十足十的吸引力——当然,我的意思不是不要美貌了,只是美貌不是最重要的。” 有人听了这话就笑了起来:“我们当然明白您的意思,很多时候美貌并不是万灵药,对吗?这只能让一个男人心甘情愿坠入爱河,却不能保证让他一直沐浴爱河。很多时候,男人转而选择的情妇其实并不如自己的妻子貌美……” “其实,这也是因为,要找一个比太子妃更漂亮的女人,实在是太难了。”有人忍不住‘实话实说’:“即使是最苛刻的人,见到过那个布鲁多女人,倒也不会疑惑当初纪尧姆殿下为什么会一见钟情……哪怕现在来看,她实在是过于放肆了。” “放肆也是一种魅力,不是吗?”忽然有人轻飘飘地说:“很少有女人是这样的,说不定纪尧姆殿下就是腻烦了温柔顺从到了平淡乏味的女人,这才一下就被太子妃迷住了——纪尧姆殿下是一个朴素、虔诚、沉默寡言的骑士,看起来和太子妃完全相反?可人就是总会爱上和自己截然相反的那类人。” “要不然,我们在挑选合适的女士时,也尽可能选择差不多的女士?或者,至少应该活泼一些……我从没听说,在爱情的争夺中,平淡温柔、虔诚忠贞能战争惊心动魄、艳丽狡黠。前者偶尔也有胜利的时候,但那不是爱情的胜利,而是‘生活’的胜利,所以依靠前者胜利的往往是妻子。” “可是我们,我们现在要挑选的是一个情妇,不是吗?” 这话有些太直接、太轻浮了,但说的也是事实,所以大家有些尴尬地沉默片刻,就开始顺着这个思路,思索有什么合适的人。 有人首先说道:“朱博特小姐怎么样?她是我的侄女,前两天我才见过她,几年不见,她已经长成一个大姑娘了,实在是可爱非常。既美丽活泼,又是个真正的淑女,眼下正在议亲,若是纪尧姆殿下更喜欢纯洁的姑娘,现在介绍去最好。若纪尧姆殿下觉得还是一位已婚的夫人更方便做情妇,那便叫她赶紧完婚就是。” “朱博特小姐我也曾见过,的确美丽活泼,不过……”有人摇了摇头:“还是太普通了一点儿,抱歉,我并没有冒犯的意思。只是我们现在讨论的事儿很重要,不能因为朱博特小姐是您的侄女就说假话。” “朱博特小姐差一点儿从人群中脱颖而出的气度,我很难想象纪尧姆殿下能注意到她……这甚至不是美貌的问题,要说‘美貌’这一点,其实朱博特小姐已经达到标准了。毕竟就像我们之前说的那样,我们倒也不是要找一个美貌可以与太子妃比较的人。” 提名自己侄女的男人有些不高兴,但也说不出什么反驳的话,再然后就是‘提名’继续。 大家说了好些名字,直到说到了一位佩罗伯爵夫人,才有人点点头说道:“佩罗伯爵夫人的确是个合适的人选,她一直以来都是红人,是宫廷里最受欢迎的女士,很多男士都为她所迷。唯一的问题是,她是宫廷女官,这会不会叫纪尧姆殿下介意?” 有宫廷背景,除非是已经确定的纪尧姆一派,不然就会被人为有‘风险’,怀疑是玛丽王后那一派的人。 “这的确是一个问题,不过我认为问题不大。佩罗伯爵夫人的夫家是中立的,而她的娘家更是已经是我们的人了……这甚至是一个拉拢中间派的好机会,哪怕殿下对佩罗伯爵夫人不满意,觉得我们是在指手画脚他的生活,我们也可以以此为理由,说明我们更多是一片公心。” 大家讨论了一下,觉得这确实是个合适的人选。之后虽然还认可了一位女士,但更多是作为佩罗伯爵夫人的‘替补’的,毕竟佩雷伯爵夫人不见得会配合他们,而且就算配合,他们也不能把希望全放在一个佩雷伯爵夫人身上。 商量好这件事,大家就都散了。在回家的路上,盖拉德还在思索今天讨论的内容……一直到回到自己的府邸,他还在考虑一件事…… “爸爸,您今天怎么了?谁和您说话也听不见。”一个娇俏的女声在盖拉德男爵耳边响起,是他的二女儿。 盖拉德男爵抬眼望去,现在是家里的长餐桌上,一家人正在进晚餐——盖拉德男爵和自己的妻子生了不少孩子,光是活着长大的都有两男三女,眼下除了长子长女结婚,其他孩子们都还没有结婚。但即使是这有,家里的人口也不少了,足够将一张长餐桌挤满。 盖拉德男爵的目光落在二女儿身上,这个女儿今年已经18岁了,还处在适婚年龄,家里正发动一切力量为她寻找合适的夫婿。 贵族们的婚姻是这样的,有特别早的,也有特别迟的。这主要是贵族们的婚姻受利益影响更大,习俗、年龄之类的很多时候都是无所谓的。所以盖拉德男爵的女儿18岁没有结婚,虽然不多见,但也说不上奇怪,说她在适婚年龄也一点儿不错。 这个姑娘之所以18岁还没结婚,说起来也是父母娇惯,同时自己主意可大的原因。她16岁时,本来已经定下了一桩很不错的婚事,但她当时居然和一个骑士家的次子私奔了——虽然之后人找了回来,事情如今也没什么知道(毕竟那时盖拉德一家还没有来西岱,地方上的事儿就留在地方了),但未婚夫家隐约知道这事儿,婚事就解除了。 这个女儿大胆、放肆,经常让盖拉德男爵头疼。但不可否认,她也很可爱,经常是上一会儿还让父母头疼,下一会儿就用她的贴心与甜言蜜语,让父母转忧为喜……如果不是这有,也不会娇惯得那样大胆了。 虽然之前发生过那样叫父母可气的事,盖拉德男爵夫妇也琢磨着,趁着西岱这边的体面人家不知道地方上的事儿,再给这女人谋一桩好婚事。 要说这其实并不难,一个盖拉德男爵也是正经贵族,结亲一个门当户对的人家是理所当然的。尤其是,这个女儿长得还很漂亮,很容易叫年轻人倾心——嫁给一个爵位继承人,这种贵族小姐们多半达不成的目标,对她却不难。 但谁叫这个女儿挑剔呢?上次私奔不成,爱情‘幻灭’了,她反而走了一个极端,不是真正位高权重的结婚对象,她根本不接受。 对于女儿有这样的‘上进心’,盖拉德男爵当然是赞同的。真要是有个位高权重的女婿,他当然也跟着受益,而且他真觉得自己女儿并不是做不到……也是因为父女都有这个心,婚事才一两年间没有定下来。 毕竟‘位高权重的结婚对象’也不是地里的蔬菜,要的时候去拔一颗就能有,都是稀有资源呢! 刚刚盖拉德男爵在想的就是,给纪尧姆殿下介绍情妇,自己的女儿是不是也很合适呢?倒不必说什么情妇不靠谱,真要是事情成了,即使是未婚的情妇,也很快会被安排嫁人,嫁的对象还不是随随便便的。 这样,即使是未来被抛弃了,也一样是身份高贵的贵妇。 之所以刚刚讨论时,盖拉德男爵没说出口,一方面是担心这个女儿不愿意,到时候要闹,反而不美。还是想着先说服女儿,再说其他。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在那个小群体里,其实是有些人微言轻的——如果不是人微言轻,向纪尧姆告状的话就不是他去说了。 谁都知道,王太子对太子妃信任异常,这种时候去告状,相比起成功挑拨离间,更大的可能是告状的人引起王太子的不满。 所以这个任务落到盖拉德男爵头上,不是因为他地位高,可以代表一大群人说话,而是因为他没有拒绝的权力……而这其实也更激发了盖拉德男爵向上爬的权欲,他现在迫切地想要更高的地位,更多的权力与财富,而不是成为小群体里的边缘人物,甚至于牺牲品。 吃过晚饭后,盖拉德男爵将二女儿叫到一边去‘谈话’。他以一种慈父口吻,回忆了一些女儿小时候的事,然后又说到了最近给她议亲的种种。 “玛蒂尔达,你应该很明白,我对你寄予了很大希望,希望你能帮助到家里——你的兄弟们你是见过的,他们都不是有才能的人,根本不可能提升盖拉德家族的地位,唯一的希望就是你了……” 盖拉德男爵的二女儿玛蒂尔达,是一个身材修长的少女,她有一头栗色的美丽头发,眼睛明亮、嘴唇丰润,是个真正的美女。要说她有什么缺点,大概就是肤色较黑了,这是不符合此时审美的。不过那种淡淡的橄榄色,反而衬得她眼睛更亮了,让人一看便觉得她是一个矫健的、生机勃勃的女孩,在人群中非常不一样,一眼就能抓住其他人的视线。 玛蒂尔达不愿意听来来回回的废话,便一下打断了自己的父亲:“爸爸,您就直说吧,您是不是有了看中的人选?” 盖拉德男爵向来知道这个女儿聪明,况且眼下正是要说服她的时候,自然会顺着她。便也不为她打断自己说话生气,而是点点头赞同道:“的确,眼下有一个非常好的人选,要说整个瓦松,没有比那位更出众的骑士了。” 这话说的太大了,引起了玛蒂尔达的好奇,忍不住道:“您是在说大话吗?瓦松最棒的骑士?” 盖拉德男爵微微一笑,转而说起了今天的事,包括自己被强行安排向王太子进言,以及后面大家商量着要给王太子介绍情妇,以打破王太子对太子妃的专宠。大家定下的情妇人选,也是一一道来。 话说到这里,玛蒂尔达又不是傻瓜,当然明白盖拉德男爵的意思。但她并不生气自己的父亲打着叫自己做情妇的主意,一方面是在此时的观念里,做情妇并不丢人。前提是,那得是个比自己更尊贵的男人,越尊贵越好,而纪尧姆显然符合这一前提。 另一方面,是玛蒂尔达单纯从自身出发,也对这件事很有兴趣。 第179章 穿越中世纪179 路易莎和纪尧姆在西岱王宫住了没几天, 就搬到纪尧姆在西岱的大宅里去了……显然,对于王宫里的很多人,他们还有着不小的戒心。 不过, 他们时不时还是要去王宫参加一些活动,毕竟还是得展示王室对外的团结的…… 又是一次宫廷活动,类似游园会一样。路易莎也早早带着侍女们来了,至于纪尧姆, 他会来的迟一些,但也会来。路易莎一边和几个女士在一处凉亭下玩纸牌游戏, 一边闲聊着如今社交场上的八卦。 “哦……您是说佩罗伯爵夫人吗?有时我真不知道该如何评价她, 那真是一位有魅力的女士,是不是?”博福特伯爵夫人露出了一个微妙的表情。她过去也在宫廷做女官,和佩罗伯爵夫人算是‘同事’,所以她们时不时就会接触到,她对佩罗伯爵夫人的确是有些评价资格的。 “是的,我也觉得佩罗伯爵夫人很有魅力, 而且她的魅力大部分并不源自美貌……她当然也很美,但绝对称不上倾国倾城。更何况侯爵夫人如今已经三十多岁了,这个年纪的女人虽然还能抓紧时间炫耀一番自己的美丽,可就像是一朵花,开到了极盛的时候,是能够看出青春不再的。” 后世的确有三十多岁,保养的很好,看起来也就二十多的。但哪怕在路易莎上辈子, 这种人都是少数。除了有钱有闲,还得有基因优势才行。这个时代,这样的人就更罕见了, 糟糕的医疗卫生水平,对饮食、作息、锻炼等没有足够认知,还不停地生孩子,结果就是女人大都老得飞快。 白种人本来就老的快、老的早了,这个时代更是如此!如果不是强大的基因优势,三十多岁已婚已育的女人,哪怕是生活相对优越的贵族,也普遍和后世四十岁的女人差不多了,这一点上佩罗伯爵夫人也是符合的。 博福特伯爵夫人之所以会提起佩罗伯爵夫人,主要是因为佩罗伯爵夫人最近成了一桩宫廷绯闻的女主角。传闻她和施瓦格尔伯爵有了不清不楚的关系,有人看见施瓦格尔伯爵在夜里从博佩罗伯爵夫人的闺房中走出来。 说实话,在宫廷里这样的事儿还挺常见的,之所以引起这么多八卦,一方面是因为佩罗伯爵夫人以其魅力挥洒,在西岱王宫中颇有知名度,本来就是当红的人物。另一方面就是因为施瓦格尔伯爵了,他可是出了门的谨慎啊,是个严肃的中年政治人物,以前可从没有过这种桃色绯闻。 去年他和雅克王太子的遗孀,‘高登兰的凯瑟琳’结婚后,眼下孩子都有一个了……据说凯瑟琳公主因为这件事非常不满,眼下正在闹呢! “我一直认为,佩罗伯爵夫人的真实秉性,和她柔弱秀美的外貌是完全相反的。很多人会觉得她温柔贤淑,像母亲、像姐姐,简直是骑士们理想中的‘女主人’,但其实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她其实是个非常有主见的人,性格强硬得可怕,她要做成的事我还没见做不成的。”说到这里,博福特伯爵夫人摇了摇头。 说到这里的时候,博福特伯爵夫人看了一眼路易莎,见她没觉得这话有什么,便接着说道:“您在这一点上应该学习佩罗伯爵夫人,明明佩罗伯爵夫人和您一样,都不会是男士们推崇的传统女性,可她却得到了广泛赞誉……您认识佩罗伯爵夫人吗? “在宫里看到过她,但从未说过话。”路易莎先回答了问题,然后才道:“您这话可说错了,我是不可能学习佩罗伯爵夫人的,先不说那样的伪装我学不来,也没必要辛苦违逆自己的本性去学。就说我哪怕学了,也不可能有佩罗伯爵夫人的‘好名声’。” “她有这样好的名声,除了因为像您说的那样,善于让男士们以为他是传统女人外,还因为她是无害的。一个美丽而无害的高贵妇女,只要不是做人太糟糕,在宫廷这种地方,总归是不会受到太多刁难的。” “我就不同了,很多人会因为我是未来的王后吹捧我,但也会有很多人诋毁我。我就算完美无缺,也不会少了负面评价……这样,还白费什么劲呢?”路易莎没有说的是,现在一安娜王后为首的一派,尤其鼓动舆论、坏她名声,现在人在宫廷里,总不好说这些。 说起了,她还真知道佩罗伯爵夫人,比外表看起来更在意一些——因为佩罗伯爵夫人也是原书之中有名有姓的女配角之一呢!也是因为这个,不然的话,路易莎只是见过,没说过话的人太多了,凭什么就记得她? 作为原书中的女配之一,佩罗伯爵夫人其实是男主角菲利普的初恋……嗯,初恋对象是年长一些的贵妇人,这就很西方啊。 这场恋爱,外界是无人知道的,后来会成为男女主角爱情路上的一个小小波折。简单来说,就是原书之中纪尧姆继位后,安娜王后很快退让,不少旧的女官都被换掉了,换成了纪尧姆的人,其中也包括了佩罗伯爵夫人——佩罗伯爵夫人其实是中立派,换掉的优先级不高,但真的被换掉了也不奇怪。 再然后,就是菲利普继位,和女主角纠纠缠缠,好不容易感情稳定了一些,佩罗伯爵夫人出现了。 她是安娜王后找来的,安娜王后根本不满意女主角,认为菲利普可以找一个出身好得多,能带来更多利益的王后。为此,她得找人打断儿子和女主索菲亚的热恋,硬来不行,于是‘初恋’就是个可以一试的手段了。 菲利普和佩罗伯爵夫人的初恋是秘密没错,但安娜王后是知道的。一方面知子莫若母,另一方面,他们谈恋爱的时候,正是安娜王后对西岱宫廷掌控力度最高的时候,这样的事怎么可能瞒过她? 路易莎她们对佩罗伯爵夫人的谈论并没有持续下去,毕竟,除了路易莎知道佩罗伯爵夫人是原书中有名有姓的人物,她在此时和路易莎的生活无关,看起来也和其他的宫廷女官没什么不同。 但路易莎不知道,就在今天之前,佩罗伯爵夫人被一群亲友说服,将目标放在了纪尧姆身上,她要努力成为纪尧姆的情妇,离间他们的关系。也因此,佩罗伯爵夫人临时增加了许多对她的了解……其实之前路易莎对佩罗伯爵夫人来说已经是如雷贯耳,毕竟路易莎虽然人不在宫廷多呆,却是真正的大人物呢! 佩罗伯爵夫人对路易莎充满了嫉妒(原书中她就是个善妒的女人了,只希望自己做视线焦点,如果不是有这样的心气,她也成不了宫廷红人),因为她做了很多事才能在宫廷中有一席之地,而路易莎什么都不用做,依靠身份天然那就是所有人的中心。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再加上一些亲近之人的威逼利诱一起上,她最终答应了接近纪尧姆的事。 不过,真的当佩罗伯爵夫人今天来到时,路易莎一无所觉。反而是凯瑟琳公主,一直死死盯着她——外界以为,施瓦格尔伯爵和佩罗伯爵夫人是最近才牵扯到一起的,但凯瑟琳公主知道,他们早就有了关系。 她第一次发现时,还是今年年初的事,而开始的时间只会更早。 当时的她不当回事,施瓦格尔伯爵也告诉她,只是宫廷里常见的逢场作戏。而且她当时正怀孕,作为一个男人,总得有个情妇消遣,他可接受不了那些低贱的娼妓。所以即使不是佩罗伯爵夫人,也会有别的女人。 对后世的人来说,这个解释简直无法理解,但在此时的人看来是很有一番道理的。凯瑟琳公主虽然还是有些不满,但也算接受了——现在,只能说是她发现了,佩罗伯爵夫人对施瓦格尔伯爵来说影响力很大,根本不像他自己说的那样轻飘飘的。 说实话,亲眼见过佩罗伯爵夫人的凯瑟琳公主,根本无法理解她对施瓦格尔伯爵为什么有那么大吸引力——佩罗伯爵夫人的确是个美女,举止也很有风情,但也就是这样了,到底是个超过三十岁的女人了呢! 单说美貌,她认为自己也不算差,而且她还要更年轻,出身高贵更不必提……这一次宫廷活动,从生育中恢复了不少的凯瑟琳公主从头到脚仔细妆扮了一番,就是为了压倒佩罗伯爵夫人。 这种事也是没办法的,按照此时女子的想法。会由嫉妒、不满,走向竞争,逻辑再通顺不过了。 然而,凯瑟琳公主想要压倒佩罗伯爵夫人的想法终究要失望了……佩罗伯爵夫人以一种贵族女子特有的优雅姿态来到,其中多少带着些‘自命不凡’——这种‘自命不凡’在此时绝对不是不好的意思,大家一边认为这种‘自命不凡’难以忍受,一边又认为这是真正的高贵。 所以路易莎的‘傲慢’也是一边被一些人批评,一边又被一些人捧上天……虽然从路易莎的角度来说,那其实不是傲慢,而是她很多时候没法和‘古人’交流、亲近,自然而然产生的疏远感。 佩罗伯爵夫人到场后,她的视线从诸多华服女子身上滑过,眼角因为不自觉的满意微微扬起——对于她这种宫廷里受人追捧,多的是人追求的红人来说,每一个美丽的、精心打扮的贵妇、贵女都是需要重视的敌人! 嗯,标准的‘雌竞’了……但在男尊女卑的古典社会,只能说不出意外。 而这一次,佩罗伯爵夫人尤其‘用心’,因为她的‘敌人’,至少她假想中的敌人‘路易莎’,在她看来的确强大。 她认为路易莎强大,倒不是因为路易莎的身份和美貌,虽然这二者也是有一定影响的,但根本上还是因为她知道纪尧姆王太子爱着路易莎……真要说的话,佩罗伯爵夫人打败过很多身份比她更高贵,也比她更年轻貌美的女人,她一直认为那些都不是爱情战争中制胜的根本。 唯独纪尧姆王太子本身是深爱着他的妻子的,这就意味着爱情战争中人家领先了大半程,这就很难了。 当然,很难不代表完全没办法……事实上,她可是做了非常多的准备的,如果不是势在必得,也不会是这样了。 她精心挑选了一件粉色的衫裙,这时虽然没有粉色娇嫩,只有年轻姑娘才能穿的说法,但确实,一般大家也认可年长的女士穿深色,更能显出她们的气度。与之相比,年轻女孩儿就更适合一些粉嫩缤纷的色彩,那样能衬托她们的青春。 然而这件粉色礼服裙佩罗伯爵夫人穿来,却不显得轻浮,也丝毫没有年过三十的女人扮年轻的不自然(此时的标准下,年过三十是不年轻了,所以说‘扮年轻’)。华贵的粉色天鹅绒面料,上面镶嵌着金银辫之类的奢华装饰,还隐隐露出里面带褶皱花边的衬衣,优雅自然,怡然自得。 这样的粉色,依靠佩罗伯爵夫人那优美的身段,显得风流别致。而在解决了粉色在她这个年龄的缺点后,优点就来了——这确实让她变得更年轻了,或者说,让她的年龄难以被看出来了。 这样穿着、这样姿态的佩罗伯爵夫人,说她二十多岁可以,说她三十多岁也可以。她介乎于两者之间,既有二十多岁的青春娇嫩,又有三十多岁的成熟风韵。 除了外裙,其他各个方面,佩罗伯爵夫人当然也是精心搭配——外裙下穿着的丝袜素纹无饰,绝不像现在很多贵妇那样,有着过多精美的绣花,以及其他装饰。裙摆抖动间,偶尔一瞥脚踝处露出的丝袜,才能见到那种简单自然而又不乏诱惑力的一瞥。 当然,当然还有发型和珠宝!这方面佩罗伯爵夫人一直非常自傲,她有着一头漂亮的金发!即使年纪增长,这头金发也没有颜色加深(这在白种人中是很常见的,小时候是金发,长大后却慢慢加深),依旧是最受推崇的美女会有的那种金黄色。 现在这头美丽的头发被绾了起来,复杂的发髻下是一排精巧的发辫和发卷。这是罗兰西贵妇的流行,现在还没有吹到西岱宫廷——佩罗伯爵夫人一直就是个引领潮流的人!什么东西西岱还没有出现,她才会尝试。而一旦流行开,她又会果断抛弃。 不管这个还没有出现的东西,最后会不会成为潮流,至少这让佩罗伯爵夫人始终是独特的、不落俗套的那个。 发型之后就是珠宝装饰了,在佩罗伯爵夫人的头上、身上,戴着一整套的首饰。但那些首饰件数并不算多,避免了堆砌,可又极为精美!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要数那条项链,那是条祖母绿项链。 祖母绿向来是最奢侈珍贵的宝石,很多颗祖母绿宝石镶嵌在金色的座子里,然后相连成了一条华美的项链。 因为佩罗伯爵夫人穿的礼服裙,正是此时成为风尚的椭圆领,这样一来露出了她纤细优美,却有些偏长的脖子——这本来是个缺点的,但加上这条祖母绿项链后,视觉重心就被转移。观者不会觉得佩罗伯爵夫人的脖子是不是太长了,只会觉得她的脖颈肌肤娇嫩白皙,着实让人眼热。 见到这样佩罗伯爵夫人,路易莎还没觉得有什么(其实她都没注意到,她还在凉亭里打牌呢),凯瑟琳公主先后悔起来,后悔自己妆扮得不够! 虽然她也为宫廷活动做了很多准备,但都还算正常范畴内,毕竟这就是个普通的宫廷活动罢了。她实在没想到,佩罗伯爵夫人今天会这样光彩照人——这方面输给别人没什么,沮丧归沮丧,不过这种事儿转头也就忘了。但佩罗伯爵夫人不一样,这可是能极大影响到她丈夫的人,是她的‘情敌’。 佩罗伯爵夫人就这样在全场人的注视下转了半圈,顶着凯瑟琳公主几乎要杀了她的目光语笑嫣然。而就在这时,路易莎她们的牌局总算告一段落……嗯,毕竟是宫廷活动呢,他们一直小团体在一边自己玩也不好。 路易莎从凉亭的阴影中走出,在旁人眼里,她似乎是担心毒辣的阳光会减损她如白玉兰花一样的肌肤,所以拿过了一条网眼纱上绣着大朵大朵粉色蔷薇和绿叶的头巾,直接罩住了自己——反正是网眼纱,不会影响视线。 此时网眼纱相比后世的网纱,其实还是要细密一些的,不然路易莎也不能拿它来遮阳了。所以其他人这时其实是有些看不清路易莎的脸的,但也不是完全看不到,只能说朦胧模糊了一些。 但就是这样的朦胧模糊,才更加绮丽如梦了——金色的阳光下 ,一阵风吹来,让裙摆和头巾都微微扬起,正是画作里仙女降临的姿态。画作里,这种仙女一般都喜欢在午夜的湖边,雾气朦胧时出现,这似乎是为了凸显那种似真似幻? 但现在,过于灿烂的阳光达到了一样的效果,明亮的阳光让路易莎整个人处在一种耀目的模糊中。就像是后世,舞台上灯光开的太大了,也会让人觉得看不清身形。 路易莎今天穿了粉色方领,镶嵌着金绣带的裙子,比较特别的是里面的衬衫领子露了出来,是打着褶子的半高领。现在无领或低领是新流行,更何况现在是夏天,更是大部分贵族妇女都穿那样了。但路易莎反其道而行之,这样穿确实有一种端庄典雅。 配合她佩戴在脖子上的长珍珠项链,还有头上的那顶既是发箍,又是王冠的轻便钻石小王冠。显得很端庄秀美,又不会显得老气——当路易莎走进明亮透澈的阳光下,就像一丛盛放的粉色花卉,风中微微摇晃。很美,美的自然,丝毫没有刻意设计的意思,以至于无可挑剔。 自然的造物就是这样的,人们会对人工雕琢之物有这样那样的评价标准,差一点儿就强迫症发作。但对天然的存在,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无边旷野上的绿树红花,海底最幽深处偶然发现的一簇珊瑚……或许不那么完美,可谁能不感动呢? 更重要的是,路易莎因为经理特殊,身上是有一种她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故事性’的——那样的神秘深邃,会让人想到古老的羊皮纸上写下的过去的箴言,要破解尘封千年的秘密。也会让人想到幽暗的树林深处,一片等着人去探索的‘处女地’…… 更会让人联想到未知的生物,传说中美丽的精灵、花中仙女之类。带着轻盈的浪漫,一点儿所有人孩提时代会有的、对未知世界的好奇,以及一点点忧伤。 就这样,路易莎走到了另一些人聚集的树荫之下,和他们打招呼,而每一个有机会和她说话的人都莫名地紧张,甚至于心潮澎湃。 再然后,路易莎的目光落到了人群边缘的佩罗伯爵夫人身上,因为身份的关系,佩罗伯爵夫人只能主动过来向她行礼。 路易莎看她和看别的什么人没什么不同,这让佩罗伯爵夫人感到有些不舒服。在她看来,这还不如凯瑟琳公主那样,仿佛看仇人一样看她呢——彻底被路易莎遮掩光彩的事实,以及她即将在很多人的支持下吸引纪尧姆的注意力的隐秘,二者互相交织,让她对路易莎心情复杂。 因为她没法像以前那样,就只是对另一个更能吸引人眼球的贵妇的嫉妒(这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很‘单纯’了)。毕竟那时候嫉妒归嫉妒,可类似路易莎这样不讲理能够抢夺注意力的人,以前有,以后也会有,路易莎在其中并不‘特殊’。 现在,她如果要夺走王太子的心的话,就得直接和路易莎竞争。这种时候,路易莎的平淡就是她所不能接受的了。 其实,过去佩罗伯爵夫人并不讨厌‘竞争对手’的平淡。那种当事人不知道,而她在动手,甚至已经得手的感觉也不错。但那是建立在一种心理上的优势地位上的感觉,现在面对路易莎,她没有这种心理优势,就无法忍耐了。 就仿佛她是个在表演的小丑一样。 第180章 穿越中世纪180 如果路易莎知道佩罗伯爵夫人的想法, 知道一些人的‘算计’,她大概会一下反应不过来吧。 路易莎:啊? 她倒是不会觉得佩罗伯爵夫人像个表演的小丑,她没法对佩罗伯爵夫人这种主动雌竞的行为说什么。毕竟生活在男尊女卑的古代, 绝大多数女性都无法和男性竞争,只能在一种刻意营造的生存环境里,很容易就陷入到与同性竞争的心态中。 当然,这也不代表佩罗伯爵夫人做了损害路易莎的事, 她也能圣母心地‘原谅’。 这就像是一个犯罪的人,如果他犯罪是因为从小生活在一个很糟糕的环境中, 那确实是没办法说什么的。但不代表受害者不可以恨这个人, 将这个人告上法庭,让他接受应有的惩罚——这本来就是两回事。 不过,这一天路易莎可不知道佩罗伯爵夫人和她身后的一些人打着什么主意,等到纪尧姆到了时,她还正准备和一些先生们、女士们玩射箭比赛呢! 射箭游戏在贵族,甚至平民中也很常见了, 而且也很容易办起来,只要有一块空地树立靶子就能玩儿。乡村之中有这样的空地的地方,最常见的就是教堂后院了,所以乡村中的教堂后院常常在一些特定的日子举行射箭游戏。 宫廷里的射箭场,相对比利用乡村教堂草坪设置的射箭场,当然是有优势的多。即使乡村教堂的后院再大,对射箭来说,其实也就是刚刚好。而宫廷城堡里的堡场、附近的园圃, 多的是宽敞的草坪空地,甚至可以设置多个射箭场。 而这样视野会更加开阔,适合更多人同时比赛游戏。 在路易莎他们射箭游戏开始前, 三面被覆盖着藤蔓植物的土墙围绕的射箭场已经竖起了稻草靶子,就立在射箭线对面靠墙处。就是用稻草编成的圆盘状靶子,上面用不同颜色的燃料画出圆环,和路易莎上辈子见过的射箭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说起来,她上次在宫廷里玩射箭游戏,还是和纪尧姆结婚前,当时她和纪尧姆是一起参与的。而这一次,她还在参与,纪尧姆则是刚刚来,并没有参与其中,就站在一旁看着。 “夫人,您瞧见了,王太子殿下就在那边,您得想法子吸引他的注意。”一个跟随纪尧姆而来的男士不动声色地走到了佩罗伯爵夫人身边,在不被其他人注意到的前提下,小声地提醒她。 佩罗伯爵夫人因为刚刚已经被路易莎掩盖了一次光彩,心里是既不想这个时候做什么,同时又更被激起了好胜心,偏要通过‘纪尧姆’来证明自己的魅力,并以此打击路易莎。便轻轻点了一下头,算是答应了的意思。 就在他们隐秘地达成一致时,射箭比赛地游戏已经开始了。这时围观人群也很多,这一方面是‘比赛’本身就吸引人,能看比赛也是此时不错的娱乐了。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这次的射箭比赛,多数参与进来的都是女士,男士反而较少。 这种社交场合,始终是女士是鲜花,男士是衬托鲜花的绿叶的。那自然是汇聚女性多的地方,更能引来目光交汇。 就在这样的注视中,路易莎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弓箭。不同于上次在宫廷里玩射箭游戏用的还是宫里的弓,路易莎这次这把却是自己带的,材质很常见,是优质的紫杉木。优质的弓大多数都用这种木材,不过即使都是紫杉,也有不同的品质,路易莎的无疑是最好的那种。 至于制弓的技艺,那不必说,更是最好的。而且完全按照路易莎的臂力情况、法力习惯定制,能给她更好的体验和成绩。 路易莎检查调整自己的弓箭,主要是检查弓弦的松紧,又或者箭羽是否完整之类。 很快比赛就开始了,纪尧姆理所当然的最关注路易莎,就见她搭弓射箭,放箭速度不是最快的,但也不是最慢的——纪尧姆早就注意到了,路易莎射箭时有一种自己的节奏,不管旁边的人是放箭很快,用自信给人压力,还是放箭很慢,带来一种后发压制,她都不会改变自己的节奏。 每一轮,她都沉稳地拉开弓,以一种举重若轻的雍容气度瞄准、然后放箭。 她的箭给人一种非常自信,一点儿也不犹豫的感觉——就是箭放出的时候,就感觉应该有了,再看看箭靶,果然是成了。 “实在是精彩极了!”一旁的西敏公爵忍不住叫好。其实之前路易莎射箭水平没这么高的,毕竟她空闲的时候,用来消遣时光的活动太多了,射箭在其中实在不突出。而没有很多的练习的话,水平不高也很正常。 但是和纪尧姆结婚后,纪尧姆知道她射箭上有天赋,便经常指导她……纪尧姆的性格就是这样的,要么不做,要做就倾向于尽量做好。 结果就是,路易莎现在的射术非常好,至少在这种游戏中真是有压倒性优势的。 纪尧姆却没说什么,只是眼睛里闪过了一抹自豪的神采。 西敏公爵显然注意到了这位‘堂兄’的表情变化,挑了挑眉迅速说道:“太子妃殿下的箭术高超,这是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的。但奇怪的是,以前居然从来没听说过,难道是她过去从没参加过这样的游戏吗——不对吧,我记得我是看过她射箭的,以前可没有这么高明。” 这显然是打趣纪尧姆了,就差直接说纪尧姆这是指导过路易莎了。只不过,还没等西敏公爵从纪尧姆口中逼处个一言半语,就有人恰好走近了说道:“太子妃殿下的确出众,如今的射术在女士们之中尤其出挑,这大概是纪尧姆殿下的功劳吧。” 说话的人正是佩罗伯爵夫人,西敏公爵当然也熟知这位红人。此时也笑着说道:“我也是这样认为的,毕竟我们都知道,纪尧姆殿下的射术有多好。有他指点太子妃殿下,太子妃有这样长足的进步,就一点儿不奇怪了。” 佩罗伯爵夫人微微一笑,看向纪尧姆,说道:“太子妃殿下如今已经是最为大家嫉妒的女人,因为一个女人想要的一切她都有了。高贵的出身、美丽的容貌、出众的丈夫,啊,甚至‘爱情’,多少人求而不得的‘爱情’,她也完全拥有。” “恐怕,几年前没有人能想到,殿下您会这样体贴,还会教导妻子射箭……是‘爱情’改变了您吗?” 说实话,这番话是显得有些逾越了,尤其是纪尧姆一直以来是一个严肃的人,更不会有不熟的人对他说这些了。不过,佩罗伯爵夫人是一位高贵的女士,而且还是一个美女,所以也没人会责怪她——至少西敏公爵就没觉得她说这话有什么问题。 最多觉得,果然这就是女士了,特别容易看到这些。 “不能说这是我的功劳。”纪尧姆一直注视着路易莎射箭,这个时候暂停了下来,才慢慢开口,漫不经心说道:“我指导了路易莎,但她能有现在的水准,和她的天赋、她的努力关系更大。我假设你们知道,我的确善于射箭,可自己做的好,和教好学生是两回事。” “路易莎是性格认真的人,如果决定做一件事,就会非常专注,尽力做好。”这一点他们两个是一样的,所以也很能互相欣赏。 佩罗伯爵夫人愣了一下,她没想到纪尧姆会说这些。但话说到这份上了,也只能硬着头皮顺着纪尧姆说道:“您这样说也没错,凡是有所成就的,肯定也需要自身努力……不过,这样认真专注的性格,出现在女士身上,总是很容易让人为难。” “凡是认真专注的,必定是有所成就的,而这样的人难免会骄傲一些、以自我为主一些。这样的性情如果是男士,那没有什么,依旧是受人喜欢的。可如果是一位女士,总归显得有些过头了——我一直很担心太子妃殿下,她因此被很多人背后中伤,这其实是不应该的。” “我想要劝谏太子妃殿下 ,但实在没有机会。纪尧姆殿下您是最好对太子妃殿下——” “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纪尧姆皱着眉头做了个手势,直接打断了佩罗伯爵夫人:“你是在我的面前批评我的妻子,而且是以完全站不住脚的理由——你真的是宫廷女官,学过礼仪和说话方式吗?” “说实话,我很遗憾,遗憾宫廷女官居然是这样放肆的、口无遮拦的人……中伤一位更高贵的女士,在她丈夫面前,以胡言乱语。”纪尧姆的不耐烦,甚至于‘厌恶’是写在脸上的,就差没有叫佩罗伯爵夫人直接滚蛋了。 直接叫佩罗伯爵夫人滚蛋显然是不可能的,毕竟对一位女士,还是大庭广众之下,是不可能那样粗暴的。但佩罗伯爵夫人也不可能继续呆着,如坐针毡一般了一会儿,很快就告辞离开了——刚刚的对话其实周围是有人听到的,这会儿一下就传开,成了笑话了。 其实佩罗伯爵夫人也不是真的蠢,明知道纪尧姆多喜欢路易莎,还在他面前说路易莎的‘坏话’。只不过她没想到纪尧姆的喜欢是这样的而已……毕竟,以此时的常见情况,纪尧姆身为丈夫,即使他喜欢路易莎,也应该会不满路易莎的一些地方。 这种时候,一个高贵而美女的女士,以完全为路易莎好,也为纪尧姆考量的语气来说起这些,理论上来说当事人是不应该觉得生气的——说起来,这也算是一种‘茶里茶气’了,这个时候的男男女女还没有后世的相关认知,倒是很容易成功。 却没有想到,纪尧姆是完全不按牌理出牌。 而在打发走了佩罗伯爵夫人之后,纪尧姆又转过头,视线重新放到了射箭比赛上。此时比赛已经进入中后程了,场面要比开始复杂,但路易莎看起来并不为现在焦灼的场面头疼——几轮射箭之后,梯队是分出来了,但在第一梯队内部,彼此是没有甩开差距的,可能一支箭后,局面就改了。 这个时候,第一梯队内的人都多少有些紧张了。或许他们本来也不怎么在意一场宫廷游戏里的射箭比赛,但真的上了赛场,都比到这个程度了,肯定还是会有一些好胜心的。但路易莎只是呼吸平稳地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护腕、指套,又平静地看了一会儿自己对面的箭靶。 她并不在乎其他人的成绩,也不在乎自己之前的成绩。在她眼里,重要的只有下一箭。从这个角度来说,她确实是个相当专注的人,这是很珍贵的天赋……是的,‘专注’当然也是天赋的一种。 这其实也是纪尧姆过去一直觉得路易莎适合射箭,有射箭天赋的原因——她总是擅长调整自己,保持稳定、准确、迅速,最后一击致命。 那种绝不会因为外部环境而影响内心的自成一派,让她从事这种需要专注的工作时,和这个世界不亲近的感觉更加明显了……在这个世界生活再久,路易莎都注定无法完全融入。对她来说,她的故乡,她的世界,她能毫无芥蒂接受的一切,都不在这里。 只是这个时候这样,对于爱慕她的人来说,就未免是一种折磨了。越痴迷,越折磨,越折磨,越痴迷——纪尧姆就是一个典型代表!他甚至觉得,路易莎的复杂,像一本书一样难以一眼看到底,只不过是让他始终保持爱意的表面原因,是有理智的时候,自己给自己找的一个理由。 真正的源动力,说不定正是眼下可以清楚看到的这种:她近在眼前,又似乎远在天边。就像是映照在水里的月亮,好像一伸手就能得到,可实际什么都握不到手中。 而人就是这样的,会永恒追求得不到的东西,以至于最后依恋这种得不到的痛苦,舍不得放弃已经投入太多感情的目标。 有的时候,当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候,纪尧姆倒也能想清楚这些,觉得太过迷恋自己的妻子不是一件好事(以此时的观念来说的确如此)。但只要一见到路易莎,那些理智的思辨就完全被抛到脑后了,就像现在一样: 和很多人想象的不同,射箭其实是挺需要体力的。每次拉弓,都是一次消耗不小的动作呢!所以即使路易莎体力很好,在射完最后一箭后,也是满脸绯红了。 绯红透过白皙透明的肌肤满满渗透上来,眼睛像春天涨满的大湖,水光潋滟、波光粼粼。这一刻路易莎身上生命力的旺盛叫人惊异,这似乎和她原本的忧郁清新气质相悖?但不是的,这种旺盛的生命力,给她的忧郁注入了更强烈,更孤注一掷的情感,呈现出一种痛苦至于不可逼视的面貌。 这种时候,痛苦就和‘吸引力’巧妙互换了。人就是这样的,本来就容易被痛苦的、危险的东西吸引,尤其当痛苦与美丽相伴时,更是容易将其和‘吸引力’混淆——如此,以至于纪尧姆都有些不敢再看了。 直到路易莎射箭比赛完毕,下了场,来到纪尧姆身边,他依旧垂着眼睛,不能直视路易莎,以至于显得有些心不在焉。而不看路易莎的时候,却躲不开路易莎,因为还能听到她的声音,嗅到她的味道……尤其是味道,相比起声音更加无孔不入。 路易莎今天选择的香水是一款经典的馥奇香调香水(‘馥奇’就是蕨类、芳草的意思,由此可知这类香水的香气倾向,一般这个香调的香水,代表味道是薰衣草、橡木苔、香豆素的味道。当然,具体能调成什么感觉和品质,这就要看调香师的水平了)。 路易莎用的这一支是经典,有她的香品在,水平肯定是不低的——首先是薰衣草带着迷迭香和薰衣草和柠檬香锋利地划开嗅觉感受,这是清新至于凛冽地味道,但到底是花草香和果香的结合,不至于有木质香调凛冽起来的苦味和冷感。轻盈而不沉郁。 轻盈而不沉郁这个特质,之后也会出现在中调和后调中。 到了中调,零陵香豆和鸢尾当家作主了,豆子的粉感和鸢尾的皂感在此时仿佛是画龙点睛,让一切不再平凡。结合罗勒茉莉,以及前调薰衣草的余味,塑造出主流香甜的味道,但又不至于无聊。因为它甜的那么轻盈,香的那样丝滑,完全没有很多人印象中香水会有浓重到发腻的脂粉味儿。 甜而不腻,香而不浓,但无处不在。正如对甜品的至高评价是‘不太甜’一样,对香水的至高评价也可以是‘不太香’——这并不是说不香了,而是在让人觉得味道不浓烈的同时,又能做到无处不在、印象深刻,让人不得不沉醉。 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款香水是做到了。 最后是香水的后调,这才轮到相当珍稀的香草味儿登场呢!相比起前调和中调,这款馥奇调香水的后调要更加复杂一些,因为他是馥奇香调中的东方馥奇,而它的东方味道很大程度上就是由后调奠定的。其中‘辛香料’并不当家作主,但却始终不能忽视! 再加上檀香木、安息香脂的配合,东方味道就出来了。也由此让甜美的中调更加成熟,不至于成为年轻女孩的专属,即使是成熟女性也能使用。 至于皮革、琥珀和巴西香木的味道,则是进一步将味道往下沉,动物感和木感矛盾又和谐——这是一种抽象的工业感,皮革是自然的,但一直以来,又都需要人工的处理,皮革与化工,给人以不自然的感觉。 当然、当然,后调中最重要的还是香草味,也就是香兰素的味道。 这相当奇妙,因为香草在食物中非常棒,可是如果用在香水里,就会显得粘腻。这也是近代很长一段时间里,香水中很少见香草味的原因之一,而不只是香草提取物实在是太贵了。 但现在,在路易莎用的这款香水里,香兰素的缺点却被巧妙地降服了。轻盈而不沉郁,在这里也做到了。 而当缺点被降服,剩下的当然就是优点了。香草那独特的甜美感,既和前调、中调相互衔接,一脉相承,长在了此时香水的审美点上,又中和了动物感、木质感带来的突兀,转变为了神秘与性感,甚至略带诱惑。 至于说它诱惑到了谁,这几乎是不言自明的。 一开始纪尧姆还能不看路易莎,但随着她靠近,她身上的味道似有若无地昭示着存在感。他终于还是忍不住将她带到一旁去,两个人在一处树荫下亲密说话——大家都看到了,大家也都非常默契地没有过去打扰,主要是怕得罪这对尊贵的夫妇。 当然了,纪尧姆和路易莎这里如此‘和谐’,有的人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佩罗伯爵夫人刚刚的表现简直就是灾难性的!大家确定,她是不堪用了……倒不是这些人武断,只是一次错误就不用了,而是纪尧姆已经对佩罗伯爵夫人有了不小的恶感了! 大家都很清楚,第一印象是非常重要的。一旦第一印象坏了,之后得花十倍百倍的努力才能弥补回来……那些人的想法是,反正现在计划才开始,还没什么‘沉没成本’,不如现在就立刻换人。 当然,这群人中,也不是没有人为这个结果暗暗高兴——比如说盖拉德男爵,他可是预备着要让自己的女儿玛蒂尔达上的!如果佩罗伯爵夫人就这么成功了,那还有他的宝贝女儿什么事儿呢? 而玛蒂尔达听说了佩罗伯爵夫人的糟糕表现后,也是忍不住嘲笑道:“都说佩罗伯爵夫人是个灵巧聪明的女人,现在看起来却是蠢笨不堪了。在一个爱着妻子的丈夫面前,数落妻子的不好?这可是最好的朋友都会避免的,更何况她只是个不甚相熟的女人了。” 玛蒂尔达显然认为,如果自己来,是绝不会犯佩罗伯爵夫人的错误的!魔/蝎/小/说/m/o/x/i/e/x/s/.c/o/m 180-190 第181章 穿越中世纪181 玛蒂尔达出现在纪尧姆面前, 是佩罗伯爵夫人事情不久之后,一次宫廷晚宴上。这次晚宴上,她和另外几位贵族少女, 一起穿上了一样的白色裙子,在快乐的音乐中跳着跳步式舞出场——不管宗教上对舞蹈是多么深恶痛绝,也无法阻止国王和诸侯的宫廷里出现舞蹈。 一些大型的宫廷宴会、宫廷节庆上,贵族女性, 甚至贵族女性和贵族男性结伴跳舞,都是挺常见的。 当然了, ‘常见’并不意味着这件事就不引人注目, 就不会让看的人想入非非了。更何况,这次可不是什么动作很小的踩点舞,而是跳步式舞蹈! 具体来说,这次是一种需要抬腿跳得比较高的圆圈舞,别说在宗教人士了,就算是在路易莎这个现代人看, 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因为在激烈的运动中,因为夏季衣物相对轻薄得特定,少女们的胸部都要呼之欲出了。 现代,哪怕是一个只跳过广播体操的女孩儿都该知道,很容易跳着跳着就‘跑杯’了,非常不雅。平胸姑娘还好,发育情况好一些的女孩儿是真的尴尬,所以要么特别注意自己的动作, 要么就穿紧绷绷的运动内衣。 而中世纪么,是不用指望有现代那么好用的内衣的。这样激烈运动的时候,但凡是一个女孩发育得比较好, 都难免尴尬——这大概也是跳步式舞蹈相比起动作幅度小,且节奏舒缓的踩点舞,更加不能为保守人士接受的原因之一。 真要说跳步式舞蹈的抬腿有多高,动作有多诱惑,比得上后世的大腿舞、康康舞之类,那肯定是没有的。从路易莎的角度,甚至觉得那些舞蹈动作过于‘朴实’了……所以,让跳步式舞蹈尤其被忌讳的,果然还是跳舞时另外的场面吧。 事实上,当这些姑娘们跳着跳步式圆圈舞出场时,一些严肃的宗教界人士已经起身退场表示抗议了。嗯,这里面不包括路易莎如今的大伯子琅城大主教,他是出了名的不严肃,作为一名大主教,他的生活依旧是世俗王子的做派。 敢于在宫廷里跳跳步式舞蹈的贵族少女,不得不说,每个都是不同寻常的。但即使是在不同寻常的姑娘们中间,玛蒂尔达也显得尤其突出。她高高扬起头,四肢舒展,一点儿不畏惧、畏缩,仿佛一只骄傲的天鹅一样跳舞。 哪怕是对舞蹈颇有微词的人,看到她的姿态,也很难说什么。仿佛抓着不雅的地方说,是自己思想下流了。 “那位小姐好像从没见过,那是谁家的?”有人已经忍不住打听起来了,就在路易莎旁边,不是男人,而是女人。 “是盖拉德男爵的女儿,她很少有进宫的资格,所以您没见过。不过我曾经在别的地方见过她,那可真是个极有魅力的姑娘,听说有好几位出色的年轻人都在追求她,就是不知道谁能成功了。”立刻有知情人放出了‘情报’。 有人能比较中肯地看待,当然也有人不屑一顾,就此说道:“如今的风气就是这样,越来越下流轻浮!这样的姑娘,要是在过去,真正像样的骑士是看都不会看的。与其说是贵族小姐,还不如说是一个娼妓一样了!” 大家各有看法,就有人问到了路易莎头上,路易莎想了想就说:“我也觉得这些小姐们很可爱,恰如其分地展现了年轻的活力。至于说这样的舞蹈该不该出现在宫廷,我只能说,这得问组织今晚表演的总管,还有其他人……这总归不会是姑娘们自作主张。” 这就是把矛头轻轻转移了一下了……的确,这种晚宴上的表演也不是临时决定的即兴表演,肯定事先都是有规划的。别说几个姑娘自己能决定了,她们主动都不太可能,更大可能就是半推半就而已。 当然,路易莎不知道,这几个姑娘中还真有自己主动的,比如说玛蒂尔达…… 玛蒂尔达就在大礼堂中央随着音乐和歌声跳着,动作富有韵律,每一下都很好地跟上了节拍。与此同时,她的双眼水润、媚眼如丝,随着她的视线在满场流转,一下将不少男人都迷倒了——她并没有格外着重纪尧姆那儿,今天只是吸引一下注意力而已。 她可不觉得一个心有所属的男人一次就能搞定,而且她觉得那样也太明显了,容易落入下乘,就像佩罗伯爵夫人一样。 然而,玛蒂尔达并不知道的是,纪尧姆甚至没看这支舞。意识到这支舞是什么样的舞蹈后,他就皱着眉、侧过头不去看了——纪尧姆对路易莎的喜爱,让很多人下意识忽略了,他原本是一个多么严肃的人! 路易莎并不是传统的那种女士,有的时候显得过于大胆了,很多人就认为纪尧姆就是喜欢这样的。嗯,这倒也符合一些人的思维,毕竟现在许多男人就是这样的,嘴上说着传统小女人最好,温柔贤淑、事事顺从。但一个打破平常乏味生活,充满生命力的女人,才能迅速吸引他们。 然而,现实就是,纪尧姆真的是原书盖过章的那种‘骑士的典范’,在‘传统’这一点上不必怀疑。除了爱上路易莎这一点,让他突破了一些自己的常规,其他其实也没变……虽然俗气,但有些话是对的,譬如‘爱情真伟大’,能让人打破藩篱。 这场宫廷晚宴之后,玛蒂尔达小姐们这支舞也成了一时议论的话题。第二天,路易莎和女伴们见鞋匠和裁缝时,大家还在说呢! “殿下,您在娘家时跳舞吗?”博福特伯爵夫人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样问道。 路易莎摇摇头:“不,平常我们演奏乐器、唱歌,但不跳舞……我倒是考虑过学一下跳舞,那可是锻炼身体的好方法。但跳舞始终是受非议的,我又不是真的喜爱它,于是也就算了。想要锻炼身体,也有别的方式嘛。” 真要说运动量,路易莎打网球的运动量可比现在的舞蹈更大! 其他人都不知道路易莎的话题是怎么从舞蹈跑到锻炼身体上的……此时的人们对舞蹈讳莫如深,肯定不会研究那是不是能锻炼身体什么的。 “您虽然不跳舞,但您对舞蹈的观念是我见过的、最平和的了,居然首先考虑的是跳舞锻炼身体,而完全没有想过它对道德的意义。”博福特伯爵夫人听了后笑着道:“您该听听王后殿下的神甫是怎么说的,照他的说法‘舞蹈是一个怪圈,圈子的中心就是魔鬼’!”(注一) “什么事情都要和道德说教扯上关系,这是非常可怕的……”路易莎没有说更多,因为在当下的社会氛围下,这也没法再说了。 说是现在是中世纪中晚期,社会风气松动,已经有禁欲转向开放,可这实际依旧是个传统社会,天主教占据绝对优势。‘文艺复兴’尚未来到,‘宗教改革’更是遥遥无期。 “嗳,别说那些了,还是看看这次要定做的衣服吧。”路易莎转移话题,指了指裁缝拿来的布料:“这次可是菲利普王子的婚礼,我才出钱给你们做一身礼服的,可别错过机会了,快点儿做选择吧。” 菲利普王子和伏京公爵之女伊丽莎白马上就要结婚了,最近西岱这边也在为这事儿忙碌。这件事对路易莎的影响倒不大,毕竟安娜王后既是王后,又是菲利普王子的母亲,这件事理所当然是由她主持的。 她不放心路易莎这个敌人帮忙(因为纪尧姆,也算是敌对了),路易莎也不会主动揽事,结果就是路易莎乐得轻松。现在唯一要做的事,就是给身边的侍女、骑士什么的,都定做一身新的礼服,让他们到时候体体面面的……这也算是此时主人们应尽的义务了。 能免费做衣服,那当然是值得高兴的,女士们立刻为此嬉笑打闹起来。在礼服款式和布料选择上举棋不定,觉得这也好、那也好,每一个细节的推敲都得花一番功夫。今天来了不少裁缝,他们当然也不会催促这些贵人,只是配合贵人们的种种想法,回答可行不可行而已。 路易莎这次倒是没定做礼服,实在是她结婚时定做的衣服太多了!到现在甚至还没穿遍。到时候只要找一件隆重的、没穿过的礼服穿就好了,实在没必要又做新的——她不算节俭的人,但也有现代人务实的一面安,实在做不到大贵族无节制的奢侈浪费。 不过这会儿她也没闲着,她将鞋匠叫到了跟前,又让人去请纪尧姆。 纪尧姆不一会儿就来了,才知道路易莎是要让人为他做鞋,为此需要制造一对和他的双脚一模一样的模子(其实就是鞋楦)。 去除鞋袜,鞋匠就用便于塑形的纸包住了纪尧姆的脚,一张一张的小纸片用胶水彼此粘黏,确保严丝合缝。最后,因为太过严丝合缝了,纪尧姆的双脚甚至无法在不破坏外面的包裹纸的前提下,从中脱出。 不过这也不是问题,毕竟那只是纸而已,所以可以用剪刀剪破,直接分割下来。这时候做鞋,就经常用这种分割下来的鞋片裁割皮革,再用来拼接缝纫成鞋子。只不过,路易莎的御用鞋匠,并不直接使用这些‘鞋片’,而是先用它们做鞋楦,再用鞋楦做鞋子。 但这些纪尧姆就不知道了,他还以为就是普通地做鞋子呢! “我有很多鞋子,完全足够穿了。”纪尧姆有些迟疑地说。他一方面觉得做新鞋毫无理由,另一方面又没法生硬拒绝路易莎,只能委婉地说明情况……嗯,这对纪尧姆来说已经是非常委婉的话语了。 “当然,您有很多鞋子,不过那些鞋子并不舒适……这一点,我之前没想到,因为过去半年多的时间里,我们也都没有做新衣新鞋。这次因为菲利普殿下和伊丽莎白小姐的婚礼,倒使我想起了这件事。”路易莎拉住纪尧姆的双手,让他好好坐在椅子上,方便鞋匠操作。 “我知道,您因为经常行军打仗的原因,算是非常重视鞋子是否舒适的人。但请您相信我,您过去的鞋子,绝对不能和我的鞋匠制作的鞋子相比。”路易莎非常笃定地说。她当然笃定啦,她的鞋匠可都是她一手调教出来的,现在做的鞋子,至少在皮鞋、皮靴这个品类里,比后世的不会差! 要说加工条件、材料什么的不如后世,那是一些高科技鞋!真要说传统的鞋子,后世有钱人会定做的全手工制作的鞋子,只要琢磨出了制法,中世纪和后世能有什么差别? 鞋匠笑呵呵地剪下鞋片,回头就用这个制造了鞋楦。 再路易莎的引导下,他们现在做一双真正的好鞋已经相当复杂了。回去之后,他造好了鞋楦,就用按照一定规律剪开的鞋片,如旧式一样裁了一些皮革出来。都是最好的头层牛皮,这些牛皮片都是足够做两双鞋的——因为这就不是单鞋! 裁好皮革后,这些皮革并不是直接使用的,而是得先削边。边缘是留给缝纫拼合用的‘余量’,为了不在缝起来后,这些‘余量’太影响鞋子,肯定是得修剪、削薄一些才好的……这种细节,正是现在堪称原始的制鞋业没能考虑到的。 削边之后就得打孔了,一些是外层皮革的装饰孔,做一些镂空花纹,还有一些就是便于缝纫和鞋带孔了。这些都是在最初就心中有数,要一五一十做好的,不然后面再做就没有现在片状皮革的状态做着方便了。 打孔完毕,就能用上蜡的细麻线将片状皮革缝纫起来了,两层鞋面逢起来时要注意上下,还要注意时时刻刻和鞋楦比着来,不能有一点儿不合的地方。如果有,就得趁着缝纫阶段进行调整。 这样鞋面就差不多了,相比起眼睛能看到的鞋面,鞋底部分要复杂太多太多了。这也是后世制鞋的精华所在,毕竟鞋面其实就那么回事,古今差别并不大。真正彻底改变鞋子的实用性、舒适性的,就在鞋底! 鞋底先要用鞋片裁剪下来,但这就不是用那种头层牛皮了,而是用没揭层过的完整牛皮。这种皮革非常厚,而且保留了厚实暄软的部分,做鞋底是更合适的。 裁剪下来的鞋底软化厚直接就用钉子以一定方式钉在了鞋楦上,这是为了定型!钉好后还得对鞋底修剪,修边、削边、刮掉表面革层等都不必说。更重要的是,得钻洞纳鞋底,这倒是和路易莎上辈子时,城中村里的老奶奶,喜欢手工做的棉鞋很像了——从店里买来现成的鞋底,再用不要的旧衣服做鞋面,这样的鞋底也是要钻洞,这样才方便和鞋面接到一起。 ‘纳鞋底’完毕后,鞋面就可以和鞋底接到一起了,这里用的是鞋面包底的做法。鞋面下缘早留好的余量可以包住鞋底,然后就是打着规律的褶子包住并上钉子固定,这里用钉子也是定型。这样定型中的鞋子,得过一段时间才能做下一步。 这段时间也不会闲着,可以做别的鞋子嘛。 定型时间够了,才会将之前鞋底和鞋面都钉到木头鞋楦上的钉子起出来,然后用胶水粘合。也不用怀疑此时的胶水的粘性,实际古代已经使用胶水粘乐器、家具、弓箭、器皿什么的了,合用的胶水一直是有的。 甚至后世修古代文物,为了修旧如旧,还会制造这些古代胶水,看修理效果就知道了,确实可用。 更何况用胶水贴好之后,也得上钉子呢!这些钉子沿着鞋面包住鞋底的部分钉了一圈,当然,不能钉得太深入,虽然鞋子里面还要垫鞋垫得,那也不能钉子露头啊!鞋底钉子没钉下去得部分,得用锤子一一锤弯,尽量贴在鞋底上。 再然后还得修剪一番皮革,之前虽然也修剪过,但到底没到最后,肯定得为后面留余地,没有修剪到底。而等修剪恰当了,就可以固定特异沿条了——这个特异沿条,其实就是一根皮条,也是用整个的牛皮裁出来的,有相当的厚度。 特异沿条软化处理后就沿着鞋底边缘贴了一圈,只有鞋跟部分没有。贴好的特异沿条,还得用上蜡细麻线缝在之前纳鞋底钻好的小孔上固定。之后就是在这根特异沿条内,贴一层鞋底,这样鞋底就平齐了,方便之后继续制鞋底。 这之后要贴一个半鞋底,只有后半个鞋底,这也是为了鞋子更舒适。再贴一层完整的鞋底,连沿条也要盖住的那种。当然了,鞋底用的牛皮都是完整厚实的那种,并且使用前都会挂掉表面光滑的革层。 到这时候,操作就比较考研技术了,不再只是修修剪剪,而是得削切打磨这层鞋底,得到楞线。再然后,取另外的厚牛皮鞋底,手工镗出型来,与上一层鞋底的楞线相合——这个是为了足弓起楞,发那个之塌陷,后世的鞋子这个位置会加钢条。 这就是最后一层鞋底了,而且比较特殊的是,这层鞋底不需要挂掉光滑的革曾,但需要在边缘揭开这薄薄一层革。不用完全揭开,就是沿边揭开一点儿。 这主要是因为一层一层贴上去的鞋底,这时候还要用细麻线沿边缝一圈固定(不涉及到鞋面和第一层鞋底)。到时候这看起来不好看,也不利于防水。所以这揭开的这一圈革,就可以在里面的牛皮因为修剪被削取后,恰好向上包住几层鞋底和沿条。 多余的一点儿就是向鞋面与鞋底间的缝隙楔进去就好,外面看上去就完美了。 当然,到这里一双鞋还没有做好,还得做鞋跟。鞋跟要用四层厚牛皮,第一层得做成U形,就像马蹄铁一样。这里粘贴到鞋底上后,贴两层普通的半月形鞋跟,再就是上钉子。一半是普通钉子,直接钉到底就行,另一半要长一些,会露出一些。 长一些的钉子会用特殊的工具去掉钉子头,这就成了朝外尖尖的暗钉了,最后一层半月形鞋跟上虽然也有胶水,但为了固定,按到这样的暗钉上显然是更稳固的。 到此,一双真正的好鞋总算完成了90%,之后就是一系列打磨、上蜡,并在鞋底用一种特别小的、上有麻花花纹的滚轮去烫。这种滚轮头会在火上烤一烤,烫上去就能形成花纹,这些花纹菱形分布在鞋底,是用来防滑的。 鞋匠真的做的特别用心,甚至考虑到了纪尧姆不比路易莎,经常要外出。还在鞋底足尖那一点儿容易磨损的地方,削掉了一层皮,换装了一小条金属片上去防磨损…… 这样精心制作的鞋子,一次做了两双,一双是短靴,另一双就是正常皮鞋的样式——按照路易莎的吩咐,是那种系带式的牛津鞋款。 在菲利普王子的婚礼前,总算来得及送到了纪尧姆面前……说实话,纪尧姆就算没有试穿这双鞋,也觉得它们很不错,因为那精细挺阔的样子,就不像是普通鞋子。这让纪尧姆想起来路易莎平时穿的一些皮鞋,差不多就是这样。 不过路易莎是女士,在他看来会喜欢精美东西是天性,所以他平常看到也不会觉得那更好穿,还以为就是样子好看一些而已。 但现在,真的试穿上了,才知道是完全不一样的——如果给纪尧姆一身好衣服,他不会有这种感觉,他从不追赶如今宫廷里所谓的时髦,衣服什么的,合身就行了,再就是冬天要暖和。但鞋子不一样,鞋子不好穿是真的会影响到做事的! 对一个务实主义者来说,这点就很重要了。 “您有一个非常出色的鞋匠。”纪尧姆从来不为这些称赞人的,这次却是破例了,他的确是非常喜欢脚上的鞋。 第182章 穿越中世纪182 路易莎的御用鞋匠不止一个, 她当初调教鞋匠时就有意‘普遍撒网,重点培养’,只有让更多鞋匠了解她的要求, 才能有真正有天赋的鞋匠出头……她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做的。这就让特鲁瓦一些手艺较好的鞋匠,或多或少都接触到了新的制鞋技艺。 在布鲁多宫廷里,有一些人追随路易莎的选择,或者说‘潮流’, 找她喜欢的鞋匠定做鞋子。这样尝试后,立刻就明白新式皮鞋的好处了, 之后就是新式鞋慢慢在布鲁多宫廷增多。 不过, 这在西岱无疑还未为人所知,除了路易莎和她身边的人,还没有人穿上这类鞋。主要是,除了服务于路易莎的鞋匠,也没有别的鞋匠会做了。 但自从纪尧姆穿的新鞋被人注意到后,情况就不同了——不同于此时各种常见的鞋子, 包括最为人所熟知的那种长尖头鞋(这可不是后世那种尖头鞋,而是真的伸出的尖头影响到走路,平常得用一根链子向上吊起,固定在小腿的那种鞋,也是中世纪题材的影视剧里,对于男鞋常见的刻画),不算夸张,可就是显得尤其精美。 有一种花里胡哨不在表面, 但又因为其精美,不会沦为平庸的出众……这个时代,贵族中可不流行什么‘内敛的奢华’‘低调的内涵’。有钱有势的贵族就是要大大咧咧显露出来, 穿红挂彩、穿金带银,什么素净、矜持、文静……都是不存在的。 当然,最重要的是,这鞋是纪尧姆穿出去的。这可是王太子,天然就在聚光灯下,身上任何细节都会被其他人拿着放大镜观察。即使他本人没什么做时髦人物的意思,也很容易引领潮流。过去纪尧姆身上从未出现新奇东西就算了,现在他的鞋子明显不同了,大家当然一下就发现了。 很快被人发现之后,就有人知道了新鞋的来历,找上了路易莎的御用鞋匠定制鞋子。因为这些新式鞋明显好穿得多,而不只是外表精致,立刻就引起了追捧……不过这都是之后的事了,眼下纪尧姆刚穿上新式鞋,正是菲利普王子和‘伏京的伊丽莎白’婚礼期间,主要注意力都在这里了。 当然,正如一早的安排,这事儿只把安娜王后忙了个人仰马翻。至于路易莎,得益于安娜王后的不信任,悠哉游哉地度过了婚礼前的准备期。直到‘伏京的伊丽莎白’的婚嫁队伍抵达了西岱近前的一座小镇,她才有了第一个正经任务。 即作为两个迎亲代表之一,去到了‘伏京的伊丽莎白’下榻的城堡。 当初路易莎来西岱和纪尧姆结婚,也有这么一出。迎亲代表要一男一女两个,当初路易莎结婚时,男性是纪尧姆同父异母的兄长路易王子,也就是琅城大主教,女性则是西敏公爵夫人。他们两人身份上完全足够,也都是王室成员,是十足十的合适。 现在的话,男性代表依旧是琅城大主教路易王子,女性代表变成了路易莎……这主要是,真的来说的话,路易莎作为现在王室之中地位第二高的女性,肯定是更合适的——地位最高的安娜王后又不可能做迎亲代表去迎接自己的儿媳。 再者,之前安娜王后因为防备纪尧姆和路易莎,表现得实在是太过了,真是一点儿不让他们插手这桩婚事啊!全然不管,能有这桩婚事本来就是纪尧姆一力促成的结果…… 虽然路易莎自己不在乎,婚礼的准备期间,她算得上全程隐身,能够躲懒对她可太好了。但别人不这么看啊!正常情况下,大家可不会放弃这种露脸的机会!这不只是面子,也是一步步实实在在握有权力的方式呢! 就像路易莎在布鲁多时一样,要做事才能有权力到手,道理是一样的。 大约也是为了显示自己没那么小心眼,王室依旧团结,这种时候安娜王后也不得不让路易莎出面做迎亲代表。反正这个工作虽然露脸、重要,却不需要做事,也就谈不到侵蚀权力了——对此,路易莎当然无所谓。 她倒不是不在乎权力,哪怕为了能够一定程度上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她也是要抓住一些权力的,就像她在布鲁多时做的那样。只不过她很清楚,现在和安娜王后争,根本没有意义。不止别人看着难看,有安娜王后这个名正言顺的正牌王后抵挡,她也很难顺心。 事倍功半,甚至‘功半’都达不到,何必呢? 而且她知道纪尧姆不久就会继位了,到时候安娜王后自然会‘退让’,她也能理所当然地以女主人地身份掌握应该掌握的……有什么可着急的? 在路易莎和琅城大主教来迎亲时,他们的一切行为都非常有分寸,换个说法就是有礼有节,但亲近不足——这也很正常,他们此前都没有见过这位‘伏京的伊丽莎白’,路易王子还要对未来弟媳避嫌,就更别说了。 不过路易莎倒是对这位‘伏京的伊丽莎白’有那么些印象:原书之中,她也是有过出场的,虽然她不是某个女配,和菲利普王子这个男主角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纠缠。 准确地说,她在原书中,是以弗朗索瓦王子的妻子身份出现的……对,就是男主菲利普王子同父同母的弟弟,这一辈王子中最小的那个。 这说起来也是‘蝴蝶效应’了,原书中,纪尧姆成为王太子后,和女主角‘波茨利亚的索菲亚’这个小公国公主就解除婚约了。之后,顺着一些人的期待,他和巴伦公主艾莉西亚结了婚,那些人也是还惦记着这位公主对巴伦的强宣称呢! 之后,男主角菲利普王子和布鲁多的女继承人伊娃按时完婚……这样不就把弗朗索瓦王子剩下了么?所以,原书中也有的,王室与伏京公爵的一战,该得的一场好处,一部分就通过‘伏京的伊丽莎白’与弗朗索瓦王子的婚礼变现了。 现在的情况却不是那样,菲利普王子的婚约对象,也就是路易莎,和他解除了婚约,嫁给了纪尧姆。如此一来,纪尧姆和巴伦公主艾莉西亚就没什么事了,安娜王后如今还在为艾莉西亚公主和弗朗索瓦王子的婚事奔走呢! 这说起来,唯一一个婚事没有着落的就成了菲利普王子这个原书男主角…… 从这个角度来说,原书要和弗朗索瓦王子结婚的‘伏京的伊丽莎白’,现在要和她结婚其实也奇怪。别看西方世界王国、公国不少,联姻结婚好像选择面挺广,其实真到了最顶尖层次,要求又高,绝不肯‘向下兼容’的话,来来去去合适的都是有数的。 路易莎虽然对原书中的‘伏京的伊丽莎白’有那么点儿印象,但也就是基于她的身份,她和弗朗索瓦王子的CP罢了——原书中,弗朗索瓦王子还挺有存在感的,他在原书中的角色定位大概是阳光正派好少年那种。 当男女主角为这段不是那么合适的感情痛苦时,他就是个给出鼓励的人……这种阳光小王子,而且没有搅和到男女主角感情戏里的定位,是真的挺不错的。放在偶像剧里,也是独美的捧人角色了。 所以,路易莎是真不记得原书中是怎么说这位贵女的了,印象中她很少出场。倒是好像说过她挺漂亮 ……不过说实话,在贵族圈子里吹容貌,这是最有价值,又是最没价值的了。 贵族相比起普通人,有的是时间精力金钱捯饬妆饰自己,多数达到及格线以上是没问题的。如果是一个正当青春年少的少年少女,那更是不消多说,怎么都会有些可爱。要说漂亮的人,平常在贵族圈子里见的真不少。 不过嘛,原书的盖章多多少少是有些价值的,所以路易莎并不奇怪‘伏京的伊丽莎白’是个远超及格线的美女——她是那种甜美可人型的美女,从这个角度来说,她和弗朗索瓦王子的确般配,按照华夏的说法这叫‘夫妻相’。 当然,路易莎也就是心里想想而已了,这辈子绝不可能对外讲弗朗索瓦王子和‘伏京的伊丽莎白’牵扯到一起。不同于原书之中,‘伏京的伊丽莎白’现在是要嫁给菲利普王子的,这才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啊。 而在双方短暂的会面中,不只是路易莎在观察伊丽莎白这个未来的新娘,伊丽莎白也在观察她。 她早就知道了,‘布鲁多的路易莎’这个瓦松知名的美女会是她未来的嫂子,不出意外的话,还会是她必须尊敬低头的瓦松王后——她以前从没见过路易莎,对她好奇的同时,又有些不以为然。毕竟那些吹捧路易莎的吟游诗人,他们的诗歌总是过于夸张,伊丽莎白早就不信了。 ‘布鲁多的路易莎’是布鲁多的女继承人,是当下瓦松的王太子妃,也会是未来的王后。这样的身份注定了,她哪怕一无是处,也少不了夸赞。即使她容貌平庸,相比夸她可爱的人也会像是天上的星星一样多。 不过她还是好奇,除了单纯的对未知的好奇,也和她的性格有关。简单来说,伊丽莎白公爵小姐这个人,她一直都非常自恋……她对自己的美貌相当自信,甚至到了自恋的地步。她就是那种会用软尺量自己的脖围、腰围、腿围,一定要它们保持一个‘完美数值’的那种人。 而且为了‘美丽’,她更是做过很多即使后世来看也说得上‘夸张’的事儿。 如果只是这样,倒也没什么,爱美能有什么错呢?换个说法,还能说是对自己要求严格,对自己的人生有掌控力呢!只不过她有一个毛病,就是会很介意别人比她更出众,一旦是那种情况,对方地位和她差不多,甚至比她更高,她就会内耗。而如果对方不如她地位高,就会被她打压。 在这个时代,有这种毛病,倒也不算稀奇……男尊女卑的社会大环境下,女性或主动或被动,总是很难完全逃脱‘雌竟’的叙事。 有着这样‘毛病’的伊丽莎白公爵小姐,一见到路易莎,不出意外地就开始‘内耗’了。当然,这种内耗表现在内是如何煎熬先不说,表现在外就是她情绪不好——只能说,幸亏眼下还得办婚礼,她作为贵族小姐也知道这不是任性的时候,所以还有所控制,不是熟悉的人看不出她的不快。 不过,一些侍奉她的侍女已经察觉到了……其实也不需要对伊丽莎白的情绪多敏锐,只是看到路易莎了,再联系伊丽莎白一向的性格,还有什么不知道的呢? 路易莎无疑是极美的,今年也才18岁的她,身上稚气正在减弱,现在只能说还留下了一点儿少女时代似有若无的轻盈稚弱。其他的,则越来越接近一个成年女子该有的样子——嗯,白种人是这样的,成熟得早。别说18岁了,有些15、6岁的,就很有成年人的感觉了。 这没有不好的意思,而是说,除非是某些偏爱那种少女气质的,不然都得承认,现在的路易莎更美了。她现在来到了白种人的颜值巅峰期开始(一般来说,多数白种人都是小时候好看,青春期的时候会有一段‘尴尬期’,之后17、8岁到25岁之间),各方面都臻于完美。 就像一轮月亮,已经到了月圆期,月辉如水、莹润皎洁。 侍女们看到了路易莎那双著名的绿眼睛,最受瓦松人推崇的绿眼睛。必须得承认,那绝不是完美的绿色,可就是绝对合适!绿色里带着的灰调,让她显得那么清新,仿佛雾气朦胧的森林,神秘、深邃、朦胧,看到的人不会怀疑其间栖息着仙女。 说实话,只是看到眼睛她们就注意不到别的了,之后再回想王太子妃的长相,居然一下想不起来…… 直到第二天迎亲队伍领着送嫁队伍又上路,她们见到路易莎,才能注意到别的。 就在路易莎那双整个瓦松都出名的眼睛上方,束着一条白钻石和蓝宝石拼成的头带,钻石的闪耀简直要让看到的人眯起眼睛了。而配合这样的首饰,她穿的是一整块来自东方的丝绸裁成的袍子,没有用花边、褶皱、珠宝,甚至刺绣来点缀,这也不用那个。 织金的东方丝绸在这天金灿灿的阳光照耀下简直耀目,这个时候才能明白这样的袍子为什么都尽可能不加裁剪,并且面积做得很大。就是因为丝绸本身就很美了,舍不得剪碎,而且用裁剪来‘扬长避短’根本没必要,它根本没有短处! 这块丝绸也是很难得了,此时从东方,这里说的是‘远东’,进口来的丝绸虽然多,但多数都是中等、下等品质的。真正的上等货非常少见,而这块丝绸绝对是上等货中的极品,想必在远东华夏,它也是皇室、公卿之家才会使用的。 路易莎上辈子是华夏人,虽然现代人对丝绸的了解一般都比较少,但谁让汉服又流行起来了,她身边还颇有几个富婆汉服娘?她们是真的会用很好的丝绸去订制汉服的,连带着路易莎对此也有了‘常识’。 从她的感觉来说,这种料子用来做华夏古代贵妇的礼服也绰绰有余……真的,只有亲眼见到,才能明白什么叫做‘散发着金钱的气息’,那真的不一样! 当然,这样布料的衣服在路易莎的衣柜里算得上有档次,却也不突出。所以被她穿来迎亲,在她看来这才显得重视,又不至于抢了准新娘的风头——为此,她甚至连王冠都没戴,就戴了一个头带! 没错,就是头带,那条钻石和蓝宝石拼成图案的头带就算再华丽,那本质上还是头带,这没毛病。 但作为准新娘的伊丽莎白公爵小姐是不会领路易莎的‘情’了,她甚至在私下对身边的侍女抱怨说:“这位太子妃在显摆些什么吗?所有人都知道布鲁多的富裕,她倒也不必在别人的婚礼上这样突出自己,倒像是别人连好衣服、好珠宝都没有一样。” 这完全就是没事找事了,是个人都能看出来,路易莎已经尽量‘低调’了。现在这样的妆扮,只能说是她的身份所必须的,不然身为太子妃就太不像样了。 事实上,在之后她真正结婚时,她就能知道了,路易莎来迎亲,乃至之后见面礼上,是多么‘收敛’了。 迎亲完毕,路易莎算是结束了一项工作,至于之后伊丽莎白公爵小姐和菲利普王子的‘见面礼’,这其实没什么可说的。她和纪尧姆虽然也都有出席,可就是个人群中的‘NPC’而已,凑个人头,而且他们的身份摆在那儿,不去也不好。 “菲利普王子和伊丽莎白殿下实在是相配。”‘见面礼’之后,不少人都在路易莎耳边说起了这个。 没错,在‘见面礼’当时,菲利普王子温和而英俊,伊丽莎白公爵小姐活泼而甜美,就仿佛是一株橡树与一株花树,让大家称赞不断——大概只有路易莎会因为原书中的弗朗索瓦王子,而很难毫无芥蒂地觉得两人相配吧。 而且也不只是弗朗索瓦王子的问题,路易莎最忍不住细想的还是菲利普王子和原书中的女主角‘波茨利亚的索菲亚’……现在两人还从未见过面,如果像原书一样,索菲亚选择了进宫做事,两人又宿命般地相遇,还会爱上吗? 理论上是会的,虽然一些情况不同了,但形势其实没有本质上的差别。再说了这两个人依旧是对方会爱上的内里和外在——最大的变数可能就在伊丽莎白公爵小姐了,现在菲利普王子的妻子会是她,而不是原书中的伊娃。 是伊娃在原书中的狠毒,甚至癫狂,让菲利普王子对妻子一点儿余地也没有。甚至,哪怕原书中的伊娃都那样了,如果她没有因为难产而死,菲利普王子和索菲亚这对还不知道有没有个结果呢!毕竟这可是中世纪,离婚操作是很难搞的。 当然,以原书之中菲利普王子表现出来的腹黑,路易莎不怀疑他如果有这个想法,是能够达成的。 见面礼之后又是几天,然后才到真正结婚那一天。到了那时候,虽然路易莎不用像两个结婚的当事人一样忙碌,可要说轻松,那也是没有的。就像是后世参加婚礼,作为新郎家的亲戚,即使是不用管事儿的那种,也难免要每天点卯出席。 说实话,真到了结婚当天,路易莎真有一种松口气的感觉……之后虽然还会有连日庆祝,但作为身份地位足够的人,偶尔请假,再加上时不时躲清闲,那反而不难操作了——这毕竟不是她自己的婚礼,而且菲利普王子作为普通王子,婚礼的规模大小也不可能和当初王太子婚礼相比。 当初她都挺过来了,何况现在! 婚礼当天其实也没什么可说的,都是路易莎当初结婚时经历过的那一套。就是小教堂里,一些人的见证下宣誓结婚,再然后还有一个进城仪式……嗯,没有当初凯瑟琳公主和路易莎结婚时那么隆重的全程巡游,毕竟不是太子妃,只是普通的王子妃呢。 就连献礼的仪式也一样,并没有在西岱内城门口这个具有很大意义且公开的场合举行,而是选择了在王宫里进行。 送礼物的人也不再是社会各界、无所不包,也不是说各界就没送礼物,只是送礼物的规模和礼物本身,都是不能比的。 送出的诸多礼物中,也有路易莎的一份呢!她的礼物说起来很简单,就是最不会出错的珠宝——这东西保值,不会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而且谁都喜欢、谁都用得上,而且这也符合路易莎的身份。 具体来说,路易莎送了一个男士可以用的黄金嵌宝石领圈,和一套总共8个,可以一边手戴四只的珍珠手镯。一看就知道,前者是给菲利普王子的,后者就是给王子妃伊丽莎白的了。 第183章 穿越中世纪183 路易莎送菲利普王子和伊丽莎白公爵小姐的新婚礼物, 真要说的话,算是不公不过。 其中黄金嵌宝石的领圈价值不菲,不是此时男士领圈常见的粗大风格, 反而很精巧。领圈的主体是黄金拉丝编股而成的‘黄金绳’蜿蜒扭结而成,因为金子很柔软,所以制作出了非常复杂的造型。 总的来说,预备着给菲利普的这条领圈是一环套一环, 甚至还有相当复杂的双股连环扣和镂空鸢尾花(罗佩王室的纹章就是鸢尾图案,这也是其象征)。而珠宝就镶嵌在镂空鸢尾花上——象征着罗佩王室的鸢尾花是金黄色的, 所以花朵部分用的是金琥珀。 还有每朵鸢尾花后的‘背景’一圈, 则是各不相同。有蓝、白、红三种眼色,其中蓝色是罗佩家族的代表色,所以最多、最显眼,而这些都是烧造的珐琅……虽然说,珐琅到底就是一种玻璃,和真正的宝石没得比, 但好的珐琅还是值钱的。 就像是华夏古代,玻璃到后来一些朝代也很便宜了,可玻璃与玻璃亦有不同。其中优质的被称作‘药玉’,一些低品级礼服还会指定用药玉装饰。别看品级低,那好歹是礼服,用的东西总不可能差。 另外,领圈周围一圈还垂了水滴型的珠子,都是各色水晶雕琢而成。 至于送伊丽莎白公爵小姐得一套8只的珍珠手镯, 镯子是金子做的,是上面镶嵌了一圈珍珠。不过,这并不是那种为了掩盖珍珠瑕疵而制作的珍珠镶嵌镯, 每一颗珍珠在圆框里都是可以转动的,由此可以观察到完整的珍珠。那些滚圆的、有手指头肚那么大的珍珠,真的就是肉眼看去无瑕疵! 这样一份新婚贺礼,要说价值连城,那肯定说不上。可拿出来没有什么说不过去的地方,甚至是略有些超过了,只不过这种‘超过’在大家觉得不夸张的程度上。甚至考虑到路易莎的富有,更多人也不觉得‘超过’。 但伊丽莎白公爵小姐,或者说伊丽莎白王子妃,她不这么想。大概是对一个人有意见了,那再看什么都不会顺眼——路易莎给的新婚贺礼如何差了一些,她会觉得这是对自己不尊重。现在给的稍好了点儿,她又觉得这是一种炫耀,炫耀身为布鲁多女继承人的富有什么的。 不过,她很快就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炫富’了……在她和菲利普王子婚礼当天后,还有一个礼拜左右的庆祝期。这个庆祝期肯定比不上路易莎和纪尧姆结婚时的规格了,但其实也很不错了,完全符合一位大国王子的待遇。 就在这段庆祝期里,每天都是晚宴和各种庆祝活动。这时候,虽然伊丽莎白还是当之无愧的‘女主角’(毕竟是她的婚礼庆祝期),但已经不像婚礼时那么绝对了,其他人连穿个衣服、戴个首饰都要考虑她,不能抢新娘子的风头。 庆祝期间,依旧有骑士比武大会,甚至因为这不是一周之内能结束的,庆祝期结束了,它都不能结束。比武大会开始时,路易莎就出席了——她本身不算特别爱看骑士比武大会,和后世的很多运动项目一样,看不懂的话就很没意思。 而且有的时候真的是太凶残了,说是现在的比武大会越来越‘文斗’了,可伤人、死人依旧很常见。这方面,路易莎也是和平环境下成长起来的现代人的性情,就是不太能看得。用孟子话的话说,就是‘见其生,不忍见其死’。 但正式比武第一天她还是要露一下面的,一方面是身份的原因,这类场合需要她露面。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纪尧姆会出现在第一天的比武场上……他其实也是因为官方的原因才会参加比武大会的,不然他对于这样表演性质的比武,也没有什么兴趣。 纪尧姆既然会出场,那路易莎就不好看都不看了。 这一次出席骑士比武大会的路易莎当然也有妆扮,她戴上了一整套的祖母绿珠宝,就是她回归布鲁多宫廷时,就打造好的‘维多利亚的祖母绿冠冕’那一套。当时还是因为她弄出了甜菜食糖,让巴尔扎克伯爵非常满意,所以出钱给她打造的珠宝呢。 王冠、项链、耳坠和胸针四件套全都戴上了,这套珠宝在路易莎还是个未嫁少女时,其实是显得有些过于奢侈了,只有一些重大场合上才好全部用上。平常只能单独戴其中一两件,而且还不能包括最为奢侈的王冠。 倒是现在,作为已婚贵妇、王太子妃,她倒是稍微正式一些的场合都能使用全套了……这和近现代不太一样,近现代的王室,因为‘风格’不一样,就算有大量奢华的王室珠宝,除了一些传统场合,也是悠着点儿用珠宝的。而中世纪的风格嘛,可没有低调的说法,珠宝衣服等都是能多堆砌一层,就绝不会吝惜的样子。 珠宝是奢侈的祖母绿套装,大量使用了祖母绿(光是这顶王冠顶部,就得使用19颗倒置水滴形祖母绿,其中最大的一颗足足要15克拉呢。这还不算王冠腰部和底部使用的大大小小的方形、菱形刻面祖母绿),这可是此时的宝石之王,最昂贵的宝石,其华贵是不言自明的。 不过相比起珠宝,其实路易莎今天穿的衣服也当仁不让——主要是一条浅蓝色的丝绸礼服,这个颜色是罗佩家族、巴尔扎克家族共同的代表色。路易莎要出席公开场合,又选择困难,犹豫穿什么时,总会选浅蓝色。 完全紧身随形的设计相当简洁,也没有做过多装饰,不过向下的裙摆很宽大,显现除了此时兴起流行的立体剪裁功底。 总体来说,这其实是一条偏向简洁优美的裙子,轮廓很顺畅,没有增加很多附属设计——没有腰带,没有装饰性金银辫,没有花边,没有罩纱,没有密密麻麻的细褶,没有花结,没有对比分明的流行拼色设计(此时流行的拼色设计可以参考后世的马戏团小丑,这可以说是这类设计的一种历史遗留)…… 但是,没有人能否认这条裙子的华美!因为这条裙子用了大量的银线刺绣和水晶装饰。在上身的正面部分,银线刺绣和水晶装饰是比较满的,经过腰部过渡,到下身就是藤蔓形的图案疏疏落落的了。 只用银线这一种颜色刺绣和水晶装饰,这样虽然华美闪耀,但映衬在浅蓝色的丝绸裙上,也不显得繁琐腻味,反而显示出了纯正的华贵和高雅。配合一条雪白的、挽起来后多余长度刚刚到腰部的毛皮批帛,真如同一位万众瞩目的女王,有一种毫不费力的高贵。 丰厚的毛皮其实是有些不适合这个季节的,即使作为披帛比较窄,完全就是装饰性的,并没有‘保暖’的意思,感觉上也会有些怪。不过路易莎洁白的、毫无瑕疵的肌肤,和灰绿的眼睛、忧郁清新的气质,实在是太‘冷感’了。以至于完全中和了丰厚毛皮的‘暖意’,使之成为了单纯的高贵和耀目,让人一看就再也无法移开视线。 至于披帛,虽然在中世纪服饰中不常见,或者说,就是‘绝迹’了。但其实也有类似的服装设计,比如在紧身随形的裙子上臂到手肘部之间,分别别一条和裙子眼色完全不一样的长布条,这可是此时的‘流行款’! 而这一的别色布,视觉感受上就和披帛差不多,所以理论上中世纪人应该不会不喜欢披帛这种装饰——而且真要说的话,古罗马晚期,还真有过‘披帛’差不多的服装组件。甚至于,对西方影响很大的近东地区,披帛类装饰更为常见。 到了近代时期,西方女性的礼服裙,配披帛类装饰更是见怪不怪。 所以无论是传统,还是单纯审美角度,路易莎挽一个披帛都完全没问题。没人会觉得这奇怪,反而会因为欣赏美,以及对路易莎身份的尊崇,打从心底里想要学起来也说不定。 这样的路易莎,一出现在比武大会现场的看台上,立刻成为了视线焦点。即使是对路易莎一些行为很是看不惯的一些人,这时候也承认,她的的确确非同一般。 “是太子妃殿下啊……真是美极了,她挽在臂间的那是什么?有些像东方人的玩意儿?”就在伊丽莎白身边,原本围绕着她说话的,都向路易莎张望着——倒也不只是因为路易莎够惹眼的了,还因为路易莎是‘太子妃’。 这是贵族的时代,贵族不只是对平民与自己的分别划得很清楚,对贵族内部的高低划分也有自己的一套规则。虽然不至于像贵族与平民之间那样清楚(毕竟贵族内部的话,是有一定的‘阶级流动’的),但带来的追随效应却是一点儿不差的! 很多贵族是真觉得地位更高的贵族代表的一切都是值得追随的,有的人只是在借此讨好,但不可否认,更多人是真的发自内心在学上位者。 这种心态和后世中产阶级会消费不少奢侈品差不多,都是在以一种行为划分出‘自己’和‘他者’,从而维护一种阶级上的安全感——毕竟,中产阶级既不想是资产阶级一样,因为有产而地位相对稳固,又不像真正的底层一样没有下探的空间,难免一直处在阶级滑落的忧虑中。 此时的贵族虽然没有阶级滑落的忧虑,但从各方面维持自身优越地位的需求也是存在的。追随更上层的贵族,华丽的衣服首饰、更大更新的城堡、美味的食物……既是人性里对更好生活的追求,也是满足维持自身优越地位心理的简单做法之一。 “什么古怪玩意儿。”伊丽莎白也看到了路易莎,虽然她心里也觉得路易莎的衣服是好看的,但不可能承认这一点。 另外,她也看到了路易莎奢华的珠宝,就是那套祖母绿珠宝。说实话,路易莎这套珠宝虽然着实奢华,但也不是什么天下独一无二的珍宝。就伊丽莎白自己,其实也有几套珠宝是差不多的水准的,只不过不见得有这么漂亮——这可是近现代才有的设计。 一方面,伊丽莎白是伏京公爵的女儿,伏京公爵也是瓦松的六大世俗贵族之一,富贵是不必说的。身为他的女儿,拥有一些奢华的珠宝才是正常的。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这次结婚,多少有些‘和亲’的意思,不只是陪嫁了土地,其他陪嫁品等也是较正常情况下更多。 而珠宝,只不过是诸多陪嫁品之一,自然也非同小可。 所以,单纯说这套祖母绿珠宝就震慑住伊丽莎白,那是没有的。但这些日子,伊丽莎白一直颇为关注路易莎,所以知道,这么些天,凡是她看到路易莎的日子里,路易莎的珠宝就没有重样的。这可不是那些普通的小件珠宝不重样,而是大珠宝也没有重样过。 这倒是让她对布鲁多的豪富有了更直观的认识……以前知道布鲁多富有,也只是知道这件事而已。再者说了,布鲁多富有,也不代表嫁出去的女儿富有啊,即使那个女儿是女继承人——很多贵族,直到死前都不会放弃生下男性继承人的,所以对暂时的女继承人,还真不一定多大方。 当然,‘布鲁多的路易莎’是和王太子结婚,而且是瓦松这样的大国王太子,那即使不是女继承人,陪嫁肯定也是丰厚的。因此,伊丽莎白并不怀疑路易莎的富有,只不过富有与富有也是不一样的。 路易莎当然不知道,伊丽莎白这个新鲜出炉的‘妯娌’对她想了这么多。就在她身上聚集了许多人的目光时,她也只是泰然自若地坐在看台上,一举一动挑不出毛病……嗯,她虽然不怎么喜欢中世纪的很多‘传统’,但也不是为了反对而反对。这种撑场面的场合,真要比谁更能‘端着’,倒也没几个人能比过她。 “殿下,王太子殿下的比武在第一场。”旁边的人告诉路易莎。 这倒是不奇怪,纪尧姆在比武大会上出场不过是一个‘任务’,那肯定是早完早好。而且作为比武大会的第一次竞技,这也算是有特殊意义的,由他来开场总比把他放到无足轻重的某场比赛中,更显得合理。 路易莎点了点头,就听吉娜在身后说道:“说起来,纪尧姆殿下好像很少参加骑士比武大会,这是我知道的,纪尧姆殿下的第三次骑士比武大会。一次是在普法尔茨宫廷节时,还有一次就是去年,殿下和纪尧姆殿下结婚庆祝期间,再就是现在了……” 博福特伯爵夫人笑着说道:“其实这也差不多了,好几年算下来,纪尧姆殿下还真就只参加了这几场骑士比武大会。纪尧姆殿下是一个严肃的人,一向不喜欢骑士比武大会的娱乐性。要说集体竞技,年少时还参加了几场,单人竞技就真的没有过几次了。” 相比起单人竞技,一对一单挑,肯定是集体比武多多少少真实一些的,好歹有演习的效果了。 “娱乐性啊……”路易莎无意义地嘟囔了一句。至少在其他人听来是无意义的,毕竟路易莎本人的话,可不觉得骑士比武有什么‘娱乐性’。不理解比赛只是一方面,毕竟有的时候看不懂比赛也能看个热闹,最重要的还是太血腥了。 这其实也有路易莎个人的问题,她就是那种格斗类比赛也看不了的人,她性格上就不喜欢这种。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大家兴致勃勃聊接下来的骑士比武时,她都兴趣寥寥。直到纪尧姆和他的对手上场了,她才‘意思意思’给了一些热烈反应,其实也不是发自真心的——她还给了纪尧姆自己的发带做护身符。 这也没什么可说的,骑士比武时的传统罢了。骑士如果有心仪的女士,都会向她们索取自己的发带、衣袖等,系在自己的手臂或者长矛上,认为这能保佑自己取得胜利,也是一种献殷勤的手段。 这大概和‘幸运女神’‘胜利女神’的文化传统有关,虽然现在是天主教一统西方了,可更早期的文化习俗残存在了方方面面。所以大家一边因为天主教,以及现实的男尊女卑而厌女,觉得她们是不成功的男人,是坏事的象征。另一方面,又总是将她们与幸运、胜利等意向联系到一起。 这让人想到后世的赌场,西方人的赌场就很习惯用美女招待,赌客们也习惯美女作陪。当要要做掷骰子之类的事情时,会让女人在上面吹口气,认为这能得到好运。赌场中甚至有‘女人代表幸运’这类俗语呢…… “虽然看不到纪尧姆殿下的表情,但我猜,纪尧姆殿下现在一定很高兴。”路易莎系发带回来,博福特伯爵夫人笑着说道:“纪尧姆殿下并不喜欢骑士比武,这次也完全是因为要展示自己对菲利普王子这个弟弟的祝福、宽和。” “要说还有什么激励着纪尧姆殿下去战斗、去取胜,除了对骑士荣耀的追求,就只剩下不叫您失望这一点了。” 不出意料的,纪尧姆干净利落地赢了这场骑士比武。等他回到竞技场外地帐篷,换回普通的衣服,登上看台时,他还在对面朝路易莎展示了他依旧系在手腕上的发带——男士看台和女士们的看台并不在一处,所以即使他们是夫妻,这个时候也不能坐到一处。 嗯,普通看台上男女混坐反而不是问题,就是他们这种搭建的高处看台,每一个座位都是一一分配好的,男女分的很清楚。 “……我有些意外。”这一天后,晚上回到纪尧姆在西岱城内的宅邸,路易莎梳理着经过细致擦拭后,只是发潮的头发。坐在填满软垫的坐式绳床上,对刚刚走进房间的纪尧姆说道。 纪尧姆一开始没明白路易莎这没头没尾的一句话是什么意思,然后经过路易莎解释才知道,说的是今天白天,在比武大会竞技场看台上,他朝她挥手展示手腕上发带的事儿。这件事放在别人身上或许没什么奇怪的,但一向内敛严肃的纪尧姆这样,就给路易莎一种欧欧西的感觉了。 纪尧姆回想了一下当时的想法,好像当时也没有什么特殊的想法。 “没有特殊的想法,只是完全发自内心想要这样做?”路易莎轻轻‘啊’了一声,然后就忍不住笑了起来:“看起来是我想的太多了,我是说,每个人都难免受对其他人的固有印象影响——这是我的问题。” 总是把纪尧姆想成是严肃的、不习惯对外表露自己的人,然后就理所当然地觉得他不会做某些事,这其实是有些过头了。 事实上,纪尧姆在路易莎‘自我检讨’时,还拿出了一个盒子给路易莎——这当然是一份礼物,不是特殊的日子,没有特殊事件,也可以送礼物,谁又能说这样的纪尧姆符合外界对他的固有印象呢? 得到礼物总是开心的,这和自己买东西不一样,是另一种快乐——路易莎就这样期待地打开了盒子,盒子里是一条漂亮的项链。项链主体是银色的,链子极细,纯银链,没有镶嵌珍珠宝石之类,长度是刚刚过锁骨的程度,不长不短。 但当拿起来看时还是挺长的,因为银链之下坠子的部分有很强的加长效果。先是两颗浅蓝色宝石为主石的项链坠,蓝宝石有小拇指头儿那么大,椭圆形,周围一圈碎钻。这样两颗项链坠下,还有一颗隆重的多的项链坠。 主石是一样的浅蓝色宝石,椭圆形,但要大上一圈。外围一圈碎钻后,又向外放射一根根的‘光芒’线条,线条上也是镶着碎钻的,线条的‘终点’用的碎钻要比较大一点儿。 然后就是这颗项链坠的底部,还坠了银链子做成的流苏穗子,进一步延长了项链的长度。 纪尧姆看着路易莎,故意以一种不以为然的语气说道:“我看您真的很适合蓝色,蓝宝石很衬托您的气质。” 第184章 穿越中世纪184 菲利普王子和‘伏京的伊丽莎白’的婚礼庆祝, 一直持续了一个礼拜。就在婚礼庆祝结束,但为结婚庆祝而举行的骑士比武大会还在进行时,突如其来的糟糕消息打断了西岱王宫中的欢乐气氛——路易三世的身体情况突然恶化。 其实也不能说是‘突然’, 路易三世去年都二次中风了,这种情况哪怕是在后世都非常难搞的。在此时,从一开始,大家就当他是在等死的人了。应该说, 他又撑了一年,这才让人意外呢! 不过, 就在大家以为他又能像之前第一次中风后那样, 挣扎上数年时,他的身体恶化了,这也算是一种‘突然’吧。 事实上现在回想起来,就在菲利普王子结婚时,一切就有些迹象了。当时的路易三世精神变好了一些,大家都以为这是因为儿子的婚礼, 中世纪没有‘人逢喜事精神爽’的俗语,但差不多的说法是有的。 然而在路易三世身体恶化的当下再看,这大概就是一种回光返照而已。众所周知的,人在将死之前,常见精神好转的情况。有些意识已经混沌的人,甚至都会出现记忆变得清晰,多年前的小事都能回忆起来的状况呢! “……忏悔仪式总算完成了,接下来……”说着这话的卡尼尔伯爵夫人摇了摇头, 没有再往下说。 这段时间,虽然西岱王宫中格外波诡云谲,但路易莎和纪尧姆还是住进了王宫。不只是因为路易三世生命垂危的当口, 作为王太子的纪尧姆就应该在身边。更是因为,他的确定路易三世的遗嘱是符合自己利益的,而不会再者最后关头被一些人篡改,今后成为对付自己的武器。 是的,遗嘱……在这一点上,西方和华夏其实是相通的,国王和皇帝都有‘遗诏’这类东西。一般都是提前拟好,但人死如灯灭,死后遗嘱是不是真的按照活着时候的意愿来,就要看任命的遗嘱执行人怎么说了——这在华夏叫做‘顾命大臣’,在西方就是遗嘱执行人了。 就像华夏宫廷斗争中,皇帝死前由谁陪着,谁就占据优势一样。中世纪的国王死前,能够在他身边也很重要。 就像这一次,路易三世也在精神好的时候提到了几位此时不在西岱,但得他信任的臣属。他希望能尽快招这些人来西岱,他显然打算临终前对这些人有所交代……不过,事情成不成,其实得看此时西岱的‘实权派’怎么想。 人是派出去了,可这些派出去报信的骑士,既可以快马加鞭,也可以慢慢走,具体要怎么做,还不是他们主人一句吩咐的事儿? 之所以大家会在这种事上耍手段,也是因为不想让自己不满意的人这时候能来,将来还成为自己的眼中钉肉中刺。 “是啊,忏悔仪式,得趁着陛下精神好的时候完成忏悔仪式,如果忏悔仪式无法顺利完成,那就太糟糕了。”雨果夫人在一旁也点了点头,肯定道。 对于此时的人来说,如果死前没能完成忏悔仪式,那的确是最糟糕的情况了。先不管这个人其他事做的怎么样,正常情况下,没有做忏悔就死掉的人,就是没法上天堂的——不管贵族们平常是否是真的虔诚,到了关键时刻还是会显露出‘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本质。 万一,万一呢? 万一经文上说的都是真的,万一真有天堂地狱的差别,万一没做死前忏悔真的会影响到上天堂……那不是太糟糕了吗? “说到忏悔仪式,这下那个高登兰人该得意了,他可是陛下的忏悔神甫。真没想到,他居然会成为陛下的忏悔神甫,我是说,他既不是陛下的家庭神甫,也不是位高权重的大主教,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主教而已。”博福特伯爵夫人也忍不住加入到了忏悔仪式的讨论中。 她所说的‘高登兰人’,指的是佩科克主教,他是瓦松的众多主教之一,原来是高登兰人来着。博福特伯爵夫人之所以抱怨这个,大概和她夫家有关——博福特伯爵的领地就在佩科克主教的教区内,双方据说是相处不太融洽。 “您不用担心,博福特伯爵和佩科克主教现在都是殿下的人,他不会在当上最高法官后对伯爵和您不利的。”路易莎劝慰了博福特伯爵夫人一句。 这算是瓦松的惯例之一了,国王去世前会指定一位神甫作为他的忏悔师,主持他的忏悔仪式。而这个幸运的神甫,一般要求是高级神职人员,而且历来名声较好——当国王去世,新任国王继位,这个神甫就会接替成为瓦松的最高法官。 佩科克主教在众多神甫中,显然不是特别有竞争力。之所以能脱颖而出,一方面因为他是纪尧姆的人,另一方面就是王后那一派也不太反感他。这大概和他这个人会做人,准确地说是会花钱有关,听说他花了大价钱让安娜王后的亲信说他好话呢! 博福特伯爵夫人尽量平复自己的心情说道:“哦,我当然明白这一点,只不过觉得看不顺眼而已,我们都知道他并不是什么正人君子。现在这样的人做陛下的忏悔——” “夫人,这些话不要在宫里说,好吗?”路易莎打断了她的话。宫廷里是没有秘密的,一些敏感的话能不说就不说,尤其是在这个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关键时刻。 博福特伯爵夫人也意识到自己失言了——不管怎么说,科佩克主教都是纪尧姆一派推出来的人,她在这里指责对方的品德,往小了说是缺乏大局观,往大了说就是破坏团结了。在有‘外敌’的当下,这一点问题是很容易被有心人利用的。 这个话题就到此为止了,一旁雨果夫人也是很体贴地转移话题道:“最近纪尧姆殿下也因为陛下的原因,常常呆在陛下寝宫那边……我听说,有一些侍女趁此机会都在向殿下示好。” “侍女?陛下身边还有侍女吗?要照顾陛下,还是侍从才得用吧?”路易莎有些不解。一个完全不能动弹的中风病人,要照顾好可是很需要力气的,从这个角度来说,侍从的确比侍女合适。更何况,以路易莎有限的去国王寝宫的经历来说,好像也没怎么见过侍女出没,基本都是侍从。 “当然是有的。”雨果夫人点了点头:“陛下身边怎么可能没有侍女呢?只不过是否受重用,是否受陛下信任,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过去怎么样先不说,现在这种情况,这些侍女当然也希望能在纪尧姆殿下那儿有个好印象。” “不管怎么说,等到纪尧姆殿下继位了,纪尧姆殿下和您身边,总有一些职位空缺……” 而就在路易莎她们就今后侍女们的宫廷职位有种种讨论时,忽然有一位骑士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是贝尔纳德骑士,正是当初被纪尧姆派遣,给路易莎送上那块红宝石的骑士。那时候,他在纪尧姆身边还是很不起眼的一个骑士(本来让他给路易莎送东西,就是不想让路易莎知道那份礼物来自于谁,所以选了一个边缘人物),现在却已经是比较受重用的侍从之一了。 贝尔纳德骑士一来,路易莎就有一种预感,赶紧站起了身——贝尔纳德骑士现在就是跟着纪尧姆,不是有大事,怎么可能这么着急过来?而现在王宫里、纪尧姆身边,要说有什么大事,无非就是路易三世的事了。 所以几乎是路易莎一边往外走,贝尔纳德骑士一边说:“殿下,陛下看起来是要不行了,纪尧姆殿下派我来护送您过去。” 路易莎点点头,不需要再收拾,直接就带着自己的侍女、侍从,浩浩荡荡往路易三世的寝宫而去——这段时间,路易三世情况很不好的样子,路易莎的穿戴几乎是立刻从之前婚礼庆祝时期的华贵艳丽,换成了低调的样式。 就像现在,她穿着主色为褐色,搭配白色的衣服,珠宝也很小且没有彩宝。这样一幅模样,别说是送路易三世这个公公最后一程了,就是参加他的葬礼,其实也没什么问题。 等到路易莎感到国王寝宫,侍女侍从大多数都留在了外面,她只带了雨果夫人,以及过来通知她的贝尔纳德骑士一起进入寝宫内。 因为路易莎本来就在王宫里,所以算是来的比较早的人,只落后于一直守在寝宫一些人而已。她一出现,纪尧姆便冲她点了点头,示意她来到自己身边——此时的纪尧姆,就站在路易三世床榻旁第一个位置,这是王太子该有的位置。 这个过程中,没有谁说话,路易莎就连走路也轻轻的,并没有打扰此时正在进行的,国王陛下与其他人的交代声。 这个时候的路易三世应该是有些糊涂了,问的事、说的话都很跳跃,有时确实是当下需要说的,有时却是过去很久已经发生的大事。像是很多事他都知道,但忘记了发生的时间先后,一切像是一团缠得乱七八糟的线一样。 就在路易莎轻巧地站到了纪尧姆身后时(纪尧姆身后的一些人都非常见机地给她让出了位置),忽然路易三世不再说前面的花头,只是挨个儿呼唤起自己儿子的名字:“皮埃尔、雅克、纪尧姆……” 准确地说,他呼唤的是做过自己王太子的儿子。一开始大家还不知道他这是什么意思,不过很快有人反应过来,这是路易三世想要和自己的继承人交代一些话。只是他的记忆已经乱七八糟,一时反应不过来,现在的继承人是哪一个。 终于他念到‘纪尧姆’的名字,停顿了一下,然后又重复了一遍‘纪尧姆’,接着说道:“亲爱的,一切要当心,当你成为瓦松的国王,就要小心你身边一切人!哪怕是亲人、爱人、朋友,他们都对你有所求,都围绕着你,你会分不清楚很多……” 嘟哝了几句大家都听不清的话后,他又说:“好吧,希望你能做一个好国王,至少比我更好。哦,我一直清楚,这些年我太纵容一些人了,以至于造成了一些麻烦……” 这句话让不少人一下紧张了起来,这么一会儿,原本就在宫里的一些人也接到消息赶来了。他们中也有人正是这些年被路易三世纵容的人,吃到了非常多的好处,别说把过去吃到的吐出来了,就是今后不能继续吃,那也是很难受的! 他们最担心的就是纪尧姆继位,好日子不再。现在路易三世交代这样的话,仿佛是一个不妙的‘预言’一样。 这个时候,这些年便想要挤到路易三世的床榻前,趁着他死前的最后一点时间,求到一个恩典——一般来说,人在死前是很难拒绝请求的,尤其是一些自己能够给出的请求。这也是宗教上所倡导的,尽可能宽恕,为自己上天堂积攒功德之类…… 如果这个时候能要一个路易三世的恩典,等到将来纪尧姆上位,至少要到恩典的当事人会相对‘安全’很多。而对此,纪尧姆也显然早有防备,此时围在周围的他的人,都有意无意挤兑那些想要靠近的王后一派的人。 尤其是有资格站在床榻前一圈的人,因为多是纪尧姆的人,是真的没有什么空子给外围的人钻。 此时,施瓦格尔伯爵看似中立,实则也有所偏向地开口了:“陛下,有关于您的遗嘱,您现在还有什么想要修改的吗?如果您需要做一番安排,现在也可以说,记录员就在一边。” 自从路易三世忏悔仪式举办后,专门负责遗嘱的人就一直在寝宫里,没有离开过。此前路易三世已经立过遗嘱了,中间因为继承人更换过,所以还改过不止一次。最近一次改自己的遗嘱,正是纪尧姆成为王太子那会儿。 施瓦格尔伯爵作为前任国王的私生子,路易三世同父异母的弟弟,还是凯瑟琳公主现如今的丈夫。过去一直是以中立形象示人的,像是个绝对终于国王的人。这个时候抢先牵扯住了路易三世的注意力,既是挡了王后一派求恩典的机会,也是为自己索取好处做铺垫呢! “遗嘱?啊,是的,遗嘱……上次修改遗嘱已经是一年前的事儿了,当时的遗嘱中没有提到纪尧姆和菲利普的妻子。她们是我的儿媳,我未来孙子的母亲,尤其是路易莎,她还是瓦松之后的王后,我也该给她们留些什么的。” “那么,这样吧,我会给路易莎那套蓝宝石首饰,就是曾经属于亲爱的洛丽塔的那套。另外,还有一份1000镑的年金,以及我库房里那些红布,在给我的侍从侍女做完新衣服后,剩下的全是路易莎的。” 这里说的‘红布’,当然不是指红色的布,而是路易三世私库里各种最好的纺织品。毕竟红色染料贵,只有最好的布料才值得用红色染料去染来着。 至于说‘洛丽塔’,其实说的是路易三世的第一任王后。以路易三世的性情,倒也不会因为对方是她第一任妻子,他就有更深厚的感情了。不过毕竟是第一任王后,很多最好的王室珠宝在她接连生下男性继承人后,就都给她了。 当然,这种赠与其实象征意义居多,本质上还是属于王室这个家庭了,并不是说王后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了。 洛丽塔王后死后,路易三世就收回了曾经送给妻子的所有东西,不限于珠宝,还有土地、年金等等。而不是让这些东西,直接给洛丽塔王后的儿女继承。 其实他现在给了路易莎什么,路易莎和纪尧姆都是不在意的——所有人都知道,纪尧姆会是下一任国王,属于路易三世的一切,从这个国家,到他的私人财富,都会由纪尧姆接手。这样的话,路易三世就算什么都不给路易莎,路易莎当上王后后,也会该有的全都有。 不过显然不是所有人都是路易莎这个情况,和路易莎一起被提及的伊丽莎白就非常紧张地等着路易三世宣布给她的赠予。 “……至于伊丽莎白,她和菲利普刚刚结婚,这也算是我送她的见面礼。那条红宝石项链,就是曾经属于我母亲的那条,就送给伊丽莎白吧。还会给她一笔钱,从我的私库中取出2000镑来,嗳!这算是我给她和菲利普的补贴,新婚夫妻,要花钱的地方多着呢!” 宣布完这一条,路易三世喘了一口气,有一会儿呼吸不上来。但随着佩科克主教举起一枚十字架祈祷,并让人喂了他一点儿圣水,他又缓过来了。 他接着说道:“还有弗朗索瓦,嗳!虽然遗嘱中早对你有所安排,但我也没想到,死前依旧不能看到你结婚。你现在的年金比菲利普要800镑,我就再给你增加800镑吧……不要乱花,今后要花钱的地方还很多呢!” 这其实是在说弗朗索瓦将来的婚礼开支……菲利普是在路易三世生前把婚结了,一应开支,大部分还能蹭国库和王室的账。而路易三世去世后,这样的便宜就不会有了——国王一死,王子们就会由国王的儿子,变成新国王的兄弟,儿子和兄弟可是截然不同的。 父亲给儿子结婚出钱,这是天经地义的。而哥哥虽然也有扶持弟弟的义务,却没有大包大揽的,尤其是这个弟弟还同父异母,且已经成年。 到时候弗朗索瓦王子要结婚,王室不可能一毛不拔,但要像菲利普结婚时一样全包了,那是不可能的——结婚对男性贵族来说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因为新娘的嫁妆绝对比结婚开支要多得多。但这不代表大贵族结婚,男方就不花钱了。 偌大的排场,也不是那么好摆的!有一部分可以让岳父活着大舅子承担,可很多开销依旧不可避免(而且也不是所有人都那么好运,可以找到愿意付账单的岳父、大舅子,具体来说,男方得地位很高才会有这种好处。譬如之前路易莎和纪尧姆结婚,巴尔扎克伯爵就付了婚礼账单,毕竟路易莎是嫁瓦松王太子嘛)。 弗朗索瓦之后,路易三世又陆陆续续交代了对几个人的遗赠。这些说完,才说道了遗嘱执行人的问题,他之前指定过几个遗嘱执行人,但现在肯定要根据情况做一些修改——他和纪尧姆这个儿子又没仇,只要不影响政局稳定,肯定是愿意清扫掉一些纪尧姆的敌人,换上纪尧姆的朋友的。 于是,在几家欢喜几家愁之下,大家又听着路易三世对遗嘱执行人做了变动。 过了这一波,就是对各大教堂、修道院的恩典了,没什么可说的,各种捐钱捐物,甚至给特权政策而已。凡是重要的,或者举行过一些王室‘红白喜事’的,这个时候都不会漏下——哪怕路易三世脑子糊涂不记得了,也有佩科克主教在一旁提醒他。 这种时候当然不能坏了教会中‘兄弟们’的好事,他记得可清楚了(除非是自己在教会中的敌人)。 这之后,确定遗嘱就是这样了,路易三世要在记录员修改后的遗嘱上签字,属的是‘瓦松国王’的头衔,这也是他以这个身份签的最后一份法律文书了。 “您就对我没有任何交代吗?”这个时候,安娜王后明知如此,还是问了出来,想要更多的恩典和保护。 路易三世眼皮垂着,并没有看向安娜王后的方向,只是听到她的声音,就回答说:“您啊,我对您没有什么别的交代了,您很早就在我的遗嘱上有了详细的安排……您是我的妻子,我怎么会忘记您呢?” 到此就没什么可说的了,所有人退出去,只有纪尧姆和路易三世在寝宫里——接下来,就是将死的国王将属于国王的神秘力量传给自己儿子的时刻了,其他任何人都不得窥伺。 嗯,中世纪是一直有这样说法的,认为国王有治疗麻风病等疾病的能力,只要触摸接触就可以治愈病人…… 第185章 穿越中世纪185 路易三世驾崩后, 就是对纪尧姆的考验了。 任何一个国家都难免有一套关于葬礼的繁文缛节,具体到至高无上的君主,其葬礼更是熬人。不只是参加葬礼的每个人都得小心遵守礼节, 其中最辛苦的就要数王位继承人了——西方倒是没有继承人结庐守孝三年的规矩,但另有一番挑战。 从路易三世停止呼吸开始,早有准备的宫廷就忙碌了起来。首先是处理遗体,君主的遗体显然不像是普通人, 直接放进棺材下葬就好,这方面也不知道是不是受到了古埃及的影响, 是得掏空内脏, 让后用香料做防腐处理的。 掏空的内脏也像古埃及人一样,是做过一番处理后分别用容器盛放的。其中心脏最受重视,会用描金的白水晶罐子装盛。因为经过清洗和别的复杂处理,心脏已经‘标本化’了,倒是不算恐怖。但就这样放在遗体旁,每个过来瞻仰遗体的人都能看到, 还是会让人本能地不自在。 就是这样的内脏,以及表面有一层尸蜡浮现的遗体旁,纪尧姆得一直守着,吃饭也要在一旁吃——说实话,路易莎很佩服纪尧姆做这些的时候始终面不改色。 这个过程要从尸体处理好,直到路易三世的遗体下葬。 “……真是太辛苦纪尧姆殿下了,难怪殿下以前总说。‘欲戴王冠,必承其重’呢。”吉娜刚刚听路易莎的话, 给纪尧姆送了一些精油过去,正好逢着纪尧姆吃饭——精油有除菌保护的效果,路易莎是看纪尧姆这几天要和尸体呆在一起, 所以时不时就会让人去在纪尧姆身周撒不少精油。 路易莎这个安排并不出格,毕竟就算没事,大家也经常带着香薰炉走动,用熏香抵御外界的‘臭气’,以及臭气所代表的疾病。事实上,为了以免此时瞻仰遗体的人受到尸臭侵袭,尸体本来就用了大量香料来着…… “纪尧姆殿下就一定要在陛下的遗体旁用餐吗?这么一会儿也不能离开一下吗?”吉娜觉得这真的很不能理解。 其实路易莎一开始也觉得这太搞心态了,但经过一番了解,知道这是传统,也无法改变什么。她给吉娜解释道:“这恐怕不能够,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国不可一日无君’,但在陛下下葬之前,纪尧姆殿下又不算是新王……所以在陛下不能吃饭的这段时间里,得由纪尧姆殿下这个继承人,代表他在那儿用餐,仿佛陛下依旧统治着瓦松一样。” 所以现在他们对纪尧姆的称呼依旧是‘殿下’,因为在路易三世下葬至王室家族墓穴之前,纪尧姆都还不算真正的国王,更没有经过庄严的即位仪式。 好在,最艰难的日子就两天而已,给亲人臣属们瞻仰两天之后,遗体就会被放进棺材里。虽然那之后纪尧姆还在在一旁陪着,和之前没什么不同,但装进棺材后各方面都会好一些,无论是心理,还是现实层面。 装进棺材后才进入到守灵程序,这个过程相对快,普通人往往只守灵一夜就可以下葬了,还有喝守灵酒的习俗(相当于华夏的‘白事酒席’)。国王则要守灵三日,也尽量肃穆哀伤,没有守灵酒这种被教会反复批评的存在。 但不管怎么说,对于国家级别的仪式来说,三天绝对算快了。 不过守灵之后并不是立刻下葬的,还得由高级神职人员主持盛大的祈祷。这期间,王室成员往往会贡献出不止一场弥撒,给出不少捐献。譬如纪尧姆,他就以自己的名义、路易莎的名义,给出了总共4场盛大地弥撒,至于捐献则更是不可计数。 这本质上也是上位继位的未来国王,第一次给教会好处。 路易莎也以自己的名义、纪尧姆的名义、自己父亲巴尔扎克伯爵的名义,奉献了3场弥撒。 数场弥撒、无数捐赠后,祈祷程序也忙中有序地结束了,再就是很多人已经在期待的‘送葬’——至少纪尧姆一方的人是很期待送葬的,只等送葬完毕,纪尧姆就是瓦松的国王了。虽然说,后面还有一场正式的加冕仪式,纪尧姆才是真正的国王。但从路易三世下葬完成那一刻开始,就将纪尧姆认为是实际上的瓦松国王,这是没问题的。 在下葬仪式前夜,路易莎注意到了纪尧姆的心情复杂,好奇地问:“您是在怀念陛下吗?” 纪尧姆却摇了摇头:“虽然这样说不太恰当,但可能不会有人怀念他,就连王后也不会——她的确分享了他的权力,以此做了很多事,不过这和不怀念他并不冲突……你和陛下并不熟悉,所以很难想象他是个多糟糕的存在。” 路易莎的确不算很了解路易三世,别说她和纪尧姆结婚后,在西岱的时间不长,在的时候也不怎么进宫见路易三世。就算他们是常住西岱的,她和纪尧姆结婚时,路易三世也已经二次中风了,因此她很难体会到曾经的路易三世有多让人窒息。 他一直就是一个专断独行且自私的人,对身边的人都没什么真情。他没有中风前,完全是靠着权力维持,中风之后就是靠着权力与计谋了。非要形容的话,他给身边人的感觉就像是蜘蛛,会在暗处织网,等待猎物自投罗网。 相比起明着来的‘真刀真枪’,他这种有时是更让人喘不上气的。 “那么您……”路易莎有些不解。 纪尧姆想了想说:“我只是在想,他是瓦松国王,我是下一个……等到我死的时候,一切大概没什么不同吧。一代代的罗佩君主,总是以相同的仪式举行葬礼——您知道他死去前传给我的神秘力量吗?我早就不认为那是真的了,但直到他弥留之际,什么也无法教给我的模样展现出来,还是会觉得‘虚无’。” “‘虚无’,这个单词是这样说的吗?哲学家总会探讨这个……” 路易莎不知道纪尧姆是不是因为父亲的去世,所以突然展现出了感性的一面……或许他并不在意路易三世这个人,但他对‘父亲’这个角色,还有‘前任君主’这个身份,还是会有感触的吧? 但不管怎么说,一切就这样结束了,路易三世已经去世。在第二天,在纪尧姆和佩科克主教等人的主持下,举行了送葬仪式。 送葬仪式的开始,首先是王室侍卫长来到众人面前。这位王室侍卫长正是卢卡斯的父亲,他之前是王后跟前的红人,后来又转投了纪尧姆,他的儿子卢卡斯娶的也是路易莎的亲戚……现在他拿起了一根木质镀金权杖,当众折断了它。 这根权杖并不是加冕仪式上用到的、王室代代相传的那根,而是专门由侍卫长保管的,每任国王继位时都会换新的。这既象征着国王的统治,也是国王给侍卫长的‘委任状’——一个国王可能有过几个侍卫长,但几乎没有侍卫长能够跨国王任职。 这有点儿像是华夏古代的宦官总管,新君上位总有自己的班底。前朝的官员就算了,后宫这种自己说话算话,而且最接近他生活的地方,那肯定是要换人管的……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嘛。 卢卡斯的父亲折断了那根镀金权杖后,又拿起了一根新的镀金权杖,将其交给了克莱尔骑士。虽然纪尧姆接受了这位前·侍卫长的投诚,但侍卫长这种要害位置,肯定还是要给真正的自己人来当的。当然,对卢卡斯父子,纪尧姆这边也有安排,即使没有以前的风光,也不会太差。 毕竟是后投诚的,在新王继位之初能平稳落地,有这样的结果,卢卡斯父子也没什么不满意的。至于想要更多,那就要看他们在今后的表现了。 完成这个仪式,众人便欢呼‘国王万岁’,这当然不是对棺材里的路易三世说的,只会是对纪尧姆说的……就好像这也不是一场送葬仪式,而是一场非常喜事一样。 纪尧姆在众人的欢呼声中,和自己的兄弟们,路易·罗佩、菲利普·罗佩、弗朗索瓦·罗佩,以及其他宗室男性,先后跨上马背。这个时候,出殡才算正是开始,由纪尧姆他们领头,后面是王国的几乎所有重要人物,大家就这样往王室墓穴所在的圣母大教堂而去。 除了少数能骑马的人,这场送葬仪式中,所有人都只能步行,其中也包括安娜王后,以及路易莎这个准·王后——似乎是认为这样送葬才更加真情实感,才能行进更长的时间,给亲人以哀思的机会? 但不管怎么说,幸运的是眼下气候还算合适。刚刚入秋,天气只留了一点儿夏日燥热的尾巴,只是步行的话,并不难熬。相比起盛夏或者冬天出殡,这肯定是好得多了。 而且这种季节也有利于西岱的百姓出来‘看热闹’,不然的话,像是冬天,那太冷了,穷人哪里会出来凑这个热闹?而如果他们不凑这个热闹,那难免显得场面冷清,觉得这个国王不得人心,所以才没有百姓自发送葬。 嗯,虽然路易三世确实是不得人心的国王,但王室要顾及王室的颜面,肯定是不希望场面冷清,自己家族的统治不得人心的。所以有的时候来的百姓不多,他们就会撒钱,这样一些不愿意来的百姓也会为了钱来。 只是那样一来的话,场面说不定会是另一种难看。原本肃穆的送葬仪式,因为争抢钱币的民众吵嚷拥挤,所有人互相抢夺打斗,有时甚至会闹出人命…… 当下来看热闹的人不算少,毕竟这年头可看的热闹也不多,看到这么多人的送葬仪式,出于好奇也是要多看两眼的。再者说了,大家对路易三世没什么好感,却对继任的纪尧姆抱有不小的期待。在大家的印象里,他是个天才将领、常胜将军。 这在中世纪可是君主非常重要的一项素质。 所以有不少的人其实是为了向纪尧姆致敬,这才来到路边等送葬的队伍过去,并欢呼‘国王万岁’之类的口号。 送殡的队伍走得再慢,这条路也有个头儿,不久之后,终于抵达了罗佩家族的墓穴地。在这里有专门负责看守王室墓穴的神甫,他在众人的见证下打开了地下墓穴的门,再然后就是瓦松重要人物,按照一定的顺序下到墓穴里。 墓穴就在地下,这些天已经有人在历代先王的墓坑旁挖好了新的墓坑,现在棺材和送葬的人都下到墓穴,葬礼就按照惯例举行——由路易三世的宫廷总管将代表他职位的权杖扔到墓坑里面,这根权杖和侍卫长的那根差不多,虽说是国王的,但交给了宫廷总管保管,也是任命他的信物。 等到今天后,纪尧姆成为了真正的国王,他当然会任命自己的宫廷总管,也交给那人一根新的权杖。 宫廷总管高声道:“路易三世陛下驾崩,新王万岁!” 其他人跟着重复高呼:“路易三世陛下驾崩,新王万岁!” 重复的高呼声总共是五次,这期间,纪尧姆就跪在路易三世的墓坑前祈祷,也只有他有这个资格此时此刻此地进行默默祈祷。 之后,就是路易三世过去的仆从长将代表他职位的权杖扔到路易三世的棺材上方,紧跟着的,还有路易三世各个行宫的主管得到的权杖……全都扔下去了,简直就像是后世的葬礼,人们往逝者尚未封土的棺材上方扔下鲜花,以及一些他生前用过的东西。 在这番象征意义非常充足的行动后,圣母大教堂的神甫,刚刚已经跪倒在墓坑旁的这位,这才不断地画着十字、念经祝祷——他身后站着六位附属于圣母大教堂的修道院的修士,等到他画完最后一个十字,念完最后一句祝祷,修士门便上前推上了石板。 在墓穴里的墓坑上方,并不是封土掩埋的,而是用沉重的石板盖上。 到这时候,下葬才真正完成,众人默哀了几分钟,便沉默着、有序地离开了着点满了蜡烛依旧显得阴森幽邃的地下墓穴。很快,所有人回到了教堂正厅,虽然这时候已经天黑了,可给人的感觉和墓穴里截然不同……仿佛是一下重回了阳间。 “葬礼应该只有最后一项了吧……”路易莎身边,和她关系很好的西敏公爵夫人小声和她传话。 路易莎点点头:“接下来就是圣母大教堂的弥撒了,一场为了路易三世陛下的安息,另一场是对纪尧姆殿下的祝福。” “嗳,您还称呼陛下为‘殿下’啊,应该改变称呼了。” 西敏公爵夫人忍不住遮着脸莞尔一笑,其实也不用遮的,今天参加葬礼的女眷都披头巾、戴面纱,只露出了一双眼睛。 路易莎短促地‘啊’了一声,才小声道:“因为还没有举行加冕仪式……我一直拿不准在葬礼后到加冕仪式前,该如何称呼……过去我曾见过加冕仪式前的慕伯汉国王,当时也是称呼为‘殿下’或者‘公爵大人’的。” “那是因为慕伯汉情况特殊,他们的国王权力来自于推举,来自其他诸侯的认同,所以仪式很重要。但在瓦松,王室本身就可以传承王位,所以加冕仪式反而不是那么重要——国不可一日无君,总不能葬礼后到新王加冕前,这么长时间,瓦松都没有君主统治吧?” 路易莎点了点头,算是了解了这一点,暗自在心里重复对纪尧姆的新称呼。 