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闺蜜丛小姐》 第一章 听说也是一种敬仰 “每一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可绝大多数人的决定往往是无法选择的。” 我看着手边广告案上的这句话,心里想,现在的文案都这么戳心吗? 我叫严妍,今年27岁,大学毕业后就在帝都一家4A广告公司上班。 正在被文案搞得思绪万千时,座机响了。 “Doris,进来一下!” 上司Sara在召唤我,她就像是网游里的召唤师一般擅长各种召唤术,而我就是其中的一只召唤兽。 刚关上门站定,Sara笑得人畜无害:“Doris,今天晚上有个应酬,你一定要帮我喔!你带的小组最近要多多加强一点儿公关技巧呢。” Sara是南京人,小小一个人,说话也自带嗲劲儿,口头禅是“你一定要帮我喔”,34岁未婚职业女性穿着职业套装仰着精致的小脸儿,这样冲着快170厘米的我发嗲,任谁也拒绝不了。 我点点头应下,Sara眼尖地揪住我西装里的丝质衬衣,语调夸张地夸我:“哎呀,你这件是MaxMara新货吧?” “非也非也,你一定是看错咯!”我插科打诨,一溜烟儿回到自己座位上去了。 这衬衣还是上个月跟丛小姐逛街时新买的,这人真是够精明,一件衣服都要问,我当然知道自己的工资买不起那样的货色。 应酬倒不是难事,可是跟着Sara去应酬倒是第一次,今天这是唱的哪出戏?ωww.xSZWω㈧.NēΤ 我打开微信告诉丛小姐我晚上要去应酬,让她在她家等我久一点儿。讨厌的应酬毁了我们的约会! 跟着Sara的12厘米高跟鞋七绕八绕,她倒是比我还快一些,我手里拎着几瓶进口红酒,身后跟着一位男同事,丝毫没有帮我的意思。都说广告界男女不分,可我觉得是男女倒置。 这是个洋派会所,藏得深,也雅致,人非常少,服务员恨不得比顾客多,一路走进来不知道拐了多少弯。眼瞧着Sara已经放慢了脚步在整理妆容,她却突然在快进门的时候转身挽住了我的胳膊。 被这样一挽,我觉得自己更加伟岸爷们儿了。 包间内已经有一位白净的男经理在候着,一张口就是“宝贝儿、亲爱的”乱叫,我恶心得直哆嗦,腾出手去虚握了一下就飞速地抽了回来。 这样的高级会所只有一个好处,就是我不用再当服务员,伺候公子哥儿和有钱人的地方,自然是个个手脚勤快,恨不得变成贴身服务。 趁着男经理和Sara姐妹般打情骂俏之时,我翻出口袋里的手机看了一眼微信,丛小姐回复我一句:“静候佳音。”我都可以想象她幸灾乐祸的表情和语气。 还没等我锁屏,就听到了丛小姐的名字。 “丛家那位姑奶奶不知使了什么手段,蹬了宋公子还能再爬上周家大爷的床沿,真是有办法!” 进门来的领头两位是Sara的主要客户,其中一位虽然斯文却透着一股子败类相貌,正是刚才指名道姓八卦丛小姐的人。我自然没好气,只是点点头,当然也无须我热情招待,自然有Sara这只萨摩耶犬仰着招牌般的天使笑容扑到他们面前。 另一位身材高大,戴着一副金色框架的眼镜,精明的眼神一点儿也没收着,听了这样的话,不耐烦地回了一句:“听风就是雨。不过是包养个小情儿,有什么可拿出来嘚瑟的,我看周家也是张狂惯了。再者说,丛家又不是一般人家,用得着这么折腾一个姑娘吗?” 斯文败类听了这话,应和着:“白总说得对,翻不出多大浪!”转头向我看来,突然笑得很猥琐。 我目光一接,又是恶心又是愤慨,心里还想着周家大爷是谁,丛小姐怎么招惹上这样的人,结果居然没回过神给反瞪回去。 我一迟钝,果然他笑得更加意味深长,大约是色狼病又犯了吧。 一顿饭吃得我七上八下,“金丝眼镜”白总话不多,但看得出似乎他说话更有分量。席间我去敬酒,他倒也给面子喝了一点儿,但也不会比Sara敬他时喝得更多。 斯文败类则活跃和下作得多,跟Sara开玩笑也没个轻重,一副浪荡样子真是让人作呕,眼神还时不时往我这里瞟来。 心中不由得感慨,我这样家境还不算太差的,在北京城里已然是什么都不缺的,若是小家贫地来的孩子,恐怕不知道要受多少委屈。 正在想着,一抬头发现白总正盯着我看,一双眼睛看完我,又跟斯文败类说了一句什么话,两人好似发现了什么,互相对了一个眼神。 我心里估量,恐怕是被他们认出了,在某次丛小姐的派对上见过我。 刚工作时,丛小姐确实带我混迹过一段时间,总是想让我多认识一些人,叮嘱我要多交朋友,说一定会不经意间帮到我的。后来见我心思萧条,并不钻营这些,派对照样请我,只是范围变成私交较密的固定班底。 其实我是志不在此,不知为何总觉得待在广告界也并非长久之计,私下里以写专栏和豆瓣读书为乐趣。丛小姐倒也支持,鼓励我说,等水到渠成自然又有一番境遇了。 若他们真是认出我来,不知会不会后悔刚才的八卦呢?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觉得人生真是有趣,世界真是太小,怪不得别人总说:说话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终于熬到饭局结束,我一路逃离似的奔向丛小姐的家,敲开门来不及喝水就问她:“听说你被人给包养了?谁啊?” 她笑得咯咯的,倒是一副坦荡样子,穿着一件黑色针织背心,麻布阔腿裤显得身材愈加瘦弱,中分长发松松地系着绑带。 “是呀!你说得没错!” 她应得清脆,倒让我一下子不知该如何继续问了。 她天生头小脸小,这个时候刚卸了妆的脸干干净净,一笑起来更加孩子气。我这才注意到她白净的脸上,左边颧骨上有一道瘀青,十分刺目。 我和这位闺蜜,从出生起在军区大院里一起长大,当年的一众小伙伴后来随着家长工作迁动而四分五裂,只有我与丛小姐两人兜兜转转一直未断联络。初中和高中虽不在一个中学,也常常有书信往来,小女儿的情谊坚持到现在,居然和自己的年纪一般大了。 我指着她的脸惊呼:“他打你?!” 丛小姐咯咯咯笑起来:“哪会啊,哪个男人舍得打我?我这样的小狐狸,怎么能束手就擒?” 她敞亮的样子更加让我心疼,不敢碰又忍不住要看那伤口,仔细看去瘀青上还有一道细细的疤痕。 丛小姐拉着我坐下,我脱了西装外套,盘腿坐在沙发上,她正在看电影喝红酒。 投影上播的是希区柯克的黑白电影,她总是喜欢一些平常人不会喜欢的东西,桌子上的红酒看瓶子也价值不菲,她倒了一杯给我:“赵薇ChateauMonlot酒庄的酒。” 我抿了一口,果然是波尔多右岸的味道,ChateauMonlot2005得过金奖,价格便宜却是买不到的酒。 丛小姐这才娓娓道来,她虽是北京女孩,说起话来却有一些婉转动听的发音,大约是儿时学过昆曲的原因。 原来是经济纠纷。丛小姐自从接手了堂哥的公司,做事一边是杀伐决断一边是怀柔政策,还是免不得触了别人的霉头。 虽然她很少应酬,总说:“能动脑子解决的事情,就不要用身体。” 这次实在推脱不过,丛小姐便请对方去了一个不对外的会所娱乐,专门叫了小嫩模陪酒陪玩,但还是免不了有个硬关系非要丛小姐也陪着喝酒。 她在这种不讲道理的场合向来都是万事避让,她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女人,在很多事情上必须承认自己的弱势。 那一天也不知怎么了,对方也是喝多了,逼得紧,手段又龌龊,她气急攻心,多少年忍住不发的脾气见了光。 她抬手摔了一个酒杯,对方一把捏住她的手腕子往后一推,拳头就碰到了脸。 丛小姐从小没吃过这样的亏,没有人敢这样造次。 但她知道,今时不同往日,她不能拿这些事情烦家人,心中一瞬间百转千回,最终给她认识的一位有背景却为人沉稳的朋友打了电话。 周家大公子周非进来的时候,整个包间里已经乱成一团,经理又是训斥侍者又是送酒,生怕闹大了砸了他的场子,而丛小姐正作势在哭,她从来不是硬碰硬的人,但谁也不敢点头让收拾残局。 对方可能自知失手,也觉得无趣,又不占理,但也毫无态度。 丛小姐只是哭,并不说话,她的助理站在一边,纹丝不动。 另外,大家都以为丛小姐给前男友宋敛打了电话,以前他俩几近结婚,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宋敛这个公子哥不好惹,以前玩得那样疯,这个圈子无人不知。 结果,看到周非进门,对方才真是被吓到了。谁知道丛小姐这样狠,请来的不是救兵,而是位心狠手辣的阎王爷。 周非扫了一眼乌泱泱的一包间人,摆摆手,让老板、经理带着侍者和嫩模都退下去,老板一看,机敏的一个眼神,一群人呼啦啦一瞬间都不见了。 桌子上酒摆了一堆,对方四个人这时已经都站在一边,大气不敢出一下,丛小姐也不哭了,泪眼汪汪地看着周非。 周非坐在丛小姐旁边,先拨开她的长发,挡着的颧骨已经肿了起来,周非本来没动气,一看这伤口,顿时发了火。 “现在你们都能耐了!女人都打!” 他声音低沉,一句话说出口,对方恨不得给他跪下,知道今天活罪难逃了。四个人齐齐在心里懊悔,早知道丛家这小姑娘是周非的人,还用请他们吃吃喝喝吗,他们早早把合同签了,也不用出今天这样的乱子。 对方一位最有地位的开了口:“周总,都是误会。我这个小弟,也是不懂事,喝了点儿猫尿就拎不清了!丛小姐,真是对不起。今天的事情真是个误会,我们给您道歉,以后您有什么事尽管说话,这样的场面太抬举我们了!” 说毕便踹了一脚对丛小姐动手的那个不知死活的男人,此时他早已吓得双腿发软,还没等脚下用力,便扶着桌子不停地道歉。 丛小姐看火候差不多了,柔声说道:“其实我也是想着大家不熟悉,拉一拉关系以后好说话。我知道我是女孩子,来这种地方本来就不方便,以后咱们还是在办公室里多聊聊吧。” 对方一看丛小姐松口,赶紧点头,说明日就把合同送到公司去,有什么要商议的都好说。 丛小姐拽了拽周非的袖子,周非“哼”了一声,揽着丛小姐出了门,让司机带她去急诊看了看。 周非倒是没陪着去,其实他们之间本也没有什么。 后来事情也算是了结了,以丛小姐的个性,她不会得理不饶人,反而会趁机拉拢关系。 从那以后,丛小姐就变成了周非的情人。 我问她:“他要包养你的,还是只是传闻啊?” 她抹了点儿药膏在伤处,笑眯眯地说:“我对他说你包养我吧。他说这有什么好处,你还是我兄弟宋敛的前女友,传出去不大好。我说我只是想要一点儿男人的庇佑,让我不受别人的冤枉气。周非也不知怎么,真就答应了。” 我问丛小姐,像她这样思虑周密的人,这种大张旗鼓的事情怎么能干。 丛小姐还是那个笑眯眯的表情:“我又不要他的钱又不要他的人,说话总是要有证据的,我要点儿声势就够了,难不成还真当情人去。” 我看着她,还真是提不出反驳意见。 毕竟做女资本家也不是轻松的事,她的苦楚,我是很知道的。 “没事的,你放心。我们都不怎么联络的,就是有时候一起出席一些用得着的场合而已。”她看到我担心的表情,倒开解起我来。 “那宋敛怎么想?” “我可管不了那么多。不过宋敛最近出了事,周非像是在忙着帮他。我也把那些东西都转手了,虽然不多,能帮就帮一把,好歹宋敛从前待我不薄。”她喝了口酒,拿着手机边看边说。 宋敛是她的第一任男友,在一起四年,前年分手。 世界这样小,兜兜转转,总是这些人。 丛小姐那年与宋敛分手,不久因遇见她此生挚爱,才彻底把她从与宋敛互相伤害互相依赖里解脱出来。 可再深的爱,也难逃别离。 半年前她与挚爱方宸宇分手,好几个月人形消瘦,如今是她正难过的时候,不然怎么会为了工作这样拼。 第二章 过去的才是过不去 “你快过来,你这头发不行!我给你弄弄。” 丛小姐一边拖住我的胳膊,一边伸手抓我的发顶,我边躲边嫌弃她:“你那小爪子刚才吃过马卡龙的!别动我头发,我这样挺好的。办派对的人是你又不是我,我搞那么美艳是要相亲吗?” 她摁住我的肩膀让我在梳妆凳上坐下,杏核眼斜了我一眼,缓缓说了一句话:“我只是有点儿孤单,你就不能好好陪我。” 这一句堵得我心口直疼,赶紧闭上嘴,任由她心不在焉地捣鼓我的头发。 我在镜子里瞅着她,明明生得也并非貌若天仙,怎么就这样迷人。 齐腰的长发垂着,浓密的黑发显得纤腰盈盈一握。小脸白净,额头左边的小疤痕还是四岁时我们在大院里玩耍时磕破的。垂着眼帘,睫毛长且密,在眼睑下映出一束束影子,只是神情恍恍惚惚的,嘴角并非像平时认真做事时抿着。 我闭了闭眼,她终究是过不了方宸宇的情关。 “今天,我还请了宋敛来。”头顶上传来丛小姐轻轻的声音,却吓了我一跳:“你请他来做什么,都是前任了,用不着走动吧?”说完这句话,我想起了什么,似是而非地又探问,“难道是生意上的事需要他?” “不然呢?他也是刚从旋涡里出来,就当洗尘吧。”丛小姐拨了拨垂到脸颊边的头发,从梳妆台上拿起烟盒,走到别墅外的阳台上,点着了。 沉吟了半晌,仿佛是要跟我说一件大事。 “你也知道的,我跟宋敛在一起四年,不光是别人习惯了我们在一起,我们也习惯了彼此的存在。刚在一起的时候,我开心极了。他很疼我,天上地下哪儿哪儿都带我一起去玩。用你的话说:我没当过二奶,但我享受过二奶待遇。我那时候不过18岁,以为这就是爱情了。”丛小姐笑了笑,宝蓝色的指甲尖儿颤了颤就把烟灰落在了一个小小的洋红陶瓷烟缸里。 “是。我还记得宋敛喜欢玩改装车,你也不怕,就跟着一起玩。那时候街上的车,你只看车灯就知道它是哪款。” 那时候的丛小姐,整个人像是打了鸡血一般,对花花世界的好奇达到了巅峰。他俩有时开车上学校去过一过校园生活,有时出去玩就十天半月不见人。每次失踪完毕,她都会空降在我的宿舍,给我带来一些我喜欢的东西。每次我笑她被包养,丛小姐都一仰头,脆生生地说:“差不多吧,以后我们还结婚呢。永久包养!”神情特别欠揍,却让我很欣慰。 跟着“玩咖”宋敛,她学会了赌马、打高尔夫球、抽雪茄、开飞机、潜水等奇奇怪怪的项目,台球打得让我相信她可以参赛。 她转头看了我一眼:“最后分手,我一直以为最重要的原因是他家里不肯定我。我爸中年得志之后,就再也没动弹。他家根基深,并不是非我不可。 “后来,遇见方宸宇,又离开他,我想了好多事儿。从前想不明白的,现在突然清晰了,就跟做了近视眼手术似的,你明白吧?” 我点点头,她又提到了方宸宇。她已经很久不提他了。 “有好些事你不知道,总想着过去的事不用再提。其实不是,发生过的事,没有一件是白白来的。我19岁那年,我跟宋敛在一起的第二年冬天,我怀孕了。”丛小姐摆摆手,止住了我的惊呼。 “那时候我年纪小,也知道这孩子不能要。但我血压低又贫血,做了手术之后元气大伤。宋敛看我那样子就吓坏了,情急之下给他妈妈打了电话。宋敛父母也没有任何态度,问了我一句,需不需要让你父母来。我要面子,也不想自己爸妈跌这个份儿,就说不用了。他父母也是忌惮万一有事儿跟我爸不好交代,就急忙找了老专家给我开了药,把我挪到三亚去疗养了俩月。这事儿基本没人知道,当时我跟你们谁都没联系,跟我爸妈说我出国玩,就这么混过去了。” 她一气儿说完,又虚虚地叹了口气:“那个孩子,我能感觉到,是个女孩儿。” 我上前一步抱了她一下,丛小姐向我靠了靠,直起身子:“重点不是这个事儿,重点是,我在三亚的时候,发现宋敛出轨了。” “我去!这是唱的哪一出?!”我瞬间急眼了。 “其实,他这都算不上出轨吧,还是跟前女友嘛。当天真是神了,我这人从不翻别人东西的。那天我洗完澡出来,坐着吹头发,面前就是宋敛的Mac苹果笔记本。不知为什么,那QQ就像会说话似的,老让我点它。我就神使鬼差地点开了宋敛的账号,看到最近联系人是他一好哥们儿,就点开对话框搜索聊天记录。最神道的是,我直接搜索了他前女友的名字,好似有人告诉我怎么做似的。” 丛小姐笑了笑,看我一眼:“你猜怎么着?我就看到了一段对话。宋敛说,她回来找我了。他哥们儿问,你还爱她吗?宋敛答,爱。他哥们儿接着问,丛怎么办?宋敛说,她是个好女孩,我不能伤害她。” 这段对话,让我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不知是该骂还是该叹。 “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宋敛回答‘爱’的时候只用了1秒钟,而回答关于我的问题时用了1分48秒。” “然后呢?你怎么办了?” “我啊!我什么都没说。”丛小姐笑眯眯的,摊了一下手,“又不是第一次了。我跟宋敛在一起四年,一共因为他哭了三次。第一次是我俩刚在一起半年的时候,他打电话给我叫错了名字,那次你是知道的;第二次是没隔多久他说错了我的生日;第三次就是分手那天。” “看到聊天记录你没哭?”我听得快崩溃了,她倒是淡淡的。 “没有啊,都习惯了。好在这三回都是同一个人,宋敛也就是死磕在他前女友身上了。” “你怎么不问问他啊?也许是有误会呢!” “吵什么?问什么?问他为什么爱别人?宋敛会说你又闹什么。” “证据确凿啊!” 丛小姐盯着我一笑,问:“小时候考试没考好,进家门之前你得特惶恐吧。但你要一回家你爸就招呼你一巴掌,你肯定瞬间内疚全无,而且觉得自己特有理。但你爸妈要是好吃好喝还供着你,谁也不提这事儿,你什么感觉?你得自己难受死了还不敢说。” 她看着我噎住的表情:“你忘了?我没看过言情小说没看过漫画,我是看谋略术长大的,这点儿道理还能不明白?” 丛小姐像是想起什么似的:“不过,我刚开始也没这么沉得住气。” 谁能永远沉住气呢?因为我们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遇见什么人什么事,我们永远不知道悲伤与快乐谁会先来。 宋敛叫错名字之后大概一个多月,那时候还没进入夏天,丛小姐跟宋敛吃完饭开车回家。宋敛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习惯性地搭在副驾驶丛小姐的大腿上,丛小姐的左手覆在他的手上,车疾驰在二环路上。 丛小姐想起什么来,说:“亲爱的,我们晚上回去选个车牌号吧。” 那时候宋敛刚给丛小姐买了新车,没有上牌。 宋敛看着前方,很自然地接话:“好啊,反正不是我生日312,就是你生日730。” 丛小姐是摩羯女,生日不是7月。 话音刚落,车里的空气一瞬间凝固,宋敛差点儿抬手给了自己一个嘴巴子。 丛小姐一言不发。 宋敛急忙解释:“亲爱的,不是,我没过脑子我!你抽我吧!我真的是……我……王八蛋我是!亲爱的,你别生气,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 沉默,沉默。 丛小姐心里没想别的,只是在心里算计包里有手机、钥匙、银行卡,现金有多少。 车停在了从二环路下来的第一个红绿灯前,丛小姐几乎是在车停稳的一瞬间扳开车锁,拿起包,打开门,冲了下去。ωww.xSZWω㈧.NēΤ 一气呵成。 她选择朝左走,因为左边还有车辆停着,宋敛就算追也不可能一瞬间逮住她。 她在暖暖的夜风里奔跑,只有一个念头,逃离。 丛小姐不是无所不能的,她不是女超人,她下意识地趋利避害的本能让她只能落荒而逃。 跑了多久她自己都不记得,只记得车门合上后,宋敛不顾行驶线和红灯踩油门左转的时候,仿佛骂了一句:我X。 跑累了就走,走累了就在马路边坐着抽烟,一边警惕地听着身后有没有熟悉的轰鸣声。 那天晚上,丛小姐有机会改变此后的生活。但,她没有。 她走在夜幕里的北京城里,华灯初上,车水马龙。那么多盏灯,到底哪一盏在等她回家? 她不知道走了多久,一抬眼却是到了三里屯太古里。 宋敛第一次与丛小姐约会,就是带丛小姐去眼前这一家竹林里的餐厅吃饭。 那时候宋敛刚开始追丛小姐,什么都舍得往外掏。丛小姐从小就是个对钱财没什么概念的人,当年数钱都不利落,她也习惯了收礼物,并不当回事儿。 宋敛打动丛小姐的,只是一件小事儿。 刚上大一的那个冬天,高中同学在深宅餐厅红新资聚餐。丛小姐见到了从小暗恋了八年的男孩,酒胆比酒量更大的她喝醉了。刚好宋敛是个特别细心的双鱼座男孩,从短信里感觉出丛小姐情绪不好,便开车去接她。 刚到东四九条,宋敛就看见丛小姐在胡同里裹着大衣跟朋友们道别,赶紧上前揽住她。 丛小姐怎么都不肯说自己家的地址,无奈只能去酒店。 一路上,丛小姐还尽力保持仪态万方,宋敛一边端详她骄傲的侧脸一边微微笑起来。没想到,一进酒店房间,丛小姐就崩盘大哭,絮叨着曾经的暗恋史。宋敛一直没说话,陪她坐在酒店地毯上,手里拿个热毛巾,一边给她擦脸,一边听她絮叨。 第二天,丛小姐醒来的时候,发现妆是卸了的,隐形眼镜是摘了的,衣服是完整的。 宋敛看见她醒了,跟她说:“那男孩住哪儿?我带你找他去。” 丛小姐一脸惊恐:“你要干吗?” 宋敛一脸严肃:“我问问他,你到底哪儿不好,他不要你。” 就是这句话,让丛小姐决定跟宋敛在一起。 甜蜜才过去了半年多,现在她却流着眼泪站在风中,看着那片竹林,手里拎着宋敛买给她的香奈儿2.55。 心里的憋屈让她奋力把包扔出去,随即砸了一地的化妆品。这一扔,让她更是掩面大哭,她觉得自己活得跟傻逼没什么两样。 她一直以为,只要她足够好,就能得到爱情,可世界上的事情,哪儿有那么简单。 一支娇兰的口红顺着小路滚了很远,停在了一位刚从车上下来的男人脚边。 那个男人看着一地的残局,表情诧异,一抬头看见不远处的丛小姐。 她的黑长发散在脸边,穿着丝质米色上衣和破洞的黑色大毛衣,做旧牛仔裤下面是一双光着的脚丫,暗橘色高跟鞋歪歪扭扭地被踢在一边。 丛小姐捂着脸哭,根本没意识到有个人举着口红走近了她。 男人开口说:“这是你的吧?”然后看着丛小姐抬起泪眼慌张地抹脸,他把口红递给她。 他转身要走时,丛小姐不知道从哪儿来的一股子横劲儿:“你现在要去干吗?我这么伤心,你为什么不请我喝酒?” 男人啼笑皆非地回身看着她:“穿上你的鞋,我请你喝。” 丛小姐整理好自己的姿态和鞋子,男人已经捡起了她的包,将未损坏的东西整整齐齐码进包里。 他没有说话,拎着包走在前面,丛小姐跟在后面。 说到这儿,丛小姐笑了起来:“不是我说,我真有一种虎妞气质,用韭菜盒子味儿都掩不住。” 我笑起来,催着她快说下去。 走进餐厅,男人的朋友们抬头看见他身后的丛小姐,眼神复杂。其中一位穿着保罗·史密斯衬衫的男人调侃起来:“哟,哪儿拎来这么小的妹妹啊?” 丛小姐没有好气:“路上捡的!” 男人回头看了丛小姐一眼,笑:“还真是路上捡的。” 落座之后他们谈自己的事情,丛小姐坐在一边只管喝酒,三杯马爹尼干邑之后,她喝得有些多了。 男人扶着丛小姐上车,看了司机一眼,司机识趣地转过头往前开。男人将她的身体稳住,问她:“你去哪儿?” 丛小姐仰起脸笑意满满:“你去哪儿我去哪儿,今天明天以后每天。” 男人伸手抚过她的发丝,说:“别后悔。”表情暧昧,却没再做什么。 车开到燕莎桥的时候,丛小姐突然清醒了。 今天的事情是宋敛的错,但如果自己跟别人发生什么,那就再也说不清了。 她低声说了句:“停车,我要回家。” 男人没有太惊讶:“你家在哪儿?我送你。” 丛小姐拿起手边的包,低头不看他:“我自己可以回家。”他没有说话,开门下车,看着丛小姐坐上出租车后,上车走人。 “这个男人至今是一个谜,他是谁,干什么的,我也不知道,但他是个君子。”她深吸了口气,看着楼下慢慢多起来的俊男美女,宋敛正在喷泉边跟别人碰杯说话,她整了整裙子,“如果那天我跟了别人,跟宋敛就此分手,一切都会不一样。至少,不会失去那个孩子。” 后来,宋敛当着丛小姐的面给自己的前女友打电话,断绝往来。 那一年丛小姐21岁,那时她还不懂,关系可以断,联系可以断,生活可以断,断不了的,是爱。 她掐灭烟,走进换衣间对着镜子补了一下口红:“其实,断不了的。要能断,怎么还会发生在三亚的事儿?我该谢谢宋敛,好多世界是他带我见识的。” 她原谅了宋敛。宋敛拉上她做自己上一段爱情的祭品,也从此彻底失去了她。 年轻的时候,总以为心里的缺口怎么都是能堵上的。 “今天请这么多人来,前男友要排成队了!”我调侃她。她镇定地转了转手上的戒指:“怕什么,又不是什么秘密。我光明磊落,多交几个男朋友还成了罪人不成?只不过,我不能喝多的。”说完了,目光在手上的戒指上停了三秒,直起背,踩着高跟鞋下楼去了。 是呀,不能喝多。 自从与方宸宇分手,她就再也不喝太多酒。 她知道,喝多了忍不住那份冲动,打了电话哭一阵,无非是徒添伤心罢了。 只留着那戒指,不摘。 第三章 带我走或者让我走 人越来越多,侍者在人群里穿梭,夏日的气息荡漾在下午的阳光里,丛小姐怕晒,躲在花藤下的露台上喝酒。 麦当娜的歌声从大厅里传出来:“Whyareyouatside?HowcanIbeanyusetoyounow?GiveachanceandI''llletyouseehow.Nothinghaschanged……” 整栋别墅在山上,小路修得优美,漫漫延长至山下。香薰的味道在暖暖的空气里膨胀起来,微醺的天气还没那么热,泳池里也没人下去。 宋敛总是侧过脸无意搜寻着丛小姐的身影。 她漂亮地走在男人堆里,可爱地混在女人堆里,没有人不喜欢她,因为她真实得让人无法憎恶。 看见她在笑,他的脸上也多了一丝笑意,正过脸时被我的目光抓住,倒是尴尬了一秒,之后反而迎着我走来。 我看着西装革履的他,眼前浮现的却是搂着丛小姐站在游艇上大笑的宋敛。他冲我晃了晃酒杯:“想什么呢?” “我就是想起以前了,没什么。”我低头正好看见宋敛手腕上的手表,还是三年前丛小姐在他生日时候送的那只IWC万国表。 宋敛喝了口酒,沉吟半晌:“我想问问你关于周非的事情……” 话音未落,一个人径直走到丛小姐面前,声音不大却很是沉稳:“走吧,我带你去坐热气球。” 正在露台沿儿上垂着腿哼着歌儿的丛小姐怔住,她突然很安静。周围也安静了,大家都想看宋敛又忍着不敢看。 她似乎在脑袋中化学反应了一会儿,才跳下来张开双手扑向他。 “周非,你真好!”她的声音轻快地扬起,“真”字尾音拉得长长的,有种小孩子的稚气。 她忙不迭地使唤司机回家拿护照和身份证,其余什么也不拿,就那么跟着周非走了。 宋敛一直就那样站着,看着她挽着周非,高兴地问这问那,香槟粉色的裙摆摇来摇去。他一低头,眼眶被夕阳映红了一圈。他心里只有一句话在反复: 她跟着周非走了。 派对在继续,还有管家张罗,我一向不愿意出头,躲在走廊里落得清静。吊灯照着白色大理石的纹路,光线晃着我手里的杯子。 宋敛又坐在我手边,闷闷喝了一口酒。 “宋敛,好多事情我今儿才知道,你这人,做事真的不地道。”我忍了半晌,终于没忍住数落他。 宋敛低着头,盯着他那定制的皮鞋,笑了一笑:“人哪,就是贱得慌。我当初跟她在一起,其实心里特得劲儿,女朋友家世好人漂亮还有才华又拿得出手,我的朋友兄弟最后都跟她混得很熟。她不知道,我17岁跟前女友在一起的一年,其实一点儿都不开心。” 宋敛前女友比他大三岁,家庭复杂,玩得很疯。跟宋敛认识之后,或许是喜欢宋敛身上那种温和而体贴的气息,通过很多方式终于勾搭到了宋敛。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宋敛还是个乖乖男,是她带他进入了另一个世界,犹如宋敛带着丛小姐一样。 宋敛对她感情复杂,他没有遇见过这样难以掌握的女人,也没有遇见过这么有魅力的女人。现在想来,这可能就是姐弟恋的一个模式。 他们分手是因为她总是一整月一整月地玩失踪,宋敛受不了,终于在网游上逮住了在买卖装备的她,说了分手。没承想她当即把宋敛在她家的所有东西打包邮寄给他,一句话都没有说。 宋敛对车、飞机和台球的痴迷,也是跟前女友在一起时培养起来的。 丛小姐曾跟我说过,这辈子在对别人的情绪上,她唯一的失控就是对宋敛的前女友,她曾经几乎要恨死这个素未谋面的女人。她恨她几次三番毁了她的骄傲,恨她轻飘飘一句话就能让宋敛魂不守舍,恨自己的无能,更恨这个女人在自己爱情世界里的无所不能。 但她也知道,那个女人只是匕首,举起匕首刺痛她的刽子手是宋敛。 “你怎么能恨匕首呢,你也绝对不会伤害到一个匕首。”丛小姐这样对我说。 宋敛问我:“刚才我就想问你,周非……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这几十天我不在,他们就在一起了?” “你不在,你知道最后是谁动用关系帮了你?” “除了我老子,还能是谁?”宋敛不置可否地一笑。 我看着宋敛,心里审度着这个男人,他还是不够成熟。 “是周非。当然,不是丛小姐求的他。你们自小在一起长大,又不是不认识,犯不着丛小姐去求他。但是你想想,你账户里多出来的钱是不是刚好等同于你留给丛小姐的房子和那些个值钱物件?” 他俩分手后,丛小姐笑着跟我说,怎么跟离婚似的,还分割财产啊。 宋敛把当时他能给的都留给她了,一辆MINI、一辆小跑、一个精装loft公寓以及里面无数的包儿。 宋敛没有动,表情复杂地看着我,竟然一句话都没说。 看他的模样,丛小姐离开他后,曾经意气风发的宋敛,不知什么时候就渐渐地不见了。 我第一次见宋敛的时候,他笑眯眯地站在车边,牵着丛小姐的手。宋敛皮肤很白,眉毛很浓,娃娃脸又总是笑脸迎人,吃饭的时候体贴地为丛小姐拉开椅子、摆好餐具,拿纸巾从来都是先递给丛小姐一张。 他们分手那天,宋敛红着眼圈,站在街边拉住丛小姐的胳膊不让她走。丛小姐低着头,眼泪直直砸向地面,她讷讷地说:“你让我走吧,我求你了。” 宋敛无助极了,就那么一松手,她就走了。 丛小姐转身进了酒吧找我,我看着她捂着脸哭,手机上是宋敛发的短信:我等你。就在外面等,你要是想跟我在一起,出门就能看见我。 丛小姐就那么抹干净脸,喝着酒坐了四个小时,一直到宋敛绝望地一轰油门。她听到那个离开的轰鸣声,站起身对我举杯:“从今儿开始,大爷我又回来了!单身世界欢迎我,大家鼓掌!” 不到一个小时,丛小姐酩酊大醉。她流着泪悄悄跟我说:“他以为他爱我,但并不是,我以为我爱他,其实也不是。我们爱的,都是自己。” 泪未干,她又捂着嘴笑了起来:“他家不肯娶我,我还不嫁了呢。我倒是要看看宋家能娶个多满意的儿媳!” 我又想起宋敛第一次叫错她的名字后,她照常上班下班回家吃饭,不哭不闹。一周后,她拿着自己的小箱子住进了我家,她木着一张脸说:“我睡不着觉。” 在我家里的第二周,她跟我喝了一瓶伏特加,我坐在沙发上,她趴在我膝盖上,反复说着一句话: “他不就是仗着我爱他!他不就是仗着我爱他……” 那年她19岁,还应该是没心没肺的年纪,却已经活得这样憋屈。 宋敛站起来,打断了我的回忆,伸手把西装外套披在我肩上,顿了顿:“这么多年,只有她,不把有钱人有权人看在眼里。她眼里只有她的规矩,根本没世俗什么事儿。你替我谢谢她,我亏欠她太多。她很好,是我不够好,配不起她。” 从始至终,宋敛都是这样体贴又温柔的人。