这时候,所有人也各找地方休息。弥撒还有一会儿呢,正好一路送葬而来,而且刚刚在墓穴里忙乱了一回,是需要休息一下了…… 休息的时候,路易莎注意到了安娜王后有些神不守舍,另外还有一些明显注定要失势的人,这个时候都露出了愁容。他们为什么会这样,这是不需要想就能知道的——应该说,这时候教堂大厅里的人群明显分成了两派,有人欢喜有人愁。 就连此时服务众人的修士,看似是修道院里苦修的人,实际上也对这个国家上层的局势再清楚不过了。所以他们表面上给所有人的服务都是一样的,送来了差不多的水和食物。但明显有先后不同,有些人得到的也更精细充足。 难道说,圣母大教堂还缺这么点儿供应,不能做到给所有人一样的东西吗?其实不是的,甚至可以说,这种差别对待就是一种故意,是投名状,是以这种方式给未来的当权者们留下好印象。 休息了有一会儿,就有人来通知弥撒即将开始,这两场弥撒也花了不少时间。等到结束时,已经差不多是午夜时分了。 到此,葬礼才算真正结束,所有参与送葬的人各回各家——其实也不能这么说,很多人私下也会聚在一起开小会,就连纪尧姆也会和心腹们呆在一起,为接下来的事统一一下思想。 这样的事不是不能等到明天再说,但肯定是越早越好,纪尧姆又是一个雷厉风行的人,那肯定是‘今日事今日毕’了。 等到回程时,路易莎也不用再步行了,即使从圣母大教堂去西岱王宫的路程很短,她也可以选择乘车或者骑马了。而她最后选了乘车回王宫——这么黑的天,即使有骑士打着火把在前面开路,路易莎也不敢骑马,不然别说惊马、堕马了,就是一不小心调到阴沟里去也是有可能的。 一路上她的马车畅通无阻,这不只是因为前后有多为打着火把的骑士护驾开路,更是此时一点儿不缺明眼人。大家只要打眼一瞧,就能从护卫的骑士身上的纹章看出他们是谁的人,由此猜出马车里是谁也就不难了。 这可是新王后的马车,能让的自然都会让了。 “我还以为路上会堵呢。”吉娜拉开一点儿马车帘子,看着外面的情况,说道:“不少马车都来接参加葬礼的人了,还有随行的骑士和侍从……这么多人、车、马,天又这么黑,都小心行路,最容易堵起来了。” “现在瞧着,倒是很顺畅……” 博福特伯爵夫人笑了笑:“这是当然的,西岱这些人物是最懂得看风向的,见风使舵谁也没有他们顺畅。大家都能看出这是殿下的车队,谁都会谦让着叫殿下先行的。” “这还不算什么呢,今后你就能真正见到那些人的奉承了,只要拥有足够的权力,他们从来最懂得卑躬屈膝。别说是殿下本人了,就是我们这些人,也能沾陛下和殿下的光,成为西岱红人之列……对了,您的婚事有着落了吗?我听说,最近去布鲁多提亲的人可是多不胜数。” 吉娜比路易莎小一岁,在此时的贵族女性来说,也是正适合结婚的年龄区间内。她虽然只是一个骑士的女儿,但现在路易莎不是成为王后了么?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样的情况在古今中外也不会有什么不同。 因为她现在是路易莎最宠爱的侍女之一,不少身份够不上,但又有心‘上进’的人,就把主意打到了她身上。觉得吉娜这样一个骑士的女儿,总归门槛比较低,要联姻的话成功可能性高。而一旦成功,说不定效果比一些纪尧姆和路易莎的亲戚还好。 毕竟很多远亲是真的不熟,还不如跟前每天都能见到的侍女得意呢! 听博福特伯爵夫人这样打趣,吉娜也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她现在对结婚的想法很复杂,既不排斥,但也不是特别想,因为她觉得现在的生活就很好了,实在无法想象结婚后能比现在更舒服。 就这样闲话打趣着,路易莎的马车到了王宫门口,也是非常凑巧了。明明走的不是同一条路的安娜王后,现在应该叫做王太后的马车,这时候也到了宫门口。 然后对方停了下来,不一会儿做出了让路的样子。再然后,路易莎的马车夫也非常理所当然地赶着车先进了宫门。 这倒不是路易莎的人一下就得意忘形,不知道谦虚为何物了,也不是安娜王后那边一下就怂了。而是规矩就是这样的,不同于以孝治国的华夏,太后的地位要远高于皇后。在中世纪的西方,王后就是王国里地位最高的女人,太后是要让位于王后的。 第186章 穿越中世纪186 送葬之后, 不到一个月时间,纪尧姆的加冕仪式就要举行了。之所以要等这么长的时间,倒不是中世纪西方的王国也像华夏古代王朝一样, 新帝也得守孝,还以天代月,得27天之后才能开始旅行皇帝的职责。 这其实是给王国内,哪怕是边陲之地的重要人物时间, 让他们,以及一些外国大贵族都能有足够的时间, 赶来参加这场加冕典礼。 甚至说起来, 纪尧姆这场加冕礼算是快的了,参考之前路易莎曾经参加过的普法尔茨宫廷节(说是宫廷节,本质上还是慕伯汉国王的加冕礼),提前数个月就开始通知也不奇怪。 等到加冕礼前夕,西岱已经如当初的普法尔茨一样,成为了贵族汇聚的海洋。国内外得到邀请的人, 几乎都是要来的。这就导致本就因为容纳过多人口的西岱,一下更加拥挤起来——说实话,中世纪要说‘宜居’,还是得小城市。大城市的话,因为此时的基础建设、城市管理等跟不上,往往都很脏很挤,贫富悬殊,随处可见乞丐。 当然, 按照此时人们的观念,乞丐多也可以是城市富庶的象征。毕竟只有富庶的城市才能养得起那么多的乞丐,否则的话, 乞丐根本不会出现,因为来了就得等着饿死。 在加冕礼前夕,路易莎可算是够忙的了,因为她经常得和纪尧姆一起迎接、招待重要的客人。还有一些场合,她现在是当之无愧的‘女主人’,不管喜不喜欢,都必须得出现……说实话,哪怕她现在走到哪里都是奉承,这样连轴转下来,她都有一种深深的疲惫。 她不知道和她有差不多经历的人是怎么撑下来的,其中是怎样的精神支持,反正她是喘口气都难!当下只想快点儿加冕,加冕礼基本可以看作是一个忙碌的巅峰。之后虽然还有一段欢庆的日子,她依旧免不了忙碌,可强度反而不如现在这样。 主要是,那时候每天出席的场合都是有数的,不像现在,一天往往被多个活动切得很碎。繁琐、复杂、节奏飞快,就算想要休息一下,都不知道从哪里着手。 “……殿下,您再忍耐两天就够了。”加冕巡游当天,雨果夫人就在一旁劝说路易莎。 这时候才凌晨三点,但今天的事还有很多,不早起是不行的。然而路易莎昨晚出席的晚宴,11点左右才散场,也就是说,她才睡了不到四个小时,也难怪犯困犯得厉害了。 路易莎几乎是闭着眼睛,在侍女们像是操纵提前木偶一样,操纵扶持着才完成了洗漱、梳理等准备工作,然后就站到了梳妆台前——今天要进行加冕游行来着,所以要特别隆重,更准确地说,她得穿瓦松王室礼服。 惯例上,瓦松王后在加冕前得游行上,得穿白色礼服,而且礼服的样式也有规定。虽然都是现在不流行的服装了,但礼服这种东西本来就谈不到流行、时髦什么的。 路易莎脱下了贴身穿着的睡衣裙,换上了新的、雪白的衬衣裙。然后就是一条白色织锦的科特连衣裙,科特连衣裙是紧身随形的,可以外穿,但在这样的重大场合,基本只能做‘内搭’了。 吉娜和另一个侍女一起动手,在路易莎两边,帮忙扣上手腕到手肘的细密扣子,这些扣子都是金质的。另外还有一个侍女,在路易莎背后抽拉细绳,这条科特连衣裙是用系带拉紧的,而不是扣子。 穿好科特连衣裙后,侍女们还蹲下来整列一下裙摆,然后才有外穿的‘希克拉斯’——‘希克拉斯’是一种传统的外裙,此时已经过时了,所以只有礼服裙里可以看到它。另外,还有一些仆人穿的号衣,类似短版希克拉斯。 这种衣服展开来看,就是一块长方形的布,宽大概就是肩宽的样子,长度却可以是人的两倍,甚至更长。最简单的希克拉斯,就是在长方形中间挖一个圆洞,穿的时候头钻进去,然后就是身体前后垂下等分的衣片。 这颇有原始贯头衣的遗风,由此也可以看出,这真的是非常传统的衣服了。真要是普通人穿,裁剪上没有任何难度,还几乎不需要缝纫(最多就是一点儿锁边的活计要做)。也就是现在成为礼服了,裁剪缝纫上不难,可装饰真实极近华丽! 像是路易莎这件,按照传统主料是和里面科特连衣裙一样的白色织锦缎,其中的锦纹是淡金色的复杂图案。乍一看会不明显,但走进了就能意识到其奢华,金色锦纹真的是用极细的金线织成。 除此之外,两侧和下摆边缘都用了白鼬皮镶边,说是镶边,其实也挺宽阔的,用的白鼬皮肯定不少。而且其中也夹杂了黑鼬鼠的黑色尾巴尖,在白鼬皮上形成整齐的、装饰性的黑色斑点——黑鼬鼠尾巴尖一直比黑鼬皮要贵,就是因为但凡白鼬皮做衣服,总要用它点缀。而一只黑鼬鼠就一条尾巴,只能做出一个‘斑点’。 除了两侧和下摆边缘以白鼬皮镶边外,这件希克拉斯的领口,以及正面中间一竖条,也用了繁琐装饰。 底子是金色的结实纺织带,十分华丽,它就像是一个珠宝的金质座子,上面满满都是各种宝石。边缘都是缝的整齐的珍珠,中间就是红宝石、蓝宝石交错缝缀了。这些红蓝宝石还会用珍珠、各色水晶,以及其他的小宝石做配石,形成各种造型…… 希克拉斯穿好后,路易莎并没有直接披斗篷——现在的天气根本不需要穿斗篷,但斗篷也算是礼服标配了。 先是确定没问题了,就有侍女给她围上了一块围布,让她能安心吃点东西。今天之后很长时间里都没机会吃东西,所以得这个时候抓紧时间,多少吃一点儿。 吃东西时也不耽误,侍女整理着路易莎的头发。虽说按照传统,最隆重的场合,王后都得披散着头发,但也不是乱披的——为了保证之后的活动中,不会弄乱头发,披散的头发得用各种小机关固定。再有,头发还得披散得好看,最好是蓬松而整齐。 事实上,要做到‘好看’倒不难,这方面路易莎有着得天独厚得优势:她的头发本身就厚密丰盈,发卷非常圆润精美,简直就像是后世的烫发器和定型药水做出来的,而不像是天然就能有的。 所以只要稍微整理一下,她就能有一头很美的披发了。 吃完东西,头发也差不多整理好了,博福特伯爵夫人就捧来了一顶王冠。这只王冠是黄金底座,镶嵌了很多个大质优的蓝宝石——这其实就是路易三世临终前给路易莎的,那套之前属于第一任王后洛丽塔的蓝宝石首饰中的王冠。 这种重大场合用的王冠,甚至普通珠宝,大多都不是随便戴的,往往有历史意义。是否符合当下的流行,工艺跟不跟得上此时的发展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顶王冠背后的故事。如果一位王后不受看重,可能就无法戴着最有历史意义的王冠游行,甚至加冕……这说起来也是一件挺丢脸的事,而历史上也不缺用这种方式表达自己对王后不满的国王。 路易莎现在戴的这顶蓝宝石王冠无疑是足够有历史意义的,它本来就是‘王后之冠’的外号,第一个主人正是罗佩家族成为瓦松王室后的第一位王后。此后,它都在瓦松王后之间代代相传——从路易三世在洛丽塔王后之后,甚至没有将其送给纪尧姆的母亲,以及安娜王后就知道其象征意义了。 不过,‘王后之冠’还是显得太非正式了,更像是既定事实铸就了名誉,所以路易莎也只是戴它完成加冕前的游行。至于加冕要戴的王冠,是另一顶从一开始就是用于王后加冕,也只用于王后加冕的王冠——瓦松的王后加冕是这样的,得先游行,然后加冕,加冕之后作为真正的王后,还得游行。 有时这是王后一个人的事儿,譬如安娜王后,她不是和路易三世一起加冕,那加冕为王后时肯定是自己一个人游行、一个人戴冠。但这一次显然不是,路易莎得和纪尧姆一起…… 事实上,路易莎戴好王冠,又加上其他珠宝后,纪尧姆就来了,他要和路易莎一起去教堂——他们得在教堂进行祈祷,奉献一场弥撒,然后才能游行。 “请您稍等,我还有斗篷没有披上。”路易莎抬了抬手说道,她现在头都不好乱转,只能抬手示意。 纪尧姆稍微退开了一些,点点头:“如您所愿……那顶王冠很适合您,我说过的,蓝宝石非常衬您。” 路易莎微笑,让纪尧姆看自己胸口垂下来的项链,不是和王冠是一套的那条,而是另外一条:“是啊,您很有看珠宝的眼光……您看这项链,就是用的您送我的那条。” 就是主石是椭圆形浅蓝色宝石,外围一圈碎钻后,造型上又向外放射一根根的‘光芒’线条的那条(线条上也是镶着碎钻的,线条的‘终点’用的碎钻要比较大一点儿)。这条项链不如和王冠配套的那条那么古朴华贵,但的确美丽吸睛的多。 说话间,侍女终于将同样白色织锦缎的斗篷固定好,这是一条不带兜帽的斗篷,用一对胸针分别固定到两边锁骨下方的位置。那是一对很漂亮的红宝石胸针,和礼服本身的风格相配,别在希克拉斯领口的金色纺织带上,简直就像是本来就在上面的宝石装饰。 纪尧姆看到了那条项链,但并没有说什么,就这样和路易莎一起走出了房间。然后又在很多侍女侍从的拥簇下到了王宫堡场,这里已经有马车马匹等着了,两人要乘坐马车,在骑士的随扈下去圣母大教堂祈祷。 这都是固定流程了……最近因为路易三世驾崩,纪尧姆这个新国王继位,西岱的各大教堂都赚得盆满钵满。其中又尤其以圣母大教堂这个西岱的本座教堂赚的多,这个时候教堂的看到路易莎和纪尧姆,可以说是轻车熟路…… 祈祷完毕又奉献了弥撒,这样一套下来,天其实也快亮了。路易莎这才在教堂隆重神圣的音乐声中走出,上了一辆游行用的敞篷马车——城里所有人都知道今天有游行,不少人都早早守着好位置了,这时候看到路易莎和纪要并排站在敞篷马车上,人群就欢呼起来。 他们的欢呼不只是因为期待纪尧姆能一改路易三世后期的苛政,也因为这几天他们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路易莎做善事不喜欢撒钱,虽然那是现在大贵族们为了显示排场、推高气氛最常用的手段了。但她觉得,一个是这很危险,本来就是人群拥挤的情况了,这些硬币撒下去,所有人都要争抢,一不小心就是连环踩踏事故。 另外,这其实也惠及不到什么人……先不说几袋子钱都撒下去,僧多粥少,能得好处的人相对于广大普通平民还是太少。就退一步说,能抢到钱的人多数还是身强体壮的,这类人说起来不需要这么点儿额外收入,本身也能过得下去了。 路易莎做善事另有做法,比如说这次,除了常见的在城市设置多个施舍面包、麦粥的站点,专给乞丐和穷人。城里各种针对人们日常生活,以及小商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捐税,一下就免了至少一个月的。另外还有…… 当然,这些事全都是路易莎安排的不错,可大部分还是以纪尧姆的名义进行的——这也很正常,本来很多事没有纪尧姆的名义,路易莎这个准·王后也是没法做的。像是免税什么的,那肯定得国王下令才行啊! 有这样的好处给在前头,此时西岱的市民当然心甘情愿为路易莎和纪尧姆欢呼! 还不算光亮的街头,很多人争先去看他们新的国王和王后,虽然纪尧姆和路易莎他们都不止一次看过了。 圣母大教堂不远处街市上的商人们,还有他们的妻子,见游行队伍走过,雀跃欢呼过一阵后就议论起来(这里的商人,他们很多都是‘夫妻店’,这个时候丈夫来开店,妻子当然也是一起的)。 “我们的国王陛下十分英俊哩!大家都说陛下是骑士的典范,我看一点儿不错!不只是战场上总能带来胜利,还因为他坚毅的面庞、沉静的气度……这才是王者的样子!”说实话,过去数年,一直都被一个卧床不起的病人统治,百姓们说起来也脸上无光。 这是因为,此时的统治,多多少少有祖先游牧时期的遗留痕迹——大家始终渴望强人统治,一个足够强大的统治者,哪怕他是邪恶的,也多的是人崇拜。 所以,哪怕不是‘强大’,好歹也该是个生理上健康的人……说实话,大家印象里国王就应该是意气风发的、受上帝祝福的,一个长期卧病在床的国王,即使他再能玩弄计谋维持自己的统治,下面的人也会缺少尊重。 “是的,是的……啊国王陛下和王后殿下都有一头黑发,都有一种聪慧之人的气质呢!”有人跟着赞同,又眯着眼睛看向走远的队伍说道。 “……当然了,最值得说的还是王后殿下,路易莎王后殿下,她必定是受神祝福的。别看我如今只是一个小小梳子商,其实我年轻时也走南闯北,行商去过很多地方,曾见过不止一位王后或大公夫人。我敢说,她们之中没有一位可以与我们的王后相比,都差的太远了!” 嗯,这也算是一种‘与有荣焉’吧……别说是王权统治的古典时代了,就是后世,一些还有国王的国家,如果王后长得漂亮,人民不也会以此为荣吗? 譬如一个摩纳哥王妃格蕾丝·凯莉,她一个人就不知道带起了摩纳哥多少知名度,而这些知名度最后也都转化为了实实在在的国家利益。很多人确实知道摩纳哥是欧洲避税天堂,真正字面意义上寸土寸金都不能形容,但也有很多人是因为王妃格蕾丝·凯莉才知道这个地中海袖珍小国的。 路易莎可不知道自己又被民众议论了(猜得到有这样的事,但具体的就不知道了),而且这个时候她也顾不过来了……按照瓦松传统,国王和王后加冕前的游行和加冕后的游行,可以说是一样重要!换个说法,就是事无巨细,内外城凡是马车队伍能够穿过的街道,都得走一遍。 而且不只是走一遍,中间遇到一些特别的地方,像是教堂、市政厅、修道院什么的,都得停下来,下车之后接受这里人的致敬,甚至一些奉上的礼物。 这样走走停停、上上下下,真的最累人了! “所以,王室中总说,要想当国王,一定得有个好身体。”路易莎好不容易偷空能喝一点水的时候,侍女特意开了个玩笑。这主要是为了活跃路易莎的情绪,让她能振奋一些。 喝的是糖水,勉强算是补充了一些能量吧。 路易莎也没法对这个‘笑话’说什么,因为她已经累到根本不想张嘴了,虽然她心里苦中作乐想了很多——想的是,当国王确实得有一个好身体,不然以此时的医疗条件,根本活不到继位!这方面,熬死了三个哥哥的纪尧姆想必是很有发言权的。 当然了,面对国王得应付的大量活动和事务,这也要求有个好身体……现在就是这样,看纪尧姆的样子倒是比路易莎有余力的多。 路易莎其实很难理解现在这种情况,因为她的体力在女士中间算是很不错的了,她实在想不到身体稍弱一些的王后要怎么撑过加冕——中世纪的贵族女性,相对近代上流社会女性,体力肯定是好很多的,毕竟没有束腰和危险化妆品的摧残,还经常骑马打猎什么的嘛。不过也不是人人都如此,就路易莎见到的,不少贵族女性已经很有近代贵族小姐孱弱的样子了。 当然,再难支撑,路易莎也一点儿纰漏没有地完成了加冕前的游行。直到队伍抵达了城市边缘的另一座教堂‘圣彼得大教堂’,她才松了口气…… 圣彼得大教堂附属的修道院,就是他们今晚的落脚地了。今天回在这里斋戒沐浴、休息一晚,明早又要早早起来……明天就是真正的加冕了,圣彼得大教堂也是罗佩王室一直以来的加冕教堂。 应该说,当初罗佩家族只有‘西岱伯爵’的头衔,还不是瓦松王室时,圣彼得大教堂就是对罗佩家族最重要的教堂了。所以有一些‘荣耀’(或者说‘好处’),即使是西岱本座大教堂的圣母大教堂也抢不走。 游行一整天,路易莎的确累了,以至于她根本不会发愁明天还有加冕,以及加冕后的游行。基本上是简单洗漱之后,沾上床就睡了。 第二天一早,和前一天一样,又是一番捯饬。今天的礼服其实也和昨天差不多,只不过礼服的主色调不再是白色,而是紫色。用紫色天鹅绒做主料,替换了白色织锦缎的部分,其他就都差不多了——最多就是白鼬皮的用料更豪奢了一些。 像是里面的希克拉斯,下摆就不再只是白鼬皮镶边,而是一大截都用的白鼬皮了。还有外面的斗篷,上半部分,就是能裹住上半身的长度,也都是白鼬皮点缀黑鼬鼠尾巴的那种了。 再然后,就是最重要的王冠也换了(毕竟是‘加冕礼’,王冠当然重要),这次甚至不能说是王冠,而是一顶帽式王冠,就是后世英国王室只有正式场合才会戴的那种款式,平常都见不到的。 第187章 穿越中世纪187 瓦松国王的加冕仪式和路易莎在普法尔茨见过的, 慕伯汉国王的加冕仪式相似。应该说,这一套东西是有着同一来源的,甚至, 慕伯汉国王的加冕仪式成型要大大晚于瓦松国王,所以就算说‘参考借鉴’,也是慕伯汉学了瓦松。 所以,和当初一样的, 加冕礼上纪尧姆才是主角,路易莎的负担要轻多了——纪尧姆先是要在圣彼得大教堂的前厅进行的问答礼, 当初在普法尔茨路易莎没机会见到, 这次倒是全程见证了。 不过其实也没什么的,就是利卢大主教询问纪尧姆一些道德、信仰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也不是纪尧姆自己回答,而是由他指定的另外一位主教代为回答的……当初慕伯汉国王在普法尔茨加冕时也是一样的。 利卢大主教正是瓦松的宗教诸侯之长,这次纪尧姆的加冕仪式也主要是由他来主持。 这样的‘问答礼’之后,利卢大主教又带领一批主教为纪尧姆诵经祝祷,完成这个后纪尧姆就可以去更换教士的服装了。到这里, 路易莎都只是远远旁观而已,直到换好教士服装,她才和纪尧姆一起往圣保罗大教堂的正厅而去。 此时此刻,所有要见证这场加冕仪式的人都已经到了,有的只是观礼,有的人却是这场加冕礼的一部分——譬如说巴尔扎克伯爵,路易莎一走进大厅就注意到了,他和另外几位世俗诸侯站在一起, 表情严肃。 路易莎这个时候稍微落后纪尧姆半步,然后和他保持同一节奏,不紧不慢地走到了祭台前, 然后跪倒在了祭台前地软垫上。路易莎这个时候却有些思想放空,甚至瞥到了祭台前方雕刻的图案,似乎是罗佩家族主保圣人的事迹故事。 与此几乎是同时,大厅里众教士共念《垂怜经》,利卢大主教则在副主祭忏悔后走到祭台后。他首先赐福众人并点燃香炉,此时又是一连串的高级神职人员祈祷。直到这个时候,严格意义上的‘加冕’才正式开始。 利卢大主教作为瓦松的宗教诸侯之长,要行使敷圣油、加冕的职责。而在他一旁,是路易·罗佩这个琅城大主教上前协助,琅城大主教也属于瓦松的六大宗教诸侯之一,他在加冕仪式上是固定负责手持圣油瓶的。 就在利卢大主教为纪尧姆涂圣油时,其他大主教也准备好了。就在他们一边的后方,朗格勒大主教手持权杖,比埃尔大主教手捧国王衣钵,图维大主教持有国王戒指,皮卡第大主教持有国王腰带——这些也一样不是随便来的,都是传统。 而利卢大主教和琅城大主教另一边,则是六大世俗诸侯站成一列,也各司其职。他们之中罗纳公爵手捧王冠;伏京公爵则高举瓦松王国首席方旗;吉耶纳公爵高举瓦松王国次席方旗;沃特尔伯爵负责持有国王之剑;巴尔扎克伯爵这个布鲁多伯爵,就高举王室旗帜;最后是加龙伯爵持有国王的马刺。 嗯,这其中只有加龙伯爵不是那么‘传统’,因为原本负责做这件事的应该是‘图鲁兹伯爵’,只不过之前图鲁兹已经绝嗣,其领地也收归于王室。而加冕仪式上的传统不能变,六大世俗贵族的格局也不好变,所以增补上了加龙伯爵…… 当利卢大主教接过琅城大主教递过来的圣油瓶,将其直接倾倒在纪尧姆头顶,路易莎闻到了馥郁的香味。很显然,这些圣油都是‘香油’,是浸泡很多香料,萃取了大量香气物质得到的…… 而这就是敷圣油的仪式了,接着利卢大主教又从世俗贵族之首的罗纳公爵手中拿起了王冠,将其戴在了纪尧姆头上。紧接着又是一番诵经祝祷,纪尧姆才可以站起身来,由比埃尔大主教将手中的国王衣钵(那是一件外袍)披在他身上。 然后是皮卡第大主教上前,将腰带系在纪尧姆腰间。 之后才是图维大主教将代表忠诚与信仰的国王戒指戴在纪尧姆手指上——先王冠、后戒指的做法和慕伯汉国王加冕时相反,从这也可以看出两国国王的权力差别。慕伯汉国王还深受宗教影响,慕伯汉国内的宗教贵族是真的说话算话,所以和信仰息息相关的戒指放在了加冕仪式的最前面。 瓦松就不是这样了,代表世俗统治的王冠反而是最早戴上的……再才是由沃特尔伯爵授予纪尧姆象征着其对国家与教会的守护的宝剑,以及由朗格勒大主教交给他表现虔诚于公正重要性的国王权杖。 最后,加龙伯爵上前,半跪在纪尧姆身侧,将马刺安装到他的靴子上。 说起来,这样一套其实很像周礼,充满了各种象征性的安排,处处彰显着等级……这大概也是一种殊途同归吧。 而相较于纪尧姆这边,路易莎的‘加冕仪式’就堪称敷衍了。甚至说是‘加冕仪式’,都没有戴冠这一环,路易莎一开始就带着一顶华丽的帽式王冠进来了——其实这也没什么奇怪的,眼下‘加冕仪式’甚至都是一个新词,很多人还更喜欢称加冕仪式为‘受膏礼’呢! 因为在国王等人的加冕仪式上,戴冠本身并不很重要,甚至更早时候是可有可无的。但‘受膏’,也就是敷圣油这个举动却是核心中的核心!由此显示了其宗教内涵,也泄露了天主教源自于东方的事实(‘受膏’本身就是近东地区的传统,而且天主教的根子也确实来自近东,这方面天主教和□□教可以说是一母同胞)。 路易莎跪在软垫上,大主教领着其他教士为她专门念经祝祷了一番也就差不多了。 做完了这些,才是现场所有人一致的欢呼,期间夹杂着‘国王万岁’‘王后万岁’之类的声音。 就在这样的欢呼声中,路易莎和纪尧姆被人拥簇着走出了教堂。外面还有更多人等待着,这些人倒也不是普通民众,说起来也是城里各界的代表了,是西岱的统治阶级一份子。他们用提前准备好的香水和花瓣,去洒在纪尧姆、路易莎身上,不一会儿他们两人就觉得自己身上有些湿漉漉的了,香气也很复杂。 一部分人只是目送纪尧姆和路易莎顶着、香水、花瓣上了敞篷马车离开,自己却留了下来——不同于贵族们跟上了马车,汇聚成队伍,要一起进行加冕后的全城游行,这些人是不能参与游行的。他们都是城里各行会,以及外地商人的代表,说的明白一些,就是工商业从业者。 这样的身份决定了他们就算有钱有势,是西岱实际的统治阶级,也无法出现在一些场合…… 不过,此时不能加入游行队伍,他们似乎没什么不满,反而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 事实上,他们中不少人期待纪尧姆正式继位已经很久了。在路易三世时期,他们这些人过的和过去没什么不同,就是苛捐杂税多了一些。毕竟路易三世需要笼络手下的人,就得对一些贪腐视而不见,而贪腐么,也自然会变成压在平民身上的负担——他们这些人,说是有钱有势,但本质上也依旧是‘平民’,权力可以轻易决定他们的生死。 他们之所以期待纪尧姆继位,倒不是觉得纪尧姆有多不同。就算纪尧姆看起来总不会像路易三世一样,对下面的蛀虫那么放纵,可国王压榨百姓,要弄钱到手,这是一样的……真正让工商业从业者对纪尧姆‘寄予厚望’的原因是‘路易莎’,也只有‘路易莎’。 简单来说,不管在贵族圈子里,对路易莎的评价是怎样的两极分化,至少在平民之中,路易莎是很有人气的。 不同于大多数贵族,所谓的做慈善,其实非常流于表面。与其说他们是在做慈善,不如说是在买场面好看,又或者单纯就是表演。倒不是说根本没帮到人,而是要么要被教会过一道手,效果好坏全要看教会的‘良心’。要么场面大过实际,民众体感不强。 路易莎的慈善就非常细致了,她有来自后世的‘经验’(虽然只是看到听到的),和此时人们的做法完全不同。至少她是绝对不会直接发钱的,哪怕是给食物,也是比直接发钱好得多的做法。 当然,她实际也不是给食物的做法,除了一些场合上临时给食物,长期还是另一套做法。 像她比较喜欢的做法之一是‘以工代赈’,既接济了人,也不会因为是单方面的给与,无法长久——‘以工代赈’的唯一问题是费钱,古代其实挺常见以工代赈的,之所以都没有大萧条时期罗斯福总统的‘以工代赈’出名,不外乎古代只能搞小规模以工代赈,可没有现代国家的财政底气,以工代赈是大搞特搞! 现代国家不只是生产力大大增强,国家可以调动的钱要多得多,甚至还可以花未来的钱度过眼前的难关。 路易莎也做不到近现代那种以工代赈的规模,甚至她的以工代赈,在古代来说都是‘小规模’了(毕竟她也不是统治着,不可能调动大量资源去做这件事)。不过再怎么样,她也从来没停过这种做法。 像是纪尧姆一直在扩建罗本都别墅,路易莎和她结婚后,就顺便接手了这项工程的监管工作。这项工程除了需要用一些专业的石匠、木匠等,杂工也要不少,其实并无什么技术要求。所以路易莎特意让人雇了生活无着的那种人,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倒是更倾向于雇佣较为体面的。 这也算是西方的传统之一了,强调‘强者更强’,对于弱者有一种骨子里的鄙夷与冷漠。似乎他们从未考虑过自己也有可能落入到那样境地,而且也不认为落入那样境地是环境,甚至单纯运气的问题,只是以社会达尔文主义的那种方式,认为‘优胜劣汰’。 所以哪怕是对穷人,也会更优待穷人中境况看起来尚且好一些的,认为他们更有自尊——这是没有想过,真落到了非常糟糕的境地,一切选择就不受‘自尊’之类的因素影响了。再有自尊的人,快要饿死了,也会拿自己的好衣服去换东西吃,而不是留下来保证自己外表‘体面’。 罗本都别墅只是路易莎用工作接济穷人的做法之一,其他,尤其是在她真正能做主的布鲁多的土地上,她要做的更多、影响更大。而凡是知道她在布鲁多做了什么的普通民众,没法不对她抱有深深的期待,甚至祈求……实在是这个年代的普通人太难了,能遇到一个会在意他们生存的人,就像是撞大运抽到奖了。 这是在普通人中,但在并不是广大底层的城市新兴中产阶级,那又是另一回事了(虽然期待是一样的)。 城市新兴中产阶级中占主流的工商业者们,他们无比确定路易莎对工商业抱有相当开发的态度,很愿意给他们更多支持。 “真希望王后殿下能在我们这位新国王面前发挥她的影响力,让王室的光辉也惠泽到我们这些人身上。”看着远去的巡游队伍,兰伯特家族的一个成员如此说道。 兰伯特家族正是西岱二十个最有影响力的家族之一,本身还是中产阶级家族。他们对路易莎尤其支持,这不只是因为路易莎对工商业有着相当开放的态度,还因为兰伯特家族的家族成员之一,还成为了特鲁瓦红酒皂在西岱的代理商之一。 这两年靠着这个,他可以说是赚大了!不只是金钱上大有收获,还极大增加了影响力……因为这个,兰伯特家族对路易莎可是相当有‘好感’的——听说一百次,也比不上一次‘眼见为实’。他们见过了路易莎是怎样做大特鲁瓦红酒皂的,合作者又是怎样一起发财的,当然有所期待。 特鲁瓦红酒皂这两年也不只是养肥了一批代理商,更重要的是在特鲁瓦,建立起了一个肥皂联盟!凡是加盟的合规肥皂商,全都一起生产同一标准的特鲁瓦肥皂。眼下有做成品牌的趋势,总之是大家一起发财。 也不只是特鲁瓦红酒皂,总之其他林林总总的,像是镜子、玻璃、金银珠宝加工等,一起让特鲁瓦这座城市繁荣的不像话! 西岱当然也想像特鲁瓦一样…… “我不怀疑王后殿下对工商业的友善,也不怀疑王后殿下聪慧的头脑,唯一的问题是,王后殿下是否对陛下有那么强大的影响力——是的,国王陛下似乎非常宠爱王后,对她非常尊重,甚至还委以重任。”也有人在这个时候也保持了冷静,在其他人都期待着未来的变化时,泼冷水一样说道。 “这的确是一个问题,我们这位新国王也不是那种意志薄弱的人,还一直有着‘骑士典范’这样的美誉。要说他是一个能让自己的宫廷中充满妇女的影响的人,恐怕最大胆的假设也不敢这样想。即使陛下的确爱着王后殿下,可……” 一旁有人接上了这话:“嗳!男人的爱,国王的爱……虽然我是个男人,但这时候也不妨实话实说,这并不是能指望的东西。” 是的,纪尧姆对路易莎的喜爱,这是有眼睛的人都看在眼里的。然后经过这些人往外传扬,这便在宫廷以外也不是秘密了。但这种君主的‘爱’向来是靠不住的,甚至不说是国王了,就是普通的夫妻,因为丈夫爱着妻子,妻子便能施加充分的影响——这也不是一定的事儿呢! 路易莎当然不会知道,城里的工商业者针对纪尧姆和她的‘感情’已经设想了那么多。这个时候,她是真的‘无暇他顾’! 明明和昨天是差不多的全城游行,但今天更早就累了。似乎是这些天积累的疲惫没有完全随着休息而消失,只要稍微劳累一点儿,它们就又冒头了。 事实上,这一天全城游行,路易莎是完全靠意志力坚持下来的。而且哪怕是这样,她的状态也肉眼可见不如昨天。这一点,其他人看不出来,一直在一辆马车上和她同行的纪尧姆也看的清清楚楚。 纪尧姆当然不会因此责怪路易莎,事实上他一直觉得路易莎在一些事上过于完美主义者了——不同于后世影视剧里表现的样子,似乎古代贵族,无论中外,都会在大场合上一丝不苟,否则就是缺乏‘贵族风范’,甚至‘教养’。实际上的古代贵族,尤其是西方的,礼仪上其实挺粗糙的。 除了个别情况,多数时候就是大概差不多,他们的礼仪规范化是很靠后的事……这也不奇怪,仓廪足而知礼节,一个社会没有出现足够多的富裕阶层时,就不会有很规范的礼仪。 可路易莎是后世人的观念……后世人倒也没有太强的礼仪观念,因为现代人等级感很弱(至少路易莎生活的那个环境是这样)。很多古代的礼仪,在现代都消失了,或者就算存在,也不会有人做强制要求。 可是,后世人如果到了陌生环境,被告知要‘入乡随俗’,要学一套礼仪规范时。无论是出于教养出来的尊重,还是因为现代人受过长期教育,所以会下意识想做好,总之结果就是表现得特别完美主义。 真的,路易莎会特别在意一些游行时的细节,即使只是一个没什么会在乎的小动作,她也没有因此放松。在其他人看来,这种做给地位低于自己的人看的动作,差一点儿无所谓。但在路易莎,就是做错了自己丢脸,也是对别人的不尊重…… 总之,当终于结束加冕后的全城游行后,路易莎几乎是靠着侍女们的帮助,才有惊无险地回到了王宫的房间——这还可以休息一会儿,直到晚宴。 到底人年轻,明明已经累得不行了,吃了东西、洗脸擦身后躺下睡了两三个小时,再起来梳妆打扮,准备参加晚宴时,路易莎的精神就恢复了大半。 晚上盛大的庆祝晚宴没什么可说的,就是极尽可能地奢侈呗。然而再奢侈也没什么用,这些由西岱王宫大厨房出的大菜,路易莎能吃的没几样——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此前西岱王宫依旧是安娜王后的地盘,路易莎和纪尧姆甚至不怎么住这里,自然也就谈不到影响这里的厨房了。 其中唯二要说路易莎能吃的,也就是一道猪肉排和一道甜品了。 这个猪肉排的做法很简单,属于是此时也很容易就能完成的,这也是它流行于各大宫廷厨房的原因吧——烹饪这个猪肉排,要将铸铁的平底锅加热,让后扔一小块黄油进去,通过加热化开的黄油发出滋滋声,香气散发开就好了。 然后,在此之前还要先打好鸡蛋,分离出蛋黄,打散成蛋液,涂抹在了事先切好的肉排上。这次西岱宫廷用的是猪肉排,但其实这道菜用羊肉和牛肉都可以——具体来说是大块猪排肉,都是瘦肉,剃掉了筋膜和脂肪,切成每块3/4寸的厚度。 再然后,将芹菜、小洋葱头、柠檬皮和肉豆蔻都弄得碎碎的,再加上面粉,这时候裹上蛋液的肉排,就可以一片片从这些‘混合碎末’中滚过。 最后,这就可以放进铸铁平底锅中煎了,煎至两面呈褐色后就算完成了 ——煎好的肉排还应该用酱汁调味,酱汁是和肉排一起端上餐桌的,由侍者给用餐的人倒。 至于说甜品,是苹果面包布丁。 苹果面包布丁也简单,就是用隔夜的硬面包,去掉面包皮,切成面包片来制作:首先要将这样的面包片铺在抹了牛油的深锅锅底 。 再然后就是将牛油和糖放进另一只锅子里加热,融化之后再加入烤杏仁、柠檬汁、苹果汁和切片了的烤苹果一起煮。煮好之后,这只锅子里的‘混合物’就被均匀地铺在了那只稍深的锅子里,压在面包片上,剩下的面包又在上面叠上一层。 最后撒上糖、烤杏仁、肉豆蔻,送进烤箱,这就完成了,剩下的就是估计时间,到了就拿出来而已——看这制作方法就知道了,味道不可能会差。 第188章 穿越中世纪188 在举行加冕仪式之前, 纪尧姆是准·国王,路易莎是准·王后。即使大家都知道他们是王国之中权力最大的夫妻,具体的权力也处在一种‘薛定谔’的状态。既可以说有, 也可以说没有。如果上下配合的话,那肯定是有的,可要是有影响力的一群人不配合,就会有这样那样的麻烦。 不过纪尧姆和路易莎都不是那种着急的人, 他们习惯看准时机动手。 所以他们并没有在路易三世葬礼之后,到纪尧姆加冕仪式之前, 急于收拢权力。反而保持了相当的克制, 就‘静观其变’。这固然丧失了一些主动权,也给某些人留下了‘撤退’的时间,但反过来说也便于了‘后发制人’。 纪尧姆也不是什么都不做,眼下一些人做的事,他都让心腹关注着……别看当下收拾了首尾,让纪尧姆实际掌权后不好发作。实际上, 这是有些人想的太简单了——身为国王,其权力是无限的,正常情况下,真要发作某个人,真就是字面意义上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当然,真要是‘欲加之罪’,要发作的话是有代价的, 所以前提是身为国王要认那个代价。譬如说最简单的政治信誉受损,这也是最常见的。很多国王为了自己的任性‘耍赖’,看似没有惩罚, 其实信誉已经受损了,其影响大多是缓慢而深远的。 总之,当纪尧姆和路易莎完成了加冕仪式,一切就完全不同了,他们可以天经地义地接手权力。虽说有的国王在继承王位后,会有不能完整继承权力,又或者不会使用权力的情况,但这至少不包括纪尧姆。 相对于他的‘武功’,他在‘文治’确实很平庸,但也属于正常范围内了。在瓦松并未国力衰微的当下,他身为国王掌控局面并不难。至于说路易三世那些烂摊子,只能说,中世纪的政治体制决定了,国王一般般烂的话,其实没那么影响大局。 具体来说,西方古代这种集权有限的政体,就是和华夏那种高度的中央集权不一样。统治者无法深度实行自己统治的结果就是,差一点儿的统治者也不至于流毒太重——最简单的,大量非王领的领地,相比起受国王的影响,肯定还是本地领主影响大得多。 当然,这不是说当下瓦松的情况就轻松简单了,只是说还远未到地狱开局的时候。 事实上,纪尧姆刚刚完成了加冕仪式,西岱还沉浸在一系列庆祝活动中时,他本人就和心腹下属们开始做各种各样的事了。在庆祝活动的热闹繁华下,却是西岱的政治地震……甚至庆祝活动还掩护了政治地震,毕竟前者牵扯了大多数不相干人的注意力,让影响没那么扩散。 而相比起纪尧姆的复杂忙碌,路易莎的日子就要单纯不少了。因为在这个时代,国王在权力的战场上血雨腥风,王后正常情况下就只需要享受权力提升之后的种种……不,应该说,王后非要去加入权力战场,那才是大家所排斥的。 相对华夏古代,西方古代的王后和政治、权力联系是比较紧密的,涉足其中也比较多。但这也是‘相对’来说的,而且即使是这样,这也不是主流观念所推崇的。西方虽然没有‘后宫不得干政’的规矩,但大家也会说一个真正的君王是不该听信‘妇人之言’的。 所以,本身也不是‘权力迷’的路易莎,这段时间就单纯是享受地位变化带来的自由与众星捧月了而已。 是的,路易莎绝对不是着迷于权力的人……这或许和她上辈子受过的教育有关,普通的华夏人,很少从小就被教导要成为领导者之类吧?反正她是这样的。对于政治,甚至是传闻中的‘办公室政治’,都有一种好可怕的认知。 权谋斗争什么的,电视剧里看一看就可以了,现实中果然还是只要过好生活就行了。 之所以这辈子的路易莎还会掌控一些东西,一方面是,按照后世的观点,那些东西本来就该属于她。别人的东西她不会多嘴多舌,可是自己的东西不管自己是什么想法,那也是不想让别人染指的——虽然按照此时的观念,她作为一个女人,是不应该主张她的‘权利’的。 毕竟这是一个从定义上来说,女人没有所谓‘权利’的社会。 另一方面,就是路易莎对自己掌握自己命运的坚持了。即使完全掌握自己的命运,这个时代根本没人能做到,男性也不行。但不行与不行亦有差别,路易莎至少不想自己完全受人摆布,真到了必要时候,一点儿反抗之力都没有。 为了做到这一点,手中多握一些牌是必须的。 所以,出于这样‘防御性’的目的而加入到权力游戏中的路易莎,会在自己的‘地盘’爆发出惊人的战斗力。即使现在来说,还没人要染指她的权力,但她想得到那种情况下,自己会有怎样的反应。 相对的,自己的‘地盘’之外,她就有余地多了。当纪尧姆统治瓦松开始,她当然也会借由王后的身份,甚至纪尧姆本身,发挥对这片土地,以及这片土地上的人的影响力。但她不会那么强势、主动,多数时候应该只会顺势而为。 嗯,现在就是这种情况。纪尧姆才刚刚继位,局面还需要他重新掌控,但他又没有遇到什么问题,没有理由的话,路易莎当然不会随便掺和进去。事实上,这个时候路易莎要是掺和进去了,很难说是在帮纪尧姆,还是在拖后腿。 不管路易莎内心如何想,现实就是,眼下这个社会男人掌握了绝大多数资源,他们排斥着女性和他们分享那些资源。路易莎要是一开始,在纪尧姆立足未稳的时候,就破坏男权社会的规则,一副肆无忌惮的样子,实际是不会有任何好处的。 “殿下,所有人都在说您任人唯亲……在入主王宫后,不仅仅将之前服侍您的人全都带上了,而且居然完全不用王宫女官,而是全要选择新人呢!”在西岱宫廷美丽园圃的一处白色亭子里,吉娜笑嘻嘻地对路易莎说起最近宫廷里的流言蜚语。 路易莎满不在乎地说道:“面对情况如此复杂的王室宫廷,如果我不是‘任人唯亲’的做派,那才说明我真是个大傻瓜!” 这倒不是说假话,如果是治理一个国家,太过任人唯亲肯定不好。但路易莎现在是在古代社会,以一个王后的身份搞宫廷政治,这种情况下要是不任人唯亲,那就是自找麻烦——为了显示公正大度,所以将原本一直站在自己身后的人落下,又引入一些不知道是否可靠的人?这不是自找麻烦是什么? 路易莎现在其实不算严格意义上的入主宫廷,现在西岱王宫实际上的主人依旧是安娜王后,不,应该说是‘安娜王太后’了。名义上男女主人是纪尧姆和路易莎没错,但如果重要位置,甚至比较基层的位置,都还是王太后的人,又怎么可以说他们实际掌控了这里呢? 对此,路易莎的做法很简单粗暴,就是在王宫之中建立‘小宫廷’,另立一套班子。 这也算是从华夏漫长的历史中学到的吧,华夏那经典的‘内外朝’制度啊——华夏中央朝廷一直以来都有用侍从官取代外朝官员的做法,像汉朝时,三公九卿制就已经实际上完蛋了,尤其是三公,迅速变成了荣誉性质的虚衔,实际上掌握权力的是皇帝近前的侍从官,也就是侍中那类。 历朝皇帝要摆脱权力不够集中,被一些重要位置上臣子把持的境况,就会用这样的做法。边缘化掌握名分大义的重臣,让自己的亲信以‘卑职’实际我有重权。因为后者的权力并不是来自职位本身,而是依靠皇帝,皇帝本身自然就可以收权了。 当然了,随着时间流逝,那些职位会慢慢获得名分(也有获得名分不成功的例子,那就泯然众人了,这其中最有名的例子大概要数明代的‘内阁’。阁臣获得的超然权力从来不少‘合法’的,后来皇帝对其失去兴趣,也就没有巅峰时期的说一不二),担任职位的臣子又能手握重权,甚至对皇帝有所妨碍了。 这种时候,历史就开始了新一轮的轮回……所以才说,历史不会重复,但总会压着相同的韵脚啊。 路易莎首先是从自己身边做起,任命了女官和侍女团——作为瓦松的王后,按照规制,她应该有20名女官、40名侍女。女官和侍女的区别在于,女官往往有具体的官职,专门负责一项工作,如管衣服、管梳头什么的,即使实际工作可能并不是她们本人来做。而侍女,与其说是侍女,倒不如说是女伴,她们没有具体的工作,主要就是陪伴路易莎而已。 路易莎很好的利用了这个建立小团队的机会,除了选择西敏公爵夫人做自己的宫廷女总管外,原本身边的侍女也各有任命——主要是宫廷女总管这个职位不同一般,如果不是一位身份足够高的贵族夫人,是无法服众的。而且即使是这样,路易莎也选择了西敏公爵夫人这个‘自己人’。 不过说是宫廷女总管,实际西敏公爵夫人却没有做宫廷女总管的工作。宫廷女总管理论上是协助王后管理宫廷之中所有女性成员的人,但现在路易莎不好直接控制西岱宫廷,都要搞新的‘小宫廷’了,当然也就谈不到让西敏公爵夫人这个宫廷女总管名副其实。 总体而言,西敏公爵夫人这个宫廷女总管现在就是样子货,主要是给路易莎做女伴,帮助她熟悉西岱——路易莎身边也有熟悉西岱,熟悉西岱宫廷的人,但西敏公爵夫人身份不同,看到的东西又不一样了,也是很有参考价值的。 而除了西敏公爵夫人外,其他人就都是有实际用处的了。像是让娜,路易莎以她需要一个专供她口味的小厨房为由,干脆在宫里找地方搞了一个小厨房,让娜就是这个小厨房的主管。除非是一些宴会,不然日常路易莎和纪尧姆,以及他们身边的人用餐,都是从这个小厨房取餐的。 不过这种另立小宫廷的做法不是根本,根本还是要抓住财权和人事权。索性,财权随着王位传承就自然转移了,国王的私库现在是纪尧姆的,就算管着财务的是安娜王太后的人也没用——不按照纪尧姆和路易莎的来,管财务的人根本领不到真金白银,自然是干不下去的。 所以最先换掉的就是财务人员……相比之下,人事要麻烦一些,不过路易莎另立小宫廷的做法,本身就是在侵蚀人事。所以眼下需要为此着急的人不是路易莎,应该是那些眼见得被排除在外的人才是。 当然,路易莎也没有一次将20名女官和40名侍女满员,算是为以后用人留下了余地。但即使是这样,她现在行走在外,派头也大得惊人了。即使说女官、侍女也不是所有人都时时跟着王后的,但每次行动至少有十来个人跟着,已经很大排场了。 ‘一脚出、八脚迈’,华夏古代对顶级贵族小姐的形容,用在这里居然也可以。 “是啊,那样做才会让一些人高兴。”西敏公爵夫人坐在路易莎对面,啜饮了一口水果茶,看了一眼路易莎身后的吉娜,说道:“这其实并不会得罪人,即使是有妻女在宫里任职的,这次统统被王后殿下拒之门外了。相比起抱怨,他们早就急着送家族其他女孩儿来殿下身边了。” 宫廷里做着女官和侍女的姑娘,全都是贵族出身,她们会出现在宫廷,本身也是贵族对王室的一种拥护。之前已经在宫廷的女孩路易莎是一个也不要,这其实是一些人在宫廷的安排白费了,甚至可以说是‘投资’打了水漂。 不过,权本位的时代就是这一点好,现在占据权力更高位的是路易莎,那当然是她说什么是什么。可不像后世的投资人们,投资打了水漂肯定还是要闹一下,施压一下的——现在是要么认赔,要么重新送人进来。 路易莎这边,只要是可靠的家族,女孩子本身有没有名声在外的劣迹,也都是要的。 “是啊……说到这里,是说明天也会有两个姑娘来觐见吗?”路易莎忽然想到了什么,扭头询问雨果夫人。 雨果夫人沉稳地点了点头:“是的,殿下,她们是盖拉德男爵家的。盖拉德男爵还有两个未嫁的女儿,一个18岁,一个15岁,都是很适合进宫做侍女的年纪。” 盖拉德男爵当然没有放弃当初的计划,让自己的女儿成为纪尧姆的情妇……不,应该说,随着纪尧姆继承王位,当初的计划甚至更加确定和急迫了。之前是因为菲利普和伊丽莎白结婚,以及路易三世的葬礼接踵而至,这才被打断了,现在当然是要重拾计划! 盖拉德男爵认为,要让次女玛蒂尔达经常接触到纪尧姆,成为路易莎的侍女是一个很好的办法。而且在路易莎刚刚成为王后,身边要新进很多女官和侍女的当下,盖拉德男爵作为纪尧姆阵营的人,送女儿过来是顺理成章,不会引起怀疑。 “两个啊……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比如她们特别能干,到时候就选一个好了。盖拉德男爵也是很早就追随陛下了,不能这时候寒了他的心。但也要考虑到留下一些空额,方便以后有合适的人可以随时进来……” 路易莎选女官和侍女可不是摆着好看的,都是要培养起来做帮手的,将来真正立起宫廷,她们都是路易莎按照自己心意建设宫廷的‘支点’。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她对这些名额多少有一些‘吝啬’。 “是的,如您所愿。”雨果夫人亲近又不失恭敬地回道。 总体来说,路易莎这段时间的日子过得还是很舒服的,另立宫廷说起来很宏大,其实只是开一个头,实际没多少麻烦的。而这之外,她的生活就是完全的自由,说什么做什么得到的都只有赞美——也不是所有王后都这么爽,基本上王后的生活质量都取决于她的丈夫。 因为是整个王国最尊贵的女人,原则上,除了身为国王的丈夫还有资格对王后指手画脚,其他无论男女,都是只能低头的。 或许有的人能对王后不完全‘尊敬’,但这种人也不是真的就大男子主义到了那地步,即使是王后,只要是女人,也依旧看不起。他们其实也是看人下菜,只有国王不怎么宠爱的王后,他们才会那样随意。 路易莎并不是那样的情况,谁不知道纪尧姆爱她、信任她?因此,路易莎现在真是处在做什么都可以的状态。之前还会有一些人对她指指点点,看不惯她不那么‘规矩’的行为,现在连这种也消失了——私下应该还是会有一些说法,但至少路易莎是看不到听不到了。 这说明,一些背后的风言风语,也是可以小心谨慎地藏着说的。很难讲,以前背后说人总被发现,是因为单纯的不谨慎,还是因为知道就算被听到了也问题不大,自然而然的一种‘心大’。 正在路易莎她们说着这些的时候,安娜王太后身边的侍女莫佳娜过来传话,说是有些事和路易莎商量。 路易莎很清楚现在纪尧姆和安娜王太后代表的不同立场,自然是打起了十二万分的注意……说实话,她是觉得现在的情况有点儿像宫斗剧了——结果其实是她想多了,不管安娜王太后在别的事上是什么打算,至少眼下这事儿不像是宫廷阴谋。 “……菲利普已经结婚了,弗朗索瓦的话,他和艾莉西亚的事儿也有了眉目。要说还有什么放不下的事,当然就是贝拉了。”安娜王太后将自己手中做到一半的刺绣交给一旁的女官,非常慈爱地看向路易莎。 只看她现在的样子,倒真的很容易觉得她是一个大家庭里和善的母亲呢! 安娜王太后所说的贝拉,就是纪尧姆唯一一个未嫁的姐妹伊莎贝拉了,她也是安娜王太后的亲生女儿——本来按照安娜王太后的谋划,伊莎贝拉公主是要和高登兰国王爱德华结婚的,但谁能想到爱德华国王能一声不响就和一个小贵族之女秘密结婚? 总之,一切关于这场联姻的谋划就这样划上了休止符。 之后安娜王太后倒也有意寻找新的合适的‘女婿’,但能够匹配瓦松这样大国的公主的男士也就那么些。错过了一个后,想要再找一个差不多的,那可费劲了!之后进入候选的男士们,要么是地位差太多了,要么就是年纪太大了——说是联姻大多不在意男方年纪,甚至有没有婚生子女也不在乎,但自己的孩子自己疼,有条件的情况下,又怎么可能完全不挑? 就这样来来去去,几年下来伊莎贝拉公主就这样耽误了。 其实也说不上耽误,今年伊莎贝拉公主也才22岁,对于一个未婚公主来说,这并不是一个不可接受的年纪。 但不管怎么说,抓紧时间为她挑选丈夫,这也是当下必须要做的事。而且对此,路易莎和纪尧姆也不排斥——不同于普通王子,在国王父亲去世,国王兄弟上位后,在联姻市场上会迎来一次不小的‘贬值’,公主在这个阶段却是差不多的。 新国王自己的女儿固然是更有价值的,但用于联姻,其婚姻成为双方结盟的象征的话,新国王的姐妹实际也没什么不同。尤其是新国王还没有女儿的话,姐妹更是无可挑剔。 纪尧姆现在刚刚继承王位,本身就是需要通过一些外交动作,显示存在感、表达态度的。而此时的‘外交动作’里,联姻可一直是一张王牌! 第189章 穿越中世纪189 路易莎没有立刻对伊莎贝拉公主的婚事, 给与安娜王太后什么切实的回应。这件事纪尧姆虽然也和她提起过,但她在这方面很谨慎,还是决定回去和纪尧姆正式商量一下再说——按照此时的传统, 宫廷里的女主人是有权力对宫廷里女性成员的婚姻做决定的,这是权力,有时也是义务。 譬如一些宫廷女性,过了适婚年龄, 又或者是没有儿子的年轻寡妇,她们都没有求婚者上门, 而又有结婚的意愿的话。那女主人就得寻找合适的结婚对象, 做不好这件事倒不至于说会怎么样,但总归是没尽到义务。 从这个角度出发,伊莎贝拉公主的婚事她尽可以做决定……但这终究只是理论上的说法,身为公主的伊莎贝拉,她的婚事当然和普通宫廷女性不同,没有国王的拍板是不行的。 是, 纪尧姆是已经对路易莎表露了自己的打算和态度,她现在照着纪尧姆的意思说也不会错。可这种事不是这么算的,过程和结果都很重要,有时过程还要更重要。所以她认为最好还是在正式征求过纪尧姆的意见后,让纪尧姆充分感受到了‘受尊重’再说。 只能说,路易莎一向习惯了‘公私分明’,非私下场合注意把握那种微妙的分寸感。虽然这样说有些现实了,但事实如此, 如果因为私下关系很好或者特殊,就各方面随意起来,结果可能就是公事做不好, 私下关系也会渐渐出现问题。 在现代那种人际关系宽松的时代尚且如此,在尊卑分明的古代,这是更需要注意的。 路易莎之前在布鲁多时,和巴尔扎克伯爵相处就很注意这一点了。是的,她是巴尔扎克伯爵的继承人,她做了很多事,从没让巴尔扎克伯爵失望过。但这不是她失去‘分寸感’的理由,从始至终,她都没有忘记巴尔扎克伯爵不是‘父亲’,而是上司。 现在对纪尧姆也是这样,纪尧姆对她有喜爱之情,这一点就像她这辈子和巴尔扎克伯爵天然是父女关系一样。前者比后者温情一些(毕竟这个时代的亲子情和后世没法比,更何况是路易莎这种从小不在身边长大的情况),但后者到底比前者可靠呢。 爱情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变了,血缘关系建立起的继承关系则是不会变的。 所以,除非是私事,不然路易莎都当纪尧姆是自己的上司。既然是上司,那多请示、绝不越俎代庖就是最基本的了…… “伊莎贝拉的婚事?”晚上吃完饭后纪尧姆回到寝宫,在卧室外的一个大厅里和路易莎休息、谈话。听路易莎说起来安娜王太后的意思、伊莎贝拉公主的婚事,露出了有些意外的神情。 “我记得,是谈起过的……高登兰当然是最好的联姻对象,虽然凯瑟琳公主现在还是施瓦格尔伯爵夫人,也算是联姻,但不是王室之间直接联姻,总是不够稳固。可现在双方都没有合适的人选,这就没办法了……不是讨论过了吗?让伊莎贝拉成为卡玛尔王后是最合适的。” 此时天气已经有些凉了,所以晚上会在睡前烧一会儿壁炉。大厅里的大壁炉此时就烧着,大概是因为怕烤得厉害,侍从们搬来了一大块挡板。 这种挡板的样子很像华夏古代常见的屏风,有整块板子的,也有一扇一扇的。放在壁炉前,既可以避免火太旺烤得难受,也可以防止火星子迸到昂贵的衣料上造成损失,所以在此时有钱人的宅邸中不少见,宫廷中更是必备。 路易莎看着挡板放上来,少了壁炉的火光,大厅里一下暗了不少。她是不习惯呆在黑黢黢的环境里的(睡觉的时候例外),所以走到桌台旁,拿了一根细木柴,用蜡烛引燃后就去点各处更多的蜡烛。 一边这样做,一边慢慢说道:“是的,您和我谈过这事儿,但谈过是谈过,说不准这些日子您又改变想法了呢?我可不能随便答应王太后,事后又叫您为难。而且,这样的事只是一次随意的谈话也不能确定……” 纪尧姆见路易莎将整个大厅点得亮堂堂的,倒没觉得这有问题。 虽说是过于奢华了,让照明开支大大增加,但他知道路易莎并不是穷奢极欲的人。 路易莎的花钱习惯就是和很多人不一样,单说用于个人享受的话,她能支配的钱财可能比所有人,包括他更多的。毕竟路易莎到手的钱全花在自己身上也没问题,纪尧姆却得考虑国家财政、王室开支等问题。 但即使是这样,路易莎也每每只是要自己需要的东西,看重实用性。如果不看她对‘品质’的要求,说她是质朴都可以。可是一些东西,譬如说照明,路易莎就是喜欢亮堂堂的环境,那她就不会在乎蜡烛的用量。 “……所以,您已经确定要将伊莎贝拉公主许配给卡玛尔的埃米尔王子了,对吗?”路易莎确认道。 卡玛尔是一个联合王国,可以说是北欧五国联合组成的国家,埃米尔王子就是现任国王的继承人。所以才说伊莎贝拉公主是要去卡玛尔做王后的,只要等埃米尔王子继承王位,她也就是卡玛尔王后了。 “是,这件事我已经和大臣们讨论过了,大家一致认为与卡玛尔联姻是所有选择中最有利于瓦松的。”纪尧姆在点着壁炉的温暖大厅了呆了一会儿就觉得有些热了,一边脱下外套一边说道。 侍从接过那件天鹅绒的外套,小心退到了一边去。这时侍女端着一只水盆进来了,路易莎走过去,双手蘸了蘸水就尽量洒在挡板上——这种方法可以保护挡板,以免长时间近距离烤火而很快坏掉,甚至烧起来。另外,这也是增加室内湿度的办法,不然点着大壁炉的房间可太干了。 “所以,我就这样和王太后说吗?” 纪尧姆答应了路易莎一声‘是’,然后又说道:“西岱王宫在修建之时看重王室的威仪,所有房间都很高大。这样的房间是很美观,但并不适合居住。而且那时的建筑理念、建筑技术……” 说到这里时纪尧姆摇了摇头:“总之,王宫里住人并不舒服。现在才转凉没多久,每天就得点壁炉了,都是因为房间太大,而且大多四通八达,格外无法保存热量的缘故。这方面,罗本都别墅其实要好得多,我们今年应该去罗本都过冬。” 路易莎其实也对西岱王宫没有好感,虽然从外观来说很漂亮,是中世纪早中期建筑的绝佳代表。但真正住进去就能知道什么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了,这和华夏古代一些宫廷建筑很像,都是看起来很美,实际去住并不舒服。 高大的石头房间,冰冷阴暗,而且明明是比较私人的卧室、起居室,也谈不到封闭性。基本上都还兼着‘走廊’的功能,说不准谁要从一个地方去另一个地方就得横穿过去——虽然路易莎和纪尧姆的卧室是王宫里最好、最私密的房间之一,不至于如此,但也依旧有两个门洞,就那样通向大厅和一个旋转楼梯。 “可以去罗本都过冬吗?”路易莎有些高兴地抬起头:“那倒是很不错……西岱宫廷受王太后和路易三世陛下影响太大了,在这里总是像做客一样……” 路易莎这说的就算隐晦了,实际哪里是像‘做客’那么简单?根本就是无法自如掌握宫廷,用人做事上都要格外小心……在住的地方都得小心翼翼,这可以说是另一种辛苦了。 “是的,去罗本都过冬,那里的扩建进展很快,可以容纳一个宫廷了……至少核心部分可以。”纪尧姆见路易莎洒了一会儿的水,完事之后手上湿漉漉的,干脆拿过了侍女手中的手帕。一边给路易莎擦手,一边说道。 过去虽然也有人叫罗本都别墅为‘罗本都宫’,但那儿的底子始终是一所别墅,只是给去罗本都打猎的王室成员落脚的地方。所以要带太多人过去肯定是不行的,不只是房子不够住,各方面的供应跟不上也是问题。 而自从纪尧姆接手罗本都别墅后,就有意经营那里了。要说最开始的时候,还只是想作为自己在西岱附近的一个别宫(毕竟西岱城里的宅邸受限于面积,以及离王宫太近,总有各种不方便的地方)——他当时设想的未来中自己也只是一个诸侯而已,肯定要考虑以后在西岱落脚的问题。 一直以来的经营、扩建,结果就是现在的罗本都别墅被叫做‘罗本都宫’,一点儿都不错。论规模肯定比不上一些像样的宫廷,但如果是和路易莎的拉尼小宫廷相比,至少可容纳人数这一点上,是不会差的。 “只能带有限的人过去吗?”路易莎秒懂,微微一笑道:“这也是和不错的机会,这种情况下,肯定会有人行动起来了……这是最简单分清楚派别的方式。” 简单来说,不能带所有人去,那就只能选出重臣,以及纪尧姆的自己人了。至于其他人,那当然是得自己争取去罗本都的机会——这种争取本身就是一张投名状,不是说争取去的人一定可信,可没有争取的人,就得怀疑一下他们的立场了。 现在的情况是,王太后那边确实有人在动摇,但看不明白的情况下,还是得用交投名状的方式确定一下。另外,还有一些立场不明的‘中间派’,以前‘王太子派’和‘王后派’对着的时候,他们当然可以混过去。可现在王太子都成为国王了,此一时彼一时,他们再要骑墙也说不过去了。 也可以借此机会做一次立场整理。 事情就这样说定了,不过第二天路易莎并没有急着和安娜王后说和卡玛尔联姻的事,也没有公布纪尧姆要去罗本都别墅过冬的事。前者是因为不必表现得太急切、上心,算是一种和安娜王太后的心理较量吧。后者则是因为,这本来就是纪尧姆的打算。 什么时候放出消息,这上面的节奏也应该纪尧姆自己把握,路易莎在这上面也只需要打辅助就好了——辅助太积极有时也是不好的,路易莎可不会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第二天的路易莎除了日常之外,还是把前一天确定的日程做了。就在午后这个相对闲适的时间,召见了盖拉德男爵的18岁的次女,以及15岁的小女儿。 18岁的玛蒂尔达女士路易莎还算有印象,她虽然不是宫廷女性,只是偶尔沾盖拉德男爵的光才能进宫一次,但因为确实在人群中扎眼,自然很容易让人记住。但15岁的小女儿,路易莎就真的毫无印象了,都不知道她此前进过宫没有。 “日安,王后殿下。”玛蒂尔达领着妹妹,在路易莎面前并排站立,然后非常规矩地行了一个深深的宫廷礼。 路易莎请她们坐,和她们聊天说话,主要是问她们在家时平常会做些什么。也不是路易莎真的就关心这些了,只是借此多少可以了解一下姑娘们地的兴趣、日常什么的。另外,交谈本身也是一种面试了,能够感觉到的东西可能更多。 这方面玛蒂尔达就表现得很好,路易莎能感觉到她是一个很健谈、很会表达自己,而且真的很机灵的女孩。更让路易莎意外的是,她有此时女性非常少见的‘自我意识’——虽然路易莎能感觉到,这种自我意识在她身上,带来的性格上的坏处要多于好处……这或许是缺乏引导,个性野蛮生长的原因? 这方面,路易莎也不太确定,人的性格成因是很复杂的。虽然大家都说后天环境决定了性格的大多数,但也有说基因会决定一部分,不少东西也是天生的。所以才会有差不多的后天环境,却养出了差异巨大的人的情况…… 路易莎对玛蒂尔达的印象不坏,毕竟这个时代要见到一个如此个性鲜活的女孩也不容易了。至于说,有些明显能感觉到的性格上的问题,在路易莎看来其实问题不大——她其实是想到了在现代,玛蒂尔达这个年纪,就是高中刚毕业,要上大学的时候。 这个年级的年轻女孩,性格上有这种程度的‘放肆’,其实并不少见,也不值得在意。多数人慢慢就改了,一部分人没有改变,但本来就不是伤天害理的事儿……必须得承认,生活中本来就不是人人都那么好的。 再一看玛蒂尔达的妹妹,路易莎感觉她真的太紧张了,紧张到了要哭出来的样子。让这样的姑娘进宫显然对她没什么好处……所以经过一番思索后,路易莎就决定还是让玛蒂尔达加入到自己日益庞大的侍女队伍中。 “结果还是选择了年长一些的玛蒂尔达小姐吗?”两姐妹退下后,海莲娜有些好笑地说:“昨天还在说呢,玛蒂尔达小姐更加出众。但她有一个问题,眼下正是寻找佳婿的时候,如果她做了殿下的侍女,这就是殿下的责任了,可殿下您不是一直做不好这件事吗?” ‘这件事’指的就是做媒,玛蒂尔达现在18岁,正值适婚年龄,却连个未婚夫都没有。站在正常人的角度,肯定认为她是来当王后侍女镀金的,想的是借此找一个更好的丈夫。因为这个原因,也因为这本来就是宫廷女主人的义务,路易莎可不是要为她的婚事考虑么。 而路易莎受上辈子影响要大得多,对于做媒这种事是真的一点儿想法都没有。一般来说,贵妇人都会促成一些婚事的,但在路易莎和纪尧姆结婚后,真正经她过手的婚事居然一件也没有,这就很让人惊讶了——她身边也有人结婚了,她也给了祝福,但实际促成者都不是她。 “海莲娜,你是最没有资格说这事儿的!你能过上自己想要的单身生活,不正是因为我对此并无兴趣吗?”路易莎没好气地看了一眼海莲娜,不理会她的玩笑。 海莲娜是这年头少见的独身主义者,如果不是她打定主意,自己选择了独身、做老姑娘,她老早就能结婚了!而就算说现在,已经三十几岁的她,世人眼里绝对的‘大龄女’‘老姑娘’,也多的是人愿意娶呢! 因为她现在是路易莎身边非常受重用的女官,因为这一层,不少想走捷径亲近宫廷的贵族都看中了她。 不过他们的想法终究只能是想法,海莲娜完全没这个意思,她一个人可太舒服了!至于路易莎,这方面当然尊重海莲娜的意思。 海莲娜当然也清楚路易莎这方面的宽容对她帮助很大——说是她人身自由,想走就能走,路易莎也不可能决定她的婚姻。但她如果真的离开了,今后的生活就不要想有现在这么安全,这么自由自在了。而如果留下来,就难免受路易莎态度的影响。 要知道,后世的打工人,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老板的很多不合理要求也不能拒绝。这个时候,因为‘尊卑分明’,要拒绝就更不可能了。 “总之,就算玛蒂尔达小姐需要择一佳婿,这事儿也不算难。到时候是要拜托博福特伯爵夫人一声,不就行了吗?她熟悉西岱的贵族,也一向热心肠,远离揽下这样的事儿。”路易莎最后简单总结了一下。 她这个想法完全没问题,‘专业的事要交给专业的人’,她就算不会‘做媒’又怎么样?只要交给能办好这件事的人就行了。 当然,路易莎和海莲娜不会想到,她们在这里说着要拜托博福特伯爵夫人给玛蒂尔达做媒的时候,玛蒂尔达本人却是另一番谋划——她,以及盖拉德男爵的想法一直没变,还是想让玛蒂尔达接近纪尧姆,成为他的情妇。 这在盖拉德男爵看来,实在是一个成功了就获利巨大的计划。到时候,盖拉德家族都会因此受益,金钱或者权力都将滚滚而来……他没有考虑过要靠家族的男性成员奋斗,然后获得那些东西,因为缺乏进取心,也因为盖拉德男爵很清楚自己的儿子们是什么货色。 总归都是没法指望的。 当宫里的消息传来,说路易莎选中了玛蒂尔达做侍女时,盖拉德男爵颇有些意气风发地道:“成啦!这件事总算成啦!今后你可有的是机会接近陛下……我也帮不到你什么忙,我的好女儿,接下来就要全看你的了。” 玛蒂尔达心里其实松了口气,虽然之前表现得自信满满,觉得在她们姐妹之间会选择她是很自然的事。但事情结果没出来前,谁又说得准呢?她也知道,男人肯定会更喜欢惹眼的她,可王后选择侍女,都是王后和自己的女官、侍女们做决定的。 要是没法成为王后的侍女,就等于是第一步就进行不下去了……虽然不是不能通过别的办法接近国王陛下,但相比起机会多多的王后侍女,那就差的太远了。一直以来,国王的情妇常见是王后的侍女,这不是没有原因的! 近水楼台先得月嘛。 纪尧姆又不是会主动‘访花’的那种人,玛蒂尔达见他这样,就更看重能否成为路易莎的侍女这件事了——纪尧姆对外的形象一直是非常严肃正经的,虽然不是说这样的男人就没有寻花问柳的,但玛蒂尔达认为,对付这种男人,有经常见面的机会要更加重要。 如果都不能被他看到的话,那她就是再有本事,也是无处施展的。这段时间的经历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之前她在宫里跳过舞了,原本应该趁热打铁的,但因为宫里的事接踵而至,而她又缺少的机会,偶尔进宫也见不到忙碌的纪尧姆,可以说是什么进展都没有。 现在的话,已经确定可以做王后侍女了,玛蒂尔达才又重新对未来的前景充满信心起来。 第190章 穿越中世纪190 如今的西岱, 新王继位,连带着一批人下,又一批人上。‘下’的人不管自己认为这是多么天崩地裂的事, 对于其他人来说,他们也不会在乎‘失败者’,只会看到如今西岱一颗颗冉冉升起的新的‘星星’。 譬如西敏公爵,他如今可以说是正炙手可热呢! 过去大家对西敏公爵的普遍印象就是‘有钱的败家子’, 并且一个个都等着看他将老西敏公爵留下来的偌大家业败坏后的笑话呢! 是的,他那种拿钱不当钱的花钱姿态着实让一些人羡慕, 甚至被震慑住了, 不少人也多少因为这个原因围拢在他身边。但只要头脑和认知正常的人都知道,他那种挥霍无度的日子是没法长久的。 虽说身为贵族,都是切切实实的‘有产者’,他们有的还不是别的,而是作为最基础生产资料,且永远都不会‘过时’的土地。依靠土地, 贵族哪怕欠债再多,也会有高利贷商人愿意为他们贷款——只要以土地的收入做抵押就行了,反正三五年还不完就十年还,十年还不完就二十年还,土地的产出总是那么让人安心。 更别说贵族身份从来是终身且可传承的,更不用担心阶级滑落之类的问题。 但是,真正的富足和靠借贷度日,那还是不一样的。西敏公爵只要一直那样下去, 大家的认知里,沦落到后者是可以遇见的。毕竟就大家所见,他也不像是能力超群, 能够做到挣得比花的多的样子。 这里说‘挣钱’,倒不是说他很有经济头脑,此时的贵族挣钱不能说完全不用经济头脑,但关系不怎么大是真的。贵族们挣钱的重点是要有权,在政坛有所作为……在资本主义还远着的古典时代,无论东西方,根本上都还是‘权本位’。 只要有权的话,什么都可以得到。相应的,只是有钱,那就是案板上的肉,是年猪一样的人物。像是路易莎,如果不是因为巴尔扎克伯爵是瓦松国内的顶级大贵族,她又是布鲁多的女继承人,玻璃板、镜子、食糖、特鲁瓦红酒皂、座钟……那也是搞不定的。 至少不可能这么顺利,成功率这么高,成果最后能大多掌握在自己手中…… 所以,说西敏公爵不能挣钱,就是说他没有当权的本领和运气。‘本领’就不说,不管他到底有没有,反正大家只看到他败家挥霍的样子了,是不会觉得他有的。至于‘运气’,他和雅克王太子的关系不太好,过去雅克王子做王太子的时候,谁又会觉得他是有运气的呢? 但现在,他真可以说是时来运转了!路易三世的儿子里,偏偏是纪尧姆继承了王位……在这么多王子离,西敏公爵就是和纪尧姆的关系好。 其实说起来,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确实很难说,单纯说性格的话,没有多少人觉得纪尧姆会和西敏公爵关系亲密——他们两个人,一个是比较严肃内敛的务实派,一个是花样百出、没个正形的享乐派,真可以说是两极了。 但偏偏从一开始,两个人就比较合得来了。西敏公爵最初是敬佩纪尧姆,纪尧姆很早就展现出了作为一名骑士的天赋(不说战争,那个还比较晚才看出来,但作为骑士的一系列技能,纪尧姆已经学得很快了),所以生活在一个骑士时代,西敏公爵敬佩倒也不算奇怪。 不过,这种‘敬佩’也只能说是一个‘起因’,最后能有什么样的结果,还是要看很多事的。 而纪尧姆对西敏公爵这个堂弟,初始印象也不算差。这主要是因为,他在西敏公爵身上看到了宫廷里的王室成员身上很少见的真诚、善意、直率……至于说西敏公爵那副败家样子,和很多人想的不一样,纪尧姆其实并不在意。 纪尧姆这个人有一点很好,他的严格要求只是对自己的,而不会因为自己怎样就要求别人也怎样。从这一点来说,他的确当得起原书之中‘骑士典范’的评价,真正符合后世人想象的‘骑士典范’就应该是这样的——虽说稍有了解的人都会知道,文学印象里的骑士和现实中存在的骑士实在差了十万八千里,所谓的‘骑士典范’也只能说是美好想象而已。 纪尧姆是这样的性格,或许也有他向来‘务实’的原因吧。真正务实的人又怎么会不知道,所谓要求,尤其是严格要求,那就只能是自己对自己的。不然的话,绝大多数时候结果也只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总之,纪尧姆成为王太子开始,大家就慢慢对西敏公爵换了风口,认为不管他有没有本领,至少运气是足够好。而靠着这运气,至少他这一系,在他手上是不会败了。 等到纪尧姆真正继位,紧接着西敏公爵夫人也火速被任命为王后的宫廷女总管,大家更不会怀疑他家要发达了——而现在,关于西敏公爵的任命也下来了,他被纪尧姆任命为了内务总管,这是个非常重要的任命。 王国重要的职位就那么些,内务总管绝对算是其中之一。 内务总管最初是负责保管王室服装,并辅佐起居、规定礼仪的官职,有一段时间,这个官职上的官员还会负责一部分王室财产的保管和收支。而发展到现在,这个职位的职能就要单纯清晰多了,就专门负责礼仪相关事务。 这个华夏人一看就懂,‘礼部’嘛,名义上居于六部之首,是最清贵的。但真等到实际上,大家还是喜欢去吏部当官,吏部尚书甚至有‘天官’的说法。再不行,次之也是户部、工部。前者权位并不下于吏部,油水也丰富,后者则是单纯油水第一。据说不管之前清水衙门呆了多少年,一任工部的官儿下来,也立刻就肥了。 至于礼部,真不见得比刑部强,只能说多数时候有兵部在,不至于垫底而已。 但不管怎么说,专门负责礼仪的最高长官,那肯定是贵不可言的。人家礼部尚书向往吏部天官的威风或许是真的,可等而下之的官员,遇上了礼部尚书,还不是只有羡慕嫉妒的份儿? 再者,中世纪的‘内务总管’,肯定和华夏的礼部尚书不同。中世纪王国的朝廷根本就没有形成华夏那种庞大的、有规制的文官系统,具体来说,中世纪的所谓‘中央官职’、各种‘大臣’,倒更像是华夏汉晋时期有开府之权的将军们开的幕府。 幕府中的官员确实也对应一些实务,但他们最重要的身份还是将军的属官、幕僚、顾问。 除了个别官职,多数官职其实就是一个说法,他们到底有多少权力,还是得看‘关系’,和‘顶头上司’的关系。 从这方面来说,纪尧姆和西敏公爵的私人关系绝对没得说。不只是两个人私交好,关键是西敏公爵还是纪尧姆的堂弟,他还是宗室子弟——君主继位之后,只要不是傻瓜,都是要交好宗室的。即使宗室中有敌人,也应该是拉一派打一派。 如果连宗室也排斥 ,君不见晋国旧事?秦朝旧事?晋国对宗室打压到底,结果就是公族凋零,卿大夫养大之后都没有节制他们的人手。至于秦朝,有胡亥那样的奇形种,一上位就要把自己的兄弟姐妹都杀绝了的,也是少见。 不能说没有这样做,秦朝就不会二世而亡,还能有宗室力挽狂澜,但多少还有那样的可能性。历史上,宗室再造山河的例子又不是没有。 ‘宗室’这种存在,其实就像是现代人有些排斥的亲戚。亲戚多了,对很多原子化的现代人更多是烦恼,因为那意味着指手画脚的人多了,而且总会有这样那样的繁文缛节、交际往来,特别烦心。但在古典社会,不,哪怕是在现代社会,亲戚多也是有好处的。需要帮助的时候,每个人做一点点,力量也会很可观。 而在古典社会,人多力量大就更是绝对真理了。 作为君主的话,不能完全任人唯亲,但也不能一点儿不任人唯亲。时时刻刻有一群铁杆拱卫在身边是很重要的,而宗室就是天然的铁杆,因为血缘是最深刻的共同点——当然,有的时候宗室也会更容易成为心腹大患。但不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更要拉拢至少一部分宗室吗? 有威胁性的人,最好放在眼皮子底下什么的……不然天知道看不到的情况下,会发生什么。 所以,纪尧姆继位之后示好宗室是必然的,而都要示好宗室了,那肯定是从众多宗室中尽量示好关系好、有能力的——‘关系好’当然要重于‘有能力’,毕竟这可是古代人情社会! 由此,西敏公爵就作为宗室代表之一被纪尧姆择选出来了……虽然他还太年轻,但内务总管这个官职本来就没有太需要技能的地方。说是礼仪复杂,可实际应付不过来,也可以交给熟谙礼仪,并且变通也很强的副手去做具体工作。 说到底,内务总管还是和国库大臣、陆军元帅等更强调专业技术的职位不太一样。这是一个更方便靠私人关系提拔的职位,本身就是留着给国王信任,而又没有经验和能力的亲信的。 “最近您真是辛苦了。”西敏公爵夫人见丈夫接待完一批客人回来,就笑着说道。 西敏公爵摆了摆手:“也不算很辛苦,虽然有一些完全没脑子的笨蛋,居然幻想着通过我去那样影响陛下。但总的来说,多数人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呵呵,和这些人打交道不算难,毕竟现在都是他们在奉承我呢。” 西敏公爵夫人最近也是走到哪儿都被奉承,所以完全能够理解丈夫的感觉。她想了想说道:“最近来奉承的人,除了想要博得好感,还有一些人就是想确定,自己是否在去罗本都宫的名单上吧?” 如果不在那个名单上,当然是想通过西敏公爵夫妇出力,给加到名单上了。 西敏公爵点点头:“没错,就是这样……罗本都宫还是太小了,陛下和王后殿下打算在那儿过冬的话,绝不可能把所有人都带去——但让我没想到的是,有这么多人会着急打听这件事。罗本都宫虽然小,可是该带的人总能带上吧?” 西敏公爵夫人笑眯眯地说:“是这样没错,但一方面,有些人太关心这件事了,难免患得患失。另一方面,‘该带’这个说法本身就很主观,陛下和王后殿下会带自己认为‘该带’的。而其他人,除了不想去的,谁会认为自己是不该带的呢?” “一旦如此,争取的风气也就上来了……这让我想起来王后殿下说的一个例子,她说,当灾荒年间,粮食供应不足的时候,譬如有100个人,粮食只够让90个人活着,剩下10个人一定会被饿死,那么粮价会涨到什么程度?不是10%不是10倍,而是一定会涨到最穷的10个人根本买不起的程度。” “现在也是如此,100个人如果只能去90个的话,除了一定能去的和一定不能去的,其他人都会充分竞争。这种时候,要比拼的东西就很多了,很考验人脉人情呢。” “很有道理啊……是王后殿下说的吗?这我倒是不奇怪了。”西敏公爵露出了一个意外,但又不那么意外的表情:“王后殿下很多时候并不像是一个女人,这或许和她是作为继承人培养的有关,看待一些问题时,总是惊人地敏锐。” 西敏公爵夫人又忍不住笑了起来:“您可千万别这么说,至少别当着王后殿下的面这么说,王后殿下其实不太喜欢别人评价她‘不像个女人’,又或者赞扬她是‘像个男人’。她认为,这话骨子里就是对女人的轻鄙,仿佛只要出色一些,不被归类到女人中了,是像男人才有的。” “但……女人本来就是不成功的男人啊。”西敏公爵撇了撇嘴,嘟囔道。 按照此时人们的观念,胎儿刚开始在母体发育的时候是没有性别的,其中一部分会因为环境湿寒等原因发育不完全,成为相对弱小的、无法诞生‘种子’的女人。从这个角度来说,女人就是发育不成功的男人了。 中世纪人认为,男人的精子是种子,可以在女人的血液里发育长大——完全不知道有卵子这种东西,而且可能是因为观察到了经血的存在,以为子宫里都是血液,是供给胎儿发育的‘营养’,所以有这样的结论吧。 当然,其中也少不了骨子里的贬女、厌女情节影响,等于是先画靶子再射箭了。假定女性无关紧要,所以一切事她们都不是重要角色。 即使是只有女性才能做到的生孩子,男性也要强调,她们其中起到的作用并不大。男人才是给出‘种子’的那一个,没有男人的种子,根本不可能怀孕,就像土地上不可能凭空生长出参天大树一样——完全忽视了,没有‘土地’,参天大树也不可能萌发、生长。 这明明是就算观察不到‘卵子’,也该明白的道理,可就是被故意忽略了。 “那么,您会说那些不出色的男人就是像女人了吗?”西敏公爵夫人非常精明地说:“虽然很多学者说,女人是不成功的男人,但这只是从生理上来论述吧?孩子真正出生后,会长成什么样的人,还是得看他们自己的。” “所以会有很出色的女人,也会有很失败的男人……好女人和坏男人可都是很多的。” “失败的男人们,包括您曾经大肆批评过的,您再厌恶那些人,也没有将其评价为‘像女人’——啊,我倒不是说,您以后要这样评价她们,只是这不是说明了,‘像男人’一类的说法,本质上是一种偏见吗?很多人不是真心觉得出色的女人就是像男人了,而是出于对女人的轻蔑、厌恶才那样说的,仿佛讲女人中优秀的摘出去,就还可以天经地义地批评女人是多么糟糕的群体了。” 对于妻子如此犀利的、无法反驳的词锋,西敏公爵一时之间简直没法回答。当然,这也和他本质上不是那种极端厌女者,而且思想相对开放有关。不然的话,这种时候,如果是是克莱门特伯爵那样的人,强词夺理,甚至不以语言,而是以暴力回应,才是更常见的。 过了一会儿,西敏公爵才说:“难以相信您会说出这样的话,我不能说这没有道理,但也不能说完全接受了它……说实话,您这番话并不像往日的风格。” “最近常常跟随在王后殿下身边,受到了王后殿下的影响嘛。”西敏公爵夫人倒也很坦诚。 “我这番话算什么呢?我到底还承认,女人是发育不成功的男人呢!王后殿下在这方面更激进——她没有直接说过,但我觉得,她打从心底里不认可这一点。”路易莎当然不认可,只不过个人很难和整个社会对抗,所以她也不会宣扬那些。 这种情况下,宣扬那些有什么用处呢?就像是败犬的狂吠,没有人会觉得有威慑力,只会觉得可笑和吵闹而已。 “虽然这样说不太好,但王后殿下的确太骄傲了。”西敏公爵露出了不认同的表情。他到底是亲纪尧姆的人,所以表述还相对‘克制’,用词也是中性的。但他也不可能脱开自己的性别立场,还有从小到大建立的认知。 “王后殿下的骄傲是真的,但魅力也是真的。她不是那种得一点儿势,不清楚他人,也不清楚自己,正是因为很多都不知道,所以才目空一切而骄傲的人。她是那种什么都知道,因为太聪明,太深邃了,所以才骄傲的……这难免让人被她吸引,受她影响,甚至理解她。”西敏公爵夫人客观评价道。 “所以您已经受王后殿下的影响,还理解了王后殿下吗?”西敏公爵一下抓住了重点。显然,能够相对平常地看待王后殿下的‘骄傲’,不代表他也能对妻子有那个倾向保持平常心。他对自己妻子的要求和别的男人没什么不同,都希望她们传统一些,越传统越好。 传统代表的就是顺从、温柔、完全以夫为天……这当然是绝大多数男人都会喜欢的,至少对妻子绝对是这也要求的。 “我在王后殿下身边,当然会受她影响。”西敏公爵夫人轻飘飘说道:“理解王后殿下的话,多多少少也有些吧……您不知道,王后殿下实在是博学,真的什么都知道,什么都能从她那儿得到合理的解释。和这样的人相处,要说一点儿不被她那套说服,那才是稀奇呢!” 西敏公爵夫人甚至还给丈夫转述了路易莎的话:“王后殿下曾经说过,‘男人和女人,性情本质上没有那么大的差别,将男人放在女人的位置上,他就会变得像一个女人,将女人放在男人的位置上,她就会像个男人’……王后殿下举了各国女性君主的例子,又拿那些为了君主宠爱你来我往的大臣说事儿,您说我能反对这话吗?” “我都立刻可以找到一些例子证明这话,君主的话,譬如曾经统治托莱多的费莉西亚一世,她虽然是个女人,但从来没有想过提高女性地位,也没有做过任何所谓‘女人的事儿’。她是完全的权力动物,不看她的性别,其实和历史上任何一位男性君主没有任何差别,而且还得是明君。” “至于争宠的大臣,哈哈,现在不是也能见到?大臣们为了陛下的宠爱争风吃醋。不说的时候不觉得,一旦说出来了,就觉得和女人之间的微妙关系、彼此竞争,没什么不同了——当然,大臣们的目的要高尚一些。” 西敏公爵都被惊到了,而且妻子这番话他也的确没有反驳的余地。但好歹公爵夫人最后一句话给了他一点儿余地,他也赶紧抓住说道:“没错,没错,高尚的目的!女人们这样,终究只是为了一个男人而已,而男人们这样,往往有一个远大的志向。” 然而说是这样说,内心到底有多心虚,就只有西敏公爵自己知道了——这时候他都有些同情刚刚登上王位的纪尧姆,即使他是眼下基督世界最有权力的人之一……爱上会那样思考问题的女人,在西敏公爵看来完全是自找麻烦!魔/蝎/小/说/m/o/x/i/e/x/s/.c/o/m 190-200 第191章 穿越中世纪191 虽然大家都对路易莎这个王后有着种种想法, 但路易莎还是在王后这个位置上越来越稳了。 这件事本质上来说很简单,这年头几乎没有离婚的事儿,只有丧偶。在这一条件下, 只要没有宫廷阴谋,又或者真的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路易莎的王后位置本来就是无从动摇的。当然了,不动摇不等于不质疑, 一个受到大家衷心服从的王后始终是不同的。 而王后能否服众,主要看两点, 一个本人的品德、智慧, 另一个就是国王的态度了。前者不必说,王后可不是什么花瓶,很多时候都是要参与到王国事务中的(就算不直接参与,凭借其对国王、王储的特殊影响,也会间接改变国家的运行的)。所以,如果一个王后无德无脑, 那就很麻烦了,除非是她的敌人,不然没人愿意见到这样的王后。 后者则更加直白,这就是男尊女卑的时代,别说是王室之中了,就是普通家庭,妻子的地位也往往取决于丈夫的态度。如果丈夫尊重、爱护妻子,不要说家庭内部成员了, 就是外面的亲友,肯定也会对妻子更尊重的。 路易莎并不缺乏纪尧姆的尊重爱护,至于品德和头脑——头脑简直不值得讨论, 有着现代人眼界,又接受了这个时代顶尖教育,还亲身实施过对领地管理的路易莎,在此时绝对是头脑出众、智慧高远的那类人。 而让一些人意外的是,路易莎在‘品德’一项上也是高分……要知道,路易莎一直以来遭人诟病的地方就是不够贤德。她那种以自我为主,很多时候显得过于咄咄逼人的作风(虽然她自己不觉得那就算‘咄咄逼人’了),对此时不少人是难以接受的。 但话说回来,这种所谓的‘不够贤德’其实只是个人感觉而已,而真的以一个王后的品行标准去看路易莎的话,她其实一点儿毛病没有——当然,那是到现在为止,等到路易莎更深地参与到瓦松这个国家的治理中的时候,可能就不同了。 现在的话,路易莎没有参与瓦松政务,最多就是对宫内一些事务有过安排,而这显然是正常情况下,一个王后本就有的权力。 路易莎做的最无可指摘的一点就是‘守贞’……虽然这听起来很离谱,但没错的,只要做到这一点,她就立于不败之地了! 后世一些恶臭发言,譬如‘贞洁是女人最好的嫁妆’什么的,在古代确实是颠不破的真理。不仅仅在华夏是这样,在西方也如此——主流观念里有一种说法,就是‘只要一个女人谨守贞洁,那么不管怎样,她都可以抬头挺胸做人’。 因为主流观念里女人就是各种不行,不仅仅是体力,还有品德什么的,也是被污名化的。到最后,女人自己都会说什么‘我的确一会儿一个主意,一不留神就改变想法了,可有什么办法呢,这就是女人的软弱和善变’,总之,女人就是被认为是善变的、不可理喻的、缺乏意志力的等等。 所以,当一个女人真的软弱、善变,或者有别的缺点时,反而不能成为彻底否定她这个人的理由。 男性,或者说主流社会,唯一给她们设下的‘禁区’就只有守贞而已(至少冠冕堂皇地拿到台面上说的,只有如此)。一旦一个女人克服了主流社会赋予她们的污名化标签,诸如‘容易受到诱惑’‘放荡’什么的,守贞这一点做的特别好,其他的就都是小节了。 路易莎也不是刻意守贞的,只能说她是个正常人,道德和头脑都正常。后世的华夏人,道德方面有底线的话,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出轨的。而人在古代,路易莎更不可能有这个可能了,她不想给自己麻烦的古代生活加难度! 而既然有意在这件事上无可指摘,路易莎就不会留下破绽。日常她真是身边时时刻刻都有人,而且是大量的人,让一切都摊开,连怀疑也无从谈起——她也不会回避与男性接触,她的陪嫁骑士、陪嫁侍从,过去怎么差遣的,现在依旧怎么差遣。 现在,纪尧姆的一些侍从,路易莎有用得上的时候,也不会刻意略过。但她都是坦坦荡荡的,从没有避人,又或者交代不可说之事。 而除了‘守贞’这一点外,路易莎在慈善上也是做的极好的。 别说是中世纪了,就算是近现代很长时间里,西方不也提倡女性工作。尤其是富贵人家的女性,也不需要自己做家务什么的,社会对她们的‘事业’要求就成了做慈善。此时甚至有一种说法,说是女性如果是为了做慈善,将丈夫的财产一同捐献,那也是受认可的。 这可真是不可思议,要知道此时的女性结婚后,就连自己的嫁妆也大多不受自己支配。所谓的家庭共有财产,她们只有名义上的所有权,实际完全是丈夫使用的。她们真的要动用,都得得到丈夫的允许呢! 可是一旦用于慈善的话,别说是自己的嫁妆了,就连丈夫的资产都可以用了——虽然这也就是外人的说法,丈夫本身肯定是不同意的,实际情况不会那么‘极端’。但既然有这种声音,本身就很说明情况了。 总之一句话,路易莎勤做慈善、好做慈善,她就是人人称颂的仁慈王后……一个守贞而仁慈的皇后,还能有什么可挑剔的? 而说到慈善,路易莎最近也在筹集善款做新的慈善项目。 路易莎对身边的女官、侍女们说:“是的,义卖会,我的打算是,所有参加游园会的人,每人至少准备一件用不上的物品,到时候就在宫里的庭院里摆摊出售。最后如果被人看中,就可以直接卖出,作为这次过冬捐助的善款了。” 西岱是此时数一数二的大城市,但在这个时代,以此时的城市管理水平、生产力,大城市并不意味着宜居,而是正相反。除了少数富有的人,多数市民都过着困苦的生活。吃饭什么的先不说,取暖燃料缺乏是不争的事实。 每年西岱的冬天都要冻死不少人呢…… 一般来说,瓦松人习惯冬天烧木柴取暖,不过随着森林资源的不断粗放利用,现在的木柴价格是越来越高了。所以普通人也会烧煤取暖——煤有煤灰,气味也大,如果是品质不好的煤,问题还会更多,但此时的普通人没得选。 而且一些真正穷苦的人,就连煤也买不起!冬天只能是‘熬’过去的。他们一般是烧能够找到的各种杂物垃圾,再搭配一些最便宜的劣煤,每天只在最需要取暖的一段时间内烧。这样要是运气好,冬天是能熬过去的。可要是运气不好,有人冻出病了,那就是九死一生了。 至于更穷的,这种条件也达不到,那过冬对他们就是过鬼门关了,全靠身体素质和运气扛而已。 现在眼看着天冷了,宫里都开始烧壁炉了,当然也得开始考虑宫外穷苦百姓过冬的问题了。这可是纪尧姆继位以来的第一年,而且眼看着是个冷冬,可不能让西岱出现大量冻死人的现象,所以纪尧姆也在和大臣商议如何让商人运送更多燃料进入西岱的事。 路易莎这边也打辅助,从慈善这个任何人都挑不出错的角度着手,准备收集一些善款,到时候换成燃料,发放给穷人。 女官、侍女们互相看看,西敏公爵夫人不太确定道:“这样的义卖会我好像也听说过,城里一些中产阶级妇女似乎这样做过,但宫廷里从未有过这种做法……这样合适吗?” 义卖会在后世很常见,此时虽然不多见,但也已然出现——说实话,首先出现在城市中产阶级妇女中一点儿也不奇怪,穷人根本没有多余的、用不上的东西,义卖会能卖什么?而贵族呢,一直是奢侈的代名词,做慈善也是财大气粗的做法,才不会说什么利用用不上的旧物筹钱呢! 只有中产阶级家庭,既能拿得出旧物,且有做慈善的习惯。同时还不像贵族那样,做慈善甚至想不到这个方向。 “当然可以。”路易莎理所当然地说:“这可是做慈善,有什么不行的?宫里也没有规定,不许这样做——这大概是我们去罗本都别墅过冬前,最后一次大型的宫廷活动了,大家一定会积极参家的。” “不需要想太多,节俭可是美德,用旧物去做慈善,无论从哪一方面来说都无可指摘。”路易莎这也算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了,哪怕贵族再如何奢侈浪费,甚至以此作为区分自己与他者地方式,从宗教、传统上来说,节俭依旧是一点儿挑不出错的。 既节俭,又是为了做慈善,这简直是无敌了……路易莎以这种方式搞一场活动,以她作为王后的身份,大家只有跟随的份儿。说不定之后西岱还会兴起这种做慈善的方式,这就叫‘上行下效’,很多流行都是这样起来的。 路易莎之后又和大家讨论了一下义卖会的相关细节,差不多的时候,一个侍从走了进来,禀报道:“殿下,按照您的吩咐,工匠已经制作好了打到您要求的煤饼和炉子,现在带着样品来了,您要亲自见见他吗?” 路易莎点点头:“太好了,我们正在讨论义卖会的事儿,正好也和煤饼有关呢!让他进来吧。” 义卖会筹集的善款是要用来买燃料的,所以才说和煤饼、炉子有关——筹集善款给西岱的穷苦人买燃料过冬,那肯定是不会买昂贵的木炭的,路易莎的计划是采购大量的煤,然后制作成上辈子小时候用过的那种‘藕煤’,然后分发给穷人。 藕煤是将煤炭与黄泥、木屑、石灰、木炭粉等原材料混合,再用模具做成多孔的、形似蜂窝莲藕的燃料。相比起纯用煤炭,藕煤不仅成本更加低廉,还有燃烧更充分、燃烧时间更久、更清洁等优势。 更重要的是,它制作起来不难,古代条件下也很简单,不会因为处在中世纪就增加多少成本——实在是通过聪明设计解决大问题的典范。 此前普通的煤团成煤球直接用,缺点太多了,效率也相对低。藕煤能做到成本更低的情况下,燃烧时间更长,在此时绝对是个能迅速推广开的发明。这也是路易莎得知西岱有不少煤店,普通市民已经对煤不陌生时有的想法。 嗯,果然是‘大城市’啊……古代的大城市才是消耗林木资源更厉害的地方,再加上人口众多,燃料需求巨大,这才用动力用煤取代部分木柴——毕竟古代用煤粗糙,煤的缺点太大了,如果不是不得已了,谁又愿意用煤呢? 华夏古代似乎也都是作为京城的大城市率先大规模使用煤做燃料呢…… 负责试制路易莎要求的煤饼和炉子的匠人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他一直服务于宫廷,所以倒没有面对宫廷贵妇的不自在。相当自然地问安后,他就在路易莎的询问下,开始介绍起了试制成功的煤饼。 “殿下请看,这就是按照殿下指示试制成功的煤饼。按照王后殿下的吩咐,用海煤、锯木屑、石灰、黄泥、木炭粉等混合,再用模具压制。经过我和助手的试验,大概是海煤70%,黄泥30%的比例最好。这样火烧得旺、烧的时候够长,煤饼本身还不容易碰烂,是最实用的。” 煤饼原料里占比最大的就是石炭和黄泥了,其他都属于是‘边角料’,说到比例时根本不用提——匠人说‘海煤’是他的语言习惯,这是为了和木炭相区分开的一种称呼,源自于西岱的煤大多数船运来这一现实。 路易莎看过去,匠人带来的柳条篮子里就装着他口中试制成功的煤饼,那些煤饼呈规整圆柱形状,中间有十二个孔,确实是按照路易莎说的做的——当然,她不会只看表面就算了,她立刻就让侍女点燃试试看。 对此侍女有些犹豫,但因为是素娥的吩咐,还是很快照做了。路易莎看出了她犹豫的原因,笑着道:“不必担心,这些煤饼不同于你们见过的海煤,味道并不难闻,也没有太多煤灰飘散,不会弄脏你们的裙子的。” 制作煤饼的匠人也说道:“殿下说的对极了!小的们已经实验过了,这些殿下吩咐制作的煤饼和海煤完全不一样!海煤气味难闻、煤烟很大,还有飘散开会弄黑脸和衣服的煤灰,只有穷人没办法才用!这些煤饼却将这些问题一一克服了。” 等到煤饼燃烧起来后,是否烧得久,还有煤灰的问题,暂且是看不出来的。不过确实没有烟,也没有烧煤时最有存在感的臭味了。对此海莲娜很感兴趣,询问道:“这是怎么做到的?” 她以一个‘化学家’的敏锐嗅觉感觉到了,这应该有炼金术的手段。 当然,她的感觉是没错的,路易莎解释道:“这是加了石灰的关系。” 其实原理挺简单的,煤炭燃烧之所以有气味,是因为其中含有二氧化硫,含硫物烧起来大多不会好闻。而石灰,这里指的是熟石灰氢氧化钙,其可以与二氧化硫遇热反应,生成硫酸钙和水,这是无味的。 海莲娜本身就是很高明的化学家,路易莎不需要解释太多,说到这里她就有了种种想法了。虽然不太确定,但方向肯定是对的——事实上,她也不需要路易莎解释详细,她更想有了一个方向之后,自己去实验。 大家围着烧起来的煤饼啧啧称奇,吉娜好奇地道:“真是太神奇了……您之前似乎说过,这种经过制作的煤饼,是比直接用煤更加便宜的——就是因为加了黄泥的关系吗?一部分煤用泥土代替,这种以次充好的做法竟然不会降低海煤的品质,反而让它烧得更好了?这是什么缘故呢?” 路易莎给她解释:“你们见过烧陶、烧瓷器吗?那都是用泥土烧的,所以用火烧泥土的话,就是会越少越硬的。在煤饼中掺入黄泥,一方面的确是因为这样可以降低成本,但更多还是因为黄泥越烧会越固结,烟尘自然就飞散不出了……没有煤灰,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而且这还有一个优点,这样一来,制作煤饼时用到的海煤,还可以选择品质较差的。因为有黄泥固结、石灰除味,差一些的海煤也不太影响煤饼使用——这样的话,煤饼的成本又可以降低一些了。” 大家纷纷称赞‘绝妙’,了解了煤饼之后,这才慢慢将注意力转移到煤饼的专用炉子上。 就是路易莎上辈子小时候常见的那种煤炉样式,只不过铁皮等原材料是不会用了,主要是泥土做的——这种煤炉腔子里可以垒三块煤,最底下的是烧透了的。中间那块是烧着的,上面可以放新煤续火。另外,炉子底部还有一个落煤灰并通风的地方,通着外面,还有炉盖关开。 通过炉盖调整开口大小,也能调整火势,做饭时可以火大一些,平常再调小一些,省煤也不妨碍取暖、烧水。 第192章 穿越中世纪192 路易莎得到试制成功的煤饼后, 并没有想着只用来救济穷人,而是考虑可以推广开。因为是关系到民生的燃料,这种煤饼便宜又好用, 推广怎么看都是有利的。 降低燃料价格后,不仅仅是最穷的一些人受益,普通人的压力也会大大减轻——之前用木柴的人见识到煤饼比海煤强得多,甚至不比木柴差多少, 日常做饭,还有冬天取暖, 估计也会换成煤饼! 尤其是日常做饭……取暖的话, 木柴烧壁炉还是多少有一些优势(煤饼也可以放进壁炉里烧,只是那样一来的话,效果是不如烧木柴好的。而放在炉子里取暖,就得配合烤火桌之类的东西,才能比较好地取暖)。可如果做饭,除非是烤肉, 不然煤炉还要更好用呢! 此时普通人家里不太常见华夏那种灶,烧火做饭用的是壁炉或者炉台。炉台就是一个稍凹的台子,直接在上面烧火就行了,做饭时如果用锅,要么是吊在上方的那种,要么就是用一个铁架子架在上方,然后上面坐锅或者坐壶。 可以想象,煤饼一旦推广开, 意味着多么大的市场,而这又代表了大笔的金钱流动。 但路易莎并不打算赚这个赚钱,她本身并不缺钱, 而且现在作为瓦松这个国家真正的‘统治阶级’,她还是有点儿主人翁意识的。这种于国于民都大有裨益的事,就没必要在乎一点儿利润了——所以煤的生意她并没有自己做的打算,准备直接找几个人去做。 是的,要多找几个人。这种民生物资的生意,只交给一两个人的话,要是形成垄断了,那可是很危险的。 但具体找谁,这就很有说法了,路易莎觉得这是一个可用的筹码……她既然不图这个产业的利润了,那作为可以分蛋糕的人,当然就拥有了相应的影响力。 不过,这件事并不着急,大家都看不到这一产业的前途,她也不能空口说白话,就让大家相信什么啊——是的,看到煤饼和煤炉后,稍有眼光的人都能看出这是很好的产品。但好东西就一定会大受欢迎,以至于大卖吗?很多事是没法站在后来者的眼光看的。 上赶着不是买卖,路易莎也不习惯推销,就决定要让人看到‘前途’再说。为此,她得自己先开一家煤场、一家煤店,今年冬天,不只是给穷人分送这些煤饼、煤炉,还要开始对外出售,看市场反响。 于是路易莎一面找来认识的商人,让他们去办煤场、煤店,一面和纪尧姆说起了煤饼——路易莎还未结婚的时候,作为布鲁多的女继承人,就多的是认识的商人了,其中不少她只要吩咐一声,就能替她办事。 这个煤饼,别说一看就知道是好生意,就算不是好生意,为了讨好路易莎,他们肯定也会照办的。就算失败了,一点儿煤而已,成本不算高,可要是借此获得了路易莎的信任,那就赚大了(实际是不可能失败的,因为最开始出的煤饼全都被路易莎包销了,要用来发给穷人来着)。 另一边,纪尧姆看到了匠人送来的煤饼、煤炉,路易莎又让人演示了一下,立刻也明白了煤饼的优点。 路易莎在一边介绍煤饼的成本等优势时,他也在算计这件事的意义。说是纪尧姆不那么精于内政,但接受的教育、开阔的眼界摆在那里,他当然也一眼看出了煤饼对民生的意义,尤其是对西岱这个人口众多的王都,意义更是重大。 另外就是西岱之外的煤矿情况了……煤饼一旦推广,煤的用量肯定会大增,过去那种不算问题的输入肯定是不行的,必须得建立稳定的供应渠道。 西岱比较麻烦的一点是本地及其周边地区,都是不产煤的,之所以煤被叫做‘海煤’,正是因为它就是由船从外边运来。这和华夏很长一段时间总在外来物品前缀一个‘洋’字差不多,洋灯、洋车、洋楼、洋表、洋钱…… 不过嘛,中世纪相对后世有一点好,那就是此时的煤都是做燃料用的,除此之外,再无别的用处。而只是做燃料的话,撑死了又能用多少煤?一些后世不大认为有开采价值的小煤矿,此时也完全可用,要是以这种煤矿为目标,找几个能靠水运直接接到的采煤点还是可以的。 当然,煤矿小可以,此时采煤却有另一个要求,就是不能‘深’……开采难度得很低才行。 要找这样的煤矿,不是闭门造车能行的,得实地考察。不过这就不需要纪尧姆去做了,他只要考虑到这点,再派人去做就行了。 “这很不错,最近总有人和我抱怨,今年的木柴又涨价了……如果城市里可以更多使用这种海煤,大概能让很多原本付不起燃料费的人轻松一些吧。”纪尧姆的双手放在煤火上方,感受了一下煤烧起来后的热度。 “至少做法完全可以只用这种炉子,至于烤壁炉取暖……”说到这里,纪尧姆有点儿不确定了。 “会有人和您抱怨木柴涨价?我猜是宫廷的某个主管之类的吧……是想增加这个冬天燃料的开支?”路易莎一下就看穿了,摇摇头道:“没必要理会,在王室转移到罗本都别墅过冬的情况下,只有王太后的宫廷,取暖费用就应该只有那么多。” 现在的情况是,路易莎和纪尧姆才是王室核心成员,是宫廷的重中之重。他们走了,还带走了很多宫廷成员,西岱王宫这边除了安娜王太后留守,其他就算还有‘重要人物’留在西岱,那也不是住在宫廷的。 没有足够多的宫廷成员,也没有各种活动的宫廷,削减冬天取暖费是很自然的事。但这很显然让一些人接受不了,毕竟这也是那些人一直以来的财源呢……所谓过手就是油,宫廷上到总管,下到仆人,都是靠在各项宫廷采买中捞钱而肥的。 对此,纪尧姆当然不会惯着。如果这些人是他的人,他或许还会有些犹豫,毕竟这年头的领主想要手下人效忠,就是要舍得给钱。放任他们多少弄些油水,也算是大家心照不宣的潜规则了。但现在西岱王宫这些人,都是王太后等人提拔的,也依旧听命于她……纪尧姆管他们干什么? “是的,宫廷里很多人甚至认为,即使我们去罗本都别墅过冬,王宫这边的取暖、照明等开支依旧不改削减。不管怎么说,很多仆人、侍从侍女都还在,他们得运转王宫,王宫实际使用木柴、蜡烛等物品是差不了多少的。”纪尧姆的眉毛轻轻皱了一下,这是他不满的时候会有的小动作。 不是所有不满的时候都会有这个小动作,但他如果做这个小动作,往往说明他在不满之余,还觉得这十分荒谬。 “人总是会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问题,为很多荒唐之事找理由,甚至连自己都被说服了……不用担心他们会做什么,您已经掌握了财权,他们迟早会认清现实的。”路易莎说完,还让纪尧姆看自己找人做的烤火桌、烤火被。 “您刚刚说,取暖烤火的话,煤炉比不上烧柴的壁炉?您再看看这个吧,先不说只要壁炉里多放一些煤,也能很暖和,就是只用一个煤炉,其实也能很好取暖的。” 烤火桌、烤火被就是后世华夏很常见的那种,火炉外可以放一张四方桌,再罩一条棉被,这样坐在桌边搭着棉被烤火的人也不怕冷了。 纪尧姆和路易莎一起坐在烤火炉旁烤火,感受着棉被底下越来越温暖。路易莎还让人拿来一些水果和饮料——这大概是一种华夏人的本能习惯吧,坐在这种桌子边,就特别想要吃点什么喝点儿什么。 纪尧姆原本是不吃东西的,但路易莎已经分到他面前的小盘子里了,他也就跟着慢慢吃了起来,一边吃还一边说道:“……王宫这边一些人恐怕会很怨恨我们,他们大多数人都没有胆量和能力做什么,但总有一些人……” 说到这里,纪尧姆又摇了摇头,宫廷阴谋什么的是最麻烦的。 “那就多呆在罗本都别墅好了。”路易莎明白了纪尧姆的顾虑,想了想说道:“您过去不就是为了避开王宫的一些是是非非,所以才将罗本都别墅当作是自己的大本营吗?这样的话,干脆将罗本都别墅真正建成‘罗本都宫’好了。” 路易莎一下就想到了上辈子历史上的太阳王路易十四,他早期也是住巴黎卢浮宫这座王宫的。但因为他厌恶巴黎(巴黎的市民暴动让他印象深刻),当他有能力的时候就将原本只是狩猎别墅的凡尔赛宫营建了起来,这才有了后世举世闻名的凡尔赛宫。 “如果罗本都别墅被营建成了一所像样的行宫,将宫廷中心转移到那里也很简单吧?各国也不是没有类似的先例……平常您需要巡视领地,需要回到西岱时,就多呆在罗本都,西岱王宫只在有必要时过来就好了。” 纪尧姆觉得路易莎这个提议很不错,就记在了心里——这种事还是造成既定事实为主,没必要宣扬出去,以免引起有心人的反抗。 不过煤饼的事还是很快传了出去——路易莎办了一场成功的慈善活动,所有人捐赠的旧物都卖出后,她就采购了大量的煤饼、煤炉,以众人的名义送到了西岱的穷苦人家里。这是摆在明面上的事,所有人都看到了。 嗯,其实捐赠的所有旧物也不是都卖给了参加活动的人,毕竟那都是旧物了,路易莎又没有强制购买,部分确实不能让贵族们感兴趣。不过,就算是剩下没有卖出的东西,也会有商人感兴趣,有的是自己想要,有的则是有渠道加价再卖出。所以路易莎只要找相熟的商人,很容易就能出手了。 穷人有了煤炉和一堆煤饼,这个冬天就好过很多了。同时他们日常用煤,对西岱其他市民也是一种广告。他们见这种煤饼很好用,和过去见过的海煤完全不一样,然后又了解到煤饼很便宜,城里也有地方可以买……也有不少选择买煤的。 主要是过去用柴的话,一个冬天就得非常节省燃料,现在用煤代替一部分,甚至全部后,就能暖暖和和过一个冬天了。这样巨大的差异面前怎么选,具备生活的精明的市民当然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虽然今年还完全看不出煤饼的市场极限,但眼下这种情况‘打个样’已经做到了。再放出风去,说煤饼的制造方法并不打算保密,立几乎是立刻就有不少人找上门来。 “这是一项有益于民的技术,应该传播出去,让有意于此的商人充分竞争,以达到让人民充分受益的目的……”路易莎是如此和找上门来的访客说的,这是真话,只不过听在访客们耳朵里多少就有些冠冕堂皇了。 毕竟路易莎也没有直接公开做法……只能说,高尚的目的和实际的打算,这两者并不冲突,而现在的路易莎就是全都要。 “您考虑得真是太充分了。”不管心里怎么想,面对路易莎,所有人都只能说好话。不只是他们现在想要路易莎的技术,算是有求于人。就算没有这一点,对于一位深受国王信任和尊重的王后,那也是怎么谦卑都不为过的。 “是啊是啊,更令人敬佩的是殿下的仁慈,不管怎么样,您总是考虑到这个国家的人民。” “殿下总是如此,一直一来都那么热衷于慈善就很说明问题了。听说殿下还在布鲁多时,就曾经为穷人做过很多事呢!所以得到了布鲁多人的格外爱戴……现在的话,西岱人也很快会像布鲁多人一样崇拜您了。” 诸如此类的吹捧一直不停,路易莎心情也不错,毕竟好话谁不喜欢听呢?不过她可没有被这些奉承冲昏头脑,一直记得要选择怎样的人接手煤饼产业——首先是立场,站在她和纪尧姆一边的人才能分享这份好处。 这种做法是不需要怀疑的,哪怕是后世,大家也是先用自己人,其他限定要求也是用在‘自己人’这个群体里筛选而已。不然的话,要怎么服众呢?人家跟随你,付出忠诚,不就是图这个吗?这在中世纪更是颠不破的真理! 在立场没问题的情况下,就要考虑其他方面了,主要是人品。至于说经商能力什么的,这些能到路易莎面前说话奉承的,也不会是商人。他们都是贵族来的,争取到这桩生意后,才会让投靠自己的商人去做。 大家说话间,不一会儿就到下午茶时间了,路易莎顺势就留下了这些人吃下午茶。 “是‘三点一刻’啊……”有人立刻说道。现在路易莎的‘三点一刻’已经很出名了,而不像路易莎在特鲁瓦时,这个说法只有她身边的人说说而已。 没人因此指责路易莎贪食,还是那句话,这对一位王后来说实在是太不痛不痒了,说了等于没说。而既然是说了等于没说,那何必要说呢?没的得罪人。 一旦不挑每天多吃一餐的问题后,大家有样学样就很快了——主要是,此时的人们总在学更高一层阶级的人衣食住行,路易莎作为王后,基本上是到顶了,自然会是所有人学的对象。更何况,她的下午茶确实美味又讲究,天然符合贵族们的需求。 历史上的下午茶,不也是先在贵族中间流行,然后才遍及所有人的么? 不一会儿,下午茶的饮料和点心端了上来。还好今天的下午茶因为早预备着路易莎要留客,做的还挺多的,不会不够。 其实现在的小厨房,就算路易莎不留客也会做很多,因为路易莎的女官、侍女实在太多了。这些人说是不想吃下午茶的说一声,就不准备她们的份儿了,可绝大多数都是会吃的。个别不吃就是因为女性少食的传统,以及宗教上的禁欲主义了。 “今天是蜂蜜柠檬菊花茶啊……糕点的话,是芝士夹心蛋糕、手指三明治、南瓜乳酪饼干和让娜饼干啊!”吉娜对小桌上送来的点心每一样都很了解,立刻如数家珍起来。 蜂蜜柠檬菊花茶、芝士夹心蛋糕、手指三明治、南瓜乳酪饼干,无论哪一样都没什么可说的。唯独这个‘让娜饼干’,其实就是玛格丽特饼干,路易莎在特鲁瓦时就经常吃的了。不过这个饼干现在也不可能叫‘玛格丽特饼干’了,完全没道理啊,索性路易莎就干脆以让娜的名字命名了。 她确实是这个世界第一个制作这种饼干的人,而且做的真的很好呢! 这次的下午茶客人,也有第一次吃这种饼干的人,就和当初海莲娜第一次吃时一样,忍不住说道:“很酥脆,很轻盈,即使是最薄最好,所以轻盈如云彩的薄祭饼也比不上这个呢!真不愧是王后殿下的厨房,总能贡献出如此出色的食物。” 不出意外的,这些饼干类的东西又被归为祭饼一类了…… 大家都不断称赞着下午茶的饮料和糕点,尤其是个别人,此前完全没有机会参加路易莎的下午茶,只是听人说过,当下就更热切了——现在,路易莎的下午茶似乎有演变成一种宫廷活动的趋势。 路易莎是将下午茶当成是自己休息放松时间的,所以除非是恰好遇上,不然她真的很少特意请人参加自己的下午茶歇。这反而衬出了参加她的下午茶的珍贵,让更多贵妇越发趋之若鹜了。 “……请再给我倒一杯饮料。”路易莎一边说话,一边请服侍的侍女倒茶。今天的是蜂蜜柠檬菊花茶,这也算是天冷的时候路易莎比较常喝的一种茶了。 “真好闻啊,这花香。”一边的西敏公爵夫人惊喜地说。当茶水从茶壶中被倒出来,立刻有菊花香气混合着蜂蜜甜香、柠檬清香散发出来。 “这是黄春菊对吗?我听说过您会喝晒干的黄春菊泡的水,这件事连慕伯汉人都知道,前些日子慕伯汉的梅丽公主还说过呢!这原本是一种野花的,现在倒是因为您的关系,备受推崇起来了了——说是喝它泡的水有利于睡眠,对镇痛、止咳也很有帮助,这是真的吗?” “这我可不好说,我只能说我一直喝它,觉得挺舒服的……要我说,这种事不需要太在意,喜欢就多喝一些,不喜欢就喝别的。其他的对身体有好处的东西,不也有很多吗?还是心情愉快对身体好是最确定的。”路易莎非常诚恳地说道。 路易莎泡蜂蜜柠檬菊花茶用的黄春菊是后世所谓的罗马洋甘菊,按照后世的说法,它是有西敏公爵夫人说的那样的效果的。但实际有没有,有的话具体又能有多少,大概就只有自己知道了。 第193章 穿越中世纪193 处理完发放煤饼给穷人的慈善事项后不久, 路易莎就和纪尧姆一起,带领西岱宫廷暂时搬到了罗本都别墅 。 她之前就在罗本都别墅住过,对这里算是熟悉, 这次来住的房间都和上次一样的——其实相比起西岱王宫,罗本都别墅这个只住过一次,平时更是没什么机会来的地方,路易莎还要住的舒服自在很多。 这不只是因为这里是她和纪尧姆的地盘, 不像王宫处处有安娜王太后的影响,很多时候都得处处小心 。还因为事实上, 罗本都别墅作为新扩建的城堡, 就是要宜居很多。 而是说是‘扩建’,相较于原本只是个狩猎小屋的规模,现在可以说完全不一样,根本就是从头新建一座城堡,一切都是最新式的样子……即使都说城堡就不会宜居,可城堡和城堡之间亦有差距, 总体肯定是新造比旧造有进步的。 比如说吧,罗本都别墅就用上了特鲁瓦出产的玻璃板镶嵌的窗户。单扇窗都做的更大了,用整块玻璃板,而不是一小块一小块的皇冠玻璃,以铅条镶边组成一扇窗户。这样无形之中,采光都提高了一个等级。 窗户也只是一个方面,还有像是给壁炉专设烟道之类的做法在此时已经很成熟了,别说是城堡了, 就是普通富裕人家的主宅,也会在墙壁里设置烟道,然后通过烟囱排出烟气。这样不只是室内环境好很多, 也能给烟道经过的房间增温——一座城堡有壁炉的房间很多,烟道也经过不止一处,所以虽然达不到类似暖气的效果,但一些条件恰好的房间其实也差不多了。 可是,在西岱王宫,就因为那是一座太有历史的宫殿了,修建之时类似的技术已经有了,但比较少见。这样一来,修筑西岱王宫时就恰好没有用上……是的,西岱王宫的壁炉想要排烟,不能走专门的烟道。在意的话,就一般只能设在外墙处,直接排烟口排除烟气。 先不说这样浪费了冬天里宝贵的热量,就说有的房间根本没条件这样设置排烟口,也就没有壁炉了(不是所有房间都能靠外墙的,再或者靠外墙,可最初没有设壁炉,后面再要打排烟口也几乎不可能,此时的城堡外墙是非常、非常厚的)。 现在罗本都别墅就都没有这些问题了,哪怕是路易莎这么个被后世各种舒适、便利娇惯的现代人,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 一方面是,生活在中世纪这么些年,多少也习惯了。另一方面就是作为‘统治阶级’,很多不便其实是可以通过古代人的解决的。 没有自来水?需要的话直接召唤仆人送来就可以了。没有空调?冰块和壁炉也可以勉强一用。上厕所没有抽水马桶?她每次用过之后,立刻就会有人整理,下次用优势干净的了。厨房设施……啊,厨房设施和她无关,她是过着饭来张口的生活的,不需要自己做饭…… “真没想到罗本都宫是这样的。”玛蒂尔达和同伴走在房间外的走廊里,东张西望着。昨天路易莎和纪尧姆才带着人来,今天还有挺多东西要整理,所以她们这些侍女们也闲不下来,都被安排了事情。玛蒂尔达这时候就和另一个侍女,这时候此处派发一些通知,做传达的工作。 “是啊,比想象中好多了……听说陛下从得到这里开始,就一直在扩建了,就是没想到几年时间就能这样完善。”另一个侍女同样是第一次来罗本都别墅,好奇心也不小。 “只要资金充足,修建城堡也可以很快吧?”玛蒂尔达揣摩着这件事,忍不住说道:“我还听说过米拉诺的百泉宫总共只用了5年就修成了,以百泉宫的规模,只要5年的话,罗本都宫几年时间能有现在的样子也不足为奇了。” “是啊,资金充足的话总能雇更多人手,动用更多机械,不加考虑地准备建筑材料……”同伴的思路也被玛蒂尔达引导了,跟着想了想说道。 玛蒂尔达自得地笑了笑,她还是挺喜欢来宫廷做王后侍女的。这不只是因为她的目标是王座之上的国王陛下,这个职位有利于达成这个目标。还因为做王后侍女的这些日子,她确确实实感觉到了和过去的不同。 现在,作为宫廷贵女,一切都有宫廷照管了。她才来,王后就让裁缝为她量体做衣,冬天昂贵的服装一下就做了几套。有常服,也有重大场合可穿的礼服,但即使是常服,也不是织锦,就是丝绒,衣料非常奢侈。 除此之外,她还一来就得到了一些赏赐,到手了一荷包金币……宫廷是会给侍女们一些钱,那些钱名义上不是工资,但其实也差不多。但她才刚来,还没到第一次拿的时候呢!所以这个钱就是‘见面钱’。 路易莎这是按照华夏人的礼节给‘见面礼’……也是考虑到这些做侍女的女孩子,离开家到宫廷,不见得人人都带足了钱。在得到宫廷给的工资前,好歹能有点钱在手上。 玛蒂尔达进宫时倒是带了钱的,毕竟盖拉德男爵还指望她能成为国王的情妇呢,说不定就要为此行好处花钱。不过也有侍女手头没什么钱,路易莎成为王后后选的侍女都有不错的出身没错,可出身良好不代表有钱,家里有钱也不代表女孩儿就能有现钱在手。 很多贵妇即使随便一套首饰都要上百镑了,但要她们拿出10镑现钱,或许都有难处呢! 所以才有捉奸的话,就要看贵妇人有没有一下不见踪迹的昂贵首饰的说法——没钱给情夫置办东西,一般得先典当自己之前的首饰才行。 衣服、钱等等,都让玛蒂尔达喜欢,她就是个喜欢这些东西的人,这没什么好否认的。好东西又谁不喜欢呢?