我抬头看着他,微微点了点头,也说不出什么来。 宋敛走了没一会儿,我靠在走廊椅子上,看见门厅里挂着的油画,想起小时候我和丛小姐一起在她家阁楼上画画玩的时光。 丛小姐七岁之前都不怎么漂亮,瘦、黑,细眉细眼的,谁都不会觉得假小子漂亮。 她小时候皮得要命,是我们大院的孩子王,小孩里谁不听话,就不许上她家玩儿。她家真的很好玩儿,什么都有,而她打小就特会想方设法地玩儿,所以我们必须屈于她的淫威。 三四岁了还总在她爸爸肩膀上骑着,她爸爸也总是乐呵呵地扛着她走来走去,甚至堂哥们一起骑马打猎都带着丛小姐同去。 她小女儿情态极为晚熟。我初中喜欢别人的时候,她在暗恋,我高中交男朋友的时候,她还在暗恋。至今说起,丛小姐总说她是因为长情的缘故,我笑她是因为懒得换。 16岁时她爸爸为她办了成人礼,在家中请了亲朋好友祝贺。别人的生日宴都表演弹琴跳舞,独独丛小姐表演唱昆曲。 我那时看着化好妆贴了花片的她,穿着粉色水袖,咿咿呀呀唱起那出《游园惊梦》,居然恍惚中觉得她好似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倒是她,演出一结束,卸了妆就站在二楼门厅上向我睥睨宾客:“你看他们,多可笑,笑得像是小丑,眼睛里倒是闪着鸡贼的光。他们真傻,权势总有落,钱财总有散,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一辈子为了这点儿东西连自己是谁都搞不清。” 我看着她刚刚16岁的稚嫩的脸庞上还有着刚刚卸了妆湿漉漉的额发,心里知道,丛小姐并非神童,她只是自小见惯了醉生梦死,见多了交际应酬,所以早就看清了这世界的无奈。 高中毕业时,我接到丛小姐爸爸的电话。那是我离开大院后为数不多的几次与她爸爸的对话,她爸爸口气焦急,说想请我去他家一趟。 原来丛小姐偏文科严重,高考分数无法达到喜欢的大学的分数线。这让丛小姐很沮丧,考完试就把自己关在了卧室里。 米色的丝绸大床上,一个瘦瘦的女孩儿嘴巴上裂着口子,脸色苍白,手上打着点滴。她听到我喊她,抬起眼看到我,两行泪就落下来,试图说话,但是发不出声儿。 我装作毫不在意地调侃她:“我的撒切尔夫人,怎么几年不见,变了样儿啦?” 她小时候的偶像是撒切尔夫人,梦想是当中国第一个女总理。 这时候,丛小姐却突然望向门口同样面色憔悴的她爸爸,努了半天力,说了一句话:“爸爸,如果让你选择,你愿意让我做个凤凰一样的人,还是当一个平凡的人?” 她爸爸愣了一下,柔和地看着她说:“如果是别人,我肯定愿意她做凤凰,可是你是我女儿,我更愿意你做一个平凡的人,简单顺当地过一辈子。” 说完她爸爸就转身出去,让保姆给我送水过来,顺便带上了卧室的门。 我看着丛小姐在流眼泪,正想说点儿什么。 她喝了口水顺了顺气,拉着我的手,却弯了弯嘴角笑了起来:“你这么久不来看我,还好意思吗?” “你呀!”我作势要打她,却抚了抚她乌黑的头发,也笑了起来。 我环视她的卧室,满满一墙全是书,从古代到现代,从国内到国外,果然是四岁认字,从小看《资治通鉴》《史记》《红楼梦》长大的。角落里满满的油画和素描,世界地图上标了好多红星,书桌上是她独自在拉萨穿着长袍拜佛的照片,旁边是她在西班牙被偷了钱包流浪时为人占卜的照片。 她自幼饱读诗书,学昆曲,学骑马,大约是腹有诗书气自华,总是比大多数女孩儿更加沉静、更有气质。 长大后她又痴迷旅行,那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让她实实在在得到了好处,那就是胸襟宽广、宠辱不惊。 可一转头,这位妙人却又跟我讨论北京城新开的哪家夜店有趣,又说跟着堂哥去过澳门哪个赌场玩过什么新游戏,我啼笑皆非:“你是不是人格分裂啊?” “我不是人格分裂,我是外星人!”丛小姐绷着脸认真地说完,又呼唤起来,“我的族人为什么还不来带我走?等得我好着急!” 我被她逗得大笑,她却摁着我的手:“我是认真的!不是对谁我都说这样的话。” 我笑着用手指点点她的头:“我知道。那你再跟我交代交代你暗恋的那男孩呗!” 那时候的我一定无法预料,五年之后的丛小姐自从与宋敛分手,换了一个又一个男朋友,此刻又跟着一位深不可测的男人去了非洲坐热气球。尐説φ呅蛧 西装上还有宋敛的阿玛尼香水味,我想,他用了四年,也没能真正了解丛小姐。 又有谁能了解她呢? 这样的一个她。 第四章 看透是因为看不透 又是万恶的星期一!我坐在办公桌前心里咒骂,手里却没停下写邮件。女上司从我桌前路过,我还未抬头她就轻敲了桌子,勾勾手指让我跟她进办公室。 半个小时后我抱着几个合同刚坐下,座机铃声大作,一个“喂”字还没说出口,就被机场广告部的主管骂了个狗血喷头。我恨不得在电话这头点头哈腰,最终千说万说才劝得对方消气,一抬头看见办公室里竟只剩下我与另一位同事,原来都到午饭时间了。 右手拎着外套往外走去,左手拿着手机看到更新的美剧,不由得慢下了脚步。 “Doris?”女上司Sara的声音传来,我正要转身回话时,一个软软糯糯的回答让我停住了脚步。 “哈?没有看见喔,早晨好像是没来呢。” 我心中冷笑,就这么一问一答,若不是我早晨正好被叫进去过,还真是又被黑得漂亮。 下楼正好遇到同事,于是一起吃饭。 “Doris,我听到你早晨在跟机场广告部的主管吵架啊?”一位男同事看似关怀,实则定罪。 “哎呀,Doris你不要气他们嘛,反正人家是甲方嘛,都是人家说了算,你吵不过的。”另一位女士看似劝架,却坐实了我的行为。 “吵就吵了,多大点儿事儿。丫就是欠收拾,甲方也不能这么欺负人。”添油加火的能耐真好,巴不得我脑袋一热真去吵。 我夹在他们中间直觉得可笑,只得淡淡回了一句:“听说这个案子是Sara准备跟进的,我只是协助而已。” 不得不说,变态女上司有时候真的是块很好的挡箭牌。 一顿饭如坐针毡,一吃完我就找机会赶紧溜走去见客户。刚开车走到国贸,丛小姐的电话打了过来:“喂,你在做什么呀?”她娇滴滴地冲我撒娇。 “快到你公司啦,要不要下来喝杯咖啡?如果您不忙的话。”我口气揶揄,内心却是真正需要她。 “好嘞!十五分钟够不够你开到?那我先下去等你好了,老地方。”丛小姐立刻笑逐颜开。 走进咖啡厅,老远就看到她侧着脸看窗外,嘴巴抿着,手里拿着烟,穿着一件灰麻色西装外套,里面是件华伦天奴米色针织连衣裙,刚好是前几天Vogue杂志上的新款,脖子上一串黑珍珠个个目测直径都有1厘米,高级又不失温柔的搭配。 “去非洲玩得如何?”我眨眨眼,想听听逸闻逸事。 她倒是淡定,招手叫了服务生:“一杯美式。还不错,我喜欢动物嘛,开心开心就好啦!” 然后把手边的白水杯子推给我示意我喝,又盯着我看了三四秒钟。 “你怎么看起来愁眉不展的样子,是有什么事儿?” 一语戳中,我忍不住开始吐槽办公室里的明争暗斗。 她听着,想了想,慢条斯理地开口分析:“从前对你没有这样明显的排挤,突然众人都多多少少有这样的态度出现,分明是你占了便宜或者夺了别人的口粮。” “不可能的。”我立刻否认,自己的分量我很清楚,哪里会有这么大的威胁。 “我记得上次你的上司带你出去应酬是不是?以前你就算应酬也不会接触到这么核心的客户,看来这是上司有意带你的心态。若不是有意提拔,那就是她故意要借众人的力量害你。你有没有得罪过你的上司?” “这么说来,大家态度的转变大约就是从那次应酬后开始的……至于上司,我还真的不确定。”我越想越觉得奇怪。 “女人的嫉妒源于攀比心。你要始终记得,在同性面前如果不是某处优势可以厉害到让她们化嫉妒为羡慕,那就宁可不要让她们知道。” 丛小姐神情严肃,她从来都是一认真起来便格外认真的人。 “我个人推测,或许是上次你出去应酬的客户本来就对你有意思,但这份意思没来得及让你知道却被你的女上司知道了,所以她才带你去应酬的。顺水推舟的人情做完也就罢了,但这样一来,中标的事若成了,功劳却都成你的了。她那么辛苦地工作,怎么可能让你白白得了便宜!可她又不能得罪客户,只能带着你,可你又不知此事,她无从撒气,只得借别人的手跟你过不去。就怕你一个开窍,让她鸡飞蛋打。” “那现在我也不能去跟她解释什么,何况我一去找她,岂不是认定就是她在害我?她若恼羞成怒,我会更惨。” “找个机会跟她表表忠心,让她知道你没有什么心思越级,更没有这份慧根。” 我苦恼地喝了一口咖啡,眉头紧皱:“就算如此,其他同事也已经这样对我了,又不能一个一个去解释。” 她拍了拍我的手背,手指尖上暗灰色的甲油闪着光泽,那只宝石戒指还戴着。 “你记不记得我高中刚开始的时候有件事?” “是说那个误会?我记得。” 女孩子在初、高中时期非常容易走弯路,刚开始萌发小聪明、小情感,这片沃土上有敏感多情,也有嫉妒和狭隘。 丛小姐在跟自己的闺蜜圈还不熟的时候,刚好有一件小事被抓住把柄,嫉妒她的女孩子们成群结队地造谣,总有人在跟她擦肩而过的时候窃窃私语或者大声耻笑。 面对这些,丛小姐很淡定,她也会难过也会愤怒,但她知道,谁沉不住气,谁就输。 她一切都听不见看不到的样子,照常上下学,照常做自己的事。 时间长了,大家一转眼发现这个淡定的丛小姐真是怎么看怎么顺眼,做错事的一定是那个暴跳如雷、到处宣扬的人。 丛小姐笑了笑,缓缓说:“你记住,无论你做错事还是做对事,沉住气,是唯一笑到最后的法宝。” 我点了点头。 她面对任何事情,都冷静、自持,她大概是一个80岁的老人投胎忘了喝孟婆汤——除了感情。 “突然觉得好累。大家都只是吃口饭,挣点儿钱,工作又不是人生的全部,为什么要拼死拼活。”我沮丧又失望,看着北京这灰蒙蒙的天,心情不由得更加沉重了三分。 丛小姐抿着嘴笑,掏出一个小镜子,拿着正红色唇油补了一点儿在嘴唇上。 “严妍啊,世界没那么好,也没那么坏。好与坏完全在于你在食物链的第几层,你在底下,世界就可怕,你在上面,世界就美好。就这么简单!” “那岂不是与动物界没区别?”我更加困惑。 “哈哈哈,你以为人进化了一点点就真的高级了?”她笑得花枝乱颤,眼睛里却是一层薄薄的凉气,“说到底,不过还是动物本性。这个世界,哪里是花花世界呀。恐怕是那大森林一样危机四伏、挑战重重,稍不留神就要死得全尸都不留。你以为这只是工作,那是因为你没有了这份工也要不了你的命,可有的人,很多很多人,没有了这份工作,他就吃不上饭睡不了觉,就要挑战生存极限了呢!” 她语气轻快,却叙述了一件残酷又真实的事。 我开着车去往客户公司的路上,从高架桥上看着这个城市。 一栋栋大楼里住着的人们,莫不是苦苦寻路的蚂蚁;会议室里开口骂得下属体无完肤的老板,莫不是百兽之王却肩负重责的狮子;走廊里辛苦一天都拖不完地的清洁工,莫不是一吹就散的浮萍;而那个高高在上、看似轻松实则辛苦的丛小姐,不就是优雅杀手却死亡率极高的猎豹? 原来这世界,看似花花绿绿纷纷扰扰,剥开了,却只有这样简单的生死之争而已。 我心头浮上一层悲意,点化我的丛小姐,日日都是这样思考的吗?夜夜都是面对这样的困境所以不成眠的吗? 一直忙到下班时分,又想起下午的谈话,忍不住拨电话给她。 “亲爱的,你今天不应酬吧?我想去你家喝点儿酒。”我不常提出这样的要求,以前总是她来我家喝酒。 她笑得咯咯的,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当然可以,我一会儿下班去超市买点儿好吃的,在家里等你喔。” 围着一桌子零食和甜点,她独独捧了一盒周黑鸭不放手,吃光抹净后吮吸手指的样子实在很孩子气,惹得我不时嘲笑她。 “对了,下午忙,没顾上告诉你。” “什么事?” “上次我和周非从非洲回来,他提出过段时间要带我去美国看他妈妈。” “啊?这不就是见家长的节奏?你们要结婚?叔叔知道这事情吗?会不会太草率?”我连珠炮一样的问题一股脑儿抛出来,实在是被她的话惊吓住了。 丛小姐喝了口红酒,却不回答我。 “你好好尝尝这瓶酒,法国带回来的勃艮第香波-慕西妮,口感很不错。不过我刚吃了那么辣的鸭脖子,破坏力太强,哈哈!” 我盯着她不松开:“老实交代,你怎么想的?” “哎呀,酒不醉人人自醉,我醉啦!”她佯装倒向身后的沙发,我一把拉住她的胳膊,往腰部袭击。 “哈哈哈哈哈,好啦好啦!我说还不行吗?知道我怕痒,你也是一招用一辈子。” 我立刻坐端正,听她讲。 “是这样的,我想来想去,我今年年底就26岁了,男朋友也交过了不少,心里其实也没什么期盼了。你知道自从跟方宸宇分开,我一直不再真心待人。但是,周非实在让我莫名其妙有了安稳感,我总觉得他什么事都有办法。上次他带我去非洲玩,我才知道他喜欢我有一年了呢。” 说到这里,她居然有些脸红起来。 丛小姐站起来拿出一叠照片给我看:“你看,我喜欢长颈鹿,他专门带我去看,结束之后还替我买了一只小小的玩偶放在我车里。” 照片上丛小姐大笑的表情非常恣意,有一张她还学着身边的长颈鹿鼓起脸庞,眼角下垂,长睫毛耷拉着,嘴边却含着笑。 “我有时候会突如其来地想起什么就要去做,周非总是会先安抚我,再满足我。比如我突然要改变行程,耽误一天去做一件看起来很无聊的事情,他也不会生气。” “丛,我说实话,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周非很难接近。”我一直对周非有着这样的感觉,莫名其妙却很深刻。 丛小姐看着照片,没有抬头。 “也许是你不太了解他,而他这个人确实也不怎么和人太热情地打交道。他是金牛座嘛,很慢热很慢热的人呀!” “但是他一点儿也不抠门!”我打趣道。 “哈哈,不不不。他是不抠门,但是金牛座爱享受爱物质的本质还是没变。你要是看到他的家就知道他有多会享受,如果他生在古代当了皇帝,一定是穷奢极欲的皇帝!” 我们俩笑作一团,拿着的红酒杯里的酒差点儿洒到她最喜欢的马毛地毯上。 “他妈妈在美国?纽约?他家到底是什么来头?”我禁不住内心的好奇,这个八卦早已经埋在我的心里好久了,一直憋着没问。 丛小姐放下照片,想了想说:“这么说吧,他爷爷咱们在历史书和政治书上都见过的,他妈妈跟他爸爸是门当户对,但性子都很烈,那个年代敢离婚的也没有几个人,听说当时都闹到领导那里去了。”她用食指指了指上面。 “后来他妈妈就出了国,周非是长孙,爷爷、爸爸又严格,就没有跟着他妈妈定居去,只是时不时去看望她。听说他妈妈当年是出了名的一支玫瑰花,又美又刺。” “那也就是说周非那个弟弟跟他不是同母咯?” “不是,妹妹也不是。” “哇,你以后的家庭好复杂!” 丛小姐打了我头一下:“八字没一撇呢。不过他家里复杂我是一直知道的,具体是什么样子还得相处着看了。所以你说,他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怎么可能像你我一般那么没心没肺自由自在呢。更何况他还是男孩子,什么事情都憋在心里,恐怕也是日久难以消化。” “我看你对他倒是挺在乎的,已经能为他想得这样多了。” “在乎肯定是有的,但是我不敢。我要保护我所剩不多的对爱情的希望和耐心,给最后陪我一辈子的人。” 我喝了一口红酒:“不去尝试怎么能知道呢?” 她低头转了转手上的戒指,那只镶嵌着粉色宝石的戒指在灯光下波光潋滟。我不由得沉了沉心,那个人还在她心里,只是被她埋得太深。 “爱情这东西,就像马桶边上的卫生纸。你总觉得还多着呢,结果等到急用的时候一伸手,才发现已经没了。” “你这人,比喻什么不好,比喻成卫生纸。”我哑然失笑。 “怎么不好?你看,卫生纸丢掉就丢掉了,有谁会看见里面包着什么,只有自己知道罢了!” 明明是句玩笑话,这个时刻,她在昏暗的灯光下说出来,却让我感到无力又悲凉。 唱片机里没声音了,她起身去换唱片,我看着她纤细的脚踝,光脚走在地板上,裸粉色的丝质睡衣泛着幽暗的光。 HiFi音响里缓缓地流出一个低沉的男声: 我们活在选择的年代 选择电视该看哪一台 选择一个人值不值得爱 选择离不离开 选择生不生小孩 我们很努力活得精彩 好让看起来活得精彩 第五章 爱情可从来不独行 终于到了周末,我一个人在逛街,心思却不在逛街上。眼睛像扫描仪一般扫过街道,脑袋里乱糟糟的一团麻,上司的心结还没打开,我也没找到机会跟她说些什么。 突然迎面遇上一辆车,白色宾利疾驰而过,我看到车牌号似乎是宋敛的。 正在街边发愣,包里的电话响了。 “严妍,你怎么站在街边发呆呢,这么不注意安全!”宋敛的声音传来。 我这才确认,刚刚一定是他了。 “哪啊,是你的豪车吓到我了。” 宋敛轻声笑起来,跟旁边的一个人说了句话:“咱们过去接这个妹妹,看她也一副无所事事的样子。”又大声跟我说道,“你走过马路,在对面等我一下,我掉个头来接你,咱们喝茶去。” “得,您都决定好了。那你开慢点儿,我不想让自己横尸街头,死相怪难看的。”我便举着电话转头站住等红灯,却看到路对面就站着我的那位女上司Sara。真是好巧。 我正在犹豫如何开口打招呼,如何巧妙地说些什么化解误会。红灯闪了闪,变成绿灯,Sara显然看到了我,笑着向我这边走了过来。 “我有点儿事,先挂了,你开慢点儿等等我。” 匆忙挂了电话,女上司12厘米的高跟鞋已经离我不过5米了。做广告的是不是都这样健步如飞?我居然还抽空在内心臭贫。 “Sara!你也逛街?”我热情洋溢。 “是呀,要不咱们一起吧?你看我也是刚到这儿,找不到停车位,只得停到对面楼下了。”Sara浅笑吟吟,眼神却往我身上的旧款Prada上扫。 我小心开口:“Sara,有个事儿我还想跟你说呢……” “严妍!你快点儿,这里不让停车!” 宋敛按下车窗在路对面大喊一声,惹得路人都回首看他的豪车。我一脸尴尬,Sara回过头来却意味深长地推着我的胳膊娇声说:“快去吧,不要让你男朋友等着急了呢!” 我边应着她边觉得,这真不知道是福是祸。 上了车我埋怨宋敛不该大声吆喝,宋敛笑道:“我是在帮你!那女人一看就不是你的好朋友,我只是让她以后不要随便欺负你而已。” 我垂头丧气:“那是我上司!” 宋敛一听笑得更欢:“这样更好,你们做广告的不就爱跟我们这些人混在一起吗?上司一看,严妍多有上进心呀,周末还在努力加班结交权贵呢!哈哈哈!” 我横了他一眼,不再说话。 反而是副驾驶上的那位男士一直没有说话,只是笑着回头跟我点点头,当作打招呼。 车子一路疾驰,半个小时后在四环外一个小院子前停下。满院墙上的青藤和爬山虎郁郁葱葱,我猛然想起,已经是5月了。夏天就这样来了,我居然都没有察觉。从前我最爱观察四季变化和微小的自然,自从上了班,似乎都变得麻木不仁了呢。 宋敛车一停稳当,里面就有人走出来,边聊天边笑着,递给他一支烟。 下了车我才发觉这不是普通的院子,而是一个小会所,只是外面看着不稀罕,让人注意不到这院子里的设计和细节,很有一些日本茶社的味道。 点过头握过手,随着众人一起走进去,一进大门,穿过小木桥,掀开帘子,一副《艺伎回忆录》里旧时的日本布置映入眼帘。由于室内空间大,比起日本真正小空间的精致来倒是更显得大气。 精巧的茶桌和用具居然是全套黄花梨,我心里感叹,真是败家子的地方。窗边的台阶下是一条长长的凹槽小径,流水不多,青苔却长得茂盛又青翠。 主人与宋敛寒暄几句便离开,我才看清同来的这位男人白白净净,样子很斯文,黑色衬衣上是暗暗的细纹路,配着一对方形深蓝色贝壳袖扣,想必也是好家庭出来的子弟。 宋敛动作娴熟,择茶、备器、候汤、温壶烫杯、高冲盖沫、洗茶洗杯、分杯低斟,一套动作行云流水,一副静心静气的样子,倒是我一直坐立不安。 递给我一杯茶,宋敛才开口说:“这位是我发小,靳简。这位是丛小姐的闺蜜,严妍。”我诧异他如此从容地介绍我是丛小姐闺蜜时,靳简似乎毫不诧异。 倒是我忍不住开口问:“你找我肯定有事,说吧。” 宋敛抿着嘴唇笑:“你怎么跟丛一样是个急性子,之前还以为你性格温和才跟她做了这么多年好友的。” “别瞎扯,你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我一口喝干茶水,心慌劲儿倒是下去了点儿,才品出这是明前龙井的味道,不由得赞了一句,“好茶!” “严小姐真是有品位。”靳简转过头看了我一眼,手里的茶杯还没放下。 宋敛倒是正色,一副要说大事的表情。 “上次你跟我说过那些钱的事情,我一向对账户里的钱管得不多,尤其现在开了公司走流水更是交给别人管。你替我谢谢她。”他话锋一转,“但是,周非这人深不可测,你劝劝她不要跟他来往。” 这句话倒是让我心里一动:“你说这话,不应该啊。你跟周非是发小,一起长大的,怎么能觉得他深不可测呢?” 靳简开口说:“周非人不坏,也仗义。但由于家庭复杂,他从小就不似我们几个这样孩子气,十几岁就行事稳重,甚至可以称得上处心积虑。当然,这些都是他对家里的,对哥们儿兄弟还是不错的。” 宋敛看了靳简一眼,微微点点头,接着说:“你可以觉得这些事都和结婚没关系,但是嫁到这样的家庭,我怕她受委屈。何况,周非到底会不会一直护着她,这没人能保证。之前那个小模特,最早周非也就是玩玩,她当了真非要缠着不放手,现在演了个文艺电影红了,你知道她为什么能红吗?就是周非暗地里给撺掇的。” “这挺好的呀,还算帮了她呢。”我有些不解。 “你懂什么?男人爱女人,怎么会眼瞧着是火坑还推着进去,一定会娶回家好好护起来,不让她受那些乱糟糟的气。”宋敛说着说着情绪激动起来。 靳简慢悠悠地开口:“娱乐圈那地方,女孩子红了是非多,心思也就多了,自然不知天高地厚,觉得自己能攀上更高的枝儿,周非全身而退还留了个好名声。” 这么深的打算,让我不由得心里一阵发寒,周非对丛小姐这样宠着惯着,不知道是真的爱她,还是另有所图。 我也顾不上有外人在场,拿起电话拨了过去:“喂,亲爱的,你在忙吗?” “手头有点儿事情在公司加班,怎么了?”丛小姐情绪稳定,听起来没有任何不妥。 可她这一问,却把我难住了。 “呃……也没有什么事,就是问问你而已。对了,上次你说要去美国见周非的妈妈,什么时候去?帮我带点儿东西回来。” 我急中生智,丛小姐也毫不怀疑地回答:“大概下个月吧,我这个月很忙,有几个项目要谈妥了才可以放心走。” “那好吧,你先忙,我挂啦。” 挂了电话,我看着宋敛和靳简,三个人大眼瞪小眼,一瞬间都没有说话。 宋敛叹了口气,抬手冲茶,开水咕嘟嘟划了一道弧线落进茶壶里,茶叶一点点舒展开来。 我和靳简都没有说话,大家各怀心事地坐了半个钟头就掉头回了家。 在家楼下的进口超市里买了一瓶法国灰燕和6寸小比萨,进门脱了鞋正准备煎牛排,门铃响了。 打开门看到是丛小姐,我心里反而慌张起来,从小对她坦荡惯了,现在有个秘密没跟她说,自己先兜不住了。 她一进门就被桌子上的比萨吸引,不用我张罗就流着口水打开,目光灼灼又可怜兮兮地看着我:“我可以先吃一块吗?” “吃吃吃!”我一挥手,拿着铲子就进厨房煎牛排去了。 等我端着牛排出来的时候,就看到她已经吃相全无,我的比萨只剩了一半。她不好意思地看了看我:“一天没有正经吃东西,有点儿饿,嘿嘿。” 我放下牛排,佯装生气:“去拿刀叉!真是饿死鬼投胎。” 丛小姐立刻站起来去餐柜里翻找,长头发已经绾了起来,黑色的粗呢套装裙子,一对金色耳坠子一摇一晃,一回头,嘴唇上樱桃色的口红已经被她擦模糊了,只剩下一点点粉红色。 “我真的是忙完了才感觉到饿,回到家电梯在修,我真是没力气爬上29楼,就来找你借宿了。” 她一边解释,一边已经开始切牛排,手脚利落,一点儿不含糊的样子,看起来真是饿极了。 我被她又狼狈又絮叨的状态逗笑了,打开灰燕倒了两杯,递给她一杯。 她吃了大半块儿,似乎才觉得好受了些,开口问我:“今儿下午你打电话来,我正忙着,没跟你细问。你要带什么东西?” “哦,就是一些化妆品什么的。你要是得空就带上,不得空就算了。”我含糊其词。 “那倒也不麻烦,我走的时候你发个单子给我就好啦。” 话音未落,丛小姐像想起什么似的:“哎哟!我到家门口时还记得要去保安那里拿个快递,你看我这记性!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怎么会发到我家里。” “别急别急,要真是着急的东西,对方一定会找你的。”我安慰她。 她听了点点头,继续吃东西。 吃完饭,丛小姐自告奋勇去刷碗,我拿了两只酒杯和酒瓶去客厅,打开电视,晚间新闻里的主持人今天似乎格外开心,穿着大红色的西装。 她洗完手,从卫生间出来,涂了满手的精油护手霜,一股玫瑰味儿散发开来。她跟我一并在地毯上坐下,脱掉了套装,里面是一条墨绿色丝质吊带裙,她顺手拿起我的羊绒披肩裹了起来。 我举起酒杯跟她碰了一下,外面夜色浓郁,没有一点儿月光。 “今儿我上班去的路上,看到个背影,好像一个人。”她悠悠开口。 “方宸宇?”我挑了挑眉毛。 丛小姐歪了一下头,耸耸肩膀说:“不可能是他,不过真的很像。都是腿长长的,走路的时候步伐很大,有一种说不来的洒脱感。” 她顿了顿,好似很累的样子,把头靠在屈起来的膝盖上。 “我以前总是想着小宇这个小宇那个,现在不常想了,以为忘了,结果一提起来,历历在目。人真是奇怪,怎么会有这么好的记忆力呢?我与他在一起的每一个场景,连扣子的形状,我都记得。” “你还爱他吗?” “能不爱吗?”我的问题似乎根本不是问题,她笑了。 “爱不爱,其实是自己的选择。是我选择了爱,于是就一直爱下去。如果有一天我选择了不爱,那么从选择了不爱那一刻起,其实就开始了不爱。” 她的话有些拗口,我却一下子明白了。 爱情,在她心里是容不得一丝半点犹豫和杂质的。 我想起白天宋敛和靳简的话,突然想到,这样的爱情,对于男人来说,会不会是个负担呢? 会不会男人更容易爱上这样对爱有姿态的女人,却最终选择了对爱不那么要求的女人过一辈子呢? 会不会所有人都相信了丛小姐外表的狡猾,反而怀疑她不会有这样的纯粹呢? 一个女人该怎样做,才能让自己爱的男人明白,不管她为了生活如何妥协和算计,可她的一颗心终究都是那样天真呢? 一大堆的疑问突然袭击了我,让我无言以对。 这些问题的答案,我想恐怕丛小姐自己也不得而知。 “今天我遇到宋敛了。”我终于开口坦白。 丛小姐“咦”了一声,转头看我:“好奇怪,他找你有事吗?” 我笑起来:“我们俩果然是好朋友,我也是这么怀疑他的。他找我其实是因为你和周非。” 丛小姐一听便笑了,了如指掌地问我:“他是不是担心周非这人心思过重,耽误了我?” “你怎么知道?你这个人好没有意思,一点儿惊喜都不给我留。” “我太了解宋敛啦!他就是心软又善良,自以为自己能管得了全世界的悲伤事,其实自己的事都还是一团糨糊呢。” 我点点头:“是不是双鱼座男生就是比双鱼座女生更怯懦一些?” “也不能一概而论,毕竟太阳星座只是一个点,不能以点盖面,还是要看整体星盘才可以的。” 她喝了口酒,笑眯眯地说:“好啦,说正经事。他有没有透露什么周非的八卦给你?” 我只好把宋敛与靳简的话讲给丛小姐听,她听完倒是沉吟了一下。 “周非的事情,我了解得不多,他家里我也只是听说而已,但随便想想都可以想到他从小的日子不好过,自然也就理解了他这个人。至于那个模特的事情,我倒觉得周非也没什么错。人各有各的选择,她要走那样的路,成全她也好,不要动不动就悲悯别人,也不要动不动就觉得谁可怜。这世界上谁都不可怜,谁也都不可恨,只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 这番话,才是她一贯的性子,看似冷漠,却最是透彻。 她接着说:“就说宋敛吧。我们在一起四年,本来可以长长久久地走下去,这样过一辈子也未尝不可。现在这个结果,也是我们俩都没有想到的。但是我不能怨他,更犯不着怨他的家庭,站在他的角度想,他也是尽了他的力,他也没有搞清楚我为什么就不跟他好了。等他明白,大概是再过几年之后了。” 丛小姐说着说着,拍了拍我的手:“严妍,等你再准备恋爱的时候,要着重看一看这个男孩子当不当得了家,做不做得了主。” 我疑惑不解地看着她,她抬手往酒杯里添了一点儿酒,细细的手腕上戴着一只玫瑰金色的手镯,愈加显得手臂空荡荡的。 “宋敛就当不了家做不了主。因为他的一切都是父母给的,不顺着家里的意思,他分分钟就会没翅膀飞、没腿跑,这是他改变不了的事情。所以他什么都做不了主,包括他的老婆以后也不是听他的,而是听他父母的。严妍,你这个倔强劲儿,哪里是听一大家子人摆布的性格,所以你要找个跟你情投意合又做得了主的老公。这样,你就少受一点儿气,少顾及一点儿别人的想法。” 我听得认真,不禁感动。一年前,我与前男友因为异地而分手,一直孤单到现在,原来丛小姐为我想了这么多。 “我知道你不贪图富贵权势,两个人好好在一起,平淡幸福,才是真的开心。”丛小姐说到这里,便不再说了。 我知道,她一定是又想起了方宸宇。 这个人,大约是她今生永远的惦念了。 第六章 一见钟情再见伤心 次日清晨,我们俩先后起床去洗漱,她则坚持每天早晨喝清水,再做15分钟的拉伸练习才开始描眉画眼。 我在厨房煮了一点儿细面,碗底放了一点儿虾仁和紫菜,滴上香油和醋,面煮好了盛进碗里,煮开了的面汤一勺浇进去,就成了热腾腾的早餐。 香味诱人,丛小姐站在餐桌前端着水杯子赞叹不已:“我的严妍呀,如果有人娶了你,才是真的享福呢!” 我们在小区门口互相鸣笛再见,又开始了一天的忙碌生活。 刚进办公室,便感觉到Sara像是在等我一般,风驰电掣走到我眼前,娇笑着轻推了我一把:“难怪呢,我说怎么我介绍男生给你,你还推推搡搡的,原来是有了金龟婿!” 我下意识刚想否认,却想了一秒,开口说:“其实也不是啦,这世界变化快嘛,哪里敢确定呢。”尛說Φ紋網 模棱两可的话引得Sara更加笃定我是欲擒故纵,她便笑着走开。半个小时后的晨会上她就单单对我的工作做了严厉要求,同事们搞不清为何突然公事公办起来,对我反而不敢轻举妄动了。 中午吃饭时,手机响了。 微信里有一张照片,丛小姐发来的。 我点开,立刻一连串地回复她:这是什么意思?他要结婚了?什么时候的事?你怎么收到的? 她很快回复我:这就是那天我忘了拿的包裹,我中午回来换衣服时拿到的。 我无言以对,只发了一个拥抱的图标给她。 她没有回复。 我生怕自己看错,再一次点开照片仔细查看。是的,那张雅致的喜帖上分明写着新郎的名字——方宸宇。新娘的名字没有写,而受邀人上却画了一串省略号,下面写了一行字:人生若只如初见,当时只道是寻常。 方宸宇出现的时候,是丛小姐与宋敛分手半年后。 他,对于丛小姐的人生来说,是个意外。 更是个例外。 宋敛父母曾经跟宋敛说,这姑娘谁也拿不住,不适合结婚。这话被丛小姐知道的时候,她看起来倒是蛮冷静,其实是从心底里感到绝望,她用四年的时间明白了无论她多好多无所不能,宋敛也永远不会娶她回家。她慢悠悠地说:“我从不做没有结果的事情,哪怕结果不好,也是结果。” 刚分手的时候,她痴迷骑马,总是在马场里与那匹叫作“微笑”的深棕色荷兰温血马在一起。它的爸爸是最高级别的“爱”,是宋敛在某年为庆祝丛小姐生日送给她的。我有时候去马场找她,总能看见她骑着“微笑”,穿着黑红相间的骑马装,眼睛里似乎只有前方。 不知过了多久,丛小姐好似换了个人一般开始不停地换男友,高的矮的胖的瘦的,什么星座的都有。其实他们对她也不错,但她却总是一副丝毫不在意的样子。其中一个男友被她发展成了哥们儿,我问过他为什么还要跟她做朋友。他想了想说:“女孩子单纯不是优势,但是历经沧桑还能保持本真,是一件特别难得的事情。她的这份本真让我觉得做朋友也值得。” 有一次在我们相谈甚欢的时候,她看似调笑地说:“我很久没有跟别人接过吻了。” 我诧异极了:“你交了这么多男朋友,不接吻?” 她叹气:“接吻是爱情,上床只是意乱情迷。” 在她心里,她可以跟很多人交往、亲密,但她的心在哪里只有自己最清楚。 就在我以为她要这样浪迹江湖的时候,她家中出了一件大事,她爸爸骤然心肌梗死住院,她的堂哥扔下公司移民去了美国。而她一下子便收心并忙碌起来,我很长时间甚至一个月都见不到她一次。 那时候的她很累,累到每次见到她,她的话都很少。手机总是不停地在响,她快速地接起来,不断地问问题或者解答问题。经常听到她在电话这头说:“邮件收到了,一小时后给你答复。”“某总,我说的事情您再考虑考虑,可以吗?”或者吩咐秘书给她报一遍日程。静下来的时候,她脑子里总是在不停地一遍一遍过很多事情,很多外界对她家的言论她置若罔闻。 她很疲惫,恨恨地说:“我天天在算计别人,别人也在算计我,他们以为我哥哥不在我爸爸病了,他们就能欺负我。” 偶尔的几次,在她家我们喝了点儿酒之后,她还在看资料、账本、合同。穿着香槟金色的丝绸睡衣站在落地窗前抽着烟,一头长发散在腰间,背影孤独又冷漠。她就是这样,总是这样要强,总是做什么都要做到最好。 我无法描述当时的感觉,只知道那时候我刚实习,她的背影总在我加班的时候提醒我,无论丛小姐看起来是多么繁花似锦,工作中也是付出了常人不能及的辛劳和痛苦,而我又有什么借口要退缩呢? 这样大概过了几个月之后,深夜我却悄然在微博上看到她发了一张落日的照片,旁边写着:“我只是来看一看柬埔寨的日落,想知道日落会不会带走我身上的消沉,换一个像初升的太阳一样明媚的我出来。” 我用视频挤对她说,你这是矫情! 她撇着嘴角笑笑,戴上Dior宽边大墨镜没说话,关掉了视频。 过了一会儿发条短信给我,说:“我没心了,不值得别人那样好地对我,我亏欠得慌。” 她的状态太差,总是这样有一句没一句的,我虽然有时候觉得她莫名其妙,却也知道这一切的根源实在太深。 没过几天,她又给我发了一条短信:我爱上了一个人。 很简单,就这么一句话。可我从来没有听她说过这样的话,这么直接这么简单这么突然。 丛小姐小时候暗恋别人,觉得自己特别波澜不惊,其实是大家全部都发现了之后,她才明确自己的心意。 在感情上她非常谨慎,当然,不交付感情的任何关系,她都来去自如。 我反复看那条短信,想确认对面的人是不是丛小姐。同时,我也有一种感觉,这是真的。 紧接着就是长达半个月的失踪,面对我的询问,她只回复我说她很安全,让我放心。隔了一个月之后,当时间久得让我快要觉得她不会回来的时候,看到从车里下来的丛小姐,我惊呆了。 我从没有见过如此美丽动人的她! 她晒黑了一点点,皮肤有点儿蜜糖色,嘴角带着甜蜜的笑容,几乎没有化妆,长长卷卷的黑头发散着,身上穿着一条长及脚踝的裸色丝绸长裙,手工钉珠在阳光下发出幽静却雅致的光泽,左手中指上有个很漂亮的粉色宝石戒指。她的杏眼里闪烁着惊人的光芒,长长的睫毛弯成一个美妙的弧线。 这样的她让我确定,她的的确确爱上了一个人。 她在我对面的小沙发上款款坐下,长裙散落在木地板上,米色的指甲修得整整齐齐。她不紧不慢地拿出钱包翻出一张拍立得照片给我看,我接过照片,看到照片里,丛小姐侧着脸在笑,眼睛瞟着肩膀后的一个英俊的面容,男孩子嘴巴里叼着牙刷,嘴唇边都是白色的牙膏沫。 幸福感,从照片里满满地洋溢出来。我赞叹道:“真是郎才女貌!” 其实丛小姐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那种漂亮,比不得网红脸那样凹凸有致。她自小就很瘦,四肢修长,手指也是细长端正,腰肢很细,锁骨尤其漂亮。她的皮肤并非发光的白,但是像象牙一样细腻柔和。她的五官柔和,额头饱满,眼睛是杏眼,但更长一点儿,悬胆鼻,两只眼睛像舒淇的眼睛一样离得有点儿开,所以她惊讶的时候,就会有一种孩童般的神情。而她的眉毛和头发异常浓密,连睫毛都是长而卷的。 但她在照片里完全被这男孩子抢了风头,他的鼻子像古希腊人一样高挺且直,像一座山峰直直地与印堂相连,他的眼睛不大却黑白分明,脸上神色温柔。脸颊小,簇簇的黑短发,也没有刘海。最妙的是,他的下巴上有一道沟,就像那昆仑奴面具下的薛绍一样英俊! 丛小姐曾经说过,薛绍迷倒的不仅是太平公主,还有她。照片上的人完全就是她喜欢的类型,温文尔雅又光芒四射。 憋不住笑意的丛小姐收回照片,笑吟吟地跟我说:“他简直是我梦想中的人,他温柔霸道,勇敢而内敛,我们一见钟情,就在吴哥窟的落日下!他偷拍我,我回头看到他,我们面对面看着对方,简直当时就想拥抱在一起。” 那个下午的她,是我们从出生就认识以来,我见过的最具有魅力和最温柔的她。而她娓娓道来的故事,美好而又传奇。 那一刻,丛小姐在吴哥窟前的大树下看日落,她心中默默地期待,快点儿让太阳带走一个我,再带来另一个我吧! 就在此时,她隐约听到相机的“咔嚓”声,回首一望,却望进了一双清澈的眼睛里。 他非常大方,微笑地看着丛小姐。他穿着黑色的麻布长裤,米色的麻布上衣,干净的皮肤,整个人散发着温暖又柔和的味道。 看着丛小姐没有动,他举着手里的相机,走到她面前,轻声说:“照片拍得不错,你要不要看看。”丛小姐脑中一片空白,只是呆呆看着他的脸,她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长着一张跟她梦想中的男人一模一样的脸。 他看着丛小姐的傻样子,脸微微红了,低头给她翻看相机里偷拍到的照片,她一边看一边感到吃惊极了,原来自己在别人相机里这样美!那张照片里,丛小姐回身的瞬间,落日洒在她的发丝上,她侧着脸,脸庞上有一种讶异的模糊神色,而一双眼睛却明亮而简单。她穿着的黑色长衫上有暗红色的花纹,在余晖下透出一丝橘色,整个人笼罩在暖色里,异常美好。 丛小姐这时心头却浮上一阵不知所措,看着相机,也不敢抬头,她的心怦怦直跳,不断嘲笑自己怎么变成了少女时代的样子。 他带一点儿广东味道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来:“我把照片送给你好吗?” 她惊喜地抬头,却不想一头撞到了他的下巴,他“嗷”的一声差点儿摔了相机,而她却退了半步,手足无措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捂着下巴笑起来,她傻兮兮地也跟着笑了起来。 然后他们一起走在小商贩聚集的街道上,不知为什么就牵起了手。他们不知道彼此的名字,却亲密无间。男孩向她介绍自己已经吃过了玩过了什么,路过鲜花摊,还买了一束粉色的玫瑰给她。 她只是被那么牵着,一直听他说话,他的语速不紧不慢,声线里带一点点紧张,总是下意识地看一看她的表情。但是不知为何,她如同失语一般,只是点着头,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他走着走着,佯装去买东西躲了起来,丛小姐找不到他,便一直站在原地等他。 他躲在大树后看了许久,走到她面前问她:“你怎么不去找我?” 丛小姐开口说了她跟他说的第一句话:“你发现我不见了,一定会回来找我的。” 他听到这句清亮又笃定的话,张开双臂环住她。他的心跳在丛小姐的左耳边,嘭嘭嘭,这让她就像一架迷路的航班在黑夜里找到了落地的指示灯,满满的泪水溢出眼眶,她使劲儿眨了眨眼,在他的胸膛里忍住眼泪笑了起来。 他们一见钟情,一起游玩,浪漫而幸福。 他叫方宸宇,在深圳出生、长大、工作,是一位建筑设计师。他认识她的第一天拿出自己的身份证、护照和手机,向她讲述了自己所有的基本情况,让她看了自己父母的照片,为她存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并加了微信。他走到哪里都会牵着她,每天醒来会搂着她,记得她的小习惯和起床气,跟她谈论沿途的风景,也回忆过去的故事。 他发现她喜欢在信息里发省略号,所以他管她叫点点。她觉得他温暖又亲近,仿佛家人一般有着天生的磁力,她管他叫哥哥。 她去拜佛,他便陪着一起去。她虔诚地跪,他十指相合,人生中没有比此刻更让他们感谢佛祖和缘分了。 十天之后,他带着她又回到那棵初遇的古树下。 他微笑着牵着她的手,面对她,单膝跪下,跟她说了第一句表白心迹的话:“点点,我们结婚吧!” 丛小姐满脸泪水,慌张却也觉得理所应当,她觉得这十天好似过了几年那样长,又好似一眨眼那样短。她点着头,扑进方宸宇的怀中,又笑眯眯地抬起头,亲吻他的嘴唇。 他们难舍难分。 随后方宸宇带着满心欢喜的丛小姐飞回香港,买了一只限量版的粉色宝石戒指,圈住了她长久以来孤独的心。那只戒指,戴在她的左手中指上。 第七章 自私的人不配拥有 我以为丛小姐已经快要刀枪不入了,我以为周非已经让她心生安宁了,没想到一封轻飘飘的请柬,就让她在当天深夜就摇摇晃晃敲到我门上。 我打开门,她穿着一条米白色连衣长裙,腰间镂空的四叶草排成一圈,手里拿着一束粉色蔷薇花,黑色长发散着,右侧耳朵边别着一只金色小羽毛排卡。她笑嘻嘻地倚在我家门框上,伸着手指给我看那只戒指。 她双眼盯着我,问我:“我漂亮吗?” 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我拉着她进屋,没有回答她。 丛小姐娉娉婷婷地走进来,步伐优美,脱了金色尖头高跟鞋,赤着脚走进房间里。 我无奈地看着她:“亲爱的,你很漂亮。” 她放下手中的花,自顾自地转了个圈说:“我让他来找我,我就睡在你这里等。”说着话,就拿起桌上喝剩的红酒倒进杯子里。 我大致明白了,也没再说什么,去酒柜又拿了只杯子。 可真是奇了怪,今天的丛小姐,喝了很多,却思维清晰,说话一直是那个柔声细语的样子,只是脸颊和眼眶总是泛红。 她跟我说:“你知道吗?我第一眼看到他,就知道是他。我谈过那么多恋爱,见过那么多人,可只有他,我在他面前成为了一个我最喜欢的我。他说我是一个小女孩,是一只小野猫,是一汪泉水。我们在泰国的寺庙里拜佛的时候,那一刻,我甚至想为他生个孩子。” 她说着说着又低下了头:“他那样好,唉……形容不来的好。你肯定不明白,可爱情就是没有原因。” 丛小姐整个人笼在月色里,我看着她,不知如何开口。 我想起他们在一起时的情人节,丛小姐请我陪她去挑礼物送给方宸宇,我很诧异。她很少对节日感兴趣,也很少送礼物给男人。她对感情的表达很内敛,越是亲近和看重的越是无法表达,对朋友是这样,对爱人更是这样,也许是她越是珍重的就越是不可言说。 那天我们在商场里挑挑选选,似乎任何精美的、有趣的、高级的东西都不足以表达她对方宸宇的爱意。路过香水专柜时,她在一堆瓶子前驻足,看着其中一个褐色的方形瓶子,请导购小姐拿给她。 她眯着眼睛,空气里散溢的是一种充满着诱惑的男香味,她笑了,说:“这味道真像鸦片。” 我笑她:“你总是爱胡说八道,你哪知道鸦片的味道。” 丛小姐放下瓶子,怔了怔,盯着香水瓶看了几秒,说:“包起来吧。” 当时我以为,她是想用这味道让方宸宇记住他们之间犹如鸦片一般浓烈而无法让人轻易戒断的爱恋。 直到今天,她双眼发红,给我看了看手机里那瓶香水的照片,我却不期然发现了瓶身上有两个小小的单词: TheOne 盯着这两个单词,我心里一酸。 原来,这才是她的本意。丛小姐期冀用这瓶香水告诉方宸宇关于她对他的承诺。 不知他是否注意到那个小小的、充满着爱意的称呼。 他们在一起短短的半年,一直是异地恋,所以格外辛苦,她只寥寥见过他的几个朋友,他也是,来北京时我们见了不过两三面。 我翻着她手机里的相册照片,她记录了很多琐碎的影像——他的背影、他们的情侣牙刷、他们交握的手指、送给对方的礼物、他飞来看她的飞机票、他走路时飞扬的衣袂、她在他脸边的自拍。 丛小姐对物价没有太多的概念,她喜欢的东西,方宸宇总会默默买下再邮寄给她,后来他们互相了解了各自的经济状况后,才知道送给她的任意一个礼物,都要花费方宸宇整月工资的一半以上。 她怕他介意,就总是安慰他说:“建筑设计师年轻时都挣不了什么大钱,一向都是越老越吃香的。我们不着急,最好的总是来得晚。” 那时的丛小姐接管着堂哥的公司,忙得没时间去看他,只能在深夜里与方宸宇视频,疲惫的她听着方宸宇的说话声和呼吸声睡着,他则会等她入睡后切断电话。方宸宇是个温柔而霸道的人,看着自己的爱人如此辛苦,也是心疼万分。他跟丛小姐说:“我不想你这么辛苦,我愿意养你。你喜欢画画摄影,就去好好专心做,我每天回家能看到你,就足够了。” 她又掏出钱包,拿出了那张拍立得照片,傻傻的两个人,笑得真甜。 那么多爱的证据,却抵不过分离的现实。 丛小姐窝在沙发里,悠长而清晰的回忆让她泪眼婆娑,但她忍了一忍,嘴里喃喃地说:“也许他一开始就没想跟我在一起吧,你说他为什么不能移居来北京呢?其实我也可以去深圳的,为什么只让我见过一次他妈妈呢?有好多细枝末节我都不明白,可我却不敢问。” 他们在一起半年后,丛小姐向父母坦白与方宸宇的恋情,丛爸爸要求见他一面,因为他没有见过自己洒脱恣意的女儿如此踌躇。方宸宇飞到北京,与丛爸爸长谈,希望他能将掌上明珠嫁给他,让他带她去深圳。 我忍着惊讶,问她:“你是觉得他欺骗你了?” 她眼泪落下来,说:“但我觉得他是真的爱我,他没有骗我的动机。而我,我已经跟我爸爸争取了跟他走的机会。可是,没有然后,因为我根本没告诉过他我为我们能在一起做出的各种各样的铺垫和努力,我知道一切都是无用的,我只是,想尽我最大的努力。你也知道,我家里的事情,我不能一走了之,这是我的责任。” 也许是丛爸爸看到了未来,也许是他不舍得女儿离开,他什么也没有解释,也没有表态。 面对方宸宇恳切的请求,丛爸爸却只叹了口气说:“你们太年轻,以为生活就是两个人在一起。” 他对丛小姐的感情,内敛而温和,他们俩像是两个一模一样的人遇到了走在一起。而这个世界上,相似的人相爱起来格外热烈,却只有互补的人才走得更远。 方宸宇回到深圳后,丛小姐就说出了分手。那天他们破例没有视频,只是语音通话,方宸宇在电话那边沉默了很久,轻声说:“点点,我还没来得及对你更好。” 丛小姐听到这句话,切断了通话,蹲在家中从低声抽泣到号啕大哭,她不知道原来人可以流出那么多的眼泪。她的心生生地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那年北京高爽的秋天里,总是有大风吹过她的心口,呼啸而过,满目疮痍。 我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做,明知如此痛,为何要这样残忍。 她沉默了一会儿,才说:“你以为生活是电影,还是小说?生活的残酷在于,不论多深的感情,都可以让它消耗殆尽,分道扬镳。我这辈子能遇到这样的爱情,太不容易,我不忍心。我的人生他负担不起,我们的爱情在记忆里长存,好过被现实烟熏火燎。” 丛小姐的冷静让我哑口无言,事实上,他们之间的隔阂实在太大,丛小姐在相处中也意识到了自己给方宸宇带来了巨大压力。 “我知道,一切都会死在现实里,不如,我自己割破。” 这时候我清楚地意识到,这个女孩已经完全不是那个躺在大床上跟我描述她的人生计划的那个姑娘了,她狠心又决绝,痛苦又挣扎,但她从不会停止向前的脚步。 她虽然理智上做了决定,却无法左右自己的感情。 秋风走了,冬天来了,他们之间所有的默契、绵绵情意、包容温暖,都在分手之后让丛小姐格外崩溃。她会因为听到一首歌而哭,会因为别人无意的一句话而沉默,会因为一幅画而悲伤,会因为过去的一点一滴而失眠。 长达三个月的时间里她每天只能入睡三四个小时,但是还有无数的事情等着她做,很多次开股东会议,她坐在桌子边起身的时候差点儿昏倒。 她濒临崩溃时,会给方宸宇打个电话,什么都不说,只是听着他的呼吸声,她就可以安稳地睡过去。 再后来,她知道从前炽烈的爱、深刻的哭、他们温柔的情话与呼吸,都从空气中蒸发,好似从未发生过。一如电话这头的她与他无言以对,她忍住不再留恋他的叹息,只想自己躲起来,好好收拾一片狼藉。 而更多的夜里她看着手机无法安睡,她在手机里将自己的号码存为“哥哥”,然后发一条短信给自己:“宝贝点点,不要熬夜,快睡吧!晚安,我爱你。”她看着自己发送的这条信息,仿佛找到了某种他与她仅剩的关联,握着手机才沉沉睡去。 她发现时间也没有办法带走他,他本来就是一个影子,无处不随行,现在却成了一颗钉子,钉在她的生命里,无法撬开。 不是都说,能战胜旧爱的,除了时间就是新欢吗?于是,她强迫自己开始了新一轮的换男朋友,换得没力气了,闲暇时光里就开派对让大家都来陪她,但她从不喝太多酒。 她说,她害怕两件事,第一件醉酒,第二件睡觉,因为这两件事都不在她控制范围之内,醉酒了她怕失态,睡觉了她怕做梦。 总是在半夜惊醒,或是发现自己一脸泪痕,或是梦境美好又真实,醒来看着漆黑又冰冷的空间,心却渐渐凉了下去。有那么几次,甚至在梦中伤心欲绝致使心绞痛到将自己疼醒,她从梦中逃离,大口呼吸却止不住眼泪簌簌落下,滴在sferra的床品上,一点点洇开。 直到她跟周非去了非洲,这种状况总算有点儿好转,换了一个大洲,梦境也换了一个背景色。 丛小姐非常无望地看着我说:“你知道吗,那时候我很绝望,因为我发现,跟谁在一起亲密都毫无感觉。” 眼泪从我的脸上滑过,我记得自己失恋时的痛苦,也深深理解同为感性女人的痛苦。 我们聊着喝着,不知什么时候在月色中睡去。第二天早晨,我被楼下门铃声叫醒。 方宸宇来了。 他下巴上带了一点儿青胡楂,进门的时候歉意地看着我,手中拿着不大的一个背包。当他看到晨光下依着沙发睡着的丛小姐时,温柔又疼惜,眼神中满满全是爱。清晨熟睡的丛小姐的长睫毛覆在她粉色的脸上,嘴巴上还有残留的桃红色口红,样子并不十分美观,却充满了一种惹人怜爱的气息。 他走过去,把丛小姐露在长裙外面发红的脚趾握在手中,低头吻了吻她的脚背。 我站在一边,看着这一幕,想到昨晚上丛小姐对他的爱意,瞬间落泪。 丛小姐感觉到有人在靠近,她像只小猫一般蹭着,不由自主地向他蜷缩着靠近,他叹口气搂着她一同睡在沙发上。 她的恋爱过程我几乎不曾参与,这是我唯一一次看到她在爱人面前如此软弱的样子。 我走进了厨房,我真的不知道如何能帮这两个人在一起,只得借口去买早餐,然后出门。 两个小时后我拎着早餐回来,一进门,便看见丛小姐吊在方宸宇的脖子上撒娇说:“我就不换,我喜欢这条裙子,你说的,结婚的时候穿白裙子拿粉色花。” 他左手揽着她,右手摸着她的头发,用高挺的鼻子碰了她的鼻头,说:“拿你没办法。” 他们哪儿也没去,只是在我家里一直待着,坐在一起看书听音乐,时不时聊聊天,不是靠在一起,就是双手交叠。他们之间默契又自然,并不像是一年毫无联络的两个人,更不像是只认识了一年半的两个人。 他和她,如果说上帝造女人时真的是取了男人的肋骨,那么她绝对是他的那一根。 甚至在丛小姐敷面膜的时候,他也会转头看着她一脸白泥而亲吻她的头顶,再顺手递给她她的Mac苹果笔记本,站起身为她倒一杯清水。她头也不抬地接过杯子,嘴里嘟囔了一个词。我问:“你说什么?”方宸宇笑着回答我:“她说哥哥真好。” 厮守了20个小时之后,他离去。 丛小姐没有送他,只是倚着门站着,带着微笑摇了摇手,对他说:“路上注意安全,哥哥,再见。”一句话轻描淡写,就像这只是普通的离别,就像这是他上班出门晚上就会回来。 连离别吻都没有。一转头,她泪流满面。 是啊,他要结婚了。 他们画好的未来里,她的设定被删除,情节被抹去。 丛小姐以为能拥有一辈子的爱情,就这样,变成了她一个人的念念不忘。 她抽泣得像个小孩,扑在我怀里说:“我只是想给他看看我穿白裙子拿粉色花的样子,我没有要阻止他的人生,我只是想让他记得我。” 我拍着她的后背,骨骼分明,单薄的她让人心疼。 亲爱的,遇见过你的人,谁会忘记呢? 她在我面前哭的次数比她真心大笑的次数多,也许是因为我们太亲近,她只有寥寥几个可以哭的观众。 她从我怀里站起来,低声说她要去洗个澡,却在浴室里待了很久,我听得见她压抑的哭声一点点从哗啦啦的淋浴声中溢出。 直到我打开浴室门的时候,她还穿着那条白色长裙,湿着头发,蹲在浴缸里,捂着脸,瘦瘦的肩胛骨一动一动的。 看得人,心真疼。 我打开浴巾裹着她出来,她却说什么都不肯脱掉那条湿了的裙子,右手紧紧攥着左手上那枚戒指,连骨节都发白。 她擦不干的眼泪一直流着,颤声说:“我恨我有这么敏感的一颗心,它让我的快乐放大一百倍,疼起来,也是要命地痛。” 停了一停,她裹着浴巾在地毯上坐下,看着我,眼神空洞:“现在我才知道我多么幼稚,我以为我可以按照计划过人生,殊不知,你最不能计划的就是这个你自以为了解的自己。我以为我可以跟一个适合的人过一辈子,其实不是。我要的还是爱情,始终,都只是爱情。” 我问她:“什么是爱情?” 她苦笑说:“你钟爱的美味、奢侈品、梦想、性欲,一切的一切,都比不上想要跟他在一起的那种心情。” 我宽慰她也是真心地说:“那你也得到过的,你跟他那么相爱,我亲眼见到你们只是坐在一起就可以很开心的样子。” 丛小姐的眼睛里流露出巨大的疼痛感,她摇摇头:“不,我一生渴望真爱,可我注定无法得到真爱,因为我最爱的人,是我自己。我不是不能吃苦,不是不能放弃现有的生活,我只是无法放弃我自己。” 她说完,站起身脱了裙子放在洗衣机里,转身爬进我的被子里,昏睡了很久,好像是自己跟自己做出了决定,又好像是在逃避什么而不肯醒来。 从那以后,丛小姐便很少提起方宸宇,手上的戒指却一直都戴着。她不向任何人隐瞒她对他的爱,也不解释她的爱到底会去哪儿。 第八章 得不到的一定不好 今年的夏天真长真热,很快地,北京惯有的桑拿天占领了整个天气预报。 虽然是在空调房里,可说实话也没有好到哪儿去,吹冷风导致我的肩膀疼得要命,不得不约了丛小姐一起去理疗SPA。 我们约在东三环边的一个会所,我离得远一点儿,路上紧赶慢赶还是迟到了一阵子。换了高跟鞋下车的时候,已经看到玻璃门厅里,丛小姐在悠悠然地跟经理聊天,穿着薄荷绿的掐腰连衣裙,一双米色中跟凉鞋,小腿细细的,并拢放在一侧。头发编成一根松垮的长辫子放在肩膀的一边,休闲又甜美,看她的打扮今天应该是没有开会或跟项目。 她看我进门,施施然站起身,顺手抚平了自己裙摆上的皱褶,我才看清她橘粉色的唇膏格外好看,急忙问她要来试试。 并肩往里走的时候,她一边给我看自己新买的几只口红有多美,一边说了一句:“下周我得去洛杉矶看望周非妈妈了。” 我却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她有没有愈合悲伤的心情,看着她精致的妆容,也观察不出任何端倪。 她看我的神色可疑,笑了出来:“好啦!别担心我,虽然我每次一难过就躲起来不见人,但我这人心大,过得快,都已经是无能为力的事情,我不放下,又能怎样呢?” 这话让我松了口气,却终归知道,她只是将方宸宇这个人永远埋在了心底而已。 我想起她的口头禅:人生不过六个字,不较真不较劲。那时候我失恋,她劝我时也说:“别总是攒着跟命运较劲,何苦呢,最后难受的还是你自己。留不住的人,就随他去吧。” “那你好好准备,第一次见家长,要好好表现哦!”我假装打趣她,她低头一笑,打开柜子换了自己的浴袍,递给我我的浴袍,并没有说话。 我们泡在浴桶里,红色玫瑰花瓣漂着,丛小姐开口说:“可能是我老了吧,最近我总是想起很多以前的事。我想起我小学时偷偷熬夜看《红楼梦》被我爸发现,他严厉地对我说,什么年纪就该干什么年纪的事情,你着急个什么劲儿。现在我好像明白了他的意思,我很遗憾自己没能好好地、认真地谈一次简单的校园恋爱,也很遗憾我没有去美国继续求学。” 说到这里,她自己也觉得世事无常:“当然我家里的事情,你也知道的,不能一走了之。” 她从出生就比别的孩子走得快,她走得太急匆匆。 2岁开始上托儿所,3岁跟着爸爸交际应酬,4岁认字,5岁看书,9岁就看沉甸甸的整本原著。 她的恋爱同样成人化,来不及享受青春,就被宋敛一股脑儿带入了浮华的社会。 家庭对她不梦幻不欺骗的教育,让整个世界赤裸裸地展示在她眼前,她习惯了残酷,也习惯了现实。 丛小姐连童话书看的都是《山海经》,如何能做甜美的梦。 早熟早慧并没有让她享受太多,小小的丛小姐敏感地意识到自己与别人意识形态的不同,她选择悄悄藏起自己,做一个正常的孩子。 她盘起的长发在水汽里愈加黑亮:“也许只有你知道我其实是个怪咖。我也知道一个异类在孩子的世界里是会被排斥的,所以我很早很早就选择把自己奇怪的想法和认知藏起来。我不要被排斥,我想做一个平凡人。”尛說Φ紋網 如果不是她与我赤诚相对又知根知底,我实在不会相信她的话。这才解释了,为什么在小学、初中大家讨论哆啦A梦、柯南、火影的时候,她不太参与这种谈话,当时我只觉得她是不喜欢这些,而当流行玩红白机和超级玛丽的时候,她只说自己笨,原来她是没玩过啊。 也许命运在一开始就已经注定。 在丛小姐1周岁的抓周仪式上,众人放置了各种各样的东西在幼小的她面前:书籍、印章、字画、玩具琴、饼干、剪刀、玩具车、纸、砚、算盘、首饰、花朵、绣线等。 小小的她虽然还走不太稳,不过她坚定地左右开弓,一手是钱,一手是笔。大人们也怔住了,很少有孩子能抓两样东西,而且还是两样极端的东西。 到现在说起,丛小姐倒是笑起来:“都怨我爸爸,应该把那些漂亮的东西摆放靠前一些,不然现在怎么会长了颗文艺的心,却是资本家的命。” “你看过自己的星盘吗?”我好奇。 她想了想说:“看过。但是放弃了,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不看也罢。” 我们半天没有说话,安静地泡在玫瑰水里,好像一瞬间回到了儿时,又好像我们已经过了知天命的年纪。 想到周非要带她去见母亲,我暗自感慨,她经历了太多事,只求这次能够圆满。 一转念,想起明天公司还有一堆八婆等着我,我不禁皱起眉头趴在按摩床上按铃。丛小姐看到我的样子,笑我:“你就是心理素质顶差!快说说,到底怎么回事?” 我一五一十告诉了她最近Sara态度的变化,甚至有次我发现Sara与营销策划部老总似乎有些私情。 她听着,面色凝重:“这种事,千万不要说出去,扳倒她对你没有好处。” 我点点头,又讲说帮Sara盯着清洁工整理过一次办公室,结果发现Sara原来本名叫作李花荣,根本不是南京本地人,而是离南京还很远的一个偏僻县城。 “这倒是解释了她为什么那么关注别人穿什么用什么交什么样的男朋友,总是自卑的缘故,不然怎会在意这些小事,还跟下属攀比。”丛小姐说到这里,嘴角挂着笑,说不清是什么情绪。 公司里有几个同级别的小组长看似要对我不依不饶,总是表面要好背地里阴险,有时候很想当面撕破脸来个你死我活。丛小姐一听就笑,她说:“你撒泼也比不过妇女同事,装逼还差点儿火候,闹一场无非是你吃亏,还丢人丢风度。” 我苦恼:“那我只能忍着?” 丛小姐歪着头想了想,从按摩床上用小臂支起来一点儿自己的身子,看着我说:“第一,别人敢明目张胆欺负你,无非是你没有立足的能力。在任何环境里,无论是真假,你必须要有一个自己的圈子,这样别人好歹会顾忌。第二,你要调整心态,别天天觉得别人都欺负你,你要学会适当地说不,拒绝别人是很难的一步。第三,害过你的人,不要让他发现你知道了,你悄悄地瞅准机会,在他的敌人向他捅刀子的时候抹一把毒药就好了。第四,永远不要向上司告状,但你可以制造舆论,话不能说透,三分就够。” 丛小姐扮猪吃老虎的本事简直无师自通,说话也总是喜欢列成条,大概总是吩咐别人做事就有一些职业病,但思路清晰,让我记在心上。 她正经说完,却让我笑起来:“我觉得你真的是个奇葩!” “有你这么说好闺蜜的吗!”她嗔怪我。 “你想想啊,你才26岁,怎么就这样集可爱伶俐和阴险成熟于一身,怎么会又敏感又大方,又记仇又包容,真是太奇葩啦!” 我越说越觉得自己说得对,惹得刚进门的按摩师也笑了起来。 丛小姐两只大眼睛瞪着我,憋了半天,说了一句话:“你手机响了!” 我才注意到手机在桌子上震动,是靳简。 丛小姐看着我接电话,表情开始意味深长,搞得我也莫明地支支吾吾起来。 “靳简啦!就是在问我们公司的事情,你多想啦!” “我可什么都没说,你着什么急。”丛小姐一边笑眯眯地说着,一边指挥按摩师对我的脖子和肩膀使点儿劲,疼得我呲牙咧嘴,倒是省了她继续拷问我。 时隔一周后,我收到了丛小姐的微信,照片上一位妇人在喝茶,湛蓝色的天空、绿油油的草坪,妇人披着爱马仕丝巾,大墨镜也没能挡住她的美貌,她热情地拉着丛小姐的手,笑得慈爱又满意。丛小姐侧着脸笑着,一身白色廓形连衣裙,蓝灰色的丝巾,长发半绾着,居然赤着脚。 想必周非的妈妈一定是非常喜欢她了,不然如何放松至此。 确认了她状况良好,我也轻松宽慰了不少。 晚上下班后打电话过去,丛小姐笑得自在,跟我说:“挺好的,你放心好啦!” “那怎么样,要不要结婚呢?”我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 她咯咯咯地笑起来,把电话给了周非,跟周非说:“严妍有话问你。” “喂,我是周非。”沉稳的男中音传来,我几乎可以想象周非那个面瘫脸是什么表情,就是没有表情啊。 我顺势重复了我的问题,周非似乎有点儿始料未及,跟我说:“我们回国之后,我会带她见我父亲的。她应该告诉过你,我父母不在一起很久了。” 我兴奋异常,挂了电话甚至觉得自己明天就要当伴娘一样激动,要不是在办公室,大概就要原地跳起说“耶”。 没承想,过了不到一个月,靳简就告诉我,丛小姐与周非分手了。 我还来不及责怪她为何没有告诉我,紧接着就被丛小姐的讲述堵住了情绪。 丛小姐与周非离开洛杉矶之前,周非妈妈拉住周非跟他说:“如果过不了你爸爸那关,就告诉我,我来跟他讲!”