但是,相比起这些,玛蒂尔达更着迷的是,作为宫廷贵女,每天见到的男士都是这个国家最出众的,而她还可以受这些人的恭维。 怎么说呢,宫廷在这个时代其实是一个‘特殊空间’……类似于《红楼梦》里的‘大观园’,是少男少女们的伊甸园。这里大家都相对平等,入目所见,人、物、景一切都是美丽的,不需要考虑现实世界的柴米油盐…… 此时的宫廷,也讲究富裕、文雅这些,而这正是宫廷以外的世界缺乏的(现实的世界正相反,是贫乏的、暴力的)。 玛蒂尔达一进入宫廷,那么她见到的男士,不管在外有着怎样的显赫的身份、糟糕的脾气,一般都不会盛气凌人。他们大多严守宫廷里的一类规矩,即‘女士优先’、‘不可拒绝任何一位女士’(当然了,‘女士’本来就是对贵族女性的尊称,所以女仆之类就是身处宫廷也是没有这个待遇的)。 玛蒂尔达见惯了宫外的世情,宫廷生活给了她完全不一样的感觉,她现在对宫廷满意的不得了。只希望一直如此,绝不要结束——这也算是她想要成为国王情妇的新动力了……毕竟没有这样的身份,她能在宫廷呆多久是不好说的。 现在西敏公爵夫人已经打算为她做媒了,她总不能一直拒绝。而一旦结婚,离开宫廷就很可能了……嗯,已婚贵妇也可以是侍女,但如果不是心腹的话,结婚后一般就离开宫廷了。 更重要的是,玛蒂尔达见过宫廷之中更有地位的夫人是如何受优待的,那是她的目标——作为宫廷贵女,她遇到的男士们已经够和气了。可那些人一旦面对有地位的夫人,更是可以说是‘谄媚’。这不仅仅是因为地位,更多是因为魅力,毕竟他们的地位大多比夫人们还高。 在玛蒂尔达想来,如果她成为国王的情妇,那那样的风光她也可以得到。如果真的比魅力,她不觉得自己弱于那些夫人,只不过身份有差别,对男士们的吸引力也就不同罢了。 国王的情妇在宫廷里向来地位很高,大家鄙夷归鄙夷,但面对受宠的国王情妇时,基本也和面对王后差不多了。更不要说实实在在的待遇了,国王的情妇在宫廷女性中向来是仅次于王后的中心,而且更容易成为被模仿、追逐的对象。 这样风光的未来,对玛蒂尔达是有着致命吸引力的。 “……好了,最后也传达到了,我们回去吧。”又传达了一处后,同伴对玛蒂尔达说着这话,这就重新回到了王后寝宫那边复命。 路易莎和纪尧姆分别有自己的寝宫,虽然他们只要在一起就不会分房睡,以至于国王寝宫往往是个摆设…… 回到王后寝宫的玛蒂尔达,和同伴就在外面的客厅之一向路易莎复命了。原本路易莎正在和几个宫廷贵妇一边摆弄乐器,一边串闲话,见两个侍女回来复命,还暂时停了一下。 “做的很好,盖拉德小姐、杜松小姐。”路易莎笑着说道,然后又想了想,对几位宫廷贵妇说道:“我有一个主意,不如由侍女们组一个小小乐队,擅长乐器,又有意愿的都可以报名参加……这样技能陶冶她们的情操,又可以打发时间。” “还是见到盖拉德小姐启发了我,我记得她就很擅长竖琴。” “不瞒你们说,实在是成为王后之后,我身边的侍女太多了。女官们还有工作,侍女中就只有常在我身边侍奉的侍女有事可做了,其他侍女大部分时间都是无所事事的——虽然说,她们可以自己找事做,但有些事我不说的话,她们恐怕也没办法做吧?” 路易莎是知道一些侍女日常无所事事的,她倒是不清楚有人已经谋划着要做国王情妇了,但一群正年轻的漂亮女孩,有钱有闲,还闲得慌,想也知道容易出事了。这在后世都是如此,在此时就更如此了。 路易莎现在是王后,当然不想自己的侍女团出什么丑闻。再者,侍女和女官人数众多,也无法像当初在特鲁瓦时一样,直接进行严格管理了。所以,给她们中拔尖的一些人找个正经事儿做,就是一个不错的办法了。 到时候真组一个乐队,日常要学习、排练,很多事也就没时间、没机会去想去做了。 音乐在此时和宗教关系很紧密,所以组乐队不像是组舞团,完全没有道德上的麻烦。路易莎要说组织侍女搞乐队,大家只会说这是一个高雅的活动,不愧是王后殿下什么的。所以路易莎这个提议一出,不出所料的,没有任何人反对,几乎是以最快的速度落地了。 玛蒂尔达则因为路易莎那一句称赞,成为了乐队第一名成员,也是乐队里的第一竖琴手——她也没什么不愿意的,因为她感觉到这是一个可以出风头的好机会。 之前她虽然成为了路易莎的侍女,人都住进了王宫,时不时就有见到纪尧姆的机会。但这种机会往往就是‘擦肩而过’的程度,纪尧姆根本没有把她这个普通侍女记在心里。她想来,她除非是做了王后的心腹侍女,不然什么时候被国王注意到,就完全是看运气了。 就像很多性格积极的人一样,玛蒂尔达不想寄托于运气,她还是想要主动出击的。 而现在,成为王后组织的乐队一员就是一个机会。毕竟想也知道了,王后组织了乐队学习、练习,那肯定是要‘登台表演’的。而这样的场合,就有机会在国王面前尽情表现自己了,让他从众多人中注意到自己。 之前玛蒂尔达还在宫廷表演过舞蹈,当时之所以积极参与,也是同样的思路呢。 就这样,玛蒂尔达一头扎进了路易莎组织的乐队中,不过对于路易莎,组织侍女们搞乐队只能说是日常生活里的小插曲。这件事吩咐下去了,具体的事就有别人去做了。而她自己,这段时间还是主要处理一些布鲁多的事。 现在也是年底了,她手下管理的很多事也该开始做年终总结了——她可不只是瓦松王后,她还是布鲁多的继承人呢! 而在处理布鲁多事务的间隙,她还要管着当下的罗本都宫廷一些事……这和之前在西岱宫廷不同,在西岱宫廷时她无意和安娜王太后直接对上,维持着一个井水不犯河水的状态。宫里的事她基本不管的,依旧是安娜王太后在管。 但在罗本都,那些王后该管的宫廷事务,她现在都要上手了。 这方面纪尧姆也很支持她,直接命令罗本都的总管安德烈男爵道:“宫廷内务这方面,您需要多多听取王后的意见,她的旨意就和我的是一样的。有什么无法做决定的事,也可以请示王后——尤其是当我不在宫里的时候。” 纪尧姆很少管罗本都别墅的事,他也不擅长做这种事。但现在,他已经是国王了,罗本都别墅也会渐渐变成真正的‘行宫’,甚至说不定是‘王宫’。这种情况下,依旧不管它,那就是再相信安德烈男爵这个心腹也不行啊。 纪尧姆将其交给路易莎,既是因为信任路易莎,也是知道她有这个能力,可以代替自己做这事儿。 安德烈男爵是纪尧姆的心腹,很早就跟随纪尧姆了,他很懂得看形势。纪尧姆这样一说,他立刻恭恭敬敬答应了下来,并向路易莎表示了顺服。事实上,路易莎在他这里甚至暂时优先级高过纪尧姆了! 毕竟跟了纪尧姆这么久,安德烈男爵知道,只要他是忠诚的,也没有故意做错事,纪尧姆并不是个难伺候的主人。甚至宫廷里很多事,有什么不够好的地方,纪尧姆都不一定能够感觉到,或者就算感觉到了也不大会在意。 路易莎就不同了,以前没怎么打过交道,还不知道怎么相处。而且就有限的所知,路易莎也不像是个不在意细节的人。 而就在这种双方的陌生人式的客气中,一开始其实很不错。路易莎觉得安德烈男爵有眼色也能干,而安德烈男爵觉得路易莎某种程度上和纪尧姆有点儿像——意思就是同样务实,而且找到她的风格的话,也不难伺候。 的确,路易莎并不是难伺候的人,她会事先划出自己的线,告诉身边的人什么不可以做,还有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说实话,很多时候宫里的人并不怕贵人们特别挑,最怕的是很多事不说清楚,又或者为了挑剔而挑剔。 而且路易莎有一点好,她没有此时大贵族理所当然的尊卑观念。让其他人做事是一回事,可她从不会糟蹋人。凡是为她工作的下属,不会觉得工作简单,但心态却会好很多……自己有没有被尊重,这当然是有感觉的。 不过,这不代表路易莎就没有要求了。事实上,在路易莎的要求下,最近的安德烈男爵可忙坏了。 路易莎不喜欢宫廷缺乏规矩,这大概是作为一个华夏人的本能了。凡是摊子铺的大一些,就要立一定的规矩去管理——此时的宫廷当然也有自己的规矩,不然就不能运行了。可那样的规矩,在路易莎看来实在是太松了。 别说和华夏古代的宫廷相比了,就是比一些古代大户人家都比不上。 像《红楼梦》里贾府那样,老太太没有坐镇,王夫人和王熙凤这样的当家媳妇也一时无法时,下面不久有些松了?所以探春等小辈管家时,还要晚上巡视什么的。看他们为了这些事立的规矩,就知道门户、规矩还是很严格的。 别看读者觉得荣国府好像上下都挺没规矩的,也看不出来多严格,可那其实是开了上帝视角!真要说的话,其实荣国府面子上是不差的(宁国府另外说)。 之后老太太再出山,一下还拿了一些夜里赌钱的婆子——中世纪宫廷里值班的守卫也会赌钱,而且是光明正大地赌,并没有规矩禁止这些。而只要稍微有点儿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了,黄赌毒会并列不是没有理由的,其危害性都不单在本身,还在于其会导致其他的犯罪。 例如‘奸近杀,赌近盗’,就是古人对‘黄赌’两项的认知总结(古代没有毒品问题),这其实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而在深宅大户或者宫廷这样的地方,负责守门的人都沉迷赌钱、不干正事,结果往往就是门户不严。再者,赌钱的人是有弱点的,欠下赌债的人很容易就会被人抓住弱点,从而做出很多坏规矩的事……他们都不见得想到了自己的玩忽职守会造成多大的灾难,以至于让人事后都瞠目结舌。 路易莎立下规矩,宫廷的各项管理都要按照她的规矩来。说实话,一时之间真是怨声载道,多数人都自由自在惯了,谁愿意受这拘束?这就是人性。 只不过抱怨归抱怨,却没人能够不遵守。一方面是路易莎作为王后,她有这样的权力做安排。另一方面,她这样做从道德层面是无可挑剔的!单纯看她指定的规矩,哪一条都是朝着整肃风气、引导良善去的。 古代社会可没人会用‘你站在道德的高地上不冷么’一类的句子,面对路易莎在道德高地上,其他人还真没什么办法——不然的话,他们总不能因为路易莎对宫廷规矩抓的紧一点儿了就搞什么造反的活动吧? 于是就这样,罗本都宫廷一时之间上下严谨、井然有序……虽然这让一些人觉得不自在了,但同样有人更喜欢这样。 人对‘自由享乐’和‘纪律性’是都有追求的,在中世纪这样并不强调自由主义的时代,在有识之士的群体中,没准喜欢后者的还要多一些呢!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大量的神职人员,说实在的,如果不是路易莎一直以来没有表现出对教会的特别崇拜,现在活动在宫廷的某些高级神职人员,都要向罗马写信,请求教皇表彰她了 第194章 穿越中世纪194 不得不承认, 此时的贵族女性中是‘卧虎藏龙’、多才多艺的。或许是因为,她们学习也没什么实际用处,所以在有学习条件下, 反而能相对按照自己的喜好与志向来?反正就路易莎看到的,这时的贵族女性,哪怕是不怎么识字,也往往能够摆弄一两样乐器。 所以她要在侍女中组一个乐队, 这事儿是很顺利的。话说出去,很快就有年轻姑娘, 或者刚刚结婚的女士来报名——她们出身不俗, 人也出众,在这个年纪大多是愿意出风头的。而且就算不为出风头,谁又不想在王后面前露脸呢? 别管是为什么,先被王后记住总是好的……这是不少路易莎做王后了,才到她身边的侍女的想法。 说起来,如今路易莎身边人实在是太多了, 早就不是她在特鲁瓦时那样,凡是来到她身边的,别说是侍女了,就是女仆也一个一个都很熟悉……现在侍女们想要在王后面前争得宠爱,作为在宫廷中立足的资本,这种程度的费心是必然的。 当然,也有人并无这样想法,真的就是喜欢音乐, 但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总之最后路易莎的侍女们组成了一个11人小乐队——说是小型乐队,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按照路易莎的规划, 分成了管乐乐器组、弦乐乐器组和打击乐器组。其中管乐乐器组有笛手两名、小号手一名,弦乐乐器组有小提琴手三名、菲德尔琴一名、琉特琴一名,竖琴一名,打击乐器组就是鼓手一名,定音鼓手一名。 玛蒂尔达在其中正是唯一的那名竖琴手。 另外,其他侍女、女官,甚至并非路易莎侍女、女官的宫廷女性,兴致上来了参与排练与演出,那也未尝不可。 乐队以弦乐为主,而弦乐中小提琴手又独占三席,这也不是路易莎偏心,而是此时的音乐风格和偏好就是这样的。至少在贵族宫廷里,是以弦乐为重的。甚至有一种论调,说是小提琴、竖琴、琉特琴这些弦乐,听的时候得洗耳恭听,以一种庄重的态度欣赏呢!放在华夏,这大概就是‘雅乐’了。 而在弦乐重,小提琴又是毋庸置疑的首位。这种乐器上格外有发言权,也是此时极大掌握音乐话语权的游吟诗人们都说了,小提琴的音色最为纯美自然,听小提琴音乐能够治愈痛苦,得到心灵的宁静。 当然了,现在的‘小提琴’和后世的小提琴其实不是一个东西,只能说它是一类弦乐乐器的统称。甚至不是所有小提琴都是弓子擦弦演奏,还有拨弦的。所以说是有3为小提琴手,实际她们手中的小提琴也不完全一样,可以说是多样性拉满了。 还有,说实话在女士们之中,对弦乐的看重体现的更加明显。如果说男士们还能推崇情感上更加激烈,甚至带有战争气息的小号声、打击乐声,那女士们就一面倒地偏向弦乐了,最多再加上婉转的笛子(此时的笛子都是木笛)。 在为小乐队挑选乐手时,弦乐乐器整个组的竞争都是最激烈的,几乎人人都能上手一两件,甚至更多弦乐乐器。以至于经过挑选出来的乐手,在路易莎听来真的很有水准了,并不比她平常听过的一些吟游诗人演奏差……要知道,人家可是专业的,靠这个吃饭的! 另外笛手也不少人,就是小号手和鼓手、定音鼓手,一开始都没人报名的。还是之后弦乐乐器组选完了,笛手也选好了,其他人见没有选择了,才报名小号手、鼓手和定音鼓手。 说实话,水准都很堪忧,鼓手和定音鼓手完全是业余的。按照她们所说,她们只是在家和家里的兄弟姐妹演奏乐器、享受音乐时客串过鼓手,对此有一定了解。至于小号手则更糟糕,她其实从没吹过小号。 其实所有报名参加小号手选拔的,就没有一个吹过小号的。只不过小号手是乐队中不可少的(至少路易莎这样觉得,其实现在多的是纯弦乐乐队什么的),一定要有,于是下面的人硬着头皮选了一个出来。 至少她有管乐乐器的基础,而且试吹时,她是一下就能吹响的人。帮忙选人的小号手见了,也说她是有天赋的…… 所以事情就先这样了,不会的话,之后再学就是了 ——反正不是她,乐队其他人这段时间也要开始上课了。路易莎说是让她们可以练习乐器打发无所事事的时间,那就不能让她们没有组织地瞎练,是给她们准备了老师的。 老师是一位年纪快上七十岁的游吟诗人,此外还有几个民间女艺人做助手,总之不怕会有流言蜚语。吟游诗人和女艺人会帮助乐手们磨练演奏技艺,另外也直接组织她们排练一些曲目……毕竟不是真的音乐学校,本质还是让这些女孩子有事可做,枯燥的基础训练就算了,尽可能直接练曲子吧。 除了一些难度较低的、此时颇为流行的‘基础练习曲’,路易莎还特意把之前自己就弹奏过的《铃儿响叮当》的谱子,交给了负责乐队的吟游诗人。对方是各全能高手,也能编曲(此时艺人的一个特点,特别厉害的、能够成为宫廷红人的,基本是全才),让他将其编曲成乐队版应该不难。 而且这个曲子本身也难度不大,现在开始练习的话,圣诞节前拿出手应该不成问题。到时候圣诞节晚宴也可以让乐队表演一下,算是汇报演出——贵族少女在宫廷节庆上跳舞都没问题,演奏音乐就更不是问题了。这是一个给她们表现自己的机会,而不是将她们贬为艺人的侮辱。 最后交代好了《铃儿响叮当》这首练习曲的事,路易莎就离开了专门给乐队的排练室,转而去了纪尧姆那里。今天他们还有一件事要商量,最近伊莎贝拉公主的婚事完全确定了下来,她已经和卡玛尔联合王国的埃米尔王子是未婚夫妻了。 婚礼定在明年的春夏,毕竟再着急,冬天也不是一个适合结婚的季节。尤其是卡玛尔联合王国在北方,那里格外冷,就更不适合冬天有什么大活动了。 这样算起来,似乎还有半年,不怎么需要着急?其实不是这样的,春夏的婚礼,估计瓦松这边春天就要送嫁了,得给送嫁路上,还有卡玛尔那边举办一系列活动留下时间。所以实际的准备时间,可能就是4个月的样子。 4个月,就算西方古代贵族女子筹备婚礼没有华夏古代那么复杂,那也是有些捉襟见肘了。 当然,这件事必然是由安娜王太后这个做母亲的主持的,所以‘捉襟见肘’也不关路易莎和纪尧姆的事——或许有些王后乐得主持这样的事,以显示自己作为王后的存在感和权威,但路易莎是愿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 一来,她并不是势弱的那种王后,不需要抓住这种机会立威,甚至担心这种时候不出面会被排挤出宫廷权力的核心。二来么,就是路易莎的性格原因了,她本来就不是爱揽事的性格。再者,她很清楚,伊莎贝拉公主这桩婚事她来弄是吃力不讨好。 她弄得再花团锦簇,安娜王太后和伊莎贝拉公主也会觉得她没有尽心,是克扣了伊莎贝拉公主。而一旦真的有一点点不好,别说是安娜王太后、伊莎贝拉公主,两位安娜王太后所出的王子了,就是其他‘路人’,也会觉得是哥哥嫂子一掌权,就苛待下面的弟弟妹妹了。 这不见得是真的,但这类八卦大家都爱看啊!这戏剧性简直仅次于继母虐待丈夫和前期生的子女了,在世界各地的民间故事里都有体现。 干脆就让安娜王太后自己弄好了,反正财权在纪尧姆手里,这方面捏住了就不会出格。反正纪尧姆只会给一个公主的正常嫁妆,是和卡玛尔如今那位国王说定的那些。至于说安娜王太后想让伊莎贝拉公主更风光,另外还想给一些私房钱,那就得她自己出钱了。 她做了这么多年涉足国事的王后,可是有钱的很!纪尧姆又没有让她把过去多吃多拿的钱吐出来,根本不用考虑她有没有钱的问题——其他一些人多吃多拿,吃相格外难看,而且现在居然还不停手的,纪尧姆已经着手收拾了,但安娜王太后本人并不是纪尧姆的目标。 还是那句话,王室矛盾公开化,那就是太难看了!而且这很容易给有心人可乘之机,毕竟安娜王太后可不只是一个王太后,她是有两个长大的儿子的,这其中的可操作空间就大了。 但交给安娜王太后主持,也不代表路易莎和纪尧姆这里一点儿事没有。纪尧姆得和外交官员讨论日后和卡玛尔联合王国的关系,还得接见卡玛尔联合王国的使臣。路易莎则是负责审批账单,安娜王太后在西岱给伊莎贝拉公主准备嫁妆,那可是花钱如流水,由此有了不少账单。 纪尧姆将这件事交给了路易莎……事实上,他对当初和路易莎结婚前,布鲁多的会计师团队的表现记忆犹新。面对当时的西岱王宫一些人在婚礼采购中大肆夹带私货,他们非常精明干练地抓了出来,以最快的速度解决了那件事,而且让任何人都说不出话来。 现在让路易莎干这事儿,其实就是想借助那些会计师的本事——他是知道的,路易莎也有一个会计师团队,专门为她打理会计相关事务。都是布鲁多出来的,他不认为服务于路易莎的会计师,会比服务于巴尔扎克伯爵的差。 路易莎去到纪尧姆那里,拿到了西岱送来的账单,以及一些情报。 当然不可能是安娜王太后说什么是什么了,单纯觉得盯紧账单,杜绝会计问题就行了?那未免太天真。如今西岱发生的一切,纪尧姆身在罗本都别墅也是要知道的,甚至准备伊莎贝拉公主嫁妆相关的动作,也只是顺便盯着的。 拿到账单和她需要知道的情报后,路易莎没有着急去看,而是交给了一旁的雨果夫人,就和纪尧姆谈起了最近宫里的一些事。公事、私事都有,交流公事是为了公务上两个人的互信,让纪尧姆知道她在做什么,以免不必要的误会。既是他们现在的关系,普通不会有误会,但也不能掉以轻心。 至于私事……两个公事上有交集的人,还有‘私人关系’,这肯定是很不方便的。于公有什么不好会影响私人关系,于私有什么摩擦,也会反映到对公上。等于是说,一损俱损,风险加倍,需要维护的东西也加倍了。 但现实就是这样,路易莎和纪尧姆正是这个国家最尊贵的一对夫妻,这是无法改变的,路易莎也只能在这个基础上小心谨慎地维护两方面的关系了。好在这也不是一点儿好处都没有的,一损俱损的同时,也有‘一荣俱荣’的意思。 他们的‘私人关系’增加了信任,让很多明面上的事非常有默契,另外一些其实相对敏感的事也能够相对简单地处理了。而公事上能够互相支持的现实,也让纪尧姆能够始终对路易莎保持相对平等的态度,这也对两人的感情大有裨益。 这个世界是很现实的,人就是会下意识看不起‘弱小’,对地位不对等的人还会缺乏耐心。哪怕是在后世,如果女人做了家庭主妇,逐渐与社会脱节,和丈夫不在同一个维度上后,丈夫的不耐烦、看不起也会从细节上体现出来呢! 爱情不能完全避免这种情况,当初结婚的时候,不说爱得多深,至少也是有点儿感情的。可这改变不了多数家庭主妇慢慢滑落到一种可悲的境地——不是说所有人都是这样,但大多数确实如此,这是说多少‘家庭主妇也做了很多’‘她们的劳动换算成市场上的家政劳动,并不比她们的丈夫差’之类政治正确的话,都无法改变的。 如果道理‘正确’就能在人世间运行,那人间就不是人间,应该是天堂了才对。 而现在,路易莎并不是依附于纪尧姆的莬丝子,只单纯沾他的光,在王后这个位置上尽情骄奢淫逸。她有自己的事做,不只是作为王后的,还有作为布鲁多女继承人的。另外,在瓦松的一些事上,她还会和纪尧姆打配合。 她不只不会拖后腿,还总是给出关键而完美的辅助。 对于这样的路易莎,一天天过去,纪尧姆已经将她当成了可靠的同伴、帮手——即使这个时代是绝对男尊女卑的,纪尧姆还是一个强大王国的君主,这个国家最尊贵的人,他也潜意识将路易莎放在了相对平等的位置。 按照后世的说法,‘平等’才是真正的爱的开始,不平等的爱其实带有审视的、居高临下的意味,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宠爱’。而‘宠爱’这个词,用在人对宠物身上才更合适,用在人对人身上,则有了玩弄的含义。 即使一开始是真的喜欢,并没有玩弄的意思,也因为占据绝对主动权,可能某一个瞬间就成为玩弄,甚至玩腻了后抛弃了。 这就像是大学校园里,每次毕业时就激增的弃养宠物,要说养的时候不喜欢,那是假的。但‘只是’一个完全受自己支配、弱小的、随时可以放弃的生命,那放弃也就放弃了……这也是人性。 而且是这样相对平等的关系的话,哪怕有一天,他对路易莎一点儿爱都没有,他都无法对她弃若敝屣。而会依旧重视她,因为她不是他的爱人后,还是‘路易莎’。 路易莎和纪尧姆说了一会儿后,纪尧姆忽然提到了一件事:“伊莎贝拉和埃米尔王子的联姻其实没什么,伊莎贝拉始终是个女孩儿,她的嫁妆再多也有限。更需要忧虑的是弗朗索瓦,在他结婚前,总要为他准备一块土地。” 如果是在普通贵族家庭,儿女婚事肯定是儿子娶妻更赚,女儿嫁人则是亏大了,至少经济账上是这样的——儿子只有长子会继承土地和大部分动产,其他儿子分剩下不多的一点儿东西,结婚也不会改变这一点。女儿嫁人则是对应不同婚事,得准备相应的嫁妆,这可都是从家族往外掏钱! 但在王室,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一个公主,就算是嫁给别国的国王做王后,其嫁妆也是有限的。即使有的国王国库比较干净,陶嫁妆的时候扣扣嗖嗖的,分几次付清的嫁妆金也有可能到后面就赖下一部分了,这也不耽误公主结婚。 而且说实话,只要不是慕伯汉那种小公国,王国的收入还是可以的。一个公主的嫁妆对王室的压力,可远没有一个公爵小姐、伯爵小姐出嫁时对公爵、伯爵的压力大。 所以王室从来不介意生女儿(只要已经有了男性继承人),女儿生的越多越好,这样才有足够的联姻人选,大不了到时候送一份嫁妆而已。相较之下,很多公爵、伯爵,在生孩子的时候也要悠着点儿,单纯从经济上不愿意接纳更多的女儿。 可是王室王子结婚,情况就完全不同了。王子多几个,对国王向来是甜蜜的烦恼,那意味着继承人的事儿不用担心了。就像路易三世,死了那么多儿子,不还是他的儿子继承王位么?而与此同时,怎么安排这些王子,那就是大问题了。 普通贵族是绝大多数是长子继承制,这也算是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为了保存这一支的实力,无奈下的选择。相比起普通贵族,王室实力更强,就有了长子之外,给其他男性继承人分割一些土地的底气——分割给自己的儿子的时候还好,给自己的兄弟的时候,就只剩下不爽了。 一般分割土地,封一个有实际土地的爵位,至迟不会晚于这个王子结婚。 之前菲利普结婚时,没有从王领中分出一份来给他,那是因为纪尧姆和叛乱的伏京公爵打了一仗,大胜而归!借此从伏京公爵的领地上割肉,让伏京公爵以自己女儿的陪嫁的名义,将土地给了菲利普…… 菲利普是这样应付过去了,而后面还有一个弗朗索瓦呢! “弗朗索瓦?”路易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是的,他今年也20岁,很快就21岁了。虽然男性结婚可以推迟一些,叫他们做一段时间快乐的单身汉,但我想王太后恐怕不会乐意。他一直想尽快敲定弗朗索瓦的婚事,越快越好。” 准确地说,安娜王太后一直想让菲利普和弗朗索瓦都赶紧结婚!因为他们都是王子,路易三世这个父亲在位,还是他们的哥哥在位,对他们婚事的影响很大。但这种事也不是着急就能随便的,结果弗朗索瓦还是没赶上…… 现在虽说是路易三世已逝,好像抓不抓紧都是一样的,其实不然。现在的安娜王太后还对前朝和宫廷有一定影响力,这个时候很多事要好办很多。就这样一直拖下去,筹码慢慢失效,情况又不同了。 安娜王太后总不会想着,真的和自己身后这些所谓的‘后党’,到时候造纪尧姆的反,又或者一直这样和纪尧姆抗衡。她是有些天真,但不是傻!真的是傻的话,也没法成为路易三世的帮手了……事实上,安娜王太后早就打算退了,只不过身后这些人不会轻易让她这个招牌下来。 所以她也索性还在这个位置上呆着,一边给身后一些人‘遮风挡雨’,另一边也将他们丢给纪尧姆‘消耗’——这方面,她和纪尧姆是有一定默契的。 他们的对立是真的,合作也是真的。只能说权力的斗场上,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永恒的敌人,甚至没有纯粹的朋友或敌人,一切都那么复杂、微妙。 第195章 穿越中世纪195 当罗本都别墅批款的签字文书送来, 西岱王宫这边就开始了准备伊莎贝拉公主嫁妆的下一步工作。 “所以才总说,王子公主的婚配,最好在他们父王活着的时候完成。不然的话, 肯定会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又看了一遍新的嫁妆采购清单,安娜王太后有些面无表情地说:“即使是同一个母亲生下的兄弟姐妹,往往也彼此算计,这就是王室的悲哀, 更何况……” 她没有把话说完,但在场的人谁不知道她的意思呢?宫廷贵妇和侍女们都低下了头不说话。 安娜王太后便自顾自往下说:“我从未见过这样吝啬的君主, 对王室成员也会克扣, 这样的事儿谁听说过?要知道在他们父王在时,一切可不是这样!” 大家还是不说话,但也有心里十分清楚的人心道:当然不可能如路易三世时期了!路易三世大把撒钱那是没办法了,一个中风后根本不能行动的君主,可得不到诸侯的尊重!恐怕就连宫廷里也多的是二心。这种情况下,也只有依靠大把撒钱, 才能勉强控制住下面了。 也正是因为大把撒钱,以及对下面一些人堪称蛀虫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导致纪尧姆接到手里的是一个经济上非常糟糕的摊子。只能说,还好这是中世纪西方,而不是华夏,经济问题虽然重要,但一般只要不是‘病入膏肓’了,就还有救。 这一方面是国家体量小, 船小好掉头,另一方面也是中世纪西方王国,国王集权有限。简单来说就是, 王室财政,甚至国家财政差一些,并不代表地方上败坏了——而只要是这样,填满王室空空如也的国库,只要遇到一个有为君主就不会太难。 安娜王太后其实也不是不知道其中的道理,只不过从权倾朝野、说一不二,一下成了现在这样,几乎就要无人问津了,她一时之间也很难接受这种‘落差’。当下这种抱怨,更多是一种发泄而已。 所以在抱怨了一通,无人敢于回应的情况下,她最终还是收拾好了心情,将准备女儿嫁妆遇到的‘烦心事’扔到一边。转而说道:“……好吧,不管怎么说,贝拉总算也要结婚了,还是做一个王后——不能做高登兰的王后,好歹也是未来卡玛尔的王后,这没什么可不满了,是不是?” 在其他人带着笑脸奉承,一个劲奉承说‘是’后,安娜王太后才叹了口气说:“唉!贝拉的问题也解决了 ,唯一需要考虑的就是弗朗索瓦那孩子了。他和艾莉西亚那孩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结婚。” 说到这里,她有些咬牙切齿起来:“费利佩二世可真是个恶棍!我从未见到比他更无耻的家伙了。篡夺了自己侄子的王位,现在还要在自己侄女的婚事上想方设法设下陷阱……这一次‘血亲婚事特许书’依旧没成功。” 费利佩二世正是巴伦公主艾莉西亚的叔叔,如今的巴伦国王。他在阻挠自己侄女和瓦松王室成员结婚这件事上,简直不遗余力! 这也不是他没事找事,而是艾莉西亚对巴伦的宣称实在是太强了!一旦她和瓦松王室成员结婚,生下继承人,瓦松肯定会支持她将这个‘强宣称’变成事实。这样的话,对费利佩二世的统治就是极大的威胁了。 事实上,费利佩二世不只是通过派人在罗马活动,阻止安娜王后这边拿到‘血亲婚事特许书’,从而阻止艾莉西亚和弗朗索瓦的联姻。他还力主艾莉西亚的监护权在自己手中,可以将她许配给自己看中的人。 虽然现在艾莉西亚人在瓦松,他许配一百遍也不可能成真,可这的确是个很好的恶心人的办法。而且说实在的,他作为艾莉西亚最近的男性长辈,他主张的‘监护权’还真的有些道理……即使他篡权夺位,弄死了艾莉西亚的哥哥。 他如果单方面将艾莉西亚许配于人,并完成了订婚的流程,这到底有没有效力,确实是非常难说的。将来艾莉西亚如果真的和弗朗索瓦结婚,说不定费利佩二世就会跳出来说婚姻无效,因为艾莉西亚之前和别人的订婚尚未解除。甚至由此他们的孩子也只能算私生子…… 只能说,中世纪的很多事就是这样的,你说你的法理,我说我的法理,最后谁的法理得到确认,还是得看实力——到时候应该就是瓦松和巴伦谁强听谁的了,如果瓦松能出兵,用物理的方式将艾莉西亚的强宣称变成事实,那更是不需要再质疑法理问题。 而从这个角度来看,安娜王太后这边还是有优势的,毕竟瓦松是比巴伦强大一个等级的国家。事实上,如果不是一直以来都只有安娜王太后自己出力在罗马活动,费利佩二世也不见得真能‘阻击’他们——对于佛朗索瓦和艾莉西亚的婚事,雅克王太子活着的时候就不太赞同,所以没帮忙。 毕竟雅克当时看到的是安娜王太后的两个儿子,一个已经和布鲁多的女继承人订婚,另一个则是瞄准了对巴伦有强宣称的巴伦公主艾莉西亚。这要是都成功了,加上安娜王太后对政坛的影响,等到他继承王位时,安娜王太后这一系不就太过强盛了吗? 至于等到纪尧姆成为王太子,他和安娜王太后的关系更紧张,那就更不会在这种事上出力了。他没有扯后腿,只是冷眼旁观,就算是顾及王室体面、对外观瞻,考虑到不好让王室矛盾明面化、常规化了。 大概是‘说曹操曹操到’,正说到弗朗索瓦时,弗朗索瓦本人就气冲冲从外面走进来了。直接对安娜王太后说道:“母后!我实在无法忍耐艾莉西亚了,她太任性了。她难道不能学一点儿瓦松传统女人的温柔顺从吗?我只是稍不如她的意,她就发了疯一样!” 安娜王太后严肃说道:“艾莉西亚会是你未来的妻子,这一点是绝对不会改变的!你已经不是小孩儿了,这不是你任性的地方!” 弗朗索瓦听了这话脸色变得很难看,但他不是那种会对自己母亲恶语相向的孩子,最终也只是一言不发,然后直接跑了出去——这就是他最‘无礼’的行为了,是一种无声的反抗。 等到弗朗索瓦走了,安娜王太后才有机会让人问弗朗索瓦的侍从,发生什么事了。 侍从犹豫了一下,还是一五一十说了:“弗朗索瓦殿下最近与宫里一位司衣女官非常亲近,这次正好被艾莉西亚殿下瞧见了。艾莉西亚殿下很生气,不只是朝弗朗索瓦殿下发了火,还打了那位司衣女官……” 不需要侍从更详细地描述,在场听到的人也能想到那是怎样的鸡飞狗跳了。 “弗朗索瓦实在是太让人失望了!”安娜王太后恨铁不成钢。倒不是认为他觉得儿子有个司衣女官做情妇,这有什么问题,但弗朗索瓦在处置这件事上的粗糙、冲动,让她实在不能理解。 知道艾莉西亚是爱吃醋的性格,就不要被她抓住,至少不要当场被抓住!过去没有亲眼见到,那流言蜚语再多,也可以维持着表面样子,现在是连表面平静都没有了——而且现在事发了,弗朗索瓦居然没办法安抚艾莉西亚,反而嚷嚷着无法忍受,意思就是不打算了要这桩联姻了呗。 又埋怨了几句,大家见安娜王太后的怒火没那么盛了,才有人劝说道:“殿下,这也不能全怪弗朗索瓦殿下啊。的确,就像弗朗索瓦殿下说的,艾莉西亚公主的脾气实在是……唉,这一点上,她实在和她母亲太像了。” “是的,是的,我记得她母亲做姑娘的时候,就是宗室里最霸道的女孩儿了。” 大家也只能这样劝说了,到底弗朗索瓦是安娜王太后的亲儿子,她这时候可以责怪,其他人却是不行的。或许气头上没什么,可事后想想,说不定就要怪罪了。 艾莉西亚的性格以此时对‘贤妻良母’的要求,的确是算不上好的,性格强势且善妒这是不少人都有所耳闻的了。她似乎没有因为‘寄人篱下’就养成敏感软弱的性格,反而像是刺猬一样,知道身处这也的环境越不能示弱,便竖起了一身的刺…… 当然,这也和她对自己‘奇货可居’的定位有清晰认知有关。她知道自己对巴伦的强宣称的价值,知道瓦松王室是绝不会放弃她的,所以在性情上根本不加收敛。 “艾莉西亚脾气不好,也不是弗朗索瓦说出那样的话的理由。”安娜王太后冷冷道:“我还在为那孩子谋划他的前程,结果他却在扯后腿。” 当然了,安娜王太后也没有把弗朗索瓦的反抗情绪当回事,这种事根本不是还没有正经领地,无法独立的‘小王子’能够自己决定的。某种意义上来说,这虽然是他的婚事,可最终无论成功,还是失败,都不会是因为他。 “……不管怎么说,要尽快让他们结婚。”安娜王太后一句话为这件事‘盖棺定论’。 她是认为,随着弗朗索瓦年纪越来越大,他自己的主意也越来越多,即使他还是个没有自己领地的‘光头王子’,也可能任性做出一些事来。而她作为母亲,为了孩子的前途着想,是不可能等着他自毁前程的!所以还是得赶快让他结婚,越快尘埃落定越好。 而想到这一点,安娜王太后又怨恨起来:她想到了纪尧姆,其实只要纪尧姆吩咐,给弗朗索瓦和艾莉西亚弄到‘血亲婚事特许书’这事儿并不难办。但就是这样对他不算难的事儿,却一直在推脱。 安娜王太后自然选择性忽视了纪尧姆也有自己的考量,除了他和安娜王太后的关系不好,从私情上就不想帮忙。更重要的是,这件事绝对不是一份‘血亲婚事特许书’的事,还涉及到后续的许多事项。 说白了,给弗朗索瓦和艾莉西亚弄到‘血亲婚事特许书’,不就是为了让他们结婚,然后动用对巴伦的强宣称吗?如果根本没有动用宣称的打算,费那个劲干什么? 纪尧姆是还想考虑一下动用强宣称的事,这才真是国家大事、牵一发而动全身——这虽然是要等到艾莉西亚生下男性继承人后再说,但影响其实从纪尧姆出手弄特殊书就开始了。费利佩二世见到纪尧姆都出手了,难道想不到瓦松王室内部这是已经统一意见,图谋巴伦了? 所以,要么不动,动手之前是要将方方面面都考虑清楚的。 “您还是打算要促成这桩婚事吗?”路易莎将泡好的花茶递给了纪尧姆,然后和他挨着坐在壁炉前的扶手椅上烤火。 因为生活亲密,路易莎挺多习惯已经变成了纪尧姆的习惯。就比如说花茶、水果茶这些,尤其是花茶,纪尧姆一开始是完全喝不惯的,配着点心都不太能喝。但现在,没有点心,就是单纯喝这种饮料,他也可以了,还能品出细微的味道呢! 纪尧姆接过路易莎递过来的花茶,点了点头。他刚刚和路易莎说到了安娜王太后写来的信,信里除了感谢他们为伊莎贝拉公主的婚事费心外,就是试探弗朗索瓦和艾莉西亚这桩联姻,纪尧姆能不能帮忙促成。 路易莎很了解纪尧姆的一些语气习惯了,所以一听就知道,纪尧姆对此是持肯定态度的。 不过这也不奇怪,艾莉西亚这样一个强宣称,谁又会到手上了却放弃呢?当初瓦松王室收留她们母女,本来就是打定了主意的。 只是如果要利用好这个强宣称,最好还是国王自己和她结婚,然后就能将强宣称的权力留在自己这一系——原书中,纪尧姆会和艾莉西亚结婚,就是这一思路的产物。只不过,现在纪尧姆已经和路易莎结婚了,这条路就不可能了。 纪尧姆自己不行,退一步他的儿子也可以。可他还没有儿子,而且艾莉西亚也不是小孩子了,等不起他有儿子——确实,中世纪也有不少姐弟向的联姻。联姻的话,重要的还是双方代表的利益,女方比男方年长十几岁虽然少见,但也不是问题。 可要是年长更多,而且男方还连个影子都无,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所以没办法,还真就是佛朗索瓦最合适了。不然排除弗朗索瓦,再在宗室里挑,血缘、身份上差的太远了,外面看了会议论纷纷不说,也不见得比佛朗索瓦好——佛朗索瓦是安娜王太后的儿子,天然就和纪尧姆不同心,可换一个离得远的宗室,难道就和纪尧姆同心同德,完全可以信任了吗? “我考虑过别的宗室子弟,其中也有可以信任的,但都是远支了,地位太低,和艾莉西亚完全不对等。”纪尧姆简短解释了一下。 路易莎知道他的意思,虽然不让艾莉西亚和弗朗索瓦结婚,而让她和别的宗室结婚,谁都知道这是纪尧姆和安娜王太后在斗法,是王室矛盾。可这个宗室如果差的不太多,大家也说不出什么来,差的太远就不同了。 “弗朗索瓦也不错。”路易莎理解纪尧姆,便以一种公允的口吻说道:“其实哪怕有相对合适的宗室子弟,也不见得会比弗朗索瓦好——弗朗索瓦不是傻瓜,他肯定知道,如果要把艾莉西亚公主的强宣称变成现实,乃至之后稳定巴伦,都只能借助瓦松的力量、您的力量。” “既然是这样,那弗朗索瓦和艾莉西亚公主入主巴伦后,对瓦松就是一样的……他们会依靠瓦松、依靠您。” 简单来说就是,和艾莉西亚结婚的是弗朗索瓦,还是别的什么宗室子弟,事情的本质也不会变。结果只要当事人的脑子没坏,就该知道到时候该向谁低头、向谁服从,这样瓦松也就可以施加对巴伦的影响,做很多事了。 纪尧姆想了一下:“这很像您曾经说过的,在权力的斗场上,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只要有利益,即使弗朗索瓦受王太后的影响,对我并无多少忠诚和尊重,他也会做‘正确的事’。” 路易莎跟着他说:“反过来,如果没有了‘利益’,即使原本忠诚的人,也会随着时间推移、情势变化,而慢慢变得不可靠。” 纪尧姆是一个务实的人,对权力的运行也不陌生,当然同意这话。 “那么,现在事情就简单多了,我们会帮助王太后得到那份‘血亲婚事特许书’,问题是之后的事。”纪尧姆说完这话,就闭上嘴不说话,完全沉浸在了思考中。 路易莎也不打扰他,自顾自把自己那杯花茶喝完了,又在宽敞的房间里走来走去、活动身子。等到纪尧姆下了什么决定,已经是十几分钟的事了。 “王太后的信件,除了试探我对弗朗索瓦和艾莉西亚联姻的态度,还向我请求了给弗朗索瓦一份封地。”纪尧姆忽然说道。 路易莎有些意外,并不是意外安娜王太后想给小儿子索要封地,而是意外纪尧姆怎么突然说起这件事。不过她很快就明白了过来——安娜王太后之所以在试探纪尧姆对那桩联姻的态度时,还请求了封地的事,这二者就是有关联的! “这是王太后在让您做选择啊。”路易莎轻轻说道。 是的,就是安娜王太后在让纪尧姆做选择,要么选择促成弗朗索瓦和艾莉西亚的婚事,然后在艾莉西亚的强宣称生效时尽力帮忙。要么,就不要弗朗索瓦和艾莉西亚结婚了,准备给他找个别的‘新娘’。只是这样的话,给他一块领地就是必须的了。 总不能让一个王子手上没有一块地,就这样两手空空地去结婚。 虽然看起来前者要麻烦很多,但考虑到那样的话,瓦松也会有好处。干活儿不只是为弗朗索瓦干,也是为自己干,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正是这样……而且这也是个看起来有选择,其实没有的‘难题’。”纪尧姆露出了一个有些微妙的表情。 路易莎知道他这个表情的意思,纪尧姆其实已经认了,会接手弗朗索瓦、艾莉西亚联姻的事,帮忙扫清困难。但他是真的不喜欢这种实际没有选择的选择,这会让他有一种被操纵的感觉——纪尧姆的个性也是非常刚强倔强的。 当然,这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儿。 一个强大王国的王子,即使从小相对自己的兄弟们,没那么受重视,那也是天之骄子。而这样的天之骄子,后来还被发现了战争上的才能,成为年纪轻轻就指挥大战的将军……以他的出身,以及这种战场时间只能信任自己、只信任自己的‘职业习惯’,他要是不刚强倔强,甚至一意孤行,路易莎那才奇怪呢! 第196章 穿越中世纪196 既然纪尧姆已经决定, 会促成弗朗索瓦和艾莉西亚的婚事,以此换得不必给这个弟弟分出领地的‘谅解’,事情就很快进入了操作阶段, 毕竟他可不是一个拖沓的人——纪尧姆当然可以不要这种外界的‘谅解’,可身为国王,一举一动都会被解读。 在可以的情况下,他总是要符合大家的期待一些的。不然就是人心动荡, 多出一些本可以避免的麻烦。 当然,操作这件事归操作这件事, 纪尧姆也没有主动去提。即使安娜王太后已经先在信件中暗示了, 那也只是‘暗示’而已。在这种事上,要掌握主动权,要让其他人觉得纪尧姆公正,他就得等着安娜王太后更为清晰主动地‘请求’。 即是说,给人感觉他是在安娜王太后的请求下,这才接受这个事的。这完全是安娜王太后和弗朗索瓦这个弟弟自己的选择(某种意义上, 这倒也没错),其他不相干的人就很难以此攻击纪尧姆刻薄、吝啬,缺乏作为君主和兄长的‘大度’‘慷慨’。 虽然明眼人其实知道这件事的内情,可政治的微妙之处就在这里了,有的时候真就是大家一起表演,类似于自欺欺人。有的事可以做、不可以说,有的事可以说、不可以做——眼下这件事,重要的不是实际怎么样, 而是场面上是否一片和谐,安娜王太后和弗朗索瓦王子是否接受结果。 这就像是后世一些国家的选举,选举中未尝没有猫腻, 重点是最后失败者能否接受这个结果。如果失败者不接受,那些问题都会是问题,会被翻到台面上争吵、对峙,非常难看。而如果失败者接受了,那就是所有人鼓掌欢呼,为一次选举成功收尾和欢庆,问题都不是问题了。 于是,纪尧姆和安娜王太后的过招就开始了,纪尧姆需要安娜王太后更官方的‘请求’,不给未来留隐患。安娜王太后却不愿意这样,不只是因为她或多或少还想给弗朗索瓦争取一点儿地,哪怕是很小很小的土地,而如果这时候太过主动,就失去谈判这个的余地了。 还是因为,‘后党’给她的压力也很大……在纪尧姆位置越来越稳固的当下,她当然有急流勇退的想法,不然一直作为一块招牌和纪尧姆对峙,对她,对她的儿子们,都是没有好处的(她又不打算造反,她不是有那种野心的人,不然当初路易三世也不会放心她做自己的政治盟友了)。 可是,她既然作为一个势力派系的领头羊、招牌,很多时候就应了那句话,‘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她想下来,可已经被架在空中,有些下不来了! ‘后党’还想把她顶在前面吸引火力、增加筹码呢,怎么可能轻易放她。她要是直接不干,纪尧姆估计不会把她怎么样,毕竟在没有原则性错误的情况下,新国王哪怕和王太后关系不好,也不会下狠手。这不只是观瞻的问题,还得考虑同父异母的弟弟们怎么想,他们可都是国王的兄弟、诸侯。 一般要对王太后下狠手,那王太后所生的其他儿子也得连带解决了……牵一发而动全身,那就真是一场腥风血雨了。 可是,‘后党’其他人,曾经无比支持安娜王太后的人,就先要跳出来下狠手了……从来跳反背叛的人最遭人恨,也是必须要打下去的,不然就是人心散了,队伍不好带了。 总之,就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即使是安娜王太后先试探的,这时候也很难直接请求纪尧姆。那样就好像她已经完全向纪尧姆低头了,而且和他有着充分的默契、利益往来似的——虽然从事实上来说,就是这样了。 这直接导致了最近西岱,甚至罗本都的气氛有些古怪了起来。即使有的人知道,这只可能斗而不破,甚至就是上面的人在演戏,那也怕自己倒霉,就被台风扫到尾。更何况,还真不是所有人都心明眼亮,这时候可担心形势不妙,又是一场朝堂地震呢! 当然,更多的人自觉这和自己无关,或者关系不大,心态轻松之下,乐得看戏,圣诞节前夕传了许多流言蜚语。 这股风潮甚至传导到了路易莎的侍女组的乐队中,要知道她们最近排演曲目,就准备在圣诞节前后、一系列宴会中奉献演出,可快忙死了——由此可见,八卦果然是人的最强动力之一,即使再忙也不会少了这个。 “……我听说,王太后大发雷霆,她希望陛下能将泽布兰分给弗朗索瓦殿下,这陛下怎么可能同意呢?陛下立刻断然拒绝了。”休息时间里,乐队的小提琴手之一,就对同伴们说起了自己最新听到的新闻。她的哥哥是国王侍从之一,消息灵通,所以她的话应该是真的。 有人立刻说道:“泽布兰?天呐!连我都知道,泽布兰绝不可能。泽布兰那样富庶,还是瓦松影响低地地区的重要支点,是能够和沃特尔伯爵领互相支援的重要领土……既然已经拿到手中了,肯定是要留下来的啊。” “谁说不是呢?不过对此王太后也有话说,她说陛下曾经答应过先王,要将泽布兰分给菲利普殿下。现在既然菲利普殿下有了别的,泽布兰也不提给他了,那就该给弗朗索瓦殿下,不然总不能叫弗朗索瓦殿下连一块自己的领地都没有吧。” “咦?还有这样的事儿?可是泽布兰不是陛下自己争到的吗?为什么要分给菲利普殿下?”纪尧姆为了和路易莎结婚许下的话,显然不可能人尽皆知,所以有不知道的人,立刻疑惑起来。 这就涉及到王室绯闻了,还和她们的主人,瓦松的王后殿下有关,回答的人声音都低了下来——是的,只是声音小了一些,八卦还是要八卦的。 “这件事和王后殿下有关,你们都知道的,王后殿下原本和菲利普殿下订婚,结果陛下在普法尔茨对王后殿下一见钟情,才有了之后的事。当时为了说服先王解除原有的婚约,重新订下陛下和王后殿下的婚约,陛下承诺可以将泽布兰分给菲利普殿下作为‘补偿’。” 原本不知道这一往事的女孩儿都忍不住惊呼起来。 “竟然还有这样的事儿啊?当时陛下还不是王太子吧,也想不到后来的事,所以是真的下定了那样的决心?真是……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啊,足以让人放弃权力、财富,甚至生命……哎呀,现在陛下依旧深深爱着王后殿下,太好了!”这显然是各有些真情实感磕CP的姑娘了。 不少人也为此感动,露出了相似的表情,在这些人中,玛蒂尔达显得无动于衷——她可不觉得这世上有忠贞的男人,所谓的‘忠贞’‘爱情’什么的,都是最终达成了既定事实,这才可以下定论的。 至于最终会达成那样的‘既定事实’,也不见得是真的忠贞了,更大可能是没有受到别的诱惑,又或者诱惑不够。 “所以陛下是真的答应过啊,后来没有将泽布兰给菲利普殿下,而是用战胜伏京公爵后得到的东西替代了,是不是?”当然了,国王与王后的‘爱情’并不是这次八卦的主线,所以还是有没那么容易歪楼的女孩问回了原来的问题。 “没错。”立刻有人回答道:“这是连我们都知道的,虽然陛下出于王室利益,没有将泽布兰给菲利普殿下,但‘伏京的伊丽莎白’和菲利普殿下结婚,陪嫁的大片土地,也抵得过了。从这个角度来说,当初的承诺也算完成了——王太后怎么还能拿这个说事儿呢?” “对啊!就是这样的,更别说当初的承诺都没有说定的,根本不算数。”有人显然是早就想过这件事,而且真的知道很多的,就说道:“我听说,那只是陛下的提议而已,先王可没有同意。先王更希望陛下能够代替他,完成当年没有完成的东征,所以提出以一次东征为代价,为陛下与王后殿下订立婚约。” “居然还有这样的内情啊,我还以为陛下会主持上次东征是因为对主的虔诚呢……”有人露出些许失望的表情。这可是个全民信教的时代,哪怕很多人信仰并不虔诚,却也不妨碍更多人信仰是非常虔诚的。 不过,显然在场特别在意这一点的也就这一个,其他人还是继续七嘴八舌地说着之前的话题,就是安娜王太后和纪尧姆这些日子的一些过招——因为路易莎这些侍女的家族都是站纪尧姆这边的,或者至少不能是‘后党’那边的敌人,所以她们也大多都站在纪尧姆这边说话。 正同仇敌忾说得起劲,忽然正对着门口坐的侍女闭上了嘴,还露出了有些担心的表情。这样反常,立刻让注意到她的人下意识觉得不对,然后就有人顺着她的目光望过去,看见了站在门口的路易莎一行人。 一下,乐队的侍女们纷纷站起身行礼,想到刚刚的议论,心里很不安——路易莎一直觉得,宫廷生活,祸从口出,所以不太喜欢这种背后议论人,传播绯闻什么的。她倒也没有明文规定不许,因为这是不可能做到的事,就连她有时也难免和人背后说人呢。 不过,服侍路易莎的人,又怎么会不知道她对这种事的态度呢?所以这次刚好被她撞见,这些侍女当然忧心了。倒不是怕路易莎有什么惩罚,路易莎的惩罚方式以这个时代的标准来看,是非常轻的(但她会让人记录犯错,次数到了就让走人,所以也足够威慑了),就怕在路易莎那里没有好印象。 她们中不少人可不甘心一直做个可有可无的普通侍女……而如果有一定野心的话,在王后那里的印象分就很重要了。 路易莎叹了口气,说道:“你们应该少说一些的,这宫廷之中从没有秘密不是吗?而且说错话比做错事还糟糕,做错事往往还能够就事论事,说错话就不是了……我真为你们担心。” 最后一句话路易莎是发自真心的,她作为现代人没什么尊卑观念,被人议论的话,只要不是恶意的,好坏都还能接受。但她很清楚,这是古代,不是所有人都是这样的,宫廷这种地方说错话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惹祸了。 最终路易莎没有再说什么,扫视了一遍乐队的侍女们,摇摇头离开了——然而还不如训斥一通呢,她这样让侍女们更有压力……这也是路易莎气势越来越足的表现,只有威慑力不够的人才只能通过强烈的情绪输出震慑其他人。 “王后殿下是生气了吗?”有人不安地问。 “不像是,我觉得殿下不是生气。”玛蒂尔达镇定地说,还解释了一句:“王后殿下没必要生气,是不是?我们刚刚也没有说殿下的坏话啊。不过是谈论陛下和王太后的分歧,说的更多的还是王太后的贪心不足……这说起来,王后殿下应该愿意听才对。” 这个倒挺有道理,其他人一边听一边点头,之前那个小提琴手还说:“这话也对,我们都是向着陛下的,而王后殿下又和陛下是一起的……不过,殿下不太喜欢我们传播这些流言,尤其是议论人的,这也是为我们好。” 尤其虔诚的那个姑娘跟着连连称是:“没错,我们应该少一些背后口舌,这也是经文里说过的。” 这其他人就不理会了,一会儿大家觉得没什么意思,互相看了看,又去练习曲目去了……看到这里,玛蒂尔达撇了撇嘴,她本来还想引导这些侍女抱怨路易莎的,她可不想路易莎的名声好。 虽说路易莎的名声好不好的,都不妨碍她做国王情妇的目标,可王后的名声差一些,国王情妇总归舒服点儿——这当然是她下一阶段才需要考虑的事,不过现在顺便做一做也没什么不好的,好比是有枣没枣打两杆子。 另一边,路易莎却已经将乐队侍女的小小插曲放下了,径直往浴室去。她本来就是打算去浴室好好泡泡的,刚刚只是恰好遇上了才停下来的。 罗本都别墅这边因为是新建的,造了很多新式的、十分方便的设施,新式豪华浴室就是其中之一。要说路易莎对罗本都别墅哪里最满意,也就是这个浴室了——这个浴室原本是属于纪尧姆的,名称都是‘国王浴室’,但他见路易莎非常喜欢,已经将其送给路易莎了。 嗯,虽然不是不可以共用,但宫廷里的房间,‘所有权’这个东西是很重要的。既然浴室给了路易莎,那就是路易莎支配了,就算纪尧姆想用,原则上也得征得路易莎的同意才行。 事实上,因为豪华浴室的浴池足够大,路易莎往往不是自己一个人享受,还会带上最亲近的女官、侍女,个别宫廷贵妇一起使用。而也是因为这个原因,纪尧姆再也没使用过——中世纪人倒不会觉得男女在不同时段使用同一个浴室不行,很多民间经营的浴室没有条件男女分开,往往就是不同日子接待不同性别的客人的。 但不管怎么说,这其中终究是有一丝桃色意味。所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生性严肃的人会避免那样的事儿。 来到浴室,路易莎和其他人先在外间脱衣服——这间‘国王浴室’原本只分为外间和内间,内间主要就是大浴池,有一个热水池、一个冷水池,适应不同需求泡澡。然后还有一间蒸气房,可以蒸桑拿。至于外间,则是进去前脱去外衣,出来后又可以暂时休息的地方。 后来路易莎开始监督罗本都别墅的扩建工作,发现居然有一间豪华浴室,想着自己也能享受,就添加了一些私货。从外间靠内间的一侧分割出了一个小间作为‘淋浴间’……这也算是现代人在澡堂里的习惯了,得先淋浴洗干净,才会下浴池。 毕竟浴池公用,不冲一冲就下,对大家都不好。 路易莎也是看到那么大的浴池,可以很多人用,这才添加的——她听说,有些国王甚至会和大臣一起在浴池里泡澡,一面泡澡享受、一面畅谈国家大事什么的。所以这也算是为纪尧姆考虑了,要知道此时虽然不是文艺复兴早期的‘肮脏岁月’,大家的卫生水平就是符合生产力的正常水平。可就是正常的古代水平,哪怕是贵族,也往往少不了跳蚤什么的呢! 这一点是绝对不用怀疑的,因为别说古代了,就是现代,路易莎上辈子很小的时候还被一些长辈‘恫吓’,下雨天不要淋雨,淋雨后没有立刻洗头的话,头上就会生虱子。而如果不是自己有过生虱子的经验,小孩子也至少知道这回事儿,这样的恫吓是不会有效果的。 等到路易莎长大一些,好像就再没听到过那种说法了,大概是虱子已经绝迹了(至少在她从小生活的地区是这样)。 所以先洗一洗,再大家一起下水,这对纪尧姆好,也对路易莎好——纪尧姆身上有了跳蚤什么的,作为和他同吃同住的人,路易莎再干净也是迟早的事儿。 最后‘国王浴室’归了路易莎,没有了路易莎想象中国王和大臣泡澡谈国事的场面,但淋浴间还是没白费。现在是路易莎使用这里了,她还和其他人一起分享,以她对为生的重视,淋浴间只会更有必要。 和路易莎分享‘国王浴室’的其他人,也都知道路易莎的习惯、要求的洗澡流程,纷纷在外间脱下华贵的外衣,由女仆收起来后,就走进了淋浴间——这里有12个固定莲蓬头,每个莲蓬头都有黄铜水阀控制出热水。 黄铜水阀和黄铜水龙头都是此时就有的东西,从工艺上来说,此时当然造的出。只不过成本原因,做不到普及而已。 另外在路易莎的要求下,罗本都别墅里的水管都是用的黄铜管或者铸铁管,没有用铅管,也包括浴室这边用水的水管。虽说是洗澡不比饮用,但铅管水这种东西能不沾就不沾吧,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大家在淋浴间好好洗了头、洗了澡,然后才头上、身上都裹着布巾去浴池所在的内间。 内间的热水池正好放好水,就由路易莎首先下水——浴池用水也是水管、水龙头控制的,放水则靠排水口,拔掉塞子,用过的水就能走粗大的瓦管排出城堡了。这样的设置,在建造城堡的时候会麻烦一些,但在入住后却会方便很多。 浴池是由一种细腻温和的石头雕琢成数个部件,然后在浴室里安装、粘合到一起的,十分之大,容纳12个人同时泡澡也很宽敞(这就是淋浴间有12个莲蓬头的原因,在考虑舒适的情况下,浴室就是可以一次来12个人)。 路易莎这次一起只有7个人,就更没问题了。大家可以很自在地呆着,或是一个人占据一角,或是和关系好的朋友凑在一起。 “好香啊,是用了精油吗?”扯掉身上裹着的布巾,西敏公爵夫人也下了水,在刚刚好的水温里舒服地长出一口气后,嗅闻着空气里甜美的茉莉花香就问道。 她虽然是问,但已然肯定。毕竟现在是冬天,茉莉鲜花是没有的,花水也没有那么长的保质期。这时候还能闻到如此清新、鲜活的茉莉花香,就只能是茉莉精油了。 这是她们淋浴时,刚混合了基础油,才滴入浴池的——精油不溶于水,用基础油稀释后才能比较均匀地散开。另外精油特别容易挥发,为了防止它早早随水蒸气跑掉,也必须下水前才滴入。 “是,是茉莉花精油……茉莉花精油也是很适合泡澡时使用的精油,尤其是冬天,听说很滋润皮肤,能改善冬天皮肤干燥脆弱的问题。”路易莎在浴池里拨了拨水说道。 说起来,这个茉莉花精油,还是从‘布鲁多香水行会’采购的。但这不是在普罗万产的,而是当初那些普罗万香水商去了布鲁多南部的丘陵地区,经营花圃后生产的。去年好像是他们第一次大丰收吧,还特别献给了路易莎一些。 路易莎当然不会占他们便宜,收下这份礼物后,转手就给了他们一个大单,采购了不少那边新出的精油。 或许现在他们的精油是供不应求,路易莎大采购不算什么。但以后自家产的多了,再加上还有别家也做这个,路易莎的大采购就是莫大的优势了——路易莎可是瓦松王后,她采购布鲁多香水行会的精油,没有比这更有用的‘广告’了。 第197章 穿越中世纪197 一群宫廷贵妇泡澡, 当然不会只聊‘无聊的精油’,很快大家也说起了八卦——所以路易莎才没有明文禁止这些,根本禁不住的, 能够少说一些敏感话题,路易莎就谢天谢地了。 “说实话,我觉得卡特莱斯男爵是老糊涂了,我是说, 他真觉得用那样的办法可以检测他那年轻漂亮的未婚妻是否贞洁尚在吗?”博福特伯爵夫人以一种不以为然的语气说道。 她所说的卡特莱斯男爵,是最近比较被热议的人物之一。这位男爵都六十多了, 有儿有女, 却在做了鳏夫二十多年后,突然决定再婚。 再婚的对象是一个小商人的女儿,这从身份地位上来说这自然是不匹配的。但卡特莱斯男爵都一把年纪了,长子就连儿子都有不止一个了,大家看得出来她娶新妻就是图养老而已,这当然就不可能向正常的婚姻一样, 讲究门当户对。 更何况,人家是小商人的女儿没错,可见过的人都说真是个亮眼的美人儿!要知道,美貌也是稀缺资源,依靠美貌也足以抵得过出身的不足了。当下这桩婚事,没有一个人说新娘不配的,只说是卡特莱斯男爵交了好运。 但卡特莱斯男爵也不知道是不是人老了,有些怪脾气, 又或者就是老人家面对年轻妻子,‘绿帽恐惧’尤其严重。总之,他始终怀疑自己即将过门的小妻子并非完璧之身——‘处女情结’当然不是只有华夏才有的, 这其实遍布全世界。尤其是在古代,尤其多,也尤其严重。 卡特莱斯男爵之所以如此,大概和他的未婚妻过去曾有过一个恋人有关,据说两人曾经都要谈婚论嫁了。只是未婚妻的父母早就看到了女儿的美貌,以为‘奇货可居’,不肯将她许配给一个一文不名的年轻人,拆散了年轻的一对恋人。 虽然从邻里间的说法来讲,倒不曾听说两个年轻人曾有过最严重的越轨,但卡特莱斯男爵显然不放心——现代人眼里,古人所谓的‘失贞’都是和最后一步有关的,但实际古代要比这苛刻的多。 华夏的话,被人看到手臂什么的都不说了,但看光了,又或者摸到了更隐私的部位,那肯定算‘失贞’。西方相对而言却更严格,严格就严格在,或许是因为宗教的原因,他们会将一些精神上的越轨也看做‘失贞’。 这还不是后世精神出轨那种程度,有可能就是女孩子多看了一个男人几眼,两人眼神交汇、小鹿乱撞了一下,就算是失贞了——当然,这在失贞的‘体系等级’中,算是比较轻微的那种了。所以虽然是失贞,但只要不是脑子有毛病的男人,倒也不至于为这个大动肝火。 现在卡特莱斯男爵也不是怀疑未婚妻有过这样轻微的‘失贞’,她恋人都有过了,这根本不用想啊。他紧张的是更严重的‘失贞’,即使不到‘最高等级’的,也接近的那种。只要想到这一点,卡特莱斯男爵就整个人都不好了。 为了缓解这个焦虑。,卡特莱斯男爵就提出要检测未婚妻的贞洁…… 嗯,检测未婚妻‘贞洁’的方式也相当具有‘年代特色’,就是看未婚妻的尿液——现代人会觉得这是什么屎尿屁,但西方古代,乃至于近代,屎尿屁就真的不是很忌讳。就不说古代对于粪便视若寻常的态度了,近代作为治疗便秘的特效药,居然是可以吞下后排出,然后洗洗保存,再次使用的! 由此可知,从文化传统上,社会生活就有‘屎尿屁’这些东西一席之地,以至于没有极少接触而带来的厌恶和恐惧。这一点在现代生活方式到来后,自然是一点一点消失了……现代人大多很难理解,所以很容易对天竺的一些日常表示厌恶,随地大小便、牛尿牛粪什么的。 “您是认为那些检测方法毫无用处,是吗?”吉娜好奇地问博福特伯爵夫人:“我也听人说过,像是什么处女的的尿液是清澈的,不然就略带浑浊,还有,保守贞洁的女子,其尿液不会从筛子里漏出来……” “别傻了,当然是假的。”没等博福特伯爵夫人回答,海莲娜就先一句话否定了:“这不是明摆着的吗?难道你会觉得,谁的尿液漏不过筛子?颜色也是一个道理,最多只能反映一些身体状状态,和是否是处女根本没有关系。” “想要尿液澄澈,检查之前多喝水就好了。” 虽然都是明摆着的事儿,但没事谁会做实验和观察呢?所以在权威的认证下,即使是明事理的人看来再离谱不过的话,都多的是人相信。 博福特伯爵夫人然后才笑呵呵地跟着说道:“用筛子去盛尿液,大概只是某些人的‘想象’。不过我还真的知道有这样的事儿,就在博福特伯爵的治下,有个姑娘也被怀疑不守贞洁,便有人拿这个方法考验她。” “那她经过了考验吗?”吉娜连忙追问。 “经过了……就我听到的私下的说法,她用脂肪涂满了筛子底部,所以……”博福特伯爵夫人笑着解释。 这还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啊,路易莎心里忍不住想着。 “用尿液检测贞洁与否,这是件很傻的事儿,但要说从尿液看身体状况——这或许有用,但我总觉得如今的医生走入歧途了。”路易莎听着也加入了话题,主要是这个话题她有太多可说的,简直不吐不快。 “是的,走入歧途,最近有人为我推荐了一个医生,他就非常痴迷‘看尿’。”西敏公爵夫人迅速表示同意。这里所谓的‘看尿’就是字面意思的看,此时的医生经常要看尿判断病人的身体情况,以至于医生又被称之为‘看尿’的人。 一般病人的尿液都用一种无色透明的玻璃球形直颈烧瓶收集,可以方便医生观察——此时的一些画作里,如果有一个人物对着球形直颈烧瓶认真观看,一般就默认那是一位医生了。 “您不知道,”西敏公爵夫人对路易莎说道:“他将尿液按照颜色不同,分成了20种,还画了一个树轮。” ‘树轮’可以看作是一种思维导图,就是由一棵树的主干分支出去。而具体到西敏公爵夫人所知道的这个医生的‘尿液树轮’,就是一根主干分出了7根树枝,这就将人的身体状况分了7等。然后每根‘树枝’上又结了2到4个不等的‘果子’,每个果子正是球形直颈烧瓶的形状,里面盛装的就是颜色不同的尿液了。 西敏公爵夫人描述道:“……首先是白色,这当然是最健康的,而且是只有孩子和处女才有的,其澄澈如山泉。然后是数种浅黄色,由浅到深依次是骆驼毛的那种淡黄色、刚刚渗出的肉汁油黄色、番红花染色的纯正金黄。白色和黄色都是健康的颜色。” “然后是深黄一类的颜色,有两种,分别是橘子的橘黄色和黄昏色……哦,还有红色一类,火焰的橙红,到猪肝红,再到葡萄酒红,据说这代表的是□□不平衡,这需要重视,因为一不小心就会发展为很糟糕的情况。” “再就是深绿色,深绿色有两种,分别是甘蓝的那种绿,以及铅绿。这个颜色非常糟糕,一般这个颜色的话,就已经无药可救了。” “最后是两种黑色,一种是墨水的灰黑色,一种是最深的那种黑色,这是濒死之人的尿液颜色。” “这个树轮我是不太相信的,我见过不少病人,但从未看到黄色以外的尿液颜色。”西敏公爵夫人居然是一个颇有实证精神的,对于没见过的东西都抱有一定怀疑,要知道这在此时可不多见啊! 大家的注意力都被这个树轮吸引了,兴致勃勃讨论自己在哪个区间,对此路易莎总结道:“总之,如果对照这个‘树轮’的话,几乎所有人都会觉得自己是健康的,至少相对健康。嗯,我想那位医生的雇主会很高兴,无论生病的人,还是没生病的人,都会从这个树轮得到慰藉吧?” “您的角度总是和别人不同,说不定就是这样呢……我听说他在贵族中也很受欢迎,虽然痴迷看尿总觉得有些奇怪,但不少人都愿意请他去看病。”西敏公爵夫人想了想后,点点头说道。 这个话题就到此为止了,大家又由西敏公爵夫人这句话,歪楼到了最近请医生的一些贵族的传闻。大概就是说谁家有人病重,谁家刚刚夭折了一个孩子——这些在医疗水平低下的中世纪,都是非常常见的事儿。 每当路易莎听到这些,总会提醒自己要好好生活、健康每一天……说起来,她一直遵守的健康生活策略还是有用的,她几乎从未生过病,极少见地感冒一回,她也没有请这个时代的医生来看。 她上辈子感冒也一般不看的,就是自己注意一下休息,吃的喝的健康点儿,一个礼拜自然就好了。根据她的经验,就算看病吃药,也是一个礼拜好。只不过看病吃药的话,可能好受一些,少咳嗽一些什么的。 当然,这也是她身体好、运气好,感冒没有变得严重,更没有引发其他的病,不然肯定是要进医院的——现代社会,感冒已经是致人死亡最多的病之一了,它的死亡率低,但感染率高啊。基数一大,死亡率再低,实际人数也不会少了。 路易莎只祈祷平时健康生活得到的好身体是真的有用,感冒能够正常好转,而不是几率极低,但就是落到自己头上的那些情况。 不过她也不是只祈祷,一点儿不‘自救’。谢绝了此时的医生,她还是会按照现代的经验好好休息什么的,至于多喝热水,吃营养丰富又不会有负担的健康食物,食疗代替药疗,这也都是有的。 也不知道是这些发挥了作用,还是单纯运气没差到那份上,不到一个礼拜,她的感冒也就好了 。 聊着‘疾病’这个话题,又泡了一会儿,之后怕泡太久晕倒,路易莎就和其他人出来了。擦干身体后,她们穿上衬衣就走到了外间,外间有烧得足够旺的壁炉,整个房间十分温暖,在这里穿衣、晾干头发就不用担心着凉了。 这也是个休闲的好时间,可以聊天,也可以听侍女朗诵抒情长诗、骑士故事什么的,如果不嫌麻烦,让人来演奏唱歌也行。 因为刚刚泡澡时被激起了谈兴,大家也没有要侍女来朗诵、唱歌什么的,而是又说起了衣服的事——刚刚穿上了外衣,大家就看到了路易莎身上这件外裙。 那是一件新做的外裙,是深红色的丝绸面子,衬白色的毛皮里子制成。那种深到有些发黑的丝绸面料非常少见,让人一见就印象深刻。不过这种颜色少见不是没有理由的,除了不好染,也有很难讨喜的原因。 然而路易莎穿上这件外裙却一点儿问题都没有:深到发暗的深红色丝绸面料,光线下反射着微光,配合面料上金色的藤蔓刺绣,有一种神秘而华美的感觉。非常不同寻常,但却是好的那种,将路易莎高贵的气质完全衬托出来了。 不,应该说衬托过头了,以至于会让人有些畏惧。 虽然路易莎本身清新忧郁的气质一直以来都能中和她的‘攻击性’,但显然再清新忧郁也是有极限的,衬托过头的情况下就……emmmm……完全掩盖不住了。 不过考虑到路易莎的王后身份,高贵得让人畏惧倒也不算是糟糕的事。 不只是平常就惯于吹捧路易莎的宫廷贵妇、女官等,对她这件裙子,以及相配的王冠和手镯大加赞赏。就连之后晚宴时,纪尧姆也多看了好几眼——他的确是‘见色起意’对路易莎一见钟情的,但再漂亮的人天天看也该‘平常心’了,所以特别多看也是有些不寻常了。 除了外裙的颜色少见,让人印象深刻外,路易莎今天的珠宝也不遑多让。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与裙子绝配的双层的光环王冠,黑色的头冠显然没有日常所见的宝石头冠那么耀眼,使用的是黑色尖晶石、黑色钻石和黑色蓝宝石制作。 即使在后世,黑色宝石也因为各种原因,价格在同类宝石里往往是最低的,这个时代就更不用说了。很多时候,人们甚至不认为它们是宝石,因为那过重的石性,缺乏火彩等等,直接就当它们是石头——这不奇怪,宝石与石头的差别,很多时候完全是人类的主观判断。 最明显的例子,华夏人喜欢的玉石,在历史上,西方人的认知里就是石头来着,文化传统不同,价值判断也就不同了。也就是后世‘全球化’了,华夏人认可了玉石的价值,玉石在过去不被认同的地方,才有了价值。但即使是这样,价值相对于华夏也明显是偏低的。 然而,就是此时不怎么受认可的这些黑色宝石,戴在路易莎的头上,却有了至上的华美。就好像是纯粹的夜空,广袤、深邃、神秘、庄重,具有其他宝石没有的庄严。 还有手镯,那是一对宽边金手镯,大块大块的黑色宝石用黄金包镶,边缘是藤蔓造型,和衣服上的金色刺绣形成了呼应。 “这是您新作的珠宝吗?我是说,从没见您戴过。”纪尧姆停顿了一下,才接着往下道:“这很美,我是说您无论戴哪种珠宝,都能让它们熠熠生辉。就好像太阳照射下来,哪怕是廉价的玻璃也能沾光反射绚丽的光辉。” “不过,我希望这是出于您的喜欢,而不是为了节俭……虽然我们现在需要节俭一些,但这不需要您做这样的牺牲。” 黑色宝石只能说是石头的当下,纪尧姆确实有理由怀疑路易莎是为了厉行节俭才定做这样的首饰。而他说不需要路易莎做‘牺牲’,倒也不是单纯因为爱护路易莎,而是实际来说,路易莎一个人节俭,对国库意义不大。 路易莎本身就不算奢侈——别看她穿戴吃喝都很讲究,但这些大多属于‘个人开支’,是要她用自己的年金、自己的收入去付账的,也不关国库的事。至于别的方面,路易莎相比其他王后,真的很简朴了。 到底路易莎有一个现代普通人的底子,是做不到封建社会天生贵族那样放纵地骄奢淫逸的。 现在国库因为纪尧姆接受了一个烂摊子,情况不太妙。可一个王国的积蓄、收入,相对于个人开支基本上要高不止一个数量级的,路易莎这里节俭确实就是杯水车薪——也有个人挥霍可以把一个国家败掉的,别说是生产力很低的古代了,就是现代,一些不发达的小国也有这种现象。可那终究是少数,至少路易莎不算那种情况。 “不,您误会了。”路易莎意外地看了看纪尧姆,又看看自己手腕上的黑色宝石黄金手镯:“我只是觉得它们也很美,而且真的很衬今天的衣裙,您难道不这样觉得吗?” 纪尧姆微微躲开了一些路易莎的目光,路易莎好像听到他轻声回答了什么,但在人声有些嘈杂的晚宴大礼堂,根本听不清楚——不过路易莎还是下意识微笑起来,这种情况下就算听不清楚说了什么,也能知道对方的意思。 人的交流就是这样奇特的,语言蕴含的信息量并没有想象中的高,很多时候大家还得辅助表情、动作等,才能真正理解意思。所以有有些人说话很含糊,如果是和这类人打电话交流,就得重复几遍才能明白。可要是当面交流,又不会发现有这个问题了。 现在情况就是这样,就算路易莎没听清纪尧姆在说什么,也能凭借对他的了解,从别的地方获取足够的信息,知道他的意思。 第198章 穿越中世纪198 路易莎佩戴黑色宝石制成的首饰, 这在罗本都宫廷引起了一阵效仿的热潮。不过这个热潮明显不具备持久性,和当初她结婚时佩戴刻面白钻石带来的风潮不可同日而语——白钻,或者说无色钻石, 再不流行,那也属于宝石之类,只是价格偏低而已。 黑色宝石就不同了,路易莎才叫它们宝石呢!其他人眼里这就是石头。此时的人们可不会深刻了解每一种宝石的性质不同, 然后以此建立心理价位。譬如在现代,黑色蓝宝石虽然价格相对低, 可占着‘蓝宝石’的名头, 就不可能是白菜价。 此时的人们眼中,宝石最重要的就是颜色,最多讲一些火彩、变光之类(还是最近宝石切割工艺进步了不少,宝石才能显出这上面的差异)。所以,黑色蓝宝石对此时大多数人来说,大概和黑曜石之类的黑色石头没什么不同。 大家会因为路易莎佩戴黑色宝石首饰, 且确实很好看,而跟风照做,可这改变不了对黑色宝石就是石头的底层认知。在这个贵族总是追求最好、最贵、最夺目,誓要将自己与大众从视觉上彻底分开的时代,这就是最大的问题所在了。 他们没有选择黑色宝石的理由啊——它不闪耀璀璨,不色彩缤纷,价值也聊胜于无,它甚至都不是宝石的! 当然, 路易莎也不会在乎黑色宝石是否能够长期流行,她会佩戴黑色宝石,就正如她自己所说, 单纯是觉得漂亮、合适而已。以她现在的威望,已经不需要单纯通过珠宝来标榜身份了——君主之类的人物穿戴华丽、塑造超然形象,这在此时并不少见,但也不是全年无休,永远都像个珠光宝气的衣服架子的。 而且不出所料的,等到圣诞节前一晚的平安夜,路易莎自己就换下了所有黑色珠宝,戴上了更符合节日氛围的华丽首饰。这正印证了她佩戴黑色宝石首饰的初衷,完全就是因为喜欢、合适,等到场合不合适,别说其他人了,就是她自己都会换下来。 “希望今晚不会出错……”在玛蒂尔达远远注视着刚刚坐下的路易莎,对她身上的璀璨仿佛星光闪闪的宝石出神的时候,一旁一个同为乐队成员的女伴有些担心地祈祷了起来。今天是平安夜晚宴,场面十分隆重,除了吃饭喝酒外,也有不少节目表演。王后身边侍女组成的乐队,也会这次献上第一次公开表演。 虽说是排演了很多次了,确定了没有问题,但临到要当着整个大礼堂的人表演,还是会担心、紧张。 “我总觉不太顺手,要我说这都是玛雅的问题,她和我都是小提琴手,她还坐我旁边——没有比这更糟糕的事了,她很容易就会带偏我的节奏。几次出问题,其实都是她的原因,只是不在她旁边就发现不了这一点……我总不能告她的状。”伙伴还在玛蒂尔达耳边喋喋不休。 又说了好一会儿,似乎才发现玛蒂尔达根本没有听。伙伴好奇地顺着她的目光望过去,就看到了隔着盏盏烛光,在主桌后望着下面的路易莎。 “亲爱的,你怎么一直盯着殿下瞧?殿下今天不是和平常一样完美吗?”伙伴有些纳闷地问。 玛蒂尔达其实不是在看路易莎,或者说,她原本是在看路易莎的,她被路易莎身上的宝石华服吸引了,同时也艳羡着每一个骑士投向路易莎的爱慕目光(路易莎作为王后,这其实只能算是正常待遇)。 但只是一会儿,路易莎和纪尧姆说起话来,她在看的就是纪尧姆和路易莎两个人了。 她猜想着两个人在说什么,心里觉得自己进入乐队,其实是有利有弊的。好处当然是从今以后,能经常在国王面前表演,有的是机会勾引他。坏处就是,平常都是排练、学习,根本不可能贴身侍奉王后,这也导致她很难有机会观察国王和王后的相处。 她其实有些好奇国王和王后是怎样相处的,不管怎么说,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国王陛下的确是个严肃的、不爱享乐的人。而王后呢,倒是很会对自己好,可她不是那种柔媚的人,布鲁多女继承人、瓦松第一流贵女的骄傲,那也是一等一的。 这样两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没有谁会先低头……想一下就觉得很难相处融洽了。 爱情的火烧得旺的时候感情好,或许还能过得去,哪怕起争执了,也能很快和好。可爱情的火是不可能一直烧的,就像壁炉里烧着的木柴,也总会有烧成灰后火焰熄灭,甚至于壁炉都冰冰冷冷的时候。 而就玛蒂尔达所知,国王对王后是一见钟情的,现在都过去好几年了。或者少一点儿,只算结婚的时间,那也结婚一年多了——这么长时间,别说爱情消失了,据说国王和王后连一次争吵都没有! 玛蒂尔达并不认为国王和王后的‘爱情’会是自己的障碍,这时人们眼里的‘爱情’和后世认知的也不一样。尤其是对男性,还是权势滔天的男性,即使他们爱着某个女子,也不妨碍他们有别的情妇,或者去某个娼妓的臂膀里安眠。 别说是一位国王了,哪怕就是普通骑士,也多的是家里有一个妻子,然后还一边爱慕着一位贵妇人,一边光顾妓院,甚至强迫穷人家的女儿的。 玛蒂尔达在意路易莎和纪尧姆的相处,想要观察,还是想从中学到和纪尧姆相处的、讨好他的技巧。她理所当然地认为,一切是现在的样子,路易莎肯定有特殊的技巧,她摸准了纪尧姆的‘脾气’。 这其实是有些误解路易莎,她的高傲只不过是他人认为罢了。和纪尧姆相处时,她虽然也没什么曲意逢迎的时候,可态度也一直很好啊。尤其是私下之外,真的是以对待上司的小心谨慎对待纪尧姆的——她始终没有忘记,这是中世纪,而纪尧姆是一国之君。 即使她是王后,他们的首要关系也不是‘夫妻’,而是‘君臣’……这是上辈子看多了宫斗剧的本能做法,而现在来看,她觉得效果很不错,毕竟结果证明了一切。 最终玛蒂尔达也没能观察出什么来,主桌后面,路易莎和纪尧姆似乎说了几句话,然后又各自做足了国王和王后的姿态,供其他人‘观赏’。 之后就是没什么可说的晚宴,直到快到玛蒂尔达她们表演了,她们才提前离席,拿着自己的乐器等候——她们前面表演节目的艺人结束之后,她们立刻就要跟上。 王后的侍女组成的乐队为大家演奏乐器,这当然引起了在场所有人的注意。虽然她们的技艺不会比专业的演奏者更高,美貌也不见得比得过一些本身就是交际花或者女奴的艺人,但她们都是贵族出身,这在这个时代绝对能弥补其他方面的不足了,还能超过呢! 之后乐队的表演虽然不算‘技惊四座’,但也对得起听众的叫好了。毕竟表演的曲目不算难,而且乐手的底子是很好的(除了小号手等少数几人),经过一番训练学习,就该有这样的水准。 在众人之中,玛蒂尔达尤其惹眼。这不仅仅是因为她妆扮自己十分用心,知道要表演的乐队其他成员,每一个都是很用心打扮过的。更多是因为她天生丽质,且她对自己的魅力非常清楚,懂得展示自己的长处。 譬如说,她很清楚自己的手臂格外美,修长而纤细。所以选择了一件袖管很贴合的礼服,细密的扣子从手腕扣到了手肘部位,既方便她拨动琴弦时动作,也能很好的展示出那双优美动人的手臂。 又比如说,她知道自己神采飞扬最美,所以在其他人紧张时,她始终是最放松的那个(至少表面看是如此)。 玛蒂尔达还一边弹拨竖琴琴弦,一边眉目顾盼生辉,和观赏表演的人做‘交流’。这样轻松自如、艳丽飞扬的样子,在多数因为第一次当众表演而有些呆板的姑娘,几乎是一下显出来了——玛蒂尔达并不担心这样的表现会带来麻烦,类似这样的‘大胆’,宫廷里时不时就会出现一次,根本不算什么。 宫廷这种地方,集中了浮华富贵和尊卑分明,相对来说并没有好出身的‘边缘人’,会拼了命往上爬,这是人之常情。所以为了往上爬,大胆一些甚至可以说是‘基础’了。 当然,一切的前提是,不要在达成目标前就得罪不能得罪的人。比如说她现在这种情况,最好不要早早被王后发现自己的目的——当然,引起国王的兴趣后就无所谓了。只要引起了国王的兴趣,哪怕还不到要收做情妇的程度,王后的打压也不算什么了。 是的,面对一个拥有实权的王后的打压会很难熬,可王后始终不可能杀了她,又或者毫无理由地将她赶出宫廷。她也是贵族出身,即使没有‘布鲁多女继承人’那样厉害,也是贵族的一份子,可不是能随意对待的。 然后只要趁着国王有兴趣时更进一步就好了……成为真正的国王情妇后,王后就没法直接打压了。 玛蒂尔达的目光落在主桌几个人身上,没有露骨地直接瞄上纪尧姆,但她很确定,她已经让国王陛下感受到了‘您很特别’‘我是看着您的’……这类信息。 这也算是玛蒂尔达的小技巧了,她知道男人是吃这一套的——他们某些方面就是这样幼稚的,总会觉得自己是最特别的,大家都在关注自己。当有人满足他们这种‘错觉’时,他们就会感到极大的愉快,从而产生好感。 “……盖拉德男爵小姐,是不是——”晚宴结束之后,在侍女给路易莎拆散发髻梳头的时候,雨果夫人在一旁有些迟疑地说出了口,但她没说完就被路易莎打断了。 路易莎只是对着面前的玻璃镜眨动了一下眼睛,多年下来已经足够有默契的雨果夫人就完全理解了她的意思,没有往下说了。又过了一会儿,头发梳顺了,头皮也经过了一番按摩,另一名侍女端来热水给路易莎热毛巾擦脸时,路易莎才开口说话。 “盖拉德小姐很可爱,也很聪明,至少她没做什么出格的事儿,所以您也不需要做什么。” 虽然玛蒂尔达做的不那么明显,但宫廷这种地方从来不会少敏锐的人,像一贯细心的雨果夫人就察觉到了。至于路易莎,主要是她当时就在主桌后、纪尧姆旁边,算是‘沾光’吧,更容易发现玛蒂尔达的‘小花招’。 另外大概就是‘直觉’了……一个女人瞄准了自己的丈夫,人在现场的话,只要不是特别迟钝的,总会比较容易发现。这甚至不需要明确的证据,也不需要分析,很多时候就是一种本能的直觉。 但知道归知道,路易莎的确不好做什么。 就像她说的,现在玛蒂尔达还没‘出格’,正常是不能对她做什么的。这有点儿像是有人暗恋一个女孩儿,女孩儿对对方没意思,但也不太可能在对方没表白的情况下,直接先拒绝——也有人察觉到了就要说清楚,不喜欢拖泥带水,可那终究是少数。 考虑到还要承担‘错觉’的风险,如果是自己感觉错了,岂不是尴尬?就更少了。 当然了,路易莎如果是个‘妒妇’,那倒是无所谓了……虽说作为王后,就要做好丈夫随时沾花惹草的心理准备,可‘爱的独占欲’这是人之常情。别说是侍女已经表现出那种心思了,历史上还有王后善妒到了疑神疑鬼的地步,只要国王多看一眼的女人,都要惩罚一番后赶出宫廷呢! 路易莎不是什么妒妇,虽然不至于纪尧姆真的豢养情妇也觉得无所谓,但她这方面主要还是现代女性的认知:重点不在女人,而在男人。只要男人有那方面的心,驱赶再多女人也没用,最终只会自己累得气喘吁吁,并且在对方眼中越发面目可憎。 也不是说赶走潜在情妇,又或者对国王丈夫看得严一些就一点儿用都没有,有的时候是真能通过这种方式达成‘忠诚的婚姻’的。或者至少将丈夫找情妇的时间延后一点,再延后一点——只是这对路易莎这个现代女性来说,就实在没意思了,甚至会觉得恶心。 所以她的主张就是,玛蒂尔达没有出格犯错的话,就不用管她。当然,如果她出格犯错了,那也是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雨果夫人虽然在常年的相处中,知道路易莎性格不同于普通人,但也不会想到路易莎居然‘洒脱’到这个程度。在她的认知里,还是路易莎非常宽容,而且也确实不是善妒的性格,所以才有这样的安排。 不过这也不奇怪,这还什么都没有,连风吹草动都算不上呢。这时候就有所反应,反而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了。 玛蒂尔达的事就暂且按下不说了,雨果夫人也只是暗暗记在心里,决定多留心玛蒂尔达的情况——现在倒也不算太担心,她也看得出来,纪尧姆肯定是对玛蒂尔达没有另眼相待的。当然,未来的事说不准,这是只说现在。 又过了几分钟,纪尧姆也来了时,路易莎还瞄了一眼摆在房间里的座钟,已经过了凌晨一点钟了……平安夜晚宴,这也是没办法了。 路易莎现在都住自己的王后套间,纪尧姆也和她一起在这个套间起居。至于他自己的房间,基本是不去住的,不过白天会在那边办公、接见一些关系亲密的臣属,所以现在那边倒更像是一个上班的地方了。这样工作和生活分开的感觉,纪尧姆似乎是觉得不错,也很满足。 反正路易莎是没有见他带工作来路易莎这边过…… 不过偶尔也有意外,他和路易莎总会聊天,而聊的内容也不受限制,其中就包括治国理政的事。那些他一说路易莎也跟得上,还经常会有很深的、让人眼前一亮的见解——因为这个原因,难免会说到工作上的事。 有时就是随便说一说而已,路易莎也是信口而谈,这都没什么。可有的时候,问题恰好是比较上心、紧急的,又一下谈的深了,其实也就和工作差不多了。换个角度看,就是路易莎和纪尧姆两个人开小会、做头脑风暴嘛…… 今天就是这样的意外时刻,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最近晚宴不停,然后今天又过于兴奋了。总之,虽然是过了凌晨一点才躺下准备睡觉的,但路易莎和纪尧姆都有些睡不着。于是借着房间里烧着壁炉的火光,以及壁炉台子上点着的几根蜡烛,躺在床上说起话来。 其实这时候卧室里还有人在,是看壁炉的女仆。冬天要整夜用壁炉,所以必须要有人照看壁炉,主要不是为了适时添柴,而是防范火灾——对此,路易莎和纪尧姆都是适应的(主要是路易莎,纪尧姆都谈不到说‘适应’的,他从小如此,这反而是他所习惯的),倒是不妨碍他们旁若无人地讲小话。 “……所以您在为这件事儿头疼啊,缺少一个精明强干的人,帮助您追讨赃款。”路易莎听完纪尧姆现在的为难之处,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 纪尧姆刚刚继位时,倒没有立刻掀桌子,算是安静了几个月。但这不代表他是一个好脾气的,或者打算延续之前路易三世旧格局的人。那只是他生性谨慎的体现,就像他在上战场前,也会先了解情况一样……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边没有这样的典故,但道理是相通的。 现在已经摸清楚一些底细了,就准备要动手了——具体操作是很复杂的事,但事情本身却不复杂,类似于华夏的‘和珅跌倒,嘉庆吃饱’那样。既然前面路易三世留下了那么多贪污腐败的大臣,现在不利用一番就太浪费了。 解决掉他们,既可以最快、最简单地给纪尧姆的人腾位置,也能靠收缴赃款,暂时给国库续一段时间的命。 现在可以说是国库最空虚的时候了,一方面是路易三世时期欠账太多,另一方面,纪尧姆刚刚继位,花钱的地方也多。 如果这两年没有太大的战争和天灾,纪尧姆肯定是要休养生息的。而且一朝天子一朝臣,他治下肯定没有路易三世时期那样贪腐横行了……这样只要几年下来,积累生产配合相对合理的分配,国库要充盈起来也是挺快的。 但这个‘挺快’,对现在的瓦松财政也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所以才说要收缴赃款给国库续一段时间的命。 这个想法是没有问题的,方向也很对,就是具体操作需要注意。这需要主持这件事的君主有足够的权威,不然很容易翻车,尤其是在君主权力没那么告的西方,更是如此。另外,负责做实际工作的人也得是既精明强干,又不怕得罪人的那种。 这样的‘孤臣’在华夏不难找,朝堂上总是有的。但在西方的话,朝堂诸君就很难见到这样的了。 “您是有符合要求的人选吗?如果有的话,请您一定推荐给我。”纪尧姆注意到了路易莎若有所思时垂下的眼睫,一下有了猜测:“或许他是您重用的人?即使是如此,也先借给我吧,我会补偿您的。” “不,我不能说他一定合您的心意,只是说他可以试试看。他的确是一个很擅长和大臣打交道的人,就我所知,他放贷给官员就没有收不回账的。据他所说,他完全猜透了官员‘私账’,即使那些人说没钱,他也能自己找到钱。” 路易莎想到的是科西莫先生,那个来自罗兰西,是伽利略家族的养子的科西莫先生。他来到路易莎身边后,一开始路易莎只是试着让他打理一些放贷给肥皂商的业务(这样是扶持特鲁瓦肥皂产业),之后倒是因为做的太好,一下脱颖而出了。 现在他也管着路易莎的大笔资金。 第199章 穿越中世纪199 纪尧姆是非常信任路易莎的, 不只是因为路易莎是他的妻子,他对她还有这很深厚的感情。更是因为一直以来,路易莎表现得都很可靠, 尤其是当他给与她信任,她就从没让他失望过。 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本来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以至于路易莎推荐了伽利略家族的科西莫,即使科西莫年纪轻轻,不是贵族, 且此前并未担任过任何官职,是个一文不名的人, 纪尧姆还是认真考虑并召见了他。 科西莫是在几天以后赶到罗本都别墅的——说实话, 他根本没想到自己的事业居然还有这种发展!虽说最开始去特鲁瓦,向路易莎这个‘未来的王后’毛遂自荐时,他就想过走王后路线这条捷径,说不定能成为王室的顾问、御用货币兑换商什么的,可现在实在是太快了。 按照他的设想,最快也得十年才到那一步呢! 只能说路易莎确实是个不拘一格用人的, 有着现代人思维方式的她,当然不会在意科西莫并未贵族的出身,完全是看他的能力说话。既然科西莫展现出了极为出众的能力,现在又恰好有个机会适合他,路易莎当然乐得顺水推舟。 说到底科西莫还是她的人,这次如果真的很好解决了纪尧姆的问题,不管他以后会不会转而为纪尧姆办事,对路易莎来说都是有好处的。纪尧姆用完他就还回来, 路易莎还能继续用这个着实好用的人才,且纪尧姆肯定要记她的‘推荐之功’的。而如果不还了,那就是她的人去了纪尧姆手下, 这也会增加她的影响力。 以最快速速度赶到罗本都别墅后,科西莫立刻就见到了纪尧姆。 纪尧姆有些意外他的年轻,但还是让侍从给他说明了现在的情况。科西莫除了一开始面对纪尧姆有些紧张外,开始谈正事就进入了状态。仔细听纪尧姆的心腹侍从说过后,沉思了几分钟,就总结说道:“所以,陛下您需要从贪官污吏手中拿回他们偷走的钱,您是打算查账吗?” 虽然是问句,可从刚刚的说明中科西莫已经明白了纪尧姆这边的打算,这更像是陈述了。但直接陈述表达不出他反对的潜在意思——是的,科西莫不太同意‘查账’,只是不好直接说,所以故意用了问句表达不赞成。 纪尧姆不是迟钝的人,当然不会听不出这个意思,问道:“查账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吗?” “不,陛下,查账当然没什么不好,账目是不会说谎的,假账也一定会留下痕迹。小人的意思是,像诸位大臣那样的人物,他们的账本一定经过了很高水平的‘修饰’,要从中找到问题会很难——有痕迹没错,但这就像是森林里打猎,猎物当然是留下了痕迹的,可也不是所有猎人都能满载而归。” 科西莫揣测着纪尧姆的神色,非常小心地说:“而且这样起底账本,波折肯定会很多,可能到最后打草惊蛇。” 纪尧姆当然不会因为科西莫否定了自己的打算就生气,他是个务实的人,这时候甚至还有些高兴。因为他也很了解科西莫这类人,他们要寻求晋升之阶,往往会非常积极。这种时候的‘反对’,就不会是单纯的判断,后面一般都跟着他们自己的解决方案呢! “那么,您又有什么好的建议呢?”纪尧姆问道。 科西莫抖擞起精神说了起来:“是的,陛下,小人有一个不算办法的办法。不知道您是否清楚,这些大人代替王国去地方收缴各项税款时,收取的钱财只有一部分是硬币,其他都是实物。从谷物牲口,到布匹木材,什么都有,或者说有什么要什么。” 以实物抵税,或者本来某个税种就特定要求以实物的形式上缴,这在古代社会是非常常见的。这主要是因为钱币供应不足,尤其是在乡村地区,人们很少有‘交易’发生,日常更少见将资产以钱币的形式积存下来。如果强行将所有税都货币化,这些人都会因为要获取钱币被平白剥削一层,陷入悲惨境地。 而这样做的国家,大多也没有好结果。首先是没有那么多货币供应是现实,原本的实物税也改收钱了,只会导致钱荒加剧,这对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是好事。其次,对于古典社会中的国家来说,实物经常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 收取实物,能方便国家大量掌控某些特定实物,要用的时候很方便,同时也能减少商人操纵市场。而且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大量掌握实物的话总是让人安心的——钱当然也有用,但有的时候钱换物资从来不只是算术题。 在后世那样相对自由、能够以很快速度全球流通的市场上,各国都要搞储备,由此可知掌握物资的重要性。在中世纪,这更是重中之重。 “……就小人的经验来说,收取的硬币入账,往往会修饰得很到位,要查出问题很难。但实物方面就是另一回事了,因为太多太杂,而且那么多东西就堆在仓库里,所以可以说是处处是漏洞。”科西莫成长的伽利略家族正是早期银行家那一类,经常接触这些,那可太懂了。 “查仓库里的实物吗?”纪尧姆在思考这件事的可行性。 科西莫又说:“陛下,查仓库也很麻烦,而逼得太紧张了,说不定会有人烧仓库,来个死无对证呢!要小人说,您大可以派人去地方上,地方上当然不可能全都是那些人的人。相反,他们要从地方上拿走更多东西,不知道损害了多少人的利益。” “我想,那些老爷们必定是两边都‘偷’了,不仅仅偷了上缴国家的,还向下拿了更多。所以如果悄悄找到地方上的人,叫地方上的官员带着人证物证来。您再突然召集所有人,宣布现场对账……这一定会让那些人措手不及的。” “这种时候,问题最容易暴露出来了。” 其实,此时的大臣欺上瞒下、两头吃好处,这是非常常见的,都不值得说了。问题是,路易三世时期养肥了这些人,也养大了他们的心。他们向上偷得更多、损公肥私,向下也更加横征暴敛,以至于到了破坏大局的程度。 纪尧姆对科西莫的提议有些兴趣,不过他还需要更细致的计划,另外他也得和心腹讨论一下——当然了,纪尧姆是非常有效率的性格,所以前后也没有耽误超过一个礼拜,就认可了科西莫的建议,并且让他也参与到了这件事里。 科西莫为此感到非常兴奋,特意来到路易莎这边奉承。不只是感谢路易莎将他推荐给了纪尧姆,也是一种表态,表明如果路易莎有需要,他随时愿意为路易莎效劳。他当然知道作为王后的路易莎正如日中天,不会做出有了国王青睐,就一下将原本的恩主抛诸脑后的蠢事。 “……陛下选择了信任您,这可是很难得的机会,希望您能不辜负陛下的信任。”人是路易莎推荐的,对于现在的情况她当然是乐见其成的,所以也只是勉励了科西莫一番,然后就提点起了他来。 “我并不怀疑您的才能,不然也不会将您推荐给陛下了,但我希望您注意到,这次的事儿和您过去的‘收账’可不一样。我是说,那些大臣们可没有那么好打交道,不同于你们过去收账时遇到的贵族,那些贵族即使蛮横,一般也是认账的。最多是想用自己的权力、门路来压迫你,叫你能够暂缓收款,又或者减免一些利息。” “仔细想想,连一国之君差不多也是这样。那些说是欠账很多不还的,弄到借贷商人都破产的,其实最后或多或少都还了一些,真的有勇气完全赖账的都屈指可数。” 主要是,赖账那么彻底,连最后一层脸面都不要了,那对信用的损害就真的太大了。那样做,到最后真的会导致需要钱的时候无人肯放贷——而正常的话,也就是提高下次贷款的利率,以对抗高企的风险罢了。 “但现在是代表国王面对大臣,反而不可能像放贷商人一样该怎样就怎样,因为他们毕竟都不是商人。其中的分寸,您能明白吗?”路易莎像是在问科西莫,但其实不是的,纯粹就是提醒而已。 科西莫真的能回答不明白吗?或者他回答不明白,路易莎就能教他吗?先不说作为下属,主要就是为上司排忧解难,要教也只是提纲挈领,又不是师傅带徒弟,哪有手把手教细节的?就说路易莎肯教,这又要怎么教呢? 要教人很难的,尤其是涉及到‘分寸’这种微妙的东西,只能说会者不难、难者不会。而不会的人,还是那句老话,‘人教人,百次无效。事教人,一次入心’,与其指望有谁能教会,还不如想着脑子还不错,经了事慢慢就会了。 果然科西莫也是连连称是,说自己完全明白。只不过是真的假的,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或者他自己都不知道,只有等最后做完了才有结论。 回头告退出宫,科西莫就去为纪尧姆办这件事去了。这次会有不少纪尧姆信任的骑士,分散到地方上找人,科西莫也会负责几个郡。这时候还轻松一些,真正难的在后头,汇总后的工作他也要参与,而且是负责人之一呢! 他做这件事的积极性很高——当然高了,这可是关系到一辈子富贵前途的事,这次的机会没抓住,想要有下一次可就难了!一个富商养子,失败后想要得到第二次机会,可比得到第一次机会更难,真正的难如登天。 在多数人还在过圣诞节假期,沉浸在圣诞节氛围中时,科西莫就和其他骑士一同悄悄出发了。那些被瞄准的贵族老爷们,这时候正是最忙的时候(圣诞节前后,各种宴会、拜访、庆祝活动,那可太多了),丝毫不知道有这样一支队伍,正准备往他们的致命处插上一刀呢! 就这样,大约到了2月中旬,派出到地方的人,包括科西莫,总算都回来了。他们不只是自己回来,还带来了一批人证物证,将任务完成的很好。 得到一份报告的纪尧姆也知道时机刚刚好,也不拖泥带水,立刻做了安排配合。 首先他宣布,将在罗本都别墅组织一次狩猎活动。当然了,罗本都本来就是王室的‘狩猎小屋’,虽然现在经过了一番扩建,可这附近依旧有属于王室的、适合狩猎的大片山林,用于大型狩猎活动是没问题的。 因为要给准备时间,所以将时间定在了三月初。正好三月初天气也会温暖许多,不少动物也出来了,相对适合组织户外狩猎活动…… 既然是国王提起的大型狩猎活动,那只是现在住在罗本都别墅的一些人就不够了,邀请还给到了西岱一些人那里。应该说,凡是有一些身份地位的,不管其立场是什么,这次狩猎活动都邀请了——大家也没觉得这有什么不对,大型活动让能来的贵族都来,这也是常见的。 像狩猎这种准军事活动更是如此,一般甚至会特意邀请自己的敌人,也算是一种武力威慑了。 这算是纪尧姆准备的一个‘鸿门宴’,是打算打猎期间突然发难,对质查账的。这也既突然,也是把人控制在了罗本都别墅这个纪尧姆的大本营,不可能临时去做什么应对。而且狩猎这样的准军事活动中做这样的事,威慑力也更大。 虽然纪尧姆不会搞什么类似‘血色婚礼’的屠杀,但关键不在于他怎么想,而是参加者怎么想,会不会感到压力——其实他们也不会觉得纪尧姆会搞那么大,这种事此时是没有先例的,没有人觉得哪个君主敢那样冒天下之大不韪。 不过威慑还是一样威慑,这也是狩猎活动拉来敌人观看最初的出发点。 由此,不出所料的,当狩猎的间隙,享用帐篷晚宴时,纪尧姆突然发难,是多么让人反应不过来了——当然不是纪尧姆开口先说的,这方面还是得做做表面功夫,即使大家对于真实情况都心知肚明。 是早就得到纪尧姆示意的人,突然跳出来说要举报云云……之后一唱一和之下,被举报的人目瞪口呆,然后就不知怎么的,进入到了需要对质自证清白的情境。 匆匆忙忙下答应的对质,当然不可能应付纪尧姆这边的充足准备,结果就是一败涂地。 “殿下,殿下,这次您难道也要袖手旁观吗?”在西岱王宫里,这次元气大伤的旧臣们只能去‘逼’安娜王太后,说道:“陛下完全被一些小人蛊惑了,一些‘改革派’,活像我们都是十恶不赦的罪臣!您应该去阻止陛下的。” 还有人跟着说到:“哦,改革派!要我说,这世上最不该存在的就是改革派了,他们都是为了讨陛下喜欢,不择手段的家伙——这世道是有什么不好的,非得用那些人去改革?无非就是自己过去不得重用,所以要用这种方式显出自己来。” 在古代的话,其实无论东西方,‘改革’都不算褒义词,甚至连中性词都算不上。这也不奇怪,封建社会强调稳定,而‘改革’虽然没有‘革命’那么强烈,但也不像是封建社会统治阶级会喜欢的。 他们就喜欢一直不变,喜欢自己,还有自己的血脉,全都能一直做人上人。阶级稳固,尊卑分明,正是他们理想中的样子。 安娜王太后故意露出为难的样子:“陛下最近的确太不顾及贵族的脸面了……但我听说,你们的确是被抓住了问题。” “殿下,”有人立刻打断:“殿下,我们得生活啊,为陛下效忠,难道不该有回报吗?依靠自己的职务,获得一些好处,这就像是从自己的领地里收取钱财,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儿。” 此时的观念倒的确如此,依靠公职弄到手各种好处,这被看做理所当然。甚至,很多职位一旦任命,时间一长还很可能会成为这个家族的‘财产’,可以代代相传——难怪在此时很多人眼中,一个官职和领地也差不多。由此一旦当上就是自己说了算,可以尽情上下其手了。 安娜王太后一点儿不意外这些人会这么说,但依旧是不紧不慢地说道:“的确是这样,但你们似乎是拿的太多了,尤其是拿走了太多原本该送进国库的东西。不管怎么说,这是不是有些不合适呢?现在陛下也只是要追回这部分东西,也没有要定罪的意思,倒也……” 安娜王太后难道过去就不知道这些人做了什么吗?当然不是!只不过以前是路易三世的时代,他的威慑力不足,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既然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平常大家就不可能把这些放到台面上,互相讨论你贪了多少,我又贪了多少什么的。所以安娜王太后这里装模作样,仿佛自己真不知道,其他人倒也很难说什么。 这就是那种可以做,但不好说的事。当初没有挑破,这时候自然有了装傻的余地。 没错,就是‘装傻’,这一次安娜王太后是打定主意不参与到这件事中了。这当然是因为她和纪尧姆有了默契,所以即使会大大地得罪这些‘盟友’一次,她也不会在他们地要求和鼓动下做什么。 至于说这次为什么就能有这么好的默契,肯定不会是时间久了自然有默契,而是因为纪尧姆答应了在弗朗索瓦的事上他来主动——之前是打算晾着安娜王太后,由此获得更大的妥协的。这次正好需要安娜王太后配合,就干脆放弃了原本的打算。 反正纪尧姆主动开口,最多也就是多给弗朗索瓦一点儿领地,封一个有领地的爵位。大可以给一个名义上在瓦松,实际又不在瓦松失控的土地,这也算是另类的‘慷他人之慨’了。 真要说起来,这对纪尧姆没什么损失,甚至还刷一波友爱兄弟、慷慨名声——当然,安娜王太后也不算白忙,一方面纪尧姆开口,而不是她去求着纪尧姆,这减轻了她的压力。只要没有做出直接倒向纪尧姆的姿态,‘盟友’们这边就还能糊弄。 另一方面,这也算是获得了一个强力无比的宣称权了,别看现在地不在实际控制中,但将来的事谁说得准呢? 第200章 穿越中世纪200 针对过去路易三世时代, 贪婪无度,揽了太多好处回自家的大臣(或者原大臣),最近可以说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总之, 再一群少壮派纪尧姆亲信的乘胜追击下,不管他们愿不愿意,都只得吐出当初吃下的大半好处。 之所以是‘大半’,而不是全部, 那当然是因为做不到。很多都已经花费了,哪里还能拿得出?这方面, 纪尧姆也不可能真的催逼太过, 毕竟这是贵族的时代,纪尧姆即使贵为国王,也不能真的让为数不少的贵族一下全完蛋……除非是战争。 路易莎上辈子时的英国历史上,就有红白玫瑰战争,两个家族争王位,这倒是死了大量的贵族。而这也为后来英国集权铺平了道路, 毕竟贵族消耗了不少嘛,可不是方便集权么——虽然英国的体制从诺曼征服后,就是相对集权的了。在威廉一世的设计下,英国就不可能出现能够威胁国王的强大诸侯。 像是红白玫瑰战争什么的,其实也是王族内部你来我往来着…… “这次你做的很好。”纪尧姆从科西莫手中拿到了最近查抄到的财货清单,这也是‘一事不烦二主’了,先前科西莫就是清账的主力。之后追款,更是他的老本行, 索性纪尧姆就让他做了这件事的主要负责人。 看到最新一份的财货清单,虽然之后应该还会有新的,但‘高潮期’已经过去了。拿这份财货清单和之前几份做总结, 就是这一波‘和珅跌倒’的主要收获了。 这些归拢起来当然是极大的一笔财富,纪尧姆对使用这笔财富已经心中有数。但这不必这时候和科西莫说,所以不动声色地放下财货清单后,他就说起了自己对科西莫的安排。 “朕很想直接任命你为国库大臣,但这是不可能的。” 这也算是敞开天窗说亮话了,现在的国库大臣也是纪尧姆的心腹,或许能力不如科西莫那么强,但他又没犯错,纪尧姆没有理由解他的职。而且科西莫的出身,以及此前从未担任过什么瓦松政府职位,他甚至还是个外国人,这都是问题。 这些科西莫自己同样心知肚明,然后他就听到纪尧姆说道:“首先,朕会册封你为骑士,赐给领地和身份。这样再将你任命为朕的财务顾问,等到下次有机会,再安排一个大臣的位置给你,就非常简单了,谁也说不出什么来。” 册封一个骑士并不算什么,即使是附带领地的骑士,对一个国王来说也是小事一桩。所以纪尧姆册封科西莫,知道科西莫这次功劳的自己人,一点儿不会奇怪,更不会有反对声。至于国王的私人顾问这类职位,更不必说,这原本就不看出身,只要国王满意就行。 事实上,很多出身不高的人,正是靠着和国王的私人关系做了顾问,然后才慢慢成为大臣的。这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一些神甫,他们可能是王室的家庭神甫,也有可能不是,但因为各种原因,能够和国王建立起联系。他们如果得到了国王的欣赏,之后成为顾问、大臣,这一条路是很通畅的。 对于这样的结果,明白其中意味的科西莫当然不会有什么,他非常感激地道:“陛下的恩惠,小人一定会牢记在心。” 纪尧姆也没有说太多,之后又是几句勉励,就让科西莫下去了。之后他则是带着财货清单,和自己的另一些心腹商量使用的问题——他虽然早有打算,但这样开会商议的过场还是要走的。而且这也不是纯粹的过场,是能够起到统一思想的作用的。 当然,纪尧姆的打算本来也就是大多数人所认可的。毕竟纪尧姆的内政并不出色,但他的头脑和性格就决定了水平至少在是平均线以上。所以这种时候他的打算也不会是什么迷惑行为,都是没什么亮点,但也挑不出毛病的。 首先就是还钱了,路易三世时代是真的从商人那里贷了不少款子。其中有的是被半赖掉了,有的却是拖延到了纪尧姆继位,现在就是纪尧姆的事了。 纪尧姆虽然不至于要连本带息全还,但本金还是打算还的。这也是为了瓦松的信用,为了未来借贷不至于利息高得可怕。 是的,纪尧姆只要还本金,瓦松的信用就能不降反升了。毕竟那些借贷商人之前就已经收了很长一段时间利息了,而且是很高的利息,现在纪尧姆只要能还本金,他们已然是大赚,自然没什么不愿意的——肯定还想争取积欠的利息,可面对一位能征善战的国王,谈判打消他们这个念头倒也容易。 只要意识到纪尧姆能还钱就会还钱,至少会还本金,瓦松的信用就能上升。属实是已经降到最低点了,怎么都是往上走。 还钱之余,剩下一些钱,纪尧姆则是打算用作军事开支。这并不是准备打仗了,而是单纯要敲打一些不听话的封臣——不听话的封臣,这是任何一个国王都有的烦恼,再加上纪尧姆最近对一些路易三世时代的老臣动作不断,更容易刺激出反骨仔。 这种时候,一些敲打是很有必要的……这也算是作为国王,都要经历的事。纪尧姆刚刚继位时位置不够稳固,而且也确实没钱,这都没办法立刻提上议程。但现在就不同了,位置稍稳,手头也有钱了,正好可以计划起来。 “一次领地巡视是很有必要的,可以每到一位诸侯的领地,就组织一场大型狩猎。”在讨论这个针对封臣们的‘敲打计划’时,克莱尔骑士很快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克莱尔骑士现在也是王室卫队的侍卫长了,作为大臣之一,这时候当然能发言。而他提出的建议虽然无甚新意,但这种事本来就有大量先例了,也不需要‘新意’,能达成目的就是最好的了。 果然,这个建议一出,大家也都没什么反对的意思。虽然大家猜测克莱尔骑士就是揣测着纪尧姆的想法才提出这样的建议的,觉得他有过于谄媚的嫌疑——之后的重点只在于领地巡视的细节。毕竟一场领地巡视也是千头万绪,尤其加入了具有敲打封臣的狩猎活动,组织策划的细节就更多了。 “这样啊,领地巡视……”纪尧姆开完会议,晚上就和路易莎说了这件事,路易莎对此倒是不太意外。 虽然纪尧姆过去从没有和路易莎说过要来一次上强度的领地巡视,但‘领地巡视’本身是不值得意外的事儿。中世纪的君主、诸侯,经常不在自己宫廷呆着,更多就在领地巡视中。之前纪尧姆还是王太子的时候就代路易三世巡视过领地,路易莎还和他一起去的呢。 纪尧姆继承了瓦松王位,刚继位时不太稳固就不说了,现在差不多安定下来,新的一年又开始了,领地巡视提上议程也是或早或晚的事儿。 最多就是纪尧姆给这次领地巡视加了更多目标,这是之前不知道的。不过联想到纪尧姆一直以来的志向,又觉得理所当然了——纪尧姆一直有自己的抱负,想要收拾封臣,建立更强大的中央集权,这是路易莎看得出来的。 另外,路易莎倒也不意外这个,毕竟贵族一直是君主最大的烦心事,哪个君主没有集权的念头呢?重点不是想不想,而是能不能。反正现在的瓦松是很难的,传统和现状都是制约,纪尧姆此行也不是为了集权,能暂时让一些人老实下来就是胜利了。 纪尧姆见路易莎一副不出所料的样子,犹豫了一下,还是对路易莎说出了自己的请求:“我离开后的西岱可能不太稳定,这里有很多不满意我的人。所以必须要有一个我足够信任,权威也无可置疑的人,代替我稳定局势。” 纪尧姆一说,路易莎就懂了,这个人当然是说的她,不然纪尧姆也没必要这样子对她说了。 “太好了,能得到您这样的信任……看起来,作为王后我做的还不错?”路易莎故意以开玩笑的口吻说出这番话,就好像这是一件大好事一样。虽然从她说的角度,这的确是值得乐观对待的。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留在西岱坐镇,这是一件很难做的事儿。就不说宫廷阴谋之类的了,从现在大局已定的情形来说,这个可能性即使存在,也很低了。但这依旧是劳神费心极了的一件事,而且做好了看不出什么功劳,一旦出了什么差错,就是她这个王后的巨大污点。 纪尧姆见路易莎露出开心的神色,没有说话,但嘴唇已经抿起来了。 路易莎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便抓住他的手放在自己脸颊旁,温和地说:“我也很希望和您一起去领地巡视,见见新地方、新人,就像上次我和您一起领地巡视一样。不过,领地巡视是君主终身的事业,这次不行,很快又会有下一次……我还担心未来和您出行太多次,会觉得新鲜的东西也不再新鲜,赶到腻烦呢。” 其实,国王和大领主巡视领地,本来就不一定要带着妻子一起,甚至不带的比带的要多得多。像路易莎这辈子的父亲巴尔扎克伯爵,他巡视领地从来不带妻子的。路易莎这辈子的生母是这样,现任伯爵夫人也是这样。 为什么路易莎要预备有拉尼宫廷,就是预备着纪尧姆巡视领地,她就回拉尼呆着的。 当然,这次的话,即使她不和纪尧姆一起巡视瓦松,也不能回拉尼了。因为要帮纪尧姆坐镇西岱,人就得在西岱,最少也得在罗本都。 纪尧姆垂着眼睛,瞧着微微仰视着他的路易莎,某种很焦躁的东西被安抚了下去。但与此同时,另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焦虑又上浮了——有时候他自己都觉得惊异,原来他是一个这样儿女情长的人吗? 竟然会因为一段时间后的分离赶到焦虑……和眼前这个人分离,哪怕只是短暂的分离,也是那样难以忍受。 如果倒转回去五年,不,甚至三年前,他都不知道自己会这样。三年前时他已经见过路易莎了,正在谋求和路易莎结婚,那时的他当然也爱着路易莎,但那好像和现在又是不一样的。本以为会随着时间变得淡薄的爱情,现在却是一天比一天更能够牵绊住他的情感。 似乎是那么一瞬间,纪尧姆简直要为这强烈的情感害怕了,他侧过头不看路易莎。然后有些不自然地清了清嗓子,转移话题道:“希望这次巡视全国能够顺利达成目的,之前和伏京公爵一战,虽然已经让一些人安分了一些,但不安分的封臣就像是雨后的蘑菇,总是会冒头,这大概是所有君主共同的烦恼。” 和伏京公爵打了一仗,赢的那样有压倒性,自然有一定‘示范作用’。更别说,战败的伏京公爵,以及和他站在一起反叛的一些其他领主了,这次损失巨大,他们那一波封臣,短时间内别说想不想了,是根本没有搞事情的能力。 但即使是这样,身为君主也不能安心。此时是中世纪中晚期的样子,诸侯征伐已经过了高峰期,蛮族入侵的狂潮也被有效抑制,基本几大满足都被抵挡在了西方核心区之外——‘蛮族’也是相对来说的,当罗马倾颓,蛮族取代了他们,接管了他们的土地和文明,蛮族自然就成了闻名世界的一份子。 只不过,当旧蛮族迈入‘文明’后,曾经孕育出他们的、艰难困苦的世界边缘地带,自然会有新的蛮族生息。再然后,为了财富和更好的生活,又来冲击‘旧蛮族’们。旧蛮族们理所当然自命为‘文明人’,相对的新蛮族就是‘野蛮人’了。 总之,看起来这段时间西方世界趋于平稳,可以划分为‘盛世’。但就像华夏的盛世之下,依旧多的是饥馑,普通老百姓所谓的好日子,在后世人看来也只是饥一顿饱一顿,根本经不起任何外部世界一点儿变化的可悲生活。西方中世纪的‘盛世’,战争也依旧是个过于日常的词儿。 最多就是战争的烈度、规模和频率都有所下降,但以后世人的眼光来看,还是动荡岁月。封君与封臣之间,领主与领主之间,从来不能放心。 路易莎真切感受到了纪尧姆对集权的渴望,想了想后说道:“集权的确很难,君权与臣权,中央与地方,一直是做着博弈的。即使是君主集权方面堪称‘典范’的远东丝国,达成的君主集权也只是妥协下的集权呢。” 因为路易莎的原因,纪尧姆对‘远东’是有一定了解的。‘三国演义’的故事都听路易莎讲过了,其他或真实,或戏说的历史故事当然也会听一些。这时候听路易莎说‘丝国’是君主集权,也完全不突兀。 他早已在之前的故事里就知道了,在‘秦朝’完成大一统后,远东的丝国就全国范围内由分封转向郡县了。虽然‘汉朝’一开始,皇帝有分封自己的儿子做国王,可那和独立王国的国王是两回事。更何况,‘汉朝’的皇帝还总想着削弱封国的力量,更是让分封名存实亡。 总之,汉朝的皇帝就如同古代的罗马一样,统治着广袤的领土。但不同的是,罗马很难将行之有效的统治延伸到外省,除了核心统治区,其他的地区,中央和地方也是妥协的。汉朝的统治则非常细致,真的可以下到很小的行政单位。 虽然只是听路易莎和一些去过丝国的外国人讲那边的故事,无法理解他们是怎么做到的,但纪尧姆依旧难免心驰神往。 这时候听路易莎说远东丝国的君主集权也是妥协的,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完美’,他倒是有些好奇了,追问路易莎。 路易莎上辈子上大学学的并不是历史,‘历史故事’知道,可其中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就只知道一些基础的、大而化之的东西了。纪尧姆问华夏的君主集权怎么妥协了,她也解释不清楚,想了想还是决定讲故事。 现在的华夏是元帝国时期,路易莎就以元帝国以前的故事来说明。她讲了围绕‘铸币’发生的一系列央地博弈,一旦中央强势,当然会尽可能收回铸币权,使其完全在国家的管控下。