由于周非与母亲感情很深,所以他母亲对丛小姐的肯定和喜爱让周非确定了娶她的决心。 回国一周后,周家积极安排了饭局,希望多一点儿老友和世交在场,借聚会的名义,认识一下这位传闻中的丛小姐。 当天,靳简全家、宋敛全家都在,虽然周非父亲对于从前丛小姐与宋敛的事情有所耳闻,但出于对自己家各方面的自信,实在没有太往心里去,总觉得不过是年轻时的儿女情长,不足为奇。 丛小姐盛装出席,她是真心想要结婚,想要嫁给这个让她的心重新柔软的男人。她很谨慎,很优雅,努力想要成就这一段缘分。 宴会进行得非常顺畅,人欢酒酣,可是宋妈妈跟周爸爸看似闲聊却说了一句话,声音不大,却如惊雷乍响。 “说起来,这女孩还真是招人喜欢,我们宋敛当初也很迷她。不过幸好当初年纪小,那个孩子也没留,不然倒是没有今天的缘分了。” 宴会厅里安静得如时间静止一般,不过三秒钟,大家又开始寒暄,充耳不闻的样子让丛小姐更加尴尬。 接下来的整个晚上,她都如身处冰窖一般寒冷,整张脸煞白,只剩下丹红的唇色撑着最后一点儿精神。 周非一直牵着她的手,没有说话,没有看她,但是也没有放开她。 不欢而散的聚会,让丛小姐回到家后欲哭无泪,她无法揣测宋敛妈妈的话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而说,但她心知肚明已成定局,周非不会娶她了。 第二天晚上,周非来找她,一向稳重的他,坐在沙发上半晌才开口说。 “请给我时间来跨过这个坎儿,好吗?” 丛小姐苦笑,象牙白的睡衣更显得她面容憔悴:“不用了。既然是坎儿就应该绕着走,人不该跟全世界作对。我们谁也不要等谁。” 她态度很强硬,只因她察觉到这一切又变成了伤害,立即启动了防御模式,她必须先保护自己。 周非跟丛小姐谈到最后,很无力地说:“你永远不会爱上我,我在你心里连一枚戒指都不如。” 丛小姐张了张口,她不知道说什么。 他不知道丛小姐在得知方宸宇结婚讯息之后,是忍着多么大的绝望,又燃起新的勇气来坦然接纳他,不知道这对于一个女人有多难。 她不是一个哭天喊地挽留男人的人,她让周非走了。 就这样,他们就分开了。 无巧不成书,知晓这件事的第二天,我去香港出差,在机场遇到候机的周非。忽然想起当时宋敛跟我说过关于周非的事情,有个细节被我忽略了。 宋敛问过周非,你确定是爱她而不是为了征服她? 周非说,这不关你的事。 想到这里,我忍不住上前,落座在VIP室里悄声问周非:“你爱过她吗?” 周非怔了怔,可能没有料到我这样直接,他说:“爱,现在也没有不爱。” 我本来想问他为何不能义无反顾地坚持,话将要出口时,我发现这个问题的可笑和毫无意义。周非如此不动声色又要面子的一个人,生在那样的家庭,大约他也是尽了他的力了。 于是我改问道:“你是什么时候爱上她的?” 周非一笑,放下手中的金融杂志,说:“有一次我在蓝色港湾陪当时的女朋友逛街,我看见丛小姐一个人在选化妆品,琳琅满目的货架前,她认真又仔细,听着导购说话,却很有主意。那时候,我心里觉得宋敛这小子命真好,找到这么迷人的女孩当媳妇儿。我刚闪过这个念头,那个柜台两米以外,几个中年妇女因为要退货而与导购小姐发生争执,几个导购小姐有的去凑热闹,有的想去而不敢,只有丛小姐,她自始至终连头都没有抬,似乎一切都跟她没有关系。就是那一秒,丛小姐就像一个谜,住在我心头了。” 他一口气说完,又拿起了杂志,拒绝继续交谈的意思很明确。 这番话,却让我隐约明白了丛小姐为何总在感情里不得安定。男人为她的神秘和不同而爱上她,而等她爱上男人的时候,男人才发现丛小姐不过是个简单、普通的女孩子。 丛小姐自小自学任何她感兴趣的东西,长大后,男人们带她认识世界时,她喜欢什么就会去留心。我很少见过哪个姑娘能像她一样,可以充满好奇地从任何人身上发现闪光点,并且孜孜不倦地去汲取。大多数的人,很容易迷失在物质和繁华里,把自己的翅膀斩断,或者安心地待在笼子里。 男人容易被这样的丛小姐吸引,但害怕这样的姑娘,他们对她没有安全感。 一个随时准备着飞走的鸟儿,谁会养呢? 也许,适合丛小姐的男人,是能陪着她一起飞翔的鹰。 我翻开随身携带的书,偏偏看到了舒婷的这首情深意真的诗,才实实在在理解了其中的含义: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紧握在地下; 叶,相触在云里。 每一阵风过,我们都互相致意, 但没有人, 听懂我们的言语。 第九章 至少你能成为自己 周非离开丛小姐后,她一直很沉默。本来知道他们事情的人是很多的,但是谁也不敢问,到底是出了什么岔子。 丛小姐看起来还是那么骄傲,那么正常,那么一如既往,让人觉得周非只是她生命里路过的洋洋洒洒中的一员。 可我总觉得,隐约中有什么东西变了。 她做人虽然随和,却很少有人真的敢问她什么很隐私的话。只有一次,再提起时她跟我说,周非彻底摧毁了她对爱情和他人的信任和憧憬。 轻描淡写的口气,浓墨重彩的内心。 也许从那时候开始,丛小姐谁也不信了。 她不敢。 她整个人进入了冬眠,并且遥遥无期。 她像一只刺猬,也像一个绝世高手,把自己关了起来,潜心修炼,却无人知晓她到底何时归来。 相比这样的她,我更愿意看见那个鲜活的、会哭会笑、会害羞会不正经、爱讲黄段子的“女流氓”。 丛小姐在与方宸宇分手之后,也反复思考过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自己在现实和爱情之间选择了现实,是不是就代表自己背叛了真心?曾经作为信仰一般存在的东西是不是从此崩塌?仦說Ф忟網 而周非的离开,就是压死骆驼的那一根稻草。 尤其是宋敛妈妈用这样的方式让丛小姐如此难堪,她甚至觉得自己勇敢去爱、坦荡去生活,这方式本来就是错的。 她很痛苦,因为自己的选择正在与内心背道而驰。 这些无法言说的徘徊与考量,让她没办法平静地面对自己,她甚至开始厌弃自己。 我跟她解释,你不是普通的女孩,不要用普通的标准来衡量自己。 但她对“奇葩”这个词很抵触,因为做一个平凡的人一直是她很努力的方向,当年她爸爸的那句话,从那一刻开始,就成为了她的人生标杆。 “做一个平凡的人,简单顺当地过一辈子。” 但她逐渐意识到,她似乎在很多地方都不是一个平凡的人,甚至不是一个正常的人,小小的她可以掩饰,越长越大却越无法回避那个自我。她跟我表露了这种挣扎和痛苦,我无言以对,只因我也不知如何在两者之间做出平衡。 有一天她打电话给我,请我顺便养几天小猫。我惊奇:“你不是从不养宠物吗?” 她言简意赅:“路边捡的,养胖点儿再让它走。我要出差,就两天。” 丛小姐爱猫,但从不养。人总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到别人身上,她认为所有动物都喜欢自由自在,哪怕吃不太饱,我们不能剥夺它们的权利。所以她包里常备猫粮和小香肠,遇见流浪猫和流浪狗就喂一下。 她把猫送来的时候,居然拎了一只巨大的LV宠物袋,我以为是多大一只猫呢,逗弄半天,从里面磨磨蹭蹭爬出一只不大的土猫,她抱着它,毫不在意她深灰色丝绸半裙上全是猫毛。 她一脸溺爱地看着猫,温柔地唤它,点点。 话音刚落,我心里却一阵酸楚。 丛小姐一边叮嘱我,一边将猫放下,抚了抚裙子上的猫毛,脱了高跟鞋坐在沙发上双手抱着靠枕。 一丝水汽萦绕在她眼前,我在厨房看着她的神情,她在看着点点玩毛线圈,嘴边带着若有似无的笑。 我转过身将咖啡豆倒进德龙咖啡机里,不大一会儿,香味溢满了整个房间。 她抱着点点走过来,找出自己的杯子,跟我说了一会儿日常话就拿起手提包,走到门口穿上了黑色尖头高跟鞋,又回头看了看猫在沙发底下的点点。 后来,养过几周点点的丛小姐突然想生一个孩子,她周末回家跟父母吃饭,商量说,领养一个孩子吧。 丛小姐的理由是,她怕自己没有机会当一个人的妻子和一个孩子的妈妈。 可她说完这话的时候,丛小姐的爸爸脸一垮,骂了一句:“胡说!”拂袖而去。 丛小姐的妈妈疑惑又小心地问她:“你到底遇见了什么事儿,怎么会这样想?” 她捧着碗夹了一筷子清炒山药,摇了摇头,说:“可能是我不够好,总觉得当妻子和妈妈,自己不合格吧。” 丛小姐的妈妈拉着她在沙发上坐下,抚着丛小姐的胳膊,她发现自己的女儿如此沉重,她叹了口气:“爸爸妈妈其实都知道的。” 丛小姐瞪大了眼睛,震惊地看着自己的妈妈,她笑中含泪,分明是知道已久。 她再也坚持不住自己的防备,默默地流下了眼泪,她妈妈抱着她的头,慢慢地说:“女儿呀,你是爸妈生的,知子莫若父,你从小和你爸爸那么亲近,又那么相像。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周非父母能知道你的过去,难道爸妈就什么都不知道吗?只是你性子好强,这些年又辛苦,爸妈怎么开得了口再去翻那些老皇历呢。妈妈只是心疼你,受苦了!” 丛小姐心中的辛酸委屈一并发作,哭累了,便随着她妈妈住在了自己从前的卧室里。 由于家里不同意,领养孩子这件事也就作罢。 不过丛小姐倒是很坚定地跟我说,从今儿起,不论对方是谁,如果怀上孩子,就要生下来。 说完这句,又是很难过的表情,她应该是想起了那个存在过却离开了的孩子吧。 紧接着,她还是很忙,总是忙着工作,有空的时候偶尔拉着我一起去美术馆,而我因为与靳简交往渐深,也开始重色轻友。 这段时间的沉寂让丛小姐变得很安静,像一面宁静的湖水,有着强大的安宁感。她不再提醒我小心谨慎,也不再叮嘱我留意观察靳简,她平静地说:“周总理说了求同存异,都一模一样的,没意思。《甄嬛传》里有一句话,说得最好不过,就是那句:火烧眉毛,且顾眼下。” 她在微博里写道:我真正理解了,在感情里任何附加值都是毫无意义的。宋敛是谁,样貌如何,家庭背景,是男是女,是人是妖……统统都毫无意义。我第一次见挚爱时,根本没意识到要问他叫什么、是做什么的、哪里人。此时回忆,才懂得真的爱上一个人,跟他的过去和符号没有任何关系。你只想要现在跟他在一起,未来与他走下去。 是呀!因为爱情,不会因为任何附加值而发生,更不会因为任何附加值的改变而改变。爱情来的时候,像呼吸一样自然,它走的时候,却如鲠在喉。任何人心里的爱情离开的时候都不是因为对方变了,而只是因为自己变了。 写下这些话的时候,我想丛小姐的眼睛里一定没有情绪没有批判没有对错,她整个人给我的感觉,就如同一个剥落了很多层枯萎外壳的植物,清晰坚定地在向着自己的方向努力生长,不会开花,也不会散发香气,但那份沉默却格外引人注目。 由于她不再与很多男人周旋,故而空余出很多时间。 我们又恢复了一起泡书店这样高中时期才有的约会活动,她最不喜欢看书店里铺天盖地的成功学、教人谈恋爱之类的书,她悄声说:“人不教人,事儿才教人。”她经常指着那些成功秘笈愤愤:“成功那么多种,为什么全部的人都以为有钱有势就是成功?难道平安健康地活着就不是最大的幸福和成功?” 半夜睡不着的时候,我与丛小姐总是坐在沙发前喝着酒聊天,她的眼睛在黑夜里熠熠发光,总有很多妙语连珠的言论。 比如,爱情的感觉其实是一种人与人的匹配度,这种匹配更多更深层次地来源于头脑、三观、经历以及成就,如果觉得自己总是遇人不淑,那一定是自己所持有的还不够匹配得起自己中意的类型。 比如,我们来投钱建个流浪汉之家,无家可归的人可以来这里住下,尤其是冬天。不过必须付出劳动才可以享受吃喝住,白吃白喝的人就滚蛋。这世界可不缺蛀虫! 比如,你说梦境里是不是另一个世界的我,她跟我过着完全不同的生活,但也有很多细碎的交集。如果这样假设,那么,对于梦境里的那个我来说,我才是梦境。 她,来自越深夜越精神越思维活跃星。 印度灵修所说:无论你遇见谁,他都是对的人。 丛小姐在安慰失恋的我时也说过,你所经历的一切、遇见的人,都是上天在用某种方式推动你,成为那个命中注定、无法预料的你。 于是我总在想,上天到底想要丛小姐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我们在失恋与新欢里来来往往,时间带走了一切,也带来了一切。她前所未有的安静让我们依偎在一起,在她的公寓里,她画画我看书,某个瞬间,我甚至觉得我们回到了儿时相伴的岁月。 我甚至开始翻看她的旧相册,可里面的照片差点儿雷死我。 她光着屁股的洗澡照、我流着鼻涕的两三岁照、我们两家人一起欢度春节的聚会照、我们一起去动物园喂猴子的背影、大院里小孩儿幼儿园毕业时的合影……我与丛小姐,自小在一起,情同姐妹,甚至由于同龄而一起经历过彼此的所有青春。 看着看着,一张老照片让我乐不可支。 我指着一个站在舞台上穿着公主纱脸涂得非常白身体非常黑的小丑女大笑,说:“这谁啊,这么?” 丛小姐正在翘着手涂指甲油,听见我问就大笑,便站起来扶着她脸上的面膜斜着身子看了我手中的相册一眼。 非常淡定,没有动嘴,从牙缝里挤出俩字:“是我。” 她撕下面膜,横了我一眼,在我憋不住的笑声中解释:“那是四岁在市里演出唱歌的时候照的,我一个人站在台上,台下全是人。年纪太小,连紧张都不知道。后来颁奖的时候,因为我字识得不多,还拿错了奖状。” 我端详着照片,她小时候不太高,是高中突然长高到168厘米的。印象中她总被大人们嘲笑是黑妞,这张照片真是铁一样的证据,我看着垃圾袋里的美白面膜,明白长大后的丛小姐为何执念于美白这件事了。 她不会游泳,一半是因为会晒黑,一半是因为怕水。为了变白,常年不太吃酱油,也不喝饮料,她的饮品只有红茶、白水、牛奶和酒。不过她倒从不在别人面前挑剔说这个不吃那个不吃,对胃口就多吃点儿,不对胃口就少吃点儿,家教斯文的她不会随意显露自己的缺点。 但她太随性,熬夜抽烟喝酒,样样都没少,又爱吃,我们经常大半夜突然饿得要命就自己去泡面或叫外卖。所以就只能从护肤入手,她对化妆品、护肤品以及化妆的了解全面到可以媲美专业人员。她每周末雷打不动花三到五个小时泡澡、敷脸、涂身体乳、换指甲颜色、除毛、做手膜脚膜,一系列做完才可以安心过周末。 “我记得你妈妈就异常爱美,咱俩三四岁时偷偷拿了你妈妈的丝巾和口红佯装自己是挂历明星来着。” “是呀,还拿我妈的高跟鞋和衣服来试穿,玩芭比扮演游戏。”她一边把脸放在一个风靡“富太圈”的奇怪仪器上不停地捣鼓,一边不动嘴唇地说话,显得格外咬牙切齿。 我盘着腿看杂志,不忍直视这个怪咖。 “现在想起来,弄坏掉的丝巾好多都是古琦和爱马仕,你妈妈居然也没有生过气,还帮我们打扮。” “现在知道了吧,我是我妈亲生的,遗传爱美基因。”她的脸没有动,倒是翻了个小型白眼,扬扬得意。 我无语地把视线从这个变态女人脸上挪开:“你还是专心捣鼓你那个仪器吧,给你一瓶药说喝了能变美,你喝不喝?” “喝!” 已经将维多利亚的秘密的T台最新睡衣穿在身上的她一挥手,大义凛然,惹得我忍俊不禁。 以她的先天优势和妈妈的培养,丛小姐能轻松记住各种牌子各种风格各种搭配,活学活用。我说她臭美又变态,她倒是振振有词:“我这是为自己负责任,变漂亮是百利无一害、最最划算的投资。当老女人不可怕,变成没钱又丑的老女人才可怕!” 我懒得理她,站起来翻她的收藏。 一面墙的酒架上有很多酒,侧面放着一个红酒酒柜,她真真是个女酒鬼。她非常喜欢唱片,收集了很多,JBL的顶级音响一看就是专业配置。 我挑了一张唱片,正准备放的时候,却在架子上看见了一张照片。 两个人的背影——丛小姐与方宸宇。 照片是晚上拍的,他们俩站在人潮拥挤的街头,好似是香港。丛小姐左手在方宸宇的右手里,方宸宇将牵着丛小姐的右手放在上衣口袋里,丛小姐仰着头朝左望着爱人的侧脸。 这张照片是谁所拍,我不得而知,但我看到的时候,脑海中立刻想起丛小姐讲述过的故事。 “我们在香港买完戒指,小宇笑着问我要一个礼物。我摊着手耍赖:我什么也没有,只有我自己,你看着办吧。 “他微笑着揽过我,面容离我越来越近,贴在我耳边轻声说:点点,你给我唱首歌吧。 “我拉住他的手,在纷纷扰扰的街头,慢慢地开口唱道: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 一语成谶,彼时热恋的两个人,谁能想到最后真的只能孤单地思念。 这个不足一百平方米、满满当当的房间里,我环绕四周,全部是恋旧的丛小姐的旧物,她连小学同学送的贺卡都留着。 忆君心似西江水,日夜东流无歇时。这样念旧的人,怎么能不受伤。 心中不由得感慨万千,挑了一张唱片放进去。 一刹那,房间里响起蔡琴的歌声。 “像一场细雨洒落我心底,那感觉如此神秘。我不禁抬起头看着你,而你并不露痕迹。虽然不言不语,叫人难忘记……” 这是演唱会的版本,乐队、伴奏、和音层次分明。而这音响也是音色通透、音场细腻宽大,是梁朝伟所说的真正的高音甜、中音准、低音沉。 我转身看着正在抽烟的丛小姐,十几年不变的长发散落在她后背,她赤脚蜷缩着坐在丹麦设计大师ArneJacobsen著名的壶椅里,白色真丝绣花家居袍落在黑灰色木地板上,扬起的侧脸居然有些像三毛。 只是她更为冷静和理智,她活得非常接地气。 真希望她的一生不要像三毛那样漂泊多舛,能像她父亲期望的一样,平安顺遂。 第十章 祝福是最真的预言 一眨眼就到了12月,丛小姐要过生日。今年的生日,格外热闹,只因她单身,所有的朋友便自发地聚在了她身边,我们都知道,她其实很需要我们的陪伴。 我悄悄张罗着要为她办个生日派对,靳简选了个静谧的私房餐厅,虽然是冬天,餐厅里却是流水绿树全有,小宴会厅里铺满了白玫瑰花,粉色的气球飘浮在房顶上,大吊灯上垂着一个小机关,上面铺了一层槲寄生。 越是年底,丛小姐越忙得晕头转向,而靳简与我不冷不热的相处终于突破了普通朋友的界限,可以牵着手在门厅里等候她。 靳简站着站着,忽然笑着说:“我们像不像是在迎宾?” 我不以为然地回应:“本来就是在迎宾呀,不然丛小姐来了里面人怎么能知道呢?” 话说完了,才意识到似乎他话中有话,他眉眼弯弯,看着我,我倒是一下子瞠目结舌,羞红了脸。 远远地看到丛小姐穿着一双吉米·周墨绿色小羊皮踝靴,裹着白色羊绒大衣,长卷发飞散着,耳朵上戴着一串蓝绿色宝石坠子,显得她的肤色格外瓷白。 “亲爱的!谢谢你们等我!”她刚拥抱完我,立刻眼尖地发现我与靳简交握的双手,意味深长地点着头,戴着小羊皮手套的拳头立刻落在靳简肩膀上。 “哥们儿,得对我闺蜜好啊!” 靳简笑着应下,拎过丛小姐手里的圣诞特款皮包,让出位置让我们走在前面。丛小姐挎着我的胳膊,一边说这几天抢了某块肥肉,一边笑靥如花地打量我的新手镯。 快到宴会厅了,我回头示意靳简暗示里面做好准备,靳简转过脸时却是怔怔的样子。我打趣他总不能是看到了前女友吧,他摇摇头,说许久未见的一个老同学,大约是看错了。 侍者推开大门,朋友们站成两排,迎着丛小姐,她看到一地的白玫瑰,已经是喜不自胜,顾不得姿态,转身就抱住我,大喊着:爱死你们啦! 我拉着她走向吊灯,让她站好。 “这是我们给你的惊喜!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她大声回答我。 槲寄生缓缓张开,丝带系着,落下一个小小的礼盒。 她欢呼着拆了盒子,打开,原来竟是27颗一模一样的50分裸钻! 我解释说:“这是大家一起买的,在槲寄生下接受礼物和亲吻,祝你能一辈子都拥有很多爱和很多钱。” 丛小姐捧着钻石,泪眼婆娑,一直说着谢谢,依次拥抱每个人。 这时候,她的助理招呼人抱着红酒箱走了进来,丛小姐示意他们放下酒,笑着威胁我们:“今天不会饶过你们啦!” 丛小姐爱喝酒,跟密友在一起更是喝起来不要风度,红酒按啤酒的量走,硕大的高脚杯一杯接一杯地喝。 不到10点,我们10个人已经大致醉倒5个,4个是再多喝一点儿就要倒下,剩下一个是酒精过敏不能喝。寿星丛小姐站在桌子前,哈哈大笑,指着我们奚落:“你们真是不长进啊,以前就喝不过我,现在还是喝不过我,啊哈哈哈,跪地求饶,女王就大赦天下!” 我笑着把她摁倒在沙发上,说:“你还是省省吧,人家都有家属一会儿来帮忙,你可是孤家寡人。” 丛小姐不服气地挣扎着:“当女王的当然都是孤家寡人咯,老娘才不怕。”一边说大话,一边还不忘掏出电话叮嘱秘书来把礼物都收好送回公寓去,真是资本家的脑袋。 她27岁的晚上,没有一个男人陪她,她的手机里却静静地躺着三条她无法回复的短信。 宋敛、周非、方宸宇。 宋敛一贯地温柔而体贴:祝你生日快乐,永远18岁,你喜欢的花和包已经安排送到你家中。 周非简单而郑重:生日快乐,幸福喜乐。 而方宸宇,发来的却是一大段空白,最后的最后,才有一句话:点点,生日快乐。 丛小姐快要喝醉了,打开手机给我看,然后笑了笑说:“这么多人惦记我,只有这三个人,我回复什么都不对。算了,干脆不回了。” 然后就蹦起来找大家去玩乐,丝毫看不出任何不快和悲伤。 跨年时,她晚上11点半给我打了个电话,说和妈妈在香港跨年购物,问我是否要带什么东西。电话两边都嘈杂不堪,我与靳简在密云私宅院子里放烟火,问她何时回来,电话却挂断了。 我都可以想象她快乐地购物的样子,而这几年来她受的苦,会不会让她累了,不再相信爱情了呢?走过那条街道那个路口,她会不会还想起那首歌那个人那张照片呢?她会不会也经常站在原地回望,回望那些遥不可及的感动? 来不及道声再见,故事已结尾,太多事情来不及后悔。 不悲不喜,毫无波澜,只是因为她的世界里没有了爱情。 她有一百个面具,却坚持保留自己。她一边在残酷的世界里无所不能,一边真正想要最简单真实的东西。ωww.xSZWω㈧.NēΤ 我知道丛小姐非常清醒,她什么都知道,也知道什么都无力改变。 所以我总是想,这就是上天的公平之处。 新年要来了,她会不会在槲寄生的祝福下,找到那个真正的TheOne呢? 希望可以。 我和靳简牵着手站在院子里,他用羽绒大衣裹着我,我们仰着头。黑暗寂静的夜空里突然“砰”的一声,绽放了一朵巨大而绚烂的礼花,照亮了我的眼眸。满天灿烂的烟花绽放,像一朵朵明媚的太阳花,大大的笑容映红了人间繁华。 过了新年,又开始了一如既往的工作。 但是我做出了人生中最重大的一个决定,我辞职了。 Sara问我为何这样坚决,甚至还开出了一些条件请我留下,我心知肚明,只是因为我与靳简的交往被她知道了而已。 同事们也会觉得,我是去做金丝雀了吧。 可其实,是丛小姐告诉我,人活着,要有核心竞争力。什么都靠不住,只有自己的能耐和本事才是最靠得住的东西。 我与丛小姐讨论这件事时,丛小姐说:“人活着,要坦然面对一切。面对世界,面对社会,面对自我,面对伤害。带着这份面对前行,心怀善意,坚定追求,从格外的痛里看到的才是真实的世界。” “谢谢你,亲爱的。是你让我知道,世界上最值得付出和追求的东西,不仅仅有爱情和金钱,还有充沛的内心和永恒的梦想。”我真挚地告诉她,她却惊讶不已:“可我并没有做好这个表率啊!” 我喝了口水,笑着说:“是你让我知道,做什么就要努力尽力,人的自由不拘泥于形式,心灵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被我一夸,她反而不自在地笑了:“褚时健说过一句话我非常认同:经历对每一个人都是一笔财富。但一个被经历的苦难压倒的人,是无法得到这笔财富的。我觉得人在任何时候精神都不能垮,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有所作为,这是对自己负责任。” “那我选择辞职,执着于自己喜欢的东西,是不是反而是种逃避呢?” “职场环境可能不适合你,你天性里就没有那么多控制欲和斗争欲,而正常的人面对不能预测和控制的情况时,就会恐惧和愤怒。失去理智的人,只会用尽手段去攻击他人。这世界并不是我们看到的这么文明,和平是几千年的文明所赐,不由人的本能而来,人本质上还是动物。” “是的,你讲过这样的话。我从前觉得自己可以努力融入,现在觉得可能真的不行。”想到这一点,我甚至有点儿沮丧。 她倒是笑着摇摇手:“亲爱的,不是的。这不是你的错,只是大家不一样,选择自然就不一样咯。你不要总是把错误归结到自己头上,你要做快乐的百灵鸟,就去应付那些凶残的老鹰好了,你只是不适合应付那些爱吃腐肉的鬣狗而已。” 我被她逗得笑起来,赞她《动物世界》看得真够多的。 她接着说:“我抽烟喝酒爱玩,没文身,我不是好人,更不是好姑娘,但我是个聪明人。怎么样,我也是个段子手呢!” 她总是这样让人开心,幽默而聪颖,难怪她的男朋友们都喜欢带她出去应酬。 笑完了,她心平气和地又补了一句:“我的优势在于聪明,错也在太聪明。千万别学我,没有什么好处。” 新年伊始,她的内心渐渐平复,整个人气色也很好,深蓝色羊绒伞裙上有明黄色的木兰花,一侧的头发别在耳后,鹅黄色的貂绒上衣愈加凸显得她明眸皓齿。 我看到她手上的戒指已经摘掉,问起来,她倒是大方回应说戴久了就习惯了,摘掉了也就再想不起要戴上。 辞职后,我便专心写作,意外的是靳简也支持,说我整个人比在广告公司时看起来轻快许多。 每日里,定时起床,做好早餐,享受咖啡,觉得生活真是美好得不得了。 而宁静的早晨,一个电话却让我立刻穿衣出门奔向302医院。 脚下踩着油门,蓝牙耳机里传来靳简的声音,我慌张的声音已经有些发抖:“我现在去医院,具体什么情况?” “别怕,你开车注意安全,相信我,她应该是没事的。” 赶到医院,看到神情恍惚的丛小姐刚从核磁共振检查室里出来,我急急地问她:“你怎么样?有没有伤到哪儿?” 她裹着一件浅紫罗兰色大斗篷,尖尖的脸毫无血色,声音倒是镇定:“没什么,不要紧张,是不是靳简告诉你的?” 我点点头,眼泪都快要止不住了。她笑了一笑,虽然全身没有绷带和纱布,但整个人有气无力的样子,看来是惊吓过度。 “你过去看看宋敛,我不知道他怎么样了。” 我心里一惊,原来是跟宋敛在一起出的事,一定是开了他的改装车。 “我不去,肯定是他惹的祸!”我赌气。 “快去看看吧,靳简应该一会儿也就到了,这事情算不得宋敛的错。还有,我也没有什么事,你就不要告诉我爸妈了。”她叮嘱着我,示意护士推轮椅带她回病房。 宋敛躺在病床上,右腿骨折。 我没有好气,他倒是风度翩翩地请我落座,还指挥秘书去倒茶,对自己狼狈的样子仿佛不知道似的。 没等我开口问,宋敛便解释道:“真是我也犯傻了,本来开得好好的,我带她去见一个生意人,想说可以帮到她开春的一个项目,哪承想,进了五环迎面拐过来一个大卡车。” “大下午的,五环不是不让进卡车吗?”我听得心惊,靳简正好进来,坐在我身边,握着我的手接着问了一句。 “就是说呢。幸好我的刹车不错,前车头已经塞卡车屁股里去了,也就差十几厘米,我俩可就真的见不着你们了。”宋敛自己提起来仍旧余惊未了。 靳简松了口气,便挤对宋敛:“若能治了你那个开车嘚瑟的毛病,也算值了!” 宋敛不怒反笑,喝了口水:“这回真的治了。撞上的一瞬间,我扑到她身上,她一声没吭,手紧紧地抱着头。我心里想的就一件事儿,她不能死,她死了,我这辈子都活不痛快了。” 我气得白了宋敛一眼:“我一来,她就巴巴地让我来看你,就怕你死了!” 宋敛听到这一句,苦笑了一下,什么话都没有说。 我惦记着丛小姐,心急火燎地回到她病房里,拿着病例和检查报告仔细看了看,也就是有点儿轻微脑震荡,整个人一点儿擦痕都没有。 她笑说自己福大命大,我倒是几句话交代了宋敛的情况,心里还在生他的气:怎么丛小姐一跟他在一起就这样让人揪心。 看着我气鼓鼓的样子,丛小姐央求我倒杯水给她喝,这才娓娓道来。 原来宋敛真的是好心想帮她,总是想还她对他的情分,心中更是愧疚自己母亲做的事,想来想去,就觉得在生意上帮忙应该是最合丛小姐的心意。 过程也是像宋敛说的那样,车祸的责任不在他,是对方违规在先。 “只是,宋敛两个月后结婚,这断了一条腿,可怎么办呢?”丛小姐忧心忡忡,又想了一层,“我们俩一起出了车祸,都是记录在案的,这事情肯定是瞒不住的,只求他未婚妻不要太介意才好。” 我原以为宋敛结婚的事情丛小姐不知道,结果这下不光知道了,还牵扯其中。 真是理不清的官司! 正说着,靳简带着花店的人进来,一盆永生花摆在桌上,靳简看看丛小姐说:“你没有伤到就好,宋敛就没那么内疚了。” 我“哼”了一声,惹得靳简和丛小姐都笑我是孩子脾气。 想起刚才丛小姐的担心来,我又跟靳简说了一遍事情的原委,靳简想了想说:“虽说这事儿是本没有料到的,但事情出了就一定会有人拿着作伐子。不如让宋敛妈妈去收拾这烂摊子好了,对方不过是刁难刁难,悔婚是肯定不会的。” 这个主意倒是让我一下子开心起来:“你真是个神人!就让他妈妈自尝苦果,谁让她那么坏心。” 丛小姐笑了笑,没有作声。 看着她淡然的表情,我想起叶慈的几句诗: 奈何一个人随着年龄增长, 梦想便不复轻盈。 他开始用双手掂量生活, 更看重果实而非花朵。 第十一章 挣扎的坦白更坦然 虽然没有外伤,还是实打实地休息了一阵子。 我去医院看了她两次,就劝她来我家住一阵子,反正我已经赋闲在家,正好两个人做伴,还能聊一聊,多一些灵感。 她想了想,考虑到我会做饭,就愉快地搬了一点儿行李来我家暂住。 丛小姐穿着一件夸张的涂鸦的长衫毛衣,拼接的打底裤,脚上是狐狸毛的长靴,戴个大黑超,拎着一个金属壳小箱子正式入驻我家,一进门便让她的各种护肤品占领了客卧的桌子。 惹得靳简一顿羡慕,说我这哪儿是重色轻友,明明是置自己男友于不顾。但他每到周末就来蹭吃蹭喝,赖着不走。 丛小姐每天早晨起床与我同时开始工作,我这才发现她工作效率之高。她在做事时几乎听不到任何外界的声音,往往我叫她好几声,才会得到回应。 她的专心致志让我汗颜不已,我经常是写一会儿便起来浇花、煮咖啡、倒水,或者就是翻冰箱找吃的,而她一坐下,往往会两三个小时都不动。 她的谋略术非常好,懂得用各种各样的方法牵制不同的人。有一次我听到她跟律师谈合同,明明知道有个小漏洞可以让别人捞钱,她也不动声色。 我问她为什么。 丛小姐很轻松地说:“让他们吃到甜头才会给我干活呀,不过,他们也只能吃一点儿,太贪心了自然有别人看不下去。” 她的聪明让我汗颜,愈加觉得自己更适合做写作这样单一的工作。 有时候她也会帮我看一看读者来信,发现绝大多数女孩都有被男人的出轨所困扰的时候,她想了想说:“这个世界上,有钱的人出轨,没钱的人也出轨,出轨不是有没有钱决定的,而是人品决定的。当一个男人从心底里觉得这件事掉价和不可容忍,他的人品不会容忍自己干这事儿,不然,没有条件,他创造条件也要上。” 我问她,如果你的爱人出轨了呢? 她认为男人可以出去尝尝鲜:“你说呢,一个人闭上眼睁开眼都看同一个人,就算是这么盯着女神赫本几年,出门遇上头母猪都会觉得风骚得无法自持。” 她看着我有点儿认同又有点儿不接受的纠结表情,笑起来:“其实呀,男人逗着外面的女人玩玩没什么不可以,就像我看见帅哥也想扑倒试试。但,必须不能是长期的一对一的某种关系。所有的关系变成长期之后,有一天就会纸包不住火,不是男人想烧,就是对方憋不住。如果我的男人有本事玩完了还能干干净净回来,又或者能在烧起来的时候悄无声息地给灭了。那他爱怎么玩就怎么玩,我无所谓。但,如果把事情闹到我面前来,那就是侮辱我。不要怪我不客气。当然,爱情另当别论,爱上别人了就走,我绝不拦着!” 义愤填膺的样子惹得我大笑起来,我赞叹她的世界观果然够奇葩和完整! 是的,在丛小姐的世界里,她有着完整并符合她人物性格的逻辑。她交朋友不看出身,只看眼缘。她做事不看当下胜负,而看长久的输赢。她没有什么世俗道德观,她只关心内心的真实需求。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她恐怕是极少数听到别人出轨不会大骂和批判,而会问人家你到底爱的是谁的人。 我问她:“那如果小三欺负你呢?” 她大咧咧地宣称:“孔子说了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不过我打不过别人的,永远不要拿自己的短处跟别人的长处去硬碰硬,我的短处是打架,我的长处是玩阴的。”说着说着自己却捂着嘴笑起来,十足的小孩子的样儿。 她有很多自己的处事原则,比如,永远不让自己处在被动和无法收场的地步。 丛小姐擅长和稀泥,她那庞大家族的矛盾调和工作由她负责,闺蜜朋友圈子的关系平衡也由她掌握。她在工作的时候非常严肃,对下属很好,不过要求也很苛刻,生气了就冷着脸在办公室里玩九宫格。 我有时候会害怕那样的她。 她保持优雅,又努力积极,乐观且坦然,她相信命运一定会厚待对生命善良而负责的人。 有一天夜聊,我问她:“你出车祸的时候想到了什么?你相信这是命运吗?” 丛小姐盘腿坐在地毯上,靠着沙发在抽烟,突然笑了。她说,当然相信。 然后她探过身体,看着我,神秘地收起下巴瞪着大眼睛:“我给你解释解释我心里的命运吧。 “你想象一下,两只小蚂蚁在一张巨大的白纸的两端行走,它们也许一辈子都走不出多远。白纸承载着它们飘浮在空中,犹如这个虚幻又真实的宇宙。突然,有一双手,将白纸对折,这两只蚂蚁在毫无预料的情况下就这样看到了偌大世界里的同类。 “那双手,就是命运。 “也可以称之为缘分。” 我听完之后,说:“有没有人说过,你讲话非常有感染力,有一种传教教主的潜质。” 丛小姐哈哈大笑,长发垂在胸前,发尾垂在盘着的大腿上,手里的烟安静地燃烧着。 她静了静,缓缓地讲述:“这次车祸,我以为我命不久矣,但当时我真的没有想到任何人。我记得高中的时候,语文老师问我们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当时回答,活着没有意义,活着只是一种本能。” “但这种本能,却带来了那么多经历。” “是呀,我曾经那么执着于用什么样的姿态去过成什么样的人生,其实现在我明白了,一切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我好奇:“这么快就解开心结了?” 她点点头。 “因为我意识到每个人的命运都是一个庞大机器里的小机关,环环相扣,组成了这个世界的命运。如果说有人生来就是为了改变世界,比如希特勒,那么就会有人生来是为了当最平凡的人,来做世界的细胞,比如绝大多数平凡的普通的人。我,生来就是为了活得跌宕精彩。别人做不到的事情我来做,别人实现不了的梦我来实现,别人没过过的生活我来体验,代价当然就是我会比别人付出更多,也要承受更多。 “这个世界是公平的,怎么可能我又漂亮又性格好,家庭富足,然后再嫁给高富帅,生个孩子,幸福地过一辈子。这太假了,这也不公平。而我对我现有的生活很知足,人不该贪求太多。” 丛小姐说这些话的时候,我看着这个不过27岁的女孩,心生悲凉。 她这样催眠自己,不过是为了让自己不要对爱情抱有希望和期冀,免得失望和落空。暖暖的灯光洒在木头色的桌面上,我看着丛小姐,她笑着,眼睛弯弯。 我挑了挑眉:“你是怎么想到这些的?” 她捂着嘴巴一笑,神秘地说:“我在医院的时候有一天晚上睡不着,就用Kindle看书,那天看的是霍金的《时间简史》。我看了好久,放下书的时候,就像《天下无双》里的赵薇所说:深呼吸……我,不过是天地间的一粒微尘。” 听到这儿,我啼笑皆非:“我的姑奶奶,您大半夜里看《时间简史》,难怪会思考到这么深奥的事儿上去。” 丛小姐立刻严肃地说:“我跟你说真的呢,你有什么事儿想不开,就看看世界看看地球再看看宇宙,然后你那点儿事儿就真的不算事儿了。” 我点头称是。 就这样,我看着丛小姐昂首挺胸走上了这条只有她自己的康庄大道,她很愉快地接受了自己是个“奇葩”这件事,并且时常拿出来自嘲。 她不再自我怀疑,不再顾忌太多东西,更加洒脱,更加自我。 我想,这就是一个人从白纸到五颜六色,再从纷杂回归透明的过程。那些历尽劫数、尝遍百味的人,会更加生动而干净。 生活最大的意义也许就是,让你找到最本真的自己,那便是最好的你。 她乐观地笑着,看着我的那些专栏和文稿,赞赏地说:“最可怜的人,就是委屈了自己来迎合世界,却发现世界并没有因此让他更好。最强大的人,就是尽可能地做自己,最终发现世界为他改变了规则。” 我点点头,与她碰杯:“祝我们都成为想要成为的自己!” 我们举杯共饮,她喝着酒,一脸坚定。 “成为一个强大的人并不难,那就坚持、坚定地做自己,时间的长度会改变事情的深度,比如让奸情变成真爱,让犯傻变成楷模,让猎奇变成羡慕,让嫉妒变成崇拜。” 每当丛小姐这样挺着脊背自信而引经据典地给我洗脑的时候,我都会深深地理解,为什么她能遇见那么多故事,因为她,就是故事本身。 丛小姐晃着红酒杯,讲起她高中毕业独自去西藏旅行的故事。 刚开始她爸爸试图劝阻,但深知她的个性,最终还是让她去了。18岁的丛小姐,当时应该是想要忘记长久暗恋带来的内伤吧? 她从小就总是出门,已经训练出迅速背包就走的能力,她良好的记忆力使得她能够快速找到要用的要穿的。于是她收拾好了箱子,睡了一夜,第二天踏上了“西去取经”的路途。 顺利到达拉萨的时候,她一直听说,拉萨有一面墙,叫作艳遇墙。丛小姐喜欢看野史,她好奇极了,那么美丽的爱情的见证到底是什么样子。 虽然她对书籍和很多东西的记忆力异于常人,可是她丢三落四,在生活上简直是个白痴。出门撞到玻璃,下车撞到车门,走路不看路,买东西忘付账,付了账忘记拿走,这样的事情多得数不胜数。 没有意外的,她在出门寻找艳遇墙的路上,在出租车上落下了相机。 生活白痴的丛小姐在下车逛了十分钟之后,才想起,我的相机呢? 她很无奈,知道找不回来,便放弃了这件事。 艳遇墙的吸引力也瞬间跌为负数,她太沮丧了,那相机里有她一路走来的记录。 她走在陌生的青藏高原上,抬起头,星星低低地挂着,布达拉宫金色的顶在夜色里格外闪亮。但是这一切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呢,八年的时间,换不来对方的任何回应。 她走累了,便随意走进了一家看起来还不错的酒吧。 坐在门口的玻璃窗前,脱了鞋,蜷缩在小沙发里,酒吧里播放着尼泊尔佛乐,萦绕在她耳旁。 丛小姐一脸悲伤地看着桌边的灯影发呆的时候,一个男孩路过酒吧的橱窗,他在跟同伴回身说话的间隙,看到了玻璃窗前黑色长裙黑色长发黑色指甲、像只小动物一样蜷缩着的丛小姐。 他怔住了,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她是谁?怎么看起来这样难过。 男孩鼓足勇气走到丛小姐对面坐下,问她:“你去过艳遇墙吗?” 丛小姐一听这句话,突然不由得笑了。 他们聊起西藏、佛教、仓央嘉措和他的情诗,相谈甚欢。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半夜,酒吧里驻唱歌手都已经走掉了,丛小姐伸着脖子左顾右盼地张望周围,咬了咬下唇,期待地问男孩:“你会弹吉他吗?” 她得到了肯定答复后,立即兴奋地伸出蜷缩在长裙下的脚,慌忙穿好鞋子,站起来走到驻唱台上。丛小姐坐在高脚椅子上,男孩摆弄着吉他,看着丛小姐微笑的侧脸和搭在麦克风上纤细的手指,轻轻地笑了。 Whydobirdssuddenlyappeareverytiyouarenear? Justlike,theylongtobeclosetoyou. Whydostarsfalldownfroheskyeverytiyouwalkby? Justlike,theylongtobeclosetoyou. Onthedaythatyouwereborntheangelsgottogether, anddecidedtocreateadreaetrue. Sotheysprinkledondustinyourhairandgoldstarlightinyoureyesofblue. Thatiswhyallthegirlsintownfollowyouallaround. Justlike,theylongtobeclosetoyou. 唱完歌,他们走在拉萨清冷安静的大街上,穿过八廓街,站在了大昭寺门前洁白而不起眼的艳遇墙前面。丛小姐转过身,看着在夜色里沉默而肃穆的大昭寺,跪在寺庙前广阔的、泛着月光的青石地上,虔诚地拜佛。 男孩说:“你是我见过的最动人的女孩。” 丛小姐摇摇头:“这毫无用处,对于一个不爱你的人,你打动全世界都没有用。” 男孩问她:“爱情让你失望?” 她想了一下:“爱情让我绝望。” 男孩伸过手握了握她的肩膀,诚恳地说:“不要放弃任何事情,绝望和放弃会让我看不起你。相信我,你不是这样的人。”这句话,让丛小姐潸然泪下,她抬起泪光盈盈的眼帘:“谢谢你的相信,让我勇敢。” 男孩向丛小姐讲述,自己如何迷上机车和极限运动,如何在半年前的一次车祸中命悬一线,如何从手术室里出来,如何练习伸直自己埋着六颗钢钉和铁丝的右腿,然后如何一路从云南进藏。 丛小姐认真地听着,伸出手摸了摸他膝盖骨下有棱有角的钢钉。 在珠穆朗玛峰对面的雪山上,丛小姐拿出电话拨给暗恋的男孩,风很大,信号很差,她对着电话大声喊:“喂,我在离天很近的地方,你有什么话要带给天上的神仙吗?” 电话那头笑起来,说:“跟神仙说,让你快乐。” 丛小姐大声地向天空呼喊:“让我快乐!” 后一秒,她缺氧了。 瞬间发晕,往后倒的时候被驴友扶住,正在拍照的男孩把相机丢给身边的驴友,冲上来抱住丛小姐,吓得脸色发青,握着氧气瓶往丛小姐嘴里塞。 丛小姐倒是没有彻底晕过去,但四肢发麻,走不了路,他们拍照的地方离车子还有一千多米,男孩毫不犹豫地背起她。 丛小姐回忆起这一段,她说:“很温暖,我趴在他背上,听见他急促的呼吸声,他的右腿还有点儿瘸,当时,我感谢佛祖让我获得如此多的温暖,我跟自己承诺,永不放弃。 “我很幸运,遇见了很多可爱美好的人,教会我很多很多东西,他们对我都那么好。所以我也要对别人友善,因为你永远不会知道,你无心的善意可能为某个黑暗的心房点亮了小小的一盏灯。” 她笑起来,看着我,目光如水。 我望着她脸上明媚的神色,感觉和小时候的她相比变了很多,眼神居然更加生动,表情居然还有一种遗世独立的纯净。 也许这也是她为什么逆生长和越长大越美丽的原因。Asecretkeawonwon. 经历让她迷人,也让她痛苦。 但在我眼里,一个美丽的女人不知自己的美,一个强大的人觉得自己平凡,反而使我愈加另眼相待。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半瓶子水晃荡的人。 第十二章 用婚礼来计划遇见 很快便过了年,今年的新年来得晚,已经是2月,天气甚至都已经不太冷。丛小姐身体并无大碍,又急着投入工作,便搬回自己家中,不再与我同吃同住。 过年前,我外出在环球金融中心看见丛小姐,她穿着黑色尖头高跟鞋、灰色呢子大衣,围着一条湖蓝色大围巾,一手拎着爱马仕凯莉包,另一只手把文件夹递给秘书,笑眯眯地跟对面的一个中年男人说话。 我一看她的神态就知道工作完成得还不错,她边说话边用手往耳后别长发,我看见她的左手上换了一只戒指,下眼睑上不知道是长睫毛的阴影还是睡眠不足的暗色。 没有上前打招呼,我与丛小姐都不爱谈论工作。 不过我相信即便她不接受家族生意,只做一个普通的职员,也能做到很好。 新年时去丛家拜访,面对丛妈妈的拷问,我老实交代了与靳简正在恋爱,丛妈妈倒是一听就乐了,问道:“靳家可是与宋敛家住同排别墅的?” 我点点头,丛妈妈笑道:“靳家不错,我跟你叔叔之前跟他家父母认识的,后来工作环境变了,交往也少了。就记得靳简父亲很是严格,是个暴脾气呢。” 说完悄悄用嘴努了一下丛小姐坐着的方向,问了我一句:“她还没动静呢?” 我摇摇头,不敢多说。 丛妈妈倒是笑了:“我就知道问你也白问!” 我安慰道:“阿姨,您和叔叔放心,她的事情谁也管不了的,但肯定也出不了什么岔子。” 丛小姐由孩童时期开始,就表现了她无与伦比的自主能力,她的所有决定,小到买哪件衣服,大到上哪个学校,全部都由她自己说了算。所以她自由惯了,家里人从不问她她不想说的事情。 丛妈妈笑了笑:“就怕她性子太强,以后谁娶了她就要吃亏了!” 过了2月,靳简因公要去德国一趟,我这个大闲人正好跟随一起去。不想正好在飞机场遇到宋敛,宋敛瘸着腿,手边站着一个圆脸女孩,年纪不算大,打扮倒是有些老气,神色紧张地看着宋敛,宋敛一脸不耐烦,非要自己走路。 一抬眼看到我与靳简,倒是不自在起来。 “新郎官不安心准备婚礼,怎么还到处跑呢?”靳简嘴巴损。 宋敛瞪了他一眼,口气闷闷的:“公司有点儿事,去一趟欧洲。” 我只是笑着,暗地里像扫描仪一般看着宋敛的未婚妻。真是奇怪,宋敛喜欢瘦子,偏偏他妈妈就娶个肉乎乎的媳妇给他,不知宋敛的审美如何改得过来。 想到这里,我反而偷偷笑了起来。 靳简偷偷拧了一把我的手指,警示我收敛一些,我赶紧正襟危坐装出一副眼观鼻、鼻观心的样子来。 回来后把这场景讲给丛小姐,她只淡淡地说:“还能出国就说明腿好得差不多了。” 我问她还去不去宋敛的婚礼。 她笑起来:“下回吧!” 我愣了一下,指着她的嘴巴说:真是毒舌嘴! 3月,已经是初春的季节,北京还是灰灰的天,开始有些起风。我去希尔顿参加一个酒会,不期然在酒店大堂偶遇丛小姐,她刚从餐厅出来坐着等司机。 天气忽冷忽热,她也紧随流感大军,感冒发烧流鼻涕。鼻头发红,脸色也不好,素颜,愈加显得病容疲倦,一边哑着嗓子说话,一边时不时拿着抽纸在擦鼻涕。 不太大的Prada背包里散着一堆药片和一些合同文件。 我问她怎么不去看医生,她说没时间。正说着,手机响了,于是她便侧着脸接电话,总是提不起精神的样子。 挂了电话,丛小姐一脸不爽地嘟囔:“又是婚礼,怎么人人都在结婚,结婚有什么好。” 我问她:“是同学?” 她摇头:“哪啊,要是同学好歹就当是同学聚会。这人是我一工作伙伴,其实我都不怎么熟,人倒是不错,我要是病好了就去一趟。地方也不错,在日本。” 我诧异:“嫁到日本去?” 丛小姐看着随后发来的短信,一脸无奈:“是非要让大家都陪着新娘子看樱花。” 我一听就乐了:“真是矫情,你去一趟就当度假了呗。” 一周之后,丛小姐火急火燎地打电话叫我上家里去吃饭。 丛小姐给我打开门的后一秒,就自顾自跑进了餐厅,语调很是轻快,嗓子还是略哑。 “快来,我一下飞机就赶回来,这生鱼片和寿司是新鲜的,我打包带回来的!” 我换了拖鞋走过去一看,一桌子各式各样可爱的饭盒,我笑她吃货本质不变。 她举着筷子,笑眯眯地炫耀:“我还打包了日式火锅呢,就是那个冰淇淋不能打包,哎呀,你可不知道,太好吃了!” 我调戏她:“有多好吃?” 丛小姐眼睛向上做冥思状说:“像肉一样好吃。不对,像相爱的人做爱一样好吃。” 这句话让我嘴里的生鱼片差点儿卡死我。 一张全新的黑胶碟被丛小姐三下五除二地拆开,小心地卡在了唱片机上。 是BillieHoliday。 我看着她拿出一个男式Zippo点烟,挤对她喜欢拆包装的毛病说:“你这个癖好应该叫开光癖。” 丛小姐翻了个白眼:“我就是喜欢拆包装而已,比不得有些男人喜欢破处,他们那才真是开光癖。” 说完了我俩都笑起来,我看了看她好像有点儿心事,所以盯着她看,一动不动地盯着她。 丛小姐终于缴械投降:“好啦好啦,都是我教坏了你。” 笑眯眯地盯着别人看,一直看到对方发毛为止,是丛小姐教给我的招数。 “那你坦白从宽吧。”我调整了个好姿势窝在沙发上,准备听盘腿坐在蒲团上的丛小姐开口。 “嗯,我遇见了一个人……不对!不是遇见,我现在觉得这是个阴谋。” 丛小姐斟酌着用词,我听得一头雾水。 “这样吧,你还记得我大学时候有一次跟宋敛吵架,我跳车跑了吗?” 我恍然大悟:“天啊!不会是……” “对,是他。” 丛小姐很无奈地摊手:“打死我,我也想不到会再次遇到这个人。最让我丢脸的是,我完全不记得他的样子,而且又没有留下任何个人信息。” 我半天说不出话来,这,简直是太神奇了。 丛小姐闭上嘴让我消化,站起来续了杯玄米茶,让我尝尝。 我喝了口茶,按照自己的想象推理:“难道是你们在婚礼上遇到了?不对,你说是阴谋,那肯定之前他就认出了你,到底是什么时候?” 丛小姐低头想了想,说:“其实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时候认出我的,我只知道这次婚礼会邀请我,完全是因为他。” 听到这里,我才想起为何当时我听到丛小姐说要去参加婚礼时,会有种奇怪的感觉。请人去参加自己的婚礼,尤其还离得那么远,怎么会提前三天才通知呢?这太不符合规矩和逻辑。 丛小姐听了我的疑问,也点了点头:“我当时真是病得稀里糊涂的,只觉得有个出门的空闲也不错,再加上你又提醒我樱花的事儿,所以我就去了。” 我没有插话,等着她继续说。 丛小姐停了停,神色缓和许多,语气有点儿警惕也有点儿窝心。 “刚去的那天,我累极了,就在订好的酒店睡得昏天暗地,想着第二日要早起洗澡打扮去参加婚礼。 “早晨我刚被前台服务电话叫醒,门铃就响了。 “我起床气大你也知道,就裹了个袍子去开门,结果服务员给我推进来好多早餐让我选,我又不爱吃早饭,总觉得是浪费时间,但在人家家里的酒店,难免怕驳了新人的面子,就随便挑了几样。 “后来连着三天,我早晨居然收到了跟第一天挑的一样的早餐,当时我还感叹日本酒店服务就是细心,现在我想起来,这是阴谋。” 我不由得笑起来:“我怎么觉得你这个阴谋论的基点其实是爱情呢?” 丛小姐摆摆手:“你先别太幻想,别忘了这次我去的场合完全是工作利益关系。” 她喝了口水,皱着眉头想了想。 “第二天清早我洗完澡,吃完早点,在挑衣服。不知道怎么,横竖看着都觉得手包和裙子不搭配。噢,对了,裙子就是上次你陪我挑的那条乳白色泼墨、胸口的褶皱一直到腰后的那条,可手里的包就是那个灰色的链条包,鞋子又是铅灰色,我左看右看都觉得不喜气,就赶紧吹干头发化好妆出门去买。唉,我这人就是在爱臭美上特别矫情。” 我笑着点头:“亏你自己还知道呢。”ωww.xSZWω㈧.NēΤ 丛小姐不好意思地一笑:“别打岔。 “一路上我就拿着ipad在不停地搜索中意的包,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车到银座的时候,我穿着平底鞋就直奔那家店里,付了账,转身就走出店门。结果我一出门就傻眼了,我只顾着去买东西,结果忘记了自己的车子停在哪里。 “车子是酒店的,我没有司机的电话,又对银座不熟悉。当时真是急得发蒙,好歹我常年出门经验还有,举着电话问酒店前台要司机的号码。 “正在拨号码的时候,我低着头,有个声音在我头上方响起来。 “他说,你是不是迷路了。 “普通话很好,一听就是中国人,我当时很开心,那种在异国听到熟悉语言的感觉还是很不错的,尤其是当下我心里还有点儿慌张。 “我退后一步向他点头说,有点儿吧,不过很快就能找到。 “他倒是没着急说什么,等我与司机打完电话后,他说他知道司机说的地方,他带我去,免得走冤枉路。 “这个提议搁在平时我是绝对会拒绝的,但当时确实时间不宽松。我就同意了。 “他大概30岁,穿着正装,是深灰色的西装和黑色暗格纹衬衣。伸手帮我拿购物袋的时候,我看到他衬衣有灰蓝色的袖扣,当时我还想这人可真矫情。 “路程不远,大概走了十分钟吧。 “他没有问我要电话,也没问我的名字之类的,我倒是觉得很好,异国他乡的我还真不想沾惹麻烦。” 丛小姐的怕麻烦真是出了名,我笑她:“你这是标准的女汉子思路。” 丛小姐听了我的打趣倒是很认可,点点头。 “分开的时候,他很礼貌地递给我购物袋,说再见。我当下倒是对他很有好感,跟他客气地说谢谢,然后就上车去了婚礼的酒店。婚礼很漂亮,我买的手包好多人都夸呢。”丛小姐忍不住自夸,仰着脸得意极了。 我说:“你是跑题大王,快接着说正经的。” 丛小姐斜我一眼:“你是八卦大王好吗,真是的。 “典礼结束后,大家都在餐厅里吃东西,我吃了一会儿觉得来来回回应付人很累,就偷溜出去看樱花。草地上还不是夏天那种丰盈的草,我也不敢脱鞋子走,就坐在坡上的小长廊里歇着。结果我就看到一个人向我走过来,就是带我找车子的人。 “他笑眯眯地跟我打招呼,当时我还觉得真巧,现在看,肯定是阴谋。” 丛小姐有点儿气急败坏。 “我们坐在一起寒暄了几句,知道都是参加同一个婚礼。不知怎么,越聊越发现其实工作上有好多交集。他在美国留学六年,回国后也是接管家族生意,不过我跟他倒是不同行。” 我打断丛小姐:“我听到这里,也没觉得这是阴谋,既无利益瓜葛也没有不轨举动。” 丛小姐一愣:“我也说不好,但我就是觉得不是看起来这么简单。后来我们聊得不错,回去还喝了几杯酒,留了电话,他姓潘,叫作潘子敖。” 我问她:“你还没发现他就是好几年前的那个人?” 丛小姐懊恼:“是呀,那时候的状况,我哪儿顾得上记这么个萍水相逢的人,更何况我那天最后都喝高了。” 现在想来,我才真正觉得这世上的每一件事都是那么环环相扣,绝无白来之果。丛小姐与潘子敖在她几年前伤心欲绝时相识,在日本樱花纷纷的婚礼上再次遇到,但丛小姐毫不知情的是,潘子敖在半年多前就已经认出了她。 第十三章 阴谋或爱一线之隔 潘子敖不仅晓得丛小姐的家庭、工作、共事的人、合作的人,连我的电话都有。可见,只有你不想做的,没有你做不到的。 今天这个世界,毫无隐私可言。 潘子敖是在近一年前的某天,在今日美术馆再次遇到的丛小姐,时隔几年,巧的是丛小姐当天穿的还是那双暗橘色的鞋子。 丛小姐有很多奇怪的习惯,比如玩九宫格,一个人看小剧场、画展和电影,一下雨就开车出去游车河,从不吃蛋黄,任何东西都用很多年,不在指甲上弄甲片光疗钻石,等等。 那天的潘子敖看到的丛小姐,素颜,散着长头发,菱形格纹九分裤和白色背心湛蓝色开衫,暗橘色高跟鞋一看就是经典老款式。 她侧着脸端详着一幅画,手中拿着一支黑色铅笔在A4大小的白本上涂涂画画,全身上下没有一件首饰,整个人在那幅巨大而蓬勃的油画前显得安然静谧。 那天油画展的主题是——碰撞。 真是有趣,潘子敖的心头也是碰撞。 潘子敖站在三米外,看着这个背影,不知怎么就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眼前人的模样。 但他没有上前去搭讪,因为他不确定眼前的女人是否就是当年夜色中仰着不羁的脸庞要他请喝酒的小女孩。 她的眉眼还在潘子敖的眼前萦绕,她太与众不同,坐在那个餐厅里喝酒时没有多说一句话,好像这世界上除了喝酒这件事,没什么事更重要。当时她甚至没有多看他那几个高富帅朋友几眼,更没有注意他们在谈论什么。 丛小姐在他的车子上要求下车回家时,潘子敖说不出当时的感觉,他好像瞬间放下了心,觉得这才是她该做的,但又失落极了,这个不知姓名的女孩就这样,走了。 画展不是会员制,所以查不出这女人是谁,潘子敖只好不远不近地跟着她。直到她走出美术馆,开车走掉,潘子敖记住她的车牌号,打电话去查主人是谁。 查到的结果,第一个主人是宋敛,第二个是丛小姐。 潘子敖看着手机上的短信内容,他知道宋敛,心里一阵抑制不了的嫉妒,他已经32岁,居然嫉妒上一个二十几岁的毛头小伙子。 这事情就这样被搁置了。 三个月后,闷热的早晨。潘子敖参加一个剪彩仪式,站在台上时,他内敛微笑着跟负责实业的总经理握手,一晃眼,看到丛小姐与秘书坐在席间跟潘子敖的同行在谈论什么。 丛小姐的笑容节制并客套,但神情很笃定,嘴巴一张一合,能想象到她开出了蛊惑人心的条件。丛小姐低头在本子上写下什么,右手夹着钢笔,抬起来往耳后别长发时,潘子敖看到了那个戒指,在左手无名指上。 潘子敖回过眼,心已沉。 原来她结婚了。 但是那天,潘子敖确定,是她。她笑起来的眉眼还是当年的样子,虽然长开了一些,但神态丝毫未变。 潘子敖还是忍不住侧面打听了一些关于丛小姐的事情,家庭、工作。 但对于感情,外面说法不一,有的说她还与宋敛纠缠,有的说她是周非的情人,还有人说她双性恋。潘子敖听来听去,没有关于结婚的字眼,最终放下心来。但这个女人如此杂乱的感情,让潘子敖摸不清她到底状态如何。 潘子敖知道她办公的地方离自己不算远,于是总是绕道过去看一眼。十次有两次能看到丛小姐,有时是上班,有时是下班。 这样的状况持续了几个月,丛小姐一定不知道,连自己的表情都被潘子敖收入眼底。 人就是这样子,不留意之前并不觉得到处可见,若是上了心,就会发现铺天盖地总是Ta的信息。潘子敖发现丛小姐与自己关系不错的朋友有合作关系,也喜欢去某家餐厅吃饭,也经常逛同一个黑胶碟店,也住在差不多区域的公寓里,连家庭结构也是差不多的。 一直到冬天,丛小姐过生日。 那天潘子敖反复犹豫,他买了一条复古项链,礼物不重是不想吓到她,让她觉得自己是个二愣子暴发户。他想送给丛小姐,但他又想起丛小姐几乎没有怎么戴过项链。 潘子敖下班后开车去丛小姐的办公楼楼下,人来人往,丛小姐在下班前出现在门口,等司机送她去餐厅。不等潘子敖有行动,丛小姐就坐上车离开。 他只得跟上,走进餐厅后,只能临时约了朋友一起去这个餐厅聚会。 她也不知道,潘子敖在她身后的门前假装路过,看到包间里的狂欢状况,心中有说不出的滋味。 潘子敖告诉我,那天他一直拖延时间到我们散场,远远看着丛小姐步履蹒跚地被一群酒鬼扶上车子。 他不自觉地笑起来,还是那么爱喝酒。 潘子敖回到家,他一直在揣测那枚戒指到底代表什么。 年底到年初都非常忙,潘子敖很少去丛小姐的办公楼楼下看她,直到新年前,他在一个宴会上再次远远地看到丛小姐。 她穿着一条掐腰湖蓝色轻丝褶皱裙子,贝壳白色的细高跟鞋,浓密的黑色长发及腰,在与人跳舞,大大的裙摆飞起来,像是深海里一朵发着光的水母。 潘子敖突然意识到,他已经在暗处沉默地看了这个女人长达半年之久,这不是一个而立之年的男人应该做的事。 他爱上了她。 他当即决定认识她,不管她到底感情状况如何。音乐渐停,丛小姐退到一边去拿香槟,潘子敖刚要上前搭话时,猛然看到,戒指没了。 这反而让他停下了脚步,他叮嘱自己,不急于一时,她一定经历太多,不会轻易接受搭讪。 他掏出手机,问与丛小姐有生意往来的好友:“你婚期定在几时?” 一直到3月,在潘子敖订机票准备去参加婚礼,再次向好友确定丛小姐是否参加时,才得知,好友未婚妻将此事忘记,事实是丛小姐与新娘子还未熟悉到时刻都联络的程度。 好友逼问之下,潘子敖不得已,才说出自己的心思,好友听完哈哈大笑:“潘子敖,你到底还是栽到她手里了!” 此好友即是当初在餐厅里问潘子敖哪儿捡来这么个小妹妹的人。 可在银座的相遇,还真是巧合。 潘子敖早晨去银座想为丛小姐挑一双平底鞋,怕她喝醉酒又要嫌弃自己的高跟鞋。 结果遇到了穿着平底鞋和礼服去买手包的丛小姐,便将买鞋的事情放弃,改为带她去找车子。 在日本的几天,丛小姐应邀与潘子敖游玩。 丛小姐喜欢迪士尼,潘子敖就陪着一起去。一路上两个人相谈甚欢,但丛小姐不止一次觉得奇怪,为何这个人这样了解她,连她几乎只喝白水都知道。 潘子敖无法开口对她说,他那样窥视她。 一直到马上要回国的最后一晚,潘子敖请丛小姐吃饭,在东京闹市的一家旋转餐厅。 丛小姐吃饱喝足,感冒也好了很多,心情很好地看着东京出名的绚丽惊人的夜景。 潘子敖看着坐在他对面、下巴支在右手上、侧着脸看窗外的丛小姐。她长长的睫毛弯弯,皮肤不是很好,额头上还有几颗痘痘,大约是由于流感还未痊愈,鼻头有点儿发红。 但她很自在,高跟鞋已经被她悄悄脱了放在脚侧,她还佯装镇定,以为大家都看不见。 潘子敖对这样真实的丛小姐实在动心,他想了想,对丛小姐说:“你真的不记得我了?” 丛小姐回头,笑起来:“记得啊,你在银座帮我找过车子嘛。” 潘子敖失笑:“我是说,几年前。” 丛小姐听到这话,诧异地放下支在餐桌上的手臂,身体前倾了一点儿,拧着眉头想了想:“不好意思,我真的记不得了,你的名字我是第一次听到,应该也是没有见过你这个人的。” 她看潘子敖十分有把握的样子,又心虚补充道:“可能是见过吧,但我这人记性不好,真对不起。” 顿了顿,好奇心泛滥地又问:“你什么时候见过我?” 这句话倒是问住了潘子敖,这又从何说起呢,那么多次,从哪次说起呢? 潘子敖慢慢开口:“几年前,我见到你是在三里屯太古里附近一家餐厅门口,你,当时情绪不太好,在哭。” 丛小姐犹如被一声闷雷吓到,她第一个反应就是,太丢脸了! 她有点儿紧张,低下头,脚丫子伸到桌子底下默默穿鞋,准备随时告辞。 潘子敖笑起来,说:“你别紧张,那次你很可爱,那时候你几岁,怎么看起来你跟从前都没有什么变化?” 丛小姐抬头,不敢直视:“21岁吧,我那天跟男朋友吵架了,年纪小,不懂事。” 潘子敖笑容温和,能理解:“你当时也就是大学的样子?” 丛小姐点点头,戒备心稍微放松一些。 潘子敖说:“你酒量真好,三杯马爹尼也只是稍醉了些,喝得那么急。” 丛小姐轻声笑了:“我那时也是气疯了,又害怕一个人待着,不然怎么会想到让你请我喝酒呢。” 潘子敖安抚她:“没什么,你也是胆子大,任谁也得被你唬住了。” 两个人很默契,都没有提曾经差点儿一起回潘子敖家那档子事儿。 第二天他们便一道回国,飞机上两个人座位不在一起,话也没说几句,下了飞机丛小姐的司机来接她,她回首与潘子敖点头致意,拖着一个小小的棕色复古LV皮箱走了。 接着就是我去丛小姐家吃饭得知这个谈不上是巧遇的巧遇。 并未觉得此事有何不妥,因为我已习惯听到丛小姐各种各样的奇遇。