可当乱世来临,地方自己铸币就非常常见了。 围绕铸币,中央和地方的博弈一直非常紧张,可以以小见大。另外,铸币权在此时的瓦松也是一个很能挑动神经的话题,王室一直致力于收回地方铸币权,至少要限制地方铸币出地方后的流通。拿这个举例说给纪尧姆,也更有代入感呢。 当然,具体能从这个故事里感悟到多少华夏央地博弈的微妙,就看纪尧姆的‘悟性’了。 说实话,从最后纪尧姆的神情来看,路易莎并不觉得他感悟到了什么。他当然听懂了这个故事,也理解了远东丝国的君主集权是真实存在的,但又没有想象的那么绝对。可要说弄明白了其运行原理,还找到了可借鉴之处,对当下的他有什么启发,那是没有的。 嗯,其实就和路易莎差不多嘛。 不过说着华夏的故事,路易莎的思路却慢慢打开了,不经意就联想到了很多,她想到了世界历史上别的国家的君主集权之路。像华夏那么复杂、精巧的,别说融会贯通了,就是直接抄作业都很难,毕竟情况不同,想也知道生搬硬套只会失败。 可总有君主集权的操作相对简单,更方便此时的瓦松‘学习’的吧?路易莎就是这么一想,就想到了有可行性的‘案例’——上辈子历史上太阳王路易十四时期的法国,以及德川幕府统治下的日本。 太阳王路易十四这个例子就不用说了,瓦松大体就是捏他自法国,所以学习路易十四的君主集权操作,肯定更适合瓦松。即使路易十四那时候已经是17世纪,以世界近代史开始的年份1640为准的话(1640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他的统治时期完全在近代,世风民情和中世纪完全不同。 至于日本德川幕府……这就要说到日本的神奇之处了,他们虽然地处东亚,但古代很长一段时间就是西方中世纪类似的统治方式,政治上异曲同工。这大概也是后来日本的流行文艺作品里,架空中世纪为背景非常常见的原因之一吧。 总之,因为这种‘相似’,日本德川幕府控制地方、维护集权的方式,此时看来居然很有参考意义。不,应该说,和路易十四的主要策略对照来看的话,都有很高的相似性。 想到这里,路易莎对纪尧姆说道:“丝国的方式太复杂了,而且瓦松和丝国差的太多,即使能学会,放在瓦松也不见得能成功。相较之下,另一个国家,一个比远东丝国还要更东方的岛国,他们的做法或许更有参考价值。” 路易莎是打算讲日本的事例了,虽然现在的日本还远未到德川幕府时期,但此时人们对东方的了解非常少。‘丝国’都只是个概念,更别说日本了。很多此时传来的东方故事也是以讹传讹,路易莎说的故事对不上实情很难被发现,即使被发现了也不算什么,只当她也是被骗了而已。 当然,太阳王路易十四的故事路易莎也不愿意落下,准备杜撰一个远方国家,套上后讲故事。这年头故事里‘远方国家’这种设定,其实就和架空差不多了,别说听的人了,说的人都大多不知道真假——也不见得是故意骗人,还是那句话,口口相传的时代,真的很容易以讹传讹。 “陛下,您愿意听一听这个故事吗?如果您觉得我对此说什么是有些出格了,我就不说了。”路易莎没有直接开始讲故事,讲之前还是向纪尧姆确认了一下。魔/蝎/小/说/m/o/x/i/e/x/s/.c/o/m 200-210 第201章 穿越中世纪201 纪尧姆当然愿意听路易莎讲远方国度的故事, 他很清楚,路易莎说的远方故事,绝对不是炫耀珍奇的那种半幻想故事。诸如香料是从天堂流出的河流下游打捞来之类, 又比如在比遥远更遥远的地方,有一个巨人国什么的。 路易莎的故事,哪怕她自己说了,含有创造的部分, 也真实的过分。尤其是故事背后蕴含的东西,更是一点儿不错, 全无虚假的成分。 得到纪尧姆肯定的回答后, 路易莎总算说起了君主集权的故事,先从日本说起。 “因为是比远东更东方的国家,在人类能够抵达的国度中,那就在最东方的了,所以一直以来那个国家都有‘日出之国’的绰号。”路易莎以一个略带浪漫的方式带出了日本,毕竟是讲故事, 而听这个开头,就很不容易判断出她说的故事的真假。 她首先讲起了‘日出之国’的幕府传统——德川幕府当然不是第一个僭越天皇权威,以大将军的身份凌驾于天皇之上的幕府,这个传统其实也很早就有了。 “……总之就是这样,经过一轮诸侯征伐后,最强的那个确定了自己的统治地位,以大将军的身份君临天下。而为了集中权力,也确保这些诸侯不会随时反派, 新的幕府设立了新制度,即‘参觐交代制’。” “‘参觐交代制’之下,日出之国的诸侯们得定期居住在王都。平均来算的话, 诸侯们在王都的时间和在自己领地的时间是一半一半,而且他们的家眷也得留在王都……这极大加强了大将军对诸侯们的控制。” 以古代的条件,人不在地方,再想要遥控地方事务,这就很难了。让诸侯们平均一半的时间都在王都,实在是杜绝了大部分的搞事可能——其实说是一半时间不在领地,这还是说少了,还没有算在路上的时间,据说日本的大名,江户时代能在领地的时间就是1/3。 “当然,一些特殊地方的诸侯是不必常驻王都的,譬如说设立在旧都监督天皇的。另外一些偏远地区,来往不方便的,也不用每年参觐,大概是三年一次。还有如果有特殊情况,譬如地方发生饥荒,又或者诸侯本人生病,这也是能请假免去参觐的理由。” “经常性地要将地方事务交给别人打理,即使这个人是自己的亲弟弟、儿子,又或者最为倚重的封臣,时间长了也会形成一种牵制吧?在这种情况下,各位诸侯为了自己对领地的掌控都要焦头烂额了,也没有余力再做什么。” “再有,经常要去王都,一路的路费,还有在王都的种种开支,这肯定和在自己的领地内不能相比,这又是对诸侯财力的极大消耗。诸侯若是财力不足,力量也会减弱,这也是变相达成了集权的目的。” 路易莎简单地讲了日本的德川幕府是如何通过‘参觐交代制’集权的,给了纪尧姆一些时间思考消化。然后过了一会儿,就又说起了太阳王路易十四的故事。 说起太阳王路易十四,很容易想到‘凡尔赛宫’‘高跟鞋’‘在位时间最长的君主’之类的关键词。印象里,那就是个幼年继位,成年后耽于享乐的法国君主。另外就是觉得他运气特别好吧,不管他多么耽于享乐,就是恰好处在波旁王朝国力鼎盛期,当时的法国也是当之无愧的欧陆第一强国…… 然而事实上的太阳王可没那么简单,事实上,他很像是同时代的清朝中,康熙皇帝与乾隆皇帝的结合。同样的长寿、穷兵黩武、挥霍享乐,但也可以说对外武德充沛,对内君主集权达到巅峰——这些都是需要能力才能做到的,其人绝对不是庸才。 “……这位幼年继位的国王,因为日后总是自比太阳神,同时他治下的国家又着实强大耀眼,所以有‘太阳王’的外号。” 对于国王的外号什么的,纪尧姆接受良好,因为中世纪就是一个流行给君主取各种外号的时代。什么‘征服者’‘显贵者’‘忏悔者’‘圣徒’‘口吃’‘秃头’‘矮子’‘胖子’‘美男子’‘幸运者’‘好人’‘狮子’‘红胡子’‘痛风的’‘无能者’‘哲学家’……多种多样。 “但其实他年幼继位时,国家大事完全掌握在母亲和大臣手中,等到他成年了,很长一段时间也没有实权。不过总的来说,他的母亲和臣子也并不是打算发动阴谋政变,又或者造反那一类,经过一些波折,他还是顺利接管了权力。” “在他坐稳王位后做了一件事,这件事很像是他贪图享乐,我也觉得有这方面的原因,但有利于其集权也是真的——他修建了一所前所未有地豪华的‘别宫’,然后将全国的贵族和官僚机构尽可能地集中于此。” “这很像是日出之国的‘参觐交代制’,但不同于参觐交代制,表面上是为了向大将军表示忠诚,尽服侍之义务,大家是‘自愿’的,实际心里很不愿意。太阳王则是通过极其奢侈的宫廷生活,真正吸引诸侯们长期留在宫中的……嗯,至少主要是这样。” “不过它们的作用都差不多,消耗了诸侯的金钱,让他们没有时间呆在自己的领地内,很多时候都在君主的眼皮子底下……” “参觐交代制的坏处是,这是通过君主的权威半强迫推行的,肯定会有阻力。好处则在于花钱比较少,财政负担不大。太阳王的做法倒是不用担心‘阻力’了,可要维持极端奢华的宫廷生活,这可太花钱了。如果强行如此,那肯定会有各种反噬。” 就像历史上的路易十四,导致了法国的财政入不敷出,民间怨声载道。他活着的时候倒是一辈子享乐过去了,但后来他的曾孙路易十五继位时,面对的就是一个巨大的烂摊子!而这位路易十五刚继位时,凡尔赛宫的场面其实已经大不如前了。 路易十五也是年幼继位,当他真正掌握实权后,也没能解决路易十四留下的诸多问题,这期间法国一直在走下坡路。而等到路易十五之后的路易十六和他的妻子玛丽·安托瓦内,正是法国历史上著名的断头夫妻。 在西方那个传统下,统治者居然被处死,可见社会矛盾已经大到何等程度了——欧洲历史上被处死的统治者就查理一世、路易十六和尼古拉二世三个而已(这说的是‘公开处死’,和战死沙场或者死于宫廷谋杀是两个概念)。 听了一会儿,纪尧姆才点了点头说道:“这都是很有启发性的故事,虽然具体去做肯定有很多细节,但只看这个大致方略我也能够想到,是有不小的成功率的……当然,问题也是真的存在的,所以知道这些‘先例’的我们,就算要参考,也不能照搬。” 路易莎听他这样说,就知道他对故事里幕府的做法、太阳王的做法已然领会,并且正在考虑怎么做了。纪尧姆的性格就是这样的,决定要不要做往往是很快的。但在决定要做之后,考虑怎么做却会相对慢,一般都要经过深思熟虑。 之后几天里,他都和路易莎讨论这件事,讨论该怎么在瓦松‘抄作业’。 “……直接推行‘参觐交代制’那样的制度是不可能成功的,除了激起国内动荡,不会有其他结果。相比起日出之国的幕府大将军携平定天下的权威,诸侯们几乎都是敢怒不敢言,瓦松没有类似的条件。”纪尧姆谈到这里的时候,有一种旁观者式的冷静。 “而太阳王的做法,就算不考虑金钱,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做成的。他先是修建了一个豪华王宫,又一步步建立起完全不同的、有吸引力的宫廷文化,这需要很长的前期准备时间——我也讨厌这样。”虽然到这里是很直率的话,但路易莎也没有从纪尧姆的口吻中听到什么情绪。 纪尧姆一直都是这样,在路易莎的感觉里,他不只是对战争,对统治这个国家也同样抱有不喜欢不讨厌的态度。他似乎就是恰好处在了那个位置,所以会尽力做好,但对事情本身有多大的欲望,这是没有的。 路易莎从纪尧姆的话中提炼出了关键,说道:“所以您还是觉得太阳王的做法更有可行性,只不过不喜欢漫长的前期准备,对吗?” 纪尧姆没有否定,只是直接接着说:“太阳王的做法的确更有可行性,但花钱实在太多了,如果能够解决这个问题,漫长的前期准备倒也不是问题。” 头脑正常的统治者都该理解‘耐心’这个词,欲速则不达。尤其是君主集权这样的事儿,从来都是个‘大工程’,根本不可能今年开始,明年就完成。正如那句古老的谚语所说,‘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这不只是指罗马这座城市的建造,也是指罗马的称霸之路啊。 “花钱啊……”路易莎顺着纪尧姆的方向去思考,说道:“要说太阳王的做法,其花钱之处有两方面,一个是新造王宫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开支,从一开始建造,到几十年间还一直扩建、维护等,都是巨大的开支。” “然后是维持奢华的宫廷生活,这又是另一种流水式的花钱了。从宫廷消耗的各种物资,到服务于宫廷,保证宫廷顺畅运转的人力成本,这都是每年,甚至每天都在进行的。即使乍看暂时可以承担,可想到是源源不断地开销,就觉得太沉重了。” “尤其我们都知道,这样奢华的宫廷是会助长奢侈浪费的。最终真正地开销绝对会比最初预计地更多,而且是逐年上涨……那时候花钱如流水就是字面意思了。” “分开来看的话,建造王宫我有一些想法,或许可以少花钱,甚至不花钱就让您得到一座奢华王宫……等我仔细考虑清楚可行性后,再说给您吧。”路易莎想了想后说道。 路易莎这番话让纪尧姆多了一些期待,别人说这样的话,纪尧姆会认为是天方夜谭、不切实际。但如果是路易莎的话,他又觉得很有可能是真的了。这一方面是因为他知道路易莎做到过很多事,都是能人所不能。另一方面,大概是因为个人感情吧,人就是会因为‘感情’影响判断啊。 路易莎也的确不是在和纪尧姆吹牛,她心里是有一番底气的。她想的其实很简单,就是搞后世房地产开发那一套。 现在的西岱实在是太拥挤了,可以将新王宫和扩建城区等,打包成一个地产项目。如果只是修建王宫,那就是纯粹花钱的项目,可要是和新城区开发等算到一起,那就有操作余地了。这也是路易莎说少花钱,甚至不花钱的原因所在。 不然的话,怎么可能一个奢华的王宫,不耗尽国库呢? 路易莎拿到了西岱及其周边地区的地图,开始心中计较起来——此时的地图真的是简略,而且也很不准确,但大致意思是有的。 路易莎看了一会儿,再加上和一个对西岱极其了解的顾问交流,首先确定了一个扩建方向——路易莎看好西岱城外西北部,这里易守难攻,本身就是建立城堡的好地方。原来是有一座小城堡的,其作用就是拱卫西岱。 现在将新王宫选址于此,从安全性上来说是不用担心的……嗯,西方的城堡经常在城外,所以倒不用讲究华夏城墙套宫墙那一套,新王宫设在原本的城外完全没问题。 其次,西岱城西北部大片土地正好是皇室地产(就是一片森林),省了还要去买地的功夫。虽说在开发前,这里的土地对王室来说很便宜,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嘛。 另外,更重要的是,西岱城内西北部本来就是除了内城外,人口最密集的区域。从西北部朝外开发‘新城区’,新城区能够最快最顺地流入‘人气’—— 按照路易莎的计划,不仅仅要在城外西北方,原来那座小城堡的地址上建起一座大型奢华王宫,还要开发其周边。 第一块是围绕王宫最近的‘高档居住区’,不是所有来王都的贵族都能在宫内有住所的,就算他们有,他们的家眷、随行人员也不一定有,所以宫外有个住处就很必要了。 再然后就是为高档居住区提供配套服务的工商业区,这里会有金匠、裁缝等服务于富人的工匠和他们的工坊,也会有厨师、女仆、掮客等的落脚处…… 至于普通的平民区,那当然也是有的,就在西北边离城最近的地方。原本住在西岱城内西北边、拥挤不堪的人们,现在可以出城建宽敞一些的房子了。因为他们原本就在城内西北边生活工作,只是搬到城墙的另一边也不影响生活(西北边原本就有城门口)。 路易莎考虑的是,可以找相熟的商人来承包工程。他们为纪尧姆的新王宫承担一部分费用,就可以获得相应的工商业区和平民区的土地。想也知道,到时候新城区正式形成,这些土地也会变得很有价值——古代社会,有条件搞房地产开发的城市其实很有限。普通人的房子能占多大的地方?地价根本不是房价的重点,建材和人工才是,尤其是建材! 这种情况又要怎么搞房地产? 但也有例外,古典社会少有的大城市就是这样的例外。譬如宋朝的都城汴京,多的是大官儿都抱怨房价高呢!即使是官职不算小的官员,单靠宋代那已经很高的俸禄,可能也攒不出汴京的房款……这就是有搞房地产的基础了。 西岱严格来说其实也没那个基础,虽然它已经是西方同时代数一数二的大都市了,但这里纯粹的城市人口,不算周边乡下的,只有十多万。而十多万的人口,即使古代没有高楼,城市是摊大饼一样摊开,这么些人填进去,占地其实也没多大。 然而,谁让西岱就和此时多数称得上重要的‘老城’一样,都有城墙呢?之前其实就因为城里装不下了,在原有的城市之上,往外又围了一圈——所以西岱有内城和外城,内外城还都有围墙,就是嵌套的两层围墙了。 所以除非是住到城外去,城内还真就是挤挤挨挨的。可住到城外并不是随意的事,王都附近肯定是没有无主之地的。包围着西岱城的,除了少部分公地,几家修道院的‘院产’外,就是各个贵族的庄园了,一般乡绅都沾不上! 这些地方大多自成一体,当然是不会让城里住不下的市民去买地建房的——再说,哪怕是没人、没产出的野林,老爷们也不会卖给市民。想的是平常打猎说不定用得上,而且用不上又怎么样呢?一块房子的地才多少钱,老爷们还在乎这点儿? 这种情况就让搞房地产开发有了可能性……当然,只是可能性,具体操作还需要仔细斟酌。 路易莎的计划是,找到十来个合作商,直接向他们拍卖土地,以此筹款建设王宫。这需要王室与合作商之间有比较好的信任度,因为合作商没有亲眼见到王宫,以及周边人气流入前,很难确定事情真的会如说的那样顺利发展。 信任,商人和王室之间的信任,这在如今实在是最稀缺的东西了。好在有路易莎,有她这个商人中信誉满分的王后在中间做担保,这一步应该不会卡住。 这就能有修建王宫的启动资金了——没办法,这年头搞房地产赚的钱始终有限,而修一个超级奢华的王宫,又需要太多钱。所以一个新建区的土地卖出,也只能赚到启动资金而已。 不过好歹这不是全部,高档住宅区还没卖呢(其实预备中的政府部门用地,以及一些机动用地也都留了,没有卖,不过这些也是不能卖的,所以不用算)。大概等到未来王宫渐渐有样子了,就能卖掉变现了。 主要是,不可能向外界透露纪尧姆想要将贵族都收拢到新王宫的计划,也就无法以这片区域会卖给贵族建宅子为由高价拍卖了。这样的话,还不如留在手上,等贵族需要在王宫周边建高档私宅时,再细水长流、慢慢卖掉。 除此之外,路易莎还准备通过向贵族‘集资’赚一笔……既然王室婚丧嫁娶可以向封臣们收份子钱,额外有事还能临时征个人头税、财产税什么的。现在要修新的王宫,让骑士及以上的贵族,按照爵位高低、封地大小随个礼,谁也说不出什么来。 纪尧姆继位以后追账归追账,那是本来就积欠的!要说找封臣们要钱、收税,却是还没有过呢,也可以有这么一回了。 不过路易莎主张‘集资’却不是为了弄钱修王宫……实际上就这么要贵族们出钱,他们肯定是有怨言的。尤其是路易莎还打算搞阶梯收钱,爵位高的收的还特别高,就更不愿意了。 路易莎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让这些出钱的贵族,尤其是出钱多的中高级贵族,能够有个理由汇聚到西岱来——是的,国王和王后知道你们出血了,所以想了办法补偿你们,你们可以来王都担任‘施工委员会’的委员。 除了王宫之外,新城区的道路、桥梁、河道等公共设施,其修建也在‘施工委员会’的监督中。这换个说法,他们可以借此捞钱了,只要是正常的捞钱,上面就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于是说,找贵族拿到的钱,最后还要吐回去。 不过考虑到这么大工程被贪一回是避免不了的,收不收钱都一样,倒也不能说是收了个寂寞。 路易莎也是考虑清楚了,要将西岱新城区建设成‘示范区’。 因为是从头新建,又有路易莎这个现代人的经验,就能尽可能避免弯路,设计的很好很方便。只是要达到这个设计,规划就要很讲究了,配套公共设施也要跟上——所以才要修建公共设施,让施工委员会监督的工程更多了。 这倒不会花更多钱,因为这样做可以让王宫的建设规模下来一些,降低王宫的建设成本。 其实就是将原本王宫的一些职能分给了新城区,将新城区建得宜居又方便,由此带来的吸引力和宫廷大而豪华是一样的。 但后续的维护成本却截然不同,庞大而奢华的宫廷建筑维护成本是极大的,但公共设施后续维护却可以由社区和市政府负责。这不单纯是推卸责任,而是这样做对民众的压力还要轻不少(如果要维护王宫的话,花的钱也是民脂民膏)! 市民自己维护自己也能使用的公共设施,成本是很低的。宫廷建筑则不然,人工、物料、运行成本更高不说,还得考虑贪腐——社区和市政府维护公共设施也会有贪腐,或者至少过手留油,可那和宫廷维护的贪腐完全不在一个级别上。 第202章 穿越中世纪202 路易莎向纪尧姆阐述了自己的设想, 得到了纪尧姆的初步认可。之所以说是初步,是因为后续少不了完善、细化,各方面的妥协等等…… “这是一种思想疾病, 一下子感染两个人。 他们彼此独立,性别不同。 这种疾病通过一种热烈的欲望感染到人, 而这欲望源自迷乱的目光, 他们进而拥抱、亲吻, 一起沉迷于肉欲。 ……”(注一) 路易莎原本和自己的顾问谈一些西岱的事,试图完善西岱的新城区开发计划。一整个上午都在忙这个, 以至于都有些头昏脑胀了。等到她从书房出来, 准备去外面走走,就听到外面房间里,女士们正在诗朗诵。 “是《玫瑰传奇》啊,真是熟悉,巴尔扎克伯爵夫人很喜欢它。那时候在特鲁瓦宫廷,总能听到这首诗的朗诵声。”路易莎摇摇头。她对这首长诗兴趣不大, 即使它是这个时代最为流行的长诗。但因为巴尔扎克伯爵夫人喜欢,特鲁瓦宫廷大流行,路易莎想不熟悉也难。 当然,除了路易莎外,很多人也很追捧这首诗,宫廷里的人并不只是因为巴尔扎克伯爵夫人的缘故才反复研读这首内容足以写满一本厚书的长诗的。 “这的确是一部很特别的作品,可以说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集大成之作。”海莲娜公允说道,但看了看路易莎又说:“不过您对此兴趣不大, 我倒是不奇怪,虽然很多人都觉得《玫瑰传奇》有些过火了,但在您看来可能这也不算什么。” “而一旦不觉得这部作品是富有冲击性的, 自然也不会高看它了。” 简单来说就是,路易莎站在后世人的角度,对此时一些经典的、精益求精的东西,还会惊艳。但此时的一些以‘新潮’‘刺激’‘过火’闻名的东西,在她就很普通了。《玫瑰传奇》是爱情诗歌,而爱情相关的作品再未来可太多了。 无论是歌颂还是诋毁,是对她充满希望,还是毫无波澜,什么样的作品都有。而且写的细致入微,远不是一首诗能比的——尤其它还是一首叙事长诗,还不如一些短诗,集中了精华后,还能单纯从诗歌之美上打动读者。 当然,此时的读者大概是觉得这首长诗也是有诗歌之美的……只是对于路易莎这个本质上的‘外国人’来说,即使她在这个世界重新成长了一次,文化感觉上也是外国人,直接说就是体会不了那么入微。 “您不用奉承我。”路易莎笑着摇了摇头:“对于诗歌的品味,我总是和大家有些不同,是不是?” 高情商地说,是诗歌品味上和其他人不同,低情商地说就是诗歌上品味不高,显得有些呆板了。 “不同也没什么不好的。”海莲娜不以为然:“再说了,哪怕您这样,您掌握的文字、修辞、诗歌格律,能够背诵的诗篇,都比很多读到一首诗就妄加评论的人多多了。而我一直认为,只有很少数的才谈得到诗歌品味之类,多数人到不了那个程度,高深的话也只是人云亦云。” “比较起来,那些您掌握的东西还更实际一些,能够应付需要的场合,也每每能够看懂一系列的隐喻和典故。” 对此路易莎就不好说什么,不然一不留神就会变成对她的奉承大会。索性她很自然地转移了话题,问道:“你们怎么想到诗朗诵打发时间了?我以为你们是不怎么喜欢诗朗诵的,哪怕天冷不愿意去城堡外,唱歌弹琴讲故事也更受欢迎啊。” 主要是路易莎身边的人多少受她影响,她对诗朗诵没兴趣,长期下来,侍女、女官也就对诗朗诵兴趣不大了。 博福特伯爵夫人解释道:“我们原本正在读信,是哈斯金斯夫人的弟弟的来信。这位先生想请哈斯金斯夫人将他落在姐姐家的几本书,以及姐夫留下的旧靴子托人送去给他,还请哈斯金斯夫人拿一些钱给他,他上次的钱花完了。如果没有钱的话,别说购买纸张、羽毛笔、墨水这些东西了,就连吃的都要没有了。” 哈斯金斯夫人并不是侍女或女官,她是众多服务于路易莎的女仆之一。不过能进宫廷做女仆,尤其是还能露脸的,待遇肯定比普通女仆要好。也因此对她们会多一些要求,譬如出身至少该是清白的。 哈斯金斯夫人的娘家在她老家当地也是‘望族’了,只不过他们家这一支太远了,所以过的就是普通人生活。而她嫁的家庭,说是普通家庭,可丈夫也是个前途不错的律师。说实话,要不是丈夫死的早,没留下什么积蓄,她守着一儿一女,又不愿意再嫁,还真不一定会进宫做女仆。 她现在说起了也不算是普通女仆了,手下还管着几个洗衣女仆,她们一起负责清洗路易莎的衣服、寝具等。因为路易莎对这方面的清洁卫生要求高,而且和时下人有一些标准上的区别,所以格外看重负责这事儿的人,哈斯金斯夫人自然也就在她这里挂上号了。 路易莎看重的话,哈斯金斯夫人是不是女仆就不重要了。至少路易莎身边的侍女和女官,当着面时对她都很好,不会因为她是女仆就随意对待她。这大概也是她会请侍女和女官帮她读信的原因吧——她不识字,信件什么的只能请别人帮忙读。 路易莎回忆了一下:“哈斯金斯夫人的弟弟,我记得他是在西岱读书的。” “是的,您记性很好。”博福特伯爵夫人语气轻快说道:“哈斯金斯夫人的父亲送了儿子来西岱读书,这自然是为了年轻人的前途着想,想让他未来能做个律师或者会计什么的。正好,哈斯金斯夫人也在西岱,还能照看、监督那个年轻人……” 此时有两个学术圣地,一个是西岱,另一个则是一个盛产温泉的小城‘博洛尼亚’。这两个地方都已经有了不止一所大学了,虽然这时的大学和后世人们所知道的大学有不小的出入……总之,这两个地方可以收容足够多的学子求学,这就让各地的年轻人汇聚过来了。 当然,这些年轻人大都是家里有点儿底子,但又实在不多的家庭出身……毕竟这年头求学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路上被强盗杀了都不知道。如果是家里有家业继承,比如说一间店铺什么的,一般也不会出来上大学了。 不过也有人是真的怀揣着宗教理想上的大学,神学专业能合格毕业的话这年头是‘包分配’的,立刻就能成为神父——普通投身于教会的人,如果什么都没有,即使能进去,也不可能得到教职。这件事儿有门槛,而且门槛还很高。 远离家庭求学的年轻人,在此时有两大问题,一个是经济窘迫,生活差不多是无人照看的状态。另一个就是没有监督,身边又都是同样年纪爱玩乐的年轻人,一不小心就会荒废了学业。所以哈斯金斯夫人的父亲因为女儿嫁到了西岱,将儿子也安排到西岱求学,实乃明智之举。 哪怕哈斯金斯夫人无法给弟弟提供经济援助,照顾弟弟属于拿钱办事,那也肯定比外面的寄宿家庭收的少、做得好啊。 不过哈斯金斯夫人的父亲大概没料到,自己的女儿会在宫廷里干活儿,十天半个月也回不了家。别说照顾弟弟了,连自己的儿女也是出钱交给他们的叔叔婶婶照看的,只有她回家时才会相聚……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要监督弟弟努力学习,不要和一些来西岱日久的青年学坏了,哈斯金斯夫人也很难做到。 不过有她在总比没她在强,逢着一些日子,她总能亲眼看看弟弟的情况,再给父亲写信报告。比起很多送儿子去远方求学,数年见不到,根本不知道情况,只能儿子写信说什么是什么的强多了。 大概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哈斯金斯夫人的弟弟还算规矩,并没有像此时很多离家求学的大学生一样,凡是写信回家,必定是要钱。不过么,西岱生活成本高,他又处在各方面需求都日益增长的年纪,钱从来不够用也是真的。 哈斯金斯夫人在宫廷挣得还可以,而自从专门为路易莎工作,那就更别说了。所以她在确定弟弟没有学坏,花钱虽然有些大手大脚(以他的经济情况来说),但也尚算理智的情况下,就时不时也会援助弟弟。有时是送东西,有时是给钱。 “哈斯金斯夫人的弟弟落在她家的几本书中,就有一册《玫瑰传奇》……说起来,我们中也有不少喜爱这本书呢。”博福特伯爵夫人最后简单一句话解释了为什么会从读信,到诗朗诵《玫瑰传奇》。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说到《玫瑰传奇》,我就只会想到巴尔扎克伯爵夫人,然后紧接着想到伊娃。”路易莎说着摇了摇头:“说起来,上一次听到她的消息,还是她生了一个女儿。” 路易莎当然会对这件事印象深刻,但不是因为伊娃作为她的妹妹,现在还是波拉格王后。伊娃地位稳固、顺利生子,对她也有好处——两姐妹不管曾经是什么关系,在外人看来都是利益共同体,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 路易莎印象深刻的真正原因是原书中伊娃的死因,正是难产…… 这次她的生产年纪还要更小,路易莎还有些担心来着……最终结果是好的,母女平安——果然原书中会难产,孕期一直心情压抑也是部分原因吧。 “波拉格王后生下了一位公主,虽然不是最好的,但既然能生下公主,那王子也就指日可待了……对于一位王后来说,这已经很好了。”雨果夫人这个时候似乎是斟酌着说出了这段表面上看很平常的话。 凭借路易莎对她的了解,以及这些日子一些流言,路易莎当然明白这番话里的隐藏意思——无非就是结婚一年半了,她的肚子一点儿消息都没有,这一点很是让人忧虑。 说实话,自从路易莎和纪尧姆结婚后,宫廷内外盯着她肚皮的人就不少。只不过随着怀孕的消息一直没有,一些流言蜚语自然就多了。之前还可以说是纪尧姆去和伏京公爵干仗去了,最近半年多,纪尧姆可是一直和她形影不离的。 第203章 穿越中世纪203 关于生孩子的问题, 路易莎一直是避之不及的,这一点和后世的年轻人有些像,不过里面的原因完全不同。 如果是上辈子的她, 对生育虽然有些畏惧,但那就是正常的、对未知事物的不安。现在就不同了,考虑到此时的医疗条件、生产死亡率等,她的畏惧是真正的对死亡的恐惧——可她生活的这个时代, 她的人生又不由她决定。 作为父亲的巴尔扎克伯爵将她送进丰特罗的修女院,她就要安于做个修女。而将她接回宫廷成为女继承人, 安排和王室王子联姻, 她也无法拒绝这样的命运……现在她是多了一些自由和权力,也渐渐能掌握一些自己的人生了,可她依旧得遵守这个时代的规则。 她成为王后,第一大任务就是为国王生下健康的男性继承人。如果是非战之罪,譬如说无法生育,又或者生的都是女孩儿, 那倒是没什么。虽然那会导致她作为王后的权威下降一些,但只要她自己撑得住,这都是小事,她的人生经历异于常人,没那么容易受影响。 可她如果拒绝国王的亲近,又或者自行采取避孕措施(即使以这时的条件,避孕措施很难有好效果),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纪尧姆喜欢她没错, 可也很难说他对此是什么意思。即使暂时不会勉强她,考虑到家里是真的有王位要继承的现实,很多事也不是单纯能讲感情就算的。而真要走到那一步, 要面对这样的艰难处境,路易莎简直不敢想,那和全世界为敌也差不多。 当然,如果真的被逼到了生死关头,采取一些激进的做法,甚至就是和全世界为敌,那也没什么可说的。但问题就是现在还没到那份上,产妇死亡率,尤其是初生死亡率比较高是事实,可活下来的更多。尤其是路易莎还有后世的经验,当下优良的条件尽量复刻后世的经验,这又能提高产妇存活率。 这让她生育危险归危险,却也只能说是中世纪人生里的一种‘日常风险’——即使它比其他多数日常风险的致死率都高了那么一点,可说到底还是‘日常风险’。真要说的话,在中世纪喝水吃饭都有比后世大得多的风险,更别说瘟疫、战争这些东西,让人哪怕什么都不做,都随时要面临死亡威胁了。 这种生存环境,难道就不生存了,或者跑到没人的地方隐居? 所以现在的路易莎颇有一种顺其自然的意思,怀孕也没什么,没怀也挺好,大概就是这样的…… 不够总有人或明或暗地催生,路易莎也不会很耐烦的,所以雨果夫人的‘暗示’路易莎只当是没听懂。点头‘嗯’了两声,就说道:“我去外面走一走,刚刚与顾问在书房谈了两个多小时,都有些头昏脑胀了。” 这样说着,便有人行动起来,四五个侍女,再加上两名特意跟随的宫廷贵妇,一齐随着路易莎去了底楼对着中庭花园的一圈长长檐廊散步——这里散步风不大,而且呼吸着新鲜空气,看着中庭花园的绿意休息眼睛,也不用担心头顶有雨雪,路易莎平常累了就会过来走几圈。 大概是清爽的空气和漂亮的环境确实有利于头脑清醒吧,路易莎不知道第多少次在这里散步了,这一次随着散步中的思维发散,不知道怎么的就想到了古法水泥的大概配方——古代当然可以制造水泥,只不过品质没有现代的高,更不可能有一些特种水泥的水平。 据说古罗马就有水泥建筑了,所以他们也有水泥只不过就很多罗马的‘黑科技’一样,罗马倾颓之后的数百年乱世中都失传了。这方面华夏倒是和西方是一样的,古代都有不少超出时代的技术失传。 主要是古代的技术缺乏传播的途径和动力,基本上天顶星科技就在极少数人手里传着。这样的话,一有动乱就很容易失传…… 想到就去做,路易莎立刻吩咐身边的侍女,让她们记得派侍从去召几个工匠来。当然,都是路易莎欣赏的,有帮她办过事的工匠。她打算让那几个工匠牵头,试验古法水泥……她只记得大概的原料和做法了,所以要经过一番实验确定具体的配方和工艺。 “……除了几位大师,明天还要见兰伯特家族和波尔东家族的几位先生啊。”路易莎喃喃自语着。 兰伯特家族和波尔东家族都是西岱最有权势的二十个家族之一,两家之间还有一层姻亲关系呢!路易莎之前在特鲁瓦推肥皂产业的时候,和兰伯特家族的人有了往来,其家族成员正是特鲁瓦红酒皂在西岱的代理商之一。 如今他赚的盆满钵满,在家族中也是都知道的。也是因为有这样的前情在,兰伯特家族对路易莎很有信任,路易莎需要打配合的时候,他们总是更支持一些。这样一来二去,路易莎也对他们印象很好……如今有事自然想着他们。 至于波尔东家族,倒不是因为他们和波尔东家族有姻亲关系,他们是靠自身得到路易莎的邀请的——真要说的话,这些西岱数得着的大家族,彼此联姻可太多了,只是一层姻亲关系实在算不了什么。 波尔东家族一直都和王室有很深的关系,非要说的话,就是坚定的‘保皇党’。现在是集中君权需要一些人配合着做一些事,路易莎当然会想到他们。这是对他们的信任,也是想着多年以来的忠诚,恰当给予的回报。 是的,召见兰伯特家族和波尔东家族的人,还是为了办这次建设新城区的事(这和集中君权就是目的与手段的一体两面)。 路易莎想的是,要为修建包括王宫在内的新城区招商,其实就是让商人出钱买地。首先这种事缺乏先例,而且新区选定的土地上还是大片的荒地和树林,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属实是空手套白狼,真的很难说服此时抱有古典式商业头脑的商人。 索性也就不说服了,就让能配合的人吃第一只螃蟹就好了。其他人看到吃了螃蟹的人没事,反而美滋滋的,自然就跟上了——实在不肯跟也不要紧,就路易莎现在的人脉和手腕,完全可以内部讲这次的招商KPI给包圆了。 兰伯特家族和波尔东家族不是唯一,他们甚至不是第一批。路易莎第一批见的是自己常用的一些商人,这不奇怪,什么时候都是自己人比较可靠。再然后就是纪尧姆用顺手的商人,这上面路易莎和纪尧姆的人有些交叉,因为他们回彼此推荐人,不过总的来说还是各带各的团队就是了。 大家出于对‘跟着王后殿下有肉吃’的信任,即使不太明白眼下这件事,或者觉得风险太大,大多也是愿意跟的。这就是长期以来积累的信用的好处,有了信用真的是做什么都方便。 所以卖地真的很顺利,新王宫的启动资金这就凑出来了。新城区建设计划只等整理出来,得到纪尧姆首肯,立刻就能动工——因此,路易莎会想到古法水泥还真不是被缺钱逼出主意来了,而且古法水泥真不一定能省钱。 以此时的水泥强度和水泥制造生产能力,水泥作为建材的作用并没有那么大,而成本也没有想的那么低。真要说它好,好就好在一个方便,还有一个就是节省时间了。后者是最受路易莎看重的,这不只是因为作为现代人习惯了追求效率,也是因为纪尧姆一直希望加快进度。 他虽然主观上知道‘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可身为君主想要集权时,又难免充满了时不我待的感觉。毕竟这个事儿,是个君主都想,可想做不代表能做,能做不代表能做好,做好了都不代表没有反复……所以如果有机会的话,都想‘多快好省’一些,以免夜长梦多。 就这样,路易莎便又派出了一份研制古法水泥的项目。而这个项目和其他项目并行,一切都是在为建设新城区做准备——所以当纪尧姆点头肯定了路易莎做出的精细方案时,基本只要一声令下,立刻就能进入实质性工作了。 但路易莎没急着下令开工,她当然不会忘记做这些的初衷是什么,还不是为了像路易十四修建凡尔赛宫、发扬前所未有的宫廷文化,吸引全国贵族来消耗精力和财富! 所以啊,要从建设一开始就牵扯住贵族,现在是没有宫廷招待他们,但有‘施工委员会’啊!于是,国王要扩建西岱城新区,并且修建新王宫的消息就公开了——大家普遍认为新城区不重要,重要的是王宫,那才是需要花钱的地方。 古代社会,这倒是没错的。即使路易莎会比较注意新区建设,增加了不少公共设施,估计还是新王宫占工程开销的大头。 国王嫌弃旧王宫住的不好,打算修新王宫,这在此时是一个非常符合逻辑的故事,没人会觉得奇怪。而且只要国库确实拿得出钱,也没人能阻止国王这样做——对此,纪尧姆宣布他通过卖地从商人那里搞到了钱,现在还需要每个骑士按照领地收一些钱(贵族都是骑士,即使是国王也是有骑士身份的)。 大家当然不乐意,但这种事不是不乐意就行的。当初路易三世时经常收钱,也没有人乐意,但他开征两回,总也要同意一回呢! 现在是纪尧姆第一次收钱,大家也不好生硬拒绝。就是这收的数额偏高了,以领地多少来收,算是土地税吧,中大领主出的最多,颇为肉痛呢! 但他们很快就不抱怨了,因为他们听说了施工委员会的事。出钱达到一个数字后就可以成为施工委员会的委员,只要人在西岱便能以委员的身份共同决策新城区各个工程,包括王宫竞标的事儿,还能监督施工。 他们用脚后跟想也能想到,这是给他们赚回损失的机会啊! 于是口风又变了,变成了国王陛下新继位,正要通过这种方式拉拢地方呢!于是一个个都喜滋滋上王都,准备付出的钱加倍‘赚’回来了! 第204章 穿越中世纪204 路易莎和纪尧姆已经统一口径要建设新王宫, 并‘附带’建设一个围拢在西岱城墙西北角的新城区了。这当然引起了不小的反响,不过事情本身是比较顺利的,因为钱的问题解决了。这种事以往很难搞, 也就是因为难得拿出钱而已。 现在既然王后殿下手段灵活,在商人中面子大,居然把还没开发出来的新城区卖出了价格,空手套白狼套出了新王宫的启动资金, 也就是差不多半个新王宫了。那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大臣们也只有看这对夫妻表演的份儿了。 至于说剩下一半的新王宫建设开支怎么来,人家夫妻两个都不着急, 大家也不用替他们着急。看王后这么能弄来钱, 估计有的是办法。 是的,他们也没把从骑士手中收到的钱算上,大家都是默认会被贪掉了……所以根本没有将那笔钱计划在内。 当然,这些也都是以后的事了,就当下来说,收取钱款的人才出发呢!估计等到钱和‘施工委员会’的委员们来到西岱, 又是至少一两个月后了。现在的西岱,只有城外西北正在做的伐木工作,以及就近正在修建的窑炉等(烧砖用的),能看出即将要大建工程的样子。 这时候,路易莎也能‘中场休息’一下了。至少在‘施工委员会’的委员们来到西岱,工程全面开始前,这段时间她处在一种忙碌前的悠闲中。 “……这样的蓝布还真是稀奇呢。”拿着手中一块布料,吉娜左看看右看看, 觉得和以前见过的蓝布有很大的不同。 而就在路易莎清闲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老天都见不得她这么闲,一份来自普罗万的礼物引起了她的注意——或者说, 一开始是引起了她身边侍女们的注意,不然一份小小的礼物而已,可能收起来就略过了。 吉娜既然这样说了,路易莎也就多看了一眼。那的确是和此时常见的蓝布非常不一样的一块蓝布,给路易莎一种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陌生是因为和平常见的蓝布有差别,蓝色的色调、质感都有微妙的不同。形容不太出来,可见过的人都能一眼看穿。熟悉则是因为,这辈子不多见,上辈子却是时不时要见的——路易莎一下就能判断出来,这种蓝色不是用西方传统的染料染出来的。 “因为这是用靛蓝染的,而不是菘蓝。”路易莎拿过了那块布料,问道:“这是自国外进口的吗?我记得靛蓝提取自热带植物,国内并不产,用靛蓝染布的工艺更是外国才有的,我们这儿进口的靛蓝全都是用作颜料了……染布用的蓝色还是从发酵的菘蓝中得到的。” “是这样吗?”吉娜有些茫然,她喜欢记录民间故事,然后理所当然的也会喜欢用画笔和彩色图画在自己辑录而成的故事书边缘绘画图像。这种‘边缘图像’是很普遍的,在后世还会成为一个艺术专题被研究呢。 总之,吉娜对绘画并不陌生,平常也会使用‘靛蓝’这种颜料。但问她靛蓝这种颜料哪儿来的,其中有什么典故,她就是一问三不知了。 “是的……我记得靛蓝都是直接进口的色淀,不能做成溶液状态的话,也只能做颜料了。”路易莎仔细看那蓝布,发现染的挺均匀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给她送礼,所以挑选了一番,只拿了品质过关的。 上辈子路易莎很喜欢传统的蜡染,就是白布上面按特定的纹样要求涂蜡,然后染上染料。这样加热后蜡化去,原本涂蜡的部分就没有沾上染料,白色与别色对比,能衬出图案来。最传统的蜡染基本是白布篮染料,路易莎进过传统工坊看过这种,还上手染过裤子、T恤等小件。 这也是她一眼看出来的原因,不然就算看出不同,也不知道更具体的了。 路易莎仔细回忆了一下靛蓝色淀要怎么处理才能成为溶液染布,又或者从一开始要用靛蓝染布,就不能做成色淀?想了想去,没有一个结果。也说不定这两条路都可以——这是从化学的角度来说的,还原、化合什么的,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 “不是外国来的。”这时候雨果夫人进来了,她一直掌管礼物的进出,人又细心,很多礼物的细节都在她脑子里存着。直接就解释说:“原本就打算和殿下您说了,这是普罗万的染匠,就是您当初资助去学染布的恩佐染出来的。” 恩佐路易莎是有印象的,因为他的父亲马尔科是首屈一指的玻璃匠呢!直到现在,特鲁瓦生产玻璃镜要用的品质最好的玻璃,还是在他手上才有比较高的合格率。其实工艺是明摆着的,其他师傅和学徒都是看着他做的,但就是离了他就没有那么高的合格率。 当初路易莎会资助恩佐去普罗万学艺,是因为这个年轻人对制作玻璃不感兴趣,一心只想做个染匠。路易莎出于对他父亲的看重,便资助他去作为纺织业中心的普罗万学染布……说白了就是用这种方式安他父亲马尔科的心,和后世给高端人才的家人安排工作,孩子安排学校是一个意思。 “原来是这样……所以他现在送来这份礼物,我猜也不单纯是要感谢我之前资助他……他是想靠这个发财么?”路易莎听过雨果夫人的话,一下就想明白了,笑着指了指手中的蓝布说道。 “这个就不清楚了,那个年轻人没有说,只是说想见殿下您一面,亲自表达感谢。”雨果夫人似乎觉得这个年轻人有些‘自大’了。 倒不是说国王、王后这些人就不见下面的工匠了,有需要的话肯定会见。但那就是‘接见’了,得他们想起来才有这件事。除此之外,哪有工匠随便开口说要见国王、王后的?就算是国王、王后的御用工匠,有大事确实可以主动申请求见,可这个叫恩佐的年轻人也说不上啊。 路易莎倒是无所谓,从手中的蓝布看得出来,人家求见这一面也是有事可说的。而且她最近也确实有空,见见就见见呗,就让人安排了见面。 然后路易莎就见到了恩佐,一个看外表很普通的青年——这是路易莎第一次见他,虽说他去普罗万学艺是路易莎资助的,但路易莎连他的面都没有见过,只是吩咐了一句而已。拿钱、送人、安排师父,都是下面的人操持的。 恩佐求见路易莎的做法确实显得有些鲁莽了,换做别的人基本就是拒绝,或者两个拒绝都没有,都注意不到的。不过当面见到他本人,倒是看不出什么鲁莽,看着是个挺沉稳的年轻人,而且非常坦诚。 路易莎只是问他是不是靛蓝染的那种蓝布,他直接就说出了染料的做法:“……是的,小人是能够自己染这种特别的蓝布,比过去用菘蓝染出的蓝布好多了。这是加工靛蓝得到的,能一眼就看出来,殿下的眼光非同寻常。” “加工靛蓝的办法也很简单,要用到石灰和蜂蜜……” 说是很简单,具体操作还是挺复杂的。而且路易莎敢肯定,实际上手的话只会更难、成功率更低。普通人就是照着最细致的菜谱做菜,都能差了老远。现在是制造染料这么专业的活儿,只是大致说一下,具体实操只能差出更多! 但路易莎也只是点点头,单刀直入:“所以,你想要什么呢?” 恩佐似乎没想到王后陛下这样直接,但这样的直接里又有一种贵族身上没见过的平易近人。所以他并不觉得有压迫感,赶到紧张害怕,在最初的措手不及后,很快就跟上了路易莎,也直接说道:“我希望陛下能资助我开设一家染料作坊,专营这种别人没有的染料。” “当然,陛下您如果对这种染料的生意感兴趣,直接买断小人也乐于接受。” 和路易莎想的差别不大,倒不是说手握这样一个好技术,恩佐不能找别人合作(他缺少资金,也很难保证做大之后染料秘方还能保住,所以肯定是要找人合作的,问题只是找谁),只是找别人都不如找路易莎! 路易莎是恩佐父亲马尔科的恩主,也是资助他学艺的人,本身就有这一层渊源了。如果不是本身有特殊原因,谁会舍近求远找别人?另外路易莎对工商业的支持和内行也是众所周知的,这种事找她只有比找别人更好,没有更差的。 “唔,买断吧,我会给你一个恰当的回报。”路易莎思考了一下,对恩佐如此说道。 选择买断,而不是投资对方开一个染料作坊,这倒不是路易莎小气,一定要做独门生意,不能有钱大家一起赚,连这种小生意有机会也要独占。主要是路易莎经过靛蓝染料的提醒,一下想到了此时染坊生意很是不错——一块中档彩色布料,售价一半在染,一半在其他,由此可见利润丰厚! 路易莎还真有几个适合现在用的染料方子,都是人无我有的,用出来足够让染坊站住脚跟了,甚至大赚特赚了。 如果是这样,投资恩佐开染料作坊或者染坊反而不方便布局。路易莎的想法是,买断这种靛蓝染料技术,和其他几种记忆里的染料方子一起,做成染坊初期占据市场的凭借。另外恩佐这个人她也是要的——要开染坊的话,正值用人之际,恩佐这样来历可靠又有才能的人正要重用! 第205章 穿越中世纪205 路易莎想要在筹备中的染坊染蓝、绿、红三色, 蓝色和绿色都不是什么珍贵颜色,不过这也要看染出来的效果。有的很便宜,有的价格也不会输给染红布, 甚至紫布的。 蓝色就不说了,就是恩佐带来的靛蓝染色法。不去比一些特别昂贵的,不具备可推广成本等条件的蓝色,这个靛蓝染色是很有优势的。而它的价格, 说是比菘蓝染料贵,可其实也贵不到哪儿去。 菘蓝是本土产的, 比进口靛蓝多少便宜些, 但也就是这样了,本质上这两种都属于是平民染料,靛蓝在东方难道又是什么高贵东西?实际上在东方好些国家,靛蓝染的蓝色一直是普通也可以用到的布料颜色。 绿色则是路易莎考虑了此时市面上的绿色布料效果,以及它们的工艺后得出的结果。 路易莎平时很少穿绿色的衣服,就是因为绿色这个颜色很特殊。它要么染得也别差, 要么就特别好,一看就觉得奢华。染的差的,基本是绿色植物榨汁直接染,颜色不好不说,还固色不牢,以路易莎的身份当然不好上身,她也看不上。但染的好的,就是她不敢穿上身了。 后世大概听说过一些近代的‘恐怖故事’, 说是有一种‘巴黎绿’(也有叫维也纳绿的),可以染出美丽、鲜亮、前所未有的翡翠绿。于是很多人拿这种‘巴黎绿’做颜料和染料,还非富豪不能得。 殊不知这‘巴黎绿’其实是一种砷化物, 砷化物基本意味着‘毒物’后世的人可太清楚了!其中最为著名的就要数‘砒霜’。真可以说是古代毒物一石,砒霜独占八斗了,全世界古代都不约而同‘砒霜大流行’呢! 于是,用巴黎绿染的墙布、裙子等,就全面入侵了人们的生活,结果就是很多人慢性中毒。而此时虽然还没有发明出‘巴黎绿’,可漂亮的、染得好的绿色,那也不是善茬儿!基本是用铜绿、明矾混合着织物一起煮得到的。 铜绿也是华夏古代会用的颜料和染料,所以稍有常识的也会知道是有毒的。 但现在有了靛蓝,事情就简单了,用靛蓝和恰当的黄色染料套染就可以染绿色了。在后世,蓝黄混合出绿色,这是小孩子都知道的嘛。 而且很妙的是,以靛蓝打底染过后,再用黄色染料去染,根据使用的黄色染料不同,居然可以染出不同效果的绿色。像铜绿染出的,华夏古代名为‘空青’的绿色,要用这种套染法然出来,用石榴皮、黄栌等都行。 要染这种绿色唯一的麻烦是此时的行会,路易莎是打算进军染坊这个行业才了解了一下的。然后就被告知,行会禁止染坊经营多种多种颜色,基本一家染坊就专门染一个颜色。更麻烦的是,用套染蓝黄两色的办法染绿色,看起来成品是一个颜色?实际用到了两种颜色染料…… 当然,路易莎才是更有权力的那个,自然可以干涉这件事的解释权,乃至定义权。只是面对行会这个庞然大物(单说染布相关的行会,对路易莎不见得是庞然大物,但随意干涉某个行会的行为,很可能会被外界过度反应,引起城市里所有行会的敌意,这就是‘庞然大物’了),她也不能过于强硬。 是的,也不是不能做,只是得用巧妙的方法……所以才说是麻烦,而不是不能做。换做是普通的染坊经营者,即使想到可以用套染的办法染多种颜色,也无法施行吧。 与靛蓝染的蓝色,以及靛蓝、黄色植物染料套染的绿色相比,另一种路易莎筹备着要染的红布就‘高档’多了。红色在此时,无论是哪一种红,就没有便宜的!而这样昂贵的染料不会用在便宜的布料上,所以‘红布’又是上等布料的代称呢! 中世纪到此时已有的红色染料,主要就是茜草染料和胭脂虫染料两种。前者相对价格亲民,后者基本就只有丝绒之类顶级纺织品会用了——茜草染料对华夏人来说也不陌生,古代常用。而作为一种草木染料,比胭脂虫这种昆虫染料要易得,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茜草染料染出来的红色,主要是颜色相对薄,而且色不正,怎么都会有些发灰、发紫,于是就显得黯淡了很多。这对于‘生命之红’这种颜色,尤其影响观感,这也是它染不了顶级纺织品的原因吧,效果不好硬要染就浪费好料子了。 中世纪好像是有说近东地区,会用秘方做茜草染,染出了相对鲜亮的红。这种‘红’被命名为土耳其红,但直到近代才有实物出口到西方,而且现代人也不知道那时候的近东地区的近代人是怎么做到的,算是一个迷吧。 茜草染料算是红染料大家族里的‘前辈’了,很早就用茜草染红色。相对来说,另一种同样价格比较亲民的红木染料,就完全是中世纪后才有的的了——红木的原产地并不在西方,他原产自锡兰、东印度,比较晚被发掘出这种用处也情有可原。 是的,红木作为一种木头是染料,而不是华夏人下意识反应的高档家具木材。事实上,对西方人来说,红木很长时间里的最主要用途都是做染料。 发现新大陆后,在南美巴西一带更是得到了大量的红木,所以巴西才被叫做‘巴西’(‘巴西’就是红木之意,所以巴西红木被叫做‘巴西红木’颇有一种‘红木的红木’的拗口感),而巴西红木也是做染料的! 至于红木染料的染色效果如何,只能说它是一种和茜草红不太一样的红色,偏现代人口中的‘洋红’。而且还有一个缺点,红木染就和一切草木染一样(包括茜草染),格外不能见光,见光多了必变色,所以不穿的时候就得避光保存——这倒是问题不大,此时衣服不穿的时候都收进深深的箱柜里,肯定是避光的。 相对于茜草染料、红木染料,以及另外一些小众红染料,譬如说‘海石蕊’,就是一种海里生长的地衣,(总之有不少染料可以染红色,就是都不是正红),胭脂虫染布的效果就要好得多了。 这时的胭脂虫倒不是后世人们更熟悉的仙人掌胭脂虫,仙人掌胭脂虫是美洲特产,因为用来染英国士兵那鲜亮的红色上身短制服,所以广为人知。此时用的胭脂虫是本土有的,也能出红色染料的小虫。这甚至不是某一种虫子的名字,而是几种都可以做红染料的小虫的统称。 用胭脂虫染料可以染出比较正的,能以‘鲜艳’形容的红色。这在工业时代视若寻常,在此时却是真正的稀有,是财富的象征之一。 路易莎要染的红布倒不会用上新染料,就像靛蓝那样……她确实知道一些染料可以染红色,但那些染料基本也不产自西方,要弄出来的话不会比现在用的茜草、红木、胭脂虫便宜——除了染色效果少许不同,或许可以差异化竞争,就没有别的了。 她的打算是换一种媒染剂……茜草染、胭脂虫染等都是用明矾做媒染剂,这也是古代东西方通用的最常见媒染剂了。 路易莎隐隐约约记得,近代文艺复兴晚期,或者说近代早期,好像是用过锡盐做媒染剂染胭脂虫红。这样染出来的红色更鲜艳,固色也更好,让布料能够比较久地保持那种稀有珍贵的鲜红。 但要说哪种锡盐,她又不确定了。好在媒染剂是一个很成熟的方向了,有可能做媒染剂的锡盐也就那么几种,具体让人去实验就知道了——这方面的事路易莎和海莲娜说,海莲娜有兴趣就自己带着学徒做,没兴趣就让实验室的学者自己带着学徒做,如此而已。 “真的能制作更好的红布吗?”路易莎说起后,海莲娜有一些兴趣的样子,但不是对这个化学实验感兴趣。单纯从化学实验的角度来说,这是个浅薄的,没什么乐趣的,激不起她探索欲的实验。但美丽的红色布料,这还是能让她有一些美好的想象的。 海莲娜虽然是这年头少见的对婚姻没兴趣的女人,但她依旧和普通女人一样爱美,会喜欢漂亮布料做的衣服。 “就我所知是可以的,但到底能不能,还得实验才知道。”路易莎谨慎地说。这不只是因为她习惯说话不说满,更是因为理论和实践之间确实是说不准的,她也不能说一定能在中世纪复刻所知的现代理论,即使这已经是相对很简单的东西了。 当然,这事儿八成把握她还是有的,而一旦成功,这种用锡盐做媒染剂的胭脂虫染就能成为她筹备的染坊的招牌——靛蓝和套染绿色都很好,但都太‘平民化’了,这年头要打响招牌、真正赚大钱,还真就只能是针对贵族的商品,这时生产力和消费能力一起决定的。 第206章 穿越中世纪206 找出适合做胭脂虫染的锡盐媒染剂并不算很难(当然, 也可能是运气好吧),总之吩咐下去之后不到半个月就有了结果。锡盐找了出来,而用这种锡盐做媒染剂染出来的红布, 和过去的胭脂虫红布对比,颜色的确更正。 从路易莎的角度来说,倒不一定新的这种更美,些许的不同带来两种红色, 品味起来是各有美感的。尤其是见惯了现代缤纷多样的化学染料出的布料后,各种古代天然染料出的颜色或许没有那么鲜亮, 却会觉得更显高级呢! 当然, 在此时的人们眼中,‘高级感’是不存在的,大多数人都追求鲜艳,越鲜艳越好! “……经过洗涤了,颜色真的牢固了很多呢!”一个侍女试着洗过了锡盐做媒染剂染出的红布,很惊喜地说道。 虽说红布做的外衣, 其实很少有洗涤的时候,但也不是说完全不洗——这种衣服基本是穿一穿,然后拍拍灰就收起来。哪怕不小心染了污渍,也是局部清洗,尽量都不过水。毕竟是天然织物,加上天然染料染的,只是洗涤一次,那种‘旧感’都会出现。 这方面华夏和国外是一样的, 像是《红楼梦》里描绘古代豪门,经常会形容女眷穿的衣服,家里陈设的纺织品, 用‘半新不旧’之类的字眼。这可不是豪门大户没钱,又或者故意节俭,而是古代纺织品就是这样的,只要洗个两次,就会呈现出半新不旧的状态。 “这样就完全合格了……殿下是打算在拉尼开办染坊吗?”海莲娜走过来说道,她并没有看那侍女手中洗过晾干的红布,她可比其他人更早见到这个——实验媒染剂就是她监督完成的,她甚至比路易莎知道的更早、更多。 路易莎点点头,但也没有太放在心上。一间染坊而已,即使规模会大了些,产出会多了些,对有大多数人来说都算一桩重要资产,其开办也不能轻视……对她也实在不算什么。 实际上,她对这家染坊的定位有些像当初在特鲁瓦时开办的肥皂厂。以此时常见的作坊来说,规模确实够大,可那也只是为整个产业打个样而已。 她现在主理着拉尼城的一切,那里名义上的领主还是巴尔扎克伯爵,实际却已经完全由她打理了。 早前她为拉尼城带去过‘福利’,改造拉尼城既带来了工作,又真实地改善了拉尼城居民的生活环境,现下已然在拉尼城有了声望和信任——虽然知道那种统治者视领地为私产的思想要不得,但路易莎本人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更多是想好好建设,而不是随意压榨,所以就无所谓了。 就是出于这种好好建设私产的‘狭隘思想’,路易莎是一直想着要给拉尼城找个支柱产业来着。不是说之前的皮革加工、毛皮批发贸易不好,只是一来太单一了,二来路易莎还嫌拉尼城的发展不够,肯定是要加码的。 这次也是恰好看到了靛蓝染料,一下想到了靛蓝和黄染料套染绿色,以及锡盐胭脂虫染。有这三样具有优势的染布技艺,想来是足够支撑起一个规模还不错的染业了——路易莎并不担心拉尼抢了临近普罗万的生意。 普罗万最主要的还是纺织业,染业虽然也不错,但也不过是纺织业发展得太好了,顺带点的产业树。事实上,普罗万的染坊一直是染线多过染布的,由此可知其为纺织业做配套的事实。 染线就是先染后纺,相对来说麻烦一些,但高级布料都喜欢这样。这样出色效果比较好,也绝不可能出现染色不匀、不够的情况。再者,纺织时依靠经纬穿插出一些图案,本来就得用不同的纺线,否则就只有靠刺绣和印花的工艺出图案了。 普罗万自产的纺织品基本都是高级纺织品,所以配套的染坊也是染线,而并非是为了接各地的活儿更可能成为主流的染布。 现在拉尼主要是染布的,当然不会影响到普罗万——胭脂虫染的红布确实是高级纺织品,一般得先要染线,不过也只是这一样而已。普罗万和拉尼都是自家‘私产’,确实不好自己和自己打起来,可也没必要因噎废食,不然真是什么都做不了了。 甚至拉尼发展起染坊为支柱产业之一,还对它、对普罗万都有好处也说不定。因为普罗万本身还是纺织品国际批发的贸易中心,每年的‘布鲁多集市’,还有专门的‘布集市’。其贸易额就算不到整个集市的半壁江山,也差不多了呢! 很多纺织品成品或半成品并不由普罗万生产,但也会被运输到普罗万批发贩售。这种时候,作为邻近普罗万的城市,如果能够发展起染业,只是从普罗万的纺织品相关业务中承接一点儿染布加工的活儿,也能很快做大做强吧。 而拉尼市的染业一旦做大做强,又反过来会吸引更多的纺织品商人讲目光投向普罗万。毕竟染布是纺织产业链条上的一环,对于商品生产来说,那当然是链条环节越全越强,就越有吸引力啦! “这件事先到此为止吧。”路易莎最终露出了一个有些疲倦的表情说道,这是染坊的事不用再找她,全权由下面的人处理的意思。 她已经将主持染坊的工作安排了下去,这下染红布的媒染剂也搞定了,她更是可以脱手了——之所以这样急于甩手不管,除了这件事到了这里就没什么难度了,见过当初特鲁瓦红酒皂产业怎么操持出来的下属理应自己解决接下来的事,也有最近纪尧姆要去巡视领地的原因。 纪尧姆这次要更加全面地巡视瓦松,并且在一些比较重要的地方还会组织贵族进行大型狩猎活动,这是去年就定下来的。当下这件事没有变,只是在原本的基础上又加了一个目的,就是督促地方贵族为国王陛下的新王宫出钱。 将钱从别人的口袋弄到自己的口袋,其难度和将自己的想法加入别人的脑袋差不多,可想而知收‘份子钱’不会顺利。所以收钱的命令是下了,这时候真正派人送钱的却寥寥无几。别说是地方上了,就是近前的西岱,也多的是能拖就拖的。 只要纪尧姆没有亲口点名,那就暂且装傻,假装没这回事儿…… 这让纪尧姆很是恼火,和路易莎说了今天就会来一次‘大点名’,看看还有几个人继续找借口不拿钱——路易莎几乎可以预计,肯定会有人找借口继续拖的,什么周转不灵,什么刚加了女儿地主家也没有余粮……要找借口总是有的。 纪尧姆可以以修王宫为理由收钱,毕竟这年头别说君主了,就算普通贵族也会做到这种程度了。当自己要修城堡的时候,压榨一下下面的领民,不是很正常?但是,他不能因为这个理由催逼太过,这又和为了战争之类的理由收钱不同了。 说的直接一些,大家可以为了战争抛头颅洒热血,既然命都可以不要,那抛家舍业就更不在话下了。可是为了国王修王宫,总不是那么名正言顺……有些事能做,但说出来就不体面了。 果然,稍晚一些时候纪尧姆回来,脸色说不上难看,但也不是高兴的意思。路易莎想问问跟着纪尧姆的侍从,具体发生了什么。纪尧姆看到了她的眼色,对她摇了摇头:“不用问他,有什么事我都会告诉你的。” 接着纪尧姆才说了今天的情况,正如路易莎想的,依旧有人拖着,活像个属拖把的。不过这种人到底是少数——是的,纪尧姆很难为了修王宫收一点儿钱就对大家逼迫太过,他们拖着拖着甚至有将事情拖黄的可能性。 这也没什么可奇怪的,就像过去每次国王收钱,也从没收足额过。这里除了有人上下其手的原因,也不乏就是有的人没给! 不过嘛,纪尧姆就算明面上不逼迫,他作为君主,也没人想惹他生气。叫他心里记上一笔,如此将来一旦有什么事,就是加倍的麻烦,这难道是什么好玩儿的事儿?所以权衡利弊,多数人还是会选择破财消灾的。 “就这样吧……其实如果让西岱的贵族也可以加入‘施工委员会’,就不会有这样的拖欠了。不过让他们加入‘施工委员会’实在没必要,浪费名额不说,还容易捞得太过。”路易莎想了想说道。虽然这只是陈述一个事实,却也让纪尧姆的注意力转移开了。 是的,这次说是出钱比较多的一批贵族可以加入‘施工委员会’,让他们有机会将出的钱捞回来,但这里面不包括一年多数时间本就呆在西岱的。在其他人眼里,这是纪尧姆对王都的贵族掌控力更强,所以不必用这种方式‘收买’,同时也是他对这些人、这些年贪腐成风的不满。 不过在纪尧姆和路易莎,其实不是因为这个才这样安排的。他们搞‘施工委员会’的真正原因是将地方重要贵族集中到西岱……先通过这种方式,让他们来西岱,有一就有二,之后再操作就容易了——这样的话,本来就在西岱的贵族,自然不必考虑拉进施工委员会占名额。 至于说捞得更多,这也是事实。他们是西岱的地头蛇,真要加入施工委员会捞钱,门路、手段肯定比外地贵族多。 第207章 穿越中世纪207 路易莎因为纪尧姆即将去巡视瓦松全境而忙碌, 这一方面是因为有一些准备工作需要她帮忙——这是身为王后的义务,也是王后权威象征之一。有些事其实不见得需要王后去做,但如果国王真的不让王后参与了, 往往说明国王对王后有意见了,那可是非常危险的信号。 另一方面,纪尧姆这次特意留下了路易在西岱,就是为了让她坐镇西岱, 稳住这边的局面。 纪尧姆算是坐位置比较稳的国王了(毕竟得位没有可指摘之处,同时他还是个战无不胜的将军, 后者在此时真是最大的加分项了), 但因为他对路易三世时期的一些‘老人’没有姑息的意思,西岱这边总是需要小心的……尤其他这一趟出门,也不是要做善男信女的。 因为路易莎接下来要代替纪尧姆稳住西岱局面,西岱这边很多事自然是转交给她了。所以她这边还要和纪尧姆做交接工作,这样才能纪尧姆走后顺利上手。而众所周知的,交接工作从来是个繁琐活儿呢!就算大多数最枯燥的工作都不需要路易莎亲自去做, 那也不轻松。 就这样,路易莎忙碌着、忙碌着就开春了。这时候天气开始转暖,纪尧姆的行驾也可以出发了——路易莎为纪尧姆主持了送别仪式,还带着人一路送了一截,直到遇到路上第一处落脚的修道院,一起住了一晚才分手。 纪尧姆要去巡视,路易莎则是回转过去。 这样送别并不夸张,此时的领主一年之中多数时间都在巡视也不奇怪, 纪尧姆身为强大王国的国王,打算来一次比较彻底的、加入了不少活动的巡视,花的时间肯定也长。就纪尧姆和路易莎透露的计划, 他能不能赶回来过今年的圣诞节都不好说呢! 很可能近一年时间见不到,这样送别才是应当的。等到送走了路易莎,路易莎又回到了罗本都别墅——说是接下来她要坐镇西岱,所以最好还是住回西岱王宫更方便控制,路易莎也是这个打算。但这也不是说话就到的事,路易莎一贯是偏谨慎保守的,当然不会纪尧姆一走就搬回西岱。 路易莎暂时回到了罗本都别墅,在这边安排人手遥控事务,并且派人回西岱打前站 就是这样一通安排,这下送走了纪尧姆,路易莎依旧没有闲下来。甚至某种程度上来说,她比之前更忙了,每天要处理一部分纪尧姆的事,另外还要监督新城区的事……之前准备工作做得差不多了,现在当然要开始真正动工。 身为现代人的路易莎绝对是这个时代最讲究效率的一批人之一,没有一项工程筹备起来后不急不忙,预备着十年、二十年,甚至上百年地做的意思——这一次,因为涉及到削弱贵族、从贵族手中集中权力的计划,纪尧姆也和路易莎一样,希望能多快就多快。 纪尧姆这个大老板都是这个想法,新王宫和新城区的建设自然前所未有地快起来了。 等到规划的新城区一带,树林被砍伐得差不多,进一步处理,准备到时候就近做建材时,也才到春天的盛期——果然人手充足(舍得雇人自然人手充足),做事情就快了! 这时候大量的石块也从比较近的采石场运来,烧砖的砖窑也烧出了不少砖块。更重要的是,古法水泥也弄出来了,建筑师都对这种他们没见过的建材啧啧称奇,得知是古罗马时期就有的,又是一番感慨。 确认水泥的效果和可靠性之后,又在工地附近开始修起了烧水泥的窑炉。 “听说,最近已经有外省的贵族上京了,是想拔得头筹吧?这些人只要来到,就能组成‘施工委员会’,先来的人当然有优势。”罗本都别墅这边,路易莎身边的一个侍女乐队成员对玛蒂尔达说道。 就在路易莎主持新城区筹建,忙的不可开交时,终于第一批‘施工委员会’的委员来到了西岱。这些人也不多,总计就5人,不过这才第一批,也不嫌少了。而为了正式将施工委员会的场子撑起来,也是因为西岱那边的铺垫差不多了,路易莎总算要离开罗本都别墅了。 正是因为要离开罗本都别墅回西岱,侍女们才迫不及待说起了那边的‘新闻’。 玛蒂尔达显得有些百无聊赖、不感兴趣的样子,应该说,自从纪尧姆离开去巡视瓦松,而路易莎没有跟着一起后,她就是这样了——毕竟,她进入路易莎的侍女团本来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现在纪尧姆人都见不到了,她当然打不起精神。 不过即使是不感兴趣,玛蒂尔达还是回答了同伴,说道:“是啊,‘施工委员会’的好处也是先到先得嘛。而且事情既然已成定局,积极一点儿说不定还能讨好了陛下和殿下,获得一些意料之外的‘回报’呢。嗯,作为对他们‘忠诚’的奖励?” 玛蒂尔达对这位同伴颇为上心,在两人的关系中对方处在相对高的位置,只因为这位小姐的来头比她更大——单纯从家族出身来说,她们其实都算是‘男爵小姐’,甚至玛蒂尔达的父亲盖拉德男爵的爵位还要历史更加悠久,这上面是有优势的。 但谁让对方的兄长是安德烈男爵呢,是国王陛下身边真正得用的人,如今还身居宫廷总管这样的要职,这和盖拉德男爵这种有些边缘化的‘小人物’可不同…… “您说的真是太直白了……”安德烈男爵的妹妹忍不住笑了起来,然后又说:“对了,我的嫂子人在西岱,写信告诉我,我的表嫂这回也和外省贵族同行来了西岱……说不定表嫂也会进宫做女官,我们又要有一个新同伴了。” “您的表嫂?”说实话,玛蒂尔达一时之间摸不准安德烈男爵的妹妹说的是哪个表嫂。贵族就是这样的,反复联姻之下亲戚特别多,表亲如果不限定是一代表亲,更是遍地都是。这一下说起‘表嫂’,根本不知道说的哪一个。 仔细回忆着对方的家谱,忽然玛蒂尔达想到了一个人,露出了有些犹豫的表情:“该不会是那位夫人吧?” 没有直接说名字,但就是这样的扭捏态度让安德烈男爵的妹妹知道她想到了,立刻点了点头:“是的,您没相错,正是那位……嗳!说起来,这位也是运气不好,原本她是能做王——” “不,亲爱的,这一点你搞错了。”玛蒂尔达连忙打断对方,在宫廷这么久,她也学会了一些‘谨言慎行’。这方面,有一个厉害亲哥哥撑腰的对方就不同了,明显还处在随口说话的阶段。 “巴斯克伯爵夫人是无论如何也做不了王后的,陛下一确定要做王太子,立刻就会选择新的未婚妻。巴斯克伯爵夫人做一个王子妃当然没问题,可要做太子妃,乃至王后,还是瓦松这样大国的王后,就完全不够了……当然,如果陛下爱她,那就另说了。” “就像如今高登兰的简王后,她那样的出身也做了王后,就是因为爱德华四世爱她……与她相比,巴斯克伯爵夫人的出身做王后也显得理所当然了。毕竟不管是多小的公国,那都是公国,作为公国公主,‘波茨利亚的索菲亚’不能说不高贵。” 是的,她们所说的‘那位夫人’‘巴斯克伯爵夫人’,不是别人,正是‘波茨利亚的索菲亚’,纪尧姆曾经的未婚妻。而玛蒂尔达和安德烈男爵的妹妹,以及路易莎以外的任何人都不会知道的是,她还是【原书】的女主角,兜兜转转,在【原书】故事后期还是当上了瓦松王后。 只不过她当王后的时候,国王就不是她曾经的未婚夫纪尧姆,而是菲利普了。 “的确如此呢……”安德烈男爵的妹妹很容易就被玛蒂尔达的话说服了,不由自主地点头说道。然后想了想又说:“但她还是运气不好,要知道为了补偿她,路易三世陛下不只是没有收回送到波茨利亚的礼物、另外陪送了她丰厚嫁妆,更是给她挑选了好人家。” “巴斯克伯爵当初被多少贵女盯着啊,不只是出身高贵、爵位在身,更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英俊而宽容的贵族。和他结婚,说不定比和王子结婚更幸福,我是说,一个不会继承王位的王子……只是很可惜,那样的人去世那样早。” “真就像王后殿下说的那样,明天和意外永远不知道哪一个先来……我还见过巴斯克伯爵呢,他虽然不是勇武强壮的样子,却也十分健康活跃,让人想不到会英年早逝……我听说是感染了瘟疫,这就没办法了。” 当初为了解除纪尧姆和原女主‘波茨利亚的索菲亚’的婚约,是给她介绍了另一桩好婚事的,男方就是巴斯克伯爵。这位伯爵和安德烈男爵有姻亲关系——这倒是不奇怪,贵族之间的联姻很复杂,几乎每个人之间都能扯上一点儿亲戚关系。 简单来说,安德烈男爵兄妹的母亲,她就来自巴斯克家族,算是这位巴斯克伯爵的姑姑。所以安德烈男爵兄妹和巴斯克伯爵是正经表亲,安德烈男爵的妹妹叫‘波茨利亚的索菲亚’为表嫂,那是天经地义。 而现在的情况其实也简单,就是巴斯克伯爵去世,孀居的巴斯克伯爵夫人在家族里呆得尴尬(因为年轻的夫妇没有生下继承人,继承爵位的人是过去没打过交道的堂兄 ),又回不去娘家,便想到了来王都找找出路。 第208章 穿越中世纪208 正如安德烈男爵的妹妹说的那样, 如今安德烈男爵府上正招待着前·巴斯克伯爵夫人(当然,尊重起见,依旧称呼为巴斯克伯爵夫人也完全没问题)。 原本招待外省的亲戚暂居, 这当然是没什么的,身在西岱的瓦松贵族特别热衷于此。毕竟身为贵族,深宅大院,住的地方肯定是不缺的, 吃饭也不过是多加一副餐具的事儿。这样亲戚来了给吃给住其实多花不了什么钱,但这却是他们向亲戚摆阔吹嘘, 显出自己友爱、慷慨的好机会! 不过, 安德烈男爵这回招待巴斯克伯爵夫人,那还是有些不情愿的。 谁都知道‘巴斯克伯爵夫人’曾经与国王陛下有过婚约,虽说她才是国王陛下的‘婚约风波’里被甩的那个,但谁知道王后会不会在意呢?大家刻板印象中,女人总是会在意这种事的——说是刻板印象,可刻板印象之所以是刻板印象, 那也是出现的多了才成为刻板印象的。 而又‘恰好’,如今这位王后殿下可不是好惹的,不只是出身、个人能力给了她十足底气,国王陛下对她的信任也到了一些大臣也‘颇有微词’的地步。 安德烈男爵倒是对此没什么意见,一来王后殿下对他没什么不认可的意思,行事作风也向来是公事公办,挑不出错来。王后殿下掌权也没有影响到他,那自然没什么可说的。二来么, 安德烈男爵不愧是国王陛下第一等的心腹,他的原则就是国王的态度,那就是他的态度, 真是第一忠臣! 既然国王陛下信任王后,那别说他和王后一直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和平状态了,就算是有龃龉,他肯定也会尊重王后殿下。 总之,安德烈男爵并不想因为这种事得罪王后殿下,尤其是一位实权在手的王后陛下,让原本默契的合作关系改变——现在纪尧姆人不在西岱,路易莎代他坐镇西岱,安德烈男爵这个宫廷总管和路易莎的合作正前所未有地紧密呢! 但拒绝招待巴斯克伯爵夫人又是不可能的,讲血统的时代自然也格外讲亲戚关系。这时候可不是现代所谓的‘原子社会’,断亲族越来越多,一个人也能活得潇洒爽快,一个外路亲戚嫌麻烦不认也就不认了。 这时候一个人最基础的‘本钱’始终在亲族,上层正是靠亲戚关系‘同气连枝’,这才建立起统治的。至于底层,也得依靠这种方式抱团取暖——说实话,底层这一点没有那么明显,主要是因为古代底层太穷了,穷到生存都成问题了。很多时候都自顾不暇,也就谈不到帮助亲戚。 不过,也就是不明显而已,实际底层没有亲戚互相帮衬的更惨,往往无声无息之间就被碾碎吞吃了……要知道帮人也不只是拿钱拿东西,充人头,甚至不充人头,只是有那么些亲族在那里,本身就是有作用的。 依靠亲族,这真是连统治者都无法免俗的事儿,纪尧姆刚继位也要善待宗室、发福利呢!所以安德烈男爵又怎么能将上门来投奔的表哥遗孀赶走?人家要是有别的要求也就罢了,只是住在自家,这都要扫地出门,那安德烈男爵转天就别想出门了,出门必定被唾沫星子淹死! “老爷,您也不必担心,虽说伯爵夫人在府上是有些不方便,可到底又能有什么大事儿呢?按您说的,王后殿下实在不是十分嫉妒的性格。不是说了吗,宫里多的是勾引陛下的女士,王后殿下那样精明,肯定全都看在眼里。可殿下一个也没有处罚、赶走……眼下巴斯克伯爵夫人就更不算什么了。”安德烈男爵宅邸,他的管家见主人愁眉不展,便如此劝说道。 “这样的事怎么说的准呢?”安德烈男爵摇摇头,他未尝不知道因为这件事得罪王后的可能性很低,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么。 不过事已至此,也没什么可说的,安德烈男爵也不想继续深谈这个了。便转移话题问道:“现在伯爵夫人在哪儿?还和夫人在一起么?” 这件事管家也不知道,他扭头看了一眼旁边的侍从,侍从连忙道:“是的,老爷,伯爵夫人午后一直在夫人那儿,一起做一些缝纫的活儿。说是要为教堂捐献一对儿圣物罩,打算一人做一只。这活儿不大,但细致,估计得花几天时间才成。” 安德烈男爵‘嗯’了一声,也就不再多问了。而正如这个侍从禀报的,巴斯克伯爵夫人,或者说原书女主角‘波茨利亚的索菲亚’的,此时正和安德烈男爵的妻子,呆在一个光线充足的漂亮房间里做针线活儿。 也不只是她们,房间里还有几位贵妇、贵女一起呢!! 不同于自己的丈夫,男爵夫人倒是出于一个女人的柔软心肠,对巴斯克伯爵夫人相当同情——有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只要能好处拿到手,女儿的未来是不管的。 这一点,且不说索菲亚的姐姐们当初嫁人时被坑惨了,就说看似运气最好的索菲亚,她和纪尧姆的婚约终结,也是波茨利亚公爵点头的。虽说婚约这种事,只要一方想要结束,总有办法能结束,但像波茨利亚公爵那样容易‘买通’的还是少数。 然后,巴斯克伯爵夫人又遇到了一个短命的丈夫,而且她还特别倒霉的,没有在短命丈夫去世前生下继承人。以至于现在情况这样尴尬,丈夫的家族很难呆下去,可要说回娘家,那也是万万不能的! 关于巴斯克伯爵夫人能不能回娘家,夫家这边肯定是没有拦着不让的,之所以说她不能回娘家,更多是因为她自己不愿意回去。而这方面她也是经过考量的——留在瓦松她是自由而颇为富有的寡妇,回娘家就又万事不由己了! 巴斯克伯爵夫人和已逝的巴斯克伯爵没有儿女,这种情况下她的嫁妆按照婚前契约是能够全拿回来的(这些可是路易三世给的嫁妆,价值不菲呢)。即使有些已经被用掉了,也该由夫家补全。另外,夫家之前送的礼物,她也能全部带走……这些加起来,她的确算是个富婆了。 她很清楚,自己带着这些东西回娘家,一直缺钱、财政状况一团糟的波茨利亚公爵立刻就会夺走她的财产。那种情况下,她的未来也是看得到的了,就看有没有贵族愿意娶她了。 如果嫁妆不需要准备多少,她父亲大概会送她嫁人。如果没有贵族愿意接纳一个没多少嫁妆的新娘,她就只能去修女院度过余生了。贵族寡妇去修女院也需要花不少钱,不过相比她们自身和夫家的出身该有的嫁妆,又要少得多了。 那样的未来不是索菲亚想要的,她从来都想自己抓住自己的命运,曾经她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就想了。不过曾经的她作为未婚女儿,实在无法做什么,只能由他人安排——所以她的命运一波三折,从纪尧姆王子的未婚妻,到嫁给巴斯克伯爵,一直是其他人口中的一句话。 现在她成了寡妇了,虽然命运还是谈不到自主,但至少有了一些选择的空间。留在夫家是不能了,回娘家她也拒绝了,她是自己选择要来西岱碰碰运气的…… 男爵夫人瞧了一眼索菲亚手上的活计,称赞道:“您的手可真巧啊!瞧瞧这是多漂亮的活计,刺绣真是精致,颜色搭配也很美。这样说起来,那件圣物装进盒子里,居然还能被这样的罩子包裹着,也是它的运气了。” ‘圣物’听起来很牛,但其实除了少部分,大部分也就是那么回事儿。当一个小教堂都能拿出三五件圣物时,又能指望大贵族有多少尊重呢? “您实在是太客气了。”索菲亚温和地说,也反过来称赞了男爵夫人的针线活儿。 她能察觉到男爵夫人对她很友善,于是在男爵夫人身边更加通情达理。这也是她的性格了,以善意回报善意,以恶意回报恶意,从来不爽——路易莎上辈子那会儿塑造女主角是这样的,大女主真的很常见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的类型。即使是黑莲花的类型,也讲究一个恩情记心间,不然是不会有读者喜欢的。 索菲亚和男爵夫人,以及在场其他的贵妇、贵女闲话家常了几句,不一会儿就说到了过几天安德烈男爵府上要举行的晚宴。 如今安德烈男爵的身份地位摆在那儿,他的宅邸之中自然也会有相应的排场。隔些日子举办上菜超过8道的晚宴,这其实也是应有之义。这是他自己交际的需要,也是给其他人靠拢他这个红人的机会呀! 不过这次的晚宴明显不是普通的、隔一段时间就会举办的那种,这一点从来宾成分就能看出来了。来宾之中很多年轻男女,而且都是门当户对的那种——安德烈男爵府上有两位正值婚嫁之年的小姐,三个也可以考虑婚事的小伙子,这是大家都知道的。 第209章 穿越中世纪209 安德烈男爵府上的场面不算第一等豪华, 此时西岱的贵族豪华派头,数得着那几家是什么样——房宅要与王室宫苑无异,里头的景象也尽量靠拢王宫, 同时还得多出一些王宫不好有的活泼,换个说法,就是得多许多‘异国情调’! 罗纳式样的柱子,慕伯汉地区的壁炉, 罗兰西式样的雕塑装饰,托莱多传统的那种窗户……拼合到了一起后, 又挂上东方的挂毯, 铺上异教徒那美丽厚实的羊毛地毯。对了,还有盾形纹章,挂在柱子上、墙壁上,也是多多益善! 这些盾形纹章有瓦松的,有慕伯汉的,有高登兰的, 有罗兰西的……可以说是无处不有!越是不同地域、不同家族的纹章多,越代表这家主人的身份不一般——这样的盾形纹章装饰也不是随便来的,带来‘异国情调’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表明这家的背景。 没有人会挂不相干家族的纹章,都是和自家相干的,有血缘上的联系的! 除了家里的摆设装饰,没有比宴会更能展示一个家族的派头的了。所以等宴会时候,这些数得着的家庭的就会铺陈出许许多多的珍贵餐具, 金的、银的、镶宝石的、象牙的、珐琅的……一股脑摆设出来! 摆在铺了雪白亚麻桌布的长桌上,装盛了二十道菜,提供给超过60名客人使用吃喝。 相比起这些人, 安德烈男爵这个‘新贵’确实是多有不如的,因为这个原因,倒是有一些‘老钱’在背后耻笑他呢!不过对此很多人是不以为然的,说到底这个世界还是更讲究实力,一朝天子一朝臣,如今是纪尧姆一世在位,路易三世时的优越还有什么可说的? 至于说那偌大的排场,懂行的就更觉得可笑了。说到底,偌大的场面是需要金钱的,而且不是一般的金钱!就算摆出那样场面的贵族都有不少的领地收入,相对来说那也是杯水车薪。以前在路易三世时期,除了个别的,也都是欠了高利贷商人的债的。 借新还旧、连年积欠,这都不鲜见。而他们能一直借出来,除了因为是贵族,领地收入总是有的,还因为在朝堂上有来钱的路子。如今新王继位,风头早变了,高利贷商人怕还不上,经常上门的好多呢! 就这样,还要讲究派头……或者说,正是因为这样,才更要讲究派头!这就像是很多‘旧贵族’,到了新时代,越要用旧的那一套标榜自己。再说了,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就算知道家里不容易,早已经形成的消费习惯哪那么容易改? 哪怕是上面的主人想改,下面的仆人也裹挟着难改。像《红楼梦》里的贾家,上面的主子私下说话也说过俭省的话,可到底俭省不了。下面的人一听说哪里要‘一是一、二是二’,各种难听的话就上了——王熙凤这个管家奶奶不就是这样的么?下面的人都说她只为讨好太太、老祖宗,让她们夸她会过日子,就‘克扣’下面的人,心肠歹毒云云(王熙凤在有些事上确实心肠歹毒,但在管家这件事上,她只是‘能干’而已)。 不过就是相对朴素的安德烈男爵家,到了办宴会的时候,场面还是挺大的。正如之前男爵夫人和索菲亚她们隐晦提及的,今次的宴会主要就是为了家里适龄的男孩儿女孩儿提供一个相亲的机会,不只有安德烈男爵未结婚的弟弟妹妹,还有他年纪最大的一儿一女。 “您府上这回的宴会实在完满,食物已经没得挑剔了,听说是王后殿下派了一个主厨过来帮忙,指导您的厨房做的?哎呀!王后殿下的确精于此道,凡是受过殿下招待的人,都对食物赞不绝口。只有一件,餐具配不上,我看比较好的都是银餐具,或者银餐具镀金的?再就是一些比较普通的了……真正豪华的餐具不怎么有。” “倒不是我挑剔,而是如今西岱的宴会风俗就是这样,特别强调餐具。如果餐具不好,就是食物再出众,也称不上‘大餐’。”在晚宴结束之后,一位和男爵夫人关系很好的夫人特意来说了这些。这是真的关系很好了,关系不好的话,反而不会说这些得罪人。 男爵夫人当然也懂这个道理,感谢了对方后才道:“嗳!这个事儿我也听说过,只是实在没法子,如今这几套餐具已经是极限了……本来这样的奢华餐具就不是轻易能置办的,是一代代人积累出来的。” “有时去赴宴我也觉得奇怪,怎么那些人家就有那么多的豪华餐具?有些门第也不见得比我家更高、传承更多呢!”此时也没有近代中产阶级为了摆阔兴出来的‘租餐具’‘租家具’的生意,或者有,也为秘密进行的,不为人所知,所以男爵夫人有此问。 对此,和男爵夫人聊天的这位贵妇人倒是知道的多一些,听到她这样疑惑不解,便忍不住掩嘴笑了起来:“……要我来说,您和男爵还是太诚恳了一些,不过也没错,陛下是务实的人,男爵如果不是这样,也不能被陛下看重了。” “以那些人家的财力,老老实实积攒当然是不能有那样豪华的。你说的豪华餐具,甚至于其他摆设用具,我敢打赌有至少一半是抵押来的。” “抵押?用什么抵押?”男爵夫人下意识问出了口。 贵妇不假思索道:“什么东西值钱就抵押什么,您想想看,到底是传承这么多代的人家,值钱的东西可太多了!要直接拿去卖,没几个人开得了那个头儿,被人看到打着家族纹章的东西大量流落到市面上,那就成了笑话了。” “可抵押就不同了,东西不会流落到市面上,只要按时还着抵押商的利息和本金,就还是自家的,不会被拿走。而且啊,这抵押来的值钱物品,也能接着拿去抵押别的……您想想,这能不能让一个家庭短时间内排场大起来?” 男爵夫人惊讶地睁大了眼睛:“这要是还不上利息和本金呢?那么多东西,积少成多,利息和本金也不少了吧?如今领地上的收入越来越有限,平常还有许多开销……还不上怎么办?难不成家里的东西都要被那些卑贱的、狡猾的抵押商收走吗?” 想到祖上一百年前,或许只是个农奴的抵押商,能够堂而皇之地进入自家,将家里的东西一一搬走,男爵夫人就觉得难以接受。或许从后世人的眼光来看,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在此时的贵族看来,还是有些震撼的。 简单来说,就是身为‘特权阶层’,一时之间很难顺滑地接受自己的特权不够,就有一种自己应有的权利被践踏的愤怒。类似后世生活在现代化国家的人,脑子里是人人平等那一套,忽然有一天被人与人是不平的现实打击到的委屈。 这也不奇怪,人自小到大被重复确认无数遍的事,或许在另一个时代的人看来是荒谬的,但在当代人的感知里就是真理,是世界观的基石。所以哪怕只是碎了一个小角,也会让人难以接受、愤愤不平。 “不然能够怎么样呢?难道要为了这件事闹到国王陛下面前吗?如果是去法院什么的地方,肯定都是支持抵押商拿走那些东西的。而如果要报复那些嚣张的抵押商,其实也很难做,能够做这个生意的商人,本身也是有靠山的,是如我们一样的贵族……” 男爵夫人连连摇头,似乎是觉得这事儿不该这样,但要不这样,她也说不出别的解法了。 见男爵夫人这样,贵妇人也没有继续说这个了,转而说起这次宴会的重点:“不管则么说吧,虽说餐具和摆设差了一点儿,但您这次宴会的目的是达成了,府上的少爷和小姐们都得到了很高的评价呢!要我说,您府上喜事将近呀!” “从这也能看出,通情达理的人还是占多数。他们也知道,如您这样朴素可靠的门第才真是无可挑剔的。不然么,将儿女与那些徒有其表的家庭结亲,今后可有的是麻烦。” 这话其实只对了一半,家里的风气是奢华,还是(相对)朴素,根本不是重点!!甚至贵族普遍还是以奢华作风为荣的。重点是,现在安德烈男爵正当红,他是国王陛下的心腹,是宫廷总管!和这样的贵族结亲,管他家作风是奢侈,是简朴呢! 说到这里,忽然贵妇人犹豫了一下,但最终还是道:“有一件事,我实在不知道该不该和您说明……您一直关照着巴斯克伯爵夫人,是不是?包括这次宴会,其实也有给巴斯克伯爵夫人做媒的意思……” “您这个打算肯定没错,虽然府上不会少了伯爵夫人住的吃的,养着这个亲戚一辈子也没事儿,可总归不是很方便。趁着伯爵夫人还很年轻,又有丰厚的财产,嫁一个配得上的男士有什么难的?” “但您也得注意,真正好的结婚对象其实从来不多,您肯定还是先得照看府上的小姐,是不是?我看您很满意刘易斯爵爷,可刘易斯爵爷似乎宴会上只看到巴斯克伯爵夫人呢!” 第210章 穿越中世纪210 刘易斯爵爷是一位男爵爵位继承人, 不过爵位还没继承到头上,而他又不是普通骑士,所以大家都叫‘爵爷’罢了。 别看近现代小说里, 男爵不算什么,动辄有伯爵、侯爵,甚至公爵角色出场。甚至各位伯爵、侯爵、公爵还未继承爵位的儿子,也提前拿到了附属爵位, 是大家口中的‘子爵’。以至于说到男爵,真的就是底层了, 挂着这个爵位在贵族圈子里只能说是‘算个人’。 但实际, 男爵一直不是什么低级爵位,以五等爵位最为明晰的英国来说(英国之所以明晰,反而是因为很大程度上是人为制定的,这方面传统更加复杂法国等国,没有被‘诺曼征服’这种降维打击事件断了原本传承,就特别复杂, 根本不是什么五等爵位说得通的),男爵一直是高级爵位来着。 上议院只有高级贵族才能进,而高级贵族的守门员就是男爵。至于下议院,古代也不是给平民的至少得是骑士、大地主之流——这里的骑士就不是一个身份了(论身份的话,所有男性贵族都是骑士,包括国王,也必然有一个骑士身份),而有实际的爵位含义, 这才是最基本的爵位,至少中世纪是如此。 所以刘易斯爵爷作为男爵爵位继承人,在婚嫁市场上是真的相当吃香。普通的伯爵小姐, 甚至公爵小姐,都不会拒绝一个这样的夫君的。毕竟贵族小姐很多,而爵位继承人一家是只有一个的。 更何况,男爵与男爵亦有不同。还是以‘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为例,伯爵从爵位等级上来说比男爵高,可实际的权势,甚至在贵族体系中的地位,还真不一定前者比后者强。 实际权势牵涉到实力,有的男爵就是领地大、财力强、能打仗,相比起普通伯爵权势大得多。至于贵族体系中的地位,则牵涉到更多,爵位历史、联姻情况、领地位置、与王室关系等等等等,都比单纯一个爵位等级更影响贵族体系中的高低位置。 而从这个角度来说,刘易斯爵爷也是极具优势的。如果非要给男爵分个三六九等,他家那个就可以说是‘大男爵’了,领地大而富有,和宗室也常有联姻,和王室关系紧密到家族嫡系中总有人在西岱任职。 所以,此时尚未婚配的刘易斯爵爷绝对是金龟婿中的金龟婿,西岱多少家里有适龄女孩儿的贵族都盯着呢——以此时贵族联姻的‘适龄’来说,小到6、7岁,大到只要还能生育,其实都算是‘适龄’。 这样算的话,没有适龄女孩儿的贵族之家反而是少数了……不过,有的贵族因为地位太低或太高,又或者政治立场上的原因等,倒也没把刘易斯爵爷当作主攻目标。说到底,贵族联姻,除非是顶层可选择面特别窄的一小撮人,适合结婚的对象是数得着的,不是这个、就是那个,其他也都是骑驴找马。 一些优秀的年轻人是比较被盯着,但也不是盯着那一个,最后都是哪个能成算哪个。 但刘易斯爵爷之于安德烈男爵家还真有些不一样,他们两家虽然还没有订婚,但双方意愿已经挺足了。基本上不出意外的话,接下来就该是走议婚,谈判一些有的没的(不是顶级贵族的话,谈判也很简单,这有点儿像后世,不是大富豪的话,也很少有人搞什么婚前协议),然后就正式订下婚约了。 所以听到相熟的贵妇人说刘易斯爵爷在自家宴会上只看到巴斯克伯爵夫人,也就是索菲亚,男爵夫人脸色一下就难看了起来。不过她也没有立刻声讨什么,反而很快收起了变难看的脸色,笑了笑说:“这些年轻人从来都是追逐着漂亮贵妇人的……” “巴斯克伯爵夫人年轻美丽,现如今处境又是这样叫人同情,如此一腔骑士情怀的年轻人当然忍不住爱护她……但这和结婚从来是两回事,都不说结婚了,我甚至没见过几个年轻人最终真的和自己敬爱的贵妇人有过实实在在的关系。” 那是因为骑士们‘宫廷爱’中爱慕的贵妇人,大多数都是自己主人的妻子,或者至少也是地位上比自己更高的贵妇人。这种情况下,本身就有另一重限制在身上的,他们或许是真的好色,但多数人还算有理智。 关于这一点,相熟的贵妇人知道,男爵夫人自己也未必不知道。这个时候说这样的话,更像是自我安慰,又或者对外的说辞,不至于那么难堪。 等到这位相熟的贵妇人离开,男爵夫人才深深叹了口气。旁边的嬷嬷见状说道:“夫人,将巴斯克伯爵夫人留在府上实在不怎么好,要是有办法叫这位夫人去别处就好了……刚刚林登夫人那番话说的太直接了,但也提醒了我们……” “虽说两个家族已经有了默契,对彼此都很满意,刘易斯爵爷向巴斯克伯爵夫人求婚的可能性非常低,但谁知道呢?您知道的,年轻的男人一旦昏了头了,什么事儿都有可能做得出来。就像爱德华四世,都是国王了,被迷惑住了都能和一个小贵族之女秘密结婚。” 这其实还是考虑到了她们都是瓦松人,尤其是家里的男主人安德烈男爵是如今瓦松国王的心腹,多少有点儿‘为尊者讳’的意思,不然纪尧姆这个例子在这里才是最贴切的。不只是因为时间地理上更近,还因为时期的当事人之一,又是眼下的问题所在——纪尧姆不也是在普法尔茨对当时还是菲利普王子未婚妻的路易莎一见钟情,然后千方百计解除自己和索菲亚的婚约、菲利普和路易莎的婚约,订立自己和路易莎的婚约吗? 这位年长的嬷嬷还是男爵夫人长女的奶母,所以她特别在乎男爵夫人长女的利益,以至于刘易斯爵爷对索菲亚求婚的可能性不算高(在她们眼中是这样的),眼下也迫不及待提出了送走索菲亚的建议——男爵夫妇的长女正是很大可能和刘易斯爵爷订婚的那个。 男爵夫人之前确实很同情索菲亚,还对她挺有好感的。但这种同情、好感得建立在双方没有利害冲突的前提下,眼下索菲亚如果会抢了女儿的金龟婿,那她自然是另外一种态度。事实上她已经在考虑送走索菲亚了,只不过这事儿要想办得体面,不让外面说他们家对亲戚无情,还是有难度的……她总不能说是巴斯克伯爵夫人太有魅力了,眼看着就要撬走自己女儿的墙角了。 “……其实男爵也不愿意巴斯克伯爵夫人住在我们家里,说是伯爵夫人以前和陛下有过婚约,虽然是解除了婚约,但谁知道王后殿下是否介意呢?现在在我们家里落脚……”说到这里男爵夫人摇了摇头,西方没有‘瓜田李下’的典故,可意思是明白的。 “我看巴斯克伯爵夫人似乎也不打算一直做寡妇,更是没有想去修道院度过余生的意思,不然何必来西岱呢?不然赶快给她找一个合适的丈夫?”男爵夫人的性情在贵妇人中真的算比较善良厚道的了,想到的解决方法也是你好我好大家好这样的。 在她想来,只要给索菲亚找个合适的丈夫,刘易斯爵爷那边肯定就没问题了。而她自然要住到自己丈夫家,自家也不至于因为这个事得罪王后了(即使这‘得罪’只是一个可能性),可以说是两难自解。 然而在这件事上,精明的嬷嬷反而比男爵夫人看的透彻,她立刻说道:“夫人,您想的太简单了,如果只是普通地结婚,伯爵夫人也没必要来西岱,而且来西岱后也不靠着巴斯克家的人。她之前无论受巴斯克家族安排,还是回娘家波茨利亚,都可以再嫁的。” “之所以要来西岱,还是一副自己做自己主的姿态,这便是说明了,她这再嫁可不能随随便便地嫁!要嫁得如她心意。这样看来,要么是未来的丈夫要格外有权势,要么就是这个人能得她喜欢了。” “如果是前者,这样的结婚对象,您怎么能确保给巴斯克伯爵夫人找来?” 主要的问题是,和索菲亚结婚不怎么‘实在’。之前能和巴斯克伯爵结婚,那是路易三世的手笔,再婚当然不可能再有国王做媒——她对于瓦松贵族来说是没什么联姻利益可图的,波茨利亚不过是个远方的、不甚重要的贫穷小公国,和她结婚对自身并无特别的助力。 她身上值得说的就只有丰厚的嫁妆了,可单纯丰厚的嫁妆只对没有爵位继承的贵族家族次子,以及一些小贵族有吸引力……而这样的结婚对象,一个自己要做自己的主,特意来到西岱的伯爵夫人,又怎么看得上呢? 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除非男爵夫人拿出自家的大笔资源做交换,不然至少她是找不来格外有权势的结婚对象给索菲亚的——而这又怎么可能呢?真舍得那样的资源,肯定是先用在自己的儿子女儿身上啦! “至于伯爵夫人喜欢……”说到这里嬷嬷顿了一下,才接着说道:“这可太难了,这样的事儿总没有定数,也不能碰运气吧?”魔/蝎/小/说/m/o/x/i/e/x/s/.c/o/m 210-220 第211章 穿越中世纪211 索菲亚知道自己在安德烈男爵府已经变得不受欢迎了。 虽然来的时候就知道, 男爵本人并不想要她这个‘亲戚’来住,但‘亲戚’就是亲戚,来了也就住下了。而且相比起在意宫廷态度的男爵, 男爵夫人缺乏那方面的心思,对她这个年轻,且又立场尴尬的寡妇还是很同情的。 投奔的亲戚,还是个女人, 其生活情况说到底还是家里的女主人决定的,所以索菲亚实际上过的还可以。日常就是和男爵夫人作伴, 偶尔自己出门也是完全自由的……现在却不是这样了, 她明显感觉到了男爵夫人对自己的冷淡。 而在男爵府,男爵夫人的态度就是风向标,其他人对索菲亚也一下失去了原本殷勤的态度——男爵府的仆人,以及往来的人,对索菲亚这个巴斯克伯爵夫人说得上尊敬有加。一方面是因为她的身份,她出手大方, 另一方面就是她倚靠在巴斯克男爵家,不看僧面看佛面了。 “这不公平!”索菲亚的侍女刚刚在出发碰了壁,回来后就对索菲亚抱怨道:“夫人,这实在是太不公平了,难道我们没有给厨房的总管付钱吗?可到了拿东西的时候,他们总是推三阻四,最后给的东西也不好。” “这也没办法,我们现在是寄住在男爵府。”索菲亚却没有生气, 至少她的生气没有摆在表面上。 她当然知道为什么男爵夫人会变得冷淡,刘易斯爵爷眼下正在追求她,而她在男爵府早就知道了, 安德烈男爵打算将长女嫁给刘易斯爵爷的事儿。这件事本来已经板上钉钉了,双方家族都很满意……结果现在刘易斯爵爷追求她,就让事情的未来不好说了。 这件事改变男爵夫人的态度,是索菲亚完全理解的。但实话实说,索菲亚也很无语啊,她对这位刘易斯爵爷可没有那个意思! 正如男爵夫人身边那位嬷嬷所说的,索菲亚确实有再嫁的想法。当然,如果不嫁也能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不结婚做个守寡的孀妇也没什么。只不过她知道后者很难,此时有钱的贵族寡妇都是肥肉,如果没有家族保护,很容易被王室安排,又或者某个觊觎的男人强迫。 而如果要结婚的话,她对结婚对象是有自己的想法的。倒不是要求很高,毕竟要说的话巴斯克伯爵的身份也够高的了,但这场婚姻她并不满意,更谈不上喜欢了……总之,以索菲亚来说,刘易斯爵爷绝对不是她嘱意的结婚对象。 既然对刘易斯爵爷没那个意思,那现在刘易斯爵爷对她的青睐与追求就完全是麻烦了——她现在寄居在安德烈男爵府上,也算是‘寄人篱下’了,这件事一发生,她好不容易选好的投靠对象家一下就住不下去了。 索菲亚没有为现在的事儿生气,一方面是她完全理解这种状况。另一方面,也是她已然开始考虑‘下家’了。既然安德烈男爵家住不下去了,换一个地方就是了——这事儿很麻烦,但索菲亚也完全不是拖泥带水的人,说是寄人篱下,真的就愿意委委屈屈地过了。 既然难过,那就不过了,换一家呗……嗯,绝对不内耗就是了。 想着将来的打算,索菲亚就对心腹侍女说道:“当然了,我们也不会一直住在男爵家里,到时候就好了。” 心腹侍女却担心地说:“不住男爵家?可……难道夫人要回巴斯克家族吗?或者回波茨利亚……” 说到回波茨利亚,这个侍女是既担心,又隐隐约约有点儿期待。担心当然是为了索菲亚,以如今波茨利亚的情形,索菲亚回波茨利亚可不会多好过。至于期待,她其实也是波茨利亚人,是陪嫁侍女之一……而人总是会思念家乡的,说到回家怎么能不期待? 即使她也清楚,回到波茨利亚,在索菲亚这个主人前途黯淡的情况下,自己的未来只会更差。 “不,我们不回巴斯克家族,也不回波茨利亚。”在这件事上,索菲亚有自己的打算,但没有提前和侍女说。因为她知道侍女肯定会大惊小怪,还会劝她改变想法——她想进瓦松宫廷,做个女官什么的。 未婚的贵女、已婚的贵妇,进入宫廷谋个侍女、女官的工作都非常常见。侍奉在王后或者某个大领主夫人的身边,这对贵女贵妇来说也是光荣的。更何况,生活在宫廷之中,享受华美、平和、文雅的生活,还可以挑选追求者,这有什么不好的? 而以索菲亚现在这种情况,进入宫廷谋个侍女、女官的职位就更合适了。只要在宫廷站稳脚跟,生活也就过得去了,还不用担心巴斯克家族和来自波茨利亚的‘邀请’,还有一些觊觎者的骚扰强迫。至于结婚的事,倒是不重要了。 甚至就算要结婚,也是在宫廷里能接触到更多身份合适、性格不错的男士…… 不过进入瓦松宫廷有一个无法越过的问题,那就是她曾经是瓦松国王的未婚妻。就像安德烈男爵因为这个原因不喜欢她来投奔一样,曾经的这个身份也很可能成为她进入宫廷的障碍。哪怕那位王后殿下不介意,下面的人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很有可能也是不会让她进宫的。 但这也难不倒索菲亚,不能从王后这边入宫,那就走王太后的路子好了。事实上,王太后和巴斯克家族有很近的亲戚关系,所以她进入宫廷做女官走王太后的路子才真正算是顺理成章——至于说王太后会不会在乎王后的想法,从而拒绝她入宫,索菲亚认为是不会的。 索菲亚虽然来西岱不久,但以她的眼界头脑,很容易就看出来了。别看现在王太后还是路易三世残余势力的领袖,可那就是个招牌而已!就王太后本身来说,早就服软了,完全没有和国王夫妇斗的意思,在一些事上双方那可太有默契了!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也,为了安路易三世残余势力的心,又或者说是敷衍、哄骗吧,在一些‘无关紧要’的事上,安娜王太后就要表现得比过往更加强硬——其实那些人未必不知道王太后是在敷衍、哄骗,只不过形势到了现在这份上,知道又怎么样呢?局势维持一天算一天而已。不少人都在自欺欺人了,王太后那样表态,他们也就那样信了。 而索菲亚认为自己入宫这件事正好属于‘无关紧要’,又能让安娜王太后表明态度的事儿。以她的身份要入宫,真就是一件顺理成章的小事,王太后随口就能答应下来。可考虑到她曾经和国王有婚约,又显得敏感了一些,很好地表现了安娜王太后没有完全倒向国王和王后那边。 尤其是国王不在,王后坐镇西岱的当下…… 所以这件事看起来为难,实际挺好操作的。对现在的索菲亚来说,唯一的难点就是开头第一步了,她要进宫见王太后,并请求成为宫廷侍女或女官,这得有人带她进宫,不然她总不能直接去吧?先不说能不能进去,进去了见不见得到安娜王太后。就算见到了,如果场合不对,说不定也会被安娜王太后拒绝。 是的,为了表达一种强硬的态度,安娜王太后是很可能让她进宫,但万一呢?为了尽量消除这个‘万一’,就得做一些安排了,譬如让她进宫见王太后,以及她的请求被不少人看到听到。这样大家都知道了,安娜王太后才有‘压力’呀! 要找一位不会拒绝她,同时又和安娜王太后关系紧密的引荐者、传话人——这倒是有点儿难度了,索菲亚以前没来过西岱,甚至追根究底还是个‘外国人’,本人和家族在这里是没有人脉的。至于丈夫家的人脉,在她离开巴斯克家族,不受他们安排开始,也无法使用了。 投奔投奔亲戚还可以,毕竟这种时候只要讲究一些的,也只能被动接受了。可要人家再做点儿什么,那又很难了。 想到这里,索菲亚叹了一口气,对着桌上并不比书卷更大的玻璃镜照了照自己……现在玻璃镜已经是贵族女性不可少的物品了,就算不能置办一面穿衣镜,壁镜、半身梳妆镜等小一些的总要有。索菲亚现在用的就是这种,是一种‘镜盒’。 ‘镜盒’本身是盒子,盒子里装一些首饰和简单化妆品,不过打开来可以把最上面朝里的镜子支起来,方便梳妆。 镜子里她的脸还很年轻、很美丽,她当然不愿意自己剩余的人生就随随便便消耗了——索菲亚正如【原书】中形容的,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慕伯汉美女。身材相对瓦松美女更高挑一些,一头黑发,皮肤很白,眼睛是美丽的蓝色,鼻梁高挺。 要说她长相上有什么缺点,一个大概是眉毛太浓、太粗了,按照此时的流行,眉毛要么没有,要么极细极淡,那才是美女的眉毛,她这样当然不行。不过索菲亚会定期拔眉毛,这一点倒不算真正的问题。 真正的问题在于她的嘴唇太薄了。 白种人的基因决定了他们的嘴唇大多数都非常薄,就薄薄窄窄的两条。年轻的时候还好一些,年老了真的个个都想没压老太老头的感觉。所以欧美流行丰唇,就算不丰唇,也会利用口红之类的化妆品修饰,显得嘴唇没那么薄。 而就在普遍薄唇的大众之间,索菲亚也算薄唇,这就真是个长相上的‘缺陷’了。为此索菲亚当然也会修饰,涂抹胭脂什么的是她的日常功课。只不过化妆不是万能的,尤其是此时化妆品贫乏,就更是作用有限了。 但就算是这样,这也就是美女的一点儿小问题,甚至有时还让美女更加鲜活、更有记忆点了。所以索菲亚依旧是无可争议的慕伯汉美女,是十分引人注目的——此前她和刘易斯爵爷可没什么交集,对方只是在宴会上见过她后就开始了追求,基本可以确定是‘见色起意’了。 索菲亚也不知道自己的年轻美貌在现在算是一件好事,还是一件坏事。从现实来说,当下这给她带来了麻烦,将来进宫也可能在带来机会的同时,也会引起一些人的忌惮。可要从一个正常女性的本能来说,她又肯定是自豪于自己的美貌的。 这一点在后世,女性已经相对‘自我解放’时也是必然的,在此时就更确定了。只不过后世的女性生活中还有很多其他的东西可以争取、比较,这件事的‘影响’不那么大。此时的话,除了从出生起就注定的出身,‘美貌’就几乎是唯一具有普遍价值的资本了,可以说是影响深远。 可以说这是‘男性凝视’下的结果之一,但这就是现在的现实。 所以,她的未来也会寄托在她的美貌上吗?索菲亚忍不住这样想到——她现在显然还不是原书中已经得到王子等诸多男性青睐,自己也在宫廷站稳脚跟,未来不用担心的那个她,更不是瓦松的王后。这时候正好是她最迷茫,未来最不可知的时候……会有这样的胡思乱想也很正常。 第212章 穿越中世纪212 就在索菲亚进西岱时, 路易莎也差不多从罗本都回归了西岱王宫。所以索菲亚,或者说‘巴斯克伯爵夫人’的事她当然也知道,这样的事多的是人争相恐后给她打小报告……这也算是一个得宠的, 甚至有实权在手的王后必然有的待遇。 国王陛下有情人这种事如果能完全瞒着王后了,这个王后也就很难说还有什么地位了——索菲亚当然不是纪尧姆的情人,两个人甚至从未见过面!但这件事的性质是一样的。 说实话,路易莎对‘波茨利亚的索菲亚’还是有点儿好奇的, 不过这完全是对原书女主角的好奇,和她曾经是纪尧姆的未婚妻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也是不愿意其他人想太多, 关于自己的绯闻传的无聊, 所以路易莎虽然对索菲亚感到好奇,倒也没有真的叫她进宫见一见——真要是那样做了,路易莎用脚后跟都能想到外面会传什么闲话,不外乎就是她这个王后多么善妒,多么小心眼。 路易莎固然不太在意一些传闻,但也没有心大到没事找事的地步。 “……殿下, 听说巴斯克伯爵夫人要进宫了。”路易莎正在换衣服的时候,一个侍女快步走进来,禀报了这件事。 路易莎一会儿要去见几位大臣,所以要装扮得‘庄重’一些,至少不能穿成之前家常的样子。这时候她听了侍女的汇报,抬了抬手,方便袖子穿进去,说道:“进宫?之前不是因为守孝的原因, 都没有进宫拜见吗?” 外省来的贵族,如果身份足够,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来王都, 总要进宫一趟拜见一下的。这有些像华夏的‘问安’,总不能来了之后不吱一声。不过这种事也不一定,除非是很近的关系,找个理由不进宫拜见也可以。 不过一般来说,也没人会放弃这种可以见到宫廷贵人的机会……虽然说,拜见的请求递上去了,也不见得能得到允许,然后真的见到。 “这就不知道,大概是有什么事想要求王太后吧,这次巴斯克伯爵夫人求见的是王太后。”说到这里的时候侍女很有些愤愤不平的样子。毕竟外省贵族来到王都,第一次进宫觐见,见的不是此时宫廷里身份地位最高的女主人,总是有些失礼的。 再说巴斯克伯爵夫人,或者说‘波茨利亚的索菲亚’特殊身份摆在那里,更容易让路易莎身边的人‘愤愤不平’……当然,有人的愤愤不平是发自内心的,有人就完全是立场原因,对外习惯了做这样的表现。 “王太后啊……的确可能是有事求王太后。”衣服已经穿好了,正在整理中,路易莎垂着眼睛想了想:“我记得王太后的娘家和巴斯克家族关系很密切呢,不说上一代,就说这一代,王太后的弟弟,那位常进宫的夫人,她就是巴斯克家族的吧?” “殿下记性很好,是这样的呢。”博福特伯爵夫人笑着为路易莎戴上配合这身华丽服装的项链。这是一条非常沉重、华丽的长项链,长长粗粗的金链子,底部缀着一枚半个手掌大小的十字架。十字架上满嵌着宝石,其中主石有五颗,中心一颗是欧泊,其他都是钻石。 刻面切割的璀璨白钻石,自从路易莎结婚时亮相过后,就成为新宠了呢……像十字架上这么大颗无暇,切工也是上上之选的,此时也着实不便宜,戴在王后的身上也合衬。 “算了,随她们去吧,又能有什么事呢?”路易莎思索了一下女主角的目的,想了一下,觉得如果是按照原书中的情况,说不定她是想进宫的。 因为原书一开头,就是女主角索菲亚死了丈夫后来西岱奔自己的前程,她当时是否像现在这样落脚在安德烈男爵家是不记得,但后来却是很快进了王宫。记得当时是做了女官的,走的是不是王太后的路子,倒是不太清楚……毕竟是一本读的不求甚解的小说而已,又这么多年了,就算有刻意将记得的部分记在纸上,这部分就是记不清了也没办法。 不管别人怎么想,反正路易莎自己肯定是不介意索菲亚曾经和纪尧姆有过婚约的,别说纪尧姆和索菲亚什么关系都没有,就是曾经有过一段她也不至于如何——而且,路易莎很清楚,真按照原书中的剧情惯性,索菲亚这一回进宫,可能纠缠不清的也不会是纪尧姆,而是菲利普。 路易莎倒不至于主动放人勾引菲利普,给他和‘伏京的伊丽莎白’的夫妻关系找不痛快。但现在事情到这份上,路易莎也不可能为了未来还没影子的事情跳出来说不行,‘波茨利亚的索菲亚’不能进宫。 真要说那样做了,还不知道会传出什么样的流言蜚语呢! 这件事就到此为止了,大家也不奇怪路易莎不太在意索菲亚的事——之前安德烈男爵不喜欢索菲亚住在自己家,那也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凡是对路易莎有些了解的人,其实都不觉得以她的性格会在意索菲亚。 而且不只是路易莎的性格,就说现实的情况也表明,这位‘波茨利亚的索菲亚’实在不像是有威胁的人。嗯,主要是纪尧姆一直以来的表现让大家相信,他很爱路易莎,更重要的是,他是那种对其他女人不感兴趣的样子。 既然是这样,巴斯克伯爵夫人来西岱了又怎么样?进宫了又怎么样?实际不会比宫廷里新进一个普通贵妇人更特殊,更值得在意。 不过等路易莎离开去见大臣时,没有跟着去的一部分侍女和女官还是忍不住谈论起了这件事。 “别的可以不在意,可是这位巴斯克伯爵夫人进宫,却不首先觐见殿下,这算什么?太无礼了吧!”说这话正是那位报信来的侍女,她愤愤不平,特意来报告这件事也是因为这个。就算路易莎并不在意索菲亚、认为其特殊,可这次的失礼却是实实在在的呢! “说不定是担心殿下厌恶她,干脆就完全倒向了王太后,只打算在王太后身边侍奉了。”吉娜想了想,倒是说了一句‘公道话’,但也就是这一句而已。她很快跟着道:“不过确实是太失礼了,不管殿下是不是厌恶她,她既然进宫,就应该先来见殿下的。” “殿下可以不见她,她却不能忘记谁才是瓦松最尊贵的女人,谁是这座王宫的女主人!” 其实吉娜他们哪里能够想到,索菲亚这样做不是不聪明、无礼,而是考虑得再清楚不过了。她就是要以这样明显有问题的举动表明立场,越是显得完全站在安娜王太后为代表的那些人一边,安娜王太后越是无法拒绝她。 主要是得考虑路易三世旧势力那些人怎么想,她只能同意索菲亚的请求,从而展现自己的‘强硬’与立场不改。 “对了,听说那位巴斯克伯爵夫人是个美女呢!自从住到安德烈男爵家里,参加了几次晚宴,立刻迷倒了不少西岱的年轻骑士。”失礼不失礼的实在没什么意思,所以很快有人由‘巴斯克伯爵夫人’说起了别的相关的事。 “这件事我也知道,刘易斯爵爷几乎是一见巴斯克伯爵夫人就被吸引住了。按照外面的传闻,是说巴斯克伯爵夫人有一种文雅高贵的气度,具备慕伯汉美女几乎每一条标准,那样不同于瓦松美女过于精致的美,以整体和气质取胜的慕伯汉风情,一下让不少骑士倾倒。” “刘易斯爵爷啊,那就难怪这位巴斯克伯爵夫人急着进宫见王太后殿下了……刘易斯爵爷不是快要和安德烈男爵的长女订婚了吗?现在出现这样的波折,恐怕很难在男爵府上呆下去了吧?大概是要通过王太后殿下寻一桩合适的婚姻?”有人这样猜测道。 因为安德烈男爵的妹妹也在路易莎身边做侍女,所以这件事上倒是不缺新鲜而准确的消息。 “结婚么?这倒是不奇怪,巴斯克伯爵夫人还那么年轻,之前的婚姻又没有给她留下孩子……”大家倒是没怎么想到索菲亚这次是要寻求机会进宫做侍女或女官,毕竟路易莎不在意归不在意,可国王的前·未婚妻进宫什么的,还是想想都觉得有些尴尬。 王后在意不在意是一回事,她本人是否在意是另一回事,另外她本人会不会觉得王后殿下在意呢?这就够纠结的了,如果再考虑到国王陛下的想法,岂不是更难说——现在纪尧姆是不在王宫,可他迟早是要回来的。 就在侍女们议论着这些的时候,路易莎早将什么‘巴斯克伯爵夫人’抛诸脑后了。她和大臣们碰面,为的是讨论实际要做的事,这些事都会影响到这个国家的很多人、很多事,这样哪还有想那些有的没的的功夫? “利卢大主教、朗格勒大主教、比埃尔大主教、图维大主教、皮卡第大主教,甚至是琅城大主教。”路易莎将瓦松境内六大宗教贵族一个个念过去:“总是喜欢索取土地,难道他们现在的土地是不够用了吗?我记得还经常有捐献给他们的土地吧?” 路易莎叹了口气:“就比如说图维大主教,我的祖父还献给过当时的图维大主教一大块土地呢!” 路易莎想了想又说:“这次请求土地就不同意了,而且全都不同意。” 路易莎为这件事做了决定就迅速不再纠结了,让大臣赶紧进入下一项……这个过程中,路易莎也会有和大臣们讨论的时候,不过总体来说她总是特别有效率的,事情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不清不楚的地方立刻追到底——以她的头脑和经验,很容易抓住重点,大臣们想含糊过去也不能。 这样的风格,有人会很喜欢,觉得自己轻松了不说,也确实没毛病可挑。就事论事地说,路易莎不仅仅做得快,还做得很好呢! 但也有人不喜欢,不喜欢的原因可能是太干脆清楚了,自己就没有插一手的余地了。也有可能单纯就是看不惯——不管怎么说,在这个厌女的、男尊女卑的时代,路易莎作为王后,即使有国王的信任和委托,是光明正大和大臣们一起管事的,也必然会引起不满。 表现得不好,那就是果然是个女人啊,不要指望能做好这些事。而表现得好,则更让那些人不爽……其中心态,稍微想一想就能明白了。 所以一点儿不值得奇怪的是,今天的会议之后,就有人抱怨了起来:“王后殿下虽然聪明,总能给出不错的回答,可有时候也太强硬了。当然啦,不会有人跑到王后殿下面前说什么,身为骑士怎么能向王后抱怨?但最后就是我们背下了批评。” “还有,总是那么着急干什么呢?我的意思是,明明不用那么着急的,很多事越急越办不好。” 听了这话的大臣没说什么,只是笑笑。同时心里觉得这个同僚很可笑……当初路易三世在的时候倒是不强硬,办事也从没急过,任所有人悠哉游哉,可结果呢? 现在新国王可不喜欢那样的风格,王后也和国王是一路的。这么怀念以前,干脆就像那些路易三世旧臣一样被边缘化好了,怎么还坚持留在这里? 第213章 穿越中世纪213 路易莎和纪尧姆虽然没有直接掌控西岱王宫, 但早就在王宫之中构建了一个‘国中之国’,大宫廷内套一个小宫廷。所以路易莎才能比较安心地住在王宫,不然即使有坐镇西岱的需要, 她顶着压力也会选宫外的纪尧姆的大宅,又或者巴尔扎克伯爵在西岱的宅邸住。 围绕在路易莎身边的都是他们自己人,侍女、女官、侍从、侍卫、仆人等等,将她和西岱王宫其他人隔绝开了。甚至就连她的小厨房的采购都是单独的, 单独用不同的供应商,走不同的账目。 而与此同时呢, 安娜王太后身边, 或者说,他们这个小宫廷以外的大宫廷,又有不少人或主动或被动是有点儿勾连着小宫廷的。 这也不奇怪,先不说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安娜王太后这边是没前途了(也没人预测得到纪尧姆会英年早逝,还没有留下继承人,不过这现在也说不定了, 蝴蝶效应之下,说不定已经改变了),一些人肯定是要想后路的。就说以贵族们彼此之间的复杂关系网,哪怕算私人关系,下面的人也不能断绝了联系。 所以路易莎对安娜王太后身边发生的事真可以说是了如指掌,之前‘波茨利亚的索菲亚’将要前来觐见安娜王太后,她一下就知道了,就是这个道理。 而现在, 索菲亚这个原作女主角真的进宫了,直接往安娜王太后那边去,路易莎当然也知道。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 她还正在和同父异母的姐姐西尔维雅说话呢——作为路易莎的姐姐,路易莎成为王后当然不会忘了她,所以她很快就成了路易莎身边的女官之一。 “这件事我会考虑的,但你得明白,就算最后同意了,也不可能立刻达成,最近这段时间我办了很多事。虽然绝大多数都是出于公心,可在一些人眼里,我只是办了自己想办的事,为此还损害到了一些他们的利益……这种情况下,就更要小心。”路易莎对西尔维雅算是有什么说什么了。 刚刚是西尔维雅为了丈夫布兰切特男爵求一个职位,路易莎原则上同意。这不只是因为西尔维雅是她同父异母的姐姐,天然是她的人,以此时得政治生态来说,也该给她。还因为一直以来西尔维雅都表现得很好,难得主动求个好处,路易莎也不好意思这都拒绝。 西尔维雅连连点头,她是非常知趣的一个人,即使心里有不满足也不会表现出来。更何况她也算了解路易莎的习惯了,知道路易莎既然这样说,那基本就是十拿九稳的事了。 正说着这些事,就有侍女过来禀报了,说了‘波茨利亚的索菲亚’觐见安娜王太后的事。 路易莎点点头:“觐见就觐见吧,说不定巴斯克伯爵夫人只是想进宫谋一个女官的职位呢?她在巴斯克家族难以立足,又不能回波茨利亚,现在在西岱呆着,当然还是进入王宫最好。进入王宫成为女官,不论将来怎样都是更好的。” 宫廷是一个半封闭的小社会,里面的平和、文雅、奢华本质上都是特权庇护下的产物。所以作为一个看似有娘家、有夫家,实际都不可依靠的贵族寡妇,索菲亚需要寻求庇护的话,王室宫廷确实是一个好选择。 进入宫廷后,只要有自己的靠山,一般的贵族就没法拿她怎么样了。至于不一般的贵族,大多是要脸的,就算想拿她怎么样也讲究一个方式方法,这样就有了转圜的余地……真要是遇到了不一般的贵族,就是一点儿不讲究——这样的事儿都遇到了,还能怎么样?自认倒霉呗! 这年头就是这样的,没有谁真正能确保自己过上稳定的生活。 路易莎之所以有这样的猜测,是有原书剧情打底。不过其他人听她这么说,一想也很有道理,倒不觉得奇怪。 只是吉娜忍不住道:“不管怎么说,哪怕巴斯克伯爵夫人是打算去王太后殿下身边做女官,也该先来觐见您才对……现在这样太失礼了!” 吉娜的潜台词其实是要给索菲亚一个下马威,譬如让她做不成女官什么的。这倒不是她觉得索菲亚犯的错真有那么大,而她又在意到了那地步,更多还是觉得得杀鸡儆猴……索菲亚第一次进宫,没有首先觐见地位更高的王后,这种无礼行为没有一点儿惩罚,传出去别人还当王后势弱呢! 西方古代和华夏古代可不一样,多数情况下他们并不讲究‘宽宏大量’,反而是你让一下,人家就当你弱…… “算了,她身份特殊,如果要惩罚她,外面更不知道要说什么了。”路易莎摆摆手,示意到此为止了。 索菲亚什么身份特殊?还不是她曾经是纪尧姆的婚约者!路易莎其实是不在意这件事的,但看热闹的人在乎啊。路易莎要是真的拿索菲亚杀鸡儆猴,那流言蜚语只会立刻甚嚣尘上——路易莎不是那么在乎流言的人,可这也要值得才行啊。 为了这种事承受巨大的流言压力,显然是不值得了。 更何况,别人不知道,只当‘波茨利亚的索菲亚’是个平平无奇的寡妇。考虑到她被解除了和纪尧姆的婚约,然后结婚后丈夫巴斯克伯爵又英年早逝,他们还继承人都没有生下,她甚至是很值得同情的。那路易莎不知道吗?不知道索菲亚是原书女主角,是真能有仇报仇、有怨报怨的黑莲花吗? 路易莎不想测试有她这个穿越者改变剧情的情况下,对方的‘主角光环’是否还在,总之就是尽可能井水不犯河水好了…… 路易莎说的话在其他人听来也是实情,虽说这有些不符合路易莎平常的性格,有些过于‘息事宁人’了,但她既然这样说了,大家自然也不会再说什么。于是这件事在路易莎这里就到此为止了——然而在安娜王太后那边,这件事却还是‘正在进行时’呢! 安娜王太后坐在窗边坐席,和一贯受她宠爱的几名贵妇说话,索菲亚就是这个时候被引进来的。 给她做介绍人的是安娜王太后宠爱的几名贵妇之一,此时正在座。之所以能够得到这位贵妇的帮助,一方面是因为她们都出身慕伯汉,甚至两人娘家还有些亲戚关系。另一方面,就是安德烈男爵夫人的面子了。 是的,还有安德烈男爵夫人的帮助……在男爵夫人发愁索菲亚即将抢走刘易斯爵爷这个金龟婿时,索菲亚暗示了自己的打算,她想要进宫谋个职位。男爵夫人也不是真的傻瓜,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 于是本着和送瘟神差不多的心态,男爵夫人找到了能帮忙的人——还是那句话,此时的贵族之间往往是你牵扯着我,我牵扯着他,所以即使一个是国王心腹的夫人,另一个却是王太后宠幸的贵妇人,也能有所往来,甚至暗通款曲。 这都不见得是‘背叛’,只能说是现实如此。就像纪尧姆和路易莎,还不是要关照安娜王太后生的儿女?真要说起来,他们都是纪尧姆有着血缘关系的弟弟妹妹呢!只要不是犯了原则错误,纪尧姆这里也很难苛刻地对待他们。 “殿下,您瞧,巴斯克伯爵夫人来了……”做介绍人的贵妇人笑着指了指走进来,向安娜王太后行礼的索菲亚。 安娜王太后转头眯着眼睛看向索菲亚,等她行礼完毕看清楚了脸,就点了点头说道:“女士,你过来一点儿坐,哦,这里给巴斯克伯爵夫人放一把椅子——亲爱的,你说的一点儿不夸张,巴斯克伯爵夫人真是一位极可爱的女士。” “说实话,虽然王后也很出色,但当初巴斯克伯爵夫人没有嫁入王室,的确是王室的损失。” 安娜王太后的声音不轻不重,仿佛只是随口抱怨。但她这句话一说完,房间里一下似乎安静地落针可闻……所有人都眼观鼻鼻观心,其实大家都知道,安娜王太后不见得真是这么想的。但就是要这样半真半假地抱怨,这既是演给那些‘后党’们看的,却也未尝没有一点儿真实想法。 毕竟这么强势的王后在那里摆着,显然给她这个王太后带来了更多的压力,不满是当然的。而且,如果当初索菲亚和纪尧姆没有解除婚约,而是就那样结婚了,路易莎就会照婚约和菲利普结婚……只能说,相比起此时菲利普的妻子‘伏京的伊丽莎白’,显然布鲁多的女继承人是更能带来利益的儿媳。 只不过,这样的‘大实话’也就是王太后可以随便说了,其他人又哪里敢跟着说?这还和平常说王后的不是不太一样,加了一个对比项,还是和国王陛下曾经有过婚约的,那是格外得罪人! 不知道也就算了,一旦知道——可怎么会不知道呢?宫廷里可没有秘密,她们这边说的话,凡是值得传的,必然会传到王后的耳朵里。 大家不说话,最后还是话里的当事人之一,索菲亚打破了沉默,仿佛听不懂隐含意思一样,谦虚道:“殿下实在是太过夸奖了,这让我想起了曾在娘家时见过的,我的母亲总是格外夸奖亲戚们的孩子,对自家孩子则总是说一些缺点不足。” “小的时候很委屈,认为自己可没那么差,那些得到母亲夸奖的孩子更没那么好。现在长大了才知道这是常理,几乎所有人都这样,对别人家的孩子能夸则夸,这是为了亲戚情面。自己家的孩子则不同,得确保他们不会被溺爱纵容毁掉。而且自己家的孩子,因为亲密,才更不用在乎情面这种东西,正如我们对待不那么亲密的人才格外客气。” 话的重点一下被转移开了,算不上多厉害的技巧,但第一次觐见王太后能反应过来,并且敢于说话,已经能看出索菲亚作为原书女主角的‘素质’了。她确实是胆子很大,而且真的很有主见的人。 索菲亚这样说了,安娜王太后当然也不好再把意思硬掰回去。一方面是那就太刻意了,另一方面她也不见得真想那么有‘攻击性’——虽然可能性不大,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真的将如今这个‘王后儿媳’惹火了,出手加大针对,那可一点儿不好玩儿! 这时候,引见索菲亚来的那位贵妇人也见机插话道:“虽然伯爵夫人这样说,但殿下很喜欢伯爵夫人这可是真的,绝对不是对亲戚家的男孩儿女孩儿客气而已……殿下一直就喜欢聪明漂亮的女孩儿,这一点瞧瞧殿下身边的女士们就知道了。” 安娜王太后莞尔微笑:“这是当然的,聪明漂亮的女孩儿谁不喜欢呢?也不只是我这里,王后身边的侍女和女官,甚至女仆,也都是差不多的。哦,对了,你这倒是提醒了我,伯爵夫人倒是很适合来我身边做个女官。” 安娜王太后主动提起了这件事……这也不奇怪,这类事情一般都是提前说好了才见人的。不然将人带来,最后事情不成,岂不是尴尬? 安娜王太后原本就原则上同意了索菲亚给她做女官,虽然这感觉上会让路易莎有些‘尴尬’。可以她的地位,她的立场,本来就是极少数不用在意路易莎尴尬不尴尬的人。现在亲眼见到了索菲亚,觉得她顺眼,也不像个没脑子的,自然就主动开口收下了。 “那么,你愿意吗,我的孩子?”安娜王太后和蔼地询问索菲亚。 索菲亚立刻反应过来这是此行的目的达到了,心里松了口气,于是先站起身,然后就顺从地跪倒在了安娜王太后身前——此时当然有跪礼,只不过并不是经常用而已。 “是的,殿下,我十分乐意,没有比服务王室更荣耀的事了。” 第214章 穿越中世纪214 ‘波茨利亚的索菲亚’成为了安娜王太后身边的女官, 这成为了王宫之中的重磅新闻。新来一个女官不算什么,只是因为她曾经是国王陛下的未婚妻,平白让这件事多了很多微妙之处, 于是成为了很多人茶余饭后总要说一两句的谈资。 只是路易莎和索菲亚甚至没有见过对方,更没有发生什么‘故事’,让谈资也显得单薄。往往就是说了一两句就说不下去了——总不能大剌剌地就说,‘巴斯克伯爵夫人曾经还是国王陛下的未婚妻呢, 王后殿下对她怎么看啊?会不会心里觉得不舒服啊?’,这样吧? 不过, 既然都生活在同一个王宫之中, 两个人就必然有见面的机会。就这样在一些人暗戳戳看好戏的心态下,索菲亚进宫半个多月后的一天,两人碰面了。 这也没什么可说的,就是安娜王太后来和路易莎商量弗朗索瓦王子和巴伦公主艾莉西亚的的婚事时,带上了索菲亚——这也算是索菲亚在安娜王太后身边逐渐站稳脚跟的一个体现吧,要知道之前宫廷晚宴, 她都没带索菲亚去呢,不然路易莎和索菲亚英国早见过了。 当然,也有可能是宫廷晚宴那样的场合实在是太‘公开’了,安娜王太后也不想试试看这件事会不会引来格外多的流言蜚语,然后又刺激到路易莎。而现在是比较私人的会面场合,就没有这个问题了,便带了索菲亚来。 路易莎并不意外安娜王太后会主动来谈弗朗索瓦王子的婚事……前不久伊莎贝拉公主也嫁往了卡玛尔联合王国,算下来王太后所生的子女就只有弗朗索瓦王子还没有结婚了。这种情况下, 那肯定是主攻这件事了,特别是在拿到‘血亲婚事特许书’后,她可以说是迫不及待就来找路易莎了。 之前安娜王太后和纪尧姆达成了默契, 为此纪尧姆当然也要‘回报’她。于是在纪尧姆的暗示下,在罗马教廷使劲的力量便立刻多了一倍不止,‘血亲婚事特许书’这个之前磨蹭了数年都一直僵着的东西,就这样批准了。 现在这个最重要的东西到了,安娜王太后自然就要考虑弗朗索瓦王子和巴伦公主的婚礼了。 虽然弗朗索瓦王子和巴伦公主结婚,由安娜王太后一力主张,纪尧姆也算默认,事情到此已经没有任何障碍。真的只图结婚的话随时都可以,安娜王太后没有必要来和路易莎商量——但事情不能这么算! 一来么,在路易莎代纪尧姆坐镇西岱的当下,她就代表了纪尧姆。这么大的事,哪怕是做样子,也得和她商量,而不可能不声不响就把事情办了。二来,也是更实际的原因,安娜王太后还得找路易莎要举办婚礼的钱呢! 是的,要办婚礼的钱……办婚礼这种事说是丰俭由人,实在节俭的,像贵族举办一个秘密婚礼,估计只用花给教堂的钱和戒指钱也行。但安娜王太后显然不会让自己儿子的婚礼‘从简’,更不要说什么秘密婚礼了。 而要大办,办得体面,给自己挣脸面,也给初出茅庐的弗朗索瓦王子挣得在众贵族面前的气派,那就得花钱,花很多很多的钱。 安娜王太后当然有私房钱,巴伦公主也是个无需怀疑的富婆,她们出钱办出一场高规格婚礼不是不行。只是如果能薅羊毛,谁会愿意自己出钱呢?至少肯定是要尽可能从王室弄钱的——而做这个打算,就不可能避开路易莎了。 甚至因为是求人,安娜王太后的态度尤其好,仿佛她和路易莎是关系很亲近的婆婆与儿媳一样。事实大家都知道,无论从实质,还是从形式上来说,她们都和正经婆媳差了十万八千里。 纪尧姆不是安娜王太后的亲生儿子,甚至两个人以前还有过很多过节。说的马后炮一些,当初如果不是安娜王太后搅局,纪尧姆就应该和路易莎订婚的,哪轮得到菲利普?这也也就没有后来纪尧姆解除婚约,再和路易莎订婚的事了——所以说,索菲亚和路易莎就不是实质上的婆媳!这在重视孝道的华夏,都是有说法的,更不要说是在西方了。 而形式上的话,路易莎也没有做表面功夫的意思,入住西岱王宫后就和安娜王太后你好我好,演一个恭顺的王室儿媳了。完全是一副井水不犯河水的样子,甚至这‘井水不犯河水’都是安娜王太后这边不惹事才有的! 路易莎原本正在和几个侍女、女官玩纸牌游戏,现在安娜王太后来了当然就玩不下去了,让人收拾牌桌,又请安娜王太后到一旁绳床沙发上坐。双方坐下后,她一下就注意到了安娜王太后带来的人中有一个生面孔。 要说最近安娜王太后身边的新人,也就只有一个‘波茨利亚的索菲亚’了,所以路易莎一下就想到了,然后就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不管怎么说,那都是原书女主角呢! 说实话路易莎是有些失望的,‘波茨利亚的索菲亚’和书里描述的其实差不多,就是那种深具慕伯汉风情的美女,单纯从长相来说是很出众的。而且她确实有着此时普通女士少有的气质,是那种看一眼就觉得她聪慧的感觉。 可除此之外就没有了,一点儿看不出更大的不同,不会是人群中天然的焦点。让人难以想到,在原书中她能辅佐菲利普成为一代圣主(出身决定她最多就是‘辅佐’,虽然实际上来说她和菲利普是并肩战斗的战友),甚至在后记一样的番外里,以王太后的身份掌握更多权力,活脱脱一个武则天的样子。 当然了,路易莎也知道自己是强求了,很多非凡之人是有了既定的非凡之事后,才会‘闪闪发光’起来。站在事情未发生的过去,或许会觉得‘非凡之人’有些过人之处,但多数也无法想到他们未来能取得那样的成就,竟是那样出类拔萃的人。 想到这里,路易莎收回了视线,重新将注意力放到了安娜王太后身上——路易莎的一举一动都在所有人的注意中,大家当然发现了她多看了索菲亚好几眼。不过倒也没人觉得奇怪,在大家想来,哪怕王后殿下真的可以对国王陛下曾经的未婚妻保持无所谓的态度,这个人出现在眼前,那也会多看吧? 而相比起路易莎的‘随意’,索菲亚对路易莎其实要认真的多……就和路易莎其实并不在意她纪尧姆曾经的未婚妻的身份一样,她也没有把过去的、最终被解除的婚约放在心上,更没有很多人猜测的后悔不迭。 后悔什么呢?这件事本来就不是她,甚至她的父亲波茨利亚公爵能决定的。订立婚约如此,解除婚约也是如此。而且索菲亚很清楚,哪怕没有‘布鲁多的路易莎’,当确定是纪尧姆继承王位起,她也就做不成他的未婚妻了。 瓦松王太子妃,乃至日后的瓦松王后,总归得是出身更高、能带来更多利益的女士。 除非在纪尧姆成为王太子之前,他们就已经结婚了,这件事成为了既定事实,再无更改的余地——可这又怎么可能呢?当初没有订立婚约后立刻结婚,原因是多方面的。除非她是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想办法越过一个又一个的障碍,不然怎么也不可能改变这件事。 而且索菲亚是那种‘起手不悔’的性格,就更不会为既定的事实踟蹰了。 不过这并不妨碍索菲亚重视路易莎……这不奇怪,路易莎是现在的瓦松王后,是瓦松身份最高的女人,还是西岱王宫名义上的女主人。甚至只要她想,成为西岱王宫实际上的女主人也不难。这种情况下,生活在西岱王宫的每一个人都不可能不重视她。 索菲亚此前已经听说了很多关于路易莎的传闻了,传闻中说的最多的是她的强势和美貌,以及国王陛下对她的无比信任——这些不见得是路易莎身上最大特点,但却是容易被人谈论,传到索菲亚这样的‘外省新来人’的耳朵里的。 今天亲眼所见,首先就是觉得名不虚传……名动天下的美貌一见即知。 如今人们谈论到各国王后的美貌,总会说到高登兰的简王后和瓦松的路易莎王后。这既是因为他们的丈夫都是强国国王,也因为国王为了娶她们,都是有一段故事的。为了和出身不够的简王后结婚,爱德华四世选择了秘密结婚。纪尧姆则是一见钟情之下,立刻就要毁掉自己的婚约,以及弟弟和路易莎的婚约,为此他还答应路易三世去东方打了一仗。 不得不说,爱情故事是可以给故事的女主角增色添彩的,在这样的故事映衬下,大家很容易就会去想象高登兰王后与瓦松王后的美貌。然后在这种想象中,她们的美貌得以升华,很容易就超过了事实。 原本索菲亚是做好名不副实的预期了的,但事实却相反,瓦松王后确实美得让人难忘。正如很多人说过的那样,她有一种洁净的、忧伤的美丽,让人联想到落雪的教堂,又或者初春时雨后的绿色森林…… 人们总说,看她的外表会觉得她是脆弱的,就如同大多数美丽的小女人。但真正和她相处过就知道了,她有着和外表截然不同的内在——后半句当然不是什么赞美,索菲亚能够想象那些说闲话的人是以什么样的心情说那些的。 一个女人只要聪明,而且不那么事事顺从,就很容易得到类似的评价。鉴于索菲亚自己也不算传统的、顺从的女人,她是很懂这个的。 在美貌之后,理所当然的,索菲亚很快就注意到了别的。她很快就感觉到了路易莎的气势比安娜王太后更强——安娜王太后的气势也很强,不愧是手握实权那么多年的人,不怒自威是最基本的。索菲亚自认为自己是个聪明而镇定的人了,单在安娜王太后面前,依旧有一种随时都会被看穿的感觉,让她不得不保持紧张感。 可是路易莎比她更强,这位瓦松王后看起来是个很亲切的人,吩咐身边的侍女,甚至女仆都没有架子。但在眼神、语气、举止等方面又有一种难以言表的高贵……如果索菲亚是后世人的话,大概会知道,那其实是一种秩序感。 这种秩序感也不是单纯靠路易莎自己才有的,还得靠身边人的‘烘托’。路易莎虽然打从心眼里一视同仁,对身边人很是平等,但这不代表她身边就没有秩序了。相反,在这个很多贵族身边乱哄哄,没个规矩的时代,她订的规矩是很讲究,执行的也很到位的。 所以来到她身边,明显就能感觉到那种充满秩序感,但又平和慵懒的感觉,喜乐而不放肆……真的是独一份。 索菲亚当然也知道,路易莎的气势有些压倒安娜王太后,部分原因是现在安娜王太后是求人的那个,不完全是路易莎本身的关系。但不管怎么说,一个年轻的王后能有这样的气势,一切在她面前都是游刃有余的样子,肯定是很不一般的。 对此索菲亚的确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羡慕——她并不因为路易莎和她的前·未婚夫结婚了,成为了瓦松这样一个强大国家的王后而羡慕,她羡慕的是路易莎的自由自在,那种完全掌握了自己的生活与命运的样子。 从路易莎的角度来说,她当然没有完全掌握自己的生活与命运,她甚至怀疑世界上是否真的有人能够完全掌握自己的生活与命运。不过,如果站在相对的角度,从广义来看,她确实已经是这个时代极少数掌握了自己生活与命运的女人。 第215章 穿越中世纪215 路易莎对出钱给弗朗索瓦王子和艾莉西亚公主结婚这件事, 原则上是同意的,但出多少钱就是她和安娜王太后的分歧所在了。 这也没办法,出钱几乎是必然的。普通的贵族, 继承爵位的长子倒是可以不管下面的弟弟,分一点儿家族财富的边角料就让他们自谋生路。很多贵族家庭的次子就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才会离开祖辈的领地,去到大贵族的宫廷任职, 甚至巡回参加骑士比武——这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获得大贵族的赏识,获取自己的领地, 顺便把婚姻问题也解决了。 只不过能达成这一目的的贵族次子只可能是少数幸运儿, 大多数人‘阶级滑落’是十分明显的。 可大贵族就不同了,资源相对丰富,自然就会落一些给长子以外其他的子女……实在来说,安排好每一个孩子是为人父母的天性,但因为资源有限,总是不得不做一些取舍。像西方这种‘长子通吃’, 又或者古代朝鲜出名的‘从母法’,本质都是设定门槛,让分蛋糕的人不会太过扩大,从而保证家族不会因为不断地细分而‘泯然众人’。 大贵族虽然也是长子通吃,但其他子女,尤其是儿子们,好歹多少能分到一些东西,或者做其他安排了。 至于到了国王这一级别, 那更不用说,基本上王子都能有一个好前程。要么国王从自己所有的土地中分一块给他,同时他也就有了这块土地自带的爵位, 要么就是给王子找一个自带土地做嫁妆的妻子——这样的妻子自然是抢手的,国王是凭实力为儿子抢到的,所以本质上也是国王资源丰富,能够分给长子以外的儿子的体现。 路易三世去世时,女儿们先不说,儿子们也就弗朗索瓦这个小儿子没有安排了(这是不算私生子的情况)。纪尧姆作为弗朗索瓦王子同父异母的兄长,为了王室的体统着想,总还是要管他的。像是结婚费用这种事,他一个没有自己领地的王子,如果纪尧姆不给他出,他该怎么办? 找自己的同母兄长和母亲吗?菲利普王子和安娜王太后不见得拿不出这笔钱,但那就太难看了!国王都没有了王室大家长的样子。 如果纪尧姆是个不讲究名声的‘昏君’,这也无所谓了。但他是个各方面来说都很正常,属于是君主中素质较高的那类,这种事肯定不能干啊!所以啊,弗朗索瓦这个小弟弟的婚礼,确实应该由王室承担。 问题是,婚礼这种在此时基本就一辈子一次的大事,花的钱真可以是天差地别。花钱多的,可以像路易莎和纪尧姆那一次,数万镑花出去,一下就震慑住了所有参加的贵族,没有人能挑出一点儿毛病,为王室和巴尔扎克家族都长脸了(毕竟巴尔扎克伯爵承担了大部分开支)。 而从简的,不说普通贵族了,局限在各国王室,例子其实也不少。不讲爱德华四世和简王后秘密婚礼那种极端的,看‘正常’一些的,非王位继承人的王子结婚,也多的是不到一万镑以内就办下来的。 这还是看几个强大的王国呢,如果把一些小王国、小公国都算上,王子们的婚礼开销规模还可以往下拉几个档次…… 安娜王太后来找路易莎商量,她预想的婚礼当然就不可能是那种开销控制在一万镑以内的了,她的底线是参考菲利普王子和‘伏京的伊丽莎白’的婚礼开销——对此,路易莎是不可能同意的! 菲利普王子和‘伏京的伊丽莎白’的婚礼场面虽然不如路易莎和纪尧姆,毕竟伏京公爵可没有像巴尔扎克伯爵那样有钱和大方,直接承担了婚礼大部分开支。他要给女儿陪嫁土地和那么多嫁妆金就已经很心痛了,只不过因为这等于是‘战争赔款’,这才成行的。再要别的,那可真的没多少了。 可当时那场婚礼依旧排场很大,从婚礼本身,再到婚礼前后的庆祝活动,一样不落!只要不对比之前几位王子做王太子后的结婚场面,都是此时一等一的婚礼了。 这也不让人意外,主持婚礼的人是安娜王太后,那时候路易三世还在,她作为王后以婚礼为由走王室的账花钱简直天经地义。虽然还是有纪尧姆的人看着国库,防止花的太多、贪的太多,但‘正常的开支’,纪尧姆的人当时是无法说‘不’的。 现在就不一样了,依旧是王室出钱,可钱都到纪尧姆和路易莎这对夫妇手中了,安娜王太后这回得伸手要钱呢! 国库空虚是真的,如今又因为修建西岱西北边的新城区、新王宫的原因,钱更加紧了。路易莎和纪尧姆因为这个原因,四处开源节流,会愿意给弗朗索瓦多出钱办大型婚礼才有鬼了——这当然不是路易莎自己决定的事,是和纪尧姆通信中早就确认的。 弗朗索瓦王子说到底还是纪尧姆的弟弟,纪尧姆真要做好哥哥,路易莎当然也不会做恶人,替罗佩家的财政发愁而阻止。根据她的经验,那样做不见得能得到感谢和体谅,得罪人却是实实在在的。 “……您说的我都明白了。”听着安娜王太后絮絮叨叨说了许多,路易莎依旧没有一句肯定的话,只是说:“弗朗索瓦和艾莉西亚的婚礼是应该抓紧时间了,他们从小一起长大,足够熟悉,而且这桩联姻是早有预计的。在他们年龄合适的当下,为了避免节外生枝,是该越快越好。” 路易莎这说的就是正确的废话,弗朗索瓦王子和艾莉西亚的婚事在此时可以说是板上钉钉了。而为了艾莉西亚公主那个众所周知的篡位叔叔横生枝节,越快结婚越好更是不言自明的。问题是安娜王太后和她绕来绕去,可不是为了让她肯定这一点。 安娜王太后心里抱怨路易莎一点儿也没有作为王后的大度、慈爱等品德,要知道一般来说这种时候,真正贤惠的王后,为了避免其他人难堪,也为了显示自己的美好品德,让其他人歌颂自己的好,就该接过话了…… 想到这里,安娜王太后忍不住嘀咕,果然是该做夫妻的么——虽然路易莎看起来脆弱忧郁而美好,和纪尧姆的冷硬完全不是一回事,但他们显然是非常务实的那类人。 说实话,作为王后过于务实了,怪让人不自在的…… 此时王后一般都会扮演一个圣母式的角色,简单来说就是国王或者别的什么人扮黑脸,王后就扮红脸。这既是她们自身的追求,也是国王需要有这么一个可控的人扮演这样的角色,毕竟一味用强,也不是统治的道理。 国王自己不好一边用强大的力量叫敌人屈服,一边又好言好语原谅,后者就最好由王后来……非常合理。 不过路易莎完全不觉得自己这样有什么问题,当政局需要一个圣母式的角色来打圆场,她当然乐得‘扮演’。可也就是扮演了,而不是她真的如此,平常不需要的时候,当然是务实为主最好啦! 最后安娜王太后是实在没办法了,只能图穷匕见,挑明了来意:“是啊,婚礼是得尽快举行,所以最近就要派遣使者去统治国内的诸侯,以及国外的一些宾客了……重要的是,一旦开始筹备婚礼,就要开销出来钱款……弗朗索瓦的婚礼嘛,是不是该国库出钱?” “殿下……我们是一家人,我就实话和您说了吧。”路易莎完全是诚恳非常的样子:“您也知道的,国王的儿子们结婚,肯定是由国库出钱,可是国王的兄弟们嘛——我当然不是说弗朗索瓦结婚,国库不出钱。陛下一向是个好哥哥,当然不会像有些国王那样对弟弟抠门。” “但国家现状您也应该知道的,国库在先王时开支太多了,以至于到了陛下继位时,国库里空得能跑耗子!就这,还是没算外面欠商人的债务,不然国库何止是空空如也,应当是倒欠的。” “陛下就想,这几年尽量不打仗,又将过去太过贪婪的大臣收拾一批,弄一些钱的同时,也换清廉一些的人来。这样,等几年就能一边还账,一边充实国库,渐渐有些气象。因为这个原因,就算是急需要扩建的城区,也是通过卖地给商人赚到钱的方式开工的。估计新城区,除了王宫,其他地方的地都不是王室的了……” “这还不够,还向国内的领主们收钱,而为了他们愿意拿钱,‘施工委员会’又弄出来了。如今如何修建新城区,还得看他们的,其中油水也不能照顾陛下自己的人。” 路易莎半真半假地说着,关键是她这番话说出来安娜王太后认为是全真的,不然说不通啊。她哪里能想到,纪尧姆就是要把地方大贵族都收拢到西岱,达成集权的目的。所以搞‘施工委员会’,让地方大贵族能更自觉地掏钱只是顺便的,主要目的还真就是最直接的人都到西岱。 “如果您原因弗朗索瓦和艾莉西亚推迟几年结婚,一个盛大非常的婚礼一定会有。但如果这一两年就要结婚,陛下也是有那个心,没那个力量啊。所以陛下的意思就是,国库当然会为弗朗索瓦的婚礼出钱,但只能出三四千镑的样子。”路易莎摊摊手,完全是有心无力的样子。 “这也勉强能有像样的婚礼了,我和陛下作为兄嫂,陛下从私库中再出一千,我不能和陛下比肩,就出800镑。这样算下来,婚礼也算过得去了,至少宾客挑不出错来……如果您觉得还差一些,也可以为弗朗索瓦和艾莉西亚再添一些。” “……国库是从您手中接过的,什么情况,您能不知道吗?”最后路易莎还将了安娜王太后一军。 安娜王太后嘴里发苦,她当然知道国库空虚,所以她的意思是纪尧姆和路易莎的私库多出——此时王国国库和国王私库其实没有特别明显的区分,不过国库再空虚,很多国王的私库也不会太差,纪尧姆也是这样。这倒不是纪尧姆从路易三世那儿继承了多大的私库,而是他自己有钱。 毕竟他可是未尝败绩的军队统帅!这年头打仗不见得挣钱,可打胜仗一般是很赚的。包含土地在内的战利品就不说,还有俘虏的敌军贵族,都是可以拿不少赎金的。 但这话很难直接说,一般要私库出钱结婚,不是儿子,也得是关系非常亲密的兄弟。而且人家可以主动从私库拿,其他人却不能做这个要求,不然就知道的人都是要笑话的,笑不知道规矩,更没有自知之明。 考虑到纪尧姆和弗朗索瓦是异母兄弟,他们的关系也实在不能用‘亲近’去形容,她主动要求纪尧姆私库出钱,被拒绝了大家也不会觉得是纪尧姆的问题。只会觉得她这个王太后,以及弗朗索瓦王子,都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 “能不能向大商人借呢?陛下一直以来很有信誉,那些商人应该会借吧?”安娜王太后也预计到过这种情况,很快提出了新思路。 路易莎的反应却也是很快,立刻说道:“殿下,借钱可没那么简单,因为先王多次赖账的原因,瓦松王室问商人借款,利息可不低。现在旧账还没还多少,又要去借新账,商人可不会因为陛下有信用就降低利息……那么高的利息,对国库的负担太大了。” 不管事实是不是这也,路易莎咬死是这样就行了。难道安娜王太后还能给她找来一个高利贷商人,现场以比较低的利息借钱给王室? 而且真要是那么较真,找来了也不怕。利息那么低,推给安娜王太后自己去借就行了——这么做是有些太直接了,但是对方先抽了梯子的!知道是借口,还硬要继续,非要那么轴?还是觉得路易莎是抹不开情面的人,会硬吃下这个亏? 既然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就得做好被‘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准备。 第216章 穿越中世纪216 安娜王太后离开路易莎的地盘时, 她身边的人都能看出她不太满意此行的成果。于是一个个都低头不说话,保持了安静,不想这个时候因为类似‘你左脚先迈’这类毛病触怒王太后。 看着不爽的安娜王太后, 索菲亚觉得王太后其实远没有自己曾经以为的那么聪明——曾经的索菲亚是真正敬佩过安娜王太后的,因为不管有多少特殊的原因,她都算是真正影响过瓦松这个强大国家的!说这个国家一段时间内是由她掌舵也不错。 能以王后的身份做到这样的事,哪怕有路易三世的特殊情况的原因, 她本人也必须有一定素养才对。头脑、气魄、手段、人情……不说样样都有,至少有要一两样强, 其他也不能太拉胯。而对这样的女人, 索菲亚一向会比较敬佩。 虽说敬佩其实不代表有多少好感,如果敬佩的人是敌人,她一样也会充满恶感…… 只不过,当索菲亚进了西岱王宫,成为了安娜王太后的女官,她一天比一天清晰地认识到, 安娜王太后就是一个普通人。除了出身高贵,所以做了王后外,她各方面来说都是普通人的水准。或许因为多年浸淫在瓦松政局之中,她对此有一些熟能生巧的经验,可也就是这样了。 索菲亚也明白,很多强大王国的君主、大臣,其实也很普通,只不过是恰好被推到那个位置了, 所以才为人所知。但真正看到、认识到,还是会觉得失望——索菲亚这种心态其实挺正常的,文艺一些说是‘近神者不信’, 现代一些则是‘偶像破灭’。 比如说这一次,她了解到安娜王太后是为了让国王和王后为弗朗索瓦王子的婚礼出钱,这才去拜访王后时,心里是觉得很无语的。 为什么安娜王太后会觉得这个目的有希望达成呢?哪怕她这个来西岱并不久,进宫时间则更短的‘外省人’都知道,王后殿下和国王一样务实。再加上王后殿下善于经营,财政抓得紧(大家都说这是她做布鲁多继承人磨练出来的),事关金钱是比国王更难糊弄的! 而且国王陛下是真的对王太后所生的弟弟妹妹没什么感情啊……索菲亚没见过纪尧姆,这也是她从听说的传闻,以及看到的现状中推测出来的。 索菲亚倒不觉得纪尧姆对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没感情是什么大问题,这年头为了现实的利益,同室操戈的可不要太多。作为国王,对不是一个母亲生的其他王子公主,能有手足之情才是比较少见的。考虑到安娜王太后当令的时候没少为难现如今的国王陛下,这真没什么好说的。 至少国王陛下没感情归没感情,却也不是暴君。没有自己意外继承了王位,就要叫曾经为难自己,现如今也是一个阻碍的王太后、王太后的儿子们怎么样。他甚至最终到底都给弟弟妹妹们安排了前程,菲利普王子不是和‘伏京的伊丽莎白’陪嫁的土地,如今也有伯爵的爵位?伊莎贝拉公主这也去了卡玛尔联合王国,做她的王子妃,未来还要做王后? 现在,最后的弗朗索瓦王子也要和拥有巴伦强宣称,以及大笔陪嫁的艾莉西亚公主结婚了(当初逃离巴伦时,带了很多金银和王室珍藏)……这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眼看着就连安娜王太后这个‘政敌’之间也渐渐形成了默契,估计只要王太后一方自己不作死,也是能平稳落地的。 总之,情况就是这样,在索菲亚的理解里,安娜王太后应该满足了。最好低调一些,能保住现在的局面就最好——不过她转念一想,又觉得这或许就是人性吧,总是贪心不足的。 “……都说陛下娶了一个富有的女继承人,这对王室财政有好处。这些人显然是把国家想象成了普通的富有人家,那样的人家,一个女人的丰厚嫁妆的确能占到一家财产的一大部分。可如果是王室,再怎么穷困的王室,一年到手的金钱也是要远远超过最富有的女继承人的嫁妆的。”安娜王太后还在抱怨着。 这话其实也不算错,只要不是公国,或者和公国本质上没什么不同的小王国,国家一年的收入,只算一年能到王室手中的,怎么也该合数万镑了(布鲁多在路易莎提高收入前,巴尔扎克伯爵作为领主,一年也有两万镑的收入,由此可知瓦松六大世俗贵族的含金量)。像瓦松这样的大国更不必说,这些年平均每年二十几万镑是有的。 而嫁妆,哪怕是一个公主嫁给一个国王的嫁妆,又能有多少呢?金银币、珠宝、纺织品等等,加起来最多最多也就是两三万镑了——路易莎这种属于特殊情况,毕竟她是布鲁多的继承人,整个布鲁多迟早也是她的,提前多给一些也很正常。 所以,一个王后的嫁妆上限,都达不到普通国王的正常年收入。从这个角度,似乎国王就不用在意妻子的嫁妆了——才怪!此时多的是因为嫁妆而起的骚操作! 其实仔细想就知道了,华夏古代也没有说哪个皇帝不在乎国家一年半年的收入啊。毕竟国家大,收入高,花的也多。光是维持国家运转和王室基本开支,年收入的大多数久没了。所以两三万镑的嫁妆,一笔纯粹新增收入,还真是挺重要的。 对出钱和收钱的双方来说都是,所以谈价钱的时候后者锱铢必较,付款的时候前者总是能拖则拖、能赖就赖!这种时候可一点儿看不出他们不在乎‘这点儿钱’了。 对这一点很清楚的索菲亚再听安娜王太后继续抱怨,也就是听听而已了。 “而且啊,有钱和愿意出钱是两回事……弗朗索瓦结婚这样大的事,原本就应该由王室承担,但按照王后所说,连一万镑都不到,这就是全部了,而且还应该感谢她的大方。”说到这里安娜王太后更是明显控制不住自己的不满。 “一万镑不到,不,其实就是6000镑不到,这足够干什么呢?”安娜王太后简直‘悲从中来’,她这是想到了曾经自己掌权时的光景了。要是那时候自己的儿子结婚,婚礼肯定是不差王太子多少的,甚至就是面子上差一些,里子上还要超过。这样一对比,确实是落差有些大了。 其实6000镑不到也是很大一笔钱了,索菲亚听到了就咋舌。就她知道的,自己的兄长,波茨利亚的继承人,婚礼总共也才花了5000镑的样子。这还是算上了嫂子那边出的一部分,计算得到的总数。 当时看,也不觉得婚礼有什么不好的地方。或许是比不上一些王国王子的婚礼奢华,但只要不对比这个年代最奢侈的婚礼,可又为什么要对比那些呢?王室都不见得次次婚礼都能有那样的规格——后世很容易觉得古代贵族人家的婚礼都是差不多的规模,就是书上记录下来的那种。 其实能特别记录下来,大多就是比较超出的了。而实际中,哪怕是贵族婚礼,大多也是得‘丰俭由人’的。 而现在,安娜王太后不满意王室拨款的近6000镑,索菲亚就觉得王太后其实是有些好日子过太多了——其实这也对,所谓‘由奢入俭难’,说成大白话,不就是好日子过太多了吗? 王室拨款近6000镑,足够一个王子结婚了,只不过对比他上面哥哥们的婚礼,难免稍显朴素一些。可如果不满意这样,其实是可以让艾莉西亚公主那边添一部分的。这年头有钱的新娘家,出一部分婚礼用钱也不算少见。 不过索菲亚知道,安娜王太后是不怎么想让艾莉西亚公主出一部分钱的,不是她体贴艾莉西亚公主和她母亲。而是和艾莉西亚公主结婚的话,其实就是吃绝户。这次结婚,艾莉西亚公主母女从巴伦王室带来的东西,大部分都会做了陪嫁。剩下的,留给艾莉西亚公主的母亲让她生活,可如果最后有的剩,最后也是艾莉西亚公主和她的孩子们的。 从这个角度来说,现在让艾莉西亚公主出钱,本质就是让弗朗索瓦出钱了,这就是安娜王太后不愿意的了——会宠爱小儿子是很正常的,更何况现在是菲利普王子的前程已定,弗朗索瓦未来还不知道怎么样,说是巴伦的强宣称价值很高,可强宣称变成实际统治总归是说不准的事儿。 一个前途未卜的儿子,总是更容易引起母亲的偏爱,所以安娜王太后是真的宁可菲利普王子补贴弟弟,也不愿意让艾莉西亚公主母女出钱。 事实上,从路易莎这里‘只能’弄到近6000镑后,安娜王太后已经在考虑自己添一部分,然后让菲利普以兄长的身份再添一部分,让婚礼达到她心里的‘底线’了。 第217章 穿越中世纪217 安娜王太后为了说服菲利普王子为弟弟弗朗索瓦的婚礼开支出一份力, 准备在自己的寝宫里办一个小晚宴。宴会除了她自己,就只有菲利普夫妇、弗朗索瓦,以及她娘家还在朝为官的一个堂兄——早些年安娜王太后大权在握的时候, 娘家有亲戚过来谋职位这是很自然的事。 让这位堂兄来,也是想让娘家出一些钱,这个堂兄只是娘家的家族代表而已。 这种做法倒也没什么可说的,此时就是这样, 哪怕是王子,甚至国王的婚礼, 也能是凑钱举行。不只是自家出钱、新娘家出钱, 其他亲近的亲戚出钱也不算奇怪。只不过这样欠了人情,今后就得还了。 当然,安娜王太后不担心这个,因为她自问这些年给娘家带去的好处够多了,现在是娘家还人情给她。而只是为弗朗索瓦王子婚礼出一部分钱,还远远不够还呢! 而眼下为了办这一场小晚宴, 她身边的女官和侍从就忙碌了起来——别看只是一场客人不多的小晚宴,但要办得符合王太后的身份,也有不少事要做。办宴会这种事如果不难,宫廷里也不会有那么多职位都和宴会有关了。 其中索菲亚也有事做,她是安娜王太后身边主管‘蜡烛’一项的女官,而‘蜡烛’在宴会上也是必须之物呢! 有主管蜡烛的女官并不奇怪,在照明艰难,几乎是有钱人专享的古代, 蜡烛在宫廷可是非常重要的事物。重要是说它用得多、必须用,开支上也占了一个大项。更不要说蜡烛意味着用火,管蜡烛还是防火的一环……这就更有另一重意思了。 在安娜王太后身边, 除了陪伴王太后,做类似女伴的工作,索菲亚每天就是从宫廷里分管蜡烛的小主管处领到一天定额的蜡烛,然后再分配。而如果有特殊的要用蜡烛的日子,譬如说这次这样的宴会,则要提前申请。 申请这种事当然是有批准的,也有不批准的。批准与否除了看事情是否合理外,其实也和申请人有关。像是国王王后要用蜡烛的话,不管是什么原因,管蜡烛的小主管难道会不批准吗?至于安娜王太后,偶尔一次小宴会,小主管当然也不会与她为难(管蜡烛的小管家是纪尧姆的人)。 于是提前两天申请的索菲亚,这一早领取蜡烛时就拿到了比平时多不少的蜡烛。 安娜王太后份额的蜡烛不只是她个人使用,其实也包含了侍奉她的人的份额。考虑到她个人使用,只说太后寝宫就有十来个房间,更不要说其他人也要用,所以日常用的蜡烛就很不少了。但日常给的蜡烛,多数都是油蜡,即羊油、牛油这类柔软脂肪做的短粗蜡烛,真正的蜂蜡蜡烛只有1/4。 就这还是王太后待遇好,她个人用蜂蜡蜡烛多,一下拉高了比例。不然看宫里其他地方,多的只有油蜡供应,根本见不到蜂蜡蜡烛的部门。而宫廷里平均数来说,蜂蜡蜡烛与油烛的消耗之比也只是1:12! 而这次,因为要办小宴会,倒是让领的蜡烛里,蜂蜡蜡烛和油烛几乎是一半一半了。 “怎么都是普通蜡烛,不是说过要特鲁瓦蜡烛吗?”拿到油烛和蜂蜡蜡烛的索菲亚检查了一下,很快挑出了毛病。 宫廷里主管蜡烛的小主管连忙说道:“夫人,今年的新蜡烛还没送来,上一批采买的蜂蜡蜡烛里,特鲁瓦蜡烛早就用完了。” ‘特鲁瓦蜡烛’顾名思义,就是产自特鲁瓦的蜂蜡蜡烛了,说白了就是当初路易莎在特鲁瓦时的私产。当初她弄出‘朗氏蜂箱’,让蜂农打理蜜蜂更加轻松,而且不用每次取蜜、取蜡都要杀死大量蜜蜂,增加了每年收蜜、收蜡的次数。 然后又绘制花粉地图,提供花源资源给蜂农……这样的革新之下,统筹了不少蜂农在手,于是就搞出了原材来来源稳定、且质优价廉的蜡烛工坊。 不过,真正让她的蜡烛在同样价格下能脱颖而出的,是三股棉绳松散拧成的蜡烛芯。 这样的烛芯吸足了蜡油,灯芯是缓慢地、比较彻底地燃烧的。而且三股的线,随着燃烧会自然散开,末端就这样正好翘到了温度最高、燃烧最完全的外焰层。这样就能自己烧掉多余的烛芯,而不需要人去剪烛花了。 当然,重点其实也不是剪烛花,此时有钱人才用蜂蜡蜡烛,都有仆人的,一般不用自己剪烛花。关键是,这样的蜡烛要耐烧很多! 一般来说,要想蜡烛耐烧,就得勤剪烛花——蜡烛之所以要剪烛花,是因为烛芯大多编得很紧。这导致了蜡烛油吸不足,烧灯芯就烧得快而无法碳化,长此以往烛芯部分就越来越长。这个越来越长的烛芯就是‘烛花’了,剪烛花就是把它剪得短一些。 它太长的话,烛焰也会扩大,融化超过所需的蜡,造成极大浪费……这就是不剪烛花,蜡烛极不耐用的原因。 可是,剪烛花再勤快也很难说百分百及时的,所以不需要剪烛花的蜡烛不仅省事儿,还会更耐烧! 这样的优点,大家一开始还不知道,但时间长了,谁看不出来?所以‘特鲁瓦蜡烛’也就成了高级品,即使‘出厂价’没有比其他蜂蜡蜡烛高出,但过手后卖到外地就不同了。至于各个宫廷里,也是点名要特鲁瓦蜡烛的。 蜡烛供货商如果不能至少提供部分特鲁瓦蜡烛,甚至可能丢掉宫廷供货的美差! 宫廷里不缺人剪烛花,之所以看重特鲁瓦蜡烛也不只是为了节省(实际上,经过一番加价后,特鲁瓦蜡烛价格更高,也不节省了),但不用时不时有人剪烛花这一点确实在特定情况下很有优势。 譬如餐桌上的烛台,用餐的时候时不时有个仆人插过来剪烛花,既挡光,又破坏气氛——过去桌上的烛台蜡烛一般也是有人在桌边的时候就不剪,任其烛芯越烧越长,不过这样烛火就显得没那么美观了。 现在有了特鲁瓦蜡烛,倒是不用忍受这种不美观了。 “这种事我可不相信,今年的新蜡烛我知道还没上市,可去年的特鲁瓦蜡烛要说一点儿没剩,那就是个笑话了。”索菲亚直截了当说道。 她虽然来西岱宫廷不久,但却非常聪明,看透了这些宫廷运转之事。宫廷里供应的最高级的东西,就没有‘没有’的说法,留也要留一些备用。不然大人物要的时候没有,这算谁的? 推脱了一会儿,最后小主管还是给索菲亚换了一些‘特鲁瓦蜡烛’。说到底,索菲亚是代表安娜王太后来的,她没有发现问题也就算了。既然发现了问题,还说穿了,小主管也不可能不给她背后的安娜王太后面子。 是的,安娜王太后现在是大不如前了,但所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就算瓦松没有这样的俗语,但差不多意思的话是有的,道理大家都懂。 总之,国王陛下和王太后殿下之间的关系不怎么好是一回事,这却不是一个管蜡烛的小主管能够能借机生事的。 拿到了足质足量的蜡烛后,索菲亚才让仆人挑起装蜡烛的筐子,回到安娜王太后的寝宫这边。这会儿还是王太后洗漱收拾的时间,寝宫这边也忙,她回来后就先分好蜡烛——蜂蜡蜡烛质地比较硬,用细麻绳扎成一小捆一小捆,油烛相对柔软,得用容器盛放…… 按照人头分好了,等稍后没那么忙了,她才将蜡烛发下去。尤其是今天晚上小晚宴要用的蜡烛,是单独由她保管的,等到晚上要用时才装点上。 而蜡烛也只是今天小晚宴的诸多准备之一,事实上,午后王太后的私人用餐厅这边就格外忙碌起来了。侍女们从箱柜中取出更加精美的挂毯、烛台等装饰,又取出了只有重要客人来时才拿出来的金银餐具,一一摆设上。 餐桌上铺设的台布也是崭新的——这一点很重要,此时的宴会重视桌布,别的东西都算了,没有雪白的桌布是万万不能的。有的时候举办规模很大的盛宴,没有足够的白桌布,还会用面团烤厚厚的‘白桌布’出来铺在桌上,等到用餐完毕,这个‘桌布’刚好还能施舍给穷人吃。 “……4个挂墙烛台,两对三叉形银烛台,四对带托盘的铜制镀银小烛台……”索菲亚确定着烛台,然后一一给按上蜡烛。其中摆在餐桌上的三叉形银烛台最重要,都得用‘特鲁瓦蜡烛’,如果预计用量有剩余,才轮得到其他烛台用‘特鲁瓦蜡烛’。 处理这些事的时候,索菲亚还注意到不少女孩儿颇为喜悦地说着什么,话语中多次提到了菲利普殿下。说实话,这种态度她并不陌生,也不难猜出是怎么回事……看起来,这位菲利普殿下很受欢迎啊。 索菲亚还没见过菲利普王子,毕竟她进宫时间不长,而菲利普王子是已经成年结婚了的王子,并不住宫里——成年结婚的王子住不住宫里并不一定,各个宫廷情况都不同。不过像现在瓦松王室这种,当国王的不是父亲,而是哥哥,而且是异母兄长,那偶尔住住还行,常住宫廷是挺少见的。 也就是说,这对原书中的男女主角,到现在为止还未碰面…… 第218章 穿越中世纪218 贵族和平民不同, 习惯天黑以后吃晚餐,而且这一餐相对一天之中其他的餐食会更隆重(平民最丰盛的一餐是午餐)。如果有什么事需要开餐庆祝,一般也会选择晚餐, 这即是‘晚宴’,所以大家说宴会,晚宴常见,午宴不多见, 早宴更是闻所未闻。 嗯,毕竟此时就连贵族, 也不是人人有吃早餐的习惯的。对贵族来说, 这倒不是经济上不允许,而是宗教因素掺杂了历史遗留因素导致的,宗教上为了不过早打破前一天晚餐后开始的‘禁食’,大家都倾向于不吃正式的早餐。历史上,就是祖上穷,所以没有早餐…… 早餐的不重要从‘早餐’这个词的本意就知道了, 名为‘小午餐’。肯定是新产生的概念,而且和午餐不在一个档次上。 所以,在安娜王太后的寝宫里举办的小晚宴也是在天黑之后开始的,不过受邀参加宴会的客人却不是天黑之后来的。事实上,菲利普夫妇和安娜王太后的娘家堂兄都是下午到的,弗朗索瓦王子这个单身汉更是早早过来,还陪安娜王太后吃了午餐。 因为弗朗索瓦王子是小儿子,也还没有结婚的关系, 他倒是比菲利普王子常来安娜王太后这里,留宿都是家常便饭。所以索菲亚此前就见过他好几次了,这次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总的来说, 索菲亚对弗朗索瓦王子的印象还不错。 以一个大国王子来说,他称得上正直又善良,对女士们也是礼貌体贴的,不愧是原作盖章的阳光小王子。 也是因为弗朗索瓦王子是活泼外向性格的原因,索菲亚还以为菲利普王子也会如此。但真正见到菲利普王子时,她才发现完全不一样。 或许有的人会认为这两兄弟很相像,菲利普王子除了没有自己的弟弟那么‘活泼’外,其友善温和其实是一样的。但索菲亚不这样觉得,只是简单的接触,她就看出了这位菲利普王子的友善温和浮于表面,他也一点儿不‘外向’,本质上应该是完全相反的‘内敛’。 而之所以这么简单就能看出来,这大概就是人对与自己相似的人的敏锐吧。几乎是菲利普对索菲亚客套的应酬后,索菲亚就有一种感觉,对方和自己是很像的人……某种程度上来说,索菲亚的直觉是对的。 只不过因为菲利普是强大国家的王子,母亲还是握有巨大的权力的王后,小时候顺风顺水惯了,会有余地的多。所以他很多时候不需要像索菲亚一样去‘争’,关键时刻就没有索菲亚那么激烈而已。 索菲亚拿着一支长细木柴一支支点亮蜡烛时,正好菲利普站在窗边,窗边的墙壁上挂着挂墙烛台。她走过去要点蜡烛,就对菲利普说了一声‘抱歉,殿下’。 菲利普反应过来,立刻微笑着给她让开了位置:“是的,有劳了,夫人。” 索菲亚点蜡烛的时候注意到菲利普王子和妻子的氛围很奇怪,他们夫妇明明都是这次小宴会的客人,来的时候也是一起来的,但两人之间偏偏隔了一人长的距离,仿佛很生疏一样。而现在,他们也没有凑在一起——伊丽莎白公主在和安娜王太后聊家常,甚至弗朗索瓦和王太后的娘家堂兄也在那儿凑趣,他却偏偏一个在这边。 要说是不想和自己的母亲、弟弟、舅舅打交道,根本不像……对此,索菲亚还是有点儿判断的自信的,因为类似的夫妻生疏,在此时并不少见,她从小到大看得太多了。也正是不少见,她看出来了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只是心里感慨了一下。 菲利普让开位置后,索菲亚就点亮了挂墙烛台上的蜡烛,然后恭敬地让开了。相比较索菲亚对菲利普还有一定的注意,今天一直有些心不在焉的菲利普基本就没注意这个母亲身边的新女官了。这样说起了,‘原书’男女主角的第一次见面是有些平平无奇了。 不过这也不奇怪,原书中也没有说两人是一见钟情的。在什么都不了解的情况下,今天的菲利普又恰好不在状态,当然不会特别注意一个女官——不过他这个人心细,所以还是知道索菲亚的。这不仅仅是因为索菲亚作为‘巴斯克伯爵夫人’,进入宫廷本身就是一件被谈论的事,也因为索菲亚曾经是纪尧姆的未婚妻。 说起来,当初他和当初和路易莎解除婚约,‘波茨利亚的索菲亚’则是和哥哥纪尧姆解除婚约。在纪尧姆想要和路易莎结婚这件事上,他们同为‘绊脚石’,最后是一样被一脚踢开了,说起了是有点儿同病相怜的,虽然菲利普本人并没有‘同病相怜’这种自怨自艾的感情的。 所有人都认为他会很懊恼失去与‘布鲁多的路易莎’的婚约,但实际不是这样,他其实没太大感觉。他和路易莎没见过面,即使有通信、送一些小礼物,也是非常公事公办的。所以当要和路易莎解除婚约时,他甚至有一种如释重负感。 虽然,最初的‘如释重负’之后,理智回归,他也会觉得可惜——从利益出发的话,像‘布鲁多的路易莎’这样的好妻子,可没有几个。 之后和‘伏京的伊丽莎白’订立婚约、结婚,也证实了这一点。利益出发,她不如‘布鲁多的路易莎’,而与此同时,当初路易莎带给他的‘压力’,那种被困住的不自在又回归了。 他当然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他对自己的妻子没有爱情,本能抗拒着这段婚姻——没有爱情的婚姻遍地都是,有爱情的婚姻反而是稀有物。多数人也不在意这个,尤其是贵族男性,他们甚至还可以寻找情人,在情人的怀抱里追求爱情的慰藉,不论那是真是假。 可能是生性是有些多愁善感,菲利普虽然外热内冷、理性客观,但他却是少数在意这个事的男性贵族之一。拥有想要和所爱之人在一起的‘浪漫’……从这个角度来说,他其实是有些敬佩和嫉妒纪尧姆的。 嫉妒他找到了自己的爱情,最终也和所爱之人在主和亲友的见证下结合了。同时还敬佩他的果断、敢做敢为,确定了那是自己的爱情,一定要得到不可,立刻就展开了行动。说实话,将他换做当初的纪尧姆,真不一定能那样有行动力。 当然,在真正结婚后,菲利普是打算做一个合格的丈夫的。即使没有爱情,他也会给予妻子应有的尊重,对她负起责任来。他甚至想过最好的情况——有一天,他能爱上自己的妻子,和她做一对快活的夫妻。 不过,在结婚这段时间后,菲利普已经没有那么乐观的估计了。至少现在的他不认为,自己和妻子未来能合得来……伊丽莎白是一个各方面来说都过于幼稚的女孩,而且也没有任何想要学习改变的想法。她之所以如此,或许和她的天性有关,也和她出身高贵,身边人将她宠坏了有关。 总之,和这样一个妻子,他是完全没有共同语言的。另外,伊丽莎白也对他非常冷淡——这就和原书中,菲利普和伊娃的情况不一样了,菲利普不爱身为自己妻子的伊娃,但伊娃可是爱他爱得发狂!也是因为这个,她对一切爱慕他,以及他表示出好感的女人,都充满了攻击性。 这也是她成为原书中‘恶毒女配’这个角色的基础了。 伊丽莎白则不同,她喜欢菲利普的俊美,但除此之外,性格完全不合。她尤其不喜欢菲利普对她那种敷衍的态度,她能感觉到对方是将她当成了不懂事的孩子,一个小傻瓜什么的……这种事,感觉不到也就算了,感觉得到的话,怎么还会有好感呢? 从这一点上来说,菲利普真是一个相当傲慢的人了,习惯用居高临下的视角对其他人。一旦确定对方是不能叫他平视的人,看起来再和善、再耐心,也不过是一种伪装。 只不过有时候会伪装的很好,基本看不出来,而对伊丽莎白,他则属于伪装的不算好的。这倒不是因为伊丽莎白格外‘幼稚浅薄’,她其实就是这个时代贵族女性的平均情况而已。之所以菲利普伪装的不好,主要还是因为伊丽莎白的身份。 不管怎么说,伊丽莎白都是菲利普的妻子,两个人的相处太多了,而伪装又实在是一件费心费力的事。所以只是偶尔相处的人,精心伪装还可以,像这样长时间相处的(而且预计还要相处很多年),‘懈怠’是真自然的事。 再者,‘妻子’这个身份本身,也是能让男人下意识轻视,于是态度变得随意的——虽然也有夫妻是感情好,丈夫也尊重妻子,丈夫在妻子面前态度随意是因为在亲近之人身边自然而然的放松。但在这个时代,更多就是因为‘轻视’。 ‘妻子’是完全属于‘丈夫’的(准确地说,从宗教与法律的角度,是他们互相属于彼此,不过显然‘丈夫’也完全属于‘妻子’这一点并没有在权力上体现出来),‘丈夫’完全支配‘妻子’,哪怕很糟糕地对待对方,也不用担心什么。 这就是这个时代的规则与现实……所以即使菲利普是原书的男主角,作为一本给现代人看的小说,他必然少很多现代人无法接受的槽点。可立足于这个时代,他骨子里也有中世纪男人的根性——如果不是这样,他就不是中世纪人,而是现代人了! 就在菲利普因为最近又和伊丽莎白冷战,两人无法很好相处,以至于一个人呆在一边不久,这场由安娜王太后发起的晚宴终于开始了。 “……菲利普,你应该多进宫的,这么长时间不进宫,我都以为你忘了我这个母亲了。”餐桌上首位置,安娜王太后有些埋怨地对菲利普说道。 晚宴一开始,总不能立刻说出自己的目的,再怎么说这燕国的地图也得长一点儿。所以一开始安娜王太后并没有立刻说起弗朗索瓦结婚,需要菲利普夫妇也出一部分钱的意思,而是先说起了家常话。 菲利普轻笑了一声,说道:“我怎么会忘了您呢,母后?只不过,作为结婚不久的成年人,总是有太多事了。而且现在王后殿下也住在宫里,如果陛下在宫里还好,陛下不在宫里,我们这些人更应该避嫌才对。” 这倒不是单指菲利普这个曾经和路易莎有过婚约的成年王子,事实上所有男性大贵族都应该注意这一点,没有明确的理由的话,最好不要在王宫里盘桓,留宿更是忌讳。菲利普一向是个非常谨慎的人,他说出这个理由,倒也不让人觉得奇怪。 而且听话的人难免想的更多一些,想到菲利普曾经和路易莎有过婚约……他少出现在王后在的地方,确实对所有人都好——谁知道国王陛下是怎么想的呢? 安娜王太后经他提醒,当然也是想到了这个,不过嘴上还是说:“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孩子们长大了,就如同窝巢里的雄鹰,总是要飞走的。你是这样,弗朗索瓦也是这样,他也就是现在还能经常进宫了……” 由这个做切入点,仿佛是一个伏笔,小晚宴到了中后段的时候,安娜王太后提起弗朗索瓦也要结婚就显得一点儿也不突兀了。 “……弗朗索瓦也长大了,他父王去世前更是早给他行过持剑礼,现在只差结婚,有一个妻子,他就真正独立了。而这次拿到了罗马的‘血亲婚事特许书’,他和艾莉西亚的婚礼也可以筹备起来了……” 话说到这里,其实来参加小晚宴的人都不意外。‘血亲婚事特许书’到位的事又不是什么秘密,而这个障碍越过后,艾莉西亚和弗朗索瓦的婚事肯定是宜早不宜晚,不然谁知道会有什么变故? 今天的客人们甚至还以为,这次就是商量弗朗索瓦的婚事怎么办的——其实这个预想也不算错,只不过他们没有想到,商量弗朗索瓦的婚事怎么办,要从让大家出钱开始。 而安娜王太后一表露了这个意思,首先不满的就是伊丽莎白。 第219章 穿越中世纪219 伊丽莎白当然会不满, 她和菲利普夫妇感情不好是一回事,夫妻利益一体又是另一回事了。这个时代的贵族夫妻,感情好的才是少数, 大家都是联姻来的,责任大过其他——所以在最初少女情怀得不到满足的失落过后,她也很平静地接受了现状。 可是,菲利普的权力、声望、金钱等, 也是她的权力、声望、金钱,这一点是不受夫妻感情影响的。尤其是‘金钱’, 由于她结婚的时候带了大笔陪嫁(因为是战败方‘赔款’嘛), 即使这个时代主流就是嫁妆归丈夫支配使用,也难免多上心,有‘主人翁心态’。 所以弗朗索瓦结婚,开口就要菲利普出钱,伊丽莎白当然会不满。 如果弗朗索瓦只有菲利普一个兄长可以依靠,这也就算了。小贵族家庭资源有限, 继承爵位的兄长是可以不管底下的弟弟,可大贵族不是那样的,多少有些讲究。出身自瓦松六大世俗贵族之一,并且还是靠前的伏京一脉,伊丽莎白当然懂这一点。 可弗朗索瓦并不是那种情况,他是王室王子,有宗室撑腰,有当国王的兄长, 有私房丰厚的王太后母亲,甚至他自己还有一个富有的未婚妻!哪怕真想要一个奢华盛大的婚礼,也找不到菲利普这个并不算富有的哥哥头上。 是的, 以婚生的强大王国王子来说,菲利普确实算不上富有。他是路易三世还在位的时候独立的,所以分了一些东西。但问题是,路易三世虽然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却在最后清醒了一把,没有给未来的继承人树立一个强大的诸侯弟弟的想法。 当然,也有可能是当时路易三世身体虚弱,纪尧姆又的确因为军事上的从无败绩,威慑十足。让路易三世不敢赌纪尧姆会不会因此‘反应过度’,这才不得不如此的。 总之最后菲利普分到的土地象征性大于实际,钱财方面也乏善可陈,毕竟当时国库也空了。虽说路易三世去世时,从自己的私库里拿了一些东西给他,可国王的私库多数还是下一任国王的——不过,也没人因此就觉得菲利普是被苛待了。 纪尧姆打赢了和伏京公爵的仗,得到的最大一块好处都给他了……‘伏京的伊丽莎白’那么多的陪嫁,包括不小的一块土地(由此还让菲利普有了一个伯爵头衔),正常可不是嫁给一个普通王子会有的,甚至嫁国王也不会有。 其中内情,谁不知道呢? 不过,这也就是让菲利普成为了一个正常的、富有的大贵族,让他在强大王国的王子中达到了正常水平。要说富有,那肯定是没有的。 伊丽莎白是带来菲利普主要财产的新娘,当然再清楚不过了。现在安娜王太后一发话,意思就是让菲利普大笔款子支出,她当然会肉痛。 “母后,国库、陛下,加上王后殿下,总共能拿出近6000镑,我看也差不多够了。本来也没有几桩婚礼能够花掉上万镑,能够那样的婚礼,要么是国王或者王太子的婚礼,要么本身还有一些别的原因。”比如说借此诸侯会盟什么的。 “您如果觉得这还不够,完全可以让新娘那边再出一些,我记得当初陛下结婚,还有菲利普结婚时就是这样的。”伊丽莎白知道为什么婆婆没有打这个主意,这是将未来小儿媳母女的全部身家都看成是弗朗索瓦的囊中之物了,所以用这个钱,就等于是用弗朗索瓦的钱! 想到这里,她更觉得婆婆偏心,就更不满了! 伊丽莎白的话是很‘准确’的,一下就让安娜王太后无话可说了。她当然可以说不到6000镑根本不够,那样的婚礼实在不符合弗朗索瓦瓦松王子的身份。就和之前菲利普的婚礼相比也差远了,实在不公平。但问题是,后面的话太难应对了。 是的,在并非继承人的同母兄长出钱之前,新娘那边出钱的优先级在此时的贵族婚姻中绝对是常见的多的。而如果要安娜王太后直言自己是为了给小儿子省钱、攒家底,从而需要大儿子出钱补贴,那又不可能了——其实这里面的隐含意思,大家之前都看出来了,只是不好直说而已。 利益不相关的人没必要多嘴这一句得罪人,而弗朗索瓦作为既得利益者,他倒是有骨气,想要拒绝这个。但他现在还没有自立,他的反对没有用,被安娜王太后通通当成了年轻人的轻狂不知事,一下就压下去了。 至于菲利普这个当事人之一,他倒是最有立场点破了。可他作为儿子、作为哥哥,恐怕也很难点破母亲那点儿私心后让她难堪。退一步说,以他的性格,还真不一定在乎这点儿金钱上的得失。也不是说他清心寡欲,视金钱如粪土,而是对比天平另一侧的东西,金钱就不算什么了。 哪怕剥去亲情在其中起到的作用,从现实利益的角度出发,这样做也是有利于母亲更加倚重他这个长子,弟弟更信赖他这个兄长的……这其实有些像封君和封臣了,封君为了获得封臣的效忠,当然也不只是要有法理上的支持,给封臣土地、金钱也是必须的,所谓‘皇帝也不差饿兵’嘛。 除非他毫无野心,不然在自己的‘盟友’中总该有些担当——而看原书中的所作所为,菲利普又怎么会毫无野心?当然,此时的他不会有纪尧姆英年早逝,没有子嗣继承,自己会继位成为瓦松国王的野心。可做一个诸侯,获得更多权力,能尽可能自己决定自己命运的野心,这总是有的。 所以,某种程度上,伊丽莎白现在这样捅破窗户纸,还真不是菲利普想看到的。 这也不是菲利普不识好歹,反而是伊丽莎白缺乏‘政治素养’的体现了,连那么简单的事都看不透——安娜王太后要菲利普这个当哥哥的出钱,固然多少有些偏心小儿子的原因,可她之所以能理直气壮提这个,真不是没缘故的! 在她看来,今后自己肯定是要靠菲利普了,小儿子必然也是要以哥哥马首是瞻的。有这样的前提在,弟弟的婚礼让哥哥出一些钱,不是理所应当?不然怎么当‘大哥’?这个道理和纪尧姆和路易莎出了那近6000镑是一个道理,要让人信服,要当‘大哥’,总不能吝惜分东西。 “亲爱的,别让母亲和弗朗索瓦为难。”菲利普很快出声对伊丽莎白说道:“艾莉西亚和她母亲很多年前就离开了巴伦,难道你要让艾莉西亚的叔叔,如今那位巴伦篡位者为弗朗索瓦和艾莉西亚的婚礼出钱么?” 艾莉西亚母女是有钱的,伊丽莎白说的结婚出钱,也指的是她们。但菲利普偏偏就按照最传统的‘娘家’去说,拐到了如今的巴伦国王身上——指望巴伦国王出钱当然是不可能的了,借此好歹将伊丽莎白的话给圆了过去。 为了防止伊丽莎白再多数什么不合适的话(以菲利普对她脾气,以及缺乏素养的现状的了解,还真是有可能),菲利普还难得用上了非常严肃,以至于有压迫感的眼神,让伊丽莎白闭嘴。 这让伊丽莎白好歹没在宴会上再说什么,但后遗症就是离开王宫后,两人原本的‘无伤大雅’的冷战变成了‘热战’。一场伊丽莎白单方面的争吵过后,两人颇有一种结下深仇的感觉。与其说是夫妻,倒不如说是仇人了。 这也没办法,‘伏京的伊丽莎白’是宠溺中长大的伏京公爵小女儿,从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性格的确骄纵,自尊心也是极强的。当时被菲利普‘吓住’了,难堪之下‘安安静静’了,事后反应过来又怎么能善罢甘休? 所以就在大家感叹她还是太年轻太任性,并猜测她什么时候才能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不管有着怎样的高贵出身,总得向自己的丈夫服软的事实时。伊丽莎白和自己的丈夫菲利普王子根本不再见面了,伊丽莎白甚至仗着自己有陪嫁的城堡,打算搬家了。 虽说这年头贵族夫妻分居也是常事,但这种还没生下继承人,而且也没有分居的现实需求的情况下,还是妻子主动离开单过,那还是罕见的。 说实话,这个举动是有些打菲利普的脸了,如果不是他性格好(以这个年代来说确实如此),仅此一项,伊丽莎白都有的受了。不过大概也是感觉到了菲利普的性格,伊丽莎白才敢如此‘大胆’吧。 菲利普倒也想劝说伊丽莎白别那样做,至少他们夫妻应该面子上维护一下,不能成为西岱上流社会茶余饭后的谈资。但骄纵大小姐哪里是那么容易劝住的?最终的结果也就是无功而返。 不过,或许老天还是眷顾菲利普这个‘男主角’的。就在他自己都放弃,甚至有一种和伊丽莎白分居也能松一口气的自我安慰时,一个突如其来的变故改变了伊丽莎白要离开西岱,去往自己陪嫁城堡的决定——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第220章 穿越中世纪220 伊丽莎白怀孕的消息立刻在西岱成为了贵族圈子里传开了。 这不只是因为菲利普和伊丽莎白这对夫妻地位足够优越, 天然就是不少人会关注的焦点。还因为这对夫妻的事儿,此前就是大伙儿的‘谈资’了,之前还有人打赌这对夫妻的‘闹剧’会怎么收场呢……不少人为菲利普鸣不平, 觉得他是运气不好,娶到了一个脾气如此糟糕的妻子。 但现在,因为伊丽莎白怀孕,之前的种种猜测都无所谓了。在这一胎足够稳定之前, 伊丽莎白都不会去自己的陪嫁城堡了。她再‘任性’,也不至于在这种时候也不知轻重。至于菲利普, 他更是抓住了这个机会, 和伊丽莎白缓和了关系。 他是个头脑清晰的人,虽然不爱伊丽莎白,还烦恼她的幼稚任性,但怎样更有利这是一清二楚的。菲利普原本就努力过让伊丽莎白不至于‘离家出走’,和他分居,只不过没成功而已。这可不是他给自己找罪受, 而是因为这样就是最有利的! 他是通过结婚获得了土地和财富,以这个时代的世情可以心安理得地占有并支配那些土地和财富没错。可所谓‘拿人手短’,甚至说的更直白一些,那些土地和财富上的人,还是伊丽莎白带来的。他和伊丽莎白的关系不睦,也是会影响到那些人的忠诚度的。 更不要说,如果没有继承人,靠结婚得来的土地和财富要怎么名正言顺地继承?今后即使靠着王室地威权, 将其留下了,也处处是隐患! 总之,之前隐隐有剑拔弩张之势的一对夫妻, 一夜之间因为妻子怀孕,一下就变了。至少从表面上看,他们又变成了此时正常的贵族夫妻,好一派光鲜亮丽。 “……真不知道这对伯爵夫人算是好运,还是厄运了。这次怀孕也算是救了伯爵夫人,原本和伯爵关系冷漠,更因为上次的事下不来台,都闹到要分居了。一下怀孕,什么问题都没有了……可真的什么问题都没了嘛?”宫廷里,安娜王太后身边也有人谈到了这事儿,有一种看好戏的感觉。 索菲亚也听到了这些闲言碎语,她记得这个说话的女官对菲利普王子似乎有些不同——她说的‘伯爵’‘伯爵夫人’指的当然是菲利普王子和伊丽莎白,因为伊丽莎白带来的土地附带着一个伯爵头衔呢,所以菲利普王子也可以称呼为伯爵了。 “能有什么问题呢?现在这样和好了,还能有什么问题?而且就算还有问题,只要生下继承人,问题也就不是问题了吧?”也有人能够比较客观地看待这个问题,不以为然地说:“那么多夫妇也没有多好的感情啊,只要有继承人就够了吧?” 事实就是如此,贵族联姻讲什么感情呢?一对夫妇只要能够生下合法继承人,他们的义务就尽到了。至于其他的,大多没有人会挑剔,谁还真关心人家夫妻感情好不好吗?生下继承人后,哪怕夫妻各玩各的,也不过是一时笑谈而已。 当然,这个时候的‘各玩各的’,对男性更为宽松。哪怕是相对没那么‘开放’,以‘禁欲’著称的中世纪,贵族男性和往后的时代也没什么不同。固定的情人,又或者不固定的娼妓,从来不会少。 而女性的话,就算是‘玩’,绝大多数也停留在精神层面,常见的就是‘宫廷爱’那种。到□□层面的不是没有,但非常少见。 被这样的大实话噎住的女士一会儿无话可说,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可是,一个女人要想过得幸福,始终不能离开丈夫。被丈夫疏远、厌弃的女人,就算守着城堡、财富,甚至继承人,也算不了什么!” “这话倒也是,不过……” 那番话也不完全是在嘴硬,以这个时代的认知、对女性的‘洗脑’,还真让不少女性打心底里这样觉得。就算身为贵族,有条件懂得更多,更重要的是,不至于没有丈夫就没法生活,所以没那么‘以夫为天’,多数人也下意识觉得这话没问题。 这就像到了现代,很多妻子和丈夫赚得差不多,甚至超过了,也会隐隐丈夫高出半头。这甚至不是‘经济基础’的问题了,涉及到了文化惯性、社会规训等因素。某种程度上,农业社会男尊女卑是经济问题,可那又不完全是经济问题。 “不过这也没什么吧?菲利普殿下性格温和,不是那种粗暴的丈夫,伯爵夫人总不会难过的。”索菲亚走过去接过了话,这话也是大实话了。她没有评判谁对谁错,而是有些避重就轻地摆了事实。 具体到菲利普和伊丽莎白这桩婚姻就是这样的,因为菲利普的‘好脾气’,他们夫妻关系就算有些冷漠,伊丽莎白也能过得去。而相反的,遇到一个脾气暴躁、性格卑鄙的丈夫,即使丈夫颇为喜欢妻子,那日子也好过不到哪儿去。 毕竟这年头的喜欢啊、爱啊什么的,和后世可不是一回事。其中多数没有尊重、平等的成分,丈夫喜爱妻子,倒也不妨碍妻子难过。这样的例子,就算是如今的西岱都有呢!譬如最近就有一个做丈夫的,十分严肃古板,对妻子的管束很严格。严格到了,这个妻子从来不被允许出门,连和丈夫以外的人说句话都要事先得到允许,不然就会被惩罚。 索菲亚这话也是能让人无话可说的,大家无言以对了半分钟。才有之前说过大实话的侍女忽然说道:“所以啊,最让人羡慕的只有王后殿下,陛下多么喜爱王后殿下啊!而且陛下的脾气也很好……虽然稍微冷漠了一些,可这冷漠并没有其他意思,不是么?” 纪尧姆过去做王子的时候,因为性格冷漠、过于务实,无心在宫廷贵妇中穿梭讨好,就像很多受欢迎的、出身高贵的年轻骑士一样,所以算是没什么异性缘的。不过,随着他成为王太子、国王,很多看法已经改变了。 那个位置给他也镀上了一层金边,光环之下哪怕他很糟糕,也会有一些贵妇爱慕。更何况纪尧姆并不糟糕,他是天才将领,是年轻的国王,性格冷漠却也谈不上残暴,甚至可以说是稳定平和。现在看起来,这个国家正要在他手上越来越强大哩! 所以冷漠、不解风情什么的,也就成了无足轻重的小毛病了。作为国王,这个国家的主人,他不需要追求任何人,也有的是女士暗暗期待着得到他的青睐。那时候,只需要一个命令,女士们没有谁能真正拒绝。 “是啊,王后殿下,谁能不羡慕王后殿下呢?”索菲亚也忍不住道。不过她自己知道,她的羡慕和其他人不太一样。相比起国王的爱,在爱与信任之下,路易莎握住了切实的权力,能够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乃至其他很多人的命运,这才是她的重点。 “王后殿下的确让人羡慕,不过即使是最令人羡慕的王后殿下,也有不足的地方吧?”刚刚还对伊丽莎白的境况有些‘阴阳怪气’的女官,这时候语气依旧不太顺,像是换了个看戏的方向一样。 “什么?王后殿下还有什么不够好的?”有人忍不住说:“高贵的出身、美丽的容貌、强大王国的后冠,甚至还有丈夫的爱……一切的一切,其他人只要有一样就可以称之为‘宠儿’了,可王后殿下是全都拥有呢!” “要我说,还差一个继承人。”刚刚说‘有不足’的人撇了撇嘴说道:“过去陛下和王后结婚不久时,这件事还无人能提。后来结婚有一段时间了,正逢着陛下继位和战争,陛下和王后根本不在一起,那也不说了。” “可是之后呢?陛下与王后可以说是形影不离,这样王后也没有‘好消息’传来……之前这件事儿只有少数人私下偷偷说,可是现在的话,在伊丽莎白王子妃也怀孕的当下,很多流言蜚语可就摆到了台面上!” 不得不说的是,菲利普和伊丽莎白这对夫妻真是路易莎和纪尧姆的绝佳对照组。首先,路易莎和纪尧姆是先一年结婚的,这就可以抵消他们不在一起的那些时间,还有多了。其次,路易莎和纪尧姆感情好,能在一起的时候可以说是形影不离,而菲利普和伊丽莎白甚至连‘相敬如宾’都很难混上,估计夫妻生活也淡。 然而就是有这样的差别,伊丽莎白的肚子还是先一步传出了好消息。 说实话,王后陛下的肚子迟迟传不来好消息,总是让一些人迟疑的。甚至能先生出一个女儿也好,毕竟这样就证明了生育能力,而只要有生育能力,后续不是太倒霉,大概率还是能生出男性继承人的——这一点很重要,毕竟家里是真的有王位继承。 可别说继承人不见得要亲子,就算不提人天性就是更想将一切留给自己的孩子,从实际来说,一个没有儿子作为继承人的国王也是更难得到诸侯的尊重的。 这还是大权在握、一人以决的君主呢,而如果是王后,没有亲子就更难了。国王的爱情与信任可不见得可靠,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没了,只有生下了继承人才可以说是真正稳固。甚至不说继承人,在有继承人的情况下,生下儿子依旧重要——这一点看现在的安娜王太后就知道了,如果不是生下了菲利普王子和弗朗索瓦王子,对付她何必这么有余地? 即使纪尧姆有多想彻底清算安娜王王太后,以及她身后那些人,也只能现在这样了。很大原因就是有菲利普王子和弗朗索瓦王子在……不管怎么说,他们是宗室的重要成员,也一定会成为重要的诸侯。除非纪尧姆并不打算靠宗室,自动放弃这一块,不然就不能做绝。 历史上当然不少兄弟阋墙的王室,说是手足,实际都恨不得彼此去死。可那终究只是一种选择,而且那条路本身的风险也不低……反正纪尧姆最终并没有选择那条路。 “最近这样的流言都摆到了台面上吗?王后殿下难道没有制止吗?”索菲亚突然问道,神情也变得若有所思起来。 “是啊,就是夹杂在伊丽莎白王子妃怀孕的好消息里,不少人都在说呢。至于制止,怎么制止呢?如果这样的流言也要制止,那王后殿下真的什么都做不了了,手下所有人都得为她办这件事。”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虽然没有一模一样的典故,但差不多的意思大家也知道。流言这种东西,越是堵嘴,越容易激起反抗心理,往往传的还更多了。路易莎又不是傻瓜,当然不会做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更不要说她本人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在意这件事。 她既畏惧着在中世纪生育这件事本身,又认为生下一个继承人确实更好,两相抵消的结果就是随他去了。而且不随他去又能怎么样呢?这时既没有可靠的避孕措施(除非她和纪尧姆闹翻,彻底分居),也没有多数行之有效的治疗不孕的方法,两边都使不上劲,结果生育这件事上还是只能听天由命。 “……这些人也太冒犯了,公然这样谈论殿下。殿下才和陛下结婚多久,更不要说期间陛下还去打仗了一段时间,现在也是巡视领地去了……现在就有这样的流言了吗?哼,说的像是陛下同辈的诸位王子,有谁率先生下了男性继承人一样。”虽然路易莎不在意,但她身边的人难免替她不平。 “是啊,是啊,到现在为止,诸位王子也没有谁生下男性继承人呢!如果不是因为这样,我一点儿不怀疑会有人提议将陛下的‘侄儿’接到宫廷里养育。”这其实就是做‘养子’,成为继承人的意思,不过纪尧姆现在一个混声的亲侄子都没有,自然就没有这个声音了。 “一些人的想法真是不加掩饰呢,如果不是陛下和殿下实在还年轻,说不定他们就真正考虑让菲利普殿下或者弗朗索瓦殿下的做陛下的继承人了。” “现在考虑这些真的太早了,伊丽莎白王子妃还只是怀孕就有这么多传言,哼,先等生下来再说吧!”这年头生育可是有着极大风险的,更何况,就算安全产下子女,也有一半的可能是个女孩。在王室没有男性下一代的当下,生男生女的意义截然不同。 生女的话,基本大家还是一个起跑线。 就在这些路易莎身边的女伴如此议论时,隔壁房间的路易莎却是在舒舒服服地吃下午茶。一边用点心和饮料,还一边不紧不慢地吩咐作为自己秘书的女官吉娜:“不要去管那些无所谓的传言了,没事的时候大家总是容易传一些无聊的事。” “实在觉得厌恶,那只要有新的大事、更值得传的事出现,大家也就转移口风了——喏,现在不就有一件这样的事吗?弗朗索瓦王子就要和艾莉西亚公主结婚了,这可是一件大事,对外正式宣布一下,大家就该说这事儿了。” 见路易莎似乎真的不很在意,甚至还有余力开导其他人,吉娜忍不住道:“殿下!那些人实在无礼……” 相比起吉娜的抱怨,同样在场,一起吃下午茶的海莲娜的重点已经转移了,跟随路易莎话道:“弗朗索瓦王子的婚礼真的能够转移大家的注意力吗?这又不是一场多么盛大的婚礼。” “再怎么说,也是瓦松王子的婚礼,看看王太后急着弄钱的样子就知道了,至少不会比菲利普王子的婚礼差。”路易莎的反应挺平淡的:“这一点,商人们肯定也不会弄错,接下来就该是不断有人进宫,确定婚礼要用的各种商品了……这可有的是热闹了。” 看起来这只是商人的事?其实不是。能做到这种生意的商人,基本都有贵族牵线搭桥,或者本身就是贵族。再者说了,也不只是商人提供商品和借款什么的,这些钱、物要进出流动,经手的贵族是能捞一笔的。所以这种大活动,对一些人就是盛宴,这时候可不是要凑上来吗? “……说起来,陛下能赶上这场婚礼吗?”海莲娜不知道怎么想的,一下联想到了这个。 路易莎想了想说:“说不准……如果只是赶上婚礼这不难,毕竟陛下是在巡视领地,不出意外的话随时能回归西岱。可我想,说不定巴伦那边会出一些乱子,毕竟艾莉西亚公主的宣称实在是太强力了。如果真是那样,陛下就得去处理这件事了……”魔/蝎/小/说/m/o/x/i/e/x/s/.c/o/m 220-230 第221章 穿越中世纪221 纪尧姆能否赶回西岱参加弗朗索瓦王子和艾莉西亚公主的婚礼, 这是将来才知道的,但婚礼的准备工作却是当下抓紧时间必须要做的。随着准备工作的进行,安娜王太后也要开始见一见各路婚礼‘供货商’了。 “……殿下, 您看这些罗斯兽皮,为了婚礼,这也是必须的。”一个低级贵族指了指身边的一个穿着低调朴素的商人,对安娜王太后说道。那个商人手中搭着好几张皮子, 都是贵的出奇的那种,与他的朴素低调完全不相称。 安娜王太后见各个婚礼供货商时路易莎也在场, 她不一定每次都在场, 但如果安娜王太后出于客套邀请她一起看,她也会来——虽说这是弗朗索瓦王子的婚礼,她打定主意自己和纪尧姆那部分钱就不管事了(毕竟干得好没功劳,干得不好则肯定会被记恨)。但到底她现在生活在西岱王宫,哪怕是做样子,也得和安娜王太后这个名义上的婆婆‘友好相处’。 类似这样‘家族事务’的场合, 更是得拿出些态度,显示一下存在感呢。 不过就算是这样,路易莎出现在现场,也会尽力降低自己的参与度,基本就是个吉祥物摆设。什么都是‘挺好的’‘还不错’‘这个我就不懂了,还是得母后做主’,总之就是丝毫不承担事后责任。 “这些灰松鼠皮不错,但红松鼠皮的品质就差了一些……如果你手下的商人只能拿出这样的货物, 我不可能让他为这场婚礼提供兽皮。”安娜王太后和她身边的贵族妇女一起检查了商人呈上的‘样品’,商量了几句,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安娜王太后还走流程一样让人将样品也拿给路易莎看看, 路易莎看了也基本认同安娜王太后她们的看法——所谓‘灰松鼠皮’并不见得一定是黑色的,而是松鼠背上的皮毛,有灰色也有红色。同理‘红松鼠皮’也不一定是红色,指的是松鼠肚子上的皮毛,颜色十分多样,因为多为彩色,所以统称为‘红松鼠皮’。 如果是上辈子的路易莎,肯定是不会看松鼠皮的好坏的,但这辈子这些东西接触多了,哪怕不刻意学习,那眼光也是一等一的。她一眼看出,说是罗斯兽皮,灰松鼠皮倒是真的,可红松鼠皮就不一定了。 最好的兽皮基本都在罗斯及其周边,按此时的商业逻辑,没有品牌,但产地就是一种品牌了!鉴于‘罗斯兽皮’的名声,哪怕那些红松鼠皮真的来自罗斯,也可以说它们不是罗斯兽皮。 “对了,只有这些松鼠皮吗?雪貂皮、狐狸皮和各种海兽皮呢?”安娜王太后瞥了一眼推荐毛皮商人来的低级贵族。这个贵族爵位虽然不高,但也正是因为爵位不高,比较拉的下脸和商人打交道,据说还经常和大商人联姻,所以不怪这个时候能出现在这样的场合了。 “是的,殿下,还有呢,戈尔茨,还不将殿下说的那些兽皮拿出来。”低级贵族连忙命令商人。 这个商人是带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箱子进宫的,这时也转身打开箱子,从中取出了更多的兽皮。这些为婚礼采买的兽皮一部分会用来做衣服,不只是新郎的衣服,还有婚礼上随侍新郎的骑士们的衣服,也要一起准备。另一部分则会用来做褥子、帽子等‘零碎小物’。 至于说皮革类制品用到的皮革,和这种兽皮不用同一个渠道。事实上,像是马鞍、靴子、皮箱等皮具,大多根本不会买皮革这种原材料,都是买成品的…… 这个兽皮商人拿出来的货不能让安娜完全满意,所以只是待定,还要看看其他兽皮商人的出货质量个价格——这种事在最近见供货商中也经常出现,倒也不算什么。 “……殿下,这是小人打算为弗朗索瓦王子殿下的婚礼提供的白色亚麻布。”一个布商紧随在兽皮商人之后,呈上了自己的商品样品。 相比起对兽皮这种高档品的认真,大家对亚麻布的采购就显得随意了很多。亚麻布在婚礼属于是总价高,但单价挺低的普通商品,在质量其实也没什么差别的情况下,重要的其实是价格、付款时间和方式这些——婚礼会用很多很多的白色亚麻布,大量的桌布和手巾,基本都是白色亚麻布做的。 大概这一次是纺织品专场吧(兽皮虽然不是纺织品,但这次买的兽皮,其用途就是纺织品的用途),之后路易莎还陪着安娜王太后看了丝绸、呢布等。其中一些特别的品类总是贵的惊人的,这一点路易莎也不意外,毕竟她用这些也很多…… 到了最后,路易莎心中一估计,光是这个品类,支出就有近五千镑了……难怪会觉得当初她拿出的钱不够,原来是要举办这个档次的婚礼啊! 虽说花近五千镑在纺织品上,还不到此时最高档的婚礼,想当初路易莎和纪尧姆结婚,光花在纺织品上就有两万多镑了,这还不算路易莎这一边的。但是,这仅仅只是纺织品一项呢,一场婚礼的大头都不算! 为了结婚还得准备珠宝、食物(婚礼期间就是开不完的宴会,宴会就意味着吃喝)……对了,还有‘人工成本’,固然仆人们不必临时雇佣,严格意义上是不花钱的,可婚礼一场忙碌,难道不用以赏赐的形式发一些奖金下去? 至于说来表演的艺人们的赏赐,那更是绝不能少的!对艺人吝啬,这是最穷的领主都不会做的事,因为一旦那样做了,今后就完蛋了!吝啬、刻薄,甚至邪恶的名声立刻就会经由流浪艺人的脚步传遍各地的! 另外还有送给来宾的礼品,这也是一笔不菲的开支。因为给艺人的赏赐还可以是旧衣服、食物、劣马等相对价值低的东西,给宾客的就不行了,只能是金银珠宝、绫罗绸缎、宝马香车一类价值不菲的好东西。 虽说宾客也会送一些贺礼,但此时同等地位的人之间,贺礼还真就是象征意义更大,其价值多数都比不过主家赠礼。 真要想靠礼物发一笔,还得看奉承而来的商人。不过这笔财弗朗索瓦的婚礼是发不上的——当初纪尧姆和路易莎结婚,乃至纪尧姆的哥哥雅克王太子结婚时,有那么多商人和各方代表送价值很高的礼物,那是为了讨好!讨好的是这个国家未来的统治者。 没有这一重身份的弗朗索瓦王子就不必想这个好处了。 路易莎心想,为了弗朗索瓦王子这次结婚,安娜王太后和菲利普母子恐怕要出血一次了。这次结婚,没有小几万镑钱是下不来的,除了自己这边给的近六千镑钱,缺口还挺大呢!她估计安娜王太后和菲利普王子也不会一次性支出,少不了延后支付或者借钱。 这也不奇怪,这年头的贵族如果是大笔支出,拖欠是挺常见的。而如果是□□的利索交易,是能以此让供货商大打折扣的。毕竟,拖欠意味的风险和成本最终也是要体现在价格中的,直接给钱可不是冲抵了这部分风险和成本么。 事实也不出路易莎所料,几天之后注意着安娜王太后那边消息的博福特伯爵夫人就对路易莎禀报道:“……殿下还不知道吧,伊丽莎白王子妃又与王太后发生了争执,似乎是因为弗朗索瓦王子的婚礼开支超出了原本定好的数字。” 多出来的数字,一部分需要菲利普支持。而说是菲利普支持,实际不也是花的伊丽莎白的钱么?难怪她会和自己的婆婆起冲突了。 路易莎疑惑:“怎么超出了?是预计的开销太低,还是又新增了什么商品吗?我记得,王太后也不是不会量入为出的人啊。” 这倒是真的,这一点从之前菲利普和伊丽莎白的婚礼就能看出来了——当时虽然路易三世还在,给菲利普的婚礼批款更加宽裕,但到底有纪尧姆看着,防着他们开支太过。所以当时为了防止捞钱太过等麻烦,是直接给了一个谁也说不出错的钱数,然后‘承包’给安娜王太后去办那场婚礼的。 亲生母亲给儿子办婚礼,钱也给的算大方了,谁也说不出纪尧姆这么办有错。真要是最后婚礼办的不行,要么就是安娜王太后办事能力有问题,要么就是下面的人不行。不过后者也算是安娜王太后看人眼光不行、不会用人,所以还是她的问题就是了。 最后从结果来说,婚礼办的是很不错的,对得起批准的款项数额——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前情在,路易莎知道安娜王太后这方面称得上有能力,所以才有这种疑惑。 博福特伯爵夫人连忙说道:“殿下,听说多出来的开支都和弗朗索瓦王子,以及艾莉西亚公主的要求有关。像是弗朗索瓦王子,他太喜欢好马和武器了,所以一定要最好的。而且他还答应了到时候做傧相的年轻骑士,也会给他们准备……” “至于艾莉西亚公主……”说到艾莉西亚公主,博福特伯爵夫人没有再往下说,因为这是人人都知道的事。 身为拥有巴伦强宣称,本身还非常有钱,是个超级富婆的艾莉西亚公主,虽然和母亲一起投奔瓦松王室这个外家,称得上是‘寄人篱下’。但艾莉西亚公主显然不是个会自怨自艾的人,她在瓦松这些年一向是养尊处优、任意妄为,是典型的有些被宠坏的‘小公主’。 她对自己的婚礼当然有着很高的期待,什么都要最好的,只是最基本的要求罢了。这样一来,在她的要求下会多出一些开支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路易莎一听也懂,又听了博福特伯爵夫人说了更详细的、安娜王太后与伊丽莎白的争执后,就略过这件事了——这也算是人家的‘家事’了,她有备无患了解一下就够了,不然呢,总不会要插手吧? 不过让路易莎没想到的是,这件事引出的后续确实让她都有些关注。 简单来说,伊丽莎白王子妃和自己的婆婆起冲突,夹在婆媳之间的菲利普王子就不好过。上次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闹出了风波,只不过因为伊丽莎白怀孕了,才暂时‘按下不表’罢了,而问题本身是没有得到解决的。 那就是个火药桶,只要有新的火星迸发,就会被重新引燃。而面对这种情况,就算是原书里盖章过的白切黑菲利普王子也会焦头烂额吧? 就是这样的焦头烂额之中,或许是偶然,也或许是一种必然,菲利普被索菲亚吸引住了目光——这个女人和他的母亲、妻子都完全不一样,头脑聪明、目光长远、内心强大、性格坚毅……更关键的是,她完全理解他。 他们是性格表面相反,实际特别相似的人。 一开始,菲利普和索菲亚之间并不引人注意,最多就是多说几句话。但随着接触越多,很多人看在眼里,渐渐也就察觉到了。还是那句话,宫廷里是没有秘密的,尤其是这种男女绯闻之类。哪怕是刻意隐藏的,也总有有心之人怀疑,只是不见得能抓到证据罢了。 更何况,菲利普和索菲亚并没有刻意隐藏——他们没有刻意隐藏倒不是因为不在乎,主要是他们比较坦荡,一开始的时候并不觉得涉及到了私情,更多只是朋友那种惺惺相惜。至于后来,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总之等反应过来,绯闻已经以一种不算特别甚嚣尘上,但该知道的都知道的差不多的姿态流行于王宫了。 “菲利普王子和王太后身边女官的传闻?”路易莎偶然听身边侍女八卦起了菲利普王子和王太后身边的女官,一下就想到了原书女主角索菲亚,便询问起了刚刚还在串闲话,这时候退到一边去,显得有些紧张的侍女。 侍女们知道王后殿下不太喜欢她们传这些,但同样清楚,只要传的事没什么忌讳,王后也不会因为这个处罚她们。所以这个时候被路易莎问到,紧张归紧张,却没有多少惶恐害怕。 其中一个侍女就回答了路易莎的话,而路易莎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到底该说是男女主角就是有对方喜欢的东西,所以只要相遇,相爱就是必然。还说是剧情有其惯性,没有更强大的‘力’刻意阻拦改变,就总会按照既定的方向去? 第222章 穿越中世纪222 宫廷里关于男女私情的传闻永远是最受欢迎的, 虽然双方关系如果不是特别禁忌,又或者两人身份是顶流,一般这种传闻也不算什么——菲利普和索菲亚就是这样了, 他们身份颇高,可又不算高。路易莎知道他们是原书男女主角,在原书的故事线里成为了国王王后,可其他人不知道啊!在其他人眼里, 这也不过是国王的兄弟和一个宫廷女官的桃色新闻罢了。 这种身份、这样的事,在宫廷里都不算什么的。事情不仅无关紧要, 还多见。最多, 最多就是索菲亚曾经是纪尧姆的未婚妻这一点,让某些人多了一点儿谈资。毕竟说起了路易莎还曾经是菲利普的未婚妻呢! 所以,真有不怕死的人背后说了类似‘说不定菲利普殿下就是不服气陛下抢走了自己的未婚妻,便要在这上面扳回一城’这样的话……说实话,也就是路易莎没有亲耳听到,不然说这话的人就该知道她的‘手段和力气’了。 嗯, 路易莎是这样的,即使知道某些传闻,但只要不被她亲耳听见,她也不会真正做什么。这算是她的‘原则’之一,毕竟她一向认可‘谁人背后不说人’这句话,她有时候背后议论,说些称得上‘刻薄’的话呢。 至于说‘冒犯’,冒犯的前提之一就是当面吧?既然不当面, 也就称不上冒犯了——除非这种话不是一两个人私下说说,而是很多人说起,成为了一种汹汹民意。那都会影响到路易莎的实际利益了, 就不可能当不知道了。 总之,就这样,菲利普和索菲亚的关系成为了最近西岱宫廷里不是那么爆炸,但确确实实话题度很高的新闻。 “……巴斯克伯爵夫人和菲利普殿下……” “对,我也听说这件事了,真让人意外呢……过去不也有对菲利普殿下示好过的女士吗,但菲利普殿下一直都不太在意,怎么这一次就……”这其实也是大家爱谈论的原因之一,毕竟和宫廷贵妇暧昧,这在菲利普这个王子是第一次呢,所谓‘物以稀为贵’么。 “哈!这可惹得一些女士不高兴呢!尤其是过去曾示好菲利普殿下过的。曾经她们还以为是菲利普殿下洁身自好,是个虔诚的教徒,所以只会忠于自己的妻子。现在看来不是这样,大概会颇觉受辱,认为菲利普殿下完全否认了自己的魅力,违背了骑士对女士应有的体贴。” “不高兴又怎么样呢?她们总不能拿菲利普殿下怎么样的。而且要我来说,那些夫人和小姐也太天真了,居然会那样想。所谓男人,不就是这样?才没有忠诚的,如果过去是一副忠诚的样子,只能说是诱惑不够。” “哎呀,也不能怪那些女士,毕竟有陛下这样‘骑士典范’的先例在,菲利普殿下洁身自好一些也不出奇。” “所以啊,即使是陛下这样的‘骑士典范’,遇到了王后殿下这样的美女,不也立刻没有了曾经的冷淡?虽然没有找情人违背婚姻的誓言,但为能够结婚可是一口气解除了两桩婚约呢!婚约也是很重要的约定吧,这样对待可有违骑士之道!” “小声一点儿、小声一点儿……这样的话可不能让人听到,背后这样说陛下,您还真是一如既往敢说啊——别说陛下和王后殿下了,我们还是说说菲利普殿下和巴斯克伯爵夫人吧。”嗯,主要是谈论他们不容易惹祸上身。 “菲利普殿下和巴斯克伯爵夫人有什么可说的呢?虽说明眼人都能看出他们绝对不简单,但也没有谁抓住了他们的把柄……不过就算抓住了,也不算什么,宫廷里这样的事儿可不少。别说巴斯克伯爵夫人没有丈夫,其他人无话可说。就算有,因为菲利普殿下的权势,恐怕也会选择息事宁人吧?” “真要说这件事有什么好戏看,也只有伊丽莎白王子妃了。据说她知道这件事时,砸烂了菲利普王子一对壁镜!” “怎会如此?我还以为伊丽莎白王子妃不会在意这样的事儿呢,不然怎么之前都要和菲利普殿下分居了?” “这怎么说呢,伊丽莎白王子妃对菲利普殿下没什么感情归没什么感情,可她有着不输给公主的傲气骄矜,不愧是‘伏京的伊丽莎白’,之前闹着要和菲利普殿下分居也正是因为此。而现在,大概是觉得菲利普殿下没有尊重她,让她丢脸了吧……这是她最不能忍的。” “看着吧,这件事绝不会到此为止,肯定还有闹的时候!” 西岱宫廷之中,这次闲谈的这句话仿佛是一个预告,伊丽莎白王子妃之后果然就开始闹了。她虽然不像原书中的菲利普妻子伊娃那样怨毒到癫狂,完全被嫉妒弄得失去理智了,但多少还是达到了普通贵女的‘水准’的。 伊丽莎白的‘闹’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针对菲利普这个丈夫的,另一方面就是针对索菲亚的了——不奇怪,哪怕是后世,受过足够教育的妻子,面对丈夫找小三,也多的是更多针对小三,老公且要向后靠靠的呢! 这时的妇女,很难抓住这类问题的重点,就更容易去恨另一个女人,觉得全是对方的错,是她‘抢’走了自己的丈夫。这不只是表面上的逻辑更顺畅,某种意义上也是天长日久驯化的结果,似乎无论东西方,社会氛围上都不倡导妻子首先‘怨恨’自己的丈夫…… 更何况,男尊女卑的时代,想到要去恨地位比自己更高的丈夫,做妻子的也会下意识回避吧,这只能说是人本性里的‘畏难’‘怕硬’。 伊丽莎白最近和菲利普冷战,还希望安娜王太后将索菲亚赶出王宫,叫她失去宫廷贵妇的身份——后者的话,安娜王太后并没有顺她的心。 这一方面,是因为最近伊丽莎白的强势,以及对安娜王太后的不够‘尊敬’,让安娜王太后想要敲打敲打这个儿媳,所以不愿同意这件事。另一方面,就是菲利普对母亲的请求了,他当然不愿意自己很有好感的女士遭受这样的‘无妄之灾’。 安娜王太后做母亲的当然偏向自己的儿子,更何况现在是越来越需要依仗长子了……菲利普一向她请求这件事,她哪里会拒绝? 而这又进一步激怒了伊丽莎白,她难以接受自己作为王子妃,居然连一个小小的宫廷女官都无法赶出宫去!于是爆发了和菲利普的激烈争吵……然后,路易莎这边收到消息时,已经被通知这个妯娌流产了。 “流产?怎么这么不小心?”路易莎很意外。一来是原书之中,伊娃的气性都那么大了,孩子也没流产,是最后生产的时候出的事,所以就没想过这个可能。二来么,也是因为太突然了,之前也没听说伊丽莎白身体不好,又或者这胎不稳之类的话。 来通知路易莎这事儿的是西敏公爵夫人,她宫内宫外的消息都灵通,而且她还是宗室成员,算起来和路易莎、伊丽莎白也是妯娌。这样的事,最容易打听到更细节的内容——有些时候,路易莎作为王后,倒是不方便得知了。 西敏公爵夫人见路易莎意外又疑惑,便放低了一些声音解释:“听说是菲利普殿下不小心推了伊丽莎白一把……” 路易莎明白了,既明白了为什么这个没被禀报,也明白了事情怎么这么突然。前者是因为家丑不可外扬,不管因为什么原因,又是否是不小心,菲利普这个做丈夫的推了怀孕的妻子,导致妻子流产,那都不是什么好事。而后者么,那的确不用去想之前怎么没听说这胎不稳当了,毕竟是突发事件。 “这……”知道了之后路易莎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有原书盖章,她知道菲利普不是此时常见的那种粗暴的丈夫,这个‘不小心’应该是真的。不过就算是真的又怎么样呢?按照她现代人的三观,菲利普这种妻子怀孕期间出轨(哪怕是精神出轨),弄得妻子和自己起冲突,最终导致现在这个结果,那也是不值得原谅的。 路易莎无话可说,也只能让人准备一份慰问品送过去……一般这种时候应该送一些补身体的东西?不过路易莎有上辈子看宫斗宅斗题材文娱作品的后遗症,总觉得送这些容易惹麻烦,于是选择送了绝不会出错的‘圣物’。 嗯,保佑健康的‘圣物’,既符合情境,又绝不会出问题。 送出这样一份慰问品后,路易莎也就没再过问这件事了——不管这事儿和原书主线故事有多大关系,对路易莎现在的生活也是没什么影响的。她如今替纪尧姆坐镇西岱,又要看着修建王都新区和新王宫的事,也是很忙的! 而就在这样埋头处理事务期间,路易莎接到了最新消息:不出所料的,如今那位巴伦国王是不可能眼看着拥有强宣称的侄女艾莉西亚和弗朗索瓦这个瓦松王子结婚,而什么都不做的,眼下一场战争冲突不可避免! 第223章 穿越中世纪223 当巴伦与瓦松的战争不可避免时, 纪尧姆立刻改变了自己的行程,一边号召骑士和民兵,一边自己也动身往西南而去——巴伦在瓦松的西南方向, 虽然两国并不接壤,但中间间隔的也只是潘普洛等很小的国家,所以离得还是很近的。 而就在战争一触即发的时候,路易莎这里也更加忙碌起来。所谓‘兵马未动, 粮草先行’,她坐镇王都, 总要承担部分后勤补给调配工作的。 嗯, 此时的封臣都对封君有服兵役的义务,一般是免费为封君服兵役多少多少天,而超出的天数就要付钱了。这一点其实和庄园里佃农对庄园主服劳役是一样的,有固定的日子要到庄园主的自营地上干活儿,这时不用付工资的。不过要超出劳役日期,就得有回报了。 只不过, 即使兵役本身是义务,不需要制服‘军饷’,可吃喝拉撒还是要封君负责,人家也不是自带干粮来打仗的。所以,即使今年的免费兵役‘额度’还没有用完,从准备战争后勤开始,花钱也是无法避免的了。 路易莎真的不想给弗朗索瓦的婚礼花钱的原因之一也是这个了,这样一场军事行动下来, 是真正的花钱如流水。考虑到紧张的财政,她现在是不喜欢任何开支…… “……是的,陛下已经决定用杰诺瓦的雇佣兵了, 他们一贯信誉良好……” 路易莎听着纪尧姆派来的人说明情况,思绪也有些飘飞——此时战争用雇佣兵很常见,骑士老爷们越来越关心自己土地上的生产,安心做个大地主,是对战争越来越不敢兴趣了。所以即使是义务兵役也不想服了,会拿钱了事。在高登兰这种付钱免兵役的骑士已经是主流,以至于诞生了‘盾牌税’这种东西,本质上就是免役钱。 瓦松的人口、土地比高登兰大得多,骑士也多得多,封建传统还更深厚,所以没到那地步。可拿钱免役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儿了——因此而导致精锐兵力不足,光靠民兵是不行的,雇佣兵因此大为流行。 基本上‘盾牌税’到手,就是用来找雇佣兵的。雇佣兵是战场上不可或缺的角色,没有雇佣兵的话,很多战争甚至无法打。所以选择哪里的雇佣兵,通过什么渠道找雇佣兵,那也是一门学问。这方面的行家可以用相对低的价格找到最合适的,相反冤大头就得花更多的钱,却不一定能得到多少战场力量。 纪尧姆肯定是这方面的行家了,这一点不用怀疑……雇佣兵得知是他雇佣,各方面也更配合,这就是‘人的名、树的影’。纪尧姆上战场以来没有败仗,打的仗还都那么清楚漂亮,谁不愿意跟着这样的统帅打仗呢? 生存率高一些不说,胜仗后得到战利品的可能性也更高啊(雇佣兵能否分配战利品,这个一般会在事先商量好。有的可以,有的不可以,而一般不可以分享战利品的雇佣兵肯定会要更高的价格就是了)! 路易莎听着来人传达纪尧姆要他传达的事,全都没有意见。先不说她有意见有没有用,战争本身就是纪尧姆的专长,专业的事给专业的人去做就好了。就是最近因为战争,财政上又压得有些喘不过气了。 说起来,瓦松作为强大王国,财政收入还真不少!可前些年路易三世落下的亏空要补,最近又在开大工程,另外财政收入多归多,固定的开支也一向不少!所以一要打仗,财政该紧张还是会紧张。 而受这样的财政压力影响,路易莎也算是被逼出了潜力,灵光一闪就想到了‘彩票’。 “海莲娜,你说如果你花半芬尼便能买来一张印有数字的纸质‘彩票’,过一天后公布一些随机而来的数字,买来的彩票数字相同就能‘中奖’,中奖的人获得千倍,甚至万倍的收益,这样的‘彩票’会有人买么?” “当然会……”海莲娜不知道彩票是什么东西,但还是凭本能一下给出了答案。 人类对‘赌博’的爱好基本是共通的,有一段时间大家还说什么华夏是最爱赌博的民族,实际世界各个民族都爱!这是人的根性,因为人就是喜欢这种结果不确定,但又不确定得有限的游戏。 完全不确定的游戏,人类不感兴趣。而完全确定结果的游戏,那更是无聊,没有玩的必要。而赌博,结果就那么有限的几个,但在有限的几个中又是不可预料的,真的是卡在人的那个点上了。 而彩票么,本质上也是赌博的一种。所以,这个时候拉出过去不曾出现过的彩票,佷容易就能引起关注,收获大量钱财。 路易莎稍微计算过了,以西岱为例,西岱是人口十几万的大城市(以此时的标准来说确实是大城市)。在这里发行彩票,一张彩票卖半芬尼,只要十个人里有一个人买一张彩票,那一天营业额也能达到小几十镑。 一天小几十镑,一个月就是近千镑,一年就是1万镑左右,怎么都不是小钱了! 何况这已经是保守估计了……每天平均十个人里有一个人会买彩票听起来夸张?其实不是。生活没什么希望的时候,人就越容易买彩票。更不要说有些人一次不会只买一张,以及城市附近镇子上的彩票消费者,所以每天的彩票只预估为10人1张,真的是保守了。 而这还只是西岱一座城市的,那么多城市都可以发行彩票,就算只算王领,加起来也至少能达到一年大几万镑的规模(王领人口还是又大几百万的,不过住在城市的是少数,而如果不住在城市的话,就很难成为彩票消费者了)。 这些钱一半要用来做奖金和运营,剩下的一半才是利润。这么算的话,可能一年到头也就是四五万镑,以一个强大王国的年收入来说不算太惊人——然而话不能这么说,这可是不动任何既得利益群体,也不强制收取的情况下,一口气弄到的四五万镑啊! 是一年纯曾经四五万镑!哪怕是在王室,这也能做很多事了。 路易莎理清楚了自己的思路,和海莲娜等心腹说了彩票是什么,自己的打算等等。她才说完,立刻得到了大家的全部赞同!实在是这个赚钱的办法太取巧了,没有风险不说,也实在简单,一听就懂,而且操作也很简单的样子,以至于她们一听就能判断出可行性。 大家听路易莎算账,听的连连点头赞同,唯一的疑惑是……真的会有这么多人买彩票吗?就她们的感觉,平常会参与□□游戏的虽然多,但也没有那么多吧?尤其是还要考虑到频率。 此时宗教上反对赌博,大多都有禁令,不过这种禁令就没有真正管用过就是了。大家是有钱有势的人一般有各种赌博游戏玩,从最简单的掷骰子,到纸牌游戏(这还是从布鲁多传来的呢),什么都能赌。而穷人,要么赌特别简单的,要么就是斗狗、斗鸡这类,就是暴力血腥和赌博这两种挑动本能的活动二合一了。 这样看起来,会参与到□□中的人不少,可除了有钱有闲的人,普通人是不可能经常搞这些的。他们既没有那么大的财力,也没有那么多闲工夫。 对此路易莎解释道:“瓦松的市民虽然喜欢赌博,但不是人人都能参与的,人人都敢参与的!毕竟赌博嘛,如果不是家底殷实,很容易就倾家荡产。再者说了穷苦人,哪有钱干这个?彩票就不同了,半芬尼就能试一试运气,赔率又那么高,几乎谁都能试,也不会让人有倾家荡产的风险。” 赌场上输红眼了,头脑发昏的不要太多哦!卖儿卖女,连同自己的命都不要了,这些都是有的。相比之下,买彩票也有上头的,但实在很少,因为从机制上来说就是不同的。 大家会忌惮赌博,却很少有人会忌惮彩票。有的时候就是随手拿剩下的零钱买一张彩票,全当是试试运气了。中了是意外之喜,没有是坚实的日常——路易莎也不打算发行彩票的时候强调其□□属性,这属于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新事物,路易莎说它不是赌博,谁能说它是?这样还正好避开宗教上对赌博的忌讳。 虽说教会对赌博的禁令基本是个摆设,但对一些虔诚的信徒,以及一些格外虔诚的城市,那还是有影响的。所以彩票以新事物的形象出现,和赌博分割,还是有利于其销售的。 说起来,彩票绝对是一个超级赚钱的行当了!不过,彩票的钱也不是那么好赚的,它往往要求周密的组织,以及足够大的势力!这就像是开赌场的,如果拳头不够硬,肯定是会被人砸场子的! 而路易莎现在敢于弄彩票,一大原因就是她以瓦松这个国家的名义弄,组织力和势力都是最高的,根本不用有任何担心。 甚至就算有人学她这一套做法弄彩票,也就是王领之外的领主在自己的领地内弄了,王领肯定是王室的自留地——身为国王(路易莎是以纪尧姆的名义做的),打败商业上的竞争对手,根本不要靠什么复杂的商战,只要一纸公文宣布‘彩票’是王室专营就行。 瓦松其他大领主的领地或许管不住,即使算他们自己做彩票是违法,他们也能做。但至少王领之内,彩票这块收入是跑不了了! 第224章 穿越中世纪224 路易莎决定要做王室专营彩票开始, 事情进展得很快。主要是封建社会,权力集中,只要不是和太多利益群体作对, 统治者要干大事都会非常有效率。 一开始只在西岱做,算是试点吧,也用不了多少人力、物力。基本上路易莎选了十几个骑士、骑士侍从就开始了,这些骑士和骑士侍从, 既有她的陪嫁,也有纪尧姆的人——毕竟这是以王室的名义做事, 用的人也得兼顾双方。 “十几人的话, 只是西岱一座城市,这些人也勉强够了。”路易莎定下名单后就自顾自点了点头。其实十几个人肯定是不够的,但是管事的有这些人却是够了。至于下面干杂活儿的,可以再去招募。 确定了这些人手,路易莎首先就把这些人召集起来开了个会,算是统一思想。 来开会的十几个骑士、骑士侍从大多有些紧张, 但又有些期待。他们之前也有事做,只是还不算独当一面。这次被王后殿下抽调出来,要做一件以前从未做过的事业,一方面肯定担心做不好——如果彩票做失败了,不只是浪费时间,关键是‘履历’也会变得不好看。 将来再有什么机会,一般也更难轮到履历不好看的人头上呢。 至于说期待,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个机会啊!尤其是跟随路易莎比较久的、那些从布鲁多陪嫁而来的骑士、骑士侍从,相比起自己的同僚,他们更镇定, 也更精明地意识到了一些事。 是的,这件事有风险,失败了影响肯定不太好。但是和收益比起来,这些风险就显得不值一提了!所谓‘富贵险中求’,他们也是贵族圈子一份子,自然知道这样的机会要好好抓住! 路易莎带着他们新组建的部门被取名为‘彩票房’,一开始他们都不知道彩票是什么东西。就算经过解释了,知道彩票是什么,也不清楚要怎么运行这个‘彩票房’……不过看到是王后殿下带领他们,他们迷茫归迷茫,却还是比较稳的。 路易莎以前做过的事,很多都被人津津乐道呢!谁不知道她是个能够‘点石成金’的人?而人的名、树的影,有她这样的领导,下面的人自然而然地就有信心了。这可不是迷信,而是路易莎一次又一次的成功积累起来的‘威信’。 因为召集来的十几个人都是路易莎自己选的,她知道他们既可信,能力也有,所以也没有太过废话,基本是直接进入了正题。大概解释了彩票是什么之后,就开始介绍她打算怎么在西岱做彩票了。 她的打算很简单,就是‘彩票房’每周刻印一份彩票的底券印板,每天的底券都和之前的有不同,这是为了防止民间出现伪造的彩票底券(一周的话,哪怕防伪没有后世那么高明,也相对够用了,毕竟时间那么短,哪怕是简单的防伪,也还来不及破解、仿造吧?)。当然,防伪的手段不只是这么点,在纸张、墨水的选用上也有自己的讲究。 等到彩票底券印好,还得分发下去——城市里面会安排售卖网点。 售卖网点的工作人员会拥有一套从零到九的小型数字印章,等到买彩票的人选好号码,用印章盖数字上去就行了。当然,印章的字体,用墨也是有讲究的,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防伪。 只不过这种防伪手段聊胜于无,因为在利益的驱使之下,很多人都会钻研怎么突破现有限制。 如果彩票站的工作人员截留了彩票底券,等到开奖之后再盖数字,这怎么说? 一开始,路易莎很纠结这个bug,后来还是雨果夫人提醒了她,有足够重的惩罚威慑就行了——路易莎来自一个法治社会,用重刑威慑普通的犯罪,这不在她的常识当中,很容易就忽略掉。 而事实上,在封建社会搞王室专营的生意,限制一些人搞小动作的方式,最简单最有用的不就是见一个抓一个,抓到后就重重地罚——总之就是直接派人监督那些彩票站的彩票售卖工作,如果发现工作人员搞小动作,拿到证据立刻抓起来,判重刑! 如果工作人员想要买通监督人员呢?这也不怕,从几个方面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第一,监督人员犯事一旦被发现,也要用重刑。第二,监督人员一旦抓住一个搞事情的工作人员,得到的奖励是远超于可以分到的好处的,这让监督人员巴不得有个傻冒可以去搞事! 第三,监督人员采取轮换制,在不同的彩票站轮岗,而且这个岗位往往做不久,是一个临时性的岗位。如此一来,就减少了与某个工作人员沆瀣一气的可能性。要知道这种事是需要隐蔽行事的,合作双方更是需要一定的信任!不可能随便找一个人就冒巨大的风险去做事。 第四……第五…… 其实说来说去都是一些老生常谈的、用于监督的设计了,不过这种设计本来就是不怕老套,好用即可的。这样路易莎将自己的计划说给了手下十几个人听,然后大家一起讨论了一下——讨论就花了两天时间,就是为了完善计划。而在计划获得所有人认可之时,彩票房的工作也分配好了。 有的人要去印室,这里负责印刷彩票底券。要确保完成每周的印刷任务之余,避免彩票底券流失,被有心之人拿去加工成彩票进行造假。总之就是要保证每一张彩票底券的去处都是可查的,一旦对不上,这边的负责人都得完蛋! 印室的管理一定要很严格,路易莎干脆找了一座城郊的小庄园做这个。印室就设在庄园别墅内,印刷工和制板工都封闭式管理。尤其是制板工,是不能离开庄园的——这也是为了避免到时候大家钻空子,将新出的印板都提前泄露了。 不过这也是路易莎想的长远了,她设想的那些问题最初肯定还不用担心,毕竟一开始大家的目光都还没有放到彩票上。等到大笔大笔的进项晃花人眼,以至于人心思动,还得有一段时间呢。 另外,还有更多的人则要去城市里,管理一个又一个的彩票站——彩票站需要门面,这是免不了的。不过这个不用特别去找合适的,王室作为这座城市的最大地主,多的是可以用来经营彩票站的房产,基本可以直接拿来用。 嗯,最多选定好彩票站门面,要按照彩票站的需求在店门口前方,规划出一个弯弯曲曲的排队区,在有限的范围内排最长的队。这可不是路易莎杞人忧天,而是她真的觉得会出现大排队的场景。 这个时候彩票站不可能像后世那样密集,大家的赌性又比后世更强,而且彩票站出彩票的方式是人工的,效率也不足……种种原因之下,出现大排队场景,真是一点儿也不奇怪! 连彩票站点都选好后,彩票的正式发行就可以说是进入倒计时了。这时候,所有相关人员都忙碌了起来——这时候彩票的各项准备工作很多,除了联系印室、选定彩票站这类相对简单的事情,还有很多繁琐的多的准备。 彩票站的工作人员招募,每天清晨往各处彩票站护送底券的人的培训,监督人员的轮岗……这些都是事儿,而且是得细做的事儿。而这些事以外,彩票的前期宣传工作,开奖工作,则更是重中之重! 宣传工作并不难,直接去各个酒馆、商店街宣传这件事事就可以了,另外还有闹市宣讲、招贴告示什么的……这个时候宣传渠道有限,就这么些。而这些也够了,一方面是渠道有限,效率反而高。另一方面也是路易莎对‘彩票’有信心,相信一旦开始,很快就会被自发传播到人尽皆知。 再多的宣传,其实也比不过一次亲眼见证‘中奖’。 或许因为这是一个新鲜东西,所以一开始的时候并不会立刻吸引来那么多人。但是路易莎相信,只要公开开出第一次奖,大家知道这个‘彩票’是怎么玩儿的了,彩票消费的潜力立刻就会被释放出来。 所以她的主要精力并没有放在宣传上,而是设计开奖流程。 路易莎知道,彩票是水很深的一个行业,真要是黑起来,可以极力压缩成本!比如开奖号码是提前定好的,最后钱还是会回到自己手里。虽然维持彩票事业本身就有一部分开支,但相比起利润体量,那实在是差太远了。 她本身并不想这样做,一方面,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真的做了这样的事,彩票就会遭遇很大的危机。而主导彩票事业的她,身为王国的王后,也会信誉破产,她没必要因为一个彩票做到那个地步。 另一方面,曾经的她也是十分厌恶这种行径的。或许人总是会无可避免地成为自己讨厌的人,但那都是没得选了……而她,还有选择的余地!如果可以的话,她当然是不肯那样做的。 最终路易莎设计出来的摇奖方式很简单,就是‘大转盘’——一个圆形大轮盘竖立起来,指针是固定在一侧的,转动大轮盘后,每次停下来,指针就会随机指向一个数字(大轮盘均分成了30格,1到9十个数字打乱随机分布,但每个数字都同样出现三次。 之所以选择这样的大转盘,而不是别的,譬如说抽球、抽卡什么的,主要是因为这样便于展示结果,也方便显示做彩票的人没有作弊。如果是暗室之中出一个彩票结果,恐怕也很难让大家信任吧…… 实际上,就在决定抽奖方式的同时,路易莎选定的抽奖地点,就是内城广场上,路易莎还让修建了一个专门用来出彩票结果的建筑——那是一座两层建筑,原来是广场上的一座普通商店,地段倒是极佳,即使是在人流量很大的广场上,也是出入必经之地。 不过这家店并不属于王室产业,而是属于一个鞋匠。他在这里开设了一家鞋店,前店后厂,是居住、生产、经营都在这里。