但丛小姐已过了大半年的单身生活,单身到身边连个有企图的男人影子都没有。 她很小心,她的直觉告诉她,潘子敖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于是她问到了新娘子的头上,新娘个性活泼,一五一十把原委全说了,全当作是浪漫的行为。 她不了解丛小姐,丛小姐从不会因为浪漫而被打动,在她眼里一切惊喜都是有惊无喜。 丛小姐挂了电话,不知如何回应潘子敖这样的做法。她一边为一个人可以这样暗地里等待她而感到窝心,一边却也感到自己的领地被莫名其妙地侵犯。丛小姐决心,敌不动我不动,敌一动我还是不动。 但她没有想到,潘子敖在回国第二天给我打了电话,邀我吃饭。当时我很震惊他效率之高,欣然前往,我也好奇这个当年被丛小姐赞为君子的人是何方神圣。 潘子敖很贴心,来我家楼下接我去餐厅。他个子不算很高,178厘米到180厘米的样子,鼻子很高,眼睛细长,眉毛整齐且浓密,头发短短,看起来不瘦也不胖,身材很不错,是三十几岁男人最好的样子。 品味也不错,车子是不张扬的款,我观察到他车子里没有任何女性痕迹。抽烟,但也不多。 餐厅不大,古色古香,一进门就有侍者来领,看来也是会员制。 潘子敖态度诚恳,在餐厅坐定后就直接与我坦白了他与丛小姐的相识,连同丛小姐所不知的部分也都告诉了我。 他没有要求我保密,他只是说:“我认为总该有人知道这些,丛小姐胆子小又谨慎,我怕吓跑她。” 他的言谈举止让我感觉安宁又积极,于是我拿起密友的架势,盘问后得知—— 潘子敖,33岁,家族企业掌管人,大学、研究生都在美国度过,由于家族企业无人管理而回国。 第一次碰到丛小姐那天,就是他的几位好友为他送行。 从那年开始,他在非洲、中国香港、美国、中国北京几处跑来跑去,去年总算是消停下来,不久就在美术馆再次遇到了丛小姐。 所以他对北京城里多了一个女资本家毫不知情。 我心存疑惑:“你这个年纪怎么没有女朋友、也不结婚呢?” 潘子敖笑了笑:“我在美国读大学时交过女友,回国的时候,她要移民,而我家是不准的,所以分手了。” 我点点头,没有继续深入追究什么,更没有提及丛小姐的过去,这些是他们之间的私事。 一顿饭的工夫,几乎将潘子敖了解得差不多了,我暗自觉得这个人恐怕就是丛小姐的归属。 以我对潘子敖这类人的了解,他一定也不缺女人,只是很多缘故导致他不再把重心放在感情这件事上。一如丛小姐过去各式各样的情史以及数不清的男朋友。 他们大约都是红尘中走多了,便不信任感情,所以我也拿不准潘子敖到底对丛小姐有几分真情。 过后没几天,丛小姐就打电话给我,说了她从新娘处所知道的一部分关于潘子敖对她沉默的关注。 丛小姐有点儿慌,她从没遇见过这样有计划有步骤的人,过去的年月里,丛小姐遇到的男人,都是那么直接而勇敢。 我也与丛小姐坦白了潘子敖邀我吃饭以及我了解到的事情,丛小姐听完,半晌无话,最后只说:“你让我想一想这件事。” 挂了电话,丛小姐在心里掂量:潘子敖这个人,从感觉上还是不错的,他很多事情做得都很君子,哪怕是偷窥了自己,但也毫无冒犯之意。 想到这里,丛小姐拿起电话,主动给潘子敖去电。 她问:“你在干吗?” 潘子敖答:“看电影。” 她问:“外面?” 潘子敖笑起来:“家里,你要看吗?” 丛小姐也止不住笑,觉得自己好似在盘查人家一般,反而带了点儿撒娇的口气:“我家里也有的。你看的什么?” “《廊桥遗梦》。” 她轻轻一笑,呼吸声穿过手机信号,挠得潘子敖心头一阵发痒。 潘子敖鬼使神差地说:“我想你。” 丛小姐呼吸一停,轻声“嗯”了一句,挂断了电话。 她的心怦怦跳着,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但她确定这很危险。 这个男人,他聪明而有招数,而且非常沉得住气,也许这就是年龄和阅历的绝对优势。 想到这儿,丛小姐脑海里浮现出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拾起地上的口红,送到她面前来,温柔地问她:“这是你的吧?” 他的脸渐渐在丛小姐面前清晰起来,短的发,高阔的额头,眼睛狭长,高鼻子,下巴有点儿方,耳朵长得齐平眼角,听说这样的人品位好。 丛小姐跟自己说,也许谈个恋爱也不错,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安心,泡澡,睡觉。 第十四章 懂得胜似千言万语 第二天清早,丛小姐被闹钟吵醒,迷迷糊糊中按亮手机,看到有一条未读短信。 “我无心欺骗你,只是不知如何走近你。庆幸上天给了我这么多次机会,让我遇见你、找到你。” 潘子敖发来的短信简短、明确,没有压力没有要求,让还在酝酿起床气的丛小姐微微笑了起来。 后来的两周里,潘子敖几乎每天晚上带丛小姐去吃饭。这让丛小姐想起不知哪位已婚闺蜜说过,一个男人带你泡吧、去夜店、去旅行都只是为了泡你,只有天天总是带你吃饭的男人才是真正想娶你的人。 潘子敖很温和,与他相处毫无压力,这让丛小姐异常放松。 聪明的潘子敖也从不问丛小姐的过去和回忆,他只会问,你现在在做什么?不忙的话我们一起吃饭。 每次约会,都是潘子敖开车来接丛小姐,会在楼下等候,最多的时候等过两个小时。丛小姐急匆匆地从大楼里跑出来,连外套都来不及穿。她远远地看见暮色里潘子敖靠在车门处抽烟,烟头一闪一闪,他一只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抬着头。 丛小姐顺着他的目光看去,看到的正是自己办公间还在亮着的灯。 她心里一动,说不出的温暖。走近了,她一脸歉意:“对不起,项目上有点儿问题没有解决,真是对不住,让你久等了。” 潘子敖站在丛小姐面前,接过她手里的背包和外套,展开外套裹住她单薄的后背,打开车门催着丛小姐:“快进车里,夜里还是很凉的。” 他拎着背包绕到车左侧,跨进驾驶座,顺手将背包放在车后座上。 他从不问吃什么,总是能带着丛小姐去一些小小的清静的餐厅,他似乎知道丛小姐所有的喜好和习惯。 其实我并没有告诉他那么那么多。 丛小姐谈起梦想时,曾经对我说:“女人最悲哀的就是将梦想建立在男人身上。我曾经以为我的梦想可以借由宋敛来实现,但我忘记了,谁能给你梦想,谁就能摧毁你的梦想。” 她坚韧地独自走着长长的路,哪怕受伤,也咬着牙坚持往前走。即便再难过,她也跟自己说,往前走,因为没有人会留在原地等你。 公司里的事情,她极少抱怨,潘子敖也发现了这一点。丛小姐烦躁时,会沉默,会走神,但她什么也不会说。 在丛小姐看来,一个女人在抱怨的时候,是最丑的样子。 一直到四周之后,天气转暖,有一天丛小姐吃饭的时候,看着旅行社的广告,突然说:“好想看一看大海。” 潘子敖看着丛小姐,没有言语。 丛小姐刚感叹完,便因服务员上菜而打断,目光又胶着在一碟清炒莲藕上,低头苦吃。 潘子敖淡淡地问她:“你明早还上班?今天是周五。” 丛小姐恍然大悟:“哎呀,已经周五了,那不去了,需要休息。” 潘子敖点点头,聊起他在美国上学时的趣事,逗得丛小姐前仰后合。 他们在一起密集约会,丛小姐却几乎不过问潘子敖的家庭、工作、私生活,她说她不想想太多,现在这样很好。 结束晚餐,走出餐厅,潘子敖转过头问丛小姐:“你只穿了这些?我带你去买件衣服吧。” 丛小姐点点头:“嗯,好像是很久没有买衣服了。” 就近去了朝阳大悦城,丛小姐向来买东西简单,随便走进去,看中了一试就走。 潘子敖也不帮忙挑选,只管付账,时不时指着某件外套问丛小姐要不要试。 丛小姐纳闷,已经是5月了:“都这个天气了,不买这些了。”潘子敖笑了笑,不说话,结账时多拿了一件宽大的毛衣外套,丛小姐诧异,却也还是没说什么。 她有时候是真懒,一句话都不愿意多问。 走出商场,不知不觉倒是买了很多,潘子敖一手拎着购物袋,一手从身后护着丛小姐。 丛小姐换了平底鞋,步伐大,她走路几乎不看人,总是抬着头目不斜视。 潘子敖在她左手边,斜着脸端详丛小姐,她的长发飞扬起来,小小的耳朵上有好多个耳洞,却一只耳环也没戴。 丛小姐没转头,冒出一句:“你看我干什么?” 潘子敖忍不住笑起来:“看你啊,有意思。” “有意思是个什么话,就你最奇怪。”丛小姐嘟囔,不满地转头拍了潘子敖的肩膀一下。 车子行驶了好久,她有点儿累,靠着头枕不说话,当车子里的音乐放到一首她没听过的曲子时,她一激灵,上身一直:“这不是回家的路,我们去哪儿?” 潘子敖伸出右手摸了摸丛小姐的头顶,安抚她,缓缓地说:“带你去看海。” 丛小姐吓了一跳,盯着潘子敖问:“看海?我何时说要去看海?” 话出了口,她才想起,刚才吃饭时确实感慨想去看海。潘子敖没有看她,嘴角一弯:“你睡一会儿,咱们三个小时就能到。” 丛小姐疑惑地重新躺在座椅上,没有说话,只听着音响里有个女声在唱: 有多久没见你,以为你在那里。 原来就住在我心底,陪伴着我的呼吸。 有多远的距离,以为闻不到你气息。 谁知道你背影这么长,回头就看到你。 丛小姐许是乏了,沉沉地睡去。车子里开着微微的暖气,潘子敖放慢速度,将自己的外套搭在睡着的丛小姐肩头上。 她脱了鞋,蜷缩在座椅上,小小的一只,黑色的头发在黑暗里闪着光泽,长睫毛落在阴影里,眉头稍皱,不知道为什么而烦恼。 潘子敖看着前方的路,右手搭在丛小姐的头顶上,扶着她愈来愈往下滑的头。 车子缓缓停在停车场,潘子敖没有叫醒她,点了根烟,也没有熄灭车子,暖风还在吹。 想起第一次见这个女孩时,她捂着脸在哭,光脚站在路边,良好的家教让她即使这样狼狈,也还是不敢大声哭,只是那样抽抽噎噎,见到人来,第一反应还是先整理仪容。 他拿着那支口红,不错的牌子,地上的包也是顶贵,不由得判断不知是哪家的公主这样拿东西撒气。 不会是二奶或情人,她们对感情游刃有余,哪会这样放肆自己的情绪。 她叫住他的时候,他心里不知为何倒开心起来,她理直气壮地埋怨他不请她喝酒,口气好像是对着自己的哥哥一般。 潘子敖不是正人君子,他想带她回家,看一看这个骄纵可爱的女孩到底会不会害怕。她要走,却不是害怕,神色镇定,仿佛是有另外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潘子敖疑惑了。 在后来的相遇和窥视中,潘子敖见过安静的她、大醉的她、精明的她、忙碌的她、坐在八重樱散落的长廊里盛装的她,却再也没能看到初见时那个脆弱的她。 不过四年的时间,她到底遭遇了什么,我又错过了什么? 海边的风很大,海浪的声音传来,丛小姐熟睡的脸就在潘子敖眼前。他掐灭烟头,俯下身,吻了吻她的头顶,是玫瑰花的香味。 丛小姐眯着眼睛,张开手舒展腿,左右一看,问潘子敖:“到了?” 她抬起手一看手表,已经是深夜1点多。她埋怨道:“怎么不叫醒我,你就在这儿干等着?” 潘子敖不搭茬儿,拿起刚买的毛衣外套递给丛小姐:“走吧,海边可是真冷。” 丛小姐披上外套,一打开车门,冷风裹着海水潮湿的味道席卷进车子,丛小姐一哆嗦,拿起背包就跑了出去。她站在车边,一边跳脚一边骂潘子敖:“你真是老谋深算!” 潘子敖一边拎着大量的购物袋一边笑:“比不得你,小狐狸一样。” 丛小姐得意了一秒钟后,担忧地问:“这里黑天摸地的,不知道附近的酒店在哪儿?” 潘子敖走到丛小姐身边,伸长手臂揽着她:“不必担心,抬头就是家了。” 丛小姐这才仰头看到一座很高的酒店公寓,心里暗骂,都是阴谋! 潘子敖从钱包里抽出房卡,打开公寓时,丛小姐才反应过来:“这是你买的!” 潘子敖笑起来:“不然呢?” 丛小姐骂他:“奢侈!” 潘子敖放下手中的袋子,按开灯,伸手拉过丛小姐的胳膊:“快把你无产阶级的表情收起来,资本家的世界你混得风生水起,这话没资格骂我。” 丛小姐转过身与潘子敖面对面,左手抓住潘子敖的胳膊,低下头,想了想,跟潘子敖说:“我必须跟你说件事。” 她语气郑重,潘子敖拉着她坐在沙发上,单膝蹲在她面前,说:“嗯,你说,我听着呢。” 丛小姐吸了口气,放松了一下,看着潘子敖的眼睛:“我,不能生孩子。” 她说完,屏着呼吸等待潘子敖的反应。 他垂下细长的眼睑,表情没有变化,沉默了十几秒的样子,伸出手握住丛小姐的双手,抬起头看着她。 “生孩子这件事,我没有强求,如果没有,就没有,这也是个缘分。”潘子敖皱着眉,握紧了丛小姐的手,“不过,你说自己不能生孩子,这是检查过的吗?对身体影响大不大?抽时间我带你去看看,别落下病。你不许死得比我早。” 她的眼睛里一片雾气,使劲儿眨巴眨巴说:“我吓唬你呢,没有的事情。” 潘子敖直起身子抱住丛小姐:“你这只小狐狸,到底有多少陷阱等着我?” 丛小姐被潘子敖抱在怀中,窗外是隐约的海浪声和巨大的海风呼啸声,但她却觉得从来都没有这样安定过。 他们的交往方式,平淡、日常,是纯粹的两个成年人的行为。 潘子敖很少说情话,也很少表露爱意。而丛小姐,白天忙起来连一个短信都不记得发,但他从不埋怨。接不到电话的时候,潘子敖总是说:“别着急,你一慌张起来,又得碰倒水杯踢到鞋子。” 丛小姐一直觉得潘子敖是个娘炮,她经常嘲笑潘子敖骨子里是她的gay蜜才对。 直到有一次,她闲来无事去潘子敖的办公楼下等他一起吃饭,看到潘子敖从门口走出来,身后跟着几个下属。他站在中间,穿着一件墨绿色衬衣,拿着文件夹翻看然后签字,一边跟身后的人说着些什么,那种沉稳大气的气场立刻波及了远远站着的丛小姐。 潘子敖从人群里走出,看到丛小姐,在午后阴霾的天空下,笑起来。 他走过来牵起她的手叮嘱:“下次来直接去我的楼层,别傻站在这里,好歹也是女资本家,怎么搞得跟实习生似的这样怯怯的。” 丛小姐耍赖:“不,我要当风情女秘书,穿吊带袜的那种!” 潘子敖转头吻了丛小姐的鼻尖:“好,明天就来上班。” 极尽缠绵的一晚,最后她累到睡着,反而是潘子敖醒着。她蜷着腿,什么都没穿,长头发铺在枕头上,幽暗的灯光下,她熟睡的脸庞像羊脂玉一般润泽又甜腻。 他禁不住诱惑,搂紧了她小小的身体。 居然叹了口气。 这个女孩儿,心防如此重,到底该拿她怎么办? 第二天丛小姐一直睡到大中午,睁开眼看见潘子敖坐在不远处开着电脑在看什么,她迅速爬起来去洗澡,一句话都没有说。 潘子敖看着丛小姐光着脚裹着毯子偷偷摸摸走进浴室,不由得笑起来,到底是小孩子,还会害羞。 整理好自己,走出浴室,看到潘子敖还在看电脑,她走过去屈起手指敲了敲桌子,叫嚷着自己饿了。潘子敖伸出长手臂把她带进怀里坐下,摸着她还有些潮湿的长发说:“我们结婚吧。” 丛小姐捂着耳朵尖叫:“啊!你别说!别说!” 潘子敖笑着拉开她捂着耳朵的手:“为什么?” 丛小姐嘟着嘴,很不开心:“求婚为什么是在发生关系的第二天,好像是要让我负责,而且我衣冠不整,而且你还没有下跪,而且……连任何道具都没有!” 一连串的不满,让潘子敖忍俊不禁,他把丛小姐的头摁倒在自己肩头上,侧着脸吻了吻她的耳垂:“我只是一个提议,以后都给你补上,好不好?” 丛小姐还是摇头:“不要,我还没有准备好,我对你一无所知,我不要。” 初夏的海边,还有点儿凉。 丛小姐裹着毛衣外套,走在海滩上,潘子敖牵着她的手,走在她左边,替她挡着海风。 他们找到一处干净些的礁石,坐在上面。 潘子敖缓缓地说:“你说你不了解我,那我跟你讲讲我的事情。” 他出生在新加坡,父亲的家族在新加坡,母亲是北京人,是潘子敖父亲在英国留学时的同学。 他们全家在新加坡过了将近十年的时间,由于姥爷姥姥相继病重,母亲带着他转学来北京,父亲为了多与他们团聚,也将很多生意转移到中国来。 潘子敖的姥姥是姥爷的第一个妻子,第二个妻子并不是明媒正娶,生了一个男孩,但一直都养在外面,并没有带回家。这样的情况在当时那个年代倒也不足为奇。 丛小姐问:“那你爸爸呢,有没有第二个老婆?” 潘子敖笑起来:“没有。我也没有。” 他在美国密歇根读了大学、研究生,回国的时候与第一任女友正式分手,回来以后断断续续交往过几位女友,都是很快便散了。 他的情史,丛小姐不想知道太多,用她的话说,女人不要自找麻烦。 潘子敖的事业,大部分继承了父亲在国内的部分,外面的部分大多数都是父亲自己在管理,现在逐渐也要交给他。 丛小姐问:“你妈妈呢,在做什么?” “她是个翻译官,从前总是在忙,最近几年大多在家中做事情,没有以前那么忙碌了,不过还是会时不时出国去。” 丛小姐很聪明,她知道,如果想知道你以后嫁给他会过什么样的生活,看看他妈妈就知道了。 她不会做家庭主妇,更不会当金丝雀。 听到潘子敖这样说,她点点头,潘子敖温柔地拥着丛小姐:“你别担心,我们家很民主,你当众抽烟也是可以的,我妈妈也抽烟。” 丛小姐摇摇头:“不行,我连在大街上都不抽烟,何况是在别人家里,我爸爸也不知我抽得这样凶,你要保密。” 他们坐在海边,聊了很多很多,大部分都是潘子敖在说,丛小姐听着。 这大约是他们认识以来,说过的最多的话。潘子敖说话简练,一针见血,很坦然,丛小姐几乎不用发问。 她好奇地问:“你怎么会记得我呢?别告诉我你对我一见钟情。” 潘子敖摇头:“没到一见钟情的程度,我可没有幼童癖好。” 丛小姐用粉拳打他:“我很成熟!” 潘子敖的笑容溢满了眉角眼梢,下巴上有点点胡楂,细长的眼睛越发旖旎,丛小姐捏他的脸颊:“我真嫉妒你的美貌。” 他哈哈大笑,双手揉着丛小姐的头发:“小家伙,我嫉妒你的一切。你不知道,你有多特别。” 丛小姐伏在他胸口:“我不知道,我觉得我很平凡。” 潘子敖叹息:“我知道,你想要的都很平凡。” 丛小姐心头一酸,眼泪落在他的肩头,洇湿了他的麻布外套。 第十五章 命运往往语出惊人 当我与丛小姐提及结婚这件事时,丛小姐还是在摇头:“结婚这件事我没有准备,也从来没想过,我需要时间来告诉我这一步到底该不该走。” 我借机八卦:“那潘子敖呢,能力怎么样?” 丛小姐思考一下:“他这个人,情绪稳定,不外露,很有计划,做事聪明有头脑。按我的观察,他不是没有脾气,发起脾气来应该很夸张。包容力挺好,也许是年纪比我大的缘故。没有不良嗜好,似乎也不太沉迷任何东西,很节制。” 我看着她哈哈笑道:“你太正经了,说点儿不正经的吧。” 丛小姐脸一红,翻我白眼,然后笑眯眯地说:“很不错。”说完之后,自己也忍不住笑起来,“要不要我给你比画一下大小,真的很不错。” 我连连摆手:“这些你留着自己享用,不然我下次见到潘子敖,一定会笑场。” 丛小姐猛然停止笑容,一脸惊慌:“我……忘记做措施了。那个海景公寓里也没有这东西。” 也许是命中注定,居然真的一次就中,该来的一个都跑不了。 不过几周之后,丛小姐忙碌加班了好几天,临近中午,晕倒在办公室。 我赶到医院的时候,潘子敖正站在窗口打电话,我点头示意,他竖起手指在嘴边做嘘状。 我放在门把手上的手又收了回来,站在一边听潘子敖在说:“她人很好,年纪小,没遇过这样的事情。嗯,情绪倒是稳定。您先不用来。我先问一问她的意见。” 挂掉电话,潘子敖转过头来:“丛丛怀孕了。” 我点点头:“我估摸也是,她虽然瘦,身体倒是没那么差,这样晕倒,一定是有缘故的。” 潘子敖也点头:“她睡了一会儿,我先去买点儿东西回来,请你陪她一会儿。” 我没有说话,点了头,开门进去。一转身,就看见丛小姐睁着两只圆溜溜的眼睛看我,我抚着胸口:“你吓死我了!” “哎呀,我不装睡,他就不出去,我又不知道说什么,好尴尬。” “你都知道了吧,有宝宝这事儿。”我问她。 丛小姐拍拍床边,示意我坐下,叹口气:“我还有好几个项目没有谈完,本来还要去一趟瑞士的。”她紧接着一紧张,“可是我也一直没有戒烟戒酒,我……这,怎么办?” 我安抚她:“这不是问题,好多人都是意外有baby的,不见得个个都真的出问题。” 她手里抓着床单,有点儿紧张,想了半天,说:“算了,都是命,Ta不好,我就养着。” 我笑起来:“那看来,还是要留下的。” 丛小姐一挑眉毛:“怎么能不要,我以前没本事,现在这点儿主还是能做的。” “那你回家怎么跟叔叔阿姨说?”我担忧丛小姐爸爸的暴脾气。 她笑了笑:“还能怎么说?爸,妈,你们寂寞吗?是不是经常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女儿我为了解决你们孤单的老年生活,提前预防你们一个不小心得上老年痴呆,特意寻一秘方,现在这方子已经抓好了药,十个月后立刻见效。喏,这位就是为您二老写秘方的神医,潘子敖先生。快,给我的父皇母后跪下。” 丛小姐活灵活现地正在表演,门一开,潘子敖拎着东西站在门口,忍着笑,身后的小护士端着注射药盘憋得直哆嗦。 丛小姐一傻,“嗷”一声用被子蒙住自己的头,我们仨人放声大笑。 潘子敖笑眯眯地说:“本来还怕你不要我儿子,这下放心了。” 丛小姐大声反驳:“是我儿子,跟你没关系。” 空气一僵,潘子敖脸色有点儿不太好。我站起来小声说:“改天来看你,这几天你保重身体。” 丛小姐点点头,没有说话。护士也快速插上体温计收拾东西走了出去。 潘子敖坐在床边,像个大人在诱导犯错的孩子:“丛丛,你自己养,很辛苦的。我愿意一起养,我妈妈也愿意帮忙的。” 听到这话,丛小姐抬起脸:“什么?你怎么就告诉家里了,我连你爸妈都没见过,头一回见就是个大肚子,像什么样子。” 潘子敖摸了摸丛小姐的脑袋,她赌气别过头,不理他。 “丛丛,我妈妈刚才要来看你,我让她别来,先问你的意思,如果你不生,我尊重你。” 丛小姐气得甩开潘子敖的手:“我要Ta,不要你。” 潘子敖又好气又好笑:“那你先吃了饭,才有力气不要我。” 丛小姐抽空叮嘱秘书来安排工作,一边打电话一边摸着平平的小腹,觉得很神奇,里面真的有个baby? 第二天,丛小姐便出院带着潘子敖回家,见爸妈。 饭桌上吃到一半,相谈甚欢的时候,丛小姐从包里拿出一张B超检查单给她妈妈看。 她妈妈看了半天,抬头跟丛小姐爸爸说:“丫头怀孕了。” 丛爸爸放下正在跟潘子敖相碰的酒杯,沉了沉气,说:“拿来我看看。张阿姨,帮我拿眼镜过来。” 他戴上眼镜看了好半天,叹了口气:“你啊!”停了好大一会儿,“生吧,家里也缺个热闹。”然后站起身跟潘子敖说,“你跟我来书房。” 丛小姐得到恩准,高兴得又吃了一碗饭,把潘子敖进书房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丛小姐妈妈倒是在书房门口假装路过了好几次,直戳着丛小姐的头说:“没心没肺呢你。” 她喝着鸡汤,含含糊糊地说:“没事,他鸡贼着呢,不怕。” 丛小姐妈妈坐在她边儿上,摸着丛小姐的胳膊,突然很感伤:“这就要嫁到别人家去了。” 丛小姐大义凛然:“不嫁。” 她妈妈吓一跳:“胡说什么你。” 她振振有词:“我生孩子跟他没什么关系,结婚跟生孩子是两码事。” 气得丛小姐妈妈转身就去跟保姆絮叨丛小姐从小就不听话,3岁摔了脑门留了个疤到现在还有印儿,7岁把班里男孩打得人家妈妈带着儿子上门来说理。 丛小姐爸爸跟潘子敖谈了什么,丛小姐不得而知。 她盘着腿坐在沙发上跟她妈妈挤在一起看她妈妈的刺绣手艺时,她爸爸站在楼梯口,跟她说:“这几天公司的事情你不要多管。老李你准备东西。”丛妈妈点点头应下。 言下之意要丛小姐快点嫁过去。 丛小姐急急地喊了一句:“爸爸!” 她爸爸瞪了她一眼:“你养好身体,什么都别管。”接着,又低着声音埋怨,“这孩子,真是什么事情都着急。” 潘子敖站在一边,笑得跟黄鼠狼似的。 丛小姐妈妈招呼潘子敖下来吃水果,一边指着丛小姐说:“你再敢把这个什么平板支棱在肚子上写邮件就试试。” 丛小姐一吐舌头,起身放在桌子上,蹲在地毯上写。 潘子敖笑眯眯地从身后抽出一个沙发垫子递给丛小姐:“喏,垫着点儿。” 丛小姐白他一眼,放在屁股底下,手指头还戳着潘子敖的腿:“都是你,都是你。” 丛小姐妈妈一边绣花一边问:“你家里知道这事吗?怎么说啊?” 潘子敖正经答道:“都知道了,我爸妈的意见是先看丛丛怎么说,结婚随时都可以,房子我有。想问问阿姨的要求,我回家尽快准备。” 丛小姐妈妈点点头:“房子不要太大的,丛丛奸懒馋滑,又怕黑,大房子住不惯。离我跟你叔叔近一点儿,我们好照顾。对了,丛丛见过你父母了吧?” 潘子敖有点儿不好意思:“还没有。” 丛小姐看着他窘迫的样子,转头跟妈妈说:“我太忙,没工夫见呢。” 她妈妈瞪了她一眼:“你还有理,交往了这么久,不见人家家人。” 潘子敖却照实说了:“我们在一起也不过三个多月。” 丛小姐妈妈用震惊的表情看了看潘子敖,又看了看丛小姐。 丛小姐又羞又气,说:“我就说不结婚,你们非要我结婚!你们看着办,我不管了。”起身气哼哼跑去阳台。 潘子敖跟着丛小姐走到阳台,手里握着一杯热水,抓住她冰凉的指尖,握在水杯上。 “丛丛,你想做什么都可以,我知道我们认识不久,不足以让你信任我。你好好养身体,我们不着急,好吗?” 丛小姐鼻子一酸,吸着气,喃喃地说:“这一切来得太快,从你出现到孩子,没有一件事是在我的控制里,我不喜欢这样,也不习惯这样。” 潘子敖揽住丛小姐的肩膀,拍着她的后背:“别怕,有我呢。” 丛小姐妈妈坐在沙发上,心不在焉地绣着花儿,看着阳台上两个人亲密地抱在一起,看着丛小姐红红的鼻头,心里盘算,给外孙绣个什么花样的肚兜呢? 丛小姐盘算了几天,到底为了孩子好,该做的事情不能一件都不做,于是决定随潘子敖去他家看看。 潘子敖的父母很好,新加坡世家的爸爸儒雅,不怎么多话,笑起来的时候一边居然还有酒窝。大约是翻译官的缘故,妈妈说话快准狠,总是一边扶着眼镜讨论电视上的东西,一边挤对老公或者儿子。而潘子敖和爸爸笑眯眯地坐在一边,都不反击,有时候对视一下,露出无奈的表情。 丛小姐吃完饭佯装礼貌要去洗碗,嘴里虽然说着,到底没站起来。 潘子敖的妈妈瞪了潘子敖一眼:“你媳妇儿怀孕,你不麻溜儿鞍前马后的,等什么呢?这时候想起来装什么贝勒爷!” 丛小姐一头汗,坐在一边暗暗想,都说母亲决定了儿子对女性的第一审美,丛小姐可算知道为何潘子敖会喜欢她这个张牙舞爪、古灵精怪又女王范的女孩了。 看电视的时候,丛小姐想起要看看潘子敖的旧照,其实是想知道未来的孩子大概的样子。 潘子敖去找照片时,潘子敖的妈妈叫了一声丛小姐的小名,说:“我太凶了吧,哈哈,原本还想装个好婆婆给你看看,哎呀,一放松就给忘了。你别介意。” 丛小姐捂着嘴笑:“阿姨,我知道。我倒是很喜欢您这样的人。” 潘子敖的妈妈笑起来,看得出来年轻的时候也是个美人,细长的凤眼,潘子敖是遗传了妈妈的美貌。 “丛丛,听说你是自己在管着一大摊子的事情。” 丛小姐点点头:“嗯,家里的。” 潘子敖妈妈放低了声音:“阿姨觉得,你还是接着管,别听潘子敖的。我当时怀着潘子敖的时候,就是因为听了他爸爸的话,什么也不做,结果生完孩子自己跟傻子似的,出国去研讨,连几句话都忘得一干二净。当然了,你要愿意在家歇着,也是可以的。阿姨不太会做饭,但是谁做得好,倒是很清楚。” 说完,很郑重地点了点头,好似要丛小姐相信她的品味一般。 丛小姐憋着笑,直点头。 潘子敖拿来相册,看着他妈妈在正经地看书,瞧瞧丛小姐:“我妈一定又跟你说我坏话了吧?” 丛小姐笑眯眯地说:“对啊,说你之前带回来的姑娘都没有我好看。” 潘子敖瞪了丛小姐一眼:“胡说八道,我哪带别人回来过。” 丛小姐自顾自地翻起相册,指指点点地问潘子敖:“这是几岁?看起来好可爱。哎呀,你长趔巴了。这是裸照吗?” 从几个月到十几岁的潘子敖,一页一页在丛小姐眼前展开。潘子敖抱着丛小姐,一边跟她讲,一边手覆在她还很瘦很平的肚皮上。 丛小姐抬起头,看着潘子敖认真的神色,迷宫一般的心里不知道什么地方破了一个小口子,流进了一条暖暖的溪流。 翻着翻着,丛小姐的目光被一张全家福吸引住了,问潘子敖:“你家里也是这么多人吗?” 潘子敖用手指抚着丛小姐的指尖:“对啊,这是我妈妈家。我联络不算很多,毕竟不是一处长大的。” 丛小姐盯着照片,一瞬间犹如五雷轰顶。 她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一个一个问:“这是谁?这是舅舅吗?这是谁?这个呢?” 一直问到一个看起来20岁的男孩子:“这是你弟弟吗?” 潘子敖说:“这就是姥爷的另一个妻子的孙子,他跟他爸爸都随那个姥姥姓。” 丛小姐蜷起发抖的手指,问:“他们在北京吗?” 潘子敖摇头:“不在,在深圳很多年了。” 丛小姐将眼睛闭上,叹口气:“我有点儿乏,你送我回家吧。” 一路上,她下意识地用右手紧紧攥着左手无名指,那枚戒指,它静静地躺在丛小姐的抽屉深处,藏在一个小盒子里,犹如这个人一般,他住在丛小姐幽深的心海里。 她颤抖着声音,问潘子敖:“那个男孩子看起来应该是跟我差不多年纪吧。” 潘子敖发现她的异常,左手开车,右手准备握住丛小姐的手时,发现她双手紧紧握在一起,好像手里有什么特别珍贵的宝物一般。 他关切地问:“丛丛,你是不是冷了?” 她摇头:“没有,我只是很好奇。” 潘子敖找了个巷口拐进去,停下车,看着丛小姐说:“别害怕,这是姥爷自己的事情,我们家里再没有这样的例子。” 丛小姐点点头:“只是觉得这孩子可怜。” 潘子敖伸手抱住丛小姐:“你净愿意为别人操心。说起来也奇怪,他应该比你大一岁多快两岁,前年要结婚的,后来临到跟前了,不知道为何,又取消了。” 这句话,就在丛小姐的耳边响起来,好像很近,又好似有一公里那样远,带着尖锐的刀子,狠狠地戳进了她的耳膜,连带着她的心一同疼了起来。 她忍了又忍,大口喘着气,跟潘子敖说:“我要回家。” 潘子敖很疑惑,但他也很冷静,送丛小姐回家后,叮嘱了几句便离开。 她抑制着想抽烟的冲动,只是夹着一支烟,坐在黑暗里的床上,眼泪无声无息地落下。 是他。 难怪他那样强烈地表达过不来北京的意愿,难怪他总是会避免谈起自己的家庭,难怪丛小姐的家庭会给他那样大的压力。 丛小姐回忆起自己曾经形容过的命运,嘲弄地笑了。 她左手握着那枚戒指,右手反复摩挲着手机,她记得他的号码,喝高了记得,哭累了记得,难过了记得,恐怕连失忆了,也记得。 耳边响起潘子敖的那句话:“前年要结婚的,后来临到跟前了,不知道为何,又取消了。” 取消了,是因为那次我们最后的相聚吗? 丛小姐痛恨自己,从来都没有这样痛恨过自己,为什么要那么任性。自己的不管不顾、任性、孩子气,到底对别人的生活和人生造成了多少伤害。 黑夜里,她按亮了手机又关掉,按亮又关掉。 那些回忆,是一条找不到开头的线,松松垮垮地圈在她的心口,每动一下,就牵扯出撕裂的疼。 方宸宇的脸在眼前与潘子敖的脸相映着,重叠在一起。 原来,是这样像。 他们都不是双眼皮,都有着很高很直的鼻子,下巴都有些方。个头也是一般高,都是偏瘦一些。 潘子敖遗传了妈妈的美貌,方宸宇何尝不是有着同样的血液流在身体里。 