现在的话,店最终由路易莎派人出资买下来,作为彩票总站。因为价格比市场价更高,倒也没什么不愿意的。 这家店简单打扫、修缮后,其中一楼成了西岱最大的彩票站,这里也是‘总站’。二楼是办公区,然后是三楼——原本是没有三楼的,三楼是加盖的。经过一番施工,只增添了一个亭子一样的建筑,体量很轻,所以下面是能承受住这个新增重量的。 这个亭子四面敞开,就是要在这里当着围观群众的面举行开奖仪式。 就在彩票总站进行施工的时候,印室的第一期彩票底券做了出来,在底券四周会有装饰性的图案,按照计划,这种图案每一期都会有细微的不同。来兑奖的人,他们的彩票都得经过检查,和开奖期的彩票对的上才行。 当然,上面也会印刷每期不同的日期,只不过为了保证不被提前料到的人仿制,图案还是要变化的……这也是每期印刷彩票的底板要换的根本原因。 其实路易莎这么做是很谨慎的做法了,中世纪的造纸术都普及程度很低,光是一个稍微特殊一些的纸张,其他人要模仿得像都很难了,更何况其他!只能说路易莎一向‘料敌从宽’,觉得只要诱惑足够,鬼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所以得提前防备起来。 “既然彩票底板制作完成了,彩票出售点也差不多,彩票站就准备开门吧……现在城里都知道‘彩票’吗?”彩票项目从立项开始到现在有一个多月了,总算一切妥当可以开始了,路易莎长长出了一口气,想到什么一样扭头询问吉娜。 吉娜是她工作上的‘秘书’,这次也很好地协调了内外,所以路易莎照旧是向她确认进度。 “城里都知道了,不过大家也不知道彩票是什么,只是说的话说不清楚,所以没什么反响。”吉娜有一说一道。 “哦,那没什么……都不是问题。”路易莎没有多想,点点头就算知道了。她对彩票非常看好,不觉得现在这样是问题。 事实也是如此,一开始大家其实并不知道‘彩票’是什么,只是在酒馆和热闹集市听一些人说过。买彩票的人选定一组数字,最后随机开出来的数字如果相同,就叫中奖,就能获得极高的回报。 这个解释起来是很简单的,一听就能懂,但具体怎么回事,非要亲身感受才能明白,只听解说是不够的。 宣传的人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着力强调回报率——半芬尼一张的彩票,只要买对号码就能获得至少10镑收益!就算没有完全正确,连续有数字合的上,也是有相应或多或少的奖金的! 路易莎预定的是将卖彩票一半的收入用来做奖金,如果今次中将的人少,尤其是缺少占奖金很大比例的一等奖,奖金不够数,那就会沉淀到下一次的奖金池里。 这种做法可以让特殊情况下,奖金高的惊人!只不过说起了太复杂了,所以对外宣传的说法是中一等奖的话,至少能有10镑收益。这其实已经是保守得不能再保守的说法了,毕竟按照路易莎的最低预估,一天至少会有15镑的奖金出炉。所以哪怕每次都有一等奖出,一等奖的奖金从不累积,奖金也不会少于10镑…… 对于城市居民来说,半芬尼不能算小钱,但也绝对称不上大钱。用半芬尼试试自己的手气,不少人都是愿意尝试的。只不过一开始大家不知道这个‘彩票’是怎么回事,在尝试上有些迟疑而已。 因为有之前的宣传,又做了开业大酬宾,买彩票多的可以兑礼品,另外还请了一些‘托’,彩票站第一天的情况看起来还不错,总之挺热闹的。 买彩票的市民也被告知过公布获奖彩票号码的地方,如果懒得去,也可以来家附近的彩票站,彩票站会在号码出来之后抄录下来,然后张贴在彩票站门前。 就这样,第一批彩票的顾客颇有些糊里糊涂地去了公布彩票号码的地方。 为了人气,路易莎让人在彩票总站这边请了一些流浪艺人进行表演,因为表演的关系,三层楼的总站前面聚集了不少人,看着热闹,人气自然就起来了。等到等着揭晓号码的人过来凑热闹,这里已经有了些人山人海的景象了。 这就是最好的宣传了,人都有凑热闹的心态,看到这里汇聚这么多人,就算不知道是干什么的,也会一起聚过来,然后自己打听情况。这个时候之前买了彩票的人就会成为‘自来水’,帮助宣传彩票。 揭晓彩票号码的人找是城里非常有威望的一个商会会长,之所以没有找贵族,也是考虑到对城市里的普通市民来说,贵族没什么信誉。用贵族开奖,说不定开奖规则设定得再好、再公平,也会被怀疑…… 第225章 穿越中世纪225 向市民公开揭晓彩票数字这种场合, 路易莎作为王后就不太好出面了。 但因为是第一次开奖,路易莎也不愿意错过。另外也是为了亲临‘第一线’,从感性上确定这个项目的进展(毕竟有的事从他人口中、文件报告中得知, 与自己亲眼看到是不同的)。所以开奖时,她就在对面二楼的窗口一直监视着彩票总站三楼开奖亭子的情况。 彩票总站这边雇了一个擅长炒热气氛的‘主持人’——这种人在此时的城市中并不难找,小贩要招徕顾客,戏团要吸引人流注意……都是炒热气氛的一把好手。 总之, 就在这位主持人的巧舌如簧下,气氛炒热得很顺利, 一会儿功夫, 就算是没有买彩票的人也被他鼓动地热血沸腾,好像自己也可能是那个获得幸运大奖的幸运儿一样! 等到铺垫做的足够多了,转盘出号码流程才开始。 这个过程被拉的相对长,每出一个号码,都会等一等。等主持人挑动几句,被邀请来开奖的商会会长才笑呵呵地接着继续。这样一来, 每知道一个号码就会有一个缓冲期,凡是之前号码对的上的就会抱有极大的期待。就算之前的号码对不上,也会想多少中几个连号,比不上超级大奖,也能发笔小财。 “怎么样?有人中一等奖吗?”结束出奖之后,人群渐渐散去,路易莎对这次的开奖活动还是满意的。至少从人群的反应来说,这些人已经接受彩票, 明白彩票到底是怎么回事,享受到彩票的乐趣了。 路易莎很希望有人中一等奖,但是她觉得希望渺茫, 原因就在于第一期彩票的销售量并不大。就算之前宣传做的再好,之前不了解彩票的人就是不了解,人们在面对陌生事物的时候是有疑虑的……路易莎本人也没有指望一次就能迎来彩票大爆发。 路易莎弄的彩票数字位数并不算小,以此时的彩票销售数量而言,没有一等奖的可能性很大——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此时的彩票购买相对后世还是太少,导致奖金池如果不积累就实在达不到路易莎心中‘震撼人心’的程度。 但如果不是每天开奖,又没有每天一次,持续炒热气氛的力度,不利于彩票销售。这样妥协的结果就是,每天开奖归开奖,却不一定每次都能开出一等奖。事实上,按照数学的方法计算的话,应该是平均每周出一个一等奖来着(这也要求彩票销售量和预期差不多)。 路易莎希望有人能中一等奖,因为消息传出去能极大刺激买彩票的人,这也能成为这段时间的西岱头条新闻,是天然的广告。但这种事不能强求,所以她也只能是‘希望’了。 “啊,殿下,没有……”一旁负责管理彩票工作的骑士之一有些尴尬……这种事是能够提前得知的,因为卖出去的彩票会在各彩票站有记录,只是查找起来比较费力气而已。 “不过,有几个二等奖、三等奖。” 二等奖、三等奖的奖金力度就差的远了,按照彩票的销售额,这次的二等奖大概能有1镑左右,三等奖就更别提了。路易莎觉得这没什么意思,聊胜于无吧,所以不怎么关注。 而之后,直到第五期彩票,才真的出现第一个一等奖!对于理论上出一等奖的时间,也不能算运气不好…… 而当一等奖出来了,搞宣传工作的也火力全开了……一时之间,长安人觉得走到哪里都有人在议论彩票。这里面有的是一些人自发议论,有的人则是彩票项目小组自己的水军。 “一等奖是怎么中的?听说是找了大帐篷里的吉普赛人占卜,只花了半芬尼,就得到了70镑的奖金!”也是一等奖的奖金池积累了5期,且销售情况一路走高,超过路易莎的保守估计,这才有了70镑。 70镑绝对不是一个小数字,要知道以工匠中收入不低的资深木匠、石匠来说,他们的年收入一般也就是5镑出头。换算一下,70镑就是他们十多年的净收入了——这是不出任何意外,平平顺顺的情况下才有的。而事实上,工匠也不能宗室无缝衔接干活儿,两份工之间总有‘空窗期’,所以实际挣到70镑的时间还要长。 另外,还要考虑挣到和攒到的差别,普通的资深木匠或石匠,就算能够挣到每年5镑出头,也一辈子攒不到这么多钱。 “不不不,我听说那人用了自己刚出生的女儿的生日……真是令人羡慕,是不是?中奖的家伙听说原本只是个街头卖煎饼的小贩,这下有了这笔钱,足够正经开酒馆,过上好日子啦!” 真是各种说法都出来了,一时之间,西岱人民对于占卜一类的‘迷信’的热爱在本来的基础上又上升了不少——虽然因为宗教的原因,天主教以外的其他‘神奇力量’都被斥之为迷信,但民间生活从来少不了迷信。这一点在科学大兴的后世都无法避免,更不要说现在了。 甚至一直以来,类似‘占卜’之类的,在上层社会都挺流行的。就拿路易莎看到的,很多领主甚至会雇自己的占卜师呢! 总之,随着中奖的消息一步步发酵推高热度,再加上其和‘运气’之类概念的天然结合,有些不差钱的人,就喜欢每天出门后买一张彩票。然后看能不能中奖,如果能中奖,哪怕是再小的奖,也会被认为最近的运气肯定好,做什么都会如有神助…… 而就在这一波推动中,彩票在度过一段平稳上升期后,陡然之间来了一个跃升。一开始路易莎不明白这个相当陡峭的销售额上升线是怎么形成的,因为这之间她并没有吩咐做什么大活动。 到后来经过反复分析论证,这才知道,这是之前的积累的力量来了一次总爆发。 对于新事物的接受总是需要时间的,彩票并不是复杂的东西,因为本身的□□成分,在大众中的‘基础’也很好,所以这个接受时间并不会太长。但不管时间是多少,总是需要时间的……说实话,真实花的时间比路易莎想象的要少。 世界各个民族,无论什么人,基本都有赌性。具体到这个世界中世纪的人们,之前他们也有很多赌博游戏可以玩,甚至路易莎弄出来的扑克纸牌的各种玩法是现在最受欢迎的赌博游戏。但彩票又是不一样的,一般的赌博游戏往往充满了运气的成分,同时又有一些技巧在其中。 哪怕是骰子赌大小,也有一定的技巧部分。而一些棋牌类游戏,往往技巧比运气更重要! 有些人喜欢技巧成分重的博戏,因为这可以享受用智力战胜其他人的爽快感,成就感十足。但不可否认,纯粹运气的游戏也有着极端的吸引力,毕竟大家都是懒人,如果能什么都不做,躺着也赚钱,谁又不愿意呢? 再者说了,能够靠智力赢得博戏的人到底属于少数,绝大部分的普通人还是用着有限的技巧,随波逐流、听凭运气的安排。这个时候,彩票就是一个纯粹平等的平台!无论你是什么身份,有多少财富、容貌、智力,也不管你的品德好坏,性格是不是更好……总之就是一切不管,有着一样的中奖几率! 再加上彩票获奖的超高赔率,就算获奖的机会渺茫,大家也是愿意尝试的。 只是半芬尼而已,玩其他真正的赌博游戏都有可能玩不了一局,可以试试彩票,那倒也不错。没中奖对生活也没有影响,中奖了就幸运了。 很快,彩票迅速风靡,称为西岱最为普及的赌博游戏,如果这算是赌博的话——原本就赌的人肯定会尝试,原本不赌的人也不少加入了进来。只不过赌的人往往不满足于一张彩票,往往是十张、几十张地买。而不赌的人相对保守,大多是出门路过彩票站随手买一张,试试运气而已。 而随着彩票在西岱风靡,彩票很快铺开到了王领和布鲁多的各大城市。王领的先不说了,早就是预计中的事,随着西岱这个‘试点’成功,铺开是自然而然的。至于布鲁多,则就是路易莎和巴尔扎克伯爵商量好的了,王室特许布鲁多开办‘王室彩票’,代价就是卖彩票挣的利润要按比例上缴国库。 这就算是给其他领主打样了,想办彩票就得照着布鲁多这个例子来,要合法办彩票就必须给王室分钱——路易莎当然知道,下面的诸侯大可以‘不合法’地办彩票,毕竟‘财帛动人心’。但到底有这条禁令在上头,一些事就很难光明正大地来了,这就是限制。 这样的限制下,且不说增加了多少成本,又少挣了多少,光是留下一条明显的把柄,这就是个问题了。这个把柄平常的时候或许没事,但当国王想要做文章的时候,就是另一回事了。 所以,王室要分红其实也是可以谈的,只不过比例还有的说……而这对王室来说,就是什么都不要做,光给一个‘特许’就能挣钱的路子了! 就这样,‘彩票’作为一个新事物,却在这个保守的、一切变化总是那么缓慢的时代,以一种相对来说快的惊人的速度传播开。还是那句话,‘财帛动人心’,有钱的话,大家的动力都是很足的。这既包括王领这边,也包括王领之外其他地方,显然诸侯们也都对彩票这种没什么成本,还旱涝保收的新收入有兴趣极了。 彩票开始的第一个月不算,这时候只有西岱在做彩票(在此期间,也为铺开做了一些准备工作),第二个月就有了新的做彩票的城市。而等到第三个月、第四个月,这块收入就很成规模了……事实上,有统计价值的多城彩票收入报表,就是在第四个月结束后送到路易莎这儿的。 “殿下,这就是彩票房总结出来的上个月的收入报表。”彩票房的负责人送来了报表。报表也算是路易莎弄出来的新东西吧,她要求送到自己面前的账册都汇总成表格的形式。她觉得这样更清爽简单,便于阅读。 她会这样觉得,其他人当然也这样觉得。像巴尔扎克伯爵、纪尧姆,有机会接触到她这一套的,也都要求手下的人这样做了。 路易莎点了点头,就低头看起了报表。往常这种报表并不是直接交给她的,也不用她看这么仔细。一般都是以吉娜为首的秘书们查阅检查,给到她手上的时候,就是抽查和看结果了。不过到底是新开的项目,万事开头难,还是看的比较紧的,所以也放了更多心思。 路易莎看完了报表,总的来说还是非常满意的,就上个月的收入就有两千镑呢!这可比预计的要高不少——当然,之前做预计的时候,预计一年也才一万镑左右,不过那是没有算王领之外的彩票收入。现在又多了瓦松诸侯们的‘加盟费’,也该多一些的。 而且这还不是‘巅峰’,现在王领是铺开的差不多了,但有的城市还没有到彩票销售应有的额度,这一点参考先行城市就知道了。另外,诸侯们的领地则要慢一步,有的诸侯领地甚至还没有做彩票呢!更别说已经做彩票的,也才开始卖彩票,拿分红也不能拿多少。 真要算的话,今后稳定在一个月三千镑,或者接近三千镑,这应该是不难的——这笔钱算是解了路易莎的燃眉之急了,不管是修新王宫、王都新区的缺口,还是纪尧姆打了胜仗后,要支付的一些账款,都有来处了。 是的,彩票赚的钱是细水长流,不过有这笔钱做担保,账也可以不用发愁慢慢付了。这个时候本来就是这样,国家级别的大账单,也没有一次性付清的道理。就算有钱,也很少有王室会一次性付清,为的就是拖延账期,多占一些便宜。 ——没错,纪尧姆打了胜仗了,之前才开始弄彩票时,西南边境上就已经剑拔弩张了,瓦松和巴伦都陈兵在两国之间,几个堪称缓冲区的小国成了战场…… 最后也确实打了一场,最新消息是纪尧姆赢得了战争胜利,已经准备回来了。算时间的话,如果足够快,他还是能赶上弗朗索瓦和艾莉西亚的婚礼的。 第226章 穿越中世纪226 在一些人的期待中, 纪尧姆快马加鞭,还是赶上了弗朗索瓦和艾莉西亚的婚礼——其实他回到西岱时,婚礼已经进入前置状态了。就像当初他和路易莎的婚礼, 正式婚礼前都是有一些程序和仪式要走的。 因为主持弗朗索瓦和艾莉西亚婚礼的‘第一人’是安娜王太后,所以路易莎表面上忙(毕竟她是王后,王国之中最尊贵的女人,也是王宫真正的女主人, 这种王室大事,全程站台是最基本的), 却还是能抽出时间去迎接纪尧姆。 纪尧姆这一次也是打了胜仗归来, 虽说因为马上要进行的盛大婚礼,庆祝胜利的仪式都显得逊色了几分。但凯旋仪式还是要有的,路易莎作为王后和妻子,离开王都迎接凯旋而归的丈夫也合情合理。 路易莎倒也没走多远,从西岱出发,她选择了西岱以南, 行程两天的一座小城迎接纪尧姆。她不只是要在这座小城迎接纪尧姆他们,也是要在这里举行凯旋仪式——这里本身也是西岱的南部堡垒之一,是以军事堡寨发展起来的城市,曾经不止一次举行过类似的仪式,是十分合适的。 至于说为什么不在西岱举行,这其实是纪尧姆的主意,路易莎反而无所谓。 纪尧姆务实归务实,却也不是对军事以外的事一窍不通, 他当然也知道同父异母的弟弟要和表妹在西岱举行婚礼。这段时间,西岱已经成了一个即将举行王室婚礼的样子了……这时候再举办凯旋仪式,凯旋仪式的主人公还不是婚礼的主角之一, 那无疑会打破婚礼的氛围。 甚至立刻掩盖了婚礼的光芒,让婚礼本身都成为凯旋仪式的一部分,显得可有可无起来。 或许一般的国王不会如此‘体贴’,为同父异母的弟弟,以及一个表妹的婚礼‘退让’。以至于让自己的凯旋仪式,对于一个君主,一个统帅,一个骑士,往往极其重要的时刻,变得没那么好……但纪尧姆真的不在意一次凯旋庆祝。 说他傲慢也好,他确实是因为战无不胜的过往,对凯旋仪式‘无所谓’了。他不认为一次凯旋庆祝有什么特别的,没必要为了凯旋庆祝的尽善尽美,就让异母弟弟和表妹的婚礼显得不伦不类。 这倒不是说他多爱护弗朗索瓦这个弟弟,以及艾莉西亚这个表妹,他们甚至不太熟悉,没怎么打过交道。只是,他没有将对安娜王太后的反感波及到她的儿女身上,而没有这重恩怨后,他就有了身为兄长和国王的责任感。 身为兄长,身为国王,获得了最高的地位,最多的实际利益,那么对下肯定也是有责任的。一些在他们看来无关紧要的地方,稍微让一让也是应该的——只不过,不是所有国王都会把宣示胜利与权威的机会看得无关紧要,而恰好纪尧姆实在为胜利女神青睐,所以有这个底气。 “……是今天来吗?确定吗?” “对,就是今天,陛下派出的骑士昨天不是到了吗?确定今天一定能抵达……所以才要这么早起来准备迎接啊。” 路易莎抵达迎接的小城后,第二天就见到了纪尧姆那边打前哨的骑士。于是几乎不能休息,立刻准备起了这场时间上着实不充裕的迎接与凯旋仪式。好在本来就是打算从简的,所以在路易莎和她能干的帮手主持下,倒也准备出了不甚盛大豪华,但井然有序,让人挑不出毛病的迎接与凯旋庆典。 也因此,迎接当天是非常忙乱的,又忙又乱。不只是其他人这样,路易莎也是。她得一边随时听下属的汇报,并给一些临时情况下命令,一边梳妆打扮——这不只是为了见自己半年多没见面的丈夫,也是为了向民众展示王室形象。 这一点西方和华夏倒是很不一样,在华夏的话,王室成员,尤其是皇帝、皇后这一级别,肯定是特别神秘的。所谓显示在外的,一般是盛大的排场、繁琐的礼仪,以此确定等级与尊贵。而西方,一般有为君主都特别会经营个人形象,据说‘时尚’也是因此而来。 历史上很多这样的例子,随口都能举出来,伊丽莎白一世、太阳王路易十四…… 这当然不是君主们的独创,身份地位高的人都有这个倾向,通过表现在外的形象‘超凡脱俗’,以此显示、巩固自身的权威与优越。 路易莎对着穿衣镜中的自己,随着自己转动半圈,镜子里的人也转动半圈——对盛装向民众展示王室形象这一点,她既喜欢,又烦恼。喜欢的原因很简单,很少有女人会不喜欢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吧?烦恼就更简单了,这样的盛装可是很辛苦的! 这一点,古代现代没什么不同,完美符合那句‘美丽即折磨’。或许日常中也有舒适又美丽的选择,但盛大场合的美丽,不必怀疑,绝对是辛苦非常的。 就这样,路易莎还得庆幸,此时的西方还没有后来如紧身内衣之类的玩意儿。至于说有毒的化妆品,如铅粉之类,日常她不用,而要应付一些大场合,从随身超市里拿‘存货’就好了。用的不多的话,这些化妆品之类,哪怕不是超市里的商品,只是她自己和上辈子姑姑的留存,也够用了。 今天就是这样的大场合,她难得化了全妆——她这辈子的身体的确是真正的天生丽质,但只要是人类,再天生丽质也会有瑕疵,化妆品就是来解决这个问题的。所以当她难得化好全妆后,看到镜子里的自己,真是自己也觉得不真实。 她觉得如果是这张脸,在上辈子的话,混好莱坞也能捞个顶级花瓶当当了。主要是,这真是一张很适合上镜的脸,五官的存在感很强,就像是镶嵌上去的一样。有的人看真人也很漂亮,也不是五官不够立体,但上镜就是平淡,原因就是没有这种镶嵌感…… “殿下,您今天实在是太美了!”侍女们低低赞叹着,既是真心,也是奉承地道:“陛下见到您,也一定会立刻被迷住!” 路易莎今天穿了一件鲜红色的拖裾礼服,鲜红光滑的丝绸上以银线刺绣出细密的花纹,然后又缝缀了小珍珠和珊瑚珠,显得华丽而不至于繁琐——虽然以此时的审美来说,繁琐是一个绝对的褒义词,但在路易莎这里,这就是个贬义略大于褒义的词了。 这件礼服造型比较别致的地方是领子,按照路易莎的指点,裁缝做了一圈立起来的、有些夸张的领子。很像历史题材剧里,伊丽莎白一世穿的礼服上常见的那种,仿佛是孔雀开屏的造型,只不过路易莎这个没有那么夸张。向外向上的领子翻起,最高处也只到她的耳朵尖处。 而除了这个领子,领口反而开的并不小(至少以这个时代的标准来说是这样),向下露出了锁骨。 这很好地衬托出了路易莎的项链,她今天戴的是一条长珍珠项链。非常长,即使叠戴成两圈,第一圈的长度都略超过锁骨了,第二圈也能垂到肚脐的位置——这个叠戴也是很有讲究的,颗颗滚圆晶莹的大珍珠串成这么长的项链,奢华在无言之中流露,只需要这一件首饰就足以压轴。另外,还显得路易莎的脖颈修长纤细,身材苗条。 不过她今天的压轴首饰其实不是这条珍珠项链,而是王冠、耳环、戒指、胸针四件套的红宝石首饰。 两块大红宝石制成的长方形胸针就别在路易莎衣襟正中的位置,这个胸针其实没什么设计,就是两块红宝石一上一下,以金子做拖,活扣相连,宝石周边有一圈不算大的金累丝做装饰而已。但因为宝石足够大、品质足够好,而且两块宝石几乎一模一样,这样就足够了——这枚胸针还挺有名的,被称为‘红宝石兄弟胸针’。 与之相比,耳环和戒指就逊色不少了,宝石要小得多。不过说是小也是相对‘红宝石兄弟’来说,分量对耳环和戒指来说也足够了,再加上品质比‘红宝石兄弟’只高不低,鲜红如血的颜色映衬路易莎的皮肤更加雪白,所以也很难得了。 最后就是冠冕了,这顶冠冕很有趣,是一顶非常轻巧的王冠。此时的主流王冠虽然有轻巧化的趋势,但更多是‘哥特建筑化’,由原本的沉重堂皇变得有哥特式建筑那种向上、升腾、尖锐的风格。而且镶嵌王冠用的宝石,尤其是主石,依旧是有多大就镶多大。 而路易莎这顶王冠,它是用粗金丝折成了一个花环的样子,然后想办法加珠宝。主要是小珍珠和水滴形、椭圆形的白钻,它们用焊接等方式接在了‘花环’上,如同叶子和果实。主石倒是用了比较大的红宝石、珍珠和白钻,但也就是相对这顶王冠上那些小珍珠、小钻石罢了,依旧不大。 这些主石和一些小宝石先做成了立体造型,然后才加在了花环上。这样用不大的宝石也做出了繁复华丽的效果,并且不会显得堆砌太过,就和路易莎今天的礼服一样。 而且这样轻巧的王冠安在路易莎今天梳得尤其光洁整齐的发髻上,也确实让她的脖子少受了许多罪。没办法,此时的王冠,尤其是历史悠久的那类,往往格外沉重,动不动就好几斤了。压上去就觉得沉,要是多戴几个小时,只会觉得从脖子到肩膀全都僵硬了,根本不是自己的。 也是托这顶王冠的福,路易莎骑马到城外,坐在临时搭建的凉亭下等待。哪怕坐得板板正正的,等了凯旋队伍三个小时,也觉得还好——是的,路易莎等了足足三个小时,纪尧姆率领的凯旋队伍这才来到。 然后纪尧姆就看到了半年多没见的妻子。 大庭广众之下,他们没法做什么,一切都要按照凯旋仪式来。也就是说,即使是很长时间未见的夫妻,也得像是木偶戏一样来……看起来他们都很适应这一套,至少其他人看出他们的国王和王后有任何忘乎所以的表现。 然而,当两个人终于有了自己的空间和时间——纪尧姆带着骑士们入城巡游一圈,然后就是进本地的教堂做一个弥撒。但在做弥撒之前,他还有时间休整一下,就在教堂的一个房间里洗去尘土、休息,甚至吃点儿东西,路易莎也陪着他。 纪尧姆慢慢地用温热的水洗手、洗脸,他的动作丝毫没有急躁,但在场的人都垂着头不敢多看。因为大家都注意到,进入这个房间起,国王就一直注视着王后,不论在做什么。一开始还好,一直这样就让大家本能地不好意思起来了,显然所有人都察觉到了什么。 “路易莎,路易莎。”纪尧姆眨了一下眼睛,仿佛是叹息一样呼唤了路易莎。 “是,陛下。”路易莎垂着眼睛,就像是蝴蝶栖息在碧湖,翅膀在微微颤动。 路易莎从原本靠近门口的位置走近了一些,接过一旁侍女提着的长颈水壶,继续往纪尧姆手上倒水。水淋过他的手背、手指,落到银盆里,一会儿房间里只有这种水滴落的声音。 等到纪尧姆扯过干爽的亚麻布巾擦拭手指时,路易莎才重新将长颈水壶交还给一旁的侍女,然后就被纪尧姆握住了她的手——为了配合今天的红色系装扮,路易莎还染红了指甲。染指甲这种做法在西方并不常见,但也不是没有,毕竟也是埃及时期就有的化妆方式了,而西方可是一直没和埃及断了交流的。 虽然路易莎不好使用后世那种太超出此时标准的指甲油,但因为她的指甲本来就很好,强韧有光泽,所以传统的染指甲也有若有若无的贝壳光泽感。 于是十个杏仁一样椭圆的指甲,都染成了鲜红色,就像是十块指甲盖大小的红宝石。特别是这样的‘红宝石’镶嵌在葱白的指尖上,就更容易引人注意了——纪尧姆握住路易莎的手,一下也看到了,忍不住捏住了其中一块‘红宝石’。 “真美啊,是不是,亲爱的?”纪尧姆依旧是那样近乎叹息的口吻。 说实话,纪尧姆觉得自己有点儿不正常了……没有见到路易莎的时候还好,但一见到路易莎,他就意识到原来他们已经分开半年多了。‘思念’仿佛之前一直在沉睡,这时候他们见面了,一下就醒来了。 强烈的思念让他根本没办法将视线从她身上挪开哪怕一下,同时思维都变得慢腾腾的了。 第227章 穿越中世纪227 凯旋仪式当然也要有与凯旋仪式相配的宴会, 即使这场凯旋仪式已经是‘从简’过了的。 当纪尧姆在教堂完成了弥撒之后,就和路易莎回了临时驻跸之处——作为一座军事堡垒起家的小城,当然不会少了城堡, 这里的城堡不算大但非常坚固,原本就是城市的起源与核心,这和此时多数城市以本座教堂为起源与核心还不太一样。 路易莎之前就落脚在这座小城堡,还提前派人过来打点过, 好让这次的短住也舒适满足。而现在纪尧姆来了,当然是一起住这里的, 凯旋仪式的晚宴也会在这座城堡的礼堂举行。就是城堡还是太小, 礼堂肯定塞不下那么多纪尧姆带来的骑士,不少人要在户外用餐。 不过现在是秋天气候最舒适的时候,最近又一直天气晴好,所以户外用餐问题也不大,甚至不需要为进餐的骑士们搭帐篷什么的。 到晚餐开始前,路易莎又换了一身妆扮。这次身上的主色调换成了蓝色, 这是瓦松王室的颜色,在这个瓦松国王的凯旋宴会上穿这个颜色再合适不过了。事实上,这场宴会处处可见蓝色装饰,包括路易莎和纪尧姆所坐的主桌后的大型挂毯,主色调也是蓝色的。 晚宴上,路易莎和纪尧姆是最晚到的,当他们一起到场时,大礼堂是闹哄哄的。虽说在他们走进来时, 有稍微安静了那么一会儿,可也就是那么一会儿而已。等到纪尧姆敲了敲被子,进行了简短致辞(他一向言简意赅), 宣布晚宴开始,就又吵吵闹闹了起来。 如果是同时代的东方统治者见到这一幕,恐怕会认为这无礼至极,一点儿秩序也没有吧。不过华夏其实也是这么过来的,汉高祖刚刚当皇帝的时候,大宴群臣,还见识过臣子喝醉了抽出到砍大殿上的柱子呢!还有唐太宗时,皇家宴会如果是在清醒时,还能说是君臣同乐、其乐融融,可要是喝醉了,场面也很乱来…… 只不过,往往随着朝代越过草创期,规矩就立起来了。尤其是华夏封建社会越来越成熟,立规矩也越来越快、越来越严。相比之下,西方的‘礼法’从来没有东方那么森严,所以也就见不到那么规矩的场面。 当然,这是说统治阶级内部,如果不是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那东西是一样的分明,可不敢不‘规矩’。 就在这样的吵吵闹闹中,宴会的重头戏,今天的美味佳肴一样一样端上来了。负责宴会的厨师是直接从西岱带来的,也是路易莎授意自己的主厨让娜教过的,水平在这个时代不可谓不高。至少对路易莎来说,由这样的初始烹调食物,自己不会一场宴会下来没东西可吃。 就说今天吧,总共有十五道菜,堪称琳琅满目、色香味俱全——十五道真的很多了,路易莎和纪尧姆的婚宴都没有十五道菜呢。虽然说,一场宴会的标准也不是由菜肴的道数来决定的,不过这确实是评价内容之一。 主要是,这次的凯旋仪式‘从简’了,为了安慰刚从战场上取得荣耀、胜利与财富的骑士们,就得在别的地方找补。一场丰盛的、快活的晚宴,无疑是很好的安慰之一…… 在用玫瑰花水洗过手,第一道菜就端上来了。打下手的仆役先将菜肴从厨房送来,然后才是真正的侍者,也就是一些骑士、骑士侍从接过,给端上桌。像是为路易莎和纪要服务的侍者,他们是骑士、骑士侍从,同时还可能是个伯爵、公爵,或者未来的公爵伯爵呢! 做这种事,以西方的传统并不是羞辱人,对当事人来说也是荣耀。 “是杏仁蛋糕和加糖酥皮松仁饼啊。”路易莎看了一眼摆在主桌的大盘子里的第一道菜,此时还有专门负责分割食物的侍者正在切割,然后呈给有意要的人。 主桌盛食物的大盘子和其他桌没有太大差别,分量大多差不多,但品质更好。但主桌坐的人要少得多……这样到了最后,主桌的食物当然是吃不完的,不过这从不是问题,一场宴会吃不完的食物最后总会施舍给外面早已等着的穷人。 甚至其中比较好的部分,会被仆役们直接分了(不是同为贵族的侍者,是真正的仆役),就像主桌剩下的那些。 在路易莎的示意下,侍从为她分了一小块儿杏仁蛋糕。这块蛋糕很小,就是刚刚尝一尝的大小,两口就吃完了。这并不是侍从的怠慢,而是路易莎的习惯众所周知(至少在侍从中是这样),她习惯分到的食物恰好足够,而不是吃不完剩在盘子里。 虽说路易莎知道,最后剩下的食物不会被浪费。但一方面是华夏人对食物的敬畏,另一方面也是下意识排斥给别人吃自己的残羹,她一般都是吃多少要多少——公盘里没有取用的食物也就算了,自己盘子里吃剩下的算怎么回事儿? 这件事上她没法管别人怎么做,自己这样做问心无愧就行了。 路易莎吃下了杏仁蛋糕,喝了一点点甜葡萄酒——大概是喝习惯了,她现在也能喝一点儿口味清淡的优质葡萄酒了。不会觉得特别好喝,但佐餐时确实觉得有这么个饮料平衡味道还不错。 第一道菜就是这样了,这时的大型宴会都是这样的,第一道和最后一道都常见甜食。要说其中有什么差别,就看此时的营养学家、医生们的说法了。一般按照他们的标准,第一道往往是定义为‘开胃’的类型,就连配合的饮料也是如此。最后一道则恰恰相反,要‘关上’胃口。 第二道菜则是第一道菜的延续,同样是为了开胃的,是非常清爽的香煎芦笋。而这道菜之后,才是一场盛大宴会大鱼大肉的开始——第三道菜是小香肠和肉丸,第四道菜是配酱汁的烤鹌鹑,第五道菜则是镀金小牛肉。这里的镀金,当然用的是番红花,国王的宴会可不会缺少番红花。 这些菜虽然都合路易莎的口味,毕竟是按照让娜的菜谱做的,而让娜的烹饪风格又是在她的影响下形成的,不可能不合口味。但是,合口味不代表喜欢,更不代表这种菜一道接着一道上的宴会上,还能打开胃口、大快朵颐。 所以路易莎都吃很少,直到第六道菜,一道‘杂烩肉’,她才真正喜欢,吃了小半碟——这道‘杂烩肉’主要是阉鸡肉和鸽子肉,配菜是香肠、火腿、野鸡肉。烩好后还要浇汁,用的是一种清新鲜美,熬煮起来十分复杂的浓汤做的浇汁。 这道杂烩肉多种肉类的复杂滋味交织……禽类那种相对‘淡’的口味,和香肠、火腿的‘重’味差别很大。但因为调制得当,不仅不会奇怪,反而风味十足。再加上高汤浇汁,弱化了不同食材的差异,再没有任何一味显得突兀,真是十分完美。 看起来不只是路易莎一个人这样觉得,从这道菜上桌后,凡是品尝了这道菜的,往往会再要一次——纪尧姆都是这样,这可难得!要知道路易莎几乎没见他会在这类晚宴上将一道菜要两遍,主要是他这个人物欲很淡。体现在吃上就是‘好养活’,基本什么都吃,但也没什么特别喜欢的。 这道杂烩肉之后,酸樱桃酱烤全羊也不错,羊肉本身就非常鲜嫩,品质很高,烤的也好。不知道是如何提前腌制的,十分入味儿。更重要的是,酸樱桃酱配这样烤羊肉真的太适合了,那种清新的酸甜,完全中和了烤羊肉的油腻。 与之相比,之后第八道的烤飞禽拼盘(包括多种烤小鸟,如鸽子、山鹑、鹌鹑、野鸡、欧洲莺),和第九道的玫瑰露烩鸡就显得平平无奇了。尤其是后者,甚至有些难吃,是这一次宴会里路易莎唯一吃不惯的。尝了一口后,甚至自己盘子里剩下一点儿都没法吃了,让人连着剩菜撤下了自己的盘子,换了一个新盘子。 路易莎是这样的,自己的盘子里有残菜的话,就会让撤盘子,这也是上辈子吃正经西餐形成的习惯。她上辈子时,正经西餐都是每道菜都有自己的盘子,而这辈子的西餐还没有发展出后世那么多讲究。大家从头到尾都用一个盘子,只不过盛菜的还有大盘子,每次一盘一盘端上来是新的而已。 第十道菜全烤乳猪倒是还不错,毕竟烤乳猪是非常传统的大菜了,就算没有路易莎的一些想法,此时的顶级厨师也能做的有滋有味,路易莎也愿意吃。只不过,这道菜本身就不在路易莎的偏好区,这就没办法了。 第十一道菜也是传统大菜,但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传统’——辅以各种小菜的烤孔雀……这确实很传统了,是贵族宴席上经常出现的,不见得多好吃,只能说吃的就是一个稀奇。毕竟相较于其他禽类,孔雀还是比较稀罕的。 而且端上贵族宴席的烤孔雀还有一个讲究,那就是得保留生前的样子。一般拔毛、去内脏的孔雀,会在烤熟之后,再用糖之类的玩意儿粘上之前拔下的羽毛,这样想办法支撑着、直立在餐盘上,就仿佛是活着的一只孔雀了。 之前说,玫瑰露烩鸡是路易莎唯一吃不惯的,但其实这道烤孔雀路易莎根本不会吃——当然了,吃都不吃,也就没有‘吃不惯’的可能了。 想想吧,那些拔下来的羽毛,按照此时的卫生安全认知,肯定是没经过什么消毒处理的。或者说,就算经过了一些处理,看到这种像是生前或者样子的禽类,也很难有胃口吧?反正路易莎是下不了嘴的。 而等到烤孔雀这道‘看菜’上过,其实今天的晚宴菜肴也进入尾声了。之后四道菜,说起来不少,可都是甜品而已了——鼠尾草蛋奶糊、糖煮榅桲(要加入肉桂、松仁、洋蓟等同煮)、各色蜜饯,最后再以九色奶油蛋糕收尾。 所谓九色奶油蛋糕,就是正方形的奶油蛋糕实际并不是一整块,而是由9块小正方形蛋糕拼成。每块小蛋糕味道并没有本质的不同,但奶油裱花,甚至立体的奶油小人、小动物什么的会不同。也就是说,纯粹是造型的艺术。 嗯,造型艺术在此时的饮食中得到强调,实属正常。后世虽然也很重视事物的视觉表现,但此时会更加重视,因为此时受限于条件,味觉上的追求很容易碰到天花板(食材受限于地域,调味料也远没有后世精妙、复杂,烹饪手段也不成熟),退而求其次,就很容易从视觉上找新的突破点。 当然,这也和此时的贵族就爱追求视觉奇观,波及到了餐桌有关……路易莎入乡随俗,也难免搞这一套。 因为到了晚宴的最后,挑了一块小蛋糕后,路易莎是有些倦怠地用勺子舀着吃——吃蛋糕没有叉子,叉子此时还不是餐具,哪怕是贵族的餐桌上,餐具也就是一把刀子和一把汤勺。 这里刀子起到的作用其实和叉子差不多,可以将块状的食物戳起来吃。反而是其本来的分割作用,在大贵族手上不常见,因为大贵族都是有侍从先将大块食物分割成小块的。路易莎就可以用餐刀刀尖去叉蛋糕吃,不过那样太奇怪了,她宁愿用勺子舀。 也就是现在,虽然有所谓的餐桌礼仪,但其实也很简陋。具体到路易莎吃蛋糕,到底是用刀子叉着吃得体,还是用勺子舀着吃‘优雅’,也没有一个说法,也就随她了。 纪尧姆看了路易莎一眼,也让侍从为自己分了一块奶油蛋糕。小块奶油蛋糕也不大,纪尧姆三两口就完全吃进了肚子。然后他才又看向今天举行晚宴的礼堂中央,刚刚表演的节目——用馅饼等食物搭建了一座城堡,以演示他这次获得胜利的战争。 路易莎不太习惯这种利用食物表演的节目,但奈何此时这种节目多且流行,盛大晚宴上总少不了……不是超级大馅饼里藏活物,就是用蜜饯打仗什么的。相比之下,用食物构筑立体图景,依次展示多幅图景,从而说明一个故事(类似连环画),都还算好的了。至少这些食物没有损毁,用完了之后也是要施舍的,也就不算浪费了。 第228章 穿越中世纪228 一般来说, 路易莎很少在一场晚宴上呆到最后,这里的‘晚宴’并不是指普通的晚餐,而是盛大的宴会。因为这样的场合往往开始得迟, 八点钟才开始是很正常的,而结束的更迟,一般都到凌晨了。 对现在作息无比正常的路易莎来说,熬夜到那么晚是很难受的。毕竟就算晚宴结束的比较早, 能在凌晨一点钟前结束,之后洗漱收拾再花一些时间, 最终休息时间耽误到凌晨两三点也很正常——而比熬夜难受更麻烦的是, 可能会影响后续几天的规律作息。 如果是特别重要的宴会,路易莎还能陪着熬,但如果是普通宴会,那就算了。她会充分动用自己作为王后的特权,提前离场……晚宴这种场合是这样的,身为重要人物就是可以迟到和早退, 这甚至是一种显示优越地位的方式。就像后世一些酒会,一晚上的酒会,重要人物可能呆半个小时就走了。 今天因为是国王的凯旋晚宴,路易莎好歹多陪了一会儿,用完了十五道菜的晚餐后,还和大家看了一会儿表演。期间就着小食和饮料,和身边的人说话什么的。不过她也没陪到最后,眼看着今天这场晚宴, 兴奋的骑士们可能得凌晨两三点才能结束,说不定还有摔跤之类的餐后余兴,路易莎到底还是早退了。 凌晨十二点半, 她在宴会气氛的高潮中,其他人的注意力不怎么在自己身上时,悄无声息地就离开了。回到了自己在城堡里居住的套房,按照她的提前吩咐,沐浴的热水和各种用品都准备好了——这几天可忙的够呛,尤其是今天,一直是有些紧绷绷的,她急需要一次舒服的洗浴来舒缓身体和神经。 路易莎先是细致地清洗了一遍头发,她的侍女已经很熟悉这个活儿了,期间不用她动手,还给她按摩了头皮。等到她因为作息,也因为太舒服而昏昏欲睡时,头发已经清洗完成,并用一块厚厚的大布巾给包了起来。 直到她坐进了放了一颗自制浴球的大浴桶中,舒舒服服靠着了,侍女才在她身后解开了发包,任由被吸收了一部分水的长发散落在浴桶外——选择的浴球是花香型的,主要的香气是茉莉,但其中又有茶香(来自其他植物,并不是茶叶)。 这没有让洗澡水散发出‘茉莉花茶’的味道,因为茉莉花的味道是绝对的主导,而且香气很‘鲜嫩’,比茉莉花茶的味道鲜嫩多了。相对来说,这股香味很清甜,但在茉莉花的清甜外,又因为有茶香的衬托,多了一丝幽幽苦涩。 用这样味道的浴球洗一个澡,其香气比香水的存在感要低很多,一点儿也不像是刻意涂抹出来的味道。而像是经年累月和有这类味道的东西打交道,整个人都腌入味后的状态,非常自然沉静。这让人闻到之后下意识想闻更多,但更刻意去嗅闻,又觉得没有那股味道了,于是便怅然若失。 沉浸在这种香味弥漫的水汽中,路易莎一边涂抹沐浴露之类,一边任由侍女给自己擦头发。与此同时,她还在做着脸部补水——她现在还很年轻,用不到随身超市里,家中属于姑姑的高级面膜,用的就是最普通的,超市里都有售卖的平价补水面膜。 不让侍女见到外面的塑料包装的话,她们也不会觉得这面膜奇怪,要知道罗马时代的贵妇就会用驴奶、脂肪、水果泥之类的东西制作面膜了!路易莎只是将带着一些透明粘稠液体的绵片贴在脸上做面膜而已,这有什么的? 只当是王后殿下维护自己美貌的‘小秘诀’罢了。 路易莎一边敷脸,一边将包装里就多的面膜液抹在脖颈等位置。等到身上的泡沫洗净、面膜撕下,头发也不再滴水了,她就从浴桶出来了——更大的布巾迅速包裹住了她,擦干了她身上的水。 之后就是穿上一条舒适的衬衣裙,再裹上一条薄毯子,坐到床边舒适的扶手椅上,由侍女进一步擦干头发了。现在的天气还没冷到要烧壁炉的时候,但到了晚上还是有些凉的,所以即使刚刚洗完澡,身上足够温暖,路易莎也穿了长袜子、披了毯子。 侍女用小块的亚麻布巾一缕一缕地为路易莎擦头发,一块布巾有些潮湿了就立刻换另一块。等到用过的布巾堆了一小堆,纪尧姆也洗漱完毕过来是,她的头发就已经只是微微发潮了——纪尧姆也没有在晚宴上呆到最后,就比路易莎多呆了半个多小时。不过他沐浴可比路易莎快多了,这时候就是能直接休息的状态。 “路易莎。”纪尧姆走到了路易莎身后,侍女给他让开了位置,原本她是在给路易莎的发尾涂上一些护发精油来着。 纪尧姆靠坐在那把宽大扶手椅的扶手上,垂下头的同时,一只手捧着路易莎的脸。路易莎的脸大概是因为刚刚的补水面膜,以及头发的潮湿的关系,摸上去都微微带着潮意,不到湿漉漉的程度,但有些冰冷。 就好像春日细雨里的花朵一样……纪尧姆自己没有察觉到,这个时候的他,手是在发抖的。 他一点一点地凑近了路易莎的脸颊,他要亲吻这姑娘,自己的妻子——长长的叹息只在心里,他竟然觉得有些恐惧了,他才知道,爱到了深爱,又到了比深爱更深的地步,居然会让人觉得无话可说、患得患失、恐惧,甚至绝望。 他没法说自己现在的感觉,就觉得像是一个沉入沼泽的人,眼睁睁看到了自己的下陷,但他没办法,真的没办法…… 纪尧姆亲吻了路易莎的脸颊,又亲吻了路易莎的眼睛,似乎只有这种直接的、足够亲密的靠近才能稍微安抚一下他的内心。 被纪尧姆亲吻的路易莎感受到了荷尔蒙几乎凝实的窒息,于是她回应了他—— 荷尔蒙的烈度升到了顶点,热热烈烈亲吻的年轻夫妇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路易莎渐渐头脑昏沉、呼吸困难,但她无法挣脱,也无心挣脱,就这样好了……思维和瞳孔一起散开,一切交给了直觉。 不知道什么时候,房间的其他人悄悄离开了,有些暗的烛光中,路易莎身上的毯子滑落了下去——不,应该说她都不在扶手椅上了,转移到了那张铺着厚厚褥子和轻巧温暖蚕丝被的床上。 纪尧姆的手握住了路易莎的手臂……路易莎的衬衫睡裙没有被脱下,但袖子被捋了起来。她雪白的胳臂还略带肉感,烛光下也洁白耀目,摸起来如同凝结的脂肪。纪尧姆就像是着了迷一样摩挲着手臂上一片皮肤,低下头去亲吻。 路易莎感受到了纪尧姆的急切,以前可没有过这样的事儿。在思维涣散又聚拢的间隙中,她不知道怎么的,就想到了这个。然后又在下一次思维勉强聚拢时想到,哦,他们已经半年多没在一起了……这当然很正常。 虽然她总觉得纪尧姆是和她一样,相对冷淡的人,只不过相对纪尧姆,她作为现代人,‘社会化’总是做得好一些,也天然更平易近人。但是,只要是人,本性就会有相似之处,‘小别胜新婚’什么的,果然是真的…… 相比起路易莎的思维涣散,甚至不断飘飞的思绪,纪尧姆要更加‘专心’一些。他近乎于深刻地看着路易莎,一寸一寸看过去,像是要把她刻在自己的眼睛里、脑海里、内心深处—— 路易莎蓬松卷曲地黑发,大概是因为还微微发潮,所以发卷中还夹杂着一个个细细的卷发绺。这发绺在昏黄的灯光下,反射着暗沉沉的光,映衬着路易莎雪白的皮肤,波光荡漾的灰绿色眼睛,鲜艳的嘴唇,让人觉得冶艳多情。 恍惚间,纪尧姆觉得自己走到了一条春天涨水的山溪旁,一切都吸饱了水分,显得潋滟旖旎……是的,是的,涨水的山溪边是很危险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溪水就会冲破水坝,淹没两岸。但只是一切都太美了,他就像一个迷恋春天景色的诗人,偏偏要涉水而来。 于是不出所料的,他溺水了,到最后他也和路易莎一样脑子不太清醒了。等到再清醒过来,已经是第二天一早的事了——他们是差不多时候醒来的,纪尧姆睁开眼时就看到路易莎轻轻眨了眨眼睛,似乎也是刚睡醒的样子。 看着那双眼睛,他忍不住走神了一瞬间,联想到了诸如民间故事里笼罩着薄薄雾气的神秘幽谷之类,就是那种会引诱离家冒险,追求荣耀的年轻骑士的那种。 “您醒来了啊……”路易莎轻声说。因为刚刚睡醒的关系,她原本雪白的肤色泛出一点点桃花粉色,嘴唇也像是最娇嫩的花瓣微微开放。 纪尧姆‘嗯’了一声,没有像平常一样,清醒过来就立刻起床——纪尧姆是很军人做派的,这大概是因为他多数时间都过军旅生活吧。虽然此时的‘军旅生活’并不像后世那样规矩,还有标准的作息什么的。但因为军队天然要求‘规则’‘守时’‘勤奋’等等,所以总体来说除非是纨绔子弟,不然多少有些后世军人的样子(至少军官们是这样)。 所以,纪尧姆一般是醒过来就立刻起床的,别说在军营里了,就是在宫廷中,路易莎也没见他赖床过。今天这样,对路易莎也是第一次见……啊,‘小别胜新婚’的威力这么大吗?她努力回忆着,他们真正的新婚之夜后第一天,纪尧姆有这样吗?似乎没有吧…… 的确没有,纪尧姆也意识到了自己因为路易莎而生出来的‘软弱’与怠惰,但此时此刻他并不想‘纠正’什么。他只是将路易莎完全搂在了怀中,肌肤相亲,温热的皮肤贴着皮肤,触觉非常奇妙——至少路易莎是这样觉得的。 不过,这次赖床其实也没多久,大概十几分钟吧,纪尧姆终于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一样起来了,路易莎也就跟着起床了。于是房间里很快变得忙碌起来,侍女都过来侍奉他们起床(原本纪尧姆应该还有侍从侍奉的,不过因为路易莎和他一起,侍从们当然就没有了)。 路易莎的贴身侍女们当然注意到了路易莎身上的痕迹,有些还很年轻,缺乏经验的女士甚至脸红地低下了头。不过多数都没什么反应,连眼睛都没有多眨一次。 再等到早上的洗漱结束,纪尧姆陪路易莎吃早餐后,两人才暂时分别——纪尧姆是领军来的,只要愿意管,就永远不会少事管。不过他离开时展现了罕见的眷恋之色,与路易莎拥抱了有半分钟这才离开,离开前还说了会回来陪她吃午餐的话。 “殿下与陛下的感情还是一样的好呢。”纪尧姆走后,吉娜就笑着对路易莎说道。表面上看,这是受宠爱的侍女的玩笑话,实际其中还真有松口气的意思。之前纪尧姆和路易莎感情好,不代表之后会一直好,所以这次回来,确定纪尧姆一如既往,路易莎身边的人才真正安心。 对于这个‘玩笑’,路易莎不置可否,没有给出任何回应。不过她即使什么都不说,其他人也是有眼睛的……一对夫妇感情好不好,根本瞒不过人!尤其是国王和王后这种,一举一动都在很多人眼皮子底下,某种程度上来说根本没有隐私的夫妇,那真是演戏伪装都伪装不过去! 于是很快一些议论就多了起来。 “陛下与王后很恩爱……” “是的,很多人都看到了,即使接见宾客,陛下也紧紧拉着王后殿下的手呢!” 路易莎和纪尧姆没在那座小城呆多久,赶着参加弗朗索瓦和艾莉西亚婚礼的他们,只一起在那儿住了两晚。之后军队还会在那边休整几天,但纪尧姆是和路易莎一起回西岱了没错。而因为即将举行的婚礼,最近西岱的外来贵宾可不少,纪尧姆和路易莎自然的接见一番。 “真希望我未来也能和丈夫这样……不过说起来,如果是几年前,有人告诉我陛下是一个对待妻子如此温柔眷恋的丈夫,我是绝对不会信的。哦,不是说陛下哪儿不好,就是,就是陛下真不像是那样的——我的母亲过去也在宫廷做女官,还照顾过小时候的陛下,最近见过陛下和王后殿下在一起时的样子,回去后就一直说‘不可思议’呢!” 第229章 穿越中世纪229 纪尧姆对路易莎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不, 不应该这样说,过去他也很热情,但他那时候有‘自制力’, 所以总能显得尚在掌握中。但现在,路易莎总觉得他是比以前更‘放得开’了,她不知道这是因为他有什么心路历程的转变,还是单纯的结婚时间长了、更熟悉了。 不过, 这总归是好事,所以路易莎也挺‘配合’纪尧姆的——不得不说, 虽然路易莎两辈子都是菜鸟, 上辈子就不说了,母胎单身到最后,这辈子也从没有过别的恋情之类,更不存在另一个亲密的异性。 但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上辈子生活在一个资讯发达而开放的时代,作为一个女大学生, 很多事甚至不需要特意去了解,自然而然就知道了。 所以她在‘配合’纪尧姆这件事上,不能说恰到好处,有时候她其实是非常别出心裁的,是好的那种别出心裁——同样的,在路易莎的配合下,纪尧姆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这真是他从来没有经历过的。 其实路易莎早就感觉到了, 纪尧姆对‘亲密关系’是非常生疏的。这或许和他年少时的经历有关,他的母亲在他出生不久就去世了,父亲是国王, 而且还有很多婚生子女,他不上不下的,甚至有些不起眼。 而等他因为出类拔萃的军事才能显耀于世时,他其实已经过了那个时期,是个青年了。只是曾经缺失的东西并不会因为过了那个时期,就一点儿没影响了,人生经历的一切总会在后来的岁月以某种方式显示其存在过的痕迹。 所以纪尧姆很难恰当地处理亲密关系,和所有人都有一定隔阂——作为身居高位者,倒也没人觉得这是问题,甚至他自己都是这样觉得的。只是生而为人,一个正常人,他当然也会本能地渴望亲密关系,但还是那句话,他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做。 路易莎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是尽力配合纪尧姆,各方面的配合,生活上也是。所以结果就是,其他人眼里,国王陛下越来越离不开王后了。 又是一次,纪尧姆心情不好,有些像是生闷气一样,沉默地坐在窗边坐席——被通知后请来的路易莎看到他这边,不动声色地走了过去。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纪尧姆顺着看过来,什么话也没说,但还是往里坐了一点儿,给她让了让位置。 路易莎故意和他挨得紧紧地坐下,其实不必的,位置没那么紧张。然后她将双手搭在了纪尧姆的手上,同时垂着头微微靠在了纪尧姆肩头——这个姿态是这样柔顺、温驯,一点儿攻击性也没有,只让人觉得这个人完完全全属于自己,是不用担心她会让自己失望的。 纪尧姆把玩着路易斯的双手,看起来还像之前一样在发呆,但其实已经没那么想着刚刚的事了。过了一会儿,当路易莎轻轻摩挲着他的掌心、大拇指旁掌侧的位置等,他也就慢慢被转移了注意力。 忽然路易莎感到纪尧姆反客为主,反过来抓住了自己的手,并且握着自己手的力气迅速加大了一些,都有些疼了。但她控制着本能地想要挣脱的反应,任由纪尧姆紧握自己双手的同时,亲吻了一下纪尧姆的下巴。 这个吻很轻、很柔,没有一点儿情色意味,是完全温暖的、亲密的、鼓励的……对纪尧姆来说,忽然一切就没那么紧绷了,之前让他不快事,诸侯的不驯什么的,都消散了。他忽然都不知道刚刚为什么要为这个生气,根本没有必要——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干什么拿这事儿为难自己? 不知道什么时候,纪尧姆的手放开了路易莎的手,落到她的腰间用了用力气,路易莎意识到他要做什么,就顺着他的力气侧着坐到他的腿上。纪尧姆抱着路易莎,路易莎的双手搭在了纪尧姆的肩膀和背后,两人就在这种温柔的亲密中什么话也不说。 这时候他们不用说话也什么都明白。 又过了一会儿,路易莎放松地靠在胸口,用自己的脸去贴近他的脖子,在他耳边喁喁细语,说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无非就是刚刚自己在做什么,新王宫的进度,最近因为弗朗索瓦和艾莉西亚的婚礼产生的新闻。 如果是一个喜欢八卦的人或许会觉得有意思,但纪尧姆?大概没人会觉得他对这些感兴趣。实际上他也的确对这些不感兴趣,但现在由路易莎温柔地、亲密地说来,他就愿意听。当然,与其说是他在听那些事情本身,还不如说他只是单纯地享受现在这种亲密的氛围。 不得不承认的是,亲密无害的氛围就是要靠无关紧要,甚至有些无聊的事来营造。不然特别重要,又或者格外牵动心肠的事儿,哪还能放松? 路易莎脸部的皮肤贴住纪尧姆的脖子后,纪尧姆就一动不动了,一开始甚至有些僵硬,是后来才慢慢放松下来的——这让路易莎联想到了被抓住命运的后脖颈的猫猫,弱点被抓住后就不能动了。 贴了大概有十来分钟吧,纪尧姆才开始回应讲话的路易莎,虽然每每也就是一个‘嗯’,但路易莎能感觉到这不是敷衍的那种。 这时候纪尧姆的心情已经完全恢复了,甚至有点儿恢复过头,是比平常更加平静温暖的状态,就好像整个人都泡在温水中。那点儿皮肤接触,还有那么近的轻声细语,构建出只有两个人的亲密空间……这对他来说是很生疏的事儿,是这次回来才多经历了几次,但他真的很喜欢(这一点他是不会说出来的,本能觉得那太‘软弱’了,太不‘骑士’了)。 房间里的侍从们见纪尧姆心情好转也松了一口气,没办法,‘伴君如伴虎’也不是华夏皇帝的专属。应该说这种事儿到哪儿都一样,所有的君主都会让身边侍奉的人畏惧,尤其是他们心情不好的时候,所有人都是战战兢兢的! 纪尧姆倒不是什么残暴的君主,但作为封建社会统治阶级中的顶尖,他也绝不可能是什么好脾气的。路易莎没见过他那一面,不代表其他人没见过——路易莎倒是听说过一些,可这种事不是自己经历,只是听说知道,是不会有实感的。 某种程度上,路易莎其实没有自己正和一个实权君主生活的实感……即使她因为上辈子看过的宫廷、职场题材影视剧非常小心,从没有因为纪尧姆爱她就‘得意忘形’,谨守着一个王后的‘本分’。 是的,本分,虽然在很多人眼里,路易莎怎么也说不上本分……只能说,路易莎认为的本分和他们认为的本分是不同的。路易莎很清楚,对一个君主,对纪尧姆来说,自己‘本分’的重点在哪里。而除此之外,例如弱不禁风、毫无主见、虔诚等,倒也不必装那些。 她也只是要在这个时代生存的好一些而已,所以在不违背自己本性的情况下,可以小心谨慎一些。可要是为了这,活得完全不像自己,一点儿生活的快乐也没有了,那又是何必呢? 经过路易莎这一番安抚,到了路易莎的下午茶时间,厨房准点送来点心和饮料时,一切就完全恢复了。路易莎转而坐到了纪尧姆对面,问他要吃哪种点心,还给他斟酒——酒当然也可以是下午茶的饮料之一,英式下午茶也有用香槟等酒来配的,只不过路易莎不会下午茶喝酒罢了。 不过今天下午茶纪尧姆也在,而且路易莎考虑到一点儿酒能让他更放松,就让人在下午茶中准备了。 “……太后依旧很不满意我们送给弗朗索瓦的结婚礼物,她似乎还是想趁着明天婚礼向您要一个恩典。”斟酒时路易莎总算说了一点儿正事儿,不过说是正事,还是以闲聊的口吻说的,仿佛这只是一个小小的家庭纠纷一样。 而实际上,这可不是什么小小的、可爱的家庭纠纷。真要说的话,这种事可大可小,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导致政治动荡——这是王太后为自己的小儿子,从自己的长子那里索要‘恩典’,这‘恩典’是土地、财富,是能影响很大的东西。 纪尧姆轻轻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我不会让王太后公开请求的……” 就是不让安娜王太后有公开请求恩典的意思,这种事公开请求就有些逼宫的意思了。纪尧姆固然可以拒绝,而且拒绝的理由也是光明正大的,毕竟弗朗索瓦现在这桩婚事,就已经是纪尧姆给的最大的恩典了!为此,他这个做哥哥的,刚刚还打了一仗呢。 可安娜王太后也有自己的理由,毕竟巴伦的强宣称就只是一个宣称,再强也是宣称。不说弗朗索瓦这辈子不见得能以艾莉西亚丈夫的身份实际统治巴伦了,就说哪怕到弗朗索瓦和艾莉西亚的儿女,也不见得有机会获得巴伦的统治权…… 所以啊,安娜王太后还是想‘稳妥’一点儿,讲究一个落袋为安,为自己的小儿子弄一块实实在在的领土。但问题是,针无两头利,都谋到和艾莉西亚这桩婚事了,纪尧姆怎么可能还给弗朗索瓦像样的领地? 直接一点儿说,弗朗索瓦只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又不是他儿子! 所以事情是不可能的,不让安娜王太后公开请求则是因为要控制影响力——虽然大家都知道事情是怎么回事,但总还是会有一些流言蜚语。 第230章 穿越中世纪230 纪尧姆答应了不会让安娜王太后公开请求他, 让他给同父异母的弟弟弗朗索瓦王子一个‘恩典’,这件事由他出面解决——虽然从‘国王’这个身份出发,这件事最好由路易莎去交涉。这样有助于避免国王和王太后的直接冲突, 哪怕有什么极端情况,也还有个转圜就不说了。就是正常谈下来,也对纪尧姆的名声有利。 毕竟,上位者很多时候就是要干干净净的, 哪怕只是看起来……所以才会有那么多‘黑手套’‘白手套’嘛。 这种时候纪尧姆隐身,让国王和王太后的问题变成王后和王太后的问题, 一看就觉得事情没那么严重了。甚至借助对女性的普遍轻视, 一些人会下意识觉得‘就是女人的事儿嘛’‘果然是婆媳啊’之类。 倒也不用觉得这样就卑鄙了,只是基于事实、衡量利弊后的一种做法而已。现实就是,纪尧姆是国王,多少有些‘家事即国事’的意思,很多事情本来就应该抱着客观理性、利益优先的态度去处理。 但是,从‘丈夫’这个身份出发, 这确实会让人觉得太不负责任了。路易莎也不喜欢这种对待,所以并没有主动去揽这种事——她其实是很务实的,不在意更得罪安娜王太后一些,也不在意和自己名义上的婆婆起冲突会影响名声,实实在在的好处在她来说才最重要。 可能是作为一个现代女性,从小受到的教育影响了她,她还是下意识不想自己替丈夫做这种事,丈夫却美美隐身……她知道这和后世普通的家庭冲突、婆媳矛盾中, 丈夫隐身不太一样,但……管他呢。 好在纪尧姆的确爱她,没有在这件事上让她不高兴——说不定他都没察觉到这件事上的问题, 就接过了话头,说了自己会去和安娜王太后谈。 是的,就是纪尧姆爱她的缘故,不然还能是什么呢?以中世纪的标准,纪尧姆绝对不是一个坏男人,他秉持着骑士的美德,会尽力不让无辜的女性为难,不会将暴力等施加到女性身上……可要说他是个体贴的人,会在意这种细节的人,那也绝不可能! 他的性格、认知其实是很中世纪的,他并不‘平等主义’,骨子里就是大男子主义那一套,也体会不到女性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总而言之,如果不是他爱着路易莎,设身处地地想了一下,觉得这对路易莎来说比较难处理,顺便就接手了,是很难解释的。 对此路易莎一点儿也不意外,人就是这样的,不见得觉得‘人人平等’,能共情别人的不容易。但如果是自己喜欢的人,那又不同了。 而这件事纪尧姆和安娜王太后谈的很‘简单’,基本就是纪尧姆通知一下的程度,虽然也拿一些东西威胁了安娜王太后——如果是路易莎和安娜王太后去谈,事情绝对没那么简单!路易莎是因为离纪尧姆‘近’,足够得他的信任,而得到了很大的权力,但那和纪尧姆这个‘权力’本身依旧有本质上的区别。 “真糟糕是不是?这就是继子坐上了王位后,王太后的处境。”纪尧姆离开后,安娜王太后可以说是气不打一处来!和自己身边心腹的宫廷贵妇抱怨道:“只是想要一个小小的恩典,甚至还没有开口,就被毫不留情地制止了!” “总有人说陛下对我,对自己的弟弟妹妹们很好,每个人都安排了足够好的前程。可是天知道,这些都是我们费力谋划来的,就像这次弗朗索瓦和艾莉西亚的婚事,哦,如果我没有在其他事上妥协,恐怕陛下还拖着呢!” 一旁听着的心腹心里虽然理解安娜王太后为什么会这样说,但同时对这样的说法是不以为然的——不管其中内情如何,最终的结果就是纪尧姆确实给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都安排好了前程,为此他也做了挺多事的,甚至刚刚打完的一场战争也是因为此! 这是足够大家称赞的了,所以哪怕纪尧姆过于严肃,有时候太一是一、二是二了,大家对他也渐渐放下了最初的警惕。 温情脉脉些说是,一个对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如此关照,对有过节的继母也能依旧保留体面的国王,能刻薄到哪儿去呢?现实一些说则是,从这一系列操作能看出,纪尧姆做人做事都在‘规则内’,很阳间。以国王的标准,如此大家的日子也不至于太难过了。 当然,这位心腹贵妇不管心里怎么想,面对满腹牢骚、正在抱怨中的王太后,嘴上还是道:“您实在多虑了,陛下对您还是很尊敬的,至于说您想要替弗朗索瓦殿下求的恩典,哦,那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那可是一块土地……嗳,要我来说,弗朗索瓦殿下已经和艾莉西亚公主结婚,说不定他们或者他们的孩子很快就要戴上巴伦的王冠了,瓦松的土地其实也没什么关系。” “这本就是弗朗索瓦应得的,作为他们父王的儿子,瓦松的王子,他们本就该有一份领地和爵位……”抱怨这个的时候,安娜王太后当然不会提,真有那些东西的话,巴伦的‘强宣称’就不见得轮得到弗朗索瓦了。替这桩婚事保驾护航、收拾首尾,本来就是纪尧姆对弗朗索瓦得不到什么像样土地的‘补偿’。 见安娜王太后实在愤愤不平,心腹贵妇就顺着她的意思说了几句。之后见安娜王太后有愈演愈烈之势,觉得不能继续了,背后说国王说的太厉害,谁知道会不会传到国王的耳朵里,招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虽说宫廷内外的传闻够多了,国王也免不了批评声,但有的可以轻轻放过,甚至不会被特意传回国王耳朵里,有的却是敏感的多! 为了转移安娜王太后的话题中心,心腹贵妇想了想后说道:“说起来,陛下怎么能这么快知道这件事儿?您想要替弗朗索瓦殿下求这个恩典的事,应该也是保密的吧?国王陛下才回西岱……谁会知道这事儿,谁又能立马告诉他呢?” 安娜王太后冷哼一声:“是的,哪怕宫廷里没有秘密,刚刚回到西岱的国王陛下也不应该知道这件事的。谁能告诉他,谁又能让他立刻毫不留情地警告?也只有我们那位宫廷消息越来越灵通的王后了!” 安娜王太后的不满和别扭是有原因的,从她成为王太后,路易莎成为王后开始,路易莎就取代了她王国中地位最高的女性的位置。而这只是个名头也就算了,关键是,实权方面她是一天不如一天,路易莎却是日渐水涨船高了。 路易莎其实并没有刻意挤压安娜王太后在宫廷的权力,毕竟兔子急了还咬人的道理她懂。本来安娜王太后和她就是此消彼长的,只要纪尧姆是国王,这个变化就是不可逆的。那既然是这样,干嘛逼得太紧呢?人家好歹是深耕宫廷多年,天知道逼得狗急跳墙了,会不会做点儿什么……宫廷里阴谋算计的手段可多得是呢! 然而,就算路易莎不刻意挤压,只是自然的此消彼长,也够让安娜王太后不快了。身处王宫之中,她能感觉到路易莎的人一天比一天多——有些是路易莎安插进去的,有些是中立,甚至原属于安娜王太后的人投过去的。 由此,路易莎的耳目一天比一天灵便也是很自然的。 忽然,安娜王太后喃喃自语道:“不,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们这位王后可不能更加厉害了……说实话,她现在已经够得意了!再这样下去,其他人简直要无容身之处了……” 心腹贵妇虽然觉得随着逐步失势,安娜王太后越来越偏执了,有时候会有些让人难以理解的念头。但在抱怨王后太强势的问题上,她倒是有同感——一个过于强势的王后,对她们这些宫廷贵妇,尤其是和王太后走得近的宫廷贵妇,也不是什么好事。 王后拥有近似国王的无限权威的话,她们这些人还能干什么呢?干什么都只能当应声虫……虽然说,宫廷贵妇对王后,本来多数时候就该是应声虫,可如果只是做应声虫的话,是会被迅速边缘化的。而且话说回来,只是打算做应声虫的话,宫廷对地位本身就很高的贵妇,可没什么吸引力。 考虑着这些,心腹贵妇也思索起来怎么让王后‘不能更加厉害’,想来想去她也想到了一个办法。便对安娜王太后提议道:“是的,殿下,的确不能再让王后这样下去了,我的意思是,一个太厉害的王后,对所有人都没有好处。” “不过,王后殿下之所以这样厉害,除了因为她出身高贵,是布鲁多的女继承人,未来的布鲁多女伯爵外,更重要的还是因为她有陛下的支持。” 这倒是真的,路易莎的出身在这年头来说肯定是最顶尖的,甚至比绝大部分公主都强!毕竟,哪怕是强大王国的公主,也不一定能有布鲁多这么大、这么富有的土地做陪嫁。只要和她结婚,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打上一百年仗都不一定能得到的富庶土地,这样的她不是最顶尖,什么样的是? 但是,在已经结婚的当下,路易莎能在王室这样强势,肯定不能单纯因为出身好。出身高、脑子好、人脉广等因素结合,确实能让一个王后获得更多实权,操作得当的话,能做的事真的很多。可要想和路易莎现在这样,那依旧不可能,路易莎几乎是轻而易举就达到一些有权欲的王后精心设计加天时地利都得不到的结果——直接分享了王权! 这其中原因,固然很多,可最主要的还是纪尧姆信任她、挺她……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是啊,陛下的支持。”这句话让安娜王太后的神色都有些恍惚了。她是想起了自己,她曾经能在瓦松的权力中心长袖善舞,不也是丈夫路易三世支持的缘故吗?只不过就算路易三世支持她,她也没有路易莎现在的说一不二。 这主要是因为,纪尧姆不同于他的父亲——路易三世要用安娜王太后做自己的政治盟友,威慑诸侯的时候,他是个中风不能动弹的病人。他自己都自身难保、权威下降的厉害了,分享王权带来的力量自然也没那么强。 有那么几秒钟安娜王太后没说话,完全沉浸到了往日的‘光辉岁月’里。等到回过神来,她品咂了一下心腹贵妇的话,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情:“是的,亲爱的,你说的很中肯,完全是因为国王的支持……所以重要的是国王。” “哈,说到这里,国王陛下和王后殿下的确非常亲密,这一点哪怕没有内应,我们也都知道。一切都是明摆着的,是不是?从这一点来说,我这个‘儿媳’的运气要比我好一些,她得到了一位国王的爱情——嗳!我是真没想到,‘罗佩家族’会有这样的继承人。” 安娜王太后认识太多‘罗佩’了,这个瓦松的王室家族,其家族男性成员,不,还包括部分女性成员,都是以理智冷酷、善于权术、富有野心闻名的。甚至因为结婚后回随夫姓的原因,她本人也可以说是一个‘罗佩’呢!而这又是对罗佩家族‘传统’的一个注脚,他们就是‘那样’的人! 曾经的纪尧姆放在‘罗佩’之中,也从不显得不恰当——他冷漠而孤高,对什么都不感兴趣,不近人情到了极点。当时的来看,可一点儿不会让人想到,未来的他会爱一个女人,爱的近乎迷恋(在其他人的视角是这样的,而且某种情况来说,这也不算错),哪怕她是他的妻子。 “是啊,国王陛下深深爱着王后,哪怕只是王后出现,便能叫陛下软了心肠,赦免曾经的敌人……现在大家都这样说。很多人想要办点儿什么事,不管是求得恩惠,还是乞求宽恕,都觉得与其找陛下,还不如走王后的路子……”心腹贵妇轻声说道,至于话语里有多少怂恿的意味,就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这可真荒谬!”安娜王太后冷笑了一声,然后就‘义正言辞’地指责道。她显然忘了,曾经的自己也多少是这个样子,那时候也有不少人为求得路易三世的恩典,选择了走她的路子。 “这显然是不恰当的、错误的!这样的错误应该被纠正……正如有些大臣抱怨过的,国王与王后是一种庄重的关系,它们应该稳定、友善而平淡。国王与王后糟糕的感情固然是麻烦,可如果太过恩爱,那一样是问题。那会让国王听从一个女人的话,而众所周知,贤君的宫廷里可不该有女人的声音!” 简单来说,‘相敬如宾’最好,国王和王后的关系太好,是天然亲密而坚定的盟友的话,下面的人利益是会受损的!尤其是这个王后还是本国人,不是外国公主的情况下——事实上,这个影响已经在显现了,现在布鲁多一系因为路易莎的原因,确实获得了比以前更多的机会和优待。 而对于养大外戚什么的,路易莎也有话说啊,在封建时代搞政治,当权者肯定是要优先提拔自己人的。不然有什么事的话,怎么指望下面的人帮忙办事?而没有人帮忙办事的话,即使是国王,也只有被架空后众叛亲离的份儿! 当然,提拔自己的人也得有个度,而且得让‘自己人’的成分也复杂一些,不然就是尾大不掉了——这件事的话,就得看上位者的权术水平了,那是另一回事,和提拔自己人并不冲突。 “……陛下将太多注意力放在王后身上了,不,是只放在了王后身上,这很罕见是不是?问题就在这儿了。”安娜王太后最后总结的同时,也打定了主意。 当然了,当然了,她将目标放在了挑拨路易莎和纪尧姆这对夫妻的关系上,但挑拨关系这事儿也挺复杂的呢!尤其是现在的情况,这对夫妻感情很好,而她对这对夫妻显然是不受欢迎的人。以疏间亲,向来不能直接操作…… 总之,直接挑拨显然不行,路易莎和纪尧姆现在的感情太好了(这一点参考最近的宫廷传闻就知道了,纪尧姆正与路易莎‘小别胜新婚’呢!)。这种时候去挑拨,只会激起逆反。而如果选择阴谋算计,以如今人家对宫廷的掌控力,最后被查出作梗,麻烦就更大了。 过了两天,安娜王太后就得到了一份调查结果,调查的是如今西岱有哪些出众的贵族少女,当然,少妇也有。 显而易见的,她想要给纪尧姆推荐情妇——当然,不是直接由她推荐,纪尧姆对她这个继母可没什么感情,两人的关系冷漠且糟糕,隐隐有些敌对。如果直接由她推荐,不说印象分会大减了,说不定还会引起防备,直接被拒绝。 而撇开到底怎么将情妇引到纪尧姆面前不说,就说推荐情妇这个主意本身,其实是很不错的。毕竟按照安娜王太后的想法,纪尧姆给了路易莎很大支持,而这份支持的来源是‘爱情’。这就很好解决了,让国王陛下的爱情流到其他人身上就行,或者至少要分一些出去。 推荐情妇是最直接有效,同时被知道了也不会有后患的法子。毕竟情妇就是用来俘获男人的爱意的,而爱意给了情妇,妻子不说就此失去丈夫的爱,至少也是要大不如前的。而且就算纪尧姆知道了这件事,他也不会觉得推荐情妇的继母有什么问题。 只要挑选合适的人选,不从中作梗、别有用心,情妇就更像是一份讨好的礼物,而不是什么挑衅的信号、恶毒的阴谋! 这一点可以参考华夏古代经常有的,外戚、宗室、大臣都有的给皇帝送美女的习惯。是的,这会分走宫里某些妃嫔的宠,引起她们的不满,可这从来不是问题,皇帝也不会觉得这是挑拨离间——嗯,就算有时候觉得这是别有用心的,也会容易接受的多。 “……人选很重要,足够出众,能够引起陛下的注意是起码的,不然其他都无从谈起。”安娜王太后一边翻看调查结果,一边和之前定下这个计划的心腹贵妇说着。 然而翻看了一遍后,她忍不住抱怨了起来:“这是怎么回事儿?平常总觉得西岱出众的姑娘太多了,几乎每一个都有每一个好,光彩夺目的也不在少数。可是现在,真要寻觅起一个能引起国王陛下注意的,又这个也不够,那个也不行。” 心腹贵妇呵呵一笑,说道:“您大概对比了王后陛下,是的,王后陛下实在很美,这也是陛下第一眼见她就要解除和别人的婚约的原因。如果和这样的王后陛下对比,哪怕是整个西岱的好姑娘都挑拣出来,那也差一些呢!” “其实根本不必这样对比,您难道不知道,情妇不见得比妻子更虔诚、更忠贞、更貌美的道理?男人就是这样的,总是爱新鲜……重要的不是比王后殿下更出色,事实上,那只要是个有魅力的姑娘就行了……可以多准备几个人选,人选足够多的话,总有一两个能引起陛下的注意的。” “是的,您说的很有道理。”回忆自己打过交道的男人,包括自己的丈夫路易三世,安娜王太后很容易赞同这个心腹的话。于是又将之前翻过一遍的调查结果拿来,从中选出了几个觉得不错的,决定派人去暗示她们……当然了,她也会为她们提供便利的。 “……说起来,我似乎听说,有些大臣也考虑过为陛下介绍情妇。显然,国王陛下过于信任王后,也是让一些大臣不满的。”这两天,心腹贵妇也不是什么都没做,还打听到了一些事:“不过,当时选出的人选,最终都没有成功。而不久之后,国王陛下就离开西岱了……” 听到这个,安娜王太后有些感兴趣地道:“哦,是这样吗?那我们还可以选择几个大臣们喜欢的人选呢……这样的人选,大臣们会接受,国王陛下也不会怀疑——这事儿上我可没有别的意思,要是被国王陛下怀疑,那就太不应该了。”魔/蝎/小/说/m/o/x/i/e/x/s/.c/o/m 230-240 第231章 穿越中世纪231 因为弗朗索瓦和艾莉西亚的婚礼, 以及婚礼后的一系列庆祝活动,最近的西岱可以说热闹非凡,王宫里就更是如此了。 而这样的忙碌并不怎么影响玛蒂尔达——她是王后的侍女, 但王后身边的侍女太多了!加上她加入了王后挑选侍女组成的小乐队,平常主要要做的就是排练,需要的时候进行一些表演什么的,并没有什么别的事, 外界的忙碌就和她更无关了。 最多就是练习乐器演奏的间歇,她能听其他消息灵通人士说说如今各种‘新闻’……婚礼期间, 人多事多, 新闻当然也多。 “……有人看到了,菲利普殿下和王太后身边的巴斯克伯爵夫人还是见面了,有人看到了……果然,菲利普殿下还是忘不了她。”这是说到了菲利普最近进宫见了索菲亚的事。 之前菲利普和妻子伊丽莎白争吵,失手推了怀孕的妻子一下,导致了妻子流产。这之后, 他和索菲亚其实是有分开不见面一段时间的,毕竟不管怎么说,菲利普和索菲亚的事都算是流产事件的‘导火索’嘛。这种情况下,一点儿不改地继续见面,不说合不合适,以菲利普的性格也做不出来,那都要欧欧西了啊! 但怎么说呢,爱情这种东西是和喷嚏、贫穷一样, 根本无法隐藏,自欺欺人也不行的存在。所以就像原书中一样,哪怕忍耐, 哪怕百转千回,男女主们还是无法克服彼此之间的‘吸引力’,总归是要见面的。 就是不知道,伊丽莎白没有原书中的伊娃那么‘癫狂’,做了很多反派女主的恶事,最后还死了,这对菲利普和索菲亚的关系有没有影响。他们究竟是成不了呢?还是最后总会情难自已——就是这样的‘情难自已’,看起来就和这个时代普通的贵族男女婚外情没什么两样了,根本无法成为一本流行小说里的故事。 “巴斯克伯爵夫人也很厉害呢,听说菲利普殿下和她并未有过幽会,他们连一点儿出格的举止都无。但这样就能让一直那样温和守礼的菲利普殿下,为她和王子妃激烈争执,发生了那样的事后还要来找她……”宫廷里果然是没有秘密的,有人爆料出了更细节的东西。 当然,这到底是一条有些‘过时’的新闻了,菲利普和索菲亚的事刚出来时沸沸扬扬了一阵,现在因为过去了一段时间,又赶上最近婚礼新闻多,已经不怎么能引起大家谈兴了。所以只是说了几句,很快大家的话题就转向了别的。 “是的,我听说了一些事,有些人按捺不住,向陛下推荐了一些淑女。哈,这一点儿也不奇怪,大家都想让国王陛下宠爱自己的女儿、侄女儿,甚至是妻子,只因为一旦成功就能从中捞取数之不尽的好处了,这可真是一桩大赚特赚的生意!” 安娜王太后显然已经行动,只是她不能直接促成这件事,以免引起路易莎的阻止和报复,以及让女孩儿们在纪尧姆那里先失了印象分。索性,在这件事上,她确实如自己所说的,没有那些有的没的‘私心’,所以尽可以发动下面的人,出于各自的利益,推荐自家出色的女孩去就好。 安娜王太后并不需要纪尧姆的‘情妇’帮什么忙,只要有‘情妇’存在,她就达到目的了——她就是要情妇存在,转移纪尧姆对路易莎的爱,至少她认为这样是有用的。 听到谈起这些,玛蒂尔达忍不住在心里翻了个白眼……说起来,她当初就是为了成为国王陛下的情妇,这才进宫的。可是结果到了现在,别说成为国王的情妇了,恐怕国王陛下连她是谁都不知道! 很难说玛蒂尔达没有为此感到挫败,要知道她一直都对自己的魅力挺有信心的。如果不是在宫廷之中,常常能接触到一些年轻骑士,他们很多都对她很感兴趣,常献殷勤,她是真的会怀疑自己的…… 要说玛蒂尔达现在已经放弃了,那倒也没有。她一直安慰自己,她进入乐队后不久,国王陛下就离开西岱了,她没能迅速引起国王陛下的注意也很正常。而现在国王陛下回归了西岱,最近又因为庆祝婚礼,晚宴多多,她们作为王后陛下的侍女乐队,时不时就有演出露脸的机会——只能说,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引起陛下的注意了。 然而,这种完全被动等待的状况还是让玛蒂尔达焦虑极了,她甚至在想,自己选择走这条路是不是错了。如果没有走这条路,以她的年纪,她大可以找一个门当户对的骑士结婚。而且她想,身为一个男爵的女儿,加上还是王后的侍女,再加上她本身的出众魅力,想来那位骑士有个爵位的要求也不难满足……这样一看,也不错了。 只不过这样的念头对玛蒂尔达始终只是一闪而过,只有最苦闷消极的时候她才会想到。毕竟,本质上她是个非常有野心的姑娘,从一开始就是抱着极大的主动性来促成做国王情妇这件事的,有着这个时代女性少见的意志力呢! “我猜那些大人们的谋划都不会成功。”因为嫉妒之类的情绪,玛蒂尔达忍不住插嘴说道。她确实是嫉妒的……她小心翼翼混进王后的侍女中,结果什么也没做成。如果打着同一主意,比她晚了很久的人能获得比她好得多的机会,最后还做成了,她真的会很痛苦。 “没错,我也赞同玛蒂尔达的话。”有另外的侍女立刻赞同,只不过赞同的原因不一样相同。玛蒂尔达就听对方飞快说道:“国王陛下的眼里只看得到王后殿下,啊,要我说,我很难想象有比王后更出众的女士。要怎么在王后也在时,意识到其他女士的吸引力,这可真是个大问题。” 玛蒂尔达并不同意这话,这上面她显然更成熟、更有经验。她知道,很多时候男人其实是来者不拒、越多越好的,并不需要在众多女士中选择最好的那个。而且所谓的‘最好’,很多时候也很难量化,这是一个很主观的个人感受。 不过这一番论调她没有说出来,一方面没必要,另一方面,在场的都是王后的人,发表不利于王后的言论可能会引起麻烦。再者说了,在国王陛下确实只看得到王后,任何淑女都不能转移国王的注意力的当下,这话说起来也缺乏说服力。 “听说,很多人都赞同陛下身边应该多一些漂亮的女士,最好能让陛下身心放松,这也是国家之幸。为此,最近已经有好几场活动在筹划中了,譬如后天的游园会,这是大家都能去的,陛下也会去。” 游园会名义上是青年男女都能去的场合,有点儿团建、相亲的意思,但其实主要还是为纪尧姆‘选妃’。虽然别的男士也能借此机会寻觅佳偶,又或者一个各方面都契合的情人,可众所周知,在王宫里,国王是拥有绝对的优先择偶权的!所以这种年轻漂亮女士很多的场合,最终都可以变成一场‘选妃会’。 大家也认为,这种场合塑造的氛围有助于国王陛下邂逅心宜的女士。毕竟氛围塑造到位后,年轻漂亮的女士还扎堆成群出现,那给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就像几个平均水平以上的女孩子一起出现时,可比单独一个好看多了,这大概也是‘女团’有看头的原因之一。 玛蒂尔达也想参加这次的游园会……当然,如果到时候没有事,她当然可以去,路易莎对自己身边的侍女管的还是挺松的——或者换个说法,可以叫做又松又紧。事先定下了规矩,每一条都要遵守,可规矩之外的事,只要没有提的,就随她们的便了。 参加游园会本身不是问题,也不会引起什么关注,毕竟她还是个未婚姑娘,有寻找夫君的需求。有这种活动,不参加才显得奇怪呢!问题是,她得在活动中露脸、显出自己来,所以得做一番细致的准备。 而就在玛蒂尔达思索着这些的时候,有人过来找她,说是她的一个兄弟在外面,有东西捎给她。玛蒂尔达的兄弟们,也有在宫里做侍从的,所以他们能在宫里见面。至于说对方会捎什么给她,见到就知道了。 ——怎么说呢,有些不出所料的意思,玛蒂尔达的好父亲盖拉德男爵给她捎了一些‘布鲁多香水’(其实就是普罗万精油,只不过对彼此时的精油来说品质极佳,再加上路易莎推崇,已经有品牌效应了)。 真正的‘布鲁多香水’,直到如今也不是随处可见的。主要是单价高、产量少,需求却一直很旺盛,导致很少有流通。基本上是生产之前,产出就预定出去了……这也是玛蒂尔达需要盖拉德男爵特意给她捎这个的原因。 至于为什么是这个,只能说,还是路易莎带起来的风潮!本来贵族就挺重视‘香’的,只不过大家一般都用香炉熏香,干花做香包,又或者固体香膏,精油这样的液体‘香水’虽有,却是不多见的。但现在因为路易莎这个王后爱用、常用,一下就成为主流了。 封建社会是这样的,自上而下最容易迅速改变了。 总之,因为路易莎的喜爱与称赞,也因为精油确实是好东西,如今的宫廷,大家都喜欢用精油将自己弄得香喷喷的。玛蒂尔达平常也会用一些精油混合其他油料的香料油(不是布鲁多香水行会出产的),这次特意弄来真正的‘布鲁多香水’,显然是为了游园会,以及接下来一系列活动做准备。 打开香水瓶,玛蒂尔达闻到了馥郁华贵的玫瑰香,这在布鲁多香水中也算是贵的了,像是茉莉什么的,就要便宜不少了。不过正是因为昂贵,反过来是更受推崇的。 确定‘布鲁多香水’没问题后,玛蒂尔达就要带着另外一大包衣裙离开——她作为侍女,也是长期住在宫里的,只不过每过一段时间就能放假回家一次。她本来是带了不少衣裙进宫,不过为了接下来一系列的活动,她也需要新衣服,这一包衣裙就是做好了的。 见玛蒂尔达这就要走,送东西来的兄弟忍不住摇了摇头:“这些东西都很贵,亲爱的,你知道那些值多少钱吗?因为购置这些东西,父亲差点儿要卖掉一些家传珠宝……我大概知道父亲和你打的什么主意,不过我可不觉得那会成功。” “说实话,我还是想劝你放弃那个计划吧,尽快找一个合适的人结婚才是你的出路,在你还称得上青春貌美的时候。”说这句话不见得是玛蒂尔达这个兄弟有多‘务实’,他纯粹是可惜花出去的钱,另外也是觉得家里有一个迟迟不嫁人的妹妹,总归不顺眼。 玛蒂尔达冷哼了一声,并不理会兄弟的‘丧气话’,转身就走了——也不怕他追上来做什么,反正在路易莎的规矩之下,是没有侍从能强行拉扯她的侍女的,即使这个人是她们的兄弟也不行。 离开后,玛蒂尔达收起了东西,直到第二天晚上,才真正开始为游园会做准备。 她首先洗了一个澡,因为建筑设计的原因,王宫这边侍女要洗澡反而还没有罗本都别墅那边方便,还是女仆提水、浴桶洗澡的老办法。不过玛蒂尔达好歹是个贵族侍女,给点儿赏钱让女仆准备洗澡水什么的还是很简单的。 至于说为什么要洗澡,此时本来就恰好处在中世纪认可洗澡的时期,重要场合前洗洗澡不奇怪。更何况,路易莎勤于洗澡的习惯也给她身边的侍女很大的影响——这也算某种程度上的上有所好、下必从焉了。 还有人猜测,国王陛下如此宠爱王后,正是因为王后身上总是那么清洁,而且香气美妙……洗澡、香水什么的,这不就更得学起来了吗? 嗯,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玛蒂尔达还看到了其他也打算去游园会的侍女,和自己一样让女仆准备了洗澡水,还同样用上了‘布鲁多香水’——这倒不一定是本着勾引国王去的,而是国王喜欢的话,对于男士们也会是一个‘榜样’,一个审美风向标。 所以想要获得其他男士的欣赏,也就得将这些注意起来了。 说起来,打算去游园会的王后侍女还挺多的,就玛蒂尔达所在的乐队,包括她在内就有4个了。她们约好到时候一起去……另外3人倒没觉得玛蒂尔达如此精心准备游园会,是想借此机会引起国王的注意,因为她们也一样为游园会准备着。 毕竟也算是难得的青年男女认识交际的玩乐场合,年轻漂亮的姑娘们,谁又不想捯饬得好些呢? 前一天,在撒了香水的水里洗澡洗头,全身干干净净、香喷喷的。等到一觉醒来第二天,则比前一天更加忙碌紧急。打算去游园会的,都是天不亮就起床,点着蜡烛开始做发型了——此时没有烫发做造型什么的,但参加游园会这样的活动,发型也和平常不同,要复杂的多。 平常大家都编相对简单的辫发,发髻也简洁,有时甚至会梳顺后就披着。当然,最后一种披发,要么是随意惯了,要么就是对自己的头发有着绝对的自信心。不过如果头发足够美的话,也确实是披散着就足够了。 而在重大场合,发型真的可以很复杂,很多辫发和盘发的结合,弄出复杂优雅的发髻……不过从路易莎的感觉来说,很多简单的发型也可以达到同样优雅的效果,甚至更好。很多复杂的发髻,颇有一种为了复杂而复杂的感觉,从审美上并不更高超。 不过这也没什么奇怪的,这就像是后世时不时会流行一个妆面,晒伤妆、雀斑妆什么的。你要说这些妆面各有各的不同感觉,那或许是吧,但要说它们审美上更高一级,那是绝对没有的,但它们还是发展出来了。 这时候大家没法自己给自己梳头,而且就算可以,本人也不见得有多好的手艺。所以这下都请来了善于梳头,同时还不打算去游园会的其他侍女帮忙——没有找女仆,因为梳头属于精细技术活儿,还是能直接接触到主人的那种,轮不到女仆来做,她们也就没机会学。 等到梳头完毕,玛蒂尔达对着镜子左照又看,想要百分百确定没问题。她很满意今天的发型,给她梳头的侍女梳了一个不算特别复杂,但很精致的发髻。特别贴心的是,这个发型前面分出了一些头发,遮住了太阳穴附近。 嗯,她的脸部轮廓有一个缺点,那就是太阳穴微微凹陷,这对于年轻人来说是比较少见的,就比较容易显老。平常她也会通过头发修饰遮掩,但很少有这次这样自然的。 梳好了头发就得换衣服了——裙袍当然很重要,它占了一个人全身的多数面积,更能决定一个人的整体印象。 这次乐队中一起去的其他人,其中一个穿的是一件白色为主的袍子,白色丝绸裙外还罩着一层白色网纱,连同裙摆处的绿色麦穗刺绣和立体花结装饰,显得十分清新自然。 还有一个,她的裙子不知道是不是和这位同一个裁缝制作,设计上有相同之处,都采用丝绸裙罩同色网纱的设计。只是白色袍子的清新脱俗不同,这一条丝绸裙子和网纱都是暗红色的,显得十分华贵和美艳,不过这也算适应了她的长相和气质就是了。 至于说还有一位,她穿一身淡红色丝绸礼服,也还挺好看的。但衣服太过中规中矩了,她人也中规中矩,所以并无什么值得说的。 见到其他三人都穿的丝绸衣服,玛蒂尔达是有些暗暗得意的——和她们不同,玛蒂尔达是乐队侍女里唯一没有穿丝绸衣裙的,她穿了一件翡翠绿丝绒材质的裙子。丝绸固然是很昂贵的布料,但丝绒又比丝绸贵多了,很多小贵族家的女儿,是一辈子也穿不上丝绒的。 玛蒂尔达的家族不能说是‘小贵族’,算是有些家底的,可也没奢侈到能让女儿一次‘游园会’就穿新的丝绒袍子。只不过是存了更‘远大’的目标,所以才这么舍得下本钱而已。 穿上这条量身定做的丝绒裙子,玛蒂尔达对着壁镜中的自己看了看——站得远一些,壁镜还是能够勉强照出大半个身体的,多少能看出穿着效果。而对镜子中的自己,玛蒂尔达没什么不满意的地方,不得不说这条袍子很衬她,显得她皮肤更白、气度更高贵,而且还多了一些神秘感呢! 第232章 穿越中世纪232 当玛蒂尔达精心装扮完毕, 确定一点儿瑕疵也没有,然后连同其他三个同属小乐队的侍女一起抵达游园会举办地方时,人已经不少了。 最近一直在流言蜚语中占据一个热点位置的巴斯克伯爵夫人, 或者说【原书】女主角索菲亚,她微微侧着身子,站在一处人不多的树荫下,不远不近地看着——这次堪称‘选妃’的游园会还未正式开始, 但已经来了不少人了。 多数都是青年男女,其中女士们不必多说, 可以说是个个漂亮。或者说, 十八无丑女,以这个年代的审美和标准来说,正值青春、养尊处优的贵族少女们,至少都有相对平民要洁白娇嫩的肌肤、丰盈的骨肉、整齐的牙齿、光洁的发髻……如此再用华服珠宝一衬托,一个十几岁、二十出头的女士,总不会差到哪里去。 至于男士们, ‘颜值’上或许稍次,但贵族派头和漂亮衣服是不缺的,所以也能说是‘风度翩翩’。 嗯,虽说这场游园会有很强的‘选妃’属性,但到底不是选妃呢。发起它的理由,乃至于这么多贵族青年男女都来的第一原因,其实还是相亲、交际之类(没结婚的可以相亲,结了婚的还可以找情人, 交际则是贵族圈子里永远少不了的事,由此大家参加各种活动都很积极,不必多说)。 所以游园会男士不少一点儿不奇怪, 更没人觉得别扭。大家想着,就算国王陛下最终会从诸多可人的女士中发展出情妇,也是有数的。这有点儿像是华夏清朝时期的选秀,择选出的女子多数也不会入宫,而是会指婚给诸多八旗贵族。而很多说得上话的人家,其女眷也早就通过后妃半确定了这些事儿,也没人觉得这是忌讳。 当然,索菲亚来参加游园会就不是为了掺和到‘选妃’‘找情人’‘相亲’这些事中了。她自然无意成为国王的情妇,也对再次进入婚姻,完全成为一个男人的奴隶不感兴趣。至于说情人,先不说她心底怎么想,至少在多数人眼里,她已经和菲利普王子绑定了。 说实话,这段关系中的纠缠不休、剪不断理还乱,已经够让她心累了,她一点儿没有让自己生活更加复杂的想法。 实际上,她之所以出现在这里,完全是奉安娜王太后之命——安娜王太后想要纪尧姆的注意力从自己妻子身上转移,能有几个宠爱的情妇。最好这些情妇还能和她结成同盟,至少别让这西岱宫廷完全是路易莎的一言堂……她作为王太后,眼下是真的一天不如一天了,真正急需扭转现状。 游园会是年轻人的场合,安娜王太后不好出现,而且她一出现,目的性就太明显了,容易引起国王和王后的‘警惕’,干脆就不来了。但她不来,不代表不会派人来看着、盯着事态发展,好一有动静就知情。 索菲亚就是这种情况下,由安娜王太后派出的人之一。名义上是过来参加游园会玩乐的,实际是来看有什么出众的女士,她们又有没有引起国王的特别注意。 索菲亚的目光从一个个矜持又期待的女士身上滑过,不算特别用心,但看到值得注意的,也会多看几眼——她本身对做安娜王太后的探子并不热心,就算想要在宫廷站稳脚跟、寻求出路,眼明心亮如她,也不会想着从安娜王太后那边想办法。 头脑清楚的都知道,安娜王太后各方面被边缘化是无可挽回的。就算国王陛下真的有情妇了,王后殿下也确实渐渐失去了国王的宠爱,那也改变不了根本。最多就是王后在宫廷之中没那么一家独大,王太后不至于多喘口气都难。 真想要在宫廷‘上进’,最好还是走王后殿下的路子……不过,索菲亚也知道,以自己王太后身边女官的来历,以及曾经国王陛下‘未婚妻’的身份,实在尴尬。想走王后殿下的路子求上进不是不可能,只是要好好筹划,还得有好机会。 总之,索菲亚现在也就是做交差的打算,看到出众的记下,回去安娜王太后问起来有话可说就行了。 因此,索菲亚很自然地注意到了刚刚到达的玛蒂尔达——玛蒂尔达本来就是很有魅力、很出众的姑娘了,不然当初她的父亲和她也不至于有那样的‘上进心’,寻找机会在国王面前露脸。还在这没有起到理想效果的情况下,进了宫做王后身边的侍女,就为了‘近水楼台先得月’。 再加上她今天的妆扮,无论是特意设计的发髻,还是阳光下微闪着细腻光泽的翡翠绿丝绒裙子,都十足十的精致……这样一看,一下从人群中脱颖而出了。 索菲亚原本就对玛蒂尔达有一些印象,记得她是王后的侍女,还加入了王后侍女组成的小乐队,会在一些宴会上表演。这下记忆和眼前的画面对上了,一时之间心里觉得有些古怪——今天来参加游园会的女士,不少都含羞带怯。毕竟对年轻女士来说,无论是打算给国王做情妇,还是相亲,都是值得害羞的(或许还有点儿期待?)。 可是这位玛蒂尔达小姐,索菲亚一眼就看出了她镇定如常的外表下,一般贵族年轻女孩没有的意志:不安于现状的野心什么的。 索菲亚确定,这样的姑娘精心打扮了过来,眼神那样坚定,不会是为了普普通通地相亲,寻一个正常范围内的如意郎君。所以,这姑娘的目标明确,也是国王陛下?想着她可是王后身边的侍女,索菲亚确实难免古怪。 这倒不是说王后身边的侍女就个个安分,不会有做国王情妇的‘上进心’了,事实上很多国王情妇就是王后侍女出身。这些侍女往往出身不错、年轻貌美,而且常在王后身边服侍,也容易被国王看到,可是很有‘潜力’成为国王情妇的。 至于推动这一结果是主动、是被动,又或者半推半就,那倒是不重要了。 索菲亚之所以会觉得古怪,更多还是和路易莎这个王后一直以来的行事有关——索菲亚虽然身在宫廷的时间还不算长,和路易莎打交道更少,但即使是她也知道路易莎对身边人的大度和关照。 是的,大度和关照。即使路易莎会给身边的人立规矩,管理上很精细,有时甚至会一板一眼,但以索菲亚的认知来说,依旧可称得上大度和关照。因为路易莎就是那种会把规矩说清楚的人,而且那些规矩绝对不是为了为难人、苛刻人才出现的,都是有其背后原因的。 如此,就算要有规有矩,索菲亚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不如说,她其实很赞赏这种。 而除此之外,路易莎情绪稳定,没有刁钻古怪的习惯和爱好,甚至连此时司空见惯的,上位者对下位者的支配欲都不强。对于地位不如她的人,她都能换位思考,有必要时都是商量的态度……都做到这个地步了,在此时真的是天选‘上司’了。 至少索菲亚是真的觉得王后身边的侍从真的很好命,不只是通过接近权力而分享了权力,关键是身心舒服。她甚至忍不住后悔,如果早知道王后是这样的人,当时就不该图简单容易,走王太后的路子进宫的! 如果能去到王后身边,哪怕麻烦一些、难一些,那也是值得的啊!当然,事已至此,世界上也没有后悔药,索菲亚也只是偶尔才会有这种后悔。 总之,王后对身边的人足够爱护,管束也很讲究。按理来说,这种情况下,那些侍女们应该很少把主意打在国王身上。甚至就算有,也该不敢明显行动才对——所以,这位玛蒂尔达小姐的行动,还真是挺稀罕的。 索菲亚也不知道她这是自信,还是愚蠢……又或者,是王后殿下真的完全不担心这些事,对侍女、对宫廷风气的约束单纯是就事论事?这样从规矩上来说挑不出错的事发生,她其实也无所谓,没有就此警告,或者至少‘暗示’过自己的侍女? 事实上,路易莎还真没有警告过侍女,警告她们不许接近纪尧姆什么的。她严肃宫廷男女关系,本质是出于对宫廷年轻女性的保护,让她们免于‘被迫’。另外,也是方便管理自己身边的人、事,省了自己的麻烦,甚至‘危险’。 而就在索菲亚分神思索着这件事时,游园会也开始了……这时,纪尧姆作为‘压轴人物’,终于姗姗来迟——这次游园会,路易莎并不出席,最近杂事挺多的,不是必须出席的活动她都是看情况决定是否露脸的。 大概正是因为王后不来,有‘上进心’的姑娘才比往常来的更多吧……至于纪尧姆知不知道这些‘上进心’,他其实是知道的。或者说,就算他本来没注意到,也会有人提醒他。不过他知道了也不在意,毕竟以他的身份地位,出席任何一个场合都会面对其他人的‘别有用心’。 关键从来不是别人想从他这里得到什么,而是他想要什么,又愿意给出什么。 第233章 穿越中世纪233 最近宫廷里的女士们对国王陛下‘蠢蠢欲动’这件事, 路易莎倒也有所耳闻——她又不是瞎子聋子,相反,作为王宫中真正掌握权力的人之一, 她耳目众多。所以稍有风吹草动,哪怕不主动打探,消息也会流入她的耳朵里。 不过知道是知道,她却没有像身边的心腹一样重视这件事。这倒不是因为她不在意这件事, 无论是一个中世纪王后,还是一个现代女人, 都不至于看到别人打自己丈夫的主意还无动于衷。主要是她很清楚, 这种事的主动权不在她。 这种事摆在眼前,路易莎无论是选择和其他女人‘雌竞’争宠,还是直接去约束纪尧姆,做一个世俗意义上的‘妒妇’,都没有太大意义。 路易莎那种现代女性的自尊心还在,做不到这些先不说。就算她能为爱情、为家庭, 哪怕单纯为了权力,就将自尊心踩在脚底下了——那还是没用!说到底,她这辈子的丈夫贵为国王,他如果真心想要找个情人,就没可能不成! 没办法的事多想无益,为了不自寻烦恼,路易莎干脆就不想了。她打定主意不去管这种事,如果纪尧姆真的找情妇, 她不会阻止,也不会过问……不过如果真的那样,她大概还是会有些难过吧。毕竟事到如今, 要说她和纪尧姆还是单纯的‘政治联姻’,没有感情,那就是自欺欺人了。 当然,这感情还不算深厚,至少没让路易莎长出恋爱脑,会将男人和爱情排在自己前面。所以她可以及时止损,纪尧姆如果真的移情别恋,她就能后退一步,将他们的婚姻重新变成单纯的‘政治联姻’。 而单纯的‘政治联姻’的话,就不必说什么伤心不伤心、情妇该不该出现了,那真是讨论都显得矫情。 “……难得这样好的阳光,我本打算玩儿几盘网球的。”路易莎站在窗边看着城堡外园圃和草坪上的景观,看到阳光洒在绿地上,草叶也闪闪发光,考虑今天要做的事,忍不住抱怨道。 “说起网球,听说前几天的游园会也玩儿了网球,现在王宫里网球也越来越流行了。”博福特伯爵夫人在一旁笑着讨好道:“这都是殿下您的缘故,您将现在这种形式的网球带到的西岱宫廷……大家都赞同这是一项有趣、健康的运动呢!” 此前西岱宫廷也有网球活动,但就像流传于各大宫廷、修道院的‘网球’一样,和路易莎印象中的‘网球’相去甚远。再者,就算是这样的网球,其流行程度也只能说一般般,在诸多体育游戏中并不突出。 而现在,由路易莎‘引进’的新式网球就不同了,趣味性、规范性等都大大增强,本来就有了流行的底子。再加上她这样一个宫廷实权人物、仅次于国王的王后的推广,真可以说是立刻风靡了宫廷! 如今西岱的上流人物,如果没有一套自己的网球行头(包括球拍、球鞋等),简直会被认为是社交场的不合群分子! 抱怨了几句网球的事,路易莎到底不是真的那么在意这件事,很快就又坐回到了写字台后,和心腹讨论起了新王宫的工程事项、彩票扩大推广等等。这些事都在进行中,千头万绪,路易莎虽然有不少助手可以分担,可其中不少依旧得由她亲自拍板。 就在路易莎有条不紊地处置这些事时,吉娜忽然有些脸色不对劲地走了进来。她似乎是有些话想对路易莎说,但因为路易莎在工作不好打断,就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路易莎倒也没有立刻询问,既然对方没觉得事情紧急到要打断她,她又何必着急呢?便依旧按照自己的节奏处置工作。 等到几个处置下达清楚,路易莎中间抽空休息时,她才好整以暇地问道:“亲爱的,你是怎么了?活像是坐到了热锅上……” 吉娜勉强扯了扯嘴角:“不,殿下,如果真的坐到了热锅上,我该跳起来才对……我只是有个消息要对您说,而这个消息着实有些让人尴尬,或者说是出人意料?” “您对盖拉德小姐怎么看呢?就是您选入乐队的那个姑娘。”吉娜一边说,一边察看着路易莎的脸色,在路易莎反问‘玛蒂尔达小姐?’时还点了点头。 “哦,那是个很出众的姑娘。玛蒂尔达小姐,啊,要我说她和盖拉德男爵可长得不像,不过也幸好不像,盖拉德男爵可不是什么美男子。”路易莎开了一句玩笑,但见吉娜脸色古怪,估计这时候提到玛蒂尔达不是什么好事,也没有玩笑更多。 她接着便道:“怎么了?这位小姐是有什么事吗?我记得最近宫廷还算平静……” “不,最近王宫可不平静!”吉娜忍不住反驳道:“殿下,您在最该重视的事情上掉以轻心了啊!难怪雨果夫人还说过,您是个聪明智慧的人,就是有时会犯傻——您难道没听说过,最近不少‘热心人’都想要为陛下推荐可爱的女士,好为陛下分忧?” “为国王分忧,真是忠臣良将啊,是不是?”路易莎明知道吉娜不是这个意思,还是装作不知道一样,顺着打趣了一句。只不过打趣完了,吉娜表情更严肃了,她才收起这副样子,平和道:“是的,吉娜,我知道你在担心我,不过别担心好嘛?这件事我心里有数。” 也算是心里有数吧,路易莎是想过这些的,只不过想过之后的打算,应该和吉娜等心腹预期的不同就是了。 “您如果心里有数,那就最好了!”吉娜虽然很早就来到了路易莎身边,对她有一些了解,但也不会想到路易莎的现代女性思维。所以路易莎说自己心里有数,她即使不完全放心,也没有再多说什么。 接着吉娜就说起了原本要说的事:“……总之,是乐队的一位小姐悄悄来告诉我这个消息的,关于盖拉德小姐,她似乎缺乏一位未婚小姐的矜持贞顺……她……她和国王陛下走的太近了。” 吉娜也是个年轻的未婚姑娘,说起这种事也很难说的太直接,不过说到了这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路易莎怔了怔,下意识点了点头。过了会儿,反应过来才道:“是最近几天的事?消息可信吗?会不会是同在乐队的那位小姐在捕风捉影?我不是怀疑你的分辨力,只是这女孩也不见得是撒谎,有时就是会有误会。” 吉娜抿着嘴唇,肯定道:“不,殿下,这样的事儿我是不会轻率的,已经查证过了……” 主要是路易莎很讨厌‘假新闻’,讨厌宫廷里总是传播一些轻率的、虚假的、造成伤害后又不用负责任的流言。所以她身边的人也会多注意消息的真实性,尤其还是这种消息——真要是闹了个乌龙,那可太糟糕了。 “……先是在游园会上,盖拉德小姐接近了陛下。您都不知道她有多不要脸,用那些罗兰西人的手段,还跳起舞来了。她跳得那样妖媚,引得陛下都多看了好几眼。” 路易莎猜测这话说的有些‘主观’了,说不定就是普通地跳舞。宫廷里‘舞蹈’这种事虽说‘不庄重’,但也不算太出格,一些宴会上路易莎也会看到舞蹈表演,不少就是贵族男女亲自上阵呢! 不过主观不主观,这个时候也不是重点了。吉娜接着就道:“这宫廷之中总有一些‘体贴’过头的家伙,最会想人所想!哼哼,也不怕马屁拍错地方,就因为陛下多看了几眼,便以为领会了什么了不得的深意,竟主动给盖拉德小姐行方便,叫她好在陛下身边徘徊……” “游园会晚上,陛下与西敏公爵几位大人玩儿纸牌和骰子,需要人帮忙记筹码。哎呦!这事儿谁不能做呢?难道陛下身边的侍从不会写字算术?偏偏请了盖拉德小姐去。还有昨天,陛下去骑马,不知道怎么了,又遇上了盖拉德小姐。” “但最可恨的还是今天,陛下训练完武技后,突然想要来一次蒸气浴,便和几位骑士一起去了。就在男士们沐浴的地方,盖拉德小姐绝不该出现的地方,她却在那里侍奉……虽说只是在外面送东西,并没有进浴室。照她的说辞,是原本做这事儿的女官临时有事,她作为朋友是去替班的。” “听起来是有问题,作为我的侍女,她显然逾矩了。”路易莎没有身边心腹们想象的愤怒,平静地像是在讨论下午茶要吃什么,语气完全是就事论事的样子。 “那么,就正常去处置吧……擅离职守?”路易莎想了一下,还真有些头疼怎么处置玛蒂尔达。主要是,她虽然给身边的侍女和女官定下了规矩,可诸多规矩中显然没有一条‘不许接近国王’。除非是在接近国王的过程中,做的事违反了她定下的规矩,这才谈得到惩罚。 然而不处罚也不行,不然其他人有样学样,风气还要不要了——路易莎虽然早就考虑好了,不会在这种事是做干涉,‘宫斗’这种事更不可能去做。可维护自己身边的‘秩序’,不让风气变得不可控,叫侍女们都想着接近国王,那还是很有必要的。 第234章 穿越中世纪234 “陛下……”犹豫了一下, 作为随从的贝尔纳德骑士还是忍不住开口了。 纪尧姆没有转头看他,他刚刚和一些大臣开完会,又在几份需要他签署同意的文件下签名用章。虽然都不是力气活, 可真正处理完这些,却比他过一整天的军队生活,骑马、练兵这些加在一起更累! 他就在露台外眺目远望,头也没转……不过也没阻止, 所以这是让贝尔纳德骑士接着往下说的意思。 贝尔纳德骑士接着就低声禀报了侍从刚刚传递来的消息,是关于王后侍女玛蒂尔达被贬, 现在已经不算王后侍女的事——这就是路易莎对她的‘惩罚’了, 没有让她离开宫廷,但却让她远离了宫廷的‘权力中心’。 她现在转去了别处做管事女官,这看起来还不错?不过在宫廷这种地方,一个人的地位、重要程度并不是从职位来的,而是要看他们离权力的远近。具体到如今的西岱宫廷,就是离国王、王后的远近。 路易莎让这也处理玛蒂尔达, 一方面是确实有处罚效果,警告了其他人。另一方面,就是她心里自在了……让一个处心积虑要接近纪尧姆,主动给他做情人的女人继续呆在自己身边?她哪怕是个现代人,这也做不到啊! 现代人只是受过教育,更清楚事情的本质和关键,拒绝雌竟而已。又不是不会嫉妒,且一点儿多余的想法都没有, 是个无欲无求的木头人。 “为什么要提起盖拉德小姐?王后不满意她,收回了她侍女的身份,这也值得去说吗?”纪尧姆此时此刻还不理解贝尔纳德骑士说这件事的原因。而单纯针对这件事, 他只是心里觉得路易莎一直以来都对身边的人太好了。让他来说,不满意的侍女侍从,还留在王宫干什么呢? 贝尔纳德骑士听了这话,一时间张口结舌,有些说不出话来——他虽然跟随纪尧姆已经很久了,但并不了解自己这位主人,这大概也是他明明很有资历,却一直算不上重用的原因之一吧。 显然,贝尔纳德也和宫里一些不了解情况的人一样,当国王陛下至少是默认了‘玛蒂尔达·盖拉德’接近他的。这就是一个信号,那位女士极有可能一步登天的信号!而现在,纪尧姆完全不在意,甚至不解的样子,却是不符合这个‘信号’所代表的意思的。 “……陛下,大家都认为您有意给盖拉德小姐一些体面。”过了几秒钟,贝尔纳德骑士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有些迟疑地道。 虽然说的有些委婉了,可纪尧姆也是在宫廷中长大的,怎么会不明白其中的暗示?所以他很快反应过来,然后就直接往外走。一边走一边问道:“王后也听说了传闻吗,王后是怎么说的?她亲自处置了盖拉德男爵的女儿?” "是的,陛下……王后殿下似乎没有生气,不过殿下认为,这会给她的侍女和女官做一个不好的表率,坏了风气,所以惩罚了盖拉德小姐。”贝尔纳德骑士连忙回答。回答时他还想到了玛蒂尔达,打从心底里可惜这个美丽的姑娘。 即使贝尔纳德骑士再不了解自己的主人,这时候也完全清楚了。显然国王陛下对这位盖拉德小姐一点儿暧昧的意思也无,完全是其他人的误判——这带来的结果是毁灭性的,一个既得罪了王后,又不被国王所庇护的宫廷贵女,她在宫廷的日子就算是到头儿了! 或许她还可以呆在宫廷,可这和被赶出去又有什么两样?被排挤到边缘,不被允许出现,本质上和消失离开是一样的。 不过贝尔纳德骑士的同情也是有限的,他单纯是因为玛蒂尔达的年轻貌美才有些许动容,就和宫廷里的男士普遍对美丽女士的怜惜没什么两样。而除此之外,对这种事本身,他是没有多余的感情的……毕竟这可是王宫,一步走错就跌落的事太多了。 不然怎么说一入宫门深似海、伴君如伴虎呢?活在这样的地方,本来就该小心谨慎。尤其是做决定的时候,就要做好赌博输掉全部的打算。 走出露台后,纪尧姆去的方向是路易莎的寝宫,意识到国王陛下是要去见王后的一个侍从,立刻机敏道:“陛下,王后现在在园圃的凉亭那边。” 于是纪尧姆又调整了路线,往最近的楼梯走,直到穿过中庭、连廊等等,到了园圃那边。而一到园圃,远远就能看到凉亭的热闹了——那是几座通过檐廊连在一起的白色凉亭,完全罗兰西风格的式样,映衬着园圃里各样植物,让人联想到神的花园。 此时路易莎就在这里,她今天在这里见了不少人,都是求见她办事的,这也是她将这类事集中的结果。而为了气氛能够轻松一些,她特意安排在这边,这样觐见的人没那么紧张,她也能松快一点儿。 至少穿戴不用那么一丝不苟,姿态神情也得时刻注意……甚至,到了下午茶时间,她一边下午茶,一边接见也没什么。这就是户外的好处了,这样轻松随意也不会有人觉得不符合王后身份。 “殿下,陛下来了!”路易莎身边,有人远远就注意到了国王一行,立刻禀报了路易莎。 路易莎不以为意,虽然她和纪尧姆总是各有各的事要做,白天多数时候不在一起。但有空的话,也会有这种情况。 不过,路易莎显然不能预料纪尧姆这次来见她的原因。 当纪尧姆坐在了路易莎身边,懂眼色的求见者很快就告退了。纪尧姆看了看围在身边的侍女侍从,不假思索地向路易莎伸出手:“路易莎,你愿意陪我走走吗?” 路易莎知道这是想两人独处的意思,所以一只手交给纪尧姆的同时,另一只手低低地摆了摆,这是让人不要跟上的意思。然后笑着说:“有何不可呢?不如说,我非常乐意,最近实在太忙碌了,连散步时间都变得珍贵了。” 他们渐渐远离了人群,纪尧姆才对路易莎解释道:“那位盖拉德小姐,我并不知道……我想,是她,还有其他人理解错了,所以擅作主张给了她机会。” 路易莎理解地点了点头,这种事也是常有的——她没有不相信纪尧姆,毕竟纪尧姆真要是有那个意思,根本没必要和她解释这些。而且以他认真的性格,不至于这种时候还特意矫饰一番来欺骗她。 纪尧姆看着路易莎近乎于云淡风轻的反应,忽然有些心情沉重了。哪怕是之前知道了那些误解时,他也没有这样——他是担心路易莎也和其他人一样误解,担心她错解了他,还担心她因此伤心。可这也和心情沉重没关系,最多就是不满和急切之类。 现在他知道了,路易莎没有伤心,没太在意这件事,接受他的解释是那样顺理成章,甚至不需要他说更多能佐证的话。他本该因此高兴,进而松一口气的,然而事实是他没有。他的心情一下阴郁起来,比之前更差! 这阴郁是如此的不可理喻,以至于一贯理性的纪尧姆自己都无法理解。他不认为这是路易斯的错,即使这个反应是由她而起。 纪尧姆认为是自己的问题,他也想控制这无由来的负面情绪,可是他做不到。甚至越是想控制,越无法控制!最后,没办法的他,为了不让这股负面情绪发作出来,不小心伤害到路易莎,他选择了去打猎。 对于国王来说,去别宫打猎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所以当纪尧姆带着一群骑士去了罗本都别墅,或者说是罗本都宫打猎,没人觉得奇怪。 当纪尧姆抵达罗本都宫后,他迅速投入到了猎鹿活动中。高强度的狩猎活动消耗了大量的精力、体力,让他暂时从负面情绪中抽身。只不过这也没有解决根本问题,每当空闲下来时,哪怕只是一小会儿,他都会感受到无法控制的情绪在酝酿。 “您到底是怎么了,看起来没精打采?” 纪尧姆下马在前,因为突如其来的一场雨,带着狩猎队伍回罗本都宫时。就听到同样下马,跟在后面的侍卫高声说道——好像是因为纪尧姆的侍卫长克莱尔骑士,刚刚有些心不在焉的,下马时竟然差点儿摔倒!这对他们这些精于马上功夫的人来说,称得上不可思议。 克莱尔骑士没有回答,整个人都很沉默。旁边有人笑着打趣:“哦,这是当然的啦!你难道不知道,是卢比斯夫人啊,她现在根本不愿意见克莱尔大人。你知道的,克莱尔大人一直深深爱着卢比斯夫人,所以……” 纪尧姆平常对这些事不在意,但他也曾听人提过,克莱尔和卢比斯夫人的纠纠缠缠。 “为什么卢比斯夫人不愿意见克莱尔大人,他们一直以来多要好啊!” “这就没办法说了,只能说都是女人的嫉妒……克莱尔大人虽然爱慕卢比斯夫人,可他终究没法和卢比斯夫人睡在一起啊。”克莱尔骑士和宫廷贵妇卢比斯夫人是那种典型的‘宫廷爱’,也就是说,调情暧昧,谈精神恋爱可以,可要真的肌肤之亲,就越界了。 当然,宫廷之中从来不乏越界的人,可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要我来说,卢比斯夫人不应该介意的,那只是个卑贱的交际花,克莱尔大人总不会去爱她。克莱尔大人与她相交,只是为了纾解……这是男人必然要解决的问题,是不是?我搞不懂,卢比斯夫人怎么会嫉妒。” “这或许就是嫉妒了吧,根本说不明白、没有道理。” 像是一道霹雳闪下,照亮了黑夜,同时在耳边轰隆隆。之前纪尧姆对自己情绪的不理解,这一刻都清晰了起来,清晰到了他自己都疑惑,这样明显的事为什么才发现——纪尧姆忽然明白过来,爱慕一个人必然会嫉妒,一切的问题是路易莎太平静。 这当然可以说是王后的贤淑,但对爱人来说,则是非常残酷的:她不爱他,或者至少没那么爱。 第235章 穿越中世纪235 不同于绝大多数人, 对纪尧姆带着骑士去罗本都宫狩猎习以为常,只认为是国王陛下一次普通的行程——举行狩猎活动,这对此时的男性贵族多正常啊!甚至贵族夫妻中, 妻子对丈夫最典型的抱怨之一就是白天只想着打猎,回到城堡后又将时间和精力消磨在下棋、骰子、酗酒等活动上,完全冷落了自己。 路易莎却是能感觉到纪尧姆此次行程的不合常理的。首先,这次行程太突然了, 此前她都没从纪尧姆那儿得到一丝示意,这不符合纪尧姆一贯以来的做事方法。其次, 不是路易莎自恋, 而是事实如此,她明确知道纪尧姆是有些迷恋她的。 虽然迷恋不代表忠贞,但在纪尧姆打仗回来还不久,这段时间又一直忙,两人根本没法好好享受夫妻亲密的当下。足够纪尧姆停留在她在的地方了,而不是突发奇想不带路易莎, 自己去行宫带着骑士狩猎了。 路易莎倒不觉得纪尧姆这样是对她有什么意见,即使她刚刚处置了一个流言中似乎有可能成为他情妇的女子——且不说纪尧姆解释了情况不是那样,他对玛蒂尔达完全没有别的意思。就算传言有本而来,而纪尧姆是生她的气了,也不会这样。 纪尧姆的性格摆在那里,表达不满怎么可能这样迂回?这实在是太拖泥带水了! 不过,路易莎不否认纪尧姆的‘反常’,她也想不通这种反常……但想不通就想不通吧, 路易莎也没有太过纠结。她有着现代人的典型思维方式,即人的思维是复杂的,即使是生活一辈子的两个人, 也很难说完全了解对方,也不会一定要了解对方所有反应背后的原因。 总之,不妨碍生活的话,别人偶尔一些反常放着不管也没关系,人首要关心的还是自己。 所以路易莎在一些意外之后,大概理了一下思路,就放下纪尧姆去罗本都宫狩猎这件事了。她最近半年事情是真的很多,偏偏之前还因为迎接纪尧姆、弗朗索瓦王子和艾莉西亚公主婚礼等,耽误了不少。堆积到现在,工作竟是一副做不完,根本做不完的样子! “……半个月后,我们要举行一场宴会,专门招待‘施工委员会’的老爷们。盛大,但不能过于盛大,毕竟这更像是一场宴会化的会议,而不真是那种炫耀性的奢华节庆盛宴。总之装饰要展现出品味,食物也要美味,娱乐则要安排得适度……”结束了半天的工作,临到午餐前,路易莎还不忘提醒身边的女官要把这件事记在心里。 跟随路易莎的女官都和她相处共事挺久了,听话听音,也能就此明白她对这件事的重视度,以及要的是什么。所以都没有多余的表示,只干脆利落地应‘是’。 而等到路易莎正经吃午餐时,就突然接到侍从禀报,国王陛下离开罗本都宫回来的事。现在已经在城外了,说到就能到。 “怎么这样突然?”路易莎轻轻抱怨了一声,这走的突然,回来的也突然——一般这种专门去别宫举行的狩猎活动,时间都会比较长。除了连续狩猎外,很多高级贵族也会借机休息度假,不理公事和家务事一段时间。而度假嘛,短则半月,多则半年,怎么都有可能。 可是现在,还不到一个礼拜呢!西岱这边又没有突发事件,需要纪尧姆回来坐镇……这就太突然了。另外更关键的是,纪尧姆没有提前写信通知,宫廷这边连一点儿准备都没有。 就算路易莎能干,她身边的人也能干,王宫之中工作的人更是人精中的人精,总能处理好一切突发事件。让纪尧姆回的再突然,依旧能享受国王该有的面面俱到,而不会感觉到什么准备不足——带来的、本不必要的麻烦是不会变的!