眼泪一大颗一大颗落在手机屏幕上,丛小姐从未这样无力过,她想起一首歌,里面似乎有句歌词: “你说我们很渺小,躲也躲不掉,命运的心血来潮。” 丛小姐想起那年过生日,方宸宇来北京见她,送给她一个神秘的生日礼物。 她打开一看,是一对皮影,新郎官和新娘子,大红色的吉服,新娘子大大的眼睛含情脉脉,新郎官高挺的鼻子眉目传情。 丛小姐知道方宸宇的心意,轻轻地说:“谢谢,亲爱的。你怎么知道的,我真的很喜欢。” 方宸宇抱着丛小姐细细的腰:“我们在柬埔寨的时候你说你最喜欢《大明宫词》的情节,一个是太平公主掀开了薛绍的面具,一个便是玩皮影的情节。我没看过这样文艺的剧,回家特意翻出来看了看,去订做了这一副皮影给你。我还学了怎么玩呢,来,我们来玩。” 丛小姐想起这些,爬下床,翻出柜子里那副皮影,灰尘呛得她睁不开眼,泪水模糊。 她开了一盏灯,装上棍子,对着墙壁操纵着新娘子,她摇曳身姿,一如方宸宇与她一起玩的时候一样漂亮。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 丛小姐想起自己成人礼上唱的是《游园惊梦》,她爸爸当时笑她:人家都学芭蕾学钢琴,只有你天天自己瞎琢磨,怎么都不去练习班,宴会上表演唱昆曲,也就你能想得出来。 她想起爸爸来,嘴边露出笑容。 他一准儿不会知道,这么多年,自己的昆曲一点儿也没忘。 丛小姐就那样握着那副皮影,哭累了,趴在床头边的地毯上睡着了。 第十六章 证明比接受更勇敢 还是那棵大树下,她痴迷地看着落日,殷红的晚霞铺展了半边天还要多,太阳一点点沉下去。 她在这里等了一天却依旧没有等到他,不是说好了要一起再看一次落日吗? 心也一点点沉下去。 “丛丛!丛丛你醒醒!” 她睁开迷蒙的眼睛,奇怪地看着慌张的潘子敖。 她还沉浸在刚才失望的情绪里,望了望外面的天色,仿佛是一大早的样子,灰蒙蒙的,不怎么亮。 原来,曾经以为会持续一生的深爱,就这样,在两年的时间里过去了,消失了;曾经觉得会记得一辈子的人,就这样,在遥远的地方过着只属于他自己的生活,远离了;曾经承诺给彼此一秒钟的表白,就这样,在现实的洪流里悄悄地随风而去,细不可闻。 她闭了闭眼,前所未有的疲惫。她觉得自己像一个被掏空的乌贼,只剩下那些胡乱伸展却毫无意义的爪子。 唉。 27岁的丛小姐居然开始叹气了。 原来,人就是在这一刻变老的。 潘子敖眼眶微红,抱住丛小姐,声音有点儿发抖:“你的手机没有人接,我一着急,就去你妈妈那儿要了备用钥匙来开门。你,真是要吓死我!” 丛小姐缓缓伸开胳膊,回抱他,哑着嗓子说:“你别说什么,我妈一着急就高血压。” 潘子敖摸着她发肿的脸和眼睛:“什么也没说,就说你找不到钥匙,我替你回家来拿。” 她听了,安心地点点头:“嗯,那就好。” 潘子敖收紧胳膊抱着丛小姐,把她放在床上,走进浴室,随之里面传来哗啦哗啦的水声。 丛小姐一别脸,眼泪滑过眼角,渗进了发丝。我对不起的人,居然这样多。 潘子敖走出浴室,脸色已经如常,手中拿着丛小姐惯用的毛巾。他坐在床边,细细擦着她浮肿的脸、眼睛、鼻头。 丛小姐将脸颊靠在潘子敖手掌里,眼泪不自觉地落下:“潘子敖,对不起。” “我爱你。”潘子敖打断她,好像知道丛小姐要说什么似的。她冰凉的手拉住潘子敖的手掌:“你听我说完。第一,孩子我是要的,这个你放心。第二,我可能需要一点儿时间来考虑一些事情,请你谅解。第三,关于我的过去,你有权利知道一些。第四,对于你而言,不要因为我怀孕,而跟我结婚。第五,跟我爸妈、你爸妈都先不要提这些事情,我们尽量自己解决。” 哪怕这样大的变故,她依旧是冷静而有条理的。 潘子敖点点头,握着丛小姐的指尖。 “我今早打电话给你,没人接听,当时只是以为你睡觉听不到。但,第二个、第三个,你一直都没有接,你不知道,我有多慌。丛丛,我当时只有一个想法,不能让你再消失在我的生命里。我没有那么好的运气,不可能有那么多机会等着我去抓牢你。” 潘子敖说着话,看着丛小姐的眼神,充满了珍惜。 “我今早开门的时候,竟然拿不住钥匙,我也不瞒着你,我怕你去拿掉孩子。我这才意识到,这孩子居然是我留住你的唯一砝码。” 潘子敖低下头,丛小姐从来没见过这样挫败的他,他穿的还是昨天的衬衣和裤子,鞋子的鞋带都没有系好。他曾是那样注重细节的人,连袖口都搭配完好。 她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脸颊,叹口气。 “你帮我倒点儿热水好吗?” 潘子敖起身去热水、倒水,丛小姐隐约听到他在电话中跟别人说工作的事情,末了,低低地说了句:“那件事,中午之前快点儿查到。” 她双手抱着白色蕾丝花样雕刻的水杯,喝了口水。 “不要去查了,我告诉你。帮我拿来我的钱包。” 丛小姐打开钱包,从里层翻出那张小小的拍立得照片递给潘子敖。潘子敖接到照片,看了半天,说:“这样的你,我几乎不曾见过。” 她垂下眼睛,眼泪再次落下。 “我们在吴哥窟偶遇认识,几个月的相爱,因为现实分开,最后一次见面是他婚礼前夕。我并不知道他没有结婚,我们毫无联络。” 丛小姐指着地上滑落的戒指和皮影说:“这,都是我跟方宸宇的回忆。” 潘子敖看着戒指,轻声说:“我一直以为这是宋敛给你的。” 丛小姐浅浅地笑了笑:“我跟宋敛之间虽然时间久,他也改变我很多,但论起感情,反而是与方宸宇更深。” 三言两语,故事已经说尽,丛小姐心中叹息:我总以为我们的这出戏,剧本很长很深。 从前,她的唇,柔柔软软地落在他的脸颊上,看着他的眼睛,突然笑出声来,摇着他的臂膀撒娇,他无奈地摸摸她的头顶,任她蜷缩在怀抱中。 后来,电话这头是她的抽泣,那头是他吸烟的侧脸,她听得到,他的心在叹息,在徘徊。她用尽力气说分开,握紧心脏点头,泪水一颗一颗砸在水泥地上,化作一摊叹惜。 最后,都只是尝试着,用心上的血和咸涩的液体,换回一场场关于时间和痛苦的见证。她后退得越来越远,扬起优美的手臂,他伸出指尖,却连她微笑的唇角都留不住。 在她的脑海中,这些深深浅浅的回忆,终归都会不见了的。 他待自己不薄,她也无须执着。 丛小姐拉着潘子敖的手,一点一点将手蜷缩在他大大的手掌里,她说:“潘子敖,能不能让我给他打最后一个电话呢?” 他点点头,瓮声瓮气:“我回避一下。” 丛小姐摇摇头,用了力气拉住他:“不,你就在这儿听着吧。太多话也不必说,你可以听。” 潘子敖递给她手机,看着她伸出白皙的手指在屏幕上毫不犹豫地按下方宸宇的号码,发亮的手机映着她粉色的指甲,像某种动物的爪子,长长的头发遮住了她的表情,看不清是悲伤是期待还是犹豫。 潘子敖心里有一种难以言说的疼。 这个女人真是直白而残忍! 电话通了,嘟,嘟,嘟。 “喂?” 丛小姐一时语塞,一个音节都无法发出,而这熟悉又遥远的声音,像一只巨大的手将她拉进回忆的黑洞。 “点点?”电话那头的呼唤彻底打破了她的硬撑。 眼泪落下,她憋着气,努力调整呼吸,不想还是被听出来了。 “你别哭。点点,你怎么了?” 丛小姐颤抖着嘴唇,使劲儿咬住下嘴唇,憋了一口气,才顺利说出完整的话:“哥哥,我没事。我,只是想问你,好不好?” 他沉默一会儿,开口说:“我很好,你别哭,要乖。” 丛小姐不由自主地点点头:“嗯。哥哥,我怀孕了,要生小宝宝了。” 又是沉默,随即她听到他说:“真的吗?生个小点点,一定很漂亮。你结婚了?都不请我!小气猫,这样记仇。” 她笑了一下:“呵,哪啊。没有办酒席,我又着急了,不按照规定来。” “你呀,不听话。” “哥哥,你结婚以后怎么样,有没有生小宝宝?” 这次他倒是回答得很顺利,语气稳定:“还没有打算,工作很忙。你先生,我跟你取经。” 他还是没有说实话,丛小姐抬手捂着眼睛,泪如雨下。 “哥哥,那我挂了啊。” “嗯,好。你照顾好身体,当妈妈了就不要那么任性,乖一点儿。点点长大了……” “嗯,再见。” “嗯。” 沉默几秒,他好好地、郑重地说了句:“再见。” 她的左心房住着他,右心房住着思念,听得见声音却永远触不到对方。她很努力地抑制去想去爱去怀念,就好像咳嗽的人想要拼命压抑不出声一样难。 丛小姐在心里跟自己说,再见。 她抬起泪眼,看到拧着眉头的潘子敖,他手里握着的毛巾被捏得变了形。 可她的声音突然就冷了下来:“你也听到了。” 潘子敖转过脸,平时满面明朗的面容上却有一些压抑的愤怒:“丛丛,你总能把人逼疯。” 她看着他,冷静的声音几乎成了冷漠:“对!这就是你所不认得的我、冷漠的我、可怕的我。你说爱我,可你到底了解不了解我,就能说爱我!你说你娶我,你到底知不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你就要娶我!” 说到最后,眼泪喷薄而出,她左手抓着被角,脸颊甚至都涨红了,眼皮浮肿,牙齿咬着下唇瞪着他。 他看着哭着大吼的丛小姐,这确实是他从未见过的样子。 但,如此真实。 她很坚强,因为她了解脆弱会变成怎样。她充满戒备,因为她尝过哭着睡着的滋味。 潘子敖没有说话,他想伸手擦擦她的眼泪,那些大颗大颗滴落的泪水,让他的心充满了后悔,后悔自己没能早早抓住那个逃跑的女孩,才让她受了这么多苦。 她好像一只竖着刺的刺猬,一把拍开他伸出的手,继续朝他大吼: “我告诉你!我不善良,我少年时就跟着哥哥们一起打猎,我爸爸是军人,我骨子里有着血腥暴力的基因。害过我、整过我、阴过我的所有人,我全部都用自己的方法还回去。我阴险又奸诈,我现在拥有的一切,都干净不到哪儿去。我不是小白兔,我不可爱,我这样朝着你大喊大叫,这在很多年前是我的常态。这个世界上除了我爸爸,没有人管得住我。我3岁的时候,我爸爸用皮带抽我几十下,我也不曾求过饶。我也不单纯,你们男人玩的那些花样我都见过,我交过无数个男朋友,我还为了宋敛流过一个孩子!我还为了寻求某种庇佑和安全,差点儿嫁给另一个人。潘子敖,我告诉你,我跟你爱的那个人,根本不是同一个!你爱的是谁?要娶的人是谁?不是我!” 丛小姐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大口喘着气,一垂头看见那只手机,想到这手机里刚才传出的声音,她更加愤愤不平,为什么?为什么我都要好好过下去了,你还要来招惹我?为什么不去结婚?为什么不能好好的? 太多的情绪,让她抬起手中的电话,随即摔向面前的实木地板,手机炸得四分五裂,连地板都磕出了印子。 丛小姐看着地上破碎的手机,犹如破碎的过去和破碎的自己。 她看着手机还不解恨地向潘子敖挑着下巴吼:“你看,我还喜欢摔东西。你不要忘了,你第一次见我,我就是这样摔了东西!” 她想,自己这样失控,确实不是个好妈妈。 宝宝,真对不起。 想到这里,她又号啕大哭,缩起双腿,捂着脸蒙在被子里。冰凉的丝质被面贴着她的脸,毫无温度。 潘子敖就坐在她面前,一直看着,半天没有说话,直到她颓唐地蒙着脸大哭,才叹了口气,抱住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她。 他用一只手一下一下拍着她的后背,口中念着:“哭吧,累了就说。干吗憋成这样,委屈自己为难自己。” 潘子敖什么都知道,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丛丛,我遇见你的时候,就知道你不是个寻常的女孩。一年前我就认出你,暗地里跟了你那么久,我不是没有犹豫过。但再大的犹豫,也抵不上我爱你。你说你需要时间,那我给你时间。我已经比你大这么多,再等等也无妨。你不是一直想去美国学习,那你去吧。家里有我照应,公司里的事情现在已经上了轨道,你去做想做的事情,有事情总还有我。” 她闻言,哭得更加伤心,好像要把一辈子的眼泪都流干。 不知道哭了多久,竟然沉沉睡去。 潘子敖将丛小姐放平,调整好枕头,看着这个脸上还挂着眼泪的女孩,心疼极了。 他三十几岁了,她的苦,怎么能不知道。那些压力、辛酸、钩心斗角、悲凉、人情冷漠,当初哪一样不是险些要击倒他。在非洲的每一天,命都不在自己手里,而她呢,在北京城里张牙舞爪,却也是在刀尖上活着的人。真不知,这个瘦小的女孩子,是怎么一边受着感情的苦,一边咬着牙将一个家族集团从困境扶持到平稳状态。 潘子敖叹口气,抚着丛小姐的睡容,吻了吻她冰凉的鼻尖,关上卧室的门,走了出去。 他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看见一墙的唱片、书籍、古怪的艺术品、她画的画,还有那一墙的酒瓶。 多少个深夜,她就是坐在这个沙发上,喝着酒,睡不着,没有人陪伴她,没有人能够帮她。 想到这里,他给我打了个电话,大致告诉了我这些事,我听完后对他说:“她绝望的不是爱而不得,而是无法平静的命运。” 这句话让潘子敖沉默了好久,他说:“我明白了,让她走吧,离这里远远的,享受一下一个女人应该有的喜乐生活。” 挂了电话,我想,这才是丛小姐最应该嫁的人,能够让她勇往直前战斗,却不怕腹背受敌的人,能够让她安宁自由,却不会砍掉她的翅膀的人。 第十七章 走的人反而最难过 再次醒来,已经是下午。 她恍惚中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冗长的隧道里,怎么都走不到尽头。 饿极了,肚子里空得就像是被神偷洗劫一空。眼睛已经肿成一条缝,后脑勺很疼,这感觉很久没出现过,跟宿醉差不多。 她摸到床头柜上的眼镜,拿起来戴上,看到眼前的地板已经被扫干净,留下几道触目惊心的刮痕和不大的坑。 真是要命!难道是得了失心疯? 丛小姐昏昏地站起来去倒水喝,心里骂自己,很多年都学习控制情绪,结果还是失败,越活越倒退。 她坐在餐厅里,看见阴阴的天压在这个城市上方,和清晨的时候也没有什么明显的区别。北京常有的天气,总让她忘记时间。 捧着热水杯坐在餐桌前正发呆,就听到门锁被打开的声音。 她扭头,看到潘子敖走进来,他看她已经起床,声音清冷:“我给你熬了粥和鸡汤,热一下给你喝。手机买了新的,卡没有换。” 说着把手里的便当盒和手机袋子放在餐桌上,转身进了卫生间。 丛小姐想起早晨自己泼妇的样子,低下头,闷闷地应了一声,默默打开便当盒,低着头吃起来。 粥和鸡汤被她一扫而空,潘子敖站在一边看着她吃光抹净,情绪才好了些。 他拿起便当盒走进厨房去洗。 丛小姐溜达到冰箱前拿出冰袋,敷着肿得有碍视力的眼皮,磨磨蹭蹭想说点儿什么,但又碍于面子无法开口。 潘子敖洗着碗,手脚麻利,冲完之后放进消毒柜。转过身,看着偷偷摸摸的丛小姐,沉着脸说:“过来!” 丛小姐听话地走过去,刚在他身边站定,潘子敖打开窗户,抄起手边的一只碗就砸向外面的露台,巨大的爆裂声,吓得她一声尖叫。 “这是我的碗!”丛小姐愤怒地大喊。 “嗯,声音很大,看来你吃饱了。”潘子敖慢悠悠地说。 丛小姐继续大喊:“你凭什么砸我的碗!” 潘子敖说:“我为什么不能,你可以,我就不可以吗?” 丛小姐吃瘪,转头就要走。 刚一转身,就被潘子敖抱住,他口气霸道:“你想发火可以,但是一定保证不伤到自己。以后你不开心,可以砸东西,我们找个空地,爱怎么砸都可以。要还是憋着,那我就会帮你砸。” 丛小姐气鼓鼓地用手戳着潘子敖的头:“你把垃圾扫干净。还有,我那只碗很贵,你必须买个好东西补偿我。” 潘子敖笑起来,抓住她的手指:“不愧是女资本家!” 丛小姐看着潘子敖的笑颜,心里一疼,她定了定神色,开口说:“我们出去找地方坐会儿吧。” 潘子敖知道这是迟早都要来的时刻,点点头:“你去收拾一下,我等你。” 她转身走进衣帽间找了件金色切割样式的无袖连衣裙,套了件很薄的黑色丝绸西装外套。打开鞋柜要拿荧光黄尖头高跟鞋时,手停了一下,换了双米色斑马纹的平底鞋。随手翻出暗色漆皮的手包,塞了手机、银行卡、钥匙和一支大红色口红进去。 她速度很快,也没有化妆,涂了口红,手里拎着大墨镜站在衣帽间门口。看见潘子敖手中拿着那枚拾起放在床头柜上的戒指,若有所思的侧脸,那么悲伤。 他看了一会儿,手心里握着戒指,闭住眼睛,眉头皱起来。半晌,才放下。 直到丛小姐轻声提醒:“我好了。” 潘子敖转过头,脸上的神色已经换为柔和的关怀,他端详着丛小姐,看看平底鞋说:“很听话嘛。” 她笑了笑:“我是个负责任的大人。” 他们出门,潘子敖开车带丛小姐去常去的一家会所。挑了个安静的角落,她陷在沙发里,想了半天要了一杯热牛奶。 潘子敖要了杯大红袍,他跟丛小姐爸爸一样爱喝茶。 茶叶在杯子里缓缓展开,犹如慢动作的舞者,诉说的是情绪短暂的绽放。 情债无处还,生生世世不相离。 没有人能预料到一切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宋敛如果收起那些多余的温柔和怯懦,恐怕早已经抱得美人归;方宸宇若是知道丛小姐的决绝和勇敢,就不会轻易放弃他们的缘分;周非要是在关键时刻也能精心布局处处谋划,会发现其实芳心暗许。 繁花似锦,谁知那落下后的残败入泥,而松柏平淡,无人注意四季常绿已过百年。 长情者常被情伤,无情者最是有情。 人生如此跌宕,命运这样戏谑。丛小姐想起我常说她是个奇葩这话,此时却真真是奇葩得够呛,不由得觉得无奈。 她握着手里的热牛奶,想了想,开口问道:“你昨天说的话还算数吗?” 语气充满试探。 潘子敖抬头,对这句话好似一点儿也不意外,他点头:“算数。” 丛小姐松了一口气:“我想去美国待一段时间静一静。” 停了停,她继续说:“结婚的事情,缓一缓。我跟我爸妈来说,你也去跟你家里打个招呼。” 潘子敖没有问要走多久,只是说:“那好,明天我去你公司里了解一下,有问题可以直接找我。家里的事,我会处理好。” 他又想了想,终究是不放心她也舍不得她:“你一个人去,照顾得了自己吗?” 丛小姐淡淡一笑:“完全没问题,我没有那么脆弱。公司里,明天我跟你一起去。” 他们就像谈合同一般,一件一件,一条一条,达成协议和解决方案。 说完这些,两个人反而相对无言。 他看着这个女孩,她怀着自己的孩子,此时这样冷静,几个小时前刚刚那样激烈暴躁,他们才认识几个月而已,却深深嵌入彼此的生命中。 好似六年前那一晚的偶遇,就注定了她一定会再出现在他的人生里。 潘子敖等了很久之后,开口问:“你很爱他?” 这句话是问句,又好似是陈述句。 丛小姐没有抬头看他,只是轻微点了点头。 她又迟疑了一下,说:“他是第一个与我相爱的人。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便是你爱着一个人,偷偷看他的时候,发现他也用充满爱意的眼睛看着你。我们是因为现实分开,所以,感情没有受到破坏。当然,既然是我放的手,我也不会再回去。” 潘子敖听了,五味杂陈,仍然强打精神点了点头:“这的确是你的性格。” 丛小姐无声地笑了,她嘲笑自己,这样强悍,到底为了什么呢? 她喝了一口牛奶,杯子边沿印着她纯正的红色唇印,不大,但在白色牛奶的映衬下,红得像血。 “关于方宸宇,我昨天本来是想跟他说我跟你的事情,但他不肯承认没有结婚这件事,那我也就没有必要再说下去。” 她到底,还是不愿意伤到方宸宇。 潘子敖的心中就像被那天海边的夜风吹过一般冰凉。 这个话题已经没有接下去的必要,他翻着手机,看了看,说:“周末走,可以吗?” 丛小姐按亮自己的手机,还有三天,点点头:“可以。” “你去了,可以住我的房子,在……” 潘子敖准备打点好她的生活,却被她打断:“不,我大学毕业本来是准备去美国的,爸爸很早在旧金山买了房子,够住。还有几个朋友在那边,都能照顾我。” 潘子敖点头:“你去了准备做什么?” 她思路清晰:“我有个好友在旧金山做艺术摄影师,我一直想学,去了找她介绍我去上短期班。” 她打点得这样好,一定是不会回来了。 这样理智又冷漠的丛小姐,让潘子敖更加心凉。 潘子敖沉默了十几分钟,丛小姐很专注地在想这三天要做什么事情,拿出手机在写计划。尛說Φ紋網 她肿着眼睛,低着头按手机,时不时停下来思考。小小的下巴,这几天好不容易胖了点儿又折腾瘦了。头发盖在胸前,乌黑,有些毛躁,她是自来卷,连睫毛都是卷翘的。 老人都说自来卷的孩子聪明又倔强,潘子敖想,说得真对。 潘子敖订好机票,短信通知秘书明天早晨跟他一起去丛小姐公司开会,又跟家里打电话说了中午一起回家吃饭的事情。 丛小姐听到他结束通话,抬起头,问:“我又在任性,对不对?” 潘子敖笑了笑:“不,这是你的优点。” 这样淡淡的一句话,让她的眼泪涌出眼眶,伸手抹了一把,笑了:“怎么一怀孕这样爱哭。”紧接着说,“明天去你家里,我来解释。” 潘子敖刚要说话,她摇摇手,阻止了潘子敖快要冒出嘴巴的话,快速地说:“不,让我来说。我还有个优点,非常有担当。” 三天的时间,真要是过起来,非常快。 丛小姐在家里刚开口说要去美国,她爸爸深深望了潘子敖一眼,没有说话,反而是妈妈有些着急地问道:“是公司的事吗?不着急的话,等稳定一些再去嘛。” 潘子敖开口解释:“是因为我们俩商量了一下,趁着她怀孕,让她在国外静养。您也知道的,在北京总是每天都有事情打扰的,公司里不可能不管,丛丛又是个闲不住的人。这次去美国也可以学一学她喜欢的东西,修身养性嘛。” 丛小姐在一边点点头,倒也说不出什么来。 丛小姐的爸爸沉默几许,终于开口对自己的妻子说道:“孩子长大了,你也就别管那么多了。”说完后转过脸看着丛小姐说,“你从小就是这样,买一件衣服都要自己说了算,东西挪了位置都要发脾气。现在也是要当妈妈的人了,要学着胸怀宽广、不拘小节,你若是不能放下自己,就不能做好准备迎接新生命。道理你也懂得很多,去放松和学习未尝不可,但是你要记住,人活着,本来就不是一件轻松事,放平心态面对一切,不能因噎废食。” 一番话,让丛小姐羞愧不已,自己的父亲总是这样透彻,好似这世界上什么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就像那一年自己要跟方宸宇走,父亲说的那句话一般,现在想起来,症结原来一直都是自己以为的那样简单。 吃过饭回到她的家中,潘子敖帮着她准备行李,她才发现自己值得带走的东西其实那么少,不过就是衣服、鞋子、包和一些日用品,而太多东西,对她都已经没那么重要了。 走的时候,她站在住了四年的房子里,环视一周。那么多回忆,那么多人,那么多过去,就这样,都留下吧。 她转身关上门,留下一屋子满满当当爱过的证据,什么都没有拿走。 到飞机场的时候,两家的大人都来了,他们四个人只得在T3进行了第一次会晤,互相握着手,倒也不觉得尴尬。 丛小姐行李不多,大箱子一个。她穿着丹宁布的连衣裙,黑色丝绒平底鞋,长长的头发简单绾在后颈上,丝巾随意系在脖子上,虽然月份小也看不出肚子,但是莫名地就有一些当妈妈的气息。 我站在一旁,很多次都想开口说些什么,却最终没有开口,只与她抱了抱。 她知道,我想说的,她一定都知道。 潘子敖的妈妈拿出一个小小的红包,跟丛小姐嘱咐:“阿姨的意思,吃好喝好,别亏待自己,其他的都是次要的。子敖说你学摄影对吧,阿姨回去发邮件给你,有个相熟的老艺术家非常有才华,他会喜欢你的。” 丝毫没有提及孩子的事情,丛小姐心中感激,接下红包,抱了抱潘子敖的妈妈。 她蹭到爸爸面前,搂着他的脖子,在耳边哄他:“爸爸别生气啦。我很快就回来,几个月的事儿嘛。再说了,我就算是孙猴子,您也是那如来佛呀,我住的还不是您的房子,时刻受您监控!”说完还装模作样行了个军礼。 丛小姐的爸爸哼了一声,说:“有本事怎么不上月亮上去。” 丛小姐吐了个舌头:“哎哟,老爷子,那是嫦娥。” 潘子敖站在一边笑着,下眼睑上有明显的青色。他穿着乳白色衬衣和深蓝色开衫,手插在深灰色的长裤兜里,目光总是跟着四处安慰别人的丛小姐。 丛妈妈用眼神指示她跟潘子敖说说话,丛小姐装作没看见,直直走到潘子敖面前。 “我走了,公司要是有大事儿我就会回来,小事儿我遥控就行,需要出面的你代我就行。”说完了,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又添了一句,“嗯……你照顾好自己,我也会照顾好自己的。” 潘子敖伸出手,抱住丛小姐:“该说的你都抢了台词。一句话,有事情千万告诉我,别逞强。” 丛小姐点点头,一滴泪都没有掉,转头拉起箱子挥了挥手,走进了安检通道。 坐在登机口前的座椅上,手机震了,她打开,是潘子敖。 丛丛,我爱你。保重。 她悄悄地落泪,没有回复,关闭了手机。 巨大的飞行器带她跨越了太平洋,飞向未知的明天。 第十八章 时间教会点到即止 潘子敖站在登机口,怔怔地站了半晌。 转身送丛小姐父母到司机等候区,看着他们离去,才转身从自己车上拿下来一个小旅行箱。 潘妈妈摁了摁儿子的肩膀,用眼神鼓励他,让他快走。 看着厚厚的云层,日光一点点落下去,波音747平稳地飞着,她左右手重叠,覆着自己的肚子。 家庭的缘由,使得她毕业后留在北京,她可以不选择这样艰难的路途,躲在美国继续做她洒脱自由的梦,可她没有。 她热爱自己的家庭,更有肩负期望的责任。她知道,照顾双亲,让他们过得好也是自己的责任。 现在绕了这些年的弯,居然还是回到了最初的起点上,这个弯却让她更加无悔。 她听着空姐温柔的提示声,睡了过去。 梦中仿佛还是十几岁暗恋别人的她,那个情窦初开的自己,穿着一身土鳖的四中校服,站在操场上为初恋大喊加油,橘色的篮球在空中划出一个抛物线。 人群中立刻爆发出一阵欢呼——“高一(1)!加油!” 她挥舞着胳膊跟着大喊,初恋在阳光下奔跑,回过头冲她比了一个食指,有力的小臂上有个黄色的耐克腕带。 一转眼,就高考了。 那天她去得早,考点的校门还没有开,路口都被封住,交警叔叔在指挥,对着每一位孩子微笑。家长们聚在门口,都在检查孩子的文具和准考证,同学们反而三三两两站在一起嬉闹,丝毫没有紧张气氛。路边的CD店里,放着一首郑秀文的歌,是当年电影《长恨歌》的主题曲: 一场热闹,留下行李,要自己承担 恨我的眼泪,并发得我提心吊胆 证明悲哀不是场虚幻 爱情是我生存力量 老上海的调调,却在一群十七八岁孩子的吵吵嚷嚷中摇曳。丛小姐记得那电影似乎是讲述一个美丽女人总是像只蝴蝶一样依附男人最终被辜负的故事。 皑皑雪山,她坐在拉萨河边看落日,骑着租来的自行车回客栈时,路过布达拉宫,看到一群藏族男女在布达拉宫门前的广场上跳锅庄舞。他们笑着跳着,步伐简单,却热情洋溢,动作行云流水,自带洒脱。 一转脸,身边站着的居然是宋敛,他嘴边含笑,牵起她的手就要走,她懵懵懂懂地跟着走。不知为何,迎面过来的一个女孩儿却挽上了他的手臂,宋敛没有挣扎,也没有解释,只是又顺从地跟着她走了。 丛小姐想要喊住他,却发不出声音,眼睛干涩,更没有眼泪。 环顾四周,原来是在三里屯那间他们同居的房子楼下。那条路上有无数高大的梧桐树,一阵风吹来,树叶总是鼓着掌,哗啦哗啦哗啦。 随着风,飘来一只风筝,落在她脚下。 她低头拾起,举着风筝环顾四周,听到外国人的叫卖声,似乎是西班牙语。 这不是巴塞罗那?她心中讶异,那年就是在这里丢失了背包。丛小姐拿着风筝往前跑,想要追回自己的背包,却一头撞进了一个人的怀中。 他戴着面具,微微笑着,丛小姐伸手掀起。 他有弘哥哥的鼻子,高高的,直直的,像山脊一样。眼睛像贤哥哥,长长的,大大的,像一潭深水。他的眉毛可漂亮了,是那种剑眉,透着英气。他的嘴像显,不,像旦,厚厚的,嘴角还微微往上翘。下巴上还有一道儿,就在这儿,很威武的样子。噢,对了,他的牙齿像显,雪白整齐,泛着轻轻的品色。他笑起来的样子啊,好像春天里最明媚的一束阳光。 她的脑海里只有这段台词。 而他开口说,公主,你认错人了。伸手拿走了她的风筝,居然就那样会入集市茫茫人群中不见了。 丛小姐太着急了,她急得快要哭出来,可怎么都哭不出来。她脚步沉重,拨不开人群,她空着双手,一无所有。 有人问她,丛小姐,你怎么在这儿? 她回过头,居然看到周非,他说,我带你去找宋敛吧。 丛小姐急忙点头,立刻转身跟着周非退出了集市。 周非没有牵她的手,走着走着却给了她一张空白的支票,他突然面色阴沉,质问她,你为什么跟着我?我给你多少钱才够? 她冲他大声喊,不是你要带我走吗? 他却不肯承认,口口声声说不认识她。丛小姐急得毫无办法,反而镇定下来,她冷冷地看着周非,一句话都不再说。 不知为何,她就坐上了一只热气球,在天空中飘来飘去。 热气球越升越高,几乎要到了湛蓝色的天边,月亮、太阳、云朵都在她身边,她拨开一片云,居然还看到了一大片闪闪发亮的星星。 它们争先恐后地叫着:选我!选我! 只有一颗金色的小星星默默地趴在云朵上,丛小姐抬手摸了摸它,它居然就到了她手心里。 就在这时,热气球却破了! 她飞速地向地面坠下去,她看着月亮、太阳和云朵迅速变得很小很小。她伸出手想抓住它们,可它们已经看不到了。 一颗心揪得紧紧的,她觉得自己要坠到那深海底部了,心想自己还不会游泳呢。 手里的小星星却发起了光,幽幽的光芒,照亮了她的整个周身,有双手抱住了她下坠的身体,她扭过头,原来是方宸宇。 她心花怒放,可方宸宇一开口,却是潘子敖的声音,她定睛再看时,真的是潘子敖。 他的神情十分无奈,数落她,为何总是不听话,这样任性呢。 她委屈极了,正要辩解。 有人在叫她:“女士?女士?” 丛小姐一睁眼,原来是空乘来服务,而自己的发根居然都湿透了,她接过来热毛巾擦了把脸。 空乘看着她擦完,又递给她温水,轻声安慰她:“每个女人刚当妈妈的时候都很不习惯的,慢慢就习惯了,不要害怕。” 她诧异地问她如何得知。 空乘笑了起来,小丝巾的领结一颤一颤的:“您先生订票时专门嘱咐过的,您真是有位体贴入微的先生。” 丛小姐愣愣地坐着,想起上飞机时他发给自己的短信,心中不由得一阵感动。 2013年6月10日,飞往加州的飞机上坐着丛小姐,飞往深圳的飞机上坐着潘子敖。 一样的大气层,却是不一样的方向。 潘子敖手中拿着几页资料,资料上的这个男人叫方宸宇,跟自己是一个姥爷的血脉,而自己却只见过一次。 姥姥年轻时不让方宸宇的父母来家中,年纪大了之后,为了让姥爷在八十大寿时开心一下,才请了他们一家人来北京团聚。 他只记得方宸宇比自己小几岁,那时候方宸宇应该在上大学,虽然也是男人的样貌,终究还是在研究生快毕业的他面前显得十分稚嫩。 谁能想到,不到十年,自己反而要去找这位弟弟聊一聊。 看着手里的照片,他们都是高鼻子方下巴,一样黑的头发,但自己的眼睛是随了母亲的丹凤眼,不然方宸宇真的有些像自己,真是神奇的血缘。 可现在,潘子敖却烦死了他们的相像,他摸不准,是不是这张脸让丛小姐最终决定跟他在一起的。 男人小心眼儿起来,也真是可怕极了! 资料显示,方宸宇是个很清白的男人,加上丛小姐和刚分手的未婚妻,一共交往过四位女友,对于一个快三十的单身男人来说,这数量真是少得惊人。 