天知道为了纪尧姆那无察觉的舒适,下面的人得多大程度人仰马翻! 当然了,路易莎抱怨也就是这么似有若无的一句了。一方面这对她不是什么大事,她是吩咐的那个人,具体的事还是其他人跑。另一方面,纪尧姆可是国王,身为国王,这种程度的‘特权’还是有的……这甚至连任性都称不上呢! 就这样,等到路易莎快到今天的下午茶时间时,一应迎接工作乱中有序,正好和国王陛下的大驾接上——从表面的毫不费力,可一点儿看不出来部分工作尚未完成!毕竟接驾只是迎接国王回归王宫的一部分,之后的晚宴,以及寝宫的准备,还有一点儿时间抓紧时间继续完成。 路易莎当然也亲自迎接了纪尧姆,将风尘仆仆的丈夫送进了浴室,好从头到脚洗去疲劳和灰尘。毕竟说是罗本都宫离西岱王宫不远,它就在西岱周边郊区,但以此时的交通条件,即使骑马,这也是半天多的路程呢! 现代人搭乘平稳舒适的交通工具半天多,也会觉得有些累了。而古代骑马,一路奔驰在尘土扬起的土路(这还是一路道路比较平整呢!实际很多时候路况会更差),可想而知是个什么感觉!这一趟下来,即使是习惯如此的古人,也不会拒绝洗澡休息。 等纪尧姆去洗澡的时间,路易莎也没有错过今天的下午茶。只不过将下午茶的场合房子了国王浴室旁边的休息厅里,享受这个房间的格外温暖的同时,吃着让娜精心准备的点心和饮料——作为路易莎的小厨房的总管,她其实不用事事亲力亲为了。不过凡是为路易莎准备的食物,她还是尽量自己亲自动手。 让娜欣然清楚,自己从一个去修道院做女仆的农夫之女,能进入王国宫廷,甚至成为不少权势贵族也会拉拢的人物。其地位变化的根源在哪里,权力的依仗又在哪里……当然是因为王后的超擢,也只会是因为王后。 虽然让娜并不是一个权力欲望很重的人,很长一段时间里,厨艺之外她根本不在意。但她也不是无欲无求的圣人,人生的境遇翻天覆地之后,她当然也会本能地想要保持现在的生活。更多的她或许不会做,可紧跟王后却是习惯了。 路易莎愉快地享受下午茶,等到结束了,都开始和侍女们一起找乐子有一会儿了,纪尧姆才从国王浴室中走出——这时候洗澡还算是一件麻烦事,就不存在‘战斗澡’这种东西,肯定是比较花时间的。 纪尧姆也洗了头,虽然是短发,这时候也没完全擦干,只是不滴水的程度。等他坐到路易莎身边时,还有侍从过来,拿着干爽的布巾,想要更细致地给他擦发。然而纪尧姆并不在意这种细节,反正坐在壁炉旁也不冷,干脆就让侍从走开了。 “您刚刚在和侍女们做手工吗?”纪尧姆看着小桌上的女红工具说道。 这像是明知故问,实际不是的。路易莎对女红一向是比较偷懒的,所以在这个贵族女子也以女红精深为傲,日常多做女红的时代,就显得不够‘贤淑’了。纪尧姆倒不在意这个,但他知道,路易莎是真有可能侍女们做女红,她就单纯看的。 路易莎微笑着点了点头:“是的,您瞧,我们在‘珠绣’……虽然过去裁缝也会在衣服鞋帽上缝缀珠子做装饰,但做不到刺绣的程度。这大概是因为过去珠子的加工水平有限,做不了特别细小的珠子,或者做得了,但觉得没必要?” “我听说,远东一些国家的人们,会缝缀珠子做精美的图案,所以让人尝试做了细小的珠子。有管状的、圆粒的、椭圆的……用来缝衣服,感觉还是太僵硬了一些,让我想到您礼服用的手套,但如果用来做鞋子上的装饰,就很合适了。” 是的,说是这时候西方没有珠绣,可是用珠子缝缀成装饰性图案还是有的,只是不到东方那么精致讲究而已。例如一些高级神职人员的法衣,还有高级贵族的大礼服,都是有珠子大片装饰的。更不要说女性服饰了,礼服上更常见这个。 路易莎印象最深的大概就是纪尧姆的加冕礼服了,其中有一双手套,红色的、厚厚的丝绸手套,背面完全是小珍珠、珊瑚珠等缝缀成的图案,已经很有珠绣的样子了。但说实在的,路易莎并不觉得那很美,只觉得僵硬。穿戴那样的玩意儿,想来也和受刑差不多了。 至于说珠绣鞋,这就好多了。直到路易莎上辈子那个穿戴绝对讲究舒适的时代,很多民族风、复古风的鞋子,也常有珠绣装饰呢!真是漂亮的同时,也不会给穿的人带来负担(担心漂亮的珠子散落,可能是唯一的‘负担’了)。 纪尧姆看着已经很能看出样子的半成品,没有说什么。主要是,妇女们装饰精美的室内鞋什么的,这能指望他发表什么看法呢?不过他还是对路易莎特意拿在手里的那双鞋印象深刻——那应该就是路易莎亲手做的那双,是一双软底丝缎拖鞋,淡绿色的鞋底和鞋面,鞋面上就缀了细珠。 淡红珊瑚珠、镀金管珠、白色珍珠一起拼成图案,华丽又雅致。 当然,让纪尧姆印象深刻的并不是这双鞋有多漂亮多华贵,他的日常中见过太多漂亮华丽的东西了。他之所以印象深刻,主要是联想到了路易莎会穿这双鞋——路易莎有一双美丽小巧的脚,白皙纤细,如果穿这样一双鞋,肯定会更加可爱。 纪尧姆以往并不认为自己在意这种事,但现在现实告诉他不是这样的。 “您会穿这双鞋吗?”过了一会儿,纪尧姆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了出来。 路易莎以为纪尧姆的意思是,问这双鞋是不是她做了给自己穿的,当然地点了点头……现如今,能让她亲手费心准备礼物的人已经不多了,这种亲手制作,明显是女性物件的玩意儿。如果不是自己自用,理论上也就只有巴尔扎克伯爵夫人或者安娜王太后能消受了。 然而,那也就是理论上,由于这两人都是‘继母’,而且在她们的继女、继子面前,也实在谈不到体面。所以到底,路易莎亲手做了鞋子,只可能是自己要穿的。 这双珠绣拖鞋还有一点儿收尾要做,路易莎点头之后,见纪尧姆没有别的话,便接着与侍女们做手工了。纪尧姆就看着她如此消磨时间、悠闲度日——他意识到,这些日子以来,真的只有他一个人在纠结。 他意识到了路易莎不爱他,或者至少不那么爱他。这个事实虽然不是什么什么潜藏于秘境的秘密,可真的这样明确地摆上明面,还是会让感到大受打击。这是因为男性自尊受到了伤害,还是因为他是真的爱她,没有同样的爱来回应,所以心有不甘?他自己也不知道。 但是,他紧接而来就发现,即使明确意识到了这一件,即使受到了打击,他也无法怨恨路易莎。这不是因为他讲道理,知道从一开始他和路易莎的婚姻就是自己筹划来的,路易莎一直不是主动的那个,某种意义上她没得选——作为一个中世纪的男人,一个真正的统治者,他倒也没那么明事理。 这只是因为他确实爱路易莎,深深的……相比起爱,其他的就不值一提了。 他一直以来太爱路易莎了,他总不能因为意识到路易莎没那么爱他就下决定不爱她了,甚至连减少自己的爱、疏远她都做不到。毕竟,这种事本就不由个人自己决定,如果能自己决定,世上也不会有那么多为爱情不理智的男女了。 当然,想清楚这些归想清楚这些,亲眼见到路易莎的‘无知无觉’,甚至‘没心没肺’,纪尧姆还是有些抑郁难言的。 “……我不该说爱情有什么好处, 因为爱情对我似有若无。 我找不到意中的情侣 …… 他对我总是这副脸相 我从未将爱情的滋味品尝 过去如此,将来也一样 ……”(注一) 这时,做女红有些无聊了,路易莎也让人在一旁表演。或弹奏乐曲,或诗朗诵,类似背景音吧,就和现代人做什么都喜欢开着手机视频听一样。 纪尧姆听到了这首小诗的朗诵,平常不在意这些的,这次却听进去了——大概是为情所困的时候,即使是再理性的人,也会显露出感性的一面吧。他甚至忍不住想,这样的诗歌是几百年前的作品,诗人却有着和几百年后的人一样的难题。果然,世界总在变化,人却始终是差不多的。 不过,也就是这样了,说到底纪尧姆不是什么软弱的人,更厌恶拖泥带水、黏黏糊糊、不战而败、认输……所以他才这么快回来,在短暂的低潮之后,意识到根本的他,第一反应当然不会是逃避。 他回来见路易莎,他想,其他的都不重要,关键是他们是在圣坛下许下过誓言的,她是他的王后!他们会在一起一生,而一生还有足够长的时间,这么长的时间里他总会让她爱上他的。 第236章 穿越中世纪236 路易莎坐在梳妆镜前, 由侍女一下一下从头到尾梳理头发、按摩头皮时。原本在外面写信的纪尧姆,这才走进了她寝宫的起居室——路易莎和纪尧姆当然各自有自己的寝宫,或者说大型套房。但绝大多数时候, 纪尧姆都会在路易莎的房间过夜。 这也是宫中从未怀疑过国王和王后感情的重要原因,不管这种事是否有失体统(此时贵族还没到后世,认为分房天经地义,行房后都要回自己房间睡的程度, 但建立起宫廷的大贵族确实有这个倾向了),至少极有力地说明了王后对国王陛下的‘性吸引力’。 而‘性吸引力’在此时, 基本可以等同于夫妻感情了。因为在传统上, 大家一边认为‘性’代表了不纯洁,结婚就是为了繁衍传承生孩子,为此才‘忍受’这种不纯洁,而不是所有人都保持单身。另一边,又本能迷信‘性’的作用,认为夫妻必须靠这个调和关系。 所以现在流行故事里的寡妇, 明明寻找丈夫只是为了找一个保护人,却在媒人介绍来各方面都合适,却没有性能力的男人时表达了拒绝。因为她不想自己的婚姻变成一场灾难,一旦遇到什么事,根本没有转圜的余地。 怎么说呢,这样的故事安排,一方面有现实基础,夫妻生活不和谐确实会是问题, 相反夫妻生活和谐,也能成为润滑剂,让一些影响夫妻相处的事变得不那么重要。另一方面, 也是编故事的人多数男人了,不管怎么说,他们还是不愿意这件很能彰显自身的事,变得可有可无。 纪尧姆走进起居室后,一言不发地走到了梳妆台旁,坐到了一旁那个珊瑚色的软垫椅子上,看着路易莎在自己脸上涂涂抹抹——路易莎先是抹了一层玫瑰水一样的东西(其实是保湿精华,现在是秋冬,很需要这个),然后又涂起了雪白的脂膏(这是晚霜)。 香气都很美妙,但因为并不浓烈,也不会扩散开,得靠得非常近才闻得到,纪尧姆确定这些东西并不是香水、香膏。 不过纪尧姆也并不在意这些,他只是大概猜测这是路易莎用来保护、滋养自己的肌肤的。毕竟,自己有一位这样美丽的王后,肌肤几乎完美无瑕,日日亲近之下他就算再不关心这种事,也该知道那不会单纯是因为天生丽质。 不得不说,这些东西确实很有用,即使是在阳光明媚的时候去到户外,他就在路易莎身边,也看不到她的脸颊上有一粒斑点。那白皙的、无暇的,玉兰花一样的肌肤,可以说是路易莎的个人标志之一。因为她这个王后如此,宫廷贵妇们更加追求肤色白皙、肤质细嫩了。 路易莎倒不会为此感到抱歉,让大家‘服美役’更重什么的。且不说,因为白皙细嫩的皮肤本来就是不事生产的标志,这个时代贵族向来在乎。就说现在能追求这个的都是什么人?宫廷贵妇?她们的生活性质决定了她们不会在乎这上面下苦功。 “您为什么一直看着我。”纪尧姆的视线还是很有存在感的,等到梳头侍女退开后,路易莎忍不住侧过头,垂着眼睛问道。 “我在想,似乎每次见您,都会比上一次更爱您。”纪尧姆犹豫了一下,但还是起身和路易莎并排坐到了那张梳妆凳上,然后继续说道:“我有哪里做得不够吗……我并不是指责您,但我能感觉到,您并不像我那样投入到了爱情中。” 即使到了现在,纪尧姆也无法直说路易莎不爱,或者没那么爱自己,非要这样迂回地说出本质没区别的事实。 路易莎的梳妆凳虽然算是宽绰的,可到底只是一张梳妆凳而已,两个人并排坐就有些挤了。事实上,她现在和纪尧姆是挨着的,腿碰着腿,手臂贴着手臂。纪尧姆还拉过了她的手,在她的指尖、指腹、手心摩挲着,同时话音近在她耳边。 路易莎并没有被纪尧姆突如其来的这番话吓到,她已经不再是几年前突然被安排了和纪尧姆的婚姻,对他不了解,对他迷恋自己不了解的那个她了——当初的她,多少是有些伴君如伴虎的心态的,哪怕她相信他爱她,也不会有多大指望。 毕竟是封建社会的君王之爱呢,能有什么指望?真要有指望,那就不只是恋爱脑了,根子上来说是对不起她上辈子接受的义务教育!君不见‘三千宠爱于一身’的杨玉环是‘宛转蛾眉马前死’,‘独霸天下’的卫子夫最终却是椒房殿里被废自杀,还有,还有戚夫人、栗夫人……谁的宠爱不盛大,谁又有好结果? 去相信君王的爱,相信这爱能让自己自由自在地活在他面前,与他是平等的……这多少有些可笑了。对一个一念之间能够决定自己生死的存在,那怎么做得出啊? 路易莎现在面对纪尧姆也没有那么小心翼翼了,这一方面是因为,西方的王后到底比华夏的宠妃牢靠一些,没到国王一念之间决定生死的程度。更不要说路易莎背景深厚,一番经营下来,她背后站着的布鲁多就决定了,哪怕得罪纪尧姆,纪尧姆也不能说把她怎么样。 另一方面,她终于非常确定,纪尧姆对她的一见钟情并不是一种不稳定的感情,来得快,去的更快。他的爱情出乎意料的稳定、专注……这在某种程度上,让两个人相处时地位颠倒,是路易莎处于高位了——当然了,路易莎不会因此得意忘形,真的就随意对待纪尧姆了。 所以,即使没被吓到,也认为纪尧姆口中的不是指责她,是他的真心话,路易莎也没有等闲视之。她顺着纪尧姆拉她手的力道和方向,靠在了纪尧姆的胸口,声音很轻,但没有分毫虚假:“我也爱您、敬您,这是真心话!” 纪尧姆信任路易莎,认为她品性高洁而真诚(这不是假的,可也多少带了些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滤镜),他不觉得路易莎在骗他。可他也默认了这话背后的未尽之语——她是爱他,可正如他所表达的,他们的爱绝不对等。 可是,‘爱’又怎么可能强求对等呢?哪怕纪尧姆并不是个整天琢磨情情爱爱的人,只以他务实的思维去判断,也能想到‘爱’从来不是一个人有多少,另一个人就能对等回报的。如果真能对等回报,世上应该全是幸福恩爱的情侣才对。 而事实却是,别说感情的分量对等了,只是两情相悦都很难,单相思才是多数。 纪尧姆没办法再说什么了,应该说,今天说出那样的话都在他自己的意料之外……他以为自己想归想,却不会说出来。却没有想到,看到路易莎,来到她身边,他们离的那么近,又好像那么远时,不自觉就说出来了。 叹了口气,他还是将路易莎,他的妻子抱在了怀里——还能怎么样?就像他纠结抑郁,也没几天就从罗本都回来了一样,他的选择其实从来没有过其他可能。 路易莎是被纪尧姆抱进卧室的,当她被放上床,华丽的床帐被放下的潦草。路易莎毫不怀疑,如果不是现在天冷,纪尧姆根本不会记得放床帐!事实上,这天纪尧姆要比平常急躁、粗暴一些。还远不到伤害路易莎的地步,但路易莎明显感觉到了不同。 路易莎心知这大概和之前纪尧姆说的那番话有关,可这个心结也不是她能解决的,她总不能在纪尧姆面前表演爱他爱的死去活来吧?倒不是做不到,只是她现在的‘生存环境’不需要那样也能活的很舒服了,那又何必呢? 从这个角度来说,路易莎也算是被纪尧姆的偏爱‘宠坏’了。 …… 路易莎尽量接受了纪尧姆的急躁、粗暴,全然配合、温柔以待。这也不是她没脾气,而是因为愧疚——这个时候她才真正能确定,她如自己所想,确实也爱着纪尧姆。就像她上辈子读到过的书里的话,‘爱’是常觉亏欠。 她比纪尧姆更清楚,爱情不可能对等,不是一个人一心一意,另一个人就能实心实意。但她面对纪尧姆的真诚、真情,自己远不如他纯粹、用心时,还是会愧疚——这种纯粹感性的愧疚,永远无法用理性的分析去消解。 不只是这一点,想的清楚明白的路易莎更知道,她和纪尧姆除了过去、现在如此,未来也会如此。事实就是,在可预见的未来,她的爱永远不可能像他那样深,那样毫无保留。她特殊的经历与认知,以及与纪尧姆绝不平等的地位决定了这一切! 而这就让她的愧疚更加深长了。 第237章 穿越中世纪237 “您是不打算怀孕吗?”结束之后, 路易莎都快要睡了,纪尧姆忽然说道。 这让路易莎一下清醒了,她不明白纪尧姆为什么忽然说这个——虽然她确实对生育有着这个时代任何人都没有的了解, 以至于对此是很消极的……没办法,此时女性初次生育死亡率实在居高不下,哪怕是单纯为了保命,她也积极不起来啊。 尤其是刚刚结婚那段时间, 那个时候她以后世标准还未成年,生育的危险更高, 她更不想考虑这件事。即使生育这事儿, 在没有稳妥避孕方法和终止妊娠手段的当下,除非她能拒绝纪尧姆碰她,不然本质上并不由她决定。 总之,算是她运气好吧,到现在她都没怀孕……今后就算怀孕,好歹也在更适宜生育的年龄, 危险又降低了一些。 “不。”路易莎下意识否定了纪尧姆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如果回答‘是’,问题就太大了。而且,路易莎对怀孕消极归消极,却没有不怀孕的打算,主要是这件事根本不由她‘打算’。再者到了现在,比较适合怀孕的时机,她也会考虑这件事, 毕竟家里是真有王位要继承。 “您为什么会这样说?”路易莎自觉还蛮有底气的,还能反问纪尧姆。 纪尧姆迟疑了一下:“您刚刚几次在上,躺着时也是靠着左侧……” 路易莎懂了, 路易莎微微脸红,还好帷帐里面光线昏暗,即使适应了黑暗也不至于能看清人的脸色——路易莎虽然骨子里是现代人,但在这个时代也正经生活了这么多年,还是一个博览群书的知识分子,当然知道纪尧姆这话什么意思。 这说起来又是一个有中世纪特色的‘医学常识’了,说的是医学上认为,男女站着行房,会导致‘种子’落到子宫底部,进而流出,因此无法怀孕(显然是个听起来符合逻辑,实际一点儿准确性没有的医学理论)。所以在这个结婚都只是为了要个宝宝的时代(至少到的理论上是如此),站着行房就是耍流氓,很多时候只有通奸才会那样,毕竟通奸才不方便要孩子。 而如果女性在上,显然会带来类似的‘效果’…… 另外,医学上还认为男性右侧的□□更容易产生‘雄性种子’。女性也同样,卵巢右侧更适合让‘雄性种子’。所以为了生儿子,是有一些特定姿势的,而像路易莎这样,靠着左侧休息,肯定是不适合生儿子的。 “您在说什么啊!”路易莎因为不好意思,也因为觉得纪尧姆说这样荒谬的话很不可思议,立刻说道:“我只是因为觉着那样感觉很好,于是就那样了。靠着左侧休息也是因为恰好如此……您难道相信这些吗?您是那种相信凡能受孕,便男女性事一定是双方自愿的人吗?” 路易莎后面的话也是此时一种常见的医学谬论吧,按照此时的观念,双方自愿不一定能受孕,但受孕需要双方性自愿——对这个荒唐观点,路易莎非常厌恶,因为它导致了有些强奸罪无法成立,就是那些最糟糕的、导致了怀孕的强奸! 纪尧姆作为这个年代少有的接受过良好教育、见多识广,自主思考能力还很强的人,当然不会有那样荒唐、明显不符合过往所见的观念。当即摇了摇头,然后才说:“我只是不太确定,这样说的人太多了……或许……” “总之,我不认为是那样的,也没有别的意思。”路易莎不想在这个问题上和纪尧姆‘较真’,因为她虽然知道事实是怎样的,却没法和纪尧姆解释。索性转移话题:“那么,您忽然介意这个,是担心继承人的问题吗?” 其实也不只是为了转移话题,路易莎是真的关心纪尧姆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的。 纪尧姆的注意力确实被路易莎的问题转移了,想了一下才道:“如果有一个男性继承人,很多麻烦事就没有了,不管怎么说,诸侯们总是很在意这个的。而且……我会担心你,亲爱的……如果没有生下男性继承人,你今后很难有保障。” “有了您,我还不够有保障吗?”路易莎很自然地道。 “我活着的时候当然能保障你的生活,我是国王,只要我坚持,我的臣子会像尊重我一样尊重你。但如果我去世了,我们又没有继承人,你该怎么办呢?考虑到布鲁多的继承让情况更加混乱,你可能会陷入到复杂凶险的政治斗争中,连普通的王太后都没办法做。”纪尧姆是认真考虑过这件事的,并不是今天一时兴起说起了这个。 路易莎一下就有些呆住了,说实话,当她说出‘有了您,我还不够有保障吗’这样的话时,是半真半假的。她相信纪尧姆会保障她,但她相信的是现在的纪尧姆,她缺陷现在的纪尧姆足够爱她,会为了爱不计得失地保护她。可是未来,未来的事儿谁说得准呢?人是会变的,爱则变得更快! 另外,她也不会将自己的‘保障’单寄托在纪尧姆身上。作为一个现代独立女性(至少是尽可能追求独立),她的观念是‘爹有娘有不如自己有’,人始终还是要靠自己的——她如今的权势本来就不单纯是因为王后身份,还有纪尧姆的爱。 她作为布鲁多的继承人,深度参与到了布鲁多的管理,有布鲁多在,她本身就是个诸侯了。至于在瓦松王国,她则依靠王后身份和纪尧姆的信任,一步步构建起了自己的人脉和权力切入点,做了很多事。 说的极端一些,哪怕明天纪尧姆死了,就像【原书】中那样,英年早逝,没有孩子,她也能立足!大不了回布鲁多,继续做她的布鲁多继承人!即使因为布鲁多的原因,瓦松王室不能轻易放她,她也不是任人宰割的鱼肉,自信能够周旋。 她已经是权力牌桌上的玩家了,不用担心命运完全不由自主。 然而就是因为她想的太清楚了,所以听到纪尧姆这样说,才会惊呆了。显然在这个问题上,纪尧姆想的很深入,而且要‘无私’的多。他考虑到自己的死亡,会想自己死后路易莎的处境——那时候其实已经和他没关系了,正所谓‘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嘛!可他还是想了,这全然是因为他爱她。 爱一个人就是会这样的,哪怕不和这个人在一起了,也会希望他/她平安喜乐,并忧虑其可能的苦难,会觉得舍不得。 一种感情就这样击中了路易莎,她少见的有些不好意思了,不去看纪尧姆(虽然这时候也看不太清),目光投向帷帐顶部垂下来的装饰,顾左右而言他:“您怎么说这样的话?说这样不吉利的话……您还这样年轻,正值青春年华,就想到‘死亡’也太……” 纪尧姆打断了路易莎:“不是突然想到的,我以为这是很正常的是——路易莎,我是一个国王,是一个率领骑士战斗的主帅,本来就可能战死沙场。更不要说生活中的意外无处不在了,光是见年,我们不就听说过好几起意外事故了吗?” “有人因为打猎的时候堕马丢了命,有人感染了风寒死在床上,还有人只是因为喝多了,从楼梯上跌下去,就摔断了脖子,死得干脆利落……这些都是这个国家贵族,显然身份尊贵并不能让人避免各种死亡。” “更何况,男人本来就比女人命短,如果男女都没有因为意外死亡,男人会比女人少活十年。再加上我比你年长九岁,那就是十九年了,我会先于你十九年去世,即使没有任何意外。” 此时的人们已经根据日常观察得出了女人比男人更能活的结论了,不过相比起后世生活、医疗条件下,男女平均寿命不算大的差距,此时的差距真的很大,普遍认为这种男女预期寿命的差距到了十岁! 感觉到了纪尧姆的真诚与深厚爱意,她都不曾担心过的事,他也会先替她担心,路易莎的心前所未有地柔软。在这个深秋清寒的夜里,一个由帷帐笼罩起来的小小天地里,她的声音柔和,带有安慰的性质。 路易莎对纪尧姆说道:“那只是一种可能而已,别担心好吗?真要说可能,那些意外死亡,不也有可能发生在我身上吗?好吧,就算那些意外不会发生……你不觉得,相比起作为军队统帅,我作为女性,生育时发生意外的可能性还更高呢?” 打仗听起来很危险,毕竟刀剑无眼。可实际来说,军官和普通士兵的存活率不是一个水平的,更不要说纪尧姆这种军队统帅兼国王了!很少有这样的人死在战场上,毕竟他们不会执行危险任务,亲身上阵杀敌的机会也少得可怜,甚至敌军都是倾向于俘虏这种人物,换来巨额赎金的! 毕竟,这有时候一次能搞到半个国家的财富呢! “路易莎,别这样说!”纪尧姆握着路易莎的手一下抓紧了,让路易莎疼了一下,不过也就是一下而已。纪尧姆大概也意识到这会弄疼路易莎,所以很快就松开了,但还是比之前握得要紧,是那种让路易莎不能挣开的力度。似乎是怕力气松懈一些,路易莎就要消失不见了。 路易莎知道纪尧姆为什么会有这种反应,‘爱’就是这样的,会让一个人担心另一个人,比那个人自身更甚!那个人自己可以赌咒发誓,可是爱他的人就听不得这些,会先担心起来。 路易莎也意识到自己脱口而出的‘安慰’可能不是安慰,对纪尧姆来说是另一种需要担忧的情况,比之前那种更甚——然而事已至此,话都说了,也没法收回去。 “是您先说的,您先说了那些糟糕的事……”但路易莎还是努力挽回了一些,这并不是要指责纪尧姆,更多是一种转移话题。叫纪尧姆惭愧认错,也好过他纠结于路易莎可能无依无靠,或者比他更早离世,后面就纯粹是悲伤痛苦了。 “是的,是我先说了……”纪尧姆有些自言自语:“很抱歉,路易莎,这似乎也让你为难了,你本不必……” 这次是路易莎打断了纪尧姆:“别再说这些了,亲爱的,为什么要为没发生的事失落悲伤呢?说不定一切都不会发生,一切都会向着最好的结果进发。比如我们会有继承人,我也会顺利生产,什么糟糕的事都不会发生。到时候会想起今晚的时,一定会觉得很愚蠢!” “现在,让我们睡吧,我都困了呢!”路易莎说着蜷缩到了纪尧姆的怀里,轻轻打了个呵欠。 第238章 穿越中世纪238 大概是因为昨晚进行了一场不长, 但有些深刻的睡前谈话,路易莎这一晚虽然不至于失眠,却着实做了一些梦——那些梦一场接一场, 虽然没什么记忆深刻的噩梦,甚至她醒来后根本不记得,那也够累人的。 路易莎早上因为生物钟照旧醒来时,只记得那是和【原书】剧情有关的梦。 路易莎其实已经很久没想过原书故事了, 毕竟到了现在,原书故事不说面目全非, 至少也有很大的不同。而考虑到这些不同, 路易莎并不担心所谓的剧情惯性,因为现实已经证明剧情是可以被改变的。可以说,这种情况下,再考虑原书故事就是一种作茧自缚了! 路易莎即使最初时还会出于惯性,有些关心现实和剧情的相同与差异,如今也渐渐不管了。证据就是, 菲利普王子作为原书男主角,和女主索菲亚的事,她都没特意打听过。哪怕在现在流传的绯闻中,他们真的很有原书剧情的影子,让人不得不考虑这到底是爱情天注定,还是剧情逃不过。 那么,昨晚到底梦到了什么呢?笑死,根本不记得。路易莎梳洗的时候还发了一会儿呆, 就因为想要回忆起来,可怎么都想不起来,梦的记忆像是隔着大雾, 越是钻进去想要看清,越是‘身在此山中’,一切模糊得更厉害了。 最后路易莎放弃了想起昨晚那些梦,向吉娜问起了今天的安排:“吉娜,我们今天有什么事要做吗?” 吉娜身为‘秘书’,一个停顿也没有,立刻清晰地报出了今天的日程:“今天您要接见几位‘船长’……您还记得吗?这几位船长已经来西岱好几天了,今天才排到时间。您吩咐过的,要为几位船长空出一整天的时间。” 路易莎当然记得这件事,立刻点头:“是的,终于能够见见他们了,我看过报告,他们做的很不错,对吗?” 所谓的‘船长’,其实是船队的人,专门替路易莎跑船做海上贸易。这不是路易莎在布鲁多时就搞的,毕竟布鲁多富归富,却不临海,没有任何港口。所以小打小闹,托人从东方弄一些蚕茧什么的可以,但要正经加入海贸,成为牌桌上的玩家,这就不能了。 主要是这时候生产力、消费力就那样,一切挣钱的机会也有限。所以一桩大生意,小商人也就算了,可真要成为玩家,那门槛就高了。这种门槛很多时候还不是金钱、智识上的,而是人脉,以及其他硬性条件。 路易莎要做海上贸易,那肯定就是往大了做。而别看海贸这一行盘子大,海商们吃的满嘴流油,可实际蛋糕依旧是有限的!事实上,现在值得做长途海运的商品就那么些,考虑到消费力,这有限的商品也不能卖的太多。 这种情况下,有些已经坐到牌桌上的玩家还得控制扩张呢!新玩家要进来?这里面的门道就太多了。 路易莎还在布鲁多时,她很难真正触及到这一行,但当她和纪尧姆结婚,乃至成为瓦松王后时,一切就完全不一样了。首先,瓦松当然是有港口的,即使一直以来不算重视海贸,可作为此时西方最强大的王国之一,王国内也不少海商,甚至瓦松的海商组织的行会,一直是最有影响力的行会之一! 其次,王室当然会在瓦松的海贸中分一杯羹!除了间接从整个行业的繁荣中挣得王室,或者说统治者必然会有的那一份,直接弄钱也有呢!有船队正是属于国王的——王室经商听起来过于与民争利了,不过即使是避讳如此的华夏,也从来少不了,就不要说商业一直占据相对优势位置的西方了。 路易莎考察过那些服务于王室的海贸代理人,剔除了其中尸位素餐的,留下了能干的,再加上自己选的一些人,组成了新的团队。这些人按照路易莎的意愿,除了按照过去那样做贸易,还肩负了开发新商品的任务。 这次是他们重组后第一次完成远东贸易回来,路易莎看过递交的报告,知道他们已经按照预期的赚到了足够的利润——其实按照如今东西方海贸的形势,只要完成了贸易,没有中途遭遇海贼、海难这些,利润都是超额的。 而相比起那些已经确定的利润,路易莎更重视开发新商品的任务。这也是她一定要亲自见一见‘船长’们,并且郑重其事留了一整天时间的真正原因。不然只是海贸正常挣来钱的话,就算要见一见此时社会地位绝对不高的‘船长’,也不必如此安排。 就在路易莎一切如常地用完早餐后,她就在王宫的一间大厅里接见了从远东归来的船长们——这些人并没有后世文学作品描述中航海家们的风度,至少从路易莎的角度看,长相、气质几乎都很负面,或凶恶或猥琐。 仔细想想,这其实也不奇怪,以这年头跑海贸,尤其是长途海贸的艰难和危险,能干这一行的难道还是什么好人不成?‘船长’也多数是亡命之徒,当初没办法了才选择走这条路,然后自己有一定能力,再加上运气好,这才混出来。 事实上,就算原本不是什么坏人,海上飘荡几年,估计也差不多了。一方面是船上亡命之徒多,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另一方面,还是船上生活太难了,要想生存下去就是得像豺狼一样凶恶,像狐狸一样狡猾! 另外,艰难的海上旅途也必然会摧毁人的容貌,甚至是健康。强烈的阳光反复晒伤人的皮肤,海风裹挟着海盐落到皮肤上,这二者结合,让水手们皮肤黝黑,像鱼鳞一样粗糙。而这还只是最基本的,坏血症等‘海上病’,让人骨节变形、牙齿糟烂、四肢不全,也不值得大惊小怪。甚至这还是值得庆幸的呢,毕竟人还活着回来了不是? 而这群让人望而生畏的家伙,面对路易莎时却是诚惶诚恐、小心翼翼的——除了因为路易莎作为王后身份尊贵,他们是在向权力低头外,‘美貌贵妇’这个标签恐怕也起了一些作用。 这个时代有时很矛盾,一边极其厌女,从各个方面论证女人的不堪,是天生的劣等生物。另一边却又隐隐有女性崇拜的趋势……或者这是从远古起就根植在人内心深处的残留,又或者确实是圣母崇拜溢出到了世俗生活,总之结果就是面对圣母在人世的化身,即一个个美丽高雅的贵妇,男人们经常会自我贬低、极度崇拜。 宫廷爱中,骑士们对贵妇自虐一样的忠诚、奉献,就是这种情况。 当然,这一切都是有前提的,如果不能是圣母那样美丽高贵、超凡脱俗的女子,那就不会有这种待遇了。对自己追随的贵妇无私奉献、无微不至的骑士,也可能是一个会强奸牧羊女,引诱商贾妇的人渣。而那位骑士甚至不会意识到后面那些行为糟糕,毕竟对他来说,牧羊女是卑贱愚蠢,不算是人,商贾妇这样的城市妇女则是和女巫无异。 路易莎现在是王后,是瓦松最‘高贵’的女性,同时她还很美丽,这在很多人眼里就是带着光环的。别说是这些‘船长’了,就是在宫廷活动,经常有机会见到她的骑士,也多的是暗暗崇拜她的。如果不是路易莎从来没有给过他们亲近的机会,声称追随她的骑士还会多得多! 路易莎尝试着和这几位船长交谈,但过程并不很顺利。虽然这些船长也能讲一些远东的见闻,可他们多数都说不到点子上,甚至不如路易莎懂——这不奇怪,他们虽然亲自去了这个年代的华夏,还行商做生意了。但他们并不了解华夏的文化,去了之后也只是雾里看花。 这样,甚至一些见解也是基于自己原生社会的经验,‘以己度人’出来的……根本不准。 反而是路易莎,还没去过这个时代的华夏,但到底能站在历史长河的下方网上看。细节上的东西或许不对,可宏观大略是不会错的。 不过,虽然有些失望,路易莎并没有表现出来。问了一些远东地区的风土人情后,她又问起了海贸的事,这方面‘船长们’就在行多了,给出的信息对路易莎也有用的多。 到最后,路易莎并没有一天的时间都花在接见这些船长上,事实上两个多小时候后就送客了。只是送客之后并不算完,路易莎还要看船长们送的东西。这些东西有的就是船长们敬献的礼物,全都来自东方(但不见得是华夏,还有可能是天竺、西亚这些地方,毕竟也是东方呢)。 另外,就是路易莎要求的、尝试开发的新商品了……路易莎要求开发新商品,倒也不是她作为现代人一味求新求变,主要还是现在的形势如此,不得不这样。 此时对东方的海上贸易也是比较饱和了,像这次这样,瓦松也只是维持以前的规模,那当然没问题。可如果路易莎想要做大,且不说立刻就会有战争的阴云笼罩在瓦松。就算没有,那也需要打一场商战了! 而这个时代的商战嘛,路易莎想得到就是火烧货栈、海盗袭击、直接不让进入市场等手段了。都相当霸王条款,以至于野蛮了,不过这就不是一个文质彬彬的时代,会这样刺刀见红也不奇怪——这样的商战不会是路易莎乐于见到的,更重要的是,她很大可能赢不了这种商战。 不是路易莎妄自菲薄,这就像是那个笑话说的。和傻子吵架,对方会把你的智商拉到和他一个水平,然后以他丰富的犯傻经验打败你!说到底,这种商战那肯定是那些人远比路易莎经验丰富、心狠手辣啊! 另外,路易莎打商战的优势不在这上面,而在作为现代人各种层出不穷的‘降维打击’上。舍弃自己的优势,而跑去别人的优势赛道努力……这太傻了,她不至于犯这种错。 总之就是旧的那些商品,做的人多,路易莎就算能让人从东方贩来,也很难在西方世界分销出去。旧的利益体系、市场潜规则已经形成,可不是那么好动的,所以路易莎选择了开发新商品——这对其他人是容易吃力不讨好的,谁知道什么商品受欢迎又有巨大潜力? 就像现在最受欢迎的东方商品,丝绸、香料、糖(糖其实也被认为是香料的一种),其实都是偶然的结果,最开始谁知道这些东西会受欢迎?站在后来的角度可以有很多分析,分析为什么它们会受欢迎,可这都是马后炮! 最开始的时候,看着有潜力的商品可不少,而最后到底能不能市场火爆,却是不一定的。 不过路易莎的话,以现代人的视角从后往前看,却是能精准选出爆款的!就像现在,她事前嘱咐出海的船长们要从东方采购一批瓷器,如果能找到工艺不错的瓷窑定制器型和图案就更好了——官窑当然不可能,可是民窑多的是,找个精品民窑,出的起钱的话,就能得到很不错的瓷器了! “这就是殿下您说过的,远东‘瓷器’吗?看起来可真美啊,这样的颜色,简直就像是整块宝石制作……不过不会有人用这么大的宝石做这种器皿。”在看船长们送来的东西时,海莲娜很快注意到了‘瓷器’,立刻说道。 那些敬献的礼品其实没什么可看的,就算是东方货,路易莎这里也不少,心腹侍女们都不稀罕看这个‘热闹’了。所以一下注意力也落到了色泽温润、美轮美奂,此前又未见过类似东西的‘瓷器’上。 “是的,这些就是瓷器了……怎么样,你们觉得这能受到市场的追捧吗?”路易莎询问侍女们的想法。 在华夏古代,相比起丝绸这一东西方贸易的拳头产品,瓷器作为另一大顶流,流通到西方却是挺晚的事了。应该是明代才进入西方,17世纪才大量出口(宋代外销瓷已经很常见了,不过当时外销最远也只是到波斯,而没有真正进入西欧)。而从事后分析来看,瓷器也确实该在西方受到追捧而大卖! 要知道,此时西方做器皿,基本是贵族用金银贵金属的,穷人用陶器、木器,玻璃器则是穷人用不起,但又不像金银那么贵族的,具体是贵族使用,还是新兴城市中产阶级用,要看那玻璃器的品质。 而就是这些材质各异的器皿,都有各自的缺陷。金银不必说,好是很好,可实在太贵了!别看路易莎平常用金银器皿很普通,可哪怕是贵族,也不是人人都有足够撑场面的金银器的!很多小贵族,其实也就是有贵族身份,并不代表有钱。 然后是陶器、木器,虽然也有做工精美、品质优良的木器和陶器,但不得不说,多数陶器、木器都是粗劣的。另外,木器、陶器做器皿还有材质上的缺陷,也就是穷人没有余地挑剔,而只要有钱就会改用别的。 至于玻璃器,是的,西方的玻璃器很有名。不过就在当下这个时间节点上,玻璃器并不是后世那种,样样规整、轻薄轻盈、晶莹剔透,耐高温、耐温差也不在话下的。这时候的玻璃器,哪怕是品质较高,专供贵族和有钱人的,其实也谈不到‘完美’。而就是这样的玻璃器,出产也有限,售价还不低呢! 瓷器出现在这样的西方世界,对应了某项早已存在却不能满足的需求。再加上契合了对东方富饶世界的幻想,会成为受欢迎的商品隐隐有些理所当然的意思。 “这很漂亮,非常不一般……我想它不是雕琢石头得到的,对吗?”海莲娜没有直接回答路易莎的问题,作为一个‘化学家’,她想的更多。事实上她很快就发现了器皿不同于器身晶莹无瑕,显得非常粗糙的‘底足’,并由此有了猜想。 “这是……陶器?感觉有点儿像……我好像听说过,有些烧陶工,如果烧得过度了,是可以在陶器表面得到亮晶晶的痕迹。”‘底足’和陶器差不多的质感与表现,已经足够海莲娜反应过来了。 路易莎为海莲娜的敏锐惊叹,点了点头:“嗯,本质上确实很像,瓷器与陶器都是泥土烧成的,只是要求的温度有些不同,要烧瓷器就需要更高的温度,这对窑炉的设计有更多的要求。另外,原材料也不太一样,毕竟泥土和泥土也是不同的。” “真让人惊叹,东方人怎么发现这一工艺的呢?事实上,这已经和陶器不是一种东西了。”说这话的时候海莲娜拿起了一只青花盘子,只不过盘子上并不是此时华夏清华瓷器中常见的缠枝莲、满池娇、菊花纹、龙凤……而是人物画。 当然,此时华夏的青花瓷也有人物画的,历史人物、神仙都不稀罕。可是这只青花盘子上不是这些,只见盘子当心分明是圣母玛利亚抱着受洗的耶稣——这正是路易莎嘱咐船长们从东方瓷窑定制的器型和纹样了。 这样的盘子,一套总共是24只,器型是一样的,图案则有6种,每种四个。看货单可知,定制的时候总共是6套,路上并无损毁……路易莎已经决定要留下一套自己用了,其他就作为商品出售。而这也只是采购回来的众多瓷器种的九牛一毛,整个船队可是装了一船半的瓷器! 这一船半的瓷器加起来可有一万多件!她这是打算靠着这一万多件瓷器大赚一笔,同时也打响瓷器的名号,为之后瓷器生意做大做强做铺垫。 “自然禀赋不同,再加上他们善于工艺、心灵手巧,又有一些运气,自然就诞生了这美丽的器物。”路易莎对自己真正的故土‘华夏’,以及生活在那片土地上的人们,当然是不吝赞美的,其中有一种只有她自己知道的、隐秘的自豪。 海莲娜点了点头,从她的赞叹之色也能看出是同意路易莎的话的。她放下了那只有着圣母和耶稣的青花盘子,又拿起了另一个玫瑰紫的洗手盆,叹息出声:“这实在是太美了,这样瑰丽丰富的颜色也能烧制吗?我的意思是,那些粗糙的、灰扑扑的陶器,和瓷器竟然是‘亲戚’,这可真是不可思议。” 这个洗手盆是钧窑的,宋代时钧窑无疑是官窑,可即便是官窑,也有民窑窑口出类似的瓷器。至于宋以后,这一点就更毋庸置疑了,不是钧窑所出,但类似表现的瓷器也可以说是钧窑的——这个洗手盆就属于这种情况,路易莎觉得它是钧窑瓷器,但心底里并不认为这是真·钧窑货。 西方颜色上经常以紫色为贵,或者说,凡是颜色鲜艳的,路易莎相信此时的西方贵族都会很喜欢,所以特意叮嘱过船长们采购足够鲜艳的瓷器。但看货单,这种玫瑰紫的钧窑器物并不多,路易莎猜测是要烧出这样的瓷器也不容易…… “如果不是‘不可思议’的,又怎么能征服人们的心呢?”路易莎笑呵呵地指了指海莲娜手中的洗手盆:“要指望推出新的、受欢迎的东方商品,就至少得有这种表现才对……这让我想到了一千多年前,丝绸是如何让古罗马时代的人们眼前一亮,甚至痴迷的。” “是的,我们可以推出一种不亚于丝绸的商品……唯一的问题是,瓷器可比丝绸耐用,不能指望人们反复采购。” 第239章 穿越中世纪239 为了推广这批从华夏而来的珍贵瓷器, 克拉拉准备在宫廷里举办一场盛大晚宴。晚宴上,所有使用的器皿,也会尽可能用瓷器, 这就是个最好的展示。另外,国王和王后喜欢东方瓷器,这也算是个风向标吧,其他贵族, 甚至平民中有财力的,也会跟着学。 “这次船队去东方, 一路上买卖, 还算比较顺利,只因为风浪损失了一条船,还有船上的人和货。最初采购本地货物的成本,甚至还没抵达远东时就回本,船上依旧满满的货是纯赚。毕竟,一路上停靠港口可做了多次交易……等到了远东的‘契丹’, 脱手了那些货,包括最初还剩的部分肥皂、香膏、镜子等等,只是去这一遭,利润就有5、6倍了。” 吉娜大致算了算海贸的账,忍不住啧啧称奇。 “还有回来这一趟呢?在东方采购了那么多东西,又是一路买卖……现在只有最后一批商品,包括殿下看重的瓷器,还等着卖了。而哪怕不算这部分, 这趟远东航行,也有十万镑以上的赚头了吧?”博福特伯爵夫人跟着说道。 超过十万镑的收益这很惊人,不过这也算意料之中了。这年头海贸风险巨大, 远程海贸就更是这样了(比大航海时代安全一些,毕竟那时候是远洋航行,一路都没什么补给停靠的,不像现在基本是沿陆地通航,可即使如此,风险也很大了),如果不是财帛动人心,大家也不会做这个了。 再者说了,十万镑对普通贵族,甚至布鲁多伯爵那样的大诸侯,或许是很多。可对王室,还是瓦松这样强大王国的王室,就没那么多了,两年才完成的一次贸易,收益也没有在年收入上占压倒性数字——以现代人的眼光,一个人力占比不高项目,收入却占国家收入这么高,已经很惊人了,但在封建社会,这却不是什么稀奇事。 封建社会的经济模式就决定了,财源可能是单一而极端的。日常的农牧业只能维持多数国民生存(这方面收到的税,用在维持治理都不够),真正要暴富,让经营一个国家有钱可赚,得单开项目。华夏如盐税,西方如海贸,都可以是经济支柱,真正让统治者有钱可花。 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一趟才这么些钱,而且还是航程顺利才有的结果,其实也不怎么样——这也是没办法了,如今的东西方商道归阿拉伯人在近东控制,大头都被他们赚了。瓦松王室这边能组织起一个船队,都算是瓦松一直和阿拉伯人维持良好关系的结果了。 基本上,贩卖到东方去的货物,都是在瓦松南部港口装船。航行到中东,然后要经过一段陆路运输,抵达阿拉伯人的港口,这才能开始远东之旅。这时候,一般会卖一些欧洲的本土奢侈品,也会采购一些阿拉伯的好东西…… 等到船队回来,其实也是一样的,先在阿拉伯人的地盘发卖掉大部分货物。接手这些货物的不见得都是阿拉伯人,也有很多特意等在那边进货的欧洲人。做船队的不见得都有销售网络,所以与其承担后续陆路运输的成本和风险,不如就在那边落袋为安了。 不过也有例外,一些体积小而价值大的奢侈品,又或者确定有销售渠道的特定商品,船队还是会用牲口运输到地中海装船送到欧洲本土的。而就是这些商品,其实在登岸后,在港口城市也卖了一部分了。 现在等着卖的一些商品,除了路易莎有心推出的瓷器,其实量非常少——不过那些基本就不是走量的商品!之所以要一路艰难运输到西岱,就是因为那些商品轻巧,运输不费什么功夫,同时真就是只有贵族,还不是普通贵族能买! 而整个瓦松,有钱贵族最多的城市就是西岱了。 所以别看这些商品不多,价值却可能非常惊人。因此路易莎预估,如果瓷器推广顺利,再加上这些奢侈品,这一趟的赚头达到二十万镑的级别,倒也不是不可能——有这笔钱在手,路易莎和纪尧姆的手头一下就能松快了。 当然,前提之一就是瓷器推广顺利,而路易莎对此还挺有信心的。她已经拿瓷器问过身边的贵妇们了,普遍都很惊叹,也很喜欢,说明这作为一种奢侈品,大家是吃这一套的。至于最后到底能到什么高度,那是另一回事。 而等到路易莎的宫廷晚宴举办后,最后悬着的心也能放下了。宴会上不少人都对这种从未见过的餐具很是好奇,也有消息灵通人士知道,这是海贸而来的东方货,很得王后喜欢。 既是王后喜欢,又是听着就珍贵的海贸商品,大家自然只有觉得好的。更何况,真的使用后,也确实不错——表面光洁无瑕,烛火的照耀下还散发着细腻的光泽,让人想到翡翠、象牙等雕琢成的器皿,但又不完全一样。 总之,透露着一股子高级,让人看了就喜爱。甚至有一些参加宴会的贵族还偷偷将一些餐具藏在了身上,打算带走。这种事发生在贵族身上感觉上特别low,但在古代欧洲还挺常见的,他们也不认为这是很严重的事。很多宴会主人看到客人穷,本就习惯将值钱的金银餐具送他们的。 路易莎也早有预备,吩咐侍从告诉他们,拿出偷带的餐具,离开的时候王后会送他们一件的。不是舍不得,主要是用来开宴会的餐具都是成套的,你偷一件、他偷一件的,最后餐具都不成套了,就很讨厌。 而送的瓷器则是一个宣传广告,参加宴会的人还是少,但他们有各自认识的人。得到王后宴会上赠送的瓷器后,他们回家和自己的家人朋友们展示、炫耀,这就一下影响几何倍增了。而且能参加王后宫廷宴会的人,他们认识的人也不出差,都是瓷器这种外来奢侈品的潜在买家呢! “这就是‘瓷器’吗?最近大家都在谈论这个,果然名不虚传啊。”说这话的是娶了路易莎远房堂妹的卢卡斯。 虽然在瓦松王国的权力交接后,他家比过去安娜王太后时期受冷落不少。但到底骑墙骑得不错,再加上有一桩此时看来不错的联姻,到底还是保存下来了。如今看着,估计风头过去了,还有机会东山再起。不过就算这样,当下王后举办的高规格王宫盛宴,是没机会出席了。 他看到瓷器,还是在西敏公爵这儿,他们的私人关系一直维持得不错。 而在西敏公爵这里,展示给他看的瓷器,并不只前一天晚宴后王后送的一只有王室三叶草纹样的青花瓷盘。另外还有一只青瓷碗、一个钧窑酒杯。显然西敏公爵不是普通贵族,有自己的门路,甚至是直接从王后那儿,弄到了这些。 钧窑酒杯那种瑰丽神秘的玫瑰紫就不说了,看得卢卡斯赞叹不已。另外的青瓷碗他则更喜欢,说道:“这很像是一种鹅卵的颜色,不是吗?淡淡的青色……这样的颜色实在是太美妙了,自然界很少有这样颜色的佳石。” 西方不太看重玉石,认为那就是石头的一种,和宝石是两种东西。不过话说回来,石头和石头也是不同的,有的高级石材可以用来做雕塑、琢壁炉,甚至制作成家具之类,算起来价格也非常高,非达官显贵不能用。 “而且还这样晶莹剔透、光滑细腻,真是让人不舍得使用了……听说丝国普通人也是用这种瓷器做餐具的?”卢卡斯有些感叹。 “我听说不是这样的,丝国当然也有穷人,他们会用陶土或者竹木制作便宜易得的餐具。就算用瓷器,也是地方小作坊制作的,成品要差很多,不会这样漂亮。我们的船队去到东方采购时,本来就是打算回来卖给贵族和有钱人的,所以都是采购的优质商品。” 西敏公爵这话能是哪儿听说的?只能是从路易莎那里了。这是真的,但路易莎没说的是,最好的瓷器都是官窑的,那就不是一群‘西夷’能买的了,有钱都买不到。 “这样说我才觉得真实,如果丝国人人都能使用这样漂亮的日用器,那就真是伊甸园了。而我们都知道,凡人已经被赶出伊甸园,再也回不去了。”卢卡斯一脸‘这才对嘛’的表情,松了口气的样子。 看起来卢卡斯是真的觉得瓷器不错,而不单纯是借着瓷器吹捧西敏公爵(毕竟东西是西敏公爵的),又或者间接吹捧王后(这可是王后主导引进至瓦松的)。而这也是西岱权贵和有钱人,见到瓷器后的普遍想法。 本身就很好的商品,还切中了上流社会的需求,最后还有王室倡导,想不红都难!脑子转的比较快的人已经打听哪儿能买到瓷器了——一些人是知道有一船半瓷器进了西岱的,这么多瓷器,总不会是全给了宫里吧? 当然不是,路易莎留了足够开宫廷宴会的瓷器,以及一些自用的和送礼的,还有八、九千件瓷器呢!这些都是预备要卖的。 八、九千件瓷器,听起来挺多,但首先这不是一次性放出来的,也不会全都在西岱出。路易莎估计,这次在西岱,首批也就放出两千件的样子。而这些瓷器多数是成套的,少的五、六件一套,多的十多件一套,所以两千件瓷器就只有三四百套罢了。 这样一看,竞争还挺激烈,不是所有想买的人都能买到。所以一个礼拜后,有私人销售商开始售卖总数两千件的瓷器,几乎是一售而空。而就这一手,就是两万镑出头的收入落袋了——平均每件瓷器要价10镑了,是真的贵啊! 不过对西岱城里真正的权贵和有钱人,花了几十上百镑买一套瓷器,这可是当下的王室同款,是人无我有的奢侈品,这又不算什么了。 “殿下,那些销售商都希望您能发恩,多出售一些瓷器呢!”从外面走来的博福特伯爵夫人笑着说道:“有一位为我和几位女士提供镀金珍珠、象牙梳子之类商品的可亲夫人,她也是这次分销瓷器的私人销售商之一,可惜她本金不够,也没有过硬的人脉,只拿到了十几套瓷器……这次还请求我帮忙说话呢!” “这是第一批瓷器,我不希望价格飞快下降……而西岱,短时间这么多瓷器出售就差不多了,再多就维持不住高价了。”路易莎没有改变主意,转而说道:“不过,如果有人愿意将瓷器分销到西岱以外的地方,尤其是外国,那就没问题了,我这里可是很欢迎的。” 没办法,什么时代奢侈品市场都是相对小的,尤其是当下还没有真正培养起瓷器消费市场,短时间内在西岱投放2000件瓷器就差不多了! 不过就算如此,路易莎也不为剩下几千件瓷器的销售发愁,一方面是可以慢慢卖,天知道下一批如此品质的瓷器运来还要等多久。另一方面,西岱只是一座城市而已,即使它是瓦松的王都,也改变不了这个定义的本质。 “将瓷器这种新鲜商品销售到外国吗?这倒是个很好的主意,我也不怀疑外国佬同样会爱上这种精美的工艺品——它们确实很漂亮,再说了,这上头在您和陛下的带领下,我们西岱宫廷已经做表率了。”博福特伯爵夫人听了点点头。 虽然说,此时的西方世界类似‘战国时代’,大大小小很多国家不说(是的,战国时代不只有战国七雄,其实有些小国甚至是在战国末期才灭亡),谁也奈何不了谁的强大王国也能一口气数出几个。但即使是战国时代,战国七雄之中也会有上位圈和下位圈,而上位圈国家也存在文化影响的高下。 譬如说秦、楚、齐、赵就是相对上位的,而齐的文化影响力最大最强的,秦是军事实力最强的,楚国是土地最多、独树一帜的…… 瓦松在此事诸多西方国家中绝对是强国之一,甚至说最强也没问题。更不要说从文化的角度了,自罗马时代后,这里一直是文化上的中心!其他王国很难不受他们影响,大到政治制度(譬如分封制),小到上流社会穿衣梳头的样式,多的是从瓦松这边学的呢! 这一点上流社会尤其明显,毕竟中世纪的普通人也很难了解遥远地方的人们怎么生活,更缺乏经济实力,想学也无从谈起。但在上流社会就不同了,他们有那个意愿,也有那个能力。 所以如果是一件已经在西岱宫廷流行,进而西岱上流社会都接受的奢侈品,在别的国家受认可,好像也不是什么难事儿——当然,事情不会有说的这么容易,凡是有个过程,不过就算有难处要克服,可以想象也不会多难,属于是经商赚钱该动的脑筋了。 事实也是如此,有的商人已经想通这一点了,正在接触路易莎的代理人,要分销瓷器去外国。这不只是急着赚钱,也是考虑到以后……眼看着瓦松是打算向西方世界引进‘瓷器’这一新商品了,一旦成功,未来就是源源不断的财富!有这样的前景在,赚这一笔快钱都是其次了,更重要的是抢先入行、建立公会、构建销售渠道这些。 而被这些有眼光,也敢于下注的赏人一分销,又是三千多件瓷器出手了。所以这又有三万多镑——当然了,和之前的两万多镑类似,都是终端销售价,路易莎这里是没有这么多钱回笼的。不过,前后两批瓷器出手,三四万镑是有的。 这当然不是路易莎的钱,是瓦松王室的钱,换个说法就是纪尧姆的。毕竟这是封建社会,‘朕即国家’‘国库就是私库’。不过,如果路易莎想的话,她对这笔钱肯定是有使用支配的权力的。嗯,别说这本来就是她赚的了,就算不是,纪尧姆也一项让她主管财务了。 “听起来还不错,唯一的不确定是,如果后续还有源源不断的瓷器涌入,是否还能像现在一样挣钱。这和糖不一样,它不是消耗品,对吗?”纪尧姆得知了此次海贸的利润,尤其是瓷器的亮眼表现后,表现得很冷静。 一方面他性格如此,而且也确实向来不在乎钱,就很难受影响。另一方面,也是一直以来路易莎太能搞钱了——虽然站在路易莎的视角,会觉得有一些经济困难时期,她为了搞钱也是想方设法、殚精竭虑了。但真要和此事缺钱的君主、诸侯们比,她被上的那点儿强度根本不配称之为强度! 应该说,路易莎感受到的困难时刻,对其他君主、诸侯就是日常。君主和诸侯们有钱是有钱,那也是个个能花钱的啊!所以他们的财务状况永远在崩溃的边缘,做这没钱,做那也没钱。但神奇的是,只要没有军事行动的重大失败,政治手段上的巨大失误,缺钱从不会让他们的统治真正崩溃。 这大概就是封建社会吧,尤其是在组织构架和文化传统决定了底层造反,几乎没有成功可能的西方世界。 “是的,瓷器挺耐用的……不过这不是问题,就像珠宝首饰一样,它们也是珍稀而耐用的,可我们不是每年也会消耗不少钱财在这上面吗?而且,今后瓷器进口多了还可以降低价格,这样买得起的人变多了,利润还是可以维持差不多的水平的。”对此路易莎当然也是考虑过的。 现在的超高利润不可维持,路易莎当然有心理预期。但就算利润下降一大截,从远东万里迢迢运来瓷器,也是值得的!它依旧是一种高利润商品,对海商来说,在胡椒价格眼看着无法持续□□的当下,是比香料更好的选择。 “制作这种瓷器很难吗?”纪尧姆也拿起了一只白瓷碗,乳白色毫无瑕疵,像是想到了什么,忽然问道。 路易莎猜纪尧姆是打着自主生产的主意,也不奇怪他有这种思路,但还是摇了摇头:“这很难,不只是技术上的问题。当然,技术也很重要,这不是运来几个烧瓷工就能兴旺的产业——更难搞定的是原材料。” “虽然我知道,烧瓷器和烧陶器很像,都是用泥土做胚,但不是所有泥土都能做瓷器,尤其是优质瓷器……” 第240章 穿越中世纪240 路易莎很看重瓷器, 认为它作为一种新商品,在西方能有很大前景。不过,这本身只是一项进出口贸易罢了, 除推广之外,她也没有更多可做的了。所以除了日常使用、推崇瓷器,给亲友赠送,还将之当成了一种‘国礼’, 送到了国外的王室手中,也没什么可做的了。 她的精力和时间不出意外的, 很快又回到了之前一直在忙的事上。 具体来说, 最近她精力放的最多的还是西岱改造工程——原本只是修新王宫(目的是为了扫除旧影响,构建纯粹的新王统治,同时还有一些后续的集权操作,需要一个新王宫,这一手还是学的路易莎记忆里的法国太阳王路易十四呢),连带着修一个连接新王和西岱城西北部的‘新区’。 这个新区可以认为是一个小镇, 但却是住满权贵富豪的区域。到时候外省来的贵族,乃至于有钱人,为了靠近王宫肯定是要就近居住的。这里开发的好一些,那些人来住的心理障碍也会小一些,另外还能赚一笔房地产的钱,多少补贴些修建新王宫和新区的巨额开销。 然而,在城外修建王宫也好,另起炉灶弄个新区也罢, 其实都是无奈之举。如果可以的话,路易莎巴不得直接在西岱修一个新王宫,然后搞西岱城大改造, 让整个城市变好,并在城内搞房地产开发呢! 那样才能惠及更多西岱普通人。 之所以没有那样做,还是钱的原因。修新王宫和新区已经够费钱了,如果要搞西岱城改造,那花钱如流水的日子就真的来了,根本负担不起——这几年路易莎也搞了西岱城改造,但都是根据过去在布鲁多城市的经验,搞的惠而不费的小修小补,像是打水井、修厕所、建垃圾池、整修排污渠之类。 这些当然给西岱人民带来了好处,因此纪尧姆和路易莎在西岱百姓中名声很好。但对路易莎来说,这远远不够! 转机出现在最近,一方面,可以预见的,和巴伦打过这一仗后,赢的干净利落的瓦松有足够的威慑力,几年之内估计不会有大的战争了。另外,王室的男婚女嫁都完成了,每个人有了不错的安排,王室也不会有大开销了。 另一方面,在路易莎,以及她的团队的努力下,王室有了可观的额外收入。如果说,房地产开发和彩票收入只够补贴新王宫和新区建设的。那么发展纺织业、梳理王领的各个集市,甚至这次海贸带回来的‘横财’,就真的填满已经空虚了不知道多少年的国库了! 而有钱之后,之前想要做,却因为没钱不能做的事就提上议程了——说实话,改造西岱城这种工程真的被提上议程,大臣们都很意外呢!毕竟不同于新王宫,国王要修新王宫这一点儿不值得奇怪,可要把自己国库里的钱用来改造城市,改善普通百姓的生活环境,这在中世纪的体制下,堪称奇葩。 的确,中世纪也会称颂善良仁慈慷慨的领主,但善良、仁慈、慷慨这些一般是指领主对手下的骑士,再次也得是财产超过一定数字,能够缴纳财产税的人。至于穷苦百姓?基本只有压榨奴役而已,几乎没有贵族关心他们的生存……所谓‘礼不下庶人’,如是而已。 不过,这到底不是要让大臣们出钱,国王打开了自己的国库(国库和私库是不分的),他自己都愿意,别人还有什么好说的呢?更不要说,搞这样的大工程,油水是很丰厚的,大家都有机会赚一笔,这就更没理由反对了。 在大家的猜测中,是王后说服了国王这样干。因为路易莎还在布鲁多时,就展现出了对城市改造的极大‘兴趣’,这怎么看都像是她会做的事——某种意义上,这些人也没猜错,只有一点,路易莎对纪尧姆谈不到‘说服’。 她其实只是提了一下,纪尧姆就同意了,其爽快程度让路易莎都惊讶了。 只能说,纪尧姆确实不太在意这种事,而且他对路易莎有着充分信任——是的,纪尧姆其实也没有改善穷苦人生活环境的善心,他本质上和此时的大贵族有着差不多的三观。只是在这差不多的三观下,他又算这个时代的道德楷模(他是骑士表率,就算是道德楷模了)。 他能轻易答应这件事,还真就是因为不在意花钱(国库有钱的话),以及对路易莎的信任了。 当然,城市改造,而且是这个年代来说算高标准的改造,这不是有钱就能成功的。这里面牵涉到千头万绪,如果不能做好规划、监督等工作,钱就是打水漂了。到时候花钱如流水也只是养肥了一些人,实际西岱并不能改造到路易莎想的样子。 为此,林千秋召集了‘施工委员会’的人,以及一些大臣开会。施工委员会当初是为了修新王宫和新区才组织起来的,这时候西岱改造也拉上他们,主要是为了让他们在王宫和新区工程大抵完成后,还有理由留在西岱,并和王室绑定得更深。 再说了,改造西岱这么大的工程,必然会造就一批既得利益者。一些人从中吃拿卡要,这在这个时代是无法避免的!而既然如此,那作为拿钱的权力顶端,路易莎能做的就是分配上下功夫了。利益给谁不给谁,通过这一操作也是能做很多事的。 除了原本就是自己人的一些人肯定有一份,这些施工委员会成员,选择表现好的也撒下一些,这就是一种‘千金买马骨’了——想要贵族们离开世世代代经营的封地,来到西岱,只是让他们过纸醉金迷的生活,以此腐化他们,这还不够! 对很多还能保持意志的贵族,得有实实在在的好处才行。 这一次给这些人偌大好处,其他人也会想,靠拢王室就能如此的话,自己也行啊!肯定会有一些人在此影响下来到西岱,献媚王室。而献媚王室的贵族多了,王室的‘势’也就成了,之后就算不做什么,也会有更多的贵族如此。 这次来开会,施工委员会的外省贵族也非常积极,无他,利益驱动而已——过去大家都觉得出钱给王室修什么王宫、新区,肯定是亏本买卖。哪怕加入施工委员会,可以吃拿卡要一些,也只是弥补损失而已,谈不到得到什么。王后许诺的赚钱,大家是不当真的。 但随着项目展开,大家对这个项目是越来越上心,因为发现这真能赚钱!而且还是细水长流不断的赚头!所以现在要搞规模更大的西岱城改造,他们都是举双手赞成的。 会议开始,先是代路易莎发言的一位骑士说明了西岱城改造工程的难点,讲了今天开会就是为了先理清楚其中的千头万绪,让所有的工程项目都能明晰起来,不要到最后成为一笔乱账。 然后就是真正的城市改造专家出场,他们都是之前帮路易莎做过城市改造的人才。原本要么是做建筑师的,要么就是在市政府工作,在规划项目上有着得天独厚的本能……他们拉出了一张西岱地图,就开始和与会人员讲解。 其实从这张地图就能看出,路易莎对改造西岱是早有想法了——西岱作为王都肯定是有地图的,但哪怕是王室收藏的西岱地图都不可能详细到这个地步!这完全是路易莎为了改造西岱,派出不少人实地测绘的成果。 等到专家们说完,大家也就对城市改造要做哪些事有了大致的印象。接下来就是重头戏了,谁能承包这些活儿。 “就像之前那样,还是由商人来招标。”路易莎宣布了承包工程的基本办法。 之前布鲁多的城市改造,乃至新王宫、新区建设,分派工程也是用的招标的方法。这样可以最大限度调度民间力量,多点开花,省事儿的同时也能加快建设速度。毕竟很多个小工头同时开工,官方只负责验收而已…… 另外,让商人来招标承包,还有另一个好处,就是一开始花钱不多。 毕竟自己组织人手,人工物料一旦开始支出,那就都是钱了。而商人承包则不同,做工程的惯例,肯定是要垫资入场的。之后结算钱款,就算不拖延账期,工程验收通过就给钱,那也是好长一段时间了! 这能缓解资金压力,甚至能让一些人借此发财——工程款会有一个资金池,在资金流出前,一些人是有钱款的管理权的。甚至,大胆一些使用那些钱也不是不可能!这些钱最简单的,拿去放高利贷,那也有很大的赚头啊! 所以,由商人招标,虽然不比自己直接让人承包工程赚的多(后者吃拿卡要的机会更多、更没底线,前者好歹是有数的,多数就是拿些商人给的回扣而已),也有不少人支持如此。 当然了,路易莎说一句‘商人来招标’很简单,具体怎么把各项工程分段,拆分成不同的招标工程包,供商人来竞标,这是很复杂的。有的工程还好一些,有的工程却得考虑和其他工程是一个系统的,分给不同的团队做,最后能不能统合的问题。 所以之后开会就是围绕工程分配来的,还根据不太的招标工程包制定了竞标条件……至于更细节的事儿,则不必路易莎带着这些人开会讨论,自有下属们补充完善。 但即使如此,这个会也开了三天,开一天休一天,花了一个礼拜才开完。 在最后,路易莎还特别提了一点:“改造西岱有一个和过去城市改造不太的地方,那就是大学。西岱有不少学校、来自外地,甚至国外的学生,这是一个优势,得好好利用起来。” 在路易莎想来,此时说得上教育中心的,也就是一个瓦松的西岱,一个罗兰西的博洛尼亚了。作为一个教育中心,一个‘大学城’,不说文化上的影响力,单纯从算经济利益,也是不少的——教育也是一门好生意,更不必说年轻学生的消费力了,做大做强后,至少源源不断支持一个大集市,活跃西岱本地经济是没问题的。 所以,改造西岱城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把城里的大学统合整理好。魔/蝎/小/说/m/o/x/i/e/x/s/.c/o/m 240-250 第241章 穿越中世纪241 路易莎身边的亲信都不陌生她对‘教育’的重视, 以及对‘大学’这种教育机构的推崇——前者更容易看出来,毕竟在这个文盲多的惊人,即使贵族也多数不在乎文化教育, 很多贵族子弟文化水平停留在‘不做睁眼瞎’阶段的时代(甚至有的贵族子弟也是睁眼瞎,也就是说,连字都不认识),路易莎自己博览群书不说, 身边也多的是才学出众之辈。 甚至,原本没什么文化的人去到她身边, 一旦因为能力得到重用, 也会被她要求‘多读书’‘多学习’。 而后者,对大学的看重与推崇,就得是留意路易莎说话做事细节的人才知道了。路易莎每每提到大学,总是特别宽容(大学师生在任何时代都是思想更加活跃的一批人,这种特质放在封建社会,就是‘不安分’, 这也导致统治者总要对他们有所限制)。而如果听说哪个青年打算去大学求学,评价也很正面。 其实路易莎也知道这年头的‘大学’和后世的大学根本不是一回事,最明显的,大学学的科目主要是神学就够让路易莎这个现代华夏人无语了。 当然,这也无可指摘,毕竟大学的起源正是一些有远见的高级神职人员眼见神职人员素质劣化,从而组织的培育神职人员的地方——现在的大学也有教法律、医学等少数几类知识的,可神学依旧是占据学生主要精力的‘必修’。 但是, 不管怎么说,相比起出身贵族所以理所当然占据更好的资源,大学的出现就是一个进步!给了这个时代的平民子弟不多, 却真实存在的向上流动的机会(虽然进大学求学,也需要一定财力支持,最穷苦的底层人无法走上这条向上的路)。 另外,大学别管学的什么,出来的学生普遍是强于没有大学背景的人的。这也不奇怪,大学说是主要学神学,可能进大学的,本身就算这年代的知识分子了,至少能读写拉丁文。而且神学又怎么了呢?中世纪神学就是显学,就像华夏的儒学一样,发展到顶峰,早就将很多其他的东西吸纳进自己的体系了。 哲学、政治、经济等方面的东西都有,只看学的人有没有心思往特定方向钻研而已。 再加上大学有一些学习过程,这对求学也是一次筛选,考验他们的学习能力、独立生活能力——多数大学生都是离家求学的,而这个时代的离家求学和后世可不一样,求学地往往谈不到舒适周全,而通讯条件的恶劣,又让亲友很难及时给出支持。 想想后世学生,哪怕是留子们,也不至于如此吧?但大家还是普遍觉得留子们留学回来,独立生活能力是得到了极大锻炼的(当然,特别有钱的留子除外,有钱在地球上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生活得很好。根本不需要适应当地,以及独立生活)。 总之,能够大学毕业的大学生,不必怀疑,学习能力、知识面、自主性,乃至于抗压能力,都是此时的佼佼者了。 “殿下是想将西岱建设成为独一无二的‘大学之城’吗?”会议结束后休息时,吉娜就笑着说道:“这是很少见的想法呢,而且当地居民可能不会喜欢……当然了,重要的是殿下的决定,只要您决定如此,一切会很顺利的。” 搞教育中心、大学城确实少见,知识分子太密集是此时统治者们本能排斥的。更不要说此时的知识分子多数都是神学家,哪怕不是神职人员,也是亲教廷的……呵呵,在西方世界的社会体系下,教权和王权可远没有看上去那么和谐。 这不只是权力就那么多,从大局的角度,宗教实体会和政治实体竞争。而是具体到个人,这种情况也很常见,还更不可控——主要是神职人员对侵蚀贵族政治权力,乃至王权,是真的很有主观能动性。 在这里,神职人员并不是扮演了现代人会下意识觉得负面的角色,而是相当励志的! 这年头贵族是世袭的,祖祖辈辈是贵族,个人才可能是。这些人含着金汤匙出生,什么都不用做就可以掌握权力,站在社会阶级的顶点,享受天然的种种优越,并理所当然地鄙夷自己以下的人。 而神职人员呢,虽说如今也流行起了贵族次子进入教会,但总的来说教会用人还是讲究‘英雄不问出处’的。所以是真的有不少教皇、枢机、大主教这样能与国王平等,甚至隐隐优越的高级神职人员,他们就出身平民之家,父亲可能是个农夫、皮匠、马夫…… 现代人会觉得这很励志,人家是凭能力做到的,一路卷出来,值得敬佩。可在此时,贵族只觉得惊恐——一个父祖辈卑贱无比,自己可以随意处置,很大可能成长于臭烘烘、猪圈一样房子里的人,有一天就和自己地位对等,甚至能对自己指手画脚了? 冲击、恐惧中隐隐夹杂着生理性厌恶。 而平民出身的神职人员,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地位来自于宗教,来自于教廷,所以对扩大教廷权力有着本能的热情。这可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权力欲,也可能是对教廷‘士为知己者死’的狂热在起作用。当然,更可能是二者兼而有之。 “是的,我希望西岱有更多的大学,不过培养神父的大学就算了,不需要增多。而是可以通过一些引导,让大学之中教授法律、哲学、医学、历史、文学、会计、建筑等知识的学院增加,培养更多有真才实学的青年。”路易莎对培养神父肯定是不感兴趣的,她预期建设的学校是牛津剑桥近现代以前的样子。 大学里会有单独的神学院,其他学院也会多少有些神学课程,但也仅此而已(神学院与神学课程,在这个年代做教育是无法避免的)。总之,就是向现代大学过渡的形式——路易莎也不能一下就拿出现代大学的模板,那在这个时代是行不通的! 所谓‘领先半步是天才,领先一步是疯子’,不外如此。 “至于大学生很不安分?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增强大学的管理解决大半……现在的大学确实太松散了,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学习,怎么能那样放任学生们,除了上课什么都不管呢——他们甚至上课都很随意!”路易莎有些不满地说。 “而且管理严格的话,大学当地居民的怨言也就少大半了吧?” 不管后世大学附近的居民是怎么看待大学生们的(华夏普遍欢迎吧,大学生普遍被认为素质较高,而且大学城在附近,往往意味着商圈繁华且物价较低,这都是好处。不过西方似乎挺讨厌大学城在附近的,居民和学校、学校学生常有冲突),至少此时本地居民是真的不喜欢大学生们。 是的,来大学求学的学生会在本地租房、吃饭,活跃了市面,让一些当地居民有收入,这是看得到的好处。可是这种好处又不是所有人都有的,而且天长日久的好处是很难让人牢记的!多数时候大家还是更关注大学带来的麻烦。 血气方刚、脱离家庭、无人管束的年轻人,这样的人聚集起来,这在古代社会从来都不是好事!这些年轻人要么愤怒,对很多事不满,要么沉湎于男欢女爱和酒精,过着醉生梦死的浪荡日子。而无论是哪一种,都对当地社会风气有很坏的影响。 “看来殿下是真的很重视这件事,都考虑这么多了。”吉娜听了路易莎的话,眨了眨眼睛。不过她对‘大学’这件事本身没太大兴趣,并没有问更多,很快就转移了话题:“……殿下,我新作了一首诗,朗诵给您听,好吗?” 吉娜一向喜欢写东西,之前就会将路易莎讲的故事进行书面化润色,整理辑录起来。平常写写诗歌也是此时贵族女性常见的消遣(也是技艺),路易莎并不意外这事儿,只是点点头示意吉娜随时可以。 吉娜取了自己的诗来,看到羊皮纸的厚度,路易莎就推测这不会是一首‘小诗’。实际也没错,那是一部叙事长诗。 路易莎听她朗诵后,觉得以现代的标准,太晦涩抒情了。但以当下的标准无疑是超前而出众,能引领潮流的佳作,便脱口而出:“写的好极了,我觉得可以出书呢!《玫瑰传奇》这类长诗作品不是很流行吗?” 吉娜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倒不是‘出书’这件事有多震撼,而是对中世纪的人,尤其是女性,很难将‘写书’这种事和自己联系到一起,那太遥远了。 不过路易莎这样一说,大家就觉得没什么不可以的——大家也听了吉娜的诗朗诵,同样觉得写的很好,语言清新优美,故事引人入胜。相比起他们听过的写在书里的长诗,多数还要更好,那些诗歌可以成书,为什么吉娜的不可以? “出版书籍吗?是不是要找一位书商来商量这件事?常常进宫卖书的那位可以吗?”有人迅速给吉娜出起了主意。这年头的‘书商’不只是卖书,多数同时也是出版商,会自己印书的那种出版商。所以要出书的话,找书商是对的。 “要雇一些书法优美的抄写员,不然匹配不上吉娜的诗,对了,还有绘图的袖珍画画家。现如今在西岱最出名的袖珍画画家有哪些呢?” 这个问题一出,大家就七嘴八舌讨论起来了。主要是路易莎喜欢读书,即使以此时贵族的标准,买书也过多了。这件事不是秘密,很多人都说王后书籍是仅次于珠宝的一笔财富(此时书都很贵!)……而这还是因为路易莎的珠宝太惊人了,所以书籍才会‘仅次于’。真要说的话,她的书籍价值超过很多贵妇的珠宝。 有路易莎这样的主人,她身边的人当然也会对书籍的事多少有些了解,所以这时候无论是谁都能说上一两句。 “抄写员和袖珍画画家啊……”在侍女和女官们兴致勃勃讨论这些的时候,路易莎却陷入了沉思。她其实是由出书联想到了印刷术……当然,也不只是因为吉娜的诗歌可以出书的原因,还因为之前提到了‘大学’。 路易莎平常经常买书、看书的人,怎么会不知道这时的书基本是人工抄写的?而作为一个华夏人,由此想到印刷术,考虑推出印刷术,简直是一种本能反应。只不过,在经过一番考虑后,路易莎又放弃了印刷术的想法,至少暂时放弃了。 主要是,此时西方世界的书籍需求量真的不大,毕竟识字率摆在那儿呢!基本上,手抄书也能满足需求了,而要搞印刷书,市场在哪里呢? 印刷书肯定是不如手抄书精美的,手抄书可以灵活搭配艺术字体,插图也是五彩缤纷的。而以此时的技术条件,就算搞出了印刷书,也不可能做到手抄书的水平。 这样一来,高端市场就无法和手抄书竞争了,毕竟有足够财力的人要的就是面子,书籍作为此时一类奢侈品,也要能彰显社会地位。如果要讲究‘实用’,他们也不必抄写员抄得那样兢兢业业,还让画师以图画装点。 而如果不算高端市场,现在的图书市场还剩下什么?其他人有购书需求吗——有是有的,但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 像是宗教书籍,包括《圣经》,以及《圣经》相关二创(理论上来说,二创应该是禁止的,但就像很多戒律一样,当下都形同虚设了),除开贵族和高级神职人员使用和收藏的精美手抄书,也有不少普通神职人员和信徒有‘平装本’的需求。 此时很有名‘腰带书’,就是为了方便朝圣信徒和普通神职人员使用,做成后世口袋本大小,可以拴在腰带上的《圣经》。可以想象,这种‘腰带书’,除了个别人的特殊版本,多数都是比较朴素的……这就算这年头的‘平装本’‘口袋本’。 但即使是‘平装版’‘口袋本’,此时的价格也绝不亲民——这听起来还不错,似乎可以印刷这类平装本的《圣经》故事或相关二创?实际不然。做这种书籍的生意得得到教会的许可,过去分散的、小打小闹式地手抄,或许这条规定还有人躲得过。但如果要大量印刷的路子,那就想瞒也不可能了(中世纪可不是文艺复兴时期以后,教会是真的会管的!)。 路易莎作为瓦松王后,也不是怕教会拿这件事找她麻烦。只是何必呢?如果只是想赚钱,办法有的是,根本不用做这个,何况这个行业其实也没多少钱可赚——触教会的霉头对中世纪的权贵男性还好一点儿,可女性就麻烦大了! 而如果不做宗教书籍,那就是‘流行书籍’或‘工具书’了。 前者不必说,如果吉娜的叙事长诗要成书出版,也属于这类。这种‘流行书籍’的问题在于,多数时候并不是书商找人抄写再卖出的,一开始都是读者自发的,要么自己抄,要么找抄写员代抄……所以才说是‘流行书籍’,就是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审美与感情需要’的东西。 当然,走红后也会有书商介入,这倒是印刷术能派上用场的时候了。唯一的问题是,这年头十年八年都出不了一部‘流行书籍’,要真靠流行书籍支撑印刷业,行业都要饿死了——除非路易莎为爱发电,贴钱经营印刷厂。 至于还有‘工具书’,在这个时代,工具书其实就约等于‘课本’。律师、医生等职业,从事之前需要学习专业知识,自然也要用到承载知识的‘课本’——即使说有的行业还可以老师带徒弟、口口相传、单纯手把手教学,律师、医生等职业也是不行的。因为知识量太大,而且要求精确,所以必须有系统成文的课本保证不会学走了样! ‘课本’这种东西,在后世西方都卖的死贵,现如今只会更贵。但这又是必须的,不得不买,后世很多西方国家的出版社就是靠课本生意撑着的。所以如果路易莎要靠课本支撑一个印刷厂,理论上具备可行性。 这样细水长流印刷课本(学生数量不多,每年的课本出货量不会多,但好处是能一直做下去),再搭配偶尔有的爆款‘流行书籍’,印刷厂就能活得不错了。或许赚大钱是不会有,可这是‘印刷术’的火种啊!作为一个华夏人,如果人在古代,有机会点印刷术的科技树,难道会放过吗?这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信仰了。 更何况,这确实是对‘人类文明’都有好处的事。 只可惜,过去路易莎也考虑过这些,印刷课本的可能性只存在于‘理论上’而已。最大的问题是,此时人们的课本多数都不是统一版本的。除了一些青史留名的大学者留下的专业著作,成为了某个学科的公认课本,很多时候用什么课本全看教授的老师怎么说。 具体可参考《哈利波特与密室》,里面新来的黑魔法防御术教授哈洛特给这门课换课本,全是自己写的冒险小说,这都没问题,学校也认可了。这某种程度上就说明了西方的某些教学传统,大学教授在课本选择上权力很大。 现代都是这样,没有在课本上多少做些规范的中世纪就更是这样了。 在一个老师没多少学生的当代(现在的大学基本是小班,除了上神学课的教室,不可能有多少学生),最极端的情况是一个老师用一种课本,这要怎么印刷?一本书只印有限数量的话,印刷相比手抄的成本优势根本体现出来,那又何必搞印刷呢? 是的,印刷这条路本来是被堵死了,但刚刚想到印刷术前,不是说到了‘大学’吗?这一点提醒了路易莎。 路易莎既然打算统合西岱城里的大学,使其规范化,并靠拢牛津剑桥那类古老大学过去的形式。还要在此基础上,引导新建更多的学院,招收更多的学生(非神学)——这不就意味着,她有机会统合课本的同时,还增加课本这个市场的总量? 倒不是说一门学科定死了只能用某种教材,但她可以选定几种权威教材,让教授只能在其中选择,甚至可以自己组织人手编纂更好的教材。这么做说是影响了教授的教学自由,实际对学生是更有好处的! 老师自选教材的自由下,实际是泥沙俱下……教学是雕琢学生的过程,课本本来就应该有所规范! 能搞印刷业,这让路易莎一下有些兴奋起来,这不在于其中有多少利益,而是这是一件有成就感的事儿! 于是想到就去做,路易莎很快让人去调查了当下的出版业情况——不出所料,市面上基本是手抄书。这是个爆款‘流行书籍’也能卖上万册的时代,不过这可能是许多年间,由不同的书商,雇不同的抄写员和袖珍画画家手工完成的书,累计的销售量。 当下出版业的情况是没什么参考性了,或者说,真要拿这个做参考,路易莎这个时候就该打退堂鼓不干了。 于是路易莎干脆丢下现有的出版业运行方式,按照自己的理解去筹备——首先解决印刷术的问题,是做木雕版,还是铅活字印刷?路易莎没做太多思考就选择了后者。 如果是在华夏古代,路易莎会选择前者。虽然华夏很早也有了活字印刷,可直到近代西方更先进的活字印刷术东来,一直是雕版印刷占主流的。因为活字印刷术的理念很现代、很先进,可在古代环境下并不合适。 首先就是华夏文字不同于西方的字母,字母只有那么些,汉字的话,就算只算常用字那也有一大堆了。这就给排版带来了很大麻烦,如果要求排版工都是识字的,这在古代可不容易! 另外,这还会带来另一个问题,就是一套活字块的成本——如果用陶土、木头等便宜的原材来制作活字块,印刷质量会很差,印刷不清、墨色隙痕、排版不齐等问题都会反映到印刷品上。但如果是金属活字,则会因为字块太多,成本陡增。 历史上就有朝廷官府用铜活字印书的,印出来的书籍就比较精美了。但即使财大气粗如朝廷,也只制作了两套铜活字,由此可见那不是书商能负担的。 再说了,如果是常年要印的印刷品,活字印刷在成本上都不见得有优势——木雕印板只要保存好,能够用很多很多年的,每年要用的时候就能拿出来印。而如果是活字印刷,总不能今年排好版了印一批,然后活字块挪作他用,明年再排版吧?排版也是成本,年年都来,累积之下也不比做一块雕版便宜了。 活字印刷的优势领域很狭窄,就是要快速印出,且量还不能少的情况(如果要快速少量,这又是手抄的领域了)。 但现在不是在华夏,而是在使用字母文字的西方,这天然适配活字印刷。这种时候,路易莎但凡多犹豫一秒,都是对上辈子所受教育的不尊重! 第242章 穿越中世纪242 西岱城作为此时和罗兰西的博洛尼亚并立的教育中心, 学者和学生是很大的一个群体。即使是保守估计,大几千人是有的——这个人数就很多了,毕竟此时的西岱哪怕是西方数一数二的大城市, 也只有十多万人。 学者和求学学生的存在很是活跃了西岱的市面,他们大多数是外地来此,在西岱城里要生存,从衣食住行, 到用的一张纸、一根草,都得花钱!所以就这大几千人, 不知道给城里多少人提供了生计! 最直接的, 不提供住宿的学院的学生,除了个别能够寄主到老师家中(这也是老师家补贴家用的一个办法),多数还是得租当地居民的房子。至于说间接的、隐秘的……像是城里面的妓女,如果没有学生们,立刻就好多过不下去呢。 毕竟是单身来读书的男性,而且多数正好是十几二十多岁的年龄, 会有这种事再正常不过——现代都是如此,更不要说中世纪了!现代好歹这种事是违法的,社会主流风气也鄙夷如此。但中世纪,真的就是没人当回事了。 中世纪是一个一方面虔诚禁欲的时代,另一方面,私下又因为表面的禁欲,又非常放纵糜烂的一面。就连学者也对妓女,以及男人找妓女的事百般开脱, 直接说这种事是无法禁绝的,为了不让男性因为欲望染指良家女子,还不如对妓女的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男性找妓女解决欲望并不会损坏他们的德行和善功, 不会耽误他们上天堂,所有的罪孽自然有妓女去承担……从这个角度来说,妓女是管不住欲望的男人们道德上的替罪羊,甚至还是整个社会的替罪羊! 不过,虽然这些生活在西岱城的外来学者和学生们,绝大多数有着不错的消费能力(中世纪如果不是有点儿家底,怎么能外出求学?),那也是相对来说的!事实就是,以此时的生产力,这些学者和学生别居异地,还是西岱这样的‘大城市’,大部分也经济上拮据。 这也不奇怪,真正有钱有势的年轻人也不会走上大学的路子。贵族青年可以继承爵位,继承不了爵位的次子还可以找一个有钱有地的妻子,这都不行,军功或者进教会也行。凭借自己的贵族出身,干什么都天然比人有优势。 至于大乡绅、大商人,他们的子侄,其中受重视的也自然有一份家业可继承。 会选择读大学这条路的,要么家里有些家底,但不多。要么就是身在一个颇有家底,只是自己不大受重视的家族——如果是这种情况,这个年轻人出门在外求学,能够得到的经济上的支持其实依旧有限。 所以,这些来到博洛尼亚、西岱求学的年轻人,除了极少数,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当然,这也没什么可抱怨的,这年头生活比他们艰难得多的人太多了。他们的日子以现代人的视角来看会觉得苦,可依旧是很多人不可得的日子呢! 至于这些年轻人在写给家里的信中哭诉的,难以在西岱生存。这一方面在家千日好、出门万事难,有点儿家底的人家,孩子在家时别的不说,总能吃饱穿暖,衣食住行不必自己担心。而在外求学就不同了,什么都需要花钱、什么都很贵呢…… 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只有哭得够惨,才能从家里得到‘援助’嘛。倒不一定真的有信里说的那么惨,似乎家里不马上托人捎带一些钱和东西,自己就要在西岱做乞丐,甚至落魄至死了。 因为这个原因,很多远在他乡的父母、兄姐总是会收到来自西岱的求援信,不是要东西,就是要钱。对此,多数‘资助人’一开始或许还能有求必应,毕竟家里孩子一个人在那么远的地方,谁知道有什么难处呢?但时间一长,怀疑肯定是有的。 那时候,很多老家父母也许会答应给予援助,但给予援助时会有技巧地托付同乡或认识的人亲自送去(这些人一般是有事要去西岱)。这样交付钱物时,还能实地看看,确定家里孩子是真的在学习,而不是学坏了,这才不断问家里要钱要东西。 路德维希就是如此,他上次写信回家,希望父亲能将他的旧裤子,以及一双靴子寄来,另外再寄送5苏来。他在准备给新老师的学费,还差3苏——路德维希其实已经算要钱要得少的了,他日常没什么乱花钱的地方,在求学的年轻人中称得上节俭。还会自己想办法赚一些钱,尽量不寻求父母的帮助(这可能和他与父亲的关系一向紧张有关)。 但就算是这样,时不时写信求援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也引起了家乡父亲的注意,认为他可能在西岱学坏了。学了一些浪荡子弟的做派,在西岱没有学习,而是有时间就在酒馆饮酒,喝醉了还会睡在娼妓的臂膀上! 如果不是这样,很难解释为什么儿子总是写信,信里又都是要东西——生活在偏远外省乡间的小乡绅很难想象王都的开销,什么都不可能自给自足,只能拿钱去买,而物价又那么高什么的…… 哪怕是现代,也多的是老家的父母不明白孩子在大城市打工,怎么会攒不下来钱。这个时代,没有那么多获取消息的渠道,大家都在自己的小圈子里生活一辈子,‘自己即是世界’根深蒂固,不能理解孩子在西岱的生活方式,再正常不过了。 路德维希的父亲就托了去西岱的女婿,送了钱和东西,顺便要看看路德维希有没有在西岱好好求学。 “……你父亲很担心你,你一直写信要钱,他最怕你和那些浪荡子一样一身坏习气,来到大学什么都没学到,然后带着坏毛病回乡做了败家子。”路德维希的姐夫看过了路德维希寄宿的人家,又向这边的街坊打听了一下,确定他还算是个正派青年,这才对他说了几句宽慰的话。 不过姐夫也不解现在的情况,不明白路德维希怎么就花了那么多钱,好奇问道:“你就住在这儿吗?这样一间阁楼也要那么多房租?这些钱在镇上足够租一栋三层的石头房子了。还有,房东既然包了饭食,怎么还写信要食物的钱呢?” 路德维希今年22岁,是个颇为高大健壮的青年,长相也英俊。在家乡时,作为小乡绅之子,是姑娘们中很受欢迎的那种少年。甚至如今人在西岱,他也不需要付钱去找妓女,就能有良家姑娘愿意和他约会调情。 不过他也没多少时间做这事儿就是了,他比同龄人要早熟一些,很早就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作为小乡绅之子,还不是长子,他注定继承不到什么东西了。如果不想将来在自己哥哥的小庄园里做个磨坊主,他就得抓住来西岱求学的机会。 他来求学还是母亲资助的,用的是母亲的嫁妆。不过即使是母亲出钱,他还是得向父亲要钱,毕竟这年头女人的嫁妆也是由丈夫支配的,女人只能领‘零花钱’而已……这也是路德维希每每不忿的原因之一吧。 母亲已经答应资助他上大学了,明明花的是母亲的嫁妆,结果父亲却总是以这样那样的理由不给或者少给援助……只能说,这就是站的角度不同了,站在路德维希的角度,就是父亲吝啬,父亲为难他。而站在他父亲的角度,就是儿子用了他的钱,一笔本不必出的钱! 是的,那是妻子的嫁妆,可是就连妻子都是丈夫的财产,又何况妻子的嫁妆呢?很久以前这笔钱就是路德维希的父亲在掌管了,他早就将那当做是自己的钱了。 “这里是西岱,是王都,城里住了多少人啊!人总是太多,而房子又太少,更不要说这里什么都贵了!”路德维希忍不住对姐夫倒苦水:“您如果不相信我,大可以去租房的人家打听打听房租的数额。” “还有房东包饭食,也只是包一顿而已。而且他们吃的太差了,我这个年纪的男人根本吃不饱,还是得自己买一些食物……” 因为路德维希确实是算节俭的了,所以他说这些话理直气壮。最后还透露了一点儿自己挣钱的事:“事实上,我已经尽量不去写信要钱了,我会自己抄写课本教材,还给书商做袖珍画画家,按幅收钱……” 路德维希的舅舅就是袖珍画画家,他很喜欢这个舅舅,年少时和他学过袖珍画的技巧。当时没有多想,只是觉得有趣,而且有时候还能帮舅舅的忙,给他代笔。却没想到,现在在西岱求学,这却是一个谋生的技能了。 路德维希话音未落,就想到了自己这番话如果传到父亲耳朵里,可能的不妙结果,连忙请求道:“您千万别告诉我父亲这件事,他如果知道我能在西岱挣钱,更不会寄送钱物过来了。可是我做袖珍画画家的收入始终是有限的,根本不可能不靠家里资助上大学。” “我是来求学的,更多时间还是要放在上课学习上,画袖珍画的时间不多。如果不去学习,时间都用来画画了,那我来西岱干什么呢——这儿对没钱的人可不是什么好地方,我在家乡至少能吃饱穿暖,住有客厅有壁炉的房子,可在这里什么都没有,每天吃苦受罪……” 姐夫和路德维希的父亲打过交道,大概知道路德维希的顾忌在哪儿。再说了,这件事和他又没有利害关系,路德维希的父亲不给小儿子寄钱,省下来的钱也到不了他这个姐夫手里啊!所以确定小舅子没学坏,也不是花钱大手大脚后,自然不会做这个坏人,便满口答应了。 送走了送东西,顺便‘突击检查’的姐夫后,路德维希松了一口气。然后才回到自己住的阁楼房间里,打开刚刚放在这儿的包裹——大概是难得遇到姐夫这样的可靠近亲来一趟西岱,包裹里除了路德维希请求的东西,还装了有别的,整个包裹就特别大。 那条父亲的旧裤子在其中,就是比路德维希印象中更旧了。不过这也没什么,此时纺织品都很贵,纺织品制成的衣物只会更贵!很多人一辈子留下的遗产,最重要的就是一些衣物了。这条父亲的旧裤子旧是旧,衣料却是最好的,也不见补丁(虽然修补过),在路德维希现有的衣服里算体面的了。 不过,信里提到的,想要一双靴子却是没有的,只送来了一双曾在哥哥脚上穿过的普通旧鞋。这让路德维希叹了一口气,不只是因为靴子没要到,还因为他和哥哥的脚大小不同,哥哥的脚比他要小一些。即使旧鞋子总会穿大一些,穿上恐怕也不会舒服。 还有就是钱了,他请家里寄5苏来,但之前姐夫已经将钱给他了,只有3苏。3苏并不是一笔小钱,等于36便士,而一个石匠、木匠这样的‘技术工’,日薪也不过就是两三便士而已(很多卖苦力的也差不多,只是不同于石匠木匠,他们的工作更辛苦不说,还不稳定)。 3苏是不少,就是差的2苏他得自己想办法补足,这就让他犯难了。 不过看着包裹里还有母亲做的一双羊毛袜、两根香肠、一大盘干奶酪等吃的用的,他心里又觉得事情没那么难。有这些吃的用的,一些原本的开支就又可以省下来部分了。然后自己再想办法多画两幅袖珍画什么的,总能凑齐费用。 他来西岱学的是法律,虽然他对这门学科一点儿兴趣都没有,可他早就看清了,以他的情况根本不可能以自己的喜好行事。 总之,学习法律的话,将来前途还是很不错的,无论是做律师,还是进入市政府之类的地方,都很容易。不只是能够让他有一个城市中产阶级的未来,运气好的话,能和贵族搭上关系,前途就更不可限量了! 只是这一切的前提是他能够大学毕业…… 此时大学毕业还挺难的,很多年轻人来到大学后,缺少家人的管束就迅速堕落了。最后结果就是一直问家里要钱,大学却没能毕业,最后只能灰溜溜回家乡——路德维希不是这种人,他最近花钱多,还问家里要钱,主要是看中了一位老师想修他的课。 这位老师非常有名气,他觉得能修完这老师的课,自己大学毕业就差不多了…… 就在路德维希思考省钱、挣钱的事时,一个平常合作的书商找到了他。见面就开门见山道:“您依旧坚持要成为一名律师吗?即使现在有一个机会就摆在您面前,抓住立刻就能一辈子不必发愁了?” 路德维希很奇怪书商这样说,这位书商很欣赏他的画技,不止一次鼓动他放弃学业,直接进入袖珍画这一行。按照他的说法,学习法律固然很有前途,可毕业很难不说,就算毕业了,也不见得人人都能出头。尤其是路德维希还不喜欢这行,就更痛苦了。 不过随着路德维希学业顺利,离毕业越来越近,这样的话书商也说的少了——不管怎么说,学法律的学生大学毕业,普遍出路都是要好过袖珍画画家的!袖珍画画家也就是比抄写员好一些,毕竟他们的技术门槛更高,可到底还是案牍劳形,挣一点儿辛苦费而已。 现在突然又郑重其事这样说,让路德维希有些摸不着头脑,想了想说:“我对法律并没有多大兴趣,这您是知道的。只不过学了几年,让我放弃也有些舍不得。这可是眼看就能稳稳到手的前途,至于您口中说的‘机会’,就算再好,抓不抓得住还说不定呢。” 路德维希是一个在乎‘稳定’和‘前途’的人,这甚至是他远超同龄人成熟的根源所在!所以在一年半载就要毕业的当下,他更想稳稳抓住大学毕业证书,这一点儿不奇怪。 书商听他这样说却露出了神秘的微笑:“我了解您,如果是普通的机会,我甚至不会来找您——嗳!我直接同您说了吧!您或许不知道,我的客人中有一些贵族……得一位夫人看重,一年前我开始出入宫廷。” 路德维希听到前面的时候还不怎么惊讶,这年头书商的客户往往非富即贵!作为西岱也算有名有姓的书商之一,这位书商有些贵族客户简直理所当然,没有反而稀奇。但后面说到他一年前开始出入宫廷,这就让人意外了!这里潜台词就是,宫廷里也有他的客户。 需要书商出入宫廷做买卖的客户,也有可能是长期服务于宫廷的贵族。但特意在这里这么说,又怎么会是那些贵族?所以书商的潜台词就是,他的客户里有王室成员,甚至国王也买他的书也不奇怪! 书商不无得意道:“是王后殿下,王后殿下很喜欢我带去的一些书籍……好吧,我同您实说了吧,王后殿下是觉得我有着不俗的装帧品味。从抄写员选择的字体,到插画,再到细腻的书皮,丝毫不见此时流行的样式,不落俗套。” 说到这里,路德维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书商那些装帧活儿,他自己只干了一半,另一半其实是路德维希帮忙干的。不仅仅是他本职的插画,包括抄写员的风格选定等,他也经常会有一些‘建议’——路德维希这个人,或多或少有些强迫症和完美主义,他自己画了插图,就希望书籍字体等各方面能和自己的插画风格统一、协调。 当然,书商乐见他‘插手’,就说明他是认可路德维希的,这样说是他自己品味不俗,倒也不算挣着眼睛说瞎话。 “所以,您这次是来……”收拾好听到‘王后殿下’的震惊,路德维希强迫自己回到现实——就算王后殿下也是书商的客户,自己设计、描绘过插图的书籍被王后殿下买走了,那又怎么样呢?实际对他的生活并无多大影响。 就像很多工匠也都或直接、或间接地服务于王室,但能从中捞到额外好处的也不多。像书商这样能直接接触到王室成员的或许可以,但他这种又受雇于书商的,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因为王后殿下需要我去办一件事……”书商下意识左右看看,有些小心地说。 实际说起来事情并不复杂,就是路易莎想做印刷出版这个行业,而要支撑起一个行业,总是需要一些人手的。管理型人才就算了,现在的路易莎作为王后,身边最不缺的就是这类人了(当然,出色的还是缺)。可专业技术人才,那是另一回事,还是得从民间找。 这位经常出入宫廷,给路易莎卖书的书商之一,就这样落入到了路易莎眼中。其实和他一样,也出入宫廷的书商还有两位,但最后路易莎选择了他——其他书商各有各的优势,一位是以‘人脉’见长,总能找到一些绝版古书。 另一位则是专做华丽书籍的,准确地说不是他拿做好的书给路易莎推销,而是王室有需求了就向他下订单。那些书往往要用最奢侈的颜料,包括金箔等上色,装饰上更不吝惜宝石、金银之类。如果不是订做,书商也承担不起做出来却销售不出的风险。 所以看来看去,这两位都不是路易莎要做出版印刷时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倒是路德维希合作的这位书商,本来当初路易莎会看中他带进宫的书籍,就是因为装帧设计简练而优美……这是做印刷书籍也需要的技能呢! 路易莎找了书商,书商察觉到这是改变自己,甚至自己家族命运的机会,兴奋到难以置信的同时,却也没有昏了头。他当然知道,王后殿下看中他的原因……那其中还有路德维希的功劳。 他当然可以假装路德维希无足轻重,但他太看重这次机会了,反而不能独吞机会。因为他担心自己一个人做不好,不能让王后殿下满意,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这就是他来找路德维希的真正原因,他想要拉他辅助自己为王后殿下效力! 第243章 穿越中世纪243 路易莎吸收到手下的技术人才当然不只是书商和路德维希, 甚至他们不是最早的。最早的技术人员是她调拨来的金银匠——金银匠在此时绝对是高技术人才,各种精密、精巧的东西,基本只有他们有那个知识和动手能力! 当初路易莎要做钟表就收拢了一批金银匠, 后来钟表作坊就成了一个人才筛选基地。其中特别有创造力和雄心壮志的会被挑选出来,进入路易莎一个又一个的‘项目’里,成为技术方面的攻关人员。 这次也是一样,路易莎要搞印刷出版, 首要解决的就是金属活字印刷的问题。而又是金属,又是机械结构的, 一看就是金银匠的技术范畴(很多金银匠、锁匠, 同时还是机械师,会为贵族打造‘机械玩具’,这也是此时的流行),路易莎当然会想到他们。 金属活字印刷术从技术上并不很难,难的是概念的提出。一旦提出想法就捅破了窗户纸,在这个国家最出色的机械师们研究下, 很快就试验出了能用的印刷机——路易莎其实不知道历史上古登堡发明的金属活字印刷机是什么样的,她更了解华夏的活字印刷,毕竟这是历史课本上有的。 不过,都是活字印刷,多少有些参考性。再加上路易莎有现代人零碎,却什么都懂一点儿的特性,在诸如机器传动结构、活字块的金属选择(她至少知道应该用合金,而且是以铅为主)等上, 她都能给金银匠以提示。这样一来,金属活字印刷机出成果很快也不足为奇了。 只不过,第一台‘原型机’实在太大了, 能塞满一个房间。更麻烦的是,操作起来很笨重,印刷也常出现用力不均导致的损毁——当然,这都不是大问题,都有原型机了,剩下的改进工作就是工匠们的事了,不需要路易莎操心。 放下了这些,路易莎才将注意力放到另一大重点‘纸张’上。 “这就是进口自罗兰西的普通纸张吗?”路易莎拿着一沓纸左看右看,还是觉得太粗糙了。 自从将注意力放在纸张上起,路易莎就让人打听当下瓦松国内纸张生产的情况,并购买来市面上能买到的各种书写用纸。然后就惊讶地得知,瓦松国内还没有造纸厂,所有纸张都是从国外进口来的。主要来自罗兰西,也有巴伦或托莱多的。 造纸术也是从远东传来的,所以海上贸易更发达、对外交流更频繁的国家才有这门技术,倒也不奇怪。 而路易莎平常用的纸张,要么是羊皮纸(严格意义上这不是纸张,就和莎草纸一样,只是有一个‘纸’的名字。像华夏人很早以前用竹简、丝帛书写,也不会把竹简、丝帛叫做纸),要么是特别干净平滑的高档纸,她又不问这些哪里来的,当然不知道瓦松不生产这些。 没错,路易莎平常书写用纸品质还不错,纸张大体可以做到无肉眼可见杂质。至于颜色,就算没有纯白的,也能是微微泛黄,不影响书写,甚至对路易莎还有一种古香古色的审美趣味呢——其实最影响书写体验的是纸张表面的平滑度,因为西方是硬笔书法,这一点尤其重要。 只不过路易莎用的那些高档纸显然不多见,市面上真正大宗销售的还是她现在手中拿的普通纸。这在她看来很粗糙,不过考虑到此时也没有便宜又好用的书写载体,这解决了有没有的问题,倒也没什么可说的。 真正让路易莎在意的是,这样的纸显然是不适合印刷的! 相比起灵活的、可调节的手工书写,这个时代能做到的印刷是很‘呆板’的,这就对印刷用纸张有了更多的要求。这倒不一定是要求纸张品质更高,只是有一些特异化的要求,这让路易莎得改进现有的造纸术……最好还能压低造纸成本。 考虑到这些,路易莎忽然发现。固然印刷出版在这年头不能指望有什么利润,但造纸厂说不定可以。 ‘书籍’在中世纪还是太小众了,而‘书写’虽然也很小众,相对于‘书籍’却是大众的。普通人会写信,商人会记账,律师要写各种法律文件,贵族则是文书和授权书少不了……更妙的是,这是一种源源不绝的消耗,而不是一锤子买卖! 就这样,路易莎又把‘造纸厂’提上了自己的日程,对身边的女官说道:“为什么要从外国进口纸张呢?纸张的消耗越来越多是一种趋势,如果本土能够生产纸张,好处是可以看得到的。尤其是更便宜的纸张……能够找到造纸工匠吗?” 路易莎倒是知道‘古法造纸’,这类复古视频在路易莎上辈子时也是一个大类,她刷到过不止一次。但知道是一回事,实践是另一回事,如果没有懂实践的工匠帮忙完成她知道的那些东西,她别说改进技术了,就算在现实中复刻脑海里的技术都很难做到! 当然了,要搜寻造纸工匠并不难,这是一项引进自远东的技术,从一开始就无法做到完全保密。到现在,也确实是在西方大地上‘多点开花’了,瓦松没有造纸厂也不见得是技术保密的结果……事实上,这年头一些小众产业在某个王国,某个区域存不存在,很多时候就是偶然。 就在路易莎让人搜寻造纸工匠,准备开造纸厂时,她又着力解决了印刷用墨水的问题。主要是在原本普通的墨水里,酌量加入一些别的成分(譬如‘油’),这样墨水才好吸附到金属字块上,另外印到纸上也不容易散墨。 印刷机、纸张、印刷油墨,这就是印刷术的三大物质基础……这些问题解决后,大量印刷就手到擒来了。 不过这不是一蹴而就的,等不及的路易莎在造纸厂还没有建起来,印刷机也还在改进时,特意来到了原型印刷机所在的厂房,迫不及待要看第一部书籍印刷出来。 “先试试看吧……可以开始了吗?”路易莎问一旁的侍从。 侍从又看向了这边的负责人,负责人小心翼翼地点了头,这才回答道:“是的,殿下,随时可以开始印刷!” 于是在负责人一边紧张擦汗,一边对工人指挥下,笨重的印刷机开始运转起来——这是一部长杆传动螺杆转动,从而达成印刷动作的机器,并不复杂。甚至从裸露出来的部件,一眼能够看穿整个运转原理。 这样的机器,印刷效率就不用做多大指望了。不过效率再低也远高于手抄,印刷量越大越能体现出其优势——很快,新印满了文字,还散发着油墨香味的纸张就被送到了路易莎手中,其上印刷的内容正是吉娜那首叙事长诗的一部分。 “还是很清晰的,看来墨水是成功了……不过我们真正印刷时,不可能使用这种高级纸张。”路易莎满意地点了点头,又说:“如果有需要,还可以为一部书准备专门的插图印版,单色线条画和印刷文字没什么不同。” “嗯,字体也很好,完全达到了我的要求。” 路易莎提到的字体其实是路德维希的功劳,她一开始就意识到最好确定一套‘印刷体’——印刷字体和手写字体的基础完全不同,前者最重要的是规范、清晰,对美感固然有要求,可也得在便于印刷的基础上求美感。 像中世纪的常见字体,这就不太合适转变为印刷体。 这时候大家的书写非常不规范,虽说经过了中世纪早期的‘加洛林文艺复兴’,能把人看花眼的墨洛温体文字被加洛林体文字取代(其实加洛林体还是很难看清)。可加洛林体只是标准体,并不代表所有人都会写加洛林体。 事实上,就连抄写员抄写书籍,用了加洛林体,也会带有个人特征,而不是完全标准的。更不要说,为了‘美观’,经常还会将文字写得富于装饰性了,这大概也是后来花体字的滥觞吧。 路易莎为了适应印刷,让人以自己的书法为基础,确立一种印刷体——路易莎用自己的书法不是因为自恋,而是她这辈子写拉丁字母的书法来自上辈子的‘意大利斜体’,本来就简洁、规范又美观(相对此时人们用的字体来说)。 确定印刷体是交给书商和路德维希的工作之一,路德维希一下就发挥出了自己天赋,以路易莎的字为基础,确立了一版印刷体。使其兼顾规范和适应金属活字印刷的同时,另有一种和谐的、便于阅读的美。 路易莎也认为这个工作完成的很好,这才会出声称赞。 “真是令人印象深刻啊!”吉娜也在一旁和路易莎一起看新印刷出来的作品,虽然此前就知道路易莎准备做什么,可真正亲眼见证‘印刷’这是第一次。当看到印刷机前,还源源不断印刷,她也忍不住感叹:“这可比抄写员快多了!” “以后抄写员会消失吗?”她也很自然想到了这个。 路易莎摇摇头:“不会完全消失,总有一些珍贵书籍有更高的要求,还是会让抄写员精心抄写,还要用袖珍画画家画插图。另外,有的书籍并不需要大量印刷,只是偶尔有兴趣的人才要复刻,那也不必印刷了,说不定抄写的成本更低。” 印刷书籍的话需要排版,这就不比抄写轻松了。再加上此时的印刷机开动起来还挺复杂的,需要多人协作,如果只是印几册,真不够人家麻烦的。 “即使如此,也会减少很多吧。”听了路易莎的解释,吉娜露出了‘果然如此’的表情。当然了,她也不是很在意这件事,毕竟抄写员这个行业的兴衰又和她有什么关系呢?所以她的表情很快又变得兴奋起来,她意识到了王后承诺的,将她的叙事长诗成书出版不会是小打小闹! 一次大量印刷,然后卖给对此感兴趣的人……看眼前就知道了,印刷书可比手抄书成本低多了,售价也可以大幅降低。所以只要她的作品品质有保证,能够引起读者兴趣,说不定几年间就可以遍及全国,甚至传播到国外去呢! 吉娜过去并不觉得自己是一个对‘名’有执念的人,但获取名气的机会就摆在眼前,作为一个人性上非常正常的年轻姑娘,她当然会渴盼。 “不管怎么样,那都是以后的事了,现在我们还需要解决纸张的问题。”路易莎没有吉娜的‘杂念’,还在琢磨造纸的问题。要知道,一旦开始印书,纸张就是一本书的主要成本了,所以造纸工艺的引入和改进真正是重中之重。 此时的纸张可不便宜,这主要是因为以此时的工艺来说,成本很难压缩——这一点华夏古代也是一样的,在造纸术改进后的漫长时间里,纸张依旧很贵。说是蔡伦改进造纸术,用很便宜的原材料制造出了品质上佳的纸张,纸由此有了实用价值和推广的基础。实际造纸工序非常复杂,用时长、人工多,价格难以压低。 直到明清时期,普通读书人用纸也从没有奢侈到随意用的地步,初学写字的童子还是会用毛笔蘸水在木板上练字。要知道那时候已经有‘还魂纸’了啊(还魂纸就是再生纸,是最便宜的纸,很多根本无法书写,用处和草纸差不多),可见造纸工艺相当成熟。 而在中世纪西方,造纸之繁琐是有过之无不及的!首先他们的造纸术师承自东方,所以也有沤麻、打浆、稀释纸浆、抄纸、揭纸等工序。另外,又在这些年的独自发展中,有了一些自己的特色,譬如说施胶和打磨——华夏古代也有一些特殊的纸会施胶、打磨,尤其是纸张还很‘贵族’的时代,涂粉、研光之类也是有记载的。只是随着造纸术进步,这类工序就大多没有了。 说的明白一些,就是技术进步让纸张少了这些工序后,还保持能接受的品质。 至于西方,一方面是技术上不如多了千年积累的华夏,另一方面也是他们用硬笔,对纸张的柔韧性、光滑度有更高的要求。于是只能在这上面死磕,最后磕出了一套有自己特色的做法。 在这套工序里,施胶用的是明胶,此时一般就是从动物身上富含胶质的部分得到,如羊皮、鱼皮,这算是最上等的(让路易莎想到了华夏古代的‘鱼卵纸’)。经过施胶这一步,纸张会格外柔韧耐用,这也算是高档纸的象征了。另外打磨则是字面意义上,在铺在毡子上的纸上,用光滑的石头磨过,这可以让纸张进一步变得光滑。 这样制造出来的纸张,想也知道不会便宜。不过正如在华夏,纸张取代了丝帛和竹简一样,在西方它也能取代牛皮纸、羊皮纸。原因也是一样的,纸张更加轻便,更加便宜——牛皮纸、羊皮纸真的非常昂贵! 从牛羊身上剥皮,刮干净脂肪等残留物,经过反复清洗、鞣制,最后得到一张足够薄、足够软的皮纸。人工就很高了,更不要说一头牲口只能出一张纸(一张皮看起来很大,但要切割成规整的纸张,可用的部分就不大了),原材料上就很有限了。 另外,制皮纸过程中还会因失败造成损耗,譬如制作一本《圣经》需要两万多只羊贡献出自己的皮。而很明显,一本《圣经》并不需要两万多张羊皮才写得下,多出来的就是损耗了。 由此可知羊皮纸奢侈……也是因为太奢侈了,抄写在羊皮纸上的文字如果错了,也极少会换新的羊皮纸。一般都是刮掉重写——如果担心刮破,就用修改符号。 有些也确实在修改的过程中刮破了羊皮纸,但即使是这样,破了的羊皮纸也很多没有被抛弃。看一些此时的书籍就知道了,刮破的羊皮纸会先用缝纫线‘锁边’,防止破口越来越大。如果有心,还会围绕破口画装饰性图案,也算是一种‘装饰艺术’了。 相比起这样的皮纸,哪怕是高档纸张也算便宜了。 不过路易莎觉得这还不够,她要做印刷业就需要更便宜的纸张,更何况书写用纸如果更便宜,对知识的传播也是好事一桩。作为发明造纸术的华夏人,就像对印刷术有执念一样,改进造纸术也属于路易莎能做就一定会顺手完成的事。 所以当造纸工匠到位后,路易莎特别去看了此时西方的造纸工艺流程——路易莎下达命令后,一个多月时间到现在搜寻到了十几个参与过造纸的工匠。只是因为此时造纸工艺复杂、工序较多,一个工匠并不负责所有工序,所以到这个时候才能支撑起全流程造纸。 “殿下,您看,这就是沤好的麻料……这得花很长时间,所以我们这里并没有自己沤,而是先购买了一批已经沤好的。”造纸工匠中的领头人很有些见识,他原本也是为罗兰西的贵族服务的,面对路易莎表现还算镇定。相比起他,其他工匠已经不知道手脚往哪里放了。 路易莎在原材料上也没有太多想法,所以这个时候看不到沤麻也没有‘遗憾’,点了点头就去看下一道‘打浆’工序了。 打浆这道工序主要就是捣压,和磨坊舂麦有相似之处,所以很自然地就用了水利,基本只是对磨坊的机器做了一点点修改——甚至比磨坊用的机器更简单,毕竟舂麦、磨面比起打浆是更精细的工作来着。 打浆这道工序可以让沤麻过后的原材料纤维更加破碎,甚至纤维化为‘纤维素纤维’。 ‘哆——哆——’声里,路易莎就看到工匠在捣杵抬起时迅速调整了一下麻料的位置,然后抽出手。这个过程要持续一段时间,最后原材料的麻料会成为一个紧实的饼状。 这个‘饼’之后则会被送去清洗,这既是为了漂白,也是为了让原料重新液化,方便之后‘抄纸’——抄纸这一步对华夏人来说就熟悉了,这也是平常看古法造纸相关视频时的代表画面,工匠用带网木框从漂浮着纸浆的池子里‘捞’,直到纸浆均匀的、薄薄的铺在了网子上,就一口气抬起。 然后路易莎就看到专门的铺纸匠,他们负责将网子上的纸浆完整地倒在铺好的毡布上,一层毡布一层纸——等等,看到这里,路易莎总算发现了可以改进的地方(其实打浆那一步也可以改,打浆机明显有进步的空间,只是那得吩咐机械师去做,路易莎的‘记忆’这次是帮不上忙了)。 她上辈子看过的古法造纸流程,铺纸匠这一步可不是这样做的,根本不需要湿纸和毡布交叠,是直接一张纸摞着另一张纸的。而之所以这样做,之后还能丝滑揭开,而不会纸张粘在一起,就在于事先在纸浆里放了‘纸药’。 ‘纸药’这个东西其实就是植物粘液,在纸浆中加入,倒是有点儿像把‘施胶’这道工序提前了。虽然没有纸张成型后施胶那么好效果,却省事的多,对纸张质量的提升也足够了——华夏软笔书法是主流,虽然对纸张光滑有要求,却不像硬笔那么高。 至于说铺纸时降低了铺纸匠的工作难度,还省了毡布相隔,属于是顺带的。甚至说不定加入纸药,对后续‘剥纸’这道工序的影响还要更大一些。 铺纸垒到一定高度后就要‘压纸’,简单来说就是挤出纸张里的水分。因为毡布的存在,一次能压的纸张数就会少很多,也需要更大的重量才能压好。如果是加入了纸药,不需要毡布的一摞纸,用重物压纸都行,只不过时间会长一些,得过夜而已。而没有纸药加入,隔着毡布的一摞纸,就得上专门的压纸机了。 这种压纸机和压榨葡萄的机器差不多,但要大不少,力量也更足,能产生超过30吨的压力。 一般来说,水分越少,剥纸越容易(剥纸就是将纸分成一张张的)。这一点上带着毡布的纸张可不如紧紧压在一起的纯粹‘一摞纸’。更何况,纸药的存在本身就让纸张与纸张不容易粘黏,这可谓是极大减轻了剥纸匠的工作难度。 第244章 穿越中世纪244 西岱作为一座拥有不少学校, 城市内有几千学生,日常会读写的人更多的城市,纸张可以说是常见消耗品之一了。尤其是在学校聚集区, 这里甚至有专卖文化商品的一条街,街上有卖纸张、羽毛笔、墨水、墨水瓶、印章、书籍等商品的店铺,是学生和老师们经常光顾的。 所以某一天这里开了一家兼卖各种文具的店铺,没人觉得奇怪。最多就是觉得这家店铺的窗户很大, 用的是特鲁瓦大块平板玻璃,看起来采光尤其好。另外, 装潢也比一般文具店精美, 这显得有些特别罢了——此时的店铺,虽然还没有后世的‘窗户税’存在,所以窗户又少又小。但因为建筑技术、保温需求等方面的原因,采光也普遍不好。 当然,一些卖丝绸、珠宝等奢侈品的店铺是例外,毕竟这些奢侈品利润丰厚, 而想要顾客掏出许多钱来,用明亮的光线衬托商品也可以说是必要投资了。 文具在这年头当然不是便宜东西,但除了满足特殊需求的,也归不到奢侈品行列。尤其是对经常买这些东西的人来说,实在不需要特别明亮的光线,好把买惯了的商品看个清清楚楚(即使商店内光线充足总是好的,不论那是卖什么东西的店)。 “要去那家铺子看看吗?哇,摆在门外的是白纸吗?”一个学生模样的年轻人眯起眼睛打量了几眼, 发现门外摆放着几样商品的桌子旁,还有一个木板立牌,上面用粉笔醒目地写了桌上商品的价格。其中最上方、也最大的字体, 标明的是白纸的价格,白纸一叠居然只要4苏! ‘叠’是此时纸张的一个单位,一叠是50张。 “怎么会这样便宜?难道是新店开张,需要招徕顾客?走,我们去看看!”这个年轻人立刻拉着自己的同伴去了店门口看那些摆在桌上的白纸。此时这里已经流连了几个顾客,店员正满脸笑容地做推荐呢! 这个年轻人其实心里有些怀疑这些纸张的质量,要知道西岱城里高档白纸不算,就是很普通的、他们平常买的最多的白纸,也普遍在7到10苏每叠呢!一下便宜了一半,甚至不止,首先让人想到的不会是‘划算’,而是品质可能有问题。 年轻人倒是没想过这些纸张不是用来书写的,毕竟此时白纸是比较贵的商品,生产出来的纸张基本只有书写用途。其他用途,如做卫生纸,这方面贵族有布匹、羊毛等,穷人则更为‘随意’,基本能弄到什么就用什么,也不会用纸。 但在亲眼看到、亲手触摸到那些纸张后,这样的疑虑就被打消了。这些纸当然不是高档纸,却比他们平常使用的普通书写纸更好。不只是一眼看上去就更白、杂质更少,摸上去也是更光滑的。 这导致顾客们都有点儿不相信了,不相信真的这么便宜,觉得这里面有自己不知道的问题。但店员却不以为然,从一叠白纸中抽出了一张,请他们试用——试用时用的笔也很让人意外,不是常见的羽毛笔,而是一种木制握柄,笔尖却是金属制成的笔。 羽毛笔从很早,直到近代很长时间,都是西方的主流用笔。不过使用羽毛笔之余,金属、木头的硬笔也是有的,毕竟只要削出笔尖、蘸墨水,可以写到纸上就行了。只是羽毛笔的弹性适中,光滑度也不错,又算是比较易得的,所以慢慢成为了多数人的选择。 至于这家店拿出来的笔,这其实是路易莎为了卖纸开文具店时,顺手为之……她让人生产出来的纸,比那更好的是昂贵的高档纸,根本不是一条赛道上的。至于之前旧有的普通书写纸,质量不如而价格还要更高,更是没法比了。所以她并不担心纸的销路,只是一开始的时候也需要打开知名度,所以让人开了文具店。 嗯,其实也有靠文具店控制价格的意思,毕竟文具店的价格就摆在这里,其他经销商总不能超过这个价格太多。不然的话,即使城里离得较远的顾客,也会跨越大半个城市来这里买吧?买纸的钱对多数用纸的人也不是小数字了。 而既然是文具店,只有白纸一种商品就太单薄了,所以在照着其他文具店采购各类文具的同时,路易莎还让人试制了金属笔尖的新笔——木制握柄很简单,需要技术攻关的只有金属笔尖。 路易莎根据后世‘钢笔’的叫法,选择了‘钢’作为主材料,然后让人尝试往其中添加别的金属,试验出合适的弹性等。根据她的经验,就算后世很多最新的钢笔已经不是‘钢’制作的了,最初的钢笔也应该是‘钢’制作的。 而以此时的技术,就不要去考虑21世纪的钢笔了,最初的钢笔材料才是比较现实的靠拢对象。 结果还真的很快试验出了效果不错的材料(这也有运气的因素,古代搞‘合金’很多时候就是试错试出来的,相比起‘材料学’的理论知识,运气其实更重要)!