一路顺顺当当上了学,在专业领域里也算是混得不错,只是家庭能给他的助力实在不多,薪水比一般中层管理人员高一点儿,在深圳生活水平属于小康往上。 这样的男人,到底哪一点吸引了傲气自负的丛丛? 同时,潘子敖为自己的斤斤计较又嘲笑自己,这只是她过去的一段恋情而已,怎么就闹得这样郑重其事。 也许,是她那样难过,又那样介意,介意到自己大着肚子还要躲去美国。 她的态度,确实伤到了他。 潘子敖想了想,装起资料,自己爱上她的那一刻,就应该知道跟她在一起恐怕不是结了婚生了孩子就能日复一日过下去的。 下了飞机,他没有通知任何人,自己找了固定的酒店住下,叫了辆车就去方宸宇的公司门口。 他先去前台问了问有没有这个人,得到答复后,给方宸宇发了短信,告知自己已经在楼下,请他工作结束后空出时间。 潘子敖保持着自己一贯的彬彬有礼,但他也有些忐忑,自己做这些到底为什么呢,他也不太笃定。 方宸宇收到短信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没有读明白。自己的表哥来,而且直接来找自己,一直毫无联络的两个人怎么会这样就对话了呢? 他警觉地认为一定是有急事的,向主管请了假就立刻拎起包下楼找潘子敖。 在咖啡厅里看到潘子敖时,方宸宇才有一种感觉,这不是因为家事。 潘子敖坐在靠窗的位置,身材高大,身上的衬衣和裤子都是出自上海一位老裁缝的手工制作,他不戴眼镜,举手投足有一种国外回来的ABC的大方和热情。看到方宸宇急急走来,他倒是连之前小小的忐忑也没有了。 他们坐定了,互相点了点头,方宸宇迟疑了一下,仍然还是叫了潘子敖一声:“哥。” 但他没有问,为什么。 潘子敖点点头,打开手机,给他看了一张照片,是丛小姐的照片。他们在家中喝茶,潘子敖觉得她长发披肩的侧影很美,随手拍了这张照片,没想到,第一次给别人看,却是给方宸宇,这个丛小姐曾经最爱的人。 方宸宇接过手机,看到照片时,心头万千乱麻,又刹那间什么都没有了。 他明白了,什么都明白了。 原来点点的爱人就是自己的表哥,原来点点的孩子是他的,原来自己不愿面对的北京那家人,却以这样的方式,让自己无法回避。 原来自己,终究不能,终究无能。 方宸宇不知道潘子敖此行的目的,而现在,他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潘子敖看着他颓败的样子,说实话,真是有一点儿胜利者的感觉,可是他也知道,他必须要帮丛丛打开这个心结。 潘子敖开口说:“宸宇,丛丛去美国了。” 方宸宇惊异地接话:“为什么?” “因为她发现了你,知道了你是我的表弟,还知道了你没有结婚的事情。”潘子敖口气十分无奈。 想起那通电话,想起她欲言又止的口气,方宸宇心中直觉得,这一切难道就是天意? “她要离开的时候,我哪怕有万般不舍,也让她走了。而我交往了新的女朋友准备结婚,寄出那张请柬,也是为了做个告别,我们很久不联络,我以为她都已经忘了。哪知她情深如此,居然伤心到那个样子,我从北京离开的时候,深觉对不起自己的未婚妻,从始至终都是我的错误,是我没有将自己的事情处理好。”尐説φ呅蛧 方宸宇说着话,神色黯然,心中满是懊悔。 潘子敖听到这里,插话问道:“也就是说你分手,其实跟丛丛没有关系?” 方宸宇沉吟了一下,缓缓说道:“这件事,是我自己的问题。我意识到我并没有做好结婚的准备,不应该随便决定走进婚姻。从北京回来后,我也与未婚妻说了自己的困扰,同时坦白了与点点的事,她也认为可以暂缓脚步,并且谅解我的错误。所以我们并没有分手,只是决定等到时机合适的时候再结婚。” 听到这里,潘子敖心中已然踏实不少,丛丛未必就是爱方宸宇到现在还无法自拔,她只是接受不了这样突如其来的意外,更自责因自己的任性而让方宸宇未能完婚。 方宸宇说完,看潘子敖并未对自己的事情有任何评判的意思,又担心他与丛小姐之间出了意外,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她还好吧?” 潘子敖无奈地叹了口气:“既然你们从前熟悉,也应该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外强中干!” 这四个字一说完,方宸宇反而笑了,他点点头。 潘子敖也觉得这样凑在一起说丛小姐坏话似乎不太好,也就打住了这个话题。想了想,他说:“我既然决定跟她在一起,就没有想过要放开她。谢谢你的坦白,我希望从今以后你对你的未婚妻也可以如此坦白。” “需要我做些什么?如果有什么误解,我可以解释。” 潘子敖摇摇头,站起来整了整衣袖,笑了笑说:“谢谢,不需要了。事情终究都会过去的,不必一再提醒。” 说完便拍了拍方宸宇的肩膀,拿起手提包走了。 方宸宇看着表哥不快不慢走路的背影,好像明白了自己为什么和那么深爱的丛小姐都没能一起走下去。 原来,这个世界上,在遇到那个人之前,碰到的所有人,都只是练习曲。 第十九章 该来的迟早会回来 丛小姐下了飞机,被朋友接到住处。借住的几天里,已经找了清洁工打扫了自己家的房子,她想她这样的生活白痴还是不要高估自己为好。 她打电话来的时候,我正好在写关于她的一些随笔,她一听倒是哈哈大笑,心情相比走之前还真是愉快不少。 我拿起酒杯跟她的水杯遥遥相碰,听她说自己毫无孕妇初期反应,我更加放心了一些,问了问她关于学摄影的计划,她倒是已经了解详细,一路计划到了三个月外。 真是不改她工作狂魔的本性! 加州最出名的大概就是旅馆吧。丛小姐拿这句话调侃了不少当地人。她早晨出去散步,买点儿新鲜吃食,步行到自己家里,盯着清洁工打扫和改变家具位置,一连三天已经弄得有模有样,朋友拎着箱子帮她搬了进去。小說中文網 她似乎刻意地遗忘了那些事、那些人,除了跟父母联络,也就剩下我与潘子敖。 而潘子敖更是淡定,从深圳回到北京,真就是踏踏实实在打理丛家的公司,反而自己公司的事情更多地交与合伙人。 期间约我吃过一顿饭,我见到他,觉得他的精神比从前还要好,提起丛小姐也是温情脉脉,并没有什么其他负面情绪。 我问他怎么还不追她回来,潘子敖气定神闲地回答说:“让她歇着吧,回来也没用。” 一副自己的女人跑不掉的态度,让我哑然失笑,恨不得立刻录下来给丛小姐听一听。 我们还会在深夜八卦,聊微信聊到睡觉,只不过她不再喝酒抽烟,而我也不用再去上班。 过了不到一个月,丛小姐就开始孕吐、反酸,经常跟我发语音让我听她呕吐的声音,搞得我快要神经过敏,我抗议说:“我又不是孩子爹,凭什么要我听!请发去潘先生那里好吗!” 她也是心大,吐完了居然又笑起来,安慰自己说胃下垂应该会得到改善吧。 我想她的孩子生长得应该不错,以Ta妈妈坚韧的生存态度,一定不会让Ta吃苦,何况,丛小姐更会享受和自娱自乐。 而她的摄影也是学得有模有样,洗出来的胶片在暗房里挂着,她一张一张看过去,觉得自己已经好久好久想不起从前的事,就好像她一直在加州,一直这样平静。 夏天来了,丛小姐在世界末日之后第一个洋溢着热情的季节里,比想象中更为丰满。她的体重日渐增长,肚子已经渐渐大了起来,虽然胳膊腿还是细的,总算有一些孕妇的样子了。 潘子敖居然真的就那么淡定,都没有去看过丛小姐,任由她每天上课、绘画、闲逛,她吐得厉害的时候,潘子敖也只是请她妈妈去照顾了她几周,自己纹丝不动。 丛小姐更是各种新鲜事应接不暇,也没有开口说过任何一句想念。 有一天在我的晚上她的中午时,我们聊起从前的事,她猛然愿意开始谈论了,改变了这几个月闭口不言的状态。 她说想起从前与周非的事情,她终于明白,其实是自己画地为牢。那时总觉得会有人带自己走出和方宸宇的那个圈,但她没想过,也许,不是她走不出去,而是她不想走出去。 我想了想,同意她的观点,得不到的东西有时会让人心生安全感,因为不爱别人,就不会受伤,而回忆中的人同样不会给你心头来一刀。但人总得活下去,走更远,这是一种本能。停留永远只是短暂的,改变才是永恒的。不管你愿不愿意,时间都会用最不被发觉的方式让一切面目全非。当你意识到这一点,也许困境就不再是困境。 她说儿时看书看到郑板桥的那句“难得糊涂”,她很不解,糊涂,难道不是最差劲儿的活法吗?直至如今,她才懂,聪明以及看得那么清楚,才是最残忍而无力的活法。 我问她到底愿意聪明还是笨一点儿。 她笑着感慨:“聪明和笨本来就没有界限和标准,两者不停转化,只因为自己的角度不同罢了。各花入各眼,人生百态才是常态。” 我总觉得,大约这才是人生的滋味,过程蕴含结果,没有人会不劳而获。而智慧往往来自于痛苦,快乐很难让人成长。 想起潘子敖那副不着急的样子,我问丛小姐:“你们还联络吗?” 她语气娇嗔:“怎么可能不联络?!他是我孩子的亲爸爸。” 这样自如的态度,真是又重又轻,无法估量。 话锋一转,她就在懊恼她皮肤有点儿不好,肚子已经大起来,越来越无法穿漂亮的衣服,胳膊也粗了一圈,天天忙不迭地抹精油,就怕肚子会花掉。 我笑她这么些年的工夫可能会白费,她倒是乐呵呵地说,反正科技总在进步嘛。 她问我还有没有Sara的消息,我说不晓得,前段时间看到前同事的朋友圈像是在为她送行,大约是跳槽了吧。 其实我见过Sara,有天我与靳简出去吃饭,在SOLANA遇到她,远远地看到她,小脸苍白,好像是生了病一般气色不太好,我怕她尴尬,拉着靳简避开了。 我想起从前看港剧,里面总会有舅姥爷或者七叔劝人说:“哪,做人呢,最重要的就是开心啊!” 靳简笑我是个幼稚鬼,所以才重视开不开心这样的事,社会人都是看那交交错错的利益和钱。 这话我当然不同意,我也喜欢钱,不然为何要努力写稿子和开咖啡店呢,只不过,用喜欢的事情来挣钱,会更开心而已咯。 丛小姐八卦我与靳简如何,我坦诚说,不知道。 说实话,真的不知道,这世界瞬息万变,当下在一起是最重要的事情,我相信水到渠成这句话。 我反问她的时候,她倒是含含糊糊不肯说,在我逼问之下,才知道潘子敖已经再次求婚,虽然只是在电话里。 她只说不想见面。 “Whynot?”我大叫。 后来才隐约搞清楚,潘子敖一直电话联络,从不去看她,她不知道要怎么说需要见面才可以讲重要的事。 “你也有害羞的时候!你上次害羞大概还是初中暗恋别人被我发现那次吧!”我笑到满地打滚,气得孕妇挂断了电话。 这个夏天的惊喜之多,更加让人心生愉悦,方宸宇终于结了婚。 简单的婚礼,在草坪上,新娘子笑得很温柔,蕾丝包肩的A字款婚纱轻盈又美丽,站在一边的方宸宇穿着一身麻灰色西装,器宇轩昂。 照片是潘子敖给我看的,我问他要不要告诉丛小姐。 他笑了笑没有说话,只是又给我看了一张机票信息。我想这个秘密我一定要保守好,不让那个嚣张的孕妇知道。 一个月后,我收到了潘子敖发来的照片。 丛小姐家的草坪上支起来一个小幕布,下面大片白色玫瑰花和蔷薇高高低低地摆放着,夜色中闪耀的灯泡挂在院子上方,灯带拼成的桃心里,丛小姐捂着嘴巴坐在一个金色丝绒小沙发里,她的面前是单膝跪地的潘子敖,举着戒指。 等我发去贺电,才知道,原来是潘子敖骗着丛小姐要去户外看电影,播放的却是他自己做的求婚视频。 我问丛小姐感受如何,她说她只是觉得戒指买小了,自己的手指头变得好肥,戴上都不好看了。 她总是这样嘴硬! 虽然求婚成功,她依然不愿意回国,直到课程结束,甚至还拿了个专业证书。 她临盆前回国已经是2月底,我去机场接到她差点儿跌破眼镜,这位怀孕8个月的女人,手脚轻快,挺着肚子穿着平底高筒靴和墨绿色高领针织毛衣,剪短了长卷发,只是到肩膀附近的卷发,让她更有女人味。 我偷偷问她知不知方宸宇结婚的事情。 她狡黠地一笑:“怎么会不知?!潘子敖的手机被我翻了个遍,还以为自己瞒得纹丝不露呢,手机密码就是我生日啊!” 看她这样淡然,我终于放了心。 她接着说:“我们都是在事情发生的时候,有理智但无法处理情绪而已,过去了就过去了,谁会站在原地呢。” 说罢,她偷偷望着潘子敖清点行李的背影满面柔情。 春风拂面,人面桃花相映红之时,丛小姐费尽千辛万苦生下一位高鼻子白皮肤和潘子敖长得非常像的千金。 听说生产当天潘子敖从丛小姐阵痛开始一直眼角泛泪,丛小姐进了产房之后他更是没办法忍得住眼泪。反而是丛小姐一如既往地坚韧,由于胎儿脐带绕颈,导致她把阵痛和剖腹各受了一遍,手术结束后人已经虚脱,看见潘子敖双眼垂泪抓着她的手不停地吻和一直道歉,她吸了口气,嫌弃地说:“以后记得带套!” 转醒之后,想起鬼门关上这一遭,看着怀里粉粉嫩嫩如小兽一般的小婴儿,丛小姐突然抬起头对看着女儿喜不自胜的潘子敖说:“她脐带绕颈几周来着?” 潘子敖明显一愣,怕她产后抑郁兴师问罪,赶紧回答:“两周。这孩子真是太调皮了……” 还没等他多说,就听见丛小姐又低头看着孩子嘟嘟囔囔地说:“两周啊,那就叫圈圈吧。” 潘子敖一听倒乐了,故态复萌地打趣丛小姐说:“那如果是三周,难道要叫圈圈圈?” 丛小姐抬眼瞪了他一眼,他立刻噤声,月嫂听见连忙夸丛小姐真是有文化,起的名字这样吉利又好听。 而她在回国后等待生产和坐月子期间居然拒绝接见任何除家人以外的人,我想她大概太难以接受自己的样子。 一直到孩子一岁之后,在公婆强烈要求之下,他们补办了婚礼。 为了方便,我住在丛小姐家,晚上哄着孩子睡着了,她还在书房看财务账本。我站在一边端详,还是这间屋子,我在这间屋子里安慰过16岁时选择了平凡的丛小姐,又在这间屋子里看着她升为人母还在勤奋工作的身影。 她与我从小一同长大,走过了缺乏童趣的幼年,经过了暗恋之苦的青春期、洋洋洒洒的大学,遇见宋敛为她的成人世界开了一扇窗,她又毅然决然地闯进了尔虞我诈的商场,爱情为她带来了梦想中的方宸宇,命运却断了她依赖周非的念想,而在她平静坦然之时,却兜兜转转找回了21岁时遇见的那位正人君子。 这个静静的夜里,我坐在她的床边,翻开她这本书,唏嘘不已。而她的短发扎成了一个丸子头,转过头,看见我在沉默,却开口问我:“你快乐吗?” 我几乎是下意识地点点头:“现在做着自己喜欢的事,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有什么不快乐的呢?” 这回答让她欣慰,她合上账本,站起来倒了一点儿红酒喝。大红色中式礼服挂在她的衣柜中,绸缎在暖暖的灯光里发出安静祥和的光泽。 “在美国的这一年,我明明确确地知道我到底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而我意识到人是不会随着时间而妥协给不喜欢的人和事的,越是久,就越是难以咽下去。”她坐在我身边的床沿上,摇着手里的红酒,“从前到现在,这几年,让我真正地将内心的自我萌发,也渐渐找到了自己与世界相处的方式,我终于不再纠结。” “过去呢?那些人,还会留恋吗?”我问她。 她抿了一口酒,缓缓地说:“不会了。所有的别离,都是因为成全这段关系的关键点总有残缺,我与潘子敖明日结了婚,我也无法保证我们就会一辈子在一起。” “要嫁人了,你害怕吗?” “有点儿。”她笑了笑,“没想到我已经生了孩子,却还害怕结婚吧?可能是因为我习惯了所有事情都在我的掌控里,而结婚这件事是需要与人配合、互相妥协才可以做好的,更何况,做得好也不见得走得远。” 她顿了顿,看着我说:“决定人生的往往不仅仅是能力,而更多的是选择。但你的选择,就是由你的性格决定的。所以完善自己的性格,就等于在曲线完善自己的人生。我想我这些年的辛苦,不外乎就是在完善自己的性格。” 想起自己在广告公司的三年,自由职业的一年,真正的辛苦往往都是来自于自己与自己的较量,这何尝不就是一种完善呢? 我点点头,问她:“你还会做噩梦吗?” “不会了,圈圈治好了我的噩梦,从她第一次胎动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做过噩梦了,说来也是神奇。”一提到孩子,她的表情总是这样温和。 “以后恐怕你没有太多时间拼命工作了吧,嫁了人总是要照顾家的。”我看着她桌子上的账本,有些担忧。 她放下杯子,看着自己的卧室,这间住了这么多年的卧室里,曾经承载了她那么多回忆,明天就要走了,心头万般不舍。 红礼服旁边挂着Pronovias的婚纱,全手工蕾丝在裙裾上层层叠叠,简单明了的一字肩中袖却传递着婚纱主人独立而自信的态度。 她伸出已经恢复至细长的手指,摸着中式礼服上缠绕的盘扣,又滑落在象牙色的婚纱上。 “在婚姻里,我会坚持两件事。第一,尽力。对我们的家庭和关系我一定会尽力,哪怕走不下去了,我也会尽力找个最万全的方法。第二,不放弃我自己。这是我的原则。我首先是我自己,其次才是潘子敖的妻子和圈圈的妈妈。我需要工作,需要交际,需要爱好,需要朋友,我做不到放弃自己,她那么艰难地被我找到,我怎么会轻易就任由她不见呢?” 是呀,自我这个人,寻找起来是多么艰难而坎坷! 第二天一早,身为伴娘,我早早起床梳洗打扮,听到丛小姐的卧室已经是人声鼎沸,过去一看,真是太热闹了! 圈圈在地毯上乱爬着哇哇大喊,丛小姐妈妈在归置一会儿要带走的东西,而她爸爸放下一客厅的亲戚,光在女儿卧室门口打转。她倒是气定神闲地站在浴室门口指挥小阿姨收拾手袋之类的东西,一边敷着面膜吹着头发,一边指着杂志给化妆师看样图。 我一看这种盛况,赶紧把丛爸爸劝走,一把抱起圈圈坐在床边上,帮丛妈妈归置东西。 丛小姐穿着睡衣还没换,头发吹完撕下面膜,坐在梳妆台前闭着眼睛任由化妆师捯饬自己的脸。圈圈看见自己妈妈的样子,咿咿呀呀地跟姥姥说:“姥,妈妈。” 丛妈妈应着圈圈,偷偷跟我挤对丛小姐说:“其实想想,先生孩子也有好处,结了婚直接过日子了,老公孩子都是现成的,也不错!你说呢,妍妍?” 这明显是个坑,我只是笑笑不作声,急忙借口自己还未化妆溜到了客房。 9点刚过,潘子敖已经敲起了门,我们站在三楼看见院子里一路红包撒过来,潘子敖百忙之中居然还向丛小姐卧室的窗口瞧过来,我们俩笑着赶紧躲进了窗帘,只有眼尖的圈圈在一边大喊:“爸爸!” 待到潘子敖冲进闺房时,已经是人仰马翻,丛小姐跟我点头说:“看来咱们这些闺蜜的家属功力都不错!” 我在一边捂着嘴笑,一看到潘子敖西装革履地冲进来,大喊让他快来献花。潘子敖直端端走过来,额头上薄薄一层汗,两只眼睛明亮含笑,看着床上大红吉服的丛小姐,眼神都挪不开。 他就那么走了过去,然后,跪下了。 这一跪,哄堂大笑! “潘总,娶媳妇不用双膝跪地!” “丛小姐家教真严啊!” “刚才在底下装得像个人似的,你看看,原形毕露!” 一群人叽叽喳喳,又笑又挤对,丛小姐无奈地扶了他一把,接过了捧花,悄悄骂了一句:“你是不是傻!” 这样一闹一笑,反而冲淡了两人的紧张,后面越发顺当。 典礼是在山庄里的草坪上举行的,香槟粉色和金色的布置,丛小姐换上了拖尾婚纱,挽着潘子敖的胳膊,缓缓走向仪式台。轻风吹鼓了她的头纱,她回过身,看到我,却调皮地跟我眨了眨眼。 这大约是我这一生,看见过最美丽幸福的新娘,她淡定而满足,站在潘子敖的对面,他们互相牵着手,望着对方的眼睛,仿佛这时空若是平面,他们就可以深深地望向对方的未来去。 “你愿意娶你牵着的丛小姐吗?爱她,尊重她,忠诚于她,无论她贫困、衰老、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你愿意吗?” 潘子敖看着丛小姐,低头吻了她的手背,一字一句地说:“我愿意。” “你愿意嫁给牵着你的潘先生吗?爱他,支持他,忠诚于他,无论他贫困、挫折、患病或者残疾,直至死亡。你愿意吗?” 丛小姐突然努力眨了眨眼,把眼泪逼回眼眶,她的声音有一丝颤抖,她说:“我愿意。” 话音未落,潘子敖紧紧地拥住了丛小姐,在她耳边说:“丛丛,谢谢你相信我!” 她把下巴抵在他的肩膀上,眼泪终于没有憋住。 Thisisnt. Thisisperfectntwithyou. Thisiswhatgodant. Thisisperfectntwithyou. IwishIcouldfreezethisspaceinti. ThewayIfeelforyouinside. Tellyoulovewhenyouleave. You''rerethanashadow,that''swhatIbelieve. 这曾经是杉菜和花泽类的歌,此时此刻却如此完美。 这一幕感动了所有观礼的人,我的眼泪早已落下,靳简握紧我的左手,环住了我的肩膀,摸了摸我的头发:“放心吧,他们很好。” 是的,一切都很好。 第二十章 美好是结束的告辞 第一次遇见,就是第一次错过。 第二次遇见,就是第二次错过。 第三次…… 第四次…… 我记不住从六年前第一次见到丛丛,直到在日本与她相认,到底经过了多少次,有没有几十次?还是上百次。 我不记得了,但是好像又都记得。 第一次她哭了,那么伤心。 第二次她沉默,那么失望。 好多次是她在安静地做事,或者口绽莲花地应酬,为数不多的几次魂不守舍,我也都记得。甚至有一次,她在办公楼下抽烟,穿着一件黑色长袖皮边西装外套,工装裤缝熨得直直的。她站在拐角的隐蔽处,细细的烟夹在右手食指和中指前端,站得倒是直直的,只是眼睛盯着某处在发呆,烟也没抽几口就掐灭了。 她是长卷发,吃东西的时候会先找出一个皮绳扎住头发;她是近视眼,只要一有阳光就立刻戴太阳镜;她是怕麻烦的人,手机和车钥匙上没有任何挂坠和饰品;她也会发火,在路上边走着就边打电话语气不善地训人;她应该睡得很晚,眼圈有时候会明显发青。 我也查过她开着的几辆车的车牌,只有一辆是从宋敛手里转过户的,想必是她的男朋友吧,可自从我重新遇到她之后,却很少见到她与哪个男人约会。 外面有人说她被人养着了,对方姓周,可被养着的女孩儿为何工作起来还如此拼命? 这都不符合正常的逻辑。 这样跟着一个女孩,真的不太好吧。很多时候我也觉得自己这样做,算不算是偷窥狂的行为。 但真的不知道怎么接近她,我虽然三十好几,辗转各国,却并不算是恋爱高手,过去的恋爱史算起来也不过就是那三四次,只是生来一副清冷样子,让人误以为是过尽千帆皆不是之后的淡漠。 从前也并不知道原来自己会这样牵肠挂肚,哪怕是那位险些结了婚的女友,纵使恋爱数年,也并未让我这样小心翼翼又不知所措。 这种感觉实在是陌生又可怕,我甚至有些退缩:怎么会这样? 她总是在变化,一段时间不见,就明显感知到她情绪的变化,从悲伤到低沉,再到平静,再到豁达,我根本不知发生了什么让这个女人如此惊人地蜕变。 如果可以有电影《芳芳》里那样的机会,大概我也会安装一面透视镜子在她的家里,住在她隔壁,好好认识一下这位奇怪又可爱的女人。 我窥视了她这么多,可是她,不认得我。 是什么让我突然决定要与她真正地认识一下呢? 大约是她空掉的左手无名指,也可能是她整个人的状态是那样自在坦然,也许是她那天穿了我最喜欢的一条裙子并且舞了一曲我最喜欢的歌。 PorUnaCabeza这首曲子翻译成中文恰恰是“只差一步”,我与她,只差一步,于是我就迈出了那一步,走向她的最重要的一步。 在银座的街头漫步时,我看到那个身着礼服裙子的身影,拎着一只购物纸袋走来走去的慌张一览无余,我无奈地摇摇头,她一定是迷了路,于是才上前去搭话。那天我若是不帮她,她非被人拐走不可。 她那样孩子气,见四下无人便脱了鞋在草坪边赏花,去迪士尼也是一副乐得上天的模样,笑起来两只眼弯弯的,吃到好吃的东西居然还会眯着眼长长地“唔”一声,白皙的脸上丝毫没有成年人世故圆滑的表情,说起什么开心的事情还会手舞足蹈。 我一直站在她的身边,若有似无地观察着她,这样的一个女人,如何不让我心动呢? 终于忍不住告诉了她,我刚提了一句,她便一副要逃跑的架势,甚至比当年那晚更加利落和有经验。 她这样敏锐,直截了当看来不适合她,我私心里计较着,必须得慢慢来才行。 我想起她生日会上在门厅远远遇到一个人,大约是我在美国的同学靳简,从日本回来后我便想办法联络他,他居然和丛丛的闺蜜严妍在恋爱,真叫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于是真的就这样顺利,一步一步顺利地认识,顺利地在一起,甚至顺利地怀了孕,又结了婚。 后来我回想起这一路,居然不过只是两年时光而已,这才感慨,这世上真是千算万算算不过天意。 我妈妈第一次见她就异常喜欢她,总是念叨说与她有眼缘,自己就怕笨儿媳,生怕我喜欢的是偶像剧里的傻白女主角。我问她什么叫傻白,她横我一眼说,就是以为全天下都是亲妈一样非得对她好的低智商女人。 说得我直擦汗,告诉丛丛,她倒被逗得哈哈大笑。 靳简也问过我,到底喜欢丛丛什么,我想了想说,大概是她身上有种让我觉得很珍贵的东西。 她从不讲自己的成长经历,我知道一定非常精彩。她也不爱炫技,偶尔手痒与我玩一会儿桌球,我才知道她技术这样好。她知道什么就是知道,不知道就会直说不知道,一颗心敞敞亮亮的,像一间阳光房。 我们结婚那天,我很紧张,哪怕我很努力地让自己放松。 看到盛装打扮的丛丛的那一刻,有一万种情绪从心头滑过,最终只剩下满足。 她挽着我的胳膊,我们握紧对方的手,我亲吻她的额头,我们一起说出誓言。 所有一切都好像在梦里。 新婚的晚上,圈圈已经睡着,我背着丛丛走进新家的卧室,她站在床上突然发难:“你为什么把我扔在美国那么久都不来看我?” 原来她这样记仇,原来她一直在等我。 我拉住她的手,让她坐在我怀里,摸着她又长长了的头发,思考该如何解释:“你一直是聪明人,只有情绪极度失控时才会那样笨,拿着利剑刺痛我,就以为自己不疼了。当初你说了那些话,飞走了,我很伤心的。” 大约是我口气低沉,她一下子低下了头,低声说:“对不起。”那时候的她需要时间去消化那些突如其来的天意,我想她也未必准备好做一个母亲,给她更多的空间去做想做的事,才会帮助她平静下来。 我亲了亲她的脸颊,安抚她说:“这也不怪你,不要自责。你就是太容易自责,总把别人的过错揽到自己身上来。” 她仰起头,看着我,眼睛里满是泪水,扑在我怀中呜呜地哭了起来。 “好啦,不要哭!新婚第一天就哭,圈圈会以为爸爸欺负妈妈呢。那时候我是想让你多平静一段时间,你又怀着孕,我去了让你情绪激动对身体也没好处。早知道你那么急切地盼着我,我早就去啦!” 她一听我调侃她,别过脸去不理我,好好哄了一番才回过头来。 看着她脸红的样子,我想起求婚那天,也是这样的情景。 一切都布置好了,只等天色暗下去,她在暗房里捣鼓曝光比例,丝毫没有发现我在做的事情。直到吃完饭,我邀请她看电影,她才挪动脚步走到院子里。 “好漂亮!你什么时候弄的?” 她扶着腰惊叹,问我。 我笑而不答,只是护着她坐在沙发上说:“快看电影吧。” 那天看的是CuriousCaseofBenjanButton,故事奇妙而悲伤,Benjan在明信片上对女儿写了一段话: Forwhatit''sworth,it''snevertoolate, orincase,tooearly. Tobewhoeveryouwanttobe. There''snotilit,stopwheneveryouwant. Youcanchangeorstaythesa. There''snorulestothisthing. Wecankethebestortheworstofit. Ihopeyoukethebestofit. Ihopeyouseethingsthatstartleyou. Ihopeyoufeelthingsyouneverfeltbefore.尛說Φ紋網 Ihopeyouetpeoplewithadifferentpointofview. Ihopeyoulivealifeyou''reproudof. Ifyoufindthatyouarenot, Ihopeyouhavethestrengthtostartalloveragain. You''llneverknowwhat''ingforyou. 一件事无论太晚或者对于我来说太早, 都不会阻拦你成为你想成为的那个人。 这个过程没有时间的期限,只要你想,随时都可以开始。要改变或者保留原状都无所谓, 做事本不应该有所束缚。 我们可以办好这件事,却也可以把它搞砸, 但我希望最终你能成为你想成为的人。 我希望你有时能驻足于这个令你感到惊叹的世界, 体会你从未有过的感觉; 我希望你能见到其他与你观点不同的人; 我希望你能有一个值得自豪的人生, 如果你想象的生活不一样; 我希望你能有勇气重新起程。 你永远也不清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就在这段话结束时,电影突然断了,幕布上漆黑一片,耳边响起来一首歌Can’tstoplove,周围的灯亮了起来,幕布上出现的是丛小姐的照片,可她表情迷茫,明显都不记得这张照片什么时候拍的。 照片一张一张翻过,她的笑、她的安静、她的睡颜、她的背影、她在海边张开的双臂……那么多的她,全是我偷偷拍下来的。 她看着,嘴角含笑,却禁不住要哭,表情复杂,瞄了我一眼,也不敢真的转过来看我。 我单膝跪地,将她的沙发转过来面对着我。 我拿出戒指,这是一颗心形的黄钻,是我在非洲时从一位收藏家手中购得的。当初我是单身,买它的时候是裸钻,心中想的就是当遇到让我魂牵梦绕的女人时,就送给她。 我终于有机会,可以用这一只戒指,替换掉那只了!心里居然有些得逞的得意。 她捂着嘴巴,看着戒指又看看我,问我说:“你想好了?不后悔?” 我点点头,握住她的手,她的手指已经有些浮肿。我看着素颜的她,没有高跟鞋,没有精美的衣饰,就是这个我面前的女人,就是她。 “丛丛,我爱你的时间要比你想象中还久一点。我今年34岁,是你让我重新明白了爱的意义。爱是力量,爱是勇敢,爱是盔甲,爱是软肋。我爱你,会一生一世保护你尊重你支持你,还有我们的宝贝。” 她含着泪,也点了点头。 “我知道的。我都知道。” 我拥住她,也有泪落下,我终于等到她了! 相拥半晌,她挣脱我,问我:“怎么还不给我戴戒指?!” Westandheretoday,togetherasone. You ightendaysjustlikethesun. Wheneverythingaroundislikestorweather, Wealwayssurvivecausewereinthistoge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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