然后路易莎又让人给钢笔尖镀金——后世特别贵的钢笔,经常用镀金笔尖,有时还不是黄金,而是铱金之类呢! 这固然有噱头的因素,但噱头也不是白来的。虽然实际带来的使用体验提升,没有价格‘提升’那么大,但确实能让写字更舒服。 又是钢,又是镀金的,听起来好像很贵?其实不是的。 一方面,一个小小笔尖,能用多少钢?镀金用到的黄金就更不值一提了,一堆笔尖一起镀金,也费不了多少药水和人工。相比之下,每个笔尖都要手工打造,这个工费说不定还高一些呢! 另一方面,就是羽毛笔的‘居高不下’衬得钢笔价格稍高一些也不算什么了——单纯说羽毛笔其实不贵,甚至比钢笔要便宜很多。问题是用鹅毛做的羽毛笔写字,实际上就是在磨损‘羽管’,而且使用过程中还经常需要‘削笔尖’,所以一支羽毛笔的寿命并不算很长。 这个过程可比华夏古代用毛笔,写‘秃’一支笔要快得多! 而以一个消耗品来看,羽毛笔就不能说便宜了。一个学生,一年到头花在羽毛笔上的钱也是一个负担,所以不少人会精打细算。削到不能再削了,还会把羽毛笔倒过头来写字,即使那样会不太好写…… 相比之下,一支钢笔总体就划算多了。更不要说,日常不必削笔,也不用预备羽毛笔写坏,常备一把羽毛笔,这种便利性了。 顾客们有些怀疑地拿起钢笔,蘸了蘸墨水,然后就在纸张上随意写划。结果却是比预想中的好多了,这下他们不只是对这些便宜的白纸感兴趣,对钢笔也有了意料之外的想法,就询问起店员来。 店员事先也受过培训,张口就来:“是的,先生们,这是特别制作的‘钢笔’,使用了不容易生锈的钢材,精细加工而成。它的弹性几乎可以和羽毛笔尖相媲美,再加上表面镀金,减少墨水腐蚀生锈的同时,也让书写更加顺滑了。” “唯一的问题是,钢笔尖肯定比羽毛笔笔尖要硬,纸张就得要光滑一些。如果是过去那种普通的书写纸,很容易溅起墨水、划破纸张,得小心书写才行。但我想这不是什么但问题,有了我们‘文人居书写纸’,谁还会买那些更贵,品质还不如的普通书写纸呢?” ‘文人居’是这家文具店的店名,中世纪时已经有‘店名’这种东西存在了,只是不是所有店都会特意取一个店名。特别是熟人社会里,不取店名很常见。另外,就算取店名,多数也是用店主的姓名、外号。像‘文人居’这么雅的店名,就让人觉得新奇的同时,又印象深刻了。 这也是做品牌的意思,‘文人居’不只是这家文具店的店名,也会作为白纸、钢笔的品牌。为此路易莎还让人设计了品牌logo,用在这些东西的包装上——此时纹章盛行,设计logo不奇怪,只是给商品特意设计这些,就是前所未有的了。 “是的,如果你们的书写纸能够抑制维持这个价格,我们当然会选择你们。”围着桌子的顾客谨慎说道。 还是有人不相信这家文具店能一直以这个价格售卖这种品质的书写纸,认为这可能就是开业招徕顾客的手段。另外,也是为了卖出他们高价的钢笔…… 然而这些顾客未来就知道了,这个价格真的会一直维持下去——路易莎设的造纸厂当然没有亏本经营,书写纸的零售价是4苏每叠,但给经销商的价格却是根据他们的拿货量2苏到2苏半不等!这个价格,对此时的造纸厂基本可以说是无利可图,但也不会亏本。考虑到有一部分是‘厂家直销’,多少是有些赚头的。 当然,这样不怎么赚钱也不是路易莎将书写纸当成民生用品,从一开始就定位为不赚钱的商品。实际在预计计划中还是会赚钱的,现在不赚钱,一方面是造纸工厂规模还较小,‘规模效应’尚未达到。另一方面,就是原材料的原因了。 造纸前期需要收集原材料、沤麻等准备工作,普遍得花一年时间。现在时间不足,是直接买来用的。人家也要赚钱,再加上运费,那当然比自己准备要贵的多。 现在造纸厂已经在自己收集原材料并加工了,只是还不顶用而已。所以等到能用的时候,这部分利润也出来了。 第245章 穿越中世纪245 造纸厂的第一样产品, ‘文人居书写纸’算是一炮而红了。不只是迅速占领了西岱不算小的书写纸市场,就连外地经销商也觉得这比外国进口的书写纸要好用,在价格还要更低的情况下, 利润是肉眼可见地让人心动! 是的,运输到外地有额外的运费,但话说回来,外地可没有厂家直销的文具店!价格上只要和之前的书写纸差不多, 就不愁卖了。而这样的话,利润就能平白多出一大截, 说不定比在西岱分销这些书写纸的商人还赚的更多呢。 唯一的问题是, 当下造纸厂的产量受限于原材料,实在有限。除了供应本地经销商,基本没有漏到外面的。 不过这也难不倒头脑灵活的商人,有人选择直接去找本地分销商,接手他们手里的书写纸。这样本地分销商根本不用做什么,过一道手就净赚了……所以他们也是愿意的。 对于这种操作, 路易莎看在眼里也没说什么,毕竟不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产业,倒也不必动用‘行政命令’去指手画脚。要真的这也纠结,那真是一天到头什么都做不了,光盯着这些事了。 本来等到将来造纸厂产量上来了,外来的经销商可以无障碍地从造纸厂拿货,也就没有这种事了。 不过路易莎也不是什么都没做,在督促印刷用纸尽快完善工艺时, 她又想到了一个主意,那就是生产‘草纸’——草纸可以使用干草之类的原料,制作工艺相对简单, 原材料的处理也没有那么费事费时。这时候收购旧年干草,直接就能开始生产了。 事实上,路易莎吩咐生产‘草纸’后,一个礼拜时间,造纸厂就拿出了样品。而在路易莎看来,这种厚软、颜色暗淡、纹理较为明显的草纸,除了摸上去有一层薄薄的粉末,其他和自己上辈子小时候在山村里见过的草纸没什么不同。 “这样的纸不能用来书写,也无法印刷书籍吧?”路易莎身边的人看到造纸厂呈上的草纸,觉得有些奇怪,说不上这能派上什么用场。 路易莎翻来覆去看了一遍,就将草纸交给了身边的侍女,让好奇的她们也能上手看:“这当然不是用来做那些的,嗯……你们可以将它当做是‘羊毛’‘海绵’的代替品,用过就能抛弃,我想很多人会愿意购买的。” 草纸当然就是用来做‘卫生纸’的啦! 不管什么时代,绝大多数人都是有擦屁股的需求的。中世纪的贵族、大富豪会用干净的羊毛和纺织品,普通人和贫民则会使用随手可得的树叶,可过水清洗后反复使用的海绵等——可以说,在‘擦屁股’这个问题上,解决方案是两极分化的,要么特别奢侈,要么忍着恶心一分不花。 路易莎就是看到了这一点,才觉得草纸做的卫生纸能做! 其实以成本来说,要有不错的利润,用草纸就和用干净羊毛花费差不多了。不过一张张的草纸,从使用感受上来说可比一团团的羊毛好多了。或许没有纺织品那么柔软精致,可它的价格又比纺织品要低得多——都使用纺织品擦屁股了,显然是不会重复利用的。 在路易莎的预计中,不是那么壕的中小贵族、商人,包括如今兴起的城市中产阶级。总之就是原本用羊毛的人,都基本会转而使用草纸。另外一些原本用树叶、海绵的人,尝试过后,也会有部分转变为草纸用户。 毕竟使用感受确实不同,只要经济情况允许,很多人肯定还是想舒服一些的。 “羊毛、海绵?”接过纸的侍女一下反应过来,在意外之余倒也没有不好意思。主要是中世纪文化上就不认为屎尿屁这些东西值得害羞,很多手抄书的边缘装饰图案都是以这些内容为题材的,由此可见一斑。 这大概是因为中世纪的卫生情况总是很糟糕的,人们,包括贵族,也往往或主动或被动与那些东西共存——如果生活在一个随时可见屎尿的环境里,又怎么会因为提到那些东西就不好意思? 这就像路易莎上辈子,家里是城中村,早些年周围还没发展起来时,其实就是城郊农村。那时候,村子里的孩子哪有城市里爱干净?像是冬天一个礼拜洗一次澡,那是习以为常的,没有人会觉得这是不爱干净,并为此脸红。 但等到上大学,多数室友都不是这样,就难免为此不好意思了。 “如果是代替羊毛、海绵,那的确很合适……殿下真是聪明,能想到这一点。”侍女们既然不觉得屎尿屁有什么不可说的,这番称赞也就是真心实意,没有一点儿勉强了。 等到这些草纸正式投放到市场上时,市场表现也对得起路易莎的预想,以及侍女们的称赞——‘卫生纸’虽然是新鲜商品,但用处明确,也没有竞品,市民很容易就接受了。至少在西岱,城市新兴的中产阶级及以上,几乎是立刻就将卫生纸列为了必须日用品。 而相比起受限于原料,产量一段时间内无法扩大多少的书写纸,草纸原材料简单易得,不需要长时间筹备这一点尤其重要。当下基本是市场要多少,造纸厂就能扩产多少。即使草纸的利润不高,薄利多销之下,也一跃成为了造纸厂的主要利润点。 当然了,路易莎也没忘记自己办造纸厂的初衷是什么,可不是为了将书写纸的价格打下来,也不是为大众提供方便的卫生纸(虽然这也很重要)。她始终是为了造合用的印刷纸,这才顺便有了其他。 而等翻过年,到了新年年初,好消息就接踵而至。一方面终于试制出了让路易莎点头的印刷纸,印刷专用油墨也稍晚一些成功产出。另一方面就是金属活字印刷机了,改进到了体积、印刷效率等方面都达到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程度。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现在可以印刷书籍了。 路易莎稍加考虑,就决定先印两本书。一本是早就答应吉娜的,她那部叙事长诗,要知道一开始正式因为有为她出书的想法,这才想到印刷术呢!另一本则是点亮印刷术科技树的想法推行下去后,路易莎后来想到的。 她想印刷一本日历……日历在华夏从古至今,尤其是古代,是非常受欢迎的商品。人们不只是可以借此知道每天的日期、节庆、节气,还能看看日历上印刷的阴阳生卜算的一年中每天的吉凶忌讳等,等于是大家一个安排生产生活的指导。 而在西方古代,日历也有差不多的意义——尤其是一点,西方信奉的天主教有不少忌讳!像是各种斋期,还有不同的圣人的纪念日,有不同的说法,宗教节日更是事情多多。 这些东西繁琐到了什么程度呢?繁琐到了即使是修道院里,全是脱离世俗、潜心向主的修士的地方,也得有专人负责提醒这些事。不然的话,也会有人一不小心犯忌讳……这种事说大不大,可要是真上纲上线起来又说小不小,说不定会影响到上天堂哩! 这种情况下,出现日历,或者类似日历的东西,让人们能够按照其提示安排一年365天,这是很自然的事。而实际上,此时没有专门的日历,只有作用差不多的东西——一般是《圣经》,或者祈祷书前面几页,印刷了年历,其中斋期、圣人纪念日等都还有不同的颜色标注,和后世的挂历布局很像。 因为这个‘日历’上的内容很多年也不会有变化,倒是不用像华夏古代的日历一样,每年都要新印。这大概也是它被附加在《圣经》、祈祷书这类书籍上的原因之一吧,基本可以一直用下去! 就算哪一年天主教世界开了大型会议,一通辩经后一些东西变了,也不可能变太多,手动修改都不是不可以。更何况,那样的天主教大型会议,几十年上百年也不见得有一次,多数人一辈子都遇不到呢!基本可以不用在意。 总之,‘日历’在中世纪也是很实用的东西,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财力收藏一本《圣经》或祈祷书(这些书里附不附带日历也是说不准的)。如果专门印刷一份挂历一样的日历,12页纸上印刷一年12个月的所有日子,想来不少人是会动心的。 而且这也算是路易莎打了一个‘擦边球’吧,直接印刷《圣经》,或者相关的宗教书籍,有可能引起教会的不满(这不只是教会一定会分利益的问题,更大的问题在于,可能因为书里展现的教义解释与倾向,给路易莎带来麻烦,还是那种路易莎竭力想要避免的麻烦)。‘日历’这种工具书,教会就很难说什么了。 但它又着实借了教会的光,如果不是教徒们宗教上有需求,路易莎可不认为‘日历’这种商品能够成为爆款——是的,路易莎认为‘日历’一定会成为爆款! 而结果也不出所料,相比起还需要时间发酵的吉娜的叙事诗,一本相对便宜,又着实有用的日历几乎是立刻成为了城里的热销产品。甚至不只是西岱,很多往来于西岱与其他地方的商人,也愿意离开时采购一批日历。 说起来,日历其实是很好仿制的商品,不愿意花额外的钱的话,买一些纸张还可以自己制作。只是印刷厂出产的日历是印刷得来的,可以做到抄写员专门抄写的水平,再加上印绘了图案,是十分精美的。民间要‘仿制’的话,比它更好的要昂贵的多,和它差不多,甚至比它差的,也不会比它更便宜了……所以何必费那个事儿呢? “……殿下这个‘日历’的办法太好了!印刷厂最近每天能印刷出产上百套,这样还供不应求呢!”下午茶的时候,吉娜特别高兴地提到了日历的事。 她算是路易莎身边最关心印刷厂的人了,不只是因为印刷厂将她的叙事长诗辑录成册,出了一本书。也因为她本身就对书籍之类的东西感兴趣,看到完全颠覆过往手抄书模式的印刷书,也是见猎心喜了。 “日历也只能每天印刷百套吗?”不同于吉娜的惊奇与赞赏,路易莎容易对比后世的印刷效率,实在不能对这个产量感到满意。尤其是‘日历’,一套只有12页,就算算上封面和封底,那也才14页,这可比印书工作量小多了,可也才百套…… 印刷厂现在只有一台印刷机(主要是多了也没用,印刷的项目就那么多,多造几台印刷机也只是闲置在那里),以此时印刷机的效率,一天上百套的14页日历,就是一千多页的印刷量了——一天能印出这些,实在不能说少。 万事就怕对比嘛,对比此时手抄的效率,印刷可以说是‘伟大’!要知道印刷厂说是‘厂’,其实真正做事的工人就三个(排版、印刷、装订都由这些工人包干)。三个工人配合一台机器就有这么大的产出,可顶得上最熟练的三名抄写员近两个月的出产了。 这还是‘日历’相比起普通书籍,一页之中文字量更少!要是换成抄书,生产效率的差距只会更惊人! 而且普通工人和抄写员能比吗?这年头抄写员的报酬虽然也不高,可那好歹也是个技术工种,不是人人都能做的,可比普通工人难找(排版工例外,排版工要求认字,也不是随便就有的)。 路易莎当然也不是不明白‘时代差异’,所以在脱口而出的不满后,很快就自己改口道“不,算了,这样已经很好了……” 吉娜也连连点头:“是啊!大家都说印刷机像是‘奶牛’,又像是‘骡子’。说像奶牛是因为源源不断地印刷书籍,就像是奶牛产奶,能够给书商创造丰厚的报偿。至于‘骡子’,大概是因为‘骡子’总是最能吃苦耐劳吧,可以一直干活儿。” “是很好的机器,对吧?”路易莎有些得意地说:“很快大家就能发现了,市面上新出的书籍之所以能够价格大降,是因为印刷机的原因。到那时候,就可以卖印刷机了……随着印刷机的推广,会有更多更便宜的书籍的,知识的传播也会变得更高效、更便宜。” 路易莎当然没有在印刷业搞垄断的念头,垄断基本是为了多赚钱,可先不说印刷行业这年头撑死能赚多少钱,就算他能挣大钱好了。以路易莎作为顶层统治者之一的身份,钱也是重要,又不那么重要的。 钱当然重要,有钱才能做事。可也就是这样了,为了做事才要弄钱的,而不是本末倒置,为了钱而弄钱……真要是单纯为了钱所代表的物质,她严格意义上都不需要花钱的。 “不过,现在印刷厂可以印的书籍还是太少了……”想起印刷厂、印刷机未来的前途,路易莎又不自觉陷入了思索:“我们应该寻找一些适合印刷的书籍,当然,要立刻能投入印刷,还要大家都喜欢,这样才能大量地印。” 忽然,路易莎想到了什么,双手拍了一下:“嗳,我怎么没想到这个呢!我们可以出‘童话故事集’啊!” “童话故事集?”吉娜不懂,不是‘故事集’不懂,而是‘童话’不理解。 这个时候可没有专门给孩子看的书,事实上,就算是后来18、9世纪了,《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出来时,所谓的‘童话’也经常包含一些惊悚血腥要素,并不适合儿童去读。毕竟那些故事往往来自民间,而非原创,其中必然涵盖曾经的黑暗印记。 路易莎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就补充解释了一句:“就是民间故事……我想不论平民,还是贵族,大多数都喜欢听故事。民间流传很多故事,可以直接派人收集其中精彩的,然后让人整理润色、辑录成册。这样的故事集,应该会受欢迎吧。” 如果是在现代,童话故事,或者民间神话故事这种,已经不太能激起读者的兴趣了(不论成年人,还是孩子)。因为那个时候的人们可选择的娱乐太多,哪怕单纯在‘阅读’上,也处在过饱和的环境里。 大概只有在启蒙期的孩子们,他们才会阅读那种短小的、剧情转折相对简单明了、模式也就那么些的民间故事吧?因为以他们的阅读能力,本来也很难读更复杂的作品。再者,趁着年纪小,读一读这些‘经典’也好,将来就不见得有那个耐心读这种实际家喻户晓的‘老掉牙作品’了。 但这时候是中世纪,一切就不同了。娱乐匮乏,阅读的选择也很少,对比起来看,像《圣经》,或者《圣经》的同人二创故事,都算是有趣的了——难怪能传教成功呢!这让路易莎想起佛家经典,很多其实也是故事!而在向大众传播时,还要更倚仗这类故事。 就比如一部《目连救母》,怕是比无数部《心经》带来的信徒都多! 所以中世纪如果出版类似《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之类的故事集,大受欢迎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另外也很重要的是,这不是原创故事,只要收集整理就好,更不会犯什么忌讳,可算是省事儿了! “民间故事啊……是啊,怎么没人想到这个呢?”吉娜立刻叫了起来:“我们平常多喜欢听您讲故事啊?对了,您讲的那些故事,我也辑录了不少了,这次能用上吗?” 路易莎讲的小故事,为了适应西方人的口味,大多也是一些耳熟能详的西方童话。虽然那已经是一代代人修改润色过的成熟故事了,但不少在中世纪也能找到故事底本——其实世界上的故事也就那么些模式,很多民间故事说起来都‘源远流长’。 “当然可以,不过那些也是我听艺人说的,是民间流传的故事修改得到的,署名的时候要注明这一点。”路易莎特别提醒了这个并不是白来的,她知道吉娜很崇拜她,如果不提醒她,她说不定就会给那些故事署她的名了。 说起来那些故事也确实不知道原作者是谁,更多可能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即使是《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格林们和安徒生也只是收集整理者,是‘集体智慧’的一部分)。路易莎将其拿出来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但要冒领创作者的虚名,那就要脸红羞愧了。 吉娜点头答应下来,回去就把自己整理辑录的故事拿了出来,打算做民间故事‘第一辑’——是的,就是‘第一辑’,另一边去收集民间故事的事也是有人做的,她这边‘第一辑’反响好,后面就会出版‘第二辑’‘第三辑’…… 而当下的‘第一辑’,因为不需要做收集整理的工作,乃至修改润色的工作吉娜都不自觉完成的,倒是省了不少时间。基本只要校对检查一下,没问题就能付梓出版了。 在这之前,路易莎怀着隐秘的兴趣,算是吉娜整理的那些故事的第一批读者之一吧(虽然那些故事她早就知道了,还是她讲给吉娜她们听的,但以读者的身份读到,有时另一种感觉了)。 “拿来开篇的第一个故事是《长发公主》吗?”路易莎翻开装订好的羊皮纸,看到第一页的故事就笑了,这可真是脍炙人口的名篇啊。 因为是很熟悉的故事了,倒不用将注意力放在阅读上。路易莎分出一两分的注意力在羊皮纸上,更多的注意力却是在和身边的侍女们讨论这个故事。 “……故事的开头很巧妙,如果是不懂民间习俗的人,或许会觉得这个丈夫实在太愚蠢了一些!只是因为妻子的要求,就冒着巨大的风险去女巫的菜地里偷取莴苣——选择这样的情节推动故事,其实是因为在传统上,人们似乎总觉得不能轻易拒绝一个孕妇,否则就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这其实是一种古代原始巫术的残留。 另外,路易莎没说的是,她还蛮理解故事里母亲的情绪的。怀孕的时候口味是很怪的,情绪也难控制,想吃什么就一定要吃到的情绪看起来甚至会很偏执呢! 就在路易莎说这番话的时候,她没注意到的是,一旁的雨果夫人似乎想到了什么,表情有些犹豫了起来。 第246章 穿越中世纪246 雨果夫人近来一个礼拜都在考虑一件事……王后殿下是不是怀孕了。 这当然不是随便想到的, 是她注意到路易莎这个月的月经迟了两个礼拜了——路易莎的月经一般是准的,但一年中也会有那么一两次不准,不准的时候都是推迟, 从没有提前的。所以这次不准时,一开始雨果夫人还没有想太多。 但推迟超过一个礼拜后,雨果夫人就必然想到这方面了,要知道路易莎过去从没推迟超过一个礼拜! 路易莎因为有使用随身超市里的卫生巾, 月经期间不会影响行动,也几乎没有漏渗导致的尴尬时刻, 从外表很难看出她是否在经期。不过, 她很注意经期健康,这期间饮食也会调整,所以身边人还是知道她什么时候来月经了。 所以当路易莎从《长发公主》的故事说道民间传统(不能轻易拒绝孕妇的请求)时,她觉得这或许是一个合适的时机了。便等路易莎翻阅吉娜记录的故事羊皮卷完毕后,身边人不多时,低声在她身边说道:“殿下, 我想我们必须情御医来看看您了。” 当路易莎露出意外的神色时,她又进一步说:“您的月事已经迟了两个礼拜了,这是以往从来没有过的事儿……考虑到您和陛下都很年轻、健康,又是那么地和睦亲密,那是很有可能的事,不是吗?” 虽然雨果夫人没有直说那是什么事,但路易莎又不是小孩子了,当然完全明白——她其实比雨果夫人更早意识到这件事, 也更早考虑怀孕的可能。只不过她对在中世纪怀孕,始终是有着颇为强烈的恐惧心的,所以下意识回避了。 说的明白一些, 她这和‘讳疾忌医’也没什么不同。 只是没人捅破窗户纸的时候她还可以‘装睡’,现在雨果夫人都这样说了,她总不能说自己不可能怀孕,然后拒绝确认这件事。所以她也只是神态不自然了一会儿就点了点头:“是的,这是有可能的。” “不过,我的朋友,先不要对外张扬这件事,好吗?我们还没有确定,提前透露消息的话,最后如果不是,那就糟糕了。甚至就算确定了,我也希望这件事能够保密一段时间,直到我的身体稳定下来……我们都知道的,如果我怀孕了,这将会有非常重大的意义。”路易莎又补充道。 其实这一点上,西方古代宫廷和华夏古代宫廷没什么不同,都有坐胎稳定后再对外宣布的传统——虽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尤其是在西方宫廷,管理和组织远没有华夏宫廷严密,在对外宣布之前一般就消息满天飞了。 雨果夫人也明白意思,看了此时还留在近前,可能听到她们刚刚话语的侍女,就两三人而已,每个都可以信任……嗯,这也算是路易莎一直规范自己身边人,构建起一个相对可靠的王后近侍团的好处了。这种时候不需要多说什么,近前的人也知道该保守秘密。 更重要的是,她们会保守秘密。而不是像宫廷里多数情况下,任何风吹草动就传开了! 总之,就在这样的默契下,路易莎第二天才让宫廷御医来看自己。这位宫廷御医也是一直以来深得她信任的——一方面是医术很好,至少在中世纪是真的算好的了。他并不是纯粹的欧洲医生,年轻时候还去东方学习过,受到了很多阿拉伯医学的影响,是此时难得可以稍微相信一下的医生。 另一方面,他出身普通,对提拔他的路易莎有着足够的忠诚(路易莎是‘唯才是举’的,尤其是医生,那肯定是一点儿不能含糊的,但不代表别人也这样,中世纪可太看出身了)。 宫廷御医完成诊治后,也不能确定路易莎是不是怀孕了……说实话,这也不能怪他。这年头又没有后世的手段,如果怀孕的月份还很浅的话,基本没人能确定这个——哪怕是这个时代的中医,大概也只有最顶尖的、最有经验的,才能在月份真的很浅的情况下言之凿凿吧。 如果是对一般妇女,说不定这位宫廷御医还能给出一个八九分准的结果。但对路易莎,他也很清楚如果路易莎怀孕这意味着什么……所以不能十分确定的话,他也是不会下结论的。 最终这位御医只是让路易莎照常生活,不过平常会做的、有可能导致流产的事,比如说骑马什么的,最近就先不要了——这让路易莎也有些患得患失起来,同时心里抱怨,为什么自己家的超市就没有验孕棒呢?如果有的话,至少自己有一个准确的消息。 嗯,怎么说呢,当然没有啦!那可是属于药品类了,只有药店才有得卖的。 “所以,就算怀孕,时间也很短啊。”不然御医不会看不出来。 路易莎感叹了一句之后就依旧做自己的事去了,至少身边知道这件事的人看不出来她和之前有什么不同。然而又怎么会没有不同?路易莎一直记挂着这件事,心里计算着日子,每当新一天大姨妈依旧没有来时,就觉得沉重了一分,仿佛某个既定的事又尘埃落定了一点。 并不是说到现在路易莎还不能接受这件事,事实上,怀孕这件事她很早就仔细考虑过的。毕竟她现在生活在中世纪,是一大片领地的女继承人,同时还是一个强大王国的王后。这是真的家里有王位继承,她除非和纪尧姆闹翻、分居、老死不相往来,不然怀孕这种事就只能顺其自然。 就连她这边偷偷避孕都做不到,因为中世纪就没有可靠的避孕手段…… 而如果顺其自然,她和纪尧姆如果都没有问题的话,怀孕就是早晚的事了——能够结婚几年后,她二十出头了再怀孕,这已经是运气很好了。至少现在她身体发育完全,处在最佳生育期,生产的风险降低了不少。 就在路易莎心里也越来越倾向于自己怀孕时,这次大姨妈已经推迟一个月了。再让宫廷御医来看,他总算能准确地给出那个结论了: “殿下,您已经怀孕两个多月了,可喜可贺!实乃王国之福啊!” 路易莎保持着王后该有的端庄微笑,冲他点了点头,然后赏赐了一些东西给他:“这是很好的事,但先保密好吗?我需要身体情况更稳定一些,再向外公布这个消息……这段时间请您也住进王宫,随时照顾我的身体,还有这个孩子。” 这位宫廷御医本来就是专门照顾路易莎的,这种要求当然不会拒绝。而等他告退,只剩下路易莎和她身边的人时,路易莎才对雨果夫人点了点头:“您去外面吩咐一位侍从,让他去请陛下来好吗?不要告诉这件事,只说我有非常重要的事要和陛下说。” 还不确定的时候没说也就算了,现在都确定了,再不说就很奇怪了,仿佛她连他也不信任一样——其实路易莎没有这个意思,她虽然下意识有些逃避和纪尧姆说这件事,但那是因为她本能中的对怀孕的恐惧。就像是掩耳盗铃,不告诉纪尧姆之前还能假装这事儿没发生,一旦告诉纪尧姆,那就连假装都不行了。 路易莎这里随侍的侍从很多,雨果夫人走出房间就找到了一个相熟可靠的。年轻人几乎是小跑着去了国王的办公室,他是不知道王后殿下有什么事要告诉国王陛下,但既然雨果夫人说了尽量要快,他当然也就格外有效率了。 现在宫廷里谁都知道王后的权势,国王信任王后、深爱王后,而王后又是那么聪明,懂得如何掌握自己的权力。这样的结果就是,路易莎在宫廷之中一天比一天受尊重,凡是想在宫廷中出人头地的,比起在国王面前露脸,倒是更愿意在王后跟前献殷勤。 毕竟国王这方面还没有王后的‘敏感性’,在他面前露脸他不见得在意,王后却更熟悉宫廷用人这一套,‘反馈’总是那么及时,那么恰到好处。 侍从到了纪尧姆的办公室外时,这里正在接见几位贵族。好在没多久人就出来了,而门外的侍卫见是王后身边的人,也给他插了个队,先让他进去了。 纪尧姆原本正低头看一卷文件,听到问好声发现来的不是原定的人,而是路易莎身边的侍从,这才抬起头:“是王后殿下派你来的吗?” 侍从连忙回答:“是的,陛下!殿下说有重要的要和您说,请您立刻去一趟寝宫!” 虽然纪尧姆是真的爱路易莎,这对夫妻的亲密也是国王和王后中少有的了。但路易莎是很有分寸的人,平常不会做纪尧姆办公时突然找他的事。这时候派人请他,堪称稀有了,反而让纪尧姆更加重视——在他看来,如果不是特别严重的事,路易莎是不会派人来找他的,什么事不能两个人晚上说呢? 几乎是立刻的,他站起身往外走,甚至报信的侍从都还没反应过来,他就走到了办公室门口。 侍从连忙跟上,就听国王陛下说道:“王后有非常重要的事,你应该直接走进朕的办公室才对,为什么要等呢?算了——” 纪尧姆也没精力对一个侍从抱怨了,直接大步大步地往外去,然后宫廷里的人就看到了一个‘奇景’!一向严肃稳重的国王陛下,几乎是小跑着行过,路上的人几乎来不及行礼,国王就如一阵风一样消失了。 等到纪尧姆来到路易莎的寝宫,就看到路易莎带着笑容看向他,这才放下心。至少这个表情就说明,不是什么坏事。 路易莎也没有废话,因为她不知道怎么在这件事上婉转迂回,她也是第一次啊! 她爽快如常地站起身,走到了纪尧姆身前,握住他的右手放在了自己还没显怀的小腹上,开门见山地告知:“陛下,您要做父亲了呢!” 第247章 穿越中世纪247 路易莎怀孕的消息一开始时是保密的, 虽然她也知道这种事不可能一直保密,但能保密多久算多久吧。因为路易莎心里清楚,这个消息一旦传出去, 不只是她的日常不能再平静了,说不定还会有一些‘明枪暗箭’呢! 宫斗剧里会把后妃怀孕描绘成一件惊险的事,因为在有皇位继承的皇家,一个孩子确实是能牵动很多利益的。甚至都不需要干系到皇位继承, 只是牵涉到皇帝的宠爱,就足够让一些人阴谋算计了。 这种影视剧娱乐化的改编固然夸张, 多数皇帝的后宫都不会那么‘热闹’。但艺术源于生活, 总归是有那么点底子在的。 而现在,路易莎生活在中世纪的王宫中,作为王后她怀孕也不是小事了。尤其是考虑到纪尧姆还没有继承人,她如果生下儿子就会是纪尧姆的第一继承人,这就更值得重视了——这样一个孩子,很多人会将他视作利益所在, 也有很多人会认为他妨碍了自家获利……即使他还没出生。 利益所在,发生什么都不奇怪……路易莎也算是防患于未然了。 大约怀孕三个多月时,路易莎怀孕的消息才慢慢传出去,变成部分人中‘公开的秘密’。主要是路易莎身边围绕的人太多了,有些人足够心细,当然能从她越来越谨慎的饮食、休息等发觉出点儿东西。 而相关的猜测一传出去,就引来了很大的议论,大家只是不当着路易莎和纪尧姆的面说而已……还是那句话, 纪尧姆现在是一个强大王国的国王,他需要一个男性继承人来继承王位(瓦松的继承法要求男性继承人,这又和布鲁瓦不一样了)。 如果他没有自己的儿子, 固然可以让弟弟或者侄子来继承王位。但说实话,一个没有自己儿子的国王是很难让诸侯信服的,尤其是当他不再年轻时——哪怕在现代,依旧多的是人坚信儿子才是父亲事业的忠实继承者,何况是在中世纪? 弟弟或侄子做继承人,利益就很难铁板一块(也有王家父子关系不好,甚至反目成仇、彼此拆台的,但那终究是少数,而且就算是那样也讲究一个‘底限’)。说不定国王有什么命令下去,诸侯们就想着推王弟或王侄打擂台了。 “……王后怀孕了?确定吗?”宫廷的一个小小角落,在这个春末夏初的季节,就有人百无聊赖地谈到了王后怀孕的事。 “基本上是确定的,我的姐姐认识王后的裁缝,据说他们现在正赶制一批新的礼服,被暗示礼服要‘宽松舒适’。如果不是怀孕,干嘛要定制这样的礼服呢?王后殿下可是一直很注意维持自己苗条的身材的。” “我最近也听人不止一次说起过这个猜测,只是没有这么明确的‘证据’而已……说实话,这可真够叫人意外的,是不是?我是说,过去国王和王后一直亲密无间,王后也没有怀孕,我还以为王后殿下不会有孩子了呢……” “这种事也是说不定的,虽然多数男女能够生育的话,就会很早就开始生育,开头一两年如果关系亲密而不能生育,基本就不会有孩子了。但也有数年没有怀孕,突然有一天就怀孕的事,一切都是主的恩赐!” 既然提到了‘主的恩赐’,所有人当然一起停下来祈祷了片刻。过了一会儿,才有人继续说:“王后怀孕,如果能生下小王子,这也是一件大好事吧?我听说,最近一向对王后殿下有些不满的大臣,也不怎么批评王后了。” 路易莎以一个王后来说,多少是有些‘出格’了。能力强大一方面确实帮到了纪尧姆很多,是瓦松的福气。可从另一方面也是不符合‘传统’的、损害了一些人利益的,有些人不满她,阴阳怪气她再正常不过了——基本也只能阴阳怪气了,因为纪尧姆足够信任路易莎,普通手段就很难影响到她。而要上不普通的手段,那就是不死不休的政治斗争了,那点儿利益何至于? “呵呵,这可不让人意外,不管怎么说,那些效忠陛下的大臣可不希望今后由安娜王太后一系的王子继承人王位……那种事如果发生了,谁都不会好过的。” 当初纪尧姆上位是和安娜王太后一派斗法过的,到现在那一派基本都被排挤出去了,各有各的不如意。要是安娜王太后再度得势,现在当权的那些人当然是有被清算的风险的——甚至就算不被清算,位置就那么多,到时候也得给安娜王太后一派的人让位置啊! “我听说,自从知道王后怀孕,安娜王太后就砸坏了好几只东方瓷器呢……大概是看到东方瓷器就想到了王后殿下吧。”瓷器也是路易莎送去的,虽然她和安娜王太后关系不太好,但不可能一样东西给普通的宫廷贵妇送了,却不给王太后送。 “要我说,王太后为什么那么着急呢?先不说王后几个月后生下的可能是王子,也可能是公主。就算是个王子吧,离他长大也还有很多年呢……活不到继承王位的王太子还少吗?不然现在的陛下是怎么戴上王冠的?” 所以说,宫廷里的八卦向来说着说着就越来越‘肆无忌惮’了……这样的画说顺口也就说出来了——虽然说,纪尧姆能继承王位,现实原因就是前面继承权更优先的哥哥们都死完了。但这种话是能说的吗?说了不只是难听,还有诅咒未出生的王子的嫌疑。 然而只要没被抓住,现在这样的话说了也就说了。不只是因为西方中世纪的宫廷一向没有东方宫廷的那种谨慎,也因为现在说这种话的人不是一个两个……毕竟是明摆着的现实,而且牵涉到了王室权力争夺,实在太好八卦了,不八一八都对不起那张嘴! 就在路易莎怀孕满4个月,和纪尧姆一起公开宣布怀孕的事时,不少人还忍不住去看安娜王太后等人的脸色呢——虽然看起来还好,一派王太后的雍容,但熟悉的人都知道,怕是已经气得不得了了! 一般怀孕三四个月的时候就会显怀,具体显怀时间和每个人的身体情况有关。路易莎因为本身算苗条的,理论上应该比较容易显怀。不过实际上她现在满了四个月,也只有穿上紧身随行的衣服才能凸显出一点点肚子,有了一些孕味儿。 但就是这一点点的肚子,都够刺一些人的眼了! 看到路易莎晚宴上高坐最上方,一个晚上都只吃自己贴身侍女递过来的讲究食物,酒也是一口也不碰了。安娜王太后挑了挑眉:“听说我们的王后只喝产自家乡布鲁瓦的葡萄酒,而且还喝的很少,现在更是不喝了……呵呵,如果不是她在食物上的讲究,我几乎要以为她是个虔诚、自苦、节用的信徒了!” 虽然说葡萄酒在西方有着宗教上的意义,圣餐之中更是不可少,但显然就和所有宗教一样,天主教对‘酒’这种饮料的态度也是微妙的。只不过是大家太离不开酒了,同时还有圣餐传统,葡萄酒便是基督血这个挡箭牌,最后才只能‘妥协’! 然而即使这样,也有训导:喝可以,不能喝太多!酗酒绝对不行,修道院等地,更是实行酒水配给,可不是随便喝的。 所以路易莎不喜欢喝酒,更喜欢喝水,这就很容易被联想到苦修之类——此时的文字里,描述一个人苦修,经常会写‘他不吃面包,也不喝酒,只靠每天一杯清水活着’(这当然是夸张了,一天一杯水显然是活不下来的)。 当然了,现在安娜王太后说这些可不是称赞路易莎,不过是面对路易莎怀孕的现实,既不能直接说什么,又实在忍不住要阴阳怪气而已。 “王后的确很虔诚,这次又奉献了几场弥撒、为教堂捐赠了财物,还在城里做了许多善事呢。城里受过王后殿下恩惠的穷人很多,甚至有人称王后为‘善心王后’,听闻王后怀孕的消息,自发点着蜡烛去教堂外守夜祈祷。”安娜王太后身边有人忍不住道。 对穷人来说,蜡烛可是很贵的东西。所以哪怕别的都不算,只算守夜祈祷时捧在手里的那根蜡烛,也可以说明他们真心实意了——说这个话的人只是实话实说,不管怎么说,这年头大家对妇女关注慈善事业,肯定是只有赞赏的。 不过,这种称赞的话就大大得罪安娜王太后了,她不能当场发作,那样就太明显了。但还是在之后找了理由打发走这个贵妇,并将其完全排挤出了圈子……她这个王太后或许风光不如往昔了,但排挤一个普通的宫廷贵妇却还是简简单单的。 等到这次晚宴结束了,回到了安娜王太后自己的地盘,她身边的女官才敢于劝说道:“殿下何必那样在意呢?这时候如果显露出对王后的不满,不管是因为什么,外界都会联想到王后的肚皮……这对殿下的声誉很不利啊。” 现在宫内宫外的谣言早就满天飞了,几乎都认为安娜王太后因为路易莎的怀孕气得要死!毕竟,之前纪尧姆和路易莎感情很好却一直没有怀孕的迹象,这给了安娜王太后一些希望——自己的儿子或孙子有机会继承王位的希望! 如果纪尧姆真的无子,最近的一支就是她的儿子们了!哪怕纪尧姆死的晚,那也该轮到他的孙子(她的两个儿媳又接连怀孕了,在她看来正是‘成果喜人’)! 而一旦她的儿孙坐上王位,甚至不必坐上王位,至少有成为继承人的苗头,她如今有些尴尬的宫廷地位也会立刻改变。所谓一荣俱荣,想到安娜王太后是未来国王的亲生母亲、亲祖母,谁会不上赶着讨好奉承呢? 如果路易莎早早怀孕,安娜王太后没有过这个想头,那还好一些。现在是这方面的想法都长草了,路易莎却突然怀孕,安娜王太后怎么能不愤恨?这不是有没有道理的问题,而是人性如此。 “声誉?我现在还有什么声誉呢?因为先王对大臣和诸侯的放纵,税又收得多,大家早就有怨言了。只是先王驾崩了,无法说什么,只好一切算到我头上。”安娜王太后坐在一张宽大的绳床上,有些心灰意冷地说。 不是她‘脆弱’,而是路易莎怀孕这件事,影响就是有这么大! “殿下……”一旁的女官犹豫了一下,还是低声道:“您不用这样悲观,现在王后也只是怀孕而已,谁知道能不能够顺利生下来呢?就算生下来,也有可能只是个公主而已。瓦松可不是布鲁瓦,是不可能有女继承人的!” “难道我不知道这个道理吗?”安娜王太后却摇了摇头:“只是王后怀孕就证明了一点,国王和王后都是有生育能力的!即使这次生育不顺利,又或者没有生下王子,那以后也总会有的……既然是这样,又有什么不同呢?” 这几年安娜王太后一直在走下坡路,也就是靠王后的肚子没有消息这一点撑着,想着自己的儿子或孙子能继承王位,这才维持着相当的精气神。所以这一次路易莎突然怀孕,她的精气神一下散了大半。 即使知道事情还不到尘埃落定的时候,正如女官说的,不一定生的下来,生的下来也不见得是王子,是王子也有可能养不大——她也一下心灰意冷起来。 不过这样的心灰意冷也只是暂时的,安娜王太后起起落落不止一次,是这个时代少有的曾经真正手握权力的女人!所以这样的短暂‘emo’后,不到半个月时间,她就重新振作起来,准备静观其变:看路易莎能不能顺利生育! 当然了,如果机会合适,她是不会介意做点儿什么来达成期待的。 而与此同时,路易莎这边就完全不一样了,和安娜王太后身边的愁云惨淡不同,她身边一直处在一个兴奋喜悦的氛围中。因为她怀孕需要格外谨慎、细致的照顾,大家是累一些,可累也累得高兴啊! 不说她们中很多人本来就敬爱路易莎,就算没有这一条,单纯从利益的角度出发,她们和路易莎也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过去路易莎一直没有怀孕的消息,她们多少还有些担心。即使国王陛下现在看着信任尊重王后,将来的事也说不准!和没有生下继承人的王后总是很尴尬的。 而现在,随着路易莎怀孕,并且这一胎很稳定,大家最后一点担忧也放下了。哪怕这一胎生的是公主,她们也不觉得这有什么。因为这一胎证明了王后不是不能生……既然如此,以国王对王后的爱护,这一胎不是,以后生下王子也是迟早的事。 “殿下,这些您就别做了吧!太累了……您现在应该是多多休息的时候。”吉娜见路易莎又在批阅文件,立刻上前劝阻。这也算是路易莎身边人的共识,只想让她尽可能休息,最好什么都不做,就整天躺着休息。 显然,孕妇是虚弱的,怀孕期间该好好休息,这是所有地区人们的共识。这甚至不需要点什么医学科技树,因为是平常就能观察到的,所以哪怕医学界灰暗如中世纪西方,大家也有这种认知。 至于说认为西方妇女身体天生好,怀孕时和产后都不需要休息,所以可以工作到临产,也可以不坐月子——怎么说呢,除开个别人确实是体质好(就像华夏古代、近代很多劳动妇女,也有田间灶头直接生下孩子的故事),其实不能当做是理所当然的事。 尤其是医疗水平低下,生育死亡率居高不下的古代,人们能做的也就是好好看护孕妇了(当然是指统治阶级的妇女,平民妇女是很难得到照顾的)。所以孕妇的日常生活,除了具体细节不同,整体导向却是一致的——好好吃饭、好好休息而已。 路易莎虽然对中世纪的医疗不抱信心,也认为生育是一道死亡率不低的难关(不过话说回来,生活在中世纪,日常做很多事都有不低的死亡风险就是了)。但真的过上孕妇生活后,她倒是没有身边的人那么紧张盲目。 从基本确定怀孕开始,她就安排起了自己的孕期,饮食、休息、适度锻炼等,事无巨细。医疗是无法强求了,她也只能通过这些努力尽量保障自己、保障孩子的健康与安全。 一旦做好了详细的计划,之后按照计划做就好了。而按部就班的日子久了,就算之前也担心的,不就也会恢复平常心。 “只有这几份而已,很快就看完了。”路易莎朝吉娜摆了摆手,心平气和地继续看文件:“看完之后就可以休息一会儿了……也快到午餐时间了是不是?今天的午餐就在这儿吃吧,安排在窗边,我喜欢吃饭的时候亮堂堂的。” “吃完午餐正好去草坪散步,散一圈回来午休……还有什么比这更健康的呢?” “如果我真的什么都不做,既不动脑,也不动身体,几个月之后我就没有力气生产了——难道你们没有见过怀孕期间一直躺在床上,吃喝也没有顾忌的孕妇?那样的孕妇有几个能顺利生产?如果不是身体太虚弱,一动弹就容易流产,我是绝不赞成那样的。” “这方面,医生也赞同我。” 吉娜虽然没有一定要路易莎放下文件,却也有话说:“是的,我们也赞同殿下您的说法,但那是锻炼身体,和吃喝适度的部分。至于动脑子,都说孕妇是不能想太多的,想太多了会让胎儿虚弱!这一点,医生不也说过吗?” “所以是‘太多’啊!就像孕妇最好不要吃的很多东西,其实适度吃一点儿也没什么问题,反而对孕妇和胎儿有好处……对于我来说,只是处理几份文件而已,根本不费力。反而不让我对这些事心中有数,才会想的更多,不能安心。” 路易莎还安慰吉娜她们:“我的身体一直很好不是吗?怀孕期间也被照顾得很好……别太紧张好吗?我原本不紧张的,心情轻松愉快,但看到你们紧张,也会难免变得忧虑吧。” 第248章 穿越中世纪248 路易莎四个月后开始显怀, 直到满五个月后肚子才比较明显地让人感觉到怀孕了,六个月时有了孕妇的各种不适——此前孕早期的各种不适,路易莎几乎没有, 这真是大大减轻了她因为怀孕而膨胀的压力,她很多时候甚至会忘记自己怀孕了。 但到了6个月时,一切有不同了。明显增大的肚子已经开始影响她的日常生活了,大概是她的身体还没有适应揣着一个沉甸甸的肚子, 她经常觉得重心不稳。所以每次改变身体姿态时都会格外小心,怕一个不稳摔倒了。 至于坐下、站起时感到吃力, 更是不必说的了。 路易莎知道这是孕妇必然会有的阶段, 甚至这个时候还算好的,不至于影响到日常休息。接下来一个月,会是体重急剧增加的一个月(这期间胎盘增大、羊水增多、胎儿生长都很快),这当然会给身体带来极大的负担。 而等到8个月后,直到生产,整个人都会一直处在各种不适的包围中, 不断消磨着准妈妈的精力、意志力…… 知道未来会发生的事,路易莎就更珍惜眼下这段还算不错的日子了。每天尽可能好好休息、适度锻炼、维持平和而愉悦的心情,并且为未来的生产做各种准备——当然了,她也没有忘记要好好吃饭,充分摄取各种营养。 这时候孕妇可没有什么补剂可吃,医生和药剂师推荐的药品路易莎更是不敢碰,谁知道那是真的有用的古方,是人民群众的智慧结晶, 还是迷信下的产物,是致命毒物?所以到头来,路易莎也只敢‘食补’而已。 不过路易莎的食补并不是多吃某些东西, 而是多样化自己的食谱。为了确保各种‘微量元素’的补充,凡是健康食材,都有可能被端上她的餐桌……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饮食多样化本来就是孕妇饮食的原则之一,另一方面是路易莎其实也不太确定孕妇该吃什么。 她两辈子也是第一次怀孕呢!上辈子一个女大学生,没事也不会去了解这些啊! 在不知道该吃什么的情况下,就尽可能什么都吃一些,除了能保证微量元素的摄入,也能避免不该吃的东西吃太多——别看孕妇有那么多忌口,其实多数作为食物的东西,只要不是多吃,问题也不大。相对的,再好的东西,吃多了也不见得好,这就是过犹不及。 也因为路易莎怀孕期间对饮食的要求更高了,各种花样一两个月都不会有一次重复,她的‘王后小厨房’的担子比往常更重了。 但对此小厨房里的所有人,上到厨房总管让娜,下到打杂烧火的杂役,没有一个人有怨言。无他,这期间他们都拿到了路易莎给的‘双薪’!更别提国王也给了一笔不小的奖赏,并承诺等王后顺利生产后,还有一笔更大的奖赏等着他们! 做事如果回报赶不上付出,即使没用多少功,也会埋怨。反之,只要报酬给的足足的,忙得脚跟打后脑勺,嘴角也是向上咧的呢! “殿下,午餐来了,您在哪个房间用餐呢?”在路易莎批阅公文时,侍女过来小声禀报。现在大家也习惯王后怀孕也‘工作’了,习惯成自然后也不会‘大惊小怪’,便再也没怎么劝说过了。 路易莎现在每天工作的时间就两三个小时而已,还是上午下午各做一点儿的。她自认为够轻松了——如果是她上辈子,上班族女性也很少6个月时就开始休产假的吧?大家都尽可能坚持到不能再坚持,好尽可能将产假用在生产后呢。 而上班族女性怀孕6个月时上班,可不是每天2、3个小时的工作量! 路易莎觉得保持一定的工作量对自己也有好处,如果说适度的锻炼是为生产做准备,那适量的工作就是为了调节准妈妈的心情了。每天真要是无所事事,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围绕着顺利生产来的,时间久了,人真的很容易胡思乱想。 路易莎每天都有一些工作,至少工作的时候,注意力就会从怀孕这件事上转移。另外不工作的时候,也不会全想着怀孕。 “就在旁边的房间用餐吧,摆在窗边坐席……坐席上多放一些软垫。”路易莎没做什么思考就做出了决定。 “是,殿下。”侍女也不意外王后会有这样吩咐,转身带着人去放软垫去了。其实窗边坐席为了坐的舒适,本就会在石砌的座位上放软垫。但路易莎怀孕到现在,身体的负担越来越大,过去一层软垫就不够了。一般会要求底下放两张软垫,背后还要塞一些软枕,好将她的腰部支撑起来。 侍女们去准备去了,路易莎就在几个贴身侍女的护持下站起身,然后在房间里走动起来。全当是工作之后的一点儿身体放松,也是用餐前的开胃活动。等到侍女再来禀报准备好了,路易莎才在贴身侍女和女官的簇拥下去了隔壁房间,在软垫堆得舒适的坐席上坐下。 今天的午餐依旧很棒,第一道菜‘开胃菜’是什锦海鲜汤配蒜香面包。 这是一道用到了多种海鲜,烹饪方氏却不复杂的菜肴(以宫廷厨房得病标准,烹饪方式不算复杂),完全以海鲜的食材本味取胜——说起来这也算是一道时令菜了,里面用到的多种海鲜,正是这个时候大量上市的。 螃蟹、墨鱼仔、马头鲷、海虹、鳕鱼、鮟鱇鱼、鳌虾……这每一样都让人联想到‘鲜美’。 制作时首先要在锅子里倒入橄榄油,然后就用这橄榄油翻炒百里香、鼠尾草、大蒜等香料,翻炒一会儿后再加入处理好的螃蟹和墨鱼仔。等到螃蟹和墨鱼仔入味了,才接着加入切块了的马头鲷,这次继续翻炒几分钟,就可以倒入红葡萄酒了。 红葡萄酒会随着锅中高温酒精蒸发掉,这时候才是加入醋栗的时机,之后就是滋味融合的熬煮时间了。 这个时间大概是20分钟,正好可以准备这道什锦海鲜汤的另外部分,用橄榄油在另一口锅中煸炒洋葱、大蒜,然后放入鳕鱼、鮟鱇鱼,稍微煎一煎鱼块后,要倒水没过全部食材,然后同样熬煮20分钟。 之后两锅鲜浓海鲜汤倒入同一个汤锅,加入海虹后继续熬煮,直至煮沸。另外煮沸后还得放鳌虾,这之后10分钟才能真正出锅。 这样一锅什锦海鲜汤的分量是不少的,所以作为‘开胃菜’,只要往食客的盘子里盛喜欢吃的种类就好了。像路易莎就比较喜欢吃鳕鱼、马头鲷这样的,而不喜欢螃蟹、鳌虾这样的带壳海鲜,所以她的盘子里就是一块鳕鱼、一块马头鲷。然后还淋上了浅浅一层橙黄色浓郁汤汁,映衬着雪白的大盘子,让人食指大动。 鳕鱼块并不完整,所以露出了洁白的鱼肉。马头鲷倒是保留了煎过的鱼皮,是一种微微发红的褐色,这都是刺激食欲的颜色。它们旁边配着一片蒜香面包,分量很少,拿这面包蘸汤配菜吃,最容易吃得意犹未尽了。 路易莎就是这样的,外面酥脆,内里却洁白柔韧的蒜香面包,和海鲜汤正是绝配!甚至她还在吃的时候,就已经在想下一次吃这道菜了…… 当然,说的复杂,这道开胃菜还是很符合开胃菜的份量的。就是两块鱼肉、一小片面包而已,路易莎吃完后胃口是打开了,却一点儿没有饱腹感,只期待接下来的美味佳肴——她的开胃菜没有配开胃酒,她平常就不怎么喝酒的,怀孕期间更不会喝了。 哪怕知道此时的酒度数很低,不少人喝酒代替喝水,也是因为干净的水难得,在不确定水是否干净的情况下,喝酒其实更安全。毕竟不管别人怎么样,她是喝得到干净的水的。 “我记得今天的头盘是‘祖母饺子’对吗?啊,的确是呢。”路易莎看着端上的一盘饺子,露出了高兴的神色。 所谓的‘祖母饺子’,其实是路易莎上辈子时的‘意式手工贝加莫祖母饺子’,她将其教给让娜时没法解释这个名字,干脆就简略地命名为‘祖母饺子’。让娜只以为这是路易莎祖母时期,布鲁多宫廷的配方,所以叫这个名…… 和华夏一样,西方不少地区都各自发展出了‘饺子’这一形态的食物。只不过不同于华夏的饺子是一张饺子皮包的,西方不少地区的饺子都是上下两张饺子合上馅料而成——但这次端上来的‘祖母饺子’不同,每个饺子都是一张圆形饺子皮包成,包好后的形态也和华夏水饺几乎一模一样。 这种饺子也不愧是意式食物,从饺子皮起就是用意面面团擀制……相对而言,饺子馅儿就复杂了,要将小牛肩颈肉和猪颈肉切丁,以细盐和白胡椒调味,然后用油翻炒肉丁至金黄。这样炒好的肉丁,才好切碎,和杏仁饼、肉桂粉、梨肉、咸香干酪碎、凝结奶油等均匀混合。 和华夏包饺子差不多,饺子皮里填入适量的饺子馅,然后对折饺子皮并捏边封口就行——这样的饺子是用水煮的方式做熟的,不过不是煮熟了就直接吃,要另外做一些浇汁。 浇汁就比较简单了,在锅子中将黄油、鼠尾草、咸猪肉丁加热,直到黄油起泡就可以起锅,最后直接浇在摆在盘子里的熟饺子上就行。 这道‘祖母饺子’调馅儿还是比较麻烦的,尤其是‘凝结奶油’以此时的条件不怎么好做,而做好之后很难保存,做完就得用完。所以一旦做‘祖母饺子’,往往会做很多,各处都吃得上——不过这不妨碍端到路易莎面前时,盘子里就只有摆的整整齐齐,上面散落着几颗猪肉丁,黄油还在散发着油脂香气的三只金黄色饺子。 依旧是‘孕妇餐’的特色,种类多而量少! “唔,味道很有层次,口感也丰富,这次做的挺成功的……你们待会儿可以尝一尝这饺子。”路易莎品尝之后对身边的女官和侍女做出了点评。贴身服侍路易莎的人肯定是要等她吃完后再去吃的,而以她们的特殊地位,有什么好吃的厨房肯定会预留的。 两块鱼肉之后是三只饺子,作为午餐的话,这显然还不够,所以主菜也很快登场了。今天的主菜是柠檬罗勒烤鸡——虽然是主菜,但其实很简单,只要将洋葱碎、罗勒叶、柠檬汁、盐、胡椒粉混合均匀,最重要的腌料就完成了。 将这腌料涂抹在鸡块上,就可以将其送入烤炉了,之后烤上半个小时即可出锅。而出锅后放进盘子里,点缀上新鲜罗勒叶和柠檬片做装饰,便直接送上了路易莎的餐桌。 作为主菜的烤鸡,每块只比掌心略大,盘子里这样的鸡块总共也只有两块,这似乎有些少了?不过考虑到路易莎的孕妇餐一向讲究量少而样多,这也不奇怪就是了。 味道清新又令人满足的烤鸡,配着一杯蔬果汁吃完,路易莎这顿午餐就进入了收尾阶段。最后被送上来的是甜品,本来夏天最好的甜品应该是冰淇淋的——这种美妙的甜品由路易莎带到这个时代,先是在布鲁多宫廷流行,然后又在西岱宫廷流行,并且有随着贵族传到更多宫廷的趋势。 然而,出于谨慎,路易莎已经将生冷食物都删除自己的餐单了,所以今天也没有冰淇淋。由侍女端来的是一份杏仁舒芙蕾,刚刚做好,算着时间端上来的舒芙蕾,蓬松柔软、滋味美妙,这和等一会再吃的舒芙蕾完全是两种食物! 路易莎满足地吃着这一小份的杏仁舒芙蕾,一方面是真的好吃,另一方面也是她在珍惜最后还算舒适的时间。她一直有些担心,担心怀孕到第七个月后,自己会一天比一天难熬,直到睡不好、吃不香,怎么调整姿势也不会轻松,只想赶紧‘卸货’,结束煎熬。 而路易莎的担心在之后也确实应验了,在孕期最后一个月时间里,她再也没有余力去想生产的凶险了。她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快点儿结束这熬人的日子……不管生产的时候多痛、多危险,那是死是活,也好过现在这样吊在半空中受折磨! 第249章 穿越中世纪249 “仁慈的天父、圣母, 愿您庇佑……”王宫小教堂中,纪尧姆跪倒在祭台之下,为快要生产的妻子做祷告。 严格来说, 纪尧姆并不是多虔诚的信徒,不是说他就不信上帝了。生活在中世纪,统治阶级的心态都是很复杂的……是的,他们不需要像穷苦人一样, 现实生活太绝望了,只能将一切寄托于宗教。而且, 他们的认知水平也要高过普通人, 当然多少能明白宗教那一套。 似乎这样的他们,已经将宗教的光环剥离,可以平常看待宗教和宗教的神了? 实际不是这样的,生活在一个环境中,就很难完全不受欢迎影响。就像一个有着正常认知的现代人,不小心误入传销组织了, 在传销组织特别设计的环境中,也很大可能被‘洗脑’。中世纪人也是一样,虔诚信仰的贵族从来都不少! 甚至,统治阶级可以一边对宗教不以为然,一边虔诚信仰。他们一边将教义中不赞同的恶事做了个遍,一边却又去忏悔,或者给教会财物以换取‘大赦’,就是明证之一!真的一点儿也不信, 又怎么会有后面那些事儿呢? 纪尧姆对宗教的信仰就很‘弹性’,多数时候他只是以尽义务的心参加宗教活动。对宗教最关心的是如何借助其稳定统治,又如何防止其在自己的领地内做大……总之是一种既利用, 又防备的关系。 除此之外,哪怕一些重要关头,他都不会祈求上帝垂怜。因为他习惯靠自己,想要什么东西都会自己伸手去拿。至于说自己努力也得不到的东西,在他的思维方式里,求助于宗教也不会有什么用了。 所以,现在在小教堂里虔诚祈祷,算是很少见的了。而纪尧姆在路易莎怀孕后,就经常来祈祷了。不只是王宫内的小教堂,西岱及西岱周边的教堂,他都抽空去过,做祈祷的同时也会给教堂捐款捐物,并对周边居民做善事。 纪尧姆当然知道女人生育的风险,他的母亲正是因为生他留下后遗症,才在之后很快去世的。而像他母亲那样的还不算最糟的,更糟的是难产而死的女人,母亲和孩子可能一起死在生产的难关里! 同时纪尧姆也知道,在这件事上他是完全帮不上忙的,他再想做什么帮助路易莎,也没用。甚至于,路易莎自己在这事儿上都是无力的——孕育孩子的身体是她的,她确实可以为生产多做一些准备,可真正能不能顺利生产,依旧要看运气。 如果孕妇自己努力就能顺利生产,那就不会有那么多人难产而死了! 纪尧姆是没有办法了,就像所有没办法的普通人一样,最终只能求助于宗教的神。将自己的忧虑、希望寄托在神身上……这也算是人类的本能了。 做完祈祷的纪尧姆站起身,这个时候有侍从急匆匆跑过来禀报:“陛下,王后殿下有了分娩的征兆!” 纪尧姆愣了一下,然后就飞快地向外跑去,一路一言不发,什么都没问——等到他赶到产房时,这边虽然有一种紧绷感,却没有出现想象中的忙乱。 这是当然的啦!纪尧姆是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加上关心则乱,才会以为事情已经紧急到间不容发的程度了。实际刚有分娩的征兆,到真正分娩之间,往往还有挺长一段时间呢!路易莎能一边记着阵痛的时间和频率,一边指挥身边的女官、侍女按照事前演练过的,各行其是。 纪尧姆来的时候,路易莎还在吃特意叫厨房做的糖水炖蛋,为之后的生产补充能量呢!就是得趁着现在阵痛之间的短暂时间吃东西、休息、上厕所什么的,不然等到之后疼得厉害,频率也越来越高时,就顾不上其他了! 路易莎也没有忘记清洗一下身体,尤其是下体,这不是她洁癖,而是为了降低产后感染的可能性。 她其实是有些庆幸的,她的预产期在初冬,这时候天气已经挺冷了。这个时间生产对穷人可能不是个好消息,毕竟很难保暖就是一个风险源了。但对路易莎,保暖、休息不成问题,天冷生产就只有好处了,毕竟天冷的时候,病菌的活跃度也会大大降低。 为了降低生产的危险,路易莎的产房是她特别安排人收拾的,不算大的房间经过了翻新式的清理。然后在此基础上,除了一张产床,基本没有安放其他家具,这也是为了减少清洁死角。然后就是用蒸馏来的酒精擦拭这间产房的角角落落,尤其是在路易莎准备生产这会儿,还抓紧时间擦拭了一遍呢! 也不只是房间,进房间的人,从宫廷御医、助产士,再到见证王后生产的大贵族们,都有‘消毒’的过程。其中御医和助产士的要求更严格,他们被感到了宫里的浴池,用肥皂好好清洗了一遍,然后穿上了干干净净的衣服,这才戴上特制口罩,允许进入产房。 至于见证生产的大贵族,大多数都只被允许站在产房门口,不允许进去。这些人就算了,没有太多要求。但要进产房的,都被要求洗手、戴口罩等,而且进入产房后不允许靠近产床,得站在产床旁边一条画出来的线外。 路易莎没法要求大贵族不来见证生产,真要是那样的话,大家会怀疑这个孩子的‘血统’。只有亲眼看到孩子从王后的腹中产出,期间没有任何偷换孩子的可能性,大家才会证明这个孩子拥有这个王国毋庸置疑的继承权! 先不说这本来就是为了保证自己和未出世孩子的利益,就说这件事作为一个重要的、从未有人质疑过的传统,路易莎也没有理由拒绝。她真要拒绝了,大臣们要喊着‘祖宗之法不可变’都是小事,一些一直不服纪尧姆和她的人,说不定会散播对继承人不利的传闻,这才是真的麻烦呢。 所以,无法拒绝的路易莎就只能尽可能减少这件事的不利影响了,她只允许有限的几个大贵族进产房,而且要站在一条线外,不能直接接触到产床。至于其他人,站在门口就好了……这样产房的卫生不至于完全得不到保障。 大家对此虽然颇有微词,但最后也大多认可了这个做法。一方面是纪尧姆足够支持路易莎,另一方面,其中说话管用的大贵族就那么些,他们既然能够进产房见证,就不会有大问题。甚至这种他们可以,等而下之的贵族不可以的‘特权’,还让他们更有受重视的感觉,不少人认为这是一种‘恩典’呢! 等到生产真正开始时,这有限的几位大贵族就站在线外,这里有临时搬进来的朴素木凳供他们坐(当然也是酒精消毒过的)。他们就坐着见证生产,中间还偶尔交谈一两句,摆在明面上的都是对王后的祝福之类……因为隔着口罩说的,有些瓮声瓮气的。 纪尧姆也在其中,西方没有产房不吉利,尤其是男人不能进产房,就连丈夫也得等在产房外的传统。所以国王如果足够重视自己的妻子、自己的继承人,在产房内等待也一点儿不奇怪。 他看着路易莎双手抓住从产房高处垂下来的两根柔软布绳,绷得紧紧的,在御医和助产士的协助下用力,已经是满头大汗了。然而即使是这样,她都几乎没有大叫,多数时候只是紧紧抿着嘴,似乎在为每一次生产的尝试积聚力量。 这时,产房的壁炉烧得很旺,大家都觉得有些热了。不过所有人都清楚,封闭的门窗、烧旺的壁炉,都是为了保证产妇不受风受寒,所以没人愚蠢地提出要开窗通风,或者炉子里的火烧小一些。 就在有人热得心烦了,想要出去喝杯凉水时,助产士终于大声道:“殿下!差不多了,可以开始用力了……是的,别叫出声,力气可不能浪费了!” 这紧张的氛围让原本想出去喝水的大贵族收回了伸出的脚……嗯,主要还是担心这个举动太扎眼了,被国王陛下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事后‘穿小鞋’——这个贵族注意到,一向坚韧沉默,被所有骑士视为‘骑士模范’的国王陛下,在温暖的产房内却脸色苍白,几乎要晕过去了一样! 其实,路易莎的生产是比较顺利的,一方面她现在的年龄正是最佳生育年龄,而且一直以来身体健康、勤于锻炼,有这样的好底子,生产的风险就少了一半。另一方面,她做的准备不可谓不充分,至少对比这个时代的普通人,她所拥有的条件几乎是独一份的! 这不只是因为身为强大王国的王后,物质上有支持。还因为她作为现代人,有不少‘现代人常识’,可以避免踩很多坑。像是保证卫生这一点,此时绝大多数人就都没有这个意识。倒不是说,路易莎不提醒,御医和助产士就会脏兮兮地来给她助产了,只是看起来干净可达不到标准! 总之,在种种有利条件支持下,路易莎只要不是太倒霉,理论上都是能顺利生产的。而她显然没有落到倒霉的一边,正式开始生产后5个多小时,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哭,她终于生下了一个健壮的孩子(至少看婴儿的外表,以及洪亮的哭声,是符合健壮的标准的)。 “哦!天父保佑!陛下,是个男孩儿,王后殿下生下了一个健康的王子!” 随着一位助产士兴奋地喊道,另一位经验丰富,也是这次助产士中的头儿,迅速剪掉了婴儿的脐带。只稍微擦拭了一下血污,就用实现准备好的干净柔软的襁褓将王子包裹了起来。这时候婴儿身上还有一层白白的胎脂,中世纪人不知道这是什么,但根据经验也知道这对婴儿有好处,能在婴儿刚刚面对羊水以外的环境时给予保护。 纪尧姆想要上前看看路易莎,但又因为路易莎强调的‘规定’,不许医生和助产士以外的人‘越线’,只能探着身子往产床方向看。倒是能看到路易莎的脸,但依旧不放心——这时候助产士将婴儿抱到了他手中。 按照惯例,纪尧姆揭开了襁褓的一角给周围见证生产的大贵族看,显示这确实是个男孩儿。然后便将自己的头生子高高地举起:“天佑瓦松!” “天佑瓦松!”贵族们也会意,纷纷跪倒在他们的主君,以及未来的主君周围,然后说道。这是承认这个王子乃是王后所出,是他们领主合法的继承人的意思。 产房内外一门之隔,里面的动静外面其实都能听到,所以没等产房里有人走出来,大家就彼此交换了眼色。甚至还有人偷看了一眼安娜王太后派来的‘代表’——安娜王太后没有得到路易莎的邀请,虽说作为名义上宫廷中第二尊贵的女人,没有接到邀请她也能来,可她实在拉不下脸。 最后,安娜王太后也只能派了人过来盯着,让这边有什么消息立刻回报。 然而这就是欲盖弥彰了,谁不知道安娜王太后在意王后这一胎在意的要死?如果国王没有男性继承人,那菲利普王子和弗朗索瓦王子就是王位继承人的‘备用选项’……很难说不是因为有这个原因在,安娜王太后才能在纪尧姆继承王位前后的政治斗争中平稳落地,至今也在宫廷里有着特殊地位。 哪怕是纪尧姆一派的大人物,也没有对安娜王太后穷追猛打……说的明白一些,不就是因为她有两个儿子,这两个儿子甚至有可能继承王位吗? 其实路易莎怀孕对安娜王太后,以及两位王子的权势就是一重打击了。不管这一胎能不能顺利生下来,生下来的又是不是男孩儿,这至少证明了国王和王后能生。既然能生,那就迟早会有‘王太子’出生。 现在确定生下了王子,只不过是另一只靴子落地的事儿。 很快,产房里就有人走出来了,宣布了王后生下王子的事。众人不管是不是真心,肯定是一起喜气洋洋地互相道贺。而等到一会儿国王陛下再抱着襁褓中的王子出来,表忠心就更加‘露骨’了…… 之后国王告知大家,他为自己的长子取名为‘马克西姆’,意为最伟大的,表达了自己对长子的看重和期待。另外,这也是纪尧姆曾祖父的名字,用长辈的名字给新生儿命名,这天经地义! 然后不出所料的,纪尧姆又宣布了自己的安排:为了庆贺马克西姆王子诞生,马上将有一个盛大的‘诞生庆典’。这个庆典和之后受洗的庆典不冲突,受洗前后的一系列活动会更加正式,而且到时候得到休养的王后也能参与进来。 纪尧姆平常并不是一个花钱很厉害的国王,他养军队、建新王宫等当然要花很多钱,但那些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个人花费,而是维护统治的成本。而以个人享受来说,他算是欲望很低的了,像是盛大欢宴什么的,他都很少举行的。 但这次为了自己的长子诞生,他算是挥金如土了一次!其场面可比之前给弟弟结婚弄得大多了……不过也没人觉得这有问题就是了。资助弟弟结婚,场面过得去就是了,那怎么能和自己有继承人了相比?这个远近亲疏还是很明显的。 纪尧姆不只是安排了盛大的宴会,给了城里的教堂不少捐赠,更是‘恩赏天下’——从路易莎生产这一天开始,直到马克西姆王子受洗仪式完全结束,大街小巷都有给穷人提供食物的小棚子。另外,装满葡萄酒、啤酒的大酒桶也被搬到了街上,只要说上一句给王后和马克西姆王子的祝福,就能免费打上满满一杯酒呢! 除此之外,最近一个生孩子的家庭也有特别的赠礼,按照国王的说法,这是王室与获得新生儿的家庭同乐。和王室一样生下男孩儿的家庭可以得到肉和面粉,生下女孩儿的家庭得到的则是等价值的布料。 这也说不上哪个更好,反正都是等价值,且自己不用也很容易变现的。自家用不上的话,直接拿到市场上卖掉,也能立刻买自己需要的东西——又怎么会用不上呢?吃穿两样,从来都是生活必需品。 因为确实得到了好处,也因为一直以来对国王与王后(尤其是王后)的尊敬爱戴,马克西姆王子洗礼这一天,不少民众都自发上街庆贺。等到王室马车载着国王、王后、王子一家出现,不断有手绢、冬天难得的鲜花等物扔向马车,表达大家对王室后继有人的祝福。 “国王万岁!王后万岁!马克西姆王子万岁!” “天佑瓦松!” “殿下万福!长命健康!” “今天的排场可真够大的了,是不是?”看着道路两旁山呼海啸的庆贺人群,跟在国王一家三口那辆马车后的几辆马车中,菲利普王子家的那辆上,伊丽莎白眼神冷漠地说道。 说完之后,看到丈夫对此不为所动,这才变得愤愤不平起来——伊丽莎白那次意外流产后,和菲利普王子就很少过夫妻生活了。但即使是这样,她依旧在一年多以前确定怀孕,并且在半年前生下了一个儿子。 这是罗佩王室近支,这一辈第一个男孩儿。在纪尧姆本身没有儿子的情况下,对菲利普王子又是一个‘加分项’……不管怎么说,一个极有可能成为‘王太弟’的王子,他有了男性继承人,这肯定会让有心站队他的人更加有信心。 伊丽莎白身为伏京公爵的女儿,从小也是在权力的圈子里耳濡目染的,哪里不明白自己的丈夫是可能给自己带来一顶后冠的?而她的儿子,也极有可能成为王位继承人,触碰他的外公终其一生都无法染指的权力! 对此她当然是动心的,即使她和丈夫的关系已经谈不上有什么感情了也是一样。应该说,有感情的贵族夫妻本来就是少数,而贵族夫妻没有感情从来不算什么,只要还有利益就还行。相反,只有感情、没有利益的婚姻,这在贵族中才是行不通的! 所以有了后冠,以及自己儿子成为王位继承人的利益在前,伊丽莎白反而在夫妻关系僵硬后,全力以赴帮助起菲利普来。她联络自己父亲伏京公爵那边,确保有必要的时候提供外援,她还聚集起一些在宫廷中有话语权的贵妇,通过她们抬高菲利普的名声…… 也是因此,当路易莎怀孕时,她的不满是仅次于自己的婆婆安娜王太后的——至少表现出来是这样的,至于‘当事人’菲利普王子,他的表现非常得体,甚至到了有些让人敬佩的地步。他祝福自己的兄嫂,没有一点儿勉强,全然为王室后继有人而喜悦的样子。 前些天,路易莎生下的是王子,这一点更是将伊丽莎白之前的担忧变成了现实!过去菲利普进出宫廷可以说是出入无忌(虽然菲利普本身很讲究,不会无缘无故出入宫廷,还搞出一些丑事),而现在,他进出宫廷也有各种规程了,就像一个普通的、已经成年的王子那样。 还有伊丽莎白自己,之前联络那些宫廷贵妇时,得到的总是笑脸,仿佛所有人都很好说话。可是现在再联络,笑脸还是那个笑脸,其中的推阻、犹豫却已经是伊丽莎白看得到的了——说的明白一些,过去她做那些事那么顺利,本身就是有原因的! 在国王结婚几年没有生下孩子的情况下,国王的弟弟就是一个很特殊的身份!她作为王弟的妻子,说不定就是未来的王后……谁不愿意结个善缘呢?就算不交好,也不能把人给得罪了啊。 但现在,一切不同了。 也不是说菲利普就一点儿继承王位的可能都没有了,但可能性大大降低的情况下,大家又格外敏感,担心国王陛下秋后算账,想起他们之前给菲利普王子一系行方便的站队行为。所以眼下特别‘注意细节’,这就让伊丽莎白接连碰壁…… “难道你就没什么可说的吗,我的好丈夫?”伊丽莎白怒极反笑,语气里带着冰冷的笑意嘲讽道。 如果菲利普也能有一些反应,伊丽莎白说不定不会这么气急败坏。但菲利普王子没有,他那种平静的样子,仿佛真的从来没在乎过王位可能到他手里一样……这才真正让伊丽莎白愤怒,这让她之前的所作所为就像表演的丑角一样! 然而,不论伊丽莎白怎样愤怒,菲利普王子又是不是像表现出来的坦坦荡荡。在纪尧姆有了合法男性子嗣之后,一切也都‘尘埃落定’了,此前围绕此产生的诸多算计也只能消散如烟。 第250章 穿越中世纪250 孩子的洗礼仪式在中世纪是非常重要的!只有经过洗礼, 这个孩子才能成为信徒,是上帝的‘羔羊’。更重要的是,这之后才能参与到社会的每一项活动中!如果一个孩子没来得及洗礼就死了, 一般认为认为会直接下地狱,哪怕他这一生还什么都没来得及做。 因此,有的父母会在孩子生下来不太健康的情况下,提前进行洗礼。认为这样哪怕死了, 也能上天堂。 路易莎和纪尧姆的长子马克西姆倒是没有这个问题,他生下来十分健康, 这一点让见过他的不少人都非常欣慰——多数能见到马克西姆的人, 都是纪尧姆和路易莎的人,他们当然希望这对夫妻有健康的继承人!这不仅仅关系到瓦松政权的稳定,也关系到他们这些人的未来! 所以马克西姆的洗礼并没有安排得特别早,当然,也没有特别晚——他毕竟是国王和王后的头生子,还要通过展示他的洗礼向所有人宣告, 瓦松国王已经有了法定的继承人。这种事当然是越快越好,越能消除一些人的异心。如果太过拖延,很容易引来一些怀疑和风言风语。 所以实际上的洗礼日定在了马克西姆出生后一个月……一般婴儿洗礼,只要在满周岁前进行就行了,倒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所以孩子一个月就洗礼,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晚了。 这个日期也是路易莎和纪尧姆商量着定下来的,他们一致认为,满一个月后的孩子会更皮实健康, 更能适应洗礼当天的环境。另外,也得给一些在地方的贵族留下赶到王都参加洗礼的时间啊。 再说了,路易莎经过生产也是元气大伤, 必须要经过一番休养才能出席孩子的洗礼仪式。 除非是生孩子伤了身体,只能卧床不起,不然身为母亲一般都是要出席孩子的洗礼仪式的。尤其路易莎他们还是王室家庭,出席与否是有政治内涵的,她更不能不露面。真要是不出席,到时候还不知道会传出什么流言呢! 而经过一个月充分而细致的休养,路易莎觉得自己已基本恢复状态——也只能是基本恢复状态了,有些身体变化是不可逆的就不说了。就算其他能恢复,一个月的时间也不够。 但至少外人看着,觉得王后已经和怀孕前无异,甚至因为哺乳期的丰满,以及营养和休息过于充足,比过去更加光彩照人! 当洗礼仪式开始时,路易莎和纪尧姆并坐在教堂最前排的位置,将儿子马克西姆交给了主持这次洗礼的琅城大主教——当然是琅城大主教,也只能是他。他不仅仅是瓦松六大宗教贵族之一,还是纪尧姆同父异母的兄长,是马克西姆的伯父。只要纪尧姆和他没仇没怨,不选他来主持长子的洗礼,反而会引发猜测。 穿着大主教圣衣的路易·罗佩,伸手打开了包裹着孩子的襁褓,并在侄儿身上比划了一会儿,口中开始大声宣告:“我的孩子,国王纪尧姆一世之子马克西姆,你毫无掩饰地接受了洗礼!” “你如白昼般纯洁,洗尽了一切罪孽!” 说完之后他为马克西姆取了一个早准备好的教名‘安德鲁’,然后才将孩子交给他的教母——这也是孩子一出生,不,应该说出生之前就选好的,路易莎和纪尧姆为孩子选择了西敏公爵夫人为教母。至于教父,则是位高权重,身为瓦松六大世俗贵族之首的罗纳公爵。 西敏公爵夫人小心地将马克西姆抱进圣水盆中,然后路易·罗佩才将圣油滴在孩子的额头,念诵道:“安德鲁,我奉圣父、圣子、圣灵之命为你施洗。” 涂油完毕,还得戴上涂油帽,这样是为了防止圣水盆里的水淋到马克西姆身上时,会不小心洗掉代表祝福的圣油。 等到这些仪式完成,洗礼活动也没有结束。应该说,是宗教的部分结束了,剩下的是世俗的部分。之后教父教母成为了主角——不算主持洗礼的神职人员,教父教母是洗礼仪式上仅次于孩子本身的重要角色,甚至比父母还要承担更多瞩目呢! 罗纳公爵是一个极其好面子的人,虽然他和纪尧姆此前没什么交集,既没有结怨,也不交好。但君主将他选为了婚生长子的唯一教父(教父教母都可以不止一个),这本身就是极大的荣耀了,他当然不愿意丢了面子! 所以此次前来参加教子的洗礼仪式,到了教父教母赠送礼物的阶段,他拿出的礼物真是丰厚到了极点!除了金银珠宝、绫罗绸缎这种‘普通之物’,他甚至还送出了自己领地内的一座城市! 当然了,罗纳公爵身为瓦松世俗贵族之首,也是路易莎回归布鲁多之前,收入最多、最有钱的世俗贵族,他的富裕比一些中小国家的国王更甚,拿出这样的礼物一点儿不奇怪。 相比之下,西敏公爵夫人作为教母,送出的礼物其实也不逊色。除了贵重的毛皮、骏马之类,她还送出了一份继承权——如果西敏公爵无嗣的话,西敏公爵这一系的土地将会由马克西姆王子继承。 这其实就是借公爵夫人的手,西敏公爵在送礼了。 当然,这份礼物也就是看着唬人,实际想想表面光鲜的成分更大。毕竟继承的条件首先就是无嗣,而西敏公爵现在虽然没有婚生子,可他私生子女已经有了。在西敏公爵夫人生了一个女儿,证明两个人都有生育能力的基础上,未来有婚生子的机会是很大的。 而如果最后没有婚生子,其实不用现在做这样的承诺,西敏公爵的领地本来就该收归王室的——王国内的贵族一般要绝嗣才轮得到国王接手领土,而且还有一番拉扯,毕竟总有人跳出来主张自己是有继承权的。 但王室贵族不同,不用考虑找最近的侄子外甥继承,到时候土地肯定是要回归国王一脉的。 所以这个继承领土的承诺看着好看,实际就是废话文学。不过要说一点儿意义没有,那也不至于,至少表了忠心了。不然还指望西敏公爵什么呢?大家都知道的,西敏公爵就是个挥金如土的败家子,本事是没有的。他能在纪尧姆这一朝风光,本来就是因为他站队早,对纪尧姆忠心啊! 教父教母送礼物的部分结束后,其他宾客也送上了礼物,只不过没有教父教母那么大手笔而已。大家按照地位高低,以及和王室的亲疏远近,各有珍贵的礼物送上。还有教会、各行会等的代表,也是有礼物的…… 就这么一次,马克西姆收到的礼物就顶得上一个大贵族数年的收入了,这甚至是一笔纪尧姆和路易莎都不能说是‘小钱’的财富。只能说,到底是封建社会,只要养得起,生孩子就是最好的‘再生产’之一。这甚至不限贫富,富人如此,穷人也是如此。 洗礼仪式之后还有庆祝游行和宴会,不过这些就不关马克西姆的事了。路易莎把他交给了保姆,以及自己最信任的女官,这个今天名义上的‘主角’就退场了,接下来纯粹是大人们的场合。 一个刚出生的孩子的庆典,本质上就不是他的事儿。 这个时候路易莎真的有些羡慕马克西姆了,毕竟庆祝游行是很耗体力的活动,得始终保持良好状态,展现在市民面前。光是端着那个架子,就够辛苦的了!至于之后的宴会,那也不是吃饭看节目,那是一场以吃饭看节目为名的‘表演’。 比起餐桌前的艺人,主桌后的王室成员们,尤其是纪尧姆和路易莎这对最尊贵的、刚刚有了长子的夫妇,才更像是演员! 所以在各种庆祝仪式结束,宴会也终于可以退场后,路易莎和纪尧姆很快前后脚离开,回到了寝宫。他们几乎是不约而同地脱下了沉重华丽的礼服,疲倦地靠在了壁炉前的宽大扶手椅中——路易莎要比纪尧姆先一步,等到纪尧姆来的时候,她身上已经盖上了毯子,发髻也被拆开了,由侍女细细梳理并按摩头皮。 “您要喝点儿暖身子的东西吗?宴会上吃不下什么,这时候反而饿了。”路易莎微微抬起眼睛,但很快又恢复了半闭着的样子。她手中是一杯热粥,用牛奶、燕麦、糖,以及一些坚果和水果干煮成,有点儿像是‘八宝粥’。 “的确有一点儿……”纪尧姆看了一眼路易莎手中的热粥,吩咐旁边的侍女:“女士,也给我来一杯吧。” 侍女行了一礼,快步走到一边,从包着棉花套的‘保温壶’中倒出了一杯,端给了纪尧姆。 喝着热热的、滋味温和的粥,路易莎和纪尧姆才觉得紧绷了一天的神经和身体松弛了下来。这个时候他们没什么国王和王后的体统,哪怕是一向被认为仪态端庄的路易莎,也是没什么形象地半躺着的样子。 然后不经意间,路易莎的视线和纪尧姆的视线恰好交汇,那一刻他们什么都没说,甚至什么都没想(思维上都有些放空了)。但就是一下对彼此露出了理解的表情,之后似乎自己都觉得有趣,就又笑了起来。 …… 只能说,幸好洗礼也就这么一次吧,虽然之后还有一些庆祝活动,但强度肯定不能比,路易莎也不会应付不过去。事实上,洗礼之后半个月间,所有活动就都结束了,来参与庆祝的宾客,包括路易的父亲巴尔扎克伯爵,也都返回自己领地了。 “……今天马克西姆怎么样了?”路易莎早晨起床后,洗漱完毕,坐在梳妆台后由侍女梳头时,就开始询问儿子的情况了。过去她这个时间都是问宫廷里的‘新闻’的,这倒也不是为了八卦,只是为了确保宫廷没有发生什么意外的事,一切尽在掌控中罢了。 “是的,殿下,保姆和奶娘已经换过一次班了,换班前说了,王子殿下吃奶和排泄都很正常。”雨果夫人在旁小心回答道。她是路易莎身边最细心的人之一,其他也很细心的人又不如她受信任,所以马克西姆那边的事特意安排了她监督。 路易莎没有一定要亲自喂孩子、带孩子的执念,她当然愿意亲近孩子、在有空的时候陪伴孩子,但要让她全部时间都花在孩子身上,她可能做不到——如果没办法就算了,孩子总要有人带。可现在她是王后,有的是人手可以带孩子,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事实上,以中世纪的宫廷惯例,路易莎身为王后,非要坚持亲力亲为地养育王子公主,才会被大家阻拦吧…… 这种情况下,给孩子选择保姆和奶妈就是很重要的事了。 而这方面也算早有标准了,且似乎中外一致?皇室子弟的保姆一般出身都不会差,哪怕不是高等级的贵族,也得是有名望的人家的女儿或儿媳,而且一贯以德行出众闻名。至于奶妈就随意多了,只要是良家出身,身体健康,自己和丈夫没有犯罪记录,就可以进入候选名单了。 路易莎就按照这个标准,给马克西姆选了两个保姆,四个奶妈——这么多奶妈肯定吃不过来,之所以安排这么多,一方面是方便排班次照顾马克西姆。另一方面,也是预备有奶妈生病,其他人也能顶上,而不会要临时去找奶妈。 路易莎又详细问了一下昨晚的看护情况,确定真的没问题后,这才说起了其他。 再等到吃早餐时,这种半是消遣,半是做事的问答才结束,各个回答的人也松了口气——大家都知道的,王后的规矩是吃饭比天大!只要不是十万火急的事,那都是‘先吃饭再说’。现在要吃饭了,那当然是工作状态告一段落了。 然而就在路易莎吃早餐时,有侍从急匆匆走进来,手中拿着一封信,似乎要禀报什么。有侍女在门口拦住了他,低声问道:“是什么事一定要用餐时打扰王后,服侍王后殿下不是一天两天了,这还不懂吗?” 侍从立刻解释:“不,小姐,这件事一定得赶快禀报王后——这是从特鲁瓦来的急信,是两位骑士送来的。我不知道信里写了什么,但看两位骑士的样子,事情可不大妙……似乎是布鲁多伯爵……”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251 章【VIP】 第251章 穿越中世纪251 马克西姆的洗礼仪式, 巴尔扎克伯爵作为瓦松最重要的诸侯之一,也是王后的父亲、王子的外公,肯定是要出席的。但他也和其他宾客一样, 呆了一段时间自然就回自己的领地了,路易莎对此也没有多想。 她没有想到,她会这么快又听到巴尔扎克伯爵的消息……按照信中所说,还有报信骑士的解释, 巴尔扎克伯爵应该是在回布鲁多的路上受寒了,一到特鲁瓦就病倒了。而巴尔扎克伯爵也已经是年逾六十的人了, 这个年纪, 这个时代,突然生一场大病,这可是非常危险的信号。 也难怪要立刻报信给路易莎,如果这次一个不好,巴尔扎克伯爵去世了,路易莎就叫继承布鲁多, 成为布鲁多女伯爵了。这种时候她当然最好出现在特鲁瓦,不给一些有心人可乘之机——现在路易莎是瓦松的王后,得到了王室的绝对支持,布鲁多这边她那些堂亲多数都臣服了,可不排除总有人人菜瘾大,认不清形式,被野心冲昏头脑要赌一把呢! 而且在权力交接的当口要搞事、能搞事的可不只是姓巴尔扎克的人们。这个时代是阶级分明的封建贵族制,但并不是说争权夺利只是贵族内部的事…… 也是因为明白这件事的性质, 路易莎收到消息,立刻就告知了纪尧姆,然后就准备回布鲁多……说起来, 这也是她结婚后第一次正经回娘家,而不是‘路过’了。 担心马克西姆不习惯舟车劳顿,而且现在是天寒地冻的季节,小婴儿更容易在路上受寒生病。所以路易莎没有带上马克西姆,只是留下了照顾他的全班人马,再安排了雨果夫人等心腹留下盯着,这才离开——其实也是纪尧姆不会同去,有他这个父亲在,总不至于担心有什么针对孩子的‘意外’。 瓦松和布鲁多相邻是众所周知的,只是从瓦松到布鲁多的首府特鲁瓦有些距离而已,但如果真要赶路,几天之内也能到。路易莎早上出发,晚上抵达了兰斯(就是她的陪嫁城堡所在地),休息了一晚后,一路尽量走水路,第四天就抵达了特鲁瓦! 她这一路也有接到从特鲁瓦传来的消息,所以确定巴尔扎克伯爵尚未去世。但坏消息是,他的病情一天比一天重,特鲁瓦最好的医生已经下了‘死亡通知书’了……即使说的比较委婉,路易莎也知道,这是没有‘奇迹’,巴尔扎克伯爵就要回归主的怀抱的意思。 而‘奇迹’之所以是‘奇迹’正是因为它不会轻易出现,眼下根本没人觉得奇迹还会降临! 事实也是如此,等到路易莎抵达特鲁瓦城堡时,巴尔扎克伯爵已然危在旦夕,只是强撑着要在去世前见一面继承人而已。等到路易莎抵达城堡,出现在他的病榻前,他立刻就泄了气,状态比之前更差了! 然后几乎是马不停蹄的,一些重要人物也出现在了巴尔扎克伯爵的卧室中。这些人主要是起一个见证作用,见证巴尔扎克伯爵的遗嘱——布鲁多归路易莎继承,这是法律决定的,这没什么可说的。但很多其他的东西要怎么分,就得看巴尔扎克伯爵的遗嘱了。 巴尔扎克伯爵只有两个女儿,长女是继承人先不说,次女虽然也嫁人了,但到底是亲生女儿,肯定是会留一些东西给她的。不过,留下遗产关照的人中,除了路易莎,还是伯爵夫人所得最多。 这在此时也非常符合道义,那毕竟是他的遗孀,为他生下过女儿,有办法的话肯定要尽量保证她今后的生活。 分配财物什么的,得到了巴尔扎克伯爵的授权,路易莎这个继承人也没有意见,其他见证人自然也不会多事——事实上,他们很多也是这份遗嘱的受益人,巴尔扎克伯爵对家族成员,以及布鲁多的重要人物都各有馈赠。 至于巴尔扎克伯爵夫人,她虽然早年间看不顺眼路易莎,认为没有路易莎的话,布鲁多的继承人就会是她的女儿伊娃。为此她还几次三番找过路易莎的茬,对路易莎绝对谈不上‘友善’……但是,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在一切已经尘埃落定的当下,只要她不是疯的傻的,就不会和路易莎做对! 而且现在从遗嘱来看,巴尔扎克家族对得起她们母女,一切都符合此时大贵族遗嘱的‘惯例’,她当然不会不识趣地跳出来说什么。整个遗嘱确定期间,她都表现得非常沉默,就像任何一个得知丈夫要去世,又没有儿子可以依靠的贵妇人一样。 她的存在感低到什么程度呢?低到路易莎从走进房间里,到最后接触,大家鱼贯而出的时候,才看到她! 然后路易莎就发现,这几年伯爵夫人实在老得厉害。她还记得,自己当初从丰特罗修道院回归特鲁瓦时,第一次在特鲁瓦城堡见到伯爵夫人,当时的伯爵夫人是一个三十岁左右,正当年华的妇女。 那时的她,就算不是顶顶美人,也没有辜负她的家族专出美人的传统,是游吟诗人奉承称颂,也不会让人觉得名不副实的样子。 但只是十年出头,她就变成了一个老妇人。头发失去了光泽,其中夹杂了不少白发,皮肤也松弛得那么明显——只能说,白种人本来就不怎么耐老,再加上中世纪的保养条件,四十岁出头这个样子也不奇怪。 其实此时也有四十岁依旧风韵犹存的妇女,但那往往是天赋异禀的。不然的话,保养条件是这个样子,又基本谈不到化妆修饰,四十多岁的白人女性,要怎么才能不老? 穷人不必说了,别说四十多岁了,很多三十多岁就苍老的厉害了,贵妇的话,四十岁也是个巨大的分野……很显然,巴尔扎克伯爵夫人并没有中白人中少见的不显老的基因彩票。不过这也没什么好说的,一个已经做外祖母的妇女,在这个时代成为‘老妇人’才是普遍情况,不是反而特殊了。 只是路易莎看到这样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人,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心中还是很怅惘的。尤其是,她这辈子的父亲还正躺在病榻上,随时会死去,刚刚还确定了一遍自己的遗嘱——路易莎和巴尔扎克伯爵没什么感情,毕竟她出生不久就被送到了丰特罗修女院,12岁后回到特鲁瓦,和这个‘父亲’之间也是上下级多过父女。 但人的情绪是很复杂的,一个认识这么多年,还有这特殊关系的人,这就要死了,很难不让人胡思乱想。 路易莎甚至想起了巴尔扎克伯爵参加儿子马克西姆洗礼仪式时的事,那时候她依旧觉得巴尔扎克伯爵和十多年前见到时没太大区别。依旧有着肥胖强壮的身体、红润的脸色、浓密坚硬的胡须……但隔了不到一个月时间,居然就要油尽灯枯了? 生命真是无常,尤其是在这个生命难以被保障的时代。即使是权势滔天、富可敌国,也可能说死就死了。 这样的思绪在之后几天里一直萦绕在路易莎心头,这几天巴尔扎克伯爵的状态也没有好转,大家就按部就班准备身后事了。等到了那最后的时刻,本地主教也来了,专门为巴尔扎克伯爵做临终忏悔…… 其实这也没什么好说的,路易莎是经历过路易三世驾崩的人,当时也算走完了全程。现在巴尔扎克伯爵这里,和国王肯定不太一样,但也不会差到哪儿去,很多都是国王葬礼的‘缩水版’而已。 就这样,一场其他人挑不出毛病的葬礼,就在路易莎这个女继承人临时赶回后办出来了——大家倒也不觉得奇怪,不说很多人还记得当年没嫁人前,布鲁多郡主是如何独当一面的。就说现在,路易莎都是王后了,还是手握大权的王后,她在西岱的‘说一不二’,即使是不去西岱的布鲁多人,大多也听说过呢! 这些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既然能做到那就不是一般人了……现在举行一场葬礼而已,没人会觉得这能难住路易莎! 而紧接着葬礼之后,就是路易莎的继承仪式了,这就和路易三世才死,立刻就要举行纪尧姆的即位仪式一样——‘国不可一日无君’什么的,也算是中外共识了,权力的运行自有其共性啊! 路易莎继承布鲁多的仪式也没什么意外发生,毕竟法理上她是无可指摘的继承人。实力上,她还是王国王后,有王室的绝对支持!同时她本身也不是个好糊弄的,人就在特鲁瓦坐镇的情况下,一些心有不满的人能翻出花来才是奇怪了! 要说这继承仪式上有什么出奇的,就是各种仪式细节都显示,她是以‘女伯爵’的身份继承布鲁多的——这一点很重要,这说明她享有布鲁多统治者完整的权力,就和普通的男性继承人一样,而不是要和自己的丈夫分享领地的权力。 说实在的,这是很多女性继承人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她们继承自己父亲或兄弟的领地,但不能直接统治,得通过一个丈夫‘共治’才行。而且说是共治,实际多数时候她们都成了摆设,丈夫才是真正的统治者。 路易莎之所以能够独立继承,一方面是布鲁多的法律,这块土地就是长子女继承制!这种继承制度就规定了,现任领主没有儿子的情况下,他女儿拥有比其他男性亲戚更优先的继承权,而且这个继承是完整的! 另一方面,也有路易莎自己手握一手好牌,还懂得出牌的原因……不然的话,被架空的正牌继承人多了去了,女性继承人更容易遭遇架空,路易莎也不见得不是其中一个。 “呵呵,我们现在有一个女领主了……”继承仪式虽然风平浪静,但在仪式后却有人私下阴阳怪气了起来。这也不奇怪,面对权威一天比一天盛的路易莎,西岱那边都多的是人不敢随便说话,何况是布鲁多这边的小贵族! “是这样没错,但这不是很早就知道的事了吗?”有人不以为然道。这时的贵族,没人会喜欢自己有个女领主,这不是利益的角度,就是感情上很难接受。只是和突然被告知这种事,心里不能接受不同,眼下这个事都酝酿这么多年了,再不能接受也该想到有这一天了。 “我始终抱有伯爵能改变想法,甚至再生下男性继承人的希望。实在不行,私生子呢?私生子操作成继承人,这一直是有先例的吧?”有人还是不甘心,当然,这种不甘心也就是打打嘴炮了而已。说这话的人自己都知道这话有多荒谬,根本没有实现的可能性。 先说巴尔扎克伯爵的想法,他是很早就接受自己有一个女继承人的事实了,从他接回路易莎,之后还对她进行培养就知道了。然后就是生下男继承人,这件事不能说没有希望,但也有少数人知道,巴尔扎克伯爵战场上受伤后,就再也没有生育记录了(无论是妻子,还是各色情人)。 这意味着什么,简直不言自明! 最后就是私生子,私生子操作成继承人,难度可不一般!而能做成的,基本都是得到了王室支持(如果是王室自己私生子上位,那一般就是本人能力很强,兵强马壮了)。眼下,这是可能得到王室支持的样子吗?王室会和布鲁多联姻,本来就是看中了布鲁多这块富饶的领地! 嗯,纪尧姆要和路易莎结婚倒不是为了这个,但一开始时,联姻真就是纯粹的各取所需了,联姻对象还是路易莎和菲利普呢…… 其实路易莎也知道布鲁多有一些人对她真的继承这片领地,很有些不满。不过这些人再不满又怎么样呢?现在这种情况下,甚至不需要纪尧姆出手帮忙,她这个正牌女伯爵就可以把那些人压得起不来了! ‘败犬’的狂吠,叫得再大声也不会有人真的在意,更何况这些‘败犬’甚至不敢大声叫,只敢背后听不见的地方小声哼哼。 所以路易莎除了让人监视那些人的行动,真的要做什么了再报告给她,其他时候都是不管的——当然,之所以这样,也有最近路易莎太忙了的原因。在刚刚完成继承仪式,成为布鲁多女伯爵的当下,有太多事需要她接手、做决断了! 即使之前路易莎作为布鲁多的继承人,已经在巴尔扎克伯爵的允许下代理一些事了,现在突然接手全部,也有些手忙脚乱呢! 就因为忙这些,路易莎暂时留在了特鲁瓦这边,对此倒也没人觉得这有什么问题——王子马克西姆还小,不能长期和母亲分开?这太搞笑了,这年头多的是王子公主被安排在别宫长大的!他们有专门的监护人、老师、保姆、玩伴,满足各种所需,从小到大没见过自己父王、母后几次都很正常。 国王和王后不好长期分居?这就更可笑了!这年头大贵族夫妻的话,丈夫有巡视领地的职责,这种情况下,夫妻分居是他们中多数要面临的现实。领主和领主夫人各据一个宫廷,这也算是一道时代‘风景线’了。 说起来,当初巴尔扎克伯爵为什么要为路易莎准备兰斯城的陪嫁城堡?除了因为惯例如此,就是为了纪尧姆不在西岱时,路易莎不用一直呆在西岱,呆在一群对她态度不明的人中间。只要她愿意,她就可以回兰斯,生活在专属于她的宫廷中。 由此可见,大贵族夫妻两个各过各的生活才是常态。路易莎和纪尧姆如此亲密,除非纪尧姆出征,不然都是尽量在一起的状态,这是非常态的! 而让人意外的是,对路易莎长时间呆在特鲁瓦宫廷,纪尧姆首先表现出了坐立难安的状态——一开始,路易莎因为巴尔扎克伯爵病危而来,这没什么好说的。而当巴尔扎克伯爵的死讯,还有路易莎继承布鲁多,成为布鲁多女伯爵的事传回西岱,纪尧姆也还坐得住。 但当这之后,路易莎依旧停留在特鲁瓦处理各种事,纪尧姆才有些沉不住气。他开始一封一封给路易莎写信……说实话,如果不是马克西姆这时候不好带着上路,交给别人又没有真正放心的人,路易莎不怀疑纪尧姆是真能直接带人杀到特鲁瓦的。 纪尧姆那些信,表面看只是日常问好,最多暗示路易莎,如果有什么不好解决的事、不好解决的人,可以告诉他。即使他现在得看着马克西姆,离不开西岱,也能派人来替她‘解决’。然而,内里的意思又怎么瞒得过路易莎呢? 结婚也几年了,路易莎自认为是有些了解纪尧姆了。纪尧姆这个人在感情上与其说是内敛,不如说是思维方式和很多人不同——他有时看起来是‘拐弯抹角’了一些,但不要忘了,他是对路易莎一见钟情后立刻就付出行动的那个人! 解除自己的婚约、破坏路易莎和自己弟弟的婚约,然后让路易莎和自己结婚,一套可以说是一气呵成,行动力高得吓人了!如果这都叫‘内敛’,那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不内敛的人了。 路易莎看信就知道,这是纪尧姆在告诉自己,特鲁瓦的事请快点解决,如果她不能很快解决,他就出手让事情能快点结束……非常直白,并无多少拐弯抹角、表达隐晦的意思。 “殿下,我们还要赶回西岱过圣诞节吗?”吉娜也大概知道国王陛下的信写了什么,在路易莎看完新的一封信后,就有些小心地问道。 路易莎放下这封让她想到‘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的信(言辞或许不一样,但信的本质是一样的),点了点头:“是的,早点儿做准备吧……回西岱过圣诞节,这是我早就决定的事。” 路易莎其实很难说清楚内心对纪尧姆的感觉,或许不是爱情,但她其实很感激纪尧姆,他是她在这个时代的‘依靠’。现实地说,在这个时代,如果不是和纪尧姆结婚,她很难有现在的自在与安全,纪尧姆给她带来了很多帮助。 关于自己一定会回西岱过圣诞节的,这的确是路易莎早就决定好的事。如果不是巴尔扎克伯爵突然去世,路易莎根本不会在这个冬天离开西岱一步,更不会让纪尧姆离开西岱一步——原书之中,纪尧姆就是这个圣诞节时在外巡视,停留在了外省一个城市,遭遇瘟疫,这才英年早逝的。魔/蝎/小/说/m/o/x/i/e/x/s/.c/o/m 第 252 章【VIP】 第252章 穿越中世纪252 正如路易莎计划的, 她在圣诞节前一天赶回了西岱。 这出乎了不少人意料,原本大家想的是王后殿下要去继承布鲁多,成为布鲁多女伯爵。这件事前后首尾一处理, 至少也得忙到明年年初了——主要是,站在其他人的角度,不能理解她一定要赶回西岱的理由。 一定要回家一起‘过年’?先不说西方人过圣诞的心有没有华夏人过年那么执着,就算有, 这年头也套不到贵族们身上。大贵妇夫妻一年到头见不到几次面的好多呢,相比起维护统治稳定, 圣诞节算什么? 当然, 路易莎风尘仆仆赶回了西岱,大家也有解释,无非是思念刚刚生下的小王子马克西姆什么的。不管路易莎再怎么能干,她始终是个女人,现在还是个母亲了。在大家眼里,女人作为母亲, 为了孩子做出不理智的事再正常不过了。 但接到路易莎的纪尧姆并不这样觉得,他是收到路易莎的信,说她会在圣诞节前回来。只是直到圣诞节前两天,都还没见到路易莎,他就认为路易莎应该赶不上了。然而圣诞节前一天,路易莎还真赶回来了,一副疲惫非常的样子。 这不大正常……路易莎过去没有表现出对圣诞节的格外重视,非要一家人一起过圣诞什么的, 她也从没说过。而这次,为了圣诞节前赶回西岱,这一路的辛苦恐怕是正常的几倍, 再加上布鲁多那边的事结束地匆忙……这可不像是路易莎的行事风格。 至于说路易莎是为了出生不久的儿子,纪尧姆就觉得更不像了。路易莎是对马克西姆很关心,但从她回来后的表现,也不像是赶这一路就为了提前几天见到儿子。 就在纪尧姆站在壁炉前沉思这些时,一阵脚步声响起,是一群侍女拥簇着路易莎回来了——刚刚路易莎去‘王后浴室’洗澡去了。大量供应热水的宽大浴池洗得很舒服,加上一些调配好的,有舒缓效果得精油,这样洗一洗、泡一泡,好像这一路的寒冷和疲劳就都消失了。 路易莎在温暖的浴室外间弄干头发,换上温暖舒适的袍子,甚至还吃了一些东西,这才轻松愉快地回到寝宫。 她当然知道纪尧姆一定在等她,但说是恃宠而骄也可以,她可不想披着滴水的湿冷头发一路穿过长廊赶回来。至于纪尧姆在等,就稍微多等一会儿好了,反正房间里温暖舒适,有什么不能等的呢? “陛下?”路易莎见纪尧姆回头看过来,便走了过去,在炉火前拉住纪尧姆的手。 ‘毕剥毕剥’的木柴燃烧声很轻,但听得很清楚,就衬得室内更安静了。过了一会儿,纪尧姆才伸出一只手,抚摸路易莎得头发,这时候头发不算完全干爽,摸上去还有微微的潮意。 “您应该多烤会儿火再来的,湿着头发经过走廊,被冷风吹到很容易生病和头疼。”纪尧姆的声音很难说是温和的,在这个安静寒冷的夜晚,甚至有些僵硬。但所有人都知道,这就是国王陛下最温柔的样子了,这一面只会在王后殿下面前展现。 “走廊的窗户都关好了,不会有冷风的。”路易莎低声解释,但她其实也很清楚,纪尧姆并不是需要这番解释。所以她最后也只是笑了笑,便轻轻摩挲纪尧姆手心、掌侧的硬茧。相比起她刚刚经水又蒸发,所以表面温度有些低的手,他的手是那样温暖,仿佛热意不断由内向外散发,源源不断。 静谧之中,纪尧姆和路易莎双双站在壁炉前,无言而温柔的氛围中两人就这样傻站着好一会儿。然后纪尧姆像是忽然意识到了什么,这才坐在了一把宽大的、包满了软垫的大椅子上。顺便还拉住了路易莎,让她在他腿上坐着,一秒钟也不愿意分开。 “我很想念您。”叹了一口气,纪尧姆在路易莎耳边说。他们离的很近,这句话又很轻,大概也只有路易莎听到吧。 路易莎眨了眨眼睛:“我也有想念您。”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纪尧姆对她是真心,她当然知道!即使在这个时代,以她的身份和处境,她不能完全交出自己的心,多少也是会被对方暖热的,更何况她本来就对他是有好感的。 “那就太好了,只要知道您会想念我,我就觉得很幸福了……爱上您后,我经常会觉得难过,这是遇到您之前从来没有过的。但同时也经常会觉得幸福,这也是过去从来没有过的。我一直在想,幸福和痛苦大概是一体两面,如果不能为一个人痛苦,大概也不会因为一个人而感受到爱与幸福。” 或许真的是这个夜晚太温柔的,城堡外的寒风呼啸而过,房间里却是温暖舒适的。纪尧姆也难得感性了起来,居然说出了这样一番甚至可以说是哲学而软弱的话……这可不像他。 直到第二天忙着圣诞节时,路易莎想起昨晚的纪尧姆,还是会下意识地心软——虽然这次圣诞节不由路易莎操持,但她既然赶了回来,那作为王后,作为宫廷的女主人,那肯定是有事做的。不然圣诞节活动她不出现吗?如果真的那样,外界恐怕就要有各种乱七八糟的猜测了! 于是,路易莎一边投入到圣诞节,以及圣诞节后的忙碌中,一边还要看顾什么事不懂,还是小婴儿的长子。时光飞逝,那一晚的温情脉脉仿佛一个小插曲,不能说毫无影响,只能说日子总是要向前走的。 好像一不小心,这个冬天就过去了。在冬天快结束时,西岱这边才收到了外省的传信,说是又有几座城市爆发了瘟疫——这没有引起太多的注意,别看‘黑死病’大名鼎鼎,其实在‘黑死病’之前,中世纪各种大大小小的瘟疫就没断过!只不过那些瘟疫往往影响范围没那么大,死亡率也不至于那么高,自然也就没有黑死病的名气了。 事实上,中世纪的人们早就被迫习惯与黑死病共存了! 路易莎在这方面也做过一些努力,比如改造城市、改善城市卫生,并且传播更安全卫生的生活方式什么的。这些努力确实有一些效果,比如她做过城市改造的地方,瘟疫,甚至普通时疫的爆发几率几乎有立竿见影的降低。 但时代条件摆在这里,不是所有城市都会被改造,而且这些工作也不能解决全部问题——降低爆发的可能性,不代表就不会爆发了。 “您在看什么?”纪尧姆注意到路易莎陷入沉思,侧过头看她问道。 路易莎放下手中的信件:“没什么,是有几座城市又爆发了瘟疫……哎!总是瘟疫,这才是不论穷人,还是富翁,都会一并带走的‘死神’吧?在它面前,所有生命终于真正平等了。” 此时的‘平等’完全是一个宗教理想,所以虽然事实上根本不平等,却不妨碍大家谈论、推崇‘平等’,这不是一个新奇的词。 路易莎是在想,这大概就是原书之中带走纪尧姆生命的那场瘟疫了。而此时此刻的纪尧姆对此一无所觉,路易莎去布鲁多继承爵位和土地,拜托他在西岱照看保护他们的长子,他当然就不会想到要去巡视领土了…… “您总是在说这样的话……您是在怜悯那些城市的人吗?那么就减免一些来年的税钱吧。”纪尧姆一向知道路易莎关心穷人,发自内心地想要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普通人生活更好。这其实也是宗教所倡导的,只是真正秉持着这样想法的人实际却不多……纪尧姆对真心如此的人还是敬佩的,而这个人是路易莎,他则更有一种柔软的心情。 其实西方传统上就没有华夏那种政府赈灾的意识,这个时候地方上发生瘟疫,人们也只有自救,别想着会有救助和赈济。现在纪尧姆发话,要减免瘟疫地区来年的税钱,已然是少见的举动了,是可以被称颂‘仁慈’的。 “我替那儿的平民感谢您!”路易莎轻轻低下头,做出感谢行礼的姿态。 这件事好像就这样结束了,纪尧姆不会知道这场影响不大不小的瘟疫,原本和他有着紧密的关系,是会带走他年轻的生命的。 路易莎这之后也过着堪称平静的日子,没有过多想这件事——路易莎不知道今后会不会有‘剧情惯性’,导致纪尧姆照旧英年早逝。但此时此刻,她的确改变了他的命运,这样就可以了。至于其他的,她又不是命运之神! 在这个人命如草芥,朝不保夕是主旋律的时代,她的世界观其实也和上辈子很不同了——这时候,每一个人意外死去的几率都不会低。哪怕是王公贵族,也说不定明天就因为一次打猎活动,一场小小的风寒离开人世了……这种情况下,路易莎连自己都无法保障,更不要说别人了。 她还没有自大到认为,自己改变了纪尧姆原书中的死亡,之后他的人生她也都能决定了。魔/蝎/小/说/m/o/x/i/e/x/s/.c/o/m 【正文完】 第253章 穿越中世纪253 五年后 时光有时候是过的很快的, 所以才有‘时光飞逝’这类说法。好像在改变纪尧姆英年早逝的命运后,路易莎没有了需要特别注意的时间节点,时间就突然加快了向前走的速度。突然一下, 她停下来看的时候,就是五年后了。 五年时间里发生了很多变化,又好像什么变化都没有——宫廷还是那个宫廷,宫廷里的人虽然来来去去有些变化, 但乍一看还是老面孔多。而且就算是新面孔,在这里呆的时间长了, 也会慢慢的和老人越来越像…… “打扫好了吗?要认真一些, 一会儿博福特伯爵夫人还要检查呢!”一个路易莎的贴身侍女走进王后寝宫,扫了一眼后就对房间里正在工作的侍女和女仆们说道。 主要还是对侍女说的……正在出力的主要是女仆没错,可贴身侍女地位不同,向来都只会和其他侍女说话,不会越过其他侍女去支使女仆。这一方面是宫廷尊卑向来分明,即使路易莎自己不太在意这个, 对女仆也很宽容、随意,但大体上的东西是不会变的。 另一方面,这也暗合了一些管理学的原理。越级管理什么的,就算是好心,有时候也会办坏事呢! 寝宫里监督大扫除工作,同时也是做一些细活儿的侍女,其中一人立刻回答:“就快好了!您能看到的,就最后一点儿了……所有人都知道殿下喜欢清洁的环境, 没有人敢在这上面偷懒的。虽然因为前几天下雨的原因,导致我们的工作拖延里,但赶在殿下今晚回来前一切打理妥当, 这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贴身侍女扫了一眼寝宫的情况,又抽查了几个角落,确实没有找出问题。这才点了点头:“你们做的还不错,我会对博福特伯爵夫人说好话的。接下来也要抓紧时间,但也不能因为抓紧时间就偷工减料。” “你们要明白,都忙了好几天了,最后一点点工作做不好导致殿下不满,那就太亏了。相反最后半天好好干,王后殿下是绝不会吝惜奖赏的。” 这是宫廷里大家都知道的,王后殿下很讨厌一些人借着宫廷职位吃拿卡要,规矩定的比较严格。但她本身并不是一个吝啬的人,加上确实很有钱,平常是非常大方的。尤其是做事令她满意的,赏赐更是丰厚! 半年前纪尧姆去巡视领地了,路易莎就坐镇西岱。直到一个半月前,路易莎去布鲁多巡视,巡视完毕就和回来的纪尧姆汇合。然后他们在西岱南边一座风景优美、空气清新的小城住了十来天,这才不紧不慢地回程西岱。 西岱宫廷接到消息,当然是抓紧时间搞大扫除!路易莎的寝宫一个半月没住人了,虽说期间也做日常打扫工作,但按照路易莎的标准,肯定是要搞一次大扫除,才能住着舒心的。这些事也不用她开口,她身边的人就会安排得妥妥当当——不然要那些人干什么呢? 不只是路易莎的寝宫,王太子马克西姆的套房也要大扫除。反而是纪尧姆的国王寝宫,因为他多数时候都起居在路易莎这里,打扫工作不需要那么细致,只要走个过场就够了。 贴身侍女接着又检查了王太子的套房,点了点头:“这也没问题……不过,我看艾尔莎公主的房间差的比较多,这一点不好。王后殿下比起自己的房间,还要更在意王太子和公主殿下的房间,你们应该先完成公主房间的工作才对!” 路易莎确实更在意孩子们的房间,毕竟她的房间有些角落没搞干净,最多就是影响心情。可如果是抵抗力比较低的孩子,就可能会导致生病了!而这年头小孩子生病,从来都不是小事! 是的,孩子们……这五年间,路易莎又生下了一个女儿,取名为艾尔莎。不同于第一次的生疏,第二次就熟练放松了很多,而且能感觉到生的时候确实顺利了一些——外界对王后没有生下第二个王子有些失望,不过由于王后地位稳固,倒也没人敢把这种失望表现到路易莎这个正主面前就是了。 外界失望也不见得是对路易莎有什么意见,纯粹是觉得国王陛下只有一个婚生子,不太可靠而已。毕竟这可是夭折率超高的中世纪!即使马克西姆天生体质就很好,在路易莎的精心养育下,从小到大更是健壮的,大家也会担心某一天突然就出意外了。 马克西姆一年前还被路易莎养在自己身边,就住在王后寝宫特意收拾出来的一间儿童房里。或许在一些人眼里,王太子就住一间房,实在是太有失体统了。但路易莎觉得这样可以培养亲子关系,更重要的是,更方便她和纪尧姆保护、教导这个孩子,所以外界的声音他们都是充耳不闻的。 一年前之所以迁出王后寝宫,一方面是外面的声音越来越大,也不可能一直忽视。另一方面也是孩子总会长大,需要‘独立空间’的(虽说按照路易莎的观念,有一个单独的卧室,这个独立空间怎么也够了)。 所以路易莎在王后寝宫旁边安排了一个大套房给马克西姆,这样外面不会在说什么,照管这个孩子却也和过去差不多。 至于才1岁多的小公主,因为年纪还小,又是公主,养在王后寝宫里根本没人说什么。所以就像之前的马克西姆一样,艾尔莎只是在王后寝宫里有一个房间而已。 王宫这边,为了迎接回归的王室一家上下忙碌,场面都有些混乱了起来。但这种事好像一直是这样,不管之前看起来怎样忙乱,真的等到国王和王后抵达,一切又总能顺利收尾。让国王和王后看在眼里的,永远是上下各行其是、井然有序的宫廷。 这一次当然也不例外!即使王室一家到的有些晚,但早做好迎接准备的宫廷依旧有条不紊。 “……谢谢您,您给我梳头后我就好受多了。”路易莎看着镜子里刚刚洗澡洗头后换上睡袍的自己,以及雨果夫人,放松地说道。 回归宫廷后,就像她经常的那样,不管有多少事等着她,舟车劳顿的她都会先洗一个澡。洗澡完了,擦干后发潮的头发一般可以不管,不过有时候路易莎也会让人特意梳头——使用角梳从头皮慢慢往下梳,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头皮按摩,可以活血放松。 “……最近实在是太多事等着我了。”路易莎长长舒了一口气。 雨果夫人温和地说:“即使有再多的事需要您去处理,您也应该先保重身体啊。” 最近路易莎确实是忙,主要是新王宫大部分已经建好,西岱宫廷可以搬过去了——还有一些边角没有完成,不过这已经不影响宫廷运行了。就像路易莎小时候居住的特鲁瓦宫,不也是住的那么些年里,一点一点补完的?尤其是她后来单住的红塔,她回归布鲁多时都还没完工呢! 说实话,十年不到的时间修建一座大型王宫建筑,完成到能让人搬进去住的程度,这在此时也算很快了。不过真要算的话,也有比这更快的,这也不是什么工程奇迹……非要说的话,就是钱给够,能够让更多人同时开工,材料也供应充足,这当然就快了。 西岱宫廷搬迁,这无论如何也是一件大事,还是一件千头万绪,有着无数细节要处理的大事。因为这个关系,这次回归西岱后,路易莎一段时间里可以说是焦头烂额。 见到她这个样子,纪尧姆都忍不住劝说她:“只有这种时候,我宁愿您是一个什么都不懂,只会做个温和慈爱王后的小女人,我从没想过让您这样辛苦——那些事交给别人做吧,根据我的经验,不管一件事看起来多来不及了,只要吩咐下去,到最后也总是会完成的。” 说到‘向下管理’什么的,纪尧姆也一直是很有经验的。 纪尧姆也不给路易莎拒绝的机会,干脆带着她就去罗本都宫打猎、休假了。这次就连马克西姆和艾尔莎两个孩子都没带,完完全全享受快乐的小夫妻生活。而等到路易莎再回来,正如纪尧姆说的那样,路易莎那些下属虽然一副没了半条命的样子,但事情是真的办好了。 对此,有那么‘一点点’心虚的路易莎,也只能更多地给赏赐了…… “……晚宴没问题吗?”路易莎向吉娜和让娜确认。 两人一个秘书,一个厨房总管,都异口同声保证没问题——说起来,这些天做的那么多事里,为新王宫准备的‘搬家晚宴’算是最简单的了。因为晚宴这种事宫廷里常有,大家实在经验丰富,哪怕是再盛大的晚宴也都有例可循。 所以翻出当时的菜单、宾客安排等,基本照着做就行了。 要说这次搬家晚宴有什么特别的,大概就是用了‘香槟酒’吧。 这个香槟酒算是路易莎弄出来的……也是之前看各地盛产的葡萄酒,觉得品质不行,哪怕据说是最好的葡萄酒,也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于是就让人改进葡萄酒工艺。其实也没做什么,就是让很多工艺标准化了。而标准化的生产在这个时代可不会有损酒的‘灵魂’,只会让品质提高又稳定! 既然都改进葡萄酒酿造工艺了,那提前弄出香槟也是很容易的了。 香槟酿造的前半程和酿白葡萄酒没什么区别,而白葡萄酒和红葡萄酒不同,是不带皮,只用葡萄汁发酵的。所以才会是透明色的,而不是酒红色——此时白葡萄酒依旧常见,但已经有带皮发酵的红葡萄酒了,而且后者往往被认为品质更高,于是社会上层的口味就在殷红的红葡萄酒转变。 总之,压榨出来的葡萄汁经过澄清,一些细小的果肉果皮碎片也都沉淀了下来,去除这些后才能将葡萄汁转移到发酵木桶里。而在发酵桶里,发酵进行一个多月后就差不多了,那之后要将里面的酵母和酒渣排出——这就得到正常的白葡萄酒了,而想要香槟,就得接着进行二次发酵。 香槟和普通葡萄酒的差别就在于‘二次发酵’。 二次发酵要在酒瓶进行,在早期这是非常危险的,因为那个时候的玻璃瓶质量不高,在加糖发酵起泡的情况下很容易‘炸瓶’。不过正好这些年特鲁瓦的玻璃生产大发展,玻璃瓶的品质也有保障了,要搞香槟也不是不行。 为了顺利酿造香槟,二次发酵时葡萄酒换到玻璃瓶中,放入了适量的糖、酵母、酵母营养物质后,不只是用了软木瓶塞。还在在木制瓶塞外用铁丝拧了个‘小帽子’固定,防止木塞被瓶中气体冲出来。 然后就是放在藏酒的地下室里等待时间了,冬天时路易莎已经开瓶看过了,可以说是酿造成功。不过她并没有让香槟亮相,毕竟这种带气的饮料,还是夏天冰镇饮用风味最佳。就算是历史上的香槟,很长一段时间里也是夏天的高端饮料呢! 为了让香槟这种新酒能一举拿下在酒水方面颇为挑剔的贵族,路易莎特意等到了现在——眼下是5月,还不算热,但作为初夏的晚宴,用香槟也算合适了。 当然,这个时候香槟就不能叫香槟了,她上辈子的香槟是因为生产自香槟地区这才叫香槟的!早期别的地方也能产这类气泡酒,但如果不是香槟产的,那也不能叫香槟——这是在塑造品牌,同时也是一种垄断利益的方式。 路易莎干脆将其命名为‘皇家气泡酒’,虽然其酿造工艺会很快推广,能酿葡萄酒的酒庄愿意的话,都能跟着酿它。但只有达到一定规模,酿造工艺足够规范,每年送审的酒得到星级评价的酒庄,才能在自家的酒瓶上贴上代表皇家的王冠纹章,被称之为‘皇家气泡酒’。 其他的就是普通的气泡酒而已。 这也算是后世很普通的做品牌的方法了,不过在这时候估计是够用了。 ‘啵——’的一声,晚宴上路易莎亲手打开了一瓶‘皇家气泡酒’,并示意其他人也可以照做。她微笑着说:“不用担心,这就是一种新酒而已,我觉得它非常适合夏天,尤其适合夏天庆祝的场合。” 庆祝什么呢?庆祝搬家?庆祝新王宫落成,国王和王后的权威达到顶峰……要庆祝的事太多了,好像每一件都粘的上。 不过真要路易莎来说,其实和那些事都无关。她只是想庆祝,庆祝她依旧记得上辈子的很多事,尤其是她依旧当自己是个现代人——这意味着这些年她没有受过真正的挫折,没有被这个世界的中世纪折损资质。 这当然是好事,是她穿越到中世纪这个‘不幸’中的万幸。 轻轻用金汤匙敲响就被,在场所有人都很快安静下来,路易莎举杯:“那么,第一杯,敬明天吧!” 不管怎么说,哪怕是来到中世纪了,路易莎也是依旧期待着每一个‘明天’的。希望明天照常来到,希望明天会更好——从这个角度来说,21世纪,还有中世纪,作为人生活的地方,倒也没有那么大的不同了。 大家互相看看,虽然‘敬明天’这种说法没听说过,但既然是王后提议的,大家也无话可说。边纷纷举杯跟着说:“敬明天!” 经过这样的祝祷,说不定‘明天’真的会更好呢——喝着冰镇后滋味更加奇妙,微微带着碳酸刺激感的气泡酒,路易莎忍不住这样想着。 ——正文完魔/蝎/小/说/m/o/x/i/e/x/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